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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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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追悔不憂根相應之理。旁勿論也。
但於泰法師釋者。正理論。有執惡作。亦通
&T047368;云意義。與雜心論。追悔通無覆無&T047368;
云師説。其惡作通&T047368;之邊是同。故引
云。然雜心論悔増三品。是外國師義也。
全非雜心論意。無&T047368;追悔與憂根相應

寫本云弘長四年甲子正月十日申時於海住山
  十輪院抄之畢去年初秋之末始此抄出今
歳孟春之半終其&MT04800;功居諸推移首尾及二
百日論議數多問答餘七十條之間結集之
次分爲兩帖方今宗性離本寺而幾許日雖
忍南都之夜月住勝地兩三箇年久馴東山
之朝雲爲之夢中之歡樂爲之老後之思出
仰願當山本尊觀自在尊伏乞佛法擁護春
日權現佛神垂哀愍必施臨終正念上生内
院之引接宿願得成就速預龍華三會聞法
悟解之巨益而已
 權大僧都宗性六十三
夏五十一
 
  享祿三年庚寅極月日寫功畢 右爲磨諸
法鏡書當卷兩帖拙志愚應尊神知見給
 興定露 命
三十三
 



倶舍論第四卷抄
  問題
問。光法師解釋中云。馬勝苾芻爲問。四大種
  無餘滅位。誓多林沒。住六欲天。乃至
爾者。今此運身者。定内歟
問。馬勝苾芻。可四大種無餘滅位
問。馬勝苾芻。運身後。可化事
問。無色界可補特伽羅愛敬
問。論中叙經部宗義云。乃至有頂應
  伺爾者。與婆沙論所説。譬喩者義同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非
  一切慢。要方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
自相續。慢亦現行爾者。依自相續慢
者。唯限我慢増上慢邪慢三慢
問。無色界七慢。倶可之耶
問。婆沙論意。依自相續慢。引契經何文
  之耶
問。有宗意。心心所上所現影像。爲能緣用
  爲當所緣用
問。今論意。受苾芻戒時。可勤策同分
問。品類足論文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
  心不相應總名心不相應行爾者。光法
師意。所餘心不相應行者。唯限非得
問。光法師釋成就不成就相云。據得非得。
  流至現在相續已生爾者。初念得非得。
相續義
問。正理論文云。先未得得。説名爲
  者。寶法師意。先未得得者。唯限未來
得得
問。光法師意。可唯有非得得法
問。光法師意。已生法上法倶得。在未來
  可有耶
問。寶法師意。法前法後法倶三得。其體可
  別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可法後得
問。道類忍。可法後得
問。光法師明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作
  解釋。爾者。初釋意。現在道類忍。實可
法前得
問。金剛喩定。可法後得
問。隨能證道。判離繋得性類
問。論文云。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
  得亦許爾爾者。述餘師義
問。威儀路。四塵能造大種。可前後得
問。色界威儀心。可前後得
問。正理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可
  前後得
問。雜心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可
  前後得
問。光法師意。初靜慮善身語表。可無表
  耶
問。於定共戒。共前法倶二得。現前位。必可
  法後得
問。非得可異熟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出唯有法前非
  得法云。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爾者。
今此畢竟不生法者。通一切未來不生法

問。不時解脱聖者。所起盡智。可法後非
  得
問。光法師爲所不得法中。無唯有法後
  非得。引婆沙論何文
問。婆沙論文。明所不得法中。無唯有法後
  非得。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捨。必
彼類盡故爾者。寶法師意。可

問。寶法師意。一類有情中。可永不
  乘菩提
問。光法師意。異生位。可成就非異生法
問。論中明本法大得小得倶起相。爾者。第三
  刹那。幾法倶起耶



倶舍論第四卷抄
問。光法師解釋中云。馬勝苾芻爲四大種
無餘滅位。誓多林沒。往六欲天。乃至梵世
爾者。今此運身者。定内歟 答。可定外
 兩方。若定内者。定内有行動者。其心寧
散亂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馬勝
苾芻運身云。諸四大種當何位盡滅無
餘。爲知故。入勝等持。即以定心。於
多林沒。於四大王衆天出。從定而起。問
天衆解釋無諍。今此運身者。可定内

答。今此運身者。可定外歟。思其道理。定中
&MT04800;細。寂靜也。若有運身者。豈不定哉。
是以。光法師述馬勝苾芻運身。至初靜慮
彼地化。云知運身。及化神境通果
今論餘處二十七神體等持ナリ。境
アリ謂行トナリ。行三アリ意勢ナリ。運身勝解トハ
。運身者。出定之後。神境通果此等文
。馬勝苾芻運身者。可定外云事。炳然也。
但於光法師釋者。出定之後。雖運身。依
禪定力。令身故。云即以定心也。非
定内即有運身。至彼天畢。欲問處。彼此
依身。大小不同。能問所問。儀不相應。故爲
化作別大依身。問四大種無餘滅位。在
天中。亦入等持。依彼定力。出定之後。化
別大依身。問四大種無餘滅位。故云從定而
起。問彼天衆也。非定内運身。至
畢。初從定起。問彼天衆。重意云。婆沙論
百二
十九
中。明此因緣。唯擧初入定。後出定許。
略不中間。出定入定事。委悉而言。入
等持。發神境通。依彼通力。出定之後。運
至四大王衆天等。在彼彼天中。亦入
等持。發神境通。依彼通力。出定之後。化
別大依身。對四大王衆天等。問四大種無餘
滅位云也。理實言之。初爲運身。後爲
。數數入定。數數出定。文唯擧初後。有
中間也。光法師任彼論現文。取要引
。故亦不委悉釋
問。馬勝苾芻。可四大種無餘滅位
答。可知也 兩方。若知之者。光法師解釋
中。述馬勝苾芻運身相云。諸四大種。當知。
何位盡滅無餘。爲知故。入勝等持。即以
定心。於誓多林沒。於四大王衆天出從
而起。問彼天衆 此釋無諍。馬勝苾芻。
四大種無餘滅位 若依之爾者。馬
勝苾芻者。大阿羅漢也。何不四大種無餘

答。見婆沙論百二
十九
云。如佛昔。在室羅筏
誓多林。時有苾芻名曰馬勝。是阿羅漢。
獨於靜室。作是思惟。諸四大種。何處永滅
馬勝苾芻。既阿羅漢果聖者也。豈不四大
種無餘滅位哉。但於光法師。爲知故。入
勝等持等之釋者。爲初靜慮有諂誑。示
不知相。致此問也。凡光法師今解釋。略引
載婆沙論説。非私定判也。故述此運身起
問相畢云。略述如是。廣如婆沙一百二十
九説
問。馬勝苾芻運身後。可化事 答。運
身後。可化事 兩方。若運身後作
者。必入所依定之後。可化事。定中未
化事。馬勝依身。何可依對 若依
爾者。光法師解釋中。馬勝苾芻。運身後。可
化事如何
答。馬勝苾芻。爲四大種。無餘滅位。入
等持。發神境通。依彼通力。出定之後。運身
至四大王衆天等。至彼彼天畢。欲
之處。彼此依身。大小不同。能問所問。儀不相
應。故爲化作別大依身。問四大種無餘滅
。在彼彼天中。亦入勝等持。發神境通
彼通力。出定之後。化作別大依身。對
大王衆天等。問四大種無餘滅位。故運身後。
化事云事。必然也。故光法師釋云。馬
勝運身。至彼初定。作彼地化。大梵故得
手相牽。若不別化。欲界色麁。執便不
但於定中未化事。馬勝依身。何可依對
哉云難者。馬勝苾芻。依神境通力。出定之
後。以此本依身。往六欲天乃至梵世。故運
身後。亦入勝等持。發神境通。依彼通力。作
自身化。有何所背哉。運身依身。即本依身。
更非化身存之。化身致今疑者。問難之趣。
頗可落居
問。無色界可補特伽羅愛敬 進
云。今論云。如是愛敬。欲色界有。無色界無
 付之。無色界既有法愛敬。何無
特伽羅愛敬耶。何況。無色界雖自他彼
此相貌。七慢倶起之。相例可同如何
答。見今論文愛敬有二。謂緣於法補特
伽羅。緣法愛敬。通三界。此中意。説
補特伽羅。故欲色有。無色界無光法師
此文云。若據法愛敬。實通三界。此中
意説。緣補特迦羅故。不無色。以欲色界
色身故。有尊卑故。相貌顯故。可
望有愛有敬。無色不爾。故在彼無寶法
師釋此文云。無色界中。無色身故。不
他起敬愛也。不下佛世尊等。故無
此等定判。無色界有法愛敬。無
補特伽羅愛敬之理。炳然也。但於無色
界雖自他彼此相貌七慢倶起之例難
者。煩惱品類。無始時來。數習力故。上二界
中。雖無量種性等義。生彼七慢倶現
之也。故婆沙論四十三云。評曰。應是説
卑慢等。要比度他勝劣而起。無始時來。
數習力故。雖上界。亦有現行。是故三界
皆具七慢善品心所。無無始時來。數
習力義。故無色界無色身故。無尊卑故。無
相貌故。不補特伽羅愛敬
問。論中叙經部宗義云。乃至有頂。應
爾者。與婆沙論所説。譬喩者義同歟
答。可同也 兩方。若同者。今論乃至有頂
尋伺之義。麁細相對。假立尋伺
譬喩者義同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此文。引婆沙論所説譬喩者義。明知。彼
此其義。可同云事如何
答。光法師釋今論。又麁細性相待而立界地
品別上下相形乃至有頂應有尋伺之文云。
論主叙經部計難。故婆沙五十二云。或
有執從欲界乃至有頂。皆有尋伺。如譬喩
此釋意。今論乃至有頂。應尋伺
婆沙論所説。譬喩者義同云事。炳然也。
但於今論乃至有頂。應尋伺之義。麁細
相對。假立尋伺寧與譬喩者義同哉云
者。勘婆沙論五十二云。謂或有執。從
乃至有頂。皆有尋伺。如譬喩者。彼何故
此執。依契經故。謂契經説。心麁性名尋。
心細性名伺。然麁細性從欲界乃至有頂
皆可得。故知三界皆有尋伺。譬喩者意。引
契經心麁性名尋。心細性名伺之文。麁細相
對。假立尋伺。故從欲界乃至有頂。皆有
云事。與今論所叙。經部宗義。全無相替
疑難之旨。未其意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四十三中。述評家義
云。非一切慢要方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
故。依自相續。慢亦現行爾者。依自相續
者。唯限我慢。増上慢。邪慢三慢 答。
七慢 兩方。若唯限我慢等三慢
者。披婆沙論前後之文。可七慢 若
之爾者。光法師。引婆沙論今文畢云。慢。
過慢。慢過慢。卑慢。此四方他。我慢。増上慢。
邪慢。依自相續此文者。依自相續
者。唯限我慢。増上慢。邪慢三慢云事。分明
也如何
答。婆沙論中云。依自相續。慢亦現行者。可
七慢也。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應
七慢。皆通三界。故婆沙四十三云。評曰應
是説。非卑慢等要比度他勝劣而起。無
始時來。數習力故。雖上界。亦有現行。是
故三界。皆具七慢此文意云。非卑慢等。
要方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生上界中
七慢倶依自相續起。是故三界。皆具七慢
爲言但於光法師釋者。就七慢顯相。且分
他依自相續差異許也。以實而言。雖
他慢。數習力故。依自相續。可現起也。光
法師釋他起慢之中。雖卑慢。婆沙論
文云卑慢等要比度他勝劣而起。故判スラク
他慢。數習力故。依自相續現起之旨。炳
然也
問。無色界七慢倶可 答。七慢倶
起之也 兩方。若七慢倶起之者。無色
界無&MT02380;量自他種性。色力財位智等
。何七慢倶可之哉。例如無色界無
補特伽羅愛敬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
師餘處解釋云。應知七慢。皆通三界

