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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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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六
 (頌疏論本第二十六) 
決斷名智 惠云。釋疏文分二。一釋名。二
分文解釋來意第一卷讓歟 問。決斷名智
意如何 寶云。惠出曾見決斷名智。或求見
所見境意樂止息加行奢緩。説名爲智 惠
云。智惠見忍同體義別。決斷名智簡釋稱惠。
推求名見信可是忍 私云。決斷名智者。
於境印地決定斷疑慮名智爲言
論云前品初説諸忍諸智 麟云。言於前品
初説諸忍智。卽賢聖品中。於見道位説八忍
八智也。於後復説正見正智者。品後八正道
中説正見。十無學支中説正智也
爲有忍非智耶 麟云。上約有忍智爲問。
下約智見爲問。如此等四名異體同。故爲問
聖惠忍非智 光云。惠有二種。一者有漏。
二者無漏。唯無漏惠立以聖名。以能如實正
觀四諦。故名爲聖。有漏之惠雖亦觀諦不分
明。故不名爲聖 惠云。聖惠忍簡四加行忍
言聖惠忍 忍種類事 光云。泛言諸忍略
有四種。若忍辱名忍。卽無瞋恚名爲忍耐怨害
若安受苦忍名爲忍。卽精進名爲忍。若忍許
名爲忍。卽信名忍。若觀察法忍名爲忍。卽惠
名爲忍。此中言忍以惠爲性
與疑得倶未成決斷 光云。決斷名智。疑
是猶預。自性相違。八忍起時。與自所斷疑得
正倶。爾時正斷。敵對相違。未已斷故。非法斷
故不名智 義章云。見解安理名忍。所斷
惑得猶與心倶。心倶得中有其疑得。帶疑不
決故不名智 問。如先離欲者。四法忍位
自疑已斷。可名智耶。光云。先離欲四法忍位
自疑已斷。是疑得倶忍流類故。故非智
又云。向疑障決斷。忍與疑得倶忍卽不名智。
無明障推度。忍與癡得倶忍應不名見。答。疑
有相應無明。助疑得有力能違忍。獨頭無明
無惑助。忍與彼得倶可説名爲見。若言亦有
相應無明。今言助者據別刹那 續本義抄
云。於若言亦有相應無明等釋者。雖有學者
異義。且一義云。此是修伏難也。難心云。於無
明有相應無明。彼與餘惑相應故。彼相應無
明。蒙餘惑助可障見。何八忍可名見哉爲言
言。助相應無明。隨從起雖助餘惑。非蒙餘惑
助。何有餘惑助哉爲言以上 古堯圓云。相應無
明。與一切煩惱相應倶起故。有相應無明助。
其力強。獨頭無明無惑助者。獨頭無明起時。
相應無明不並起故。獨頭獨起。無餘惑助云
也。今忍與相應無明得倶。相應無明與貪等
諸惑倶起。非別刹那起。不論惑助有無也。今
論助有無者。據獨頭無明別刹那。然忍與獨
頭無明得不倶故。名見無失也以上 尋。異生
斷惑無間道中慧。名忍歟。名智歟。光云。異
生斷惑諸無間道。雖疑得倶。非眞對治。非極
相違。後容退故。而得智名 古就此文或
云一所以。或云二所以。或云三所。釋心云。
異生斷惑諸無間道。雖疑得倶。非眞對治等
故。所斷疑得。強不成敵對義。故得智名已。
聖慧中八忍。與疑得倶起。正斷非已斷。而
眞對治極相違不可退故。得強成敵對義。
由此忍不名得智名也以上 明眼抄云 光
云。若言亦有相應無明今言助者。據別刹
云云 意云。相應無明非自力起故。非別刹
那也。古人謂獨頭無明邊。有相應無明。是一
刹那故。非別者。是謬歟。又別義云。若言相
應無明助獨頭無明者。此是前後非同時故。
不例也。此義善也以上
推度名見 麟云。汎論見有二種。一者推
度性。二者照矚。今約推度故。説非見。餘處名
見。約矚義
餘無漏慧通智見二性 麟云。言已斷疑
故。見得智名。推度性故。釋得見名。非初見
故。不名爲忍 惠云。除盡無生智八忍。外
餘八智等。通忍見聖慧也 此通忍言無思
束。光・寶不謂名忍。可思之
有漏慧皆智性攝 寶云。明有漏慧皆得名
智。所見境中非初見故。婆沙四十四云。無
一有情於一切境無始時來非有漏慧數數觀
之。故有漏慧皆是智攝已上論文卽是通染・不
染一切有漏諸慧。皆名爲智
唯六亦是見性文身 寶云。除五識身相應諸
慧。所餘善慧。皆名爲見。卽是世間正見攝也。
諸染慧中。唯五名見。一切無記皆非見
惠云。五識相應慧。不得名見。無推求故。正見
取意識相應慧
如上聖慧及有漏慧 寶云。此明有漏及無
漏慧。於一切處皆得名慧。以此皆能簡擇法
初明二智三智 二智者。有漏皆無漏智也
 三智者。世俗智・法智・類智也下見 論云。
智有幾種一問相別云何二問初四句答初問。
通二行頌答後問歟
一世俗智 下文自性故 自體有漏世
俗法故。云世俗智爲言 寶云。正理釋云。前有
漏智。總名世俗。瓶衣等物性可毀壞故。顯世
俗情故。名世俗。此智多取世俗境故。多順世
間俗事轉故。從多建立世俗智名。非無取勝
義。順勝義事轉。然是愛境。無勝功能息内衆
惑。故非無漏
二法智三類智 類智。義章云比智。比・類
意同歟。縁欲界四諦。最初證知諸法眞理
故。名法智。縁上界四諦。與前相似故。得類智
名 義章云。比智從其方便爲因又云。言
比智者。准前度後。曰之爲比。因比得智故。云
比智 寶云。對治欲界非法故。名法智。對
治上界非法。亦應名法智。不可重名法智。但
可名類。以是對治非法・類故
四苦智〇七道智 此四智縁四諦故。云苦
智等。從所縁境立名也 界品頌疏云。苦者。
苦諦。三界有漏違聖心故。總名爲苦。非是苦
受逼迫之苦。以彼苦受唯欲界故。集者。集諦
也。有漏諸法招集苦故。名之爲集 又云。
滅者。𣵀槃不生。名滅。擇力所得滅。名釋滅
 又云。道諦者。有爲無漏也 義章云。逼
惱名苦聚積稱集。寂怕名滅。虛通曰道。照
斯之解。名爲苦智乃至道智
八他心智 義章云。他心智。非己之慮。稱
曰他心。照期之解。名他心智。理實亦知他想
受等。心是主故。偏云他心。又想受等通名心
 疏下釋云。加行故。立他心智等云云
見之
九盡智十無生智 二十五卷云。盡得倶盡
文 如上無生智者。下文不應更知等云云
明行相歟。得名如何 義章云。於彼宗中。
利根羅漢。隨所斷結。保更不生。名無生智
無生智得
名下注之
如是十智總二種 一者有漏智世俗智全。
他心智一分
