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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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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七
 (頌疏論本第二十七) 
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徳 十力等者。隨應
以十智爲體故。是智所成法也。徳者功徳
也。修功所得徳。則十力四無畏等也爲言
且初成佛盡智位 初言顯初盡智位也
釋曰佛十力四無畏等 釋曰至及大悲。列
十八數。如是合名十八不共法者。結數。餘聖
所無下。釋不共名。可見之。十八不共法者。大
乘專所説佛功徳也。准可思之 義章云。十
八不共。如大品説。如來功徳不與他同。名不
共法。通而論之。一切功徳悉各各不共。故地
持中。説百四十不共之法。今據一門且論十
餘聖所無故名不共 堯抄。尋云。十力等
功徳。二乘分有之。何今云餘聖所無耶。答。餘
聖雖有之。佛十力等功徳。超過餘聖殊勝故。
云不共也。難云。若爾。佛一切功徳悉超過
餘聖。何限十八立不共稱耶。答。於佛一切功
徳。若據類同義者。一切徳可有餘聖共同義。
若據超過義者。一切徳皆應不共。然限十八
立不共名者。依超過義殊顯故。立不共名。
無諍願智等。雖有超過義。其義不顯故。就類
同義門。爲共功徳
第二依名別釋 依十力四無畏等名別。各
別釋之爲言
一明佛心力二明佛身力 此於佛明色心
二力也。心力者。於内心智惠。顯力義也。身力
者。佛生身色力。則支節力也 寶云。一明智
力。二明身力
初六句出體云云 光云。初六句出體。次兩句
依地。次一句處依身。後一句釋力義 今
疏次一句依身云云可有處言歟。頌云贍部故」
力處非處十者總標也 正文云。雖力一字
是總標。處非處下是別釋也。何總指一句。名
總標耶。雖於處非處中折出餘九力。而今
爲十釋故。猶非總標已上
一處非處智力 於此力種種義門在之
一出體。疏云。以十智爲體云云光云。以佛十
智隨應皆知處非處云云 二釋名 疏云。
處謂合道理義也等云云 三配立 正理論
云。於一處非處力中。恐略難悟。折出餘九力。
以餘皆有此力義故。謂如實知惡行能感可
愛異熟。妙行能感非愛異熟。必無是處。與此
相違。定有是處云云 四處非處別説。惠云。
問。處智即知非處。何故別説非處。答。遮無因
外道説處。遮惡因外道説非處也云云
佛智能知處非處故云云 惠云。處非處是
所知境。佛智能知名處非處之智力。依主釋
云云
業八除滅道者 光云。頌但言業。影顯異
云云 第二力又有種種門 一出體門。疏
云。以八智爲體。除滅道二智也云云 光云。
此業異熟。若遠相望。説業爲因。異熟是果。若
細分別。刹那前後自類相望。皆有因果。並
通苦集。故十智中八智爲性云云 二釋名。疏
云。知是類業感如是異熟云云 三異名。光
云。或説名爲自業智力。謂善分別如是類果
是自所造業力所招。非妻子等所能與奪。如
是類業必招自果。不可貿易。無罣礙智名自
業智力又云。婆沙三十名業法集智力。業
是因。法是果。集通因果。業是能集。法是所
集。與此倶舍。名異義同云云
定謂第三 光云。靜慮謂四靜慮。解脱謂
八解脱。等持謂三三摩地。等至謂八等至。此
等並是定之異名。智能如實知靜慮等。名靜
慮等智力云云 寶云。正理論云。謂如實知諸
靜慮等自性名。得方便・攝持・味・淨・無漏・順
退・住・進・決擇分等。無罣礙智。名靜慮等智
云云 遁云。解脱者。以解脱是定果故。亦
定力攝云云八解脱者。一内有色想觀外色解
脱。二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三淨解脱。四空
無邊處解脱。五識無邊處解脱。六無所有處
解脱。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脱。八滅受想定解
脱。三三摩地者。空・無想・無願 八等至者。
四禪・四無色
根謂 光云。知信等根上下差別。名根上
下智力。故顯宗云。若如實知諸有情類能逹
勝徳根品差別無罣礙智。名根上下智力。雖
有中根。而待勝劣。是劣勝攝。故不別顯云云
惠云。問。斷善人無信等。佛應不知。答。過去
有信等。或自意根有上下等。或知無信等五
云云 光云。斷善根者。總相續中。亦有去
來信等善法。或自意等云云 義章云。言根力
者。信・進・念等。宿習今成。能生於後。故名爲
根。知根大小利鈍等別。名爲根力。此力非直
知於善根。亦知不善・無記根等云云
解謂第五 光云。知有情類種種勝解意樂
差別。名種種勝解智力。勝解即是心所法也。
故顯宗云。若如實知諸有情類意樂差別無
罣礙智。名種種勝解智力。意樂勝解名差別
云云
界謂第六 惠云。性謂種性。即三乘六性
 界者界別。即性別也。第一卷疏云。
有説。界聲表種類義。謂十八界法種類自性
各別不同。名十八界。此師解意。族謂族類。謂
十八界法各別也。如崔蘆等性各各不同云云
 義章云。不改名之爲性。界是界別。三乘性
別故復名界云云 光云。如上所明。四力所縁
定・根・解・界。皆通苦・集・道諦所攝故。此四力
皆九智性。不縁無爲。故除滅智云云
遍趣謂第七 光云。一切諸行隨其所應皆
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於一切遍趣行中。皆如
實知。名遍趣行智力云云 惠云。所趣即三
乘𣵀槃云云 尋。一切行者亘善惡歟 寶云。
正理論云。謂如實知生死因果。及知盡道。無
罣礙智。名遍趣行智力。此意顯佛能如實知
趣生死行種趣𣵀槃行。有三乘別趣。一一
中復有多種。依總説一遍趣行名云云 問。知
生死因果知盡道。初力如何異耶 義章云。
問。初力已知業果。何須此力成實。釋言。初
力總知。此力別知。知如是因受如是果。知如
是果酬如是因云云
第八宿住隨念智力 光云。知昔過去宿住
曾事。故名宿住隨念智力。以念强故。此中別
標。隨更事念故名隨念 又云。顯宗云。謂
如實知自他過去宿住差別。無罣礙智。名第
八力
第九死生智力 光云。於未來世。死此生
彼。名爲死生。智如實知。名死生智云云 義
章云。天眼力者。經中亦名生死智力
第十漏盡智力 惠云。漏盡力知自。亦知
他漏盡事也云云 堯云。漏盡者。謂擇滅𣵀槃
理。縁此漏盡智。爲漏盡智力也。此漏盡通三
乘所證擇滅也已上
若漏盡身中所得智故云云 堯云。漏盡身者
佛身。總漏盡身言。廣雖通三乘無學。今漏盡
智力是不共徳故。唯限佛身論之也。佛身所
得智廣故。十智爲體也已上 問。於六通中。
三通爲力。餘通不立力耶 惠云。後之三力
在二乘身名通名明。在佛身勝名力。餘神境・
天耳設在佛身。無勝用不名力。且如天眼通
見五趣善惡。由此引殊勝智出。亦正了知能
感彼業。名生死智力。不別説他心智力者。以
前根上智力能智根亦知心心所也云云
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 自下義門分別
一依地門遁意下釋五依四靜慮頌云。五通必
依止觀均地。未至等地觀增止減故亦無通
餘八智通依十一地 正文云。可云所餘八
力歟。非重過已上 遁云。不要在定地起。通
欲界餘地可知云云 光云。第八〇第九〇五
通性故。依四本定。餘八通依十一地。俗智寬
贍部界佛身者 明處依身也。二依身門
智於境中知無礙名之爲力 寶云。言無礙
者。無無智障礙屈伏佛智令不知故。名爲力
云云 堯云。佛知極遠時及極遠處境分明
故。云於境無礙。餘聖不知極遠時及極遠處
境故。非於境無礙也已上
餘聖不然故不名力 舍利子不知八萬劫
外事。求度人・鴿鳥二種因縁。光・寶
佛生身力等那羅延 光云。論主評取法救
所説云云 寶云。有三説不同。一云。佛力等
那羅延力。二云。支節等那羅延力。三云。身力
無邊。若不餘者。即應不能持無邊心力云云
堯云。今論意。以法救説爲正歟。頌皆然言含
第三説歟已上 私云。頌述兩説
此云人種神 惠云。人種者。先是人。後作
神。或父母隨一是人。一是非人也云云 遁云。
人種神者。准七百歳云。那羅翻爲人。延那翻
爲生本。謂人生本即大梵王是也。外道謂一
切人皆從梵王生故。故曰也云云
輪王似相鉤云云 光云。准婆沙三十。支節相
鉤是銅輪王。若據金輪。骨節連鎖云云 惠云。
輪王取銅銀輪王。若金輪王。與獨覺無別云云
象等七力十十倍増 論有兩説。一説如今
疏。一説云。有説。前六十十倍增。敵那羅延半
身之力。此力一倍成那羅延云云 寶云。正理
論云。有餘師説。此量如千藹羅伐拏大象王
力。此象王力。其量云何。三十三天將遊戲苑。
象王如已。化作諸頭種種莊嚴。往天宮所。
諸天眷屬數有多千。乘已騰空。如持樺葉。速
至戲苑。隨意觀娯。天大象王力勢如是。此
力千倍等那羅延力已上論文
謂所觸中大種差別云云 遁云。所觸簡能觸。
能觸是身故。謂大種勝名爲身力。異餘大種
故名差別云云 光云。此中兩説。一説。力是
所觸中大種差別。若大種勝即名爲力。異餘
大種故名差別。有説。力是所造觸。離七外別
有力觸。此非正義。又婆沙三十辨身力身劣
中。總有五説。一説。四大無偏增。强勝名身
力。羸弱名身劣。第二説。地增名身力。水增名
身劣。此説大種增。第三説。重增名身力。輕增
名身劣。第四説。離七所造觸外別有所造觸。
名身力身劣。第五評曰。應作是説。即四大種
及所造觸。倶是身力劣自性。謂若調和倶名
身力。若不調和倶名身劣。正理意同婆沙。倶
舍初説當婆沙初説。第二説當婆沙第四説。
倶舍既無評家。即以婆沙第五評家爲正。又
解。倶舍非以婆沙評家爲量。若作是解。以初
師爲正。又解。倶舍言力是所觸中大種差別
者。是經部義。彼宗觸中大種是實。餘是假。
依大種立故。今説力是大種差別。論主意朋
經部。故叙彼宗。此解似勝 明眼抄。問。三
釋中以何爲正耶。光云〇此解似勝云云
云。此解似勝云云云爾意如何。答。若言正者
專功也。直言勝者稍緩也。言似勝有轉緩也
已上
第四明四無畏 無畏者。無怖畏云無畏。
如下
一正等覺 義章云。正者是理。理無偏邪。
故名爲正。此擧境也。於理窮解。故曰遍知。稱
理而知。故云等覺。等猶遍也。覺猶知也云云
遁云。言正等覺者。佛於諸法等皆覺知。無有
不知。名正等覺
猶如初力 惠云。無畏智爲體者。由有智
不怖懼他故 堯云。初力者。十力中初處
非處智力。此智力知諸法是非。即是正等覺
義也。故云猶如初力。遍縁一切法。十智爲體。
理實知所成徳故。雖不應言體即智。從因以
知爲體云也。後三無畏以智爲體。可准之已上
如第十力云云 如漏盡力 堯云除滅・道
二智。此二智不縁業果。有漏業果能障聖道
故。云障法也已上
如第二力 遁云。謂障法是苦集。如前第二
業異熟力云云
如第七力 遁云。謂如遍趣力。前中通取
生死及趣𣵀槃。此中唯取趣𣵀槃行。通漏・無
漏道。皆能趣𣵀槃故。或約能趣。即九智爲體。
若兼所取。即通十智云云
謂佛自言云云 婆沙論三十一所引契經文
寶等可
見之
若有世間沙門 惠云。沙門即四沙門。梵
志出家外道。天魔即六欲天主。梵等即梵衆
等天也 堯云。沙門者。提婆達多・數論・勝
論等外道沙門。是即出家形人也。梵志者。尊
重外教不崇重佛教。淨行優婆塞歟。天魔者
第六天魔王歟。梵等梵天等歟 私云。堯圓
抄意。沙門者取外道沙門。相叶世間沙門言
歟 惠暉意。四沙門者。佛教四沙門果人歟。
或行道沙門等歟。擧問難人故。不限世間人。
擧出世内教聖人云意歟
依法言難 惠云。依法者。依佛正覺法言難
又云。正理等覺難者。世尊正覺。一切皆知。
比丘造罪。佛既自知。何要問彼。又佛在室内
問阿難。外有雨等。通云。爲令餘事審諦。世尊
大智尚問。況餘人不問乎
正見無畏 光・寶所引正見無由云云 遁
云。言正見無由者。雖被外難。心生正見。無有
因屈伏而生畏懼也。由謂因力。故大般若云。
正見無因云云惠・遁所條正見無由然者。今
疏異本不同有之歟
佛於漏未盡 遁云。外難云。如何罵調逹
嗔也慰語羅云貪也既有貪嗔。云何漏盡。佛爲
通釋者言。調逹剛强故呵罵之。羅云調順故
須耎語。此皆示一相也
外難言染非能障云云 遁云。難云。染非爲障
染謂煩惱等
必障聖道也
外難云。如初二果。許有自妻。故
知染法不障聖道。佛爲通釋者言。聖道有二。
一謂聖道。二離欲道。於自妻非梵行者。但障
進欲道通障漏
無漏也
不障聖道也。若邪行者。倶障二
云云
若外難言道非出苦 遁云。外設難言。加留
陀夷誤之糞壤。央掘王火梵燒。此既得道。何
爲被苦。佛爲通釋者言。加留示現。爲化衆生。
央掘亦然惠云。説出苦道者。如蓮花色
尼。何故被打眼精出。舍利子消渇病。羅云乞
食不得等。通云。由有苦依。是過去業。未來必
不受也。或云。是示現受苦。令諸有情起出離
心故也 尋。初無畏初力。第二無畏第十
力。第三無畏第二力。第四無畏第七力。若爾
者何異耶 惠云。無畏與力別者。力降天魔。
無畏破外道。體與力同。與不屈伏爲因。名無
畏也 堯抄所引可考之。婆沙三十一云。
問。若十力攝四無畏。四無畏攝十力者。與無
畏何差別〇復次不可屈伏是力。不怯懼弱
是無畏〇復次自利是力。利他是無畏。復次
自攝受是力。攝受他是無畏〇復次通途義
是力。通逹文是無畏〇復次法義無礙解力。
詞辨無礙無畏 尋。四無畏十力相攝如何。
光云。婆沙三十一云。如是所説十力四無畏。
一一力攝四無畏。一一無畏攝十力 。故則有
