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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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増劫全・一減劫小分。故不可違八大地獄壽
漸次倍増之理也以上
二十増減爲一中劫 本義抄。無間地獄
壽。一増一減爲一中劫之事。諸師一同説也。
於今釋者。源信以之爲誤矣。又依麟記心會
之。二十増減爲一中劫者。住劫有二十増減
之中。爲一中劫。是一増一減也爲言非謂二十
増減爲一中劫量也以上
佛記佛使 惠云。西國長者婦。外道記女。
佛記男。外道菓中著藥與母。食母死火葬。佛
令祇婆入火抱取樹提伽。長者問佛。何不記
母。佛言。汝不問母也。樹提伽此云火珠
麟云。涅槃經説。外道記人不生爲女。佛記爲
私云。隨信行鈍根。隨法行利根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二
 (頌疏論本第十二) 
折諸色至一極微 麟云。若准大乘。無實。
但是覺惠分折。以爲極微。此是識心所變。非
積小成。若小乘中。説有實極微以成大色。折
其大色至不可折。名一極微云云 惠云。大
乘麁色實有。以頓變故。折至不可折。假立極
微。經部細色實有。麁色是假。以聚細色成麁
色故也。有部麁細二色皆實有又云。謂折
諸色者。有部雖無獨住極微。以惠分折。即是
大乘折色明
分折諸名 惠云。從三十二字折至一字。
名字極小。須臾至一刹那。名時極小。雖一
字有多極微。今取不相應中字。不取墨字。以
是色故不取也
衆縁和合法得自體 光云。現縁合法得自
體頃。即便落謝更不經停。名一刹那。或有
動法。行度一極微。名一刹那。諸法實無行動。
相續道中假説動故。對法師説。如文可知云云
 寶云。答中有二。一述經部答。二述有部答。
經部答有二。一法先無體。是未來。得體已滅。
過去。得體未滅。名爲現在。即此得體未滅之
頃。名一刹那。或有動法。度一極微。名一刹
那。極微處量促。刹那時量促。若度二已上極
微。名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後。非時極少。若度
一極微。經二刹那。即極微量有分。極微非極
少。由此故説度一極微名一刹那 本義
抄。問。就第二師義。日輪行度一四天下之間。
是一日一夜之時分也。尋一四天下周圍量。
三十六億二萬三百五十踰繕那也。所有極
微。其數幾許。算數譬喩所不能及。若以行
度一極微。爲一刹那量者。所經刹那。隨難稱
計。而任百二十刹那爲怛刹那量。臘縛此六
十。此三十須臾。此三十晝夜之處。思一日一
夜之刹那數量。當六百四十八萬刹那。依之
寶云。日夜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萬若爾。
行度一極微爲一刹那量云義。不肖百二十
刹那爲怛刹那量等之理耶。答。寶法師釋此
事作二釋。第一釋云。一日夜刹那與此刹那
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數之法。如此秤尺寸
量。極小之名。無佛法時。此數常定。此生滅
刹那。即是諸法生滅之量。經部云。是諸法得
自體頃。有部即是取果之頃也 此釋意
云。日夜刹那與生滅刹那。彼此自本各別長
短不同也。時極小刹那。是諸法生滅刹那量。
一日一夜之間。所有刹那數量。不可稱計。日
夜刹那。是算數譬喩之所及。更非時極小刹
那云也。第二釋云。二釋時之極小名一刹那。
是數量時之名也。即是極小名一刹那。極多
名劫等。刹那非不更有細分。劫非更無有多
時。應更思之此文意云。日夜刹那・生滅刹
那。同是刹那名言所攝也。本以時極多雖名
劫。其劫中如非無大中小不同。本以時極小
雖名刹那。其刹那中。亦可有細分長短不同。
故彼此更非相違云也以上
今且辨前踰繕那等別問文 正文云。今且辨
前等者。是答。何爲別問耶。故光已知下。爲
結前問起。今且以下爲答以上 寶云。微顯
細聚。此微眼見色中最微細也。應知但爲天
眼・輪王眼・後有菩薩眼所見
極微爲一微量 惠云。梵云阿&T073156;。此云微。
天眼・輪王眼見也。菟毛細滑塵小。牛毛
賊塵即大。極微相續。皆言七者。四面上下。
六方兼正成七也。雜心名銅塵。古論名鐵。應
知。銅・鐵・金・銀皆名金也。一肘一尺八寸。計
五百弓。有三千六百尺。五尺爲歩。三百六十
歩爲里。成一倶盧舍。二里也。踰繕那。舊云由
旬。此云合也。應也。謂法合應爾。四十八里
也。取十六里。從極微積成。若四十或八十里。
無本積成也 麟云。三節爲指者。是竪三
節。如今人指。所以頌中不記者。論云三節爲
指也。世所成極故。於頌中不別分別。一弓七
尺二寸者。新云。古時一弓有八尺者。即古
尋。今時六尺已下。即六尺歩法。然今多用五
尺歩法也。無喧雜者。謂是人牛聲不及處。疏
計二里者。以五尺爲歩。三百六十歩爲里。故
成二里。或曰。一鼓聲間。計爲五里。與此論不
 正文云。四肘爲一弓。謂尋。竪積五百
弓。爲倶盧舍乃至一弓七尺二寸云云
一解塵向金上 麟云。如上所引此釋應
尋。然光云。一肘有一尺六寸。四肘爲一弓。一
弓有六尺四寸云云 古云。金塵假令微細隙
孔。其孔口ニハマリテアルホトノ塵也。第二解。
彼孔ヲトヲリルホトノ塵也爲言 光云。塵於
金中往來不障。故名金塵。又解云。積微至七
方於金上住。故名金塵。水塵兩釋亦爾
刹那百二十爲一怛刹那 惠云。一臘縛有
七千二百刹那。一須臾有二十一萬六千刹
那。一晝夜有六百四十八萬刹那也
六月減夜 麟云。但言夜減。兼亦攝晝。十
二月中。六月減夜。即同此方六月小也。言一
月半已度者。謂三際中各前一月及第二月
前半已度也。所餘事半月。即是第二月後
半也。各於此時缺一日也。然此方亦有
大及潤月等。舊云。論主所以不廣明諸歴數
者。恐人耽著邪命自活故
一月半已度 私云。十六日未半山度云
 古云。於十二月中。六月減夜。六月不減夜。
次第ハハ。大月次小月アルヘシ。謂一月者。
大月大月不減夜。三十日也。半已度者。次
小月中前十五日也。所餘半月者。小月中後
十五日減夜爲言 以上 光 不廣明諸*歴數
者。廣分別歴數法者。能學人耽著陰陽歳學。
恐邪命爲言 問。何故減夜耶。答。日行度百
八十路。若本路迴合迴合。如&T055134;ナラハ。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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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無用歟。而日月行度不爾。ツツキテ
小分長短出來。四季季節可相違故。是爲
作合。減夜潤月設也 准麟記。潤月漢

釋曰劫有四種 私云。一壞二成住空
壞成攝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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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四劫中不説空住耶。光云。解云。以壞
攝空。約中辨住。故不別説。又解。約中辨住。
空無別體。頌中類顯。又解。以壞攝空。以成攝
壞有二種一趣壞二界壞文 一約五趣辨有情。
二約界辨欲界有情
壞。
爲言
 私云。此兩重二種壞。出神泰釋。光記
云。文顯可知無別釋。寶記。今兩重二種。直
爲四種。第一趣壞。第二界壞。第三有情壞。第
四世間壞。可見之 神云。然壞有二種。一約
趣辨壞。二約界辨壞。復二種。一内有情壞。
二外器世間壞云云 准此疏。今疏或本。界壞
復有二種云云此界壞言無用歟。今兩重二種
者。總別爲異。謂初別欲界五趣壞・欲界有情
壞爲二種。後總三界内有情壞・三界外器壞
爲二種也。上所注科文。准寶釋注之。可見之」
若時地獄有情○ 神云。若時地獄有情命
終。以是人壽八萬歳時。輪王出世。十善化
物不造十惡時。壞劫故。無復新生地獄趣者。
爲壞劫始。乃至地獄無一有情。爾時名爲地
獄已壞云云 本義抄。此若時地獄有情○爲
壞劫始 今此地獄者。唯可限無間地獄
也。今論釋成劫相云。若初一有情生無間獄。
二十中成劫應知已滿云云以成劫滿。思壞劫
初。地獄無新生有情。爲壞劫始者。唯可限
無間地獄也。此則准法爾後壞必最初成之
理思之。最初壞處。最後可成也云云
並他方事 古來兩義也。一義云。約未
墮有情論之也。設雖業力不思儀。於已墮有
