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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燈増明記 (No. 2261_ 善珠述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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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261 [cf. No. 1832]
唯識義燈增明記第一

 日本沙門釋善珠述 
    五濁末世心惑深 三藏本敎難知
    我今隨力述本文 益後生假思疲勞
    令法久住於世間 生生法燈令不絶
    由久修設往生緣 於法檀主諸衆生
    共生西方安樂國 唯願種覺加神力
    臨命終時放慈光 引導淸淨安養界
    歸命頂禮三寶田 願遙加護照闇壞
    所獲功徳施群生 同乘智船遊性海
文將釋此論。至造論因主者。第四門中辨釋
論文更述二解。初釋五門十義。後三門出體。
今此燈家多依後釋。此之四門合爲四門。開
成十五。初三門中各開四門。第四門中只有
三門。是爲十五。起因四門如文可解。第二同
異有四門者。一敎益有殊。二時利差別。三詮
宗各異。四體性不同。第三歸在有四門者。一
者歸藏。二者歸分。三者歸乘。四者歸名。第
四釋文有三門者。一辨年主。二明支分。三
正科釋。至下當知
文如來說敎說敎爲異者。如來說敎體一眞
如等者。今觀文旨。似覺愛義。所引證文皆同
無別。故彼師云。敎唯一時。隨衆生感於一切
時謂說多法。引文結云。故知諸敎但總一時。
無二三等。若同彼義。何章破之。解云。如來說
敎不過機理。以敎對理。而忘其機唯是一音。
所說理法唯一相故。以敎對機。忘其理法卽
有三時。隨彼機宜得果故。今燈家意。約理
是一。且忘其機對究竟果說爲一敎。菩提流
支偏就一理永失其機。故章破之。若廢事
談理及在一會有大小機。可知如所說意在
此也。樞要上云。因緣有二。一叙本因。二叙
末因。今此文中。如來說敎下叙本因。佛涅槃
後下叙末因。此初文也
文故法花云隨機說別者。引文證中略引四
文。第一文法華經第三。卽藥草喩品文也。彼
云各有差別。此云生長各異。義無違也。雖
一地所生等者。別喩有四。此第四不自覺知
喩也。三乘種性依一佛敎一雨所潤。如諸草
木三禀潤雖別。不自覺知亦不依他禀潤生
長。言一地者喩理也。一雨者喩敎也。理旣是
一。敎亦一也。第二文中猶如一河等者。寶性
論一部四卷。案初中後。都無此文。優婆塞戒
經一部十卷二十八品。彼經第一卷三種菩
提品中有此文。故彼品云。善男子。如恒河
水三獸倶度。&T072933;馬香象。兎不至底浮水而
度。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恒河水
者卽是十二因緣河也。聲聞度時猶如彼兎。
緣覺度時猶如彼馬。如來度時猶如香象。是
故如來得名爲佛。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不斷
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源。故名爲
佛。第三文中如一寶珠等者。無性攝論第八
卷云。論曰。如末尼天樂。無思成自事。種種
佛事成。常離思亦爾。釋曰今此頌中引彼末
尼天樂兩喩。成立所得無分別智。雖無分別
不作功用。成種種事。如如意珠及以天樂。雖
無是念我當放光。我當出聲幷無思故然由
生彼有情福業意樂勢力。不待撃奏放種種
光出種種聲。諸佛菩薩無分別智當知亦爾。
離分別不作功用。而能隨彼所化有情福
力意樂。現作種種利樂事轉云云第四文中常
說一相悟解不同得諸果者。此經文也。無量
義經一卷三品。徳行品・說法品・十功徳品。
今此文者卽說法品文也。故彼品云。善男子。
我起樹王詣波羅捺鹿野園中。爲阿若&T025632;
等五人。轉四諦法輪時。亦說諸法本來空寂。
代謝不住念念生滅。中間於此及以處處。
爲諸比丘幷衆菩薩。辯演宣說十二因緣・
六波羅蜜。亦說諸法本來空寂。代謝不住念
生滅。今復於此演說大乘無量義經。亦說
諸法本來空寂等乃至善男子。是故初說中說
今說。文辭是一而義別異。義異故衆生解異。
解異故得法得果得通亦異乃至是故善男
子。自我得道初起說法至于今日。演說大乘
無量義經。未曾不說苦・空・無常・無我。非
非假非大非少。本來不生今亦不滅。一
相無相法相法性不來不去。而諸衆生四相
所遷。善男子。以是義故。一切諸佛無有二
言。能以一音應衆聲云云今略引文故云常說
一相。言一相者。一眞法界平等一相。於此理
上。無有男・女・生・住・異・滅・色・香・味・觸十種
之相。故言無相。餘如測疏。恐煩不述
文初對外道非空非有者。叙本因中。上約
一理明一敎。已下標三機叙三時別。從淺至
深漸次悟故。於中有二。初標機叙別。後引
證因。此卽初也。問。無量義經云。善男
子。我起樹王詣波羅捺鹿野園中。爲阿若&T025632;
隣等五人。轉四諦法輪等。又唯識疏云。初
成佛已。仙人鹿苑轉四諦輪。說阿笈摩。除我
有執。令少根等漸登聖位。章文亦爾。此文云。
初對外道等。次對小乘。破執法有等。云何相
違。解云。經及疏言。據悟入次。今燈家意約破
執。次初爲少機說四諦敎。爲破外道執有實
我。次爲中根說般若敎 爲破小乘執有實法。
各據一義。故不相違
文故瑜伽釋寂滅樂等者。此後引文證本因
也。瑜伽釋云等者。今按開元釋敎錄。亦瑜
伽論釋一卷。最勝子等菩薩所造。永徽元年
二月一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沙門大
乘暉筆受。眞空法師傳三藏言。瑜伽釋論若
具譯者。應五百卷。若合本釋總具譯者。應六
百卷許。准西域記第十一云。佛滅度後千一
百年。北印度境。鉢伐多國有一論師。梵云
愼那弗多羅。此云最勝子。城側不遠有一伽
藍。卽此論師於此伽藍製此釋論。卽護法論
師之門人也。學窮海藏。徳被寰中。道名倶
遠。辭旨咸奧。神釋至高難盡言也。仰尋本
論。文廣義豐。恐後代學者披之難悟。遂則
鼓動智海振彼辭峯。製造釋文顯發幽隱。於
是相應再興。譬寶珠之在日。五分重顯。如
日月之居空。今此釋論彼師製也。章第一
云。瑜伽釋中此三時小異。義意無別。今
擧文顯其同異。故彼文云。今說此論所因云
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切法處中實相。
無知疑惑顛倒僻執。起諸煩惱發有漏業。輪
廻五趣受三大苦。如來出世隨其所宜。方便
爲說種種妙法處中實相。令諸有情知一切
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如是如是有故非空。
了達諸法非空非有。遠離疑惑顛倒僻執。隨
其種姓起處中行。漸次修滿。隨其所應永滅
諸障。得三菩提證寂滅樂已上按云。章少異
者。文異義同故云少異。深密第一・瑜伽決擇
七十六中。初爲聲聞說四諦法。次爲趣大說
般若敎。後爲發趣一切乘者說中道敎。釋論
文中。隨其所宜方便爲說種種妙法處中實
相。此文之中卽含三時。種種妙法者標初二
時。處中實相者標第三時。義旣不違。故云義
意無別。法實相者。無量義經云。其一法者卽
無相也。如是無無相相不不相相無相。名爲
實相。西明疏云。明無相理。卽是實相能遣有
無一異等相。故言無相相者遣也。如是於諸
相中。無有一相而所不遣。故言無相不相也。
但不能遣無相之理。故言不相無相也。隨非
所遣故名實相。此卽三性門中圓成實性。三
無性中勝義無性。四悉壇中第一義悉*壇
也。無知疑惑者外道所起也。顛倒僻執者小
乘所起也。無知者外道起也。僻執者小乘所
起也。疑惑顛倒通外内起。故居中也。起惑者
起煩惱也。卽通見修也。發業者起三業也。卽
福非福不動業也。三菩提者。優婆塞戒經三
種菩提品云。菩提三種。一者聲聞菩薩。二者
緣覺菩薩。三者諸佛菩提。若得菩提名爲佛
者。何以聲聞辟支佛人不名爲佛。佛言。菩提
三種。一者從聞而得。二者從思惟得。三者從
修而得。聲聞之人從聞得。故不名爲佛。辟支
佛人從思惟已小分覺。故名辟支佛。如來無
師不依聞思。從修而悟一切。是故名佛。三菩
提者意在此也。總顯文意。說敎總有三時。初
於鹿苑說阿笈摩。有四諦敎破我有執。次於
鷲嶺說大般若空二取敎。破法有執。雖空有
敎能離斷常。然未盡理會於中道。復於七處
八會方說三界唯心。雙離有空契中道敎。卽
是華嚴解深密等空心外二取破初有執。有
識内一心遣後空有故。今此論正處中道是
第三時勝義敎也。爲顯此義。論總說之。隨機
爲說種種妙法處中妙理等
文佛涅槃後佛法一味者。叙末因中。略擧
十二大論師等明末因也。一末田提。二迦延
子。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四婆須跋陀羅。五
鳩摩羅多。六室利邏多已上傳小七龍猛菩
薩。八提婆菩薩。九世親菩薩。十無著菩薩。
十一護法菩薩。十二淸辨菩薩已上傳大。第三
千共傳一敎故。以爲一十二論師。造論師
傳也。今叙起因故云叙末因。大迦葉者界外
上首也。同七葉嚴内外各別。故云二處。然
諍有二。一小乘諍。二大乘諍。今約小乘故云
百年。雙林之後。百載以前。人無交競之聞。
法未糺紛之說。皆由歛光・慶喜・近執・滿慈。
内有五百應眞。外亦萬餘無學。博閑三藏之
旨。結集七葉之巖。時雖二處弘宣。然尚渾
一知見。故云百年一味。由何義故。百年之中
知見能同佛法一味。佛有五徳任持法故。一
不可化者。皆能化之人無異部。二能斷疑網。
有疑皆決。語無異執。三人天崇敬。衆徳所尊。
寧生別部。四說法必益 。倶所聞法旣出塵
勞。如何別執五能伏邪論。天魔外道皆悉
能伏。故人無異部。法無別執。佛滅百年。大迦
葉等諸聖弟子所任持故。人法無異。故云百
年中佛法一味。四門義中此文兼顯部分年

文時有船主三處所說者。此文兼顯部分
之處及分所由。部分本由大天以爲所由。舶
主者。大船名舶。亦名商主。大船天有二。一
第一百餘年出。卽大衆部最初諍時也。二第
二百年出。卽大衆部末後諍時也。今標前時
故云舶主之子。宗輪疏云。中天竺國出家學
道遍通三藏者。非是連文。取前後文。故按彼
疏。卽前文云。摩掲陀國倶蘇摩城。此擧部興
所在。中印度國名摩掲陀。王大都城名倶蘇
摩。又後文云。丈夫聰慧。出家未久便能誦
持三藏文義。今合前後以爲一文。應大小乘
說之。各異者。宗輪疏等述小乘義。瑜伽抄
中述大乘義。故云說小有別也。宗*輪疏中說
五事。已指婆論九十文。故知述小乘義。瑜
伽抄說*丈夫五事。文語小異。其意無別。故
略不述
文於百年外言非佛敎者。此文兼叙年分
及分所由。百年外者。舊論云。一百年已更十
六年。眞諦釋云。佛滅後至一百一十六年以
還。猶未有諸部異執。從第十六年已去。弟子
衆方分成多部。新論云。佛涅槃後適滿百餘
年。基師釋云。此言極顯釋迦如來入無餘後
滿一百餘年。卽顯部起時也。波吒梨子城
者。部執疏云。有大國名波吒梨多羅者。摩伽
陀國是總名。此國自有三國。一阿枳多。二婆
枳多。三波吒梨弗多羅。阿枳多在東邊。波
吒梨弗多羅在西邊。波枳多國在中間。兩國
侠兩邊。王舍城卽在婆枳多國也。婆吒梨弗
多羅者。*波吒梨是樹名。此間旣無此樹*波
吒梨名不可翻。弗多羅翻爲子。彼處本唯有
一樹。此樹已死。子更生。樹于今猶在。故稱
*波吒梨弗多羅。彼處有此樹。故彼國作名
也。基師破之。家依法師有一大國名波吒梨
者非也。此是都城之名。何以云國。摩掲陀
者乃國名也。若以波吒梨爲國。摩掲陀是何
也。鷄園寺者等。昔人壽無量歳時。號拘蘇摩
補羅城。唐言香花宮城。逮乎人壽數千歳。更
名波吒梨子城。前故城東南有鷄園寺。無憂
王之所建焉。頽毀已久。基趾尙存。餘所誘無
知等者。准宗輪疏。昔末土羅國有一商主。生
一男子。字曰大天。未久之間。遠適他國。經
久不還。其子長大。深穢於母。後聞父還設
謀殺父。彼旣造一無間業已。事漸彰露。將母
逃隱波吒梨城。後遇父先師無學僧 。卽恐事
彰殺彼無學。旣造二罪。母他交通。瞋殺其
母。合造三逆。由彼不斷善根力故。自惟重罪
何緣當滅。遂往鷄園遇一比丘。便得出家。還
字大天。出家未久通達三藏。時王聞已。
入内宮而請說法。彼後出宮在僧伽監。夢失
不淨。而令弟子洗所染衣。弟子白言。羅漢
漏盡。何容斯事。大天告曰。漏失有二。一者
煩惱。二者不淨。煩惱漏失阿羅漢無。獨未
能免不淨漏失。我魔所嬈。汝不應怪頌言餘所誘
又彼大天欲令弟子歡喜親附。次第記莂四
沙門果。弟子白言。聖有證智。何等不知。大
天告言。無知有二。一染。聖無。二淨。聖有。汝
等未免 不染無知。故不知耳頌言無知弟子復
白。聖無疑惑。何於實諦我懷疑惑。彼告言。
疑有二種。一隨眠性疑。羅漢已斷。二處非
處疑。羅漢未斷。汝等未斷處非處疑。有疑耳
頌言猶預弟子復言。我等若聖。應自證知。何待
語方得證知。大天答言。聖由他記方得證
知。鷲子目連勝達人等。佛若未記不得自
知。況由他入而能自了頌言他入然彼大天
後於中夜自惟逆罪。當於何處受諸劇苦。憂
惶所逼數唱苦哉。近住弟子聞之驚怪。晨
朝參問起居安不。大天答言。吾甚安樂。弟
子尋曰。若爾。昨夜何唱苦哉。彼遂答言。我
呼聖道。汝不應怪。凡諸聖道若不至誠稱苦
名。命終不現起。故我昨夜數唱苦哉頌言道因
聲故起
大天於後集先所說五惡見。自誦所造伽他。
爾時衆中有學無學多聞持戒修靜慮者。聞
彼所說無不驚訶。卽翻彼說第四句云。汝言
非佛敎。於是竟夜鬪諍紛然。乃至終朝
黨轉盛。城中士庶乃至大臣相次來和。皆不
能息。時無憂王聞之。自出諸僧 伽藍。亦自
生疑。尋白大天。誰非誰是。我等今者當寄
何*朋。大天白王。戒經中說。若欲滅諍。依多
人語。王遂令僧兩*朋別住。賢聖朋内耆年雖
多。而僧數少。大天*朋内者年雖小。而衆
數多。王遂從多。依大天衆訶伏餘衆。事竟還
宮。爾時鷄園諍猶未息。後隨異見遂分二部。
一上座部。二大衆部。時諸賢聖知衆乖違。便
捨鷄園欲往他處。諸臣聞已。遂速白王。王聞
旣瞋。便勅臣曰。宜皆引至殑伽河邊。載以破
船。中流墜溺。卽驗斯輩是聖是凡。臣奉王言。
便恃驗試。時諸賢聖各起神通。猶如雁王凌
虚而住。復以神力攝取船中同捨鷄園未得
通者。現諸神變作種種形相。次乘空西北而
去。王聞見已。深生愧悔。悶絶僻地。水灑乃
蘇。速遣人尋其所趣。使還知在迦濕彌羅。後
固請還。僧皆辭命。王遂總捨迦濕彌羅國。
造僧伽藍安置聖衆。隨先所變作種種形。卽
以標題僧伽藍。號謂鴿園寺。數有五百。
遣使人多賚珍寶。營辨什物而供養之。由是
爾來此國多有諸賢聖衆。任持佛法相傳制
造。于今猶盛。波吒梨王旣失彼衆。相率供
養住鷄園僧。於後大天因遊城邑。有占相者
遇爾見之。竊語彼言。今此釋子却後七日定
當命終。弟子聞之。憂惶啓告。彼便報曰。吾已
久知還至鷄園。遣諸弟子分散。遍告波吒釐
城王及諸臣長者居士。却後七日吾當涅槃。
王等聞之無不傷歎。至第七日。彼遂命終。王
及諸臣城中士庶悲哀戀慕。各辨香薪幷諸
蘇油華香等物。積置一處而焚葬之。持火來
燒。隨至隨滅。種種方針。竟不能燃。有占相
師謂衆人曰。彼不能消此殊勝葬具。宜以狗
糞而灑穢之。便用其言。火遂炎發。須臾焚蕩。
俄成灰燼。暴風卒至。飄散無遺。此卽大天
乖諍由序。如毘婆沙九十九說
文因此小乘一一廣說者。此文兼顯年及所
由。唯二門也。因此小乘部分爲二年者。時
移解昧。聖小凡多。大天旣捷辨爭馳。群聖亦
潜。情計競發。人爲異部。法有殊宗。一味幽
致分成二十之宗。慧路自此參差。道跡難爲
取捨。由此諸聖七葉巖中二部結集。界内卽
有迦葉波。此云飮光。時爲上座。布剌拏悔
怛利曳尼子。此云滿慈子。當結集阿毘達
磨。鄔波離此云近執。當結集毘奈耶。阿難陀
此云慶喜。當結集素怛纜。界外亦有萬數無
學。界内旣以迦葉爲上座部。界外無別標首。
但總言大衆。皆由未生怨王爲大檀越種種
供養。恐界外人多難可和合。所以兩處弘
宣。時雖兩處結集。人無異諍。法無異說。界
内耆年至多。界外年小極多。乃至大天乖諍
昔時。界外小年之僧。門人苗裔。共爲一朋。名
大衆部。取昔爲名。往昔界内耆舊之僧。共爲
一徒。名上座部。取結集時迦葉是也。此二乃
是根本諍起之先首也。以婆師波爲其所師
等者。婆師波者此翻爲涙。此阿羅漢念佛
恩。念正法恩。念衆生苦因。恒垂涙爲名。問。
界内迦葉以爲師故名上座部者。界外婆師
*波爲其所師。何故不名上座部。答。大迦葉
波先受佛記故標上座。涙不受記故不標耳。
其婆師波五比丘中之一人也。年臈大迦葉。
五百羅漢中迦葉小阿若憍陳如。於一夏中
集三藏竟。阿闍世王營辨衣鉢施二部衆。界
外大衆有萬數人。時呼多衆。故不標首主。
但云大衆部。迦葉年臈小*憍陳如。佛在世
時。記爲上座。故別標主名上座部。今此文中
顯年所由也
文昔者阿難因號奴國者。下文兼標造論因
主也。昔者阿難田尊者。付法藏傳文也。
欲此國中下。西域記其意同也然十五里
水爲龍所居者。與記相違。未詳。所以素法師
律疏引此傳文國名替也。故彼疏云。阿難念
曰。佛記揵駄邏國當有比丘。名末由底迦。
傳及西*域同云罽賓。故知疏謬也。迦濕彌
羅國者。西域記三云。周七千餘里。四境負
山。山極高峻。雖有門徑。而復隘狹。自古隣敵
無能攻伐。昔此國本龍池。如來昔自鳥伏那
國降惡神。已欲還中國乘空。當此國上。告
阿難曰。我涅槃後。有末田底迦阿羅漢。當於
此地建國安人弘揚佛法。如來寂滅之後第
五十年。阿難弟子末田底迦阿羅漢者聞佛
懸記。心自慶悦。便來至此。於大山嶺。宴坐林
中現大神變。龍見深信。請資所欲。阿羅漢曰。
願於池内惠以容膝。龍王於是縮水奉施。羅
漢神通廣身。龍王縱力縮水。池空水盡。龍翻
請地羅漢。於此西北爲留一池。周百餘里。自
餘枝屬別居小池。龍王曰。池地總施。願恒受
供。末田底伽曰。我今不久無餘涅槃。雖欲
受請。其可得乎。龍王重請。遂從所請。時阿
羅漢旣得其池。運大神通立五百伽藍。於
諸異國買鬻賤人。以充役使。以供僧衆。末田
伽入寂滅後。彼諸賤人自立君長。隣境諸
國鄙其賤種。莫與交親。謂之訖利多。唐言買得
今云奴國其意同也。慧苑師華嚴音義上云。
舊名罽賓國。此名翻爲阿誰入。羅漢神力乾。
竭其水。令百姓於中建立屋宅。衆人咸言
我等不因聖師。阿誰得入此處。故從此語卽
立其名。言末田提者。佛滅度後五師。弘傳。一
大迦葉此云飮光二阿難陀此云慶喜。三末
田底迦舊云末田地此云金地義
言從地爲名未詳所以
四商那和修此云胎
鄔波毱多此云近護此上五人隔世五師。所傳
一味未有紛諍。但以毱多他未至傳。聖敎不
拘融。於是離分遂成多部。若約離分。有
二十部。望久後流行。但有五部。一摩訶僧祇
此云大衆部
着黄衣也
二曇無屈多部此云法藏部
赤衣也
四迦葉
遺部此云飮光部
着木蘭衣
五彌沙塞部此云地部
着青衣
三薩婆
多部此云說一切
部着白衣也
此上五人同世五師。此五
化迹雖殊。契源齊一。如破金器彼此倶金。
如舍利弗問經・大集經等說。七林反平
聲漸進也
京鴆反
漬也
文後此國未見正文者。此文兼顯造論因
主也。迦葉利師者。三百年中弘法主也
得譯名迦延子者。具言迦衍尼子。此云前剃
種。迦多名剪剃。衍名爲種。尼是女聲。此人
是剪剃種女生。從母姓爲名也。此剪剃種西
方貴族。所以名剪剃種者。婆羅門法。七歳
已上。在家學問。十五已上。受婆羅門法遊方
問。至年四十。恐嗣斷絶。歸家娶婦生
子。年至五十。入山修通。昔劫初時。有婆羅
門生二子。已入山修道。二子親問。見父髮亂。
遂爲剃種除。形容端正。諸仙見已。皆欲剃
除。弟性慈愍。來卽爲剃。兄心慠慢。非我
父者。我不能剃。諸仙瞋怒。呪願弟言。乃至
劫末見汝種族常大富貴。呪願*兄言。乃至
劫末。是汝種族常大貧窮。剃髮自活故。今印