四十力四十無畏。然前説初無畏即初力。第
二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
無畏即第七力者。依相顯説。理實世尊成就
四十力四十無畏。依根本説。但言成就十力
四無畏 此意。今論依相顯説。理實如婆
汝也
三念住者以念惠爲體 二十三卷疏云。惠
名念住者。謂由念力令惠住境。或由惠力令
念住境。故名念住 尋。四念住與三念住
同異如何。正理論云。如前説四。今復説三。可
總説言。念住有七。今三攝在前四中故。謂在
縁外法念住攝 尋云。聲聞亦能具三念住。
如何唯佛名不共法耶。光云。唯佛於此弟子
歡戚。不但惑除。幷習亦斷。故名不共。聲聞猶
有歡戚習故。或諸一切出家弟子。皆隨屬佛。
有順有違。及有順違。應甚歡戚。佛能不起。
可謂希奇。非屬諸聲聞。不起歡戚。非奇特
故。諸聲聞等雖有弟子。但相依住。非眞隨屬。
若眞隨屬唯佛大師。故唯在佛得不共名
 惠云。諸大聲聞雖有三念住。一以非斷習
故。二以非奇特故不立云云 惠云。問。佛説
法時。衆生不敬。應無三念住。即世尊説法應
失根器。答。世尊説法欲令人解。人若不解。
即天解之。人不解故。念住有三。天得解故。無
不應根器失
第四明大悲 尋。慈・悲・喜・捨四種中。何
故唯説大悲。不説大慈等耶。答。婆沙第八十
三云。問。世尊何以故但説大悲。不説大慈・大
喜・大捨。答。皆應説大。以佛身中一切功徳皆
是大故。爲欲饒益無量有情心所起故。爲欲
拔濟無量有情心所起故。爲欲哀愍無量有
情心所起故。於諸有情善心平等相續轉故。
然於此中不應爲同。所以者何。若悲自性
即是大悲。可爲此問。然悲・大悲自性各別。
故不應同。一切諸經中亦有處説大悲大喜
及大捨云云 已上
堯抄
釋曰 寶云。此文中有三。一出體。二釋名。
三明與悲別 可准之
俗智爲體 光云。如來大悲俗智爲性。若
異此俗智者。則不能縁一切有情。亦不能作
三苦行相云云 寶云。以普縁一切有情故。非
無漏智。是俗智也
一資糧大 遁云。謂三無數劫修福智。爲
菩提資糧故
二行相大 簡悲唯作苦苦行相。作三苦行
相。云行相大歟
四平等大 不簡親疎怨敵。普利故云平
等大矣
悲依二乘身 堯抄。問。最後身菩薩離欲
界時可得悲。何不論耶。答。佛與二乘相對判
之故。不擧之歟已上
悲唯希望救濟 堯抄。二乘隨分雖救濟
有情。非如如來大悲故。如此云歟已上 私
云。諸佛大悲暦事攝化有情故。救濟事成。二
乘欲令拔苦與樂。希求心暦事。攝化有情事
不成。故云希望救濟歟
悲哀愍不平等 遁云。唯苦苦中拔苦與樂
 光云。大悲於一切有情平等拔苦。悲
不平等。但拔欲界有情苦故
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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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法身 遁云。皆具五分法身故
三由利他 堯云。應度衆生一人不殘化
導。諸佛皆等究竟。化度衆生其數雖必不同。
化盡有縁衆生皆等也已上 神泰云。如毘婆
尸佛壽八萬歳。釋迦如來壽唯百歳
佛壽有長短 遁云。如釋迦壽百歳。彌勒
壽八萬歳
言種別者 遁云。本支名種。末支名姓。種
猶是總。姓乃是別。一種之中有多姓故。如佛
是刹帝利種姓。喬答摩即刹帝利中之一姓
佛有生刹帝利種 西域記二云。若夫族姓
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
貞。潔白其操。二曰。刹帝利。王種也舊曰刹
利略也
世君臨。仁恕爲志。三曰。吠奢舊曰毘
奢訛也
商賈也。
貿遷有無。逐利遠近。四曰。戍陀羅舊曰首
陀訛也
人也。肆力疇壠。勒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
殊流婚娶通親。飛伏異路 釋迦刹帝種因
縁。光等繁故略之
佛有姓喬答摩 光云。喬答摩是刹帝利中
之一姓也。喬中所出名喬答摩也。舊云瞿曇
訛也
有姓迦葉婆等 光云。迦葉婆此云飮光
即婆羅門種中之一姓也 義疏云。十八部
論疏云。具足應云迦葉波。迦葉此云光。波云
飮。合而言之故云飮光。飮是其姓。上古仙人
名爲飮光。以此仙人身有光明。能飮諸光令
不復現。今此迦葉是飮光仙人種。即以飮光
爲姓。從姓立名稱飮光
言量別者 遁云。釋迦長丈六。彌勒千尺
佛法住久近等 光云。或有諸佛般涅槃後
法住千年。或有諸佛般涅槃後住七日等
機宜別故 神云。由出世時所化有情機宜
別故
佛有三徳不可思議 明眼抄。問。佛因・果・
恩三種圓滿者。爲不共佛法。當如何。兩方。有
疑。若云不共法者。不其佛法有十八種。唯以
十力・無畏・念住・大悲爲十八。不列因圓徳果
圓徳略説三種中則十二。
廣則二十四圓滿也
若非不共者。既立圓滿
稱。知餘聖非分。依之在説不共徳之文中明
之。更不論之。在共徳中耶。答。應是不共徳。
而於別有勝用。立十八爲不共徳。名十八不
共法也此可明界事
也 已上
因圓徳 攝大乘論第八云。一長時修修行
時是
二無餘修無一行
不修
三尊重修心不悠悠
勇猛也
四無間修
念念相續不間餘
念 已上
 遁云。恭敬所學無所顧。惜修
無慢故
智圓徳中復有四種 寶云。智圓徳爲四。
一無師智。謂成佛時無師故。二一切智。謂縁
共理至極故。三一切種智。知一切種差別
法故。四無功用智。一切智及一切種智起時。
不須加行故 光云。一切智知諸法體。一
切種智知諸法用。或一切智知諸法自相。一
切種智知諸法共相。或一切智證眞理。一切
種智逹俗事
斷圓徳中有四種 神云。然有後三障時。
前斷煩惱障所得擇滅體不淸淨。由斷後三
障體淸淨故。名斷圓徳 寶云。初斷與二
乘同。三乘無學同斷一切煩惱故。此異菩薩
也。二一切定障斷者。簡異菩薩・二乘。無量三
摩地。菩薩・二乘不得故。三畢竟斷者。顯無
退。四幷習斷者。明二無知盡 准此二乘
菩薩斷義不圓滿。諸佛斷徳圓滿爲言 尋。今
立一切定障斷。何不立一切根障斷耶。光
云。此中亦應別説斷根障等。言斷定障。顯影
可知。以類同故。或略不説 神云。復有四
種。一一切煩惱障斷。二一切定障斷。三障根
無知惠障斷。前二障斷容有退義。根障若斷
畢竟不退。上來三障皆是正障。前三障習總
爲第四幷習氣斷 光初釋意。根障斷定障
斷類攝爲言神意。以畢竟斷爲根障斷。可思
之 尋。斷徳亘二滅耶。光云う。又准此中所明
斷徳通於二滅。或正斷徳唯是擇滅。若據兼
説通非擇滅。此文斷徳據正及兼故通二滅。
前明斷徳據正以論故唯擇滅 料簡此釋
云。又准此中所明斷徳通於二滅者。是總標
之言。或正斷徳等以下。別顯其相。非別釋
本義
抄意
 第一卷光云。斷徳從强擇滅爲體。若
據其兼通非擇滅。又解。斷徳唯以擇滅爲體
〇又解。彼文四斷皆是擇滅
三畢竟斷 光云。前二障斷已不退名畢
竟。簡異鈍根
四幷習斷 尋云。幷言如何。光云。不但
斷煩惱。幷煩惱習氣亦斷。簡異二乘 尋
云。習氣者如何。第一卷光云。有是習氣而
非無知。謂無知倶生心心所法 不染無知
劣惠爲體意歟 本義抄。問。當卷光云。惑
之習氣無有別體。但習無時説名爲斷。斷
無別體此釋習氣無別體。斷無別體如何。
答。幷習斷者。四種斷圓徳隨一心。尤可有
別體哉。第一卷光云。如來不但斷彼煩惱。幷
彼煩惱習氣亦斷得非擇滅。此簡利根二乘。
又解。幷習斷者。不但斷煩惱障・定障。幷二
障習氣亦斷 此釋意。習氣之上所得非擇
滅。爲幷習斷體。故幷習斷有別體也。但於
當處釋者。爲簡古師意於心所中別有一體
名爲習氣云義。云惑之習氣無別體。非云
習氣者是無體法也。但習無時説名爲斷。
斷無別體者。以習氣無名斷。非如斷煩惱得
擇滅名斷。故云斷無別體也。非遮習氣之上
所得非擇滅名幷習斷之邊歟已上本
義抄
威勢圓徳復有四種 論有二説。今疏後説
也。付易知出歟 尋初説意如何。光云。一
於外境。或時先無。今忽化有。或時先有。變轉
異本。化變住持自在威勢。二於壽量。或促至
八十。或劫延三月自在威勢。三於空於障於
極遠中。皆能速行。或偃臥空中。或極障能
度。或極遠速行。或小芥子・大妙高山展轉相
入。自在威勢。四佛所至處。能令世間花菓等
物。種種本性法爾轉變。殊勝於前。希奇威勢
立教必出離 堯云。佛立教修行者必出離
生死。異外道所立教修行者不出離生死也
已上
一具衆相二具隨好 光云。一具三十二衆
相。二具八十隨好 義章云。三十二相八
十種好〇福狀外障名之爲相。又表内徳亦
名爲相。姿媚可愛極悅人情。説之爲好
三具大力 遁云。如上明那羅延力等
四内身骨堅 法花玄云。小乘謂。骨是金
剛。肉非金剛。以傷出血故。大乘明。一切堅滿
故。皆是金剛。無有能傷佛身肉者也
外發神光 神言稱美之言歟 堯。問。内
身外發既異也。何爲一耶。答。内外相對。體用
相應。合論之歟已上
復恩圓徳亦有四 智徳斷徳。自利徳。恩
徳利他徳也。第一卷光見 第一卷疏云。智
徳是佛身中智惠爲體。斷徳是佛證擇滅爲
體〇一切衆生於生死泥淪沒無救。世尊哀
愍隨授所應正法教手。拔濟令出此。是恩徳
大悲爲體
又解 今論二説也。初説約所離。後説約
所得也
諸有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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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共功徳 惠云。共徳約名體同。作
用勝劣有殊 光云。正理論云。雖佛身中
一切徳行相淸淨殊勝自在。與聲聞等功徳
有殊。然依類同説名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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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生亦有 遁云。八解脱異生亦有者。雖
不具八。然亦名有
煩惱名諍 第一卷疏云。煩惱名諍。觸動
善品。損害自他。故名為諍 惠云。梵云阿
蘭那行。此云無諍行 光云。正理論云。然
一切諍總有三種。蘊・言・煩惱有差別故。蘊諍
謂死。言諍謂鬪。煩惱諍謂百八煩惱。由此俗
智力能止息煩惱諍故。得無諍名 私云。
無諍智者。令止息他有情煩惱故。云無諍智
謂阿羅漢 初明聖人起無諍智意。二息
煩惱諍得無諍名者。釋無諍名。三此行但以
俗智爲體者。述非無漏十六行也。已上 問。
起無諍智起因如何。寶云。正理論云。有阿羅
漢憶念昔多生。受雜類身。發自他惑。由斯相
續受非愛果。便作是念。有煩惱身。縁之起惑。
尙招苦果。況離煩惱具勝徳身。思已發生如
是相智。由此方便。令他有情不縁己身生貪
嗔等云云 惠云。無學得宿住智。知過去生死。
由於自他身起煩惱。我於煩惱身上起煩。惱
尚招生死。況於我無煩惱身起煩惱。即重明
日欲於某處乞食等。先發願。願彼處有情。明
日莫於我身起諸煩惱。便入勝定。定力息彼
煩惱不生也 神云。婆沙百七十九云。彼
阿羅漢行五種法。令他相續煩惱不起。一
淨威儀。先一處坐。若他來者。即觀其心。以
何威儀令不起結。若知由此不生彼結。即便
捨此。住餘威儀。若不起結。即如本住先住。餘
威儀亦爾。二應時語默。見他來時。便觀其意。
爲應與語。爲應默顯。觀已若見語起彼結。
雖極欲語。即便默然。若見由默起彼結者。雖
不欲言。而便與語。若渉道路見二人來。即觀
誰應先可與語。觀已若見與此語時彼起結
者。即與彼語。與彼亦然。若倶與語而起結者。
即便默然。倶默亦爾。若語若默倶起結者。即
爲避路令不結。三善量去住。隨所住處。即應
觀察。我爲應住爲應去耶。若見住時起彼結
者。處雖安隱資具豐饒隨順善品。而便捨
去。若見由去起他結者。處雖不安資縁匱乏
不順善品。而便强住。四分別應受不應受。若
有施主。以資具施。即觀其心。爲應受爲不應
受。觀已若見受起彼結。雖是所須。而便不受。
若見不受起彼結者。雖所不須。而便故受。五
觀補特伽羅。爲乞食故。時入城邑里巷他
家。觀察此中男女大小。勿有因我起諸煩惱。
若知不起。便入乞食。若知起者。雖極飢而不
入。無如是事。爲分別故。假使一切有情因
見我故起煩惱者。我即往一無有情處。斷
食而死。終不令他因我起結 遁云。一觀
威儀。謂行住坐臥不令他起婬故。二觀應
説法不應説法。三觀應受不應受。四觀察
住處有處雖安穩豐住資具若盡。
於已起善。或亦名應住
五觀察里巷。爲
乞食故。將入城邑。先觀里巷。此中男女勿有
因我起煩惱等
故思引發如是相智 故思者。故思惟云意
歟。相智者。此行相智云意歟
樂通行中此最勝 四通行。二十五卷明之。
二十五卷疏云。道依四根本靜慮。名樂通行。
止觀均平任運轉故。名之爲樂。非樂受也
唯人三州 遁云。謂極猛利故
縁未生者 遁云。已起之惑不可轉故
欲界有事惑 遁云。唯縁欲界。謂由欲惑
能招三惡趣諸苦。意令有情離惡生苦故。唯
欲惑令不起也
諸無事惑 遁云。簡息見惑。唯止修惑
無事惑者見惑也 堯云。言内起者。内門轉
也。迷外色聲等妙境。云外門轉。是修惑也。迷
内自身等。云内門轉也已上
内起隨應總縁境 遁云。見所斷惑唯於
内門總相縁境 問。無諍智通縁自他耶。
神云。但縁他。有説。通縁自他。而多縁他
遁云。既不揚縁己身而起。何有己智能遮防
以願爲先 寶云。願之智故名願智