情。何可有引置他方之義耶。今論云。若時地
獄有情命終無復新生。爲壞劫始云云寶云。應
生不生。名爲壞劫約未生有情但神泰釋。
容受報未盡之者。引置他方地獄云也。更非
約已墮有情論引置他方之義也。一義云。有
情業力不思議。受報義方差也。雖已墮有情。
有受報未盡者。何無引置他方義耶。神泰云。
諸有地獄定報。定報業應受一切報者。至地
空盡時。業由未盡者。業力引置他方獄
云云既云業由未盡。約已墮有情但論文
者。上云無復新生爲壞劫始。只先述劫將壞
計也。下正述引置他方義時。未見限未
墮有情哉。寶釋是亦釋無復新生之論文故
也。非釋引置他方論文。故非難勢也以上 除
地獄餘趣中。有決定業者。此界將壞時。可爲
移往他方也同抄心
由此准知傍生鬼趣 總傍生鬼趣壞相。准
地獄壞相。可知之云也光云。正理論云。由此
准知傍生鬼趣時。人身内無有諸虫。與佛身
同。傍生壞故。有説。二趣於人兼者。壞與人
倶。餘者先壞。如是二説。前説爲善 寶云。
鬼本住處。即此州下五百踰繕那。傍生在大
海。各先壞本處者。先壞畜生。後壞鬼趣云云
東西二州例此 准成劫相。思四州人趣壞
相。初南州。次東・西。後北州壞也。此則法爾。
後壞必最先成理也 光云。正理云。北州命
盡生欲界天。由彼鈍根。無離欲故。生欲天已。
靜慮現前。轉得勝依。方能離欲云云
若時天趣四大王天 寶云。天趣壞。彼彼
天中。皆得離染。直生梵世。不轉生也 神
云。依立世經。初從壞地獄。乃至壞梵輔天。經
十小劫。衆生世界壞。然梵王未上生也。雖有
梵王。無餘衆生故。言唯器世間空曠而住
唯器世間空曠而住 神云。明壞器世界。
餘十方界一切有情。共業感此三千世界。業
盡於此。持雙山後大海下。漸有七日輪現。經
十劫。燒大地已。梵王方乃捨命上生。然
後風吹猛炎燒上天宮。乃至梵宮。無唯灰燼。
初禪自他火炎燒自地宮。非他欲界地災能
燒他初禪地。乃至謂欲界火猛炎上昇爲縁。
引生色界火炎。餘水・風災亦爾云云 惠云。
七日輪現者。准劫章頌云。日加四倍於常熱。
溝池乾涸草木雄。二三日出江河竭。四五日
出海悉盡。六七興射山石融。爾時大地
焔輝。三千世界猛焔聚○問。色界無日。誰
相縁引生火。答。由衆生業力。隨處引生火
 古抄云。七日輪出現。依日輪勢力。大
ヨリ火出生。下三輪燒下。上梵宮マテ燒昇也。
婆沙云。有説。七日先陰持雙。先一照曜。後六
漸出。便壞世界。有説。一日分爲七日。有説。
一日成七倍熱。有説。七日先藏地下。後漸出
文。以
乃至梵宮灰燼 惠云。乃至梵宮無遺灰燼
者。破外道世界壞極微散居虚空不滅。成即
二二合生子等。若壞時無極微者。成時積何
物成。有部積風成。風爲種子。准智度論。劫火
無灰。隨火起即過。若有灰者。是何物能壞。
若有灰者。即壞劫義不成也
初一有情○生大梵處 麟云。初一有情極
光淨天沒者。謂是第二禪第三天沒來。彼天
火災不壞故。理實小光無量光天下生梵世。
蓋亦無失云云
  已下二個條本義抄
問。大梵王必自上地下生歟。答爾也。付之。衆
生造業感果非一准。何必自上地下生哉。況
此界大梵王。修中間定。造順生業。爲他三
千界大梵王之義。何強遮之哉。答。有情業
力。衆生果報。是不思儀。法爾所定。故大梵王
必依順後業。自上地下生也。故今疏釋是今
論文也。又正理論云。諸大梵王必異生攝。以
無聖者還生下故云云故法爾必然之理。必自
此界分齊極光淨天下生。爲大梵王也。自他
三千界來。爲此界大梵王。自此界往。爲他三
千界大梵王之義。不可有也。必依順後業。自
此界分齊極光淨天下生。爲大梵王也。問。大
梵王壞劫時。上生極光淨天。次成劫時。還生
爲大梵王義可有耶。答。不可有此義也。付
之。造業感果非一准。又極光淨天亦非無中
夭。何強遮此義哉。答。極光淨天壽量。是八大
劫也。而大梵王上生極光淨天。即還生爲大
梵王之時分。纔二十中劫也。時分長短遙異
也。何可有此義哉。極光淨天有情。雖非無
中夭。依廣大福業。受彼天果報之類。何纔受
彼天壽量三十二分之一分。忽可有命終之

從無量劫○至極十年 劫字正文正之
惠云。此論不論幾年減一年及増。相傳。百年
一減至十。増亦百年増一年云云
十八劫中○時量方等初減後増 問。初唯
減無増。後唯増無減。如何等中間一増一減
耶。惠云。二十中劫。初劫衆生業勝難減。第二
十劫衆生業劣難増。時量即當中間十八劫
一増一減也 光云。二十住劫前後相望。
前有情福勝。後有情福劣。住中初劫福最勝
故。應令受用上妙境界。故下時極遲。從第二
劫已去。其福漸薄。上稍遲下漸疾○第二十
劫福最薄故。上時極遲。故初後劫等中十八。
又解。壽未減時。是成劫攝。從無量歳初減已
去。方名住劫。第二十劫。上至八萬。多時經
停。故初後劫等中十八云云 惠云。成劫時壽
無量。至住初即有八萬歳也。後増亦即至八
萬。大乘即至八萬四千歳云云 本義抄。初
釋意。於増時減時有遲速云也。謂第二劫等
已後。有情福漸薄故。増時遲。減時疾也。但
第一劫初減時分。若如第二劫等減時同速
者。不可同中間一増一減時分。唯減無増遲
時故也。故初減福勝時分故。下時稍遲爲言
二十劫福最薄故。上時遲。故當一増一減也。
第二釋意。増時減時。不論遲速。故云上至
八萬多時經停。謂第二十劫増至八萬歳畢
之後。多時經停爲言第一劫自無量歳。減至
十歳時分。兩釋倶時分齊等。更不可有長短
差異。謂自無量歳減至八萬歳之時分。可同
自八萬歳減至十歳之時分也以上 尋。第二
十劫衆生薄福時分也。尤以減時可爲住劫
終。何以増位爲終哉。答。任上所注神泰釋
可知之
成中初劫起器世間 麟云。准此文。梵王
唯壽五十八劫。謂成壞劫各除一故。而言六
十者。約大數説。或成劫纔圓。梵王即住。壞劫
臨至上界梵王方去。故滿六十。非要具受云云
 問。成器世間・成有情世間時劫多少不同
耶。惠云。成外器・有情別者。外器共業易。故
一劫成。有情別業難。故十九劫成。壞准此説
云云 立世經云。十劫成器世間。十劫成
有情世間云云 光云。立世經説。梵王十小劫
獨住。然後梵補等生。彼經意。梵王獨一少
故。攝入器中。故説十劫成器世間。梵補已下
從多分説。故言十劫成有情世間。此論多少
通論故。説十九劫成有情世間。一劫成器世
云云
如是所説○積成八十 惠云。此論八十中
劫爲一。積至三無數。大乘即積風災劫六十
四箇八十劫爲一。積至三無數。梵云劫波。此
云時分。欲色界即五蘊。無色界即四蘊爲體。
空劫即以二蘊。以晝夜不離五蘊生滅故。五
蘊爲體也
謂唯五蘊時無別體 寶云。不同外道別有
時方○婆沙論云。何故名劫。劫是何義。答。分
別時分故爲劫。謂分別刹那・臘縛・牟呼栗多
時分。以成晝夜。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
年。分別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以是分別時
分中極故。得總名聲。聲論師者言。分別位故。
説名爲劫云云 私云。大乘心。時色心外假立。小乘
心。色心外別不立被仰云云。問。時
五蘊爲體付。空劫二十劫間無五蘊如何。答。二蘊爲體。
小乘意。顯色時空色立色。空劫ト云名アル故。後二爲體
也。名不相應隨
一也。此事祕也
第五十二之一數 本義抄。問。阿僧祇耶。
六十數中第六十數歟。答。雖有二義。且可
存第六十數之義也。付之。若第六十數者。今
論中十十倍増至第五十二重。爲阿僧祇耶
忘失中間者。寧不背十十倍増之義哉。
是以今疏釋當第五十二數如何。答。阿僧
祇耶者梵語。此翻云無數。若第五十二數者。
寧可云無數耶。但背十十倍増之義者。傳誦
者誦解脱經之時。妄失中間八數之故。實雖
非十十倍増。付現所有數。論十十倍増之旨
也。次今疏釋具擧六十數時。雖可爲第六十
數。亡失中間八數。自當第五十二數。故付
此現所有數。云是第五十二之一數也云云
光云。亡失後八者。付現所有數云爾也
於此數中亡失餘八 論云。於此數中。
亡失餘八既云餘八。不云忘失後八。知阿
僧祇耶者當第六十數歟
問何縁菩薩發願長時 此下有四重問答。
顯菩薩長時大行也。此則論文也。論云。菩
薩要經三劫無數。修大福徳智惠資糧六波
羅蜜多。多百千苦行。方證無上正等菩提
若餘方便 光云。若餘二乘修小方便。亦
得涅槃。何用爲菩提久修多苦行 惠云。
二乘行爲涅槃方便。三生六十劫・四生百劫。
即得二乘涅槃也 寶云。既有六十劫或三
生方便。亦得涅槃。出離於苦。何用爲菩提久
修多苦行 此釋且就速得涅槃之類。先擧
聲聞三生六十劫修行。略不擧縁覺歟
菩薩濟物遂己悲心 惠云。菩薩有同體大
悲。他身即己身。他益即是己益也云云
有懷潤己無大慈悲 古抄云。禀性無慈悲
人。前菩薩行願難信禀性有慈悲。悲人苦者。
前何難信云心也。久習無憐愍等者。世間無
憐愍串習人天性。雖無己益。他人見有苦有
歎。悦之人アルコト。世間所悉知。如此菩薩慈悲