二者無漏智法・類四諦智。盡無生
智。各皆全。他心智一分
束十智爲二
種者。漏・無漏勢用別故也。故頌云。有漏無
漏別 問二智勢用何別耶 麟云。有漏
二智何別。無漏於境行相明利。有漏慧與
此相違。如勝劣香薰別。炎鐵草火勢有殊
有漏稱世俗者 此明三智也 一世俗智
前同有
漏智
二法智縁欲四諦苦
集滅道智也
二類智縁上四諦苦
集滅道智也
盡無
生智無漏他心智。法類二智攝也
世俗遍爲境者 麟云。如無我觀縁一切故
 此明三智所縁境也 問。世俗智縁有爲
無漏無爲法義如何 義章云。又曰。等智云
何能知第一義諦。雖不能證。非不能解故。得
智之 私云。無漏縁惑。旣煩惱縁無漏法。
世俗智何不縁無漏哉
第二明三增至九 寶云。法・類就境成四。
兼前法・類復成六智。兼世俗總有七智。無
學位成盡・無生。總成九智
縁四諦境有差別故分爲苦集滅道 光云。
正理云。何縁俗智亦縁苦等。作苦等行相。而
非苦等智。由彼先以苦等行相觀苦等已。後
時復容觀苦等境爲樂等故
初起時唯苦集類也 寶云。初念唯縁有頂
苦・集。餘異縁
作六行相 光云。問。何故不作空非我行。
解云。以此二智渉於世俗。謂出觀後。作我生
等解故。前觀内不作空非我行 古云。
六行相者。苦集八行相中。除空非我二。餘六
行相。此二智行相。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等故。
空非我行相違之除之
觀有頂蘊 寶云。唯約有頂四蘊爲境
自生慶喜 古云。言生慶喜者。盡・無生
智入觀位。正非生慶喜。義可喜故。云慶喜也
以上
 問。無漏他心智不知有漏心田耶 麟云。
 問。何故已身無漏他心不能知他有漏心
 心所耶。正理答云。謂以諸聖智縁有漏時。
 必於所縁深生厭。皆樂總棄捨。不樂別
 觀。縁是無漏時。生欣樂故。旣總觀已亦樂
 別觀。如有見聞非所愛事。總縁便捨。不樂
 別縁。於所愛中。卽不如是。總見聞已亦樂
 別縁。是故於他有漏心等。必無聖智一一
 別觀成縁有漏心無漏他心智
由四智成他心智 光云。此他心智知他別
相。是容預修道。見道中無 光云。無漏他
心智不知有漏心故。非苦・集智。滅是無爲故。
非滅智。他心智是見性。盡・無生智非見性故。
非盡・無生智
於勝地根位〇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
正文云。何故但云不知上地耶。應言明他心
智所不知心以上
不知勝地 惠云。有漏他心智。知心心所。
有十五。謂欲界・四定各下中上三心。四定他
心智。共有十二。初定下他心智。知初定下品
心及欲界三心。初定中他心智。兼知初定中
下心及欲界三心。初定上他心智。能知六心。
二定准此可知 又云。無漏法。不由他有
勝劣。但由根有上下。故二定下心。不能知初
定中品心也。無漏他心智。能知所知各十二。
四定各三。如二定下他心智。知自地下及初
定下心。二定中品他心智。知自及下地中下
品。二定上他心智。知自下地上中下心。以無
漏他心智。無有一人獨成三品故。唯知自下
品心。有漏他心智。一人容成三品故。能知六
心也
不知勝根 光云。旣不能知上根上位。義
准能知自根・下根・自位・下位
謂不還聲聞無學 麟云。謂前二果。未得
他心智故。所以不論
前前不知後後 麟云。前類非一故。言前
前。後類非一。復言後後
以欲界全分對治爲所縁境 麟云。謂四法
智。通能治欲見修惑故。名全分。類智通能治
上界見修惑故。名全。雖滅・道法智亦能治上
修惑。然非全故。故類智不縁。爲簡於此故。言
全分
此二智互不相縁 惠云。法・類二智。所縁
境別故。不相知。如二人相背。一人視天。一人
視地。不相而也
聲聞知見道二念心 麟云。見道中。雖無
此智。而得爲境 光云。且據初説。但言二
念。後十三念。皆亦容作他心智所縁 亦
容作已下釋意。羅漢所起他心智。知一有情
所起見道心。雖限二念。知多有情所起見道
心之時。應有十五心皆作他心智所縁義爲言
 續本義抄意
謂初二念及第八集類智心 論云。知彼見
道初二念心〇知彼第八集類智心。以此但
由下加行故。有説知初二及第十五心云云
今疏師説也 明眼抄。問。付此論。二師何
爲正義耶。答。以初師爲正義歟。不云有説故
以上
聲聞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 古
云。一義云。加行分上中下三品者。唯依心力
强弱。不依念多小。鈍根者所證法。難得故。起
强盛加行。以之爲上品。利根者所證法。易得
故。不用强盛加行。以之爲下品。是則聲聞・縁
覺差異也。聲聞經十三念加行。獨覺經五念
加行。於聲聞中。起中品。鈍起上品。就心强
弱分三品也。但同聲聞種性故。共經十二念
也。一義云。加行分三品。依念多小故。十三念
爲上・中。五念爲下品。用多功力爲上中。於聲
聞利。用中加行。鈍用上加行也。獨覺聲聞利
ナルヨリ尚利故。用下加行也。尋。依念多小者。
上・中二品何同經十三念耶。答。聲聞中纔雖
有利鈍別。勝劣不有。爾所差異故。同經十三
念歟以上 麟云。謂聲聞加行劣故。經多刹那
方成。從第三心。便經十三念。前人已至第十
六心。雖知此心。乃是修道攝也
彼已度至第十六心 彼者前人也。前人者
入見道人也
此麟角〇能知彼第八集類智心也 問。麟
喩起他心智。加行用五念心若爾。知第八
心畢。更經五念。加行卽滿。何無知第十四念
義耶 光云。解云。欲知亦得。而不知者。見道
位總有二分。一法分・二類分。知初二念。是法
分。知第八念。是類分。旣具知二。其心萎歇
故。不更知。又解。欲知亦不得。初修加行。知
初二念。第二復以五心爲加行。知第八心。
至第三更修加行。其力微劣。以六心爲加行。
不能成也 已下二箇釋在之。恐繁略之
惠云。正理論一説。麟角知四念心。初・二・第
八・第十四・是正義。三心是不正義也〇部行
獨覺同聲聞説
謂無覺位若正知我已知苦 明眼抄。問。我
生等四智。與我已知苦等解。同歟異歟。答。今
案。各別歟。意云。在觀智中。義別説之。後得
智中。行解少異歟已上 續本義。凡觀行者。
依先加行意樂各別。證羅漢果之後。至後得
智中。所作之行相。我已智苦等與我生已盡
等。兩箇四種行相是異歟。所謂觀行者。先加
