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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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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第二十二卷抄
  問題
問。頌文云。已説煩惱斷。由見諦修
  者。已説者。指斷遍知有九頌
問。付四諦名言。唯名滅諦。不靜等三諦
  有何故
問。道諦可行苦攝
問。論中述經部宗義云。有謂樂事是苦因
  故。諸聖亦觀彼爲苦者爾者。薩婆多宗
 意。如何破之耶
問。經部宗意。無色界可樂受
問。論中引有頌云。諸佛正遍覺。知諸行無
  常。及有爲變壞。故説受皆苦爾者。苦
 苦。行苦。壞苦中。説何苦
問。經部宗意。可愛心所實有義
問。苦集滅道四諦。倶可世俗勝義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聞惠依地。擧
  三師異説。爾者。第二師意。未至地可
 聞惠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初師意。聞惠離染得。唯限有頂染
 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初師意。修惠可生得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聞思修三惠。可離染得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第二師意。從上地沒沒。生下地時。可
 色界聞惠
問。光法師所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第三師意。欲界聞惠。并思惠。可生得
 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第三師意。色界聞惠中。可唯加行得。
 非生得
問。色界有情。一衆同分中。必可聞惠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第三師意。聞思二惠。可離染得
問。聞思二惠。現在前時。可未來修
問。四聖種中。前三聖種。唯限有漏
問。以生得善心所發無表。可聖種體耶」
問。四聖種中。得前三聖種時。必可第四
  聖種
問。不淨觀可大海
問。不淨觀於外色處。可別縁義
問。光法師解釋中。明不淨觀依身。引
  沙論二師異説。爾者。今論意。同何師説
 耶
問。不淨觀唯縁現在故。寶法師如何釋
  耶
問。正理論意。不淨觀可眞實作意
問。除後有異生。所餘異生所起不淨觀。可
  未曾得
問。離自地染位可自地不淨觀
問。不淨觀可聖道相生
問。不淨觀可初二解脱
問。斷初靜慮煩惱。九無間道位。修第二靜
  慮近分地攝不淨觀義可有耶
問。今論意。依身在色界。可持息念
問。衆賢論師意。持息念可離染得
問。今論意。持息念可勝解觀門
問。雜心論意。持息念可勝解觀門
問。婆沙論意。持息念可眞實作意
問。持息念可非相續法
問。欲界所繋入出息。離欲界染第九無間道
  位悉滅歟
問。論文云。謂要身中有諸孔&T056178;。出入息地心
  正現前爾者。寶法師意。有幾縁
問。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入出息可轉耶」
問。光法師意。於羯刺藍等四位。息轉四縁
  中。闕幾縁
問。一刹那定心隨轉戒。爲唯限一具七支
  爲當有多具七支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第四靜慮。約息轉四
  縁闕具。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
 釋之耶
問。光法師意。第二靜慮以上。可有起威儀
  心
問。婆沙論文。明持息念十七種觀中。覺心
  行者縁想思心所



倶舍論第二十二卷抄
問。頌文云。説煩惱斷。由見諦修爾者。
已説者。指斷遍知有九頌 答。爾也
兩方。若指彼頌者。正理論五十七中。指欲見
苦等斷十七七八四之頌 若依之爾者。
論文起盡。可斷遍知有九之頌也如何」
答。見今論文。云是已説煩惱等斷。於
勝位遍知名。指斷遍知有九之文云事。
尤分明也。正理論五十七中。云是已辨
眠等性。雖無量。總建立爲三界五部。隨
眠等斷。隨所繋事。雖亦無量勝位
種遍知。其意亦同今論之文。指斷遍知有
九之文云事。亦必然也。但於正理論中。指
欲見苦等斷十七七八四之文云難者。彼別
事也。已説煩惱斷由見諦修者。先述
煩惱有見所斷修所斷之二斷之旨畢。次下
文云然諸論中。開二爲五。即五所斷。如
已説。先何處説。謂先頌言欲見苦等斷十七
七八四之文也。此文全非已説煩惱斷
見諦修之已説之言。疑難之趣。未
其意
問。付四諦名言。唯名滅諦。不靜等三諦
何故 進云。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七十九
云。滅名不共。故立諦名 付之。滅名既
非常滅。何無相濫之義哉。是以見今論
餘處文。釋重無相三摩地。不滅行相。云
非常滅如何
答。見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一段之文。述
四諦各有四行相之中。唯以苦集滅道四
行相。爲四諦名。不餘行相四諦名
四諦相望。簡其相濫之時。滅名不共。不
餘諦。靜名濫定。妙離濫道。故名滅諦。不
靜妙離諦云也。故婆沙論云。滅名不共
故立諦名。滅名唯顯究竟滅故。靜名濫定。
妙離濫道。故不名爲靜妙離諦文意顯
也。但於滅名可非常滅云難者。光法師
餘處。自問答云。問縁擇滅時。亦應
滅行相。濫無常滅故。解云。擇滅諦收。聖心
現證滅行。尚無濫。不非擇滅
此解釋。可通之。次於今論餘處。濫
非常滅故之文者。重無相三摩地。縁無學
無相三摩地非擇滅境故。於滅靜妙離四
行相中妙行相。是無記性故。不
證離行相。非離繋果故故。設成滅靜二
行相之。有處説二滅。無處説二靜。故
滅行相有濫。靜行相無濫云也。義門既別
也。強非相例
問。道諦可行苦攝 進云。論云。道諦非
 付之。道諦是有爲法。備三世遷流之
。何非行苦攝哉。是以。今論所引契經中
云。若非常即是苦如何
答。此疑之趣。即今論。道諦亦應是行苦攝
有爲性故之問意也。即論答此問云。道諦非
苦。違逆聖心。是行苦相。非聖道起違逆聖
。由此能引衆苦盡此文意云。具其性
非常。違逆聖心二義之法。爲行苦性。故道
諦雖其性非常。能引衆苦盡故。由
逆聖心之義。非行苦攝爲言故今論云。由
非常。違聖心故。具此二義。名行苦判也。何
況。正理論云。有餘師言。聖道非苦。以能違
逆是苦相故。非聖道起。違逆聖心。由此能
衆苦盡故。有餘師言。諸有漏法。其性樂
住無常通時。違其所樂。是故生名苦。聖道
然。故非苦攝。去來世法。是現種類。同現
苦。理亦無初有説義。同今論意。第
二有説意。亦以別故。成道諦非苦之旨也。
之。婆沙論云。傷痛逼迫。如重擔。違
聖心。故名爲此文亦云違逆聖心之法
苦故。道諦既不逆聖心。非行苦攝
事。尤分明也。但於今論所引契經文者。就
有爲有漏法。云苦非常即是苦
問。論中述經部宗義云。有謂樂受。是苦因
故。諸聖亦觀彼爲苦者爾者。薩婆多宗意。
如何破之耶 進云。論云。又諸聖者生
彼如何有苦想轉。非彼諸蘊爲苦受。
 付之。見成實論云。苦樂在身。隨
所得身。乃至四禪淨影大師大乘義
章四
成實
論意云。苦樂隨身。至於四禪而成實多
經部宗者。光法師餘處解釋也。知。經部
宗意。色界有苦受云事 若爾。今此能破。
豈可順所破之義
答。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若依經部。苦
樂隨身至四定。憂喜隨心至有頂。彼宗意
説。有身即有苦樂。有心即有憂喜
解釋。經部宗意。色界有苦受云事。尤分明
也。但於今論能破之文者。如此能難能破
之習。以自義意彼師義之破之者。
立破常事也。學者強不劬勞
問。經部宗意。無色界可樂受 答。不
樂受 兩方若有樂受者。見成實
云。苦樂在身隨所得身。乃至四禪
淨影大師。述成實論意云。苦樂隨身。至
於四禪成實多依經部宗者。光法師餘處
十八解釋也。知。經部宗意。無色界無樂受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破經部宗。有謂
樂受是苦因。故諸聖亦觀彼爲苦者云義
云。又諸聖者。生色無色。縁彼如何有苦想
。非彼諸蘊爲苦受因能破之文。思
所破之義。無色界有樂受如何
答。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若依經部。苦
樂隨身至四定。憂喜隨心至有頂。彼宗意
説。有身即有苦樂。有心即有憂喜今論
餘處二十八中。述經部宗義云。由此可説。依
初五支。滅二三四。立第二等。即由此理。初
五支。擬漸離前。建立後故。無
故。不想等光法師釋此文云。由此可
説。依初五支。*滅尋伺二。立第二定。*滅
尋伺喜三。立第三定。*滅尋伺喜樂四。立
四定。即由此道理。初定説五支。擬漸離
支建立後定故。無漸*滅故。所以不
此等定判。經部宗意。無色界
樂受云事。尤分明也。但於今論能破之
者。無色界無樂受故。聖者生無色界。雖
樂苦想轉。既有捨苦想轉。故此文
全非相違也。光法師以彼部計。苦名苦諦
樂捨生苦。亦名苦諦。故作此徴之解釋。即
此意也。或亦經部宗意。判憂喜隨心至
有頂。無色界有喜受而今論一段之文。三
受門廢立。喜樂合説。名樂受故。無色界有
樂受文。就喜受之得意。亦無相違也」
問。論中引有頌云。諸佛正遍覺。知諸行無
常。及有爲變壞。故説受皆苦爾者。苦苦
行苦中説何苦
問。經部宗意。可愛心所。實有義
問。苦集滅道四諦。倶可世俗勝義
進云。光法師引婆沙論評家義云。四諦皆