遁云。言願爲先者。論云。諸有情欲起此願智
時。先發誠願。求知彼境。便入邊際第四靜慮。
爲加行位。此無間隨所入定勢力勝劣。如先
願力引正智起。於所求境。皆如實知。故名
願智
此智出體依地 遁云。同俗智爲性故。依
第四禪不動性依三州等
唯所縁別 遁云。謂此縁三界三世一切
法。無諍但縁欲界未生等也
從此第三明無礙解 光云。第三明四無礙
 惠云。四無礙解法詞等是境。智於境
中無礙。無礙即解。解即智也 義章云。智
於諸法如無帶礙。故名無礙
釋曰無礙解有四〇 初句標數。次句列名。
可知之
名義言説道〇 上句擧所縁境。下句出
體。可知之
謂無退智縁能詮名 此下釋四無礙解。出
體得名也。無退智者。光云。是利根故名無退
 堯云。利根人所起智。無退轉故也
已上 名句文三總説爲名 遁云。謂雖別
相有名・句殊。今約總相。同能詮表故。總爲名
 惠云。名召法勝故頌擧之。具足智名
句文三也 私云。遁・惠兩釋聊異歟。遁釋
叶今疏總説爲名之釋歟 堯云。名句文三
共雖有能詮相。於中名能詮相顯故。此三總
爲名云歟。或又從初云歟已上
持所説義及生物解 堯云。此釋法無礙解
法字。法有二義。一軌持。謂此名句文能持所
説義故。二軌則。謂名句文能令生諸法解故
也 義章云。所言法者。汎釋有二。一軌則名
法。二自體名法 問。名句文即義。何不名
義耶。惠云。若爾名等即義。如何不名義。答
所詮勝義。是名義。名等縁多法故。不名義也
 寶云。正理論云。雖名身等亦是義攝。而
非勝義。有多想故。謂有如義。有不如義。有
有義。有無義。有依假轉。有依實轉
縁所詮義名義無礙解 寶云。正理論云。
若無退智縁一切法所有勝義。立爲第二義。
即諸法自相・共相〇此但取依。語起名名所
顯義。非取汎爾心之所行説名爲義 堯
云。義無礙縁名句文所詮義也。前法無礙解
縁能詮名。今義無礙解縁所詮義也已上
縁方言詞 寶云。正理論云。若無退智縁
諸方域俗聖言詞。立爲第三。即能了知世俗
語典語。於諸方域種種差別
又無退智縁契正理等云云 寶云。正理論云。
即於文・義。能正宣揚。無滯言詞。説名爲辨。
及諸所有已得功徳。不由加行。任運現前。自
在功能。亦名爲辨。此能起辨。立以辨名。了辨
及因智。名辨無礙解。即前所説能正宣揚。善
應物機。不違勝義。所有言説。名應正理。即前
所説無滯言詞。不待處時及有情等。辨折
自在。名無滯礙。即前言已得功徳。不由加行。
任運現前。名爲自在定・惠二道已上
論文
 堯云。
今所言辨有二種。一無滯言説名辨。二以無
滯言説因定・惠二道名辨也。説諸法無滯故。
無滯言説名辨。此無滯言説。以定・惠二道爲
所依。爲因起故。又以定・惠二道名辨也。故論
云。辨無礙於説道中。許隨縁一皆得起故
言説者。無滯言説也。言道者。定・惠二道也。
言許隨縁一皆得起故者。唯縁無滯言説。不
縁定・惠。名辨無礙解。又唯縁定・惠二道。不
縁言説。辨無礙解也已上
是利根故 此釋無退智爲性之頌也
此二無礙縁名身等 寶云。此即釋法詞二
無礙解俗智攝也。以智類同故。越次而釋
光云。四中法詞二無礙解。唯俗智攝。非無漏
智縁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云云
法無礙解通依五地 光云。婆沙一百八十
云。有説。在二地。謂欲界。初靜慮。有説。在五
地。謂欲界・四靜慮。有説。七地加未至
中間
然無評
家。解云。初説據名隨語繫故〇但依二地〇
後二説據名隨身繫。説法無礙解通依上地。
以縁法難。要依自地智縁自地法。此論・正
理・顯宗。幷同婆沙第二説。以五地爲正
詞無礙唯依二地 遁云。以尋・伺二是語
言因。二禪已上既無尋伺故無語言。舊云。以
縁詞難故唯自地
法詞差別事 遁云。問。法・詞以名言爲境。何
故依地二・五不同耶。答。詞無礙解縁麁動。上
地寂靜故無。法無礙解縁微細。上地寂靜許
縁法。故二差別。問。法・詞二種並依於聲。何
縁麁細有差別。答。雖同依聲。然世俗言詞是
麁。名句是細也
涅槃名爲義 堯云。擇滅無爲名勝義善。
若以勝義爲義者。唯擇滅可名義。若據此門。
能縁智唯六智也已上
六智爲體 光云。義無礙解則六智攝。謂
俗・法・類・滅・盡・無生 如漏盡通説者。十
力之中漏盡力指歟
謂九地也 光云。此二通依一切地起。謂
依欲界乃至有頂。言説唯在欲界・初定中。辨
無礙解如何通九。辨無礙解於説及道。許隨
縁一皆得起故。故通九地
必皆具四 堯抄。尋。四無礙解依地既不
同也。豈依第四禪得法・義・辨三無礙解時。應
得依欲界初禪詞無礙解耶。例如詞無礙解。
依欲界・初定故。不爲邊際定體。如何。答。光
云。以得第四邊際定時。四無礙解起自在故。
名具得四。故不文言。詞無礙解雖依彼得。而
體非彼靜慮所取。又正理云。有餘師言。有
不具得。無理得一必全得四文 已上
四無礙加行事 論云。此四無礙解生。如次
串習算計佛語聲明因明爲前加行。若於四
處未得善巧。必不能生無礙解故。理實一切
無礙解生。唯學佛語能爲加行
第四明依邊際定得 寶云。明六所因得
也。此六皆因邊際定力所行引發故
此六皆依邊際定得 惠云。邊際定是因。
因定引此六生。六是果
此邊際定體有六種 寶云。明邊際定體通
局也。正理論云。體有六種。前六除詞餘五少
分。及除此外復更有餘加行所得上品靜慮。
名邊際定。故成六種。述曰。此六因第四定邊
際定得。然所得三無礙解。及無諍定。願智通
餘地。故言少分也 問。三無礙上五二地
爲依 通餘地願智・無諍智唯依第四定
何云少分耶。答。光云。解云。願智若依殊勝及
依初起。但依第四。若依非勝及依後起。亦通
下地乃至欲界。諸論中言願智依第四者。據
勝及初。婆沙通據非勝後起故。説願智攝詞
無礙解
更加延促壽等邊際 留多壽行者。利根
倶解脱阿羅漢。前世業所感命衆同分中。有
同分長命根短者。爲延命根。修布施行。入邊
際定。從定起已。心念口言。諸我能感富異熟
業。願皆轉招壽異熟果。慇懃發願欣求之時。
布施時無貪相應思。由邊際定力。答誓願思
感現在命根也。捨多壽行促壽准之可知之。
第三卷沙汰也 尋。延促等言如何
故體成六謂無諍邊際乃至 意云。邊際定
體別有六。謂無諍所依邊際。乃至延促等所
依邊際也。詞無礙雖爲邊際所依。詞體欲界
初禪攝故。詞非邊際體爲言
遍順至究竟者釋邊際名也 云論。一切地
遍所隨順故。增至究竟故 准此論文。依
遍所隨順欲增至究竟二義。得邊際名也。
疏釋邊際名也者。釋得邊際名爲言下結釋。如
是靜慮得邊際名云云可思之
科段 初略釋二義從一切地
故名邊際
寶記先略
 次廣釋二義謂從欲思下。釋邊所隨順
謂專修習下。釋增至究竟
寶記後
廣ト云ヒ當。此中邊言已下。別釋邊際二字。可
見之
從下至中 寶云。先順一切。後入第四定。
名一切地隨順。就第四定中。從下至上。名增
至究竟。由斯二義。得邊際名云云 此釋意。
於第四定中分九品謂專修習第四靜慮之
論文爾見歟 惠云。九品一遍爲下下。兩邊爲
下中。乃至九邊爲上上品也 此釋意。一
遍言。就邊所隨順。分一邊乃至九邊但邊
所隨順・增至究竟爲二義故。增至究竟之義。
就第四靜慮中論之歟。若爾者。一遍兩遍言。
又付第四靜慮論之也
邊言顯無越義 問。無越者無越此義也。
而以邊言顯無越意如何。答。邊者窮盡義也。
窮盡無爲言難云。若爾者。下極義如何相
替耶。答。下極義自體極義。邊言望餘法顯窮
盡故。此無越義。堯抄。尋云。邊際不可勝滅
盡定。謂學無學得定滿者。何依得滅定。況又
滅得微細寂靜定。邊際無此等義。爭云勝滅
定耶。答。隨義可判勝劣。若據寂靜微細義者。
可勝滅定若據延促等自在義。無越義顯也
已上 論云。此中邊名顯無越義勝。無越此
神云。勝定更無越此。故此定名邊際
此釋意。諸勝定中。無越此邊際定爲言若爾
者。論勝言亘諸定歟。今疏云。勝無越此
意。勝言指邊際定歟
際言〇顯類義也 惠云。此無諍等六依第
四定成爲六際。此六定是依類。如一頌四句
爲句之依類 遁云。謂此定中有種類相
似義故。如一頌有四句。名四際者。謂有四際
分故。或一界有四海分齊。皆是種類相似義
 光云。謂一頌中四句分齊。或如一界
四海分齊。皆是種類相似
如説涅槃〇顯極義 知易歟。私云。類義
齊等義。極義際目義歟 私云。際言爲顯類
義極義等意作四句顯甚深理趣事。大小諸
師常例也。四句甚深類例也。故諸定中邊際
定尤甚深故。以四句絶甚深。邊際定甚深
顯也。四際四句絶理歟。次極義者。涅槃云實
際。是又諸法極不過實際。以之諸定中邊
際定極ト顯歟私推宜歟 寶云。如是二言。顯
此靜慮是最勝類。定中最極殊勝功徳。多依
此引生。樂通行中此最勝故
亦共凡徳且應辨通 論云。雖六通中第六
唯聖。然其前五異生亦得。依總相説亦共異
 明六通頌文七。一列六通名。二出體。
三依地。四縁境別。五二得。六念住。七三性
門。可知之
初三句者標列六通初句通六言標數。謂神
境已下列六通 神云。上三句擧數列名
神謂等持 二十五卷疏云。問。何縁於定
立神足名。答。神謂神變靈妙徳也。足即是定
神所依也。神依定發。定爲神足 遁云。等
持是定。由定能爲神變事故
境謂行化智證神境 行化者。下釋云。行
有三種。一運身。二勝解。三意勢。化有二種。
一欲界化四。色・香・味・觸。二色界化二。色・觸
云云。取意 尋。智證神境云意如何。惠云。神
據等持。境即所化四・二塵。通即證智。三法立
名。從定發通。通能起化心化境。名智證境也
 光云。從定境能證爲名。故神境智證
通。餘通雖亦依定。此通相顯。偏標神名
天眼天耳所依根也 天眼天耳釋名。委如
下釋 光云。智縁二境無擁名通。從根及能
證爲名云云 問。宿住通唯境智曾所経事
歟。答。爾也。惠云。曾經事者。未得淨居。如何
能憶。答。曾憶有二。一見。二聞。淨居者聞也
云云
智證他心無擁名通 光云。從加行及能證
智爲名。名他心智證通 惠云。他心即境。
通即證智。加行立名
於宿住事〇 惠云。宿住即過去五蘊是
境。隨念即心相應念。通即是智 寶云。婆
沙一百云。問。何故名宿住隨念智。宿住隨念
智是何義。答。諸過去生有漏五蘊。名爲宿住。
隨念勢力而能知汝彼故。名宿住隨念智。謂
此聚中雖有多法。而念力增故説隨念
漏盡者擇滅也 惠云。若涅槃名漏盡。漏
盡即是所證。通即能證智。若漏盡身中起。從
所依及證智立名
或漏盡身中所有智證 付此釋。所證何法

此六神通解脱道攝惠 堯抄。尋。唯解脱
道一念爲通體歟。光云。且言解脱。顯出障初。
理實亦容勝進道起。故正理七十六云。解脱
道言顯出障義。勝進道中亦容有故
此之四通俗智爲體 遁云。初三通縁色事
故。並世俗智。他心智通漏無漏故通五智。如
前已辨
五依四靜慮者 明五通依地也
初三〇縁色爲境 遁云。謂神境變化色香
味觸故。天眼觀色。天耳觀聲故。此三通皆
別縁色云云
他心智〇以色爲門 遁云。此明他心通。初
假色爲門。後但縁心境
謂欲修時先審 堯云。將爲觀他心。先觀
我心。爲觀我心觀我身相。謂若自心忿恚
時。依身相亦忿怒形故。觀依身忿怒形。知
自心忿怒心。若自心喜悅時。依身外相亦適
悅形故。觀依身適悅形。知自心適悅。如是
觀自心已。後觀他身心二相。准之可知之以上
 神云。先審觀己色心二相前後變異轉轉
相隨 問。心喜怒時顯形色委意如何。神
云。論云。問。他心智誰起。答。光一切入於第
四禪。得自在得天眼。起他心智。云何應起者。
初坐禪人。入光一切。入於第四禪。安詳出從
初以光令滿其身。以天眼見其自心意色。此
依色意識起。如是若與喜根相應心現起。意
色如酪蘇色。若與憂相應心現起。成如紫色。
若與捨根相應心現起。成如蜜色。若與苦相
應心。如黃色。若與瞋相應心。如黑色。若與無
明相應心。如濁色。若與信及智相應心。如
淸色。彼坐禪人如是以自身變分別色變。爾
時心光令滿他身。以天眼見他心意色。彼以
心變分別色變。以色變分別心變。如是分別
起他心智。以起他心智除色變分別。唯取
心事。如是以修行心淸白。或有苦知有苦。或
無苦知無苦。如是一切可知 遁云。論云。
修神境智等前三通時。思輕謂神境思
身輕擧
光謂天
眼思光明。近作遠想。天耳思聲。近作遠想。以
爲加行
若宿住通漸次〇 神云。先自審察次前滅
心。漸後逆觀此生十時分位前前差別。知結
生心。乃至能憶知中有前身一念命終心。名
自身宿住加行已成。爲無間道〇知前身命
終時。爲無間道。第二念爲解脱道 疏云。
憶中有已前一念之心已言論無之。中有前
一念者。中有初念歟 惠云。宿住先觀此生
十位。次方觀中有初心。即名加行滿。以中
有今生攝 問。初修宿住通時。憶知中有
前一念。爲加行滿。爲當無間道耶 光云。至
知前身命終時心。方名無間道云云問。論云。
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名自宿住加行已
云云答。光引婆沙殘文云。彼是前生命終心
故。能憶念知。名善成滿。解云。婆沙據無間道
起。説加行成滿。倶舍據加行落謝。名已成
滿。或滿言顯已成滿。正理・顯宗又同倶舍。或
可。論意各別。於已成位名無間道論云。已
成故非正成滿位也。雖有三解。並以爲無間
道多。問。付初解。婆沙何以無間道爲加行滿
耶。答。通體解脱道攝故。望通體以無間道爲
加行滿也已上
十位差別 遁云。謂從老年乃至嬰孩。及
在胎中羯羅藍差別之相
依無色地無如是能 惠云。六通加行者。
思輕。天眼思色。天耳思聲。無色無此等用。無
五通也 遁云。無色無生五通加行故不依
 堯。尋。宿住通憶過去宿生事者。憶過
去刹那刹那事歟。答。不爾。光云。應知。但約
分位漸憶。不約刹那。若約刹那。向前漸憶。憶
半生事。即便命終。豈能修至加行成滿
已上
未至等地 遁云。等取中間禪。亦以止觀
