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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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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
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非體者。若汝云此佛
無大乘體。即聲聞乘亦無體。若言聲聞乘是
佛説有體。大乘不然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説
聲聞乘者。有大過故。與此少異○文廣
莊嚴論一云○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
提者説有大乘。非是今佛説有大乘。若作此
執。則返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説
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
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
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
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説故有
體。大乘非佛説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
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説聲聞乘者。理不應
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目次

  持種證
之所集起
又心相續
應無後蘊
清辨比量
彼特違害
依似比量
何獨偏破
  趣生證
諸阿素羅
諸生得善
五趣惑業
順定異因
據五識説
  生死證
次難陀等
依染行故
  互爲縁證
不依瑜伽
齊識退還
既知從前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

  持種證
  問。論中引契經云。諸法種子之所集起
故名爲心云云教理二證中何
論云。謂契經説。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
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云云
疏云。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者。或諸法種於此
集起名心。心是所集起處故。即通有漏無漏
所集起處。或諸法種子之所集起名心。心是
諸種所集起故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説。
心意識○釋曰。此亦名心者。後餘引教安立
異名令此堅固云云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又心相續長時間
云云心者第八識歟
疏云。論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述曰
○如五十一對法等解種子義中云。又心相
續。長時間斷。不應經久流轉不息者。是以轉
識間斷故。不能持種受熏云云
祕云。疏又心相續至流轉不息者。案對法論
第二。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
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今疏中云不
應經久。賸不應字。久誤爲文。或是疏主取彼
論意。加不應經久之言。釋彼論文云。心相續
是藏識。長時間斷是滅定等。經久流轉不息。
即種子也。又案瑜伽五十一云。又彼諸識長
時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云云
對法論第二云。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
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云云
同抄三云。種子證中瑜伽云。又彼諸識長時
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故知此中心。長時
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相續者。色身雜故
文別云云
携疏三云。言又心相續長時間斷者。謂六識
心故無想定等中。此心長時間斷。無心持種。
又解。經久流轉不息者。種子名爲相續。於無
心定中。種子相續。無識執持。明無想定等或
七日。或過七日。乃至經劫。無想天五百劫。故
曰經久。流轉不息者。謂無想天諸根四大等
順流而轉。無有斷絶故。言經久流轉不息云云
勝莊疏第三可見之。瑜伽五十一卷如祕引
  問。上座部心以前念色心爲後念色心
爲因因果成立大乘師何耶
問。大乘師對上座部立量云。極成二乘
無學應無最後蘊。許能爲因故。如前前
宗置極成言有何故耶
論云。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爲後種因果義
立。故先所説爲證不成。彼執非理。無熏習
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何可執前爲後種。
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
位色心爲後種故云云
疏云。以下第三破上座部。無性第三云經部
師者。即此上座部中自有以經爲量者故言
經部○論二乘無學至爲後種故。述曰。此第
三難。彼色生色心復生心。二乘後蘊如前餘
位。無斷絶故。但言二乘。簡自宗故。佛無此
事。量云。極成二乘無學後心不得入涅槃。許
能爲因故。如前前位。極成言簡佛爲不定。彼
不極成故云云
無性攝論云。論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
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是已説。又從無色
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
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縁。釋曰。若復有執
者。謂經部師作如是執。色心無間生者。謂諸
色心前後次第相續而生。是諸法種子者。是
諸有爲能生因性。謂彼執言。從前刹那色後
刹那色無間而生。從前刹那心及相應法無
間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復計阿頼
耶識是諸法因。爲遮此執故。次説言此不得
成如前已説。二念不倶有等。復有何過。謂無
色沒色界生時。前色種子能生今色。理不得
成。久斷滅故。從無想沒心想生時。及滅定等
出心生時。前心種子能生後心。皆不應理。久
斷滅故。又若離其倶生倶滅攝受種子。相應
道理。但執唯有前刹那心能爲種子。引生無
間後刹那心。即阿羅漢後心不成。不應得入
無餘依妙涅槃界。由最後心能爲種子等無
間縁生餘心故。如是即應無無餘依妙涅槃
界。是故色心前後相生。但應容有等無間縁
及増上縁。無有因縁云云
廓疏四云。二又阿羅漢下。遮彼外計。明果生
無想無涅槃失。此中兩破並約間斷進退徴
責。此破意云。縱汝色心無間相生因果義成。
彼若間斷前種久滅。後色心果應不得生。汝
若復言色心雖斷以前爲因後果生者。阿羅
漢人已入無餘。色心雖斷。前斷色心亦應爲
因更生後果。若如是者。果生無盡。阿羅漢人
畢竟不入無餘涅槃。故世親菩薩釋云。心久
斷滅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終不得
入無餘涅槃。准此釋言總約色心間斷以破
世親攝論第三卷可見之。又可引合此論第
四卷染淨
證文
  問。清辨所立有爲空比量如何
又方問。此量有何過耶
論云。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爲究竟者。依似比
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
知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
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爲捨生死精
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爲除幻敵。求石
女兒用爲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
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云云
疏云。論有執大乘至及一切法。述曰。第五清
辨無相大乘。於俗諦中。亦説依他圓成有故。
眞諦皆空故。今言空者。遣遍計所執。彼執此
文爲正解故。彼依常珍眞性有爲空等似比
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皆言無體。言似比量
者。謂約我宗眞性有爲無爲非空不空。有法
一分非極成過。汝不許有我勝義故。四種世
俗勝之中。各隨攝故。若隨小乘彼轉實有。便
違自宗。若隨汝自宗勝義空者。我不許汝空
勝義。故亦非極成。又以我説若約世俗無爲
有爲二倶是有。若約勝義非空不空。汝今説
空。即有違自教之失。名似比量云云次下文至
下可抄之
燈云。論依似比量撥無此識者。本疏及摳要
皆辨過失。如彼諸説。宗中無有法不極成過。
以其眞性不是有法。擧此眞性。意取有爲以
爲有法。故今謂是過。彼擧眞性。眞性皆空無
有爲法。本意不取眞性爲有法。於眞性中復
不可言説。説何以爲有爲有法。故有法過。若
取護法勝義有爲。有爲非空不空。彼一分違
自宗過。取薩婆多勝義有爲。倶違宗過。復有
説。彼因亦無過。縁生法空符宗無故。此亦不
爾。若縁生法空。是護法許宗有相符。縁生不
空。清辨言空。隨一不成過。又勝義空何有縁
生。亦彼自隨一不成過。又依世俗縁生許有。
幻事爲喩。世俗有體。因於彼轉。是法自相相
違因。若以實幻爲喩。彼非縁生。闕因後二相。
以似幻喩有爲異法喩。縁生因轉。亦是法自
相相違因。喩過准知云云
常騰記云。文如彼諸法以爲有法故。解云。言
諸法者。測法師道證等是也。要集云。基説似
比量者。若約我宗眞性○如疏亦非極成掌珍
云牧
牛人等共所了知極成眼等總爲宗故又云就勝義諦辨
其體空准此眞性不在有法故彼有法非不極成云云
云。若勝義空有相符過。若世俗空教相違。既
不著有法過。故知今燈云諸説者測等是也
樞要等如
下抄之
  問。此量可有有法一分不極成失耶
祕云。論依似比量等者。如疏・樞要・義燈具
明。問。如佛法者對聲論師立聲無常。聲有法
宗不爲其過。眞性有爲既是有法。何故疏等
判爲過耶。以有法中不言空故。答。如數論師
對佛法者説我是思。雖佛法中許有假我。彼
不分別。意談思我。故所別過。此類亦然。故有
法失。若爾。聲宗亦不分別。寸聲常宗。應所別
過。答。汎爾言聲。立敵皆許。眞性有爲道理差
互。立敵乃別。故有法失。不同聲宗。准掌珍
論。有廣紛諍。如因明抄云云
義蘊云。疏有法一分非極成過。有法既言眞
性有爲。若中宗眞性。爲非空不空。彼宗不許。
若彼宗眞性。一向是空。中宗不許。故於自他
各有一分所別不成過。問。若爾。如聲論者對
佛弟子説聲爲常。無常之聲彼宗不有。彼宗
常聲佛弟子無。應有自他不極成過。答。常與
無常正所諍故。非是過也。若爾。即空與非空
爲例亦然。如何是過。答。此不相例。且如常與
無常。即是聲上別義。正是所諍。不諍聲體。今
言眞性。不是別義。此宗眞性體非空有。彼宗
眞性自體是空。彼此兩宗互不相許。故不極
成。能別中空即是有爲等上正所諍義。故理
別也。亦如下成意識有倶有依。不以有依無
依意識爲所別不極成過。但以他方佛意識
最後身菩薩有漏意識互不許。爲不極成。今
此亦爾。問。下言極成意識即簡彼二不極成。
今此若言極成眞性有爲簡互不許。應無過
耶。答。亦不爲例。彼説極成除所簡別立餘
意識有法仍存。今若互簡便無有法爲立何
等故義別也云云
掌珍論上清辨造
玄奘譯
云○爲欲令彼易證眞空速
入法性故。略製此如掌珍論。眞性有爲空。如
幻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花。於自他
宗計度差別雖有衆多遍計所執。然所知境
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以諸愚夫不
正覺了勝義諦理有爲無爲無顛倒性。妄執
諸法自性差別。増益種種邪見羂網云云
又云。此中世間同許有者。自亦許爲世俗有
故。世俗現量生起因縁亦許有故。眼等有爲
世俗諦攝。牧牛人等皆共了知。眼等有爲是
實有故。勿違如是自宗所許。眼量共知。故以
眞性簡別立宗。眞義自體説名眞性。即勝義
諦。就勝義諦立有爲空。非就世俗衆縁合成。
有所造作故名有爲○若他遍計所執有爲。
就勝義諦實有自性。今立爲空云云
又云。云何此中建立比量。謂就眞性眼處性
空。衆縁生故。諸縁生者。皆就眞性其自性空。
牧牛女等尚所共了知。有威神呪術藥力。加
被草木塊塼等物。衆縁所現男女象馬宮殿
薗林水火等相。誑惑愚夫種種幻事。若彼自
性少有實者。應非顛倒。故世尊言。一切法性
非眼所見。諸縁生法皆無自性。諸有智者若
