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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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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全不相違。故見今論文。上云謂觀
行者。修超定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
均次現前數習。次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
次現前數習。次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
現前數習。次於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
無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是名習超
加行滿。此五種觀門。是超定加行。非超定成
滿。下述後於有漏無漏等至。至順逆間超
超定成。有漏無漏等至。互爲等無間緣
順逆間超。名爲超定成滿。故光法師釋
云。總有六種。前五加行。後一超成寶法
師釋其意同之。正理七十八顯宗三十九及婆沙
百六十五等諸論之中。亦顯此旨。准此等定
之。淨初靜慮無間起淨第三靜慮。既
超定加行。非正超定成滿。故初靜慮順勝
進分無間入淨第三靜慮云文。更非論義

重難云。婆沙論百六十中。明初靜慮順勝
進分。與淨第三靜慮等無間緣云。於
。順超入故此文寧非超等至義
答。有漏無漏等至。互爲等無間緣。順逆間
超。名超定成滿之□而光法師意。婆沙論二
師説中。順勝進分無間不無漏云義。判
正故。順勝進分無間不超等至云事。
炳然也。但於婆沙論於第三順超入故之
者。超定加行故。且云順超入故
問。勝解作意無間可超等至 進云。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不超等至釋也
之。不時解脱聖者。於定得自在。設雖
解作意無間。何不超等至哉。是以。光法
師餘處二十四所引婆沙論百七十五中。述評家
。雜修靜慮。所雜修有漏功徳。通無量解脱
勝處等。勝解作意相例可同如何
答。勝解作意功徳。勢力&MT04800;劣故。彼無間不
超等至也。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八
云。勝解作意。不能無間修超等至。勢力劣
顯宗論十八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六十五
云。無量解脱勝處遍處諸通等善根無間 皆
超定。唯無常等行相善根無間能超。所
以者何。要猛利増上善根。能超定故
等文理。勝解作意無間不超等至之旨。
分明也。但於雜修靜慮所雜修功徳通勝解
作意云例難者。超等至者。有漏無漏定超
一地間起。其相極難故。不時解脱中。要得
願智邊際定等。殊勝功徳之人修之。雜修靜
慮者。一地有漏無漏定中。前後二刹那無漏。
中間一刹那有漏雜修。其義非難故。通
學無學。亙鈍根利根之。彼此難易。以
之可思。故勝解作意無間不超等至。雜
修靜慮中間有漏功徳。通勝解作意
問。無色界善心。可下地能治類智品道

問。空無邊處近分地。加行善心。可下地
法上擇滅
問。慮空無爲。可多體
  第二十卷抄&T047368;錄之
寫本云
文永三年丙寅九月五日午時於東大寺知足
院草庵抄之畢自去孟夏十二日始此勤至
今暮秋上旬候終其功愚昧老耄依計會寫
&T047368;義彌緩怠然而被引志之至深不顧性
之甚拙爲後學錄難答願末代令轉通捧此
&MT04800;功奉仰春日權現之冥助以此善根必爲
値遇慈尊之業因功徳餘薫廻向非一或父
母恩愛之親類或師弟同法之善友六道輪
廻之鄕雖受四生而令離散三會説法之庭
必遂再會而談往事而已
  右筆華嚴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五
夏臘五十三
 


倶舍論第二十八卷抄
  問題
問。色無色界近分地。可定煩惱
問。第四靜慮以上命終心。爲唯限近分。爲‐
  當通根本
問。頌文云。初亦聖或三爾者或三者正義
  歟
問。未至定有味定云師意。今此味定。可
  未至定
問。論文云。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爲無別義
  爲亦有爾者。寶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中間靜慮業。可梵輔天異熟果
問。依無願三摩地見道者。一相續身中。
  可空三摩地現起義
問。利根聖者。以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
  三界煩惱義可有耶
問。空等三三摩地。唯限無漏
問。重空重無願等持。可未來
問。重空重無願等持。可無相三摩地
問。論中明重無相等持緣境相。緣無學無相
  三摩地上非擇滅靜行相。不滅行
故。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云。有處説二滅
  無處説二靜爾者。有處説二滅者。爲
擇滅非擇滅。爲當指非擇滅無常滅

問。不邊際定不時解脱阿羅漢。可
  三等持
問。初靜慮重空重無願等持。唯緣初靜慮聖
  道
問。重三等持可曾得
問。重三等持現前時。可未來修
問。重三等持順勝進分攝歟
問。以無漏道下三無色染。無漏加行道
  位。必可無色界有漏
問。未至地業。可初靜慮衆同分果
問。上地下地近分相望時。可相生義
問。成就淨初靜慮。不成就味相應無漏初
  靜慮。爲唯限異生。爲當可聖者
問。得不還果位。得無漏初靜慮味相
  應淨初靜慮義可有耶
問。阿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煩惱退時。可
  味淨無漏三等至倶時得義
問。捨無漏三無色。不味相應淨四無色
  類可有耶
問。起第二靜慮煩惱退淨初靜慮義可
  耶
問。非第四靜慮世俗智現前時。修淨無漏
  第四靜慮義可有耶
問。發智論中。擧已得非第四靜慮世俗智
  現在前。不淨無漏第四靜慮。爾者。
今此非第四靜慮世俗智者。爲唯限
二界世俗智。爲當可欲界世俗智
問。依身在第二靜慮成就初二靜慮人。生
  得故成就第二靜慮義可有耶
問。退無漏三無色。不退淨四無色類可
  耶
問。有學聖者中。可無色界煩惱。退
  無漏靜慮。不退淨靜慮
問。有學聖者。退種姓時。可退練根無間道
  耶
問。無漏靜慮與淨靜慮倶時得別捨義。爲
  唯限有學練根爲。當可無學練根
問。五通所依定。可退分定
問。除第三靜慮第四靜慮。餘時中。
  捨一等至。無所得義可有耶
問。慧解脱阿羅漢。起味相應初靜慮退時。
  淨初靜慮中。可不捨不得類
問。不還果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成
  就十八等至類可有耶
問。不還果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多成
  就四十八等至類可有耶
問。阿羅漢向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
  成就十二等至類可有耶
問。阿羅漢向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
  成就十三等至。唯限無所有處。非想非非
想處二地依身
問。生無色界阿羅漢果聖者。可成就他心
  通所依定
問。有學聖者。修練根時。可無漏四靜慮
  頓得義



倶舍論第二十八卷抄
問。色無色界近分地。可定煩惱 答。
定煩惱 兩方。若有定煩惱者。披
論文云。雖近分心有結生染。而遮定染。故
是説此文無諍。色無色界近分地。無
定煩惱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四十二中。
色無色界根本定者。亦能起彼増
上慢。答之云。若已證得。而未起者。容
彼慢。彼近分地。亦有慢等諸煩惱
此文者。色無色界近分地。有定煩惱
事。甚分明也。何況。見今論餘處二十一。明
煩惱受相應云。以諸隨眠。相續斷位。勢力
衰歇。必住捨受若近分地。無定煩惱者。
依身在欲界。起色無色界煩惱之時。爭可
必住捨受之義
答。定煩惱者。專緣任運容預道生也。而八
近分地。是離染道。起艱辛故。緣彼不
見慢疑等煩惱。故諸近分地。無定煩惱也。
故今論云。此八近分。皆淨定攝○皆無
味。離染道故。雖近分心有結生染。而遮
。故作是説光法師釋此文云。皆無
味。是離染道。起艱辛故。不貪愛。以彼味
定非離染道生故。是容預道生故。近分地
中。雖亦有道非正離染。助離染故。離染類
故。非容預故。不貪愛。雖近分心有
生染。以受生命終捨受相應故。必起近分
而遮定染。故作是説。近分無味。唯在根本
正理論云。此八近分。皆淨定攝○皆無
味。離染道故○若爾。何緣毘婆沙説諸近分
地。有結生心。非無染心。有結生理。故應
分有味相應。今於此中。遮定染。不
生染。故不相違顯宗論三十九説。全亦同
之。加之。婆沙論六十一中。明起惑退相云。
此中若未根本善靜慮。無色定現在前者。
彼不色無色界纒現在前故退。但能
欲界纒。現在前故退。若得根本善靜慮
現在前。非無色定者。彼不無色界纒
現在前故退。但能起欲色界纒現在前故
退。若得根本善靜慮。無色定現在前者。彼
能起三界纒現在前故退若近分地。有
煩惱者。設雖根本定。何無彼地煩
現在前故退之義哉。任此等定判。色無
色界近分地。無定煩惱云事。甚炳然也。但
婆沙論。彼近分地。亦有慢等諸煩惱
之文者。得色無色界根本定。未現起者。生
彼地初受生位。起近分地慢等生煩惱爲言
全非近分地有定煩惱也。次於今論餘
處。勢力衰歇。必住捨受之文者。述自地
煩惱之時事也。起他地煩惱。不必住捨受
故。餘處釋。亦無相違
重難云。婆沙論。彼近分地。亦有慢等諸煩
故之文。起生煩惱之事。不然。此文未
至地。有味定云師意。就未至地之也。故
婆沙抄三本中。釋此文云。且如已離欲界
。已證得上界根本定。而未現起時。身在
欲界人。亦起未至地中煩惱今會通之趣。
寧不此釋
答。披婆沙論文。問色無色界根本定
者。亦能起彼増上慢。廣就色無色界
問答之云。應説不定。全未得者。必不
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前故。若已
證得。而未起者。容彼慢。彼近分地。亦有
慢等諸煩惱故。廣依色無色界近分地。容
慢等煩惱故約生煩惱意也。唯就
未至地之云事。專問答首尾。故婆沙
抄釋。不用之。何況。今論中。皆無
味。離染道故者。是本義也。有説未至定。亦
味相應者。不正義也。緣未至定。起貪煩
云説。不道理。豈以之爲正義哉。故
泰法師述初師意云。而定&MT04800;劣不
故。言而遮定染。故作是説而婆沙論文。
應説言。擧評家義。旁思之非未至地有
味定云師意
問。第四靜慮以上。受生命終心。爲唯限
。爲當通根本 答。可二義 兩
方。若通根本者。見今論文近分心。
結生染光法師釋此文云。雖近分心
結生染。以受生命終。捨受相應故。必起
近分之。婆沙論百六十五中云。命終結生。
唯住近分。不根本此等文。不
之旨。炳然也 若依之爾者。第四靜慮以
上根本心。唯與捨受相應。寧不受生命
終心哉。是以。光法師餘處十所引正理論三十
文。述此故。説下三靜慮。唯近分心。有
生理。不第四靜慮以上根本心
答。此事依測可二義也。或一義云。第
四靜慮以上根本心。既與捨受相應故。可
受生命終心也。故光法師餘處所引正理
論云。非明利識有死生義。以死生時。必昧
故。由此故。説下三靜慮。唯近分心有
生理。以根本地無捨受此文意。以
三靜慮根本地無捨受。爲唯近分心。有
故。故知。根本地有捨受之處。受生命終
心。可根本云事。但於光法師。以受生命
終捨受相應故。必起近分之釋者。八地近
分心。皆唯與捨受相應故。乍八地
簡。近分心容受生命終。八地根本心。或與
捨受相應。或不捨受相應。其義不定故。
受生命終心。不八地根本。故對根本心
不定。云必起近分也。非一向簡根本心
歟。次於婆沙論。命終結生。唯住近分。不
根本之文者。釋發智論十七淨初靜慮與
相應。上三靜慮及四無色。爲一増上緣取意
之文亦有等無問緣。謂初靜慮善心。命
終生上地時。此中何故不説。答之。云有説
此定蘊中。唯説根本善及煩惱命終。結生唯
近分。不根本。是以不説。就初靜慮命
終結生心之也。初靜慮結生心。雖
要須。爲成初靜慮命終善心。唯是近分。非
根本故。初靜慮命終結生心。唯住近分
根本。故此中不爲言上地結
生心。唯住近分根本。故無相違也。
或一義云。受生命終心。非明利。根本心明利
故。第四靜慮以上。受生命終心。唯限近分
根本也。光法師。以受生命終捨受相
故必起近分之釋。婆沙論。命終結生。唯
近分根本之文。四靜慮。四無色。
受生受命終心。唯限近分。不根本之旨。分
明也。但於第四靜慮以上根本心。唯與
相應云難者。根本心明利不死生。近
分心非明利死生。故第四靜慮以上根本
心。雖唯與捨受相應。不受生命終心
也。次於光法師餘處所引正理論文者。爲
捨受相應心。非明利死生義。餘受相
應心明利無死生義。云下三靜慮。唯近分心。
死生理。以根本地無捨受故也。非
爾故捨受相應心。皆非明利。第四靜慮以上
根本心有死生義。根本心雖捨受相應
明利故也
頌文云。初亦聖或三爾者。或三者正義
 答。可正義 兩方。若正義者。長
行中。述此義云。有説未至定。亦有味相應
既置有説之言。知非正義云事 若依
爾者。論文不正不。何定正義
答。未至地有味定云説。非正義歟。其故婆
沙論六十一中。明起惑退相云。此中若未
根本善靜慮。無色定現在前者。彼不
色無色界纒現在前故退。但能起欲界纒
現在前故退若未至地有味定者。未
本善靜慮。無色定現在前者。寧無色界
現在前故退之義哉。以此文之。未至
地有味定云説。可正義也。但於論文不
正不云難者。今論中。設雖正不
婆沙論評家説者。何爲正義哉。何況。
今論。云有説未至定亦有味相應。未
。亦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正理論
七十八述或有餘師。作如是説。初近分定。亦
定染。未根本。亦貪此故。由此未至。
具有三種。有餘師説。非正義家之旨。亦炳
然也
問。未至定有味定云師意。今此味定。可
未至定 答。可未至定 兩方。若
未至定者。今論中。擧此師義云。有説未
至定。亦有味相應。未根本。亦貪此故
文相者。今此味定。可根本定 若
之爾者。既未至地味定也。尤可未至

