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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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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綴義也&MT04800;望何不送五九之年序乎宛如
勝軍論師之經四十餘年立云諸大乘應是
佛説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故如増一
等阿笈摩經之比量矣 抑今日者歷劫仕
佛之大士閣淨土之聖衆救穢國之群萠之
良辰也仍捧當卷上帖草案之&MT04800;思奉資慈
悲施無畏者之法味必授福智二財於貧愚
之衆生兼奉飾垂迹和光神宮皇居之威光
常施擁灌哀悲於鑚仰之學宗迴功徳之餘
薰遂往詣知是之望達世親解見之願乃至
法界平等利益而已
  右筆仁和寺傳法會學頭權律師圓範
 年齡六十三
夏臘四十九
 
  于時永享十年戊午於東大寺北室密乘坊
四月上旬比始筆 同五月二日卯時八幡
宮談義坊&MT04800;功畢
抑此卷世希也然此夏中於案坊撰出三百
條分毎日講可被行由聞賢聖等者三百條
内雖簡此卷不有仍借得次本末兩帖分悉
寫之畢至惡筆雖兩其源依事闕書斗也依
此功者二世願望圓滿大小性相如思成就
而已
 三論宗 英祐生年二
十二
 
  南無八幡大菩薩知見照明
 傳領三論沙門英憲之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問題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者。
  初盡智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云

問。婆沙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
  者。初盡智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
云耶
問。以詞無礙解爲邊際智攝可云耶
問。頌文云。邊際六後定爾者。爲四禪究竟
  處故得邊際名。爲當遍順至究竟故得
邊際名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以漏盡通爲共聖
  徳可云耶
問。今論意。於五通立勝進道可云耶
問。論中答何緣此五不依無色問。初三別
  緣色爲境故乃至故此五通不依無色
爾者。光法師如何牒釋之耶
問。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人。依自相續初
  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問。從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人。依
  自相續初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問。異生所起天眼通緣五淨居天事可云
  耶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正理論意。神境等
  五通勝。漏盡一通劣可云耶
問。天眼・天耳二通緣上地境可云耶
問。天眼・天耳二通者。爲唯限初禪繋。爲當
  通上三禪繋可云耶
問。二乘聖者及異生所起神境等三通。同緣
  現在三千界境可云耶
問。於他心通宿住通境。有三千世界不同
  可云耶
問。麟喩獨覺得知麟喩獨覺心他心智可
  云耶
問。麟喩獨覺於十方世界中有並出義可
  云耶
問。二乘聖者及異生。於離染時。得未曾得
  五通可云耶
問。凡夫二乘起曾得五通現前時。用加行
  可云耶
問。今論意。宿住通者唯限法念住可云耶」
問。神境通者。唯限善性可云耶
問。頌文云。天眼耳無&T047368;爾者。異熟等諸無
  &T047368;中。何可云耶
問。依身在初靜慮所起天眼天耳二通。通
  善可云耶
問。正理論意。天眼天耳二通。以眼耳二識相
  應慧爲體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三明相。且於六通中。以何通
  爲死生智明體判耶
問。死生智明。善・無&T047368;二性中。何可云耶
問。光法師付釋天眼通與死生智差異。且
  死生智明唯緣未來可云耶
問。論文云。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
  死生智明爾者。爲天眼通無間起死生
智明。爲當餘心間隔可云耶
問。以他心通攝三明可云耶
問。正理論意。漏盡智明治中際愚可云耶
問。不以他心通攝三示導中可云耶
問。正理論意。於勝解通無遠行義可云耶
問。今論意。於意勢通有中間間斷義可云
  耶
問。光法師定判中。答若非間斷。如至極遠。
  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至彼
問。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述之耶
問。光法師定判中。答若非間斷。如至極遠。
  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即至
彼問。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述
之耶
問。婆沙論中。以運身・勝解・意勢三通。約聲
  聞・獨覺・世尊三乘。明成就不成就相。擧
二師異説爾者。光法師以何師説爲正
判耶
問。論中擧依身在色界作欲界化時。或云
  化香味二境。或云不化之二師異説
爾者。光法師以何説爲正判耶
問。光法師意。自身化・他身化・即身化・離身
  化所攝色・觸二處。悉成就可云耶
問。今論意。於所化境立通果名可云耶
問。頌文云。化事由自地爾者。自地者指
  所依定可云耶
問。今論意。化人所發語唯由自地心發可
  云耶
問。光法師意。變化心化聲處可云耶
問。他化自在天化聲境可云耶
問。生得業得化心化五根可云耶
問。生得業得化心五根可云耶
問。變化心緣未來境可云耶
問。發業通果心緣現在境可云耶
問。正理論意。於天眼天耳二根。有彼同分
  時可云耶
問。天眼天耳二通者。爲唯限色界繋。爲當
  通欲界繋可云耶
問。論中以修得業得等六義釋五通云。除
  修皆三性 爾者。於生得業得中非善
非不善通者。爲異熟無&T047368;。爲當如何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者。
初盡智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云耶
 答。得之可云也 兩方。若得之者。凡二
乘聖者者。雖纔斷染汚無知。未得斷不染
無知。如餘處論判中述。聲聞・獨覺雖滅諸
冥。非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而於無
諍願智等六種之功徳者。是最勝究極之智
品故。不除定障根障等之無知。更無得之。
設雖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者。於初
盡智位何可有得之義哉。依之勘今論處
處之定判。當處偈頌結六依邊際得。邊際
六後定。遍順至究竟。佛餘加行得。長行云。
除佛所餘一切聖者。所説六種唯加行得。非
離染得。非皆得故 餘處明滅盡定之相
偈。結滅盡定亦然。爲靜住有頂乃至聖由加
行得。長行述此滅盡定唯聖者得乃至要由
加行方證得故。顯非離染得之者。或定品
偈頌之中説第八解脱之相云。滅定如前
豈非指根品之前文哉。亘有學無學
通利根鈍根之滅盡定。猶限加行得。不通
離染之得限無學不通有學。限利根不
通鈍根之六種功徳。寧可云初盡智位得
之哉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述正義家之
義云。如是説者。若決定可得者。彼離染得
盡智時得故而麟喩獨覺反三州利根無學
聖者。可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云事。其義
決定。設雖今論意。何可云以彼六種功徳
非離染得哉。是以彼論中明六十五等至成
就不成就之相云。佛定成就五十七。部行
者如欲界聲聞。麟角喩者如佛麟喩獨覺
若初盡智位。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者。
寧可云如佛定成就五十七等至哉。麟喩
既爾也。利根聲聞相例可同。如何
答。凡二乘聖者者。雖不能悉斷不染無知。
得分除之。如光法師餘處解釋之中。述不
染無知。若菩薩三無數劫隨位漸斷。至金剛
喩定方總斷盡。若二乘等雖有分斷而非
斷盡。其於所除不染無知之中。何無定障・
根障・解脱障等之類哉。若於定障・根障等
之中有分斷之義者。於定・根・解脱等。可
有分得之義云事炳然也。況麟喩獨覺是三
乘中之中根。聲聞利根是六種姓中之第六
也。何況於斷二輪之惑障證無學之應果
哉。就中如十八不共法。自本非二乘境界
故。設麟喩獨覺。設利根聲聞。不可得之。如
無諍願智等。既許爲共聖之功徳。若部行獨
覺。若鈍根聲聞。雖不得之。於麟喩獨覺及
三州利根無學者。可得之云事必然也。若
許得之者。須初盡智之位得之。何至後時
始得之哉。彼婆沙論中述。若決定可得者。
彼離染得。盡智時得故。則所顯此等之道
理也。今論意。寧可違本論婆沙之説哉。如
此得意之時。二乘聖者纔斷染汚無知。未
斷不染無知云難。更不可來者歟。次於今
論餘處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之
文者。是分斷非全斷故。云非一切種也。
全非不許分斷。何來爲難勢哉。如此成之
時。亦不除定障・根障等。難得無諍願智云
難。自被遮畢。但於當處偈頌長行之説者。
光法師正引合婆沙論如是説者。若決定可
得者。彼離染得。盡智時得故之文。於今論
意。其相違云。解云。婆沙通據少分故。説二
乘亦有離染。倶舍以二乘離染得不定故。
但言加行得文意云。婆沙論意。離染位得
無諍願智等六種功徳之類。是少分得之類
是多。然以少分被多。云二乘聖者離染時
得彼功徳。倶舍論意。麟喩獨覺三州利根無
學聖者。離染時得彼六種功徳。雖是決定。
部行獨覺。幷三州鈍根無學。及餘天中利鈍
一切無學。不限離染時。後時亦不得之。既
總見二乘之時。得不得不定故。處二乘於
劣是異佛。以云加行得。不名離染得爲言
豈不爾哉。次於滅盡定之例難者。婆沙論
中既述佛定成就五十七乃至麟角喩者如
佛。而滅定亦爲五十七等至之隨一。麟喩獨
覺離染時可得之云事必然也。若爾。會倶
舍・婆沙之相違之者。准光法師之解釋可
思之。但於第八解脱者。不限利根亦通
鈍根。不限無學亦通有學。不限人趣亦
通天中。不限欲界亦通色界。不限□處
通異熟處而成熟。然鈍根有學等之諸類。是
加行得。非離染得故。倶舍約多分名加行
得之義。可有之也
重難云。光法師會兩論之相違。述婆沙通
據少分故説等。判倶舍以二乘離染得不
定故等。頗無其謂。所以然者。倶舍論正標
除佛所餘一切聖者。則結唯加行得非離染
得。標句之中。遮除佛。表一切聖者。結句
之中。表唯加行得。遮非離染得。一文之上
下一段之廢立。設雖麟喩獨覺。設雖三州
利根無學。於初盡智位不得彼六種功徳
云事。實以明鏡也。況於一切之語哉。何況
於唯之言哉。因明理門論中釋唯之言云。
以簡持爲功云云
取意
何可輒改簡持之義哉。
加之。次下文云。唯佛於此亦離染得。諸佛
功徳。初盡智時。由離染故。乃至於一切法
自在轉故此亦置唯之言簡二乘有離染
得之義。顯佛有離染得之義。其旨彌炳然
也。何況上文中。明四無礙解加行。擧二師
異説之中。説論主正解云。理實一切無礙
解生。唯學佛語能爲加行二乘聖者若初
盡智時。四無礙解者。至後位欲起之時。
更不可用加行。若於二乘聖者者。有未得
退故。現起必用。未簡得者。宜就定心。獨覺
用下加行。聲聞用下加行或中加行。何可
同薄地底下之凡夫。用爲生得善所作之
教學爲其加行哉。既以教學爲加行。還
知。初盡智時不得四無礙解云事。無礙解
既爾也。無諍願智亦可爾。若爾。倶舍論意。
以彼六種功徳望二乘時。是加行得。非離
染得云事。頗勿論者歟。次婆沙論既云若
決定可得者。彼離染得盡智時後故。故於麟
喩幷三州利根無學者。爲決定可得之類
故。盡智位得六種功徳云事無疑。宜作論
意各別之釋。何可假及和會之釋哉。就中
婆沙論雖云若決定可得者。彼離染得。未
云聲聞獨覺盡智位得六種功徳。何可判
二乘亦有離染得哉。況雖有以少從多立
名之談。未見以多從少立名之談。如何。
次就滅盡定。重披光法師處處之解釋。第五
卷疏。釋此亦如前是非離染得之論文。判
明此滅定如前無想非離染得。第二十九
卷疏。述滅定如先辨之頌意云。第八解脱
如先根品已辨。此中解脱滅盡定故。佛唯離
染得餘。皆加行得今論意滅盡定亦限加
行得。不通離染得云事。處處之定判頗炳
然也。何可對婆沙論佛定成就五十七乃至
麟角喩者如佛之文設和會釋哉。隨而粗
見彼解釋。未和會之哉。於學者之會通
也。更不可用之。抑光法師會兩説。得倶舍
論意之時。宜云倶舍二乘得不得雖不定。
暫以不得爲本故。不得六種功徳。得婆沙
論意之時。須云婆沙二乘得不得雖不定。
暫以得爲本故。得六種功徳。何爲會婆沙
少分離染時得六種功徳故。云二乘離染
得。倶舍二乘離染得不定故。云加行得哉。
若依倶舍意時。離染得雖不定。加行得是
決定故。云加行得者。二乘中離染時不得
彼功徳。後時修加行之時始得彼功徳之
類誰人耶。又不待加行離染時得彼功徳
之類誰人耶。若離染時得之類後時修加行
起之。後時修加行起之類離染時得之者。離
染・加行二得更不相違。何可判倶舍以二
乘離染得不定故。但言加行得哉。次答中。
二乘得不得不定故。處二乘於劣是異佛。
以但言加行得之旨成之。頗背解釋之文
相。如何
答。於光法師之解釋極有深意。所謂婆沙
論意。不以二乘對佛。只於二乘中判離
染・加行二得有無。故若獨覺若聲聞。初盡智
位得六種功徳之類有之者。欲嘆之稱離
染得。而麟喩及三州利根無學決定可得之
類故。盡智得之。然約一切二乘。是九牛之
一毛也。然而爲二乘勝事故。以少省多。總
云二乘離染得爲言倶舍論意。以二乘對世
尊。論二得有無之時。佛一切功徳。不借加
行。隨樂而起故。非加行得云事決定。是離
染得云事亦決定。於二乘中。麟喩及三州利
根無學初盡智時。可得彼功徳之理有之
歟。然而正起六種功徳之時。隨應起下加
行・中加行。借邊際定力故。加行得之義無
疑。既現起之時。用加行故。還知。於離染
時者不得之歟被得。故二乘加行得是決
定。離染得是不定也。此則讃如來毀二乘
之意也爲言故光法師云。水火相反セル兩論之
文。述婆沙通據少分故。説二乘亦有離染
得。倶舍以二乘離染得不定故。但言加行
得。誠以玄妙者歟。如此成之時。婆沙論意。
以多從少立名之疑。還自被遮了。但於今
論一切聖者之一切之言者。是少分之一切。
非全分之一切。何爲違文哉。次於唯加行
得之唯之言者。誠雖難思。約一切二乘&MT02380;
六種功徳之時。多分不得之。少分亦得之。
就得之類尋二得之時。加行得是決定。離
染得似不定。爲顯此二門可云唯。凡念
唯之言。義門非一。餘處婆沙論中云。唯於
増時輪王出世今此唯之言。約多分所置
之也。所謂輪王之出世通増減兩位也。増
劫者。後十九劫中上至八萬之時。減劫者。
初一劫中八萬以上之時。然云唯於増時。是
非約多分哉。又慈恩因明疏中有其證。恐
繁之。如十二卷抄致引之。以唯佛於此
亦離染得之論文。可會之也。次於明四無
礙解加行之論文者。雖難思。二乘聖者自
本於功徳不得自在故。設雖離染時得
四無礙解。至後位彼正起之時。借教力修
加行。何爲強相違哉。例如離欲第九解脱
道位。雖得五通。後位起之時。必入根本定
除通障發之。餘處正理論中。述謂聲聞獨
覺無自在功力。是准知者歟。況婆沙論意。
雖正述彼離染得盡智時得故。與今論同
述如是説。四無礙解皆以習佛語爲加行
等。何至今論可疑之哉。次於以今論對
婆沙。宜作論意各別之釋云難者。此論出
於彼論。何可輒違本論之誠説哉。彼如判
非以婆沙評家爲量。兩論及異端之時。就
難和會所來也。何思彼釋恣可致此難
哉。次於彼論中未云二乘聖者離染時得
六種功徳云難者。既云若決定可得者。豈
非指麟喩獨覺幷三州利根無學聖者云爾
哉。若爾。聲聞獨覺離染時得無諍願智等云
事。理在絶言。何可異求之哉。次於滅盡定
之例難者。會通只如前。論文幷光法師解
釋誠雖分明。光法師既會無諍願智等之相
違。述婆沙通據少分故。倶舍以二乘離染
得不定故之釋者。准彼可思之。但彼正和
會。此未和會云難。尤可然。如此之解釋。
不必以難學者。以此文爲證得彼義意常
軌則也。何爲強疑哉。次就光法師之會通
被擧種種難勢者。是例難非實難。況先已
委光法師解釋意趣之時。此等之疑悉開畢。
何可設劬勞會之哉
尋云。四無礙解者是説法智也。而麟喩所説
法何得之耶
答。麟喩今雖不説法。若説法者。以四無礙
力可説法故得之也。例如婆沙一師意。云
麟喩得知麟喩心。云他心智也。思之
問。婆沙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
者。初盡智位。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
云耶
  准以前論義可知之。仍第二重以下略

問。以詞無礙解爲邊際智攝可云耶 答。
不爲邊際智攝可云也 兩方。若爲邊際
智攝者。邊際智者以第四靜慮爲依地。詞
無礙解者以欲界初定爲所依。所依地既別
也。能依智豈同哉 若依之爾者。披今論之
前後明共聖徳。上標謂無諍願智無礙解等
畢。下結六依邊際得。邊際六後定。明知。無
諍願智・四無礙解之六種功徳。爲邊際智之
攝云事。如何
答。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種功徳。以第四邊
際靜慮爲加行。爲能引所起之智品也。故
所依邊際定唯限第四靜慮。不通餘地。能
依六種徳。隨應在諸地。所謂無諍智幷願智
之殊勝與初起。在第四靜慮。非殊勝與後
起之願。在下三靜慮及欲界。法無礙解之
少分在第四靜慮。多分在下三靜慮及欲界。
辭無礙解在欲界與初靜慮。義・辨二無礙倶
通在九地。此中四無礙解一類之功徳故。依
第四靜慮得一無礙之時。諸地四無礙同時
得之。但得必具四者。則此意也。若爾。辭無
礙解依第四靜慮力而得之。地繋不同故。
非邊際智之攝也。然論邊際定體亦有六
種。所謂無諍願智。三無礙解。除辭無礙解。
加延促壽。故成六種也。故頌中云六依邊
際得者。明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之方便。
云邊際六後定者。明邊際靜慮之體也。故
長行中述之云。無諍願智之四無礙解六種。
皆依邊際定得。邊際靜慮體有六種。前六
除詞加餘邊際辭無礙解。詞無礙解雖依
彼得。而體非彼靜慮所收光法師釋此
文云。論曰至邊際定得者。釋初句。此明六
種依邊際得。邊際力引發故。邊際靜慮至
靜慮所收者。釋第二句邊際六。總而言之。
邊際靜慮體有六種。於前六中除辭無礙。
以在欲界及初定故。取五少分。以五有
通非邊際故。故取少分加餘邊際。即延促
又云。願智若依殊勝及初起。但依第四。
若依非勝及依後起。亦通下地乃至欲界
如此成之時。更非論義者歟。恐繁不引
餘文。委可見光法師之解釋也
問。頌文云。邊際六後定爾者。爲四禪究竟
處故得邊際名。爲當遍順至究竟故得邊
際名可云耶 答。此事難測。暫遍順至究
竟故得邊際名云義可存也 兩方。若勝下
三靜慮故得邊際名者。不淨觀・四善根・見
道・修道・無學・及練根道品・乃至無量解脱勝
處・邊處・幷雜修靜慮等。專以第四靜慮爲
規模之中。未立邊際之名。明知。非四禪
究竟處之所以云事。若夫四禪究竟處故。以
第四定名邊際者。明此等功徳之中。何不
説邊際之稱哉 若依之爾者。正見論文
云。邊際名但依第四靜慮故如此文者。
四禪究竟處故。以第四定名邊際靜慮被
得。如何
答。此事雖有所可思。暫任論判解釋之顯。
遍順至究竟之所以。立邊際之名云義。所
成之也。則彼論文之前後。述此一切地遍
所隨順故。増至究竟故。得邊際名。以二
所以立邊際之名故光法師釋此文云。
釋第三句。總開三章。一此一切地遍所隨
順。二増至究竟故。三得邊際名既於釋
遍順至究竟頌文者。長行開所以立其名。
唯可疑之哉。至下以釋三章。恐繁不引
之。後學必悉之。若夫對下三靜慮。以第四
靜慮直名邊際者。何可立遍所隨順。増
至究竟之二所以哉。但於邊際名但依第
四靜慮故之論文者。顯得邊際名之地也。
文意云。得邊際名之地。在第四禪不在餘
爲言故光法師解今文云。釋後定後定
者。牒邊際六後定之後定也。不可有相違
 一義云。依二所以於第四靜慮立邊際
名也。准上可思也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以漏盡通爲共聖
徳可云耶 進云。披論疏文。共凡徳中烈
漏盡通付之凡漏盡通者。六通之最極。無
學之所得也。尤可以之備共聖徳。何可共
凡徳中烈之哉。若夫以漏盡通攝共凡徳
者。異生怱爲斷三界見・修二惑證有餘・無
餘二𣵀槃。豈非成違教理之大過哉
答。以漏盡通尤可共聖徳中擧之。共凡徳
中不烈也。然共聖徳中不擧之者。上所擧
之共聖徳。是三州利根無學之所得。非自餘
聖者之所得。而於漏盡通者。三界二趣利根
鈍無學之所得故。大異無諍願智・四無礙解
等之相故。上所云之功徳中不烈之也。今
共凡徳中烈之者。可有二所以。一六通中。
前五是共凡徳。後一是共聖徳也。然從多分
名共凡徳。以烈此中也。二六通是一類功
徳故。不可離之故。見之一種之時。亦通
聖亦通凡故。烈之共凡徳中也 是以光法
師解釋中云。於六通中。第六唯聖。前五通
凡。從多據總言共異生如此成之時。難
勢更不爲重矣
問。今論意。於五通立勝進道可云耶 答。
可立之也 兩方。若立之者。見今論之前
後。於加行・無間・解脱三道者。其義自所見
也。於勝進道者。未得其證者哉。是以雖
述解脱道言顯出障義。全不言有勝進道
依之勘正理論之文云。勝進道中亦容有
 豈非顯故違此論之義哉 若依之
爾者。光法師解釋中。今論意。於五通可有
勝進道之旨釋成。如何
答。凡斷通障得五通故。可有加行・無間・
解脱三道云事。其旨理在絶言。而五通既不
限一念。亦通多念。初念已爲解脱道。第
二念以後豈非勝進哉。是以光法師釋如
是六通解脱道攝。慧爲自性。如沙門果。解
脱道言顯出障義之論文云。且言解脱。顯
出障初。理實亦容勝進道起此亦非不得
依憑於今論。所謂餘卷偈頌中。明十智未
來修之相云。雜修通無間。學七應八九。餘
道學修八。應九或一切長行中釋餘道學
修八之句云。宿住神境。二解脱道。五加行
道。現修俗智。他心解脱法類道俗及他心智。
一切勝進幷苦集滅道。隨應現修。此上未
來皆修八智釋餘道應九或一切之頌云。
解脱加行現修如學。未來所修鈍九利十。諸
勝進道與練根同於五通立勝進道云
事。論文實炳然也。故光法師釋今此二段文
云。宿住神境至皆修八智者。釋第三句○解
脱加行至與練根同者。釋餘道應九或一
切○於五道立勝進道文明鏡也。仍可
致於勝進道者未得其證云難哉。但於
雖述解脱道言顯出障義。全不云有勝進
道云難者。雖以難思。粗推之。對煩惱繋
縛專立解脱名故。就斷惑道所談之也。
對通障立解脱事&MT04800;隱故。故今所述解脱
道言顯出障義也。況明六通之四行偈頌
中。不説餘三道名。只結解脱道慧攝。豈無
深由哉。是以正見論文云。如是六通解脱
道攝。慧爲自性。如沙門果。解脱道言顯出
障義可思之。次於正理論文者。設雖含
故違此論之意趣。若有所同此論者。宜引
爲證。故光法師爲顯此論説勝進道之義。
云故正理七十六云。引解脱道言顯出障
義。勝進道中亦容有故之文也。不可有相