知縁生即知法性。若知法性即知空性。若知
空性即見智者云云
又云。有餘復言。性空論者就勝義諦眼等處
空。便有有法不成宗過。亦有所依不成因過。
此不應理。牧牛人等共所了知。極成眼等總
爲宗故。即説彼法以爲因故。此似有法不成
宗過。亦似所依不成因過云云
又云○彼就世俗説心爲我。就勝義諦立爲
非我。無違自言。立宗過失。此亦如是。就世俗
性説有眼等。就勝義諦立彼皆空。故無過失
云云
  問。眞性言爲入有法將何
別抄云。問。眞性有爲空與彼爲過取爲眞性
爲有法。若爲取有爲爲有法。若眞性者能別
所別別體之失。縁生故因亦不得轉。以彼眞
性非縁起故。若取有爲爲有法者。彼即無所
別之法不極成失。彼此共許有爲有故。又喩
亦無所立失。如何成破。解云
分量決云。問。眞性二字若入有法。若不入耶。
答。將釋此義。略有二門。初釋不入義。後述入
義。初釋不入義者。且有四説。一依邁法師意。
論意眞性不入有法。故彼師疏云。眞性兩字
是所依之宗。有爲下十八字是能遣之量云云
二依肪法師意○故彼師唯識文義記第五云
○三依新羅太賢師○大乘心路章記中。利
見希遠法師等述賢師意。彼眞性言是能別
分非有法攝。可言有爲眞性空○四依照法
師意○義燈第四云○既云本意不取眞性爲
有法。明知眞性不入有法。後述入義者。且有
三説。一依周法師。眞性入有法。故唯識演祕
云○既云眞性有爲既是有法。明知眞性入
於有法。二依義誠師意○彼師摳要記中云
○眞性有爲四字皆爲有法。故言一分所別
云云三依興法師意。貶量第十云云云
又云唯識比
量之下
問。眞故二字爲入有法以不。答。不
入也問。若爾。如何疏云有法言眞耶。答。依
消文別於文發疑。今謂極成色有法處云眞
故等。由此故知依勝義立。不依世俗。顯簡別
故名有法言眞。不以爲有法。掌珍眞性言准
此可知。若簡別言皆爲有法者。汝執等言皆
可是有法。若許爾者。可違法有法不相離性
名爲立宗等云云
法相燈明記可勘合之
  一分言事
分量決云○問。眞性入有法者。一分義可成。
若眞性不入有法者。説何以爲有法一分耶。
答。約清辨宗。於有爲有法有二義。一有義。二
無義。今許有義。不許無義。故名一分。以何得
知。廣百論第十卷教誡弟子品。述清辨計云。
彼作是説。一法一時無義爲眞。有義爲俗。義
差別故。互不相違云云由此明知。有爲之上無
義不許故名一分。問。若爾。今云有法一分過
者。若是自相過。若差別過耶。答。有爲之言既
是極成。今取有爲之下無義。以爲一分不極
成。故是差別過。非自相過。以何得知。基因明
疏中卷。説能所別倶不極成過已云。上來三
過皆説自相。若三差別亦有不極成○乃至
説此三過意云。於彼三種差別不極成中。亦
有自他兩倶全分一分等過。准此文説。今云
有法一分不極成者。是即有法差別他一分
不極成過云云
唯識比量之下分量決可見合之
肝心云。文謂約我宗眞性等者。北抄云。彼宗
立一切有爲無爲。就勝義皆空。即有法一分
非極成過。我宗有爲無爲推入勝義非空非
不空。即違我非空也。汝不許我勝義諦中一
分有故○已上案云。疏云汝不許有我勝義故
者。汝不許我勝義諦中一分有故。此義如
何我宗有爲無爲推入勝義非空非不空。然
即勝義諦所攝有爲無爲皆有空不空二義。
今依勝義言有爲空時。此有爲者即勝義所
攝。此勝義所攝有爲無爲上有空不空二義。
汝即違我非空義。故云有法一分不極成過。
其眞性言等於有法中入不入等。大唐新羅
此間諸師異説不同。廣引本文如成唯識分
量決説云云
義演云○然於有法中有一分非極成過。如
演祕説。一分者。護法立勝義法中非空不空。
縁生故非空。無分別智是有也。遍計無故非
不空。然眞性離言絶相。不可言其空有。准清
辨。勝義中一切皆空。即違護法一分不空之
理。故云一分非極成也○清辨既不許護法
勝義中非空。故是一分不成。汝不許有我勝
義者。不許我勝義中不空也云云
要周記云。一分所別不成者他所別也。護法
不許唯是空故云一分過云云
諸記釋尤多。恐繁略之。可勘見
  廣百論比量事
分量決云。問廣百論中立比量云。諸有爲法
非實有體。從縁生故。猶如幻事。諸無爲法亦
非實有。以無生故。猶如龜毛。此二比量與掌
珍量有何差別耶。答。新羅元曉法師判量論
云。掌珍比量同廣百量等云云道證師解。此非
理。量意別故。掌珍論云。若他遍計所執有爲
就勝義諦實有。自性今立爲空。廣百第七云。
欲破外道餘乘遍計所執境相。立此二量。雖
彼二論皆破所執。而所對異。廣百唯破小乘
外道。掌彌通對大小及外道。肪法師説。珍百
二論所對無異。掌珍他言攝外道及餘乘故。
設對大乘。皆破所執顯法非實。量意同故。是
以證詳亦非盡理。興法師説云。二論量別而
不同集意。所以然者。掌珍云空。廣百非實。義
極別故。護法既言有爲無爲體非實有。當知
非謂體相皆空。如何得言成空。似量同立非
實言。若言清辨空表非實故無過者。即違此
論釋。成邪見云外道但執非實故。廣如貶量
第十卷説。三説後勝云 可見總聊&T077350;義鏡不如此釋
云 歟文軌師釋同興法師意也
平備記委解兩論差別。可見之
  大佛頂經量事
分量決云。問。菩薩造論爲釋佛經。若爾。掌珍
有爲空量是釋何經耶。答。掌珍比量即是佛
經所説量也○問○出何聖典耶。答。大佛頂
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第
五卷云。眞性有爲空。縁生故如幻。無爲無起
滅。不實如空花○廣如彼説。由此明知。佛經
所説非是菩薩自作量也。問。若爾。既是佛
語。如何古今諸大師等於此比量出諸過耶。
答。此有三釋。一釋。經就眞性立有爲空。縁生
故者。如來本意據三無性中生無自性性。立
彼以爲空○別經非謂眞俗體畢竟空。今清辨
論師協眞俗性空。偏釋契經義。故諸大師等
於彼所立量。競出諸過失。故無有妨也。第二
釋云。釋佛量意。清辨護法其意各別。清辨釋
云。眞性者眞勝義理即勝義勝義空性理也。
空性理中依他法體畢竟是空○護法釋云。
眞性者第三勝義。由此詮門遣遍計故○廣
百論教誡弟子品云。遣彼妄有故立眞空云云
清辨論師違佛本意遣依他體故。掌珍量語
雖同經而有多過○第三釋云。清辨護法倶
符經旨不乖佛意。然則清辨之空不異有之
空也。護法之有不異空之有也。立空爲成有。
立有爲成空。撃目互示紛諍之相。但以末學
門徒尋之不曉。各作異釋。故談本即無諸失。
論末互有彼過耳云云
又奧文云。大佛頂所載比量何言有過者。大
唐義學大徳。不以此經爲佛眞説。尋其義旨
與理乖故。又多改換法花誰摩等經集作此
經。又四十心四善根及十地行位僞説無量
○且就事法出其僞妄。梵云摩醯首羅天王。
唐云大自在天王。即是一王分爲二是一
僞也
舊云
功徳天女。今云吉祥天女。分爲二人是二
僞也
古訛
云三昧。今正云三摩地。翻一經時。是取新舊
二音相雜畢是三
僞也
阿鼻地獄無間地獄。是一分
爲二種也是四
僞也
開元録與後記等相違
解之文甚廣仍略畢
明憲云○故佛頂陀羅尼是佛眞説。其餘文
及比量是諸經論等説其量有過。非佛比量
有過也云云
總聊簡。八卷私記第六
  問。論云彼特違害前所引經云云爾者違
何教耶
疏云。論彼特違害○述曰。違前染淨集起心
經。論知斷證修○述曰○彼若救言。我依世
諦不説爲無。但言非實。論外道毀謗○述曰。
則同外道。外道邪見毀謗。亦不謂染淨等皆
無。現所見故。但執非實。染因不能感惡果。善
因不能感善果。以非實故。如空花等云云
燈云。論彼特違害者。據勝義諦非空不空。今
謂皆空。故特違前集起心經。又仁王般若云。
有無本自二。即棄世諦何得依勝義立一切
皆空。雖亦違前楞伽深密。在此證明即違此
經。破無爲量准前辨云云
祕云。論若一切法至菩提資糧者。問。案掌珍
論云。依世俗福智資糧二種不無。依他亦有。
今難無彼。豈不失宗。答。爲二釋。一難非實。
不責其無。即次論云。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知彼宗世俗雖有而非實也。不爾。便有他隨
一過。二就勝義。本被資糧極歸眞諦。眞諦即
無。資糧何用云云
疏上文如前
義蘊云○疏汝今説空即有違自教失者。即
違中道非空非有教也。問。護法等説有爲法
等非空不空。亦違般若等經諸法皆空。應名
違自教耶。答。彼説遍計爲空。護法亦許故無
違教之失。若爾。清辨亦言我。亦不違中道教。
深密等説非空非不空者。約世俗諦名爲非
空。約勝義諦名非不空。無違自教之失。答。我
亦有異經論明説。依圓非空。遍計非不空。曾
我。説三性倶空故。有違我不違也。深密
經説相生勝義無自性者。彼經自云佛密意
説。不可爲例云云
掌珍論云○又彼所言。若就眞性。一切有爲
都無所有。是立宗義。即謗一切皆無所有。如
是所立墮邪見者。此中宗義如前廣説。謂空
無性虚妄顯現門之差別。非一切種皆謗爲
無故汝不應作如是難云云
又云。復有餘師懷聰叡慢作是難言。若諸有
爲就勝義諦猶如幻等空無自性。即是非有。
執非有故便爲無見。彼欲覆障自宗過難。矯
設謗言。寧倶有過。勿空論者。所立量成。謗勝
義諦過失大故。此非有言。是遮詮義。汝執此
言表彰爲勝。我説此言遮止爲勝。此非有言。
唯遮有性。功能斯盡無有勢力。更詮餘義○
今此論中就勝義諦於有爲境避常見邊。且
遮有性。如是餘處避斷見邊遮於無性。雙避
二邊遮有無性。爲避所餘妄執過失。乃至一
切心之所行悉皆遮止。所行若滅。心正隨滅
云云
  問。付能立不成所立不成等三過方何
要云。破清辨似比量。宗有一分所別不成。如
論中道勝義。亦有一分違宗之失。不成如疏
中解。同喩如幻者。依俗諦。如幻有二徴。如幻
實事。非縁生故。能立不成。如幻似事。此宗非
空。所立不成。依勝義諦。彼此二宗一切法皆
不可言。非空非不空。非縁生非不縁生。何得
以空花等爲喩。同喩亦有倶不成失。名似比
云云
掌珍論云。有餘復言。所説空因若就世俗。或
就勝義。於自於他因義不成。二宗共許。不顯
差別。總相法門明正理者。許爲因故。汝所立
難。似不成過非眞不成。如勝論者。立聲無常。
所作性故。聲常論者説彼過言。分別因義咽
喉等作。或杖等作。如是分別因義不成○此
亦如是云云
又云。復有諸餘異焦惠者。別顯喩過。雖諸幻
士非實士故説名爲空。然彼幻士自性不空。
有虚妄現士相體故。由此道理。如先所立句
義不成。喩不成故。今應詰彼。此虚空現幻士
相體從縁生不。彼作是答。此從縁生。若爾。何
故復生虚妄。以如所顯現不如是有故。豈不
眼等亦從縁生。如所顯現不如是有。同喩成
故。性空義成○汝今分別法喩別故。便成分
別相似過類○如勝論者。説聲無常。所作性
故。譬如瓶等。不應難言。瓶等泥團輪等所成。
可燒可見棒所撃破。可是無常。聲既不爾。應
非無常。此亦分別法喩別故。亦成分別相似
過類云云
上下文至要尤繁。必可被見之。又可見道詮
私記
分量決云。問。如幻似事是喩所依。取幻之上
縁生義空義。方爲喩體。如何今云如幻似事
此宗非宗所立不成耶。答。樞要意者○似事
幻上空義是虚假之空。所立宗上空義是空
無空。既二空別。如何虚假之空成空無之空。
故所立不成過。問。似事幻上空義是虚假之
空故不成宗。空無之空者瓶上無常是打破
無常。如何能成聲上縁息無常耶○答。護法
不許勝義幻體空。故清辨同喩有他所立不
成之失。此量共量。故顯意者。護法論師約勝
義諦不許幻體是空不空。既約勝義。幻體之
上無空不空義。何能得成所立空宗。故同喩
中有他所立不成過○問。因明疏中卷云○
故因喩之法皆不應分別等云云今此類亦爾
○答。依簡別惠。同喩之上空不空義。調然顯
然。非是分別空不空義。故無妨也。余之二過
思准可知云云
肝心記云○樞要之文。因明疏並疏主説。如
何相違。答。有説。樞要作假設難。理實不爾。
故無妨也更勘文
平備記云
  問。西明意釋依似比量文中觀心論阿
頼耶識無別有性量云云燈師何破之耶
燈云。西明云。依清辨造中觀心論入眞甘露
品中説。阿頼耶識無別有性。眼等六識所不
攝故。猶若空花。護法今破。然彼比量有三過
失故言似比。宗依勝義勝義説無第八。有相
符過。亦有立已成過。若約世俗。有違教過。因
有共不定○爲如色等是有○今謂不爾。要
集雖云三藏所説。然恐傳錯。何者。諸大乘經
清辨同信。勝義諸法空。世俗諸法有。何獨偏
破中宗第八。設依勝義。即無違教失。教依俗
説。何得相違云違前經○文廣
可見
  問。清辨論師意於世俗門可立八識耶
燈云如上
無垢稱經疏三云。經如佛所説至有情清淨。
替曰○空理義云。此引俗諦教。心謂六識。不
説有八。心若實有。有實罪者。即有情雜染。心
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清淨。應理云。成唯
識説。心謂第八識。有情謂五蘊假者。此依彼
心而假建立云云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七廣解之
  趣生證
  問。大乘意阿修羅五趣中何
又方問。樞要中阿修羅天趣所攝云云
何論説證之耶
樞要云。趣生中言五趣者。佛地論説。以阿索
洛多諂詐故説爲非天。有諸經中開爲二趣。
實則天趣。故五趣也。余經亦説。通鬼趣攝。隨
順理故。或佛地論約多分義。實通二趣。如法
花第一抄云云
繼徳記云勘佛地論。都無有此所引之文。但
瑜伽第四卷有此文○恐謬引也云云
玄賛二云。經有四阿修羅王○賛曰。梵云阿
索羅。此云非天。索羅者天之異名也。阿之言
非也。多諂詐無天行故名曰非天。如人不仁
亦名非人。瑜伽佛地論説爲天趣攝。雜心名
鬼趣。正法念經是鬼畜趣。伽陀經説鬼畜天
三。有云。羅睺阿修羅是師子兒。畜生所攝。今
依大乘。瑜伽爲正云云下文
同之
無垢稱疏二。上生疏等。不過此釋歟
瑜伽論第四云。又諸非天當知天趣所攝。然
由意恚多懷詐幻諂詐多故。不如諸天爲淨
法器。由此因縁。有時經中説爲別趣。實是天
類。由不受行諸天法故。説爲非天云云
同抄二云。又諸非天天趣攝者。諸教不同。如
法花第一疏會釋。今依大乘。此文自會。唯是
天趣。佛地論説與此文同云云
佛地論六云。經曰。如世界中五趣可得○論
曰○諸阿索羅種類不定。或天或鬼。或復傍
生。故不別説云云
清邁疏五云。伏難云。既有阿索種類。何故但
云五趣。不説阿索洛趣。故今答云。諸阿索洛
○故不別説也。如毘摩質多阿索洛。是天
所生。言或是天女羅候阿索洛。從師子生故。
言或復傍生。諸阿索洛其男多醜。故或是鬼。
所以言種類不定云云
花嚴略記一下云。今約阿修羅亦云阿索洛。梵
音梵變可。婆娑譯爲非天。佛地論言天趣所
攝。以多行諂媚無天更行故曰非天云云此釋同
樞要玄
賛等可
翫之
  問。護法正義意可許生得善趣生雜起

