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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 (No. 2250_ 湛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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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通善・無覆無記。各據一義。並不相違」
如斷善根極少成八惠暉云。斷善人准
下文。唯三州男女。此言無善成八。無男女
等根者。准得聖。從上命終無眼等四。從
下死無男女根也麟云。雖初斷善必是女
男。斷善之後即容無故。又漸捨命容前捨
故。故不説也
聖者未離欲亦具十九頌疏云。謂初二果
及不還向。名未離欲聖也。麟云。以離欲者
無憂根故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四

  分別根品第二之二
今應思擇決定倶生光記二解。初解
分爲二問。次解總爲一問。初解本據泰疏。
彼疏云。一問。今應思擇。一切有爲如體相
不同。生亦各異別生耶。爲有諸法決定倶
已上寶疏同光第二。今謂。第二爲優。以
答文無二意故
今先辨色決定倶生頌疏子注云。別問
色也。今謂。圓暉上文分爲總問總答。此下
二句以爲別問。頌曰已下此爲別答。然冠注
頌疏改加文字作別答明色也者。此非圓
暉意下文云。論云。已辨自性得・非得差別云
總問且應辨得別問頌云云云又疏根四三紙
云。此中應辨者。勸釋通也。此等疏文類
例可知。然圓暉釋不順三師。分科元不符

色聚極細立微名光・寶所解不同。光
此論微即是聚。持業釋也。正理微之所聚。
依主釋也。二論意別。寶有二解。後解此論
同正理論。此釋爲善寶師後釋爲善者。以取
則正理故。此論次下言
諸極微
聚故
麟師不信此釋。以此論云色聚極細
立微聚名故。今謂。此論已言色聚極細。不
言微之所聚。明知。持業非依主釋。麟師品
藻可謂確論矣。然極微與微名雖近似。體
則不同。方廣大莊嚴經第四曰。七極微塵成
一阿耨塵
紙左
覺苑演密鈔三曰。阿耨之言。
或言阿拏。此云極微。言即是七微合成
者。四方・上下・及於中間。各一極微。名爲七
微。謂七極微互相觸著不相離散。名爲合
法苑義林章集解八藥師寺
最行
曰。梵云波羅
摩阿拏。此云極微。訛云阿耨。今略但言阿
拏。一云。阿拏者。此云微。非言極微。以此
爲正。非略言之已上今謂。演密及集解中第
一並非也。對法鈔一末四十三
紙右
云。梵云波羅
摩阿拏。此云極微。微者少義也。色中至小
立極微名。從七波羅摩阿拏成一阿拏。
即從七極微方成一微。義舊語音訛故名
阿耨
云何八事色香味觸麟云。言八事者。
且一色聚必具四大爲能造。及所造色・香・
味・觸。故成八也。此説總相。若細論者。如一
色微。自有七微共聚。及成方分。方分已去
能與異類共成一聚。極少不減一百四十
微。謂所造色・香・味・觸一一各具能造四大。
四四便成十六大種。幷所造四總成二十。
如是一一各七微成謂對向六方有六。
中間復一成七也
總計
一百四十微也。今約體類同故。但言八耳」
若有聲生大種因起三師解別。於中
泰・光各評念法師釋以爲謬錯。寶師不
爾。評云。念法師源得論意。却爲泰・光謬
破。今謂。寶師立破甚爲精當。具如三家中
釋。又惠暉云。婆沙言聲恒成就者。約一切
人共説。此論八事無聲。即約一身不發四
大説也。今謂。惠暉大違三師。其義甚非
言或得者是故言或泰疏云。言或得
者。謂諸行内唯有情法與得倶生。餘無情法
不然。不定故言或。因明心與心所倶故。
通擧行與相・得並。然意欲明心亦與相或
得倶也已上光云。若依成實論訶利伐摩及
覺天計。無有心所。但有心王。心分位殊假
立心所已上寶云。有部之宗十法遍行。大乘
之中唯之遍行。正理中云。彼上座言。但有三
種。謂受・想・思。此即唯三名爲遍行。亦有不
立心所。唯心差別説名受等。應録之已上
又依慈恩唯識述記四末二十三
紙左
云。根本經
部説。唯有三法遍行受・想・七本三十八
紙左
云。
其楞伽師・中百論師等。或經部・妙音等亦然。
如前第一卷解。彼雖不言一切心所並無
然有少數依心分位立差別故。總爲此
難。如倶舍解觸支中。叙經部計。婆沙等叙
妙音等具如一本・
六本末等
今謂。撿正理論。於經
部中。根本譬喩論師説唯有心無別心所
第十一之
二 紙左
又上座室利羅多立受・想・思別有體
第十之二
十紙左
雖總言經部。非無稍異。然慈
恩師言根本經部説有三法。此違正理。又
言覺天有受・想・思心所述記第
一之意
此違婆沙
百四十二
之七紙
又言妙音師立無心所述記第
一之意
此於
婆沙中未見其文。前來皆指覺天。唯第七
卷別指妙音。恐應寫誤。又唯識義演云覺
天論師是經部中一師者。此誤之甚也。以覺
天是婆沙四論師中之隨一故。具如集成
編釋
彼法是何遍於一切心依泰師疏。自古
諸師皆以多義廢立大地等。如猶論師五
義立通大地。長耳三藏以八義立。如體法
師具九義立。今依倶舍。但一義立。西
稱讃爲聰明論。信不虚言
信及不放逸勤唯遍善心光意。唯遍二
字各冠善心。一唯善心。一遍善心。泰・寶不
然。唯善而遍善心。此解爲精。所遍是心王。
可言遍善心。能遍是心所。何可言唯善心。
又麟云。准正理論。於善法中更立欣厭。故
論云。説二言兼攝欣厭謂頌中二
及字也
厭謂審
觀無量過患法性。欣謂希求過患出離對治。
今此論及者。但是十内自相及也。婆沙亦
別立欣厭。然諸論多不説者。以非恒起不
遍善心故。不立爲大善法也惠暉云。論
主於大善地不&MT01302;正説。及中收也。今謂。
麟釋爲正。若依大乘。唯識等説善有十一。
與此論等不同。故唯識述記六初紙左云。
且薩婆多法救・倶舍・雜心等。説善有十種。
除此無癡乃減此一。正理論師説有十二。
更加欣・厭。婆沙雖説別有厭等。法救等不
説故。此中非之。但言唯善十一。不言遍
善。故遮彼也。正量部説十三唯善。此十一
外更加欣・厭故。此定言遮増減執。又遮薩
婆多等輕安遍善。今言唯善。非必遍善。下
雖更説有多善法。其勝用者唯十一故。又
同卷二
十九紙
云。頌云行捨及不害。此解及字。謂
トハ顯善十一之外。更有義別心所。謂欣・
厭等。梵云遮有二義。一及。二等。不能置
等言故。總有及字。及字有二義。一顯十一
各各體別。即相違釋。二顯十一外心所。今論
但約等取餘法一義解也
如是種類應知亦爾光有二解。論此
言。或爲一性心中。或爲一心中者。不可
也。寶解爲優。元據泰疏。然分明不釋
指何中
頌曰惛掉恒唯染光解善大地法非
恒染亦非唯染者。不是。寶解云。唯善心所
非染性故。染言已簡。寶解爲當
對法中説是名惛沈發智論第二九紙右
曰。云何惛沈。答。諸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
心不調柔。身&MT90116;瞢心&MT90116;瞢。身憒同心憒悶。心
惛重性。是謂惛沈顯宗論六初紙左云。惛
謂惛沈。&MT90116;瞢不樂等所生心重性。説名惛
沈。由斯覆蔽。心便惛昧。無所堪任。瞢憒性
故。由是説爲輕安所治。心爲大種能生因
故。由此爲先起身重性。假説惛沈。實非
惛沈。彼是身識所縁境故。正理全同
天愛汝今不閑意旨元瑜正理鈔第九
