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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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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卷二十四法義
 豐山沙門快道記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初右頌曰至斷六一來 光云。上三句明レ向。下
一句明レ果。就二明向中一上兩句明二家家一第三
句正明レ向。頌疏云。上兩句明二家家一。下兩句
明二向果一。此各有レ理。光約二相似一。頌疏約二實
論一。凡於二四向四果一。義門非一。若約下具經二四
果一人上有二二門一。一向果別立門。謂見道十五
心爲二預流向一。道類智爲二預流果一。從レ斷二欲一
品一至レ五爲二一來向一。斷二第六一爲二一來果一。斷二
七八品一爲二不還向一。斷二第九品一。爲二不還果一。從二
初定一品一至二非想第八品一斷爲二羅漢向一。斷二
第九品一爲二羅漢果一。故契經云二八輩聖人一。一
攝向合果門。後後向道攝二前前果道一。但預流
向無二所レ攝前果道一。是一向四果。約レ此從二道
類智一至レ斷二欲第四品一。爲二預流果一。餘準レ之可
レ知。若據下不三具經二四果一般涅槃人上。攝在不定。
謂如二家家一者。斷二三四品一。則如下次第人斷二三
四品一。是一來向上。故今論標結一來向果一。於
レ中説二家家一。又唯斷二三四品一不レ至二一來果一。而
入二寂滅一無下向二一來一之義上。則爲二預流果攝一。故
婆沙五十三十二左曰。此中家家是預流差別。
一間是一來差別。法勝毘曇四卷二十六右云。
極七有及家家當レ言レ住二須陀洹一。六卷三十八
右云。彼七往來。及家家。説レ住二須陀洹果一。雜
心五十六右亦爾。應レ知約二相似一。家家得二一來
向名一。據レ實通論非レ向。全無下趣向一來果一之
義上故。是故今論別明二家家一。次云。從レ一至レ五。
次第相續。斷爲二一來向一。而標結言二一來向
果一者。約二次第人一。令三滿足順次向果一。就レ中
亦辨二家家一間等一也。古今不レ辨レ之。莫二走行一
矣
論曰至轉名家家 此有二二種一。一超越。二次
第修。法勝毘曇六卷三十八右曰。若住果。若
凡夫人。欲界修道斷中。三種盡。上上。上中。
上下。彼説二家家一。正理云。或於二先異生位一斷。
或今預流進二修位一斷。今論且約二次第一。云二預
流進一。問。有漏斷人非レ闕二成根一。答。至二道類智一。
必起二後勝果道一。其時得二先所斷離繋得一。故
成二無漏根一。故具二三縁一。婆沙五十三十三丁光
十左引具者。簡二不具一。婆沙五十三四左云。於二此
三縁一。隨一不レ具。不レ名二家家一正理
亦爾。
轉者通二
捨得一。一名。捨二預流名一。得二家家名一。二捨二預流
道一。得二家家道一。何縁名二家家一。謂家家者。是所
生處。其處彼家。此家異故。是家家義。此人
以三家家爲二生處一。名二家家一。有財釋。法勝毘曇
六卷三傍十
八右
云。從レ家至レ家。往來而入二涅槃一。故
名二家家一。雜心五十五右亦同。問。爲二同家一爲二異
家一。答。法勝論等縱容。淨影義章十一云。厭二
舊生死一。異家受レ生。故云二家家一。瑜伽倫記六
下云。聖人厭二於生死一故。於二一家處一單不二重
生一。從レ一至レ一家コトニ受二二生三生一。但易二父
母一。不二肯重生一。不レ廢二同姓一。張處二東西一。二張
家別亦得二重生一。此爲二盡理一。頭如張即之
王□之等
故今論
初左
七行
云レ生二二三家一。不レ云二一家一。法勝六卷三
十八右四卷二十六右竝但云二生二家生三家一。是
顯三一父母不二重生一。然婆沙傍光四
左引
更云二一人
家一。據下雖レ異二父母一。而其家是一上。竝不二相違一」
初右
十行
一由斷惑至三四品故 簡二一二五一傍光
記初
左具
也
言二三四一。以下斷二一二一命終。及斷二第五一命
終無上故
一左三由受生至三二生故 顯レ不レ取二今生一。
故云二更生一。舊論云。三由レ生。二三生爲レ餘故。
簡二色無色一云二欲有一。唯局レ欲故。爲レ顯下斷二三
品一人受二三生一。斷二四品一人受中二生上。逆言二三
二一
一左
三─
然復應説至或過此故 正理作二伏難一
曰。若爾應レ不レ説二三二生言一。説レ斷二三四品一義
已成故。謂已進斷二三四品惑一。決定餘有二三生
二生一。故説二家家相一。不二圓滿一。則應下於三頌更
説二等聲一。方具收中家家三相上。或應レ不レ説二三二
生言一。通全同レ之。
應知總有至或二或三 第二示二種類差別一
有レ二。初標レ類。後隨釋。初釋二天家家一。此中初
一句擧レ名。謂欲下從二所生處一判二差別一。大有二
二別一。約二人家一。約二洲處一。總家家所依處。從レ寛
至レ狹有二四別一。謂。界。趣。處。家。別故。界謂唯
欲界。此通二人天家家一。趣者若約二天家家一。唯
欲天趣。非二餘天趣及餘四趣一。故云二欲天趣一。
處者欲天有レ六。若一天處中。受二三二生一。若
二天處。若三天處。家者於二彼一二三天處中一。
或一家。或二家。人家家例レ之可レ知。今顯二同
父母不二重生一。故不レ云二一人家一天家一。婆沙
顯下異二父母一亦重生上。故云二一人家等一。光四左但
擧二二論異一不レ辨者。未レ曉也。問。二生三生家。
往レ人來レ天往來。爲二局レ人局天。答。天家家
唯於二天趣一往來。人家家準レ之。是大小乘經
論一同。然至二滅後九百年一。正理論師創立二人
天往來義一。先標破彼義一。後當レ辨二正義一。初標
破彼義一者。先標レ彼。正理六十四十一右頭標正
理論
説二種類差別一文。全同二此論一。而後十一左云。若
斷二第六一成二一來果一。故往二天上一。一來人間一。而
般涅槃名二一來果一。過レ此以二後更無生故。即
由二此義一證。家家中。若天家家。受二三生一者。人
間受レ二。天上受レ三。受二二生一者。人一天二。如
レ應例釋人中家家一。若謂レ不レ然彼一來果。有三
何異二彼二生家家一已上。顯宗三十一七右全同二
彼意一。雖三契經及本論等中無二文説一。由三一往
來名二一來果一。證知家家亦人天往來一。然非
レ如二極七反人天等七生一。其生數不レ等。從二其
多一立レ名。以或名二天家家一。或名二人家家一。若謂下
不二天三人二等文其數不レ等然一。人天合三生
等。則三生家設可レ爾。於二二生家一招下與二一來一
不別失上。同人天一往來故。由レ有二此文一普光
寶法等云云。普光四左述釋和會。遥劣二於寶
法三右
已下
解釋一。寶法辨二等生不等生一。釋二立名
意一爲レ勝矣。而未滿生攝二家家一非也。後破二正
理一者。大有二二罪一。一人天往來罪。二生數不
等失。人天往來罪者。此亦有二多失一傍如下論第
十(十六左)
破二毘婆沙等一。無二契經
及本論説一。唯自分別上。
一無文臆度失謂契經及
本論等無レ説二家家聖人人天往來一故。二違二
諸先舊師説一。謂婆沙五十三十三右曰。天家家
謂於二天上一。或受二二生一。或受二三生一。或二天處。
或三天處。受二二三生一。或一天家。或二天家。
或三天家。受二二三生一。人家家者。謂於二人中一。
或受二二生一。或受二三生一。傍已下
取意
或一二三洲處。
及一人二人三人家。受二二三生一。既標二於天
上一。於是依聲依處。局二天上一必矣。釋相中。亦
唯約レ天。全無二來レ人之相一。人家家文亦爾。舊
婆沙四十二十四左名二天中家家人中家家一。而
説相同二新論一。雜心五十五右曰。天家家者。謂
欲界天。或受二二生三生一云云人家家者。謂人
間身。或一天下等傍猶レ言二
一洲一云云
此論亦云二欲
天趣一。云二於人趣一。與二婆沙一同約二趣別一。法勝毘
曇兩譯。竝合作レ文。其義縱容也。若於二大乘一。
雜集十三八左曰。家家者即預流。或於二天上一。
或於二人中一。從レ家至レ家。得レ盡二苦際一。此兩或
言。豈是人天往來。瑜伽二十六四左曰。有二
二種家家一。一天家家者。謂於二天上一從レ家至
レ家。若往若來證二苦邊際一。二人家家者。謂於二
人間一從レ家至レ家。若往若來證二苦邊際一已上
如レ是大小乘諸論。天家家唯於レ天其義一轍
焉。三背二立名旨一。謂既唯於二一趣一。從レ家至レ家。
不レ渉二餘趣一。故簡別名二天家家一。名二人家家一。若
人天二趣往來セハ何特可レ得二此名一。四違二前後