不均故
自下地爲境者 光云。一約竪明。作用寬
狹。境唯自・下。不通上地。勢力劣故。二約傍
顯作用寬狹云云 約傍者二三
聲聞〇二三千無數者 明眼抄。問。大覺
五通作意不作意時。但以無數世界爲境歟。
答。論云。謂大聲聞・麟喩・大覺。不極作意。如
次能於一・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作用
自在。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
 問。佛於一切殊勝猛利。不由加行。何
唯極作意時。於無數世界自在耶。答。極作意
亦佛易起歟已上 問。二乘五通境界。於横
 寬狹別。於過未遠近亦有差別耶。答。同知
八萬劫也。問。寬狹既不同也。遠近何無差別
耶。神泰云。何故凡夫二乘〇同知八萬耶。答。
現在鐵圍山障隔故。凡夫二乘知境別。過未
無山障隔故。凡夫二乘同知八萬。問。過未
無障隔。凡同聖八萬。亦可過未無障隔。小同
大無邊。答。如三界業力非想極八萬。二乘有
限力。亦極知八萬。諸佛無限力。是故知無邊
文 已上明眼抄
初三通〇縁色起故 遁云。謂神境通縁外
四處色・香・味・觸。天眼縁色。天耳縁聲。故皆
是身念住攝
宿住及漏盡通四念住攝 寶云。正理論
云。〇宿住隨念智。總觀前生分位差別。唯是
雜縁法念住攝。此論別。意各異故。如見道中
雖縁諦而得修者亦四念住。此亦應爾。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又云。漏盡如力。或法・或四。
應不定言四念住攝
謂眼耳識生得善者 遁云。此中有二意。
初云。五識是生得善。生得善者不許異地起。
今通既與二識相應。設許是善。亦同彼釋。不
得異地起。通既異地起。故知非善攝。次若
色界已下。約定相生證知非善。謂依定發通。
還從定出故云云 光云。五識是生得善。不得
異地起故。或色界生得善。不能生定心。以彼
二通唯定相生 問。二釋委意如何。答。於
初靜慮所繫之眼・耳二通。有上地所起與自
地所起之二類。其中爲顯上地所起二通之
限無記之所以。述五識是生得善不得異地
起故。爲顯自地所起二通之限無記之所以。
云或色界得善不能生定心等。已上
續本義意
又生得
善者。生便得故之法。眼・耳二通者。加行所得
之法。或離染所得之法也。可思之
通果無記 遁云。問。既惠是通。復何名果。
答。即通是果。無雍義。是通從定生故名果。持
業釋 光同之 寶師意。天眼・天耳二
通自性無記云云 第二卷本義抄在之 問。
二通既二識相應惠。二識在初定。何二通云
依四靜慮耶。論云。隨根説故。亦無有失。謂所
依止眼・耳二根。由四靜慮力所引起。即彼
地攝故。依四地通依根故説依四。或此依通
無間道。説通無間道。依四地故
性皆是善 續本義抄。問。於通果無記意
識五識相分之中。意識通果者。變化心發業
心是也。其化事發業二類。既爲神境通所攝。
下頌云。境二謂行化等云云若爾通無記耶。
答。於神境通。可有根本・眷屬二類也。根本
者。正縁行・化二事以為境。之定中惠云。餘四
通唯善是也。眷屬者。從彼定已後所起之發
業心。云神境通果能變化心力能化生一切
化事等是也。若爾者。約根本云善性。約眷屬
云無記也。可思之已上
第二天眼第二死生智明 死生智明得名
者。十力中死生智力者。知衆生死此生彼故
云云准之可知之 惠云。問。天眼即死生智。
如何天眼知現在。死生智知未來。答。據眷屬
説。天眼眷屬縁未來。或對宿住縁未來也。死
生智善天眼無記者。無記據根體善。即縁眷
屬説也
唯三名明 遁云。由此三能照了三障事
故。遣除三際愚故。或偏名明。故正理云。宿住
通憶念前際自他苦事。死生智通觀察後際
他身苦事。由此厭生死衆苦起。漏盡通觀涅
槃樂故。唯三種立爲明 神云。六中三種
獨名明者。如其次第。對治三際愚故〇又此
三通如次。能捨常斷有見。故立爲明。又此能
除有有情法三種愚故。偏立爲明 問。天
眼唯縁色處。不縁聲等。唯縁現在。不縁未來。
而死生智通廣縁三業。又縁未來。二通之行
相遙異也。何以天眼通爲死生智通之體耶。
答。凡死生智明者。是天眼通之眷屬。非天眼
通當體。所謂無記。天眼通觀見五趣有情等。
然後死生智通縁當來三業等事也已上續
本義抄
 惠
云。問。何故六通立三爲明。答。宿住縁過去。
死生縁未來。漏盡忻涅槃。故三有勝用。故立
爲明。後次宿住智明引空定。死生智明引無
願定。漏盡智引無想定。故立三爲明。智證即
明也 問。以三明治三際愚委意如何。答。
憶念自他過去事。除忘失前際之愚昧智。名
宿住智證明。觀察他身未來事。除不知後際
之愚昧智。名天眼智證明。見涅槃眞實樂。除
愛著現在之愚昧。名漏盡智證明也已上續本
義抄
治中際愚 遁云。由明智斷現在惑故。名
治中際愚
容有是眞 惠云。若以十智爲體。世俗是
漏。他心通漏無漏。餘八智半無漏。故言容也
 寶云。兼述是眞無學。有非眞無學。於中
是無漏者。是無學法即是漏盡一分。若有漏
者。是非學非無學法。即是宿住死生智明全・
漏盡一分
第三明三示道 論云。能示導得示道名
 寶云。示謂顯示教示之異名。導謂教導引
導之異名云云 示導者化他行。説法教化之
徳也
第一四六導者 問。於六通中。何此三名
示導耶。論云。此三種引所化生令初發心。最
爲勝故〇又唯此三令於佛法。如次歸狀・信
受・修行。得示導名。餘三不爾 光云。又唯
此三令諸有情。於佛法中。如其次第。神變
能令歸伏。記心能令信受。教誡能令修行。故
唯三種得示道名云云 惠云。神變現通令發
心。記心記彼心中念善惡事令信。此皆令發
心。教誡與説法名示導也云云 神云。言教
誡者。以所證涅槃教授誡勗令懃修學速證
涅槃。故名教誡
定由通所成者 光云。唯此定由通所成
故。定能引他人天利益果故。及取涅槃安樂
果故。由決定故。故名最尊 寶云。他心神
足有非通成故。非決定勝。教誡示導唯漏盡
通所成故。決定勝也
前二示導呪藥亦成 寶云。指事釋決定也
如有呪術名健駄利 光云。如有呪術。名
健駄梨。持此便能騰空自在。如神境通。健駄
是國名。此國所出名健駄梨。又眞諦云。有女
天名健駄梨。翻爲持地。此呪是健駄梨所説。
從能説女天爲名。故稱健駄梨 寶云。眞
諦云。有女天名健駄梨。翻爲持地。呪從所説
人得名
復有呪術 光云。復有呪術。名伊刹尼。持
此便能知他心念。如他心通。伊刹尼此云觀
察。又眞諦云〇 寶云。眞諦云。伊刹尼是
論名。是露形化道師所造。翻爲觀察。此呪從
所出論爲名 尋。藥成如何。答。眼仙藥勝
空自在之義在之歟
神名所目 光云。神名所目。唯勝等持有
神用故。從用爲名。由定能爲神變事故。諸
神變事説名爲境。此境有二。謂行及化
一行二化 遁云。一行二化者。行謂不變
本形。化謂變化異狀 惠云。行三是即質
化。如馬勝往上界化色觸二塵爲所依地及
籠。此身梵王來欲界化四塵爲所依地及籠。
此身下界方得見也〇此八化説離質
猶如飛鳥 運身之相者。或運三肘半及四
肘身。或運八肘身。或運十六肘等身。若陵百
踰繕那之空。若陵千踰繕那之空。若陵萬踰
繕那空也
二者勝解 光云。由勝解力極遠速至。又
正理七十六云。本無來去。何謂速行。此實不
行。但由近勝解行極速故。得勝解名。或世
尊言。靜慮境界不思議故。唯佛能了 問。
見光所引正理論文。云本來無來去。或云此
實不行。若爾者。於勝解通無遠行義歟。答。次
下文云。但由近勝解行極速故云云可有遠行
義也。但云本無來去。云此實不行文者。此處
生法則此處滅。彼生法則彼滅。更無有去彼
生處來此滅義爲言
三者意勢 惠云。問。擧意即至者。如前文。
度一極微名一念。如何遠方能即至。答。正理
論云。如日舒光即能頓至。若不然者。中間斷
絶。行義不成。擧心即現大身至彼 光云。
意勢通不許中間間斷。問。若非間斷。如至極
遠。度一極微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即至彼。
解云。此讃極速。言擧心縁身即能至。然於
中間亦經多念。身微妙故非餘所見。大而不
停故能速至 此釋意。擧心身即至者。讃
嘆之言也。實存度一極微經一刹那之理。故
中間亦經多念爲言 又云。又解。第一刹那擧
心縁時。第二刹那隨方遠近現一大身。中間
續起。第三刹那方至彼處。又解。非從此處漸
行至彼。擧心縁時。不離本處。隨方遠近現一
大身。故説此身即能至彼 此第二第三釋
意。以擧心身則至之説爲本。會度一極微經
一刹那之難破也。第二釋意。初念小身住本
處。第二念大身居中間。第三念小身現遠方。
三念三身。第三釋意。唯現一大身故。是一念
一身爲言
以色界中無香味故〇一似自身化 遁云。
准此似言如化。外四境似自他身。准論名
自他身者。新云。於自身上化名屬自身化。若
化外人名屬他身化。又自身有質化。如梵王
下聽法。或離質化。如結巾爭爲羊等名化
 惠云。問。身在色界作欲界化。化香味不。又
身在欲界作色界化。化幾塵。答。婆沙説。色界
作欲界化。化香味不。若化不有成就香味失
 光云。身生色界化欲香味。而不成就。無
生上界成下香味。猶如衣服及莊嚴具。雖不
離身。化而不成就。有説。在色界作欲界化。唯
化色觸二處。不化香味。欲界八微不相離者。
據非化者説 堯抄。尋云。依身欲界者。色
界自身化他身化如何。又依身色界者。欲界
自他身化樣如何。答。依身欲界人色界自身
化者。化作似欲界自身天衆也。又依身欲界
人色界他身化者。似欲界他身色界天衆也。
次依身色界有情欲界自身化者。化似色界
自身欲界人天也。又依身色界有情欲界他
身化者。作似色界他身欲界人天也已上
第二明能所化 能能化心。所所化事

能化心從神境通生 惠云。此説解脱道出
障。是通體能化心從神通生。與通爲果。所化
事近與化心爲果。遠亦與通爲果。若言神通。
通即慧。神即是定。若言通果心。無障名通。即
是慧。與定爲果。通即是果。通果之心也
此有幾種一問差別云何二問依光意爲二問
可思之 光云。初兩句答初問。下十四句答第
二問
從神境通生變化心 光云。神境通後起果
化心力。能化生一切化事。此據同時能起化
事。故説化心。不言通化。若據前後。通亦名
化。故婆沙一百二十二〇如是説者。諸所化
事。亦由通化作。亦由化心。謂神境通道無間
而滅。化心與所化倶時而起。雖倶時起。能化
心唯是通果。諸所化事是通果及化心果云云
 明眼抄。問。十四能變化心可化聲處耶。論
云。若欲界化。外四處除聲。若色界化唯二。謂
色・觸問。化人發語豈非化聲耶。既化四處。
何不變聲耶。答。泰法師引多證立變化能發
語。光云。法師未委〇聲由擊發。不可言化。以
間斷故問。此釋意如何。答。私云。先以化心。
化四大種差別。爲發音聲因。而以發表心。令
其動擊而發聲。故非是化也。故云。以間斷故
也。意云。由前大種故。非無而忽有。亦由擊方
發故。非初化心所化也已上 惠云。以化心不
化聲。別有發語心發語
初定果有二 惠云。問。第二定作欲界化
心。與初定作初定化心。何勝何劣。答。若約
地。即初定化心勝。欲界化心劣。雖依二定。以
化心屬欲界故。若約所依定。即欲界化心勝。
以依第二定故
從淨自生二者 此生言。亘能・所也。謂化
心從淨自二心生能生二心爲言遁云。初念化
心。從淨定生。第二念已去。從自類生。最後一
念。能生淨定
此心必無直出觀義 論云。如從門入還從
門出
問發語心起 遁云。此問意。發語心與化
心別。既起發語心變化已無。應無其身。以化
身從化心有故云云
有死留堅體者 寶云。明留化至命終後
 光云。初解。化骨鎖身。令久時住。既云留化
身。明非本身骨。第二解可知〇前解爲正
 遁云。婆沙有説。有留化事。有説。無留化
事。如是説者。有留化事。是故大迦葉波已入
涅槃。准此論及婆沙。咸言入涅槃。然餘處言。
入滅盡定。待慈氏出。與此不同已上 惠云。迦
葉。大乘言入定。此論言。死後至慈尊再現十
反。是本願力也云云 神云。非化主命現
在時。能留化身令久時住。亦有令住至命終
後。如迦葉波留骨鎖身。不留肉等 問。迦
葉留身因縁如何 神云。婆沙一百二十五
云。曾聞。尊者大迦葉波。入王舍城。最後乞
食。食已登雞足山。山有三峯。如仰雞足。尊者
入中。結跏趺坐。作誠言曰。願我此身幷納
鉢杖。久住不壞。乃至經於五十七倶胝六十
百千歳。慈氏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時。施作
事。發此願已。尋般涅槃。時彼三峯便合成
一。掩蔽尊者。儼然而住。及慈氏佛出現時。將
無量人天。至此山上。告諸衆曰。汝等欲見釋
迦牟尼佛杜多功徳弟子衆中第一大弟子迦
葉波不。擧衆咸曰。我等欲見。慈氏如來。既以
右手撫雞足山頂。應時峯坼還爲三分。時迦
葉波。將納鉢杖。從中而出云云又云。解云。杜
多此云除棄。謂由著糞掃衣常乞食等。除棄
貪欲故。云杜多云云
初多心一化〇 寶云。明能化用心多小
云云 遁云。謂初由多念化心。方能作一所化
云云 寶云。正理云。初習業者。由多化心。
要附所依。起一化事。習業成滿。由一化心。能
不附所依。起衆多化事。述曰。所依謂非化物
云云 光云。所依謂木石等云云 神云。習成
滿者。由一化心。隨欲化生車・歩・象・馬多少
化事云云
餘生得等 等言等業得等歟
如鬼神等 論云。如天龍等能變化心。彼
亦能爲自他身化。於十色處化九。除聲。理實
無能化爲根者。然所化境。不離根故。言化九
處。亦無有失云云 遁引論畢云。准此。修得但
能化四境。謂附根而住。以不根離故。生得化
九處。以不離根相離故。理實已下。是論主正
文也云云