云。此第二師立義。還謂論師爲天愛者其
人劣弱。爲天所矜。意存相篾故名天愛也
已上
鈔文
具如唯識樞要及述記釋。言至者。光・寶
不釋。舊倶舍云。天愛汝知至不知術。不閑
者。玄應音義二十五四紙右云。字體作𢡿同。
㧡艱反。閑謂習解之稱也。慣習工善曰閑

第一句謂謂除前相婆沙四十二十七
紙右
云云
頌曰無慚及無愧寶疏云。唯善心所
不善已簡。不勞唯遍。此釋亦與光師別。寶
解爲正。麟云。今詳。大善地法本不通染。豈
用非唯非遍以簡之。若言非遍者。應顯
有分通義
如是類名爲小煩惱地法正理論十一
九紙右云。類言爲攝不忍不樂憤發等義。小
是少義。顯非一切染汚心有。非唯少分染
汚心倶。仍各別起。無相應義。唯修所斷。意
識倶起。無明相應
如是類法各別現行諸師解別。光師總
分爲二。一唯修所斷。二唯意癡相應。泰師爲
三。彼云。一如是類法唯修所斷。二意識地
起。三無明相應各別現行。具斯三義名爲
小煩惱地法圓暉亦分爲三。然義不同。彼
云。謂有三義。一唯修所斷。二意識地起與
無明相應。三各別現行。具此三義故。獨得
名小煩惱地也今謂。神泰・圓暉唯字局在
修斷。光師流至意癡相應。寶師細分爲四。
唯字冠上三。泰・光・暉師皆有過失。寶符
順論文。光解太麁。舊論不立各別現行之
義。然此論現有。光師何不擧用。忿等心所各
爲主法各別現行。是不共用。立名由中殊爲
至要。又光・暉二師合會意癡不開爲二。甚
失論旨。麟云。今詳新解。四義爲勝。且如無
慚愧等二及煩惱六。雖唯與無明相應。非
唯意地起。不可合爲一義。睡眠唯意地起。
不可言唯與無明相應。通三性故。故和
合意地起與無明相應爲一者。不盡理故
又泰法師。無明相應・各別現行合爲
一義。亦有巨害。何者。大煩惱地・大不善地。
雖與無明相應。而非各別現行。三師皆不
免失。寶師辨別尤爲精緻
惡所作體説爲不淨准下三喩有三
義釋。一從所縁得名。二所所依得名。三
從因得稱。此即第一也。舊論云。何法名惡
作。於所作惡心生後燋。此心法縁惡作起
故名惡作寶疏云。謂不稱情所作事業。
名爲惡作。非是不如理事名爲惡作。如不
善悔縁善所作。能追悔心縁其惡作。從境
爲名。即是有惡作故名爲惡作。是多財釋
惠暉云。惡作者。如昨日作善惡二事名
作。望今日不稱情邊名惡。惡之與作皆
屬昨日境。今日心追悔縁惡作境生。全取
境名。有財釋也又唯識述記七本三紙云。或
有解云。作是境。而嫌惡所作。是悔惡義。
今言作者。是所作事。能生於悔。惡即悔因。
因者境界。依之生悔故。以惡作言通説彼
境故。總言惡作是悔之因。其實惡者即是悔
已上今謂。述記言屬境。惡言是心。分
取他名有財釋也。惠暉等意。惡作二字倶
屬於境。全取他名有財釋也
於未作事是我惡作唯識述記七本四紙
云。言所作者。非要悔先有事已作名爲
惡作。悔先不作亦惡作故。如追悔言我先
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如是之事是我
惡邊作也。作者措也。是我惡措此事。俗云
借作。一體異名
此二各依二處。而起婆沙三十七六紙右
云。此中惡作總有四句。一有惡作是善於不
善處起。二有惡作是不善於善處起。三有
惡作是善於善處起。四有惡作是不善於不
善處起。第一句者。謂如有一作惡事已。心
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爲好作。何因作此不
善事耶トイフ。如護學處諸苾芻等。有所違越
便生悔恨。第二句者。謂如有一作善事已。
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爲好作。何因作此
無用事耶トイフ。如勝家長者施獨覺食已。心
生追悔。我寧以此食與奴婢作便。何乃
トイフ彼髠頭沙。第三句者。謂如有一作少
善已。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爲善作。何不
多作此善事耶トイフ。如尊者無滅言我若知
彼有此威徳。應更多施。何太少耶トイフ。第四句
者。謂如有一作少惡已。心生追悔。我所作
者非爲好作。何不多作如是事耶トイフ。如屠
膾等作少惡已。悔不多作已上
論文
麟記釋此
四句。第三・第四不符論文。惠暉解釋無害。
然四句次第稍有錯亂。對文可知
外方諸師亦通無記外方者。或言外國。
如此論四五紙左婆沙・正理等。或唯言迦濕彌
羅外。如婆沙百九十五紙左及舊倶舍言罽賓
國外諸師。言雖稍異。意則皆同。元瑜正理鈔
第九三十九
紙左
曰。倶舍中云外國師説。即印度諸
國薩婆多師釋已上
鈔文
光記云。前十二是迦濕彌
羅國師説。今外國諸師有十三。即是印度國
諸師也已上
論文
又有言西方師説。如此論四五紙
婆沙・正理等。此謂乾陀羅國。以彼國在
迦濕彌羅國西故。正理鈔云。此乾陀羅國薩
婆多師已上
鈔文
然西方師亦言外國師。如此論
二十六言外國師。舊倶舍言西國師。光記二
十六十七
紙右
云。西方諸師即是健馱羅國諸師也。
婆沙云外國師。又云同卷六十
三紙左
此論名外國
諸師婆沙百五之十
二紙左
云西方諸師。此健駄羅國
亦在迦濕彌羅國外故名外國。又當迦濕
彌羅國西故名西方已上
記文
外國之語寛通諸
國。以除迦濕彌羅自餘諸國。皆言外方・外
國故。故西方師亦言外國師也。問。此論所
言西方及外國師。是何部宗師耶。答諸解不
同。元瑜皆爲有部中異説。如上所引正理
鈔釋。又泰云。外方諸師欲令憂通三性故。
執惡作與無記憂倶。然雜心論悔増三品是
外國師義。光云。前十三是迦濕彌羅國師
説。今外國諸師有十三。即是印度國諸師也。
故正理論云云加泰師
所引文
依此等文。泰・光兩師。
此外方師。爲有部中異師。光釋依正理鈔。
又寶師唯言異師説。更無細釋。又圓暉・遁
麟等。此ヲ爲經部師説。今謂。此釋不然。泰・光
等師皆言有部中異師説。不言異部。又若
是經部。則顯宗論何擧此説。以彼論中多
顯有部自宗計ノミヲ故。然乾陀羅國有經部・有
部等師而居。非局一部。外國亦同。又此論
第六五紙左説色法無同類因之計。正理十
初紙指之爲譬喩論者計。然婆沙第十十九
指之爲外國師計。又婆沙百三十一十三
紙左
云西方諸師譬喩尊者。准上諸文。外方及西
方師。即是經部宗師也。是故光・寶等師。臨
處指示。此論諸文不可一概而論
唯不善者及無慚愧頌疏云。不善有
十・謂瞋一。小煩惱中忿等七。除諂誑憍。
及無慚愧已上
疏文
正文云。此十煩惱者。若依論
文。不説忿等名爲煩惱已上
正文
今謂。頌疏謬
也。然正文亦未盡理。頌疏意者。忿等名爲
小煩惱地。瞋入不定。不入大小煩惱。是故
論文中。煩惱二字雖在瞋下。然其所名在
於忿等。非名於瞋。此釋不然。所望不同故。
若立大小煩惱。則瞋不在其中。若言鈍利
十煩惱食等五鈍使。
身見等五利使
則瞋亦得煩惱之名。今
文亦爾。煩惱二字唯名於瞋不關忿等。何
以爲證。正理・顯宗並云。唯不善者。謂瞋煩
惱及無慚愧。除諂誑憍所餘忿等。此文足
爲憑據矣
忿被馬勝盡滅無餘具出婆沙百二十
初紙左言無餘滅者。麟云。舊云。謂於此等
地起道。斷第四禪地煩惱盡時。諸四大種
究竟離繋無餘滅位准此。但約離繋名滅。又
解。色既離縛生於無色不
受色身。名無餘滅。二説並非要入無餘涅槃方名
滅也。已上注文。今謂。准婆沙論。初説爲正。彼云。大
種造色依四定滅者。謂依四靜慮。依未至滅者。謂
依初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空無邊所近分。此中靜慮