答。無色界七慢。倶可之也。故披光法師
餘處十九解釋云。應知七慢皆通三界。故婆
沙四十三云。評曰。應是説。非卑慢等要
度他勝劣而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雖
上界。亦有現行。是故三界。皆具七慢
但於無色界無&MT02380;量自他種姓。色力財
位智等之義。何七慢倶可之哉云難者。
無色界中。無色身故。無尊卑故。無相貌
故。雖&MT02380;量自他種姓。色力財位智等
。無始時來。數習力故。依自相續。七慢倶
現起也。故光法師釋云。方他之言從
説。故婆沙四十三云。評曰應是説。非
切慢要方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依
相續。慢亦現行次於無色界無補特
伽羅愛敬之例難者。三界流轉之凡夫。五
道輪迴之有情。於煩惱者。無始時來。數串
習之。於善心者。雖適現起。非惑品。故
無自他彼此相對之處。不他善。故無
補特伽羅愛敬也。例如無色界中。煩
惱雖別緣色法之類。善心無身念住也」
重難云。光法師引婆沙論。非一切慢要方
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依自相續。慢亦
現行之文畢云。慢。過慢。慢過慢。卑慢。此四
他。我慢。増上慢。邪慢。依自相續
此釋者。依自相續。慢亦現行者。唯限我慢
増上慢邪慢三慢何云無色界。依自相續
七慢倶現起
答。依自相續。慢亦現行者。可七慢也。是
故。三界皆具七慢之下文。此旨分明故也。
但於光法師釋者。就七慢顯相。且分別方
他依自相續差異許也。以實而言。雖
他慢。數習力故。依自相續。可現起
貞禪大僧都云。光法師。今釋且致一往分別
也。就實論之。七慢倶方他起。亦依自相續
起。故無色界。依自相續。七慢倶現起。更
背也
問。婆沙論意。依自相續慢。引契經何文
之耶 進云。婆沙論四十三云。如契經言。尊
者無滅。往詣尊者舍利子所。作是言。我
天眼。清淨過人。觀千世界。不多用
 付之。既云清淨過人。定可他慢。何
今經文。爲自相續慢之證據哉。何況。
尊者無滅者。是阿羅漢果聖者也。寧可
煩惱
答。方他慢者。正對他人&MT02380;量自他種姓。色
力財位智等起慢也。而尊者無滅云
天眼。清淨過人。不他人。故引此文
自相續慢之證據也。但於人之言
者。就總有情。雖過人。非別人&MT02380;
自他天眼勝劣分齊之義。故名自相續
。更無相違也。次於尊者無滅者。是阿羅
漢果聖者也。寧可慢煩惱哉云難者。實
以難思。且試推之。若夫退阿羅漢果。起
煩惱歟。或亦雖慢煩惱。以清淨過
之當リヲ例依自相續慢相。可此哉
云歟
  已上相傳義也
愚案云。我有天眼。清淨過人者。非
。彼天眼殊勝。過人眼故。天眼總名。云
過人也。
問。有宗意。心心所上。所現影像。爲能緣用
當所緣用 答。可能緣用 兩方。
若能緣用者。披光法師餘處一末解釋云。若
大乘。此行相當相分。此相分是境攝。隨
色等。即色等中攝而大乘相分。既所緣
用也。定知類之。有宗影像。亦所緣用云事。
之。有人立量云。心心所上所現影像。可
能緣用。許境相貌故。如青黄等色
量付何過。可成影像能緣用義 若依
之爾者。影像不心體。尤可能緣用。是以。
光法師解釋中。心心所上。所現影像。可能緣
如何
答。有宗意。心心所上。所現影像者。謂心心所
法。其之體明淨。對前境時。其心心所上。法
爾任運。前境相貌。皆悉顯現。如清池明鏡。
衆像顯現名影像。故是能緣用。非所緣用
也。故見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云。謂心心所
法。其體明淨。隨對何境。法爾前境皆悉現。
心心所上。此所現者。名爲行相。即由
境義邊。似前境邊。説爲能緣。此行
相。無別體。不心等。即心等攝。非
所緣。猶如明鏡對衆色相。皆現鏡面。此所
現像。而非所照。然約像現。説鏡能照。此亦
然。言行相者。謂有境界像貌。故名
餘處一末或云。言行相者。謂心心所。其
體清淨。但對前境。不作意。法爾任運。影
像顯現。如清池明鏡衆像皆現或云問。行
解行相。爲何者説名能緣。解云。據
説非行解。謂彼心等對境之時。有
像現。據此義邊。名爲能緣。境名所緣。以
心所緣境時。非燈焰舒光至境。亦非
鉗桿取彼物。據影現義。名所緣
或云。問。如善心心所法。緣不善色時。有
像現。如何行相同彼體耶。解云。雖所緣色
是其不善。以此影像不能緣。故亦是善。
鏡中火似火非眞影像亦爾似彼不善
而非不善。如善既爾。不善無記&T047368;。准善應知
何況。勘今論餘處二十六云。如是行相。
惠爲正理七十四顯宗三十五兩論之
文全亦同之。婆沙論中。述正義意云。評曰。
是説。言行相者。自性是惠之泰
法師。今解釋云。今依薩婆多。影像相非
界處攝。亦非所緣云。然心心所。同取惠所
現影像相。名行相同。如下智品中説
此等定判。心心所上。所現影像。是能緣用。
所緣用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光法師餘
處解釋者。有宗意。影像者。心心所上。所現
所緣。前境像故。當大乘所立。心心所相分
云也。大乘意。談相分是心内境。不心故。
所緣境。爲能緣心用。有宗意。心存在境
。境在心外。故心心所上。所現影像。唯屬
能緣心用。更非所緣境爲言次於有人所
立比量者。有宗意。定心心所上。所現影像。
是能緣用故。立心心所上。所現影像。可
能緣用之時。可自教相違過
問今論意受苾芻戒時。可勤策同分
 進云。光法師釋云。受大戒時。不十戒
而捨勤策同分 付之。由勤策十戒
勤策同分。而受苾芻戒之時。不勤策
十戒。何可勤策同分
答。光法師會正理論若依戒得。破僧之時。
戒既不捨。如何捨彼和合同分云難。叙
舍師解云。諸法不定。何必因彼同捨。如
十戒。得勤策同分。受大戒時。不
。而捨勤策同分。以得苾芻衆同分
苾芻戒之時。捨勤策同分云事。此釋炳
然也。但於苾芻戒之時。不勤策十戒
何可勤策同分哉云難者。諸法捨緣。極
不定故。不必因彼而得。與彼同捨。戒品増
進位無前所得戒故。受苾芻戒之時。雖
勤策十戒。受苾芻戒苾芻衆同分
之後。猶不勤策同分者。應一人亦名
苾芻亦名勤策之過。故受苾芻戒。得苾芻
衆同分之時。捨勤策同分也。故光法師。叙
倶舍師反詰云。若不捨者。即應一人亦名
苾芻亦名勤策
問。品類足論又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
心不相應。總名心不相應行爾者。光法
師意。所餘心不相應行者。唯限非得
答。唯限非得 兩方。若唯限非得者。復
有所餘如是類法之言是廣。何唯限非得哉。
是以。披泰法師餘處十八解釋云。十四不相
應行。攝不相應盡故。亦有所餘言。其僧
不和合性。非十四攝。是所餘不相應行。
毘婆沙師存此義此釋者。所餘心不
相應行者不非得云事。分明也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解釋中。所餘心不相應行者。
唯限非得如何
答勘品類足論。明心不相應行。擧得。
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衆同分。依得。事
得。處得。生。老。住。無常性。名身。句身。文身。
十三類畢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不
相應。總名心不相應行。思其所餘心不相應
行體。尤當非得一類。故光法師。述品類足
説。依事處得。約法別説。應知即是得中攝
也。不非得。即是復有所餘不相應攝。即
是此論非得所取。品類足論所説。所餘心
不相應行者。即是今論所列非得所收之旨。
釋成也。但於泰法師餘處釋者。頗難
。其故光法師意釋。破僧不和合。即是非
得攝。存破僧之時。不和合性。十四不相應
中。非得攝故。所餘心不相應行體。十四不
相應行外無之。而泰法師意異之。云其僧
不和合性。非十四攝。是所餘不相應行故。
劬勞
重難云。品類足論。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
不相應之文。唯限非得云事。猶不然。若
唯限非得者。直可非得。名言何煩云
有所餘如是類法哉。如是類法之言。無諍可
多類是以。次上文擧受想思觸作意欲
勝解念定惠信勤尋伺放逸不放逸等心所
畢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總名
心所法。指欣厭怖多類心所。故撿婆沙論處
處之文。或二十八云。評曰有別法厭。非
無貪。是心所法。心所法心相應。
此説在。復有所餘如是類諸心所法。與
相應百九
十六
云。評曰。應説厭性異非無貪
惠。別有心所法厭。與心相應。此即
在復有所餘心所七十五云。評曰。
是説。此所起中。應別説怖。所以者何。
別心所。與心相應。是怖自性。此即攝
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相應。心所法
諸煩惱而爲唯説非得一法。云復有
所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甚難是一
之。寶法師難光法師釋云。自云。品類足
論。不非得。説十三倶舍論。又云。
彼論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
法蘊足論第一同品類足論。彼論既言
餘如是類法。焉知准有非得。此論不
。正理不倶舍。六足言所餘。正理説
和合。餘文皆通兩解。正理更無異論。教
既分明。理須依釋。故知。十四之外。更有
相應行此釋意。明所餘心不相應行者。不
非得。通和合性是二
答。光法師意。依今論説之時。存十四不相
外。更無餘不相應。故品類足論中。擧
等十三類不相應畢。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
心不相應。唯限非得云事。解釋所定。尤
其謂也。但於如類。疑問之趣。實以難
遁。然而且試會之云。凡於非得。或名異生
。或名退自性。或名不和合性。有多種類
故爲攝此等種類。云復有所餘如是類
法與心不相應也。故見婆沙論處處之文
四十五云。云何異生性。答。若於聖法。聖暖。
聖見。聖忍。聖欲。聖惠。諸非得。已非得。當非
得。是謂異生性六十云。問。退以何法
自性耶○評曰。退自性者。是不成就。無
覆無&T047368;。即是非得。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即在
復有所餘如是類法。心不相應
云。問。僧破以何爲自性。答。以不和合。無覆
&T047368;。不相應行自性。是不相應。行蘊所
攝。即餘處説。復有所餘如是種類不相應
此等文之。雖非得一法。有多種
故。爲攝之。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
心不相應也。何可攝欣厭怖多類
心所。云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不相應
哉。次於寶法師釋者。彼師意。不和合性。非
得所攝。復有所餘如是類法與心不相應
之言。攝之云義邊。同光法師釋意。故餘處
十八釋云。問。僧破以何爲自性。答。以不和
合。無覆無&T047368;不相應行自性。是不相應。
行蘊所攝。即餘處説。復有所餘如是種類不
相應行。准此論文。不和合性。即是非得。無
別體今此定判。其義可然。而當卷釋意。
今論意同正理論説。十四不相應。外立
和合性存故。異光法師釋意。復有所餘如
是類法與心不相應之言。攝和合性
也。故當卷釋云。今案。此論心不相應。但有
十四。若依正理。加和合性。故正理云等者。
取句身文身及和合性諦光師以二説
同。廣爲問答。此論雖別説和合。亦不
無。正理釋此論頌和合。故知。不
是兩論相違。若謂不説即是無者。此論頌
中。不怖等。應其怖。怖等既不定無
和合寧知非有。今詳。此論只是略而不論。
是所明之外。更無心所。心所既爾。和合
同。不論文自胸襟。問答往還。徒
紙墨倩案。兩處釋意。可縱奪二門
餘處不和合性。非得所攝。十四不相應外。無
別體之釋。既順文理。專可賞翫。當卷令
論意。同正理論所説。不和合性。是衆同
分攝。十四不相應外有別體。復有所餘不相
應行攝之云釋。全無依憑。恐難信用
重難云。就泰法師餘處釋。旁有其疑。見
理論文。釋相名身等類之等言云。等者等
取句身文身及和合性。十四不相應外。雖
和合性。無不和合性。故當卷釋云。故正
理論第十二卷云。等者等取句身文身及和
合性○此云等者。頌擧名身。等取句身文
身及和合性。不和合性非得中攝。故不別説
今此釋任文引正理論説。其意同光法師
。而餘處十八釋云。其僧不和合性。非十四
。是所餘不相應行。令毘婆沙師存此義
也。正理論師。亦存此義。列十四不相應。後
頌中言等。長行釋云。等者是不和合性定
不和合性。非十四不相應攝。引正理論文
云。等者是不和合性。非只背本説。亦相
自釋是一次不和合性。非得爲體。故翻
和合性。應得爲體云疑。一往且可然。故當
卷釋云。問。不和合性。既是非得。翻不和合
和合。和合應是得所收。答。諸法不必相
翻立。如凡翻於聖。凡性是非得。不
聖反於凡。聖性即是得而餘處十八釋云。
問。和合既是得。不和合應是不得。答。諸法
必相翻而立。如凡夫性是不得。聖性非
是得。和合性以得爲體。述不和合性。非
非得攝之旨。不道理。亦違自釋是二

