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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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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二名求生常喜尋求當生處故。今從
所求生處果名。顯此義生方便。故中
有是生有因故。寶疏三十
左五行
優矣
十七右再生汝今間無所止 新婆沙六十九
五右今。小本雜含五三右曰。壯盛及衰老三
時皆過去。餘命既無幾常爲老所患。近
閻王際。婆羅門欲生二間無住處。汝都無
舊倶舍六十七左曰。已度四位衰老。二
生汝今近閻魔。於其中間必無住。路中資
糧咄不有。舊婆沙五十二十一右曰。壯年便
老病當生閻羅邊。中間無息處。亦不
。再生二生言異義同。泰疏曰。眞諦云。
一從出胎三歳婆羅。婆羅此爲嬰孩
四歳十五歳&T025632;摩羅&T025632;摩羅此云
童子。從十六四十誘婆。誘婆翻爲
。從四十一已去至百歳體婆羅。體婆
羅翻老。從最後一刹那將死之時已去。
中陰最後死一刹那名爲摩羅那。摩羅那翻
死。尊實鈔云。十六至三十少壯。三十
一至四十盛年。光。寶立五位以釋。
按談是位必可一定。準舊論度四位
光。寶爲得。神泰解不論意。第三少壯
故。又或曰稽古上(二
十三右)
今按毘奈耶雜事十二曰
壽命百年有其十位。謂嬰兒童子少年少壯
盛年成就漸衰朽邁極老。是不已度四位
也。焔魔事。具辨如二十論疏權衡鈔
五一右
十七右汝復焉知爲證不成 論主反責
辨非證爲三。初反責正先徴汝何知此。
若爾責互格。汝何先偏徴光記爲無中有家
大非也。寶疏爲
論主破
而屬下非也
次二釋下別辨非證。後凡引下總
證文相非證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八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九
 豐山寓學上陽沙門
釋林常快道  記 
初右當往何趣形状如何 光記三義。初爲
一問。次爲二問。後加能感業問。寶疏同
第二二問。若依正理。顯宗者第一似是。
正理二十四十左曰。又見人等宿業雖別而
身形相似無異。有業雖一而果有殊。故
可生疑。諸趣中有與當所趣形爲同別。爲
此疑頌曰云云頌文全同。顯宗十三十二左
曰。今復應思當何趣。所起中有行状如
何。與所趣生同爲異。頌曰云云若依
論長行及舊論。兩問義爲勝。舊論六十八右
曰何道是所往。中有若起有何相。偈曰
    由一業引此 當先有相状
釋曰。此業能引生諸道。此業能引顯中有
爲至此道是故此道必所往。於此道中
是應先有相。此即中陰相。今論長行亦復
是。故論主意必是兩問。然有人依正理
以爲一問混雜之甚。彼論長行大異此。學
者可知。然光第二釋兩問上。應當所
爲同爲異之言第二問意。此論如何
言必含同爲異之意
初左彼居本有業所遮故 此問答如婆沙
五右。答中有三。初奪況本有不恒
。二縱能燒不觸母服不燒。三諸趣
下通寶疏三分
科可也
不定不恒。園言婆
沙。正理。光記。頌疏竝作増。舊論如今作園。
即十六増也。如不可見者。總中有肉眼等
及 而光記云母眠。不見。未可也
一左白象子來入已右脇者 宗輪疏五十左
大衆部等。説本宗同義曰。一切菩薩入
母胎時作白象形。述曰。此中部中説都無
中有。其白象形是何物。故今意顯白象形
是入胎之相非中有身。非菩薩聖人中有
翻作傍生。以象調順性無傷慕大勢力
善住龍。故現此儀。意表菩薩性善柔和
大勢力。師子王等雖威力然多傷殺
故聖不師子之形。論曰。一切菩薩出
時。皆從右脇生述曰。頂生以人中勝福
人首生。餘類下業所招從下門出。菩薩
位超物表道出塵外。情無偏執恒履中道
於此脇而生。處胎之母無含孕之
。出脇又無剖腹之痛。從脇而生理越
。問。脇有左右何不左。答。諸方所
左右不定。此方貴左。西土重右。是吉祥故
右出。彼雖大衆。一説等本宗同義文
今準以可
一左如訖栗枳廣堅衣鬪諍 出給孤獨長
者女得度因縁經下八丁。又大乘中出守護國
界經第十。泰疏曰。眞諦師云。此十夢出
阿含經。稽古云。檢四含此事縁。眞諦或
別梵篋。而神泰襲之誤矣
二右又諸中有前小後大 光。寶解異光記
生門從右脇。寶疏因菩薩右脇入
。明諸餘中有必生門。有人意寶爲是。近
此論文勢。云又諸中有前小後大故。
遠會諸經論皆説右脇。謂瑞應經云。菩
薩初下時化乘白象右脇入普曜經。本
行集經等亦如是。今云。此論總明胎卵中
有必皆生門入。爲菩薩右脇執。而兼辨
一切。故云諸中有。雖菩薩雙生無之總説
故云前小後大。故於婆沙七十十一右菩薩
餘中有兩段問答各別。今論主意。於此致
此判菩薩必生門并各攝彼後説。婆沙
云。問。中有何處入於母胎。有作是説。中有
無礙隨所樂所而便入胎。問。若中有身無
能障礙如何依住此母胎中。答。業力所
故依此住。有情業力不可思議。無障礙物
障礙。是故於此不爲難。應
。中有入胎必生門。是所愛故由此理趣。諸
雙生者後生爲長。所以者何。先入胎者必後
出故已上次有菩薩中有問答光(四
右)寶引
若如
寶疏因便明餘者有多失。何不餘中有
復非破母腹而得入胎兩句婆沙中無。是正
菩薩右脇入之堅執。若不爾此句何詮。
又約顯宗而因便義不成。彼十三十三右曰。
菩薩中有如盛年時乃至百倶胝四大洲
。有説
一説
中有皆生門入。非母腹而得
胎。理實第二説是婆
沙第一説也
中有隨胎非
生門。無障礙故。學者可思。光記唯局
薩致釋。而但引婆沙中有問答未盡也
二右前小後大 寶疏云。生時明大小則前
生者大。若受胎明大小則後生者大。雖
會内外此辨。然違婆沙
上引
及舊
舊論六(十八左)云。是故雙生若在後生爲大。
若在前生爲小雜心十(三十四左)云。是故雙生兒
後生爲
謂於漢土前出爲長。後漢班固西京
雜記上二十
四丁
云。前出爲兄。百千界經。一統志
疏上十一世中前出爲弟者誤也。前生者方是
兄也。是等約雙生一時顛却。今婆沙。倶生
