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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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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四百斛爲佉梨二十。婆訶入四百斛
器。長含云篅受六十四斛。樓炭云百二十
斛四斗。雜含七千八百八十斛。何依一文
度量。而得西天生國已知度量説。同
本異譯四經有是之異。如此金與大魚
呉服三種尺不同。又智論十三云六十斛
胡麻
謂住覩史皆無中夭 且擧八類餘。與
五之十
一左
倶非害差別。光記三解第三最爲定。
瑜倫二上八左云。若小乘説云。一切三界皆
中夭。唯除欝單越。無想天。最後身菩薩
今此文雖最後身菩薩無中夭。理
必應有。故下文云。非自害他害者。一切
那落迦乃至住最後身菩薩。然依大乘。最
後身菩薩多據化相。非實後身。若依實者。
初地已上即無中夭。何須遠説後菩薩無
中夭耶。故知下文説彼後身菩薩無中夭
者。是權非實。故此不
  文化三丙寅年五月十日於江戸深川靈
巖寺山内智燈寮此十一卷
 快道林常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二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快道記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舊論九(六右)正理三
十二(初)顯宗十七(四右)
初右二量不同三極少量 生後爲二。初總。
後前二下別。然光後解此二等二句屬別生

論曰分析爲色極少 舊論。正理。顯宗及
雜心與明本竝如今。光記。頌疏從手作折。
今云從手非也。析思積切。音錫。説文破
也。一曰折也。又分也。琳音五十一九左云。分
析者析分也。折之刹切。音逝。抝也。斷也。又
折中也。又曲也。又挫也。又止也。又毀也。全
今意。形音相近。諸教多差須辨。極微
諸宗執計各別。成唯識疏二本三右曰。經部十
處麁假細實。大乘世俗麁實細假。薩婆多等
麁細倶實。一説部等麁細倶假。二十唯識論
五左曰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執
分色或應是多。如實有衆多極微各別
境。或應多極微和合或和集。初勝論外道
所立。九實中四大有極微。諸法能造體常兩
兩合生子孫微等。次極微各別古薩婆多。次
和合經部。後和集新薩婆多正理師。彼疏
三右曰。薩婆多意説。如色處等體是多法
眼識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極微體是實有
合成阿耨。五識既縁實法境故。故不
阿耨已上。故處等爲眼等識境時。其實極微
一一各別爲境。不假故。有實體能生
故。經部師實有極微非五識境。五識上無
微相故。此七合成成阿耨色。以上麁顯體
是假。五識上有此相故爲五識境。一一
實微既不縁著。故須和合成一麁假五識方
。其正理師恐自宗。眼識五識不
於經部。若順於古。即有五識之上無
微相。故非所縁。遂復説言。色等諸法各
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
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
。故與五識所縁縁。了義燈二本三十
九左
曰。
問。新古二薩婆多極微成麁有何差別。答。
且古薩婆多以七極微其麁相。由彼相
一相。據實七微各各自成麁相。不
相資。若新薩婆多。其七極微同聚相近相
資與力各各成其大相。不相似合相
始成乃至且有宗云。以七極微一拏
。然不渉入。各各相去一微能所倶實。即
拏色始五識得。若一一微唯意識得。非
五識境。經部所縁五識境同有部説。然能成
七微是實。所成拏色是假。又極微假實四句
分別。一麁假細實經部師。二麁實細假大乘
極微法處所攝是假想立故。三麁細倶實薩
婆多。四麁細倶假一説。説假等。又有四句
麁細倶假一説部。倶實有部。倶句説假及出
世。倶非即勝辨勝義諦已上是正理師改
古宗。故受新薩婆多名。正理三十二三右云。
然許極微略有二種。一實。二假實。謂極成色
等自相。於和集位是改之
詞也
現量所得。假由
比量所知。謂聚色中以惠漸析至最極
。然後於中辨色聲等極微差別。此析所
至名假極微。令惠尋思極生喜故。又第四
十左至
十六左
廣破經部五識依縁非實有自極
微和集義。新古差別應
初左如説瞿名 根品五之十
九右
已具説。正理。顯
宗如掉名。舊論如伊短音。色極少者。
光五五九右三釋。第二爲正。初後非也。寶五
四三右六
目云云
初七衆縁和合法得自體頃 此經部初義。言
諸有爲法必縁衆縁刹那生住異滅。而經部
宗過未無體現在有體。故依諸因縁。未來未
生法。今自體生未遮過去頃是刹那量。
是過未無體故。於此正理三十二初左
彈斥
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 第二釋寄極微
其相。惠暉云。據實即當處生即當處
滅。相續位中假説動也。若度二極微
刹那即刹那有前後。若度一極微二刹
即極微有分量。此論念與刹那無別。世
間行速疾無日月。四天下徑有十二億
此約大數。就實而論有
二億三千四百五十踰繕那
日月一日夜行
三百萬踰繕那。一日夜共有六百四十八
萬刹那。日行一歩名一刹那。尚一日月行三
百萬踰繕那此亦約大數。就實而論有三百六十一
萬三百五十踰繕那。何者一四下所依水
金二輪周圍量有三十六億一萬三百
五十踰繕那。此十萬億爲一億
盡。何況度
一極微一刹那已上麟云。新寶疏
。初云。日夜刹那與此刹那同。日夜刹
那唯是算數之法。如此秤尺寸等量極少之
名。無佛法時此數常定。此生滅刹那即是諸
法生滅之量
初左對法諸師十五刹那 婆沙百三十六
初左五説彼無評家。今擧第二師義。論主
信故特云對法師。正理三十二初左亦唯
此義。破前得自體義也。舊論。正理。及
明本如今作六十五。婆沙。雜心二二十四右
六十四。問。婆沙五説何。答。應
之。彼曰。是言。如中年女緝

(鮮本)
時。抖擻細毛短不長。齊此説
恒刹那量。彼不欲毳縷短長。但説
毛從指間出隨所出量是恒刹那。是擧
細。以刹那難知故。説。此麁非
那量。如我義者。如壯士彈指頃經六十
四刹那説不爾。如我義者。如二壯
夫製斷衆多迦尸細縷。隨爾所縷斷
所刹那説不爾。如我義者。如二壯夫
挽衆多迦尸細縷。有一壯士至那國
百練剛力犍疾而斷。隨爾所縷斷經爾所刹
説。猶麁非刹那量。實刹那量世尊
説。云何知然。如契經説。譬如四善射夫
四方。有一犍夫曰。汝等一時放箭。我
遍接倶令乃至廣説。雜心二二十四右
四説。無取捨也。智論十五十二右云。彈指
頃有六十時。問。準仁王經。彼觀空品一
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如
一念有九十刹那。合經九萬一千生滅。止觀
三之二十六左經云。一千六百生滅。論曰。一念
六刹那。何今爲極短。答。有兩釋。一云。日夜
刹那數量之時通名。既時極少名一刹那。時
多爲一劫。劫既有大小。刹那亦有麁細。故
婆沙三十九初左光五
(三七右)引
曰。一法生滅作用究竟
一刹那。又瑜伽三六右三種刹那。由
此理。天台仁王疏曰。刹那只是念刹那有
。念亦復爾。彼科註云。以九十小刹那
一大念。成唯識疏三末五十八左寶窟中末三十
三丁法花統略竝刹那此爲一念。二云。日
夜刹那是算數法。如尺寸等常定。生滅刹那
佛出世方有。此論刹那即是算數法。不
生滅
今且辨前踰繕那等 光爲答。頌疏爲別問
今云光爲正。對下今當字且故
初左論曰極微皆七倍増 問。思因縁道理
必二物合漸漸成麁大。由之外道等兩兩極
微合生子微等。今何故七七合成。答。如
外道者實唯極微生諸法。今瞿曇家依算數
。寄觀門以説之。謂以方必有六方中
間七分故。簡擇惠分析之麁至細。漸漸
七分方至阿拏更析。若析之則
空不色。由此理故集成時亦七七積
集。是即但算數之法。約觀門實事成也」
初左謂七極微爲一微量 對法疏二五三左曰。
梵波羅摩阿拏此云極微。微者少也。色中至
少立極微名。從七波羅摩阿拏一阿拏
即從七極微方成一微。舊語音訛故名
。或極微者是邊際義。舊者謂方廣大莊嚴
經四二十左云。七極微塵成一阿耨塵。舍頭練
二十
二左
曰。七微爲阿耨。又舊論九七右云。七
隣虚爲一阿羺。然極微義林五本
十六左
曰。又有
體用中。最極少者所謂阿拏。説之名極微
此復何失對法疏二(五
五左)全同
彼於麁微極微名
此故簡別云體用中。云何失。彼末師
誤可簡也。覺苑演密抄三七右云。阿耨或
阿拏。此云極微者非也。未微與

