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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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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彼生等。准前應釋 義章云。諂心不端。難
出生死。難入涅槃。猶如曲木難出稠林。故名
爲曲。從斯曲法所起三業。皆名爲曲。以其因
果相似法故。瞋恚之心能穢自他。故名爲穢。
穢法所起身口意業。名之爲穢。果似因故。貪
心濁亂猶如濁水。故名爲濁。濁法所起身口
意業。名之爲濁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六(頌疏論本
第十六
)
論云又經中説 義章云。四業之義。衆經
通説。言黒黒者。不善鄙穢。名之爲黒。因果倶
黒。名黒黒業。言白白者。善法鮮淨。名之爲
白。因果倶白。名白白業。言黒白者。善惡交
參。名黒白業。所言不黒不白業者。是無漏業
論云佛依業相性類 寶云。有漏爲所治。無
漏爲能治。性是體性。類是種類。性・類不同。
分爲四業 惠云。依三性流類不同。分爲三
業也
惡謂欲界諸不善 惠云。染汚性故。因名黒。
異熟亦名黒。即果名黒。因果合擧名黒黒。黒
之黒故。黒黒即異熟 准此釋。黒黒業者。
之黒黒黒業異熟果之業爲言。白白業准
之可知也
色界善業 問。無色界善業何不名白白業
耶。答。論問答也。光釋答文。云如左 光云。毘
婆沙師傳説。若處有二異熟謂中・生有。具身・
語・意業則説。非餘。於無色界。有生無中。有
意無身語。是故不説 意云。三界五趣是業
果之所顯也。業則以テス語意業。果是以能往
所往。而無色界。雖有能發意業。無所發身語。
雖有所往生有。無能往中有。既業果不足。故
以彼界善業不名白白也。然黒・白・倶三業者。
皆約因果之相立之。故世親論主不信有宗
所談故。述婆沙師傳説爲言 以上續本義意
欲界善業名黒白 問。欲界善業惡來陵雜
スル貎如何 惠云。人中善業惡所陵雜者。所
作善業有違順表裡故。内外二果別也云云
此心。欲界散亂麁動地故。表雖讀經稱佛名。
内心起妄念故。善業爲惡所陵雜云也 論
云。欲界善業名爲黒白。惡所雜故。異熟亦黒
白。非愛果雜故。此黒白名依相續立。非據自
云云 光云。此黒白名。依業異熟前後相續
間起而立。雖復亦有善惡異熟倶時雜受。且
據前後以釋 善業黒白前後間起者。雖修
善業。中間起不善作業。又異熟果黒白。前後 
間起。可知之 倶時雜受者。約三業。可知之」
論云○互相違故 光云。以無一業及一異
熟是黒亦白。善・惡業果性・類不同互相違故
問。未離欲者。造欲善業。可爲惡雜。已離欲
者。造欲善業。定無惡雜。可名白白耶 光云。
解云。欲善業果名爲雜者。據未斷説。若細分
別。已離欲者。作欲善業。非惡業雜。雖爲因時
非惡業雜。受果之時必惡果雜。以因從果。總
名爲雜 決云。已離欲者。所造善業。立可無
雜惡。但已離欲者受果時。惡果雜者。必退起
欲染也。不爾者。無生欲界之理故。生欲界之
時。非愛果可雜故。以因從果云黒白釋也以上
答不善業果非必○ 麟云。乃至六欲天中。
有不善果故。以欲界散地惡勝善故。正理云。
以欲界中不善數行力能伏善故。彼苦果雜
樂異熟故。欲界善劣。無有功能陵伏不善故。
彼業果亦無功能雜苦異熟
是密意説 光云。此非白言。據不能招白異
熟果。且據一相。是佛密意説。非眞了義。若據
顯説。亦名爲白 寶云。非黒言。是了義説。
非白言是密意説。以不能招白異熟故。經密
意説。名非白業。准經及本論。是純白法
惠云。非黒是了義説。以不是染汚故。非白是
密意説。約不感人天果名非白。體是白也
應知如次第○ 正文云。下色字剩。故光云。
欲善名倶以上
四法忍者 麟云。謂苦法忍・集法忍・滅法
忍・道法忍 惠云。第四既是能治。故問云。
諸無漏思皆能斷盡前三業不。見道有十六
心。七智不斷惑。故取忍。就八忍中。四類忍斷
上界。今論斷欲界惑故。頌中取四法忍也。與
無漏道倶時思。名無漏業。與煩惱同時思。
名黒業也 麟云。四法忍斷見惑。八無間思
斷欲修惑。唯煩惱不善性。名純黒業
思能斷業事 光云。婆沙一百九云。問。無漏
思相應倶有。皆能斷前三種業。何唯説無漏
思。答。思能發動諸法令斷。是故偏斷。復有説
者。雖皆能斷。此中辨業故。唯説思
離欲流入下句 正文云。離欲唯屬下句。不
可言流入以上
總斷欲界善 麟云。此時總斷欲界善者。謂
善法爾時得離繋故。是縁縛斷。亦名爲斷。第
九不善業者。即此時斷第九品惑。是自性斷
 斷欲修惑前八無間道。限自性斷第九無
間道通自性・縁縛二斷。故各別明之 寶云。
此一品思斷二業也。斷黒一分。斷雜業全。斷
黒是自性斷。及所縁斷斷白唯所縁斷。自性
斷品品斷。所縁斷第九品斷
謂取○第九無間思 麟云。問。四靜慮倶言
第九思。不説前八何。解云。此中對業以明治
道。四禪第九思法。盡白業故。所以擧之。前之
八思。於四業中。無所對故。不説也。以上界煩
惱唯無記性。非四業攝。不同欲界前八盡黒
業故
解云縁縛斷者 夫斷諸地有漏善法者。是
縁縛斷。非自性斷。自性斷者。自相續煩惱體
之上縛用彼煩惱之上得斷之義也。縁縛
斷者。他相續煩惱。及一切有漏色不染汚法。
悉離自相續煩惱縛用之時。名縁縛斷矣。而
煩惱自性本分九品故。能治道品亦分九品。
各各斷之。善法雖非所治法。是有漏法故。與
彼煩惱被繋縛。其體不自在也。於能繋煩惱。
有九品故。於所繋善法上。有九重縛用。爰觀
行者。起斷惑道時。起下下品道。雖斷上上品
惑。猶有下下品煩惱。繋縛彼善法。故起上上
品道斷下下煩惱時。彼善法法上煩惱縛用
悉離之故。此時名縁縛斷也以上續本義意
謂善憂根斷已 退分定 憂根相應善。皆
縁縛斷法。非自性斷。但退分定順煩惱故。斷
已後。更無現起。憂根相應善。憂之離欲捨法
故。亦斷已後。更無現起也以上續本義意正文
云。此中縁字未了。應言所餘善法斷已皆行。
故光云。欲界餘善斷已猶行。以成就故以上
有説地獄受文 見苦・見滅・見道・見集・修斷
光云。前師約五趣明。後師約五斷説。倶非正
義。婆沙評家意。於欲界中。惡勝善劣。但是惡
業名黒黒。以惡勝故。非善陵雜。但善業名黒
白。以善劣故。惡所陵雜麟云。正理破云。前
已遮遣。謂善無能雜不善故。破後師云。此亦
非理。二所斷中。倶有業不能感異熟果故見道
身・
邊二見相應思。修道無
記業不感果也 以上
有餘師説欲見滅所斷業 決云。今云見滅
所斷者。非云滅諦下惑。只云見所斷事也。斷
是滅義也。故付次文加滅字許也以上
此云寂默 寂默者。離衆惡諸煩惱寂靜故。
云寂默 勝義牟尼者。此心王也。心王是眞
寂默故。云勝義寂默。指心王云勝。實體云義。
勝即義。名勝義。勝義即牟尼。云勝義牟尼歟。
問。心王名勝義義ト對シテ身語ヲハ可名何
ナル牟尼耶。答。雖立勝義言。有不立所對名。
如勝義無記。有立勝義名立所對名。如勝義
善・勝義對法等。今於心王。雖立勝義名。於
身・語二牟尼。不立所對別名歟
此身語有比用 釋意業非牟尼。有二釋。是
則初釋也。問。二釋意何 論云。勝義牟尼唯
心爲體。謂由身・語二業比知。又身語業是遠
離體。意業不然。無無表故。由遠離義。建立牟
尼。是故即心由身・語業。能有所離故。名牟尼
 寶云。論曰。至二業比知。釋立三牟尼所以
也。無學身・語二業名身語牟尼。意牟尼是無
學意非意業也。以眞實牟尼唯是意故。身・語
二業比知心故。能比所比總名牟尼。論文身
語業至故名牟尼。第二釋也。身・語二業有無
表故。名爲遠離。意業非遠離故。不名牟尼
惠云。牟尼梵語。此云寂默。心是眞寂默。是無
漏故。由身語。取道共戒。能比知心。能所合
擧。皆名牟尼也。由身語業能有所離者。由身
語有律儀無表業。令心心所有所離也 初
釋意。取有比用爲牟尼。意業無比用故。非牟
尼。意雖無比用。此勝義&MT06279;所比ナルカ故。云牟
爲言 次釋意。取身・語律儀故。意業無無表
簡之。心有所離故。名牟尼爲言 尋云。付第二
釋。由身・語律儀。令心心所有所離。思業
有所離。何唯取心王不取思耶答。初釋約比
用立牟尼時。云非是勝義後非能比 此意。
兼取テ所比合爲牟尼時。思業ニモ容有所比邊。
然非勝義故簡之畢。准之。次釋約遠離時。意
業非勝義。無無表故。不立牟尼可云歟
牟尼取無學無漏事 惠云如上所引取無漏
神泰釋無漏見 光有二釋 光云。無學身中有
漏善身・語表・無表。但是清淨。非寂默攝。以
是非學・非無學故。身語寂默。取無漏道共戒
及無漏意識。爲三寂默體。又解。三寂默亦通
有漏善
三清淨應知 惠云。問。牟尼・清淨・妙行。有
何別耶。答。善巧義是妙行體。清淨義名清淨。
離癡亂寂默義。有説。感可愛果名妙行。不離
煩惱名清淨。究竟靜息寂默義也。清淨妙行
無寛狹。三清淨寂默破邪清淨也 光云。婆
沙一百一十四云。問。爲三妙行攝三寂默。三
寂默攝三妙行耶。答。應作四句。有妙行非寂
默。謂除無學身・語妙行餘身語妙行。及一切
意妙行。有寂默非妙行。謂無學心。非業性故。
有妙行亦寂默。謂無學身・語妙行。有非妙行
非寂默。謂除前相云云 説三清淨教意事 論
云。諸身・語・意三種妙行。名三種清淨。説
此二者。爲息有情計邪牟尼邪清淨故 寶
云。述教意也 問。三妙行體。限身・口・意三
業歟。答。論云。諸身・語・意三種妙行 取三
 次下論文云。三妙行者。翻此應知。謂
身・語・意一切善業。非業無貪無瞋正見 初
文述根本故。唯擧三業。次文出助伴故。擧非
業無貪等也
三業不善名三惡行 麟云。所以此三名惡
行者。由此能感非愛果故。必是聽慧者所呵
厭故 論云。一切不善身・語・意業。如次名
身・語・意惡行 寶云。通取飮酒等業及近分
故。言一切。身・語・意業者簡諸非業云云
謂身語意一切善業 寶云。一切善業者。謂
不飮酒等。及禮讃等。離前後近分及根本業
 麟云。及取貪瞋邪見者。此謂貪等與意業
別故言及取云云
所説十業道者 麟云。十惡業道者。謂殺・
盜・邪婬・妄語・離間語・麁惡語・雜穢語・貪瞋・
邪見等爲十。相麁頭故。説爲業道。故婆沙云。
謂非斷命以手杖搖撃有情及非邪行於所應
行作不淨行起飮酒等諸放逸業由不正知共
念受用諸飮食等。及不能避諸犯戒者。必是
所起身業。非身三惡行所攝。又四語惡行者。
如有一獨處空閑。作如是説。無有惠施。無有
親愛。無有祠禮。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
生領解。非四所攝。意惡行中。貪欲・瞋恚倶生
受・想・行・識。非三所攝
令遠離故云云 光云。世尊爲欲令遠離故云云
輪王北洲染心歌詠 北洲綺語有輕有重。
重者成業道。輕者非業道。一歌詠等正是獨
起雜穢語故。雖非極重。亦成業道 委細如
此卷末
或行誑等闕縁 作虚誑語之時。不&MT06279; 具縁不
ルハ輕罪也。非業道攝。具四縁成誑語如此
卷下
思非業道 光云。與思爲道故。名業道。此思
不可還自作道故。除惡思 夫思業所遊履。
名業道。例如身・語業與思業爲所遊履。而於
一念之間無二思並生之義故。同時相望時。
思業與思業爲所遊履義無之。又前念思不
履後念思而行。亦後念思不履前念思而行。
故前後相望時。不可有此義故思非業道也
續本
義趣
 第十四卷疏云。本求戒思今日究竟。依
業暢義。立業道名。謂戒前思名之爲業。初念
戒體名之爲道。思所遊履故。業家之道故。名
業道。故初刹那爲根本業道。第二念等不名
業道。非暢思故。名後起 業暢義。於十四卷
抄委注之可見之。續本義之趣相替也。可見
之 身・語惡行中。有加行・後起差別故。簡之。
意惡行中。無加行後起故如次下不簡之也
北洲貪等是輕文神云。北洲及輪王時。人行婬欲
時。起貪等非業道攝 文
於彼雖有行欲事等。非惡欲他財貪故。非業
道也
身妙行中 麟云。釋十善業道也。謂妙行中。
翻前四過。即不誑。不間語・不麁惡・不雜穢語
等。並爲業道。泛爾愛語・和合語。並非業道
虚誑語離間語雜間語兩舌也。人中
令違背等也
麁惡語
惡口罵詈
誹謗也
雜穢語綺語也
ソ、ロフヲ云
 義章十不善
業道義
云。言
不當實故。稱爲妄。有妄所讀故。名妄語。言
乖彼此。謂之爲兩。兩朋之言依於舌起故。曰