行位。謂我當證羅漢果之時。要起於四諦理
智已斷已證已修之審察。依此意樂力。
經得智中。作知我已知苦等〇不應更知等
之行相。又觀行者。先加行位。起如此欣求意
樂。謂云何當今我生永盡。乃至云何當更不
受後有而證果時。至後得智中。作我生已盡
等之行相。自生慶慰也以上 問。無生智行相。
云我已知苦。云不復更知。意何 寶云。若無
生智知不退也。故言已知等。不應更知等故。
正理云。何縁論説無生智中。復作是言。我已
知苦等理。但應説復更知等。二行不應倶
時轉故。若次第轉。前與盡智無差別故。不應
重説。應知。此説意爲遣疑。恐有生疑。如時解
脫。先起盡智。得無生智。如是應許不時解脫。
先起無生。後得盡智。爲顯一切盡智先起故。
復先説已智等言。或先但言我已知等。顯時
解脫。唯有盡智後。復重言我已知等。顯不時
解脫。盡後起無生故。雖重言。而無有失
問。盡智・無生智得名如何 麟云。言盡智者。
知諸漏盡等故文 如上 寶云。無生智者。何
謂無生。正理師言。謂非擇滅有無生故。此智
得生。智託無生。名無生智。滅雖常有。而得非
常。得彼滅時。此智方轉。要由得起方名有滅。
於有滅位。此智方生。或無生言目彼滅得。如
𣵀槃得亦名𣵀槃 麟云。前解。非擇滅名
無生。後解。非擇滅得名無生也
世俗智攝一全一小分惠云。凡言一全。只
約攝自體。以下攝一全。皆准此擇。俗智攝一
小分者。攝有漏他心智。不攝無漏他心智。四
智體中。對餘三智。名小分也
法智類智〇七小分 惠云。攝苦等四智者。
此四智通法・類智攝。法智攝法分邊。不攝類
分邊。類智攝類分邊。不攝法分邊。名小分攝。
盡・無生智者。此二以六智爲體。法智攝法分
及四諦智法分邊。不攝類分邊。攝他心智者。
此智以四智爲體。法智攝法分邊。類智攝類
分邊 麟云。是無漏故不攝世俗。上下別
故。法・類互除故。但攝七
苦集滅智〇四小分 惠云。攝法智類智
者。此二智通四諦智。苦智攝苦邊。集・滅准
此。攝盡無生智者。此二智以六智爲體。苦智
攝六智中苦智邊。集・滅智攝六智中集・滅邊。
及攝六智中法類智小分。法・類通四諦智。苦・
集・滅智各攝法類中苦・集・滅小分也 麟
云。不攝他心。又四諦智非互相攝故。全除
道智〇五小分 惠云。攝法類者。此二智
通四諦智。攝縁道諦邊法類智。不攝縁餘三
諦法類智也。攝盡無生智者。此二智六智爲
體。攝六智中道品也。及法・類智中縁道諦法
類智也。攝他心智者。攝四智體。中道智也
盡無生〇六小分 惠云。攝無學身四諦智
及法類智非見性者。不取無學身中六智。有
見性者及有學身六智也 此釋意。簡無學
有見性及有學智。云小分 麟云。謂六智
通三道故。今唯攝無學道中智故。言小分。以
無漏故。不攝世俗。非見性故。不攝他心。利鈍
不同故。盡不攝無生。無生不攝盡智
一自性故 光云。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體
是有漏世俗法故。此世俗智。非以無漏勝義
智爲自性故。若據前文。亦從境立名。故前文
言。故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
准此釋。世俗智立名二邊在之。自體有漏可
破壞之智故。云世俗智。或知世俗境故。名世

二對治故 光云。二對治故。立法類智。法
智全能對治欲界。類智全能對治上界。滅道
法智雖亦能治上界修惑。而非全故 滅道
法智雖治上修惑。不治上見惑。故非全。仍名
類智。不名法智爲言 尋。依全對治欲界立法
名如何 寶云。對治欲界非法故。名法智。對
治上界非法。亦應名法智。不可重名法智。但
可名類。以是對治非法類故 麟云若爾法
智亦能治上應亦名類答法雖能治上非全能
故故此全言已遮此難
此二智境體雖無別 行相別者。能縁行相
別也光初釋 麟云。以有宗苦集一物因果分
故。言無別
五加行故 尋。修加行觀行如何 寶云。
引此智時。修何加行。先應觀察身之顯形所
樂言音表心差別。謂彼行者。初修業時。爲欲
知他心之差別。先審觀察自身顯形所樂言
音因。何有別遂知顯等差別由心。次復審觀
他身顯等。亦由心異有差別生。由此後時離
欲身意。調葇淸淨。所引勝定。依定發生有威
徳智。此智眞實照見他心。如明珠中種種色
縷差別之相了然可得。是名修世俗他心智
加行。若修無漏他心智時。以觀非常苦爲加
行。此加行位。通縁色心。至成滿時。縁心非
惠云。他心智加行先觀自身色形相表心喜
怒。然後觀他心。以色爲門故。無色界無他心
 正理論文歟
事辨身中 惠云。無學智苦・斷集・證滅。
修道。第九解脫道事以辨。盡智初生。依事辨
身也 麟云。謂於見斷苦斷集證滅修道等
事。皆名盡。此人身中成智。名盡智
若無漏者〇作四行相 問。知他無漏心。
作道下四行相。知他有漏心。何故不作苦・集
八行相耶 惠云。無漏。無始未曾得作道下
四行相方知無漏心。有漏他心智。無始曾得
不作苦集諦行相亦能知也 光初釋 麟
云。欣觀<#0739_3/>察容可別知。故知。他無漏心作道
下四行觀。厭觀必欲總遣。故知。他有漏心不
作苦集八行相觀
如境旣自相行相亦自相也 麟云。如心心
所法。是自相境。亦依此境爲行相故。名自相
行。此非十六行相所攝 古堯云心心所。其
體淸如明鏡。對所縁境時。境界相現心上。是
云行相。境界已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云。此心
也 惠云。問。他心智能知前人心。前人心縁
色。此他心智能知此色不。又前人心作無常
行相。此他心智能取此行相不。答。不能取前
人所縁境及行相也
一切聖道爲因生故 光云。具以見修及
與無學一切聖道。爲同類因生故。名因圓。初
盡智生。雖以見修聖道爲因。未以無學聖道
爲因。不名因圓。後相續位。雖亦無學聖道爲
因。應名因圓。據初説故。或彼盡智。非無生智
爲因故生。不名因圓
修道所攝滅道法〇治上界修斷 麟云。
修道簡見道。見道中唯類忍治上故。滅道簡
苦集。欲界苦集麁。上界苦集細。縁麁不能斷
細故。故苦集法智不能治上。故正理云。苦集
智縁所厭境無容厭。彼於此離貪。滅・道二智
不縁厭境。縁下治上無過
欲之滅道勝上界故 此是一由也。已除自
怨已下一由也 光云。欲界滅・道。勝上界