問。光法師釋成就不成就相云。據得非得。
流至現在相續已去爾者。初念得非得。可
相續義 答。不相續義 兩
方。若有相續義者。相續者。後念續前念
義也。而初念得非得。既無前念得非得
之義。何可相續義 若依之爾者。流
現在相續已去之言。無簡別。設雖
念得非得。寧不相續義
答。見品類足論文云。相續法云何。謂若法
滅法先。或已生。或正生。此復云何。謂
過去現在及未來。現前正起法。如是後去。
前法相續。是名相續法此文意。述
念續前念。名相續法之旨。而光法師成與
不成。據得非得流至現在相續已去之釋
意。一類法得非得。初至現在世。相續已去
成就不成就義爲言初念得非得。即
相續義也。重意云。一類法得非得。初至
生相位。未來不定。無後念得非得定續前念
得非得之義。故不相續稱。一類得非得
初至現在位。後念生相得非得定續前念現
在得非得故。一類得非得初至現在世
去。即與相續稱。故云流至現在相續已去
一類得非得。初至現在位。非彼得非得自
相續義
問。正理論文云。先未得得。説名爲
者。寶法師意。先未得得者。唯限從來未得
 進云。寶法師意。先未得得者。通
失還得得釋也 付之。依寶法師釋。披
理論十二。述先未得得。説名爲獲。先已得
得。説名成就。從來未得得名獲。先已得得
成就之旨。分明也。是以。光法師解此文
云。正理論意。但據從來未得。今時創得名
獲○若已會得。設令因退。今時重得。但名
成就。以重得若爾。寶法師釋。豈不
正理論文
答。正理論。先未得得。説名爲獲。先已得得。
説名成就之文。其言幽玄。其趣難測。故光
寶二師。解之意異。即寶法師釋此文云。今
詳正理文雖少異。其義亦同。先未得得。説名
獲者。有二種一會未來得。如無漏道
。二得已失。如上地下地。先未
得得。説名爲獲者。即是於二位。初得至
時。先已得得。説名成就者。有二。一無始
已來。恒成就者。二初得已後。第二念失。皆
先已得得此釋意云。先未得得。説名爲
獲者。若從來未得得。若已失還得得。初至
生相位。名先未得得。得體初至生相位。先
時得體無故。名先未得得。非已失還得
。云先未得得也。先已得得。説名成就者。
若從來未得得。若已失還得得。至現在世
先已得得。生相位已得故。名先已得得
從來未得得。云先已得得也。第二念
去者。得體至現在世。望生相位。名第二念
也。寶法師料簡正理論今文。其意如此。但
光法師釋者。任正理論現文釋也。其
意云。從來未得得。若在生相位。若至現在
獲。已失還得得。若在生相位。若至
在世成就爲言此義大異在生相位
得。至現在世成就之常途廢立。故結釋
云。正理若作斯解。與得捨成就不成就四
相違。或可。得獲成就本唯一物。隨作論
者寬狹異門。莊嚴於義。不皆使例同
寶法師意。欲正理論今文同常途義相
故。若從來未得得。若已失還得得。在生相
獲。至現在世。名成就釋也。既爲
師異釋。不會之
重難云。就寶法師釋。疑難未會。獲與成
。其義縱雖之。不獲不成就。其相猶不
然。若翻獲與成就。論不獲不成就者。
若從來未得法非得。若先得後捨法非得。在
生相位。名不獲。至現在世。名不成就
也。而寶法師釋。應知非得與此相違者。非
得有二種。一無一無始已來。曾未得者。名
不獲。通其前後。名爲不獲。二謂已得後
捨。於初念生相。名爲不獲。第二念去名
成就。從來未得法非得。若在生相位。若至
現在世。同名不獲。先得後捨法非得。在
相位。名不獲。至現在世。名不成就云事。彼
此參差。甚難信用。何況。正理論中。全不
先得後捨法非得。在生相位不獲之旨
答。彼此實參差。解釋尤難思。但勘正理論
云。故説異生性不獲。聖法從來未得
法非得。若在生相位。若至現在世。同名
云事。彼論中自所見也。故寶法師通
前後。名爲不獲之釋。非依憑歟。對
先得後捨法非得。雖不成就。不彼生
相位。名爲不獲之義邊
尋云。寶法師。文雖少異。其義亦同之釋。其
意如何 答。以正理論文。對今論説。文言
少異。得體在生相立獲。至現在世
成就之義是同爲言
重難云。正理論意。從來未得法非得。若在
生相位。若至現在世。同名不獲云者。異
論意。非得唯在生相位。名不獲之義。何云
其義亦同 答。從多分爾也。寶法師
釋。旁以難會。閑可之。元瑜釋意。同光法
師釋。所詮不此等
問光法師意。可唯有非得得法
答。不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
得非得是。是相翻法也。何可此類哉。是
以。光法師解釋中。不此類 若依
爾者。披光法師餘處定判婆沙論由
義准。亦有異生決定不正性離性。此則
名爲無𣵀槃法。即無𣵀槃法。名心爲
之文畢云。若無𣵀槃法。無初無漏心與𣵀
證得了因。名心爲此釋者。
決定不正性離性之者。未來無漏心。唯
非得得法可云也如何
答。見今論文云。決定無成就虚空。故
虚空。不得。以得無故。非得亦無。
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諸有得者。亦有
非得。義准可知。故不別釋光法師釋
云。以理而言。諸有得者。亦有非得。義准
知。故於前文。但解二滅得。不別擇二滅
非得此等釋意云。有得法。必有非得。有
非得法。必有爲言故不唯有非得
得法也。但於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文
幷自解釋者。決定不正性離性之者。未
來無漏心。雖永不現起。必容得。故不
唯有非得得法
問。光法師意。已生法上。法倶得在未來義。
之耶 答。不此義 兩方。若
此義者。已生法上。法倶得也。何可
未來之義哉。是以。光法師解釋中。不
此義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述過去現在
法上。前得後得。在未來之旨。法倶得相例
同如何
答。法倶得者。名所得法倶生得。既已生
法上。法倶得也。更不未來之義。故
光法師述過去法○有現在未來得者。皆是
法後。據世横望。雖皆法後。若據起用前後
未來亦有彼法前得○現在法○有未來得
者。唯法後。據世横望。雖唯法後。若據起用
前後。未來亦有彼法前得。過去現在法上。未
來得者。是法後得。或法前得。無法倶得定。
但於過去現在法上。前得後得。在未來
例難者。法前得法後得。不所得法。故
已生法上。法前得法後得。在未來也。全非
相例
問寶法師意。法前法後法倶三得。其體可
 答。寶法師意。今此三得體。一非
釋也 兩方。若三得體一者。法前法後法
倶三得其時既別也。何云其體是一哉。是
以。見婆沙論百五
十八
。或明所得法。有六種
倶得前得後得。有前得倶得後
等不同。若三得體一者。爭可此等句
哉。或判三類智邊世俗得亦有倶得。既
現起得外。有別倶得。三得體別之旨。分
明也。何況。婆沙論評家意。述世第一法。得
體云。若彼倶起。若後起得。一切皆非
世第一法。種類同故若三得體一者。豈可
種類同故哉。加之。寶法師釋道類忍有
前得倶得云。若現在者。若未來者。皆容
二得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定可
未來得。爰知。從未來世三得其體各別云事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當卷定判幷餘處解
釋中。法前法後法倶三得。其體是一如何」
答。勘寶法師解釋。當卷中。或述過去世法。
未來法前得云。得無決定スル&T069222;。隨起説
前後或明三得體不定云。前後倶得。若
決定。如何論言或前或後。亦不
同類説。於此類中。有定倶者。應簡故。故
知。言法前法倶。皆是不定。據容有説。非
得准餘處得與所得。非定倶行。或
前或後。或倶生故之論文云。故知。即倶生
得。可或前或後。准此亦令前得可後。後得
前。前後之得。亦可法倶此等釋意
專依今論餘處得與所得非定倶行等之
。釋成三得體一之旨也。但於三得其時。
既別。其體可一云難者。隨其所應起用
時別。在未來時。三得體一故。時別體一。不
法類也。次於婆沙所得法。有倶得
前得後得等之文者。在未來世中。雖
體不定。隨所得法。起前後倶三得用故。就
現起相。分前後倶。論三得有無。全非相違
也。次於婆沙論三類智邊世俗智亦有倶得
云文者。於未來得。有前得倶得
故。云倶得未來世其體決
定是倶得也。次於婆沙論種類同故之文
者。就現起得。云倶得後得種類同故。更不
未來得體不定義邊也。次於寶法師現
在道類忍有法前得云釋者。於現起法倶
。有法前得之義故。云皆容有二
。故寶法師釋云。如道類忍。唯有法前法
者。以不定現起法倶得之外。
別體法前得此釋還順三得體一之意也」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可法後得 答。
法後得 兩方。若有法後得者。
三類智邊世俗智是畢竟不生法也。寧可
法後得哉。是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中。
三類智邊世俗智。無法後得 若依
爾者。三類智邊世俗智。至見道三類智邊位
非擇滅。明知。前位容生義云事。若
生義者。何無法後得哉。何況。披
沙論文。三類智邊世俗智。有法倶得判。若
法倶得者。豈可法後得 答。三
類智邊世俗智。是本來畢竟不生法。永無
現起義。故無法後得云事。道理必然也。故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述所得法有
六種不同云。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
類智邊世俗智等。有説。此等亦有倶得
師意。約其起用。云唯有前得。第二師意。有
情數法。必有法倶得故。云亦有倶得。今此
二師説。更非相違義。望邊邊門。出添之也。
然而此世俗智。是未來定不生法。無法後得
之義。本來定故。二師説意。何レモ法後
也。但於三類智邊世俗智。至見道三類
智邊位非擇滅云難者。此世俗智未來
畢竟不生法故。前位雖生之義。至
道中三類智位。勝緣闕故。得非擇滅也。故
光法師餘處釋云。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
復體性畢竟不生。於前位中。亦不出觀。然
三諦現觀後邊。勝緣闕故。得非擇滅
此釋意。此世俗智。於前位中。畢竟不生
之義既定。何可法後得哉。次於婆沙論
三類智邊世俗智。有法倶得云文者。有情
數法。必有法倶得。故此世俗智。雖現起
法倶得爲言法前法後二得。由用起不起
其有無故。此世俗智。永不現起。無法後

