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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 (No. 2250_ 湛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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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初幖幟。有説此應名爲學本。諸所應學
此爲本故。有説。此五應名學基。於涅槃城
爲基址故
頌曰下中上隨心惠暉云。若多爲建立
佛法等心受戒。即上品。若爲白衣食等下
品戒也麟云。准毘跋律云。受者發心。我今
求道當救一切衆生。衆生皆惜壽命。是下
品心。若言我爲正心向道解衆生疑惑爲
一切津梁自濟濟他名中品心。若言我爲
正心向道求泥洹故。爲趣三解脱門爲成
菩薩三聚淨戒故。爲令佛法久住故。
上品心。然此是大乘。恐不當此。或但勝劣
不同爲三品也已上今謂。二師解釋並不切
當。婆沙百十七二紙左云。若有以下品心起
有表業受諸律儀。盡衆同分彼諸律儀下
品隨轉。雖於後時勵力發起身語意攝惡
行妙行。然彼律儀常下品轉更不増長。若有
以中品心起有表業受諸律儀。盡衆同分
彼諸律儀中品隨轉。雖於後時勵力發起
身語意攝惡行妙行。然彼律儀常中品轉不
増不減。若有以上品心起有表業受諸律
儀。盡衆同分彼諸律儀上品隨轉。雖於後
時勵力發起身語意攝惡行妙行。然彼律
儀常上品轉。更不損減故如是。問。頗有
新學苾芻成就上品律儀而阿羅漢成就下
品律儀耶。答。有。謂有新學苾芻。以上品
心起有表業受諸律儀。有阿羅漢。以下品
心起有表業受諸律儀。如是新學苾芻成
就上品律儀。而阿羅漢成就下品律儀已上
論文
此論本據婆沙。儀觀二論分齊可知
如是歸依以何爲義雜心論第十十一
紙右
注曰。梵音中三寶名覆護歸依趣向義應云
歸趣佛覆護。法僧亦如是也
知八支聖道趣安穩涅槃頌疏云趣安
隱涅槃滅諦者不允。趣涅拌者顯諦用。
況亦四諦不次
是故歸依爲方便門毘思母論第一六紙
云。三歸有二種。一者爲受五戒・十戒・
八齊故受三歸。乃至爲受二百五十戒故
受三歸。二者直受三歸。所以爾者。當爾之
時。佛未制二百五十戒乃至八齊。以是義
故直説三歸得受具也已上
論文
惠暉云。三歸
有五。有翻邪三歸・五戒三歸・八戒三歸・十
戒三歸・大戒三歸故。於一切律儀爲方便
門也已上今謂。惠暉與毘尼母稍有不同」
如本受誓非毀犯前戒正理三十八十六
紙左
云。本受誓云何。謂離欲邪行。於他所攝諸
女人所趣他攝想而行非法。如是乃名
犯欲邪行。非於一切有情相續先立誓言。
我當於彼離非梵行而得律儀何今時可
名犯戒。既如本誓而得律儀。今正隨行。如
何名犯。先取妻妾後受律儀。於自妻等亦
發此戒。以近事等別解脱律儀一切有情
處所得故。若異此者。於自妻妾非處非時
非支非體亦應不犯欲邪行戒。於舊所
受既有犯者。於新所受應有不犯故。不
應爲如先所難
依何義説名末陀酒十誦十七曰。酒有
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用食用麯用米。或
用根莖葉花果用種子用諸藥草雜作酒
木酒者不用食麯米。但用根莖花葉果。若
種子作酒。酒色香味飮能醉人。復不用
根莖等。但用諸種子諸葉和合作酒。飮皆
醉人。皆爲飮酒。波夜提智論十三二十
一紙
擧三
種酒。糓酒果酒藥草酒。具如彼説。倫記曰。
第四不飮酒。若依舊論。但言一切種不飮
酒。今云一切窣羅若者是米酒。迷隷耶者。景
基同云藥酒泰測等云是苷蔗等根莖根藥
酒。末陀者此云蒲桃酒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十五

  分別業品第四之三
即情非情罪遮罪光有三解。第三爲
勝。以符正理故。寶疏・頌疏竝用此義。然
第二解亦順舊論。彼云從二者。謂衆生名・
非衆生名。又性罪處・假制罪處
從現得者有情處故表無表章云。涅槃