二右三節爲一不別分別 婆沙百三十六
四左雜心二二十
四左
竝略不説。以世共成
二右二十四指横布爲肘 舊論曰。若横竝指。
偈曰。二十四指肘。此從自臂中指末。竝
指横布二十四&MT06279;至極。應自當知。然冠註者
云。竪積太長。横布甚短。婆沙既云二十四節
一肘。恐是正者此何迷倒。謂横布甚短
自當不思。故舊論。雜心。正理。顯宗竝云
十四指。然婆沙曰。二十四指節成一肘者。
既置指言。其節字横字誤乎。或竝字乎。若
爾者指言徒然。然計肘量諸師各異。
琳音二十三十四左佛本行集經一肘謂二
尺也。依毘曇中即一尺五寸。次引此論
廣釋。花嚴音義第三初右亦云。依毘曇一尺
五寸。光記爲一尺六寸。覺鑁上人阿字觀
之。建立略記云。一尺四寸也。惠運云。一
尺二寸。婆沙十七音釋一尺八寸。頌疏亦一
尺八寸。隋闍那屈多譯起世經四八左子註曰。
肘長二尺。寶疏亦二尺。四分律音釋云。肘陟
柳切。臂節也。此有二種。擧一肘一尺八寸。
舒一肘二尺。名義集四四十四右曰。肘人一
尺八寸。佛世尊三尺六寸。如是異説者從
自臂故。陀羅尼集第十二明本
第十三
云。其肘長短
其呪師肘長短以爲數量。檜尾口決曰。
肘自肘本端至中指末是爲肘。又隨代代
別。行事鈔中二之一十九云。此震旦國法尺寸
俗不同。而用律暦定勘則以姬周尺斗
定○隋煬帝立斗尺秤古立樣。餘親
之。唐朝御宇任世兩用不古典。故唐
令云。尺者以周尺二寸尺。斗秤二種
準例増加○以姬周尺秤。以定官市衡量
事不平。此則閻浮通用。豈止姬周古法。
例如此方尺有種種異
竪積四肘爲弓謂尋 舊論九七左曰。四肘名
一尋。亦名一弓。説文仞謂臂。一尋也。史
記竝鄭玄皆七尺曰仞。小雅四尺謂仞。倍謂
尋。尋舒兩肱。或五尺曰尋。倍尋曰常也。
寶疏麟引云。古時一弓有八尺者即是古
尋。今時有六尺已下即六尺歩法。今時多
五尺歩法
竪積五百弓中間道路 此中初正釋。後許
下顯有部許説。故正理三十二三右曰。五百
弓爲一倶盧舍。毘那耶説。此是從村至
阿蘭若處中間道路顯宗全同倶盧舍踰繕
。諸説不同。舊譯多以倶盧舍五里
由旬爲四十里。新家多以二里倶盧舍
十六里爲踰繕那。西天方俗不同。傳持者
隨爲異。亦於譯時漢陳隋唐宋各斗尺法
異。故不同非一。婆沙百三十六四左云。
即五百弓成摩掲陀國一倶盧舍。成北方半
倶盧舍。所以者何。摩掲陀國其地平正去
近而不聲。北方高下アレハ遠猶聲及。是
故北方倶盧舍大。準之摩掲陀國若十六里
若四十里。北方倍即若三十二里若八十里。
大智論曰。由旬三別。大八十里。中六十里。下
四十里。謂中邊山川不同。致行里不等。具
稠林
二左十二月中六月減夜 以小月有六故。
夜顯晝亦有減。今就月故且約夜。亦復
之顯潤月。立世論五十二右日月行品
云。如是迴轉具足五年一遊伽。即兩潤
月。其一從月。其二從日。五年中間十二日。
又九日。又六日。又三日。又十五日。此中日夜
是其長短。月者分別三用。一者分別月。二
別十五日。三分別圓滿。日者分別夜日
別夏冬秋節。分別年。是三用。從日得
閏月有兩者。一從月二從日。是潤月者。
月所作。四月日應兩小月。一小月者。
是第三半中。第二小月第七半中。一年之中
六小月。五月足少三十日。此三十日應
五年中。若不小月則月圓不時。是小
月者從日所作。依世間説三十牟休多
定是一日。夜分三十牟休多爲六十分。日
行疾故五十九分。便周長餘一分。因是事
故二月則長一日。又二月復長一日。乃至一
年足長六日。如是五年則長一月。以是一
五年中。是爲日家潤月。若不潤者
時節及年差壞不當。復次五年應兩潤月。第
一者在第三年。第二者在第五年已上智論
四十八四十
九右
大小月及潤月晝夜増減等
暦家者。一年餘。一萬二百二十七分。三
年而一潤。猶餘二千九百二十二分。五年
而二潤乃少四千三百八十三分。如是多
餘有少。至十九年七潤。平均而無餘分
減少
二左故有頌言 舊論第九
(八左)
此四言。問
何如此直擧頌也。其語略也。正理三十二
(五右)
全如今。是客頌非正頌。以故云有頌
言而無長行故。然本頌上十五右此一
者誤也。稽古上三五左云。準舊論前義
頌。非引證。此破光。寶等解。今云。準
舊論。準彼唯是述六減相。未是頌
彼無故有頌言四字故。若攝前義
第七十六左前義復説頌言。又正理
論與今全同。如彼何爲。又非前義之頌
。是引有頌以述釋前義。故問云何如是
何知之。故非唯引證
二左頌曰應知大劫三無數 勸四劫相
各可知。故言應知。如論三三左應知者
一一各能爲根。此中不別説住空。光
記三釋。第一爲勝。後二非也。第二釋空無
別體者。豈唯空劫。第三同婆沙。今論與
各別。一彼成合住。今中爲住。故文五右四行
一住中劫。又五右終成已住劫。彼論曾
是語。二彼止爲二十中劫數量
中間劫。今不爾。別立爲中位。三次第別。
彼唯在意明二十量故爲初。今爲別立
成後
三右壞有二種二外器壞 有兩二門。初
趣界門。趣唯有情不非情。前論八(五左)
是。界通情非情。此中四趣全天趣少分
趣壞。欲界全色少分爲界壞。次情非情
門。與前二門互有寛狹。頌疏復有上更加
界壞言。雖正。顯諸本而於義無大失。然
文相趣
諸有地獄他方獄中 泰云。業猶未盡者
業力引置他方獄中。寶云。應生不生名爲
壞劫。麟云。此界中若不定業者。容後時受
故。或全不受。若定業者他方受也。泰約
盡未盡。於盡有二。已墮者業盡命終。未墮
者於此世善。彼受業盡不於生也。寶述
壞之相。彼生餘獄故。此獄即是壞。麟辨
定不定業。三師竝爲是。各示一邊故。此
中他方三千大千之餘也。大千一時成壞故。
増一三十四五左云。設彼地獄衆生罪未
者。復移至他方刹土
三左然各先壞人天同壞 婆沙百三十三
十左兩説。今依後評家。前説者云。問。傍生鬼
趣先人壞者。人中所須乳酪等味。耕馭等事
處何得有。有説由人業増上力非情物
傍生乳酪等味諸事業。問。人身今
八萬戸蟲。住持令身相續。彼時既缺。身
云何存。答。爾時人身法爾住。如諸菩薩轉輪
王身。雖諸蟲而法爾住。論主不取可知。
然正理師擧婆沙有説及雜心論主彼十一
二右兩義。評取婆沙有説。不評家。而光記
四左此論通正理兩説失者誤之太也
四右無遺灰燼 惠暉云。破外道世界壞
微散在虚空滅。成ル寸即二二合生子等
若壞時無極微者成時積何物成。有部
風成。風種子。準智度論劫火無灰。
火起即盡。若有灰者灰是何物能壞。若
灰者即壞劫義不成也
四左然初成立水金輪等 問。四王忉梨何
故不言。答。夜摩已上空居故先成。四王忉利
依處地居故。所依三輪先成。而九山八海等
成。故不別云
五右從無量減極十年 惠暉云。此論不
成年減一年及増。相傳百年減一至十歳。増
亦百年増一年。今云。立世論九八右曰。從
十惡業壽命因此十歳減。度一百年則減
十歳。次復百年復減十歳。次第漸減至
十歳。最後十歳住不復減。又十五右全同。又
二十二左全同。依此文者。百年減十歳。若爾
佛出世人壽百歳之時。今經二千六百年。豈
二百六十歳乎。然今七十餘爲定命
是實百年減一歳。實順現事。因之思之。
處處十言皆一字之誤也。未審可考。神泰
疏云。然一中劫從十歳時上至八萬。於
萬歳無量阿僧祇多八萬歳。後從
百年減一。後至十歳寶勘三之二十
三左引
五右方等初減後増 光二釋。第一非也。第二
是而未
五左成中初劫有情漸捨 婆沙百三十三
十二左壞。百三十四二右成。各有三説
初説十劫成壞器。十劫成壞有情。第三説十
五壞有情。五劫壞器。五劫成器。十五成
。第三如是説者如今。而云別業難轉非
共業故。雜心十一四右今。光記六右
會諸文。方爲允當
五左劫性是何謂唯五蘊 惠暉云。欲色界五
蘊。無色四蘊。空劫即二蘊。以晝夜不
蘊生滅故五蘊爲體。伽倫一下十一右云。問。
劫體是何。解云。若據小乘時無別體。約
以明。五蘊爲體。大乘即以二十四不相應
中時體。婆沙有説爲色。簡彼等唯。
又決定義。不増不減唯五蘊爲體故
經説三劫方得成佛 増一十六十四右云。
我於三阿僧祇劫所行勤苦成無上道
又出法住經
五左解脱經説六十數 婆沙百七十七十二右
七説婆沙第五十二爲無數
舊倶舍第六十爲無數
今依第三説
彼唯云有契經。舊論九十二左餘經。正理
論云有經。彼約通名。今據別名。演
理故立以解脱名。全非零落義名解脱
光寶
非也
具示異義。辨別是非稠林三卷阿
僧祇章中。本行集經十二十六二十六
。百百展轉自
數劫
已上復有八箇數。與
今自別也
七右於此數中名無數劫 舊論九十三左
中羚羯羅等八番闕脱。其次如今。而曰。中間
八處忘失。如此大劫次第數至第六十處
一阿祇劫。婆沙百七十七十四左云。此後更有
八數。竝前爲六十數。積一大劫第五十
二阿僧祇耶數時名一劫阿僧祇耶。問。今
論縱容。正理三十二卷但言六十數内有無數
。舊論與婆沙相違如何。答。兩論竝文理
炳然。舊論對中間失第六十。婆沙對
八言五十二。竝是非錯誤。蓋梵本異耳。
何故作異。誰可異。若誦者異。若寫手殊。
若引證本經阿僧祇有五十二。有
六十此異。或經論皆悉無數次。義解者
中缺後之別。皡按。如舊論
盡理。既云無數。豈非數至極。亦
諸經論中開示數廣大則并皆云無數劫。更
餘名。故又解。如大乘花嚴阿僧祇品
百二十餘數而最後百餘處云阿僧祇。更
十數。今亦可爾。若爾如婆沙第五十二
也。問。此論列五十二類而云餘八。豈
此後。答。標六十數唯列五十二。其八種
之故云忘餘。中後豈可
七左菩薩濟物即爲己益 大乘亦同。顯揚
五右云。諸菩薩以他利益事即爲自利益

七左如有久習如何不信 此擧一譬即合
菩薩。舊論擧二譬以相況。實應爾。上擧
己無己。況彼二二事。舊論
十四左曰。譬如世間諸餘人。恒習
過失。於中雖自利益樂他損惱事。衆
共見此。復有餘人恒習大悲。於
自利益。欣樂行益他。是故此可比。
次科亦如是。今就省略。識者可差別
八右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舊論九十五右唯言
此中説偈。無此兩句。稽古上三六右
論一句。意爲論主自造頌新譯語。例如
論五十四左兩行頌竝云有頌。彼依舊論
皆爲自造。今云大非也
八右論曰諸佛出現 諸經論及大小異説。
今以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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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劫經八十七丁全同長含。西域記第六(九
丁)已下
増一。光記十二
(九右)
部別不同非也。毎
契經異説部別。伽略十一云。二十住
劫合爲賢劫。第一住劫已有四佛。餘劫餘佛
出世此西方傳釋。基上生經疏上云。有云
神泰

