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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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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第八卷抄上
  問題
問。他化自在天可他聲塵耶
問。光法師釋南贍部洲。名云或從林立號。
  或以果標名爾者。此洲南邊有贍部
樹歟
問。論受道勝劣時。東州勝西州劣歟
問。外法異生。可生北州耶
問。聖者可成就北州蘊處界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明第三靜慮天
  立淨名。爾者以何法名淨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無熱天名云
  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障爾者。今
此上中品障者。指上中二品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無熱名。作三
  解釋。爾者第二解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中。釋色究竟天名。
  作三解釋。爾者。第三解意如
問。異生所起天眼通。可見五淨居天事耶
問。頌文云。此上十七處爾者。爲有宗義。
  爲當經部宗義歟
問。無想天。多有情可居在耶
問。無色界中。可有方處耶
問。無色界中。可有自界他界不同耶
問。四無色處。可立三天不同耶
問。光法師釋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
  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論文。
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
  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論文。
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有説意從無色
  界沒生欲色界時。在第四靜慮中有現
爾者評家如何破之耶
問。論主意。可存衆同分命根實有義耶
問。正理論意。眼等六識現在前位。依非所依
  不相應行。唯限七種歟
問。論文云欲所屬界説名欲界爾者。可
  有依主釋義耶
問。論文云所言色者是變礙義爾者。寶法
  師意。是變礙義者。可通十一種色耶
問。有宗意。於有情界。可有窮盡耶
問。論中明世界安立。云當言傍住爾者有
  宗義歟
問。論中明世界安立。云有説亦有上下二
  方爾者有宗義歟
問。論文云。有説。亦有上下二方爾者依
  初靜慮所發神通。可至上下二方梵世

問。離一界通障時。可離餘界通障耶
問。千世界有幾梵王耶
問。婆沙論評家意。阿素洛何趣攝耶
問。五趣體可通善染汚耶
問。論中明五趣相云體非中有爾者引
  法蘊足論何文證此義耶
問。論文云。有説。趣體亦通善爾者論
  主意。可許此義耶
問。大衆部。五趣體唯限善染汚歟
問。死有現前。必本有無間歟



倶舍論第八卷抄上
問。他化自在天可化聲境耶 答。可有二
意也 兩方。若化聲境者。聲境是間斷法。
變化心無化之。設雖天上化用。輒不可化
之。是以。見今論餘處二十七文。述餘生得等
能變化心。通善不善無記性攝。如天龍等
能變化心。彼亦能爲自他身。化於十色處。
化九除聲。天龍等生得化。亦不化聲境。定
至他化自在天。何可化之哉 若依之爾
者。圓暉法師釋樂變化天相。云於五欲境。
自變化故以樂變化天。思他化自在天。尤
可云化聲境也如何
答。見光法師餘處定判。引集異門足論
諸下劣天子化作種種色聲香味觸諸妙欲
境。令高勝天子於中受用之文畢。作三
解釋云。彼由業力。令他化作。非由化心。
不可爲例。或可從多分説。以實而言。聲
由繋發。不可言化。以間斷故。或聲不離
所化。色香味觸四境。相從説故。亦名爲化
依初釋意者。可云他化自在天化聲境也。
業力難思故。由高勝天子之業力。令下劣
天子化作聲境。非由能化心力化之。設
生得化。設業得化。由能化心力不可化聲。
必由相撃發。有間斷故也。不可爲例之
釋。其意在之。非由化心歟。依第二釋意
者。他化自在天。不可化聲境。聲由相撃發。
不可言化。以間斷故也。集異門足論文。
從多分説聲境。聲雖非所化。五境之中。
化作四境故。從多分説。化作種種色聲香
味觸諸妙欲境也爲言依第三釋意者。他化
自在天。不可化聲境。其旨如第二釋。集
異門足論文相從而説。雖有四境。離聲全
無聲。離四境故。相從四境化作聲境説
爲言
尋云。光法師第十一卷疏中。引集異門足論
  今文畢云。准集異門。聲亦可化今三釋
中。當初釋意歟
答。彼只述集異門足論文而許也。故今三釋
  中。何釋不可相違歟
問。光法師釋南贍部洲名。云或從林立號。
或以菓標名云云爾者。此洲南邊有贍部
樹歟 答。此洲北邊有贍部樹也 兩方。
若此洲南邊有贍部樹者。披今論餘處文。
此洲北邊有贍部樹見 若依之爾者。圓暉
法師釋南贍部洲名。云此洲南邊有贍部
如何
答。見今論餘處十一文。云此贍部洲。從中向
北。三處各有三重黒山。有大雪山。在黒山
北。大雪山北。有香醉山。雪北香南。有大池
水。名無熱惱○於此池側。有贍部林樹。形
高大其菓甘美。作此林故。名贍洲。或依此
菓以立洲號正理三十一顯宗十六餘處之
文。其言少異。其意是同。此等論説。此洲北
邊。有贍部樹云事炳然也。但於圓暉法師
此洲南邊有贍部樹之釋者。實似難思。且
於二義可會通之。一義云。此釋意。述此洲
名南贍部洲之由。故此洲須彌山南邊。有
贍部樹故。名南贍部洲爲言非謂贍部樹在
所有此洲南邊也一義云。此洲之中。北邊
南邊處處可有贍部樹也。故勘圓暉法師
解釋餘處〔十一〕云。於此池側。有贍部林樹。
形高大其菓甘美。依此林故。名贍部洲。或
依此菓。以立洲號。任今論文。明北邊有贍
部樹。當卷云。此洲南邊有贍部樹。指南邊
有贍部樹也。故清涼大師釋云。若立世阿
毘曇云。樹在此洲之南*云云
  清涼大師若立世阿毘曇云。樹在此洲之
南之釋。花嚴宗枝葉抄第三委問答之。可
見彼抄也
問。論受道勝劣。東洲勝。西洲劣歟 答
問。外法異生。可生北洲耶 答。可生北
洲也 兩方。若生北洲者。見光法師餘處
解釋。述應知將生北倶盧洲。欲界天
業。亦於人中修無我觀加行時造。以無我
觀。爲北洲業因。而外法異生者。著我人也。
不修無我觀。何可生北洲哉 若依之爾
者。北洲是異熟障。亦異生法也。外法異生。豈
不生彼哉
答。外法異生非一准。造業感果亦萬差。故
可有生北洲之類也。但於以無我觀。爲
北洲業因云難。准婆沙抄一云。此身在欲
界有情。起無我行後。由惡友力起我見
而便命終。由先數習力故生時即得之釋。
思之先爲内法異生之時。修無我觀。造北
洲業因畢。後遇惡友爲外法異生之人。由
先所修無我觀業因。可生北洲。故全無所
背也
問。聖者可成就北洲蘊處界耶 答。可成
就北洲蘊處界也 兩方。若成就北洲蘊處
界者。北洲是唯凡非聖之所居也。聖者更不
可成就彼蘊處界。是以。品類足論中。出
異生法體。擧北倶盧洲人蘊界處。若聖者成
就之者。何可名異生法哉 若依之爾者。
廣勘論疏定判。無明北洲蘊處界之捨時。
爰知。聖者成就彼蘊處界云事如何
答。將入聖時。無捨北洲業煩惱故。聖者可
成就北洲蘊處界之理必然也。但於品類
足論中。出異生法體。擧北倶盧洲人蘊處
界云難者。婆沙論中會此疑云。諸異生
法。聖者多無。設有少者。不名聖法。以聖者
於彼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故。唯異生
於彼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前故。名異生
法*云云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明第三靜慮
天立淨名。爾者以何法名淨耶 進云。光
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一云。意地受樂。説名
爲淨*云云 付之意地樂受。既通染汚。何
立淨名哉
答。意地樂受。説名爲淨者。第三靜慮異熟樂
受。説名爲淨爲言非謂意地染汚樂受名淨
歟。今論中述第四識住云。第三靜慮由異
熟想故言想一。光法師釋此異熟樂。曾無
厭時。故名想一。第三靜慮名爲想一。由異
熟見。准而思之。第三靜慮天立淨名由異
熟樂可得意也
重難云。唯於善法可立淨名。異熟樂受。是
無覆無記法也。何立淨名哉
答。善法及無覆無記法。名爲淨法也。故勘
光法師餘處解釋云。問。如邪見生有身見。
雖性不同。同是染故。名等流果。善生無
覆。雖性不同同是淨故。應是等流果。解云。
染法易同故得爲果。淨法難同依故不爲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無熱天名。云
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中品障*云云爾者。今
此上中品障者。指上中二品歟 答。非指
上中二品也 兩方。若指上中二品者。一
天中。可除一品障。更不可亙上中二品
 若依之爾者。上中品障之言。無諍指上
中二品如何
五品雜修靜慮者。唯就上品中分別之
也。所謂一上下品無煩天業因。二上中品無熱
天業因。三上上品善現天業因。四上勝品善
見天業因。五上極品色究竟天業因也。婆沙
論云。雜修靜慮是勝功徳。非下中品所攝。
唯有上下上中上上上勝上極故唯有五
准婆沙論文。思正理説。已善伏除雜修
靜慮上中品障者。以五品中上中品雜修
靜慮爲無熱天業因。故云伏除上中品障
也。圓暉法師五無熱天已得雜修上中品。定
能善伏除上中品障之釋。其意同之。故云
上中品障。指五品中上中一品。非謂亙
三品中上中二品也。上中品障之言。無諍
可指上中二品云難。恐未辨此旨歟
重難云。勘婆沙論文云。問。雜修靜慮有幾
品耶。答有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四上
勝圓滿品。五上極圓滿品如此文者。雜修
靜慮可通三品中下中二品見。何云五品雜
修靜慮者。唯就上品中分別之哉是一 次
正理論二十一次下文。釋善現天名云已得
上品雜修靜慮。果徳易彰。故名善現
就五品雜修靜慮論之者。可云已得上上
品雜修靜慮。唯云上品。寧不背一段廢立
是二
答。婆沙論中云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雖
上品中之下中上。且略上言。只云下品中品
上品也。第四云上勝。第五云上極。故唯
就上品中分別之云事炳然也。但第四第
五置上言事。只云勝。只云極者。難知上
中之勝。上中之極故。於彼必加上言也
次於正理論已得上品雜修靜慮之文者。此
亦於上上品。且略上言也。准婆沙論文
可會之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無熱天名。作
三解釋。爾者第二解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
光法師所引正正理論云。或令下生煩惱名
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 付之於無煩
天中。已遠離下生煩惱。何云至無熱天初
遠離下生煩惱哉
答。於無煩天中。初離下生煩惱故。無遠離
之義。無熱天是五淨居天中第二天。更令遠
離下生煩惱。故云此初遠離得無熱名也。
如彼解脱道不名遠分對治。勝進道名爲
遠分對治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色究竟天名。
作三解釋。爾者第三解意如何釋之耶 進
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一云有言色者。是
積集色。至彼後邊。名色究竟*云云 付之
色究竟天中。積集非積集色。倶至後邊。何
唯云積集色至彼後邊哉
答。非積集色者。是無表色也。而生無色界
聖者。成就道共無表故。唯云積集色至彼
後邊歟
問。異生所起天眼通。可見淨居天事耶
答。可有二義也 兩方。若見五淨居天事
者。五淨居天者。唯聖非凡之處也。異生
天眼通。寧可見彼天事哉。是以。光法師餘
二十七所引婆沙論中。述宿住通憶知五
淨居天事云。雖未曾見五淨居事。而曾聞
故。亦能憶知*云云若異生所起天眼通。見五
淨居天事者。豈無曾見之義哉。加之披婆
沙論處處之文。或百五十問。依第四靜慮所
引天眼極能見何繋色。答。乃至廣果繋。或
百八十六明神境通所至處。云依第四靜慮
發者。能至廣果或色究竟。判如神境通。四
通亦爾。能至廣果或色究竟之言。如次顯
異生聖者不同見。何況異生所起他心通。既
不知五淨居天。心心所天眼通。例亦可同
 若依之爾者。第四靜慮八天。同一繋縛
地也。設雖異生所起天眼通。何不見淨居
天事哉。就中自下地爲境之理。唯簡上地
境。於同一繋縛地中。更不可有不見之處
如何
答。此事雖爲古來未決。且可存異生所起
天眼通見五淨居天事云義也。其故第四靜
慮八天雖別同一繋縛地。故異生所起第四
靜慮天眼通。可見五淨居天事也。故婆沙
百五十所引施設足論云。第四靜慮有八天
處。謂無雲福生廣果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
究竟。問。如是八天互相見不。答。彼互相見。
皆以同一繋故*云云 但於五淨居天者。唯
聖非凡之處也云難者。異生設雖不生彼
天。於下天中。見彼天事有何所遮哉。次
於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雖未曾見五淨
居事之文者。未曾生五淨居天見彼天事
爲言光法師餘處宿住通憶淨居天者。雖不
生彼。昔曾聞説。今時能憶之定判。婆沙
論。若爾此智應不憶知五淨居事。無始時
來。未生彼故之問言。此旨尤分明也。重意
云。無始時來。未生彼故之問言。亙異生聖
者問之。雖未曾見五淨居事之答文。隨亦
亙異生聖者可答之。若如文執之者。聖者
於下天中。起第四靜慮天眼通。豈不見五
淨居天事哉。爰知。雖未曾見五淨居事者。