云。戒有七種。從於身語生於無作。然通
防彼加行・根本・後起二種義亦可言皆
防三世。於現在法立於過未既防現法故
義遮三。不同小乘。彼唯防現故。此不爾。
定道二心生即順理而能益物法爾破惡。故
亦具七。既無文遮。亦可説言通防三時加
行・根本・後起之非。若起後時。三皆滅故。亦
可説言破三世惡。此上二類實唯防現在。
去來二世無自體故。義可通之
況從遮罪光有二解寶釋不同。於中寶
釋於理爲理。又從而所得三戒不同。光師
解其不同亦有四釋。於中第二爲善。以
順正理故。寶疏・暉疏亦用此釋
從恒時者蘊處界等寶師破太師
甚有義理。光師有五釋中。第四爲勝寶疏・
頌疏亦*有。此釋。寶疏兼含第五意
但得律儀相似妙行寶疏云。若作上五
種定限。律儀不發但得妙行。諸經中説得
戒者。是引接言
以一切佛減前過婆沙五説。光師
於中立六種義以評正否。於中第一。初師
爲正。寶師亦同此説。然寶法師更立別義
門解。具如彼述
此中何名不律儀者十二不律儀在婆沙
百十七初紙然明不律儀者。大小經論不同。
婆沙・雜心等瑜伽第九等明十二種。雜集
明十五種。涅槃經等説十六種。又會經論相
違。具如大乘義章七四十
八紙
涅槃章安疏十二
五紙右勝鬘經寶窟上末八十一
紙左
對法鈔第六
二十六
紙右
魁膾典獄及置弶等魁膾者。涅槃章安
疏十二五紙右云。次能破十六惡律儀者。此
就滅惡更釋三品魁膾者。舊云。是販魚肉
典軍之人。又云。是行杖者。玄應音義第七
十八紙云。苦迴切古外切。帥也首也膾切肉。
未詳所出也。又文有作儈。聲類僧合市
人也。恐非此義也。又二十五云。魁師也。膾
切肉也。主殺人者也。典獄者。雜心云守獄。
彼云。守獄者以守獄自活。婆沙亦同。又瑜
伽等云斷獄。倫記云。斷獄者西域別立。斷獄
之人求財活命已上今謂。斷獄與守獄。不
同。斷獄之獄。爭罪曰獄。守獄之獄。牢獄曰
獄。斷之與守其別可知。花嚴音義四十紙
曰。聽訟斷獄聽他密切。斷都亂切。孔安國注
書曰。聽謂察是非也。周禮曰。獄訟者聽而
斷之。鄭玄注云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玉篇
曰。斷謂裁制分決也。縛龍者。雜集八云。擧縛
象呪龍。云縛象者。恒處山林調執野象。
立壇呪龍者。習呪龍蛇戲樂自活廣百
論第
四恒策迦。應師音義第二十四 二十三紙右 云。龍王
名也。昔有仙人。曾呪此龍令其入火。龍王憂怖。
遂投帝釋遶座而住。仙人知已更以呪。帝
與龍一時倶墮。帝釋求哀得免 龍遂死焉
罝弶
者。玄應音義云。置爾雅兔罟謂之罝。郭
璞曰。罝遮取兔也。韻集云。施羂於道曰
弶。今畋獵象施弶以取鳥獸者。其形似

有餘部説苾芻律儀光寶並言經部計。
瑜伽略纂十六云。璟如諸苾芻犯他勝處法
即棄捨別解脱戒者。如小乘中經部・上座
部・正量部説。等皆云捨。於三品纒中隨起
何纒犯初重罪即捨律儀。唯薩婆多師起
三品纒犯他勝皆不捨戒。又表無表章云。
上座部・有部三纒不失戒。與璟不同。言感
墮罪者。光寶並言墮地獄罪。事鈔篇數
報篇中一之一
左八紙
云。初言波羅夷者。僧祇義當
極惡。三意釋之。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
無分故。二者不共住。非失道而已更不入
二種僧數。三者墮落。捨此身墮在阿鼻地
獄故。十誦云墮不如意處。薩婆多解云。由
與魔鬪以犯此戒。便墮負處資持記云。
僧祇墮義與
此不
非犯一邊有斷尸羅羯磨上云。四重
罪云邊罪。又言餘罪者。寶有二解。後義爲
優。光記頌疏亦同。事鈔中一之一
十一紙左
云。此説
別解脱戒。由境縁別得戒不同。故後犯時
還隨別犯。如薩婆多云。寧可一時發一切
戒不可一時犯一切戒。且如婬戒。女人
身上發得二十一戒。男子身上得十四戒餘
法界中男女亦爾。今或貪心犯一女一道。但
名行一婬戒。比丘自餘諸婬戒體光潔無行
可違。稱本受體。如懺初篇還得清淨。不
言更受。由有本戒。又如律云。打謗犯
比丘皆結墮罪。若無戒者止同吉羅。問應
當足數。不名斷頭。答。懺本清淨。理當足
數。如得作説戒自恣羯磨等。但由情過深
原。不任僧用故。云來不隨意。斷頭之
瑜。此望不階聖果爲言 資持記云。問。世云
小無懺重之文。那