世俗勝義 付之。苦集二諦。是世間有
漏法也。不勝義諦。滅道二諦。是出世
無漏法也。何通世俗諦
答。苦諦之中。有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諦之
中。有因集生縁理故。苦集二諦通勝義諦
云也。故婆沙論。云苦諦中有勝義諦者。謂
苦非常非我理。集諦中。有勝義諦者。謂因
集生縁理滅諦之中。有園林等
隱處之義。道諦之中。有船筏等運載
之義。故滅道二諦。通世俗諦云也。故婆
沙論云。滅諦中。有世俗諦者。佛説滅諦。如
園如林。如彼岸等乃至道諦中。有世俗諦
者。謂佛説道如船筏。如石山。如梯蹬。如
臺觀。如花。如故婆沙論評家意云。四諦
皆有世俗勝義。尤有其謂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聞惠依地。擧
三師異説。爾者。第二師意。未至地。可
 答。可聞惠 兩方。若有聞惠
者。婆沙論四十二中。述第二師義云。有説在
六地。謂前五及靜慮中間論文無諍。未至
地無聞惠 若依之爾者。此師意。既許
中間禪有聞惠未至地何無聞惠
答。第二師意。未至地有聞惠云也。既許
中間禪有聞惠。未至地。例可然哉。何況。光
法師餘處。引婆沙論三師異説畢。判其正
。作二解釋之中。第二解云。又解。若據
我觀等殊勝聞惠。唯在五地。若據常途起
者。亦通未至中間。若作此解。倶容
此釋意。第二師意。未至地。可聞惠
婆沙論。有説在六地。謂前五及靜慮中
間之文者。此師意。散善無近分根本不同
故初靜慮聞惠之中。攝屬未至地。聞惠別不
之。中間靜慮自初掙慮根本地勝故。彼
地聞惠。別開之歟。第三師意修惠既有近分
根本不同。故從彼聞惠。亦可近分根本
不同存。在七地云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初
師意。聞惠離染得。唯限有頂染位
答。爾也 兩方。若唯限有頂染位者。離
下地縛。必得上故者。性相之所定也。離
地染位。何不上地聞惠 若依之爾
者。婆沙論四十二中。述初師義云。聞思所成
惠。離染得者。離有頂染時得故此文
者。聞惠離染得。唯限有頂染。位如何」
答。婆沙論。何師意。聖惠離染得。唯限
頂染。第九解脱道位也。於離染得。有其二
。一離下地染位。得上地功徳。二離有頂
。第九解脱道位。得九地中有漏功徳也。
而聞惠是勝品智惠。加行修習。可得之法故。
下地染位。不上地聞惠也。由唯初盡
九地有漏徳之理故。離有頂染。第九解
脱道位。得修下地聞惠也。婆沙論。聞思所
成惠。離染得者。離有頂染時得故之文。即
此意也。後二説意。雖此理。讓初師
。別不聞思二惠。離染得相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
加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初師意。修惠可生得 答。可生得
 兩方。若通生得者。婆沙論四十二中。述
初師義云。此三惠。皆通加行得。離染得。非
生得此文者。修惠不生得 若
之爾者。從上地沒。生下地之時。可
退分定住分定。設雖初師意。修惠何不
生得
答。婆沙論百六
十三
中。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第
二靜慮沒。生初靜慮者。還生時得順退分
順住分故修惠通生得云事。更不
之。但於婆沙論文。者。初師意云。此三惠。皆
加行得。離染得。非生得。通三惠論三得
故。修惠雖生得。聞思二惠無生得。故
三惠。有生得。故從多分生得

重難云欲界退還位。可聞思二惠。何云
聞思二惠無生得哉。是以。光法師餘處解釋
云問界退還時。得欲善心。唯得生得。亦得
加行。解云。唯得生得善。又解。加行數習者亦
得。婆沙有此兩説。然無評文今解釋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云百五
十九
不善心生。善
得起者。謂從色無色界沒。生欲界。以不善
結生時。彼心與欲界生得善四蘊諸得
起有説。彼心亦有一分聞思所成四蘊諸
倶起百八
十六
無色界沒。生欲界
云。善染汚法。曾得得者善謂生得善四蘊。有
説。亦得數習聞思所成四蘊。此諸善法先由
界地故捨。今界地來還故得此等之文。
諍從上二界沒。生欲界之時。得聞思二
如何
答。婆沙論。初師意就聞思二惠。不串習
類論之故。云聞思二惠無生得
或一義云婆沙論。初師意。聞思修三惠。非
生得善故。云此三惠皆通加行得。離染得
生得也。從上二界沒。生欲界之時。聞
思二惠善串習之類。得聞思二惠之義更不
之。例如他心智。是住分定攝故。從
無色界沒。生色界。及色界中從上地沒。生
下地之時。雖必得之。婆沙論百六中云。加行
得。離染得。生得者。世俗智通三種。餘智通
加行離染得。不他心智通生得。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第
二師意。聞思修三惠。可離染得 答。
離染得 兩方。若通離染得者。婆
沙論四十二中。述第二師義云。有説三惠。雖
加行得。而亦可生得。從上地沒。生
時亦有得故此文者。聞思修三惠。
離染得若依之爾者。以性相
之。設雖第二師意。聞思修三惠。何不
染得
答。離有頂染第九解脱道位。得聞思修三
。并離下地染位得上地修惠云事。性相
之所定。故第二師意。雖此理。讓初師説
別不聞思修三惠。離染得相也。初師意。
聞思修三惠有生得。故初師不云之
處許ヘテ有説三惠雖加行得。而亦可
生得。從上地沒。生下地時。亦有得故
也。重意云。常途之習。加行得法非生得故。
今爲加行得法亦有生得之義故云
加行得而亦可生得也。實可亦有
染得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第
三師意。從上地下地時。可色界聞
 答。不之也 兩方。若得之者。聞
惠是加行善根也。從上地沒。生下地之時。
何可之哉。是以。婆沙論中。初靜慮沒。生
第二靜慮。第二靜慮沒生初靜慮者。還生時
聞惠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述
第二師義云。有説。三惠雖加行得。而亦可
生得。從上地沒。生下地時。亦有得故。
此文者。從上地沒。生下地之時。可
色界聞惠如何
答。從上地沒。生下地之時。得聞惠者。就
串習聞惠之也。而於散心別串習不
串習事。唯於欲界之。於上二界
此義。故從上地沒。生下地之時。全不
色界聞惠也。是以。光法師餘處解釋
中。明界退還時。得欲界善心。雖加行串
習者。亦得聞思善根之旨。未界退還。并
地退還時。得色界聞惠云釋。加之。勘婆沙
論處處之文。雖上二界沒。生欲界
時。亦得串習聞思所成四蘊之旨。全無
無色界沒。生色界時得聞惠之文。何況。光
法師餘處解釋中。明色界威儀路四蘊無
世得云。又婆沙解色界中云。一切有覆無
記無覆無記色蘊。及威儀路異熟四蘊彼
世不雜。刹那不雜。隨在彼世即唯有彼世
故。准婆沙文。於欲界中。即別簡威儀工
巧極串習者。有三世得。於色界中。即不
威儀有三世得。明知。色界威儀四蘊。無
三世得此釋意。色界威儀心。不串習不
串習色界聞惠。例亦可同。准此等定判
上地沒。生下地之時。不色界聞惠
云事。實分明也。但於婆沙論文者。從無色
沒。生色界。并色界中。從上地沒。生
之時。得順退分順住分攝修惠。從上二
沒。生欲界之時。聞思二惠。善串習之類。
聞思二惠故。云上地沒。生下地時。
聞思修三惠也。非上地沒。生
時。得色界聞惠。何爲疑難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第
三師意。欲界聞惠。并思惠。可生得
答。可生得 兩方。若通生得者。婆沙
論中。述第三師義云。聞所成惠。在欲界者。
唯加行得乃至思所成惠。唯加行得此文
者。欲界聞惠。并思惠。不生得 若依
之爾者。從上二界沒。生欲界之時。聞思二
惠。善串習之類。可聞思二惠。設雖第三
師意。欽界聞惠。并思惠。何不生得哉」
答。從上二界沒。生欲界之時。聞思二惠。善
串習之類。可聞思二惠。故設雖第三師
。欲界聞惠。并思惠。可生得也。故勘
法師餘處解釋。云問界退還時。得欲善心。唯
生得。亦得加行。解云。唯得生得善。又解。
加行串習者亦得。婆沙有此兩説。然無
今解釋。勘婆沙論處處之文。或百五
十九
云不善心生。善得起者。謂從色無色界
欲界。以不善心結生時。彼心與欲界生
得善四蘊諸得倶起。有説。彼心亦有
分聞思所成四蘊諸得倶起百八
十六
無色
界沒。生欲界時云。善染汚法。曾得得者。善
謂生得善四蘊。有説。亦得串習聞思所成四
。此諸善法。先由界地故捨。今界地來
還故得此等定判。從上二界沒。生
之時。聞思二惠善串習之類。得聞思二
云事。尤分明也。第三師意。豈不
哉。但於婆沙論文者。第三師意。雖
界聞惠。并思惠通生得云義。讓第二師説
別不其相也。雖欲界加行。修習欲
界聞惠色界。不色界聞惠。要生
。方得色界聞惠故。色界聞惠名生得事。
初第二師。未此旨。故初第二師。不
處。色界聞惠通生得云事。許第三師云添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集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第
三師意。色界聞惠中。可唯加行得非
 答。可此類 兩方。若有
者。婆沙論中。述第三師義。於一色界聞
。施設加行得生得之義見。若爾。寧可
唯加行得。非生得之類 若依之爾
者。設雖色界聞惠。何無唯加行得。非生得
之類哉。是以。欲界聞惠之中。可此類
如何
答。於婆沙論全文。可簡之。即婆沙論。第
三師意。述色界聞惠加行得生得相云。可
是加行得者。謂在欲界加行。修習聞所
成惠。觀察諸法自相共相。極純熱者。從
沒。生色界時。乃可得故。可是生得
者。雖欲界。加行。修習聞所成惠。觀察諸
法自相共相。若未彼。猶未能得。生色界
方得彼故此文意云。先在欲界加行。修
習欲界聞惠畢。後生色界。乃得色界聞惠
色界聞惠加行得。雖欲界加行。修
欲界聞惠。未色界。不色界聞惠。要生