未曾生五淨居天見彼天事爲言次於婆沙
論乃至廣果繋之文者。且就凡聖共居處云
爾也。若依此文異生所起天眼通。不見五
淨居天事云者。文無簡別之言。聖者所起天
眼通之境界寧可限廣果繋哉。次於婆沙
論能至廣果或色究竟之文者。此亦且就
凡聖生處。顯其不同也。是則一往分別。更
非盡理之談歟。次於他心通例難者。於勝
地根位其未來世不知者。性相之所定。故
異生所起他心通。不知五淨居天心心所
也。色身等異之故。異生所起天眼通。見五
淨居天事。全不可爲相例之難歟
重難云。於下天中。起天眼通。見五淨居天
事。婆沙論所説。曾見曾聞中何攝耶
答。且可云曾聞攝歟。未生彼天故也
  已上相承義也
問。頌文云。此上十七處*云云爾者爲有宗義。
爲當經部宗義歟 答。或云有宗義。或云
經部宗義。或云亙有宗經部宗義之三義
可有也 兩方。若有宗義者。今論文云。迦
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皆色界處但有十六。婆
沙論九十八中。述迦濕彌羅諸論師説。初靜慮
地唯有二處。明知。今此十七天説。非有宗
義云事。何況。正理論師破今此十七天義
云。何理中天倍増於下。然其上處半勝於
中。顯宗論十二中。改此上十七處等之頌文。
結此上十六處名色界。於中初二二三三第
四靜慮八。若有宗義者。豈破彼義。改頌文
哉。加之圓暉法師釋。於色界中。立十七天。
依經部宗也。若薩婆多宗。唯立十六天。除
大梵天。惠暉法師判有部要依同分方立天
處大梵居獨一文。無別處。故不立大梵及
相天也。任此等解釋。此上十七處者。非
有宗義之旨亦分明也 若依之爾者。披一
論之始末。尋二部宗義。本頌專載有宗義。
長行屡擧經部計。既本頌所結。此上十七天
説也。寧非有宗義哉
答。此事學者異義。雖非一准。且存一義意
者。可云有宗義也。其故勘圓暉法師頌疏
序云。于時世親至本國已講毘婆沙。若一
日講。便造一偈。攝一日中所講之義。刻赤
銅葉。書寫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頌。攝大
婆沙。其義周盡任此解釋。六百行本頌。併
述有宗義云事炳然也。何況。彼序次下文
云。悟入知非告衆人曰。此頌非是專弘我
宗。頌置傳説之言。似相調耳。如其不信。
請釋即知若本頌文直載經部宗義者。悟
入尊者。何依傳説之言。初知相調哉。以此
等道理思之。此上十七處頌文述有宗義
可云也。故光法師釋云。論主頌中述西方師
義。説有十七。故婆沙云。西方師説。色界十
七。後師意説。以大梵王壽量處等異餘二
天。故於初定。別立三天。故婆沙九十八云。西
方諸師。作如是説。初靜慮地處別有三。一
梵衆天處。二梵輔天處。三大梵天處。此處即
是靜慮中間*云云此釋即云論主頌中述西
方師義説有十七。不云經部宗義。故知。西
方薩婆多師義也。以何知之者。光法師餘處
釋今論西方諸師説有五種。謂不生法。
復開爲二之文云。西方諸師即是迦濕彌羅
國西健馱羅國。彼亦多有説一切有部師。
云云元瑜法師餘處述文記九述正理論十二西
方師説菩薩學位先起此定後得菩提之文
云。此乾陀衞國薩婆多師。作如是解
此等釋意。今論等中。以健馱羅國薩婆多師
名西方師見。故准知。今本頌中所述西方師
義者。健馱羅國薩婆多師義也。加之雜心論
中。偈頌結色界或十六。長行云有欲令十
七如前十六及大梵。而彼論是尊者法救所
造。偏載有宗義。何處擧經部宗義哉。任此
等文理。今此十七天義。述有宗義云事分明
也。但於今論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等之文
者。迦濕彌羅諸師。設雖但立十六天義。論
主意明健馱羅國薩婆多師。立十七天義
故。今本頌中述此義也。學有宗義。不限
迦濕彌羅國者。今論之文。全非相違。婆沙論
説。會通同之。次於正理論師破今此十七天
義云難者。十七天義。雖爲有宗義。非正理
論師所存義。故破此説也。寶法師引正理
論要依同分。立天處名。非一梵王可名同
分。雖壽量等與餘不同。然由一身。不成
同分故。與梵輔合立一天。高下雖殊。然地
無別。少光天等。與此相違。故彼不應引之
爲例之文畢云。准此論文。正理亦以十六
爲正。梵王無想。皆唯一故。地無別故*云云
次於顯宗論中改頌文云難者。雖爲有宗
義。非所存之時改頌文也。如彼顯宗論餘
十一中。改三界染心中得六六二種色善
三學四餘皆自可得之頌文。云三界染如次
得七六二種色善二學三二無餘自得也。次
於圓暉法師於色界中。立十七天。依經部
宗也等之釋者。本頌之文所述。十七天義。
雖爲有宗義。經部宗意。亦立今十七天義。
故以其義勢相同。且云依經部宗也歟。或
又圓暉法師意。以西方師經部師得意故。
異光法師等釋。如此判歟。若薩婆多宗。唯
立十六天。除大梵天者。十六天義。有宗本
國義故云爾也。若如釋得意者。十六天義
之外。皆非有宗義可云歟。若爾阿毘曇心
論。并法勝阿毘曇心中。云色界説十七。述
除大梵天。加無想天。十七天義。豈非有宗
義哉。彼若有宗義者。加大梵天。除無想天
十七天義。何非有宗義哉。惠暉法師。不立
大梵及無想天也之釋。准之可會也
重難云。六百行本頌。併述有宗義云事
不可然。廣披今論處處之文。當卷云像實
有不成光法師釋此文云。於此頌中。
既破像實。明知。論主以經部義破餘處
之中。或云感劫生天等爲一梵福量光法
師釋此文云。此即初師是經部。或是大衆
部。或是當部異師圓暉法師釋此文云。或
經部。或大衆部。軌範師也泰法師釋長行
以於餘師有伽陀言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
便爲生梵福感劫天樂故之文云。引餘部頌
證前餘部義二十八云後色起從心*云云
光法師釋長行此從心生。非從色起。謂昔
所起色異熟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是故
今色。從彼心生之文云。論主以經部義答。
正釋頌文。後色起從心*云云寶法師釋此
文云。經部答也*云云泰法師釋此文云。次
依經部答。從心生不同薩婆多。從昔欲色
界色起*云云圓暉法師釋此文云。此是論
主依經部釋也。此等本頌之文。盛載經部
宗義。何云六百行本頌併述有宗義哉。或
十九云。迦濕彌羅議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
少有貶量爲我失*云云光法師釋長行迦
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議阿毘達磨。理善成立。
我多依彼。釋對法宗。少有貶量爲我過失
之文云。我多依彼釋對法宗。於中時以經
部義宗。少有貶量爲我過失泰法師釋
此文云。我多依彼毘婆沙師評家義。釋彼
發智及六足對法之宗。然於其中薩婆多
宗。不盡理者。以經部義。少有貶量。爲我過
失*云云准此等處處定判思之。本頌之中。
直述經部義云事炳然也是一
次。西方師者。可名經部師也。故寶法師餘
釋今論西方師説。菩薩學位。先起此定
後得菩提之文云。述異部也*云云圓暉法
師餘處解此文是經部宗泰法師餘處釋
今論外國諸師作如是説。若中間起不同類
此有何過之文云。乾陀衞國在罽賓國
西故。前云西方沙門。即西方沙門。是罽賓
國外。故此中言外國諸師外國諸師者。迦
濕彌羅國外印度國。異部諸師也。而此釋意。
西方沙門此中言外國諸師判故。西方師者。
非薩婆多師見。爰知。是經部師云事是二
答。論主意。屡明經部宗義。故採其實意。
本頌之文。密雖有志經部宗義。有宗之中
有其義勢。頌文之面顯載之故。將此本
頌使人齎往迦濕彌羅國之時。淺學之者。
披之謂弘我宗。悟入尊者見之。怪傳説言
也。若本頌文。直述經部宗義者。豈可有
此義哉。但於當卷像實有不成之頌文者。
大衆部意。成無中有之義。取質像喩。故
爲破此義云爾也。有部經部相對立破。
非述經部宗義。故無其過也
次。於餘處感劫生天等爲一梵福量之頌文
者。有宗之中。亦有此義也。故光法師一釋
意云。或是當部異師也。今此三釋非相違
釋歟
次。於餘處後色起從心之頌文者。有宗意。
從無色界沒。將下生時。由無色界中。順
色生心勢力。引欲色界色生云故。後色
起從心之旨。有宗意亦存之。故顯宗論中。
不改此頌文也。長行謂昔所起色異熟因熏
習在心功能今熟之文。述經部宗義。故諸師
解此文之時。雖釋經部義。頌文之面。不違
有宗義。故亦無背也
次於餘處迦濕彌羅義理成等之頌文者。六
百行本頌。專雖述有部宗義。長行之中。屡
明經部宗義。故云我多依彼釋。對法少有
貶量爲我失。全無相違也
次。於西方師者可名經部師云難者。光法
師元瑜法師意。以健駄羅國薩婆多師。名
西方師釋。尤叶文理也。故見顯宗論餘處
之文云。西方師説。菩薩學位。先起此定。
後得菩提若非有宗義者。彼論中。何載
此義哉。但於寶法師。圓暉法師。泰法師釋
者。存光法師等釋之日。且不可劬勞之
問。無想天中。多有情可居在耶
  第五卷抄記録之畢
問。無色界中。可有方處耶 進云。今論云。
無色界中。都無有處。以無色法。無有方
所*云云付之。既云空無邊處等豈無方處
哉。是以。光法師釋今此處言云。處是有情
生長處故如解釋者。可云無色界有方
處也。何況。披今論文云。謂於是處得彼
定者。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沒。生欲
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云云既云是處
生故。亦述是處中有起故。明知。無色界有方
處云事。加之。惠暉法師釋此文云。以無
色法名無處。不是都無所處*云云此釋意。
無色界有方處之旨。分明也如何
答。若色界天上。別有無色界天者。可云
無色界有方處。而色界天上。別無無色界
天。故云無色界中。無有方處也。故見今論
文。本頌結無色界無處。由生有四種。長行
云無色界中都無有處。以無色法。無有
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
然故。正理論説。其文全同。顯宗論釋。其意
不異。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然無色界。無
有方處*云云任此等文理。無色界中。無有
方處云事炳然也。但於空無邊等之處言
者。以衆同分及與命根名處。非方處名
處也。故光法師釋但異熟生差別有四之論
文云但由同分。今異熟生。有勝劣故。差別
有四。此釋意。以衆同分及與命根爲生
本故。名生之旨分明也。退勘今論餘處十七
文云。依我所宗。應作是説。但由一業引
一生。此一生言。顯一同分。以得同分。方説
名生。以衆同分名生。命根亦同。引業所
感故可得生名之理必然也。故衆同分及命
根名生亦名處也。次於光法師處是有情生
長處故之釋者。無色界中。無方處者。無
別色處云意也。雖無色處。亦是有情之果
報故。云有情生長處。可有何相違哉。次
於今論謂於是處得彼定者等之文者。彼
顯無色界中無方處義之文也。何還爲難
哉。光法師作二解釋。委述成之。其二釋旨
趣至下可知之。次於惠暉法師不是都無
所處之釋者。就得定命終之處云爾也。同
光法師初釋意歟。非謂無色界中有方處

問。無色界中。可有自界他界不同耶 答。
不可有自界他界不同也 兩方。若有自
界他界不同者。無色界中。無有方處。何
可論自界他界不同哉 若。依之爾者。披
一段論文。尋三界安立。或問如是三界。唯
有一耶。答三界無邊。如虚空量。或述若
有離一欲界貪時。諸欲界貪。皆得滅離。離
色無色。應知亦爾。無色界中。可有自界他
界不同見如何
答。無色界中。無方處故。不可有自界他界
不同云事。道理必然也。但於三界無邊如
虚空量之論文者。只顯三界無邊之義許
也。全非無色界中。論自界他界不同。次於
離色無色。應知亦爾之論文者。欲色二界
有方處故。可云離一欲色界貪時。諸欲色
界貪。皆得滅離。無色界中無方處故。離無
色界貪時。諸無色界貪。亦皆得滅離爲言
非謂無色界中。有一多不同也
問。四無色處。可立三天不同耶 進云。四
無色處。不立三天不同也 付之。凡隨
行者。修因可有果報。不同四無色處。何
不立三天不同哉。例如四靜慮地立三天
不同如何
答。無色界無方所故。於欲色界中。受彼異
熟果也。故依定勝劣。雖論四無色處。不同
無方處。故一處中。不立三天不同也。但
於四靜慮地立三天不同云例難者。彼有
方處故。一地中立三天不同。更不可爲相
例之難也
問。光法師釋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
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論文。作
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言是處者。於欲色界。隨其所應。
得彼定處*云云 付之。是處之言。指得彼
定之處者。於無色界。還成有方處。是以。
見婆沙論六十八一段之文。或云。欲界沒
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不在欲界死處
或色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
不依色故。不可説彼在色界起*云云
命終即於是處生故之文。指得無色定之
處者。從欲色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界
生有。豈不欲色界得彼定之處起哉。何
況。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應作是説。若欲
色界沒。生無色界。及無色沒。生無色界者。
彼無色界沒。生欲色界時。彼二中有即當生
處而現在前若得無色定之處。彼中有起
者。寧不違婆沙論評家説哉。加之婆沙
論中。出非在欲界死生之類云。無色界沒。
生色界異生*云云若從欲界沒。生無色界。
從無色界沒。無色界之時。得無色定之
處。彼中有起者。何非在欲界死生哉
答。光法師初釋意。任今論現文也。即彼論
文上標謂於是處得彼定者。下云命終即於
是處生故。述即於是處中有起故。是處之
言。無諍可指上謂於是處之是處見。故光
法師初釋云。既言是處受生スレハ是處中有現
前。明知。無色無別方處。若有別處應往受
生。彼處中有現前*云云廣勘諸師解釋。寶
法師釋此文云。又得四定。欲界九處。色
界十六處。差別不同。若生無色。皆於欲色
命終處生。故知離二界中。更無別處。從彼
四天處沒。生下界時。即於前生死處。中有
現前傳識。故知。不從別處來也泰法師
釋此文云。謂於是欲色界中。隨何處得彼