重難云。有爲法中。最強盛者。有法前得。次
強勝者。有法後得法前得。最羸劣者。唯
法倶得前後得。而三類智邊世俗
智。既有法前得。何無法後得是一 次見
光法師解釋。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
前得。答之作三解中。第三釋云。又解。現
在道類忍。約世而言。唯有法倶得。而無
前得。由此現忍有未來法前得。故亦名
法前得。此未來得。約世横望。實在現忍後
ルヲ法前得。不法後得者。以此得不
起即已。起必在彼忍前。以能得得約
用説前後倶也。由斯現忍亦有前得
此釋之。三類智邊世俗智。尤可未來
法後得是二
答。有爲法中。約起用有無。所前後得具
不具也。而三類智邊世俗智。是畢竟不生法。
故雖勢力強盛有法前得更不法後
次現在道類忍。有未來法前得者。若
現前者。容法前得起。故約容有義。未來
世中。有法前得爲言三類智邊世俗智。假無
現前之義。故未來世中。無法後得也」
問。道類忍。可法後得 答。不
法後得也 兩方。若有法後得者。得果位。
必無成就向道。道類忍。何可法後得起
義哉。是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道類忍。
法後得 若依之爾者。有爲法中。最強盛
者。有法前得。次強勝者。有法後得法前
。最羸劣者。唯有前得後得
而道類忍。既有法前得寧無法後得哉。何
況。現在道類忍。雖法後得。未來道類忍。
法後得。例如婆沙論文述三類智邊
世俗智。有法倶得。光法師釋。云現在道類
忍。有法前得如何
答。道類智。是初證得沙門果位。更無成
向道之義。故道類忍。無法後得云事。道理
必然也。故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明
所得法有六種不同云。四有所得法唯有
倶得。如道類智忍等若道類忍。有法後得
者。豈可六種不同哉。是以。寶法師釋云
四唯有倶得及法前得如道類忍等。即此刹
那時捨故圓暉法師釋云。謂道類忍是向道
攝至道類智。是果道攝。得果道中。捨向道
故。故道類忍。無法後得道類忍無法後
之旨。此等定判。亦分明也。但於道類忍。
既有法前得。寧無法後得哉云難者。若道
類忍。有法後得現起位分者。實可法後
。而次念所起。道類智。是得果位。必捨
類忍故。無法後得。現起之分位故。雖勢力
強盛。有法前得。無法後得也。次於未來道
類忍。可法後得云難者。道類忍。定無
起之後。容成就之義。故未來道類忍。亦
法後得也。次於婆沙論三類智邊世俗
智。有法倶得之文者。有情數法。必有法倶
。故三類智邊世俗智。雖畢竟不生法。可
法倶得。於前後得者。隨所得法相。有無
不定。不必具之。道類忍既云法後得現起
位分故。從本以來。無法後得也。次於光法
師。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之釋者。若不
者。容法前得起。故約容有義。未來世中。
法前得釋也。道類忍假無法後得起
之義故。未來世中何可法後得
問。光法師明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作
解釋。爾者初釋意。現在道類忍。實可
前得 答。初釋意。雖現在道類忍。實
法前得之義邊。釋面不法前得也。
兩方。若實有法前得者。光法師述初釋意
云。現在道類忍。雖復唯有法倶得唯有
法倶得之言。豈不法前得 若依
爾者。明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之三釋也。
定知。初釋意。現在道類忍。實可法前得
云事如何
答。光法師三解釋。從顯向隱。自麁至細。
邊邊義門。遂不相違。故初釋意。就實通
論之時。可現在道類忍有未來法前得
然而釋面旨趣各別。即出彼釋。可成其意
也。故見光法師釋。問現在道類忍。如何得
法前得。答之作三釋云。解云。現在
道類忍雖復唯有法倶得。未來道類忍。亦
法前得。約忍種類説故。言法前。以
所得法據種類故。又解。現在道類忍。今
唯有法倶得。若不現前。即有法前得。約
容有。説言法前。又解。現在道類忍。約
而言。唯有法倶得。而無法前得。由此現忍
未來法前得故。亦名法前得。此未來
得。約世横望。實在現忍後。而名法前得。不
法後得者。以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
忍前。以能得得。約用。説前後倶也。
斯現忍。亦有前後初釋意云。就正起
之者。現在道類忍。雖唯有法倶得。無
法前得。未來道類忍。有法前得故。約種類
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成爲言第二釋意云。
正起用之者。現在道類忍。雖唯有
倶得。無法前得。若不現前者。即容法前得
。故約容有義。現在道類忍。有法前得爲言
第三釋意云。約世言之者。現在道類忍。雖
唯有法倶得。無法前得。就實細論之時。約
用。辨前後者。現在道類忍。實有
來法前得爲言是顯邊邊義門。更非相違三

