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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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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五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快道記 
此別解脱等 前卷一品總明三種。故言此。
三種標章在前卷初。光明得處。時同異
者非也。雖文中論時寄時論法。非但時
差別。竝皆是處別。寶疏但明從得
者。得論意
初右從二得者性罪遮罪 二業。鮮本及正
理。顯宗。光。寶。頌疏。竝作二類正。情非
情等者。光有三解。第一封著二言第三謬
迷正理文。中間二類二之解。獨爲最妙。謂不
二種。言類故。故舊論曰。從二者謂衆生
名。非衆生名。又性罪處。假制罪處。彼正理文
情非情通性遮。全非二類釋。故寶師
二種二。而證正理。可謂有眼目
初左由此律儀有情處轉有情言兩讀。有情。有
情處
況從遮罪 光有兩釋是。寶二右
終注
解釋甚
理。光師亦定散律儀之三道通局有四解
竝取無妨。各含理。於中第二顯然。順正理

從恒時者蘊界處得 光記辨差別
。是亦各有一理。謂隨心轉故異別脱。既
心是通三世。故戒亦通。非唯通心故能縁
法縁法是斷惡。是故不教受。故應
五義。寶師引正理。同光第三。釋云
世。同第四。斷惑者同第五。思
初左由此差別加行後起 是婆沙百二十
二右四句也。第一現在故得別脱。加行等故
定道戒。第二根本業故唯定道戒。由
故非別解脱。第三現在故別脱。根本故定
道。第四去來故無別脱。加行等故非定道
前所説。其義理明
非於正得防護過現 下論主質婆沙四句
。有相濫故。何謂相濫。若但言現加行等
者。爲直從惡業。爲惡業所起處
然不直從惡業。善惡相反。明來闇去故。
故加處言彼相濫。今約近擧第三句。云
現世惡業道。爲第一句加行等更云等。
且約現二句而云現處。影顯第二第
四句。善惡相反義易知。故且約現也。正理
救。光師破之爲是。寶擧正理辨者非
也。舊論。前第一句下加處言。而無此一段
按是但言質不細義。故以爲爾。所謂譯
人五失三不易也
二右從一切有情支因有異 光二釋。第一
正。第二非也。違頌釋故。顯宗三十十左
曰。從一切有情トニ。皆等不。皆等言是
三。舊論云。此護不護。爲皆從一切境。一
切分。一切因
二右支因説不定支不定者 自下二釋第二
。初一句牒標頌文。支不下別釋。然寶疏。
支因説不定句屬上爲總釋非也
二右或有一類&MT10773;策戒 問。此四類別
所遮寛狹四句法。若如初者。
第四類應第三。若如後者。此二四三一
一二三四。答。是約所遮寛狹。於婆
沙不最後句。今立之。故在後。不
也。光記六左雜心。婆沙相違
。後釋爲
言時定者能離殺等 近住能必一日夜。然
限爲一日或爲一夜得也。光二釋。初釋
寶同非也。後釋爲勝。今等一日一夜等
故。舊論曰。我於此護。乃至一月等。是名
定分別。彼一年半年云乃至。定知等是一日
一夜
三右由普於有故得律儀 自下答有六。一
正答。二叙毘婆沙師反顯答。三彼説下叙
餘師&MT10769;婆沙師。四故如是下論主破婆沙師
前説。五若爾下乘&MT10769;前師。六以一切
下前師答。是則初也。婆沙百二十初左云。應
是説。律儀從所能非所能處
三右毘婆沙師有得捨過 二叙婆沙師反
顯答。前&MT10769;意唯從所能故。乖反質通釋。婆
沙百二十初右若但從所能處得者。則此律
儀應増減謂從非所能處。生所能處時。
律儀可増。即從所能處非所能處時。律
儀可減。雜心三十三右云。以別解脱戒普
一切能不能所律儀
初説
若異
者。律儀應増減。以能者生不能處不能
者生能處故。如是有何過。謂非捨時應
別解脱律儀。此中以増減失&MT10769;
。全非總發別發異。然光寶等爲總發別發
兩家。誤之甚
三右彼説不然如何無減 三叙有餘師&MT10769;
毘婆沙師通。舊論十一十五左有餘師説言
今按爲勝。今論梵本若脱。或三藏略之。或
彼言有誤。以何知之。此問決出雜心。故
有餘。是標餘説故。於中間評簡
。若是不爾。何於最後評簡。此中
五。初餘師&MT10769;。二婆沙師總非。三餘師徴。
四婆沙師釋。五餘師&MT10769;絶。今爲對挍
舊論。雜心。舊論曰。若從是所能境護。此
護則有増減。所能非所能互相轉。故此義自
成。毘婆沙師説。如是有餘師説。此義不
云云雜心三十三左前引増減失。次有
論主所正四句而云。於生草等得。乾時捨
者不爾。生草處起故。謂能不能。如是説者
爾。衆生前後同性。生草等後非性。於
論阿羅漢般涅槃同此説。後非性故。此義
擇品當廣説已上
光記爲論主&MT10769;非也。寶師叙古問答者無
失。而故如是釋於理不然句屬上非也。
又光釋生草等兩解。後解爲善。彼共許
救辨差別
四右謂諸屠羊罝弶等 答中有四。初列
二種。此中準婆沙。雜心正標十二。而顯
限更言等。以此事故。諸經論列數不同婆
沙百十七初右雜心三十右及瑜伽九六右竝明
十二種。雜集八三右十五種。北涅槃二十
十五左十六種。優婆塞戒經七三右
經論。在義章七四十
八右
章安涅槃疏十二五右
窟上末八十
一左
對法疏六二十
六右
。屠羊者。應音云。
達胡切。説文。屠刳也。廣雅。屠壞也。案屠分
割牲肉已上是必殺。雜心云。屠羊者。謂
殺羊。以殺心若養。若賣。若殺。悉名屠羊
已上餘準之知。魁膾者。雜心云。主人自
