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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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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總。後五是別。今取レ要云二不獲聖法一
十九
右
非説異生至 無漏應理 舊論云。非至得。
即是非至。若非至聖法是凡夫性。凡夫性不
レ應レ成二無漏一。正理十二十左云。不獲即是非得
異名。如何無漏法可レ名二異生性一
謂不獲一切至應名異生 自下兩説。婆沙
四十五四左
已下
兩説前却。今論主欲二苦忍義是非
也一。故後擧以難絶
十九
左
 如説此類食水食風 寶疏蚊食レ水蝉
食レ風爲レ正。光記未盡也
此亦應言至唐捐其功者 聖道約二五部三
乘一有二十五種一。前説云二一切一皆取レ之。今云二一
切一雖二言同一唯苦忍中一切。取二三乘苦忍一不
レ殘故。依レ體分全大別。何得三難言二同レ前有一
レ難。謂於レ體雖レ爾。於二苦忍一有二分全一。唯言レ聖
未レ知レ何故。應レ有二純苦忍聖道簡別一。故致二此
難一。此通如レ前。更難云。汝欲下前義有一妨難未上
レ盡。立二別義一爾同レ前有レ難故。重説功唐捐。況
約二少分一猶非也
二十
右
第二刹那至 後後轉増者 第二念得二初
念三法一之大得有レ三。得二其大得一之小得亦
有レ三。大小合有レ六。此六落謝竝レ前成二九法一。
故第三念得二彼九法一大小得各九成二十八一。
竝二前六一總有二二十四一。第四念二十四能得。
二十四小得合四十八。竝二前二十四一。總成二七
十二一。第五念大小得各各七十二合成二百四
十四一。餘應二準思一
二十
左
如是諸得至況第二等者 讃二得無礙一通
レ妨。初正叙。後反顯。如レ是諸得雖二極多集會一。
而無二有對質礙一故。互相容受不二隔礙一。舊論
曰。今諸至得最大集會。希有生起。唯有二傍顯
無失
一徳一。謂不相礙故。得所處若不レ爾於二一人一
虚空非二其器一。何況第二已上 今第二等者。對二
一有情一故第二人有情。等二第三第四等有情一。
神太釋可也。光記初爲二問答一。後釋二第二念一
竝非也寶無二
細釋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四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五
 豐山沙門釋林常快道記 
同分有情等 婆沙二十七四右曰傍釋三本論二
(十五左)唯
云二衆
同分一
云何衆同分。謂有情同分猶如二命根體
是一物一。偏與二一切身分一爲レ依。是不相應行蘊
所攝。惟無覆無記性。惟有漏。通二三界一。是異
熟及等流非二長養一。非二色法一故。異熟者謂趣
同分等。如二地獄趣一有情展轉相似。乃至天趣
等有情亦爾。等流者界同分等。如二欲界有情
展轉相似一。乃無色界等有情亦然已上 次有二
今四句一。入論下十右曰。謂有情類同作二事業一。
同樂欲因名二衆同分一。品類足一七右曰。衆同
分云何。謂有情同類性。順レ彼今且頌二有情同
分一。同分名義有二兩意一。一分是種類相似義。二
是因義述記二本(六十八右)相似義。要上末(二十右)
類義。義林二本(三四右)亦爾。又正理十二(十
四右)顯宗第七
(四右)分是因義
正理依二因義一。同之分依主釋。入
論亦爾。此論依二相似義一故。以レ等釋レ分。同類
相似名二同分一。同約二能同能似一是持業。若約二
所同一。同類之上相似故依主釋。或同類相似
竝擧レ果取レ因全分有財釋頭同類義。分相似義。
同類即相似。同依釋也
何以今論類義相似義ナラハ。文曰二諸有情展轉
類等一。舊論曰二衆生等類一。本論云二有情同類
性一。加レ之法勝論。雜心論。甘露味論等唯名二
種類一故。爾光記初釋。分爲二各別義一。違義及
背二諸論一。後釋依二正理一爲二因義一。而不レ順二今
論一。寶疏亦爾也。識疏二本六八右大乘同一
義。分相似義持業。小乘分因義。同之分依主。
今云。且依二正理論一。未レ同二小乘諸論一。未レ詳」
論曰至名衆同分者 初述二己宗一中爲レ四。一
正釋明二人同分一。二叙二法同分一。三證二實有一。四
明二得捨一。初中有レ三。初總釋。二會二異名一。三別
釋。此初二也。發智二十五左品類一初左 等指
云二本論一。令二衆多法同類相似一名二衆同分一。衆
之同分依主釋同即分持業。若依二正理一衆即
同。衆同之分。如レ次持業依主也
此復二種至各等有故者 下同二入論一下十右
但因義相似義爲レ異耳。無差別中。正釋意。彼
有情與二此有情一同類相似。故名二同分一。述二所
由一意。一切有情各各一一無二差別一。平等有二
此同分一。故名二無差別同分一。舊論曰。一切衆生
與二衆生一同分。隨一衆生同分於二一切衆生一
悉有故。入論曰。無差別者。謂諸有情皆有二我
愛一。同資二於食一樂欲相似。此平等因名二衆同
分一。然光記云。諸有情者顯二所依一也。有情同
分者。顯二能依一也者非也。又光就二體一多一有二
兩解一。初爲レ正。順丙婆沙云三衆同分謂有情同
分一。猶如二命根體是一物一故光次引二正理一。令レ知二
五類門一故云レ又。
然唯識演祕二本四四左叙二如レ光兩説一而云。
後説有レ憑。前無レ文也。故正理論云如二光
所引一
 若
同二命根一即唯異熟何有二等流一。今詳。演祕迷
惑矣。前義反有レ證。後却無レ文。正理五類門
兩説。全同二婆沙二十七四右兩義一。復命根例二
體一一。不レ取二唯異熟一。當下撿二婆沙一去中迷執上。問。
有差別無差別相如何。答。一切衆生無二差別一。
平等有レ之名二無差別一。謂皆有二我愛一。食所レ資
等是也。有差別者。欲界有情與二色界一不二相
應一。是有差別。而其若欲界有情中。亦彼此樂
欲事業等同。此爲二同分一。故論文。無差別云二
一切一有差別云二一類一。顯示二差別一。實言レ之
則總別。謂無差別。總同分。有差別別同分」
一左復有法同分 上來頌長行。竝皆約二有情
同分一。諸論皆不レ説二法同分一故。已下更明二法
同分一。是論主加顯故。故唯云レ復。先云二此復一。
此言指二有情同分一。然光寶分科作釋竝非也。
亦令レ兼二頌文一猶非也。述記二本六六右云。若
六足。對法文無二法同分一。唯倶舍。順正理師
立
一左若無實物至如理應知 此中同一相似義
爲二無差別一非二上無差別一。故舊論云。若無二聚
同分一。非三別有二實物一。於二衆生一由二種種別類更
互不同。此亦衆生彼亦衆生。如レ是同智及同
言説不レ應レ得レ成文 光記且以レ通約二無差別
者未可也
一左又非世間至 亦何所用 二違量無用難。
此亦有レ三。初現量違難。次比量違難。後有體
無用難。光記爲二大一節一爲レ是。寶疏開二無用一
爲二別段一非也。一不レ順二文勢一。無二又言一故。二
背二正理論一。彼不レ救二無用難一。只因二二量一致二此
難一。兼道二前三行目有部反徴一。非二正難一故。三
不レ會二舊論一。彼曰。復次世間亦不三曾見レ有二人
同分法一。以二無色一故。智惠亦不レ能二分別一。衆
生生類不レ異。但許二如レ此衆生同分一。若實有
於レ中何所能作一已上
二右又應顯成至 由此發生 五顯成外道難。
此中顯成言有レ力。不レ可レ得四佛宗顯示成立
外道一故。然光寶只應レ同二外道一難者非也。内
外法門相似非一。何傍如五
根等
 以レ同成レ難。彼正
理師以二五根等相同一救釋。圓底方蓋。今以二
顯成一爲レ難。不レ約レ同故。是故次八行目 云二顯
不顯一。舊論亦云。由二此執一得二顯成一。不レ言レ同
レ彼也。問。今論擧二二句義一。舊倶舍三(二十
一右)
唯同
異句。彼曰。若爾鞞世師外道由二此執一得二顯
成一。何以故。此執即是鞞世師悉檀傍悉檀此
云レ宗
 彼
立二六句義一中此執。是同異句義。由二此法一於二
不同物中一。生起同傍略異無レ用故智ト説トヲ一説二同異一
已上答碩疑未レ晴。何者。夫同傍十句
論四左
句義於二一
切實徳業一有ナリト詮シ縁スル之因ニシテ全非レ起二
同詮智一。故亦名二大有一。名二有句一。故此論十八右
説二彼大有一云二有性一。彼處舊論亦云二有性一。學
者可レ知。而彼論云レ同者。遍二一切一同令レハレ有。
就二用周遍一云レ同。與二今同分一天殊地別。彼
五右
四行
同異句者。於二諸法異品類一。令レハ二亦同亦
異一。名爲二同異性一。是順リ二今同分一。謂彼ノ總ノ邊
ハ順二今無差別一。彼別ノ邊ニハ順二今有差別一。依二
此理一舊論但擧二同異句一一。爲二精神一。問。若爾
今論云如何。答。應レ作二而解一。一云。彼同異句
有二總同總異一。有二別同別異一。彼總同異邊今
云二總同句義一。合二無差別同分一。於二無差別一一
向無二異邊一故。缺如異言一。是全非二大有句一。以
レ何知レ之者。一云二總同一。故必對二別同一。彼宗於二
大有一。無レ有二總別一故。二云二總同言智由レ此發
生一。故若大有應レ言二有言智一。三舊論唯擧二同
異句義一故。然正理。顯宗云二二句義一者。一種
中總別。非レ謂二六句中二句一也。一云。約二二句
義一兼正 正同異句。兼同句。有部同分。正ハ同
詮智之因ナレトモ而非レハ二無體法因一。兼爲二有體
詮智因一故。兼擧二總同句義一。舊論約レ正略去
之一。而云レ總者。大有體唯一無二差別一故。對三同
異句多體有二差別一云レ總。又總同言智者。且
約二名強雖レ設二兩解一。前解爲レ勝。正理亦云二二
句義一。應レ非二亂入一。光記。寶疏等唯泥二名言一。令
レ全同同分一。未レ辨二差別一。猶配二有差別無差別一
等二釋竝非也。寶三左
終
二釋。初隨レ文配レ二。後
釋唯同異句者。意依二舊論一。勘二本宗所立一兼
正存知。可レ謂有二眼目一
二右毘婆沙師至 乃至廣説 彼宗大有其體
一傍此約二所遍一多一判二
不同一不レ依二能遍一多一
同異其體非一十句論(十
三右)和合
句下云レ一者且於二實倶分中一言レ之。諸句之倶分皆爾。
故猶是體多。述記一末(四十六左)大同。和合二唯一體
實句。亦一亦多。
餘七句唯是多體
今云二一物一總同一物。同異一物
非二體一多之一一。故不レ欲下以二體一多一分別彼
此別上。但以二於レ多轉不轉判二差別一。謂彼同句
等遍二情非情法一。此唯於二有情一轉故。若不レ爾
者。何不レ云二一體多異故一。況云二一物一不レ云二
一體一思レ之。有人不レ知二此旨一。一物言謂二體一一
故迷倒。初會二大有一。又從下會二同異句一等者。
不レ足レ評也。問。正理十二十五左反示中云。此
二句義。其體非レ一。刹那無常無レ所二依止一。展
轉差別セハ設同レ彼亦無二多過一。準レ彼彼正宗二
句義其體一何。答。約二總相一説。謂大有體一。
同異體多。且約二大有一。反質云二非一一。大有十句
論十
二左
三目
倶分十三右
三目
竝立レ常故。反爲二無常一。竝依止
實等一故。反云二無依止一。寶約二和合一非也。光記
約二能遍一多一大非也
二左即如是類至 豆等同分 此經部叙二自所
立假立一等者。等取法同分一。如諸穀等者。顯
示許二非情同分一。如二前十七左得云遍二一切種一。
識疏二本六十
九右
云。然大論等中傍瑜伽五十二(十
丁)對法二(二丁)
五蘊
(二丁)
唯趣生上立二彼同分一。諸論不レ説三外法
之上亦立二同分一。以レ理而言。外有亦好。教中
且説二勝所依處一。非二外無一也。倶舍。經部然即
許レ之。設立二外法有一。亦無二過失一
二左論曰若生至名爲無想者 入論下八左曰。
雖レ滅二一切心心所法一而起二此定一專爲レ除レ想。
故名二無想一。如二他心智一論七左。頭能遮未來云云。
婆沙百五十三(三丁)二説
中初説。光
(十六右)引
二左此法一向至 謂無想定 此唯説二無想事
是無想定所感一。未レ示下無想定唯感レ彼若亦感