等據次第却出。故光記釋爲是也
法善現如仙隱林 婆沙七十三右問答全
之。彼亦但云法善現。舊論云大徳達磨
此云
須部吼底此云
善現
下論十一之
七左
大徳法
善現。或處二十
論疏等
法救善現。救字衍字應
下知。此頌委顯牙足數。示喩故更擧
以難。佛本行經云。是時大妃於睡眠中
夢見一六牙白象。其頭赤色。七支柱地。
金奘牙。乘空而下入右脇。因果經。普曜
經。瑞應經等廣説泰疏云。夢見白象者。眞
諦師云。馬鳴論中廣明今略之。白象於
中陸行衆生中。身最大以表菩薩於衆生
大身。白表菩薩無諸黒惡。四足安平表
薩四如意足四無量四諦觀等。七支柱地者
菩薩七覺分。六牙表六度
二右不必須通造頌無失 此中有二。初
通。二須通。初中亦有二由。然光記大
三科非也。婆沙七十四右云。若必須通。
謂彼國中夢見此相以爲吉謂故菩薩母夢
此事占相。諸婆羅門聞已咸言言
此相甚吉。故法善現作是説亦不違理。
菩薩已於九十一劫惡趣。況最後身
彼中有而入母胎
二右與衣倶生無慚愧故 婆沙七十六左云。
色界中有一切有衣以色界中慚愧増故。慚
愧即是法身衣服。如彼法身具勝衣服。生身
亦爾。故彼中有常與衣倶。欲界中有多分無
衣。以欲界中多無慚愧。唯除菩薩及白淨
苾芻尼所受中有恒有上妙衣服。有餘師説。
菩薩中有亦無衣。唯有白淨苾芻尼等所
受中有常與衣倶。問 何縁菩薩中有無衣。
而白淨等中有有衣。答。由白淨尼曾以
四方僧故。彼中有常有衣服。問。若
爾菩薩於過去生妙衣服四方僧。白
淨尼等所施衣服碎爲微塵。猶未比。如
何菩薩中有無衣。而彼中有常有衣服。答。
由彼願力異菩薩故。謂白淨尼以衣奉
四方僧已便發願言。願我生生常著衣服。乃
至中有亦不露形。由彼願力所引發故。所
生之處常豐衣服。彼最後身所受中有常有
衣服。入母胎住乃至出時衣不體。如如
彼身漸次増長如是。如是衣隨漸大。後於
佛法正信出家先所著衣變爲法服。受
已轉成五衣。於佛法中修正行
便證阿羅漢果。乃至最後般涅槃時。以
衣纒身火葬。正理二十四十二右曰。收其遺
骨起窣堵婆。亦有衣形周匝圍繞。鮮白婆
沙云白淨。舊婆沙五十三七左亦云白淨。舊
倶舍論曰叔柯羅比丘尼。其縁事具見賢愚
因縁經第四二十
四丁
百縁經第八四丁。又迦尸孫
陀利尼被袈裟生見百縁經。故婆沙言等。
菩薩本行經放牛逐來者眺佛極熟遊行草蓋作
佛上。以此功徳十三劫中天上人間生不
。世世自然七寶蓋覆其上。後十三
已出家成辟支佛。亦是施行益也
二左總説有體是五取蘊 已上正答問。釋
後二句訖已下便説有體。此有二。初正
有體。此有總別。後三界分別。光分科
是。寶疏但於中已下爲便非也。不
故亦違於中詞。又背正理論。彼二十四
十二右曰。縁説有體。雖一切有漏法性。而
有情前後住別分析爲四。總別與奪文
勢。豈可離隔
二左四者死有次中有前 正理。顯宗無
中有前一句。舊論六十九左曰。四最後刹那名
死有。從此後有中有。準此欲死有
更擧中有以對明。謂死最後刹那。次後
中有起前刹那
二左論曰同類相見 此中文略。一切中有
皆中有同類。然五趣各別同類相見。謂同趣
類中有。舊論曰。同生道中陰互相見。婆沙七
十三右云。有説地獄中有唯見地獄中有
天中有唯見天中有
二左若有修得亦能得見 倫記一上四一右
云。五極淨天眼境。即大菩薩廣惠聲聞トノ
眼能見。諸天報得天眼及輪王眼不中有
於阿耨塵故。此天眼見異趣
三右一切通中是謂通義 光三解第三爲
正。寶引正理。意取婆沙初説正以何
之。言最疾空自在。不最無礙
故。舊論曰。通惠者謂行虚空。既云行也
三左大徳説言應立死有 已下示四説。本
婆沙七十初右
至三右
此無定限義。正理論會
取。今云。衆賢違婆沙説非也。婆沙本義今
第四説非久住義。故頌致此義。然寶疏八右
云云。此論正理與大徳同者非也。此論大
彼也
三左設有肉聚頓來至此 此設擧事致
。故舊論曰。若有肉聚等須彌山。此肉聚
夏時一切成蟲。彼中陰爲住待夏時不。
復從何方來此問。然寶疏初不問。唯
後爲問。見文甚疎焉。光記爲優
有餘師言極七七日 是婆沙云設摩達多
。此同大乘瑜伽第一十五丁極多七七日
四右毘婆沙説餘處餘類 婆沙七十初右至
二右
廣説之。次擧有餘師。次有大徳等三説故。
是婆沙本義。依之今論此義頌言非久住
光記判爲正義此謂也。寶疏未知解
四左豈不中有轉受相似 正理二十四十四
救曰。非所寄同分有殊便失中生一業
所引。生縁雖別所引一故。設許轉受相似
類生由少類同亦無過。又界趣處若不
全移。雖少類殊亦無失。以界趣處業定
移。餘外生縁見差別。如豆足等。斯
何過。今反破云。既中生同一總報業。豈
少移轉
四左若男縁母倶起瞋心 正理二十四十四
云若當爲男於母起愛於父起恚。女則
相違。由是因縁男女生已於母於父如
偏朋。今云二者父母也。頌疏作二縁

四左所憎不淨泄胎時 憎字未詳。鮮本作
亦非也顯宗兩處作遺正理此文如今。而
次文作遺便爲正也。金七十論中説言大遺
。頌疏作泄不淨流至胎
五右若男處胎向腹而住 婆沙七十十右
理二十四十四左顯宗十三十六左全同。又大乘
亦爾。瑜伽第二四丁是。而止觀輔行四之
六丁云。男居母左。女居母右。男面向内。
女面向外。皆手掩面蹲踞而坐。雖此論
修行道地經説珠林八十四(十
四丁)引
五右必無中有或作不男 於色界男女
論十三
(十三左)
無色無色故。唯於欲説。故正
理二十四十五右云。無欲中有非女非男。以
中有身不根故入母胎。後或作不男顯宗
全同
或者。顯或作不女。舊論云或作黄門。頌
疏取意云方作不男女或也
五右有言精血増羯吒私 已下兩説。正理
論破此論前師取後説光記十右
能破文反破意朋正理論。今按。此
論意取初解。所以者何。取喩故。證初名故。
二契經故。更云妙順故。後説云有餘
故。若爾。正理破何通。解云。精血非必是
有情此論八
(十五右)
汝前二十三
(二十右)
曰。若精血等如
所依。理亦不爾非有情已上 何前後鉏
鋙可情無情相違難
五右如依葉糞別有蟲生 光記作棄糞
也。葉與糞各別相違釋。故舊論六(二十
二左)
曰。譬
葉蟲依止葉糞蟲依止糞。鮮本亦如
也。引形誤。鮮本及光記作別爲正也
五左依不淨聚中生羯羅藍 依言鮮本及光
記無之。中言顯所依故。而舊論曰。依
不淨生。正理二十四
(十五右)