定者。命終即於是前死處。生無色界故。
復從無色界沒。生欲色時。即於是欲色界
死處中有起故。故知。無色界無方處。若作
此釋。甚順此文圓暉法師釋此文云。即
於修定處命終。受無色界生。後時從無色
沒。生欲色界時。還即於過去修得定處。中
有起故。明知。無色界無方所也此等解釋。
皆同光法師初釋意。誰不依用之哉。何況。
見當卷論下文。難異師義云。若爾無色亦
應非趣。即於死處而受生故*云云以此文
思命終即於是處生故之上説。得定之處。
即受無色界生之旨分明也。故光法師初釋
意。既順一論前後之文。亦同諸師定判之
趣。尤可爲指南之異義也。但於是處之
言。指得彼定之處者。於無色界。還成有
方處云難者。光法師自問答也。即會此疑
云。言是處者。謂得無色定處非言無色別
有方處。如眼識依眼根。根有方所。識無
方所。由斯理趣可言中有傳識受生
於婆沙論不在欲界死處起故之文。并不可
説彼在色界起之文者。將會此文可有三
義。一義云。從欲界沒。生色界者。色界
生有。以色界色爲所依故在色界起。不
在欲界死處而起云事炳然也。從欲界沒。
生無色界。并從色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
界生有。不以色爲所依。故在欲色界得定
命終之處。雖受無色界生。就其果報見之。
無色界生有故。云不在欲界死處起。故云
不可説彼在色界起也。不依色故者。顯得定
命終之處受無色界生之義。故光法師初釋
意。不違婆沙論文也一義云。從欲界沒。
生色界者。同有色地。以色爲所依。故欲界
分齊之内色界中有初起之時可云色界中
有。欲界死處起也。從欲界沒。生無色界。并
從色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不
以色爲所依。亦異中有爲生方便。故不在
欲色界死處而起爲言然而不出欲色界中。
得定命終之處。受無色界生云事。諸論極
成之理。故光法師初釋意。不違婆沙論説
一義云。婆沙論不在欲界死處起故
等之文。述評家在當生處中有現前云義意。
故與光法師初釋。可相違也。故第二釋意。
引此文爲證據也。不可説彼在色界起
之文。其意同之。次於婆沙論評家。彼二中
有。即當生處。而現在前之文者。光法師問
若如後解可順婆沙評家。若如前解。豈不
相違。解之云。論主以理爲宗。非以婆沙評
家爲量。何勞通釋*云云次於婆沙論中。出
非在欲界死生之類云。無色界沒。生色界
異生之文者。從欲界沒。生無色界。從無
色沒。生色界者。云其過去得無色定。命終
之處。雖爲欲界分齊之内。論其果報。無色
界死有。故云非在欲界死也。准婆沙論。欲
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不在欲界
死處起故之文。可思之也
重難云。從欲界沒。生無色界。從無色界
沒。生色界者。彼中有可色界當生處起。何
遠至過去。於欲界中。得無色定命終之處
起哉
答。從欲界沒。生無色界。從無色界沒。生
色界者。彼中有色界當生處起者。婆沙論評
家義也。故第二釋意。存此旨也。初釋意
異之。過去得無色定。命終之處。彼中有起
云故。同婆沙論第二有餘師説。若從彼沒
生無色界。即在彼方處。中有現在前云義
也。故泰法師釋云。若作前身死處中有現。釋
倶舍文者。同婆沙第二師釋。爲評家所非
重意云。初釋意任今論現文。同婆沙
論第二師説。第二釋意。依婆沙論評家義。二
釋意自本各別也。混不可難之
問。光法師釋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沒
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論文。作二解
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又解。言是處生者。顯無方所乃至
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應所生處中有
起故 付之。依光法師第二釋。案今論文
起盡。上標謂於是處得彼定者。下云命終即
於是處生故。述即於是處中有起故。文言前
後。無諍指得無色定之處見。何況。披當卷
論下文。難異師義云。若爾無色亦應非趣。
即於死處。而受生故以下文思上説。得
定命終之處。即受無色界生之旨分明也。
加之。從欲色界沒。生無色界之時。無色界
生有。不欲色界死處起者。寧可何處起哉。
次即於是處中有起故之論文。指當生處者。
無有傳識受生之義。何用中有哉
答。光法師第二釋意。專成無色界中。無有
方處之理。亦任婆沙論評家説也。若得無
色定之處。即受無色界生云者。於無色界
中。還似有方處。故命終即於是處生故之
文。顯無方處。即於是處中有起故之説。指
當生處所得意也。故光法師第二釋云。又
解言是處生者。顯無方處。非言是處別
有方所。如言空處。故婆沙六十八云。欲
界沒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不在欲界
死處起故已上論文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
於應所生處。中有起故。故婆沙六十八云○
應作是説。若欲色界沒。生無色界。及無色
沒。生無色界者。彼無色界沒。生欲色界
時。彼二中有。即當生處。而現在前云云立道
理引證文。此釋所存。其趣如此。但於上
標謂於是處得彼定者。下云命終即於是處
生故。述即於是處中有起故云難者。是處
之言。雖同上文。其意各別。或顯無方處。或
指當生處。有何相違哉。次於當卷論下段
即於死處而受故之文者。第二釋意。命終
即於是處生故之文。顯無方處。非指欲色
界中得定命終之處云許也。受其無色界生。
不離欲色界中得定命終之處云事。此釋
意亦所存故。即於死處而受生故之文。全無
背。又從欲色沒。生無色界之時。無色界
生有。不欲色界死處起者。寧可何處起哉
云疑。更不可來也。次於即於是處中有起故
之論文。指當生處者。無有傳識受生之義。何
用中有哉云難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六十九
問答也。即彼論中。會此難云。彼先已造感
中有業。雖無往來。亦受中有。業力所引。必
應起故光法師又作一解云。欲色四生。要
由中有。而生方便。隨染受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有説意。從無
色界沒。生欲色界時。在第四靜慮中有現
在前爾者。評家如何破之耶 進云。評家
破此説云。若無色界。有方處者。可作是
説。然無色界。無有方處。何縁造至第四靜
 付之。若無色界有方處者。即於彼
處。中有容現在前可難也。何如此破哉」
答。有説意。雖存無色界無方處。無色界果
報。隣第四靜慮故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
之時。在第四靜慮。中有現在前云也。評家
破此説意云。若無色界。有方處隣第四靜
慮其上有之者。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
之時。在第四靜慮中有容現在前。然無色
界。無方處故。欲色二界之中。隨其所應。於
當生處。中有容現在。婆沙何處遠至第
四靜慮中有容現在前哉爲言難破之趣。尤
有其謂也
問。論主意。可存衆同分命根實有義耶
  第五卷抄記録之畢
問。正理論意。眼等六識。現在前位。依非所依
不相應行。唯限七種歟 答。唯限七種也。
 兩方。若唯限七種者。正理論二十一中。出
眼等六識現在前位依非所依不相應行云。
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云云得等之等言。豈
非等餘類哉 若依之爾者。以道理思之。
可限七種也。是以。披婆沙論文。今此不
相應行。可限七種見如何
答。眼等六識現在前位。依非所依不相應
行。唯可限同分命根得及四相之七種也。
所餘非得・無想異熟・無想定・滅盡定・名身・
句身・文身之七種。望眼等六識。甚疎遠故。
不可爲依也。故婆沙論二十七云。若生欲界
眼識現在前。此識以眼及無間滅意爲依。
及所依以眼根所依大種。身根及身根所依
大種。命根衆同分倶生老住無常等爲依。非
所依如眼識。耳鼻舌識應知亦爾。若身識現
在前。此識以身及無間滅意爲依。及所依
以身根所依大種。命根衆同分得生老住無
常等爲依。非所依。若意識現在前。此識以
無間滅意爲依。及所依以身根及命根所
依大種命根衆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爲依。
非所依設雖正理論意。更不可背婆沙論
説哉。但於正理論得等之等言者。得中有
法前法後法倶三得不同故。置等言也。生等
之前。既云得等不等餘類云事炳然也。抑婆
沙論中。亦有等言。何不疑之哉
重難云。元瑜法
問。論文云。欲所屬界説名欲界爾者。
可有依主釋義耶 答。可有依主釋義也
 兩方。若有依主釋義者。見論下文云。又
欲之界。名爲欲界光法師釋彼文云。第
二解約依主釋。此界是欲之界。故名欲界
若欲所屬界説名欲界之初解意。有依主釋
義者。與第二解有何差異哉 若依之爾
者。既云欲所屬界説名欲界。尤可有依主
釋義也如何
答。欲所屬界説名欲界之初解意。欲是能
屬。界是所屬。能屬所屬。其體各別。二法合
論。名欲界故。可有依主釋義云事必然也。
但於與第二解有何差異哉云難者。二解意
雖同有依主釋義。初解意第六轉聲。第二解
意第七轉聲。故有其差異也。故惠暉法師釋
云。貪心名欲境。非是欲能生欲。故名欲
色界。色勝不能生欲。不名欲。蘊名界
欲屬此五蘊。或界能生欲名欲界。無色界
准此釋。無色即四蘊。無色即屬四蘊法第
六轉聲。若欲之界。即第七轉聲也*云云
問。論文云。所言色者。是變礙義爾者。寶法
師意。是變礙義者。可通十一種色耶 *進云。
寶法師釋云。色有二種。言變礙者。通十一
 付之無表色者。無變礙義。何通十
一色哉。是以。光法師釋。所言色者。是變
礙義。即十種色。泰法師判。所言色者。是變
壞義。十種色也。寶法師獨云通十一色。寧
不背道理哉
答。見論文述無色界中色非有義云。所言
色者。是變礙義。或示現義*云云而無色界中。
一切色法悉非有故。若以十種色。云是變
礙義。以色處色。云或示現義者。無色界中。
成不簡無表色。故寶法師釋。色有二種。言
變礙者。通十一色。言示現者。謂色處色。尤
有其謂也。但於無表色者無變礙義云難
者。從所依大種有變礙義變礙色中。攝無
表色也。准今論餘處。眼識等五。所依不定。
或有變礙謂眼等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意
無表。所依則不如是。故前所難定爲不齊。
變礙名色理。得成就之釋。可思之也。次於
光法師泰法師釋者。無表色體無變礙義。故
據其體。云十種色也
問。有宗意。於有情界可有窮盡耶 進云。
今論云。而不窮盡。猶若虚空*云云 付之。
三世諸佛。廣施濟度六道有情。豈不窮盡
 是以。光法師餘處。釋總發別解脱戒
之義云。境雖有滅戒體無虧。婆沙論中
述評家義。判應作是説。律儀境界。雖有
多少。而律儀體。前後無異。倶從一切有情
境處。發總得故。若許有情界有減義者。定
知。遂可有窮盡之期云事如何
答。三界無邊。如虚空量。故三世諸佛。雖
濟度六道有情。更不窮盡也。故今論云。
三界無邊如虚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
無量無邊佛。出於世一一化度無數有情。
令證無餘般涅槃界。而不窮盡。猶若虚
空*云云正理論二十一文。全亦同之。顯宗論
十二説。其意無替。但於光法師餘處境雖有
滅。戒體無虧之釋。婆沙論評家。律儀境界。
雖有多少之文者。證三乘聖者之者。遂
入無餘涅槃故。於有情界雖有減義。三界
有情無邊際故。無有窮盡之期也
問。論中明世界安立云。當言傍住爾者
有宗義歟 答。有宗義也 兩方。若有宗義
者。披今論餘處十二文。述餘世界無佛出世
云。勿薄伽梵功能有礙。唯一世尊普於十
方。能教化故光法師釋此文云。説一切有
部解*云云如此釋者。有宗意。許上下二方
見。以知。無上下二方云説。餘部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正理婆沙等論説中。同載此
義。寧非有宗義哉
答。今論所述當言傍住之義。可云有宗正
義也。故光法師釋此文云。説一切有部答。
説有八方世界傍住*云云泰法師釋此文
云。初述薩婆多計。當言八方。傍住無邊
正理二十一顯宗十二兩論之説。全同今論文。
雜心論云。復次有欲令周遍傍立界
非有宗義者。豈此等論中載之哉。加之婆
沙論百九十三中。述有餘師説隣次傍布畢會
陀羅達多所説下方世界無邊上方世界無邊
之文云。彼應作是説。下方欲界無邊上方
色界無邊*云云既云應作是説。有宗正義意
云事。亦炳然也。但於今論餘處普於十方能
教化故之文者。實雖八方。爲顯世尊教化
至廣且云十方也。如彼法華經中。十六王
子成道實雖八方。説今現在十方各得成
正覺也
問。論中明世界安立云。有説亦有上下二
爾者。有宗義歟 答。有宗義也 兩方。
若有宗義者。論中引餘部經説。爲此師證
據。以知。非有宗義云事。是以。泰法師釋此
文云。眞諦師云。是法護部計。有説八方同
薩婆多。亦立有上下二方故 若依之爾
者。披今論餘處十二文。述有宗意云。唯一世
尊普於十方。能教化故如此文者。許上
下二方之説。可云有宗義也如何
答。見今論文云。有説亦有上下二方。餘部
經中説十方故光法師釋此文云。有説亦
有上下二方。餘法密部經中。説十方故
寶法師釋此文云。第二説也。法密部中經
等。亦説有十方故*云云任此等定判。有説
亦有上下二方者。是有宗義。故對之以法
密部稱餘部見。正理二十顯宗十二兩論
之説。全同今論文。加之。婆沙論百九十三云。
此中有説上下重累雜心論云。有説從下次
第上此等論中。既云有説。故有宗一説云
事。亦分明也。但於論中引餘部經説。爲此
師證據云難者。引證文之習。不必限當
部經説。餘部經中之言。還爲此義潤色哉。
次於泰法師眞諦師云。是法護部計之釋者。
法密部意。亦許上下二方。故如此釋也。
非謂云爾故。今論有説亦有上下二方之
文。即載法密部義歟
問。論文云。有説亦有上下二方爾者依初
靜慮所發神通。可至上下二方梵世耶
答。不至上下二方梵世也 兩方。若至上
下二方梵世者。依初靜慮所發神通。無至
第二靜慮以上。若許至上下二方梵世者。
寧不至上三靜慮哉 若依之爾者。離欲
界染。依初靜慮所發神通也。何不至上下
二方梵世哉