論云。謂要實有。恒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
生。非謂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
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
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云云
疏云論非異熟法至趣生法故。述曰。下遮余
非。四義遮也。即第一遮此有二意。一者總簡。
謂除第八識外。皆是非異熟法○二別簡。下
簡生得善・別報心心法・及色・不相應行已。今
此中雖復總言非異熟法。在下所簡外。謂餘
加行善・及染汚・餘無記心心法・長養等流色
○即是四因中第四無雜因簡。此從下向上
解○論諸生得善至而不恒有。述曰。即第三
遮○及意中別報者。雖遍趣生起時無雜。而
不恒有○即第二恒因簡云云
要云○生得善及意識業果起無雜者。如生
得善。雖此欲界。亦有定屬趣生。名無雜。不
爾。唯意業果無雜。此相從名。非實無雜。此解
爲正。通五趣得果故。意異熟者。此師不許諸
趣轉受。唯本處歟。或多分故。亦有實異熟依
異熟轉受故。意中業果是護法文。生得善者
餘師義。合之一處。然非准的
繼徳記云○言如生得善以下解論意。此有
二釋。第一解意者。諸生得雖此同欲界。而亦
有定屬此趣生。所以名無雜○言不爾唯意
業果無雜等者。是第二解○此生得善相從
名無雜。以從於業果故。非實是無雜也。於二
解中。此後説爲正善○言或多分故者。是第
三解○唯本趣生處受無雜。理實而言。亦有
意識業果異熟。依第八異熟識而轉受也。如
依人趣第八異熟而受餘趣意識異熟。三解
中。第二解爲正。故論所云諸生得善意中業
果起無雜者。意中業果護法文也。生得善者
餘難陀義也。與護法文一處合之説無雜也。
義既然故。非以此生得善無雜之文而爲准
的也○引常
勝釋
燈云○其生得善四義具幾。答。決定有二。謂
實及遍。定闕恒一。無雜二説。一云。約界不
雜。據趣雜亂。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
業。由生得善感彼趣報故。然論云。諸生得善
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無雜亂者。
異熟是護法文。生得善者是難陀師義。與護
法文合説無雜。據護法正義。許生得善雜。二
云不雜。由在人中造作善業。撃彼舊業感餘
善報。非在人中起彼天中生得善業。二説前
正。以同欲界無定所屬。如煩惱等○如下
抄之
周記云。燈如人中得起天鬼趣等生得善業
者。問。生便即得名生得。今既未生。如何言
得。答。生便得者。不約感果。今據感報。未生
亦得。不爾。如何感天等報云云
對法抄二云。生便善法宿習爲因。纔生即得。
自體名報。或與報倶。從依名報云云
疏六本同之釋對法報教
證智等文
又補闕章有此意歟。可
勘之
大乘義章八云五陰義云。生得善者。一切衆
生無始已來曾修善根。未起邪見斷滅已來。
此善相續。生便得之。名生得善○方便善者。
於現在世。近友聞法。思惟修習起諸善根。是
方便善○問曰。方便與生得善。同是現在起。
有何差別。釋云。此二分齊難知。但由宿習住
性。能起是生得善。因他教化聞法。思惟力勵
起者。是方便善云云
對法論勝莊疏二可見之
燈五論六云。問如八難身等所起信等。入見道
已。彼身不受。信等起不。若不起者。是何斷
收。若許起者。無所依身。如何得起。答。二解。
一云不起。不生斷攝所依無故。一云得起。依
現身故。然應分別。生得者不生。無雜亂故。方
便者起。許雜亂故○或異生得。界雖無雜。趣
許雜故。如人中造生天業等。通生得故。前第
三云不難亂者。據界地説云云
得非得章云
  問。五趣惑業各別歟
燈云。○以同欲界無定所屬。如煩惱等。又解。
五趣亦別。以定異因遍諸法故。雖然起雜。
問。惑業生三雖同一界。五趣應別。不爾。豈可
是人趣中不善業於他趣受。若云非定屬。亦
應報無屬。若許報無屬。應無五趣別。如業煩
惱故。若言報有屬。惑業亦應然。道理稍難。智
者思擇以惑業二隨報定勝。順定異因故云云
祕云○問。招三塗業起必人中。此之業惑而
屬何趣。若屬於人。豈可人業招三惡耶。若屬
三塗。感三塗業分別惑發。彼無分別。何得屬
彼。答。相傳兩釋。一云。既人等中造惡趣業而
感彼報。能招業惑故屬於人。以三惡趣無分
別故。二云。雖於人趣起彼惑業。惑業還屬所
招報趣。不可異趣業惑招異趣果。而言惡趣
無分別惑。據不現説。不障成就。詳曰。二皆有
理。且依後釋。如於人中起上界業。業屬上故。
又人中業爲彼遠縁。亦應無失。如因欲善得
上定故。若依前釋。闕定異因云云
要云
燈六論八云。問。許業異熟移轉異受。如何十
因立定異因。答。非説諸業皆名定異皆可移
轉。但據總報定業界地趣異。立爲定異。不定
別報許移轉於異趣受故。同地總報不妨異
受。如生淨居。故雜集云。如欲界中餘趣圓滿
善不善業。遇縁轉得餘趣異熟。不説引業。又
圓滿業所得異熟有共不共。如鹿王膊師子
臆等爲共。通善惡趣故。頂肉髺雙佉大通人
天趣。立定異因。轉餘受業。各據別義。皆不相
云云
論第八上下文。疏。縁起經上。伽論五十六。已
上諸文並如第八卷十二有支抄。必可見合
之。疏七末。伽抄第一第四。玄賛四上下文。疏
八本八末。法相要覽第四。百法論演義抄三。
已上諸文又如第七卷四縁義文集
  問。付於界地趣生分別惑業苦同處異
處。旦能發無明與所發業及所感果。爲
必同處。將如何耶
燈云如上
釋瑜伽記五云。其愛有二種。一見所斷。以不
伏故。亦得生。亦言隨生繋故現起。二修所斷。
以已伏故。不得生。亦言隨地繋。不得生。愛既
如是。餘三皆爾備如
是説
最勝遊心決中卷云。又釋。修惑隨地繋。上定
能伏下。見惑隨生繋。上定不能伏。問。若隨生
繋。何文爲證。答。依縁起經。愛取兩支自界所
行有分齊故。不能通發福等三行。欲界見道
所斷無明。通能發起福等三行。依彼經文。即
隨生繋。若不隨生繋。云何欲界見斷無明發
不動行。又以三種道理。證彼見惑是隨生繋。
一以不障上定爲證。若隨地繋。應障上定。猶
如修惑。既不爲障。猶如末那。是隨生繋。二以
頓斷爲證。若此見惑隨地繋者。應如修惑。九
地別除。云何頓斷。今既頓斷。猶如末那。是隨
生繋。三以依教生爲證。依瑜伽論見道所斷
分別煩惱。既言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起
不如理作意。方生此惑。若九地別繋。無色見
惑。云何依教。由此故知。先在欲界。依教而生
無色。由隨身繋。即於彼地近雖無教。據遠而
説亦依教也云云
煩惱上下相起文。并論第八卷等。處處抄之。
可見合
  問。異熟無記六識趣生可難起耶
疏云。論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
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述曰○此唯六意
識中者。五識雖亦無雜起者。無色全無。如前
類遮。非此所説云云
燈云○問。若許第六異熟無雜。如殃掘摩・阿
闍世。轉異熟於餘受。何得不雜。答。據五識
説。非第六識。又已解脱聖人身中無苦異熟。
經説有者。現業果化。設非無學。見道惑亡。因
無果喪。設有苦者等流増上。非是異熟。如地
獄樂云云
上文云。五識唯實。闕餘三義○異熟無記或
容有雜。如地獄等受等流樂。如在人中受別
報苦。據界無雜。趣即有雜云云
要云如上生得
善下抄之
玄賛三云○鴦掘摩羅火焚身○爲現惡因必
有苦報。由此聖者有現受苦起。後教故或苦
異熟無學不受○受彼苦者現居有學。由未
離欲定成無學。故與其名○或無學苦非是
業招云云
攝釋云○議曰。疏中初釋於理爲勝。經中明
言是羅漢故云云
論五云。問。如苦極故意有苦根。地獄之根
人中迴受。如賢愚經第十二卷説。鴦掘摩羅
人中得阿羅漢果已。被火燒殺。彼極苦根人
中有不。有解。地獄人中唯受四處或五處。不
受六識果。唯識十證中云。意中業果雖起無
雜○五根六識並不得。又解。論據非懺悔及
入聖者。趣生無雜。從多分故。非迴受者。故六
識並可通迴受。六識之中皆受苦故云云
周記云
  生死證
  問。論中述生死位無第六識之義出二
説。初依惛昧因。次依或因五識等三因。
爾者難陀論師意存何義耶
論云。謂生死時身心惛昧。如睡無夢極悶絶
時。明了轉識必不現起云云
疏云○此位身心倶太惛昧○如睡無夢。即
五位中無心睡眠極悶絶時○量云。即生死
位明了轉識必不現起。身心惛昧故。如眠無
夢等云云
論云。有説。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境。或因五