兩舌。言辭麁鄙。目之爲惡。從口生故。名惡
口。前言兩舌。此言惡口。綺互言耳。邪言不正
其猶綺色。從喩立稱故。名綺語 綺互言耳
意云可云兩舌惡舌也
受生尸羅 麟云。受生尸羅簡非受生及定
 光云。若從他受生別解脱戒。必皆具二。
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依表故。問。若言受生
必皆具二。何故前文。別解脱律儀非必定依
表業而發。解云。既言受生。明非自然。此文據
受生尸羅故。言具二。前文通據自然・見道得
戒故。云非必定依表業而發
隨此表業彼正命終 問。如此文者。所殺
人正住死有時。能殺人成業道。答。准下論文。
倶時命終或在前死彼。定不得根本業道 光
云。若所殺生纔命終後。第一殺那。能殺生者
業道方成 或問云。何故死已方成業道。
解云。凡論殺生。命終不續故。於不讀方成
業道。現在命猶存。如何成業道 但於今釋
者。此則論文也。光會之云。彼正命終成業
道。於過去事。説現在聲。或於加因中。假立
業道果號 寶云。正理通云。決定死後業道
方成。而前所言正命終者。於已往事。却説現
聲。如有大王自遠已至而問今者從何所來。
或於因假説爲果。謂所殺者正命終時。能殺
有情加行表業。於殺有用。非業道表。此業道
表續加行生。彼所引故。名加行果。勝因於殺
有勝功能。是故於因假説爲果。實非業道
可知之
殺罪所觸 麟云。殺罪所觸者。謂至身名爲
所觸。一由加行者。謂運手足等命方斷故
三分不同准例應説 神云。正理論四十一云。
不與取有三分者。且如竊者。將行盜時。先發
盜心。遣人或自往。伺他物所在。爲竊取。裝束
齎持盜具。密至他家。穿壁方便而入。徐行申
手探他財。末離處前。皆名加行。物正離處。此
殺那中。表・無表業。名根本業道。比刹那後。
隨無表業。及持財出藏受用等所有表業。皆
名後起。欲邪行有三分者。且如男子於他女
人先起愛心。將行非禮。命使瞻察媒往來。
嚴身起彼。言笑執觸事未果前。皆名加行。
事正究竟。此刹那中 表・無表業。名本業道。
此刹那後。隨無表業。皆名後起。虚誑語有三
分者。如一類善行誑術求財物活命者。爲證
行誑意。往詣衆中。爲述己身堪爲誠證言。我
於彼非怨非親。知識惡中無過虚誑。知衆善
内無過實語。我既於彼無所希求。豈自無辜
爲擔毒剌。 但恐賢直濫被刑科。未成證前。皆
名加行。若正對衆背想發言。不見等中詐言
見等。所誑領解。此殺那中。表・無表業。名本
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獲財利以養已
親。所有表業。皆名後起。離間語有三分者。且
如一類發壞他心。遣使通傳。或自往詐爲親
附。信己言。未壞他前。皆名加行。發離間語
他領刹那。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此刹那後。
隨無表業。及令所壞無再合心。有表業。皆
名後起。麁惡語有三分者。且如一類將發麁
語。起憤恚心扼椀頓足。揚眉怒目。齧齒動脣。
未發語前。皆名加行。正發麁語他領刹那。表・
無表業。名本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背
所罵重述惡言所有表業。皆名後起。雜穢語
有三分者。且如一類發戲調心。先取他財集
諸綺論。齎持戲具來諸衆中。發戲言前。皆
名加行。正發戲語樂衆刹那。表・無表業。名
本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獲財利收用
擧藏所有表業。皆名後起
貪瞋等無加行後起 問。以輕貪・瞋・邪見可
云加行・後起耶 光云。起輕貪等。但是獨頭。
輕貪・瞋等非是業道加行・後起。若於根本起。
即業道。正理有兩説。初説同此論。一説云。如
是説者。亦具三分。有不善惡。於貪瞋等能爲
前後助伴事故解云。不共無明・四見・疑・慢等相應
不善思。與貪・瞋・邪見爲加行・後
起。正理意存
此意 以上
第二約三根以辨 光云。約三根以辨 三
不善根
加行不與彼同 麟云。加行從三根生。不與
根本同
先等起者即加行也 正文云。等起與加行
應是前後。何言即加行故 光云。七不善業
道加行生時。一一由三不善根依前因等起
故。佛經中作如是説。從三根生云云
殺生加行由貪起 論云。殺生加行由貪起
者。如有爲欲得彼身分。或爲得財。或爲戲樂。
或爲拔濟親友自身。從貪引起殺生加行
得彼身分者。欲得彼皮肉。爲得財者。買賣得
利義歟。爲戲樂者。如鷹狩・犬追物等。拔濟親
友者。□□□義章云。業起次第乃有四重。第
一先起三根煩惱。第二次起不善業思。第三
次起三道煩惱。第四次起身・口七業。如欲殺
生。或先起貪。或起瞋・癡。次起思心。思欲斷
命。從此思後。次起重貪。或重瞋・癡。通暢前
思。然後重起威儀之心。發動身乎。隔斷彼命。
如殺既然。盜等亦然
從癡起者 論云。殺加行從癡起者。如有祠
中謂是法心。又諸王等。依世法律。誅戮怨敵。
除剪凶徒。謂成大福。又波刺私作如是説。父
母老病。若令命終。得勉困苦便生勝福。又諸
外道有作是言。蛇・蝎・蜂等爲人毒害。若能殺
者。便生勝福。羊・鹿・水牛及餘禽獸本擬供
養。故殺無罪。又因邪見殺害衆生。此等加行
皆從癡起 麟云。由邪見與癡相應。但因邪
見殺害衆生。此取殺加行。即名癡起也 惠
云。婆剌斯者國名。亦云婆剌斯。皆訛也。彼
國多邪見人作此語也
偸盜○從貪起 論云隨所須起盜加行。或
爲財利・恭敬・名譽。或爲救拔自身親友。從貪
引起偸盜加行
從癡起者 論云。諸王等。依世法律。奪惡人
財。謂法應爾。又婆羅門作如是説。世間財物。
於劫初時。大梵天王施諸梵志。於後梵志勢
微劣。爲諸卑族侵奪受用。今諸梵志。於世他
財。若奪若偸。充衣充食或充餘用。或轉施他。
皆用己財。無偸盜罪。然彼取時。有他物想。又
因邪見盜他財物。皆名從癡起盜加行
邪婬○從貪起 論云。邪婬加行從貪起者。
謂於他妻等起染著心。或爲求他財・名位・恭
敬。或爲救拔自身他身。從貪著心起婬加行
從癡生者 論云。或住或行。不簡親疎 又
云。世間衆人應失受用 餘文如今疏 決
云。受持牛禁者。狗・牛等戒也。外道所修法
也。所謂以宿命智見狗生天上。狗是天上業
ナリトスルマネヲシナムトスルナリ 以上
然虚誑語從癡生者 神云。如外道論言。若
人一因戲咲・二因嫁女・三因娶婦・四因婬女。
五對國王・六因救命・七因救財起虚誑語。皆
無有罪 決云。因戲笑戲作誑語
非罪
嫁娶夫妻娶間
誑語非罪
對女王對后等説
虚誑語非罪
救命爲遁死誑語
非罪
救財爲惜財誑
語非罪
此皆外道計也以上
吠陀事 光云。諸吠陀。此云明。舊云韋陀訛
也。即是四吠陀論。及餘外道所有邪論。習學
傳授謂言無罪。此等皆是雜穢語攝 麟云。
吠陀。昔云韋陀訛也即四吠陀論。一名阿由鞞
陀。謂醫方諸事。二名殊。謂祭祀也。三名娑
磨。此云等。謂國儀・卜相・音樂・戰法。四呪術。
此四並是梵天所説。若定婆羅門種。年七歳
然師學。後學成就已。即爲國師。其四鞞
陀可十萬頌。口相傳據。不書紙葉 又云。餘
邪論者。但在理外總名爲邪。即餘外道所有
邪論等
從二亦爾 麟云。謂從瞋生貪。從癡生貪亦
爾。瞋及邪見從三亦爾者。瞋・癡二業道。類貪
釋也
前念名根 麟云。有云。前念猶輕後念轉重
故。前名根後名道。今釋。前能生後故名根。後
正暢思名道 惠云。根・道義別者。能生後不
善法名根。思所履即道也
離惡加行根本後起 寶云。此有兩意。一離
惡加行者。即是離殺生加行。名善加行。根本・
後起亦爾。二離惡加行者。謂離前方便。如
欲受戒。離惡前方便。來入戒檀。周匝禮僧等。
根本・後起亦爾
及餘依前相續 惠云。第二念已後作持無
表。是今生未死。來生身未至未來餘依身前。
所有表・無表相續生。名後起
四依者 義章四聖種義云。四名是何。一盡形
乞食。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樹下常
坐。四者有病服陳棄藥。爲破比丘四種惡欲
故。説此四。一破比丘爲食惡欲。受乞食法。二
破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者欲破比丘
房舍臥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
欲。受陳棄藥。初乞食中。三門分別○糞掃衣
者。外道法。死人之衣。火燒鼠嚙如是等衣。棄
之巷野事同糞掃。衣名糞掃衣○樹下坐者。
樹能陰覆事同半舍。不須造作。省事修道。是
以依之。陳棄藥者。所謂大便除病易得。無妨
修道 光二十
二處
舊大徳等皆言。四依中陳棄藥
是糞掃衣者。不然。陳久之藥他人棄之。名陳
棄藥。出家少欲取而服之
第三究竟業道 惡業道也 光云。頌文總
有四節。究竟業道。初兩句爲一節。次兩句爲
第二節。次一句爲第三節。後一句爲第四節
究竟刹那等起事 光云。問。此言究竟。爲據
因等起。爲據刹那等起。解云。此中據近因等
起○又解。此中據刹那等起。如貪・瞋等必是
刹那等起。餘准應知。亦約刹那等起。貪・瞋不
善與貪・瞋業道同一刹那。雖無別體。根・道
義別故。説根究竟業道。又解。通據因等起・刹
那等起○三解中。初解非理。後二解倶爲正
 寶云。今評論意。是刹那等起。不通餘解。
所以知然。思倶轉中云二倶轉者。謂瞋心時
究竟殺業。若起貪位成不與取或欲邪行○
准上論文。究竟即是倶轉時也
一一皆由三根 麟云。誑語由貪者。謂貪
他財行誑取。瞋他故誑。如深河誑言淺等令
他死。癡可知 善業道究竟不説事 光云。
問。善業道究竟。何故不説。解云。前説善於三
位中皆三善根起。已顯三根皆能究竟故。復
不説
殺○於有情處 光云。問。何故殺等三種。
言有情處起。不言衆具・名色・名等處起。解
云。爲殺有情。爲罵有情。爲瞋有情。唯過重
故。有情處起。殺等三種唯於有情。衆具・名色
亦通非情。不言衆具・名色處起。殺等於總有
情。名等三種雖有情攝。非總有情故。亦不言
名等處起
唯邪見一 麟云。邪見一名色處起者。謂邪
見撥無因果。假有情故亦非衆具。但縁五蘊
四諦因果故。言名色處起。雖邪見亦撥無無
爲。今亦約有爲説 第十卷論有四釋。一轉
變縁。謂如今時名隨古昔名。詮此境詮彼境
詮彼彼境。爲轉變。四蘊亦然。受等隨根境。縁
彼境縁此境。轉變如名故。四蘊標名稱也
誑語○於名身等處 寶云。誑語等皆縁異
名・句・文。令他異解故。定名身等處起。此等
皆是從多。非不少分亦縁餘法 光云。誑等
三爲行誑等。巧作言詞必依名等。名等是語
親正所依。以是勝故。言名等處起。誑等三亦
雖託有情・衆具・名色處起。非親正依非是勝
故。不言有情・衆具・名色起
倶死者能殺與 光云。夫成善道。命斷方成。
非倶死・前死能殺生者其命已終至第二念
可得殺罪。所以者何。至第二念雖所殺生其
命不續。彼能殺者以受後有身別依生故。謂
殺加行所依止身命已斷滅落謝過去。至第二
念雖有別類身同分生。非是殺罪所依止身。
此身曾未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理不應然
 惠云。以第二念方結業道。若倶死第二念。
二人一時結來趣生。若能殺者前死。即依來
趣身。皆非此生攝。來生未曾作殺生加行。又
能殺人前死。不可令所殺人成業道也 尋。
凡身・語二業依意業而起。如云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若爾。今生依三根起殺加行人。
命終受餘依身時。設雖不成身・語二業。定可
成過去三根相應意業。其時過去所殺之人
斷命之時。今意業則究竟。何於今意業。不立
殺業之名哉。若彼意業得殺業之名者。倶生
貪等則可爲業道耶。答。業道者。是色業非
意業。彼表・無表必命終之時捨之。於後世身
未發殺加行故。不能發根本。此是有宗之所
談也。又今生所起之三根後世成之者。是法
後得非其法體。何可爲業道哉。意業例之可
知之。意業與色業雖爲能所發。得不得・成不
成・捨不捨等之縁。隨應不同也。能可知之
以上續本義抄問答
第二他殺成業道 神云。第八有半行頌。明
共殺得罪・不得罪 惠云。軍等若同事者。雖
時處同殺心不同。不得殺生業道 論云。於