答。任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之性相。依
初靜慮所發神通。無至第二靜慮以上。而世
界重累云師意。依初靜慮所發神通。至上下
二方梵世者。可過上三靜慮。故不可至上
下二方梵世也。故婆沙論百九十三中。上下重
累云師意。會云何施設遍離彼染。云何神通
能遍至彼之難云。若有離一欲界染時。即
名離一切欲界染。以相同故。然依初定所
發神通但能至一欲界梵世非餘。以處別
此文意云。以相同故。離一欲界染時。
即離一切欲界染。以處別故。依初靜慮所
發神通。但至自所生一欲界梵世。不至餘
上方下方欲界梵世爲言但於離欲界染。依
初靜慮所發神通也。何不至上下二方梵
世哉云難者。上方梵世。隔此界上三靜慮。
下方梵世隔下方上方三靜慮。故雖同依
初靜慮所發神通。不至上下二方梵世也」
離一界通障時。可離餘界通障耶 答。
可離餘界通障也 兩方。若離餘界通障
者。通障是難斷法也。離一界通障之時。何
輒離餘界通障哉。何況。二乘通力。不及他
三千界。未離餘界通障故也。若離一界通
障之時離餘界通障者。二乘通力。豈不及
他三千界哉 若依之爾者。論中述若有
離一欲界貪時。諸欲界貪。皆得滅離。離色
無色。應知亦爾。離一界煩惱之時。可離餘
界煩惱見。以煩惱思通障。其義可同如

答。離一界通障之時。隨其所應可離障
自所知分齊餘界通障也。所謂聲聞通力。
知二千界事。麟喩獨覺通力。知三千界事。
故聲聞離一界通障之時。離障二千界内
事餘界通障。麟喩獨覺離一界通障之時。
可離障三千界内事餘界通障也。但於通
障是難斷法也云難者。設雖通障。是難斷法
所障分齊。其相同故。離一界通障之時。可
離障自所知分齊餘界通障也。次於若離
一界通障之時離餘界通障者二乘通力豈不
及他三千界哉云難者。二乘聖者。離一界
通障之時。離餘界通障者。離障自所知分
齊餘界通障也。非謂離餘界一切通障。全
無所背歟
問。千世界中有幾梵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千世界中有一梵王 付之。依光法師
釋。披婆沙論文。述評家義云。應作是説。
大千界中。有倶胝大梵*云云若大千界有倶
胝梵王者。千世界中。可有十梵王哉
答云。此事有學者異義。或一義云。見今論
文。述依初靜慮起通惠時。所發神通。但能
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餘所。餘通惠應知
亦爾。大梵王通力。可至自所生千世界中
見。其通力所及不可有別大梵王。故依此
文光法師釋作千世界中有一梵王。梵王通
爲千世界主之釋也。是則同婆沙論有作
是説。小千界中。有一大梵之義也。論主
以理爲宗。非以婆沙評家爲量。故背評
家大千界中。有倶胝大梵云義。更非所痛

或一義云。婆沙論評家意。雖述大千界中
有倶胝大梵。不云小千界中有幾大梵。推
之小千界。中千界中。大梵王數。可不定歟。
以何知之者。婆沙論復有説者意云。中千界
中。有千大梵千千獨梵倶胝梵衆者。可云
大千界中有千千大梵百倶胝獨梵千倶胝
梵衆也。而云大千界中有十千大梵倶胝獨
梵百倶胝梵衆。其數一一不符合也。准此
文思之。大千界中。雖有倶胝大梵。小千界。
中千界中。大梵王數。可不定也。即小千界
中。隨其所應。可有或一二三乃至或十二
十大梵王歟。其中光法師。且就極少。釋千
界中有一梵王歟
問。婆沙論評家意。阿素洛何趣攝耶 進
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七十二○如是説者。
是鬼趣攝 付之阿素*洛是與諸天交親。
與諸天鬪戰。定知天趣攝。可非鬼趣攝。何
況。威徳殊勝覆日月輪。若非天趣攝者。豈
可有此義哉。是以。見婆沙論所引契經
云。帝釋語毘摩質怛羅阿素*洛王言。汝本
是此處天阿素*洛天趣攝云事。此文甚分
明也如何
答。阿素*洛者。其性諂曲憍慢。無入正性離
生。若天趣攝者。寧無入聖得果之義哉。故
正理論二十一云。諦現觀中無堪能故。似非
人故。多諂曲故。定非天趣。是鬼趣攝婆沙
論評家意。深存此理。判鬼趣攝也。但於
與諸天交親云難者。婆沙論百七十二中。會
此難云。諸天貪美色故不爲族姓。如設
足阿素*洛女。端正無比。是故帝釋納以爲
妻。亦如大樹緊捺洛王女。名爲奪意。端正
無雙。雖是傍生趣攝。而蘇迷王太子。蘇達那
菩薩。求聘爲妻。此亦如是正理論二十一
中。同述此旨。次於與諸天鬪諍云難者。
婆沙論中。會此難云。亦有劣者與勝者共
諍。如奴與主鬪。狗與人鬪*云云正理論中。
會此難云。且相違諍非證天因。曾聞有人
共羅刹鬪。又聞羅刹與彌猴鬪。曼馱多王
破阿素*洛。如斯等事。其類寔多*云云次於
威徳殊勝覆日月輪云難者。正理論*二十一
中。會此難云。威徳殊勝。亦非證因。曾聞曼
馱多王威徳勝於天故。難陀等雖是傍生。然
其威徳自在勝諸天衆。故阿素*洛。唯鬼趣
次於婆沙論所引契經汝本是此處天
之文者。婆沙論百七十中。即會此文云。帝
釋應言。汝本是此處鬼。而言天者。以尊敬
婦公故作此愛語。又令設足聞生歡喜
正理論中。同述此旨畢。又云。又彼本住妙
高山頂爲天所逼。退就下居。言本是天。亦
無有失。又彼傲慢自謂是天。數與諸天
興師相伐。釋天爲止。巧慰令欣。應時處
言。設虚無過任此等論判。成鬼趣攝之
義。可會疑難之趣也
問。五趣體可通善染汚耶 進云。今論云。
五趣體唯無覆無記。不通善染汚也 付之。
於五趣中。既成就善染汚法。其體何唯限
無覆無記哉。是以。三界體廣通善染汚。五
趣體例亦可同何況披品類足論文云。五
趣一切隨眠隨増若唯限無覆無記者。寧
可一切隨眠隨増哉
答。五趣體若通善染汚者。可有趣雜亂過。
故唯限無覆無記。故見今論一段之文。述
五趣體唯無覆無記。若異此者。趣應相雜。
於一趣中。具有五趣業煩惱故畢。引七有
經五趣有。外別説業有之文成立。故趣唯
是無覆無記。其理極成。引迦濕彌羅國。所
誦契經。尊者舍利子言。異熟起リヲ已名捺落
迦。除五蘊法。彼捺落迦。都不可得之文結
釋。故趣唯是無覆無記。正理論中。云言趣
體唯攝無覆無記者。唯異熟生爲趣體故
畢。引七有經説。并舍利子言爲證釋。成趣
體唯攝異熟無記非善染汚。其理極成之
旨。其趣大同。今論定判。顯十二説。亦以
同之。加之婆沙論百七十二中。述評家義云。
評曰應説趣體唯是無覆無記。云何知然。如
契經中尊者舍利子作是言○異熟起已名
那落迦。除此五蘊。彼那落迦都不可得。乃
至天趣説亦如是。由此故知。趣體唯是無
覆無記任此等文理。五趣體唯限無覆無
記云事。甚炳然也。但於三界體廣通善染
汚云例難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七十二
云。然由煩惱界有差別。由異熟蘊趣有差
別。是故趣體唯是異熟。由煩惱繋縛。論三
界差別故。三界體雖通善染汚。無界雜亂
過也。次於品類足論五趣一切隨眠*隨増
之文者。今論中會此文云。彼説五趣續生
心中。容有五部一切煩惱。趣及入心總説
爲趣。無相違失。譬如村落及村落邊。總名
村落正理論二十一文。顯宗論十二説。其意
同之。婆沙論中會此文。擧二師説。初師云。
彼文應説。四趣是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
隨増。天趣是三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増。
而不作此説者。當知是誦者錯謬。第二師
説同今論等會通之旨也
重難云。五趣體若通善染汚者。可有趣雜
亂過云事不可然。見婆沙論百七十二文。有
説趣體通三種云師意。會趣雜亂過云。若
以成就則有雜亂。若以現行則無雜亂。謂
地獄趣於地獄趣業煩惱成就亦現行。
乃至他化自在天業煩惱成就不現行。乃至
他化自在天於他化自在天業煩惱成就亦
現行。乃至地獄趣業煩惱成就不現行。是故
諸趣無雜亂過准此會通之趣思之。五趣
體雖通善染汚。不可有趣雜亂過哉是一
次。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然由煩惱界有差
別等之會通。亦有疑。於三界中。雖成就他
界業煩惱。由繋縛論三界差別故。無界雜
亂過者。於五趣中雖成就他趣業煩惱。望
異熟果。論五趣差別故。無趣雜亂過可云
是二
次。今論。趣及入心。總説爲趣之會通。亦
難思。品類足論中。明五趣體云。生彼有
情無覆無記。色受想行識。以五趣續生染汚
心。更不取趣體哉是三
次。婆沙論二十中述評家義云。彼人若能精
勤修道成阿羅漢。更能引取地獄苦事。人
身中受此業。不能引衆同分。引衆同分業
不可寄受。故阿羅漢果聖者。於人中寄受
地獄異熟果見。若爾五趣體。設雖限異熟
無記。豈遁趣雜亂過哉是四
次披今論餘處十五文云。欲界中餘趣處業。
由別縁力異趣處受。於欲天中等。應受之
業。由別縁力。於人中等受異熟果之時。
五趣體雖説異熟無記。可有趣雜亂過也
是五
答。婆沙論有説意。約現行會趣雜亂過。
未得其意。於他化自在天等。造地獄等業
之時。可起彼業能潤煩惱故設雖約現
行。爭可遁趣雜亂過哉。故正理論二十一云。
業若趣體。趣應相雜。於一趣身中有多種
業故。若趣因業。即是趣者。人有地獄業惑
現前。彼應是人亦是地獄。亦不應説。地獄
趣體。雖現在而非異熟。如是則有大過失。
故謂異熟果。正現在前。應非地獄無差別
顯宗論十二云。若善染法。是趣體者。趣
應雜亂。一趣身中。多趣惑業。皆可現起。及
成就故案此等文理。五趣體若通善染汚
者。約現行可有趣雜亂過之旨分明也
次。五趣體雖通善染汚。望異熟果。論五趣
差別故。無趣雜亂過云事。亦不可然。五趣
業煩惱。從異熟果論之時。設雖有五趣差
別。離異熟果無五趣差別故。五趣體若通
善染汚者。可有趣雜亂過也。煩惱繋縛三
界各別故。由煩惱繋縛論三界差別之時。
三界體雖通善染汚。全無界雜亂過也
次。品類足論。生彼有情無覆無記色受想行
識之文出正趣體。故云爾也。廣取五趣眷
屬體者。通續生染汚心可爲必然故。今論
彼説五趣續生心中等之會通。更無所背也。
就中諸論一同。致此會通。何依彼論一處
之文。強疑之哉
次。阿羅漢果聖者。於人中寄受地獄異熟
果事。是由勝定重修別縁力也。故婆沙論
二十一中。述尊者世友説云。謂若證得阿羅
漢果。殊勝定惠。重修身故。能爲此事
此別縁力之一事不可痛趣雜亂過也
次。今論餘處。謂欲界中餘趣處業等之文。非
相違。於欲天中等。應感異熟果之業。由別
縁力。於人中等。受異熟果之時。即轉爲人
等。異熟果受之説。無趣雜亂過也。動業之
稱。寧非由之哉
問。論中明五趣相云。體非中有*云云爾者
引法蘊足論何文。證此義耶 進云。論中
引法蘊足論。眼界云何。謂四大種所造淨色。
是眼根眼處眼界地獄傍生鬼人天趣修成中
有之文證之也 付之。眼根眼處眼界。雖
皆是眼。各別説之。設雖五趣眼中攝中有
眼。何可妨各別説之哉
答。見法蘊足論文。説眼根相云。謂四大
種所造淨色。或地獄傍生。或鬼界。或天。或
人。或中有。及修所成五趣眼。外擧中有眼。
故五趣體。不攝中有之旨。甚分明也。故今
論中引此文。證五趣體不攝中有之義。
尤有其謂也。正理二十一顯宗十二兩論之中。
同引此文證今義也。但於眼根眼處眼界。
雖皆是眼各別説之云難者。二十二根門。
十二處門。十八界門。其廢立異故。雖同是
眼。各別説之也。若五趣中。攝中有者。有何
故五趣眼外擧中有眼哉
問。論文云。有説。趣體亦通善染爾者論主
意。可許此義耶 答。可許此義也 兩
方。若許此義者。五趣體通善染汚者。趣雜
亂過難遁哉 若依之爾者。見論文述有
説趣體亦通善染畢。會七有經文。通舍利
子言。明知。論主意。評五趣通善染汚之義
云事如何
答。披論文前後。思此説用不。雖述有説趣
體亦通善染。全無破此義。剩會七有經中。
五趣有外別説業有之文云。然七有經簡
業有者。非別説故定非彼攝。如五濁中煩
惱與見別説爲濁。非別説故。彼見定非煩
惱所攝。如是業有。雖亦是趣。爲顯趣因。是
故別説又通迦濕彌羅國所誦契經之文
云。然彼尊者舍利子言。異熟起已。名地獄
者。説異熟起方名地獄。非説地獄唯是異
熟。然復説言。除五蘊法。彼那落迦不可得
者。爲遮實有能往諸趣補特伽羅。故作是
説。非遮餘蘊。故作是言論主意。若不許
五趣體通善染汚云義者。何可致此等會
通哉。何況見正二十一文云。然經主言。
非別説故。定非彼攝。如五濁中煩惱與見
別説爲濁。非別説故。彼見定非煩惱所攝。
如是業有。雖亦是趣。爲顯趣因。所以別説。
故有説趣體兼善染。以今此會通判經主
義。引合有説趣體兼善染汚云義。明知。論
主意。許五趣體通善染汚云事。但於趣雜
亂過難遁云難者。於一趣中。雖成就現行。
五趣業煩惱望彼異熟果。論五趣差別。故
不可有趣雜亂過也
問。大衆部意。五趣體唯限善染汚歟 答。
唯限善染汚也 兩方。若唯限善染汚者。
光法師釋有説趣體亦通善染之論文云。
有大衆部等説趣體亦通善染寶法師釋
此文云。此述大衆部等計也若爾亦通善
染之言。無諍可通無覆無記見 若依之
爾者。大衆部意。不許無記法思五趣體。豈
不限善染汚哉
答。宗輪論中。述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
部。雞胤部。本宗同義。云無記法慈恩大
宗輪論述記中釋此文云。隨一一境所望
不同。善惡業感。各有異故。善感名善。惡感
名惡故無無記任此等定判。大衆部意。
不許無記法。故五趣體唯限善染汚云事
必然也。但於論疏亦通善染之言者。有宗
意。異熟生法。無覆無記。爲五趣體。并善惡
業及煩惱等。非五趣體定。大衆部意。皆爲
五趣體。故云亦通善染也。重意云。有宗意
云。異熟生法。無覆無記。大衆部意。從能感
業名善惡故理實而言五趣體。雖不通
無覆無記對有宗意云無覆無記法。今爲五
趣體云亦通善染也
問。死有現前。必本有無間歟 答。不必本有
無間也 兩方。若必本有無間者。正理論二十
中。釋無本有名中有過云。在中有地生
死中間。容有不起本有者。故謂或容有
生有無間。死有現前。非起本有如此文
者。死有現前。不必本有無間見 若依之
爾者披今論餘處文云。本有謂死前*云云
明知。死有現前。必本有無間云事如何
死有現前。不必本有無間。彼中般涅槃聖
者。中有無間。死有現前故也。但於今論餘
處本有謂死前之文者。從多分説也。非遮
少分有此義歟
重難云。中有等四有廢立。就生死流轉
可施設之。中般涅槃聖者。不可云死有現
前哉
答。案今論餘處雖説死有通三性心。然
入涅槃。唯二無記之文意。入涅槃心。可死
有攝見。加之勘正理論二十一文云。又必
應然。除在中有般涅槃者。無住中有。
不至生有。而命終故。若別業果。應同所餘
別異業果。以何因故。諸受中有。必復至生。
若餘有情。在中有位。生有等業。亦已與果。
何不同彼中般有情。未至生處。中有便死