度見有二類。其弟種族名剪剃。從大爲名。
極大富貴。而不作剃髮事。其*兄種族名非父
種。極大貧窮。剃髮自活。仙人呪力使之然也。
若言迦多衍那者。那是男聲。從父爲名。發智
論者。大毘婆沙論二百卷之本論也。一部二
十卷。總有八蘊以之爲身。以六足故有六足
論。舍利子等六論師所造也。一集異門足論。
一萬二千頌。略本八千。舍利子造。二法蘊
足論。六千頌。目乾連造。三施設足論。一萬
八千頌。迦多衍那造。此上三論佛在世時造
也。四識身足論。七千頌。佛涅槃後一百年
中提婆設摩造此云天寂五品類足論。六千頌。
至三百年初筏蘇蜜多羅造此云世友六界身足
論。廣本六千頌。略本七百頌。世友菩薩造。至
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造發智論二萬五千
頌。何故此論名發智耶。毘婆沙論第一卷
云。勝智皆從此發。此爲初基。故名發智。又
諸智彼岸依此能到。故名發智。開發諸法自
相共相。無有能如此論者故。又世出世智皆
依此發智之妙門故名發智。廣如彼說。前之
六論義門稍異。發智一論門最廣。故後代
論師說六爲足。發智爲身。此上七論是說一
切有部根本之論。故云依薩婆多造
文依天親傳廣如彼說者。下文皆說造
因主。更無餘門也。罽賓國在西天等者。卽彼
文云。往罽賓國。罽賓在天竺之西北。與五
百阿羅漢及五百菩薩。共撰集薩婆多部阿
毘達磨。製爲八伽蘭他。卽此間云八乾度。
伽蘭他譯爲結。亦曰節。謂義類相結屬故云
結。又攝義令不散故云結・義類各有分限故
云節。亦稱此文爲發慧論。以神通力及願力。
廣宣告遠近。若先聞佛說阿毘達磨。隨所得
多小。可悉送來。於是若天諸龍夜叉。乃至
阿迦尼師吒諸天。有先聞佛說阿毘達磨。若
廣若略。乃至一句一偈。悉送與之。迦旃延
子共諸阿羅漢及諸菩薩。簡擇其義。若與修
多羅毘那耶不相違背。卽便撰錄。若相違背。
卽便棄捨。是所取文句隨義類相關。若明慧
義卽安置慧結中。若明定義卽安置定結中。
類悉爾。八結合有五萬偈。造八結竟。卽
與馬鳴共造毘婆沙。經十二年造毘婆沙方
竟。凡百萬偈。製述旣竟。迦旃延子卽刻石立
制云。今去學此法人。不得出罽賓國。八結文
句及毘婆沙文句。亦悉不得出國。恐餘部及
大乘汚壞此正法。以立制事白王。王亦同此
迦葉利
師王也
罽賓國四周有山如城。唯有一門出
入。諸聖人以願力。攝諸夜叉神令守門。若欲
學此法者能來罽賓。卽不遮礙。諸聖人又以
願力。令五百夜叉神爲檀越。若欲學此法者。
資身之具無所短乏。阿瑜闍國有一法師。
名婆須跋陀羅未得譯言聰明大智。聞卽能持。
欲學八結毘婆義。於餘國弘通之。法師託
迹爲狂癡人。往罽賓國。恒在大集中聽法。而
威儀乖失。言咲舛異。有時於大集中論毘婆
沙義。乃問羅摩延傳。衆人輕之。皆不齒錄。於
十二年中。聽毘婆沙得數遍。文義已熟。悉誦
持在心。欲還本土去至門側。諸夜叉神高聲
唱。令大阿毘達磨師今欲出國。卽執還於
大集中。衆共檢問。言語紕謬上亂也匹毘反
下誤也靡幼反
相領解。衆咸謂爲狂人。卽便放遣法師。後
又出門。諸神復唱令執還。遂聞徹國王。王
又令於大集中更檢問之。衆檢問亦如先。
不相領解。如此三反。去而復還。至第四反。
諸神雖送將還。衆不復檢問。令諸夜叉放
遣出國。法師旣達本土。卽宣示遠近。咸使聞
知云。我已學得罽賓國毘婆沙。文義具足。
有能學者可急來取。於是四方雲集。法師
衰老。恐出此法不竟。令諸學徒急疾取之。
隨出隨書。遂得究竟。罽賓諸師。後聞此法已
流傳餘土。人各嗟嘆。故云誦得流外
文復鳩摩還多皆隱沒鳩摩邏多等者。卽經
部本師日出論者也。佛去世後一百年中。北
天竺怛叉翅羅國有鳩摩邏多。此言童首。造
九百論。時五天竺有五大論師。喩如日出明
道世間。名日出者。以似於日。亦名譬喩師。
或爲此師造喩鬘論奇事。名譬喩師。經部
之種族。經部以此所說爲宗。當時猶未有經
部。經部四百年中方出世故。此有三種。一根
本。卽鳩摩邏多。二室利*邏多唐云勝受造經
部毘婆沙論。正理所謂上座是。三但名經部。
以根本師造結髣論廣說譬喩。名譬喩師。從
所說爲名也。其實總是一種經部。西域記十
云。無憂王命世卽其宮中建卒堵波。其王
於後遷居宮東北隅。以其故宮爲尊者
受論師建僧伽藍。臺閣高廣。佛像威嚴。尊者
叉始羅國人也。幼而頴悟。早離俗塵。遊
心典籍。棲神玄旨。日誦三萬二千言。兼書
三萬二千字。故能學冠時彦。名高當世。立
正法摧邪見。高論淸擧。無難不酬。五印度國
咸見推高。其所製論凡數十部。竝盛宣行。莫
不翫習。卽經部本師也。當此之時。東有馬鳴。
南有提婆。西有龍猛。北有童受。號爲四日。照
世故。此國王聞尊者威徳。興兵動衆。伐呾叉
始羅脇國而得之。建此伽藍式昭瞻仰
文二百年外之無著。上說造小乘論之
因主竟。下明造大乘論之因主也。二百年外
有南天竺龍猛菩薩等。西明傳三藏解云。佛
滅後至二百年有大菩薩。名曰龍猛。於南
印度出現於世。廣造諸論破小乘。顯大乘宗
無相之理。如中論等。時有菩薩名曰提婆。後
出於世。與羅悟法師等同菩薩資學龍猛之
宗。破彼小乘執法定有。大乘無相盛行於世。
至九百年。復有無著菩薩。與世親同時出現。
依深密敎及瑜伽等廣造諸論。具明八識三性
諸法。明一切法非唯無性。當於爾時。大乘有
宗方得流布。雖有如此空有二說。佛法一味
未有諍論。造無畏論等。龍樹傳云。大弘佛敎
摧伏外道。廢明摩訶衍敎。作優婆提舍十
萬偈。又作莊嚴佛道論五千偈・大慈方便論
五千偈・中論五百偈。令摩訶衍敎大行於天
竺。又造無畏論十萬偈。中論出其中。付法
傳云。比丘受馬鳴記。臨當滅時。便以法藏付
一大士。名曰龍樹。然後捨命。龍樹於後。廣
爲衆生流布勝眼。以妙功徳用自莊嚴。天聰
奇悟。事不再問。建立法幢降伏異道。如是
功徳不可稱說。託生初在南天竺國。出梵志
種大豪貴家。始生之時在於樹下。由龍成道。
因號龍樹。少小聰哲。才學超世。本童子時
處在襁抱。聞諸梵志誦四韋陀。其典淵博有
四萬偈。各滿足三十二字。皆卽照了達其句
味。弱冠馳名擅歩諸國。天文地理無不綜練。
乃至無數廣開。分別摩訶衍義。造優婆提
舍十有萬偈。莊嚴佛道・大慈方便。如是等論
者五千偈。令摩訶衍光宣於世。造無畏論
滿十萬偈。中論出於無畏部中。凡五百偈云云
問。西明傳三藏解云。佛滅度後至二百年有
大菩薩。名曰龍猛。法藏師云。舍那創陶甄
於海印。二七之日旦爰興。龍樹終俯察於虬
宮。六百年後方顯。二百六百如何相違。答。西
域物傳。華嚴結集已後取入龍宮。佛滅度
已六百年後。龍樹菩薩往龍王宮。誦後十萬
偈。下本經至天竺造不思議論以釋此。然則
六百年者。約傳華嚴天竺顯時。二百年者。約
時弘法藏正出生時。故不相違。
富婁沙富羅國此云丈夫國等者。下竝世親
傳文。故彼文云。富婁沙譯爲丈夫。富羅爲
士。此云丈夫國。毘搜紐天王。世傳云。是帝
釋弟。帝釋遣其下至閻浮提。作王爲伏阿修
羅。其生閻浮提。爲婆藪提婆王之子。有阿修
羅名因陀羅摩那。因陀羅是帝釋名。陀摩
那譯爲伏。此阿修羅恒與帝釋鬪戰。謂能伏
帝釋故有此名。毘伽羅論解阿修羅。謂非善
戲。卽應以此名譯之。諸天恒以善爲戲樂。其
恒以惡爲戲樂故有此名。亦得名非天。此
阿修羅有妹。名婆羅頗婆底。知履反。婆羅
譯爲明。婆底譯爲妃。此女甚有容貌。阿修羅
欲害毘紐天。故將此妹誑之。以呪術力變閻
浮提一處令陰闇。其自居闇處不令人見。令
妹別住明處。語妹云。若人欲得汝爲婦。汝可
語云。我兄有大力。若欲娶我。必與我兄相
違。若能將我兄戰鬪。乃可相許。毘搜紐天
後於明處見此女人。心大悦之。問云。汝是何
人。答云。我是阿修羅童女。天云。諸阿修羅
女由來皆適諸天。我旣無婦。汝又無夫。今
相取。得見從下。女如其兄先言以答
之。天云。汝今惜我身故有此言。汝已愛我。
我豈相置。我有大力能與汝兄鬪戰。女遂許
之。卽爲夫妻。阿修羅後往明處問毘搜紐
天。汝云何輒取我妹爲婦。天答云。若我非丈
夫取汝妹爲婦。可致嫌責。我是丈夫無婦。汝
妹是童女無夫。我今取之。正是其理。何故
見怪。阿修羅云。汝有何能自稱丈夫。若是丈
夫。能將我鬪戰得勝。當以妹*適汝。天云。汝
若不信。當共決之。卽各執仗互相斫刺。毘
搜紐天是那羅延。身斫刺所不能入。天斫阿
修羅頭斷卽還復。手臂等餘身分悉爾。隨有
斷處隨卽還復。從旦至晩斫刺不息。阿修羅
無有死状。天力稍盡。轉就疲困。若至夜阿
修羅力卽更強。明妃恐其夫不如。取欝波羅
擘爲兩片。各擲一邊。明妃於其中行去
而復來。天卽解其意。捉阿修羅身擘爲兩
片。各擲一邊。天於其中得去而復來。阿修
羅由此命斷。阿修羅先就仙人乞恩。願令我
被斫刺卽更還復。仙人施其此恩。故後
時被斫刺而不失命。仙人欲令諸天殺之。故
不施擘身還復之恩。故後時由此失命。毘
搜紐天旣居此地顯丈夫能。因此立名稱丈
夫國
賓頭盧阿羅漢在東毘提河等者。基師彌陀
疏云。賓頭盧者未詳其義。但一切新作屋宅
洛室齋會新衣上服。先奉諸佛。凡欲請者。
當於靜處燒香禮拜。向天竺國摩利山至心
稱言。大徳賓頭盧。頗隨誓受佛敎勅。爲末法
人作福田者。願受我請。問。毘奈耶律云。其人
本貪本旃檀鉢。爲樹提長者。現神足往。卽佛
責之。不聽住此界。卽往西瞿陀尼敎他衆
生。今此傳云在東毘提河。云何相違。解云。如
來不聽住此南洲。隨所化緣住餘三方。於理
何乖。隨宜擧一故不相違
文爾復數往論之起因者。爾後數往
藪盤豆者。竝傳文也。唯是略引。可經四月
半者。無著菩薩夜共聽受彌勒所說盡。
更爲他解釋所聞。今標聽法時分故。云經四
月夜。兄弟旣有別名等者。兄者第一天親阿
僧伽。弟者第三天親比隣跋婆。此二兄弟
旣有別名。故第二子但稱婆藪盤豆。別得總
名。邑法師如色法處。故前文云雖同一名復
立別號。第二子者。卽唯識本論師世親菩薩
是也。案本傳文。或有本云。法師兄弟無有別
名。但稱婆藪盤豆者。是似錯也。義燈多本同
言旣有。不言旣無。故知傳文是似謬也。所
餘因緣等。丈夫因緣。無著菩薩得日光三昧
緣。滅度後三百餘年中。迦延子製八伽蘭
他。經十二年造大毘婆沙論緣。佛滅度後千
一百餘年。佛陀蜜多羅與僧伽外道論義被
屈。世親後來摧邪立正緣。此等諸緣非一衆
多。故云所餘因緣。解釋大乘弘非空有者。無
著沒後。世親菩薩造大乘論。解釋華嚴・涅
槃・法華・般若・維摩・勝鬘等諸大乘經。又造
唯識三寶性甘露門等諸大乘論。凡是法師
所造文義精妙。有見聞者靡不信求。故天竺
及餘邊土學大小乘人。悉以法師所造論名
學根本。異部及外道論師。聞法師名無不畏
伏。迹居凡地。理實難思。故云廣造諸論解
釋大乘。及造此論者。卽三十頌唯識本論

十師之釋合糅翻譯者。樞要上云。初功之際
十釋別翻。昉・尚・光・基四大同受潤飾執筆。
檢文纂義。旣爲令範務各有司。數朝之後。基
求退迹。大師固問。基慇請曰。自夕夢金容晨
趨白馬。英髦間出。靈智肩隨。聞五分以心祈。
攬八蘊而遐望。雖得法門之糟粕。然失玄源





之淳粹。今東出策齎。竝目撃玄宗。幸復獨
秀萬方頴超千古。不立功於參糅。可謂失時
者也。況群聖*製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
於貝葉。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禀者無
依。況時漸人澆命促慧舛。討支離而頗究。
殊旨而難悟。請錯綜群言以爲一本。楷
定眞謬權衡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
焉。今指此文故云如樞要
文護法菩薩千一百年後方始出世等者。西
明疏云。至千一百年。淸辨菩薩依諸般若及
龍猛宗。造般若燈掌珍論。破無著等有相大
乘。當時護法依深密經及瑜伽等。成立有宗
破空義。故佛地論云千年已前佛法一味。問。
慈氏・龍猛空有各異。如何乃言千年已前佛
法一味。答。龍猛說空。不分遍計・依他二性。
千年已前未有諍。千年已後護法・淸辨。各依
自宗以釋彼意。此造廣百論釋彼敎意 唯依
遍計所執爲空。淸辨菩薩造掌珍釋彼意云。
非唯遍計。二亦空。合標此意故。云此時大乘
方諍空有。四門之義智者知之者。四大文中
約初門内亦有四門。不別開四。四總合而
說其義。難觀故云智者知之
文二明同異總聊簡說者。論同異者。自他
宗論各有同異。於自爲同。望他爲異。内外
大小相望亦爾。初敎益等者。若論詮彼
敎。能益根機。故名敎益。機熟前後敎時異。
當時蒙利。故名時利。内外大小各有所宗。其
宗非一。故云詮宗各異。此等諸說敎其說參
差。故云體性不同
文問前輪益輪義二益者。前說者。敎益一
門爲前。時利下三爲後。輪義二益在初門中。
故云前說
文問以敎對第四卷說者。約有敎等者。初
有敎中略述四說。一唯見道說名爲法輪。有
速等相。見道似彼。故名法輪。一速疾行。二
有取捨。三降未伏。四鎭已伏。五上下轉。具
此五相似世間輪。第二尊者妙音云。八支聖
道是名法輪。具輪等相。八道似彼。故名法
輪。見・思・勤・念如輪輻。語・業・命似轂。正定
似輞。故名法輪。第三薩婆多正義云。一切聖
道皆名法輪。以三說輪三道攝故。第四成實
云。初轉生聞慧。第二轉生思慧。第三轉生修
慧。亦無十二行相。唯作一空行。婆沙論等有
衆多義。故云說體如常。以八空聖道爲體等
者。合有八空。空體是一。從詮說八。以此八空
爲法輪體。第三法輪卽有二義。一雙合前。二
普爲諸乘說第三敎。故兼前二也。總貫諸文
法輪有五。一輪自性。謂擇法覺支・正見・正智
等。瑜伽九十九云。正見等法所成性故。說
名法輪。二法輪因。謂能生後聖道。謂敎・聞・
思・修等。三輪眷屬。謂諸聖道助伴五蘊。助觀
增明。助道除惑。非正斷故名爲助伴。四法輪
境。謂四諦理・十二因緣・三性等法。五法輪
果。三菩提。然此五體不過四種。謂敎・理・行・
果。此大乘正義故云正
文問說此密說祕密言者有十果者。攝論
文約。其義難見。且標十數。一令說法者易
可安立。總括義故者。若隱密說卽以小分文
總括多義。故易安立。二易爲他說。卽此因故
者。此總括義故因也。但說一言卽括多義。是
故易說。三能令聞者易可受持者。聞其小文
多誦義故。此聞慧也。四資糧易滿。受持
敎故者。由初聞慧受持密敎。故得思慧資糧
易滿。五易達法性。資糧滿故者。由前思慧資
糧滿故。令其智慧轉後猛利漸能通達諸法
實性。此卽見道修慧也。六得佛證淨得大我
故者。由持密敎易達法性。故於說者生其淨
信。言得大我故者。佛自在善安立敎故名大
我。七佛所說法最勝故者。所立密敎能令我
等達法性故。佛所說亦是最勝故。於彼法亦
生淨信。八持正法僧最勝故者。由佛密敎能
令我等證於法性故。持正法證法之者亦是
最勝故。於彼僧亦生淨信。九由此證得現法
樂覺知彼故者。由此密敎覺知眞如。得無分
別現法樂住。又由此證眞起後得。覺知密敎
得法樂住。卽有二義。十於智者前論義決擇
入聰敏敎者。得後得智。能立正法破邪道
宗。故入聰敏數。依梁論釋。如來所說正法。不
出了義及不了義。若有衆生有信無智。爲成
其信故作不了義說。如二乘敎。又欲伏憍慢
衆生故。作不了義說。爲生聞思慧故。說了義
經。今擧初後略去中間。故云乃至
文問義益之中輪無不輪者。大小相形。大
乘宗云。唯八聖道名正法輪。餘助非正。引
文如章。若正助相形。唯正名輪。助爲不輪。故
大乘中有輪。若望小乘。唯輪無不輪。然助
正別。是故不同大衆部等義益之中。隱密名
不了。顯了爲了義。故大乘中有不了。然四門
別不同小乘。小乘宗中多聞部等十部。同云
唯八聖道是正法輪。餘非法輪故。此部
有輪非輪。義益亦爾。有了不了。大衆部等部
同云。佛一切語皆名法輪。佛所說經皆是了
義。今此部中唯輪無不輪。唯有了義。不不了
義。依大小宗。彼此相形隱顯相對輪義二益
各有是非。故云二竝得有。又解。不例等者。此
偏唯約大乘正義。此說意者。詮理生解。若
顯若隱。皆有義利。故義益中有今對機或敎
皆輪。摧伏動轉是輪義故。一切佛語皆爲利
益。令他有情皆生眞智。摧伏怨敵所有二障。
故佛所語皆名法輪也
文問要集叙皆不可信者。結集家語非正佛
說者。要集云。大唐三藏依解深密及金光。
立有三敎。西方二說。一淸辨立四諦・法相・了
義三敎。而深密說了義者。結集家語非正佛
說。二護法等四諦・無相・了義。依解深密等。
理實無相更無淺深。而解深密爲了義者。論
諸部般若宗明無相。解深密經具說三性。簡
擇顯了。故說了義。今牒淸辨計故云者也。說
最爲勝名爲了義者。說無所得甚深妙理故。
云說最爲勝。如諸部般若等。深相翻此故。爲
第二有所得。故說非最勝。依世俗諦有此差
別。不望勝義。故集家語善通也。若以有違
云非佛語等者。阿含說有。般若說空。深密說
中。前後相違。豈不可信。故集家語非是善通」
文了義不了義亦爲不了者。法苑分四
者。一法印非印門。二詮常非常門。三顯了隱
密門。四言略語廣門。引文廣說如章第一。自
在王菩薩經上云等者。釋此經意。燈・集別釋。
若依燈家。初經文意。約能了人說了不了。後
經文意。約所了經說了不了。故引二文。准此
經文云等者。嫌要集意。釋初經文也。經文旣
云何故名不了。是人不了義故。明知約人說
了不了。准此意能不執義等者。嫌要集意。
釋後經文也。經文旣一切諸經皆是了義。明
知約法說了不了
文要集解云如似二諦者。能令生過惑生
功徳等者。要集總釋二經文云。若隨文字執
著。卽生過失。名不了義。若離文字不生執著。
生勝利故。名了義經。佛所說經皆是了義人
說故。能令生過。惑生功徳。故說了不了。此
通一切大小乘經典。已上若由不了卽生過失
等者。今亦助云。若由不了生過失者。何故佛
說祕密之敎有十勝利。若生過失。豈說敎卽
違攝論。故知非由能失說又如依人
等者。法旣分四。人亦有四。非如要集更加一
門足前爲五。若不爾者。何似二諦。故知人法
各有四重。如似二諦者。章第二云。謂於人法
淺深而推。依人依法皆通二四諦。依人淺深
者。涅槃經云。出世人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
知者。名爲世諦。此明依人智有淺深。顯二諦
別。依法淺深者。總有七番。且第七番父母生
邊。名爲世諦。因緣生邊。名爲第一。此隨於法
以分二諦。人法各有四重二諦。故云如似二

文辨時利中無三時別者。下叙三時階級次
第。卽述二說。此初說也。初說有敎等者。乘問
而說。時次第者。疏第一云。初成佛已。仙人鹿
苑轉四諦輪。說阿笈摩除我有執。令小根等
漸登聖位初說有
敎也
彼聞四諦。雖斷我愚。而於諸
法迷執實有世。爲破法有執。次於鷲嶺說
諸法空。令中根品捨小取大談空
敎也
彼聞世
尊密義意趣說無破有。便撥二諦性相皆空
爲無上理。由斯二聖互執有空。迷謬競興未
契中道。如來爲除此空有執。於第三時。說一
切法唯有識等心外法無。破初法執。非無内
識遣執皆空後演不空
不有敎也
據不定性未發趣時乃至
爲對慚悟說敎三時者。問。說三時敎。爲引
一機。爲引三機。答。演祕師云。不定姓人歸於
佛法智解淺深三時悟異。名曰三機。非定別
三。唯對不定立三時故。問。望一不定立有三
時。何言二聖互執空有。答。豈言不定唯一
人。人旣有多悟。亦前後各以所證爲是。互
執何失。廣如演祕及攝釋說。爲對漸悟說敎
三時等者。卽本疏云。此約機・理。漸敎法門
以辨三時。若大由小起。卽有三時年月前後。
卽深密說唯識是也。若頓敎門大不由小起
卽無三時前後次第。卽華嚴中說唯心。是此
約多而略存此旨。故云爲對漸悟等
文又所說敎所說故空者。此第二說也。卽
以二義說三時次。夫所說敎者非必如是前
後定。故判爲三時。竝約義類相從。望不定機
爲第三時。若不爾者 華嚴第二七日。世尊卽
說。五百聲聞亦在座聞。可對漸悟在般若等
後方始演說。若爾。何故深密說三時次第。爲
顯此處義。卽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
等。問。今云前後者。爲義前後。爲時前後。答。
此義前後。非是年月。問。若聖敎說有三時者。
華嚴等敎成道卽說。是何時敎。答。約理淺深