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者一切
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爲一事故。如爲一
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有他力
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罪。唯除若有立
誓自要救自命縁亦不行殺。雖由他力逼在
此中。而無殺心故。無殺罪
要具五縁 神云。初釋殺由。故思。要由先發
欲殺故思。二釋他簡自及非情。三釋想。要他
有情想。作殺加行簡自及非情想。四釋不誤
殺。謂唯殺彼強不誤漫殺餘&T027573;人。具此四縁。
名殺生業道 寶云。具三縁成殺生。一由故
思。二由他想。三不誤殺。或開爲四。殺生爲一
縁也。雜心論云。有欲殺生心。當此論故思。衆
生想。當此論他想。第三縁殺生。與此論不同。
此論云不誤殺。直言殺生。不簡誤。倶斷前命
兼上二縁。即成殺罪。此據無簡別心。不誤殺
者。如有欲殺強人誤殺&T027573;人。不成業道。此據
有簡別殺。據義不同。義不相違 麟云。若依
律疏。更加命斷。彼以他想即是不誤。更不別
説。又解。此中不誤殺言。已顯斷命故。不可説
 光記如今疏 光云。一要由先發欲殺故
思簡無殺心。二於他有情。他言簡自。自殺不
成業道。有情簡非情。殺非情不成業道。三他
有情想。簡自想非有情想。四作殺加行。簡無
加行。五不誤而殺。不誤簡誤。殺顯果滿。謂唯
殺彼所應殺者。不漫殺餘。此則簡誤。誤殺不
成業道。殺之字通加行不誤云云 問。頌
字通殺加行貎如何。若如此釋者。不
誤殺爲第四縁。殺加行可爲第五縁哉。答。長
行云。作殺加行不誤而殺 准此文。次
誤殺キカ有作殺加行言故。下
含加行不誤歟。故作殺加行第四縁。不
誤殺爲第五也
問刹那滅蘊 光云。問。於現在世。刹那滅蘊
自然不住。如何成殺生。又解。於刹那刹那滅
蘊。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至。如何成殺
 寶云。正量部問也。問意云。如是有部
宗云。有爲蘊刹那間滅不得客因。如何成
殺。謂過去已滅。現在*間滅。未來未至云云
答息風名生 光云。此即初師。出入息風名
生。依身心轉。若有能令以刀杖等斷現在息。
無有勢力引同類息至生相。不續至生。爾時
名殺。明知殺未來蘊 寶云。息風名生。令息
後念不續名殺。非是令前念滅名之爲殺。如
滅燈光・鈴聲名殺者。正量部同許。燈焔・鈴聲
刹那自滅不得客因。吹燈令滅。執鈴斷聲。但
令後念不生。非令前滅。故爲喩 惠云。第一
説斷息風名殺。不正義。胎内前四位無息風。
殺應不成業道。故五分律云。若人若似人。似
人即胎内前四位也
或復命根名生 光云。生是命根。若有能令
以刀杖等斷現世命。無有勢力引同類命相
續至生相。爾時名殺○餘文如今疏 寶
云。命根爲生後解爲正。與正量等同故 惠
云。問。若但有一念命殺。得罪不。答。亦成。
乃至一念應生不生。皆名殺生也。唯此非餘
者。唯此。是未來有一念命者。非餘。是現在一
念命殺不成業道。名非餘也 意云。乃至
一念生不生者。臨命終期。最後一念
命根有未來シテ未來念命根
ルモ不生。成業道爲言 唯此者。指有未來
一念命根也。非餘者。現在一念命根也現在
命自不住故。雖有殺義。不成業道也
又解若據斷體 光云。兩家釋生義雖有異。
若論殺義。皆殺未來。又解。若據體斷。唯殺未
來。若據衰用。亦殺現世。義皆無妨。婆沙一百
一十八云○。然無評家。前據體斷名殺。後兼
斷用亦殺現在。義並無違。此論意同前。若據
衰亦同後説 問。就然無評家義。滅盡定滅
心心所法時。付體斷。以滅未來之義。爲正義
殺生・滅定雖異。遮法其理可同耶。答。實付
體斷之者。可限未來歟。但論衰用。通現在
云。師強無失故。於二説無正不歟。但於滅盡
定例難者。彼見婆沙論文。以體斷義。云應作
是説。故任現文。以體斷云正義歟。今文相不
爾故。云然無評家也以上決
之趣
 五蘊中殺何蘊事
 麟云。婆沙云。問。諸蘊中殺何蘊得罪。有
説。色蘊。唯色可爲刀杖等所觸故。有説。五
蘊。問。四蘊無觸。如何可殺。答。彼依色轉。色
蘊壞時彼不轉故。如破瓶時乳等亦失
盜具五縁 光云。一要先發欲盜故思。簡無
故。二於他物簡自物。自盜不成業道。三起他
物想簡自物想。若於他物作自物想。不成業
道。四或強力劫。或後私竊起盜加行。從此至
彼。簡無加行。五不誤而取令屬己身。不誤簡
誤。誤取不成業道。取屬己身。取顯離處 神
云。明盜業道亦具四縁。一要先發欲盜故思。
二於他物。三起他物想。或竊起盜加行。四不
誤而取令屬己身 惠云。問。若盜塔物何處
得罪。答。正理有二。一佛邊得罪。一云守護邊
得罪。若爾。守護人自盜。應非業道。前説爲
善也。若盜二國中間無主物。國王邊得罪。若
盜己僧物。未羯磨。十方僧邊得蘭罪。不夷第
罪。以不滿五錢故。若羯磨了。即羯磨僧邊得
第三明婬 光云。邪行義准亦有五縁。一起
婬故思。簡無故思。准前應有。二所不應行。簡
異自所應行。頌中有此。三所不應行想。簡異
應行想。若於所不應行相作應行想。不成業
道。想亦准前必應有故。四起邪婬加行。簡無
加行。准前應有。五不誤而婬。簡誤。從前流
來。如長行説 論云。既不誤言亦流至此。若
於他婦謂是己妻。或於己妻謂爲他婦。道・非
道等但誤心。雖有所行而非業道 邪婬五
縁事。神・寶不見之。今疏同此歟
有四種行不應行 光云。一於非境。故懷侵
犯。惱他勇深故。二於非道。雖不侵他。縱逸
重故。三於非處。鄙穢之事無慚重故。四於
非時。損胎及兒幷破戒故。由斯過重。皆成業
四於非時 惠云。非時。有説。若夫主許受齊
戒後行。即犯。若不許受齊戒行。不犯。若於強
人婦作&T027573;人婦想。一説不成業道。一説成。以
事究竟故。後説勝也
於苾芻尼行 論云。於苾芻尼行非梵行。爲
從何處得業道耶。此從國王不忍許故。於自
妻妾受齊戒時。尚不應行。況出家者 光云。
於苾芻尼至得業道耶。問。尼不屬他。望誰
結罪。此從國王至況出家者者。答。有兩解。一
云。此從國王得罪。行非法事不忍許故。第
二説云。於自妻妾。受八戒時。尚不應行。況出
家者。以輕況重。但有侵陵。即成業道。犯罪雖
同。妻等非時。尼是非境 雖有兩解。後解爲
勝。正理云。苾芻尼等如有戒妻。若有侵陵。亦
成業道。有説此罪於所住王。以能護持及不
許故。若王自犯。業道亦成故。前所説於理爲
 准此釋。初解從國王得罪易知第二解如
有戒自妻。雖無所對。但有侵陵。成邪行罪
爲言 光。以輕況重自妻苾芻尼犯出家
者。其過重事。可知之。今疏擧重況輕云云 其
云重云輕。指何物耶 麟云。第二解於自
妻妾乃至況出家者擧重況輕者。佛重王輕
云云 決云。此釋意。擧重況輕者。犯自妻輕。於
王邊得罪。況犯苾芻尼。尤咎重。從佛邊可
得罪釋歟。何第二解釋與前解異以上 惠
云。若犯出家者。自妻妾尚情欲重。受齊戒時。
尚不應行。況犯出家不應行。易是轉更可行
 此釋心婬情欲輕重歟。可知之
二解事 寶云。論此從國王至況出家者。答
也。此論引自妻爲例。而釋從國王得。更無異
 麟云。新云。此引自妻爲例。示釋從國王
處得度。更無異解今章既分兩解。但今犯即得罪。
不説於王邊得也 以上
正文云。如論文者。是似一解。頌疏何爲二解
耶。光記。正理論爲二解。與頌疏同。寶記云○
如上
下引
更無異解
所餘皆於王得 惠云。國王邊得罪者。設王
自犯。亦成業道。餘一切守護人邊得罪。通即
皆於王邊得罪。若貨女。與價無罪。若不與。亦
於王邊得罪也
要具四縁 神寶同四縁
解所説義領會 光云。相領解即成業道。非
要被誑印可方成 問。領解者。意識領解歟。
耳識領解歟 此論問難也。意云。若識已聞
正解名解。言所詮義意識所知。而能誑語表・
所誑耳識倶時滅。所誑意識正解之時。彼能
誑者無有表。若爾者。此業道唯無表ノミナルヘシ
若耳識正聞能解名解。雖無唯無表業成業道
失。如何耳根正聞可名耳識能解耶爲言此問
答云 論云。善言義者無迷亂縁。耳識已
生。名爲能解 光釋此文。云耳識能解。云
意識能解兩釋然云。雖有兩解。意謂前勝
付之五識無分別也。何云耳識能解耶。答。虚
誑語業道既通表・無表。故耳識正聞能解之。
釋順業道義歟。但於耳識無分別云難者。雖
無計度隨念。非無自性分別。是以下釋中。以
耳識名正聞名能解。以意識名已聞名正解
正能之言宜思之以上續本
義抄趣
 惠云。解所義者。
若所誑者不解言語及不信。即雜穢語攝
麟云。雜穢語寛餘不所攝。即雜穢語攝云云
問。誑言有多字。領何字時成業道耶。光云。雖
誑語有多字。最後字倶生表・無表成業道。或
所誑者聰慧故。聞少誑語懸解後義。如是人。
隨於何時所誑解義表・無表業成業道。前字
倶行表無表加行後字倶行表・無表後起
惠云。問。如誑有二十字。何字結罪。答。若鈍
根。二十了方得罪。若利根者。説五字時。前人
即解得罪。前四字爲加行。第五字爲根本。餘
爲後起也。問。何故殺了方成業道。誑即解義
方成業道。答。據義不同。殺即命斷。誑即解義
云云
四不誤 問。不誤貎如何。答。實不見起見等
想發言。是不誤誑語也。若不見起不見想。非
誑言。可謂誤歟
經説誑言有十六 正文云。論云。經説諸言
有十六知誑字誤
諸言十六事 神云。經中諸言略有十六。或
不見・聞・覺・知。意謂不見聞・覺・知。他人問時
答言我見・聞・覺・知。或於所見・聞・覺・知。意謂
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不見・聞・覺・知。
此八種皆違境背想故。名非聖言。若於不見・
聞・覺・知。意謂不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
我不見・聞・覺・知。或於所見聞・覺・知。意謂
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我見・聞・覺・知。
此八種順境稱想。名爲聖言 聖言事 惠
云。婆沙一百七十云。何故此語名非聖言。答。
聖正也善也。是非正非善言也。非聖身中起
故。不善性故。非聖成故。非聖説故。得非聖
果故。故名非聖言也
若境由○爲所覺 光云。婆沙百二十一
云。見・聞・覺・知是根非識。然擧識者。顯眼等
顯根必由識助方能取境。以同分根能有作
用非彼同分故 惠云。問。有部眼根見。如
何言眼識證等。答。由識助故。或擧能依顯所
次言餘三者 光云。婆沙一百二十一云。問。
何故眼等三識所受。各立一種。而鼻舌身三
識所受。合立一種名爲覺耶。尊者世友説曰。
三識所縁皆唯無記境無記故。根立覺名。又
以三根唯取至境與境合故。立以覺名。大徳
説言。唯此三根境界鈍昧。猶如死屍故。能發
識説名爲覺
皆通三性 第二卷疏云。色・聲二從善心力
等起身・語表。是善性。若從不善心力等起身・
語表。爲不善。從無記心等起身・語表。名無
記。色・聲二非自性善・惡。約能發心判爲善惡
謂無記性如死 麟云。是無記性如死無覺
者。無記性是世友義。如死無覺是大徳義。彼
論有云。以三根取至境與境合故。立覺名。所
以知三合。覺者。經。告鬘母言。所見・所聞・所
知・所覺。既離所見・聞・知外別立所覺。故知
三境是所覺。能覺即是鼻・舌・身三也 取至
境三根名覺心。境合覺觸云心歟 今疏無記
無覺立覺名者。色・聲・法通三性故。有レハ
義。故不及立覺名。香等三無記無覺。故約
能證者立ツト覺名云心歟
依經部宗 論云。有餘師説 寶云。此引經
部餘師釋也 神云。有餘正量部師説 光
云。有餘經部師説。若是五根現量。所證五境
以分明故。名所見。若依教量從他傳。説六
境。名所聞。若依比量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
所許六境。名所覺。若意識依現量證六境。名
所知。若意識親五識後起。現量證五境。若
在定意識。現量證法。或在定意現量亦能通
六境。於五境中。一一容起見等四言。於第六
境。四種内除五根所見。有餘所聞等三 寶
云。五根證五境。總名所見。若他傳説五境等。
名所聞。内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名所境。
