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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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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251[cf.No.1558]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一

 法義立名依二契經四依一。又業成就論終云。如
來說二三乘一依二法義一成就。傍大般若五百五
十九有二不雜法義品一。是立名言二法義一之例也 
 豐山寓學上陽沙門  快道林常 撰 
    經律毘曇深廣海 說レ彼大悲救世尊
    至心歸命請二慈護一 慇重稱揚修二善根一
    考徼衆師華竺典一 歴觀諸部舊新翻一
    纔依二法義一賛二論本一 令レ開二學人慧毒門一
將レ讃二此論一開二八種門一。一論起因緣。二此論
宗趣。三解釋題名一。四分別撰號一。五料簡譯
名一。六三分差別。七品次列位。八按レ文評訣」
第一論起因緣者。三國敎興。初西天者。此有二
四門一。一所依三藏。二正造論相。三造論旨趣。
四弘傳末論。初所依三藏者。夫大士造レ論必
據憑於如來三藏一。此有二大小一。今略叙レ小。言二
三藏一傍論二十九(七
左)列二三藏一
 者。一素怛纜。此云二契經一。
二毘奈耶。此翻二調伏一。三阿毘達磨。此云二對
法一。其契經者
增一阿含經 全五十一卷 前秦曇摩難提
譯
中阿含經  全六十卷  罽賓國瞿曇僧
伽提婆譯
長阿含經  全二十二卷 後秦佛陀耶舍
共二竺佛念一譯
雜阿含經  全五十卷  宋求那跋陀羅
譯
別譯雜阿含經全十六卷  失二譯人一明藏開二
二十卷一。
十七八合。十九二十
合。以爲二十八卷一
更有二雜阿含經一卷。長阿含十報法經二卷
等三百餘部契經一。多是四含拔出也
基法華玄賛一二十右東流四含。大衆部經。界
外結集。六十二見章四末
二左
云。阿含經増一十八
(十九右)
有
レ許三無色界有二色身一。故大衆部經。非レ可二全憑一。
梵網六十二見經與二舍利弗毘曇一同。是正量
部。亦非二所宗一。大毘婆沙是薩婆多。亦非二依
憑一。基判非レ證。彼梵網六十二見經與二中阿含
梵動經一同本。又鞞婆沙初卷契經子註指二中
雜等阿含一。彼罽賓三藏僧伽跋澄譯。毘婆沙
本國人也。又倶舍所レ證經出二今四含一。有人
稽古上
(二右)
云。中雜二含薩婆多部所誦本也。增一
大衆部所誦本也。長阿含化地部所誦本也。
別譯雜阿含傍稽古上(十八右)
下卷(二十二左)
 飮光部所誦本
也。此據二倶舍所引立義一。則粗有二其理一。然別
譯爲二飮光部一者。實是妄也。餘未二全然一。倶舍
一四右擇滅同一體。是正量部計。彼卽證下中
含五十九七左滅無中同類上。又論十二十六右 曰二
化地部契經一。其文出二長含二十二十三右增一
三十四九左等一。又論十九十九左曰二大衆部經一。
出二中含二十九。長含十八十六右等一。然大乘
義章一六十
八右
云。前二宗中小乘爲レ二。
因緣假名
言二經同一
者。據二佛本敎同顯一。在二於四阿含中一無二別部
黨一。言二論別一者。小乘衆生。性見未レ融。執定
彼此言一成二諍論一。故有二毘曇成實之別一。此約三
經不レ說二別執一。論演二自計一故。然由二各自所誦一
有二誦者異一。故自成二別部三藏一。如三南北二藏。
鮮明等大經有二異途一。次毘奈耶者。於二東流
律一。有二四不同一
四分律 全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
共二竺佛念一譯
是法藏部。五種得戒
僧祇律 全四十六卷東晋佛陀跋陀
羅共二法顯一譯
是大衆部。四種得戒
五分律 全三十卷宋佛陀什共二
竺道生一譯
是化地部。五受具足
十誦律 全六十五卷後秦弗若多羅
共二羅什一譯
是薩婆多部律也。說二十種受具足一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
全八卷失譯釋二十誦律一也
續薩婆多毘尼毘婆沙 全一卷失譯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全四十卷 義淨譯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
 全二十卷 同 譯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
 全二十卷 同 譯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全五十卷 同 譯 
根本薩婆多律攝 全十四卷
 尊者勝友造 同 譯 
  此釋二前毘奈耶五十卷一。最具二律法一
薩婆多毘尼摩得勒伽
 全十卷 宋僧伽跋摩譯 
  更有二多小部一
  更有二數多一。亦有二摩訶僧祇。五分律等一。此
  論明二諸部異宗一故
後對法藏者。實是婆沙一
(七左)
 世尊所說論議經
爲二此藏一。聖弟子等所說法門亦名二對法一。由二
懸記一起信
義記
故。以二許可一故。是婆沙一
(九左)
彼類故。有
部對法。雖レ有二若干一。此論別依二六足發智一。集
異門足論頭六足光一
(二十五右)
二十卷 舍利弗說 玄
弉譯
  傍按是釋二集異門經一故以爲レ名。集異門者。顯揚四
(十二左)云。一切佛語言事攝者由二三種經一。一由二增
十經一。二由二廣義經一。三由二集異門經一。則長含第八衆
集經是也。頭稽古上(二十五右)云。世尊命二舍利子一
說法。於レ是廣集二法要一垂二敎於後世一。長含衆集經。
十上經是也。門人繫以二之釋一爲二阿毘達磨一。今集異
門足論是也。學者不レ知以爲二集異門足舍利子親撰一
者陋矣。題言二舍利子說一。且引二目連法蘊足一[一(十
二右)三ケ處十五(七右)等數多也]可二以見一已其成二
於門人之手一者昭々焉。』暭謂。此辦有二一理一。初標
牒衆集經一而具釋レ之。其中往々擧二異說一。云二有說一。
〔三(十六右)十四(九右)〕或云二有十四(十一右)作
是說一。復廣讓二目連法蘊足一故。然局情也。題云二舍利
子說一者約二根本一以二命說一故。彼釋者是舍利子親撰
也。擧二異說一者顯二法門多途一故擧二多義一。而云二今此
中是某義一。又讓二法蘊足一者。彼先造其文具。身子自
如レ是言。或後人讓レ此。爲レ避レ繁故。爲レ令レ讀二兩
論一故。猶如下雜含四十三(十九左)讓二前經一言レ如二
篋毒蛇譬經一。彼豈不二佛親說一。由レ是成實論十一(十
一右)云。如二阿毘曇六足中說一。殺二是人一(邪見)罪輕
レ殺二蟲蟻一。此則西天已如レ是。故弉師亦爲二舍利子
親撰一也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十卷
 大目乾連造 同 譯 
阿毘達磨施設足論 迦旃延子造
 玄弉未レ翻 
施設論頭舊婆沙四十七
(三右)云二施設經一
全七卷合爲二
三卷一
宋西天竺
三藏法護譯。下卷惟淨等譯也。與二施設足論一
同也。舊倶舍名二分別假名論一也。婆沙。倶舍
等所引文。少有多無。蓋殘闕梵本矣。已上佛
在世之所造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傍舊倶舍云二分別道理論一。
舊婆沙擧レ梵云二波伽羅那一
十
八卷共有二
八品一
尊者世友造 玄奘譯
  頭今品類足同二西方師所誦一。婆沙十八(十三右)引二
九十八隨眠遍行非遍行文中一擧二兩師所誦本一。論三
(十一右)文同二西方師
文一婆沙判爲レ善矣
衆事分阿毘曇論 十二卷。與レ前同本 宋
求那跋陀羅傍此云二
功德賢一
 共二菩提耶舍一只有二
七品一
譯西
域記二二十左乾駄羅國中云。伐蘇密呾羅唐
云二
世
友一
論師作二衆事分阿毘達磨論一
阿毘達磨界身足論 二卷 尊者世友傍與二
婆 沙
世友一別人。此滅後三
百年初。彼四百年間
造 玄奘譯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頭舊婆沙四十七(三
右)云二識身經一
 十六卷
 提婆設摩此云二
天寂一
造 玄奘譯 
阿毘達磨發智論 二十卷
 迦旃延子造 玄奘譯 
阿毘曇八犍度論 三十卷
 與二發智一同本 符秦 
僧伽提婆共二竺佛念一譯。已上佛滅後所造也。
此倶舍中所呼本論。已上七論是也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全二百卷一百四十三
萬八千四百
四十九字(傍
彼卷尾出)
玄奘譯 具釋二發智論一。西域記三十五左北印
度迦濕彌邏國中云。健駄邏國王迦&MT00400;色迦。
如來滅後第四百年婆沙卷尾玄弉譯畢頌。亦滅後
四百年。舊婆沙序云二釋迦遷暉
六 百
餘歳一
應レ期撫レ運。日請二一僧一入レ宮說レ法。而異
義部執不レ同。王用深疑。時脇尊者曰。如來去
レ世歳月逾邈。弟子異論。王謂二脇尊者一曰。敢
忘二庸鄙一紹隆敎法一。隨二其部執一具釋二三藏一。王
則宣令召集聖哲一。七日四事供養。王乃具レ懷
白二諸僧一曰。證二聖果一者住。具二結縛一者還。如
レ此尙多。又重宣令住二無學一還二有學一。猶復繁
多。又更下レ令具二三明傍宿命智漏盡智天眼
智論二十七(十三丁)
 六
通一者住。自餘各還。然尙繁多。又下レ令内達二
三藏一外窮二五明一者住。於レ是得二四百九十九
人一。王欲レ就二於本國一傍乾駄
羅國
然彼國多二外道一。且
以レ苦二其暑濕一。就二此國一傍北天迦
濕彌羅
欲レ造二毘婆沙
論一。是時尊者世友。戸外納レ衣曰。諸賢代レ佛施
レ化方集二大義一。我雖二不敏一粗達二微言一。三藏玄
文。五明至理。頗亦沈研得二其趣一矣。諸羅漢曰。
汝疾證二無學一已而會レ此時未レ晩也。世友曰。
我顧二無學一其猶二涕唾一。志求二佛果一。於レ是世友
卽擲二縷丸空中一。諸天接二縷丸一而請曰。方證二
佛果一次補二慈氏一。何欲レ證二小果一。時諸羅漢聞二
此請一。謝レ咎推レ德。請爲二上座一。凡有二疑議一咸取
レ決焉。是五百賢聖此五百聖衆。本是南海濱枯樹下
五百蝙蝠。彼聞三賈客誦二阿毘達
磨一。愛好法音一。由二此因緣一受二人身一得二聖
果一造二婆沙論一。出二域記二(二十三左)一也
 先造二十
萬頌鄔波第鑠論一釋二素怛覽藏一。次造二十萬頌
論一釋二毘尼藏一。後造二十萬頌毘婆沙論一。釋二阿
毘達磨藏一。凡三十萬頌六百六十萬言。王遂
以二赤銅一爲レ牒。鏤寫論文一。石函緘封。建二窣都
婆一藏二於其中一。命二藥叉神一周衞其國一。撰號言二
五百大羅漢等造一。羅漢卽四百九十九。等取
世友尊者一總爲二五百一。與三瑜伽釋等撰號言二
最勝子等菩薩造。護法等菩薩造一。不レ同。故羅
漢下言レ等焉
阿毘曇毘婆沙論 全八十二卷 北凉浮陀
跋摩共二道泰一譯。言二舊婆沙一是也。道挻序
云。如來滅後。迦多延尼子造二阿毘曇一。有二八
犍度一。凡四十四品。後五百應眞造二毘婆沙一。重
釋二八犍度一。當二且譯時大卷一百一。太武破二沮
渠一已後零落。收拾得二六十卷一。後人分レ之爲二
一百一十卷一。唯三犍度傍雜。結
使。智
在。五犍度傍行。
四大。
根。定。
見
盡失
鞞婆沙論 全十四卷 符秦罽賓三藏僧伽
跋澄譯題下云二迦旃延子造一。
蓋推功歸本言レ之
 此是西方對法學
者。拔二出廣文要章一以爲二座右便一。凡有二四十
三章一。一緣起。二三結處。三三不善根處。四三
有漏處乃至四十二中陰處。四十三四生處。毘
婆沙者。擧二多説一而後評定正義一。若各符レ理
則無レ評。其評者。或曰二如是説者一。或曰二如實
義者一。或曰二應作是說一。或但言二評曰一。或言二評
曰應作二是說一。竝是顯二正義一之語也。婆沙七
十四十七右明二八萬法蘊一擧二六說一而言。評曰
彼皆應レ作二是說一。舊婆沙五十八二右曰。評曰
應レ作二是說一。倶舍一二十左曰。如實說者。舊倶
舍一二十四左曰。諸師實判如レ此。雜心論一十一
右曰。如是說者。如レ是同事異語。於レ義不レ異。
竝顯二正義一故。雜心六十四左子註曰。凡說得
レ理者名二如是說一也。光記十四三五左曰。應作
是說。是婆沙評家義。寶十四二十
八右
亦爾也。問。
誰是評者。答無二定評者一。各擧二其所欲。互相
議討。十目所レ視衆人所レ諾。以爲二如實義一。故
舊論曰二諸師實判一
五百聖人別頭角者有二四人一。名二大論師一。標
擧所立一必示二其名一。自餘未二必爾一。或云二有說一。
或云二復次一。故婆沙七十七初右云。說一切有
部有二四大論師一。各立二三世一。法救。妙音。世友。
覺天。然有三此四大論師謂爲二四評家一頭 光二
(五九左)
釋二法救一云。四大論師之一也。不レ云二四評家一也。
凝然佛法傳通記中(十七左)云。同二婆沙四評家一
淸涼
演義鈔二十二十
一右
云。言二評家一者。婆沙是諸羅
漢同集。而有二四大羅漢一。爲二評家正義一。一世
友。二妙音。三法救。四覺天。此釋有二三非一。一
世友爲二羅漢一失。二四大論師爲二評家一失。三
此四人爲二正義一失。故七十五十左明二虛空無
爲一中。擧二世友及大德一而評曰。應レ作二是說一實
有二虛空一等。七十四十七右明二八萬法蘊一中。擧二
妙音等六說一而云。評曰。彼皆不レ應レ作二是說一
應レ作レ是說一云云準レ此世友等四人非二評家一。亦
非二必是正義一。爲二所評義一故。又七十四八左百
二十七初右破三覺天四大外不レ立二所造色一。七
十四九右破二法救一切色是五識所依所緣一。百
二十七初左第二二右 百四十六竝破二法救諸
心所皆是思差別一。豈是正義。有人云。譯時三
藏作二此評一。諸經論文句出二於三藏之手一。亦
不二鮮少一。諸敎中有二翻レ梵爲漢傍智論菩提秦
云レ道等也
又
什師譯二智論一多減二論文一傍可二千卷一
爲二百卷一
唐三藏加三
十六字於二婆沙一。今婆沙評撰其類也。三藏領
會婆沙。正理。倶舍。雜心等諸論一。以致二如レ是
評定一。彼定賓飾宗記二末十七左釋二薩婆多論
初釋定評一云。而譯レ論人妄評二是非一云二初釋
定一。蓋非三梵本有二此評言一。此誑亂之甚矣。婆
沙評語若是三藏者。應三十之二三是非二聖語一。
及婆沙三譯其評言是同豈爲レ何。又經論中
妄加二譯者語一則不レ足レ信。如二婆沙十六字一誰
可レ得レ許レ此。如二薩婆多論初釋定一者。傍註亂
入乎。誰可レ知レ此。或彼論主意在二初釋一乎。以
レ不レ同二餘論一不レ可二強責之。論主採摘婆沙一
以制造此論一。故標示乎此一略辨二事縁一
阿毘曇甘露味論 二卷 尊者瞿沙造 麟
記一二十
三左
曰。瞿沙唐云二能鳴一。西域敷演宣令
法一號二瞿沙一。新譯云二妙音一。曹魏代譯失二人名一。
凡有二十六品一。集二薩婆多宗要義一
阿毘曇心論 四卷 尊者法勝造 東晋僧
伽提婆共二慧遠一譯 凡有二十品一。謂界・行・業・
使・賢聖・及智・定・修多羅・雜・問
法勝阿毘曇心論 六卷 高齊天竺三藏那
連提梨耶舍譯 與レ前同本。號爲二別譯法勝
毘曇一。品名列次竝同レ前。頌本法勝造。釋者優
婆扇多造。從レ本立レ名
雜阿毘曇心論 十一卷傍北藏作二
十六卷一
尊者法救
造 宋僧伽跋摩等譯 法勝極略。人難知
解一。婆沙極廣。令二智退沒一。故依二處中一法救造
レ此。三論玄義曰。七百餘年有二法勝羅漢一。嫌二
婆沙太博一略撰二要義一作二二百五十偈一。名二阿
毘曇心論一。凡有二四卷一。亦傳二此土一。又千年之間
有二達摩多羅一。以二婆沙太博。四卷極略一。更撰二
三百五十偈一。足二法勝所説四卷一。合六百偈。名
爲二雜心一也頭小閲知津四(八左)法勝毘曇釋二前阿毘
曇心論一。雜心論亦釋二阿毘曇心論一。加二序
品一又加二檡品一者非也。非レ釋二前論一。前同
本異譯。後足二三百五十偈一以爲レ論也
與二婆沙法
救一同名異人。時處別故。彼迦濕彌羅國。滅後
三百年。此乾駄羅國。滅後六百年。而光記一
三十三左
三十五左
云。達摩怛羅唐云二法救一。以レ法救レ人
故稱二法救一。佛滅後三百年出世。由レ敬二其徳一
不三多叙二其名一。故婆沙稱二大徳一。因明疏一六左
云。大師往至二北印度境迦濕彌羅國法救論
師寺一。此等約二婆沙法救一。西域記二二十左 叙二
健陀羅國一中。城北四五里有二故伽藍一。底宇荒
涼。僧徒寡少。然皆遵習小乘法救一。即達摩呾
邏唐云二
法救一
論師。於レ此製二雜阿毘達磨論一。光記一
三十
五左
云。佛涅槃後五百年中。炎羅縛蝎國法
勝論師造二阿毘曇心論一中。隨生解二有漏一。至二
六百年一。達磨多羅此云二
法救一
以二生義有過改爲二隨
増一。雜心論九十五左云。尊者説曰。子註云。此
達磨多羅以二古昔達磨多羅一爲二尊者一。此註文
別人明矣。唯敬レ徳稱二尊者一對二下有説一。如三婆
沙等稱二大徳一。非二必是遵承爲二正義一。然定賓
飾宗記二末二十
九右
云。雜心論主。雖三即非二是婆
沙法救一。爾亦名爲二法救一。其所造論。往往遵
承婆沙法救一。而證二彼子註一辨二差別一者爲レ得。
然遵承者未レ善。彼論明二三世一中。如二婆沙等一
擧二四大論師義一。以二世友一爲レ正。不レ依二法救一
故。又基二十唯識疏上三十
五左
有二法救善現一。
挍二婆沙百七十二七
左
倶舍九二
右
十一七
左
等一傍正
理等
竝言二大徳法善現一無二救言一。舊倶舍六十八左
八十九右竝呼二梵名一言二達摩須部吼底一。達摩ハ
法ノ梵。須部吼底ハ善現之梵。無二救ノ梵ノ多羅
言一。定知剩二一救字一。又文句三之三七十
九左
翻言二
法救一。玄義六之一四十九左止觀六之三五十四左竝
言二法尚一。然三處竝約二雜心論主一。補正記會
レ違云二一梵二義一。今云。若亂二五百年法勝一。若
寫手之謬也。法尚是曇無徳部。二十部隨一
也。故十八部論云二達磨欝多利耶一。世親論師
依二法勝論一立レ品次位。少有二改替一。對閲可レ知。
亦間取捨雜心一。是故標條以示
五事毘婆沙論 二卷
 尊者法救造 玄奘譯 
法救論師釋二世友五事論一傍釋二品類足初五事 一
品一。天明二年梓二此一
品一是與二雜心主一同人。文上五左 中云下毘婆沙
作中如レ是説上。五事者。一自性事。二所縁事。三
繋縛事。四所因事。五攝受事。此五之中唯就二
自性一。自性五法。謂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爲。
此中唯説二初三法自性一略二後二種一。若梵殘
闕
入阿毘達磨論 二卷 塞建地羅唐云二
悟入一
阿羅
漢造 玄奘譯 略解説七十五法等體相一。
此二論學二對法藏一者要レ津而易レ曉。所以付
示
成實論 二十卷 訶梨跋摩造 姚秦鳩摩
羅什譯 三論玄義十三
右
云。成實論者。佛滅後
八百九十年。罽賓國小乘學者訶梨跋摩此
云二師子鎧一之所造也。其人本是薩婆多部鳩
摩羅陀弟子。慨三其所釋近在二名相一。遂徙轍
僧祇一。大小乘兼學。二百二品十六卷文。有人
云。雖三復斥排群異一正用二曇無徳部一。有人云。
偏斥二毘曇一專同二譬喩一。眞諦三藏云。用二經部
義一也。撿二倶舍論一。經部義多同二成實一。此論中
經部義實多分同レ彼少復破レ彼。論主依二於理
長一。眞諦爲レ是五根義林三本(十
二左)
云。成實論師
名二師子冑一。本於二數論法中一出家。因立二彼義一
云。四塵成二四大一。四大成二五根一。述記二本十左
義燈二本四十
五右
涼鈔十九上四十
二左
 同二義林一。玄賛
一二十
右
云。二破性宗成實論是也。破二法有
體一唯有レ相故。又二十
一右
云成實論義。經部師宗
即當二第四現通假實宗一。五教章上三十八左云。
四現通假實宗謂説假部等。彼説無レ有二去來
世一。現在法中。諸法在レ蘊可レ實。在二界處一假。隨
レ應諸法假實不定。成實論等經部別師亦即
此攝
二正造論相者。論主者滅後九百年。北天竺
健陀羅國富婁沙大城婆羅門家生。於二薩婆
多部一出家。博學多聞。遍通二墳籍一。内窮二三藏一。
外達二五明一。所レ造因明論如實
論等
聲明論等。如二諸
傳録一。更往二迦濕彌羅國一。潜レ名尋求婆沙廣
論一。還レ國造二六百頌一。以送二迦濕彌羅國一。爲レ請
レ釋再撰二長行一。今所二講讃一者是也。具如二天親
傳眞諦譯
全十一紙
光記初右三
十四右
寶疏十七右圓暉疏等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本頌 二卷 玄奘譯
論主初造所レ送二彼國一本頌者是也。光記初右
制二論一時一又造二六百行頌一。寶疏十七左 制二此
論頌一竝指レ此也。天親傳云二六百餘行一。依二新
論一者五言頌六百。七言頌七行。五言者正宗。
七言者序分流通。依二舊論一者五言頌。實六百
餘行也。此中於二世間品一傍本頌上卷
(十五右)
録文之人
雜入引證頌一。寒熱雨際中等一頌是也。又賢
聖品論二十
二卷
初頌正理論五十七有二破斥一。於二顯
宗一二十
九初
 改作之一而載二彼改作頌一亦是誤也。
又流通中入二大師世眼久已閉等三頌一者。蓋
梵本錯亂致レ令レ如レ是。彼是破我論發起序。
當二至レ下辨一。然常流本頌傍町板
本頌
不レ辨二本頌及
引證偈一。悉拾收印梓。如二破我論一本無レ有レ頌。
然悉集示。杜撰所爲。以可レ視而已。後亦見二
一本町板一。同二藏中本頌一奧云。右世親造。六
百七頌也。紀州根來寺西谷理趣院苾芻圓
明挍正焉
三造論旨趣者。略示有レ五。一爲レ令二正法久
住一故。下文傍二十九(七
左)定品終
曰。前來分別種種法
門一。皆爲レ弘持世尊正法一。二爲レ令三衆生斷二煩
惱一故。下文第一之
二左
曰。由レ惑世間漂二有海一。因レ此
傳三佛説二對法一。三爲レ令三智者深二慧解故。破我
論終曰傍雖別論前論指示
而其造相續故證之
於二此方隅一已略説。爲
レ開。智者惠毒門一。四爲レ令三衆生樂二佛果一故。論
初曰。今欲レ造レ論爲レ顯三自師其體尊高越二諸
聖衆一。五爲レ令レ除二對法師僻情一故。流通頌曰。
我多依レ彼釋二對法一。少有二貶量一爲二我失一。判二法
正理一在二牟尼一
四弘傳末論者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八十卷
 尊者衆賢造 玄奘譯 
世親論主。取捨婆沙一間亦以二經部義一莊二有
部宗一。衆賢意不レ欲。賈早思十二歳造二此論一。以
成二説一切有宗一。爲二其體制一也。直擧二倶舍頌一
述成。於レ所レ不レ欲及至二經部義一。悉救釋返破
順成自宗一。於二世親智力其破難遁。強分別
救。是故頗有レ戻二婆沙本義一。當下至二文處一識知上。
新薩婆多之稱自レ此起矣
西域記四十三右叙二中印度秣底補羅國一云。大
城南四五里至二小伽藍一。徳光論師造レ論處。此
徳光伽藍北三四里有二大伽藍一。僧徒二百餘
人。是衆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伽濕彌羅國
人。聰敏博達。特深研究有部毘婆沙論一。爲下
世親破二婆沙一作中倶舍論上深研鑚極十二歳。
作二倶舍雹論二萬五千頌一。於レ是學徒四三俊
彦。持二所論一推訪世親一。世親是時在二磔迦國一。
避而不レ對。衆賢後至二此伽藍一。忽覺二氣衰一。於
レ是寄レ書謝レ過。附二所レ制論一使三門人至二世親
所一。世親覽レ書閲レ論。沈吟久之謂二門人一曰。此
論發明我宗一。遂爲改題爲二順正理論一。慈恩傳
二二十
二右
大同寶 疏從レ彼。傍第一
(十八右)頌意亦爾也
有人云。順正理
論稱。是衆賢論師自所レ立。非二世親改名一。故
顯宗論發起序云。我以二順レ理廣博言一。對破
餘宗一顯二本義一。若經主言順二理教一則隨印述
不レ求レ非。少違二對法旨及經一。決定研尋誓除
遣。已説論名二順正理一。樂二思擇一者所レ應レ學。文
句派演隔難レ尋。非三少劬勞所二能解一。爲下撮二廣
文一令易レ了故造二略論一名二顯宗一。飾存二彼頌一
以爲レ歸。刪二順理中廣決擇一。對二彼謬言一申二正
釋一。顯二此所レ宗眞實義一。由レ此顯宗中。指レ廣時
悉言レ如二順正理一。彼西域記等是異説也。有云
傍孝道世親爲改レ名呼二雅稱一。故後門人處處皆
改レ之。何以三顯宗名二順正理一可レ疑二西域記等一。
今云。西域記唯記二世俗説一。謂以レ破二世親大
徳倶舍一。世俗號言二倶舍雹一。全非二本名一。何者。
顯宗云。我以二順理廣博言一顯二本義一。是順正
理論名所出義。非三唯憑レ言二順正理一。又唯斥二
倶舍非一倶舍雹名應レ理。既不レ爾以下順二正理一
言上爲レ本而破二邪理義一。故知順正理稱乃衆賢
自立也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傍本題有二
藏字一
 四十卷
 衆賢造 玄奘譯 
此唯顯二己宗義一去二破邪一故名二顯宗一。而但四
十卷。此論於二倶舍頌中一。於レ不レ欲直改結レ頌
而散釋。與二正理論一別矣。正理全如二倶舍一。頌
及釋若至レ所レ求レ非。後別於二釋中一作レ頌
此二論渡量倶舍一之良船也。然稍有レ不レ會二
世親論主之旨一傍至二文處一
可レ知
勿二全任一矣。同時之
賢尚如レ是。況下太光等
安慧論師倶舍釋 未渡
基疏云一本十
一左
梵云二悉恥羅末底一。唐云二安慧一。
即救二倶舍論一破二正理師一。護法同時傍滅後一千
二百年後
先徳光記一餘十八右云二安慧菩薩倶舍釋一
世友尊者倶舍釋 未渡
光記二十左云。和須密倶舍釋中云。是室利羅
多解。是非二婆沙會中世友一。救二釋倶舍一故。蓋
西方多立二此名一。求請世天一得二兒子一。故往往
有二此名一。經部異師亦用二此名一。論五七左云二尊
者世友問論中説一。光五二十
左
云。經部異師。印
度國名二世友一者非レ一。非二是婆沙會中世友一」
西方稱二此論一號二聰明論。大小竝習學。應レ有二
數多末論一。西明因明論疏云傍明灯五本
三十七右引
西方學二
内外一者。必學二内宗倶舍一部。數論宗中三彌
叉論。勝論宗中義鬘論一傍五
頂造
者乃得二其名一。西
方呼二此三論一名二聰明論一。故學得者。名播二五
天一。徳高二於四主一。慧愷序云。詞不レ繁而義顯。
義雖レ深而易レ入。故天竺稱爲二聰明論。於二大
小乘學一。悉依レ此爲レ本。光記四十三右神太四
九右 云云已略辨二西天教興一。當レ叙二晨旦一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 二十二卷 陳眞諦譯
同論偈 一卷        同譯失本
眞諦法師。西天竺優禪尼國人。婆羅門種。景
行澄明。器宇清肅。風神爽拔。悠然自遠。群藏
廣部罔レ不レ措レ懷。藝術異解遍素諳練。以二梁
武帝太清二年一。見二帝於寶雲殿一。從レ爾譯二諸
經論一。屬二侯景作亂。乃適二預章。始興。南康等一。
雖二復栖遑一傍柄遑徘
徊之貌
譯業無レ輟。即汎レ舶西歸。
業風賦レ命。還漂二廣州一。屬三廣州刺史延住二制
止寺一。請譯二經論一。此論者。陳文帝傍第
二主
 天嘉四
年正月二十五日。於二制止寺一始就レ譯。至二閏
十月十日一訖。從二天嘉五年二月二日一至二光
太元年陳第三主
臨海王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更勘畢。先二
於新翻一凡七十年也。總梁陳二代所譯經論
五十部。一百四十九卷。爾眞諦或鋪二坐具一跏
趺水上一。若二乘レ舟而渡レ岸。接對吏君一。而坐具
無レ汚。或以レ荷藉レ水。乘而度レ之。如レ斯神異。
其例甚多。具如二續高僧傳第一二十
一右
 開元録
第七六右貞元十五左譯經紀四七右等一。從レ是晨
旦。此論教創傳習
舊倶舍義疏 六十卷 眞諦三藏述或五十卷
出二三 寶
録一
法師善通二發智六足一。妙解二婆沙正理一。爲著
レ疏以傳二倶舍深玄一。勿三妄謂二舊倶舍未可。新
論全是一。今對讀二論一互有二得失一。蓋梵葉本
錯脱乎。譯後之寫誤乎。是故必讀二二論一方
知二倶舍意一。可レ惜此疏不レ傳。慧愷舊序云。陳
天嘉四年正月二十五日。於二制止寺一始開闡。
慧愷謹即領受。隨定隨書。日夜相繼。無レ懈二
晷刻一。至二其年閏十月十日一。文義究竟。論文二
十二卷。論偈一卷。義疏五十三卷。又恐二所翻
不免二謬失一。至二天嘉五年二月二日一。與二僧忍
等一更請二法師一。重譯二論文一。再解二義意一。至二光太
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治定前本一。始末究竟
傍寶疏一(五十三左)云。
撿二眞諦倶舍疏一無レ文。
同疏 八十三卷 陳智愷述出二僧
史一
同疏 三十卷 唐紀國寺惠淨撰
同疏 二十二卷 普光寺道岳著
如レ是舊論盛可レ視。然新譯起下二舊家一爲レ事。
時俗爲所二驚愕一。舊疏竝皆亡失焉
阿毘達磨倶舍論 三十卷 玄奘譯
奘師事縁如二譯號下一。光記云。如二現法非得一
先哲闕レ疑。常非果因前賢莫レ辨。以彰二今譯一。
和上法師奉レ詔翻譯。唐永徽二年五月十日
始。至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一譯訖。元瑜筆授。
從二翻訖一至二日本天明九酉年一凡一千一百三
十七年也頭至文化三丙寅年
凡千百五十四年也
 如二現法非得無爲
非因果一者。非二必譯謬一。當下至二文處一辨白上
記 三十卷 神泰述 東域録云。二十卷。
諸本得非得疏脱可二勘見一。今四卷流行。曾聞
全本在二和州多武峯寶庫一
正理鈔傍安元録
云五卷
 元瑜撰 東域傳燈録云。順
正理論述文記。元瑜撰。業品已下未レ盡。序神
昉撰。西大寺本有二二十四卷一。元興寺本有二二
十卷一。成辨序云。或二十卷。或二十四卷。予寛
政六甲寅年。於二洛西光福寺一得二此述文記一。
但第九一册而已
倶舍論抄 四卷 基 倶舍疏十五卷 基
述 頌疏前記見。東域録云。在二東寺御經藏一
文對法抄五七一右云。界中六界六十二界如二
倶舍等抄解一
倶舍論記 三十卷 普光述
採集神泰疏。正理鈔一。取二舊論諸疏之意一。以
成二一部一。其書設二多解一未二決判一。是則寡少擇
力一。恐レ似二婆沙彼彼義一。或同二舊論文一。或不違二
正理。顯宗一所レ致也。普光更撰二華嚴經疏十
卷一。見二東域傳燈録一
倶舍論疏 三十卷 法寶撰
普光多解。無レ可レ取レ決。無實相傳失レ信。法寶
嘆息不レ止。是故撰レ疏開二解一時一。袪二泰光非一。
如二不染汚辨。五縛論一實一人而已
近世講二倶舍一者。但據二光記一。未レ開二寶疏一。蓋
所以僧傳傍宋僧
傳四
 中云中奘再譯二眞文一乃密授
レ光。多是記憶西印薩婆多師口義一。光因著
疏。若信二傳文一。彼傳中亦云三倶舍之宗。寶師
爲二定量一。豈偏憎二寶疏一。設直叙記西天多解一。
何必可レ信。彼西天中有二多解一者。皆是衆人
異情所レ致。不二必論意一。當下取捨之一會中論主
旨上。而無二決斷一偏叙二古義一。其理可レ視。如二唯識
論十大論師一。豈皆是正。彼論中亦擧二有説一
破。勿レ執二西天之義皆正一。論主既已不レ用二六
足一。何況下凡異情淺口
今所レ辨者。上登二四阿含等一。中居二發智六足
等諸論一。下閲二正理。顯宗一。而得二論主之旨一。全
不レ依二光寶等末師一。何者。以下依二光寶一不レ造中
倶舍上故
頌疏 三十卷 唐圓暉述
應二賈曾請一。去二論傍論問答一。直略解二本頌一。其
釋義以レ光爲レ本。至レ所レ難レ通。間加二寶意一。和
漢之間。盛弘傳習。頌疏鈔。不レ少爲レ此也。近
世就二本論一不レ依二頌疏一。所以順二論主造意一
矣。已略辨二晨旦弘傳一。當レ叙二本朝傳來一
夫日本傳來。人王三十七代孝徳帝白雉四
年傍至天明九酉年凡一千一百三十七年
也至二文化三寅年一千百五十四年也
 癸丑道昭
和尚傍興
福寺
渡二鯨波一至二於長安一。遇二玄奘三藏一。
學二唯識倶舍等論一。乃唐第三主高宗帝永徽
四年癸丑。奘年五十一。基法師年二十二。道
昭與二基師一同學焉。受學積レ年。歸朝弘二所學一。
新翻經論。創傳二日域一即此人也
又三十八代齊明帝傍女帝四年戊午道昭入唐
六年後也
元興寺智通智達傍釋書
第十六
兩般法師。乘二新羅舟一
復謁二奘三藏一。深窮二倶舍等宗一。從レ爾護命。明
詮傍釋書
第二
等相續。法燈不レ絶。昔者倶舍論雖二
諸宗無レ不二習練一。而附二東大寺一血脈相承。全
如二本宗華嚴三論傳承一
倶舍圖記 四卷 野山秀翁撰
是爲二初歩一圖記之一也
倶舍論稽古 二卷 僧法幢述
寶暦十三癸未年著レ之。但勘二論所言契經一。而
排斥註家附會之説一。其所二述意一大底得二允
當一少有二不及一。而其識見最可レ稱矣。
第二此論宗趣者。此有レ二。一所詮義宗。二所
計部宗。初有二通別一。要明二無我一。而破二人執一。爲二
是通宗一。通二餘部一故。七十五法。三世實有。法
體恒有。即爲二別宗一。餘部無故。後所計部宗
者。是二十部之説一切有爲二論主宗一。論中傍
四
(十六左)五(二左)同
(六右)十三(十一右)
往往有部宗義言二我宗一故。
品品後題下言二説一切有部一。如二發智。婆沙
等一。豈非レ簡別宗部一。然置二傳説一傍一(二十一
左)三(初右)等
依二經部義一正二有宗短一。蓋欲レ令二自宗清白一。全
非二改宗一。故流通二十九
(八右)
頌曰。我多依レ彼釋二對
法一。少有二貶量一爲二我失一。若承二經宗一有二何我
失一。猶如三正理。有宗爲レ本而間異二婆沙正義一。
然圓暉疏。顯有部爲レ宗。密經部爲レ宗者非
也。部宗屬著不レ得二成立一。若存二兩宗一。此論是
世親宗。非二二十部攝一。故匡眞鈔三九十
九左
判爲二
經部別師一。是依三正理等呼爲二經主一。然彼調戲
貶目。全不レ豫二部宗一。有人別立爲二倶舍宗一。謂
此論或依二有部一。或遵二經部一。或不レ依レ二。自立二
所立一則叵レ屬二薩經一。本朝別立爲二倶舍宗一。豈