レ餘等上。故如一寶疏辨一爲レ正。光記十左誤解。故
擧二下論一問答。亦復非也
三右從彼沒已至生天之業 此中有レ二。初標
立。後先修下釋相。此亦有レ二。初明二退相一。後
若諸下明二生欲相一。初中。初約二力盡一。次約レ不二
更樹因。後示レ喩。謂如レ箭唯初力力盡下。復
中間不レ能二更加力故。此婆沙一百五十四
七右有二六説一。各立二所由一。今取二彼第一第五第
二説一爲二三由一。合成二一義一。而寶疏。若諸下爲二
第二釋一。未レ曉二論旨一也
三左説如是聲至與無想同 唯言寶師得レ意。
唯顯二心心所滅一分同一。餘五類三性別體數
法等。皆各別故。光約二大同小異一不可也。爲
レ成二小異一引二百五十一一。無レ文。撿二百五十二一
初左善心次第入。光意入出同故如レ是言レ之」
前説無想至一向是善 正理十二十八右例難
云。豈不下此是異熟因故。善性所攝不レ説自
成。此於二無想有情天中一爲レ因。能招中五蘊異
熟上。不レ爾。頌中猶未レ説故。又染無記誰能遮。
若爾此中應レ言二純善一。不レ爾。離レ言見レ義有故。
此準二前傍此論四
(十九右)
異生性一釋。或唯言レ善已顯
レ非レ餘。顯宗七七左全同
三左此是善故至五蘊異熟 是明二性攝一中。兼
辨二能所感一。前云二無想是無想定異熟一故。舊
論三二十
四右
分明屬二性科一曰。無想有是果報。故
成二無記法一。此定偈曰善。釋曰。此無想定一向
是善。此定於二無想天五陰一爲二果報一。若善於二
三報位中一是何位。偈曰。必有二生報一釋曰。此
定唯生報。非二現報及後報一。亦非二不定報一云云
然寶師爲二大文別科一非也
唯順生受至 不定受 此答中有レ三。此初正
明二順受一。四業中唯順次。非二順現及順後一。亦
非二不定受一。婆沙百五十二四右 曰。非二順現法
受一者。以下於二餘處一修二此定一。已生二無想天一方
與果上故。非二順後次受一者。此定猛利速與果
故。非二順不定受一者。不レ可二退轉一故
三左若起此定至正性離生 二明二無退轉一。婆
沙百五十二三右有二兩計一。初有部無二退轉一。設
退亦現身生二彼天一故。次有二譬喩者一説。此有二
退轉一。以二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若
遇二勝縁一。亦有二轉義一。若無間業不レ可レ轉者。應
レ無レ有三能越二第一有一。評曰。初説爲レ善。論主
意朋二經部一。不レ信二有部一。故曰二傳説一也。故得
下。三叙レ不レ能レ入二見道一。婆沙百五十二二右
有二兩説一。評家以二不入一爲レ正。故同レ彼。正理
傍光記十
四左引
亦顯二後説不正義一。云二一類定執一也
三左又許此定至 必不修行者 此凡聖門釋二
頌非聖一。正理十二十八右云。頌中已説二求脱
言一故。即顯三此定唯屬二異生一。復言二非聖一。便爲二
無用一顯宗七(八右)全同。
傍而未改頌非聖言也
今云。求脱明二修定之
作意一。此辨二能得人差別一。故不同。細分別。爲下
與二傍欠下五
右初目
滅定一辨中差別上故
四右餘亦不得 光寶意。餘者指二凡夫一。亦者
對三聖者不レ得二未來無想定一。舊論曰。猶如二諸
定一傍聖乎非聖亦不レ得。而指要斥二光寶一。此聖
人中對二有心定去來一。無想定去來爲レ餘者非
也
四右彼雖曾爲至方便修得者 自下釋有レ四。
初擧二加行得一爲レ由。百五十二二左入論下八左
有二加行得離染得門一。今兼二於此一。故別不レ頌
也。二故初下叙二初念唯現世一。正釋レ頌。三得
此下叙三後後得二過去一。四以無下示二未來全
無一。百五十二二左有二兩説一。今同二初説一。云問此
無想定亦得二過去一得二未來一耶。有説不レ爾。惟
有心定可レ有二是事一。非三於無心有二得修義一。若
作二是説一定初刹那惟成就現在一。定餘刹那
成就過去現在一。出二此定一已但成就過去一第
二
説略
レ之
四右頌爲靜住有頂 光記科十五左云。爲靜
明二作意一。住有頂明二依地一。釋二長行十七右
七目一
云。爲
レ求二寂靜而住一等。今云非也。圓暉。住屬二爲靜一
爲レ正。順二論長行一。及會二舊論一。爲靜住與二有頂一
各別牒釋故
四左如説復有至名滅盡定 此定出體。婆沙
多説。光記述二評家意一。約二欣厭隨一一。加レ前爲二
二十二一。寶師九左
八目
云。準レ義。無想有二二十二一。
謂加レ欣。滅定有二二十二一。謂加レ厭。麟記斥レ疏
云。今詳此但一相未レ爲二盡理一。以三無想定厭
レ想故。滅定亦欣二入定一故。又婆沙解。滅定欣
厭隨一。若唯厭者。何名二隨一一。皡按。光寶對
論。光爲レ長矣。然實竝非也。彼評家意隨レ應。
滅二一切心心所一故。云二隨滅爾所一。何但勞二欣
厭一。故入論下八左釋二無想定一。云レ滅二一切心心
所一。又所滅法三世中。今論取二婆沙初説一。故上
二左釋二無想果一。云レ滅二未來心心所一
四左以出離想作意爲先 光記兩釋。初想爲二
能離一。後爲二所離一。今云。前釋爲レ正。雖二約レ體二
定倶滅想。今以レ明二作意不同一。故入論下八左
釋二無想定一。説下唯非聖者求二解脱一想起中此定上
故。舊論曰。寂靜住想爲二思惟先一故。今與レ想
所二相應一作意。云二想作意一
四左此滅盡定至 得般涅槃 此定順受中有
レ二。初正明二順受一。後此定下兼辨二所感果一。顯二
能感功一。初中初標。上順生與一順後一決定故云
レ及。二謂約下釋。此亦二。初釋二上二一後或不
下釋二不定一。此亦二。初標レ二。後謂若下追難。
述二釋全不受一也。是非下約二所得定一説之。約二
所感相續異熟一。有二四別一故言二約異熟一。第二
生爲二順生一。第三生爲二順後一。現生後未決。或
有二受不受一爲二不定一。或全不受爲二不定一。無學
聖人更無二後有一。預流一來不レ生二無色一。非二此
所一論。今就二那含一言レ之。於レ中但身證那含有二
此差別一。如二樂慧那含一。生二五那含天一不レ生二無
色一。及於レ下得二此定一入二涅槃一。竝全不レ受二有頂
異熟一也。具如二論二十四三右光記十二右至
十七右一
問。全不受何爲二不定一。論或全不受應二加説一。
答。不レ爾。若不レ入二涅槃一。應レ受二果報一。既名二不
定一。故入論下八左云。起二此定一已未レ得二異熟一
便涅槃。故不定受ナリト
四左此定所招至 四蘊異熟 兼辨二所感果差
別一。前無想定招二無想天五蘊異熟一故。寶科
云。後依地別者。大非也。明二所招果一問詞分
明故。濫二前依地差別一故。前三左
六目
無想定招二五
蘊異熟一。自科八右
三目
云レ明二果通局一。一何乖違
五右此滅盡定至勝解入故 此三因。初非凡
由。次二唯聖由。初意。有頂無レ色更滅レ心歸二
斷滅一。異生畏レ之故。彼不レ得。入論下九右云。異
生於レ此怖畏斷滅一。無二聖道力一故。故不レ能レ起
已上婆沙百五十二初左説三無想定無於無色一
曰。諸異生怖畏斷滅一。彼界無レ色。若更滅レ心
便爲二斷滅一。是彼所レ怖故。彼界中無二無想定一。
今應二準説一。次聖道力無漏道。異生無不レ言
自成。後現法涅槃勝解爲レ得二現法涅槃之印
可勝解力ヲ以入レ此故。異生怖畏必無二此勝解一。
入論下九右云。聖者爲レ得二現法樂住一求起二此
定一。如レ是二定。凡聖別顯然。然正理十二十九
左破二此論一曰。彼説非レ理。於二無想定一與レ此同
故。彼此心斷。涅槃勝解無二差別一故。解云。二
定同滅レ心。何以二斷滅一辨二差別一。若異生怖畏
斷滅。何起二無想定一耶。又異生起二出離想作
意一。今云二涅槃勝解一亦無二差別一。今詳正理破
甚混亂。滅二心心所一與二斷滅一天地殊別。斷滅
貫二色心一故。如二前婆沙一。若異生不レ怖畏斷滅一。
何於二無色界一不レ立二無想定一。又現法涅槃勝
解與二出離相作意一不レ同。彼妄計故云二出離
相作意一。今非レ妄。爲レ求二得眞涅槃一入レ此。印可
決定勝解非二滅定是即涅槃勝解一。設出離想
作意ナリ&MT01302;彼於二無想異熟一起二此想一。聖者如レ入二
深炕一不レ樂。此於二眞涅槃一起二此想一。異生怖畏
斷滅一故。彼唯凡非レ聖。此唯聖非レ凡。誰可レ入
レ疑。光記約二依地別及怖畏不同致レ救。而言下
據二此義邊一雖無二差別一。猶墮在彼破圍中一非
也。寶師十一右約二加行遠近一。通レ彼亦未レ盡
湛師依二
光寶一
 有人傍法住 別作二一解一云。下論二十
四九右釋二身證那含一云。由下身證得似二涅槃一
法上故名二身證一。身證已似。無學豈執二滅定一爲二
眞涅槃一。故今第三因是自在勝解力也。作意
差別如二前已説一。今云。非二論意一。下論身證釋
名。今擧二所求果一。言二現法涅槃一故前止息想
近果。現法涅槃遠果。前作意差別。今唯聖所
由。其別可レ知
五右此亦如前至 亦成過去 第六釋二第四句
下四字。明二加行得一。此中有レ二。初正明二加行
得同一。後又初下兼明二成就同一。前無想頌曰二得
一世今頌曰二加行得一。爲レ顯二二門互現一。各於二
長行一互兼釋。而顯示二門別一説二又言一。後中
現在初念故言レ得。過去後念故言レ成。是即
説二得成就差別一寶師成就門爲二大科一。雖レ無二
大失一不レ親二釋頌長行一
五右世尊亦以至 成倶解脱者 第八釋二下兩
句一明二世尊得相一。於レ中有レ二。初釋二上三字一
明二唯離染得一。二西方下釋二下七字一明二前後一。
初中亦二。初正明二離染得一。後世尊下擧レ難
通。初有二問答徴釋一。釋中初略釋。後廣釋。此
有二標釋結一。婆沙百五十二十四右云。佛起二此
定一。不レ由二加行一。正理十二(二
十)右左
曰。成佛時得。彼
謂世尊盡智時得標立豈不下盡智於二成佛時一亦
不名レ得。況滅盡定難也以下傍已下
答也
諸菩薩住二
金剛喩三摩地一時名レ得二盡智一。得體生時名
爲得故。於二傍決
所立
成佛時一應レ説二盡智一乃至傍已
下破二
倶
舍一
 非二佛身中所有功徳成佛時得一。如何可
レ説三佛盡智時得二滅盡定一。由下菩薩時永離二一
切煩惱染一故令中佛身中功徳得起上。故説二如來
所有功徳皆離染得一。故傍世親云二
盡智時得一
彼所言亦有二
過失一。隨レ宜爲レ彼而通釋者。謂於二近事一而説二
遠聲一。或金剛喩三摩地時。必成就故。亦名二成
佛一。無間刹那定成佛故。且置二此事一。正理破
意。等覺因滿斷二諸雜染一。得二一切徳一。成佛之
時是成就位。然何可レ説二成佛盡智時得一。彼爲
通意有二其兩解一。初因滿爲レ近。妙覺爲レ遠。於二
近事得處一。説二遠成佛聲一。後説約二無間隣近一
説二成佛一然元喩。正理鈔。及光記等。近爲二成佛一。遠爲二
菩薩一。而約二得成就一者何謂乎。今定説二滅定
初得位一。而於二後念成就位一説レ得。以レ初説レ後。
全非二今所明一。對二第二説一可レ知二彼非一也
 光師
救云。於因立二果名一。皡按。正理破却是好
事已言二成佛一。將レ成レ佛時得二此定一。次釋中言二
佛世尊盡智時得一者。世尊先得二盡智一時。同
時得二滅定一。故入論下九右云。惟佛世尊於二此
滅定一名二離染得一。初盡智時已於二此定一能自
在起。故名爲レ得言二成佛一言二佛世尊一不レ言二菩
薩一。恐下謂菩薩言是廣。其位何一生疑故。猶
如下正理釋中云二菩薩時離染一言中如來一切功
徳皆離染得上。擧レ難通中。如二百五十三説一。得下
於二滅定入出ノ心一自在上。非レ得二定體一。此論。正
理光。寶。其義一致。光記云レ又唯示二釋相異一。
如二五地心所中一。然圓暉等謂下此論與二婆沙一
各別上爲二兩義一誤也。故正理云二於起滅定等一
與二今論一同。又前引入論自在起名レ得。簡レ得二
定體一。然又近世輩自在言傍論四(十四左)
成就七定等
 是經
部師意。論主意明二經部一者。何狂言乎。今正
説二有部正宗一。故入論等自在言何哉。有人
傍法住云。正理約二得成就差別門一爲レ破。而今
論約二得成就通門一。通別混亂何可レ成レ破。今
云。此全不レ知二二論旨一妄語。夫正理約二因果
二位一破レ之。若言二通門無失。成佛時。初得二此
定一耶。金剛喩定爲レ何
五左西方師説至 後生盡智者 自下釋二下七