若意識證。名所知。准此意。比度知名覺。證
知名知。由此五境皆容具四。第六法境非五
現證故。不得名所見。有餘三也。可傳聞・比
知・證知故。由此覺名目意比知。非無所目
麟云。五根現量所説五境名見者。此師意。眼
觀見色。觀聞聲。乃至身觀覺觸。總名見
 決云。若意現量證得六境名爲所知者。現
見色等アテ。ムノシカリツル色哉ナト思。決定
意識所知六境。是云所知也以上
先軌範師 光云。學瑜伽論者。名先軌範師
 寶云。論主叙經部義也 神云。經部先代
軌範師説
眼所現見名所見 光云。眼現量所現見色。
名爲所見。所以唯見名爲見。色境顯現最分
明故。眼唯見。若依教量從他傳聞六境。名
所聞。若依比量自運己心諸所思搆六境。名
所覺。又依現量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
及意根現量自内所證六境。名所知。若依此
釋。見唯在眼。聞・覺唯意。知通耳・鼻・舌・身・
意。於六境中色境容起四種。聲等五境容起
聞・知・覺三。此中六根六識法境攝故。故不可
別説 麟云。與前説異者。此但眼名見。不同
前説五根總名見。故異。餘稍同。正理破云。曾
無聖教言耳見聲鼻見香。如何五境皆名所
見。故彼二師義無端緒
自内所受 麟云。自内所受及所證別者。謂
自根證境名自内所受。意識證境名所證。故
色境具四 惠云。色具四言説。見色・聞説
色・覺色・知色。聲等具三者。聞聲・香・味・觸・
法。覺聲・香・味・觸・法。知聲・香・味・觸・法也
見聞覺知異説事私注之
毘婆沙師意 眼識所證色境所見 耳識所證
聲境所聞 意識所證法境所知鼻・舌・身三識所
證香・味・觸所覺
經師意 五根所證色等五境所見 意依教
量傳聞六境所聞 意識依現量證六境所知 意
識現量證六境所覺以上五境一一具見等四。
法境具所聞等三
軌範師意 眼所現見色境所見 意依教量傳
聞六境所聞 意依比量知六境所覺 耳・鼻・舌・
身依現量自所證四境意依現量證六境
所知 以上眼唯見。意聞・覺・知。耳・鼻・舌・身唯
知。六境中色具四種。聲等五境具聞・知・覺
三。法境攝六根六識。故不別記也 以上能
能可思之
一染汚心 麟云。一染汚心者。謂見他朋友
欲令他離間。發此惡心故。名染汚
若他壞不壞 光云。二發壞他語。若他壞・不
壞。但領解時。即成離間語。故正理四十一云。
發離間語他領刹那表・無表。名本業道。有餘
師説。他壞方成。若爾。聖者深固難壞。應無壞
聖離間語罪。然壞呈者。獲罪既深。由此應知。
前説爲善 決云。問。誑語不信不成。離間語
何故不壞成業道耶。答。誑語他聞之不信之
時不成之。誑語所望。令他成異解。既不信異
解。何成之。離間語信之故。壞・不壞成之以上
毀呰於他 麟云。非愛謂染心者。謂非教誡
師呵責弟子等心也 光云。謂本期心所欲
罵者。解所説義。業道方成。非要生惱。若他
惱・不惱。倶成麁惡語。故正理二十一云。正發
麁惡語他領解那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有
餘師説。他惱方成。若爾。聖人具忍力者。既不
可惱。罵應無過。然罵賢聖。獲罪既深。由此應
知。前説爲善 寶云。一以染心。二發非愛語
毀呰於他。三前人解義。四不誤。所罵解時。
成其業道
諸染心語名○ 光云。此師意説。雖有獨起
雜穢語。若前三語起時。必兼雜穢。然雜穢語
他不領解非四語業道收。故婆沙一百七十
云。謂如有一獨空閑處。作如是説。無惠施。無
親愛。無祀祠。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生
領解。非四所攝。准彼論説。更加一縁。所謂解
 光十七云。問。若三語起必兼雜穢語體。
名倶起雜穢語。若離前三語起倭歌等。名不
共雜穢語。總言之。若三語倶起。有三表・三
表。若四語倶起。有四無表。故衆事分明。受五
戒人一時倶得五表・五無表。彼善業道既得
倶起。不善業道理亦應然云云
有餘師説 光云。此師意説。異前三語。染心
所發方名雜穢。皆是獨起雜穢語也。前三語
起時。不兼雜穢。有此不同故。叙異説神云。
有餘師説。異虚誑等前三種語。外所有一切
染心發言。非即前三語獨起雜語。謂佞歌及
邪論等有五種。一佞。二歌。三邪論。四等謂染
心所發悲歎。五及諸世俗戲論言伺。異前三
語。染心所發一切。皆是雜穢語收 論云。
佞。謂諂。佞如苾芻。邪命居懷發諂佞語。
歌詠。如世人以染汚心諷吟目調。及倡伎者
爲悦他情以染汚心作諸詞曲。言邪論者。謂
廣辯説諸不正見所執言詞。等。謂染心所發
悲歎。及諸世俗戲論言詞 惠云。佞奴定反
諂媚。説文云。巧媚也。倡伎者上處揚反
憑倚也
 倡樂。
三蒼。倡俳也。伎謂藝能也
輪王出世 神云。問。劫増輪現時亦有歌詠。
如何不是雜穢語收。答。由彼語從出離心發。
歌詠之中。毀呰十惡。讃嘆十善。能引十善。出
離三塗。非預染心。如佛詠言煩惱深無底。生
死海無邊。度苦般未立。云何樂睡眠等 惠
云。出離者。歌詠此法言等也
有餘師言 光云。有餘師言至不成業道者。
叙異説。爾寸亦有染心發言。由過輕故。不成
業道。故前文言。語惡業道於語惡行不攝加
行・後起及輕・是此師義。彼輪王時雜穢語。雖
他領解。非業道攝。不發無表故 此師意北
洲綺語過輕成業道之義也。此不正義
也。正義意北洲歌詠。正是獨起雜穢語故。雖
非極重。成業道也。輪王時歌詠。發從出離心
故。非業道攝爲言
於他財起非理欲 光云。他物簡自。自貪不
成。理亦應説猶情起貪而不説者。影顯可
知。謂於他物非理惡欲屬已非他。力謂強力。
竊謂私竊。起力竊心貪求他物。如是惡欲。名
貪業道。此貪唯是修所斷貪。於修斷中貪著
己物。亦非業道 論云。有餘師言。諸欲界愛
皆貪業道。五蓋經中。依貪欲蓋。佛説應斷此
世間貪故。有説。欲愛雖盡名貪。此惡行中攝
麁品。成業道
輪王北洲貪等 此釋應有貪業道之下歟
□□□明之歟。於北洲。雖有行欲事等。非惡
欲他財之貪故。非業道攝
如契經言 此經中有十一不同光・寶・神
同之
云。總有十一不同。一無施與。二無愛樂。三無
祠祀者。此三皆是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今疏無施福者。施檀施。福約セハ
ナレハ。因云施福歟。戒福・修福同之。戒戒波
羅蜜。修定也 決云。修福者定也。今祠祀者。
定是神用自在義。故云祠祀以上 光云。四無
妙行無惡行者。此總撥妙行・惡行。亦是謗因
邪見。見集所斷 無妙行者。除施戒修外禮
佛讀經等一切妙行撥無スル也無惡行者。此
亦總殺等一切惡行撥無也 光云。五無妙
行惡行業所感果異熟。此是總撥業所感果。
謗果邪見見苦所斷 又云。六無此世間。七
無彼世間。此二通謗因果。謗因是集所斷。
謗果見苦所斷云云 今疏釋在之 又云。八
無母。九無父。此二是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寶云。有説。彼諸外道。謗無父母感子之業。不
謗其體 光云。十無化生有情者。此通謗因
果。婆沙釋曰。諸外道作如是説。諸有情生。皆
因現在精・血等事。無有無縁忽然生者。或撥
無感化生業。或復撥無所感化生 又云。十
一世間無有沙門或婆羅門是阿羅漢。此三
是謗聖邪見。見道所斷。隨其所應。彼經具顯
謗業・謗果・謗聖邪見。此頌擧初撥善業惡等
言。攝後傍果・謗聖。若依婆沙等文。更説謗滅
邪見 寶云。十一世間無沙門・婆羅門・阿羅
 今疏云無世間 爲一種撥無者見如
何。既云無此世間無彼世間此外又何云無
世間耶。恐今疏無世間 無字剩歟
大永二年八月六日抄之畢 擬講英憲
  永祿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以彼自筆寫之畢
 阿闍梨淨實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七(頌疏論本
第十七
)
謂貪等相應思 貪等轉故思轉者。轉者起
也。貪等起。思即起也。貪等行故思行者。貪等
遷流遊行。思即行。如此隨貪勢力故。思造作
依託貪故。貪等三與思爲道。重心云。貪業貪
貪造作。 瞋業道瞋造作歟 光云。如彼貪等
勢力。而思有造作故。貪等是思依託處故。名
業之道云云 麟云。以思依貪等轉故。如人依
道。此貪等體雖非業。是業之道
思所遊故 問。云所遊履。云依託。意如
何。答。於道所依義所依託所行義所遊履在之。
如人依遊行。思依貪行轉也 光云。前七
體是業。身・語業性故。亦業之道。爲彼思業所
遊履故。由因等起身語業思身語業爲境轉
故。名業道云云
業道者具顯業道業業道 麟云。謂前七業
業道類。貪等業三業之道類。雖彼不同。而一業
道名通兩處故。此兩類總得名業道云云
一業爲餘業一道爲餘道 一業爲餘業者。
一業名爲餘業名也。一道爲餘道者。一道名
爲餘道名也。十同名業道故スル也。一業道
名同十。與云業道也。其業道性・類雖不同。業
道名同ナリト。爲言 惠云。一業名通三業。一道
名通十道。如車牛名通一切車牛也
於典籍中 經典也。意云。説識住經典中云

四識住事 第八卷疏云。如經言。識隨色住。
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四是所住。識
是能住。識所住故。名四識住
離殺等七 麟云。離殺生等七至類前應釋
者。前釋不善業道。今善業道與上是同故。類
前釋云云
義便明斷善 惠云。由十業道中有邪見。明
邪見次便。明斷善也 光云。義便明斷善。一
問。業惡皆與現善相違。諸斷善根由何業道。
二問。斷善・續善相云何 夫善根者。信因
果理。知因果道理思也。邪見亘善惡撥無果
報也。邪見中上品圓滿邪見起ツヨル時無始
已來所數習。生得善根斷也。生得善被斷時。
云斷善根本時也。不至此位前。邪見緩故。斷
善加行位云也已上禪
談抄
唯有上品 惠云。問。九品邪見皆能斷善。如
何言唯上品邪見能斷善。答。據實。九品邪見
皆能斷善。此言唯上品者。據第九品都盡處
説也 今疏唯有上品者。上上品也。此則擧
九品善根斷盡位也。夫斷善相。如修道智慧
斷修。或先起下下品邪見。斷上上品善根。乃
至起上上品邪見。斷最微細善根。順逆相對
可知之。是以發智論第二云。云何微倶行善
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斷善
 微倶行者。最後所捨是微細故。今論云。
如是説者。漸斷善根。謂九品善根。由九品邪
見。逆順對漸次而斷。如修道斷修所。或即
下下邪見能斷上上善根。至下下善根上上
邪見所斷。若作是説符本論文文 本論文。上
所引發智文也
所斷欲生得者 決云。斷善者。必是未離欲
者也。未離欲者。身中無色・無色善根。離下地
縛。必得上故。故離下地染時。得上地功徳。既
未離欲也。何有色・無色之功徳耶。故斷善者。
唯斷欲界善也已上
加行善先已退 惠云。加行善有九品並發。
我皆在加行時捨也。今言斷九品。據生得説
一切邪見皆能斷善 光云。若有漏無漏縁・
自界他界縁邪見皆能斷善。無漏縁・他界縁。
邪見雖境不隨増。同類遍行因亦増邪見。有
強力故。亦能斷善。又解。雖境不隨増。相應倶
有因。亦増邪見。有強力故。亦能斷善意云。
無漏縁・他界縁。邪見於所縁境不隨増方。雖
其力劣。爲同類遍行因。作隨眠隨増方。強盛
故有力。能斷善根云也。有餘師説者。以不隨
増境界。他界縁・無漏縁邪見勢力劣也存。不
斷善根云也 惠云。餘師意。他界縁不縁自
界因果。無漏縁不縁有漏因果。故不斷善。破
云。雖不縁自界及有漏因果。還縁他界因果
及無漏因果。故言一切也
漸斷者 麟云。言漸斷者。是正義。如修道斷
修惑。有餘師云。九品善根。由一刹那邪見頓
斷。如見道斷見惑。有説。斷九品善。終無中
出。如見道中。如是説者。通出不出。如斷修
論云若彼律儀 論云。有餘師説。先捨律
儀。後斷善根。末易捨故。如是説者。若彼律儀
是此品心所等起果。此品心斷捨彼律儀。以
果與因品類同故云云 光云。此釋二倶捨。一
叙異説。二申正義。此叙異説。因彼善根發得
律儀故。善根是本。律儀是末。末易捨故。所以
先捨。本難除故。所以後斷。如是説者至品類
同故者。此申正義。九品善根能發九品律儀。
若彼律儀是此品善心所等起果。此品善心