活。應音二十五(十五右)又
第七(十八右)大同
云。苦迴切。下古外
切。魁師也。首也。膾切肉也。主人者也。或
儈。音儈。聲類。儈合市人。儈非此義
章安曰。是販魚肉典軍之人。又云。是行杖
者。劫盜者。雜心。稱作賊婆沙同 曰。常行
。典獄者。雜心。稱守獄婆沙同 曰。以
自活。舊論。云獄卒。縛龍者。雜心。云
。婆沙云。爲活命故習龍蛇。或言
。雜集八三右云。縛象與呪龍別標。云縛象
者。恒處山林。調犱野象檀。呪龍者。習
龍蛇。戲樂自活已上應音二十四二十
三右
百論第四怛策迦云。龍王名也。昔有仙人
會呪此龍。令其入火。龍王憂怖遂投帝釋
座而住。仙人知已更以帝與龍。一時
倶墮。帝釋求哀。得所患。龍遂死焉。罝弶
者。應音。子邪切。下渠亮切。爾雅。兎罟謂
。郭璞曰。罝遮取兎也韻集云。施羂於道
弶。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其形似
弓也。舊論。云網捕人是事也。婆沙音釋云。
罝弶兎網也。雜集云罝兎是也
等言類顯不律儀者 重釋等言。王與
刑伐二別。如光記釋。故雜心三十左曰。若王
若典刑。若聽訟官。有害心者。悉墮不律儀
已上 又應音。唯牒典刑伐言。不牒王
。故曰。典刑伐者。典主也。下胡經切。刑
也。易曰。刑法也。井爲刑法也。春秋元命
苞曰。刑字從刀從井。井以飮人人入井。爭
水陷於泉。以刀守之。割其情人有
。但恒等文。似總釋上。然此但局類顯。何
者。此等雖正作害。而含害心。故前十二
種非唯害心。亦正爲殺。故雜心云云。
。然寶師爲總釋非也。光意屬釋名。非中
非也。次論有彼一類簡。故又光理三十九六右
曰。等言類顯乃至及王。典刑伐斷罪彈官等
但恒有害心不律儀者。由已下
釋名
是種
類住不律儀故。有不律儀故。行不律儀
故。巧作不律儀故。數習不律儀故。名不律
儀者顯宗
全同
彼科節明也
四右由彼一類不律儀者 三釋名。初釋依
主。能所住別。後釋有財。以不律儀爲資財
故。正理更有三釋。如上引
四右言屠羊者當知亦爾 四別釋。非唯是
。如上引文。而約根本
四右遍於有情得不律儀 自下第三薩經
問答。大爲三一問答諸有情遍不遍。二問
答不律儀具不具。三標條兩宗別。寶疏大分
&MT10769;是。光記未科名。而亦至下亂
非也。光記爲經部&MT10769;是。寶疏叙
沙問答者非也。百十七三左此初重問答
雜心三十左稍廣。然竝無救已下。況正
理三十九七右經主作此例。擧若觀未
來等文。設婆沙文。義當經薩。今欲經勝
薩負。應經部&MT10769;。故下標列兩宗豈非
此。第一中有七。此即初也。如文可
四左由彼損害心 二有部約容有通。
婆沙百二十七三左云。一切有情作羊像
其前。於彼一切皆有惡心。故於一切
不律儀
四左既知至親得不律儀 三經部破有二。
初約現親。二約聖者。初意云。若爲羊等
時於羊等爾。今既知至親現非羊等。於
彼非羊等至親何起。又聖者約容有。永無
羊道理何起
四左若觀未來得不律儀 四叙有部救。問。
此救爲現親&MT10769;。爲聖者&MT10769;。爲竝救
若爾何過。倶有過失。若唯救&MT10769;。何破中
聖。若唯救&MT10769;。一無永作羊理。何可
未來羊。二破中何加親。若竝救者。聖者豈未
來爲羊。答。但救至親&MT10769;。無聖未來容
羊理故。破中加聖者。羊等有未來爲親爲
聖兩義故。寶疏八左
終目
但約至親勝。光記
十四右
三目
但約聖者。意迷正理救釋。非中之非
也。此救意於現親。有未來容羊等自體
之五蘊。故觀未來羊等自體得。婆沙百十七
三左曰。雖羊處不律儀。然諸有情皆
羊蘊界處。問。聖者&MT10769;何可通。謂。雜心三
十左云。若復無羊理者。於彼亦有害心
故得不律儀。如慈心仁想普周。今破云。
善惡不齊。何得慈。亦復於聖無
。何彼心可
是則羊等得不律儀 五經部例&MT10769;。初叙
未來無害意。後正例&MT10769;。於現羊等
來容爲親及聖自體。觀彼本來親等。應
現羊等發不律儀光寶同
竝無
四左於羊等現得不律儀 六有部以共許
現量前例&MT10769;。故云既。現羊言於彼
於母等現應求異理 七經部復例&MT10769;
二。初正例&MT10769;。後勸示以別義&MT10769;
初正例&MT10769;意汝現羊有害心惡戒。準
現親無害心決定。何得惡戒。害心有無
惡戒起不起竝是齊等故。如是汝約
未來例&MT10769;。依現有現例&MT10769;。兩重等&MT10769;
免。應別道理汝有部所立。已上
二段光無釋。寶疏九右例破。約
之理。理無巨害。然全非論意。疏中不觀當
親。不下不衍文。例下應不觀文
四左又屠羊等七支惡戒 自下第二問
不律儀具不具三。一經部&MT10769;。二有部通。
三經部&MT10769;絶。寶科節爲是。光記此文屬
非也
五右毘婆沙師不律儀人 自下第三標
兩宗別。寶疏意亦爾爲是。光記爲&MT10769;
非也。不&MT10769;通釋故。何者。正理光具引
&MT10769;處中罪不律儀故。又今但叙
自所立。故云缺支。一分。一分豈可
&MT10769;。又示經部宗所立相反故。又光證
者全誤也。彼通&MT10769;。此叙宗。故彼無

五右經部諸師互相違故 二標條經部宗
三。初明不律儀。二例釋律儀。三善惡
相反所由。婆沙百十七五左健馱羅國義同

已説從彼未説當説 寶科名惡處
方便是。光除方便言非也。與前無

五左於齋日月半月及年 光兩釋。初釋分
是。釋月半第十五日及月盡日非也。
後分句非也。爲三齋月亦非也。舊論十一
十七左曰。若齋日及半月一月中我當恒施
他食
六左有餘部説感墮罪 光十九右十三右
