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First] [Prev+100] [Prev]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三目次

  斷捨門
勸爲創入
恒倶合縁
智惠一倍
雖依生空
地上超劫
能一行中
  衆名段
分別事識
所知依證文
合成四釋
多依天住故
後亦不重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三

  斷捨門
  問。論中明八地以上功徳法駃流中任
運轉故云云第八地入心可有此義耶
問。八地以上功徳念念増進云云爾者自
利利他共増進歟
疏云。論法駃流中任運轉故。述曰。此第二理。
十地論第十卷説。第八地已上菩薩。於無相
海任運而轉。諸佛勸等乃至廣説。刹那刹那
眞俗雙運。以無功用故任運轉云云
攝釋第二云。問。按十地論云。八地菩薩耽寂
滅酒。十方諸佛摩頂七勸。唯識亦云。於利他
中不欲行障。如何今説任運而行。答。七勸有
障。皆據利他不能任運。非依自利。自利實能
任運進故。又八地中有入住出。勸爲創入。任
運據後。故十地云。汝已經二大阿僧祇已。故
知創入。非勸住出云云
疏七本云。論未究竟位至亦通無漏。述曰
八地以去雖無功用。果未滿故。有任運功用。
故不同佛。又功用有二。一自利。二利他。前八
地已去皆無。後八地已上猶有。七地以前二
用並有。八地已去無功用者。無自利用。任運
入地。非於利他。亦無功用。佛二倶無
最勝疏六如下抄之
十地論第十云。經曰。佛子。是菩薩得此不動
地已。本願力住故。諸佛爾時彼法流水門中。
與如來智惠。復作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
得此究竟忍。順一切諸佛法故。善男子。我等
所有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佛法成就。汝今
未得。當爲成就諸佛法故。懃求精進亦莫捨
此忍門。論曰○經曰。復次善男子。汝雖得是
寂滅解脱。此凡夫異生不善不寂滅。常在種
種煩惱集中。爲種種異念覺觀所害。汝當愍
念如是衆生。論曰○經曰。復次善男子。汝應
念本所願。欲大利益衆生。欲得不可思議智
惠門。論曰○經曰。復次善男子。此一切法中。
法性有佛無佛法界常住。諸如來不以得此
法故説名爲佛。聲聞辟支佛亦得此無分別
法。論曰○經曰。復次善男子。汝觀我等無量
淨身無量智惠無量佛國土無量光輪無量起
智無量淨音。汝今應起如是等事。論曰。無量
淨身等。彼佛法成就有力示現。依利益衆生
故。此利益衆生事。以何等身○經曰。復次善
男子。汝今遍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寂滅
無分別法明。如是善男子。如來法明無量入
無量作無量轉。汝爲得彼故。應起此法。論曰
○經曰。復次善男子。汝觀十方無量國土無
量衆生無量法差別。汝應如實盡通達彼事。
如是佛子。諸佛與此菩薩。如是等無量無邊
起智惠門。以此無量智惠門故。是菩薩能起
無量智差別業。皆悉成就。論曰○經曰。金剛
藏菩薩語解脱月菩薩言。佛子。若諸佛不與
此菩薩起智門轉者。是菩薩爾時即入涅槃。
棄捨利益一切衆生至下抄之
准此經文。七勸文多通自利。第一第六行自
利行也。第三第四并第七行通二利歟。皆據
利他之釋可思之
智度論第十。侶疏第三。影疏等可勘合
  問。八地以上可有不眞俗合觀之時

疏云如上
唯識章云。修有三○證修者。此見道前雖作
眞俗二唯識觀。似而非眞。入見道中。眞相見
道倶了眞識。後得俗智方了俗識。四地以前
別觀。第五地中眞俗方合。然極用功始能少
起至第六地。無相雖多。未能長時於第七地
方得長時。猶有加行亦未任運。八地已上無
勉勵修。任運空中起有勝行。眞俗二識恒倶
合縁。至佛位已。三智倶能縁眞俗識云云
眞俗合觀文如第五卷抄之
  問。八地以上初一念功徳望前二僧祇
所行幾倍増耶
疏云。論刹那刹那轉増進故。述曰。此第四理。
謂八地後無漏相續無有漏間。又彼亦無未
得之退。故能念念増進諸行。勘十地地持及
菩薩地等。彼謂。從此八地已去。於初刹那。能
得過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徳智惠一倍。第二
刹那更倍前念。如是展轉勝進倍前云云
解節記三末云。文刹那刹那等者。彼經文中
往往多也。取意爲文無別也
燈云。本疏云。八地已上初一刹那倍前二劫。
第二刹那更倍前念。要集云。十地經云。於一
念之中所起智業。比自從初發心以來竟第
七地。百分乃至。非算數譬喩之所能及。准此
經文。非唯一倍。今謂。此文或據別意。非必一
切。如般若經。以持經福。比前捨身供養佛等。
百分不及一。乃至所不能及。准無著論。判在
地前。豈在此位即一切行便能多倍已前行
別抄云。十地地持等云。八地已上初刹那所
有諸行。能過前二劫倍。第二刹那更倍前念。
如是展轉倍前刹那。名轉増進
無垢稱經疏第二意同疏之
心經幽賛下云。四増上戒住。即第二地○一
切威力過前十倍。五増上心住。即第三地○
威力過前百千之數○九有功用無相住。即
第七地○威力過前倶胝百千之數。十無功
用無相住。即第八地。由前十種入一切法第
一義智。得入此住。以前所修四如實智。皆令
清淨成無生忍○多作初靜慮天王。創入此
住第一刹那。所有福智一切威力。過前諸住
所得一倍。第二刹那過前二倍。至十地滿運
運増長。説不能盡
十地經第四云。菩薩纔得不動地已後。如是
離諸功用。任運至得無功用故○佛子。如是
諸佛世尊覺悟勸道此地菩薩。授與此等無
量無邊引發智門○若時諸佛不乘詣示令此
又於如是引發門者。當時即入究竟涅槃。休
息一切利有情業。以是諸佛授與如是引發
無量智惠業。故菩薩一念頃所引智業。此比
於前從初發心乃至七地所修諸行。百倍爲
勝。千倍爲勝○百千倶胝那庾多倍爲勝。算
數計發喩。乃至烏波尼殺曇倍亦復爲勝
華嚴經六十八十本同之
下文云。佛子。菩薩亦復如是。已善積集善根
資糧。修證大乘。隨至菩薩正行大海。一須臾
頃。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此比於前有功
用業。經百千劫不能爾所無量而過
十地論第十云。經曰○是菩薩爾時即入涅
槃。棄捨利益一切衆生。以諸佛與此菩薩無
量無邊起智門故。於一念中所起智業。比從
初發心已來乃至竟第七地。百分不及一。千
分百千分○乃至非算數譬喩之所能及○於
一念間無功用智能入一切智智處。智本有
功用。若一切若百千萬劫不能得及云云
地持論第九云。云何菩薩無行無開發無相
住。是菩薩於初無相住。得十種入一切法第
一義智○此十種智増上滿足已。入第八清
淨住。是名得快淨第一無生法忍菩薩○從
勝解行地。乃至有行有開發無相住。未得快
淨。於此住乃得快淨。是故名第一無生法忍
○如修多羅十地不動地説。離有行有開發
乘不動勝進道。是故彼地名爲不動。即此地
名無行無開發無相住
瑜伽四十八云。云何菩薩無加行無功用無
相住。謂諸菩薩於初無相住中。已得十種入
一切法第一義智○此如實智。始從勝解行
地。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未極清淨。今
此住中已極清淨。是故説言於無生法證得
菩薩第一最極清淨忍。是諸菩薩得此忍故
○於此地中捨先所有有加行有功用道。其
心昇上無加行無功用住。任運而轉不動勝
進。是故此地名不動地云云
漸備一切智徳經第四不動品
第八
可勘合之
理趣分疏。鏡水抄九。學記第二。各可見
  問。八地以上菩薩入生空滅定時。可有
功徳増進義耶
燈云如下
別抄云。問。八地以上入生空觀及滅定位。得
増進不。解云。若據斷障。即不得増。若習觀智
亦得説増。雖入滅定。功徳亦増云云
法處章云。又諸菩薩雖入滅定。當起威儀遊
諸淨土。此由定前意樂。繋發本識相分。現諸
威儀。後雖滅心。威儀不滅。由第八識持縁彼
故。此位威儀依何本質。不爾。八地已上菩薩
入滅定位。無前意識發起威儀。即應不成念
念入定。亦非不起現諸威儀云云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二第三廣釋。可見之
  問。地上菩薩爲有實超劫義將如何
問。八地以上菩薩可有實超劫義耶
問。付地上菩薩實超劫義。且可超僧祇
分齊耶
燈云。論刹那刹那轉増進故。西明云。已上三
地依生空觀入滅定時。爲進不進。解云不進。
以不斷法執故。准此義故。有超劫事。今謂不
爾。雖依生空入於滅定。而亦増進。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能以刹那刹那行利樂故。非彼増
進唯約法空斷法執説。不爾。違此刹那進言。
唯除大悲盡生界願。十地滿已可無増進。不
爾。修行無量阿僧祇而不滿足。非三大劫修
能滿足以外皆増。又入定時。定必自利功徳
亦進。而超劫事不妨亦成。若入法空正斷法
執。有心利物更増進故。雖倶増進。何廢勝
劣。況復智増超悲増者。又解。入地已去實無
超者。地地力齊一種増進。無勝劣故。言超劫
者。約爲化生化身而説。非實報身。報身難
思。十地菩薩尚不能見。況地前生云云