既云不至生有而命終故。亦述未至生處
中有便死。中般涅槃聖者。中有無間。死有現
前之旨。分明也。寶法師餘處引正理論云。
一切中有唯除中般。自餘中有。無不至生
有。而命終者。取此文意引之歟
尋云。正理論謂或容有生有無間。死有現
前。非起本有之文。都不起本有云歟
答。光法師餘處引此文畢云。正理所説。即
妙音義也。勞會釋。述妙音師義釋也。彼師
意云。無想天唯有結生及命終二刹那心。故
就心品相生論之。生有無間。死有現前爲言
總而言之。五百大劫之間。無想異熟現前。豈
非起本有哉


  寫本云
文永六年己巳正月二十日午時於東大寺知
足院草庵當卷明思抄欲結集一帖之處頗
依爲大帖書分論義問題於別紙造成上下
二帖畢以記録此明思抄之微功併奉仰春
日大明神之冥助上生内院者晝夜所祈也
遂素懷於閉眼之暮空値遇慈尊者寤寐所
欣也待玄應於知足之朝雲遂使迦葉出定
之砌禮拜付屬之化儀龍花説法之庭悟入
唯心之深旨乃至有縁無縁之衆生自界他
界之群類一善所及萬邦同刹而已
應永十二年乙酉九月二十一日書寫了
 三論宗末學憲祐 



倶舍論第八卷抄
  問題
問。論中明身異想異識住云。如人一分天
  爾者一分天者。唯限欲界天歟
問。論中明身異想一識住云。如梵衆天。謂
  却初起。是第二識住爾者。初靜慮三天
相望論身異義歟
問。論中答梵衆何處。曾見梵王問。擧三師
  説。爾者。論主正義意。如何釋之耶
問。正理論中。明身一想異識住。解契經極
  光天中。有時諸天同共集會其身有異。光
明竝同文。擧二師説。爾者。第二師意。如
何釋之耶
問。以識蘊可爲七識住體耶
問。論中述第四靜慮不立識住云。謂諸異
  生求入無想爾者。今此説可爲正義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上代師資相承
  説云。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
識住名此義意。會以有頂天例欲界
人天應名識住之難。作二解釋。爾者初
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上代師資相承
  説云。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
識住名此義意。會以有頂天例欲界
人天應名識住之難。作二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寶法師意。九有情居可經説耶
問。論中述立四識住云。識所依著名識
  住故爾者以與識同時受想二蘊。爲所
著義可有耶
問。立四識住。必由同時相望歟
問。入無想滅盡二定位。色行二蘊。可爲識
  住體耶
問。今論意。由所依所著義立四識住。爾者
  正理論意。許此義歟
問。論文云。餘契經言。於識食中。有喜有染。
  有喜染故。識住其中。識所乘御爾者。
唯縁識蘊。生喜染義可有耶
七識住中。可攝中有耶
問。四識住中。可攝中有耶
胎卵等四生人倶可入聖耶
問。寶法師意。卵生人可作輪王耶
問。光法師意。鬼趣不受卵濕二生。故如何
  釋之耶
問。正理論意。一具四大種所造色。必可爲
  倶有因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判四生多少。擧
  二師異説。爾者初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大衆部意。可許中有耶
問。上座部意。可許中有耶
問。論主意。可存像色實有義耶
問。有宗意。可存像色實有義耶
問。初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通感三品異熟
  果
問。今論所引嗢陀南伽陀中云。總集衆聖賢。
  四靜慮各十爾者。光法師意。今此十賢
聖中。可擧現般聖者耶
問。今論所引嗢陀南伽陀中云。總集衆聖賢。
  四靜慮各十爾者。光法師意。今此十賢
聖中。可擧阿羅漢果聖者耶
問。光法師依宗輪論意。經部宗出世時代。如
  何釋之耶
  當卷二十九條 上下合六十三條



倶舍論第八卷抄
問。論中明身異想異識住云。如人一分天
爾者。一分天者。唯限欲界天歟 進云。今
論云。一分天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
初起 付之爲叶今論文。披婆沙論説。
百三十七云一分天。謂欲界天。或百七十三
初識住唯欲界繋故。但依未至定滅。任此
等文。一分天者。唯限欲界天之旨分明也。
加之見品類足論文云。初識住七智ヲ以知。
除煩滅道智若一分天言通色界天者。初
識住能智中。何可除類智哉
答。廣披諸論説。尋第二識住相。品類足論
云。謂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衆天。劫初
時是第二識住婆沙論百三十七云。有色有
情。身異想一。如梵衆天。謂彼初起。是第二
識住此等本論中。明第二識住。但取初靜
慮劫初起時。故初靜慮除劫初起。後時可初
識住云事自明也。故今論中。述初識住。云
一分天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
道理尤可然也。正理論文。顯宗論説。全亦
同之。諸論一同之説。誰可疑之哉。但於婆
沙論一分天。謂欲界天之文者。光法師會之
云。一分天言。理通初定。以初定天一分初
識住攝。一分第二識住攝。以不定故。是故
不言。欲界六天。全初識住。以決定故。故彼
論説。即彼論解第二識住。但取初定劫初起
時。不取後時。故不相違次於婆沙論初
識住。唯欲界繋故。但依未至定滅之文者。
光法師會之云。又言初識住未至定滅者。
據全分説。初定一分。以與第二識住合斷。
非全分故。故略不言次於品類足論初
識住七智知。除類滅道智之文者。光法師
會之云品類足文。初識住。亦應言類智品。
還據全説。不約小分此等處處違文。光
法師悉會通之。後學更不可致劬勞歟
論中明身異想一識住。如梵衆天。謂劫
初起。是第二識住爾者。初靜慮三天相望。
論身異義歟
答。當處相望論身異義也 兩方。若三天相
望論身異義者第二靜慮三天相望。其身可
異。何云身一哉。是以。光法師述梵輔梵衆
當處相望身亦有異。初靜慮中。當處相望。
論身異義判 若依之爾者。論中明第二
識住身異義云。大梵王身。其量高廣。容貌威
 言語光明。衣冠等事。一一皆與梵衆不
同。故名身異如此文者。初靜慮三天相
望論身異義如何
答。於初靜慮明身異義。當處相望。論其相
也。故光法師釋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
光淨天。是第三識住之論文云。言身一者。
無異因感。其身是同。故言身一。若望同地
三天。上下相望。其身亦異。而言身一。當處
相望。故正理二十二云。彼天中無有表業等
爲因所感差別身形。故言身一。即形顯等。
同處諸天相無別義第二靜慮名爲身一。
既是當處相望論之。准彼思之。於初靜慮。
名爲身異。當處相望論之云事必然也。但
於今論大梵王身其量高廣等之文者。光法
師會此文云。言身異者。梵王梵衆其身各
異故名身異。此文且以大梵對梵衆。明身
異梵輔梵衆當處相望。身亦有異。故顯宗十
二云。言身異者。初靜慮中。有表無表尋伺。
多識爲因感身。有差別故
重難云。自本當處相望。論身一異者。設雖
一往。何論中以大梵王。望梵衆明身異義
哉。是以。於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異天相望。
假不論身一異哉
答。梵王梵衆。王臣相雜。一處而住。故異天相
望。旦論身異義也。第二靜慮第三靜慮。全
無此義。故假不明三天相望論身一異之
義也。故惠暉法師釋之。以梵輔與大梵同
一地攝。臣主相依。勝劣有殊。故言身異。二
定三定各別地。無背臣主。自地論之。即各
不別也
問。論中答梵衆何處曾見梵王問。擧三師
説。爾者。論主正義意。如何釋之耶。進云。
今論云。是故梵衆即住自天憶念此生前所
受事 付之披今論所引契經文云。我等
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住。乃至起願。如何
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於彼正起此心
願時。我等便生彼同分内任此經文。梵
衆未下生前。曾見梵王。知其心願見。是
以。正理論中。述此義意云。復能了達衆下
生前。獨有梵王。及心所願如何
答。正理論中。委明此義意云。應説梵衆即
住自天。曾見梵王。極光淨沒。初受生時。曾
見彼故。謂諸梵衆。初下生時。見大梵王威
光赫烈。雖懷敬慕欲往親承。威神所逼。
未果前詣。於茲荏苒。還致多時。後勵專
誠。預近瞻仰。到已皆作是念言。我等曾見。
乃至廣説。謂彼近見大梵王時。便能憶知
先所見事。復能了達衆下生前獨有梵王。及
心所願此文意。謂諸梵衆從極光淨天沒。
初生梵衆天之時。見大梵王威光赫烈。雖
懷敬慕欲往親承。威神所逼。不果其志。
遂經多時。後勵專誠。親近瞻仰之時。便
能憶知初受生時。先所見事。契經中説曾
見梵王了。後起宿住通了達梵衆事。下生
前大梵王獨居。起當令諸有情生我同分
内心願爲言非謂在極光淨天之時。曾
見梵王了達心願。故契經我等曾見。如是
有情長壽久住。乃至起願之文。正理論復能
了達衆下生前。獨有梵王及心所願之説。
全無相違也
重難云。見圓暉法師釋云。謂大梵王。於劫
初時獨一而住。更無侍衞。遂發願言。云何
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時極光淨天。見已
悲愍。從彼處沒。生爲梵衆此釋無爭。在
極光淨天。曾見梵王。知其所願如何
諸梵衆極光淨天之時。見大梵王獨一而
住。知起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内内心
更非所疑。今所論者。契經中云。梵衆曾
見梵王。知起此心願者。指住自天見知
之也爲言故圓暉法師釋。更無所背也
問。正理論中。明身一想異識住。解契經極
光天中。有時諸天。同共集會。其身有異。光
明竝同文。擧二師説爾者。第二師意。如何
釋之耶 進云。正理論二十二有説梵衆名極
光天 付之。極光淨天者。第二靜慮天云
事。經論通滿之説。大小常途之談也。何云梵
衆名極光淨哉
答。以極光淨天。名身一想異識住者。諸經
諸論之説是同。大乘小乘之義無替。故正
理論二十二云。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
淨天。是第三識住○彼天中無有表業
所感差別身形。故言身一。即形顯等。同處
諸天相無別義而契經云極光天中。其身
有異之文。致相違故。會之有二説中。第
二師有説。梵衆名極光淨天。有妙光明勝
下天故此師意云。既説其身有異。故當
初靜慮天。可非第二靜慮極光淨天。爰知。
初靜慮梵衆天中。有妙光明。勝下欲界諸天
光明。故且與極光淨名爲言
問。以識蘊可爲七識住體耶 答。可爲
七識住體 付之識所樂住。名七識住。而
以識望識之時。不可有樂住之義。何可
以識蘊爲七識住體哉。是以。今論中云四
識住當知四蘊。任當知四蘊唯自地ト云ニ
識蘊不爲四識住體如何
答。今論中明七識住相云。謂彼所繋五蘊
四蘊如其所應。是名識住光法師釋此
文云。若欲色所繋五蘊爲體。若無色所繋四
蘊爲體。如其所應。有情數法。識於其中樂
住著。故是名識住寶法師釋此文云。謂
欲色界繋五蘊爲所住。三無色中四蘊爲識
所住。此中説識於處總樂住故。兼取識也。
非如四識住唯四蘊也正理論二十二云。謂
彼所繋五蘊四蘊。識於其中。未住著故
宗論十二文。全亦同之。加之。婆沙論百三十七
中。釋初識住相。識住謂彼所繋色受想行識
解無色界識住相云。識住者。謂彼所繋。受
想行識雜心論云。方便思惟空入。空正
受故○説空處入。空處入。成就者。得成
就彼地四蘊是名第五識住 任此等定
判。以識蘊爲七識住體云事。甚分明也。但
於以識望識之時。不可有樂住之義之
難者。於生處所攝異熟五蘊。不別分析。總
生喜染之時。縁五蘊義邊。名七識住。故識
樂住識之義可有也。故光法師釋雖有是
説。而於生處所攝五蘊中。不別分析。總生
喜染之論文云。於契經中。雖有此説。而
於生處所攝五蘊中。不別分析。總生喜染。
縁識義邊。名識食。縁五蘊義邊。名七識
次於以識住蘊不爲四識住體之例
難者。立七識住。由與識爲因爲果。展轉
相資。識隨樂住之義前後念識相望之時。有
此義故。以識立爲七識住體。立四識住。由
與識倶行親近和合。能爲助伴之義。以識
望識無此義。故以識不爲四住體也。故
光法師解又法與識可倶時生爲識良田。
可立識住。識蘊不爾。故非識住論文。釋
四蘊與識可倶時生爲識良田。可立識住。
無識與識倶時而生。故識望識非是識住
畢。引婆沙論七十七云。謂若有法識所乘
御。與識倶行。親近和合。立四識住。識望於
識。無如是事。故不立在四識住中。若法
與識爲因爲果。展轉相資。立七識住。識望
於識。有如是事。是故立在七識住中正理
二十二云。若法與識互爲因果。識樂隨轉。
立七識住。若法與識可倶時生能爲助伴。
立四識住。故所承師。咸作是説。由所化者
稟性不同故。説七四識住差別顯宗論
十二説。其意同也
問。論中述第四靜慮不立識住云。謂諸異
生求入無想爾者。今此説。可爲正義耶
 答。可爲正義也 兩方。若爲正義者。寶
法師釋此文云。准此論文。豈可第四靜慮三
天異生。皆悉愛慕無想異熟處耶 應非正
如此釋者。可不正義 若衣之爾
者。此義既叶道理。何可爲不正義哉
答。第四靜慮心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
想者。不限今論説。正理二十二顯宗十二兩論
之文。全亦同之。加之婆沙論百三十七云。第
四靜慮。樂遷動故。識不安住。謂諸異生。或
樂入無色。或樂入無想雜心論云。餘
第四禪。或求無色。或求淨居。或求無想。故
識不樂住此等諸論之中。同述第四靜慮
異生。求入無想之旨。豈併爲不正義哉。何
況案道理。第四靜慮外法異生。豈無求入
無想之義哉。旁思此事。以今此謂諸異生
求入無想之説。可爲正義也。但於寶法
師應非正義之釋者。第四靜慮内法異生。
不可進樂無想異熟。故就彼類。且作一往
釋歟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中。述上代師
資相承説云。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漏識。
立識住名此義意。會以有頂天例欲界