非レ爲レ斯。此辨無レ理。毎レ有二少異一立爲二別宗一。
應レ有二無量一。以三宗輪論。末宗異義説爲二無量一。
我本朝無二別小乘宗一。就二所學論一言二倶舍宗一。
乃小乘宗。故八宗中不レ擧二小乘一。思レ之。彼
傍有
人
復言。基義林。唯識疏等。及圓測仁王疏
上本二
十左
清涼疏鈔等中。爲二有部倶舍一者。局是
一部焉。而斥レ彼者是何謂哉。宗局二有部一。是
論主意。基測等師。實得二論主意一。彼復言。嘉
祥三論玄傍上十
九右
云。有人云。眞諦云。成實用二
經部義一也。檢二倶舍一經部義多同二成實一已上
此有人意。倶舍爲二經部宗一者。愚妄之甚。晨
旦無二經部三藏一。以二倶舍所説經部義一。指同
令レ知二成實是經部義一也。全非三倶舍爲二經部
宗一 問。雖二同有宗一論主稍別 答。爾也。有部
爲レ宗。而於二其中一莊嚴宗義一。故稍別レ餘。如二
婆沙四大論師一。同有部宗。而其所立各有二少
別一。誰言三是非二有部宗一。如二經部宗一亦有二心所
全無一。有二三四等分立一。準思止レ疑
第三解釋題名一者。廣如二論自説一。略如二光記一
二右卷者卷舒義從レ先向レ後曰レ舒。從レ後向レ前
曰レ卷。呉郡都穆聽雨記談曰。今書籍毎レ册必
數レ卷。或多至二十餘卷一。此僅在二卷名一耳。古人
藏書皆作二卷軸一。鄴矦家多レ書捕架三萬軸一
是也。此制在レ唐猶然。其後以二卷舒之難一。因
即爲レ摺久摺。斷乃分爲二簿帙一。以便二檢閲一。蓋
愈遠而愈失二其眞一矣。今雖レ册從レ昔存二卷名一
耳。第一者。玄賛一初左云。第者次也居也。一
者極也首也。經有二二十八類一。條貫眞宗一。此
品次居二極首一故名二第一一。寶疏二十二
左三日
釋義同
レ此。光二左爲二帶數釋一者非也。續高僧傳三
十五左慧淨傳云。淨開闡法華一。道士蔡晃問
云。經云二序品第一一。未審。序第何分。淨曰。如
來入レ定徴レ瑞放レ光現レ奇動レ地故爲レ序也。第
者爲レ居。一者爲レ始。序最居レ先稱二第一一。晃曰。
第者弟也。爲レ弟則不レ得レ稱レ一。爲レ一則不
レ得レ稱レ弟。兩字牟盾何以會通。淨曰。向不レ云
乎。第者爲レ居一者爲レ始。先生既不レ領二前宗一。
而謬陳二後難一。便是自難。何成レ難レ人。第弟音
義互通。竝次也位也。月支風俗。題名在レ終。
金剛頂經義訣三十
一左
云。此即題目。梵本皆在二
於終一。甘露味論。攝大乘論等在レ終。今從二漢
儀一。顯要記傍地藏經
鼓吹引
曰。晋朝道安法師。有二四
義一故初安二經首一。一者人見二經題目一知二部法一
故。二者爲二智者略解廣解一故。三爲下簡異餘
部一易見故。四者爲下怱迫衆生假見二經題一獲
益故
第四分別撰號一者。分爲レ三。初辨二當名一。二安
置所由。三讀不讀論。初辨二當名一者。尊者者。
淨影云有レ徳可レ尊故曰二尊者一。者即尊故持業
得レ名。論主雖二性是菩提薩埵一。小乘宗無レ有二
二菩薩一故。彼部律論悉呼二尊者某一。光記一
八右大乘ハ菩薩容有二衆多一。此宗ハ菩薩唯一。
得レ入二三十四心一。賢首五教章下云。此教中
除二佛一人一餘一切衆生。皆不レ説レ有二大菩提
性一。世親者。此有二六門一。一名義差別。二出世
異説。三迴小入大。四所行徳位。五制作大數。
六同名異人。初名義差別者。西域記五十右中
印度阿踰陀國大城中有二故伽藍一。是伐蘇畔
度菩薩。唐言二世親一。舊傍天
親傳
言二婆薮盤豆一。譯曰二
天親一訛也。數十年中。於レ此製二大小乘諸異
論一恩傳三(初
右)同也
神泰疏一初左云。本音云二婆薮盤
豆一眞諦師傍天親傳二
左舊倶舍等
翻爲二天親一。此録文人謬
也。今奘法師譯。婆薮此云レ世。盤豆此云レ親。
謂西方有二天廟一。是婆薮天廟也。多爲二世人一
親近供養。西方人呼爲二世親天一。其世親菩薩
父母。於二世親天處一祈請得二於此子一。從二所祈
處一爲レ名。故云二婆薮盤豆一。本音云二提婆一此云
レ天。本音既不レ言二提婆盤豆一。何得三翻爲二天親一
也。良由二婆薮盤豆總是天之別名一。眞諦三藏。
總云下婆薮盤豆天。多爲二世人一親近供養上。故
録文者總言二天親一也。光記一初右亦同レ之。世
爲二能親人一故云二世人一。親屬二所親天一故釋云二
親近供養一。世人所親故依二能親世一名二世親一。
世之親別體依主傍與聲
依主
也。今論主從レ彼立レ名
全有財也。爾基宗輪疏九右曰。今此論主。從
レ彼乞得。彼天之友ナルヲ以故世友トイフ如レ言二世
親一。世天ニ親ナレハ也。世天之友故名二世友一。此釋
世屬レ天親屬レ人。返二泰光一。約二論主名一。世之親
故。別體依主。若就二天名一。唯是婆蘇名無二盤
豆一乎。若有二盤豆一難レ作二世天之親釋一傍泰
光等
若
言下約二天名一世人親近義。依二論主名一世天所
レ親義上不レ爾。故泰光爲レ優。又新家斥二天親
翻一。是可二一概一。凡於レ翻二事物一。或如レ名敵翻。
如三梵薩婆翻云二一切一。或以レ體翻二名稱一。如下毘
舍佉月正云二氐宿一。而當二此方二月一。義淨等翻
爲中二月上。今婆薮是世梵。以二總天名一翻無レ有
レ害。令三同知二其體一故。故神泰云二良由等一。眞諦
既提婆翻爲レ天。而世親世友翻言二天親天友一。
傍部執
異論
蓋以三天名美二於世一。是故傍非二舊譯
之誤一也
隋達
摩笈多譯攝論云二世親菩薩一。又天名言亦云二
婆薮一誰可レ知レ之。千鬘初右娑嚩羅誐雜名初右
泥嚩又素羅竝云レ天故。如二世梵傍千萬等
無畏疏等
是路
迦今亦婆薮一。有人云傍集成篇
及指要
恐以二總名一翻。例
商羯羅此云二骨瑣一。塞縛彌此云レ主。以二天爲
主名二骨瑣主一。亦名二天主一之類。今云。例不
レ齊。因明疏第一(十
七右)
梵漢對翻言二骨瑣主一。至レ下
四十二右
四十四左
汎呼言二天主一。今婆薮直翻レ天。然意味
可二例知一。又有人云傍同上天親傳初右帝釋弟
生二閻浮提一爲二婆薮傍世提婆傍天王之子一。依
レ此略二別名一傍世
別名
就二總名一譯二天親一。是亦依準
不レ成。王名無二盤豆一。論主名無二提婆一故。婆薮
盤豆傳眞諦譯
十一紙
云。法師。北天竺富婁沙此云二
丈夫一
富羅此云
レ土
國傍北印度乾駄羅國大都
城名。恩傳二(十四右)出
人也。此土
有二國師婆羅門一。姓嬌尸迦有二三子一。同名二婆
薮盤豆一雖二同一名一。復立二別名一以顯レ之。第三
子婆薮盤豆。於二薩婆多部一出家。得二阿羅漢
果一。別名二比隣持跋婆一唯識論詮〔傍有二五十卷餘一
竝以二國字一記レ之〕云。此
云二母兒一。此依二傳文云二比隣持其母名。跋婆爲レ子亦曰
兒。然謬解也。比隣持者是母之名。非二母字梵一。母梵言
千鬘(四右)雜名(二十七左)竝摩哆引。南海傳云。摩咥哩
制多此云二母兒一。又通載四。比隣持弗婆持此云二獅子覺一。
是世親之弟。同生二都卒一人。凝然通路記十四及了譽等
皆亦同レ此。此未レ辦二菽麥一。西域記五(十一右)無著弟子
佛陀僧訶唐云二覺師子一。對法疏一(二十二右)梵漢全同。
其名遥別。又記文對三世親爲二無著弟一。殊云二弟子一。應三師
子覺非二世親弟一。又記文。師子覺在二外衆中一。耽著欲樂&K1
;詎能來報。不レ可レ云三同生二都卒一。今比隣持跋婆得二阿羅
漢一。是小乘至極非二大乘人一。與二獅子覺一全別也。然有二相
似梵言一。靜法刊定記毘實凛多此云二獅子一。嚬呻是毘實凛
多之訛略也。清凉疏亦依レ之。梵云二毘實凛婆一此曰二奮
迅一。正云二自在無畏一。正法念經十八。毘諶林婆此云二奮
訊一長子婆薮盤豆。是菩薩根性之人。亦於二薩
婆多部一恩傳三(二左)域記五(十一
右)竝云二彌沙塞部出家一
出家。修レ定得二
離欲一。思惟空義一。不レ能二得入一。乘二神通一往二兜
率天一。諮問彌勒一。爲説二大乘空義一。即便得レ悟。
因レ此名爲二阿僧伽一此云二
無著一。
 第二子婆薮盤豆。
亦於二薩婆多部一出家。博學多聞。遍通二墳籍一。
兄弟既有二別名一。法師但稱二婆薮盤豆一。了義燈
一本四右略擧二傳文一。二出世異説者。略有二三
説一。一佛滅後九百年間。天親傳六左滅後九百
年中義燈二本(二十八左)引レ作二千一百
年一然破斥此一。蓋燈師所覽異本
 成唯識疏
一本十左云。眞諦中邊疏亦云。九百年中天親
生也。又云。依二今所傳一諸部説異。今依二大乘一
九百年間天親菩薩出世。今云。依二大乘一未
レ詳也。寶疏八二十
九左
二十九十五
右
光記八三十
八左
竝滅
後九百年造二此論一。通載四十七右亦爾。基中邊
疏上初右云。滅後九百年間。無著菩薩生二於
世一請二此論頌於慈氏一。便付二世親一使レ造二廣釋一。
二滅後一千年。西域記二十九右 如意論師滅
後一千年中利見。是世親師。又五十一右無著
菩薩。健駄羅國人。佛去レ世後一千年中利見
義燈一本(四右)示二
此事一而云二九百年一
恩傳三初右亦爾。頌疏一三右
從レ此曰。過二九百年一世親出頭近世頌疏爲二九百
年一非也。云レ過故
三一千一百年。成唯識疏同上曰。慧愷法師倶
舍序云。佛滅已後千一百年。天親出世造レ論。
慧愷攝大乘論序云。如來滅後將二一千百餘
年一。彌勒菩薩爲二阿僧迦 此云二
無著一
法師一。廣説二大
乘中義一。是此三説。實義爲レ何。謂傳説俗諺説
説設レ異。非三親檢二國史一不レ得レ辦二當不一。餘如二
二十唯識權衡鈔一。三迴小入大者。天親傳十左
云。法師先遍通二十八部義一。妙解二小乘一爲レ是
不レ信二大乘一。謂摩訶衍非二是佛説一。無著法師
既見二此弟聰明過人。恐三其造レ論破壞大乘一。
阿僧伽法師住在丈夫國一。遣三使往二阿踰闍
國一。報二婆薮盤豆一云。我今病篤。汝可二急來一。天
親即隨レ使還二本國一問二病源一。兄答云。我今心
有二重病一。由レ汝而生。汝不レ信二大乘一恒生二毀
謗一。以二此惡業一必永二淪惡道一。我今愁苦。命
將レ不レ全。天親聞レ此驚懼。即請レ兄爲解説大
乘一。兄即爲略説二大乘要義一。法師聰明。殊有二
深識一。即時得レ悟。知二大乘理應過二小乘一。昔謗二
大乘一罪必入二惡道一。欲レ悔二先過一往二兄所一。我昔
由レ舌故生二毀謗一。今當三割レ舌以謝二其罪一。兄云。
汝設割レ舌不レ能レ滅二此罪一。若欲レ滅二此罪一。當一
善巧解説大乘一。阿僧伽歿後。天親方造二大乘
論一。解釋大乘經一。於二阿踰闍國一捨レ命。年終二八
十一義燈一本(四
右)。出二傳文一
西域記五十二右云。阿踰闍國
傍中
印度
 無著講堂西北四十餘里有二故伽藍一。中
有二甎窣覩波一。高百餘尺。世親菩薩。初發二大
乘心一處。世親菩薩自二北印度一至二於此一也。時
無著菩薩。命二其門人一令二往迎候一。至二此伽藍一
遇而會見。無著弟子止二戸牖外一。夜分之後誦二
十地經一。世親聞已。開悟追悔。甚深妙法昔
所レ未レ聞。誹謗之愆深起二於舌一。今宜二斷除一等。
餘大同二傳文一。此兩文。傳在二北天丈夫國一。而驚
覺以二兄病一。記在二中天阿踰闍國一。聞レ誦二十地
經一悟。其異可レ知。又樞要上本
四左
云。世親博綜二於
三乘一。遍二於諸部一。知二小乘而非極。遂迴趣大
乘一。因レ聞レ誦二華嚴十地品。阿毘達磨攝大乘
品一。悔謝前非一。流泣先見一。持レ刀截レ舌。其兄
處二遠三由旬一。遥舒二一手一。止二其自割一曰。豈截
レ舌罪除。早應下讃釋大乘一以悔中先犯上。菩薩敬
從レ兄。兄乃囑以二十地經一。制以二攝大乘品一。令二
其造釋。故此二論。菩薩創歸二大乘一之作也。
是亦異レ前。言下處二三由旬一舒手。而増二攝大乘
品一。成唯識序云。晦二孤明於倶舍一。解二慧縛於
攝論一。四所行徳位者。二十論疏下終。引二護
月論師説一。得レ入二煗位一。又擧二眞諦説一。爲二十囘
向第二回向一。樞要上本
四右
云。位居二明得一。道隣二極
喜一。明得者。成唯識論九九左云。初獲二慧日前
行相一故。立二明得名一。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
亦云レ煗。光記一
(八右)
云。一僧祇向レ滿。天親傳
終紙云。雖三迹居二凡地一。理實難二思議一法盈
序同
然唯
識義演爲二十信菩薩一。此釋謬也頌疏冠註言二最後
身菩薩一者可レ笑
五製作大數者。西域記五十七右 中印度阿耶
穆佉國大城東南重閣上有二故甎室一。世親菩
薩嘗住二此中一。作二唯識論一。破斥小乘一。難二諸
外道一。又十二左云。世親造二大乘論一凡百餘部。
竝盛宣行。舊倶舍序云。造二大小乘論一凡數
十部。嘉祥百論序疏七右云。小乘論五百部。
大乘論五百部。時人呼爲二千部論師一。西明璧
法師同二嘉祥唯識序釋
(八左)引
頌疏一(五
右)
依レ此云。纂レ論
千部。蓋約二所造一是即千部。就二於流現一多少
無レ常。所以致異。六同名異人者。論九十四右
曰。有餘師釋云。非理作意亦取支攝。光釋
二十
八右
云。此叙二異説一。古世親。是世親祖師。即是
雜心論初卷子註云二和須盤豆一。是有部中異
師古世親釋二法勝論一。故彼子註
云。和修盤豆以二六千偈一釋
 又付法藏傳法二
十四人第二十一世親。與レ今別人。以二其事蹟
遥異一故。然曇鸞天親往生論註上二右智論慧
影疏竝曰。付法藏中。龍樹第十三。天親第二
十一。嘉祥法花玄論云。十地。攝論。法花論
等。是天親造。在二付法藏一。豈可レ不レ信。中論玄。
百論疏。攝論疏等亦爾。秋篠序釋八右云。傳
法二十四人中。世親當二第二十人一。諸師以二名
同一一混指符
二安置所由者。有レ三。謂簡濫糺正。人法相
依。依人信法。簡濫糺正者。行事鈔鈔批一
二十右云。作者非レ無。標レ名顯レ別。未レ顯二道宣
名一。其相州礪法師。後見二此章一。因寫二一本一。恒
看レ之謂言。此鈔是首律師之作也。後知二宣律
師所作一。即標レ名令二別顯一。故曰二作者非無等一。
起信義記。法藏之作。明證溢レ眼。然義天録下
初右爲二至相撰一。集成記二云。起信義記。有云
至相作。蓋依レ脱レ名有二如レ是濫一。須二必安之。
全非二譽名一。人法相依者。報恩經六十一曰。雖二
法是佛師一。而非レ佛不レ弘。嘉祥中論疏云。道
不レ孤運功之一由レ人。故前明二所弘道一。後序二弘
道人一。止觀四之一三右云。法自不レ顯弘在レ人。
能行二法門一光顯也。宗輪疏四右野山大師付
法傳二ノ上
十四紙
寶鑰中七右 華嚴玄談三十三左 等
云云依人信法者。法華方便品曰。汝等當レ信。
佛所説言不二虚妄一。宗輪疏四右云。若不レ陳二勝
徳一。或有レ疑二法未眞。故擧レ徳以自彰顯所説
而可重。曇鸞往生論註上初右云。庶二因レ人重
法。故云二某造一。蓋爲レ生レ信。此有二寛狹一。如二佛
菩薩一通以尊崇。若各自祖。或通或別。餘亦例
爾。問此三具不應二分別一。答。如レ言二尊者世親
等一者。雖二後人安一。必具二三義一。如レ言二沙門基
撰一者。雖二自安レ之是簡濫一。而兼二餘二一。如レ言二
今時某造一者。約二自安一唯初二由。若約二他安一
或兼二第三一。如レ是初二必有。第三不定
三讀不讀者。一者唱二撰主名一。謂講讃此一乃
在二弘通一。應下顯二依人信法等一而讀之也。會正
記言二即此撰一。二者不レ讀レ名但言二某造一。天台
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上四右云。若欲レ標二述
作人名一者。即是荊谿尊者。既是後人録出。不
レ可レ斥二其諱一。彼詳解一十四右云。能造人名。讀
者避レ之。此非二臨レ文不レ諱之例一。資持記云二某
撰一。是亦有二分別一。若釋氏臨二佛書一。必可レ讀レ此。
西土風稱レ名爲レ貴。普門品一心稱レ名。以レ不
レ可レ避二彌陀彌勒名號一。若至二俗書一。隨レ應讀不
讀無レ妨。止觀弘決一三十
五左
云。西方風俗。稱レ名
爲レ尊。如三子之名兼二父母一此方風俗。避レ名爲
レ敬。故以二所居一而顯二其名一。大日經疏一科本一
(九右)
云。經中多譯爲二世尊一。是歎徳之總稱。西方語
法。言及二尊名一。不三敢直斥其名一。必先歎二其功
徳一。如レ云二大智舍利弗。神通目連等一。是非レ避
レ名。帶二徳號一耳。今亦歎レ徳云二尊者世親一。造
者。製作識疏一本
(二十六右)
之義。創作二規矩一教二學徒一。
示二法則一以導二後學一。是故言レ造。雖レ述成如來
三藏一。而彼略今具。分別立二法相一判定。故是
造義也。西域記二十八左 北印度乾駄羅大城
内脇尊者室束有二故房一。世親菩薩於レ此製二倶
舍論一。人而敬レ之封以記焉
第五伸二譯主名一者。唐者代名。簡二陳隋等一。三
藏者所曉法。謂經律論。雖二衆類多一。而就二所
詮一總統爲レ三。藏者謂能攝。此三能攝二諸戒
定慧一。亦出生義。能令レ出生彼三學一故。此藏
法體挾帶三數一。名爲二三藏一。是帶數釋。法師
者。智者文句八一
(初右)
云。法者軌則也。師者訓匠也。
法雖レ可レ軌。不二自弘通一。此弘在レ人。弘レ法之
師。教レ法之師。竝依主釋。法爲二財徳一。有財亦
有。十住毘婆沙傍要覽上
十二右
云。應下行二四法一名中法
師上。一廣博多學。能持二一切言辭章句一。二決定
善知二世出世間諸法生滅一。三得二禪定智一。於二
諸經法一隨順無レ諍。四不レ増不レ減如二所説一行。
中邊論下卷六右説二十法師一。法華傍第五法
師功徳品
 説二
五種法師一。大乘義章十六八右廣釋二二十種功
徳一。竝準思焉。玄奘者。譯主諱。法師年二十有
九。方發二於渡天傳教之志一。遂達二西域一。從二諸
明師一咸決二鴻疑一廣訪二典籍一。莫三聖跡不二親拜一。
經レ國百有餘國。積レ年一十七年。學成業畢便
旋レ踵。以二大唐第二主太宗貞觀十九年正月
二十四日一屆二於京郊之西一。其年五月。奉レ勅
於二弘福寺一創開二翻譯一。至二龍朔三年一一十九
年間。所二翻出一經論。都七十三部。一千三百
三十卷。此論者。永徽二年至二五年一譯訖。第
三主高宗麟徳元年二月五日中夜。在二玉華
寺一入寂。于時年六十五。當二我朝 天智帝三
年一。其神異訪法等。具如二西域記十二册。恩傳
十軸。續高僧傳四五兩卷。開元録八上。貞元
録十一二等一。奉詔者。顯下奉持勅詔一以開闡
譯一非中自己所爲上。是則表二國信重一。令二人所譯
教生信。竝是正法久住之縁矣。譯者。正字
通。伊昔切。傳二夷夏言一轉相告也。宋僧傳一
九右云。如下翻二錦繍一背面倶華上。但左右不同耳。
周禮掌二四方之語一。各有二其官一。東方曰レ寄。南
方曰レ象。西方曰二狄鞮一。北方曰レ譯。今通二西言一。
而言レ譯者。蓋漢世多事北方一。而譯兼善二西
語一。故摩騰始至而譯二四十二章經一。因稱レ譯
也。陳氏集説五三十右云。非二寄象鞮譯一不
可也。故先王設レ官以掌レ之。寄言寓二風俗之
異於此一。象言能倣像風俗之異於彼一。鞮則
欲レ別二服飾之異一。譯則欲レ辨二其言語之異一。周
官通謂二之象胥一。而世俗通稱二之譯一也。已上
散釋。如レ是多言。各有二所簡一。如二沐魄經一者。唯
言二竺法護譯一。未レ能レ顯二國信敬重一。故加以二奉
詔一。如二九色鹿王經一者。言二優婆塞支謙譯一。若
唯玄奘則招二相濫一。故加二法師一以示二法師之
玄奘一。如下本相倚致經言二後漢沙門安世高譯一。
伏婬經言中西晋沙門法炬譯上。唯通二所譯一。不
レ能レ知三廣達二三藏一。故欲レ顯示此人究研三藏一
無レ遺。所翻經論是有信。故加以二三藏之言一。
此師以三三藏爲二所學一名二三藏法師一頭西天人
稱二三藏及
三藏法師一出二雜寶藏經三(十九右)一。實譯主稱二三藏一梁
僧傳三(十八右)僧伽跋摩此云二衆鎧一。世人號曰二三藏法
師一。演密抄一。三藏法師者有財
釋者。最順レ理得二基師正統一
 是分有財。若唯三
藏全取有財。若呼二經律論之法一則帶數釋。三
言唯被レ藏。彼兩字繋屬是帶數式。若彼呼レ人
則必有財。取二三藏連綿之已成名一爲二自名一。
不レ關二三與レ藏繋屬一。然有二道證要集一傍義燈一
本(二十
二丁)引有破分別(三
九右)依言可レ笑
呼レ人但言二三藏一他帶數。言二
三藏法師一自他倶用帶數者。盜聽屬流。不レ足
レ爲レ言。識者可レ擇矣。具如二六合釋精義一。更以二
唐言一簡別顯レ異。古翻傳譯。各互相濫有レ之。
今新翻爲レ之具標簡
第六辨二三分異一者。分爲レ二。初述二今義一。後叙二
古非一。初述二今義一者。汎論二序正流通一。諸論不二
一準一。謂初後二分。有無不定。正宗定有。此論
三分竝具足也傍三分濫觴起二於彌天道公一。梁傳一
(初丁)具也。注冠引レ之。光宅法花義
疏一(八左)古來多無二分節一。至二安公一始分二三分一。謂序
正流通。嘉祥仁王疏亦爾也。對法疏一(二十三)秘一本
(八右)要上本(二十二)文句記一八(八
左)補注四(五右)義記上。(二十八右)
此論前八品
最初造レ頌。後因二請求一而長行釋。破我一種
無二最初造頌一。但正宗散説論也。前八品中。前
七言三頌爲二序分一。定品二十九
(八右)
終迦濕彌羅等
七言一頌爲二流通一。中間五言六百行頌爲二正
宗一。如レ是七言四行。五言六百。遣二迦濕彌羅
國一。本頌是也。彼國諸師請二釋於此頌一。故唯此
有レ釋乃爲レ斯也。彼定品末。大師世眼等七言
三頌。是破我論發起序。全非二前論頌一。因二何
理一者。彼傍一頌義意。向二正法終一。我見増起亂二
佛聖教一。是爲二序分一發起後一故。若傍二此非レ序
後段正宗越此依餘 等無レ所二從來一故。若
傍三是前段文應三如レ餘有二頌前生起一故。又傍四
可レ有二頌曰言一。前頌長行畢故。又傍五 正理全
擧二倶舍頌一釋。然此三頌一向無。顯宗亦爾。
以二是破我序分一故。又傍六是前論頌ナラハ。何故
無二長行一。如レ是六理證。善成二破我發起序一。應三
破我號置二於大師世眼等頌初一也。天明七乙
未年春二月十有五日。立二此義於豐山柏學
舍一。至二二十有一日一。同友戒定孝道者來。談
逮二於此事一。定曰。至理究レ此。然千歳作二此辨一
者未レ有レ之。凡庸之固執恐レ難レ祛矣。乃挍二舊
論一可乎。予曰。理既極際求二何教一有。定曰。理
實然也。然理是智人所レ翫。教是凡愚所レ伏。
理教具足。上下竝尊。豈其不レ爾。予曰。設披二
舊論一。應レ如二新論一。所以者何。從二新釋起一天下
多非二舊家一。設舊論不レ爾。令二如レ新改之誰可
レ知レ之。定曰。此亦足レ疑。然須下閲二舊論一而言
之。於レ是次日。撿尋明本大藏一。不レ得二舊論一。
問二是事於耆宿一。耆宿曰。久已亡失。更次日搜
求宋本大藏一。便得二舊倶舍一。即於二藏中一遽披二
破我品一。全如二我所言一。破我品立名在二三頌
前一。誰敢異求之一乎哉。應理之義。冥會聖教一。
如下彌天論二釋氏一辨中三分上亦以爾也。因レ是破
我亦有二三分一。謂大師世眼等三頌爲二序分一。終
三頌爲二流通一。中間散説爲二正宗一。問。如レ是三
分兩重如二妙經一。是一論耶爲二別論一。答。是別
論非二倶舍論一傍破我
別論
有二其證一耶。謂有二理教一具
足。理者。前唯讓レ佛排二聖弟子一。後亦嗟嘆聖
子散滅一。是別論故。前判二諸法一唯讓二世尊一。後
對二邪計一破二常一我一。成二無我一人悉堪レ爲レ證。
是故有レ異。又標起對法藏論我當説一。結三依
レ彼釋二對法一。故知破我非二對法藏論一。送二迦濕
彌羅一者是倶舍論。破我不レ然。無二本頌一故。若
破我初後七言。本是所レ送頌者。何縁不下如二
前論初後二分一作中長行上。亦復正理顯宗全無二
破我釋一。所以非二倶舍一。教者。業品論部十六
(十二左)
曰三
破我論中當二廣思擇一舊論十二(十八右)於二
説我中一當二共思量一
又按二
内典録一。有二眞諦三藏破我論疏一卷一。若一論
品豈言二破我論一。餘品所レ指悉言レ品。且論二
二十
二左
指云二定品一。二十八初左云二世品已説一。然二
十八右云三破我品中當二廣顯示一舊論十四(二十八
右)云。説我品中
當二顯
示一
蓋誦者謬唱爲レ品。若不レ爾者前理教何。
西天誦者誤不レ少。此論第十十四左 應レ言レ如二
別誦中説一云二集異門足論一。又婆沙百二十四
二左上擧レ經又云有然別誦云二捨生一。此論六
七右我不レ誦二及彼言一等。已成二別論一須レ辨二造
時一。謂破我論造。倶舍長行後。説レ當二顯示一故。
問。既云レ當應下如四論三五左言三不相應中自當二
廣辨一是一論上。答。雖二別論一何得レ不レ指。論二十
一四左釋二隨煩惱一指二法蘊足一。第八(四右)
雜事品
云下廣
列二其相一如中雜事中上。別人尚爾。況自造論。欲二
後時作一故云レ當。問。論三十二左 指二隨眠品一
二十之
四右
 曰レ如二前已遣一。又七左指二根品一四之十
六右
曰レ如二前説一。別部之論。豈有二當前互讓一。答。豈
無レ之。同人之作故。雖二部是別一。而義相關故。
豈不レ可レ讓耶。亦復是長行中論二外計一故。而
起二破我論之製一。由レ是長行之無間造レ之。故
互讓亦宜也。如二基法師等互指之。又如三四諦
論一十左曰二如レ是等問。五陰論思擇品中已廣
分別一。彼既同人作故。讓云二已分別一。而是別部
也。全如三今指二前論一。又集異門中。讓二法蘊足一
勿レ局。問。今論於二兩處一指二破我品一。正理四十二
(十左)
五十二(十一左)顯宗竝無二彼語一。是便此論意。後有二
破我品一故指レ此。彼論者全無二破我品一。故不
レ得レ指。豈非二一論一。答。衆賢不レ欲レ造二破我論一
故不レ指。世親尊者欲レ當レ造故特指示。是此兩
論唯造有無。必非二同異別一。問。今論及本頌竝
定品終擧二大師世眼等頌一。其由何。答梵本錯
濫傍爾來
梵錯
遂令二譯如レ是一傍爾漢土既錯脱。魯魚
差不レ少。彼豈不レ然。此根品初品終第三終云下
因レ分別界ノ根非根差別一。乘レ茲廣辨二二十二
根一竟上。一十八字。於二正理論一廻在二次卷首一。彼
正理文卽錯亂。又如二華嚴入法界品一。三譯竝
義難レ通。後日照三藏與二賢首一得二善本一翻補。
什譯法華。唯二十七品無二提婆品一。齊永明八
年。釋法獻。於二于闐國一得二此經梵本一。以譯出
此品一。猶未レ安二經内一。後至二梁末一。眞諦三藏。又
譯二此品一。創安二寶塔品後一。但是什公梵本闕
脱。故令二譯爾一。具如二玄賛一二十
六左
及嘉祥義疏一。
又護法二十唯識寶生論第八八左子註云。此
中闕二極微義一。蓋頌本五行其闕應二三卷許一。又
施設論首卷。唯擧二品號一而云二梵本文闕一。大
日經六十心中。梵本闕脱。如二無畏疏叙一。又譯
後錯脱。法蘊足十十五右子註。從二此云何名一
至二純大苦蘊二半本。南藏無。凡十五紙闕脱
也。此論二十八八左三十八字。今本錯誤。明
本爲レ是。如レ是等不レ可レ怪。不レ可レ怪矣。問。論
主長行造後。更造二破我論一。爲下與二長行一同送中
迦濕彌羅國上不。答。不レ送二破我論一。彼唯請レ釋二
本頌一不レ請レ此故。豈對二於無請。若論主自同
帙送レ之。衆賢於二正理一何可レ漏レ此。彼文立破。
竝是多經部所立故。故光三十初左云。破我品
中所有立破。論主多叙二經部宗一也。問。若爾
新舊二論。何故對二前八一。言二破我品第九一。而
總題二倶舍論一。答。夫文中指二破我論一。而一師
造便二撿閲一。後人以爲二總帙一。如下天親本無今
有論末有二眞諦諸行無常偈之記一。部執異論
終有中眞諦疏一紙上。阿毘曇心論四卷本終附二十
句義論。而總題唯阿毘曇心論無二十句名一。愈
遠愈久。寫誤以受二總名一。時縁愈久。而失二其
源一。遂誤被二倶舍稱一。已被レ名故亦與二第九言一。
蓋以如レ是乎理既至レ極。於二些些事一不レ可レ容
レ疑。後伸二古非一者。泰・光・寶・暉等。唯執レ文妄
釋。對二前今義一其非當レ顯。然爲二初歩一略斥二其
非一。泰疏唯一義初三頌爲レ序。此諸師無レ異。
次六百頌爲二正宗一。定品後四頌爲二流通一。此總
四頌爲二流通一失。不レ判屬破我品一失。細過準
レ前可レ知 光記有二三義一。四左終初解。破我品
爲二正宗一。破我終三頌爲二流通一。此招二四非一。一
定品終迦濕彌羅等一頌爲二正宗一失。二大師
世眼等三頌倶爲二正宗一失。正宗頌於二正理
論一闕略何處有。三破我品爲二正宗一失傍是非
レ失却違二
自義一道
公誤矣。
七言頌後豈可レ有二正宗一。爲レ分二傍正一
言成二五七一。四破我終三頌。唯一品捨執勸學
非二廣流通一。次解。定品末二十九
(七左)
前來分別已
下爲二流通一。有二三過一。一減二正宗一失。五言入二流
通一故。二正宗流通混同失。五言七言倶爲二流
通一故。三迷二前來分別等文一。彼傍前來
分別等
十六字
雖レ似二流通一全不レ然。擧二上件造意一以起二後
段一。全非二頌意一。頌示二正法住世時一。故是正宗。
由レ是婆沙於二百八十二二右一及雜心於二第十
二十
八左一
而論二正法住世事一。餘多過如レ前。後解。
存二兩重三分一。似レ是而大非。一前來等爲二流
通一失如レ前。二大師等頌屬二前段一失。三破我
長行初二句爲レ序失。如レ是三解竝未レ曉二本
意。所レ陳言語皆招二過罪一。依レ義不レ依レ文者。世
尊傍長含四大經。増
一四決定經等
常誡何不レ愼焉。寶疏二十
三左
大同二泰疏一。而定品終四頌。及破我品總爲二流
通一。唯六百頌爲二根本頌一。初七言後七言頌。悉
爲二釋レ頌之加一。此釋大有二四害一。一大師世眼
已下總屬二流通一失。二歸敬頌等爲二釋レ頌加一
失。前後七言四頌。是根本諦頌。以レ有二長行一。
正理。顯宗亦同作二長行一故。破我論初後七言
非二根本頌一。無二長行一故。正理。顯宗亦全無故。
三迦濕彌羅等一頌有二長行一。餘無レ此不二辨
別一失。四於二流通中一豈有レ頌亦有二散説一。何
不レ思レ之。光等所レ稱二三大家一尚爾。下レ此者何
可レ足レ言
第七品次列位者。破我別論。就二前八品一
爲レ此先辨二三分一而明二品次一泰疏初左
九行
云。此論
一部始末九品。奘法師依二西方傳一。佛説二諸
經一有二三法印一等。如二光記二紙右
八行
釋一。寶亦依
レ此。今云。西方一時學解。非二必末代永規一。無
我破我本意異故。頌無二破我一。何可レ約レ彼。又
最初造頌既無二破我一。何可レ成二諸法無我法
印一若不レ爾者。如二正理・顯宗一無二破我品一。如
何此一爲頭百法論標二諸法無
我一而離別説レ之
是故此倶舍一部八
品。釋二諸行無常。涅槃寂靜二種法印一。無我自
顯。不レ要二破我一。無我破我差別可レ辨。論第九
七左云二無我唯諸蘊一。彼少分故不レ論レ之也。其
理如三正理・顯宗無二破我品一。八中光三左
大同
初二
總明二漏無漏法一。後六品別明。初二中。界品説
レ體。根品説レ用。後六中。初世業隨三明二有漏一。
後賢智定三明二無漏一。辨二此次由一。光三左
終
有二三
釋一。初約二麁細一。次約二厭欣一。後生舊新。準二定品
終正法住頌一。第二厭欣義爲レ優也寶(二十三右)
初目同レ之。
初後兩説即穿空矣就二有漏世業隨三品一。光
四右惑業苦。寶約二因果一。因分二親疎一。是此兩義
但麁細異隨眠品十九
初右
 初世別由レ業。業由二隨
眠一。離二隨眠一業無二感レ有能一。初二句者。普光所
依。後兩句者。法寶所據。然判二品別一。光解爲
レ勝。後賢智定。亦準レ此知。據二品別一如レ是。若
依二義次一。正宗中大分レ二。初八品分別諸法一。
後定品終。佛正法等一頌。明二正法住世一。已
辨二列位一。當レ釋二當名一。言二分別一者。此有二多種一
略有
七種
約二三分別一傍一自性。隨念。計度。如二此論二
五左婆沙四十二十二右一。依二大乘一者。對法疏五
八十左十門分別。義燈五末四十左明二三七相攝
等一。略纂一二十
四右
二四十
二左
倫 記一之上三十右二上
二十
三右
又傍二妄執名二分別一。如三邊中論云二虚妄分
別一。又傍三述記七本三十
七右
云。分別有二二種一。一者
漏名二分別一。即五法中分別。二縁レ事名二分別一。
即後得智亦名二分別一。或立二三分別一。二種如
レ前。第三更加二遍計心一名二分別一。又傍四各別名二
分別一。述記三末五左云。殊異義。此論三初左云。
分別變異者。由二此二根一男女形相・言音・乳房
等別。又傍五領似義。成唯識三初右似レ彼故名二
分別一。疏三末四左釋二領似異名一。又傍六述記三
本八十二右
八十六右
云。分別籌度義。對法疏一三十一右云。
智解研求目爲二分別一。神泰釋云。割折玄旨一故
云二分別一。又傍七未定名二分別一。光記二十四右云。
説非二盡理一半是半非。更須二分別一故云二分別
論者一。今籌度研求義名二分別一。界者光二左寶
二十
二右
同擧二持族傍總相
云レ族
性三義一。神泰唯二去レ族
可也傍族
是性義故
惠暉云。族義下論第一
(十五左)
破不レ正。持及
性義是正也。今云。下文族爲二種族一。此有二生
本義。種類義一。唯破二生本義一未レ破二總種族一。有
人。族有二種族族類一。破二種族一不レ破二族類一者。
誤見下文一。至レ彼可レ知。婆沙七十一七左界有二
十一義一。謂種族義。段義。分義。片義。異相義。
不相似義。分齊義。種種因義。馳流義。住持
義。長養義。此論一十五右 唯約二種族即種類
義一。釋二十八界ノ界一。無レ有二性義一。雜心一十八左
云。種性義説レ界者。如三一山中多有二諸性金
性銀性等一。如レ是一身中。種種性各異故説二
十八界一。準レ此持是能持二種種義一。爲レ族性體
義。諸法體有二種種一能持二自性一。故云レ界。是
含具非二別義一也。然婆沙種族義。釋二異類異
類一。此論下云二十八種類自性各別一。若爾種族
是十八性各別義也。故鞞婆沙五四右舊婆沙
七十五十四左竝説二十一義一。而言二性義一作釋
全同二新論種族文一。由レ是族外別擧二性義一未
レ詳。泰師不レ云二性義一可也。品者。神泰。類別
義。寶二十
二右
別義・類義・分義名レ品。光ハ品類義。
竝是品類差別義。發智一云。第一法納息。舊
八犍度云。第一法跋渠。經音義十八云。八丁
跋渠此云レ品訛也。正言二伐伽一譯云レ部。謂部
類也。或言二群同一。亦品之別名也。文句一之一
六左品者義類同有三聚在二一段一。或佛自唱。或
結集所レ置。或譯者添足。界即品。界品之分
別。故名二分別界品一。第一者。分二八品別一。之一
者。顯下界品有二二品一此品最初上。繋屬義曰レ之。
第一中一故。正理・顯宗云二辨本事品一。辨與二
分別其義同。如二辨中邊。中邊分別一。於レ事有
レ五。如二前列一九左今約二自性事一。與二界性義一亦
不レ異。此事諸法體。故云二本事一。舊論總題
云二倶舍釋論一。品號云二釋分別業品等一。界根根