識。或因他教。或定爲因。生位諸因既不可得。
故受生位意識亦無云云
疏云。下第三破大乘異説○此叙宗也。五種
轉識生死定無。大小教同。然諸賢等於此無
諍。唯第六識今應分別。意識取境。凡有三
因。或因五識。隨縁五塵。或因他教。別生解
故。或定爲因。境界殊妙。死位既同。以惛昧爲
因。故無異説。唯於生位。更増此釋云云
上文云○此中所以惛昧爲因解生死時無轉
識義。諸賢共禀衆教同説。次難陀等無量論
師・正法藏・勝軍師等。特以爲佳。恒用闡揚殊
増智慮。名光月氏。譽美方今。無識之儔同遵
南指。唯我大師至生微破。及其披此。更益前
非。如次論下及制惡見中正陳其義。今諸釋
既備。勝義雲集。群賢叙之盛當所指云云
祕云。疏次難陀等至譽美方今者。此擧信彼
惛昧因人。對上諸賢。故云次也。疏無識之以
儔等者。此乃生下大乘異説信彼之人。或難
陀等下。總明是信大乘異説。前釋爲正云云
義蘊云。次難陀等無量論師下。生下論文。由
三因故意識取境云云
西明疏云。有説。五識至意識亦無者。此下第
二破異師説○此是難陀計云云
別抄云。問。難陀師但以無三因生位不起意
云云
  問。攝大乘論中難餘部所立細意識。依
染汚故。時無斷故云云爾者以今此二因
可立比量耶
疏云。論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極成意識不如
是故。述曰○謂彼計有二意識生。一麁二細。
細者受生命終倶不可知。異麁意識。無著攝
論本云。應二意識倶時轉等。又依染汚故。時
無斷故。意識所縁不可得故○攝論諸師未
悟此文。由不曾見唯識論故。無二意識並生
論者○又因明法因有三相。依染汚因。時無
斷因。闕無同品定有一相。非正比量○前二
返顯以理直逐。不爲比量。何得誤徴。今此論
言極成意識不如是者。即彼第三因。文雖不
同。義勢是一云云
祕云。無著攝論三因破之。此論但一故。彼論
第三云。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
道理。依染汚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縁不可得
故。無性釋云。依染汚者。由立宗門。顯與彼法
自相相違。謂共決定故有三釋。一云○二云。
大乘立和合識非是意識。爲宗法門。小乘所
立是意識性爲法自相。依染汚因違彼自相。
三云○初和合識有法宗上有二種法。一依
染汚。二非意識○由此依彼染汚之言。望於
論主自立即宗。若望破他即是因也問。破他
云何。答。量云。初和合識非是意識。依染汚
故。猶如命根。詳曰。第二理勝。以本論云又即
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汚
故。故知依染但名爲因。是意識性不應理者。
乃是宗法○又無性云。如是結生相續時識。
於一切處・種類・時分。皆依染汚。即中有攝後
心爲依。此所依心生有爲境。於一切處・種類・
時分。是染汚故。能依之識非是意識。由此越
於意識法故。或有説。言與四煩惱恒相應心。
名染汚依○問。二師何意致此不同。答。無間・
倶有二依不同。各隨取一○時無斷者。無性
釋云。由異熟性時無間斷。由此亦是是遮意
識性。釋曰○若是意識時有間斷。初和合識
即不如是○意識所縁不可得知者。無性釋
云○若是意識決定可得自所縁境。謂可了
知○故非意識。釋曰○詳曰。觀論本釋。量無
明文。所以疏主斷前二因但直責也。古徳以
彼命根爲喩而立其量。量如前辯。喩既論無。
不假爲量。又自第八亦不得成。他量破云。初
生時識非是第八。依染汚故。猶如命根。彼此
既同。何能遣過。由此故知。直責爲善。可或可
作量。論示方隅。略不言喩。我宗命根不定異
八。汝命根喩所立不成。由斯作量理亦應通。
義既多途。任情取捨。時無斷因。亦可以彼命
根爲喩云云
  識名色互爲縁證
  問。論中識縁名色。名色縁識云云爾者今
此名色與縁起所攝雜亂。名色支爲同
將何
論云。又契經説。識縁名色。名色縁識。如是二
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倶時而轉。若無此識。
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
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依
而住○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説誰
爲識云云
疏云○瑜伽第九有二義解。一云。倶有依根曰
色。等無間滅依根曰名。隨其所應爲六識所
依。依止彼故。乃至命終諸識流轉。此解即通
大小。非此所諍。便助彼宗。非欲自解○第二
解云。又五色根・根所依大種・及根處所彼能
生大種曰色。所餘曰名。要由有識執受諸根。
墮相續法。方得流轉。即同此解。故小無解
又云○若彼難言。汝亦七日無五識身。彼名
中識其體是何。第七識也。又除初念餘時亦
許第六識起。意識即是名中識蘊有何所違
燈云。問。此中所説識與名色。爲據種説。爲據
現行。答。二倶何失。二倶有過○答。名色有
二。一十二支中所説名色。二汎爾名色○若
汎爾名色但云名色。未必名支。設名爲支。即
通假實。今此中説汎名色支。名中識支即第
七識○然釋此經文總有七釋○七大乘師復
有三釋。一依此論十二有支當起位説。二依
瑜伽第九所説。復有二解。如本疏明。三依汎
明名色支説。今此論意約汎名色。不依瑜伽
第九二説及下縁起。皆喩不成。然有解云。依
瑜伽後説名中。非必具四蘊故。亦取束蘆而
爲喩故。此亦不爾。同上座等過。本疏雖云瑜
伽第九二解意同於此論。意亦取七爲名中
識。彼論第九但云所餘曰名。不遮第七。故束
蘆喩善得成立
伽抄四云。名色中○成唯識説除三因餘因
皆是名色種○此説五支不雜體性○經説名
謂非色四蘊。色謂羯刺藍等者。此依雜體非
説別體。不爾。如何得成五蘊。或通依非異熟
名色五蘊説。初生更互爲縁。第七識等名名
中識故。若雜體者。唯識亦云或名色種總攝
五因○如具彼疏釋。此等唯種
玄賛第七同之
最勝疏六云○然契經言。名謂非色四蘊。色
謂羯邏藍等者。亦依當現及汎名色。非正名
支。如説識與名色更爲依。猶如束蘆。亦依當
現及汎名色説。名中通説第七爲名。不爾。束
蘆不成故。又復據實名色支體。名但二蘊。受
爲受支。識爲意處。論説名色六處非假非雜
故。又云除後三因故。若爾。如何云名謂非
色四蘊。此亦不違。前已會訖○故經中云
名謂四蘊。即約總名。若分五支。即據別説
疏八本云○四名色支者。有二種體。一者一
切有漏五蘊皆是此體。通異熟非異熟。如九
十三説○大論第九云○此論下云。或名色
種總攝五因○通取三性以爲體也○若約名
色不相雜亂説此支者○故此二體寛狹不
同。前體即是四蘊名名。色蘊名色。汎爾通釋。
即體相濫。後名色五種各別可有差別
祕六云
  問。付雜染逆觀縁起。且可有自老死支
至識支退還之義乎
燈云
瑜伽九十三云。復次世尊在昔爲菩薩時○
自於諸諦起正觀察。爾時爲欲歴觀苦諦。由
老死支苦所攝故。於縁起逆歴觀察。當知此
中由三種相○復次○依縁起門逆次而入。
先縁後際苦諦及後際苦所攝集諦。未爲喜
足。遂復觀察後際集諦因縁所攝現在衆苦。
謂遍逆觀受觸六支名色與識。當知此中觀
未來苦是當苦諦。觀彼集因是當集諦。觀未
來世苦之集諦由誰而有。知由從前集所生
起識爲邊際。現法苦有既知從前集所生起。
不應復觀此云何有○復次○謂從後際苦逆
觀現法前際苦集。名色縁識。識縁名色。譬如
束蘆展轉相依而得住立云云
同第十云。問。何故菩薩觀黒品時。唯至識
支。其意轉還非至餘支耶。答。由此二支更互
爲縁故。如識縁名色。如是名色亦縁識。是故
觀心至識轉還。於餘處中無有如是轉還道
云云
補闕章中云有支義問。何故苦集之觀至識而
還滅道觀越行而至行。答。苦集相續一周便
還滅道斷除所以至行云云
伽抄云。還滅品中名色非是識還滅因。不由
名色滅識支亦滅。但由識滅名色必滅。至識
不還更進觀行乃至無明。無明滅故行乃隨
云云
  問。付九十三卷第二復次。且既知從先
集所生起者。指行無明云先集歟。當愛
取有歟
補闕章中有支義云。於中別分若准作苦集觀。
老死苦果有二因集。一麁近即生。二遠細因。
謂愛取有。觀現生能生老死苦果。謂觀愛取
遠生當來老死苦果。如是觀苦果從集有已。
即觀集從誰有。謂由苦苦果從誰有。謂識等
五。即觀苦果復從誰有。還由思業即取愛有。
更不別觀無明行不異犯取有。是故苦集二
諦觀齊識退還
攝釋第四云○故瑜伽論九十三云○言既知
從先○此云何有者。釋此須逆觀但至識支。
不觀過去行無明支之所以也。前已推後際
有。取愛等三法依先集之所生起。現識等五
准知。識等即是過去無明生。不應復觀識等
五支云何而有。由觀至識更不觀行及無明
支。名爲退還云云