重難云。就五通。於神境・他心・宿住三通者。
且擱之。天眼・天耳二通勝進道。其相如何。凡
解脱道者。目最初一念。以第二以後名勝
進道。而二通倶皆以眼・耳二識相應慧爲
體。於彼寧可得分二道差異哉。就中勝
進道・解脱道之謂也。是顯彼道轉増之義。
宜就善品立勝進之名。何可關無&T047368;
哉。是以光法師餘卷疏中。述五通現修未來
之相云。天眼・天耳二解脱道無&T047368;性故不名
爲修准此釋。設雖二通經百念千念。其
間於第二念以後不立勝進名歟被得。然
以初念名解脱者。目解脱通障之義故
爾也。如何
答。二通體是慧故。雖無&T047368;得道之名。後念
亦爾也。初念如得果初念故得解脱之名。
後念如得果後念故可名勝進云事。道理
必然也。但於不可有初後不同云難者。不
可然。初念是出障之最前故。名之解脱。第
二念以去次第轉勝彌明朗故。得勝之名。其
理彌極成。疑是悟之津故。就難勢其義猶
分明也。次於光法師之釋者。解脱道唯限
一念故。決定是無&T047368;。不可有未來之旨顯
也。勝進道通多念故。任如從門入還從門
出之軌則。止通之時幷入定。是猶可勝進道
之所屬。此定若曾得者。唯可得現修之稱。
若未曾得者。兼可有未來修故。今不云
勝進道也。依之見次上文云。五勝進道。俗・
他心二隨應現修。此上未來一切皆修俗・他
心二今論四行頌中。唯唱解脱道之名者。
擧一道顯三道也。如此得意之時。疑難彌
被遮者也
問。論中答何緣此五不依無色問云。初三
別緣色爲境故乃至故此五通不依無色
爾者。光法師如何牒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
釋云。初三別緣至無如是能者。總答○諸有
欲修至能如實知者。此下別明修五通加
行。此則明修他心通加行○諸有欲修至
自相續起者。別明修宿住通加行○修神
境等至不依無色者。次明修餘三通加行
付之。依解釋見論文。答何緣此五不
依無色之間。大擧二解。初解意云。五通中
前三通直緣色法爲境界。後二通緣色法
爲入門。而無色界無色法故無五通之旨
成之。或五通加行皆緣色法。無色心不緣
色故無五通爲言第二解云。五通以止觀均
等地爲所依。而無色定多慧少也。近分・中
間慧多定少故不爲所依爲言若爾。釋此文
之時。尤可云此下有二解。此則初解也。何
不云爾。如此可科文哉。若強如此牒釋
者。牒結文云修神境等至不依無色者。明
修餘三通加行之時。豈不違故此五通不
依無色之論文哉。爰知。今此故此五通不
依無色之論文。總廣結上諸文云事。依之
光法師牒釋以下又諸無色觀減止増。五通
必依止觀均地。未至等地由此已遮之論文
云。又諸無色至由此已遮者。第二解然者
今科釋牒文之次第。非只背論文之前後。深
亦違自解釋之起盡者哉
答。此疑尤爲珍重。所未曾見及也。仍文義
倶如向壁。更無所畜。併可如難勢得其
意。全不可加別料簡者也。但所可促會
通者。不云此下有二解。此別初解事歟。此
是略故爾也。或見次文之時。方云第二解
故。述前文之時。雖不云初解。其義自聞
者歟。故不云爾。或以下影顯也。次於一
段文開重重之科者。於今一段或有總
明五通之不可在無色界之所以文。或有
別明他心通之不可在彼界之所以之文。
或有別明宿住通之不可在彼界之所以
文。或有別明神境等三通之不可在彼界
之所以之文。故別所分小科也。既不背
大科。何爲強苦哉。次於故此五通不依
無色之結文者。難勢彌可然。但此文既前
文之所屬也。何別科之哉。故明神境等三
通之文中科加之也。如此之例太是多。豈
爲難勢之規模哉。次牒釋觀減止増等之
文之時。故ラニ云第二解者。於初三別緣色
爲境故等之前文者。其理故不云初師。若
至第二文不云第二解者。有二解云事。
其義忽可唐捐。仍牒釋此文之時。故ラニ
第二解也。不可有相違者歟
尋云。第二解之論文云。未至等地未至者。
廣指八近分歟。唯指初禪近分歟 答。雖
可有二義。暫指八近分可云也
  此疑者。雖非指事論文。既及一紙解釋。
亦餘一打半。又明五通之總別。辨色無色
之不同。故法門多籠。器量之仁可翫之。
於文段論義者。爲當卷之仲美矣
問。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人。依自相續初
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答。不可有此義也
 兩方。若有此義者。正見論文云。從無
色沒來生此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所餘
亦依自相續起如此文者。不可有此
 若依之爾者。凡起宿住通者。爲專
知自相續前生事也。設雖從無色界沒生
欲色界之人何可有依他相續初起宿住
通之義哉。何況宿住通必緣曾所更事而
起者。論判之所定也。他相續身若非曾所
更事者。宿住通爭可緣彼爲所緣境哉。設
雖緣他相續爲所緣境。何可知自相續事
哉。加之。設雖依自下地爲境之理。不緣
前生無色身。何不得知無色以前欲界之
身哉
答。此事未存知。粗推論意趣。凡自相續他
相續現世所攝中・生二有之諸法。是今生所
屬之法故。非宿住事。始自次前生死有之一
念。乃至無量生中・生二有之法。是其可宿住
事。於其事中。宿住通唯緣曾所更事。不緣
非曾所更事。若爾。於自相續前生身者。是
無色界身故。依四靜慮之通力不可知之。
設雖他相續身。在欲色界而爲曾所更事
者。何無由此初起宿住通之義哉。又初起
是不自在故。更不可有超劫知前生之義。
故今知無色已前生之義。不可有之也。故
論云。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自審察次前
滅心。漸後逆觀此生分位前前差別。至結
生心。乃至能憶知中有前一念。名自宿住
加行已成。爲憶念他加行亦爾。此通初起
唯次第知。串習成時亦能超憶。諸所憶事
要曾領受乃至從無色沒來生此者。依他
相續初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起
此成之時。諸難悉被遮者歟
問。從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人。依自
相續初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答。可有二
意也 兩方。若有此義者。見光法師之解
釋。上述若彼自身從無色沒來生欲色者。
依自相續修加行滿。依他相續初起此
通畢。下云。若依下地起宿住通。從上地
沒來生下者。類此應知如解釋者。不可
有此義被得 若依之云爾者。正披今論
文云。從無色沒來生此者。依他相續初
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起准此説。依
他相續初起宿住通者。唯限從無色界沒
生欲色之人。不通餘若夫從上三靜慮
沒生下三靜慮等之人。亦依他相續初起
宿住通者。寧可判所餘亦依自相續起

答。任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之理故。從
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之人。若以下
地爲所依者。依自相續初起宿住通之
義。不可有之。所以然者。今此人之相。只
如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之人之相故也。
其旨如一方疑難所致出之。光法師定判
又如前疑之答中委成之。但於斥難之論
文者。就欲色界中。從自地沒還生自地。及
從下地沒生上地之人。依自相續初起宿
住通。故對云從無色沒來生此者。依他相
續初起此通。云所餘亦依自相續起也。故
光法師釋所餘亦依自相續起之論文云。
若從所餘欲色界沒還生欲色界者。亦依
自相續初起此通若爾者。今此論文更
非違文。何備難勢哉。若此人以上地爲所
依者。可有此義也。思而可知
重難云。以難勢所擧之光法師解釋爲證
成從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之人。依
他相續初起宿住通云義。頗不可然。難勢
暫略其中間之文引之。何不改之以爲證
哉。則見次上之釋云。若從所餘欲色界沒
還生欲色界者。亦依自相續初起此通
因之次下述若依下地起宿住通。從上地
沒來生下者。類此應知。而次上之釋既云
亦依自相續初起此通畢。隣後結類此應
知。豈非顯從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
人。依下地初起宿住通之時。依自相續之
義哉。次若以上地爲所依者依自相續
之義可有之云事。其義暫可然。仍略難
勢也
答。如前重成之爲難勢料簡。光法師解釋
其旨順道理故。所讓文段料簡曰第二重一
方之難也。則光法師初云若彼自身從無
色沒來生欲色者。依自相續修加行滿。
依他相續初起此通。之釋論從無色沒來
生此者。依他相續初起此通文也。次若
從所餘欲色界沒還生欲色界者。亦依自
相續初起此通者。釋論所餘亦依自相續
起之文也。後云若依下地起宿住通。從上
地沒來生下者。類此應知者。論文之外。光
法師勘出此評如此釋也。此是不類問文
還類上文也。若夫類問文不類上文之光
法師之勘出。豈非無用哉。可思之
問。異生所起天眼通緣五淨居天事可云
 答。雖有學者異義。暫可存緣彼云義
 兩方。若緣之者。凡五淨居天者唯聖非
凡之境界也。異生所起天眼通如何可緣彼
事哉。是以今論中述宿住通之相云。諸所
憶事。要曾領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
沙論中云。曾所更事亦有二種。一者曾見。二
者曾聞。雖未曾見五淨居事。而曾聞故亦
能憶知若夫異生所起天眼通緣淨居天
事者。何可會曾見云曾聞哉 若依之爾
者。異生既成就第四靜慮。生廣果以下三
天。設雖不生五淨居天。何不云以同一繋
縛地之所以緣彼事哉
答。異生所起天眼通可緣五淨居天事云
事。道理頗炳然也。其旨如一方之難勢。重
成其旨趣者。如初禪三天。色相大小雖悉
各別。王徒補佐雖亦絶異。依同一繋縛地。
梵補・梵衆同敬大梵。初二天衆亦禮梵王。
又如欲界六天。三十三天等五天往摩天
等五天之專一見彼色相。是爲同一繋縛
地之所以也。准彼等思此等。廣果以下三
天乘自生得通。隨應昇無煩等上五天。見
彼有情及器界事。又上五天衆隨應自下下
三天中之時。亦三天衆見五天衆。又下三天
衆隨餘得通人往上五天等之義。可有之。
然教中下天不見上天者。約地別界別門
云爾也。以何知者。餘處論中云。三十三天
由自通力。能從本處昇夜摩天。或復依他
謂得通者及上天衆昇往夜摩。所餘諸天昇
上例爾。若來若至。下見上天。然下眼不能
觀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如不覺彼觸。
是故從上地來下地時。非自身來。要化下
地他其旨炳然也。生得通之勢用猶如此。
況於修得天眼之勢力強盛哉。廣果以下
三天及餘地異生。以第四靜慮爲所依。定
所起之天眼通。隨應可見五淨居天内外一
切之色法應事。理在絶言者歟。但於彼天
唯聖非凡之境界云難者。無雜修之業不
感彼天異熟故爾也。何可遮異生乘通力
至彼而彼衆交雜。以生得通修得通見彼
色等之義哉。就中凡之不及聖。聖之隔於
凡者。約心品觀解等所論也。於色等諸法
者。只如福生天之勝無雲天。廣果天之勝
福生天。可無煩天勝廣果天也。以何知者。
無雲天身量是一百二十五踰繕那。彼天壽
量亦一百二十五大劫也。福生天身・壽二量。
倶於無雲天同増一倍。所謂身量二百五十
踰繕那。壽量二百五十大劫也。廣果天身・壽
二量。倶於福生天亦同増一倍。所謂身量五
百踰繕那。壽量五百大劫也。無煩天身・壽二
量。倶於廣果天亦同増一倍。所謂身量一千
踰繕那。壽量一千大劫也。上四天之勝無煩
天等。准例可知。若爾。聖者所成就色不相
應等。未必勝異生所成就色不相應等歟被
得。次於倶舍・婆沙兩論之説者。異生肉眼及
下地天眼未見天色故。約此門以云爾歟。
若非盡理之説者。非強苦也
重難云。兩論意。若實許異生所起天眼緣五
淨居天事者。宜擧答中所致成之義相作
曾見之門。既不爾。則無曾見之義云事。治
定也。以曾聞之義成憶知之旨故。倶舍・婆
沙意。必定致異生所起天眼不見五淨居天
事云義被得。況退案道理。無雜修有漏善
業之所感。與有雜修有漏善業之所感相望
之時。豈無麁細之不同哉。是以品類足論
中。出不共異生法體之時。擧五淨居天蘊
處界。尤有深所以者哉
答。重難勢之趣。尤可然。但於兩論之所致
者。爲顯淨居天之隔凡界。雜修力之勝餘
定之義云爾歟被得。若夫強云聖身障凡
見。凡見隔聖身者。設雖於廣果以下諸天
乃至人中離往。可不能異生見聖身。既感
見之。何可至淨居身始隔凡見哉。次於有
雜修・無雜修之所成元異者。雖似有其謂。
有雜修・無雜修者。只是樂定樂慧之不同
也。所感異熟者。凡身・聖身倶是有漏業之所
招也。何可由此分見不見之域哉 次於品
類足論之所説者。異生不成淨居天蘊處
界故。名之不共異生法也。更非謂彼蘊處
界不爲異生之所見。何來爲難勢哉
尋云。倶舍・婆沙中云曾聞不云曾見。有何
意耶
答。雖不並見淨居天事。由聞教知彼天
事云意也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正理論意。神境等
五通勝。漏盡一通劣可云耶 答爾也 兩
方。若五通勝。漏盡通劣者。神境等五通之有
學異生。漏盡之一通唯限無學所得。設雖正
理意。何可云五通勝漏盡劣哉 若依之爾
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若爾。何緣有漏
盡通。樂苦遲速地皆能盡漏故。五是別修殊
勝功徳。要殊勝地方能發起准此文。五通
勝漏盡劣也被得。如何
答。任正理之一文。似五通勝漏盡。仍前重
所成其旨也。倩案之。依邊邊義門。勝劣互
可具之也。所謂若以有學異生所得之五
通望漏盡通論勝劣者。漏盡通勝。五神通
劣可云也。所以然者。如頌文判漏盡通如
力。一説意。以無學十智悉爲漏盡通體
其十智中則攝無學所得五通故。漏盡通可
勝有學異生五通云事炳然也。若無學五通
與漏盡通互所相攝而論勝劣者。五通以
四靜慮爲所依。除通障得之故是勝。漏盡
通未必以四靜慮爲所依。未必除無知
得之故。是劣可云也。況後五通亦離煩惱
繋縛。其旨彌必然也。正理論述五是別修殊
勝功徳。要殊勝地方能發起。顯此門歟被
得。如此得意時。兩方之難勢還爲答之潤
色。何及設會通哉
重難云。以有學異生之五通。望無學五通所
不攝之漏盡通。判勝劣事如何。有學異生之
五通隨應雖被煩惱繋縛。依四靜慮除通
障而得之。無學五通所不攝之漏盡通。不
必依四靜慮。不必除無知而得之。准知。有
學異生所得之五通猶勝漏盡通被得。何可
限無學五通哉。次無學五通勝五通所不
攝之漏盡通云事如何。若以無諍願智・四無
礙解等勝功徳望漏盡通者。豈不云五通
所不攝之漏盡智勝無學五通哉
答。有學異生之五通雖依四靜慮除通障
而得者。帶惑障故。是可劣。無學五通所不
攝之漏盡通離惑障故。猶可勝。以何知者。
論中説三明之體。上述通六謂神境。天眼・
天耳・他心。宿住・漏盡通。解脱道慧攝畢。下
云。第五二六明。治三際愚故。後眞二假説。
學有闇非明可思之 次。六通亘一切
無學成就之。無諍願智・四無礙解等。唯限
三州利根無學不通餘。何可以之備疑之
端哉
問。天眼・天耳二通緣上地境可云耶 答。
緣上地境可云也 兩方。若緣上地境者。
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者。偈頌之所定
也。而二通既爲五通之所攝。何可有緣上
地以爲境之義哉。是以於神境等三通者。
無緣上地境之義相例可同 若依之
云爾者。披今論前後。當處述天眼・天耳無
&T047368;性攝。許此二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餘處
云。生上三靜慮起三識表心皆初靜慮攝
眼・天耳二通。若有緣二禪以上色聲二境
者。豈不緣上地境哉
答。凡自下地爲境者。以五通之所緣境對
五通之所依定之自・上・下三地之時。若在
自地。若在下地。更不在上地爲言若爾。敢
勿以自下地爲境之法。疑二通之緣境。凡
二通既以眼耳二識相應慧爲體故。論其
地繋。是限初靜慮地不通上三禪地。若緣
二禪以上色聲之時。以上地爲境云事。更
不可疑之。其旨如一方之難勢。但於神境・
他心・宿住三通之例難者。定天眼耳無&T047368;。餘
四通唯善故。彼三通即與所依定相應。更不
分異地故。所無下地三通緣上地境之
義也。此二通與所依定。分善無&T047368;故。能依
在下地。所依在上地之謂有之豈無緣上
境之義哉。仍不足爲相例者歟
問。天眼・天耳二通者。爲唯限初禪繋。爲當
通上三禪繋可云耶 答。唯限初禪繋。不
通上三禪繋可云也 兩方。若限初禪繋
者。披今論文偈頌結五依四靜慮。長行云。
前之五通依四靜慮如文相者。天眼天
耳二通可通上三禪繋歟被得。例如神境
等三通之不限初禪繋。加之。勘餘處論文
云。有餘師言。上靜慮亦有無覆無&T047368;表業
若於上三靜慮。許有發表心之義者。何
於上靜慮。不許有眼耳二識之義哉 若
依之云爾者。生上三靜慮。起三識表心。皆
初靜慮攝。唯無覆無&T047368;者。餘處論判之所定
也。明知。天眼天耳二通者。唯限初禪繋云
事。如何
答。天眼天耳無&T047368;性攝。許此二體是眼耳識
相應慧故者。今論之定判。五識唯尋伺者。餘
處之偈頌也。而定品結下有尋伺中唯伺上
無。界品云。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
若在靜慮中間。無尋唯伺。若在第二靜慮以
上乃至有頂。無尋無伺天眼天耳二通唯
限初禪繋。不通上三禪繋云事。誰可疑之
哉。但於當處偈頌長行之説者。五通無間道
在四根本靜慮。除通障而是得之故云爾
也。或眼耳二通之所依根在四靜慮故云爾
也。是以正見今論文。上述天眼天耳無&T047368;
攝。此二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畢。下擧一箇
之問云。若爾。寧説依四靜慮答之云。
隨根説故亦無有失。謂所依止眼耳二根。
由四靜慮力所引起。則彼地攝故。依四地
通依根故。説依四言。或此依通無間道説。
通無間道依四地故何爲相違哉。次於
神境等三通之例難者。彼善性也。此無&T047368;也。
彼與靜慮識相應。此與五識相應。何足爲
相例哉。次於餘處論文者。彼既爲有餘師
之説。存生上靜慮起三識表心皆初靜慮
攝之正義之日。更不可依用之。況彼師之
説是餘論之意也。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釋
彼文云。此是雜心師釋
二乘聖者及異生所起神境等三通。同緣
現在三千界境可云耶 答。不同緣三千
界之境也 兩方。若不同緣之者。凡五通
是共凡之徳故。未必分二乘異生差異。設
雖神境等三通。何不同緣三千界之境哉
是以於二乘聖者所起宿住・死生之二通者。
同緣過未八萬劫事。更無遠近之不同
例可同 若依之云爾者。見今論文云。即
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廣狹諸聖不同。謂大
聲聞・麟喩・大覺。不極作意。如次能於一・
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化等自在作用。若極
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界
今此説。於聲聞・獨覺所起之三通者。悉可
有廣狹之不同被得。凡夫所起之三通。例
而可知者哉
答。此事難義之中之難義。不審之中之不審
也。仍年來之間思案之。未得其意。今驚此
疑始迴愚推云。於神境通有行住二門。亦
就行門有意勢・勝解・運身三通。意勢通唯
限佛故。今不論之。就餘二通。且運身之相
者。或運三肘半及四肘身。或運八射身。或
運十六射等之身。若陵百踰繕那之空。若
陵千踰繕那之空。若陵萬踰繕那等之空。豈
非極難之事哉。天眼見被障細遠色。天耳
聞被障細遠聲。其能取二根所取二境。皆悉
障礙有對法也。況根不往境不來。而隔四
寶金鐵之九山土石瓦礫之説。山等成無擁
之通體。誠是難思之至極也。而於二乘凡夫
之三人者。利鈍有階級。無知有厚薄。獨覺
最利根。無知是薄。神通最勝故。是遍三通於
三千界之間。聲聞其根稍鈍。無知深厚。神通
非勝故。是施三通於二千界之内。凡夫其機
至下。無知異深。神通最劣故。只起三通於一
千界之分。若爾以凡夫・聲聞・麟喩之通力。
配小千・中千・大千之世界。尤有其謂。更不
可疑之。是以惠暉法師之疏中云。現在鐵
圍山障隔故。凡夫二乘知境利但於宿住・
死生二通緣境之例難者。過去八萬劫未來
八萬劫之中無分在此在彼別別方處。亦
無立一劫二劫之時體故。二乘・凡夫同知
八萬劫事故。不論遠近不同也。故惠暉釋
中云。過未無山障隔故。凡夫・二乘同知八
重意云。神境等三通與宿住・死生二
通。行相遙異也。混而不可致難勢歟
重難云。凡以現在能測過未。以過未還知
現在者。三世實有之宗之所習也。而於現
在既有在此在彼之別。亦有前後相生之
理。設雖過未二世。何無二千三千等之不
同哉。何無一劫二劫等之差異哉。若爾。於
過未八萬劫之境分二乘凡夫等之通。准例
尤可足。仍於現在與過未可替三通與二
通哉。次惠暉法師之釋未足爲指南。云有
周匝一千界之鐵圍山。云有周匝二千界
之鐵圍山。云有周匝三千界之鐵圍山之
依憑。有宗所依經論之中有之耶。如何。若
無其證者。何可云鐵圍山障隔故。凡夫二
乘知境別哉。若以一四天下之中之第九
山云爾者。毎四天下有之。何可以之分
二乘凡夫之差異哉。加之。若鐵圍山能障
通力者。天眼天耳二通之勢用。不可越一
四下之分齊。何可有一・二・三千之不同哉。
若凡夫二乘之通力可限一・二・三千之分
齊者。設雖無彼鐵圍山。不可及二・三千・
無數之世界者哉。次於過未者。自本無方
處。何可論鐵圍山之有無哉。設雖於過未
有鐵圍山者。更不可障宿住・死生之二通
法。可説過未無山之由哉。抑云二乘凡夫
二通之所及之時。同以八萬劫爲窮極。云
彼三通之愜量之時。唯以一千界爲定限。
豈無其疑耶
答。於現在色法者。有作用故。衆&MT04800;衆集故。
有説山等之別。亦有在此在彼之別。於過
未色法者。無作用故。衆&MT04800;散故。無諸山等
之別。無在此在彼之別也。未知三世實有
之談故。致如此之難歟。若爾。於過未無
一千界二千界等之不同也。又於未來者。
總不可有前後不同。於過去法者。約現
在雖付前後之効。望法法之時。實無前後
不同也。此是法之外無時別體故也。重意
云。於過未法者。無作用故。不能假立時。
於現在法者。有作用故。得能假立方。有
宗之學者能能可審察之。次於惠暉之釋
者。誠有疑。然而大意無相違故。引而成之。
於文言者。宜助成之。所謂如緣現在境
之神境等三通。於周匝一千界。周匝二千
界。周匝三千界之鐵圍山者。宜如次凡夫・
聲聞・獨覺所起之神通。於其分齊施其作
用。不及二千・三千・無數世界爲言故云現
在鐵圍山障隔故。凡夫二乘知境別也。又
如緣過未境之宿住・死生二通。無於過未
八萬劫之間。有如鐵圍山之物之分時劫
之法故。凡夫二乘所起之通力。同遍八萬
劫。不出其解爲言故云過未無山障隔故。
凡夫二乘同知八萬也。全非謂現在有三
重鐵圍山。並隔凡夫二乘三通故。不及二
千・三千・無數。又非謂過未無三重鐵圍山
故。始凡夫二乘之通力是同。何來爲難勢
哉。但於三重鐵圍山之有無者。誠有疑。大
乘經之中。自有小鐵圍山大鐵圍山等云文
則准彼爲定凡夫二乘通力之分齊。暫成
有三重鐵圍山之旨歟。於小乘經之説者。
未勘得之。可尋之。退案之。乘迷盧七金
山。以立鐵圍山。若爾。於三千界分齊者。更
難建立之哉。爰知。只數居一風輪之上萬
億九山八海至一千。名之小千界。至十億
名之中千界。至萬億名之大千界被事。或
惠暉意。一四天下以輪圍爲邊際。小千・中
千・大千之邊際亦爾云義。存之故云爾。不
如依別誠證歟。次於過未者。八萬劫爲
窮極。於現在者。一千界爲愜量者。誠以不
辨其所以。又古不疑之。古不明者。仍只如
向壁。然而今驚此尋。乍憚成數寄之一義
者。三界中以有頂爲極。三千中以大梵爲
主。而凡聖倶生有頂。知一期八萬劫事。是
生得等慧力。更非通力。於下界者。以知八
萬劫事爲神通。異生之大梵緣領一千界。
是亦大梵生得果報力。全非神通力。於下
界者。以異生之知一千界事爲神通故。二
乘凡夫以同知八萬劫爲極。異生以唯知
一千界爲極也。重意云。八萬劫亘二乘凡
夫。一千界唯限凡夫也。誠有其所以者