苦集法故。故縁下勝能治上劣
已除自怨 光云。又復已除自界怨已。能
兼對治他界怨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故正
理云。要於自界所作已圓。方可兼爲他界所
作。非諸類知。已事成時。他事未成。有資助義
故無類智治欲界法
法智治上無爲事 惠云。問。法智治上界。得
無爲。爲法智攝。爲類智攝。若依前義。不應
理。正是類智所治故。若類智攝。亦不應理。法
智攝故。答。是類智攝。問。旣法智。如何類智
攝。答。以是類智正所知故也
世俗作十六行〇自共相行 惠云。世俗智
作自相。共相。卽前三方便中。作自共相加行
中。十六行相也。無漏心心所道諦攝故。作
道下四行相。能知他無漏心心所也。自相縁
者。如受領納名自。他心智。亦作領納行相下
知同類心。准此釋 寶云。更有餘能縁一切
法自共相等者。謂五停心觀。總別念住。十二
縁。縁十八界無我觀等總別之相 准此等
釋。自相者。如受領納等。共相者。如無我觀

縁心時不縁心所 論云。若爾。何故薄伽
梵説。如實了知有貪心等。非倶時取貪等及
心。如不倶時取衣及垢
簡無色界 麟云。以他心智唯在四禪。下
心不能知上地。故但知二界
未縁過未 麟云。光云。過未無作用故。寶
云。唯縁有情現起心故
不縁色故 麟云。若知色者。應名他色智
 光云。自相簡共相。以不知共相故。如
識了別。名自相等。無漏他心智。雖作共相。別
觀一法不觀多法。故亦名自相 古問。無
漏他心智。作道如行出共相行相。縁共相境。
如何
唯縁一事寶云。一簡縁二・三等
不縁假法 非假相觀也 答。是卽共相別
觀。卽更心所道也。如色行色出色トモ。乃
至何心所心王唯一許シテ作道如行出
之行相。故猶爲縁自相總縁一切心心所法。以
作道如行出行相。可爲共相境故。無違以上
見道速疾非容預故 麟云此 新云。無
異心故。謂見道總縁。無別異心起作心智
如應容有 麟云。若未離欲。雖在餘道。亦
無他心故。言容有
無間道中 麟云。新云。他心智不斷障故
作如是言我生已盡 麟云。婆沙云。我生
已盡者。爲盡何生。謂盡三世生。以顯非總處
四蘊盡也。梵行已立者。學梵行已立。非無學
梵行立。以無學梵行今始立故。所作已辨者。
一切煩惱皆已斷故。一切所作已究竟故。一
切道路已遮塞故。不受後有者。諸阿羅漢皆
無後有故。通説言不受後有
我生等言渉世俗 麟云。謂此二智雖是勝
義攝。而渉於世俗。猶言我生已盡等故。此則
前因渉於後果。謂觀内盡無生力。於出觀時。
作如是言。我生已盡等故。在觀内離空非我。
已空非我違出我。問。不作無我行。可然。世俗
智中不言不空。何無漏觀中不作空行耶。答。
空治我所見。無我治我。雖我見・我所見有殊。
而同一我爲體。猶言乘故。前因位中。亦不作
 問。我生已盡等相配四諦智耶 婆沙
二十九云。我生已盡者。是縁集四行相。梵行
已立者。是縁道四行相。所作已辨者。是縁滅
四行相。不受後有者。是縁苦二行相。謂苦・非
 又云。我生已盡乃至不受後有。一一
當言是何智耶。有説。此中我生已盡。是集
智。梵行已立。是道智。所作已辨。是滅智。不
受後有。是苦智文 已上二箇文
堯抄引之
有是處有是事 光云。有是處處。是稱合
道理相容受義。有是事。事謂事用 惠云。
正理論釋二行相。卽是前十六行相無顚倒。
名是有處等也 麟云。有部通云。本論謂
有是處有是事。但爲顯示前八行相義決定
故。作如是言別立
次句答第二問 問。第二問問行相。次句
云此體唯是慧。只是出體。何云答第二問耶。
答。問行相者。此是問行相體也。故答此體唯
是慧也。婆沙論。行相體異説在之。委如下
苦諦有四共諦得
名如上
 光云。問。諦各有四行。何
故各一行標名。解云。婆沙七十九云。復次苦
相不共。唯有漏法是苦非餘。故名苦諦。非常
等三。是共相。三諦皆有空非我相故。復次集
相不共。但出有漏法有。招集生死非無漏故。
縁・生・因通無漏故。復次滅名不共。唯究竟滅
故。靜濫定。妙・離濫道故。復次道名唯顯趣𣵀
槃路故。如濫正理。行通有漏。出通𣵀槃故
取意
待縁故非常 光云。待衆縁生故非常。遷
流逼迫性故 義章云。逼惱名苦。苦法遷
流。説爲非常。苦非我所故。名爲空苦。非我體
名爲無我 惠云。待因縁生法。非常違我
見。非我對我見故。如舍。不是人。違我所見
故。空如舍中無人也
集諦有四 惠云。相續卽身。由受生不斷。
父母等縁成辨也 義章云。能生曰因。聚
積名集。能有來果故。穪爲有縁。此得報故。説
爲縁
等現理故集
云。一切有漏法爲因。集未來散在法。等
現在令生起我約念念生滅。或約一期也以上
成辨理故縁 論云。譬如埿團輪繩水等衆
縁和合成辨瓶等
滅諦有四 惠云。滅卽釋滅。五蘊息得無
爲也 義章云。滅中四者。謂盡止妙出。亦
名滅止妙離。盡滅有過故。云盡滅。寂止惱患
故。名爲止。捨遠麁礙稱之爲妙。出離纒縛。名
出名離
無衆患故妙 有衆患麁。無衆患妙也 尋
云。衆患衆災差異如何 光云。無衆患故妙。
解脫衆災橫故離准此釋。衆患者。八災患
等。衆災者。橫難等苦疫歟
道諦有四 尋云。通行義。云契正理如。意
如何 光云。通衆聖行義故道准此釋。智
慧通逹諸聖行義歟 章云。如法正行名如
准此釋。如正理契故名如爲言
此十六行體唯是慧 光云。如是行相以慧
爲體者。釋第二句。此卽標宗。若爾。慧應至不
相應故者。論主難。若此行相唯慧爲體。不通
餘心心所。是卽慧應非有行相。若兩慧倶起。
可言彼此相有。以慧與慧不相應故。不可説
言慧有行相。由此應言至皆名行相者。論主
難殺。自爲一解。由此應言。諸心心所取境之
時。有影像相類各別故。皆名行相。或於境中
實類差別靑非黃等。取境類別。皆名行相。可
得言有。如婆沙七十九。一説。行相通心心所。
一説。行相以一切法爲性。評家。行相以慧爲
能行有縁者 光云。能行・所行。體有寬
狹。惠是簡釋。名爲行相。能取境故。名能行。
爲他所縁故。是所行。所餘心心所能取境故。
是能行。爲他縁故。是所行。非簡釋故。不名行
相。諸餘有法爲他縁故。名所行。不能取境故。
非能行。不能簡釋故。非行相 古云。以
現在一念能縁心心所。名能行。除之外過未
心心所他身心心所及自他色不相應等。皆
是名所行
俗智通三性 麟云。不簡善惡。但於境決
