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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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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第二十五卷抄
  問題
問。一道所成思法種姓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
  時。必退二思法種姓一歟
問。經部宗意。以二有漏道可レ證二中間二果一耶
問。經部宗意。引二何經説一證下不レ退二阿羅漢果一
  義上耶
問。論中。述二經部宗意一云。故於二所得現法樂
  住一。有レ退無退故名二退不退法一。如レ是思等。
如レ理應思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作二三解釋一。
爾者。第二解意。如何釋之耶
問。可有二本來第六種姓類一耶
問。喬底迦阿羅漢退法種姓人歟
問。經部宗意。喬底迦阿羅漢。六返退失者。
  在無學位一退レ之歟
問。麟喩獨覺。順解脱分位。可レ轉向餘乘 耶
問。論中。引二契經説一云。所得不動心解脱。身
  作證スルハ我決定シテ説無二因縁トシテ從レ此退一文爾
者。不動心解脱。可レ有二受用退一耶
問。以不動心解脱。對無生智相應一。可レ有二四
  句不同一耶
問。如來可レ有二未曾得功徳耶
問。修不淨觀一。修二持息念一。入二聖道一者。倶可
  レ有二退失一耶
問。於二六欲天。初入二聖道一者。必可二利根一耶
問。時解脱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後。未還得無
  學果一前。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類可レ有耶
問。一來果聖者。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
  必可下與二預流勝果道得一倶起上耶
問。有漏道證二不還果一聖者。證二阿羅漢果一後。
  唯起二無色界煩惱一。退二阿羅漢果一義可レ有
耶
問。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無間道。可レ通二曾得道一
  耶
問。婆沙論中。信勝解不二轉根一作二見至一者。違二
  識身足論文一見爾者。違二何文一耶
問。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時。用二九無間九解脱
  道一有二何故一耶
問。有學練根解脱道位。可レ修二有漏法一耶
問。光法師意。相應行地。修二練根一時。可レ斷二無
  知一耶
問。以二生得善一。可レ爲二六種姓體一耶
問。光法師意。定障根障體。可レ通善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故學位中。修二練
  根一者。正爲遮遣見惑所發一文爾者。可レ亘二
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無學位中。修二練
  根一者。正爲遮遣修惑所發一文爾者。可レ亘二
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一耶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明二無學練根一云。
  雖三八解脱漸得二勝根一文爾者。今此勝根者。
指二後種姓根一歟
問。光法師意。於二天中一不レ修二練根一故。如何釋
  レ之耶
問。斷二下三無色煩惱一聖者。修二練根時。捨二下
  三無色無漏一文爾者。今此人還退二練根所
得勝種姓一時。可レ得二先所レ捨下三無色無
漏耶
問。正理論意。超越證不還果聖者。可レ修二練
  根一耶
問。已離色染信勝解。依下地一修二練根一。無間
  道位可レ修二上地無漏耶
問。退位可レ得二未曾得無漏道一耶
問。有學聖者。修二練根一時。可レ斷二未得地根障
  無知一耶
問。無學位。不レ捨二未曾捨無知義可レ有耶
問。聲聞阿羅漢。可レ有二九根不同一耶
問。雜心論意。七種聲聞中。可レ有二本得不動一
  耶
問。論中明二隨信行聖者一云。離染故成二七十
  三一文爾者。今此七十三人者。就二各別人一論
レ之歟
問。思法種姓聖者。作二倶解脱一後。起二非想地
  煩惱時必可捨二滅盡定耶
問。分離二非想地染一者起二滅盡定一後。起二彼煩
  惱一退時。必可レ退滅盡定一耶
問。退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不レ起二煩惱一。退二
  滅盡定一義可レ有耶
問。正理論意。不動法阿羅漢果聖者。可レ退二
  所得功徳一耶
問。用二樂遲苦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可レ亘二學
  無學聖者一耶
問。可レ有下用苦遲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類上
  耶
問。欲界善心。現在前位。得二通行一義可レ有耶
問。已離二色染一不還果聖者。起二色界煩惱一退
  時。得二通行一義可レ有耶
問。到究竟聲聞。入二見道一時。唯可レ依二苦通行一
  耶
問。樂通行中。伺相應非二隨レ尋轉一心所。唯限
  レ尋歟
問。未知當知根。及喜覺支通二相應根一。二十二
  根中八根歟
問。婆沙論中。明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實體。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寶法師意。以二何説一同二今
論一耶
問。寶法師意。以二四聖種一。不レ立二覺支一。有二何
  故一耶
問。雜心論意。無色界心。望二欲界一時。可レ有二厭
  患對治一耶
問。論文云。有餘師説。神即是定文爾者。論主
  意可レ許二此義一耶
問。論文云。有餘師説。神即是定。足謂欲等文
  爾者正理論意。今此足謂欲等者。指二欲勤
心觀一歟
問。今論意。八聖道支。可レ通二有漏一耶
問。七覺支可レ通二有漏一耶
問。光法師意。部行獨覺所得。有爲無漏法。僧
  寶攝歟
問。論文云。然所信法。略有二二種一文爾者。寶
  法師意以二四諦一如何分別總別二法一耶
問。光法師意。在家聖人所得。有爲無漏法僧
  寶攝歟
問。光法師意。麟喩獨覺。可レ有二理和義一耶
問。十無學支捨縁中。可レ有二得果捨一耶
問。有宗意斷離滅三界。其體可レ同耶




倶舍論第二十五卷抄
問。一道所成思法種姓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
時。必退二思法種姓歟 進云。論中。必退二思
法種姓一釋也 付レ之。果退姓退。其義既異。
設雖レ退二阿羅漢果一。何隨可レ退二思法種姓哉」
答。一道所成思法種姓阿羅漢者。退法種姓
人。證二阿羅漢果一之後。修二練根一作二思法種姓一
之類也。而今此人。起二煩惱一退阿羅漢果一。還
住二學位之時。不レ退二思法種姓一者。先在二學
位一。爲二退法種姓一。還退住二學位一之時。爲思法
種姓者。是勝進非レ退故。付下應二是進非退
之過上。必退二思法種姓一云也。故今論云。思法
等四。退住二學位。還住レ退非餘。若異此者。
得二勝種姓一故。應二是進非退文光法師釋二此
文一云。思法等四。退住二學位一時。還住前退姓一
非二餘思等四一。若異レ此者。先時學位。是退二種
姓一。今退住二學思等四姓一。得二勝種姓一故。應二是
進非退文
問。經部宗意。以二有漏道一。可レ證中間二果一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一來不還世俗道得。亦
容有レ退文付レ之。經部宗意。不レ許二有漏道
斷惑之義一。何以二有漏道一。可レ證二中間二果一哉。
是以。見二成實論文一云。世俗道中。無二斷結一故
文如何
答。見二論文一云。經部師説。從二阿羅漢一。亦無退
義一。彼説應理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云。經部意
説。預流阿羅漢。唯聖惠斷。必無レ有レ退。一來
不還。世俗道得。亦容レ有レ退。無漏道斷。亦
不レ退也。故正理六十八云。然經主意。作二
如レ是言一。阿羅漢果。亦無有退。一來不還世
俗道得。容有二退義一文圓暉法師釋云。依二經
部宗預流羅漢。必無二退果。聖道證故。中間
二果。許二有漏道證一故。容レ有レ退也。若超越
三二果。亦無レ有レ退文任二此等定判一。經部宗
意。以二有漏道證二中間二果一云事。甚分明也。
但於下經部宗意。不レ許二有漏道斷惑之義一云
難上者有漏道雖非二實斷惑道一。伏二煩惱一故。可
レ證二中間二果一也。故慈恩大師宗輪論述記。
釋一非離聖道有蘊永滅之論文云。有漏六行。
不レ能斷二煩惱一。但名レ伏故文加之今論餘處
四中。述二經部宗義一云。或世間道損二所依中煩
惱種子一。亦名爲斷文光法師釋一此文一云。若世
間道損伏斷故名斷文泰法師釋二此文云。或
凡夫用二世間六行等智道一。指伏所依身中
煩惱種子二。無上近生二或功徳一。亦名爲斷文此
等解釋。經部宗意。許下以二有漏道一伏二煩惱之
義上見故以伏惑道一。可レ證中間二果一也。次於下
成實論。世俗道中。無二斷結故之文上者。以二有
漏道一。雖レ伏二煩惱現行一。不斷煩惱種子一。故
云レ爾歟
重難云。伏惑道不レ斷煩惱種子一者。證二中間
二果一云事。其疑猶難レ體哉
答。伏二彼煩惱一。可レ得二其果體無漏故以二有漏
道一。可レ證二中間二果一也。若不レ拔二其煩惱根一
者。可レ退二其果一故。後以二無漏道一。正斷二其煩惱
種子一之後。可レ證一阿羅漢果一也
問。經部宗意引二何經説一。證下不レ退二阿羅漢果一
義レ耶 進云。論中。引二不動心解脱無退之經
文一。證二此義一也 付レ之。今所引經文。説下不動
法阿羅漢不レ退二所得果一之旨上。若爾者。有宗
意。亦許二此義。何引此經文一。證下一切阿羅漢
不レ退所得果一之義上哉 答。論中。依二經部宗
意一。成下不レ退一阿羅漢果一之義上云。經言下不動
心解脱身作證スルハ我定説二無二因縁ト&MT06279;從レ此退一故
文經部宗意。存下一切阿羅漢不レ退無漏定一之
義二。故不動心解脱之稱。亘二六種姓一也。所謂
依下不爲惑動一之義上立二不動心解脱之名一。故
利鈍阿羅漢同名二不動心解脱一也。故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云不動即是阿羅漢果。故知不退文
但於二疑難之趣一者。是有宗得二彼經文意一之
旨也。有部經部之所存。其義自レ本異也。何混
難レ之哉
問。論中述二經部宗意一云。故於二所得現法樂
住一有退無退故。名二退不退法一。如レ是思等。如
レ理應思文光法師釋此文一。作二三解釋。爾者。
第二解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
又解有退名二第一退法一。無退名二第六不退
法二。思等四種。如理應思文 付レ之。作二多解
釋一。爲レ顯二義道不同一也。而今此第二解意。全
無異一初釋。有二何差異一。爲一別解釋一哉
答。第二解意。略其言一故。義勢頗不二分明一。
但按二一段解釋旨趣一。於下故於二所得現法樂
住一。有退無退故。名二退不退法一之文上。無レ作二三
釋一。於二如レ是思等。如レ理應レ思之文一。作二三釋一
也。所謂初釋。云下有退故名二思法一。無退故名二
第六不退法一。如レ是乃至。有レ退故名二堪達法一。
無退故名中第六不退法上。以二思等四種種姓一。
對二第六不退法一。釋レ之也。第三釋。云下有レ思
名二第二思法一。無レ思名二不思法一。即是第六。
如レ是乃至。有二堪達一名二第五堪達法一。無二堪達一
名二不堪達一。即是第六上。是亦以二思等四種種法
姓一。對二第六不退法一釋之也。第二釋。云下又解
有退名二第一退法一。無レ退名二第六不退法一。思
等四種。如理應レ思。然皆容退二現法樂住一。
異二此前後釋一。不レ對二第六不退法一。只就思等
四種種姓。如下有レ退名二退法一。有レ思名二思法一。
有レ護名二護法一。有二安住名二安住法一。有二堪達一
名二堪達法一。如レ理應レ思。皆是容退二現法樂住一
爲言然皆容レ退二現法樂住一之釋。此旨炳然
也
問。可レ有二本來第六種姓類一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
此類下也 兩方。若有二此類一者。異生位種未
定也。何可レ有二本來第六種姓類一哉。是以。寶
法師餘處解釋中。述未遇縁前利鈍不定一。無二
此類一見若依レ之爾者。見一今論文云。非二練
根一得。名爲二不退一文豈非二本來第六種姓類一
哉加レ之。披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百七十一云二
第一入胎。是此前菩薩一。許僧祇以前菩薩一。或
百七十九明レ得二無諍定阿羅漢。云一先是菩薩種
姓。談二順解脱分以前菩薩一。是定可二本來第六
種姓類一如何
答。異生位。種姓未レ定故。不可レ有二本來第六
種姓類一。故見二寶法師餘處解釋一云。一切衆
生。法爾身中。具二六種姓一。遇レ縁不レ同。成二利鈍
性一。未レ遇レ縁前。利鈍不レ定非二是法爾一。何理相
違文此釋意云。一切衆生。本來具二六種姓故。
利鈍雖二不定一。遇二順解脱分等縁一。成利成レ鈍。
其類異也。未レ遇レ縁前。利鈍不定。故無本來
第六種姓類一。又不レ可レ有二本來前五種姓類一爲
言但於下今論。非二練根一得名爲二不退一之文上者。
非三無學位始得二不動一故云レ爾也。全非レ云レ有二
本來第六種姓類一。次。於婆沙論二處之文一
者。順解脱分以前。具二六種姓故。利鈍雖二不
定一。心具慈悲專順二菩薩種姓之類。且立菩
薩種姓名一也。何以レ之可レ定第六種姓哉
問。喬底迦阿羅漢。退法種姓人歟 答。退法
種姓人也 兩方。若退法種姓人者。既以レ刀
自害。定知。思法種姓人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
披二婆沙論所引契經文一。説二喬底迦阿羅漢相一
云。六返退失阿羅漢果一文豈非二退法種姓人一
哉
答。婆沙論六十二中。明二此事一述一評家義二云。應
レ作二是説彼是退法文故任婆沙論評家義一。喬
底迦阿羅漢。可レ云二退法種姓人一也。但於下既
以レ刀自害。定知。思法種姓人云難上者。是即
婆沙論問答也。評家意答二此問一云。彼厭レ退
故。以レ刀自害。若先不レ退而自害者。乃是思
法文此文意云。思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懼二
退失一思二自害一者。先未レ退二阿羅漢果一。懼二退
失二思二自害一也。喬底迦阿羅漢。先退二阿羅漢
果一畢。懼二重還一自害者。是退法種姓人也
爲言
問。經部宗意。喬底迦阿羅漢。六返退失者。
在無學位退レ之歟 進云。論中。昔在二學位一
退失釋也 付レ之經部宗意。許阿羅漢果聖
者。退二現法樂住一也。有二何證據一釋下在二學位一
退失下哉
答。見二婆沙論文一云。契經中説。有二阿羅漢一。名二
喬底迦一。是時愛心解脱。彼六返退失阿羅漢
果一已第七返還得阿羅漢果一時。恐二復退失一。
以レ刀自害文經部宗意。存下不レ退二阿羅漢果一
云義上故。會通此經文一之時。若於二無學位一。六
返退レ失現法樂住一已。云下六返退失阿羅漢
果一已上。令二會通一者。豈此經云三第七返還一得阿
羅漢果一哉。設雖三六返退失現法樂住一。不レ可
レ退失阿羅漢果故。不レ可レ云三第七返還得阿
羅漢果。而此經既云三第七返還得阿羅漢果一。
故知。六返退失者。昔在二學位一。耽一味時解脱
有漏定一。六返退已。深自厭責欲二執レ刀自害一
之時。由下於二身命一無所二戀惜一。至二第七返臨二
命終一時。得二阿羅漢果一云レ還得阿羅漢果一會
也
重難云。經部宗意。會二今經文一之旨。猶不レ可
レ然。喬底迦先未レ得二阿羅漢果一者。何云二第七
返還得阿羅漢果一哉還得之字。尤所レ難レ思
也 答
問。麟喩獨覺。順解脱分位。可レ轉向餘乘一耶
 答。可レ轉向餘乘一也 兩方。若轉向餘乘一
者。麟喩獨覺者。最上利根人也。順解脱分位。
更不レ可レ轉レ向餘乘一。是以。順決擇分位。無レ轉
向餘乘一。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
中麟喩獨覺順解脱分位。可レ轉向餘乘一見
如何
答。見婆沙論七文一云。轉二獨覺種姓。順解脱
分一。起二聲聞及佛種姓。順解脱分一。若起二佛
種姓順解脱分一已。則不レ可レ轉。極猛利故文
光法師當卷取
意引二此文一
任二此文一。麟喩獨覺。順解脱分位。
轉向餘乘一。佛種姓人順解脱分位。不レ轉向
餘乘一云事。甚分明也。但於二麟喩獨覺者。最
上利根人云難一者。麟喩獨覺者。實雖二最上利
根人也一。其根不レ及二佛種姓人順解脱分一。其位
是淺。故轉向餘乘也。次於下順決擇分位。無
レ轉向餘乘云例難上者。今論餘處二十三中。本
頌結二麟角佛無レ轉。一座成レ覺故一。長行述乙麟
角佛言。顯二麟角喩及無上覺煗等善根一。竝無下
移向餘乘義上。皆以二第四靜慮一爲レ依。一座便
成一自乘覺一故甲。麟喩獨覺。從二煗善根一。一座成
覺故。順決擇分位。無下轉向餘乘一之義上也
  此論義者。去建暦元年。倶舍二十四五卷
三十講。乘信問二圓聽一之論義也。古來之
間。未レ見聞此疑一。問者旨趣。暗雖レ不二存知一。
乘信者。爲二碩徳一。疑問所レ志。定有二深由一歟。
可レ思レ之
問。論中引二契經説一云。所得不動心解脱。身
作證スルハ我決定説レ無二因縁ト&MT06279;從レ此退一文爾者。
不動心解脱。可レ有二受用退一耶 答。可レ有二受
用退一也 兩方。若無二受用退一者。不動心解
脱。無レ有二一切時現在前之義一。何無受用退一
哉是以。論中。現法樂住有二受用退一判。相例
可同 若依之爾者。披二婆沙論文一。不動心
解脱無一受用退一見如何
答。不動心解脱。無有二一切時現在前之義一
故可レ有二受用退一也。故婆沙論六十一云。若此
經説。受用退者。不動心解脱。亦應レ有レ退。非二
一切時現在前一故文但於下婆沙論。不動心解
脱。無二受用退一云文上者。婆沙論六十一中。釋下
契經。不動心解脱無退。現法樂住有レ退云
文上。擧二多異説一。如レ云下不動心解脱。以二成就一
爲レ勝。若得二彼法一。更無所作一故。雖レ不二現前一。
而不二説爲一退。四増上心。現法樂住。以二現行一
爲勝。不二現前者。便説爲退。有作二是説。此
契經中。説三未至定。名二不動心解脱一。説二根本
靜慮一。名二増上心。現法樂住一。世尊多起二未至
定一現在前。非二根本靜慮一等上也
  已下有二五異説可レ見レ之
問。以二不動心解脱一。對二無生智相應一。可レ有二四
句不同一耶 答。發智論中。無四句不同見
兩方。若有二四句不同者。發智論中。不レ具四
句不同一見若依之爾者。以二時愛心解脱一。對二
盡智相應一有二四句不同。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勘二發智論文一。云下諸無生智相應。皆不動
心解脱。有一不動心解脱。非一無生智相應一。謂
不動法阿羅漢盡智。或無學正見相應心勝
解。已勝解常勝解上。四句之中。無下無生智相
應非不動心解脱一之句上也。故婆沙論百二中。
釋二此文一云。不動心解脱。對二無生智相應一。作二
順後句一文但於下以二時愛心解脱一。對二盡智相
應一有二四句不同一云難上者。盡智相應非二時愛
心解脱一者。謂不動法阿羅漢。盡智相應心勝
解。已勝解。常勝解故。以二時愛心解脱一。對二盡
智相應一。有二四句不同一也。故婆沙論云。此中
時愛心解脱。對二盡智相應有二四句一文
重難云。以下無生智相應除勝解一餘心所上。可
レ爲下無生智相應非二不動心解脱之句體上。何
云レ無二此句一哉
答。見二今一段廢立一。以二時愛心解脱。不動心
解脱體一。對二盡智無生智相應一。作二四句一故。不
レ出二勝解之外餘心所一也。故盡智相應非二時
愛心解脱一之句體。唯出二不動法阿羅漢盡智
相應勝解心所一。不レ擧下時解脱阿羅漢盡智相
應除勝解一餘心所上也
問。如來可レ有二未曾得功徳一耶 答。無二未曾
得功徳一也 兩方。若有二未曾得功徳一者。今
論中。述三世尊唯有二一受用退一。如來無二未得
退一定。若有二未曾得功徳一者。何無二未得退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云二
佛亦於レ道得修習修。倶不盡故一。或述三如來無
漏心心所法。及未曾得有漏心心所法。倶非二
他心智現所取境一。任二此等文一。如來有二未曾得
功徳一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如來無二未得退一者。諸論一同之説。故無二
未曾得功徳一云事。必然也。何況。見二今論餘
處五文一云。佛無下一徳由二加行一得上暫起二欲樂一。
現在前時。一切圓徳。隨レ樂而起。故佛衆徳。
皆離染得文披二正理論餘處七十四説一云。若曾
得現前。能修二未來一者。則薄伽梵。得二盡智一時。
應レ未三具修二一切功徳一。爲二具證得一。應二更進修一。
便同二二乘一。功徳不レ滿文加レ之。勘二婆沙論處
處之文一。或云世尊現起二初盡智一時。已具得修
一切功徳一。今若更修前應二未得一。若爾。前位功
徳未レ滿。初成佛時。應レ非三究竟證得無上正
等菩提一文或百六十三云若已得法現在前。復
能修二未來一者。則佛般涅槃時。現起二一切靜慮
解脱等持等至一。爾時亦應三更修二未來一。如レ此
則盡智時。應不三具得二一切功徳一。云何得レ名二
所作究竟一文或百八十八説下佛得二盡智一時。得中
邊際上云。依二成就一故。可レ言レ得二邊際一文任二此
等文一。如來無二未曾得功徳一云事。更不レ可レ異
求之一。但於二婆沙論。佛亦於レ道。得修習修。倶
不レ盡故之文一者。望二二乘道一云レ爾也。婆沙抄
中。釋旨如レ此。次於下婆沙論如來未曾得有漏
心心所法。非二他心智現所取境一之文上者。如
來初盡智現在前位。得二一切有漏無漏功徳一
盡故。如來所得功徳。一切皆是曾所得法。理
實雖レ無二未曾得類一。如二盡智所修有漏功徳。其
體殊勝。不似二學位所得修習修有漏功徳一。
故立二未曾得名一也。准下光法師餘處二十六得
勝二曾得一故。亦名二未曾得一之釋上。可レ思レ之也」
重難云。光法師餘處第二釋意。不レ云下得勝二
曾得一故。亦名中未曾得上。若依二此釋意一之時。如
何可レ會二婆沙論今文一哉
答。彼第二釋意。乍レ名二曾得一修レ之爲言更非
レ遮下得勝二曾得一故亦名二未曾得一之義邊上。全無二
相違一也
尋云。未得退者。名二自種姓功徳未得レ之歟。
爲當指二勝姓功徳一歟
答。自種姓功徳未レ得レ之。名二未得退一。亦指二勝
種姓功徳一。名二未得退一也
疑云。婆沙論中。釋三佛無二未得退一。云下無二未得
退一。住二諸有情最勝根一故上。釋三獨覺有二未得退一。
云下未得退者。未レ得二諸佛最勝根一故上。釋三聲聞
乘中。不時解脱。有二未得退一。云下未得退者。
未レ得二諸佛獨覺根一故上。釋三時解脱有二未得退一。
云下未得退者。未レ得二三乘不退根一故上文今論
文釋三利根阿羅漢獨覺有二未得退一。云下亦於二
勝レ己殊勝功徳一。猶未レ得故上文光法師釋二此
文一云。亦於二勝レ己不共佛法殊勝功徳一。猶未
レ得故文准二此等釋一思レ之。指二勝種姓功徳。名二
未得退一也。自種姓未レ得レ之名二未得退一云事。
何處見哉
答。自種姓功徳未レ得レ之。可レ名二未得退一云事。
道理必然也。故正理論七十云。除二佛世尊一。餘
不動法。具有二未得。及受用退一。謂於二殊勝無諍
定等一。應レ得功徳未レ能レ得故。有二未得退一文此
文意。自種姓應レ得功徳未レ得レ之名二未得退一
見加レ之光法師餘處二十三所引正理論六十一
中釋二天授退頂一云。由三彼曾起二近レ頂善根一。依二
未得退一密作二是説一文婆沙論六十一中。述二此
義一云。謂彼已起二煗善根一不レ久當レ起二頂善根一。
中間貪著勝名利一故。於二頂善根一。有二未得退一
文自種姓功徳未レ得レ之名二未得退一云事。此等
之文。亦炳然也。但於二婆沙。倶舍兩論之文。
幷光法師釋一者。且出二未得退之本一云レ爾也。
更非レ遮下自種姓功徳未レ得レ之名二未得退一之
義上也
問。修二不淨觀一。修二持息念一。入二聖道一者。倶可
レ有二退失一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
修二不淨觀一入二聖道一者。容レ有二退失一。修二持息
念一。入二聖道一者。必無二退失一文付レ之。設雖下修二
不淨觀一入二聖道一者上。何必可レ有二退失一哉。彼麟
喩獨覺。及佛。依二第四靜慮一一生成覺。豈非下
修二不淨觀一入中聖道上哉
答。修二不淨觀一修二持息念一入二聖道一者。其類萬
差也。何可レ定下修二不淨觀一。入二聖道一者。有二退
失一。修二持息念一。入二聖道一者。無中退失上哉。是以。
見二今論餘處二十三文一。明下麟角及佛。依二第四
靜慮一一座成覺上云。有餘師説。從二不淨觀一不
レ起二于座一。乃至二菩提一文婆沙論七中。述二評家
義一云。如是説者。菩薩所有殊勝善根。謂從二
不淨觀。乃至二無生智一。皆是生中依二第四靜
慮一。一座引起。尚非二此生餘位一。何況前生。麟
角喩獨覺亦爾文明知。修二不淨觀一入二聖道一
者。不三必入有二退失一云事。但於二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文一者。不淨觀治レ貪。以二無貪一爲レ體。持
息念治レ尋。以レ慧爲レ體。故以レ之一往相配有
退無退一許也。故正理論中。述下修二不淨觀一入二
聖道一者。容レ有二退失一。修二持息念一。入二聖道一者。
必無中退失上畢云。尊重止觀一。無貪癡増。如レ次
應レ知二有退無退一文婆沙論六十二云。有二無貪
増上一。有二無癈増上一。初人可レ退。後人不レ可レ退
文此等之文。皆是一往決判也。全非二性相而
所定歟。以レ實而言。倶可レ通二退失不退失一
也
問。於二六欲天一。初入二聖道一者。必可二利根一耶
答。正義家意。不二必利根一也 兩方。若必利
根者。設雖下於二六欲天一初入二聖道一者上。何必可二
利根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婆沙論六十二文一
云。六欲天中。初入二聖道一。得二聖果一者。皆是利
根文如何
答。云二此事一正理・婆沙兩論之中。有二二師説一
也。故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云。六欲天處
得二聖果一者。有説。利根故。無レ有レ退。以レ有二勝
智一。能制伏心一。令レ背二妙境一。入二聖道一故。有説
退者。由レ闕二資縁一。或所依身。不二平等一故。六欲
天處。二事竝無。雖レ有二鈍根隨信行姓生レ彼
得聖。亦無二退理一文顯宗論三十三説。全亦同
レ之。准二正理論二説一。思二婆沙論意一。答二欲天中。
何故無レ退之問一。云二無退具故一者。當下正理論
有説退者由レ闕二資縁一等之第二師説上也。云下
六欲天中。初入二聖道一得二聖果一者。皆是利根。
諸利根者。以不退故上者。當二正理論有説利
根故。無レ有レ退等之初師説一也。但今此二師
説中。六欲天中。有二隨信行一云説。可レ爲二正義一。
今論。幷正理七十顯宗三十三兩論中。述二隨信
行數一云。若根姓道。離染依身。相乘合成二一
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種一者。一同之説。無二
異義一故也
問。時解脱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後。未レ還得無
學果一前。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類一可レ有耶 答。可
レ有二此類一也 兩方。若有二此類一者。論中述下從
レ果退中間。不二命終一故上。云二退已須臾。必還得
故一文既云二須臾還得一。更不レ可レ有下修二練根一
之義上哉 若依レ之爾者。聖者意樂非二一准一。
何無二此類一哉。是以。論文雖レ判三一切從レ果退
必得。不二命終一。全不レ云レ不レ修二練根一哉
答。時解脱阿羅漢退位。住二學位一之後。未三
還得無學果一之前。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之義可
レ有也。故婆沙論六十七中。引二識身足論一云。謂
時解脱阿羅漢。退二阿羅漢果一。作二信勝解一。彼
練根作二見至一已。還得阿羅漢果一文加レ之。
見二光法師餘處解釋一。或六三述見修無學三道
展轉互爲二同類因一云。或從二無學一退至二學位一。
轉レ根亦與二已起利修道一爲レ因文或十七明下無
學業以二學法一爲中等流果上云。或時解脱退已。
轉根爲二見至一。以二過去鈍無學道一爲二同類因一。
學ノ見至爲二等流果一文 任二此等定判一。時解脱
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之後。未三還二得無學果一之
前。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云事。分明也。但於二今
論。退已須臾必還得故之文一者。於二果位一者。
聖者專所二欣求一故。雖レ退二彼果一。還得之思甚
深。多分須臾還得故云レ爾也。更非レ遮下少分
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之類上也。
重難云。婆沙論六十二中。答下諸已退者。住
經二幾時一之問上。或云住經二少時一。乃至未レ覺。
或云下退者不レ定。不二自在一故上之異説有レ之。
其中退者不レ定。不二自在一故之師意。云下或
經二久時一。方得二本果一。謂以二欲果聞思慧力一。
引起修慧聖道一。現前轉二信勝解一。成二見至
根一。然後復起二阿羅漢果一。故彼退已遲速不
定。許下時解脱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之後。未
レ還得無學果一之前。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之義上。
住經二少時一乃至未覺之初意。無レ許二此義一。而
今論退已須臾必還得故之文。當下婆沙論。住
經二少時一乃至未覺之初師意上。故明知。今論
意。不レ許二此義一也是一 次。勘二婆沙論三十二
文一云。信勝解者。若決定依二信勝解道一。得二無
學果一。於二見至道一得二非擇滅一文此文無レ諍。不
レ許下時解脱阿羅漢退住二學位一。修二練根一作二見
至二之義上見是二
答。今論退已須臾必還得故之文。從二多分一
説。故少分亦許下退果之後。經二多時一類上。故今
論意。可レ同下婆沙論。有作二是説一。退者不レ定。不二
自在一故之説上也。故許下時解脱阿羅漢退住二
學位一修二練根一作二見至一之義上。更無二相違一也
次。於下婆沙論。信勝解者。得二無學果一。於二見至
道一得二非擇滅一云文上者。既云下若決定依二信勝
解道一得二無學果一故上。且據二一類一。云下於二見至
道一得二非擇滅上也。非レ云下信勝解者。得二無學
果一。一切皆於二見至道一得中非擇滅上。故亦無レ所
レ背也
問。一來果聖者。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必
可下與二預流勝果道得一倶起上耶 答。不二必倶
起一也 兩方。若必倶起者。設雖二一來果聖者一。
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何必與二彼勝果道
得二倶起哉。是以。不還果聖者。起二欲界上上
品煩惱一退時不下必與二預流勝果道得一倶起上。
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一來果
聖者。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必與一預流
勝果道得一倶起見如何
答。見二婆沙論百五十九文一云。謂諸聖者。已離二
欲染一○若起二中下乃至上中五品纒一退時。彼
心預流果。及勝果道。幷善惡作憂根倶生