廣略。道理立敎三時。非要年月前後三時。故
華嚴第三時攝。如瑜伽說。依未建立阿頼耶。
義類者華嚴・楞伽・達磨・深密等雖前後。所
說法門義類皆同。故屬第三。密詮法無者。諸
部般若覆相而說諸法皆空。而不顯擧遍計
所執說其性空。故云密詮法無
文問若據漸作事故等。若爲三乘如何破彼
者。若破二乘。其義可爾。何破菩薩。今破菩薩
乘者。約三十四念成菩提位小乘菩薩。此卽
愚法三乘中菩薩乘也。對不定姓約理說一
者。法華經意。約理說一者。違本經旨。法華
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世唯此一事實。餘二
則非眞。又章第二。法華分明以智慧爲一乘。
隱說眞如。顯以智慧爲一乘。令彼欣求。勝鬘
乃以眞理爲一乘。不說智慧。文旣而明。如何
今云。法華經宗對不定姓約理說一。證旨難
見。應設劬勞。說如藥草乘卽有別者。無種姓
人多爲與人天樂。名爲小草。二乘名中草。
菩薩名上草。總五種姓喩三草也。若准此文。
今此論告通被定姓及無姓人。此約兼義。若
約正機。則唯令被不定性及菩薩*性也
文若爾旣故不相違者。我於凡愚不開
演等者。此論第三云。入見菩薩皆名勝者 證
阿頼耶故正爲說。又見道前已能信解。求彼
轉依故亦爲說。又云。無姓有情不能窮底。故
說甚深。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故名甚細。由
此論旨。唯被大乘及不定姓趣菩薩者。非被
獨覺・聲聞・無性三種機也。大分三時云爲一
切等者。初時爲小根。第二時爲中根。非是普
爲。今第三時通爲三根。故云普爲
文問旣對漸可立一時者。爲根熟慧悟旣通
故等者。漸悟趣大雖一大機。悟通故爲彼通
說三乘所觀空有諸法。故云爲一切。雖說三
乘所觀空有。而非被其定性二乘及無性機。
所說法門不同初二。故云爲一切。問。若所
說法有衆多故云爲一切者。頓悟所解非一
衆多。可言一切。若許爾者。華嚴經等如何不
言普爲一切乘。若許普爲。頓漸二敎有何差
別。答。所悟法門雖無差別。信等五相利鈍
有別。問。普爲一切乘者。爲約三乘。爲通五
乘。答。集述二釋。一云。法華經說。十方佛土
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涅
槃又說。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成
佛道。故一切衆生皆大大乘。名所被機。又
深密言普爲發趣一切者。說彼第三了義大
乘。所言一切卽通五乘・三乘・人天攝。乘盡故
一切衆生悉得成佛。三乘雖別。同入一乘。故
了義敎通被一切衆生皆盡。一云。法華・涅
槃爲欲引攝不定性故。說爲一乘。如攝大乘
等。解深密云。一切乘者。唯約三乘。名爲一切。
唯聖果說爲乘故。故彼第二。三乘各依一道
行證得無上安隱菩提。故知但彼三乘四性
名爲一切。其無性者不證聖。故不名爲乘。故
五非乘名一切乘。然阿毘達磨云勝者我開
示。解深密云我於凡愚不開演等者。約正所
爲說。今此論者攝在第三。若正若兼。卽通三
乘四種種姓。唯正非兼。定姓菩薩及不定姓」
文問若立一名爲一時者。古立一時約佛一
時能頓說故名爲一時等者。此文似違。古立
一時者。後魏菩提流支法師也。卽彼師云
一時敎。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說不說。但衆
生有惑。於一切時謂說一切法。卽引無量義
經云。我得道來四十餘年。常說諸法不生
不滅乃至一相無相。但由衆生悟解不同。得
諸果異。彼古師意。約詮理敎唯一無二。立
一時敎。非佛一時漸頓說敎名爲一時。若佛
一時漸頓說故名一時者。初成道來四十餘
年常說一理。此豈一時能漸說耶。但立二
時。菩提流支說頓義云。頓者。如來漸一時頓
說一切法。名之爲頓。今燈家意。卽似彼師所
說頓義。非是後魏流支所立一時敎義。大毘
沙七十九卷說一音中。有多復次。故彼
文云。復次佛語輕利速疾迴轉。雖種種語而
謂一時。謂佛若作支那語已。無間復作礫迦
國語。乃至復作博暍羅語。以速轉故皆謂
一時。如旋火輪非輪輪相。今燈家意。以小乘
義釋流支旨。豈是流支之本意乎。今立一時
約理是一等者。還似古義取餘師義破流支
義還同古師。豈契正理。古師亦約所詮理
立一時故。若不爾者。所引敎義皆不誠證。
此義應思。所以鹿苑初說四諦法輪等者。問。
深密會可普被一切故是第三者。四諦敎時
普被一切。何故不名普爲一切乘第三時攝。
答。智度論六十九云。諸佛事有二種。一祕
密轉。二顯示轉。凡判敎時。約顯示轉。深密普
者約顯示轉故第三攝。初時普者約密轉故
初時攝。各顯一途故不相違
文辨時之中應如是知者。爲提謂等說五戒
本行經時通得諸乘聖道等者。此依法苑破
五時也。義亦難知。夫判敎時。依顯示轉。不論
密轉。劉虬破云。我立五時約顯示轉。非祕
密轉。提謂波利等五百賈人皆利根頓機也。
聞世間敎卽入出世位。說經時通得諸乘聖
道者。是約密轉。初唯人天敎者約顯示轉。佛
初未成道。爲提謂等五百賈人說世間敎。就
迹凡相。未有出世善根器故。今約顯示轉。第
一時可唯世間敎。摩訶般若大品經中說。佛
在鹿野轉四諦輪。無量衆生發菩提心。無量
菩薩得無生忍。住於初地乃至十地。皆是密
轉。非顯示轉。如是推徴法苑本意。其義難
解。由此章云。雖作此破。義亦難知。旣有賈人
得預流果。何不此日名轉法輪。至五比丘
法輪方轉。由未分明說三乘者。同所觀
故*未名轉法輪。但分明說世間因果。故第一
時中唯世間敎。言分明者。顯示之異名。已說
如是。依何還應破。學者應思。卽不應說華嚴・
勝鬘等爲頓等者。勝鬘・法華一會盡理。其義
可解。華嚴八會・般若十六會。何一會中明理
盡耶。亦不應言說華嚴等爲其頓敎等者。花
嚴經中入法界品。五百聲聞在于會座。列名
歎徳。法華經中分別功徳品言。說如來壽量
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故知
法華亦被頓悟。華嚴亦有漸悟之人。故云倶
有漸頓機在會故
文又辨時意取此誤也者。辨時意等者。若
人師等自立三敎。何須更辨是何時攝。而聖
敎中說三時敎。今此論等何時取耶。然要
集等云等者。今案要集。都無此文。但彼集云。
言論依者。聖敎雖衆。不出二藏・三藏・十二分
等。乃至述人師說已結云。此論所依菩薩藏・
阿毘達磨藏・論議經・了義敎爲依。旣不依人
師。聖敎藏爲論所依如何。今云要集等云。約
此等以辨敎時。名爲敎依耶。言此等者。卽諸
師所立敎時等也。不約說於半滿二等者。此
亦違集。故彼集云。眞諦四敎・波頗五敎。唯有
義理而無聖敎。以外諸釋竝不可依。言前一
敎顯敎主之勝流支一
音也
 二敎依根性之大小。
懺半
滿也
三敎隨
根生病塵麁細之漸
人言等
三敎也
理相對。三敎義周通二故已上要集意。有作
無作於三竝入所除不爲所依。豈取除義破
集師耶。半滿二敎如涅槃經等五八說。有作
無作如勝鬘經。生法二空二十唯識。人天言
敎如大法炬陀羅尼經。彼立三敎。一人言敎。
二天言敎。三非人非天言敎。若依此等各自
是時等者。若作此難。解深密經三敎之中第
三敎說唯識三性。若爾。彼自說唯識敎等。
說唯識時。何須更辨是何時敎
文又因論生幷法詞合者。因論者。毘婆沙
論第五卷云。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乃
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相應差
別。而未顯示現前多小。今欲顯示唯一刹那。
故造斯論。如是乃至廣問答已。最後復次云。
以此法後必起見道 以爲重修。決定無有退
見道者。是故不退。問。因論生論。何緣見道
定不退耶。答。以彼見道是速疾道。無留難道。
非中起道。是故不退。如是問答於前論已更
生言論。故云因論生論。今一音敎前皆論已
更亦生論。故云又因論生論。一詞二法者。唯
識二云。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法緣
名等。詞緣於聲。此謂世尊同其語等者。彼
經第一序品文也。佛有四無礙解。此歎詞無
礙解。佛一音者隨一刹那聲。一方音聲。一
本質聲。一法敎聲。宣說法時。八部四衆類各
解。隨其方域。詞韻不同。佛皆能同彼謂各
同。故成不共。演說一法等。卽彼文云。菩薩住
是金剛三昧斷。以一音演說一法。若界若
入。一切衆生各隨本解而得聞之已上一名句
中現多名句者。法各隨本解攝假名句。從實
音聲以諸名句隨衆生別而不離聲。故總名
聞。又云苦空無常等者。此亦梵網經上卷文。
同段之内相繼文故云又云。幷法詞合者。聞
聲是詞。生解卽法。故二合也
文或但擧法不說所餘者。此一音中所引
諸文。標法詞境互有隱顯。若合隱顯。具有法
詞。聞聲是詞。生解是法。故必有二。今約顯有
無別等。上文准此其意可解。如華嚴云等。舊
華嚴經第六十卷入法界品終頌文也。故彼
文云。若多貪恚癡。憍慢慳嫉結。八萬四千垢。
聞對治法。今擧三句略第二句。要集亦
引。然彼集云。若多貪恚等。此無等字。理可具
有。等者等取被癡字。第二句餘。今此文中。
若等字脫。又云一音說法等者。悲華經第
七卷文也。准前梵網經。似引華嚴。新舊兩本
都無此文。聞佛說法者。卽是詞無礙。知聲
聞藏者。是法無礙。故通二也。能以一音普應
衆聲者。音聲是詞。不顯生解故但詞也。問。四
無礙解同皆緣法。何故呼一名法無礙解。
答云。婆沙七十三。雖十二處體皆是法。而
但於一立法處名。如四無礙礙。雖皆緣法。
而但於一立法無礙*礙。已上別得總名故無
有失。廣如彼說。又如婆沙七十三云。一音
者梵音等者。案毘婆沙七十三卷。都無此文。
七十九卷方有此文。故彼文云。一音者謂梵
音。若支那人來在會座。謂佛爲說支那音義。
如是*礫迦・葉筏那・達剌陀・末&MT00079;婆・佉沙・
覩貨羅。愽喝羅等人來在會座。各各謂佛獨
爲我說自國音義。聞已隨類各得領解。又貪
行者來在會座。聞佛爲說不淨觀義。若瞋行
者來在會座。聞佛爲說慈悲觀義。若癡行者
來在會座。聞佛爲說緣起觀義。憍慢行者類
此應知。已上由卷指謬具引文示。此卽唯法
者。此後文中不擧音聲。後唯有法。不通詞也。
上文旣云聞卽聲。豈不通詞。今約顯相故唯
法也
文問隨能聞一梵音聲者。隨能聞現聲各殊
等者。然一音義卽是諸佛不思議境故。今略
述先徳所說。且依小乘有三師說。故略婆
沙七十九云。問佛以聖語說四聖諦。能令所
化皆得解不。設爾何失。若能解者。毘奈耶說
如何會釋。世尊有時爲四天王。先以聖語說
四聖諦。四天王中二能領解。二不領解。世尊
憐愍饒益彼故。以南印度邊國俗語說四聖
諦。謂毉泥迷泥&T050460;部。達&MT90370;部。二天王中一能
領解。一不領解。世尊憐愍饒益彼故。復以
一種蔑戻車語說四聖諦。謂摩奢覩奢僧攝
摩薩縛怛羅毘剌遲。時四天王皆得領解。若
不能者。伽他所說當云何通。如有頌言。佛
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
同其語。獨爲我說種種義。一音者謂梵音。乃
至廣說。答。有二說。一有作是說。佛以聖語
說四聖諦。皆能領解。而四天王意樂有異。
爲滿彼意故佛異說。乃至廣說。*復次世尊欲
顯於諸言音皆能善解。故作是說。謂有生疑。
佛唯能作聖語說法。於餘言音未必自在。爲
決彼疑。佛以種種言說法。*復次有所化者。
依佛不變形言而得受化。有所化者。佛*變
形言而得受化。乃至廣說。是故世尊說三種
語。一云。佛以一音說四聖諦。不令一切皆得
領解。世尊有自在神力。而於境界不能改越。
如不能令耳見諸色眼聞聲等。問。若爾。前
頌當云何通。答。不必須通。非三藏故。諸讃佛
頌言。多過實故不須釋。*復次如來言音遍諸
聲境。隨所欲語皆能作之。謂佛若作支那國
語。勝在支那中華生者。乃至若作博喝羅
語。勝在彼國中都生者。以佛言音遍諸聲境
故。彼伽他作如是說。*復次佛語輕利速疾迴
轉雖作種種語。而謂一時。謂佛若作支那語
已。無間復作*礫迦國語。乃至復作博喝羅
語。以速轉故皆謂一時。如旋火輪非輪輪相。
前頌依此故亦無過。復次如來言音雖有多
種。而同有益。故說一音。西明解云。今依大
乘。同初師說一梵音故一音。故無量義經云。
稽首歸依梵音聲。然其一義總有兩種。一大
小二藏同一音說。二三時所說皆同一音。故
無量義經云。三時所說文一義異。言文一音
說而義異者。觀勝劣有差別故。若依維摩。且
約三義以辨一音。一者隨類同其語。如支
那國等語及六趣語等。二約取解以辨一音。
如貪多者聞不淨觀等。三約恐思歡喜等。以
辨云。今燈家旨略依五義總名一音。如文可
解。不以小乘而爲定量等者。以之准知。菩提
流支一音之義不依小乘。前五義中隨詮一
如名曰一音。非是頓義說爲一音。若取頓義。
卽同小乘
文問佛說一老莊說故者。此問及答幷要集
文也。佛旣一音者。案集文云佛一音說旣草
錯。以圓滿故者。*案集文云似圓滿故以草
謬。准初釋意。似字爲正。此答不可了。說不
具故。燈嫌集也。下文准知之。無相圓音等者。
一眞法界平等一相。於此理上無有男・女・生・
住・異・滅・色・香・味・觸十種之相。故言無相。
是理音名無相。論是聖音名無相圓音。
隨生滅緣似說無相。而於如來無說不論。
一音中。似文義圓滿等生物解。是此義意
也。未知何以爲名等者第二義意。如來無色
聲等麁相功徳。但隨感緣衆生心謂聞佛所
說。集說此二義意云。此上二釋約衆生。故
梵網等云。一音中說無量法品。據實如來無
說不說。今此二義與佛地論一師所說其旨
同也。故彼論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可
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說。此意卽
是由佛本願爲増上緣。令聞者識有文義相。
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力起。而就本緣名
爲佛說。佛實無言。集說依此意。據實如來無
說不說。亦同外道老莊說者。言外道者。非九
十五之外道也。孔丘・李老本是法身大士。
迹履佛法之外故名外道。非是邪見外道類
也。灌頂第六卷云。閻浮界内有振旦國。我遣
三聖。在中化道人民。慈哀禮義具足。上下
相平無逆殊者。乃至云。振旦國中又有小
義。不識眞正。無有禮法。但加殺害。無有慈
心。三聖敎化道言不差。至吾法沒千歳云。
後三聖人過。法言衰薄。設聞道法不肯依
三聖者。蓋是孔丘李老顏淵
乎。莊子後人故不入三數也
此等三人雖興俗
典。乃是大權菩薩。佛說淸淨行經云。儒童菩
薩彼稱孔丘。解云。作孝經云孔子者魯人也。
姓孔。名丘。字仲尼。有聖徳生於周末。歴國
應躬莫能見聞。乃判詩書。定禮樂。修春秋。
述易道。門徒三千。達者七十二人。博徒學問
者有其六萬。准阿含經中。孔子弟子七十二
人總是大權菩薩。爲調伏衆生故。設此方便
潜在俗中。光淨童子菩薩彼稱顏淵。謂顏回。
是故淸淨法經云。孔・顏二賢以爲師弟。說孝
五千文。迦葉菩薩彼種老子。說老子五
千文。若准佛說須彌圖經中。寶應聲菩薩化
爲伏羲。吉祥菩薩化爲女媧。其餘經中金粟
如來化爲維摩詰。正法明如來化爲觀世音
菩薩。東方龍陀佛化爲須菩提。龍種上尊王
佛化爲文殊師利菩薩。種種現身起大方便
敎化衆生。准此等敎 灌頂經中三聖者。孔子・
子・老子三是也。老子西昇經云。吾師化
遊天竺善入泥洹。又荀子云。老氏之師敬佛
處。文證不少。大唐京兆靜法寺苑法師華嚴
疏中。述此方三家宗云。此之三家大意略同。
而文稱異。初依孔丘述易。爲萬物之始生於
萬物。故周易上轉示第七云。易太極是生兩
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
吉凶生大業。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
不測之謂神。周易正義第十二云。易有太極
是生兩儀者。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無氣混
而爲一。卽初太一已。故老子云。道生一。卽
太極。之謂混元。旣分卽有天地。故云太極生
兩儀。老子云。一生二。七不云天地。言兩儀
者。指其物體。下與四象相等故云兩儀。謂兩
體容儀也。兩儀生四象者。謂金木水火。隶天
地而有故。云兩儀生四象。旣有五行。何不取
五。古則分四時。又地中之別故唯云四象四
象生八卦者。若謂震木離火兊金坎水各至
一時。又巽共同震木乾同兊金。加之以坤艮
之土爲八卦也。八卦定吉凶者。八卦旣云。
文象變而相獲有吉有凶。故云八卦定吉凶
也。吉凶生大業者。萬事各有吉凶。廣大悉
修。故能生天下大事業也。又正義十一云。
一陰一陽之謂道者。一謂天也。無陰無陽乃
謂之道。一得爲無者。無是虚無。虚無大空不
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一爲無也。若其境則
彼此相形有二有三。不得爲一。故在陰之時
而不見爲陰之功。在陽之時而不見爲陽之
力。自然而有陰陽。自然無所勞。爲此則道之
謂也。故言之謂道。以類言之謂之所。以體
言之謂之無。物得開通謂之道。以微妙不測
謂之神。以應機變化謂之易。總而言之。皆虚
無之謂也。聖人以人事名之。隨其義理立其
稱號。陰陽不測之謂神者。天下萬物皆由陰
陽。我成本。其由理不可量測。謂之神也。廣如
韓康伯注。上易宗竟。二依李聃。計自然爲
萬物因。則萬物無非自然。故道經云。道可道
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始。有名萬
物母。徳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
萬物。又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
然。河上公注云。道可謂經術政敎云道也。非
道謂非自然長生之道也。常道常以無常
爲養神。無事安民含光藏暉。滅跡常道不可
稱道。名可名謂富貴尊榮高世之名也。非常
名謂非自然常在之名也。常名當如明辨之
末。言鶏子之未分。明珠在蜯中。美玉處石
間。内雖照照。外如愚類者也。無名天地之始。
謂無名者道也。道無形故不可名也。天地始
者。道吐氣布化出於虚空。無爲天地本始也。
有名萬物之母。謂有名天地也。天地有形位
陰陽。有柔強是異名也。萬物母者。天地
含氣生萬物。長大成熟如母之養子。徳經云。
道生一。謂道始所生者一也。一生二。謂一生
陰與陽。二生三。謂陰陽生和・淸渇三氣分
爲天地人。三生萬物。謂天地人共生萬物也。
天施地化。人長養之也。人法地。謂人當地安
靜和柔也。種種得五穀掘之得耳。衆勞而不
怨。有功不宣者也。地法天。謂天湛細不動而
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取也。天法道。謂道請
淸不言。陰行積氣萬物自成。道法自然。謂道
性自然無所法也。孝子述義第三卷云。道經
有三十七章。此道經首章正開道宗。故文明
常道以爲首也。但常道常名爲名敎云。先
道與天地。定生化之本云云道可道者。此以
理之可通用顯常道也。言經術之道其跡至
麁。可以通說而得。非是自然常生之道者。雖
養人而無爲。雖安人而無事。含藏滅迹不可
稱道也。名可名非常名者。此以物之可名。用
顯常名也。爵祿高榮之名人所施造。言迹淺
露皆可名目。而知實□名滅。非是自然常
在之名也。夫體自然常在之名。不露美善。有
似愚顏陀於顯稱不可名目者也。蓋無體無
方至虚至寂妙。萬物莫知其全始。萬物莫測
其終。功用之母竟不可道。名譽所集竟不可
名者。是自然之常道自然之常名乎。此兩對
顯道是常。若人能體常則無死滅。世聖人以