色界。方得色界聞惠。名色界聞惠生得。故
一色界聞惠。有被云加行得彼云
之義邊。故色界聞惠。通加行得生得爲言
此類之外。亦在欲界。不加行修習欲界聞
之者。生色界位。不色界聞惠。後時加
行。得色界聞惠之類。何不之哉。若許
者。色界聞惠之中。可唯加行得。非生得
之類
重難云。婆沙論。第三師意。於一色界聞惠。
設加行得生得之義者。色界聞惠之中。
何可唯加行得非生得之類哉。故婆沙
抄中。釋此師義云。一惠兩望加功修得故。
加行得。生彼得故。名爲生得此釋意。
色界聞惠之中。無唯加行得非生得之類
如何
答。色界有情一衆同分之中。必可聞惠
也。若有聞惠之類者。光法師餘處。或
色界生得善。不定心云釋意。色界有
情。已離自地染位。何心無間。可入定哉。爰
知。先於欲界。不行修習欲界聞惠。生
界位。不色界聞惠之類。後時必加行。可
色界聞惠也。但於婆沙抄釋者。暫出
類相也。更不論文聊簡
問。色界有情。一衆同分中。必可聞惠
 答。必可之也 兩方。若必起之者。色
界有情。種類非一准。一衆同分中。何必起
聞惠哉。是以。婆沙論中。初靜慮沒。生第二
靜慮。第二意沒。生初靜慮者。往沒時所捨
法中。不聞惠。若色界有情。一衆同分中。
必起聞惠者。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之時。
必可聞惠 若依之爾者。色界既有
聞惠。彼界有情。一衆同分中。必可聞惠

答。色界有情。一衆同分中。必可聞惠也。
色界之中。既有聞惠。有何障礙。不之哉。
何況。色界生得善。生生定心事。光法師
異釋也。第七卷疏。作二解釋之中。第二釋
云。色界生得善不第二十七卷疏。
唯作一釋云。或色界生得善。不定心
此釋意之時。若有色界有情。一衆同分
中。不聞惠之類者。彼人已離自地染
位。何心無間。可入定哉。爰知。色界有情。一
衆同分中。必可聞惠云事。但於婆沙論
者。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沒生初靜
者。往沒時。雖必捨聞惠。略暫不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聞思修三惠。加
行得。離染得。生得相。擧三師異説。爾者。第
三師意。聞思二惠。可離染得 答。可
離染得 兩方。若通離染得者。婆沙
四十二中。述第三師義云。聞所成惠。在
者。唯加行得。在色界者。可是加行
。可是生得乃至思所成惠。唯加行得
此文者。聞思二惠。不離染得
之爾者離有頂染。第九解脱道位。得
思二惠者。性相之所定也。設雖第三師意
聞思何不離染得
答。離有頂染。第九解脱道位。得聞思二惠
云事。性相之所定。故第三師意。雖此理
初師説。別不聞思二惠。離染得相也。
下地染上地功徳。離染得之故。
修惠通離染得。不聞思二惠通
染得
問。聞思二惠。現在前時。可未來修
答。無未來修 兩方。若未來修者。聞思
二惠。是散善勢力微劣也。何可未來修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四十二中云。有餘師
説。聞思二惠。串習勝者。現在前時。亦修
來自類善法此文無諍。聞思二惠。現在前
時。可未來修如何
答。聞思二惠。是散善勢力微劣。故無未來
云事。性相之所定也。更不之。故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四十二云。聞思二惠。
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唯修自類
即習修故。説名爲修。不未來自類
百八
十八
云。此中聞思。刹那現前時。以習修故名
修。非未來。以勢力劣故。即以此故。唯
自不光法師餘處二十六解釋中云。
問聞思二惠。能修未來不。解云。不修。故
婆沙一百八十八云。引此文其證。准
等定判。聞思二惠。現在前時。無未來修
事。尤分明也。但於婆沙論。亦修未來自類
善法之文者。聞思二惠。串習勝者。聞思二
惠。現在前時。聞思二惠。法前得起。成彼名
爲言現起未曾得修慧力始得
。未曾得善法名修。故次下文云。彼説
。非前説也。重意云。修慧有未來修
者。由現起未曾得道力。始得未來未曾得善
之義也。是其常未來修相也。而今云亦修
未來自類善法者。聞思二惠。串習勝者。聞思
二惠。現在前時。由串習勝力。未來自類。聞
思二惠。法前得起。云未來自類善法也。
是更非現起聞思二惠力強。彼未來自類
聞思二惠。法前得起。偏是聞思二惠。串習勝
故。未來自類。聞思二惠。法前得起也。彼前説
意。不聞思二惠。串習勝故。未來自類。聞
思二惠。法前得起。故云彼説成就

尋云。聞思二惠。串習勝者。未來自類。聞思二
惠。法前得起者。曾得未來聞思二惠。法前得
歟。爲當未曾得未來聞思二惠。法前得歟
答。無始生死。聞思二惠。串習勝故。未來自
類。聞思二惠。法前得起者。多分是可曾得未
來聞思二惠法前得也。自亦未曾得未來聞
思二惠。法前得起事。更不之歟
問。四聖種中。前三聖種。唯限有漏 進
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云界者皆墮
。及不界。通無漏 付之。無漏觀門。
衣服等。前三聖種。何通無漏
答。泰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四聖種諸門分
云。地者有漏在十一地。無漏在九地乃至
智者皆八智。或十智乃至欲界繋等者。皆三界
繋。及不繋縁亦爾乃至學等者。皆通三種縁
三種見所斷等者。皆修所斷。及不斷縁三種
婆沙論一段之文。前三聖種。通無漏
事。實分明也。但於無漏觀門。不衣服等
云難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會此疑云。
彼増上所生聖道。彼所引故。從彼爲名。
故言聖種皆通無漏。不是言。縁衣服等
所有喜足。皆通無漏。少欲無漏。准此應釋。
謂彼増上所生聖道。彼所引故從彼爲名。
聖道生縁服境此文意云。雖
道生。縁衣服等境。由衣服等喜足心
聖道生故。聖道果上。立衣服等因名
前三聖種。通無漏云也。故寶法師引此文
畢云。述曰名聖道。爲喜足等者。以喜足等
引生故。上界具四。應此釋
問。以生得善心所發無表。可聖種體
 答。不聖種體也 兩方。若爲聖種
者。婆沙論中。生得善非聖種體知。彼
善心所發無表。非聖種體云事 若依之爾
者。見婆沙論文。述別解脱律義。爲聖種體
表無無表。若爾。生得善心所發無
表。不聖種體
答。正理論中。云或聞思修所成諸善。皆是聖
種解脱依故。唯以聞思修所成諸善。爲聖種
。泰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若
生得善。亦是聖種者。蟻卵蚊蛾等亦成就聖
耶。是故。聖種不生得善。簡生得善。
聖種體。准此等論文。思之。生得善心所
發無表。亦可聖種體也。但於婆沙論中。
聖種體。簡表不無表云難者。表一向
聖種體。故簡之。無表之中。生得善心所
發無表。雖聖種體。加行善心所發無表。
聖種體。故聖種體中。不無表。尤有
全非論義
問。四聖種中。得前三聖種時。必可第四
聖種 答。必可之也 兩方。若必得
之者。行者意樂。是萬差也。得前三聖種
時。何必得第四聖種 若依之爾者。得
第四聖種之時。必得前三聖種相例可
如何
答。見婆沙論百八
十一
云。要具四種。方名
聖種者。然得一聖種時。必具得四。如無礙
解。得一必具此文。得前三聖種
時。必可第四聖種
問。不淨觀。可大海 答。可大海
 兩方。若觀大海者。見今論文云。廣至
海復略不大海若依之爾者。觀廣
欲界一切色處。何不大海
答。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此不淨觀力。能
遍縁欲界所攝一切色處泰法師所引婆
沙論四十中。説不淨觀相云。此縁欲界一切
色處此等論文。不淨觀廣縁欲界一切
色處之時。何不大海哉。但於廣至海復
略之論文者。云通治四貪。且辨
。廣至海復略。於不淨觀之中。修骨鎖觀
之時。不大海云也。非餘青瘀等
之時。不大海。全非相違
尋云。修骨鎖觀之時。何不大海
答。大海之徳。不死屍故。修骨鎖觀
時。不大海也。故演義鈔一上中。釋大海
十徳。引十地經。云二不宿死屍
問。不淨觀於外色處。可別縁義 答。
別縁之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婆
沙論百六
十七
中。云不淨想是初修總觀。與初二
解脱相似。故攝勝處。是後起別觀。故不
若不淨觀。於外色處別縁之義者。
何不前四勝處 若依之爾者。 光法
師解釋中。云頌中所説據觀初成。成重觀
時。亦容廣。故無既許作意已熟
位。觀至海際。知。於外色處。有別縁之義
事如何
答。今論中云足至頚半。名爲已熟修
心在眉間。名超作意位不淨觀於内色
。有別縁之義設雖外色處。何可必總
哉。即如疑難之中被出。光法師。頌中所
説據觀初成。成重觀時。亦容廣故無
失之解釋。不淨觀作意已熟位。於内外色
。可總別縁之義但於婆沙論文者。
初修總觀不淨想故。不淨想不
四勝處云也。不淨觀不初修總觀。故後
起重觀位。於外色處。亦有別縁之義也。不
不淨想不淨觀有其差異。何以不淨想
是初修想觀之文。押定不淨觀難哉
重難云。不淨想者。其體可廣。何唯限初修
總觀哉。是以。婆沙論百六
十六
中。説不淨想云。
乃至最後觀髑髏骨。捨髑髏骨。繋念眉間
此文者。不淨想有念眉間之義
豈非別縁之義。哉
答。不淨想。縁内外色處之中。於内色處
別縁之義故。婆沙論。不淨想有念眉間
之義云文。全非相違。於外色處。唯有總縁
別縁故。婆沙論中。述不淨想是初修總
。不前四勝處云也重意云。以初習業
已熟修。超作意初返一重觀門。名不淨想
故。於内色處。雖別縁之義。於外色處。亦
總縁也。不淨想不前四勝處即此意也。
不淨觀兼取後起重觀位故。於外色處。亦
別縁之義
問。光法師解釋中。明不淨觀依身。引
沙論。二師異説。爾者。今論意。同何師説
 進云。光法師釋云。倶舍同婆沙後師。若
初起。或同婆沙前師之。若據
。或同婆沙前師之釋。不然。見今論
。偈頌云欲色界人生。長行述唯人趣