住劫中初五劫無佛出世。第六劫有倶留
孫佛。第七劫有倶那含牟尼佛。第八劫有
葉佛。第九劫有釋迦。第十劫有彌勒。有曰。
四佛竝第九劫。彌勒當賢劫第五佛也。問。
長阿含云。毘婆尸佛人壽八萬時出世。尸棄
佛人壽七萬歳時出世。毘舍浮佛人壽六萬歳
時出世。&T025632;留孫佛人壽四萬歳時出世。&T025632;
含牟尼佛人壽三萬歳時出世。迦葉佛人壽
二萬歳時出世。釋迦人壽一百歳時出世。彌
勒佛人壽八萬歳時出世。豈前三佛同住劫。
答。五濁經明。賢劫前四佛同出。第九住劫。或
云。住劫中初五劫無佛。阿含經説佛出世時
人壽長短同劫。亦不相違。麟云。即賢
劫中四佛出世。以倶在此第九劫漸滅住中
又前八劫無佛出世。彌勒佛第九劫出。又准
彌勒經。今劫是刀兵劫。又准此文。後十一劫
更有九百九十六佛出世。時恐大促。新云。
其賢劫是風災劫。於六十四劫中
第一劫。總六十四劫爲一賢劫。於中千佛
理亦可然。應更詳撿。大乘此別。智論第四
云。阿毘曇迦旃延弟子輩言乃至時有八種
其中。第一人長壽八萬四千歳時。第二
人壽七萬歳時。第三人壽六萬歳時。第四人
壽五萬歳時。第五人壽四萬歳時。第六人壽
三萬歳時。第七人壽二萬歳時。第八人壽百
歳時。乃至若諸佛常憐愍衆生。何以止八
種時出世餘時不出。時佛不時。如好藥
服時便差病。佛法亦如是不時。乃至諸天
壽出千萬歳。有先世因縁。雖染愛
能得道。何況人中不大樂。三十六種不淨
教化。以是故人壽過八萬歳佛應出。
是中人無病心樂故。人皆利根福徳。福徳利
根故應道。復次師子鼓音王佛時人壽
十萬歳。明王佛時人壽七百阿僧祇劫。阿彌
陀佛國人壽無量阿僧祇劫。汝云何言
萬歳佛不出世已上
八左何縁百減&MT10769;可化故 正理三十二九左
云。減百歳何故無佛。見於如是壽短促時
成佛所作故。謂一切佛出現世間
決定捨於第五分壽婆沙百二十六(六左)
兩説中後師義此論
空所起命行依身。非爾時所化樂見。以
設出世爲佛事故。於爾時佛不出世。經
主於此作是釋言。五濁極増&MT10769;化故豈
今世人減百歳。五濁雖増而有能辨入
正決定。離染得果。佛唯爲此應現世間
故彼所言非善釋。非百年位佛出世時
一切皆能遵崇聖教。入正決定果。可
百一分不能辨斯佛事。故無佛出。然
百設佛出世。亦有一分能遵崇教等
百年時佛何不出。若謂百堪
極尠少故佛不出者。是則應前所立因
成佛所作。雖於減百五濁極増
成佛所作事。由斯故佛不世間
而此親因非彼所説已上顯宗全同。皡按。此
所釋與今論旨終無別也。以&MT10769;化故尠少。
&MT10769;化故不佛事。復經言。衆生愚蒙
強度。又阿含中説不愚人同行乃至
廣説。基上生經疏云。問。何故釋迦減劫百歳
出世。彌勒増劫出世。答。釋迦願惡劫
化。行苦行。竝異彌勒。彌勒願好時教化
所以不超劫。又釋迦衆生遭苦發心。樂
即退敗。彌勒衆生樂即發心。苦即退敗。如
胝耳樂妙樂具故。所以不同。見惡時出厭
心深故。樂時出者欣心勝故
八左言五濁者説名五濁 諸説列次不同。
法花方便徐註一(二十三右)
新注一下三十六右
品。劫煩生見命
次第。光記八十五右劫命有情煩惱見次。有經
五滓。由此理今以滓釋濁。又毘尼母經
業濁見濁。見由業起見故。文句四
之一二十四丁出體。釋名。生起次第。諸門分別。
玄賛四十六左五門分別。法花玄論五三十九
八左有餘説彼得獨勝名 論主不前師
故。後師&MT10769;殺前師。正理。顯宗全同。不論二
十三八左聲聞轉性中亦唯同後義
九右由本事中獨證菩提 舊論曰。本行經。
婆沙四十六十八右此事即爲先世聲聞。曰如
是説者彼法爾成佛弟子相乃得極果。如
五百仙人伊師迦山中道。本是聲聞
無佛世。獼猴爲佛弟子相。彼皆學
獨覺果。何故彼如是爲先世聲聞。答。彼
今先説意派擧五百仙人事。故爾也。非
盡理。今第二説依本經苦行文凡夫
又彼婆沙約種姓證果。故婆沙五十十三
曰。以彼多是聲聞種性。後遇別縁
學果。雖寂靜而有衆居。如五百仙一處
得果
九右何縁獨覺對治道故 婆沙百八十十五
調他他十四説。今隨&MT10769;彼。初得無
&MT10769;&MT10769;。次三重別&MT10769;救。若言四無
。而現身不教故亦不他説。念過去
佛説法故應説法。或&MT10769;婆沙第十三説獨覺
或忘失名句文身之不説法。次無慈悲&MT10769;&MT10769;
彼第六説言獨覺無大悲故不説法。次無
&MT10769;&MT10769;彼第五説言佛聲聞所化。無
獨覺所化有情故不説法。初&MT10769;亦言對佛聲
矣。婆沙百八十十七右獨覺聲聞得無礙
得兩説。而三乘同得評家義。量云。
獨覺應他三界出離説法。得四無礙解
故。如佛世尊等。如諸薄地凡夫。第二&MT10769;
量。第三&MT10769;意。婆沙中第十四説云。獨覺
種性法應是。雖無礙解。而不
。欲饒益惟現神通。或但爲他授八齋
。豈無慈悲而現通益他。量云。獨覺應
慈悲。現通益他故。如佛世尊聲聞等。第
&MT10769;亦者對佛聲聞出世時有情。量云。獨覺
所化機。爾時有情起有漏對治道故。
如來等出世時。光記皆許説法
&MT10769;非也。第二&MT10769;中。光云逝機非也。今約
名句文忘失
九左雖有此理怖諠雜 論主皆縱&MT10769;。更
餘義答。有三因。初因彼苦來唯少樂
。不説法故。是同婆沙第十四説義
引。若依舊論九十六左是二因。彼曰。由
宿世數習故。由喜樂少求故。第二因同
沙第十一説。夫説正法皆爲我。獨覺出
世時。衆生著我堅固&MT10769;破故不説法。又第
四説云。彼審觀察。設我説法彼即能入
定離性。得果離染及漏盡者。我亦當説。然
是。我何能唐捐其功耶。第三因者
婆沙第一説。彼曰。彼受寂靜樂獨處故
畏喧雜。厭衆集故。正理三十二十一左
今第二有情&MT10769;度及餘義。次標有餘釋言
此初後二義而破云。若自有能他有
。棄而不齊度。豈名慈悲。是故如
善。今破云。雖説希望。而現通以度
慈悲。又衆者。對佛世尊等集
衆説法。本樂閑寂故。若遭有縁人。或神通
等化益。全非悲也
九左論曰故無輪王 正理。顯宗全同。四輪
是。玄賛四二十丁云。諸論云。劫減佛出
世。劫増時轉輪王出乃至此説。金輪必劫増
出。銀銅鐵輪王出時不定。是故無憂王出佛
滅百年鐵輪王也。珠林五十六初右眞諦
。前三増劫。鐵輪減劫證阿育王。雜阿含
珠林五十
六(六左)引
云。阿難當知。我滅度百年之後。此
童子於巴連邑。統領一方轉輪王。姓孔
雀。名阿育。正法治化。又復廣布我舍利。當
八萬四千法王之塔樂無量衆生。準
此經文。減末下八萬逈矣。皡案。阿育王性
柔潤愍衆生正法等似輪王。故稱賛云
輪王。如非實成就自在故成就七寶。故唯
輪王鐵輪也。又如吾邦今上帝稱
金輪聖王
九左論曰轉輪王生 過八萬者。但最初減
一劫次十九増減其増唯局八萬。故次上論
五右云云
九左此王由輪名轉輪王 輪來應王所
應。彼輪成前導通御故云導。轉輪王。轉
即輪持業釋。由轉輪之王第三轉依主釋
十右施設足中四洲界者 於小乘經中
四輪對明契經。次下通云就勝是也。故
論明四種及領洲別。西域記一五右曰。
金輪王化被四天下。銀輪王政隔北狗盧
銅輪王除北狗盧及西倶陀尼。鐵輪王則唯
贍部洲。夫輪王者。將大位。隨福所感
大輪寶空來應。咸有金銀銅鐵異。境乃
四三二一之差。因其先瑞即以爲號。此
四輪住處唯此贍部洲地。餘三洲何故不出。
餘三洲壽量決定千與五百二百五十故。
無量八萬等
故契經就勝金轉輪王 長含十八十九左
輪聖王品云。若轉王出閻浮提地刹利是限此
洲之證
水澆頭種十五日月滿時。沐浴香湯
輪王潅頂。舊花嚴二十八(五丁)探玄十四(五十六)疏
鈔三十九(十四丁)統御時。婆沙六十(九丁)大海一由旬
減水。今水滿不見。伽二(十
三左)有情至膝水減
高臺上婇女衆
共相娯樂。自然金輪忽現在前。輪有千輻。光
色具足。天金所造非世所有。輪徑丈四。是則
名爲轉輪聖王稽古下八字不
經文麁見也
中含十五十右
樓炭經一十五右起世經等竝皆唯説金輪一
。故論主致就勝辨。而衆許摩訶帝經全十
三第三説四輪王。或是別部誦。衆録附
。有人云必小乘誦者臆度未經本
之失。若契經中。設準例説何云就勝但説
金輪
十右餘轉輪王應知亦爾 是對法師準例
立之也。光記二釋後釋非也。婆沙三十
三左云。王四洲者有金輪寶。其量正等四倶
盧舍。王三洲者有銀輪寶。其量正等三倶盧
舍。王二洲者有銅鐵寶。其量正等二倶盧
舍。有鐵輪寶。其量正等一倶盧舍。如四輪
寶有此差別。應知餘寶亦有差別。謂王
者餘寶最勝。乃至王一洲者餘寶最劣。
之餘三輪王亦成就七寶。但有勝劣。又
雜含珠林五十八
(十二右)引
佛讃無憂王頌云。七寶來
投四八光瑩。彼鐵王既云七寶來投。然伽倫
一上
十右
餘三王皆輪應。銀銅鐵別。亦無餘寶
者非也。瑜伽第四云。王四洲者一切小王
化。各自願勅我等。王三洲者遣使
然後從化王二洲者興師現威後從化。
一洲者便自往彼奮識揮刃。然後從化。
珠林云。論云鐵輪有二百五十輻銅輪有
百輻。銀輪有七百五十輻。金輪有千輻輪
鮮本云。此王定是轉金輪王。轉餘輪王。正理。
顯宗亦然。舊論云。此王必是輪王。若餘轉
輪王生亦爾。明本同今。隨義竝通
輪王如佛無二倶生 婆沙三十十三左云。麟
角喩者根極勝故樂獨出。故當知如佛必
二竝出世間。如舍利子尚無竝出。況
麟角喩勝彼多倍
故契經言輪王亦爾 中含四十七十九左
界經曰。阿&MT10769;若世中有二轉輪王竝治者。終
是處。若世中有一轉輪王治者。必有
。阿&MT10769;若世中有二如來者。終無是處。若
世中有一如來者。必有是處。此中無道理
無處。無其位無位。無某時
前非後。總言道理亦不言論也。
十左有説餘界餘亦應爾 叙佛十方界一
多兩説。初有部十方界一佛家。次有餘部即
經部十方界多佛出世。大乘同經部而大破
有部。無性攝論十十七第九十丁入大乘乘論
堅惠造九丁智度第四九丁第二十四九丁又第
十八丁具。顯揚二十十一十方同時出世有
六種因縁。識疏二末二十
一右
一三千界唯一佛也。
一界無二佛一切共成。文句一之一七十
三右
十左又世尊告唯一如來 長含十二二十
二右
歡喜經三世一一有是文。過去及未來佛
今佛二如來。於現在二。今但現在
文。故彼未佛印決文云。過去三耶三佛與
等。未來三耶三佛與我等。欲使現在有
佛出世是處
十一右梵王經説 中含十九四左梵天諸佛經
云。世尊告曰。梵天如日自在明照諸方。是
千世界。於千世界中。我得自在。亦知
彼處。無晝夜。三藏中千世界言。或呼
。或呼小千。勿局矣。又中含十八初左云。
三千大千世界衆生所居爲一佛刹。起世經
四右亦爾
十一右謂若世尊例此應知 婆沙百八十
云。唯佛獨覺及聖弟子。善知諸心自相共
者能作。非隨力者非不作意無加行要由