尋云。凡夫通力遍一千界云事。有其證耶」
答。聲聞既不極作意之時。以一千界爲所
至。准知凡夫不極作意之時。不及一千界。
極作意之時。豈不及千世界哉。且以之爲
證矣
難云。梵補以下異生。設雖以一千界爲極。
二禪以上異生。以一千界爲極哉

問。於他心通宿住通境。有三千世界不同
可云耶 答。不可有此不同也 兩方。若
有三千世界不同者。凡論三千世界之不
同者。約現在色法之積集九山八海等之器
界。而他心通以心心所爲境。宿住通以過去
事爲境。於過去未來無表無色等之法。無
方處者。餘處論判之所定也。何於彼二通
之境。可論三千界之不同哉 若依之云爾
者。正見今論文云。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
用廣陝諸聖不同。謂大聲聞・麟喩・大覺不極
作意。如次能於一・二・三千諸世界境。起行
化等自在作用。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
三千・無數世界如此文者。於他心・宿住
二通之境。可有三千世界之不同如何」
答。於他心通宿住通之境。不可有三千世
界之不同云事。道理頗炳然也。其旨如一方
之難勢但於論文之起盡者。就神境・天眼・
天耳三通判爾也。全非約宿住・他心二通
云爾者哉。然而即此五通者是言總意別之
施設也。何爲難勢之端哉。或於他心・宿住
二通之根本者。緣心心所及過去法故。雖
無三千界之不同。彼加行位有緣自他色
法之義故云爾也。以何知者。上論文云。諸
有欲修他心通者。先審觀己身心相。由此
加行漸次得成成已不觀自心諸色。於他
心等能如實知光法師釋此文云。此即明
修他心通加行 又論云。諸有欲修宿住
通者。先自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此生
分位前前差別。至結生心。乃至憶知中有前
一念。名自宿住加行已成。爲憶念他加行
亦爾乃至從無色沒來生此者。依他相續初
起此通。所餘亦依自相續起光法師又釋
云。別明修宿住通加行
重難云。從他三千界沒生自三千界人。起
宿住通憶在他三千界之昔。此是可緣他
三千界之宿住通。從自三千界沒生自三
千界之人。起宿住通。憶在自三千界之昔。
此是可緣自三千界之宿住通。何於宿住
通境。無自界他界之不同哉
答。宿住通加行之初位。緣自相續他相續色
身等故。緣自三千界境可云也。若加行若
根本。設自相續設他相續。屬過去生者。更
不可論自界他界之不同。於過未法無方
處故也。不辨此理致強難之條。太不可

  先年於當時東南院被行當處倶舍三十
講之時。故賢乘擬講評定云。論文既云即
此五通於世界境等故。於宿住通境可
有三千界之不同云事勿論也。然二乘凡
夫之通力不及他三千界故。從他三千
界沒生自三千界之人。起宿住通憶在
他三千界之昔之義不可有也云云此義
頗不可也
問。麟喩獨覺得知麟喩獨覺心他心智可
云耶
  此事十二卷抄中已被&T047368;之畢。仍略之」
問。麟喩獨覺於十方世界中。有並出義可
云耶 答。雖古成不並出之義暫任今案
之旨。可存並出云義也 兩方。若有並出
之義者。麟喩獨覺是最上利根之人也。設雖
約十方世界。何可有並出之義哉。是以於
大覺世尊者。無並出之義相例可等。依
之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中云。麟角喩者
根極勝故。樂獨出故。當知如佛必無有二
並出世間 若依之云爾者。今論中述聲
聞・麟喩・佛二・三千・無數。他三千界非麟喩
之境界約十方世界之時。何可遮並出
之義哉。是
答。凡論三乘輪王等之並不並者。須據行
化等勢用之及不及也。彼於十方世界論
佛之並出不並出者。雖當部他部之諍。有宗
之意。立勿薄伽梵功能有礙。唯一世尊普
於十方能教化故之道理。遂成不並出之
義。此是無一切所有世界之非佛境界之故
也。准例思之。麟喩之勢用若及他三千界
者。宜自界他界合論談獨出之義。彼勢用若
不及他世界者。獨出之義可唯限自界。不
通餘界。而麟喩之行化既限自界不亘餘
界。自他兩界合論之時。豈無並出之義哉。
是以婆沙論中云。餘世界中。有麟喩獨覺出
世。無理遮故但於麟喩獨覺是最上利
根之人也云難者。於二乘凡夫之中者。雖
最上利根。對大覺世尊之時者。下中下二
根。何爲難勢之規模哉。次於光法師餘處
所引婆沙論文者。以三千世界比十方世
界。以麟喩獨覺類大覺世尊云爾也。明知。
麟喩之三千界與如來之十方界。相對云如
佛云事。若夫以十方比十方。以獨覺類
大覺者。十方與十方雖同。獨覺與大覺是
異也。於所例有一分不齊之過。豈得云如
佛哉。是以披餘處之論判。述輪王並出之
相。偈頌結一二三四州。逆次獨如佛。長行
云。如説如來。輪王亦爾是則以一四天
下類十方世界。以轉輪聖王比無上大覺。
以云如佛也。若如難勢者。雖云一二三四
州。輪王猶於十方世界獨出云義。可成之
歟。其理豈可爾哉
重難云。會前婆沙論文之旨。猶不順文相。
況見結文云。如舍利子。尚無並出。況麟角
喩勝彼多倍文意云。劣於麟喩之身子。
尚於無數世界而猶無出。況於勝於身子
之麟喩哉爲言或云。劣於麟喩之身子。三千
界而獨出。勝於身子之麟喩。於十方界而
獨出爲言若爾。麟喩獨覺於十方無量之世
界不並出云事。一段之論文實分明也。何
只妄設會通哉。次重披光法師餘處解釋
云。又婆沙九十九云。問。佛得緣佛他心智
不。有説。不得。所以者何。無二如來倶出世
故。復有説者。得。此説能緣不説現起。問。
獨覺得緣獨覺他心智不。答。麟角喩者。准
佛應知。又一説云。有作是説。麟角喩獨覺
亦定得緣麟喩獨覺他心智。亦説能緣亦
説現起。餘世界中有麟角喩獨覺出世。無
理遮故。雖有二説。然無評家。前説不言
有説。且以前説爲正。又同婆沙前文
法師於麟喩他心智之二説。判正不之時。云
前説爲正。而前師不云他三千界同獨覺出
世。後師云他三千界同獨覺出世。明知。於
十方世界麟喩不並出云師。是正非邪。並
出云師。是邪非正云事。若爾。今義意既同
第二師之説。豈不違光法師之正不哉。又
以此師之説爲證。彌不足信用者歟。況
又同婆沙前文云。結釋無諍指同麟角喩
者。根極勝故。樂獨出故。當知如佛必無
有二並出世間之文明知。今前師之説
與前婆沙文。其意是同云事。會前文。約一
大三千界論無並出之義之旨成之。彌以
違光法師之定判。加之婆沙抄中釋上婆沙
文云○麟角獨覺亦有二説。前説爲勝。在
他界中亦無獨覺故○其意全同光法師
之解釋。如何
答。於如舍利子尚無並出。況麟角喩勝彼
多倍之文加二料簡以爲難勢。太不可然。
先就初之料簡。身子雖利根。約三乘之時。
是聲聞也。則是下根也。故云其起行化等
者。纔滿二千界不及三千界。以此分齊爭
於無數世界獨出云義。可成之哉頗不足
言之難勢之歟。就後料簡。今擧劣之身子
以況勝之麟喩也。而論身子與麟喩之勝
劣。身子於二千界得自在。麟喩於三千界
得自在。其勝劣只是一千界増減之分齊也。
何乍成身子一三千界中獨出之義。至麟喩
忽與佛同。於無數世界獨出之義可成之
哉。論如來與麟喩之不同者。螢燭與日光
尚足相對。迷盧與芥子可及&MT02380;量。大覺與
獨覺更非所敵。況尚之字與況之字。於一
界之間顯二千三千之差異文意云。於二
千界得自在之身子。尚三千界中不並出。
況於三千界得自在之麟喩。此界中得並
出哉爲言故尚・況之二字。就今文尤爲肝要。
而後料簡中。不用彼二字。頗爲無念者歟。
次於麟喩他心智二説之正不者。凡他三千
界非麟喩之境故。設雖於他三千界有麟
喩出世。他心智加行不可緣彼故。不可起
知麟喩心之他心智云事必然也。故初師
意。或云總不得之。或云雖得而不現起。
是正義非不正義。後師意。於決定不起之
智品。云亦説能緣亦説現起故。是不正義
非正義也。若爾。光法師之正不尤殊勝也。
會通之趣何可致相違哉。就中全非簡他
三千界有麟喩出世云義。何不得引彼爲
今義之證哉。又初師更不云他三千界無
麟喩出世之義。何爲違文哉。次婆沙抄之
釋。准前可會之也
尋云。婆沙抄上文云。問。佛得緣佛他心智
不。有説。不得。無二如來倶出世故。有説。
得緣。此説能緣不説現起。雖無評家。前
説爲善光法師意同此釋耶
答。光法師意不同彼也
難云。於獨覺之二説判正不者。是同也。今
何異哉
答。獨覺之初師中含云不得與云得而不
起之二師之義故。云准佛應知故。是正義
也。後師云亦説能緣亦説現起故。是不正
義也。而開獨覺之初師意。顯如來之二師
説故。述如來他心智之二師倶是正義也。
然無評文故。光法師不判正不示倶正之
旨。爰淨達法師不辨深致。無左右判正不。
恐不足爲指南矣
又難云。婆沙論中。於有頂無上緣惑。無上
地。有説。有上緣惑。説能緣不説現起云云
取意
然評家破第二師准例思之。今云得而
不起之第二師。豈非不正義哉。若爾。淨達
師之正不。尤有其謂。如何
答。於功徳者。未來藏中雖有過恒沙之法
體。不串習之故。或云不得之。或云不起
之。皆有其謂。於惑品生。無始以來極串習
之法故。無乍有不得之。無乍有不起之。
而第二師於煩惱説能緣不説現起之旨
存之故。評家破之也。染淨之廢立粗必一
准。混而不可難之。此是相承之實義也 後
學敢云可忽諸矣
  此事第十二卷抄中雖被&T047368;之。今存別
義之間。故錄之
問。二乘聖者及異生。於離染時。得未曾得
五通可云耶
答。二乘聖者得之。異生不定也。可云歟
兩方。若得之者。凡五通是難起難得功徳
故。別除通障所起得之也。何於離染時
可輒得未曾得之類哉。是以正見偈頌之
文云。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若依之
爾者。二乘異生之種類分萬差。未曾修習
之五通非一准。設雖離染時。豈無得之義
哉。依之廣勘性相之決判。可得之歟被得。
如何
答。次第證之人斷欲界煩惱之第九解脱。
得不還果之時。兼得未曾得五通可云
也。若不爾者。聖者之乍斷欲界煩惱。可不
成自乘所得五通。寧得有是處哉。若唯還
得異生所得之五通者。彼是可無始所受之
五通。何可云自乘所得哉。例如離欲者第
十六心得無漏他心智。又二乘聖者初盡智
位必可得無學所得之五通。豈非未曾得
之類哉。若不爾者。亦無有是處。准前可
思之。以何知者。餘卷偈頌中。或結無學初
刹那。修九或修十。鈍利根別故。或云。無學
鈍利根。定成九成十若猶殘疑者。於無
學初念。寧可得他心智哉。何況無諍願智
四無礙解等。之爲極難思議之功徳。猶於
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之聖者者。初盡
智位得之。況爲共凡徳之五通。設雖未曾
得之類。何不云金剛心無間得之哉。又於
異生中後有菩薩。在菩提樹下著金剛座
上。預以六行智之觀門斷下八地之煩惱
之時。至欲界第九解脱道。豈不得未曾得
之五通哉。若不爾者。更無有是處。亦准前
可思之。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三乘聖
者。後有異生。通得曾得未曾得者。所餘異生
唯得曾得但於五通是難起難得之功
徳也云難者。二乘既爲斷惑證果之聖人。異
生亦爲三祇百劫極滿之大士。何以得之爲
難哉。故於離染時兼得未曾得五通也。次
於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之頌文者。是
大綱之説。非盡理之談。所以然者。雖未曾
得之類。離染時亦得之。雖曾得之類。現起
必依加行故。故如是五通。若有殊勝勢用
猛利未曾得者。由加行得。若過去世已曾
串習無殊勝勢用。及未來世是彼種類。由離
染得。二乘異生隨其所應。若加行得。若離
染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未曾得之離染
得。雖不見今文。准上可思之
問。凡夫二乘起曾得五通現前時。用加行
可云耶 答。可用加行也 兩方。若用加
行者。凡起五通之時。用加行者。爲引起
無間道令斷通障也。而曾得之通先已得
之故。不可有除通障之義。寧可有用加
行之義哉。若夫強成起曾得通之時用加
行之旨者。與未曾得何差異可有之哉。是
以於大覺世尊者。初盡智時。得一切功徳
故。後時起之時。不用加行釋。相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解釋之中云。二乘異生
隨其所應。若加行得。若離染得。若起現前。
皆由加行 如此文者。設雖起曾得通
現前之時。可用加行被得。如何
答。凡夫二乘起曾得五通耶否事。未治定
者歟。然者無左右起之云事。如何。然而准
佛世尊。及例後有菩薩之解之。餘異生暫
成二乘異生起之云義者。必借加行起之
云義。可存之也。所以然者。如來爲上根之
上。酬三祇百劫之修因。於一切功徳得自
在故。初盡智時悉得之。更無所不得。無
所不得故。正起之時。全不借加行。彼餘
異生所得唯限曾得。不通未曾得故。唯起
曾得不起未曾得。雖然是薄地底下之類
故。總不得功徳自在故。正起之時。必
用加行也。得與起相望之時。得是易。起是
難故也。二乘雖或是中根或是下根。由三生
六十四生百劫之修因。不限曾得。兼得未
曾得也。是猶不得功徳自在故。正起之時。
不限未曾得之類。於曾得之通亦用加行
也。通餘異生可思之。後有異生在樹下
離欲惑之後。起五通耶不起耶事。亦未
治定。假令起之者。曾得耶未曾得耶事。亦
未治。設雖起曾得之通。准二乘及餘異
生。必可起加行也。於諸功徳不借加行
者。就果位論之。故光法師上標二乘異生。
下結若起現前皆由加行。其旨實炳然也。如
此成之時。難勢自被遮畢。但於起曾得之
時用加行者。與未曾得可有何差異哉云
難者。未曾得之通是勝品也。曾得之通是劣
也。設雖同用加行。何可其不同哉
尋云。光法師今解釋中。述若加行得。若離染
得。若起現前。皆由加行之釋之起盡。未得
其意。若以加行得名加行者。宜招繁重
過。若以離染得名加行者。名言既相違。如