例一。謂七人天往來名二七反有一。一往來名二一來
果一。今亦人天往來セハ應下名二極三反有。極二
反有一。不レ名中人家家天家家上。已顯二人天往來
罪一。當レ辨二生數不等罪一。謂其罪亦有二多失一。一
何故不等而不レ等。若言二樂欲故一。何故不レ樂二
等生一。若言二七反一來等生別故一。若爾七反中。
何故有二不等生一。若言二惑品令然者不レ然。前
惑有二等不等一。後惑亦有二等不等大小一。中間
豈唯爲二不等一。頭頌疏麟二十四(初右)云。是等皆増減
家家。若准二婆沙一。亦有一天二人二等家
家一云云。今云。唯等生
論明説也。不等無レ之也。
二違二前後例一。謂七生一
來竝等生。今亦唯言二三生二生一。何不二生是
等一。三闕縁之失。若不等者。應レ非レ具二生縁。於二
生中一有二闕減一故。若言下雖二一生半生異一。倶是
一生内故不闕レ縁。是亦不レ然傍光二十三(四十
二左)寶二十三(三
十五左已
下)引
婆沙四十六十七右説二七反有一中。七反
生者。等受二七生一者。然有二預流人天生別一。謂
天七人六等。既以二不等一不レ入二七生數一。今亦
何不等可レ得レ名二三生二生一。四違二諸聖教一。謂
尊者瞿沙甘露味論上二十
八右
曰。若先盡二三品一。
是名二家家一。三死三生。既死生各三。必是等
生理法然。譬如下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説三預流極遲
經二七死七生一。必是等生上。法勝毘曇六卷三十
八右云。人中二三家。天中二三家往來。成實
論一三十
三右
曰。是人或二。或三。往來名二家家一。又
瑜伽雜集等竝云二往來一如レ是大小乘一同約二
等生一。云二二三生往來一。全無二不等説一。是爲二生
數不等罪一。頭斥
餘師
已破二正理論一。當レ彈二依從輩一。
依從輩者。於二西天一者。未レ知三其愚癡徒從有二
幾許一。且難陀論師是也。瑜伽倫記六下十九右
曰。泰云。詳夫人天家家西方有二兩説一。難陀論
師云。人天二趣。若往。若來。戒賢論師云。二
生家家唯於二天上一。二生往來。三生準レ之。本
是略纂八十二右出矣。難陀應二除遣。聖法藏師
可レ謂有二眼目一。所依經論明説故。如レ是大乘
宗同二小乘諸論一。豈爲レ不レ然。然於二正法藏下一。
受法稟承。奘三藏未審。爲レ同二師宗一。將異耶。
應三是背レ師同二難陀謬執一。以レ何知レ之。三藏門
人基泰光寶等。竝皆迷二正理臆説一。而傳襲彌
布。悉廢莫レ依矣。基略章云。於レ中有レ四。一
從レ人至レ人。二從レ天至レ天。三從レ人至レ天。四
從レ天至レ人。廣章擧二二種一。謂人天往來。普光
記二十四四左下法寶二十四二左
已下
竝唯約二人天
往來一。云云等不等一。不三一言吐二同趣往來一。
如レ是等義解人不レ得二倶言之。何況從レ之而
下。問。準二預流天七人六等不等生一。豈無下斷二
三四品一不等生上。答。誰言レ無レ之。彼不レ具二三縁一。
唯是預流果攝。問。斷二三四品一。爲二人天往來一
不。答。雖レ無二文説一。理應レ説レ有。若爾攝レ何。答。
預流果攝非二一來向一。以レ不レ向レ彼故。然光記
五左未レ滿二二三生一入寂。攝レ向者未レ詳。寶三左
例二七生一。以攝二家家一。甚非也。彼正理未レ滿二七
生一。亦攝二七生一者。應レ言レ攝二預流一。何極七反
中。可レ攝二未滿者一。設攝レ彼於レ此莫レ攝。彼既
云レ極。顯レ有二未滿者一。今唯言二家家一。不レ言レ極
約二三縁一。何得レ攝。故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云。極遲經二
七死七生一。若求二方便勇猛意一者。家家一種便
成二道跡一。問。斷二三四品一中。如二所言一者。大有二
四類一。一唯天中往來受二二生三生一。人中亦爾。
二唯天中不レ滿二二三生一。唯人亦爾。三人天往
來受二三二生一。四未レ滿。此四中縁レ何。唯約二三
縁一據二初門一。立二家家名一廢二餘三一。答。唯於レ天
唯於レ人受二三二生一。異二餘例一故特立レ之。唯天
唯人未滿準レ之可レ知。又人天往來準二前後一
可レ知。故不レ立レ之。問。準レ斷二三四品一有中唯天
唯人及人天往來上。於二極七反一。應二唯天中七
反一耶。答。應IMAGE
レ無。諸經説二人[IMAGE]
天往來一故。又[IMAGE]
解。應レ有機類[IMAGE]
非レ一故。經約二[IMAGE]
趣別一。且言二人[IMAGE]
天往來一。依二此[IMAGE]
義一。家家亦有二[IMAGE]
人天往來一。互[IMAGE]
影發故。問。欲[IMAGE]
界九品惑増[IMAGE]
損生一其相何。[IMAGE]
答。古今有二兩[IMAGE]
義一。一九品別[IMAGE]
潤義。二九品[IMAGE]
共潤義。寶疏[IMAGE]
別潤爲二假立一。[IMAGE]
共潤爲二實義一。[IMAGE]
是寔爾也。爾[IMAGE]
爲レ遮下闇二法相一[IMAGE]
愚上。亦別潤假[IMAGE]
立門。不レ可二強[IMAGE]
廢之。光記八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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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下
於二別潤一有二[IMAGE]
三義一。於二共潤一[IMAGE]
唯一義。今爲二[IMAGE]
初歩一。示レ圖曰。[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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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義林五本五丁伽倫六下十九丁約二別潤義一。
寶疏四左義燈二末十九右據二共潤義一。然基對
法疏第十七十右上擧二別潤義一畢而云。今大乘
或可レ不レ爾。一切全界煩惱。皆潤生故。互皆
相資。但由二道漸上時。惑漸斷盡。生自然少一。
非三品定二損益一。故有下斷二一品二品五品一家家上。
於レ理無レ爽。瑜伽但言レ有二天人家家一。不レ同下小
乘説二斷惑品一三縁立上故已上今云。共潤義已
在。小乘何革云二今大乘一
初左即預流者至一來果向 既言二一品乃至
五品一。明知從レ一至レ五。次第斷者名レ向。非下斷二
三四一未レ滿二三二生一。而入レ寂名爲向。無下向二
一來果一義上故。若不レ爾何但不レ言レ斷二第五一」
若斷第六至更無生故 雜含三十五二十
九右
曰。
斯陀含生二兜率天一。一來生此一。究竟苦邊一。此
約二遲者一。若速者此位有二現般一。増一二十二十
五右
曰。或有二一人一。三結使盡。婬怒癡薄。成二斯陀
含一。來至此世一。盡二於苦際一。若小遲者。來至此
世一。盡二於苦際一。若勇猛者即於二此間一。盡二於苦
際已上
二右初此或名曰至品貪瞋癡 中含一十三左
曰。三結已盡。婬怒癡薄。得二一往來一。天上人
間一往來已便得二苦際一。十八二十
四右
三十六十
六
右十
九丁
雜含四十七九右四十一六右及前所引經
亦是也
二右頌曰至不還果 初句或言顯二二類別一。謂
斷二前七品一。唯受二一生一。斷二八品惑一。亦唯一生。
有二餘惑別一。無二受生異一如二前數論一。第三句此
字指レ斷二七八一。非レ謂二一間一。以三一間人非二其
向一。是故長行更云二斷修惑七八品一
二右論曰至轉名一間 是亦有二次第超越一。今
約二決定一。且説二次第一
二右三由受生至餘一生故 問。唯斷レ七。餘二
惑二品一。何故一生。婆沙五十三十三右云。問。
彼或猶有二二品傍第八
第九
結在一。何故説レ彼。爲二一
間一耶。答。不下以二一品煩惱在一故名爲中一間上。但
以下彼有二一有種子一。名中一間上故
二右
十─
前説三時業極爲障 論十八業品六右
曰。言二三時一者。將レ得二忍不還無學一業爲レ障
二左間謂間隔至説名一間 初釋二間義一。有二二
義一。一異熟果。二煩惱因。後叙二一間名人。間
體唯是一故。名二一間一帶數得レ名。是即能障
法。而行人所有物。故以レ彼呼レ人。是全分有
財也。不レ可レ謂下有二數字一故。是帶數。自他倶
三種別即是唯他帶數釋上。具如二六合釋精義
中辨一。此論二義。竝約二間隔義一。正理傍光十
左引