問。金剛喩定。可法後得 答。可
後得 兩方。若有法後得者。得果位。必
成就向道。金剛喩定。何可法後得哉。
例如道類忍無法後得 若依之爾者。見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明所得法有六種不
中。唯有倶得前得法。無金剛喩定。爰
知可法後得云事如何
答。得阿羅漢果位。雖必捨金剛喩定。鈍根
阿羅漢果聖者。退所得果。住有學位之後。
還欲阿羅漢果。起金剛喩定之時。現起
金剛喩定。雖未曾得法。先所捨金剛喩定。其
時還得之。故金剛喩定。有法後得云事。道
理必然也。故勘識身足論十二。述現在學
心有八向中云。非已了別今了別當了別者。
謂先不退阿羅漢果。住阿羅漢果。無間道
中。得阿羅漢果。從阿羅漢果。決定當退○已
了別今了別當了別者。謂先已退阿羅漢果
阿羅漢果。無間道中。得阿羅漢果。從
羅漢果決定當退此文既明現在學心。今
了別當了別義。云阿羅漢果。無間道中。
阿羅漢果。從阿羅漢果。決定當退。約
在金剛喩定。退阿羅漢果之後。有當了別
云。故有法後得。當亦成就之旨。甚分明
也。但於道類忍無法後得之例難者。初得
沙門果。永無退故全不相例難也」
問。隨能證道。判離繋得性類
問。論文云。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
亦許爾者。述餘師義 答。是述
正義意。非餘師義 兩方。若述餘師
者。論文不有餘師説。光法師等。無
餘師別義。爰知。非餘師義云事 若依
之爾者。見舊倶舍論云。工巧處無&T047368;
及別威儀無&T047368;。極所數習。有餘師。欲此至
得同三世如何
答。工巧心。及欲界威儀心。極數習者。有
世得者。諸論一同之定判。薩婆多宗之正義
也。故正理論云。又威儀路。四蘊之得。多分世
斷。及刹那斷。唯除諸佛馬勝苾芻及餘善習
威儀路者。若工巧處。四蘊之得。亦多世斷。及
刹那斷。除毘濕縛羯磨天神及餘善習工巧
處者顯宗論文全亦同之。婆沙論解
中云。威儀路四蘊中。善串習者。如佛馬
勝及餘有情所善串習。幷工巧處四蘊中。善
串習者。如佛妙業天子及餘有情所善串習
彼得亦皆世雜刹那雜。謂在三世。各有三世
雜心論云威儀四蘊。多以世斷及刹
那斷得。若彼善修得。三世得。工巧亦如
此等諸論説。工巧心。是欲界威儀心。極
數習者。有三世得之旨。甚分明也。定知。正
義家意。非餘師義云事。但於舊倶舍論有
餘師欲之言者。是譯者之謬歟。新譯今論。既
有餘師説之文。推之可舊譯之謬也」
問。威儀路四塵能造大種。可前後得
答。不前後得 兩方。若有前後得
者。能造大種。其性&MT04800;劣也。何可前後得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文云。若工巧處
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亦許此文
之。彼能造大種。有串習類者。寧無前後得

答。威儀路四塵能造大種。勢力&MT04800;劣。故唯有
倶得。無前後得也。彼威儀路。能依四蘊。極
數習者。有三世得。不串習者。尚無前後得
況於彼能造大種色法勢力&MT04800;哉。故光法
師釋云。除上別簡三世得。自餘一切異熟
五蘊。及威儀路。工巧處。通果色蘊。及威儀路
工巧處四蘊一分。幷自性無&T047368;色行一分。唯有
法倶得寶法師釋云。有覆無&T047368;色。尚無
後得。況無覆無&T047368;婆沙*論解欲界中云。
無覆無&T047368;一切色蘊異熟生四蘊。及威儀路。
工巧處。多分四蘊。彼得世不離刹那不雜。若
過去得亦過去。若在未來得亦未來。若
現在得亦現在此等定判。威儀路四
塵能造大種。唯有倶得。無前後得云事。甚
分明也。但於今論若工巧處及威儀路等之
者。心望色強。又是能發。故能依威儀心。
極數習者。有三世得。色望心劣。又是所發。
故所依威儀路。四塵之中。若能造大種。若所
造色法。雖數習者前後得
問。色界威儀心。可前後得 進云。光
法師釋云。明知。色界威儀四蘊無三世得
 付之。設雖色界威儀心。有串習類者。何
前後得哉。依之見婆沙論九十。述
欲界及初靜慮。成就眼耳身三識。云諸無&T047368;
中。有串習者。亦恒成就。如勝威儀工巧通
。明第二靜慮已上。無&T047368;三識。若不
。現不成就。説五識身性羸劣故。他地
現起勢不堅強。披光法師餘處解釋。成
自地眼耳二通三世得。云善習
自地威儀工巧。有三世得。例生上三靜慮
起眼耳二通。唯有&T069222;法倶得。釋セリ
下三識。及威儀心。非是善習。唯法倶得。任
此等定判。生初靜慮起威儀心。可
後得加之。識身足論十二中。擧現在色界。
無覆無&T047368;心。已了別今了別非當了別
云。謂色界生長趣無色界諸不還者。住最後
無覆無&T047368; 既云色界無覆無&T047368;命終心。
已了別義。豈非彼界威儀心有法前得