品全同レ此。蓋是因レ請更作二長行一解釋本頌一。
故殊云レ釋。舊論體製。實應二作者意一。本頌已
造。更述釋彼一。或牒二一句一。或一二字。非レ如下此
論依二義章段一或是一句乃至三頌四頌唱牒一。
然新翻者。依レ義合牒。將レ便二披讀一。全失二本旨一。
而是一助三科中別名二界品一。於二界品名一光記
三右四解。初名相似。二約二寛狹一。三約二根別一。四
約二諸門一。神泰・慧暉唯同二第四一。寶・正第四。兼
存二第二一。今云。諸釋皆似非レ眞。論意。此品廣
通二三科一明二諸法體一。故標二界名一。全非レ對レ蘊。
故先三右諸法然後隨レ四左應配二蘊界處一傍而
初二
頌總明レ蘊。次二十頌別明レ蘊開二處界一。故知不レ約二十八
界一也。頭對法論名二本事分一(三右)問何故論端説二蘊等一。
乃至先明レ蘊次界後處也。又百法論標二本事分略録名數一。
直列二五法一開爲二百法一。鞞婆沙五(初右)有二十八界處一。
從レ初明二十八界一。甘露味論有二界道品一。明二三界五道一。初
云二三界欲色無色等一。又界身足論二卷唯有二二品一。初本
事品。後分別品。初品明二十大地法等九十一法體一。次品
以二八十八門一分別。如レ是總説二諸法體一。故題二界身一。亦
品號依二出體門一云二本事品一。正理依レ此今亦準知非二三
科相對界一也。如二中含多界經一。智論引云二多持經一。彼亦
説二諸法體一
故名二多界一
若不レ爾者。何不下初説中界十八アリ等上。
正理・顯宗云二本事品一。以遮下對二於處蘊一之執上。
如下對法論明二蘊處界一總名中本事上。雜心ニハ論
初云二心界品一。亦非二三科對一。問。若爾何縁就二
十八界一諸門分別。答初品先總明二諸法體一。
而次隨レ應配二蘊處界一。後辨二諸門一依二界門一者。
名義寛故。夫分別門爲レ顯二差別一。應レ依二其寛一。
故名依レ體不レ依二諸門一。故下簡別云二前所説
十八界中一。是指二上三科配屬門一。不三總説言
レ於二此界中一。然諸註家迷二其名同一失二於本意一
第八按レ文評訣者
諸一切種至我當説 訣曰。序分三頌。分爲二
兩節一。初一行頌。總叙二敬起一。次二行頌傍光科五
左(六行)
名非也。云レ隨二
唯別解一故
廣二第四句一。初中三句。是歸敬分。
一句發起。初中二句。所歸佛徳。第三句者。能
歸敬相光爲レ正。寶(二
十三左)非也
其第四句是發起者。長
行釋曰。禮二如理師一欲二何所作一。顯宗論九左曰。
已許レ發二論端一。故言二我當説一猶下中邊頌當三勤
顯二斯義一。基師疏釋中第四句者顯二歸敬意一明
レ當レ造レ論。然寶師疏。以二後二頌一爲二發起序一。
判二第四句一爲二歸敬意一。竝是非也有人依レ
寶可レ捨
歸敬
割レ四初能敬意趣。光五左
(八行)
有二三意一。含具穩
暢。謂初意除障依二顯宗論一。次約二生信一依從
此論及正理論一。此論雖レ略意如二正理一。後約二
敬儀一依二世間門一。寶疏。正理此論文異。分爲二
別意一。謂彼正理是即弘通。此論擧レ徳證二自所
立教相不虚一。此釋非也。今論既云レ爲レ顯二尊
高一。爲レ顯二佛徳一。而今造レ論。是則弘通。更有二荷
恩及生益等一。竝如二餘處一。二諸論不同頭諸論
不同
此
亦有レ二。初二序不同。後三寶單複。初二序不
同者。或有二歸敬一而無二發起一。如二入阿毘達磨
論等一。或有二發起一而無二歸敬一。如二宗輪等一。或具二
二序一。如二雜心等一。彼雜心論。首有二五頌一説二造
論意一傍此間有二子註一
廣釋二能所釋一
次二頌半是即正顯二歸敬
發起一。彼論頌曰。敬禮尊法勝一。所説我頂受。
我達磨多羅。説二彼未曾説一。乃至廣説光(六右
二行)寶
(二十四左七行)無二歸敬一
者。蓋率唯見二初五頌一
阿毘曇心。亦有二二序一。
彼有二兩譯一。法勝頌曰。前頂禮最勝。離レ熱饒
益言。彼言説相應。羅漢見實等一傍此間
有二長行一
佛開
覺慧眼一。若知二諸法衆一。亦爲レ他顯現。我今説二
少分一。六卷
之本
又別譯四卷
之本
曰二是今我當説一。兩本竝
同二今第四句一光寶倶云レ無二發起一者。蓋初頌次。廣
有二長行一。而有二次頌一。是故但閲二初頌一
言
耳
或闕二二序一。如二發智等一。後三寶單複。此有二
八別一。一唯歸佛而無二法僧一。如二此論及舊地持
等一。二唯僧寶非二法及佛一。如二中邊等一。三唯歸
レ法而非二佛僧一。如二法界無差別論等一。彼曰。稽
首菩提心。能爲二勝方便一。得レ離中生老死。病苦
依過失上。此一頌。但敬二菩提心總別體能一。而基
法師歸敬義林。無二唯歸法一者未盡也。四佛及
法而非二僧寶一。如二十地論。舊二十唯識論等一
是。五或唯佛僧無二其法寶一。如二十住毘婆沙
等一傍彼曰敬下禮一切佛。無上之大道。及諸菩薩衆堅心
住二十地一聲聞。辟支佛無二我我所一者上。今解二十地
義一隨順
佛所説一
六唯禮二法僧一略無レ歸レ佛。如二雜心等一。
七具讃二三寶一。如二瑜伽釋。及四分律。入阿毘
達磨論等一是。四分律同。稽首禮諸佛法及比
丘僧。八全無二歸敬一。如二發智論・婆沙・智論・攝
論等一是。竝作者意無二別所由一。三能敬儀式。
略擧二五相一。一爲レ欲レ顯示所歸三通一。瞿波論
師二十唯識論釋傍未渡依
歸敬章
中云。欲レ顯三大師有二
天眼一故以二身業一禮。有二天耳一故以二語業一禮。
有二他心一故以二意業一禮。二依二明闇遠近一故。謂
僧祇律等意。若在二亦見亦聞處一具二三業一禮。
若在二唯見不聞明處一唯以レ身禮。若在二唯聞
不見闇處一依二語業一禮。若在二不見不聞闇遠
處一唯意業敬。三顯二三輪因一故。謂身語意之
禮。如レ次神變。記心。教誠三輪之因故。四爲二
三通之因一故。謂三業禮是神境・他心・漏盡之
因故。五爲下伏二三業之罪一調中三善之福上故。以二
三業一敬。此論者。且擧二身業一。故曰三稽首接足
故曰二敬禮一。身語相對。身重語輕。擧レ重致レ誠。
顯二輕可發。身必由レ意故。唯身義足。四解レ文
者。諸者。非一義。貫二下十三字一。一切種者。一
切種智。擧二佛智徳一。四智隨一。勿レ貫二滅言一。諸
冥頭冥説文迷定切幽也。小爾雅闇也。昧也。字從レ冖從二
日六一。冖銘壁切。日數十十六日而月始虧。是冥字意。
玄應二十五(初右)琳音七十(初右七右)
三處撿挍寫誤多不レ通。又琳十二(十右)
滅者。一切
惑障。染不染二無知永斷。擧二佛斷徳一。然諸註
家。一切種冥爲二不染無知一。諸冥爲二染汚無
知一。令三冥滅字通二兩種一。斷二不染無知一爲二智徳一。
斷二染汚無知一爲二斷徳一。此釋未レ曉二智斷二徳一。
不レ思二直詮法體。縁由顯體差別一。而迷二正理
及此長行一。今詳佛所有智名爲二智徳一。斷二諸煩
惱一説爲二斷徳一。斷二一切惑一所レ得之智。非二唯不
染無知一。何爲下説レ斷二不染無知一是智徳上。是斷
徳故。斷二諸煩惱一皆是斷徳。何爲下唯斷二染汚一
即斷徳上。故舊論頌曰。一切種智滅二諸冥一。下論
二十七
(五左)
曰。智圓徳有二四種一。一無師智。二一切
智。三一切種智。四無功用智。斷圓徳有二四
種一。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
四并レ習斷。若唯斷二染汚一爲二斷徳一。其徳等二於
二乘一。非三唯違越下智斷分別文一傍簡二光(七右)
寶(二十六左)
亦近違三當文言レ超二諸聖衆一。舊論・正理云二不
共功徳一。一設斷二不染無知一是斷惑。何不レ攝
レ斷。二唯斷二染汚一爲二斷徳一。共二二乘一。何云レ越二
諸聖一云二不共徳一。三斷二不染一爲二智徳一。智徳相
難レ知。斷是因攝。智徳所得果。因果混雜。此
爲二三理證一。下文教證也。及舊論也。然長行
云下滅二諸境一切品冥一等上正理傍光(九左)引。寶
(二十八右)引
亦云二一切種冥皆傍此皆
字可レ思
永滅故。智徳圓滿。
諸境界冥亦永滅故。斷徳圓滿一者頭正理之意。
諸境界中攝二
一切染汙不染汙一也。上擧二所
障一切種智一云二一切種冥一也
是縁由顯體非二直詮レ
體。作釋文故。謂不レ得二種智一由レ不レ斷二障レ彼
冥一。佛由レ斷下障二一切種智一之冥上故。得二於智
徳一圓滿。而其斷用是斷徳攝。未レ斷下障二一切
境界一之惑上故。於レ境不二自在一。今斷盡彼一故。
斷徳圓滿。正理等未三分爲二染不染一。唯註家臆
度而已。又如三羅漢傍光(十七右)
爲二障レ境感一
 不レ知二赤鹽一。
乃不染汚無知。豈非レ障二境界一哉頭然有人。正理
約二三徳一。此論
約二自利利他二徳一。上句唯明二斷徳一。長行釋及結前生後
文分明勿下以二正理一言甲世親意上。作論者意各別也。今云。
是雖レ似二發明一猶未レ脱三一切種言爲二所斷不染無知一。故
致二此妄説一。若斷徳者。何不レ言三唯滅二諸惑一兩重述レ之。
舊論文何可レ通。又雜心論一(三左)頌曰。頂禮前最勝離
惱(自利)安教(利他)尊(已上佛寶)所説悉具足(法寶)
羅漢(第四果)具二眞實(前三果已上僧寶)若但自他利二
徳者何故不二如レ彼説一。於二煩惱一分二兩種一。今文處有二何
用一句頭諸言。雖レ總以二下擧徳。便是三徳具
足法佛。爲レ顯下非二唯釋迦一通中過去佛等上置二諸
言一。且釋迦尊。過去三祇所レ遇諸佛。即二十二
萬八千佛。如二婆沙百七十八
(二左)
 及論十八八左一光
云云 集解中六十
四右
然泰疏。光記六右通二外道一者。
謬之甚矣。如二寶破斥一二十五右
(六行)
若恐レ謗者。長行
諸言所レ表佛世尊。舊論云下此偈但依二佛世尊一
説上。諸論明歸二佛世尊一。契經雜含二十三
(十八左)
天上天
下唯我獨尊。應二悉招謗耶。又無朋之義。汝
迷謬。不レ局二一佛一通二一切佛一。稱言二無朋一故。
四分律云二稽首禮諸佛一。如三彼雜集論説二諸會
眞淨一。基師疏一(二
十五右)
 釋云。總致二諸言一彰レ無二朋
黨一。但具二其徳一。今我皆歸。雖三此諸言亦通二餘
佛一。能證レ理者。唯受用契證眞如一。故名爲レ會。
若唯言レ諸通二内外情非情一。今簡二下三徳一。即
成二三徳具足諸佛一故。顯宗論八右曰。諸言雖
レ總而別有二所觀一。別何所觀。謂倶利徳滿。此
文縱奪思以可レ知。第二句。明二恩徳一。於二此句
意一光記存二僧寶一非也。背三如レ是如理師及長
行釋二世尊拔濟一。第三句者。叙二能歸相一。敬禮
者。擧二重身禮一。如二前已辨一。如是者。指二上三徳
自性一。如理師者。發二化他教用一者。師必對レ資。
無レ教非レ師。體與レ用別。如レ是三徳具足之如
理師也。光左七兩釋竝非也。第四句者。發起
序。標二所造論名一。以顯二當説一
初右論曰至方申敬禮 訣曰。長行有レ二。初總
釋傍泰
光意
二別釋レ頌。初中亦爲レ二。此初總述二一
頌意一。今欲造等。第四句意。故先讃徳。即初二
句意。方申敬禮。是第三句意。此中爲顯。是
示二造意一。爲レ顯二高徳一而欲レ造レ論。非二敬意爲
顯一。由レ是爲言成也。非二第四囀一寶(二十四右)總
科二敬意一。八囀義
五(十四右)依レ寶而證
二第四聲一竝是非也
故舊論曰。若人欲二正造
論。當レ令三他知二大師不共功徳一。故説二衆徳一爲
レ先。後頂禮大師一。二乘菩薩爲二諸聖衆一。光通二
外道一舊痾難レ避。故者。承二上爲顯一起二下先讃一。
由レ是爲顯與レ讃申各意異。準二此讃言一舊論
云レ説
亦有二語敬一。不レ違二論意一。顯二讃與レ禮次第一曰
レ先。論日者。古今皆言。一爲二體字一。賢首起信
疏三十
三右
論曰者。簡二論異經之辭。宗密註疏上之
一
(十七
右)
簡異經律一。依レ此應三訓呼二論爾曰一也。二
爲二用字一。淨影起信疏上十右論曰者。論主發
レ説之辭。曇鸞淨土論註上三右 解二經義一故云二
論曰一。若依レ此應三訓言二論志天 曰一。皡按。是
局。夫大士造レ論。訣擇經義一。問答諸法一。故稱
言レ論。以簡二經律一。是就二題名一。以二議論用一詮
召其體一是爲二死字一。若欲レ證レ文言二某論曰一。則
亦死字。然於二自造長行等首一所レ言論曰。竝
是活字。雖二即活字一。本是對法。故致二此言一。是
故自成二經律能簡一。所以經中無二論曰言一。此
活字中。有二多不同一。釋二自造頌一置二論曰言一。如二
此論。二十唯識論等一。釋二他頌一故安置此言一。
如二成唯識。中邊論等一。解釋本經一以言二論曰一。
如二十地論。佛地論等一。非レ釋二本經及自他頌一
總解二諸法一致二論曰言一。如二起信論一。無三別有二所
釋頌及經一。如レ是等竝是議論解説故或云二發
説一。發二論量説一故或云レ簡二經律一。自成レ別故。
約二解レ經邊一而爲二解レ經辭一。皆悉無レ妨。是故舊
倶舍皆言二釋曰一。攝論牒レ本言二論曰一。末論即
云二釋曰一。爲レ分二本末一。新舊兩譯。其規不レ異。本
牒文故死字。以レ濫レ彼特致二釋曰言一。有人要一
(二十
六右)云。淨影十地記九三十
九右
云。言二論曰一者。下
之文中經論文參。懼二人不知故言レ論。以別二
其文一。曰猶レ辭也。此淨師釋。同二彼賢首一爲二死
字一。然彼師起信疏爲二活字一。謂十地。經論文
雜。起信前無二所釋經一。是即淨師解釋精密矣。
今詳。不レ爾。十地論曰。亦是活字而簡レ經。若
本末對則是實字。攝論對二論曰一言二釋曰一。基
法師對二牒レ文論等一言二述曰一。是等豈爲レ非二虚
字一。今者。正顯下隨二其爾所レ造レ論之時一即事究
竟時分上述記一本
(二十一左)
非レ對二於古一
諸言所表至故稱冥滅後明二此頌約佛。文無
レ簡故。謂此頌諸有言語所二表顯一是佛世尊。
此頌世尊。何縁表示。此佛世尊能永滅レ闇故。
安二冥滅一以表二世尊一。三徳皆是雖二佛不共一。而
斷徳用易レ顯。故擧二冥滅一。又一句云二一言一。左
定四年。超簡子曰。夫子語二我九言一。語曰。一
言以蔽レ之。今句非レ一。故云二諸言一。又正理一
十九左釋三彼識依與二淨色一云。前言顯二同分眼一。
後言顯二彼同分眼一。彼豈爲二前一字後一字一。論
十六十五右所有言語義云二諸言一。彼文云。經
説二諸言一略有二十六一云云是十六聖言也。因明
疏四五三右云。陳那難言。若如二汝説一。諸言皆
妄。則汝所言。稱二可實事一。彼指二所有一切言一
云二諸言一。非レ謂二諸一字一也。然諸註家。未レ曉二
此旨一。唯依二文相一而不レ依レ義。或言二唯是諸一
字釋一泰光
寶暉
或下兩句爲二通妨文一光記或釋二冥
滅一則爲二別段一寶疏竝當二除遣一。豈得三一諸詮。
表世尊一。應二是非一義一。如下婆沙三十五七右釋二
諸不善根一曰中諸言所レ表非二唯一一故上。何爲二諸
言是煩惱義一。故舊論曰。此偈但依二佛世尊一
説。既言二此偈一。義會二諸言文一。非二諸一字一。若不
レ爾者。諸聖衆言。諸字表二聲聞一。諸無知諸表二
煩惱一乎。彼既不レ爾。此何不レ爾。下兩句者。舊
論無レ之。成立上一句則具略竝無レ妨矣。諸言
之字。雖二總呼頌。正在二二句一。言總意別。如下對
法論言三初二頌顯示大覺世尊六義一。而唯六
句表顯六義一。後二句者明中歸敬相上。若此文
明二諸一字一者。何不下如二下三句釋一牒二一句一而
釋上。唯諸一字別釋何用。問。最爲二有用一。顯示
諸言總通二三徳一。故別釋レ之。彼顯宗論亦復如
レ是。答。若爾此能破等二句。還成二違文一。唯
斷徳故。亦何不レ言三諸言是流二三徳一。如二彼顯
宗一通下諸言廣敬二諸有徳者一之伏難上。説二二利
滿故不通レ餘。故廣釋二二利三徳一。不レ説二唯諸
一字是佛一。然後人妄例二別部顯宗一。不レ顧二同
本舊論二何哉
言一切種至一切品冥者 二別釋二四句一有
レ四。初釋二初句一。於レ中爲レ四。一牒レ頌。二總釋。
三釋二冥義一。四釋二滅義一。此即初二也。牒中言
字。諸字寫誤。如下下文中。誤レ誹作レ非二十九
(十七右)
差レ生爲レ往第十(十
八右)
謬レ曾作レ僧第十(十
六左)
善法爲二
不善法一四(四右)等上。何故爲レ誤。前傍一非レ釋レ諸
此理應レ牒。下傍二三句牒。皆七字故。舊論傍三
亦具。若爾何故不レ釋二諸字一。謂義易レ知。不レ設二
別釋一。如二我當説牒而不釋。若於レ此釋。恐レ謂二
唯智斷一。至二第三句一顯レ貫二三徳一。言二諸有具前
自他利一左八行若責二釋無一。正理論中。一向無
レ出二句首之諸一。如何彼一爲。總釋中異二頌次第一。
簡二一切種之諸冥一。顯二相違釋一。而亦令三冥貫二
一切種一。示三由レ斷レ惑得二一切智一但光寶
非也
故首安
レ滅。顯二所迷法一。加二境於諸一。簡二諸即冥一。顯示
種言是種類。義非二義子義一。替レ品令レ知。諸境
冥者。通二二無知一。諸惑斷盡爲二佛斷徳一故正
理二十八(二十一
右)十四左引
云。於二彼味等境一。所引劣智名二
不染無知一。又光十七
左引
云。或於二境中一。智不レ及レ愚。
是第二相不染
無知
依二此兩文一。諸境之言。必通二二
闇一。又此論云下於二佛法・極遠處・時等一。不染無
知未レ斷故上。於レ是境聲。豈諸境言簡二不染汚一。
一切品冥者。由二縁由一以顯二智徳體一。謂由レ滅下
障二一切種智一之冥上智徳圓滿。是即更寄二斷
徳攝惑レ以釋顯レ智。正理論云。一切種冥。皆
永滅故。智徳圓滿。故六卷法勝毘曇一初右
曰。煩惱熱能嬈二身心一。世尊離レ彼故名二離熱一。
此是自己智斷成就。彼但言二離熱一。而顯二智斷
二徳一。今長行亦可レ例。而今頌一切種及諸冥
滅各別故。顯標二二徳一也。若倶煩惱。兩三字
何用。然註家但執レ文配二於二徳一。深可二呵吒一
光引二正理一。滅二一切冥一直爲二智徳一。斷レ惑是斷徳。次下
自云。智徳身中智慧。斷徳擇滅。何忽乖違。又辨二前後
異一。兩釋竝非也今特作二此次第一釋故。又斷徳擇滅爲レ體
者非也。擇非擇竝是名レ滅。下論文如レ是。光三釋如二寶
(二十九右)破一。寶疏(二十六右)釋二一切種諸四字一者謬
也。滅廻レ上與レ頌前後。竝意在二冥滅一。何云レ不レ釋二冥滅。
若如レ汝者。何不三釋言二諸者諸境。一切種者一切品一。或
何不レ言二諸謂境。種謂品類一。又辨下諸與二一切一差別上迷
矣又意。如レ光染不染約二二徳一竝非也。次辨二二無知通
別一。通邊無レ失。配二今文一非也。次自證化他前後爲レ得。
次與レ頌前
後竝皆非也
以諸無知至故説爲冥 三別釋二冥相一。述二無
知名レ冥所以。以者。通二三四五囀一。論四十七左
曰。契經於二十無學法一。以レ生以レ得以二成就一故
已斷二五支一。光四五二右釋曰。以者由也。由レ生
由レ得由二成就一故。舊論。三以皆作レ由。彼本經
者。廣義法門經十左曰。由三證得十無學法一。二
十論疏上九左三釋中第三。以訓レ由釋。是等
第三囀。又二十論疏第二釋。以訓レ爲能所反
釋。必第四囀。又中邊疏下二十
二右
 云。以者故也。
二十疏云。以第五囀。與二故字一同。莫三以字謂二
唯第五囀一。今通二三五一。染不染闇。無量非レ一。
曰二諸無知一。實義眞見。是即如レ次所縁能縁。
境界爲レ義。佛智爲レ見。義境界。玉水二四七左
良賁四四十右義林二末二十左述記三本七十
二左
見。光二十六初左推度義。照矚義。述記九本
三十
六右
見非二眼見意識比見一。是無漏智親見也。
今是也。顯宗云二淨眼一。皆非二妄假一。故曰二實眞一。
諸有無知。通障レ二。故總標二諸無知一。不レ説二別
配一。舊論曰。於二一切法一無明者。能障二見レ眞實
義一。故稱爲レ冥。顯宗一八左曰。冥謂翳瞙。能障二
淨眼一。如レ是無知。障二眞見一故。冥惑昏闇。能遮二
色像一。如レ是無知。覆二實義一故光三釋。初二甚非也。
違二顯宗一。竝如二寶破一。
第三釋依二顯宗一無レ有レ妨。能所縁且云二内外一云二心境一。
非三心是不二所縁一。寶(二十七右)自釋爲レ是。破二光初二一
爲レ得破二第
三一過當也矣
不染汚無知體相。寶疏三十右八門
分別。竝皆盡理。於レ中無覆無記。劣慧爲レ體。
理教寔分明。佛地論四十六左 曰。所知障者。
於二所知境一。不染無知頭述記八本(七十四右)八
末(二十七右)演祕七本(三
右)八(二十三右)
等不染無知具也
障二一切智一。不レ障二涅槃一。雖レ有二
此障一。見二聲聞等一。得二涅槃一故。又七四左曰。所
知障就二二乘一名二無覆一傍光師何
云レ通レ善
約二菩薩一名二有
覆一。一體二名。光記十紙右
已下
通レ善通レ身竝非也。
如二寶三十
二丁
所破。婆沙十六二左七目曰。聲聞獨
覺慧不二猛利一。雖レ斷二煩惱一。而有二餘習一。如下世常
火雖レ有二所燒一而有中餘灰燼上。佛慧猛利斷二諸
煩惱一。令レ無二餘習一。如三劫盡火所レ燒而無二餘灰
燼一。此餘習者。不染無知。又第九七右曰。不染
汚者。聲聞獨覺雖二能斷盡一。而猶現行。唯有二
如來一。畢竟不レ起。煩惱習氣永斷故。由レ此獨
稱二正等覺者一。約三二乘斷二定障根障一分一故。
第九云レ斷。而非二永斷一故。十六云二不斷一。竝不二
相違一
唯佛世尊至故稱爲滅 四釋二滅相一。此初正
釋。簡二二乘一故云唯。畢竟不生稱二永對治一。簡二
小暫斷一。於一切等者。冥言亦被二一切種一。蓋西
天義解不同。奘師承二此義一。諦師異レ此。猶如下
觀所縁縁論中曰二眼等識一。於二護法釋一有二五
六諍一。而學解異。諦翻二眼等六識一。奘譯中眼等
五識上。依レ理據レ教傍今依二
理教一
諦譯爲レ善。便救二新
論一以爲二縁由顯體一而已。舊論曰。一切種於二
一切法一。永不生爲レ法故。故稱爲レ滅。不生者。
是涅槃異名擇滅也。婆沙三十二初右十三名
中。有二阿羅漢一不生四諦論二二十
八右
六十二名中
一名也。全不二唯非擇滅一。光寶局二非擇滅一非
也。隣記一三十
八右
云。非レ謂二道證一。但縁缺名爲レ證
者。猶復非也
聲聞獨覺至猶未斷故 後簡二二乘一。初正釋。
後徴釋。是即顯示智斷二徳不レ共二二乘一。言二
非一切種一者。謂不レ得二一切種智一。故舊論曰。
不レ由二一切種一。彼標下滅二一切冥一由中一切種智上。
今云二不由一切種一。約二佛智一分明光(二十右)即
爲二不染闇一非
也。寶(二十八
左)約レ智無レ妨
是明二智不共一。若此一切種。是不
染無知者。下不染闇未斷釋。不二成立一。思可
レ知レ之。以染無等二句八字。上滅諸冥狹釋。
爲下與二頌諸冥一言同而有中寛狹上。設二此狹釋一。若
頌唯染無知。此狹無用也。鮮本。斷上安置未
字一。後人蛇足。染冥未レ盡。何證無學一。亦舊倶
舍。正理。顯宗全如二今論一。佛法等者光(二十右)
初釋爲二佛
十力等一爲レ勝。後解與レ泰同非
也。寶(二十八左)二釋同レ光
舊論曰。於二如來不
共法一。及頭於レ及二十論(七左)疏下(十九右)中邊疏
(五右)有二相違。合集。能等三義一於二合集一
有二體義一。今違合
二義義合集也
 於二餘境最久遠時處無邊差
別一。有二無染汚無明一。佛之法依主。猶未斷
者。雖二分斷此。非二永滅一。故曰二猶未一有人。未者
不也。詳二玉
篇等一者
誤也
是顯二斷徳不共一。智斷同時相翻相對。
由レ斷二諸闇一智徳圓成。由二一切智一斷徳圓備。
不レ得二佛智一不レ能レ得二諸惑畢竟不生一故
已讃乃至拔衆生出至拔濟令出 釋二第二句一
有レ五。一結生。二牒レ頌。三由彼下釋二生死泥一。
二故顯二二因一。以生死喩レ泥光四釋。初釋爲レ是。又
分二沈溺一及爲二三因一
非也。寶爲二二義一。喩レ泥正也。頭衆衆譌字正字通云从二
横目一从レ&MT05956;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レ衆列二血部一非
出字去聲。二乘不レ能レ令レ出故。曰レ難レ可レ出。四
衆生下。釋二衆生一示二悲境一。無二能救人一稱爲二無
救一。故舊論云レ無二救接者一。五世尊下。釋二拔出
字一。應レ機施レ教故曰レ隨。順二彼所欲一名曰二所應一。
即諦縁度。簡レ邪曰レ正。承二於拔濟一安置手言一。
一出二三惡泥一安二人天處一。二出二煩惱泥一安二聖
道果一。是頌與レ釋竝依二婆沙一。三十一初左曰。拔
濟有情増長苦難一故名二大悲一。謂從二地獄等大
苦難中一拔濟。令三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一。復次
拔二衆生一出二増長淤泥一故名二大悲一。謂有情類
沒在煩惱淤泥中一。授二正法手一拔レ之。令三出安
置聖道及道果中一。今含二兩説一。彼約レ因云二煩
惱一。此就レ果云二生死一此文。有情衆生同體異名
證。又不レ通二非情一之證也
 寶
疏破三慈恩釋二衆生一。理教炳然。破二唯識論師一。
還是非也。唯撿二基疏所レ證唯識一。未レ閲二論本一。
謬致二此破一。基疏一本(二
十二右)
云。下第三云。若無二本
識一。復依二何法一建立有情一。有情之體。即是本
識。是即取レ要。論三二十
八左
曰。若無二此心一第八誰
變二身器一。復依二何法一恒立二有情一。又二十
九右
 曰。又
契經説。有情流轉五趣四生一。若無二此識一。彼
趣生體不レ應レ有故。謂必實有恒。此以二能變
及根本依義一。破三小乘人不レ信二第八一。非レ謂三有
情局二第八識一。謂前六識有二間斷一。而人不レ死
必有二第八一。又諸經論説爲二含識一。約二根本依一
非二第八一何。設約二六界一。其六界者頭者。花嚴玄
談六(十一右)
牒之詞。玄應二十四(十八
左)慈行鈔三(三十九左)
是實有物。第八亦爾。何
責二實有一。衆生有情差別。具如二學要稠林一
已讃乃至敬禮如是至與願神通 釋二第三句一
有レ五。一結生。二牒。三釋二敬禮一。四釋二如是一。
顯示其人一頭指レ人釋。論三(六左)彼疏四(四十右)
祕鍵。徴詞十地論疏第一。説文者別事之
辭也應音二十四(十八左)
引二説文一作二制事一非也
言レ具光釋竝不。寶爲レ勝也五釋二如
理師一。此二初釋二名義一。如實無倒釋二如理一。教
授誡勗釋二師言一。有二如理一之師有財得レ名。後
如理下叙レ約二化他一有レ三。初標立。二能方下
教化相。述記二末六五右云。方便頭方便凉疏十七
(五十五丁)五
(五)十四丁)探玄二(四十四左)九(三十五)玄賛二(二
丁義章十五(三十五)文句三之三(初右)三種能通方用
祕妙。又八之一(三十一左)三之二
(二十二左)通法疏二(四十八右)
 者。所以義。因
義。安立施設義。善巧義。三不由下簡レ餘。與願
者。施與名レ與。非二相違義一傍簡二神
泰意一
舊論云二施
恩一。無畏疏第八釋二與願一授與一切願一。是悲大
悲差別。餘非暫濟。大悲永救
禮如理師至謂對法藏 釋二第四句一有レ四。一
問。二牒レ頌答。三釋二論字一。四釋二對法藏一。其論
者何。謂對法藏八字。光屬レ前爲レ是。寶入レ後
非也。其用在レ前無レ後。故舊論云。釋曰此法
通名二滅濟教一。別名云何。阿毘達磨倶舍。何法
傍下後
生起
名二阿毘達磨一。偈曰淨智助伴名對法。通
別相待可レ思矣。又正理。顯宗無二此徴釋一。但
言二對法者何一生二後段一故
二右何謂對法至 此諸慧論 下第二廣二第四
句一文有レ三。初對法體。二今論名義。三釋二我
當説意一。此初也。此中初問體。二頌文。三長
行。此初二也。寶四明言。依二次下五十左一可レ改レ及。
科二昔論名體一者非也。今總明二對法自
體一。必非二昔論名體一。若言三文中論者即六足等。故稱二昔
論一。不レ然。彼論言是還對法體。非三彼論之體爲二淨慧等一。
又彼論言者唯是教未レ至二有漏一。況無漏慧。又大小乘倶
以二聲名等一爲二論教體一。何慧等是論出體。其非如レ是
淨慧者。亦慧亦淨持業釋頭論十四(十六左)云。
何等名爲二佛無學法一。謂
盡智等(等二無正智・正見一。)及
彼隨行 非二色等身一。前後業故
隨行者。眷屬異名。
隨從往行。或亦現行是隨行義。同依釋。正理
二左寶四
二左引
云。受等雖下與二淨慧一倶行上。而慧力
所レ持。趣二彼彼境一。名對法者。結レ名流二下句一。
及者。相違義。上句勝義對法。下句世俗對法。
爲レ顯二此別一特安二於此一。而通二上下一。此漏無漏
倶是對法。即合集義。此目近辭。此ス二上無漏
主伴五蘊一。證得名レ得。即是能得有漏。諸慧者。
非一曰レ諸。通二論字一亦通二上句一。無漏三慧及
隨行非一故。下諸慧亦有二隨行一。以レ上影レ此」
二右論曰至名爲對法者 長行有レ二。初釋レ頌
示レ體。後釋二名義一。初中此釋二初句一。此中有レ三。
一釋二淨慧一。論四三左曰。慧謂於レ法能有二簡擇一。
以レ用顯レ體。而寶師云二慧體一誤也。正理云。慧
擇法義。論二十六初左云。如レ是所説聖ト有漏
トノ慧。皆擇法故。竝慧性攝。法之擇故。業聲依
主。淨不淨相對非一。或善不善對。如二次下論
八左及十四六左等一。或覆無覆爲二淨不淨一。如二論
四十八左頌疏四三六左一或漏無漏對。如二論三十
八左等一。故今特標釋此一。爲レ顯二持業一與レ頌前
後。如二無性論亦乘亦大等一。二淨慧下。釋二隨
行一。恐レ不レ知二誰眷屬一。故擧二淨慧主一。以示二淨慧
之眷屬一。是第六囀別體依主。眷屬者。妙玄六
一初右云。性相親愛故名レ眷。更相臣順故名
レ屬。密嚴經疏一云。同性諸親名爲二眷屬一。舊
論云。助伴謂因縁資糧。光師攝レ得爲レ正。何
者。此論依二主伴門一立二隨行名一。故釋二眷屬一。凡
眷屬者。不レ問二時前後倶一。不レ論二作用親疎勝
劣一。其性相隨順。爲二資糧因縁一。悉爲二主之眷
屬一。由レ是隨逐慧一皆慧眷屬。然寶疏約二同時
倶有因義一。不レ取レ得者非也。隨行隨轉名豈
可レ局二倶有因義一。論二十三左 曰。彼具有法及
隨行得皆見所斷。又十九十二右頌云。除レ得餘
隨行。得若非二隨行一何云レ除云レ餘乎。如三論
二右云二除レ道餘有爲一。豈不二道諦是有爲一。次下
論八左釋二無表一中云。相似相續名二隨流一。舊論
一十二右云。是似相續。或倶或後。故名二隨流一。
與二隨行一不レ異也。婆沙十六十九左云。相隨順
義。是隨轉義。舊婆沙十二二十
二右
云。隨順義是
迴轉義。又普光。隨行攝レ慧誤之甚矣。主伴相
濫。作二相違釋。淨慧眷屬證下婆沙論兼二隨轉一
正兼雙存五蘊上。引二主伴分別隨行一竝皆非也。
寶師爲レ正。故雜心論一二右取二自相一則覺法
是阿毘曇。若取二衆具一是五陰性。三如是下。
釋二名對法三字一。正理二左云。是則總説二淨慧ト
隨行トノ無漏五蘊一名爲二對法一。今文如是亦聰
指レ上。然寶疏但約二隨行一。非三唯違一文理一。亦自
違下此五蘊配二婆沙五蘊一以破中光記上。此無漏
慧是約二如來對法藏一。當二後辨之。問。五蘊者。
爲二皆取一不。答。婆沙第一七左曰。問阿毘達磨
自性云何。答無漏慧根以爲二自性一。一界一處
一蘊所攝也。一界者謂法界。一處者謂法處。
一蘊者謂行蘊。若兼二相應一及取二隨轉一。三界
二處五蘊所攝。三界者謂意界法界意識界。
二處者謂意處法處。五蘊者謂色蘊乃至識
蘊。由レ此應レ知。唯取二後三界一。不レ取二前十五
界一。準知。色蘊中唯取二無表色一。識蘊中唯取二
意識一。行蘊中隨レ應取レ之。餘應二思擇一
此則勝義至阿毘達磨 後釋二第二句一有レ三。
初結引。舊論曰。此即眞實阿毘達磨。若説二假
名阿毘達磨一。偈曰能得二此法一諸智論 泰光爲二
上下二
段一非
也
此則。顯宗如レ今。光・寶及舊論作レ即爲
レ勝。光師以二漏無漏一釋二二諦一。今文云二淨謂無
漏一故。唯依二性相一立二其所以一。然寶疏四十三左
(七行)
以二因明意一加二破斥一。是二明混淆。其二諦名
非レ一。寶疏依二舊論一約二眞實假名一。光全不レ違
頭光非レ不レ知二眞假對一。彼一餘(三五
右)勝義世俗爲二眞假一也。今付レ體也
假名世俗一體
異名。有漏故由互通故。若不二異名一舊論名
何。若言三唯有漏故無漏故因招レ過應レ言二資糧
故一者。資糧故因且依二一相一論傍今論等 今二此
由一。據レ實而言相望非レ一。淨慧之隨行亦是資
糧。故舊論釋二助伴一云二因縁資糧一。勿二妄臆説一。
又婆沙七十七十三左四説十五左 合二四説一有二
八復次一。判二二諦一。於レ中第一約二漏無漏一。四諦
中。前二爲レ俗。後二レ爲眞。光記依レ之。寶疏依二
舊論及此論二十二十丁雜心十三十一眞假相
對二諦一。義林二末三十右總二婆沙・雜心一爲二七
番一。光寶各有レ理有レ教。而假實義相望不定。
依二今義一寶釋義最有レ理。又有三瓶衣等假名
爲二俗諦一。陰界入有二實法一是眞諦。如二雜心十
三十
一左
而今聞慧等爲二世俗諦一。眞假義何無二相
濫一。依レ之法體依。光爲レ得。就二所明要不一。寶疏
亦得。雖二兩師各有理。今非二二諦門説處一。爲
レ令レ知二傍正一。依二要不要門一以立二勝義世俗名一。
故寶師爲レ勝。又律攝一三左傍此無漏
中。立二眞俗一
曰。聖人
有二二種一。一世俗。二勝義。世俗復二。一住定
分。具二尸羅一者。因レ戒發レ定故。二住慧分。多聞
者。阿羅漢爲二勝義聖一。於二流轉中一證二不生法一
故。又婆沙一十右 説下發智論亦是對法具故
名二對法一之例上中云。又如於二漏具一立以漏名一。
如レ説二七漏是損害一。根等實非レ漏。此漏具故。
立以二漏名一。勝義漏惟三。謂欲漏有漏無明
漏。又如於二隨眠具一立二隨眠名一。如レ説二色是隨
眠一。勝義隨眠惟有レ七。然經説二色是隨眠一者。
隨眠具故。準レ此於二眞假一立二勝義隨眠一。今亦
云二資糧一。是支具義。故寶爲レ勝。又一九右云。然
阿毘達磨勝義自性。惟無漏慧根。已於二勝義
下一云二自性一。於レ下又云二無漏一。眞實是根本義
決矣
即能得此至慧及隨行 二擧レ頌。三隨釋。隨
釋有レ三。初釋二能得此慧一竝即此也。光師取二
聞思慧發業無表一爲レ正。主伴門故。雖三論十
三爲二所等起一。無レ有レ妨害攝二今眷屬隨行一。
然寶疏約二心隨轉一。據二倶有因一。義門相濫。又
以二心隨轉一破二光隨轉一。心隨轉與二隨轉一寛狹
有レ差。何不二思量一
論謂傳至阿毘達磨 二釋二論字一。三結レ得二對
法名一。正理云。能得諸論。謂彼根本阿毘達磨。
是無漏慧勝資糧故名二對法一。顯宗一十右云。
論謂能得レ此發智等諸論。彼根本論非三直能
生二無漏之慧一。先生二有漏聞思慧等一。展轉至
レ彼故安二傳言一。傳。韻會重縁切椽轉也。非二授
也訓也等義一。上來所説有漏無漏對法之體。
其無漏者。是約二根本佛世尊慧一。故婆沙第一
九左
云。如二契經説一。我以二甚深阿毘達磨一恣二彼意
問一。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無漏慧根。雜