不淨。應
本在依字
六右又天中有如從坐起 光記云。且約
中死生諸趣。若餘趣死不定云云正。寶疏
同意也。而頌疏云。且據人中死還生人趣
者非也。冠註者人改諸無失。今云。若爾
還字不消也
六右人鬼傍生還如人等 婆沙七十五左
此云。餘趣皆傍行如鳥飛空。如壁上畫
飛仙。今云人等者。有云人横行故以類。故
舊論亦云人等。今按不婆沙正理。
顯宗鳥飛横行。蓋等應倒音誤
六右故伽他説樂寂修苦行 此偈出中含
十二二十
一右
雜含第四十七五右惠暉云。諸仙即
五通仙。樂寂即獨覺。修苦行即菩薩也
六右經云入胎有四 出大集法門經九右
奈耶雜事十一卷。稽古上二十
五右
云。按大集。長
含衆集經別譯。四種入胎出於別譯。而本經
其文。世尊命舍利子説法。於是廣纂
教於後。長含衆集經。十上經是也。門
人繋以之釋阿毘達磨。今集異門足論是
也學者不知以集異門是舍利子親撰
陋矣。題言舍利子説。且引目連法蘊足。可
以見已其成於門人之手者照照焉。今云
爾。十上經。衆集經各但十紙。而唯列
其義。而集異門足卷成二十廣擧
契經。又其名數大別。爲舍利子親撰
。引法蘊足。亦令彼同此何在怪。如目連
法蘊足
頌曰如次四餘生 初一頌約知入
住出四種入胎。次一頌前四種配人。初
中上半約知辨三種。兼言帶義。顯第三知
出亦知前入住。第二知住亦知前入。後必
前。非前必具後。非上正言兼字
後半總以不知第四。胎卵別故云及。
是相違釋。而同第四位無知故是合集義。
後一頌中如次言屬上。四餘生三字即釋
頌後二句
六左兼言爲顯後必帶前 恐謂正之兼
故致此釋。約頌文前帶後。今約義言後必
前。此兼非兼正。非竝兼。唯是兼帶。如
嚴音義一九左其色亦黄兼帶緊&MT04914;作焔
六左入不正知住出亦爾 寶九右正理。其
意可知。亦爾。鮮本。寶疏。舊論及正理。顯宗
竝作必爾是。婆沙如今而彼文勢別也」
六左順結頌法故逆説四 正理二十四十八左
云。順結頌法次第如是然。契經中次第
然。光記三義第一爲善。婆沙百七十一
(十二右)
廣釋。故第二釋非也。若爾應四句法
第三義亦非也。違經次第故。問。何云
頌法。答。西土法居邊地。誰可之。蓋其法
非一。或約音便。或約句法。或據義連。或約
字増損。於中如今據義連。謂第四爲初句
不知義未顯故與卵生別位故。又無性
論四十左云。順結頌法故文隔越義相屬。又
因明理門論云
六左云何三位正不正知 已下別辨知不知
。此論且明全知不知。影顯一知二不知。
二知一不知兩種故婆沙七十一十三右具説
四種
七右茅 &T055506; &T055506;字書無之。閭形誤也。二十
五家謂閭非今意。鮮本及正理。應音作
正。蓋音誤也。應音云。茅廬力居切。寄
止曰。廬別舍也。黄帝爲廬所以避寒暑也。
春秋去之冬夏居
七右若於三位自知住出 此中上云知自
自言上下互現。光記
三右
婆沙兩文。通
文唯説母起親愛。云從強約多分
寶疏十左各分兩位破光立自義。今云。
兩師竝任臆度而穿解。彼前文云於母。且
母影父次無新論與奪文故不成證也。
又新論後文云等。豈忽前後齟齬。若不爾何
唯耶
七右又別顯示以當名顯 婆沙七十一十二
大有五義。今據第一義
七左此中外道有我義成 光記以已下一
段頌釋。爲中有中第二科。寶疏屬下爲
大段第八明十二支由漸。疏云。第八本作
七誤
縁起外道計。今云。各有一理。而寶疏
盡。文云此中。故云中有相續入胎。故正
理二十四二十
一右
云。此中應説。誰往入胎。何
故問誰。以無我故。謂若無我爲復説
此世間中有蘊。往趣他世入住出胎
是故應内用士夫此世間往入胎等
是遮彼故。頌曰云云 又次縁起文云如是
諸蘊相續。親疎可見知
七左内用士夫不可得故 士夫我異名。論下
第三十之
(三右)
云。執一内用士夫體實非虚。内用
士夫一句。寶疏十一左上爲句末。是似
而非也。上徴我相。答中何可我體。又
舊論六(二十
五左)
云。如彼所分別此我實無。
謂於内作者人。何以故非二量境界云云
七左世尊亦云廣説縁起 雜含第十三二十
一右
云。諸比丘眼生時無來處。滅時無去處
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
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
身意亦如是説。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
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縁行行縁
廣説乃至純大苦聚集。増一第三十四左第一
最空法經全同。然光寶等以法假謂何已下
論文徴釋者。一不本經失。二不
經論體式。三不廣説縁起句失。四麁
見正理論失。彼二十四(二
十一左)
及能續餘蘊
乃至廣説。而二十五十七右亦引此經
唯除法假而云。此既唯遮差別作者
故。餘作者應因果相續諸行即
是作者。故復説言。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文皆契經照然矣。又光記以謂能捨此等
二句佛法假蘊相續者暗於文義。此二句
説所破不可得實我。故標作者不可得
謂能等。謂汝捨此續往。實我作者不可
得。故舊論六(二十
五左)
曰。作者不可得。由無故
可説此我能捨此陰彼陰
八左如聖説言至漸次而轉増 麟云。胎中
五位四十九日已成。前之四位如次即四七
日。次三七日。共爲鉢羅奢佉。第五七日有
形相。第六七日有眼等。第七七日生髮毛
。今云。異今論次第。次鉢羅奢佉。後
髮毛等及色根次。又伽第二三右胎内爲
。五如今。六髮毛爪等位。七色根位。八形
相位。開合異耳。又化地部髮毛等已下爲
第六位。總經二百七十日出生。瑜伽二之
三右
云。於胎中三十八箇七日。復經四日
出。薄如伽梵於入胎經廣説。極滿足者或
九月。若有八七六月。又玄賛四三十
七右
具也」
八左時有女人執小利刀 此中初示醫人
達産法及養兒法。非眞出生兒。妙
通善養相對故。已子死故。温以酥油。是温
産門也。故舊論云。温以酥油。及睒摩利滑
汁用以塗手。及言顯此義
或母愛子 舊論全同。按愛應受誤也。母