釋曰天眼耳者 謂眼耳邊 或本云。眼
耳通云云 科文 此一段爲四。初出天眼耳
體用。二此名天者下。明名天所以。三天眼
有三下。出三類。四唯有修得下。明修得。眼耳
中有三。初明恒同分。二又無缺壞釋無缺三
能取下。釋第四句寶記意論云。天眼耳根。即四
靜慮所生淨色。謂縁光聲修加行故。依四靜
慮。於眼耳邊。引起彼地微妙大種所造淨色
眼耳二根。見色聞聲。名天眼耳 惠云。謂
四本定地。淨色爲體。由彼入定。引得淨色。依
此三根。能發二識。能見聞遠色聲等也
此名天者 正理論云。如是眼耳。何故名
天。體即是天定地攝故。極淸淨故。立天名
 論云。如是眼耳。何故名天。體即是天定
地攝故 遁云。雖自有天。非定地攝。而
定地攝必是天故。所以將定故攝爲因證天
天眼有三 寶云。前二有兩釋。天之眼耳。
名天眼耳。是依主釋也。若天即眼耳。是持業
釋。第三是有財釋。實非天眼耳。今取天眼耳
如輪王 論云。如藏臣寶菩薩輪王諸龍鬼
神及中有等
唯有修得〇恒是同分 光云。修得眼耳主
能見聞故者。釋恒同分。以天眼耳識必倶故。
恒名同分。處所必具至一切有情者。釋無缺
左右二眼。處處必是具。無翳無缺。如生色界
一切有情
能取被障 惠云。肉眼見遠。天眼遠近皆
見。肉眼有同分・被同分。天眼唯同分。肉眼見
前。不見後。及不見左右。天眼前後左右皆
見。肉眼見障内。不見障外。天眼内外皆見。肉
眼見麁。不見細。天眼二皆見。肉眼見晝。不見
夜。天眼晝夜皆見。肉眼見明。不見暗。天眼明
暗皆見。肉眼有翳缺。天眼即無也
總有五種 光云。總有五種。一修得。由修
定得故。二生得。生彼處得故。三呪成。由呪力
成故。四藥成。由藥力成故。五業成。由業力成
故。曼陀多王及中有等諸神境智。是業成攝
〇曼馱多此云我養 遁云。二生得者。如天
龍及飛烏等 明眼抄。問。業得・生得同歟
異歟。答。然以天龍等變化。光依婆沙云。生得
也。他化天化五境。云業力化云云問。天趣通
爲生得者。何他化自在天化五境。光釋云
彼由業力令他化作耶。答。天趣・鬼趣處所之
法。有此通。即説此爲生處得通。若有一類別
人。由業所得。名業得耳。然以生得對修得。通
亦名業也。問。其業得者。異熟生歟。答。不必
爾也。頌云。餘得通之性故也。而言業成者。由
業增上。果亦名業成也
四者占相 光云。占謂占卜。相謂觀相。能
知他心云云
所餘〇唯有三種 光云。謂餘天眼・天耳・宿
通三類各三。謂修・生・業以難成故。非呪・藥・
占。謂眼耳鈍故。非呪藥成。占相唯意。亦非眼
耳。身雖是色。以相顯故。神塗藥可以飛行。不
同眼耳知過去難。所以宿住非呪・藥・占云云
神境等三若修得者 光云。若據修得。三
善二無記
皆通三性 人中都無生・得通者 光
云。人中都無生所得者。以占相智所覆損故。
有他心智及願智等所映弊故。餘五皆容有。
隨其所應。本性生念業所成攝故
於地獄趣 寶云。依婆沙一百一云〇如契
經説。地獄有情互相謂言。奇哉。自誤。我等過
去曾聞。沙門婆羅門説。諸欲過患。能引未
來可怖畏事。汝等應斷。我等雖聞。而不信
用。今因彼欲受斯劇苦云云
通餘四趣 寶云。依婆沙一百一云〇傍生
有生處得智。憶宿住事〇評曰。應作是説。能
憶多生。如狼憶知五百生事。鬼趣生處得智。
知宿住事。並如傍生説云云
呪藥二種通人鬼趣 正文云。光記有多解
之中。云呪藥通人天鬼畜云云今何除畜已上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八
 (頌疏論本第二十八) 
分別定品第八之一 問。此品來意如何
 第一卷疏云。賢聖品明果。智品明因。定
品明縁。果相易欣。所以先説果。果必藉因。故
次明智。智必待於縁。故後明定
心一境性 釋定品題名。心一境性義。下
問答明之 神云。息慮一縁。名之爲定
惠云。梵云禪那。此云靜慮
總分三段 光科同之寶記意異之。可思

二明正法住世 此下當流通文。附當品科
之歟
論云已説諸智 光云。將明生起。就生起
中。一總結生起。二別生起定。三問起頌文。
此即第一總結生起。於先所辨共功徳中。已
説諸智所成無諍等功徳。餘靜慮等功徳。今
次當辨。於中先辨所依止定者。此即第二別
生起定。且諸定内靜慮云何者。此即第三問
起頌文云云
餘性功徳 神云。餘定性功徳。今次當辨
云云 尋。餘性功徳之意如何 答。餘者。望智
指定云餘。性者。定性。則四靜慮・四無色。是
定體性。謂所依止定也。功徳者。能依功徳。
四無量・八解脱等歟
且諸定内靜慮云何 尋。先明四靜慮所以
如何。答。論云一切功徳多依靜慮故。應先辨
靜慮差別云云
頌曰 光云。就頌答中。初頌出體。後半頌
顯差別。此中言樂。樂有二種。若初二定樂。輕
安名樂。若第三定樂。樂受名槳。以樂名同。頌
總言樂云云
世間品已説 指三靜慮各三第四靜慮八
文也
以善等持爲自性 第四卷疏云。三摩地者。
此云等持。平等持心於一境轉。亦持心所。從
强説心云云 光云。三摩地是大地法。遍與
一切三性相應〇皆應名定〇餘散品心。雖
有等持。體性劣故。不名爲定云云
答謂能令心專一所縁云云 惠云。令同念心
心所不散。於一境轉。名一境性。性即定也云云
經部宗中。唯心無所義・受想思實有義。二家
在之。今論所載。受想思實有義。是經部宗本
義也。此師意。計受想思心所實有之時。等持
心所。或云心王上假立・或云思上假立之二
邊。可有也。所謂心定王故。以心所隨彼爲心
分位。又思造作爲能。行蘊主故。等持等餘心
所。皆以思爲體云義邊。不有之也。不同薩婆
多心・所別體義。論重重難答在之。可見之」
問何名靜慮 此問答。釋靜慮名義也 光
云。由此定寂靜慧能審慮。審慮即定實了知
義。從用及思爲名。故名靜慮。如契經説。心若
在定。能如實了知云云 寶云。婆沙一百四十
一云。問。此四何縁説名靜慮。答。靜謂寂靜。慮
謂籌慮。此四地中定慧平等。故稱靜慮。餘隨
有闕。不得此名云云 遁云。謂是定心凝寂。
思度境處得靜慮。名定。生慧慮無濁亂故云云
光云。有餘部計。審慮是思。爲簡彼説故。言此
宗審慮以慧爲體云云
問無色等持 難也 光云。若寂靜審慮名
靜慮者。諸八地等持。皆應名靜慮云云
如世間説 光云。唯勝方立此名。如世間
云發光名日。非螢燭等發於劣光亦得日名
云云
問何故色定獨爲勝云云 問勝義也。答擧四
義釋之。一十八靜慮支事。下文明之。二止觀
均行者。四根本定。止觀均平。審慮尤勝。三
現法樂住二十五卷在之
當卷終在之
止觀均等。智定自在。
云遊觀。名現法樂注歟 四樂通行二十五
卷在之
觀均平。任運轉故。名樂
問色界染定云云 難色定名靜慮也 付之論
太過失出之。可見之 光云。由彼染定。發得
邪慧。能邪審慮。亦名靜慮云云
世尊亦説云云 光云。世尊亦説有惡靜慮。即
味靜慮。此即引 光云。若能令慧邪審
慮故名靜慮者。是則應有大過之失。一切三
界諸惑相應慧。皆能邪審慮。與彼相應定。亦
應名靜慮〇無太過失。要與善靜慮相似義
中。方名染靜慮。餘非相似。不名靜慮。生牙
名種。敗種名種。似生種故。立以種名云云
問心一境性 此問意。若心一境性是靜慮
體。相無差別。依何相。立四靜慮耶爲言
謂初定内具伺喜樂云云 光云。具伺・喜・樂。
建立爲初。由此已明亦具尋義。以此三法必
與尋倶。如煙與火必定倶行。非伺有喜樂而
不與尋倶。影顯可知。頌不別説。定通四定。不
約彼明云云
後之三定漸離前支 遁云。如二禪離伺。
伺在前列三禪。離喜。喜在樂前也云云 問。
此釋難思。若二禪指伺云前。三禪指喜云前
者。四禪指何可云前耶。況三禪離伺・喜。何
准指喜云前耶 答。准下文。初禪五支。尋・伺・
喜・樂・定。第四禪。望定指伺・喜・樂。可云前歟。
次三禪。離伺・喜。伺二禪離之。喜三禪初離
之。故如此釋歟 後漸離前支者。後者三定。
前者初定也。前後相對如此。重心云。後三定。
前初定支漸漸離之為言漸漸離貎。離貎離
一・二・三。如次立二・三・四禪也 論云。漸離
前支。立二・三・四。離伺有二。離二有樂。具離
三種。如其次第 此文意。具スル初禪。指
伺・喜・樂。云前支意云。後三定ニハ。具スル
初禪伺・喜・樂支。謂離一・二・三。如次
立二・三・四禪爲言光記如論文 神云。初意
具足五支。漸離前支。立二・三・四。心一境性。
通於四定。約支具離。立四定別。初定具四支。
漸離前四支。立二・三・四定別
第二明無色定〇頌曰 光云。初句及四蘊。
明體性。離下地。約生分四。次兩句。顯除色
想。次一句。釋總名。次一句。釋妨。後四句。釋
別名
無色亦如是者 光云。此四無色。與四靜
慮數同。自性同。謂數有四。自性各二。生如
前説。即世品説。由生有四種。定無色體。總
而言之。亦善性攝。心一境性。依此數性同
故。頌中説亦如是言。然助伴中。此除色蘊有
餘四蘊。無色無有隨轉色故云云
離第四靜慮生云云 論云。離名何義。謂由此
道解脱下地。或是離下染義 寶云。言離
生者。有二義。一染法名生。能爲患故。猶如
生食在腹。二謂受生。離下地染時。二種生
過倶能離也
此七總名除去色想 光云。因解無色。明
除色想 意云。非無色形。無色相爲言 堯。
尋。此七既縁下地類智品道倶生無表色。何
云除色想耶 光云。無色雖亦縁下六地類
智品道倶生戒色。今據有漏。言除色想
下六地者。未至・中間・四靜慮也以上
縁下地色 遁云。謂空處縁第四禪作行相
故。未去色想。今色・無色者。約處無也
依大衆部化地部等 大衆部者。凡聖學無
學多衆故。云大衆。化地部者上座部中從有
部出。國王出家弘佛法化本地故。立名等言
以色微故立無色名 論云。如微黃物亦名
無黃云云大衆部等。引四經。説無色界有色。
有部能破重重難答。論見
問無色多劫 寶云。大衆部等難也
謂昔所起 光云。此色從心生。非從色起。
謂昔所起感色果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是
故今時欲色界色。從彼無色界心中種生云云
熏習者。五品熏禪處抄之 尋。色種熏心委
意如何 惠云。入無想定前。心心所熏色上。
成心心所種子。若生無色界。於修定時。熏
心心所上成色種。若欲・色二界。色・心二。皆
能持種。三性心各別自持。破云。入不善心時。
善色種。何心持也。有部約取果。一切法。至
現在。即有取後果之力。此欲・色界。臨命終
時色。已有取無色最後色果也
此是論主 遁云。以有部宗無熏習成種義
故。今詳論主。既引經部釋大衆部難。意應
同有部許無色也 明眼抄。問。若爾。有部
意何。答。泰云。次依經部。答從心生。不同薩
婆多從昔欲・色界色起 亦可云直從昔異
熟因生也以上
謂修定前起加行位 光云。正理七十七云。
若由勝解思無邊空加行所成。名空無邊處。
謂虚空體。雖與色倶。而其自體。不依屬色。
待色無方得顯了。其相無邊。思惟彼時。易離
色。加行位思惟虚空成時。隨應亦縁餘法。但
從加行立此名。若由勝解思惟無邊識加行
所成。名識無邊處。謂於純淨六種識身。住勝
解。思惟無邊識相。所成隨應。亦縁餘法。但
從加行立名。若由勝解捨一切所有加行所
成。名無所有處。謂見無邊行相麁動。爲厭捨。
起此加行故。名最勝捨。於此中。以不作無邊
行相。心於所縁。捨諸所有。寂然住故已上
論文
意抄之 惠云。根本成從。具縁五蘊法。從加
行位。立無邊名云云 遁云。前三地加行心時。
思空識等。然實根本。亦縁餘法。非常縁空。
由此立名。從其加行。不從根本云云 尋。三
地生起如何。惠云。空處縁外空。次厭前外空。
思内六識身。次空識行相多麁動。捨空識行
相。寂然而住。名無所有處云云 取意 處言事
惠云。問。何故四無色名處。答。是受生處。又
謂。外道執彼爲涅槃。今謂。破彼立爲受生處
云云
謂無下地 光云。謂無下七地。明勝想故。
得非想名。有昧劣想故。不同二無心定。名非
非想〇若想全無。如二無心。便同愚癡黑闇
相似。無所覺知。唯有非非想中與上相違寂
靜美妙云云 遁云。有昧劣相名非非想者。謂
非全無也
約當體立 遁云。謂根本地昧劣相。遮詮・
表詮。立其名也 寶云前三無色加行〇不
縁根本作行解。非想非非想處加行位中。縁
其根本地勝劣想。作如是念。無明勝想。有昧
劣想。此念依根本起。即是正立名因。由想昧
劣故。從根本。不從加行
第三明八等至 義章云八禪定一總明二別
明文味淨無
漏亘八等至。故云總。靜慮
支限四靜慮。故云別歟
 遁云。汎論定名。總有
三種。梵名三摩地此云
等持
通定・散。通三性。唯有
心名。如前解。梵名三摩鉢底此云
等至
通有心・無
心。唯定非散。若有心。約離沈・掉。平等而至此
定故。若無心定。約定中大種平等。亦名等至。
如根品釋。梵云三摩呬多此云
等引
唯有心。唯定非
散。謂能引起此定。名引云云
一味等至 本義抄。問。味定者。唯限
相應定歟 答。味者。味著之義。唯是限愛之
稱故。味定者。唯限愛相應定。不通餘惑相應
定也 寶云。問。何故餘惑想應。不名為定。答。
正理論云。於所縁境。專注不移。方名爲定。
愛想應定。亦專一境故。得定名。餘惑想應。則
不如是。謂餘煩惱。於自所縁。不能令心專注
如愛故。三摩地若與愛倶專注一縁。與善相
文 以上 論云。縁過去淨。深生味著 本
義抄。問。味定云縁過去多刹那淨定耶。 答。
淨定無間所生味定。縁多刹那淨定。可生味
著也以上 惠云。前念淨定。生後念愛定。前
念淨定中。有順退分定及順住中一分。順退
者。能生後念味定。餘淨定不生味定也
謂世善 寶云。是有漏故。與無漏殊。即世
間之名所簡也。淨故非味。即是善名之所簡
也。與無貪等白淨法相應故。名爲淨。釋淨名
縁已滅淨 寶云。此説容生味定。非一切
生唯退分定及住中一分。以退生故。境亦如