無近分靜慮中間。皆名未至。並未能
入勝根本地而能現前斷煩惱故
此中怖言能生怖故怖是心所。染及
無記。如婆沙第三十七説。惠暉云。現當二世
惡果是怖境。能生心所怖故。今喚罪名怖。
因罪受怖果名也今謂。此釋不允。此罪名
怖。罪業是因。因立果名論文不然。惡果是
因。怖畏是果。因見惡果生怖畏故。二世惡
果名怖。是因上立果名也
此顯有法説名無愧惠暉云。無愧行相
別有體性。與惡慧及與無明爲因生無
明・惡慧。推功歸本故。言無愧不怖因果

補特迦羅泰疏云。補特伽羅。此云數取
趣。謂五道衆生數取諸趣。此名通五趣假
者。若言人。唯在人趣假者之名。不通餘四
趣也已上慈恩・玄應等亦同
是謂慢憍差別之相寶云。准上論文。慢
謂方他。憍唯自傲。是謂慢憍二相差別已上
光師引婆沙論四十二九紙右明少分慢依
自相續。寶師意謂。此論正意唯約自他爲
憍慢別。又舊倶舍。慢憍云慢醉
淨不淨界故名爲心三師解別。泰云。復
有婆沙師釋言。令三界六道淨不淨界種種
差別故名爲心。亦同前集起義也此釋
界是差別之義。光師界是性義。寶師界是性
義・因義。然光師意謂。以種種釋心義。寶師
解似泰師爲集起義
或名有行相起行故若依大乘。義燈
六十
紙左
云。本釋云。識自體分以了別爲行相
故。行相見分也。類スルニ體亦然トイヘリ。此意。見分
名行相者。行應平聲讀以見分能行於境
相故。此見分得行相名。評取初解云。然
本但是行於相義。類スルニ體亦然者。以行相不
可知。類スルニ體亦然。然西明疏并顯同一所縁
不同一行相。總爲三釋。評取第三。第三釋
行相言者。即了別領納等各不同故。名トイフ
同一行相。此意。行者即去聲ヘシ。正是能縁
之行解也。又解云。行於相故。帶相行故。名
行相。此即平聲。相通影・質。即同本釋。又云。
汎言行相有三。一境名行相。即十六行諦。
二能縁行相。即十二行法輪。三行於相名
行相。即無分別智等。前二是局。後一即通
慈恩述記三本三十
紙左有三義釋
光記一之餘三十
紙右
云。問。行
解・行相差別云何。解云。言行解者。謂心心
所行解不同。於諸境中取總別相。即是心
心所法作用差別。此之行解於所縁境。或起
正解。或起邪行。如上所説。即行名解故名
行解。言行相者。謂心心所其體清淨。但對
前境不由作意。法爾任運影像顯現。如清
池明鏡衆像皆現。三會釋行相名者。問。如
前所引無慚四句所説行相。彼論應言行
解。何故乃言行相。又若義同即無差別。何
故相對辨差別耶。解云。若言行解。唯是心
等作用差別。若言行相。有其二種。一影像
名行相。二行解名行相。前爲對辨差別故。
作用名行解。影像名行相。各據不同。實
有差別。又云。問。行解・行相據何名爲同一
行相。解云。據行相同名一行相。心心所法
其體明淨。隨對何境法爾相現同有此相。
名同一行相故。入阿毘達磨第二云。如眼識
等依見等生。帶色等義影像而現。能了自
已上
論文
由此准知。但約行相名爲一行。問。
心等行解。有説亦同。如何不名同一行相。
解云。行解異説不同。理非決定。行相同説。
故約此明。又解。心等行解。有説同説。亦得
名爲同一行相。此言行相。即行名相。五明
得能縁名者。問。行解・行相爲約何者説
名能縁。解云。據行相説。非據行解。謂彼
心等對境之時。有影像現。據此義邊名爲
能縁。境名所縁。以心心所縁境時。非如燈
焔舒光至境。非如鉗押取彼物據影現義
名能所縁。問。清池明鏡亦有像現。應説彼
類亦是能縁。解云。雖有像現。而無行解。非
如心等。亦不説能縁。問。若爾。應約解名
爲能縁。何故約彼影像現説名能縁。解云。
行解或正邪於境不定。行相理定。故約此
明。又解。正約行相名爲能縁理實而言。亦
兼行解。又解。但約行解名爲能縁。以是
用故。又解。正約行解名爲能縁。以是用
故。亦兼行相。又解。倶正約彼行相・行解名
爲能縁。以此二種必定有故已上
記文
今謂。大
小乘中。釋行・相義。行有行趣・行流・行解等
別。相有體相・相状・相貌・相似等殊。此約六
釋而言。有依主・持業・有財等義。具如集成
編三本之一八十
二右
事平等者各各亦爾寶師大師光解。
然光師。此中解同一所依等以爲數一。寶
師意謂。相似爲一。非謂數一。然光師解。非
必局數一。第一卷中三十一
紙左
解云。據行相同
名一行相。心心所法其體明淨。隨對何境
法爾相現同有此相。名同一行相故。入阿
毘達磨第二云。如眼識等。依見等生。帶色
等義影像而現。能了自境已上
論文
此釋亦同寶
解。若依大乘。瑜伽所言同一所縁・不同一
行相。慈恩等師或約數一。或約相似而解。
不可一概又惠暉等不領會寶師能破意。
妄破光師。併觀可知
已説心心所何者是耶光云。問。准前
文勢。此中應結心所法問不相應行。何故
此中亦結心耶。解云。辨心品倶生。及名中
兼明心故。故亦結心已上今謂。光師此釋本
據元瑜正理鈔。正理論云。無色法中已辨心
心所。今次當辨心不相應行彼鈔云。問。
前於心所之初擧四有爲。結二生一。理
應於此結前心所引不相應。何故此中乃
於無色結二生一。未詳其旨。解云。由於
次上括異名中。兼名明心。不唯心所故。
於無色結引。可知
相名身等類正理十二初紙右云。等者。等
取句身文身及和合性。類者。顯餘所計度法。
即前種類。謂有計度離得等有蘊得等性。
如是諸法不與心相應故。説名爲心不相
應行。非如化所與心共一所依縁相應而
元瑜正理鈔第九初紙右云。今此論主。於
十四外計有和合性故。於等中攝之。復
有餘師。於得等外。更計度蘊得・界得・處得
等。當知此即得之流類。或於非得外計不
和合及追等。當知即是非得之流類。非
有異體故復言類。故今等言等取異體。
言類取即體異名
如是諸法名心不相應行大小兩乘並
立斯名。具略不齊。或略言不相應行。如舊
倶舍等。或言心不相應行。如此論等。或具
言非色非心不相應行。名有トモ具略。體則不
殊。又大小乘。其數多寡亦非一准。今依對
法鈔三二十
紙左
云。心不相應下總明上二十三
不相應依別位立。此如瑜伽第三菩薩地・
四十・第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六・顯揚第
一・十四・十八・對法第二・唯識第一・第二・五
蘊・百法等。説不相應。然五十二・三唯説有
二十三。與此同。五十六・及第三有二十四。
一諸論多小不同者。雜心立十四。倶舍亦
然。然有差別。婆沙復立多種非得。並如彼
釋。成實論説一。謂無作或非色非心故。今若
瑜伽第三・五十六・顯揚第一・百法等論立二
十四。若成唯識及五蘊論立十四。此中立二
十三。一解云。諸論並有二十四。此論 ・五蘊
皆有等字。故此等不和合。五蘊等取後十
不相應。成唯識既破小乘立。以ニ亦唯十四。
然如成業・唯識等説。上座部等更立不失増
長。正量部立隨眠等。彼難破之。於不相應
亦不建立。二解云。此如瑜伽有二十四。略
故不説。對法説不和合者。彼云。以有多
種故。如見所斷種上假立異生性。是不和
合一分。既略擧一。餘略不言。今難不和合。
既是非得和合應是得。擧一攝餘。應亦略
得而不説。今假對於得不立非得故。
對和合略去不和合。如對勢速不立遲
緩等。其義亦然。問。瑜伽等何故不立對得
立非得等。對和合立不和合耶。據實餘法
皆應徴難。光師皆應對立。然顯揚論説。復有
所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故知。對得等立
非得等。然諸論中略不建立已上
鈔文
然釋其名。