論第四卷本文抄十六目次

  四食證
定果變段食
雖名通定果
有漏定所變香味
思食體
觸食體
希望爲相
大乘法味
  滅定證
細意識
世友問論
與意許宗
語業界地
設兼引大
等取有觸
雖思分位
  染淨證
心清淨故
生天後報業
難經部師


論第四卷本文抄十六

  四食證
  問。付四食證廢立。且上界定果變可有
段食耶
燈云○問。業果上地無。段食唯欲繋。定香
味上有。段通色界繋。答。設菩薩等變假無食
用。設有實用。據爲増上。引生欲界有情所變
香味觸三。而以爲食。亦不取本質。故不通上。
問。何故欲界變段食即許通質相。定等變段
食唯相不通質。答。欲界有漏性是食。同界通
質相。定起無漏性非食。異界不通質。問。定果
唯第六變。可成無漏。通亦撃第八變。故應有
漏。答。第六變者可是無漏。彼自第八縁彼起
相即是有漏。然爲下食是第六變者。非第八
變。而第八云前七非八所杖質者。據見分説。
設通相分。據業力説。定通不遮。又解。設第八
變爲下食者。爲縁起食。而體非食。又解。言唯
欲繋。據業界説。若通定起亦許上繋。然法師
意取初解正。問。如他通等引○如下
四食章云○第一三界者。顯揚第一・瑜伽第
五・唯識等皆言。由觸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
界有情安住。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安住。
欲界有眠及婬欲故。必資段食。餘界不爾。此
依散境。定境通三界。至下當知○第三三性
攝者。段食唯無記。散位三境共性定故。能造
所造本性定故。法處三境若爲食者。自識所
變第八識境亦無記故。若依意境遠資長故。
色無色繋是有漏者。是善性攝。若無漏者。親
非資有。究竟爲損。破裂有故。近可爲食。義稍
難知。此應思審○第五問答者。問。若三食通
三界。散位段食唯欲界者。亦有上界資下段
食及餘三食耶。答。有二。定以上起初禪四識。
豈非資下三耶。又段食示現可爾。即大威徳
菩薩等是實不資下
論云。段食唯於欲界有用
疏云
  問。菩薩爲利有情以定通力變魚米等
之時。欲界有情依託之所變相分不繋
上界有何故耶
又方問。名定果歟。名業果歟
燈云○問。如他通等引。即許下識相分上界
收。今變段食何不爾耶。答。雖名通定果。然非
上界收。以漏無漏不相順故。設縁彼第八所
變之相。亦不隨彼。隔無漏故。勢分遠故。非正
能引故。雖然稍難。智者思擇
周記云。燈雖名通等者。此答意。縁梵王等。雖
是通引。同有漏故。相隨於上。餘可准知。問。
通引既同。彼段食亦應通於上界。答。通引雖
同。漏無漏別。不可相例。或大菩薩變蘇等等。
於下有情不能爲食。但作増上。引欲有情所
變香味而爲其食。故不通上。如次前説
燈一云○又解。但由上引第八通果眼等。杖
之所起相分。自是業果。屬於下界。無隨増失。
如通力變爲魚米等。引第六識通果之色。爲
第八質。或雖即杖他八爲質。即業果色。是欲
界繋第四卷云香味觸三而爲段食唯欲界繋
故。二解任情。道理亦難。應可思擇
初解梵王來下時五識所變屬上界攝定果云

祕第三云○問。因於定通令第八識縁他異
地身器得不。答○有義釋云○設定等力如
何能變○詳曰。如菩薩等變身爲魚・地・海・
金・酪。下界有情得受不耶○設若救云。有情
六識託菩薩等所變米等。以爲本質。變而乃
用○亦所變之者。第八從本言由通力。亦何
傷也。與餘常時境不同故。前云上眼託下第
八。由上第八不得縁下○又非定通之所引
故。由斯不變
  問。七地已前菩薩以有漏定可變有實
用之香味耶
又方問。二乘聖者以無漏定可變實用
香味等耶
燈。周記如上
章云○是有漏者○如上
周記云。章有漏者。是善性者此即是許七地
以前變魚米等得實受用。七地以前有漏劣
行故。故有漏心亦能變也。章若無漏者至損
破有故者。問。爲食之時。但唯食自第八所有
漏之者不食。無漏如何得言破於有耶。答。由
以無漏爲疎縁故。畢竟能令有情證得斷於
有漏
瑜伽五十四云○若有威徳定所行境○是實
物有○又此定色但是世間有漏無漏由定而
生。非出世間由此定色有戲論行定爲因故。
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唯
有一類有如能起化。謂不思惟。但由先時作
意所引。離諸暗昧。極善清淨明了現前。當知
是定乃能生色。若定力勵數數思惟。假勝解
力而得見者。當知不能生起此色。又復此色
雖非出世定之所行。然由彼定増上力故。有
一能現。當知此事不可思議
伽抄十四云○何謂威徳。而言是實。如下文。
是無漏故。名爲威徳。聖者法故。名爲威徳。其
此定色得實作事如實作色。其非威徳定色
唯令他見。非實作事不如實作。問曰。無漏定
色見諦方得。此稍可得。有漏之定何故得有
如是實事。聖人無漏種類故得。如下文。増上
力故得。又准下文。無分別智増上力故。後得
智起此色者。有漏定不得。此中據體。實是無
漏相似有漏故。言無漏有漏。問。然無漏中三
乘皆得無漏。何人得之。於大乘中有威徳定
雖有初地八地二處。皆有其名。依於何地。又
大義曰。此通有漏。有漏者非實。不任受用故。
若非假想觀。任用者亦是實有○此是無漏。
非有漏。似有漏。體無漏○無問有漏無漏。任
運定能起此色。非勵力思惟定能生此色。若
菩薩是無漏。若二乘是有漏。皆能變化令他
受用。名威徳定。餘假想觀不爾故。非威徳定
不名實色。如次下更當廣釋
勝定果色章云
瑜伽三十三云。又聖非聖二神通境有差別
者。謂聖神通隨所變事。隨所化事。隨所勝解。
一切皆能如實成辨。無有改異。堪任有用。非
聖神通不能如是。猶如幻化。唯可觀見。不堪
受用
相傳之所可見之
  問。有義意釋意思食體與欲倶思心所
起希望。撲揚大師可許耶
論云。三意思食希望爲相。謂有漏思與欲倶
轉。希可愛境能爲食事
疏云。此體即是有漏思數。與欲數倶方是食
體。餘相應思無希望相故
疏抄云。疏餘相應思無希望相故者。思若與
欲相應。即名爲食。思不與欲相應。雖與餘心
所相應。亦不名食。要由先有思量方有欲故。
但思得名食耶
燈云。問。觸食能生喜樂。思食必欲倶。喜樂攝
益欲自希望。應受及欲説之爲食。答由觸起
受。由思起欲。擧果顯因。正由觸思。説此爲