自受子洗拭故。豈可特説愛子
九右以如刀灰麁澁兩手 舊論云刀杖及烈
。言醫女兩手觸兒。兒謂刀灰
九右次第轉増根熟位 寶疏十二右
初目
次第
轉増一句上爲句末文勢。違舊論
曰。此子由次第増長。由諸根成熟。諸惑更
起諸業更生。又至根已下總爲流轉無始
也。光記亦爲一連非也
九右如是惑業旋轉無始 總結上釋第八
。有自立他破。故舊論曰。偈曰故有輪無
初。釋曰。由此道理。生以惑業爲因。惑業
生爲因。生復以惑業爲因。如是應知生
死輪無光寶總約
二段非也
九左頌如是諸縁起中八據圓滿 初二句
牒法標支際。次兩句以支配世。初中如是
者指上之辭。諸縁起者猶相續諸蘊。故
舊論曰如此縁生法。縁起者由四縁法生
起。故名縁起依主釋。婆沙二十三九左曰。待
縁而起。故名縁起。縁者因縁等。十二支
者因義分義名爲支。如識疏八本六十
六右
。三
際者分際義。故舊論云三節
十右謂前後際故成十二 小乘宗三世兩重。
婆沙二十三七左廣説所以今略述釋爲
無惠眼者以現二因未來果。以現五果
過去二因故。是故前後各二中八。復次遮
生死本無今有與生死有已還無執。及成
死因果相續。又爲常見斷見中見。又
生死有因有果及因果相續。又爲
前後中際愚。是故説過去二因。未來兩果。
現在五果二因。如次配知。大乘宗二世一重
縁起。謂過去十因初至
有支
現在兩果生老死現在十
因。未來兩果。如瑜伽第十。同九十三。成唯
識八十三右等説。成唯識第八十八右
云。如是十二一重因果ヲモツテ輪轉
及離斷常。施設兩重實爲無用。或應
便致無窮。寶師涅槃經疏第十二擧彼唯
識破已云。此言兇悖。指斥三世諸佛
故。若謂無用。佛成道三十八年已前三
乘皆觀二重因果十二因縁。得道非一。法華
涅槃所説縁起皆是三世因果非一世也。觀
一重因果道出何經論。勝三世耶。是佛
機別説。如何執文。非其三世已上皡云。
若二世一重
生支是行後。然在有支後。故知如是十二因縁定
是依三世兩重説。問若兩重何故現中無老死。答
智度五二十
五右
云。十二因縁初二過去世攝。後二
未來世攝。中八現在世攝。華嚴十地品第六
亦兩重縁起又婆沙二十四(五左)
一至十二支具演説
正理論二
十五初右曰。如是縁起非唯十二。云何知然。
本論説。云何謂一切有爲。然契經辨
縁起處。或時具説十二有支。如勝義空契
經等説。或説十一。如智事等經。或唯説十。
城喩等經。或復説九。如大縁起經。或説
八。如契經言。諸有沙門或婆羅門不如
實知諸法性等諸如是等所説差別何縁論説
經有異。論隨法性。經順化宜。故契經中
別縁起。隨所化者機宜異説。或論了義經
義不了。或論通説情及非情。契經但依有情
説。依有情故。染淨得成。佛爲有情
顯此二。但爲此事佛現世門。故契經中依
有情説。爲立大義利故分別縁起。諸
有支中具無量門義類差別。今且略辨三生
分位無間相續有十二支。頌曰云云同今
大集經中説一世十二因縁意三世各有
二支。又婆沙二十三七右云。問。此十二支過
去未來現在皆具。然唯識遮小乘是遮一類
定執。非兩重無實益。正説縁起契經
者非一。佛説貝多樹下思惟十二因縁經一
月支國優婆
塞支謙譯
佛説縁起聖道經一卷玄奘譯佛説
了本生死經一卷支謙譯慈氏菩薩所説大乘經
生稻幹喩經一卷不空譯又四含中十二縁起處
處非一。法界次第中二十
八右
一世二世一念
三品法花新註一中(三十一右)玄賛化城疏具。凡
十紙。百法問答九(十一左)呆寶疏鈔一本九
(四十七丁)分
別大小差別
據圓滿者初特伽羅 婆沙兩説。今論主
初説。不後説評家。以契經故。正
理二十五二左顯宗十四初左此論。光十八右

大縁起經 中含二十四六右大因經曰。阿難
若識不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答
曰。無也。阿難若識入胎即出名色會精耶。
答曰。不會。若幻童男童女識初斷壞不
者。名色轉増長耶。答曰不也。長含第十十四右
大縁方便經亦同也。舊論云。阿難若識不
母胎。赤白爲得變異柯羅邏不。不得。世
尊廣説如經。本經云名色。舊論云赤白。何
故爾。解云。剋言是赤白。依順次名色。互
相違。名色至有支具説。故云乃至廣
。已云入胎。知約欲界。具説八支。知依
圓滿
十右有時但説二分攝故 正理論二十五
(二左)
曰。
應知縁起支略唯二分。前後際如次七支五
支。以果與因屬因果故。或因與果五支七
支。以因攝因果攝果故。謂現愛取即過無
明。現在有支即過去行。現在世識即未來生。
餘現四支即當老死。此正理初説以現識等
五果屬過去二因。由因而得故。以現愛
取有三因。攝屬未來兩果。爲果因故。故
言果因屬因果。後義約惑業苦分別。依
攝屬。今論同初説。謂前際因果後際因果
故。雖前後異同因果故總爲二分。故説
。言前後因果二分攝故文難
舊論曰。令
前後因果二分故。綴文易
爲得資具 鮮本。正理。顯宗。及本頌。圓暉竝
諸境界。長行亦爾。按隣近亂寫
十左論曰於宿總謂無明 已上正理。顯宗
全同。婆沙二十三十三右曰。此論所説十二
有支皆具五蘊時分各異。施設論説。云何無
明。謂過去一切煩惱。彼不是説。若作
是説則捨自相無明
之自相
是説。云何無明。
過去煩惱位已上位言肝要故。今論於頌特
位釋老死
十左彼與無明彼現行 正理立別義。廣破
此論二因。寶疏
四左
彼而自默止。今按
行定因。理非決定。於餘煩惱亦行定因
故。復婆沙等中諸煩惱位名無明。何變
無明聲總説煩惱。復似無明故者何
謂。諸論無此説。又倶時行者。餘惑由
明倶行。於倶行中無明勝故第二因諸煩惱
生必由無明。由餘惑無明轉則不定故。故
二因無妨
十一右王倶勝故 倶字正理二十五十三左
此。亦如此而形誤也。或一本及頌疏作
是。麟記依錯本倶時行中王最勝
者非也
十一左又諸縁起差別説四 婆沙二十三八左
此列名。舊論
(五右)
曰。此縁起餘處説
四種
云何刹那滅壞名死 是婆沙二十三十二右
出尊者設摩寂之
梵名
達多説也。源據識身足論
第三之
(十九右)
彼廣引
十一左識倶三蘊總稱名色 光記二十二
右三行
具分
別釋。然舊論七五右云。與識倶起。四陰名
名色。雖相違而不輒辨。何者雖正理
二十七九右顯宗十四七左竝曰三蘊。然根本識
身論三十九右曰。識倶四蘊即是名色。新婆沙