最勝疏六授記品云。然劫有多種。如法花論有
五種○今此云過無量無數等者。即過増減
或風災等。非大僧祇。修行成佛不過三故。問。
修行根住有懃惰別。如何定説三大僧祇。答。
取作意時方便善。心刹那刹那相續時量。經
三大劫。非是通取修不修時作不作意經爾
許劫故。雖勤惰根性不同。倶説三祇。問。若
爾。八地已去無漏觀心一切時續。如何説有
超劫事耶。如釋迦佛。第三劫初逢燃燈佛。布
髮掩泥。超於八劫。第三祇滿修相好業。初逢
勝觀佛。亦云弗沙。翹足讃歎。超於九劫。答。
有二解。一云。或有一類住遊觀心多。或耽滅
定久。對此有超。若爾。如何復云八地以去刹
那刹那轉増進耶。答。據八地上住出已後長
時而説。若爾。如何云初地已上入住出心各
各齊等。答。據若不作意。即功力齊不同地前。
設作意時力用不等。若執皆齊。如何得説智
増非増。及於煩惱怖不怖別。一云。悲増智増
怖不怖類。地地各齊。然説超者。以智増望悲
増者説超。若爾。智増望悲増者。自得成超。何
須説彼布髮等耶。答。此等超増。是故偏説。或
是化相方便説超。非是實爾。何以故。八地已
上他受土中。何處有埿須髮掩。何有石窟作
佛安禪。若爾。僧祇於智悲増何者而説。答。據
智増者云云
同疏捨身品云。問。此之捨身於三祇内何劫捨
耶。答。未見正文。傳云。於第三僧祇中捨。以
初劫中行猶劣故。不能行此捨身命故。准此。
應可通後二僧祇。問。准瑜伽論等。第三僧祇
定受變易。云何得有捨身餘骸。答。是化身也。
問。若爾。何不化作餘肉以施餓虎。化捨身耶。
答。化自身施益物多故。問。若爾。何故舊金光
明云捨身飼虎超十一劫。答。亦是化也。問。若
爾。云何佛藏經等云彌勒佛在釋迦前四十
劫發菩提心。賢劫經等云釋迦由精進故超
過彌勒四十劫在前成佛。答。爲所化生根熟
前後故。二菩薩説有超劫。不爾。云何言八地
以去刹那刹那倍増進耶。倶倍増進。何得有
超。又釋。倍増進者。望於以前及自利行。於利
他行未必倍増。故説利他不欲行障入九地
斷。又解。合前二義故得説超。問。利他障斷在
第九地。云何釋迦三祇修滿。於百劫内逢弗
沙佛。翹足讃歎超於九劫。答。爲生所宜故無
有過
瑜伽論四十八云明十
三住
如是所説後後住中支
分功徳。非前地前有超故。何以得知者。即次
前解三劫中初劫。此就恒常勇猛精進。非不
勇猛。故知初劫有不勇猛。故得説超。又前解
第二劫云。此即決定以是菩薩得清淨意樂。
決定勇猛勤精進故。故知二劫已去無不勇
猛。不可説超。一切時恒精進也。故起煩惱但
爲利生云云
遁倫記十二云。於地前住行有興廢。得有超
劫。地上無超云云
浮丘憬興等同之
行賀僉議第一云○悲智雖即意樂不同。登
地已上無優劣也。所證平等發心等故。諸論
之中。登地已上不許同位相超之義。地前菩
薩不妨超故。利鈍二根有差別故。猶如二人
同日誦經。利者早記千言。鈍者未受一句。地
前菩薩亦復如是。雖在同位。利超鈍故。登地
不爾。異位無妨云云
起信論馬鳴造
眞諦譯
云。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爲怯
弱衆生故。或説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
道。以爲懈慢衆生故。如是故能示如是無數
方便不可思議。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發心則
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
逕三阿僧祇劫故。但隨衆生世界不同。所見
所聞根欲性異故。爾所行亦有差別云云
善戒經八云。若説後地功徳先地所無。修一
一行。要經無量那由他劫乃得具足。三阿僧
祇大劫得一切行。初阿僧祇大劫得解行。過
解行已。第二大阿僧祇劫得名喜行。喜行時
亦行無相行。過無相行已。第三阿僧祇大劫
得無行○得無礙智行。過無礙智行。得菩薩
行。阿僧祇有二種。一者大劫不可數名阿僧
祇。二者中劫不可數名阿僧祇。菩薩修行即
是大劫阿僧祇也。若有菩薩勤精進者能轉
無量中劫。不能轉大劫云云
地持論九云○如上説展轉上功徳前地所
無。彼一一住。若中上根者。一一經百千大劫
多有成就。頓根者不在數中。彼一劫住。要經
三阿僧祇大劫。初僧祇大劫解行住。過得歡
喜住五行精進。第二阿僧祇大劫歡喜住。乃
至有開發無相住。過得無開發無相住。此即
決定淨心菩薩決定勝進。第三阿僧祇大劫
無開發無相住。及無礙智住。過得最上菩薩
住。劫有二種。一者日月晝夜時節歳數無量
故名阿僧祇。二者大劫無量故名阿僧祇。彼
歳數阿僧祇劫。是前阿僧祇菩薩所過。後三
阿僧祇大劫無有過。若菩薩増上精進。能轉
中劫。不能轉大劫云云
疏九末云
心經幽賛下云。於前所説十二住中。若日夜
等時分算數。一一住中經多倶胝百千大劫。
或過是數方證方滿。若以大劫超過一切算
數之量。總經於三無數大劫方得證滿。經初
無數大劫。於一行中修一行。故證極喜住。經
第二無數大劫。於一行中修一切行。證無功
用無相住。以意樂淨決定勇猛。後經第三無
數大劫。一切行中修一切行。證如來住。此常
精進非不爾者。若上勇猛如翹足等。或有能
轉衆多中劫或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
上生經疏上云。佛藏經云。彌勒發心先四十
劫。釋迦方發心。佛本行經第一卷云。昔有如
來。號曰善思。彌勒菩薩於彼佛所最初發心。
在於我前四十餘劫。然後我發無上道心○
但以捨身苦行修業不同。所以彌勒成道遂
云云
又云。涅槃等言。雪山菩薩爲半頌捨身超十
二劫。金光明經。薩埵王子授身飼虎超十二
劫。摩納仙人布髮掩泥超於八劫○翹足超
九百劫中超。餘説超者阿僧祇内。不爾。何位
更得説超云云
要下云○然入地已。如聞半頌。以捨全身。亦
有超者
四卷記云。文然入地已○者。今見此文。超劫
通地上行。然未審。更可求之。以此文准時。基
師應有二説。一者超劫是地前行也。一者地
上行也。然前爲善
燈第三云○大乘無超地。據此不言超。由精
進促生。何妨得超劫云云
  問。七地以前菩薩於一行中超諸行云云
爾者一行者爲萬行中一行將如何
問。論中釋七地以前菩薩一行中起諸
爾者一行者萬行中一行者有何失

論云。有義。初地以上菩薩○能一行中起諸
行故
疏云○即唯約六波羅蜜論。不爾。即與一切
行中修一切行。無有差別。以一一行中皆能
修集一切行故
論上文云。又不動地已上菩薩○能諸行中
起諸行故
疏云○然初地已前。於六波羅密。一行中修
一行。初地已去。於六波羅密。一行中修一切
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已前。
唯於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莊嚴之。八
地已去。於萬行中具修萬行。然所修願・力・智
度。漸次勝前別立其名。非唯修此云云
肝心云。文非唯修此者。北抄云。非修一行餘
行莊嚴。亦修萬行餘莊嚴之已上
太抄云。疏即唯約六波羅密爲論○一切行
故者。若初地菩薩。於六波羅密中。隨行一
行時。即能一行一切行。若八地已上菩薩。即
行八萬四千波羅密行時。能行一切行。故與
前別
明詮導云。言唯於六唯有一修等者。仁云。此
位且唯有修一施度時。必定以餘九度而莊
嚴也。意者。修一度時。兼亦修餘九度也。問。
若爾者。與八地已去於萬行中具修萬行何
別。答。八地已去無有兼正。今此有兼正故別
云云
玄賛第二。翼賛。決擇記可見之
瑜伽論四十八云。云何菩薩有加行有功用
無相住○彼於一一心刹那中。十波羅密多
而爲上首。一切菩提分法因滿殊勝。諸餘下
住則不如是云云
  衆名段
  問。了義燈中付出第八識衆名。且以第
八識可名分別事識耶
問。以第八識名識。爾者引何文證之耶
燈云。第八觀名總有十八○十五名識。無相
論云。分別事識也云云
對法抄第三云。第八識異名○六名了別事
識。楞伽云。略有三種。一了別。二分別事識
等○八名識亦名事識故云云
總出十九名可見之
七卷楞伽第一實叉難
陀譯
云。大惠。識廣説有八。略
即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惠。如明鏡中
現諸識像。現識亦爾。大惠。現識與分別事識。
此二識無異故互爲因。大惠。現識以不思議
熏變爲因。分別事識以分別境界及無始識
戲論習氣爲因云云
十卷楞伽第二菩提流
支譯
云。大惠。識有三種。何等
三種。一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
識。大惠。有八種識。略説有二種。何等爲二。
一者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大惠。如明鏡中
見諸色像。大惠。了別識亦如是。見種種像。大
惠。了別識分別事識。彼二種識無差別。相共
爲因。大惠。了別識不可思議熏變因。大惠。分
別事識分別取境界。因無始來戲論熏習云云
顯識論云。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
別識。顯識者即是本識。此本轉作五塵四大
等。何者分別識。即是意識云云