經部。瑜伽四十一十八丁行事鈔上一八左
竝同經部。略纂十六璟師云。如諸苾芻犯
他勝處法。即棄捨別解脱戒者。如小乘中
經部。上座部。正量部説等者。皆云捨。於
品纒中。隨起何纒初重罪即捨律儀。唯
薩婆多師起三品纒他勝皆不戒。又
表無表章云上座部。有部三纒。不

感墮罪者。光寶竝言墮地獄罪 鈔
篇數名報篇中之一
八左
云。初言波羅夷者。僧祇。
義當極惡。三意釋之。一者退沒。由此戒
道果無分故。二者不共住。非道而已。更
二種僧數。三者墮落。捨此身在阿
鼻地獄故。十誦云墮不如意處。薩婆多解
云。由與魔鬪以此戒便墮負處資持記
云。僧
祇墮義與
今云。此論已云感。定是墮地獄。
故舊論十一十八右感大燒然罪。又毘奈耶
一云。乖涅槃性墮落崩倒。被他所勝
救濟
六左非犯一邊一切律儀 光記十九左
悉。寶疏十二左釋云一邊罪。隨機羯磨上
二十
一右
云。四重罪云邊罪。此意。邊至極邊際義。
四重極重罪故。又舊論曰。由動壞一處
一切護。此不然。準之唯約一多相對。或
一處者。四重處一處與一邊罪義不

六左非犯餘罪有斷尸羅 光記爲例可也。僧
殘罪等爲餘罪。寶疏十二左兩釋。初釋邊罪
餘罪非也。與前段異故。後釋不犯之
餘爲餘罪。亦非也。今對四重。以僧殘等
餘故。故舊論曰。犯別學處。餘學處斷無
此義
薄伽梵説立他勝名 十誦二十一三十
四右
曰。
若比丘於是四墮法。若作一一法是非
。非沙門。非釋子。失比丘法。如以下
引此文
羅樹頭斷更不生不青不長不廣。比丘亦
是 他勝者。當墮法言。梵云波羅夷。四
分律云。波羅夷譬如人頭復生。若
此法復成比丘
七右依勝義苾芻 光二釋。初爲勝。寶亦爾
也。後釋無害。而是穿義也。舊論云眞實比

七右律中自釋破戒苾芻 十誦一五左曰。若
比者有四種。一者名字比丘。二者自言比丘。
三者爲乞比丘。四破煩惱比丘。名字比丘者。
名爲稱。自言比丘者。用白四羯磨
足戒。又復賊住比丘剃除鬢髮。被著袈裟。自
我是比丘。爲乞比丘者。從他乞食故。如
婆羅門從他乞時亦言我是比丘出家破煩
惱比丘者。諸漏結縛煩惱衆生。能受後身生
熟苦報生死往來相續因縁。若能知見斷
是漏。拔盡根本。如多羅樹頭畢竟不
已上有部毘奈耶一加白四羯磨圓具苾芻爲
五。十誦合爲自言。然光寶唯約賊住解釋
經意。亦背論文。律中者。正理作由律
自釋。無中言。光寶牒亦爾也。舊論云。於
奈耶中。是決判説。由字有無互通。乞匃。應
音云。匃古艾切。蒼頡篇。乞行請求也。字體從
人從亡。言人亡財物則行求匃也。破戒。正
理亦爾。戒字惑形誤。舊論如律云破煩惱
光記釋四。各有兩釋。初中初釋爲勝。二中
初釋順一途盡。後釋非也。三中後釋順
律文也。四中約律文相初釋爲是。若據
後釋亦爲是。寶疏同後釋
七右此義中言非苾芻 此上教證。下理證。
二。初成自。後遮他。初成自意。名想唯名
重。乞匃亦唯約乞食。破惑雖具受。定
犯。於自稱中二。賊住。具戒。今約
白四羯磨受具自稱苾芻非苾芻 光記
此義中兩釋。後釋爲善。以文。釋
白四亦兩釋。初釋無失。而未全得論意。唯
自稱賊住一邊。故後釋同前釋名想
又解而似舊論云此義中白四羯磨
受戒説爲名比丘。今按。舊論文錯。應
名爲自稱比丘
他本
七左僧祇食 光二十
二左
云。僧謂僧伽。此云衆。祇
謂所有。僧伽所有名曰僧祇。即是衆所有食
僧祇食。今僧伽僧祇唯男女聲異。今屬
故。囀女聲故。舊論譯云大衆食光釋似
鑿空。僧伽僧祇僧衢無畏疏八(十
三右ヲ)翻
僧計
彌陀
經文
隨求大心呪耶。竝皆梵偖促也
毘訶羅 舊論譯云住處。光二十
二左
云。義翻爲
寺。是所住處義 應音二十五十五左云。此云
遊。謂僧遊履處也。此土以寺代之。有部律
四十六亦云寺。無畏疏十一云。此云住處
或云
七左大師依彼驅擯衆中 中含二十九十一
瞻波經全三
紙半
棄不淨比丘。廣説三喩
各喩終曰。大目犍連。若諸梵行知者。便作
。是沙門汚
淨比丘
是沙門辱。是沙門憎。是
沙門刺。知已便當共擯棄之已上實非苾芻
稱苾芻者二句八字。光記稽古從
之迷也
上非也。
寶疏屬下是也。何者。非經文故。者言是牒
詞故。彼言所指不成故。是故舊論曰。非
自稱爲比丘。於此人比丘法何相。於此
人言。當今彼字。豈可前段
隨相是何體必應有 隨戒其苾芻相是
何。其體必應有。舊論云。相是相。雖爾不
比丘法
以世尊汚道沙門 長含三七左佛答周那
頌曰。如汝所問。沙門凡有四。志趣各不同。
汝當別之。一行道殊勝。二善説道義。三
依道生活。四爲道作穢。能度恩愛刺。入
。無疑超越人天路。説此道殊勝。善解
一義道無垢穢。慈仁決衆疑。是爲善説
。善敷演法句。依道以自生。遥望無垢場
依道生活。内懷於奸邪。外像如清白。虚
誑無誠實。此爲道作穢。雜事三十七七右曰。
四沙門第五。我今爲汝説次第。應
勝道及示道。淨道活命竝汚道。婆沙六十六
六右四人。是一端耳。準陀。舊論亦爾。長含
周那。又餘文云純陀。竝梵&T049271;促耳。光寶
竝翻云稚小。應音翻爲妙義。光通凡夫沙
四釋。初二乃偏。第三備足。第四非也。違
經論
八左亦捨少分殊勝善根 光二十
六左
三因
色界煗等四善根無色。以殊勝故。
此意少分即殊勝。寶疏十六右四善根皆爲
上忍世第一少分。今云。各有得失
光記簡無色得。不世第一等總爲
失也。寶亦簡世第一等得。不無色
失。正理云煗等應取之也。然光但
殊勝所簡少分釋。寶釋少分殊勝
所簡
九左有餘師説依表得故 光三十
一左
寶竝後師
正。婆沙顛末叙健馱羅國。迦濕彌羅國
兩義。皆以當國正。今兩師如次彼外國。
當國。舊論十一二十
一右
初云有餘師説。次云
婆沙師説是義不然等。既有前義之語
論主意在後。光寶破正理。稱有別。叙
舍師救竝同。光以本國師失。寶疏