十二左經説輪王主兵臣寶 中含十一初右
七寶經。雜含二十七十二右増一三十三十一右
等非一也。又諸經論其次第等異説示

増一三十三二十
二左
云。轉輪王十五日清旦沐
浴洗頭在殿上。玉女圍繞。是時輪寶千輻具
足。從東方來而在殿前。非人所造。去地七
仞漸漸至王前。是時輪寶迴向東方。聖王亦
輪寶去。栗散王及人民皆悉迎。又聖王
殿上。時象寶從南方來。而有六牙。衣毛
極白七處齊整。皆以金銀珍寶之。飛
虚空。聖王清旦乘此象寶遊四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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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又馬寶從西方來。毛衣極青。行不
。飛行空。王乘此馬四天下化人
。又珠寶從東方來。有八角。四面大
光。長一尺六寸。王夜半集四部之衆。以
高幢頭光照十二由旬。又玉女寶現。
顏貌端正。面如桃華色。不長不短。不
黒。口氣如優鉢摩草香。身作栴檀香。恒
從轉輪聖王。又居士寶出現。身體紅色。高
才智達。無事不閑。又得天眼通。白王言。若
王須金銀珍寶盡當倶給。王欲此。度
彼岸。便語居士言。我今欲珍寶
居士即前長跪叉手向水尋時水中七寶涌
出。又典兵寶自然來應。聰明蓋世預知人
。身體紅色。至王處白言。若王欲兵衆
正爾給辨。進止之宜不時節。隨王所念
集兵衆王左右已上此七種竝皆爲
重故爲寶。或七種皆令王事滿成故亦
寶名
十二左若一禀自業生 明本及正理如
禀。光十四右乘。今云乘爲正。何者受禀
義呼果之稱。今對下生。顯業因故。況次
文云乘自業。又解。今文義通禀受於自業之
。故舊論云。此人若受生餘人由自宿業
生。受言當禀。由言當
十三右佛大士相處正圓明 鮮本及正理。顯
宗。舊論作正明圓正。前頌文亦爾。顯
三別。舊論九二十
最委。曰佛三十二相有
。與王相不同。一處極正不偏。二極明
了不隱昧。三極圓滿無減缺。雜含讃
後百年鐵輪王阿育王頌曰。七寶自投四八
光瑩
十三右爲防固守田 固。鮮本。頌疏。光記。正
理。顯宗及今長行竝皆作雇。今本及明本
固誤也。舊論頌曰。由財顧守田。長行
共顧此人田主。別行本頌亦作顧。
廣韻雇古慕切。音顧。相承備爲雇賃字。集韻
傭也。韻會通作
十三右故契經説長壽久住 長含二十二
世本縁品文也。此長行首尾悉彼本縁品文
也。中今別證劫初人如色界言故也
十三左瞻視 瞻韻會之廉切。仰見曰瞻。詩衞
風瞻彼日月。禮曲禮視瞻無
猖狂 應音云。齒楊切。謂變易情性也。亦
狂騃也。莊子曰。猖狂妄行
十四右銓量 應音云。又作硂。同七泉切。廣
雅稱謂之銓。言知輕重也。漢書應劭曰。銓
稱衡也。量斗斛也。正理三十二音釋。銓衡也。
量量度也
十四右大三末多王 舊論曰摩訶先摩多王
正理作末爲正。光記云。三末多此云共許
瑜伽第二云大等意。倫記一之下云。摩訶三
摩多此云大等意。大衆齊等意樂共同立以
尊者。按三摩是等梵。爲共許王蓋義翻」
十四左此小三災中劫末起 問。爲二十中劫
末三災次第起。一増減中劫次第起耶將
一減末隨一災起。答。一減末隨一起。謂住
劫中有十九減。最初減終刀病災起。次第二
疾。次第三飢。至第四減復刀等起。故婆沙
百三十四三左小災中刀災。互相殘害七日
七夜死已略盡。此洲内餘萬人。各起節心
漸増壽量。爾時名爲刀兵劫。疾軌各復
増壽。又立世論九二右小三災品云。二十
小劫中間有三小災。次第轉輪三已
亦三起
住中
第一劫有疾疫小災乃至
九右
住中第二劫有
兵小災乃至
十六右
住中第三劫有飢餓小災。各竝
壽増。今論一一言中劫末十歳。以顯
如是義。而麟記皆云十歳相續起者誤
之甚矣。光記十五右云。以此文知。小三災
各別於中劫末起。大乘異之。瑜伽略纂云。
倶舍説小三災皆於十歳時起。仍別劫生。今
者大乘同於一劫。三十二十十歳之時起。劍
疾刀如次不同。倫記全同。劫初章亦爾。是
伽第二卷明説也
十四左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 疾説文病也。
一曰急也。徐曰。病來急故從矢。矢急疾也。
疫釋名疫役也。言鬼行役也。即疫癘鬼
也饑饉音釋云云問。前頌作飢。明本亦爾也。
長行作饑。別行本頌耶。正理。頌釋同從几。
顯宗竝從幾何。答。字典云。按説文飢饑二
字。飢訓餓。居夷切。饑訓穀不熟。居衣切。汪
來虞方伯説。饑饉之饑從幾飢渇之飢從几。
諸韻書倶分別支微兩韻。止集韻飢字訓。或
幾。經傳頗通用。長箋云。近代喜茂密
通作饑。趨簡便者通作飢。遂成兩謬。經傳
誤。恐傳寫之譌也已上今饑饉災作饑爲
正。然如彼經傳寫誤而通用。我佛典亦爾。
雜心云饑饉幾。起世因本經九(一右)
几作飢饉。立世論九十五左飢餓災。樓
炭五九左饑餓是也。今文頌飢改饑應
顯宗。問。此三災何故諸經論列不同有四
種不同
謂婆沙百三十四三左雜心論十一初左正理。
顯宗如今刀疾饑次第。又立世論第九刀爲
中疾刀饑。又長含二十二初右樓炭第五。因
本八。起世八竝饑爲中列刀饑疾。又依
。瑜伽第二全倒饑疾刀次。答。二十住劫
十九減。則六三災。又一災。輪轉起故。約
初三。若第二減爲初。若第三減爲初。若逆
次説。若隔越示故有此異。又解。諸經論異
説。不必和會求所以
十四左爲非法貪瞋毒増上 光云。相續謂
身。圓暉云。非法貪相續増盛。此中光記爲
正。對下心故。圓暉不斷義非也。爲言第四
轉絶於縈纒。彼諸染爲縁。瞋増盛故。故特
毒云増上。是故舊論九二十二右曰。非法欲
染。不平等貪所逼。邪法所遍。是人瞋毒
轉増上。然光記云。邪法諸惡法。應知此時亦
餘惑。從強過重偏説貪瞋者非也
&MT02565;狂 騁顯宗如今。婆沙。正理并鮮本作
逞 正韻曰騁丑郢切。音逞。又逞丑郢切。音
騁。音同寫手致異。其義別。騁玉篇直馳也。
走也
逞説文通也。玉篇快也。又玉篇極
也。盡也。雖義別而相用無妨。&MT02565;明本亦
爾。字書未見。按正理。顯宗曰凶狂。凶虚容
切。説文象地穿交陷其中。徐曰。惡不
地。象地之塹也。惡可人也。晋語註亦
兇。蓋寫手誤加音頭
十五右是故説言白骨運籌 正理三十二
九右之。婆沙無是故説言一句。餘全同。舊
論九二十二左云。是時有三糧。一旃遮糧。二白
骨糧。三籌糧。是即糧食。今説言是何等耶。
答。是契經説。長含二十二二左曰。云何名
。爾時人民收掃田里街巷道陌糞土遺穀
以自存念。是爲飢餓是當
運籌
復次飢餓時其人
街巷市里屠殺之處及丘塚間。拾諸骸骨
煮汁飮之。以此自活。是名白骨飢餓。樓
炭。起世及因本唯有白骨。準長含是經説。
故雖婆沙無。論主加此一句
十五右一由糧少行籌食之 正理。婆沙。舊論
竝作傳籌。明本及頌疏如今。按行是傳草
誤也。籌者其長四寸見付法藏經。今傳籌者
和邦番板
十五左然有至教饑饉災起 舊論云於經
中傳説。正理與之同。婆沙百三十四四左
聖言説。訶梨怛雞。舊論云訶梨勒。本草綱目
三十五下
十六右
蘇恭曰。訶子又名訶梨勒。出交洲及
廣州。最勝王經第九十五右除病品云。訶梨勒
一種具足有六味。能除一切病忌。藥中
王。南海傳三二十右云。訶梨勒若能母日嚼
一顆咽汁。亦終身無病。應音云。翻云天王
持來。此果堪爲藥分。功用極多。如此土人
參石斛等也。付法藏經第三云。昔過去九十
一劫。毘婆尸佛入涅槃後有一比丘。甚患
。薄拘羅爾時作一貧人。見病比丘
訶梨勒果。比丘服訖病即除愈。縁藥故九
十一劫天上人中受福快樂未曾有病。又五
百弟子經及分別功徳論有此薄拘羅因縁
立世論一十左具説此菓生處形量等也。彼
曰。閻浮樹外有二林。内曰訶梨勒。外名
摩勒。呵梨勒子熟時其味最美。不辛不
細蜂蜜。果形大小兩倍於前阿摩勒果如
二斛器
十六右論曰集上天中 唯依此文。似
有情上天而獨器界有。若依舊論九二十
三左
頌曰。散集劫有三。由火水風起。釋曰。於
一定處衆生下散上集。故名散集劫。是釋
災總名
十六右初火災起亦無餘在 此明三災起
。婆沙三災各有多説。今各近其初説。長
含二十一三災品二左火災七日輪漸
次出。水災中云。其後久久有大黒雲暴起。上
遍淨天。周遍大雨純雨熱灰。其水沸涌煎
熬。天上諸天宮殿皆悉消盡。風災中云。其後
久久有大風起名曰大佉伽。其風四布吹
遍淨天宮光音天宮。樓炭經五十右災變品亦
同。霖淫。應音云。力金切。左傳曰。兩三日
已上爲霖爾雅久雨謂之淫。淫謂之霖。南
山戒疏云。滯雨多者名爲淫雨。滯書多者名
書淫
十五左前不前説風爲種子 論主示正義
三義。竝皆約風。一業風。二前災風。三他
方風。是初二也
十五左又化地部契經飄種來此 舊論梵名
彌嬈沙塞部經。論主無朋黨故以潤色。
長含二十二十三右世本縁品云。有何因縁
間有五種子毘那耶
二十七見
大亂風。從不敗世
種子來生此國。一者根子。二者莖子。
三者節子。四者疐子。五者子子。是爲五種
。以此因縁世間有五種子出。彼音釋。疐
都計反與蔕同。謂脱葉之處也。又増一三
十四九左云。爾時有此殺盜心復有此自
然粳米。爾時便有五種穀子。一者根子。二
者莖子。三者華子。四果子。五者枝子。及餘所
生之種子。是謂五種子。皆是他方刹土風吹
使來取用作種。有云。長含化地部所誦本。
此品言有餘部説。皆合長含。増一大衆部
所誦本。今他方吹來二部同作此説。學者