下文云。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
識○二受者識。意界名受者。即三種意識。一
謂阿梨耶識。是細品意識。恒受果報。不通善
惡。但是無覆無記。二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
受凡夫身果報。三者謂常所明意識。是麁品
意識。通受善惡無記三性果。五識亦爾○又
梨耶識是凡夫所計我所。由陀那梨耶識作我
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分別
識有二種。一身識。二身者識。合名意根云云
  此論無相論顯識品也。眞諦三藏譯
問。以第八識名所知依。爾者與三性法
爲所依故名所知依歟。將唯與依他所
依故名所知依歟
問。以第八識名所知依。引何文證之耶
論云。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爲依
止故云云
疏云。所知者。即三性與彼爲依名所知依。即
攝論第一所知依品是。此所知依阿羅耶識
之別名也。故中邊云。虚妄分別有。於此二都
無。此中唯有空。是故三性法。皆依此識有
祕云。論或名所知依等者。按攝論云。唯大乘
中處處見説。謂阿羅耶識説名所知依體。依
他・遍計・圓成實等三種自性。説名所知相。無
性釋云。所應可知故名所知。依謂所依。此所
依聲簡取能依雜染清淨諸有爲法。不取無
爲。由彼無有所依義故。所依即是阿羅耶識。
是彼因故。能引彼故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云如祕
所引
廓疏云○問。所知之義説通三性。與何爲依。
故次釋言。此所依等。就所知中。簡取能依雜
染清淨諸有爲法依他起性。不取無爲圓成
實等。由此所依親望有爲作所依因。不望空
無及無爲法。由遍計無所從縁起。圓成常住
非因所生故。餘二性簡而不取。若通遠近。總
與所知三性爲依故。世親菩薩釋云。此所知
依即三性因。四釋簡無爲。所以言由彼無有
所依義故者。由彼無爲無有所依因縁義故。
是故所依望有爲。不望無爲爲所依也
神泰疏同之
  問。論中明異熟識捨位菩薩將得菩提
時捨爾者依解脱道捨義何釋將得菩
提文耶
問。付異熟識捨位。且於種現異時師爲
有無間道捨義將如何
論云。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
覺入無餘依槃涅時捨云云
疏云。將得菩提捨異熟名。無間解脱。將得正
得二釋。此中皆名將得。然准下説。此爲二義。
一云。種生現同時有二。護法云。金剛心與異
熟識倶生。解脱道是菩提。與圓鏡智倶起。如
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正捨名捨。菩提在未來。
故名將得。二云。亦種生現行同時義。金剛心
生異熟識滅。菩提在當解脱道時。得與成就
既無別體。其時已捨異熟識。菩提將成就故
名爲將得。其種生現異時同前初師。初得名
得。得已成就。金剛心與異熟識倶生。解脱道
在未來。名爲將得。爾時捨異熟識。異熟識雖
在現在。名爲正捨。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等。
義説成就與得差別。實無別體。此並護法弟
子。種生現時二家異説云云
祕云。疏一云種生現同時等者。餘染種等無
間道起彼已捨矣。第八種現金剛心倶。異熟
無記容倶無失。疏菩提約成就等者。意遮外
難外難意云。若無間道捨異熟識。此時何爲
不名爲佛。故約成就以釋彼疑。彼時初得未
圓滿成。不名爲佛。疏種生現異時同前初師
者。問。初師種現而得倶時。今此不爾。何得同
初。答。取無間道有異熟識少分同也。不言種
現倶名爲同。若種現倶。即不得言種現異時
云云
義蘊。義演。解節記。西明疏。忠安記等可見
義翼云。疏種生現異時等者。此師意云。金剛
心前有二刹那。初刹那捨異熟種子。第二刹
那捨現行異熟識。正金剛心第三刹那。無漏
第八識起。問。何故知此。答。此師意。以種現
不同時故也。若不爾者。種現倶無。又同時異
時各有二解。如義燈説云云
勘對法論第十。可潤色此釋
燈云。論異熟將得菩提時捨。准有二師。且言
得者。准薩婆多。自有二説。一云體別。以初得
名得。後名成就○二云。得與成就體是其一
○若大乘師。雖無別文。准瑜伽論。得獲成就
體一名別。釋此將得有二師。一云。因果別時。
即下論引無種已生之師計也。以果與無間
道倶生因在滅相。釋將得言。如疏。二云。因果
同時。倶與無間同時生滅。准此二師。各分爲
二。一無間道捨。一解脱道捨。合成四釋云云
論九云。無間道時。已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脱
道爲斷惑證滅。期心別故。爲捨彼品麁重性
故。無間道時。雖無惑種。而未捨彼。無堪任
性。爲捨此故。起解脱道云云
疏十末云○此後意説。種生現雖同時。菩薩
金剛心由有麁重性故。不名爲佛。明此位第
八識猶有漏。爲麁重所依。不然如何不名爲
佛。前解但爲證無爲者。金剛心中第八已無
漏未因明故。不名爲佛。然後解爲勝。依此
二解并前第八識捨位。合解有三。加此一説
云。金剛道生有漏。皆捨種生現同時故
義蘊云。疏并前第八等者。准彼疏文。已有三
解。然金剛心與異熟識倶種現同時異時分
爲二説。又加現種同時金剛心捨異熟識。即
當此中初師之義。故爲三解云云
義翼。十重障私記可見
論十云。有義。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
喩定現在前時。皆已棄捨。與二障種倶時捨
故。有義。爾時猶未捨彼○解脱道起方棄捨
疏十末云○由種現異時前已破故。此中不
説。此師意亦種現同時。若亦説者。應成三説
  問。大圓鏡智依地如何
問。大圓鏡現行唯在第四靜慮有何故

疏云。論此亦唯與捨受相應。述曰。亦如本識
因中。唯與捨受相應○依何靜慮而起此智。
或説通四無色。色界六地。遊觀無漏通此地
故。起現行者唯第四定。多依天住故。此智多
分起大悲故。大悲唯在第四靜慮。此爲徳本。
功徳多依第四定故○有説。通下六定○然
恒處彼第四定者。以殊勝故。雖下地有。仍准
捨受○有説。唯是第四定有。餘地總無○此
三説中。第一解勝。雖色無色皆有此智修彼
種増。必不現起。如三類邊所有等智云云
瑜伽論三十八云。由諸如來多住無上無等
三住。謂聖住天住梵住。故名住最勝。當知此
中空無願無相住・及滅盡定住。是名聖住。四
種靜慮・四無色定。是名天住。四種無量。是名
梵住。於此三住中。如來多住四最勝住。於聖
住中。多住空住滅盡定住。於天住中。多住無
動第四靜慮住。於梵住中。多住大悲住云云
地持論第三同之。瑜伽三十四。三無性論下
卷等。皆以四禪四無色名天住。智度論第三
等可勘之
義蘊云。疏多依天住者。佛果功徳多依此天
而住故。以第四禪爲天住。有本無住者非也
云云
  問。付見道依地。且下三靜慮種子至修
道可生現行耶
燈云。亦捨受倶。本疏三釋。初釋爲勝。餘地雖
不起。如見道等亦得令増。西明・要集取第三
説不同見道。見道後起故可得増。佛果不増。
今謂不爾。本疏不云佛果更増故諸地有。如
見無漏雖遍五地。大乘唯依第四定起。後亦
不重起餘無漏。鏡智亦爾。在無間道但令彼
増。佛位不起故第一勝云云
周記云。燈如見道無漏至鏡智亦爾者。此例
意云。雖言見道通五地有。正起之時唯第四
定。餘四地中無漏見道畢竟不起。今鏡智雖
通餘地起。唯第四定。餘地之者亦必不起云云
疏十末云。論二所棄捨至皆永棄捨。述曰○
劣無漏種。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
下品種云云
  問。有宗意可許見道三類智邊兼修以
前所起世俗智耶
祕云。疏必不現起如三類邊所有等智者。此
以有宗等智爲喩。三類智者。謂苦集滅三諦
類智。起此類智現觀後已。而能兼修有漏知
苦・斷集・證滅所有俗智。即此俗智因此三類
智現觀後邊而修習故。故名現觀。故倶舍論
二十六云。唯苦集滅三類智時。能兼修未來
現觀邊俗智。於一一諦現觀後邊。方能兼修。
故立斯號。問。道類智時。何不兼修智。答。以世
俗智無始時來數曾知苦・斷集・證滅。三類亦
爾。事業同故。所以兼修。又苦等三遍知斷證
故得兼修。道智不爾。道理現觀而唯無漏。無
始未起。又未遍修。故除道智。故倶舍云。曾於
道無事現觀故。又必無於道遍事現觀故。謂
於苦集滅可遍知斷證。問。修道煩惱及所顯
滅猶未斷證。云何得言遍知斷證。答。當自諦
下智等皆遍。故倶舍云。雖集滅邊未遍斷證。
而於當位斷證已周。問。道何不爾。答。以道無
此遍事觀故。又修不遍。如六種姓入見道時。
修當自性不能修餘。故倶舍云。道則不然。種
姓多故。問。所修俗智後起不耶。答。准有宗
義。畢竟不起。正立見道無容而起。得勝捨劣
後亦不起。故倶舍云。此世俗智是不生法。於
一切時無容起故。問。此所修智已前起不。若
言起者。云何論云兼修未來現觀俗智。若未
曾起。復如何云與三類智知斷證同故兼修
耶。答。未曾起。據彼同類已前起者名爲也。
問。彼曾起者。此時修不。答。據實亦修。以非
希奇故論不説。如倶舍抄廣分別之云云
倶舍二十六云。頌曰。見道忍智起。即彼未來
修。三類智兼修。現觀邊俗智。不生自下地○