答。色界是定地。麁動威儀心。不串習故。無
前後得也。故見光法師解釋。問色界威儀
路四蘊。有三世得。答之云。解云。彼界非
極串習。無三世得。引婆沙論百五
十七
欲界
中。云威儀路四蘊中。善串習者。如佛馬勝及
餘有情所善串習幷工巧處四蘊中。善串習
者。如佛妙業天子及餘有情所善串習。彼得
亦皆世雜。刹那雜。謂在三世。各有三世得
故。解色界中云。一切有覆無&T047368;無覆無&T047368;
蘊。及威儀路異熟生四蘊。彼得世不雜。刹那
雜。隨在彼世。即唯有彼世得故之文畢。
婆沙論文。於欲界中。即別簡威儀工巧。
極串習者有三世得。於色界中。即不別簡
威儀有三世得。明知。色界威儀四蘊。無
世得寶法師引此文畢云。准此故知。色
界二無&T047368;心無前後得光寶二師。同引
沙論説。釋成色界威儀心。無前後得之旨
其意如此。但於婆沙論文者。上雖謂生
欲界及初靜慮。下置隨其所應之言。隨應論
之。故諸無&T047368;中。有串習者。亦恒成就。如
威儀工巧者。擧欲界威儀工巧心也。若執
謂生欲界及初靜慮之言。亘欲界及初靜慮
意者。豈生初靜慮工巧心哉。爰
知。隨其所應。可欲界及初靜慮心云事。
五識身性羸劣故。他地現起。勢不堅強
者。對自地所起三識通善染汚。即恒成就
五識身性羸劣故。他地現起。唯限無覆
&T047368;。勢不堅強。故無前後得。若不現前
則不成就爲言爾故生初靜慮。所
起三識身。勢力堅強。有前後得也。次於
法師餘處解釋者。指善串習欲界威儀工巧
心。有三世得。云如善習自地威儀工巧有三
世得也。初靜慮威儀心。無串習不串習
。以如善習自地威儀之文。何可
靜慮起威儀心哉。次於識身足論文者。
彼論意。就十二心。分別已了別等之義。故
現在色界無覆無&T047368;之時。彼界異熟威
儀通果三無&T047368;心。同被之。其中通果無&T047368;
心。有法前得。有已了別義。故出現在色界
無覆無&T047368;心。已了別今了別非當了別
云。謂色界生長。趣無色界。諸不還者。住
後無覆無&T047368;也。彼命終位。正所現起
儀心。非已了別義。故全無相違
問。正理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可
前後得 答。可二義 兩方。若
前後得者。披光法師解釋云。此論正理。
婆沙。雜心。亦據不串習者。所以有不成就
此釋者。彼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
巧心。不前後得 若依之爾者。光
法師餘處定判中。明得心多少云。正理二
十。雖頌。長行意。同識身若正理論
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無前後得
者。寧可長行意同識身
答。此事雖相承祕説。且可正理論意。
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有前後得
也。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顯宗十
一。亦同識身。故顯宗改頌云。三界染如次。
得七六二種。色善二學三。二無餘自得○正
理二十。雖頌長行意。同識身
今此所引顯宗論十一。偈頌結三界染
如次。得七六二種。色善二學三。二無餘自
。長行或云界退還時。得自界四。從
沒。還生欲界之時。得自界無覆無&T047368;
判。若不串習者。彼二無&T047368;心。無前後得者。
豈可界退還時得之哉。或云色界善心。正
現前位。十二心内。容二心。謂自善心無
覆無&T047368;。由昇進故。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
二心内。容三心。謂有學心。及色無覆幷
無色善。色界善心。及有學心。現在前位。不
欲界無覆無&T047368;若不串習者。彼二無
&T047368;心。無前後得者。以色界善心及有學心
欲界染。第九解脱道位。初得欲界通果
。何不色界善心。及有學心。現在前位。
欲界無覆無&T047368;哉。准此顯宗論明文
正理論實義也。何況。撿正理論二十
一本文。或述界退還時。除自無覆。定得
界善等三心畢云。理亦應自無覆。以
本論説。成不善心欲無覆心定成就。故或述
色界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内。容三心
謂自善心及欲色界無覆無&T047368;。由昇進
云。理實不欲無覆心。以先時定成就
故。或述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内。容
四心謂有學心。及欲色界無覆無&T047368;幷無
色善畢云。理亦不欲無覆心。義如
。任此等文。正理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
儀工巧心。有前後得云事。甚分明也。光法
師正理二十。雖頌。長行意同識身之
。即指此本一段長行之文歟。但於光法
師此論正理。婆沙。雜心。亦據不串習者
之釋者。披正理論當卷文云。又威儀路四
蘊之得。多分世斷。及刹那斷。唯除諸佛馬
勝苾芻及餘善習威儀路者。若工巧處四蘊
之得。亦多世斷。及刹那斷。除毘濕縛羯磨天
神及餘善習工巧處者顯宗論文。全亦同
之。此偏載婆沙。雜心。今論等常途義勢。雖
衆賢論師本意。且就現文。云正理亦
不串習者
問。雜心論意。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處。可
前後得 答。不前後得 兩
方。若有前後得者。披光法師解釋云。此論
正理。婆沙。雜心。亦據不串習者。所以有
成就此釋者。彼論意。不串習者。欲界
威儀工巧心。不前後得 若依之爾
者。今論餘處中。難雜心師説。云於善心中
應言得七正理論師代雜心師義。救此難
云。理亦應欲界善心。謂以正見。續諸善
。雖欲善。除無覆心。經主不難令
光法師釋此文云。彼論同識身。離
欲染。不欲界若雜心論意。不串習者。
欲界威儀工巧心。無前後得者。寧可
識身
答。勘雜心論。或明得心多少云。善心
六種者。善心中。明六心。欲界不隱沒無
&T047368;。色界善不隱沒無&T047368;。無色界善及學無學。
此亦通説非一時得若不串習者。欲界威
儀工巧心。有前後得者。從上界沒。還生
之時。可欲界不隱沒無&T047368;。何云
心現前位得之哉。或云。威儀四蘊。多以
斷及刹那斷得。若彼善修者。三世得工巧亦
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無前後
之旨。此文亦炳然也。故光法師雜心。亦
不串習者之釋。妙叶彼論説者歟。加
泰法師釋云。若依雜心及倶舍。從上界沒。
欲界時。皆不欲界不隱沒無&T047368;。與
識身論相違。善作論主者。立義別也。亦可。
雜心倶舍。據欲界不極數習威儀工巧者。命
終生上界後。退生欲界初心。不欲界不
隱沒無&T047368;元瑜法師餘處釋云。今意
二解。後代論師。於識身文。不善思擇。代習
此解相傳不改。便爲指定。不更推求。是故
法勝尊者。法上所師。世親菩薩。衆賢論主。
皆作此釋。識身文。一切威儀。及工巧處心。
皆有三世得。故生欲界。此心定成。於欲界
還位。欲染心中。應定得欲界無覆
爾。任雜心論現文。准諸人師定判。彼論意。
不串習者。欲界威儀工巧心。無前後得
事。甚分明也。誰可之哉。但於光法師餘
處。彼論同識身等之釋者。正理論師。代
心師説。以自所存。理亦應自無覆。以
本論説。成不善心欲無覆心定成就故之意
世親論主於善心中七之難。故
彼論者。雖雜心論。寄自義識身云也」
問。光法師意。初靜慮善身語表。可無表
 答。不無表 兩方。若發無表
者。婆沙論中。色界表業。不無表 若
之爾者。披今論文。述有覆無&T047368;身語表
色。唯有倶得。無前後得。云而亦不
無表而准光法師初定善身語表。亦唯
倶得後得之釋 初靜慮善身語表
色。有法後得者。何不無表
答。勘婆沙論百二
十二
云。此中所説。決定義
者。欲界必無隨心轉無表。色界必無
無表此文。初靜慮善身語表。不
無表云事。甚分明也。但於今論文幷光法師
者。見今論具文云。謂諸有覆無&T047368;表色。
得亦如前。但有倶起。雖上品。而亦不
無表。故勢力&MT04800;劣。由此定無法前後得
此文意云。有覆無&T047368;身語表色。不無表
故勢力&MT04800;劣。唯有倶得。無前後得爲言初靜
慮善身語表。不無表故。總相而言。雖
&MT04800;。其勢力強。自有覆無&T047368;。身語表色。
法後得。更非遮。故光法師初定善身
語表。亦唯有倶得後得之釋。亦無相違也」
問。於定共戒。法前法倶二得。現前位。必可
法後得 答。可二意 兩方。若
必有法後得者。於定共戒其類區分。法前
法倶二得。現前位。何必可法後得哉。是
以。披正理論三十六餘處文。於定共戒。法前
法倶二得。現前位。不必有法後得 若依
之爾者。得靜慮律儀。恒成就過未者。性相
之所定也。於定共戒。法前法倶二得。現前
位。必可法後得
答。光法師餘處十四今論諸有獲得靜慮
律儀。乃至未捨。恒成過未。餘生所失。過去
定律儀。今初刹那必還得彼故之文。作
思惠煗善根。初刹那位。得無始所
失過去定共戒之二釋。初釋云。解云。從
煗初一刹那。亦修異類故。亦得彼無
始所失定第二念後。唯修同類。從多分
異類釋意靜慮律儀。恒
成就過未之理。會要同分者方能修故之
也。若依此釋意者。於定共戒。法前法倶
二得。現前位。必可法後得也。第二釋云。
又解。據福分説。初得定時。必成過未。若
決擇分。初得定時。不成過去。故正理三
十六云。諸有得靜慮律儀。乃至未捨。恒
成過未。前生所失過去定律儀。今初刹那。
必還得彼。故此中應簡別而説。以順決
擇分所攝定律儀。初刹那中。不成過去餘生
所得命終時捨。未生無重得彼故此釋
意。任要同今者方能修故之理。會得律儀恒
成就過未文也。若依此釋意者。於定共戒
法前法倶二得。現前位。不必有法後得
  此二釋意。深可之。此事依餘處論
委悉難答。併以省略。至第十四卷之
。可&T047368;録之
問。非得可異熟生 進云。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云。隨等流性 付之。非得隨
所依。判性類者。性相之所定也。其所依中。
命根唯限異熟生。衆同分亦通異熟生。隨
所依性類之時。非得可異熟生也。是
以。光法師明非得三性門。釋一切非得。無
覆無&T047368;。以諸非得。皆隨所依命衆同分。無
&T047368;畢。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彼定不所不得
。以相違故。又不道。非道所求故。但
命根衆同分轉故。隨所依性類差別之
。任此解釋。非得隨命根。判性類若隨
命根。判性類者。非得寧不異熟生哉」
答。披今論餘處。偈頌結非得定等流。長
行述非得二定。唯是等流唯言爲
熟等。正理十四顯宗兩論之文。全亦同之。依
之。光法師非得二定。於五類中。唯是
等流。從同類因生故。非故。非異熟
元瑜法師判一切非得。皆無覆無&T047368;性。以
諸非得皆隨所依。非作意起。如界同分等
流性攝。准此等定判。非得唯限等流性。不
異熟生云事。甚分明也。但於非得所依
中命根。唯限異熟生。衆同分亦通異熟生
所依性類之時。非得可異熟生
者。非得所依。雖命根衆同分。等流義
遍。異熟義狹。故判非得性類。唯隨等流同
也。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云。隨等流
義遍故。異熟非遍。故不隨立次於
法師釋幷所引婆沙論文者。判非得性類
唯隨等流同分。於其所依中且擧具命
也。非彼命根其性類。解釋論
説。有何相違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中。出唯有法前
非得云。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爾者。
今此畢竟不生法者。通一切未來不生法
 答。光法師意。唯限三類智邊世俗智。不
一切未來不生法 兩方。若通一切
未來不生法者。光法師釋此文云。畢竟不
生法。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此釋者。不
一切未來不生法 若依之爾者。文不
簡別之言。云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
廣可一切未來不生法也。如彼由所緣
。五識身等。得非擇滅。豈非未來情數畢
竟不生法哉。是以。披寶法師解釋云。言
竟不生者。簡暫不生法也。如眼識等闕
生故。亦得畢竟不生。得非擇滅
法師意。其義可同如何
答。解婆沙論今文。光寶二師。其意各別。光
法師釋意云。設雖非擇滅。非本來畢
竟不生法。其種類中。有現起法。不法前
非得。未來亦可法後非得。故擧唯有
前非得。云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唯
三類智邊世俗智爲言故光法師釋
云。畢竟不生法。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
此法既畢竟不生。所以唯有法前非得
暉法師引婆沙論文。釋未來情數。畢竟不生
法者。謂是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也。其意同之。
但於所緣闕。五識身等。得非擇滅。豈非
未來情數畢竟不生法云難者。如眼與
意。專一色時。餘識等五境。落謝過去。容
彼境界五識身等。由所緣闕。留未來世
非擇滅。全非本來畢竟不生法。若彼色等
境。不謝過去。能緣五識。容現起法。故
容有義。未來世中。亦可法後非得也。
故婆沙論百五
十八
云。二有所不得法。通有法前
法後非得。謂諸餘有情數法之中。可此等
也。次於寶法師釋者。其意異之。寶法師
意云。法前法後。非得就現起定。其體。在
時。法前法後。其義未定。若未來法。得
擇滅。永不生者。現起非得。法前故。唯
法前非得。若未來法。遇緣現前。落謝過
。現起非得。非得亦*有法後。故總論之。
通有法前法後非得也。故唯有法前非得
。不三類智邊世俗智。廣通一切未來
不生法爲言人師異釋。不會之
重難云。見泰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云。一有
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一切未來定不
生法現行本。多如此文。光法師所引。一
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謂未來情數畢
竟不生法之文。其言雖替。其意可同。例如
捨必起彼類盡故。述先不成時。必
非得。文言大替。義道全同。若爾。既云
謂一切未來定不生法。明知。不三類智邊
世俗智。廣可一切未來不生法云事。光法
師釋。猶似 答。光法師意。謂一切未
來定不生法之本。與謂未來情數畢竟不生
法之文。其意是同。唯限三類智邊世俗智。可
意也。其種類中。有現起法。生不生義。
不定故。設雖後時緣闕不生義定得
擇滅。未來世中。本來可法後非得。故擧
法前非得謂一切未來定不生法
唯限三類智邊世俗智。不一切未來不生
云也。如彼如眼與意專一色。餘
色等五境。落謝過去。容彼境界五識身
等。由所緣闕。留未來世。得非擇滅等。生不
生義。本來未定。何可未來定不生法哉。
故云未來定不生法。與謂未來情數畢竟不
生法之文。其意是同。唯限三類智邊世俗智
一切未來不生法爲言但於一切之言
者。可一切三類智邊世俗智故全非