斷時。即捨律儀。以果律儀與因善心品類同
故。若加行善所發律儀。斷善加行位捨。捨彼
善故。正理云。諸律儀果。有從加行。有從生得
善心所生。若從加行善心生者。律儀先捨。後
斷善根。然斷善根加行根本。皆名斷善。依此
故。説斷善根位捨諸律儀。若得生得善心生
者。隨斷何品。能生善根所生律儀。爾時便捨。
能等起隨彼捨故准此釋。今疏諸律儀果有
從加行已下文正理論也。此文云。律儀先捨。
後斷善根 同今論不正義有餘師説故。解
云下會之。言先捨者。據先加行位捨也云云
意云。加行善心所發律儀。斷善加行位先捨
之。以此望正斷善位。加行善所發律儀先捨。
生得善後斷之也。若以加行善望。加行所發
律儀一時捨之。非有前後。故正理論文。同今
論正義。不同不正義也
加行善事 麟云。加行善所生律儀者。從聞・
思等慧所生也。得善者。即生得慧也
人趣三洲 光云。惡趣染慧不堅牢故。不能
斷善。不染慧不堅牢故。不能入聖。言不染惠
義便。兼擧天趣中有生處得智。現見善惡諸
業果故。不撥因果亦無斷善。不在北洲。彼無
極惡阿世耶故。不能斷善 麟云。女身皆能
斷善。此是正義。以本論云若成女根定成八
根故。知通女。有餘師。唯男非女。欲勤・慧皆
昧鈍故。違本論非正云云 論云。如本論説。若
成女根。定成八根。男根亦爾 斷善人也
寶云。扇搋等身志意不定。不能斷善
見行斷非得 麟云。此斷字通上下者。向上
謂見行斷。向下謂斷非得爲體也云云 光云。
躁動不定。不能堅執。不能深入。名愛行者。堅
深不動。若能堅執。若能深入。名見行者。由斯
理趣。非扇搋等能斷善根。愛行類故。如惡趣
故。故正理云。謂見行者惡阿世耶極堅深故。
彼惡意樂推求相續故。名極堅。見遠隨入故。
名極深。心極堅深故。能斷善。諸愛行者惡
世耶極躁動故云云
續善疑有見者 光云。疑有二。一疑有。二疑
無。疑有能續善根。疑無不能續善。此中據疑
有説故。言謂因果中有時生疑此或應有。即
續善根。或生正見。定有非無。此是正見。能續
善根。善得初起。名續善根。頌言疑有見者。有
唯在疑。或唯在見。或通上下 問。以疑有心
續善根者。疑有心直續善歟。又起正見續善
歟。答。疑有心直續善也。付之起猛利邪見斷
善根者。僅疑有心現前時。輒不可續善。例如
疑無心現前時不斷善。撥無邪見圓滿時斷
善根。如何。答。生得善。無始已來生生繋屬。
數習殊猛也。故斷事難也。續事易也。仍疑無
心不斷善。疑有心斷善也
此或應有 麟云。此或應有者。謂是先執爲
無。復或應有也。正理云。續善根位。或由因
力。或依善友。於因果歘復生疑。所招後世。爲
無爲有有於因果歘生正見。定有後世。先執
是邪。爾時善根得還續起云云 又云。言或發
正見者。婆沙云。誰住疑心續。誰住正見續。有
作是説。轉身續者。住疑心續。現法續者。住正
見續。評曰此不決定
疑無斷善 正文云。有何證言疑無斷善。光
師但言疑有能續善根。疑無不能續善。不言
斷善耶。然麟云。疑無斷善者。謂於因果中生
疑無心。此或應無。從此生於邪見謂定無。便
斷善也云云可思
九品頓續 寶云。論。有餘師言九品漸續。述
異説也。論如是説者。至氣力漸増述正義也。
婆沙云。評曰。應作是説。九品頓續漸次現前。
乃至應從地獄死當生地獄者。三品善根。得
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前。當生傍生鬼。六品當
生人天九品 從地獄生地獄等者。漸次現
前之貎歟
現謂現世 現身續善者。下所明意樂壞等
人也
除造逆事 造逆罪斷善根者。現身無續善。
必轉身續善也。轉身續善中。縁力斷善者。將
生時續善根。將生時者。中有末心地獄生有
欲現前時也。因力斷善者。將沒時續善根。因
力斷善者。執強地獄果報アテ不改斷善
思也以上禪
談抄
 今疏。若由過去○等。明因力斷
善也。若由現在○等。明縁力斷善也 神云。
若由久習。内因力強故。後將死時方續。若由
惡知識。外縁力弱故。於中有前將生續。由自
他力。應知亦爾云云 問。因力斷善者。於何時
續善耶。答。地獄壽已將沒。沒時續善也。付
之述地獄初能知於地獄生所得智惠
アテ知業因業果タリ。若爾初生時無苦患
歟。又地獄不現前邪見業道事。現見業果
イヘリ。若爾者。初生時可爲續善耶。答。婆沙
淨達釋。地獄初能知者。除無間地獄。或除因
力斷善云。二釋在之。初釋。受苦無間。初生
時苦受逼迫。無信因果見タリ次釋。無間。初
生程不受苦信因果。受苦已後。受苦無間也。
因力斷善物。無間罪人中。過失殊深重。初
生時受苦無間也。可意得歟以上禪
談抄
 決云。或
抄出云。於地獄初生時。若以正見見業果者。
不起邪見。亦能續クヘシ善根。 若以無記心見
業果者。不起邪見。不ルヘシ續善根。 然地獄
初生之時。有生所得智。知前身造業者。所所
得智不ルカ必可キニナル故。以無記心見業果
者。將沒時續善云云無咎以上
又愛樂壞 正文云。論云。意槳壞 神云。又
意樂壞非加行壞。斷業根者。不入地獄故。於
現身續。若意樂壞。加行亦壞。入地獄故。要身
壞後。方續善根。見壞戒不壞。應知亦爾 光
云。意樂壞・見壞。謂起邪見。非加行壞。戒不
壞。相儀中護。加行壞。戒亦壞。相儀亦不護。
故正理云。謂世有人撥無後世。名意樂壞。而
不隨彼意樂所作。非加行壞。見壞戒不壞。見
壞戒亦壞。斷善根者。應知亦爾 決云。意樂
壞者。起邪見撥無後世也。此人以意樂壞。雖
捨戒行。且守威儀不失法則故。云非加行壞。
加行者。本所持戒法則歟。起邪見雖撥無後
世。於不壞先所持戒法則。故過輕。現身能續
善根也。見壞意樂壞戒不壞非加行壞云同事也
以上
相儀中護名戒不壞 相儀者。外相威儀
ルヲ名戒不壞爲言 此則對内起邪見撥無律
儀歟
有斷善根非邪見 麟云。義對邪定爲四
句。布剌那。昔云富樓那記也 邪定。謂造逆入
無間。是邪定聚攝。未生怨者。謂阿闍世未生
之時預記。是界能害父王。是王之怨。以未生
時記故。名未生怨 上明造逆人斷善之續
善位故。其義便對邪定爲四句歟 惠云。梵
云有剌拏。此云滿。出時物之皆滿。舊云富樓
那及蘭那。皆訛也
天授三逆事 寶云。天授。舊云提婆達多。此
人破僧・出佛身血・阿羅漢。故是邪定。亦斷
善根。故是倶句 問。達多何時續善耶。答。
命終時南無唱時續善也。付之既造三逆罪
斷善根。因力斷善者也。將沒之時可續善耶。
答。惡至極還成善縁也。達多深重惡人。地獄
火炎纒身。現前大地破烈現身到無間城門。
轉識受生之中有僅一刹那。大身體現身如
入無間地獄。如此現身最後。善惡因果信力
忽現前。歸依心此身内起故。造逆斷善
ナレトモ依別縁力現身續善也已上禪談抄
且初一者謂離所餘七惡色業 光云。正理
破云。又説加行造惡色業。色言太増。無色無
容先加行造。倶舍師救云。色無太増。説色業
故。若不説色。即非定顯業是色故。若言加行。
定是色故。即不説色。次亦可加行定是業。亦
不須説業。業亦太増故 加行定有表ムル
故。正理如此難歟 倶轉者。以業道望思説
倶轉。云一倶轉。云二倶轉。一二思外業道數

第二一者謂先加行遣使 麟云。謂身二業
語四。除邪婬。以無此遣使義云云 此一倶轉
意。遣他作殺等。根本成時唯無表。表無也
此根本成時。使住ストモ貪瞋等。本主應有起
善無記心故。此善無記非業道故。此位
殺等隨一倶起故。一倶轉也。從又此根本成
時。起ストモ慢・疑等煩惱。其非業道故尚一倶
ナルヘシ。可思之。今略之歟 光云。正理破云。
若先加行所造惡業。貪等餘染及不染心現
在前時。隨一究竟。經主唯説不染汚心。此有
太減。以慢・疑等染心起時。亦有由先加行所
起業道成故。倶舍師救云。論主意別。以不染
心定一倶轉。若染汚心即不決定。雖慢疑等
現在前時與一倶轉。若貪・瞋等現在前時。即
二倶轉以染心濫。略而不説 惠云。不善業
道倶轉中。不染心殺等隨一究竟。如何有
不善思與殺業道倶轉及善中倶轉也。七倶
轉。染心得善戒。既染心。如何有不善思與善
業道倶轉。答。業謂道隨與同時善不善思倶
時轉。雖性不同。以與業道倶時生故也
二倶轉者 決云。假令起瞋行殺之時。所起
瞋倶起之思。與瞋倶轉。又與殺倶轉。故一
思ト瞋殺二業道ト倶起。云二倶轉也。問。遣使
殺等隨一究竟。自貪等隨一現前時。有二倶
轉可云耶。答。可云二倶轉。進云。於二倶轉中
不出之。付之既遣使誑等六隨一究竟。自又
貪等三隨一現前。既是二倶轉法也。何不出
之耶。依之正理論中出之見タリ。答。是正理論
師難今論二倶轉語也。倶舍師救云。後三倶
轉中。言貪等隨一。影顯前二倶轉中亦有貪
等隨一現前。前一倶轉中。已説不染心。影顯
後二倶轉中亦有不染心。論主文巧。前後顯
中不欲繁詞。故不別説文 以上
説雜穢語不説誑等事 麟云。問。何不説誑
語等三。答。誑等染言必兼雜穢。二倶轉故不
言也 説誑語等兼雜穢故。三倶轉故。不出
之也。
三倶轉者 光云。謂以瞋心。於屬他人鶏鴨
等生。正斷正命已。亦離本處故。於爾時瞋・
盜・殺三與思倶轉云云 問。前殺由瞋究竟。盜
由貪究竟今何言盜由瞋耶。答。依不異心
究竟云也。謂殺・盜二同一瞋心究竟也。前文
依異心究竟。云盜貪殺也。光二釋中。
後釋意。寶同之
又先加行遣使 麟云。又先加行遣使殺等
者。論文倶言加行造惡色業。不言遣使。理實。
若加行定。非唯遣使。自作亦 得。如先作殺加
行後方死等。或先燃火後燒物等。或先發言
方解等。如是等類。並是業自相成
第一匹者 光云。問前三語起必兼雜穢。表・
無表業四各別耶。解云。前三語起。同時別有
雜穢語體。名倶起雜穢語。若離前三語起佞
歌等。名不共雜穢語。總言之。若三語倶起。有
三表・三無表。若四語倶起。四表・四無表
五倶轉者 此先加行。遣造殺等四惡色
業。幷貪等隨一現前。故五倶轉也 疏隨四
究竟者。遣使所造殺等隨田究竟也。下六・七
倶轉可准之 光云。如先加行。遣使造惡色
業貪等起時。隨四究竟。名五倶轉。隨五究竟。
名六倶轉隨六究竟。名七倶轉
各當頭起名爲自力 當頭者。獨頭起事歟」
二倶轉者此 麟云。無正見。一者正見是推
度性。五識無分別故非正見。以息求故無正
見者。謂推求名見。盡無生智息推求故。不名
正見也 決云。正見是推度性也。盡無生智
止息位無推度故。無見也以上 盡無生智位。
所作已辨位。息所求故。相應慧無正見也
神云。正理論云。此相應慧非見性故云云
四倶轉者 近住等戒。制虚誑語一。不制離
間等。故語一也。故身三合。四支戒也 麟云。
惡無記心得戒者。此宗許故。如沙彌本是善
心。來至檀場禮僧求戒。至第二羯磨忽起惡
心及無記心。亦爾勢力發戒也。理實有無
心得戒。此不論者。論明思倶轉故。無心得戒
非與思倶故。不明
第二九者或依無色 惠云。入無色定得苾
芻戒。入色界定即有定共無表。與思倶轉也
 麟云。依無色盡智現前等者。謂沙彌
正受戒時。入無色定得無學果也
論云據顯相所遮如是 光云。若別據律
儀顯相。所遮如上。若通律儀・處中隱・顯。
則無所遮。處中業道非是律儀。名離律儀據
此隱相有一・八・五業道倶轉。依宗正辨。受五
戒等必須具足。方名律儀。若不具受。非是律
儀。但是處中業道。如人不能具受五等。隨其
多少要期。且受離殺生等。雖不名爲律儀所
攝。亦得名處中業道。此中爲足善業道中總
有十種倶轉。且於處中説一・八・五。理實處中
具有十種
一倶轉者 麟云。得一支遠離者。謂有人不
能具受五戒。但受一支。得五支者。謂身三語
二。此亦非近事・勤策・苾芻等諸律儀支。但成
處中妙行。或善五識現前得三支遠離爲五。
得六支者。即身三語三也。此上所明。皆是同
時倶。非前後倶也
釋曰麁雜瞋通二者 光云。前六句明不
善。後六句明善○爲苦所逼。由相罵故。有麁
惡語。爲苦所逼。由悲叫故。有雜穢語。爲苦
逼。身心麁強。&T014461;戻不調。由互相憎故。有瞋
 神云。由身分割截不離本身。更相踐踏
時。更相罵故。有麁惡語。爲苦所逼。由悲叫
故。有雜穢語。身心麁強&T014461;戻不調。更相踐踏
所割身肉。由互相憎故。有瞋恚云云
貪邪見成就者 光云。貪及邪見成就不現
行。由未離故。所以成就不現行。無可愛境貪
爲己有故。貪業道不現行。雖有涼風觸身起
貪。輕非業道。如輪王・北洲貪輕非業道。地
獄中有生處得智。知前身造業來生此中。現
見業果故。無邪見現行
又地獄中業盡 問。地獄有中天 何云業
盡死耶。答。業盡死故無殺業道者。依猛利不
善業。感地獄異熟果故。業未盡之時。無有横
死之義。故云無殺業道也。然而依別縁力。至