論曰。見道位中隨起忍智。皆即彼類於未來
修○唯苦集滅三類智時。能兼修未來現觀
邊俗智。於一一諦現觀後邊。方能兼修故立
斯號。由此餘位未能兼修。道類智時何不修
此俗智。曾於道無事現觀故。又必無於道遍
事現觀故。謂於苦集滅可遍知斷證。必無於
道可能遍修。雖集滅邊未遍斷證。而於當位
斷證已周。道則不然。種姓多故○此世俗智
是不生法。於一切時無容起故。若爾何故説
名爲修。先未曾得。今方得故。既不能起。得義
何依。但由得故説名爲得。由得故得曾所未
聞。故所辨修理不成立云云
頌疏云。頌曰○如上釋曰。見道忍智起即彼
未來修者。於見道中八忍七智。忍正起時。修
未來忍。智正起時。修未來智。此之忍智先曾
得。故不相修。唯修同類。三類智兼修現觀邊
俗智者○現觀邊者。即三類智也。謂世俗智
於無始來曾知苦斷集證滅。今三類智亦知
苦斷集證滅。與世俗智同爲一事。有事現觀
故。三類智邊能修世俗智○問。何故於三諦
有邊智非道諦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斷一
切集。證一切滅。而無能修一切道諦。佛亦於
道諦修習修倶不盡故。故無邊智。不生自下
地者。此世俗智三類智邊得非擇滅。故名不
生。此不生法。於一切時不容起故。以見道是
無漏。俗智是有漏。於見道此無容起。以不起
故得非擇滅
光記云。唯苦集滅至未能兼修者。釋第三第
四句○以世俗智從無始來。數曾知苦斷集
證滅。三現觀邊亦復知苦斷集證滅。同爲一
事○俗智曾於道至種姓多故者○俗智曾於
道無事現觀。故不名修道。非爲一事故。道類
智不修世俗。又必元於道遍事現觀故。謂於
三界。苦集滅三。可遍知苦。可遍斷集。可遍證
滅故。現觀邊能修俗智。必無於道可能遍修
故。現觀邊不修俗智。雖集諦邊未斷一切集
盡。而於當集位斷集已周。雖滅諦邊未遍證
一切滅盡。而於當滅位證滅已周。道即不然。
種姓多故。異種姓道不能修故。於自根性雖
容得修。百千分中不修一故。苦現觀邊苦必
遍知。故不別釋○此世俗智至無容起故者。
釋第五句中不生云云
同論下文云。諸未來修爲修幾地。諸所起得
皆是修耶。頌曰○曾所得非修。論曰○諸所
言修唯先未得。今起今得。是能所修。謂若先
時未得今得用功得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
曾得棄捨。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
證得故。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
勝故。曾得而起不修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
故。爲唯約得説名爲修。不爾。云何。修有四
種。一得修。二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如
是四修依何法立。頌曰。立得修習修。依善
有爲法。依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論曰。得習
二修依有爲善未來唯得。現具二修。治遣二
修依有漏法。故有漏善具足四修。無漏有爲
餘有漏法。如次各具前後二修云云
光記云○諸所言修至勢力劣故。釋第八句。
諸所言修。唯先未得現在今起。此是能修。未
來今得。此是所修○問。若言未得今得方是
所修。曾修棄捨還得非修。何故婆娑一百五
十云○准婆娑文。退上果得下果。下果不名
修。復從下果還得上果。上果名修。此既曾得。
如何名修。豈不與此倶舍相違。解云。未曾得
有二。一從未來曾得。二得勝曾得名未曾得。
如退上果後重得時。雖昔曾得。由勝進位得
勝曾得故。亦名未曾得。未曾得言含斯二義。
故非此文曾得所攝。又解。曾得有三。一得劣
曾得。如退上果得下果時。二得等曾得。如第
二念已去得自類法。三得勝曾得。如退上果
後重得時。此論據前二曾得。從多分説。故言
曾得非所修也○婆娑據此第三説也○又
解。論意各別。無勞會釋○論曰至現具二修
者。釋上兩句。若現若未。創得彼法。名爲得
修。此唯初念。不通後也但至現在體現在前。
名爲習修。或名行修。此通初後○治遣二修
依有漏法者。釋下兩句○此之二修依有漏
法立。此有漏法對治道生邊。有能治故。名對
治修○除遣或縛名除遣修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四目次

  五教段
無始時來界
深蜜異譯
懷我見者
與此稍別
樂大乘者
勝軍比量六方
此中所無
證大覺故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四

   五教段
  問。論中證第八識引阿毘達磨經無始
時來界等文。爾者教理二證中何
問。論引契經説無始時來界云云唯説第
八識歟。將兼説眞如歟
論云。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謂有大乘阿毘達磨契經中説。無始時來
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此
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頌中
初半顯第八識爲因縁用。後半顯與流轉還
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依是縁
義。即執持識○後二復
次略畢
今此頌中諸所説義。離
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復作是説。由攝
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羅耶。勝者我開
疏云
世親攝論第一云。論曰○世尊何處説阿頼
耶識。名阿頼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
乘經伽陀中説。無始時來界○釋曰。此中能
證阿頼耶識○論曰。即於此中復説頌曰。由
攝藏諸法○釋曰。已引阿笈摩證阿頼耶識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如世親釋曰。此引阿
笈摩。證阿頼耶識名所知依云云
梁攝論云論曰○世尊於何處説此識。及説
此識名阿梨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
中説。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
有。及有得涅槃。釋曰。今欲引阿含證阿梨耶
識體及名○論曰。阿毘達磨中復説偈言。諸
法依藏住。一切種子識。故名阿梨耶。我爲勝
人説。釋曰○文廣
略之
鏡水抄七云。攝大乘論是西方菩薩造。簡要
云。解他西方阿毘達磨經。此經有七百卷。此
方不來。唯有一品。名攝大乘品。此品偏共衆
生有縁。菩薩所已造攝大乘論偏解一品
西明疏云○阿毘達磨經者○此云對法。有
十萬頌云云
莊嚴論十三云。然此説中一切大乘略盡。是
中初説智依勝妙勝語。如來性中説。謂阿梨
耶識。以阿梨耶語故。依阿梨耶識説。如來於
大乘阿毘曇經偈中説。無始以來界。一切法
所依。有彼諸道差。及令得涅槃云云
捺玄記十八云。入法界義有五門○有爲法
界有二門。一本識能持諸法種子。名爲法界。
如論云。無始時來界等。此約因義云云
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種。一者如地藏。二
者如樹果○此中明性義以爲因義。以是義
故。經中偈言。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
有諸道。及證涅槃果。此偈明何義。無始世界
性者。如經説言。諸佛如來依如來藏。説諸衆
生無始本際不可得知故。所言性者。如聖者
勝鬘經言。世尊。如來説如來藏者。是法界
藏。出世間法身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
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如聖者勝鬘經
言。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依性有
諸道者。如聖者勝鬘經曰。世尊。生死者依如
來藏。世尊。有如來藏故説生死。是名善説故。
及證涅槃果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證涅槃。世尊。若
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不欲涅槃
不願涅槃故云云
花嚴刊定記云。賢意菩薩造云云開元録云。元
魏沙門勒那摩提譯云云
最勝疏三滅業
障品
云。經如是法界至無其實體。賛
曰結也。如是法界通理事故。寶性論解阿毘
達磨經無始時來界。即依如理解。攝大乘成
唯識即説本識名無始界。寶性論中據迷悟