串習故。於己雖無其益。見他人有苦惱。歎之
志切爲言。以上。
如有久習無哀愍者 光云。引三證。一引
無哀愍。有慈悲證。二引執我愛。無我愛證。三
引有情種姓異。證依諸有情種姓差別 今
疏引二證。第二證略之歟
故有頌曰 光云。初兩句明異生。下士勤
求自身人天等樂。次兩句明二乘。中士求滅
三苦。非求有漏樂。以此樂是當苦依故。又
解。此樂行苦依故。又解。此樂壞時苦故。名爲
苦依。後一頌明菩薩。上士恒時勤來自荷
云衆苦。令他有情得人天善趣安樂。遠令他
永滅盡故。得涅槃樂
於此中間諸佛出現 光云。賢劫經第十
説。拘留孫佛。人壽四萬歳時出世。拘那含三
萬歳。迦葉二萬歳。釋迦百歳。西域記第六。&T025632;
留孫六萬歳。&T025632;那含四萬歳。迦葉二萬歳。釋
迦百歳。此應部別不同云云 取意 又云。釋
迦牟尼佛。當第九劫出世。彌勒佛。即當第十
劫出世 寶云。准彌勒經。今劫是刀兵劫
云云
有情樂増離教厭故 麟云。謂佛本出世。
生厭苦。教修出離。既是樂増。難可令厭。
故不出也云云 本義抄。問。諸佛大悲是廣。
可利増劫衆生。何唯減劫出耶。何況第九住
劫。四佛即出世。後十一住劫之中。九百九
十六佛可出世歟。而増劫佛不出世者。上天
下天時分不可相稱哉。答。増劫之時。有情樂
増。難教化故。佛不出世也。但一増一減之間。
補處菩薩出兜率天。數死數生以之思之。後
十一住劫之中。十箇減劫之間。九百九十六
佛次第出世之時。上天下天之時分能相稱
以上
五濁極増。難可化故 寶云。減其百歳。煩
惱等増。惠念等減。極難化故云云
言五濁者 光云義便明五濁云云 神云。
略明五濁之義。一擧數。二列名。三釋濁義。劫
減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説名爲濁。如世
間物。淳清在上。滓穢在下。百歳已上壽命
長。資糧皆勝。見及貪瞋悉轉薄。所壽之身。色
心倶勝。如淳清。減百歳已去。是下劫將末。壽
命短促爲鄙。資糧麁惡。諸見及諸惑皆重所
壽之身。色心倶麁。此五皆劣故。言下由鄙下
故如滓濁也。四辨差別。由前二濁。如其次
第。壽命資具極被衰損。由命濁起故。壽命損
減。由劫濁起故。衣服飮食樂具衰損。由
二濁。善品衰損。由惑濁起。在家人耽著欲樂。
十善衰損。由見濁起。戒取諸見修苦行故。出
世善品衰損。由後一濁。衰損自身。衆生是
假名。以色心爲體故。色心損減。名衆生濁。昔
身量長大。減百歳後。漸短小。乃至十歳。身長
三尺。昔色貎可愛。後漸醜陋。昔身健有力。後
漸無力。昔有正念正智能懃修習。後漸邪念
邪智懈怠不修。昔身無病。後漸多病。總爲
衆生濁體云云 光云。又解。以惡業爲體。劫
減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説名爲濁。由壽
濁起故。壽命極被衰損。乃至十歳。由劫濁起
故。衣食等資具極被衰損。劫濁以色爲體。以
煩惱濁耽欲樂故。起貪損善。以見濁自苦行
故。起戒取損善。或煩惱濁損在家善。見濁
損出家善。由後有情濁起。衰損自身。身量短
小。色白令黒。力強令劣。正念正智令邪念邪
智。勤勇懈怠。無病令有病。故知有情濁以五
蘊爲體云云 惠云。此五濁次第者。先有壽
命短。次劫惡名濁。由劫濁。起煩惱與見濁。由
煩惱等。有情身量色力等被損也以上
或煩惱濁損在家善○ 問。上差異如何。
答。初釋約煩惱五鈍使五利使自體。後釋約所
損善品歟。在家善者。准神泰釋。十善歟。出家
善者。出世善 嘉祥法華義疏云。濁是不
清義。譬如濁水不能見物云云
二者麟角唯一出世 本義抄。問。唯約一
大三千界論之歟。答。雖有二義。且可存通十
方世界論之云義也。麟喩獨覺是最上利根
之人也。設雖十方世界。輒不可有多類。是以
光所引婆沙云。麟角喩者。根極勝故。樂獨出
故。當知如佛。必無有二並出世
部行獨覺先是聲聞 光云。由衆部相隨。
名爲部行。離教自悟。名爲獨覺。部行獨覺
先是聲聞前三果人。後得第四勝果時。離教
獨證勝果。轉名獨覺。又解。先是聲聞初果。後
得後三勝果時。離教獨悟勝果。轉名獨覺。前
解爲勝 本義抄。問。論文只述先是聲聞。
未云前三果。僅判勝果時。未見第四果。何
云前解爲勝耶。寶云。部行獨覺先是預流果
聲聞云云此釋意。以初果云先是聲聞。以後
三果可名獨覺答。前解爲勝之釋心。先思
道埋。獨覺者以麟喩爲其本。而彼一向一果
人也。先聲聞部行者。本是聲聞種姓。更非獨
覺種姓。然而似同麟喩。有離教力得第四果
之義故。得獨覺名也。更以前三果不可云獨
覺果。寶師釋。人師異釋歟以上
別種姓部行事 本義抄。雖爲古來未決。任
先徳多分義。可有別種姓部行也。有情根分
萬差。斷惑證果非一准。何無別種姓部行耶。
但多分先聲聞故。今論云部行獨覺先是聲
聞也。非遮有少分別種姓之類矣以上
有餘師説先是異生 本義抄。問。此師心。
可許先是聲聞義耶。答。初師意。先聲聞部行
獨覺。不許先是異生之義。彼伊師迦山中五
百仙人。本是初果聖者也爲言次有餘師意。爲
先聲聞部行獨覺之本。伊師迦山五百仙人。
本是凡夫也。起戒禁取修苦行故爲言 重心
云。初師心。不許先是異生之義。第二師意。兼
許先是聲聞之義。是其差異也以上 尋。就初
師意。初果聖者不執苦行。非外仙。如何。答。
禪那院云三論名
教抄
雖不執之。同其相故。且名外
仙。實是聖人云云苦行者。世間不依佛法。別
立見解。是出離要道ナレトテ苦行事也以上
古抄
由本事中説 神云。由本事經中説。山處
總有五百苦行外仙。有一獼猴。曾在山中。供
養獨覺。見彼獨覺結跏趺坐入定威儀。時彼
獨覺入涅槃。後展轉猶行。至外仙所。見諸
外仙。拔髮倒懸。修諸苦行。不能得道。現先所
見結跏趺坐獨覺威儀。諸仙覩之。咸生敬慕。
習此威儀。須更皆證獨覺菩提云云 准此釋。
獨覺威儀者。入定威儀也
麟覺喩者 光云。如麟喩。如麟一角無二
並生。獨居悟道。故喩麟角云云 本義抄。問。
麟喩初發心可依教力耶。答。可依教力也。最
初順解脱分善根依教力。最初發心由悟教
力云是也。順解脱分善根後。順決擇分已前
發心。必獨悟道。云唯獨悟道也。約第二發心
云獨覺也以上 古抄云。凡順解脱分善根分
齊。或持一戒。或以慇淨心施一搏食時。遍身
流汚。雙眼拭涙。身心悲喜スル發。云順
解脱分善也。其後經多劫。依内心力。自然厭
生死。樂求涅槃心生。云第二發云云
至八萬歳有輪王出 本義抄。問。輪王出
世可通増減劫耶。答。輪王人壽八萬歳已上
時分出世故。通増減劫也。所謂二十住劫之
中。自無量歳。初減人壽八萬歳已上位。幷
十九増位人壽八萬歳時。輪王出世也。重心
云。減劫唯限初減。増劫廣亘十九増位。故多
分増劫出世。少分減劫出世也以上 今疏云
從此州人壽無量歳。至八萬歳者。且出二十
劫中初減位歟
由輪旋轉云云 惠云。四輪應至存前引王
行。金輪經四倶盧舍。行千輻具足。若銀輪
*經三倶盧舍。七百五十輻。銅輪*經二倶盧
舍。五百輪。若鐵輪*經一倶盧舍。二百五十
輻。四種輪王唯生刹帝利家。輪名勝自在
益。女名淨妙證藏。臣名大典財。兵名離垢
眼。象名青山精。馬名行疾風。珠名光藏雲
鐵○王一州 古抄云。輪王南州出故。一
州先南州也。餘州次第劣ヨリ領之歟。
爾者。二州南東。三州南東西歟。難測云云
麟云。鐵輪王王一州者。即南贍部州。餘王
次兼王東西等
輪王如佛 惠云。一大三千界有一佛出。
一四天下一輪王出。故言如佛也 本義
抄。問。衆多菩薩同時發菩提心。倶修習菩提
資糧。至出世成道。何可有前後哉。答。十方世
界唯有一佛之旨。薩婆多宗性相也。衆多幷
同時雖發心修行。所化機根有熟・未熟。所修
行業有精進・懈怠。故約成佛時有前後事。更
有何過哉云云 惠云。婆沙云。施設論説。此
州北邊大海中有。輪王道路。廣一由旬。王若
未出。水所覆弊。王出時。水減路出。底有金砂
布地。旃檀香水自然灑潤。優曇鉢華以爲嚴
飾。轉輪王四軍巡四州時。共遊此路也云云
我等國土安穩富樂 麟云。安穩富樂多諸
人衆者。言無三災也。安穩無疾。及富樂無飢
饉。多人無力兵 惠云。四輪王四輪及威
定諸方即別。若行上品十善不傷害即同
輪王有亡種寶 惠云。問。象等五寶即是
有情。彼自業感。如何言輪王能感。答。不是輪
王業生他五寶。雖各自業。以先造互繋屬業
故。倶時生也。銀等三輪王。銀輪等既劣。義准
七寶及相亦小劣也 光云。非他象等有情
從他輪王親因業起。各自從己親因生故。然
由先造互相繋屬疎増上業。於中若一乘自
業生。餘亦倶時乘自業起 本義抄。問。四
種輪王倶可具七寶耶。答。四種輪王。金・銀・
銅・鐵輪。應雖別必可具七寶也云云
佛大士相處正明圓 寶云。一切輪王皆
悉並有三十二相。四王既異。相有勝劣
論云。佛大士相處正明圓。王明不然 寶
云。處正謂當其處。如千輻輪相正當足下。明
謂分明。如千輻相明顯。圓謂圓滿。謂千輻等