字一。大文有レ八。此一擧二西方師説稱揚。此中
初正擧二彼説一。後論主責二迦濕彌羅不許一。示二
彼説證一。論主意信二西方説一。故責二迦濕彌羅一。
更叙二西方師依憑一。與二下外國師一同人也。婆
沙一百五十三十右曰。外國諸師作二如レ是説一。
一切菩薩先起二滅盡定一。後證二無上菩提一。問。
云何名爲二不起意樂一。答。彼説一切菩薩先離二
無所有處染一。起二如レ是決定意樂一。我當下不レ起二
于座依二第四靜慮一入二正性離生一得二不還果一
起二滅盡定一。證中無上菩提上。如レ所二思惟一。後皆證
得。由レ此故説二不起意樂一已上此論問答不レ出二
彼婆沙意一。西方師者。正理鈔九三十
九右
云二乾陀衞
國薩婆多師一。光記亦云二健駄羅國諸師一云
レ叙二異説一。此論二有部中異師一。圓暉頌疏五(九
右)暉麟爲二經部一。寶疏十一左云レ叙二異部一。是健
馱羅國師。非二有部一必。而未レ指二何部。按二諸師
意一。顯宗七十左擧二此西方師一爲二所對一故。元
喩。普光爲二有部異説一。又論主意朋二西方師一
故。圓暉爲二經部一。況結文云二前説爲レ善我所
宗故一故。而寶師意。論主依二理長一。不レ局二經部一。
不レ執二有部異師一。今西方師是何部。誰可レ知
レ之。不レ知而言是矯矣。故唯云二異師一。又光記
云。何等二句屬レ上科非也。若許下云二論主爲
通一是何謂。寶師亦云三西方師證二自義一不レ順二
彼説言一也。理目足論。舊論曰二道理足論一。慧
暉云。理者道理。此論所詮道理。與レ世爲二眼
目及出世足一也。今云。理者眞實。此論明二諸
法如實義理一。此義理爲二有情遮惡持善出離
得道一如レ目如レ足レ 若不レ依二此論不レ能レ通二諸
法眞實理一。喩如二盲跛一。依レ此者如二目足具全
成行
五左外國諸師 元喩正理鈔九三十
九右
釋レ之云。
倶舍中云二外國師説一。即印土諸國薩婆多師
釋意同故隨擧。光記依レ之。爲下與二上西方一別上
者大非也。寶疏但云二外國返問一。釋二理實一云二
西方師釋一。明知與レ上同説。今云。與二西方師
同説。如下前引二婆沙一言上。舊論三二十
六左
於二最後一
有二此語一。曰此義如レ前。是外國諸師所説。亦
正理有二此已下問答一。不レ標二外國師名一故
六右前説爲善我所宗故 前説者毘婆沙師。
豈不二西方師一。先列レ彼故。是不レ應レ爾。以三釋義
絶二外國師一故。故知。是指二毘婆沙師一。前已言二
傳説一。表レ不二信承一。今歸二本宗一。方作二此語一
六右論曰言二至 後復修起 三更明二二定同
異一。此長行大爲レ二。一釋レ頌。二七左
初行
辨二餘義一。
初中先釋二初局一。後釋二第二句一。初句中爲レ三。
一正釋。二擧二異説一破。三結二同相一。破二異説一中。
破二婆沙三説中第一師一。故云レ有。舊論云レ若
人一。婆沙中於二滅定一無二異義一故擧二無想異義一。
結文依二本論決定一故。倶結二二定一。然寶師
十三右
三行
云。不レ許レ起二二定一者。違二諸論非也。能
破中有レ三。初一句標レ違。二示二所違文一。三由
此下結成自義一。本論者。發智十九十七右曰。
諸色有有想天彼一切五行耶。設五行彼一
切色有有想天耶。答。應レ作二四句一。一有三色有
有想天非二五行一。謂色界有想天住二不同分心。
及住一無想滅盡定一。二有三五行非レ色有有想
天一。謂欲界有情住二同分心一。若無想天不レ得二無
想一。三有二色有有想天亦五行一。謂色界有想
天住二同分心一。四有下非二色有有想天一亦非中五
行。謂欲界有情住二不同分心一。及住二無想滅盡
定一。若無想天得二無想一若生二無色界一。八犍度
論二十九初右同二新論一。而第一句有二結文一曰。
是謂三色有想天彼有非二五行一。餘句皆爾。新
論就レ略省譯。今依レ具譯レ結。問。發智新舊兩
論第一句無下生二無想天一得レ無想異熟上。何此
論。及正理。顯宗竝説レ之。解云。今取二彼第
一第四兩句意一。非三但必擧二第一句一。故有二其
異一。謂彼本論色界有想天與二非五行一相對。故
於二第一句一除三無想天入二無想一。今唯色界與二
非五行一相望。有想天無想天。倶色界故加
レ之。標結倶於二色有下一去二有想天言一。置二兩
簡或生言一以顯示稍不同一。問。何故加説之一。
解云。無想天是色界第四禪皆所二共許一。而彼
天入二無想果一。是無想定異熟果故。依二色界一
起二無想定一之準證。故特加レ之。言二色有一者約二
三有名一即色界。色界衆生云二此有一。五行即五
蘊。非レ具足五蘊一言二非五行一。色纒者。明本。檗
本正理。顯宗及今論檗本竝寶疏竝如レ今從
レ糸。鮮本正理。顯宗。此論。及光記。頌疏作レ&T072159;
去レ糸。今云。&T072159;光記二十
二右
云。市&T072159;也。三界分雜
如二市&T072159;一也。禮王制曰。市&T072159;而不レ税註&T072159;市
物邸舍。税其舍不レ税二其物一。又説文曰。一畝
半一家之居。詩魏風傳曰。一夫之居曰レ&T072159;。方
言曰。東齊海岱之間謂レ居曰レ&T072159;。今傍準是
等意
 色
界居住有情言二色纒一。不レ可レ附會分雜之義一。
纒。纒繞纒縛義。色レ界繋有情言二色纒一。理亦
通。或二字竝澄延。呈延二切。音同而用。或&T072159;
亦作レ壥。寫者誤從レ糸。玄應二十五五右釋二今
文一者市&T072159;皡云。應レ牒二色&T072159;一。而後
人誤二作釋一牒二市&T072159;一
 治連切。梵言二
阿縛遮羅一。此云二市&T072159;頭無性論如二色無色二&T072159;煩
惱一。演祕四末(二十四右)云
三界者有情所歸所集之所 猶
如二市&T072159;一。而梵云二阿縛遮羅一
禮記。市&T072159;而不レ征。
鄭玄曰。&T072159;謂市物邸舍也。&T072159;居也。人所居
也。方言。東齊海岱之間謂レ居曰レ&T072159;。舊云。欲
行疑誤也。案梵名レ行二僧塞迦羅一也今云應師
市&T072159;居&T072159;
爲レ一琳音四九右云。玉篇。城市内畝半空地
謂二之&T072159;一。又八十四右云。考聲云城市中空地
也。或生有想天者。別二次或生無想天一。此一句
貫二下三類一。不同類者頭不同類心者。命根同分。此
時色界起二異心一。故受想識三
蘊非二色界攝一。故不レ具二色五行一也。
又入二二定一無二三蘊一故亦不レ具也
婆沙百九十二
五右釋二此發智一中云。若生二色界一以一色界心一
爲二同分心一。以二欲無色界及無漏心一爲二不同
分心一已上分是類義。得入無想者。無想異熟
非二無想定一。廣果與二有頂一其所依別。已上四
類唯有二二蘊一。謂色蘊及行蘊中。不相應命根
衆同分。彼得四相。無レ有二受想識三蘊一。於二行
蘊中一。亦無二心所一也。故言二非五行一。舊論二(二十
六左)
曰。若人不レ許下於二色界一修得無色傍想乎定上。是
伽蘭他於二此人一相違。或時色有不レ成三有傍恐
剩此中有二五種判一傍行乎一色界衆生。二有想
諸天住二不同分心一。三入二無想定一。四入二無心
定一。五無想諸天已得二無想一。天生各是彼有。由二
此文句一。是故此二定決定依止欲色二界一已上
今云。錯誤矣。謂不成下有字剩。判應二行誤一。
而見錯本一。後人妄入二一二等言一。當レ挍二善本一」
六左言異相者至 後亦修起 下釋二第二句一爲
レ三。初正釋二初起別一。二明二滅定退相一。三如是
下總結二上來二定異一。此即初也。此中先示二無
想初起一。後滅定初起。後中初正釋。此在下通
妨。有妨云。若唯初起人中何可レ云三二定同
依二欲色界依身一。故通釋
六左此滅盡定至 色界受生者 二明二滅定退
相レ爲レ二。初正示。後破一異部。對二無想退一言
レ亦也。此中爲レ三。初證レ經。此意成下別釋二今
意成天是色界一。滅受想定下結證退義一。此經
文出二中阿含五四右成就戒經一。其義全同。然正
理論四十六十五右曰。佛於二鄔陀經中一言。我
昔説レ有二四受更代現前一。彼經今時亦已陰沒
者。與レ此別也。按一經多目。或同名異本。或
佛自命レ之。或結集者立レ名。或引證者立レ稱。
勿レ怪矣。此中初記下依二欲界身レ修起上。後明下復
依二色身一起上。鄔陀夷者。光二十
三右
此云二出現一。述記
七本七十
六左
此云二出現一。日出時出故。玄應亦爾。
具壽者。舊倶舍云二淨命一。法華等曰二惠命一。有
云傍稽古上
(十一左)
蓋少年苾芻稱。雜事十九曰。少年
苾芻應下喚二老者一爲二大徳一老喚二少者一爲中具
壽。唯識演祕曰。沙彌者非也。窺基曰。單云二
慧命義便闕。具壽慧命奚別。可レ謂泥矣。玄
賛六四七右云。慧命者應レ言二具壽一。世俗之徒
皆愛二身恒之壽一。聖者之輩竝寶二智惠之命一。
歎二願雙成一。故言二具壽一單言二慧命一義便闕也
智惠之命應二福
惠一云レ雙故
淄洲最勝王經疏一四十左云。言二
具壽一者。具二福惠二命一。然舊論者多言二慧命一。
今顯二雙成一。故云二具壽一。光記三十十三左曰。具
足壽命一故。華嚴玄談六四十
六左
云。舊云二慧力一闕二
福力一。文句六之一七左有二二意一曰。善吉解レ空。
空慧爲レ命。此約レ行也。諸慧人中。佛慧第一。
佛於二般若一令二其轉教一。其爲二慧人一所レ命故言二
慧命一。記云。新名二具壽一。具不レ及レ慧。壽豈過レ命
此破
新也
皡按。妙樂釋爲レ允。是此出家名。何可二世
俗通貫具壽爲善。又具壽言。何可レ存レ福。若
如二福壽海一存。命亦存レ之。於此處者。欲人中
處。次云二超段食天一故。淨尸羅者。簡二惡戒一。淨
言通二下二一。舊論三各言レ淨。意成天。上二界
通名 中含四十三曰。初靜慮至二有頂一名二意
行生。今生二彼中第四定一。故言二隨受一等一。唯
識義演八本上三十
八左
云。意成天者。即是化生有
情。隨レ意而成故。即欲界六天。色無色諸天皆
是化生。皆名二意成天一者非也。寶疏。應如實
知竝爲二句頭一。而於彼現法已下云レ雖二下正
證退。然上亦經文。故引經言未也。正引二經
證一者非也
七右此意成天身佛説是色界五字
句法
 意成天通二
上二界一。今非無色故別釋。前經次文云。世
尊問曰。烏陀夷汝説。説二意生天一。爲二是色一耶。
尊者烏陀夷白二世尊一曰是也。世尊。世尊面
呵二烏陀夷一曰。汝愚癡人。盲無レ有レ目。以二何
等一故論二甚深阿毘曇一。此中是色當レ作二無色一
蓋草誤。婆沙百五十三五左引二此經一曰。汝以二
何等一爲二意成身一。定不レ欲レ説二非想非非想處一
耶。彼答如レ是。故又婆沙百五十三五右云。舍
利子説下生二色界一者上。鄔陀夷説下生二無色界一者上。
舍利子説二退者一。鄔陀夷説二不退者一。由二此不
了故三違レ之
七右有餘部執至 此義亦成者 自下二破二異
部一有レ四。此初叙二彼計一中。初標一彼所立一。如下
有頂爲二所依一起上。第四定爲所依亦起二此定一。
舊論曰。有餘部執。此滅心定以二第四定爲
レ地。後依彼下。論主設叙二彼意一。謂依二汝所執一。
若滅定無レ有レ退。汝第四定義亦成。而滅定有
レ退必定。故不レ成。舊論三二十
七左
曰。於二此部一若
離二退堕一是義亦成。此中若言亦字有レ味。然
寶疏十四右
八行
無退義得レ成也者非也。有人。論主
評取有餘部一者非也
七右第四靜慮至隨樂超入者 二論主破。三
此若下異部難。此滅定以レ説二九次第一居二第
九一必定九定次皆應爾。何得二餘處説一有二超
定一。四此定下論主通釋。此意滅定唯有頂爲
レ依依二初學一論。若已達後何妨二超入一。若約二超
入一。通二九地一。何局二第四定一。有人傍法住以レ此爲二
大衆部通釋一。以二有部如レ是通無二詮故。今云。
不レ爾。不レ順二文勢一。若異部通絶二有部救一。應二異
部爲正。然云レ執云二必不成一。定不正義。復若
此異部通。依二有部一何可レ通二前難一。又無レ詮者
非也。二定依地皆約二初學一。若得自在後。何
有二局定一。故彼有餘部第四定義。亦不レ成也
七右如是二定至最初起故者 第三總。結括
上來二定異一。此六門皆前已説。今總集結令