十八左善戒無中捨直得破。竝包取爲是。
表無表章用正理義云。今大乘中雖
義亦應爾。若受戒時作永捨心即便永
捨。若心勢捨至於明旦律儀時。還復相
續。由彼惡思不永捨
九左一由受心斷壞 光三十
四左
正理。受心中
作業者非也。寶爲正。彼意。正理初番約
唯意樂捨。後番由作業乃捨意樂。竝是受
心斷壞。此論且唯依作業受心。非
此論別。而亦不相違
九左二由勢力斷壞故 寶師會正理。婆
光解。寶最爲勝。正理以前義故。
此論故。問。正理意雖同文故來。而
軌範師。若爾何耶。答。彼因等起及限
齊各別。此論亦約等起之。而今唯約
限齊遮。勿二門
十右三由作業斷壞故 寶疏十九左正理。及
受心。作業優。光記三十
六左
問答有三解
正理第一第三縁文。然正理第一縁作業。
受心捨方便非作業捨。作強増業故。前劣
業意樂即息。第三縁云期加行者。即期
故。問。本非論意。三解何得論。而一三
差別實如初二釋。雜心釋受心心念
今第三身口行初釋
依怙
又上論五左
處中得縁中云。由受謂自誓。由重行
善行第二釋
依怙
第三釋非也
十右六由善根斷壞故 正理三十九(二
十一右)
破。
彼破意。今論標六由善根斷故。亂別解脱斷
善捨。若爾加行義何可知。故改言六由依
根斷。唯破此義惡。故破中言
第六縁名爲斷善。不何唯約光未
此意。謂
惡救釋非也
若作是説下破救。救意云。標
斷善。而意取斷善加行。故述釋云加行
之云。若爾定共戒加行亦名定共。應
七縁。光記未正理意。但謂
救釋。二釋竝非非也 寶師破云
 疏於六下釋諸妨&MT10769;。大有四段。初辨
表無表寛狹。明此論唯約無表。會婆沙百
二十二五左表無表。謂無表得必有表故。
狹無表寛表隨捨。有表不無表故。
表定捨無表。是故此論偏約無表。婆
沙通約二。竝不相違。二然捨下明第六
縁定是加行。闇破正理論。既是處中。雖
斷善。而加行捨。然正理破斷善言。失章意
也。亦兼顯此論擧善顯惡。故雙云斷善斷

三又受下通得戒加行捨處中不善。應立
戒捨第七縁&MT10769;。通意彼攝入第一縁
受心捨故。不別立此。是則通正理七縁&MT10769;
也。四捨別下勸示諸捨縁差別光三十八左
下廣分別
如鹹鹵田 應音云。胡緘切。下力古切。説文
鹵謂西方鹹地也。确薄之地也。天生曰鹵。人
生曰鹽。鹽在東方。鹵在西方。釋名云。地
物曰鹵。故字從西省下象鹽形
契經中言卵生龍等 有人云。四含無文。而
處胎經四見。大乘所誦。非今所關也。或曰。
瑞應經下。僧護經初丁見。予親讀文。具戒必
八戒
十一左半月八日 光四義第四爲正 婆沙
百三十三十五左半月八日。十四日。十五
。雜含四十十五右曰。於月八日。十四日。十
五日
此得妙行非得律儀 四分三十五二左曰。佛
言。畜生於我法中長益。若未出家
出家具足戒。若已與出家
足戒滅擯
生無色界彼必非有 麟云。謂無色故現在
戒。有漏繋定故生上。不下過未戒
無漏
除中定無想 麟云。僻見故。暉鈔云。梵王起
戒取故。無想外道居處。無無漏戒
十二右業有三種善惡無記 四含中未
。又集異門論三法所牒。經無此。蓋取
義耳。雜含十八三右曰。善不善無記無
十二左豈不世尊名爲動故 將下二句
先問答經相違。此問也。此中初叙&MT10769;
聖説此中下擧經以成其義。後由下三定下
答也。約經意各別會。然光記聖説已下總
答。若爾聖説言無用。爲動故之故亦徒
然。舊論文勢亦屬問曰。爲爾耶。佛世
尊説三定有動。於中是覺是觀。所餘諸行
諸聖説名動。廣説如經。約彼定有過失。故
説如此。是三定等於不動經中。約能成
動善縁道。或説名不動。寶疏分文得經論
。此契經。中含五十烏陀夷經十右曰。烏陀
夷比丘離欲。離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
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聖説此是言應
聖上
。此中有覺有觀。是聖説移動。烏陀夷覺觀
已息。内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
禪成就遊。是聖説移動。若此得喜。是聖説
移動。烏陀夷離於喜欲捨遊。正念正
智而身體樂。謂聖所説聖所捨念樂住空。得
第三禪成就遊。是聖説移動。若此説移動
心樂。是聖説移動。依之等言等喜樂
十二左不動經中説名不動 中含十八淨不
動道經七右曰。若我得大心成就遊。掩伏世
。攝持其心者。如是心便不無量惡不
善之法。增伺瞋恚及鬪諍等。謂聖弟子學時。
爲作障礙。彼以是行是學。如是修習而
廣布。方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
丘者。或於此得不動。光寶倶不動言
前不動業。不經名。故光言若。寶
今言。是不經文之失。又舊論文經名
明也
十三右非此諸業此中名受 百十五二右
四説。一決定感受。二不定。然感樂果
。餘不感。故名順樂受業等。三亦不定。
然樂能作餘所依止故。四益損等相似故。正
理同第四説。此論同雜心。彼三三十
一左
云。受及
衆具故。光記顯差別又。寶疏二十
三左
直擧
非也
十三左有餘師説善無尋業 一百十五三左
下地無捨受異熟。有兩説。初説下地
法麁。此受微細。下地不寂靜。此受寂靜。後
説下地有情所起善業皆爲樂受故起。
求不苦不樂受。是故下地所有
善業不此受異熟。又四右中間定所有善
業當能感何受異熟。有四説。初説感
靜慮喜根異熟。第二説感初靜慮樂受異熟
第三説不受異熟果。而能感色心不相應
。第四説下地亦有不苦不樂受異熟。而無
評家。世親論師取第四説餘師。初説喜