問。不時解脱聖者。所起盡智。可法後非
 答。不法後非得 兩方。若
法後非得者。不時解脱聖者。所起盡智。
更無捨緣。何可法後非得 若依
爾者。見光法師解釋。列唯有法前非得
中。雖無生智。無盡智。爰知。不時解脱
聖者。所起盡智。可法後非得云事如何」
答。不時解脱聖者。一起盡智之後。永無
成就義。故不法後非得之理必然也。
但於光法師列唯有法前非得中。雖
無生智盡智云難者。無生智。唯不時
解脱聖者。起之故。起無生智之後。永無
成就義。故光法師。釋此無生智等。一得不退
故。亦無法後非得。盡智時解脱不時
解脱聖者。倶起之故。不時解脱聖者。所
盡智。雖法後非得。時解脱聖者。所起盡
智。或退失時。或練根位。可法後非得。故
總見盡智一類。通有法前法後非得。故列
唯有法前非得中。不盡智。尤有
。何致其疑
問。光法師爲所不得法中。無唯有法後
非得。引婆沙論何文 進云。光法師
婆沙論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必起
彼類故之文之也 付之。依光法師
所引。披婆沙論所説云。非無始來。恒成
。先不成時。必起非得泰法師所引即
今現文。若爾。光法師所引之文。二句異
論説。十六・十七字致其相違。豈非大疑哉。
次云未捨必起彼類盡故。述先不成時必起
非得故。其意如何可同哉
答。光法師爲證所不得法中。無唯有法後
非得句。引婆沙論亦無唯有彼法後非得非
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必起彼類盡故之文
畢。問。如有頂見惑。必無退。已入
者。豈非唯有法後非得。答之作三釋
云。解云。所不得法。約法種類。説非得。有
頂見惑。種類衆多。已入過去。雖復但有
後非得。在未來者。即有法前非得。故彼有
頂過去見惑。不唯有法後非得。又
解。過去見惑。今雖但有法後非得。脱不
。即有法前非得。約容有説言法前。又
解。過去見惑。約世而言唯有法後非得。而
法前非得。由彼過去惑。有未來法前非
故。亦名法前非得。此未來一類非得。
世横望。實在過去惑後。而名法前非得
法後非得者。以此非得不起即已。起
必在彼法前。由彼非得。約用辨
也。由斯過去惑。亦有法前非得。此中三
解。應知。准前道類忍初釋意云。有頂
過去見惑。雖唯有法後非得。無法前非得
彼未來見惑。有法前非得。故約種類。彼過
去見惑。有法前非得。成唯有
法後非得爲言第二釋意云。有頂過去見惑。
唯有法後非得。無法前非得。若不現前
者。即容法前非得起。故約容有義。彼過去
見惑有法前非得爲言第三釋意云。有頂過
去見惑。約世而言。雖唯有法後非得。無
前非得。約用。辨前後者。彼過去見
惑。實有未來法前非得爲言但於光法師所
引之文。二句異彼論説。十六・十七字致
相違云難者。遍覺三藏。蒙寶法師難。初改
婆沙論文。所不得法中。加唯有法後非得
。以爲四句。長安流行多本是也。寶法師
釋。即顯此旨。次改四句本如翻釋。初唯三
句釋唯有法後非得。云非無始來恒
成就彼先不成時必起非得故。泰法師所引
本是也。後亦改此文。云非無始來恒成就彼
未捨必起彼類盡故。光法師。寶法師。圓暉法
師等。所引本是也。婆沙論有多異本。故疑難
出之文。當其一本。人師各別。其時流行
之本。故二句相替。十六・十七字有其不同
也。准製疏之時代。推改文之前後。其次第
此歟。次未捨必起彼類盡故之本意。
無始來。恒成就有頂見惑。未斷捨位。必
彼見惑盡。令過去。故斷捨彼過去見
時。未來見惑。同被斷捨。法前非得起。故
其種類。過去見惑。不唯有法後非得
爲言先不成時。必起非得故。之本意云。非
無始來。恒成就有頂見惑。彼先起見惑。不
成就時。必起法後非得故。未來見惑。同不
成就。法前非得起故。約其種類。過去見惑。
唯有法後非得爲言故云未捨必起彼
類盡故。述先不成時。必起非得。其言
異。其趣是同也
重難云。未捨必起彼類盡故之本。其意實顯
也。即訓之云。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必
彼類先不成時。必時非得故之
本。如何可之哉。如今料簡者。先不成時
之時字。其義似符順是一 次。勘世流布
婆沙論。多本云先不成時。必起非得
所不得法中。加唯有法後非得。以爲
之本。幷未捨必起彼類盡故之本。近代之
間。何處有之哉是二 次見大宋高僧傳
云。奘初譯婆沙論畢。寶有疑情。以非想
見惑益之。奘別以十六字。入乎論中
難辭。寶白奘曰。此二句四句。爲梵本有
。奘曰。吾以義意觸情作耳。寶曰。師豈
宜以凡語聖言量乎。奘曰。斯言不行。
我知之矣今所云。二句四句者。指何文
是三
答。先不成時。必起非得故之文意無
捨必起彼類盡故之會通。即訓之云。非
始來。恒成就彼先不成時。必起非得
難之志。兩本是同也。但先不成時之時
字。全無背。過去見惑不成就。起法後非
時。即未來見惑同不成就。起法前非得
云故。今此時字。尤有其由也。次世流布婆
沙論中。多有所不得法。加唯有法後非得
。以爲四句之本歟。披珍海已講婆沙論
抄出云。亦無唯有彼後非得。非無始來。恒
成就彼。先不成時。必起非得本論
此文。直云唯法後非得者。非想地見惑
寶法師倶舍疏云。新婆沙論。今有二本
現行。可巳上
珍抄
或抄出云。石山寺舍那
院本。加唯有法後非得。以爲四句。件本
東南院未軸本。比&MT02380;。彼東南院本。去
治承四年南都炎上之時。燒失畢云云策源
律師相傳本云。所不得法。則有四種。一有
所不得。唯有法前非得。謂一切未來定不生
法。及入無餘𣵀槃時。最後刹那諸蘊。二有
所不得法。唯有法後非得。謂諸餘有情數法。
四有非得。可法倶法現在前時。是所
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無非得
我朝之中。近代之間。所不得法。則有四種之
。既多傳來流行。況於異朝哉。況於上代
哉。寶法師。釋見今長安多本流行。猶作
。何強疑之哉 次。未捨必起彼類盡故之
本。非只爲光法師。寶法師。圓暉法師所引
輔正&T047368;中牒&T047368;及婆沙一十六字。置
進退在人何關聖旨之文云。非無始來恒
成就彼。未捨必起彼類故者。此十六字。
非想見惑難破云。謂唐三藏譯婆沙
畢。寶法師以非想見惑三藏言。合唯有
法後非得。其難意者。非想見惑。無始來無
前非得。見道斷已。畢竟不退。於過去見惑
理合唯有法後非得。何故無耶。三藏於
。加十六字。爲通此難唐朝諸師。擧
此文。定知。其時流布。專在此本云事。故見
唐本文云。亦無唯有彼後非得。非無始來。
恒成就彼捨必起彼類 次於
大宋高僧傳二句四句者。實以難思。然
而既以非無始來恒成就彼等十六字。爲
句四句故。推之八字爲一句者。二句也。四
字爲一句者。四句。故含此二義二句四