心一二右曰。答於二牟尼所説等諦第一義諦甚
深義味一。宣揚顯説眞實性義一名二阿毘曇一。若
取二自相一。則覺法是阿毘達磨。若取二衆具一。具
足五陰性一。世俗中論。謂六足論。發智根本對
法。及婆沙。此論等。竝是此攝。故婆沙一九
左
云。
問若阿毘達磨惟無漏慧根爲二自性一者。何故
此論復名二阿毘達磨一。答阿毘達磨具故。亦
頭亦例前詞。理門論(十三左)類例聲。此論三(三左)二
十二(二右)削記一等也。有二不定義一。述記一本(七十三
右)顯正録四(二十六左)相返亦。婆沙二十三(十左)唯
識十(三十一左)此論八(十四右)通レ又因明論(八左)疏
八(三十一左)字典云。
又也。傍及之詞。字典
名二阿毘達磨一。準レ彼一切議
論言説。皆是此攝也光後釋
爲レ勝也
釋此名者至故稱對法 後釋二名義一。初一句
標。後一句結。中間皆釋。標中此者。因明義範
傍玉四(八
丁)引
指レ近之詞。慈行鈔三十二左 目近之
詞。述記七末十六左此者比二近法一。者字。是別
事辭非二牒前義一。説文。者。別事之辭字典所引如
レ是。應音二
十四(十八左)引
作二制事一非也
釋中初釋レ法。後釋レ對。法是所
對。不レ知二所對一無レ由二能對一。故先釋レ法。初釋
レ法中。初示二法義一。後説二法體一。擧レ持兼レ軌。以下
能持故爲二他軌縁一非中軌縁故能持性故。是
故阿毘曇心論第一
(二右)
曰。法者持也。能持二自
性一。爲レ他爲レ縁。故名爲レ法。標唯擧レ持。釋中示
レ二。今亦如レ是。五事論上三右曰。法者。能持或
長養。能持於レ自。長養望レ他。此五事論具標
釋二一。正理七十六初左曰。此三名句文能持二諸
所詮義及軌二生解一故名爲法。舊論一五左云。
能持二法體相一。故稱二達磨一。光記初解無有二大
害一。後釋鑿空。自相自體自性。眼目異名故。寶
疏四十
五右
小乘就レ事分二二義一。大乘二義通二一切一
者。是誤之甚。成唯識一二右曰。法謂軌持。基
疏一本五一右軌謂軌生物解。持謂任持不レ捨二
自相一。與二五事論等一有二何別一。説レ體中分二勝義
法相二一。對二通之言一言レ唯簡レ三。是據二事理門一。
別爲二勝義法一。殊勝曰レ勝勝二餘法一故。義言有
レ二。一境界。二道理。今是道理。義即勝持業。
勝義即法名二勝義法。法相法者。大日經疏七
曰。梵曰二羅吃灑一。此翻レ相。有曰。性相無レ別。如二
火性即熱相一。或曰。少有レ別。性言體。相言可
レ知。如二釋子持戒是性。剃髮割截染衣是相一。
智論四二十
四右
云。易レ知故名レ相。如二水異火以
レ相知レ之。今存二苦集滅道差相一。示二其軌則一。故
名二法相一。亦相亦法。法相即法。竝是持業。猶
如下阿毘達磨依二法相一説上。然圓暉一三十
五左
云。法
相法者通二四聖諦一。相者性也状也。望二自體
邊一爲レ性。望二他縁邊一名レ相者非也。釋レ對中。
此者謂無漏慧。故舊論一五左曰。此智對二一
切法一。於レ法現前。是擧レ勝兼二餘一切一。能言簡二
法是所一。從レ因至レ果名爲二對向一。以レ智觀レ境作二
三現觀一。是對觀義。琳音六十七八左云。阿毘
達磨頭阿毘達磨
翻名種類事
此云二勝法一。或云二無比法一。詮
レ慧故。或云二向法一。以レ因向レ果。或云二對法一。以
レ智觀レ境。雜心二右亦二義曰。諸論中勝。趣向
解脱一。是名二阿毘曇一。光記。向觀如レ次涅槃四
諦。寶疏四諦唯對觀。涅槃通二向觀一。今云。向
觀竝通二二法。今論或言顯二此旨一。唯通相對。亦
復如レ是。故舊論云。此智對向一切法一。於レ法
現前。初句是對向義。後句即對觀。於言境聲。
法言諸法。現前是觀義。若約二主勝一。智是能
對。法是所對。別體依主。若兼二餘法一。五蘊諸
法。皆能對亦皆所對。隨レ應爲二能所一。亦別體
依主釋也。故對疏一十四右云。釋二此文一云。淨
慧隨行諸慧及教法。能向二涅槃一。對觀諦理一。
故名二對法一。此釋同レ光。亦向觀如レ次爲二涅槃
四諦一不レ取也已四諦中滅諦是勝義法。彼已有二對
觀一。別勝法何不レ爾。是故寶改レ之
對
法釋名。法之對第七境別體依主釋。是論本
意。論主先釋レ法。後釋レ對。豈非レ爲レ此。況雜心
二右云。諸論中勝。趣向解脱一。是名二阿毘曇一。何
求二餘釋一爲。然光記作二多重出體釋名一。而混
濫因明自相共相等一。竝皆非論意一。基對法疏
一二十
右
 亦多重云云縷説。寶疏判決最有レ理。
慈恩門家之習弊。無レ理無レ文但妄分別以欲二
高妙一。然毀壞法門一。亂二於正理一也。如二彼因明
疏。成唯識疏等諸四句等一視可レ知而已。有人。
擧二光記・基對疏等多釋一云。神泰云。奘師云。
阿毘達磨多含二多義一。義有二傍正一皆無レ違也。
奘・基・泰・光竝皆立レ之。然寶師四十
九右
引二婆沙一
云。二違レ論失者。婆沙第一等云云 頭性相。一體
義對。二總別
對。三詮非對。四名句對。・因明。一前陳後説對。二局通
對。三言許對。四自性差別對。識疏二本(二十二右)二末
(六十二丁)三末(二十三)九本(二十七)十本(五十五
丁)因明疏一(二十九右)二(十九右)八(十七右)佛地論
六(六右)玉水六(八
右)義斷(四十七右)
今謂。寶師局見何固也。若準二
婆沙一擇取其正者一唯是無漏慧根。此論兼二
資糧一何之失也。又雖レ引二婆沙一妄加二私意一以
爲二増滅。今引二其文一第一(十
一左)文
明顯幽致一。彼
云。於二此等處處經中一。以二彼彼名一説二彼彼具一。
此論亦爾。是阿毘磨具故。亦如二阿毘達磨一
已上
有人
今云。有人何狂言哉。此論與二婆沙一全同。
若唯取レ正竝唯淨慧。若兼二資糧一倶亦爾。又
寶師加二私意一以爲二増減一者。還汝以二私意一斥
レ寶也。寶師所レ引。彼論九右
(三行)
引二八經一畢次全
文。而乃至於六十行文説二四慧等一。亦擧二彼
十一左
(六行)
世俗對法結一。然汝所レ引文處處經者。
唯是世俗中説二彼彼具一文。非二出體八經一。何
不二具讀一。圓暉信レ光尚於レ此云。依二寶法師一唯
説二能對一名爲二對法一。釋二對法名一唯依主釋也。
傍簡二持業
有財等一
此解甚佳。妙符レ論也
二左已釋對法至 法倶舍名者 第二釋二今論
名一寶科名爲レ是。泰光唯科二藏名一
非也。問頌長行竝言二對法藏一
初結問。二頌答。
三長行。此即初二也。頌中初句以二二義一明
レ名二對法倶舍一。彼言竝指二本論一。一故通レ兩。後
句結レ名
論曰至名對法藏 三長行釋。爲レ易二了知一擧二
舊論文一以當二挍釋一。舊論一(五左)曰。此論云何
名二阿毘達磨倶舍一。偈曰
  由二義對法入レ此攝一
釋曰。彼文句名二阿毘達磨由下隨勝義入二此
論一攝上。是故此論於レ彼得二稱爲藏。復次偈曰
  論依二對法一名二倶舍一
釋曰。阿毘達磨是此論依止。何以故。從二彼法
中一引生此論一故。彼於二頭於是望義。猶如二曇鸞
往生論註上(三右)是如
女人於レ子稱レ母
於レ兄云妹文
此論一亦得二藏名一。以二是義一故此
論名爲二阿毘達磨倶舍一已上今文大分爲レ二。
初釋二初句一。二釋二後句一。初中有レ二。初釋二攝彼
勝義故一成二藏是攝持義一。以顯二別體依主一。此
中有二四句一。初三句正釋。由故言是第五囀聲。
彼言欲レ顯二是發智。六足等本論一。特加釋對法
論言一。而亦成三名中對法言。便從二本論一。準レ此
其此言是能攝末論理在絶言。故不二煩言一。彼
此之言下。皆如レ是可二準知一。故論更不レ釋。中
者。依聲即簡持義。彼論教中所論義云二中勝
義一。除去傍義劣義一。故以レ勝簡別。入者。廣
韻。納也得也。對レ出之辭。非二唯納入一而能攝
持令レ不二散失一。故更曰レ攝。是則堅實。如下彼樹
心能攝持皮葉一令レ不二離散一名爲中樹藏上頭世親
十地論
一(三左)曰。何故名二金剛藏一。藏即名レ堅。其猶二樹
藏一。又如二懷孕在藏。是故堅如二金剛一如二金剛藏一
又
如下地大能攝持物一是即堅徳上。今亦如レ是。包
納而堅實。堅實包納。故曰二入攝一。爲レ欲レ顯示
如レ是妙旨一。衆賢論師標二藏堅實一以二入攝一釋。
愚者傍光記
圓暉等
不レ知。故言安レ此顯二頌故字迴上。
後此得二藏名一一句。結下此論對二彼所攝本論一
創受中藏名上。舊論曰。是故此論於レ彼得二稱爲
藏。如レ是對法是本論名。藏末論稱。本末差
別。能所攝異。乃依主釋義昭昭。屬二對法一之
藏名二對法藏論一。二或此下。釋二依彼故一。成二藏
是所依義一。以顯二有財釋一。文中有二四句一爲レ三。
初一句標下此論以二本論爲中所依上。舊論曰。
阿毘達磨是此論依止。或言不定辭。顯二二
義差別一。含二兩意一以立レ名故。此彼言如レ前。
雖レ可レ言レ故頌已顯略。次從彼引生者。示二其
所由一。舊論曰。何以故從二彼法中一引生此論一
故。以二能所生一釋二能所依一。如二子所依母亦是
能生一。從言第五囀聲。是就レ事。如二前從生死
泥一二右
初目
此論所有義理從二彼發智等中一出生
故。後是彼所藏故亦名レ藏者。結三本論受二藏
名一。舊論曰。彼於二此論一亦得二藏名一。是指二上道
理一。彼謂本論。所藏之言猶レ言二所依一。彼即所
藏。非レ謂二彼之所藏而所含義一。愚者迷レ之。所藏
是所依義。故成唯識二説二頼耶三義一中有二所
藏義一。基疏釋云。是第八雜染法所熏所依。此識
名二所藏一。既以二所依一釋二所藏一。誰異求。故者所
以。結二上所以一。亦者例前之辭。對三前此望レ彼
得二藏名一。以示下彼望二此論一亦得中藏名上。若於レ此
不レ成三本論得二藏名一。其有財釋縁レ何可レ得。若
有二固執舊痾難レ去者一。當レ服治舊論之眞藥一
也矣。第二是故下。釋二第二句一總結二得名一。是故
者。基二十論疏下(十
二左)
曰。是指レ前。故所以也。
孝經玄宗序疏四右是故者。因レ上起レ下之辭。
此有二兩意一。若依二初意一對法之藏故此名二對
法藏一。若依二後意一此論有二對法藏一得レ名二對法
藏一。論主恐レ謂下今先二依主一頭問依主爲レ首論主
意在二依主一乎不レ爾
以
爲中正意上。故於二流通頌二十九
(八右)
前一有財爲レ初。言三
此論依攝阿毘達磨一。而顯レ無二優降一。問。此
中有財爲レ分將全。答。應二分別一。謂此是論非二
經律一。則論言自之稱。若爾一分有財。若本論
亦是論部非二經律一。其論言彼本論名。故云二彼
對法論中一。若爾全分。論言通稱。由レ是今且
略。實可レ有レ之。故最初頌云二對法藏論我當
説一。雖レ有二兩義一。全分爲レ勝。已上釋二今論一訖。
次當レ解二正理論一。彼曰。此依二依主及有財一釋
總標藏謂堅實與二此論能攝義一不レ異。何者堅實故能
攝持物一。能攝持必具義是堅實。如下樹
心能攝二皮葉等一不レ令二離散一。是堅實故名中樹藏上。故義林
二末(十五右)釋二世親攝論能攝爲藏云。攝持義是藏
義。所應知法皆此所レ攝令二其
不失。不レ可レ謂二各別義一
猶如二樹藏一是唯喩二堅
實名レ藏一
邊一。不二具依主之譬一。故於レ
此言不二安レ後言一也
對法論中諸堅實義與二藏
堅實一
能所遥別勿レ混。按。賢哲作レ論爲二迷方指南一。不レ可レ施二
如レ是濫詞一也。既頌云二勝義一故。顯宗論云二對法實義一
故。又正理八十終。如レ今釋二依攝二義一時。云二彼眞實要
義一。顯宗四十終。亦爾。由レ是堅字應二眞誤一。後寫者混二於
上下堅實
之言便一
皆入レ此攝釋二此論是能攝義一。既標二
堅實一釋二攝入一。何是可レ別
是彼
藏故名二對法藏一結三此論立二藏
名一。釋二第二句一
即是對法之堅實
義示二第六囀
依主之法一
藏或所依猶如二刀藏一是唯喩二所依一
邊一。全非レ喩二有
財法一。故
此言
謂彼對法是此論所依標二本論
此論依一。
引二彼義
言一造二此論一故所由此論以二彼對法爲藏名二對
法藏一示二有財
作法一
即是對法爲二所依一義總結二
後釋一
有難
云。凡堅實稱唯堅固義。必無二含攝義一。故十地
論一初左曰。何故名二金剛藏一。藏即名レ堅。其猶二
樹藏一。淨影記一本云。樹藏者。樹之中心。皮膚
所レ藏名レ之爲レ藏。皮膚能藏。樹心所藏。今
以二所藏體堅一爲レ喩。不レ取二能藏一。如レ是能所藏
判決唯在レ堅。而無二能含攝一如何。答。取レ喩
隨レ宜。彼樹藏堅實約二堅固一邊一。而取二所陰
覆義一。今不レ爾。約二堅而是能攝義一。是故法藏
心經疏云。般若等即所顯法。心能顯喩。即大
般若内統攝要妙之義一。喩二人之心藏統極之
本一也。基幽賛云。心堅實最妙之稱。甄綜精
微一。纂提綱蹟一・故標二貞心一以爲レ稱。如レ是堅
固中心即是統綜貫纂義。今亦如レ是故釋二攝
入一也。然諸註家未レ覺二兩論一。謬釋滿レ岐。傳習
之者迷執。由來是久。今須レ辨消固情一。如二彼
窺基瑜伽略纂十三初左一 準二此後説一解釋中
云。或此依レ彼從二彼本地一引生。即彼所含義
今此攝收。故名二攝決擇分一。此基釋謬二此論此
彼所藏文一謂二所含藏一。是故言二彼所含義一。是
則全混二初説攝藏依主一。所以所藏言所依義
未曉。泰疏初右曰。倶舍云レ藏者。此論一部
具二其二義一。一能攝藏本藏勝義一。二爲二本藏一
所二攝藏一。具二能所藏一故稱爲レ藏。此泰疏亦唯
藏是攝義。而分二能所一爲二二義別一不レ約二所依
義一。深可二呵責一。又一(十
二左)
釋レ頌云。初句擧二二攝
義一。言二二攝一狂心之甚。又一(十
三右)
釋二長行後説一
云。或倶舍論依二彼本藏七論一從二彼七論一引
生。是彼七論之所藏故亦名レ藏。此從二能藏一
相對受レ名也。阿毘達磨是七論能藏。倶舍
是所藏。故云二對法藏一也。對法之名本是本
論。對二此論依レ彼造一。彼本論創得二藏名一。是所
依義。顯二此義一論言二此彼所藏一。對二彼所藏一
此論理是能依能藏。然本論爲二能藏一。是一
失也。對レ彼倶舍言爲二所藏一。是二失。光記謂三
堅實非二是包含義一別加二包含義一。豈爲レ不レ迷。
正理。顯宗竝標二藏謂堅實一而釋二入レ此攝一。所
以是含攝即堅實一。又樹藏唯況二堅實一。非レ喩二
依主一。然作二樹之堅實依主一勸示況レ法可知。
非中非也。設爲二依主一樹之堅實同體。今
別體。豈得二喩顯一頭喩取二少分一。杜順五教止觀(十
七右)一分相似故以爲レ言。演秘
三本(二十六左)述記四末(八十九左)示二分喩遍喩差
別一。輔行一之三(十七右)大日疏一(初左)云。取二少分相
似一。又此論三十(十四左)
云。非二譬喩是法皆齊一
 於二有財中一釋二此論一者
無レ失。文曰。釋二依彼故一所依名レ藏。或此論依二
彼對法一從二彼對法論中一引生。是彼對法所藏
標二所依名藏一。以知此
所藏言是所依之義
而名レ藏者以二對法爲藏名二
對法藏一。有財釋也是示二有財作
法一文相分明
 然釋二刀藏一曰。
此刀以二鞘爲藏故名二刀藏一。況レ法可レ知。此釋二
刀藏喩一同二對法藏一。倶作二有財一故言二況レ法可
知。全同二依主勸示一。此刀以鞘等二句。亦準二
樹藏釋一。示二有財作法一。故標二此刀一結二名刀藏一。
圓暉一(二十
三左)
云。光法師説レ刀爲レ藏作二有財
釋一。誤之甚也。此破允當。若非二説レ刀爲藏何
不レ云下以二此鞘刀所依一故名中刀藏上。標言二此刀一。
如レ是言則必是説レ刀名二刀藏一。豈有二此事一或傍
分別
二十八右人救
レ之。僻執之至
又理應レ有二持業釋一等者。全非二論
主意一。論主從レ元依二本論一造レ之。故流通頌曰。
我多依レ彼釋。不レ可三妄云二推功歸本一。寶疏。
唯依二正理二義一不レ加二包含一最可レ稱。然解二正
理一迷倒。謂一迷二堅實一。彼論標二藏謂堅實一即
末論藏名二堅實一。是能攝。次對法中堅實者。本
論勝義名二堅實一。即是所藏。然迷爲三樹堅實
喩二對法論中堅實一。又何故略二正理即是對法
之堅實義依主作法文一。若見二此文一何樹藏堅
實爲二所攝勝義一。蓋正理論誤二眞實一作二堅實一。
本論末論倶有二堅實言一。是故寶師至二是誤一。二
迷二樹藏喩一。彼樹藏唯喩二末論藏是堅實一。然
總喩二本論一爲二樹即藏持業一一失而將レ彼造レ器
爲二樹之藏一喩二對法之藏一二失若爾應二全有財一。
取二樹藏一造二諸器一其所造器亦呼二樹藏一故。何
是依主。全無レ理。是何謂哉。次有財中。釋二此
論及正理一甚好矣。釋二此論一中。先具示三本論
受二藏名一。如レ是創受二藏名一。是成二本名一爲二持業
釋一將是依主。爲レ決レ疑故辨二持業釋一。是等竝
釋名正統。故基法師於二對法疏一(二十
四左)
 亦全
如レ是。然或分別(二
十八左)
曰。而解二有財一先出二持業一
今案自立。發智。六足固無二藏名一。有二此能依
之論一而方所依名レ藏。焉得三本論有二唯用レ自
持業釋一乎。玉石不レ辨。去レ光就レ寶釋名正統
將レ絶。熟思。是二於光非一謗二於寶正一。如レ是固
執。皆是懼二於三藏嫡傳之風誦一。闇二于世尊四
依之教勅一而所二言説一。又夫釋名不レ論二受レ名
已今當一。不レ言二造レ稱自他倶一。而爾時名即致二
釋名一。是故正統基師於二對法疏一一(二十
四左)
云。亦
持業釋。阿毘達磨即是集故。宋僧傳四曰。至二
于六離合釋義一。倶舍宗以二寶師一爲二定量一矣。
亦復未三必本論無二藏名一。善見律一十一右云。
阿毘曇即是藏。問。若爾阿毘曇自足。何須二復
言藏也。答。聖人説法使二文句具足一。故更安二
藏字一也。由二是理一題二阿毘達磨藏顯宗論一。餘
一切可レ爾。且略無。理可レ有也。豈不レ宜乎。次
述三此末論受二對法藏名一而辨二有財一。竝應レ理。
然全取有財者。應二分別一。論字屬レ本爾也。若
爲二末論一是一分。次釋二正理有財分科作釋一
最爲レ善也。未レ辨二多財一者。破下光記作二有財於
刀藏一況レ法可知。寶師於二刀藏喩一如レ理述レ義。
於二樹藏喩一爲二謬判一。何不二對思一。又辨無二持
業一爲レ善矣。圓暉唯出二包含義一去二堅實一。是所
以謂三堅實非二包含一。其謬如レ前。次有財中破
レ光可レ讃也。智周義林決擇鈔上二十
七右
云。問。阿
毘達磨以爲二所依一爲二依主釋一有二何過一耶。答。
理實亦得。倶舍頌云下攝二彼勝義一依レ彼故上。謂
彼勝義者即有財釋。依彼故者即依主釋已上
前別體依主故或可二有財一。後是全有財。何依
主。未レ知二依彼依義一矣。定賓飾定義。藥師寺
最行集解。凝然義批等類。竝皆可二思擇一。又或
人妄附三此彼所藏句於二國訓一。以爲二有財作
法一。夫有財法約二以爲言。用以言一。唐士直讀
無二以爲言一爲二有財作法一。豈夫可レ爾。豈得下國
字爲二蛇足一以辨中作法上。又云。包含義著二眼攝
入一。堅實義寄二懷勝義一。是朋黨心招二能所攝混
同之過一。勝義是所攝本論。堅實即能攝末論。
豈可下依二所攝勝義一得中能攝藏是堅實上。又正
理標二堅實一釋二攝入一爲レ何乎。因辨二藏義一頭
藏
名差
別
漢唯藏一言。於レ梵有二多名一。玄應音義二
十五初右云。倶舍此翻云レ藏。則倉庫繭鞘之
總名也。含藏義一切以名焉。繭音公殄切。鞘
音私妙切。刀室也。藏有二多名一斯一稱也刀藏
之藏
有二二義一。能攝義入レ刀攝故。又所依義刀
所依故。正理取二依邊一。今約二含藏一也
四分律六十
十一右云二倶舍衣一。應音一十三右釋云。倶舍此
云レ藏。謂蠶藏在二繭中一。此則野蠶也。同十八
十一左云。倶舍此譯云レ藏。則庫藏之總名也。
而體是蠶繭。借以喩レ之也是等通二
依與攝
瑜伽十九八
左云。如二倶舍卵生一。倫記五下二十
一左
云。倶舍者。
泰云。此云レ繭。繭能生レ蠶。佛名身從二色身一生。
如二蠶從レ繭生一。基云。&T021400;藏義。乃至色身如二&T021400;
藏一。無漏四蘊破レ&T021400;而生。如二雞等生一。差別亦
爾也。無畏疏十四十四右云。法界藏者。此藏梵
音云二倶舍一。是鞘義也。猶如三世間之刀在二於
鞘中一。此藏亦爾。故以レ義翻也。故此中法界藏
者。即是如來所出之處。謂一切如來處在其
中一也。靜法刊定記一十二左云。通名二三藏一者。
世親攝論第一三右莊嚴論第四五右 皆作二此
問一。彼三傍三藏及二傍二藏云何名レ藏。答。由レ攝
故。謂攝二一切所應知義一。十地論中兩義解釋。
或通三義。兩義者。一堅實。二出生。三者於二出
生中一開二包含義一。如二孕在藏有二二義一故。故彼
第一三右云。藏即名レ堅。其猶二樹藏一。又如二孕
在藏。是傍堅
義也
諸善根。一切餘善根中。其力最
上猶如二金剛一。亦傍下出
生義
能生成人天行道一。今
此三藏其義亦爾。此十地論一三右傍十地記
一(四十三左)
釋二金剛藏菩薩名一文。探玄記九十一傍演義
九右鈔三十
四上
(九右)
釋二十地品一亦大同。曰。藏即名レ堅者。此
顯レ以二金剛一爲レ藏非丙是藏中有乙金剛甲。其猶如二
樹藏一者。此喩顯是堅是藏一。謂樹心堅密。而
傍下出
生義
有二生長功能一。故下合云レ生成人天道
行等一。是釋二堅藏一也。如二孕在藏者。此喩二能破
而是藏一。謂子能破レ胎而出也已上 兩師解釋
雖レ有二少異一。三義自具。又探玄四八左曰。藏有二
二義一。一是出生義故在二迴向後一。出生地上瞪
智一故。二是收攝義故在二迴向前一。收攝諸行一。
同第三三十左曰。藏有二四義一。一含攝。二蘊積。
三出生。四無盡已上大乘義章一十三右曰。此三
傍三藏之中。各有二包含蘊積一名レ藏。善見律一
十一右曰。藏者是器也。器能聚集衆一義也。攝
論無性五七左世親五九左説二因種義一。倶舍論
十一二左説二三輪一中云。其水即爲二衆寶種藏一。
正理三十一二左曰。雨水能爲二異類寶等種所
依藏一。光記十一二左釋曰。水能生寶名レ種。水
中出レ寶名藏。能生是所依義。猶如二種子依一。
上來諸文總有二七義一頭藏七義。又有二能
覆障義次下玄賛一
一含攝。
二蘊積。三所依。四出生。五因種。六堅固。七
無盡。是竝世間庫藏之藏具足。今論正用二堅
固。含攝。所依。出生四義一。謂攝入是堅固故。
所依是能生故。梵名差別者。梵語雜名四九左
ku句za捨。又pi比@ta吒ka迦翻爲レ藏。千鬘。比吒
迦譯爲レ箱。又阿頼耶藏者。大日經疏十六
二十
四右
云。謂住二無藏性一而能作二有藏一也。藏者。
梵云二阿頼耶一此翻爲レ藏。或云。宮室舍宅之
義。如二世間舍宅一。一切衆生各隨二己分一安住
其中一。既有二此窟宅一即有二善惡含藏一。不レ能二自
出一。如來已離二如レ是阿頼耶窟宅一。故云二無藏
住一。法花玄賛三五十
丁左
釋二如來藏一云。藏是含藏。
因性義故。又五十
一右
云。藏是覆隱。因性義故。又
傍同上云。前藏有レ四。一能含藏。藏謂阿頼耶
識頭光師百法疏上(五左)云。阿頼耶此云レ藏。
亦名爲レ宅。宅即攝持諸法一。義即貯積無レ遣
如二庫
藏等一準二無畏及此釋一。阿頼耶有二含藏義一。能藏是能攝
含故。由レ是六合釋法式釋二頼耶一云。藏取二含藏
用一。或人(傍分別二十右)能藏與二含藏一梵
名別未二深思一者。却自不レ思二義通局一也
 二能生徳
藏。謂報身種子。如二穀種等一。三能覆藏ノ藏。謂
煩惱等。如二土覆物。四能顯徳藏。謂法身佛
性。如二金性等一。成唯識疏二末八五右云。阿頼
耶者此翻爲レ藏。藏具二三義一。如二論已説一。義雖
レ具レ三正取下唯以二執藏一爲名。已説者。成唯識
二傍十
二左
曰。此識具有二能藏所藏執藏義一故。謂
與二雜染一互爲レ縁故。有情執爲二自内我一故
疏二末(八十
四左)具釋
倶舍十六十五左引二契經一云。佛告二
大母一。諸所有色。汝爲下因レ此起レ欲起レ貪起レ親
起レ愛起二阿頼耶一等上。光記十六三三左云。阿頼
耶此云二執藏一。貪異名。又有一掲訶之藏一。無畏
疏十四十四左云。示現如來平等嚴藏者。此中
藏者梵音名二掲訶一。即見流出無盡莊嚴一。奮迅
示現不レ可二窮竭一。猶如二大寶之藏一。又有二蘖&T005753;
婆之藏一。無畏疏八二十
九右
釋乙如下在二兜率陀天宮
藏時慶等上頌甲曰。此藏梵音云二蘖&T005753;婆一。是中
心之藏。中胎藏之藏。與二比吒迦。倶舍等一其
義各殊也。又舊婆沙一云。曇摩掘部律中云。
曇無徳部傍曇法也。
無徳藏
此傍宗輪(三
十九左)
云二法藏部一或
傍婆沙九
(七左)
云二法密部一。宗輪論疏三九左云。法藏者
部主名。密之與レ藏義意大同。法藏法密二義
皆得。此師含容正法一如二藏之密一。故言二法密一。
從レ人以立二部名一。神泰疏一十二右云。曇摩掘
部或云二曇模徳部一。此云二法密部一。具集二諸梵一
如二安然菩提心義一末十九右 演奧鈔二十九
十三右演密鈔一二十二右一
二左何因説彼至恭敬解釋 已下三釋二第四
句對法藏論四字一。已下第三釋二我當説三字
意一。頌前問有レ二。一問二本論起因一。有二何因一説二
彼六足等對法一。是問二勝用一。故舊論云レ用。二
問三今釋二誰先説一。有二誰者一先説二彼對法一。而頭
寶
窟下末(四十一右)返レ前起レ後之辭。是與奪時(三左三
目)又(九右初行)今而。韻會(傍論吾學而時習之)云。因
辭因レ是之謂也。猶レ乃(論十右初目)同
(十左二行)有二亦義一論二(九右五行)
今論主敬釋
レ彼耶。是先言對レ今。先今相對。今字舊論作二
法師一。舊論曰。此法其用云何。何人先説二此法一。
而法師傍當此
論今字
恭敬欲レ解説之一。正理一三左曰。
此論所依阿毘達磨。何因故説。誰傍第
二問
復先
説。雖傍通
妨
レ不レ應レ問下説二對法一人上。佛教依レ法
不レ依レ人故。而欲二必以レ人爲量者此及二前問一。
顯宗一(十左)云。彼何因説。誰復先説。雖レ傍下
通妨レ不レ應レ問下説二對法一人上。佛教依レ法不レ依レ人
故。而爲レ開示説二對法一因。彼能説人上。亦應二顯
了一。正理顯宗其與奪別。正理。一類人欲二人
爲量者致二第二問一。顯宗但爲レ示二能説人一問。
又彼兩論與二此論一其後問意別。故彼論無二而
今解釋兩句一。何故爾者。彼但欲レ示二先説人一
無二意二於今釋一。由レ是頌傳一字彼所二厭離一。今
擧二先人一而示二今論説意一。故傳字最要。諸註
家未レ辨者未レ足也。光記科云二説意説人一。後
問不二但説人一未也。寶同レ光非也
頌曰至佛説對法 後頌答。通二前兩問一。謂除二
傳佛兩言一餘總答二前問一。於レ中初兩句叙二擇
法勝能一。第三句伸二有情苦海一頭世間有二情器智
三一。止觀五一(七
十八)五二(四右)釋論三(二十九)宗輪疏(十一
右)開解鈔十四(二十九右)二十三(二十五左)
因此
説對法五字正答レ問。爲レ令二有情斷惑勝利一説二
對法論一。婆沙一十四右廣問答發智勝利一也。
又加二傳佛字一。傳佛説對法五字答二後問一。於レ中
佛説對法四字答二先説人一。傳一字答二而今已
下一。意今解釋是佛説。展轉傳説以釋。即表下非三
親聞二佛説一而決智不レ生有中疑情上。而總讀而
自答二兩問一。故正理曰三今當二總答一。泰疏云。二
句答二初問一。後二句答二後問一者非也。傳言不信
之辭也。故正理一四右曰。經主稱レ傳顯三已不
レ信二阿毘達磨是佛所説一。何縁不レ信。傳聞尊
者迦多衍尼子等造一故。不レ説三對法頭顯宗(十
一右)云。經
律二義隨レ文結集。唯對法藏隨レ義結集。如レ説三諸有結
集義言於二律及經一。彼爲二殊勝一。隨二佛聖教一結集對法一。
是佛所レ許
得二佛説名一
爲二所依一故。如下世尊傍雜事三十
七初右
告二阿
難陀一言上。汝等從レ今當レ依二經量一。諸部對法義
宗異故。正理廣救。由レ是顯宗十左改二第四句一
曰。爲レ寂傍寂
滅義
大師説二對法一。除二傳言一思レ之。泰
疏云。論主不四皆信三諸對法。師所説悉得二佛
意一。故言二毘婆沙師所傳。若傳レ之有レ謬則失
不レ在レ我。論主後破二彼執一。故先置二此言一也。然
麟云。此意云。法本佛説。由二上因縁一諸聖弟子
乃傳二世尊所説對法一。故名二傳説一。此傳説言非
レ表二不信一。與レ餘不レ同。此釋謬解。有人云。凡此
論傳説言有二三例一。一所説法門佛意難レ測故
言二傳説一。非レ表二不信一。亦非レ謂二婆沙論家傳説一。
如レ言三傳説ス有情愚有二三種一第一(十六
左長行)
二婆沙
論家展轉禀承故言二傳説一。非レ表二不信一。如レ言三
傳説ス分別有二三種一第二之五
左長行
三論主所立不レ同二
有宗一表二自不信故言二傳説一。如レ説二傳説是明
闇一第一之二
十一左
然今偈文含二兩意一。一非レ表二不信一。
但叙三羅漢傳二佛對法一。故長行云。因レ此傳三佛
説二彼對法一。二表二不信一。如二正理釋一。長行云二毘
婆沙師傳説如是是也。今云。此猶預之甚矣。
凡此論本頌傳説。竝皆表二不信一。無二一不然。
而汝以二長行二文一例レ頌。圓底方蓋之失。亦
復彼二文亦是專表二不信一。何者。佛意難レ測。
而對法師立二彼彼義一難レ取レ信。故安二傳説一。豈
非レ表二不信一。又傳説分別略有レ三等。專是不
信詞。故至二論四十二右尋伺一。經薩大諍。然婆
沙家展轉傳説非レ表二不信一者。此展轉傳説義
即不信。謂對法師展轉傳説非二佛親聞一故。汝
未レ知三不信爲二不信一也頭傳説。此論始終皆表二不
信一。凡文勢有レ三。一在レ標
時唯云傳説。一(十六左)同(二十一左)二(五左)同(十
九左二處)(三初右)四(三左)五(十一右)十(八右)同(
八左)二十八(六左)二結文時云二傳説如是。第一卷(
八右)二十三(九右)等。或云二毘婆沙師傳説如此。一(
三右)同(五右)三(二左)等。或云二毘婆沙師所説如是。
一(十五右)二十四(十八左)二十三(十七左)二十五(十
四左)若不三強表二不信一必云三毘婆沙師作二
如レ是説一。一(八左)三(十右)五(二右)等
三右論曰至説彼對法者 有二總別釋一。此初總
釋。此中彼者彼發智等。由レ是傳言是婆沙師
傳説之字。謂毘婆沙師傳説彼發智等是世
尊所説一而言故。是不信基。何者唯婆沙師傳
説言二佛説一而已。實非二親聞佛説一故
三右欲令世間至如理揀擇者 後別釋有レ二。
此初釋二説因一。於レ中初二句正叙二説因一。釋二頌
第三句及因此一。離説下。反顯通レ妨。釋二頌初
兩句一光釋爲レ是。寶。
義無レ失。科非也
三右然佛世尊至傳説如此 二別釋レ傳二先人
説一。釋二最後五字一有レ四。初示二佛散説一通レ妨故
云レ然。二大徳下。叙二弟子結集一。三猶如下。示
レ例四毘婆下。釋二傳言一表二不信一。若依二舊論一。鉤
鎖連環如二水順流一。彼云。釋曰若離二擇法覺
分一。無三別方便能除滅諸惑一。諸惑能輪轉世
間於生死海一。由二此正因一欲レ令二弟子得簡擇
法一故。大師佛世尊先説二阿毘達磨一。若離二此
正説一。諸弟子不レ能三如理簡擇眞法一故。次云二
佛世尊處處散説等一云云如レ今
大徳法救所集無常品等 有稽云。姚秦竺
佛念譯出曜經千章法句。宋天息災譯法集
要頌經是也。普光曰。印度現有二梵本一流行。
殊不レ知翻傳已久。適見二其陋一已。無常品居
レ首擧レ之等攝餘品一。普光曰。等二空無我等一。可
レ謂不レ知而解者矣。僧叡出曜序云。出曜者。
婆須蜜舅法救菩薩之所レ撰也。集比一千章一
立爲二三十三品一。名曰二法句一。録二其本起一繋而
爲レ釋。名曰二出曜一。出曜之言舊名二譬喩一。是或
出二於譯者之説一。然其本起爲二法救撰一者非
矣。經第六引二僧伽羅刹修行經一。其文出二修行
道地曉了食品一。僧伽羅刹去レ佛七百年。出二佛
行經序一。故知本起乃後人所二蒐輯一。不レ出二於
法救之手一者審矣。宋譯本無二本起一。舊婆沙
第一
(四右)
直言二法句一。而不レ言二出曜或譬喩一。可二以
見一已。呉譯法句經傍全
二卷
開元録二十三之
(四十五右)
據二舊
婆沙一以爲二法救撰一。貞元録等襲之。不稽之
甚也。經序言三五部沙門各撰二法句一。不レ言二誰
某撰一也。何從得レ知二法救撰一乎。婆沙所レ引品
次不レ同。諸録混而一レ之非也。大氐歴代撰録
者。襲二傳習之謬一。未レ曉二其非一。讀者不レ可レ不
レ察也。按晋譯傍西晋
法立譯
 法句譬喩經傍全
四卷
與二呉
譯法句經一同品。而録二本起一爲レ異已上
有稽
今云。出
曜序。舊名二譬喩一者。指二法句譬喩經一可レ知同
本矣。品次不同何足レ可レ怪乎。不レ言二五部沙
門中誰撰一。而其義同者亦是不レ足レ怪也
三右何法名爲至 説對法耶者 自下第二正
宗分。大分爲レ二。初有二三頌一。總標綱要分後
諸頌。竝別釋差別分。初三頌中。總取二漏無
漏一則界根二品標。若取二有漏一則世業隨基
本。若取二無漏一則賢智定根元。光記分レ句配。
鑿之至矣。光記雖二三釋一初解意爲レ是。若不
レ爲二總標一無三下諸品所二從來一故。猶如三中邊論
初頌標二下七品一。總標屬レ前。聖教常也。初二
句正問。後二句唱牒前文一。故正理一十一右曰。
傍論已了。如上所レ言爲レ令三世間修習擇法一
説二阿毘達磨一。何等名爲二彼所簡擇一。頌曰。顯
宗一十一右云。何等名爲二所思擇法一。世尊依
レ彼説二對法一耶。頌曰。雖二句前後一。其意竝同問二
所擇法一。今此頌前問起。此中頭此中玉水二(四
右)四義。引清辨燈
論釋。述記一本(二十六右)理門(初右)發端簡持二釋。
玉四(十三右)簡持只且明正。今三中助空。故云二此中一
彼字。光初釋唯無漏惠。後通二有無漏。初釋同
レ泰。竝非也。此唯所擇云レ彼。如レ言二彼對法一。
對二此能擇一。舊論曰。何者諸法是所簡擇。爲
レ令三他簡擇彼法一佛世尊説二阿毘達磨一。或准二
舊論他言一。彼是弟子。對二世尊一故
三右頌曰至別得非擇滅 須レ知二二門一。謂漏無
漏。有爲無爲。如二成唯識三性二門一。問。何故
標二漏無漏一不二爲無爲一。遮執引進廣狹別故。
謂爲無爲唯遮二常執一不レ能レ遮レ餘。二有二無漏一
故。若約二漏無漏一廣遮二四倒一。故法勝毘曇一
二左頌曰。一切有漏行離二我樂常淨一。或此論
品次依二法勝論一。從レ彼説故無二別所以一。最
後句言二別得一者。異二擇滅一得故云二別得一。非下
隨二不生事一其滅各別上。故舊論頌。別有二非擇
滅一。長行云下異二擇滅一有甲別滅上。此長行亦云得
レ滅異レ前
三左諸漏於中等隨増者 此釋三有爲名二有
漏一。結名レ頌顯。故略二頭略有總□□□。今總略也。對
疏二(四十七左)義林五末(十
五)演奧抄十(二十八)大日疏十五(四右)顯易十二(十
右)一名略。二義略。無差別疏(十二左)要略。省略。涼抄
三。十四下(六十八右)
三義語總。法總。意總
 於此一。光記釋レ等有二兩釋一。
初依二正理四十九二左文一爲二互相義二。後任二當
文一爲二平等義一。寶疏同レ後。圓暉取レ初。今云。約