祕云。論三意思食希望爲相者。問。思者造作
正因等相。云何今説爲希望耶。答。如燈辨。有
義兩釋。初解同燈。第二釋云。由相應法令思
於境起行希望。若爾。心等與欲等倶。心亦應
由相應之法希望爲相。答。心等因思希望無
失。如是心等與受等倶。起領納等。皆不違理。
心等皆容起多行故。然自相行正行非餘。故
依正行心等無雜。詳曰。理恐未然。瑜伽此論
皆云心等所縁同不同行相。故此論云。心與
心所同所依根。所縁相似。行相各別。了別領
納等作用各異故。亦不可言據自相説。如所
縁相。相分各別即説相似。行相有同何即不
説。教既無憑。臆斷難准。可從初釋
燈奧文云○何以得知心作我解。答。准心所
知。既云我愛慢等當爾。彼愛等若不作我解。
貪愛於何。又亦不應名我愛等。由此准知。心
王亦作我解
下文云。推求是見。餘法不推求。執者堅取義。
同聚倶執我
燈云論七所如
彼卷抄
章云廢立門餘心所法皆不及觸思。觸遍諸心
順生三受。思能希望造作之主。故餘皆非。無
漏無爲皆破壞有故。唯有漏四方立三食名
忠安記云。問。經説思食希望爲相。無希望。何
故名食。答。由思力故。令欲希望。從果爲名。
此亦從勝
燈第五論六云。問。信云令他淨。捨亦他靜。此
慚等能令他崇。令他拒等不。答。論既無文。設
不能亦有何過。以諸心所功用別故。且如作
意能驚於他。非令所驚亦能驚故。設復令他
亦崇拒等。亦有何過。以心心所用有通局。法
性爾故。然非必皆例
  問。觸食體可通八識相應觸耶
論云。二者觸食觸境爲相。謂有漏觸纔取境
時。攝受喜等能爲食事
疏云○八識倶觸皆是食耶問也
論云。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
勝。觸麁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
疏云。述曰此觸食體皆通八觸。雖體通與諸
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勝義如何所觸
之境相麁顯故。別能攝受喜樂受故。能生順
益身之捨故。是偏勝義。七八倶觸境微細故。
全不能生喜樂受故。雖生捨受。但不爲損而
非益故
章云出體門○九十四云。諸有漏觸能與喜樂
爲食。唯識亦言。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益喜
樂及順益捨。能爲食事。此言意顯三界有漏
八識倶觸。攝益受喜樂及順益捨。攝益身者。
是觸食體○故唯識言。此觸雖與諸識相應。
屬六識者食義偏勝。即彰觸食通八識倶。蜜
會天親攝論第三云。此中觸食屬六識身。觸
麁顯境。資養勝故。不取餘觸。有義。唯取六識
倶觸以爲食體。論觸雖通八識倶轉。爲食體
者。唯六識倶。七八倶觸全無引生喜樂二受
及順益捨故。八倶之捨一切地時行相同故。
前解不然。非要觸能引自倶生喜樂受等方
名爲食。引餘識倶喜樂等起攝益身者。一切
皆是。由第八等觸勝自境引生六識倶時喜
樂。故亦是食。然准諸文。第二解勝。但言攝益
喜等爲食。非七八故
周記之。章前解不然等者○非是破前名爲
不然
論下文云。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
識有無
疏云○觸意思三遍三界用。六識相應者隨
識或無。八相應者隨識恒有。故依識轉隨識
有無
尋云。取觸數歟。取心王歟
伽抄第十五云。論云。觸能攝受者若喜若樂
若捨一分者。今解。觸取六識爲體。此倶觸能
攝受喜樂二受全及捨一分。受攝益者滋長
義。憂苦違損非攝益。捨通善惡果。今取善果
捨故言一分。或捨通忻戚末。今取喜樂末生
者故言一分。有云由此故知。取觸數爲觸食
體。此不成解。違對法故。又此隨順理門。攝論
云。觸食屬六識
浮丘疏第十三。可見之
西明疏云。此觸雖與至資養勝故者。約識辨
體。謂據實爲論。八識相應觸皆爲食體。然屬
六識者其用偏勝。故立爲食。故世親攝論云。
此中觸食屬六識身。即依彼論釋者不同。一
云。彼論即用六識爲識。觸食體故屬六識身。
問。若爾。云何瑜伽攝事分中。用觸爲體。解
云。攝大論依正道理。瑜伽所説隨轉門。故不
相違。一云。屬六識者。六識相應觸非即六識。
若作此解。與瑜伽等皆不相違。雖有兩釋。後
説爲正。所以者何。瑜伽・對法及此論等。以觸
爲體。皆不相違
理趣分疏下云○觸謂觸數。第六識倶。思謂
思數。即第六識倶。識謂識蘊。即唯第八
  問。意思食體唯限第八識相應思歟
論云。三意思食希望爲相。謂有漏思與欲倶。
轉希可愛境能爲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
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於境希望勝故
疏云。若希可愛境。此通未來及與現在○此
食通與八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故瑜
伽説。深勝希望及縁未來。非餘倶思希望勝
故。由此亦准。屬六識者體非六識。不爾。思食
體應第六
章云。成唯識言。思食謂有漏思與欲倶轉。又
言。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
此言正顯三界有漏八識倶思希可愛境攝益
身者皆思食體。蜜會五十七及天親攝論云。
縁未來境攝益於識。名爲思食。意思於境希
望勝故。由此九十四云。若在意地能會境思。
名意會思。能與一切於可愛境專住希望爲
食。復有義者。六識倶思諸有漏者希境益身。
皆思食體。七八不然。無行相故。諸處但説與
意倶者。通縁未來彼最勝故。亦有希望現境
思故。許通五識。唯識所言諸識相應。顯思體
倶。食唯六倶。有義。思食唯第六倶。諸處但説
縁未來故。五倶縁現觸力増長非思食。故唯
識説。思食體通諸識。成食義者唯第六倶。故
世親説意思食者。是能希望。由希望故饒益
所依。如遠見水。雖濁不死。以眼爲門。意希望
故。非五識有希未來故。此雖三解。第二解勝。
五識於境有微細思可希望故。不爾。五識應
無欲倶。准此第三乃同唯識不許別境與五
倶義。故知正者第二師勝
燈云。問。觸思通八倶。六倶勝名食。識體雖八
種。第六偏名食。答。二解。一不齊解。順生喜
樂起希望。六識倶勝偏名食。攝持是識食。八
倶攝持不唯六。二義齊解。識體有八種。勝食
唯第八。觸思雖遍倶。六並名勝食
又云。問。如在滅定。經於多日。以何爲食。答。
識觸思三
論下文并疏。理趣分疏如上
  問。佛地經中説。十八圓滿淨土任持圓
滿。大乘法味生大喜樂爾者以法味爲
食體歟。爲當以喜樂爲食體歟
燈云。亦如淨土法生喜樂法體。是食非喜樂
受○又解。不同法食。法食即取喜樂爲食○
前解爲正。佛地論云。此淨土中諸佛菩薩後
得無漏能説能受大乘法味生大喜樂。既云
法味。明法是食。此意由法能生喜樂。方名爲
食。不生喜樂不能爲食
釋能生觸思爲食。非所生受欲之義也
四食章云。佛地經云。廣大法味喜樂所持○
問何故有漏觸爲食體。無漏法中喜樂爲食。
答。由有漏觸引喜樂勝。無漏喜樂治憂苦勝。
各立爲食。對治別故。又無漏受領法味増。説
之爲食。亦如有漏觸生喜増。立名爲食。故不
違理。各隨増故
玄賛八云。此説二食。佛地經説二。廣大法味
喜樂所持○佛地法味所生喜樂。即是法喜。
此依初得。唯在意識。欲界縁教。但言喜食。彼
依後時。亦通六識。通色界有。故開喜樂。此合
名喜。適悦同故
攝釋第四云。廣大法味是能生法。喜樂二種
是所生法。由因大法喜樂生故。取彼所生爲
二食也
佛土章云。若變化土實資四食。亦得説資法
味爲食。如聞妙法花。六十劫住故。然此經下
菩提分品言。既食不死法。還飮解脱味。以涅
槃不死而爲食者。所證妙境生於喜樂。可名
食故。能持無漏亦與食名不相違也
無垢疏三全同之
佛地論第一云。如是淨土眷屬圓滿。以何任
持。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謂於此中。大乘法味
喜樂所持食能令住。是任持義○此淨土中
諸佛菩薩後得無漏。能説能受大乘法味生
大喜樂。又正體智受眞如味生大喜樂。能任
持身。令不斷壞。長養善法故名爲食
無性攝論十云。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者。謂淨
土中大乘法味喜樂爲食。此句顯示任持圓
滿
無垢稱疏云。靜慮等法破壞有故。實非食體。
但取味證。故佛地經云。廣大法味喜樂所持
  滅定證
  問。本經部師意可立細意識耶
疏云。上來已破經部本計。下破經部末宗轉
計。上座部師亦許定中有細意識。生死等位
已遮破訖。極成意識不如是故
結滅定位無第六識。色心互持種等之計。發
此位有第六識文之下
燈云論三論識縁名色。名色縁識○然釋此經
文。總有七釋。一薩婆多師。如本疏辨。二本經
部師。同有部釋。三末經部師。許有細意識。羯
刺藍時。麁識爲名中識。細識爲識。四本上座。
亦計二識。許倶時轉。釋同末經部。五末上座。
麁細二識必不倶時
又云論四論又行縁識應不得成者○若末經
部救云。我有麁細二識。麁者染倶結生。細者
無記爲業熏感
疏三本云。此答上座及末經部有細意識
宗輪論云。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説諸蘊有
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説轉名。非離聖道有蘊
永滅。有根邊蘊。有一味蘊。異生位中亦有聖

同論疏云。有根邊蘊有一味蘊。一味者。即無
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轉。即細意識曾不間
斷。此具四蘊。有根邊蘊者。根謂向前細意識
往生死根本。故説爲根。由此根故有五蘊起。
即同諸宗所説五蘊。然一味蘊是根本故。不
説言邊。其餘間斷五蘊之法是末起故。名根
邊蘊
疏四本云。論謂諸轉識至有間斷故。述曰○
初破經部○譬喩師即經部也。如五十一・對
法等解種子義中云○此等經部本計。然後
有經部異師第二○論有説六識至第八識
性。述曰。此叙彼宗○論又六識身至必倶時
故。述曰。第三破事類雙熏計○今此設遮經
部。麁破譬喩師。譬喩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
論者。是名經部。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邏
多。二室利邏多。造經部毘婆娑。正理所言上
座是。三但名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説
譬喩。名譬喩師。從所説爲名也。其實總是一
種經部
疏二本云。論若言有色至理亦不然。述曰○
此破日出論者。即經部本師。佛去世後一百
年中。北天竺怛叉翅羅國。有鳩摩邏多。此言
童首。造九百論。時五天竺有五大論師。喩如
日出明導世間。名日出者。以似於日。亦名譬
喩師。或爲此師造喩鬘論集諸奇事。名譬喩
師。經部之種族。經部以此所説爲宗。當時猶
未有經部。經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
祕三云。然准諸教。經部師計總有四類。本經
部許内六根是所熏性。如瑜伽論五十一末
言。色持種隨彼言也
倶舍論五云。有餘師言。如生無色。色久時斷。
如何於後色復得生。彼生定應由心非色。如
是出定心亦應然。由有根身。非由心起。故彼
先代軌範師咸言。二法互爲種子。二法者。謂
心有根身。尊者世友問論中説。若執滅定全
無有心。可有此過。我説滅定猶有細心故無
此失
光記四云。有餘師言至四有根身者。第二有
餘經部師言。如生無色界。色久時斷。如何於
後色復得生。彼生定應由心中色種子生。非
過去色生。此即擧例。如是出定心亦應然。由
定内有五根身中有心種子。生出定心。非由
過去定前心起。故彼經部中先代諸軌範師
咸言。心身二法互爲種子。尊者世友至故無
此失者。經部異師尊者世友所造問論中説。
若執滅定如前二説全無有心。可有無心生
有心過。我説滅定猶有細心生出定心。故無
此失。世友梵云伐蘇密多羅。舊云和須密訛
也。印度國名世友者非一。是非婆娑會中世
友。又正理第十三云。譬喩論者作如是言滅
盡定中唯滅受想。以定無有無心有情。解云。
此叙鳩摩羅多門徒釋。彼宗所執唯一心王。
隨用差別立種種名。無別心所。但心縁境第
一刹那初了名識。第二刹那取像名想。第三
刹那領納名受。第四已去造作名思。諸餘心
所皆思差別。識想受三唯無記性。思心已去
方始通三。入滅定者滅受想心。由此二麁是
所厭故。識雖非所厭。定中亦不得起。是無記
故。於行位中。思之差別爲滅定體。以實言之。
即是心。就用言之。是心所。故彼定中必有心
體。但無受想之位。何以知然。名稱滅受想定。
故知無受想。必定無有無心有情。既是有情。
故知心有。又婆娑一百五十三云。謂譬喩者
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説無有有
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心者。若定無心。
命根應斷。便名爲死。非謂在定。准此論。世友
同彼譬喩分別論計
釋籤第三云。正量部異師爲譬喩者可勘
正文
義鏡五云五根章文成實論師至大成五根者。
第三述末經部宗也。言成實論師者。即西國
沙門。名呵梨跋摩。此云師子鎧。今云師子冑
今與鎧其義也。即雜心論師究摩羅陀之弟
子也。西域記第十二云。童受論師者更造論。
述經部本計宗也○文經部説至麁是假者。
此第四述本經部宗也。西域記云。童受論師
即經部本計也。光法師倶舍疏云。鳩摩羅多
此云豪童。是經部祖師。於經部中。造喩鬘論
顯了論等。經部本從説一切有部中出。以經
爲量。名經部。執理爲量。名説一切部已上
疏文
師唯識疏第二云。佛去世後一百年中。北天
竺怛叉翅邏國。有鳩摩羅多。此言童首。造九
百論○亦名譬喩師。經部以此所説爲宗。當
時猶未有經部。經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又
疏第四云。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
室利羅多。造經部毘婆娑。正理所言上座是。
三但名經部。其實總是一種經部已上
疏文
今此文云經部師者。即當第二。即是第三經
部師者遠承童受故。西域記號其童受。爲經
部本師耳。今云經部師者。遠望童受。是彼弟
子。望師子冑。是本師也。今就第三經部宗而
説本末宗義也
深蜜經西明疏六云。如大徳邏摩此即經部。
第三釋大徳邏摩
疏云。此並對勘二家攝論及成業論。義更無