品四蘊諸得倶起。若起二上上品纒一退時。猶
能護二加行一者。彼心亦與二如レ前善得一倶起。其
有下不レ能レ護二加行一者上。除二預流勝果道一。彼心
與二餘如レ前善得一倶起文准二此文一思レ之。一
來果聖者。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能護二
加行一者。彼心與二預流果。及預流勝果道得一
倶起。不レ護二加行一者。唯與二預流果得一倶起。
不下與二預流勝果道一倶起上可レ云也。但於二難中
被出婆沙論説一者。全以非レ疑。正被レ爲レ疑
之説者。婆沙論百五十九若一來者。前六品
纒。隨レ起レ何退。除二善惡作憂根倶生品得一。彼
心隨二其所應一。與一餘如レ前善得一倶起之文歟。
若爾。此文既置下隨二其所應一之言上。故知。一來
果聖者。若起二欲界中下乃至上中五品煩惱一
退時。彼心與二預流果。及預流勝果道得一倶
起。若起二欲界上上品煩惱一退時。能護二加行一
者。彼心與二預流果。及預流勝果道得一倶起。
不レ護二加行一者。唯與二預流果得一倶起。不下與二
預流勝果道得一倶起上爲言恐二繁重一故。置下隨二
其所應一之言上。讓二上之文一。惡得レ意爲レ疑。甚不
レ可レ然事歟
  護加行不護加行事。婆沙論第百五十九。
幷第百六十卷中。處處有レ之可レ見レ之
問。有漏道證二不還果一聖者。證二阿羅漢果一後。
唯起無色界煩惱一退二阿羅漢果一義可レ有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此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此義一
者。既許下起二無色界煩惱一退上。何可レ定下不レ起二
色界煩惱一退レ哉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
無漏道證二不還果一聖者。證二阿羅漢果一之後。
唯起二無色界煩惱一。退二阿羅漢果一之義可レ有見
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以二性相一案二此事一。有漏道證二不還果一聖者。
證二阿羅漢果一之後。唯起二無色界煩惱一。退二阿
羅漢果一之義。不レ可レ有也。但於無漏道證例
難一者。凡位已斷二欲色界煩惱一入二見道一。證二不
還果一之人。證二阿羅漢果一之後。不レ可レ有下起二
色界煩惱一退二阿羅漢果一之義上。入聖之後。必
起二凡位所斷色界煩惱一。能治二勝果道一故。世
出世道所成堅故。永不退起レ之也。准下今論餘
處二十三由此先離二三靜慮染一後。依二下地一入二
見道一者。彼得果已。於二現生中一。必能引生後
勝果道一之文上可レ思レ之。故今此人。唯起二無色
界煩惱一。可レ退二阿羅漢果一也
重難云。有漏道證二不還果一聖者之中。未至地
心無間起二第二靜慮近分地心一。斷初靜慮煩
惱一。第二靜慮近分地心無間起二第三靜慮近
分地心一。斷二第二靜慮煩惱一。第三靜慮近分地
心無間起二第四靜慮近分地心一。斷二第三靜慮
煩惱一。第四靜慮近分地心無間起二空無邊處
近分地心一。斷二第四靜慮煩惱一。都不レ起二四靜
慮根本地心一。證二阿羅漢果一之人。唯起無色
界煩惱一。可レ退彼果一也婆沙論六十一中。述下不
レ起二彼地根本定一前。不レ起二彼地煩惱一退之旨上
故也
答。上下地近分地心。互不二相生一故。無二此義一
也
  上下地近分地。互不二相生一云事。倶舍論第
二十五卷。同學抄。幷第二十八卷明思抄
中。委記録之一可二引見一也
問。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無間道。可レ通二曾得道一
耶 答。不レ可レ通二曾得道一也 兩方。若通二曾
得道一者。披二婆沙。正理。兩論所説一。不レ通二曾得
道一見若依レ之爾者。識身足論中。出下現在無
學心已了別。今了別。非二當了別一句上云。謂時
解脱阿羅漢住下得二不動一無間道中上云云無學
練根無間道。既有二已了別義一。豈非レ通二曾得
道一哉
答。有學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無間解説二道。
唯限二未曾得道一。不レ通二曾得道一也。故婆沙論
六十八中明二有學練根一云。彼加行道。或是曾
得。或未曾得。無間解脱道。倶唯未曾得文近二
無學練根一云。彼加行道。或是曾得。或未曾
得。九無間道。九解脱道。唯未曾得文正理論
七十云。學無學位。修二練根一時。加行皆通二曾未
曾得無間解脱一。唯是未曾文顯宗論説。全亦
同レ之。任二是等論説一。練根無間道。不レ通二曾得
道一云事。分明也。但於二識身足論文一者。時解
脱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二不動一。第九無間道位。成
就前八無間道一故。云二已了別一。今現起故。云二
今了別一。不レ可レ當二成就一故。云レ非二當了別一也。
重意云。第九無間道。現在前位。前八無間道。
實雖レ落謝過去一。同是一種無間道故。九無間
道。合見二現在無學心一之時。第九無間道。唯
未曾得故。雖レ無二已了別義一。前八無間道。已
成就故。指レ之云二現在無學心已了別一也。非
レ謂二現在第九無間道。是已了別一。全無二相違一
也
重難云。識身足論文。於二現在無學心一有二三
句一中。出上已了別。今了別非二當了別一句上云。謂
時解脱阿羅漢住下得二不動無間道一中上也。第
九無間道。現在前位。前八無間道。是過去無
學心也。何現在無學心中取レ之哉是一
何況。見二識身足論。次上文一。出下現在無學心。
非二已了別一。今了別。非二當了別一句上云。謂先不
退阿羅漢果。住二阿羅漢果一無間道中。得二阿
羅漢果一。從二阿羅漢果一定不レ當レ退文此文意。
先不退者。金剛喩定位。爲下現在學心非二已了
別一句上。若如二今義一者。金剛喩定位。成就前八
無間道一故。可レ爲二現在學心已了別句一也是二
如何
答。無學練根九無間道。同一種類無間道故。
現在第九無間道。雖レ無二已了別義一。以二前八
無間道一攝屬現在一。爲二現在無學心已了別
句一也
但於二現在學心例難一者。金剛喩定。一切道
中。獨得二金剛名一。勝二諸道一故。金剛喩定位。以二
前八無間一。不レ爲二一種類現在學心一也。故今
論中。云下上界修惑中。斷二初定一品一。至二有頂
八品一。皆阿羅漢向。第九無間道。名中金剛喩
定上。以二金剛喩定一。別擧レ之也。故金剛喩定。現
在前位。成就前八無間道一。不レ爲二現在學心
已了別句一也
重難云。無學練根。皆於應果一者。光法師解
釋也。無學練根第九無間道。可三道同二金剛
喩定一。何有二不同一哉
答。得二金剛喩定稱一。獨在下斷二非想地煩惱一第
九無間道二。故無學練根第九無間道。理實異
レ之也。但無學練根。皆於二應果一者。道數等同
故。就二大旨一云レ爾也
問。婆沙論中。信勝解不二轉根一作二見至一者。違二
識身足論文一見爾者。違二何文一耶 進云。婆沙
論云。如二彼説一有過去無學心。是已了非二今
了一。非二當了一。謂時解脱阿羅漢退二阿羅漢果一。
作二信勝解一。彼練根作二見至一已。還得阿羅漢
果一文付レ之。依二婆沙論所引一。見二識身足論
十二文一。出下過去無學心。已了別。非二今了別一。
非二當了別一之句上。述三謂時解脱阿羅漢果。入二
不動一。時解脱阿羅漢。轉根作二不動一之時。有二
此義一云也。何違二彼論現文一。引判下退住二有學
位一轉根之類上哉
答。見二婆沙論文一。標二如彼説一引レ之。明知。識身
足論梵本。有二此文一云事。但於二現行之本一者。
譯者略レ之歟。何況。過去學心已了別非二今了
別一。非二當了別一之義。有學練根。作二見至一位。雖
レ容レ有二此義一。論中出二此句一云。謂阿羅漢從二阿
羅漢果一。定不レ當レ退文准レ彼思レ之。過去無學
心。已了別。非二今了別一。非二當了別一之義。無學
練根作二不時解脱一位。雖レ容レ有二此義一。擧下退
住二有學一。練根作二見至一後。還得阿羅漢果一之
類上。尤順二一段施設一也。加レ之。有餘師。信勝解
不二轉根一作二見至一云説意。雖レ會二處處違文一。
述下彼作二是答一。我不レ能レ通二識身論文一。極明了
故上。無レ會二識身足論説一。識身足論中。若無二此
文一者。豈不レ會レ之哉。識身論文。極明了故之
言。彼論中。正有二此文一云事炳然也
問。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時。用二九無間九解脱
道一。有二何故一耶 進云。論中云二久習故一也
付レ之。有學練根。世出世二道所成也。尤可
レ有二久習義一。何不レ用二九無間九解脱道一哉。何
況。退法種姓。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一思法一。重
修二練根一。作二護法一之時。彼思法種姓。是一道
所成。無レ有二久習義一。不レ可レ用二九無間九解脱
道一哉
答。論中釋二久習義一云。彼鈍根姓。由二久串習一。
非三少功力可二能令轉。學無學道。所レ成堅故
文文意云。證得聖果一種姓決定之後。障根無
知。久障二勝種姓一。鈍根種姓。久串習難レ轉故。
用二九無間九解脱道一爲言但於二有學練根例
難一者。光法師會二此難一云。無學練根。皆於二應
果一。有學練根。皆於二初果一。又於二無學一。二聖所
成。學乃一凡。不レ可レ爲レ例文文意云。有學練
根。雖二世出世二道所成一。凡位種姓。是未二決
定一。不レ同二聖位種姓。學無學道二聖所成。久
串習故用二一無間一解脱道一云也。次。於下無
學重練根時。所捨種姓。無二久習義一云難上者。
退法種姓。無學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二思法一。重修二
練根一。作二護法一之時。彼思法種姓。雖二一道所
成一。護法種姓之障。退法之時。成就之一。思法
之時。成就之一故。此障是久習之源也。成就
此障一故。彼思法種姓。可レ有二久習義一也
尋云。久習指二鈍根種姓一歟。爲當云二能障無
知一歟
答。久習者。指二鈍根種姓一也。故論文。云三彼鈍
根姓由二久串習一。光法師。釋下又於二無學一二聖
所成。學乃一凡。不レ可爲レ例也上。但久習能障
無知故。鈍根種姓。有二久習義一也。故尋二久習
之源一。亦由能障無知一故。能障無知。云二久習
之義邊可有歟
問。有學練根解脱道位。可レ修二有漏法一耶
答。不レ修二有漏法一也 兩方。若修二有漏法一者。
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有學練根。皆於初果一文
而得二初果解脱道一位。無レ修二有漏法一。有學練
根解脱道其義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
中。述三練根位得二通果心一云。謂轉根作二見至
不動一時文既云下轉根作二見至一時。得中通果心上。
明知。有學練根。解脱道位。修二有漏法一云事
如何
答。有學練根。解脱道位。如下得二初果一解脱道上
故不レ修二有漏法一也。故正理論中。上云下若有
學位。修二練根一時。加行未來。亦通修二二無間
解脱一。未來所修。亦唯無漏。如得二初果一畢。下
雖レ擧三彼解脱道位。修二有漏法一。云三有餘師説。
遂歎二初義一。云二前説爲善文婆沙論百六十三
中。上擧下信勝解練根作二見至一。解脱道位。或
云レ不レ修二世俗道一。或云レ修二世俗道一之二説上
畢。下述二評家義一。云下如是説者。爾時唯修二無
漏道一。以レ同二見道得果一故上文光法師餘處二十
六釋下有學練根。解脱道位不レ修二世俗智一見之
論文上云。解脱不レ修二世俗智一者。如二第十六解
脱一。故以下學練根如中得二初果一一解脱上故文解下
有餘師言解脱道位。亦修二世俗一之論文レ云。
此非二正義一。俗智不レ能レ斷二有頂見惑一故文任二
此等定判一。正義家意。有學練根。解脱道位。不
レ修二有漏法一云事。甚分明也。但於下婆沙論。轉
根作二見至一時。得二通果心一云文上者。正理論中。
會二此文一云。彼論但依二得倶生一説。如二下地道。
現在前時。上地化心。亦説爲一得。謂如下已離二
三靜慮染一。依二初靜慮入二見諦一者。亦説丙彼得乙
四定化心甲。然理不應。由三下見道現在前故
修上地法一。彼文但依下見道與二彼得倶生上説。
此亦應レ然文論家既會二此文一。末學何可二劬勞一
哉
重難云。見婆沙論一處百五十九文一云。已離二
欲染一信勝解。練根作二見至一。無漏加行道時。
有説及二解脱道時一。彼心與隨所應靜慮果。欲
界通果心品諸得一倶起文正理論中。引二此文一
會レ之也。何云會第百三十五卷文一哉
答。婆沙論今文。既有二二師説一。第二師意。已
離二欲染一。信勝解練根作二見至一。解脱道時。靜
慮果欲界通果心品諸得倶起者。有學練根
解脱道位。修二有漏法一云不正義。一師説意
也。正理論中。何可レ會レ之哉。第百三十五卷
文。無レ有二異説一。明知。引レ之會也
又尋云。正理論中云。如二下地道現在前時。上
地化心。亦説爲得者。何處此文引爲二例證一
哉
答
問。光法師意。相應行地。修二練根一時。可斷二無
知一耶 答。不レ斷二無知一也 兩方。若斷二無知一
者。斷二無知一事。必可レ依二無漏智力一。相應行地。
無レ起二無漏智一。何可レ斷二無知一哉。若依レ之爾
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二相應行地轉根
相二云。用二多加行一。引二一無間一解脱道一文若
不レ斷二無智一者。寧用二無間解脱道一哉
答。相應行地。修二練根一時。不レ可レ斷二無知一。不
染無知。是微細難レ斷法。以二凡位智一。輒不レ可
レ斷レ之故也。是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二
評家義一云。相應地中。諸轉根者。雖レ不レ捨レ劣
得二勝品根一。而得レ勝時。劣品種姓。不二現行一故。
亦名爲レ捨文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云。若聖位
中。得二勝種姓一。必捨二前劣一。煗等位中。修二練根一
者。但得二勝姓一。劣姓不レ行。名爲二轉根一。非二捨
レ劣得一文思二此等文意一。不レ捨二劣品根一。即不レ斷二
不染無知一故也。若斷二不染無知一者。豈不レ捨二
劣品根一哉。但於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一者。
彼雖レ非三正斷二不染無知一。爲レ伏二彼無知一。用二一
無間一解脱道一也
  去四月下旬之候。於二當寺八幡宮一被レ行二
去年闕分倶舍論第二十四五卷三十講一
之時。宗成法師對二樹恩法師一。擧二此疑問一。
其時難云。相應行地修二練根一時。不レ斷二無
知一者。今此人至二聖位一之後。猶可レ成二劣品
種姓。根障無知一歟。若爾。聖位豈可レ有二此
義一哉
次不レ捨二劣品種姓一者。聖位之後。思法種
姓等人。可レ成二退法種姓等一歟。聖禪僧都
其座云。退法種姓人。於二相應行地一。修二練
根一。作二思法種姓一之後。欲レ入二見道一之時。世
第一法位。可レ捨二退法種姓攝根障無知一
也。如三彼世第一法位。頓捨二三界九地諸異
生性一也。餘位練根。准レ之可レ思。次聖位以
後。無漏五蘊爲二種姓體一。望レ之論二六種姓
差異二故。雖レ成下相應行地。爲二種姓體一聞思
等善上。不レ可レ云レ成二劣品種姓一。聖位以後。以
レ彼不レ爲二種姓體一故也
問。以二生得善一。可レ爲二六種姓體一耶 答。不
レ爲二六種姓體一也 兩方。若爲二六種姓體一者。
修二練根一事。爲レ得二未得勝姓一。也。而生得善自
レ本成レ之。何可レ爲二六種姓體一哉 若依レ之爾
者。設雖二生得善一。何不レ爲二六種姓體一哉
答。以二生得善一。不レ可レ爲二六種姓體一。其故六種
姓者。利勝不レ起レ鈍。鈍劣不レ起レ利。而生得善。
九品相望展轉爲レ因。無レ有二勝劣一。如三今論餘
處。云二生得善法。九品相望展轉爲因。正理
論餘處。述下又生得善。亦有二九品一。一切相望
展轉爲レ因。容二一一後皆現前一故也上。若爾。生
得善。無レ有二利鈍差別一。何可レ爲二六種姓體一哉。
是以。寶法師餘處解釋中。判下一切衆生。法爾
身中。具二六種姓一。遇縁不同。成二利鈍性一。順解
脱分位。利鈍性可レ定見而順解脱分者。聞思
所成善故。生得善非二六種姓體一之旨上。文理旁
炳然也
問。光法師意。定障根障體。可レ通レ善耶 答。
或唯限二無覆無記一。或通レ善云二意可レ有也
兩方。若通レ善者。定障根障者。能障力用強勝
也。何可レ通レ善哉。是以。見二正理論當卷七十
之文一。或云我所二承禀一。諸大論師咸言。練根皆
爲下遮遣見修斷惑力所二引發一無覆無記無知
現行上。或述下謂於二所障諸解脱中下。有三劣無知
無覆無記性。能障二解脱一。是解脱障體上。依レ之
光法師餘處一引二此文一畢云。正理出二解脱障
體。及根障體一。故言二無記一。今者總出二一切不染
無知體性一。故亦通レ善文正理論文。光法師釋。
定障根障體。唯限二無覆無記云事。分明也
若依レ之爾者。光法師餘處一解釋。或釋不染
無知通レ善故一云。若唯無記ナラハ無色無學異熟
生心。不二現在前一。不二成就一故。應二名爲佛。以
レ此而言。故亦通レ善文准二此釋一思レ之。若定障
根障體。唯限二無覆無記一者。生無色界慧解
脱阿羅漢。及時解脱阿羅漢。異熟生心。不二
現前一位。可レ有下應レ名二倶解脱一。應レ名二不時解
脱一過上。不レ成就定障根障體一故也。或二十四云二
雜修靜慮初二刹那。不染無知定障。成就得
倶滅一取意 文若不レ通レ善者。何可レ云二定障成
就得倶滅一哉
答。光法師餘處一述二不染無知通レ善之旨一
畢。會二正理論今文一。作二二解釋一。初釋云。正理
出二解脱障體及根障體一。故言二無記一。今者總出二
一切不染無知體性一。故亦通レ善文依二此釋意一
者。定障根障體。唯可レ限二無覆無記一也。但就二
此釋一會下應レ名二倶解脱一。應レ名二不時解脱一之例
難上者。述乙倶由下得二滅定一無學聖者。得中滅盡
定上名二倶解脱一。故正二無色界一慧解脱阿羅漢。
異熟生心。不二現前一位。雖不三成就定障一。不
レ得二滅盡定一故。不可レ名二倶解脱一云。後不時
解脱利根阿羅漢。名二不時解脱一故。生二無色
界一。時解脱聖者。異熟生心。不二現前一位。雖レ不上
成就根障一非二利根一故。不レ可レ名二不時解脱
也。何況。世尊獨斷二二無知一。不レ成就之一。二乘
假無二此義一故。設雖下暫時有二二無知不成就
義一者上。可レ付下應二名爲佛過上也。慧解脱阿羅漢
有下後作二倶解脱一之義上。時解脱阿羅漢有下後
作二不時解脱一之義上。故應レ名二倶解脱一。應レ名二不
時解脱一過。不レ爲レ痛也。次於二光法師餘處。
雜修靜慮初二刹那。不染無知定障。成就得
倶滅云釋一者。不染無知通二通果無記一。彼有二
三世得一故。云二定障成就得倶滅一。更無二相違一
也。第二釋云。或無知有レ二。一者是善。障レ法
力劣。二者無記。障レ法力勝。婆沙正理。據レ勝
而説。故言二無記一。今言レ通善。亦據レ劣明文依二
此釋意者。定障根障體。可レ通レ善也。但就二此
釋一。會二定障根障者。能障力用強勝云難一者。
定障根障。不二必障法力強勝一。通二障法力劣一。
有二何所背哉。次於二正理論二文一者。任下光法
師婆沙正理據レ勝而説。故言二無記一之釋上可
レ會レ之也
重難云。光法師初釋云。正理出二解脱障體。及
根障體一。故言二無記一者。問意任二正理論現文一。
定障根障體。無覆無記定置致レ難。故且隨二難
旨一。定障根障。無覆無記置。不染無知不レ限二
定障根障一。餘不染無知通レ善故。非二相違一答
許也。非レ謂三云レ爾故定障根障體。唯限二無覆
無記一。重意云。初釋意。且就二定障根障之外。
餘不染無知通レ善之旨一釋成。第二釋意。還
就二定障根障體一。亦通レ善云也。二釋各述二邊
邊義門一。實不二相違一歟。何云三初釋意。定障根
障體。唯限二無覆無記一哉是一次。通果無記
心者。是禪定所生果也。不染無知體。寧可レ取
レ之哉。何況。不染無知。若通二通果無記一者。斷二
通果無記攝不染無知一之時。可レ捨二所依定一。
若爾。今論餘處。明二定生心善法捨縁一之時。
何不レ擧二此位一哉是二
答。疑難之趣。亦一義意也。非二強不許レ之。然
而初釋意。定障根障體。唯限二無覆無記一云
義。專叶二正理論文一。亦順二光法師釋一。故所レ存二
此義一也 次。通果無記慧。雖二禪定所生果一。
其性微劣。闇昧之類。故可レ爲二不染無知體一
也。故光法師餘處一釋。不染無知體之段。雖
レ破第二師義一。不レ難下不染無知通二四無記一之
邊上。逑二不染無知通レ善故一之時。唯約二無色無
學異熟生心。不現前位一。付下應二名爲佛過上。若
不染無知。不レ通二通果無記一者。色界威儀心。
無二三世得一故。依身色界無學聖者。異熟威儀
二無記心。不現在前位。不レ成就不染無知一。故
亦可レ有下應二名爲佛過上。何唯約二無色無學一。付二
此過哉明知。不染無知通二通果無記一云事。
何況。寶法師餘處一釋二不染無知體通局一云。
不染無知。無覆無記劣慧爲レ體。通二四無記一文
任二此等解釋一。不染無知通二通果無記一之旨。
炳然也。但斷二通果無記心攝不染無知一之時。
雖レ捨二所依定一。非三全捨二淨定一。故定生善法捨
縁之中。不レ擧レ之也。准下光法師餘處十五離染
非レ全。略而不レ論之釋上可レ思レ之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故學位中。修二練
根一者。正爲レ遮遣見惑所發一文爾者。可レ亘二三
界見惑所發無知一耶 答。可レ亘二三界見惑所
發無知也 兩方。若亘二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
者。披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云。若有學位。
修二練根一時。道數所レ修。如レ斷二上界見道所斷一
文如二此文一者。不レ亘二欲界見惑所發無知一見
若依レ之爾者。文無二簡別之言一。正爲遮遣見
惑所發一。定知。可レ亘二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云
事如何
答。見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二。云下故學位中。
修二練根一者。正爲遮遣見惑所發一。有學練根
位。正遮遣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兼遮遣三界
修惑所發無知一爲言云下無學位中。修二練根一者。
正爲遮遣修惑所發一。無學練根位。正遮遣
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一。兼遮遣三界見惑所發
無知一爲言故引二此文一畢云。學位練根。雖三亦能
遣二修惑所發二。正爲レ遮遣見惑所發一故。一無
間一解脱道。無學練根。雖三亦能遣二見惑所
發一。正爲レ遮遣修惑所發一故。九無間九解脱
道文明知。文故學位中。修二練根一者。正爲レ遮
遣見惑所發一者。亘二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云
事。但於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如レ斷二上界見
道所斷一之文上者。爲レ顯乙與下隣二得果一時上道相
似之義甲。且如レ此云也。凡案二光法師解釋前
後一。述下有學練根相似見道一之旨上。有二三界見
惑一。以一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遮遣一。以二三
界修惑所發無知一。爲二兼遮遣一。當卷引二正理論
文一。云下故學位中。修練根一者。正爲遮遣見惑
所發一。餘處二十六解二今論學位練根。諸無間
道。四法類智隨レ應現修之文一。云下以三學ノ練根ニ
斷スル障レ根無知。正是見惑所二引發一故。如レ斷二
見惑一。四。法。類智。隨レ應現修。故學練根。如二彼
現起一。未來修レ六。四諦。法。類。以二見道中八無
間道一。不二別標一故上。即顯二此門一也。或以二上二界
四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遮遣一。以二欲
界見惑。及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一。爲二兼遮遣一。餘
處二十六云下或似二見道斷非想地。四無間道一。彼
地見惑。非二俗斷一故上。即述二此門一也。惑以二非
想地道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遮遣一。以二
下八地見惑。幷非想地苦集滅三諦所斷見惑。
及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一。爲二兼遮遣一。當卷引二正
理論文一云。若有學位。修二練根一時。道數所修。
如レ斷二上界見道所斷一。由乙彼但與下隣二得果一時上
道相似甲故。餘處二十六云乙或似下見道斷二非想
地道諦所斷一無間上故。以下無學練根如中得二
初果一一無間上故甲。即釋二此門一也。無學練根位。
正遮遣兼遮遣無知一。翻レ之可レ思也
重難云。以二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遮遣一
云釋。當卷所引正理論。正爲遮遣見惑所
發一之文。今論餘處。四。法類智。隨レ應現修之
文。尤爲二依憑一。以二非想地道諦所斷見惑所發
無知一。爲二正遮遣云釋。當卷所引正理論。道
數所修。如レ斷二上界見道所斷一之文。亦爲二證
據一。以二上二界四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
遮遣一云釋。依二何文理一哉是一次。當卷所引
正理論文。云下道數所修。如斷二上界見道所
斷一。廣亘二上二界道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餘
處云乙或似下見道斷二非想地一道諦所斷一無
間上故甲。狹限二非想地道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
若爾。寛狹既別。何云二其意是同一哉是二
答。以二上二界四諦所斷見惑所發無知一。爲二正
遮遣一云事。雖レ無レ指二依憑之文一。所似之法。次
第狹取之時。且作二此一釋一也 次上二界見
惑合斷之故。廣云下道數所修。如斷二上界見
道所斷一。狹述下或似中見道斷二非想地一道諦所
斷上。論二其時分一。同一刹那。如得初果一或似
見道斷非想地道諦所斷論其時分同一刹
那・如下得二初果一一無間道上。有地由乙彼但與下隣二
得果一時上道相似甲故之義天故當卷所引之文。
餘處第三之釋。其言雖レ似異二其義一。無二相違一
歟。就レ中餘處之釋。欲レ成下不レ修二俗智一所以上
故。云レ斷二非想地一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無學位中。修二練
根一者。正爲レ遮遣修惑所發一文爾者。可レ亙二三
界修惑所發無知一耶 答。可レ亙二三界修惑所
發無知一也。兩方。若亙二三界修惑所發無
知一者。見二今論餘處二十六文一。述下無學練根。諸
無間道四類二法隨レ應現修上。無學練根。無間
道位。苦集法智。不二現起一定。若遮遣欲界修
惑所發無知一者。何不レ許二苦集法智現起之
義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文無二簡別之言一。云何
正爲遮遣修惑所發一。定知。可レ亙二三界修惑
所發無知一云事如何
答。見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故學位中。修二
練根一者。正爲遮遣見惑所發一者。有學練
根位。正遮遣三界見惑所發無知一。兼遮遣三
界修惑所發無知爲言無學位中。修練根一者。
正爲レ遮遣修惑所發一者。無學練根位。正遮
遣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上。兼遮遣三界見惑所
發無知一爲言故引二此文一畢云。學位練根。雖三亦
能遣一修惑所發一。正爲レ遮遣見惑所發一故。一
無間一解脱道。無學練根。雖三亦能遣二見惑所
發一。正爲二遮遣修惑所發一故。九無間九解脱
道文明知。無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爲レ遮遣修
惑所發一者。亙二三界修惑所發無知一云事。但
於二今論餘處文一者。光法師釋下無學練根。皆
於二應果一。無學練根。如レ斷二非想地修惑一。九無
間九解脱道故上。不レ許二苦集法智現起之義一
也。然而練根道。非レ如二斷惑道一。能治所治決
定相宛故。以二四類二法智一。遮遣欲界修惑所
發無知一也
重難云。見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文一云。然
無學位。修二練根時。道數所修。如レ斷二有頂一文
若遮遣欲界修惑所發無知一者。何云二道數所
修。如斷二有頂一哉
答。任下無學練根。皆於二應果一之理上故。云二道數
所修。如斷二有頂一也。以下爲二被非想地能治一
四類二法智上。遮遣欲界修惑所發無知一故。全
無二相違一也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中。明二無學練根一
云。雖三八解脱漸得二勝根一文爾者。今此勝根
者二。指後種姓根一歟 答。可レ非二後種姓根一也
 兩方。若指二後種姓根一者。得二後種姓勝根一。
尤可二第九解脱道位一。於二前八解脱道位一。更
不レ可レ得レ之 若依レ之爾者。漸得二勝根一之
言。可レ指二後種姓勝根一見如何
答。雖三八解脱漸得二勝根一者。是指二自種姓勝
根一。可レ非二後種姓勝根一也。即見二正理論文一云。
雖三八解脱漸得二勝根一。而由三本心求二勝姓一故。
未レ得二勝姓一。不レ捨二前劣一。如レ得二後果一。方捨二前
向一文文意云。於二前八解脱道位一所レ除障者。
雖二後種姓障一。非二自種姓障一。依除二後種姓障一。
令二自種姓勝根。漸漸勝進一。云二漸得二勝根一也。
既云レ未レ得二勝姓一。不レ得二後種姓勝根一之旨。分
明也。若如レ此得レ意者。漸得二勝根一之言。可
レ指二後種姓勝根一見云疑。自被レ會畢
問。光法師意。於二天中一不レ修二練根一故。如何釋
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而無レ退故文付
レ之。設雖二天中無退。既有二六種姓之差別一。何
不レ修二練根一哉。是以。二道所成。思法種姓等
聖者。雖レ無二退失一。亦修二練根一見相例可レ同如
何
答。修二練根一事。恐二退失一故也。六欲天中。都
無レ有レ退。故不レ修二練根一。尤有二其謂一哉。故今
謂云二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人三洲。餘無
レ退故一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餘天趣中。雖レ有二
聖道一。而無レ退故。不レ修二練根一文但於二二道所
成思法種姓等聖者例難一者。彼有學位。一道
所成之時。容レ有レ退故。異二六欲天中。都無有
レ退。故修二練根一也
問。斷二下三無色煩惱一聖者。修二練根一時。捨二下
三無色無漏一云云爾者。今此人還退二練根所
得勝種姓一時。可レ得二先所レ捨下三無色無漏一
耶 答。可レ得二先所レ捨下三無色無漏一也
兩方。若得二先所レ捨下三無色無漏一者。於二無
漏定一。可レ有二退得一歟 若依レ之爾者。修二練根一
時既捨レ之。還退二練根所得勝種姓一時。何不
レ得レ之哉
答。斷二下三無色煩惱一聖者。修二練根一時。所レ捨
下三無色無漏。還退二練根所得勝種姓一。尤可
レ得レ之也。但於二無漏定可レ有レ退歟云疑一。未
レ得二其意一。見二婆沙論四十五文一云。或有二善法一。
由二加行一故得。亦由二餘縁一如二四沙門果一文述下
由二餘縁一得中四沙門果上。豈非三無漏定有二退得一
哉
  此論義者。去仁安元年。倶舍二十四五卷
三十講。叡會問二教寛一之論義也。問者講
師。倶爲二碩徳一。定有深由一歟。可レ思レ之
問。正理論意。超越證不還果聖者。可レ修二練
根一耶
  第二十一卷抄。可レ記録之一
問。已離二色染一信勝解。依二下地一修二練根一無間
道位。可レ修二上地無漏一耶 答。於二上地一已得二