以二
間隙義一約二異熟一。以二間隔一約二煩惱一。竝有二理
致一伽倫十九下十九左云。唯爲二一生一所レ間不
レ得二涅槃一。故名二一間一。間是間隙傍隔乎舊云二一
種子一。謂不正也。依二梵本一云二翳迦鼻親迦一。可
レ云二一種子一。然此中説二翳迦鼻指迦一。此云二一
間一。故不レ可レ云二一種子一已上舊論眞諦云二一間一。
舊婆沙北涼浮
陀拔摩
四十二十五左法勝二譯雜心等。
竝名二一種子一。然不レ可二強簡之。何者法勝六
卷三十八左云。一種子者。一生種子義。新婆
沙云。有二一有種子一名二一間一。應レ知此一間如二
家家一。亦有二人天二種一。婆沙五十三十四左云。
一間有レ二。謂天一間及人一間。天一間者。謂
於二天上一。唯受二一生一。六欲天中。隨レ應受二一生一。
人一間者。謂於二人中一。唯受二一生一。三洲隨レ應。
除二北倶盧一。顯揚論三十一左亦説二二種一。今準
レ前傍家家可レ知略レ之
先斷三四至無漏根故 未修言顯二修傍後時
必名一。故正理云。要至二後位一。起二勝果道一。方得三
名曰二家家一間一。治レ彼無漏根。爾時方得故」
二左
七─
此或名曰五下分結斷 雜含三十四二
十三右曰。五下分結盡得二阿那含一。増一二十二
十五左等。如二前引列一
二左
十─
雖必先斷至總集斷故 通レ妨先有二二先一。
超越人於二凡位一。唯斷二貪瞋二一。以三見惑不レ許二
有漏斷一故。次第人於二見道一斷二身戒疑三一。竝
是從レ斷二第九品一先時。故曰二必先一。二人斷時。
別故曰二或或一。於二此位中一五數畢故。言二總集
斷一。正理十七右云。此或名爲二五下結斷一。如二契
經説一。若有二永斷一。五下分結名爲二不還一。此據二
集斷一。密作二是説一。必無二五結倶時斷理一。或二
或三。先已斷故。理實應レ説下於二此位中一。斷二二
或三一得中不還果上
二左頌曰至住此般涅槃 此頌二七不還一。初一
行半明二五不還一。第七句明二無色不還一。第八
句明二現般不還一。初中初二句明二四不還一。次一
行明二上流一。初此言指二不還體一。最後句此指二
欲界一。顯二現般一。簡二色無色一
三右
七─
論曰至名爲上流 光記。釋二上流一。以二不
定一故。不レ云二般涅槃一者。唯是坐解不レ見二本
經一之失。豈云レ非三是定爲二涅槃一。若不レ爾次下
傍左經四
右初行
文何消。論第八十五左引二五不還經一。及
集異門十四八右列名亦唯云二上流一。故普光
致二此誤一。爾本經中含第八十七右具云二上流阿
伽尼陀般涅槃一。舊論六十六引二彼經一。云二上流
滅一。四含諸經列名悉云二上流般涅槃一。又婆娑
五十三十六右雜心五十六左等竝爾。今論於レ下
爲レ辨二種類一。於レ前云二般涅槃一。於二上流一略レ之。
頌文已如レ是。故長行列名釋名亦順レ彼。而論
主欲レ遮下如二普光一謬解上。判二體相一。云二四右
初行
生レ上
方般涅槃一
此中所説至謂有餘依 於二第二下一設二此簡
釋一。準顯上下一。謂不レ云二上二一。唯云二此中一。準知
前是通レ二。復於二第三以下一無二簡釋一。準知如二
第二一。寶判決爲レ允
三右
九─
以具勤修速進道故 不レ久時中得二涅
槃一。厭レ有最切。故有二勤修一。不久至此名二速進
道一。約二此二道有無一。辨二三種次第一
三右
十行
此不應理至無自在故 捨壽行唯依二第
四定一。如二論三八右已説一。於二下三定一。定無二自在
捨壽行力一故
然契經中至與理相應 已上有部所レ立次
第。自下論主依二經部一。先二無行一爲二盡理一。此中
有レ三。此初擧レ經印可。雜含二十九十九左曰。
斷二五下分結一。能得二中般涅槃一。彼地未二等覺一
者。得二生般涅槃一。彼地未二等覺一者。得二無行般
槃一。彼地未二等覺一者。得二有行般涅槃一。彼地
未二等覺一者。得二上流般涅槃一。又二十
一左
全同。二十
七二十
一左
曰。五下分結盡得二中般一。若不レ得二中般一
得二生般一。若不レ得二生般一得二無行般一。若不レ得二
無行般一得二有行般一。若不レ得二有行般一得二上流
般涅槃一。長含八十七右衆集經唯列名亦爾。論
主依レ之。又雜含三十一二左又三左長含十二
清淨經十丁右中含二二右善人往來經。婆沙
五十三十六右所引。増一經等。竝皆有行無行
爲レ次。有部宗皆依二此次第一。故婆沙五十三
十六右百七十初右雜心五十六左集異門十四八
左甘露味論上二十
八左
等。悉如レ是。今論主解朋二
經部一。光寶所レ解可レ爾。成實論第一三十
三右
如レ是
故。淨影大乘義章十一爲二毘曇成實異一。即是
也。雜集十三九左無行有行次第。雖三婆沙等
中無二此諍一。論主改二有部次第一。故正理師傍寶
七左
引會二二經異一。云二時既無レ異。隨説無違。此釋
不レ爾。契經既説二五種淺深次第一。故論主意
不レ爾。有行爲レ先不レ當レ理。彼經誦者誤也
三左
七─
有速進道至功用得故 二示二與レ理相應
所由一。前有部二道有無解釋不レ當レ理。故今
異レ彼立二其理一。此即成實論一三十
三右
同。曰生滅
者。生時深厭離有一。即入二涅槃一。是名二生滅一。以二
利根一故。或有下生已諸無漏道。自然在前不レ加二
勤行一。而入中涅槃上。是不行滅。以二根中一故。或有下
生已深畏二受身一。勤修行道一。及入中涅槃上。是名二
行滅一。以二根鈍一故。初二句標二速進有無一後以二
二因一釋。初約二所成一。後約下得二涅槃一有用無用上。
謂由レ無レ行有二速進道一義而成立。由レ有レ行無二。
速進道一義而成立。不レ由二功用一得二涅槃一。故是
速進道。由二功用一得二涅槃一。故是無二速進道一普
光十四右
十─
成辨兩釋竝非也。寶疏無レ妨。舊論
曰。運載非運載由二熟修不熟修一所レ成故。是
故滅不レ由二功用一得。由二功用一得
三左生般涅槃至便般涅槃 三以二生般一。例證
レ先二無行一。最言顯二極利根一。謂彼不レ久得二涅槃一。
由二最速進道一故。由レ得二最上品道一故。由二煩惱
最劣一故。此中能斷智爲二上品一。隨眠劣是微細
故。如下以二上上智一斷中下下惑上。舊論云。能運載
道。及最上品道。今亦無レ行得二涅槃一。例レ彼此
亦勝二有行一。由レ有二速進道一。光記爲二因便釋一誤
也。寶爲レ是
四右
九─
言半超者至生色究竟 此有二十三類一。以下
越二善現一處一。或超二善現善見二處一。乃至超二
十三處一。有中差別上故。竝是非レ全名レ半
四左
初─
聖必不生至一道師故 有部立二色界十
六天一。於二婆沙一無二此簡別一。論主依二十七天義一。
故有二此簡別一。如二論第八一三右聖人不レ生二無想
天一者。上論五之
三左
已簡別。故此不レ論
五右
二─
見不違理 見字正理顯宗作レ亦。又舊論
曰。我見二此義一不レ違レ理。應レ依二舊論一
五右
六─
由生般涅槃有差別故 涅槃二字。舊論。
正理。顯宗。光記。頌疏。竝作レ等爲レ正。謂等取
有行無行上流一。此中上流亦有二全半遍三一。謂
四無色中。超二中二一全超。超レ一半超。四皆受
生遍沒。準レ前可レ知。唯總言二生無色一不レ細。婆
沙百七十四八右具説頭對法十三(十右)不レ立二全
半遍三種一。唯次第一一生也。
對倶舍十(九左)
引二廣章一辨
五右
七─
復有不行至現般涅槃 斷二欲第九品一。此
生得二涅槃一。故云二現槃一。而止觀弘決六一二十
右引二此倶舍頌一。而倶舍不レ立二現般一。但爲レ六
者誤也。然光記十八右曰。縱於二欲界一曾經一七
生一。家家。一間等人。至二此位中一亦名二現槃一。此
何謂。又於二雜心五十六左成實一一三十
三右
立二八
種一。於二此七一加二不定一頭八種
不還
五右
十─
頌曰行色界有九 此九差別婆沙等無。
故婆沙百七十四十三左説二一。二。五。二十。三
十。乃至一萬二千九百六十等差別。無二如レ是
九種。雖三雜心五十六左有二五。七。八。十五。二十
等別一。而無二此九一。今是同二成實論一一三十
三右
所説」
五左
十─
且總成三至業差別故 舊論十七十八右
曰。此三人有ノ報ト生ノ報ト後報トノ差別業故。
此中起者。中有名。生者生有名。如二論第十
十四右已説一。後者後報。是上流。此起生後是所
感報而所順。業是能感而能順。起之順故名二
順起一。順即業故名二順起業一。餘二準レ之。造者
造作。是先在二欲界一造作古業。聖人必不レ作二
新業一。正理所引契經誠説。非二但造一。令二増長一
故。云レ造二増長業一
六右
四
後三亦由至分成三種 中有唯有二起業一。
生有雖レ有二起生之二業一。不共唯生業。而三
皆其業同故。不二由レ彼言一。上流雖レ有二起。生。及
順次。順後業一。前三竝無レ異。同受二中有生有一。