依説。攝大乘等據流轉依説。各依一義。故法
界言通於二種云云
同疏四依空滿
願品
云。辨中邊云。即此中説所知空
性。由無變義説爲眞如○乃至云。由聖法因
義説爲法界○此中界者即是因義。問。准攝
大乘及成唯識。即以第八爲一切法因。阿毘
達磨經云。無始時來界○何故中邊説眞如
理爲諸法因答。約流轉還滅依。即説第八識
是一切法因。持彼種故。若約迷悟依。即説眞
如性故。勝鬘經云。如來藏爲持爲依建立。寶
性論中即依此義説眞如理。爲無始時來界
云云
惠日論四云○如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
種。一者如地藏。二者如樹果。無始世界來。自
性清淨心。修行無上道。依二種佛性。得出三
種身。乃至又引頌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
止。依性有諸法。及證涅槃果。下釋。所言性
者。如聖者勝鬘經言○如文是持等。多依理
釋。下亦依事釋云。如是以何等煩惱以何等
處無。如是如實見知。名爲空智。又何等諸佛
法。何處具足有。如是實見知。名不空智。即釋
二種如來藏。前約攝相歸性。及迷悟依釋。後
約性相別明。攝大乘論等釋前經頌。依相性
別及流轉還滅依説。義各不違云云
又云。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樹果等。准彼文意。地藏譬眞如。樹菓
喩般若等云云
對法抄三云。寶性論中解阿毘達磨經無始
時來界。即依如理解。攝大乘成唯識即説本
識名無治界。寶性論中據迷悟依説。攝大乘
等據流轉依説。各依一義
同第四云。淨八識以六門分別○彼師云。第
八奄摩羅識。楞伽云○寶性論偈云。無始世
來性○舊梁論云。此界無始時○勝鬘經云。
如來藏即法身藏
燈七論十云○然別解五法得智名者○然無
爲名智。或隣近名。或有財釋。寶性論中云由
此有諸趣及涅槃故。得名有財云云
  問。解深蜜經代代翻譯不同。樸揚大師
何釋之耶
祕云。論解深蜜經等者。問。此經迨今總經四
譯。魏所譯本名相續解脱。梁隨二本名解節
經。今唐所譯名解深密。何乃不同。答。此經梵
本名曰珊地涅謩折那。涅謩折那此翻名解。
珊地之聲含於三義。一諸物相續。二骨節相
連。三深密之義○前後譯人各取一義以立
經題。皆不相違。然據經旨。解深名理爲優
云云
開元録云。解深蜜經五卷初譯元魏菩
提流支譯
解深蜜經
五卷玄奘三
藏譯
解節經一卷陳眞
諦譯
相續解脱地波羅
密了義經一卷或二卷亦名解脱了義經。亦云
相續解脱經。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解
深蜜經後二品異譯出四五二卷云云倫記
同之
西明疏三云
  問。攝大乘論中懷我見者不爲開示云云
爾者我見者分別倶生中何
樞要云。我於凡愚不開演者。無性解云。懷我
見者不爲開示。恐彼分別計執爲我。何容彼
類分別計執。窮生死際行相一類無改轉故。
爲顯二乘定性凡夫倶生之見未除不得爲
説。恐増分別見故。非得聖者不爲説也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如此所引。仍不抄之
  問。論引楞伽經云。如海遇風縁等文唯説
第八識歟。將説眞如歟
論云。入楞伽經亦作是説。如海遇風縁。起種
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
然。境等風所撃。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眼
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
別有第八識性云云
疏云。楞伽是師子國山名也。言入者。佛入於
彼爲彼王神説法。故復言入。即十卷楞伽第
二卷中。佛答頌。四卷楞伽第一卷中頌○然
彼經頌與此稍別云云 廣解頌文
必可見之
燈上文云。准舊人釋名。有十七○十六藏識。
楞伽云。藏識海常住云云
四卷楞伽第一云。爾時大惠菩薩復白佛言。
世尊。所説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一切諸佛
菩薩所行。自心見等所縁境界不和合。顯示
一切説成眞實相。一切佛語心。爲楞伽國摩
羅山海中住處諸大菩薩。説如來所嘆海浪
藏識境界法身。爾時世尊告大惠菩薩言。四
因縁故眼識轉。何等爲四。謂自心現攝受不
覺。無始虚僞過色習氣計著。識性自性欲見
種種色相。大惠。是名四種因縁。水流處藏識
轉識浪生○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譬如巨海浪 斯由猛風吹
    供波鼓溟壑 無有斷絶時
    藏識海常住 境界風所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青赤種種色 珂乳及石蜜
    淡味衆花果 日月與光明
    非異非不異 海水起波浪
    七識亦如是 心倶和合生
    譬如海水變 種種波浪轉
    七識亦如是 心倶和合生
    隨彼藏識處 種種諸識轉
    謂以彼意識 思惟諸相義
    不壞相有八 無相亦無相
    譬如海波浪 是則無差別
    諸識心如是 異亦不可得
已上廣文可見之
十卷楞伽第二云。爾時聖者大惠菩薩摩訶
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爲諸菩薩摩訶薩。説
心意意識五法自體相等法門○一切諸佛所
説法心。爲楞伽城摩羅耶山大海中諸菩薩。
説觀察阿梨耶識大海波境界。説法身如來
所説法故。爾時佛告聖者大惠菩薩摩訶薩。
大惠。有四因縁眼識生。何等爲四○於阿梨
耶識海。起大勇波。能生轉識○爾時世尊而
説偈言
    譬如巨海浪 斯由猛風起
    洪波鼓冥壑 無有斷絶時
    梨耶識亦爾 境界風吹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顯幽抄四本云。亦引四卷經中偈者。偈云。譬
如巨海浪○即撃水成波。如眼見澄湛水是
相也。即喩第八識是識相也。水性者即濕。是
性即眞如。是性即離水相無垢。離濕無水相。
即離眞如無第八識。離第八識無眞如。波喩
前七識。前七識不離第八。撃第八成前七。撃
水性即成波也云云
惠日論第四云。如楞伽經第七説。佛告大惠。
如來之藏善不善因。故亦與六道作生死因
縁。乃至依如來藏故五道生死。又云。大惠。阿
梨耶識名如來藏。與無明七識共倶。如大海
浪常不斷絶。身倶生故。此説有漏識體能覆
藏名如來藏。又云。大惠。如來藏識不在阿梨
耶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識不生
不滅。此説理也云云
十卷楞伽第七
  問。論中爲成大乘經至教量攝義立量
云。諸大乘經至教量攝皆順無我違數
取趣。故知増一等阿笈摩經云云此因可
有隨一不成過耶 疏云。有隨一過
付之
問。成大乘經佛説之義有多因。爾者樂
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
因自他共中何
論云。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棄背流
轉趣向還滅。讃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
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
經攝故。如増一等至教量攝云云
疏云。説至教者。言忠於理眞實教也○量中
有五因。兩句爲一因。及末後樂大乘者○爲
第五也○然初四因有隨一過。彼不許此順
無我等故○唯第五因有所簡別。自許能顯
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簡他不極成。然自亦
許増一等至教量故。前四種因皆以末後因
成立方得爲因。因既成。已即總及別有十比
量○文廣具可見之
攝論量如下抄
燈云。判比量云。論第五因有相違決定云。諸
大乘經非至教量。樂小乘者不許顯示無顛
倒理契經攝故。如外道論等。今謂不爾。彼因
一分違宗。即一分不成之因何名決定。問。何
名一分不成因耶。答。彼許三法印教順於正
理。今大乘教亦順三法印。何故不顯無顛倒
理。若云不順三法印者。此亦不爾。何者。倶顯
無我諸行無常。何非順法印。若云非全者。豈
増一等句句皆明無我等耶。若云雖非句句
皆明。然順無我等。大教亦爾。故不成因。設縱
云非全。亦彼因過。不立分不能顯故。又因
明法立自宗義。自許言簡共許得成。相違決
定所立因喩必須兩許。今因非共故。不得成
決定相違云云 纂要唯識比
量下
意同之
因雜云。問。作成因之量。而皆順無我等四因。
既令極成訖。既無隨一不成。何故加樂大乘
者許之宗。簡隨一不成。答。作成因量。雖令極
成訖。而以此四對爲因時。以大乘論等可作
不定過。爲遮此不定過。此四因亦加契經攝
之言也。應云皆順無我違數取趣契經攝故。
爾時外人亦不許契經攝故之言。故有隨一