答。於此文可有多料簡。一以若加行得若
離染得之句屬上二乘異生隨其所應之文
故。無相違也。二以今句屬下若起現前皆
由加行之文。其所以者。若加行得者。云若未
曾得之意也。若離染得者。云若是曾得之
意也。如云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得。何招
疑哉。三上云若加行得若離染得者。是約
得以論。下云若起現前皆由加行者。是約
起以談。何爲相違哉。重意云。設雖加行得
之通。設雖離染得之通。正起之時。必由加
爲言
問。今論意。宿住通唯限法念住可云耶
答。可通四念住也 兩方。若限法念住者。
正見今論文。偈頌結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
四。長行云。宿住漏盡四念住攝。通緣五蘊一
切境故宿住通不限法念住。廣通四念
住云事。今論文實分明也。若依之爾者。光
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云。念住者。唯是雜緣法
念住。尊者妙音作如是説。通四念住。如契
經説。我念過去受樂受苦。既知樂苦。即是
受念住。評曰。應作是説。念過去世諸樂苦
具。名受樂苦。非但緣受。故彼非證。然宿
住隨念智。總觀前生分位差別唯是雜緣法
念住攝 設雖今論意。何可違婆沙之評
家哉。加之。披正理論説云。而實宿住法念
住攝。雖契經説。念曾領受苦樂等事。是憶
前生樂等受所領衆具。即是雜緣法念住攝
如何
答。凡於宿住之事。可有總別不同。其中若
總緣自他分位等之時。設雖隨應是雜緣
法念住攝。若別緣五根五境無表色等者。是
身念住。若緣五受三受等者。是可受念住。
若緣五識六識等者。是可心念住。若緣自
餘心品及不相應行者。是可法念住。寧可
云不通四念通哉。若無宿住通緣別法之
義者。不得願智之無學聖者。及離欲之凡
聖。終可不得知過去別事。豈可爾哉。世親
論主深得此意。判宿住漏盡四念住攝。通緣
五蘊一切境故歟。何況以無學所得之宿住
通。名宿住智證明。治過去際之愚定知。
無學聖者緣過去總別二事云事。若夫緣總
不緣別者。設雖知總事。不知別事。如何
得治過去之愚哉。若不得治過去之愚
者。爭可得三明具足之稱哉。第五二六明。
治三際愚故之偈頌。頗炳然者哉。則苻念
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之今頌。彌以爲四念
住之龜鏡。但於婆沙評家之説者。尤爲違
文。然而光法師既不作和會之釋。直述我
以理爲正非以婆沙評家爲量。雖同妙
音亦無有過。經分明故。不應異釋。學者
何可致劬勞。次於正理論之文者。正理論
師故ラニ違此論者。出光法師處處之解釋。何
以違彼論爲痛哉。況既不以違婆沙之評
家爲苦。寧可勞正理之文。何況倶舍師亦
救之云。我許宿住亦有別緣故通四念
彌以非難矣
重難云。見上論文。述宿住隨念智力之時。
偈頌・長行之中。同不云通四念住。還知。是
顯限法念住之旨云事。依之。光法師釋彼
文之時。引婆沙論○宿住隨念智力唯法念
住○之文畢云。○宿住隨念智力。通緣過去
五蘊爲境。亦唯法念住○明知。今論意
同婆沙之評家。亦存唯法念住之義云事。
若爾。光法師釋今文之時。尤可作和會之
釋。何無左右可設論意各別之釋哉。次正
理論意既同婆沙之評家。何可以故違此
論之意會之哉。次光法師今解釋之中云。經
分明故還知。今論意不存理云事。若爾。
我以理爲正之釋。豈不招相違哉
答。於明處非處等十力之上論文者。偈
頌・長行倶述十智與依地及依身等之相。
未致念住等之細釋。隨而光法師向彼文
之時。牒釋述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
部男佛身之三句偈頌之長行云。已辨自性
至男子佛身者。釋第七・第八・第九句。第八
宿住隨念智力。第九死生智力。五通性故。依
四本定。餘八通依十一地。俗智寬故。依身
可知光法師釋此文之時。全不云唯法念
住。何可疑論文疑解釋哉。次引婆沙加
自釋者。論文之解別爲顯才學勘餘論之
説也。故次下云。又約念住分別者。如婆沙
三十四云。念住者○宿住隨念智唯法念住
○解云○宿住隨念智力。通緣過去五蘊爲
境。亦唯法念住○既向婆沙論判亦唯法
念住。故更非相違。次今就他心三餘四之偈
頌。並宿住漏盡四念住攝之長行。不作和
會之釋者。婆沙既上擧云限法念住。云通
四念住之二師之異説畢。下述評曰。應作
是説。念過去世乃至然宿住隨念智總觀。若
生分位差別。唯是雜緣法念住攝。故今論云
通四念住之文分明也。婆沙云限法念住
之旨必然也。誰敢得融會哉。若爾。今論前
後更不致相違。婆沙首尾亦能苻合。光法師
釋分兩論之所説。唯作論意各別之釋。實足
爲指南者歟。次經分明故者。理之上設證。
彌成通四念住之義也。何可還難我以理
爲正之釋哉
又難云。就十力之解釋。疑難猶不開。所謂
明十力之論文中。雖明十智門・依地門・依
身門・名力之所以等之諸義。未明念住門
之相。故引婆沙釋加之故云。又約念住
分別者。如婆沙三十四云等又之言・如之
言。其旨頗炳然也。若欲別顯婆沙意者。尤
可云若依婆沙等歟。既不爾。明知。引彼
論於此論故爾也云事。就中又約念住分
別者者。釋此論。如婆沙三十四云等者。讓
此論意於婆沙論也。如何
答。此難尤可然。若強會之者。又者顯別題
目故爾也。不云亦而云又。其意在斯。如者
是指事之如。非譬喩之如。可思之
問。神境通者。唯限善性可云耶 答。雖有
所可思。限善性可云也 兩方。若限善
住者。凡於通果無&T047368;意識五識相分之中。意
識通果者變化心發業心是也。其化事發業
之二類。既爲神境通之所攝。是以見下頌
文云。神體謂等持。境二謂行化乃至能化心
十四。定果二至五。如所依定得。從淨自生
二。化事由自地。語通由自下若爾。神境
通不限善性。亦通無&T047368;云事。文理實分明
也。若依之爾者。今論頌中。致六通之三性
分別云。天眼耳無&T047368;。餘四通唯善如此文
者。唯限善性。不通無&T047368;如何
答。於神境通。可有根本眷屬之二類也。其
根本者。正緣行化二事以爲境之定中之
慧。可是被云餘四通唯善之隨一之通故。
其眷屬者。從彼定已後所起之變化心。從
彼定已後所起之發業心。可是被云神境
通果能變化心力能化生一切化事乃至化所
發言通由自下。謂欲初定化所發言。此言必
由自地心起。上地起語由初定心之通故。
若爾。約根本神境通判三性之時。云善性。
約眷屬神境通判三性之時。云無&T047368;也。然
今云餘四通唯善者。以根本攝四通中。以
所云爾也。全非遮神境通之稱亘眷屬之
邊。例如於死生智通。有根本眷屬之不同。
其根本唯緣現在緣色處。而是無&T047368;。其眷
屬者緣未來緣色處・聲處・法處等。而是善
性也。彼根本是天眼通。彼眷屬是根本之流
類也。故光法師釋云。謂天眼通於現在世。
見有情類死此生彼。其死生智復知有情
死此生彼。流類相似故由彼引。是彼眷屬。
名天眼通。如變化心是神境智證通攝。彼通
能作運身等用。彼變化身・能變化事。流類相
似故。在彼攝。若説天眼通名死生智。從果
爲名。若説死生智名天眼通。就因爲名
如此得意之時兩方之難勢還爲講答之誠
證。仍不及設會通
重難云。天眼天耳二通亦神境通之果也。何
不名神境通哉。若不以眼耳二通名神
境者。化事發業二通。亦不可得神境通之
名。如何
答。光法師釋此事云。餘通雖亦依定。此通
相顯。偏標神名
問。頌文云。天眼耳無&T047368;爾者。異熟等諸無
&T047368;中。何可云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是通果
&T047368;付之。凡天眼天耳者。其體是通也。
何可立通果之稱哉。既非通果。寧可得無
&T047368;之名哉。是以披光法師餘處定判。述雜
心論意云。天眼天耳是威儀無&T047368;何況勘
寶法師處處解釋或問。生上三定起下眼
耳二通。是何無&T047368;。答。應言四無&T047368;心攝心
不盡。借識之類非四攝也。或問。既四無&T047368;
攝無&T047368;心不盡。未知借識是何無&T047368;。答。此
借識心是自性無&T047368;。若爾者。是通果無&T047368;
解釋。非只背道理。亦似違論家定判及自
他之兩釋。如何
答。凡天眼天耳二識無擁遠見遠聞故名通。
然以定爲因而生故名果。通即果故名通
果。此通果非善・染故無&T047368;也。豈非通果無
&T047368;哉。故光法師釋云。問。既是無&T047368;。四無&T047368;
中是何無&T047368;。解云。是通果無&T047368;。問。既天眼
耳相應慧名通。如何名通果。解云。即通名
果故名通果。無擁故名通。從定生名果
其旨明鏡也。何足爲疑哉。如此成之時。難
勢亦被遮畢。但於光法師餘處之定判者。
古徳惡得雜心論意故。擧彼邪義述雜心
論主達磨多羅造對法藏中説。天眼天耳是
威儀無&T047368;。更非爲自義云爾也。故至下引
彼論廣心相生之説備證據。以破古徳之
若夫約雜心論意者。光法師如何可破
之哉。何況光法師餘處解釋中。述彼論意
云。雜心説。異生性應知即是非得少分。如
變化心是通果少分。雜心略擧一邊。非爲
盡理誰可疑之哉。次於寶法師之解釋
者。雖有學者之異義。暫成一義意者。彼師
意。有四無&T047368;心外別有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之
義之曰。爲證彼義所判爾也。其猶不云
二通正是自性無&T047368;。汎借起二識是自性無
&T047368;之旨顯之也。是以勘寶法師處處解釋或
釋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爲所緣境。
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三心唯是意識之
論文七云此説通果心唯意識。據化心説
若不許五識通果者寧可會據化心説
哉。或引正理論。若生第二靜慮以上。起初
靜慮三識身時。諸有未離自地染者。彼從
自地善無&T047368;作意無間三識現前。三識無間
還生自地三種作意。諸有已離自地染者。
除染作意唯善無&T047368;作意無間三識現前。三
識無間亦唯起此二種作意之文者。准此
諸識非通果也上三靜慮所起眼耳身三識
中。可有通果無&T047368;之旨。還自被知者歟。抑
寶法師作如此解釋者。爲顯汎借起耳識
之爲自性無&T047368;也。故或述應言四無&T047368;
攝心不盡借識之類非四攝也。耳識非威
儀。上地無工巧。變化唯應識故。或云。此借
識身是自性無&T047368;。耳識非威儀。非威儀無
&T047368;。上地無工巧。非工巧無&T047368;。變化唯在意。
非變化無&T047368;。異熟非異地起。非異熟無&T047368;
以此故知。唯是自性汎借起眼識猶非自
性無&T047368;。況於定所生眼耳二識哉。明知。二
禪以上所起眼耳二通是通果無&T047368;云事。准
知。欲界初靜慮所起二通亦爾也。不可有
相違
  此事二卷抄中委細旨已被&T047368;之了。仍綱
概注之。論義之作樣與上不同也。後學
能可思合之
問。依身在初靜慮所起天眼天耳二通。通
善可云耶 答。不可通善也 兩方。若通
善者。凡天眼天耳無&T047368;性攝。許此二體是眼
耳識相應慧故者。今論之定判也 設雖依身
在初靜慮所起之二通。何可有通善之義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解釋之中。述二通
三性分別之相云。言非善者。五識是生得
善者。不得異地起故准今此釋。於依身
在上地所起之二通者。設雖限無&T047368;。依
身在自地所起之二通。可通善歟被得。依
之勘品類足論之説問通云何。答謂善慧。
若夫眼耳二通終不通善者。何可總答。謂
善慧哉。其善慧二通者。則在自地所起之
眼耳二通云事炳然也。如何
答。凡天眼天耳二通。唯限無&T047368;。不通善性
者。有宗一家之性相。諸論一同之定判也。何
可假及問端哉。是以披今論餘處之文。偈
頌結無&T047368;得倶起。除二通變化。長行云。謂
眼耳通慧及能變化心。勢力強故。加行差別
所成辨故。雖是無覆無&T047368;性攝。而有前後
及倶起得。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
亦許爾當處偈頌結天眼耳無&T047368;。餘四通
唯善。長行云。天眼天耳無&T047368;性攝。許此二體
是眼耳識相應慧故婆沙・雜心・正理・顯宗
等之説。更不及異端。仍不引之。依之光
法師今解釋之中。牒釋今論文云。此六通中
至相應慧故者。此下釋後兩句。三性分別。
眼耳二通是無&T047368;性。許是二識相應慧故
寶師・神泰・圓暉法師等之解釋。亦不設異
釋。故不引之。設雖依身在初靜慮所起之
二通。若有通善之義者。諸論中何不明其
相哉。諸師釋何不述其義哉。但於光法師
五識是生得善不得異地故之解釋者。尤
有深意。所謂於初靜慮所繋之眼耳二通。
有上地所起與自地所起之二類。其中爲
顯上地所起二通之限無&T047368;之所以。述五
識是生得善。不得異地起故。爲顯自地所
起二通之限無&T047368;之所以。云或色界生得善
不能生定心。以後二通唯定相生故
旨思而可知。若爾。光法師既顯於上地自
地所起之二通。倶限無&T047368;不通善性之旨。
何可及疑哉。就中五識是生得善。不得異
地相起故者。顯土地所起二通之限無&T047368;
旨。何以之爲難。可成自地所起二通通善
之義哉。況上已云眼耳二通是無&T047368;性等畢
有此釋。何爲疑之端哉。次於品類足論之
説者。論中正會之云。彼據多分或就勝説
文意顯也。然光法師就此文作多釋。恐
繁略之。後學必悉之
重難云。光法師或色界生得善不能生定
心等云。未盡理。若初靜慮生得善眼耳二
通之攝者。宜與自地定相生。其色界生得
善不與定相生者。約汎爾生得善云爾也。
更不可遮二通所攝生得善之與定相生之
義。例如光法師餘處解釋中。答○若説成
下。即不應言生上三定眼識現起方言得
識。若不成下。與彼化心同是通果同是無
&T047368;。何故成下化心不成二通之問。作三
釋之中。初釋意云。解云。生上三定成下二
通。是通果故。如成化心。論不説成。據汎
借説。則禪那院珍海已講明眼抄中。成依
雜心論意天眼天耳二通是威儀無&T047368;云義
之時。會通果無&T047368;與定相生。威儀無&T047368;
與定相生。二通若威儀無&T047368;者。不可與定
相生云難云。威儀心不與定相生者。據汎
爾起威儀心而作説。若存以二通爲威儀
&T047368;之義者。宜存威儀心與定相生云義。
例如光法師第二卷疏中。成生上三靜慮
所起之二通。有三世得之旨之時。會論中
不云生上三靜慮成下二通云。論不説
成。據汎借説云云
取意
如何
答。生得善者。生便得故之法也。眼耳二通者。
加行所得之法。或離染所得之法也。三得既
各別也。混而不可生疑。但於光法師論不
説成。據汎借説之釋之例難者。生上三靜
慮所起之眼耳二識者。若汎借起若定生。同
五識所攝也。同初禪所繋也。同無覆無&T047368;也。
其體宜混亂。然欲分其差異之時。尤約汎
借起與定所生可顯其相。而汎借起之類
是劣故。不可有前後二得。定所生之類是
勝故。須可有前後二得也。爲顯此意。會論
中不云以前後二得成下眼耳二識之日。
述論不説成。據汎借説。尤有其謂。何以
之爲例。則可成初靜慮所起之二通通善
云義哉 次於珍海已講。依雜心論意。天
眼天耳二通是威儀無&T047368;云義成之時。引論
不説成。據汎借説之釋云例難者。此事
爲面白之題目。仍末學之所依憑也。然而
雜心論意。以二通爲威儀無&T047368;云事是大
之謬也。仍所被思寄雖爲珍重。根本之義
既非正。所例何爲指南哉
問。正理論意。天眼天耳二通。以眼耳二識相
應慧爲體可云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
論中。以意識相應勝無&T047368;慧爲體 付之
既云眼耳二通。何可關意識相應慧哉。是
以今論中云。天眼天耳無&T047368;性攝。許此二體
是眼耳識相應慧故設雖正理論意。何不
有此等之文理哉。何況意識相應勝無&T047368;
慧。不能遠見遠聞。寧可得通果之稱哉。
加之。二通是禪定所生法也。若從勝無&T047368;
慧而生者。更不可云通果無&T047368;。豈不背諸
論一同之説哉。抑爲見色聞聲乍起禪定。
不引發眼耳二識令現起意識相應慧。有
何深由耶
答。凡以六通爲解脱道攝者。有宗一家之
性相。諸論一同之定判也。故正理・顯宗兩論
中。無改今論解脱道慧攝之頌文。故知。衆
賢論師意。天眼天耳二通爲解脱道攝云義。
存之云事。而得果練根等解脱道。是意識非
五識。設雖六通解脱道。何可有通五識之
義哉之道理立之。然存通果無&T047368;之義故。
無間道無間建立意識相應勝無&T047368;慧。以爲
解脱道。則以之爲正通體。從此引起眼耳
二根及彼二識。遠見遠聞爲言故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中。破今論天眼天耳無&T047368;性攝。許此
二體是眼耳識相應慧故之説云。此釋不
然。六通皆是解脱道攝。眼耳二識是解脱道。
理不成故。應作是説。四靜慮中。有定相應
勝無&T047368;慧。能引自地勝大種果。此慧現前。便
引自地天眼天耳令現在前。爲所依根。發
眼耳識故。眼耳二識相應慧非通。倶可説
言是通所引光法師釋此文云。正理論
意。六通解脱皆是意識。眼耳二識是五識攝。
非解脱道。應作是説。四靜慮中。從淨定起
有勝無&T047368;慧。與淨定相隣出入。名定相應。
淨定爲無間道。意地勝無&T047368;慧爲解脱道。即
二通自性能引自地勝大種果造天眼天耳。
爲所依根發眼耳識。故眼耳二識相應慧非
通。但可説言是通所引。意地勝無&T047368;慧。體
非眼耳。能引天眼天耳。從果爲名。故名天
眼天耳通。二識相應慧。體非是通。而言通
者。通所引故。從因爲名。言通果者。若眼
耳二識相應慧。果非通。言通果者。通之果
故。從因爲名。依主釋也。若意地勝無&T047368;慧。
是通非果。或亦是果。定所引故名果無擁
故名通。即通名果。持業釋也論判解釋。立
理兼會難故。今之疑皆悉被遮畢
重難云。光法師解釋中。述倶舍師救云。本
起二通。爲遠見聞。得遠見聞。即顯無障。眼
耳二識名解脱道。何理能遮。如他心通等解
脱道中知他心等。斷惑解脱可唯意識。無擁
解脱。何妨通五。若説意地勝無&T047368;慧名爲
通體。能見聞耶。若不見聞然名通者。起通
何用。若謂引大種及引眼耳。本起二通。
欲遠見聞。非引大種等。又復自有勝善定
引。何須無&T047368;劣慧引耶。又彼所言有定相
應勝無&T047368;慧。何處有定是無&T047368;耶。而言相
應。若謂別有勝無&T047368;慧與定前後出入相
順。名定相應。應言相順。何謂相應。此即言
失。又諸經論皆言天眼天耳二通。不言意
識勝無&T047368;慧名爲通體。非但與理相違。亦
無文可證。由此理敎。二識相應慧定是通
體。言通果者。定所引故名果。無擁故名通。
即通名果。持業釋也安慧菩薩能通難還
加破。衆賢論師如何亦可加難設釋哉

尋云。衆賢論師意。天眼天耳二根定無間歟。
勝無&T047368;慧倶生歟 答。任今文相。幷准恒同
分無闕之道理者。彼無&T047368;慧與眼耳二識倶
生可云也
  此尋者。第三卷抄中成之畢。仍略之
又尋云。光法師釋云。或同正理。無勞異釋
爾者。今論意。許以彼勝無&T047368;慧爲二通
體云義歟