常道不可常。名不可名。故說非常道非常
名。欲人及經弘義冥神會理。則知常道常
名。云所在故&MT00080;各擧類以明云也。無名天
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者。此一對明爲本也。
無謂常道。以言無體不得而名故曰無名。吐
氣布化生天生地始者。明其無先。故曰天之
始也。有名謂天地分形立位可得而名。故曰
有名。母者取其能生養萬物如母之養子。故
曰萬物母。言萬物本於天地天地本道也。老
子宗意。三莊周計道爲萬物因。則道無不
在。故莊子内篇太宗師云。夫道有情有信。
無爲無形。可得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
年自古以同存神。鬼神帝王天地内篇疏云。
鑒洞照有情也。起機若響有信也。恬淡寂
溟無爲也。祖之不見無形也。寄言詮理可傳
也。體非量數不可受也。方寸獨悟可得也。離
於形色不可見也。自本自根至自存自從也。
存有所也。虚通至道無始無終。從本以
未有天地。五氣未兆大道存焉。故孝經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又云。迎云不見其首。隨
之不見。其從神鬼帝王。天主地言大道。能神
於鬼。虚神於天。帝同明三景生三。二道俄
主無之力有茲功用。斯乃不神不生而生。卽
老注天得一以淸。得一以虚。今引莊同彼意
者。老子云。名可名。非正常名。莊字云。名
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此之二旨同
第二義。故云同老莊說
文一云如來名爲一音者。此後二釋約如來
說。與護法等其旨同也。第三釋中集引文
云。梵約等說苦空無常無我一諦之音。卽證
一時具多法門。應云隨所生方類不同等者。
集云。隨類解者文有三類。如涅槃經第十
云。一切衆生種種形類。二足多足。佛以一
音而爲說法。彼彼異類各自得解。華嚴六十
云。八部人非人。梵釋四天王。隨類音聲解此。
卽隨六道類解也。廣如彼說。此後釋意。衆
生本願願聞佛說。如來識上文義相生。聽者
色心旣聞佛說。亦有如是似文義相。此卽如
來實說法也。由此集云。卽護法宗後說爲勝。
言一音者爲一梵音等者。西明云。今依大乘。
依一梵音故說一音。卽同小乘之一義也。今
燈家卽隨七義皆名一音。問。所說一音爲約
本質。爲約影像耶。答。一師云。約本質。聲聞
敎有三藏殊。而聲體卽一。問或義中敎有三
時異。卽應成一聲。約時辨三敎。三敎不成。
一對機。二藏異。應不得成一。答。三時亦得
成一。故無量義經云。三時所說文一義異。問。
三時非有爲。可說卽是一。有爲念念滅。應不
得成一。答。聖言三時異。以佛神力故三時異。
卽成一。問。三與一相違。三時得成一。或可
與三相變應成三時。答。許亦何失。問。三時非
前後。與許得成一。有爲念念滅。如何得是一。
答。以佛神力故。百劫後爲一。何妨三時異而
得爲一時。問。敎有三時異。可言有爲攝而得
爲一時。同敎有三時異。可言有爲攝三時卽
一體。應非有爲攝。若非有爲。便違論說生者
必滅一向記故。若是有爲應不成一。前後二
念體各別故。答。實一時似三時現。非謂實三
而得成一。師云。約影像敎以辨一音。問。若
是本敎唯佛變故。得言一影像之敎。多有情
變如何成一。答。聞一梵音故說一音。非體一
故名爲一音。問。若梵音敎名一音者。中印度
人皆一音說。與佛何異。答。彼所說餘方不解。
如來一音隨類得解。故不思議。問。若梵音如
何至那國人聞至那聲。答。聞梵音聲作至那
解。如見一月作二月解。問。影像敎是有漏耶。
答。無漏識變卽是無漏。有漏變者還是有漏。
如成唯識。有漏無漏見相同故。問。聖敎佛所
說而說有漏耶。敎外道說應得成無漏。答。佛
所變者還成無漏。問。佛敎唯無漏可是道。部
取旣是有漏。應是苦集。答。雖是有漏。道諦所
攝。如攝大乘。道生境眞實故。問。聖敎是有
漏。而許變卽是無漏。有漏變者還是有漏。
如成唯識。有漏無道諦攝耶。敎通無漏。應是
苦集攝耶。是無漏若道諦攝。在敎旣有漏。
應是苦集攝。答。非例諸有爲法。是無漏者
皆道諦攝。是故邪敎非是道諦。自有道諦
而非無漏。是故佛敎雖是有漏。而道諦攝。不
同薩婆多宗。諸道諦者唯無漏故不相違
文要集云亦說半滿者。菩提流支云一音敎
等者。集云。其菩提流支立一音敎。法苑廣破。
然恐不當彼宗意也。尋云。草謬。准本立正。彼
云一音頓說名爲頓敎者等者。今准觀燈能
旨一音頓說名爲頓敎。是流支意。未詳其
文。是何處述乎。基師法苑述流支意云。佛得
自在。都不起心。有說不說。但衆生有感。於一
切時謂說一切法。廣引文已結云。故知諸敎
但總一時。無二三等。又叙非云。若廢事
理。及在一會有大小機。可如所說。若唯被大
或但被小。初有大無小。初有小無大。或諸
令多分大小敎異言唯一時。深爲孟浪
云云。又苑法師華嚴疏述流支意云。如來一代
說法不離一音。故如來一音同時報方大小
幷陳。是故聖敎雖多差別。不離一音。今觀諸
釋。都無頓義說一音者。燈家所述是何文
耶。又復設餘不應別判華嚴等爲頓者。未詳
流支別判華嚴以爲頓敎。何故爾耶。無敎定
判者。爲顯佛徳說一音中演無邊法。而一音
說名爲一時。無敎定判
文又云半滿而爲二時等者。*案。集不言法
苑所被亦恐不當乃至故恐不爾。彼集文云。
其曇無懺法師立半滿二敎。涅槃第五云。敎
一子者謂聲聞弟子。半字者謂九部經典。毘
伽論者所謂方等大乘經典。乃至廣說。此文
半字喩彼小乘九部經典。毘伽羅論譬方等
敎。此卽滿字卽當勝鬘等所說二敎也。擧半
滿喩大小二敎。乃至云。然法苑云。皆據所明
理有盡不盡。以明半滿。不定依逗機直往迂
迴以明半滿已上然要集意擧半滿字喩大小
二敎。是豈非依逗機直往迂*迴以明半滿。
故云不約逗機。故恐不爾。彼意不障等。彼法
苑意不障逗機而說名爲半滿。但不許爲漸
機說以爲半敎。爲頓機說以爲滿敎。彼經文
意爲定姓人亦說半滿。豈定姓人有頓漸別」
文詮宗各異廣明宗意者。如下破明者。下
論文破外道中。先宗後破。故指彼文。及法師
瑜伽論抄明者。基法師瑜伽略纂第三卷中。
廣叙外道十六異論計。故指彼抄。如法師異
部疏具解者。基法師宗輪疏中。叙二十部計
本宗同義・末宗異義。故指彼疏。別宗卽唯識
章是者。法苑第一唯識章中。十門廣釋唯識
宗。以之意爲此論別宗。故指彼章。然疏
解名成唯識等者。基唯識疏第一卷云。天親
菩薩爲利有情令法久住。依如上敎製三十
頌。明唯識理。文義周圓離於廣略。後護法等
依上經論採撮精要。廣釋頌文名成唯識。故
此卽以唯識爲宗下皆可疏
文西明云等者。西明唯識疏第一云。總分別
唯識爲宗。由唯識理遠生解斷障得勝果故。
若別說者。唯識境行乃果爲宗。境卽八識二
諦三性等。行謂唯識觀智及五度等。果卽知
斷菩提涅槃。此釋不異法苑。第一唯識章云。
速爲三謂境行果。如心經幽賛具廣分
別。故幽賛上云。修行有二。一略二廣。後有
三種。一境。二行。三所得果。猶昔不知眞妄境
界起煩惱等自受衆苦。今正翻彼。故亦有
三。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旣知善惡修斷行。
或因行旣圓果徳便證。諸佛聖敎雖復無
邊。說修行門不過三種。故修行者應依此學。
廣說境等如彼具說。然樞要中釋名科文等
者。言釋名者。樞要上云。梵毘若底丁儞反
識也
 摩
呾類多唯也悉提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云識唯
成論。順此唐言成唯識論。第十末云。此論
三分成立唯識故。此論名成唯識故。此論名
成唯識論。則本名唯識。釋論名成。乃至云。
令有十義釋成唯識。一經言唯識。論解名
成。二本論名唯識。釋論名成。乃至七以敎成
敎。八以敎成理。九以理成敎。十以理成理。乃
至廣說。故云釋名。言科文者。卽彼文云。科
成唯識本頌文者。三十頌中初二十五頌明
未發趣位正因果相。後之五頌明已發趣
位正因果相。以佛聖法因果爲宗。破彼常斷
故。今應說總爲二收或分爲三。初二十四頌
明唯識相。次之一頌明唯識性。後之五頌明
唯識位。此亦有三。一初中後。二境行果。三略
中廣。配頌如文。或總分四。初一頌半總標綱
要分。次十四頌半廣陳能變分。次有九頌結
釋外難分。後之五頌依修獲益分。或總分五。
一略標宗。二陳識性。三彰變義。四釋外救。
五修成果。此依本頌以顯科段也。若准釋論。
總成八義科段。廣如彼釋
文體性不同攝相歸性者。釋如法苑者。指
法*苑章第四門中八紙許文。故云如法*苑。
於中復等者。此三段文不指法*苑。亦下不
說。但取疏意分爲三*段。總釋諸敎。故云總
出。別明此論故云別出。聚集通二故無總別。
法苑唯釋諸敎通旨。不別說此唯識論意。故
有二*段。無第二*段。疏第一卷通有三*段。
故彼疏中明論體者。至順彼十處全等。是總
出體。總通諸敎說體性故。上來第二第四體
訖。至展轉互爲増上緣故。是則出體。配此
論說敎體故。問。過去未來至能說法者識上
現故等。是明聚集。披疏可觀。不爾難解。有釋
五門等。此幷集文也。要集六卷總寄六家語。
共演一部之文。一者有說。基法師也二者有釋。
測法
師也
三有鈔光法
四者有解觀法師有云
六未詳決寂法師*也序云。然以慈敎當時
盛行。發跡開章形言有六。通塗取則。不踰於
二。且如慈恩。良匠石鼓鳴山。卽以有說
標其稱也。西明大師雷聲啓蟄。故以有釋
著其名也。若京地法將光也。阿曲宗師觀
也。往往得其環中。時時擧其精義。更有山東
之範。以鉤瑣得度。汾陽之寂由穿鑒見知。皆
捨其所長。貴其所知。光佳有鈔之主。觀彰
有解之賓。範握有云之聲。寂表未詳之號。幷
備窮*佳釋。皆親自展覽撮尋之羽毛。採犀
象之耳角。頗以輕塵倍岳。滴水添流。輙爾課
虚。都言集曰。庶乎有識懸鑒。將來學者當能
留心自知其意焉已上有釋五門者。非是西明
自所說也。深密記云。然諸聖敎。大唐三藏五
門出體。一攝妄歸眞門。謂諸聖敎名句文身
乃以音聲用如爲體。故維摩云。一切諸法皆
如也。二攝相歸性門。略有二義。一三分明義。
自體名識。見相二分通名爲相。故唯識論第
一卷云。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倶依自體
起故。又第二云。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
識類別唯三。若依此釋。相謂相状。見相皆是
自體分識之相状故。二二分明義。見分名識。
相分爲相。故唯識云。或復内識轉似外境。若
依此釋。相分名相。相不離見。說名唯識。總說
意名句文身及以音聲識之相。故名爲識也。
三以假從實門。如瑜伽等。名等是假。聲卽
是實。故離聲外無別名等。四三法定體門。三
法卽是蘊・處・及界。三科法門。故雜集論名三
法品。薩婆多宗評家正義用聲爲體。故三科
中色蘊・聲處・聲界所攝。依經部宗。假實二聲
以爲敎體。五蘊門中色蘊所攝。處界門中聲
處法處・聲界法界。今依大乘。聲及名等四法
爲性。於五蘊中色行二蘊。處界門中聲處法
處・聲界法界。名等三法意識境故。五法
體門者。且辨外宗。數論外道聲諦爲體。依
勝論宗。聲徳爲體。順世四聲論唯聲
依内宗。諸說不同。薩婆多宗總有七十五法。
義如常釋。然彼敎體雜心・倶舍及毘婆沙皆
有二說。一云。如來法蘊色蘊爲性。以是聲
故。一云。行蘊。名句字故。由此義故三說不
同。一云。立聲以爲正義。以聲是善名等無記
故。一云。名等以爲正義。以能詮表所詮義故。
一云。通用音聲・名等爲體。由前所說二種義
故。解云。彼宗聲爲體者。法數門中唯用音聲
一法爲體。名等爲體者。卽用名等三法爲體。
若合說者。合用四法爲體。謂聲・名等。評家
正義用聲一法爲體。依經部宗。三師說別。一
云。十二處中聲處爲性。離聲無別名句字故。
一云。法處相續似聲爲性。唯是意識所緣性
故。一云。通用假實二聲爲性。前二義故。彼
宗法數諸說不同。一云。雜心無別心法。若依
彼說。有十九法。謂色中有十四。謂五根・五
境・及四大種。心唯是一。無心法故。不相應法
有一數。謂諸無作。無爲有三。謂虚空・擇滅・
非擇滅。如是總有十九種法。於中但用聲處
爲體。相續假聲無別體故云*云今依大乘。二
說不同。一龍猛宗。無文正判法數多小。准
智度論明諸法相。大分同於薩婆多宗。總有
七百六十一法。何以知者。薩婆多宗明七十
五法。十住毘婆沙有七百不相應。故知除
不相應加七百不相應法。故有七百六十一
法。由斯卽用十一色中音聲爲體。故智度
論三十三云。六通羅漢。佛說法時。雖不在
座。以天眼見佛。天耳聞法。若神通力所不及
處不得見聞。准此佛敎用聲爲體。二彌勒宗。
總有百法。如百法論。然於敎不同。有所唯
聲。無量義經云。能以一音普應衆生。維摩・華
嚴・深密・及顯揚論等其文皆同。有處但用名
等爲體。仁王經云。此名句百千佛說。有處文
義合說爲體。伽論八十一云。經體有二。
文。二義。所以如是敎異者。三藏云。據實皆用
名等爲體。而諸聖敎各據一義。故不相違。以
假從實用聲爲體。離聲無別名句等。故以體
從用名等爲體。能詮諸法自性差別。二所依
故假實相藉合說爲體。隨闕一種說不成故。
生解究竟必由文義。是故諸說互不相違。又
云三藏開爲八門等者。此上三門各開二門。
初二門者。一攝妄歸眞門。唯眞非妄。二眞妄
差別門。名等四法非眞如故。次二門者。一攝
相歸識門。唯識非相。二識相差別門。且依此
義立名等四法。唯相非識。名等皆是相分攝
故。後二門者。一以假從實門。唯實非假。二假
實差別門。通假及實。名等是假。聲卽實故」
文舊攝論師二事究竟者。舊攝論者未得其
本。蓋舊攝論師道基師子。撿彼師造攝論
章等可決其門。入楞伽第二等者。彼經一部
十卷。有十八品。今所引文集一切佛法品文
也。故彼品云。大慧。法佛說法者。離心相應體
故。内證聖行境界故。大慧。是名法佛說法之
相。解云。離心相應體者。心卽心王。相應者心
所有三義中。是第二義。唯識五云。恒依心起。
與心相應。繋屬於心。故名心所。又楞伽經第
六卷法身品云。大慧。言涅槃者。謂見諸法如
實住處。遠離分別心心數法。於次第如實修
行。於自内身聖智所證。我說如是名爲涅槃。
旣云遠離心心數法。故知相應卽心所也。四
卷亦同者。四卷楞伽第一卷云。大慧。法佛者
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解
云。擧勝隱劣故。云心自性。言相者體相也。謂
佛法身生聖智解者。釋上云内證聖行境界。
軌生物解。名之爲法。問。法身眞理常無言。何
名說法。答。此義中有其四句。一身說二不說。
謂受用身爲受法樂能自說故。非法身者。
無言說故。亦非眞說故。或可化身非餘二身。
無言說故。無爲故。雖他受用對機說法。而實
是化。二身說一不說。謂佛法身及受用身内
證聖行境界故。受用法樂故。三身說。如十卷
楞伽第二卷說。法身說法者内證聖行境界
故。報佛說法者說一切法自相同相故。化
佛說法者說六度等。乃至廣說。四三皆不說。
眞如法身無言說故。自受用身無所爲故。
化身等非眞說故。然佛地論且依義略叙三
說。故彼論一云。受用變化二佛土中。今此淨
土何土所攝。說此法佛爲是何身。有義化土
化身說法。有義受用土受用身說法。廣說如
彼。實義者。釋迦牟尼說經時。地前大衆見
變化身居此穢土爲其說法。地上大衆見受
用身居佛淨土爲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
別。具如彼說。唯如實義於三身中說法而非
法身。然楞伽云。法身說法者。汎論說法略有
四義。一語言說。如佛地論。二身說法。而非法
身。二生解說法亦通法身。如楞伽經。三依
有差別十種說法。如十卷楞伽第四卷說。四
諸佛進心諸所施爲皆成佛事。如維摩等。各
有所據。皆不相違。今約第二生解說云而說
法身說法之相。問。維摩經第三云。有佛國土。
以光明爲佛事。乃至云。有佛國土。虚空作佛
事。或有寂漠。無言無爲而作佛事。此等諸說
皆有名等爲不定耶。答。西明云不定。法身說
法及虚空等能生解。故名爲說法。而無名等。
諸無爲法無分位故。若其無說示等者。寂
默心上假立名等。於理無失。有爲心等有分
位。故瑜伽八十一云。經體有二。一文二義者。
卽彼論云。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
名一切所智境界。問。名句文中何唯取文。
解。有二說。一云。文集成名。名集成句。文是本
體。名句是義。是故擧體不取義也。一云。擧一
取二故有名句。集云。有說。由能詮文義得
顯故。有解以能詮名等總攝一切所詮之義。
卽由能詮文顯義生解。故說爲敎。非不由彼
名等於義生解。今問。緣色等法亦帶名等
於義生解。應名敎體。解云。雖帶名等。或無名
等有生解者。然非益故。意說非敎所攝。問。若
爾。法佛說法不帶名等。應非敎攝。答。非例。
事法差別必依名等。理性體相卽無名等。問。
若爾。道後三智亦立爲敎。答。本立敎意 解
未解者。果位解滿故非立敎。問。維摩無言能
顯不二。曼殊生解亦離名等。四記置答亦同
此義。如何說言義是能依。答。亦立名等。無言
位中所有五蘊。依文殊等生解之處。彼立
名等。或可於後得智心心法上假立名等。以
文殊體淨名密意故。若佛無言量。答。佛記心
上假立名等。有言量答。可准涅槃經。二十
五量答有無言云*云二事究竟者。一者聲。
二善字。言字者卽能詮文。詮表敎體聲名等」
文依三藏八中邊相對者。有本無本說者。
有本質敎。無本者無本質敎。唯有影敎。
本若影聲名句文四法爲體。如是四法如來
自說名爲本質。聞者識變名爲影像。由此本
影。佛地一。彼有二說。一云。約聞者識以爲敎
體。一云。約如來識以爲敎體。第一師意。謂佛
慈悲本願緣力。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
生。似如來說。此意卽由佛本願爲増上緣。令
聞者識有文義相。此文義相雖自親依善根
力起。與就本緣名爲佛說。實無言也。第二
師意。謂宜聞者本願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
生。實能所詮文義爲體。此意衆生本願聞佛
說。如來識上文義相生。聽者識心實聞佛
說。亦有如是似文義相。今指佛地二師所說
故。云佛地兩說。言四句者。西明云。如是本影
總約諸宗有其四句。一有本無影。二有影無
本。三本影倶有。四本影倶無。有本無影者。小
乘三說。一薩婆多宗。一切佛聲唯是有漏等。
如婆沙等。二大衆部等。諸佛音聲皆唯無漏。
皆轉法輪等。三多聞部。如來五音皆唯無漏。
餘音有漏。此等諸部皆言唯有本質而無影
像。此後二說如異部宗輪論。有影無本者。那
伽羼那此云龍軍。卽是舊翻三身論主。彼說。
佛果唯有眞如及眞如智。無音聲等麁相功
徳。堅慧論師及金剛軍皆作此釋。堅慧論師
卽是寶性論主。五印度中北印度人也。十卷
楞伽第六。大般若經四百二十五。文殊問經。
金剛般若等。皆云不說一字亦無聞人。准此
等文。但由如來本願力故。有情識上文義相
生。故諸聖敎約増上緣名爲佛說。而實不說。
本影倶有者。月藏菩薩及親光等云。一切如
來具有色聲等徳。解云。如來眼等功徳一一
皆遍法界。金光明經・深密經云。如來能轉三
種法輪。謂轉照持。四諦無相。及了義敎。又梵
網經。盧舍那佛對大衆說心地法門。如是等
敎誠證非一。我能聞者識變似彼。故知倶有
本質影像。然餘經等言不說者。會有三義。一
依眞如離諸相故。二約諸佛同故。前佛後佛
所說皆同。無差別故。三約隨文字法名爲不
說。四卷楞伽第四卷云。如來不說隨文字法。
文字有無不可得故。又仁王云。文字惟離無
有文字。約是三義而言不說。本影但無者。
淸辨依勝義諦立一切法其性皆空。然護法
宗就勝義諦本影倶說。雖有如是四句義別。
大唐三藏及護法有其二義。一就實正敎。唯
非影。本卽如來正所說故。二兼正倶說。