二十三十二左彼曰諸蘊竝通
亙矣
舊婆沙十七
七右引而云識倶生四陰是名色。與新翻
根本論附合。故今舊論無妨。問三四異
何和會。解云。梵音未知難取決。且據
辨之就剋定三。據總相四。是故今
總稱。雖三猶是三中少分。取四中少
故。對識蘊總云四。又解。總取四蘊
名色。餘別取隨一。故説四。以一念縁起
故。而説三各就別取竝無
十一左住名色根説爲六處 光記二十二
右八目
寶無第一爲正。別住總故。五根是六處攝
故云六處。第二義非也。正理不證。第
三義亦穿也。惠暉云。六塵亦在名色位
住色根也。識身足云。名色依根即是
六處。新婆沙引彼云。名色所依諸根是六
處。舊婆沙十七
(七右)
名色相應諸根。是六
入。如是諸文能所互異。得意可
十一左即此懸遠説名遠續 顯前不別故
即此。謂前通餘而唯取位邊。此彼中唯
順後及不定業所招。若約體寛狹爲異。若
依義分位與遠續
十二右世尊於此意説者何 舊論曰。於四中
今説何縁生
十二右傳許約位説 傳説有部自許云傳許
知或唯云傳説。或云傳許。竝皆表不信
正理二十七十七右云。經主不信説傳許
。圓暉云。分位縁起經部有破次下論
十六丁
主意朋故言傳許。慧暉云。經部破有部十二
。不同時五蘊。無明取癡。行即取思等

十二右如彼論言乃至廣説 舊論無乃至廣
。婆沙二十三十左云。品類足作是言。云
何縁起法。謂一切有爲法。云何縁已生法。謂
一切有爲法。故知此二縁起與
縁已生法
差別
十二右素怛監言依法相説 婆沙二十三
發智與品類差別。叙九品別。今即總
彼意。發智本同經故其理不
十二右如是宣説是謂差別 舊論七五左曰。
復有別説縁生有六種。謂約位説。約刹那
説。約多時説。約相應説。約衆生名説。約
衆生非衆生名説。云何於經中但説衆生
。偈曰云云今亦擧三雙六隻法。如次對
總別兩段。言等者兼攝餘義。故婆沙二
十三八右更有別因無別因。世俗勝義。有根
縁起法有無根縁起法。有心縁起法有無心
縁起法。執受縁起法無執受縁起法五雙
十二左如何有情前際愚等 光二十
五左
寶解別。
何等我句。三際竝疑自性是光師釋。唯此
數類寶疏指要中際光
寶全同者非也
今按光記爲正。何
者有非有是差別義非自體。寶何得
。又順瑜伽第九引經釋曰。於前際無知
云何。謂於過去諸行不如理分別。謂我
過去曾有耶。爲曾無耶。曾何體性。
曾何種類所有無知。後際中際廣説應
含十
二(十九左)説十二支已云。聖弟子於此縁生法正智
善見。不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
類我過去世何如後際亦爾。經
類者是性類非差別類
十三右於諸縁起及縁生法 鮮本。寶疏。頌疏
及下論十五
右終
竝去及言。於縁下已言。爲勝。
句故。婆沙二十三十左及亦有已。就此
縁起。縁已生者如次下十五左具釋
十三右餘識等七所依事故 舊論及正顯竝
釋云所依。頌云事。何不苦。或不果。
解云。新譯諸論皆云事顯所依。舊倶舍
類。舊婆沙十八初右體。蓋事梵渉
。故譯各別。有兩種五事故竝皆是所依
義。體是依義故。問。於事有五。謂自性。所縁。
繋續。所因。攝受。如此論六十八丁婆沙十六
初右五事婆沙上二右。又彼婆沙亦有五事
謂界。處。蘊。世。刹那。今所依於彼無何。解
云。所因事是依義。故正理第一十五左云。事謂
所依。或所住。即是因義顯宗一(十
五右)全同
不應更立然無此過 此唯遮始終難。光記
二難竝遮誤也。何者彼非牛角難。若更立無
窮失。然不更立句後難永遮故
頌曰從惑生惑業有支理唯此 此據
沙二十四五右四復次中第三。以明十二支
展轉如車輪。而彼依十二支次第。今能
生所生竝皆約惑業事三次第。故十二支

十四右已顯老死事惑性故 此意老死爲
事因故便生果。遮有終難。無明爲事果
便是老死爲因。遮有始難故置及言。然惠
暉等未曉非也。光釋二十
七左
盡理
十四右如是純大苦蘊集 舊論七七左曰。如此
純大苦聚縁和合生。中含二十四三右曰。具
足純生大苦陰。長含第十十一左曰。大患
所集是爲此大苦陰縁。雜含第十三二十一
云無明縁行。行縁識。乃至純大苦聚集起。
 又十二初右云。如是純大苦聚集非一也増
一第三十四左云。如是苦陰成。今文終釋
謂。純言顯唯有行無我我所。大苦蘊言
苦積集無初無終。集言爲諸苦蘊生
舊論七十五左云。如此純者謂離我我所故。
大者無初無邊故。苦聚者由有流諸行聚集
故。縁和合生者無果單因縁所生故。準
此等文純簡持義。如論四十九右不獲正法處
純言。大言顯生死無初無終輪轉廣大。若
有始有終是非大故。苦蘊者苦果積聚義故
或翻爲聚。或爲陰蘊。今釋積集。集者簡
單法生起。謂諸苦無邊聚集生起。故舊論云
縁和合生。長含云所集。雜含云集起。且舊
論與此解釋照照。今證意唯一二無更餘。故
如是。爾非有始有終故云大。復非唯一
期有終始故云集。然光記二十七
左終
云。十二
支皆通苦集。諸支果義名爲苦。諸支因義
名爲集者。守株之弊違諸文。亦背至理
之頌疏等自去矣
十四右有餘釋曰此契經中 光師云古世
親釋。婆沙二十四五右多説中第一義
十四左餘復釋言染濁作意 正理二十八
此師上座。故光記云室利羅多。述
記二本三十
六左
滅後四百年室利羅多。正理所
上座是也。此中總擧經遮二難。初二句證
無明有因遮有始難。次二句證非理作意
無明因遮無窮重難。非理作意已下
別釋有二。初迷無明有因。細分爲四。一
非理與觸同時。證經意經部三和成觸
故眼與色爲縁。生作意是位決定是有觸。
簡善正思惟説染濁舊論云。經言依眼根
色塵染濁思惟生。二此於下明前觸同
時非理作意至受位正爲無明因。此者是
非理作意。證經意證受位必引無明。既受
支因云無明觸。受位必有無明。是非理所
引然光記二十
九右
由無明觸顯觸時有非理作
。所生諸受等復顯受位必有無明者非
也。上句何可非理。又下句何可無明
三是故下結上二段文難見。舊論七ノ
八右
曰故知不正思惟於觸時起。能爲受時所
無明因縁。四由此下總結遮前二難
又縁下第二更遮妨難。難云。非理作意爲
明因。彼亦有因。應無窮故通。此經正證
。舊論不上句也。前文總證兩句
十五右如世尊告所説無失 雜含十二二十
一右