人天應名識住之難。作二解釋。爾者。初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正理論云。欲界無定。
可就所依説有無漏。然有頂天是定地攝。
應依自性説彼有無。由自性無。故非識
 付之於欲界中。雖無無漏識。有起
無漏識之所依身。故立識住者。北洲有情。
無起無漏識。不可立識住哉
答。北洲有情。不起無漏識。故於彼洲中。
雖無起無漏識之所依身。同是人趣攝故。
以少從多。立爲識住也
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中。述上代師資
相承説云。若處トシテ有見修所斷及無漏識。
立識住名此義意。會以有頂天例欲界
人天。應名識住之難。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正理論云。或非有
頂補特伽羅。一所依中。具三種識。欲界善處。
補特伽羅。一所依中。容具三識。故不應以
有頂爲例 付之。一所依身中。不具見
修所斷及無漏三種識。故於有頂天。不立識
住者。於下三靜慮。亦不可立識住。異生不
具無漏識。聖者不具見所斷識故也如何」
答。此師意。若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漏識。
立識住名之時。下三靜慮。互有見修所斷
及無漏三種識。故可立識住之義。必然也。
今就欲界無無漏識。難豈不欲界人及六
天無無漏識。應非識住。若言能作無漏所
依。則有頂天應名識住之時。答此難以欲
界人天。望有頂天。明其差異。有頂天有情。
一所依身中。都無具見修所斷及無漏三種
識之類。故不立識住。欲界人天有情。一所
依身中。容有具此三種識之類。故立爲識
住也爲言重意云。就其地中無無漏識之處。
具此三種識之時。所依身有無沙汰所出
來也。下三靜慮自本其處有此三種識。故
不足爲疑也
問。寶法師意。九有情居可經説耶 進云。
寶法師釋云。九有情居非經所説 付之
七識住既是經説也。九有情居。何非經説
哉。是以。見婆沙論百三十七文云。九有情居
者。如契經説若爾者。九有情居。非經所
説之釋。豈不違此文哉
答。披今論前後文。上明七識住。云契經中
説。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
識住。述契經中説七識住畢。云如是分別
七識住已。因茲復説九有情居。因契經中
説七識住。論家加有頂無想二天有情爲
九有情居下解四識住云前所引經説七
識住。復有餘經説四識住。亦顯四識住
契經所説ナルコトヲ。明知。九有情居非契經説云
事。加之。正理論二十二中。明七識住云此七
生處。是識住體。若廣分別。應隨契經。述九
有情居。云如是解釋七識住已。因茲復辨
九有情居。解四識住云因七識住已辨有
情居。餘契經中。復説四識住顯宗論十二
文。全亦同之。此等論判。其意大同今論所
説。故寶法師。九有情居非經所説。因釋經
中説七識住。故便釋也之釋。非無依憑歟。
但於婆沙論九有情居者。如契經説之文
者。寶法師定判。向今論文所釋也。非謂契
經中總不説九有情居。全無相違也
或人會婆沙論九有情居者如契經説之文
云。契經中。雖不別説九有情居。七識住既
契經説。故因七識住所釋。出九有情居。亦
云契經説歟
私難此義云。勘婆沙論百三十九説云。謂契
經説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如此文者
契經中。七識住外別説九有情居
  文永五年戊辰中冬一日申時於東大寺知
足院草菴。勘大乘義章。第八云。九衆生
居。如經中説存寶法師定判之日。會
此解釋。准前趣可思之
問。論中述立四識住云。識所依著。名識
住故爾者。以與識同時受想二蘊。爲所
著義可有耶 答。不可有此義也 兩方。
若有此義者。與識同時受想二蘊。是極相
隣近法也。何可有爲所著義哉 若依之
爾者。光法師釋立四識住云。此自地自身。
有漏四蘊。是識所依是識所著如此釋者。
以與識同時受想二蘊。爲所著義可有
如何
答。披今論餘處二十六文。云俗智除自品。總
縁一切法。心品現起之時。不縁同時相應
法。故以與識同時受想二蘊。爲所著義。全
不可有也。但於光法師釋者。由所依所著
之義。總以色等四蘊。立四識住之時。所依
之義。廣亙同時色等四蘊。所著之義。狹限
同時色行二蘊。故引合之。云此自地自身。
有漏四蘊。是識所依是識所著也。非謂以
與識同時受想二蘊爲所著境也
問。立四識住。必由同時相望歟 答。必由
同時相望也 兩方。若必由同時相望者。
光法師釋由所依所著義。立四識住云。所
著謂識所著境。通倶不倶。引識起故此釋
無爭。立四識住。不必由同時相望 若
依之爾者。勘泰法師釋。云四識住據同時
相依住如何
答。與識同時色等四蘊。與識親近。和合由
藉。能爲助伴。立四識住故。必由同時相望
云事。道理必然也。若通由前後相望者。何
不以識立識住哉。故今論云。又法與識可
倶時生爲識良田。可立識住。識蘊不爾。故
非識住光法師解此文。釋四蘊與識可
倶時生爲識良田。可立識住。無識與識倶
時而生。故識望識非是識住了。引婆沙論
百三十七謂若有法識所乘御。與識倶行。親
近和合。立四識住。識望於識。無如是事。故
不立在四識住中之文。成立四識住。必由
同時相望之旨。寶法師釋此文云。明四
種法必倶時也。識與識無倶時理。故非識
泰法師釋此文云。以此文證。四識住
據同時相依住。七識住據前後相縁住也
加之。見正理論三十二一段之文。或云。現在
色等。附近於識。與識倶生。名識隨住。定
無有識倶生。故不應言識隨識住
云。我所稟宗。作如是説。若法與識可倶時
生。識所乘御。如人船理。此法可説識住
非餘或云。若法與識可倶時生。能爲助
伴。立四識住顯宗論説。大亦同之。任此
等定判。立四識住。必由同時相望之旨。甚
分明也。但於光法師所著謂識所著境。通倶
不倶之釋者。立四識住。專雖由與識倶行。
親近和合之義。識所著境。與識爲助伴。令
引識起。通三世故。爲顯此義。云通倶不
倶也。非謂立四識住通由異時相望歟」
重難云。立四識住。必由同時相望云事。猶
難思。勘正理論二十文云。今謂世尊所説
識住。唯色等四。不言識者。由但色等於三
時中與續有識爲助伴故。謂唯色等。與識
倶生。過未亦能爲識助伴。令續有識生死馳
流。識則不爾。故非識住。且眼等根。及倶色
等。與倶生識。爲所依依。已滅未生。但爲識
境。是故色蘊。於三時中。望續有識。能爲助
伴。現在受等。與識倶生。爲倶有因。一分與
識。同縁一境。有助伴用。已滅未生。但爲識
境。是故受等。亦於三時。望續有識。能爲助
顯宗論十二説。全亦同之。此文意。過未
色等四蘊。與現在識爲所縁境。故望現在
識。名四識住如何
答。此文意。述立四識住之門。色等四蘊。名
爲識住。識蘊不名識住之由。現在色蘊。與
倶生識。爲所依依。有助伴用。現在受等三
蘊。與倶生識爲倶有因。助伴用。過未色等
四蘊。與現在識。爲所縁境。有助伴用。故色
等四蘊。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中。望續有
識。能爲助伴。過未識蘊。爲現在識境。故望
續有識。雖少有助伴用。二識不倶起。故於
現在中。全無助伴用。故色等四蘊。立爲識
住。識蘊不立爲識住也爲言故正理論二十二
次下文云。識雖過未。望續有識。少有助伴。
而倶生中。全無助力。不倶起故。色等望識。
具二助能。識唯去來。故非識住顯宗論
十二説。全亦同之。此等文意。非謂過未色等
四蘊。望現在識。名四識住。何爲立四識
住。不必由同時相望云難哉
重難*云。若爾。由何故過未色等四蘊。名四
識住哉
答。過未色等四蘊。與現在色等四蘊。由種
類同故。亦名四識住也。故正理論二十二云。
自身色等。雖在未來。與識疎遠。而於現在。
與續有識。極相親近。由種類同。亦名識住。
如現在世異心無心兩位。自身色行二蘊
顯宗論十二説。全以同之
入無相滅盡二定位。色行二蘊。可爲識
住體歟 答。可爲識住體也 兩方。若爲
識住體者二無心定位。識無現起。彼位色行
二蘊。何可爲識住體哉 若依之爾者。見
光法師解釋云。或無心時。現在二蘊。亦名
識住如何
答。入無想滅盡二定位。被障彼二定力。雖
識不現起。若二定不現起者。識起可住。故
彼位色行二蘊。同識住相故。可爲識住體。
故光法師釋云。設起異地心。或無心時。現
在二蘊。亦名識住。同識住相故。謂同分識。
餘縁闕故不生。非此不能生也此釋亦
非無其依憑。正理論二十二云。謂如現起不
同分心。及無心位。色行二蘊。雖非現在同
分識依。而不失於二識住相。住彼相故。設
於爾時。起同分識。定能爲住。餘縁礙故。識
暫不生。非彼爾時無識住相婆沙論百三
十七云。問。生欲界。起色無色無漏心。現在
前。現在二蘊。是識住不。答。應言是識住。問。
無同分識。於中心住。云何名識住。答。得識
住相故。謂同分識。餘縁故不生。非此不
能生。故亦名識住。如泉池側置象馬魚師
子等口。以爲注道。水不行時。非此爲障。水
若行者。爲作所依。雖水不行。亦名注道。
彼亦如是
今論意。由所依所著義。立四識住。爾者。
正理論意。許此意歟 進云。正理論中。不
許此義 付之今論中。由所依所著義。
立四識住。既存深理趣。正理論意。何不許
此義哉。何況。正理論意。由所依依義。立識
與所依所著義。有何差異哉
答。今論意。由所依義立四識住者。識與色
等四蘊。親由藉義也。即以色等四蘊。爲識
所依之義。故正理論師破之。受等三蘊。心
識可爲所依。識以受等三蘊。不可爲所
依云也。故正理論二十二云。非於倶起受等
蘊中有識所依。彼依識故住。若所依ナラハ
不依彼。如何可説彼爲識住寶法師釋
此文云。若以所依義。釋識住者。識不依彼
受等法。故如何受等。是識住ナラン由所著
義。立四識住者。爲識所縁之義也。即爲識
所縁境。令引識起之義故。正理論師破之。
與識倶生スル受等三蘊。非識所縁。由所著義。
不可立四識住云也。故正理論二十二云。又
非所縁。同一境故。倶生受等。非所取故
寶法師釋此文云。二所縁義。以受等法。復
非所縁。如此中破正理論中。破今論説
之趣頗雖委細。大概如此。但正理論意。由
所依之義。立識住者。就初識住云爾也。
所謂隨色住者。色蘊之中。眼等五根爲所
依。色等五境。但爲依。故合之云所依依也。
故正理論二十二云。且眼等根。及倶色等。與
倶生識爲所依依與今論所依義。其意遥
別也
問。論文云。餘契經言。於識食中。有喜有染。
有喜染故。識住其中。識所乘御爾者。唯
縁識蘊生喜染義可有耶 進云。論文云。
不別分析。總生喜染。無此義 付之。意
識廣縁總別諸境。可有唯縁識蘊別生喜
染之義。何釋不別分析總生喜染哉
答。契經中説。於識食中。有喜染故。識住識
食中。又説七識住五蘊爲體之意。於生處
所攝異熟五蘊中。不別分析。總生喜染之
時。縁識義邊。名爲識食。縁五蘊義邊。名
七識住也爲言故光法師釋雖有是説而於生
處所攝蘊中不別分析總生喜染之論文。於
契經中。雖有是説。而於生處所攝五蘊中。
不別分析。總生喜染。縁識義邊名識食。縁
五蘊義邊名七識住但於意識廣縁總別
諸境。可有唯縁識蘊別生喜染之義之
難者。且就契經中説識住識食中。并説七
識住五蘊爲體之廢立。云不別分析。總生
喜染也。總而云之。意識廣縁總別諸境
故。唯縁過未識蘊。別生喜染之義邊。更
非所遮。故疑難之趣。亦無相違也
重難云。論中非只述總生喜染。即亦簡非
獨説識。光法師釋此文云。非獨説識別生
喜染名爲所住任此定判。不可有唯縁
識蘊別生喜染之義如何 答。此文就
契經説相。如此釋也。理實云之。意識唯縁
過未識蘊。別生喜染之類可有也
又尋云。意識唯縁過未識蘊。別生喜染之
類。七識住中。可攝之耶 答。契經中明七
識住。雖説意識總縁生處所攝異熟五蘊
樂住之旨。盡理談之。意識唯縁過未識蘊。
別生喜染之類。七識住中。可攝之也
問。七識住中。可攝中有耶 答。不攝中
有也 兩方。若攝中有者。中有無有樂住
之義。七識住中。不可攝之 若依之爾者。
今論中以七識住。望四識住。作四句時。出
四識住非七識住之句。云謂諸惡處。第四
靜慮。及有頂中。除識餘蘊。無擧中有。若七
識住中。不攝中有者。今此句中。何不擧中
有哉
答。今論中。明七識住相云。復説若處餘處
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説
名識住正理二十顯宗十二兩論之説。全
同今論文。加之婆沙論百三十七云。有説。若
處識所樂住。立爲識住雜心論云。若
識於彼樂住。故説識住中有是生方便。
故諸有情。無心樂住。又至中有。速樂生有。
心恒求出。故七識住中。不攝中有也。是以。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三十七中。以七識住。望
九有情居。明相攝云九攝七。九有情居攝
七識住判。而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
文。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攝中
有。又諸中有。非久所居。故諸有情。不樂安
住。又必應爾。由本論説。爲顯生處。立有
情居。九有情居。不攝中有定。若七識住中。
攝中有者。豈無七識住非九有情居之類
哉。但於今論中出四識住非七識住之句。
無擧中有之難者。今論等中。於七識住四
識住。不論中有攝不攝。故且就現文所擧。
七識住四識住體。作四句故。四識住非七
識住之句中。不擧中有也。是則非盡理之
談歟
重難云。光法師引婆沙論百二十四生自性。唯
限異熟。亦通長養之二説了云。婆沙二説。
前説爲正。以ナリ四生五趣相攝中。云四生攝
五趣。非五趣攝四生不攝者何。所謂中有。
若不爾者。應更説言不攝長養。若言五趣
亦通長養。無斯過者。此救不然。婆沙正義。
五趣體性。唯是異熟若如此相攝之文者。
非盡理之談者。何以今此四生五趣相攝之
文。爲證據。四生自性。唯限異熟。不通長
養之説。判爲正哉
答。明五趣體。述有情非中有之旨者。諸論
一同之説。實盡理之談。故以今論所引施設
足論。四生攝五趣。非五趣攝四生。不攝者
何。所謂中有云文爲證據。四生自性。唯限
異熟不通長養之説。判爲正也。今論等中。
釋七識住四識住相。不論中有攝不攝。故
以七識住望四識住作四句之文。非盡理
之談云也
問。四識住中。可攝中有耶 答。可攝中
有也 兩方。若攝中有者。見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二十二文。云既言生已名有情居故
知有情居不攝中有。九有情居。不攝中有
定。而婆沙論百三十七中。以四識住望九有
情居。作四句時。出四識住非九有情居之