諸師解別。泰疏唯引二理不加別釋。光記
有二解心不相應簡異心所。行謂行蘊。簡
色及無爲。非行蘊故等。寶疏云。心不相應
者。簡心心所非色等性。行蘊所攝者。簡色
及無爲法。是故名心不相應行。略結名也。
廣應言非色非心不相應行。今但言不相應
行。亦得簡諸法盡。言不相應簡一切心心
所言行。行是行蘊。簡色無爲。由此諸論多
存略名已上今謂。光師二解共釋スルニ心不相
應。唯簡心所不簡心王。寶師兩簡心與心
所若言與心不相應名爲心不相應。則此
唯簡心所法。如光所解。若言與不相似
名爲心不相應。則此唯簡心王。如慈恩對
法鈔云。今但簡心故名心不相應。准上所
解。寶師以爲兩簡。有太過失。又圓暉疏云。
此十四種體非心所。不與心相應。名心不
相應。五蘊門中是行蘊攝。故名心不相應行
已上此釋大同光第二解。然惠暉云。此疏釋
云。不與心相應名心不相應。即有色法及
無爲難也已上今謂。今疏無有妨難。恐惠暉
師見錯本故爲有此難。然正理・顯宗並言。
説心言者。爲顯此中所説得等是心種類。
諸心所法所依所縁皆與心同。亦心種類。爲
簡彼故言不相應。諸無爲法亦心種類。無
所依縁故亦是不同。爲欲簡彼故復言
已上
論文
今謂。衆賢論師簡持爲釋。似有淵
致。然泰師雖用。光・寶不擧何也。於中寶師
多據正理。今不擧用。應非無意。夫梵士論
或未悉其方。若准支那諸釋家法。衆賢此
釋叵言穩暢。況又心心所等混淆無分。光・
寶不用。蓋爲此也歟
得有二種婆沙百五十七四紙右云。此中
得言欲何所顯。謂獲・成就。云何知然。如施
設論説。得云何。謂獲・成就。獲云何。謂得・成
就。成就云何。謂獲・得。得・獲・成就聲雖有
別。而義無異
二者得已不失頌疏云。言成就者。先未
得法今時已得。先已得者今復不失。此所得
法流至現在。名爲成就故已上今謂。泰・光・
寶等並爲一義。圓暉分爲二義。寶疏會正
理云。先已得スル説名成就者。有二。一無
以來恒成就者。二初得已後第二念去。皆
名先已得スル已上如此會釋。寶師亦分爲
二。然與圓暉意有不同。寶解。第一約本來
成就。第二約二念已去。圓暉不爾。第一約
先未得法。第二約已得不失。第一彼此大異。
第二雖似非無稍差。寶師約念相續而論。
圓暉就失不失而言。又光師意。此論・正理
稍有不同。元瑜亦同。光記此中多用正理
鈔。寶師意謂。二論無別。以獲・成就各有二
品故
應知非得及二滅中泰疏云。二釋第二
句故。言應知非得與此相違。非獲・非成就
是非義。三釋下兩句。於中問初三字。於
何法中有得・非得。次擧下七字答。唯於自
相續及二滅中得・非得
若有墮在自相續中泰疏云。一期命不斷
名相續。非情無命名非相續。成實論云。色
心相續名之爲命。命是假法。薩婆多宗ハ命
是實法。即命辨相續
故對法中皆成擇滅發智第十九九紙右
之意。頌疏云。諸餘有情者。一切聖人也。麟
云。諸餘有情者。即前所除之外苦法智位已
去。及先離染苦忍聖人。兼餘一切斷惑異
性。此等諸類皆成擇滅。名爲餘也。章中言
餘有情謂一切聖人者謬矣。論文既除具縛
異生。明知不具縛者即是所取惠暉云。諸
餘有情者。一即苦法智已去聖人。二即先凡
夫位斷惑入聖至苦法忍。三凡夫六行ヲモテ
惑者。皆成擇滅元瑜正理鈔云。一切有情
皆成非擇滅。具縛異生。及具縛者入見道
時苦法忍位。唯此二人不成擇滅。餘皆成
就。但言除具縛。理亦理盡於凡聖各別
分別。故説二門
決定無有不有言得元瑜云。非得虚
空。非心所引故。不違内起故。問。非情色
等非擇滅云何。答。亦由是自増上果不生。亦
應成就。亦許多人共成。猶如擇滅。應審思

何縁知有別物名得等自下經部・有部問
答往復。此同唯識第一破有部不相應述記二
本四十

又彼論中。非唯有部。廣破大衆部・一説部・
説出世部・雞胤部・化地部・成實無表戒等・正
量部不失増長・正理論師所立和合性等」
謂名與色轉變差別若依大乘破經
部中。無性攝論第二云。有爾所熏習異計。
或説六識展轉相熏。或前念熏後念。或説
熏識刹那種類。又云。謂經部作如是執。色
心無間生者。謂諸色心前後次第相續而立。
又此論第六
紙右
云。熟果不應餘因所得。果
具二義方得熟名。一由相續轉變差別。二
由隨因勢力勝劣。時有分限等。光記六三十
六紙
云。論主述經部宗義。熟果不應餘五因所
得。果具二義方得熟名。一由造業非即感
果。要待相續將欲感果名轉變。正感果時
名差別。由斯果體方乃得生已上
記文
今謂。此釋
與今論文併觀スヘシ。然光法師釋此段文總
有三釋。並不允當。第二・第三殊不順論文。
第一並爲異名者。三義雖非種子之外。然
不可言立爲其名。是功能之義品ナレハ也。將
舊論來助ケヨ此論文。又泰師所解非有妨礙。
寶師無釋。舊論。云何法名種子人是名色於
生果有能。或現時或當時今論云展轉隣近。
不言現時當時
由相續轉異類勝故。何法名轉異。是相續
差別。謂前後不同。何法名相續。生成因果
三世有爲法。何者爲勝類。與果無間有生
果能已上
論文
泰疏云。十五ニ薩婆多問。此中何
法名爲種子。十六ニ論主答。謂五蘊名色中
有功能於生自類果。所有展轉隣近生果。
此功能由三義。一由相續。二由轉變。三由
差別。種子義成。問。何名第二轉變。答。謂自
身相續中。前後變異性。如種子由水土故
暫帳大變異也。何名第一相續。謂望後爲
因。望前爲果。相續通三世諸行。問。何名
第三差別。答。謂有展轉無間生果功能。與
餘不生果法有差別也。亦可。取最後一念
無間生後念果功能。與餘念不生果功能
差別。經部因果不同時故。説無間生果功
能也
然有處説四念住者泰・光・寶師皆用
大乘三成就義。於中泰・光引對法論。然瑜
伽・對法並明三成就大有差別。其經部計
大同瑜伽。與對法別。如慈恩唯識述記二
五十九紙具辨。然光師云經部同對法論
者。不曉悟大乘宗致也。振古讃言大乘
光者。可謂虚名矣
非學無學三頌疏云。頌言非字流至無
學。謂非學・非無學也。麟云。又解。此一頌總
擧三學。非者是非學・非無學法。學者是學
法。無學者即無學法也。今謂。麟釋鑿之甚矣。
解非所斷亦同
三世法得各有三得光記云。問。現在道
類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解云。現在道類
忍雖復唯有法倶得。未來道類忍即有法前
得。約忍種類説故。言有法前。以所得法
據種類説故。又解。現在道類忍。今雖唯有
法倶得脱不現前。即有ヘシ法前得。約容有
説言有法前。又解。現在道類忍約三世而
言。唯有法倶得而無法前得。由此現忍有
未來法前得故。亦名有法前得。此未來得
約世横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得不名
法後得者。以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忍
前。以能得ノ得約容起用説前後倶也。由
斯現忍亦有前得已上今此三釋亦出於下
非想見惑中然第一釋約種類解。婆沙一十
六字是種類義。光師信用以爲第一。第二約
容有解。寶疏大同此解。非無稍異麟云。若
依新解。
但約容有。
同第二説
寶疏云。婆沙一百五十八。明法前・
法倶・法後得不同。此文明三世得。然就法
辨得。即有四種。謂法前・法倶・法後・非法前
法倶法後。若就得辨法。即有六種。一唯有
法倶得。如異熟生等。由身劣故。二唯有法
前得。謂如見道三類智邊修世俗智。畢竟不
生故。三唯有法倶得及法後得。如別解脱戒
等。無前得故。四唯有倶得及法前得。如道