業力衰歇之時。不受盡彼處異熟果。可來生
人中等故。有中夭云也已上本
義抄
 釋スト &MT06279;無殺業
道之所以。 地獄業盡死故者。約所之有情
談之。北洲無惡意樂故者。就能殺有情論之
 光云。北洲約果論之。地獄約因論之。故論
述北洲之相。云壽量定故
業鏡現前 正文云。光云。業纔今見光記。
業鏡云云 神云。有業鏡。造業身影皆現在前。
又如瑜伽論説。閻魔王化作罪人本造業身。
語地獄衆生言。我本造此業。汝不須諱。又所
殺生如牛羊等影。現在前來相續。妄語無用
故。無妄語 光云初釋
如神
 又解。夫人虚誑爲求
遂意。於彼處所無事別求。以無用故無虚誑
語。又正理云。或虚誑語令他想倒。彼想常倒
故。無誑語
即由此無用 問。此無用者如何。答。誑語
無用今無離間所以用意也。謂准誑語無用
者。有所求令他壞。於地獄無求無用故。無
間語。又令他壞。爲令他想倒。地獄常倒故。
無用ナレハ。無離間語歟。可思之 惠云。常離即
無用也 此意以常離即爲無用歟。若爾者。
疏由此無用者。上誑語無用言用之云心
歟。非用其義准矣。問。疏云。由此無用及常
離。無離間語何以常離即爲無用耶。答。寶
云。此地獄中總有三例。一通現行・成就。謂麁
惡語・雜穢語及瞋。二唯成就。謂貪・邪見。三
不現行亦不成就。謂身三・語二離間語・虚誑
北洲成後三者 寶云。北倶盧洲有三。一意
三業道唯成就不現行。二雜穢語通成就・現
行。三身業道語三業道不成就・不現行 麟
云。身心柔軟無惱害事者。謂若身心剛強欲
惱害他故。名爲瞋恚。即身心柔軟故無瞋也。
不信因果作惡意樂。名爲邪見。無惡意樂。無
邪見也。此三離欲捨故。北洲無離欲故。定有
成就
無惡意樂故無殺等六 光云。無惡意樂故。
彼無殺生等六。此即通釋。又別釋云。壽量定
千歳故。無殺業道。無攝受自他財物故。無盜
業道。無攝受女人爲妻故。無邪行業道。身心
煗故。無麁惡語。又正理云。言語清美故。無麁
惡語。以無用故。無虚誑語及離間語。又正理
云。無誑心故。無虚誑語。常和穆故。無離間
 問。今疏云。無用故。無離間・誑語云云
用故無離間貎如何 惠云。北洲無用者。常
不乖離故。無心求故。無離間及逛也爲令
他壞。作離間語。北洲常不乖離故。雖作離間
語。和穆不壞。無用故無離間語也。又爲遂求
心用誑語。北洲無所求無用故。無誑語也」
天鬼傍生前七業道唯有處中 天有七業
道事 光云。雖諸天無殺。天愛自部。或有
時殺害餘阿素洛・鬼趣。有餘師遻。天亦害天。
知過去世爲怨讐故。斬首截腰其命方斷。故
正理云。有餘師説。天亦殺天。雖天身支斷已
還生。斬首截腰則火受生 惠云。六欲天與
修羅相罵故。有麁惡語。阿修羅與女相離故。
有離故。有離間語。有誑心故。有誑語。與修羅
戰有殺盜修羅女故。有婬・盜也 問欲天起
邪見歟。答。起邪見也
色界無處中業道事 惠云。色界無處中業
道。初定發身語表等。是妙行攝也 明眼抄
云。天趣・地獄雖倶現見業果。而有差別。謂
天趣受樂。其心容預。雖見業果。亦起邪見。地
獄受苦。其心逼切。已見其因。不起邪見。天雖
起邪見。由見業果。所起邪見非上品圓滿。若
極作意思惟之時。便見業果故。不斷善。但光
法師言不撥因果者。旦據極重邪見也。非言
全不撥因果也。或亦應言。現見業果故。不斷
善根。而不可言不撥因果者是謂。故泰法師
直云。以天趣中有生處得智現見業果。不言
不撥因果。前義爲勝也
然無色那含惠云。然無色那含者。此説過
去依身起無漏道。不説依地。有過去欲界一
地身起一地道共戒或二・三・四・五・六地道共
戒。若二地身。即起一地乃至五地道共戒。若
三地身。即起三地道共戒。若四地身。即起二
地道共戒。五地身。即起一地道共戒。謂生上
地。即不起下地道共戒也。從此已後生無色
界。曾一地身起道共戒。即成一地身道共戒。
乃至曾五地身起道共戒。即成五地身道共
戒也云云 今疏云。雖依何地或二・三・四・五地
二・三・四・五地依身也。即二初禪。三二禪。
四三禪。五第四禪依身也。惠。起一地共戒。
或二・三・四・五・六地道共戒云云此明無漏依
地未至中間四・本六地也。謂過去依身欲
界一地。起未至一地共戒乃至六地共戒者
有之爲言若二地身。即起一地乃至五地共戒
云云 初禪依身。起乃至五地道共戒。除未至
地歟。若三地身。起三地共戒云云 第二禪依
身。起二禪三禪四禪共戒爲言餘准此可思之。
問。已離色染超越證不還已離色染練根得
不還者。設雖不修勝果道。既成果道攝無漏
故。此聖人生無色時。可成過去律儀。若前二
果人。以有漏道得那含果後。以有漏道離色
界四靜慮惑人。既未起六地無漏生無色界。
爭可成一地・五地共戒耶。答。勝果道起・不
起。中古諍論也。有漏道證不還果人。必起勝
果道故。依身無色有學聖者。必成スト過去律
可云也
勝果道起事 麟喩獨覺。凡位以有漏智斷
下八地修惑。依第四靜慮入見道。一座成覺
也。其門一百六十心。謂上八地九無間・九解
脱。見道十六心也。上八地中。七地是凡位所
斷。然起無漏無所作爲治道也。非想一地。正
起無漏有所作道也。此無漏無所作道者。則
勝果道也。此則乍依第四靜慮。擬宜起修七
地九無間・九解脱道也。極利根麟喩如此。況
聲聞不修勝果道耶。故依身無色有學聖者。
必成過去律儀也
餘通成現○ 光云。除地獄北洲。彼無前
七善業道故。於餘界等。七善皆通現行及成
就。有然差別。謂鬼・傍生有處中業道。彼身無
律儀故。若於色界。唯有律儀。無處中業道。於
初定中發身表業。但妙行而非業道。三洲・欲
天有律儀・處中二種云云
十惡業道招○三果 第六卷明五果。異熟・
等流・離繋・士用・増上果也。其中感三果爲言
問。一殺業感三果歟論問也光云。有餘師云。一
殺業先受異熟。次近増上。次遠増上。故有三
果。有餘師云。異熟・等流二果因別。先感異熟
果。謂加行令他苦故。於地獄中受苦異熟。
後感等流。謂根本業。其命已無。生人中。壽命
短促。經雖總一殺生。實通根本・加行眷屬
 又云。不善業道招總異熟。通三惡趣。此文
據重但言地獄
來生中人受等流 光云。等流者。是相似義。
如斷他命令壽短促今時壽命還短促。盜等
准釋 惠云。問。人趣命根是善業感。如何壽
短是殺等流果。答。不説人趣命根是殺生果。
但由殺生能障壽令短。名等流果也。正理破
此論。殺業與命作障礙因令短命。彼自釋云。
但是殺生近増上果。雖説人壽是善業感。由
殺生近増上果。令命住小時。近増上名等流
妻不貞良
卑賤醜陋義也
乖穆 不和穆也
貪者貪盛 光云。前生起邪見者。今生癡増。
所以者何。彼邪見望貪・瞋癡増盛故。癡是邪
見等流果 惠云。邪見癡増者。由邪見増。後
生癡等流困。貪・瞋准此釋也 神云。邪見起
時無行相轉。壞現見事。比與貪・瞋相應無明。
彼癡増重。貪・瞋有行相轉故
増上果者 問。増上果者。第三生受之歟。又
受等流果生受之歟 惠云。不善招三果。加
行時令他受苦。於地獄受異熟。地獄據重亦
通餘二趣也。令他短命等流。臨終時令他失
威光。第三生光澤鮮少。受増上果 光不言
第三生。可見之 寶云。由殺生故。光澤鮮少。
壞他光澤故。不與取故。多遭霜電損他
物故
欲邪行
故。多諸塵埃汚他
名故
虚誑語故。多諸臭穢誑他人
不欲聞
故。應
受撿
離間語故。所居險曲親友徃
來難故
麁惡語故。田
多刑棘等語傷人
等故
 雜穢語故。候變改是説
非故
貪故。
果少欲減他
物故
瞋故。果辣辛辣如
瞋故
邪見故。果少或無
輕即果少。
重即果無以上
麟云。時候變改者。是説非等。不
順寒暑故名變改 餘同寶 惠云。磽确
交反。下苦角反。
磽确薄瘠田也
鹹鹵上胡緘反。下音魯。説
文。鹵謂西方鹹田也
盧葛反。
其曰

也 以上
答此令他受苦 光云。初殺業。於殺
他位。一令他受苦。二令他斷命。三令他失威。
謂殺生時於加行位令他受苦。墮地獄受
苦異熟果。非正死時。以正死時無有苦受唯
捨受故。於根本位斷他命故。從地獄出來生
人中。受命短促。爲等流果。將行殺時執刀杖
等怖所殺生壞他威故。感諸外物鮮少光澤。
爲増上果。壞威據遠加行。受苦據近加行
善業道三果 光云。正理云。且依離殺。若習
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於天中。受異熟
果。從彼沒已來生人中。受極長壽。近増上果。
即復由此感諸外具有大威光。遠増上果。餘
善三果翻惡應説
又契經説八邪支 麟云。翻八正支。以翻正
見立邪見故云云 邪見・邪思惟准八正支
以尋爲體也
語・邪業・邪命此三以色
業爲體也
邪精進・邪念・邪定
身業名邪業事 光云。從瞋・癡所生語業。各
有四支。總名邪語。以語即業故。不言業。但
從瞋・癡所生身業。各有三種。總名邪業。以身
非業故。不言身 麟云。以語即業故。但言
語。身非即業故。不言身
界繋門事 惠云。問。八邪支何界所繋。答。邪
念・定。邪精進。邪見。通三界。邪思惟・語・業・命。
欲・色有。色界初定有。二定上無也
三斷門事 惠云。問。幾通見等三斷。答。邪見
見斷。語業命修斷。餘通見・修斷
次第事 惠云。問。何故三業中先身後語。八
邪中先語後身。答。三業據麁細次第説。八
邪據相生説 寶云。正理云。以業中隨麁細
説。道支次第據順相生故。契經言。尋・伺已發
瞋癡生語業 神云。瞋・癡所生語・身二業。
各有身三語四。兩種語四合有八支。名爲邪
語。兩種身三合有六支。名爲邪業。從貪所生
身・語二業。身三語四。合有七支。以難除故。
名爲邪命
貪能奪有情心 惠云。貪起時映奪本心也
如有頌曰 光云。引頌可知。取下兩句爲證。
上兩句同文故來。故正理云。諸在家人邪見
難斷。以多妄執吉祥等故。諸出家者。邪命難
除。所有命縁皆屬他故
此釋違經 戒蘊經中觀象鬪等説邪命ト見
タリ爲戲樂延命。故知一切貪所生身語業皆
邪命也。依之戲樂歌舞等皆是邪命也爲言
斷道者謂無間道 光云。道能證無爲斷。
及能斷有爲惑。具此二斷得斷道名。即無
間道能引斷得至生相時。説名能證。能斷惑
得不至生相。説名能斷。此無間道亦證亦斷。
若解脱道證而非斷。雖於斷得無引功能。與
斷得倶説名説 爲。非甲彼力令此惑得不至
生相。不名能所斷
能招自地可愛異熟 惠云。能招自地可愛
異熟者。依未至地。起無間道。斷欲界煩惱。九
無間道相應思及定共戒。招初定可意果也。
等流果即無間道前後相似。或無間道與解
脱道前後相似也 麟云。言後等若勝者。約
九品論之。同品爲等。増品爲勝。果非因前故
復言後云云
士用果者 光云。謂道所牽倶有士用果。即
是倶生士用果。二謂道所牽解脱士用果。即
是無間士用果。三謂道所修。謂未來所修功
徳。或是隔越士用果。四謂道所證斷。即是不
生士用果 麟云。言道所牽倶有士用者。斷
道倶時諸法由道力起故。曰所牽也。言道所
修至隔越士用者。以道斷惑盡時。並能頓證
一切功徳。雖不頓起。並在未來。由隔越多念
故。隔越言所證無爲。不生士用者。以無爲無
生故。名不生。由道力證故。名士用 惠云。倶
生士用者。即無間道同時思。能引同時心心
所及四相七支無表也。謂道所修未來功徳
者。無間道後。引第九解脱中五通等功徳也
決云。倶生士用者。今無間道倶生思。是名
斷道業。此思業能同時心心所及四相七
支無表等引以。可云倶生士用也。無間道次
引解脱道。可云無間士用。又無間最後第九
解脱道中間所修五通等功徳引。可云隔越
士用也
増上果者 増上果者。有爲法生。餘法不障。
是増上果。謂除無間道倶生思餘有爲法。増
上果。又除前生前已生有爲諸法。非増上果。
果望因或倶或後故。除前生此餘有爲。或與
因倶或在因後。名増上果也
無漏業有四○ 麟云。無漏有四果者。謂道
前後相似。若等若勝。是等流果。餘三同前。
言餘有漏者。即無間道外餘之三道。及餘一
善切惡等業感。非斷道並除離。善惡性
故。有四熟果。相似生義。是等流果。由彼力
能。是士用果。不障義故。是増上果。言餘無
漏者。即除無間道外。餘解脱等道。及餘一切
諸無漏業 惠云。餘若有漏善。即解脱道及
一切有漏散善等。餘若無漏者。即無漏解脱
道。無記即有覆無記也
無漏不招果 正文云。無漏唯不招報果。何
總言不招果耶 論云。已總分別諸業有果。
次辨異門 光云。一總問起。二起別問起
 異門者。三性門三世門等。五門在之。可見

色行二蘊少分 麟云。色蘊中唯取身・語二
業。除色香等。非業性故。行蘊唯取思一。餘觸
欲等非業性故。皆不取之。言少分。餘蘊非