通於本影。皆由如來說力起故。而餘經言不
說者。如前三義會。問。依護法宗通本影者。無
性攝論如何會釋。彼云。聞者識上聚集顯現
爲契經體。解云。護法・無性各述自宗。不須
會釋。又解。無性同護法宗第二所說。通
本影爲敎體。如何得知。無性敎體通本影者。
彼論自說化身卽是如來後得智之差別。而
不說言見者。識上所變影像爲化身體。此卽
本質爲化身體。准知佛敎亦通本質。若爾。如
何對敎體中有本非影。解云。理實化身及敎
皆通本影。而攝論中影略互顯。故不相違。問。
互是影略。如何敎中說非本。而辨身中說本
非影。解云。辨身欲出佛體。是故說本而不影。
說敎意欲令衆生解。所以說影而不說本。以
影像敎親生解故。法數中有三漸略謂内外
相對等者。外謂外道。如數論等敎。内中大小
相對。小謂小乘。如經部等敎體。大乘中邊中
相對。邊宗者。法苑云。龍猛・淸辨勝義諦中。
一切無相。諸法皆空。何敎爲體。世俗諦中。
言句言章論聲爲敎體。梵云鉢陀。此翻
爲跡。義當爲句。句有二種。一集法滿足句
眼耳鼻
舌等
二顯義周圓句不生不滅
常不斷等
義雖未圓。亦名
爲句法滿足。故此當中道所說名也。梵云縛
去聲迦。此云言也。此當中宗句也。義周圓故。
梵云鉢刺迦羅。此云章。章卽章段。於中此無
所當。梵云奢薩呾羅。此云爲論。總一部名。
此四能詮聲爲敎體。此准般若燈論 中宗者
謂彌勒等宗。聲名句文四法爲體。然諸聖敎
三例不同。不有處唯說假爲體。有處唯說名
等。有處通用聲及名等。廣如有釋。自餘諸家
多依此義
唯識義燈增明記卷第一






唯識義燈增明記卷第

 日本沙門釋善珠述 
文次詮簡者無漏名妄者。有釋五門者解
深密經記云。然・諸聖敎大唐三藏五門出體
等。若破五門。豈破三藏。緣生名妄。此則可爾
者。五法之中除眞如外皆是緣生。從種生故。
次下正智非妄。還爲自害。虚妄分別
有等者。三界心心所皆是虚妄。故知有漏説
名爲妄。不可説無漏名妄者。起信論云。妄心
薫義亦二種別。一増長根本業識薫。令阿羅
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滅苦已上若二乘智
諸菩薩智唯是無漏。名妄心薫。若諸無漏
不名妄者。豈不違論。如是推尋可成文意」
文二攝相歸得失准前者。前門者。前第一
門攝妄歸眞門。識性即眞故不異前。識亦是
相者。八識皆相能所無別。豈言攝相歸相。攝
識歸識。亦不可説等者。有釋云。此門二義。
一三分明義。自體名識。見・相二分名之爲
相。若依此釋。相謂相状。見相皆是自體一
分識之一分相状故。二二分明義。見分名
識。相分爲相若依此釋。相分名相。相分不
離見。説名唯識。有釋。本旨約相有二者。相分
唯約此二説名爲相。不説餘法。何越本意得
破相義。若求餘破豈有不被破之正義。以不
離識所有五法等者。言五法者。一者八識。二
六位心所。三所變見相。四不相應。五者眞如。
故唯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
所・所變相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眞
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
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
既云五法皆名識。豈唯相分攝歸於識。若以
五法攝歸於識名攝相者。第五眞如既是非
相。何得説言攝相歸識。若云約敎體等者。同
時心所亦變名等。云何不言攝相歸所。唯言
歸識。此難易救。論云。此中識言亦攝心所總
言歸識。是有何妨。三法法數合是第四等
者。三法者三科法也。法數百法數也。法苑
云。四性用別論。體色心及眼各別處故。其義
既同。故同彼攝。又攝不盡等者。有釋設救。
三科法中攝法已盡。何更論餘。若作是救。
此難無用。或本若云從略等者。若云從略不
論餘者。唯應四門。何更分位。若作前救。此
亦無用
文有解六門別論門攝者。後之三門者。四
攝假歸實。五攝劣歸勝心識六攝相歸性。本前
三者。一攝相性眞如二攝境從識唯識三攝假
從實也。後六本一。後五本二。後四本三。後
三取逆。本三取順。如是相攝。更無別能。前三
門者。一五法自性門。心心所五法。二三相差
別門三科法門三攝義歸名門。名言所薫即本。
第四性用別論門者。前二可爾。第三攝義歸
名。名言攝一切。何故第四姓用別攝。
義難知。雖更開三猶廣略失等者。五法三性
雖義門別。不過百法。更開二門。於義無益。
是廣失也。闕本第四性用別門。是略失也。先
寛後狹者。或有本云。先寛後狹。先失後得。其
草相誤。可勘正本。文既不同。義何得決。然准
下。先寛後狹以之爲好。次下文云。此意從
寛漸尚於狹。名之爲略。乃至云。今爲漸略即
有二意。一從通向別略。即從初向後是。二
從多向少。以末就本略。今云。先寛後狹者。
約第二説。六門之中初五法自性體是多法
也。次三相差別是次減也。乃至第六攝相歸
性是唯一法。故云先寛後狹。又攝義歸名
少有失等者。或有本脫是一行文。依有
爲好。有解救云。名有二種。一表義名。二顯境
名。義亦二種。一境界義。二道理義。而二名
中攝諸義盡。何得説言非一切義皆是名攝。
若作是救。不得成難。此義應思。舊攝論師
後二門等者。後二門者。三攝塵歸識。四攝事
歸理。本初二者。一攝相歸性。二攝境從識。
後二取逆。初二取順。各互相攝。更無別能。
初二合是性用別論者。古師初二者。一隨
別名。二攝義歸名。初一可爾。第二攝義歸名。
何是第四性用別論。若攝義歸名。是第四攝。
攝塵歸識。亦可第四。古師設難。何可通之。亦
廣略失者。初二門者雖似二義別。不過名
義。更別開之。於義無益。是廣失也。闕本第
三。是略失也。要集三門等者。若内證位心言
路絶。有何敎體説能所。若寄詮談。豈無能
所。然則離能所詮。即本第一攝相歸性。言雖
似別。義同本釋。故無別能。虚設劬勞。後之
二門亦性用別論者。二通能所詮。三唯爲能
詮敎。此亦同本故無益也
文要集云依引文可知者。此意以下燈家文
也。作四斷略等者。如前已説。從寛漸向於
狹名略等者。始從一攝妄歸眞。終至第八法
數出體。作四漸略。要集但擧三藏漸略。不解
所以。汎見文相。似一至多作漸略。此即漸
廣。非是漸略。今三藏意即有二義。一從通向
別略。即從初向後是。初攝妄歸眞。名之爲
通。第二眞妄差別。即名爲別。乃至最後三法
定體名通。後法敎出體名別。約順次義作
是漸略。二從多向小以末就本略。第五法數
出體門中。能所詮異。由能詮文義得顯故。略
所詮義。但取能詮。能詮之中三科攝別。於五
蘊中色・行二蘊。處界中聲處法處・聲界法
界。三科之中色蘊是實。行蘊名等是假。聲
處聲界是實。法處法界所攝*名等是假。
假實別。攝假從實以聲爲體。於能詮聲能所
變別。攝所變相從能變識。以識爲體。就識
之中性相有別。以性爲眞。以相爲妄。攝妄
歸眞。爲眞以體。此依五門約逆次義作漸
略也。約本四*門作漸略者。如文可解
文聚集顯現繁不具述者。此義有餘下燈家
文也要集云。有釋。五中初通六識。次三唯意。
後一五識或通六識。又前三是無記。後二通
善染。論云。彼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故知前
三唯無記。後二通善染云云與唯識第五解五
心違等者。論第五中引瑜伽論六十三云。
過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倶轉餘
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若不
爾者。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
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
在定耳識率爾聞聲。理應非善。未轉依者
率爾墮心定無記故已上解云。如大目連。
猴池側坐無所有定。聞象哮吼猨猴戲聲。即
便出定。顯聞聲時非唯意取必耳識倶。若
不爾者。即不領聲。不應出定。然薩婆多出定
方聞。今者大乘聞已方出。即顯聲由在定位
領受聲已。定中意識若有希望後時方出。
定中耳識率爾墮心定唯無記。定中意識率
爾尋求亦是善性。今云前三唯無記者。即
違論説。章第一云。瑜伽論説。初三心是無記。
第四五通三性。此依因位中容無亂境。五識
一與第六識連續生説。若在因位。境界強
勝。諸識雜生。幷生五心。皆通三性。約識分
別文多不叙*者。論文不叙故今略之。然要集
中約識廣説。煩故略之。合有二義者。得新境
義。不作意緣義。若唯任運等*者。破有釋不
作意緣義。除第六外餘一切時等者。是約何
識。若五識者説欲有無。論有二説。若説有
欲。瑜伽決擇七十六云。五識同時必定有一
分別意識。倶時而轉。既云必定。故知五識
起時必有意識。此意所引五識隨生。隨彼意
識。彼心所攝五六二識。必定同時與欲倶故。
亦有尋求。今云。除第六外餘一切時。是何
時識。有獨頭意。無獨頭五。如何餘時但有率
爾。應無餘心。若唯初念率爾心位名餘時者。
彼位無餘。其義本定。何更論之。此義應思。更
有同異者。集云。問。得自在位。及遇勝境。率
爾多念。既得相續故。二境界爲舊。若依初
釋。刹那刹那得新境故。自在位中多多念相
續。成唯識説。若增盛境如熱地獄等者。此説
等流。非率爾位。故論説云。諸根互用。任運決
定。不假尋求。若依實釋。自在位中雖是舊
境。不作意緣。名爲率爾。亦決定染淨等流
隨其所應。具二三四。唯無尋求。熱地獄等亦
通率爾。初釋有説。後釋有説。今指此二故
云更有同異
文言聚集顯具足聚集者。此*幷集文也。如
説諸行無常等*者。瑜伽論八十一中。引經法
量云。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
爲樂。解云。諸行無常者宗也。有起盡法者喩
也。擧燈光等。生必滅故者因也。由是道理。彼
寂涅槃以爲勝樂。顯揚十二配釋此頌云。初
句所成句。第二句能成句。且約初句以辨
聚集。今指經頌故云如説。一云諸字時等
者。約初一句具有四聲四字四名一句及所
詮義。初説意。若説諸字時。率爾耳識同時
意識及尋求心。唯有聲相。所以者何。倶意
識是現量故。不緣名等。若尋求心尋五識等
所緣境故。不緣名等。雖此二識所變聲上皆
有名等。如生等相。而不緣故不説聚集。決定
心後有三種相。謂聲名字至説行時。率爾耳
識同時意識及尋求心。唯得聲相不緣名等。
決定心後有六相現。謂諸聲名字行聲名字。





至説無時。率爾等心唯得緣無聲。不緣名
等。決定心等亦得九種。准前可知。説常時。
率爾等心唯得常聲。不緣名等。決*定心後得
十四種。謂四聲四名四字一句及所詮義。由
此極少經十六心乃得具足。謂從四字各有
四心。謂耳意各四。率爾幷意尋求決定各四。
若不散者起染淨心。如理應知。一云尋求是
非量等者。此説意云。率爾耳識同時意識不
緣名等。義如前説。是現量故。尋求已去即非
現量。亦緣名等。由斯亦得聲名字等。四尋求
心如其次第。得三六九及以十四。准前應
知。若依此釋。經十二心方得具足。決定心
等所得多少。如理應知。一云耳識同緣意識
等者。此説意言。耳識同時意識亦緣名等。亦
若不爾者。尋求意識尋何等名。由斯道理説
諸字。率爾耳識唯得諸聲。同時意識得聲名
等。此由有二説等者。第一説意。四率爾心
各唯得三。所以者何。説常聲時。不緣諸等聲
及名字。五識同時率爾墮心皆現量故。若
緣者。應有散心現量緣過去。故至尋求心方
得圓滿。四尋求心如其次第。得三六九及以
十四。准前應知。第二説意。五識同時意識各
現量。是故得緣過去名等。若依此釋。即
八心中具足聚集。問。若如前説。五倶意識定
是現量。如何亦説緣名等耶。答。現量亦緣
名等自相。而因明理門説不緣。名義相繋屬
故。彼云不緣。故不相違
文今謂有餘明其是非者。此燈家嫌有釋
意也。如實説者下述自義也。且初釋中。所經
心多者。歴於四字經十六心。聚集法小者。始
從諸字終至常字。合十四法乃具聚集。心有
十六。法有十四。故多少別。意識上聚集何故
經耳識四率爾等者。何以得知不經耳心唯
經意心。佛地論云。謂佛慈悲本願緣力。其
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相生。似如來説。既云
可聞者自意識上。明知唯經意心。豈許意識。
不取本質等者。本質者是何質耶。頼耶本質
必作影像不緣其質。何名本質。且約自境説
名本質。非第八質。若不自境。既是相分。何
名本質。*雖是相分。自境體故且名本質。非
第八質。又解。獨影對質名爲本質。非謂影
像即爲本質。如實説者除耳率爾等者。前文
云。今謂有餘所經心多。聚集法少。若爾。所經
心少。聚集法多。豈非有餘。心十二法十八
故。敎本意爲生機解。故所解法其數雖
多。不言有餘。耳識四心是敎無益。是故有多
説爲有餘
文又本所説義應思者。此牒擧本及集文
也。於行常二方有決定等者。本章意言。如
言諸字。率爾尋求無決定心。未決定知諸所
目故。復言行時。率爾尋求及次決定。決定
知諸目一切行。故復説無字。有先三心。
於無字上但有二心。率爾尋求。未決定知無
目故。復言常時。五心竝具。今標決定之
所在字故略引也。謂立論者欲成無常等
者。深密記云。此即比量破執常者。然則立論
者即佛弟子。敵論者常見外道。由此今疑。且
如佛弟子對聲顯論師立宗云。内聲無常。未
説因喩。爲生定解。爲不生解。若生解者。未
説因喩。由何生解。若不生解者。既説常字
已。何不生解。若説常字已未生解者。何故今
云説常字時方生定解。通立論之人未擧因
喩。執常敵者雖未悟解無常道理。而三支中
解是字支。於所立宗即生定解。故聞常字
生決定解。於理無違。乃至云者。集云。若新新
生解。前三字上各有二心率爾尋求。第四常
字即具五心。故十一心乃得聚集。若不生新
解。初有二心。後有三心。中間二字唯尋求。
故有七心。准義可知。包含此文故云乃至」
文且西明釋何不盡言者。此嫌有釋及集意
也。説行字時應有三決定者。一諸決定字。
二行字決定。三諸行決定。餘二准此者。餘
無常字亦三決定。一無決定。二常字決定。三
無常決定。總合四字有六決定。或但説法不
立比量可無決定等者。説有疑云。契經中言。
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寂爲
樂。今此頌文對敵立量。爲執常人令解無常。
法苑説意。通約説法。未必立量。何故不引説
法之文。引立量文説聚者。可如集説以
爲龜鏡。何還嫌集。集若如是徴。當何會通
可思説有七心或十二等等者。准法苑説。先説
十二。後説七心。今從語便先擧七心。言十二
者。法苑云。如言諸字。率爾心已必起尋求續
初心起。雖多刹那。行解唯一尋求多念唯一諸解
起尋求云行解唯一
總名尋求。未決定知諸所同故。復言行時。
由先熏習連帶解生。有三心現。謂率爾
及決定。決定知諸因一切行即出自相
生決定故
説無字。於無字上但有二心。謂率爾・尋求。未
決定知無所無故。復言常時五心*幷具。由
前字力展轉熏習連後字生。於最後時始能
解義。染淨等心方乃得轉。若新新解幷有率
爾。諸等四字皆有二心。謂率爾・尋求。即於
末後有十二心。一時聚集事究竟名一時前後相續
聚一云前後心自相
一時聚集故云十
二心一時聚集
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
第四有五。故成十二。言七心者。法苑又云。
初字即有率爾・尋求。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
爲三。第三字中郤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
字時但新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
心一時聚集。要集中釋二義意云。此上二意
中。前釋意者。別別新解四字各有率爾・尋求。
聞行字時。方決定知諸行自相。故生決定。聞
於常字。亦決定知無常差別。故於第二第四
字上。方生決定。第二意者。唯於初字得生新
解。故有二心。餘三字中不生別解。故無
爾。聞行字不名率爾。是五識身隨意轉故。彼
隨尋求聞即生定。故無尋求即生決定。決
定心中得聞無字即生尋求。尋求心中復聞
常字。聞已生決定。故有後三。准義可知。不
據悟所説義旨以判多少者。集述法苑二義
已云。雖有諸釋。仍未盡理。今在其言而作是
説。今法苑意不唯據悟所説義旨判心多少。
自餘諸義既兼重説。何云未盡理。有用之
言以判多少者。十二心多。七心爲少
文要集云法作法之類者。依婆沙作法等者。
毘婆沙論第十四。云何多句身。答。諸句能
滿未滿足義。於中連合。是謂多句身。爲成
此義。引經爲證。如世尊説。諸惡莫作。諸善奉
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敎釋頌如論乃至云。應
知此中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有句。有句身。
有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解云。文
即字也。字・字身・多字身者。即論文云。有文。
有文身。有多文身是也。餘准可知。或有一字
名等者。説諸字時。餘惡等字*幷在未來。唯
有一字所成之名。於心上現。故云有一字名
也。即名名身有十五等者。此文似謬。檢章文
云。至此總合字及字身*幷多字身。有一十
五。終文結云。至此總合名及名身幷多名
身。有三十四。既云字及字身有十五。名及名
身有三十四。今此文云即名・名身有十五。
故知相違。有許聚集者。許者爾許也。亦云爾
所。亦云若干。義皆同也。如第五卷五別境中
作法之類者。成唯識論五卷云。或於所觀唯
起簡擇。謂不專注。馳散推求。或時起二。謂於
所樂決定境中。起欲勝解。或於所樂・曾習境
中。起欲及念。如是乃至於所觀境。起定及
慧。合有十二。或時起三。謂於所樂・決定・曾
習起欲勝解念。如是乃至於曾所觀。起念
定慧。合有十三。或時起四。謂於所樂・決定・
曾習所觀境中。起前四種。如是乃至於定
習所觀境中。起後四種。合有五四。或時起五。
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中。具起五種。如是
於四起欲等五。總別合有三十一句。基疏六
云。或唯起慧。謂掉擧多者不專一境。馳散其
心推求法相。或復事理唯有慧無定。亦世所
共成。即四境中一一別起。境互所無。合有五
種。或時起二至合有十二者。此説於境但具
二義。故説起二。今説或於二境起二。即以
所樂爲初。合餘有四。今論但擧欲之所樂
合。謂所樂・決定爲初合起欲解。以所樂・曾習
境合起欲念。以所樂・所觀合起欲定。以所樂・
所觀合起欲慧。次以決定爲初合餘有三。謂
以決定・曾習境合起解念。以決定所觀合起
解定。以決定所觀合起解慧。次以曾習爲初
有二。謂以曾習所觀合起念定。以曾習所觀
合起念慧。次以所觀同起定慧爲一。今論有
三。擧初之二及此後一。總合以前有十箇二
數也。或時起三至合有十三者。此説於四境
起三數。初以所樂爲首。合餘有六。論但擧一。
謂於所樂・決定・曾習。合起欲解念三。復以
所樂・決定・所觀合起欲解定三。復以所樂・決
定所觀合起欲解慧三。復以所樂・曾習所觀
合起欲念定三。復以所樂・曾習所觀起欲念
慧三。復以所樂所觀起欲定慧三。如是以
決定爲首有三。謂於次定曾習所觀。起解
念定三。復於決定曾習所觀。起解念慧三。
復以決定所觀起解定慧三。如是於曾習所
觀起念定慧三。合總四境起欲等有十箇三
也。此中但擧初一後一。或時起四至合爲