如聲熟變 光十八左二釋。如初釋妨。彼
外道宗彼等皆徳句法故。次實徳分別。第二
釋直約徳句。亦無
十六左如藤生枝 明本如今從木。光記去
木作支。案支肢枝三字同章移切。故經傳互
用。支本作枝。説文去竹之枝也。通肢時支
體也。然支枝兩字無器也。蓋本作支。與
&T035158;章移切音通。&T035158;類篇字林縴&T035158;。挽舟繩
光記十九右云。支謂藤圜擬安&MT04125;者。唯是
義也。舊論如竹笡生。準思焉
十六左非許藤&T035158;&T035158;衣名 夫同類者。由
本別物。而非別物。何成同類
十六左如蟻行等 成業論二左曰。是故形色
別有體。即諸顯色於諸方面安布不同。
長等覺如樹蟻等行列無過。光記爲
是迂迴。等者等樹等
待多所依合 光記二釋。初釋衣與縷和合。
後唯縷縷和合。後釋爲
十七右於唯多縷合 舊論九二十
四左
唯縷和
。明本亦如今。而鮮本及光記作經爲正」
十七右即應根身 鮮本。光記作眼身

十七右謂若離縷種種異故 光記二十一
右終
釋。初釋爲正。一一下成上所由故。第二釋
所由爲&MT10769;非也。第三釋業用爲業句。背
彼宗取捨屈伸行爲業句
十七左又於一火應不得成 舊論九二十
五右
云。
復次火光燒照等有差別。此光於初中後
有。色觸及事等。準彼以遠近燒照不同
所以。成色觸差別立火光而破彼別常
謂有遠近是色差別。有燒照是觸滑澁輕
重等類。光記三釋竝非也。初釋似是非
是。遠近令燒照觸色四故。第二釋於
近等六種中。亦一一辨差別穿中之至矣。第
三釋爲六種三對不同。而差別言直爲不同
非也。是分位差別義如次下十八右
初行
但縁
色等差別。全非不同義
十七左如彼所宗理亦應爾 下三如。初二
彼計。所宗言流第二。第三世間現事。初
兩極微合生子微果光後釋
是也
是文似子微果根
得現量。約本計。若依末宗十句義。極微子
微非根得。孫微已上方是根得。或如眼等。
十句論九右我根意境四和合生現量覺。今云
識者則談彼之説
此二體別故非別體 自下第三論主破
實句中地等別有色等徳句三。此初
觀察
又彼宗中寧異色觸 此二約彼宗根取
破。十句論五右
七行
實倶分云。實性眼觸所取。
成唯識一十二右破亦同之。又彼所執地水
火風應有礙實句義攝。身根所觸故。如
堅濕煗動。地水火三。對青色等倶眼所見
前可責。故知無實地水火風與堅濕等
各別有性。光記眼身縁四大二義。初
説非也。後義爲正。十句論六右説。四有觸。地
水火三有色有對眼。故成唯識一十二右義林
三本十二右亦爾
十八右又燒毛&T073554;差別而起者 此三約
形二色。破別地大等二。初此約顯色。毛
&T073554;光記爲二物曰。毛作何毛&T073554;白色
舊論九二十
五左
曰。毛古貝紅華欝金若被燒
彼智即無。故知彼智但縁色等起。古貝又劫
貝。或劫波育。此翻爲&T073554;。應音十二十七左
云。白疊字體作&T073554;毛布也。古今韻會&T073554;毛布
也。字彙細毛布也。南史云。高昌國有草。實
繭。繭中絲如細纑。名曰&T073554;。國人取
織以爲布。甚軟白。首楞嚴云劫波羅天花
是也。爲一物二物竝無巨害。依
論文勢乃似二物。又光記釋等言。後釋
香味觸大非也前釋爲好矣
熟變生時不記識故 後約形色破。舊論
曰。熟所生徳起時由形貌相似。故瓶智更生。
譬如色行青色多行列時。
必由形其色起也
何以知然。若人不
形貌知故已上今亦其意。顯色熟變
前赤瓶被燒反爲黒色。然其形與前不
相似。故彼覺起。故知形色外無別地大等
行伍舊論作色行。彼約同顯色列。此只約
行列。伍五人爲伍。説文云。相參伍也。三相
參爲參。五相伍爲伍。今行列相參爲行伍
此一句總示。下具示。故下云故。光記二十四左
熟變已下上所由釋者。但被當論
文相。未曉義旨。又釋行伍三釋。後二大
非也。前釋似失。而其意不是也
十八左彼無外災所不及故 婆沙百三十三
七左五説中第四説也
十八左有説彼地更往餘處 婆沙第三説。
問。何故不上生及餘往。答。雜心十一二左
云答淨居天故彼無上地生。即彼般涅槃故。
舊論九二十
六左
曰。由淨居天威力故無災。何以
故彼無復能得無色界。及往餘處受生
定於彼般涅槃故。於彼無災
不爾與有情體亦非常 婆沙百三十四
兩説。是後説。彼破之取前説。然正。顯竝
全同之。又雜心十一二左兩説。以今説
如是説者曰。答刹那無常所壞故。如是
説者第四禪地不定相續。隨彼天生宮殿倶
起若天命終彼亦倶沒。問。婆沙破之云。
有情共器業故何通。答。論文已云
總地形。以通&MT10769;。謂彼天處一一別業
感無共業總地。故舊論云。第四定不共一地
相應。云何各別地住他不共。譬如衆星
云云如今。然光記未論文已有通。妄謂
臆度致通者非也
  寛政五癸丑年於豐山之第二度。更加
筆 快道 又於京因幡堂
又文化三丙寅五月於江戸深川靈巖寺山

倶舍論卷十二法義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三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快道撰 
  業品第四之一
分別業品舍利弗毘曇第十卷(七ノ下)初右。非同分
業品。對倶舍六(初右)。舊倶舍十(初右)。雜
心三(初右)。發智十一。婆沙百
十二。正理三十三。顯宗十八
光記。約自性以爲
造作。論四三左曰。思謂造作。能令心有所作
成唯識論一云。起身語思。有造作。説名
業。寶疏全依婆沙百十三十五右兩説中初
。是則約義用。竝不相違。彼後説亦由
。一有作用故。是語業。二有行動故。是身
業。三有作造故。是意業。果必由因。故世品
次明。因有業惑。業勝惑故先明業。由此雜
心五初右曰。勝者唯業。彼業今當説。第四初右
曰已説業。彼業伴煩惱今當
初右如前所説由誰而生 當品分文。光寶
異。各有得失。今別分文。謂大分爲四。一
業體性。二明律儀等十四卷
初右
三明經諸業
十五(十
二右)
四雜明諸業十七
(十右)
初中有二。第一
正明業體性。此中開爲三。一明所造業。二
能造大十一
三明執受類別十二
初中爲
二。此初明二三業
世別者 世是總也。別謂差別。正理三十三
十右第六第七兩轉。竝是同體莫唯謂
六有同體。又第六轉是繋屬義。故名爲所屬
。然有人云轉義五
(八右)
別簡總。是爲同體
蓋用屬言唯是別體。能所異故者。是違
。違理者。既云所屬聲。依作法
。必竝存能所。何不惟作法事別
者。今光釋云。若世之別顯別屬總。既於
體用屬言。又第五四九左云。第六轉聲。義説
相屬。非要異體相繋屬
非由一生先覺而生 舊論十初右曰。非
一作者以知爲先所造
初右但由有情業差別起 光二右三義。若
問起及頌。第二釋差別屬果爲勝。況舊
論曰。若世間多種差別。皆從業生。既差別言
果故。若差別屬因。何得次徴&MT10769;。又若爾
文闕所起法故。若果別必由業有差別
復此文八字作句。對前非由等八字句初釋
因爲勝。況下問述釋
何可
。雜業純淨差
故。初釋最爲善也
欝金 應音云。此是樹名。出罽賓國。其花黄
色。取花安置一處。待爛壓取汁。以物和
之爲香。花粕猶有香氣。亦用爲香也。本草
綱目十四十二大日疏七三十
一丁
初左若造雜業二事倶妙 雜業純淨業者。
光三釋。初雜與純淨果。竝依主釋。次持
業釋後唯爲善業。亦持業釋。而以人天
之。今云。第二釋順文會義。故論總説
類如是。云彼所招故。是順文也。今由業差
。以示果不同。是爲
一左故契經説二思已業 舊論曰。一故意
業。二故意所造業。中含二十七十二左達梵行
經曰。云何知業。謂有二業思。已思業。是謂
業。本事經一法品云。業自性者。或思業。
或思業已前經已思。後經業己倒矣。故舍利弗毘曇七
下(三右)云。意業名思業。身業口業名

一左若約所依由上三因 自下婆沙百十
十五右兩説中第一説同也。正理三十三十右
光寶
同引
謂業依身故名身業。業性即語故
語業。此業依意復與意倶等起身語
意業。又三十四十九左曰。何故語表體即語
言。身表意業非即身意。以語言別聲
能表。離身及意色表思業故。立身業
所依。語業約自性。意業隨等起。由
於中無相違過已上之身業第七依聲屬
主釋。語業持業釋。意業有兩釋。第七依主。
一分隣近。同識疏二本四六右意之業。
意相應業故名意業。隣近釋。依意之業依
主釋。此中一切業。皆意等起故者。舊論云。意
所起故。是問故如是云一切。統遠近故。答
等起意業名等是倶有相應義。起是
能起。思業與意等相應能起身語。故名
。是一分隣近釋。故等起言。唯能等起雖
意思。而正在思。論曰身語是思所等起
是也。正理亦云。此業此業
故思也
意倶等
身語。故名意業。寶疏三右
此等意。唯
判爲能起優。光記三右四釋竝非也。
理背文故。證正理反成違害
二右然心所思所等起故。五叙二爲
。正釋下二句。寶疏科爲是。上來如是
下釋下兩句三。一開二標三數。二謂即
下列名。三如何下辨爲三由。此有五。一問。
二反答。三&MT10769;。四婆沙師答。五今文是也。然光
記前云下兩句。又今云兩句。而釋
。竝皆不順論意
二右身語二業表無表性 明五業。謂一身
表業。二身無表業。三語表業。四語無表業。五
意業。於意業體是思故無表無表。於色
表無表故。論唯問身語二自性。答諸業
中身語便爲舍利毘曇七(七右)具明五業。而
意業爲無教業對見。彼曰。若身業
色入攝是名身有教業。若身業法入攝是名身無教業
若口業聲入攝是名口有教業。若口業法入攝是名口無
教業。若業縁是名意業
意業是名無教業
正理三十三十左云。何縁
唯身語業。表無表性。意業不然。以意業中
彼相故。謂能表示故名爲表。表示自心
他知故。思無此事故不表。由此但
身語二業能表非已上雜心三二左云。意
業是思自性。有欲意業是無作性。此則不
舍利毘
曇及成實
意非作性故。非色故。及三種
故。若依成實宗無表通三業。如成實論第
七無作品十五右問答擇若依大乘諍。表
無表章初右云。表色有二。一身表業。二語
表業。此通三乘若大乘説。有義。表業亦有
三種更加意業。瑜伽五十三初右説。若有
示於他。唯自起心内意思擇不語。
但發善・染汚・無記法現行意表業。故有
。其此意表發無表者。唯是善性。菩薩亦
成。唯有三支。依業道故。除染無記。業増上
者。便發無表。餘則不然。有義。不善亦有
乃至有義二右意表總教。雖然不別文
無表已上 冠註者云。若依大乘
意無表。如唯識等。與小乘別。此無失。
基師意立無表勝。成實宗尚立之。證
契經。然有人湛師云。第三師既斷云
。以瑜伽・對法・唯識等不意無表
故。而破冠註。今云。還謬也
二右身表許別形語表許言聲 正理三十三
十一右頌全同。而至三十五三右廣有破立
顯宗十八二左全改形亦非實有等三句。別
十六句。餘七句同之。有人云。此中許
言非論主表不信。以顯宗如今言許故。今
云不爾。此二許字竝表不信論主朋經部
假立故。光記四左云。論主朋經部。故破
。語表業中准身表業。故不再破。別言
別有形實體。亦言對前破行動。謂行動
實。形亦非
二左論曰名身表業 長行中大爲二。初明
身表。二明語表六左初中有三。一有部所立。
二破正量部。三經部破有部實形。此即初
也別起故異經部。身形故異正量部
二左有餘部説動名身表 第二論主破
量部。初牒計。二爲破下破彼釋頌五句
二。此初破所立動爲身表。釋第二三句及
第四句有刹那故此有六。初正破而釋頌
光寶分
科非也
二徴刹那。三得體下釋。四釋有刹那
此有法喩。五諸有下廣叙刹那滅相
。六故不下結。正理三十三十六左云。刹那何
謂。謂極少時。此更無前後分析
二左若有爲法義可成立 第二通正量部
不成過。此初叙彼出過。此中皆字爲主。
正量部立身及山等非有刹那。故於前因
有體全分他隨一不成。不有法身表

