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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 (No. 2250_ 湛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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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解脱復有二種。即餘經言。一心解脱。二慧
解脱。即是心慧相應勝解。應知此二五分法
身中即解脱蘊攝。寶疏云。復開解脱支爲
心・慧二解脱。正理亦開時不解脱。即二
解脱五分法身蘊中是解脱蘊。此上所明二
種解脱皆通中勝解爲體。有部宗也
亦即從彼遮心生障寶有二解。後解爲
優。何者上已双擧無學及世俗心。今唯簡
取其世俗心以爲問難。答中心生之言爲有
漏心者親論文矣。光意亦同此解
無爲説三界滅界彼事正理七十二
十四紙
云。然三界體約假有異。若就實事則 
無差別。云何名爲約假有異謂離貪結名
爲離界。斷餘八結名爲斷界。滅餘一切貪
等諸結所繋事體名爲滅界。何縁三界如是
差別。謂有漏法總略有三。一者能繋而非能
染。二者能繋亦是能染也。三者非二。順
染法斷此三法所證無爲。以次名爲斷等
三界。寶釋云。言結。遍一果等貪自性斷貪等
無爲名離界。餘八結法自性斷結等無名
爲斷界。餘往上縁縛斷時名爲滅界。即此
九結及一果等望他即是滅。望自即離斷時
色不染法一向是滅。非總定別故云假也。
今詳。正理倶不盡理。此之三體各別不同。
纒染法一向約自。即八結名斷貪名離
也餘法無一名滅。此釋此三釋於理爲
勝。若不爾即三雜亂。然言假者此三無爲。
其性無別皆得名爲斷。名者是假非實也。
斷離滅者。就三有漏分三已上
寶疏
又正理
云。謂我先説。若就實事如是三界體無差
別。然一一體假説爲三。由此無爲是無相
法假立名想必待有無爲。謂此爲一一自
體斷八結得故名斷界。離*愛結得故名
離界。滅彼蘊得故名滅界。隨所待異假
立三名。理實無爲體無三別。於一一體具
三義故已上
論文
若依大乘。顯揚第三云。界者。謂
三種界。廣説如經。一斷界。謂斷見所斷諸
行。二離界。謂離修道所斷諸行。三滅界。謂
滅所依所攝諸行。瑜伽二十七亦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二十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分別智品此品來意如光寶辨。言智
者。重觀審決。名之爲智。婆沙四十四十紙右
云。問。諸無漏忍何故非智。答。於所見境未
重觀故。謂無始來於四聖諦未以無漏眞
實慧見。今雖創見而未重觀。故名智。
要同類慧於境重觀方成智故。又婆沙一百
九十六云。顯示諸忍與自所斷疑得
倶生未重審決不得名智已上
論文
光師云決斷
重知故名爲智。寶師云。慧於曾見決斷名
智。此兩師釋並依如上婆婆沙論意。又寶師
云。或求見境意樂止息加行奢緩名爲智。
此依正理七十三初紙文。彼云。或求見境
意樂止息加行奢緩説名爲智。諸忍正起推
度意行加行猛利故非智攝。具如婆沙百
三紙左問答
前品初説智非見邪光云。牒前問起。前
賢聖品初於見道位説諸八忍説初八智。
於彼品後八聖道中復説正見。十無學中復
説正智。爲有忍非智耶。爲有智非見耶。
麟云。然此四種體雖是一義有異故。故立
四名。謂推度名見。簡擇稱慧。忍許名。忍決
斷名智。梵云般羅若。此翻爲慧 梵云若
那。此翻爲智。故二名別已上
記文
今謂。忍許名
忍此是信名。光云。泛言諸。忍略有四種。若
忍辱名爲忍。即無嗔名爲忍。若安受苦忍名
爲忍。即精進名爲忍。若忍許名爲忍。即信
名爲忍。若觀察法忍名爲忍。即意名爲忍。
此中言忍以慧爲性
所餘皆通智見二性正理七十三初紙左
云。謂前八忍盡無生餘有學八智無學正見
一一皆通見智性攝