答。未至定有味定云師意。未勝根本定
故緣劣未至定。生貪愛故。未至定有味定
云也。故光法師釋此師意。上七近分。無
味定。云上七近分。由已曾得下根本故。於
彼近分。不貪愛。故不有。述上七
近分不貪愛。故無味定之旨。爰知。未
至定有味定者。緣未至定貪愛故也云
事。但於今論。未根本。亦貪此故之文
者。未勝根本定。亦貪愛劣未至定故。未
至定有味定爲言故光法師釋此文云。以來
根本。亦貪此定亦貪此定故者。即
未至定
問。論文云。中間靜慮。與諸近分別義
亦有爾者。寶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
云。寶法師釋云。述中間定與未至定
 付之。驚寶法師釋。思今此問意
中間靜慮八近分。問其同異也。何唯
未至定哉。是以。光法師。幷泰法師釋意。
八近分如何
答。披論文前後。尋近分通局。初問中間靜
慮與諸近分別義。爲亦有殊。謂答義
亦有殊。謂諸近分。爲下染。是入初因。中
定不然。重標復有別義。述初本近分尋伺
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
尋。故彼勝初。未第二。依此義故。立
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地昇降。無
此故此答文上問意。以中間靜
八近分。問其同異之旨。甚炳然也 何
況。與諸近分之諸言。既廣不未至定
事。誰可之哉。但於寶法師。述中間定與
未至定別義也。之釋者。於八近分。且
未至名
問。中間靜慮業。可梵輔天異熟果
答。可梵輔天異熟果 兩方。若感
輔天異熟果者。中間靜慮業者。無尋唯伺也。
有尋有伺異熟果。是以。被發智論
云。頗有業感心受身耶 答有。謂善
無尋業。善無尋業。不身受定。若中間靜
慮業。感梵輔天異熟果者。善無尋業。寧不
身受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明中間
靜慮相云。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
大梵光法師釋此文云。若多修習
大梵王。不多修習。便爲梵輔。同一處故
此等定判。中間靜慮業。可梵輔天異
熟果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勘婆沙論文云。有三品善。引初靜慮
別異衆同分業。隨由一品初靜慮。既
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無別異善法
異熟果。初靜慮下中上三品業。共感初靜慮
三天。無別異善法異熟果。故中間靜慮業。可
梵輔梵衆二天異熟果也。今論。多修習
者。爲大梵故之多言。光法師。不多修習。便
梵輔之解釋。此旨炳然也。但於中間靜
慮業者。無尋唯伺也。不有尋有伺異
熟果云難者。中間靜慮業。感梵輔梵衆二
天異熟果者。感色不相應異熟果也。不
心心所異熟果。故無尋唯伺業。不有尋有
伺異熟果也。重意云。心心所有有尋有伺。
無尋唯伺等差異。色不相應無此義。故中間
靜慮業。雖梵輔梵衆二天。色不相應異熟
果。不心心所異熟果也。如此得意之時。
發智論。善無尋業。不身受云文。亦非

重難云。見今論餘處文。有説意。中間靜慮
業。不受果云義引本論頗有業感心受
異熟身耶。曰有。謂善無尋業之文之。
今會通之趣。豈不彼所破義
答。彼有説意。存中間靜慮業。唯感色不相
應異熟果。全不受異熟果。故引發智論
今文之也。此會通之旨。無尋唯伺業。不
有尋有伺異熟果。故中間靜慮業。不
梵輔梵衆二天。心心所異熟果云許也。
大梵天心心所異熟果之義邊許之故。
彼所破義
問。依無願三摩地。入見道者。一相續身中。
空三摩地現起義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披婆沙論百九
云。若依無願。入正性離生者。彼惑依無願
無相。離三界染衆同分。空不現前
此文者。一相續身中。無空三摩地現起義
 若依之爾者。依空三摩地見道者。一
相續身中。必有無願三摩地現起義。相例可
同如何
答。依無願三摩地見道者。種類非一准
一相續身中。可空三摩地現起義也。但
婆沙論盡衆同分空不現前之文者。從
説也。以何知之者。見婆沙論次上文云。
若利根者。多依空入正性離生。若鈍根者。
多依無願正性離生此文之。利
根者。多依空三摩地見道。多依空三摩
。斷三界煩惱。鈍根者。多依無願三摩地
見道。多依無願無相三摩地。斷三界煩
故。空三摩地。不現起歟。然而依無願三
摩地。入見道者。少亦依空三摩地三界
煩惱之義。可有也。既置多言。置惑言
知。盡衆同分。空不現前者。一往且談多分
也。更非盡理説
尋云。有何故利根者。多依空三摩地
。鈍根者。多依無願三摩地見道哉」
答。著我見者。著我所見者。依空三摩地
見道。我慢増者。懈怠増者。依無願三摩
見道也。而著我見者。著我所見者。
多是利根。我慢増者。懈怠増者。多是鈍根。故
利根者。多依空三摩地見道。鈍根者。多
無願三摩地見道
問。利根聖者。以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
三界煩惱義可有耶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見婆沙論文。述若以
相道無願三摩地。盡三界結者唯修二。不
無生智定。若有利根聖者。以無相及道
無願三摩地三界煩惱之義者。何不
無生智 若依之爾者。利根聖者。種類
一准。寧無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
三界煩惱之義
答。利根聖者。以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
三界煩惱之義可有也。利根聖者。意樂分
萬差。斷惑道品現起非一准故也。但於
沙論。若以無相道無願三摩地。盡三界結
者。唯修二之文者。從多分説也。以何知
之者。見婆沙論百九一處説云。若利根者。多
空入正性離生。若鈍根者。多依無願
正性離生此文之。鈍根聖者。多以
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三界煩惱故。從
多分無生智之旨也。是亦一往談。
更非盡理説
尋云。有何故利根聖者。多以空及苦集無
願三摩地。斷三界煩惱。鈍根聖者。多以
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三界煩惱
答。諸有情類無始以來。樂著有漏法。敢無
厭離心。而至聖位。以苦集智。厭離苦集諸
有漏法。斷煩惱義。專順利根之人觀門也。
勝境界。離惑繋縛。其義易故。以滅道智
煩惱義。屬鈍根類
問。空等三三摩地。唯限無漏 進云。今
論。云此通淨無漏。通有漏 付之。依
今論定判。見發智論文云。空無邊處。識無
邊處。無所有處攝六智。三三摩地。非想非非
想處攝世俗智。無餘智幷三三摩地。明
知。空等三三摩地。唯限無漏云事。加之。婆
沙論百六十八中。釋發智論十八成就初靜慮○
三三摩地○無者謂諸異生之文云。彼
成就有漏初靜慮三摩地得故此文
意。空等三三摩地。唯限無漏之旨。亦分明
也。如何
答。披今論文本頌。結此通淨無漏。無漏三
脱門。長行述此三各二種。謂淨及無漏。世出
世間等持別故。世間攝者。通十一地。出世
攝者。唯通九地。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脱門
能與𣵀槃。爲入門。空等三三摩地。通
漏無漏。空等三解脱門唯限無漏定。光法師
此文。引正理論七十九云。世間攝者。通
十一地出世攝者。唯通九地上七定邊。無
勝徳故。於中無漏者。名三解脱門。能與𣵀
。爲入門故。非諸有漏法是眞解脱門。性
世間。違解脱顯宗論三十九文。全亦
之。案此等文意三解脱門者。能與𣵀槃
入門義故。唯限無漏。三摩地者。等持梵
語。平等持心。令於境之義。不無漏
故三三摩地。通有漏也。但於發智論中。空
無邊處等。下三無色攝六智三三摩地。非想
非非想處攝世俗智。無餘智幷三三摩
云難者。准婆沙論百六十七三三摩地。雖
有漏。此中依解脱門説故。唯攝無漏
。可通之也。發智論。成就初靜慮異生
成就三三摩地云説。會通之趣。亦以同