云。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縁起法法説
義説。諦聽善思當汝説。云何縁起法法
説。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縁無明
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縁起法法説。云何
義説謂縁無明行者。彼云何無明。若不
前際。不後際。不前後際。不於内
於外。乃至廣説。中含二十一九右云。
阿難我本爲汝説因縁起法及因縁起所生
。餘同雜含而具也。寶疏似前段。至
然今正文已下半頌故。光三十
右終
此開
大科是也。順理教故。順理者爲
。先爲問答故。復今更擧別經。此經次
頌通釋故。順教者順然今文勢故。會
宗論故。彼十四(十二左)曰。如世尊言。吾當
縁起法縁已生法。此二何異。諸師種種釋
此二句。如順正理。決定義者。頌曰云云

十五左且本論文一切法故 婆沙二十三
此經二句。答中有多説。大分爲二。初
無別義即是也。彼曰無差別。品類足言。
云何縁起法。謂一切有爲法。云何縁已生法。
謂一切有爲法。故此二無品類第六(九左)
云。縁起法云何謂
有爲法。非縁起法云何謂無爲法。縁已生非縁已生。因法
非因法。有因法非有因法。因已生法非因已生法亦爾。
竝取
意引
次有差別義。一有餘師云。竝有差別。名
即別故。次因名縁起。果名縁已生。如
トノ能所應
知亦爾今論
主取
次前生後生如次。次過未
次。次過現與未來次。次無明名
縁起。行名縁已生。乃至生老死亦爾。者妙
音言。過去二支名縁起。未來二支名已生
中間八支通二。望滿四句集異
門及蘊論説尊者世友云。法是因名
。法有因名縁已生。如是和合有和合起
有起能作有能作如次配當有。次大
徳言。轉隨轉トヲ次。者覺天言。諸法生
時諸法生已如次
十五左理實應言所説無失 初法説。次喩
説。後一句結成。上論一之
十左
曰。過去未來應
色彼類故。如所燒薪。光記釋由種類同
一句兩釋。初爲法。後屬喩。後釋爲是。
教理故。理者謂於喩無類同何得
。教者舊論云。由是變壞種類
如契經説乃至廣説 中含二十一九右
含十二二十
一左
及新譯縁起經出又舊論七十右
經云。何者爲無明。謂於前際無知。於後際
無知。於前後際無知。廣説如經。雜含十
二十
一左
云。云何無明。若不前際。不
。不前後際。不於内。不於外
内外。不知業・不報。不業報
佛。不法僧。不苦集滅道。因果。
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劣勝皆悉不知。是
無明。縁無明行者有三種。身行口行意
行。識者謂六識身。名色者受想行識四無色
名。四大及所造色名色是名名色。六入
處者眼耳鼻舌身意處。觸者六觸身。受者三
受。苦樂不苦不樂受。愛者三愛。欲愛色愛
無色愛。取者四取。欲取見取戒取我取。有者
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生者若彼彼衆生。彼
彼身種類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陰界入所
命根是名生。老死者。老謂髮白。支弱背僂。
造行羸劣是名老。死謂彼彼衆生身壞壽盡
死。此死前老是名老死一經取
要終
十六左象迹喩經中含七十二右象跡喩經曰。諸
賢云何内地界。謂内身中在内。所攝堅竪
堅誤
下爾
性住内之諸受。此爲云何。謂髮毛爪齒
麁細皮膚肌肉筋骨心腎肝脾肺腸胃糞。如
是比此身中餘在内所攝堅竪性住内之所
受諸賢是謂内地界諸獸之跡象最爲大。
四諦迹
十六左或有五蘊乃至愛等 行者總指
。隨福等三種業別示差別。如次招人惡
趣及天。於羅漢此業
十七右是故經義則如所説 舊論曰。是故如
經了別。乃是經義。光記二釋初説爲
十七右有説縁起是無爲法 宗輪論五十
九左
大衆。
一説。説出世。鷄胤四部本宗同義中説九種
無爲。第八云縁起支性。同八十
四右
化地部本宗
同義亦立九種眞如無爲。第九云縁起眞如
識疏二末(四十左)要
上末(三十左)九無爲
瑜倫二上二十
二右
云。破大衆
部化地部十二縁起是無爲法 今亦總破
彼等。宗輪疏五十
九左
云。縁起支性者。謂生死法
定無明後方生行等。定行等前有無明等。此
理是一性常決定。其無明等十二支分是有
爲攝。理是無爲已上
十七右以契經言法性常住 雜含十二十九
曰。云何爲因縁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縁
行。縁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云何縁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不出世
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
等正覺。爲人演説開示顯發。謂縁無明
行。乃至縁生有老死
十七右謂若意説理則可然 婆沙二十二
上擧已通之。而無下不然破。彼曰經
因果決定故。謂佛出世若不出世。無明決
定行因。諸行決定是無明果。餘亦如是。法
法性是決定義非無爲義。經意如是。若
爾者契經亦説。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
法性。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相。地常堅相乃
至風常動相。乃至廣説。豈五蘊等亦是無爲。
彼既有爲。縁起亦爾。謂五蘊等自相決定説
如是言。縁起亦依因果決定如是言
問。準前宗輪疏。理一爲常名無爲。無明
等爲有爲。今依能破彼執似無明等即爲
無爲。故致因果決定通釋。相違云何。解云。
言相似而義旨別。謂因果決定者。約前後定
。無別名無爲。彼疏云理一爲無爲
其理有別物故。今論亦云別法體名
湛然常住
十七右生起倶是有爲相故。問。生起爲別爲
同。若同何云倶。若別何故舊論但言生是
有爲。解云。
三釋
次因果。能生因爲生。所