具足 古抄云。王千輻輪文。千輻等不具
足。其文アサヤカナラサル以上
釋曰劫初時人○ 劫初時人云下。釋第一
句。有如是類云下。釋第二句。後時有人云下。
釋第三句。爲欲遮防之下。釋第四句。光釋
ナリ。依寶釋。此一段有十三段一劫初時人
下。明未食段時。二有如是類下。明食段。食地
味也三由漸耽味下。明食地皮餅。四地餅復
隱下。明食林藤。五競耽食故下。明食香稻。六
此食麁故下。明有男女根。七由二根殊下。明
有非梵行。八爾時諸人下。明有盜業道。九
爲欲遮防下。明有主。十大衆欽承下。明立主
徳。十一時人或有情下。明有三姓。十二後
時有王下。明有殺業道。十三時有罪人下。明
有虚誑語 光云。劫初化生。名爲意成。以喜
樂爲食。地味謂地中出。猶如融&T059504;。地味漸
乾成餅。名地皮餅。藤成林故。名林藤。食林藤
已前。身無便穢。食香稻已去。有便穢。三未
多。 此云共許。衆人共許爲好人也。惡業道
中。隨重別説。所餘輕者。略而不論云云 惠
云。劫初同色界。以喜樂爲食也。味如希密。
希密過即地皮卷如餅。欝馥即盛貎。林蔭
藤。藤如林。蒲桃蔓果。如蒲桃也 古抄云。
林藤者。藤實如物味殊勝也云云
釋曰從諸有情 釋曰從諸有情至飢饉災
起。釋上三句。刀兵劫起下。釋第四句。光意
又依寶記。此一段有十二段。一從諸有情下。
明三災起時。二故諸災患下。明由煩惱劫減
有小三災。三言三災者下。列三災名。四十
歳時人下。釋第一刀兵劫。五又中劫末下。釋
第二疾疫劫。六又中劫末下。釋第三飢饉劫。
七有二聚集下。釋聚集二因。八白骨亦
下。釋白骨二因。九運籌亦二下。釋運籌二因。
十然有聖教下。述三善因離三災。十一刀兵
劫起下。述三災住時分。十二東西二州下。明
四州有無 惠云。大乘一中劫末三災興。三
十歳時飢饉害有情殘萬人。後至二十疾疫。
十歳時分刀兵起。一災害有情。皆殘萬人。此
論一中劫末有一災 麟云。劫章疏説○
如惠與此不同云云 光云。相續謂身。非法謂
諸惡法。應知此時亦起餘過。或從強過重偏
説貪瞋。場是積聚穀麥處。故名場蘊。訶梨
怛雞菓名。舊云訶梨勒訛也 麟云。相見起
猛利害心者。論云。如今獵師見禽獸。由具如
前諸過失者。即前耽美食。及性嫩墮。非法
貪不平等愛諸過失也。慇淨心者。慇謂慇
重。淨謂無染爲供養 非人吐毒非人者
是夜叉也 寶云。刀兵最速。飢饉最長時。皆
言七者。三災起時。法爾如此
三災次第事 惠云。住劫初中劫飢饉。次疾
疫。後刀兵。以彌勒經言。我於此刀兵劫出世。
即第九劫也
此大三災逼有情類 火災如上所明 光
云。水災起時。如是説者。諸有情類。業増上
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
處。有災水生。世界便懷。風災起時。如是説
者。諸有情類。業増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
時。業力盡故。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壞。此論
三災並非婆沙義。此論非以婆沙評家爲
云云
初靜慮尋伺爲内災 第四靜慮離八災
患故。不遇外災也。八災患者。下次文云。八者
謂尋・伺・四受苦・樂
憂・喜
入・出息云云下三靜慮具
今此内災故。隨應過外災也
能燒煩惱心等外火災故云云 初靜慮定爲
尋伺被燒。此則爲尋伺麁動被散亂。爲煩惱
被燒云也。燒煩惱心者。煩惱尋伺燒定心爲言
輕安倶潤身如水云云 光云。正理三十二云
第二靜慮喜受爲内災。與輕安倶潤澤如水
故。遍身麁重由此皆除云云 此意。内心喜得
身輕安故。除身麁重。似水潤澤爲言
第三靜慮動息爲風 易知
彼天處無總地形 無雲天已上無總地形

要七火一水○
釋施設足文 寶云。此即善順施設足文。
第三禪遍淨天。壽六十四劫。七火一水。總七
七火。七水。後七火・一風。七・九六十三幷一
風災。有六十四。第六十四雖缺二十二中劫。
據全説故。言六十四。此天劫初成時。最初生
容六壽六十四劫。於後生者。皆不得也。若有定
業。應移餘界云云
依或人所望。頌疏講讃之次。拾古抄等
 永正十七年八月十八日   擬講英憲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三
 (頌疏論本第十三) 
造作名業 光記同此疏 惠云。釋此品
疏分二。一釋名。二分文解釋。略無來意。造作
名業。能造作五趣果現。無記業雖無果。以
是彼類也 寶云。以三義故。名之爲業。一
者作用。二持法式。三分別果。一作用者。謂即
作用説名爲業。持法式者。謂能任持七衆法
式。分別果者。謂能分別愛非愛果云云
來意事 惠云。略無來意云云此則今疏初卷
釋品來意故。今略之也 光云。所以次明業
者。前品明果。此品明因。果不孤起。必藉因
生。望果是親。故次説業云云今疏釋如先望
果是親者。由業惑生世間果。而業因親。惑縁
爲言 寶云。所以次世品後明者。世品明内
外果差別不同。果所顯。因謂由業惑。惑總。業
別。故先明業云云
世別由業生者云云 惠云。世別者。正理云。
世者可破壞故。一切有漏法名世即總名。別
者分別爲義。即總中之差別。世之別依主
云云 本義抄。問。今此世別者。唯限有情
世間歟。業因業果者是生死流轉之源故。不
可通器世間耶。答。可通有情世間・器世間也。
論文爾但業因業果唯可限有情云難者。以
業望器世間。爲能作因。以器世間望果業。爲
増上果。故云器世間亦由業生也以上 初總
答下分三。初出妄計。二業有善惡果分淨穢
者。正明業因業果。三人中善業云下。通難。可
見之
非自在天及○ 麟云。總非諸計也 光
云。或大梵王。或大自在天等。諸外道等計。此
主能造萬物。將欲造時。先起是覺。欲受
用境。然後生諸世間云云 惠云。先起欲覺
者。大自在等即是一因能生衆生。先發欲覺
心。衆生等方生。如梵王獨住。經九劫纔發願
起欲覺即有天子生。便執梵王能生一切衆
云云
人中善業○ 第三通難也。難意云。若善
惡業果差別。人中果倶從善業生。外資具可
愛。内身於九滄門流不淨。現三十六物不淨
常帶。内外相違哉爲言答意如今疏。可見之。
論云。若爾。何故倶從業生。欝金旃檀等甚可
愛樂。而内身形等與彼相違。以諸有情業類
如是。若造雜業感内身形。於九滄門常流不
淨。爲對治彼。感外具生色・香・味・觸甚可愛
云云 麟云。欝金者是樹名。出罽賓國。其
花黄色。取花安置一處。待爛壓取汁。以物和
之爲香。花稻。猶有香氣。亦用爲香也。然於人
中亦有感外非愛。如毒刺等。今且約妙者説
云云 惠云。人中善業惡所陵雜者。所作善業
有違順表裏故。内外二果別也
諸天善業惡不能雜 本義抄。問。依黒黒
等四業廢立者。六欲天善業名雜業如何。
答。餘卷・當所廢立遙異也。欲界善業。必爲
惡業。所陵雜故。五趣之中所造善業。倶名雜
業也。但當卷意。約内身外具。淨穢相對。或感
内穢外淨。或感内淨外穢。如此業皆名雜業。
内淨外淨之業。鈍淨業。而六欲天果。内外
倶淨故。感彼果之業。名鈍淨業也以上 麟云。
諸天善業惡不能雜者。諸天雖復起諸煩惱。
善勝惡劣故得純名云云
此明二業 光云。思業謂心所思。思即是
業故名思業。思已業謂思所作身・語二業。思
之所作。由思已作。名思已業 尋。思已業
亦以思爲體歟。答。思已業以身・語二業爲體
也。惠云。問。身業約所依立。語業約自性。如
何經中名思已業。既名思即業。即是以思爲
體。答。引論然心所思下。是理實身業約所依。
語即自性。經中名思已業。約二業猶思引生
説。不是思爲二業體也 論云。謂前加行
起思惟思。我當應爲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
爲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
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 光云。思惟思
是遠因等起。作事思是近因等起○身・語二
業即作事思。名思已業
言意業者約等起故立 惠云。意業者。意
即心王。業即是思。與意同刹那等起 名約
等起立。身即異熟無記色身。依此色身起別
形色。爲表業也 光云。由所依身故立身
業。色形聚積總名爲身。此業依身故名身業。
由自性故語業。業性即語故名語業。由等起
故立意業。意謂意識。業即謂思。言等起者。謂
能等起在意非思。或所等起在思非意云云
本義抄詞。約等起立意業稱者。意爲能等
起。思爲所等起。故思業之上立意名云也。意
爲能等起。思爲所等起之所以。思業以意爲
所依。復與意倶起。意所等起故。約等起立
意業稱爲言。以上
解云思名等起 約等起立業稱。稱門意
爲能等起。思爲所等起也。今此門思與意爲
能等起。身語業爲所等起歟