問。重空重無願等持。可未來 答。婆
沙論中。有緣不緣異説 兩方。若緣
者。重空重無願等持者。聖道無間起緣
去聖道。令彼厭捨之善根也。更不
 若依之爾者。見婆沙論文云。有餘師
説。重空無願三摩地。總緣一切聖道若總
一切聖道名者。何不未來
答。婆沙論百五中。明重空重無願等持緣
世相云緣三世者。空空及無願無願三摩
地若在過去現在過去。若在未來諸有
別緣最後刹那聖道。或彼倶生三摩地
者。彼説正起者。緣現在。餘未來者。緣三世
諸有欲總緣相續聖道。或彼倶生三摩地
者。彼説正起者。緣過去現在。餘未來者。緣
三世。有餘師説。重空無願三摩地。緣一切聖
。彼説三世皆緣三世委按此文意。總
五異説。其中若依前四師説者。重空重
無願等持。不未來。其道理如一邊疑
。今論等中。所説之趣。即此意也。若依
五有餘師説者。云重空無願三摩地。總緣
一切聖道。故可未來也。彼説三世皆緣
三世之文。此旨分明歟
尋云。今論意。可婆沙論。有餘師説
答。今論中。云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
。取彼空相○無願無願緣前無學無願等
非常相。重空重無願等持。唯緣過去
故不婆沙論。有餘師説
問。重空重無願等持。可無相三摩地
 答。婆沙論中。有緣不緣異説 兩方。
若緣無相三摩地者。以道理之。重空等
持。緣空三摩地。重無願等持。可無願三
摩地也。若緣無相三摩地者。何立重空重
無願等持名 若依之爾者。見婆沙論
云。有餘師説。重空無願三摩地 總緣
切聖道既述總緣一切聖道。知緣無相三
摩地云事如何
答。婆沙論百五中。明重空重無願等持緣
世相云。緣三世者。空空及無願無願三摩
地。若在過去現在。緣過去。若在未來諸有
別緣最後刹那聖道。或彼倶生三摩地
者。彼説正起者。緣現在。餘未來者。緣三世
諸有欲總緣相續聖道。或彼倶生三摩地
者。彼説正起者。緣過去現在。餘未來者。緣
三世。有餘師説。重空無願三摩地。總緣一切
聖道。彼説三世皆緣三世委按此文意
總有五異説。其中若依前四師説者。重空
等持。緣空三摩地。重無願等持。緣無願三
摩地。不無相三摩地。其道理如一邊
疑難。今論等中。所説之趣。即此意也。若依
第五有餘師説者。云重空無願三摩地。總緣
一切聖道。故可無相三摩地也。但就
師義。會若緣無相三摩地者。何立重空重
無願等持名哉云難者。重空等持。苦智之
中。空行相後起。復還與空行相相應。雖
皆空三摩地同品聖道。展轉互爲同類
故。兼緣無相三摩地。重無願等持。苦智
之中。非常行相後起。即復還與非常行相
應雖專厭*皆無願三摩地。同品聖道。展轉
互爲同類因故。兼緣無相三摩地也。總緣
一切聖道故。雖兼緣無相三摩地。後其本
重空重無願等持
尋云。今論意。可婆沙論。有餘師説
答。今論中。云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
。取彼空相○無願無願緣前無學無願等
。取非常相。重空等持。唯緣空三摩地。重
無願等持。唯緣無願三摩地故不
婆沙論。有餘師説
問。論中明重無相等持緣境相。緣無學無相
三摩地上非擇滅。作靜行相。不滅行相
故如何釋之耶 進云。今論云。濫非常滅
 付之。常非常滅其義遥異。設雖
行相。更不非常滅。是以。光法師餘處
二十六所引婆沙論七十九中。釋滅諦名。云
滅名不共。故立諦名。滅名唯顯究竟滅故。
全無濫非常滅
答。滅有非常滅故。重無相等持。緣無學無
相三摩地上非擇滅。作滅行相。可非常
云事。諸論同述之。道理亦非無。故見
法師解釋。引婆沙論百五云。問何故此定。不
滅行相耶。答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無
常滅。若作滅行相。則不何滅
宗論三十九云。非滅行相。以非擇滅非永解
脱一切苦故。又若觀滅。濫非常正理
論説。全亦同之。雜心論云。以是義故。不
滅行。以二種滅。謂非數滅。無常滅。若
滅行者。不何等滅諸論一同之説。
定有深由歟。但於常非常滅其義遥異云
者。常非常滅。其義雖異。滅名是同。故成
相濫也。次於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滅名
不共。故立諦名之文者。光法師會此疑云。
擇滅諦收。聖心現證。雖滅行。而無
濫。不非擇滅此釋意云。擇滅諦攝。無
漏聖心現證。見故。雖滅行相。無
常滅。非擇滅是非諦性法攝。無漏聖心無
。*見有漏心緣境。其義浮不定故。若作
行相。可非常滅爲言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文云。有處説
。無處説二靜爾者。有處説二滅者。爲
擇滅非擇滅。爲當指非擇滅無常滅
 答。指擇滅非擇滅 兩方。若指擇滅
非擇滅者。披婆沙論前後之文。上云滅有
二種。一非擇滅。二無常滅。擧非擇滅無常滅
二滅畢。下引處説二滅上非擇滅
無常滅二滅 若依之爾者。以擇滅非擇
。名二滅者。經論常途之談也。有處説
之言。寧不擇滅非擇滅
答。經論通途之説以擇滅非擇滅二滅
故。有處説二滅者。指擇滅非擇滅
也。但於婆沙論前後之文者。見婆沙論。一
段起盡。上述重無相等持緣無學無相三摩
地上非擇滅靜行相。不滅行相云。滅
二種。一非擇滅。二無常滅。若作滅行相
則不知緣何滅之問云。若爾。亦應
靜行相。謂靜亦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
若作靜行相。則亦不知緣何靜問意可
知。答此問云。有處説二滅。無處説二靜
故不此答意云。文云若作滅行相。則
知緣何滅。明無常滅之旨。雖
濫擇滅。准若作靜行相。可擇滅云難趣
之。兼亦作滅行相。可擇滅云意可
也。故爲滅有多類。旁有相濫。靜無
。都無相濫之義處説擇滅非擇滅二
。無處説擇滅非擇滅二靜爲言婆沙論次
下。復次云。滅義濫多。靜義濫少。謂滅有三。
靜唯二故。即顯此意
  已上相承義趣也
惟云。就若爾亦應靜行相。謂亦有
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若作靜行相。則亦
知緣何靜耶之問意。擇滅非擇滅。有
二滅。無處説二靜。故作靜行相。不
擇滅答也
  安貞二年倶舍三十講宗性問智舜
問。不邊際定不時解脱阿羅漢。可
三等持 答。可二義 兩方。若起
重三等持者。正理論七十九中。明起重三等
云。唯三洲人。能起此定。通依男女。以
女身亦能自在延促壽泰法師解
云。以促壽人。欲無餘。起此定故。作
此釋此等定判者。不邊際定。不
時解脱阿羅漢。不重三等持 若依
爾者。今論等中。述重三等持。無
邊際定。爰知。不邊際定不時解脱
阿羅漢。可重三等持云事如何
答。此事雖測。且存一義云。不邊際
不時解脱阿羅漢。可重三等持也。以
何知之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八云。不
時解脱諸阿羅漢。要得無諍妙願智等邊際
者。能起非餘。定自在故。無煩惱
宗論三十九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六十五云。
不時解脱中。要得願智邊際定等。殊勝功
。然後能起 此等論中。明超等至。簡
不時解脱阿羅漢中。不邊際定之人。正
理論云。此亦非一切。唯不時解脱。以時解
脱愛聖道 顯宗論説光疏
全亦同之。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云。不時解脱能起。
時解脱。所以者何。若於定得自在。及無
煩惱身。方能起此三摩地 此等論中。
重三等持。不要得無諍妙願智等
邊際定。明知。超等至是難修之觀門故。
不時解脱中。要得邊際定等殊勝功徳之人。
能修習之。重三等持。易起之善根故。不
邊際定。不時解脱阿羅漢。亦現起之云事。
但於正理論文。幷泰法師釋者。實以難會。
然而且迴愚推云。修促壽邊際定。欲
餘𣵀槃之人。專起重三等持。厭聖道故。從
其根本。如此釋歟。非爾故。不
壽邊際定。不時解脱阿羅漢中。亦起重三等