諸有漏慧皆智性攝問。五識倶生慧念念
縁不重智。應不名智。答。光寶解不
同。光師約種類。寶師以二解通。一約縁
同一約無始來數觀解。此中寶第一解於
理爲勝
皆擇法故並慧性攝光云。皆能簡擇所
縁法並慧性攝。寶云。以此能簡擇法故
今謂。泰・光・寶師三解不同。如第一卷淨
慧對法下具辨釋
前有漏智世俗境故雜心論等。此世俗
智具名世俗等智。有人解。等智名大爲謬
説。如集成編中辨。舊倶舍十九初紙左云。有
流智説名俗智。何以故。此智由多縁瓶
衣男女等俗類爲境故。雜心論六初紙左
曰。亦世俗等智。長行釋曰。等智者。若智境界
一切法有漏智也。等者多受俗數。謂男女長
短等。故説等智等者衆事
聚會義也
今謂。釋世俗智總
二義一約境立名二當體爲目。此中
所言即是第一約境名也。光寶並引正理七
十三三紙右云。前有漏智總名世俗。瓶衣等
物性可毀壞。顯在俗情故名世俗。此智多
取世俗境故。多順世間俗事轉故。從多建
立世俗智名。非無取勝義順勝義事轉。然
愛境無勝功能息内衆惑故非無漏
已上
論文
第二當體爲目者。次下論四紙左云。自
性故立世俗智。非勝義智爲自性故。光云。
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體是有漏世俗故。此世
俗智非以無漏勝義智爲自性故。若據前
文亦從境立名故。前文言前有漏智總名
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寶云。第一建立
世俗智。以世俗智性可破壞多知世
故。就自性名自世俗智已上
疏文
准此等釋。
世俗智名當體爲*目。正理七十三三紙右云。
或覆本論作復
光記作覆
出世引發世間得世俗名。體
即無智。智隨屬彼得彼智名。意顯此名
*目有漏智。有説。諸趣名爲世俗。此智多是
往諸趣。因從果爲名名世俗智。有説。此智
無始時來生死身中顯現轉。由此故立世
俗智名。或諸有中隨流無絶。名世俗智。以
一切時隨流諸有相續轉故。或復此智於
一切境能遍映發。得世俗名。獨能遍縁一
切法已上
論文
此論文意多約自性非爲境界。
光師不辨差別。長引正理。寶師不引或覆
已下文。以此文就自性説故也。若約境界。
名世俗智。世俗之智。是依主釋。若約自性。
名世俗智。智即世俗。是持業釋。二釋差別應

即於如是三種智中麟云。前明二智束
十爲二。今明二智更開無漏爲法類智。並
前世俗總成三也
此二初生爲境界故寶云。明盡無生
初生之者唯獨有頂四蘊爲境。准此二智通
其多念。初念唯縁有苦集。餘異縁也。
若不爾者。何故以初簡後生也。光云。問。
何縁初位唯縁有頂苦集爲境。解云。有頂
苦集從無始來不能得斷。今時創斷故。
先縁彼自生慶慰。問。何故不作空無我行。
解云。此二智渉於世俗。謂出觀後作我生
等解故。前觀内不作空非我行。此即因渉
於果。彼前觀内作空非我。復出觀心亦不
能作我生等解已上記文下論九紙*左云。盡無生
智除空非我名具有餘十四行
相。由此二智雖勝義攝而渉於世俗故。離空非我。
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行已
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正理七十三十八紙右云。此
中意説。盡無生智雖是勝義而渉世俗。我生已盡等
是世俗故。空非我是勝義。必渉勝義。此觀後
決了*智空非我故。由此二智離空非我
問。不作無我行。可然世俗智中不言不空。
何不無漏觀中作空行耶。答。空治我所
見無我治我。雖我見所見有殊。而同一我
爲體。猶言我故。前因位中亦不作空
縁苦集同縁滅道異寶云。准此論文。金
剛喩定唯縁非想四蘊。爲境。同始盡故。麟
擧寶解已云。今詳此約縁苦集邊即然。
若通約視諦即非唯有頂。以此定六智爲
體通上下界滅道境故
論曰戸他心智麟釋有成他心智云。
非此四智皆是他心。故云有成。如未離欲
及不修者即不成故。光云。於前所説九智
之中有法類道及世俗智。成他心智。若知
他無漏心以法類道他心智知。若知他有