問。當處付説三明相。且於六通中。以何通
爲死生智明體判耶 進云。頌文判第五二
六明。以天眼通爲其體付之。凡天眼通
唯緣色處不緣聲等。唯緣現在不緣未
來。而死生智通廣緣三業亦緣未來。二通
之行相遙異也何以天眼通爲死生智通之
體可云哉
答。凡死生智明者。是天眼通之眷屬。非天眼
通之當體。所謂先起天眼通觀見五趣有情
等。然後起死生智通緣當來三業等事也。
故論中問。若爾。何緣説死生智知有情類
由現身中成身語意識惡行等。答。非天眼
通能知此事。有別勝智是通眷屬。依聖身
起。能如是知。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
立死生智名。光法師釋答文云。非天眼通
能知語意。以天眼但知色處。有別勝智是
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此眷屬智是
天眼通力所引故。所以與通合立死生智名。
問。何故死生智是天眼通所引眷屬。答解云。
謂天眼通於現在世。見有情類死此生彼。
其死生智復知有情死此生彼。流類相似
故。由彼引。是彼眷屬名天眼通。如變化心
是神境智證通攝。彼通能作運身等用。彼變
化心・能變化事。流類相似故在彼攝。若説
天眼通名死生智。從果爲名。説死生智名
天眼通。就因爲名。問。若説死生智名天眼
通。何故婆沙七十六云死生智觀未來事。解
云。彼據眷屬。對宿住説言觀未來。又問。
若死生智能緣未來。何故婆沙三十云死生
智力。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
緣未來。若不生法緣三世。解云。彼據根本
不言緣未來。或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緣
未來。二緣現在。此據緣現在。又問。若死生
智通緣三業。何故婆沙三十云死生智力緣
色處。解云。彼據根本言緣色處。若據眷
屬。通緣三業。或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緣色
處。二緣三業。彼據緣色處説論長行既
會偈頌。光法師亦致問答。其旨已委悉也。
不可及學者之劬勞者歟
尋云。通緣三業者。爲總依。爲當別緣歟」
答。可有二意。初後別故。可思之
問。死生智明。善・無&T047368;二性中。何可云耶
答。可云善性也 兩方。若善性者。偈頌中
結第五二六明。死生明以天眼通爲其體
而天眼通既爲無&T047368;性。死生智寧可善性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云。
十力唯善定知。死生智力非無&T047368;云事。十
力之中。死生智力既爲善性。三明之中。死生
智明其義可同。如何
答。死生智明是善性非無&T047368;云事。更不可
疑之。其旨如一方之難勢。重見光法師之
解釋云。彼據眷屬説死生智力唯是善性。
若據根本。天眼通説唯是無&T047368;。若據現起
緣境寬狹。應知天眼通狹唯緣現在色處。
死生智寬緣五蘊或緣現在或緣未來
但於偈頌文者。主伴因果合立故爾也。若離
論之者。宜云天眼通是無&T047368;。死生智是善
性也。故論長行中云。與通合立死生智名
以此論文合光法師釋可思之。不可有
相違
尋云。光法師何故論善・無&T047368;差異之時。兼
明緣境寬狹耶
答。天眼通限五識故。唯緣現在。死生智限
意識故。通緣現未。又天眼通限眼識故。唯
緣色處。死生智限意識故。廣緣五蘊之義。
顯之也。此則還成天眼通是無&T047368;死生智是
善性之不同也
問。光法師解釋中。付明天眼通與死生智
差別相。且死生智明唯緣未來可云耶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唯緣未來者。光
法師解釋中。有緣現在之義 若依之爾
者。正見論文云。死生智通治後際愚
知。唯緣未來云事。若夫強有緣現在之義
者。與漏盡智明。何差異可有之哉。何況於
天眼通亦似致混亂以何可分主伴因果
之不同哉
答。天眼通與死生智相對論緣境不同之
時。於死生智緣境。可有二意也。所謂死
生智是意識改。或唯緣未來之類有之。或
通緣現未之類有之。其唯緣未來之類者。
於現在境者。根本天眼通已緣之故。眷屬
死生智不重緣之故。彼所不緣今始緣之
由。尤有其謂者歟。其通緣現未之類者。此
眷屬通乘彼根本通而起之故。初念能緣天
眼通所緣境流類故。唯緣現在境。後念任
所樂故。兼緣未來也。豈不爾哉。例如死
生智中。有唯緣色處。通緣三業之二類也。
故光法師解釋中云。又問。若死生智能緣未
來。何故婆沙三十云死生智力。過去緣過
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若不生
法緣三世。解云。彼據根本不言緣未來。
或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緣未來。二緣現在。
此據緣現在。問。若死生智通緣三業。何故
婆沙三十云死生智力緣色處。解云。彼據
根本言緣色處。若據眷屬。通緣三業。或
據眷屬。眷屬有二。一緣色處。二緣三業。彼
據緣色處説。如此成之時。兩方之疑難還
爲二義之潤色。何爲相違哉。但於若緣現
在者。可違死生智明治後際愚之論文云
難者。設雖緣現在。何無治後際之義哉。
例如不淨觀緣現在而伏未來煩惱是不
現前也。況緣現在者。爲緣未來之方便。
何爲難勢之端哉。次於與漏盡通可相濫
云難者。緣現在之功徳是多。何可必致混
亂哉。況漏盡智明以六智或十智爲體。死
生智明唯以俗智爲體。何可爲疑哉
尋云。死生智緣色處者。限身表業歟。通非
業色處歟

又尋云。死生智緣三業者。唯限三業歟。通
業倶有法及餘非業諸法歟

問。論文云。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
死生智明爾者。爲天眼通無間起死生智。
爲當餘心間隔可云耶 答 兩方。若無間
起之者。天眼通是無&T047368;也。死生智是善性也。
天眼通在五識。死生智在意識。天眼通緣
現在。死生智緣未來。天眼通緣色處。死生
智緣三業。既三性六識三世六境是別也。何
可有天眼通無間起死生智之義哉。尤可
云餘心間隔哉。例如天眼通無間不起宿
住通也。加之。變化通果心無間不起發業
通果心相例可同。是以論中述通果心必
與定心相生之義云。如從門入還從門出
若夫天眼通無間起死生智者。豈不違此
等文理哉 若依之爾者。以死生智爲天
眼通之眷屬者。今論疏之所定也。定知。天
眼通無間起死生智云事。若非無間相生
者。寧可有爲主伴之義哉
答。驚今疑案此事。雖未審定。暫可致天
眼通無間起死生智云義也。所謂論疏中。
同以天眼通爲主爲因。以死生智爲伴
爲果。亦合立死生智名。明知。彼此相生故
爾也云事。故論中云。非天眼通能知此事。
有別勝智。是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
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
光法師釋此文云。非天眼通能知語意。以
天眼通但知色處。有別勝智。是通眷屬。依
聖身起能如是知。此眷屬是天眼智力所引
故。所以與通合立死生智名○若説天眼
通名死生智。從果爲名。若説死生智名天
眼通。就因爲名若夫天眼通無間起餘心。
然後起死生智者。天眼通所見之有情。與
死生智所知之有情。時分既間絶。忽爲異類
有情。何爲知未來有情死此生彼身語意
等起天眼通。知現在有情死此生彼等事
之義可有之哉。既爲知未來事兼緣現在
事。明知。天眼通無間起死生智云事。其旨實
必然也。更不可疑之。但於善・無&T047368;不同云
難者。善・無&T047368;之相始不可疑之。如通果心。
豈非與定相生哉。次於五識意識之不同
之難者。此亦常事也。更非疑之端者歟。次
於現未之不同者。五識前念起唯緣現在。
意識無間起廣緣三世。何爲怪哉。次於六
境之不同者。此亦准前可思之。次於天眼
通無間不起宿通云例難者。宿住通非天
眼通之流類。何爲相例哉。次於變化通果
心無間所起發業通果心云難者。能變化心
與發業心。行相頗異也。亦所變化事與所
發業。其相大替。故不能變化心無間直起
發業心。中間亦入定。然彼起發業心也。故
非相例。次於如從門入還從門出之論文
者。彼就化事・發業二種通果及天耳通。並
異生・有學二人所起通心亦死生智。與無學
所起天眼通云爾之旨成之者。更不可爲
相違。況死生智亦必與定心倶生故。設雖
生死生智之天眼通。何可違如從門入還
從門出之論判哉
問。以他心通攝三明可云耶 進云。頌文
結第五二六明。不攝之付之。五通中。天
眼・宿住二通既爲三明之攝。他心通豈不爾
哉。何況他心通既爲唯緣現在之智。是治
中際之愚。何不攝之可云哉
答。凡以漏盡通爲一明。不以他心通爲
一明者。漏盡通能知𣵀槃常住實樂故。還
除世間無常假樂故。立之爲漏盡智明。他
心通唯知有爲法。不知無爲法。既不知無
爲法。何得除有爲樂哉。故不攝之明中
也。彼宿住・死生二智之知過去事。則以之
爲明者。此亦非以知過未直爲明。是破
不知過未之盡故也。治中際之明。准例
可知者歟。若爾。結第五二六明。治三際愚
故之時。不以他心智爲明之義。已必然
也。何足爲疑哉。如此得意。難勢悉被遮者

重難云。若爾。宜唯以世・法・類・𣵀槃・盡・無
生六智爲漏盡智明之體。隨應悉緣𣵀槃
故。於苦・集・道三智及他心智者。不緣𣵀
槃故。不可爲漏盡智明之體。然今論上文
云。盡六或十智如何
答。准正理論意成上義。若依今論意者。以
知三世法爲三明。以不知爲三際愚。而
宿住通知過去。死生智知未來故。爲之前
後兩際之能治。漏盡通知現在諸法故。爲
之中際之能治。非謂云爾故漏盡通不緣
過未境。以過未已開宿住・死生二智故。不
云漏盡通遣前後兩際愚也。如此之例證
頗是多。不遑勘之。故光法師釋云。於中最
後漏盡智明。或六智性。或十智性若漏盡
通唯緣漏盡者。尤可限六智。何可通十
智哉。但不以他心智爲中際之能治者。唯
知心心所。不知色不相應等。知法少故爾
也。世・法・類・盡・無生五智。雖有緣無爲。多
緣有爲故起之。滅智雖唯緣無爲。是二智
少故。不簡之。約多分而設説故也 次於
不以約盡一通爲三明者。准之雖似有
其疑。今乘六通就六通建立之故爾也。誰
可疑之哉 次願智亦准前可思之也 一
義云。今論意兼亦致正理意也
問。正理論意。漏盡智明治中際愚可云耶
 答。治中際愚可云也 兩方。若治之者。
正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之文云。起漏盡
通觀𣵀槃樂而於𣵀槃者。無有三世相。
何可有觀𣵀槃樂治中愚之義哉。若依
之爾者。衆賢論師無改今論治三際愚故
之偈頌。明知。漏盡智明治中際愚云義存
之云事。如何
答。憶念自他過去事。除忘失前際之愚昧
之智。名之宿住智證明。觀察他身未來事。
除不知彼際之愚昧之智。名之天眼智證
明。知見𣵀槃眞實樂。除愛著現在之愚昧。
名之漏盡智證明也。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
云。宿住智通憶念前際自他苦事。死生智通
觀察後際他身苦事。由此厭背生死衆苦。
起漏盡通觀𣵀槃樂良以不知𣵀槃常
住眞樂。異生愛著現在無常似樂。緣漏盡
智豈不除中際愚哉。如此得意之時。起
漏盡通觀𣵀槃樂之文。已爲講答之誠證。
何還備疑難之潤色哉
尋云。羅漢果聖者起三明時。自他倶中遣
何愚耶
答。既爲羅漢果聖者故。更不可云遣自身
愚。宜云除迷三際之有情愚昧也
問。不以他心通攝三示導中可云耶 進
云。偈頌中云。第一四六導。攝之付之。不
以他心通攝三明中例可爾。如何
答。三示導者偏是説法化導之功徳也。故以
他心通其功徳中攝之。誠以若不知他心
者。爭得化他哉。他若不信能化者。其化導
不可成故也。能化知所化心品之時。所化
則信。能化導此時得成。豈不爾哉。故光法
師釋云。&T047368;心能令信受但於三明之例難
者。彼廢立者。若我不除三際愚者。爭得知
三際法哉。若我不知三際法者。何得令他
治三際愚哉 故我先除三際愚知三際法。
然後可令他治三際愚。令他知三際法也。
而他心通雖纔知他現在心心所中隨一法。
不得兼知餘法故。所不以他心通攝三
明中也。義門遙異也。混不可難之
當處付明神境通相。且正理論意。於勝
解通無遠行義可云耶 答。有遠行義。可
云也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本無
來去。何謂遠行。此實不行付之。依正理
論之所説。披倶舍論之定判。偈頌結行三意
勢佛。運身勝解運通。長行云。二者勝解。謂極遠
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光法師釋此處云。
由勝解力極遠速至論判解釋深叶道理。
設雖衆賢論師意。尤可致有遠行義之旨。
何可判此實不行哉
答。此事實以難思。仍會之可有多料簡。然
而存略成一義者。本無來去。何謂遠行。此
實不行者。意云。於此處而生之法。則於此
處當滅。於彼處而生之法。則於彼處而
滅。更無有於彼處而滅來此而滅之義
例如餘處論判中。述諸有爲法纔得自體。
從此無間必滅無。若此處生即此處滅。無
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可言動名身表。
然由勝解力。於從此處至彼處之中間。聚
集諸色無間相續。次第轉生速疾故之釋有
行處也爲言故次下文云。但由近解行極速
故。得勝解名如此得意之時。更不可爲
相違
重難云。若依此義意者。不限勝解通。於運
身・意勢二通。亦可作此釋。何不爾唯限勝
解如此判哉
答。於運身・勝解・意勢三通。各皆可有眞實・
假相二門。其眞實門之時。三通倶無行動。假
相門之前。二通同有行動。然影略故如此判
也。可思之
  就此疑猶可義勢。恐繁故略也
問。當處付神境通相。且今論意。於意勢通
有中間間斷義可云耶 答。不可許之也
 兩方。若有此義者。凡行者自從此至彼
之時。於中間無間斷之義。若於中間有間
絶者。何可論行之義哉。是以見今論之文。
偈頌結行三意勢佛。運身勝解通。長行云。
於此三中意勢唯佛乃至謂我世尊神通迅
速。隨方遠近擧心即至今論意不許中
間間絶之義云事。此等之定判分明者歟。何
況於意勢通有間斷之義者。於死此生彼
之中間。更不可許中有。若夫於中生二有
之中間不許有者。忽同大衆部之計。若同
彼部計者。非只背道理。豈不招違宗之過
哉。若依之爾者。光法師今解釋中。引正理
論。如日舒光。蘊流亦爾。能頓至遠故説爲
行。若謂不然。此沒彼出。中間既斷行義應
無或佛威神不思議故。擧心即至。不可測
量。故意勢行唯世尊有之文了云。正理論解。
一即擧喩以顯。二即讃不思議。然意不許
中間間斷論判解釋無諍。對今論意許間
斷之義。若此判被得。如何
答。凡於色蘊有行動。於四蘊無行動者。
性相之所定也。此則色法有方處。非色無
方處之故也。彼於欲色界者有方處故。死
此生彼之中間立中有。於無色界者無方
處故。死此生彼之中間不立中有。其意在
斯。如餘處論判中。述以無色界無有方
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
故。云謂於是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
處生故。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
有起故。爰知。依身欲色界有情之名。死此
生彼。若從此往彼。或乘神通力。或乘業通
力。必相續運轉無中間間斷云事。若不爾
者。忽同大衆部之不立中有之計。餘處之
問答決疑有何所表哉。若爾。今論意。於意
勢通行度。不可有中間間絶之義云事。更
不可疑之。何假ニモ爲怪哉。何況正見論文
之起盡。述意勢通之相。云擧心緣時。身即
能至。云隨方遠近擧心即至。又述行三意
勢佛。述行復三種。至之言・行之言。豈非顯
不間斷之義哉。若有間斷之義者。行至之
言方爲無用。詞&MT04800;理明之論説。頗似虚捐
者歟。但於正理論之説。光法師之釋者。意
勢通之至他三千界等近方。近極速疾而無
間斷之義顯之故。或約喩或約法談之時。
其義往復運重故。云若謂不然也。更非對
今論云爾者哉。若對今論者。宜置經至
等之言而破之。既不爾。何足爲怪哉。光法
師隨而顯彼論意。云然意不許中間間斷
也。若正理論師破此論者。光法師何不替
倶舍師設會通之哉。恐今疑勿論勿論不
足言者歟
問。光法師定判中。答若非間斷。如至極遠。
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即至彼
問。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述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解云。此讃極速言擧心
緣身即至。然於中間亦經多念。身&MT04800;妙故
非餘所見。大而不停故能速至付之凡今
解釋雖致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之道理。未
救如何擧心身即至彼之難破。豈作解釋
之本意哉。加之阿毘達磨依法相説者。餘
處論判之所定也。何以讃嘆爲所以。隱經
多念之法相。何判擧心緣時心即能至哉。
若夫爲論家致如此之決判者。誰可用性
相之施設哉。若據此釋意者。設雖運身・勝
解之二通。宜云心即能至。豈不失三通之
差異哉。何況此釋意既於中間經歴多念。
何可設大而不停之所以哉就中依大身
論相速者。彼兩釋意也。頗似設剩釋。如

答。凡然於中間亦經多念者。致度一極
&MT04800;經一刹那之理。此讃極速。言擧心緣
者。會如何擧心身即至彼之難。何無其謂
哉。況言同別意趣。阿毘達磨依法相説者。
是約大都談經論差異也。非謂云爾故經
中不談法相。論中不用方便。若強執彼説。
致經無眞實論無方便者。經論還非指南。
渡海似失船筏。論主或結無厭及經故。或
結其量廣無數。如何可會之哉。若爾。於論
家定判。何無實雖經多念方便判即至之
義。更不足爲疑者歟。況論中或云謂我世
尊神通迅速。或云由此世尊作如是説。此
等之所説皆依經文明知亦經多念者。顯
論藏之説。身即能至者。示經説之旨云事。如
此得意之時。解釋之旨趣慥開。重重之難勢
被遮者歟。但於大而不停之句者。爲異運
身勝解顯意勢速疾。此釋意兼所約大身
也。誠以談意勢通之日。若非大身者。爭可
顯勝運身勝解之義哉。重意云。於中間
經多念云義。此釋大意也。然爲不混初
二通。兼説大身。更非剩之釋者哉。可思之」
問。光法師定判中。答若非間斷。如至極遠。
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如何擧心身即至彼
問。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述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第一刹那擧心緣
時。第二刹那隨方遠近現一大身。中間續
起。第三刹那方至彼處付之。設雖意勢
通力是速疾。何忽忘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
之道理。於一刹那之間。度無量無邊之極
&MT04800;可云哉。況云中間續起。現一大身之句。
豈非剩之釋哉。就中現一大身者第三釋
意也。寧可致混亂哉。若夫無相濫者。第
二・第三兩釋。其差異如何
答。凡第二・第三兩釋之意者。以隨方遠近
擧心即至之説。爲本會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
那之難破也。其中第二釋意云。起意勢迅
之時。初念擧心緣所至處。第二念是居本
處與所至處之中間。第三念則至所至處。
既三刹那之間至遠方。意勢極疾之所顯實
炳然也。亦頓現大身。何可背度一極&MT04800;
一刹那之道理哉。良以。以小身往遠方之
時。必有度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之義故。宜
送多時。現大身之時。以大身同時度多
&MT04800;故。三刹那之間至遠方。尤有其謂者
歟。於續起之言者。初念以小身住本處。第
二念以大身居中間。第三念亦以小身現
遠方。既三念三身如次相續現前故。云續
起也。或於中間大身無間斷故云續起
爲言可思之。如此得意時。第二釋意能成
立。疑難自被遮者歟。次第三釋意云。此亦
以隨方遠近歟心即至之文爲本。會度
一極&MT04800;經一刹那之道理也。但於擧心緣
遠方之刹那。唯現一大身故。是一念一身。
非三念三身爲言是則彼兩釋之差異也。不
可有相違。重意云。不離本處之釋。其旨
分明。可思之
重難云。若一念現一大身。則現身於他方
者。其身唯限一念不可通多念。何云應持
菩薩常見佛身哉。應持菩薩因位眼識。一
念不可緣於彼佛身故。次彼大身者。是生
身大歟。爲當化身歟。若生身者。彼生身者是
異熟法也。何可有隨轉之義哉。若化身者。
本體之生身在何處耶。又遠方衆生難解
如此之大身。如何
答。大身初念則至遠方故云爾也。大身若
通多念者。應持菩薩何無礙見廣大佛身
之義哉。次彼大身者是化身非生身。其旨
如一方之難勢。況今就神境通有此釋。何
足爲疑哉。但生身在本處可云也彼如運
身勝解二通。是生身非化身可云歟。若爾。
不可例彼爲疑。次爲他方衆生還亦可
現小身歟。可思之
  恐繁不引光法師解釋之全文。能能可
見彼也
問。婆沙論中。以運身・勝解・意勢三通。約聲
聞・獨覺・世尊三乘明成就不成就相。擧二
師異説爾者。光法師以何師説爲正判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第二師爲正付之。
依光法師之正不。見婆沙論之所説。雖擧
二師説。全無有評文。以何爲明據忽可
判第二師爲正哉。況初師意。於聲聞・獨覺・
世尊。如次成一・二・三之旨顯之。尤順道
理被得。如何
答。披光法師之解釋。引婆沙論。有説。聲聞
成一。謂運身。獨覺成二。除意勢。唯佛世尊
成三種。有説。異生成一。謂運身。二乘成二。
除意勢乃至佛具成三之文云。婆沙雖無
評家。此論・正理・顯宗等。皆同第二説。即以
第二師爲正既以諸論一同之所以。設彼
師爲正之決定。何重可尋其所由哉。況初
師意。不以運身通關異生若爾。此師爲
致異生不成神境通云義。而離欲異生成
五通者。性相之所定也。是以調達對闍王。
施身上出火。身下出水。或現大身。或現小
身等之神變。豈不致相違哉。若爾。判第二
師爲正。顯初師不正義之旨。尤有其謂者