句。云謂地獄傍生鬼界無想天所不攝廣果
色受想行。無擧中有四蘊。光法師釋。其意
同之。若四識住中。攝中有者。今此句中。何
不擧中有哉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述四
識住當知四蘊唯自他。無簡中有。以知。可
攝之云事如何
答。今論中。明四識住相云謂隨次第有漏
四蘊。又此唯在自地非餘。識所依著名識
住故。由識所依所著之義。立四識住。而以
中有四蘊。望識蘊之時。既有所依所著之
義。故四識住中。尤可攝中有四蘊也。故光
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中。云又自地中。唯有
情數。唯自相續。立爲識住。非非情數他相
續中識。隨樂住スルコト如自相續。釋四識住體。
委悉簡法之中。不出中有四蘊也。但於婆
沙論中。出四識住非九有情居之句。無擧
中有四蘊之難者。婆沙論中。於四識住七
識住九有情居不論中有攝不攝。故且就現
文所擧四識住九有情居體作四句。故四識
住非九有情居之句中。不擧中有四蘊也。
是則非盡理之談歟
重難云。婆沙論中。實於四識住七識住九有
情居。不論中有攝不攝。故今會通之趣。且
可許之。光法師引正理論説。述九有情居
不攝中有之旨了。四識住非九有情居之
句中。何不擧中有四蘊哉
答。光法師且任婆沙論文。以九有情居。望
四識住。作四句故。四識住非九有情居之
句中。不擧中有四蘊也
尋云。見圓暉法師釋。以七識住望四識住。
作四句時。出四識住非七識住之句云。謂
三惡趣。第四靜慮。及有頂天。中有受等四蘊。
以四蘊故。是四識住。惡趣等故。非七識住
如此釋者。四識住非七識住之句中。擧
中有四蘊如何
答。及有頂天。中有受等四蘊者。移今論及有
頂中除識餘蘊之文故。可訓及有頂天
受等四蘊也。中有不可得意。論文無
擧中有。移之圓暉釋。不可擧中有故也」
問。胎卵等四生人。倶可入聖耶 進云。光
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云。此四生人。皆可得
 付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也。何可
入聖哉。是以。見婆沙論百八十六説。正性定
聚二生少分。謂胎生化生若四生人。倶入
聖者。正定聚寧不通卵濕二生哉
答。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云。此四生人。皆
可得聖。得聖無受卵濕二生以聖皆欣殊
勝智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顯宗論十二
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二十云。四生有情。皆
受生已。容得聖法。得聖法已。必更不受
卵濕二生任此等論判。四生之人。倶可入
聖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卵濕生類。性多愚
癡也之難者。卵濕二生。專是傍生類所受生
故。性多愚癡者。從彼而説也。人趣之中。希
受卵濕二生。是非分事。其性聰慧。非愚癡
故。可入聖也。故寶法師引正理論此四生
人。皆可得聖等之文了云。今詳人卵濕生。
不多愚癡。作金輪王。及能得聖。此從多分
次於婆沙論正性定聚二生少分。謂胎生化
生之文者。入聖之後。不受卵濕二生。故云
爾也。更非相違
問。寶法師意。卵生人。可作輪王耶 進云。
寶法師釋云。作金輪王 付之見今論等
文。不云卵生人作輪王。寶法師得何證據。
釋卵生人作金輪王哉。何況。今論餘處
中。明入胎等知不知相。述及卵恒無知。卵
生之者。入胎等三位。皆恒無正知定。而准
前三種入胎。謂輪王二佛之理。輪王是入位
正知人也。若許卵生人作金輪王者。何判
及卵恒無知哉
答。寶法師引正理論二十二此四生人。皆可
得聖。得聖無受卵濕二生。以聖皆欣殊勝
智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之文了云。今詳。
人卵濕生。不多愚癡。作金輪王及能得聖。
此從多分卵生人作金輪王云事。此釋甚
分明也。凡案道理。卵濕二生。專是傍生類。
所受生故。雖性多愚癡。人趣之中。希受卵
濕二生。是非分事。其性聰慧。非愚癡故。諸
論之中。許入聖義。至作輪王。何可疑之
哉。何況。曼馱多王。雖爲濕生。作金輪王。卵
生人作金輪王。准彼可知之。但於今論餘
處及卵恒無知之文者。就性多愚癡。傍生
類所受卵生云爾也。非遮人趣所受卵生
之中。有入胎正知之類歟
問。光法師意。鬼趣不受卵濕二生。故如何
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之云。卵濕生類。
性多愚癡鬼多黠慧。故非卵濕 付之。
世羅鄔波世羅。雖卵生證阿羅漢果。曼馱
多王雖濕生。爲金輪王。此等之類。其性非
愚癡。何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哉
答。卵濕二生等。是傍生類所受生故。性多
愚癡也。鬼多黠惠非愚癡故。不受卵濕二
生釋。尤有其謂。恐非指疑歟。但於世羅鄔
波世羅。雖卵生證阿羅漢果。曼馱多王雖
濕生。爲金輪王云難者。人趣之中。希受卵
濕二生。是非分事。故還聰慧非愚癡也。何
等傍生類。性多愚癡。爲疑難哉
問。正理論意。一具四大種所造色。必可爲
倶有因耶 答。不必爲倶有因也 兩方。
若必爲倶有因者。披光法師所引正理論
二十二文云。毘婆沙師説。化生者。造色多故。
死無遺形。大種多者。死非頓滅。即由此義
可以證知一四大種生多造色若許一具
四大種。生多有對造色者。彼有對造色。不
可爲倶有因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餘
二十二所引正理論中。述七支相望展轉
力生。同一果故。唯從一具四大種生。散此
相違。故依異大。散無表七支相望。不爲倶
有因。故非一具四大種所造爰知。一具四
大種所造色。必可爲倶有因云事如何
答。正理論意。一具四大種所造色。不必爲
倶有因也。光法師餘處。別解脱戒。初後念無
表。一具四大種所造云釋意。由時別故。雖
不爲倶有因。其性無礙。不殺生戒等。同一
種類無表故。一具四大種所造也。故光法師
餘處十三釋之云。以無礙故。可言造多。由
時別故。非互果故。非倶有因正理論意。
何不存此義哉何況。見正理論餘處三十五
文。云唯欲界繋。初刹那後。所有無表。從過
大生。謂欲界所繋。初念無表。與能生大種。
倶時而生。此大種生已能爲一切未來自相
續無表生因此與初刹那無表。倶滅已第二
念等無表生時。一切皆是前過去大所造
過大種爲後後念無表所依。能引發故。專順
別解脱戒初後念無表。一具四大種所造云
釋。故寶法師餘處十三引此文了云。准此即
是此前能生初念無表大種。能爲一切未來
自相續無表色生因。無表生因即是造義
正理論意。一具四大種所造無表色中。有不
爲倶有因之類云事炳然也。但於光法師
餘處所引正理論七支相望。展轉力生。同一
果故等之文者。定生無表。雖七支各別。同
一果法。爲倶有因。故一具四大種所造也。散
無表非只七支各別。不爲倶有因故。非一
具四大種所造爲言全不遮不殺生戒等。同
一種類無表。雖不爲倶有因。一具四大種
所造歟。抑於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一四大種。
生多造色之文者。且述婆沙論不正義意
也。以實云之。正理論意。不存此義歟
重難云。光法師引正理論此文云正理論雖
作此説。非婆沙正義。故婆沙一百二十七
云。引合婆沙一段之文畢云。婆沙評家。既
取前師一四大種。但造一色。故知。造色多
者。死無遺形。是不正義寶法師引正理婆
沙兩論之文*了云。今詳。正理不以婆沙評
家爲正。若作倶舍師破。汝難此釋。違婆沙
正義也任此等解釋。正理論意。存一具四
大種造多有對色之義如何
答。一具四大種造多有對色者。所造有對
色。何不爲倶有因哉。若許爲倶有因者。
便可違對法宗義。故雖正理論意。實不可
許此義也。但於光寶兩師之釋者。且就正
理論現文云爾歟已上相承義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判四生多少。擧
二師異説。爾者。初師意。如何釋之耶 進
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有説。濕生現見スルニ
多故 付之五趣之中。三趣少分。及二趣
全。一切中有。皆是化生也。於四生内。論其
多少之時。尤可云化生多也。是以。披今論
文云。於四生内。何者最多。唯化生婆娑論
百二十中。述評家義云。如是説者。化生最廣
此等之説。既叶道理。濕生最多之師義。豈
不背文理哉
答。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二初師説云。
有説濕生現見多故。設有肉等聚。廣キコト
ニシテ下越三輪。上過五淨。容遍其量。頓變
爲蟲。是故濕生多餘三種ヨリ此師意。就四
生本有。論其多少之時。以肉聚無邊頓變
爲蟲之義。且云濕生多也。若合中有云之
者。此師意。可云化生多。本有濕生之者。中
有化生故也。若爾。與今論説。并婆娑論評家
義。遂無相違歟。故寶法師會正理論二説
云。今評。若通中有。即化生多。若説本有。
即濕生多。兩説無違
問。大衆部意。可許中有耶 答。本宗末計。
其義相替歟 兩方。若許中有者。光法師
釋有餘部説。從死至生。處容間絶。故無中
有之論文云。准宗輪論。大衆部等説無中
寶法師。圓暉法師。解此文同大衆部等
計之旨。明知。大衆部意。不許中有云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有説趣體亦通善
染之論文云。大衆部等説而論中難此義
云。若爾。中有亦應是趣。有説意。通此難云。
不爾趣義不相應故。趣謂所往。不可説中
有是所往。即於死處。而受生故准此難
答思之。大衆部意可許中有如何
答。於大衆部中。本末宗義。其意相替歟。若
就本宗同義云之者。不可許中有。故宗輪
論中。明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鷄胤部。
本宗同義云都無中有慈恩大師釋此
文云。設遠時處。死此生彼。既無中間。隔
前滅。後即生故。今不説別有中有故光
寶圓暉等諸師。當卷之内處處之中。數述大
衆部等説無中有之旨。最叶宗輪論説也。
若就末宗異義論之者。可有許中有之義。
故宗輪論中。擧此四部末宗異義*了云。諸
如是等。末宗所執。展轉差別。有無量門
宗中有無量異義其異義中。豈無許中
有之類哉。故淄洲大師破要集大衆等四
部。都無中有釋云。其大衆等論文。不説定
無中有。而云菩薩入胎作白象形。准此即
似立於中有。故要集説。無其准定准此
解釋。推今論説云趣謂所往。不可説言中
有是所往。即於死處。而受生故。依末宗義。
致此會通歟。若爾。當卷上下之文。述大衆
部本末宗義。故非相違也
問。上座部意可許中有耶 答。本宗末計
其義相替也 兩方。若許中有者。泰法師釋
有餘部説。從死至生處容間絶。故無中有
之論文云。有餘上座部師等説。從死至生
處容間絶。故無中有此釋無諍。上座部
意。不許中有 若依之爾者。宗輪論中。
述本上座部。本宗同義。擧謂諸菩薩。猶是
異生等八義畢云。餘所執多同説一切有部
而有部意。既談中有。同彼上座部。豈不
許中有哉
答。慈恩大師釋唯識論有義生時。亦有
轉識。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之文云。上
座部勘フルニヤヲ中有無ト云。何得説言中有
必起潤生煩惱耶。本計無ト云中有。末計有ト云カ
而遍覺三藏。普遇諸部之學者。研其宗
義。慈恩大師親入三藏之門室。禀其相傳。
解釋之所定。誰不爲指南哉。定知。泰法師
述上座部意。不許中有之旨。就彼部本計。
云爾也。但於宗輪論。餘所執多同説一切
有部之文者。聊簡彼論一段之文。上明説
一切有部本宗同義。云唯欲色界ニノミ定有中
有了。下判末宗異義其類無邊。其末宗異
義。無邊之中。定可有不許中有之義。而次
下文擧雪山部本宗同義八義之外。同説一
切有部本末宗義故□□□□□中。末宗不
許中有之義哉。故宗輪論文。全無相違也
此事爲法相宗論義可見彼抄也
尋云。有部之中。有不許中有之義云事。
有正所見哉 答
問。論主意。可存像色實有義耶 進云。今
論云像實有不成。不存像色實有之義也
 付之。像色是眼根所見。眼識所縁也。何
非實有哉。若非實有者。五識豈縁非現量
法哉。若亦像色非實有故。還見本質色者。
本質色非眼根所對。眼識所縁。如何可還
見之哉
答。見今論文。本頌結像實有不成。長行以
鏡像同處。二像同處。影光同處。近遠別見之
四故。破像色實有之義也。所謂云於一處
鏡色及像。竝見現前スルヲ。二色不應同處竝
有。依異大故者。第一約鏡像同處破之。
又陜水上。兩岸色形。同處一時。倶現二像。
居兩岸者。互見分明。曾無一處竝見二色。
不應謂此二色倶生者。第二約二像同處
破之。又影與光。未嘗同處。然曾見鏡懸置
影中。光像顯然。現於鏡面。不應於此謂二
竝生者。第三約影光同處破之。或言一處
無二竝者。鏡面月像。謂之爲二。近遠別見。
如觀井水。若有竝生。如何別見者。第四約
近遠別見破之也以此四故。破實有像色
體。依鏡等縁。從本質生云義了。結成故
知。諸像於理實無。論主意。不存像色實有
之義云事。甚分明也。故光法師釋云。於此
頌中。既破像實。明知。論主以經部義破。雖
復意破異部無中有。亦兼顯説一切有部像
色非實泰法師釋云。今論主依大乘及經
部破。二色不應同處竝有。依異大因。故果
色不并有。但有鏡色。無像色也但於像
色是眼根所見。眼識所縁也云難者。眼根正
所見。眼識正所縁。是本質色。非像色故。不
可違眼識縁現量境之理。故今論中述經
部義。云然諸因縁。和合勢力。令如是見。以
諸法性功能差別難可思議。此文意云。本質
鏡等。因縁和合之勢力故。雖謂有像色現
令如是見。像色是非有。似有現故。非實
見之。實見之時。還見本質。以諸法性。功能
差別。難思議故。雖向像色。還見本量也
爲言
問。有宗意。可存像色實有義耶 進云。顯
宗論。像既可見。故知實有 付之由本質
鏡等。同縁和合勢力。於鏡面等。非有似有。
像色現也。何云實有色哉。若云像色實有
者。論主所付。鏡像同處。二像同處。影光同
處。近遠別見之四難。如何可會之哉。何況。
見正理論餘處三十四文。述故像定應唯顯
爲體。像色唯顯色攝。非形色攝定。若像色
實有者。寧非形色攝哉。加之。勘寶法師餘