レ知二差別一。故正理十二終曰。如レ是廣釋二二定異
相一總有二六門一。異地ト加行ト相續ト異熟ト順受ト
初起トニ有二差別一故。更無二釋文一。然光寶唯科
云二諸門分別一全非二論意一。言二順定無想不定生
二受故滅定一者。初順定是無想。上上左
八目
云唯順
生受。不定生與二二受一滅定前頌四右云。二受
不定。故舊論曰。復由一受報有異。謂定受報ト
不定受報ト及二受報故及言顯示二別而一
滅定順受一。光記作二兩釋云云穿空勿レ用光讀下
順受
與二不定一生二
受故上非也
七左二定總以至名他心智 大文第二。辨二餘
義三有二三段一。一釋レ名。二辨二心後起相一。三論二假
實一。此初也。婆沙百五十二八右有十復次。今
依二第十復次一。證二施設論一加行増レ此。入論下
八左亦如レ今。又正理論十三初右依二婆沙第八
復次一。而指二立蘊叱論第一(十六左)
正理第三(十右)
諍根生死因
等頌一。而寶疏令三彼同二此論一盲判也
七左今二定中至等無間縁 自下第二。明二二
定後心起相一有二七節一。初問。二有部答。三叙二
異部一。此有レ二。初經部異師互薫義。後問論細
心義。第四妙音破二問論一。第五由此下結二有部
都無一。第六若都下經部難。第七此令下有部
通釋。此即初也
有餘師言至有根身 此中初所立。後證二先
師一。初中先示レ例。後如是下正示二由レ色心起一。
無性攝論第三七丁曰。經部作二如レ是執一。色心
無間生者。謂諸色心前後次第相續而立。論
主意取二經部互薫義一。以レ何知レ之。不レ云レ執故。
引二先師一故。不レ叙二有部破一破。於二毘婆沙師一
云レ許故。於二問論一廣加レ破故
七左尊者世友至故無此失 雖約二滅定而無
想準爾。二定問答故。光記擧婆沙滅定細心一。
又婆沙百五十一十四左曰。譬喩者。分別論師
執。無想定細心不レ滅。彼作二是説一。若無想定。
都無レ有レ心。命根便斷。應二名爲死。不二名爲定。
此亦準二問論準三法勝毘曇終有二問論品一。
今亦問論品。故有二能所破一
尊者世友
問論。光記二十
五左
云。經部異師印土國名二世友一
者非レ一。非二是婆沙會中世友一。梵云二伐蘇密
多羅一。舊云二和須密訛也。唯識述記四末二十
六左
云。倶舍云二尊者世友問論中説經部異師。世
親成業論唐三藏
譯十左
云。尊者世友所造問論説。然
異譯魏毘目
智仙譯
業成就論七左曰。若毘婆沙五百羅
漢和合衆中婆須密多大徳説。按舊論譯記
云二字數凡四千八百七十二字一。今現行者有二
四千九百字一。餘二二十八字一。蓋若毘婆沙五百
羅漢和合衆中十二字。後人無智者傍註亂
入。而彼未レ決故云レ若。此理定爾。此論。舊論。
成業論竝無故
八右尊者妙音至 故差別者 此正破破救竝
同二大乘成業論十一右成唯識四七右傍四末
(二十六右)
破。顯示論主不用二問論細心義一
八右由此道理至 諸心皆滅 婆沙百五十二
四左曰。爲レ止二彼意一傍經部
細心
顯二滅盡定都無有
レ心
八右此令大種至 故名爲定 婆沙百五十二
九右曰。問。令二心平等一説名二等至一。此中無レ心
云何名二等至一。答。等至有レ二。一令二心平等一。二
令二大種平等一。無想滅盡定雖下斷二平等心一令
レ不中相續上。而引二等至大種一令二現在前一。故名二等
至一。今初義同レ彼。後義却所レ斷。何成一釋。答。婆
沙總説二等至兩種一故如レ是。今釋一無心定定一。
初從レ果立二因名一。後由下令二心平等一。定心上得二此
二定一。故從レ因立二果名一。舊論曰。復由二三摩跋
提心一故至二此定一
八左有説此證至餘説如前 此經部以レ假破二
有部實一頭法住破二光寶一。立二
此義一。最有二眼目一
大分爲レ二。初正約二
二定一。後應知下類釋無想異熟一。初中有レ二。
初總非。二由前下通叙二二定假相一。初總
釋。謂前下別釋。此有二兩意一。初約不轉位一。
後或即舊論云二
復次一
下約二所依身一。初不轉位中有
レ二。初正釋。後此唯下通妨。初正釋中爲レ三。
初釋二前心違起一。次由此下叙二不轉相一。此有二
正示所由別一。後唯不下結二假立實無一。分文如
レ是。前定心者。此加行定心。謂欲レ令二想受一。
滅次第修二初定等一。然光上下云二定前心一大非
也。與所餘心者。是所滅所相違心心所。爲レ顯三
所與置二與言一。非レ如二相違釋一。相違而起者。前
定心欲レ滅レ餘故。能滅心相違於所滅心一而
起。由此起故者。由二此相違心起一光唯云二定前
心一非也。又上
下文一亦
非也
 通妨中難云。中間不轉位假爲レ定。其
物全無。何可レ爲二有爲一。以レ無レ生滅體一故。由二
此難一有二或釋來一。彼就二所依有根身一立二定名一
無妨難一。所依有爲。能依亦可レ爾故。問。前分
文忽違二光寶兩師一。有二何勝利一耶。謂彼師初
滅定。後應知下無想定故。答。有二多勝利一。一
論文唯言レ定無二簡別一。何局爲二滅定一。二應知
下約二無想定一。其言義全同。豈不二唐捐一。三所
破傍所破
有部
合説。能破傍能破
經部文
別説。何詮有。四有下
闕二無想異熟假立一失上。於二十四不相應一皆諍二
假實一故。五前定心與二前心一二文別故。謂應
知下無二定字一。爲レ顯二此異一具辨二不轉位一。六三
無心論以二定言一分三無想與二無想定一。今唯標二
無想一。結二無想一故。如レ是六種爲二理證一。更有二教
證一。此前文云二假立爲定一。後云二假立無想一。如
レ是定非定分明也。謂舊倶舍三二十
九右
説二無想
異熟一。名爲二無想有一。如二彼出體文一。而今文標
曰。應レ知無想有亦如レ此。又結曰。此心唯不
レ起。假説爲二無想有一。復有二教證一。謂此論初通
約二二定一。後例二無想異熟一。三無心同爲レ假故。
故正理牒二今初節十三(四
右)
通文一。先約二滅定一破
レ之。次曰由此六右準釋二&T069222;ハ前無想定及無想一
隨二其所應一。問。前第二理證等二無想定一。重説
唐捐。故依二無想異熟一。唯應二無想亦爾一。長語
豈煩重。答。此理不レ爾。已前第五理證云下前
定心與二前心一文別上。如レ是其言義各別。故更
示二長語一。爲レ顯二生前心一唯言二前心一。不レ言レ定
八左命根體即壽能持煖及識 初句以二異名一
示レ體。如二下十九右名句文等一。是自會レ名。故入
論下九左是名二命根一。亦名爲レ壽。下句擧レ用復
示二壽體一。壽體顯。命體自成故
故對法言 光記云二發智論彼十四十九右曰。
命根謂欲界繋壽。色界繋壽。無色界繋壽。品
類足十五十七右亦爾。然彼明二二十二根一文今
云。婆沙百二十六七右曰。品類足第一(七
右)全文
説。云
何命根謂三界壽。此彼第一正説二不相應命一
文
九右故世尊言至如木無思覺 雜含第十十七
左曰。壽ト煖ト及諸識ト離レハ二此餘身分一。永棄二
丘塚間一。如三木無二識想一頭四諦論(婆薮跋摩造眞諦
譯)全四卷。第二(三右)亦
引二此偈一云。煖命及識捨離身根一。是時名レ死。如二偈説一。
煖命及意識。若捨離於身一。眠屍横在レ地。如二枯木無知一
又二十一十四右中含五十八四右法樂尼輕。又
十三左大&T025632;絺羅經竝釋二此頌一。問。經文三法合
能持レ身。豈成下壽能持二煖識二一之證上。答。三法
互持故。亦能持レ身。如二策蘆三法互依而持
物。故成唯識三三十一右傍四
本七十六右
云。契經説。壽煖
識三更互依持得二相續住一。今證二其中壽持煖
識邊一。次答二經部難一依二煖識却持レ壽邊一
九右若爾三法至 應常無謝 此中由此滅故
餘二隨滅二句是有部答也。而光寶屬レ前悉
爲二經部難一非也。今云。初經部難。由此下有
部通是則下經部復難。意問二先滅一。故有部答
レ之而經部復難。互持無二先滅義一故。若無二定
先後滅一是則此三應レ常。故舊論四初左曰。若
爾此三法互相持起故。於レ中何法先謝。由二此
法謝一餘法後謝。若執レ如レ此應レ立二三法恒起
無謝。彼如此言指二前滅後滅一。今是言亦爾。
若如二光寶文意不レ通
九右既爾此壽至相續轉故 光記二釋。第一
爲レ正。順二既爾言一故。寶亦爲二轉計一。問。入論下
九左曰 先業所引六處相續無間斷一因名二命
根一。準レ之光第二釋可也。答。不レ爾。入論意令二
無間斷一之因爲レ命。非二命是業所持一也。又解。
入論亦依二此轉計一也
九右理不應然至 恒異熟故 此意業所引恒
是異熟生。而識通二是異熟非異熟一故。不レ得
レ言二業所引一。然光記約二三性一非也。論言二異熟一
不レ云二無記一故。文親疎。義寛狹。識者可レ思
九左既爾應言至何須此壽 此經部難。意言。
既識非二恒異熟一。業不二能持一。爾應三煖一業爲二
能持一。恒異熟故。煖更持レ識。若爾何壽爲二二
能持一
九右豈得隨情至 説名爲壽者 有部責三經部
難不二一定一。成立自義一。初責。後是故下成。初
責中。初標二數轉一。或説下示二轉相一。謂叙二三別一。
初二可レ知。第三又前已説下。又汝前已許三識
非二業所持一。何者。我言三勿識非二恒異熟一。許レ之
更致二煖持レ識難故。既爾言如レ是。一許。一不
許何如レ是轉變。故舊論曰。汝前已許。何所
レ許。勿レ執二諸識從レ始至終皆是果報一。光寶釋
義全非二指南一。按許與レ説梵音蓋相近。故檢二
新舊兩論一。或許爲レ説。此説彼許。然今許言爲
レ勝説亦許説義無レ有上妨
九左謂三界業至 住時勢分 此下經部叙二自
宗一。於レ中有レ二。初正叙。二因破二勝論一。有二相
亂故。論主於二上第三九右一取二此經部住時勢
分義一。今亦如レ是。故絶二有部重難。又次下別
物爲レ善者。歸二本宗一顯レ不レ取。正理破二經部文一。
光師三十左致救最爲レ允。而寶師不レ得二論意一。
謂三論主取二有部一。破二光師救一大非也湛慧亦
從レ寶
十右有謂有行至恒行不息 叙二經部自宗一中。
此因破二勝論一。有二勢分相亂一故。舊論云二有人一。
十句論三左曰。行云何此有二二種一。一念因。二
作因。念因者。謂我和合。一實ト現比智トノ行ニ
所レ生數習差別。是名二念因一。作因者。謂&T030607;擲
等ヨリ生ル業ニ所レ生依附スル一實一有質礙ノ實カ
所レ有勢用。是名二作因一。行謂勢用已上今破二彼
勢用行一。述記一末四四左略釋二二種一。此徳句二
十四ノ第二十一。故爲二徳差別一
彼體一故至無差別故 無障礙者。彼論十一
右云。二十四徳皆無質礙問。彼行徳作因。依二
極微子微一。比智境。依二孫微等一現量境。故多
物。何云二體一一。解云。從二所依一判二多物一。其一法
上勢用。皆始終一體也。急緩至時者。光爲二三
位一非也。寶爲二二位一爲レ得。而亦分二初後一。猶未
レ脱二光誤一。今云。或急行。或絧行。約二二別一破。
又應下約二無障礙因一破。光爲レ正。寶約二行一
因一非也。又光約二因明門一有二其理一。寶師約二性
相門一。亦無レ有レ過
十右爲壽盡故至 枉横縁故者 大文第二傍
論。此中分爲二二節一。第一明二壽盡死等差別一。
第二發智下明二壽轉住一。以成レ有二横死一。第一
中初問。施設下答。此有レ三。此初擧レ施設論
四死文一。婆沙第二十十五右標二復次一。施設論説
レ有二四種死一。具擧二指レ事宣説全文一。今即取レ要。
彼第四句曰。四非二壽盡一故。死亦非二財盡一故。
如三有一類有二長壽業及多財業一。彼於二彼時一
雖二財與壽二倶未盡。而遇二惡縁一非時死
已上施設論
已下婆沙釋
作二彼論一者。顯レ有二横死一。故作二是説一。
佛雖二財壽倶未レ盡故而般涅槃一。然非二横死一。
邊際定力所二成辨一故。功徳威勢未二窮盡一故。
諸餘有情於二命終位 威勢窮盡。佛不レ如レ是。
施設論本指レ事説下遇二惡縁一非時而死上。故今
言レ不レ能レ避脱枉横縁一。是實本論意。問。唯財
盡壽未レ盡。第二句何名レ死。答。雖レ有二壽業一。衣
食等財縁盡。由レ之死故
十右
終
又亦應言捨壽行故 二論主叙二第四句
中更可有二此一因一。如下光師三十
一左
 依二婆沙一解
釋一。實得二此論婆沙意一。正理破二倶舍一。光師返
破。亦爲二允當一。然寶疏十九右設二穿説一。爲下兩不二