レ義如レ初。依レ文如レ後。二義竝得。而解二此文一
應レ依二後釋一。寶疏廣論二隨増之相一。辨二所縁相
應差別一最爲レ是也。至レ辨二漏義一未レ詳。有二其
四失一。一分二傍正一失。婆沙四十七十左作二六義一。
謂留住義。淹貯義。流派義鞞婆沙
云二漏義一
禁持義&T061579;
惑義。醉亂義。是漏義。鞞婆沙二十二右亦爾。
舊婆沙三十七三右留住義。浸漬義。流出義。
持義。内義。醉義。如レ是六中。流義竝在二第三一。
有二何別因一一三爲レ正。餘皆傍。二流爲二流轉
五趣一失。彼三論竝標二流出義一。言下如二泉出レ水
乳房出乳六根恒流出不淨上。三住通流流不
レ通レ住失。流轉五趣一必住二各趣一。流還通レ住。
有下住二一趣一不中流轉上故。却住不レ通レ流。四順
流涅槃失 寶意闇斥三舊論云二有流無流一。然流
處二生死一是爲二順流一向二涅槃道即爲二逆流一。故
預流果亦名二逆流一。如二涅槃經一。又雜含二十八
二十
五右
云。邪見乃至邪定名二順流一。正見乃至 正定
名二逆流道一如レ是退道勝道下道上道亦爾。況
今説二有漏義一。何約二順涅槃一。又舊論譯二有流一
約二流出義一全同二漏泄一。故舊譯中亦云二漏無
漏一東晋僧伽提婆譯阿毘曇心論。高齊那連
提譯法勝毘曇。竝譯云二有漏無漏一。光記釋二於
中一未レ辨二差別一。今云。約二相應法一是依第七。若
約二所縁一是境聲也。或雖二事爾一。據レ爲二漏所一竝
是依聲。問。何故名二有漏一。有義云何。答。隨増
義是有義。故頌曰。於レ彼漏隨増故説名二有漏一。
又下五左曰。諍隨増故名爲二有諍一。正理一八右
曰。何縁取蘊名爲二有漏一。以下於二彼中一漏隨増上
故。有身見等諸煩惱中立二漏名想一。令二染汚心
常漏泄一故。與レ漏相應。及漏境界。隨増漏一故
名二漏隨増一。依二此等説一。互相隨増。能所倶總
名爲二有漏一。若分別釋。相應隨増其漏隨増彼
染汚心一則漏是有。持業釋名。若染汚心令二漏
増益一則漏之有。是依士釋。所縁隨増持業依
主亦復如レ是。且約二互隨一。而總立レ名。如二業道
名一。又正理十三右曰。有異釋言。與レ漏等類
故名二有漏一約二相
似義一
如二有種族一。復有釋言爲レ漏
所レ汚故名二有漏一。如二有毒食一約二能
有義一
或有釋言。
與レ漏倶斷故名二有漏一。如二天帝釋有怛策迦與
レ彼倶墮一約二倶
同義一
如レ是等訓釋衆多。與レ彼相違
名二無漏法一。彼三異説偏名二染心一傍煩惱
心所
未レ渉二
漏體一。故未盡理。基因明疏六六一左云。有漏
之有。能有之法。能有二所有煩惱漏體一。猶如三
大有能有二實等一。此釋未レ詳。爲二能令一故。唯名二
相應一不レ通レ漏故
縁滅道諦至故非有漏 光記三解。初生義有
レ過。寶破云。唯正レ文不レ正レ義。是最爲レ精。雜
心一六左釋。若隨二諸煩惱一。聖説爲二有漏一。頌曰。
諸行從レ漏生。生レ漏故漏處故。是故説二有漏一。
第三義非也。法勝不レ説三滅道爲二有漏一故。第
二義爲二通妨一是會レ論。舊論曰レ不レ可レ爲二返質
難一故
何等爲三至擇非擇滅者 道諦已表レ名故不
レ徴。二滅未レ聞故更徴レ之
於略所説三無爲中 光記從レ事數多。今但
三故云レ略非也。於中言釋二
頌此中一故
寶疏。但列レ名未レ釋
故云レ略爲レ正顯宗一十二左云。次前已説。其道
聖諦後當三廣辨二於略所説三無爲中一正理一
(十三左)
全
同
無畏疏十五四右云。於二一言一亦具二一切義
味一故名二略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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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但以至色於中行 初二字唱レ名。次六
字標レ體。次二句所由。後一句示レ相。寶疏盡
理。光記麁陋矣。有人以三頌無二但字一袪二寶師一
者。却未レ知二論意一。何者。頌文窄故。於二長行一具
簡レ亂。猶如下下四左有離名有二永離一義上。問。無
礙頭無礙言簡色法。爲
性言簡心心所等
與二無障一有二何別一爲二標釋一。
答。礙説文止也。又拒也妨也。障壅障。説文隔
也。今質礙義説名爲レ礙。是約二自體一以顯二其
性一。更爲レ簡別空界無礙一説二無障故一。是約二業
用無二障能所一故。猶下欲レ令レ知二虚空相一擧二能
行色一顯中所行處空上。色於二礙中一不レ行故。於中
之言。是所依聲。光初釋優後二非也
三左擇滅即以至名爲擇滅者 顯宗一十三右
曰。或有三是滅而非二離繋一。爲レ簡レ彼故説二離繋
言一。品類足一七左曰。非擇滅頭思擇滅非思擇滅眞
諦譯四諦論三(三十
丁右)舊倶舍同レ今。只云二擇滅非擇滅一。宋僧
加跋摩譯雜心九(六右)云二數滅非數滅一
云何。謂
滅非二離繋一。一切有漏若不レ離レ繋必不レ證レ滅。
定是離レ繋方證二擇滅一。問。若爾。論二十九左何
故作二如レ是説一。苦智已生。集智未レ生。見苦所
斷諸事已斷。見集所斷遍行隨眠若未二永斷一。
能縁レ此者於レ此猶繋。及修道位。隨何道生。
九品事中。前品已斷。餘未レ斷品所有隨眠。能
縁レ此者於レ此猶繋。斷非二離繋一。如レ是應レ知。雜
心論九十一右亦復如レ是。準二此文一。苦智生斷。
而未二離繋一應レ不レ證レ滅。云何離繋爲レ性。答。
會此難一光寶有レ異。光約二五縛強弱一。寶依二自
性縁縛二斷一。今謂。寶疏二斷最爲二盡理一。何
者。苦智已生。苦諦諸惑及同一果傍同一
果四相
并得。
自性斷即證二無爲一。是約二自性斷一。然與二集下
遍使一猶所レ繋。此是所縁縛。至二集下遍使斷
時一。方於二彼法上一發二離繋得一。是約二縁縛斷一。由
レ是今據二自性所縁二斷總説二離繋一。無二全不
盡。下文依二縁縛一乃説レ之。竝不二相違一。故今言下
滅以二離繋一爲性。不レ云二斷皆是離繋一。問。若爾
至下斷二最後品時上應レ得二二種滅一。謂斷二苦下十
惑時斷二惑得一故。依二自性斷一得レ滅。苦下七種
遍使已縛二所縁色等一今能縛傍十惑斷故。雖二
於レ境可得レ滅。其境爲二集下四遍使一猶所レ繋
未二究竟一故不レ得レ滅傍於境於二滅道一亦復如
レ是。而斷二集下七惑一時同時得二二滅一傍於二能
縛及境一
由レ斷レ七故。依二自性斷一得二擇滅一。而亦於二四諦
境一離二遍使縛一。故於二彼境一亦得レ滅。遍使惑唯
苦集二諦故。豈有二此理一。答。最有二此理一。能縛
雖二是一一。義門各別故。繋不レ同故。故正理論六
十右云。阿毘達磨諸大論師依二經所説一立二二
種斷一。一自性斷。二所縁斷。若法是結惑自性及
一果生住等等得也對治傍能對
治苦智
生時。於二彼得斷一
名二自性斷一此文諸煩惱。及同時生等。及得斷時
方名レ斷。是於二惑自性一得二擇滅一也
由二
彼惑得斷一故於二所縁事一便得二離繋一。不下必於
レ中得不二成就一名中所縁斷上已言レ由二彼斷一。約レ斷二
惑得一。故知是斷二一惑一
得二二種
滅一也
此中。一切若有漏色。若不染汚有漏
無色善及無覆無
記心心所法
及彼得生等法上。有二見所斷
及修所斷諸結所繋一。如レ是諸結漸次斷時。於二
一一品諸結各別體上一。起二離繋得一時。彼諸結
及一果等皆名二已斷一是別釋二自性斷一。即唯於二諸結
自體上一起二離繋得一。未下於二境
上一發
滅也
彼有漏色及不染汚有漏無色。并彼諸
得生等法上此擧二所縁一。前所レ擧
不レ異。應レ思レ此矣
諸離繋得爾時
未レ起若約二苦下惑斷一時。於二苦下境一起二離繋得。然苦
下境爲二集下遍使一所レ繋。及修惑隨斷隨爲二後未
斷惑一所レ繋。故於二彼
境上一未レ起二離繋得一
未二名爲斷。由二彼諸法唯隨
彼地最後無間道所斷一故已上。此最後時亦得二二
種滅一。謂斷二第九品惑及
得一故談二無爲一。而於二前八品已斷法一
畢竟離二繋縛一。故亦於レ彼得レ滅
由レ是二斷得二
無爲一分位明也。問。論十九十五右説二相應所
縁二隨増一。十一遍使縁二自地五部一。餘非遍行
唯縁二自部一。説爲二所縁隨増一。隨何煩惱於二自
相應法一。説爲二相應隨増一。斷二彼二縛一所レ得擇
滅其相如何。答。彼約二二隨増一未レ依二證滅一。若
論二二斷一。斷二相應縛及彼得等一則爲二自性斷一。
斷二所縁縛一則爲二縁縛斷一。於二彼彼境一其能縛
數多故。未レ至二最後品一於二其境上一而離繋得
不レ起。故與二自性斷一有二其差別一。然泰光立二自
他強弱一。勞會一上傍上論下傍下論下傍下論違一。而違二諸論一
背二正理一。今當レ辨白其非一。略有二十二非一。一於二
聖位見道一分二九品一失。於二何經論一。入見道者
作二九品別觀一。下文言二九品一。又論二十二初左
云。頓斷二九品見所斷一故。非二正斷證一故。故寄
レ修且言レ之。二同部同品立名未盡失。謂於二
苦諦一有二九品一。上中下各有レ三故。餘三諦爾。
且苦上上品爲レ主傍上上則九品同苦諦故名二
同部一。集等異レ苦名爲二異部一。苦一種惑皆傍十
惑是上上品故爲二同品一。上中品已下八品爲二
異品一。異二上上一故。如レ是爲二同部同品。同部異
品一。集下上上爲二異部同品一。彼上中已下爲二異
部異品一。餘一切皆如レ是。上二界亦復爾也。
如二上上爲主。若中上爲レ主。此爲二同品一。餘前
後八品爲二異品一。又於レ集立レ主。集爲二同部一。前
後苦滅道爲二異部一。餘一切準例亦爾。然此立
名不レ成。苦下十惑各有二九品一。以二同上上一故
名二同品一。亦同上中乃至。同下下故悉是應二同
品一。豈有二異品一。若言二相望不定一者。皆是同品。
皆是異品必不レ成二雙立一。何云二同部同品異品
是二倶強一。三相應所縁強弱不成失。彼已斷
證各別傍於能得滅
於所得滅
何故論二力弱強一。四同異品
勝劣不成失。上上品爾時同品力強。又或時
爲二異品一。何故爲二力稍強一。五見修不齊失。同
傍見修立二九品一何故於レ見同部異品爲レ強。於
レ修是弱。六互奪相亡失。於レ見一品斷爲二其
因一者則九品別開不レ成故。七設二又三八左解一。
就二異生一同部異品爲レ劣。前問約二聖人一云二苦
智已生一。豈可レ約二異生一。八令二論未盡一失。若所
レ繋尚劣故得レ滅。何故言二離繋爲性。九違二諸
論一失。如二寶疏六五右辨一。十不レ斷レ得證レ滅失。
十一未レ斷二集下遍使一。而於二苦諦下一於二所縁
法一證滅失。十二於二滅道二諦一辨二五縛一失。於
レ彼無二遍行惑一。何可レ得レ言二異部異品能繋而
劣一。故神太師但約二苦集二諦一論二自他遠近一
有人傍高嚴云。凡五縛建立。爲下會二論文前後相
違一成立擇滅離繋爲性義上而已。是印度毘婆
沙師口授相傳説也。若無二此二縛五縛通釋一
則毘曇一宗法相。搸塞而不レ可レ通。豈不二巧
妙之口傳哉。玄奘門下普光一人受二倶舍密
誨一。信哉此言也今云。此依レ人不レ依レ法之愚未レ除者
乎。違レ理口傳豈足レ憑哉。前後論文
相違。唯是自性所縁一二斷善能釋通。故寶疏二十一(十八
右)同(二十一右)亦辨レ得二無爲一而破二光記一。汝未レ曉二
此旨一。故偏信二光非理一却
遣二寶師妙理一。豈不レ哀乎
蓋於二斷惑證理中一。自性
所縁二斷就二斷惑一明二斷道差別一。相應所縁五
縛就二證理一辨二離縛強弱一。彼立二斷道通軌一。此
會二論文相違一。意趣不レ同。水火不レ啻。雖レ然斷
惑必有二證理一。證理必依二斷惑一。故二斷通斷二
五縛一。五縛皆通二二斷一。此即二斷五縛其義不二
相同一而亦不二相離一者也今云。斷證義別不レ離聖
教所レ定也。斷レ惑而必證
レ理。而諸論中無二如レ是判文一。今案指レ掌。若其五
縛與二二斷一不レ違者止。既違却故不レ能二依信一也
寶師
不三深察二此所以一。謬思三五縛法相是明二斷道
差別一。謬見一起視二太光二師所立一邪而不
レ正。遂認二己見一以爲二律令一今云太光欲レ明二證理一
而云レ遠離二縛一云
レ斷二前三一。豈有二不レ斷而證理。斷證一雙。故寶師亦約二
一雙一破斥之一。汝欲レ救レ之雖レ言二證理一而豈不レ言レ斷。
若言二斷惑一何不二
自性所縁二斷一
疏一五十
九左
云。七十五法中以二擇
滅一爲レ體云云 今謂。妄哉亦應レ言下虚空以二虚
空一爲體已上今云。汝還是妄也。寶師非下令レ知二擇滅
體相一言中以二擇滅一爲體。何者。七十五
法中五字難レ消故。既不レ言下擇滅以二擇滅一爲體。何
例下難虚空以二虚空一爲體。按此以二擇滅一爲レ體之五字。
欲レ顯下示七十五法中以二擇滅一爲中一法體上。
非レ欲レ示二彼體相一。如有已下具示二體相一故
 按如二有
人一依レ人不レ依レ法。故固執三藏相傳一漫破斥
寶師深理之義一。今當レ袪除固執一。彼三藏者是
爲二如來智者一。將爲二異生學者一。若言二如來智
者一。彼意生儒幢之翻。隨墮八時之譯誤如レ之
何。若言二異生學者一。其相傳豈可二是全信一。且
光記始末無二一有謬已。既其參差夥多。何
事三於受二密誨一。豈於二僧傳一如下倶舍之宗以二寶
師一爲二定量一之文上何
三左擇謂揀擇即慧差別 詳曰。慧之功能名
爲二差別一。舊論一十右曰二惠勝類一擇慧用故。論
四三左曰。慧謂於レ法能有二簡擇一。又十六左曰。云
何名二差別一。謂有二無間生果功能一。寶疏得二論意一。
光記兩釋竝失二立意一矣。雜心九六右廣説二三
無爲一。名爲二數滅非數滅一。數數勤行慧斷レ惑得。
婆沙三十二五右釋名有二三復次一。第三云。此滅
不丁要由丙數數決擇苦等甲得。故名二非擇滅一
四右如牛所駕車名爲牛車 左襄十四年注
云。鶏方鳴而駕二馬於車一。法華譬喩品云。駕
以二白牛一。立世毘曇八九右云或以二牛馬一駕二於
車乘一。如レ是諸文竝皆牛馬爲二能駕一。其車即所
駕。本論及頌疏國訓非也
略去中言故作是説 光唯屬レ喩非也。當下舊
論以二略説一故但稱二擇滅一之文上故
四右隨繋事別至 繋事亦爾 入阿毘達磨下
十五左云。此隨二道別一立二八十九隨一。斷二遍知一立
レ有二九種一。若隨二五部一立レ有二五種一。又隨二果別一
總立爲レ四。謂預流等云云婆沙三十一十四右之
十六左
有二七説一。今第七評家隨二繋事一別
四右依何義説滅無同類 婆沙七説中第一
云。有説一物。即此義。神泰一二十左寶疏竝云二
正量部難一。光記但爲レ難。正理。顯宗只云二有作
是説一。今云。同二正量部一之有部異説。不二必彼
部一。稽古。此經出二中含五十八八右法樂尼經一。
今披讀彼云。問曰。賢聖涅槃者有二何對一耶。
法樂尼告曰。涅槃者無對也。涅槃者以レ無レ緯
過レ緯緯滅訖。此不レ順レ今。此法蘊足三二十
一左
擧二
有頌一中。云二滅諦無同類一。彼應二契經一
依滅自無至非無同類者 雜心九六左曰。此
無二自分因一亦不レ與レ他。苦法忍及眷屬雖レ無二
自分因一而與レ他自分因
四右已説擇滅至但由闕縁 第三釋二後二句一。
明二非擇滅一有レ二。初正示。後辨下得二二滅一差
別上。初中有レ四。一結標。二謂能下述釋。釋二第
十一句一。三得滅下解二名義一。釋二第十二句一。四
但由下明二得縁一。初略示。如眼下示レ事。此即
初二也。此依二舊論一分レ文。彼七左曰。能永遮二
未來諸法生一。異二於擇滅一有二別滅一。説名二非擇
滅一。不下由二擇力一得上故。云何得。因縁不レ具傍今
但由
縁闕
也
故。譬如下意識及眼根縁二一色塵一起。是時
餘色聲香味觸等悉有二即謝一。五識聚不能二縁
レ彼爲レ境更生一。何以故。五識無下有二功能一縁二過
去塵一爲境。是故識等有二非擇滅一。由二因縁不
具故。永言釋二頌畢竟一。是決定義。故正理。顯
宗云二定礙一。今言レ永者。一礙則彼法永不生。
非レ如下念念滅法前不生念必無二後時生一故
言中念念常能礙上。故言二能永一不レ言二永能一。問。能
礙何者。答。其相難レ知。故下示二其事一。謂眼專二
一色一爾時耳等不レ生。以三眼能礙二耳可生故。
是時耳得二非擇滅一。非二能礙是非擇滅一。無作用
故。以二常法一故。今寄二能礙一以示二其體一。體尚難
レ顯。故約レ得辨。是故言二得非擇滅一。不四説言三名
爲二非擇滅一。婆沙三十二五左有二三説一。謂通二三
世一。唯過未二。唯未來一。於レ中評家唯未來。
故今亦云二當生一
四右得滅異前至得不因擇者。三解レ名釋二最後
句一。謂得二此滅一者。異下前擇滅由二擇力一離レ繋
得滅。故名二非擇滅一。非擇者。遮二前擇滅由擇。
此滅即非擇。持業得レ名。如三無尋無伺即地
名二無尋無伺地一。寶師爲二依主釋一。誤之甚矣。
遮詮名何求二表詮一乎。得不因擇者。述二上所
由一。如丙舊論云乙不下由二擇力一得上故甲。光記兩釋。
初釋非也。後釋爲レ是。寶亦爾。故舊論云。異二
於擇滅一有二別滅一。説名二非擇滅一。婆沙三十二
五右云。問。何故名二非擇滅一耶。答不レ由二擇力一
得故名二非擇滅一。非二擇果一故。麟云。此有二二釋一。
一異二前擇滅一別自起レ得名爲二別得一。二縁闕
位中證非二一品一。別別而得名爲二別得一。如三前
擇滅隨二繋事別一。後釋爲レ勝已上 今云。前釋
爲レ是
四右但由闕縁至 得非擇滅者 四明二得縁一
挾二舊
論一知
舊論曰。云何得。因縁不レ具故。今云二但
由闕縁一。婆沙三十二五右云。若爾不レ由二
擇力一
由レ何
而得。答由二縁闕一故。如レ對二一方一餘方所有色
聲香味觸等境滅。於レ彼能縁心心所法。由二縁
闕一故畢竟不生。由二此不生一得二非擇滅一二由字
留レ意。
準二此等文一。此論唯一縁頭別問答得縁一中。只約二
縁闕一。故知婆沙本義但是
一縁
也
問。頌云二礙當生一。釋云二永能礙一亦云二由
闕縁一。豈非二能礙闕縁二縁一。又正理十四左
四行
云。
有レ法永礙二未來法生一名二非擇滅一。顯宗云。有
レ法永遮二未來法生一名二非擇滅一。非二但縁闕便
永不生一。如何。答。此論云レ礙異二於正理等意一。
謂。今云レ礙即是眼。眼起縁レ色令二耳等不起。
是故能礙能闕縁是其眼。所礙所闕即當生
縁。然據レ義言。由二眼能礙一闕二耳生縁一。由二縁
闕一故不二耳得生。由二耳不生得二非擇滅一。如
レ是據レ義展轉三由。婆沙説二二由一而展轉。故
云二永礙一云二闕縁一。竝無レ妨。其本唯眼一法故。
然衆賢論師以下世親論主以二經部無爲無體一
破中有部實有上。若但闕縁其難不レ免。故轉二婆
沙本義一別立二礙用一。故正理云。此法實有。後當二
成立一。後者十七二十
二右
云。今應レ思擇非擇滅一。此
中經主所レ辨相言。離二擇力一由二縁闕一故。餘不二
更生一名二非擇滅一。如二殘衆同分中夭者餘蘊一。
且應レ詰彼乃至由二此決定一非三唯闕縁名二非
擇滅一。然別有レ法得レ由レ闕縁。此有下勝能障二可
生法一令中永不起名二非擇滅一。依二此文一定知。此
論但闕縁一由。據二古薩婆多一。正理。顯宗。二
縁別立二能礙一。應二是新薩婆多一。然普光令三此
論同二顯宗二縁一是何謂哉。寶師以二理教一成二
縁闕一由一斥二衆賢一可レ謂其學精微。又有二眼
目一焉。發智。六足。婆沙等中。何處別立二能礙
勝用一。若有二其勝用一豈可レ得レ説二無作用一。麟記
評二寶光一云。然此二説難レ可二偏依一。有傳。羅什
法師存二於舊解一。傍光師今詳。新傍寶疏云二無爲
無レ用。理但可レ然。論文但字未三必證誠唯一
縁義一。然此但言爲レ對下前滅由二擇力一得此不
由レ擇。是故且言二但由闕縁一。何妨下當生更有二
餘縁一共證上。如レ言二無尋唯伺一。豈無二受等所餘
心所一。然舊言下送レ得與中行者上有二大過失已上
麟記
有人朋レ之云。今頌無二但字一。舊論亦不レ由二簡
擇一得故。雜心九七右云。以下前無二方便一而滅上
故説二非數滅一。準二此等文一。如二麟師辨但字不
レ成レ證。如二此論。婆沙。正理。顯宗等一。言レ礙二當
生一。其文分明。羅什等師存二於舊解一。蓋爲レ此
也已上今云。迷之甚矣。正理。顯宗既斥二此論一。
豈得レ令レ同。又顯宗云。若法能礙二彼法生
用一。此法離レ慧定礙二彼法一。令レ住二未來永不生一。
故名二非擇滅一。非二惟縁闕便永不生一。正理亦
云。非三唯闕縁名二非擇滅一。然別有レ法。如是唯
豈不レ簡レ餘。如レ言二無尋唯伺一者。尋伺二法中。
共契以簡別。豈可レ例レ今。問。入論下十六右
云。有二別法一畢竟障礙未來法生一。但由二闕縁一
非二由擇得一。縁闕亦由二此滅勢力一。故非擇滅
決定實有。準レ之。非擇滅有二勢用一如何。答。
世親論主往昔遊學時既以二經部一難詰有宗一。
悟入由レ此爲二此轉計一。所以知二轉計一婆沙云。
能縁心心所法。由二縁缺一故畢竟不生。由二此
不生一得二非擇滅一。既由二不生縁一得二非擇滅一。
不レ言下由二非擇滅一法是不生上 又光四一左通二
三世一者非也。寶約二法及得一各辨二寛狹一。闇斥二
光釋一。最好矣。故婆沙三十一十二左云。擇滅於二
三世有漏法一得。非擇滅於二未來不生有爲法一
得。示事中。眼是眼根。眼識必具。意謂意識。
舊論曰。意識及眼根頭五事論下
(初左)具也
問。但應二眼足一
何更云レ意。答。意識通二三量一。縁二三世非世一。
今取二比量一分一。下言レ等取二一分意識現量
邊一。不レ爾者簡亂不レ成故。是故正理一十四右
云二一分意識身一。五識身者。舊論云二五識聚一。
是集聚義也。非二體依一。寶疏初釋爲レ是。後非
也。光記三釋並非也。初釋同レ寶而不レ分レ意
爲レ異
四右於法得滅至過現生法 第二辨下得二二滅一
差別一。正理。顯宗無二此四句一。舊論云二過去現
在定生一。似二過現之生法一如何。答。非擇滅唯
在二未來不生法一。未來言簡二過現一。不生言簡二
生法一。由レ是今過現者。已生正生故無二非擇一
必。生言顯二未來生一。故三法各別。是故婆沙三
十二六左有二此四句一。初句云。過去現在及未
來可レ生有漏法。第二句云。未來不生無漏法。
第三句。未來不生有漏法。第四句。過去現在
及未來可生無漏法
四左如是已説至 何謂有爲 大文第二別釋二
差別分一。於レ中分爲二八品一。初界品有レ二。初明二
名體一。後傍第二
卷初
諸門分別。初中有二二十二頌一。
於レ中初二頌總明二五蘊一。後二十頌別明レ蘊
辨二處界一。初中一頌總明二有爲體名一。後一頌別
辨二有漏異名一。初中此結牒問起。是問二有爲
體一。故曰二何謂有爲一。如二先何謂對法一。不レ言二何
義有爲一。舊論云。何者是有爲。然光記明二有爲
異名一者非也
頌曰至有事等者 初句標レ名。次句出レ體。下
半異名。上漏無漏。今爲無爲。故隔言レ又。一
切有爲悉取言レ諸。然惠暉云。上列レ名。今出
レ體。故云二又諸一者非也。死レ濫二無漏五蘊一傍婆
沙七
十四(十六左)大乘。
大般若五十四卷
故簡以二色等一。正理云。爲レ別二
戒等一。故言二色等一。如レ是初レ蘊。豈十八界可レ立二
品名一。有事者。舊論云二有類一。釋云。有レ因故名二
有類一。類以二因義一故。等言。舊論無レ之。而有離
下云レ及。光記等二有果等一正顯泰寶
無レ釋
今云。更有二
無常世間有行等名一非一故云レ等。雜心九初
左有二從縁生及因。有因。有爲。説處。并道。
有果七名一。有因此有事。説處此言依。有爲
如レ名。餘四名是今所等
論曰至如乳如薪 舊論具列而無二初言一。今
爲レ顯二次第一殊云レ初。次第之相如三次後論十七
左及婆沙七十四十二左有二七復次釋一。舊論曰。
無縁及一縁。今擧二一縁一況顯無縁一。如乳者。
正理曰レ如二乳房一。而光記云二在乳房中等一。未
レ詳。取二多喩一舊婆沙三九左云。二喩無レ別。欲下
因二二喩一明二一義一令中分明上故。新婆沙五五左
云云多説
四左此有爲法至當行性故者 世謂三世。路
謂道路。是遊履義頭道路遊履義。所依義。此論二十
五(十一左)議論一(二十三右)二
本(四十
七左)
或依止義。世是有爲所行路。世即路
並名二三世一。諸有爲法能行。全取二所行世路一
以爲二自名一。有財釋。如二對法藏一光初釋及寶
釋爲レ正
已正
當言釋二世字一。行能行釋二路是所行一。性者指二
有爲法一。舊論曰。諸有爲法有二已正當行一故
名二世路一。是全有財
或爲無常所呑食故 或者。舊論云二復次一。正
理云二有説一。爲者所爲第四聲。無常者釋レ世。
所食言釋レ路。路者名二有爲法。時無別體依法
而立。此有爲法與二三世一之所遊履路。第四囀
依主。寶引二眞諦一釋。最爲レ正。正理云。無常之
所二呑食一。之言。豈非二依主一乎。光爲二持業釋一。
非也。證二眞諦一亦非也。無常者三世移轉義一。
所呑食者有爲法與二三世一而所二遷流一故。故
光釋非也。違二文義一
或名言依至 即名倶義者 爲レ簡二名及義並
爲レ依計一殊云二名倶義。而不二但言義爲レ顯示
是名相應義非二道理義一加以二名倶。倶頭同時倶
前後倶婆
沙百四十四(十二右)光十七(十右)
倶舍七(十四右)婆沙十一(八左)
者相應義。成唯
識四二十九右傍五
本(三十三右)
云。倶言顯二相應義一。依レ之舊
論一(八左)云。言所應義。婆沙十五九右有二兩
説一。初説。言依レ名轉。名依レ義轉。約二展轉因一。以
レ義爲レ依。義中具有二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一。後
説。名及義雙取爲レ依。正理論同二今論一據レ初
説一故彼云二名倶義一。顯宗論依二後説一。彼曰。此
言遠近所詫名レ依。即義與レ名總説レ依故。問
因レ何是簡二無爲一。答。正理論一十五左曰。豈不下
依二無爲一起説傍言説何故彼義不レ立二言依一。彼
義與レ名無二倶理一故。如下説二言依一謂中名倶義上。
若義與レ名可二倶説一者立爲二言依一。以下無爲義
與二有爲名一不可二倶説一無二倶義一故不レ立一言
依一。依レ之以二倶言一簡去無爲一。問。何縁此論
偏依二初説一。答。義是依本約レ本以説。亦攝二
諸法一令レ無二煩勞一。問。若爾正理。顯宗一
師所説。何故互標二別義一。答。彼兩説。婆沙
無レ評。爲レ欲レ令レ知二並是正一故。是此兩義麁細
之異。展轉。雙存。倶時。前後。是其意別。不レ可二
混濫一。問。若不レ取レ名其理未レ盡。何今但初。
答。誰云レ捨レ名。既云二名倶義一。顯二相應不離義一
也。諸註家未レ知云云光記三釋。初名義倶。
二者名與レ義倶。又義與レ言倶。含二兩勢一。三者
名及義並倶二於能依言一。如レ是三解未レ知二兩
説故一。全不レ曉二論意一。妄亡二文相一深致二鑿空一。
可レ除可レ棄。又引二脇尊者説一。彼婆沙判三無
爲不レ立二言依一。有二十一説一最後説。全非二言依
頭異門足三(十五右)釋二三言依一云。依二現在諸行一所
レ起言語爲レ言。即前所説現在諸行亦名爲レ依。依二現在
行一起二諸言説一故。現在諸行名爲二現在言依一。未來過去
説亦如レ是。有説此依二一切法一説。諸無爲法即是現在言
依攝
故
釋名一。大亂二章門一可レ愼。今論主意通二無爲
難一。如二先論一大同二彼世友説一。寶疏亦全不レ曉二
論旨一設二二釋一頭寶兩釋初名倶道
理義。後名道理義
初釋名爲二所倶
所相應一。諸法爲二能倶能相應一。義言爲二道理一
故。別釋中除不レ言。後釋有字又音誤。文
相非二他釋一故
 名爲二
用字一而爲二名號義一。義者如レ前。謂名二於倶一義。
故釋中。言爲二所相應一。諸法爲二能相應一云。諸
法可二與レ言倶一名爲二言依一。可言當二義字釋一。名
爲言釋二名字一。而亦引二脇尊者一。次會合上二
釋一。又七十二
右七目
 擧二婆沙兩説一云三此論同二後説一。
並皆可レ笑可レ笑。問。句文何故不レ擧。答。
名是詮表初故。聲字是無二詮表一故。特言二名
倶義一。正理三十八左云。擧二名爲首一以攝二句文一
光釋非也寶可
也而是穿説
若不爾者至十八界攝 遮二異執一。婆沙十五
九右曰。問言即是語傍不
相應
彼依是名傍不
相應
但應二
一界傍法
界
一處傍法
處
一蘊傍行
蘊
所攝一。何故言二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所攝一耶。今遮二彼執一。若不二名
倶義爾一但名爲レ依者違二品類足一。品類足者。
舊論一八左云。分別道理論。舊婆沙十一十六
右曰レ如二波伽羅那説一。問。言依是有爲異名。何
可レ攝二十八界一。答。言依爲二所攝一。非レ謂三十八
界攝二言依一。故云二十八界攝一應レ辨二能所一。問。
正理論引二品類足一云二五蘊攝一。何與レ此異。答。
品類足九七左曰。言依事。十八界十二處五
蘊攝。婆沙所引亦爾。舊婆沙十一十六右亦復
如レ是。但顯レ遍二有爲法一互引レ文 光記初釋
爲レ是。後釋非也。正理下別有二無爲不攝問
答一故。寶疏初後辨闇記失
五右或名有離至有彼離故 初標レ名。次離釋一。
後合釋。是一分有財也
或名有事至傳説如此 初正釋。是亦分一有
財也。後標二傳説一顯二不信一。經部宗。事是體義。
有爲有體名爲二有事一。無爲無體名爲二無事一。論
主意信二經部一故。光記如レ是
五右於此所説至 三有等 頌前生起於二有爲
中一簡二無漏一。但約二有漏一故云二於中一。是簡持義。
即依第七頭此同近之辭慈行三(十二左)識疏七末
(十六左)又指陳之所祕一本(三十二左)
基
成唯識疏七末十七右云。處於中字皆第七
囀。於中兩言豈非二煩重一。基中變疏下十一右
釋レ依二十事中一云。依者所依第七囀聲中雖二亦
爾一。義相須故無レ有レ過。頌中擧二七名一。亦者不
定義。非二傍及義一。故舊論曰レ或。及頭及能所成識
論六(八右)及
顯二十一別心所一。七(十六)死生時無二意識一而約二五位一
以レ及顯二死生一。又六(三十二右)曰。與竝及言顯三隨煩惱
非二唯二十一。顯宗二(十五右)正理四(十六左)頌中及有二
二義一。一結眞義。二顯レ有二異門一。正理十一(七右)及言
攝二欣厭一(光四二十一右行)識疏六末(八十八左)六本
下(二十九左)因明疏一(二十二右)曰。及言擧レ眞等レ似
故稱
レ及
者相違義。通二下四處一。舊論云二見處及三
有一。是等並是有漏異名故。是合集義。故正理
論一十六左云。及ト者顯二餘有漏名想一顯宗一
(十五右)
全
同
等者顯宗一十六右云。等言爲レ攝レ名二有染
等一。正理一(十
七左)全同
品類足二四左有漏是有傍一諍。無
漏是無諍。如二有諍無諍一。世傍二間出世間。墮
傍三界不墮界。有傍四味著無味著。纒傍五咾
依出離依。順傍六結不順結。順傍七纒不順纒
應レ知亦爾。法勝毘曇一四左有二有漏。有煩惱。取
蘊。有諍四名一。今攝二餘諸名一故。謂等取墮界。
有味著。躭咾依。順結。順纒。有煩惱傍已下舍利
弗毘曇二十
三(十四
右)出
非聖法。有求。有染。當取。有取。有勝等
十二種一云レ等。光記云二等有染等四一。何狡致
レ限。寶疏七十五
左終
 爲二向外等一。引二正理而不レ云
レ四無レ失。然麟云。此論向内等。即但等二上諸
類一傍湛惠
信レ之
此釋迷三長行無二別釋一。論二十一十三
右云。等言顯二擧レ事未盡。何憂レ無二別釋一。而
違二正理。顯宗一。尚未レ知二向内等相一也。湛惠
云。麟記意。此論爲二向内等一。正理等爲二向
外等一。二論意別。是爲レ正。次上頌。及此頌。
舊論無二等字一。是故長行無レ釋。今云不レ爾。前
頌中。舊論有二及言一。云二有離及有事一。今頌。亦
舊論及字安二三有上一。並是相違合集能等三
義。成唯識六八右及言顯二欣厭心所一。六本下
二十
九左
梵云レ遮有二二義一。一及。二等。不レ能レ置二等
言一。故總有二及字一。二十論疏下十九右亦爾。顯
宗二十五右正理四十六右顯宗三十二右光二十
七左四二十一左夫向内向外者。等二別事一云二向
外一。顯下向レ上所レ擧法多類非一上爲二向内一。伽倫
二下十六右云。言二貪等一者。等有二二種一。一向内
等。二向外等。今言二貪等一。貪有二衆多一盡是心
倒即向内等。基因明疏玉六之
十六右
有二向内向外等一。
又八之三
十七右
云二向内等。因明後記上九右傍玉一
四十三右(引)
亦
向内等一然守朝因明四相違記傍玉六(十
六右引)
云。
向内等非也。是舊譯言。唐三藏不レ用者迷失
矣。又此等有二前中後別一。一擧レ前等レ後。如二次
四左前色等五蘊一。二擧レ後等レ前。此論十三
十一右先已説下寧有二無表一等上。光記十三二十
八右
云。
等二已前文一。三擧レ中等二前後一。法藏起信義記
上三十
一左
等者等二前後一。基成唯識疏一本五三右
釋二預流一來一。擧レ中等二前後一又云二所列等
所餘等一。圭峯圓覺經略疏一三十
九左
出。又唯非
一云レ等。大日經疏十三三右傍云非
一故云等
十十六右摩
怛利者等義等非一衆多義。謂七姉妹等也。
又十五左云。三曼多等也。謂一切法等二於虚
空一。惠遠起信疏一等出。又相似義。述記五
本十四右二本七十
四右
又無際記一十八左 有二齊等
平等二義一。齊總收多法一。平一體無差。又類義。
等級義。稱量義等。又於二結文一云二如是等一
有二二義一。一總指二上所説一云二如是等一。二如是
言指レ上等言二所説餘一。述記一本三八右文句私
志記六五十
九右
爾也
論曰至謂無漏行者 文中有レ三。傍寶爲
三可也
一明下
説二此一頌一意上。二正釋二衆名一。三總結。此即初
也。異二前後例一於二正釋前一致二此問答一。必有二由
致一。謂於二前有爲名レ蘊中一而有二取蘊與二蘊寛
狹不同一。故説二此一頌一欲レ顯下無漏唯蘊非二取
蘊一有漏雙是上。故舊論一八
左
曰。此何所顯。是有三
取可二説名陰。有二但陰非取。謂無漏有爲。此
中以レ惑爲レ取等。兩箇有字。此中簡持。實顯二
此旨一。此問答。雜心一四左法勝一四左竝有レ之。
正理論一(十
六右)
曰。論曰豈不下前説中除二道聖諦一
餘有爲法名爲中有漏上。何故此中復重説耶。雖二
前已説一而欲レ顯二彼差別名想一。或爲レ顯二彼名
想定義一。復説前説二一切有爲名蘊。今説下有
漏名爲二取蘊一義準無漏但名爲蘊顯宗一(十
五左)義同
寶疏爲二盡理一。光釋不レ爲二指南一。立言短讀
不レ順二論意一也
五左煩惱名取至如花果樹 初句説二取體一通二
下諸句一。正理云。以三能執取三有生一傍約果故。
或能執持引二後有業一傍約因故名爲レ取。初約二
苦果一。後約レ業也。此中三釋。初第五囀依主。
從レ因立二果名一。次第六囀依主。取是蘊所止處。
雜心一六左曰。彼諸行從レ漏生故第五
依主
生レ漏故
第五
有財
漏處故第六
依主
名爲二有漏一。準知是取所處。屬二
所處取一以立二蘊名一。舊論云レ隨逐取一。後第五