五四者。謂於四境更互除一。謂初於所樂・決
定・曾習所觀。起初四除慧。如是於前四境。
除定取慧。如是於前四境中。除曾習。即於三
境起四。除念取定。如是四境中除決定。於
三境中起四。除解取念如是四境除所樂。於
三境起四除欲取勝解。即互除一。合四境
起亦有五箇四也。此中但擧後一初一。
一料簡如前可知。或時起五具起五種者。
文易知故。如是於四至三十一句者。合前
一一別起乃至起五。總有三十一句。此中
所説皆據因位已上別境五隨境界現起
數不定。此又如是。且依一句中事究竟
説。字名句聲都合尚有五十聚集。若約一
頌一段一卷一部聚集字名句等。理即無邊。
此約極多聚集不定。若論極小。聞一句時
亦有不定。或十八法或一百五等。如下自

文要集由此不二義耶者。有字非名攝。一
字等者。集本文云。顯揚十二云。此中欲爲
名首。名爲句首。句必有名若唯一字則不
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則唯字無名。解
云。若唯有名若一若多而無字即不成句。不
顯差別故。若但有字若一若多而無名。亦不
成句無別差別故。由此理故。有字非名攝。
一字不成句。字爲二依故已上集云有字非
名攝者。即結上文云。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唯
字無名也。一字不成句者。即結上云。句必有
名。名必有字。若唯・一字不成句也。字爲二
依者。文即是字爲名・句依。無名之字・無句
字。不字爲依。名所攝字・成句之字。得爲
二依。是集意也。今案燈意。恐違集旨。要集
意。言一字不成句。不言餘字都不成句。四五
字等皆成句故。又集唯言有字非名攝。一字
不成句。不言一字字不成句。又集下云。問。
何故顯揚云。有字非名攝等。故知恐違。然顯
揚十二云。有字非名謂一字者。彼別文對。非
此意也。細推文旨。可成燈意。注云字有五者。
諸惡者莫作是五字也。字身四者。身何義。婆
十四云。問。名身者是何義。答。是二名聚
集義。是故一名名。問。多名身身是何義。答。
是多名聚集義。如一象二象不名多象身。
象多象名多象身。馬等亦爾。句身多句
身・文身多文身亦復如是已上解云。文身多文
身者。即字身多字身。諸等五字。其二字間
上有四除故。字身四。二二合故。多字身六
者。三字多字身三。諸等五字三三合故。四
字多字身二。亦・四四合。五字多字有一。前
後合六。而言多者。婆沙二説。有欲令依三
字。有欲*令依四字。此亦不爾應言字及字身
等有十五者。此破之文不見別能。數同十五。
別別顯數於義易解。總言何益云應言等。一
句者。五字爲一句。一名者。五字所成名是一
也。五字合詮制十惡義。更無餘義。故云所
詮義。豈可莫作不是名邪者。然集意言。諸
行無常一句合中分爲二名。名詮義故。合諸
惡者莫作五字。不得分爲二名。一諸惡者。
二者莫作。名未有名爲詮義故。若言莫作是
名者。設莫作善。既有相濫。不得爲名。若爾。
無常亦有濫詮。何得爲名。苦・空・無常等法
門定故不得相濫
文又云若不盡故過者。此之麁文幷集
文也。此意下注。是燈家文。識相者。聞者識上
所現相分。名爲識相。字有十五者。一字有
五。二字有四。三字有三。四字有二。五字有
一。是爲十五。且諸惡者莫作五字之中。一字
有五者。一諸字。二惡字。三者字。四莫字。五
作字。是爲五。二字有四者。一諸惡者莫。二
惡者莫作。是爲二。五字有一者。諸惡者莫作
合爲一字。前後都合有十五字。名有三十五
等者。如下注述。此意或有二名成句等者。
依字成名。依名成句。然一名不成句。二名以
上方成句。故云二名成句等。此總標也。此意
下別釋中。一字成名有五箇名者。一諸字
名。二惡字名。三者字名。四莫字名。五作字
名。是爲五箇。二名成句有四者。二二合云。
一諸惡。二惡者。三者莫。四莫作。是名爲四。
三名成句有三者。三三合云。一諸惡者。二
惡者莫。三者莫作。是爲三。四名成句有二者。
四四合云。一諸惡者莫。二惡者莫作。是
爲二。五名成句有一者。五字合云一句也。
二字成名作句中各既有四者。二字有四名。
有如前已列此四名中。二名成句有三
者。四名之中二二合成句。一諸惡名。二惡者
名。此二成一句。一惡者名。二者莫名。此二成
一句。一者莫名。二莫作名。此二成一句。是
爲三句。三名成句有二者。一諸惡者名。二
惡者莫名。此二成一句。一惡者莫名。二者莫





作名。此二成一句。是爲二句。四名成句
一者。一諸惡者莫名。二惡者莫作名。此二成
一句。是爲一句。三字成名作句中。二名成句
有二者。一諸惡者名。二惡者莫名。此二成
一句。一惡者莫名。二者莫作名。此二成一句。
是爲二句。三名成句有一者。一諸惡者名。
者莫作名。此二成一句。四字成名作句
中。有一句者。一諸惡者莫名。二惡者莫作名。
此二成一句。幷句二十者。如前七十一法中
聚合。一百五者。若併所詮義。可有百六。若
幷字五。可有百十一。即前文云。若論字有
五。豈不入數
文問准何得故知如是者。此抄要集之文
也。集一云。問。若爾。解深密經第五所説云何
釋通。彼云。即於一切名聚集中。能隨宣説諸
染淨義。依持建立。准此文意。但依於名假
立爲句文。廣百論第八卷云。然諸世間隨
自心變。謂有衆和合爲名。復謂衆名和
合爲句。解云。彼文理應有句等。略故不説。
無相違失。又解云。攬字成名。依名立句。句所
攝字必帶其名。假似句攝五得立名。故解深
密等但説其名。問。何故顯揚云。有字非名攝
等。解云。此之言總説。自有字爲未建立名。名
者字無名不言。句所攝字以名所攝乃顯
句義。問。若如諸行無常。諸行爲名。顯自性
故。無常二字詮何自性。解云。有二釋。一
云。名詮自姓者。多分而説。不詮自性亦得
名名。一云。諸法若假實若有無。但是法者
皆有自性。不共他相。名自性故。言無詮無即
爲自性。不共有故言常。詮常不共無常。故此
常亦名所攝。故無有過。雖有兩説。後解爲
勝。順聖敎故已上解深密經第五云等者。彼
經第五都無此文。第三卷分別瑜伽品方有
此文。故彼文云。云何爲句。謂即於彼名聚集
中。能隨宣説諸染淨義。依持建立已上深密經
記第六卷云。謂即於彼名聚集中。別有假法
能詮。除淨差別之義。名之爲句。如説有對
無對・有見無見等差別。今義謂。此句法能與
所詮爲所依。故名之爲依。攝持所詮令不失
落。故名爲持。或可依者。謂句依義。而能顯
彼名爲依已上今燈家抄集謬指卷。*但云第
五。又經唯云謂即於彼。不言即於一切。故知
誦謬。瑜伽論決擇分第七十七文亦同經
文後叙自釋其所以者。本四門者。攝相
歸性等四門也。復加二者。後四重中眞如攝
入第一攝相歸性門。唯識攝入第二攝境從
識門。於本四門加無相因緣。以爲六門。故
云加二。七三性於體等者。章第一云。於此
四種出體之中。隨其所應。以圓成等及相名
等三性五法各別出之。三性體性略而言之。
遍計所執體唯我法。性相都無。依他圓成各
有二解。一者有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名圓
成。諸有漏法皆是依他。二者常無常門。諸常
住者名圓成實。即是眞如圓成實攝。一切有
爲皆依他起。其前敎體攝相歸性唯圓成實。
自餘三體可通二説。無漏有爲通二性故。顯
揚四眞實等者。顯揚論第六卷云。彼眞實
復有四種。一世間眞實。二道理眞實。三煩
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眞
實。廣如彼釋。中邊四眞實者。新中邊論第二
卷辨眞實品云。應知眞實唯有十種。一根本
實。二相。三無顛倒。四因果。五麁細。六
極成。七淨所行。八攝受。九差別。十善巧眞實。
今云四者。第六極成眞實有二。一世間極成
眞實。二道理極成眞實。第七淨所行眞實有
二。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二所智障淨智
所行眞實。是名中邊四眞實。廣如彼釋。瑜伽
等能詮相等者。瑜伽論第八十一云。復有五
相。一者所詮相。二者能詮相。三者此二相
應相。四者執著相。五者不執著相。顯揚十
六亦説五相。與瑜伽同。皆如彼説。十依
依五法等者。五法亦名五事。一相。二名。三分
別。四正智。五眞如。瑜伽論七十三四等廣解。
一瑜伽二辨中邊等者。三性五事相攝不同。
一依瑜伽七十四。説五事之中。前四依他。
後一圓成。顯揚第六及第十六與瑜伽同。疏
云。瑜伽等意。有漏心等所變分二。能變爲一。
所詮異故。有漏戲論有能所詮起名相
等。無漏不爾。此辨有體五事。不攝初性云云
二辨中邊論第二卷云。頌曰。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眞如及正*智。圓成實所攝。疏
云。中邊論意。約見相門。不約詮門。前約詮
門。今依見相。設能詮名亦相中攝。見分相
故。餘自證見分等名分別。能緣性故。此二緣
生。依他起攝。所執都無。爲顯非有。假説
性爲五法名。謂但有名無實體故。眞如正*智
二皆無倒。體無漏故。能緣所緣但斷漏。故
圓成實攝。前依緣生故攝正*智。今約別義故
與瑜伽不相違也。三楞伽經者。十卷楞伽第
七卷五法品説。佛告大惠。我爲汝説五法體
相二種無我差別行相。大惠何等五法。一者
名。二者相。三者分別。四者正智。五者眞如。
内身修行證聖人智離斷常見。現如實修行
者入三昧樂。三摩跋提行門故。乃至云。大惠。
云何三昧入五法中。大惠。名相名分別法相。
大惠。依彼二法分別生。心心數法一時非前
後。如日與光明一時而有分別種種相。大
惠。是名三相。依因緣力生故。大惠。正智眞如
名第一義諦相。以不滅法故。解云。分別法相
即是遍計所執。分別生心心數法等。言顯依
他起性正*智如如。名第一義者。圓成實性名
第一義。成唯識論釋經意云。依他起唯攝分
別。遍計所執攝彼相名。正智眞如圓成實所
攝。彼説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分別。
虚妄分別爲自性故。遍計所執能詮所詮隨
情立爲名相二事。基疏解云。唯遍計所執相
名二事者。即隨能計依他之心。假立所執而
爲相名。由多依名而計於義依義計名。體實
都無。實非名相。七十六説。初所執性依於相
名。文同於此。二成實攝正與前同。故論不釋。
四攝大乘論者。世親攝論第五卷云。此中安
立名爲依他起。義爲遍計所執。以依他起由
名勢力成所遍計故。基疏解云。此中安立名
爲依他起義爲遍計所執。此意名者五法中
名。義者即相及分別。名所詮故。能所取故。
與彼五法相攝有異。故對擧之。今論釋彼意
云。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由名勢力成所
遍計。故説爲名遍計所説隨名横計。體實
非有。假立義名。解云。相見分等者。等自證
分。證自證分。此是依他起性心心所法由
名能詮勢力故。隨能詮名緣之起執成所遍
計。故説依他是名所攝。所遍計言非計所執。
所執之依故依他起。不言圓成者。此體與
名極疎遠故。遍計所執隨於此名横計於義。
爲實有體。此非實有。於此非有中假名爲義
者。於非義中假立義稱。謂此但有所執之義。
無隨依他之名故也。顯圓成實離名離義。不
可爲名之所依故成所遍計。説之爲名。不可
隨名執此爲實有。假立爲義故。但非二攝。
楞伽中邊所説五法或通有無。或體實有。遍
計所執假立通有。瑜伽等不然。顯揚十六説
計所執無五不攝故。即五法體唯有也。是四
説之雖有異。而理爲言。各據一義。不相違也。
爲顯此意故。云*幷如唯識第八明其所以
文十一約瑜繁不細述者。經體有二等
者。瑜伽八十一云。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
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
一切所知境界。解云。又義本影如前已述。
若依義理起其文者。義是所依。文是能依。若
依言説了知義者。文是所依。義是能依。今約
後門故。云文是所依等。文義二中各有多法
者。文有六種。名身。句身。字身。語。與行相。及
機請也。初名身中有十二種。一假立名。乃
至十二廣名。句身亦六。一不圓滿句。二圓
滿句。三所成句。四能成句。五者標句。六者
釋句。字身中有究竟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
九字如悉曇
章是
又名身等有六依處。一法。二義。三
補特伽羅。四時。五數。六處所。如聞所成地。
次語中略具八分。謂先首・美妙等。次行相中
有六相應。謂諸蘊相應等。機請者。謂因機請
問而起言説。此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由根
有二。鈍根・利根。由行成七。謂貪等行。如聲
聞地。由衆別二。在家出家。由願別三。謂三乘
者由救別成二。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別成九。謂已入正法等。由類成二。謂
人・非人。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説名爲文。一所
説相。謂名身等行相爲後。二所爲相。謂
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三能説相。謂語。四
説者相。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如是六種皆
顯於文。由能顯義。是故名文。次義中有十種。
一者地義。二者相義。三者作意等義。四者
依處義。五者過患義。六者勝利義。七者所治
義。八者能治義。九者略義。十者廣義。初地義
中略有五地。一者資糧地。乃至五者究竟地。
又廣分別有十七地。次相義中有五種相。
一者自相。二共相。三段立相。四因相。五
*者果相。復有五相。謂異門等。復有五相。謂
所詮等。次作意義。七種作意即了相等。復
有十智。謂苦等。復有六識。謂眼識等。復有九
遍知。謂欲界繋見苦集所斷遍知等。如是攝
分中所説無量義門。是名爲義。文義各有衆
多法門。故云各有多法。言百法者。即百法論
所説法門皆是也。三科者。蘊處界也。五法者。
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
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爲法。通三乘故雜小
者。章云。大乘義中雖有蘊・處・界等三科之法。
體性易故。復濫小敎故不取之。今亦同也。
眞如唯識等者。依本四門大體應知。由因
緣等出聖敎體。云何應知。解云。既諸敎體文
義合成。離六離十無別自性敎爲因緣。於此
稱彰。又於説聽二識上集。離説聽識不可
得。故敎爲唯識。已成已略遮性遮境。言唯
緣識性。境既遣緣。識不存敎。是無相理
矣。爲遣相故且言無相。相本非相。法唯是如。
諸敎唯如宗途盡然境此四門映照諸敎。八
萬法蘊可自通矣。依無垢疏作此次第。故彼
疏云。因緣事法最麁顯。唯識理觀其次更細
微。説有心内之相状故。無相通觀無差別相。
其次更細。仍有無相當心。未爲正證。唯有眞
如法門。最爲深妙。從麁至細作是次第。章
第一云。又有四重。一眞如。二無相。三唯識。
四因緣。從細至麁作其次第。今此燈云眞如
唯識無相因緣。是何次第違本意也。別即有
八等者。雖門十二而略即二。一總出體。即眞
如等四重是也。二別出體。即文義。別文
四。以之爲八。通體性故者。約總出體。別別
法故。約別出體。或有本云。別即爲七。未得所
以。可勘正本。何以得知。文義各四。以之爲
八。無垢疏云。若依勝義通論諸法體性有四。
一攝相歸性等。説通體已。文即次云。今説敎
體。若文若義皆有此四。一無文義。攝相歸性
眞如爲體。乃至云。二攝餘歸識。所詮能詮心
識爲體立。故知眞如等四爲法通體。文義之
四爲別敎體。以之即爲八
文三歸在者應有七釋者。藏分乘章者。歸
藏・歸分如法苑第二諸藏義章十一分章。歸
乘如法苑第一諸乘義章。以取是所者。五十
一心所中。無別取名。且諸煩惱總名爲取。
然執取故。應有七釋者。曉法師深密經疏
中。亦有此難。故彼問云。既有持業。何無持
體。如自體分等。若對依主。應有依伴。如天人
師等。對有財釋。有無財釋。如窮子等。對隣
近釋。有疎遠釋。如天扇等。對相違釋。有順屬
釋。如師之徒等。苦有帶數。何無帶時釋。如
朝華等。若此等者應有多釋。何唯云六。解
云。諸依伴名入有財釋。其天人等師所有
故。從體立名入持業釋。體以所依爲其業
故。無財之名亦持業釋。窮困爲業。無別
故。疎違之名是依主釋。以天爲主得彼名故。
帶時之釋皆入第六。所帶類異而帶義同。從
多擧數兼攝餘類。所以唯六無所増也。此等
問答廣如彼説
文有解六釋此豈別體者。三亦同亦別依
主有財者。若言眼識。是別依主。若言色體。是
同依主。色之體故。名非體。若言有體是同。
若言有情是別。然有所有別故。五識身相
應地意地者。十七地中二地名也。五分之中
攝決擇分方有是言。故云五識*身相應地意
地。初五十卷名本地分。次三十卷名攝決擇
分。十七地中開爲二地。初五十卷本地分中。
第一卷初半。是五識身相應地。從第一卷半
至第二第三合二卷半。是意地。今約決擇分
中。合爲一名。顯相違釋。五識身等者。五識從
根異名三義。一不共。二親。三同時。對法・唯
識云五義也。身亦三義。一形質義。二依身義。
三依體聚義。決擇分云。五識所依有形質故。
由此名身。相應三義。一依義。二時處事等。三
攝屬義。與五識身相應心心品。總名相應。
應者是攝屬義。謂此地中説。五識身
所攝屬法。即是自性所依。所依所緣助伴作
業故名相應。問。若爾。意地應言相應。説彼攝
屬一切法故。解云。理而言之。通出二地應言
應。略故不説。如眞空抄。如五識身相應
地自是地等者。此恐違章。章云。如攝決擇
分初立地名。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此非
五識身地即是意地。亦非五識身地之意地。
亦非以五識身爲意地。兩地各殊。共立一稱。
體各別故名曰相違。既二相對顯相違義。今
以一地顯相違義。豈順本意。若言五識身意
相應地。可如所難。既不言爾。故知恐違
文要集云三應可思之者。時業唯初句者。
持謂任持。業謂業用。化用之義。能持用名
持業釋。體持自用故。云用自非他。依主唯第
三者。依謂能依。主謂法體。依他主治以立
名。名依主釋。如名眼識。依眼之識。眼爲所
依。故云用他。若依第六轉釋依主者。色心
之體。色心即體。故云用自。即第三句自他倶
用。有財唯第二者。財謂財物。自從他財而立
己稱。名爲有財。他爲自稱故云用他。相違唯
第四者。兩物各殊。共立一稱。體名別故名
曰相違。自他互相乖。不得相用。故云自他
倶不用。隣近通二三者。倶時之法義用増勝。
自體從彼而立其名。名隣近釋。如四念住。
體唯是慧。倶念用増。名爲念住若約自體。念
即是住故。故云用自以念爲因。故云用他。
由是通二三之句。帶數初及三者。數謂一十
百千等數。帶謂狹帶。法體狹帶數法故名
云帶數釋。如四正斷。四即正斷故云用自。
從四爲名故云用他。故通初及三。集有問答。
彼問。如四神足。定名神足。由是欲等
所發共故。是定應有。四種即定故。是持
業釋。如四正斷・四念住等。如何説言依主帶
數。解云。且四正斷。善惡二境令生。念住令斷
不生。境雖有二。四用別故名四正斷。是持業
釋。四念住觀身等四境。無常苦等有四別。
且持業。四神足者。雖從欲等四因所生。
定用無別。倶能發神名神足。故其四數不在
定體。然倶舍二十五中有兩師釋。一云。神即
是定。足謂欲等。若依此説。持業・帶數。如正斷
等。一云。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説定果