同由二順次業一。生二梵衆一故。唯色界第二生後
有二三種別一。故唯就二順後業一論レ之。然光記十九
右終
初兩釋。次問答三解。竝不レ得二論旨一云云縵談
何可レ及二問答一。寶疏生般具二起生二業一非也。
雖レ有レ理背二論差別旨一。故論以二起生後不共一。
成二三別一故
六右
六
佛唯説有七善士趣 中含第二初右善人
往來經標二七善人所往至所一。而廣説二中三生
三及上流七善人一。舊論云二七種賢聖人行一
六左
初─
趣是行義至無差別故 光記屬レ問最爲
レ正。上此與餘相對。今亦云二所餘一。與二此不還一
無レ別義。文勢明。寶疏屬レ下爲レ答。頌疏似レ依
レ彼。此有二三不可一。一加二雖言一失。義無二所出一
故。二云二與レ凡無別失。所對凡夫無二所從來一
故。三餘即不然一句唐捐失。然有人云三寶解
順二文勢一者。所謂非中非也
六左
三─
又唯七種至立善士趣 是第二由。寶疏
爲二第二釋一。判二是非一以二第二解一爲レ勝。以二無
學一難二前釋一。有人云。光不レ辨二正不一。寶疏判談。
其理極成矣傍初行義
疎二趣文一
今云。寶疏十二右爲二二解一
甚非也。是唯二由。頌文後二句。何爲二正不一。
故下答中有二二故一。又擧二二由一已云二故獨結
通二故。謂七善士趣名中。前就二善士言一云二
唯行善不行惡一。後依二趣言一云二行往一有人難
可レ然。
無學難不レ爾。彼梵行已立無レ當レ行。今非二已
行一故。七善士經云二比丘行當レ如レ是。乃至廣
説。何以レ彼難。光釋實穩暢。按此論脱二一由一。
舊論十七十八右云。惟此人於二餘地一有レ行。餘
人傍一來
預流
則不レ有。此人但行二善業一。不レ行二不善
業一。若人行二此行一。惟行不レ來。如二所説一三義於二
餘聖人一皆無。是故偈曰。善惡行不行 由三往
不二更還一。釋曰。故於二上流一。立二七賢聖行一。於レ餘
不レ立。正理六十五七左亦説二三義一曰。往レ上
名レ趣。謂趣二上果一。及趣レ上生。故唯説レ七。或唯
此七皆能行レ善。不レ行二不善一。餘則不レ然。又唯
此七往二上界一。生不二復還來一。餘則不レ爾
六左
八─
諸在聖位至不爾云何 自下第四明レ無二
三事一。光寶竝云レ明レ非レ生二上界一未也缺二餘二
事一故。缺三生レ上無二練退一故。婆沙五十三十八右
曰。評曰。若在二欲界一經生聖者。定不三復生二色
無色界一。所以者何。若在二欲界一經生聖者必
無二三事一。一者不レ退。二者不二轉根一。三者不レ生二
色無色界一。聖道久住相續中極堅牢故。恐下上
二界有二長時苦一同中欲界上故。今但加二從レ欲上
生一爲レ異耳
七右
三─
若於色界至極有頂故 樂惠人不レ生二無
色一。故云二容有一。下如指事
七右
三─
然天帝釋至佛亦不遮 中含三十三釋
問經十八左曰。天王釋説二此偈一曰
    捨離於天身一 來下生二人間一
    不愚癡入レ胎 隨二我意所樂一
    得二身具足一已 速質直正道一
    行具足梵行一 常樂於乞食一
學レ智。學レ智已若得レ知者。便得二究竟智一。得二究
竟邊學智一。學智已。若得レ智不レ得二究竟智一者。
當レ作二最上妙天一。諸天聞レ名二色究竟天一。往生
彼中一。大仙人願當レ得二阿那含一。大仙人我今定
得二須陀洹一。婆沙五十三十七左云。帝釋不レ解二
阿毘達磨一。不レ知三欲界依生聖者不レ得二上生一。
故作二是説一。問。彼對二佛前一作二違理語一。世尊何
故不レ訶制之一。答。佛知下彼言雖二復違理。而
不障レ道。故不二訶制一。後入二法性一。自當二解了一」
七右
九─
經生習根至所依止故 經二多數生一。熏練
習修。根漸極成熟。故已得二預流一來聖果一。依
身極殊勝。婆沙云。彼相續中極堅牢故。光
二十
三右
初釋爲レ正。爲二上界身一。及第二釋別配非
也。故舊論云。根漸成熟スルト得二勝類依止一。由二
此二義一。無二練根及退事一
七左
二─
毘婆沙師作如是釋 一百七十四十左有二
十二因一致二復次一。依二今文一者。取二彼四因一。彼
初因云。答欲界是不二定界一。非二修地一。非二離染
地一。多二諸過失災横留難一。住二本有位一。尚難レ得
レ果。況住二中有微劣身一耶。此爲二今初因一。故正
理寶六
右引
六十五四左云。住二本有位一。於二欲界法一。尚
難二越度一。況中有中。能越二欲界一。又按。諸欲界
法極難越故二句應レ入二毘婆沙上一。何者婆沙
既有二十二因一。若擧二彼初因一。則次第可レ擧二四
因一。何大爲レ二。於二後中一得。開二三因一。何況於二
婆沙下一。有二標釋結一。又初論主釋安二彼言二示二
四因一。次云二彼尚一。若此句別師義者。何無二彼
言一耶。故雜心五十八左唯後三因。曰非二欲界
中陰般涅槃一。若欲レ令二般涅槃一者。彼應下斷二不
善無記二種結一。得二若二若三沙門果一。越度三
界上。而欲界中陰於レ此無レ能。舊論十七十九左
曰。由三道未二成熟一故。由三思不二即現前一故。隨
眠惑非二劣品一故。欲界難二出離一故。毘婆沙師
説レ如レ此。此人所應作事甚多。一應レ滅二惡無記
性煩惱一。二應レ至得第二第三沙門果一。三應三
出離三界一。若在二中陰一。不レ能レ成就如レ此事一。
既標二此人一。云二一二三一。唯局二三因一文勢明。今
論是亂寫定爾矣。如二正理一者。不レ叙二兩義一。隨
レ思無レ違。若二若三者。光記兩釋。有人云。後
解非也。不二論言第故。違下正理寶六
右引
云レ得二二
三沙門果一文勢上故。今云。前解却歸レ鑿。後
釋穩暢。故舊論第二第三果。論初右説二家家一。
云レ斷二三四品一。説二一間一云二斷七八品一。豈諍二第
字一。置二同本舊論明明文一。如二縱容正理一何。況
彼無二若言一乎
八右
初─
如レ是雜修至或是不還 婆沙百七十五
十左云。信勝解見至時解脱不時解脱皆能雜
修。今何異レ彼。答。彼約レ因云二信解見至一。彼至二
第十六心一。傍論二十三
(十五右)
爲二不還等一故。然今問起
已約二上流那含一。故羅漢爲レ先。不還爲レ限也」
八右
二─
彼必先入至後後漸減者 釋二第二句一中
有レ六。一前文是明二能修人一。二此文明二遠加
行一。三乃至最後下明二近加行成滿一。四次後唯
從下。明二根本成就一正釋二第二句一。此有レ二。初
正釋。後配二二道一。五如是雜修下。明三第四後
修二下三定一。六先於下明二起處先後一。此小乘
宗前無漏中。有漏後無漏雜修。若大乘者。瑜
伽十二四左中間無漏前後有漏。寂師廣章存二
兩種雜修一。旋還明本及婆沙頌疏如レ今。正理。
顯宗作二旋環一
八右
七─
如是有漏至根本圓成 正理顯宗亦如
レ今。而文語似レ倒。婆沙百七十五十右云。如レ是
中間刹那有漏。前後刹那無漏雜故。名二雜修
靜慮一。頌疏亦云。中間有漏。前後無漏。舊論
云。如レ此有漏刹那由二二傍有漏
無漏
無流刹那雜一
故。此雜修得レ成
八左
十─
此中初品至第五品十五 根劣者。修念
短促。其利者經二多時一。故下品唯三心感二無
煩天一。漸次倍二三心一。光二釋。初釋爲レ勝。自亦
取レ初。眞諦及寶師同二初釋一。實會二論意一。後釋
者非也。論已云二便得成滿一。下不レ云二加行一是一
正理亦云二六心成滿一。却應二違文一是二若加二加
行一下品豈唯三。有二加行一必然故是三加行起二
一刹那心一有二何論文一是四然近人誤言。後釋
却符二論旨一者可レ笑
九右
三─
應知此中至令感淨居 聖者不レ造二雜業一。
如二次上傍寶
四左
辨一。光記二左今亦成立新造二淨居
新業一。正理師引レ經不レ許レ之是盡理。已憎背
有一。豈可レ造二新業一。今論熏修有漏一。令レ感二淨
居一者。約下増益故業一。能感之縁上也。光次證二婆
沙一。未レ檢二明文一。而彼亦約二古業一無レ妨。光記從
來誤二於此事一。前記三十八右
已下
以レ定爲二引業一。寶
師三二十一
右已下
具破レ之。實爲二允當一。今亦謂三雜修
定爲二新業一。誤之甚矣。問。婆沙百七十六三右
評家依四品類足説三雜修靜慮。及由レ業故生二
淨居一。曰亦由二業力一。亦由二雜修靜慮一。謂雖レ有二
思業現前一。若不レ雜修靜慮一。則不レ得レ生レ彼。雖
レ有レ雜修靜慮一。若無二思業現前一。亦不レ得レ生
レ彼。是故要有二思業牽引雜修靜慮一。令二其決
定方得生レ彼已上豈不レ造二牽引業一。答。既不
レ云レ造。唯云二現前一。明知是古業。又正理師已
不レ許二新業一。而依二彼品類足一傍寶十五
右終行
云レ由二二
力一。非二新業一決定。唯識八十九丁亦唯依二古業一
也
九右
四─
有餘師言至感五淨居 婆沙百七十五十
五左有二六説一無レ評。今依二第三説一結二頌文一。欲