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餘五不然麟云。此
智知所知同是無漏故。唯道智即道故。後
是類故通三智。惠暉云。無漏他心智勝不
知有漏心者。以總縁有漏法不別縁故
不知也
地謂下地智不知上地心正理七十三
紙左曰。義准能知自地下地
位謂不還聲聞應果麟云。言不還聲聞
者。謂前二果未得他心智故。所以不論
今謂。聲聞二字不應屬上。應果之言之通于
大覺故。簡言聲聞應果。舊論曰。謂阿那含・
阿羅漢・聲聞・獨覺・佛道。下不能知上
頌疏云。不還・聲聞・無學・獨覺・大覺
又法類品不互相知婆沙一百七十一
紙右
云。
法智縁下類智縁上。故不相縁。如有二人
同住一處。一人觀地一人觀空。如是二人
不相見面
由法類智爲所縁故麟云。言全分對治
者。謂四法智通能治欲見修惑故名全
分。類智通能治上界見修惑非全故。故類
智不縁爲簡於此故言全分已上次下四紙
*左具辨少對治差別
若謂有情將入見道等正理七十三九紙右
云。三乘聖者起此智時。中下二乘必須加
行。聲聞加行或上或中。麟角但須下品加
行。佛無加行。隨欲現前
麟喩法分第十五心部行獨覺同聲聞
説。是故唯擧麟喩。光云。問。知第八心已。何
故不更以五心爲加行知第十四心。答。
有四觸。於中第一爲優。寶師不釋。頌疏云。
問。故麟角能知第八集類智。答。謂此麟
角知法分心初二念已。爲欲更知類分心
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至五念心加即
滿故。能知彼第八集類智心注云謂麟覺根
勝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已上光云。又正
理七十三十紙右云。獨覺有四説。初兩説同
此論。後二説云。有説。麟喩知四刹那。謂初
二心第八十四。此言應理。所以者何許從
知初二念心已唯隔五念知第八心。若復
更修法分加行。經十五念頂。加行應成。何
不許知第十四念。有餘亦説。知四刹那。謂
初二心第十一二正厘故違此論
即取第三
又婆沙九十
九亦有四説。同正理。然無評家已上
記文
寶師
雖引正理。後之二説不加評簡
由此所有是名盡智智見明等八種雖
引異稱並名一體。西梵方俗異名重呼。非
今也。如上已辨
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智正理七十三

曰。由本意樂。二智轉時作如是解。無
分別故。謂出二智後得智中方作如是二
類分別。此二分別二智後生。是盡無生力所
引故。此二俗智是彼士用果。故擧二果表
二智差別理必應然已上
論文
今謂。正理論意
無漏二智無分別故。無如是知。又寶疏
云。諸無漏智不過十六行相。我已知苦等。
非十六行相。何作如是知耶
或於諦理現照轉故正理論云。或如見
故。假立見名。如立光名。現照轉故。寶云。光
謂現照
由此本論等文出發智第十八巻二紙
謂世俗智一少分光云。謂世俗智攝自
一全分他心智一少分。麟云。言世俗智攝
一全者。謂全攝自體。一少分者。謂他心智
通漏無漏四智爲體。今但攝得有漏他心
智不攝無漏他心智。故名少分
法類智七少分光云。法類智各攝自
一全苦・集・滅・道・盡・無生・他心智七少分。麟
云。謂此等七通法及類。擧法分七智。不攝
類分七。擧類亦然。故言少分。是無漏故不
攝世俗。上下別故。法類互除故。但攝七」
苦集滅智四少分光云。苦集滅智各攝
自一全法・類・盡・無生四少分。麟云。謂法智
等四通四諦智爲體。如言苦集。唯攝苦諦
法智等四不攝集諦法等四。集滅亦然。故
攝少分不攝他心。如前已解。又四諦智非
互相攝故全除之
道智攝一全五少分光云。道智攝自一
全法・類・盡・無生・他心五少分。麟云唯加他
心與前有別。餘相一同前。惠暉云。道智攝
五少分者。攝法類智者。此二智通四諦
智。攝縁道諦邊法類智。不攝縁餘三諦
邊法類智也。攝盡無生智者。此二智六智
爲體攝六智中智也。及法類智中縁道
諦法類智也。攝他心智者。攝四智體中道
智也
他心智四少分光云。他心智攝自一全
法類道俗四少分
盡無生智六少分光云。盡無生智各攝