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定。後説爲正。中之
欲等四因所生等持爲定。何以得知。四非神
足。瑜伽九十八云。若略説者。由四種力持心
令定。是故建立四種神足。云何爲四。一淨意
樂力。二勤務力。三心喜樂力。四正
力。此文意云。四因所生定故。四非定。大
小雖異義理無別。問。相違釋不用自他。且如
眼耳及鼻舌等。豈非用自。如何倶非體。答。
雖眼等名當詮自體。然及等言須無所屬。各
不雜亂。非自他相。故第四句攝也
文二辨四總立四名者。一義二相等者。
眞諦三藏部執論疏第一卷云。爲五種清淨
故。立五種總名。五種清淨者。一義清淨。二相
清淨。三方便清淨。四果清淨。五極清淨。爲義
清淨故立眞實義名。言義清淨者。如理立義。
不可破壞故。名義清淨。爲相清淨故立無増
損名。言相清淨者。若是外道之義或増或損。
以正智觀之。此理則不可入。若如理而説。以
正智觀之。此理即易入。故名相清淨。爲方便
清淨者善法是方便清淨體。言苦樂増長善
根相從。亦是方便清淨體。若苦樂増長不善。
則不彼此苦樂爲方便清淨也。聞思慧是苦
修慧。是樂中利鈍根各遲疾。苦樂必劣。
樂未必勝。若外道得正定。在修慧位貪著定。
樂増長不善雖在樂位。不説此爲方便。若在
聞思慧苦煩惱位増長善根者。則説此爲方
便。是方便者則勝。非方便者則劣也。方便清
淨有兩義。一是法故名方便清淨。二能令正
行不轉故名方便清淨。如外道説因果正行。
所説邪行則可轉。若佛法所明因果正行對
外道正行。外道正行復可轉。若以四諦因果
對佛法所明世僞因果。世僞因果復可轉。四
諦因果復有眞僞。僞可轉。眞不可轉。眞諦既
不可轉。觀眞之智亦不可轉。即名眞智爲正
行。能令眞如不可轉故。名方便清淨。正行
自有兩種。一出惡入善名正行。二出有爲入
無爲故名正行。爲方便清淨故立正行名也。
果清淨故立離苦名言。果清淨者。是無餘
涅槃一切患累已盡故。名果清淨。有爲
四失。即無常・苦・無我・空。無爲有四徳。即常・
樂・我・淨。既得無爲果離有爲之失。故立離苦
名也。爲極清淨故立唯辨出世義名。言極清
淨者。言敎無雜不可過。故名極清淨。由義清
淨故不可破壞。正智觀之即易入故。次義清
淨立相清淨。由理易入増長善根。令正行不
轉故。次相清淨復立方便清淨。由善根増
長。正行不轉。得無餘涅槃故。次方便清淨復
立果清淨。由顯此四清淨。言敎無雜故。次第
五明極清淨已上案云。若如理而說。以正智觀
之。此理即易入。故名相清淨。由說清淨。理則
易入。即約能詮說相清淨。今燈家旨義相合
之爲所詮理。其義難解
文於中分二名如義言者。自下諸文抄部執
疏。具擧本文可正燈錯。四吠陀論者。舊言
韋陀。今言吠吒。此云明法。明實事故云明
論。此有四名。故云四吠陀論。一名阿由。此云
命。即詮醫方事。二名夜殊。謂祭祀事。三名
沙磨。此云等。如國儀卜相音樂戰法等事。
四名阿闥婆拏。此云呪術。古昔黠慧婆羅門
造吠陀論埋之隱處。說自國主言。我夢見
其處有自然吠陀論。王便取之。果如其語。因
此即詔明論。自然非人所造。梵王等但論出
而已。非是造者。如文軌師廣百疏述。願諸天
知識等者。文少略也。疏云。願諸天知識我。既
無有身。永離諸苦樂。死怨何所爲。謂鑚乳
海以爲甘露。飮之則得不死。二*邪妄言
者。本云二*邪義者。三如義言者。本云三眞
實義者
文依理亦有菩提涅槃者。三順體義者。本
云。三無増損者。如佛法有則説有。無則
説無。説有説無離斷常見。故名無増損也。今
云。順體義者。約義旨説。依行亦三名等者。今
此行三名配當本文第三三種。文義稍隱。故
本文云。第三三種者。一相聞勝。二相鬪
勝。三相正行勝者。如四吠陀。但爲所聞勝。
或從梵王聞。或從諸天神師聞。或從仙人聞。
僞聞久遠所説所師者多。故名聞勝也。今取
文旨名順世因。若依俗典。事君盡忠。交
存信。如*吠陀所説。皆爲所聞勝故。世間人
皆順是語。行忠信等。故云順世因。二邪僻因
等者。本云。二鬪諍勝者。如九十六種外道所
造鞞世師・僧佉等論。更互相破。各欲求勝。故
名鬪諍勝也。彼諸外道起或取等。非因計
因。皆邪僻因。今取義意。名邪僻因。不言鬪
諍。三處中因者。本云。三相正行勝者。即是
佛法。佛法不爲聞勝。亦不爲鬪諍勝。但爲明
出世正行勝善。故名正行勝也。俗盡忠等是
樂行邊。外*邪戒等是苦行邊。佛法正行離
苦樂邊。故云處中因。依果三名等者。本文云。
第三種名者。一諂曲。二虚僞。三離苦。一諂
曲者。如世法。世法爲得現在利養。所説多
是諂誑。邪欲伏怨敵。先行詐爲親善。彼若信
從。更相誅諂。心如利劍。口如淳番。故爲諂
曲。二虚僞者。如*吠陀所説。無眞實故名虚
僞。三離苦者。如佛法所説。無諂誑非虚僞。能
令衆生出於有爲。故名離苦。彼此文異。義旨
無違。叨他勞反。孔安
國曰叨貪也
文立名意者清淨正行者。以處中行對彼順
世及邪僻因彼倶可轉等者。瑜伽釋云。遠離
疑惑顛倒僻執。隨其種性起處中行。漸次修
滿斷障得果等。故彼順世及邪僻因皆倶可
轉。以處中行内觀界處等者。我有情等都無
體性。世間外道之所横計。蘊・處・界等即有無
相。諸法體事有別。異世虚僞故。望僻因則不
可轉。以四諦因果對觀蘊等等者。蘊等三科
事相麁顯。終可破壞。四諦因果無漏智境。猶
可證得。事理義殊。是故蘊等可轉。四諦觀行
則不可轉。以二空行望四諦行等者。爲趣入
眞。施設染淨因果差別。未離言説。有相可知。
是故四諦可轉。妙出衆法聖者所知。聖智依
詮空門顯理。凡小不則過前四諦。是故二
空則不可轉。以二空智既不可轉。證眞之智
亦不可轉云云
文正行有二故立四名者。爲得果清淨故立
出世果名等者。眞諦本云。爲果清淨故立離
苦名。有爲有四失。即無常・苦・無我・空。無爲
有四徳。即常・樂・我・淨。既得無爲果離有爲
之失。故立離苦名。今故文云有漏有四失。恐
違本旨。初標中云。出有爲入無爲。如何釋句
云有漏耶。答。若亦應云出有漏入無漏。有爲
亦有生異苦。故爲出有爲入無爲。立離苦名。
故起信論云。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受生
異苦。是爲妄心薫義。故眞諦云。立離苦名者。
既有深意也。又爲依正敎生聞慧等者。眞諦
本云。然法有三種。一阿含。二正得。三正果。
即開三種法爲五種清淨。極清淨即是阿含。
即是言敎也。前三清淨是正得。由正敎故得
正理。名得理爲正得。由得理説故有正果也
已上今取此文。即開三慧。言阿含者是言敎
也。即聞慧境故。云依聖敎生聞慧。次正得者。
由正敎故得正理。即思慧境故。云依正理起
思慧。次正果者。由得理故有正果也。即修慧
果。亦波羅蜜雖皆正行。今約靜慮名爲正行。
即是修慧。由是起慧故。云依正行得修慧。
言聖果者。無餘涅槃。本文稍隱故開示云云
文三依人法邊是所毀者。三依人法二等
者。釋歸名中。初辨後歸。辨有三。一辨六釋。
二辨四名。今此第三依人法二辨立其名。曰
約辨有三。此其第三故云三也。夫所恭敬及
所毀訾。不過人法。故依人法立其二名。如
爲法師法主等是恭敬人名者。雖敬毀別。
竝依言立。若言對心。亦應有心毀言敬。如
即呼小乘爲天愛等。有心敬言毀。如世俗中
王從僕。便自出其名即其立奴號也。此且約
人有此二名。法名准此亦應有二。有心敬言
毀。如慍波陀慳意詮拔足言。因生起生起
慳貪。是毀他也。有心毀言敬。如小乘人對大
乘。云汝大乘經等。小乘不許大乘佛説。故内
心毀。言顯大乘故言敬也。須達拏太子者。玄
應師云。或云須大孥。或云蘇陀沙*孥。此譯
云善與。亦言善施。如佛藏經等者。佛者人
也。藏者法也。菩薩者人也。藏者法也。魔逆經
等者。魔者人也。逆者法也。如未生怨王
經者。未生怨者毀名也。王者敬名也
文有於人法成唯識論者。部執是恭敬名
者。恭敬人法之名也。聖弟子衆爲部。即是人
也。所執之法皆是佛法。故部與執是恭敬名。
部是人名。執是法名。故通人法立恭敬名。異
是毀訾名者。毀訾人法之名也。聖衆之
各互明分所執之法。本末不同。故通人法立
毀訾名。然今此説等者。成者恭敬名。成佛
敎理故。識者毀訾之名。捨識依智故。問。部執
異論通於人法立敬毀名。此成唯識亦通人
法耶。答。部執異論通人義顯。通法義隱。成
唯識論通法義顯。通人義隱。若辨隱顯*幷
通人法。問。部執異論通於人法其義可解。成
唯識論唯是法名。何亦通人。答。大毘婆
第十四云。頌依於名及造頌者。然則唯識者
世親所造三十頌也。又婆沙云。思惟觀察作
意諸伽他名造頌者。頌依造者。如蛇依穴
水依於泉・乳依乳房。故本頌唯識亦通於
人。若論隱義。一切經論皆通人法。若約顯義。
通不通別
文問何故於則和無諍者。答中依佛滅
法故等者。眞諦本云。所以立異名毀訾人法
者。佛異諍法故立異名。佛説異諍法有兩種。
一異外諍。二異内諍。異外諍即異人*諍。異
内諍即異法諍。毀訾人爲異人諍。毀訾法爲
異法諍也。佛説異外諍法有六種。即是六和
敬。一戒。二見。三財物。此三是外中之外。此
人持戒。彼人亦持戒。所持既同。故和合無諍。
此人見四諦。彼人亦見。用彼人之財物。隨
此人用財物。既不諍故和合無諍也。此三竝
是自爲。非是爲他。他出其外故言是外中之
外也。四身慈悲。五口慈悲。六意慈悲。此三
此外中之内。身口能拔苦與樂。故名身口慈
悲。身口既行慈悲以接前人。故和合無諍也。
若彼此懷慈悲之意欲相利益。亦和合無諍
也。慈悲互緣他衆生起。自他不出慈悲之
外。故此三名外中之内也。二異内諍者。所說
有兩種。一黒說。二大說。若聞四果人及獨覺
菩薩等所説法。名爲黒說。若聞佛所說法。名
爲大説。又佛及弟子所說惡法。名爲黒說。又
佛及弟子所說善法。名爲大說。若傳聞前人
說黒說法及大說法。不得便信受之。亦不得
便行之。須以其所說約佛三藏。若與三藏相
應。則應信受。若不與相應。則應棄捨。案云。
黒說大說者。眞諦本云黒說。今此云黒說。何
相違乎。又説其差別。此彼不同。故彼本云。若
聞四果人及獨覺菩薩等所說法。名爲黒說。
若聞佛所說法。名爲大說。聖人所說名之爲
内。其義可爾。佛所説法何得名外。黒說大說
如次内外對。其義未詳。小乘名黒説。大乘名
大說。不了名黒説。了義名大說。說惡名黒
說。說善名大説。内外對中。若外道名外。何名
大說。若外道說名黒說者。應言外内對。何言
内外對。此義應思
文問何故須上辨名訖者。由佛有般若等
者。眞諦本云。佛有般若及慈悲。以般若接
正法。令和合無諍。以慈悲接衆生。令和合無
諍。諸經論中亦有依法依喩等。法華義決云。
又有二類。一依人法。一依法喩。或單或雙。
綺互不定。依人名者。令知修六和敬故。依法
名者。令知了義不了義・黒法大法等故。依法
喩者。爲利鈍根故。廣略明故。從處從事皆法
中收。法名寛故已上亦爲讃毀等者。爲讃毀
及依三寶亦人法收。廣説此人法差別等者。
若依攝論立十種名。瑜伽八十一有十二名。
皆如彼説。又義決云。通論諸敎之名不同。
總開六例。一依六釋通別。二敎理行果通別。
三人法通別。四法喩通別。五三寶通別。六
讃毀通別 或合爲二。所謂人・法。於前六
中。據其通別復有多類。如依六釋。或唯有
一。或通二三四五六等。或無唯一。必帶二
釋。如涅槃經。體既通能詮所詮。即有持業
及依主釋。或通三釋。如成唯識論・大乘阿
毘達磨雜集論等。有通依主・持業・有財。如
正法念經等。有通持業・依主・隣近。餘准可
知。或無有具六釋者。依敎・理・行・果四名通
別即有十五。別即有四。二二合有六。三三
合有四。四合有一。遺敎・無量義・大忍辱・
涅槃經。如次敎・理・行・果四單名也。二二合
者。如解深密經等。敎・理合。大方廣菩薩十
地經。敎・行合。稱讃佛功徳經等。敎・理合。如
信力入印經等。理・行合。如來入一切佛境界
等。果合。如來求佛本業經等。行・果合。餘
可准知。法・人單合。法・喩單合。皆易可知。人
喩法名如菩薩瓔珞本業經。人法喩合如勝
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三寶單合者。阿閦
佛經・四分戒經・説無垢稱經。三寶如次。如來
功徳莊嚴佛法合名。佛大僧大經佛僧合。菩
薩戒經法僧合名。阿難問事佛吉凶經三寶
合名已上案上本文。人法差別攝彼諸名幷
擧敎顯。皆悉可解
文第二歸名樞要十解者。初總解釋如樞要
者。樞要上云。梵云毘若底丁儞反
識也
摩呾刺多
悉提成也奢薩呾羅論也應云識唯成論。須此
唐言言成唯識論。或毘若底摩呾剌多毘
度伽淨也奢薩呾羅。應云識唯淨論。今言淨
唯識論。此論第十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
此論名成唯識論。則本名唯識釋論名成。本
論正名三十唯識。故知唯識本論之名。今釋
名成。非是本論題下別注成唯識名也。或唯
有本名非釋名。如辨中邊。或唯有釋非本名。
如唯識道論。或有本釋二名。如雜集論。今唯
釋名。或是通名。釋能所成樞要十解。又云。合
有十義。釋成唯識。一經言唯識。論解名成。二
本論名唯識。釋論名成。三經及本論倶稱唯
識。今釋名成。四宗稱唯識。因喩曰成。本論
略擧所立名宗。今義廣成故名因喩。具述所
以。引同異法以成所立。五體名唯識。義釋名
成。本論略標其體。未識差別。今廣明義。具顯
差別。故名曰成。六略名唯識。未解深義。廣曰
能成。具陳指實。此後二解依瑜伽攝釋分解。
凡釋經法。初體後義。初略後廣故。七以敎成
敎。八以敎成理。九以理成敎。十以理成理。今
指此文故云樞要十解
文今又加之思准可悉者。五重如唯識章
云。所觀唯識略有五重。一遣虚存實識。遣
遍計所執。存依他圓成。二捨濫留純*識。由
境有濫。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説唯識。三攝
末歸本識。攝相見末歸義本故。四隱劣顯勝
識。隱劣心所顯勝心王。故名唯識。五遣相證
性識。事爲相遣而不取。理爲性體應求作
證。即遣初二證圓成實。非於依他。以稱遣故。
皆互除遣。有似用故門別引文。廣如章述。能
之敎亦有五別者。五重之中各所引敎。以
之爲五。敎門雖多。不過五重。故云五別。或以
世親五理等者。明本論主造論之意。有三
文中。三護法等明造本論。破諸邪執顯唯識
理。故論釋云。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令於唯識
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此論。即疏解云。深
妙理者唯識道理。即前五重以之即爲唯識
道理。故云世親五理。理既有五。敎亦有五。
故云或以五敎等。敎理各互通能所成。問。依
何得知。敎理互通能所成。答。論末頌云。已
依聖敎及正理。又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故
知能成通敎及理。論初頌云。我今釋彼說。
說即本論所立之敎。或所說之理。二義皆
通。論末又云。以三十頌顯唯識理。極明淨故。
頌云。分別唯識性相義。義則是理。故知所
成亦通敎理。且以世親望佛所說爲四十五
釋者。以九成字各五敎理。爲四十五。五九
四十五。又護法等釋雙望彼二等者。彼二即
佛與世親起以之爲二。其護法等亦五敎理
成彼二敎。故亦如前成四十五釋。以世親・
護法等敎成境等三。以之爲三。以理成三。以
之爲三。合有六釋。以前九十足樞要十。總
一百六釋
文明立意者體義爲目者。樞要廣說者。
樞要云。何故此論名成唯識。不名成餘。亦成
餘義故。欲令證得唯識理智而成立之。如瑜
論。此通敎理。從多唯識爲名。或復今者
無倒成立唯識妙理。如成實論。亦通敎理。從
所詮爲名。或破執實心外有境。不能信學唯
識妙理。而成立之。如成實論。亦通敎理。成
是立義。或復此論依於唯識甚深理智而成
立之。如水陸華對法論等。依起故。或恐
唯識妙理散滅。今者略攝廣散義故。而成立
之。如攝大乘。又一切法中心最爲勝。如華嚴
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蘊。一切世間中。無
法而不造等。所以成立。瑜伽釋中引水陸華
等諸譬喩言。釋立名意。故彼釋中廣説立意
已。結云由是論名瑜伽師地。樞要結云所以
立。今指樞要。故云樞要廣説。此即第三
明立名之意已訖。四通釋情疑等者。情疑
及通釋竝如樞要説。故彼文云。問。准下正
宗。或分爲二。一因二果。或分三。如疏中
解。或分爲四。初一頌半總標綱要分。第二十
四頌半廣陳能變分。第三有九頌結釋外難
分。第四有五頌依修獲益分。或分爲五。前第
三分中。開一頌爲重陳變義分。如是諸釋則
是成立隨所應義。何故但名成唯識是陳
情疑答。從初所明爲名。彼依識所變故。如
瑜伽論瑜伽釋云。此論既有如是五分。何故
但名瑜伽師地。就初立名故無有失
又從初
二段爲名。中分亦有唯識言故。謂是*諸識轉
變等也。或從初・中・後所明爲名。第三段云乃
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等故。或後二段意欲解
釋初略標故。或雖所明通一切法。無非唯識。
故不名餘。又本欲成立唯識義故。此上立成
唯識名之意歸也已上通釋雖次下云上立成
唯識名之意者。此顯三四兩門差別。依樞要
中一段之文。以開二門。文稍難解。故今指
示彼一段終文云。此立成唯識名之意
歸也。准樞要文。應是一門。何故開二。爲通伏
難。置是雖字。故今通云。樞要問答意即問此
立名之意。故取其答文爲釋疑門。故云已下
是。心意識了體一名殊等者。等中四釋。
初説意言。二十唯識云。心・意・識・了名之差
別。心積聚義。意思量義。識了別義。了識達
義。應言了別。此中言略但説了言。此即八識
皆有四名。體既是一。隨宜擧一。問。八識皆得
名心・意・識。何故諸處第八名心。第七名意。
前六名識。答。論第五云。如是三義雖通八
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第七名意。餘六
識。各隨勝顯別得一名。據實與之。皆得通
說。二云心積集法勝等者。第八名心。集諸法
種起諸法故。餘六名識。麁動間斷了別轉
故。經據初心說名唯心。論依後意說名唯識。
三云心意通果等者。雖通因果總名唯心。論
說在因位。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
用強故。說識相唯。其義無二。四者論從所厭
等者。爲令捨識而依證智。說唯識言。從欣爲
因。應言唯智。今從所厭故云唯識。名雖是別。
體義無別。經約體一且名唯心
文四科釋本文所有支分者。一辨年主如疏
所明者。疏第一云。四敎興年主。於中有二。
一敎興年。二敎興主。敎興年者。愷法師
倶舍序云。佛滅已後千一百年。天親菩薩出
世造論。依今所傳。諸部說異。今依大乘。九
百年間。天親菩薩出世。造此之頌本。眞諦
法師中邊疏。亦九百年中天親生也。同時唯
有親勝・火辨二大論師。造此頌釋。千*一百
年後。餘八論師方造斯釋。敎興主者。三十
頌本天親菩薩之所作也。其別神徳具如別
記。釋此本頌有十論師。一梵云達磨波羅。唐
言護法。此大論師南印度境達羅毘荼國
建至城中帝王之子。學乃淵於海濬。解
朗於曦明。内敎窮於大小。聲論先於眞俗。
外道小乘咸議之曰。大乘有此人也。既
日月之麗天皎皎而垂彩。亦如溟渤之紀地
浩浩而無竭。天親以後一人而已。製作破斥
具如別傳。年三十二而卒於大菩提寺。臨終
之日。天樂霄迎。悲聲動城。空中響報婆羅
門曰。此是賢劫之一佛也。故諸神異難以備
言。二梵云窶瞿字上聲拏末底。唐言徳慧。安慧
之師。業冠前英。道光時彦。芳聲流於四主。
韻驤於五天。聖徳神奇未易詳擧。三梵云
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倶舍論
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徳。南印度境