レ當レ理故。此有餘者。彼第四説。亦欲レ不レ違
レ理。故兼擧レ之
九右
五─
經説不還有名身證 中含五十一十八左
阿濕具經曰。若有二比丘一。非二倶解脱一。非二惠解
脱一。而有二身證一。云何比丘而有二身證一。若有二比
丘一。八解脱身觸成就遊。不三以レ惠見證漏已
盡已知一。是比丘而有二身證一已上此不還名二身
證一。又増一十九十九左曰。於レ是有レ人。身自作
證。亦不レ信二他人一。亦不レ信二如來語一。諸尊所證
言教。亦復不レ信。但任二已性一而遊。是謂三名爲二
身證人一。異二今用一也。又長含十五二右種徳經
曰。如來至眞等正覺十號具足。於二諸天世人
魔。若魔天沙門婆羅門中一。自身作證。爲二他
人一説二上中下言一。皆悉眞正義味。此佛名二身
證一也
九右
八─
即不還者至依身生故 自下釋二頌七字一。
顯二身證義一有二兩義一。初毘婆沙師義。有二總釋
別釋問答三科一。婆沙五十四三左曰。身證謂
信勝解。或見至以レ身具證二八解脱一。未三以レ惠
盡二諸漏一。雜心五二十
三右
亦同。成實甘露等同レ此。
但云レ得二八解脱一。及云レ得二滅定一。故此身屬二能
證一寶疏引二婆沙一略二以身
言一。未レ曉二二義別一故也。
依レ身以レ身證。身即
證故名二身證一
九右
十─
理實應言至身寂靜故 後論主正二前義一
示二好解一。是非三必謂二經部義一。言二理實應言一故。
寶疏爲レ是。光記非也頭論主於レ此正説。故二十五
(八右)亦任二本宗一。身爲二能
證一
也
正理云二經主一。以レ正二前義一故。依二大例一言
矣。此中爲レ三。初叙二所思所得一。二便作下示二
能思相一。三如是下釋レ名。此釋名中。初正釋。
後所由。此義身屬二所證一。證是能證。屬レ身之
證。第六轉依主。故得下皆置二身言一。又前説
定中得レ名。此出定而立レ名。是爲二二別一。得及
智者。身寂靜之能得爲レ得。智者思所成智即
思惠。光第二釋爲レ勝。順二及言一故。初釋非也。
文中於二滅定一。不レ施二得言一故。亦復云二從起一。何
由二滅定得一可レ立レ名。寶十六右思惠及身證得
身寂靜一者。全未レ曉二第二義身不屬二能證一。正
理六十五十二右標二經主一擧二此文一。而云。今謂
彼從二滅定一。住雖レ得二先未レ得有識身寂靜一。而
非三唯彼位方得二身證名一。先後二時倶得レ名
故。由レ此設無下縁二滅定一智上。得勢力故立二身證
名一。是故前説於レ理爲レ勝。擧二後邊一故。唯作二是
言一。得二滅定一不還轉名爲二身證一。理實身證於二
八解脱一無レ不二具足一。由二身證住一。以下滅盡定用二
餘解脱一爲レ門而入上故。今反破云。身是唯所
依。何可レ爲二能證一。亦復前後二時倶得レ名者
不レ爾。能所異故。舊論無二是一段一。梵本寫脱
乎。若譯後闕文乎
九左
三─
契經説有十八有學 中含三十四右大品
福田經説二二十七賢聖一。於レ中加二身證一。除二第
四果向一。有部毘那耶二載二彼經一。與二正理六十
五(十
二左)寶(十
六右)引
所擧同。不レ入二身證一。頭成實一(三十
三右)甘露上(二
十九右)竝加二身證一
爲二二十七賢聖一。
蓋現流福田經錯誤。以二次列
不順。彼列レ名。隨信。隨法。信解。見到。身證。
家家。一種。前三向及果。中等五不還。九無
學
八左何謂依因至立有學故 初問後答。答中
初示レ體。後釋二名義一。有無者。鮮本。光記。頌疏。
作二無漏一。舊論作二無流一。爲レ正也。舊論云二三
種無流學一。及無流學果一。此四法與二聖人一亦
爲レ依。亦爲レ因。故云二依因一
九左
五─
不還差別至九百六十婆沙百七十四十三
左雜心五十八左具説
十左金剛喩定至通依九地 此三説婆沙二
十八三右之
十一右
各廣説對見頭金剛寶中寶不可壞義
戰具最勝義。智論四十
七首尾廣説。又以二白羊角一打破。大論二十一(二十一
丁)止弘六ノ三(二十一右)涅槃經第九龜甲及白羊角。
般若論𦏰羊
角壞レ之
雜心十二十
九右
初二説同レ之。第三妙
音義未至定。總説唯十三。若忍智行種縁分
別未至所攝有二一千四百九十二一。今第三無
レ之。起二此定一所依地即九地。故云二通依九地一。
謂未至中間根本下三無色無漏九地。能
治道依地故。欲界非二定地一故。有頂非二無漏一
故。如四婆沙二十八十一右説三非想非非想處
無二自地無漏一。此多種金剛定悉皆隨一起得二
阿羅漢一。非二一人起多。如二婆沙二十八説一」
十一右
初─
謂苦集類智至相應有八 簡二法智一云二
類智一。唯縁二有頂一。爲レ斷二彼惑一故。不レ縁二餘地一
者。苦集竝厭行相。不レ可三厭レ下斷二上惑一故。
問。何故不レ取二二法智一。答。法智縁レ欲智。唯斷二
麁惑一力。無下斷二細惑一之殊勝力上故
十一右
二─
滅道法智至相應有八 法智唯縁二欲
界一決定。故不レ言二所縁一。婆沙具説下以二滅道法
智一思惟欲界滅道一。作二四行相一隨一行相得中
阿羅漢果上。問。法智苦集不レ取。何故特取レ之。
答。滅道是斷證行相。縁二欲界一勝レ縁二上二界
滅道一。故特縁レ之。斷二有頂惑一。故論二十六五右
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治二上界修斷一。欲
滅道勝二上界一故
十一右
二三─
滅類智縁至合三十二 是依二未至定一
起二滅類智一。縁二四禪四無色八地滅一。此必別
縁故。唯三十二。異二第三師合縁一。論十九十四
右云。縁二滅諦一者。各以二自地滅一爲二所縁一。滅互
相望非二因果一故。雖二惑智異一。別縁義同證無
レ妨
十一右
三─
道類智縁至必總縁故 此必總縁故。
異二第二師一。正理六十五十五左云。滅唯別縁。
道則不レ爾。於二隨眠品一已具成立。論十九十
四右云。縁二道諦一者。一一通能縁二九地類智品
道一。以二類同一故。何故縁レ滅。自地非レ餘。縁レ道
便通二同類一。以二諸地道互相因一故
十一右
八─
有説此定至二十四 此第二説道類智
同二滅類智一。爲二別縁一故増レ數
十一左復有欲令至處二十四 此第三説舊論
闕無。滅類智約二二合三合等一。異二初師一也。
問。此三説是非云何。答。光記第三爲レ正。
以二婆沙二十八如是説者義一。頭正理七十三(十
五左)云。故許下滅
道法智品増乃至得成二金剛喩定一。
寶疏二十六(九左)擧二彼全文一。
寶疏初説爲レ正。
以二正理竝破二後二師一故。婆沙爲二論意各別一。
有人云。光寶但以二餘論一決。於二此論前
傍論十九
(十四右)
具辨道別縁・滅總縁一故初説爲レ正寶
師談當レ理矣。近人云。雖三正理破二後兩説一。而第
三説爲レ正。評家義故。此論無二簡別一故。次第
亦同レ彼故。光記實得二論旨一。何以二正理一。可レ決二
論主意一。其相違非二一條一故。今云。論主意初
説爲レ正。何以故。文勢分明故。謂初説不レ標二
有説一故是一。正理顯宗亦爾。若言三舊論初義
曰二餘師説一者。則彼第二説言二有餘師執一。以二
執言一顯二不正義一。是其一論大例焉。舊論却爲
レ證也是二。豈云レ無二簡別一。又於二初説一。具示二總
縁所由一。影顯滅類別縁所以一。於二後二説一全
無二其所以一。如レ是顯示勝劣是非一。聖教大例
也是三。又於二婆沙一唯述二其相一。未レ説二所由一。今
更説レ之。豈爲レ不レ顯二正義一是四。又滅是別縁。
道即總縁。於二前十九之
十四右
隨眠品一具決擇。故今
述二所以一令レ同レ彼。欲レ令レ知二初説是正一是五。滅
別縁。道總縁義。已極成。雖二婆沙評家一而違
レ理。故正理論師得二此論意一。初説中云下滅唯
別縁。道則總縁。於二隨眠品一已具成立上。又破二
後二師一云。彼倶非レ理。道必總縁。滅唯別縁。
前已辨故是六。若論主欲レ取二第三一。應レ言二應作
是説一。或應三終言二是義應理。既不レ爾是七。然
如二普光一未レ曉二論旨一。唯封著婆沙如是説者
言一。可レ呵可レ去。近人亦愛著普光一。妄諍是二彼
非一。至レ所レ不レ能レ救。而言二雖レ謬亦復其謬非
無レ理。豈非レ背二依レ法不レ依レ人。依レ義不レ依レ文
金言一乎。寶法唯擧二正理判決一。未レ辨二此論起
盡一。唯偏信二正理一之舊蔽。未レ得二此論旨一。誰爲
レ不レ然乎。更難二第二師一。道互爲二因果一必總縁。
滅自地各別無二互因果一。何混同同爲二別縁一。
難二第三師一。謂滅類智各別無二因義一。何可二合
縁一。若彼合縁道尚應二合縁一。同類相因故。又唯
別縁能斷二其惑一。有二何不足一用二合縁一爲
  金剛喩定依二九地一多數三師異説圖 論
二十四十一右

十一左
七─
此定既能至盡智令起 爲レ取二倶行盡