生。三洲。除北。尚非餘趣。況餘界生。起不淨
依身。唯限人三洲定知。今論意。可
婆沙論有説。初後皆唯人趣。六欲天中。無
瘀等不淨想故。都不現起云後師説。光法
師何釋或同婆沙前師哉。是以。寶法師釋
此事云。此論同後師如何
答。光法師倶舍同婆沙後師之釋意。即如
疑難之趣也。但於若據初起或同婆沙前
之釋者。料簡此釋。雖異義。暫存
云。今論唯人趣生。三洲。除北之文。就
之。後起通六欲天意者。同婆沙論
前師説爲言
重難云。光法師釋持息念依身。云倶舍
前師。述今論意同婆沙論。唯依欲界。非
色無色界云前師説之旨。更無異釋。若
此義者。今論依欲身起。唯人天趣。除
倶盧之文。就初起之。後起通色界。然初
起時。必依欲界云後師説云釋哉
答。若依若據初起。或同婆沙前師之釋意
者。亦可今論意。起持息念依身。同婆沙
論後師説云釋也。然而略暫不此釋歟」
或一義云。若據初起。或同婆沙前師者。若
初起一分者。同婆沙論前師説之義邊
有也爲言
 就此義重難答。准前義勢。亦可
問。不淨觀唯縁現在境故。寶法師如何釋
之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勝解作意。唯於
現境。假想縁故。不過未之。設雖
勝解作意功徳。何唯縁現在境哉。是以。婆
沙論中。述後二遍處。倶縁三世。後二遍處。
唯勝解觀門。縁三世境如何
答。勝解作意功徳之中。縁可見色法之類。
唯縁現在境也。而不淨觀既唯勝解觀門。
可見色法故。唯縁現在境。不過未境
爲言但於婆沙論。後二遍處。倶縁三世之文
者。後二遍處。雖唯勝解觀門。縁無色四蘊
故。廣縁三世境
尋云。有何故勝解觀門之中。縁可見色法
之類。唯縁現在境縁。非色四蘊之類。廣縁
三世境
答。縁可見色法。作勝解觀門尤易故。勝解
觀門之中。淺近之類。縁可見色法。故唯縁
現在境。縁非色四蘊。作勝解觀門甚難故。
勝解觀門之中。深細之類。非色四蘊。故廣
三世境
問。正理論意。不淨觀可眞實作意
 答。不通也 兩方。若通眞實作意者。今
論中。説不淨觀云。此唯勝解作意攝故
理論意。亦可同哉 若依之爾者。正理論中
云。此不淨觀。總有二種。一依自實。二依
。依自實者。謂由作意相應惠力。如實觀
察自内身支所有不淨。若形若顯。差別諸色
此文者。不淨觀可眞實作意
之。見正理論餘處八十。説前三解脱云。
觀未成滿。但得名爲勝解作意。後成滿時。
離染果故。引聖道故。亦得名爲眞實作意
不淨觀可同如何
答。正理論意。不淨觀。唯限勝解觀門也。不
淨觀者。設非不淨法由勝解觀門。作不淨
行相。廣縁欲界一切色處故。諸論一同之
説。不淨觀不眞實作意云也。故見婆沙
論處處十一
八十二
之文。擧勝解作意之中。出
淨觀。今論餘處中。擧勝觀作意云。謂不淨
觀。及四無量。有色解脱。勝處。如是等觀相
應作意光法師釋此文云。不淨無量勝處
遍處。唯是假想。解脱之中。通其假實。言
色解脱。標前三解脱。唯假想故。無色解脱。
於假實。故言有色正理論二十文。亦同
婆沙倶舍兩論之説。擧勝解作意之中。出
不淨觀。如彼論意。不淨觀唯限勝解觀門
眞實作意云事。何況。見正理論文云。
此不淨觀既是勝解作意所攝不淨觀不
眞實作意云事。此文亦分明也。但於
理論。一依自實等之文者。不淨觀不必觀
不淨法。作不淨行相。由勝解觀門。廣縁
界一切色處。作不淨行相之時。縁内身中
三十六物等不淨法。作不淨行相之邊。能縁
行相。符所縁法體一分。如實觀察境故。云
一依自實也。非不淨觀。實通眞實作
歟。次於正理論餘處。説前三解脱之文
者。前三解脱。至成滿位。實亦雖唯勝解觀
。由離染果故。引聖道故之義邊。地體是
唯勝解觀門之上。傍亦暫名眞實作意也。非
爾故實通眞實作意
  去嘉祿三年閏三月之候。於當寺慈恩院
 被倶舍三十講之時。宗性初按之。此
 論義對聖禪法師之。其時講答雖
 或云唯限勝解觀門。或云兼通眞實作
 意之二義。唯限勝解觀門云義。聊叶
 意所存之間。暫記彼一義之趣。以省
 繁重之煩
問。除後有異生。所餘異生所起不淨觀。可
未曾得 答。可一義 兩方。
若通未曾得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四十中。
不淨觀曾得未曾得相云。聖者菩薩後有
異生。通曾得未曾得。餘異生唯曾得寶法
師所引正理論五十九中。述此事云。此中一
切聖最後有異生。皆通未曾。餘唯曾得
此等論文。不未曾得 若依之爾者。
後有異生。所餘異生類非一准。彼所起不
淨觀。何不未曾得哉。是以。婆沙論百六
十三
中。異生依未至定等。起不淨觀時。有未來
既依未至定等。起不淨觀。何云後有
異生哉。亦述未來修。知。未曾得不淨觀
云事如何
答。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八十一四無量
曾得未曾得相云。一切聖者。及住後有
生。皆通二種。諸餘異生。唯是曾得。有作
。一切聖者。及住内法異生。皆通二種。外
法異生。唯是曾得宿住隨念智曾得
未曾得相云。一切聖者。及内法異生。皆通
曾得未曾得。外法異生。唯是曾得。有作
。最後有異生。及諸聖者。通曾得未曾得
諸餘異生。唯是曾得此等文之。云
諸功徳曾得未曾得相。婆沙論中。總可
師異説也。一説意云。一切聖者。及後有異
生。皆通曾得及未曾得。所餘異生。唯是曾
得。一説意云。一切聖者。及内法異生。皆通
曾得及未曾得。外法異生。唯是曾得也。而婆
沙正理兩論之中。述不淨觀曾得未曾得相
唯擧聖者菩薩後有異生。通曾得未曾得。餘
異生唯曾得云一師説。唯一切聖者。
及内法異生。皆通曾得及未曾得。外法異
生唯是曾得云一師説。委悉論之。亦可
此師義也。即見婆沙論處處文。述八解脱
八十四八勝處八十五十遍所八十五地心智九十九
曾得未曾得相。唯擧一切聖者。及内法異生。
皆通曾得及未曾得。外法異生。唯是曾得。云
切師説。不一切聖者。及後有異生。皆
曾得及未曾得。所餘異生。唯是曾得云一
師説。明五通曾得未曾得相百四
十一
唯擧若諸
聖者及後有異生。通得曾習未曾習。餘唯得
曾習云一師説。不一切聖者。及内法異
生皆通曾得及未曾得。外法異生。唯是曾得
云一師説。是皆省繁。影略互顯。委悉論之。
盡理云之。處處之中。同可此二師異説
也。述不淨觀曾得未曾得相。唯擧一師説
彼等之文。可之也。其中料簡聖者菩
薩後有異生。通曾得未曾得。餘異生唯曾得
云師意。雖異義。暫存一義云。此師意。
後有異生。所餘異生劣故。所起不淨觀。實
唯限曾得。不未曾得云也。故寶法師引
婆沙論今文畢云。菩薩異生與聖人同。自
餘異生。唯曾得也但依此義意。會婆沙論。
異生依未至定等。起不淨觀時。有未來修
云文者。後有異生。一座成覺之前。依未至
定等。可未曾得不淨故。全非相違也」
或一義云。此師意。除後有異生。所餘異生。
起不淨觀。實可未曾得也婆沙論百六
十三
中。出未得非初靜慮世俗智現在前而修淨
初靜慮非無漏之類云。即異生已離欲染
未至定。起三無量。初二解説。前四勝處。
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時乃至即異生
靜慮中間。起三無量。初二解脱。前四勝
處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時後有異
生。唯依第四靜慮。可不淨觀故。今云
生依未至定等。起不淨觀。定可後有異
。而既云未得非初靜慮世俗智現在前。修
淨初靜慮曾得不淨觀云事。亦勿論也。
但於婆沙正理兩論之文者。除後有異生
所餘異生。所起不淨觀中。實雖未曾得
之類。先已曾得同品類種類不勝品故。曾得
之中類攝之也。翻光法師餘處二十六得勝
曾得故。亦名未曾得之釋之。不勝品未
曾得法。亦名曾得之義邊可有也
問。離自地染位。可自地不淨觀 答。
之也 兩方。若得之者。離染得者。名
下地縛。必得上故之義。離自地染位。何
自地不淨觀哉。是以。婆沙論四十文○
不淨觀離染得相之時。未此義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八十一中。釋四無量
離染得相云。或離自地上地染時。修得無
不淨觀例可同如何
答。見今論餘處二十六。云爲離此言。通
四道。離染之言。廣亘加行無間解脱勝進四
。故若就自地染無間道。九解脱道位
之者。不自地不淨觀。彼九無間道。
九解脱道位。輒不修非同對治之法。故
修不淨觀也。故婆沙論百六
十三
中。出未得
無漏初靜慮現在前。而不修淨初靜慮之類
云。聖者依初靜慮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
。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時。及離非想非非想
處染。九無間道八解脱道時光法師餘處
二十六此文畢云。婆沙既言。依初定
定染。不初定淨。明知。有無漏依此地
此地有漏。又准此文。依初定無漏
解脱道。不當地有漏他心智。前言
者。據無漏他心智此等定判。離
地染。九無問道。九解脱道位。不自地有
漏功徳云事。尤分明也。若就自地染。加
行道勝進位之者。可自地不淨觀。彼
加行道。勝進道位。亦可修非同對治
故。可修不淨觀也。婆沙論或離自地
上地染時。修得無量之文。是其例證也。何
況。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九十九他心智
離染得相云。或離自地上地染時。亦容
宿住隨念智離染得相云。或離
自地上地染時。亦容修得此等之文。亦爲
例證。是皆就加行道勝進道位之。可
意也。但於婆沙論中。明不淨觀離染得相
之時。未此義云難者。婆沙論中。明不淨
觀離染得相云。離染得者。謂離染時。而修得
故文言。頗不委悉。是則就常途離染相。唯
下地染位。得上上地不淨觀也。例
婆沙論中。明八解脱八十四八勝處八十五
七遍處八十五離染得相。唯擧下地染位。
上地解脱。勝處。遍處。不自地染
位等
重難云。婆沙論百四十一中。述五通加行得離染
得相云。又隨離染解脱道時位。所修得者。
皆離染得。若於餘時。而修得者。皆加行得
此文者。前八解脱道位。於五通
離染得之義又云若於餘時。而修得者。皆