類忍等。即是刹那時捨故。五具有法前・法
倶・法後三得。如所餘善不善等。有前得
成行三世故。六有非法前・法後・法倶得。謂
得二滅。所得法無三世故。必無有法唯
有法後得。以所得法至現在時必有得故。
如道類忍唯有法前・法倶者。以不定故。
若現起者。若未來者。皆容有二得。不應言
各有一得及定有二得。若爾。同四行相ニシテ
相隨從義過アリ。若定法倶アリ。如後述麟云。謂
此類忍
無始未曾習故。此類忍若有前得。應道法智時已
成彼忍。故無前得。既無前得。今何言有。故興此
問。理實現前諸忍智皆無前得。良以。道類忍無法後
得。自爲一類。因標此有忍前得故。乘而起問。餘諸
忍智雖無前得。
不標擧故不問也
下疏亦云。以不定故。容
有二種非得。以非想地過去見道煩惱。於
過去世中。煩惱未起之前。皆容入聖。若未
起煩惱即斷見惑。即此煩惱即有法前非
得。由此説。過去煩惱不得名爲唯法後非
已上第三約種性解。然惠暉師一一破斥。
破第一云。豈有問現忍上得。將未來忍上
得答。破第二解云。豈有入現在已有法
倶得了。却不入現在有法前耶。第三解
取未來衆多未起法前得。即是現在道類忍
法前得流類。破云。設三類得未來法前得
起未盡。亦不可將配現在一念道類忍上
法前得也。寶法師釋云。現忍未起已前有
法前得。此忍現前即有法倶得。未來未起
衆多道類忍亦容有二得。今約現在世一念
忍能引二得生。名現忍有二得。非是二得
同念起也已上今謂。光師三解無有巨妨。義
門多端。設教非一。是經論常途。非適今
也。寶師容有之説。其義亦不遠矣
非學非無學得有差別頌疏云。非學非
無學法雖是一。其法上得即通三學故。言
得有差別。麟云。與法不同名爲差別。今謂。
兩説並不允當。此法能得有多類可辨別
故云差別。非謂一三之別
世差別者各有三世非得婆沙百五十
五紙左解非得云。亦無唯有彼法後非
得。無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必起彼類
盡故光記云。言亦無唯有至彼類盡故者。
此是反解顯無唯有法後非得。若無始來恒
成就彼法。於未捨位。必彼種類入過去盡。
可得唯有法後非得。非無始來恒成就彼
法。於未斷捨位。必起彼法種類令盡入
於過去。 以彼種類無量無邊不可起盡故。
無唯有法後非得已上頌疏云。此十六字爲
遮非想見惑難故。謂唐三藏譯婆沙了。有
人以非想見惑難三藏言。合唯有法後非
得。其難意者。非想見惑無始來成。無法前非
得見道斷已。畢竟不退。於過去見惑。理應
合有唯法後非得。何故無耶。故三藏於婆
沙加一十六字爲通此難。其十六字意者。
謂非想見惑未斷已前。名爲未捨。於未捨
位。必無有人起未來非想見惑入過去盡。
以未來見惑種類無邊。起不盡故。及入見
道。斷見惑時。於未來非想見惑。即有法前
非得故。過去非想見惑約種類説。不可唯
有法後非得也已上麟云。有人以非想見惑
難三藏者。即寶法師難也。其難意者。謂
在非得但在三句。無第四唯有法後非得
一句。今難令應有之難詞。如章十六字
言非無始來等者。此非字句下ヨリ連續即可
解也。謂但非其未捨必起種類盡等。不
非無始來成。良由難詞言無始來等故。今
具牒彼難詞。總非其難故。置非字在上
釋。言約種類説者。謂過去見惑雖唯有法
後非得。今辨未來者。合説即通法前非得
也。以未來過去同是彼見惑故名種類也。
又云。問。所以唯將非想惑難者。答。以餘
地煩惱曾數斷故。中間斷時。在未來者即
有法前非得也。若爾。非想修惑無始來成。
何不爲難。解云。非想修惑斷容有退。既復
更起時。知當時種類不盡。其未來者即有
法前非得故。皆不約彼爲難也已上惠暉云。
寶法師云。初以過去非想見惑難三藏。前
引婆沙文ニ所不得法有三句。合更有第四
句。唯法後非得非想見惑已入過去者是。唐
三藏依難便立第四句。第二遍以未來未起
見惑難。即除所加第四句。再加十六字雙
遮二世見惑難。如非想見惑。無始來成就。
未以見道斷名未捨。此未捨位。無起得
未來見惑入過去盡者。所以遮言非。意云。
無此道理。若起得入過去盡即可言唯法
後非得。既無此理。即是見道現前。隔過未
二世見惑斷。望過去即法後非得。望未來
即法前非得。即是婆沙三句中第二句收也
已上今謂。麟云具牒難詞者不是。光師但云
反解。何有具牒難詞。然圓暉師總言有人。
不別指其名。若難者實是寶師。則何不如
餘處顯出其名耶。但至遁麟・惠暉等宋傳
亦同
指言寶師難。然觀寶疏。但言被難之後。重
改婆沙等。不言己親難責。然則其立難者
知誰是。問。光師用種類義。寶師何者。
答。寶師不用。故言由不得婆沙意故。由
未盡理。麟云。若准新解。與此不同。彼唯
約一念以論。不約種類説故
如本論言得異名文見於發智二
二十
紙右
言異生者。婆沙四十五云尊者世友
作如是説。能令有情起異類見・異類煩惱。
造異類業受異類生故。名異生已上正理
云。爲總不獲一切聖法。爲唯不獲苦法智
忍。有説。不獲一切聖法。若爾。豈無非異
生。無一總成諸聖法故。若有不獲不雜於
獲。是異生性。若雜獲者。非異生性。故無有
失。若爾。本論應説純言。不爾。雜言見義
有故。如説此類食水食風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五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
同分有情等元瑜正理鈔九二十四
紙右
云。同
分者。牒章門。有情者示體性。謂彼同分唯
以有情等類爲性。説有情言。爲遮非情。
等言即遮非等之類。有情等言。義兼能所。
若即同分是有情體是均等性。就同依釋。
即有情是等。若所等是有情等言顯同分。能
等故説等。相似故説等。即就依士釋。有情
義等名有情等。若有情即諸有情。等是相似
義。即有情等。然此言下不自同分。倶擧其
果以明其因已上
鈔文
光記依後二釋
一無差別光云。問。無差別同分等。望一
有情。爲體各一。爲體各多。解云。隨其所應
體各有一。猶如命根。或體各多。如所依法。
又正理十四云。乃至廣説唯識演祕二本
四十四
紙右
擧二説已云。後説有憑。前無文。故正
理論云等
復有法同分唯識述記二本六十六
紙右
云。若
六足對法文無法同分。唯倶舍・順正理師立」
頗有生等頗者。惠苑華嚴音義三云。
頗普歌切。廣雅云。頗少也。少猶希也。有呼
普音爲叵者甚誤
又應顯成勝論所執勝論宗義具出於十
句論十三紙唯識述記一末三十
九紙
因明疏中本
三十
二紙
義燈二本三十紙演祕一末十一紙光・寶各
有二解。光第二寶第一同。光第一寶第二具
略不同。然意不違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正理鈔九二十九
紙右
云。
此釋生處。於彼天中多時無想故名無想。
雖亦滅心等。以本修定時唯厭想故。立無
想名。恐濫草木故言有情。情者謂識。彼位
雖無。諸根體是識所依故。而從類例説有
情言。亦可。彼天具有二分。無心之位名無
想。有心之位名有情。總擧彼天爲其生處
 婆沙百五十二七右云。又有二種非想非
 非想處。一有心。二無心。超過一切非想
 非非想處者。依有心非想非非想處説。
 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無心非想非
 非想處説。如有心無心。相應不相應。有
 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作意無作意。