一末解釋云。像色非二十種攝既非二
十種色攝。知假立色云事如何
答。像色是眼根所見。眼識所縁。現量境界。故
有宗意。存實有色也。故顯宗論十三中。問復
如何知像體實有。答之云。由像不越實有
相故。謂若不越眼等識境。皆是實有。後當
成立。像既可見。故知實有。又像有時而可
得故。此若無者。應一切時定不可得。或時常
可得。若謂有時可不可得由所得縁合不
合者。是則應如餘有爲法於縁合位。實有
義成。又像能遮餘色生故謂像能礙餘像色
生。於自所居。障餘生故。又無分別識所縁
故。謂五識身所縁境界。實有極成。然像既通
眼識所得。故知實有。若法隨具如前相者。
當知。彼法實有極成。此像既然。故知實有
婆沙論中。問水鏡等中所有影像。爲是實
有。非實有耶。答之云。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此是實有。是眼所見。眼識所縁。色處攝故。如
是縁水鏡等。及人面等。有影像生。非不實
有。所生影像。能爲所縁。生覺念故任此
等文理。有宗意。存像色實有之義云事。甚分
明也。但於論主所付之四難者。顯宗論十三
中。一一會之。先會鏡像同處之難云。此非
定因。同處壁光倶可取故。雖壁光色異大爲
依。而於一時同處可取。不可亦撥在壁
光無。由此例知。鏡像倶有。故彼所説。非遣
像因此文意云。雖壁與光色。異大種爲
依。於一時中。同處可取。倶實有也。雖鏡與
像色。同處倶有。不可云像色是非實有。
爲言又云。又鏡像色。倶有對故。必不同處。如
何乃説一處鏡像竝見現前。若言處異不可
得者。如壁光色處。雖不同而可同取。謂彼
像色。極清妙故。不能掩蔽所餘諸色。由鏡
與像最極相隣。起増上慢。謂同處取。如雲
母等與所隔色。若極相隣。便謂同處。又如
光壁雖處有殊。以極相隣謂爲同處
文意云。鏡與像色。倶有對法故。必非同處。
而像色極清妙。不能掩蔽所餘諸色。故鏡
與像色。極相隣近。使謂同處。實非同處
次會二像同處之難云。此亦非是證。像無
因縁和合差別如是見故。謂一水上。非一
像生。清妙處隣。不相掩蔽。見縁合者。則能
見之。若闕見縁。則不能見。若都無像。所
見是何。應同餘處都無見理。如於一處籌
畫爲文。向光背光。有見不見。豈不同見。
則無有體此文意云。水上像色。極清妙故。
雖處隣近。不相掩蔽。見縁合者。同時能見
之。不見縁合。則不能見之。極隣近故。謂
爲同處。實非同處爲言次會影光同處之難
云。此亦非理。非所許故。謂懸二鏡。置影光
中。所現二像。非實光影。如色彼觸不可得
故。若爾。明了所見是何。謂隨壁等光影二質。
於二鏡面。有不相違光影像起。非光影色。
如有情像體非有情。故光影像。體非光影。
雖同處現。而不相違此文意云。鏡中所
現。光影二像。非實光影。故雖同處現。而不
相違爲言次會近遠別見之難云。亦非證因。
二像生故所以者何。空界。月像。同依鏡等。
而發生故。謂空界色。與彼月輪。次第安布。
近遠差別。是見依像處差別因。空界與月
輪。於鏡等上。各能生像。由所生像與質相
同故。見與依處似差別此文意云。空界
色與月輪。同於鏡色。現影像時。彼所現影
像。與本質相同故。本質遠者。影像遠見。本
質近者。影像近見也爲言彼論頌中。云由謂如
是得遮上二難。云非光二像生遮下二難
也。正理論等。述其意雖同之。彼論文廣。顯
宗論説約故。抄之略彼也。次於正理論餘
處。故像定應唯顯爲體之文者。眼根所見
故。可顯色攝。觸不能了。非形色攝也。次
於寶法師餘處。像色非二十種攝之釋者。
二十種色者。就本質色論之。故云爾也。設
雖非二十種色攝。何定非實有色哉。如彼
空一顯色。非二十種色攝。是實有色也
重難云。勘寶法師餘處釋云。或即彼本色
攝。青等像即入青等攝。不可將其本色
難於像色。障光生等。釋影色故。形顯分者。
差別説像色。即是顯收。若從本質。亦通形
攝。此明像故。不可以本形爲難如此
釋者。像色可通形色攝豈不違正理論
説哉
答。若以影像色。從本質色者。可二十種色
攝。即可云顯色顯像顯色攝。形色影像形色
攝也。寶法師若從本質。亦通形攝之釋。述
此意也。若本質色。與影像色。別説之時。亦
影像色。是顯色攝。非形色攝。故不可違正
理論説。故寶法師餘處釋云。正理有文。言
顯色者。像本別説
問。初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通感三品異熟
果歟 答。通感三品異熟果也 兩方。若
通感三品異熟果者。上三靜慮上中下三品
善業。如次感三品異熟果。無有通感之義。
初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准例可同。何況。
披光法師解釋云。或造上品因。生大梵處。
或造中品因。生梵輔處。或造下品因。生梵
衆處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一中云。即梵
輔天上品繋業。招大梵果任此等定判。初
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如次感三品異熟果。
不許通感之義 若依之爾者。勘婆沙
論説。述初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通感三
品異熟果之旨如何
答。初靜慮善業。感無別異異熟果。故上中下
三品善業。通感三品異熟果也。故婆沙論
二十云。復次有三品善引初靜慮無別異衆
同分業。隨由一品生初靜慮。既生彼已。隨
其所應。受彼三品無別異善法異熟果
論餘處二十八中。明中間靜慮云。此定能招
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爲大梵故光法師釋
此文云。若多修習。爲大梵王。不多修習。便
爲梵輔。同一處故泰法師釋此文云。此定
能招大梵王果。多修習者。爲大梵王。若不
多修。便爲梵輔此等釋意。初靜慮上品善
業。感梵輔天異熟果故初靜慮三品善業。
通感三品異熟果云事必然也。但於上三靜
慮上中下三品善業。如次感三品異熟果
無有通感之義云例難者。上三靜慮善業。
感有別異異熟果。故上中下三品善業。如次
感三品異熟果。全無通感之義也。故婆沙
二十中問答此事云。問。何故初靜慮三品
善業。受無別異異熟果。上三靜慮三品善
業。受有別異異熟果耶。答。初靜慮中。有
衆有主。雜亂而住。上三靜慮無此事。故有
餘師説。初靜慮中。有尋有伺。有諸識身。及
起自他身語表業。上三靜慮無此事故
文意顯也。次於光法師解釋者。以初靜慮上
中下三品善業。一相配釋三品異熟果也。理
實論之。上中下三品善業。通感三品異熟
果可云也。寶法師所引正理論文。准之可
會歟
重尋云。初靜慮上中下三品善業。通感三品
異熟果者。通引滿二果歟
答。可通引滿二果也。故見婆沙論二十文。
云有三品善引初靜慮無別異衆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初靜慮者。初靜慮上中下三品
引業中。由隨一引業。生初靜慮三天中何レノ
ニモ。受彼引果爲言故引業感無別異異熟
果之旨分明也。下云既生彼已。隨其所應。
受彼三品無別異善法異熟果者。由上中
下三品中隨一引業。生初靜慮三天中何天
已。竝受三品何果云也。故初靜慮上中下三
品善業。通感三品異熟果者。通引滿二果
論之也
問。今論所引嗢柁南伽他中云。總集衆聖賢。
四靜慮各十爾者。光法師意。今此十賢聖
中。可擧現般聖者耶 進云。光法師意。擧
現般聖者也 付之。現般聖者之依身在欲
界。不可云四靜慮攝。又得八禪定。由何可
分地地不同哉。是以。寶法師意。今此十賢
聖中。不擧現般聖者如何
答。光法師意。於四靜慮十賢聖中。擧現般
聖者。實雖難思。且推其意云。已離欲染。
未離初靜慮染。證不還果之人。生初靜慮。
中有等位容般涅槃之者。在欲界未生初
靜慮之時。隨其所應。可云初靜慮攝。中般。
生般。無行般。有行般。上流般聖者也。准
而思之。現身容般涅槃之者。已離欲染。
未離初靜慮染位。可云初靜慮攝現般聖
者也。乃至第四靜慮。亦以如此。已離第
三靜慮染。未離第四靜慮。證不還果之人。
生第四靜慮中有等位。容般涅槃之者。在
欲界未至第四靜慮之時。隨其所應。可云
第四靜慮攝。中般。生般。無行般。有行般。上流
般聖者也。准而思之。現身容般涅槃之者。
已離第三靜慮染。未離第四靜慮染位。可
云第四靜慮攝。現般聖者也。故現般聖者。
雖依身在欲界又得八禪定。隨證不還果
之時。離染不同可云初靜慮攝乃至第四靜
慮攝也。光法師釋。其趣在之。泰法師。圓暉
法師釋。其旨同歟。但於寶法師釋者。彼云
生上界者。聖有八人。謂七善士趣。及阿羅
漢。就其依身。論四靜慮攝之義。故不擧現
般聖者也。是則光寶兩師定判。其意各別

問。今論所引嗢柁南伽陀中云。總集衆聖賢。
四靜慮各十爾者。光法師意。今此十賢聖
中。可擧阿羅漢果聖者耶 進云。光法師
意。不擧阿羅漢果聖者也 付之。阿羅漢
者。是聖者極果也。十賢聖中。何不擧之哉。
是以寶法師意。今此十賢聖中。擧阿羅漢果
聖者如何
答。光法師意。於四靜慮。各有十賢聖者。賢
聖之中。得彼地定。未離彼地染人。云彼地
攝賢聖也。而阿羅漢果聖者之中。無未離
彼地染之義。故不取之也。泰法師。圓暉法
師釋。今此十賢聖中。不擧阿羅漢果聖者。
其意同之歟。但於寶法師釋者。彼云生上
界者。聖有八人。謂七善士趣。及阿羅漢。就
其依身論之。故生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云
初靜慮攝。乃至生第四靜慮。證阿羅漢果。
云第四靜慮攝也。是則光寶兩師定判。其意
各別歟
問。光法師依宗輪論意。經部出世時代。如何
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異部宗輪論意
云。佛滅後○至第四百年初。從説一切有
部中。復流出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説轉部
 付之。婆沙論中。釋發智論。有作是
説。若五根爲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
第一法之文云。或説。此是經部所説。謂經
部師亦爲遮遣分別論者。如前所執故。作
是言。世第一法。五根爲性。非唯爾所
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至三百年末。迦多
衍尼子。造發智論二萬五千頌若爾。三百
年中所造發智論。已載經部師説。明知。經
部宗出世。非第四百年初云事如何
答。定諸部出世之時代。專可任宗輪論説。
而披宗輪論文云。佛薄伽梵。般涅槃後○
至第四百年初。從説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
經量部亦名説轉部光法師所引之文。既
無背本説。誰可疑之哉。何況。寶法師釋云。
佛涅槃後。一百年爲初。四百年爲後。本末
分成二十部。廣如宗輪論説述四百年爲
後。寧非指經部宗出世哉。但於婆沙論。或
説。此是經部所説等之文者。如來般涅槃後。
至第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造發智論之時。
經部宗雖未出世。至第四百年初。經部宗
出世爲遮遣分別論者。信等五根。唯是無
漏。一切異生。悉不成就之執故。説世第一
法信等五根爲性之旨。相當發智論有作是
説之義。故四百年中。五百阿羅漢。造婆沙
論之日。指發智論今説。云經部所説也。三
百年末。迦多衍尼子。造發智論之時。非經
部宗已出世歟
又愚案云。三百年末。經部宗義。漸出世歟。故
見嘉祥大師處處之釋。或云佛二月十五
日涅槃。四月十五日結集三藏。界内有千
人名上座部。界外萬餘人。名大衆部。爾時
但有二部名字ノミ。以執義未異故。至一百
十六年分爲二部。乃至三百年有二十部
或云。三百年中。從薩婆多部又出一部。
名説經部。謂五陰從此世度至後世。得治
道乃滅。亦名説經部。謂唯經藏爲正。餘二
皆成經耳任此等解釋。三百年末。所造發
智論中。載經部師説。全非相違歟。但於宗
輪論至第四百年初。從説一切有部。復出
一部。名經量部之文者。就經部宗義具調
云爾歟
又愚案云。至四百年中。迦多衍尼子造發智
論歟。故見嘉祥大師處處之釋。或云佛滅
後三百五十年。迦旃延解佛毘曇。作八犍
或云三者佛滅度後三百餘年。有三明
六通大阿羅漢。姓迦旃延。造八犍度。凡二十
卷。傳來此土准此定判。發智論中。載四
百年初出世經部師説。更無所背歟。但於
光法師餘處至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造發
智論之釋者。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造始
發智論故云爾歟
雖有此等愚推之旨。初答之趣。是相承義
也。可存之
  寫本云
文永六年己巳正月九日午時於東大寺知足
院草菴抄之畢去春三月五日始此卷抄今
年青陽初月終其微功問端雖爲六十三條
光陰徒移三百箇日懈怠之至悲而有餘
但去年中春暮春之候被召 後鳥羽 後
白川兩院聖忌御八講同五月上旬下旬之
比參勤 仙洞禁闕兩最勝講證義之間此
勤暫雖中絶其志今已遂之以仰春日權現
之冥助以憑彌勒慈尊之引攝殊別宗專法
師離苦得脱祈願不空遷生處於鵝王九品
之蓮宿縁無朽契再會於龍花三會之月乃
至法界衆生平等利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八
夏臈五十六
 
  弘治二年丙辰五月五日爲來三十講當
處條八幡宮十日毎月講用意寫置之
一交畢
 興定處命
五十九
 



倶舍論第九卷抄
  問題
問。光法師釋當往何趣。所起中有形状如
  何論文。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判
之耶
問。頌文云如當本有形爾者。説中有滿
  果可云耶
問。感同分業。兼感命根可云耶
問。論文云欲中有量。雖如小兒年五六歳。
  而根明利爾者。明人趣中有可云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有餘師説。欲界中
  有。皆如本有。感年時量爾者。正義可
云耶
問。論文云并中有如感年時爾者。唯限後
  有中有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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