加行得。除解脱道之外。餘加行道等位得
之。是加行得。非離染得

問。不淨觀可聖道相生 答。可相生
 兩方。若相生者。不淨觀是假想觀門。勢
力微劣也。何可聖道相生 若依
爾者。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中。擧雜修靜
慮所雜修功徳。出無量解脱勝處。若無量解
脱勝處。與聖道相生者。不淨觀例可同哉」
答。無量解脱勝處等。無間生無漏定。無漏定
無間生無量解脱勝處等云事。出婆沙論處
處之文。例彼思之。不淨觀與聖道相生。亦
必然也。何況。見今論餘處云。如是三
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亦能
三種作意。若作是説。便順此言。不淨
倶行シテ念等覺分光法師釋此文云。
此中倶聲。顯無間義。前後倶也。此文且證
勝解作意能入聖道寶法師釋此文云。不
淨觀。是勝解作意。而與無漏覺支。前後倶
行。是相續義。准此故知。勝解作意。能入
泰法師釋此文云。以不淨觀。是勝解
作意。能入聖道。前後倶也不淨觀無間生
聖道云事。此等定判。既分明也。聖道無間
不淨觀云事。例亦可知。加之。見雜心論
云。此不淨觀復有四種。謂退分。住分。勝
分。決定分此文者。既許不淨觀通
決定擇分順決擇分攝。不淨觀與聖道相生
道理。亦炳然也。故不淨觀。雖唯假想觀門。
勢力微劣。與聖道相生云事。更有何疑哉」
問。不淨觀可初二解脱 答。不
 兩方。若攝之者。不淨觀廣依十地。初
二解脱。唯依初靜慮。依地既別也。何可
之哉
答。不淨觀總對治欲界貪。初二解脱。別對
治欲界初靜慮中眼識所引顯色貪。不淨觀
廣縁欲界内外一切色處初脱多分縁
界外色處。不淨觀廣依四靜慮及四近分中
間。欲界十地。初二解脱。唯依初二靜慮。并
彼近分中。及中間禪五地。故不淨觀初二解
脱。同雖不淨行相。所依地等。既相替故。
互不攝之
問。斷初靜慮煩惱。九無間道位。修第二靜
慮近分地攝不淨觀義可有耶
答。斷初靜慮煩惱。九無間道位。輒不
同對治之道。故不第二靜慮近分地
攝不淨觀也。故婆沙論六十四中。云即諸聖
者。離初靜慮染時。九無間道中。修十九行
。謂麁等三。及唯無漏十六聖行相。不
不淨觀定。但於婆沙論。離初靜慮染九無
間道位。得第二靜慮近分六意近行云文
者。彼位未來所修心品之中。可自相
行相。縁欲界法之類。故得香味位近行
也。都無麁等乃至不淨觀等。一類功徳。縁
欲界法之類。故婆沙論處處之文。全非
。次於婆沙論。離欲界染。九無間道位。修
未至地攝不淨觀云文者。此有作是説意也。
此師意。述欲界染。九無間道位。修麁等
三慈悲喜捨不淨觀持息念。及有漏無漏十
六行相。二十五行相。離初靜慮染。九無間道
位。修麁等三。及唯無漏十六行相。十九行
之所以云。初靜慮近分有種種善根。故
能修此類種種行相。上地近分諸善根少故。
能修種種行相。復次欲界煩惱。有種種
。還修種種善根。對治上地煩惱。無種種
故。彼不種種善根。對治上地煩惱。無
種種相故。彼不種種對治論文先遮
此例難。末學更不劬勞
重難云。婆沙論百九
十四
中。離欲界乃至第三靜
慮染。九解脱道位。修不淨想彼前八解脱
道位。修不淨想者。九無間道位。何不

答。此亦婆沙論一師説也。故婆沙論中。出
不淨觀想惟不淨想之句云。若以
滅道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若以
愛心念住。及縁餘法法念住加行。彼一
切加行道。最後解脱道時。有説一切解脱道
今此有説。何必正義哉。設依此師義
今例難。九無間道正斷或道故。不
淨想等非同對治之道。前八解脱道。是容
預位故。兼修不淨想等非同對治之道也」
或一義云。婆沙論百三
十九
中。云離初靜慮染。前
八無間解脱道時。各得第二靜慮近分六。第
九無間道時。得第二靜慮及彼近分十二
文。當上卷六十四欲染時。九無間道中。修
麁等三。慈悲喜捨。不淨觀。持息念。及有漏無
漏十六行相。二十五行相云有作是説意也。
此師意。離初靜慮染。九無間道位。實修
悲喜捨不淨觀持息念等云也。但至下問答
者。非同治修而得修之爲言
治修。兼修慈悲喜捨。不淨觀。持息念等

問。今論意。依身在色界。可持息念
進云。今論疏中。不之。初起設
欲界依身。後起何不色界依身哉。
之今論中。述等流非下縁。入出息非
地心所縁知。依身在色界。起持息念
事。何況。正理論中。云此念初依欲界身起。
唯人天趣。除此倶盧。後起可色界依身
如何
答。見今論文。偈頌云風依欲身。長行述
欲身起。唯人天趣。除北倶盧。依身在
。不持息念即案其道理。起持息念
專由教力。色界之中。無教力故。不
也。故今論中。述外道不持息念云。外
道無有。無説者教力持息念
之旨。此文尤分明也。故後起猶不色界依
也。但於等流非下縁之文者。只述入出
息。唯自上地心所縁。非下地心所縁之旨
持息念觀門之相。全非相違。次於
理論文者。倶舍正理兩論之意。自本各別
也。齊不歎。故光法師引婆沙論。所
依者。唯依欲界。非色無色界。有餘師説。依
欲色界。非無色界。然初起時。必依欲界
畢。云倶舍同前師。正理同後師泰法
師引婆沙論今文畢。云倶舍同初師正理
後師
問。衆賢論師意。持息念可離染得
答。可離染得 兩方。若通離染得者。
正理論中。破今論云。唯加行得。非離染得
未離染者。定由加行。現在前故。非離染得
地所攝故。已説皆是近分地攝。非根本故。
又此念唯是勝加行引故。不此有
染得此文者。持息念不離染得
若依之爾者。顯宗論中。無二得實外無
之頌。知。衆賢論師意。持息念通離染得
事如何
答。於離染得。有其二類。一離下地染之時。
上地功徳。二盡智初念。得九地中有漏功
也。若依盡智初念離染得之者。三乘
聖者。盡智初念。修九地中有漏功徳者。性
相之所定。諸論同所許。故衆賢論師意。持
息念可離染得。顯宗論中。不二得實
外無之頌即存此意也。若依下地染
時。得上地功徳離染得之者。持息念是
勝品微細之觀門。唯内道起之功徳。專由
加行之故。離下地染之時。無
地持息念。正理論中。云唯加行得非離染
。即述此旨也。即正理論中。未離染者。定
加行。現在前故。非離染得地所攝故者。
欲界持息念。唯加行得。已説皆是近分地
攝。非根本故者。明下三靜慮近分地攝。持
息念唯加行得。又此念唯是勝加行引故者。
中間禪持息念唯加行得。不此有
離染得者。總結五地持息念唯加行得也。
重意云。持息念是由勝加行。可得之法。今
論中。混云離染得及加行得。不由勝
加行得之旨。故正理論中。破之云唯加
行得。非離染得也。非盡智初念。修持息
故。通離染得之義邊。故偈頌結二得實
外無。長行述唯加行得非離染得。全非

重難云。中間禪。既離染地攝也離欲界染
之時。何不彼持息念
答。根本地攝功徳。不必離染得持息念。專
勝加行。可之故。離欲界染之時。不
中間禪持息念也。是則正理論意。異
舍論意
或一義云。泰法師引正理論文畢云。解云。
前滅盡定中。云佛無一徳非離染得。又
中間定。是離染得地所攝。倶舍據佛及中間
故通離染得。正理據二乘異生欲界三近分
故。唯加行得此會通之釋之。正理論
文。唯就欲界下三靜慮近分地攝持息念。云
唯加行得。非離染得。中間禪持息念。可
離染得云云
問。今論意。持息念可勝解觀門 答。
二意 兩方。若通勝解觀門者。見
今論文。或云唯與眞實作意相應。或破
師意極遠乃至風輪。或吠嵐婆。云此不
理。此念眞實作意倶故此等論文
持息念不勝解觀門 若依之爾者。婆
沙論中。擧勝解作意功徳。出持息念。正理
論中云。有説亦通勝解作意 今論意。可
之哉
答。見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釋唯與眞實
作意相應之論文。引合正理論。此唯眞實作
意相應。有説亦通勝解作意之文。作二解
云。此論同正理前師。雜心婆沙同正理
後説。此即意各別也。又解前師唯據根本。故
唯眞實。後師亦據加行。故通勝解云云餘處
三勝解作意。謂不淨觀及四無量。有色
解脱勝處遍處。如是等觀相應作意之論文
一箇問答云。問婆沙勝解作意中。亦説
持息念。此論何故不説。又此論下文。説
息念。是眞實作意。故下論云。有餘師説。息出
極遠。乃至風輪。或吠嵐婆。此不理。此念
眞實作意倶故。論既不同。如何會釋。解云。
持息念有二種。一假相謂加行。二眞實謂根
本。此論據根本。婆沙據加行。各據一義。竝
相違。又解。論意各別。此論加行根本。皆
是眞實。婆沙及此論餘師。加行通假。根本
是實若依當卷初釋。餘處第二釋意者。今
論意。持息念加行根本。同唯與眞實作意
相應可云也。即可婆沙論并正理論有説
也。若依當卷第二釋。餘處初釋意者。今
論意。持息念加行通勝解觀門。根本唯與
實作意相應可云也。即今論。云唯與眞實
作意相應。據根本之。婆沙論并正理論
後説。云勝解作意。據加行之。故不
相違會也
重難云。就光法師當卷第二釋。餘處初釋
疑。今論餘師云息出極遠。乃至風輪。或吠
嵐婆。就持息念加行之。此師意云根本
唯與眞實作意相應也。以何知之者。正理
論中。述此師意云。彼言息念根本。雖
實作意。中間有餘勝解作意相應起者。爲
眞實作意速成故。於中間斯假想。雖
爾無出息念失。以息念加行。意樂不
光法師餘處解釋中。云婆沙及此論餘
師。加行通假。根本是實此等定判。今
論餘師意。持息念加行。通勝解觀門。根本唯
眞實作意相應云事。尤分明也。若爾。與
正義何所替。破此師義
答。依光法師和會釋意者。今論餘師意。持
息念根本。亦通勝解觀門云。故今論破
意也。但於正理論文故今論能破
之時。入自義之。非餘師。即云持息念根
本。唯與眞實作意相應也。例如雜心師意
善心中得六。雖欲界無覆無記心。不
正見續善。正理論師。述雜心師救
云。理亦應欲界善心。謂以正見。續
善本。雖欲界善。除無覆心。經主不
七也。次。於光法師餘處解釋者。彼
論意各別釋意。故全非難也
問。雜心論意。持息念可勝解觀門
進云。光法師解釋中。彼論意。持息念通勝解
觀門 付之。廣勘雜心論一部始末。不
持息念通勝解觀門云文。解釋之所定。
依憑在何所
答。廣披諸師解釋。尋雜心論。持息念勝解
眞實之相。光法師引正理論。此唯眞實作意
相應。有説亦通勝解作意之文畢云。此論
正理前師。雜心婆沙同正理後説同此