第二明五種業 麟云。言五業者。即身・語
中各有表・無表爲四。幷意業爲五
釋曰身語各有表無表 麟云。同是色業。
一能表示故名爲表。一即不能表示故名無
表。由斯差別立二種名。意業非色。不能表示。
不名爲表。由表無故無表亦無 光云。同
是色業。一能表示自心善等令他知。故名表。
一即不能表示自心。故名無表云云
論先問云且 寶云。論且身・語表其相云
何。前各開二。此釋二相。無表後釋。故言且
云云
一切有宗許○ 光云。述説一切有部顯自
師宗。故前頌説身表許別形。毛髮等聚總名
爲身。身形非一故言如是。於此身中。由
思力故。別起如是身形。能表示心。名
身表業云云 寶云。正理論云。髮毛等總名
爲身。於此身中。有心心所。起四大種果形色
差別故。能表示心。名爲身業云云 惠云。身
表許別形。語表許言聲。皆言許者。對經部及
正量。即以表爲業。餘二部即以思爲三業體
 又云。別如是如是身形者。爲善惡形
色表示不一。重言如是。或可。八種形色表不
一故。或行住坐臥等不同故。重言如是云云
身語業形色聲境事 禪談抄云。身表業色
境也。惡身表。殺生等身三罪犯時。身表形
色極微。身内起也。異熟虚疎相容無失云。人
身微細穴。如布目在之。殺生等行時。惡形
色極微。其穴穴ニサラサラト起。謂之身表業
也。善身表。行禮拜等時。善形色極微。穴
ニサラサラト相容起之。語表業聲境也語四
惡聲境也。讀經唱名等善聲境也。表
者色聲二境故。善身語表見聞。其人内心善
心發レリト被知也。惡身語表起。内心惡起レリト
被知也。此表業内心表示スト云也。無表内心
不令知故。無表示事也以上
正量部説動名身表
正量部事 惠云。犢子部出四部。一法上部
○二賢冑部○三正量部。摧破邪定名量。
量無邪謬名正。即定無邪名正量部。四密林
山部 麟云。權衡刊定。名之爲量。量爲邪
謬。目之爲正。此部所立甚深法義。於定無邪。
目稱正量云云
正量部計 論云。有餘部説。動名身表。以
身動時由業動故 光云。有餘正量部説。
別有動色。從此至彼。名身表業。以聚色身
動轉之時。由此業色能動彼故。正量部計。有
爲法中。心心所法及聲光等。刹那滅故。必無
行動。不相應行・身表業色身・山・薪等。非刹
那滅。多時久住。隨其所應。初時有生。後時有
滅。中有住異。不經生滅。可容從此轉至餘方。
有行動義云云
以諸有爲有刹那故云云 光云。本無今有法
創生時。名爲得體。此體無間必滅歸無。有此
刹那諸有爲法。名有刹那。寄喩來況。如有
杖人。人名爲有杖。諸有爲法至現在世。纔得
自體。從此現在無間必滅歸無云云 麟云。言
有刹那者。諸法得自體頃。無間即滅。名爲
刹那。有此刹那。名有刹那。如有財人爲有財
云云
刹那爲因有不成過 今此不成過。隨一不
成過也 麟云。言刹那爲因有不成過者。夫
論立因以説宗義。要須同許方得爲因。今正
量部唯許覺焔鈴聲有刹那滅。不許身表業
等有刹那滅。故顯論主爲因不成云云
解云果法待因 光云。以理而言。待因。謂
果滅是無法。無法非果。故不待因。比量云。滅
不待因。以是無故。猶如兔角。或立量云。滅不
待因。以非果故。猶如龜毛○泛明有爲諸法
生滅。有二種因。一是主因。謂生滅相與法
恒倶因用強勝。故名主因。二是客因。謂餘因
縁或有或無。因用非勝。故名客因。若依正量
部。諸法生難。由主客二因。諸法滅時。通難及
易。若心心所法及聲光等。但由主因。不由客
因。若不相應及餘色薪等。由主客二因。若
依説一切有部。諸法生難。由主客二因。諸法
滅易。但由主因。不由客因。若依經部。諸法生
時。由客因生。諸法滅時。非客因滅。主因無
體。不可言因云云 惠云。諸部待因主客二
因。生因即滅相。客因即外刀斧等壞。有部生
法難。具生相爲主因。外縁爲客因。滅法易。即
但由主因。經部生法難。即待客因。滅法易。無
客因。因縁聚即生。縁散即滅。四相是假。無主
因。正量部一切法生皆由二因。心心所滅但
由主因。色・不相應即由主客二因滅。勝論外
道。二因無。今疏諍待因。即諍客因。不諍主
因。主因兩部共許滅法皆有故不諍也。滅不
待客因。一以是無故。二以非果故。喩如兔
角也云云 麟云。猶如兔角。本來自無。不待
因無。今滅法是無。還不待因。同於兔角。故引
爲喩云云
定無餘量過現量者 麟云。於三量中取證
諸法。定無餘比量・教量能過現量。前以比量
破。今現量破也云云 惠云。故非法滅皆不
待因者。意云。色等法即須待客因。心等不待
客因。不可色心等法滅總不待因也云云
如生待因無無因者 惠云。如生待因者。
如生待客因。色心心所等皆得客因。滅法亦
須色心心所等皆待客因。如何許心心所不
待客因也云云
有熟變生下中上別 麟云。謂燒薪時。有
三色異。分下中上。然中熟生。下熟即滅者。謂
燒薪。次黒生時。便無黄色。最黒色生。便無次
應生中上熟因體 麟云。此以一因有能生
滅過也。謂以一火燒薪。此時令中熟生。即
此刹那下熟復生。豈以一火能爲生滅二因
耶。生滅本是相違。其因豈應一體。文應言。
應生中熟因體即是滅下熟因。應生上熟因
體即是滅中熟因。今此文從略故。言從中上
熟因等
論云故無有因令諸法滅 惠云。滅法定不
待因。因云。是壞性故。喩如無法也。從故無有
因令諸法滅下。即是遠結上第二句頌也
麟云。法自然滅者。謂不待客因名自然。非不
待主因也
身表是形理得成立云云 以上論文也 麟
云。論主破正量部訖。由斯理故。有宗身表是
形。理得成立也。此且叙權許。隣次還破
謂顯色聚一面多生云云 寶云。謂顯色聚一
面多生長色者。謂於六面。一面偏多。如蟠竿
等。一面少生。名有短色。如苽藪等 麟
云。一面多生者。理實長色兩頭多生。恐濫四
邊故言一面云云言待此長色者。待謂觀待。即
相望也。火&T024801;字。林燒木樵也。説文。&T024801;焦也
云云 有宗意。於一色聚。各別有長短極微。
相雜而住之中。相形餘長色聚之時。此色聚
中短色極微施作用。故見之也。雖長色極微
相雜而住。不施作用故不見之也。相形餘短
色聚之時。此色聚中長色極微施作用故見
之。雖短色極微相雜而住。不施作用故不見
之也。若亦倶時相形長短色聚之時。並見此
色聚中長・短二色也。全非一色由相形長短
不定也以上筆一卷
本義抄意
所餘形色謂高下等 光云。於其中面凸出
生中。假立高色。場凹生中。假立下色。齊平生
中。假立正色。參差生中。假立不正色。實見顯
色。意謂長等云云 麟云。便謂爲長者。此理
實非長等。由見假長等相。意謂爲長等。然長
圓等依火&T024801;立。形色依顯。理亦同然。故引爲
云云 問。一色二根取難。有宗如何會之
耶。答。惠云。正理救云。假長等但是意識境
故。寶形色即是眼識取。通意識取。依身取
假長等及實長等。要於異時引意識。生分別
方知長色。如眼見色。能憶煗觸。煗觸豈即眼
取。鼻取花香。能憶花色。花色豈即鼻取。即
是意識取。既不許眼取煗觸。鼻取花色。如何
身根能取長等。故知總是意識取也。故實形
色但是識取。若聚顯即成形色者。香・味・觸三
顯色極微。應聚成長等也
如是依顯能取於形云云 麟云。此論主正釋
無別形色状。如依觸取長等相。而許但是多
堅等積無別長觸。故知依顯取形。亦但是多
顯色積無別長等。章中注略也云云 惠云。如
是依顯能取於形者。眼根依實顯色。意識依
此取假長等也
然經部宗形爲身表 光云。若依經部釋
身表業。身同前解。形以假形爲體。謂形相續
能表内心。此表即於色上假立。業謂運動身
思。業依身門能起表故。名身表業。言語表業
者。語謂音聲。表以音聲爲體。謂聲相續能表
内心。此表即於聲上假立。業謂發語思。業依
語門能起表故。名語表業
論云謂前加行起思惟思 光云。思惟思是
遠因等起。作事思是近因等起。大乘成業論 
説。一審慮思。二決定思。當此論思惟思攝。是
思業。三動發思。當此論作事思攝。是思已業
乃至身・語二業即作事思。名思已業
此明語業 光云。若依説一切有部。釋身
表業。髮毛爪等總名爲身。長短等色表示内
心名表。表有造作名業。依身起表。即表名
業。故名身表業。言語表業者。語謂言聲。聲能
表示内心名表。表有造作名業。語即是表。表
即是業。故名語表業。言意業者。意謂意識。業
即是思。由意起業。故名意業
彼説無表但是思種 惠云。以依身語色
熏成種子。謂受戒者四現行善思。熏五蘊色
心上。成善思種子。即此善種子上防非功能。
假立無表 經部宗意。別解脱戒。思種子
上假立之。隨心轉戒。專現行思上假立。兼思
種子上假立也。凡戒者依防非止惡之功能
立之。而別解脱戒。依防非止惡之誓願熏在
思種子。彼上假立之。隨心轉戒。不待防非止
惡之誓願。只願入定。入定畢。依彼定力現行
心品。自有防非止惡之功能故。現行思上假
立之也。但定道家之種子故。兼彼思種子上
假立之義。有之也以上本
義抄趣
 麟云。謂此思種不
能動身發語表示内心。名無表業。問。既從思
立應名隨心轉。答。經部所明。欲散無表與定