全是一亦不中全非上。而云三此論謂レ同二横縁一。今云
甚非也。正理不レ約二一片一。全攝二初句一。故破二此
論一。此論唯攝三第四句非二倶業盡一。非レ謂レ同二横
縁一。故云二捨壽行故一。此意示三横縁故指事上更
加二此一指事一。故婆沙言三然非二横死一。豈以二拙
智一得レ害二巧智一
十右盡壽位中至倶盡故死 三通二第三句妨一。
初牒二妨難一。故盡下通釋。初言二壽盡位中一。簡二
第二句福盡故死一。光記二釋。後釋通妨爲レ正。
有レ理有レ教故。有レ理者。文中難通。義炳然故。
有レ教者。舊論曰。若壽命已盡。福業盡。於レ死
有二何能一
十左發智論説至 一起便住者 第二叙二發智
壽轉住相一。成レ有二非時死一。故婆沙百五十一
八左唱二此本文一而曰。問。何故作二此論一。答。欲下
止二他宗一顯中己義上故。謂譬喩者不レ許レ有二非時
命終。如二契經説一壽盡不レ可レ救。由レ此故知
無二非時死一。準レ之可レ知。此中爲レ四。此第一擧二
發智文一。纒者正理如レ今。鮮本除レ糸作レ&T072159;。發
智現本及舊倶舍作レ界。竝無レ妨
十左彼言何義至 後顯無障者 第二解二發智
隨相續轉一起便住一。初一句問也。光記爲二句
末一云レ責二彼説意一。寶疏爲二句首爲レ問。其義終
同也。然寶第二釋。發智中自釋者非也。彼無
レ文故。若所依下。答有二兩義一。初論主解。後毘
婆沙義。婆沙百五十一九右 釋二隨相續轉等一
有二三説一。今論主欲下第二説自依身爲二相續一順
理。故取爲二自義一。彼第一説災横爲二相續一。今
云二毘婆沙師一是也近世此義婆
沙無者非也
彼第一説云。有
説。災横名爲二相續一。謂生二欲界不レ住二無想ト
滅盡ト等至一。壽隨二災機相續一而轉乃至釋二九左
一起便住一云。隨因起已便相續住。不下隨二災
横違害一而轉上。言二如起而住一者。如言似二未審一。
然説文曰。如若也。今訓一若義通。不レ起已。若
起而住故。舊論及正理竝有二如言一。又正理十
三八左 除二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十字一。餘
全同今一。彼衆賢師意。初顯有障文與レ初義不
レ異唯具略異非二別義一。故除二簡別言一。然非也
婆沙釋二相續一有二災横自身他身三説一。今初依二
第二説一爲二所依自身一。次依二第一説一爲二有障一。
其義大別。雖レ爾成二中死一竝成。故擧レ之
十左 由此決定有二非時死一第三結成非時
死一。以簡別經部等一
十左故契經説至輪王胎時者 第四證契經一
成二發智一。開爲レ二。此初正證二經得自體四句一。
此四句婆沙百五十一十右引レ經具釋。又瑜伽
第五七左有二此四句一。大小通滿也。第一句中。
初正示レ經。後論主加説。初中戲憤二天。光記
依二婆沙兩説一。寶師不レ信二婆沙一。唯爲二上四空
居一。是同二基沼景等師一。今云。光所依婆沙一相
説。實通二六天一。故演祕主異二基沼等一。安立通
六天義一。實順二正旨一。具如二別章一。又應等者。論
主加説。今約二佛自涅槃一。佛留二三月一。而涅槃
時非二他害一故。若依二正理一十三八左曰。應説捨
壽行者以二不レ依レ他自捨命故。不レ盡レ擧故。且
標以例準。第二句中。胎卵唯欲界故。人畜等
是也。第三句。前二句餘也。第四句中。中有
者。舊論及婆沙云二一切中有一通二三界一。寶疏
云二勝業感一。豈中有勝業感。欲界一分者。上三
句餘欲界。即下所一列者是也。是等竝皆定命
住無二自他横害一。佛所記&T040879;等者頭此中事
實指要鈔
 已下
六人皆是記&T040879;。故婆沙云。佛所レ記者。如下傍一
殑耆羅。傍二殊底穡迦。傍三長者子嗢恒羅。傍四
長者子達弭羅傍五長者子治奢傍冶乎今云二耶
舍1一故傍六
勝織師子。傍七 時縛迦傍八鳩摩羅等佛所レ記
者上。準レ彼時婆與二鳩摩羅一別人。雖二文字異一
傍縛與レ婆而光三十四左初行。
三十五右五行
等同云二活命一。其梵
一必然。光寶爲二一人一未詳又於二時婆下一。舊論
及婆沙有二等言一爲レ是也。正理如レ今。記別。鮮
本。及正理作二記別一。別分別差別義。瑜伽六十
四音釋云。記別謂授二當來成佛記。劫國名字
等別一也。妙經一如註三六七右云。&T040879;子&T040879;。四
教義集註中六十九云。&T033631;應作&T040879;。分&T040879;也。分
契也。字典云。&T033631;。玉篇彼列切。音與二分別之
別一同。又釋名。&T033631;別也。大書中央中破別之
也。&T033631;。方別切。音筆。廣韻。分&T040879;也。一云。分契
也。皡按。&T040879;別音義同約二差別義一。謂記二當來幾
劫成佛一故。是分限差別義。作レ&T033631;從レ竹非也」
十一
右
若爾何故至受生有情 後更引二餘經一。問
答第四句具略一。初難。後答。此初外人難。寶
爲レ正。光云二論主引レ經難一非也。婆沙百五十
一十一右有レ此問答一。舍利子謂者。彼經云。佛
告二舍利子一。今佛呼レ彼云二舍利子一。謂下佛答。
故云レ謂不レ云レ言也
傳説所餘至倶非可害者 後答爲レ三。初擧二
傳説義一。次難殺彼一。後論主叙二好解一。此初也。
此義百五十一十二左三説中。第三法救尊者
義。論主不レ信故云二傳説一。彼云。有頂處自體
非二自所害一。自地無二聖道一故。亦非二他害一。無一上
地邊世俗道一故
十一
左
豈不有頂至應名他害者 次難殺前義一。
如是應説至 亦有如聲 後論主評叙二好解一。
此婆沙三説中。第一師義。此有レ三。初正示。
次外人難。後論主返責。初中有二正釋擧例一。例
中有二總標別釋一。竝可レ知
十二
右
豈不經説至故經不説者 後擧レ難通中。
初難。於此下答。此答中大有二兩説。初住相不
説義。後合説義。婆沙三十九六右 有二不説合
説兩義一。初不説中。有二六復次一。今彼第二相似
無爲由。第三復次二出。述記二末初左云。倶
舍二説。初云レ除レ住。第二師説住異合説寶科
二十
四左是也。光爲二
三釋一不也
初中有レ五。一示二實意一。二徴二不
説物一。三釋。四然經下通二伏難一。何故有二此難一
者。契經説レ有二三有爲之有爲相一。有爲之起亦
可二了知一。盡及住異亦可中了知上故入論下(十一
左)婆沙三十九
(初右)竝
擧二此經一。
如レ是標二三有爲一。釋二住異一故。此通妨。
彼三十九七左出。五若法令下。正釋下不レ説レ住
由上。有二二由一。初約二厭怖一。後據二相亂一。初中有
レ二。初明二三相可レ厭相一。後正叙二住相不説一。初
中有二法譬合一。法中有二總別兩説一。傳説言。表三
論主不レ信二此喩一。又無爲下。婆沙第二相似無
爲復次。非二第六墮在無爲部中復次一。以二相亂
是相似義一故。又舊論云レ復
十二
左
有謂此經至四有爲相 入論下十一左唯
叙二此一義一。婆沙第二合説義。彼云二有説一。舊
倶舍四(四左)云二有餘師執一。準レ彼謂是情。謂妄
計義。顯示論主不用。光師合レ上總爲二三釋一
非也。言二黒耳吉祥一者。大隨求陀羅尼云二黒
耳吉祥天一。婆沙説。如レ示下室利與二黒耳一倶舊
論曰。如下吉祥王位與二災横一相應。爲レ令中他於
レ中不レ生愛著。舊譯云二功徳天黒闇天一。如二北
本涅槃十二八丁傍會
疏第十七
又第七卷喩二生死善惡一。
釋摩訶衍論六十三右傍開二
十(十左)
 以レ二喩二染淨齊
等一。大日經疏五二十六黒耳云二黒夜神探玄記
第五云二闇夜神一。大日義釋四四一左云。吉祥天
女。舊譯云二功徳天女一。四卷金光明經云二功徳
天女品一。新譯云二大吉祥天女品一頭京都三條通
檀王法輪寺有二
主夜神一守二盜難一。是日本最初示現之地也。則施二御影一。
古花嚴五十二(八左)五十三知識隨一也。梵云二婆娑婆
陀夜天一。探玄十九(三十一左)新花嚴六十八(十四左之
二十四左)名二婆珊婆演底主夜神一。形貌化儀廣説。大疏
抄六十八(二
十七左)云云
千手觀音二十八部衆定深記釋云。
室利有二二義一。一功徳。二吉祥。由レ此曇無識。
及伽梵達磨。阿地瞿多等三藏諸師。同云二功
徳天一。餘諸三藏翻爲二吉祥一。如下文殊室利。或
云二妙吉祥一。或云二妙徳上。今云。光師云二舊家誤一
者非也。又有二別體功徳天一。大佛頂儀軌云二爾
時功徳天女。大辨財天女。吉祥天女一。嘉祥疏
中云二吉祥天女。及功徳天一
十三
右
頌曰此有至八一有能 初句答二初問一示
レ體。後句答二後問一通レ難。正理十三十二右曰。此
中有言兼顯二定義一。意顯下此有二惟四一非レ餘。顯
宗七十七右全同寶二十
五左引
此有言正表二本ト隨トノ
能所有一故。生生等者。光三十
九右
兩釋。初生二大生
故。後大生之生故。竝屬主釋。但主客異。今
云。後釋爲レ勝。準下得傍論第四
(二十右)
之法得法之得故
名二法得一。不レ目中得法上故。又準三下論生二本生一。
後釋爲レ是
十三
右
諸行有爲至 由四隨相 釋二初句一中。初
釋二此字一。次釋二生生等一。後示三由レ相成二有爲。此
其第三也。若不レ由レ相何成二有爲一。故諸行由二
本相一成二有爲一。本相亦是有爲。當レ由二四隨相一。
不レ爾不レ成二本相是有爲一。故此中擧二本相一爲三
例顯二隨相一。故舊論曰。由三諸法有二本相一。故成二
有爲一。本相亦傍例前
之辭
爾。由二隨相一故成二有爲一。故
立三本相更有二四隨相一。然光三八左相乘故説者
非也。寶疏本意爲レ是。而設二二義一。第二非。今
非二得名所以一故
十三
右
無斯過失至無窮失者 婆沙三十九四左
三説中。第三評家義。彼云。問。何故生能生二
八法一。生生唯生生耶。答。法性爾故。不レ應レ爲
レ難。如下鶏犬等有レ生二八子一有レ生中一子上。豈應
レ爲レ難
十三
左
經部師説至 證體實有者 自下第二叙二
經部義一。已下一段。光記無二細科一。寶疏分節未
レ善頭光云二廣決擇一非也。
非レ決擇頌義一故
 今分科云。此一段大
有二五節一。第一總破二有部實有一。第二若爾何故
下。廣述二經意一破二彼執一頭經部有二本末一。本經部諸
有爲相是不相應而行蘊攝。
明レ世同二大乘一。生住異三相有二現在法上一。滅相在二過去
法上一。然經部計レ通二離識不離識一。與二大乘一不レ同。如二義
灯三(初右)釋一。又未經部雖下論二倶生一同中大乘及本計上。
明レ世異二本經部一而同二有部一。謂生用未來。三相用現在。
如二樞要上末
(二十二左)一
第三十四右
七 目
諸行相續下。叙二己宗一。
第四十 五
左六目
云何所相下廣決擇。第五十 七
左四目
故
依相續下結成自宗義一。第一可レ知。第二中有
レ四。一有部引レ經難。二經部調責。三有部問二
實義一。四經部示二實義一。此亦有レ三。一示二有爲
之相文意一。先擧二所破執一。次世尊下示二能破
意一。後故作下合レ文。二十四右
二目
非顯諸行下示二
可了知文意一。先標レ非二刹那三相。次由一下
釋二其所以一。後故彼下合レ文。三然經重説下
示二有爲重説意一。先示二自意一。後遮二他避執一。第
三中有レ六。初正叙二自相續四相一。二世尊下引
レ經。證二相續四相一。三故説下自頌二前義一。四復
有下引二先師頌一。明二自相續義一。五又有下引二
先輩頌一。破三有部有二住相一。初先引。後結レ正。六
由斯下叙二有部本論亦順二相續義一爲レ二。初
示レ順先標レ順。次故彼下擧レ文。後非生下述二
文意レ遮レ執。二雖發智下會レ違。此有二兩義一。第
一約二相續一。此有レ二。先擧レ文。後通也。第二又
一下據二刹那前後一會。此有レ五。一總標。二徴。
三別釋。四於前下通二伏難一釋二異差別爲レ三。
一正通レ妨。二彼差下徴。三謂金下釋釋中初
約二金剛等所造一。次準成大種一。後總約二餘諸
行一通レ妨。五若爾下問答決擇。初有部問。後
經部答。此答中有レ二。初正答レ難。二然經下
略述二經意一遮二實有一。第四中大有レ二。初對二有
部一決擇。後雖餘部下十七
右終
破二正量部一。初中有
レ六。初有部難。二如何下經部返責。此有レ三。