智一。擧二盡得一故下云二最初倶生一。舊論曰。與二第
九品惑滅離至得一。倶起智名二盡智一。光初釋爲
レ善。寶亦如レ是。第二釋盡得與二倶行盡智一。約
相違釋一。違二新舊論一也
十一左
九─
由レ此解脱至故名盡智 盡是諸漏盡
得云レ盡。從二同時倶生盡一。爲レ簡二餘智一名二盡
智一。是一分隣近釋。問。前云云此惑盡得即第
九品。今云二諸漏盡一約二一切一。豈非二一多相違一。
是故正理六十五(十六左)
光三(十二左)引
顯宗三十二
三右
上文云二諸
惑盡得倶行盡智令起一。答。約二正盡一。唯第九
品。若依二功能一通二一切一。次上十左
七行。
上正明二能
引一。故云二此惑一。今盡智釋名故約レ寛。竝不二相
違一。正理上下約レ寛。婆沙百二十左釋二盡智名一
有二兩説一。一煩惱盡傍盡
絶義
身中最初起。故名二
盡智一。傍屬二煩惱盡處一
智第六依主
一縁レ盡傍滅
諦
故名二盡智一。四
諦中。滅諦是最勝。涅槃性故。故雖レ縁二四諦一
約レ勝。此能縁智名二盡智一。傍境第
七依主
今論傍盡
得義
不
レ同二彼二説一。故正理光三十
二左引
初擧二今論義一。次標二
有餘一。擧二婆沙初義一也
十二右
二行
即此唯應至阿羅漢名 此中即者。繼二
上無學義一。故置二唯言一簡二自益一。無下於二自利一己
應中更學上故。故正理云。諸自利行。修學已成。
唯應レ作二他利益事一故。次應供義約二所供養一。
若依二婆沙九十四一十三右約二能受供一曰。應レ受二
世間勝供養一故。甘露味論上二十
九右
亦爾。曰
一切人天中應レ受二供養一。雖二能所異一相依故。
無レ有二相違一
十二右
八─
如契經中至名有學者 雜含三十五五
左曰。有二外道出家一。名曰二尸婆一。白レ佛言。云何
爲レ學。所レ謂學者云何學。佛告二尸婆一。學二其所
學一。故名爲レ學。尸婆白レ佛。何所レ學。佛告二尸
婆一。隨レ時學二増上戒一。學二増上意一。學二増上慧一。舊
論十七二十
四右
尸婆柯彼學二三學一。學三二學一故。説
名二有學一。尸婆小本雜含曰二尸匐一。今云二憺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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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音二十五十九左引二説文子虚賦等一。具釋二字
義一是何謂。光記云レ學二所應學無漏正法一。稽
古上二十
四右
破云。普光釋レ經。爲下學二所應學無漏
正法一義上。殊不レ知所學乃所レ云三學。而正所學
亦是物也。是亦坐レ不レ讀二本經一耳。今云。所レ云
三學云二無漏正法一。光次文云レ學二正所學無漏
戒等一。漏無漏爲二邪正一。實是本意。還汝未レ了二
經意一。求二志於彈斥一。亡二於光次文一。設雖レ無二次
文一。聖人所學戒定慧云二無漏正法一。有二何妨一。
又雜含二十八七右曰。何等爲レ學。謂學二正見一
成就學二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
正定一。成就是名レ學。何等爲二無學一。無學正見成
就無學正志乃至正定成就。是名二無學一
十二右
十─
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 舊論有二若
爾言一易レ曉。謂若爲レ學後増上三學一。名二有學一
預流等住二本性一。不二進修一應レ不二有學一。婆沙百
七十六三左曰。有二二因縁一名二住本性一。一守二賢
善性一。而無二退轉一。二守二身分徳一。而不二進修一。今
但説下不二進修一名中住本性上。謂預流者不レ進修
一來果一。廣説レ餘亦爾。寶疏二十
一右
文私爲レ住二
本有漏性一非也。無レ教故疎レ文故。有漏先已
除遣。以二邪正相對一故
十二左
五─
總成八聖補特伽羅 長含八十九左云。
復有二八法一。謂八人列二四向四果一。雜含三十
三十七右列二向果一云。四雙八輩賢聖。長含二九
右亦爾
十二左
六─
謂爲證得至阿羅漢果 舊論曰。一爲
レ證得須陀洹果一行二於道一。二證得須陀洹果一。
乃至七爲レ證得阿羅漢果一行二於道一。八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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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羅漢果一
十二左
八─
若倍離欲 舊論若上云一復次一。寶分節
未レ詳。頭倍離者九品總三類上中下。初三品一類一分
斷。六品倍二初一類三品一名レ倍。九皆斷三類盡
故云
レ全
十二左
九─
非前果攝 光二釋。初釋稍文錯誤。應下
雖二名一一事二上。意言雖下其一來不還向名與二
前攝レ果之名一同一上。而其事體與レ彼二物。釋二
此句一初釋與寶同。約二非レ攝相一如二初釋一。尋二
所由一如二後釋一。竝存可也
十三右
三─
論曰至不治自地 釋二初句一爲レ三。初總
釋。二徴三釋。此釋中有二二因一。初約三有頂上
無二近分一。易レ了不レ具。後約二自不治レ自。此相
難レ曉具釋。初標立。二自地煩惱下所由。三
故自下結。其所由中初總釋。後若彼下別釋。
初順釋・後若此下反顯。光云。復正理云。若彼
等云云。今云。若彼下釋二此論一詞。必非二正理
文一。蓋脱二正理文一。濫寫隣行一。正理六十六初左
云。非丁彼隨眠所二隨増一事。應丙有二勢用一治乙彼
煩惱甲。以四順二生長彼煩惱一故。此二十四字脱
應レ加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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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右
九─
頌曰聖二離八修 聖言簡レ凡。聖二言
簡二聖一道一。八言顯二下八地一。簡二有頂一。修言簡二
見道一。此所簡者。即下準釋。舊論十七二十
五右
有
餘義。及能破更結レ頌。爲二一行一曰。餘説レ由二出
世一。捨レ惑不レ應故。有頂半解脱如二上生一不レ應。
初二句有餘師義。
後二句論主破
長行具釋。蓋梵本異
十四右
七─
頌有漏離次下 有漏言簡二無漏一。下言
簡二自及上一。次言顯二隣次一。簡二隔越下一。例如下第
三定近分離二第二定一不上。能離二初定染一
十四左
十─
論曰諸道至謂欲八定 此中大分レ二。
初總標二能所治一。二初三下正釋レ頌。此中初正
明。後下三下辨二所以一。初總標二能所治一中。初
總擧二能治所依一。後總擧二所離一。是爲レ明三近分
離二下差別一。先標擧非二正釋頌。故舊論十八
初左
云。
一切衆生依地有二九種一。謂欲界。四色定。四無
色定。此中從二欲界離欲一。乃至二第二定離欲一。名二
三地勝一。於二此三地中一。最後解脱道。或從二近
分定一起。或從二根本定一起。既云レ標二一切衆生一。
簡別云二此中一。總別之異。由漸正釋差別炳然。
今亦云二諸道一。有漏無漏諸道依地。故云レ諸。
竝皆總擧。故論二十八十六右云。此八近分皆
淨定攝。唯初定亦通二無漏一。此理爾故。正理。顯
宗。竝全同二此論一。今此正所明唯有漏。而唯離
レ下。故前問。及頌。長行。悉云二離下一。然普光不
レ設二分節一。亂解致二二釋一。竝皆違二論旨一。初釋應
レ言二離レ八謂除二有頂一者。未レ曉三總擧二所離一。而
正二論文一。非中之非也。後釋雖レ非レ無レ理。而全
謬二今正所明一。謂唯有漏加二無漏一。唯離下加二
離上一。剩通二釋頌文一。云レ約二多分一。令二初人迷一其
罪大矣
十六右
四─
頌曰淨道至及滅 無漏名レ淨。非レ謂二無
記一。此者唯指レ果。目近故。故問云二果位一。今亦
唯云二解脱道及滅一
十六右論曰至沙門性 無間脱非レ一。故云レ諸。
唯有爲故云レ道。簡二無爲一簡二異生有漏一。云二無
漏一。此示レ體
十六右
六七─
懷此道者至故名沙門 釋二名義一。有二正
釋引證一。沙門義數多。今且約下行與二斷惑一二
義上。契經者。中含四十八四右曰。云何沙門。謂
息止諸惡不善之法。諸漏穢汚爲二當來有本
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一。是謂二沙門一。問。此經唯