自在一者。可レ修二上地無漏一也 兩方。若修二上
地無漏一者。無間道位非二容預一。更不レ可レ修二上
地無漏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設雖二無間道位一。
何不レ修二上地無漏一哉。是以。婆沙論百六十四
中。依二下地一雜修靜慮初二念位。修二上地無
漏一見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已離二色染信勝解。於二上地一得二自在一。依二
下地修二練根一。無間道位。可レ修二上地無漏一也。
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六十七中。述二評家義一
云。應レ作二是説一。若於二上地一已得二自在一。而依二
下地一學二轉根一等。亦得二上地無漏果道一文但
於下無間道位非二容預一云難上者。無間道位。雖
レ非二容預一。於二上地一得二自在一故。可レ修二上地無
漏一也。故婆沙論百六十四中。出乙未レ得下非二第四
靜慮一無漏智現在前上。而修二無漏第四靜慮一非
レ淨之類甲云。依二未至定一已離二第三靜慮染一信
勝解。練根作二見至一。若無漏爲二加行一。彼加行
無間解脱道時○依二初靜慮一已離二第三靜慮
染一信勝解。練根作二見至一。若無漏爲二加行一。彼
加行無間解脱時○靜慮中間如二未至定一説。
第二第三靜慮如二初靜慮一説文准二此文一思レ之。
已離二色染一信勝解。依二下地一修二練根一無間道
位。修二上地無漏一云事。炳然也
問。退位可レ得二未曾得無漏道一耶 答。可レ得二
未曾得無漏道一也 兩方。若得二未曾得無漏
道一者。婆沙論中。述二諸未曾得聖道。唯勝進
時得。故唯勝進位。得二未曾得聖道一定。明知。
退位不レ得レ之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退位既
非二一准一。何無下得二未曾得無漏道一之義上哉」
答。退位得二未曾得無漏道之義可レ有也。所
謂退法種姓人。練根作二思法種姓一。斷二非想
地三四品惑一之後。起二無覆無記心一。退二思法
種姓一之時。若不レ得二退法種姓所攝。三四品
惑上。未曾得能治無漏道一者。豈不レ退二彼三
四品惑一哉。爰知。起二無覆無記心一退二思法種
姓一之時。得二退法種姓所攝。三四品惑上。未
曾得能治無漏道一故。不レ退二彼三四品惑一云
事。但於二婆沙論文一者。退法種姓所攝三四品
惑上。能治無漏道。望二其體一見レ之。實雖二未曾
得一。劣種姓所攝無漏道故。攝屬曾得類一。故
云二退位不得二未曾得無漏道一歟
  又有二一義一。如二十講抄一
問。有學聖者。修二練根一時。可レ斷二未得地根障
無知一耶 答。不レ可レ斷レ之也 兩方。若斷レ之
者。未得地根障無知。是不成就法也。何可
レ斷レ之哉。是以。無レ斷二未得地定障煩惱障一相
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有學聖者。修二練根一
作二利種姓一之後。得二上地一時。還可レ作二鈍種
姓一。上地根障無知。未レ斷レ之故也如何
答。有學聖者。修二練根一時。不レ可レ斷二未得地根
障無知。未得地無知。是不成就法也。何可レ斷
レ之哉。但於下有學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二利種姓一之
後。得二上地一時。還可レ作二鈍種姓云難上者。作二
利種姓一之後。得二上地一時。上地無覆無記心。
不レ可レ名二根障無知一。且就二一類一顯二此義一者。
未レ離二欲染一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二利種姓一之時。
欲界根障無知。所二成就一法故可レ斷レ之。上二
界根障無知。不成就法故雖レ不レ斷レ之。今此
人修二練根一。作二利種姓一之時。已斷二欲界根障
無知一故。後離二欲界染一所レ得上界無覆無記
心等。不レ可レ名二根障無知一。已斷二欲界根障無
知一之人所レ起上界無覆無記心故也。故無下有
學聖者。修二練根一作二利種姓一之後。得二上地一
時。還作二鈍種姓一之過上也
問。無學位不レ捨二未曾捨無知一義可レ有耶
答。可レ有二此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此義一者。婆沙
論中。無學位。必捨二未曾捨無知一見若依レ之
爾者。設雖二無學位一。何無下不レ捨二未曾捨無知一
之義上哉。是以。有學位。不レ捨二未曾捨無知一之
義可レ有見如何
答。聖禪僧都云。推レ之未曾捨無知者。障二不
動種姓一障根無知歟。若爾。婆沙論三十二中
云。時解脱者。若決定依二時解脱道一。得二究竟一
者。於二不時解脱道一。得二非擇滅一。故今此人不
レ捨二彼不動種姓障一可レ云也。故無學位。不レ捨二
未曾捨無知一之義可レ有也。有學位亦可レ有二
此義一。婆沙論三十二中云。信勝解者。若決定
依二信勝解道一。得二無學果一。於二見至道一得二非擇
滅一故。今此人。不レ捨二彼不動種姓障一可レ云也。
故有學位。不レ捨二未曾捨無智一之義可レ有也。
但於下婆沙論中。無學位必捨二未曾捨無知一見
云難上者。未レ知二何卷何文一。閑可レ勘レ之。無學位
捨二未曾捨無知一者。時解脱阿羅漢。修二練根一
作二不時解脱一之位歟
問。聲聞阿羅漢。可レ有二九根不同一耶 答。可
レ有二九根不同一也 兩方。若有二九根不同一者。
若就二種姓一論レ之者。唯可レ有二六種姓一。設雖
レ分二不動不退一。可レ限二七種一。何可レ有二九根不同一
哉。是以。見二今論文一。述三七聲聞二佛。差別由二
九根一。加二佛獨覺一。分二九根不同一。於二聲聞阿羅
漢一不レ過二七類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百五
十二中。述三聲聞無學所レ起滅盡定有二九品不
同一云。無學位中。退法種姓所レ起爲二下下一。乃
至始得不動種姓所レ起爲二上下一。餘本得不動
種姓所レ起爲二上中一。波羅蜜多聲聞所レ起爲二
上上一文此文無レ諍。聲聞阿羅漢可レ有二九根
不同一見如何
答。於二聲聞阿羅漢中一。委悉細論之時。可レ有二
九根不同一也。即一方疑難中被出婆沙論文。
其旨分明也。所謂前五種姓爲二前五品根一。於二
第六種姓中。無學位轉根作二不動種姓一。爲二第
六品根五。有學位轉根作二第六種姓一。至二無學
位一。爲二第七品根一。始テ得テ二不動種姓ヲ一所レ起爲二
上下一者。即此類也。自二異生位一爲二第六種姓一。
至二無學位一。爲二第八品根一。本得不動姓所レ起
爲二上中一者。即此類也。波羅蜜多聲聞爲二上
上品根一故。於二聲聞阿羅漢中一。可レ有二九根不
同一也。但於下今論。七聲聞二佛。差別由二九根一
之文上者。是麁相分別之談。非二委悉細論之
義一。故無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無學位轉根作二第六種姓一。可レ名二始
得不動一。何云下有學位轉根作二第六種姓一至二
無學位一名中始得不動上哉
答。無學位轉根作二第六種姓一。是始得不動之
本也全非レ所レ諍。對下自二異生位一。爲二第六種
姓一。至二無學位一名中本得不動上。有學位轉根作二
第六種姓一。至二無學位一亦名二主始得不動一也。
故始得不動。可レ有二二類一也。其中無學位。轉
根作二第六種姓一爲二中上品根一。故婆沙論云。
從二時解脱一練根至二不動法一。成就中上品根一
文雜心論云。因二時解脱種姓一。不動法中上文
有學位轉根作二第六種姓一。至二無學位一爲二上
下品根一。故婆沙論云。始テ得テ二不動種姓ヲ一所レ起
爲二上下一文
尋云。雜心論所説。始得不動者。何類耶
答。見二雜心論文一。列二九無學一。云下或因二時解脱一
得二不動一。或始ヨリ得スル不動上。不レ擧二本得不動一故。
准レ之或始得不動者。即是本得不動也。可
レ讀二始メヨリ得スル不動云文點一也。若不レ爾者。九無
學中。何不レ擧二本得不動一哉。爰知。雜心論云。
始得不動。異下婆沙論。云三始テ得テ二不動種姓ヲ一。
所レ起爲二上下一之文上歟
問。雜心論意。七種聲聞中。可レ有二本得不動一
耶 答。可レ有二二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本得不
動一者。雜心論五中。列二七種聲聞一云。謂前五
種。及二不動解脱。或因二時解脱一得二不動一。
或始得不動文若有二本得不動一者。何不レ列
レ之哉 若依レ之爾者。七種聲聞之中。不レ説二
本得不動一者。七種之數。難二成滿一哉。是以。
見二今論文一云。退法等五。不動分レ二。後先
別故。名二七聲聞一。七種聲聞之中。列二本得不
動二以二今論文一。思二雜心意一。七種聲聞。其體可
レ同如何
答。思二此事一雖レ可レ有二異義一。且存二相承義一者。
雜心論意。七種聲聞之中。可レ有二本得不動一
也。即彼論文。列二七種聲聞一云。或始ヨリ得スル不
動。是本得不動也。可レ讀下始ヨリ得スト一不動ヲ一云文
點上也。若不レ爾者。七種聲聞之中。何不レ擧二本
得不動一哉。何況。婆沙論中。述二評家義一云。從二
時解脱一練根至二不動法一。成就中上品根一。本種
姓不動法。成就上下品根一文雜心論五云。因二
時解脱種姓一。不動法中上。初不動解脱上軟
文思二此二文意一。雜心論。時解脱種姓。不動法
者。當上婆沙論。從二時解脱一。練レ根至二不動法一。名
言大同之上。同成就中上品根一故。雜心論。
初不動解脱者。當二婆沙論。本種姓不動法一。同
成就上下品根一故也。而初ヨリ不動解脱者。是
始ヨリ得スル不動故。始得不動者。即本得不動云
事。亦被二推知一歟
重難云。見二婆沙論百五十二文一明三聲聞無學所
レ起滅盡定有二九品不同一云。始得不動種姓所
レ起爲二上下一。餘本得不動種姓所レ起爲二上中一。
始得不動之外。列二本得不動一。准二婆沙論今
文一思レ之。始得不動者。非二本得不動一之旨。甚
炳然也
答。婆沙雜心兩論所説。始得不動。名言雖
レ同。其義是異歟。婆沙據二初得義一。練レ根所レ得
不動。云二始得不動一。雜心據二自本得義一。本得
不動。亦名二始得不動一。各據二一義一立レ名不レ同
歟
  去四月下旬之候。於二當寺八幡宮一被レ行二
去年闕分倶舍論第二十四五卷三十講一
之時。慶實法師對二信算法師一。初擧二此疑
問一畢。宗性之結構也
問。論中明二隨信行聖者一云。離染故成二七十
三一文爾者。今此七十三人者。就二各別人一論
レ之歟。答。就二各別人一論レ之也 兩方。若就二
各別人一論レ之者。婆沙論中。煗等善根。七十
三人者。就二一人位前後一論レ之見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既云二隨信行七十三人一。定知。
就二各別人一論レ之云事如何
答。於二見道位一。無レ有二離染之義一故。隨信行七
十三人者。就二一人位前後一。如何可レ分別之一
哉。於二各別人一可レ論レ之也。但於二煗等善根例
難一者。煗頂忍前三善根位。可レ有二離染之義一。
故就二一人位前後一。依二離染不同一可レ論二七十
三人一也。故婆沙論云。謂於二欲界染一具離有
レ十。具縛爲レ一。離二一品染一。乃至離レ九。幷レ前
爲レ十。於二初靜慮染一。離レ一乃至離レ九。無二別具
縛一。即是欲界第十攝故。後位亦爾。如レ是乃至
於二無所有處染一。離レ一乃至離レ九爲レ九。於二此
諸位一所レ起煗等。有二七十三種類差別一文既
云下於二此諸位一所レ起煗等。有中七十三種類差
別上。就二一人位前後一。依二離染不同一。於二煗等善
根一。分別七十三種類一之旨。炳然也。何況。述下
體雖二是一一。而位有異。依二位差別一故。説二爾所
七十三人所レ起煗等。其體是一一見若就二各別
人一論レ之者。豈可二其體是一一哉。有説七十三
人所レ起煗等。其體各異云義意。猶就二一人所
レ起煗等一。依二位前後一其體各異云也
尋云。煗等善根位。有二離染之義一云事。何處
見哉
答。婆沙論中。明二起レ煗以後。離染有無一。述二評
家義一云。如是説者。此則不定。若彼行者。自
知二有力一。能生レ頂者。即便起レ頂。若知二無力。能
生レ頂者。則求二離染一。所以者何。若得二離染一。當
レ生二勝處。離二下界一故文煗等善根位。有二離染
之義一云事。此文分明也
問。思法種姓聖者。作二倶解脱一後。起二非想地
煩惱時。必可レ捨二滅盡定一耶 答。必可レ捨二滅
盡定一也 兩方。若必捨二滅盡定一者。設雖二今
此倶解脱聖者。起二非想地煩惱一之時。何必
捨二滅盡定一哉。是以。退法種姓聖者。作二倶解
脱一之後。起二非想地煩惱一之時。不三必捨二滅盡
定一。倶解脱聖者。作二思法種姓一之後。起二非
想地煩惱一之時。不三必捨二滅盡定一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思法種姓聖者。作二倶解脱一
之後。起二無所有處煩惱一之時。必捨二滅盡定一。
例亦可レ同如何
答。思法種姓聖者。作二倶解脱一之後。起二非想
地煩惱一者。無學位轉根作二思法種姓一者也。
自二有學位一。思法種姓者。至二無學位一二道所
成思法種姓故。永不下起二非想地煩惱一退上也。
若爾。無學位轉根作二思法種姓一之後。所レ起
滅盡定故。起二非想地煩惱一之時。必捨レ之也。
故婆沙論百五十四中。述二退滅定亦阿羅漢果
之類一云及無學位。起二滅定一已。起二三界結隨
一一而退文但於二退法種姓例難一者。退法種姓
人。有學位起二滅盡定一之後。斷二非想地煩惱一
作二倶解脱一故。於二有學位一起二滅盡定一之時。
隨二其所斷煩惱一。若起二下位煩惱一退時。捨二滅
盡定一。若起二上位煩惱一退時。不レ捨二滅盡定一也。
次於下倶解脱聖者。作二思法種姓一之後。起二非
想地煩惱一之時。不三必捨二滅盡定一云例難上者。
此亦有學位。起二滅盡定一畢。斷二非想地煩惱一。
作二倶解脱一之後。轉根作二思法種姓一故。有學
位起二滅盡定一之時。隨二其所斷煩惱一。若起二下
位煩惱一退時。捨二滅盡定一。若起二上位煩惱一退
時。不レ捨二滅盡定一也
問。分離二非想地染一者。起二滅盡定一後。起二彼煩
惱一退時。必可レ退二滅盡定一耶 答。必可レ退二滅
盡定一 兩方。若不レ退二滅盡定一者。既起二彼煩
惱一退レ之。尤可レ退二滅盡定一也。是以。無學聖
者。起二滅盡定一之後。起二煩惱一退レ果之時。必退二
滅盡定一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
述下捨二一等至一。而無中所得上云。謂遍淨沒。生二廣
果一時。捨二淨第三靜慮一。而無二所得一。不レ擧下分
離二非想地染一者上。起二滅盡定一之後。起二彼煩惱一
退時。若此位捨二滅盡定一者。此類之中。何不
レ擧レ之哉
答。婆沙論百五十二中。述二評家義一云。如是説
者。此滅盡定。有二十一種一。謂具縛者所レ起。離二
上上品一者所レ起。乃至離二下下品一者所レ起。時
解脱阿羅漢練根得二不動一者所レ起。於二非想
地染。離二上上品一者。乃至離二下下品一者所レ起
滅盡定。其體各別見故分離二非想地染一者。起二
滅盡定一之後。起二彼所離煩惱一退時。可レ退下離二
彼煩惱一位所レ起滅盡定上云事。道理炳然也。
故婆沙論百五十四中。述二退滅定。亦阿羅漢果一
云。謂先學位。起二滅定一已。得二阿羅漢果一。起二下
位結一退。及無學位。起二滅定一已。起二三界結隨
一一而退。隨二其所應一起二下位結一退時。退二上位
所レ起滅盡定一云也。但於下婆沙論中。捨二一等
至一。而無二所得一之類。不レ擧二此位一云難上者。略
不レ擧レ之也。如乙彼初靜慮沒。生二第二靜慮一聖
者。無所有處沒。生二非想地一之時。亦雖下捨二一
等至一。而無レ所得上。彼文不擧之。可レ爲二例證一
也
問。退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不レ起二煩惱一。退二
滅盡定一義可レ有耶 答。可レ有二二義一也 兩
方。若有二此義一者。既不レ起二煩惱一。何可レ有下退二
滅盡定一之義上哉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
雖レ述下無學聖者。不レ起二煩惱一。退二滅盡定一之
旨上。更無レ簡二退法種姓者一如何
答。學者云二此事一所存二義也。或一義云。退
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不レ起二煩惱一。退二滅盡
定一之義可レ有也。故婆沙論百五十四中。出下退二
滅定一非二阿羅漢果一之類上云。及無學者。退二滅
定一而不レ起レ結文論文既無簡別之言一。設雖二
退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一。何無二此義一哉。即退
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不レ起二煩惱一。唯起二滅
盡定障一。退二滅盡定一之義可レ有也
或一義云。退二功徳一事。不レ過二位退。種姓退之
二義一。離二今此二義一。退二滅盡定一云事。極難レ信
也。就レ中。滅盡定障云物。其體微劣故。起二無
間解脱道一無斷レ之。起二彼障一許下退二滅盡定一
云義上難レ有哉。但於二婆沙論文一者。且出二一類一
會レ之者。退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修二練根一
作二思法種姓一之後得二滅盡定一不レ起二煩惱一。退二
彼思法種姓一之時。隨可レ退二所得滅盡定一故。
云下及無學者退二滅定一而不起レ結也非レ謂三退
法種姓阿羅漢果聖者之中。亦有二此義一。全
無二相違一也
問。正理論意。不動法阿羅漢果聖者。可レ退二
所得功徳一耶 答。不レ退二所得功徳一也 兩
方。若退二所得功徳一者。既是不動法阿羅漢果
聖者也。何退二所得功徳一哉。是以。不動法阿
羅漢果聖者。不レ退二所得果定所得一。相例可
同 若依レ之爾者。正理論七十中。述二不動不
退差異一云。此中第一但名二不動一。如二思法等一。
由二練根得一。仍有二退失一。阿羅漢果。此異レ彼故。
得二不動名一。然於二應果一。一切勝徳。猶可二退失一。
不レ名二不退一文如二此文一者。不動法阿羅漢果
聖者。可レ退二所得功徳一見如何
答。不動法阿羅漢果聖者者。是第六種姓人
故。設雖二正理論意一。不レ可レ退二所得功徳一云事。
道理必然也。更不レ可レ疑レ之。是以。披二正理論
處處之文一。當卷云。除二佛世尊一。餘不動法具
有二未得及受用退一。不レ云レ有二已得退一。餘處三十
九述二若不動法無學倶無一。無二退捨一見但於下正
理論。然於二應果一一切勝徳。猶可二退失一不レ名二
不退一之文上者。准下今論。非二練根得一名爲二不
退一。練根所得名爲二不動一之文上思レ之。不動法
阿羅漢果聖者者。近作二第六種姓一之類故。
爲レ顯二不動不退差異一。且約二容有之義一。不動
退二所得功徳一云歟。理實而言。不レ可レ退二所得
功徳一也
  又有二一義一。如二十講抄一。
問。用二樂遲。苦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可レ亙二
學無學聖者一耶
  第三卷抄記録之一畢
問。可レ有下用二苦遲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類上
耶 答。可レ有二二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此類一者。
婆沙論中。明下用二二通行一。作中所作事上。雖レ有二五
種一。不擧二此類一。知無二此義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
者。見二婆沙論文一。既擧下用二樂遲苦速二通行一
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准例思レ之。可レ有下用二苦遲樂
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也如何
答。此事雖レ爲二學者異端一。且可レ存下有二此類一云
義上也。其故以二道理一思レ之。有學無學聖者。修二
練根一時。何無下未至中間。爲二無間道一。初靜慮
根本地爲二解脱道一之類上哉。若爾。可レ有下用二苦
遲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也。但於下婆
沙論中。不レ擧二此類一云難上者。既擧下用二樂遲苦
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故。影略不レ擧下用二
苦遲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也。例如乙
擧下用二苦遲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類上故。
影略不レ擧下用二樂遲苦遲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
之類。擧下用二苦速樂速二通行一作二所作事一之
類上故。影略不擧下用二樂速苦速二通行一作二所
作事一之類上。影略不擧用樂速苦速二通行作
所作事也
問。欲界善心現在前位。得二通行一義可レ有耶
 答。可レ有二得不得二義邊一也 兩方。若有下
得二通行一義上者。欲界善心者。微劣功徳也。何
可レ有下得二通行一之義上哉。是以。見二婆沙論文一
云。若起二聞思慧等一時。於二無漏根一。非レ捨非レ得
文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未レ離二欲染一聖者。
起二諸相似無量等功徳一時。得二通行一見既云二
相似功徳一。豈非二欲界善心一哉
答。婆沙論中云。得二功徳有二二義門一。或以下彼
法得在二生相一名得。故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
明二九十四通行得捨一云。世第一法。現在前時。
得二一或二一。未レ有二所捨一文述二百五十五無漏根得
捨一云。住二世第一法一時。於二無漏根一。非レ捨而得
文或雖二彼法得非在二生相一。修二彼法一故名レ得。
故婆沙論百五十五云。雜修靜慮。初刹那時乃至
入二滅定一想微細等時。於二無漏根一。非レ捨而得
文以二此二門一思レ之。若據下彼法得在一生相一之
門上論レ之者。欲界善心。現在前位。得二通行一可
レ云也。聞思二慧無間。聖道可二現前一故也。婆
沙論九十四中。明二通行得捨一。云下此未レ離一欲
染一聖者。起二諸相似無量。解脱。勝處。遍處及
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諸功徳一時。皆無捨
得一。即此意也。未レ離二欲染一聖者。起二諸相似
功徳一者。豈非レ起二欲界功徳一哉。若據下修二彼
法一之門上云レ之者。欲界善心。現在前位。不レ可
レ有下得二通行一之義上。散善全無二未來修一故也。光
法師餘處二十六引下婆沙論百五十五若起二微微
心一時。若起二聞思慧等一時。於無漏根一。非レ捨非
レ得非レ滅非レ起之文上畢云。准二彼婆沙一。微微心。
及聞思慧等。不修二無漏一文婆沙論中。有二此
二門一故。處處定判。各顯二一門一。更非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若聞思二慧無間。有二聖道現前之義一
者。婆沙論中。何云下起二聞思慧等一時。於二無漏
根一非起哉
答。今此婆沙論一段之文。從二多分一説也 以
レ何知レ之者。如下彼五品雜修靜慮相續現起
之類。第三刹那。無漏心無問。雖レ可レ有二無漏
根現起之義一。云中第三刹那時。如二初刹那一説上。
如下彼無漏他心通。無漏念住。無漏解脱無
漏無レ礙等。彼無間雖可レ有二有漏心現起之
義一。云中若起二無漏他心通一時。若起二無漏念
住。無漏解脱。無漏無礙解等一時。於二無漏
根一非レ捨而得。亦滅亦起上也。此等之文。皆
是從二多分一説也。准而思レ之。聞思二慧無
間。多分無漏心不二現起一故。云下於二無漏根一
非起也
問。已離二色染一不還果聖者。起二色界煩惱一退
時。得二通行一義可レ有耶 兩方。若有二此義一者。
婆沙論九十四中。明二通行得捨一云。若不還者。
已離二色等染一。起二色界等纒一退時。捨レ二無レ得
文明知。無二此義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退二煩
惱一位是萬差。得二通行一義非二一准一。設雖下已離二
色染一。不還果聖者上。起二色界煩惱一退レ之時。何
不レ得二通行一哉
答。已離二色染一不還果聖者。起二色界煩惱一退
之時。得二通行一之義可レ有也。所謂退法種姓。
不還果聖者。離二色界染一畢。練根作二思法種
姓一之後。起二色界煩惱一退之時。必捨二思法種
姓所攝通行一可レ得二退法種姓所攝通行一也。
若不三還住二退法種姓一者。可レ違下得二勝種姓一
故。應二是進非退之理上故也。但於二婆沙論文一
者。已離二色染一退法種姓。不還果聖者。住二自
種姓一起二色界煩惱一退之時。自種姓所攝。自
レ本成レ之故。不レ得二通行一云也。不レ及下練根作二
勝種姓一之後。起二色界煩惱一退等之委細分
別上也
問。到究竟聲聞。入二見道一時。唯可レ依二苦通行一
耶 答。唯可レ依二苦通行一也 兩方。若唯依二
苦通行一者。到究竟聲聞。種類非二一准一。入二見
道一時。何唯可レ依二苦通行一哉。是以。到究竟聲
聞。得二第四果一時。不三必依二苦通行一。相例可レ同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到究竟聲聞。入見
道時。唯依二苦通行一見如何
答。過殑伽沙數如來應正等覺。所有到究竟
聲聞弟子。法爾皆漸次證得四沙門果一故。必
依二未至定一。入二見道一故。唯依二苦通行一也。故婆
沙論九十四中。述二評家義一云。應レ作二是説一。一切
到究竟聲聞。皆決定漸次得二四沙門果一。不
レ以二能説一故。但以二法爾一故。謂過殑伽數。如來
應正等覺。所有到究竟聲聞弟子。皆漸次證
得四沙門果一。是故法爾。不レ應レ爲レ難文但於下
得二第四果一時。不三必依二苦通行一云例難上者。婆
沙論中。會二此離一云。此二尊者。倶是到究竟
聲聞故。決定漸次得二四沙門果一。是故但依二未
至定一入二正性離生一。而尊者舍利子。是毘鉢舍
那行故。依二第四靜慮一得二阿羅漢果一。尊者大
目連。是奢摩他行故。依二無色定一得二阿羅漢
果一文
問。樂通行中。伺相應非二隨レ尋轉一心所。唯限
レ尋歟 答。唯可レ限レ尋也 兩方。若唯限レ尋
者。本論中。出二此類一。不レ限レ尋見若依レ之爾
者。以二性相一思レ之。伺相應非二隨レ尋轉一心所。
唯可レ限レ尋也。是以。樂通行中。隨レ尋轉非二伺
相應一心所。唯限レ伺。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定樂依二本靜慮一。若依二所餘地道一。依二根本
四靜慮一生。名二樂通行一。故樂通行中。伺相應
非二隨レ尋轉一心所者。唯可レ限二初靜慮根本地
攝尋一也。故品類足論十一云。樂遲通行。亦有二
四句一○或伺相應非二隨レ尋轉一。謂樂遲通行所
攝尋文但於乙衆事分中。出下觀相應非覺隨轉
句上云。謂覺若覺不二相應一。觀相應心心法之
文甲者。是謬也。既背二道理一。亦違二品類足論文一。
故更不レ可レ依用之
問。未知當知根。及喜覺支通二相應根一。二十二
根中八根歟
  第三卷抄記録之一畢
問。婆沙論中。明二三十七菩提分法實體一。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寶法師意。以二何説一同二今論一
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婆沙九十五。有二三
説一。一説同二此論一文付レ之。依寶法師解釋一。見二
今論文一。云二如レ是覺分。實事唯十一。述二毘婆沙
師説有二十一一。擧下云唯十一。云二十一一之二説上。
若爾。婆沙論三師説中。三説同二此論一可レ云
也。是以。光法師釋。婆沙九十五有二三説一。兩
説同二此論如何
答。見二今論文偈頌一。云下此實事唯十。謂慧。勤。
定。信。念。喜捨。輕安。及戒尋爲體。長行述三
如レ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
加二喜捨輕安戒尋一。實體唯十云義。論主存レ之
見下云下毘婆沙師説有二十一一。身業。語業。不二
相雜一故。戒分爲レ二。餘九同前實體十一云
義。是毘婆沙師説。非二論主所存一。故寶法師
意。婆沙論有二三師説一中。實體唯十云一師
説。同二今論一云也。光法師意。今論現文。擧下云二
唯十一云二十一一之二説上故。釋三兩説同二此論一
也。兩師定判。各存二邊邊義一歟
問。寶法師意。以二四聖種一不レ立二覺支一。有二何
故一歟 進云。寶法師引二正理論云。覺支通二
道俗一。聖種唯道故。不レ立覺也文付レ之。聖
種覺支。倶可レ通二道俗一。何如二此釋一哉
答。見二正理論七十一文一。問何縁覺分不レ攝二聖
種一。答二此問一云。而不三立爲二別覺分一者。以三諸
覺分在家出家。倶能受行。及有二欣樂一。聖種唯
有二諸出家人一。受行欣樂。在家有レ樂。必無二受
行一。故不二別立一文顯宗論三十四説。全亦同レ之。
寶法師取二正理論文意一。釋下覺支通二道俗一聖
種唯道故。不レ立レ覺也上也
重難云。在家之人。將レ入レ聖時。身器清淨位。
豈不レ起二四聖種一哉。正理論。在家有レ樂。必無二
受行一之文。尤難レ思哉
答。四聖種者。衣服喜足。飮食喜足。臥具喜足
等之義。故出家之人。專可レ受行之一也。在家
人中。雖二自容有レ受行之一。行從二多分一説。云三
必無二受行一歟
問。雜心論意。無色界心。望二欲界一時。可レ有二厭
患對治一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厭患對治一也 兩
方。若有二厭患對治一者。無色界心。無レ縁二欲界一。
何可レ有二厭患對治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光法
師所引雜心論八中。述下阿羅漢雖レ無二不善法。
及對治一。而有中壞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上畢。
云二色無色界亦如是文如二此文一者。無色界
心。望二欲界一時。可レ有二厭患對治一見如何
答。無色界心。不レ縁二欲界一故。於二欲界法一。不
レ可レ有二厭患對治一云事。道理必然也。更不レ可
レ疑レ之。故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十七云。無色
界。於下破戒。及起二破戒一煩惱上。無二斷對治一。亦
無二厭壞對治一。是故無レ戒文或百四十一述三無色
界有二四正斷一云。無色雖レ無二壞對治一。而有二持
及遠分對治一文設雖二雜心論意一。何可レ背二此等
文理一哉。但於二光法師所引雜心論文一者。無
色界心。望二欲界一時。雖レ無二厭患對治一。以二色界
心一。望二欲界一時。有二厭患對治一故。言總云二色無
色界亦如是歟
問。論文云。有餘師説。神即是定文爾者。論主
意。可レ許二此義一耶 進云。論中破レ之。不レ許二
此義一見付レ之。爲レ明二論主能破之意一。披二今
論餘處二十七之文一。本頌結二神體謂等持一。長
行述下依二毘婆沙所説理趣一。神名所レ因。唯勝
等持上。神者等持爲レ體見有餘師説。既同二餘處
論文一。論主意。何不レ許二此義一哉
答。有餘師意。云二神即是定一。神名即直*因等
持爲レ體爲言而論主意。云下何縁於レ定。立二神
定名一。諸靈妙徳。所依止故上。存三神者因二諸靈
妙徳用一故。於二所依定體一。直立二神名一云事。違二
契經説一破也。故論主破二此義一云。又違二經説一。
如二契經言一。吾今爲レ汝説二神足等一。神謂受用
種種神境一。分レ一爲レ多。乃至廣説文但以二靈妙
徳用一歸二所依定體一之時。神者等持爲レ體也。
故光法師釋云。以レ實而論。定爲二體性一文依二
此義門一之時。神名所レ歸。是勝等持。故餘處
論文。全非二相違一也
問。論文云。有餘師説。神即是定。足謂欲等文
爾者。正理論意。今此足謂欲等者二。指欲勤心
觀一歟 答。可レ指二欲勤心觀一也 兩方。若指二
欲勤心觀一者。正理論七十一中。述二此師義一云。
彼許二等持體即是神。亦是神足一文此文意。足
者等持爲レ體。非二欲勤心觀一見若依レ之爾