根與第二師樂根大同故不別擧
本論言頗善無尋業 舊論十一(二
十五左)
曰。無覺
善業。發智十一五右云。頗有業感心受
耶。答。有謂。善無等業等者尋誤也光師云
足。發智本

漫談
十三左又本論説乃至廣説 發智十一十紙
三番文。今擧初番。後二番文云乃至廣
。彼云。又順樂受業心不相應行。順苦受業
色。順不苦不樂受業心心所法。又
三番
順樂受
業心心所法。順苦受業心不相應行。順不苦
不樂受業色。此三番文竝證欲界有順非
二業。然光記四十八
右終
云。此中引意。正取第二
番中順不苦不樂受業心心所法證。既順
不苦不樂受業感心心所法。故知定感捨受
異熟圓暉
之。
此釋謬也。今明業通局。何可
異熟果。復標已云下諸地亦有第三順非二
。結成云。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二業
明知。證業若證第二番文何但不彼。而
傍隱正。寶疏唯擧三番文舊論
十一(二
十五左)
頌曰。無前後報熟。由佛説三業。長行
云。於經中此文。有三業果報熟。無前
無後不有云云今云本論。是梵本異乎。然新
論爲優。百十五初右曰。復有三業。謂順樂受
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問。何故作
。答。爲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説。順
樂受等業。契經雖是説。而不廣辨。正
理論破此文證發智次下三界業非前前
後熟文婆沙爲試驗等通釋。如光寶返破
然正理師亦同此論。下地有捨業勝。顯
二十一
(七左)
曰。然於下地中理應定有順非二
。如順正理廣辨
十四右此業與受順樂受業 問中。體性別。
寶疏。意思爲體。身語色爲體。故異爲正。光
記唯約因果位非也。答中。有三釋。光記
正。寶疏爲二釋。次徴後文。通徴中小科
二釋。甚非也。或復相對大科分明。舊論竝云
復次。故又正理四十(四
左)
 無中間所受義及徴
。但擧前後兩義。故此三釋中。第一順益
義。但是約因果。樂即受持業無異義。樂受
之順。順樂受即業。依主持業可知。第二釋所
領受義爲順。樂是能領受。釋名法如上。第
三釋能感受義爲順
十四左一自性順受乃至廣説 雜含十二
一右曰樂觸縁生樂受。樂受覺時。如實知
受覺。彼樂觸滅。樂觸因縁生受亦滅止清涼
息沒。如樂受苦觸喜觸憂觸捨觸因縁生
。捨受覺時。如實知捨受覺。彼捨觸滅彼捨
觸因縁生捨受亦滅止清涼息沒。中含二十
十一右達梵行云覺樂覺時便知樂覺
苦覺時便知苦覺。覺不苦不樂覺
便知覺不苦不樂覺舊家受或云
痛云
十四右二相應順受乃至廣説 前引雜含十
十一右樂觸乃至苦觸等文是也。稽古下四右
云。見雜含十三。彼十六左云。眼觸因縁生受。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今非彼文意故。舊論
十一(二
十六左)
云。如經言受樂觸
十四右三所縁順受受所縁故 文有三。初
標立。二引證。三由色下述成。雜含十三十四
云。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色貪
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
如實知乃至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説光兩釋
竝非也
十四左四異熟順受乃至廣説 舊論十一(二
十六左)
曰。四果報受。謂業受。如經言。現法受業。生
受業。後受業。不定受業。中含三思經十六左云。
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故作業。我説彼必受
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我説
此不必受報。又分別大業經曰。此中異熟。所
感果總名。順受者。順能順名業。受謂所感受
果別名。能順受果順受。依主釋。簡等流
。更云異熟。即順受異熟義。故下云業能
受異熟。然光記異熟兩字直名業體。三義
竝非也。初異爲業。熟爲果。熟之異。次異熟
二字倶名因持業釋。後爲果名。約有財。皆
依也。問。此論及舊論引證約順現等
四業。然婆沙百十五初左此五受中云。異
熟受者。如此中説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
不苦不樂受業。於此五受中異熟受
此論。雜心三三十
二右
云。報受者。樂受等業。正
理論四十五右云。如契經説。順樂受業乃至
廣説。顯宗十一八右亦爾。何故相違。若此論
現字樂字誤乎。答。順現等四業。及順樂受
等三業。竝是異熟順受故。互無妨。現字
樂誤。舊論明列順現等四業故。又解。
現字蓋樂誤也。順現等四業。唯顯時定不定
故。次段説故。結文約順樂受等故。非正示
異熟順樂受業等故。由此婆沙等諸論
中。竝約順樂受業。然舊論具列順現等四
者。蓋後人之誤加蛇足。謂見順現錯本
等言附餘三業。而誤入本文
十四左五現前順受受於樂受 契經者。中
含二十四。大經七右曰。阿&MT10769;若有樂覺
彼於爾時二覺滅。苦覺。不苦不樂覺 彼於
爾時唯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所説廣説
是。又長含第十十五右大縁方便經出文
今不同。義是同也
十五右非定受故立不定名 寶疏二十
七左
善。
光記五十
四左
合四業五業兩家非也