起果爲起。故次下十七左
初目
云。起應必依起者
。彼起者光記爲果是故云倶。舊論且擧
一邊。又解。起因生果。故上十五左因起
果已生。準之次下起者因。起者者果。依
行果前因無明。故十六
左終
云可此法
彼法支。又解無差別。唯綺語云生起。非
一法故云倶。是故婆沙二十三十左云。因爲
縁起。果爲縁已生。如是能起所起能轉所轉
能生所生能引所引亦爾。彼皆約語別
十七左此法依彼而立 光記云。此常住法依
彼無常。此順次上此常住彼無常文。然寶
二九左云。如何常法爲無常依。是此法能依
爲無常忽違論文
十八右無如是過何有作用 後論主依
通前難。寶疏意爲經部三十
一左
。光記經部有部兩釋。今云約經部爲勝。
已下文段大二。初散釋。後重頌。初中爲三。
一正通難。二又聲下破我與用別。三此縁
下明經應縁起。初中先反破聲論。後
破訖示自義。初中一標徴。二彼反問。三別
失。後中一標立。二彼問。三答。初中起若現
等以起難理。次以現難起。後出無窮失
後中未來世諸行正起者。舊論未來正向生。
是未來生相位
十八左故此義言於俗無謬 舊論曰。是故於
名言。無復可前所立名已上是破訖結
。謂此前至縁已起義言於聲明論句義法
謬誤。對眞諦理聲明論句義法爲俗。
故舊論云名言此謂也。然寶疏三十
一左
云。我
用不體於俗無謬者。全非論意。光
三十
七左
亦與寶同
十八左此縁起義釋縁起義 第三明
縁起三。初標經説。二依此下擧
。三故應下結勸。至縁已起義云此縁起
。依此有者此至縁之義。彼有者起之義。
彼者指彼二句經也。有下故。鮮本。光記
及上八右
二目
十九右
二目
竝無爲勝。成句故。應上故。
鮮本無非也。光記三十
七右
兩釋。初義約
正。順論文故。謂云此縁起義故。復
舊論十二
曰。今更顯其義。謂若此有彼
有由此生。彼生此二句義即是至行集生名
義。後義約假説非也。何者前文即經全文。
彼説法假體。今以彼文至縁已起義
路別故。寶疏於此分長行偈頌。未

十八左故説頌言應閉 自下第二重頌分
三。初二句成自義。謂如未來非體是有
而作用起。至縁亦復如是。便頌上未來世
諸行正記等自義。次兩句反破聲論。生已
起無窮頌起現在下。或先有非有頌起未來
。後一頌會彼難光三八右
二釋終同歸
亦有三。初
句標立。次兩句擧喩。後一句通妨。初三字
妨。謂開口而後眠。非開時即眠者。若爾
其人眠時即可口。何者先開未眠故。眠
即可閉。是亦同時喩返成吾義
十八左如是所釋聚集豈成 舊論七十二左
曰。如此分別於此經中立。於餘處云何成。
經言。至於眼於色眼識得生。光記
二釋第二爲正。順綴文舊論
十九右何故世尊生故彼生 雜含十三二十
増一第三十四左又雜含第十二二十
一左
中含二
十一九右等先説此二句。次無明縁行等。
是於十二支故。言前二句故。正理
二十五五左曰。何故世尊爲釋縁起先作
。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而不唯説
明縁等縁起義。光六四十
兩釋第二爲
十九右爲於縁起可有諸行 論主述
四義此初約決定。謂若唯言
此有彼有或此無時彼若有。故更言
此生故彼生。佛重言意顯無明決定縁
餘爲此義。引餘處遮簡餘。中含二
十一説處經九左曰。若有此則有彼。彼若無
此則無。彼若生此則生。彼若滅此則滅。舊
論七十三右曰。擧此文時曰。若無明有行必
有非餘。然光記四十左前二句與引證表遮
以配對縷説。豈是爲論經旨。又餘處爲
及論。加論蛇足。寶疏三十
二左
已下諸段總爲
決定全非論意
十九右又爲顯示諸行方生 正理二十八
三際與親時二義爲上座弟子大徳邏摩
。光記準彼諸支傳生義爲彼邏摩義。今
云未審矣。傳生中。由彼支生故者。彼言
契經。按經此生指上彼有。爲此義
殊改爲彼哉。舊論如經言由此分生彼分必
生。若爾今論彼言恐寫誤。以隣近相亂故。
展轉力諸行方生者。且如名色親縁是識
。推其遠因必縁行支故云展。故舊論
十三
云。有時從無明次第諸行生。有時從
無明諸行傳傳生。是約十二支數無間及
展轉。然光記四一
右終
無明。次起無記心。後
行者誤也
十九右有餘師釋諸行得生 正理二十五
上座徒黨有釋。光師云經部異師尊者
世曹。然寶疏云。正理牒破云上座者。是
彼徒黨非即上座義也。數論立自性諦神
我諦常。勝論等亦立我空方時等。以爲
常住。而數論自性諦能作諸法。我非作者
勝論我是作者。故光師自性我分爲數勝二
諸行得生者。數論中間二十三諦。勝論徳業
等也
十九左然或有執大苦蘊集 第三論主約
遮執亦示經意。初擧所捨執。舊論七十三左
復次有餘道。彼立二因。我是依因。無明
等生因。是故下示經意二。初叙標句
。於中初示意。二合文。三遮依我。第二
謂無明下擧經述説文也。前合文中經云
而復云此有。唯顯一無明生因依因。故
同云此。非我。問。何前却經文。解
云。舊論同此前却。爲我而生故。
先擧此生句。復次爲生有同體故是故
前却
十九左軌範諸師皆應廣説 正理二十五
曰。經主述自軌範師釋二句。顯
仁孝彼雖失而不彰顯。師資之道理固
然。此師意不斷是相續義。即經云有。
舊論七十三左已下三師竝皆云有餘師
十九左有釋爲顯果分亦生 正理二十五
云。上座徒黨有釋爲破無因常因。有釋
因果住生既斯二句。經主已破。故重
已上光師云上座同學解。寶師只云
部異師。竝不大異
十九左依果有因有滅 古今解云。依果能有
因而有滅。此意果從因生故亦必有滅。即
果説滅。今云。全不爾。下破云
。以知於因説滅。寶疏三十四
右四目
云。此師意
果有故因有滅無。寔得論意。果熟其因
滅故
二十左戒謂遠離惡戒 行五戒十善等
惡戒。是三界人天因故取之境
二十
一右
禁謂狗牛無義苦行 如言上下非
竝別事。舊論曰。猶如狗牛等行。又如
尼乾陀行云云離繋者經音亦云不繋。梵云
尼乾。亦云尼犍連。其外道拔髮露形無
貯蓄。以手乞食隨得即噉食也。婆羅門者
次杖鳥鹿皮。舊論云杖鳥鹿皮。杖
鮮本作被形誤也。播輪鉢多者。光云。此云
牛主。經音無翻名。曰補賀切。亦作波輸。此
是塗灰外道。遍身塗灰。髮即有剃不剃。衣
纔蔽形。但非赤色異耳。事摩醯首羅
者也。光寶譯爲牛主。般利伐羅多迦光。
寶云遍出。經音云。此云普行。事那羅延天
頂留少髮餘盡剃去。内衣在體。纔蔽形醜