即意各別也寶法師引正理論今文畢云。
正理後説同婆沙雜心。前説同此論泰法
師引正理論今文畢云。雜心婆沙同後師
此等解釋。雜心論意。同婆沙論。并
正理論後説意。持息念加行通勝解觀門。根
本唯與眞實作意相應可云也。但於雜心
論中。不持息念通勝解觀門之文云難
者。實披彼論一部前後。雖分明之證
。是既諸師一同之定判也。定有依憑之本
歟。仰而可信。何強疑之哉。就中。見
心論文。云彼修行者。於出入息。作一想
身如竹筒。觀息如穿珠。出入息不動。於
身識。是名安般念成此文意。持息
念通勝解觀門諸師解釋。若依此文歟」
重難云。今論意。雖持息念唯與眞實作
相應之旨。明六種相中止相云。觀息住
身。如珠中縷若爾。以身如竹筒。觀
息如穿珠之文。難持息念通勝解觀門
之證

  去建保七年正月九日。當寺別當法印權
 大僧都定範。於東南院。被倶舍問題
 講之時。被此題。講師宗性法師。問者
 貞實法師。問答之。其時先達之中。義海得
 業云。見法勝阿毘曇心論。上述阿那
 波那念相。云始於身一分。行者係自心
 深縛於識。足智慧怨。不眞實之
 言。下明四念處相。云此方便於身眞實
 相決定。諸受及自心法亦隨順觀。始安
 實之詞。以之思之。持息念是勝解觀門。
 四念處是眞實作意若爾。雜心論中。雖
 分別之證據。雜心之本論。此旨既見。
 故諸師依雜心論意。持息念通勝解作意
 釋歟。例如雜心論中。雖十二心。法勝
 阿毘曇心論中。唯説十一心。故正理論師。
 述雜心師救。云然學無學同無漏故。總説
 一心。言六無失也
問。婆沙論意。持息念。可眞實作意
答。可通也 兩方。若通眞實作意者。見
沙論處處十一
八十二
之文。擧勝解作意功徳。出
持息念。知不眞實作意云事。何況。廣勘
婆沙論一部始末。不持息念通眞實作
之文 若依之爾者。持息念加行。設雖
勝解觀門。根本成位。何不眞實作意
相應
答。婆沙論意。持息念可眞實作意也。故
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引正理論。此唯眞
實作意相應。有説亦通勝解作意之文
云。此論同正理前師。雜心婆沙同正理後
。此即意各別也餘處儲一箇問答云。問
婆沙勝解作意中。亦説持息念。此論何故不
説。下此論下文。説持息念。是眞實作意。故
下論云。有餘師説。息出極遠。乃至風輪。或吠
嵐婆。此不理。此念眞實作意倶故。論既
同。如何會釋。解云持息念有二。一假相
謂加行。二相眞實謂根本。此論據根本。婆沙
加行。各據一義。竝不相違。又解。論意各
別。此論加行根本。皆是眞實。婆沙及此論餘
師。加行通假。根本是實之。寶法師引
正理論文畢云。正理後説。同婆沙雜心。前
説同此論泰法師引正理論文畢云。雜心
婆沙。同後師説此等解釋。婆沙論意。
正理論後説意。持息念加行。通解觀
。根本唯與眞實作意相應可云也。但於
婆沙論中。擧勝解作意功徳。出持息念
者。取持息念加行之中。與勝解作意
應之類。勝解作意功徳之中。出之也。非
眞實作意相應之義邊。何爲相違哉。光
法師餘處。釋婆沙論中。擧勝解作意功徳
但云解脱。不有色云。解云。婆沙言
者。是解脱中假想解説。不解脱皆是
假想此解釋。可之也。次於婆沙論
中。不持息念通眞實作意之文云難者。
此事雖分明之證據。見彼論一處文
契經説。持息念通四念住之文云以
息念。増益法想。是空觀本。由此速能引
念住。是故偏説若不淨觀。増有情想。如
此骨爲女爲男。障礙空觀。不速疾引
念住。是故不此文既述持息念。是空觀
本異不淨觀之旨。故可眞實作意相應
問。持息念可非相續法 答。可
相續法 兩方。若縁非相續法者。見
沙論文云。唯縁自相續此文者。不
非相續法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云
所至方。念恒隨逐。婆沙論中。述乃至廣説。
根勢力。息去近遠心皆隨逐。持息念縁
身之息若爾。離身之息。豈非非相續法哉」
答。若依非情非相續法之意者。持息
念可非相續法也。寶法師。釋有情數
攝。有情身分故之論文云。准此出身非
入息。非有情故今解釋。離身之息。可
情攝而今論云。若念息出。離身爲
磔一尋。隨所至方。念恒隨逐。婆沙論。述
復隨息從内出外。半麻一麻。半麥一麥。半
指節一指節。半指一指。半&MT04895;手一&MT04895;手。半
肘。半尋一尋。乃至廣説隨根勢力。息去近
遠心皆隨逐。持息念縁離身之息故持息
念縁非相續法云也。但於婆沙論。唯縁
自相續之文者。見婆沙論處處之文。多分
無爲法。名非相續法若爾。持息念不
他相續。及無爲法。故云唯縁自相續歟。
身内有情數息。爲縁所起離身之息。刻
之。雖常情法。既以身内有情數息。爲
縁起故。暫屬自相續法歟。例彼不淨觀。云
此縁欲界一切色處故。雖非情數色
婆沙論。述不淨觀所縁云。縁自他相續
婆沙抄中。釋婆沙論。無漏空三摩地。及無願
三摩地。唯縁自他相續之文云。亦攝非情
。唯虚空等。非相續故此等定判。皆以
非情法。屬自他相續之意也。婆沙論。持息
念唯縁自相續云文。准彼可之也
問。欲界所繋入出息。離欲界染。第九無間道
位悉滅歟 進云。泰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有
滅不滅二類 付之。同是欲界所繋入出
息也。彼第九無間道位。何可滅不滅不
哉。是以。第三靜慮所繋入出息。離第三
靜慮染。第九無間道位。全無滅不滅不同
例可同哉如何
答。婆沙論評家意云。應是説。此入出息。
身地繋。是身分故。定入出息。是隨身地
繋法故。離欲界染。第九無間道位。欲界所
繋入出息。不滅也。但於進文者。欲界所
繋入出息。隨欲界心轉者滅。隨初靜慮心
轉者。不滅云也。故婆沙論中。述入出息隨
身地繋云。師意會施設足論。云欲界入出
息。離欲界染時。最後無間道滅之文云。欲
界入出息。有欲界心。有初靜慮心
。隨欲界心轉者。爾時滅。道隨初靜慮
轉者。爾時現在前此論判。會例難
者。依第四靜慮近分地。離第三靜慮染。第
九無間道位。入出息不轉故。無滅不滅不
云也
重難云。以自下地無漏。離第三靜慮染。第
九無間道位。入出息可轉。何無滅不滅不

答。以自下地無漏。離第三靜慮染。第九無
間道位。入出息現在前。不滅故。亦無
不滅不同
問。論文云。謂要身中有諸孔&T056178;。入出息也
心。正現前爾者。寶法師意。有幾耶 進
云。寶法師釋云。述二縁息方轉也 付
之。今文意。具入出息所依身。風道通。毛孔
開。入出息地。麁心現前之四縁。入出息轉之
旨述也。何釋二縁哉。是以。光法師釋
云。要具四縁。息方如何
答。由四縁入出息轉云事。出婆沙正理
兩論之説。故婆沙論云。謂入出息。由四事
轉。一有息所依身。二風道通。三毛孔開。四
入出麁地麁心現前。必具此四。入出息轉
正理論云。言四縁者。一入出息所依身。二
毛孔開。三風道通。四入出息地麁心現前。於
此四中。隨有所闕。息便不此兩論
。思今論文意。謂要身中者。擧入出息所
依身。有諸孔&T056178;者。出風道通毛孔開之二
。入出息地心。正現前者。即是入出息地麁
心現前也。設雖寶法師意。何不此旨哉。
但於二縁息方轉也之釋者。見今論
。偈頌云二差別。長行述此入出息
轉。依身心差別畢云。謂要身中。有諸孔&T056178;
入出息地心。正現前息。於爾時方得轉故
文之起盡之。謂要身中有諸孔&T056178;者。
身差別轉之相。入出息地心正現前
者。述心差別轉之旨故寶法師。就
大綱云。述二縁息方轉也。也委悉細
之時。依其身差別轉之中。有風道通毛
孔開之二縁。自本非遮。故寶法師解釋。
全無相違
問。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入出息可轉耶
 答。入出息可轉也 兩方。若入出息轉者。
無漏心是寂靜微細也。設雖下三靜慮。無漏
心現在前位。何入出息可轉哉。何況。見
沙正理等論説。述入出息轉之義云。麁心現
知。無漏心現前位。入出息不轉云事
若依之爾者。論疏中。述入出息不轉之義
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
答。設雖有漏心。設雖無漏心。下三靜慮心
現在前位。可入出息地麁心現前之類。故
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入出息可轉也。但
無漏心寂靜微細故。下三靜慮無漏心現
前位。入出息不轉云難者。有漏無漏相
對之時。實雖有漏心麁淺。無漏心寂靜。上地
下地相望之日。下三靜慮未八災患。第四
靜慮已離八災患故。第四靜慮有漏心現前
位。入出息不轉。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入
出息可轉也
重難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若入世俗
第四靜慮身無毛孔。其理可然。以彼定能
彼地攝微密大種滿身。有漏戒多
七支。無表能造大種。充滿身中。故毛孔
開。入出息不而婆沙論中。述有漏戒
多少。擧評家義云。如是説者。無漏戒多。所
以者何。且苦法智忍。隨轉戒尚多。有漏有
量功徳治彼故。況復更有上界位餘戒
若爾。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無漏戒多
具七支。無表能造大種多。自第四靜慮有漏
戒能造大種。充滿身中。毛孔不開。何入
出息可轉哉
答。下三靜慮無漏心現前位。無漏戒多具七
支。無表能造大種。充滿身中。更非諍。故
寶法師餘處解釋中。云定勝劣皆遍
然而彼下三靜慮無漏戒。能造大種。非
微密故。毛孔猶開。入出息可轉也
問。光法師意。於羯刺藍等四位。息轉四縁
中。闕幾縁 進云。光法師釋云。於此四
。雖一事麁心現前。闕餘三事 付
之。設雖今此位。何唯具一縁哉。是以。圓暉
法師解釋中云。若羯刺藍。頞部曇。閉尸。鍵南
四位。唯有麁心及息地。闕餘二縁如何」
答。婆沙論中。問答此事云。問何故羯刺藍
位。息不轉耶。答彼稀薄故。若息轉者。彼應
流動。問何故頞部曇。閉尸。鍵南。諸根未滿
熟位。息不轉耶。答彼身爾時風道未通。
毛孔未開。若息轉者。身應散壞。然在&T021400;