者。既云二足謂欲等一。尤可レ指二欲勤心觀一。是以。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足謂欲勤心觀四種文如
何
答。今論中。擧二有餘師説一。云二足謂欲等一者。文
言無レ諍。足者以二欲勤心觀一爲レ體見故論主
難二此師義一云。彼應三覺分事有二十三一文正理
論師。代二此師義一會二今難破一云。彼所レ言足謂
欲等者。爲レ顯三等持有二四種一。故擧レ因顯レ果。
説二欲等言一文文意云。此師意。足者持爲レ體。
欲等者。擧二等持因一非レ足。即以以二欲勤心
觀一爲レ體。故彼應二覺分事有二十三一之難破。不
レ可レ來會也。若爾。依二正理論釋一。思二此師意一。足
者等持爲レ體。非下以二欲勤心觀一爲體。欲等
者。即欲勤心觀也。是擧二等持因一。顯三等持中。
有二四種一爲言如レ此得レ意之時。兩方之難。自
被二會通一者歟
尋云。正理論意。此師義與二婆沙論。復有説
者。三摩地是神亦足。欲等四唯足非レ神之義一
其意歟
問。今論意。八聖道支。可レ通二有漏一耶 答。可
レ通二有漏一也 兩方。若通二有漏一者。見二今論
文一。偈頌云二七覺八道支。一向是無漏一。長行
述下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二修道
見道位中一方建立故上。八聖道支。不レ通二有漏一
云事。分明也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中。明二
發智論。決定相一云。若覺支前分別道支一。則
道支通二有漏無漏一文設雖二今論意一。何可レ違二
發智論決定相一哉
答。今論意。八聖道支。可レ通二有漏一也。其故
勘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九十五云然今於二此
阿毘達磨發智論中一。有二決定相一。若覺支後
分別道支一。則道支唯無漏。以二七覺支唯無漏一
故。若覺支前。分別道支一。則道支通二有漏無
漏一文或九十六云彼契經中。唯説二無漏菩提分
法一。唯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偏説レ之。餘通二有
漏一。故彼不レ説文或云若覺支前説二道支一者。欲
界有頂。亦有二道支。通二有漏一故文或百四十釋下
發智論十四若從二預流果一。以二世俗道一。證二一來
果一。修二彼道一時。道支現在無之文上云。雖三道支
通二有漏一。然覺支後説故。亦唯無漏。阿毘達磨
有二如レ此相一文任二此等文一。覺支前分別道支一。
通二有漏一云事。甚炳然也。今論意。豈不レ存二此
義一哉。但於二今論。偈頌長行之文一者。就三増位。
幷覺支後分別道支一。云二唯無漏一也。所謂道
支増位。是見道位。見道位道支。唯無漏故云
レ爾也。故正理論七十一云。見道位中。八道支
勝故。此一向無漏性攝文或又就下覺支後分
別道支上。云二唯無漏一也。故正理論七十一云。又
諸論者許覺分法覺支後説。定是無漏。若説
レ在レ前。便通二二種一。既覺支後。方説二道支一。故八
道支一向無漏文准二此正理論文一。思二今論意一。
由二増位幷覺支後分別之二義一。云二八聖道支。
一向無漏一也。全非レ遮下餘位道支覺支前分別
通二有漏一之義上也
重難云。就二發智論決定相一難レ思。有二何故一覺
支後。分別道支一。唯限二無漏一。覺支前分別道
支一通二有漏無漏一哉是一次。今論云下世間亦
有二正見等法一。而彼不得二聖聖道支名一。正理
論七十一述下雖三正見等亦通二有漏。然彼不得二
聖道支名一。聖道名曰二無漏一故。有漏道品不
レ立二聖道支名一見若八聖道支有漏者。豈不
レ背二此等文一哉是二次。品類足論十中。出二八
聖道支能知智一。除二苦集智一。若通二有漏一者。寧
除二苦集智一哉是三
答。覺支唯限二無漏一故。覺支後分別道支一。亦
唯限二無漏一。婆沙論中云。若覺支後分別道
支一。則道支唯無漏。以二七覺支唯無漏一故。即
顯二此意一也。由二此義一故。覺支前分別道支一。
通二有漏無漏一也 次。聖位所レ起有漏道品。
可レ立二聖道支名一也。故光法師餘處二十八所
引婆沙論百六十二云。彼雖三學作二聖道行相一。
不二明了一故。不レ斷二煩惱一。如三師子子未二能害一
レ獸文但於二今論。幷正理論文一者。就三増位幷
覺支後分別道支一論レ之。故有漏正見等法。
不レ得二聖支名一云也 次。於二品類足論文一者。
此亦就三増位幷覺支後分別道支一論レ之。故
八聖道支。能知智除二苦集智一也
問。七覺支可レ通二有漏一耶 答。不レ通二有漏一也
 兩方。若通二有漏一者。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
述下七覺支唯限二無漏一之旨上。明知。不レ通二有漏一
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三十三中。引二契經
説一云。十四覺支文非二有漏無漏七覺支一者。何
物名二十四覺支一哉。是以。辰旦人師婆沙抄二末釋二
此文一云。十四覺支者。八聖道前。有漏七覺
支。八聖道後。無漏七覺支。故成二十四一也文如
何
答。七覺支唯限二無漏一也。故正理論七十一云。
謂修道位七覺支。増二隣近菩提一。謂治二有頂一
故。覺支體一向無漏。一切覺分。皆助二菩提一。
唯此獨標二覺支名一者。以三最隣近菩提果一故。
由二此理趣一證二七覺支一。應レ知但依レ治二有頂一
説。此爲二上首一。類治二下地一。唯於無漏一立二覺支
名一文婆沙論中。釋下發智論十四若從二預流果一。
以二世俗道一。證二一來果一。修二彼道一時。覺支現在
無之文上云。此則遮レ説三覺支通二有漏一。有漏不
レ能二如レ實覺二故文思二此等文意一。七覺支者。以下
能治二有頂一道上爲二上首一。類取下治一下地一道上。爲二
其體一。亦由二如實覺之義一立二覺支名一。故有漏
道。不レ治二有頂地一。亦無二如實覺之義一故。七覺
支不レ通二有漏一也。故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
述二發智論決定相一云。若覺支後分別道支一。
則道支唯無漏。以二七覺支唯無漏一文或云。彼
契經中。唯説二無漏菩提分法一。唯七覺支。一向
無漏。故偏説レ之。餘通二有漏一。故彼不レ説文任二
此等文理一。七覺支唯限二無漏一。不通二有漏一云
事。甚分明也。但於二婆沙論。所引契經十四覺
支之文一者。全非三有漏無漏七覺支爲二十四覺
支一。故勘二雜阿含經説一。念覺支縁二内法外法一
爲レ二。擇法覺支縁二善法不善法一爲レ二。精進
覺支斷二不善法長養善法一爲レ二。喜覺支喜
處。喜處爲レ二。輕安覺支身心輕安爲レ二。定
覺支定與二定相一爲レ二。捨覺支捨二善法一。捨二不
善法一爲レ二。是則無漏七覺支中。分爲二十四
覺支一也。既非二有漏無漏七覺支一。故婆沙抄
釋。更不レ可レ依用之
問。光法師意。部行獨覺所得。有爲無漏法。僧
寶攝歟 答。可レ有一二義一也 兩方。若僧寶
攝者。披二光法師處處解釋一。當卷引二婆沙説一
釋二僧證淨一。云二此中僧者。謂聲聞身中。學無
學法一。餘處引二顯宗論二十文一。解二三歸依中僧
寶一。述二今所歸者。是聲聞僧一。任二此等定判一。部
行獨覺所得。有爲無漏法。非二僧寶攝一見若
依レ之爾者。光法師明二獨覺身中。學無學法。
不名二僧寶一云。獨覺據二麟角喩一文以知。部行
獨覺所得。有爲無漏法。可二僧寶攝一云事如
何
答。此事雖レ有二學者異義一。且存二一義一云。於二部
行獨覺中一。先聲聞別種姓相分。若據一先聲聞
部行所得。有爲無漏法一者。可二僧寶攝一。同是
聲聞種姓人所得故。若據二別種姓部行所得。
有爲無漏法二者。可二法寶攝一。彼獨覺種姓人所
得故也。但於下光法師獨覺據二麟角喩一之釋上
者。部行獨覺之中。多分是先聲聞類所得。有
爲無漏法。僧寶攝故。爲レ簡レ之云レ據二麟角喩一
也。如下彼婆沙論中云以二彼多是聲聞種姓一
也。更非レ遮二少分別種姓部行所得。有爲無漏
法。亦法寶攝一歟
重難云。別種姓部行。可レ有二衆部相隨之義一。
若有二部黨一者。可レ有二四人已上和合之義一。彼
所得有爲無漏法。何非二僧寶攝一哉
答。僧寶者。名二聲聞僧所得有爲無漏法一。聲聞
僧具二事和理和之二義一故也。此二義中。雖
レ有下自不レ具二事和一之類上。必有二理和二故名一僧
衆一。別種姓部行出二無佛世一。不レ具二説戒羯磨
等事和之義一。亦無一理和之義一。故彼所得有爲
無漏法。不レ爲二僧寶攝一也
重難云。先聲聞部行出二無佛世一。故不レ可レ有二
説戒羯磨等事和之義一。彼所得有爲無漏法。
何爲二僧寶攝一哉
答。先聲聞部行者。聲聞種姓人故。專容レ有二
事和之類一也。而出二無佛世一。雖レ無二説戒羯磨
等事和之義一。有二理和一故。彼所得有爲無漏
法。爲二僧寶攝一云。重意云。僧者以二事和一爲
レ本。故容レ有二事和之類一。自無一事和一之時。由
レ有二理和一。故成二僧衆一。別種姓部行。自レ本無
レ有二事和之義一。亦闕二理和之義一。故不レ成二僧衆一。
故彼所得有爲無漏法。不レ爲二僧寶體一也
問。論文云。然所信法。略有二二種一文爾者。寶
法師意。以二四諦一如何分別總別二法一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三諦唯別。道通二總別一文
付レ之。依二寶法師解釋一。見二今論文一云。然所信
法。略有二二種一。一別二總。總通二四諦一。別唯三
諦ノ全ト菩薩ト獨覺トノ道ナリ文若爾。三諦唯別之
釋。寧不レ違二今論文一哉
答。寶法師今解。實似レ違二論文一。但推レ之云。總
通二四諦一之義邊。讓二論文一不レ釋レ之。就二別唯
三諦全菩薩獨覺道之論文一。且釋三三諦唯別。
道通二總別一歟
或又按二一義一云。於二苦集滅三諦一。別法之外。
無二總法體一。於二道諦一者。別法之外。有二總法體一
故云レ爾歟
問。光法師意。在家聖人所得。有爲無漏法。僧
寶攝歟 進云。光法師僧寶攝釋也 付レ之。
在家聖人。全無二和合之義一。是不レ成二僧衆一。彼
所得有爲無漏法。何爲二僧寶攝一哉。是以。菩
薩獨覺。無二和合之義一。不レ成二僧衆一。故彼所得
有爲無漏法。非二僧寶攝一。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在家聖人。是聲聞僧。專容レ有二事和之
類一也。而彼在二居家一。雖レ無二説戒羯磨等事和
之義一。彼此同證二四諦理一。具二理和之義一。成二僧
衆一故。彼所得有爲無漏法。爲二僧寶攝一也。故
光法師。問下天中聖人。在家聖等不レ成二僧衆一。
何寶所攝。答二此問一出二自義一云。僧有二二種一。一
者事和。二者理和。聖人據レ理。故皆名レ僧文在
家聖人。據二理和之義一。成二僧衆一之旨。此釋分
明也。但於二菩薩獨覺例難一者。菩薩獨覺獨一
出世。不レ具二事和理和之二義一。不レ成二僧衆一。故
彼所得有爲無漏法。不レ爲二僧寶一也。更非二相
例一歟
問。光法師意。麟喩獨覺。可レ有二理和義一耶
答。無二理和之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理和義一者。
光法師出二理和僧一。擧二天中聖人。在家聖等一。
明知。麟喩獨覺。無二理和之義一云事 若依
レ之爾者。設雖二麟獨覺所證理一。若和合者。
可有理若和合者可レ有二理和之義一也如何」
答。理和者。有二多類聖人一。彼此同證レ理。名二之
理和一也。而麟喩獨覺。獨一出世。無三彼此同
證二四諦理一故。不レ具二理和之義一也。故見二光法
師解釋一。云下菩薩獨覺。獨一出世。不レ成二僧衆一。
身中無漏法中所攝上。菩薩麟角。獨一出世。無二
理和之義一。不レ成二僧衆一。故彼所得。有爲無漏
法。是法寶攝。非二僧寶攝一定置。問下天中聖人。
在家聖等。不レ成二僧衆一。何寶所攝。答二此問一
出二自義一云。僧有二二種一。一者事和。二者理和。
聖人據レ理。故皆名レ僧文此答意云。天中聖人。
在家聖等。異二菩薩麟喩一具二理和之義一。成二僧
衆一故。彼所得有爲無漏法。爲二僧寶攝一爲言如
レ此聊簡之時。疑難自被レ會畢
問。十無學支捨縁中。可レ有二得果捨一耶 答。
不レ可レ有二得果捨一也 兩方。若有二得果捨一者。
以二道理一思レ之。不レ可レ有二得果捨一哉 若依
レ之爾者。婆沙論中。述下依二有尋有伺定一。初無
學現在前。過去十無學支無上云。設已生滅。得
果轉根。或退捨故文有二得果捨一云事。此文分
明也如何
答。十無學支無二得果捨一云事。道理必然也。
更不レ可レ疑レ之。但於二婆沙論文一者。乘二言便一
云レ爾也。即見二次上卷文一。述下依二有尋有伺定一。
初學見現在前。過去學八支無上云。設已生滅。
得果轉根。或退捨故文乘二此言便一。擧二得果捨一
也
或一義云。無學位雖レ立二十無學支名一。望二法
體一見レ之。從二有學位一有二其體一故。初得二無學
果一之時。有二得果捨一云歟
問。有宗意。斷離滅三界其體可レ同耶 答。其
體可レ同也 兩方。若其體同者。見二今論餘處
一文一。云下擇滅謂離繋。隨二繋事一各別上。婆沙論
三十七中。述下擇滅但如二有漏法數量一故上。擇滅
無爲。隨二所繋事一。其體各別判。以知。斷離滅
三界其體各別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光法師
所引正理論中。明二斷離滅三界一云。然三界體
約レ假有レ異。若就二實事一則無二差別一文此文無
レ諍。斷離滅三界其體可レ同見如何
答。此事更非レ指二難義一歟。所謂以レ實而言。一
一法上擇滅。皆悉名二斷界一。名二離界一。名二滅界一。
故斷離滅三界。其體可レ同。然而且爲レ分別
三界差異一。據二世俗門一云。無爲説二三界一。離界
唯離レ貪。斷界斷二餘結一。滅界滅二彼事一也。故光
法師釋云。且據二世俗一説二三界異一。若約二實義一。
體無二差別一。一一擇滅界。皆悉名爲二斷離滅故
正理七十二云。然三界體。約レ假有レ異。若就二實
事一則無二差別一文寶法師釋下體一無爲。就二三
義別一立二三名一也上畢。又引二正理論今文一。加レ之
勘二發智論一文一云。諸斷界是離界耶。答如
レ是。設離界是斷界耶。答如レ是。諸斷界是滅
界耶。答如レ是。設滅界是斷界耶。答如レ是。諸
離界是滅界耶。答如レ是。設滅界是離界耶。答
如レ是文婆沙論二十九中。釋二此文一云。前約二阿
毘達磨一。依二世俗理一。就二近對治一。辨二三界別一。今
隨二契經一顯三此三界體無二差別一。謂有漏法。一
一斷時。皆得二一斷一。此一一斷。約二差別義一。説
爲二三界一。故此三界。義雖レ有レ別。而體無レ異文
任二此等定判一。斷離滅三界。其體是同云事。分
明也。但於二今論餘處文。幷婆沙論説一者。論下
滅體隨二所繋事一。如二有漏法一。雖二數量衆多一。其
體各別。於二一一擇滅上。皆悉立中斷離滅三界
名上。故云下若就二實事一則無中差別上。全無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見二泰法師釋一。問云何名爲二約レ假有一
レ異。答如下一極微上離二貪結一義邊。名爲二離界一。
斷二餘八結一義邊。名爲二斷界一。滅二界繋事體一邊。
名爲中滅界上。如二是釋一者。一極微上擇滅名一斷
離滅一。爲二約レ假有レ異之義一見豈非二相違一哉
答。泰法師釋。實似レ難レ思若背二論家定判。諸
師解釋一者。更不レ可レ依用之一。但試會レ之者。此
釋意云。縁二一極微一貪結上擇滅名二離界一。縁二
一極微一餘八結上擇滅名二離界一。此所縁一極
微上擇滅名二滅界一。是約レ假有レ異之義也爲言
一極微上擇滅名二斷離滅三界一。非レ謂二約レ假
有レ異之義一。全無レ所レ背也
寫本云文永十年癸酉後五月七日午時於東大
  寺尊勝院護摩堂之南庇新學問之閑窓抄
之畢自去三月五日亦始此勤至後五月七
日果終其功前後九十日送春迎夏問端六
十條訪古記新修學之志佛神垂哀耳
捧此所生慧業奉仰春日大明神之冥助以
此抄出微功必爲上生兜率天之業因凡厥
自父母恩愛之親族師弟同法之善友至三
界流轉之含識六道輪迴之群類滅罪生善
離苦得樂出離生死頓證菩提迴向無漏濟
度普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權僧正宗性
 年齡七十二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上
  問題
問。八忍不レ名レ智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慧可レ名レ見耶
問。八忍名レ見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問。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可レ有二非見類一耶
問。苦・集類智可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耶
問。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歟
問。道法智可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一耶
問。頌文云。初唯苦・集類文爾者。爲三唯縁二有
  頂苦・集一。爲當可レ通レ縁二下地苦・集一耶
問。未曾得他心智。可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耶
問。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耶
問。下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耶
問。見道十五心。悉可レ爲二聲聞他心智所縁一
  耶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耶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見道四
  念心一耶
問。我已知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歟
問。正理論意。得二非擇滅一時。無生智轉可レ云
  耶
問。無生智後得智。可レ縁二非擇滅一耶
問。光法師意。依二身欲界一。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
  果一人。無生智現前位。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耶
問。論文云。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
  理二觀照轉故文爾者。光法師意。今此文爲二
有部會通一。爲二經部釋一歟
問。無生智與二盡智一。可レ爲二同類因一耶
問。離繋得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歟
問。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爲二法智品攝一。爲當類智品攝
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可レ得無
  漏離繋得。法・類二智中。何智所知可レ云耶
問。遠法師意。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光法師如何破レ之耶
問。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耶
問。無漏定等無間。生二有漏他心智一歟
問。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有漏心一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ストシテ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ニヲ上。光法師作二
二解釋一。爾者。初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
解釋一。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婆沙論評家意。離二貪心一可レ通二有漏・無漏一
  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相一。擧二三師説一中。述二
  初師意一云。有貪心者。唯説二第一貪相應
心一。離貪心者。謂治貪心文爾者。如何破二此
師義一耶
問。論中。釋二十一對心中散心一云。此與二散動一
  相應起故文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二此文一耶
問。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耶
問。有貪心離貪心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歟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上
問。八忍不レ名レ智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
今論云。自所斷疑未二已斷一故文付レ之。八忍已
明觀二諦理一。設雖二自所斷疑未斷。何不レ名レ智
哉。是以異生斷惑無間道。雖二疑得倶一。全無
レ不レ名レ智。又先離欲四法忍。雖二自所斷疑已
斷一。非レ名レ智。若爾。何以二自疑未斷之所以一。可
レ成二八忍非レ智之義一哉。加レ之。以二疑相應慧一
名レ智見八忍何依二疑得倶一。可レ痛レ名レ智哉。何
況八忍雖二自所斷一。無明未斷猶名レ見。相例
可レ等哉。如何
答。八忍雖レ觀二諦理一。無漏慧眞對治。若一分
帶二能障一之時。猶不レ名レ智。故八忍自所斷疑
未レ斷故。依二疑得倶一不レ名レ智也。故今論云。此
聖慧中。八忍非智性。自所斷疑未已斷故文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八忍起時與二自所斷疑得一
正倶。爾時正斷敵對相違。未二已斷一故。而非二
決斷一。故不レ名レ智文但於下異生斷惑無間道。雖二
疑得倶一猶名レ智。幷先離欲四法忍。雖二自起
已斷一不レ名レ智云難上者。光法師會一此疑一云。雖二
先離欲四法忍位自起已斷一。是疑得倶忍流
類故。故亦非レ智。異生斷惑諸無間道。雖二疑
得倶一非二眞對治一。非二極相違一。後容レ退故。而得
智名一文次於二疑相應慧猶名レ智。何不レ名レ智
哉云難一者。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云。與二疑倶慧一相
順同縁二於境一決斷。亦名爲レ智文次於下八忍
雖二自所斷一無明未レ斷猶名レ見云例難上者。光
法師會二此例難一云。疑有二相應無明一。助二疑得一。
有力能違レ忍。獨頭無明無二惑助一。忍與二彼得一
倶。可二説名爲見。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今言
レ助者。據二別刹那一文諸難解釋。光會レ之上者。
末學更不レ可レ及二劬勞一者也
重難云。疑相應慧名レ智。獨頭無明相應慧不
レ名レ見。則知。疑障二決斷一其用劣。無明障二推
度一其用強云事。若爾。獨頭無明設雖レ無二惑
助一。八忍與二彼無明得一倶。何可レ名レ見哉。是故
見二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一。述下獨頭無明覆損慧一
故彼相應慧不見云。其過尤重過二二煩惱一
文已其過重過二二煩惱一。其得下何不レ障二八忍
推度一之義上哉。加レ之。光法師餘處二十一解釋
中。述下以二無明一不立レ蓋云。等荷擔者。立二諸
蓋中。無明於レ中所レ荷偏重。是故不レ立。若立二
無明一爲二一蓋一者。一切煩惱所荷障。皆合比二
無明一猶不レ能レ及。設雖レ有二相應無明助疑。煩
惱中是可レ勝二獨頭無明一哉
抑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等之解釋。其意如
何
答。疑相應慧名レ智。無明相應慧不レ名レ見者。
疑猶豫不レ決。而障二決斷一。雖レ非レ劣於二無明
障見。於二刹那一有二相順一。同縁二於境。決斷之義
故猶名レ智。無明相續刹那同二癡闇一。都無二推
度義一。故無明相應慧不レ名レ見也。次於二其過一
尤重二過二煩惱一之釋者。獨頭無明障二相應
慧一親強故。雖レ不レ令三相應慧見障二不相應忍一。
疎遠故不レ及レ有二惑助一。故八忍名レ見也。依下障二
相應慧一之邊上。釋レ過二二煩惱一也。次於二等荷擔
者等之釋一者。以二一無明一望二一疑等煩惱一之
時。無明癈闇蓋覆之用過二餘煩惱一。其上又無
明通與二一切煩惱一相應。故其數越二餘煩惱一。
所謂且於二苦諦所斷十隨眠中一。獨頭無明是
其一。又相應無明與二餘九隨眠一相應。故無明
數過二餘惑一。故釋下合比二無明一猶不能レ及也。次
於下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等釋上者。雖レ有二學者
異義一。且一義云。若言二亦有二相應無明一者。牒
伏難一也。伏難意云。於二無明一有二相應無明。彼
與二餘惑一相應故。彼相應無明蒙二餘惑助一可
レ障レ見。何八忍可レ名レ見哉爲言今言助者。據二
別刹那者。救レ難也。意云。今言レ助者。別頂起
蒙二餘惑助一之義也。相應無明隨從起。雖レ助二
餘惑一非レ蒙二餘惑助一。何有二餘惑助一哉爲言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慧。可レ名レ見耶
  如二第二卷明思抄一。與二上論義一表裏也。
仍略レ之
問。八忍名レ見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今論
云。可三見性攝二推度性一故文付レ之。八忍無
漏眞慧明觀諦理一。何可レ有下推度境一之義上哉。
依レ之。見二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一。釋二計度分別一
云。計度・推度名異義同文而計度分別。唯限二
散位一。非二定中一。明知。於二定中一無二推度義云
事。加レ之。披二婆沙論四十二文一云。若在定者。曰
雖二亦有慧非二推度分別一。若推度時使レ出レ定
故文此文又定中無二推度義一云事分別也。如
何
答。八忍明觀一四諦理一。能審慮決度故。名レ之
爲二推度一。故判下可三見性攝二推度性一故上也。依
レ之。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中。問。如二定中有漏正
見及學無學正見一。既無二計度分別一。云何名
レ見。以二計度分別唯散慧一故。答。定慧雖レ非二計
度分別一。云二能審慮決度一故亦名レ見。解釋意
尤明也。但於二光法師餘處釋幷婆沙論文一者。
婆沙今文意。以二計度分別一即名二推度分別一。
是則以二分別籌度之義一名二推度一也。全非下依二
審慮決度之義一名中推度上。推度名言雖二是同一
其義頗各別也。更不レ可二混亂一。故光法師以二
婆沙論推度分別一。對二今論計度分別一。判計
度・推度名異義同一也。更不レ可レ令レ亂二當處推
度性故之文一者也
問。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可レ有二非見類一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非見類一也 兩方。若有二非見
類一者。見二光法師解釋一。述二有漏慧中見類一云。
及意識相應世俗正見文已無二簡別之言一。明
知。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無二非見類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意識相應有漏善慧。是廣。何
無二非見類一哉。是以。見二本論文衆事分第八一。
於二四念住一。於二見處非見之句一云。謂見所不
レ攝二有漏縁身慧・及五識相應縁レ身慧一文已五
識相應慧之外。別學二有漏慧一。明知。意識相應
有漏善慧云事。如何
答。意識相應有漏善慧。皆有二推度義一。故悉名
レ見。更不レ可レ有二非見之類一。是以。見二今論文一
云。於レ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染汚見世
正見爲レ六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於レ中唯六亦
是見性。推度性故。謂身見等五染汚見。及
意識相應世俗正見爲レ六文寶法師釋二此文一
云。除二五識身相應諸餘善慧一。皆名爲レ見。即
是世間正見攝也文加レ之。撿二正理論七十三文一
云。諸有漏慧皆智性攝。於レ中唯六亦是見性。
謂五染汚見世正見爲レ六。有餘師説。能發二身
語一五識所引。及命終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
亦非二見性一。外門轉故。如二能引一故。勢力劣故。
此亦不レ然乃至故説二所有意地善慧皆見性攝一。
於レ理爲レ善文顯宗論三十五文全亦同レ之。任二
此等定判一。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無二非見之
類一云事。甚分明也。但於二意識相應有漏善
慧一是廣。何無二非見類一哉云難者。雖二意識相
應有漏善慧是廣一。悉是推度性故。不レ可レ有二
非見之類一也。次於二衆事分文一者。謂見所不
レ攝二有漏縁身慧一之言。譯者之謬也。故考二同
品異譯品類足論文一。出二此句一云。謂五識身相
應善慧。更無レ擧二餘有漏慧。加レ之。次下出二倶
句體一云。謂世俗正見文明知。上句中有漏慧
者。謬加レ之云事。若爾。更不レ可レ有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設雖二意相應有漏善慧一。於微劣善
心一者。不レ可レ有二推求猛利之義一。何可レ名レ見
哉。依レ之。於二意識相應無覆無記慧一者。不レ名
レ見。其義尤可レ同哉。若即微劣猶名レ見者。無
覆無記心何不レ名レ見哉是一況盡無生智後
得智。尤可二非見性一。所以・然一者。已觀内之盡
無生智非見性故。出觀之後得智亦可二非見
性一。若觀内非見性後得智見性者。是見與二非
見一不二相違一。我依レ之依後得智非二我生已盡
之行相一觀内離二空非我一見例可レ等耶是二
答。設雖二微劣善心一其性已善。故望二無記一其
性猶強勝也。故猶有二審慮決度之義一。故名レ見
也。無記其性中庸無二審慮決度之義一。故不レ名
レ見也。故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中。釋二此事一云。
謂意地異熟生等四無記慧。其性中庸勢力
羸劣。而非二猛利一。如レ不レ成レ善不レ成二染汚一。故
不レ成レ見文次於下盡無生智後得智可二非見性一
云難上者。盡無生智三乘所期果故至二彼位一必
有二息求義一。故非二見性一。後得智非二所期果一。故
更不レ可レ有二息求義一。何非見哉。但於二後得智
非二我生已盡之行相一觀内離二空我一云例難
者。我無我正所作之行相故。若令レ返者尤
可レ有二相違一。見非見非二所作之行相一。設雖レ無
レ違有二何痛一哉。若如レ是令二一切事同一者。是觀
内後得可レ有二有漏無漏之不同一哉
問。苦・集類智可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耶 答。可レ縁
レ之也 兩方。若縁レ之者。既欲界能治也。苦・
集類智如何可レ縁レ之哉。是以。道類智不レ縁二
欲界斷道一。例可レ同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
論文一云。法・類二種如二其次第一。以二欲・上界四
諦一爲レ境無レ所レ簡二類智一。廣縁二上界四諦境一
定。若爾。苦・集類智何不レ縁二欲界有漏斷
道一哉。如何
答。苦・集類智縁二欲界斷道一云事。其旨即如二
一方疑難一。加レ之。考二婆沙論九十一文一。或述下
女・男・苦・憂根斷道縁縁識爲二所縁縛一非二相