其衣染以赤土之色也。西域記七初左云。
波羅痆女黠
斯國外道萬餘人竝多宗事大
自在天。或斷髮或堆髮。露形無服。塗
灰。精勤苦行求生死。又成實論十
十二木土剌枳等上臥外道。如是非
故今云
二十
一右
我非有故我及我所 依此論文
二説述我無體。然案文旨三説各別。何者
初説依身。第二依見慢。此是第三説。依
假立名言我執而無實體。故立以我語
。若不爾者有三失。一此文擲重失。前既
二説我。我語之義已顯。何可
非有等釋。又由二上下文
義各別失
世言説義理
各別。豈令一同。三結文兩處失。兩處云
我語。別義文白然矣。依此理知是第三
説。故舊論七十五右曰。有餘師説由我不有
故但有言説實義。故稱我言。次證經。
今譯者就略。例如論第十三右無色四蘊
名中云。又類似名隨名顯故。雖又言
此二句是二義也。或梵本脱有餘師言。光寶
辨可謂不精也
有爲縁故説名爲生 識趣未來生有
理如前識支。而老死以前皆此生有。故具
。光記識名色二支指前非也。若爾如前
言應五蘊下
以生爲縁便有老死。老死與其生支位別。
光記二釋第一解辨於生中非也。又老死相
違釋也。變異義是老。滅無義是死。光記第三
解爲優。本經各別説老死而合立名。如
疏八本解釋知焉
其相差別廣説如經 十二支體相差別廣説
經。寶釋爲是。光記唯約老死一非也
二十
一左
如是純言諸苦蘊生 釋經終句。指
十二支如是。遮餘縁純言。此十二支
無始無終遍大故云大。集是生義。故中含二
十四三右云。如是具足純生大苦陰。舊論曰。
此純者謂離我我所故。大者無初無
故。苦聚者由有流諸行聚集故。縁和合生者
果單因縁所生故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九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釋林常快道記 
初右無明何義義不濫餘 初一句問。餘文
答。答中有二大乘同第二釋。涅槃經二十八(五
右)説六種無中第六不對無云。如
白名之爲黒無
明故名之無明
初擧二不正義&MT10769;責後爲
顯下論主正解。此問答成實十二十
一右
無明品見。
眼等者。光記。圓暉竝約五根。寶疏約
十二處門。惠暉約七十四法。以明唯慧故。
今謂光且約初云眼耳等。惠暉總取無漏
非也。寶疏獨盡理。盡法究理故
初右明所治無明 此所治言是爲眼肝。即
&MT10769;
非異親友非親友無 非親友餘一切人
皆名非親。但彼怨家立非親名。故正理二十
十五左曰。非親友所餘一切中平等類
是遣眼等之初&MT10769;。又非親友無處名爲
非親友。彼無處定是無法有何怨家。今彼怨
敵名非親。是除&MT10769;
虚誑言語 鮮・檗・明三藏及正理。顯宗竝作
言論
初左論曰論二十。
十三左
經説枙暴流 三縛出
含三十二四左餘竝見雜含十八四右長含第
十一左衆集經第九卷初右十上經等枙暴明
木如今。
而正顯及鮮本光寶頌疏作軛瀑
是雜含十八作枙。故音釋與軛同
隨眠有七與
十。七種經説。故隨眠品十九之
初左
曰。故經雜含十
八五右
七。其十隨眠對法説非經説。故論十九
三左云。上六隨眠於本論發智五
十一丁
復分爲十。
然光。寶竝謂經説十隨眠者臆量耳
初左如惡妻子應名無明 舊論曰。如世言
惡婦説無婦惡子説無子。對法疏二二十
七右
曰。梵言阿毘訶羅六義。一非義如非牛亦
無牛。二無義如牛已死亦説無牛。三異
義如異牛故亦名無牛。四惡義如惡子
亦名無子。五少義如食少味亦名無味。六
離義如處離人亦名無人。如是即説
明少明離明故名無明
二右如何染心何理相違 正理二十八十六
曰。經主於此假作救言如何云云次廣破
此救義。是就經部意故。光・寶倶言經部意
此中間雜者光記施種現三義。而
取捨還惑幼學。今言間雜。謂現行前後
熏習言間雜。下説現起故。特立間雜義故。
故正理二十八十七
曰。又若相間雜名能染
者。則諸無漏惠亦應染。是約漏無漏前
後雜起
二右誰復能遮此説爲善 論主許捨經部
有部。意言分別彼經文自自宗。故
強遮汝救。然今別體義爲善。非是信
有部非經部。以&MT10769;經部故。舊論曰。
若欲分別何人相遮。諸師説無明與智別
類。如欲與心。識者思之。光記三右
云。論
主非經部取有部。次下五右
五目
又云。經部
無明有別體。論主意朋經部故作
&MT10769;。兩文似違。而初就文下約意。然非經部
寶疏云。論主評取有部。準之論主不
定執一宗。理長即取。此意謂有部未詳
二右有執煩惱皆是無明 是此成實師之執。
彼第十二十
三右
無明品云。是無明分爲一切煩
。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邪行故。又從
切煩惱諸行。而經中説。從無明行。故
知一切煩惱皆名無明
二左謂不了知諦實業果 明本及舊論如
實形誤也。鮮本及光。寶解釋作寶爲正。
論四四右信中。亦言諦寶業果以可知耳」
二左如餘處説唯可辨用 舊論曰。如經言
何者乃至復有法不分別而不
譬如於慈觀中無貪性不淨觀中無瞋性等
喩顯易了擧之以示。古人以品類足一二右
眼根云何。謂眼識所依淨色文而爲餘處。是
狹心臆度之甚矣舊論明言經故。亦若不
何可外疑
二左經言我今無影寂滅 雜含三十四十六
曰。然如來見謂見此苦聖諦。此苦集聖
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聖諦。作是知
是見ヲモツテ一切見一切受受應
愛誤
一切
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繋著使トニ斷滅。寂
靜清涼眞實。如是等解脱。舊論十八右曰。
經云我今由是。由是。一切愛。
一切見。一切類。一切我執我所執。我慢。隨
眠滅盡故不更生。故無顯般涅槃。對批諸
光記四解釋初二句。第二忍智爲優。經
唯説四諦故。寶疏但約四諦。爲已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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