  問。世友問論者有部義歟。又此師許色
心互持種之義歟
疏云。論許便違害至滅受想定。述曰○就別
破中。上破有心所訖次破無心所。倶舍云。尊
者世友問論中説。此即經部異師。二法爲種。
滅定無心。色爲種子。心後依生。經部本計滅
定無心。次後轉計滅定有心。次有心所今更
轉計彼無心所。即末轉計
倶舍論。光記如上
成業論云。且身業形色爲性○有説。身表行
動爲性○日出論者作如是言○然有別法差
別爲因○若爾。身業應唯無表。此無表名爲
自何法。謂法處攝律儀色等○又汝所宗過
去諸法有與果用。何非現在○若爾。應許由
善不善身語二業。蘊相續中引別法起。其體
實有心不相應行蘊所攝。有説。此法名爲増
長。有説。此法名不失壞。由此法故能得當來
愛非愛果○若所作業體雖謝滅。由所熏心
相續功能轉變差別。能得當來愛等果者。處
無心定及無想天心相續斷。如何先業能得
當來愛非愛果。有作是説。於此生中先所熏
心必還相續故。得當來愛非愛果○有作是
説。依附色根種子力故後心還起○如何一
一心心所法。從二種子相續而生○是彼宗
過。何謂彼宗。謂執此位全無心者。若説此位
是有心者。即無斯過。如尊者世友所造問論
中言。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過。我執
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若滅定中有意識
者。此縁何境。作何行相○是故汝等不如實
知阿笈摩義。縱情妄計第六意識滅定等有。
由是而執此位有心。若爾。云何許滅定等諸
無心位亦有心耶。應如一類經爲量者。所許
細心彼位猶有。謂異熟果識具一切種子。從
初結生乃至終沒。展轉相續曾無間斷。彼彼
生處由異熟因。品類差別相續流轉。乃至涅
槃方畢竟滅。即由此識無間斷故。於無心位
亦説有心。餘六識身於此諸位皆不轉。故説
爲無心
業成就論云。復有人言。色根種子。彼種
得心心數種二處依止。謂心身中色根身中。
如是次第○復有人言。有心三昧。若毘婆娑
五百羅漢和合衆中。婆修密多大徳説言。若
何等人滅定無心。彼得此過。我滅三昧是有
心故。引修多羅以爲證言。身行則滅。諸根不
轉。識不離身○云何彼是有心三昧。如修多
羅法師信説。修多羅師云何信説。説彼報識
一切種子密繋縛等行不斷絶。彼彼處生法
識壞相相續而行。乃至涅槃而不斷絶
要集八云。然成業尊者世友。舊相傳釋云。此
引經部世友。非一切有部世友。梵云薩婆多
世友。轉計云。今尋彼文。一切有部世友論師
即非經部。亦轉計謂。世友師依自宗義欲破
經部。先叙彼計。非世友計立有細心。然於破
中。世友世親破意皆同。一切有宗亦非許有
滅定意意識。後樂大乘所立正義。即異世友
義。同經部救云。應如一類經爲量者。所計細
心彼位猶有。引彼爲喩故云應如。雖於滅定
有微細心。無餘轉識。義同彼計。然體不同。是
八非六。故云謂異熟果識乃至阿陀那識阿
頼耶等。由此成業所引同論叙計細心。非世
友計
  問。本疏中破末經部義立量云。汝應一
切定皆名無心。諸定皆説無前五識身
故。如汝許滅定云云爾者因置諸定言事。
大師何釋之耶
論云。若無五識名無心者。應一切定皆名無
心。諸定皆無五識身故
疏云。彼若答言。無五識故名無心。非無第六。
今牒之云。若如是者。應立量云。汝應一切定
皆名無心。諸定皆説無前五識身故。如汝許
滅定。若不言定中。無五識身故。即不定過。以
無悶絶等亦無五識。彼此共許非無心定
祕云。論諸定皆無五識身故者○又疏作量。
有義破云。疏説此因依悶絶等有不定者。此
義不然。立宗若云應一切定皆名無心定。悶
絶等位非無心定。可説前因有不定過。宗法
之中既無定字。故無不定。詳曰。直觀言陳。似
如所斥。若尋意許。疏旨精遠。謂定無心。非定
無心。而是差別。因不言定。即悶絶等。因於彼
轉。與意許宗便成不定。因致定言。斯過方遣。
故義然也
因明疏上云。論是無常等因。述曰。顯因所成。
等者等取空○若所作因亦能成立言。所陳
苦樂及無常宗意所許苦等一切法者。此因
便有不定等過
論云。如是等似宗因喩言。非正能立
下卷云。向辯三支。皆據申言。而有過故。未明
缺減。非在言申。故以等等。復云似宗因喩者。
等彼缺減。若爾。何故不言如是似宗因喩等。
而云如是等似宗因喩耶。答。喩下言等。恐有
離前似宗因喩別有似支。顯離此三更無有
別似宗因喩。故於前等
周記云。此文意云。今此等字上似宗因喩三
支過中。論文之中除四相違自餘諸過。各據
言陳。未明意許。今言等者。等彼意許。又缺減
過。論文之中。言陳意許。倶並不説
  問。付三業行遍非遍之義。且於二禪已
上起語言之時。不依尋伺之義可有耶
燈云○問。尋伺既非遍行。何故難他尋伺於
語是遍行攝。答。就他宗説。實非遍行。能遍起
語。即是思數。若爾。何故第二定已上自他有
思得起語言。何假尋伺。答。麁思能發語。上細
不能發。在佛即得任運語故
同一云。問。意通三界理顯不疑。身語歸依通
何界地。答。身語二業通欲色界。若准九地語
業唯初禪。身業通五地。二定已上雖起語業
及以身業。若起語業。借下尋伺。故隨尋伺是
初定繋。又是無記。上地不造下地業故。設無
漏者亦屬下故。或不繋故。身業通四定。以出
入息非是遍行。上得起身。又解。上若上若上
不得作下地善業。四靜慮王倶受別脱。豈許
無記心得戒耶。既許善心方始得戒。故於上
地得有語業多由尋伺。未必一切皆尋伺起。
又復尋伺非語遍行。如出入息四定雖無。得
有身業。以有思故。語業應同此。引證如下第
七論記
同五論七云。問。身語心行有遍非遍。第四定
地雖無出入息。有思遍行。身業得轉。在佛果
位既無尋伺語之遍行。語應不轉。答。如疏及
樞要説。問。既説語業爲語遍行。第二定上地
法有語。同身行故。答。約佛可爾。語不假尋。
除佛已外語必尋引。故已上無。問。説法逗機。
語假尋伺。汎爾言説何假尋伺。猶如五識多
由彼起。亦有五識非尋伺生。如無色定起耳
聞聲等。答。二定已上起語時難。猶如五識。必
假尋伺。問。身在欲界及初靜慮時易。應同五
識。答。語皆推度。起必尋伺。五識不爾。故不
得例。又設一解。欲界汎語二定已上或有語
言非尋伺發。但用思生。諸論但言尋伺起者。
隨麁相説。如思惟支
疏云。尋伺引語名爲遍行故。二禪已上尋伺
無故。語定隨無。大乘不然。此隨他語
肝心云。文隨他語者。北抄云。大乘二禪已上
佛不籍尋伺已上
案云。若依大乘。二禪已上及佛果位。雖無尋
伺。而復有語
伽論九十六云。又麁尋伺能發語言。諸未得
定。或有已得還從定起能發語言。非正在定。
正在定者雖有微細尋伺隨轉。而不能發所
有語言。是故此位説名一切語言寂靜
諸藏章云。盧舍那佛經説。十八梵天諸神王
等倶能解語。皆悉受持菩薩戒法。故知調伏
亦被二界五趣之身。此依實身。無色界中無
有耳識不聞教故。故知但被二界五趣有情
實身。以經威力地獄衆生得聞法故。諸大菩
薩於地獄中教他受戒種種事故。然得戒者
義即差別
梵網經下云。是時百萬億大衆諸菩薩・十八
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
誦一切佛大乘戒○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
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
六欲天子。庶民黄門。婬界婬女奴婢。八部鬼
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
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表無表章云。第六依地有無者○律儀無表
中別脱無表。可依欲色二界依身得。既許色
界迴趣大乘。豈彼世尊無別脱戒。此別脱戒
若菩薩時。雖復依彼。定是無漏。依色界身。准
此無有有漏別脱。盧舍那佛化十八梵天等。
倶能解語。皆悉受持菩薩戒法。亦得別脱。不
得別受別脱之戒。別受別脱除諸聖者。上界
依身心非極厭。由此不得。既許鬼畜得別脱
戒。色天許得。於理何違
百法玄賛私記。依此文成別解脱戒無漏義
周記云。燈上地不造下地業故者。此即釋無
所以。欣上厭下得勝捨劣故。生上地不造下
業。又解。亦可得作下地方便善業。而言生上
不起下者。據上者而更不須起於下。如尋伺
等。上地是無故。得起下善業無妨。又受別脱
善心方得言善心者。護方便時要便善心
  問。依身在欲界修得第四定人。引得彼
地能造四大種耶
燈云。又初靜慮望欲。以靜除散二禪。望初。以
細除麁三禪。望二。以靜除動四禪。望三。以蜜
除疎。薩婆多等由得彼定。引得堅蜜四大。閉
身隙故。所以無二息。大乘不爾。但以定能除
其隙。故無出入息。設兼引大。亦復無違。但非
唯大能閉身隙
別抄云。問。生第四定。彼身細蜜。可無身行。
身在欲界得第四定者。身亦應虚疎。如何不
有身行耶。解云。由定力所引上界大於此身
中。是故堅蜜
又云。問。於欲界身得第四定。無入出息。引得
彼定地四大。遍其身塞毛孔無入出息。未知
上地四大既細。於欲界身如何得住。不相持
故。解云。即以上地大種爲増上縁。撃發欲界
細四大種。滿其身故。無入出息。問。若爾。於
欲界身起天眼耳。造上界眼耳根。四大亦細。
下界身中如何得住耶。又下地定皆引得定
四大於欲界身不。解云。天眼耳起由通力故。
大種雖細。於下界身得住無失。又解。下地大
種微麁。由下識生初禪造二根。四大種麁。於
下地身亦可得住云云
祕云○依毘婆沙論二十六云。有四縁故身
行方轉。一謂入出息所依身。二風道通。謂口
鼻等。三毛孔開。四依息地麁心現前。於四縁
中。若隨闕一。身行不轉○入第四定。雖有前
二。然無後二。息亦不轉。又入出息依麁身轉。
第四靜慮已上諸地。心極微細故息不轉。又
順正理云。入第四定身無毛孔。云彼等持極
淳厚故。引第四定大種遍身。即由此縁。尊者
世友説。入彼定身毛孔合。入漏無漏定皆如
是○准大乘義。身行不轉。更同有宗。亦應無