囀有財釋。能生是蘊。所生即取。因蘊有二所生
果取一故名二取蘊一。如三有レ花之樹有レ果之樹名二
花果樹一頭明本如レ今。舊論。正理。顯宗。及光。寶。頌
疏作レ華。草木之葩曰レ花。榮美曰レ華。説文。
花本作レ華。唐韻古音云。按花字。自二南北朝一以上不
レ見二于書一。晋以下書中間見二花字一。或是後人改易。唯漢
書李諧述身賦曰。草
迎レ歳而發レ花云云
舊論云。取從レ彼生故。如二花
樹菓樹一。雖二初後同第五轉一。能所對異。因果相
返。問。後亦是依主耶。答。是非二依主一有財。
因有二果名一如二覺者菩薩一。若作二依主一唯傍釋。
對法疏一六十
八左
云。蘊從レ取生如二草糠火一。或能
生レ取如二華果樹一。繋屬取一如二帝王臣一。此三皆
唯依士釋。花果樹爲二依主一傍釋也。問。何故
互爲二能所生一。答。如二有漏隨増一。四諦論二
十左曰。問取蘊何義。答愛欲是取義。此陰能
生レ取。爲二取所生一。與レ取相應。取所二隨逐一。能有
レ取故。故名二取陰一。後二義此論無レ之
此有漏法至名爲有諍者 分爲レ五。初標二能
所目一。二煩惱下釋二諍體義一。煩惱爲レ諍者。出
レ體簡レ亂。雜心一七右云。擾亂心一故名レ諍。諍
有二三種一。煩惱諍。陰諍。鬪諍。煩惱諍者百八
煩惱。陰諍者死。鬪諍者各各相違。當レ知此中
説二煩惱諍一。身見等諸煩惱生諸有漏行從二煩
惱一生故説二煩惱一婆沙百七十六(九左)亦説二三
諍一。正理七十五(十七丁)
次
二因約二人法一釋二諍義一。動二諸善法一。害二自他身一
故寶好人者非
也。人事誤乎
三諍隨増故者。釋二有義一。正理
云。蘊與レ諍倶。或諍蘊倶而得二生起一故名二有
諍一。此中意顯三蘊之與レ諍非二隨缺レ一餘可得
レ生。四名爲有諍者。結レ名。是一分有財。若約二
互増一煩惱亦是有諍。此乃持業也。五猶如有
漏者。示レ例
亦名爲苦至能招苦故者 凡聖相對。凡愚
不レ知二是苦一。聖知レ之故名レ苦。是相對當體名。
又正理傍寶引云。逼迫所依處故。自性麁重不
安穩故。後因同レ之。前因苦爲二能依果一。諸有
漏法爲二所依一。以二能依一名二所依一。一字一義全
分有財釋勿レ謂三一字
定無二六釋一
四諦論二十左曰。問云何
説二取蘊一名レ苦不三直名二陰苦一。答欲レ分別諦
有二四相一故説二取陰一爲レ苦。若直説二陰是苦一則
二諦不レ成。何以故。明陰戒定等五陰皆成二苦
諦一故。集因名。望二苦果一是當體名
五左亦名世間至有對治故者 探玄記一五七
左云。世者是時。間者是中。時中顯現故名二世
間一。離レ世無一間。如レ言二色界中等一次下八右
十二右
世即
間持業釋。唯識疏一本四十
二右
云。墮二世中一故名二
世間一。因明疏中本二十三右
傍玉四(二十三右)
宗輪疏十一
右
大同。
竝以レ中釋レ間。諸法是此生依滅時中墮現。
從二所依處一立レ名。雖二時無別體一而以レ義立二三
世一。是全分依有財釋。如二世路一。又述記爲二依
主一同體依主也。白虎下三八左云世中迭厠
故是云レ問約二間雜
義一非也
今初因簡二無爲一。後因簡二無
漏一。三種世間中。智正覺世間是無漏故
亦名見處至隨増眠故者 依第七別體依主。
五見住二其有漏蘊中一隨増諸煩惱一故。住中
之言顯二所依處一。眠者煩惱通名。非二唯睡眠一。
如二論二十十五左 釋一。雖二諸煩惱亦隨増一五見
具二四義一傍正理
釋之
殊勝故。故名二見處一
亦名三有至三有攝故者 有二三因一釋。三有
是三界。依處名。則帶數釋。今取名二有漏諸
法一。全有財也。初因第五聲。次第七轉。後第六
轉。竝全有財。如三人唯呼二三藏一。西明要集。及
法式分別六釋等輩。謂二他帶數一謬也
如上所言至立色蘊名者 自下二十行頌。別
明二五蘊一分別處界一。於レ中大二。初八行正示
レ體分二處界一。二十二左十二行頌遮レ疑決判。初
中有レ三。初明二色蘊一配二處界一。二十一左明二三
蘊一分別處界一。三十二右明二識蘊一分別處界一。初
中爲レ二。初色蘊。後十一右配二處界一。初中有二總
別一。此半頌總標。頌中。唯者簡二諸師異計一。婆
沙。顯宗悉用二惟字一。正理多唯少惟。此論皆
唯。設作レ維可。三字通用。其所簡何。謂經部
師不レ立二無表色一婆沙百二十二(初丁)倶舍十
三(六丁)義林三本(十二右)
覺
天。及經部。色中唯四大不レ立二所造色一婆沙七
十四(八
左)百二十七(初左)正理第
十(二右)光四(十右)引
法救論師撥無法處所
攝色一婆沙七十
四(九右)
及者。違合二義。無二能等義一。通二
五境上一。所以安二無表上一者略有二四意一。前十
處全。此法處一分。又前十微聚。後一不レ爾。
又前有對。此一無對。又五識ト意ト境別故。無
表者。新云二表無表一。舊譯。陳眞諦。及高齊那
連提法勝毘曇云二有教無教一。以二外教示無一
故。宋僧伽跋摩譯雜心一九右三二右云二作色
無作色一。而云二無作假色一非二有部正宗一也。長
行。所觸者。於レ觸有レ二。能觸。所觸。能觸亦
有レ二。一心所觸。二身根能觸。所觸者五境隨
一。今簡二餘二一故云二所觸一。唯依下釋二頌唯字一。
正理一(十七左)顯宗二
(初右)亦爾也
云。唯者唯此所顯十處。
一處少分名爲二色蘊一。唯此十一種量爲二此量一
離二増滅數一。唯頭義林一末(六左)要上末(九右)二
十疏上(十二左)中邊疏上(五右)
亦
決定義
六右彼識依淨至如是廣説者 釋二彼言一有二兩
釋一。初約レ境。謂縁二佛色境一識之所依淨色名
爲二眼根一。餘四亦爾。後説依二彼眼根一識所依
淨色名爲二眼根一。餘四如レ是頭論二(八左)云。身
根等亦非二能斫一。以二
淨妙一故如二
珠寶光一
問。兩説中論主意爲レ取レ何。答。兩
説竝相用。故雙陳無二破析一。然非レ不レ存二優降一
也。論主以二初説一爲レ優。以レ何知レ之。彼根義
傍有
六種
擧レ後爲二或義一故是一云レ順二品類足一傍舊
論亦
爾
也
故。意顯下雖レ順二彼論一而於レ理降上。若言レ不
レ爾。何不下如レ前五右言中若不二此解一違中品類足上
耶是二正理。一(十六
右)
顯宗第二(初
右)
二論。後説迴
レ初意爲二正義一。前義返爲二有説一而致二破難辭一。
是返三世親不レ全信本論一。彼難云。諸聖教中。
以レ根別レ識不レ以二境界一。故知彼言顯レ根非レ境。
今彈云。經中以レ境別レ識如二下引一是三若如二寶
疏一。論主後説爲レ正者。何不レ如二正理。顯宗綴
文一是四復有レ理。若彼識是眼識義者。依二眼根一
之識。而根義已成。何更可二成立一是五又境識
根三法相對以辨二差別一窮二其至理一。今始所二
建立一五根故。最可レ云下縁二彼色一識所依淨色
名二眼根一等上。如レ是根成而後從レ根立レ名爲二眼
識等一故是六 依二是理一傍下
教證
大小乘經論亦説二
色識等一。婆沙七十一十三
右終
曰。問。眼識亦以レ色
爲レ縁生。何故名二眼識一不レ名二色識一耶。答。亦
有經傍舊婆沙五十五(十八左)云。外入經
説縁レ色生レ議是名二色識一。乃至廣説
説三此名二
色識一。如レ説下色界爲レ縁生二色識一。乃至法界
爲レ縁生中法識上。問。但有二一經一作二如レ是説一。餘
一切經皆説二眼識一。如何不レ説レ名二色識一耶。答。
眼是内故但名二眼識一。色是外故不レ名色識一。
更有二五復次一。釋三多分名二眼識一。而全無レ遮二色
識契經一。但就二多分少分一也。成實論五三十二
(二右)
一心品。同三六左多心品。竝約二色等識名一
説レ之。成唯識論五十六左
傍下例證
曰。或名二色識乃
至法識一。隨レ境立レ名順二識義一故。謂於二六境一了
別名レ識是七 問。設有二理教一。何不レ依レ多而依二
少分義一。答。立二識名一有二多少一。或依二多分一。如二
論二二十
一右
説一。論二根出體一。境識根相對差別最
盡理。猶如下大乘中世親。安慧。兩五蘊論説二根
體一。言二色爲レ境傍所
取境
清淨色一傍根色法
故云色
述二境體一
言中眼境界顯色等上 然寶師未レ得二此意一。令三
今論全同正理一者謬也。光記雖レ不二評言一。而
多引二正理一。彼ハ彼ヲ爲レ根文也。又未レ辨二二論
異一。全同二正理一也。寶師亦云二諸論同一。豈得二皆
同一頭又寶引正理。自作全分破一分。劫謬
之甚矣。正理已云淨信名識法。明一分
如二上已
引一。今論主未三全信本論一具見二正理一。故多置二
傳説一也。亦不レ恐二於婆沙評家一。論所詮顯。但
以二理長一而爲二本意一。不二強拘文
六左已説五根至十一爲性者 訣曰。此頌中。
色者牒二色處一。二者二種義。正理云。色二者二
種義。兩種種言通二前後一頭舊論一(十右)亦
云二色二或二十一也
 或
者。此論頌中須二或言一凡有二四例一。一但不定
義。以顯二義差別一。論第一十八左
二十右
彼二十右體語。
或名。二十九二左二十六十七右十七
左十六右
十三十七左
十七十二右二十一十七左二十四十四左
十五左
等是也。
二十七初左頌曰。偏趣九或十。又盡六或十
智。長行云。或聲顯三此義有二二途一二顯レ兼二
餘義一。論第二二十右云。或言表三此亦依二過去一
等是也。三表二異説一。第三四左云。或流傳所
依。釋曰。或言顯二餘師意一。二十三六左曰。或聲
爲レ顯三二有二異説一。二十一十五左頌。根本五或
八。二十四十七左頌。或具輪等故等是也。四
密標レ疑。十四卷九左頌曰。盡壽。或晝夜是雖二
有部宗事時別一。而於二長行一以二經部義一難破。
三四左云。或重顯二是餘師意一。當卷次下二十右
頌。曰三或隨二蘊等言一。是有餘部不正義。今或
言就二第四例一表レ疑。故於二長行一加二難責一。依
レ之説二顯形二一不レ立二倶句一。論主爲レ當レ理。説二
二十一四句分別爲二不正義一。故曰レ或。若如二光
寶等一。但總別開合異。一師義。何不レ言下色二
開二二十一。又色者二十種。又色顯形二十上。又六
百行中。無レ有三總別開合異置二或言一。設餘處
爾。今全不レ符二長行釋一。至レ文可レ知。第二句
唯言。簡持義。簡二餘義一如二長行一。復通二上下諸
句一。謂唯二者。簡下二十等計立二四句一及皆爲中
實有體上。及雜心一十二右爲二色處倶三種一。唯
二十者簡二二十一計一。以二不正一故。聲唯八者。
特此云レ唯者甚有二所用一。如二下辨一。味唯六者。
簡二法蘊足等異説一傍立十
七種故
彼説。第九八左曰。四
大所造根味。莖味。枝味。葉味。花味。菓味。食
味。飮味。及諸酒味。苦味。酢味。甘味。辛味。鹹
味。淡味。可意味。不可意味。順捨味。五事下
二左可意不可意捨三。雜心一十二左同レ之。香
唯四者。亦簡二彼傍法
蘊足
論一。彼説二九種一。謂根。莖。
枝。葉。花。果。好。惡。平等。及如二長行一。雜心一
十二左立二好惡非二三一。五事下二左亦爾。觸唯
十一者。亦簡二彼論一。彼説二十二一。如レ煖也。下爲
性言。通二上五處一。如三論四(三右)下云二必倶言
流下。是各表レ有二別體一也。味香不レ次。光記二
釋。初約二結頌犯聲一。後依二正理一。顯二五識起不
定。寶破二初義一非也。此論九六左云。順二結頌
法一故逆説レ四。理門論十右曰。言二相似一者。是
不二男聲一。能破相應故。或隨二結頌一故。一文有二
此兩用一。約レ義約レ聲也。無性論四十左云。順二結
頌法一故。文隔越其義相屬。掌珍三右如レ幻縁
生故。順二結頌法一故。説二同喩一。如レ是次第。正理
只説二一邊一約レ義也
論曰至不正爲後者 五事下一右唯顯形二
也。入論上二右竝全如レ今。唯顯唯形無二倶句一。
是論主依據也。而入論二十倶爲二實有一。訣曰。
長行爲レ二。初五境體。二性識十八右
四目
總別。初
中爲レ五。初色境中亦爲レ二。初釋二色二一。後釋二
或二十一。此初也。此中顯四形八者。唯顯唯形
二句不レ立二倶句一義。故標別顯形一。若是開合
異耳者有二四失一。一自語相違失。已分別顯形一。
何亦爲二倶句一。自語相違故。二二十八字徒然
失。顯色有四至二不正爲後一二十八字徒然。總
別開合故。何總合中別標レ數列レ名。應下如二正
理一説上。三復説言不レ消失。違二復説言一何不レ云二
開爲二十一。對二頌或言一則或復義。如下次上六右
八目
彼根義或復。及下論處處釋二頌或一云下或説
等上。四假實相違失。初義標二顯色四一。餘雲等色
爲二分位假一。不レ許二餘別實體一明也。故舊論云。
餘色是此四未レ異。而二十種家悉爲二別體一。諸
論分明也。故次下論十一右曰。婆沙宗。影等顯
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一文若不レ爾。本論中
於二何處一二十種家立二雲等是四顯色分位差
別一。依レ之知。爲二二種一論主實意而亦盡理也
然衆賢會合二義一爲二一義總別一。而招二自語相
違及違教失一。於二本論中一二十種家無三煙雲等
爲二四顯差別一。又顯十二形八。決定。何爲二復
倶句一正理一(十九左)云。言二色二一者。是二種義。謂顯
與レ形。此中顯色有二十二種一。形色有レ八。故或二
十。顯十二者。謂青黄赤白雲煙塵霧影光明闇。於二十二
中一青等四種是正顯色。雲等八種是此差別。形色八者。
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有説。色有二二十一
種一。空一顯色第二十一。此即空界色之差別
六左或二十者至故今不釋者 訣曰。釋二或二
十一爲レ三。初標列。二釋二難了一。三四句。此即初
二也。初中有二本餘二一。此兩師。婆沙十三九右
七十五十六左兩處竝出。今依二十三一列名次
第。彼七十五列。長短方圓正不正高下。青
傍下
顯色
黄赤白影光明闇雲煙塵霧。法蘊足九
七右四顯色傍形顯
雜列
雲等傍顯
色四
長等傍形
八
影等傍又
顯四
何故諸論異者。二十種各別有體。互不二彼
差別分位一故。而今依二婆沙十三一有二由致一。
一爲レ顯二本末一雲等爲レ後。爲レ別二顯形一青等
爲レ首。是雖二餘師義一而亦便二自義一。如二法蘊足一
本末顯形雜交。如二七十五一者雖二顯形不亂
而本末難レ辨焉。長短。諸師異解無二全取決。
今云。起二長短覺一因。是長短極微。非レ佛誰知二
事法長短定量一。世間皆無始已來熏習相對
立レ名。婆沙十三十右云。若一極微非レ有二長等
形一者。衆微聚集亦應レ非二長等一。光記五十左 相
雜義不審。何不レ起二同時長短覺一。又可量不可
量辨如二寶破一。又横竪義非也。又五一左像問答
可也。婆沙七十五十七右有二鏡水中像實有問
答一。眼識所見故爲レ實。問。影與レ像爲レ同爲レ別。
若別何不レ説。若同何故婆沙七十五十七右正
理三十四十七右別問答。答。麁論門爲レ同。皆
依レ質現故。若細論分レ之。其相四顯色現不現
別故。大乘亦有二開合一。倫記一上二十左云。範
師云。若依二顯揚一。光影之外説二影像之色一。所
以分レ影爲二者。前影色。是障二日光等一之色。
後影像之色。是水月爲レ縁於二本識一所レ現色上
有二眼識所見影像之色一。是色處攝。若在二水鏡
等一者。是法處攝。意識所見。如二對法説一。何故
對法中不三別説二影像色一者。三藏會云。集論。
青等中。本影合説故無二影像一。顯揚。別開二本
影一故立二影像之色一已上寶疏亦唯引二成業論一。
以判二大小乘一。局之甚矣。彼成業及下文。以二
經部意一破二有部形色實有一文。是約二假聚能
縁覺起一。何以レ彼直定レ之。又長即細。短即麁
故。八色中不レ立二麁細一者。未レ精二大小乘宗一之
失。正理三十四十左瑜伽五十四十六右顯揚一
十二左對法一七右 竝長短外立二麁細二色一故。
又長短形色中立二縁成。種姓二一。其縁成是假。
由二工匠等意分別一。長短方圓不定故。其種姓
誰所レ定。瓜樓是短者對二越瓜一。無始薫習故
爾。破光二釋一竝爲レ是。而破二大乘人一還謬。瑜
伽五十五十六右 問答長短等假實一判爲レ假。
彼云。答當レ言二假有一。又必相對。相對之法有二
自性一者。彼法便有二雜亂過失一。又如二車等彼
覺可破故。雖二色處一而爲レ假。倫記一上二十
一右
云。其長短等色。西方兩説。一云是假。故非二
眼識境一。一云色處攝。故是眼識境。此長等及
名等。雖二是假有一而現量境。述記二本二十八
出二二義一。但爲レ實爲レ正。七末六十
八ウ
燈二本四十
三右
祕第二等無二取捨一。義忠百法疏出二二義一。假實
竝縁爲レ正。今案。護法五八無執故。不レ縁レ假
也。若依二安惠一五八皆有二法執一。故竝縁爲レ正。
由レ是有二兩義一也。有餘師義。空一顯色爲二別
體一齊二二十一。而會合二十家一。光等大非也。而
此有餘師依二品類足一(十二右)及識身足十一
三右等一也。於二婆沙一皆云二有説一。今論主不レ用。
故不二頌説一。又正理。顯宗不レ用也。而正理等
會二此義一云。此即空界色之差別。不レ許二別體一
也。寶三左爲二不正義一可也。光師兩義竝非也」
或有色處至有長等故者 訣曰。後四句爲
レ二。初正作レ句。後論主難。初中有二兩義一。竝是
就二二十種一。諸論稍別。婆沙十三九右初擧二兩
説。初有二四句一。初句擧二八法一。而云二及空一顯
色一。二十一家加二空一一。除レ之二十家。故致二及
言一。二三句同レ之。第四句云。若非顯非形故。
可レ知者無也。同二今論一。今論若約二二十一家一。
初句加二空一一也。七十五卷十六左初擧二兩説一。
次二句分別一。青等八法唯顯非形。餘十二種
亦顯亦形。次標二有説四句一。前三句全同レ今。
而第四句爲二空界色一彼百二十二二左唯
説二四句一。全同二七十五後四句一。空界色非形非
顯故爲二第四句一。與二空一顯色一各別。是不レ順二
有部正宗一也。法蘊足論九(七右)説二色處一
云。青黄赤白雲煙塵霧長短方圓高下正不
正影光明闇空一顯色。相雜紅紫碧緑皂褐。
挾此相雜言一。顯二假實異一識身足論十一三右
直作二四句一云。有傍一顯無形謂青黄赤白。影光
明闇。空一顯色。此即如二彼青黄赤白一此意於二
影光等一
有二異説一。故例二共許四色一。以判二但是初句一。傍唯顯非形
故具云レ如二青黄赤白一。顯二餘六皆唯顯色一。若爾此言指二
上六一。對二下四顯色一。具云二青黄赤白一。何不レ思レ之。若不
レ爾如二光寶等一者。唯指二空一顯色一。何不レ云二此中後一一。
光傍一餘初右問答寶傍四
右二釋釋甚違レ文背レ理也
 有傍二 形無顯謂身表
業。有傍三顯有形者謂若二諸色有形有顯一。無
傍四顯無形者謂若二諸色無顯無形一傍無表色
聲香等
此
總約二色蘊一。故第四句云二諸色無顯無形一。今簡
云二色處一。故無二雙非一。亦不二相違一已上二論二十
一家據處也
今正理。顯宗全如二今論一。又彼三十四十五右
十六右
有二兩説四句一。初傍全依
識身論
有有誦者四句中。前三
句全同レ今。第四句云レ如二香味等及無表聚一。
彼約二蘊門一爲レ異。大低無レ異。第二有餘誦者
四句。初句云。明闇聚。即此差別説爲二影光一。
第二身表業。第三青等長等十二種。第四如二
前説一。是大同二今有餘四句一。而今影闇不中攝二
初句一爲レ異也。上來各別計必勿二和會一矣。此
四句相。正理三十四十五左具釋。竝就二聚色一
非二極微一。彼曰。或有二色聚唯顯可了。謂青等
影等。大種造色聚。以下於二其中一顯色多上故。餘
非二定取一。故唯顯色可レ了。此初句對レ多彰レ少。
對二非定一彰レ定。若爾約二多分。決定一爲二第一
句一。光寶云云並非也。後三句披レ文可レ味。今第
三句中所餘雲等四全。前二句青等八一分。
合十二也者。光第三爲レ是
如何一事至應有顯智者 訣曰。初論主難。
光云二外難一。寶論主以二經部意一難者竝非也。
次由於下有部答。寶疏。論主以二經部意一通者
非也。後若爾下論主難絶。正理三十四十六右
釋二第三句一已云。此中經主前難。如何一事
有二二體一者。此難不レ成。非二所許一故不レ許二一體
二微成一。故
難不レ成也。寶師
分科釋義甚誤也
復有二形顯互相依屬一。如レ説下鷺
非レ旛及旛非レ烏等上。此中形顯倶可レ了故
七右聲唯八種至非有情名者 訣曰。別此言
レ唯爲レ簡二二門峙立義一。又簡二議論増減一。品類
足一二右甘露上十三右 五事論下二右竝唯爲二
有執等二種一。法蘊足九八右約レ事云二象聲馬
聲等一列二十一一。雜心一十二右執受無執受倶各
有二可意不可意一爲レ六。如二長行簡一。今云レ及者。
恐乃誤也。婆沙云。此各有レ二故。今亦云二差
別爲四一故。後人見二正理。顯宗一。遂致二此誤一也。
故舊論無。如二二九左
七目
此乃生聲。三十六右
五目
云何
乃言一。又韻會旁。及覃被也。詩大雅曰。覃及二
鬼方一。周頌。燕及二皇天一。又如二下及六道一。識疏
三本三十
一右
云。執是攝義。持義。受是頌義。覺義。
攝爲二自體一。持令レ不レ壞。安危共同領受之一。能
生二覺受一。名爲二執受一。婆沙十三十左釋二聲處八
種數一有二兩説一。第一説文光記六
左初目引
從レ總至レ別。次
第開立。先爲二執無執二一。於二此二一復各開二情
名非情名一乃爲レ四。於レ此復各開二可意不可
意一成二八種一盡理
正義
第二有説文光記九
右引レ之
約二義門異一。
不レ就二法體一。謂一執受無執受門。此攝二一切一
盡。二有情數非情數門。是亦盡二一切一。集二此
兩門一以成二八種數一。非二體是八一頭湛惠云寶師教
理明顯取捨有レ旨
者。闇昧之甚也。汝未レ知二
婆沙第二説之旨一故也
故品類足一二右總爲二執
受非執受二一。甘露味論上十三右爲二衆生數非
衆生數一。如レ是兩論各約二一門一。皡按。此兩
説至レ論二聲體一。終無二差別一。竝歸二執受無執受
二一故。而解二聲八種一。第一説最爲二盡理一。何一
體互取可レ成二八數一。於二五境中一全無二其例一故。
本宗判レ體兩説互用。釋二八種一唯須二初説一。故
入阿毘達磨上二左等云云問。兩説差別何。
答。如二前言一。第一説次第開別。有情名者。與二
名句一合。而起爲二有情名聲一。第二説爲二有情
數一。與レ此大別。數者數類。悉攝二其類一。如下拍手
等不レ離二有情一爲情數上。必非二情名一。不二與
レ名合一故頭數者數類悉攝二類義一。拍手聲不レ離二有情一
故爲レ數而非二有情名一。拍手不二與レ名合一故
如レ是大別。名與レ數勿レ混。數總攝二語手傍非有
情名也
等聲一。於レ名唯語表也。神泰法師善得二論意一。
今論全依二彼初説一。何以故。謂傍有三由一兩處
云二差別一。顯レ開二於前法一故。二云二有情名非有
情名一。不レ言二有情數一故。依レ之彼初説。今論。入
論。竝一致。光師爲レ得。寶疏令レ同二後説不
正義一者。誤之甚矣。一傍有
四失
全不レ知二義理一。二
不レ辨二名相差別一。三名與レ數同者。婆沙兩義
何可二差別一。四謬解正理有情數非有情數即
有執受及無執受大種爲レ因聲所攝文一失。彼
隨レ應攝盡。何直如レ次攝レ之。如二下引文。
問。後説義門之異相如何。答。法救五事毘婆
沙下二右曰。聲有二二種一。乃至傍本文
爾也
廣説。有執
受大種者。謂諸大種現在刹那有情數攝。無
執受大種者。謂諸大種過去未來有情數攝。
及三世非情數攝乃至若從レ口出手等合生名二
有執受大種因聲一。若從二林水風等一所レ生名二
無執受大種因聲一。婆沙百三十七十三左曰。
此中有執受大種者。謂現在刹那有情數攝
心心所法所二執受一大種。無執受大種者。謂過
去未來及現在一分傍是明
化語也
有情數攝。并三世
一切非情數攝所有大種是。又十五右曰。已説二
大種一。當レ説二所造一。所造亦二。謂有執受及無執
受。現在刹那有情數攝心心所法所二執受一者。
是有執受。過去未來及現一分有情數攝。三
世一切非有情數攝。是無執受。後説依二此法
相一。謂執受無執受門。唯以二現在刹那有情聲一
爲二有執受一。餘過未全。現在一分化語。有情
數。三世非情。爲二無執受一。是則執受狹。非執受
寛。若約二情無情數門一。唯三世非情爲二無情數
門一。三世有情數聲爲二有情數門一。是義門不同。
二門其體終無レ別。而總合立二八種聲一。例如
レ應三三性漏無漏門。常無常門。合立二六門一。而
寶疏全不レ知二第二説旨趣一。妄認二臆説一云云。
竝皆非也。問。正理論何故據二後説一。何爲二唯
二種一。答。品類足一二右曰。聲有レ二。謂有執
受大種爲レ因聲。及無執受大種爲レ因聲。法救
五事婆沙下二右亦爾。入阿毘達磨亦標三聲
有二二種一。故正理論一二十
一右
云。本論所攝聲相
無レ異。故不レ應レ立二此八種聲一。後難應レ遺。依二
婆沙後説一則唯二義易二成立一。唯據二義門不
同一故前難亦除。皡按。麁論唯二。若細差別八
種。但麁細異終無レ異。故入論標二二種一。具開二
八種一。今論亦雖レ云二八種一。不レ違二本二一。展轉開
別故。而爲レ令レ知二聲體數一就二開門一示二八種一。
爲二盡理一也
七左有説至亦應爾者 雜心論一十二右出也。
大乘五蘊論世親二左安慧一左對法一七右亦
同。正理一二十一右通二此手鼓合聲一云。而相映
奪。隨取二一種一。其差別相不レ易レ可レ知。是故聲
處唯二種。是但有レ言。全無二其理一。寶疏十三左
問答處中聲一。以二二義一通。竝非也。今云。具可
レ云。略故不レ云。彼品類足一二右開二顯色一立二
好惡處中三一。及於レ味立二可意不可意順捨處
三一。五事婆沙亦如レ是。準レ彼聲亦可レ爾。五境
相望。各約二増勝一立レ之。互相影顯可二知量一。故
正理一二十左云。於二色等中一亦應可レ説二可意
等異一。何獨在レ聲。色等亦應レ説二有執受及無
執受爲因一。理實應レ説。然由二聲處自性難知
故。但就レ因説レ有二二種一。色等不レ爾。是故不レ説
也
味有六種者 訣曰。今依二婆沙一。六隻三對細
示レ體。若品類足第一二右味立二可意不可意順
捨處三一。是約レ情麁論レ之。故五事論二左云。悦
意名二可意味一。不悦名二不可意一。與レ二相違名二
順捨一。彼對二此六一一一具レ三。故對法論一八右
列二六味一。云二若可意若不可意若倶相違一。若言
顯二六中差別一。又法蘊足九八左列二根味莖味
等十八味一。於レ中苦酢等六味。及可意等三。甘
露味論上十三右云二辛苦等六十三味舌所識一」
香有四種至有差別故者 訣曰。悦意名レ好。
不悦名レ惡。此二各有二等不等差別一。故成レ四。
一好等香。二好不等香。三惡等香。四惡不等
香頭雜含三十八(十左)云。復有二三種
香一順風熏。亦逆風熏。亦順風逆風熏
何以知者。
異レ餘置二有差別故因一。豈非レ爲レ此。正理但釋二
等不等一。不レ釋二好惡一。非レ顯二好惡各有二。次上
聲中色中有爲及有漏異名結差別言。皆某
上分位差別故。勿レ執二本別四一。故舊婆沙第
十十二右云。香入有二四種一。有レ好有レ惡。好有二
二種一。有レ等有二増減一。惡香亦爾。新婆沙文略
耳。準レ之好折中者云レ等。是均等義。好中若増
上。若劣減者云二不等一。等者必益二依身一。不等
者必招二損害一。喩如下米食折中利益身命一。若
過上若少劣必損中身命上。故正理云二増益損滅一。
正理後説。依二光師一微弱増盛如レ次等不等爲
レ是。寶疏逆次。此未盡理也若不等是微弱。
下二於彼不等一之等香何増盛寶疏未レ辨二四香
爲四者非也 光記雖レ云三好惡攝盡一切一。
而等不等外更立二好惡兩種一。誤之甚。三四相
攝猶非也 本論品類足一
(二右)
三香。正理初解及
入論竝約二香功能一。五事論約二機情一。悦意必
長養諸根一。故其義終同也。正理後釋約二善惡
無記因一也。今三四相攝者。四香一一具二本論
三香一。且於二好等香中一。約二機情一有二悦不悦處
中一。餘三亦爾。是故本論約レ情爲レ三。婆沙就二
香氣香臭之等不等一爲レ四。故舊倶舍云。香臭
傍是亦隨人情
香息無一定也
平等不平等差別故。雖レ同二好惡
平等言一。其義相大別勿レ亂矣
七左 觸有十一者 訣曰。寶疏一段分科爲
レ是。光兩重通妨依二正理。顯宗一也。此論二十七
右已
下釋レ觸有二四師一。第四大徳義。無間生故假名
レ觸。實不二相觸一也。次四大發二身識一。婆沙兩義。
今云。後説爲レ勝。婆沙十三十二左觸生二身識一。
雖下縁レ一生縁レ五生縁二十一一生之三説上。而皆
生二身識一故。次滑等四置二性言一。光師簡二經部一
者不可也。若爾冷等三豈同二經部一。故但如二寶
疏一五右當體與レ從レ果別爲二盡理一。爲レ顯二此差
別一殊冷上置二及言一。正理。顯宗。入論。及法蘊
足第九九右竝同二此論一。是皆顯示得名有別一。
滑性持業。正理云。滑即是性故言二滑性一。如三
別傍十
句論
即性故言二別性一。又兩五蘊論同レ之。冷
等三全分有財釋頭纂要(二右)義林三末(六左)
惡尸羅二末(十五左)菩薩有財
是
一字一義相從名。勿レ執三一字一義定無二六
釋一。又婆沙十三十二左品類足一二左竝七皆
云レ性。顯二實有體一。簡三經部。覺天等。唯能造四
大無二別之體一也。又婆沙百二十七十二左 都
無二性字一。此但示レ體。不レ欲レ簡レ他。故舊論亦一
無二性字一也。雜心一十二左對法一八右無二性字一。
次所造七中。唯冷觸主無二所對煖一。光寶同云。
火大故不レ立。今按。大乘論中。四大外別立二
煖觸一。對法論傍二十
二觸
一八右瑜伽傍二十
六觸
一八右成
寶論傍二十
五觸
五十七右皆立二煖熱一。依レ之思レ之。四
大應レ言二堅濕乾動一。而順レ世云レ煖。故據レ實
應レ立レ煖。順レ世爲二火大一。故亦不レ説無レ妨。問。
婆沙十三。品類足。法蘊足。雜心及。成實論。
對法論等。竝輕重次第。今何重輕次。答。由二
別釋便一。謂不レ可レ稱名レ輕。反レ之名レ重。其體
難レ知。故重輕次也。於二四大一元有二滑等微一。何
不レ論二増減一。不レ云二増減一滑等性自爾故。而約二
彼彼事一有二増減一。故或現レ滑。或澁増。或平等。
此偏増滑等偏増。非二四大相望増一。思是有説。
七假立觸義。同二覺天等一不正義也。與二能造四
大體増用増兩義一別也。勿レ混。入論上三右唯
約二偏増一。五事上二右竝擧二二義一。釋二後義一云。業
用増非一事體増一彼致二通釋一。思擇應レ知。光
十四右四大偏増問答。初説大種極微各別義
順二有部宗一。傍此義未可也所造
微非二大種微一故
後説相似大乘對
法論等水風雜故冷假立一。不レ親二有部宗一也。
正理一二十
三左
文言。同二後説一而義意各別。彼但
顯發之因。與下此後師對二性類差別一立中別義上
大別。故云下如レ是所造離二大種一外別有中體性上。
然光云。正理同二後説一。寶二義兼具證引二彼正
理一。竝未レ盡也
傳説如レ此 光寶云。經部色界無二冷觸一。論主
朋レ彼故云二傳説一。若爾應三傳説言於二冷觸上一。
今安二最後一。總不レ信二有部所造觸別體一也頭故
至二第
十(四左)有二
生觸成觸諍一
故正理一二十
三右
云。如レ是所造離二大
種一外別有二體性一。後當二廣辨一。豈非レ對レ此
八右此中已説至斯有何失者 訣曰。上來第
一五境出體畢。自下第二明二生識相一大爲レ二。
初明二總別一。後八左
初目
叙二前後一。初中有レ三。初牒
上明二四識一。二約二身識一。三擧レ難通釋。此初中
先約レ眼。後例二耳鼻舌三識一。此中已説二多種
色處一者。寶疏十八右 指二上來五根五境十處一
爲二多種色處一。此意上來已説二十處一。次下約二
五境一明二生識一故。然今云已云二色處一。上來十
處隨一也。何十處皆云二色處一。次上出體結生。
皆云二色處聲處等一故。次下十一右唯云二十處一
不レ云二十色處一。由レ此視レ此。今文約レ初擧二色處
多法一。以便二於下眼縁一。顯二餘聲處等多類一也。
又舊論云。前已説レ色有二多種一。此中有時由二
一物一眼識得レ生等。準レ彼此中言在二句頭一者
難レ消。應下如二舊論一在下。若爾義穩也。況舊論
安二前言一。以顯下更唱二前説一非中結文上。而亦顯三遠
指二五境初文一云レ前。如二妙經不輕品七一初左誹
謗得レ罪如レ前指二第四卷
法師品一
所得功徳如レ向指二第六
卷功徳
品一止觀輔行三之一三七左小遠云レ前。稍近云
レ向。婆沙十三九右曰。問。爲下縁二一色一生中於眼
識上。爲下縁二多色一生中眼識上。有傍一説。但縁二一色一
生二於眼識一。尊者世友傍二説曰。非下一眼識頓
取二多識一生上。速疾故。非倶謂レ倶。是増上慢。
如二旋火輪非輪謂輪。有傍三説。亦縁二多色一
生二一眼識一。問。應下一眼識有中多了性上。乃至廣
説。答。若別分別則縁二一色一生二一眼識一。若
不二別分別一則縁二多色一生二一眼識一。大徳曰。
若不三明了取二色差別一則縁二多色一亦生二一
識一。如下觀二樹林一總取中葉等上。依二彼第三正義一
以釋。余耳鼻舌三識文全如レ眼。故例顯。二有
餘師下明二身識一。以レ何四識身識二段知者舊
論曰。耳等識亦爾。身識若極多由二五觸一等。
況至理顯然故。極多言顯二以降四三二等不
定一。彼婆沙十三十二左明二身識一文。異二前四識一
傍四識
一多
出二縁一縁五縁十一三有説一。百二十七
十三右更加二如是説者一文如二光引一。今論依二百
二十七一。故第二云二有餘師一。於レ中論主意兩義
各有二其理一。爾極五義未レ盡。故貶爲二有餘一。不
レ依二婆沙十三文一。思レ之。三若爾下擧レ難通。是
亦依二第十三十二左問答一也。問意唯縁二一法一
爲二自相一。縁二多法一爲二共相一。今縁二多法一。五識現
量縁二自相一。而返應レ縁二共相一。答意凡於二自共一
非一。一總別相對。二體義對。三名句對。四詮
非詮對。今約二處自相一。是總別相對。總處爲二
共相一。其中別處十二爲二自相一。今唯縁二色處
一一爲二自相一也。若約一一事體自相一。彼體義
對。青爲二自相一。無常等爲レ共。不レ依レ彼無レ有
レ失。舊倶舍約二總相共相別相自相名一。義無違
也。光記十五左科二生識總別一非也。作釋亦夫二
詳悉一。寶疏十八右大科云二生識總別一者。何不
レ攝二前後一爲二四科一非也。況大科二四段一非也。
又初云二正義一。是五識皆具悉。而論主約二四
識一。又百二十七評家義者。彼唯身識十一評
家。餘四識正義文也。又二婆沙異説者。意唯
擧二異説一耳。若爾所詮何。況自云二後説正一。非二
但異説一故非也
八左今應思擇至令相續故者 訣曰。第二生識
前後。論主致二此分別一。故曰二今應思擇一。合中
知中。觸味兩境定倶至。故別論二前後一。以顯二
餘可爾。餘者如二身鼻香觸一者。不二必倶至一。其
餘離中知亦不定。若倶至時則準レ之可レ知。光
記十六左 竝或可釋爲レ勝。初釋非也。寶疏