不成過云也。爲簡此隨一不成故。四因之上
加樂大乘者許之宗也。問。若爾。不作成因之
量。而一度樂大乘者許皆無我違數取趣契
經攝故云者。可簡隨一不成等過。何故更作
勞成因之量耶。答。皆順無我等之言不共許
也。既不共許之因上加自許之言者。應成自
因。何成共量。是故爲因體令共許故。作成因
之量也。問。若爾。小乘不許契經攝之因。此因
上置自許之言故。此因中一分成共因。一分
成自因。豈成共比量耶。答。大乘經中説三法
印之理處。小乘人亦許契當正理經也。不説
三法印處。不許契當正理之經也。既以所許
爲因。以所不許有法擧也。是故成共因也。問。
小乘許一分契當正理者。契經攝之言應無
隨一不成。何故言爲遮於契經攝之上隨一
不成過。加自許之言耶可思答。雖許説三法印
之處是契當正理。而立比量時。爲違至極之
理。強不許云也。爲遮此隨一不成故。樂大乘
者許之言也。問。如何以自許言遮隨一不成
耶。其自許言之意如何。答。汝小乘者之順當
正理所許。我大乘亦許云也。故無隨一不成
云云唯識疏四本卷并
因明纂要具説之可見故
纂要云。有云。立我所許乃我是實有。即所別
不成。因有自許言。亦應不共極成。此我許言。
唯顯自許。敵者不許。望敵因無所依亦不成
也。此判不爾。若是共量。可不成收。若作自量
置所許言。故亦非過。不爾。因雖自許。亦是隨
一不成。又復共量因置自許。亦得成因。如唯
識論。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故等。問。
共量因置自許言。無隨一過。宗置自許。亦應
無過。且釋。亦得無過。又釋。宗置自許。因即
隨一無依故過。因置自許。有法不無非過。問。
既言共量。因喩須先共成。因言自許他無。如
何自因是令共解。且解。據至極理他宗故違。
因置自許。故得無過。即如唯識樂大乘者。許
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因。是以大乘經
顯無我理等。以彼故違言不能顯故言自許。
非不極理置自亦得。又因明理不簡有過。置
自許簡共許無過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如下
明燈抄四本云。文唯識亦言至應如前説者。
沼義纂云。有云○如文共許無過。定賓法師
云。今詳。此釋且違理門論云。是故此中唯取
此彼倶定許即爲善説。又應一切邪宗皆立。
以容置其自許他許。他許言所顯且如數論。
設立量云。自許冥性定生差別果。因云自許
從此一因生故。同喩如阿梨樹枝。樹枝隨地
即成七段。此量應成如是一切邪量皆立○
其意與理門等引信摧義門不同。勿浪准據
也。此是聖教之深旨其識意耳已上此解非也。
共量因云自許言者。爲遮餘過非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故。因自他量云。自許言各顯他不
極成過。此等諸義立敵共許。不可以疑。然理
門云唯取彼此倶定許義者。自於自許。他於
他許。共兩倶許。約此義説。非是更互不許之
義。即約此義更善説故。不相違故。依疏主以
爲指南云云
  問。勝軍比量作法如何又有幾過耶又
改因作法如何
疏云。然攝大乘説。諸大乘經皆是佛語。一切
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如増一者。此對小
乘有隨一過。設許不違補特伽羅無我。便共
許發智等爲不定。彼亦不違人無我。諸師於
此未能了達。然有大名居士。徳重智高。芳振
一時。英流八表。時人不敢斥其尊徳。號曰抱
跋迦。此云食邑。以其學業有餘理當食邑。即
是勝軍論師。四十餘年成立一量云。諸大乘
經皆是佛説。宗也。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
攝故。因也。如増一等阿笈摩經。喩也。注在唯
識決擇釋中。時世久行。我師至彼而難之曰。
此亦不然。且發智論亦極成非佛語所不攝。
彼宗自許眞是佛語。雖聖者集。本是佛説。亦
外道等及汝大乘者。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非如増一等。若以發智爲宗。因犯兩倶不
成。宗犯違教失。不以爲宗。故知此因有自不
定。爲如發智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汝
大乘教如自所許發智非佛語耶。爲如増一
等。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大乘是佛語
耶。若直言爲如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小乘
即違自宗。自許是佛語故。故今應言。爲如汝
自許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彼大乘非佛語
耶。以不定中有自有他。及兩倶過。此犯自失。
由此理故。遂正彼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故。簡彼六足等非自許故。即無前失云云
祕云。疏且發智論至非如増一等者。然非佛
語而有多義。一外道等教名非佛語。内教三
藏並名佛語。大小乘論雖非佛説。後諸聖等
集佛言成。得名佛語。二佛親説者名爲佛語。
大小乘論雖集佛言。非佛所説。皆非佛語。若
准前義。佛説爲宗。大小乘論皆爲異品。因於
彼轉故成不定○依後義。因於異品一分轉
也。以發智論婆娑二説。一云。發智而是佛語。
一云不是。是迦他延尼子所造。對於前師。因
於彼轉故亦不定。疏依後義○問。夫言兩倶。
對立敵説。外道非敵。云何得言外道大乘名
兩倶耶。答。外道等言等小乘也。雖擧外道。意
取所等一分小乘。名兩倶也。以彼外道是立
論餘。乘便云矣
肝心記。太抄等略畢
明燈抄四本云○至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
造發智論二萬五千頌○薩婆多宗中云。發
智論是佛親説。而是迦多衍尼子誦出佛語。
非是自造。而婆娑師即共釋云。問曰。佛何處
説。彼即答曰。或天上説。承上流行。人中無
故。尊者於彼天上誦來人中流行。或有執言。
佛人中説。年代久遠。文字祇陀尊者以宿命
智觀而誦出○自餘小乘及大乘師並不許佛
説○既有兩義。猶預不定。即發智論不定是
佛説也 文尤繁。略抄之
燈云。西明云。勝軍論師立比量云。諸大乘經
等云有不定過。以發智論亦兩倶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自救云。無不定過。彼有許發智是
佛説故。今謂不爾。對彼小乘。自不許發智論
是佛説者。豈無不定耶。又問。此因豈不有隨
一不成失。小乘不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
唯大乘許。不得云兩倶。若他許非外道語。云
非佛語所不攝。則有不定。發智論等亦非外
道語攝。若許是佛説故。云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即有相符失。如本疏立比量無過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論所作性故至隨一不成。述
曰○如攝大乘論説○故有大名居士○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者。立敵共許非佛語所
不攝。則非外道及六足等教之所攝故○大
師至彼而難之曰。且發智論。薩婆多師自許
佛説。亦餘小乘者及大乘者。兩倶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豈汝大乘許佛説耶。又誰許大乘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是諸小乘及諸外
道。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唯大乘者許非彼
攝。因犯隨一。若以發智亦入宗中。違自教。因
犯一分兩倶不成○故爲不定言○由此大師
正彼因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簡彼
發智等非自許故。便無茲失。唯識亦云。諸
大乘經至教量攝。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
倒理契經攝故。如増一等。以諸因中皆應簡
別。並如前説云云
大同唯識疏。仍略抄之。具可見本文耳
  問。此量因可有他隨一不成失耶
因明疏。燈如上
祕云○問。小乘有言大乘經者壞正法者之
所説故。對此即是非佛語攝。因言不攝。豈非
隨一。答。言兩極成意簡隨一。敵雖説大非佛
語收。立者不許故。不得言兩倶極成非佛語
攝。敵者亦許兩倶極成非佛語中不攝大乘。
彼既許之。何成隨一。可熟思之
義蘊云。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者。問。諸
大乘經唯大乘許非佛語不攝。如何此説兩