及母胎中。從羯刺藍。乃至諸根。未滿未熟。
爾時未息所依身。風道未通。毛孔未開。
唯有息地麁心現前。雖一事。而闕三事
故息不羯刺藍等四位。唯有麁心現
前一事。闕餘三事云事。此文實分明也。故
光法師云。於此四位。雖一事麁心現前
餘三事云事。此文實分明也。故光法師。
此四位。雖一事麁心現前。闕餘三
息皆不轉。故婆沙云。引今文其證
。加之。泰法師引婆沙論今文畢云。解云。
既言從羯刺藍。乃至鍵南。諸根未滿未熟。
爾時未息所依身。風道未通。毛孔未開。
一事。而闕三事。故息不寶法師。
正理論。處卵胎中。羯刺藍等。毛孔未開。
風道未通。故息不轉。若處卵胎羯刺藍位
入出息轉。則應躁動。身微薄故。便應散壞
之文畢云。此中應説。無出入息所依身
此等定判。亦於羯刺藍等四位。唯有麁心
現前一時。闕餘三事若爾。光法師今解釋。
既順婆沙正理二論之文。亦同神泰法寶兩
師之釋。末學仰而可信。何強疑之哉。但於
圓暉法師解釋者。彼立息轉四縁之時。云
息所依地。不息所依身。故於羯刺藍等
四位。有息所依地縁云也
問。一刹那定心隨轉戒。爲唯限一具七支
當有多具七支 答。此事雖學者
異義。暫可多具七支云義 兩方。
若唯限一具七支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
第四靜慮。身無毛孔開云。以彼等持。
極淳厚故。引第四定大種若唯限
具七支者。於彼能造大種。寧可遍身之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餘處十三文。
隨轉七支一具大種所造云。所依大種。
心唯一。無差別所依大種。如定心
唯一者。何可多具七支
答。依當處餘處之定判。任上古中古之常
。暫可一刹那定心。有多具七支云義
也。其故。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云何縁
但入第四靜慮身無毛孔。非餘定耶。以
等持極淳厚故。引第四定大種身。即由
此縁。尊者世友説。入彼定心。身毛孔合畢。
若入世俗第四靜慮。身無毛孔。其理可
然。以彼定能引地攝微密大種滿身
故。若入無漏第四定時。此身如何。亦無
。以彼但引隨所生地大種現前造無表
此問意。入有漏第四靜慮之時第四靜慮
大種遍身云事。既分明也。云彼定能引
地攝微密大種滿身故也。入無漏第
四靜慮之時。云彼但引隨所生地大種
現前造無表。故上所述大種遍身者。定
心隨轉無表能造大種云事。又炳然也。答
彼無漏定所引大種。雖生處攝。而極
微密。與彼相似。故無此文意。雖
漏無表能造。隨所生地大種。微密遍身云事。
亦明鏡也。若一刹那定心隨轉戒。唯限一具
七支者。豈可多具能造大種遍身之義
哉。爰知。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
故。多具大種。各各別造云事。是以。泰法師
此文畢云。以此文證故知。造無漏戒四
。隨身大小。遍滿身中。一具四大。造七支
。隨大多少。各各別造。地大不地大
諸色故。道戒既爾。定戒亦然光法師雖
此文。更不之。明知。此釋叶論文。故即
用之云事。加之。見寶法師餘處十三
。問身在下地。起上定時。用下地身中。上
地大造。上地多色。其四大種。爲何處。此
問意。既許身在下地。起上地定之時。用
地大種。造上地多色。無諍一刹那定共戒。
多具七支若唯限一具七支者。豈可
上地多色哉。答此問。引婆沙論一百
三十四文云。然根本靜慮現在前時。色界大
種遍身内起。若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大
種。唯心邊起。有説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大
種。亦遍身起。然長養身。不根本。如
二人。倶詣池浴。一在池側。掬水浴身。一
池中身而洗。二人用水。雖倶遍身。
然長養身。入池者勝此文云色界大種。
身内定可定共戒能造大種。不
依身等欲界長養大種。既云色界大種
故也。又不空界色。能造大種。若空界
色能造大種者。依根本近分。豈可遍身
不遍身不同哉。何況。今此問答。就定共戒
能造大種。釋有漏自地依之義也。更不
餘色能造大種哉。准此等定判。一刹那
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云事。實分明也。
但於今論餘處。所依大種如心唯一。無
故之文者。於一具七支能造大種。定散
相對。釋一具多具不同之時。定心隨轉戒。
七支無表。一具大種所造之旨述也。就各別
七支之時。更非各別大種所造之義

重難云。定心既一也。隨轉戒何可多具七
哉。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
事。道理甚難思哉是一
次。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多具大
種。各各別造云事。不然。見正理論餘處
三十五云。定ヨリスル無表。七支相望展轉力
同一果故。唯從一具四大種生。散此相
違。故依異大此文意。爲倶有因七支一
具大種造之。不倶有因七支各別大種
而一刹那定心隨轉戒。設雖多具
七支。定可倶有因。何非一具大種所造
哉。雖倶有因。多具大種所造者。定生無
表。七支相望展轉力生同一故。唯從
具四大種生之定判。豈非唐捐是二
次。准寶法師。豈得彼大種戒少戒多
釋其義難思。入第四靜慮。欲界依身。三洲
六欲天。大小不同也。於六欲天依身。相容大
。於三洲依身如何可相容哉。定知。三洲
六欲天相容大種。可多少不同。若能造大
種有多少不同者。所造七支。隨可多少
不同。若爾。豈不由時果善等之理是三
次。若云一刹那定心隨轉無表能造大種遍
身中者。寧不寶法師。雖長養大遍一身
。何必皆能造無表色之釋是四
次。婆沙論中。述具有因相云。地不地生
所造色。以一切法不自性及同類體。爲
他因故。自類他類相望。論倶有因而一刹
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者。以一不殺
生戒。望餘不殺生戒。可倶有因歟。若許
倶有因者。豈不一切法不
性及同類體他因故之理是五
次。婆沙論中。釋發智論以無問道。證預流
時。現在未來修八聖道支云文云。此則
正語業命不倶者意。無貪嗔癡無表。各有
七種。倶時起故婆沙抄中。釋此文云。論無
貪嗔癡所發無表各有七種。倶時起故。前業
蘊中。同第二師。即第三爲此文。一
刹那定心隨轉戒。唯有無貪嗔癡所生三具
七支若爾。隨可三具能造大種。何云
多具大種遍身中是六
答。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云事。
其道理。定心雖是一。微細寂靜。防非
止惡之徳甚多故。有多具七支也。故婆沙論
中。明有漏無漏戒多少。出評家義云。如是
説者。無漏戒多。所以者何。且苦法智忍隨轉
戒尚多有漏。有無量功徳。對治彼故。況復
更有上位餘戒是則同雖心隨轉戒無
。防非止惡之徳殊勝故。隨轉七支。其數甚
多。無漏戒尚多有漏戒。即此意也
次。於正理論餘處。定生無表七支相望展轉
力生同一果故等之文者。就一具七支定散
無表相對。能造大種一具多具不同之由釋
也。定心隨轉。多具七支。雖倶有因。多具
七支。其類別故。非一具大種所造也。例如
光法師餘處第一釋意。別解脱戒初後念一
支。雖一具大種所造。於七支者。其類別故。
各別大種所造也。何況。若執七支相望展轉
力生等之文。爲具有因七支。必一具大種所
造。不倶有因七支。必各別大種所造云
者。別解脱戒初後念一支。既非倶有因。光法
師一釋意。如何可一具大種所造哉。以
之思之。七支相望展轉力故生等之文。就
一具七支定散無表相對。能造大種。一具多
具不同之由釋許也。以此文定量。一切
倶有因七支。必一具大種所造。一切不
倶有因七支。必各別大種所造。不
事也
次。於寶法師豈得彼大種戒少戒多
者。就泰法師以此文證。故知。造無漏戒
四大。隨身大小。遍滿身中。一具四大。造
支戒大多少。各各別造之釋。一往致此難
也。以實義之者。泰法師釋意。寶法師
釋意。不依身大小。定心隨轉七支。
并彼能造大種。有多少不同也。由時果善等
者。性相之所定故也。但實事雖然。其義
猶難思。暫存一義云。婆沙論中。述色界大
種。來入欲界依身云。欲界大種麁。色界大
種細。細入&T056178;。如油入此文之。
三洲六欲天依身。雖大小不同。定心隨轉
戒。能造大種。遍身中事。更不多少
不同也。其故三洲依身。雖小極虚麁也。六
欲天依身。雖大稍微細也。故色界細大種。來
三洲依身之時。三洲依身雖小。虚麁故
&T056178;多。彼大種相容身中。來入六欲天依
之時。六欲天依身雖大。微細故麁&T056178;少。
彼大種遍在身中也。設雖下三靜慮依身
第四靜慮之時。彼第四靜慮隨轉戒。能
造大種。必可身中。若不身中者。豈
毛孔開哉。以是思之。欲界依身雖小。虚
&T056178;多。第四靜慮定心隨轉戒。能造衆多大
種。相容身中。下三靜慮依身雖大。甚細故
&T056178;少。第四靜慮定心隨轉戒。能造衆多大
種。遍在身中也。若爾。以三洲六欲天依身
大小不同。何始可痛哉
次。於寶法師。雖長養大遍一身中。何必皆
能造無表色之釋者。泰法師任正理論文
大多少。各各別造之釋。故寶法師意。
實雖此釋。兼爲第四靜慮定心
時。彼地空界色。能造長養大種。來入身中
之義。暫致此能破
次於婆沙論。地不觀地生所造色等之文者。
地大種地大種之時。自體同類。更不
力。故自體并如此不相由之同類法。一
切皆不倶有因。故云一切法不
性及同類體他因也。然而設雖同類
法互令相由。有同一果之義者。何不
有因哉。是以光法師餘處一釋意。心王上大
生等與大地法十心所上大生等。爲倶有因
此豈非同類法爲倶有因哉。准之思之。
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支之中。以
一不刹生戒。望餘不殺生戒。爲倶有因
事。更不文理
次。於婆沙論。無貪嗔癡無表。各有七種。倶
時起故之文者。於一刹那定心隨轉戒總而
之。雖無貪嗔癡所生三類七支。別細