 有所縁無所縁。應知亦爾
若起此定正性離生婆沙百五十二三紙
云。問。此無想定有退轉不。答。此無退轉。
云何知然。曾聞。有苾芻得無想定。出此
定已。諸根寂然。進止威儀語言衣著。受諸
飮食皆悉詳審。有阿羅漢。先得願知。見已
念言。此善男子。必獲勝法。我當觀其所
邊際。念已入定。以願*知力見彼苾芻得
無想定。便從定起而語之言。汝之所證極
爲非善。如何遇佛功徳寶藏捨。而謬取外
道所學糞壞定耶。汝今宜應疾疾棄捨。苾芻
聞已。作意捨之。此定隨逐不能捨離。乃至
休道還家。亦不能捨。後命終已生無想天
故知。此定不可退轉。譬喩者説。此有退轉。
以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若遇勝
縁亦有轉義。若無間業不可轉者。應無
有能越第一有。評曰。如是説者。初説爲善
已上又若言見道入不入者。婆沙百五十二
二紙右云。問。起此定後有能入見道不。有
説。不能。由此定是異生定故。若起此定後
能入見道。便有聖者成就此定。不應名異
生定。有説ノ起此定後亦能入見道。問。若爾。
云何名異生定。答。聖雖成就。而不現行。彼
依現行名異生定。是故尊者妙音説曰。得
此定補特伽羅。有能入正性離生者。應言
退失此定。於彼極厭不現行故。命終生於
第四靜。於彼處所有容受故。如是説
者。初説爲善
餘亦不得光云。餘凡夫人修得第四定
時。亦不得去來無想定。何況聖人。頌疏亦
舊論云。猶如諸
定。非聖亦不得
寶云。非唯聖者不成。未來
餘凡夫人亦不得也已上今謂。兩師所解不
符論意。此文意者。上明聖者不樂修入此
定。然諸聖者修第四定之時。如有心靜慮。
皆總得。此無想定雖不樂入。而應亦得。故
致疑問。今答此問云餘亦不得。餘者指無
想定。以有心靜慮之外故。此非指人而言
如初受得別解脱戒無前得。此無想定
亦無前得故置亦言。此唯就聖者而論。何
用論凡夫得不爲
爲靜住有頂光記初科。爲靜明作意。住
有頂明依地。後釋長行云。此滅盡定爲求
寂靜而住等。頌疏云。爲靜住者。明作
也。此解爲正論長行云爲求靜住故。舊倶
舍云。爲靜住。釋曰。寂靜住想爲先思惟
故。聖人修
例無想定名滅盡定婆沙百五十二

紙左
明滅盡定幾物爲體。光師解正義云。評
家意。更有欣厭心所。隨其所應與心相應。
而非並起。故與前家不同。無想定體準此
應知。寶師云。此與第三師別者。評家兼取
欣厭。第三唯二十一。故不同也。準義無想
有二十二。謂加欣。滅定有二十二。謂加厭
已上
疏文
今謂。光解爲正。寶師不允。麟師評
疏云。今詳。此但一相未爲盡理。以無想定
厭想故。滅定亦欣入定故。又婆沙解。滅定
欣厭隨一。若唯厭者。何名隨一
謂約異熟得般涅槃惠暉云。報定時不
定者。即上流那含得滅盡定。退失生色界
已。更受他生方生有頂故。時不定也○或
全不受。如第四果人。得定即全不受。如下
樂慧那含及住欲界那含得滅定。即不受
果也
現法涅槃勝解入故光・寶不同。光師救
正理難云。依地怖畏二定不同。寶師開立
遠近二種加行。約近加行以顯其異。各有
義理。靡不通難
西方師説元瑜正理鈔九三十九
紙右
云。乾陀
衞國薩婆多師作如是説。光云。叙異説。西
方師即是迦濕彌羅國西健馱羅國諸師已上
記文
此等皆爲有部中異師説。然寶疏云。述異
部也。又云。西方師是健馱羅國師已上
記文
此疏
已言異部。明非有部。然未明指何部。又如
圓暉・遁麟・惠暉。以爲經部。光師等云。論主
意明西方師説。又論文云。前説爲善。我所
宗故。光・寶幷言結歸本宗。前説即是迦濕
彌羅國毘婆沙師説也。準論文勢。今西方師
似經部師。寶疏云異部。圓暉等云經部。甚
有義理。然顯宗論亦擧西方師説。瑜鈔・光
記以爲有部異師。亦非無由。如上已辨。二
部宗師雜居健陀羅國。所以諸師各見不同

理目足論惠暉云。理者道理。此論所詮
道理。與世爲眼目及出世足也
外國諸師作如是説此中問答得滅盡
定前後差別。本據婆沙百五十三十一
紙右
然彼
言外國師説。一言西方師。正理大同此論
所説。而彼言西方師。不言外國。此外國之
語通故。兩名互呼。如上詳述。然寶疏意。似
此中西方・外國以爲同師。以但言外國反
問。不擇兩師之別故。光師等不然。記云。外
國諸師即是迦濕彌羅外印度國諸師。與西
方師諸説意同故。今隨擧爲問已上
記文
此釋本
據元瑜。正理鈔云。倶舍中云外國師説。即
印度諸國薩婆多師釋意同故隨擧
終不解斯結跏趺坐結跏趺坐者。惠琳音
義八十左云。跏趺上音加。下音夫。皆俗字也。
正體ニ作加跗注儀禮云。附足上也。顧野王
云。足面上也。案金剛頂及毘盧遮那等經。坐
法差別非一。今略擧二三。明四威儀皆有
深意。結跏趺坐略有三種。一曰吉祥。二曰
降魔。凡坐先皆先以右趾押左股。後以左
趾押右股。此即左押右。手亦左居上。名曰
降魔坐。諸禪宗多傳此坐。若依持明藏經。
瑜伽門即傳吉祥爲上。降魔坐有時而
用。其吉祥坐。先以左跗押右股。後以右趾
押左股。令二足掌仰於二股之上。手亦右
押左仰安跏趺之上。名爲吉祥坐。如來昔
在菩提樹下成正覺時。身安吉祥之坐。手
作降魔之印。是故如來常安此坐轉妙法
輪。若依祕密瑜伽。身語意業擧動。威儀無
非密印。坐法差別並須師授。或曰半加。或
名賢坐。或象輪王。或住調伏。與此法相
應。即授此坐。皆佛密意有所示也已上
音義
今謂。
准琳師説。左押名降魔坐。右押爲吉祥坐。
二坐有別。然婆沙論三十九十六左釋跏趺
坐有多復次。降魔・吉祥等總是此坐之徳。
非謂二徳各有二相也。彼論云。問。諸威儀
中。皆得修善。何故但説結跏趺坐。答。此是
賢聖常威儀故。謂過去未來過殑伽沙數量
諸佛及佛弟子。皆住此威儀而入定故。乃
至復次住此威儀怖魔軍故。謂佛昔於菩
提樹下結跏趺坐。破二魔軍。謂自在天及諸
煩惱。故令魔衆見此威儀。即便驚恐多分退
散。乃至大徳説曰。此是賢聖吉祥坐故。名結
跏坐。乃至廣説
若有不許便違此文惠暉此文爲問答
解。不順文勢
謂色纒有情等纒字朝鮮論本及光記作
廛。檗本正理・顯宗・寶疏作纒。朝鮮二論作
纒。此本爲善。惠琳音義四九右云。玉篇曰。
市内畝義半空地。謂之廛。同第八十四右
云。考聲城市中空地也。玄應音義一十五
五紙右云。梵言阿縛遮邏。此云市廛。禮記
廛而不征。鄭玄曰。廛謂市物邸舍也。廛居
也。人所居也。方言東齊海岱之間。謂居曰
廛。舊云欲行。疑誤也。案。梵名行爲僧塞迦
羅也
鄔陀夷經婆沙百五十三六紙右曰。鄔馱
夷是阿難陀共住弟子。唯識述記七本七十
六紙
云。
鄔陀夷者。此名出現。日出時生故以名也。玄
應亦同。此經本出婆沙百五十三。又大乘中
引之議論。具出唯識述記七本七十
六紙
義燈・演
祕中
經言具壽舊倶舍云淨命。慈恩法花玄
賛六四十七
紙右
云。慧命者。應云具壽。世俗之徒
皆愛身恒之壽。聖者之輩並寶智慧之命。
歎顯雙成故言具壽。單言慧命義即闕也
宗密金剛纂要上云。長トハ徳長年老。唐
譯云具壽。壽即命。魏譯云慧命。以慧爲命
具如淄州最勝王經疏第一。彼云。言具壽者具福・
慧二命。然舊翻者多云慧命。今顯雙成故具壽。第

四十左
斯有是處應如實知此之二句共屬上段。
下文亦同。然寶師疏分應如知以屬下
文者非也。婆沙論文炳然可觀。何遲辨白。
然歴觀寶疏顛末。雄難泰・光等説授文立
理。多見學力。其如分拆句讀。易於領知
淵旨。況又此色論文分爲上下。幻學尚所習
知。然寶師之有大識量也。迷至於茲何乎。
豈唯此文而已。至下亦多論九・二紙左・云總説
有體等文。同卷 七紙
左。云内用士夫等文。又同卷