息惡義。無二勤苦修行一。答。息二煩熱一。必有二勤行一。
故云二勤勞一。非二相違一。舊論云。如二經言一。此人能
寂靜多種惡法。不應慧法。染汚法。隨下順生
死。能感二後有一。乃至老死上。故名二沙門一已上。豈
非二契當一。増一四十六七右曰。沙門名二息心一。諸
惡永已盡。又云。復以二何故一名爲二沙門一。諸結
永息故。名爲二沙門一。雜含二十九一左。云。何等
爲二沙門義一。謂貪欲永斷。瞋恚癡永斷。一切煩
惱永斷
十六右
八─
異生不能至非眞沙門 簡二相似沙門一。
光記四十
一右
分二無異究竟一解釋有二一理一。而依二
舊論及正理一。還似二鑿説一。舊論十八三左云。凡
夫非三決定能寂靜衆惡一。故非二眞實沙門那一。
正理六十七初左云。即以二無漏聖道一爲レ體。非二
世俗道一。涅槃無漏道。以三能無レ餘究竟靜息
諸過失一故。由レ此異生雖三能已斷二無所有處
染一。而非二眞沙門一。以二諸過失尚有餘故。暫時
靜息。非二究竟一故。寶疏唯擧二正理一。實得二論意一。
然有人此論與二正理一稍異。寶疏直用二正理一
未者。却泥レ文也
十六右
九十─
契經説此差別有四 雜含二十九初右
云。何等爲二沙門果一。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
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中含二十六師子吼經
初右云。此中有二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
門一。此外更無二沙門梵志一。異道一切空。無二沙
門梵志一。長含八十四左云。復有二四法一。謂四法
沙門果列二四果一十二右増一經云二四證法一列二
四果一
十六右
十─
理實就位至八十九種 此中大有レ三。
初標二數性一。二謂爲下釋。後如是下結レ數。釋
中爲レ二。初釋二八十九相一。二諸無下辨二寛狹一。
是即四句意。初第一單句。次第三雙亦句。後
第二單句。就二亦是言一。寶疏二釋。初釋亦二無
爲性一者謬之甚。以三解脱道非二無爲一故。違三互
簡二寛狹一故。頭五因婆沙六十一(十
九丁)六十五(十二丁)
十六左
九─
論曰若斷道位 爲二惑斷一無間解脱二
道。總云二斷道位一。而光若斷位。若道位者非
也。無二離レ斷別道位一故
十七右
十─
由此契經至斷五下結 是證二見修雜一
也。雜含二十九初右曰。何等爲二須洹果一。謂三
結斷。何等爲二斯陀含果一。謂三結斷。貪恚癡
薄。何等爲二阿那含果一。謂五下分結盡。何等
爲二阿羅漢果一。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又如三前薄貪瞋癡一來處指二諸文一。傍二右
十七左頌曰至輻等 初句標二前説正名一。餘句
顯二異名一。於レ中有レ二。初婆羅門名。後示二輪號一。
此中亦有レ二。初總通二見修一。示二梵輪名一。二後
一頌。別就二見道一。示二法輪名一。於中者。正理
釋二梵輪中一。光記爲レ得。寶疏總爲二沙門性中一
義疎遠。然光記初一頌異名。後一頌明二法
輪一。豈可レ不二後一頌是異名一。云二於中一云二説名一
故
十七左
八─
經亦説爲婆羅門性 増一第九九右云。
世尊告曰。欲レ言二沙門一者。即我身是。所以
然一者。我即是沙門諸有奉持沙門戒律。我皆
已得。如レ今欲レ論二婆羅門一者。亦我身是。所以
然一者。我即是婆羅門也。諸過去婆羅門所持
法行吾已悉知。雜含十七二十
一左
云。如レ實知二受
集受滅受道等一者。彼是沙門之沙門。婆羅門
之婆羅門。同二沙門一。同二婆羅門一。沙門義婆羅
門義。増一四十六七右云。梵志名二清淨一。除去
諸亂想一。又云。何故名二婆羅門一。盡除二愚惑之
法一。名爲二梵志一。更説二異名一。亦名爲二刹利一。以
レ斷二其婬怒癡一故。亦名爲二沐浴一。以三其洗二二十
一結一故。亦名爲レ覺。以三其覺了愚法慧法一故。
亦名爲二彼岸一。以下其從二此岸一至中彼岸上故。中含
四十八馬邑經四右云。云何梵志。謂遠離諸
惡不善法一。諸漏穢汚爲二當來有本煩熱苦報
生老病死因一。是謂二梵志一。更有下聖與二淨浴一名上」
十七左
九─
即此亦説至獨應名梵 雜含二十六十八
左云。能轉二梵輪一。於二大衆中一師子吼而吼。梵是
清淨義名レ佛。輪是輪轉義。名二所説法一。梵之
輪故名二梵輪一。依主釋。簡二世間初定之假梵
王一。故云レ眞。問。今沙門性異名。豈佛獨名レ梵。
何成二異名一。答。約二所懷持一。是佛徳。約二能懷持一
即沙門性。故無レ妨。梁僧傳五五左魏晋沙門
依レ師命レ師。如二帛法祖竺道生等一。晋道安受二
業佛圖澄一。澄姓帛氏。安以ク師莫レ過二釋文一。乃
以レ釋稱。人有二議者一。後増一阿含譯出。始服二
其懸解一云。當時已有二法海經一。西晋法炬譯。
其經具言レ之。不レ待二増一一。古今鮮下能讀二三藏一
者上矣。嗚呼是何謂哉。傍増一前秦曇
摩難提之譯
十八右
初─
由契經説至亦名清涼 證二佛名梵。中
含三十四十二左世間經曰。如來是梵有。如來
至涼有。無レ煩亦無レ熱。有諦不虚有。稽古云。
按四有字。考二之餘經一者字誤。亦字又者草
誤。今云。不二必然一。約二能有一云。佛具二諸梵徳一
云二梵有一。有二何妨一。亦字分二熱煩一爲二二義一。故
特云レ亦。非二草誤一也。有云。此所引經三名。
後二名同文故來。今云。初總名。後二梵所
有義。故特證レ之。非二同文故來一。故舊論云。
如二經中説一。世尊是夫嵐摩。如レ此寂靜。如レ此
清涼。琳音五十九初左梵此云二清淨一。或云二清
潔一。正云二寂靜一。應音二十四左又三十
九右
三十五
右
探
玄二三十
九左
玄賛二十三
右
天台淨名疏二二十
一丁
補註
一五十
八丁
十八右
初─
即於此中等 第三釋二後一頌一。明二法輪
名一爲レ二。初正釋。二問答唯見道一。初中亦二。
初標立。即釋二次二句一。二如世下明下與二輪名一
所以上。亦二。初約二五種相似一。後約二輻等ノ相ノ
相似一。此二義竝爲二法喩一。如二輪之法一。故名二法
輪一。依主釋也。探玄三二十
六左
有二持業依主一云。
法即輪故持業釋。又輪是喩況如二聖王輪寶
即法之輪故依主釋。此意佛法能斷レ疑。是輪
徳故持業也。依主中能所相反應レ言二輪之法一
也。又輪釋二四義一。一圓滿義。以レ離二缺減一故。二
具徳義。具二轂輻輞等一故。三有用義。摧輾惑
障一故。四轉動義。從レ此至レ彼。即從レ佛至二衆
生一。亦從レ彼向レ此。從二衆生一至二佛果一故。玄賛
四五十
七左
亦四義稍別。如二今論五義一。唯持業一
釋也。若加レ轉。彼云。轉者。動也。顯也。運也。起
也。動宣言教一。顯揚妙理一。運二聖道一。於二聲前一
起二眞智一。於二言後一圓摧二煩惱一。名二轉法輪一。義
林一本二丁五教章上二五十
三左
文句七之二九左
五之一四十
五左
玄論八七丁玄賛七四十
八右
諸師明二小
乘一。唯約二見道一。爲二法輪一
十八右
二─
世尊有處説名法輪 雜含十五十二右
曰。世尊於二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一轉二
法輪一。中本起經上二右云。佛告二梵志一。吾欲下詣二
波羅奈一。撃二甘露法鼓一轉中無上輪上
十八右
三─
由速行等至似世間輪 此五相。婆沙
百八十二三右多説中集取四説一。彼第三説
中。有下伏二未伏一鎭二已伏一二相上故。彼第四説
有二迴轉義一。今五相中。總不レ離二迴轉一。故不二別
立一。論主意。若約二一相一義。偏不レ圓。故合集正
理顯宗亦如レ今。此中有二捨取一故者。婆沙云。
捨二苦現觀一。趣二集現觀一。乃至捨二滅現觀一。趣二道
現觀一
十八右
五─
尊者妙音至故名法輪 婆沙百八十二
三左約二輻轂輞三一。總有二六説一。更別有二妙音義一。
而彼不レ約二輻等一曰。尊者妙音説曰。學二八聖
道一。展轉和合。一時至二他相續中一。轉故名二法輪一。
此八支道。見道位勝。是故見道。獨名二法輪一」
彼唯以二移轉義一釋レ輪也。彼六説示レ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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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論。正理。顯宗竝同二此論一。今配當全同二彼