十八左均等爲二多分一。及設二四縁一盡理也
八左無表色相今次當説者 訣曰。雖二是色
法一直不レ可レ示。故寄レ餘説。是故言レ相。入論
説二十一色一。唯於二無表一標結竝云レ相即爲レ此
也
八左頌曰至説無表者 訣曰。此頌全同下入論
三左列二四位一傍四雙
八位也
等上。彼云。無表相者。由二表
心大種差別一。於二睡眠。覺。亂。不亂。心。及無心
位一。於ノ言依ノ聲也。此一頌悉説二無表相一。以
顯二其體一。於レ中初句示二所居位一。亂心不辭心
散心相對。善心爲二不亂一。惡無記爲二亂心一。是
相對名非レ謂二狂亂。無心等。定心中有心定無
心定相對也。隨流言示二等流性一論十三
(十二右)
簡二
極微積成一。故入論云。相續轉不レ可二積集一。光
寶倶云二無表相一非也。隨流言何可レ局二無表一。
統二此一頌一是無表相故。淨不淨者。三性分
別。無表無二無記一故。異三有表通二三性一論十三之
十三右
然光記出二無表體一者非也。寶疏云二無表性一
下云二體性一非也。第三句簡レ得表レ體。得非二大
種造一故。具二上十四字相一者。顯二是無表性一故。
第四句叙レ因結レ名。説言表二不信一
八左論曰至此餘心者 訣曰。長行大二。初具
釋レ頌。後略示レ體。初中有二九節一。此初也。於二四
位中一三位云レ此。此餘即唯亂心。猶如四次下
十一左云三四餘名二行蘊一。上所説已。下未説識
總云レ四。今亦未レ説云レ此也。此言指レ下。如二此
論五六右一。便違二此文一。謂本論等。同六十六右此
經文當二何通一。經云等。而善惡對善心不二擾
亂一故。不善無記爲二亂心一故。正理論二初右云。
不善無記爲二亂心一。餘心名二不亂一。思レ之。舊論
云。異縁名二亂心一。異二善縁一惡無記故。而光寶
倶三性相望。對二無表善不善一以判所居位善
不善一者。是擬下顯宗釋二餘心等頌三字一互相
望上。而頌釋各別何可レ例。故正理定判由レ是
招二大過一。一違二正理一故。二不レ成二亂爲レ亂義一。
三四位各別。何亂不亂互通渉。四泥二此言一
失
等言顯示不亂有心者 訣曰。通二兩處一如二正
理等一。論六三右頌曰。由二時果善等一。長行云。略
説由二時果等善等一云云正理論十五八右頌曰。
由二時果善等一。長行曰。略説由二時果等善等十
種縁一故。由二果等一者。與レ心一果等流及一異
熟。由二善等一者。謂此與レ心同善不善無記故。
如レ是一等通二兩處一也。安慧倶舍釋最得二深
妙一。亂不亂散心對。有心無心定心對。猶如二入
正理論五右傍玉水五
之五十九右
標二虚空極微等一。此等通二
兩處一。空等等二時方等一。同常住相似故。微等
等二意等一。同質礙相似故。是故釋云下於二虚空
等一有。於二極微等一無上頭論十四(六左)間二
善不善一答二淨不淨一
八左相似相續説名隨流者 訣曰。簡二異性相
續一。故云二相似一。光記第二第三合取可也。舊論
曰。是似相續。或倶或後。故名二隨流一。倶者
必與二所依心一倶。謂善無表與二善心一倶轉相
續。或前後相續。正理破云。相續者假。則失二
對法宗一者。光寶救全同爲レ正也。又入論上
三右云。於二睡眠覺亂不亂心及無心位一。有二善
不善色相續轉一。是無表相。法勝毘曇論第二
二右云。無教者身動滅已與二餘識一相應彼相
續轉。如二受レ戒竟一雖二不善無記心一善戒隨生。
如二捕レ鳥等一雖二善無記心一惡戒隨生。彼等豈
可レ失二對法宗一。又爲レ不レ取二初念一
八左顯立名因至故名無表者 訣曰。此者指
レ法。謂指二上四位中隨流善不善大種所造色一。
此色全無二表示義一。不レ能レ令二他了知一故。故言
レ由。由者因由。第三囀聲。猶如二中邊論下十六
左曰一。由レ此思惟如レ所二施設一大乘法等上。彼疏
下五十左云。由即第三囀聲。由二此三慧一。如二布
施等所有施設一。大乘法等。又如丁最勝王經曰丙
故得レ稱乙一切智甲。沼疏四末釋曰。故者所以。
我觀レ空修二諸行一滿。故得レ稱二一切智一。故者亦
由。由二我觀空。餘如二前解一。準知。正理第二
初左曰。由此説無表者。由丁善不善心所二等起一
諸位隨流淨不淨色正釋二
此字一
雖レ如二表業一而非丙表
示令乙他了知甲是體上
義用也
故名二無表一。寶疏二十一
右終
云。頌文略故但云二由此一。爲レ顯下由二此無レ表義一
故名爲中無表上。今云。義旨全爾。正理作釋顯
然。而云二頌文略一不可也。云二由此一其義顯。於二
所レ擧法一既無二表彰義一故。圓暉一一五十
五左
云。由
此者。由二此上三句一得レ立二無表名一。無レ有レ失
爾有人順二顯宗一。不レ符二此論正理一者非也。顯宗頌云二是
名一只具レ前。今云二由此一顯二所由一。圓暉亦置二由言一。何違
有
説者至宗言 論冠云云
略説至無表 論冠云云
大種謂四至濕煖動性者 訣曰傍初二句標二異
目一示二總別名一。
第三句示二業用一。
第四句顯レ體
初二句牒レ名。以二異目一釋。故長
行云二四界亦名大種一。第二句述二上四界一。故
云レ即。舊論云。諸大謂地界及水火風界。是
以二四界異目一釋二大種一顯然。光師云。上半頌
擧レ數列レ名者未レ穩。圓暉初句標也。第二句
擧レ數者。誤之甚也
九右論曰至大事用故者 訣曰。釋二初半頌一。初
釋二第二句初句下三字一。後如是下釋二初句大
種兩字一四界者帶數釋。界體帶二四數一故。大種者婆沙
百二十七(六右)云。大而是種故名二大種一。如
レ言二大地大王一。義別體同。應二持業釋一。是一體兩用明文
也。五事論上四右云。亦種亦大故名二大種一。又同體依主
故。中含七(十三左)云。
四大之種。文非一也
九左傍上
出也
由此能引至故亦言輕者 訣曰。別釋二
風體一中有レ二。初正釋。此有二法喩結三一。後品
類下會二違文一。此有レ二。初擧二違文一。後復説下
通。此亦爲レ二。初引二餘文一定二風體一。後擧業下
正會通。寶疏分節科解符二論旨一。光記證二
風動性一者非也。今應二破斥一。一引證無用失。
風動無レ疑。世想傍次
頌文
尚爾。何待レ證頭成實四
(十一右)四
大相品云。如三經中説二輕動相名風
於二是中一輕相是風。動爲二風業一
二彼此偏頗失。
餘何故不レ證。三難易相返失。風性動白雪論
及經滿レ眼。何捨レ易證レ難。四多言徒然失。復
説等四句應二徒然一。言二證文一故。五招二自害一失。
擧業等通釋致二自害一。六違二正理論妙釋一也。
彼二六左曰。若以レ動爲レ性者。何故品類足等
云云輕等者。相似爲レ等。正理第四二十
三左
云。輕
與レ動相順相似故。論經言二輕等動性一。有二此
義一故。今論但傍結文云二亦言輕一
風即界亦爾 光二十
一左
初爲二異説一。後爲二正説一
者非也。違レ理違レ教。違レ理者。世間既於二地等
三一。無始以來知二顯形色一。未レ知二聚假一。於レ風是
動亦無始。而言二黒風團風一。有時由二塵縁一有二
此事一。不レ思二風實是黒是團一。故後説但一往
説。故正理云三有通二此難一。又諸論即界義爲
レ初。假風爲二或説一故。違レ教者。増一二十十九左
云。輕飄動搖物比名二外風一。婆沙百三十三
五左標二有餘師一云。世間於レ風亦起二假想一。少故
不レ説。如三世間説二小風大風一。彼既云二少分一。何
爲二正義一問。何故不レ頌二水火風亦然。風或
是風界一。今令レ難レ了耶。答。若如レ是即界義
爲二傍義一。故殊以二亦爾一爲レ後。又順二結頌法一
故
十右由變壞故至變壞生故者 訣曰。此論大
二義。此初變壞義。依二婆沙九十七一十二左彼
豐瞻契經曰。眼處可二變壞一。乃至法處可二變
壞一。此中初一句略標。自下廣釋。此中爲レ二。
初證レ經成二變壞一。此經雜含第二十五右云。若
可レ礙可レ分傍分壞是名二色受蘊等一云云礙者對二
手等一能所礙。不レ同三第二解有二礙用一。故舊論
有二對礙一故可二變壞一。破壞爲レ分。變壞。婆沙
有二四義一。於二色一字名一具二二義一。是名二中已有
義一也。而就二變壞二字一相違釋。所目別故。
後變壞即是下重テ以二惱壞一釋。有二標立引證
問答三一。言二義品一者。舊論云二義部經一。新婆沙
三十四五左言二衆義經伽陀一。擧二順返二頌一。舊
婆沙二十五十五左云二衆義經偈一頭婆沙百三十七
(三右)引二波羅
衍拏頌一。次云三衆議品中亦作二是説一。又
(三十左)直云二波羅衍拏衆義品説等一
而有二四言順
頌一。闕二今反頌一。今藏中。義足經上六右四言偈
即是也。光寶竝云二法救所集一者誤也。彼經
云。毒箭著レ身。今言レ中者。去聲如レ當也。光寶
讀二平聲一。云レ在二身中一者。不レ順レ文疎二義旨一。況
舊論云二婁波如被レ刺。此經欲惱壞而非レ色。
故次問答令レ知二其相一也。光寶分科竝非也。
問。婆沙解二變與壞四復次。今論何。答。全
傍如光同レ彼。或傍如寶變即壞。凡如レ是名想有二
通別一。不レ可レ局矣
十右有説變礙至如所燒薪者 訣曰。第二變
礙義。可二變壞一故。有二礙用一故。是持業釋。此
依二婆沙七十五一十四左次三種問答亦彼出。大
乘大般若四百四十三初右云。變礙名レ色。此
中分爲レ二。初所立。後若爾下問答。此問答且
約二變礙名一。實通二前變壞一。故法勝毘曇一五左
唯變壞義而有二此三種問答一。又此論九十五左
説下未二變壞一彼類故名色。由レ有二此理一。舊論一
十四右咸約二變壞言一有二問答一也。此有二極微去
來無表三重一。初二重可レ知。中及彼類義。婆
沙。雜心。五事等無レ之。蓋論主加。光寶未來
生法爲二當礙一。未來不生爲二彼類一。實有二其理一。
於二畢竟不生一無二當礙義一故。然未レ爲二善釋一。按
曾當去來別論。彼類通二論去來一。論全不レ限二
未來不生法一也。故次上四左説二未來有爲難一。
豈限二不生一。又九十五左通二未來有爲難一。以下未二
變壞一約レ類名色。例レ彼何唯不生。又正理一
十四左通下未來未起何名二有爲一難上。初約二彼類一。
後説約二曾當一。如二寶一六十
九左
引一。彼皆總判二未來
法一也。若言下無三以レ此通二不生法一。未來永不生
法未攝失上者。總約二未來法義一論レ之無レ妨。若
不レ爾者。婆沙。雜心。五事法論等。無二此彼類
義一。彼咸爲レ非。故此總通也
十左諸無表色至影必隨滅者 訣曰。第三無
表問答。初難後有釋下通釋。此有二兩説一。初
隨二有表一義。此亦有レ二。先通釋。後此釋下難
破傍論主
難絶
此有釋。雜心論義。彼一八右云。無作
雖二不礙一。以二作色是礙一故。彼亦礙。如二樹動影
亦動一。已上難中亦二。先約二自體一。無表本無レ礙。
何隨容レ有レ礙。後遮レ救。若強隨令レ有レ礙。若爾
表滅則無表可レ滅。汝喩還成レ異。正理二十一左
曰。有釋。表色有二變礙一故。無表隨レ彼亦受二色
名一。此不レ應レ理。隨心轉色傍定
道戒
不二從レ表生一應
レ非レ色。故經主於レ此誤下立二前宗一言レ如中樹動
影亦隨動上。即説レ過言。如二樹滅時影必隨滅上。
表色滅時無表應レ滅。然非二彼喩所立異一故。
謂立下所依有二變礙一故此亦名色。説二是喩言一。
無表所依即四大。非下彼大種不二成就一時。無
表隨轉一。故於二此中一無二如レ是失一。是何謂乎。雜心
論喩二有表無表
能所隨一。何爲レ不レ爾。又約二所依大種一喩説者。婆
沙爾。即今後説如レ是。何混同兩説一。自誤之大罪
又此
相違有二不定過一論主違決云二相違一。謂汝宗表色滅時
無表應レ滅。執レ如二所隨一故如二樹滅
時影隨滅一。見下諸不レ滅者皆非如二所隨一。如二無爲等一。此
違決顯二異分不定一。故云レ有二不定過一。頭正理約二因明之
辭一。故強言レ之。實非二因明一。凡違決唯反レ宗
而改レ因任レ喩。而今宗全別。故只約二性相一也
謂不二決
定此從レ彼生。彼若滅時此亦隨滅一。如下父工匠
種等滅時非中子殿堂芽等隨滅上。是何不定失。因
云レ如二所隨一。此
非レ如二所隨一。第三善成。汝妄認レ因。爲二能所從故一辨二此
失一。誤之甚。又此難不レ依二因明一。但以二他喩一。反爲二滅喩一
破レ彼
也
光寶無言何耶。如二光記一叙二衆賢改破一。
而於レ破二論主一不レ開レ口。可レ悲哉。寶疏云三論
主述二婆沙破一者非也。婆沙已無二所破一。何有二
能破一。又叙三正理能破論主一。不二反破一何乎
十左有釋所依至理得成就者 訣曰。是第二
説約二所依大種一。此中有レ三。初所立義。二若
爾下難。三此難下會通。此會通有二兩解一。初約二
所依親疎不同一此亦二。初正會後
此影下論主難
後復有下有
別師約二定不定差別一通。此初中有釋者。婆沙
師義。彼七十五十四左曰。無表自體雖レ無二變
礙一。而彼所依有二變礙一。故亦名二變礙一。所依者
何。謂四大種。所依有二變礙一。故無表亦可レ説二
變礙一。如二樹動時影亦隨動一已上今分二法譬一法
爲二所立一譬説爲二通釋一。由レ此彼婆沙所立。法
喩齊等義終不レ成。故後云二復有別一。舊論云二
復有餘師別立救義一。意不レ須二婆沙喩一。但就
レ法成立無表名レ色變礙義一也。此中正理救
レ難及返責等。竝皆&T013358;憍所爲。如二光寶破一也」
十一右此中根與境十處界者 訣曰。光記曰。
色蘊中。毘婆沙師許二即根境十處界一。然經部
師。處假界實。不レ可三即以レ處爲二界體一。於レ彼有
レ違。故言レ許。即表レ非二共信一遁麟。惠
暉從レ之
泰寶圓暉
無一作釋一。然正理顯宗作二即説十處界一。及長行
亦爾。皡按。源本應レ如二正理。顯宗一。普光所覽
蓋錯本。所以者何傍長行無二
起盡一故
凡傍有八
理。一
此一部表二
不信於頌長行必釋。如二無表之説上八左 空
界傳説次下二
十一左
等一。今即不レ爾又傍二。正理
無救破故
此論本
頌含二不信一。正理論師必釋顯。以述レ救致レ破。
今即不レ爾又傍三。傍正理
直作二即説一故
顯宗別途。於二正理
論一全擧二此頌一散釋。若異二自意一更示二改頌一。
如二上傍正理
第二(二左)
無表一。今何可二直改一。又傍四於本
頌許言無
不信
例故
此本頌六百行中。置レ許除レ之。餘唯二三
處。謂業品十三二左頌曰。身表許二別形一。亦同上
曰。語表許二言聲。彼竝遮二異許不同一。非三強表二
不信一。如二因明師許言一。故顯宗論十八二左雖
レ改二餘句一。不レ改二彼二句一。又根品第四初頌許二
因唯六種一。彼亦示下無二經説一唯對法諸師自
許上。簡異餘部一。顯宗第八十四左亦爾。光記釋
レ彼。云レ簡二餘部一。正理尚如二倶舍一。準レ彼今若源
本作二許即一則有二何嫌一。正理顯宗可レ改。故知。
源本如二顯宗等一。又傍五凡於二規書一必有二字法一。
今安二傳説一。若略唯説或傳以表二不信一。正理判
談如レ是。而復以レ許何爲二不信正理於二何處一
釋二頌許一判レ表二不信一。又傍六舊論偈曰。此根應
塵誤復説二十入及十界一。應レ爲二準例一。又傍七 別
行本頌世流布町板引證頌雜出文字竝
依二三十卷一今依二明本一也
 作二即説十
處界一。又傍八如レ光者界應レ假。貫二許言一故。故
知。普光釋レ之非也。認二臆説一違二論旨一。亂二字
法一不レ知二錯本一故。泰。寶闕レ釋亦非也。見レ有二
眼目字一而不レ爲釋。何得二釋爲釋
論曰至觸所生受者 訣曰。受觸二心所互
爲二助縁一。故以レ觸明レ受頭論三(十八右)云。受謂能
受。能領納故。或是受性。故
名爲レ受。彼文通二五受一明也。
若領納通レ餘。何只云二領納一
爲レ簡二所觸一言二隨觸一。
隨順爲レ隨。隨順誰一耶。隨順三受一。此論第十
五右又集異門五初右又法蘊足第十十八左曰。
順樂受。二根境爲レ縁故生二眼識一。三和合故生
レ觸名二順樂受觸一。此順樂受觸爲レ縁傍不云
即縁觸
 故
生二樂受一。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亦復如
レ是。品類足二三右亦爾頭雜含二(十五右)説二五取
蘊一中云。諸覺相是受受陰。
何所覺取。覺レ苦覺レ樂覺二不苦不樂一。是
故名二覺相是受受陰一。未レ説二直領觸
觸能隨順名二
隨觸一。持業釋。此受非レ縁二汎爾境一。必領納觸
所縁境相一。故言二領納隨觸一。故五事論下九右
曰。與レ觸倶起有二受想思一文 雜含十三五右云。
觸倶生二受想思一。領納是受不共用也頭瑜伽五
十三(十五
左)云一切
受皆領納相
非二受體三一。由二隨觸三一而成二三數一。
故入論上五右曰。受者領納三隨觸一義。從二愛
非愛非二觸一生身心分位差別所起。於レ境歡
慼非二爲レ相。舊論云。何者爲レ三。謂能領レ隨二
樂苦不苦不樂一觸上。今論爲レ顯二隨觸三一言レ即
也。此亦何爲レ六。謂觸必獨不レ立定依レ識。由二
識有六觸亦成レ六。觸既六數受亦爲レ六。故
入論曰。此復隨二識差別一有レ六。六受身者。身
雖二體依聚一。今但聚義受是多故云二受身一。其
數有レ六名二六受身一。頭光第十(八左)二釋。初爲レ本
後爲二聚義一證三婆沙七十九(十
七丁)六受身身爲二聚集一。又舊論一
(十五右)云二六受聚一。何爲二體義一
五事論下六右曰。
説レ識爲レ身者。一識有レ多故。非三一眼識名二眼
識身一。要多眼識名二眼識身一。如下非二一象可名二
象身一。要有二多象一乃名中象身上。此亦如レ是。光記
約レ體
非
也
問。何故云二眼觸所生受一耶。答。六處縁レ觸
故名二眼觸一。觸縁レ受故言二觸所生受一。故法蘊
足十十七左曰。眼及色爲レ縁生二眼識一。三和合故
生レ觸。此中眼觸以二眼色眼識一爲レ縁。餘五亦
爾。是名二六處縁觸。又云。眼及色爲レ縁生二眼
識三和合一故生レ觸。觸爲レ縁故生レ受。是名二觸
縁受。問。正理。顯宗受有二二種一。一境界受。
謂領納自所縁境一。二自性受。領納受倶觸一。
今受蘊者。唯自性受。以三境界受共二餘心心
所一故取意與二此論一爲レ同否。彼盡理説耶。答。
皡按。彼衆賢臆度立二二受一。違レ理違レ教。與二今
論一全別。夫領納是受不共用。何可レ通二餘心
所一。大小乘一揆。成唯識三二左云。受謂領納
順違倶非境相一爲レ性。五事論下十右云。受謂
領納性。有二領納用一名二領納性一。品類足一七右
云。受謂領納性。竝無二觸言一。豈通二一切一。汝背二
是等本宗一。何云二領納互餘。又立二境界受自
性受一。全臆説難二依信一。故五事論下十右云。受
謂領納。即是領受所縁境一義。法勝論一十三
右曰。受者於二樂不樂倶相違縁所縁中一受。雜
心二十一右曰。受者可樂不可樂倶相違於二境
界一受。此雜心正説二受體一已云二境界受一也。法
蘊足第九十一左云。云何眼觸所生受。謂眼及
色爲レ縁生眼識一。三和合故生觸。觸爲レ縁
傍縁由故生レ受此傍下
別釋
中眼爲二増上一。色爲二所縁一。
眼觸恐識爲レ因。眼觸爲二等起一。是眼觸種類。是
眼觸所生生恐受與二眼觸所生作意一相應於二眼
識所領別色一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二眼觸所
生受一。如レ是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廣説亦爾。
是名二受蘊一。豈可レ云二受蘊不レ領二所縁境一。汝
異二境界受一。別領納自能隨觸一爲二受自性一者。
成唯識三三右破云。彼説非レ理。受定不レ縁二
倶生觸一故。若不レ捨二自性一名二自性受一。應二一切
法皆是受自性一。傍皆能任
持自性一故
 故彼所説但誘二嬰
兒一。然境界受非レ共二餘相一。領二順等相一定屬レ己
者。名二境界受一。不レ共レ餘故。故正理師分二二受一。
及叙二受蘊體一。竝皆非也。問。若爾何故此論
及入論言二領納隨觸一耶。答。領納三和生觸
所縁境相一。擧二能縁觸一取二所縁一。非二觸是所領一。
若不レ爾前引法蘊足何通。問。餘論爾。於二今
文一明云二觸領一。何云レ領二觸之境一。答。此論十
五左云。如何觸爲二受所領行相依一。行相極似
レ彼。依レ觸而生故。既云レ似。非レ爲二觸是所領一
也。又云レ依也。非レ境也。然如二基法師一。未レ辨二倶
舍。正理別一。而唯識疏三末十六右云。薩婆多亦
領二於境及同時觸一。故倶舍説三受領二隨觸一。正
理論師有二二種受一。評取二領觸一。是受自性者。
何誤甚矣。光師令下與二正理一別上。實是有二眼目一。
然於二釋義一。未二全是一。一領下隨順觸一境上者非也。
應レ言傍舊論
如是
レ領下隨順受一觸所縁境上。若讀レ領二
隨順觸境一無レ失也。二問答餘心所許二執受領
納一。以二強弱一分レ之大非也。領納執受復不共
用故。如二五事論一可レ知。三釋二六受身一。證二對法
一二右體義一非也。彼説二自性身是受用變化所
依體一。何未レ辨二烏焉一耶。四解下正理領納觸名
自性受言上十八右
六目
竝非也。彼成唯識設二轉計一
破義。非二正理。顯宗本義一。故二論全彼義旨及
喩文無レ之也。次二十八
左二目
依二唯識破一破二正理論一
甚有二眼目一。寶師非レ之。反非中非也。五設二第
二解一。令二此論同彼大非也。此論不レ立二二受一
故。寶疏彼此論爲二全同一。何盲目乎。次擧レ光
破。不レ破レ可レ破。破レ不レ可レ破。不レ足レ評。謂受約
レ領レ境。最此論意故。而光領納通二一切一爲レ非。
次強弱破爲二雜亂一非也。許二強弱一何可二雜亂一。
實是不共用全不レ通レ餘也。次證二當文及下
文一。今云。觸爲二所領一爲レ顯下受領二觸所縁境一
不レ取二離觸境上。故入論上五右曰。受領納三隨
觸一。於レ境歡慼非二爲レ相。既雖レ云レ領二隨觸一。而
云二於境歡等一。豈偏可レ泥二文相一。況法蘊足。五
事等縁レ境爲レ受也。次正理。顯宗諸文。二受
妄案難レ爲二倶言之。而以レ彼破レ光。豈可二相
當一。次破三光記引二唯識轉計一。最爲レ得。次破二倶
舍師破一大非也。汝言。論主自以二領納一爲二自
性受一。與二正理一同者局見之甚也。此論於二何
處一分別二受一。非二但此無一諸論亦無
想蘊謂至應如受説者 訣曰。正理二十六右
曰。謂於二一切隨本安立青長等色。琴貝等聲。
生蓮等香。苦辛等味。滑澁等觸。生滅等法。所
縁境中一如レ相而取。故名云レ想。是故此想隨レ徳
立レ名。以二能取像故名爲レ想。總別三六。如レ受
應レ知。今論略示レ法。若約二苦樂捨別一有レ三。
約二識別一成六。故云二總別三六一。三者取二三受
境像一故。六者婆沙七十四十一左曰。眼觸所生
想。乃至意觸所生想。又顯宗云。此想就レ世總
説爲レ三。品類足二三右云。想有二三種一。謂小想
大想無量想。入論釋云。縁二少境一故名二小想一。
縁二妙高等諸大法法境一故名二大想一。隨二空無
邊處等一名二無量想一。或隨二三界一立二此三名一
如世尊説者 如世尊説等者。雜含八二十
二右
曰。
我不レ説二一法一。不知不識而得三究竟苦邊際一。
乃至又云。我不レ説二一法一。不知不斷而究竟
苦邊一。而光記云レ作二集邊際一非也。論已説亦
如レ是。何妄可レ改二集邊際一。違二本經一故。次釋二
苦邊際一有二二義。彼依二論二十三終一。婆沙四十
六十八右全如レ是兩説。又云。作二苦邊際一得二無
學果一。稽古上三左云。蓋作苦邊際之言。命二之
預流聖者一爾。無窮生死漸始見二其涯畔一。進
趣二三菩提一故。經論中稱以二美稱一。普光輩以二
苦邊一乃謂二無學一。於レ此乎左支右吾之辨窮矣
胥坐二不稽古故一。今云。作苦邊際言。非三必命二
預流一。謂中含三十六十九右預流一來竝説レ得二
苦邊一。不還云。五下分結盡生二彼間一已。便般
涅槃。得二不退法一不レ還此世一。羅漢文云二不受
後有一。十八二十
六右
全同。又二十
四右
又二十
三右
爾。第一十三
左
爾。雜含三十十七右云。得二斯陀含一。當下受二一生一
究竟苦邊上。増一二十之二十
四左
 亦一來云二盡苦
際一。準二此等文一。限二此生一不レ令二後生相續一。總呼
レ證二苦邊一。謂二美稱一而限二預流一。誤之太也。又今
文總誡二不知不斷一。何理定爲二預流一。但見三論二
十三十八預流極七反有文云二作苦邊際一謂二一
切爾一。豈非二小見一乎。又斥二光記云得二無學果一。
以二麁言一斥レ之。還汝違レ教違レ理。違レ理者。總
四果人隨レ應入二涅槃一。皆作二無學人一。故云レ得二
無學果一。不レ云レ命二無學人一。故論二十三十八右
釋二預流第七滿處一云。在二居家一得二阿羅漢一。違
レ教者。婆沙四十六十八右云。苦邊際者。謂在二
苦中一阿羅漢最後諸蘊。彼釋下名二預流一苦邊
經上尚如レ是。況今文。稽古下二十
二左
亦破二今光記一。
可レ簡
是故佛説至名行受蘊 雜含二十五左曰。爲
作相是行受陰。何所二爲作一。於レ色爲作。於二受
想行識一爲作。是故爲作相是行受陰。光初釋
爲レ正。後釋及寶非。不レ證二思造作強一故
十二
右
總取境相者 訣曰。能縁行解總別。非二
所縁境自共總別一。寶爲レ正。光爲レ非。夫此總
別相大異二自相共相一。何者意識竝取二自共二
相一。而唯是總取。唯總取二無常等相一。不レ能レ取二
其差別一也。初學不レ可レ亂二自共二相一也。王所
縁了總別。古今紛四。竝皆泥二文句一。認二臆度一。
由レ無二決斷一。今云。心王總取二境相一不レ取レ別。
心所總取亦別縁。故正理三初右顯宗二十右
入論下十三右竝言。識唯能總取二境相一。非三能
取二境相差別一。若能分別差別一即名二心所一。既
王云レ唯。猶云二非別一。王局レ總明。所但言二差別一。
不レ説二唯聲一。亦無レ遮レ總。影レ通二總別一。若不レ先
レ總何可レ取レ別。如二畫師摸而資填彩。先不レ了
レ摸豈得レ填レ彩。由二此理一心所通レ二。若大乘。
中邊論上四左曰。總了名レ心。亦別名二心所一。成
唯識五二十右説。心於二所縁一唯取二總相一。心所
於レ彼亦取二別相一。助成心事一得二心所名一。如二畫
師資作レ摸填彩。此亦心云レ唯。心所不レ言。文
勢全同二入論等一。故述記五末七十
五右
 引二中邊上
四左瑜伽三四右顯揚十八四右等一云。心唯取二
總相一。心所取二總別二一。大小乘同湛慧云。大小部
別不レ可二和會一
者可
レ笑
演祕五本二左有二四種一。自評取第三心唯
總。心所通二義一。頭正理四十(四右)通二品類足一云。
無二違レ彼失一無二定言一故。謂彼不
レ言二唯順樂受一。今猶
唯有無通局可レ知
如二普光一設二四釋一。令三人嘆二多
岐一。如二寶破一而第三義爲レ是。寶破二第三喩一非
也。寶疏於レ所容レ有二兩釋一者非也。背二理致一
不レ順二文勢一。如二先辨一也。光記證二婆沙無慚四
句一。有二多失一。一不レ辨二正不一失。如二寶破一。二彼
唯心所。何可二通レ王證一。三彼雖レ云二餘行相一。唯
是別解。非レ云二總解一
十二
左
由即六識身至故名意界者 訣曰。由言
故義。顯二第五囀一。六識滅故成二意根一。故正理
二十六左曰。此中由言爲レ顯二故義一。謂心心所
四縁故生。中邊疏下十一左云。由者所以義。
以二第三囀聲一替二第五囀故字一。雜集論十五
十二右十六四左 八何八若詞第五悉置レ由。皆
是第五聲也頭舊婆沙三(九左)云。二喩無レ別欲下因二
二喩一明二一義一令中分明上故。新婆沙五
(五左)多
説 云云
即者顯示唯由レ時別。實體無異。故
首言レ即。無間滅者。正理三二左曰。爲レ遮二前念
有間滅心一。雖二先開避一。而未レ生傍後識
未生
故。由三此
無間已滅六識爲二現識依一説爲二意界一。依二此
文一應レ知。所依是能生。故光只依レ之爲二能所
生一。寶約二能所依一。却作釋巧便矣。問。意識已
滅。應レ名二意根一。若五識滅應レ名二眼根等一。又爲二
意識依一是得二意根名一。若成二五依一則應レ名二五
根一。何故但總名二意根一。答。通依雖レ爾。今依二
不共根一。謂於二五識一有二別不共根一。於レ意以レ此
爲二依根一。無二別不共一。故總得二意根稱一
應知 論三三左 應知者勸レ許二一一各能爲
根。今亦準知
十三
右
此中蘊攝至離他攝故者 訣曰。結二別攝一
徴二總攝一。此別總者。三科一一攝レ法爲二別攝一。
是離別爲レ別。總集三科一盡レ法爲二總攝一。何故
如レ是。約二別攝一各各攝レ法。寛狹難レ知。故於二
三科三十五門傍蘊五。處十
二。界十八
中一。唯取二大寛三法一
以攝二一切一。故云二總攝一。正理三三右曰。此三
總攝二五蘊無爲一。總是集義。置二總言一者。今知二
總三一。勿レ謂各傍三十
五門
一一。五蘊中色蘊攝二十一一。
謂五根五境及無表。十二處中。意處攝二一種一。
謂六識心王。十八界中。法界攝二六十三一。謂心
所四十六。不相應十四。及無爲三種。如レ是
於レ三總攝二七十五法一盡。故云二總攝一。頌中初
二句示レ攝。後二句辨二攝相一遮二異部一
十三
左
論曰至攝徒衆等者 訣曰。大分爲レ二。初
釋レ頌。後若於下會二異文一。初中亦爲レ二。初釋二
初二句一。後謂於下釋二後二句一。此亦爲レ二。初
正釋頌。後且如下指事。初正釋中。初釋二第三
句一。後所以下釋二第四句一。遮二異計一也。於諸處
者。諸契經。舊論云二如來處處一。而言レ攝者其
理不レ然者。遮下化地部等依二方便契經一攝中他
性上。指事中成二自義一。亦自遮二他計一也。雜心一
四十
二左
云。眼界攝二一界一入一陰一。不レ攝二十七
界十一入四蘊一。復次右眼攝二右眼一。左眼攝二
左眼一。右眼二種。長養及報。長養攝二長養一。報
攝レ報。報復二種。善業報。不善業報。善業報
攝二善業報一。不善業報攝二不善業報一。不善業報
三種。謂三惡趣。畜生攝二畜生一。餓鬼攝二餓鬼一。
地獄攝二地獄一云云 會二異文一中。處處契經云二
諸處一。舊論曰二若爾有處説等一。以二布施等四一
攝化一切機一。而四攝與二徒衆一。異體法非二實
攝一。招引不レ散暫云レ攝。是假立義。等者。正理
三四右契經説。三蘊戒定慧攝二八正道一。又五右
云。契經説二信等五根慧根所攝一等也
十四
右
論曰至各生二處者 訣曰。此長行釋二頌
端嚴一有二兩義一。初嚴依身。後嚴根用。竝出二婆
沙十三四右一云。問。眼耳鼻處。何故惟二不増
不減。脇尊者傍一言。一切有レ疑。故不レ應レ責。謂
若増減亦復生レ疑。云何此三各惟爾所。然各
二處不レ違二法性一。有傍二説根處爲レ莊嚴身一。若
減若増。身便醜陋。有傍三説。色根爲レ生二淨識一。
若當下三識依二二處一生上則明不レ亂。増便識亂。
減則不レ明。有傍四説色根爲レ取二自境一。各惟有
レ二。取レ境事足。減則不レ明。増便無レ用。四説無
レ評。五事論上十左云。若開二兩眼一觀二諸色一時
則二倶見。以下開二一眼一按二一眼時便於二現
前一見二二月等一。閉レ一按レ一此事則無上。是故有
時二根倶見。又發智論第一八右説二倶見因一。謂
雙開時見分明等。兩耳兩鼻應レ知亦爾。婆沙
無レ評。論主依二五事意一。難二第二身嚴義一。以取二
第三淨識義一。故正理。顯宗竝全同二此論一。然寶
疏。初爲二有部一。後爲二論主一。非二但不知二婆沙
説一。而何不レ思。若論主安立偏破二婆沙一。正理。
顯宗何可レ同。又誤二於正理一爲二二解一。彼廣述二
本來義一。難二前身嚴義一。全非レ爲二自義一。故若爾
問來。彼論全同二今論一也。問。今有二二根一而
闕レ一不二明了一。若本來一。誰謂二不明一。如二鵄鳩
等無手。何云二不自在一。故論主評不レ詳云何。
 答。實爾。故寶疏一餘三十
九左細説
 云。今難若爲二發
識一。少大即得。何用二二處一。如二正理前解一爲レ勝
者。云二正理前解一。見レ文誤矣。而難論文一。以二脇
尊者因縁差別義一爲レ勝最有二眼目一。然諸經論
説二端嚴一故。論主且就二世想一致レ評耳
十四
左
論曰至蘊義得成者 訣曰。釋二聚是蘊義一。
長行有レ四。初正釋レ聚。二證レ經。三由此下結
成。四於此下解釋經五門一。此初三也。神泰
科如レ是未レ詳。今云。釋二蘊義一大二。初總釋。後
引レ經釋成。此有二二師一。初婆沙義。二大徳義。初
中大二。初引二色經一釋成。二乃至下引二餘四
蘊經一釋。三結成。初中有レ三。初證レ經。二結二
聚義一。三釋二經五門一。婆沙七十四十右聚義。積
義。合義。略義。四義釋レ蘊。今論聚合略三義。
文中炳然。積義最親レ聚。故總二四義一頌云レ聚
也。契經者。雜含二二十
一左
曰。若所有諸色○彼
一切總説二色蘊一。雖二譯異一應二同文一。集異門足
十一初左具擧二五蘊經文一。改レ色作二受想等一爲
レ異耳。此經大小共用。雜集二十六左 中邊中
七左瑜伽等竝證二蘊義一。基師中邊疏中十六右
云。未レ知二何經一。或説多界經者傍中含四十七(十
六右)有二多界經一
廣説二六十二界一
而無二此文一也
非二一切智人一有二此等事一宜哉」
十四
左
自身名内等 寶疏爲レ正。光師分二成不
成一。不レ親二今論一
猶如父子苦集諦等者 訣曰。光記三七左
八行
爲二
一物所望不同喩一。而致二問答一者甚非也。何
者。論文云。爲レ麁未二嘗爲細。父對レ子永父。子
對レ父永子。不レ爾何可レ成二自義一。若如二汝釋一。却
成二難義一。又苦集諦等句屬レ上。爲二相形喩一非
也頭湛惠致二大小別辨一非
也。基師引二倶舍一故
一設體相對其名誰爲二
對立名一。二是下染汚事法。舊論唯云三譬如二父
子一。無二苦集等句一。故基法師五本八左 三科義
林引二此倶舍一云。有對名レ麁 無對名レ細。苦集
染汚名レ劣。不染名レ勝。如レ是倶略二中間麁細
對立義一。特標二苦集一思レ之。今等二苦集餘諸染
法名一故。諦言下云レ等也
乃至識蘊應知亦然者 訣曰。例示餘四蘊
經文一。唯改二色言一爲二受等一耳。雖二文同一而有二
義有異。故次下辨レ異
所餘名細色 光加二無表一非也。法救不レ立二
無表一故。實疏爲レ正
十五
右
非可意者名劣色等 舊倶舍先出經文
云二若鄙若美一。雜含云二若好若醜一。雜心云二惡
好一。釋二可意等一。豈爲レ不レ宜哉
十五
右
隨所依力應知遠近者 訣曰。受等四心
法故。無二處所一不三直辨二遠近一。故隨二彼所起所
依處所力一。以可レ知二遠近一也。麁細同二前色蘊一。
謂受有二苦樂一。想亦有二順不等一故寶疏同二婆
沙一非也
 又
解。同二前四蘊釋一。此爲レ正
十五
右
心心所法至彼作用義者 訣曰。婆沙七
十三十二左有二十二義一。謂生門義。生路義。藏
義。倉義。經義。殺處義。田義。池義。流義。海義。
白義。淨義。於レ中生門是本。餘皆此中差別。
或約レ喩。或約レ相。竝皆不レ出二生門一。今約二本生
門一。餘自隨。是故大乘亦約二生門一。雜集二十七
左云。云レ生者能生。其體六根六境。是能生二諸
心心所一之門。故名二生門一。亦門亦生持業釋。心