後日亦按云。正理論意。爲女身起重三
等持。女身亦能起延促壽邊際定。況不
重三等持爲言唯修促壽邊際之定
者。許重三等持。而泰法師惡得正理論文
。修促壽邊際定者。許重三等持釋歟。
若爾。正理論中。出延壽邊際定。有
要須哉。泰法師釋。恐難用之
問。初靜慮重空重無願等持。唯緣初靜慮聖
 答唯緣初靜慮聖道 兩方。若唯
初靜慮聖道者。見婆沙論百九十四
出離尋不思惟出離尋之句中。出
至定初靜慮空空無願無願。若唯緣
初靜慮聖道者。何不思惟出離尋哉 若依
之爾者。以道理之。初靜慮重空重無願
等持。唯可初靜慮聖道也如何
答。初靜慮重空重無願等持。唯緣初靜慮聖
也。故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三十九云。若在
欲界。從未至攝聖道後起。若在有頂。無所
有處所攝聖道後生。餘皆自地聖道後起
理論七十九説。全亦同之。婆沙論云。欲界重
三摩地。未至定所攝聖道後現在前。非想非
非想處。重三摩地。無所有處所攝聖道後現
在前。餘地重三摩地。皆自地所攝聖道後現
在前雜心論云。若欲界三昧禪。未來所攝
聖道後起。若非想非非想地。無所有處聖道
後起。餘者自地次第 任此等論説。初靜慮
重空重無願等持。唯緣初靜慮聖道之旨。分
明也。但於婆沙論。擧出離尋不思惟出
離尋之句中。出未至定初靜慮空空
無願無願之文者。全非相違。婆沙論中。
重空重無願等持所緣云。空空及無願無
願三摩地。有説別緣最後刹那聖道。有説別
最後刹那聖道倶生三摩地。有説總緣
續聖道。有説總緣相續聖道倶生三摩地
第百九十四卷中。亦出二説云。即依彼二
未至定
初靜慮
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有
説但起無相無相 唯緣聖道倶生三摩
云師意。不相應尋故。不思惟出離尋
之句中。出重空重無願等持。廣緣
云師意。緣相應尋故。不思惟出離尋之
句中。但擧重無相等持。不重空
重無願等持也。第百五卷初説。當第百
九十四卷第二説。第百五卷第二説當第百
九十四卷初説
問。重三等持可曾得 答。可曾得
 兩方。若通曾得者。婆沙論中。明重三
等持曾得未曾得相云。皆唯未曾得 如
者。不曾得云事。炳然也 若依之爾
者。見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三十九。述得重三
等持云。應此者。皆盡智時。由離染得
若由離染得者。寧不曾得
答。不時解脱阿羅漢果聖者。初盡智位。所
重三等持。後時定容現前故。重三等持。
曾得之義可有也。但於婆沙論。皆唯未
曾得之文者。重三等持。異生有學位。都不
時解脱阿羅漢果聖者。初盡智現前位。始得
之故。云唯未曾得也。故婆沙論百五云。加
行得離染得者。皆通二得。曾得未曾得者。
皆唯未曾得 思此文意。初盡智位。得
曾得離染得。後時由加行未曾得加行
爲言 更非初盡智位。所得修重三等
持現前時。通曾得之義
問。重三等持現前持。可未來修 答。
未來修 兩方。若有未來修者。不
時解脱阿羅漢。初盡智現前位。既得修重三
等持。是曾得法現前位也。寧可未來修
 若依之爾者。重三等持者。殊勝功徳也。
現在前時。何無未來修
答。重三等持現前時。可未來修也。故見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百七聖者修智相云。
已離欲染聖者。起四無量。世俗解脱。勝處。遍
處。不淨觀。持息念。世俗念住。世俗無礙解。
無諍。願智。邊際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
相三摩地。入滅定想&MT04800;細心時。現在唯修
世俗智。未來修八智百六十三未得非
初靜慮世俗智現在前。而修無漏初靜慮
淨之句。云第二靜慮。起空空。無願無願。
無相無相。及増長時是之文。其證甚多。
此等説。重三等持現前時。有未來修
事。分明也。但於不時解脱阿羅漢。初盡智現
前位。既得修重三等持云難者。不時解脱
阿羅漢。初盡智現前位。不重三等持
後由加行未曾得重三等持現前時。有未來
。頗爲勿論者歟
問。重三等持。順勝進分攝歟 答。順勝進分
攝也 兩方。若順勝進分攝者。婆沙論百六
十三
中。明四分定相。云順勝進分者。隨順上地
順決擇分者。隨順聖道。此分或作聖行相
或作餘行相。而向聖道。趣於解脱。順決擇
分。作聖行相。順勝進分。不聖行相
重三等持。作空非常。靜行相。知非順勝進
分攝云事 若依之爾者。重三等持者。殊勝
善根也。何非順勝進分攝
答。見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三十九云。就
説。此從法類。苦滅四智。無間而生○此後
亦起聖道現前。然厭道故。非無間起 正
理論七十九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五中。述
家義云。評曰。應是説。聖道無間。此定現
前。此定無間。不聖道。以無用故。由
知。前説應 任此等論説。重三等持。
聖道無間起故。不順住分攝。厭*皆聖
。不聖道。故亦可順決擇分攝。聖道
無間起。然不聖道之義。大同順勝進分
。故重三等持。唯順勝進分攝可云也。但
婆沙論中。明四分定相之文者。一往分
別也。理實而言。順勝進分。可聖行相。故
相違
問。以無漏道下三無色染。無漏加行道
位。必可無色界有漏 答。不必修
 兩方。若必修之者。婆沙論中。不必修
 若依之爾者。以無漏道。離下三無色
無間解脱道位。必修無色界有漏。加之。
無漏道。離色界染。無漏加行道位。必修
色界有漏。相例可同如何
答。若依未至中間四本靜慮無漏。離下三無
色染。無漏加行道位。不無色界有漏
加行道位。不無色界近分地。同對治道
故也。若依下三無色無漏。隨其所應。離
三無色染。無漏加行道位。雖不修無色界
近分地。同對治道。依此地故。必修自地有
也。故婆沙論百六十云。以無漏道空無
邊處。乃至無所有染。若無漏爲加行。諸加行
道。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時。彼心與未來所修
無色界道諸得倶起。此是總説。於中若依
未至定乃至第四靜慮。離下三無色染者。除
加行道但於無漏道下三無色染
間解脱道位。必修無色界有漏云例難者。無
間解脱道。正斷惑道故。隨其所應。修無色
界近分地。同對治道故。必修無色界有漏也。
次於無漏道色界染。無漏加行道位。
必修色界有漏云例難者。離色界染無漏
加行道者。是色界無漏道故。依此地故。必
自地有漏也。故婆沙論百五十九云。以
漏道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染時。若無漏
加行。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脱道時。
彼心與未來所修色界道諸得倶起 非
故。修色界近分地道。全不相例之

問。未至地業。可初靜慮衆同分果
答。可初靜慮衆同分果 兩方。若感
初靜慮衆同分果者。婆沙論百六十一中。明
初靜慮梵世云。順後次受業。爲異熟
。故得 若未至地業。感初靜慮衆
同分果者。何無初靜慮人。以順生
異熟因。生彼天哉。是以。辰旦人師
婆沙抄九此文云。若順此文。諸未至業。非
能感梵世總異熟。但圓滿因也 若依之爾
者。未至根本。是同一繋縛地也。未至地業。寧
初靜慮衆同分果
答。未至根本。是同一繋縛地。故未至地業。尤
初靜慮衆同分果也。是以。婆沙論百十
中。述評家義。云如是説者。此則不定。或
近分地。或根本地。所以者何。以一切思。同
一地。非想非非想處。近分地業。感彼天
八萬劫衆同分果判。准知。未至地業。亦感
初靜慮衆同分果云事。必然也。但於婆沙
論。順後次受業。爲異熟因故。得彼之文
者。今此一段之廢立。以根本地。名靜慮故。
問不彼定。云何生彼。無異熟因。故不
初靜慮根本定者。以何爲異熟因
世中哉問也。答之云。順後次受業。爲異熟
。故得彼。前生起初靜慮根本定。造
天順後業畢故。今生雖起初靜慮根本
定。以前生所造順後業異熟因故。得
梵世中答也。未至地業。非今所問。故以
順生業。生梵世中之義。置而不論也。次
辰旦人師。諸未至業。非能感梵世總異
之釋者。婆沙抄定判也。既背文理。故不
用之
文永三年丙寅 五月三日酉時向聖禪擬講
之病室。習學此義畢。古義云。未至地業。可
初靜慮衆同分果也。其文理。如前義。但
婆沙論。順後次受業。爲異熟因故。得
彼之文者。總而論之。未至地業。雖初靜
慮衆同分果。不彼地煩惱之前。無
。故今論餘處十九文云。業由隨眠。方得
。離隨眠業。無有能光法師餘處釋
云。由上定。起上界愛。愛上界身。故生
色界而不初靜慮根本定者。不
彼地煩惱。故不初靜慮。依未至地。造
生業。感初靜慮衆同分果之義。不有也。
故婆沙論文。無其相違
  凡此論義。頗雖小事。學者所存。其義是
多。然而古義之中。此義事宜歟。就此義
未至地定煩惱有無。可汰之也。恐
&T047368;
問。上地下地近分相望時。可相生義
答。無相生義 兩方。若有相生義者。近
分地是勢方&MT04800;劣也。難相生義哉。是以。
婆沙論中。不相生 若依之爾者。心品現
起。隨時不定也。何無相生義哉。何況。披
沙論百九十一云。從第三靜慮近分起。入
第二靜慮近分。從第二靜慮近分起。入初靜
慮近分 如此文者。上地下地近分相望
時。有相生義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近分地是勢力&MT04800;劣。故上地下地相望時。
相生義也。故婆沙論云。謂現前得初靜
第二靜慮者。決定已離欲界染。而上
地不定。於中若未初靜慮染。彼命終生
梵世。若依未至定。或初靜慮。或靜慮中間。
或第二靜慮近分隨一。離初靜慮染。最後解
脱道。及後時不第二靜慮。未第二靜
慮染。彼命終生極光淨。即彼若依未至。初
靜慮。靜慮中間。隨一。離第二靜慮染。未
上染。彼命終生遍淨。若即依前三地隨一
第三靜慮染。未上染。彼命終生廣果
是乃至。若即依前三隨地一。離非想非
非想處染。彼命終無生處。已離三界染
此文意云。現前得初靜慮。非現前得第二
靜慮者。依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第二
靜慮近分。四地隨一。離初靜慮染。依未至
定。初靜慮。靜慮中間三地隨一。離第二靜
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爲言若近分地有
生義者。現前得初靜慮。非現前得第二靜
者。第二靜慮近分無間起第三靜慮近分
何不第二靜慮染哉。加之。第二靜慮近
分無間起第三靜慮近分。第三靜慮近分無
間起第三靜慮無漏道。何不第三靜慮以
上諸地染哉。而唯以未至定。初靜慮。靜
慮中間。三地隨一。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
非想處染云故。上地下地近分無相生義
之旨。炳然也。但於婆沙論。從第三靜慮
近分起。入第二靜慮近分等之文者。正見
彼文。云西方健駄羅國諸師。作如是誦。如
説世尊。入第四靜慮。而般𣵀槃。世間眼
滅。此爲在定。爲出定。釋此西方師義
之文。非迦濕彌羅國正義家意。故不