十五右或有欲令合成五種 或有欲令言
別師。故舊論十二初右云。復有餘師。婆沙
亦云有餘師。寶疏二十
八右
廣出婆沙。令諸師別
義得論意。光記五十
三左
四五同異。大有
。自評取後義同相似。今云。兩師別義

諸論各別説故。何令同義。論下四業家
善。而云。此唯顯時定不定。何於異熟
定不定。光問答正理共許文。問。本
謬見文。答。何可是。謂彼正理意不定。受業
四業八業共許約時不定。何汝可熟定時
不定別業。文中如異熟等二句八字牒
所立。時不定故下擧共許以破。全非
二句是共許。是正理意也。故正理文曰。若業
時分定。彼於異熟亦應決定。若於
不定者彼。於時分亦應不定。由
故。故定無八業。以諸業中不定義
者應總立一順不定受。所以者何。義相似故。
謂如熟定。時不定業。時不定故既共許爲
不定受。如是時定。熟不定業。熟不定故。何
順不定受。故譬喩者於此義中
八業。極爲雜亂。寶二十
九左
長文而得意。
寶疏爲優。然問謬見&MT10769;擇。答中。共
許者。必約自他。何但可他。大科第二釋。
彼正理共許文。而立此義。非中非也。彼
共許言。即是破熟定。時不定。然却云破。
豈非謬。會評取文恨惜。又下文此中唯顯
時定不定。唯者簡異熟。何可
十五右有餘師説異熟果少 光記五十五
右終
有餘經部師。正理云譬喩者。故婆沙無之。
百十四十三左譬喩者説 乃至彼作是説。諸
順現法受業不定於現法中異熟果。若
受者定於現法餘。故名順現法受業。雜
心三三十右云。譬喩者説乃至彼有説現法業
必現報。若熟者現法受非餘。此二文竝
異熟四各有定不定。全非今義。百十
十五左云。有説者順現法受業最勝。所以者
何。近得果故。與今義旨別也
十五右毘婆沙師不許此義 論主意朋有餘
。故有此標簡
十五左譬喩者説亦有二種 舊論云譬喩
部師。婆沙寶二十
八右引
譬喩師義即是也。彼婆沙後
有餘師説八業者亦是也。然雜心三三十
如是説者説八業者。蓋錯誤乎
十五左論曰順現四業相故 論主評三家
中四業家。正理顯同此。唯者簡五八家約
異熟定不定。經文已説四種業。不
故。然光記誤會合四業五業兩家

十六右頗有四業倶時究竟 約容有
。問。三便及自作殺盜誑婬倶是根本罪。
何成現生後等四別
答。婆沙百十四十五右云。問。頗有一時起
種業耶。答。有。謂先遣二使。斷生命。不
與取後自行欲邪行。以此自究竟非
故。若有是種類法生。三業同時皆得
。於中初業於現法中異熟果。第二業
無間生受。第三業於隨第三生已後諸
異熟果。準彼先後言此論已言。據
能發思前後。作現次等別
十六右幾業能引先業引故 婆沙三説中。
論主評取彼第二説。故立理證現身同
分先業引故。此理極然。由是正理。顯宗全
此論。更不異説。然光記五十
七左
兩釋。初
釋爲勝。後釋非也。又光記引果同分。滿果命
根。是舊疾。前記第三十八
左下
第六三十五
左下
云云 如
寶疏三二十一
左下
三十七
右下
及今疏破
十六右何界何趣餘皆得造 三界五趣未
別善惡。故言總開。分別善惡別遮。惡
業言餘。對善故。光記總開。如是句屬上非
也。寶疏入下爲正。結生文故。故舊論十二
(二
右)曰。此開。今更立遮。偈曰。地獄引善三
十六右不退姓名一切處無遮 第五明凡聖
諸地。明不退離染地。以顯有退未離染竝皆
善惡四善。於中聖者退欲界及有頂異。
故次別明。婆沙百十四十八右具説。彼云。
問。誰於何地幾業。答。若諸異生生
欲界。未欲界染。能造欲界四種善不善
。若已離欲界染。未初靜慮染。若退法
者。彼能造欲界四種業能初靜慮三種業
有説
云云
若不退法者。彼能造欲界三種善
。除順次。能造初定三現。若已離初定
。未第二靜慮染等。如理可知。若生
在初定。未初定染等。彼廣説。若諸聖者
在欲界。未欲界染等。亦思可知。此
中異生不退下。重明造不造所以。有二。初
凡。後明聖。聖中初明不造。不退言已
更生。故唯説下地。異凡夫隨所
下明生造業。準此異生造三可知。有云。此
文通凡聖者非也。但明二業故由此。舊論
十二(二
左)
曰。偈曰。聖不餘報。釋曰。堅言流
此句。若聖人於此地。已得欲。無復退墮
二業。謂生報及後報。何以故。此人
更感下地生故。但能造現報業及不
定報業。於隨現生處。問。異生不退離染已
順次。亦可順後。答。不退性故。離染
故。第二生不此。故無順次。然未永離
故。後還生下。故有順後
十六右然諸聖者如後當辨 退欲界
還果者。不欲界生後二業。而容
定已上諸業。未染故。退有頂染阿羅
漢果者。不諸地二業。已離染故。此二於
當生。必證本果故。如後者。論二十五八右
具釋。麟記退有頂者。不有頂二業
誤也
十六左論曰二十二業 寶三十
二左
曰。色界中有
既有善心。故知亦造順現業然無諸住
而不論。光記但言略。不所由未可
十六左住中有位定不定業 釋中有
業二十二相。準之應餘十位。婆沙百十
二十
二右
中有二十二次文云。住羯剌藍位
二十種業。謂除中有業二。乃至住衰老
能造本非
三作
。謂則老位定及不定業
十六左應知如是業所引故 二釋下兩句
三。初釋第三句。餘十一是不定業攝 理
絶言。故略不説。二由類下釋第四句
所由。類者。謂人是中有本有倶人類。狗是
中本倶狗類。故正理云人等類非趣非生。
類同分與無差別。但表遮異。謂此下別釋。
自類十位者。光記云自類生有。圓暉從此。
正文云。若欲位應本有。何云生有
耶。今云。正理論云。以
有生有異故。準彼光記云生有。又婆沙百
十四二十
二右
云。問。若中有位所造諸業。至本有
。受異熟者。此業當是順現法受順
次生受耶。答。此是順現法受業非順次生
所以者何。中有本有總衆同分。無差別
故。此論第九初右頌云。此一業引故。如
本有形。長行云。若業能引當所往趣本有