自一全苦・集・滅・道・法・類六少分。麟云。謂六
智通三道故。今唯攝無學道中智故言少
分。以無漏故不攝世俗。非見性故不攝
他心。利鈍不同故。盡不攝無生。無生不
攝盡智
三相故故體無別故光師有三釋中。
第一爲優
若爾有心離癡亦爾光有二解寶疏同
第一解。然寶師意。論主此中依順婆沙正義
且評貪所繋義。後依經部破貪繋義。此論
前後文不同者。以意趣各別故
眠相應者名爲聚心婆沙百九十云。以
説心略名眠故。如説眠云何。謂睡眠者。所
有眠夢不能持身。心略爲性
然他心智縁心貪光云。然他心智不
縁貪得。亦不可説縁彼縁心之貪。既不
得縁。寧知他心是有貪等已上
記文
然案舊論
云。縁他心爲境界心。不縁至得爲境
界。非此心境界縁欲爲境界
餘所不遮如應容有光云。餘修道中加行
解脱勝進中。實云。如應容有者。顯非一切。
麟云。若未離欲雖在餘道。亦無他心故。
言容有
盡無生智不受後有正理云。此中意説。
盡無生智雖是生義而渉勝義。此觀後決
了知空非我故。由此二智離空非我。麟云。
問。不作無我行可然。世俗智中不言不
空。何不無漏觀中作空行耶。答。空治我所
見。無我治我。雖我見所見有殊。而同一我
爲體。猶言我故。前因位中亦不作空
由本論故此指識身足論。文在第六
十一
紙右
苦聖諦有四相等總有四番釋十六行
相。於中初二論主已前古釋。下論云。如是
古釋故。後之二二番是論主釋。寶師云。論
主更別釋故
四執續生我等光有三解。第二爲勝。寶
釋不明
執當別我有四種異光云。別執堅固故不
言無總執稍寛容計無已上
記文
寶師不釋。豈
非闕乎
執續生我等四皆有亦字。光有三釋。第
二爲勝。第三鑿之甚矣
由此應言皆是所行行相之義如上具
釋。婆沙七十九十紙具明行相自性及名義
云。問。言行相者自性是何。答。自性是慧有
三説中。此評家義。問。何故名行相。行相是
何義。答。於諸境相尚擇而轉。是行相義」
論曰三性攝者麟云。不簡善惡但於
境決斷。皆爲智。故通三性
法智但依欲界現起婆沙二十八云。謂
生上二界必不起法智。以彼厭下苦集諦
故。不欲重觀。既不觀下苦集亦不観下
滅道。以滅道用苦集智爲上首故。麟云。
然生上界雖無現起亦得成就。以是無漏
不繋地故
如是十智幾智爲境惠暉云。十智相縁。
自身即約後念智縁前念智。不約同時。若
望他人説即同時縁也
苦集二智謂俗他心麟云。謂此二智苦
集是有漏者。方是所縁餘是無漏故。無縁理
故。於他心中簡取有漏者。又云。世俗遍縁
一切法故。如無我觀等。他心通漏無漏故。
有漏縁俗智。若無漏者縁道爲境。九智體
皆是道故得遍縁。盡無生亦遍縁故。皆通十
智。惠暉云。盡無生初起縁四諦起故
三界所繋不相應故麟云。有漏繋屬定
故。約界分爲六。無漏不隨繋故。異界共爲
一。通成四法
俗智總十法爲境麟云。俗智能遍縁
一切法故通十境惠暉云。俗縁十。約無
我觀觀一切法無我説
謂欲界二及學無爲麟云。言欲界二
者。唯取欲界相應。不相應二不縁色無色
故。道二者。亦相應不相應。善無爲者。謂擇
滅也。簡無記無爲故名善。以虚空非擇滅
非諦攝故。智所不縁
類智縁七所繋六麟云。言類七者。類
不縁欲。除欲二境及無記無爲故。七餘皆
得縁。苦集二智各縁六法者。謂此二智唯縁
有漏故。但通三界各二爲六。不縁無漏
境。除道二及無爲也
道智縁二三相應法麟云。言道二者。
道智不縁有漏境及無爲故但縁二。三相
應法者。謂他心智唯縁心心所不縁不相
應及無爲。又不縁無色故。故但縁
盡無生智及學無爲麟云。盡無生智縁
法雖廣。然不縁非諦故。除虚空非擇滅無
記無爲也
自品謂倶有法婆沙第八紙右云。
知自性者。即止大衆部執。不知相應諸法
者。止法密部執。不知倶有諸法者。即止
化地部執。言知能*知者即止犢子部執」
此智唯是聞思所成舊倶舍云。此智若
是欲界智。是聞思二慧。若是色界智。但是聞
慧非修慧。修慧縁別地爲境故
非修所成應頓離染正理論師破此論
説。光寶並言。此乃宗別。無勞會通。正理論
七十四八紙左云。此不應理。言修所成唯
別縁。非極成故。謂我宗許靜慮地攝修所
成慧。有能總縁隨所依身自上境故。厭
下欣上方能離染。此故總縁唯欣行相故。