二左諸有爲法生已即滅 後論主通釋。釋
第四句盡故二字。成刹那滅義。有三。此初
正通。此中初標宗。二後必盡故者。擧頌爲
因。三謂有下釋後盡由。四滅既下結成刹
那滅義。釋後盡由中。有標徴釋結四。光記
謂有等云。論主復顯滅不因者誤也。
此釋後必盡故故。故舊論十二左曰。有爲刹
那刹那滅。云何知。偈曰。最後滅盡故。釋曰。
諸有爲法滅不因。何以故。因縁者爲
有法。滅非有法。若非有此因何所作。此滅
既無所有。故不因。如是長行釋意。何云
復釋。此中無非果故因。光記有三釋。第三爲
正。具義故。前二釋各缺義。順論次下三右
八行
亦如今故。正理三十三十八右彈云。彼釋非
理。盡即是滅。佛説盡滅是有爲相云云彼約
四相滅破。光記五左
終行
意通彼。云此中滅等。」
二左若初不滅知前有滅 二破彼宗計。彼
正量部許身及山等久住非刹那滅。唯最後
滅初非滅。故致此破
三右若後有異理必不然 三破彼前後異
。舊論云變異。光云體異未可寶疏五右
異相爲可彼宗長住久住非刹那滅。若爾
此一自體有自體變異理也
三右豈不世間皆不待因 第三破正量部
現事。此初。彼引現事&MT10769;三。初正&MT10769;
二定無下叙量勝劣。三故非下結成。二十
唯識八左曰。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
現量爲
如何知薪故不待因 下二論主破有三。
此初奪令自滅。亦有三。初論主問。二以薪
下正量答。三應共下論主勸徴令自滅
三。初總勸示。待因不待因曰共。二如是下
雙關徴。風手等喩但令後關。以是共
因滅。寶疏五右下非也。故舊論曰。
自然滅餘不更生。故不見。譬如
相應故燈滅。與手相應故鈴聲滅。三故此下
現量不定。令比量。謂汝如火合
因。如風手合客因。如是現量不定。
故決成此滅不因否者。應比量。故舊
論十三右曰。是故此義由比量成。光記
七左此義。初釋爲此刹那滅義大非也。
章意故。後爲此滅不待因義大失。然
定爲不待因未可
三右又若待因亦不待因 第二破餘法滅
第五句。初正破正量。後兼破餘計。初中
先牒計。應一切下破有三。初令一切滅有
客因。顯自教違失。比量云。汝一切滅應
皆待因。有爲法攝故。如諸生法。若不他比
自教違。論文以生爲喩。光記七左終
喩。及釋義不論意。故正理三十三十九
云。則有爲法應竝如生要待客因。然後
滅。二然世下示現量違失。若爲比量
破轉爲一切滅待因則違現量。覺等自滅
元共許法故。三故薪下結正義
三右有執覺聲復由誰滅 下兼破餘計。竝
皆同正量滅待客因故。此中爲二。初破
論異計。二雙破餘二計。此即初也。初擧計。
後彼亦下破有三。初不倶破。二若復下了不
了相違失。即以&MT10769;滅。生時明了生不明
。而滅時何可不了覺滅明了覺。有位者住
異二相位。同類者。顯別法唯能所滅。同
若覺若聲
三左或於一切有刹那故 破二計中。後合
二計。初正破。後既爾下叙遂同我義。既
爾自本所許客因義便應止息。光三釋。第
二爲正。寶六左之。而破光多解
三左又若薪等下中熟滅 第三破生因
滅因第六句八。此初正破。有標徴
釋三。二或即下破二家救。三設於下從計徴
破。四若爾下正量&MT10769;。五由事下論主通。六故
無下結立破。七然於下釋通疑妨。八既由下
無歸本宗
三左終或即或似似此非有 第二破二家
。初牒計。生下中如次對滅下中。以成
或似。論文異前言生下中滅下中。顯
。然寶疏七右中對下誤之甚。此中或似
十左兩釋。初釋生滅相似爲善。順論生因
即爲因滅熟故。附生滅相無別破故。後釋
前後相似非也
四左然經部説別類色體 自下第三經部
有部實形。大有三。一破有部。二五左終
經部宗表業。三六左歸毘婆沙宗。初破
。釋第七八九句亦有三。初遮實示假。
第七句。二若謂下出二根取過。釋第八
三又諸下破別形微。釋第九句。初中亦
三。初總非實形。二謂顯下別示假相。此
先具叙長等假相。次所餘下例顯高下正不
正四。成業論二右長等八種假形色全同之。
後如是下以喩開曉假相。三故形下結

四左若謂實有能取於形 第二出二根取
。釋第八句。初標計。後則應下破有三。初
正出其過正義。二有部救。三論主破。此
即初也。於中有二。初辨過有標釋結由四
後然如下示正義。此&MT10769;意。前五根必各不共
縁故。必唯縁實色。若一色二根取爲過失
若意識廣縁故縁一切假實法。故意根取是
假色。寶疏八左廣引正理救釋十右二論
此論其理疎。是意依經部・大乘等。悉長等假
色前五識不縁。故云疎。然未論旨。若論
主叙自義。實是應疎。而今令有部長等
是眼所見。何得疎。次破正理

四左豈不觸形能念花色 二有部救有四。
一標觸形一聚。二故因下叙身意別。三非於
下遮一色二根取。四如見下示
五右此中二法能憶念形 三經部破有二。
初正破前救於中爲四。初約定不離
。自下定不定言爲要。二無觸下約不定
&MT10769;觸形。三若觸下許不定&MT10769;餘。先擧彼救
。後顯色下破有二。初例破顯色。後或應
下例顯不定&MT10769;了形。四而實下結非。而實
者。是實義。道理無是。故言而實不然。光
二釋初釋爲是。舊論十五左此二義悉不成。
是故由觸比相貌。是義不然。當彼此義悉
不成句。彼是義不然當此不應説句
五右或錦等中非實有體 二同處多形&MT10769;
三。初正&MT10769;。二示非理。如顯色無一處有
多實體。三是故總結。此中光記約左右正倒
馬牛等多處多體非也。以左右正倒非
故。必有前後故。顯色釋義亦誤也。寶
十一