云云 寶云。就縁淨中。唯縁過去近淨定
也。不縁現在及未來也。現在無淨定。未來淨
未曾領受也 光同之 本義抄。問。味定
唯縁過去一世耶 答。案味定縁自繫之理。
味定廣可縁自他三世諸法也。故婆沙論云。
愛相應定。能縁三世 諸文非一。光・寶兩
師。不縁現在等之釋。且成味定縁過去淨定
之當。如此判也。理實論之。廣縁現在未來之
義。更非所遮歟以上
第一明靜慮支 光云。第二別明八等至。
就中一別明靜慮。二明三等至云云別明靜慮
者。八等至中。別明靜慮爲言 惠云。支者顯
成義。五支顯初定。乃至四支顯第四定等也。
或隨順義。各隨順當地定也。或資助義。具五
支資初定等也
唯淨無漏 光云。靜慮攝支。止觀等故。非
諸無色止增觀減。由此未至及中間定。亦不
立支。觀増止減云云 此一段爲四。初標。静
慮有十八。二初靜慮中下。列十八支數。三問
何故下。明諸地通局 四問
在之
四問何故初三下。
明支數不等。可見之
初靜慮中有五支云云 論云。傳説。唯定是靜
慮亦靜慮支。餘四支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
義者。如四支軍。餘靜慮支應知亦爾 寶云。
正理論云。毘婆沙師。顯靜慮地等持最勝故。
作是説。三摩地是靜慮亦靜慮支。如四支軍。
亦無有失。如王。與衆雖互相資。而於其中。王
最爲勝 光云。如實義者。論主述經部義
〇象・馬・車・歩。名四支軍。別即是支。總即是
軍。攬別成總。軍即是假。靜慮五支應知亦爾。
別即是支。靜慮是總。以別成總。靜慮是假
 又云。餘三靜慮各作兩釋。應知亦爾云云
 問。初靜慮尋・伺等立支委意如何 光云。
四靜慮支有十八。有三例。一所依定。此有四
種。即與諸支爲所依故。通諸地。二地法應有。
此有六種。初定尋伺喜。二定喜。三定樂。四定
中。受地法應有故。於諸地或有或無。三別縁
ヲ以建立。此有八種。初定樂輕安二定内淨
輕安三定捨念慧。四定捨念文 取意今疏問何
故初二以下釋。光記別縁建立
一尋二伺 尋・伺不定地法二種也。第四
卷疏云。尋謂尋求。伺謂伺察。心云麁性名之
爲尋。心之細性名之爲伺云云
三喜四樂五等持 喜者第四卷頌云。餘處
此名喜疏云。此者此第六識心也。謂此心悅
於下三地欲界・初・
二禪也
名爲喜云云 樂者輕安樂
也 惠云。輕謂輕利。安即安適。與相應心。作
適悅因云云 等持者三摩地也。如前
一内等淨 委如下釋
一行捨 第四卷疏云。捨者。捨離沈掉。令
心平等。無驚覺性解云〇名行捨也 遁
云。善捨行蘊攝故。標行捨名。不同捨受。受蘊
攝故
二正念三正慧 光云。由離喜故。念・慧名
問何故初二 此下。明諸地通局。顯配立
有無。此問意。輕安・行捨一切地在之。何故初
二與三・四不同耶爲言
答第三定 婆沙答前問。多復次在之。此
一復次也光見 寶云。第二靜慮。喜極動踊
第三靜慮樂受極增。二倶能爲愛勝生處。三
四棄彼故。行捨增
初二既不立行捨 寶云。正理論云。行捨・
輕安。互相覆蔽。若處有一。第二便無。輕安治
沈。其相飄擧。行捨治掉。其相寂止。故安與捨
互相覆蔽云云
答隨起增上淨信 光云。起增上信。必依
大喜。因喜信者。信必堅固。第二靜慮有極勝
喜故。唯此立内等淨支 婆沙多復次在之。
此是一復次意也
答彼有樂受 光云。婆沙意云。第三定有極
適悅受。爲耽此樂。不欣上地勝法。能爲自地
留難。對治此故。立正慧支。故世尊説。應以正
慧覺了此樂。上下地中。無有自地極樂留難
如此地者文 一復次
  意也
 寶云。樂。於三有中。是
諸有情極所耽味。第三靜慮中有最勝樂故。
理應立慧。觀察厭捨。若無慧者。自地善根。尙
不能成。況進求勝。爲治如是自地過失。第三
靜慮立慧爲支云云
答此第三定 立念慧爲支。止自地・下地留
爲言 問。此云爲勝喜漂溺。云爲勝樂留難。
意如何 寶云。第二靜慮。有最勝喜。輕躁繞
亂。如羅刹私。第三定中。有最勝樂。如天妙欲。
極爲難捨。第三・四定。由行捨支。隨其所應。
雖已棄捨。而恐退起。立念遮防。餘地不然。故
不立念 此釋意。耽下地喜樂退起故。爲下
地所留難云也。故立念爲支。遮退起爲言
問何故 第四明支數不等也
答欲界諸惡 寶云。由欲界多諸惡法及妙
五欲難斷難捨。第二靜慮有重地喜。其相動
踊。喜中之極。引五部愛。難捨難斷。爲對治彼
故。初三各五支 惡法者。嗔等不善煩惱
歟。重地喜者。喜初地在之。故云重地歟
又解 光云。問。若從第三靜慮。超入空處。
復從第四靜慮。超入識處。倶無支。云何隨順
答〇初時難故。假支齊等。後時易故。設不立
支。亦能超入云云
第二明支體性 約七十五法。明體性也
頌曰 光云。初句總顯體數。下三句顯異
外宗
實體十一 光云。此中別説喜・樂・捨三。故
言十一。若據種類唯有九種念・定・慧・受・信・輕
安・行捨・尋・伺
喜・樂・捨三同是受故
謂初五支光云。謂初五支。尋・伺・喜・樂・定。
即五實事 第二靜慮喜・樂・等持三支。如前
增内淨支。足前爲六。第三靜慮等持。如前增
餘捨・念・慧・樂四支。足前爲十。第四靜慮捨・
念・定三支。如前增非苦樂受支。足前爲十一
 問。七十五法中。何故唯九立靜慮支耶」
問初二已有 爲顯異經部問起 光云。
若順淨。偏勝與定同縁。立靜慮支。第一色法
非與定同縁。故不立支。無表雖定倶有。非定
同縁故。不立支第二心法。順流轉。定順還滅。
故不立支。第三心所法中。大不善地法・二。大
煩惱地法六。小煩惱地法十。及不定地中貪・
嗔・慢・疑。體是染非順定。幷不立支。大地法十
中。雖幷通善。唯四立支者。念・定・慧三。順淨
偏勝故。立爲支。受於雜染・淸淨分中。勢用倶
勝。據順淨邊。立爲支也。憂・苦二受唯欲故。不
立支。想・思・觸・欲。皆順流轉。作用偏勝。故不
立支。作意唯在欲界散地故。亦不立支。勝解
唯於無學位勝。靜慮遍於一切位勝。故不立
支。大善地法中。唯三立支者。信一切衆行初
基。或如水精珠。置心品中。令心澄淨。故立爲
支。輕安治惛沈。行捨治掉擧。由此得定。或此
二能治定・慧重障。是故別立。餘七雖善順淨。
非偏勝。精進於順他地爲勝。謂初靜慮精進。
順第二靜慮爲勝。乃至無所有處精進順。非
想。爲勝。靜慮支順自地勝。故不立支。慚愧無
貪・無嗔・不放逸・不害等諸善法。多於欲界散
地惡法。爲近對治强勝。非於定地故。不立支。
不定地法中尋・伺。順淨偏强。能助等持。制策
於心。令離麁細。對治欲惡。故並立支。惡
作・睡眠。生得唯在欲界。支加行。唯在定地。
是故不立。第四不相應行。非相應。故不立支。
第五三無爲非起用。支要須起用。與定同縁
故。不立支云云取意抄也
答初二定中 光云。雖初定有三識樂。正
在定中無樂根故。非初二定有身受樂。正在
定中無五識故。亦無心受樂。以説有喜故。喜
即喜受。無一心中喜樂二受倶行故云云 心
受者。意識相應受也。身受者。第三卷疏云。身
受。即五識相應受也。身謂所依。受依身起。名
爲身受。身之受故。依主釋也
依經部宗初二定樂 論云。有説。無有心
受樂根。三靜慮中説樂支者。皆是身受所攝
樂根 光云。述經部解云云 今疏。初二定
樂是身受樂者。遮薩婆多意初二定樂云輕
安樂。是身受樂。非輕安樂云也。實經部意。
前三定樂皆是身受樂也
許在定中 本義抄。問。經部宗意。定中
可起身識耶。答。定中微細身識麁動故。設雖
經部宗意。定中難起身識歟。但許在定中者。
由勝定力。次念有輕安風觸起。次念引生身
識相應樂受。還能順起意識相應三摩地故。
名爲定中。實是定後定前中間。有經安風觸
起。引生身識相應樂受也。故今論中。經部條
有部難。破云。若謂外散故應失壞定者。無如
是失此輕安風。從勝定生。引内身樂。還能順
起三摩地故。若謂起身識應名出定者。此難
不然。由前因故 光云。前因即是此輕安
風。從勝定生引内身樂。還能順起三摩地故。
不名出定云云 以上本
    義抄
 有宗論輕安心所。不
論輕安風觸。經部雖許輕安風觸。不立靜慮
支也。可思之本義
抄意
 神云。以我宗許正在定位。
由勝定力。起順樂受妙輕安風。遍觸於身。發
身識故云云
於離生喜 光云。諸聖弟子。於離欲染生
喜身中。證得此定〇彼於爾時。已斷五順下
分法。或已斷五蓋法。修習五法。皆得圓滿
一歡二喜 論云。一欣二喜等云云
謂若證得 光云。此内等淨。即是信根也。
謂若證得第二靜慮。於定地染。亦可離中。有
深信生。名内等淨。得初定時。離散地染。雖復
生信離定地染。猶未生信故。於初定。不立信
支。復離初定染。復於定地信故。於二定。立以
信支。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鼓動。定内等
流故。名圓等淨。與内等故。立内等淨名
離外均流故 光云。第二定。能遠離彼尋・
伺皷動〇寂靜轉。名内等淨。若有尋・伺鼓動
〇不寂靜。轉如河有浪。不名内等淨 准
此文。河無浪。云均流。河有浪不寂靜。不均流
歟 惠云。初定有三識縁外境。二定離此離
外均流故。有内淨 寶云。信是淨相釋淨
名也。離外釋内名也。均流釋等也。淨與内等
故立内等淨名者。合釋也云云
謂上座部 寶云。謂上部計別。有喜是
心所法。而是非受。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喜
喜受。其體各異云云
無離生喜樂光云。有二師釋。此下初師解。
此明初染無喜樂支。有尋・伺・定支云云 惠
云。非離煩惱而得生故者。由定與煩惱相應
生。名非離煩惱而定得生 光云。正理七
十八云。且有一類。隨相説言。初染中。無離生
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雖染汚定亦喜相
應。非因離生故。非支攝。此不唯説離欲生喜。
亦説因離自地染生。以契經中先作是説。離
諸欲惡不善法已。復作是言。離生喜樂。此中
重説離生言者。爲顯亦有喜離自地惑生。爲
顯喜支唯是善性。故薄伽梵。與樂合説輕安
相應。必是善故。由此染定必無喜支。故初染
支唯有三種 此文意。契經以重説離生喜
樂言故。初禪喜樂支唯善性故。染汚定無喜
樂支爲言 堯。問。何故第二禪染汚定立喜受
耶。答。光云。第二染定許有喜支。初禪中無。
以何爲證。以初定喜説從離生。第二中無離
生言故難云。何故初禪重説離生。染汚定
顯無喜支。第二定不爾立喜支耶。答。離欲界
猛利惡不染法始所生喜樂。名離生喜樂。故
以初禪殊勝喜樂。爲其名。即以之爲喜支也。
第二定無此義故。不説之歟。猶難云。設雖離
生喜樂之喜唯善性。何以染汚喜受不立支
耶。答。立支法者。是勝用增上法也。然於初禪
染汚喜。非勝用增上故。不立支也。例如第三
禪染汚定相應相應念慧。無勝用增上義故。
不立支。此亦同也以上堯
圓抄
第二染中無内等淨 光云。樂同初定故。
不別簡。有喜定二故。正理云。第二染中。無内
等淨。彼爲煩惱所擾濁故。雖諸世間説有染
信。而不信攝故。不立支。樂是輕安。唯善性
攝。例同初定故。不重遮。故此染支唯有二
第三染中無正念正慧 光云。此明三定染
無念・慧二。行捨理無。同第四簡故。不別説。
但有樂定。故正理云。第三染中。無正念・正
慧。彼爲染樂所迷亂故。汚污定中。雖有念・
慧。而得失念・不正慧名故。此二支染中。非有
行捨。唯是大善法攝。例同第四。故此不遮。故
此染支唯有二種
第四染中 光云。此明第四染定無捨・念
二有中受・定云云以此二種大善地攝 遁
云。彼師。此二唯善故。染定無。餘通善染故。
皆容有。正理云。彼説。染中喜・信・念・慧。皆同
是支攝。皆通染故。信即内淨支也。然信亦是
大善地法。彼説通染。自是別義云云 明眼
抄。今案此第二師説。信通染。應是不正義也
以上
第四靜慮無八 論云。下三靜慮名有動
者。有災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
無八災患動 遁云。麁對治欲界及出入
息。則言其八。若唯對色界定内心所。即離尋・
伺喜樂 初師意。契經第四定名不動者。
彼定自爲體災患不所動故。名不動爲言有餘
師意。契經不動者。此喩也。謂第四定離災患
不動。如燈焔不動爲言
有餘師説 惠云入第四定。能照萬物。寂
靜無災患動。如密室燈能照萬物燈焔不動
論云如定 光云。如定靜慮所有諸受。初
二有喜。第三有樂。第四有捨。生靜慮亦爾
第二有二 寶云。無餘識故。無三識相應
樂。心悅麁故。無意識相應樂也
第三有二 寶云。第三定中心悅細故。有
意地樂。第四定中心轉寂故。唯有捨受
定生受有差別 本義抄。問。生靜慮可有
近分・根本不同耶。答。生靜慮無近分・根本不
同也。定靜慮中。勝品禪定。名根本地。劣品禪
定。名近分地。故有此不同。生靜慮者。除定靜
慮定煩惱。外三性色・心・心所・心不相應。屬
地生法。更無勝劣差異故。無近分・根本不同
也。但生受有差別者。謂雖有生靜慮中喜・樂・
捨受差別。無近分・根本不同故。非如定靜慮
所有諸受也以上
第六明起下心 此科光記趣也。寶云。第
五明借識也 論云。上三靜慮〇無尋・伺
遁云。以上地無尋伺故。無三識身及發表心。
欲見聞觸時。借初禪識及發表心。爲上事業。
以此等識與尋伺倶故。並是初禪繫
如起化心 第二十七卷十四能變化心段
在之。謂初禪起欲界化。第二禪起初禪起也」
不起下染 寶云。唯借無記。不借染・善。生
上已。離下染品。不起下劣善故云云 光云。
無記雖下劣。非是正厭。中庸故起
威儀無記 光云。生上三定。起下諸識。若
起下身識。唯是威儀心。或縁威儀心。或是似
威儀心。若起下眼識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