斷。皆名爲智。故通三性
他心唯依四靜慮光云。正理云。他心智唯
依四根本靜慮。不依近分靜慮中間。此智
所縁極微細故。謂依彼地道力微劣。不能了
逹他相續中現在微細心心所法。亦不依無色
無加行故 古云。他心智卽五通隨一。然
五通必依止觀均等四禪地起故。不依慧多
定少未至中間。不依定多慧少無色也已上
法智依六地 光云。正理云。法智通以六
地爲依。謂未至・中間・四根本靜慮。不依餘近
分。彼唯有漏故。亦不依無色。此縁欲界故
所餘七地依九地 光云。正理云。所餘七
智。九地爲依。謂下三無色及前説六地。總説
如是。然有差別。謂此所説七種智中。類智決
定依九地起。苦・集・滅・道無生智。若法智攝。
六地爲依。類智攝者。通依九地起
他心智依欲色界身 光云。正理云。謂他
心智。依欲色界。倶可現前。不依無色。彼自無
故。不起下地他心智者。此智隨轉色。彼無容
起故
法智唯依欲界身 光云。法智但依欲界身
起。非依上界。以縁欲界四諦境故。生上二界。
不起法智。縁欲四諦。又婆沙云。謂生二界。必 
不起法智。以彼厭下苦集諦故。不欲重觀。旣
不觀下苦・集。亦不觀下滅・道。以滅道智用苦
集智爲上首故已上
論文
問。若不欲觀者。如何生色
天眼耳等亦縁欲法。解云。事觀起易。得縁欲
界。理觀起難故不縁欲 古云。法智唯依
身有欲界起之。依身在上界。除通果心外。不
縁欲界法故也已上
縁擇滅唯是法 麟云。擇滅無爲。但爲法
境。非爲身受心也
八智通四念住 尋。道智通身念住如何
麟云。謂八智境通色及心心所等故。通四念
住。於中。道智縁無漏色。亦得名身 惠云。
餘八智通縁五蘊法故。通四念住攝也
第三明十智相縁 惠云。十智相。縁自身。
卽約住念智。縁前念智。不約同時。若望他人
説。卽同時縁也
法智能縁九智 古云。法智所縁境。卽四
諦境。然俗智有漏故。卽苦集諦攝也。法智除
現在一念能縁法智。所餘過未法智。皆成所
縁。是道諦攝也。他心智若無漏者。道諦攝。若
有漏者。苦集攝也。盡無生智。亦道諦攝也
已上 四諦智又道諦攝也以上
類智能縁九智 古云。類智。縁上界四諦
智也。九智有攝上界四諦義邊故。成所縁。准
前法智。可知之已上 尋。法智不縁類智類智
不縁法智義如何 麟云。法・類上下境別。不
互相縁。如有二人同住一處。一人觀地。一
念觀空。不相見面。餘所不遮。若無漏智。皆
道法智縁。若俗智。卽苦集法智縁。類智亦
道智能縁九智 惠云。道智縁九者。道智
知道諦無漏法故。不知俗智及有漏他心智
 古道智縁道諦無漏法也。九智皆道
諦攝故。成所縁也已上 
苦集二智〇能縁二智 惠云。世俗有漏他
心智。通苦集二諦攝故。苦集智縁此二諦時。
知二智已
此四皆縁十智 惠云。四皆十者。世俗智。
縁無我觀。能縁十智。他心智。知有漏無漏心。
故縁十智。盡・無生初起。縁四諦起故。縁十智
所縁總有十〇標所縁法也 正文云。何
故不擧第三句耶。應云。初句標所縁。次二句
列十所縁
十智所縁總有十法 惠云。一切法卽五
位。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爲。色不相應。爲三
界不相應法。心心所爲三界相應法。無漏相
應。卽大地大善地尋伺。心王不相應。卽道共
無表四相得。無爲分二。善及無記。爲十
俗智縁十 惠云。俗智卽作無我觀。觀一
切法
法智縁五 麟云。欲界二者。唯取欲界相
應・不相應二。不縁色・無色故。道二者。亦相
應・不相應。善無爲者。謂擇滅他。簡無記無
爲故名善。以虛空非擇滅非諦攝故。智所不
類智縁七 麟云。類不縁欲。除欲・二界及
無記無爲故七
苦集六者 麟云。此二智唯縁有漏故。但
通三界各二。爲六。不縁無漏境。除道二及無
爲也
道智縁二 麟云。道智不縁有漏境及無爲
他心智〇三相應法也 麟云。三相應法
者。謂他心智。唯縁心心所。不縁不相應及無
爲。又不縁無色。故但縁三
盡無生智 麟云。盡・無生智。縁法雖廣。然
不縁非諦故。除虛空非擇滅無記無爲也
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正文云。
此分文頗不安。可思 光云。上三句答初
問。後句答第二問
俗智自體相應倶有 光云。自體。謂俗智
自體。相應。謂俗智相應心心所法。倶有。謂俗
智同時四相 惠云。四相得以隣近故。如
眼不自縁扶根四塵也 尋。俗智倶有法。
可通得四相云云 光三釋在之。初釋如上
攝得第二・第三釋意。攝法倶得極相隣近
法故
境有境別故 光云。境是所縁境。有境是
能縁智。以境・有境別故。不縁自體。若縁自
體。應無差別
同一所縁故 光云。同一所縁故。不縁相
應法。譬如衆人同觀初月。不相見面
極相隣近故 麟云。不縁倶有者。謂不縁
四相。如眼不見扶根色等。極相隣近故。故一
刹那三法。非此智所縁 惠云如上
所引
麟記不
取得光初釋惠釋取得光後釋
唯是聞慧所成慧 麟云。簡修所成。論云。
修所成慧。地別縁故。若異此者。應頓離染。解
云。俗智總縁故。修慧別慧故。非修慧也
婆沙第十通三種慧光引
理理論云。此通聞
思修所成慧
三慧依地事 婆沙第十三。聞所成依五地。
欲界四定。思所成。卽欲界。修所成依六地。謂
未至・中間・四定
異生聖見道〇 寶云。有三節。一漸增位。
二離欲位。三無學位 麟云。此卽第一位。
一切凡聖皆成俗智。以並未離欲故。不成他
心。苦忍初心聖人。雖成無漏慧。而未名智。但
成世俗。與異生同。至第二刹那苦法智位。卽
加法智及苦智。幷前俗智。及成三智。此法智・
苦智。體雖是一。而所望異故。得兩名故
入見道〇定成三智 麟云。於見道中。通
成六位。第一念位唯世俗。第二位成三智。幷
後四位故。成六也。唯此六位。可有智增。餘位
並無。如集類智滅類智位。雖各有名。不異前
處不增也。又諸忍位。皆無智增。道類智時。是
修道攝
離欲增他心者 麟云。離欲增他心者。第
二節也。章約總相故。言以成如。論道理。於前
諸位。各次第增。謂異生・初聖。先一今二。第
二位。先三今四。乃至先七今八。方可盡理。諸
位人各通離欲故 正文云。論云。如是諸
位。已離欲各各增一。謂他心智云云 故知從
異生聖見道初念位乃至修道位。一一可增
一他心智也。不可唯約最後位增一爲八。兩