第六説一有人此配當不レ同二
婆沙中所説一者麁見
檢二妙音甘露味論一。
無レ有二此文一。蓋尊者別時談二此義一。問。約二八正
道一何知一見道一。答。雜含二十九初右曰。何等爲二
沙門法一。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有部八正
道在二見道一。七覺支在二修道一。有餘師。經部。大
乘反レ之。具如二論二十五一十四右又妙音甘露
味論下十五右曰。見諦道中。是名二八直道一。思
惟道中。是名二七覺一
十八右
八─
憍陳那等至正法輪故 自下第二爲
レ二。初問答唯見道一。後爲レ決二法輪在位一。論二三
轉十二行一。此初。頭五比丘玄賛四(五十四左)
新註一上(十三左)出二七説一
雜
含十五十一右曰。諸比丘我於二此四聖諦三轉
十二行一。不レ生二眼智明覺一者。我終不レ得下於二諸
天摩梵沙門婆羅門聞法衆中一爲二解脱一爲レ出
爲離。亦不三自證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我
已於二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一。生二眼智明覺一故。
於二諸天摩梵沙門婆羅門聞法衆中一。得レ出得
レ脱。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乃至憍陳
如。拘隣知法已。地神擧レ聲唱言。諸仁者世尊
於二婆羅那一三轉十二行法輪。聞二虚空神一。謂
六欲天。展轉聞二梵天一。乘レ聲唱言。諸仁者世
尊於二波羅那一三轉十二行法輪。又五十一丁因
果經三二十
九丁
中本起經初右轉法輪品。度二五比
丘一。因縁具也
十八右云何三轉十二行相等 自下一段。古
今英賢皆悉不レ得二論旨一。莫二一取定。今先辨二
正義一。後規二諸師誤一。辨一正義一者。自下爲レ決二法
輪在位一。論二三轉十二行一。此問也
十八右此苦聖諦至所説如是 答此有レ二。初
毘婆沙師義。後論主難二有部義一。示二自正解一。
此初也。此中麁分爲レ五。一叙二三轉一。二示二十
二行一。三通二數妨一。四配二三道一。五結レ宗。初中此
苦聖諦。初轉約二見道一。此應遍知第二轉。約二
修道一。此已遍知約二無學道一。故下三轉如レ次
爲二三道一
規二諸師誤一者。光寶竝因便明者。全不レ得二論
意一。何者下論主示二正解一中。兩釋倶法輪名爲
レ本故。又釋二三轉一。光約二三道一爲レ是。寶疏約二示
勸證一。唯就二見道一。釋背二論意一。及違二文勢一也
十八左
四─
若爾三轉至立法輪名 第二論主難前
義一。示二自正解一。此初難。是即自言相違過。唯
言爲二眼肝一。謂渉二三道一。非二唯見一。唯見非二三道一
故。依レ之正理救釋。必不二成立一。如二下具辨一
是故唯應至今解義故 後論主叙二正解一。除
去自言相違過一有二兩義一。初三轉法輪倶約二見
道一。後倶約二三道一。故竝不二且吾一也。此初義也。
此中爲レ三。初正示三三轉教名二法輪一。二明二三
轉十二行相一。三叙二轉義一。初中是故者。承二上
難一起二下正義一。即示二有レ過故改義。唯者簡二修
無學二道屬二三轉一。即此言唯前唯見道爲二法
輪一之義。見道三轉十二行教門名二法輪一也。
頭文句七二(十三左)云。夫轉者。轉二此法一度二入
他人一。令二彼得悟。破二六十二見一。故名二轉法輪一
次明二
三轉十二行一中。若唯見道三轉非二三道一。如何
云二三轉一。答曰。一見道三周轉故。三轉義成。
若爾應二三轉三行一。何具二十二一。答。雖二見一道一。
有二苦集滅道四一。三四十二行成立。別釋約二示
勸證一可レ知。明二轉義一中。若教門名レ轉。轉義
何。謂自悟法説往二他身一。令二彼教義證悟一。故
轉義成。問。此義以レ何知二轉法輪倶唯見道一。
答。異二第二釋三道法輪一故。云二三周一故。一法
再二故云レ周。三道別何可レ云レ周。如二減縁減
行一。云二四聖諦一故。不レ通二已轉契經一故。問。若
爾於二後二道一。無二三轉十二行一乎。答。世尊所
説且唯約二見道一。云二已轉一故。若後二道準レ之。
亦作レ之無レ有レ妨。或諸下第二約二三道一爲二法
輪一。舊論云二復次一。是亦異三有部爲二唯見道一。三
轉同レ彼。爲二三道一不二別釋一。而於レ通二已轉言一。
自成立故。此中爲レ三。初三道爲二法輪一。二
釋二轉義一。三通釋已轉言一。後辨二先英是非一。
頭舍利弗毘曇十四(十五右)所引契經分明但約二
見道一。云二四聖諦三分十二行一。亦名二十二智性一
光記
初義爲二經部一非也。不レ順二是故唯應言一故。復
光約二三道一者誤。若同レ前三道ナラハ何別可二問
答一。何得レ云二三周一。又終引二正理一。四十七
右二行
彼然
唯下救釋毘婆沙義一。普光若許者。論主破不
レ當如何。是故引レ彼須レ設二反破一。若正師約二通
中初一。何得レ云レ唯。既云レ唯。其救不レ成。寶疏
三十左云。斷取餘師義一者未レ詳。正理論以二論
主第二釋一會。爲二婆沙本意一故。以二論主初義一。
標爲二有説一而加二能破一。彼上下其類非一也。
又擧二正理此但等能破一。不レ破者非也。次但
約二示勸證一。不レ言二見修等一。似二無失一。而初
三十左
初行
云下論主破二婆沙一通中三道上。故レ彼亦非也。
若準丁第二釋下云丙第一釋取二餘師義一。此釋通
取乙三道甲。若爾初釋爲二見道一乎。次引二正理
六十七
(十二右)
一段全文一。顯宗三十二十六右全同。寶
疏擧而未レ辨非也。今須二彈斥一。若一切聖道
名二法輪一。是婆沙本意ナラハ何得レ言二唯見道一。言
レ唯故所レ設二難詰一。故種種通釋。竝皆歸二虚妄一。
汝曲二婆沙師意一致レ救。豈可レ爲レ順二本宗一。又
傍疏三十一
左五─引
以二論主初義一標二有説一。而致レ難云三
此但方便非二眞法輪一等者。理不レ應レ然。教法
法輪方便。即是眞法輪。諸法談義。豈可レ言
レ無二勝能一。法華玄賛第四五十
五右
擧二此論諸説沙
門性等頌文已下一章一已而標下天親論主依二
經部宗一。破二薩婆多一言上。又擧二今難詰已下兩
説一。頭依二宗輪論(四十三左)大衆部一説部等本宗同
義一。彼如來語皆爲二法輪一。今教法輪稍同レ彼。何爲二
經部一乎。正理云二有
説一。似レ同レ彼故乎
次又云。此有釋言。初説二見
道一。名爲二法輪一。非二薩婆多正義一。雜心亦叙二不
正義一云。牟尼説。見道速疾名二法輪一。倶舍復
言。或諸道皆是法輪等。此是薩婆多師本意。
故顯宗云。毘婆沙本意。總説二一切聖道一。皆
名二法輪一。以レ説二三輪三道攝一故。於二他相續一見
道生時已至二轉初一。故名二已轉一。非下唯見道以二
八支聖道一獨名中法輪上。妙音所説非二正義一故。
基師不レ破也。今云。依二經部宗一者未レ詳。後有
釋甚非也。若非二有部正義一。何頌云二唯見道一。
而長行難。彼出二自言相違失一。雜心五初右亦
同二此論一。速疾等及八支聖道兩説。何云二不正
義一。倶舍第二釋。是論主改正義。全非二有部
義一。何可レ爲二有部本義一。證二顯宗一練磨不レ足矣。
彼蒙二論主難一。衆賢致二如レ是轉救一。而毘婆沙
師云二唯見道一。故終不レ成レ救。然豈爲レ證。可
レ決二諸文義一。又探玄記第三二十
五左
轉法輪十門
分別中二十
六左
四諦。各有二眼智明覺一成二十六
行一。三轉二十六一成二四十八行法輪一。頭文句七十
二(十二左)
亦異
也
此釋未審。阿含法華化城
喩品
等諸經。倶舍。婆
沙等諸論。竝云二三轉十二行一。此各有二眼智明
覺一。即十二轉四十八行。而云二三轉十六行一。四
諦各有二四相一。成二十六一等。無レ有二經論明文一予
不レ信也
依三界身 問。無色無レ有レ色。何云レ身。答。心
心所聚義爲レ身。或約二多分一也
十九左
三─
此通達言至上界定無 舊論十八七右
曰。造作者。初發修二見道一。是涅槃正方便故。
究竟者至二得阿羅漢果一。由二此經一故知。於二上
界一無二見道一。今云二通達一。深密經三十九丁成唯
識九四丁見道爲二通達位一可二準思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二十四法義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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