云懺淨哉。若大小兩乘通明懺重。小雖開懺但障
獄業。不能復本故云無耳。若爾依大懺淨可預
數不。*若*化制不同*化據業道制就違教。縱依
方等事理懺滅。於今制教不懺須擯。懺成學
懺。若行制懺。縱業不亡還名清淨。須知化
制懺法天別。人多妄述故曲疏之。餘在後篇
何縁立他勝名四分律云 波羅夷。譬
如斷人頭不何復生。若犯此法。不復成
比丘
毘訶羅一足跟地光云。毘訶羅義翻爲
寺。是所住處。寶疏同。玄應音義云。亦言
訶羅。此云遊。謂僧遊履處也。此土以寺代

以世尊説四行道沙門准陀者。光寶云。
舊云純陀。此云稚少。玄應音義云。舊言純
陀訛也。此云妙義。惠暉同此。然檢舊論亦
云准陀。恐有異本。又四沙門者。出婆沙六
十六五紙又出諸律及涅槃經三十五・瑜伽
二十九・十地論五等。又如略纂・倫記幷飾宗
記二末二十八
紙左
會釋經論相違文
正法滅時無有捨義瑜伽亦同此意。具
如報恩吼述
二由得退次下光記云。言得退者。先成
此法後退不成名爲得退已上又對未得退
以立已得退。今言得退者是也
亦捨少分殊勝善根光寶兩解不同。光
約總相。寶就別解。如麟辨二釋別。然二解
中光解爲優。以倶舍・正理等無簡別故。光
師對餘順決擇故云少分。餘決擇分者如
下論説第二十八
卷十三丁
又婆沙第七明三善根。一
順福分善根。二順解脱分善根。三順決擇
分善根。或可煖等順決擇分對前二種善根
故。云少分或殊勝
有餘師説依表得故光寶並言。後説爲
正其破正理二師有殊。廣章第五用正理
義云。今大乘中雖無文判。義亦應爾。若
受戒時作永捨心。即便永捨。若心勢捨。至
於明旦捨律儀時還復相續。由彼惡思不
永捨故
一由受心斷壞故光引正理以爲與此
論別。寶即云同。寶解爲勝
二由勢力斷壞故寶引正理婆沙會釋。
與光所解不同。寶師爲穩
六由善根斷壞故光寶二師會正理別。
寶解爲優
及彼助伴頌疏云。助伴者相應倶有能得

生色界中除中定無想麟云。僻見故。惠
暉云。梵王起戒取。無想外道居處無無漏
戒也
謂安穩業名爲不善惠暉云。安穩業者。
安穩在果故言得可愛果。若在因上不
可論安穩及不安穩。擧安穩等果以釋因
業名善等
雖此定中立不動名若依大乘。雜集第
七亦釋不動。初約異熟不動釋。次釋定地
攝故説爲不動
非此諸業此中名受次下十四
紙左
擧五種
順受已云。此中但説異熟順受。由業能招
受異熟故云云雖然如是非必唯感受果。受
及資糧此中名受。言資糧者。頌疏解云。此
相應倶有名資糧也。光寶並引正理意。顯
受果總通五蘊
故本論言謂無尋業文見發智論第十
五紙右
又本論説乃至廣説文見發智論第十
十紙左婆沙論百一十八十一
紙右
釋此本論
有三番文。光記具引更加自釋。寶疏全如
光記。然光法師擧三番文已云。此中引意正
取第二番中順不苦不樂受業心心所法爲
證。既順不苦不樂受業感心心所法。故知定
感捨受異熟必同時故。非離欲界中有此
三業一刹那中倶時熟故。上界即無。由此證
知。下地定有捨受異熟。雖有順捨受業色
不相應行。非定感捨受故。不以爲頌疏
亦云。
今引彼文意取第二節文爲證。以説不苦不樂受
業感不苦不樂受異熟。明知欲界有捨異熟。以本論
説三業倶時受異熟果。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二
業。非離欲界有此三業倶時熟故。上界無苦故。三
業之言唯説欲界。麟云。以第二節文不苦不樂受是心
心所體是捨受。詳知下地有捨受也。雖有順捨受色
心及不相應行亦是不苦不樂。
然即體非捨受故非證也
然寶疏中雖上同
光引釋而不依用此等文義。今案光師・暉
師等釋甚不允當。若言三番文中一二傍
證第二正證。則今此論中唯擧傍證不擧
正證何也。若言此中略擧初番於廣説言
中具含第二第三番故無過失者。對敵引
證。本爲欲令所立道理明白無混何有隱
正顯傍。絶無斯理。今觀論所引文實爲正
證。所以然者。今此所論正在於業不在
於果。故論結釋言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
二業。此一番文約所引果以明能引。然此
能引説即爲順不苦不樂受業。是故引用
以成下地有捨受業。然則此文足爲正證。
何用二番文爲。加旃多分之言非唯屬受。