之。無貪嗔癡所生三類七之中。各有
多七支故。一刹那定心隨轉戒。有多具七
云事。全不此文
重難云。泰法師。造無漏戒四大。隨身大小
滿身中。一具四大。造七支戒。隨大多少
各各別造之釋意。無諍隨依身大小。定心隨
轉戒。能造大種。實有多少不同之。寶
法師引此釋畢。破豈得彼大種戒少戒
也。泰法師意若不依身大小。定心
隨轉戒。能造大種。有多少不同者。寶法師。
何可之哉是一 次。寶法師雖長養大遍
一身中。何必皆能造無表色之釋意。不
定心隨轉戒。能造大種。遍身之義何云
法師意。實許此義是二
答。隨依身大小。定心隨轉戒。能造大種。不
多少不同云事。道理實必然。故泰法
師意。可此旨也。但於大多少。各各別
造之釋者。彼隨轉戒七支。與能造大種
一具一具。各別能造所造定之旨釋成也。文
意。隨彼能造大種之數。所造七支各各別造
爲言更非依身大小。彼隨轉戒。能造大
種。有多少不同也。寶法師意。雖此義
大多少。各各別造之言暫破豈得
彼大種戒少戒多 次定心隨轉戒。能造
大種遍身云事。正理論一段之文甚分明。故
泰法師承之。釋身大小。遍滿身中
實義。寶法師意。何不之哉。何況。寶法
師餘處。引婆沙論。然根本靜慮現在前時。色
界大種遍身内起。若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
大種唯心邊起。有説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
大種。亦遍身起。然長養身根本。如
二人。倶詣池浴。一在池側。掬水浴身。
一入池中。沒身而洗。二人用水。雖倶偏
身。然長養身。入池者勝之文畢云。後解爲
勝。隨定勝劣。皆遍身故定心隨轉戒。能
造大種遍身云事。今解釋亦分明也。但於
長養大。遍一身中。何必皆能造無表色
者。正理論中。引第四定大種遍身等文
定心隨轉戒。能造大種遍身之旨。故泰法
師釋。雖其過。總而論之。依身在下地
第四靜慮定心之時。彼地空界色能造
養大種。來入身中故論文之外。亦顯此義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第四靜慮。約息轉スル
闕具。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
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生第四靜
定有二闕之。見婆沙論文云。
有説生彼雖風界。而無前説四種事。故
名爲此文無諍。依身在第四靜慮
息轉四縁倶闕見 若爾。光法師今解釋。豈
婆沙論文
答。光法師第二釋意。專任道理必然。依
理論文之也。所謂依身在第四靜慮
人。既有口鼻故。可風道通。能依下地威
儀通果二無記心故。可入出息地麁心現
意也。何況。正理論中。云若生彼地。身
毛孔。如何生能發語言。雖身無
毛孔。不風道通。是亦其證據也。故第
二釋具文云。言二者。一風道通。既有
。能發語言。明知。有風道通。又正理六十
云。若生彼地。身無毛孔。如何生彼能發
。非語言。要由毛孔。但由頷動。亦得
聲。如機關聲。豈由毛孔。准彼論文。不
風道通。二入出息地。麁心現前。以能起
下威儀通果。言二者。一非入出息所依
。彼息不轉。心微細故。二毛孔不開。縱起
散心。毛孔亦閉。身密合故但於婆沙論文
者。光法師即會之云。婆沙有説。無四事者。
是正義
問。光法師意。第二靜慮以上。可起威儀
 答。不起威儀心 兩方。若
起威儀心者。第二靜慮以上。無表心
何可威儀哉。是以。光法師解釋中。
泰法師釋云。若生二定以上。起初定威
儀心。發上地威儀業此釋無諍。第二靜慮
以上。不威儀心 若依之爾者。
婆沙論百十五中。述阿羅漢入涅槃。第二
靜慮以上。可威儀心若許威儀心
者。何無威儀
答。生二定以上。起初定威儀心。發上地威
儀業云事。不光法師所引泰法師解釋
亦出諸師定判。所謂寶法師解釋云。借
上地威儀通果。但縁所發業事。及所
化事等。不上地息風光法師餘處解
釋云。如異地通果心。及生二定已下。起
下初定威儀意識此等解釋意。第二靜慮以
上。不威儀云事。亦分明也。何
況。光法師餘處解釋中。釋行住坐臥名
。以長短等表色爲性。以身表業。爲威儀
。故起身表心。即起威儀心。故第二靜慮
以上。不威儀云事。道理實炳然
也。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云。若據威儀
工巧。六識之中。唯意識。四受之中唯喜
捨。不苦樂。以苦樂受不發業
若第二靜慮以上。有威儀者。何
威儀心。與第三靜慮樂根相應哉。既
威儀心。不苦樂之所以。云
樂受不業。起身表心。即起威儀
云事。此釋又明鏡也。而見今論餘處二十八
。云上生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
初定繋。生上起下。如化心。故能見聞觸。
及發表。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下染。已
染故。不下業善。以下劣故。第二靜慮
以上。無表心者。性相之所定也。若無
表心者。不威儀云事。亦勿論
也。但於婆沙論第二靜慮已上。有威儀心
云文者。就似威儀心之也。不
威儀心者。何爲相違
問。婆沙論文。明持息念十七種觀中。覺心
行者。縁想思心所 答。不想思心所
 兩方。若縁想思心所者。泰法師解釋
中。引古師依婆沙論。覺心行者。法念住觀。
想思故云義。破之。知。覺心行者。不
想思心所云事 若依之爾者。心行之稱。專
想思。覺心行者。可想思心所也。是以。
婆沙論文云。覺心行者。觀想及思

答。正理論六十中。擧持息念十七種觀畢云。
此十七中。初是總觀。後十六種是差別觀。約
四念住。如次應知。各有四門。成十六種
而其十六種觀之中。覺喜。覺樂。覺心行。止心
行之四種。是受念住觀故。覺心行者。可
受心所也。但於心行之稱。專名想思云難
者。正理論中。問答此事云。如何覺心行。可
受念住攝。因受果名故無過。非此中説
心行思。應知此中受名心行。謂由耽著
受味故。便於彼彼境界。或生思造作心
名爲心行。受是思因。故名心行失。或但
能覺受自體者。義准亦於思等自體。次第
能覺生住壞相。如大海一渧水鹹。則亦
知大海水味。故唯覺受。名覺心行
受心所。名覺心行之旨。此文實委悉也。故
泰法師引今文畢云。解云。自古論師皆言。
毘婆沙。覺心行除心行是法念住觀。以
總思故者謬也。今依正理論釋。四念住
各有四。故成十六。想思亦是受念住觀。如
前會釋次於婆沙論。覺心行者。觀想及
之文者。想是受果。故於因上果名
受心所。云想及思也。准正理論。會通
之旨。可之也
  去嘉祿三年閏三月之候。於當寺慈恩院
 被倶舍三十講之時。宗性初按立此
 論義。對聖禪法師之。其時講答之趣。
 大概如此。思出往事。記録之畢。大乘義
 章十六有釋。可
 寫本云正嘉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申時於東
 大寺尊勝院護摩堂南面抄之畢去九夏三
 伏之天蕤賓林鐘之候初企此卷抄出其功
 過半之處俄被召
 承明門院御前僧之間此勤中絶畢而玄冬
 雪降金池氷結之今冷手振右筆不輒然而
 被催其志其深憖記此卷問答畢聊有所存
 之旨併奉資 春日大明神法樂焉願依學
 佛教之微功願答敬神明之誠心一期終焉
 之暮必遂往生於兜率之秋雲三會説法之
 曉速開覺悟於龍華之春風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五十六
夏臘四十四
 



倶舍論第二十三卷抄上
  問題
問。不淨觀持息念後。念住前。必得禪定
問。自性念住體可生得惠
問。無漏身念住可現起
問。自性等三種念住。一念觀門具之歟
問。所縁念住中。染汚身念住。可不善有
  覆二類
問。縁想行二蘊。可雜縁法念住
問。總想念住中。可縁身受心法
  耶
問。佛及獨覺。可三義觀七處善觀門
問。七處善可無漏
問。異生位。可七處善
問。七處善可欲界等十地
問。未離欲染人。修惠無間起煗善根義可
  有耶
問。聞惠無間可煗善根
問。依上三靜慮。起煗善根人。總縁共相法
  念住無間。起之義可有耶
問。未未至地人。思惠無間起頂善根
  可有耶
問。煗頂二善根位。觀四聖諦相續不
  相續
問。煗頂二善根位。作十六行相。觀上下八
  諦時。一一行相。唯限一刹那
問。寶法師意。煗頂二善根。初安足位。所
  修法念住。可雜縁不雜縁
問。忍善根位。所現修法念住。可雜縁不
  雜縁
問。頌文云。下中品同頂爾者。中忍同頂者。
  爲現修行相。爲當論得修行相
問。中忍滿位。爲二行相二刹那。爲當一行
  相二刹那
問。煗等四善根。以得爲體歟
問。不淨觀持息念。別相念住總相念住。以
  爲體歟
問。煗善根初安足位。曾得道現起歟
問。煗等四善根。可離染得
問。已離欲染人。初起煗等善根時。可
  前八品斷者所起煗等善根
問。異生位。餘煗等四善根外。可餘順決
  擇分善根
問。今論意。依第四靜慮忍善根人。今此
  忍善根位。可順決擇分所攝心品
 耶
問。初苦法忍位。未來可四念住
問。非煗善根初安足位。非聞惠現前位。非
  滅現觀四心現前位。依四靜慮未曾得心
 品現前位。必得修受念住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就世第一
  法。不就彼離繋得等四句分別相。致
 三重問答。爾者。第一重四句中。成就世第
 一法。不就彼離繋得者。於初靜慮煩
 惱。可未離已離二類
問。依初靜慮見道人。可未至地世第
  一法
問。未至地世第一法。與初靜慮世第一法。可
  同類因
問。世第一法位。可修無漏道
問。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歟
問。無色界可順決擇分善
問。煗等四善根。可眼等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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