重難云。見婆沙論百六十一。明初靜
。入第二靜慮云。謂從未至定。或靜慮中
間。或第二靜慮近分。或第二靜慮。或第三靜
慮近分。或第三靜慮。或第四靜慮等無間。第
二靜慮現在前 此文無異説。許未至定無
間第二靜慮現在前義。若未至定無間起
二靜慮根本者寧不彼近分
答。根本地者。定慧均等。勢力強勝。任運易
起。近分地者。慧多定少。勢力&MT04800;劣。稍難
故。未至定無間雖第二靜慮根本。不
彼近分
重難云。婆沙論百六十一中。述第二靜
。入第三靜慮云。謂從初靜慮。或第三靜
慮近分。或第三靜慮。或第四靜慮近分。或第
四靜慮。或空無邊處。有説亦從第二靜慮近
分等無間第三靜慮現在前 此有説意。既
第二靜慮近分無間起第三靜慮根本。豈
彼近分
答。此有説意。雖第二靜慮近分無間起
第三靜慮根本彼近分。其故同
知之
問。成就淨初靜慮。不成就味相應無漏初
靜慮。爲唯限異生。爲&K99;當可聖者
答。可通聖者 兩方。若通聖者者。發智
十七中。擧此類云。謂異生生欲界梵世。梵
世愛盡 此文無諍。唯可異生 若依
之爾者。已離初靜慮染人。依未至定。入
十五心頃。成就淨初靜慮。不成就味相
應無漏初靜慮。豈非聖者之中。有此類哉」
答。成就淨初靜慮。不成就味相應無漏初
靜慮。不異生。可聖者也。即疑難中。
擧之類是也。但於發智論。謂異生生
界梵世梵世愛盡之文者。依身在欲界。初
靜慮染異生。成就淨初靜慮。不成就味相
應無漏初靜慮。其義炳然。故唯擧此類也。
故婆沙論百六十三中釋此文云。以此地。
或下地。而此地愛盡者。必成就此地淨心。不
成就此地味相應故。又以異生故。不成
就無漏 已離初靜慮染人。依未至定
見道十五心頃。理實論之。雖成就淨初靜
。不成就味相應無漏初靜慮。不久速至
第十六心位。必容成就無漏初靜慮故。十
五心頃。成就無漏初靜慮成不成就無漏
初靜慮之類中。不之歟。勘婆沙論百六十
 説。釋發智論十八頗有成就淨無漏四靜
味相應耶。答有。謂聖者生欲界梵世
色愛盡之文云。問若色愛盡依未至定。入
正性離生。十五心頃。不成就無漏靜慮。至
道類智。但成就一。即彼乃至。依第三靜慮
正性離生。十六心頃。但成就三。何故説
四耶。答之云。有説彼得果已不久。必起
果道。現修上無漏。是故於十六心時。雖
成就。必當得故。亦説成就此文

問。得不還果位。得無漏初靜慮。不味相
應淨初靜慮義可有耶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發智論十七中。出
云。謂依靜慮。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及
阿羅漢果時。不不還果。明知。
不還果位。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
已離欲染人。依未至定見道。第十六心
不還果位。得無漏初靜慮。不味相應
淨初靜慮。得不還果位。何無此義
答。得不還果位。得無漏初靜慮。不味相
應淨初靜慮義可有也。即疑難中。被擧之
類是也。但於發智論中。出此類。不
還果云難者。見發智論文云。謂依
慮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依四靜慮。靜慮
中間。入見道。苦法忍位。爲無漏初靜慮
味相應淨初靜慮之句畢故。重不
未至定見道之類也。委論其義者。
已離欲染人。依未至定見道。第十六心。
不還果位。可無漏初靜慮。不
味相應淨初靜慮之句
  已上相傳義也料簡之趣。尤有其謂。後學
之輩不求之
愚推云。已離欲染人。依未至定見道。十
五心頃。實雖無漏初靜慮。速至第十
六心。容無漏初靜慮故。十五心頃得
漏初靜慮。成第十六心。不初得無漏初
靜慮也。故婆沙論百六十三中。釋發智論
今文。問若爾得學果時。及信勝解練根作
見至時。倶得勝無漏。此中何故。不説。答
云。此先是學。今所得亦是學。是故不説。以
是故亦不無學練根此文潤色