者。是威儀心。或是縁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
若起下耳識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唯是
似威儀心。若起下發語心。若泛爾發身・語業
者。是威儀心。是威儀心。尙得通縁十二處。能
發語業。理亦應得云云 寶云。問。生上三定。
起下眼・耳二識。是何無記。有人云。唯是威儀
心。或是縁威儀心。或似威儀心。皆謂不然。
耳識。不可是威儀心。發語表業。亦不可説
是威儀心。違多論故〇問。既言四無記攝無
記心不盡。未知借識是何無記。答。此借識心。
是自性無記。耳識非威儀。非威儀無記。上地
無工巧無記。變化唯在意。非變化無記。異熟
非異地起。非異熟無記。此故知。唯是自性
云云 光云。威儀心尙得通。縁十二處。能發
語業。理亦應得 禪淡抄。寶意。威儀心者。
起威儀根本。縁行住坐臥。縁威儀。起威儀加
行也。似威儀。後起也。起威儀。必意識也。泛
借起眼識。非起威儀事。必然也。縁威儀・似威
儀。通眼識。起威儀加行後起。起威儀前後近
起也。生上三靜慮泛爾借起眼識。何必起威
儀前後起云耶。遙隔起威儀後也以上 明眼
抄。私云。似威儀心。何必威儀心後起耶。救寶
師難也以上 泰法師意云。眼・耳・身識。是化
心類。總名禪果心。若起語業。唯變化心。若起
身表。通威儀・變化云云 問。付泰法師釋。光
法師破云。准諸論。二十心中。通果心。唯與定
心相生。豈有泛爾起下三識皆入定耶云云
光。意云。修得眼耳識。是化心之類。同名
通果。容有此理云云 又論云。生上下如起
化心以化心爲喩。故知三識等非化心耶
私難也 答。私救云論並云。通果心唯與定
心相生者。且據修得説。以修得者是正通果
心故。推法師意。必可謂爾如起化心者。以
正化心爲類已上
尋。借識貌如何 義章云。若依毘曇。借初地
威儀心説此言借者。上威儀心流類。似於
初禪心故。名之爲借。不從彼來。問曰。上禪唯
得借下威儀之心。亦得借善。釋言。唯得借威
儀心。不借下善。何故而然。良以威儀是浮漫
心。非力勵生。上地所起流類同下。故説爲借。
善生力勵。隨地各別。上地所起不與下同。故
不名借。若依成實。上地皆用欲界心。説上得
寄起欲界心故 永正七庚午正月七日勘
之。可祕之 第二明等至 光云。第二明三
等至文 味・淨・無漏。
  三等至也
論云如是 神云。上來七行頌。合爲第二
別釋靜慮事。自下有九行半頌。總分別三等
八本等至 光云。正理論云。此中但説本
等至者。以諸近分。未離染時。有全不成由加
行得
從上地生自地時 遁云。此以望所得定地
故。言自地。若望從上地來。應言生下地云云
 又云。問。何故受生要從上下。答。下得上。
定纔離染時即得。是前義攝。非待受生。受生
之時。先已得故。要從上下受生。方是受生初
上七等至 遁云。以望欲界故。言上七。既
簡有頂。應言下七。故論云。下七皆然
無漏等至由一縁 問。超越證者。依根本
地。入見道時。亦得根本無漏定。何不云入聖
性離生得耶。答。論問答也。光云。入見道得非
決定。雖超越人。依根本地。入見道者。亦得根
本無漏等至。以次第者。入見道時。爾時未得
根本定故。即非決定。此中但論釋定得者云云
各至第三 遁云。自地爲一。次地爲二。隔
一地爲第三
遠故〇第四 超有二種。一超定如今疏
釋。唯超一地。二超縁。於此不念作意・念作意
異。不念作意。唯超縁一地如超定謂縁欲界。無
間能上。縁初靜慮。或第二靜慮非餘乃至縁非
想。無間能下。縁識無邊處。或無所有處也。若
念作意。超縁多地。謂金剛喩定。縁九地滅道
之中。縁欲界・四靜慮・空無邊處・六地滅道。
金剛喩定。無間生初盡智之時。所生盡智。唯
縁有頂苦集者。性相之所定故。可有超縁多
地之義也
如從初禪 遁云。應知。此中先明初定。次
無所有最後明四禪等者。謂明從少向多。爲
次不約上下地爲次第也云云
有頂淨無間 遁云。前定是無漏故。除有
頂。今明有漏故。取有頂。然數最少故。在初
染汚〇生自地淨染汚 光云。正理云。極
相違故。不生無漏 寶云。染唯生自地染
及自地淨。幷生次下地淨。欲界通生得。上地
唯加行文 三箇大事隨一也。
    二十增減等也
如從有頂 正文云。此文難了。光記無此
以上 染等至。生次下地故。可生無所有等
至。何云生識處耶。故正之
謂爲自地煩惱 論云。若於染淨能正了
知。可能從染轉生下淨。非諸染汚能正了知。
如何彼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願言。
寧得下淨。不須上染。先願勢力隨相續轉故。
後從上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至
所期時。便能覺悟 遁云。此是防定心。謂
觀行者。作如是願。我寧起下善修。不起上染。
後爲自地煩惱所逼之時。由先願力。能起下
前説淨染 光云。如上所説〇約在定淨及
染説 遁云。加行善。無命修義。故言生
得。夫受生心。必是染汚故。生一切。然於欲
色二界。通中生二有染。若無色界。唯生有染。
不生上染者。謂若離染能生上地。便非染心
命修。若未離欲染。即不生上故。無染心能
生上理
若命修時〇及生下地 正文云。論云。能
生自地一切下染准知。今文生下地三字
剩。應言能生自地及一切下染以上 惠云。
善・及無覆無記。皆名淨。不善・有覆名染也
第三明順四分定 四分定者。分淨定爲四
種。分者別分也。爲一切種皆能生耶一切
種者。則四種歟。神釋此問意云。所言從淨生
無漏者。爲一切四分定皆能生耶云云
有頂唯三 本義抄。問。光法師所引正理
論中。順自地勝徳。名順勝進分若爾者。有
頂地。何無順勝進分耶。答。光所引正理論云。
然勝進分。總有二種。一者自地殊勝功徳。二
者上地殊勝功徳。若能牽引彼。名順勝進分
云云又婆沙業蘊。説有頂地有四分也。或婆沙
第十一云。非想非非想處。唯有三種。除順勝
進分 今論有頂唯三之文同之。光會此相
違云。此論及婆沙十一。據有頂地更無上地
可欣趣故。故説彼地無勝進分。婆沙業蘊。據
當地中更有勝徳可欣趣故。言有勝進云云
釋意。就地論之。順自地名順勝進分之談。
前於有頂地更無上地故。云無順勝進分也。
婆沙業蘊。於當地中。更有勝徳可欣趣故。有
頂地。亦有順勝進分爲言各述一門不相違歟
以上
釋四分相 義章云。釋有兩義。一義釋云。
下品淨定喜。爲下地煩惱所敗。以可退故。名
爲退分。非是已退。中品淨定。堅守自地。不爲
下地煩惱所退。名爲住分。上品淨定。微能厭
伏自地之過。趣求上定。名勝進分。上上淨定。
能學觀法苦無常等。出生聖道。名決定分。第
二義者。下品淨定喜。爲自地煩惱所陵。名爲
退分〇雖爲自地煩惱所雜。而不失定同地
法故等云云 可見之准此釋。退分定順煩惱者。
下地或自地煩惱歟
順煩惱者 光云。問。若順退分。能順煩惱。
如已離此地染退起此地染。退分既捨。從何
生。或解云。從住分生。故正理七十八云。若順
煩惱名順退分。諸阿羅漢寧有退理〇順退
分〇離染捨故〇諸順住中有順退者。亦得
建立順退分。名從彼有退
順退分生二 光云。初能生二。謂順退分
及順住分。不生後二。以隔越故。諸論皆同。第
二生三。除順決擇。亦隔越故。第三生三。除順
退分。以隔越故
順決擇唯生一寶云。順決擇方。唯生自類。
不生勝進。與前不同。詳其意趣。以住決擇分
者。樂斷諸有修無漏故。不生勝進分也
謂觀行者 依光記意。爲五種加行。一有
漏等至順逆均次。二無漏等至順逆次。三有
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四有有漏順逆均超。
五無漏順逆均超已上
加行
六有漏無漏順逆間超
此句超
定成
光云。總有六種。前五加行。復一超成
云云神泰同之 依寶記意。爲三種加行。一順
逆均次入加行 寶云。先上下均次入有漏。
次上下均次入無漏二間次加行。三有漏無
漏均超加行。寶云。此時名爲超加行滿
神泰引婆沙百六十五云。問。所説超定加行
云何。答〇先超欲界善心。從此無間入有漏
初靜慮〇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從彼還入
有漏無所有處。次第乃至還入有漏初靜慮。
於此諸地修環修習。令善淳熟。如王路。已復
入無漏初靜慮。乃至入無漏無所有處。從彼
還入無漏識無邊處。次第乃至復還入無漏
初靜慮。於此諸地。善串習已。復入有漏初靜
處。次入無漏第二靜慮。次入有漏第三靜慮。
次入無漏第四靜慮。次入有漏空無邊處。次
入無漏識無邊處。次入有漏無所有處。從彼
還入無漏識無邊處。次第乃至復還入有漏初
靜慮。於此諸地。善串習已。復入無漏初靜慮。
次入有漏第二靜慮。次入無漏第三靜慮。次
入有漏第四靜慮。次入無漏空無邊處。次入
有漏識無邊處。次入無漏無所有處。次入非
想非非想處。從彼還入無漏無所有處。次第
乃至復還入無漏初靜慮。於此諸地。善串習
已。復入有漏初靜慮。從彼超入有漏第三靜
慮。從彼超入有漏空無邊處。從彼超入有漏
無所有處。從彼還入有漏空無邊處。從彼超
入有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有漏初靜慮。於
此諸地。善串習已。復入無漏初靜慮。從彼超
入無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靜漏空無邊處。
從彼超入無漏無所有處。從彼超入無漏空
無邊處。從彼超入無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
無漏初意。於此諸地善串修習。是名超定加
行成滿。從此復入有漏初靜慮。從彼超入無
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有漏空無邊處。從彼
超入無漏無所有處。從彼還入有漏空無邊
處。從彼超入無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有漏
初靜慮。從彼復入無漏初靜慮。從彼超入有
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無漏空無邊處。從彼
超入有漏無所有處。從彼還超入無漏空無
邊處。從彼超入有漏第三靜慮。從彼超入無
漏初靜慮。如是名爲超定成滿云云
修超等至 光引正理云。修超等至。唯欲
三洲〇然通男女不時解脱諸阿羅漢。要得
無淨妙願智等邊際定者。能超非余 寶云。
人中不簡無根・二形。以是聖人不勞簡故。所
以言人者。簡天也〇定自在故。簡時解脱無
煩惱。故簡有學也
一〇無所用故 於自地。有殊勝淨無漏定
故。斷或等用成。起下無所用爲言
通簡淨與無漏 寶云。若依下七地。即不
起下無漏。以自有無漏起下無用及劣上無
漏故。不起下也
爲盡有頂 爲盡有漏頂所余煩惱者。遮
第一無用故。以自有頂無聖道故者。自地
無無漏勝定故。無所有處無漏定勢力勝非
想故。遮第二・第三故。於下聖道欣樂起故者。
遮第四・第五故也
無記無爲 遁云。謂虛空・非釋滅二無爲。
唯無漏不縁。若其淨定。能縁無記。如無我觀
不縁下地諸有漏法 問。無色根本善不縁
下有漏所以如何 光云。根本地攝善無色
定。不縁下地諸有漏法。已厭離故。定狹劣故
云云 寶云。無色根本無遍縁。智極寂靜故。
不縁下地有漏及滅云云 准此等釋。無色界
善心。極寂靜勢微劣故。無遍縁智故。不縁下
有漏法。色界善心相異也
唯能縁〇類智品 類智品道。可爲無色
界能治之法故。設雖下地能治。亦縁之也。類
智品道。九地展轉。爲同類因故。無色界心縁
此也 尋云。何不縁法智品道耶。答。滅・道法
智。雖治上。苦・集法智。不治色・無色。上界苦・
集細。欲界苦・集麁。縁麁不可斷細。縁欲界
苦・集。不能治上。已縁細。可以斷麁。滅・道法
智能治上也。非全治。故不縁法智品道也
光云。正理云。以但能縁自全治故。法非全治
無色近分 問。可縁下地法上擇滅耶。答。
唯縁自上地有漏法上擇滅。不縁下地法上
擇滅也。難云。空無邊處近分加行善心。既縁
次下地有漏法。何不縁彼法上擇滅耶。答。
空無邊處近分加行善心。縁第四靜慮有漏
法。唯限麁苦障三行相故。擇滅無爲非麁苦
障法故。不縁彼有漏法上擇滅也 以上二十卷
本義抄意
彼無間道 麁苦障行相。是無間道也 遁
云。謂空處第四禪。作麁苦等行相。爲無間道。
乃至非想近分縁無所有處。作三行相。故四
近分皆能縁下云云
諸無漏定 光云。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
淨尙無能。況諸染能斷。以勝況劣
不能斷自 光云。婆沙云。問。有漏道。亦作
十六行相。何故不能遍斷。答。彼雖學作聖道
行相。不明了故。不斷煩惱。如師子子未能害
中間禪淨 光云。中間攝淨。亦不能斷。如
根本説云云
爲入門故 爲近方便入門也爲言
皆捨相應 光云。此近分定起時。艱辛作
功用轉故。未離下染。情懷怖故。非喜樂相
亦通無漏 光云。正理云。上七近分無無漏
者。於自地法。不厭背故。唯初近分通無漏
者。於自地法。能厭背故。此地極隣近多災
患界故云云 初禪近分厭背自地法。近多
災患厭背法欲界故。依厭背自地法。有無漏
爲言
此八近分無有味云云 光云。皆無有味。是離
染道故。起艱辛故。不生貪愛。以彼味定非離
染道生故。是容預道生故。近分地中。雖亦有