重難云。見第二師所説一具之文云。然聲聞
運身所顯。獨覺勝解所顯。佛具成三。意勢所
而倶舍等諸論中。未見此説。何以諸論
一同之説爲由。致第二師爲正之定判哉」
答。彼第二師之説。既同今論。於此三中。意
勢唯佛。運身勝解亦通餘乘乃至故意勢行
唯世尊有。勝解兼餘聖。運身幷異生之文。何
可疑之哉。但於然聲聞運身所顯等之下
文者。重以三通相配三乘也。所謂異生自
本唯成運身一通故。不及異端。於三乘聖
人。次第有勝劣故。以三通勝劣顯現起
也。則聲聞雖成運身勝解二通。專以運身
爲所行。獨覺亦雖成彼二通。專以勝解爲
所行。世尊同雖成三通。專以意勢爲所行
之旨成立也。今論中雖不述此旨。其義必
然也。重意云。婆沙論之然之言。尤有所可
思。今論中云故意勢行唯世尊有。其旨顯
也。次云勝解兼餘聖。顯世尊與獨覺。後云
運身幷異生。顯三乘與異生。其旨能能可
思之
問。論中擧依身在色界作欲界化時。或云
化香味二境。或云不化之二師異説。爾者。
光法師以何説爲正判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前説爲正付之。初師意雖在欲&MT04800;
無聲無根有八事大綱。猶於所化境招成
就不成就不齊之過。第二師能致香味離食
無別受用之道理。唯化色觸故。限成就門。
遁不成就之失。況後師意。如欲界八&MT04800;不相
離者。據非化者説。非只成自義。還破初師
證。何況色界眼根雖八事倶生。依身在欲
界得天眼之時。唯得彼界眼根及四大種。
不得身色觸既於色界眼根有五事倶
生之義。何於欲界色法無六事倶生之義
 若爾。前説爲正之決判。恐似背此等之
道理如何
答。論中擧彼二師之説云。若生在色作欲
界化。如何不有成香味失。如衣嚴具作而
不成。有説。在色唯化二處光法師釋云。
○問。於二説中。何者爲正。解云 前説爲正。
故婆沙一百三十五云○如是説者。雖化香
味無成就失。如人衣服嚴具花香。雖復在
身而不成就今論初師之説。既同婆沙
評家之説。豈不以初説爲正義哉。但於難
勢者。凡非心境不顯。非境心不生故。心
境相對所建立之也。是以欲界有⿐舌二
識故。有香味二境。有香味二境故。有⿐舌
二識。色界無⿐舌二識故。無香味二境。無
香味二境故。無⿐舌二識。彼餘處偈頌。欲
界繋十八。色界繋十四。除香味二識之文。
蓋顯此意者歟。況又餘處論文云。色聚極細
&MT04800;聚名。爲顯更無細於此者。此在欲
界無聲無根。八事倶生隨一不成設雖
依身色界人之所化境。若爲欲界繋法者。更
不可有闕香味二境之理。何況於化二謂
欲色。四二外處性之今偈頌哉。若爾。初師
除存此等之文理故。云兼化香味二境。第
二師不辨如此之義理故。云不化彼二
境。何爲疑哉。次於欲界所化天眼之例難
者。天眼爲色界繋法爲來在欲界依身故。
離身色觸三事有五事倶生之義也。今所
化境是欲界繋法故。無離香味二境有六
事倶生之義也。重意云。若令色界繋境來
在欲界依身者。可爲例難歟。既不爾。寧
可致混亂哉。抑今此難勢之趣者。光法師
述第二師意之趣也。若存初師意之時。如
此可設會通者歟。可思之
  就此疑雖可有重難。恐繁故略之。學
者能能加案立也
問。光法師意。自身化・他身化・即身化・離身
化所攝色・觸二處。悉成就之可云耶 答。
可悉成就之也 兩方。若悉成就之者。凡
自身・他身・即身・離身四化所攝之色・觸二處。
種類非一准。何悉成就之可云哉。是以設
雖成就自身化・即身化所攝之色・觸二處。
更難成就他身化・離身化所攝之色・觸二
處哉。何況設雖自身化若爲離身法者。全
不可成之。設雖即身化若爲化身法者。亦
不可成之。依之披餘處之論判云。非他相
續無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續無有
成就非情法故寶法師存此等文理故。
不成就他身化・離身化所攝色・觸二處之旨
釋成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今解釋中云。若
自身化若他身化色・觸二種。皆悉成就義。准
應知。若即身化若離身化亦皆成就如何」
答。凡有情非情者是有心無心之謂也。又業
用樂欲之親所引發。名之有情數法。業用樂
欲之非親所引發。名之非情數法。又於諸
法。有有情數之攝。有非情數之攝。思而可
知。亦可有明據。宜考之。今恐繁故略之。
而彼如離心化。雖離自身。是業用樂欲之
親所引發故。名之有情數法。寧可云無得
哉。若有得者。可成就之云事炳然也。彼諸
行相或得之。或之言豈不攝離身化哉。或
有情數之攝也。其義以同前。次自業用樂欲
之親所引發。名之自相續法。他業用樂欲之
親所引發。名之他相續法。故如他身化。是
相似他而化作故。雖立他身化之名。實是自
業用樂欲之親所引發故。爲之自相續法。
豈無得哉。有得故成就之也。彼得・非得唯
於自相續。二滅之自相續之中可攝。他身化
也。或自相續之攝。亦例前可思之。若爾。光
法師若化自身若化他身色・觸二種。皆悉成
就義。准應知。若即身化若離身化亦皆成就
之定判。深存此等文理。何足爲疑哉 如此
成之時。餘處非他相續無有成就等之文。
還爲今義之潤色。何備疑難之證據哉。次
於寶法師之解釋者。背此等之道理故。還
有疑。何云爲難勢之端哉。或光法師作云
若自身化若他身化色・觸二種皆悉成就等。
云若即身化即成就。若離身化即不成就之
二見畢。述雖有兩解。前解爲勝。故寶法師
爲故ラニ違光法師之意。破前解取後解也。
退見光法師初解釋依憑之婆沙文。或云。有
成就欲界繋大種亦色界繋大種○若生色
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或云。有成就欲
界繋大種亦色界繋所造色○若生色界作
欲界化發欲界語或云。有成就欲界繋
所造色亦色界繋大種○若生色界作欲界
化發欲界語或云。有成就欲界繋所造
色亦色界繋所造色○若生色界作欲界
化發欲界語既明依身在色界成欲界
繋能造所造之時。於欲界化欲界語之中。全
非簡離身化・他身化。取即身化・自身化。總
之成就之。明知。色・觸二處及聲處。悉成就
之云事。何況見此文。成離身化云事。其理
必然也。所以然者。披餘處論文云。然下眼
不能覩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如不覺
彼觸。是故從上地來下地時。非自身來。要
化下地化准此文。依身在色界作欲界
化者。色離身化非即身化故也。故光法師
引此等諸文畢。述既言若生色界作欲界
化發欲界語。成就欲界大種及所造色。又
不別簡。明知。異界化若化自身若化他身。
色・觸二種皆悉成就。義准應知。若即身化若
離身化。亦皆成就之解釋起盡。云依憑云
道理。其旨實明鏡也。寶法師云難破。更所
不寄來也。況寶法師云意。同光法師第二
釋。若爾。寶法師宜以同光法師第二見爲
佳。何還破初釋哉。蓋是酌流忘源居木
影折枝也。殆不可及會通者歟
重難云。婆沙論文云。如是説者。離所化身所
發化語若爾。寶法師意同評家説歟被
得。如何
答。光法師引此文畢。則會之云。必由麁四
大種相撃起故意云。所化身無獨發語。必
待化主語所發之也爲言其麁四大種者。化
主身四大種。其細四大種者。所化身四大
種也。然即身化四大種不離化主故。別而
不言之。離身化四大種離化主故。別而論
之也。非謂云爾故離身化總不發語歟」
 此事可有委細之沙汰。然而恐繁略之
問。今論意。於所化境立通果名可云耶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立通果名者。凡
通果者是定果也。定果是能化心非所化境
所化境是化心果非定果。寧得於所化事
立通果之稱哉。是以見今論之文。偈頌結
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乃至化事由自地。
長行云。神境通果能變化心力能化生一切
化事乃至諸所化事由自地心。無異地化心
起餘地化故若是定果非化心果者。尤
可云化事由自上。何可判化事由自地
 若依之爾者。非定化事不得生。入定
化事方得生。明知得通果之稱云事。依之
婆沙評家意。於所化事立通果之名今論
意豈不爾哉
答。凡於所化事有二種因。一化心。是親因
也。二淨定。是疎因也。又於淨定有二種果。
一化心。是親果也。二化事。是疎果也。今論中
不以化事名通果者。不與淨定爲親果
故也。以化心爲通果者。與淨定爲親果
故也。評家意。以化心化事同名通果者。不
簡親因疎因。皆以名因故。對彼不擇親果
疎果。悉以名果者也。若今論意。對疎因立
疎果者。宜於化事立通果之名也。或於
因果各有同時異時二門。倶舍唯據同時因
果故。以化心爲因。以化事爲果故。於化
事不立通果之名也。婆沙通據同時異時
二門故。於化事兼立通果之名也。故光法
師所引婆沙論中云○如是説者。諸所化事
由通化作。亦由化心。謂神境道無間而
滅。化心與所化倶時而起。雖倶時起。而能
化心唯是通果。諸化事是前通果及化心果
倶舍論文如一方之難勢。仍不引之。故光
法師解釋上文云。論四至一切化事者。釋
初句中能化心。神境通後起果化心力。能化
生一切化事。此據同時能起化事故。説化
心不言通化。若據前後。通亦名化。故婆沙
百二十二。一説。言諸所化事由神境通道
化作。一説。言諸所化事由化心化作。第三
評家云倶舍同婆沙第二師之説。不同評
家之説。然而若設會通者。宜准上思之。
若爾。論意各別。而和會之釋之二意可有之
也。不可有相違
重難云。答中親疎二種因果與同異二時因
果之二門被成之中。同時異時之門。其證
在光法師之解釋。親疎因果之門。全不見
光法師之定判。豈非胸憶之會通哉
答。化事若不以化心爲親因者。宜不發
化心直成化事。既不爾。依定力發化心。
依化心成化事。明知。以淨定望化事之時。
是疎因。以化心望化事之時。是親因云事。
可思之
又難云。若化心之後生化事者。尤可有親
因疎因・親果疎果之不同。既化心與化事同
時而生。何以化心與化事望淨定之時。可
有親疎之不同哉
答。化主之本意。欲生化事。不樂化心。而
非化心化事不生故。爲生化事方發化
心。明知。以定爲疎因。以化心爲親因云
事。例如以加行心與定心望定戒之時。加
行心爲疎因。定心爲親因也。可思之
尋云。化人所發語。是通果耶。非通果耶
答。准化事可思之
又尋云。已得通果名。即是通果無&T047368; 答。
爾也
問。頌文云。化事由自地爾者。自地者指
所依定可云耶 進云。論疏中指能化心
 付之。所變化事既是通果無&T047368;之體也。尤
指所依定可云也 何指能化心可云耶」
答。長行中述云。諸所化事由自地心。無異
地化心起餘地化故光法師釋云。顯事及
心必同地化但於難勢者。所變化事親由
能變化心而發。非親由定心而發故。以化
事望定心之時。不論自他地之不同。以化
事望化心。論自他地之不同。則判化事由
自地也。由此道理故。今論中雖以化心
名通果。不以化事名通果然而廣論通
果無&T047368;之時。雖非正通果無&T047368;。是可通果
&T047368;之攝歟被得。不可有相違
問。今論意。化人所發語。唯由自地心發可
云耶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唯由自
地心發者。偈頌結語通由自下。長行云。化
所發言通由自下 若依之爾者。隨能發
心判身語二業性類者。有宗一家之性相也。
設雖化人所發語。更不可違此道理。而發
表心唯限欲界初靜慮。無通二禪以上。明
知。欲界所繋之語。由欲界心而發。初禪所
繋之語。由初禪心而發云事。若爾。設雖二
禪以上所起之語。能發所發皆是初禪所攝
 豈非唯由自地心而發哉。是以見餘處
之偈頌云。生上三靜慮。起三識表心。皆初
靜慮攝。唯無覆無&T047368;何況所化境與能化
心必是同地。更非異地准例思之。所發
語與能發心。必可同地被得。如何
答。凡所化人所發語論同地異地有二門。
一望彼語於能發心論自他地門。此是唯
限自地不通他地。其旨如一方之難勢。二
望彼語於化人論自地他地門。此是不限
自地。亦通下地。此亦如一方之疑難。其語
通由自下者。以化人所發語望彼化人。論
同地異地之時。欲界化人發欲界語。初靜慮
化人發初靜慮語故。是自地也。二禪以上化
人發初靜慮語故。是下地也。爲顯此意。結
語通由自下也。但於所化境與能化心必
是同地也云例難者。自本云化事由自地。
而云語通由自下。其門既各別也。混不可
難之
重難云。所化境與所發語。同由能化心與
能發心故。其廢立宜齊等。何以化事望化
心。云由自地。以語業望化云由自下哉」
答。能發心與所發語可同一地。能化心與
所化境可非異地云事。理在絶言。然爲顯
門門之不同。以化事望化心云一地。以語
業望化人云自下也。可有何苦哉。或影
略互顯故可云爾。所謂云化事由自上語
唯由自地之義。可有之也。能能可思之」
 委細之旨在光法師之解釋。可見彼也
問。光法師意。變化心化聲處可云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以化心不能化聲處故
 付之。變化心廣化色香味觸之四處。設
雖聲處。何不化之哉。是以舊鞞婆沙中
述。欲界化六入。色界化四入。新婆沙論中
云。若生初靜慮成就欲界一。謂法捨意近
行。即通果心倶○有説。彼成就三。謂色・聲・
法捨意近行。即通果心倶○有説。彼成就六
謂六捨意近行。即通果倶依之泰法師意。
存變化心化聲處云義光法師何背此等
之文理。不許化聲處之義哉
答。凡化事者。翻先願由化心任運恒時相
續現起之法。聲處者。雖有願。雖起心。大種
緣不相繋不生。大種緣得相繋得生之法
也。況於化事無間斷。聲處有間斷。其相遥
異哉。而色香味觸順先願順化心故。化心
化之。聲處不順先願不順化心故。化心
不化之也。若就變化發業二種通果論之
者。變化心只是四處。二處境住現在更不
及動身發語之門。發業心於先時所化身。
始是發身語二業之表能化能發之心行相
分。水火所化所發之體作用替雲泥。何可
混二通於一致哉。若爾設雖非業之聲。設
雖語業聲。變化心不化之云事。此等道理
實炳然者歟。是以披今論文。述變化通果
之相。偈頌結化二謂欲色。四二外處性。此各
有二種。謂似自他身乃至化事由自他。長行
云。化復二種。謂欲色界。若欲界化外四處
除聲。若色界化唯二。謂色・觸。以色界中無
香味故。此二界化各有二種。謂屬自身他
身別故。身在欲界化有四種。在色亦然。故
總成八乃至諸所化事由自地心。無異地化
心起餘地化故述發業通果之相。偈頌結
語通由自下乃至先立願留身。後起餘心
語。長行云。化所發言通由自下。謂欲初定化
所發言。必由自地心起。上化起語由初定
心。上地自無起表心故乃至由先願力留
所化身。彼起餘心發語表業故。雖化語二
心不倶。而依化身亦得發語變化心與
發語心是異也。所化境與所發語亦別也
云事。論文既炳然也。釋家豈生謬也。況正
見光法師之定判。或述應知通果心寬。變
化狹。離化心外別有一類通果心。能發表
業。非能發表。或云。由先願力留不化身。
後起餘通果心發語表業故。雖變化通果
發語通果心二心不倶。而依化身亦得發
語。應知通果心寬。化心發語心皆名通果。
以此故知。發語心非是化心。別有一類通
果心。能發語業。以化心不能化聲處故
變化心不化聲處云事。此等之解釋誠明
鏡也。何爲疑之端哉。如此成之時。色香味
觸之例難。更不可來者歟。但於舊鞞婆沙
之説者。光法師會之云。未審此論定是何
部引來爲證。設是當部。從多分説。如品類
足言。通云何。謂善慧。或相從説 或非正義。
違諸論故次於婆沙論意近行三師之文
者。光法師餘處解釋之中。引此文畢。則判
正不云。於三説中。初説爲正。一同此論・正
理。二不言有説。此初師意説。縱緣身語業
亦兼緣能造觸或緣身業兼緣香味觸。或
緣語業兼緣色香味觸故。但名法捨意近
釋家既設委細之會通。學者何及縱注
之劬勞哉 次於泰法師之解釋者。光法師
彼釋而破之云。法師未委通果心寬變
化心狹。謂諸通果心皆是化心。故作斯見
何以所破之師義可難能破之正旨哉」
尋云。光法師許變化心兼緣四處二處上四
相。發業心兼緣身語二業上四相及語業倶
生名句文等歟。若許之者。所破義中談此
旨。知不許之云事。若不許之者。隨應緣
倶起香味觸等豈不許緣倶有法等耶」
答。光法師五卷疏述發業通心之相。或云既
得緣名亦緣心等。或云但緣身語二業云
二釋作之。十卷疏就意近行述婆沙二師
中初説爲正之義云。或緣身業兼緣香味
觸。或緣語業兼緣色香味觸任此等之
解釋。發業通果狹唯緣身語業。寬兼緣能造
大種幷名句文及心心所。然不緣四相
婆沙論文明通果心緣境之相云。欲界者緣
欲界修所斷法。色界者緣欲色界修所斷法
光法師五卷釋中。會婆沙文云。而言通
法分別行者。據總緣説等准今此論釋。
變化通果心四處二處外別緣法境之義無
之釋。若爾。變化心發心倶不緣四相被得。
但予倩案此事。光法師既許緣能造大種及
名等心等之義。何不許緣此等諸法上四
相之旨哉疎法猶緣之。況親法哉。非倶有
法既緣之。倶有法何不緣之哉。光法師不
云緣之者。理在絶言之所以歟可思之。重
意云。是總緣非別緣可云也
 此事在五卷抄幷十卷抄中。可見彼也
問。他化自在天化聲境可云耶 答。不化
之可云也 兩方。若化之者。聲是間斷之
法也。設雖他化自在天之化力。如何可化
之哉。光法師解釋之中。不化之旨釋成 若
依之爾者。集異門足論中云。謂他化自在天
造作増長如是類業。彼由此業。與諸他化
自在天。雖同一類身・同一趣・同一生同一進
趣。而有高下勝劣差別。諸下劣天子化作種
種色聲香味觸諸妙欲境。令高勝天子於中
受用 如論判者。可化聲境被得。如何」
答。聲境是間斷之法。不同化境故。設雖他
化自在天之化力。更不可化之。是以定力
之不思議猶不得化之。況自餘之力用哉。
但於集異門足論之説者。光法師會之作
多釋。故彼釋云。彼由業力令他化作。非由
化心。不可爲例。或可。從多分説。以實而
言。聲由撃發。不可言化。以間斷故。或聲
不離所化色香味觸四種。相從説故亦名爲
 不可有相違
重難云。付光法師意二釋。彼二釋其旨炳然
也。付初釋有疑。所謂雖顯修得化心不化
聲之義。於業得化心者。可化之被得。而
今疑自本標他化自在天之上者。更不簡
業得生得等。何可云不化之哉。若強不化
之者。初釋招疑。如何
答。疑尤可然。初釋是一往之施設也。所以
然者。上成修得化心之不化聲塵之旨之
時。自引集異門足論之説難之。今會之作
三釋之中。先初釋意。爲顯修得化心之不
化聲塵之間。所遣彼文於業力也。若以
實言之時。設雖業得化心。設雖生得化心。
不化之可云也。以何知者。第二釋之中云。
以實而言。聲由撃發。不可爲例 第二釋
之中既置實之言。宜知。初釋是假釋者歟。
是以下解釋之中云。如天龍等能變化心。彼
亦能爲自他身化。於十色處。化九除聲
他化自在天不化聲境云事。此釋亦明鏡