  私云。就此義。婆沙論中。明無漏四靜
慮三無色之段。未得故亦名得之
云難。可有也。思
問。阿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煩惱退時。可
味淨無漏三等至。倶時得義 答。可
二意 兩方。若有味淨無漏三等至。
倶時得義者。婆沙論百六十二中。釋發智論
十七頗有味相應無漏初靜慮淨耶。答
無之文。問阿羅漢起梵世纒退時。但得
。何故言無。按此問意。阿羅漢果聖者。起
初靜慮煩惱退時。無昧淨無漏三等至。倶時
得義 若依之爾者。以道理之。何無
此義哉。是以。披婆沙論百六十二。解發智
論。頗有得味相應淨無漏初靜慮耶答無之
。問梵世纒。退阿羅漢果時。三種倶得。
何故不説。既述三種倶得。明知。可此義
云事如何
答。若據少分得名得。幷先已成就。捨而亦
得名得之門者。阿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
煩惱退時。可味淨無漏三等至。倶時得
。得初靜慮退分定。及得有學無漏初靜慮
故也。婆沙論中。云三種倶得。即此意也。若
發智論廢立之者。不此義。故婆
沙論中。答但得二種。何故言無之問云。有
説先不成就。今成就者名得。無漏初靜慮先
已成就。是故不説。有説亦已説無漏是勝功
。於勝進時。顯得則順。退時。顯得則不順。
是故不 答三種倶得。何故不説之問
云。爾時淨以少分得故不説。無漏如前説
 任此等文意。阿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
煩惱退時。得味相應初靜慮。不淨無漏
初靜慮之旨。分明也。即見發智論十七云。
頗有味相應初靜慮淨無漏耶。答有。
謂從梵世愛盡退時 此言之中。可
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煩惱退
重難云。婆沙論上。問云但得二種。下問云
三種倶得。前後問意。何相替哉
答。上問意。爲味相應無漏初靜慮
淨之句。阿羅漢果聖者。起梵世纒退時。
初靜慮退分定少分得故。不之成
但得二種。下問意。爲無得味相應淨
無漏初靜慮之句。起梵世纒退阿羅漢果
時。雖少分得。得退分定故。云三種倶得
也。問難之言。依要須所望相替。答
意。同顯阿羅漢果聖者。起初靜慮煩惱退
時。得味相應初靜慮。不淨無漏初靜慮
之義
  安貞二年倶舍三十講宗性問智舜
問。捨無漏三無色。不味相應淨四無色
類可有耶 答。可此類 兩方。若有
此類者。發智論中。云頗有捨餘耶答無。無
此句判。明知。無此類云事 若依之爾者。
已離無所有處染。未非想非非想處染
聖者練根解脱道位。捨無漏三無色。不
味相應淨四無色。豈非此類
答。捨無漏三無色。不味相應淨四無色
之類可有也。即疑難中。被擧之類是也。但
發智論。頗有餘耶答無之文者。今此
捨者。名捨而不得之義。故捨而還得。不
捨也。以何知之者。勘婆沙論處處之説
發智論文。或百六十二無漏初靜
。非味相應淨之句。問得果練根。及退位。
皆有唯捨無漏初靜慮非餘。此中何故。不
説。答之云。有説此中説捨而不得者。彼捨
還得。是故不 次下載發智論説云。如
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説亦如 或
百六十九無漏四靜慮。非味相應
淨之句云。此中無第三句唯捨四無漏者。
退捨時。或非全捨故。或彼時還得故。或
兼捨淨故。得果捨時還即得故 或百六十九
無漏三無色。非味相應淨之句
云。此中無第三句。唯捨三無漏者。如靜慮
中説 按此等文意。捨而還得。不名爲
云事。分明也。而有學聖者。練根解脱道位。雖
劣種姓無漏。非味相應。非淨。得勝種
姓無漏故。不爲捨無漏四靜慮。不味相
應淨四靜慮之句。亦不無漏三無色
味相應淨四無色之句
重難云。有學聖者。練根解脱道位。隨其所
。得勝種姓無漏四靜慮果道故。云彼捨
還得。是故不説。述得果捨時還即得。故不
無漏四靜慮味相應淨四靜慮
之句其理尤可然。任勝果道トヲ。唯得
果道故之性相。已離無所有處染。未
想非非想處染聖者。練根解脱道位。無
無漏三無色。何不無漏三無色。不
味相應淨四無色之句
答。此事甚難思。且試會通云。已離無所有
處染。未非想非非想處染聖者。練根解
脱道位。雖無漏三無色。不久必起
果道。可無漏三無色故。彼捨還得之類
中。可之也
重難云。見婆沙論處處百六十八
百六十九
之文。成就無
漏四靜慮三無色之段。雖久必起
果道。當成就故。亦説成就之旨。得無漏四
靜慮三無色之處。未久必起勝果道
得故亦名得之義。今會通之趣。寧不
婆沙論説 答
  文永三年丙寅四月二十三日罷向聖禪擬
講之病室。相尋此等不審之處。同二十六
日注送之状云
答已離無所有處染人。入見道靜慮
攝果道。未勝果道之時。修練根
慮攝果道還得彼故。於靜慮此句
今此未勝果道人。修練根之時。雖
果道攝。不勝果道故。捨無色無
味非淨句。不之歟
問。起第二靜慮煩惱。退淨初靜慮義可
 答。婆沙論中。有此義云也 兩方。若
此義者。起下地煩惱。退上地功徳者。常
途之所談也。何可第二靜慮煩惱。退
初靜慮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可
此義 如何
答。起第二靜慮煩惱。退淨初靜慮之義可
有也。所謂阿羅漢所修淨初靜慮。及所雜修
淨初靜慮等。已離第二靜慮染位所修故。
第二靜慮煩惱之時。即退之也。故婆沙
論云。頗有第二靜慮纒。退淨初靜慮耶。
答有。謂阿羅漢所修淨初靜慮。及雜修淨初
靜慮等
問。非第四靜慮世俗智現前時。修淨無漏
第四靜慮義可有耶 答。發智論中。無
 兩方。若有此義者。發智論十七中。不
此句。以知。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
已離第三靜慮染聖者。依第四靜慮近分
。未曾得世俗智現在前時。何無淨無漏
第四靜慮之義哉。何況。見發智論十七
未得非初靜慮世俗智現在前。而修
初靜慮。及無漏之句第四靜慮相例可同。
如何
答。近分地是艱辛道。作功用轉故。起之稍
難。其中上七近分地。無勝徳故。起根本地
之後。都不彼近分地心也。故離第三
靜慮染。第九解脱道位。入第四靜慮根本地
之後。不第四靜慮近分地心。故非第四
靜慮。世俗智現在前時。無淨無漏第四靜
之義也。但於發智論文。擧未得非初靜
世俗智現在前。而修淨初靜慮。及無漏
之句云例難者。初靜慮近分地。有勝徳故。
初靜慮根本地之後。起彼近分地心。故
此句也。全不相例之疑
重難云。以有漏道。離第三靜慮染。第九解
脱道位。必入第四靜慮根本地故。離第三
靜慮染之後。不第四靜慮近分地心。其
義且可然。以無漏道。離第三靜慮染。第九
解脱道位。無第四靜慮根本地。今此人
第四靜慮近分地。起未曾得世俗智。修
淨無漏第四靜慮之義。何不之哉
答。以無漏道。離第三靜慮染。第九解脱道
位。雖第四靜慮根本地。不久必起
根本地心故。已離第三靜慮染之後。依
四靜慮近分地。起未曾得世俗智。修淨無漏
第四靜慮之義無之也。婆沙論百六十四中。
發智論十七初靜慮。第二第三靜慮。
説亦如是之文云。以此諸地下地染
最後解脱道時。皆有根本地入故
 思此文意。由近分下染。初三後解脱。
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之義。下三靜慮有
此句。第四靜慮無此句之旨。炳然也
問。發智論十七中。擧已得非第四靜慮世俗
智現在前。不淨無漏第四靜慮。爾者。
今此非第四靜慮世俗智者。爲唯限上二
界世俗智。爲&K99;當可欲界世俗智 答。
欲界世俗智 兩方。若通欲界世
俗智者。婆沙論百六十四中。釋發智論此文
云。此中餘地。以智名説。即從未至定。除
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婆沙論説
唯限上二界世俗智。不欲界世俗智
若依之爾者。非第四靜慮世俗智者。簡
四靜慮根本地世俗智之言也。何不欲界
世俗智
答。已得非第四靜慮世俗智現在前。不
淨無漏第四靜慮之句。除第四靜慮根本地
世俗智之外。廣可餘地世俗智。故通
界世俗智云事。道理必然也。何況。見婆沙
百六十四一段前後。述已得非初靜慮世俗
智現在前。不淨無漏初靜慮云。此中餘
地以智名説。即從欲界未至定。除初靜慮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得非第四靜慮
世俗智現在前。不淨無漏第四靜慮云。
此中亦説。餘地名智。即從欲界。除第四靜
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此等之句。既通
界世俗智。至已得非第四靜慮世俗智現在
前。不淨無漏第四靜慮之句。豈不
界世俗智哉。但於婆沙論。即從未至定。除
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之文者。實雖
欲界世俗智。且略之歟。不
委曲事
問。依身在第二靜慮。成就初二靜慮人。生
得故成就第二靜慮義可有耶 答不
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婆沙論百六十八
中。無此義 若依之爾者。既生第二靜慮
之人也。何無生得故成就第二靜慮之義
哉。何況。婆沙論百六十八中。依身在初靜慮
成就初二靜慮之人。生得故成就初靜慮
之義可 相例可同如何
答。生得故成就第二靜慮者。異生從上地
沒。生第二靜慮之類也。從下地沒。生第二
靜慮之人。離初靜慮染時。已得第二靜慮
故。無生得故初得第二靜慮之義也。而依
身在第二靜慮。成就初靜慮者。聖者成
無漏初靜慮也。聖者不下生故無生得故
成就第二靜慮之義也。但於婆沙論中。依
身在初靜慮。成就初二靜慮之人。生得故
成就初靜慮之義可 云例難者。依身
初靜慮。成就初二靜慮之人。通異生聖
故。異生之中。有此義也。故婆沙論百六
云。二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此即異
生聖者。生欲界梵世。及聖者生極光淨。若
欲界。於初二靜慮。唯離染得故成就。若
梵世。於初靜慮。有離染得。有生得故成
就。於第二靜慮。唯離染得故成就。若生
光淨。於初靜慮唯成就無漏。非有漏
有漏以越地捨故。於第二靜慮。唯離染得
故成就。彼極光淨愛未盡故不成就上二靜
問。退無漏三無色。不退淨四無色類可
 答。可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
發智論十八中。云頗有退餘耶。答無
判。明知。無此類云事 若依之爾者。已
無所有處染。未非想非非想處染。思
法種姓等聖者。不煩惱退種姓時。退
漏三無色退淨四無色。豈非此類哉」
答。退無漏三無色。不退淨四無色之類可
有也。即疑難中。被擧之類是也。但於發智
論。頗有退餘耶答無之文者。今此退者。名
退而不得之義。故退而還得。不名爲退也。
何知之者。勘婆沙論百六十九。解發智
十八。上釋無漏四靜慮。非味相
淨之句云。此中無第三句。唯捨四無
者。以退捨時。或非全捨故。或彼時還得
故。或兼捨淨故。得果捨時。還即得故 下
無漏三無色。非味相應非淨之句
云。此中無第三句。唯捨三無漏者。如靜慮
中説 按此文意。明唯退捨無漏四靜
之義。云或彼時還起故畢。述唯捨
漏三無色之句。讓靜慮中説。故無唯退
無漏三無色之義。亦可彼時還得故
爰知。已離無所有處染。未非想非非
想處染。思法種姓等聖者。不煩惱。退
時。雖退勝種姓無漏三無色退淨四
無色。還得劣種姓無漏三無色故。不退
無漏三無色退淨四無色之句
重難云。見婆沙論百六十九。解發智論文
上釋退無漏四靜慮味相應淨之
云。此中無第三句。唯退無漏四靜慮者。
或與淨倶退故。或不全退故。或退時還得
彼地故。雖三故。下釋退無漏三無
味相應非淨之句。云此中無第三句
唯得無漏三無色者。或與淨倶退故。或非
全退故不或退時還得彼地。若無
退無漏三無色之句。由退時還得彼地
者。尤可此故也。何異唯退無漏四靜
之故。不之哉
答。愚惟云。有學聖者。退種姓時。不必退
無漏三無色。無學聖者。退種姓時。必退
漏三無色。故無唯退無漏三無色之義。專
無學聖者之也。而無學聖者。退種姓
時。必退盡智所修淨四無色故。云或與
倶退故。無學聖者。退種姓時。不唯退
漏三無色之句。其義既顯訖故。重出退時還
彼地。無其詮故。不之歟。然而退
時還得彼地故。自亦爲唯退無漏三無
之由。更非遮也。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問
頗有無色纒。而退無漏靜慮淨耶
之云有謂無學練根未第九解脱道
。不煩惱而退所得無間解脱道。唯
無學聖者。退種姓。不有學聖者。
退種姓。容無色界煩惱退者。專爲
無學聖者故也。以此文。可今義潤色歟」
文永三年丙寅四月十九日罷向聖禪擬講之
病室。相尋此事之處。彼擬講義云
問。或論藏意全退無漏三無色。不退有漏
四無色類可有耶 進云。論家釋云。此中無
第三句。唯退無漏三無色 付之。就
一論一部之性相。思無漏無色之退位。已離
無所有處染非想非非想處染。思法種
姓等聖者。不煩惱。退種姓時退無漏三
無色。不退有漏四無色。何無此類哉。何
況。全退有漏四無色。不退無漏三無色
類有之。相例可同如何
講答云
去嘉祿二年法勝寺御八講宗性對延曆寺
陽圓已講。用此論義之時。證義者法印前權
大僧都聖覺云。已離無所有處染。未
想非非想處染。思法種姓聖者。不煩惱
退種姓時。可還得退法種姓無漏三無色
故。猶成就無漏三無色。論家判無此句
云云 就此義疑云。婆沙論中。云唯退
漏三無色之句。不退時還得彼地。其
疑猶殘之由。重難之畢
問。有學聖者中。可無色界煩惱退
無漏靜慮。不退淨靜慮 答。可
 兩方。若有此類者。婆沙論百六十九
中。出此類。唯擧無學聖者。知。有學聖者中。
此類云事 若依之爾者。有學聖者。種
類非一准。何無此類
答。見婆沙論百六十九。云問頗有纒。
而退無漏靜慮淨耶。答有。即前所説。及
學練根。未見至。不煩惱。而退所得
無間解脱道時。擧有學聖者。不三界煩
。退無漏靜慮。不退靜慮之類。故此人即
無色界煩惱。退無漏靜慮。不退淨靜
云事。必然也。但於婆沙論中。出此類。唯
無學聖者云難者正勘彼論文云。問頗
無色纒。而退無漏靜慮淨耶。答
有。謂無學練根。未第九解脱道位。不
煩惱而退所得。無間解脱道時此文意云。
問頗有無色纒而退無漏靜慮
耶。起無色界煩惱。容退之者。不彼煩惱
退無漏靜慮。非淨有耶問也。而有學聖者
中。分離無色界煩惱者。雖無色界煩
退之義全未無色界煩惱者。無
無色界煩惱退之理。故有學聖者。其
義不定。故不之。鈍根無學聖者。皆有
無色界煩惱退之義故。就無其濫。且出
無學練根未第九解脱道位。不煩惱
而退所得。無間解脱道時
問。有學聖者。退種姓時。可退練根無間道
 答。可退練根無間道 兩方。若退
練根無間道者。有學練根。一無間一解脱道
也。而住無間道。無退種姓之義。至解脱
。已捨無間道畢。旁思之。何可退練根無
間道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問
頗有纒。而退無漏靜慮。非淨耶。答
之云及學練根未見至位。不煩惱。而
退所得無間解脱道 此文無諍。有學
聖者。退種姓時。可退練根無間道如何」
答。有學聖者。修練根。作勝種姓之後退
練根所得種姓之時。退住從練根無間道
下位故。退彼無間道云也。婆沙論中。云
退所得無間道。即此意也。但於有學練根。一
無間一解脱道也云難者。有學聖者。修
時。實用一無間一解脱道故。至解脱道
。雖捨無間道。退住下位故。云退之也。
故見婆沙論六十一云。問退阿羅漢果
預流果時名退不還一來果不。答亦名退
彼。所以者何。住彼下故。如人從彼第三層
。墮至于地。彼人亦説初二層。此亦如
是。問本不成就中間二果。今何言退。答已
成就。復不成就。故亦名退 以此文
今義潤色
問。無漏靜慮與淨靜慮倶時得別捨義。爲
唯限有學練根。爲當可無學練根
答。可無學練根 兩方。若通無學練
者。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出此類云。謂得
羅漢果。及依靜慮。得不還果。幷學者練根
 如此文者。唯限有學練根。不無學
練根 若依之爾者。以道理之。此義
何不無學練根
答。無學聖者。修練根第九解脱道位。得
種姓故。雖初盡智位。與淨靜慮倶時所
得劣種姓。無漏靜慮。有漏無漏捨劣得勝之
義故。不淨靜慮云事。性相之所定也。更
求之。但於婆沙論中。出此類
學者練根時云難者。學無學聖者修
時。雖無漏靜慮。不淨靜慮。其所
捨淨靜慮者。即得阿羅漢果。及依靜慮
不還果。幷有學聖者。修練根時。所
淨靜慮故。重不之歟
問。五通所依定。可退分定 答。不
退分定 兩方。若通退分定者。五通所
依定。力用殊勝也。何可退分定 若
之爾者。見婆沙論百六十九。味相應四靜
慮。爲等無間緣等至中。擧五通所依定。若
味定無間有現前義者寧不退分定哉」
答。思婆沙論百七十慧解脱阿羅漢。起味相
應初靜慮退時。除無學位等。所修自地三通
所依。不捨不得云文意。五通所依定。不
退分云也。若通退分定者。豈無亦得義
哉。但於婆沙論。味相應四靜慮爲等無間
等至中。擧五通所依定之文者。味定無
間。亦起順住分故。全無相違
問。除第三靜慮第四靜慮。餘時中
一等至。無所得義可有耶 兩方。若有
此類者。見婆沙論百七十。出一等至
所得云。謂遍淨沒。生廣果時。捨淨第三
靜慮。而無所得 論文既擧此一位。明知。
餘時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六十五等
至。得捨非一准。餘時之中。何無此義哉」
答。除第三靜慮第四靜慮。餘時之
中。捨一等至所得義可有也。即從初靜
第二靜慮之時。唯捨淨初靜慮一等
。無餘等至也。但於婆沙論。謂遍淨沒。
廣果時之文者。且出一位也。非
時亦無此義。全不勞之
問。慧解脱阿羅漢。起味相應初靜慮退時。
淨初靜慮中。可不捨不得類 答。可
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見婆沙論
百七十。述慧解脱阿羅漢。起味相應初靜
退時。捨得等至云。二亦捨亦得。謂無
漏淨初靜慮捨無學及上所修。得學及退分
 若有不捨不得之類者。寧不之哉
若依之爾者。淨初靜慮。種類是廣。爾時。何
不捨不得之類
答。慧解脱阿羅漢。起味相應初靜慮退時。
淨初靜慮中。可不捨不得之類也。即如
婆沙論説。捨上位所修淨初靜慮。得退分攝
淨初靜慮故。此外非上位所修。亦非退分
攝淨初靜慮。是可不捨不得之類也。但於
婆沙論中。不不捨不得之類云難者。就
定體之。淨初靜慮中。實雖不捨不得
之類。亦捨之類。通盡智等上位所修。順住。
順勝。順決擇三分定。亦得之類。擧順退分
。故亦捨亦得之類。既亘四分定。無
分定而所殘。故此外別不不捨不得之