初約レ喩。次合レ法。後雖了下辨二能所相不即
不離一。三若離下有部問二非理一。四一法下經部
示二非理相一。五此離下有部通釋。六且應下經
部廣破。大爲レ二。初破二未來生用一。後又住下
破二現在三用一。此有レ二。初正破二前義一。二諸説
下破二別師住等三用不同一。初中有レ二。初審
定。後若時下破。第二破二別師解一中有レ二。初
總破二不同一。後若言下別破二一刹那解釋一。此有
レ二。先牒二彼所立一。後汝今下廣破。此有レ三。
初難二破體用鉏鋙一。二若住下破二強弱救一。三若
言下破二生相例救一。先牒レ救。後生應下破。此
有レ四。初引例不齊破。二又誰下徴二住用一。責二
異滅不先。三又住下異滅無用破。四又應下
別破二異相一有レ二。先將レ破レ異許二生滅一。後異於
下正破有レ三。一總破。後所以下示二進退不成
相一。三故説下自造レ頌破。第二破二正量部一有
レ二。初破二色法有二二縁一。後破三心法依二一縁一。此
有レ三。一牒二彼所立一。二應滅下審定。三是則
下破
十三
左
若爾何故至亦可了知 舊論四五左云。有
爲法者。若生可レ知。及滅住異可レ知。此難意
雖レ無二現比一有二教量一。光記第六轉及了知言
釋成。寶唯約二第六轉一。今云。以二了知言一成レ義。
色等有爲可二了知一。對レ彼云二亦了知一。故不レ引二
三有爲之有爲相一。及答中約二了知一故。不レ依二
第六轉一也。況第六轉言下十八右別有レ諍。然
寶疏引二有爲之相經一釋非也。又解。準二舊論一
第六轉成レ義也
十三
左
薄伽梵説義是所依 涅槃經第六四依
品云。諸比丘當レ依二四法一。依レ法不レ依レ人。依
レ義不レ依レ語。依レ智不レ依レ識。依二了義經一不レ依二
不了義經一。章安疏六三十
七左
云。中阿含。法了義
及義智次第。故正理十四十五左曰。經又言。依
レ義不レ依二於文一寶五(三
八左)引
然稽古云。増一二十
曰。義者解レ經之原也者迂曲也。有人約二文義
能所詮等一云云門別也
十四
右
顯行相續至 及縁生生者 顯二色等諸行
體是有爲一。説二初有爲言一。亦爲レ顯二彼色等行
體是縁生性一説二下之有爲相一。及言。一體上兩
義差別非二體相違一。經部意。之言同體聲。爲
レ顯諸行體是有爲一之能相有爲相。故云二有
爲之有爲相一。此有二三相一。約二帶數一云レ三
十四
右
非顯諸行至具有三相 三相下。舊論曰二
是實有物一。有部三相體實有故。於二一刹那一具
存一。故破二刹那一即實有遮經部宗相續分位假
立故。必前後
十四
右
然經重説至 表善非善 是釋二後有爲言
意一。此中令知能所及表能所各別。意云。此相
表顯所相法體是有爲一。故相言重著二有爲一。此
爲二表能所一。若但言二有爲之相一。此相言爲レ表
レ何。不レ令二他知一。故説二有爲相一。令レ知レ表二諸行
體是有爲一。是爲二令知能所一頭問。重説文與二上體
是有爲及縁生性文一。
實非二相違一。解云。不二相違一。諸行體是有爲故。上有爲是
也。彼有爲法是縁生。縁生是三相也。下有爲相是也。今
重説唯示二重意一。上三
有爲之相亦義通也
問。言二有爲相一何令レ知。答。
能表相既如二有爲言一。能相已有爲故。知レ所相
亦有爲一。有部不レ爾。表二相是有爲體一云二有爲
相一。上有爲諸行有爲。中間之別體依士。故正
理十三十七右擧二此文一。隨釋及斥破。光記依
レ彼釋爲レ是。寶疏前言示二三相體一者非也。然
唯識述記以二此文一爲二有部義一非也。正理標二
經主言一加レ破故如童女等。光云レ生二善子一。寶唯云レ生
レ善。蓋寛狹異也。演祕二末(初右)兩
説。後如レ光。初云。西方立法
出逢二童女一。表レ有二吉祥一
十四
右
諸行相續至名爲住異 正理十三十八右
曰。彼經主朋二上座宗一。作二如レ是説一。而擧二此文一。
光記四一右依レ彼。云三論主述二經部宗一者。豈有二
此論中非論主述一。何不レ辨二菽麥一。正理惡三論
主朋二經部一如レ是。何以レ彼可レ科レ此。寶疏唯云
レ述二經部宗一。而亦非也。能述論主故應レ言三經
部述二己宗一。上云二經部師説一故。故婆沙三十九
初左曰。或有執。三有爲相非二一刹那一。如二譬喩
者一。彼作二是説一。若一刹那有二三相一者。則應二一
法一時亦生亦老亦滅一。然無二此理一。互相違故。
應レ説諸法初起名レ生。後盡名レ滅。中衰名レ老。
又三十八十三右曰。或復有執。色等五蘊出胎
時名レ生。相續時名レ住。衰變時名レ異。命終時
名レ滅。如二經部師一。今住與二住異一別説。而義一
也。謂若不レ説レ住乃不レ可レ説レ異。故云レ此。下
往往云レ即。故但三相也
十四
右
世尊依此至 衰異壞滅者 此引二雜含十
一四左文一。證二相續義一頭雜含十一(四左)云。彼善男
子難陀覺二諸受起一。覺二諸受
住一。覺二諸受滅一。正念而住。不レ令二散亂一。覺二諸想起一。覺二
諸想住一。覺二諸想滅一。覺二諸覺起一。覺二諸覺住一。覺二諸覺滅一。
正念而住。不レ令二散亂一。是名二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
就一。此前説二根境相應及知足而食等一。是總説レ知二諸法一。
而光寶。受是樂因等者非也。本行集經五十七(七左)曰。
難陀比丘心解脱後。比丘未レ知而謗言。於二世尊所一客作
求報。爲二天女一修二梵行一。爲レ此世尊集二諸比丘一讃二難
陀一。雜事十一亦意同也。而光寶述二説時縁一。竝應説未
レ視二經本一。
改二此誤一也
經約二四相一。經部意但開合異耳。光
記四一左二釋。初約二同一相應一。後約三受與二次
第一。竝是鑿説之至。寶疏一類受爲レ勝。約二受
一法相續一説二四相一故。又光寶同説二説經因
縁一。稽古破レ之。實可レ爾矣
十四
左
故説頌言至 異前後別者 經部自頌二前
義一。故云二故説一。舊論曰二此中説偈一。光寶三頌
竝皆爲二他頌一。不レ順二文義一。與二第二頌一無二別
義一。何可レ引二同頌一。此頌後二句明二住異一相一。
爲説二住異一而説二第三句住一。若四相何不二次
第一。何更云二住異一。後頌雖二次第一住異言顯二三
相一。稽古。今云二有頌一。舊論曰二此中説偈可一以
見一者。相當誤也。今復有頌。舊論云二復次偈
曰一故
十四
左
復有頌者 引二先師頌一明二自義一。如三前七
左引二先代軌範師一。與二前頌一義不レ異。故云レ復。
他頌故云二有頌一。然稽古三頌皆爲二自造非
也
十四
左
又有頌言者 引二先師頌一。破二有部住相一。
與二前頌一義別云レ又。他師造故云二有頌一
故彼論言至 已生未滅 品類足第一七右曰。
住云何。謂令二已生諸行不壞。已云二已生一。約二
相續一非二刹那一
十五
右
雖發智論至住異謂老 第二十三右曰。一
刹那中云何起。答生。云何盡。答無常。云何
住異。答老。彼云二一刹那一。今云二一心一。舊倶舍
亦云二一心一。舊譯八犍度發智
異譯
第三二左 亦云二
一心一。蓋梵音義通。依レ之初義解二一心言一。爲二
一衆同分相續心一。後義約二一刹那義一。而就二初
後一爲二假立一。何故會レ違者。品類是世友造。發
智亦爾。不レ可レ有二牟盾一故。然發智二十二右頌
曰二三相一刹那一。若強會非二論意一。雖レ爾八犍
度初左亦云二一心中一。不レ可二妄疑一也。此中亦雖
レ釋レ住。爲レ釋二住異一。故云二即彼一
又一一刹至 還無名滅者 是通二發智一中別
師義。故舊論云二復有別釋一。前義約二一期相
續一。是約二刹那相續一爲レ異耳。問。此大段第二
別釋。應レ非二小科一。故具問答。及略述二經意一。破二
別物生等一。答。不レ爾。總結已約二相續一。故非二大
科一。雖レ小科一是一師義。故廣釋成。立レ義何妨」
十五
右
於前後念至非無差別者 通妨。初二句
擧レ妨。下二句正通。舊論四七右曰。若爾有二
法生不異。此義云何。雖二復如此。不レ無二別
異一。光記爲レ善
十五
右
速遲墮落 光兩釋。寶同二後釋一。今云。後
釋爲レ勝。順二現量一故。符二舊論一四七右故。彼
曰。強力擲。弱力擲。金剛等物久速落時。有二
差別一故
大種轉變差別義成者 上約二所造金剛等一。
彼已成立。能造隨成。故云二義成一。而光記從
レ強言レ大等者非也
十五
右
諸行相似至而見相似 是除二前能所造一
餘心心所等諸行。寶疏云二餘諸行一爲レ得也。
光記未レ詳也。舊論曰。諸有爲法不下由二大差
別一異上。雖二復別異一顯現相似一。解云。諸心心所
有爲。不下由二色法大種差別一有中別異上。唯有微
細異一。雖レ有二微細別一。而現二相似相一。今文。無多
差別者。按梵摩訶有二大多勝三義一。故翻レ多
十五
左
若爾最後至無不遍失 此中聲先者。光
記但作レ先。寶疏更釋レ義。云レ住二最後先一竝非
也。鮮本作レ光。舊論曰二光明一。此難意前後差
別名レ異。最後聲等無二後念一。故應レ無二第三住
異相一。有部。一念ニ三相ニ實有ニシテ具有無レ有二不
遍一。經部。前後相續故有二此難一。此唯難二異相一。
不レ難二住相一。寶疏及光後釋云レ難二二相一非也。
因二前差別一若爾言來故。若難二住相一答中言二
若有住何可レ成。問。前後後副二前前一爲二住相一。
今以二無後念難。何可レ除レ住。今亦答中云レ不三
説レ住爲二有爲相一。豈可レ云レ不レ難。答。後後念
副二前前爲レ住。今已云二最後一。必有二前念一。何可
レ難レ住。如二異相一前後相望故。此最後念無二對
望復後念一。故異義不レ可レ成。答意汝未レ得下
契識名二住異一之深意上。故致二此難一。此住異名
顯レ不人説下別二於異相一之住上爲地有爲相天。若
住與レ異遥各別。若有二此難一。其義云何。謂住
之異。前後相續有レ住必有レ異。相續邊爲レ住。
前後差別邊爲レ異。是故住與レ異定不二相離一。
爲レ顯示此旨一。經説名二住異相一。光寶云云竝皆
非二論意一也
角摰胡 摰。集韻方容切。音封。牛名。領上肉
犦然起今音
釋同
如二橐駝一。亦作レ封。前漢書西域傳。
罽賓國出二封牛一。亦作レ峰。後漢順帝紀。疏勒
國獻二獅子封牛一。註曰。封牛其領上肉隆起若二
封然一。因以名レ之。即今之峰牛。胡玉篇云。&T058269;
洪孤切。音胡。牛頷垂也。與レ胡同。釋名云。胡
在二咽下一垂者也
十六
右
此難不然至 而不相逢 此婆沙三十九
初左有二兩説一曰。答作用時異故不二相違一。謂法
生時生有二作用一。滅時老滅方有二作用一。體雖二
同時一用有二前後一。一法生滅作用究竟名二一刹
那一。或生滅住非二一刹那一。然一刹那具有二三體一。
故説二三相同一刹那一。初解約二用究竟一解二一
刹那一。後説約二法體同時一釋二一刹那一。而生用
未來。住等三用現在。兩説不レ別也
十六
左
諸説在等至 刹那滅義者 此破二現在三
用一中。上來破二前義三用同時一。已下破二別師
三用不同一。別師故言二諸説一。舊論亦曰二有餘人
説一。此師加レ生四相用皆不二同時一。而約二四用
究竟一云二一刹那一。前師用究竟爲二一刹那一生
時現時別。勿二相亂一
十七
右
異謂前後性相轉變 舊論曰。老謂前後
不同及變異。此示二退不成。自下示二進不成。
即顯二非即非離一
十七
右
故説頌言至 立異終不成 此亦如二前相
續初名生頌一。經部自造レ頌。破三有部有二別異
相一。舊論即云二此中説偈一。光寶此已許二自造一。
何前頌不レ爾。寶疏前法與レ異相望解二即異一。
實爲二論意一。光記四七
右
曰。異相時法。即是前住
相時法異不レ成。此即進責若異相時法此十七
字古本
有
レ之。
異二前住相時法一。法即非二一法一。前法與二後
法一相對全非二論旨一。問。若爾何論言レ前不レ云
レ此。答。經部自立二前後異一故言二前法一。是故上
非レ即二此法一。思レ之。義灯三六右曰。若所異法
即二前住所住一者。異義不レ成。非二前所住一者。即
非二一法一。此亦如レ光。約二法與法非也
十七
右
雖餘部説至不應正理者 正量部。法上
部。賢冑部。犢子部。密林山部。此五部竝立三
色法一期相續如二鈴鐸等一。心心所刹那滅。如二
宗輪論七十
八左