問。生得業得化心化五根可云耶 答。可
有二意也 兩方。若化之者。凡五根者。有
情之生本。欲色之總體也。設雖生得業得之
化心。何可輒化之哉。是以於修得化心者。
不化之相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正披
今論之所説云。餘生得等能變化心。通善不
善無&T047368;性攝。如天龍等能變化心。彼亦能
爲自他身化。於十色處。化九除聲論判
無爭可化五根被得。如何
答。凡五根者。雖有長養之類。專以異熟爲
本故。不可云類色香味觸以化之者歟。
然而一往言之者。不離五根化色香味觸
現大身等之時。以五根相從四境。名化
五根之義。強不可遮之。天龍等以三性生
得業得通現大身小身等。則其證也。故聖教
中多此説所釋也。故今一方疑難之中所被
出之論文。所顯此旨也。若據此門者。宜
云生得業得化心化五根也。然約實義論
之時唯化四境不化五根故。更不可云
化之故次下論文云。理實無能化爲根者。
然所化境不離根故。言化九處。亦無有失
 如此得意之時。兩方疑難還爲答之潤
色。何及設會通哉
尋云。離身化及現小身時。其相如何
答。離身化自本不化五根云事。勿論也。現
小身之時。五根是不可見法故。化人不可
見之故。現小身之時。令色香味觸小也。
豈不爾哉
又尋云。若據如此之義者。設雖修得化心。
何不云化五根耶
答。修得化境離根故。不云爾也。故光法師
釋云若修得化不轉本形。但化四處。以離
根故。不説化根
  此事恐繁故不引全文。委可見光法師
之解釋也
問。變化心緣未來境可云耶 答。雖有學
者之異義。暫不緣未來境云義。可存之也
 兩方。若緣之者。光法師釋今論神境通果
能變化心力。能化生一切化事云文云。神
境通後起果化心力。能化生一切化事。此據
同時能起化事故。説化心不言通化
化心唯緣現在不緣未來云事。解釋實分
明也。若依之爾者。偈頌結初多心一化。成
滿此相違。長行云。初習業者。由多化心方
能化生一所化事習成滿者。由一化心隨
欲化生多少化事既云多心一化。明知。
有緣未來之義云事。如何
答。凡定慧均等根本靜慮能熟爲無間道。除
通障之無間所現前之變化心。必與所變
事可同時云事。其理實必然也。所以然者。
入定發通之志。偏爲成化事。非爲發化
心。然發化心者。非化心化事不成之所以
也。若化心非生化事不生者。此化心只是通
加行可非通根本。寧可云無擁故得通之
名。酬無間道得通果之稱。出障故得解脱
道之號哉。既能化心與所化境同時也。緣
現在境云事。必然也。若緣現在境者。於此
位不可緣未來云事。亦必然也。若爾。初念
既爾也。後念亦爾也。念念既與所化境倶時
緣現境。設雖經千萬念。亦復如此。其證則
如一方之難勢中被出之。但於論文之偈
頌・長行者。初習業位。毎念是一心一化。無
一心多化之義故。云初多心一化也。更非
謂多念經歴唯生一化。何來爲難勢哉。重
意云。彼成滿時。毎念是一心多化。非一心一
化之相故。云成滿此相違也若爾。翻後思
初者歟。若夫多念相續唯生一化者。彼成
滿時。一念化心生多念化事可云歟。如何。
此理既不可也。還知。初習業位多心生一化
者。毎念念生一化。後成滿時一心生多化
者。毎念念生多化云事。故結初多心一化。
成滿此相違也。可思之
問。發業通果心緣現在境可云耶 答。可緣
之也 兩方。若緣之者。凡依因等起心發
表業者。性相之所定也。設雖通果心。何不
依因等起心發表業之義。可有之哉。若
發業通果心尤可緣未來境。何可有緣
現在之義哉。若依之爾者。變化通果心及
五識通果心同緣現在境相例可同。如何
答。於發業通果心可有二類。一因等起心。
則可緣當起業緣未來之類是也。二刹那
等起心。則可緣現業緣現在之類是也。如
云於轉善等性。隨轉各容三。但非汎爾
起故。不通善・染諸餘之義門只如常所用
之身語二表。良以。若無動身思者。如何造
作種種身表哉。若無發語思者。如何造作
種種語表哉。若無刹那等起心者。總不可
得起身語二業。如云思即是意業。所作謂
身語。云等起有二種。因及彼刹那。又不可
云。依定前心是遠因等起。非近因等起故。
彼應言如縛心表成善等性。然非如彼見
斷轉心修斷轉心爲間隔故之説亦可是。又
不可云。刹那等起心緣所餘諸法。此心與
此業親故。亦是無用故。若爾。因等起心緣
未來業。刹那等起心緣現在業云事。炳然者
歟。於之可有明證。今不遑聿筆故。不考
之。但於變化心及眼耳二通之例難者。其
相遥異也所謂變化心與發業心。其相不同
也。化事與身語亦異也。意識與五識。豈等
哉。心所變之色聲與本所倶之色聲寧混哉。
可思之
問。正理論意。於天眼天耳二根。有彼同分
類可云耶 答。不可有彼同分時也 兩
方。若有彼同分之時者。恒同分無缺者。性
相之所定也。設雖正理論意。何可云有此
時哉。若依之爾者。彼論意。以意識相應勝
&T047368;慧爲解脱道。不以眼耳二識爲通體
定。若爾。出障位分所現前之眼耳二根。豈
非彼同分哉
答。此事上已祿之畢。仍不委之。思而可知」
問。天眼天耳二通者。爲唯限色界繋。爲當
通欲界繋可云耶 答。雖難測。衵可存
限色界繋云義也 兩方。若限色界繋者。
變化發業二種通果之在意識。猶欲界繋天
眼天耳二種通果之在五識。豈限色界繋哉
加之。依身欲界人。爲緣自地被障細遠等
色聲所起之二通。豈非欲界繋哉。若起初
定二通者。自地二識起他地二識。尤似爲
無用。是以依身初靜慮人。爲緣欲界初定色
聲所起之眼識二識。唯限自地相例可
同。加之依身初靜慮人。依上三靜慮遠見
遠聞之時。起自地二通例亦可等。加之
依身在上三靜慮。依自上地遠見遠聞之時
起下地二通依身在初靜慮依自地遠
見遠聞之時。何不起下地哉。依之餘處論
判中。明十八界依地分別之相。結色識非
上眼○如眼耳亦然。雖簡色界・眼識界不
在上於眼界。未遮彼二界不在下於眼
界。明知。眼耳二通中有欲界繋類云事。何
況天眼天耳之稱未限色界。亦通欲界被
得。若依之爾者。天眼天耳謂根定地淨色
者。今論之定判也。所依二根既爲定地之所
攝。能依二通豈通散地之所繋。哉
答。此事雖爲年來之不審。依無次不及&T047368;
之今驚疑迴愚案云。凡天眼天耳二通者。
是只眼耳二識也。彼二識是彼二根之親所
發故。於所依二根之依地所建立能依二
通也。而彼二根亦所依定之親所發故。於
四靜慮建立之。故於二根之依地建立二
通故。二通唯限靜慮地。不通欲界繋也。例
如所變化事親依能變化心而生故。隨變
化心之依地。建立之欲界四靜慮五地。又化
人所發身語業親依能發心而發故隨彼心
之依地。建立之欲界初靜慮二地也。退勘
餘處之論判。述色識非上眼之頌文云。色
識望眼等下非上。下眼不能見上色故
述如眼耳亦然之頌文云。聲識非上耳
光法師餘處解釋中。釋上文云。色識望眼。
或等或下。必非在上。下眼不能見上色。色
非眼上。上識不依下地眼根。下地眼根自有
識故。故識非眼上釋下文云。類顯可
准此等文。欲界眼根必發欲界眼識
非餘。初定眼根必發初定眼識非餘故。名
之或等。上三定眼根必發初定眼識非餘
故。名之或下也。色與眼之或等或下。非今
所用故不消之。若爾。天眼天耳二通唯限
色界繋。不通欲界繋云事。甚炳然也。如此
得意之時。諸難悉被遮畢。但於變化心發
業心通欲界繋云例難者。今此二心親所化
事所發業故。隨事業在欲界。眼耳二通疎
色聲二境故。不隨色聲在欲界也。仍非相
例。次於天眼天耳言總通欲界云難者。論
中説此事云。如是眼耳何故名天。體即是
天。定地攝故。然天眼耳種類有三。一修得天。
即如前説。二者生得。謂生天中。三者似天。
謂生餘趣。由勝業之所引生故。能遠見聞。
似天眼耳○光法師釋云。生得謂生欲色
天中。餘文可知准今此論文。天之名本
在定地被得。若爾。難勢更不可來者歟
 就此疑。雖可有重難。恐繁略之
問。論中以修得生得等六義釋五通云。除
修皆三性爾者。於生得業得中非善非不
善通者。爲異熟無&T047368;。爲當如何
 兩方。若異熟無&T047368;者。凡五通是勢力強
盛之法。異熱是勢力&MT04800;劣之法也。其相既相
翻。寧可異熟無&T047368;哉。若依之爾者。於生得
業之五通。無有威儀・工巧・通果・自性四無
&T047368;之相也。故知。是異熟無&T047368;云事。如何

  觀應二年辛卯二月二十九日午時於東大寺
藏輪院之草菴終結集之&MT04800;功畢 凡&T047368;
十條之問端挑未來際之法燈當卷法門廣
博之間有之爲兩帖是則爲下帖本末合九
十五條也纔錄論光之綱&T075577;不及自餘之問
答爲明婆沙正理之施設歟勘寶師神泰之
釋義者無左右難終功仍取詮取要緣文緣
義所草之也抑捧今此&MT04800;功奉資三所和光
之法樂若然者圓範無病長壽傳持倶舍之
慧命息災安隱流通性相之智水而已
  右筆權律師出世御後見 圓範六十四
五十﨟
永享十二年戊午五月四日於北室密乘
坊爲每日講勸他筆令書寫畢 三論宗
英祐傳領英憲


倶舍論第二十八卷抄
  問題
問。論中擧經部難云。若爾。即心專一境位
  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
爾者。唯心無所義歟
問。經部宗意。計受想思心所實有時。等持
  心所。爲心王上假立。爲當思上假立歟
問。論文云。則於相應等持無用 爾者。寶
  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等持唯限一刹那歟
問。大衆部意。色無色界。眼等五根。色等五
  境。悉可有耶
問。論中破大衆部等意。無色界中。許有色
  法義云。又彼定中。亦遮有故光法師
釋此文作二釋解。爾者。初釋意。如何釋
之耶
問。頌文云。後色起從心爾者。爲擧經部
  義爲當述有宗義歟
問。作識無邊觀時可緣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
  識耶
問。味定者。唯限愛相應定歟
問。淨定無間所生味定。爲唯緣過去一世。
  爲當可緣三世耶
問。論中明味定相云。緣過去淨。深生味著
  爾者。可緣過去多刹那淨定耶
問。味定可緣勝進順決擇二分耶
問。味定與味定。可爲相應倶有二因耶
問。第四靜慮名清淨。爲唯限無漏。爲當通
  有漏歟
問。光法師釋心王不立靜慮支。引婆沙論
  二説。爾者。初説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心王不立靜慮支。引婆沙論
  説。爾者。第二説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云。有餘師説。受於
  離染。雖是増上。而淨品作饒益事。亦有
功能爾者。今此受者。可通無漏定耶」
問。光法師意。大善地法心所中。輕安行捨立
  靜慮支。故如何釋之耶
問。經部宗。定中可起身識耶
問。經部宗意。現在身識可緣現在輕安風
  觸耶
問。論中擧有部難云。勿所立支。少分有漏
  少分無漏。成達理失光法師釋此文。
作二解釋。爾者。初二釋意。少分有漏者。
唯限輕安風觸歟
問。經部宗意。前十五界。唯名有漏歟
問。經部宗意。無漏定現前位。輕安風觸可倶
  起耶
問。經部宗意。於靜慮支可有十八耶
問。寶法師意。欣厭心與。與定相應歟
問。染汚第二靜慮。可立喜支耶
問。頌文云。餘説無安捨爾者。此師意。染
  汚第二靜慮可云内淨支耶
問。生靜慮可有近分根本不同耶
問。寶法師意。依身在上三靜慮所起借識
  類。悉自性無&T047368;攝歟
問。依身在初靜慮依第二靜慮以上眼起
  初靜慮眼識。爲唯限無覆無&T047368;。爲當通
善性歟
問。超緣者。爲唯超一地。爲當可有超多
  地義耶
問。順自地勝徳。爲名順勝進分。爲當名順
  住分歟
問。順住分無間。可生無漏定耶
問。生非想非非想處阿羅漢果聖者。可起
  順決擇分耶
問。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歟」
問。無漏定無間可生順住分耶
問。阿羅漢果聖者。散善無間退煩惱義可
  有耶
問。未離自地染者。順住分無間起煩惱義
  可有耶
問。今論意。順決擇分無間。可生順勝進分
  耶
問。初靜慮味定。與順勝進分爲幾緣耶
問。有漏斷惑道。爲唯限順住分。爲當通順
  勝進順決擇二分歟
問。勝解作意無間可修超等至耶
問。無色界善心。可緣下地能治類智品道
  耶
問。空無邊處近分地。加行善心。可緣下地
  法上擇滅耶
問。虚空無爲可有多體耶




倶舍論第二十八卷抄
問。論中擧經部難云。若爾。即心專一境
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
爾者。唯心無所義歟 答。非唯心無
所義也 兩方。若唯心無所義者。受想思
實有者。經部宗本義也。今論所載經部計。可
非唯心無所義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釋此文云。經部依心假立定故而受想
思實有義。餘心所法。思上假立定。明知。心
王上假立定心所者。唯心無所義云事。何
 泰法師釋今論。下段心分位殊亦得名
心所之文云。經部師釋。心分位殊。假立受
想。亦得名心所若非唯心無所義者。
何述心分位假立想受之旨哉
答。今論所載經部師説者。是受想思實有計。
非唯心無所義也。故光法師釋今論文。由
此故三摩地成。寧不即由斯心於一境轉
之文云。又由此餘心心所故。三摩地成。寧
不即由斯餘心所法故。心於一境轉。何用
等持。令心一境此釋既許餘心所法。非
唯心無所義云事。炳然也。寶法師引正理
七十七論若心體即三摩地。令心作等。亦
應無別差別因縁。不可得故之文畢云。述
曰。經部令心作等。即許別有思等心所。令
心一境。因何不許此釋無諍。思等心所。
別有實體云經部師義加之正理論七十八
中。破經部師計内淨支無實體云。非唯尋
伺靜息爲體。此等皆是心所攝故。如受想
思別有實體以能破文。推所破義。若
非受想思實有義者。寧例難如受想思別
有實體哉。准此等定判意。思當卷上下文。
上云若爾即心專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
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法。下述有餘師言。
此内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別體。倶是受想
思實有師説。更非唯心無所義意也。但於
光法師。經部依心假立定故之釋者。受想
思實有義。雖計餘心所法。思上假立。亦許
心分位假立心所之義邊故。今此解釋。全
無相違也。次於泰法師心分位殊。假立想
受。亦得名心所釋者。且不可依用之
問。經部宗意。計受想思心所實有時。等持
心所。爲心王上假立。爲當思上假立歟
答。可有二義邊也 兩方。若心王上假立
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明經部宗義。或二十
云受想思實有。餘心所法思上假立實無。或
釋若依經部許有心輕安。而無別體。即
思差別。受想思外。餘心所。思上假立爰知。
等持心所。思上假立云事 若依之爾者。今
論中。經部難有部云。若爾即心專一境位
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應別有餘心所法
光法師釋此文云。經部依心假立定故
加之。重披今論文。擧經部師義云。有餘
師言。此内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別體
部難此義云。若無別體。心所應不成經部
答此難。會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光法師
釋此文云。於心分位殊。假建立故。亦得名
心所任此等定判。等持心王上假立之旨。
分明也。何況。勘正理論餘處。説經部師義
云。故唯有識隨位而流。説有多種心心所
如何
答。經部宗意。計受想思心所實有之時。等
持心所。或云心王上假立。或云思上假立
之二義邊可有也。所謂心是王故。以心所
隨彼爲會聖教説。爲同本宗義。假爲心
分位之門。可許之。思又造作爲能行蘊生
故。等持等餘心所。皆以思爲體云意可有
之。兩方疑難。各顯一邊理。實而言倶無相
違也
  此事專爲法相宗論義。委細之趣。如唯識
論第四卷。尋思抄等。可見之
文永三年丙寅十月三日午時於東大寺尊
勝院。對面興福寺賢恩擬講之次。相尋
此題之處。彼擬講云。經部宗意。談受想
思心所實有之時。貪信等餘心所。心之分
位。思之差別云義。當世學者。殊所翫也。
所謂心王爲貪信等心所。心王之外。無別
體故。假爲心之分位也。心王爲貪信等
心所。亦依思造作力故。被云思之差別
也。有此二邊之義門故。處處解釋。非相
違歟
問。論云。則於相應等持無用爾者。寶
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後心
相應。等持何用付之。依寶法師釋。披今
論現文。經部牒有部救。云若謂令心於第
二念不散亂故。須有等持畢。難則於相
應等持無用。文相次第。無諍於初刹那相
應心王等持無用云也。是以。光法師意。即
述此旨。寶法師釋。尤似難思如何
答。爲曉兩師解釋之旨趣。委見一段論文
之起盡。經部難有部云。豈不諸心刹那滅。
故皆一境轉。何用等持有部設救。此難
云。若謂令心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有
等持者難則於相應等持無用也。寶法師
釋此文云。若謂前念等持。令心於第二念
亦同前心緣一境轉。此即前心。令其後
心同一境轉。後心相應。等持何用此釋意
云。初念心相應等持。令第二念心。不散亂
一境轉者。第二念心相應等持。可無用爲言
若依此釋意云。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可訓
也。光法師釋此文云。若謂等持令彼心王。
於第二念不散亂故。須有等持。則於刹
那相應心王。等持無用 此釋意云。初念心
相應等持。令第二念心。不散亂一境轉者。
初念心相應等持。與第二念心可有力用。
與初刹那相應心可無用爲言若依此釋意
者。則於相應等持無用可訓也。兩師定判。
各叶論文。後學不可是彼此歟
問等持唯限一刹那歟 答。不限一刹那
 兩方。若唯限一刹那者。等持者。是定
心所也。何可限一刹那哉。是以。等至無限
一刹那。相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
六十二中。明等持等至差異云。等持一刹那。
等至相續如何
答。等持等至者。同定心所爲體。等至既通
相續。等持豈唯限一刹那哉。但於婆沙論
文者。等持劣。等至勝故。爲顯其差異。且云
等持一刹那。等至相續也。是則一往之釋。更
非盡理之談歟
問。大衆部意。色無色界。眼等五根。色等五
境。悉可有耶
  第二卷抄&T047368;錄之畢
問。論中破大衆部等意。無色界中。許有色
法義云。又彼定中亦遮有故光法師釋此
文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彼定中。不但遮彼無漏
律儀。亦遮有彼有漏律儀 付之。依光法
師解釋。見今論文起盡。上破身語既無。律
儀寧有。雖述無有漏律儀之旨。不遮無無
漏律儀。尤可云不但遮彼有漏律儀。亦遮
有彼無漏律儀哉。是以。寶法師釋此文云。
又我宗亦遮無色界有無漏律儀故如何」
答。光法師初釋意。實似難思。然而再披論
文重思此事。上云若彼唯有身語律儀。無
色界中。唯有有漏身語律儀。遮無無漏身
語律儀故光法師釋此文云。若言彼界
雖無餘色。唯有身語律儀既云無餘色。
故遮無無漏律儀之旨。自所聞也。故破此
計。釋非但遮彼無漏律儀。亦遮有彼有漏
律儀。符順論文起盡也。但於寶法師釋者。
隣若謂如有無漏律儀不爾無漏。依有漏
大種故之文。云又彼定中。亦遮有故故。釋
亦遮無色界有無漏律儀。故亦非無其謂。
兩師解釋。倶叶論文。各存深旨。不可一准

問。頌文云。後色起ルハリス爾者。爲擧經
部義。爲當述有宗義歟 答。擧經部義也。
 兩方若擧經部義者。披一部始末。尋八
品前後。本頌專結有宗義。長行多明經部
説。定知。後色起從心之頌文。述有宗義云
事。何況。傳説傳許之言。悟入尊者猶奇之。
本頌直擧經部義者。迦濕彌羅國人。豈可
謂弘我宗哉。加之。顥宗論三十八中。無改
此頌。若非有宗義者。彼論中。寧載之哉。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定判云。論主以經
部義答如何
答。後色起從心之義。有宗經部。雖同許之。
思今論長行。此從心生。非從色起。謂昔所
起色異熟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是故今
色。從彼心生之文意。今此頌文。擧經部義
 故光法師釋此文云。論主以經部義答。
正釋頌文。後色起從心。此色從心生非從
色起。謂昔所起感色果因。熏習在心。功能
今熟。是故今時欲色界色。從彼無色界心中
色種生寶法師釋此文云。經部答也。謂
從色異熟因功能種子而生泰法師釋此
文云。次依經部答。從心生。不同薩婆多
從昔欲色界色起。經部師説。謂昔所起愛
樂色故。爲異熟因熏習在心。功能今熟。是
故欲色界色。從無色界心色種子生圓暉
法師釋此頌云。此是論主依經部釋也
任此等解釋。本頌後色起從心之文。擧經
部義云事。分明也。但於本頌專結有宗義
云難者。標迦濕彌羅國議理成。我多依彼
釋對法本頌雖多結有宗義。述少有貶量
爲我失。判法正理在牟尼。亦擧經部義
也。次於本頌直擧經部義者。迦濕彌羅國
人。豈可謂弘我宗哉云難者。探論主本
意。實雖擧經部義。有宗意同。亦許其義勢
之事。本頌之中。直陳其言。悟入尊者。全無
奇之。迦濕彌羅國人。謂弘我宗也。如彼
餘處本頌。云此上十七處也。次於顯宗論
中無改此頌云難者。有宗意。從無色界沒
時。將下生時。由無色界中。順色生心勢力
引欲色界色生云故。後色起從心之旨。有
宗自本所存之義。故顯宗論中。不改此頌
也。故顯宗論三十八云。後歿生下。色從心生
現見世間色非色法。亦有展轉相依起故。
謂心異故。色差別生。色根有別。識生便異。
故從無色。將生下時。順色生心。相續而
住。由彼勢力。引下色生 正理論七十七説。
全亦同之。重意云。後色起從心之理。有宗
經部之中。雖不違何義。以長行。謂昔所起
色異熟因等之文見之。今論云後色起從
心。擧經部義釋許也。光法師論主以經部
義答。正釋頌文。後色起從心之釋。即顯此
意也。非謂云爾故後色起從心之義。經部
獨存之。顯宗論中。不改此頌。更有何疑