應縛一之類上云。色無色界道諦所斷有漏。縁二
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一文若苦・集類智
不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者。何色・無色界道諦所斷
有漏縁二隨眠一。於二彼四根斷道縁縁識一。爲二所
縁縛一之義可レ有レ之哉。或九十二述二女・男・苦・
憂根斷道縁縁識成就不成就之相一云。一切
有情皆成就文若苦集類智不レ縁二欲界斷道一
者。依二身識處已上之人一異生何可三成就彼四
根斷道縁縁識一哉。此等之苦・集類智縁二欲界
斷道一云事。尤分明也。但於下道類智不レ縁二欲
界斷道一云例難上者。道類智自レ元不レ縁二法智一。
故全非二相例一矣
重難云。婆沙論百九十云。離二嗔心一如レ實知レ離二
嗔心一。此三智。謂法・世俗・道。此中依二近對治一
説故不レ説二類智一文類智不レ知二欲界近對治無
間解脱道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是一加レ之。
又婆沙論九十二中。述二女・男・苦・憂根斷道縁
縁識所増隨眠成就不成就相一云。未レ離二空
無邊處染一成就。已離二空無處染一不成就文若
苦・集類智縁二欲界斷道一者。設雖二已離二空無
邊處染一。何不三成就彼四根斷道縁縁識所増
隨眠一哉是二
答。於下婆沙論中一離嗔心能知智不レ擧二苦・集
類智一之文上者。見二次上卷百八
十九
文一云。問。此中
復何故。不レ説二苦・集智一耶。有説。此中亦應
レ説二苦・集智一。而不レ説者。當知。此義有レ餘。有
説。苦・集智是厭行相智。此中如實智是欣行
相智。是故不レ説文任二此文一。自レ本此中如實
智不レ擧二苦集智一故。今更不レ可レ簡二苦集智一。
故知。此中依二近對治一説故不レ説二類智一者。爲三
欲界遠對治之加行道等位ニハ道類智可二現前一
故。彼離嗔心能知智。雖レ可レ擧二道類智一。今依二
無間道等近對治説一故。不レ擧二道類智一爲言全
非レ云二苦集類智不縁二欲界有漏近對治一也。
次於下婆沙論一。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之文上
者。暫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也。
故見二婆沙論一段之文一。上云下女根斷道縁識
所増隨眠。未レ離二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色界染一
不成就上。唯擧二有漏縁識一明二隨眠隨増相一畢。
乘レ之下明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故云下未レ離二空
無邊處染一成就。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上
也。兼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之
時。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人可三成就之一云事。更
非レ所レ遮也
重難云。婆沙論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之
文。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云事。
不レ可レ然。見二婆沙論次上卷九十一文一。或云。
眼根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空無邊處染一成
就。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縁縁識所増隨
眠。未レ離二無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
成就。耳・鼻・舌・身根縁識。及縁縁識所増隨
眠亦爾文此文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見若唯就二有漏縁識一論レ之者。是云下
眼根縁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無色界染一成
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成就上哉是一或云。眼
根滅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色界染一成就。已
離二色界染一不成就。縁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
無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成就。耳・
鼻・舌・身・樂・喜根滅縁識。及縁縁識所増隨
眠亦爾文此又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云事分明也。其旨如二上文一是二若
爾。明二隨眠増相一故。就二有漏縁識一明二縁縁識
所増隨眠一云事。是不レ違二此等文一哉
答。婆沙論中。明二諸根等縁識縁縁識所増隨
眠一之文。非二一准一。或唯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
識所増隨眠一。或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也。所詮一段論文不二必盡理歟
問。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歟 答。唯知二苦聖
諦法一也 兩方。若唯知二苦聖諦法一者。苦・集
一物因果義分者。性相之所レ定也。苦智何唯
知二苦聖諦法一哉。是以。見二今論文一。述二十智建
立一云。三行相故立二苦集智一。此二智境體無
レ別故文若苦・集二智所縁別者。何偏依二行相一
可レ立二苦集二智一哉。況衆事分十二云。即苦諦
所攝法非二智知一文此文無レ諍苦智兼知二集聖
諦法一見加レ之。品類足論十八云。唯苦聖諦所
攝法。非二隨眠隨増一文以二隨眠隨増思智品所
知一其義可レ同哉 若依レ之爾者。以二道理一思
レ之。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可レ云也
答。苦・集・滅・道四智。作二各別行相一。深悟二四諦
各別之理一。故苦智作二非常・苦・空・非我四行
相一。唯觀二苦聖諦理一不レ知二集聖諦法一。集智作二
因・集・生・縁四行相一唯觀二集聖諦理一不レ知二
苦聖諦法一也。故品類足論十八云。唯苦聖諦
所攝法一智知。謂苦智。唯集聖諦所攝法一
智知。謂集智文前後之文
取レ意攝レ之
苦智唯知二苦聖諦
法一。集智唯知二集聖諦法一云事。此文實分明
也。但於二苦集一物因果義分理一者。有漏法
必具二爲レ因爲レ果義一故。苦・集二諦雖二其體
一物一。無漏智品明二差別因果一義邊觀レ之故。
無下苦智兼知二集諦一。集智兼知二苦諦一之義上也。
次於二三行相故等今論文一者。苦・集二諦其義
異故。雖レ述下法類由レ境別立苦等四名一。其體
是一物故上。不レ云三由レ境差別立二苦集智一也。
次於二衆事分文一者。是舊譯之謬也。既背二品
類足論文一。更不レ可三依用之一。次於二品類足論
文一者。煩惱於二相應所縁之法一隨増之時。只
縛二彼法體一。無二差別因果之義一故。設雖レ非二遍
行隨眠一。同於二苦・集二諦法一隨増故。云三唯苦
聖諦法非二隨眠隨増一也。非レ如三無漏智品明
觀諦理一。故全非二相例一歟
重難云。見二品類足論九文一云。苦・集聖諦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攝。八智知。除二滅道智一文如二
此文一者。苦・集聖諦法各八智知。除二滅道二
智一見若爾。是非下苦智亦知二集聖諦法一。集智亦
知中苦聖諦法上哉是一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四
十七
文一云。謂苦智・集智行相無レ雜。所縁有レ雜。滅
智・道智行相無レ雜。所縁無レ雜文此文意。苦
智作二非常・苦・空・非我行相一。集智作二因・集・
生・縁行相一。故彼行相雖レ無二雜亂一。所縁苦・集
二諦。其體一物故。混雜互縁レ之見若苦智
唯知二苦聖諦法一。集智唯知二集聖諦法一者。苦・
集二智所縁無レ雜。寧云二所縁有雜哉是二
答。品類足論文。實雖レ難レ思。暫會レ之者。苦・集
二諦各別論者。苦聖諦七智知。除二集・滅道智一。
集聖諦七智知。除苦・滅道智一可レ云也。然今
合論苦・集二諦一故。云三八智知除二滅道智一歟。
次於二婆沙論文一者。由二苦・集二諦其體一物
之邊一。云二所縁有雜歟。故婆沙論百四十七中。
釋二苦・集二智行相無雜所縁有雜之相一云。離
レ苦無レ集。離レ集無レ苦故。謂一一有漏事。果義
名レ苦。因義名レ集。即於二一一有漏事中一。若智
作二苦等四行相轉一名二苦智一。若智作二集等四
行相轉一名二集智一。故苦・集智行相無レ雜。所縁
有レ雜文
問。道法智可レ縁苦・集・滅三諦一耶 進云。今
論中云。法類由二境別一立二苦等四名一。道智唯
縁二道諦一判也 付レ之。婆沙論十八中。見道道
法智位。有知二同類因一不レ知二彼所縁一等四句
不同之中。出下知二彼所縁一不知二同類因之句上
云。謂知二未來四法智品一文如二此文一者。道法
智縁苦・集・滅三諦一見如何
答。分二四諦智差別一。各別縁二苦・集・滅・道四諦
境一故也。道法智何可レ有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之
義一哉。法類由二境別一立二苦等四名一之性相。更
不レ可レ疑レ*之。但於二婆沙論文一者。具文云。謂
住二見道道法智一時。有二此四句一。知二同類因一不
レ知二彼所縁一者。謂爾時知二過去苦・集・滅三法
智品一。知二彼所縁一不レ知同類因一者。謂知二未來
四法智品一。知二同類因一亦知二彼所縁一者。謂知二
過去道法忍品一文於二第一・第三句一者。其義
易レ知。了簡第二句一。雖レ有二學者異義一。暫可
レ任二婆沙抄解釋一。故彼抄二本云。論云。知二彼所
縁一不レ知二同類因一者。謂知二未來四法智品一者。
謂道法智不レ知二自體一。故名レ不レ知二同類因一。即
此道法智縁二未來四法忍及法智一。故名レ知二彼
所縁一文此釋意云。現在道法智與二未來四法
智品一爲二同類因一。故名二同類因一。未來四法智
品與二現在道法智一爲二所縁一。故名二同類因之
所縁一。而現在道法智不レ知二自體一。故名レ不レ知二
同類因一。然縁二未來四法智品一。故名レ知二彼同
類之所縁一云也。如レ此了簡之時。道法智全
非レ云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一也
重難云。婆沙抄釋難レ思。道法智位作二此四
句一之時。以二自體一望二未來四法智品一名二同類
因一。而爲下知二彼所縁一不レ知二同類因一句上之事。
太難レ信哉是一次雜心論六中。釋二四諦智
相一云。境界苦諦説二苦智一。境界集・滅・道諦説二
道智一文如二此文一者。道智縁二集・滅二諦一見
是二
答。婆沙論中。於二一刹那頃一。知二同類因一不レ知二
彼所縁一等四句。欲二分別一之時。擧二道法智位一。
而欲レ作立句數一之日。以二道法智一望二未來
四法智品一爲二同類因一事。有二其義勢一。故以レ之
爲二第二句體一。何強可レ有レ疑哉。次於二雜心論
文一者。禪那院一義云。彼文具可レ云三境界集・
滅・道諦説二集・滅・道智一。然唯擧二道智一者。暫
擧レ後也。故阿毘曇心論四云。苦諦境界故説二
苦智一。如三是集・滅・道諦境界故名二集・滅・道智一
文准二此文一可三了簡雜心論文一也
尋云。婆沙論中。道類智位可レ有二彼四句一。何
唯出二道法智位一耶
答。暫出二一位一也。實道類智位可レ有二此義一也。
准二道法智位一作二此四句一。易レ知レ之
問。偈頌文云。初唯苦・集類文爾者。爲二唯縁二
有頂苦・集一。爲當可三通縁二下地苦・集一耶
答。唯可レ縁二有頂苦・集一也 兩方。若唯縁二有
頂苦集一者。金剛喩定廣通二滅・道法智一。初起
盡智唯縁二有頂苦・集一。是無下超二縁多地一之過上
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論長行文一云。此二
初生唯苦・集類。以下縁二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
頂蘊一爲中境界上故文唯縁二有頂苦・集一云事。論
判尤分明也。如何
答。有頂苦・集從二無始二來未レ斷レ之。今時創斷
レ之。故初起盡無生智。先唯縁二有頂苦集一。自
生二慶慰一。此位何可レ縁二下地苦・集一哉。若縁二下
地苦・集一者。更非二初唯苦・集類之本意一哉。是
以。見二今論文一云。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下縁二
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頂蘊一爲中境界上故文光
法師。釋二此文一云。然此二智最初生時。唯苦・
集類。以下縁二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頂蘊一爲中境
界上故。問。何縁初位唯縁二有頂苦・集一爲レ境。解
云。有頂苦・集從二無始一來。不レ能レ得レ斷。今時創
斷。故先縁レ彼自生二慶慰一文寶師・神泰・圓暉
等解釋。其意同レ之。任二此等定判一。初唯苦・集
類者。唯限二有頂苦・集一云事。甚分明也。更不
レ可レ異求之一。但於乙金剛喩定廣通二滅・道法智一
初起盡智唯縁二有頂苦・集一。是無下超二縁多地一
之過上云難甲者。凡於二超縁一可レ有二念作意・不
念作意之二種一。不念作意之時。雖レ超縁一地一。
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之義全不レ可レ遮レ之
也。故滅・道法智無間所レ起盡無生智。唯縁二
非想之苦・集一。可レ有二何相違哉
重難云。超縁通二多地一云事。不レ可レ然。見二今論
餘處二十八文一云。類智無間能生二無色一。法智
不レ然。依レ縁レ下故文若有下超縁多地一之義上者。
何法智無間不レ生二無色等時一哉。即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述下超有二二種一。一者超定。二者超縁。
此二種超倶至二第三一不至二第四一畢。引下婆沙
論百六十五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之文上。明知。
超縁者唯超二一地一云事是一何況光法師
餘處所引婆沙論中。明二超定相一云。如レ不レ能
レ越二二地一。所縁超定亦爾。故不レ入二第四一文而
勘二婆沙論百六十五説一。問。何故不レ能三超入二第
四一。答二。過殑伽沙數一諸佛世尊及聖弟子超
入諸定法一。皆如レ是故不レ應レ問。既於二超定一唯
超二一地定一同是超縁。寧可レ超二多地一哉是二
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六十五文一云。有説。法智品
但縁二欲界及彼滅・道一。縁二欲界及彼滅・道一無
間不レ得三即縁二無色地一。境以二極遠一故。由レ此
法智品非二無色等無間縁一文如二此文一者。滅・
道法智無間。爭可レ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盡智上
哉是三
答。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云事。先重如レ成
レ之。但於二今論餘處法智不レ然依レ縁レ下故之
文一者。法智唯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唯縁二無色
界境一故。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者。頓超二色
界四地一。必可レ背二不念作意超縁之相一。故法智
無間不レ生二無色等至一也。故光法師釋二此文一
二十八云。以下法智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縁無
色境一。不可三頓超二色界四地一故。法智無間不
レ生二無色一文滅・道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
初盡智上事。總見二盡智一之時。或縁二初靜慮一。或
縁二第二靜慮一。盡智・法智無間現起事。不レ背二
不念作意之超縁相一。故法智無間生二盡智一也。
其中念作意之時。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
集一初盡智上事。無二其過一也。縁二四靜慮空無
邊處滅・道二之類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
盡智上。准レ之可レ思。次於下光法師此二種超倶
至二第三一等釋。幷婆沙論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
之文上者。依二不念作意一論レ之也。故婆沙論云。
有説。如二所縁縁一故唯超レ一。謂觀行者不レ念二
作意二。於所縁縁一唯能超レ一。問。云何觀行者
於二所縁二超。答。彼由二不念作意一以二初靜慮一於二
九地境一一一別縁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文雜
心論九云。超越三摩提上下一至二第三一。及不念
思惟於二超縁一亦然文彼論子注云。不念思惟
者。率爾能縁超至レ三也文任二此等論判一。超縁
唯超二一地一者。就二不念作意一論レ之云事。尤分
明也。次於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如レ不レ能レ越二
二地一所縁超定亦爾之文上者。以二不念作意超
縁一望二超定一之時。超二一地一之義是同。故云二超
定亦爾一也。全非レ遮下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
之義上歟。次於下婆沙論有説法智品但縁二欲界一
等文上者。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云義意。不
レ許三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故。此文更非レ疑
也。若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者。必可レ背二不
念作意超縁之相一。故如レ此云也。滅道法智無
間生二盡智一中。有下不レ背二不念作意超縁相一之
類上。故念作意時自亦滅道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
頂苦集一初盡智上。有二頂何相違一哉
一義云。超縁不レ超二多地一者。且就二繋法一論レ之
也。滅・道是不繋法故。滅・道法智縁二欲界一。滅・
道全非レ縁二欲界繋一故。彼無間生下縁一有頂苦
集一初盡智上。更不レ背二超縁之法一也。但就下此義
會類智無間能生二無色一法智不レ然依縁二下地一
故之論文上者。法智唯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唯
縁二無色境一。而苦・集法智無間決定不レ可レ生二
無色等至一。滅・道法智雖レ縁二不繋滅道一。滅道
法智以二苦・集法智一爲レ首故。又不レ生二無色心一
也。以乙婆沙論二十八謂生二上二界一必不レ起二法
智一。以レ厭二下苦・集諦一故。不レ欲二重觀一。既不レ觀二
下苦・集一。亦不レ觀二下滅・道一。以下滅・道智用二苦・
集智一爲中上首上故之文甲。可レ爲二例證一也。於二盡
智一者。總見二盡智一之時。縁二初靜慮第二靜慮
等一之類有レ之。故假令苦・集法智無間生二彼
盡智一事。非理可レ遮レ之。故亦滅・道法智無間
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起盡智上。所レ不レ遮レ之也
問。未曾得他心智。可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耶
 答。可レ有下或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
法一。或不レ知云二義邊上也 兩方。若未曾得他
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者。光法師所引婆沙
論九十九中。雖レ述下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
所法一。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未曾得心心所法一之
旨上。未レ云三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
定知。不レ知レ之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未曾得
勝。曾得劣也。何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得
心心所法一哉
答。此事雖レ難レ測。暫二盡推一云。義未曾得
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或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
得心一云二義邊。隨二義門一可レ有二其通局一歟。所
謂以二獨覺所起未曾得他心智一可レ云レ知二聲聞
所起曾得心心所法一。餘乘相望之時。其智用
勝劣雲泥故。曾得・未曾得是不二同類一。而雖
レ似レ難レ知之。以二勝乘最勝品之智一。猶可レ知二
劣乘微弱之心一也。是以。如來他心智知二聲聞
所起見道心一之時。如來他心智定可二曾得一。如
來無二未曾得功徳一故。見道心定可二未曾得一。
見道必念念未曾得故。若爾。餘乘相望之時。
是豈以二曾得他心智一非レ知二未曾得心一哉。而
又餘乘相望之時。以二未曾得他心智一知曾得
心一事。何理能遮レ之哉。若就二自乘中一論レ之時。
未曾得他心智不レ可レ知二曾得心一。曾未曾得是
不二同類一。而以下勝劣不二雲泥一之智上難知レ之故
也。是以。光法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云。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有二十五種一。謂欲界及四靜慮。各
有二下中上三品心心所法一。曾得有漏他心智
有二十二一。謂四靜慮各有二下中上三品他心智一。
此中初靜慮曾得有漏他心智下品者。能知二
欲界三品及初靜慮下品曾得有漏心心所
法一。如レ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曾得有漏上品
他心智。能知二欲界及四靜慮各三品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一。如三曾得有漏他心智知二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一。未曾得有漏十二種他心智。知二
十五種未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一亦爾文 取
意 又婆沙論百云。然他心智能知二同類心心
所法一。非二不同類一。謂有漏者知二有漏一。無漏者
知二無漏一。曾得者知二曾得一。未曾得者知二未曾
得。法智品者知二法智品一。類智品者知二類智
品一文此等文。是暫就二自乘中一論レ之。故不レ云二
曾得・未曾得互知之也。全非レ遮二餘乘相望
互知レ之邊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總朿云レ之。
或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或未曾得智知二未
曾得心一。或曾得智知二未曾得心一。或未曾得智
知二曾得心一之四類不同可レ有レ之也
重難云。就二自乘中一。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
得心一云事難レ思。依二何理一能遮二未曾得他心
智不知二曾得心一哉。依レ之勝地根位之他心
智知二劣地根位之心一。例可レ等哉是一
次餘乘相望時。勝乘未曾得他心智知二劣乘
曾得心一者。又就二自乘中一。何勝根未曾得他心
智不レ知二劣根曾得心一哉是二
次獨覺未曾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曾得心一者。又
獨覺曾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未曾得心一哉否
是三
次婆沙論第百卷文。標下然他心智能知二同類
心心所法一非中不同類上。猶其所レ簡二不同類中一。
所レ擧有漏・無漏法智品・類智品之四種者。互
不二相知一事。決定而無レ有二改轉一。此一具所二
列擧之曾得・未曾得。依二所望一有二互相知一
云事。太難レ思哉是四
次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偏就二有漏他心智・
有漏心心所法一。分二曾・未曾得一。約二無漏一不レ分
レ之。其意如何是五
答。心心所法一實自相。幽隱頗難二現量證知一
故。他心智證知之時。有二種種決定相一。其中曾
得・未曾得。是不同類心故。以自乘中智一輒
不レ知二不同類心一也。但於下勝地根位之他心
智知二劣地根位心一云例難上者。雖二上地・下地
異一。上地勝下地劣故。於二同類心中一。以二上地
勝智一知二下地劣心一事。何可レ爲二難義哉。重
意*云。以二勝地根位望二劣地根位一之時。只
以二勝劣一爲二各別一。故勝智易レ知二劣心。依レ之能
知レ之。曾得・未曾得相望之時。其不同類之
義。非下依二勝劣一分之。只曾得種姓是異故。名二
レ之不同類一故。今此不同類義互難レ知レ*之也。
次於下就二自乘中一何勝根未曾得他心智不
レ知二劣根曾得心一哉云難上者。自乘中勝劣非
レ如二餘乘懸隔。故猶不レ知レ之也。次於レ獨覺曾
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未曾得心一歟云疑上者。佛最
上利根故。以二佛曾得他心智一雖知二餘乘未
曾得心一。獨覺其根不レ及二如來一。故以二獨覺曾
得他心智一難レ知二聲聞未曾心一歟。次於下婆
沙論簡二不同類心一中。於二有漏・無漏・法智品・
類智品之四種者。不二相知一事。決定無二改轉一。
何一具所レ列曾・未曾得。又可レ許二相知義一哉
云難上者。彼婆沙論所レ簡六種不同類心。悉皆
非レ擧下一切時不二相知一之類上。設有時而云三不
同類心不二相知一之義者。擧レ之故。隨レ應有下一
切時不二相知一。又時而不二相知一之類上事。何強
可レ痛レ之哉。次於二無漏他心智一。不レ分二曾得・未
曾得一事。上已就二有漏一分別曾得・未曾得一故。
准レ之可レ知。故略不論レ之也 一義云。無レ簡
別自乘・餘乘一。若未曾得他心智欲レ知二曾得心
心所法一者。可レ知レ之。然不レ知者。起二易レ起曾
得他心智一。足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何煩起二難
レ起未曾得他心智一可レ知レ之哉。故不レ云三未
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也。是以。光法師釋二無
漏他心智不知二有漏心云。無漏心勝難レ可
レ知故有漏他心智不レ能レ知レ彼。要起二無漏心一
方能知レ彼。所以知二他無漏心一。作二道下四行
相一。有漏心劣易可レ知故。有漏他心智足二能
知彼。故不レ起二彼無漏他心智一。所以者何。有
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數數修習。起時即易。無
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不二多修習一。起時即難。
有漏起易故。知二他有漏心一。還起二有漏他心
智一。無漏起難故。知二他有漏心一。不下作二苦・集八
行一觀上。起易足レ知。誰復捨レ易從レ難文以二此釋一
可レ爲二其例證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諸難皆
被レ遮畢。就二此義一重難答。其趣只可下如二解
釋一問答上。可レ見二彼解釋問答一也
  此義宜歟
問。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云。上
地下中品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無
漏心心所法一文付レ之。上地勝。下地劣也。何
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
耶。是以。上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見相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無漏三品者。依二根姓*之差別一分二三品不
同一。故以二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一。望二下地中
上品無漏心一。彼下地無漏心。依地雖レ劣其根
品勝。故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
品無漏心一也。但於下上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
下地三品有漏心一云例難上者。有漏心亦依二
三根一雖レ分二三品一。有漏種姓似而非レ眞。故一
相續身中成就三品一。有漏心心所法。其品類
非レ有二懸隔差降一。有漏繋地堅牢故。依地上
下其勝劣雲泥也。故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
地三品心一也。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今
例難一云。有漏無漏心心所法建立各異。謂有
漏心心所法依二相續建立。有三一身相續中
成就三品有漏心心所法一。無漏心心所法依二
根品一建立。無二一身相續中成就二品無漏心
心所法一。況有レ成就三一者。建立既別。故知有
レ異文
尋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三云。如何説下一
補特伽羅成就九品道一斷中九品惑上。此道差別
九二根有下異。由二因漸増長一。後道轉増。如レ次
能令二多品惑斷一。或諸種姓各有二九品一。成二一
九品一必不レ成レ餘。故前後言無二相違失一文任二
此文一。於二一種姓中一成二九品無漏心一見若爾。
約二此九品一上地下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
品無漏心一耶
答。見二光法師餘處解釋一。或云。問。如二上忍現
行一未來下忍住二不生法一。非二等流攝一。應二是刹
那一。如何但取二現忍一。解云。苦忍名二一刹那一由
レ具二二義一。一者現行。二非二等流一。如二不生下忍一
雖レ非二等流一而闕二現行一文此釋。明下上品忍與二
下品忍一不爲二同類因一見或六云。若依二徳光論
師解一。九地各能修二九地聖道一。九九八十一種
聖道展轉相望。皆得レ爲レ因。此亦據乙同性同