倶極成。答○如外道教。立敵共許非諸佛語。
今大乘經雖小乘不許佛説。然亦共許非是
外道教中所攝。故説云兩倶極成非佛語所
不攝也
因明周後記云。汎兩倶極成名寛。亦有小乘
對道作兩倶也。若准彼爲兩倶。大乘經即合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今言不攝。犯隨一過。
雖有此義。正意所立唯對小乘故。因不犯隨
一過也。以見名寛故爲敵也云云
邑記中卷云。此難因有濫也。語大乘經小乘
外道共許非佛語攝。今謂所立因不言立敵
兩倶。而但言兩倶極成非佛語不攝。故有濫
也。由此唯大乘許此因於大乘經有小乘不
許故是隨一云云
勝軍比量私記同之。又願建集記可勘之
  問。以發智論入有法者宗有違自教因
有一分兩倶不成云云爾者對發智佛説
小乘付此失耶。爲當對非佛説師歟
疏。因明疏等如上
周略記云。疏若以發智亦入宗中等者。問。此
所立宗爲對許發智是佛説者。爲亦對餘若
兼對餘者。餘者不許是佛所説。今立在宗即
兩倶一分違教。何故但言違自教耶。若不對
者。如何因犯兩倶不成過。答。因中既有一分
兩倶。准宗他亦有違教。影略故也。今言倶一
分者。自不許發智是佛説。小乘之中亦有一
分不許是佛説。故言倶云云
獻記云○此即對大乘及餘一類小乘不許發
智是佛説者。辨不成過。問。發智在有法中即
言一分兩倶不成。若在異品如何因轉成不
定耶。若約兩倶非佛語不攝。意明是佛語。
即因有一分不成。若約兩倶非佛語不攝。意
唯非外道六足所攝。即因異品一分發智上
轉也云云
義蘊云。疏以發智爲宗因犯兩倶不成者。若
立量云大乘經及發智論定是佛説者。此對
不許發智是佛語。即立敵兩宗共不許。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因。依發智轉。即犯一分
兩倶不成。又解云。設對許發智是佛説師。亦
有此過。以大乘不許發智是佛説。小乘不許
大乘經是佛説故。是兩倶不成者。此釋不然。
前解爲正云云
因明疏云。自教自語唯違自爲失。餘現量等
違自共爲失云云
又云。雖違共爲失。皆毀所師無我教故。唯違
自爲過。説名自教相違云云
  問。以發智論入宗時可有一分所依不
成失耶
祕云。疏因犯兩倶不成等者。因宗皆犯一分
過也。因中亦犯兩倶一分所依不成。因不遍
彼宗中發智兩倶名同。故疏不開。問。所依不
成有法必無。發智既有。何成此過。答。發智一
分不許。大乘是佛説也。何有所依故成一分
所依不成。或但兩倶。無所依失。理如前辨
因雜云。演祕第三云○如上初説不好。後説爲
善。所依不成必無有法故云云
入正理論云。虚空實有徳所依故。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大疏中卷云○如勝論師對經部。立虚空實
有宗。徳所依因。凡法有法必須極成。不更須
成宗方可立。況諸因者皆是有法。宗之法性
標空實有。有法已不成。更復説因。因依於何
立。故對無空論。因所依不成云云
又云
纂要云。今疏解。准法師云。若立眞我受用眼
等。即所別不成。積聚性因兩倶不成。明前所
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不成
不必有法定有
  問。三藏改因作法如何
疏。因明疏如上
因明疏上云。論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述曰
○極者至也。成者就也。至極成就故名極成。
有法能別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此依必須兩
宗至極共許成就。爲依義立。宗體方成云云
文云。問。既兩共許。何故不名共成。而言極
成。答。自性差別乃是諸法至極成理。由語能
立立之。若言共成。非顯眞極。又因明法有自
比量及他比量。能立能破。若言共成。應無有
此。又顯宗依先須至於理極究竟。能依宗性
方是所諍。故令極成而不言共云云已上裏
書也
明燈抄四本云○由此大師正彼因云等者。
若本因中無簡別者。犯不定過。及犯隨一故。
勝軍師所立比量亦不應理。三藏遂即正彼
釋云。應言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勿置兩
倶之言。即無過失。此即發智論者。是我大乘
自許極成非佛語攝故。發智論不類我大乘
經也。置自許言已簡別訖。無不定過。又無隨
一不成之過云云
燈云○如上又判量云。勝軍量中三藏所加亦
有相違決定云。大乘教非至教量。自許非佛
語所攝故。亦不爲過。理如前辨。又云。有不
定。爲如増一等。自許非佛語所不攝至教量
攝。爲如色等。自許非佛語所不攝。故非至教
量。此亦不爾。色等共許是非佛語攝。因於彼
無不成不定云云
明燈抄四本廣引元曉釋難之。可勘見
因雜云。問。此相違決有何過耶。答。有不定
過。爲如色等○又有人爲本量作相違決定
云。諸大乘經應非佛説。阿含等經所不攝故。
如六句論等。今云。此亦以色等有不定過。阿
含等經者以聲名句文爲教體故。色等非聲
等故。問。前決定相違因既改作云。諸大乘經
應非佛説。除青等自許極成佛語所不攝故。
如六句論。此相違有何過。答。有隨一不成過
云云
硏神章第四云。中印度境摩訶陀國。其枝林
中有賢居士○然是論師對諸小乘立一比量
○四十餘年無敢徴詰。玄奘大師至彼印度
判比量云。有不定過○是故玄奘於其因上
置自許言。即遮此過。日本神洲有大名。其諱
善珠。戒珠無玭。惠鏡有鑒。延暦年中。於
臣寺講因明也。徴僧在座。約此比量作決定
相違云。諸大乘經非佛説自許極成佛語所
不攝故如六句論等彼小乘者大乘經者
是非佛説。此大乘者大乘經者皆是佛説。立
敵互別説。彼非定佛説。非定非佛説。極成佛
説所不攝也。極成非佛説所不攝也。大乘宗
意取極成非佛語所不攝義。而以爲因也。小
乘宗意取極成佛語所不攝義。而作相違。彼
此齊等。以何爲正。大名法師不敢斥非○問。
此比量西方既用爲正比量。大唐亦貴爲正
比量。而今有過。何其意耶。答。後學穎者尋思
免脱耳。問。有人既云因隨一。何者其也。既有
自許佛語不攝。大乘不許故有隨一。答。非唯
自量有極成。大乘自許其大乘經非極成佛
説。亦非極成非佛説。取斥爲因。若有隨一。取
斥爲因。本量因中有隨一過後學深思耳云云
源信唐決第五疑云。勝軍論師量云○慈恩
三藏付過改因之兩倶字。置自許之言。疑者
猶有相違決定。量云。諸大乘經非佛説。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或自許極成佛語不
攝故。如六句論等云云
主恩法師通云。今案因言兩倶極成非諸佛
語所不攝者。立敵共許非佛語所不攝。則非
外道及六足等之所攝故爲言。豈以非佛語
所不攝因成皆非佛説之宗矣。遇立量之人
可問其所以耶。就中此比量不審又不審。見
之不點。遂電走毫一筆未乾五疑早遣云云
  可勘私記釋
  自許言事
明燈抄四本云。問。勝軍量因置自許言。爲是
共比量。爲是自比量。答。是共比量非自比量。
所以爾者。所以共比量因置自許言者。爲遮
他不定故。自他二許各差別故。不相開預。是
故不得作不定過。如唯識量因置自許言云云
下文如上抄畢
勝軍比量私記云○問。以自許簡別力簡發
智論非自許云意何。答。立論者意因上置自
許簡別事。因恐用即預自成他不成物。遮他
成自不成物。爾發智論他成自不成物故。以
自許簡別力簡也。問。此自許共許自許。他許
自許。唯自許。自許之中何自許。答。此共許自
許也。問。何故云共許自許。答。共因上置自許
故。云共許自許也。問。其共因上置自許故。故
共許自許意何。答。大乘者小乘者大乘經極
成非佛語所不攝云事。先令自許。大乘者我
亦爾自許云。而自許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
故。云故共許自許也。問。爾此量自許與唯識
比量自許有何差別。答。自許云言同下義異
也。問。何異。答。唯識比量自許以自許簡別力
因預他方佛色。此量自許以自許簡別力遮
發智論所以異也 自餘論文大旨如前抄
之。又可引合唯識比量并或餘實法量等。恐
繁略畢。皆如彼卷抄之
  問。顯揚論中以先不記等十因證大乘
經佛説義。爾者第三多有所作。第四極
重障故因爲有。莊嚴七因中將何
要云。顯揚第二十。以十因説大乘言教是佛
所説○三多有所作。四極重障故。此中所無
云云
燈云。問。此論七因與顯揚論十因有何差別。
答。多少開合有差別故○三多有所作故。即
莊嚴論能行此法智。依信修行得三惠等。四
極重障故。即莊嚴論生怖畏等。由畏大乘不
順怖謗。成重障故。此意於少教順修得益。怖
謗獲罪。既是佛説大乘亦爾。故是佛説。或倶
第七收。莊嚴約能所斷合。顯揚別開。就能斷
中。加行後得開之爲二。廣略別故云云
常騰記云○文即莊嚴論能行此法智等者。
解云。彼論第一云。已説不應怖畏。次説能行
此法智。偈曰○文即莊嚴論生怖畏等者。解
云。彼第一云問。若有人於中怖畏云何○文
或倶第六攝至廣略別故者○此據唯識所引
七因故名第六。若論莊嚴即第七也。莊嚴論
意約能斷合説故。三惠怖畏爲第六能治。顯
揚約別開故。能斷爲第三多有所作。所斷爲
第四極重障。又能斷中加爲多有所作。後得
爲第九能對治云云
解節記牃或倶第三本解之
莊嚴論第一成宗品
第二