道。非正離染。助離染故。離染類故。非容預
故。不生貪愛。准此釋。近分雖有非離染道。離
染類故。猶不生愛爲言 尋。近分捨受相應
故。下三禪命終受生心。必近分地心。然生
有唯染汚定。又命終心通三性。其中染汚心。
命終者在之。若爾者。近分通染耶。答。近分無
味定者。約染汚定。不遮散心相應結生染也
 光云。雖近分心有結生染。以受生命終捨
受相應故。必起近分。而遮定染。故作是説。近
分無味唯在根本云云 定煩惱者。專縁任運
容預道生也。而八近分地。是離染道。起艱辛
故。縁彼不起愛・見・慢・疑等煩惱故。諸近分
地無定煩惱也 本義抄趣
或三者 未至地有味定云師意。未起勝根
本定故。縁劣未至定生貪愛故。未至定有味
定云也。上七地近分。已得下根本定故。於彼
近分。不生貪愛也。故無味定爲言此未至地有
味定云師。不正義也。違婆沙評家故。今論置
有説言故本義抄趣 尋。初禪近分何云未至
耶 寶云。正理七十八云。唯初近分名未至
者。爲欲簡別余近分故。非此近分乘先定起。
又非住此已起愛味。依如是義。立未至名。非
上定邊。亦名未至。皆乘先定勢力引生。及住
彼時。已起未故。毘婆沙者。作如是説。未至本
地立未至名。是本地徳未現前義云云
明中定不同 明中定。與近分根本不同
 寶云。唯初有中間定。自餘諸定無昇降
故。無中間也
具三等至 光云。此中間定。具有味等三
種相應。以有大梵殊勝功徳可愛味故。有味
相應
唯捨相應 光云。此中間定。同諸近分。唯
捨相應。非喜相應。由自勉勵功用轉故。由
此説是苦通行攝。亦無有樂。無三議故
云。五議定。與尋・伺相應。彼無尋故
多修習者 光云。若多修習。爲大梵王。不
多修習。便爲梵補。同一處故 本義抄。問
中間靜慮業者。無尋唯伺也。難感梵補天有
尋有伺異熟果耶。答。中間靜慮業。感梵補・
梵衆二天異熟果者。感色不相應異熟果也
不感心心所異熟果。故無尋唯伺業。不感有
尋有伺異熟果也。重意云。心心所。有有尋有
伺無尋唯伺等差異。色不相應。無此義。故中
間靜慮業。雖感梵補・梵衆二天色不相應異
熟果。不感心心所異熟果也以上
論云已説等至云何等持 光云。就中一總
二別。此即總結前問起。經説等持至其相云
何者。此即別依經問起云云 惠云。梵云三摩
地。此云等持。通三性。定散地唯是有心
者。是定之體平等及能持心。等即是持。持業
釋。或等者。是引定。前心平等引定生。持即是
定。即等之持。依主釋。梵云三摩鉢底。此云等
至。通善・染。唯定通色・心・無心。等者引也。是
定前心。引至定位。依主得名。若定名等。持業
得名。梵云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唯是定及有
心。等者定也。引者從定引生四無量等。或等
者定。前心平等。引至定位。依主釋。唯善性
云云 寶云。婆沙六十二云。問。等持・等至。有
何差別。有説。應作四句。有等至非等持。謂二
無心定。有等持非等至。謂不定心相應等持。
有等至亦等持。謂一切有心定。非等至非等
持。謂除前相〇平等持心。令專一境。有所成
辨故。名等持云云
謂與尋伺共相應 論云。有尋有伺三摩地
者。謂與尋・伺相應等持。此初靜慮及未至攝
下謂未至 於定地未至地最下故。云下。
次文下・中・上文體。可思之
明單空等三 單重之相對。可知之
空即空我所 光引婆沙云。以非我行相。
對治我行相。以空行相。對治我所行相
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 寶云。正理論云。
或復相者。是因異名。涅槃無因故。名無相。或
相謂世蘊上中下。涅槃異彼故。名無相
謂色等五 遁云。謂五境也。涅槃是法故。
不言除法相除住相者。謂涅槃自性是常住
故。不得無之言 光云。住濫無爲故。不説
無願謂餘十諦行相相應者 正文云。謂此
條頗狼籍。謂諦行相相應一句。通三三摩地。
何唯合無願爲一段。故論云。三三摩地下。各
各諦行相相應
非常與苦及集諦因 尋。集諦因者。指因
一行相歟 光云。苦中四行。二是二非。是故
別標。因顯集諦。即是因・集・生・縁。或擧初顯
此二諦相可厭患故 遁云。雖行有六。約
諦名二
道諦如船筏 光云。道雖無漏。加行位中。
並作是念。道如船筏。必應捨故 遁云。至
彼岸已。應捨棄故。可謂得魚棄筌等 尋。
云可厭云應捨如何 遁云。苦・集有漏。即言
可厭。道是無漏。但言應捨。捨離二不同。倶不
願樂。總名無願 次下云超過。現前所對
苦・集・道可厭捨故云云上擧苦・修・道。下云厭
捨。苦・集厭。道捨也
此超過現前等云云 寶云。釋無願義。於苦・
集・道現所對境。皆欲超過至涅槃故。故名
無願 尋。捨離無漏聖道委意如何 光引
婆沙云。問。彼於聖道亦不願耶。答。雖於聖道
非全不願。而彼期心不願三有。聖道依有故
亦不願。問。若爾。何故修聖道耶。答。爲趣涅
槃故。修聖道。謂修行者作是思惟。究竟涅槃
由何趣證。思已定知必由聖道故。雖不願而
要修之。如越暴流。要憑船筏
以與涅槃相相似故 堯云。於擇滅涅槃。有
空非我相故。若無願三摩地。爲空非我相。令
厭捨苦諦者。相似涅槃法厭捨分在之故。今
以空非我相。簡無願三摩地也以上
各通二種 問。有漏・無漏三摩地。縁境別
耶 光云。三三摩地縁境別者。若有漏空。縁
一切法。若無漏空。唯縁苦諦。無願能縁苦集
道諦。無相唯縁滅諦爲境
雖無漏者名三解脱門 光云。於中無漏者。
名三解脱門。能與涅槃爲入門故。非諸有漏
法是眞解脱門性。住世間違解脱故云云
空空等故名爲重二 正文云。光云。重謂
二也 按二文意。重名爲二。然論文意。三
重等持中。初二等持。名之爲二。非重名二
以上見頌文起盡。重二縁無學。取空非常相
重等持中。初二取空非常相爲言 後縁無相
定。非擇爲靜 後者指無相。無相縁非擇
爲言若爾者。後縁對六身二云。指初二
遁云。謂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皆重故。
六身二
空相順厭勝非我 光云。重空等持。空行
相後起。即復還與空行相相應。唯此最能順
厭捨故。非我行相則不如是。見非我者。於諸
有爲法。起厭背心。不如見空〇又婆沙一百
五云。如人在道獨行。遇逢一伴。雖知非屬於
己。而不大愁。後苦別時。便極愁惱。故空行
相。於厭生死。勝非我云云
於空取空云云 惠云。空取於空。名空空。空
之空故
此五非是無漏相云云 遁云。謂厭聖道。立重
無願。此五所縁非無漏聖道故。非所厭捨云云
謂此無願不願聖道 尋。單空・無願三摩
地。雖不願聖道。作道等四行相。今何云如此
耶 光云。無願正厭有。兼於聖道起不願心
故。謂前無願。正厭於有。聖道依有故。兼不
願。雖望意樂説不願道。而於聖道非正增厭
故。亦能作道等四種無願。無願正增厭道故。
以非常觀道過失。道等行相。無容厭道。是故
於此不作彼四云云
無相無相即縁無學○非擇滅 尋。准前重
等持。重無相。可縁前無相二摩地。何縁非擇
滅耶 光云。言無相者。無十種相。彼三摩地。
雖無色等五相及男女二相。是有爲故。有三
有爲相。是故不縁云云 此釋意。前無相。所縁
擇滅無十相故。從所縁境。名無相。能縁無相
三摩地。有爲法故。有有爲相。難云無相。重無
相。從所縁境立名故。不縁前能縁無相三摩
地。縁非擇滅爲言難云。既不縁前無相。難名
無相無相耶 光云。謂縁無相之非擇滅。此
非擇滅。亦離諸相縁無相無相故。得無相無
相名〇是故此定從境立名云云 尋。何不縁
前無相之上擇滅耶 光云。以無漏法無擇
滅故。唯觀非擇滅。不縁擇滅云云
但取靜相〇濫非常滅不作滅相 尋。常非
常滅。其義遙異。何相亂耶。答。常非常滅。其
義雖異。滅名是同故。成相亂也以上本
義抄趣
尋。不作妙離行相耶 光云。唯此能觀非擇
滅故。非妙行相。境無記故。非離行相。以雖證
得彼非擇滅猶縛隨故。非滅行相。以非擇滅
非永解脱一切苦故云云
唯是有漏 寶云。無漏觀道。皆爲欣行。此
爲厭故。非無漏也云云 惠云。若無漏。即生
欣心不能生厭故。重空等三。定不作無漏等
持也云云 光云。顯宗云。重三等持。唯是有
漏。以於聖道生厭捨故。非無漏。定厭捨聖道。
亦縁聖道。取空非常理。可名爲厭捨聖道云云
 尋。重無相。縁非擇滅。何名厭道耶 寶云。
問。二縁聖道取空非常理。可名爲厭捨聖道。
無相無相。但縁無爲。作靜行相。何名厭得。
答。此欣無學無相等持不轉之因故。名厭道。
謂彼定起作是言。無相等持不生爲善。此既
欣讃聖道不生。如何不名厭捨聖道云云
唯三洲人 光云。顯宗云。唯三洲人。能起
此定。通依男女。以依女身。亦能自在延促壽
不時無學云云 光云。唯無學位。以有學者
但欣聖道未能厭故。此亦非一切唯不時解
脱。以時解脱愛聖道故
依十一地 光云。顯宗云。依十一地。除上
七邊。以上七邊無勝徳故。若在欲界。從未至
攝聖道後起。若在有頂。無所有攝聖道後起。
余皆自地聖道後起 又云。欲界攝者。思
所成。余修所成依定起故
初禪已上 正文云。應言二禪已上
爲現法樂住 尋。名現法樂住委意何 寶
云。既修此定。現在先受離生喜樂。後生梵衆
受樂。同此何不言住後法樂也。以後法樂非
定住故。或退即不受。或生無色等亦不受。或
入涅槃亦不受。非如現法樂住決定受也。正
理論云。詳此唯説現法樂常。爲令棄捨現欲
樂。説現定樂。令其欣樂。或現樂住。是後樂依。
但説所依。能依已顯已上 論文云云 准此釋。
現者。現在。法樂者。對欲樂云法樂。即善法樂
歟 義章云。依如毘曇。初禪善法。名現法樂。
禪中創背欲樂故。偏説爲現法樂矣云云
修得淨天眼 光云。法蘊足論第八。解四
修中云。淸淨眼識相應勝慧。説名爲知。亦名
爲見。謂天眼識相應勝慧。領受觀察彼彼諸
色。是名此中殊勝知見 遁云。以天眼能
遠見故。故修此也
若修三界諸加行善 遁云。諸加行善者。
謂欲界乃至有頂諸聞思修所成。及無漏法。
此善能引生慧。於諸境中。分別而轉説加行
言。爲簡生得云云
得諸漏永盡 光云。於六通中。但説二者。
天眼通。能觀生死。漏盡通。能得涅槃。故經
偏説云云
 永正七年庚午八月二十四日亥時抄之訖。
 去春三月編集當卷之具疏。此秋今日聊
 終抄出之微功。光陰空移。懈怠之至深可
 悲之。就中來月中旬比。二十八九卷三十
 講可被執行。由先途者及沙汰。不圖被補
 別當。未補之間。寺務方納。所怠忙無隙。剩
 初心者論義加扶持。誠忘寢食。仍天性疎
 荒彌以緩怠。且稽古且爲聽聞記之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九
 (頌疏論本第二十九) 
且第一明四無量者 義章云。四無量者
代物心化。化心不同。一門説四〇經中名此
以爲無量。亦云。四等縁於無量諸衆生起故
名無量。等縁一切故復名等
釋曰 此一段分爲十。一顯頌科。二列數
釋無量言。三明無增減。四出體。五行相。六所
縁境。七依地。八不斷惑。九修習。十依身
如文可
知之
一慈二悲 尋。慈等釋名如何 義章云。愛
憐名慈。惻&MT02529;曰悲。慶悅名喜。亡懷稱捨。心無
存著故曰亡懷
言無量者 寶云。婆沙八十一更有三釋。一
云。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二云。對治無量放
逸煩惱故。三云。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
處故名無量
引無量福故 光故。無量有情爲所縁故。
從境爲名。引無量福故。從等流果爲名。感無
量果故。從異熟果爲名云云 寶云。無量有情
爲所縁者。從境名也。引無量福。因無量也。感
無量果者。果無量也 引無量福者。光云
等流果。寶云因無量。可思之 堯抄云。引無
量福者。慈等四無量爲同類因。引生無量善
爲等流果。所等流善無量故。於慈等立無量
名也。福善也。感無量果者。慈等四無量爲異
熟因。感欲・色界二界無量異熟果。欲界四無
量感欲界果報。色界四無量感色界果報。所
感果報無量故。於能感慈等。立無量名也以上
 遁云。由縁無量有情故。得無量福。以得無
量福故。得無量果
此有四障 惠云。欲殺有情心名嗔。欲害
有情心名害。耽著境界不修善品名不欣慰。
於妙欲境界起染著情無厭名貪也 寶引
正理云。欲惱有情心所名害餘如惠。惱害
之差異。可思之
一嗔 光云。且捨與慈有差別者。慈能對
治嗔所引嗔。無嗔爲體。捨能對治貪所引嗔。
無貪爲體 准此釋。第一嗔嗔所引嗔。第
四嗔貪所引嗔也
三不欣慰 明眼抄云。光云。不欣慰以嫉
爲體 云嫉爲體意。顯於他有樂無苦
喜受者。與嫉妬違也 義章云。喜除嫉妬。經
有中亦云。喜除不樂。以嫉妬故。見他得利。
心不喜樂云云
四欲貪嗔 論云。不淨與捨倶治欲貪。斯
有何別。毘婆沙説。欲貪有二。一色。二婬。不
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婬貪。餘親
友貪捨能對治云云
對治此四多行障 遁云。多行謂性增多也
慈悲二種無嗔爲體 於悲無量體。婆沙・正
理・顯宗。擧無嗔不害之二師異説。今論云。四
中初二體是無嗔。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准理
實應言之文。論主意用不害師。今疏云。若依
論主。依用之色也 尋云。付無嗔爲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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