品應下依二九地一修上者甲説故。得二展轉爲因文任二
此釋一。亦九地所修聖道互爲二同類因一者。付二
同性同品道一論レ之。若異品相望之時。設雖二
上地所修一。設雖二下地所修一。上品道與二下品一
不レ爲二同類因一見既同性内九品道相望之時。
上品與二下品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准レ此思レ之。上
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不レ可レ知二下地中品上品
心一也。重案二其理一。於二同類因一者。上地道與二下
地道一爲二同類因一。於二他心智一者。下地他心智。
不レ知二上地心一。是則爲二同類因一之法。上地猶
不レ縁レ之。況下地上品與二上地下品不レ爲二同
類因一。豈還有上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上
品心一哉。此是無漏法眞實種姓。雖二下地上
品一勝二上地下品一之故也
重難云。就二一種姓内九品一。上地下品無漏他
心智。猶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心一云事。不レ可レ然。
同一種姓所二成就一九品也。何上地下品他心
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哉。是以。於二有漏心心
所法一者。一相續身成就三品心心所法一。故上
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定メタリ。以
レ之准知。一相續身所成九品。無漏心心所法
也。尤上地下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
哉。若雖二一相續身所成就九品一。猶上地下品
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心一者。以三一相續
身成二三品有漏心一爲二其由一。成三上地下品有
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頗難レ得二其理一哉
是一
抑就二有漏心心所法中一。可レ有下殊二加行生ニシテ三
品一差降懸隔上。所レ謂如二順決擇分善根等一也。
彼位專修二相應行地轉根一。止二劣品種姓現行一。
令レ起二勝品種姓心一。故依不レ捨レ劣得レ勝。雖三
一身成二三品一。於二其勝劣一者雲泥也。而於レ此
乍レ許三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於二一
種姓中無漏九品一。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
地中上品一云事。甚難レ思哉是二
況今論中。簡下劣品他心智不知二勝品心一之
時。雖レ述レ於二勝地根位一。未レ簡下就二同姓中九
品一。下品等他心智不知二上品等心一。若實不
レ可レ知レ之者。何論文一具不レ簡レ之哉是三
加レ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中。雖レ述下無
漏心心所法依二根品一建立上。無三一身相續中
成就二品無漏心心所法一。況有レ成就三一者。
建立既別。故知有レ異。未レ云二同根中九品相
望之時。下品他心智不知二上品心一哉是四
答。無漏法其種姓眞而非レ似故。設雖二一種姓
所成就九品一。其差降分明也。故上地下品他
心智。不レ可レ知二下地上品心一。有漏法其種姓
似而非眞。故三品勝劣強無二差降一。故三根
所起有漏心。一相續身成就之一。其體性繋地
堅牢。故依二地上下一其勝劣雲泥也。故上地下
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更不レ可レ例二無漏一。
但於下有漏心心所法。以上一相續身成二三品一
爲二其由レ成下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之義上。若爾。一種姓中九品之一相續身成
就之一。何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哉云難上者。無漏ハ三根所起無漏一相續身
無レ成就之一。而有漏法三根所起有漏一相續
身成就之一。故知。有漏心三根所起強。無二差
降一云事。此則以三一相續身成就三品一測レ之。
知下其品類無二其差降一云事上。故以二一相續身
所成就邊一爲レ由成下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
地三品心一之義上也。無漏法設一身所成就。設
一身不成就。其性自レ本勝劣分明。故更不レ可
レ例二有漏一。所詮以二一相續身所成就一爲レ由事。
三根所起其勝劣雲泥者。一身不レ可レ成レ之。而
已成レ之。定知。無二懸隔勝劣一云事爲言非
レ云三一切皆一身成立無二勝劣一也。次於下許三順
決擇分善根三根勝劣可二雲泥一。猶上品下品
他心智知一下地三品一。何一身所成就無漏九
品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一哉云
難上者。順決擇分善根。猶有漏法三根所起一
身成就之一故。不レ可レ似二無漏一。故猶上地下品
智知二下地三品一也。次於下今論於二勝地根位一
之文上者。暫就二大都勝劣一擧二地根位一也。非四許
云三爾一種中九品下品他心智。知二上中品
心一也。若以二文不簡云レ知レ之者。又未レ得下曾
得・未曾得不二相知一之旨上。豈以レ不レ簡可レ云二
相知一哉。次於二婆沙論中不レ簡レ之云難一者。
是又暫略不レ論レ之也
問。下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耶 進云。今論云。地謂下地智不レ知二上地
心一文付レ之。無漏法不繋故。依二地上下一分二
勝劣一不レ及二根勝劣一。若爾。下地上品他心智。
何不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哉。是以。九地道互爲二
同類因一定。相例可レ同哉。何況上地下品有漏
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見此則有漏根三品
勝劣。不レ及二地上下勝劣一故也。准レ之思レ之。下
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尤可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
哉。如何
答。縁レ境義。下地心縁二上地心一少レ難。就レ中。
他心智現量證知幽隱他心一。其義稍難。故下
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一也。況於二有
漏他心智一者。下地上品有漏他心智。不レ知二
上地下品心一。其理決定。一具所二建立一無漏他
心智。豈可レ有下知二上地一之義上哉。是以。今論
中。或云二地謂下地智不知二上地心一。或定下五
依二四靜慮一。自下地爲境。此意也。但於下無漏
法不繋故。依二地上下勝劣一不レ可レ及二根勝劣一
故。下地上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云難上
者。無漏雖二不繋一縁レ境義。下地智知二上地心一
稍難。故下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也。次於下九地聖道互爲二同類因一云例難上
者。同類因不レ簡二地上下一。與二等勝一爲レ因故。
設雖二上地一與二下地等勝一可レ爲レ因也。縁レ境
義。下地智知二上地難。而不レ似二同類因一。故下
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也。故光
法師餘處六解釋中。釋二此疑一云。縁レ境義別。
爲レ因義別。不レ可レ爲レ例文次於下有漏根三品
勝劣不レ及二地上下勝劣一。故上地下品他心智。
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准レ之無漏地上下勝劣不
レ及二根三品勝劣一故。下地上品他心智。可レ知二
上地下品心一云難上者。自レ本縁レ境義。下地智
知二上地心一難。故下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
地下品心一也。全不レ可レ准例上地下品有漏
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也
問。見道十五心悉可レ爲二聲聞他心智所縁一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且據二初説一。但言下二念
後十三念皆亦容作二他心智所縁一文付レ之。
見二今論文一云。聲聞法分加行。若滿知二彼見
道初二念心一。若爲三更知二類分心一故。別修加
行至二加行滿一。彼已度至二第十六心一。雖レ知二此
心一非レ知二見道一文如二此文一者。聲聞他心智唯
知二見道初二念心一見何況婆沙論云。若他心
智知二見道一者。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文若十五
心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者。爭可レ有下決定先起二
無漏法智一之義上哉
答。聲聞所起他心智。知二一有情所起見道心一。
唯雖限二二念一。知二多有情所起見道心一之時。
何無下十五心皆*爲二他心智所縁一之義上哉。光
法師此師後十三念皆亦容レ作二他心智所
縁一之解釋。顯二此意一也。但於二今論文一者。光法
師釋二此文一云。且據二初説一但言二二念一文次於下
婆沙論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之文上者。起二他
心智一始欲レ知二見道心一之時。要先自二初念一可
レ知レ之。故云三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也。云下爾後
重起二他心智一知二見道心一之時。起中類分他心
智上之義。全非レ所レ遮也
問。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可レ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耶 答。不レ可レ知レ之也 兩方。若知レ之者。
麟喩獨覺無二並出之義一。爭可レ有下麟喩獨覺
所起他心智。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之義上哉 若依
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述三麟喩法分加行若滿
知二彼見道初二念心一。何可レ嫌下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之義上哉。是以見二婆沙論九十九文一云。麟喩
獨覺亦定得レ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能
縁一。亦説二現起一。餘世界中有二麟角喩獨覺出
世無二理遮一故文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縁二
麟喩獨覺心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麟喩獨覺者。最上利根之人二。唯樂二獨出一。
故不レ可レ有二二麟喩並出之義一。是以今論餘
處十三文云。麟角喩者。謂如二獨居一文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引二婆沙論一三十云。麟角喩者。根極
勝故。樂二獨出。故當レ知。如レ佛如無三有レ二並
出二世間一文既無二並出之義一。爭可レ有下麟喩獨
覺可レ起他心智。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之義上哉。依
レ之見二光法師餘處十二解釋一云。又婆沙九十
九云。問。佛得レ縁二佛他心智一不。有説。不レ得。所
以者何。無二二如來倶出世故。復有説者得。
此説二能縁一不レ説二現起一。問。獨覺得レ縁二獨覺
他心智一不。答。麟角喩者。准レ佛應レ知。又一説
云。有作二是説一。麟角喩獨覺亦定得レ縁二麟角
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能縁一。亦説二現起一。餘世
界中有二麟角喩獨覺一出レ世。無二理遮一故。雖
レ有二二説一。然無二評家。前既不レ言二有説一。且
以二前説一爲レ正文任二此釋一。就三麟喩獨覺縁二麟
喩獨覺他心智一。得・不得有二三師異説一之中。
以丙或云レ不レ得三麟喩獨覺縁二麟喩獨覺他心
智一。或云下雖レ得レ之説二能縁一不説二現起一之二
説中。前説爲乙正判甲。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不
レ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云事。此解釋尤分明也。但
於下今論麟喩獨覺知二見道心一云文上者。且就
レ容レ有談レ之歟。次於下婆沙論麟喩獨覺亦定
得レ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現起一之文上者。
光法師既判二不正義一之上者。不レ及レ劬二勞
之一也
尋云。不レ得三麟喩獨覺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
云師意。麟喩獨覺知二見道心一者。知二誰人心一
乎 答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見道四
念心一耶 進云。今論中。述二二・三念・一切一。麟
喩獨覺唯判レ知二見道三念心一也 付レ之。麟
喩獨覺起二他心智一。用二五念加行一見若爾。知二
第八心一畢。更五念加行滿。何無下知二第十四
念一之義上哉。尤可レ云レ知二四念心一也。依レ之見二
正理論七十三文一云。有説麟喩知二四刹那一。謂
初・二心・第八・十四。此言應レ理文設雖二今論
意二。何不レ許二此義一
答。今論中。述三麟喩獨覺他心智知二見道心一。
偈頌云。聲聞・麟喩・佛。如レ次知二見道。二・三念・
一切一。長行述。麟喩法分加行。若滿知二彼見道
初二念心一。若爲三更知二類分心一故。別修二加行一
至二加行滿一。知二彼第八集類智心一。以三此但由二下
加行一故。有説。知二初二及第十五心一。雖レ擧二二説一。
倶云レ知二三念一。不レ擧下知二四念一之義上。明知。今
論意。不レ存下知二四念一之旨上云事。但於乙知二第八
心一畢。更五念加行滿。知二第十四心一者。何無下
知二四念一義上哉云難甲者。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作二四
解釋一。即彼釋云。解云。欲レ知亦得。而不レ知者。
見道位心總有二二分一。一法分。二類分。知二初二
念一是法分。如二第八念一是類分。既具知レ二其
心萎歇故不二更知一。又解。欲レ知亦不レ得。初修二
加行一知二初二念一。第二復以二五心一爲二加行一知二
第八心一。至二第三一更修二加行一。其力微劣。以二五・
六心一爲二加行一不レ能レ成也。又解。前心稍劣。
五心加行即能得レ知。後心漸勝。以二五・六心一
爲二其加行一不レ能レ知也。又解。知二初二念一已。
意欲レ知二彼第三苦類忍心一。五心加行。至二加
行滿一乘知二第八集類智心一。以二彼第三第八
所縁苦・集一物因果義分一。知時即易。雖レ不レ能
レ知二第三一能知二第八。知二第八一已。更欲レ知二彼
第九滅法忍心一。用二五心一爲二加行一。不レ知二第十
四道法智心一。以二彼二心所縁各別一。一縁二有
爲一。一縁二無爲。非二是一物一。知時即難。故不
レ能レ知。設用二六心一爲二其加行一。亦不レ能レ知二第
十五心一文任二此解釋一可レ思二其意一也。次於二正
理論説一者。論師所存各別也。不レ及レ和會之一。
故光法師引二正理論今文一畢云。正理故ラニ違二
此論一。即取二第三一文
尋云。今論二師中。以二何師一爲二正義一耶
答。禪那院云。以二初師一可レ爲レ正歟。又正理論
中。上如レ次擧二今論初二師一畢。次述二第三師
義一云。有説。麟喩知二四刹那一。謂初・二心・第八・
十四。此言應レ理。所以者何。許四從下知二初・二念
心一已上唯隔二五念一知乙第八心甲。若復更修二法分
加行一。經二五念一頃加行應レ成。何不レ許レ知二第十
四念一文此文閣二第二師一難二初師一。而光法師
引二此文一畢云。正理故ラニ違二此論一。即取二第三一
文以レ之思レ之。今論意。初師爲レ正見
又尋云。正理師意。如四以下知二四念一云師上爲乙所
存甲歟
答。正理・顯宗兩論中。倶評下取知二四念一云師上
也
難云。若爾。何故顯宗論中。不レ改二二・三念・一
切之偈頌一耶
答。顯宗論中。長行中雖三評取之一。不レ改二偈頌一
常有レ之歟。即
問。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歟 答。暫可二各別行相一也 兩方。若各別
行相者。同盡無生智後得智所作行相也。何
可レ云二各別行相一哉。況彼兩種之行相。名言
雖二不同一。難之其義門有レ異哉 若依レ之爾者。
既諸論各別擧レ之。尤可二各別行相一也。如何」
答。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與二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一同異事。諸論説相幽玄暗。雖レ難レ測二其實
義一。先案二兩種之行相一。其四種行相之相頗難二
全同一歟。凡觀行者。依二先加行位要期意樂
各別一。證二羅漢果一之後。至二後得智中一所作之
行相。我已知レ苦等與二我生已盡等一。兩箇四種
行相是異歟。所謂觀行者。先加行位。謂我當
レ證二羅漢果一之時。要應レ起下於二四諦理一已知・
已斷・已證・已修之審察智上依二此意樂力一。證果
之後至二後得智中一作下知二我已知一等上。不レ應三更
知等之行相。分別盡無生智之差別一也。是以
正理論七十三中。釋下依二先加行要期心一。作中我
已知レ苦等四行相上云。諸觀行者。本修行時。
定起二如レ斯要期意樂一。謂我當レ證二阿羅漢時。
要應レ起二此自審察智一。故今出觀此智必生。爲
レ令三此生二所起之智一。隨レ應建立盡無生名一文
又觀行者。先加行位起二如レ此欣求意樂一。謂云
何當レ令二我生永盡一。乃至云何當二更不受二後
有一。而證果時。彼所欣求已果遂故。至二後得智
中一。作二我生已盡等之行相一。自生二慶慰一也。故
婆沙論二十九中釋下依二先加行意樂一。有中我生
已盡等行相上云。一由二意樂一。謂加行時起二此意
樂一。云何當レ令二我生永盡一。廣説乃至不レ受二後
有一文依二先加行意樂不同一。兩箇四種行相各
別作レ之云事。今正理・婆沙論文分明歟。況
見二婆沙論二十九文一。問。十六行相外有二無漏
慧一不。若無者。品類足論復云何通。如レ説。云
何盡智。謂如實知二我已知レ苦已斷レ集已證レ滅
已修道。云何無生智。謂如實知下我已レ知苦不二
復知一。乃至我已修レ道不中復修上。如レ是二智何
行相。檢二契經所説一。復云何通。如レ説實可レ知。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レ受二後有一。是
何行相取要若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
盡等四行相者。何引二經論文一各別可二擧難之
哉隨答二此問一之時。各別儲レ答。若同行相
者。兩段各別可レ答レ之哉。同論第百二卷有二
此問答一。其旨如二問答一。任二此等文一。我已知レ苦
等與二我生已盡等一。各別行相云事分明也。但
於下同盡無生智後得智行相。何可二各別一哉云
難上者。雖二同盡無生智後得智行相一。意樂各異
故各別作レ之。何有二所背一哉。次於下兩箇四種
行相名言雖レ異。難之其義有レ異哉云難上者。
兩箇四種行相相望之時。我已證レ滅我已修
レ道與二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一。雖レ似二其義不異。
引二彼兩箇四行相一先加行意樂其趣異。故所
引行相中。雖レ有二相似一。更不レ可二混亂一也
問。正理論意。得二非擇滅一時。無生智轉可レ云
耶 答。不レ可レ云下正得二非擇滅一刹那無生智
轉上也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三云。得二
彼滅一時此智方轉文付レ之。或於二煩惱一。或
於レ生得二非擇滅一者。尤可レ在二金剛心位一。若
爾。得二彼滅一之時。爭可レ有二無生智轉之義一哉。
是以。見二婆沙論三十二文一。述下或於二煩惱一。或於二
所潤生一。得中非擇滅上云。若不レ起レ定者。離二非
想非非想處染一加行道時。得二非擇滅一。若起
レ定者。至二第九無間道一時。得二非擇滅一云云 兩
處之文取
意抄
レ之
設雖二正理論意一。何可レ許下得二非擇滅一之
時。無生智轉義上哉。如何
答。披二婆沙論第三十二卷一。或述煩惱非擇滅
得時一云。聖ハ於二修道一不レ退レ法者ハ離二欲染一時。
不レ起レ定者ハ加行道時。於二欲界修所斷煩惱一
得二非擇滅一。若起レ定者。隨至二彼彼無間道一時
得二非擇滅一○乃至離二非想非非想處染一。隨二
所應一當レ説文或述下生二非擇滅得一時上云。不レ退
レ法者ハ離二非想非非想處染一時。不レ起レ定者ハ加
行道時。於二非想非非想處一一生得二非擇滅一。
若起レ定者。要至二第九無間道一時。於二非想非
非想處一一生得二非擇滅一文任二此等文一。得二煩
惱幷所潤生非擇滅一。無レ至二金剛心以後一。設
雖二正理論意一。更不レ可レ背二此理一。若爾。正得二非
擇滅之刹那。更不レ可レ有二無生智轉義一也。
但於下正理論。得二擇滅一時。此智方轉之文上者。
時解脱聖者。金剛心位不レ得二煩惱非擇滅一。故
無無生智起義一。對レ之。不時解脱聖者。金剛
心位得二彼滅一。故得二無生智起一。故云下得二彼滅一
時此智方轉上也。全非レ云下正得二彼滅一之刹那
即此智方轉上也
問。無生智後得智可レ縁二非擇滅一耶 答。可
レ縁二非擇滅一也 兩方。若縁二非擇滅一者。見二婆
沙論二十九文一。釋下我已知レ苦不二復更知一等行
相上云。實知三我已知レ苦不二復知一者。縁レ苦二行
相攝。謂苦・非常。我已斷レ集不二復斷一者。縁レ集
四行相攝。我已證レ滅不二復證一者。縁レ滅四行相
攝。我已修レ道不二復修一者。縁レ道四行相攝文
此文已以二盡無生智後得智一。攝屬四諦智一。定
知。不レ可レ縁二非擇滅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會下有餘於レ此作二是
難一言。若詫二無生一名二無生智一。則無生智縁二非
諦法一。是則所説違害自宗一之難上云。彼不二審
察一。設二此難詞一。我上已言下於二出觀後一方起二如
レ是分別智一故上文此文分明ニ無生智後得智縁二
非擇滅一見如何
答。無生智後得智作下不二復更知一等解上。故兼
可レ縁二非擇滅一云事。道理尤必然也。即一方
難。所レ擧之正理論文。其旨實分明哉。但於下
婆沙論配釋四諦智一之文上者。入觀之時。於二
盡無生智上一有下我已知レ苦不二復更知一等之
理上。故出觀之後得智中。作二此分別一也。故觀
内四諦智中義分而備レ之故。以二我已知等一判
屬二四諦智一也。正出觀之時所レ作之我已知レ苦
等之行相。非レ云二即四諦智攝一歟
問。光法師意。依身欲界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
果一人。無生智現前位。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耶
答。不レ可レ縁レ之也 兩方。若縁レ之者。非擇滅
得隨二命根衆同分一判二性類一。若爾。彼得定可二
欲界繋一。何無色界心可レ有下縁二欲界繋法一之
義上哉。況又不レ背二初唯苦集類之理一哉 若
依レ之爾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會下若詫二
無生一名二無生智一。則無生智縁二非諦法一之難上
云。或許三此智縁二無生得一。此苦諦攝非二非諦一
故文若彼位無生智不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者。此釋
意約二彼位一。如何可レ會二有餘之難一哉。如何」
答。依身欲界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果一人。無生
智現前位。不レ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也。其理即如二
一方疑難之趣一。但於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
者。或許三此智縁無生得一之釋意。有餘付下詫二
無生一云言上。若爾。無生智可レ縁二非諦法難故。
爲二救二此難一。詫二無生一者縁二無生得一也。全非
レ縁二非諦法一救許也。一切時無生智。皆非レ云
レ縁二無生得一也。但彼位無生智。雖レ不レ縁二非擇
滅得一。縁二無生得一之智種類故。詫二無生一名二無
生智一云事。全不レ可レ有二相違一也
問。論文云。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理一
現照轉故文爾者。光法師意。今此文爲二有部
會通一。爲當經部釋歟 答。光法師意有部會
通可レ云也 兩方。若有部會通者。見二論文一。
上云。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文光法師釋二
此文一云。西方沙門經部等計文隣二此文一云。然
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理一現照轉。故文
文相起盡無レ諍可レ云二經部師義一哉。是以。見二
寶法師解釋一。一具牒具此文一畢云。述二異釋一
也文若依レ之爾者。盡無生非レ見者。專薩婆
多宗所談也。而本論中。於二盡無生智一説二見
言一故。爲レ會レ之云下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等上。
定是可二有部會通一哉。如何
答。光法師意。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等之論
文。專有部會通可レ云也。所以然一者。有宗意。
定盡無生非レ見。而本論中。於二盡無生智一説二
見言一故。專所レ可レ痛也。依レ之會下然説二見言一
乘二言便一故等上。是非有部會通一哉。故光法師
於下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之文上者。雖レ判二
西方沙門經部等計一。於下然説二見言一等文上者。
只云レ通二本論文一不レ云二經部計一。定知。不レ存二經
部師釋云事。何況見二正理論七十三文一。問。是
不二二智非見性攝一。如何乃言二智見明等一。答。
有作二是釋一。乘二言便一故等。此則就二薩婆多自
義中一致二今問答一。明知。今論然説二見言一等文。
非二經部義云事。但於乙隣有説無漏智亦作二
如レ是知一之文。云下然説二見言一等故上。可二經部
義一云難中者。雖二文相相續一更不レ可レ云二一師
義一。見二論文一。上引二本論文一畢。致二如何無漏智
亦作二如レ是知一之問難一。釋二此問難一擧二二師説一。
所謂迦濕彌羅諸論師説。從二二智一出二後得
智一中。作二如レ是知一故無レ有レ失者。薩婆多宗義
也。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者。述二經部宗
義一也。已上二師義畢後。然説二見言一等者。又
還薩婆多宗本義。會二本論文一。故以二隣次一即
不レ可レ云二經部義一也。次於寶法師解釋一者。
以二文相隣次一一具牒レ之。判レ述二異釋一也。此則
人師異釋也。更不レ及二和會一矣
問。無生智與二盡智一可レ爲二同類耶 答。可
レ爲二同類因一也 兩方。若爲二同類因一者。同類
因名二等勝爲レ果之義一。無生智與二盡智一何可
レ爲二同類因一哉。是以。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或彼
盡智非二無生智爲レ因故生一。不レ名二因圓一文加
レ之。披二今論餘處六文云。諸無生智唯與二等
類一爲二同類因一。更無レ勝故文此等文無レ諍無生
智與二盡智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見 若依レ之爾者。
正理論中。見・修・無學三道互爲二同類因一見准
而思レ之。無生智與二盡智一何不レ爲二同類因一哉」
答。無學勝進道位。九智・十智隨レ應現修者。今
論疏定判也。若爾。已生無生智與二可生不生
盡智一。尤可レ爲二同類因一也。故正理論七十三云。
謂有盡智非二無生智爲レ因故生一。無下無生智
不中以二盡智一爲レ因故起上文謂有盡智非二無生
智爲レ因故生一者。指二初盡智一也。翻レ之思レ之。
有盡智以二無生智一爲レ因故生云事。尤分明
也。但於下可レ背等勝爲レ果之義一云難上者。同
是第六種性。無學所得盡智無生智也。何可
レ有二勝劣差異一哉。次於二光法師解釋者。無生
智必以二盡智一爲二同類因一。盡智之中有下以二無
生智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之類上。故如レ此云也。次於二
今論餘處文一者。暫據二一相漸次進修之類一。
云下唯與二等類一爲中同類因上也。以レ實云レ之。無
生智與二盡智一爲二同類因一之義可レ有也
問。離繋得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歟 答。唯
限二無間道一也 兩方。若唯限二無間道一者。離
繋得能證道種類萬差也。何唯限二無間道一哉。
是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十八中。以二滅道
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所得無漏
離繋得類智品攝判。若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性
類一者。寧非二法智品攝一哉。何況道類智位及
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隨二無間道一判二性類一
者。是不二見道・修道雜亂。學・無學道混濫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百五十八中。判二離繋得
性類一云。擇滅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以三諸
擇滅自無二作用。但由二道力一求レ證。彼時引二彼
得一故文此文意由二道作用一引起離繋得一名二
能證道一。故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云事分明也。
如何
  可レ見二次下論義一
問。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歟 答。唯
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也 兩方。若唯
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者。離繋得種類
萬差也。何唯隨二能證道一可レ判二其性類一哉。是