私云。伺諸師定判。案解釋旨趣。雖婆沙
論中三本不同。度度改文。極爲信。而
今弘長三年八月十日尋訪婆沙論多本。披
覽所不得一段之處。東大寺尊勝院。知足院。
幷笠置寺護法所。及當山經藏安置之本云。
先不成時。必起非得笠置寺彌勒堂經
藏安置之唐本云。未捨必起彼類盡故
源律師相傳本云。所不得法。則有四種
得三箇異本。知實有數度改文
問。婆沙論文。明所不得法中。唯有法後
非得云。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必起彼
類盡故爾者。寶法師意。可此義
答。不此義 兩方。若許此義者。寶法
師引此文畢。由婆沙意故。由
此釋者。寶法師意。不此義
若依之爾者。披圓暉法師解釋云。唐三藏爲
有頂過去見惑。應唯法後非得云難
婆沙一十六字文取意是既遍覺三藏
加之言也。寶法師。何不此義哉。何況。
今此一十六字。所述之趣。專有道理。尤可
之也。如何
答寶法師意不非無始來恒成就彼未捨
必起彼類盡故之會通也。其故今此文顯意
云。斷有頂見惑之時。彼過去見惑。雖唯有
法後非得。未來見惑。有法前非得。故約
種類。過去見惑。不唯有法後非得爲言
光法師作三釋中。初釋云。所不得法。約
種類。説非得。有頂見惑。種類衆多。已入
過去。雖復但有法後非得。在未來者。即有
法前非得。故有頂過去見惑。不
法後非得而寶法師引婆沙論今文畢。
之云。然此文是被難之後。重改婆沙。然
此不得中六句。應云。以不定故。容
二種非得。以非想地過去見道煩惱於過去
世中。煩惱未起之前。皆容入聖。若未起時。
即斷見惑。即此煩惱。即有法前非得。由
過去煩惱。不名爲唯法後非得。若作
此釋。即順得中六句。即同自餘。通二非得
此意。被過去見惑唯法後非得
成四句。通難不得。遂改婆沙。以爲
四句。見今長安多本流行猶作四句。於
數年。重改論文。唯有三句。遂加文遮難云。
非無始來等一十六字。通此妨難。由
婆沙意故。由未故理此難意云
沙論中。於所得法。分別六種之文意。現在
道類忍。雖法前得起。道類忍。若不現前
者。容法前得起。故無簡別。以道類忍
倶得前得。現在未來。別解脱戒。雖
法後得起。此別解脱戒。至過去世。容法後
得起。故無簡別。以別解脱戒。爲唯有倶得
後得。是則未來無前後。諸法現起。不
定故也。准此理之。若彼有頂過去見惑。
起之前。入聖道者。容法前非得起。故由
此不定故。彼過去見惑。不唯有法後非
也。然今文意。不此旨。只約種類。未來
見惑。有法前非得故。過去見惑。不唯有
法後非得。云故由婆沙意故。由未
爲言但於遍覺三藏所加之言也。寶法師
何不此義哉云難者。雖遍覺三藏所加
之言。自本擧唯有法後非得句。云難
上。會通之趣猶非盡理



倶舍論第五卷抄
  問題
問。論文云。本論説此。名衆同分光法師
  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今此
衆同分者有情同分歟
問。光法師解釋中。引正理論云。何異熟。謂
  地獄等。及卵生等趣生同分等爾者。爲
無差別同分體多義。引此文
問。從人趣死。還生人趣時。得捨同分
  可有耶
問。有宗意。非情法上。可同分
問。有宗意。同分上可同分
問。依身在欲界。可上二界同分
問。勝論宗意。實徳業三句外。可和合別
  句別體
問。勝論宗意。異句義可徳業上
問。論文云。誰之異熟。謂無想定爾者。光法
  師意。婆沙論。多異説中。同何師義判
光法師釋誰之異熟。謂無想定論文。引
  婆沙論多異説。爾者。除評家義外。餘師
説悉不正義歟
問。正理論意。於無想天心品。唯限受生
  命終二刹那
問。尊者妙音意。於無想天。起心品。唯限
  生命終二刹那
問。尊者妙音意。於無想天。染汚心與善及
  無覆無&T047368;等無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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