九紙右。云次第轉増等文
顧者寶師觀心專
注所詮義旨。不在能詮。或不屑文學。不
熟篇章句字之法。故致斯錯。然句讀不亦
易乎。如勝鬘經云。若如來隨彼所欲。而方
便説。即是一乘。無有二乘。二乘入於一乘。
一乘者。即第一義乘等。若相宗慈恩。則經文
中而方便説此句。屬下以爲句頭。即爲三
乘眞實證文。又花嚴賢首。則依此經文以
立一乘眞實。何者。而方便説一句。以爲句
頭也。文雖唯一。引爲兩證者。蓋是爲句讀
不同也。句讀不易。於焉可知
彼於現法意成天身光云。滿足謂無學果
已上婆沙百五十三十紙
云。若先證無上正等
菩提者。云何菩薩名滿學者。云何得盡智
時。名善辨所作言意成天者。唯識義演八
本上三十八
紙右
云。舊經論中云摩奴摩天。摩
奴摩天者。此言意成天。若新經論云末那摩。
末那者意也。摩者成也。即是意成天。意成天
者。即是化生有情隨意而成故。即欲界六天。
色・無色界諸天。皆是化生。皆名意成天。若
如・卵・濕生。皆不隨意成故。然欲界雖化生
有情亦名意成。今不取之。但取色・無色界
諸天。以欲界人天皆段食。乞既云超段食天
明知。超欲界生色界意成天中演祕云。
由經隱祕。大小乘解各有不同。取證亦別。故
有宗云。意成天者是色界繋。故佛見訶沙彌
所説。若經部計通無色界中。無色界中亦起
滅定。故婆沙論一百五十二云。譬喩者説。或
定慧具ヲモテ由斯無色起ストイフ。無有色。有義。大
乘者説。舍利子説色・無色界名意成天。皆
得起定。故佛便訶鄔陀夷云。二界八地如
身子説。皆能現起。汝今云何將非想地爲
意成天。而不ト云起耶。故今引證無色起定等
燈云。西明云。然大乘宗分成兩説。
陀等説。上界八地起滅盡定故名意成天。
覺師子釋。第四靜慮已上五地方起滅定名
意成天。護法同第二釋者。準何得知。難
陀通説。覺師子説唯上五地名意成天。若
準雜集第九。覺師子釋四句之中。許第四
靜慮重起。不言下三非意成天。豈善釋耶。
若將護法同第二説。如何釋彼五十六文。
於一切處皆得現起。若云少分一切。雜集
説唯言
尊者世友問論中説印土方俗。名爲天
授世親世友等者甚多。然同名多故。動モスレハ
致誤錯。光云。世友梵名云伐蘇密多羅。舊
云和須密訛也。印度國名世友者非一。非
是婆沙會中世友已上今謂。新譯大乘成業論
亦引云世友問論。異譯業成就論魏毘目
智仙譯
云毘
婆沙五百羅漢和合衆中婆修密多大徳等。
光師所擇的在於此耳
故對法言謂三界壽發智第十四十九
紙右
取意
若爾三法應常無謝光・寶二師共判
此文。唯爲經部難。然麟師別分問答以爲
説者非也
既爾此壽相續轉故光有二解。寶意
同第二解
由三界業住時勢分元瑜正理鈔九五十
三紙
云。此廣述也。即經部計謂。三界業隨其所
應引三界果六處幷依。依即扶根及心所等。
此所引果從始至終前能引後相續勢分アリ
即此勢分説爲壽體。彼勢分有相續決定。
由彼相續有定限故。隨應住時爾所時住。
如榖種所引芽等乃至熟時相牽勢分。箭喩
例知。是故但於并依六處住時勢分。假説
爲壽。非別有物已上
鈔文
然正理師破經部義。光
師作倶舍釋。寶師却駁光師救釋。論主自
評。以有部説爲善。何用救爲。寶破當矣
有謂有行是徳差別唯識述記一末四十四
紙右
云行有二種。一念因。二作因。現比智行所
生數習差別。名念因。即智種子。鑚擲等業
所生勢用。名作因。行是勢用。十句ニハ多説作
因名勢用。念因名行
住趣餘方急緩時等光記分爲三時。寶
唯爲二。今謂。寶解爲優。於住至中自有
急緩。至非一位。以是總故。次下論十五
紙右
一云
速遲墮落時差別故。可以准知。此一段文。光
解約因明門。寶解約性相門。准唯識等。光
解好矣
有壽盡故廣作四句瑜伽倫記一上三十
六紙
引此論文及對法論。廣辨四句。然寶師意。
此論・正理互無全是。亦不全非。今謂。寶師
云此論亦無全是者。恐不精當。此論意者。
第四句寛故擧二數。一狂横縁。二捨壽行。
此中雖擧二類。而非必謂捨壽行同横縁
死。寶師有何所據爲此配屬。光師引婆沙
論順釋此論。此爲詳正
戲妄念天意憤恚天義燈五末十六
紙左
云。准
何得知。憤恚・妄念在空居天。答。本疏已引
文。又出曜論念品中説。昔佛在時。有空界
天名歡樂過。猶極歡樂。從彼沒故來生此
間。從喜噬天亦同此。既言空界天。明非
地居具如六十二見
章及集成編
達弭羅嗢怛羅殑耆羅玄應音義二十五
五紙右云。達弭羅彌爾。此云攝受法五紙左
怛羅烏沒切。此云攝受勝。殑耆羅渠矜切。此
云攝受恒沙。此皆人名也。元瑜正理鈔九云。
達弭羅等三人。如經中説。皆由業力。於嬰
兒時。或投猛獸。或置曠野。或墜深坑。而不
須逝。長者子耶舍。即昔如來在婆羅痆斯
國鹿野苑中轉法輪時。大長子名之耶舍。
應感祥蔓。走赴如來路遊尼連禪河。不
爲取溺。蒙佛告慰。善來入道。鳩摩羅時婆。
其人是鹿母之子。爲大義所胠逐損之。首
左車馬屡踐不損儀。頻婆羅王因出而見。收
而養焉。後遂長大出家獲得
相謂諸有爲等頌疏云。上句標章。下句出
體。今謂。此約總相不加細簡。光釋爲優」
於此經中所謂住相寶疏釋意。答中
有二。一不説住相。二住異合説。初不説中
亦有二種。一爲住相不令有情怖故。二濫
無爲有自相住故。慈恩唯識述記引此論
文。分科亦同寶疏。光師大分爲三。圓暉亦
同。然觀論文。第二但用又字。第三別言有
謂等。舊倶舍具云有餘師。准新舊文。光解
不允
如示黒耳與吉祥倶舊言功徳天・黒闇
天。具如涅槃會疏十七。又大日經義釋第
四十一
紙左
云。吉祥天女舊譯云功徳天女。經文
闕之已上
義釋
四卷金光明經云功徳天女品。新
譯最勝王經爲大吉祥天女品。千手觀音二
十八部衆定深記釋云。次言功徳。吉祥天女
也。梵曰摩訶者大也。室利有二義。一者功
徳。二者吉祥。由此二義。量無識・及伽梵達
摩・阿地瞿多等三藏諸師。同云功徳天。餘諸
三藏翻爲吉祥。如文殊師利或云妙吉祥。
或云妙徳也已上
記文
准此等意。其名雖別。體則
同也。或可。二天各別。大佛頂儀軌云爾時功
徳天女・大辨天女・吉祥天女。嘉祥疏云吉祥
天女及功徳天。又不空所譯毘沙門天王經
中。説吉祥天女印明。此天爲多聞天所屬。又
黒耳或言黒闇天。夜黒天亦言黒闇天。大
日經具縁品云。幷黒夜釋云。東邊作黒夜神。
祕密品云。黒夜計都印。釋云。左邊畫黒闇
后以幢爲印。所傳圖在質呾羅笈多后。藏
品云。黒夜神是焔摩侍后已上不同
記説
此有生生等寶疏云。正理釋云。此中有
言兼顯定義。意顯此有唯四。非餘。此謂
前説四種本相。述曰。釋此同此論。釋有此
論無
諸行有爲由四隨相寶有二釋。於中
初義爲優。光解亦同。論文正意非爲名故」
何謂功能謂法作用若古薩婆多。作用・
功能眼目異稱。如婆沙説。若新薩婆多。作用
必有功能。功能非必有作用。有寛狹故。
如正理明。彼論十四初紙左曰。謂有爲法若能
爲因引攝自果。名爲作用。若能爲縁攝助
異類。是謂功能。如前已辨。一切現在皆能
爲因引攝自果。非諸現在皆能爲縁攝助
異類。謂闇中眼或有功能被損害者。便於
眼識不能爲縁攝助令起。然其作用非闇
所損。定能爲因引當眼。故由斯作用・功能
有別。然於同類相續果生。有定不定。攝引
勢名爲作用。亦名功能。若於異類相續果
生但能爲縁攝助令起。此非作用。但功能」
謂如䳄鶏其力亦爾婆沙三十九四紙左
云。問。何故生能生八法。生生惟生生耶。答。
法性爾故。不應應難。如鶏犬等有生八
子。有生一子。豈應爲難已上正理十三十三
紙右
云。問云。生性既無異。功能何有別。如受領
納。性雖無異。而有差別損益功能。又本相・
隨相境有多少。如五識・意識境有多少