記如論。於諸位中。各增他心已上
諸位成所成事 寶云。然異生生無色者。雖
離欲染。不成他心。有漏他心生上捨故。聖生
上界成他心者。無漏他心智者。生上不捨故。
然成二種他心。諸位不同。謂異生位及十五
心。唯成有漏他心智。超越那含道類智時。具
成二種。得根本地無漏道諦。爲果體故。離欲
染。餘修位中。皆具成二。聖生無色便捨世
第六約位辨修 光云。正理論云。且應思
擇。何謂爲習善有爲令圓滿自在。非染無記
者。無勝愛果故。非善無爲者。不在相續故。又
無爲無果故
此之忍智〇唯修同類 寶云。論何縁見道
唯同類修。問也。何故見道唯同類修非修道
等論先未曾得至倶決定故。答也。有二義。一
先未得此無漏智故。二對治所縁倶決定故。
見道八忍。定縁八諦。斷八諦惑。不相交雜。修
道不爾。斷修惑時。或縁苦諦乃至道諦。及縁
非諦。交恭不定光云。先未曾得此種姓故。
今時創得勢力未廣故。修同類不能傍修
次釋
如寶
於苦集滅三類智時 古云。邊者卽極義
歟。前法智。總不縁上界四諦。次類忍。雖縁上
界四諦。猶與疑得倶故。無究竟義。今類智位
現觀上界諦理究竟。此卽應極義此三類智
遍現觀當諦理畢。所作已究竟。故傍得修俗
智也。今此俗智。其體雖未來不生。以法前得
得修之。此智見道以前未曾得之。三類智後
必成就之。不捨之。見道不退故也已上
於一一諦現觀後邊寶云。出一一諦後邊修
故。名現觀邊俗智。出彼後邊觀此諦智。得圓
滿故。後邊修法智位時。未圓滿故。故於此位。
不能修俗也 古云。一一者。苦・集・滅三
諦。後邊者。類智也。法智初見諦。類智見諦終
故。云後邊也已上
現觀邊者 現觀者。見道名也。現觀見四
諦理故。云現觀已上
謂世俗智於無始 光云。以世俗智從無始
來數曾知苦斷集證滅。三現觀邊亦得知苦
斷集證滅。同爲一事。又此俗智。從無始來。不
斷非想。今斷非想。俗智欣慶。起得隨喜
有事現觀故 麟云。事現觀者。謂同知苦
斷集事業是同。卽三現觀中事現觀也
答俗智於道中 寶云。有二釋。一據曾不
曾釋。無始已來曾知苦斷集證滅。以世俗智
知斷證故。由此三諦邊修彼俗智。無始已來
不曾修無漏道。由此不能修彼俗智。二必無
於道諦事現觀故。事現觀者。謂見苦斷集證
滅修道。容一有情。遍知苦盡。遍斷集盡。遍證
滅盡。而道必無有遍修者。由此於道諦邊。不
能修彼世俗智尋。一有情。於見道未斷集
盡。未證一切滅。如何 寶云。謂一有情。於見
道位。知一切苦。未斷一切集。未證一切滅。而
於無學必斷證故。道卽不爾。非唯見道位不
修一切道。至無學位。亦不能修。以三乘六種
姓其道各別不互修故
佛亦於道〇倶不盡 麟云。擧勝況劣。佛
尚不盡。況餘人哉。以佛不修聲聞等道故。非
起得得。故得修不盡。非盡現前。故習修不
 問。雖三乘六性道品各別。自乘一種
姓自分道品。遍修之。例如一有情。於見道位。
斷自分集盡。不斷餘人煩惱。如何。答。集諦。
見・修二惑雖三乘六性不同。惑品分齊同。殘
分無之。一切惑品悉盡。滅諦理。一切擇滅無
爲之理同證盡。智差別法。三乘六性道品各
別也。修一切道品盡義無之。故無遍名爲言
於一切時無容起故 寶云。婆沙三十六
云。問。若爾。何故不現在前。答。此智與見道
現行相違故。過見道位無容起故。設見道位
中見道須臾不現前者。此智便起。以見道無
刹那斷義。是故此智無容現前。問。若不現前。
云何可説依此隨信隨法行身
修世俗智唯自下地 光云。婆沙第四云。
問。何故六地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答。
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卽能修下。下地法劣現
在前時。不能修上。如劣朝勝非勝朝劣。此亦
如是 又云。婆沙一百六十八云。見道依
下必不修上。以是初得道故。無漏依上必修
下地。以自在不繫故
苦集遍修四念住攝 麟云。謂苦集通身・
受・心・法四境故。通四念住。滅唯法境。故唯
法念。道諦不修故不論也
隨於何諦現觀邊修 寶云。正理云。謂若
苦諦現觀邊修。卽以縁苦四種行相。若欲界
繫。縁欲界苦。色界繫者。縁上苦諦。集諦・滅
諦邊修者。皆准此苦諦。謂若欲界繫。縁欲界
集・滅。若色界繫。縁上二界集・滅
唯加行得 寶云。唯加行得。卽以見道加
行得故。欲界攝者。是思所成。色界攝者。是修
所成。非聞所成。彼微劣故
修道初刹那者 麟云。且修有二種。一行
修。二得修。行謂現行。得謂起得。修修道初
念。行修二智。謂道及類。此體是一。而不二
也。次第起越皆同此。二得修六七不同。今章
中。唯約得修。不説行修。以依釋頌故。唯論具
明二種。諸道皆然
已離欲者七 麟云。正理云。先已離欲入
聖道者。何縁見道不修他心智。以他心智遊
觀位徳。依容預道方有修義。見道位中。爲
觀諦理。加行極速疾故。不能修。無間道中。義
亦同此。今第十六道類智時。容預位故。
修此智。非無學故。不修盡・無生。不修世俗。
如上已説。又此治非想。俗智不能治非想故。
無同治義。故不修也。雖三諦邊是有頂治。修
俗智者別縁故。修此無別縁故。不修也
斷八地無間者 寶云。後向之中斷有三
例。一斷欲界惑。二斷上七地。三斷非想。就三
例中。斷一一惑。復有四道。謂加行・無間・解
脫・勝進。此等諸位。行・得二修。有同異。然同
類者。於一處明。由此前後。取有差別 本
頌明得・修故。今疏不明行修。論長行二修明
也 尋。行修差別如何 寶云。斷欲修斷。九
無間道・八解脫道。此斷欲界惑故。不用四類
智及他心。卽是總有六智。謂四諦智・法智・俗
智。第九解脫道行修亦同六智。斷上七地用
類智故。四類智也。滅道法智能斷上故。兼二
法智。非有頂故。兼俗智也 又云。明欲等
行修。文中有四。斷欲修斷第九解脫。第一例
俗智・
四法智
斷上七地諸解脫道。第二例也四類
智・
俗智・滅
道法智
斷欲修斷第九勝進。斷上八地諸加
行道。第三例也俗智・四
法類智
斷上七地有頂八品諸
勝進道。第四例也俗智・四法類
智・他心智 已上
 尋。得修
差別如何 麟云。此中總有三例。一斷八地
無間道。二有欲餘道。三有頂八解脫。此之三
類。雖修智不同。而七支數等故。頌同處明。但
言八地無間者。以有頂不修世俗此八無間