大失
一龍錦文。有長短方圓等
種種形故。然寶疏云&MT10769;有部宗者非
也。錦糸長短圓方。豈是不形色。非邪正
等相貌及顯色
五右又諸所有假立長等 第三破別形微
第九句四。此初正破。此有三。初叙
對必實微。二然無下破長等實微。三故即下
示長等假相
五右若謂即以聚集安布 二破有部救
救。寶疏云轉救非也。婆沙十三十右曰。
問。爲長等形極微不。答。有。但非眼識所
。若一極微非長等形者。衆微聚集亦應
長等形。然正理三十四八右
十四右引
及顯宗十
七右九左
初行
正理文。竝轉計立假長
等形。唯意識所縁。違本宗婆沙也。後此
唯下破有四。初總責不極。唯自許言朋黨
極成故。舊論十五左曰。此執一向墮偏助
偏言唯自。光初釋爲允。後有理不
。寶疏釋論爲得。破光誤。謂彼十句論二右
圓長形量所依各極微成別體。同有部故。
何例破成業二右圓大遍行量。守株之誤也。
二謂若下直約自相不極。三非顯下反例顯
。四云何下正遮彼執
五左豈不現見理亦應然 三破有部證
。初有部證現事。後爲不下經部破有三。
初指前説。二説喩。三形依下合法
五左豈不闇中唯知想知 四通有部遠闇
&MT10769;。先叙有部&MT10769;。初指事成自。後寧即下&MT10769;
經部。以闇下經部通&MT10769;三。初正通。二如
於下説喩令曉。三理必下示應理。不
別相。光二釋第二爲眼非也。不了顯形者。
光有三釋。第三爲有人初爲
正非也
初釋顯爲意非
也。以上來顯皆五根故。第二形爲眼非也。
上來形唯意縁故。竝違所明
五左即已遮遣爲身表 大文第二叙經部
表業。此即先結前問起
六右立形爲身表當知亦爾 後經部答大
五。初正示所立身表。舊論十六右但立
相貌身有教業。不實有故。第二既執
下明三業二。初明身業。後例語意。初中
問答。寶疏十三左曰。準此經部。身表非
身業已上經部表皆是假。業是思。故非
表是業
六右若爾何故此有何過 第三通有部引
&MT10769;。若爾下第四通有部無表非有&MT10769;。如
文可
六左此應名爲以性鈍故 第五通隨心轉
&MT10769;。初有部&MT10769;。有&MT10769;例示。後無如下經部
通。初奪會。後説許下與會。謂設許身語
表色。此表不自起性鈍故。由何起耶。謂
前所説二思力引發故。舊論十七右曰。
若有教起亦觀本能引。故意勢力故舊論思
故意
此方得生。由昧鈍故。光十七右三釋。後釋爲
盡理。寶釋非也
六左契經説色無見無對已下諸部諍。四諦論
第四(十三右)已下全
同。猶具也。不
對讀
雜含十三十七左眼是内入處。
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内入
處亦如是。意是内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
可見無對。色外入處四大造可見有對。聲香
味四大造不可見有對。觸外入處者。四大及
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法外入處者。十一入
攝。不可見無對取意此中取要對前非
色言。法處有色。不簡別云非色故。或可
餘經。此經次下別出故
七右又契經名無漏法 雜含二二十二右曰。
云何無漏法。諸所有色無漏非彼色若過
去未來現在彼色不愛恚。如是受想行識
無漏非彼識。若過去未來現在不
。是名無漏法
七右諸有淨信無依亦爾 論十八十二左
列也中含二四左世間福經曰。有信族姓男族
姓女已得此七世間福者。若去。若來。若立。
若坐。若眠。若覺。若晝。若夜。其福常生。轉増
轉廣。又五左七出世間福。七世間福者。
一施比丘衆房舍堂閣。二施房舍中床座臥
。三施新淨妙衣。四施房中衆朝粥
七出世間福者。一聞如來及聖弟子遊某處
已極歡喜。二聞如來及聖弟子欲彼至
此極歡喜。三聞如來及弟子已從彼至此歡
喜。四躬往奉見。五禮敬供養。六受三自歸
七於佛法僧中禁戒。毘那耶四十六言
七有事無事福業。舊倶舍十七左七有攝無
攝福業。今云有依無依。光釋無依
。後爲勝。順契經
七右又非自作性無異 令他爲殺等
業道。何以故。以教他能教身口表業。唯
是加行攝非業道。未正作彼所作故。彼
便人正作殺等事已時。前能教者身口表業
性無異變。但表業性故。若別有無表便作
殺已。無表來入能教者身中。故成業道
又契經無見無對 是雜含十三十八右
前引此經十二處一一分別論無見無對
。故正理三十五四右稱言各別處經。寶疏
一一對釋。最順契經十二處別説意。應
指南
七左又若無無語等無故 論次下十右
彼獲得如是種類無漏無表故。出觀後
前勢力。能起三正正語
業命
三邪
因中果名故。於無表語業命名。圓暉
云。在定不語無正語也 身不運動行
禮佛等正語也。不乞食等正命也。
既在定中正語等三。以定中正語
等三無表色。出定之後。能起三正。不
故。於定中正語等。此於因上
。故因即無表色。果即正語等也
契經中言清淨鮮白 雜含十三三左六分
別。六入處經曰。作是知。如是見者。名
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
説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
八聖道清淨滿足舊論如今云如是知如是見
四諦論四(十三左)引經云如是
見如是
光記釋知見三義。第二知爲見道
見爲修道
勝。經下文約應知應斷應證應修。結
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堤塘 光寶頌疏如是。應音作隄塘。曰古文
&T056025;同都奚切。下徒郎切。説文隄塘也。爾雅隄
之梁。李巡曰。隄防也。障也。漢書無隄之
與。韋昭曰。積土爲封限也。舊論曰。經中説
遠離戒塘能遮邪戒。今意。戒法能防
過非長時相續。如提塘能防遮邪洪水
八右何故經言乃至廣説 雜含八二十
四左
曰。云
何有漏法。謂眼眼識眼觸。眼觸。因縁
受内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
意識意觸。意觸因縁生受内覺。若
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云何
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意識意觸。意
觸因縁生受内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
間者是名無漏法。今&MT10769;意言。既十八界總名
有漏。於中簡別後三界無漏。無無學身
中等簡別。故一切前十五界唯是有漏。何
無漏。寶疏十九右十五界等既無
。未知而順經意。光記二十
二右
云。何故經言
有漏法者謂十五界者。經文約十八界。未
檢之失也
八左此經何縁差別而説 舊論云何簡別説
四諦論曰。何經中偏簡擇説不通途説。準
何但總不十五界有漏。而一一差別説
八左如説有漏聲等亦爾 雜含十三二十右
曰。世尊告比丘六覆。云何爲六。謂色有
漏是取。心覆藏。聲香味觸法有漏是取。心覆
藏。是名六覆。舊論十九右曰。經曰。有流色者
若色有取ナルハ堅覆所依。廣説如
經。栽廣韻祖才切。説文草木之殖曰栽。又
種也應音云。栽子來切。栽植也。今時名
木植栽。樞要上末十四左聲明處處所
根栽云。如樹根栽樹之根本故。聲根本名
根栽。依此等文。是根本種義是栽義覆
覆藏即障蔽。事是所依。正理論一十五左曰。
事謂所依。或所住。即是因義。是故舊論云
。有漏色能與心爲根本覆障所依。故云
栽覆事。光記兩釋。初事爲所縁事非也。後
釋栽覆即爲心亦非也。寶疏十九左可不
。而擧正理破辨非也
先軌範師 四諦論曰經部師
由法爾力 有四。觀對。作用。證誠。法爾。
瑜伽二十五八左五十二十三左二十五八左
十七右顯揚二十十五右對法五八左如實論
識疏二末三十丁證誠。探玄三七右釋論三
二十
三左
法爾。祕七本十九右
八左由諸受者有差別故 舊論十九右曰。
受者功徳勝劣故。由財物利益勝劣故。
四諦論曰。如汝受用施主施物由受者功徳
利益故。今合作文。光記兩釋誤也
八左微細相續差別而生 正理三十五八左
寶十三
(二十左)引
問。此中。何名相續。何名
。何名差別。彼作是答。思業爲先。後後心
生説名相續。即此相續於後後時。別別而生
説名轉變。即此無間能生果時。功力勝
説名差別。上論四之十
六左
此可知。光記云。此
五竝是種子異名。五字三誤也。頌疏十二左
知。加熏習微細五非也。光四五十五右
三也
九右無表論者寧有無表 經部反&MT10769;有部
擧所破有部。彼立無表實有。故云無表
論者。汝無表論者宗於無依福業。唯心隨喜
既無表業。何有無表。舊論十九右曰。若人
有教。於無攝福徳業處。於中既無有教
。云何得無教。正理如今云無表論者
顯宗無此四字。直有下文。光三釋。第一爲
善。順顯宗救。會舊論故寶釋同第一也。
新舊兩論何應是誤。而各有一理。今無表諍
故云無表論者。又以無依福中無表業
&MT10769;。故云説有教。謂汝有表論者於無作
既無表業。無所依表何有能依無表
九右若爾經説福恒増長 四諦論四十五右
郁伽長者經。増一三十四卷稽古爾云今檢
文未見。薩婆多論第七亦出
身證具足住 舊論十九左曰。由身證觸
此中住。然光記身證此定。四諦論曰。已修
無量心定。身證此定。入林中
九左此即於果所引果故 光記四釋。第二
依主。餘三竝全有財釋。而於所有名
。此四中第一能發思名業。亦名道。經部
次上論
六右
業體爲思。身語之業。今亦云身語業
所引果。業即果持業釋。文義分明。故初釋
正。第二釋道名爲自果名。唯業名爲因。
是別體依主。第三於因中所發身語亦名
亦名道持業。今取爲果名。第四於因中
道相違釋。此思種以二法爲所有
。如菩薩有財釋。此後三釋竝非也
九左如執別有身語業道 光三釋。第一全
分有財爲正也
九左勿自母等成無間業 光記於闇室中
者。意言欲實殺母。闇夜故未被害。此義
爾。若爾應業道。實作殺思故。今論
闇夜。唯據誤不誤未害已害。故下言
無誤殺事。舊論十十右曰。勿自父母等未
害由妄分別殺故無間業成。寶疏二十
一右
云。實非母。作母解。應無間。此既
成。是亦約假説。未論文依誤不誤
也。如彼大乘楞伽唯識論天親造
流支譯
夜陷
蝦蟇。死入惡道者。雖夜作實解
故成業道。今不爾。故無夜簡別。可知光記
誤也。大乘異此小乘也。何者謂
蟇是誤也。實彼未害故
九左然此與彼 光二釋後爲是。今經部能破
章故
九左然許業道是心種類 舊論十十左曰。雖
然由故意身加行業道究竟故。若已成
此別法異於二依。能行人生。此義不
已上舊論許言至時字。謂汝有部既許
業道是由心起故。心種類而由身加行事究
竟時成業道四諦論四(十五左)云。但由心運
業道事成。若謂行者有別法異心。我

然離此二依心身別法豈可成。
光二釋許言。唯至種類非也。而後釋約
主自義許猶非也
十左獲得如斯意樂依止 準次上論云心種
類由身加行於身心。思願爲意樂。所依
依身爲依止相違釋。故舊論十十一右曰。若
人入觀修道。離無教是相。謂故意
舊論云
皆是思也
及依止。由此二。後出觀時不
更行邪語等事云云。四諦論四(十六右)曰。
是意是依]
二十
八左
三解。第一釋勝解欲爲意樂。思爲
。爲依主釋非中非也。第二釋現思爲
。此義用爲依止。作持業釋。現思雖得。持
業非也頌疏全取
第二釋
第三爲相違釋。雖得而爲
所有意趣。總意取欲勝解及現思等。依身爲
依止亦非也。寶疏二十二
左三目
別解脱中
此意樂即是思願。未依止是何義
詳。近世湛惠法。住竝取第二釋。同寶疏
頌疏故。是未義旨。唯依人多誤也
十左有餘師言此亦應然者 舊論如今。四
諦論四十六右又上座部説等。然光寶竝云
經部異師不審也
十左別解脱律便止故者 四諦論亦曰
餘師説波羅提木叉戒等。準彼已下經部異
師通釋也
十一左論曰唯欲從過大生 光記三三右
三解無評。頌疏三解竝用。寶疏二十
三左
竝破
三解。而其自義同光第一釋。但證文別。今
云寶師判談實爲精當。今正理。顯宗。其文
義潔白。何求他爲
十一左此爲所依手地爲依 明無表有
。一過去大種是名所依。是生起依。亦生
因。親生第二念已去無表。故第五轉聲。二
現在依身四大種。現言顯同時。是但爲依。
無表依彼相續故。是依因。相續依。第七轉
聲。此二依具足。無表分起。轉隨轉因者。顯
宗十八十左曰。如是前倶二四大種契後諸
無表。爲轉隨轉因。譬如輪行因手依地手
能引發。地但爲依。準此轉是起義。轉之因
故名轉因。又此論云無表得起。舊論云
此生依止。無表生起名轉。轉之因。隨轉因。
舊論云相續依止。無表念念不絶爲相續
相續之依止。今亦無表隨彼大相續轉故。隨
轉之因。光三十
二右
二釋。後爲頌疏取
第二
有人
十六右等起轉隨轉。初釋爲善。何未
辨菽麥。彼等起故。轉隨轉皆名等起。今明
無表二依故別也。若初釋爲正者。無無表
時。豈不現身大相續
十二右論曰先辨無表 問。異常途何有
標簡。答。問言表無表。今頌異彼故。又異
通途表無表名次故。又合問今分表無表
故。又依表業而無表起故。依之正理。顯宗
竝皆有此標簡
十二右亦言顯此有刹那 問。對無執受
亦等流。其文勢可爾。何可刹那
答。於五類中亦等流言。應必有餘類。故
此釋。明表中言唯等流。雖執受
彼。於五類中餘四以言唯。今亦可
準思
十二右餘皆等流性謂同類因生 正理三十
十九右曰。唯善不善故非異熟生。無極微
故非所長養。有同類因故有是等流。餘