業。故亦不取。法8通五蘊者。以諸非業性亦是
法。法通五蘊。理實業法亦通無爲。以餘二性
唯爲故。故約總相。但言五蘊也 惠云。
色蘊中取色聲表無表。表取形色。聲取前二
聲。行蘊取思。餘法皆非者。少分也
善業以善法爲四果 麟云。言善業望善法
爲四果者。同類因生。是等流果。牽引義邊。
是士用果。斷道所得。是離繋果。増上可知
不障義。増上果也 又云。言除異熟者。善
法非異熟性故云云 果必無記故。善非共熟
性也
善業以不善法爲二果 士用果者。善思無
間引趣不善法無間。士用果歟 麟云。善望
不善無三果者。類不同故。無等流果。不善非
無爲故。無離繋果。非無記故。非異熟果
善業以 無記爲三果 麟云。以無記法爲三
果者。於前二上加異熟果。以善業能招無記
異熟果故。餘二可知 惠云。善業望無記法
爲三果者。善爲因感當來異熟果。異熟果因
善業生士用果。如通果無記因善心生。亦得
餘二無記因善業生。准此釋
不善業以善法爲二果 麟云。不善望善除
三果者。不善業非能斷道故。無離繋果。善
法非異熟性故。無異熟果。類不同故。無等流
 惠云。不善業望善法。即是前念不善爲
等無間。引後念善法生。爲二果也
以不善法爲三果 不善業望不善法三果。
謂前念不善爲因引生後念不善。士用果也。
其性同類。等流果。不障義。増上果
無記爲四果 惠云。不善等爲因引後念
三無記。爲士用。謂異熟等。除通果無記也
麟云。不善望無記法。有異熟果。以不善業。
能感異熟無記之法。體是異熟。有此果
惠意。約異熟無記心。云異熟果。前後念相望
故。麟意。約異熟法。異熟果。世門見故
答謂遍行不善 麟云。言遍行不善及見苦
所斷餘不善等者。遍行不善。即苦諦下邪見
等三・及疑・無明幷集諦下二見・疑・無明相
應惑業。是謂遍行不善。以言不善故。不得總
言十一遍使。及見苦所斷餘不善業者。即遍
外苦下貪・瞋・慢等非遍行應惑業。爲同
類因。此等皆能引生身・邊二見。二見望彼雖
性不同。以同染行故。與不善爲等流果。身・邊
二見内門轉故。故是無記如品初釋 十一
遍使者。苦諦下五見・疑・無明。集下邪見・見
取・疑・無明也。今取不善故。苦下三除身・邊
也。第十九卷云。遍行自界也 依三義立遍
行名。一遍縁五部。二遍隨眠五部。三爲因
遍生五部 光云。或遍行因等流果。或是同
類因等流果
無記業以善法爲二果 惠云。因前念四無
記業。引後善法。如通果。初生定善。餘三無記
生善法及不善法。由通二境不同故。生善・惡
二法 士用果相明也。増上果不障義。可知
之 麟云。以無記非斷道故。無離繋果。無記
與善類不同故。無等流果。無記不招異熟及
善法非異熟。無異熟果。故但二果云云
以不業法爲三果者 麟云。望不善除異熟
者。亦如望善説言。身・邊二見爲同類因者。且
望當諦諸善法故。言同類。理實二見能遍
取五部不善法。若望他部。應言爲遍行因。以
此二見是遍行惑故 。言以無記爲三
果者。但有等流・士用・増上三果。以無記不招
異熟故。無異熟果。無記之業非斷道故。無記
之法非無爲故。故除離繋果云云
色行二蘊少分 惠云。三世無別體。約五蘊
立世體。同前三性門。同念無等流果及四
果也
過去業以三世法爲四果 麟云。過去業望
三世法唯除離繋果。離繋是無爲。無爲體非
三世攝故除之。有餘四者。以相應倶有能作
等因通三世攝。所以有士用・増上。有異熟者。
謂過去善惡爲因。感異熟果。今時同在過
去也。等流果者。後似於前故。亦有之。望現
未。准過去説 惠云。三世業與法同或
異。思可知。異熟果性四句。唯異非同。唯不同
等流。唯同非異果。唯性同増上・士倶用通。非
除前性同及異也。過去世通多念故。同世得
有等流及異熟果。現在一念同世無等流及
異熟果云云 過去業望過去法士用果者。過
去業倶有相應法倶生士
用果
増上果者。過去業過
去已謝法現在前時不障礙故。此過去業能
作因。已謝法増上果同在過去。異熟果者。過
去善惡業爲因。感異熟果。此異熟果今已謝
同在過去。等流果者。過去前後念相望談之。
可知之 過去業望現在法士用果者。無間
士用果也。亦果去業勢力。無間生三性心也。
増果者。過去業不障義易知。異熟果者。因
過去善惡業感現異熟果。等流果者。前後兩
念相望談之。過去業望未來法士用果者。隔
越士用果也。増上果者。過去業未來法生時
不障故。異熟果者。因過去善業惡所感異熟
果在未來。等流果者。隔念等流果也
相未亦然 亦然者。亦四果數也。其作
法准過去業望現在法。可知之
現*相現二果 惠云。此約現在一念倶有・
相應因。同時士用・増上果 麟云。現在但二
無三者。唯一念故。無異熟果。無前後故。無等
流果。但有相應因故。有士用・増上。可知
現在望過去果無之。無果前因後之道理故」
未於未果三 麟云。未來業以未來法唯三
果者。倶有相應因通未來故。有士用果。有異
熟果者。未來雖無前後。其異熟因約體建立。
以善惡性爲業無記性爲果故。得有也。無等
流者。以同類因熟位建立未來無前後故。無
等流也。新云。異熟・等流必前後故者。若爾。
未來無前後。應無異熟
不説後業有前果 現在業望過去法。果無
之。又未來業望現在法。或望過去法。倶果無
之也
諸地業唯色行二蘊少分 惠云諸地業色・
行二蘊爲體。欲界初定准前。若二定已上。色
蘊即定共無表。行蘊即思。空處已上。唯行蘊。
思爲體也
同地有四果者 麟云。言除離繋者。以離繋
無爲非地攝果故。有四。可知 同地有漏業
望同地法。有四果。謂欲界一切善善有漏
散善
因感。異熟果。善惡業相似生義。等流果。由彼
力引生果。士用果。不障義。増上果。初禪以
上。定善爲因。感當地異熟。善無記業相似生
義。等流果。士用・増上准前可知之。非斷道
故。除離繋也
異地二或三 惠云。若異地相望。如欲界業
望色界法。即從聞・思慧入修慧。有士用・増上
也。從欲界通果無記入色界善望即異性也
 麟云。異地有二果者。如欲界加行善心入
初禪定。有引起力。是士用果。増上可知。無欲
界業感初禪異熟故。無異熟果。有漏異地無
同類因故。無等流果
第五明學等三果 學法者。有學身中有爲
無漏。無學法者。無學身中有爲無漏也。非學
非無學法者。一切有漏及三無爲也。以有漏
法不可修故。非有學無學身中法。名非學非
無學無爲法。不可修習令其増長故。亦非學
無學法也
學等三業唯色行○ 惠云。非學非無學業。
色・行二蘊。同前學無學業。色即道共戒。行蘊
即思也。若學無學法通五蘊。取無漏邊心王
大地十大善十尋伺道共戒四相得爲體。非
學非無學法通五十七
非學非無學色蘊 正文云。可加行蘊。故光
云。非學非無學業。以有漏色行二蘊少分爲
且學業以學法爲三果云云 惠云。學望學法。
即取苦法智忍已後至頂第九無間道已來
有漏道。前望於後爲三 麟云。學業以學法
爲三果者。同無漏故。是等流果。引起力故。
有士用果。増知。除異熟者。以無漏
法非共熟故。除離繋者。以離繋是無爲故云云
以無學法爲三果云云 惠云。學業即第九無
間道道共戒及思。引第九解脱道盡無生智
亦爲三果也 麟云。以無學法無二。准前可
知。有士用。謂金剛喩定引起盡智。是士用果
云云
以非學非無學爲三果惠云。即有頂第九無
間道已前。斷惑得無爲。爲離繋果等。及前三
果四向無漏定。引有漏定等也 麟云。以非
學法有三果者。斷惑證滅。是離繋果。從無漏
於時。引起有漏善心。是士用果。増上果
可知。除異熟者。無漏不招異熟故。除等流者。
類不同故
無學業以學法爲一果 惠云。無學業取道
戒共及相應思望學法。即前三果四向學法
 麟云。且初望學法。但一果無漏故。無異
熟果。學法劣故。無等流果。非無爲。無離繋
果。無有無學引起學心故。無士用果。然羅漢
退者。謂有漏心中起煩惱退。亦非學非無學
法也。若准正理。鈍根無學望未來。利根學道
爲同類因。加行等流果。此約現起故無等流。
不相違也 問。無學業以學法爲一果 然
無學後學法前也。無果前因後之理。如何。答。
以未來學法爲果意歟
以無學法爲二果云云 惠云。若無學業取盡
智時。道共無表及思。望無生智無學。爲三果
 麟云。無學有三果者。無間引起。有士用
果。同類義故。定等流果。増上可知。除二果
者。如學中説
以非學非無學法爲二果云云 麟云。望非學
有士用果者。謂羅漢從無漏觀出。引有漏心
生。是士用果。無異熟・等流。如學業説。無離
繋者。謂無學人一更斷惑證寂滅故 寶云。
無學非無間道故。望非二。無離繋
非學非無學以學法爲二果 惠云。非學非
無學業。即有漏定共戒及思。引無漏定。無漏
定爲學無學法。或世第一法引苦法忍苦法
爲學法也 麟云。且初望學法爲二果。有士
用者。謂從世第一心入見道位。及餘一切學
人從有漏心入無漏觀。並約引生之力。是士
用果。無異熟果者。學法是無漏故。非異熟。
類不同故。無等流果
以無學法爲二果 麟云。以無學法爲士用
果者。謂無學人入無漏觀。餘同學説
以非學非無學法爲五果 惠云。若非學非
無學業。望自類法。取前斷道有漏業。具足有
五果。又釋。有漏道斷惑有離繋果。餘取有漏
定及一切法相生也 麟云。非學非無學法
通無爲故。有離繋果。約有漏邊。有異熟果。同
類所生。是等流果。士用・増上二果可知
第六明見斷等三果三斷者。見斷八十八使
及相應倶

修所斷見斷外有漏
諸法也
非所斷諸無漏
法也
見所斷業唯行蘊少分 惠云。見所斷業唯
思。修所斷業色・行二蘊。同前三性業出體。非
所斷業即道共及思也。見所斷法。即心王大
地十大煩惱六不善二不定八中取六。除睡
眠惡作。爲四蘊。修斷法五蘊。通七十二法。非
斷法。通五蘊心土道共戒大地十大善十尋
伺四相得三無爲體也 麟云。見所斷業
唯思爲體者。以諸色法非見所斷故。餘受想
等非是業性故。唯思一是見惑相應思也。法
非業。受想業。四蘊爲體。但除色也。修非
二斷色行二蘊少分者。且修斷色蘊。謂一切
有漏身・語業色。非所斷業色。謂無漏七支。修
斷思者。謂除見道弋目應思。外餘一切有漏
思業。非斷思者。即無漏相應思業。二蘊倶非
全故。並言少分。法非唯業性故。通五蘊 光
云。見斷業。以四諦所斷行蘊少分爲體。若修
斷業。以修所斷色・行蘊少分爲體。若非斷
業。以有爲無漏色・行二蘊少分爲體。若見所
斷法。以四諦所斷受想行識蘊爲體。若修 所
斷法。以修所斷五蘊爲體。若非所斷法。以一
切無漏法爲體。總而言之。三斷業狹。三斷法
見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爲三果 惠云。見斷
業即身見相應思引邊見。業生 麟云。初約
見斷業。仕三法。且唯見斷除離繋者。謂業非
斷道法非無爲故。無此果 身見相應思邊
見等。引性自部惑故。等流果。由引生力。士
用斷。不障義。増上斷。可知之
以修,所斷法爲四果云云 惠云。見斷業引修
斷法。引修道貪等。即士用・増上。不善果即異
熟果。以見惑有遍行隨眠。能生五部與修惑
遍行因。即 等流斷也 麟云。望修斷有四果
者。謂見斷業通不善。修斷通無記。故有異熟
斷。遍,行因所生故。有等流斷。引起力故。有士
用果。非無爲故。無離繋果云云
以非所斷爲一果 惠云。無漏五蘊及三
無爲但有丕障義。爲増上果也 麟云。望非
斷唯一果者。法非無記故。無異熟果。類不同
故。無等流果。無引生義。無士用果。業非斷道
故。無離繋果。故但一果云云
若修所斷業以見所斷法爲二果 惠云。修
斷業望見斷法。如卜無明。不了前境同時思。
引生疑・邪見等 麟云。次辨修斷業望三法
初望見斷但二果。見斷唯染汚性故。非異
熟果。修部無遍行惑取他部界故。無等流果。
非法無爲故。無離繋果。無間生義。有士用果。
除離繋。是非斷故
以修所斷法爲四果云云 惠云。修所斷業。即
善惡業引修斷法。取前斷道有漏業具五果
釋。即來生果爲異熟果。餘果可知 修所斷
善惡業感果生。異熟果。具修斷惑由修斷三
性思。能引起修斷善惡私心。士用果。倶生無
間隔越等。修斷業與修所斷法。前後相生相
似。等流果自地修
斷相望
増上果可知。不障義。無爲非
所斷故。修斷法無離繋果也
以非所斷法爲三果 惠云。修斷業望非斷
法。即有漏定共戒及同時思。引生無漏定。爲
士用・増上果。及有漏道斷惑證得無爲。爲離
繋果 麟云。望非斷有三果者。以有漏道斷
惑證滅。得離繋果。有漏善心無間引生無漏
心。有士用果。言除異熟者。無漏非異熟故。除
等流者。類不同故云云
非所斷業以見所法爲一果 惠云。非斷
業即道共戒及同時思。不引見惑生。但有不