彼業即招能往中有。故此中有若往彼趣。即
所趣當本有形。依此自類本有。況十位
是本有位。非生有位。生有者。論八十三左云。
生者當來所應至處。依所至義。建立生名
所引異熟究竟分明。是謂當來所應至處。然
正理。中生異者。四有相望中有非趣。餘三
趣攝。又中有化生。餘胎生。據此義中生
本死次便。非必釋自類十位。寶疏。此論
中生一同分者。中有二字傍註亂入也。論
之故。非問意故。而如正文
及湛惠
引用者無
眼目也。三由此下結上通妨。現受業無
引業力故。但云順生等。前中有位所造十
一。故爲順現攝。今中有同分能感過去引業。
故云順生等
十七左聞有黄門事亦非一 出雜寶藏經
第三。婆沙百十四十二左昔健馱羅國迦膩色
迦王有一黄門。恒賢内事。見五百牛將
其種。以財救此牛。善業力故。即復男身。王
聞驚喜厚賜珍財。博授高官。又西域記一
屈支國舊龜
茲國
先王深敬三寶。觀禮聖跡。命
母弟知留事。其弟竊自割勢封之金函
王。而言。王迴駕之日乃可開發。王之還
也。有搆禍者。曰。弟婬亂中宮。王聞怒欲
嚴刑。弟曰。願開金函。王開觀乃斷勢也。弟
曰。懼讒禍。割勢自明。今果有徴。願垂
照覽。王弟後遇五百牛欲刑腐。惟念以
財贖此群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與
其事相似。而本起各別。冠註者令一同
誤也。又婆沙十一左昔憍薩羅國勝軍王女
十八醜。厚俸珍財。送長者子財位喪失
。長者子慚恥出則關鑰。親知莫見諸密友
怪遂共立約。却後七日各將室家某園
歡娯。若違者當金錢五百。至第七日
皆如所約。惟長者子不婦來。自恃財富
罰多少。其婦獨在家。自責自恨。我宿何
罪受此惡身。衆人皆樂。惟我獨苦。不
。一心念佛。便欲自害。佛知時至。則於
踊出。女見如來。深生悲喜。以慇淨心
佛相好。善業力故。須臾變身。猶如天女
倍増。又共恒叉尸羅國有一女人。詣無憂
王所起靈廟。以手掃除狗糞有佛座前。此
善業故遍體生香。如栴檀。口中常出青蓮

十七左或生此地不受異熟 釋下三句
二。此初正釋。正理論四十(十
五右)
曰。或有餘業亦
現果。謂生此地。永離此地染。於此地中
諸善不善業。必應現受。不重生故。如阿羅
漢及不還者。未離染時已造彼業。令離染
故。成現法受。彼是何業。謂異熟定。應知此
中所説業者。是異熟定非時定業顯宗二十一
(十二左)全
此中所説異熟定非時定業。有部宗
意。經所説四業唯約時定不定。故前言
中唯顯時定不定。釋經四業正理
亦爾
然汎論
業。有二種。一時定不定。二果定不定。故兩
處言此中等。然光寶釋此文。云不定業中
。未脱五業八業之執。故致此誤也。
二若有下簡亂有二。初釋生後定業無永離
故非現果。後若於下釋位果竝不定者永
離染必不
頌於佛上首僧 光二釋。第一羅漢等爲僧。
佛上首之僧依主釋。後依正理三十八十一左
佛爲僧。圓暉。寶疏同後義。湛惠初義爲正。
大乘亦爾。瑜伽六十十二左曰。謂阿羅漢及佛
首大苾芻僧。如是名爲田廣大性。對法
四左云。又於佛爲上首僧中。造善惡業
必得現異熟。今云。今論佛即爲僧。其聲聞
僧下別出預流羅漢等故。如彼瑜伽
總爲五種。故佛與羅漢合爲大苾芻。今開
六種。學者勿混。故舊論十二(四
右)
曰。若總
大比丘衆。以佛爲現前上首。若約人差
五。又正理所擧契經。佛上首僧説
僧田故。今非三寶分別故。由此雋師釋
瑜伽云。佛於一切賢聖中上首僧。問。
佛爲僧攝餘亦有。答。亦有。謂宗輪論八十
三左
地部本宗同義云。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
大果。非別施佛。優婆塞戒經五十三右
釋摩訶衍論一十六
成實論三十二左摩醯舍婆
道人佛在僧數。成實論師不之也
二從無諍等 論二十七七右具説。是阿羅漢
有情苦由煩惱生等。治三諍中煩惱諍
正理七十五七右
得勝轉依 光二釋。初釋爲勝。何者對
得轉依。是即見道無漏智云轉依。簡
有漏智斷得。故云勝。舊論十二(四
左)
曰若人出
四諦觀。見諦所破惑滅盡無餘故。新得
。雖所得轉依是見道無漏。出時淨身是預
流依身。次修道亦準此可
十九右異熟果中感受業異 發智十一五右
云。頗有業感身受心耶。答。有。謂不善
業。頗有業感心受身耶。答。有。謂善無尋
業。頗有業感身心受耶。答。有。謂善有尋業。
婆沙百十五九左具釋。今論同彼。是對法所
説非佛説。故云許也。善有尋業通感身心
。義準可知。故不言。光非所問者。似
是未
十九右身受必與尋伺倶故 舊論亦曰
。前論二七左云。五識唯尋伺。意身受
尋伺二法。必不離而倶。今唯無尋地無彼。正
理論約伺與中定同。唯約尋説所由
諸不善業如前已辨 釋第三句三。初
正示。二以善下所由。業受業。鮮本。及正理。
顯宗。舊論竝作苦爲正。下業受亦爾。三心
倶下通妨。問。頌云惡。長行云不善。是名
欲界。若爾初靜慮應身受。答。對
不善。不必局欲界。欲界初定有五識三
。有身受
十九右有情心狂北洲在欲 舊論云。若爾
衆生有顛狂。此顛狂於何心有。復由何因
乃至何衆生有狂亂心。顯宗二十一十四右
曰。若執憂根定非異熟。諸有情類。所發心
狂在何識中。何因所感。依何處起非異熟
正理
亦同
光爲小科是。寶疏爲大科第六
可也。此中有三問。頌中初句答初問。中二
句答第二問。第四句答第三問
十九左由五因故有情心狂 百二十六九右
兩説。一四因。二五因増憂。今依後説。正理。
顯宗同之。更無異説
四由乖違故致心狂 婆沙百二十六九右
云。謂有多食胡桃麻子苣勝等時發熟風
。大種乖反心便狂亂。今云乖適。婆沙云
乖反。頌疏云乖違。舊論十二(六)云。不調適
下論十七八左云。離間語者。親友乖穆。彼舊