問。不還果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成
就十八等至類可有耶 答。不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見婆沙論文。述
還果聖者。極少成就二十五等至之旨。明
知。不此類云事 若依之爾者。依身
欲界。已離第二靜慮染。未第三靜慮
聖者。修練根時。得果道所攝無漏初二
靜慮不勝果道。生第三靜慮之類。可成
就無漏下三靜慮。淨第三靜慮。味相應後二
靜慮。四無色。三無量。五通所依十八等至
也。何無不還果聖者中。極少成就十八等
之類
答。婆沙論中。明不還果聖者。成就六十五
等至云。極少成就二十五。謂八味相應
淨無漏初靜慮。四無量。初二解脱。前四勝
處。五通所依。或減一二味。増一二淨。皆亦
二十五 若不還果聖者中。有成就十八等
之類者。寧以成就二十五等至極少
成就之數哉。無成就十八等至之類云事。
此文炳然也。但於出難之類者。不
之。其故設於上地自在人。依下地
練根時。雖上地無漏果道。必起勝果道
之後。生上地也。故依身在欲界已離第二
靜慮染。未第三靜慮染。修練根時。得果
道所攝無漏初二靜慮之人。必起勝果道
後。可第三靜慮故。是阿羅漢向聖者。成
就十八等至也。既非不還果聖者。故不
疑歟
重難云。勘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九十云。問若
已離第三靜慮染。依第二靜慮。及下三地
勝解。練根作見至。彼不後向。命終往生
第四靜慮以上諸地。彼成就何樂根。答彼於
上地。若得自在。當練根時。亦能修上無漏
樂根。設於上地自在。彼得果已。亦必
勝果道。修上無漏。然後命終。是故聖者
遍淨上。決定成就無漏樂根。成就喜根
此應百六十九云。其信勝解練根作
見至者。有説。彼得果已。必起勝果道。修
漏四靜慮。然後命終。生無色界。有説。彼練
根時。即亦修上無漏靜慮。是故無
兩處之。第百六十九卷。二師説中。初
師意云。已離色界染信勝解。依未至定。初
靜慮。靜慮中間。修練根見至。得果道無
漏靜慮已。必起勝果道無漏四靜慮之後。
無色界。故無聖者生廣果以上成
樂根爲言第二師意異之。已離色界染
勝解。於上地自在。依下地練根
見至。得果道無漏四靜慮故。雖必起
果道無漏四靜慮。生無色界。無聖者生廣果
以上。不成就樂根云也。若此師意。依
練根。得果道無漏四靜慮之人。必起
勝果道無漏四靜慮。生無色界云者。與
師義何差異哉。爰知。第二師意。依下地
練根。得果道無漏四靜慮之人。不必起
勝果道無漏四靜慮。生無色界存也。而第九
十卷文。大同此第二師説。以此師説。可
正義。若爾。依下地練根。得上地果道
之人。必起勝果道之後生上地云事。豈不
婆沙論此等之文
答。二乘必有後道。必藉前道。以爲
。方能證故之理。故於上地自在者。依
下地練根時。雖上地果道。必起勝果
之後。可上地也。何況。練根之後。不
勝果道上地者。已斷下地煩惱
上。不無漏離繋得。寧非大過哉。但
婆沙論。第百六十九卷二説差異者。初師
意云。練根之後。必起勝果道無漏四靜慮
無色界故無聖者生廣果以上成
樂根爲言上地果道之人。成就果道無
漏四靜慮之處云殘也。第二師意云。非
成就勝果道四靜慮。於上地自在者。亦
成就果道無漏四靜慮云添也。非練根
之後。必起勝果道之義。故二説意。遂不
也。今二説意。非相違義。故第九十卷中。
有説之言釋。顯此二趣也。彼於
。若得自在。當練根時。亦能修上無漏樂
者。於上地自在者。依下地練根
時。得上地果道無漏樂根故。後生第四靜
慮以上諸地。定成就樂根爲言
故。不勝果道無漏樂根。生第四靜慮以
上諸地也。設於上地自在。彼得果已。
亦必起勝果道。修上無漏。然後命終。是故
聖者。生遍淨上。決定成就無漏樂根者。設
上地。不自在者。修練根已。必起
果道無漏樂根故。後生第四靜慮以上諸地
定成就樂根爲言然後命終以下之文。總結
二類
問。或論藏意。不還果聖者。於六十五等至
。極少成就幾等至判耶 進云。論家釋
云。極少成就二十五 付之不還果聖者。
種類非一准。極少成就之類。不二十
五等至。是以不還向聖者。極少成就之人。阿
羅漢果聖者。極少成就之類。更無成就二十
五等至。彼此相例其義可同如何
講答云
去安貞二年最勝講宗性對延曆寺信永已
講用此論義之志。可成就十八等至
之類云事。第三重難。爲疑問也。而證義者
興福寺別當法務僧正實尊仰云。結座事繁
省重難云云 仍彼論場問難意趣。不顯而
止之間。所存之旨。今所&T047368;
問。不還果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多成
就四十八等至類可有耶 答。可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婆沙論中。述不還
向聖者。極多成就四十七等至之旨畢云。
不還果極多如向説若不還果聖者中。有
成就四十八等至之類者。寧以成就四十
七等至。爲極多成就之數 若依之爾
者。不還果聖者。種類非一准。何無極多成
就四十八等至之類
答。不還果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多成
就四十八等至之類可有也。即以性相之
定按之。身證不還果聖者。依第四靜慮
練根。得勝種姓果道。未勝果道之前。
下成就淨無漏四靜慮。淨四無色。味相應非
想非非想處。四無量。八解脱。八勝處。十遍
處。五通所依。四十八等至也。但於婆沙論。
不還果極多如向説之文者。今此成就四十
八等至之類。任果勝果道。唯得果道
之理。雖不還果攝。本是阿羅漢向聖者。修
練根勝種姓果道。未勝果道之前。暫
時住不還果道許也。不久必起勝果道。還
速可阿羅漢向位故。不此中間。暫時
不還果道。成就四十八等至之類也。勘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百六十八云。或此所説。道
類智時。雖成就二乃至四。而從此後。不
久定成。故於爾時。亦説成就。謂道類智後
久必起勝果道時。即修彼故百六十八
云。或彼不久必起勝果道即成就彼。故於
爾時亦説成就百六十九云。有説彼得果
已不久必起勝果道現前修上無漏。是故
十六心時。雖成就。必當得故。亦説成
此等文意。凡位離上地染。依下地
正性離生者。不久必起勝果道云事。分明
也。准彼可
重難云。凡位離上地染。依下地正性離
者。不久必起勝果道故。當容成就説。
今成就者。已離無所有處染。依第四靜慮
正性離生者。道類智位。證不還果之後。
久必起勝果道。速可阿羅漢向位。何
此暫時住果道之位。分爲不還果聖者。
極多成就四十七等至之類
答。四向四果其位各別也。寧依久必起
勝果道故。以道類智位。屬後果向道哉。若
爾。果向次位。豈不雜亂哉。甚異所成就功
徳。當容成就説。今成就之廢立也。就中今
練根類。本是阿羅漢向聖者也。得勝種姓
久必起勝果道。還速可阿羅漢向
。故此中間暫時住不還果道之位分沙汰
之外。事不探出也。不初證不還果
。旁非相例
婆沙論六十七云。頗有身證者。不成就無
漏無色定耶。答有。謂身證信勝解。練根作
見至
  私云。身證不還果聖者。修練根云事。此
文分明也。婆沙論百七十云。不還向極少
成就八。如前説。即漸次者。極多成就四
十七。即已離無所有處染。依第四靜慮
正性離生者。謂淨無漏四靜慮。淨四無
色。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四無量。七解脱。
八勝處。十遍處。五通所依。不還果極多如
向説
問。阿羅漢向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成
就十二等至類可有耶 答可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婆沙論百七十文云。阿
羅漢向。極少成就十三。即生非想非非想
。不滅盡解脱者。謂無漏四靜慮。三無
色。味相應淨非想非非想處。四解脱若阿
羅漢向聖者中。有成就十二等至之類者。
寧以成就十三等至。爲極少成就之數
 若依之爾者。阿羅漢向聖者。種類非
。何無極少成就十二等至之類
答。阿羅漢向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
成就十二等至之類可有也。即生空無邊
。未自地染聖者。可成就無漏四靜慮。
味相應。四無色。空無邊處。淨定無漏定。解脱
遍處。十二等至也。但於婆沙論。阿羅漢向。
極少成就十三之文者。有漏等生上地中。
成下地無漏四靜慮。三無色。幷下三無
色。解脱。生自上下地。必成就之。故以今此
決定成就等至。爲其本。論極少成就之數
故就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二地
。顯其相也。故婆沙論百七十中。重出阿羅
漢向聖者。極少成就十三等至之類。雖
若生無所有處。未自地染者。亦成就十
。謂増一味。減一解脱。不識無邊
。未自地染者。亦成就十三等至。即此
意也。何不此旨。出空無邊處。未
自地染者。成就十二等至。其疑哉
問。阿羅漢向聖者中。於六十五等至。極少
成就十三等至。唯限無所有處。非想非非
想處二地依身 答。不二地依身
 兩方。若唯限二地依身者。阿羅漢向聖
者。種類非一准。極少成就十三等至。何不
下地依身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百七
中。述阿羅漢向聖者。極少成就十三等至
唯出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論文
諍。唯可二地依身如何
答。阿羅漢向聖者。極少成就十三等至。不
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二地依身。可
識無邊處依身也。即生識無邊處
自地染者。可成就無漏四靜慮。二無色。味
相應三無色。空無邊處解脱。識無邊處淨定
解脱遍處。十三等至也。但於婆沙論中。唯
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云難者。
有漏等至生上地中。不成下地無漏四靜
慮。三無色。幷下三無色解脱。生自上下地
必成就之故。以今此決定成就等至。爲
。論極少成就之數。故唯擧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二地之類。不識無邊
。未自地染者。成就十三等至
問。生無色界阿羅漢果聖者。可成就他心
通所依定 答。可成就他心通所依定
 兩方。若成就他心通所依定者。婆沙論
百七十中。述阿羅漢果聖者。極少成就十三
等至。云即生非想非非想處。慧解脱阿羅
漢。謂七無漏一淨四解脱漏盡通所依
他心通所依定。明知。不成就之云事。若成
就之者。寧不成就十四等至 若依
爾者。披今論餘處文云。生無色者。時解脱
者。定成九智。謂加盡智。不時解脱定成
。謂増無生此文無諍。生無色界阿羅
漢果聖者。成就他心智他心通所依定。例
同如何
答。以性相之所定思之。無漏是不繋法。生
上地中。成就下地無漏故。生無色界阿羅
漢果聖者。成就無漏他心通所依定云事。文
理必然也。更不求之。但於婆沙論。生
非想非非想處。慧解脱阿羅漢。極少成就十
三等至云文者。無漏他心通所依定。有
間解脱二道之中。無間道是有漏故。生無色
聖者。不成就之。故從無間道之。不
成就無漏他心通所依定。故云非想非
非想處。慧解脱阿羅漢。極少成就十三等至
也。退勘今論餘處二十七。述天眼天耳二
通。依四靜慮之義。云或此依通無間道説。
通無間道依四地無間道成
無漏他心通所依定云事。以此論説。可
准例
問。有學聖者。修練根。可無漏四靜慮頓
得義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
者。發智論十八文。云頗有無漏四靜慮頓
耶。答有。謂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若
阿羅漢果。不有學練根時。明知。有學
聖者。修練根時。無無漏四靜慮頓得義
事何況。有學聖者。修練根時。無無漏三
無色頓得義。相例可 若依之爾者。有學
聖者。修練根時所得聖道。既非一准。何無
無漏四靜慮頓得義
答。已離第三靜慮染。有學聖者。依第四靜
練根 可無漏四靜慮頓得義
事。性相之所定。其義必然也。但於發智論
者。准婆沙論餘處説。可通之也。即
婆沙論第百六十九卷文。釋發智論十八
頗有無漏四靜慮。非味相應淨耶。答
有。謂依第四靜慮正性離生。若得阿羅
漢果時之文。問學練根時。亦有無漏四
靜慮。皆捨而得。何故不説耶。答之出三説
云。應説。而不説者。當知此義有餘。有説此
中略擧初後以顯中間。故不具説。有説。彼
所捨所得。倶是學類。非全別類。是以不説。
此亦不無學練根此發智論文。明
倶時得無漏四靜慮。故當無漏四靜慮頓得
也。故准婆沙論今問答。會通發智論。擧
無漏四靜慮頓得之類。不有學練根時
也。次於有學聖者。修練根時。無
漏三無色頓得義云例難者。下三無色。無
不還果道攝無漏故。任果勝果道。唯得
果道故之理。有學聖者。修練根時。不
漏三無色
尋云。婆沙論第百七十一卷中。釋發智論
十八頗有無漏三無色類頓得耶。答有。謂得
阿羅漢果時之文云。無學練根時。雖亦頓
。而非別類。是故不説。又彼亦名阿羅
漢果故不別説今此二義。當第百六
十九卷三説中何説
答。無學練根時。雖亦頓得。而非別類。是故
説者。當有説彼所捨所得。倶是學類。非
全別類。是以不説之説。又彼亦名阿羅
漢果。故不別説者。當有説此中略擧
。以顯中間。故不具説之説也。略擧
之後中。可無學練根故也。由此亦不
無學練根者。總結上二説意
  文永三年丙寅十月十日酉時於東大寺知足
院草庵抄之畢自去孟夏十二日始此卷抄
至今初冬上旬候終其&MT04800;功倶舍婆沙間端
餘八十條草按清書光陰及二百日爲委難
答之旨趣不顧餘命之徒迫痛哉歎哉不可
不悲仰願春日權現哀愍此志伏乞彌勒如
來納受此勤終焉之暮垂引攝於兜率之雲
龍華之曉勸悟入於唯心之月功徳餘薫迴
向非一或父母恩愛之親類或師弟同法之
善友慈尊説教之筵三會聽法之砌必遂再
會互談往事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五
夏臘五十三
 