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十八中。以二滅道法
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所得無漏離
繋得類智品攝判。若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性
類一者。寧非二法智品攝一哉。何況道類智位及
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隨二能證道一判二性類一
者。是不二見道・修道雜亂。學・無學道混濫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已於二離繋得一有二能證之功一。
尤隨二能證道一可レ判二性類一哉。依レ之披二婆沙論
百五十八文一云。擇滅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
以三諸擇滅自無二作用一。但由二道力一求レ證。彼時
引二彼得一故文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
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能證道者。是無間道也。彼道現起能斷二
惑障一。與二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能引起離繋得一
故。名二能證道一。故唯隨二此能證無間道一所レ判二
離繋得性類一也。是以婆沙論百五十八云。擇滅
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以三諸擇滅自無二作
用一。但由二道力求レ證。彼時引二彼得一故文隨二能
證道一判二性類二事。立レ理釋成之旨。此文尤分
明也。更不レ可三異求之一。況見二今論餘處四文一
云。若有學道所引擇滅得即有學。若無學道
所引擇滅得即無學文此文亦隨能引無間
道一。判二性類一之旨分明也。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
若有學道所引擇滅得即有學。隨二能證道是
有學一故。若無學道轉根時所引擇滅得即無
學。隨二能證道是無學一故文解釋文炳焉者哉。
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五十七文一。或明二有漏離繋得
界繋一云。擇滅者。謂欲界下三靜慮五蘊擇滅。
彼世俗道類。得皆色界繋。以二下地擇滅有漏
得。皆上地近分攝一故文若有下隨二能證無間道一
不レ判二性類一之義上者。下地法上擇滅有漏得。
是不レ通二上地根本地攝一哉。或百五十八述二欲界
見・修所斷法無漏離繋得。唯未至定攝義一云。
評曰。此中初説爲レ善。諸離繋得必由二斷對治
力所引一起故文若有下隨能證道一不レ判二性類一
義上者。是爲レ成二唯未至定攝義一。可レ儲下必由二斷
對治力所引一起故之由上哉。但於下光法師所引
婆沙論中。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
斷染一時。所得無漏離繋得類智品攝云文上者。
以レ實云レ之。彼無漏離繋得可二法智品攝一。故
婆沙論云。若類智品攝亦不レ應レ理。彼斷及
得法智所證故文但評曰。此中初説爲レ善。以二
類智品是彼不共決定對治一故者。論彼離繋
得正性類。雖二是法智品攝一。由二類智不共決定
對治義邊一。且攝屬類智品中一爲言
二
實是法智
品攝故。專順隨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之義
也。次於二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一
者。現起無間解脱道。見道修道相替。有學無
學各別之時。不下隨二現起無間道一判中離繋得
性類上。道類智位未來修擬二無間道修道一攝二道
品一。初盡智位未來修擬二無間道無學道攝二道
品一。故隨彼未來所修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
類一。故無見・修・無學三道雜亂之過一。亦不レ背下
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之理上也
重難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會通之旨不
レ可レ然。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
時。所得無漏離繋得。實法智品攝者。評家可
レ嘆二後説爲善。何判二初説爲善哉是一
次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隨二未來所修無間
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云事。甚難レ思。以三能證道
名二引因道一。而光法師餘處三解釋中。引因義
云。引因謂同類因。能引二彼離繋得一起爲二等
流士用果一文以二未來所修道一不レ可レ名二引因一。
未來無二同類因一故也是二
何説婆沙論六十六中。述下有漏道證二中間二果一
名中沙門果上。擧二尊者僧伽筏蘇説一云。以二世俗
道一離レ染時。亦修二未來諸無漏道所得二果一。
是彼果故亦得レ建立沙門果名一文正義家破
レ之云。彼不レ應レ作二是説一。所以者何。未來聖道
未レ有二作用一。如何於レ彼此得二果名一文若以二未
來所修道一爲二引因一。以二離繋得一爲二其果一者。
可レ同二僧伽筏蘇義勢一。是不レ蒙三婆沙論正義
家難破一哉是三
加レ之。無間道是向道攝。故得果位如レ捨レ之。
若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未來修無間攝二道
品一者。寧無二向果雜亂之過哉是四
就レ中。得果位未來修無間道攝二道品一云事。
論家定判。人師解釋中。未レ見二其證據一。若無二
分明依憑一者。誰可レ信用之一哉是五
次勘二婆沙論百五十八文一云。苦類智忍四得倶
生三道得レ一離繋得。苦類智忍與二彼四得一互
不レ爲レ因。苦法智忍爲二四得因一。苦法智爲二三
得因一。除二苦法智忍得一。以三加行苦法勝非二劣
因一故。有爲法得隨二法勝劣一故文如レ此文者
苦法智與二苦類忍一倶生。欲界見苦所斷煩惱
上離繋得爲二同類因一見若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
繋得性類一者。欲界見苦所斷煩惱上離繋得。
隨二苦法忍一可レ判二其性類一。苦法智何與。レ彼爲二
同類因一哉。例如下苦法智不四與二苦類忍倶生
苦法忍得一爲乙同類因甲是六
答。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意。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
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能證引因現起無
間道一。是法智故。彼所引離繋得可二法智品
攝一之理雖二必然一。由二類智是不共決定對治一
故。以二彼法智所引離繋得一。類智品中且可二
攝屬一之義門。傍亦有レ之。法智品攝云後師
説意。不レ存二此義門一。故評家雖下判二初説一爲
善。理實而言。彼離繋得可二法智品攝一也。次
現起無間道與二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引起彼
離繋得一。是其引因本故。光法師餘處釋二引
因一。謂二同類因一也。雖レ然修容レ起二能證引因用一。
未來斷對治道之時。由二彼所修未來斷對治
道力一。引起離繋得一故。雖二正不起二能證引因
用一。以二彼未來所修斷對治道一。亦名二能證引
因道一也。故光法師餘處四釋二各二離繋得之
義一云。無漏道斷惑雖三亦能引二有漏得一。有漏
道斷惑雖三亦能引二無漏得一。而非二正引一。但是
兼引故。不下互隨二二道一判性。但隨二自道一。彼能
證道雖二復不起。然互相修。而由二彼力一擇滅
得起。故各隨二自能證道一判文以二未來所修斷
對治道一爲二能證引因一。隨レ彼判二性類一之旨。此
釋尤炳然也。次於下婆沙論中。破二尊者僧伽筏
蘇説一之文上者。僧伽筏蘇意。未來所修無漏道。
實以二中間二果一爲レ果云。故正義家破レ之云。
未來聖道未レ有二作用一。如何於レ彼此得二果名一
也。今以二未來所修斷對治道爲二引因一者。由下
修二彼道力一得。容爲二彼所引果離繋得一故。以
レ彼爲二能證引因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爲言非
レ云下未來所修斷對治道。正起二引因用一。以二離
繋得一爲果。異僧伽筏蘇意一也。次無間道是
向道攝。故得果位必捨レ之者。長途所定也。不
レ可レ異求之一。今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隨二現
起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者。可レ有二大過一。
故未來修擬二無間道果道一攝二道品一。隨二彼未
來所修果道一攝二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故
向果二道全不二雜亂一也。次得果位未來修擬二
無間道果道一攝二道品一云事。人師解釋中。粗
有二所見一。故泰法師餘處二十一釋云。今言二一
味一者。是一類義。現實而得レ果之時。修下過二恒
沙一四法四類對治智上故。得隨二治道一亦過恒
沙法類得也文淨影大師大乘義
章十七
釋云。言二定
體一者。須陀洹果聖徳爲體。聖徳不レ同。汎論
有レ三。一是果體。依下如毘曇一行修分別上。唯第
十六道比智心。是其果體。得修分別。通攝二
見諦十六聖心一悉爲二果體一文任二此等定判一。得
果位未來修果道。攝二無間道一之旨分明也。今
論餘處二十四文云。集斷得二八智一。頓修二十六行
相一。即此意歟。次隨二能證無間道一雖レ判二離繋
得性類一。離繋得者。解脱道位始現起。故其品
類與二解脱道一同。不レ可レ云下隨二無間道一判中其
性類上。故品類自二解脱道一劣。品類分齊既與二
解脱道一同。故苦法智與二苦類忍倶生欲界見
苦所斷煩惱上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也。有爲
法得隨二法勝劣一。故苦法智不下與二苦類忍倶生
苦法忍得一爲中同類因上。其理尤可レ然。文非二相
例一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爲二法智品攝一。爲當類智品攝歟
  此疑可レ見二上論義一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法・類二智中。何智所知可レ云耶
答。類智所知也 兩方。若法智所知者。法智
縁二欲界四諦境一。而婆沙論評家意。以二彼得一
類智品攝定。明知。上界道諦攝法云事。若爾。
法智何可レ縁二彼得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彼離繋
得既法智所證也。尤可二法智所知一。何可二類智
所知一哉。是以。見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一。難下
以二彼離繋得一可非二類智品攝一之時。云下豈不二
彼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難レ可レ非二法智品攝一
之時。述下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智一耶上。若彼
得類智所知者。何不レ云下豈不二彼斷及得類智
所知一耶上。可レ云二彼法及斷一哉。以レ之知。非二類
智所知一云事。如何
答。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色・無色界修惑一之時。所
得無漏離繋得類智。是上二界不共決定對
治故。隨二彼類智品攝一所レ定也。故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中。嘆二類智品攝云初師義一云。評
曰。此中初説爲レ善。以二類智品是彼不共決定
對治一故文若爾。彼得既類智品攝。上界道諦
所攝法也。法智何可レ知レ之哉。是以。光法師
所引婆沙論中。擧二初師義一云。有作二是説一。彼
離繋得類智品攝文難二此師義一云下豈不二彼
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文此師答二今難一云。雖二
法智所證一而類智所知故文任二此難答之文一。
彼離繋得類智所知云事。尤分明哉。但於下彼
離繋得已法智所證。何可二類智所知一哉云難上
者。彼得雖二法智所證一。隨二不共決定對治一類
智品攝定。故爲二類智所知一也。次於下婆沙論
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知一耶之文上者。論二所
證一之時。斷與レ得二法正爲二其所證一。故唯
擧二此二法一。難豈不二彼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
論所知一之時。上二界諸行幷斷皆爲二類智所
知一。故難レ之時。述下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知一
耶上也。全非三彼離繋得非二類智所知一故。爲レ簡
レ之不レ云二彼斷及得類智所知耶一也。若爾。此
文全非相違一也
問。遠法師意。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光法師如何破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違下
本論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レ得レ作二等無間
縁一之文上破也 付レ之。於二他心智有漏無漏
二類之中一。設雖下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中加
行上。有漏他心智以二餘七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者。
遠法師解釋更不レ可レ違二本論文一。若爾。光法
師能破有二何深意一哉。如何
答。光法師解釋中。述二遠法師義一云。遠法師
云。知二他無漏心一道智爲二加行一。故作二道心
行一。知二他有漏心一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行上。所
以不レ作二苦・集八行相一文法師意。有漏・無漏
他心智。倶正知二他心一之根本終成之位有漏
智也。然知二他無漏心一之時。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剋論*終成一非二道智一。然近レ道似レ道故約二加
行一。幷似レ道之邊名爲二道智一。*終成非二正道體一
也。知二他有漏心一之時。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
行上。故加行*終成皆是有漏。故偏名二有漏爲
體。故有漏他心智不レ作二苦・集八行相一。無漏
他心智作二道四行相一云也。*法師意。既云四
有漏他心智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行上。無漏他
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乙加行甲。故漏・無漏他心智
倶無レ有二苦・集智無間生義一。故光法師破二此
義一之時。本論中。既云下有學八智展轉相望
皆得作二等無間縁一。此則非二苦・集智無間生
他心智一哉。若爾。汝云三漏・無漏他心智倶無二
苦・集智無間生義一。豈不レ相違此本論文一破
也
  雖レ不レ見二古筆跡一。任二愚意一記二此一義一了。
重可レ尋レ之
問。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耶
 答。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
也 兩方。若生レ之者。見二今論餘處二十八文一
云。唯第四分能生二無漏一。唯順決擇分生二無漏
定一。而婆沙論百六十七中。明三有漏他心智相攝
四分定一云。此唯攝二順住分一文明知。有漏他心
智無間。不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事 若依レ之
爾者。光法師破ストシテ二遠法師義一云。本論既言二
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一得レ作二等無間縁一文
此文明於二有學八智一者。無所レ簡展轉相望
爲二等無間縁一見依レ之。見婆沙論百七文一。釋下發
智論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縁一云文上云。若
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
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縁上故文此文既雖
レ簡下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非中因縁上。不レ簡二
等無間縁一。明知。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若與二苦・
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者。豈可レ遮下與二無漏他心
智一作二等無間縁一之義上哉。如何
答。光法師破下無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
行一云遠法師義上云。本論既言二有學八智展轉
相望。皆容得レ作二等無間縁一。而言二道智他心
加行一。是不二相違一文此本論文。既無レ簡二有漏・
無漏他心智一。云三八智展轉爲二等無間縁一。明
知。有漏他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
縁一云事。就レ中。光法師意。以二此論文一。破下無
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云義上。明知。光
法師意。存下此本論文顯中不レ簡二有漏智・無漏
智一。有學八智悉與二無漏他心智一作二等無間
縁一云義上云事。何況婆沙論中。釋ストンテ下發智論
百七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作二四縁一云文上云。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四縁等一者。謂無漏他心智。與二苦・
集智一爲二一同類因一者。定非二所縁一。彼縁二有漏一
故。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
非二因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縁上故文上總
句牒下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心縁一云本論
文上畢。下簡二差別一之時云。若有漏他心智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雖レ簡二因縁一
不レ簡二等無間縁一。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
等無間縁一云事。此文太分明也。若爾。又與二
無漏他心智一可レ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道理頗
必然也。但於下婆沙論中有漏他心智唯住分
定攝故。不レ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難上者。五通
等功徳。多是順住分攝故。從二多分一云三唯攝二
順住分一也。全不レ可レ遮下小分通二順決擇分一之
義邊上。故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義。
更非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見二今論餘處二十七文一。述二五通體一云。
解脱道慧攝文而見二當卷論文一。述二五通無間
道現修智一。或云下學位修レ通。五無間道現修二
俗智一。未來修七。或述二無學修レ通。五無間道ニハ
現修如レ學。已無間道位唯現修俗智一。若爾。
如何可レ有下有漏他心智無間。直生二無漏他心
智一之義上哉是一
況見二諸論説一。於二二乘一者。有漏・無漏他心智
現起之時。各別用二加行定一。若爾。於二二乘一者。
如何可レ有下有漏他心智無間。直生二無漏他心
智一之義上哉是二
次光法師餘處。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レ得
レ作二等無間縁一之釋。全非二誠證一。總見二他心智一
之時。無漏他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
縁一故云レ爾也。更不レ可レ云三有漏他心智無間。
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也。次婆沙論。若有漏他心智
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等之文。
雖下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不爲二等無間縁一。
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故。暫
簡殘等無間縁一也。依レ之。勘二婆沙論以下文一
云。與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除二所縁一者。彼縁二無爲一
故文此文以二有漏他心智一望二滅智一無レ簡二因
縁一。若以レ不レ簡爲二其證二者。寧云下有漏他心智
與滅智一爲中因縁上哉。若爾。此等論判全非二誠
證一者哉是三
次婆沙論唯順住分攝之文。從二多分一論レ之云
會通。不レ可レ然。見二婆沙論具文一。明三他心智攝二
世俗智少分一云。世俗智在二十八地一。謂欲界・靜
慮中間・四靜慮・四無色及彼近分。此唯攝二四
靜慮一。於二四靜慮中一有二善・染汚・無覆無記一。此
唯攝レ善。於二善中二有二生得・聞所成・修所成一。此
唯攝二修所成一。於二修所成中一。有二加行・無間・解
脱・勝進道一。此唯攝二勝進道一。於二勝進道中一。有二
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一。此唯
攝二順住分一文此文既自レ麁向レ細。委簡二其差
別一之時。云三此唯攝二順住分一。云二文勢次第一。云二
唯言簡別一。誰向二此文一。輒可レ會下從二多分一説上哉
是四
況設可レ許下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
義上者。可レ云下乍二住分一定生中無漏上。何強會二難
遮之文一。可レ成下通二決擇分一之義上哉。所以然一
者。許三劣品聞思散善尚生二無漏定一。勝品修慧
攝住分定。豈無下生二無漏一之義上哉是五
加レ之。若許三有漏他心智通二餘分一者。又可レ通二
順退分一耶。若云レ通二退分一者。婆沙論中。慧解
脱阿羅漢。退二初禪煩惱一之時。於二五通一不レ出二
少分得一。若通二退分一者。尤可レ有二少分得一。何不
レ出レ之哉。若云レ不レ通二退分一者。婆沙論百七十
中五通與二味定一相生見豈非レ通二退分一哉是六」
答。解脱道慧攝者。光法師餘處二十七所引正
理論中。釋二此頌文一云。解脱道言顯二出障義一。
勝進道中亦容レ有故文加レ之。今論云。五通勝
進道。有學八智。隨レ應現修。無學九智・十智。
隨レ應現修云云
取意
此等文。勝進道位他心智現
起云事。分明也。而勝進道位所二現起一之他
心智。何可レ用二無間道一哉。若爾。雖レ定二五通無
間道唯世俗智現修一。更不レ可レ違下有漏他心智
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義上也。次二乘有漏無漏他
心智現起之時。各別用二加行一者。初起未練
之位分也。後後數習之位。易二現起一故。不レ用二
加行一歟。若爾。至二後後現起之位一。有漏他心
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也。次有學八智
展轉相望等之文。總見二他心智一之時。無漏他
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故云レ爾。
更非三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難勢。不
レ可レ然若如二今了簡一者。豈光法師以二此文一。可
レ破下遠法師無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上哉。恐員外了簡也。就レ中。本論一段之
文分別八智相望一作二四縁通局一之時。所レ可
レ簡委簡レ之無レ濫。不レ簡レ之而無二簡別一。云下他
心智與二他心智一作中等無簡縁上。定知。有漏・無
漏他心智互相望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委細旨
如三次上疑記之一。次婆沙論。若有漏他心智
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之文。不
レ簡二等無間縁一事。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
爲二等無間縁一故。且簡殘之一云事。又不レ可レ然。
具文云。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縁等一者。謂無漏他
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一同類因一者。定非二所縁一。
彼縁二有漏一故。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
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
縁上故文見二此文一。於二所縁縁・因縁一者。漏・無漏
他心智互具互闕。故擧レ簡二其差別一。於二等無
間縁・増上縁一者。二他心智通具。故無レ簡一差
別一。若爾。於二有漏他心智一簡殘等無間縁一云
事。太背レ文。若於二有漏他心智一可レ簡二等無間
縁一者。尤可レ云下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因
等無間一。定非二所縁一。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
爲二所縁一。定非中因等無間上。例可レ如。述下法智
與二他心智一爲二四縁一之時上云。與二自相續他
心智一爲二因等無間一。非二所縁一。與二他相續他心
智一爲二所縁一。非二因等無間一。就レ中。無漏他心智
之外。別述下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
縁一者。定非中因縁上。而寄レ事於下無漏他心智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之義邊上。有漏他心智
望二苦・集智一簡殘等無間縁一云事。頗文外難
勢也。次於下有漏他心智望二滅智一無レ簡二因縁一
云難上者。全非二相例一。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
縁一之時。不三合論漏・無漏他心智一者。望二苦・
集智一不レ可レ具二四縁一。故漏・無漏合論之時。互
望二於縁一有二闕具一。故對簡其差別一也。他心智
與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之時。無漏他心智獨與二滅
智一爲二三縁一故。設不レ待二有漏他心智一爲二三縁一
之義無レ所レ闕。故望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之時。無二相
對可簡別縁闕具一也。故有漏他心智不下與二
滅智一爲中因縁上。不レ及レ簡レ之也。次於乙婆沙論唯
攝二順住分一之文。云二一段文勢一云二唯言簡別一。
輒難レ會下從二多分一説上云難甲者。從二多分一置二唯
言一。論家人師之解釋常習也。即如下因明大疏
上中。釋二入正理論及似唯悟他之文一云九。故
此頌中據二其多分一皆悟證者。言二唯悟多一不
レ言二自悟一也。就レ中今婆沙論文。雖レ述二唯勝進
道攝一。非レ定二解脱道慧攝一哉。若爾。此文從二多
分一論レ之云事。證據在レ傍。唯攝二順住分一之文
亦從二多分一云事。何可レ疑レ之哉。次於下有漏他
心智乍二住分一定可レ生二無漏一云難上者。今論餘
處云。於二此中一。唯第四分能生二無漏一文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云。若依二婆沙一百六十五一。淨生無
漏中云。此但從二順決擇分一。有説。亦從二順勝
進分一。雖レ無二評家一以二前解一爲レ正。故正理七十
八云。應レ知此中決定義者。謂諸聖道必此無
間生○又諸論皆言三順決擇分能生二聖道一文
此等定判 唯順決擇分生二無漏定一。故不レ可
レ云三順住分生二無漏一也。次於下聞思散善生二無
漏一云難上者。定散相望之時。雖二定善勝散善
劣一。定善之中。有下能順二煩惱一能順二自地一能順二
上地一能順二無漏一之四類不同上。故以三順決擇分
已順二無漏一。唯此無間生二無漏一。餘三分以レ不
レ順二無漏一。雖二定善一無下生二無漏一之義上。聞思散
善其性雖レ劣。加行所起力用殊勝故。有下順二
無漏一之類上。彼無間生二無漏一。更不レ可レ遮レ之也。
次有漏他心智通二順退分一耶否事。且存二一
義一者。不レ可レ通二順退分一也。則婆沙論中。慧解
脱阿羅漢。退二初靜慮煩惱一之時。於二五通一不
レ出二少分一。得二其證據一也。但於下與二味定一相生
者上。有漏他心智等順住分攝。故與二味定一相
生事可レ有二何相違一哉
問。無漏定等無間。生二有漏他心智一歟
  與二上論義一表裏也。仍略レ之
問。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有漏心一耶 進云。今
論云。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縁レ道無漏他心智。
不レ知二有漏心一判也 付レ之。劣品他心智雖
レ不レ能レ知レ勝品心一。不レ嫌二勝品他心智知二劣品
心一 若爾。何無下無漏他心智知二有漏心一之
義上哉
答。光法師釋二無漏他心智不知二有漏心一。作二
二解釋一。初釋云。有漏心劣易レ可レ知。故有漏
他心智足二能知彼。故不下起二彼無漏他心智一
知上。所以者何。有漏他心智從無始一來數數修
習。起時即易。無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不二多
修習一。起時即難。有漏起易。故知二他有漏心一