二十論疏上四右下三十
八右
述記七末
三十
二左
等一
十七
左
何不倶生 倶言光寶牒如レ是。寶無レ釋。
光至二作釋一以レ頓釋。頌疏引レ論作レ頓。有人云。
順二光解釋及長行一作レ頓爲レ勝。今云。光師等
牒如レ今。解釋爲レ頓以二皆頓起一釋二一切倶一。故
舊論長行作二倶起一。由レ是今本爲レ正
十八
右
又第六轉至 色之色言者 此能所破大
乘爾。成唯識第二初右曰。非三第六聲便表二異
體一。色心之體即色心故。基疏二末四左曰。彼
傍有部立レ量云レ之。有爲相言別有レ體。有二第六
囀言一故。如二天授之衣。祠授之鉢一。今爲作二不
定異品
一分
過一。頭由レ此有部許二同體第六一。
近世人不レ許者違二理教一。
 又如三世言二
色心之體一非下離二色心一而別有體。返成下生等
非中離二於法一有體亦然。謂立レ量言。第六囀言
所目諸法非二定別體一。第六囀故。如二色心之體
識之了別等上
十八
左
如世間説至石子之體 光記兩釋。初約二
能所簡一。後就二體有無一。今云。此同體第六喩。
必是無二別體一。而屬主聲必有二通別能所簡一。是
一法兩義非二乖角別一
十九
右
名謂作想者 名者。正理十四十三左 曰
此中名者。隨ト歸ト赴。如如語聲之所二歸赴一
如是如是。於二自性中一名皆隨遂呼召於彼一。
顯 宗 八
(六右)全同
婆沙十四十五右説二隨召合三義一曰。
隨者如二其所作一即往相應。召者爲二此義立一
如レ求便應。合者隨二造頌一轉令二與レ義會一。舊婆
沙十一四右曰。名者亦名レ隨。亦名レ求。亦名レ合
子注曰。天竺名音
中含二此三義一也。
隨者隨二所作一有二如レ是名一。求者
以二是名一。求有二此物應一。復次求者四陰名レ求。
以二四陰一能取二諸界一。能取二諸趣一。能取二諸生一。是
故名レ求。合者於レ義於レ造相應故名レ合。光記
依二正理一擧二四義一。名義者古本作二召義一爲レ正。
寶疏除レ召加二趣義一。依二正理七十六一釋二隨歸
等一。各有二少異一。或隨二自性一。或隨二音聲一。或隨二法
作用一。竝具含義竝取全備。作想者。梵云二僧
若一。光云二因伽反一。若因嘉反成レ耶。寶疏云二因
阿反一。又音耶。然寶疏古本作二日阿反一。準レ彼
光因恐日誤。應二日伽反音惹一。是簡二入聲一。故廣
韻又人者切。音惹頌疏冠注引二光寶一
竝因作レ自非也
 正理十三
十二左曰。想謂於レ法分別取著。共傍共立
契約義
 所二安
立一字所發想傍作
想義
即是眼耳瓶衣車等。如レ是
想身即是名身顯宗
全同
入論下十二右
傍異名證
曰。名句文
即是想章字之異目。舊論四十一右頌曰。名
句。及字聚號ト言ト文トノ總集。長行曰。名謂所
立號。如二色聲等一。準二正理字所發想一。今依レ字
於二諸法一共分別度量立爲レ想。約二能安立一名
レ想。所安立是名。從レ因傍能安
立因
名爲レ想。而非三總
約二想心所一。但分別取著シ共所二安立一至極成
就位爲レ想也。光大三釋。初從レ因。次從レ果。
後直爲二異目一。第二中有二境第七由第三轉別一。
今云。初釋以レ作爲二想所作一非也。一違二綴文一。
傍論云二
作想一故
二背二正理一。是字所發作之想故。第二
從レ果義不レ順レ理。句文皆能發レ想故。如レ言二字
所發想一。寶疏唯同二此義一竝非也。後直異目義
非也。今將レ釋二得名所以一約二已得異名一。何是
可二釋名一
如説色聲 此中如説言顯二口中不相應一。簡二
書分文字等一。非レ證二契經説一也
十九
右
句者謂章詮義究竟者 舊論以レ言釋レ句。
不レ須二章字一。詩關睢疏曰。句古謂レ之言一。泰漢
以來衆儒各爲二訓詁一。乃有二句稱一。句必聯レ字
而言。句者局也。聯レ字分レ疆。所以局言者
也。故舊論用レ言。今云レ章者。説文曰。樂竟爲二
一章一。從レ音從レ十。十數之終也。但用二詮義終
竟義一。全非二篇章之章一。天竺之風不三別立二章
篇等一。故彼但四句成レ偈積レ偈爲一若干數一。元
瑜鈔云。外典以二數字一爲レ句。與レ章不レ同。此以
レ詮レ義爲レ句。與レ章相似。此意。章句雖二長短一
詮義相似。故以レ章釋レ句。此釋非也。約二篇章一
故。光記五一左約二方俗別一。似レ是而未レ善。以下今
非レ擬二比方章句之章一用中但竟終義章上故。寶
疏約二寛狹一。是亦同二元瑜一。約二篇章之章一致二和
會一非也。故光記。梵云二薄迦一唐云レ章。義林
一本(二十四)
對疏一(四右)
曰。梵縛迦此云レ言傍舊倶舍依二
此義一云レ言也
當二中道所説句一。義周圓故。梵云二鉢刺迦羅一。
此云レ章也。即一章一段以明二諸義一。此無二所
當一。以レ此應レ知。今釋レ句之章唯詮義究竟。豈
以二篇章鉢刺迦羅一可レ致二和會一
十九
右
如説諸行無常等章 是常談諸行無常。
是生滅法等文也。是顯二口聲不相應一云レ説。
非レ欲レ證二經説一也。故云レ如也。小乘出二出曜經
等一。雜含二十二初右出。四十八二十八大乘北
本會疏十三二十九左(頭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等。雜
含四十四(二十八右)帝釋説二此偈一。又二
十二(初右)増一三十五(十九左)出。各語稍別。大乘涅
槃經。摩耶經。又彌勒成佛經(八右)曰。讃二過去佛清涼
甘露無常之偈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
滅已。寂滅爲樂。本有今無。論終眞諦釋有
或能辨了至此章稱句 前總釋。下別釋。於
レ句詮二種種差別一。所以別釋一光約二聲
明一不可
舊論四十
一
右曰。若由二此言一事ト得ト時ト相應ト差別ト顯現
傍當辨
了言
此言稱レ句。如三偈言二善友一時遇一。對レ體
云二業用一。舊云レ事是事業。寶疏擧二善力二法一
釋爲レ是。有人傍指要 寶疏善力分二業與用者
大非也。得與レ徳通。内得二於心一云レ徳。業發二於
外一云二業用一。時者詮二刹那一期等時節一。相應
是詮二相順一。引偈中遇當二相應一。一時當レ時。善
友當二業用徳二一。差別者對二自相一。寶後釋爲
レ是。正理七十六初左傍光二十七(十七右)
引。寶二十七(十六右)引
 曰辨二
所詮義一。説レ之爲レ句。即是辨二了法差別一義。光
記五一左三釋。初釋以レ時爲レ助。竝相應差別
義皆非也。第二釋業用爲レ二。相應差別爲二相
違釋一。竝是非也。第三釋非準可レ擇也。若依二
大乘諸論一傍顯揚十
二(二左)
約レ因及約二共立亦有レ之」
十九
右
文者謂字至壹伊等字者 舊論曰。字謂
無義文。婆沙十四十七右曰。如二世尊説一。文即
是字。釋曰。巧便顯了故名爲レ文。此即是字
無二轉盡一故 頭問。何故諸論名句文次不レ順不レ逆耶。
解云。名句二爲レ顯示依レ文顯義故。以
レ字爲二最後一。若列二文名句一恐レ謂下名句離
レ文不レ依レ彼其文是有上。故名レ文名義即是也
 顯宗論
八六右曰。文者謂能有レ所二彰顯一。依レ此由レ此。
彼彰顯故。此即是字。謂令三繋念無レ有二忘失一。
或復由三此之所二住正理
作レ任
持一。令レ無二疑惑一。或能
持レ彼。轉寄二於餘一。故有説言。如下靜慮者方便
境相與二靜慮中所覺了境一而爲中梯鄧上。文於二
名句及義亦爾正理十四(十
三左)全同
 據下文與二名句一爲二
所依一能表彰二上云レ彰。亦就下與二名句一爲二所
由一令中彼名句顯了義上云レ顯。是故云二依此由
此一。引證中云二名句及義一光但云二能顯
彼二一未可也
據レ實於二
阿阿等一有二其三名一。約レ表彰名句二一名レ文。依
レ令二義顯了一名レ顯。依二自不改義一稱レ字。正理
以二同體一故以レ彰釋レ文。故五蘊論七右曰。文身
謂諸字爲レ性。以三能表彰前二種一故。亦名爲
レ顯。由下與二名句一爲二所依止一顯了義上故。亦名
爲レ字。非二差別門一。所二變易一故。對法二三左曰。
此云レ文者。能彰二彼二一故。此又名レ顯。能顯レ義
故。此復名レ字。無二異轉一故。兩種亦名。對法又
名復名思惟。基疏二未(二
十一左)
依レ之作釋明白。正
理七十六初左曰。文謂不レ能二親自於義。但與二
名句一爲二詮レ義依一。傍顯宗三十七(四右)同之。寶
二十七(十一右)作證非也
問。
前婆沙無轉盡故者云何。答。無二改轉一亦無二
盡期一故。無改轉義。對法論二三左云。此復名
レ字。無二異轉一故。所以者何。如二眼名眼。異二此
名外一。更有二照了導等異名改轉一。由三彼傍彼
多名
 同
顯二此想一故。非下&T046110;壹等字離二&T046110;壹等差別外一
更有二差別能顯中此字上故。無二異轉一説名爲レ字。
無二異轉一者謂不二流變一。此能實是字無二改轉一
義。然光記五二左
八 目
 云三隨方不二轉改一。意梵字至
レ漢猶是不改故。然只臆度無レ有レ文。亦無レ理。
諸國字各改轉故。又梵名句至レ漢猶不レ改。若
言二翻令知レ義。名句改レ文。字亦改令レ知故。
無盡義毎二劫初一梵王授二人天一。故名句隨レ時
有レ改。唯四十七言無盡故。若約二觀門一有二種
種説一。如二玄應。慧琳等辨一。舊譯中。或云レ文。或
云レ味。眞諦三藏舊倶舍第四十一右 云レ字云
レ文。又第十一五右金七中二左等云レ味。北涼浮
陀拔摩舊婆沙。僧伽拔摩譯雜心第九三左竝
云レ味。是梵音有二多義一故。雜心第九子註云。
味者是字也。梵音中有二味聲一。謂是字摸法。
非二今形色字一也。述記二末二十
七左
曰。梵云二便善
那一。此有二四義一。一扇。二相好。三根形。四味
傍是鹽中味望二諸
物一是能顯也
此即是鹽。能顯二諸物中味一故。
味即文是。此中四義總是一顯義。古徳説名
爲レ味已上應音二十四十右云。梵云&MT02551;音薄
眠反
 膳
那一。此云二顯了一。但以二文能顯義故。以代レ之。舊
云二味身一。或云二字身一一也。斥レ舊。爲レ業。基法
師等既取二舊味一。然光寶等云二舊云レ味譯者
誤一者。反迷謬。未レ知三味有二能所顯一。謂鹽味是
能顯二諸物食味一故。最能顯。然謂二一切味皆
是所顯一。迷之甚。光記釋レ字。云二亦是能彰顯
義一者非也。字之義豈能彰顯。寶取二絲文喩一。
轉義一十九右爲二竺漢相亂失一非也
十九
左
言總説者至温遮界故者 界縁 光寶同
義。凡於二界縁一其別非レ一。或單合二界縁一。如二根
増上義伊地等一。或合二界縁所有義一。如二今總説一
是也。古今云云竝皆不レ善。今爲二初渉一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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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嗢遮是界。三摩婆即界所有義。曳是依第七囀之聲。
今界與二界所有義一合取。不レ同二餘單唯界唯縁之法一
也。者切切。根兩重反切。通用矣。
全眞梵語集云。此云二種種一。花嚴音義一曰。質
多此云二種種一。多羅要鈔云。毘實多羅是種種義。端嚴
義。述記六末(七左)毘種種約二極略一。今依レ彼即不
レ得レ成二三木訖底一也
十九
左
此中名身至 迦佉伽等 此論意唯示二身
聚集義一。於レ中爲レ別レ三標二名身等一。不レ欲レ顯二
名身多名身別一。然光記五十四
右初目
必以二多名等一爲
レ集。而問答婆沙一爲二各據一義一。是論中於レ名
唯出二色聲香三一。句亦唯擧二三句一。文亦只示二
三言一。故謂レ爲レ多致二此判一。今云。誤之甚。二名
名二積故。是聚集義。何不レ名二名身一。若不レ爾
名身。多名身中名身應レ除二身言一。寶疏三七左
五 目
依レ理順二婆沙一。一名唯名。二名名身。三名已
上多名身。如是爲レ勝。而未レ得二論意一。汝論中
名句文各唯示二三數一故。謂多初是三故不
レ至二四五等一唯爾。今云。若爾何不三論標二多名
身者一。今云。論只説二身聚集義一。依レ之未レ集者
唯呼レ名。聚集名レ身。未レ分別身中名身多身一。
又於二名句文一各擧二三字句名一。是譯者意也。