十二左此若屬身是有執受 光記三八
會品
類足。今按。品類足第二五左曰此十二處。
幾有執受。幾無執受。答三無執受。九應
。謂眼處或有執受。或無執受。云何有執受。
謂自體所攝眼處。云何無執受。謂非自體所
攝眼處。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處亦爾此中聲字
蛇足也
又六十右曰。有執受九處。少分除聲意法處
無執受謂聲意法處。及無執受九處少分。又
第十七七右別十八界執受無執受。中云。
九無執受九應分別。謂眼界或有執受。或無
執受。云何有執受。謂自體所攝眼界。云何無
執受。謂非自體所攝眼界。色耳鼻香舌味身
觸界亦爾此中除
之聲定無執受。自體所
攝身是有執受。與此論差別。光記蓋暗
記之誤矣。寶疏未本文。唯任光記所出
。爲傳家誤者。未考之失也
十二左餘義皆與散無表同 光記二釋。後義
勝。義精密故。順正理故。寶疏二十
八左
全寫
正理文
十二左表業生時故得相容 此問意言。表
業善惡。所依身分異熟無記。如是性既別。
何一身處。善惡身表業。異熟無記身竝生。若
壞減損本身極微。以爲表業之極微
本宗。極微各別故。答意。從別新生大種
生。重&MT10769;意。本身上別生表色。應大於本
身形。答意云。於身中本有孔隙。入彼新生
表色大種故。不肥大
十三右已辨業門差別云何 正理三十六
初右曰。已辨業門。略有二種。謂思思已業差
別故。復有三種。謂身語意業差別故。復有
五種。謂身語二各表無表。及思惟一業差別
故。如是五業性及界地建立云何顯宗十八(十
四右)全同
此結前。光分科不論意。寶勝矣今科云。
大文第
二義門差別分爲二。初正
別性界地。二因論生論
十三左若爾身生無漏無表 通&MT10769;上二因
謂若無色無大種故無無表。爾者生欲色
。有所依大種。故入無色定無色界
無表。所例亦如是。復唯身語轉處有無表
身生欲色是身語轉處。入無色定
色律儀集異門十一(初左)若色在此相續已得不
失是名内色。若色在此相續或本不得。
或得已失。或他相續。
或非情數名外色
光記四十
左終
三釋。第三釋爲勝。
論文故。謂二因終問答故。無漏無表例
光四十
一左引
婆沙大種&MT10769;相似故。寶三十右光第
一釋不可也
有餘師言 寶疏云雜心非也。雜心三四右
曰。陰沒無記身口業在色界初禪上地
起作心
十四右前説爲善 正理三十六二左曰。前説爲
善。所以者何。雖彼現前彼繋故。光記
前後兩説優劣是。婆沙十五初右
名有隨語地繋。隨身地繋兩説。而語皆約
能發心
爲但由等由何因縁 二因論生論有二。初
四種善不善等。二明二種等起。論十四
傍論已了。正理三十六十一右云。辨業界
傍論已周。顯宗十九三左全同。寶科因論
生論得。而二等起爲大科。及但云四種
不可也
十四左頌曰勝義勝無記二常 光記於
三解。第一爲異釋非也。此論於何更別
三性差別。第二解亦誤也。如寶疏三十
二右
第三解無失。而光師未取捨不可。寶疏
三十
二右
立破爲善。婆沙五十一初左霧尊者義。
百四十四十一左氣尊者説。竝釋義全同。而雜
心一十九左正理三十六三左顯宗十八十六右
此論。是有部本義也。若不爾者。正理。顯
宗何不斥之。又此論二三右云。法界若是
無貪等性相應等起擇滅トヲ善。若貪等
相應等起トヲ名爲不善此頌中解脱
慚愧等言答初問。善不善無記言答第二問
勝義自性等言答第三問
十五右若異類心此義應思 有部宗論五
二十
一左
曰。得及諸相トハ有刹那等流異熟
等流義不成也。故&MT10679;。正理三十六(十七右)顯
十八(十七右)全同
救有二説。解第二説因彼待彼。光寶不
同。光爲所得法。寶初爲異類心。次述成中
所得法。今按。光爲正。豈因異類心何可
等起。寶疏三十
四右
忽參差非也。亦復違理。
而評以第二爲善。即爲光寶未破。今破
初義云。若但約
倶得。非等起善所等起義。破後義云。約法前法後
等起法倶得。亦無所等起義也。問。論主破
之。自義何。答。論主得四相
假。故同經部妨也
十五左若不能記異熟果者立無記名 問。前
第二二左論主破此説。言若爾無漏應唯無
。今何以此通&MT10769;。解云。前論主意。今約
有部説。故婆沙五十一三左雜心一十九左
兩説。無評家。有云。前通漏無漏説。故
善説。此唯約有漏。故還爲善説。今云。此
但妄情也。解釋名義。何彼此有異。前例&MT10769;
免故
十五左或天眼耳應設劬勞 正理破救。光
寶反破不同。光記乘救語以加破斥。寶疏
論主自義以彈之。各據一義竝不相違
然寶破光記非也
十六右頌曰名隨轉 等起者。名能等起。謂
審決思等齊爲縁起業故名等起。由此舊
論曰縁起。因及彼刹那者。在正作業先
因。能引業故稱因。對後果故。審決勝動
三思。竝是因等起。舊論云生因縁起。正作
業時同時心心所名刹那等起。顯彼業
同時彼。是即指業。下左初
相離。舊
論名共刹那縁起有人(住師)動發
思爲刹那。非也
初唯能發
轉。次隨業起名隨轉。轉言竝名起。故舊
論云初能生。第二隨彼起。婆沙百十七十一左
能轉心隨轉心
十六左是則違越非見所斷 有漏業等二
句。光三釋。寶同第二下科。今準文勢
義旨。第一屬上爲正。又今文有又言。光
寶倶爲違教違理二失。準舊論十十七右
阿毘達磨。彼藏云。與明無明相違故。
色見諦所滅。初標違。次擧文。後二句成
義。又言蓋傳家誤也應云字。光云。阿
毘達磨説色非見斷者。臆度耳。以
。違舊論
十七右彼經但據前因等起 但簡刹那。婆沙
百十七十四右云。答依因等起如是説
刹那等起。是故無過。約二因列因在
前。刹那在後。故因爲前故次下十七右
九行
云。前
轉心後隨轉。又舊論十十七右曰。是故依生因
縁起。於經中説無相違。唯二因相對。不
前思之。光寶意各別。光記對刹那
勝。寶疏三九右
四行
因等起中近遠前大
非。彼依正理論寶四(二右)
論主&MT10769;
八右
本釋。豈得可救義。若此前言如寶疏
下論主破十八
反成非理故。又舊論及婆沙
前言。明知。但對刹那等起前。無
簡別
十七右一切無漏任運轉故 釋第八句
理有寶(三八左)
全文
顯宗改第八句倶非修
所成。釋云。有非轉隨轉。謂餘一切修所成
識。以修所成無分別故。光破正理。有二釋
寶全寫初解。依之古今初釋爲善。今云。後
釋是。今論既云一切無漏心唯在定故。簡
有漏故。若不爾何不一切定心。故知世
親論主意。有漏定心是爲隨轉。正理以
得善。顯任運故因有不定失。云因亦非因。
今性相作文就略。具應性羸劣任運故
汝云勢微劣故。亦不定失。謂威儀工巧
ナレハ是勢微劣。而或爲轉。或爲隨轉。如
沙百十七十一左
十七左謂轉若善無萎歇故 是別釋。初釋
前句。善次必善無餘心。故頌言必同。轉心
若下釋後句。初正釋。無記次無記而亦有
善心。故頌曰或。有轉無記隨轉善。故云
無記。必無轉善無記隨轉。故言曾無
簡別。以佛下所以。擧語工巧無記
説法。通果威儀等云等。佛無工巧者。約
工巧。故無妨。顯示無記次善隨轉増長
無萎對無記次無記
十七左有餘部説無無記心 光云大衆等
。宗輪論四十七左大衆。一説。説出世。
鷄胤。本宗同中云。佛常在定故。又云四十
九右
諸佛世尊。盡智。無生智恒常隨轉乃至般涅
。疏云。薩婆多等佛尚有無記心何況二智
許恒現起有人引(五十八左)無
起法。義門各別也
十七左故契經説臥在定 中含二十九四左
龍象經有十七頌中之一也。又大乘注維摩
第四十三佛恒在定。無垢稱經四五右佛常善
心。那伽者。光此云龍頭世尊頌疏
光古
本無頭字正。智論三云。復次那伽。或名
龍或如象。是五千阿羅漢。諸阿羅漢中最大
力。以是故如龍如象。水行中龍力大。陸行
中象力大。出曜經曰。如來身名龍象名義集
二(三十
九右)佛名
龍象具也
増一三十三十九右云。龍者如來至
眞等正覺是也應音云。有三義。一云龍。二
象。三不來。孔雀經名佛爲那伽。由佛不
生死
十七左毘婆沙師通果心起 論主意不
有部。故擧有餘部。而標列毘婆沙師。此通
意。佛意若不散心則如是。若欲散心
則有三無記心。若言思之。光記無失。寶疏
意。四儀中。各入定故如是説。亦有四儀中
各一分不入定非也若言。違常在定

十八右應言如轉爲間隔故 是有部本義。
正理三十六九左曰。故業成善等定由轉力
隨轉力。其理善成顯宗十九
(三右)全同
見道轉心
業遠因故。修道轉心發業近因故。
刹那等起助勢也
十八右若表不由無記表業 論主&MT10769;前師
經。初牒所立。若不刹那善等性
但由轉力者。則不前通經言是。顯
成由刹那故。犯違教失。又不故欲
。顯成由刹那故欲無有覆。違
而欲無有覆故。此破意偏破
但據因等起。非刹那。終顯成由
性故。全非光記前言相亂。故正理
寶四
一左引
此論文。述意云。彼論主謂。此説前師
通經

表成善等性決定但由刹那等起力。故見
所斷惑雖因等起。而欲界定無有覆無記
已上 然光記臆度穿説竝非也。彼大有
二解。初故欲已下但爲結詞。無&MT10769;。是
大非也。何者。此論意。彼終成刹那故。欲
有覆表。故擧加爲&MT10769;。又名中有濫者
非也。論主但破因不刹那。於
決無意。故標但云不由刹那等。亦正理
述意明也。似刹那者。此二句對如是。
何但可後句。前文無非據刹那言。已
但據。影顯非據刹那。設如舊論。無
上標釋因等起刹那二。而云據因
刹那。故婆沙表遮具足。依之光後釋
餘論非也。問。論主於前言意。正理
何具辨。答。雖論主對後刹那意。無差別
前轉心後隨轉十七
右文
正理師爲&MT10769;。以
前言簡別通釋。故欲等雖無前文
之。謂上十四右論云。發表心唯修所斷
也。見所斷惑。内門轉故。是故欲界中無
有覆無記表。乘十五左如上所説等&MT10769;
&MT10769;十七右但據等文。三處對檢。此義
自明。光後釋非也。光大科第二解意。&MT10769;通經
上。故欲等文。又&MT10769;有覆。此有
。一彼前兩關。何更可&MT10769;。二違論。但標
由刹那故。又光云但由轉力。全非論意
十八右但應説言無記無表 論主示正解
簡別言經。一切無過。謂於因等起
二。一見道是遠因等起。二修道是近因等
起。此中契經約遠因等起説。故應
據餘心間等。顯修道轉心近因善等
。不見道轉心。若爾見道名轉。而欲無
有覆義成立。餘心所間準此論見道餘修
道所間隔遠因等起光記如
此非也
若準舊論十
十九右別法所攝。似修道他見道心所攝
今按。間有攝義。於攝無間隔義。以知。間間
雜雜攝義。則修道餘見道心所間攝等起心。
光記改但作唯。改前作餘心所間者。竝皆
論意。何者。但與唯義通故。故中邊論頌
此中唯有空。長行云但。前字於前言。論
主無別義。但無簡別。總説爲失。寶疏通
&MT10769;兩段雖別釋。引正理廣文意如上來
爲是正理救未足今彈正理云。汝欲
破。以前言因等起遠因。此救不成。
何者。汝次上云正理三十六
(九右)三行
前轉識後隨轉。前
言豈爾。又婆沙但云因等起刹那
具有表遮。而不前。總依因唯簡刹那。今
彼前言對刹那來。豈可汝。設如
許。通詞未釋。豈可通詞亦更容
通。故無簡別免也。問。前師通經約
業有無。而依業成性義&MT10769;。豈非相違
答。非相達。何者。由發業者性故。謂見
轉心不業。亦不彼判性。修道轉心能
業。由彼成性。故不刹那性也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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