心所其體已在二意處中一。今云レ生根境爲レ縁生二
作用一處故名二生門處一。婆沙釋二生門一云。如下城
邑中出生諸物一。由レ此長養諸有情身上。如レ是
所依六根及所縁六境 内出生種種心心所法一。
由レ此長養染淨相續生一文訓釋詞者。舊論一
十九右云二或説來増義一。今云二訓釋詞一者。與二訓
詁釋訓文釋一異。訓詁者如二瀡滑也身我也一是
也。訓文釋者。如レ言下傍禮月
令註
中猶レ應也傍儀禮
士冠禮
註于猶レ爲也上。今不レ可レ云二處生也一。又不レ可レ云二
處猶生。故以二其事體義一而訓釋之詞。故名二
訓釋詞一。論二十七九右 釋二四無礙一中云。詞謂
一切訓釋言詞。如下有説言有二反礙一故名爲
レ色等上文舊論二十二十左同處云。方言者以二因
レ理釋義。知下由レ有レ礙故名二色等一言上如二傍廣句
矢至レ的曰中是也。是能下通妨。正理三六左
曰。何縁故知二門義是處一。由二訓詞一故。處謂二生
門一。心心所法於レ中生長故。是能生長彼作
用一義。顯宗二十四右同也。準二正理文一。今文於二
標中一。長字未レ詳。頌無故。與二訓釋一不レ異故。由
レ是舊論頌曰二來門一。釋曰。心及心法來門義。
或説。來増義。能増長心及心法一來。彼舊論
以二増有無一爲二差別一。今亦可レ約二長有無一也。論
十四三左云。能平二險業一故名二尸羅。訓釋詞者。
謂清涼故。故名二尸羅一。彼已分レ二。今何不レ爾」
十五
右
法種族義至名十八界者 訣曰。此文有
レ二。初總釋。二此中下別釋二種族一。有二兩師異
解一。正理。顯宗意如レ是亦總別。如二下當辨。初
總釋中有二標立。喩況。合法三段一。婆沙七十一
七右有二十一義一。謂種族義。段義。分義。片義。異
相義。不相似義。分齊義。種種因義。馳流義。
住持義。長養義頭十一義中。初七義皆種類差別。上
別義各皆約二別體義一。次四義中。種
種因義。展轉相望互爲レ因。如二十二因縁一(住師生本
義依之者非也。非二同類因一故)後三義約二聲論一中。馳
流義。但約二有漏法一。後二義望レ自云
レ持。對レ他云二長養一竝皆非二本義一也
説二種族義一曰。
如下一山中有二多種族一謂金銀銅鐵白鑞鉛錫
丹青等石白墡土等異類種族上。如レ是於二一相
續身中一有二十八界異類種族一。今論同レ彼。體
別種類不同文分明。然異解發者。初師更解二
種族一。謂種是各自種類。族是族姓因義。眼等
十八各自爲レ因。故文云二自種類釋種同類因
釋族故一。若爾下難也。無爲無因果故。心心所
下通也。舊論曰。若爾無爲則非レ界。是義不
レ然。是心及心法同類因故。準レ之總就二界十
八一論レ之。非レ約二一界中別義一。故於二法界一分
三無爲一。無二生本義一無レ失光(四十右)初
義順二舊論一
次有説。
種是種種義。族即類義書尭典註
族類也
故爲二種族一。
只十八異類不同義。善符二婆沙種族釋一。此義
爲二盡理一。正理。顯宗亦依レ之。正理三七右云。何
縁故知二族義是界一。與二世種族義一相似故。如下
一山中有二諸雄黄雌黄赤土安膳那等衆多
種族一説名中多界上。如レ是一身。或一相續。有二十
八類諸法種族一名二十八界一已上通二下
兩義一總釋
如下彼山
中有二雄黄等生本諸砿一名中種族上。如レ是此中
有二心心所生本諸法一。説爲二種族一是別解二種
族一二義中
第一義。光寶同不レ辨二總別一已上悉爲二
生本義一。大非也。兩重法譬何不レ見レ之
 若爾處界義
應二相濫一。倶心心所生本義故難絶初解一。世親
亦不レ取。必不レ可
レ爲二倶舍
師救一也
由レ此別應レ釋二種族義一。如三雄黄等展
轉相望體類不同故名二種族一。如レ是眼等展轉
相望體類不同故名二種族一第二義釋二種族一。依レ之
總別二段。及別中兩
義。竝解二總種族一之異義。文理
炳然。光寶於レ此誤大也。勿レ依
顯宗亦明白。謂初
擧二正理總釋一。次即擧二如雄黄等後釋正義一。
略二如是此中等初解不正義一不レ説レ之。若初
文不二總釋一。顯宗何但可レ擧レ彼。亦此中簡持
思レ之 光寶等竝非也。分科釋義全非也。
光師以二總釋一爲二族姓義一。混合別釋生本一大
非也。設爲二族姓義一。婆沙説約二異類義一。彼七
十一四左云。特姓憍逸者。爲説二十八一。界謂族
姓義。是界義。種類貴賎無二差別一故
十五
左
若言聚義至如聚如我者 訣曰。上來正
釋二頌本一。顯二三科名義一訖。自下問答三科假
實一。有部三科倶實。經部立二蘊處是假界即
實一。論主處界實蘊是假。界是實無レ諍。故此
不レ論。何故實者。十八法自體種類不同義
名レ界。界無二假義一故。此假實諍唯就二法相名
目一。約二麁聚法一。全非レ約二所目自體一也頭教章下三
(十八左)
明三小乘二十部東爲二六宗一中。四現通假實宗。謂説假部
等。彼過未無體現在法中於レ蘊可レ實。處界説レ假。成實
論等諸部別
師亦是此類
文中有レ三。初論主破二有部蘊實一。二
通二處亦可レ假難一。三辨二極微蘊攝一。初中有レ七。
一牒。二量破。三彼示二他隨一不成失一。四論主
反顯二違教一。五擧二有部異師一。六論主竝破。七
結成蘊假一。此初二也。汝有部言レ實應レ非二聚
義一。若言二聚義蘊義一者。是牒也。若言意如レ是。
量約二共比一。異喩如二無爲等一。對レ文可レ知 問。
受想二蘊非二多實集一。豈無二不成一。故正理三
八右云。又於二一一別起法一云云如二光四十
二左
引一。
答。此理不レ爾。故婆沙七十四十一右云。倶胝。
那廋多等諸極微色雖二相去遠一。以二相同一故合
立二色蘊一。乃至識蘊無量刹那雖二相去遠一。而相
同故合立二識蘊一
此難不爾至有聚義故者 訣曰。三彼顯二不
成失一。婆沙七十四十一左兩説中。第二師云。一
一極微有二蘊相一。故亦可三各別立爲二色蘊一。若
一極微無二色蘊相一。衆多聚集亦應レ非レ蘊。是
則論主量顯二有體一分他隨一不成一也。四若
爾下論主却顯二違教失一。一微非レ積。蘊是積
義。義理乖角。而言二微名蘊。不レ應三契經言二
蘊是聚義一。或是自言相違失。蘊定聚義。一
微非レ聚。言レ蘊不レ可レ言レ微。若微不レ得レ言レ蘊。
如二我母是石女一。故不レ云レ説而云レ言也
十五
左
有説至我當與汝者 訣曰。五擧二有部異
師一。何故擧者。由下蘊是聚義而爲二實有一不中成
立上。彼異師立二別義一釋二蘊義一爲レ成二實義一。此
有二兩説一。初能荷名レ蘊。義林五本三科章引レ之
云。此依レ俗釋。雜集論二十七右曰。又荷二雜染
擔一。故名爲レ蘊。如二肩荷擔。荷二雜染擔一者。謂
煩惱等諸雜染法依二色等一故。譬如下世間身之
一分能荷二於擔一。即此一分名レ肩名蘊。色等
亦爾。能荷二雜染擔一故名レ之爲レ蘊。以レ彼準思
光記(四十左終)此釋以レ聚釋レ蘊。符レ經順
レ假。論主不レ破者非也。若爾何爲二別釋一。
後説分段
義。義林引レ之。此依二聲明一釋。中邊論中八右釋二
蘊義一云。三分段義。如二經言一。説爲二色蘊等一各
別安立色等相一故。此意契經作二五門相一。故
經結言二各別色等相一。故正理三八左説二後説一
云。諸有爲法皆有二過未現三分段一故。此論亦
云二過去等一一一。然基法師中邊疏中十六左釋
云。可三分段立二色蘊受蘊等一。謂各別安立色
受想等相一故者。認二臆説一全非二論主竝契經
意一也。若五蘊對與二界種族義一無レ異故
此釋越經至 蘊定假有者 六論主竝破二兩
説一。謂違越契經一。意但説二聚義蘊義一。未レ説二能
荷義及分段義是蘊義。故舊論云。經但説二聚
是陰義一。但言顯レ遮二餘鑿説一。今雖レ略意如レ是。
光記寶疏但破二
後説一者非也
後若謂下重破三彼述二經意一。是述
意乃正理。中邊所レ言三世遠近。一一分段義。
而破意言。經言二略聚爲蘊。不レ云二一一各別
名蘊。故違教不レ免。七是故下結成蘊假一。問。
中邊等引二此經一即證二分段一。何今破レ之。答。大
乘非レ立レ實。而以二義廣妙一爲レ尊。小乘以二無
窮一爲レ失。而不レ依二經量一不二成立一。故破レ之。況
婆沙等中無二此義一故。不レ可二以レ大疑小也
十六
右
若爾應許至 十二處別者 第二通二有部
傍光云二經
部一非也
處亦可レ假例難一如レ文可レ知。光記約二
經部一作レ量有二三失一。一因云レ處則闕二第二相一。
是不共不定失。若處言入二能別一則犯二喩所立
法不成一。二一極微不二積集一故。招二一分他隨一一。
三無表色亦非二積集一故。招二一分他隨一一。故
但可レ約二性相一。寶疏爲レ正頭或有部作二他比一。汝宗
所有色處定應二假有一。多
微積集生二識等一故。如レ蘊如二無畏法一。論主顯二他隨
一一。此因不レ遍。別別極微色處攝。生因而不二積集一故
十六
右
然毘婆沙至 亦説燒衣者 第三辨二極微
蘊攝一。初示二毘婆沙義一。後此應下明二論主自
義一。此婆沙七十四三左 問答極微蘊攝一文也。
彼擧レ喩云。於二穀聚上一取二一粒穀一問レ取二何
物一。若觀二穀聚一答レ取二一粒穀一。若不レ觀二穀聚一
答二我取穀云云準知。穀聚喩二假蘊一也。即多微
積集名二假蘊一。其中一微故云二少分一。若不レ觀
待多微積集假蘊一。此一極微即一蘊全體。故
不レ云二少分一。此婆沙之義。三世一切法一一實
總皆名レ蘊。極微一一有二蘊相一故。是有部實
義也。初中然者。簡レ前起レ後。如レ是蘊定假有。
然毘婆沙師以レ微即爲レ蘊故云レ然。觀者觀待
義。有情總聚依身云二假蘊一。對レ之實蘊即是
五蘊也。故對二總聚依身等一。極微蘊一分。若
不レ對二假蘊一則一色蘊蘊全分。極微一一有二
蘊相一故。而光記二十二
左九行
正理亦同二婆沙一蘊通二
假實一者何迷太矣。今假實諍約二五蘊一。彼云二
假蘊一五蘊總聚總言也。若通二假實一先論主量
有二相符一。又正理師何強救釋。故光師誤也。後
此應下論主自義。問。蘊是聚而假有。一極微
何應レ非二蘊攝一。通レ之云。一極微雖。無二蘊義而
於レ分極微説二有分麁色蘊名一。衣少分燒似二有分
蘊一。不レ燒處似二極微不蘊。而總云二燒衣一。今亦
假於二極微上一説レ蘊也。分者極微。有分麁色。
二十唯識疏下三右云。其子麁微名爲二有分一。
有二細分一故。其本極微但名爲レ分。不レ有レ他故。
識疏一末三九左光記十二七左云。攬二父母一成
有二彼分一故名爲二有分一。父母二微但名爲レ分。
二分別故不レ名二有分一。準解焉。極微攝レ蘊
云レ此。舊論云二此中一。然光寶引二婆沙一通釋者
何謂。又分云二蘊一分一誤甚矣。舊論云。此中
於二一分一假説二具分一。一一細分云二一分一。能具
云レ具。即有分義
十六
左
愚根樂三故者 訣曰。婆沙七十一四右
有二八復次一。一所化有情愚二蘊處界一故。二超
作意及已習初習故。三根如レ今。四開説引智
故。五樂如レ今。六命財姓生レ憍故。七愚如レ今。
八我慢及愚二所依所縁一計レ我執故。如レ次説二
蘊界處一。今擧二彼三五七之三一。餘隨レ應所レ攝。
謂一四八不レ出レ愚故。二根之差別故。六總
所レ攝。然正理云。經主此中所説猶少。而更出二
婆沙二六八三種一。而於二顯宗一改レ頌言二愚根
等傍等餘
五意
三故一。今破云。擧レ綱攝レ目何妨有。又
略論何可レ盡。又汝前三科名義。於二婆沙一有二
多義一。而唯示二一義一。豈局レ此云二猶少一。傳説者。
論主意。佛意難レ知。但示二對法師説一。密朋二
經部一。故云二傳説一。是以正理擧二上座一廣破。彼
云。上座言。説レ蘊爲レ明二所執一合差別相一故。
説レ處爲レ明二境及有境差別相一故。説レ界爲レ明二
境及有境竝所生識差別相一故。又云。善逝意
趣雖二極難知。據レ理推尋似レ應レ如レ是
十六
左
諍根生死因及等者 總煩惱爲レ諍。上論
五左云。煩惱名レ諍。觸動善品一故光依
レ之也
 於レ中
五鈍五利是一切本故名レ根。根即諍持業得
レ名。故婆沙七十四(十
五左初目)
云二愛諍根本。見諍根本一。
是有漏法。正理。顯宗云二世間諍根一。次上論
五
左
取蘊亦名二世間一。出世無漏無レ有レ之故湛慧
破レ光
違二正理一
者非也
愛想二此勝因名二諍根因一依主釋。生
死因生死持業傍諸有漏法
有二此二用一故
或相違釋傍如十二
縁中老死
加レ因亦依主釋。及者相違義。一三因別故。
二當後兩段異故。三上二因果相對。謂招二
生死一煩惱因與二生死苦果一因故。下一約二次
第義一故。又合集義三因同別立因故。又能等
義。顯宗二十五左云。及聲兼顯下諸心所中惟此
受想爲二愛見二雜染法生根本一故婆沙例顯各別
顯二一識位名一故婆沙
第九
依レ滅二此二一立二滅定一故婆
沙
第
十
如レ是等多二品類因一光記。因言通レ二。寶疏
不レ通二諍根一。故科名。一諍根二生死因。作釋
亦云二生起貪諍見諍一。除レ根此意根言爲二因
義一爲二三因一。此深非也。論言二諍根有二一。云二此
二○最勝因一。不レ云二諍有レ二○最勝根一故。貪
著諸欲及著諸見者。正理。顯宗亦爾。堅執相
云二貪著一。非レ欲レ謂二貪心所一。故婆沙無一言レ之。
彼云。受能發起愛諍根本一。想能發起見諍根
本一。如三能發起二諍根本一。如レ是能發起二雜
染二邊二箭二戲論二我所一。應レ知亦爾。然指
要。諍是欲見。此根是貪心所。諍之根。諍根之
因。兩重依。士者只泥二文言一。未二全見義。次因
云。云二耽著受一。舊論云二衆生貪著受一。亦應二貪
心所一。名中無如何 光寶。欲見分二在家出家一。
今云。互通也何可レ局
十七
左
其次第因隣次當レ辨者 正理全同二此釋
第二句一。此段隣即無爲非蘊段。其後明二次第一。
故云二隣次一。隣之次。故顯宗二十五
左
云。其次第
因。次後當レ辨。舊論云。此因立二次第一中當レ説。
或隣次者。猶レ言二順次一。總指レ下也
蘊不攝無爲至例應成失者 訣曰。婆沙七十
四十六右有二十意復次一。今論總該盡。而古今未
レ曉故。取レ要擧二十意一。當レ辨二其旨一。彼曰。問。何
故無爲不レ立レ蘊耶。答。一無二蘊相一故。蘊是聚
積相。無爲無レ此。故不レ立レ蘊此總通義
此論蘊義攝
二復次
無爲是蘊究竟滅處。故不レ立蘊。如三瓶衣等
究竟滅處非二瓶衣等此論所破是也 正理救レ此約二
蘊相聚義一。與二第一一迷濫
三有爲法與二生滅一相應有レ因有レ縁。故立
爲レ蘊。無爲不レ爾。四有爲法屬二因屬レ縁。因縁
和合立爲レ蘊。無爲不レ爾。五有爲法爲二生所
起一。爲二老所衰一。爲二無常所滅一立レ蘊。無爲不レ爾。
六有爲法流行於世一。取果與果爲レ蘊。無爲
不レ爾。七有爲法隨二三世一與レ苦相應有二前後
際一爲蘊。無爲不レ爾已上五義。此論二
依攝也。其中差別。
八諸無爲
法無二五蘊相一不レ可三立在二此五蘊中一。亦不レ可三
立爲二第六蘊一。無二聚積等諸蘊相一故今論初全
依二此第八一
九蘊是作相。無爲無レ有二作相一。故不レ立蘊。十
蘊從レ他生。無爲不レ爾已上。已上二義
亦此論二依攝也
應レ知此
攝二彼九義一頭法勝毘曇一(七左)曰。無陰相故二種陰
相。共相別相。共相者聚義是陰義及無常
等。別相者色礙等。此二種相
無爲中無。是故不レ攝二無爲一
 此頌蘊義兩言隨レ義
各別。一蘊色受等蘊。義即色變礙義。受領納
義等。故論云二與色等義一云二體非色等一。簡二下。
聚集義一。而光師總爲二
聚義一非也
二蘊第六蘊。義即聚集義。
故正理。顯宗竝云。無爲若説爲レ蘊。立在二五
中一或爲二第六一。皆不レ應レ理。此上二義證也。三
蘊總蘊名。義二依義。此中不攝。正理。顯宗
作二不説一。而長行云。諸無爲法。若説爲レ蘊。立
在二五中一或爲二第六一。皆不レ應レ理。彼兩論頌蘊
有二第六一必然矣。舊論頌曰。陰中除二無爲一義
不二相應一故。長行云。若於二五陰中一説二三無爲一
不レ可二安立一。義不二相應一故。不レ可三説爲二第六
陰一。今按。不説爲レ正。今本錯誤。所以知一者。
一今長行兩處云二不可説一故。二若如レ今者。
有下不レ含二第六蘊一失上。三正理。顯宗。此論。及
舊論。并婆沙等中。一無二攝字一故。四別行本
頌作二不説一故。五正理無二直改文故。然光。
寶。圓暉。基師三科章等作釋似二錯本一。故釋
有レ謬。又何不レ辨レ異二正理等一耶 長行大二。
初釋レ頌。後有説下擧二婆沙第二一破。初中亦
二。初依二婆沙第八義一。約二別總義一遮二五六一。後
又言下統二婆沙餘七義一。約二二依義一遮二總名
蘊。顯二大科一云レ又。而寶疏四六
右終
爲二第六蘊別
科一非也。初中亦爲レ二。初約二色變礙等別
義遮二五中一。後亦不下約二蘊聚集總義遮二第
六一。如レ是約レ數五六爲レ異。依レ義變與レ聚總別
有レ差。而光總爲二聚
一義一誤也
然倶第八復次内故云レ亦。
別二大科又一問。五六等大別。何爲二一復次一。
答。無爲體非二色等一與二色等義一不二相應一。就二體
非色等一遮レ之。若爾色乃至識五種體別立二五
蘊一。無爲與二五體一亦別應レ立二第六一。此疑定來。
故於二一復次一遮レ之。於二餘義一不レ寄レ體難不レ來
也。亦者例前之詞削記
第一
理門十三左云。亦然者
類例聲。與色等義者。上釋二初句一。下釋二後句一。
色變礙義。受領納乃至識了別。爲二色等義一。亦
不等者。無二蘊聚義一故。故不レ立二第六蘊一。此聚
義兼收二婆沙第一義聚義一。此亦釋二兩句一。先
釋二初句一。彼與下釋二第二句一。又言下取蘊唯有
漏。蘊名攝二有無漏一。次上論五右十
二右
云云。此二
依收二婆沙餘七義一。彼七義細密開二此二依義一
故。今總取收二七義一。所以對二上論一思應レ知也。
此中初先定二二依一。後無爲下正釋二頌二句一。第
二有説等者。擧二婆沙第二義一破。破云。無爲
是蘊究竟滅處故不レ立レ蘊。此意滅者無義。
於二有漏斷滅處一擇滅顯。於二有爲法因縁缺滅
處一非擇滅顯。於二質礙色等亡滅處一虚空顯。
有二色等一處無レ有二虚空一故。是故三無爲竝於二
蘊無處一顯現。故不レ得レ名レ蘊。此婆沙意。論主
破意設約二處界一。若不レ滅者無爲不レ顯。滅處
無爲故。於二處界一應レ不レ立二無爲一。正理救レ此
迷二有説意及其義旨一。何者。彼云。此息言意
非レ顯レ斷空非擇滅體非レ斷故者。有説意正
約二滅無一。何云レ非レ斷。但不レ局レ斷。亦云二有説
滅處一。非二體滅一。約二所顯一也。又正理。此息言無
爲上聚義都無者。大誤二有説意一。若爾與三婆沙
第一蘊是聚積相。無爲無二此相一何辨別。以二私
情一救。亂二有説本意一。亂二第一義一。光寶指二第
六蘊下聚義一爲二第一解一。不レ指二婆沙第一説一。
雖レ不二全正一其破意不レ遠也。皡按。世親論
主此破恐不レ當。何者。蘊究竟滅無二更有蘊。
於二處界一從レ元無レ有二究竟滅義一。本來攝在無
爲一故。設有爲十一處全。一處少分。十七界
全。一界少分。究竟滅。猶有二無爲處界一。異レ如二
瓶滅非瓶。何可二例責一。若言二處界分滅邊例
責一。此義非也。豈得三全滅立レ義例二分滅一。學者
可レ思。光約二全滅一非也。寶約二分滅一消釋。得二
論意一。全非二實義一
十八
左
前五境唯現至 或隨處次第者 取二婆
沙七十三十八左 六復次中四五兩義一。依レ之
分レ二。一約二定不定等一。初三句是也。二就二扶
根處次第一。第四句是也。初三句中從レ寛之レ狹。
順次簡別。謂初句五與二第六一相對。第二句前
四與二第五身一。第三句前四中約二遠不遠一。眼耳
與二鼻舌一次第。亦眼耳中更論三遠速與二不遠
速一明二次第一。後鼻舌中辨二速明不速明一説二次
第一。寶疏爲二五科一大非也。此中二唯是決定
義。對二不定一故。正理三(十
四左)
 云二境決定一。下論二
四左決定故説二唯言一。餘言身意餘即眼等四。綴
文難レ曉。蓋應二西天結頌法一。又解於二初句一意
最後成。於二第二句一身後亦成。餘四未レ知故。
餘者意身餘從レ後向レ前分明也頭如二論九(六
左)云一。順二結頌
法一故逆説レ四。光記九(十一左)云。順二結頌法一恐レ有
レ犯レ聲。故説二第一一爲二第四一。無性論四(十左)云。順二結
頌法一文隔越其
義相屬。理門論
問。若二義別應下如二前十六左受想
別蘊中言及。若如二業品十八(八
右九右)
頌一言又。何
故言レ或耶。答。依二正理論一。論主意。前義爲レ勝。
後爲二一往一。且約二扶根處一故。故曰レ或。由レ此正
理三十五右前義終曰。且未盡義約二境定不定。
用遠速明一。辨二根次第一。或於二身中一隨二所依處一。
○豈不下理實鼻根極微住二鼻頞中一非レ居レ眼
下上。如レ説下三根横作二行列一處無二高下一。如中冠華
鬘上。傍下答理實應レ爾。然經主意。就二根依處一
假説如レ此。經主或言似レ通二異釋一傍餘
顯宗
故今於
レ此別作二頌文一。前五用先起。五用初二遠。三
用初二明。或隨二處次第一。次具有二長行一。如二寶
所引一
顯宗三二右全同衆賢意。前義集二定不定等一
不二義純便一。故改レ頌唯約二用一相一辨二次第一。
今云。是本婆沙四五兩復次。何汝可二改作一。亦
汝義彼婆沙中無レ之。而寶擧レ彼不レ辨何。又
實論主意已云レ處。故唯別義。故舊論云レ復
十九
左
爲差別最至名爲法處者 此中四因。初
二成二色處一。後二及亦初爲差別。總三因成二法
處一
論曰至非於眼等者 大爲レ二。初釋二頌本一。二
示二異説一。初中亦二。初釋二初句第三句一成二色
處名一。後釋二初句上三字及第二第四句一成二法
處一。此初也。此中先釋二爲差別一。文爲レ二。初明下
爲二差別一故開二色蘊一爲中十處上。謂於二一色蘊。
就二眼等色等差別相一。開立二十處一。不下如二色蘊一
總聚爲一。何故爾者。爲レ令三衆生知二五根五
境其體性各別一故。是總釋二差別一。亙二十種各
別一。後若無下別釋二色處名一。初正叙二立名一。
後此爲下示二總即別一。問。爲レ令レ知二十種別一。
十種各應レ立二別名一。何一立二通名一。通レ之無下如二
眼等九一別名上故。而亦其體是色法立二色處
名一。若爾通名故應レ不レ招二自體一。此爲下釋レ此。
此文古今分科作釋未二允當一。今依二正理一三(十
七右)
曰。雖二十二處十色皆法一。而爲二差別一一立二總
名一。差別者。謂各別處非二能所簡
別之義一也
若色ナルト法ナルト
性等故名同。是則處名應二二傍共
不共
或一一傍共名一
諸弟子等由二此總名一傍色蘊
總名
唯應三總知不レ了
別相一。爲レ令レ了知境及有境種種差別一故立二
異名一。由レ是如來於二其聲等眼等色上一立二異
義名一。已上此論初段通二
十處一釋二差別一
 色處更無二異義名一。故總
名即別。如二能作因一。諸立二別名一爲レ顯二別義一。此
傍色
處名
顯二別義一故即別名。法處亦爾光寶釋非二
示南一。
此
初因雖二婆沙七十三十四左 色處立名十二復
次中無之。而於二法處十八左 名十一復次一有
レ之。其義齊等故。今通爲二兩名因一。彼第二十七
右六
目 復次曰。法處有二一名一。餘處有二二名一。一
名者謂共名。以二十二處皆是法一故。二名者
謂共不共名。共名如レ前。不共名謂眼處等。
欲レ令レ易レ了顯二不共名一。法處更無二不共名一故
顯二共名一。故名二法處一。已上釋二最勝一中。約二三色分
別一。謂諸色中。有見有對唯二十種色。無見有
對根等五根聲等四境。無見無對無表色如二
論二
(初右)婆沙百二十二(二右)七十五
(十四丁)又集異門足三(十六右)一
今具二二義一。是最
勝。是收二婆沙十二復次中三種一。彼第五復次
曰。若有二麁細長短此彼方一可レ了立二色處名一。
第六復次曰。若形相大及可積集易二了知一者
立二色處名一。第十一復次曰。若處具有二形色顯
色一立二色處名一。又諸已下更擧二世共知別義一。
非レ收二前頌一。故殊曰レ又。光記四七右爲二最勝中
第三因一者誤也。釋疏爲二大科三一是也。故正理
三(十
七左)
云。最勝者。由二二因縁一。○又多種故三眼
境故。世共於レ此立二色名一故已上既異説中別
擧レ之。又若一具三因。不レ云レ又可レ云レ并。應
如二前及有見一故
十九
左
又爲差別至獨立爲法者 釋二法處一中有二
三因一。初因同レ前。如二上引婆沙一。次攝二多法一。
婆沙十八右十一復次第十復次曰。此攝二多法一
故名二法處一。謂於二此中一。有下色非色法。相應不
相應法。有所依無所依法。有所縁無所縁法。
有行相無行相法。有警覺無警覺法。有爲無
爲法上。餘處不レ爾。後増上義。彼第八復次
曰。擇滅涅槃是常是善不變不易。生老病死
所レ不レ能レ壞。是勝義法。彼法惟在二此處一攝。故
獨名二法處一
十九
左
有餘師至獨立法名 第二擧二異説一。雜心
一十四左意也。於二色處一有二三因一光爲二二
因一非也
 是婆
沙十二復次中三種。彼第十二復次云。若處
具有二二十種色一。或傍今除
或説
 二十一立二色處一。第
一義云。唯此一處。色相麁顯。易レ見易レ了。故
名二色處一。第三復次云。惟此一處。是三眼境。
謂肉天聖慧眼。故名二色處一。於二法處一二因。是
亦婆沙法處十一復次中二。彼第五復次云。
名句文身詮表顯示諸法性相一。令レ易二解了一。
彼三惟在二此處一攝。故獨名二法處一今約レ初
唯云レ名
第九
復次云。分別諸法自相共相一。安立諸法自相
共相一。破二自性愚及所縁愚一。於二一切法一不増
不減如レ實解。慧唯此處攝。故名二法處一。是雖二
婆沙復次一。論主判欲二未盡理一。故呼爲二有餘
師一。如下前十七左
初目
 如蘊不説無爲婆沙第二復次
呼爲中有説上。然正理師唯爲二別因一云二又多種
故等一文如二
上引一
是以二婆沙復次一故
論曰至二蘊所攝者 有二三師一。第一師約二能
詮部帙一。謂八萬部一一頌數有二六千頌一。第二
師約二所説法門一。第三師約二所治煩惱一。婆沙七
十四十七右有二六説一。今取二一二六一。中間三四
五竝但能詮頌數不同。與二第一一不二大異一。故
不レ擧也。彼初師云。有作二是説一。有二法蘊論一。六
千頌成。一一法蘊其量各如二彼量一。是則佛所
説名二法蘊論一。文勢義旨無レ疑。舊婆沙五十八
二右云。或有説者。如二法陰論所説六千偈一。是
一法陰齊量。餘法陰亦爾。又舊倶舍有餘師
説有二一分阿毘達磨一名二法陰一。其量有二六千
偈一。八十千中一一法蘊其量皆爾。是亦佛所
説八萬一部即名二法陰一。眞諦疏寶五二左引傍寶
云。撿眞諦倶舍
疏無文。光(五
十左)亦出也
順二諸文一。然新論添二二足言一。是例二
目連所製法蘊足論一有二六千頌一。以成二一一法
蘊亦爾一。故光寶皆六足中法蘊足論。正理。顯
宗亦全同此論一。蓋譯語綴文人。誤入二足言一。
何者。六千頌數成二一部一。何可レ局二法蘊足論一
乎。如二滅後品類足。界身足等六千頌一。可二準
知一。第二師約二所説法門種別一成二八萬一。界有二
十八一而爲レ一。竝是界故。舊婆沙云。復有説
者如三世尊種種言辭説二四念處一。是一法陰齊
量。四正斷。四如意足。正根。五力。七覺。八道
種亦如レ是。第三師下正理三十九右 釋二第三
師一畢云。此即順レ顯レ隨二蘊等言一。無下蘊等言不
レ爲レ對治有情病行一唐捐而説上。已上顯宗全同。
衆賢意。第二師但示二部帙數一。如實者順レ彼。
顯二教益一爲レ異。而非二別義一。今云不レ爾。第三
師隨二病行八萬一。能化教自成二八萬一。第二師
約二法門部類一。豈言三四念處。七覺。八道。四無
量等。唯各治二一病一耶寶(五三右)令二
此論同彼非也
二十
一左
傳説是明闇 訣曰。正理。顯宗。及本頌。
舊倶舍。竝作二光闇一。今文雖レ無レ失從レ多應レ改二
光闇一也。光寶致二互顯釋一未盡正理無三直改二頌
文一故。問。有部本宗。何處空界體爲二光闇一。
答。七十五九左云。此空界色。晝爲レ明所レ覆。夜
爲レ闇所レ覆。故眼雖レ見而不二明了一。婆沙等雖
レ云二爲レ明所覆。而光爲レ勝。何者。上六左 日焔
爲レ光。月星焔爲レ明。今已云レ不レ離二晝夜一。若
作二明闇一唯夜而無レ晝故
二十
一左
即此説名隣阿伽色 法蘊足九十九左云。
云何外空界。謂外空逈隣阿伽色。是名二外空
界一。逈。増韻寥遠也。大乘雜集一(七右)立二逈色一。彼疏
二(二十左)云。瑜伽第三云。闇色明色説爲二空界一。
空界分レ二。一逈。二空一顯。
空一顯攝レ逈。準知可レ思
傳説阿伽至 隣阿伽色者 已下依二婆沙一解二
名義一有二兩説一。婆沙七十五九右云。阿毘達磨
作二如是説一云。何空界。謂隣礙色。礙謂積集。
即墻壁等。有二色近此名二隣礙色一。如二墻壁間
空。叢林間空等一是名二空界一。有作二是説一。此文
應レ言二云何空界。謂隣難除色一。然色有二二種一。
一者易除謂有情數。二者難除謂無情數。此
空界色多近二非情數墻壁樹等一。而施設故名二
隣難除色一此且就二情非情一辨二難易一。有情色今有亦無
故云二易除一。如二壁間空一不レ得レ除無礙故。
故云二難除一。是
當二今後義一也
舊婆沙五十八八左義同也。鞞婆
沙六二十
五左
兩説中。後説云。更有説者。空界云
何。空邊色是此説。空色不空色。不空色者衆
生數。空色者非衆生數。謂彼空非衆生數色
邊施設。如二樹間葉間等一。是謂レ空。非衆生數
色邊施設。是則今後説也
二十
二右
恒持生故 光四釋。竝不レ允。寶釋爲レ得
 天明七乙未 年春三月記之訖 快道 
倶舍論法義卷第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二法義
  法義立名依二契經四依一。又業成就論終云。如
來説二三乘一依二法義一成就。大般若五百五十
九有二不雜
法義品一
 豐山上陽沙門快道記 
  界品第一之二
初左復次者 顯示體相義門異一。是大文第二
義門分別光爲二三科一非也。傍無畏疏十六(三右)由二
前已説事有所レ不レ盡。更續明レ之。故云二
復次一。慈恩彌陀經疏云。復次者復者
重也。次以レ次反覆微問故云二復次一。
以可示現此彼
差別者 今論主評簡諸論多義一。唯顯現爲
レ勝。故前卷十九左云。有見故可レ示二在レ此在レ彼
差別一頭有見見史記淮陰侯傳師古注。見顯露也今同
レ彼非二眼見義一。故舊論一(二十六右)頌前問及
頌與二長行一悉作二
有顯無顯一思レ之
光云。有下能示現此彼一言説上。故
名二有見一。此即言説名レ見。此義順二諸文一爲レ勝。
舊論曰。此色易レ可レ顯。如レ言二此色彼色一。一百
二十八初左云。問。何故色處名爲二有見一。答。眼
根名レ見。有二見用一故。所見色處有二能見眼一故
名二有見一。如二有主等一依二七十五(十
六右)一此大徳義
或復見者。
是能顯示。色處相麁可三相顯示在此在彼相
状差別一。所顯示色有二能顯示一。故名二有見一。如二
有名等一尊者世友義。準二此文一。若非二言語一何能顯
示。又例二有名一故光爲レ勝。餘師不レ辨何耶
或
復見者。是諸影像。惟有二色處一可レ有二影像一。故
名二有見一脇尊
者義
前二義可レ知。第三見顯現色體
自現。見即有持業釋。故雜心一九右説二此義一
曰。復次自現故。謂眼所行。問。此論何唯一
義。答。色麁顯勝レ餘故。世友義故。是故僧伽
提婆譯法勝毘曇一四右唯此一義也。第三正
理尚不レ信レ之。故標二二義一。別云二有説一。光云。作
者意樂。寶云。略故唯一者竝不レ好。光亦
約二經部一者。鑿之至也。次問答雜心慧見一。彼
本七十五十六右尊者妙音義。而彼所破。故猶
不レ説
一右 唯色蘊攝十界有對者 顯二十是此一言二
唯色等一。唯簡二四蘊一。十別二無表一。正理云。此能
有二彼礙一。故名二有對一。竝是有財。初自有二於レ他
被レ障義一故。餘二易レ知。謂顯二其對義一云二障境
縁一
此復三種至 於自所縁者 下二廣辨二差別一
顯二今相一光云二便
釋一非也
有レ六。一標數列名。二障礙下
隨列別釋。三境界下辨二境縁別一。四云何下叙二
境縁爲礙。五應知下示二今相一。六若法下句差
別。諸論列異正理。顯宗境縁障次。雜心論一
二十
一右
境障縁序。基唯識疏二本
初左
列二縁障境一。法勝
論一八右婆沙七十六二左等同二此論一。何故爾
者。各作者意。謂正理等約二法兼正一。先明二兼
二一差別分別。後説二障礙一合レ今作レ句。今論等
意令レ知二正明一特先二障礙一。雜心論等據二寛狹
次一。謂境法分。十二界全。障有二十色一。縁唯六
識。法界少分。基疏返レ之有人責二基疏列一。
妄勿二撞祕一也
如レ此
三中。初一障礙。後二拘礙頭拘。説文止也。易隨掛
云拘係之一乃從維レ之
七十六二左云。障礙有對如二以レ手撃レ手以レ手
撃レ石等一。此等展轉更相障礙。如レ是名爲二障
礙有對一。境界有對者。如下眼根等諸有境法
各於二自境界一有所二拘礙一。如レ是名爲二境界有
對一。所縁有對者。如下心心所有所縁法各於二自
所縁一有所二拘礙一。如レ是名爲二所縁有對一
二右境界所縁至 名爲所縁者 三辨二境縁別一。
方境分齊名二境界一。如二俗領分一。且眼以レ色爲二
所領方境一。不レ能レ至二聲等一。餘亦如レ是。此能領
義名爲二功能一。必非三見聞等爲二功能一光記等
非也
若
約二根見一闕二識功能一。若約二識見一闕二根功能一。故
知唯以二方境分齊定一爲二境界一。婆沙七十六
三左曰。施設論説。眼定對レ色。色定對レ眼。乃至
意定對レ法。法定對レ意。彼師但依二境界有對一。
探玄記二五十
五右
境爲二分齊義一。大日經疏十八左
曰。毘舍也境界也。如來境界所レ謂如如也。金
七十上四左智量所行故。故得レ成レ境可二準知一
焉。今眼根眼識竝唯以レ色爲二自領分一。故色是
彼境界。所縁者根識中唯識等縁執彼境一起。
故彼法名二所縁一。縁慮爲レ縁。所二縁執一故。故非二
五根一。此段論文唯説二縁界別一。而非二根識寛狹
別一。其別下分明説レ之。故於レ縁言二心心所一。顯三
前通二根識一。然有人云。欲レ分二根識二有對一者。
於レ識已具二二有對一。何可レ爾。問。心心所二別
何。答。心心所對レ境。分界所領義爲二境界一。縁
執境一義爲二所縁一。雖二色等法其體是一一。而於二
心心所一。縁執之義。領分功能義。差別故成二境
界所縁二別一有人約二心心所一無二差別一
但以二根識一分レ之誤之大
 光三解竝
非也寶爲二四
解一非也
寶疏亦云二見聞等功能一。及於二心
心所一辨二二別一中。約二同一所縁不同一行相
意一云。心心所執レ境而起同爲二所縁一。取像印
持等功能別爲二境界一者。未レ曉二二差別一也。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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