修世俗故。故別名之。由世治智不治有頂故。
治下地故。故不同
斷有頂〇除第九也 麟云。謂第九解脫。
是無學道故。非此所明
若無間道及有欲餘道 麟云。若無間道及
有欲餘道修七智者。此通漏・無漏故。修法智・
類智・四諦智・及世俗智。無間道及有欲道故。
所修他心非無學故。不修盡・無生。然法・類互
修者。由因力相資故修。謂互爲同類因故
除世俗智加他心智 麟云。有頂治故除世
俗。解脫道故加他心。故亦成七
上無間者 麟云。無間道故。不修他心。有
頂治故。不修世俗。故但修六
言餘道者謂斷欲界第九解脫道 麟云。斷
欲第九解脫道者。已離欲故。得他心 尋。
餘道類有幾例云云 麟云。此中總有四例。同
修八智。一斷欲第九解脫及勝進。二斷上七
地解脫及勝進。三上八地加行。四斷有頂八
品勝進道。然章門。是有學故。皆除盡・無生。
極至出八
又斷有頂前品惑 麟云。除第九。同前
八解脫。然八解脫初離繫故。無世俗智。此通
世俗故。別明之
加世俗智及他心 麟云。非有頂治故。有
世俗。非無間道故。加他心
或九或十 麟云。並約得修説。若論行修。
二種皆唯修四。謂苦集類及盡無生隨一。以
彼初心唯縁有頂四蘊故 尋云。無學初
心。如何修世俗智云云 麟云。世俗智。於彼
無能。而無學位。衆徳具足。如王登位一切萬
國皆來朝賀。故世俗智起得來朝
第四約餘位辨修寶云明練根等餘位修也
對學無學斷惑道。指練根等道。名餘位也」
有學練根〇修六 二十五卷云。練根無學
位。九無間・九解脫久習故。學一 麟云。有
學練根諸無間道未來修六者。以五種性非一
故。言諸。然實性但一無間。不得言諸。是有學
故。除盡・無生無間道故。不修他心。有學練
根。一無間道。正斷見惑所引無知。似見道
中道類忍時斷非想惑。不修俗智 寶云。
似見道故。無俗智 光云。學練根。未來修
六。四諦・法・類。似見道中八無間道。不別標
故。或似見道斷非想地四無間道。彼地見惑
非俗斷故。或似見道斷非想地道諦所斷一
無間。故以學練根如得初果一無間故。雖三
解異。皆不修俗 尋。行修如何 光云。學
位練根前五種姓諸無間道。以斷障根無知。
正是見惑所引發故。如斷見惑四法・四類智。
隨應現修
無學練根〇修七 麟云。如治有頂故。不
修世俗。謂無學練根九無間道。斷修惑所引
障。如斷有頂染。謂諸練根皆如得果故。是鈍
根故。除無生智
餘學六七八者 尋。六・七・八言。如何相配
解脫・加行・勝進三類類云云 答。六・七者。解脫
道未離欲已離欲 七・八者。亘加行・勝進
未離欲已離欲 故頌七言兩度用之。或
六者。解脫道未離欲七者。加行道未離
者。勝進道已離欲八 已上解脫道已離欲
行道已離欲勝進道未離欲准例顯之已上
 餘學餘言。對練根無間道。置餘一字。含解
脫・加行・勝進道也。總標餘位者。指總練根無
間道等也。通局可思之 尋。解脫道位。何不
修俗智耶 光云。問。如見道中三現觀邊三
解脫道亦修俗智。練根解脫。何故不修。解云。
見道解脫。總有七種。三雖修俗。四不能修。隨
多分似故。不修俗文 初釋 有餘師意修世
解脫道行修事 光云。學位練根前五種性
諸解脫道。四法智・四類智。隨應現修
若加行道 寶云。未離・離欲兩位。未來加
世俗智。見道加行有世俗智故。故修七・八
加行道行修事 光云。學位練根前五種姓
諸加行道。俗・四法・類。隨應現修
諸勝進道 光云。容預道故。非斷障故。容
可行修得修他心
約餘道應八九一切也 光云。無學練根前
五種姓中。各前八解脫・四類・二法。隨應現
修。未來修八。四諦・法・類・他心・及盡。非通解
脫故。他心無現修。非斷障故。他心有得修。前
八解脫。未是息求。猶是見故。盡非現修。種類
相屬故。得修盡智。此釋應八
 退法等五 麟云。無學是解脱。必有他
 心。猶鈍根故。除無生智。不修世俗者。如有
 頂治故 又云。六種性中。除不動性。彼
 是利根故。練根門咸皆不説
 於退法等四 光云。就前五種姓中。前
 四種性。各第九解脱・苦集類・盡。隨應現
 修。如斷有頂第九解脱。得應果時。初起盡
 智。未來修九。除無生智。釋應九
 加世俗智 寶云。加世俗智同得應果故
 
 於第五堪逹 光云。第五種姓。第九解
 脱道・苦集類・盡。隨應現修。未來修十。加
 無生智。此釋應一切 麟云。加無生智。
 由此前八解脱五種性。同無無生故。一處
 明第九解脱。前四種姓。未得無生。第五種
 姓得無生故。所以別説
 又無學練根〇修九
光云。重釋應九。無學練根前五種姓。諸加行
道。現修如學。俗・四・法・類。隨應現修。加行道
非容預故。他心非現修。未息求故。盡智非現
修。未來修九。謂除無生
若勝進道 光云。重釋應一切。無學練根
諸勝進道。於無學位。第二念已後。並是勝進
道。隨其所應。無生智可得現修。容預道故。他
心亦得現修
此明雜修無間道 寶云。明學位雜修。無
間道無漏・有漏二念心故。行修兼俗。解脱道
中。唯無漏一念心故。行修唯四・法・類。加行
增俗者。加行心中。多無漏心。相間雜故。諸勝
進道又加他心者。先得他心容現起故。未來
唯八。是有學故。依根本故
有學雜修〇及修五通 麟云。有學雜修者。
雜修靜慮也。及五通者。於六通中。除漏盡。修
七智者。通漏・無漏故。兼世俗智。無間道故。
無他心。有學位故。無盡・無生
餘道〇修八者 麟云。非無間故。加他心。
既言雜修及五通故。明已離欲。不須簡之。以
除盡・無生。以未得故 寶云。五通無間道
非理觀故。現修俗智。互相引故。未來修七。
除他心・盡・無生也。五解脱道。二是無記。不
名修也。宿住・神境二解脱道。五加行道。皆非
理觀故。唯在俗。他心解脱道無漏故。法・類・
道・俗・及他心。隨應現起。一切勝進如他心
智。更加苦集滅。隨應現修。故言幷也。學修通
中。除五無間。自餘未來。皆修八智。除盡・無
生。以未得故
應謂無學 行修事 光云。釋餘道應。九
或一切。無學雜修諸解脱道。唯四・法・類。隨
應現修。修無漏故。現不修俗。非他心通解脱
道故。非現修他心。此解脱道。是見非息求故。
盡・無生智非現修。若加行道。於所六上。又增
世俗。隨應現修。俗非加行故。得現修。非容預
故。他心非現修。加行是見非息求故。盡・無生
智。非是現修。此上二道。未來所修。鈍九利十。
諸勝進道。與練根同。鈍者。九智隨應現修。未