無表。意義不同。欲散無表。由審決二思力
之所引發動作思。説名爲表業。發身語表故。
此熏於心成其種子。名爲無表。定心無表即
不如是。由彼同時心力起故。入定則有。出定
則無。名心隨轉云云
一由不作即名無表 寶云。有三因説證
一由先誓限。唯不作故。本誓既不願別有色
生。但唯誓不作此業。如何與誓不同別生於
色。二所依大種體非有故。既依過去大種。施
設無表色。過去大種既體是無。故知無表亦
非有體。三若實有體應有其色對礙之相。既
無。故知無體 麟云。過去大種尚非有者。
依經部宗。以過去無體故也 惠云。由受
戒者不願。非別有色生。若別有色生名無表
者。即有願不同
又無色相 堯抄云。色相者變礙義也。無
表無變礙相。故云無色相也以上
第一説三色證云云 光云。第一説三色證。此
三爲總處攝一切色。有色謂有一類色。有見
謂此色處有眼見故。有對謂障礙有對。有一
類色非眼根境。名無見。有對礙故名有對。謂
五根四境。有一類色非眼根境。名無見。非
對礙故名無對。謂無表色。經中既説無見無
對。明知別有無表也
第二無漏色證 惠云。無漏五蘊。三世皆
不起愛恚。即是無漏法色蘊。即道共無表色。
餘五根境皆非無漏色故也 麟云。謂在無
漏。不於三世色上起愛恚也。亦不於受想等
起惑。故言乃至識亦然
第三福増長證 若寐ネタリ。
フス
 惠云。有依
即七事爲所依福生。無依福無物依他。福依
心生若福即是善心者。後入惡・無記心・及無
心時。即既無善心。何説福業増長。無心等
事中。福業増長者。即無表也 光云十八
一施客人。謂覉旅他郷。二施行人。謂在路行
人。三施病人。謂染疾者。四施侍病。謂看病
人。五施蘭林。謂以薗林施諸寺等。六施常食。
謂有壇越布施錢財或莊田等。白衆僧言。從
今已去。日別爲我設七僧齋。此名常食。西國
諸寺現有此法。又解。西方國俗。諸信福人。於
諸遠途聚落絶處。恐行侶中路飢渇故。於路
通近花林造舍置財。多貯飮食。諸來去
者所須施與。或有總施一切行人。或有但標
諸出家者。常施食故。名爲常食。七隨時施。
謂有或寒或風或熱時。隨其所應。施彼隨時
飮食衣等。總名第七隨時施也 古抄云。
行路者カチウト歟。覉旅者馬乘人也。光ニハ
之路行施・第一云旅宿施替也以上
第四非作成業證 光云。又非自作身二語
四。但遣他爲。若無無表。不應成業道 以遣
他表非彼業道攝。由此表業但是加行。未能
正所作事故。使作殺等事已。此能教者遣表
業性復無異故。既無別類身語業生。則遣他
爲應無業道。實成業道。故知爾時更別引生
無表業道 惠云。更無異性者。發語處分時。
令未斷。不成業道。後使者前作殺等事
畢。能教人在三性四心中。任運成殺生業道。
業道即是無表。前語表ト更無異體。不成業
道。故知別有不善無記生。名業道也 麟
云。此前語表更無異性者。謂使行殺時。前
教人語表更無改變。如何先不成業今成業
云云
第五法處色證 本義抄。問。設雖無無色
之言。何忽證有色之義哉。就中無無色言故
證有色之義者。亦無有色之言故。還可證無
色之義哉。答。契經説法處相分別有見無見
之時。簡云無見。分別有對無對之時。簡云
無對。若法處中無無表色者。分別有色無色。
簡可云無色。而簡雖述無見無對。簡不云無
色。故法處中可有無表色證也。但於無有色
之言故還可證無色之義云難者。簡雖述無
見無對。簡不云無色故。翻顯有色之義成。簡
法之時。全非可云有色。何以無有色之言可
證無色之義耶 寶云。内外以分謂是外處。
十二處分。是十一處所不攝法。若以有見無
見以分。即是無見。若以有對無對以分。即是
無對。色無色以分。不言無色。若不以法處
有無表色者。此言闕減便成無用。以彼簡法
不同盡故云云
第六八道支證 八正道支二十五
卷在之
離邪名
正欲入涅槃城行故名道。支者支別義。因義
歟 一正精進以勤
爲體
二正念以念
爲體
 三正定。四正
以惠
爲體
五正思惟以尋
爲體
六正語。七正業。八正命
以上三以
戒爲體
 三邪十七卷
在之
 一邪語瞋癡所
生語業
二邪業
所生
身業
三邪命貪所生身語二業・一切貪所生名
邪命。乃至歌詠・見象鬪等是也
在定不可語 惠云。在定中無正語等。有
三無表依無漏定。與出定後三正爲依。今喚
定中有正語等三。於三無表因上。立出定後
三果名也
第七別解脱戒證 惠云。雖起異縁不善及
惡無記心。善心受戒。戒依善心生。後起餘
表及心。不名無戒。故知在惡無記中。仍有無
表色也云云
第八戒爲堤塘證 惠云。犯戒等過如水。
既戒爲堤塘。能遮犯戒過。故知有無表爲堤
塘也
是定境色非無表色 問。有宗心。不許定
境色歟。答。正理論意許之。婆沙論等。不説定
境色也。正理論云。住空閑者意識。即縁諸有
見色。爲定境界。此色種類異餘色等。是從定
起大種所生無障澄清如空界色○ 意云。
定境界色者。前八遍處等所縁青等長等有
見有對色也。今此色者。唯於定中現起。於餘
時無現起。而於定中眼識不起。故無見之。從
禪定起大種所生極清妙色故。餘有情眼亦
不能見之。故其體雖有見有對。不能一切眼
根爲境。色處所攝唯意識所縁色境爲言故有
宗意。定境界色是有見有對色。故引契經説
無見無對色文。證無表色實有義。理成也。次
婆沙論等心。前八遍處等所縁色處。眼根所
見欲界可見色也。遍處等假想觀門。縁此
眼根所見色。作青・黄・赤・白・地・水・火・風之行
解云也。正理異此義。今此色之外。亦縁從
禪定起大種所生極清妙色。作青・黄・赤・白・
地・水・火・風之行解云也。可思之以上本
義抄趣
光云。
瑜伽師説。修靜慮時。由定力所生是定境界
色。即是前八遍處等色。非眼根境。故名無
見。不障處所。故名無對○瑜伽此云相應。即
觀行者異名云云 麟云。今言瑜伽師者。從法
受名云云
第二無漏色亦定境色 光云。瑜伽師説。
即由定力所生色中。有二種色。若依有漏定
所起色者。即説爲有漏。若依無漏定所起色
者。即説為無漏色。非説無表名無漏色
第三福増長者 光云。由諸受者受用施物。
得慈定等種種功徳。攝益衆生。有差別故。於
後施主心。雖起惡無記異縁。而前縁施思所
熏習種子。在施主身中。行相微細相續不斷。
後漸轉變無間生果功力勝前。差別而生此
五。並是種子異名。由此思種。當來能感富
等多果。故密意説。思所熏種子恒時相續。福
業漸増福業續起。非顯説也 麟云。謂不
顯了説是思所熏習種子。但言恒時相續福
業増長。故是密意也云云 堯抄云。凡經部宗
習。諸法生皆由種子熏。故今所言福増長者。
有人修有依布施行。由有善思。此布施時。善
思熏習種子。漸漸増長。能招當來多果。然此
善思假説名無表。異表相顯故也以上
論問答意 光云。若有依福由彼受者受用
物時。功徳攝益有差別故。令其施者福業増
長。此事可然。若於無依諸福業事。但聞他
方諸佛出世。遠生敬心。無物施彼徳益差別。
如何可得相續身中福業増長以上非但有依
由思力故福業増長。此無依福業亦由數習
縁彼佛等勝思力故。乃至夢中敬思種子。亦
恒増長相續隨轉
解云一熏習 寶云。施主心雖異縁。而前
縁施思後之心生。説名相續。於後後時別別
而生。名爲轉變。能生果功力勝前。名爲差
 惠云。一名熏習。四善思熏故。微細。非
眼見故。相續。種子現行前後不斷故。轉變。欲
生現行時力用大故。差別。種現不同故也
 麟云。二微細者。種子非色法。相難知故。相
續者。刹那不斷故。轉變者。謂取果與果時異
故。差別者。成果時不同故
非作成業道者亦思種爲體 光云。由能教
者本教他時。已能熏成加行思種相續。而住
使者依教所作殺等究意成時。法爾能令教
者身中。於前加行所熏思種。更復發生根本
業道。思種相續。乃至當來能感多果。故名
業道
獲得如斯意樂 麟云。謂獲得無漏勝意樂
故。此意樂。或欲爲體。或勝解爲體。或通二爲
體。故攝論云。以欲勝解爲體。意識相應故。名
意樂依止
第七別解脱戒者 光云。謂由近因等起思
願力故。先立要期。誓不作惡。能定遮防身語
惡業。於加行位熏思種已。至第三歸依或第
三羯磨事究意時。從前思種復更熏成七支
思種念念増長。由斯故建立別解脱律儀。思
種假立而無別體云云
略明經部思種義 惠云。思種者。謂受戒
時。從僧乞戒。發勝身語。此時動身發語。由身
三語田四思。依此身語七。名加行七種子。未乞
戒前。及乞戒後。皆非種體。非増勝故。増作
羯磨。加行七思種子發七現行思。熏成根本
七思種子。第一念七支種子。第二念二七支
種子。若第三羯磨入無心等位。即轉加行七
種子。成根本七種子。惡戒准此釋。又説。加行
位熏成一思種子。至根本位。熏成根本一思
種子。刹那刹那有防七非功能。假立無表。若
道・定無表。約現行善惡上。假立表與無表。皆
第三羯磨生 堯抄。尋云。加行七思種子・
根本七思種・乃至後起七思種・及未遇捨縁
念念七思種。並起歟。答。並起也。謂加行七思
種上。更根本思種・乃至念念七思種起重也。