故舊論四(十
一左)
云レ如二色聲香味觸等一。云レ如二迦
佉伽伽餓等一。於レ句全如レ今。又入論下十二左
曰。文者即是&T046110;一等字。此三各別合集同類一。
説レ之爲レ身。彼亦唯示二集義一耳。何可二求穿一
乎
二十
右
諸有執名至能詮定量 此中亦者。光意
對二經部自一爲レ正也。今文云二者亦一。舊論曰二此
人亦一故。寶疏以レ名亦レ聲甚非也。如レ是義名
者。此名字。光五五右 有二三解一。初九義方獸等
爲レ名。次義之名依主釋。後聲即爲レ名。次由
名亦準二三解一。皡云。共約音聲直爲二瞿名一。故
約二其體一名即聲。以三聲爲二即名一故。故舊論第
四句曰三智者説二瞿名一。故是九義瞿名也。光第
二釋爲レ正。若依二此瞿名一詮二九義一。是即離レ名
是聲非レ有二別名一。故經部義成也有人。寶意同二
光第一一者非也
」
二十
右
爲由語顯爲由語生 此徴破前有部云二
語發名。此顯與レ生異。約レ喩如二光五五右
七目
 釋一。
約二自體一如二寶四十右
七目
釋一。若依二囀聲一者。生第
五所從。聲顯者第三具聲。由言亙二三五一具
如二匡補八囀中辨一。若依二因縁一顯是増上縁。
生謂因縁。又準例外道聲顯聲生計一。寶疏
四十
左初
擧二正理能破一。未二反破一何謂。今反破云。我
經部雖三去來無二自體一而假立レ之。聲前後相
續分位假立名句文一。如下汝依二名等一假立頌。
又我宗聲前後相續。聞憶持生レ解。誰唯爲二最
後一
二十
左
又父母等至立子等名 光記五六右
七目
約二初
後一破レ倶。謂初生時名無。後父等立レ名故。此
師釋非二論意一故。作釋中闕二隨意言一。是所以
不レ得二論旨一。論旨以二隨意言一破。謂若名與レ義
倶應二初生時已與レ名倶起一。既不レ爾父母隨
レ意立求名一。若不レ爾不レ可レ得レ隨レ意。舊論曰。
云何父隨レ意立二子名一。寶釋爲レ勝
二十
左
然世尊説至安布差別大文第三。經部
通レ經破二實有一爲レ二。初釋。後破。初中分レ二。
初擧レ經。後此於下通釋。於レ中有レ四。一標立。
二聲即下示二成レ頌之相一。三由如下合釋經一。
四此頌下結。此經文雜含三十六二十
七右
曰。天子
説レ偈問レ佛。何法爲二偈因一。以レ何莊嚴偈一。偈者
何所依。何者爲二偈體一。世尊説レ偈答曰。欲者
是偈因。文字莊嚴偈一。名偈所依。造作爲二偈
體一。小本雜含第八二十左曰。偈以レ欲爲一初。字
爲二偈分段一。偈依止於名一。文章以爲レ體。八犍
度論一十三左曰。世尊亦説。頌是偈相。字是味
相。名是依傍恐
衍
偈。造者偈體舊婆沙十一五左
曰。如レ説欲是偈本。字即是味。偈依二於名一。造
是偈體。發智論一十左曰。如二世尊説一。欲爲二
頌本一。文即是字。頌依二於名一。及造頌者。新婆
沙十四十七右釋曰。此中欲者。是欲レ造レ頌欣
喜愛樂。爲二頌本一者。此欲是頌因集生縁。文
即是字者。巧便顯了故名爲レ文。此即是字。
無二轉盡一故。此即顯示能顯頌文以レ字爲體。
頌依於名者。頌是假有依レ名而立。亦依二文
句一。且説二依名一。此中依言如二林依樹。及造頌
者。思惟觀察作二諸伽陀一。名二造頌者一。頌依二造
者一。如蛇依レ穴水依二於泉乳依中乳房上。與レ依
レ名異。今論云二生者一猶二造者一。故舊婆沙釋二第
四句一云。造是偈體者。造者是造レ偈者。偈從二
造偈者一生。如二泉出水。偈從二造者一生故以爲
レ體。光記五六左
初目
得二此意一。釋下及造二頌文一士上。造
釋レ生士釋レ者。然近世依二光記一。改二論生字一作
レ士。以レ者爲二牒辭一者誤也。問。經文但名爲
レ依。今何加レ文耶。答。取レ意擧レ之。婆沙亦依二
文句一且説レ依レ名。依レ之佛餘處説。伽陀因謂。
闡陀ト文字正理十四(十
五左)引。
然光記未レ得二此意一。釋
レ文爲二頌文一。曰二及造頌文士一。以但爲二名與レ士
二種一。此意生二頌文一人故言二文生者一。是豈論
意。亦可。及言所レ顯但二種。文是頌文。本經中
不レ説レ文。何可レ擧レ之。故舊倶舍四(十
三右)
曰。世尊
所レ説依レ名伽陀成。工製造伽陀一。問。及文生
者句何故來耶。答。有人云。同文故來。今云不
レ爾。兼爲レ成二假立一。謂雖二頌所依一。彼生者是假
故。又加レ文爲二次縱奪破一。謂文字積集成二名
句頌等一。且應レ有レ體。餘名句等無レ體如レ頌
二十
一右
執有實物至便爲無用 通レ經畢破二實有一。
初總約レ喩破二名句文實有一。次或唯下別縱奪
破。光記五六左
四目
約二頌實有一非也。寶疏爲レ正。於二
大小乘一頌爲二實有一未二是有一矣。婆沙既云二頌
假有一故
二十
一右
毘婆沙師至 所能了故者 光寶竝示二名
句文差別一。光記五八右釋二多名身一設二三解一。前
後大誤也。中約二名多一無レ失。然未レ明二所由一不
レ答レ問。故寶疏破一光三解甚爲二允當又破二牒
詞一最爲二精密一。以二三字一作二一名一言二三字生
名一。若一字生中。多名身一字名三集。故言下説二
三字一時上。然寶師判二兩説傍四十四右九目。西
方下及四五左二目
異一。
初説依二語法三已上名多。後説約二位相倍一。
二名名二名身一。此二倍爲レ四名二多名身一。依二此
義一三名集猶是名身未レ得二多名一。今亦助解。西
方依二聲明法一必三已上爲レ多。初説依レ彼。若
依二内道受戒法一。必四已上爲レ多。後説依レ之。
故婆沙百十六四左曰。四人已上爲レ僧。三人
不レ爾。又百二十四初左 約二五戒一曰。受レ一名二
一分一。受レ二名二少分一。受レ三受レ四名二多分一。具受
レ五名二滿分一。此亦三已上名レ多義也
二十
一右
此名身等至此皆應説 寶疏意。於二名句
文中一分二出體義門科一爲レ正。順二前例一故。光記
爲二大段諸門分別一大非也
二十
一右
論曰至然不可説 此界繋門中。唯者簡二
無色界一。亦者對二欲色界一。此兩説本婆沙十五
(二右)
已
下
説故。舊婆沙十一八右有説。名隨語處。此亦
有二兩説一。有説。唯欲界初禪二地。有説。通二四
禪地一。謂有而不レ可レ説。評曰 不レ應レ作二是説一。
前説者好新婆沙評曰。彼不レ應レ作二是説一。寧説レ無
不レ應レ説二有而不可説一。以二無用一故。
有
説。名隨人處。此亦有二兩説一。有説。欲色二界。
有説通二無色一。謂有而不レ可レ説。評曰。不レ可
レ作二是説一。如前説者好新婆沙文言全同レ前也。如
レ是新舊婆沙義不レ異。然寶
疏誤見レ文科節。隨語隨身爲二一對一云レ評二隨語一者非
也。深法師依二現行婆沙文一。謂於二一論一不レ可有二隨語隨
身二評一。隨語下評實也。隨身下評唯評二無色有名無名一。
非レ謂レ取二隨身義一。終成二隨語唯二地義一。然寶師加勢自
義謬見一者。
是何謂耶。
問。此論擧二兩説一正不何。答。前説
爲レ善。本頌示レ之故。後説不レ取。對二正説一云二
有説一故。婆沙評家破レ之故。正理顯宗不レ擧
故。又前説唯欲色界中。大有二二義一。謂隨身隨
語。此中亦各有レ二。謂二地與二五地一。總有二四
義一。一隨語二地。二隨語五地。三隨身二地。四
隨身五地。故正理光記六十右
正理全文也。
意。隨語唯二地。
以下語由二尋伺一發。唯欲界初定繋上故。隨二彼語一
名等亦爾也。隨身繋義。身是色故通二四禪一。隨
レ彼判レ繋名等通二五地一。而語唯欲界初定共
許。問。此論總説何爲レ是。答。雖三正理竝擧レ二
不二是非一。於二顯宗八十三左一曰。雖レ有二二説一。然
傍隨語二地
隨身五地中
初説善。依レ之局二二地一爲レ正頭法宗
源上(二
十左)隨語欲ト初定
トノ二地義爲レ正云云。
光寶別立レ理評取隨語二
地一。會二顯宗意一。皡按。有部正宗。聲名句文四
各有二別體一。雖由レ語發用。於二上三禪一何無
レ體。不レ可下必判中隨二所依聲一界繋上。既於二名等一
有二隨身隨語兩説一。於二上三禪一必有二名等一。婆
沙中竝擧二隨語隨身兩説一。而無二評家一。唯各於二
其中一。破二有而不レ可レ説之義一。云下以二無用一故上。豈
非レ爲レ此耶頭約二隨語一二地爲レ正。依二隨身一五地爲
レ正。婆沙意以二義門異一取二隨語隨身兩
義一。竝不二相違一。但破二有不レ可レ説
之邊一。光寶等未レ達二論旨一也
又下論曰。法無礙
通依二五地一。謂欲界四靜慮。以レ於二上地一傍無色
無中名等上故。詞無礙解唯依二二地一。謂欲界初
靜慮。以下於二上地一傍第二
定已上
無中尋伺上故。上地無
色無二名等一故。顯彰五地有中名等上。詞無礙
文亦例爾。故隨身繋義盡理。光寶會二下論一
約二能縁一全不レ成レ釋。下論法無礙縁二能詮法
名句文身一。詞無礙縁二方言詞一。如レ是皆約二所
縁一故。義無礙縁二所詮義通二九地一。然顯宗云二
初説善一者。且約二名由レ語發一有餘説。難云。
若爾何故正理七十六四左釋三法無礙通二五
地一云。上地中無二名身等一故。彼不三別縁二下
名等一故。準レ彼約三上三禪縁二下名等一。非レ云
レ通二五地一耶。若爾實名等唯二地。答。彼無色
有二二因一。一自地無二名等一故。二亦不レ縁二下名
等一故。故釋二詞無礙一。唯二地中云レ上。諸地中
無二尋伺一故。彼地必無二自言語一故然近人。此論
總説。正理。婆
沙竝擧二兩説一。是故兩是。義門別故。光寶偏隨
語爲レ正非也。今云。汝不レ見二顯宗一返非也。
二十
一左
又名身等至非所顯義 能説者成者。顯二
有情數攝所以一。非所顯義者。顯レ不レ通二非情
數一所以上。所顯義通二情非情一。彼所顯。名等是
能顯故。光記釋爲レ是。惠暉非也
二十
一左
又唯無覆無記性攝 唯言簡二善不善一。兼
簡二有覆一。或唯但簡レ二。無覆言簡二有覆一。光記
自性無記非二四無記一等。夫自性無記名攝二一
切有爲無記一。如二正理三十六五左一具如二上辨一。
然光記六二右
二目
非四無記下。前釋上文脱。今依二
古本一出レ之云。攝非下據二所顯一判中性成就上。故唯
無記。問。何故名等不下隨二音聲一通中三性上耶。解
云。作意故欲レ發二彼語業一。所以音聲隨二發語
心一通二於三性一。非三正作意引二彼名等一。故唯無
記。故婆沙十五二左云。問。名等爲レ善爲二不
善一爲二無記一。答。無記。非二造業者故思起一故。
如二四大種一。問。准二下論文一。虚妄語等縁二名身
等處一起。是即縁レ名起レ語。解云。縁レ名之心
據二遠因等起一。非レ據二近因等起一。若近因等起
但縁二音聲一。不レ縁二名等一。如上所説至二非得定
等流一者。此即第二明二同分等一。謂曰。至二類通
二義一者釋二同分一。文意可レ知。此顯下同分通二三
界一唯有情。唯無覆無記。通中異熟等流上。與二三
界相似法レ爲レ因。故通二三界一。唯是有情不レ通二
非情一如已上二百一
十八字
二十
一左
無想命根如二前已辯一十四不想中。前
段三。謂名句文。此頌中有二九種一。其餘唯有
レ二。即此兩。前説外更無レ有二別分別一。故唯指二
前説一。謂無想事論二右云二異熟一。是五類門。既
言二異熟一。無記不レ待レ言。又言レ居二廣果唯色界
繋。又云二彼有情中。中問想不起。是有情數
門。命根具如第三二十二根中一。彼七右 唯有
漏。又八右唯異熟。又十二右唯無記。又十二右
通二三界繋一傍又次
上九右
又十三右唯修斷。又唯有情
數如二次上九右壽煗識能持一
二十
二右
何縁不説得等者 等取非得二定一。問。等
言無レ隔。何唯知二非得二定一。解云。名。句。文。同
分。無想。命根六有情已説。四相下説レ之。故今
唯明二得非得二定四種一。得非得如二論四十四左
云一。一切有情無レ不レ成就非擇滅一。有レ得必有二
非得一。其二定次上五右無想定唯異生得。滅盡
定唯聖者得。是竝皆有情數理在二絶言一
二十
二右
餘所未説隨應准知 得非得二定四相
等義門差別。如二前具説一。應レ檢二各自文處一
倶舍論法義卷第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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