於離染無有功能故。彼所言甚爲非理」
論曰集滅道智麟云。唯此六位可有
智増。餘位並無。如集類智滅類智位。雖各
有智名。不異前處不増也。亦諸忍位皆無
智増。道類智時是修道攝今謂此中明成
十智故集類滅類道類不別取。以類智故」
論曰行相念住頌疏云。於見道中八忍
七智。忍正起時修未來忍。智正起時修未來
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唯修同
類。今謂。此釋依光記。不允。寶解
爲正。麟師依寶師釋爲評
對治所縁倶決定故寶云見道八忍定縁
八諦斷八諦惑。不相交雜。修道不爾斷修
惑時或縁苦諦乃至道諦及縁非諦。交雜
不定已上
疏文
麟師擧此文已云。准章唯約忍
智。自爲同類。詳論亦然
由此餘未能兼修正理云。自諦所爲
未圓滿故。有言。若此於法智位修。應説
名爲現觀中俗智。經不應立現觀邊名」
而於當位斷證已周光云當集等位。圓
暉云當諦。此等釋意用丁浪切。此去聲也。
寶云。當無學位。此用都良切。此中寶解於
理爲優
次於修道離染位中修道容預有遊觀
故。簡言離染。見道不爾。故無簡言
斷八地無間各修於七智麟云。此中總
有三例。一斷八地無間道。二有欲餘道。三
有頂八解脱此之三類雖修智不同。而七支
類等。故頌同處明。所以但言八地無間者。
以有頂不修世俗此八無間修世俗故。故
別名之。由世俗智不治有頂故。治下地
故。故不同
現修二智頌文唯明得修。長行廣明二
修。下皆准之。麟云。但修有二種。行修二得
修。行謂現行。得謂起得修道。初念行修二
智。謂道及類。此體是一而不二也。次第・超越
皆同。此三得修六七不同
斷欲修斷隨應現修麟云。所以但言
八地無間者。以有頂不修世俗此八無間
修世俗故。故別名之。由世俗智不治有
頂故。治七地故。故不同
未來隨應修九修十麟云。言無學或十
或九者。並約得修説。若論行修。二種皆唯
修四。謂苦集・類及盡無生隨一。以彼初心
唯縁有頂四蘊故。問。無學初心如何得修
世俗智耶。答。雖世俗智於彼無能。而無學
位衆徳具足。如王登位一切萬國皆來朝賀。
故世俗智起得來朝
似見道故光有三解。寶無別釋。麟師於
中依第三云。有學練根一無間道正斷見
感所引無智。似見道中道類忍時斷非想惑。
不修俗智故但修六
學位修道未來修七麟云。於六通中
除漏盡也。心漏通如前初得應果説。更不
復明。修七智者。通漏無漏故兼世俗。無間
道故無他心。有學位故無盡無性。故但修

除微微心唯修俗故光師唯引婆沙不
辨與此論正理別。寶師對辨三論。可謂
得論旨矣
異生離染現修世俗光師釋異生不起他
心有二義。寶師破之別立義理。破立皆極
成矣
論曰諸道此地有漏諸道者。光及圓暉
唯言諸有漏道及無漏道。寶師細開以爲四
道。謂有漏無漏加行・無間・解脱勝進
譬如大王皆來朝貢祚者。玄應音義云。
祚位也。國語云。天地之所祚賈逵曰。祚祿
也朝貢者。又云。貢薦也。廣雅。貢上也
論曰現具二修頌疏云若現若未倶有
得。得皆名得修。法體現前名習修亦名行
修。法現前故。約世分別。於未來世唯有得
修。起得得故。現修二修。有法倶得名爲
得修。體現前名爲習修已上
疏文
今謂。大乘亦
立四修。女雜集第九等。或立十八種。如顯
揚十六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二十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論曰不共法大乘所明十八不共法
與此不同。雜集十四云。不共佛法者。即十
八不共佛法。乃至如經言。如來無有誤失。
無卒暴音無妄失念。無不定心無種種想。
無不擇捨。志欲無退。精進無退念無退。
無退。慧無退。解脱無退一切身業智爲前
導隨智而轉。一切語業智爲前導隨智而
轉。一切意業智爲前導隨智而轉。知過去
世無著無礙。知未來世無著無礙。知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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