又尋云。熏習相如何。答。經部心。現行熏種
子。種子生現行定。謂現行諸法爲後法熏成
種子。從前法所熏種子生也以上 本義抄。經
部宗意。不許同時因果故。能熏・所熏之義。望
前後論之也。故光云。經部熏種。前念熏後念
文。以上
經部宗熏於色心云云 本義抄。現行心品
熏在種子。唯内身之上熏在之。故唯限五根。
不通五境也。五境定通外器非情故也以上
不可一四大種能生麁細 光云。從一具和
合四大種因。有細無表果。有麁表果。不應理
唯欲界繋初刹那 光云。唯欲界繋初刹那
後。第二刹那已去所有無表。從過去大種生。
此大種具生等五。爲親所依。現身大種爲疎
文。取意
但能爲依非所依也 爲疎依。非親所依
爲言
生等五因事 一生因此大種生
所造色
 二依因隨逐
大種
如依
師等
 三立因大種任持所造
色故如壁持畫
 四持因令所造色
相續不斷
五養因増長因故
第七卷在之 以上
過去大種爲轉因 光云。過去大種爲親轉
因。現身大種爲疎隨轉因 問。別解脱後
念無表依過去大種生。隨心轉戒同時大種
造所由如何。答。根本業道者。是名初念。故
初念雖次一切無表現起。一具七支之外同
時不並起故。次第相續。後後念現起也。初
念既有一切無表皆容現起之義。故能造大
種及能發表。同用初念現起之類也。隨心轉
戒。刹那刹那隨彼定心而現起故。唯同時大
種造之也以上本
義抄趣
此有三釋 麟云。第一解云。即用造初念
大種造後念者。此以無礙故。一四大種得造
衆多無表。以時別故。非互爲果。第二解言。別
起一具大種等者。此解意。謂一具大種造同
時無表。即於現在別起一具大種。造未來無
表也。第三解言。刹那刹那四大別造者。此
意。初念無表一具造後起多具。懸造未來。
異熟大虚疎相容受。此三説中初解爲正○
舊人取婆沙文。自爲三解。非婆沙有三釋
云云 惠云。三説中。寶法師取初説爲正。正
理論云。此大生已。能與未來一切無表爲生
因故。破第二説云。初念無表何勝。獨一具
四大造。第二已去衆多無表何劣。即共用一
具四大造。破第三説云。且一日夜。計有六百
四十八萬刹那。一刹那有七支無表。有七四
大造。計有二十八微。計一日夜。能造四大極
微。已多異熟身。如何一身容受。况造一生
無表四大極微。一刹那身中容受 今疏依
婆沙論此有二釋云云依言顯論現文無三釋
歟 惠云。問。未來衆多無表。無法前得。如
何言造。答。四句分別。有得而未造。如定・道
無表。有造而不得。如別解戒。餘二句可知
云云
明有漏戒所依大種 寶云。問。身在下地
起上定時。用下地身中上地大。造上地色。其
四大種爲何處。婆沙一百三十四云。問。若
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時。何處現前。有説
眉間。有説鼻端。有説心邊。有説齊邊有説足
指。有作是説。隨加行安心處所。是處現前。有
餘師説。欲界大種麁。色界大種細。細入麁隟。
如油入沙。然根本靜慮現在前時。色界大種
遍身内起。若近分定現前時。色界大種唯心
邊起。有説。近分定現在前。色界大種亦遍身
起。然長養身。不如根本。如有二人。倶詣池浴。
一在池側。掬水浴身。一人入池中。沒身而
洗。二人用水。雖倶遍身。然長養身。入池勝。
後解爲勝。隨定勝劣。皆遍身故云云 惠云。
有漏定共無表。即依九地定生。即用九地各
自地四大。造四根本・四近分・幷中間也
與漏隨生處 本義抄。問。道共戒。若生處
大種所造者。豈劣大種可造勝無表色耶。答。
生處大種實雖劣品。相似彼無漏定。轉成勝
品大種也以上
不墮界故 惠云。一不墮界攝。二無無漏
四大。三依所依身無漏無表起故。隨生處四
大所造。無漏無表依六地定生。未至・中間・
四禪。依六地生處大。造欲界四大也云云
又無漏大種是無漏故云云 正文云。論云。必
無大種是無漏故云云明知疏上漏字剩耳。光
記同論以上
此下第一約類以明 光云。此下第一約類
以明。就中一明執受無執受類。二明五事類。
三明情非情類。四明同異大類。此即問也。一
問此表無表其類是何。二問後是何類大種
所造
無變礙故名無執受 有心心所執受。名有
執受。謂由執受故損益相隨也。謂心心所有
喜樂。依身亦益之。心心所若苦惱。依身亦
損。此名有執受法。然無表無變礙。無色根義。
故與根合義無之。故無執受也。如七心界法
界聲界 惠云。無變礙者。非極微色法。不
受力杖無執苦樂受。非色非長養。有爲非實
事。非業感非異熟生。苦法忍一念道共無表。
即是刹那。餘苦法智已後。及別解・定共無表。
皆是等流也。造別解脱無表四大。無始曾得。
從彼過去四大引生。名等流性也
謂無表色同類因生 光云。於五類中。亦
等流性。頌説亦言。顯此無表有刹那。謂初
苦法忍品倶生無表。所餘無表皆等流性。同
類因生故。非異熟因生。非異熟生。無極微集
故。非所長益。是有爲故非實。依内起故有
情數非依外故不通非情
又此大種散心果故 堯抄云。有情住散心
位所起大種故。名散心果。住散心位。必有
愛心。執爲現在内自體故。此大種是有執受
以上 光云。於五類中。同類因生故是等流
性。非異熟因生。非異熟生。無別勝縁故。非所
長養。同類因生故非刹那。有爲故非實
麟云。問。此大種是誰等流果。正理云。如是説
者。從無始來。定有能造無對造色已滅大種
爲同類因。能生今時等流大種。造有表業。亦
應是無始來同類大種之等流果云云 尋。
何此大種不云情非情耶。光云。解云。無表已
説是有情數。無非情。大造有情色義。准可知
故不別説
異大生言 麟云。七支各別大種者。謂一
具四大種造不殺戒。乃至不雜穢語戒。皆別
自具四大造也。問。如不殺戒。對多有情。各
一不殺。爲同四大。爲別四大。答。准正理云。
雖對別異有情相續。發多無貪所生無表。而
倶一具大種爲因。以所生果類無別故云云
明定無表所依大種 光云。於五類中。有
所長養。遇定勝縁故。故正理云。何縁散地所
有無表。能造大種唯等流性。定地無表。所
長養生。以殊勝心現在前位。必能長養大種
諸根故。定心倶。必有殊勝長養大種。能作生
因。造定心倶所有無表。散地無表。因等起心
不倶時故。在無心位。亦有起故。所依大種唯
是等流因。等起心不能長養能生無表諸大
種故
又定大種是無執受 堯抄云。夫定・道戒。
入定即有。出定即無。是隨定心起故。能造
大種云定心果。定心果故。即無執受。以無定
中有愛心執爲現在内自體故也以上 惠云。
問。染定有貪愛心執。縁何非執受。答。樂定
是貪相應定。及無表非四大。今明所依四大。
以不執上地四大爲己身體也。定心是無表
因。與定倶時生
又此七支展轉相望 惠云。又同感一果
故。一具四大造一念七支也
身表以屬身 惠云。身表別形色與身根
合。故有執受。聲即不與身根合。故無執受
然有新生等流大種 論云。表業生時。爲
要破壞本身形量。爲不爾耶。若爾。何失。若破
壞者。異熟色斷應更續。違婆沙宗。若不破壞
者。如何有一身處所二形量。有別新生等
流大種。造有表業。不破本身。若爾。隨依何身
分處。起有表業。應大於本。新生大種遍増益
故。若不遍増益。如何遍生表。身有孔隙故
得相容 惠云。未來有二類依身。一唯與
欲界法爲依身。一兼與色界法爲依身。若遇
上界定縁。即色界雜依身現前也。表即衆多。
若動一足等。即有一足等極微。是形色現前。
餘准此釋也云云
論云已辨業門二三五別 光云。結前問
起。已辨業門。或有二種。謂思思已業別。或有
三種。謂身・語・意業別。或有五種。謂身・語二
各表・無表。及思業別。此云五業。三性・三界・
九地差別云何○初句三性分別。後五句界・
地分別
以無記心勢力微劣 光云。是強力心所等
起故。以無記心勢力微劣。不能引發強無表
業。可因滅時。於其後後諸心位中及無心時。
果仍續起 堯抄云。善惡心能發無表。無
記心不發無表也。故無表唯善惡。不通無記
性。若言從無記心發無表者。此無表微劣應
非強。若爾者。彼無表於後後異心無心諸心。
不應起也。善心勢力強盛故。善心所發善無
表強盛。能發善心已滅位續起。異心無心相
續也。不善心所發無表。可准之故。無記不
然。故不通無記也以上 惠云。可因滅時果仍
續起者。善惡心爲因。善惡無表爲果。善惡心
滅時。無表果仍續起也。或四大爲因。滅時
無表續起也。或無表爲善惡因。因滅時當來
五趣仍續起。無無記無表故。無記因滅。當
果不續起。故無表不通無記也 麟云。謂
無表在第三傳故。三傳者。一能發心。二所發
表。三無表。其能發之心。要須強力方能遠資
無表得起。既是力劣故不發也云云
不善唯在欲者 光云。於中不善表無表
思。唯在欲界。非餘二界。已斷不善根無慙
無愧故。上界無不善。善及無記。隨其所應。諸
地皆有。頌不遮故 思等與不善相應。不
善等起故。成不善身語業。既上界無不善故。
不善限欲界也 麟云。善及無記諸地皆有
者。由自性善及自性無記遍諸地故。相應等
起。隨其所應。亦遍諸地云云
以無色界無大種 惠云。以無色界無大種