*羅國人也。妙解因明。善窮内論。扇徽猷於
小運。飛蘭蕙於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四
梵云畔徒室利。唐言親勝。天親菩薩同時人
也。本頌初行。先爲略釋妙得作者之意。後
徳因而釋焉。五梵云難陀。唐言歡喜。勝軍
祖習。故於後卷新熏種子此師所說。造瑜
伽釋等。大有製作。六梵云戌陀戰達羅。唐
言淨月。安慧同時。造勝義七十釋及集論釋
之論師也。七梵云質呾羅婆拏。唐言火辨。
亦世親同時也。尤善文辭。深閑注述。形雖隱
俗。而道高眞侶。八梵云毘世沙蜜多羅。唐言
勝友。九梵云辰那弗多羅。唐言勝子。十梵
云若那戰達羅。唐言智月。此後三論師竝護
法菩薩之門人也。或釋瑜伽。或別注述。道名
倶遠。辭旨咸奧。神徳既高。難盡言也。製此
釋者。雖十論師。於中護法聲徳獨振。故此
論題特以標首。此師所說最有研尋。於諸義
中多爲指南。邪徒失趣。正理得方。逈拔衆
師類超群聖者。其惟一人乎
文言十支者之所造也者。七二十唯識論等
者。二十唯識・三十唯識有何差別。兩時造論
以明唯識。解云。二十唯識基師疏云。彼三十
論廣顯自宗。此中二十廣破外計。又彼三
十天親後造。有頌無釋。將八十更造
三十頌
此中二
十天親先作。有頌有釋。又明唯識二論雖同。
開設千門令隨一入。故須別造二部論也。又
妙理玄。丁寧始顯。宗趣雖一。二論重明。
是謂二論緣起各別。西明云。世親菩薩佛
度後九百年時。乃出於世。依諸契經及瑜伽
等廣造諸論。如攝大乘釋及十地等。然觀察
時機。念智漸減。恐廣述文心便生退。遂簡





集宗要製造一部。號二十唯識論。頌有二十
及長行釋。廣破外計略顯自宗。由斯漸悟外
境非實。然於自宗猶未盡理。年將八十。更
造一部。號三十唯識。但有頌文而無有釋。略
破外執廣申自宗。文雖極略。義即圓具。
未及造釋遂即遷化已上
文今又助解之一支也者。文顯易知。若爾
因明何支所攝等者。餘諸論等内明少分。因
令是一明所收。又陳那所造有三十餘部。
如何今云義門小故略不名支。今准義云。因
明雖五明中一明。西方外道亦説因明。共外
道故略不名支
文三正科解如樞要説者。如疏具辨者。疏
第一云。五判釋本文。於中有二。一判本
文。二釋本文。判本文者。此論本頌唯有正
説。世親菩薩臨終時造。未爲長行廣釋便卒。
故無初後二分文也。論其釋文具有三分。初
歸敬頌及次長行。是宗前敬叙分。云何世間
及諸聖敎下正釋本文。名依敎廣成分。此論
三分成立唯識下。是即第三釋結施願分。此
乃判彼釋文有斯三分。西明二釋。第二義云。
開本頌文即分爲三。謂初・中・後。初一頌半
略辨唯識。次有二十三頌半廣辨唯識。後有
五頌行位差別。故第十云。此論三分成立唯
識。故知本頌具有三分。今基師云。唯有正
説無初・後分。論第十説。如何會通。解云。此
論三分者本頌正宗中三分也。非是序等之
三分文。正宗三分者。疏云。科此本敎有三種
三。且一三云。前二十四頌宗明識相。即是
依他。第二十五頌云明唯識體性。即圓成
實。後之五頌明唯識位。即十三住。是五正
宗分故。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護法難陀等
多述宗旨等者。西明意者。所以大唐三藏糅
諸家釋總爲一部。由諸釋中所宗名別。故述
是説。准本疏釋等者。論第一云。云何應知實
無外境。唯有内識。似外境生。疏第一云。即初
問也。多護法文。即指此文也。成文意廣頌上
兩句。從破我法以下即疏文云多護法文。故
知護法多述宗旨。會釋違文。建立此量
他宗失見。此意也。頌上二句者。由假説我
法。有種種相轉。是爲二句。合譯意者如樞要
者。合糅十釋譯成一部。故云合譯。如樞要
文解意也
初頌稽首煩不具録者。下文初抄要集文
也。能歸敬相。如法苑第四云。有唯身敬非
語意。倶舍論云。稽首接足故名敬禮。以己
頭首至是地中而接彼足。故名敬禮。虔
深故。以身比語。身重語輕。擧重投誠明輕可
發。身由意起。不說自成。故唯身敬。乃至云。
二業倶敬。天親攝論序云。故我至誠身語
思。頻修無倒歸命禮。顯揚亦言。我今至
先讃禮。至誠意業。語讃身禮。故通三業。今
指此文故。云如法苑。今別爲稽。檢集文云。
今則爲稽別。則草謬。可勘正本。又鄭玄云稽
者稽也者。稽者稽留也。說文稽留止也。以頭
至地留少時也。法苑敬禮等者。章第四云體
即三業合有三思。謂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
思。動發勝思正發身語。以之即爲身語業體。
前之二思意業之體雖通三性。今取善思爲
能敬體。西明以慚愧爲體。歸敬章云。又有釋
言體唯慚愧者。即指此師。所餘非理如要集
辨者。集云。有云。十法爲敬。雖依敎立。然無
差別。故不可依。且如倶舍第四卷云。愛謂愛
樂。體即是信。有説。信者忍許有徳。由此爲先
方生愛樂。故愛非信此二復雖出愛
體性未說敬體
有說。敬者
有所崇重。由此爲先方生慚愧。故敬非慚者
是異師義。正理十一廣破彼計。婆沙三十四
說。有說。信爲體。依體者此亦異師。體家不取
此論。不慢有三釋別。一云信一分。一云捨一
分。一云慚一分。於三釋中。第三爲正。故集論
第一云。不敬生苦。雜集釋云。謂於師長及
有徳所多生憍慢。故知崇重以爲不慢。識智
二種雖有強用及以至義。然非敬相強用者強
成作用也
由此道理。唯慚與敬。餘皆非也。又彼依瑜伽
論。信・進・念・定・慧・思。如此六法既名律義。
故知亦得名爲敬者。此未被敬。故五十三云。
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由遠離増上力故。
與五根倶行。說名律儀。此意說云。是遠離思
非律儀違。與五根倶。二義故得名律儀。非
說五根亦是律儀言二義者一非律*義違二與五根
倶一遠離思具此二義故名律*義
思非敬體。如前已說。大小乘敎所說同故。明
知慚爲敬體。若相隨體通善五蘊。如婆沙三
十四。今指此文故云如要集辨
文要集云敎相故者。此牒集說也。是故此
中意通三業慚爲敬體者。以上文云法苑敬
禮即以三業爲體。西明以慚愧爲體。要集云
今取前解三業爲正。今集意云。法苑三業全
無所除。故取爲正。西明慚愧但取一分全不
取。云故不言正。即取三業及一分慚。不取
其愧。故云意通三業慚爲敬體。法苑所説三
業及愧以爲敬體等者。法苑歸敬章云。門分
別中第三出體門云。體即三業。意業之體雖
通三性。今取善思爲能敬體。若依此門。即
以三業爲敬體。第六諸門辨略有十二門。第
九三性分別云。唯善性攝崇重賢善。必慚愧
倶。唯善性故。若依其門。亦兼慚愧以爲敬體。
出體擧正。三性標兼。今集家意通二門。法
苑所說三業及愧以爲敬體。理亦難成。若爾。
應云三業及慚愧。何故唯言三業及愧。取
慚契旨。故不擧耳
文今詳此釋不應說思者。此下破也。自斷
取前三業爲正業者。此恐違集。其要集意。
偏不取三業。偏不取慚愧。但今通取三業與
慚以爲敬體。然自斷取前三業爲正者。法苑
三業無所除棄。故取爲正。西明慚愧有所除
棄。故不名正。不取愧故。集旨如是。故恐違
也。第六卷云忍謂信因等者。論第六云。忍謂
勝解。此即信因。疏云。前言。忍者即謂勝解。
忍可境故。即是此信同時之因。論文既云忍
謂勝解此即信因。以勝解爲信正因。倶相應
思非是正因。相從爲因。誰言倶思名爲正因。
何今破云不言倶思爲因起信。作是救
得成彼旨
文又云由此是發業故者。意通三業慚爲敬
體者。思有三種。謂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
思前之二思意業之體。後動發勝思正發身
語。以之即爲身語業體。此中意。通三業與慚
以爲敬體。云意通三業慚爲敬體。由敬慚因
等者。若唯由敬。可慚爲因。與慚倶思以爲業
體。不説用慚爲業體。故諸處唯言動發勝思。
而不説言動發勝思。故知慚是非發業也」
文又攝大乘應更審讀者。故我至誠等者。
世親攝論第一卷文也。至誠思者意業。身體
語讃。故通三業。又瞿波論師等者。瞿波論
師二十唯識釋云。欲顯大師有天眼故。以
身業禮。有天耳故。以語業禮。有他心故。以
意業禮。律中云等者。如律中説。若在明處。
遠以身業禮。以可見故。闇去近以語業禮。
以可聞故。在闇復遠以意業禮。不可見聞
未勘其卷如以貪等等者。喩意可知。慚爲加
行方起二業。不說慚等以爲業體。又法苑中
等者。法苑歸敬章第六諸門辨有十二門。第
九三性分別門云。唯善性攝。崇重賢善必慚
愧倶。今要集意。依此文說法苑所說三業及
愧以爲敬體理亦難成。若爾。何故不言三業
慚愧但言及愧。解云。要集取慚爲自正義。故
唯擧愧云理亦難成。其門既云必慚愧倶。如
何今云無文說愧以爲敬體。今救之云。先以
慚愧爲其加行。方起三業即陳歸敬。非謂慚
愧以爲敬體。故出體中三業爲體。不說慚愧
爲體。歸敬體・故云錯看文應更審讀
文前約剋性徳二種盡故者。出稽首體但說
是思等者。凡立正義。會違方立。若違聖敎。正
義何立。大毘婆沙三十四云。敬以慚爲體。崇
重賢善。是敬相故。倶舍第四與婆沙同。梁攝
論云。由智及信心頂禮眞實法。若依彼論。信
智爲體。信故不謗。智識邪正。信智相資方能
正敬。此即意業爲其敬體。依内意業。敬重之
心發外身業。稽首三寶若唯以思爲敬體者。
違大小敎。豈應正理。解云。剋性論體。唯思
爲體。餘信・慚等是加行因。非正敎體。是故唯
起三業爲體。今約正體。餘約加行。各擧一義。
故不相違。若義説者等者。下文竝會諸違文
等。倶舍據此偏言身業者。歸敬章會倶舍文
云。有唯身敬非語意。倶舍論云。稽首接足故
言敬禮。以己頭首至於地中而接彼足。故名
敬禮。虔仰深故。以身比語。身重語輕。擧重
投誠明輕可發。身由意起。不説自成。故唯身
敬。今此意云。約不顯相具有三業。今約顯
相偏言身業。定發殷重令他見故。故云顯相。
雖身不禮等者。會無垢稱經旨也。章中會
云。或唯語敬非身意。説無垢稱經云。長者寶
性以頌讃曰。久積無邊清淨業。獲得廣大勝
名聞。故我稽首大沙門。開導希夷寂路者。
初雖身禮。後但以言故名語敬。非身意攝。無
唯意敬非身語文。但標令他知。必形色聲故。
今此意云。即約顯相偏取語業義。有本云。
顯揚據此偏取語業。即違章文。故彼文云。或
三業倶敬。顯揚亦云。我今至誠先讃禮。解云。
至誠意業語讃身禮故通三業。今云。偏取語
業。即違章旨。故無垢稱頌中説是。以之爲
正。若依不顯相唯取意業等者。法華經云。以
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即是意業。又佛從天
下寶階時。初須菩提遠居念佛。佛見華色比
丘尼禮。即告之言。汝非初禮。須菩提先於我
致敬。彼唯意敬非身語。文既分明。何故章
主無唯意敬非身語文。今燈家旨他人不了
諸論不説。即約不顯相作見説耳
文若就別者假實爲體者。若薩婆多有實善
惡色等者。此本薩婆多毘婆沙師義。毘婆沙
論一百二十二云。爲正如是。譬喩者意。自顯
所宗表無表業皆是實有故。斯論乃至云。又
若撥無表無表色。吠題呬子未生怨王應當
觸害父無間。謂發表位*父命猶存。*父
命終時表業已謝。由无表得後無表故。
未生怨*觸無間業。故表無表決定實有已上
即依報色有業色生者。内身感得異熟之色。
名爲報色。於此色上表示善惡。名爲業色。倶
舍論云。或有色處有形無顯。謂長等一分身
表業性。故云即長短色以此爲體。衆賢師等
者。即新薩婆多順正理師也。別有長等極微
者。長短等亦爾。故非是假。別有動色者。正
量部計。身業以動爲體。如成業論。倶舍十三。
別有一物。色等動時。能動名身業。譬喩論師
等者。亦名日出論者。如日出明導世間。名
日出者。似出日亦名譬喩師。經部之種族。此
師計云。別有一物不是動等。心所引生能動
手等。説名身業。如成業論。有色非顯非形。心
所引生能動平等。是身業性。然不是動。此
與正量有何差別。解云。雖同名動。其義各別。
正量部意。諸有爲法時分不定。最極短者如
心心所。次處中者如業色等。後最長者如命
根等。若論業色。初生名生。後業名中間名住。
事業竟無生無業。故作業時有動轉義。譬喩
師。有色非顯非形。是發業心之所引生。能
動手等刹那業故。實無動轉而動手等。名身
表業。故二差別。若在佛果等者。歸敬章云。
佛有敬禮。梵網經中。釋迦亦禮盧舍那故。法
華亦云。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喜稱南無
佛。故有敬禮。今云若在佛果乃至非歸依體
者。歸依在因。非於佛果。佛無所歸依。故能
歸依亦無。故云非歸依。敬禮即有差別。若就
因中即是無記等者。大乘五塵皆無記性。
然餘處之色聲二處通善惡者。一爲隨順小
乘等説。二爲表示内心等説。實非善惡
文於意業中文引可知者。今據道理意亦得
有動發勝思等者。疏第一云。三種思中。第三
思正發身語者。是身語業體。前二審慮・決定
思與意倶故作動意。故名意業。五十三云。
不發身語思。名意表業。自有表知故。此二種
思是發身語。遠近加行動發勝思正發身語。
是三差別。然疏意者。且依論文説三差別。今
據道理意亦得有動發勝思。言作動意故者。
説業義也謂於境轉造作於心。是動作義故。
意亦得有動發勝思。若約助伴等者。若約助
伴。二十三諦法以爲敬體。何以得知兼取
助伴以爲敬體。大毘婆沙三十四云。應作是
説。是身語業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幷諸隨行。
如是善五蘊是能敬體。由斯明知兼取助伴。
次約對治等者。相應者助伴也。次下文云助
伴准前是也。與對治思倶二十三法。皆是助
伴。准前可知。漸者謂依自増上等者。顯揚論
第一卷文也。依自増上者。優婆塞戒經第
卷云。善男子。有智之人既受戒已。當觀三事
不作惡行。一者自爲。二者爲世。三者爲法。
云何自爲。我自證知此是惡事。知作惡業得
如是果。知作善業得如是果。所作惡業無有
虚妄。決定還得諸惡之果。所作善業亦無虚
妄。決定還得諸善之果。若是二業無虚妄者。
我今云何而自欺誑。以是因緣。我受戒已。不
應毀犯。當至心持。是名自爲。此依自増
羞恥過惡也。依法増上者。又彼經云。云何爲
法。有智之人觀如來法清淨無染。得現在
利。能令寂靜度於彼岸。能作解脫不選時
節。我爲是法故受持戒。我若不能先受小
制。云何能得受大制耶。破小制已増五有
苦。若至心持増無上樂。我受身來。所以未得
證解脫者。實由不從過去無量諸佛如來受
禁戒。故我今受戒。未來定當値遇恒河沙
等諸佛。深觀是已生大憐愍。至心受戒。受已
堅持。此依法増上羞恥過惡。依世間増上者。
又彼經云。云何爲世。有智者觀見世間之
人。有得清淨天耳天眼及他心智。我若作惡。
是人必當見聞知我。若見聞知我。當云何
不生慚愧而作惡耶。復觀諸天。具足無量福
徳神足天耳天眼。具他心智。遙能見聞。雖
近於人。人不能見。若我作惡。如是等
見聞知。若是天等了了見我。我當云何不生
慚愧故作罪耶。是名爲世中依世間増上
羞恥過也。問。論中依世間増上。唯説愧一。
不説於慚。何故經中依世間増上。説慚與愧。
解云。經依通相雙説慚愧羞恥過惡。二通相
故。論依別相故別説一。故不相違
文第二義助伴唯前者。此約義順説。
以慚愧爲敬體也。倶舍云。無慚等者。倶舍論
第四卷文也。故彼文云。此中無慚無愧別者。
於諸功徳及有徳者。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
所隨屬。説名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爲諸
善士所訶厭法。説名爲罪。於此罪中不見怖
畏説名無慚已上准能治此等者。即論文云。
即是恭敬所敵對法。即以慚愧爲恭敬體。故
能對治准者*須義。若直取慚等者。要集意。
取通三業慚爲敬體。説慚行相崇重賢善。五
識不能別緣三寶。何復崇重。若云不取五識
倶慚。意五二慚行相何別。唯取意慚不取五
慚。遍行思數雖遍五識説爲三業。唯取意思
不取五思。何妨慚通五六兩識。説爲敬體唯
在意慚。問。先文云。據理而言。亦得有動發勝
思。作動意故。佛地論云。諸心心法法爾似境
顯現名緣。非如鉗等動作取物。非如燈等舒
光照物。邁師疏云。心及心法無動作故。
鉗燈。但如明鏡本性淨故。照物之時。影在
鏡能照心及心法。本性淨故。照境之時變
似境相。而能緣慮名能緣境。既云。心法無動
作。故非如鉗燈。如何今云動作意故意亦得
有動發勝思。解云。佛地論有三釋中。第二釋
云。無漏心品亦有相分。第二釋云。無分
別智無有相分。但後得智即有相分。第三爲
正。心心所法無動作者。是第二義。故不須會。
助伴准前者。初標中云相應是也。若約相應。
即此對治有二十三法。准前可
唯識義燈増明記卷第二


唯識義燈増明記卷第

文第二五法皆准可知者。依瑜伽論等者。
瑜伽論七十二卷廣説五事。故文云。云何五
事。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眞如。五正智相。
等爲相。謂若略説。所有言談安足處事。名
謂即於相所有増語。分別者。三界行中心
及心所。眞如者。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正智
者有二。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出世間正智。
乃至云。問。相爲實爲假。答。相通假實。*問。
名爲實爲假。答。名唯假有。分別通二。眞如唯
實。正智通二智是實有。若智眷屬說之爲假。
如是*問答廣如彼說。楞伽第八卷有五法品。
彼可勘覽。若有漏敬者等。歸敬章云。身語
唯有漏。意業通無漏。七地已前在因位故。或
在因位三業倶通無漏。後得智有敬禮故。或
在佛身皆無漏故。即顯敬禮隨其所應通漏
無漏。故云若有漏敬。雖非名等者。剋性論敬
禮。非名及相分別。非是語。而以微三從實
思業以爲敬體。故云以假從實。雖擧音聲。若
不生相。不得表敬。名能生解。知是敬。
故得通名。若取無表者。即思種子防輕慢
非。功能之上假立無表。亦假實以爲敬體。若
無漏者等者。正智有二。正智中無有敬禮。
後得智之中方有敬禮。今云正智爲體者。即
後得正智也。若色若心等者。無漏位中智用
強故。若表無表色・若心心所等。倶通名智。第
二五法等者。若約主伴。總有二十四法。遍行
別境各五。散地善十。定加輕安。心王・尋・伺。
故云即心心所。即於色中取表無表。故云色
也。不相應中即取名等。故云不相應。若攝相
歸性即以眞如爲敬禮。故云無爲。如是出入
故云准法。於五蘊中色行亦蘊爲自性。身
語是色蘊。意業行蘊。故發身語色。思與色
名作動於意。故名意業。二蘊攝也。十二處
中色處・聲處。十八界中色界・聲界。故云蘊・
處及界。三性門中依他・圓成百法數中如前
略標。故云三性百法
文問答分別得名語業者。此問意云。長等
依色。雖是假有。即說長等得名身業。名等依
聲。雖是假有。應說名等同名語業。答中等
詮所轉者。聲之所轉名爲所轉。即八轉聲名
等唯詮於聲所轉。不表内故不語業
文二問五逆幷在其中者。五逆業中者。言
五逆者。一殺父。二殺母。三殺阿羅漢。四出
佛身血。五破羯磨僧。倶舍論第十八云。五無
間中。四是身業。一是語業。三是殺生。一虚
誑語根本業道。一是殺生業道加行。以如來
身不可害故。破僧無間是虚誑語。四分律
云。以二事破僧妄語及相似語。皆是妄語之
異名也。故云妄語重。然初破僧有能所破。若
能破體以虚誑語爲性。謂彼倶生表及無表
故。五蘊中色蘊所攝。問。破僧亦有身業往來
加行思惟及餘語業。何故但説虚誑語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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