障見惑生義。得爲増上果 麟云。初望見斷
唯一果者。非斷業是無漏故。見斷法是染行
故。無異熟果。類不同故。無等流果。法非無
爲。無離繋果。無引生義。無士用果。故但増上
以修所斷法爲二果 惠云。非斷業。即無漏
道共戒及同時思爲業。引有漏定生。爲士用・
増上果 麟云。修斷有二果者。從無漏觀出
入有漏心。有引生義。有士用果。餘義同前
以非所斷法爲四果云云 惠云。非斷望無漏
法。即法忍相應思及戒。證無爲。爲離繋果。
引解脱道等。爲士用・増上果也 麟云。非
斷有四果者。同無漏故。有等流果。無間生義。
是士用果。斷惑證滅。是離繋果。非有漏。唯
除異熟果
隨其所應遍上六門 光云。於異門中。最後
所説。皆如次言。顯隨所應遍前五門義也
 今疏。六門者。異門五門之次上。總分別諸
業有果門加歟。然異門中初三性相對果明。
論文初云。最後所説。皆如次言。顯隨所應遍
前門義 此文總分別門次異門初。置此言
故。皆如次言。遍異門分若爾者。光釋順論
文歟
釋本論業 神云。釋發智本論中應作等三
 謂應作業・不應作業・非應作業・非不應
作業 正文云。第三業字剩。論無此字以上
有説染汚三業 光云。應作等三。各有兩説。
初師意。説染汚三業。名不應作。諸善三業。名
應作。諸無覆無記三業。名第三。後師意。説
染汚三業・及無覆中壞軌則不合禮儀身語
二業・幷能等起此二業思。皆名不應作。謂染
汚全・無覆少分・諸善三業・及無覆中不壞軌
則合俗禮儀身語一業・幷能等起此二業思。
皆應作。謂善業全・無覆少分・於無覆中除應
作不應作三業所餘三業。名爲第三。於二師
中。前約勝義盡理而説。後約世俗而非盡理
 寶云。此師説。不善・有覆無記身語意業。
名不應作
有説亦壞軌 寶云。第二師釋兼取無覆無
記・無軌則三業・意業即發身語者。皆名不應
作也 惠云。壞軌則。即四無記中不合威儀
無記。此約不順世俗禮義。前約勝義感善惡
果論
若依初説 惠云。第三非應非不應作。第一
師即取四無記及有覆無記。第二師。除威儀
無記外餘三無記及有覆無爲第三業也
論云爲由一業 惠云。爲由一業但引一生。
此擧現業問當果。又爲一生下。擧現果向因
一業引一生者 引業者。引同分業名引業。
引同分唯三之文爾見故此一生言顯一同分
也。依之婆沙百十四。説四業有三説但以
同分爲引果矣。此同分是生死總報。故舊譯
云。總報業。此則感總報業。總報之業也。問。
總・別引・滿感果委意如何。答。凡論業果。造
其業。感其界其起・其生等此云引業名總
報。於此果報總體上。方感壽命長短身形作
業等。各別報。此中命根引業所感。身形等滿
業所感也 以上明眼抄趣 光心 光三云。
引業非唯感總同分。能兼感別命根故 此
釋顯光意命根別報也。寶意總報・別報名引
果・滿果故。引果・總報眼・目異名也。由之以
命根衆同分。共名引果云總報也。可思之
一業不引多生事 惠云。問。若不許一業引
多生者。何故阿那律言。我昔施一獨覺食。感
得七返三十三天。及人中爲轉輪聖王。最後
生巨富長者大釋迦家。此即一業感多生。如
何言一業不引多生。答。彼因一業引得第二
生果。更造業展轉至亡生果。約本因初説。或
由一業起多思。願生天或人等感得七生故。
言因一食感得也
依薩婆多宗 經部宗意許一業感多生歟」
時分定業應成雜亂 惠云。時分定業應成
雜亂者。即順現等三世定業如何安立。即生・
後業與現雜亂。此破一業引多生也云云 麟
云。言時分定業應作雜亂者。謂順現・順生・後
三時定果。各由一業一引。今若一業能引多
分生。則順現業又招生報。此業爲名何等。故
成雜亂也
應衆同分同分差別 惠云。應衆同分同分
差別者。若此一身多業共引。即應一生内必
死生。因云。以多業故。同喩。如多生。或可多
生。應不死生。許多業引故。同喩。如一生。此
破多業引一生
多業能圓滿者 滿業者。一身支體眼耳等
諸根圓滿莊嚴業。故云滿業。圓滿之業。依主
釋歟。別報業者。支體色力其形相各別。云別
報。此別報之業歟
譬如畫師 一色圖形喩一引業 光云。又
光理四十三云。今一色所喩爲一類業爲一
刹那。若喩一類。違此宗理。以非一業引一生。
可約一類。類必多故。多引一生不應理。若言
一色喩一刹那。非一刹那能圖形状。即所立
喩於證無能。今見此中喩一類業。如何引業
約類得成。引一趣業有衆多故。此言意顯。一
類業中唯一刹那引衆同分。同類異類多刹
那業能爲圓滿故。説云云 引・滿二業造
時先・後事 惠云。問。先造引業。爲先造滿
業。答。不定。隨造者意樂力也
或有缺減 寶云。明由多業圓故滿業不同
身形有異也
三無心者 論云。二無心定。雖有異熟。而無
勢力引衆同分。以與諸業非倶有故 麟云。
二定有異熟者。謂無想定招無想天五蘊果。
若滅盡定招有頂天四蘊異熟果也
得者善惡得 續本義抄云。諸業者。唯限
思業云云 准此能發思歟 麟云。得與諸業
非一果者。謂得與業或前或後非定倶故。非
一果 法倶得者。與所得法雖倶時。有此得
或前或後或倶生故。以不定非倶有因也
惠云。若心心所得四相等。與業倶時能引亦
能滿。若前後及一切不與倶時者。皆滿不能
引也 二定得所感滿果事 光云。問。二定
及得。既不感引。感何滿果。答。如婆娑十九云。
評曰。應作是説。無想異熟。唯是無想定果。彼
命根衆同分及五色根異熟。唯是第四靜慮有
心業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問。滅盡定受何
異熟果耶。果 受非想非非想處四蘊異熟果。
除命根衆同分。彼唯是業果故。問。諸得受何
異熟果耶。答。諸得受色・心心法・心不相
應行異熟果。色者。謂色・香・味・觸。非五色根
彼業果故。心・心所法者。謂苦受。樂受。不苦
不樂受及彼相應法。心不相應行者。謂諸得
生老住無常
無間業者 論云。若有業。由五因縁。易見易
知。此中偏説。謂處・趣・生・果及補特伽羅。唯
五無間具此五種。餘業不然。故此不説 光
云。正理釋云。處此謂五定以母等爲所起處。
趣以地獄爲所趣故。生謂無間生感異熟
故。果謂定能招非愛果故。補特加羅謂此人
能害母等 神云。婆沙百十二云。復有説者。
五無間業具五因縁。易見易知。是故偏説。一
自性故。二趣故。三生故。四果故。五補特伽
故。自性故者。謂五種性是決定極重惡業。趣
故者。此五決定於地獄受。不於餘趣。生故
者。此五決定順次生受。非順現○果故者。謂
此五定感世間極不愛果。補特伽羅故者。謂
能造此五補特伽羅。易見易知。謂害母父乃
至出佛身血所餘一切惡業皆無五種因縁。
是故不説云云
一者數行 論云。應知此中唯數行者。名煩
惱障。如扇搋等。煩惱數行難可伏除。故説爲
 光云。總分二品。但言上下故不言中。或
言上下影中。可知。應知但依現行煩惱爲其
障體。不依成就 麟云。言數行難可伏除者。
以煩惱起故。今對治道無由得生故。云難
可伏除也
幷一切惡趣惠云。正理論云。何故名障。答。
障聖道。若爾大梵應立爲障。答。許離染故不
立。問。無想何故立。答。不能離染。以無心故。
准此通障六行離染也 麟云。報障中間。梵
王非聖。所生起戒取處。不起聖道及道加行
因。何不立爲異熟障。答。以能離染故。非障
也。非如北洲・無想・三惡趣中不離染故
淨寶云。離染者
離欲界爲言
於大梵。依身不起三災。四根
不起聖道加行。聖道尚不起之也。但以有漏
道離染故。非報障也 光上。引正理論能障
聖道及道資糧幷離染故云文畢云。即准此
理。異熟障中不説大梵。以有漏道能離染故
問此障何法 此問答釋障名也 光云。謂
障聖道。及障聖道加行善根。或亦能障異生
離染
論云此三障中 光云。此下明三障輕重。有
兩師解。此即初解 麟云。言第二生亦不得
聖者。由造重業必生地獄。或煩惱障定墮
惡趣故。第二生亦不得聖。若其報障現身雖不
得聖。其 第二生即容得也
約異熟果決定 麟云。約異熟果決定者。釋
無間名。論先問云。此無間名爲目何義。故有
此答兩説中。前約業招其果無有間隔。後
假者從於此生無間定生地獄。倶是無間隔
故。名無間。又論云。彼有無間得無間名。與無
間法合故。名無間。如沙門法合故名沙門。解
云。由此道有滅惡故。與滅惡法合。名沙門。此
業有無間果故。與無間法合。名無間也以上
除北倶盧 論云。且無間業唯人三洲。非北
倶盧餘趣餘界。於三洲内。唯女及男造無間
謂彼父母於彼少恩少愛念 光云。若天生
黄門少恩。爲彼缺身増上縁故。慚愧微。若損
黄門。父母於彼雖非缺身縁。父母於彼少愛
念故。所以彼於父母慚愧心亦 微云云缺身縁
者。既天生黄門故。父母黄門缺根縁爲言
如聰慧馬 光云。婆沙云。大徳言。諸傍生類
殺害父母。於無間罪有得・不得。謂聰慧者得。
非聰慧者不得。曾聞有聰慧馬。人貪其種。令
與母合。馬後覺知。斷勢而死 引聰慧馬。傍
生類覺慧分明之語歟
人從非人生 惠云。人從非人生。如世羅
生從鶴卵。或父母轉作非人。殺皆不成逆也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八(頌疏論本
第十八
)
第一出業障體 故云五無間業約果立此
名。或名五逆 義章云。此之五種。經名爲
逆亦名無間
一五逆得名事 義章云。問。何故此五偏名
爲逆。以其背恩違福田故。殺父殺母背恩故
逆。餘三違於福田故逆。殺阿羅漢・破和合僧
違僧福田。出佛身血違佛福田
一列次次第事 前十七卷。害母・殺父・害羅
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此即經説次第也。當
卷下明輕重段次第同之。又當卷初列云。殺
父・殺母・殺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此隨
輕重次第列之歟
一輕重次第事 此卷下明輕重。可見之
義章云。次辨輕重。殺父最輕殺母次重。殺阿
羅漢罪復轉重。出佛身血轉轉深重。破僧最
重。故成實云。破僧最重。離三寶故。令僧離
佛。亦礙法寶
一起罪次第事 義章云。言次第者。殺父・殺
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此四相望。無其次
第。隨何在先皆得起之。若以破僧對殺父・殺
母・殺羅漢等。破在先。久清淨人能破僧。若先
殺父・殺母・殺羅漢。人不信受。何能破僧。若
以破僧對出佛身血。次第不同。若依雜心。要
先破僧。後出佛身血。清淨之人能破僧故。四
分律中。先明出血。後明破僧。提婆達多。先教
世王殺害其父。自欲殺佛。望爲新王新佛化
世故。先害佛。以害佛故。惡名流布。利養斷
絶。因即起於破僧之心。遂便破僧。故知破僧
定在其後。二説云何。並是聖言。難定是非。若
欲和會。律中所説。就最初者。出血無犯故得
破僧。雜心所論。據彼後時所防信者語。必先
破僧。後得出血。若先出血。不得破僧 珍
海文義要。問。就最初等者意何。答。先徳傳
云。付出血罪。有加行・根本。出血加行在破僧
先故。云律中所説就最初者。最初即是加行
異名也。而作出血僧後故。云雜心所論據彼
後時所信者語。就出血根本。云後時。不非
根本故名所信者也。又一説云此。出血之事。有
破僧先。五百新學初不知之。破僧已後。方乃
知之。故律依初事。論約後知之以上
一佛與調達諍論本縁事 惠云。經説。佛與
調達爲兄。弟佛爲兄前母子。調達爲弟後母
子。後父母已。不分弟財。喚入山遊戲至頂。
佛推調達墮山死。由此因故在靈山。西西域記。
山西埵有甎精舍。東闢其戸。如來多在此處
説法。傍有大石高四五丈長三十餘歩。是調
達石傷如來足出血處也
一調達造三逆本縁事 破僧出血殺羅漢
花色比
丘尼
 智論十四云。斛飯王子提婆達多。出家
學道。六萬法聚。精進修行。滿十二年。其後
爲供養利故。來至佛所。求學神通。佛告憍曇。
汝觀五陰無常。可以得道亦得神通。而不爲
説取通之法。不得所求。涕泣不樂。到阿難所。
求學神通。是時阿難未得他心智。如佛所言。
以授提婆達多。受學道法。入山不久。便得
五神通。得五神通已自念。誰當與我作檀越
者。如王子阿闍世。有大王相。欲與爲親厚。到
天上取天食。還到欝怛羅越取 自然粳米。至
閻浮樹林中取閻浮菓。與王子。或時自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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