  定春所持之本令相傳之處去年僧坊囘祿
之時此卷幷第十九末合兩帖令燒失畢仍
以宗性御自筆清書御本誂他人令書寫之
自手令&MT02380;合畢
  永正六己巳七月十四日
 三論宗大法師 英憲 



倶舍論第二十九卷抄
  問題
問。凡夫二乘所起四無量。可他三千界
  有情
問。慈無量以何爲體耶
問。悲無量以何爲體耶
問。正理論意。喜無量喜受爲體義。如何破
  之耶
問。正理論意。引何經文。破喜無量喜受爲
  體義
問。正理論中。明喜無量體云。諸古師説。喜
  即喜受爾者。今此師意。劣喜名欣歟
問。品類足論中。出喜無量體云。謂喜及喜
  相應受想行識爾者。今此喜者喜受歟
問。四無量眷屬體中。可得耶
問。四無量可見所斷法
問。未來四無量可自相續
問。四無量可順勝進分
問。斷欲界煩惱九無間。前八解脱道位。可
  喜無量
問。正理論中。明喜無量體。擧喜即喜受。喜
  異喜受二義。爾者。今此二義意。分別聞
思修所成時。可不同
問。正理論中。明喜無量體。擧三師説。爾者。
  以欣爲體云義意。依上三靜慮近分地
喜無量
問。慈無量可第四靜慮異熟果
問。慈無量可五淨居天異熟果
問。四無量唯感色界異熟果
問。悲無量可下三靜慮
問。除後有異生。所餘異生所起四無量。可
  未曾得
問。無佛世時。除近佛地菩薩。可上三靜
  慮無量
問。未欲染聖者。起相似四無量時。可
  通行
問。以初靜慮無漏。斷初靜慮煩惱。九無間
  九解脱道位。可自地四無量
問。四無量緣欲界有情時。具可緣緣無
  緣等四句
問。勝解作意無間。可他地心
問。初二解脱。爲唯治顯色貪。爲&K99;當治形色
  貪
問。初二解脱。爲唯緣顯色。爲&K99;當緣形色歟」
問。初二解脱。爲唯治眼識所引貪爲&K99;當治
  耳等四識所引貪
問。依第二靜慮近分地。可初二解脱耶」
問。未第三靜慮染聖者。可成就淨解脱
  耶
問。欲界可相似四無色解脱。滅受想解
  脱
問。論文云。彼散善者。如命終心爾者。無
  色界起散善。唯限命終心
問。論文云。近分解脱道。亦得解脱名
  者。彼前八解脱道位。未來所修麁等三行
相。可四無色解脱體
問。今論意。異生無色解脱現前位。未來修
  念住義可有耶
問。論中明無色解脱相云。近分解脱道。亦
  得解脱名爾者。寶法師意。今此近分解
脱道者。可四無色近分地解脱道
問。今論意。以近分地加行道。可四無色
  解脱體
問。婆沙論意。異生無色解脱現前位。可
  身念住
問。論中釋滅盡定得解脱名。擧二師説。爾
  者初師意解脱定障故。名滅受想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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