還起二有漏他心智一。無漏起難。故知二他有漏心一
不下作二苦・集八行相一觀上。起レ易足レ知。誰復捨レ易
從レ難。問。但應三初定他心智知二欲界心一。起時
易故。 二定已上他心智應レ不レ能レ知二欲界他
心一。起時難故。誰復捨レ易從レ難。解云。欲レ知二欲
界心一。必不下故起二二定已上他心智一知上。但爲二
餘事一入二二定等一。因レ入二彼定一便起二彼他心智一
知二欲界心一也。難云。亦可四因下爲二餘事一起中無
漏心上。便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乙他心有漏心甲。解
云。從二無漏心一起二有漏他心智一易。起二無漏他
心智一難。起易足レ知。故不レ起レ難。問。入二二定
等一知二欲界心一時。何故不下還起二初定他心
智一知中欲界心上。而起二二定等一知二欲心一耶。解
云。當地起易。故起レ當。異地起難。不レ起初
定一文解釋已盡二數重之問答一。其意顯也。次第
二釋云。欣觀容可別知故。知ニハ二他無漏心一
作二道下四行相一。厭觀必欲二總遣一故。知ニハ二他有
漏心一不レ作二苦・集八行觀一。故正理七十三云
○何縁己身無漏他心智。不レ能レ知二他有漏心
心所一。於二有漏境一無漏智生。行相所縁異二此
智一故。謂無漏智縁二有漏一時。必是總縁二厭背
行相一。是故決定不レ能下別縁二他心心所一。成中他
心智。以下諸聖智縁二有漏一時。必於二所縁一深生中
厭背上。樂總棄捨。不レ樂二別觀一。縁二無漏時生二
欣樂一故。既總觀已亦樂二別觀一。如下有三見聞非
所愛事一。總縁便捨不レ樂二別縁一。於二所愛中一則
不レ如レ是。總見聞已亦樂中別縁上。是故於二他有
漏心等一。必無下聖智一一別觀成中縁二有漏心一
無漏他心智上。以下他心智決定於二他心心所
法一別別知上故。豈不三亦有二三念住攝苦集忍
智一。雖レ有而非三但縁二一法一。縁二多體一故文此釋
引二證據一釋成之旨分明也。任二此二釋一。可レ知下
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有漏心一之義上也
重難云。就二初釋一疑云。何因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
知二他無漏心一之便上。無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
有漏心一之義上哉。次就下第二釋正理論雖レ有而
非三但縁二一法一縁二多體一之文上有レ疑。見二光法師
餘處二十三解釋一。述二別相念住成滿相一云。以二
一極微一以二一刹那一。各別觀レ身名二身念住滿一
文任二此釋一。於二別相念住一者。別觀一刹那一
極微色一見若爾。設雖二苦・集忍法智攝身念
住一。何無二一法別縁之義一哉。雖レ有而非三但
縁二一法一之文難レ思哉
答。就二初釋意一。因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無漏
心一之便上。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有漏心一之義。
是難也。所以然一者。雖二前後同無漏他心智一。
所縁已異故。定知。起下知二無漏心一之他心智上
畢。次起下知二有漏心一之無漏他心智上之時。可
レ用二別加行一。若爾。只可レ起二易レ起有漏他心智一。
誰可レ起二難無漏他心智一哉。次就二第二釋一。於下
正理論雖レ有而非三但縁二一法一之文上者。於二別
相念住一者。別觀二自相共相一。故有二別縁一法
之義於二苦・集忍智攝念住一者。唯觀二共相一故。
無二別縁一法義一歟。可レ尋レ之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解
釋一。爾者。初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
初釋云。其離貪心同二第一師故不二別説一文
付レ之。第二師意。異下初師意貪相應名二有貪
心一之義上。成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之旨上。定知。
*法師意。諸有漏心貪所繋故名二有貪心一。不
繋無漏心對治貪一故名二離貪心一云事。若爾。
何可レ判レ同下離貪心通二漏・無漏一云初師義上哉。
就レ中。以二有漏心一名二離貪心一者。豈無下一心通二
有貪・離貪一之過上哉。是以。論中就下西方師眠
相應者名爲二聚心一云義上。擧二毘婆沙師能破一
云。此不レ應レ理。諸染汚心。若與レ眠相應。可レ通二
聚散一故文以二此能破一思レ之。一心通二有貪離
貪一者。專可レ招二其過一哉。何況今論中。難下第三
師意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貪不相應名二離貪心一
云義上云。若爾。何故餘契經言四離貪嗔癡心
不三還墮二三有一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第二師
難。若言三離貪嗔癡心亦通二有漏一。何故經言四
離貪嗔癡心不三還墮二三有一。既言レ不レ墮二三有一。
明知。離貪心等唯是無漏文任二此論疏解釋一。
第二師意。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事。分明也。加
レ之。婆沙論百九十中。述二第二師義一云。有説。此
中依二二種有貪一而作レ論。所以者何。若唯依二
相雜有貪一而作レ論者。有漏善及無覆無記心
等應三亦名二離貪心一。然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繋
故文此文分明。於二有漏善一者悉名二有貪心一見
若爾。離貪心唯限二無漏一云事。自明也。如何」
答。光法師初釋意。論中述二第二師義一之時。
雖レ云二是故應許。餘師所レ説爲三貪所繋名二有
貪心一。不レ擧二離貪心一。然*法師當二婆沙論正義一。
而婆沙論百九十中。述二正義一云。如レ是説者好。
謂貪所繋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名二離貪心一。
以下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義上。同二今論初師一也。
故光法師釋下其離貪心同二第一師一故不中別説上。
尤有二其謂一哉。就レ中。婆沙論以下文正義意。
難下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
義上云。若説下貪相應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
名中離貪心上者。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
記一分善心。應下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中離貪心上。然
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繋故文此文既雖レ難下貪
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記心。幷非二貪對治一
一分善心。貪所繋故。應名二有貪心一。更不レ難二
貪對治一分善心猶貪所繋故。應非二離貪心一。
明知。正義意。對治貪一有漏善心名二離貪心一
云事。加レ之。見二次下文一云。離貪心如レ實知二離
貪心一。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皆如二前釋一文
而見二婆沙論上卷文一。出二樂受能知智一。擧二法・
類・世俗・道四智一畢云。雖レ無二一樂受四智所
知一。謂有漏者一智知。無漏者三智知。然以二
總説一故言三四智如レ實知二樂受一文此文意。今
能知智者。漏・無漏各知二自類一不レ知二他類一見
而出二彼離貪心能知智一之文。皆如二前釋一者。
指二今文一也。若爾。離貪心能知四智。各可レ知二
自類一云事。分明也。而能知智已擧二世俗智一。
定知。所知離貪心通二有漏一云事。但於下*法師
意異二初師一。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故。諸有漏心皆
可レ名二有貪心一云難上者。*法師意。以二治貪心一
名二離貪心一。故設雖二有漏心一。對治貪一皆名二離
貪心一。以二其餘有漏心一名二有貪心一也。如レ此存
レ之時。不レ可レ有下一心更通二有貪・離貪一之義上。次
於下毘婆沙師應レ通二聚散一故之能破文上者。毘
婆沙師意。染汚心名二散心一。善心名二聚心。故
聚心・散心都無二雜濫之義一。而西方師以二眠相
應心一名二聚心一。故於二染汚相應眠一者。決定可
レ有二其雜濫一。故以二自義決定不雜濫一。難二他師
雜亂之義一。諸師立破之常習也。但於二有貪
心・離貪心之雜濫一者。離貪心者。專以二無雜
*濫無漏心一名二離貪心一之上。兼以二治貪有漏
心一名二離貪心一。強不レ可レ有二其痛一。於二聚心一者。
西方師意。偏以二眠相應心一名二聚心一。故此外
無レ有二無レ所レ濫之聚心一。已於二聚心一者。偏有二雜
*濫義一。故專難レ之歟。次於下不三還墮二三有一等之
論文幷光法師釋上者。初釋意。離貪心雖レ通二
有漏・無漏一。契經暫擧下爲二眞對治一之離貪心上
故。云レ不三還墮二三有一也。是能順下貪對治故
名二離貪心一之義上。汝若云三貪不相應名二離貪
心一者。有下何故契經偏出二離貪心等一之時唯
擧中無漏上哉。故汝義違二此經文一破也爲言非四云
レ爾謂三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也。私案二一義一云。光法
師已釋二第二師義一。作下或云三離貪心通二漏・無
漏一。或云レ限二無漏一之二釋上。而今離貪嗔癡不三
還墮二三有一之文。順二第二釋意一。故今暫以二第
二釋意消レ文故。云二明知。離貪心等唯是無漏一
也。但就二初釋意一了簡不還墮三有之經文一
者。經文暫擧三偏非二貪所繋一專爲二眞對治之
離念心故。云四離貪嗔癡不二還墮二三有一。是則能
順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
義上。汝謂下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不相應名中離貪
心上者。此經文如何可レ消レ之哉ト難也。次於婆
沙論有漏善悉名二有貪心一云難上者。彼文有漏
善及無覆無記等應三亦名二離貪心一者。以二貪
相應一名二有貪心一師意。除二貪相應一餘一切有
漏心悉名二離貪心一。故任牒二彼師義一也。次然彼
亦是有貪心。貪所繋故者。雖レ似三上句所牒
之法悉名二有貪心一。是言總意別也。意可レ云下
一分非二對治一有漏善心・無覆無記心・貪不
相應染汚心。貪所繋故名中有貪心上也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解
釋一。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
師第二釋云。又解。後師既説下爲二貪所繋一名中
有貪心上。明知。貪對治故名二離貪心一。唯取二無
漏一文付レ之。*法師以二貪對治一名二離貪心一。若
爾。設雖二有漏心一有對治貪義一者。尤可レ名二離
貪心一也。依レ之論中。述二此師意一之時。終不
レ擧二離貪心一。若異二初師一存離貪心限二無漏一
者。尤可レ顯二其起盡一。然已不二別顯之。定知。
同二初師一故不二別顯之云事。何況婆沙論百
九十云。如レ實知二離貪心一此四智。謂法・類・世
俗・道文而今此能知智。有漏知二有漏一。無漏知二
無漏一者。上卷定判也。明知。離貪心通二有漏一
云事。加レ之。婆沙論百九十評家意。破レ貪相應
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云義上之時一。雖
レ述下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記一分善
心。應丙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乙離貪心甲。然彼亦是有
貪心。貪所繋故。不レ破下以二一分有漏善心一名二
離貪心一之邊上。許下離貪心通二有漏一義上云事。此
文又明也。如何
答。第二釋意。第二師意。以二貪所繋一名二有貪
心一故。諸有漏心皆貪所繋也。皆悉可レ名二有
貪心一。其無漏心是非二貪所繋。然眞對治也。偏
以レ之可下名二離貪心一存。故離貪心限二無漏一釋
也。況若以二有漏心二名二離貪心一。可レ有下一心通二
有貪・離貪一之過上。更難下消破西方師一應レ通二聚
一散故之文上哉。加レ之。第二師既引二離貪嗔癡
心不還墮三有之契經文一難二第三師義一。第二
師意。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事。尤分明哉。依二此
等文理一。作下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釋上也。但於二婆
沙論兩文一者。初釋意。任二婆沙論文一。雖レ存下離
貪心通二有漏・無漏一之旨上。第二釋意。婆沙論
外作二別釋一也。此則今論文限二無漏一見故也。
退勘二光法師餘處解釋一。就二斷善一述二頓斷師
義一之時。今論中。能斷二邪見一不レ云二何品一。婆
沙論中。上上品邪見頓斷云云而光法師向今
論文婆沙文外。作下文既不二別説一。雖レ起二何
品邪見一皆頓斷之釋上。是爲二其例證一歟
問。婆沙論評家意。離貪心可レ通二有漏・無漏一
耶
  准二上二箇條論義一可レ思レ之。仍略レ之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擧二三師説一中。
述二初師意一云。有貪心者。唯説二第一貪相應
心一。離貪心者。謂治貪心文爾者。如何破二*法
師義一耶 進云。論中破云。非二貪對治一不染
汚性。應レ許三此心非二有貪心・離貪心等一文
付レ之。設雖下非二貪對治一不染汚性無覆無記
心幷一分善心。非中有貪心・離貪等上。可レ有二何
過一哉。是以。於二聚心・散心等八對心一者。雖三唯
攝二善・染汚心一。不レ攝二無覆無記心一。全無出二攝
心不盡之過一。例可レ同哉。抑此文中。可レ付二攝
心不盡之過一者。尤擧二貪不相應餘染汚心一可
レ難レ之。何唯可レ限二不染汚心一哉。如何
答。立二十一對一分別有貪・離貪等一。專廣爲レ顯二
諸心差別相一也。若於二此不攝盡心一者。豈經
中廣分別其差別之本意一哉。故婆沙論・今論
等中。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尤顯二契經旨一者哉。
但於下聚心・散心等八對心。雖レ不レ攝二無覆無
記心一無レ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云難上者。論中。
述乙若爾。有下心非二貪對治一不汚性上。應許三
此心非二有貪心・離貪心等一。光法師判。若非
レ攝者。即有二十一對攝レ心不盡。是非レ云二十一
對心各可三攝盡心一。今能破意。初師意。若有貪
心・離貪心等初三對心。不レ攝二不染汚性無
覆無記心等一者。於二下聚心・散心等八對心一
者。決定不レ攝二無覆無記心一。若爾。總見二十一
對心一之時。終有下不レ攝盡心一之過上爲言若爾。
例難全非二相違一也。次於下不攝盡之心中。尤
可レ擧二貪不相應餘嗔等相應染汚心一云難上
者。光法師釋下能破論文。非二有貪心・離貪心
等一之等言上云。等者等取有嗔心等一文若爾。
此能破之文。一具擧二初三對心一難レ之。故且
出二無レ濫三對所不攝之不染汚心一破レ之也。
實擧二餘染汚心一可レ難レ之也。是以。婆沙論百五
十中云。若説下貪相應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
名中離貪心上者。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
無記一分善心。應下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中離貪心上
文此則暫就二有貪心・離貪心一對一。加二能破一之
時。無二所濫一故擧二貪不相應染汚心一也
重難云。攝レ心不レ盡者。總見二十一對一之時。有二
終不攝盡心一者。可レ付二此過一。非三十一對各付二
此過一云事分明。見二能破論文一云。若爾。有下
心非二貪對治不染汚性上。應レ許三此心非二有貪
心・離貪等一文此文既難二貪不相應不染汚性
心。可二有貪心・離貪心所不攝一。全不レ難二此不
染汚心總十一對中所不攝一。明知。各約二一對
中一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云事。是以。寶法師釋二
此文一云。不治貪不染汚心不二與レ貪相應一故
非二有貪心一。不治貪故非二離貪心一。此二心攝不
レ盡文此二心攝不レ盡之言。約二一對一付二攝心
不盡之過一云事。此釋尤分明也。次論中。唯
擧二不染汚心一不レ擧下離貪不相應餘嗔等相
應染汚心上者。彼有嗔心等所攝故。依レ有二所
濫一且不レ擧レ之云事。不レ可レ然。若爾。不レ可レ擧二
一分善心。彼聚心等攝一可レ有二所濫一故。若爾。
會通之旨太不レ可レ然哉。如何
答。攝心不盡之過。總見二十一對一。付レ之云事。
委前重成レ之畢。若十一對各可レ攝盡心一者。
聚心・散心等八對。是無二攝心不盡之過一哉。
但於二今論幷寶法師釋一者。不染汚心若不
レ攝二初對一者。以二後諸對一又不レ可レ攝レ之故。終
可レ爲二十一對不攝レ心。故上就二初對一顯二不攝
義一。欲三總成二十一對不攝之義一也。次於下不レ可
レ擧二難一分善心聚心等攝一故云難上者。今初
三對一具擧難レ之。故於二初三對中一。可有レ濫。
且除レ之故不レ擧二嗔等相應染汚心一。於二一分
善心一者。雖二聚心等所攝一。初三對中無レ所レ濫二
所不攝法一故擧難レ之也
問。論中釋二十一對心中散心一云。法與二散動一
相應起故文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二此文一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散動即是散亂異名。體即
是定文付レ之。定者心一境性法也。散亂何
以レ定可レ爲レ體哉。是以。無明不二以レ慧爲體。
不信不二以レ信爲體。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見二今論餘處四文二釋二本論所説心亂一云。
染汚等持名爲二心亂一文婆沙論中。或四十二云二
心亂即彼三摩地一文或云四十三應レ知此中有二
二種三摩地一。一染汚。二不染汚。染汚已名二三
摩地一亦名二散亂一文此文。散亂以レ定爲レ體云
事。分明也。故光法師依二此等論判意一。釋二散
動即是散亂異名。體即是定一。約二相續位數散
動一故立二散動名一也。但於二定是心一境性法
也。散亂何以レ定可レ爲レ體哉云難一者。定心所
一刹那中。雖二一境恒住一。多刹那間於レ境轉
易。故以二刹那相續其義不同一體之上得一。
立下定及與散亂一之二名上也。故光法師釋云。
如二三摩地一一刹那中於一境恒住。有時若與二
掉擧一相應。令二多刹那於レ境轉易一説名爲二亂
文次於下無明不二以レ慧爲體云例難上者。光法
師問答此事一云。問。定能除二散動一。散動定爲
レ體。智慧遣二無明一。無明慧爲レ體。解云。約二相續
位一説二定散動一。若約二刹那一定不レ散。無明不
レ爾。相續刹那皆無レ智故。故體非レ慧文次不信
不二以レ信爲體云例難。准レ之可レ會也
重難云。一刹那中。於レ境恒住故雖レ名レ定。多
刹那相續之時。於レ境轉易故名二散亂一者。一
刹那中於レ境決斷故雖レ名レ智。多刹那相續之
時。於レ境猶預故即以レ智可レ爲二疑體一哉是一
況一刹那中。既於レ境有二恒住性一。設雖二多念
相續一。更依二定心所一不レ可レ成二散動之義一。而令二
定於レ境轉易一。是與二掉擧一相應故。尤以二掉
擧一可レ爲二散亂體一哉是二
加レ之。今論中。釋二十一對中定心不定心一云。
不定心者。謂染心散動相應故。定心者。謂善
心能治レ彼故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謂能治二
彼散動一之心即是定心。故婆沙云不定心者。
謂染汚心散亂相應故。定心者。謂善心等持
相應故文任二此文一。是不定心相應散動還可二
以レ定爲體哉是三
答。無二一刹那中於レ境恒住之義一者。多刹那
相續之時。更不レ可レ有二於レ境轉易之義一。所以
然一者。於レ境既無二恒住義一。望レ何可レ有二轉易
義一哉。若爾。更散亂義不レ可レ成。而定心所於二
一刹那中一。有二住レ境義故。多刹那相續之時。
有二轉易之義一。故散亂終以レ定爲レ體也。但於二
智慧一者。一刹那中雖レ有二決斷義一。依レ此決斷
多念相續之時。非レ成二猶預性一。猶預刹那相續
倶猶預性。而與二決斷義一相違故。以レ智不レ爲二
疑體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初二難勢皆以被
レ遮畢。次於レ釋二定心不定之文一者。定心者。
非散心相應定心所。是以。定中名二定心一也。
對レ之染汚相應定心。皆名二散動一。名二不定心一
也。全非二相違一也
問。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耶 答。可
レ限二眠相應一也 兩方。若限二眠相應一者。今論
中。經部師釋二聚心相一引二經文一云。經言。此心
云何内聚。謂心若與二惛眠一倶行。或内相應
有レ止無レ觀文如二此文一者。聚心不レ限二眠相應一
見若依レ之爾者。今論云。西方諸師作二如レ是
説一。眠相應者。名爲二聚心一文聚心限二眠相應一
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也。是以。今
論云。西方諸師作二如レ是説一。眠相應者。名爲二
聚心一文毘婆沙師難二此義一云。又應三違害本
論所言一。如レ實知二聚心一具足有二四智一。謂法智・
類智・世俗智・道智文經部宗意。若聚心不レ限二
眠相應一。通二餘心一者。更不レ可レ違二本論文一。毘婆
沙師豈可レ致二此能破哉。隨經部師救二此能
難一云。寧違ストモ二論文ニ一勿レ違二經説一文自宗義。若
不レ違二本論文一者。豈可レ云二寧違二論文一哉。加
レ之。婆沙論百五十中。述二經部師義一云。健駄羅
國諸師言。眠相應心説名爲二略心一。以二世尊説
レ眠名二心略一故。如二契經説一。云何眠夢。謂眠夢
位略聚心文此文明引下以二眠位一名二略心一之
契經説上。證下眠相應心名二略心一之義上。任二此等
論判一。聚心唯限二眠相應心二云事。尤分明也。
但於下云何内聚。謂心若與二惛眠一倶行。或内
相應有レ止無レ觀之經文上者。此文廣雖レ説二内
聚一。取下其中眠倶行心名二内聚一之邊上。證二十一
對中之聚心一也。故於二婆沙論所引契經文一
者。述二云何眠夢。謂眠夢位略聚心一。偏説二眠相
應心一名二略心一。明知。今論中。經部師引二云何
内聚等經文一。偏取二眠倶行心名レ聚之邊一也。何
況今經内聚中。所レ擧法。皆是聚心ナラハ者。又外
散中。所レ擧法皆可二散心一。若内相應有觀無止
等法是散心者。散心能知智更不レ可レ限二世俗
一智一。若爾。何故婆沙論中。出二經部師意略
心・散心能知智一云下略心・散心等。一智如レ實
知。謂世俗智上哉。又今論等中。何不レ難下汝散
心不レ限二染汚心一者。不違下本論中出二散心能
知智一中。唯擧二世俗一智一之文上哉。任二此等義
相一思レ之。今經中所レ擧法。悉不レ可レ云二聚心・
散心一云事。頗炳然也
重難云。寶法師釋下又應レ違害本論所言一。如
レ實知二聚心一具足有二四智一。謂法智・類智・世俗
智・道智之論文上云。即違二本論類智・道智二智
知一也。類智知二上界一。道智知二無漏道一故文任二
此釋一。彼經部師此智知二聚心一見若爾。聚心
豈可レ限二眠相應一哉
答。寶法師具釋云。若謂二聚心是眠相應是即
唯欲界有漏心。即違二本論類智道智二智知一
也。類智知二上界一。道智知二無漏道一故文已云。
若謂二聚心是眠相應是即唯欲界有漏心聚
心唯限二眠相應一云事。分明也。但不レ云レ違二法
智知一事。實今所レ擧法智道法智故。雖レ可レ云
レ違二聚心法智知之文一。總見二法智一之時。知二欲
界境一故。聚心又欲界法故。且不レ云レ違二法智
知之文一。而唯擧二無レ濫類智道智一歟。委論之
時可レ擧二法智一也
問。有貪心・離貪心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歟 進
云。今論疏中。他心智縁二有貪心等一判也 付
レ之。知二有貪心一者。知二心有レ貪義一也。專心與
レ貪一時縁レ之時。可レ知二其義一。而他心智心心
所各別縁レ之。如何可レ有下如レ實知二有貪心一義上
哉。是以。婆沙論百九十中云。如レ實知二有貪心一。
此一智。謂世俗智。如レ實知二離貪心一。此四智。
謂法・類・世俗・道取詮全不レ出二他心智一也。何
況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雖二聚心能知智擧二
法・類・世俗・道四智一。略心能知智擧二世俗一
智一。更無レ擧二他心智一。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他心智廣縁二他有漏・無漏心心所法一。設
雖二有貪心等一何不レ縁レ之哉。是以。見二今論文一。
上述二他心智心心所一一別縁之旨一畢。次
問四若爾。何故薄伽梵説三如レ實了知有貪心
等一。答二此問一云。非三倶時取二食等及心。如レ不三倶
時取二衣及垢一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若他心智
*心心所法一一別縁。何故佛説三如レ實了知
有貪心等一。准二此經文一。貪等與レ心倶時取也文
次釋二答文一云。如二取レ衣不レ取レ垢。取レ垢不取
レ衣。取二食等心一。前後別取。非二倶時取一也文此
等定判。他心智知二有貪心等一云事。太分明也。
但於下他心智心心所別知故。如レ實難レ知二有
貪心等一云難上者。他心智雖二心心所一一一別知一。
如レ實了知所縁境相一之時。設雖二一念不合
縁貪ト心トヲ一。一念心所レ備二之諸義一。明知。此一心
之時皆可レ知レ之。故雖二心王・心所差別縁之。
可レ知二有貪等義一也。次於下婆沙論中有貪心
等能知智中。不レ擧二他心智レ云難上者。實可レ擧二
他心智一。然不レ擧者。依二別意趣一也。故光法師
解釋中。上引下婆沙論第百九十卷。略心如レ實
知二略心一。此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
散心如レ實知二散心一。此一智。謂世俗智。此隨二
所應一如レ前釋之文上畢云。婆沙前卷釋云。問。
何故此中不レ説二他心智一。答。レ他心智知二他相
續心心所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自相續心心所
法一。是故不レ説。復次他心智知二現在心心所
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過去心心所法一。廣如二彼
釋一文准二此文一可レ思二有貪・離貪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也。若爾。聚心・散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今文委釋レ之。故彼文有レ別。
故且不レ擧レ之也。實廣論二能知智一之時。聚心・
散心文可レ出二他心智一也。爾者。聚心・散心
能知智。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云例難。自被レ遮畢
重難云。他心智實知二有貪心等一者。以二貪所
繋一名二有貪心一云第二師意。如何可レ會下然他
心智不レ縁二貪得一。亦不レ可レ説レ縁二縁レ心貪一。寧
知他心是有貪等。故非貪繋名二有貪心一。之
論主難哉
答。第二師意。論主能難尤難レ遁歟。學者爭暗
可レ測レ之哉。但彼師意。一念心體上。貪繋不
レ繋之義相備。而可レ在レ之。設雖レ不レ縁二心之能
縁貪一。此心貪所繋耶。非二貪所繋一耶。其堺畔
心上義而可レ備レ之故。猶可レ會下知二有貪心等一
義上歟
  四聖坊越前得業草也
 覺杲新講師卷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下
  問題
問。今論中釋二有貪心離貪心一。有二三師説一見爾
  者。論主意。以二何師義一爲二所存一耶
問。他心智所知法。悉以レ業爲レ因歟
問。今論文云。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文爾者。今
  此自所縁境者。限二有漏他心智一耶
問。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心中。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
  類上耶
問。盡無生智。不レ作二空非我二行相一故。如何
  釋レ之耶
問。不レ受二後有一者。限二悲想有一耶
問。盡智無生智。倶具二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一耶
問。西方師意。十六行相外。有二餘無漏行相一
  云義一。引二何論文證レ之耶
問。今論中引二本論文一云。惑故疑故猶豫故文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作二三解釋一。爾者。第二解
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付二四諦名言一。唯名二滅諦一不レ名二靜等三諦一。
  有二何故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可レ生レ滅耶
問。經部宗意。於二當別我一可レ起二無執一耶
問。今論中述二經部師義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
  有二四種異一文爾者。此文所二等取一我。當レ限二
二我中何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行相體・可レ限二慧心所一耶
問。今論文云。慧通二能行相行所行一。餘心心所
  唯能引文作二光法師二釋一。初釋意。此文述二
論主義釋一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二唯依欲界依身
  起二法智一擧二三故一。爾者。初故如何釋レ之耶
問。今論中出二總縁非我觀所縁法一云。謂自體
  相應倶有法文今此倶有法中。可レ攝二法倶
得一耶
問。今論意。總縁非我觀體不レ通二修慧一故。如
  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聞慧依地一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第二師意。末至地可レ有二
聞慧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可三初起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二下地一。可レ起二上地聞慧一
  耶
問。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限二加行得一歟
問。外法異生。可レ論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所起定心非我觀。可レ縁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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