云。釋曰。有人疑此大乘非
佛所説。云何有此功徳可得。我今決彼疑網。
成立大乘眞是佛説。偈曰。不記亦同行。不行
亦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八因成。釋曰○復
次前説不行者○問。汝説聲聞乘非佛菩提
方便。若爾何者是耶。偈曰。廣大及甚深。成就
無分別。説此二方便。即是無上乘。釋曰○問。
若爾。有人於中怖畏。過失云何。偈曰。不應
怖而怖。由怖被燒然。怖引非福故。長時過患
起○問彼人復有何因生此怖畏。偈曰○釋
曰。若人生怖。由四因縁。一非種姓。離菩薩
性故。二非法朋。離善知識故。三少惠力。未解
大乘法空故。四少因力。先世不種諸波羅蜜
自性善根故。由此因縁。於甚深妙法横生怖
想。由此想故。於大菩提福智二聚。應得不得。
是名爲退。汝今應知。此退過患最極甚重。已
説怖過及怖因。次説不應怖畏因。偈曰○已
説不應怖畏因。次説能行此法智。偈曰。隨次
聞思修。得法及徳惠。此智行此法。未得勿非
毀。釋曰。若人最初依善知識能起正聞。次於
正義能起正憶。次於眞實境界得生正智。次
從彼彼得證法界。次從彼後起解脱智。是人
此智隨深入遠能行此法。汝若自無此智。不
應決定言非佛語。已説能行此法智。次遮怖
畏此法句。偈曰云云
顯揚論二十云如下
  問。就顯揚十因。第六證大覺故因。莊嚴
七因中何耶
問。顯揚論云。若餘所説不應道理云云
者除佛之餘歟
問。顯揚論第七無第三乘過失因。莊嚴
八因中何
要云○如上六證大覺故。則第五因中若有大
乘因也。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八此若無有。應
無一切智故。即此第五中無有大乘因也云云
燈云○六證大覺故。即莊嚴論四者成就。此
意汝許先佛得菩提者説。今佛亦證大覺亦
説大教。然顯揚云。若未成佛能説佛教。不應
道理者。返顯證大覺定説大教。即應道理。七
無第三乘過失故者。即莊嚴論第五體者。此
意既許餘佛有大乘體。今佛亦有。大乘無異
體是一故。此佛無者。即是此佛無第三乘體。
故成過失云云
顯揚論二十云。問。云何應知大乘之教是佛
所説。答。由十種因故。一先不記別故。二今不
可知故。三多有所作故。四極重障故。五非尋
伺境界故。若不先聞不能如是尋思計度。是
故若言是餘所説。不應道理。六證大覺故。若
未成佛能説佛教。不應道理。七無第三乘過
失故。八此若無有。應無一切智者成過失故。
九縁此爲境。如理思惟對治一切諸煩惱故。
十不應如言取彼意故云云
興疏可見之。又解節記具釋可見
論云。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説。非今
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説。其理極成云云
疏云○然彼復言。前三因建立大乘雖是佛
説。然今釋迦如來不説此法。論四應極成故
○述曰。若言大乘是迦葉等餘佛語。非釋迦
語。則極成許大乘是佛説。今佛亦應説此大
乘。佛智等故。如迦葉等佛。何故乃言大乘非
佛説云云
論云。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
乘教是佛所説。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
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
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説聲聞乘。故聲聞乘是
佛所説。非大乘教不應正理云云
疏云。又縱汝許是佛所説。不是佛説。皆
有過失。論五有無有故○述曰。莊嚴論第
五體・第六非體。二合爲一。彼言有體者若
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
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非體者。若汝云此佛
無大乘體。即聲聞乘亦無體。若言聲聞乘是
佛説有體。大乘不然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説
聲聞乘者。有大過故。與此少異○文廣
莊嚴論一云○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
提者説有大乘。非是今佛説有大乘。若作此
執。則返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説
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
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
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
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説故有
體。大乘非佛説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
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説聲聞乘者。理不應
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目次

  持種證
之所集起
又心相續
應無後蘊
清辨比量
彼特違害
依似比量
何獨偏破
  趣生證
諸阿素羅
諸生得善
五趣惑業
順定異因
據五識説
  生死證
次難陀等
依染行故
  互爲縁證
不依瑜伽
齊識退還
既知從前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

  持種證
  問。論中引契經云。諸法種子之所集起
故名爲心云云教理二證中何
論云。謂契經説。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
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云云
疏云。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者。或諸法種於此
集起名心。心是所集起處故。即通有漏無漏
所集起處。或諸法種子之所集起名心。心是
諸種所集起故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説。
心意識○釋曰。此亦名心者。後餘引教安立
異名令此堅固云云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又心相續長時間
云云心者第八識歟
疏云。論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述曰
○如五十一對法等解種子義中云。又心相
續。長時間斷。不應經久流轉不息者。是以轉
識間斷故。不能持種受熏云云
祕云。疏又心相續至流轉不息者。案對法論
第二。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
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今疏中云不
應經久。賸不應字。久誤爲文。或是疏主取彼
論意。加不應經久之言。釋彼論文云。心相續
是藏識。長時間斷是滅定等。經久流轉不息。
即種子也。又案瑜伽五十一云。又彼諸識長
時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云云
對法論第二云。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
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云云
同抄三云。種子證中瑜伽云。又彼諸識長時
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故知此中心。長時
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相續者。色身雜故
文別云云
携疏三云。言又心相續長時間斷者。謂六識
心故無想定等中。此心長時間斷。無心持種。
又解。經久流轉不息者。種子名爲相續。於無
心定中。種子相續。無識執持。明無想定等或
七日。或過七日。乃至經劫。無想天五百劫。故
曰經久。流轉不息者。謂無想天諸根四大等
順流而轉。無有斷絶故。言經久流轉不息云云
勝莊疏第三可見之。瑜伽五十一卷如祕引
  問。上座部心以前念色心爲後念色心
爲因因果成立大乘師何耶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