受及資糧此中名受。如上論説。准此論文。
不相應行亦爲受果無有巨妨。以不相應
行亦是受資糧故。光・暉等釋於理甚爲不
應。寶師不用蓋爲此也
思婆沙師麥方結實婆沙百十四十六
紙右
云。問。順現法受業能近得果。於諸業中
可説爲勝。順後次受業去果懸遠。云何最
勝耶答。順現法受業雖近得果。而果下劣
不名最勝。順後次受業雖去果遠。而果
殊勝難盡故名最勝。如外種子。有近得果
而果下劣。有去果遠而果最勝。如有釋苗
經三半月則便結果此果最近而最下劣。
如稻麥等經於六月其果乃熟。去果次遠
而次爲勝。如佉梨樹經五六年或十二年
方結其果此果次勝。如多羅樹經於百年
方結其果此果最勝。如外種子去果最近
其果最劣。去果次遠其果次勝。去果最遠其
果最勝。種隨其果勝劣差別内業亦爾。順
現法受業去果最近而果最劣。順次生受業
去果次遠而果次勝順。後次受業去果最遠
而果最勝。業隨其果勝劣差別。故順後次受
業最勝非餘
論曰是説爲善光寶並言。正理亦非五
業爲正義
幾業能引衆同分耶光寶並引婆沙
四十卷十五
紙左
云。此論同第二師。光師更有一
解。寶師破光師云唯同分是引果。此等義門
如上已述
異生不退後還生下麟云。雖不退性第
性不來生此。然是異生未得永離後還
下生。故有順後。若造現業現身即受。故亦
無妨
然諸聖者如後當辨麟云。謂離欲聖人
是不還果退。不造欲界生後二業。有順退
聖果是羅漢果退。不造有*順二業。退果不
命終者。譬如壯士雖蹶不仆必於當生還
證本果。慚愧増故正文云。不造欲者。其義可
然。不造有*順者未了。廳
言不造一切生後業。
文今謂麟釋誤也
如後者指賢聖品
此中有位一業引故光云。此中有位與
自類生有十位一衆同分。一業引故。頌疏全
正文云。若欲指位。應云本有。何云生有
耶。寶記云中・生一同分不云生・有十位
由重惑淨心若准舊論上重下心並通
中間惑淨舊論頌云。重惑及淨心。釋曰。是業
由重惑心所造或由重善心所造若准
此論長行云由重煩惱或淳淨心又下文
十六之
六紙右
云猛利纒淳淨心。則二字各別連續不
相貫通
聞有黄門事亦非西域記七紙
云昔龜茲國有一黄門等。具述奇特寺因
縁。又婆沙百十四十二
紙左
云昔健馱羅國迦𧸐
色迦王有一黄門等。此但明因救諸牛現
生男根。不明曾成黄門因縁。與西域記
所述其國亦不同。冠注引合爲一者誤也。
又婆沙中更擧怛刃支國女人詣無憂王
寺手掃狗糞。因此善業遍體生香及口吐
蓮花香等事
於佛上首僧光有二解。第一爲優。若依
大乘。瑜伽六十云。復次略由三因縁故成
現法受業。何等爲三。一田廣大故。二思廣大
故。三相續清淨故。由五種相田成廣大。乃
至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爲首
大苾芻僧。如是名爲田廣大性雜集第
八同之
又雋
云。佛於一切賢聖中最爲上首僧已上此同
第二解意
以不善因憂非異熟正理云。以不善因
苦受爲果。意地苦受決定名憂。憂受必非
異熟果攝故。顯宗全同。舊論云。此業以苦
受爲報。若苦受在心地則成憂根。此憂根
非果報
謂由身内故致心狂婆沙云 一百二十
六。九紙右
謂有多食胡桃・麻子・苣藤等時。發熱風等。
大種乖反心便狂亂已上
論文
乖適之適頌疏作
違。舊論云。風熱淡互相違反。令身四大皆
不調適。下十七八紙云。離間語者親友乖
穆。眞諦論云。親友不和穆。今謂。據新舊論。
乖違安適故云乖適。乖違和穆故云乖
穆。二處意同
如婆私等具見婆沙百二十六及涅
梵行品・會疏三十五七紙三十九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十六

  分別業品第四之四
佛依業果黒等四光有三釋。寶
疏・頌疏大同第二。惠暉云。因果合擧名黒
黒。黒之黒故。黒黒即黒熟
此黒白名互相違故婆沙百十四五紙左
云。問。無有一業亦黒亦白。何故名黒白
黒白異熟業耶。答。爲欲顯示一依止中一
相續中受二種業所感異熟一黒一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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