論云。親友不和穆。故知乖違安適
反和穆乖穆
十九左若在意識非異熟耶 此問意。初擧
初句意識。成心受義心受應異熟
如何心受
復許下
第一因異熟義。是不解問。如何下躡
十九右心倶憂根非異熟&MT10769;前後相違
二十右心便失念故説爲狂 舊論。正理。顯宗
竝云失念。論四六右品類足十大煩惱
云。染汚念名爲失念。然今四句中。不染汚
唯爲狂。若爾違常意失念。非彼失念心
也。故舊論云。心狂亂不自在失
二十右如是心狂對於心亂 此二自性何。謂
心狂大地法中念爲體。通染不染。心亂大地
法定爲體。唯染汚。故論四六右云。染汚等持
名爲心亂
二十右謂欲天心世傳有文 下別釋有二。
初示非聖狂。二辨聖者差別。初中亦二。初
天及人鬼畜。後明地獄。地獄中有三。初
總。二別。三證世文。況人惡趣者。唯鬼畜
二。以別明地獄故。舊論十二曰況於人畜生
鬼神道中。地獄衆生云云光云三惡趣非也。
問。婆沙百二十六云。地獄無。心常亂故。心
狂亂者。謂時非恒。今爲同彼不。答。義全
彼。於是非此心狂。地獄已不了。
故無此心狂
欲界聖中證法性故 下明聖者差別
二。初辨聖中除佛。餘唯有第四。此中無有
者。明本爾也。然鮮本。及正理。顯宗。光記。頌
疏作容有正。二無異熟下明餘四因
二十左諂曲類故 舊論云。邪曲性類故 論
二十一四左諂云。諂謂心曲。諸見等流。如
何曲謂諸惡見 與正理同也。又正理
四十(十
九左)
更有兩番三業云。又眞直道謂八聖
。能障彼生三業名曲。眞實無病謂永涅
槃。障彼因三業名穢。依外道見。於
教中淨信心信名濁。以能擾濁淨信
故。從彼所起三業名濁。又墮斷常。違
處中行。從彼所起身語意業違直道義。故
曲名。由損減見所起諸業能穢淨法
穢名。穢名必依極穢義。故薩迦耶見所起
諸業能障無我眞實淨見。依淨義故立
濁名顯宗
全同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五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第十六法義
 豐山寓居沙門釋快道記 
初右又經中説能盡諸業 中含二十七十二
達梵行經文有人。雜含三十七(十八丁)又出者
非也。彼説但説黒黒報白白報
頌曰黒白倶非 初二句標。下四句釋。集
異門足七九右曰。四業者。一黒黒異熟業。二
白白異熟業。三黒白黒白異熟業。四非黒非
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黒黒者。初黒是
因。次黒即果。下皆準此。黒之黒依主。黒黒
即異熟持業。黒黒異熟之業亦依主。白白異
熟業亦爾。第三黒與白相違釋。第四亦非黒。
亦非白。亦無異熟。亦業。亦能盡諸業竝皆
持業釋
論曰黒黒等四 光三解。第二爲勝。業與
果倶性不同。唯前三故。第四無果。故約
所治。寶疏。頌疏。同光第二。然寶疏。初性不
同爲後云性類不同分爲四業者。
何忽參差
初左諸不善業不可意故 婆沙百十四初左
兩説。今依後説。正理四十一
(初左)
曰。諸不善業
一向名黒。以染汚黒不可意黒故。異熟
亦黒。不可意故。今於業示染一邊
傳説若處有處亦説 此答中有二。初擧
對法師義。論主不信。故云傳説。後然經下。
論主依經。成無色亦名白。婆沙百十四初左
九説。一應無色。不説略。二影顯彼此
業同故。三約中生二有具不具。四約色非
色二異熟具不具。五約色非色二業。六約
業具缺。七約五蘊。色皆具。無色缺色。八約
十業道無色唯意三。九約二淨二明白具缺
此中初二無色許白。後七不許。有部宗中後
七隨應。舍利子集異門九十二右色界
白白業故。由此雜心三三十
三左
中生二有。三
業。五蘊。十業。四説。正理四十一初左初示
初顯後義。次依二明。二有。三業。十業道四
説。不無色也。今約第三第六兩説。後
中光釋爲是。寶疏總屬下。爲黒白業釋
也。舊論十二(七
左)
云。有餘師云。此亦於餘經中
説。成實論八二十
七右
四業品同之曰。隨以
無苦惱處。如色無色界及欲界人天少
。大乘亦爾。對法論八四左云。白白異熟
者。謂三界善業。伽六十六七右亦爾。正理
此經云。而契經中有説靜慮。無量。無色。
皆名白白異熟業者。彼據純淨可意異熟
通立白名。然彼契經非了義經。以上界
四蘊五蘊一切善法業名故。諸異熟因
業所顯。故非業者亦立業名。證知彼經
了義説。今彈云。彼經説但彼諸善業。云
皆名故。不一切善法皆名等
初左欲界善業名爲黒白 下三釋頌欲界善
及名倶言。稽古下五右然契經名爲黒
。總謂經文。此二句出未考部者。蓋迷
。泥寶疏釋
此黒白名依相續立 光四釋。第二爲正。雜
心三三十
三左
云。又一身中。二種業可得。亦二種
報。是故如是説。婆沙百十四五左云。問。無
一業亦黒亦白。何故名黒白白白異熟
耶。答。爲示一依止中。一相續中。
二種業所感異熟一黒二白
初左不善業果惡勝善故 光已離欲問答
兩釋。今云。全離欲不欲新業。若分離
欲據殘結邊此。故與未離欲其雜義同。
光二釋竝非也
二右以佛於彼無覆無記 以經論無漏爲
白。成非白密意説。本論者。品類足六九右曰。
有罪法云何。謂不善。及有覆無記法。無罪法
云何。謂善。及無覆無記法。黒白法。有覆無記
法。順退。非順退法亦爾。既諸善云白法。無
漏是善故。無覆無記句。同文故來
二右四法智忍 見道十五心中。七智不
惑。解脱道故。八忍之中。四類忍斷上界惑
今唯論欲界純黒。故但四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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