五識唯一境。意
識了六境
惠暉云。如一弱人負。一石物須
一箇杖。人方能行。人能負。得杖方行。杖
即人能擎。杖更不要杖。物喩本法。人即大
相。杖即小相。況法可知也
天愛汝等義是所依若依大乘。瑜伽八
十一初紙右云。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
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由能詮文義得
唯識述記一
本四紙右
増明記上十八
紙右
云。解云。又義本影。
如前已述。若依義埋起其文者。義是所依。
文是能依。若依言説了知義者。文是所依。
義能依。今約後門故。云文是所依等。決擇
抄上十八
紙右
云。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約能
所依。義爲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爲
能詮。義爲所詮。文爲所依義爲能依。今依
能所詮
然經重説表是有爲慈恩唯識述記二末
之初
紙右引重説文以爲有部説者。應是誤
也。光・寶等師。皆云經部釋經。此解爲正。
述記云。此中應言有三有爲之相。有爲是
所相法。有三之相者。即顯有爲有三能
相也。重言之有爲者。此屬能相。顯法有
此。體是有爲。是縁生性。非如白鷺表水非
無。亦非如童女相表法是善不善。不重言
有爲。疑表有爲有。或表有爲通善惡性。今
爲簡此。重言有爲。又此之言即第六轉。是
依士釋。故知。離法別有相體。非無異法
可説之言具如集
成編
如童女相表善非善光・寶兩師釋童女相
稍有差別。又唯識演祕二末初紙右擧二説
中。第二如光。第一云。西域立法ストキ。逢童 
女表有吉祥
謂金剛等而見相似光有二釋。寶師
亦同第二
角犎胡蹄尾玄應音義二十五五紙左云。犎
胡妃封反。又音封。下又作額。咽二形同戸
孤*反。脊上有肉。鞍如馲駝者曰犎。今有
此牛。形小髆體上有犎是世。説文胡牛領
垂下也。釋名胡在咽下垂者也
即前異不成等義燈三六紙右云。倶舍云。
即前異不成。異前非一法。若所異之法即
前住ノ所住者。異義不成。非前所住是別法
者。即非一法今謂。義燈・光記等皆迂矣。
寶疏爲優
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光記釋想。一取像
義。一契約義。寶疏・暉疏亦同。光釋作想。總
有四解。前三約取像釋。第四就契約釋。暉
疏依用第一・第四。寶釋作想二解。第一含
具光第二・第三兩意。第二自立別義。於中
彈光第一・第四。今謂。寶破不當。光第四解
就契約義而釋。不同第三。是故別爲一
釋。又第一解。名是所作。想乃能作。故言作
想。所作是果。能作是因。今此名ヲ謂作想。是
從因爲稱也。寶師不得記意也
句者謂章正理鈔云。外典以數字爲句。
與章不同。此以詮義爲句。與章相似
謂。元瑜約内外典令違。光師約方俗而
釋。寶師約廣狹而言。又義林總料簡章二十
三紙
云。梵云鉢陀。此翻爲跡。當古之句。句有
二種。一集法滿足句。二顯義周圓句。如説
不生亦不滅。不來亦不去。不一亦不異。不常
亦不斷。此一一句義雖未圓。亦名爲句。法
滿足故。此當中道所説名。梵云縛去聲迦。
此云言也。當中道所説句也。義周圓故。梵
云鉢剌迦羅。此云章也。章即章段。一章一
段以明諸義。此無所當。梵云奢薩呾羅。此
翻爲論。總周一部立以論名。此四能詮聲
爲教體。此約般若燈論所説已上
章文
又依大
日經疏云。句者梵云盋曇。正翻爲足。聲論
進行義。如人進歩擧足下足。其迹所
住處。謂之盋曇。言辭句逗義亦如是。故同
一名耳。決擇抄上本十八右
或能辨了此章稱句光有三解。頌疏
用此第三。寶解不同。彼二。如説善能招愛
果。刀能割物等。是此業用。寂滅爲樂此是
徳也。三無數劫此是時也。相應謂詮諸法相
隨順也。差別謂證諸法義不同也已上
疏文
善招
愛果是用。刀能割物是業。業之與用寛狹
稍別。又徳者。字書云。徳得也。内得於心曰
徳。宗密曰。元亨利貞天之徳也。常樂我淨
佛徳也。可以准知。寶解相應・差別。此釋爲
優。光解皆局矣
文者謂字𧙃阿壹伊等字文字者。玄應
音義二十四十紙右云。梵言&MT02551;膳那。此言顯
了。但以文能顯義故以代之。舊言味身或
云字身一也。&MT02551;音蒲眠切。案説文。昔蒼頡
造書。依類像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
即謂之字。字者孳乳浸多。也字生也已上
恩因明疏云。便膳那爲名句依而顯所表。
顯有四義。一扇。二相好。三根四鹽。如次能
顯風涼・大人・男女・味故。故名爲顯玄應
音義二十四十紙右云。𧙃壹鄔等。烏可切下烏
古切。此等諸字要藉助縁聲方圓滿。無別
目故總謂無義之文也已上慈恩唯識疏云。
惡察那是字無改轉義。定賓飾宗記第六
二十
一右
云。若論字者。西方釋爲無異流轉。且如
阿字。於善惡等一切話中。並不改轉故云

諸有執名能詮定量光有三釋。第一爲
優。寶意亦同
爲由語顯爲由語生有二外道。相諍生・
顯二義。具如因明及唯識疏所明妄計。此中
生・顯類例可知
又父母等立子等名光・寶所解稍有不
同。寶解爲優。第一以異世破。第二以隨意
破。光解疎文
然世尊説及文生者婆沙十四十七
紙右
曰。
如世尊説。欲爲頌本。文即是字。頌依於名
及造頌者。此中欲者。是欲造頌欣喜愛樂。
爲頌本者。此欲是頌因集生縁。文即是字
者。巧便顯了故名爲文。此即是字無轉盡
故。此即顯示能顯頌文以子爲體。頌依於
名者。頌是假有。依文而立。亦依文句。且
説依名。此中依言。如林依樹。及造頌者。
思惟察作諸伽陀。名造頌者。頌依造者。
如蛇依穴。水依於泉。乳依乳房。與依名

毘婆沙師所能了故婆沙十四十七
紙左
正理
十四二十一
紙左
説名句文各有三種。具如二論。
然光法師解多名身有三義別。於中第二
同寶師解。然不説所由。寶師並破三解。甚
有義理
此名身等然不可説寶疏云。舊婆沙有
四説兩重評文。初二説。一云隨語。一云隨
身。評I取隨語。後兩説。一云欲色界。二云通
無色。評取前説已上今撿新舊婆沙。並有兩
重評説。文有具略。義無異塗。寶師云舊婆
沙於初二説評取隨語者。大違論文。彼論
隨語有二説別。一欲界初禪。一通餘三禪。
曰。前説者好。又隨身亦有二説。一二・三・
四禪。一通無色界。評*曰。前説者好。論文無
有一處評取隨語。於隨語・隨身各有二説
中。評取前説。此是評簡前説。非評總説。
新論全同。對文可知舊婆沙十一 紙左
新婆沙十五 初紙右
又名身等非所顯義惠暉云。非所顯義
者。若所詮ナラハ三界皆是所詮義。若就所詮義。
即通三界攝也今謂。此釋未可也。此文唯
明不通非情。非約界繋故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六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
因有六種如是六種六因之義。具出
婆沙十六七紙左正理十五初紙左顯宗八四紙
辨其次第。出顯宗論。寶疏・暉鈔依順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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