瑜伽論五十四云。復次在欲界者。依欲界身。
發起色界大種。現前彼諸大種。種何與下界
色共住。爲異處耶。非異處耶。當言。如水處
沙。非住異處。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互相
雜相
同論云。能造所造不相離故
智論第二十四云。阿泥盧頂色界四大種造
色半頂清淨
攝釋第一云○古人釋半頭之言。由失肉眼
後得天眼。半頭已上悉能照矚。名半頭眼。後
有釋云。肉天具有。名全有眼。由無一故名半
頂。議曰。安智度論○是天眼佛天眼四大造
色遍頂清淨。准此但據淨有圓缺。以名遍半。
未必約見及眼具闕。若如古釋。五眼不具總
應名半。縱有天眼。眼亦少故。未必皆能全頭
見故。故不依也
義決云。三得人者。欲色二界有情之内。若其
天眼。欲界六天及以三州除北拘盧。得四靜
盧根本定者。能起天眼。以許得通故
燈第一云。以下界色麁。不爲上依。自變爲上
地。自身依之
  問。論中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云云等言
等何物耶
又方問。末經部意識定位有思心所云云
論主何破之耶
論云。受想於心亦遍行攝。許如思等大地法
故○又許思等是大地法。滅受想時。彼亦應
滅。既爾。信等此位亦無。非遍行滅餘可在故。
如何可言有餘心所。既許思等此位非無。受
想應然。大地法故。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亦應
有觸。餘心所法無不皆依觸力生故。若許有
觸。亦應有受。觸縁受故。既許有受。想亦應
生。不相離故
疏云。論受想於心至大地法故。述曰。如尋伺
故比量所諍。許如思等大地法故。根本經部
説有三法遍行。大乘薩婆多各説有二。謂即
受想。故別立蘊。作用強故。彼説三大地故。今
言思等。等取何法。謂有二計。一唯計有三法。
如前觸即三合。無別體故。二計有四法。即觸
數故○故今言等意攝二家。又設有餘。非別
有法。此論別體。若依分位。於思之上亦名爲
定等。理亦無違。一念之思所望別故。然未見
文。准倶舍云。謂通三性有尋伺等三地。名爲
大地。即更有餘法。今量云。受想定是遍行。許
是大地法故○論既爾信等至餘可在故。述
曰。經部以思分位。名爲信等。此位非無。思等
既滅。信等善法亦無○論又此定中至觸力
生故。述曰。上來但總破。故思言等。等取有
觸。此位有思。亦應有觸。餘心所法皆依觸力
生故。量云。此位應有觸。有思等故。如餘有
心。餘有心位以觸爲本。無有本無而末有故。
以末例本。亦令本有
西明疏云。然此所破諸説不同。一云。破三心
所。若爾。如何下論説云。既許思等大地法故。
釋云。雖無別體法。然於思上假説有觸。故置
等言。一云。破四。有等言故。二云。破十。或破
十四
  問。受想思三法許有別體之經部意餘
心所者心分位歟。將思分位歟
疏云。論受想於心至大地法故。述曰○根本
經部説有三法遍行○若依分位。於思之上
亦名爲定等。理亦無違。一念之思所望別故。
然未見文
全文大切可見之。疏三末同所祕第七卷所
燈同
論五云。有説。此定體即是心
疏云。此經部師
疏又云。論根力覺支至非即心故。述曰○念
惠等法彼體是思。然非即心。故以爲喩。此中
比量如文可解。亦如正理論第十一廣鬪
祕云。論根力○心故者。問。破何計耶。若破本
師。本師心所皆體是心。惠等同喩所立不成。
若破末計。有相扶失。末許心所離心有故。答。
准疏所明。破末計中立三四等心所之師。惠
等依思。非即心故。喩無其過
順正理論第十一云。有譬喩者説。唯有心無
別心所。心想倶時。行相差別不可得故○又
由至教證無心所○心遠獨行○此等諸經皆
遮心所。又於心所多興諍論。故知離心無別
有體。謂執別有心所論者。於心所中興多論。
或説唯有三大地法。或説有四。或説有十。或
説十四。故唯有識而流。説有多種心心所別。
如甘蔗汁。如偈伎人。故無受等別體可得
疏七本云。論若離心體至説唯有識。述曰。其
楞伽師中百論師等。或經部妙音等亦然。如
前第一卷解彼。雖不言一切心所並無。然有
少數。依心分位立差別故。總爲此難。如倶舍
解觸支中叙經部計。婆娑等叙妙音等計。説
唯有識。即攝論第四所引十地經第六地楞
伽亦有○論若即是心至非自性故。述曰。若
但心分位如覺天經部等者。如何聖教説與
心相應
論一云。或執。離心無別心所
疏云。此第四計即是經部覺天等執。經部師
説。佛説五蘊。故離心外唯有三所。一受。二
想。三思。更不説餘心所名蘊故
祕云。疏第四經部等計者。問。意明無所。明三
所等。是扶本意。答。全無分無總名爲無。不
爾。分無四計何攝。故疏總言亦無失矣
  染淨證
  問。論證第八識引契經説云。心清淨
云云心者無漏第八歟
疏云。論又契經説至不應有故。述曰。自下第
十引染淨心經。維摩等云○其阿含等亦有
此文○此如瑜伽五十四卷識住中解。此中
意説。以本識現種爲染淨心。令有情染淨。即
當攝論染淨章。染章即三雜染。淨章即是世
出世淨
又云。論謂染淨法至持彼種故。述曰。下別解
中。先總解。後別破。此總中。言染淨諸法以心
爲本。若有漏無漏。常無常。有爲無爲。染淨之
法。皆以本識爲本。故言心染情染心淨情淨。
此言有爲等法總句。無爲法等別句。染淨之
法至下當知。有漏現行依心生。種子依心住。
心受無漏現行熏。持彼無漏種故。又解。初句
如前。因心而生者。謂有爲現行法皆因種子
心而生。依心住者。謂有爲現行法皆依現行
識法而住。心受彼熏者。謂本識現行受染淨
有爲現行之熏。釋上依住。持彼有爲之種子
故。釋上因心生。隨心染淨有情染淨。即以所
生能依之法和合假者爲有情故。或心體是
有情。心染故情染。心淨故情淨。此文有釋。以
心爲本總句。如初。因心而生。謂雜染法。即是
有漏三性皆是。以相順故。遂別各生。依心住
故。謂清淨法。有爲無漏不順本識。故但説依
心住。心受彼熏持彼種故。釋上所由。並通染
淨。又心受彼熏。是有漏法。持彼種故。是無漏
法。又有別解。以心爲本總句。因心而生依心
住故。並有漏法現行依種子心生。依現行識
住。心受彼熏持彼種者。即無漏有爲法。雖心
相違。心受彼現行之熏。能持彼現行種故。後
心淨時有情隨淨
祕云。論心雜染故等者。雖維摩經亦有此文。
今引阿含。以維摩經非共許故。疏言心染故
有情染等如瑜伽五十四者。案彼論云。由所
潤識○於流轉中相續決定。又云。又由彼識
永清淨故。不待餘因。任運自然入於寂滅。此
識相續究竟斷故。於十方界不復流轉。於命
及死不希求。故名永離欲。釋曰。前由心染有
情雜染。後由心淨有情解脱
又云。論謂染淨以心爲本等者。疏有四釋。餘
有五釋。具如餘辨。有義復釋○無漏淨心但
與無漏有爲無爲爲其根本○前後二疏雖有
多釋。義皆不具。未方此解。並無淨心爲本等
故。詳曰。觀經文云。心雜染故有情雜染。但約
有情。不依佛説。若兼佛者。即不應云有情等
也。而如來者非有情故。故前説云唯依取蘊
建立有情。佛無有漏。非有情攝。論既釋經。應
同經意。若云示現稱有情者。亦爲不可。准論。
釋經染淨二門。破他申自。皆並不言佛果淨
識。故知二疏善悟奧旨
西明疏云。此有五釋
貶量抄云○有説○引疏四釋有釋。此有五釋
○樞要云。以心爲本。諸部總句。有無爲染淨
法皆心爲本。薩婆多等無爲由心顯。有爲由
心故起云云具引今謂。諸釋理未必可
無垢疏三云。心謂第八識。有情五蘊假者。此
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之心若是有漏雜染
所攝。能依假者是雜染。所依八心若是無漏
清淨所攝。能依假者亦是清淨
瑜伽論五十四云如祕引
攝論無性云。論曰。云何世間清淨不成○若離
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云何出世清
淨不成○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
熟果識。亦不得成○論曰。復次云何一切種
子異熟果識爲雜染因。復爲出世能對治彼
淨心種子○論曰○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
漸増。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
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
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問。有義意釋謂染淨法以心爲本而生
依心住故文云。因心而生者。合釋有漏
無漏現行因染心生以心爲本。別釋無
漏現行諸法因淨心生亦心爲本義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何破之耶
祕云○有義復釋。謂染淨法以心爲本。有漏
無漏有爲無爲總句。然應説心有染淨二。有
漏染心通漏漏無漏有爲無爲。總合爲本。無
漏淨心但與無漏有爲無爲。爲其根本。非有
漏本。因心而生。合釋有漏無漏現行因染心
生。以心爲本。別釋無漏現行諸法因淨心生
亦心爲本。淨心不生有漏法故。依心住故者。
合釋有漏無漏本有種子依染心住故心爲
本。別釋無漏本有種子依淨心住故心爲本。
心受彼熏持彼種故者。合釋有漏無漏新熏
種子染心爲本。別釋無漏新熏種子淨心爲
本。淨第八心雖不受熏。因位曾熏果持種故。
前後二疏雖有多釋。義皆不具○詳曰。觀經
文云○善悟奧旨。又設兼據淨心釋者。亦成
繁見。何所以者。言心爲本。即是染淨有爲無
爲之總句也。後復對彼因心而生。復云以心
爲本。別釋無漏現行諸法因淨心生亦心爲
本。前既言總。後何云別。若言據彼別淨心説。
若爾。別染何不是彼別染本耶。若許是者。云
何不是別釋染現。又若別釋容有斯理。但一
釋中何得矛楯。餘准此非
  問。今此文者説眞理歟
無垢稱第二聲聞品第三云。爾時世尊告優波
利。汝應往詣無垢稱所。問安其疾。時優波利
白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
念我昔於一時間。有二苾芻。犯所受戒。深懷
媿恥○而謂我言○願解憂悔得免斯咎。我
即爲其如法解説○時無垢稱來到彼所。稽
首我足而作是言。唯優波利。無重増此二苾
芻罪。當直除滅憂悔。所犯勿擾其心。所以者
何。彼罪性不住内。不出外。不在兩間。如佛所
説。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
淨。如是心者亦不住内。亦不出外。不在兩間。
如其心然。罪垢亦然。如罪垢然。諸法亦然。不
出於如。唯優波利。汝心本淨。得解脱時。此本
淨心曾有染不。我言不也。無垢稱言。一切有
情心淨本淨。曾無有染。亦復如是○時二苾
芻憂悔即除。皆發無上正等覺心○時我默
然不能加對。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同疏云
  問。大乘意生北州之者必有生天後報
之業歟
祕云○問。何故擧彼無想沒耶。是餘處沒有
識持種。答。有兩釋。一如燈辨。一云。案正法
經及倶舍論。北欝單越定有生天後報之業。
無想諸天定有欲界後報業也。餘地不定。所
以偏説
智論第十七云。閻浮提中。死弗波提中。生弗
婆提中。死閻浮提中。生閻浮提中。死還生閻
浮提中。劬陀尼欝怛羅越亦如是
伽論第二云。又北&T025632;盧州○又彼有情竟無
繋屬決定勝進
略纂第二云。北州中竟無繋屬決定勝進者。
由習無我無繋屬。於衣食等。不起我所。由當
來決定勝進。彼州定有生天後報業。無我觀
前修十善業故。此言決定當得勝進。有處説。
彼有後報業。定墮鬼中。未審誠説
疏七本云○大乘無文。倶舍論云。若從彼沒。
必生欲界。先修定行勢力盡故○如生北州
者。生天後業等○今此不同。彼唯生報。可作
是言。此通後報。如何必有欲界順後受業。故
知生彼既通生・後・不定。明命終已生下三定
及下欲界。皆無有失。但不生上。未曾修故。生
彼定中下三天處。亦無失也
  問。經部師意可許有法爾種耶
論云。又出世道初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

疏云。論又出○種故。述曰。難經部師無法爾
種。此無漏道初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
以唯新熏而爲不正。設彼若言以世第一法
爲因縁生。不假法爾無漏種者。論主難言。論
有漏類別非彼因故。述曰。前第二卷已廣説
訖。又彼若初無漏生但無因起。何假汝立法
爾種子。論主難云。論無因而生非釋種故。述
曰。説有因生。釋迦子故。不爾。便同自然外道
肝心云。文以唯新熏而爲不正者。北抄云。唯
初新熏是不正義。不得難他。如何不得。同既
新熏。如何難他新起也
義蘊云。疏以唯新熏而爲不正者。以新熏師
是不正義故。此但言法爾種也
宗輪論云。經量部説○異生位中亦有聖法
疏云。即無漏種法爾成就


論第四卷本文抄十七目次

  第二能變段
七有漏時
恒定依
託衆所依
種望種子
無種已生
  倶有依段
難陀五根付二種同種
倶有依第二師
三輪安立
亦取現業
據生覺受
業招眼等
他恒轉量
許現起識
據因位中
望本質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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