故者。問。無漏無表不墮界攝。即許用生處四
大造。無色定何不用生處四大造無色定無
表。答。無色定墮界攝故。又無表但由四大造
成色。不由大成無漏。厭色入無色定故。不
起不表色也
又毘婆沙師 光云。唯欲界中有諸惡戒
故。於欲・色起善尸羅。能對治彼。無色於欲具
四遠故。無色中無無表
四遠事第七卷
在之
  一所依遠無色界心不與
欲界心爲所依
 二行
相遠無色界心於第四禪作麁苦障
行相。無縁欲作麁苦障行相
 三所縁遠不縁
欲故
 四對治遠未離欲貪。無能起無色定。爲欲
惡戒等法厭壞及斷二對治 以上
欲界初禪名有伺二 惠云。不言表唯有尋
二。頌言伺二者。謂攝中間禪地故。説伺二。不
言尋二也。二定已上。借初定尋伺。發身語表。
屬初定攝。若四大相撃生聲。即屬二定已上
攝也云云
如大梵王 光云。誑諂發言顯有語表。引
出衆外顯有身表
見所斷内門轉 麟云。謂是迷理惑。不縁
外事。如我見。唯迷自事。執自身中有我我所。
名内門轉
論明四因能○ 光云。問。爲但由因等起
心。今諸法成善不善性等。不爾者答。云何
徴○由四種因。成善等性。何法何性由何因
成者。復作三問。一問。於諸法中。何法名爲勝
義等四。二問。此勝義等。於三性中。復是何
性。三問。此勝義等。由何因故。得成善等
猶如無病 光云。此顯涅槃安穩名善。如人
無病無苦安穩○自性善。藥即良善。名良藥。
相應善。如雜藥水。水與藥雜。名爲樂水○
等起善。猶如牸牛飮甘草汁。由此力故。所引
生乳其味甘美
自性慙愧根者 惠云。問。何故大善地中。
唯取二根慙・愧。爲自性善。餘即非耶。答。翻
無慙愧不善根立故。問。若爾。應翻不信・放
逸・懈怠爲自性善。答。此三通不善・有覆二
性。故不翻也○相應善體者。心王・大地餘九・
大善餘六・尋・伺・睡眠・惡作。二十法也
謂生死法者 惠云。生死法者。即一切有
漏法與行苦合。生異不住也 堯抄云。勝
義不善。謂一切有漏法爲自性。即是苦諦。故
三性諸法皆勝義不善攝也。問。既立不善稱。
何可通善・無記耶。況不善翻善。勝義善唯善。
勝義不善唯應不善。如何。答。實不善翻善故。
勝義善即涅槃。翻此勝義不善即生死法。以
生死涅槃相翻法故也。然勝義不善即擇滅
故唯善也。勝義不善生死法故。遍諸有漏法。
其性通三性。依之勝義善與勝義不善。乍相
翻亦定性不一准也。但會得不善名者。諸有
漏法三苦具足故。總不安穩。以此義故立不
善名。非遮其性善無記也以上
自性不善 光云。問。於有漏中。何唯此五
名爲自性。解云。勝故別立。三不善根具五義
勝。謂通五部。遍六識。是隨眠性。斷善根
時作牢強加行。能發麁惡身語二業。無慚・
無愧具二義勝。謂唯不善。及遍不善。餘非具
故。所以不立
相應不善 惠云。相應不善體者。心王・大
地十・大煩惱五・小煩惱十・不定除貪・瞋餘
六。共三十二法也
勝無記二常者 光云。問。何故善・不善各
有四種。無記唯一。解云。於心所中。無別心所
是自性無記。由無自性。不立相應。由不立自
性・相應。亦不立等起
此論略不論 惠云。一切有爲法無記性。
通皆是自性無記攝。以不待縁成故。此論略
者。以四十六心所中。無有一心所唯無記性。
皆通二性或三性。以無自性無記故。亦無相
應・等起無記。此論略也。正理論合五無記爲
二。一勝義即空非擇滅。二自性即無記也
應知無記中無有相應○ 堯抄云。此論
意。有勝義無記・自性無記無相應・等起二種
云也。勝義無記謂虚空・非擇滅。自性無記謂
色・不相應等有爲無記。由無自性無記心心
所。不立相應・等起也。尋。異熟・威儀等無記
外。論自性無記。何故言諸有爲無記皆自性
無記攝耶。答。異熟等外。論自性無記。就有爲
法中。據義差別。分爲五種。異熟等所不攝
法而無記。方名自性無記。今所謂者。據有爲
法中體是無記。皆名自性無記。意云。今以勝
義等四義釋三性法故。總以有爲法體無記。
名自性無記。於中別釋時。應立異熟・威儀等
名。此非所遮。今廢立義門各別也。不可爲難
以上
一因等起二刹那等起 論云。彼經但據
前因等起而作是説。故不相違 光云。彼
經但據至故不相違者。説一切有部會釋經
文。因等起名前因等起。刹那等起名後等起。
經言邪見起邪語等於三等起。彼經但據前
因等起。非據刹那等起而作是説。故不相違
 麟云。問。隨轉於業。有何作用。答。雖有
先因爲能引發。若無隨轉者。如死業應無。故
隨轉因亦爲有因
正起業時見斷無 麟云。謂正起業時。心
麁散故。見所斷識爾時不起。若起見斷。惡業
即息
無漏異熟非者 惠云。攝義不盡。正理云。
有漏定心亦倶非二。一向内門轉。不引身語
表。非轉隨轉攝也。又異熟無記非是轉。能
爲隨轉。何理能遮。外門轉故。能爲隨轉。此論
以任運生故非二也。生得善心雖任運生。非
業感故。其性是強故。能發業也
謂轉心若善隨轉 麟云。且初轉隨轉倶善
可知。轉心是善隨轉不善者。如欲禮佛。忽見
婬女。起染眼識。即不善也。轉心不善隨轉有
善者。如本起心欲殺。忽覩佛像起善心也。或
縁行住等。起威儀無記心也。無記心有三隨
轉者。且威儀無記中。如有行時。忽遇佛像
等。起善眼識。或見婬女等。起染眼如
光云。牟尼此云寂嘿
無萎歇 麟云。釋無無記爲善隨轉也
佛有三無記心 麟云。如佛現通。即遍果
無記。整衣行等。威儀無記。異熟無記即任運
心。工巧處心佛多不起。故略不
那伽臥在定等問。薩婆多如何通此經耶。
光云。佛不樂散。於四威儀。常能在定。然於散
位。非無三無記心意云。佛不樂散亂故。四
威儀常謂在定。然非無散心。散位起三無
記心。非所遮也。經説四威儀常在定。非説一
切四威儀皆悉在定也可思之
大永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抄之
 一交了        擬講英憲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四
 (頌疏論本第十四) 
論云傍論已了 寶云。上來已明二三五
業及傍論了。自此已下大文。第二明律儀
 今疏第三廣明表無表云云 光記同之
云。傍論者。上諸門分別性界地指
無表有三一律儀 堯抄云。尋云。表・無表共
有律・不律・非律非不律三義。何唯説無表不
説表業耶。答。無表通遍一切律儀故。今論之
表不然。於定道戒無表色故。由此不説之也
光云。表不遍不通所以不説 律儀得名
事 光云。律謂法律。儀謂儀式 義章三律
儀義
無作之善説爲律儀。所言律者。法之別稱。調
惡之法名之爲律。行依律戒故號律儀 此
釋意。律者法律。法者調惡法也。儀者行儀式
行依調惡法行云律儀光釋同
之歟
律家意。律儀舊
家通善惡法。新家限善也。然經論中云惡律
儀。惡増惡義。惡律儀讀所増惡。律儀則善
律儀也。若不善律儀。新家不善律儀可訓
歟。淨影立十六惡律儀。故律儀通善惡也。倶
舍第十五卷惡律儀出之。可見之 光云。能
滅惡戒相續故名律儀既惡戒能治云律儀。
知限善歟。況二者不律儀是惡戒也。云不
律儀非律儀云事分明歟 問。非律非不律無
表其貎如何。第十五卷云。由田受重行者。得
處中無表因也。可見之。布施禮佛等善處中
也。表無表章云。無表色中略有三類。一律儀
無表。二不律儀無表。三非律儀非不律儀無
表。對法第八説。業有三。一律儀業。二不律儀
業。三非律儀非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
業者。謂彼所有善不善業。若歐撃等律儀不
律儀所不攝業。皆此所收。決擇五十三説律
儀不律儀已云。謂除如先所説律儀不律儀
業。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當知一切皆是
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五十四云。色用差別
者。謂有表・無表・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
律儀所攝作用。説布施等爲此業。故定知此
業亦有無表云云 准此釋。非律儀布施等善
無表。非不律儀歐撃等惡無表。故非律非不
律無表亘善惡歟 表無表章云。非律儀非
不律儀者。不可儀軌同於律儀名非律儀。不
可則如不律儀名非不律儀 古云。律儀
強勝善不律儀強勝惡非律非不律中間
善惡
麟云。謂
善非律儀。惡非不律儀。名爲處中。即除善惡
能遮能滅 光云。別解脱戒能遮惡戒相
續。定共戒能滅惡戒相續 寶云。能遮未來
惡戒不相續起。能滅已起惡戒得相續
一別解脱律儀 此卷次下別釋異名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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