來亦九。利者。十智隨應現修。未來亦十
如理思之 論云。聖起所餘四無量等修
所成攝有漏徳時。現在皆修一世俗智。有學
未來。未離欲七。已離欲八。無學未來。鈍九。
利十 又云。若起所餘無漏功徳靜慮攝
者。四法類智。隨應現修。無色攝者。唯四類
智。隨應現修。未來所修。同前有漏
已離欲加他心智 麟云。若斷欲第九解脱。
得初定他心。乃至離第三禪染。得第四定他
心。若離第四定染。不得他心故。異生依四靜
慮。即具二智。自餘諸位。唯修世俗。又論云。順
決釋分。必不修他心。以是見道近眷屬故
諸道謂世俗及無漏道 光云。諸有漏道及
無漏道 寶云。諸道者。謂有漏無漏加行・
無間・解脱・勝進四道
此有兩類 今疏光釋 光云。修有漏法。
總有二類。一依此地現起之時。能修未來。此
地有漏二。得此地時。能修未來。此地有漏故。
顯宗三十六云。諸道依此地。及得此地時。能
修未來。此地有漏。謂依此地。世俗聖道現在
前時。未來唯修此地有漏。以有漏法繫地堅
牢難修餘故。隨依何地。離下地染。第九解脱
現在前時。亦修未來所得上地根本近分有
漏功徳。離下地縛必得上故 惠云。依此
地者。如初定近分。離欲界染。九無間前八解
脱道。能修初定近分有漏功徳。得此者。即離
下染第九解脱道。得根本定。修此地根本近
分有漏功徳 尋。修有漏。何無爲離此耶
光云。問。修有漏中。何故不言。爲離此地時。
修此地有漏。解云。用有漏道及無漏道。離染
之時。修諸有漏。不異依此地及得此地時修
此地有漏。依下地道。漸離上染。復不能修上
地有漏。不同修無漏。故不別説
此有三類 光云。修無漏中。總有三類。一
爲離此地時。能修此地及下無漏。望離染地。
言修此地下地。不望依地。若望依地。亦名修
上。二得此地時。能修此地及下無漏。三依此
地中。諸道現起。能修此地及下無漏故
麟云。一爲離此者。謂聖人隨依何地離此地
染時。修所離地及下地無漏。即如依初定離
二定染等時。得第二定及下無漏。二得此等
者。聖人隨依何得二・三定等。即修二・三定等
及下無漏。三起此者。謂聖人現起二・三定等
聖道之時。即修二・三等定及下無漏 惠
云。謂離此者。即依初定離三定染。即能修三
定下無漏。得此者。謂離下染得上地也
皆修〇下地無漏 麟云。正理論云。於上
染同能治道故。故得修下。婆沙又云。無漏依
上必修下。以自在不繫故。問。何故無漏不修
上。答。前之二類未得上地故。不能修。第三類
中。雖容已離上染。不決定故。故不説。修惑依
漸次得地。不言修上。或於上地不自在故。不
修上地也
論云爲離此言通二四道 麟云。謂約能治。
道二三道。非所治道也。以離此言。局修無
漏故 爲離此言。能治道。亘漏・無漏。所修
局無漏也
唯初盡智〇遍修九地 寶云。正理論云。
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修九地有漏意
地所攝聞・思所成不淨觀等無量勝功徳。謂
隨何地盡智現前。通修未來自・上・下地。何縁
唯此初盡智時。力能兼修諸有漏徳。創能殄
滅無始時來一切善根煩惱怨故。如有摧伏
國所共怨。一切倶來慶賴稱善。又煩惱縛斷
無餘故。如能縛斷所縛氣通
以彼自心 光云。彼自心殺惑怨已。今登
王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譬如大王登祚之
日。西國風俗。以水灑頂。是故經言。灌頂大
王。一切境土皆來朝。貢隨方所尚種種珍奇
 麟云上出喩心王亦爾。初證極果。善得來
若生上地如不修下 光云。如生初定得阿
羅漢。不修欲界諸有漏善。乃至生有頂得阿
羅漢。不修下八地諸有漏善。以身生上定不
成下有漏善故。所以生上不能修下 又云。
初盡智言。顯離有頂第九解脱道。及前五種
姓練根時位第九解脱道。皆捨前道創得果
故。並能通修九地有
若法先時曾得 論云。若先時未得今得用
功徳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曾得棄捨。今雖
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證得故。若先未
得用功現前。能未來。勢力勝故。曾得而起。
不修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故 寶云。論
所言修至而證得故。名修・不名修法異。
論若先未得至勢力劣故。明能修・不能修法
 惠云。若法先曾得今再得。不名修。如
退上界果作下。名得不名修。彼却得上果。名
得亦名修。彼雖曾得。以勝進故。若現若未。創
得此法。此法上得初念。名得。如聞思現在。但
能自修不能修過未。修惠現在。能修三惠。亦
能修三世也
得習二修依有爲善 光云。婆沙百六云。如
契經説。善有爲法。應修非餘。所以者何。若諸
智者。爲愛果故。精勤修習。令漸增長。説名爲
修。善有爲法。能得愛果。謂得世間可愛異熟・
增上果故。亦得出世離繫果故。諸有智者。精
勤修習。從下至中。從中至上。令速獲得所求
愛果。染無記法及善無爲。無如此用。故不名
已上文論文 
治遣二種依有漏法 光云。此有漏法。望
對治道生邊。有能治故。名對治修。對治即是
四種對治〇若望離縛義邊。除遣惑縛。名除
遣修 麟云。唯有漏法可加二修。無漏無
過不可治遣故。有漏法通具四種。若無漏法。
但行・得二修也
加防護修及觀察修 論云。如契經説。云
何修根。謂於六根善防善護。乃至廣説。又契
經説。云何修身。謂於自身觀髮毛爪。乃至廣
即治遣修攝 光云。正義通經。迦濕彌羅
國諸論師云。所言防護・觀察二修。應知。即是
前四修中。對治・除遣二修所攝。於根及身。若
望能防護・能現察義邊。名對治修。若望所防・
所觀遣惑義邊。名除遣修
 永正六年己巳潤八月二日抄之畢。今日時
 正初日。於如意輪説持齋非法沙汰之。而
 客殿大鼠出來即㹨合取了。不便不便。善
 惡相雜         大法師英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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