問。作識無邊觀時。可緣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
識耶 答。可緣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識也
兩方。若緣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識者。光法師所
引正理論中。述作識無邊觀云。謂於純淨
六種識身能了別中。善取相已此文無諍。
作識無邊觀之時。唯緣善識若依之爾
者。既作識無邊觀之時也。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
無所殘可緣之哉
答。作識無邊觀之時。廣可緣善染汚無覆
&T047368;也。故見婆沙論八十五文。或云後二
遍處緣善無&T047368; 或云後二遍處緣見修
所斷任此等文。作識無邊觀之時。緣善
染汚無覆無&T047368;云事。分明也。但於光法師所
引正理論。謂於純淨六種識身之文者。無
邊觀是假想觀門故。緣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識。
作純淨行相也。如彼第三解脱假想觀門
故。緣淨不淨色作淨光鮮行相也。故光法
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七云。若由勝解思惟無
邊識加行所成。名識無邊處。謂於純淨六
種識身能了別中。善取相已。安住勝解。由
假想力。思惟觀察無邊識相若由勝解
之文。由假想力之言。假想觀門之旨。炳然

問。味定者。唯限愛相應定歟 答。唯限愛
相應定也 兩方。若唯限愛相應定者。味
者是染汚義也 何可限愛相應定哉。是以
婆沙論百六十五中。述味相應初靜慮等無間
淨初靜慮現在前云。如愛見慢疑上靜慮
者。煩惱等無間淨定現在前此文無諍味
定者。不限愛相應定 若依之爾者。披
今論文云。味謂愛相應唯限愛相應定之
旨。炳然也如何
答。味者。味著之義。唯是限愛之稱故。味定
者。唯限愛相應定。不通餘惑相應定也。故
發智論十七云。諸味相應初靜慮。皆有覆無
&T047368;。有有覆無&T047368;初靜慮非味相應。謂除愛餘
煩惱現前今論中。本頌結味謂愛相應。長
行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故名爲
味。彼相應故。此得味名正理論七十七文。
顯宗論三十八説本頌長行全亦同之。光法師
釋此文云。初味等至。謂愛相應。愛能味著
淨定。故名爲味等至。與彼相應故。此等至
得味名。引婆沙論百六十一問何故但説與
愛相應。非餘煩惱。有説此中説相似者。謂
愛與定相似。非餘煩惱。所以者何。定於所
緣。流注相續 愛亦如是之文。寶法師釋此
文。云此謂等持與愛相應。愛能味著。定亦
名味畢。問何故餘惑相應。不名爲定。答之
引正理論七十七於所緣境。專注不移。方名
爲定。愛相應定。亦專一境故得定名。餘惑
相應。則不如是。謂餘煩惱。於自所緣。不能
令心專注如愛。故三摩地。若與愛倶專注
一緣。與善相似之文。泰法師判初味等至。
謂愛相應。愛能味著淨定。故名爲味等至。
與彼味相應故。此等至得味名。圓暉法師。
述愛名爲味定。與愛相應。故名味定。加
之雜心論中。解味則愛相應之頌文云。問
何故愛相應説禪。非餘煩惱耶。答相似故。
一向動著緣是三昧餘煩惱無有著緣如彼
愛者 大乘義章十三。八禪義述毘曇意云。
二簡強異弱。諸煩惱中。愛著境強。偏説爲
味。定義同前。又愛著境。相似禪定。故説爲
 任此等文理。味定者。唯限愛相應定
云事。分明也。但於味者是染汚義也。何可
限愛相應定哉云難者。味者專其是愛著
別名。全非染汚廣義。故味定者。唯限愛相
應定。不通餘或相應定也。次於婆沙論。
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之文者。爲顯味定無
間淨定現前之義。引愛見慢疑上靜慮之事
也。其中取愛上靜慮之處。以爲其證。見
慢疑上靜慮之邊。同文故來也。非今要須
之歟
重難云。於味定。可有通別二門。若就通相
云之者。可通餘*或相應定也。故大乘義章
十三。八
禪定義
中。依毘曇意。釋味定相云。一通相
具論。上二界中。一切煩惱。有著境義。悉名
爲味。定地法故。説之爲定 若爾。婆沙論。
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之文。就通相味定論
之也。何云見慢疑上靜慮之邊。同文故來。
非今要須哉
次。婆沙論百六十一中。問何故但説與愛相
應。非餘煩惱。答之云。有説。亦應説餘煩
惱○而不作是説者。應知此義有餘 按
此説意。愛相應定。名味定者。云殘餘惑相
應也。理實而言。可通餘惑相應定
答。婆沙論等中。所明味定者。是別門味定。
非通相味定。故爲顯味定無間淨定現前之
義。云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其見慢疑上靜
慮之邊。同文故來。非今要須云事。道理尤
可然。何強疑之哉
次。婆沙論一説意。此義有餘者。論外之事也。
論正所述味定者。雖唯限愛相應定。此廢
立外。兼通餘惑相應定之説可有云也。此
全非指論正所談之義門。頗足爲難勢之
端歟
問。淨定無間所生味定。爲唯緣過去一世。
爲當可緣三世耶 答。可緣三世也 兩
方。若唯緣過去一世者。味定廣緣自地諸
法。何可限過去一世哉。是以。今論中。雖
述味定緣自繋。無簡現在未來。爰知。淨定
無間所生味定。可緣三世云事 若依之
爾者。見今論文云。此無間滅。彼味定生。緣
過去淨。深生味著 光法師釋此文云。此
淨定無間滅。彼味定生。緣過去淨定。深生
味著。不緣現在。以必不觀自性等故。不
緣未來。未曾領故。過去曾領故。偏説過
寶法師釋此文云。就緣淨中。唯緣
過去近淨定也。不緣現在及未來也。現在
無淨定。未來淨未曾領受也加之。正
理論七十七中云。此能味愛現在前時。緣過去
境。不緣現在自性相應。及倶有法。以必不
觀自性等故。不緣未來。未曾領故
宗論三十八説。全亦同之。此等定判。無諍定
無間所生味定。唯緣過去一世 如何
答。按味定緣自繋之理。味定廣可緣自地
三世諸法也。故勘婆沙論處處之文。或百六
十一云。愛相應定。能緣三世百六十五
味相應初靜慮等無間淨初靜慮現在前云。
如愛見慢疑上靜慮者。煩惱等無間。淨定
現在前任此等文。味定所緣不限過去
一世云事。分明也。設雖淨定無間所生味
定。何不緣現在未來哉。但於今論緣過去
淨。深生味者文者。從多分説也。以何知
之者。披發智論十七文云。味相應初靜慮。入
當言味耶。出當言味耶。答。於能味當言
入。於所味當言出。以前念爲所味。以後
念爲能味。味定唯緣過去思其義勢。同
今論説。而婆沙論百六十一中。釋發智論文。間
愛相應定。能緣三世。何故唯説緣過去耶。
答之云。有説此依多分而説。謂有情類。法
爾多緣曾所愛順境生愛味故。以前刹那
爲所緣。以後刹那爲能緣者。依多分説
會。准婆沙論會通之旨 推今論。緣過去淨
之文意也。光寶兩師。不緣現在等之釋。且
成味定緣過去淨定。云當如此判也。理
實論之。淨定無間所生味定。廣緣現在未
來之義。更非所遮歟。正理論文。顯宗論説。
同以此趣。可會其疑也
問。論中明味定相云緣過去淨深生味著
爾者。可緣過去多刹那淨定耶 答。可
緣過去多刹那淨定也 兩方。若緣過去
多刹那淨定者。披今論文云。此無間滅。彼
味定生。緣過去淨。深生味著如文相者。
味定唯緣無間滅淨定是以。寶法師釋此
文云。就緣淨中。唯緣過去*近淨定也
若緣過去多刹那淨定者。寧云緣過去近
淨定哉 若依之爾者。味定緣過去淨定
之時無所簡。可緣多刹那淨定也。何況。婆
沙論百五十三中。出滅定心。緣過去多刹那
滅定相例可同如何
答。淨定無間所生味定。緣多刹那淨定。可
生味著也。唯味著無間滅淨定云事。非
只背道理。亦無其證據者歟。但。於今論。此
無間滅。彼味定生等之文者。顯淨定無間所
生味定緣過去淨定。深生味著之義許也。
何致味定唯緣無間滅淨定見云疑哉。次
於寶法師。唯緣過去近淨定也之釋者。此
有異本不同。或本云唯緣過去退淨定也
若依此本者。不可成疑。若依近淨定也
之本者。且就能生味定之淨定云爾也。全
非遮緣過去多刹那淨定之義歟可會也」
重難云。勘寶法師餘處解釋。引婆沙論。評
曰應作是説。此出定心。緣過去定。而不可
説緣何刹那。不緣何刹那。以過去定有
多刹那。相雜住故之文畢云。准上論文。既
相雜住不可別説。即是總緣過未定也。然
味定即緣次前淨定。以味定是貪相應心。
緣別相惑。所以別緣次前定心。而起出二
定心。是善心故。總緣前定。不別取也
釋無諍。味定唯緣次前刹那淨定如何」
答。滅盡定者無心定故。出滅定心。不可定
緣何刹那不緣何刹那。故總緣過去多刹
那滅盡定也。味定是貪相應定。緣別相故。
異出滅定心。有唯緣最後刹那淨定之義
云許也。更非遮緣過去多刹那淨定之邊
者。此釋亦無相違也
問。味定可緣順勝進順決擇二分耶 答。
可緣順勝進順決擇二分也 兩方。若緣
順勝進順決擇二分者。披寶法師解釋云。
此説容生味定。非一切生。唯退分定。及
住中一分。以退生故。境亦如是如此釋
者。味定唯緣順退順住二分。不緣順勝進
順決擇二分若依之爾者。婆沙論百六十一
中。云愛相應定。能緣三世味定。廣緣三世
淨定之時。寧不緣順勝進順決擇二分哉」
答。今論中。云味定但緣自地。有漏味定無
所簡。廣緣自地諸有漏法故不限順退
順住二分。可緣順勝進順決擇二分也。但
於寶法師解釋者披今論文云。此無間滅。
彼味定生。緣過去淨。深生味著。述味定緣
無間滅淨定之旨。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
云淨定等無間煩惱現在前者。當知此從順
退分。或順住分起。與味定爲等無間緣淨
定。唯是順退順住二分故。依此義邊。云唯退
分定及住中一分。以退生故。境亦如是也。
此説容生味定。非一切生之釋。此趣炳然
歟。泛論味定所緣之時。更可遮順勝進。順
決擇二分也
問。味定與味定。可爲相應倶有二因耶
答。可爲相應倶有二因也 兩方。若爲相
應倶有二因者。味定者。愛相應定也。自體
與自體。何可爲相應倶有二因哉 若依
之爾者。婆沙論中。味定與味之可爲相
應倶有二因如何
答。味定與味定。可爲相應倶有二因也。故
婆沙論百六十五中。釋發智論十七味相應初
靜慮與自地味相應爲因等無間所緣増上
之文云。因者三因。即相應倶有同類因
於味定者愛相應定也。自體與自體。何
可爲相應倶有二因哉云難者。味定判性
體。雖唯限愛相應定。論眷屬體者。廣通五
蘊故。味定與味定。爲相應倶有二因。全無
所背也。婆沙論淨初靜慮與淨初靜慮爲
相應倶有二因。無漏初靜慮與無漏初靜靜
爲相應倶有二因云文准之可知
問。第四靜慮名清淨者。爲唯限無漏。爲當
通有漏歟 答。可通有漏也 兩方。若通
有漏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八十一中。問下
地亦有無漏捨念。何故但説第四靜慮捨念
清淨。思此問意。對第四靜慮無漏捨念。名
爲清淨。致此疑隨答此問云。或有捨念。
離諸煩惱。及隨煩惱。謂第四靜慮無漏捨念
此答意。亦第四靜慮捨念。名清淨者。唯
限無漏云事。分明也 若依之爾者。見今
論文。云第四靜慮唯有四支。一行捨清淨。
二念清淨。全不簡有漏哉
答。第四靜慮有漏無漏捨念。同離苦・樂・憂・
喜・入息・出息・尋・伺。八擾亂事故。倶名清
淨也。但於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之問言者。
問下地亦有無漏捨念。何故但説第四靜慮
捨念清淨。對第四靜慮有漏捨念。倶名清
淨。取出下三靜慮無漏捨念疑之也。答此
問。有多復次之中。初説。云第四靜慮捨念。
但離八擾亂事。故名清淨。苦・樂・憂・喜・入
息・出息・尋・伺。名爲八擾亂事。此中皆無。獨
名清淨。第四靜慮有漏無漏捨念。倶名清
淨之旨。炳然也。次於婆沙論。或有捨念。離
諸煩惱。及隨煩惱。謂第四靜慮無漏捨念之
文者。問難之言。取出下三靜慮無漏捨念
疑之故。答中且擧第四靜慮無漏捨念答
之也。更不遮第四靜慮有漏捨念。亦名清
淨之義邊歟
問。光法師釋心王不立靜慮支。引婆沙論
二説。爾者初説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婆沙八十云。心順流轉。定順還滅。
故心不立爲靜慮支 付之。心王通三
性。勢用倶増上。若有順淨品之義者。何偏
云順流轉哉。是以。受心所。於雜染清淨分
中。勢用倶勝。立靜慮支。心王相例其義可
同。加之。二十二根中。以心王立爲根。靜
慮支中。寧可簡之哉
答。心順流轉者。爲結生心。引後有能。專
在心王。故十二緣起支中。立爲識支。故云
心順流轉也。但於受心所立靜慮支云例
難者。受心所於雜染清淨分中。勢用倶勝。
流轉緣起分中。立爲受支。還滅清淨分中。立
爲覺支。故非如心王順流轉。故據順淨邊。
立靜慮支也。故光法師釋。云受於雜染清
淨分中勢用倶勝。是故倶立。用此流轉緣起
分中。次於二十二根中。以心王立爲根云
例難者。三性心王。竝有増上用。故立爲根
也。故光法師餘處。依婆沙論意。釋云第二
心法是内亦是所依。通三性心。竝有増上。
故立爲根
問。光法師釋心王不立靜慮支引婆沙論
二説。爾者。第二説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婆沙八十云○復次心勝如王。
諸心所法。皆如臣佐。定是心所。故心不立
爲靜慮支。如諸國王不事臣任 付之。
設雖心王勝。有助定之義者。何不立靜
慮支哉。例如隨行對法中。攝心王。及相應
善中攝心王如何
答。心王勝如王。心所劣如臣。而靜慮者。是
定心所。不可心王與彼心所爲助伴。故
心王不立爲靜慮支云事。道理尤可然也。
但於隨行對法中。攝心王。及相應善中。攝
心王云例難者。任淨惠及眷屬。皆名隨行。
彼此展轉。互隨行故之理。隨行對法中。攝心
王。由以心心所要與慚愧善根相應。方成
善性之義。相應善中攝心王也。彼此廢立
義門既別。更不可爲相例之疑哉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云。有餘師説。受於
雜染。雖是増上。而與淨品。作饒益事。亦有
功能爾者。今此受者。可通無漏受耶
答。可通無漏受也 兩方。若通無漏受者。
既云於雜染増上。可限有漏受也 若依
之爾者。受言是廣。何不通無漏受哉
答。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一文。云有餘
師説。受於雜染。雖是増上。而與淨品。作饒
益事。亦有功能。如旃荼羅性雖鄙劣。能與
豪族。作饒益事。故於靜慮爲饒益事菩提
分中。立覺支號。廣明受心所爲靜慮支。立
覺支號之旨。故今此受者。通無漏受云事
必然也。但於既云於雜染増上。可限有漏
受也云難者。無漏受亦於雜染品有増上
義也。故婆沙論百四十二云。問無漏受云何。雜
染品増上耶。答初起加行。及趣入時。亦於
雜染品増上。謂觀行者。求彼受時。亦須追
求衣食等物。由此勢力。亦生染故
問。光法師意。大善地法心所中。輕安行捨立
靜慮支故。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無始時來。惛掉亂心。不能得定。輕安治
惛沈。行捨治掉擧。由此得定 付之。依
光法師解釋。見今論餘處二十一文云。惛沈
睡眠能障慧蘊。掉擧惡作能障定蘊今定
判寧不違餘處論説哉
答。光法師。釋大善地法心所中。輕安行捨。
立靜慮支云。無始時來。惛掉亂心。不能得
定。輕安治惛沈。行捨治掉擧。由此得定。
或掉擧定障。行捨能治。惛沈是慧障。輕安
能治。此二能治定慧重障。是故別立此二
釋中。第二釋意。順今論餘處文初釋意。實
雖難思。且試會云。惛沈正障慧。雖非障
定。定相應慧力用勝故。依障彼定相應慧。
云不能得定也。非謂惛沈正障定。故不
可違今論餘處。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擧
惡作能障定蘊之文歟
問。經部宗意。定中可起身識耶 答。定中
不可起身識歟 兩方。若定中起身識者。
五識行相。是麁動也。定中何可起之哉 若
依之爾者。今論中。述經部宗義云。若言定
中寧有身識。有亦無失。許在定中有輕安
風。勝定所起順生樂受遍觸身故光法
師釋此文云。我經部宗。許在定中有輕安
風觸。從勝定所起。順生身識相應樂受。遍
觸身根故任今此定判。定中起身識之
旨。分明也如何
答。定中&MT04800;細。身識麁動故。設雖經部宗意。
定中難起身識歟。故見今論文。經部答有
部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漏
之難云。起不倶時。斯有何失光法師釋
此文云。於前後位。起不倶時。或説有漏。或
説無漏。斯有何失寶法師釋此文云。起
身識時。不起喜受。起喜受時。不起身受。
斯有何失。准此不説身識及輕安。是眞無
漏也但於今論。若言定中寧有身識。有
亦無失等之文。光法師我經部宗。許在定中
有輕安風觸等之釋者。由勝定力。次念有
輕安風觸起。次念引生身識相應樂受。還能
順起意識相應三摩地。故名爲定中。實是
定後定前中間。有輕安風觸起。引生身識相
應樂受也。故今論中。經部牒有部難破云。
若謂外散故應失壞定者。無如是失。此輕
安風。從勝定生。引内身樂。還能順起三
摩地故。若謂起身識。應名出定者。此難
不然。由前因故光法師釋此文云。汝若
謂起身識。是外散故。應失壞定者。破云。
無如是失。此輕安風觸。從勝定生。引内身
識相應樂受。還能順起意識相應三摩地故。
不失壞定。汝若謂起身識應名出定者。
破云。此難不然。由前因故。前因即是此輕
安風。從勝定生。引内身樂。還能順起三摩
地。故。不名出定。或可因是所以義。由前相
順。所以不名出定
問。經部宗意。現在身識。可緣現在輕安風
觸耶 答不緣現在輕安風動也 兩方。
若緣現在輕安風觸者。經部宗意。無許同
時因果。若現在身識緣現在輕安風觸者。寧
不爲同時因果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述經部宗義云。許在定中有輕安風觸。
從勝定所起順生身識相應樂受遍觸身
根故如此釋者。現在身識。可緣現在輕
安風觸如何
答。經部宗意。不許同時因果故。五識唯緣
過去境。不緣現在境。若緣現在境者。可
爲同時因果故也。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
云。若依經部。五識唯緣過去。故正理第八
云。有執五識境唯過去但於光法師許在
定中有輕安風觸等之釋者。由勝定力
性輕安風觸起。次念引生身識相應樂
受。緣前念輕安風觸爲言故今解釋。全無相
違也
問。論中擧有部難云。勿所立支少分有漏。
少分無漏。成違理失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初二釋意。少分有漏者。唯限
輕安風觸歟 重云。光法師初釋云。勿所立
輕安支。少分輕安風觸是有漏。少分意識相
應輕安心所是無漏。成違理失。第二釋云。
或勿所立支。輕安風觸少分是有漏。意識相
應少分是無漏。成違理失。初二釋意。少分
有漏者。唯限輕安風觸也 付之。依光法
師初二釋。見今論文。有部難經部。標若爾
正在無漏定中。觸及身識。應成無漏畢。述
其難意云。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無漏。
成違理失。文相起盡無諍少分有漏者。指
上所標觸及身識加之。次下文有部重難
經部云。如何無漏靜慮現前 少支有漏。少
支無漏光法師釋此文云。如何無漏靜慮
現前。觸及身識樂少支有漏。意識相應少支
無漏此約體難 若爾。光法師初二釋意。
非只背論文前後。亦致相違於自釋哉」
答。光法師初二釋意。非無其由。論文既云
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無漏。於所立支論
少分有漏少分無漏之義。而就有部自義見
 輕安是靜慮支故。少分有漏者。當輕安
風觸。身識非靜慮支故不擧之也。第三釋。
如疑難之趣得意。釋或勿所立支輕安風
觸。及身識樂少分是有漏。意識相應少分是
無漏。成違理失也。但於光法師。次下觸及
身識樂少支有漏之釋者。上三解釋中。且述
第三釋意歟
重難云。有宗不論輕安風觸。經部雖許輕
安風觸。不立靜慮支。所立支輕安風觸云
事。就何義意難思哉
答。准有宗輕安心所立靜慮支之義勢。經
部。云定中有輕安風觸故。以輕安名同。有
部難經部押云所立支輕安風觸也
問。經部宗意。前十五界。唯名有漏歟 進
云。今論疏中。通無漏釋也 付之。經部宗
意。以經説爲定量。而見今論文云。如契
經言。諸所有眼。乃至廣説。此經中説十五界
全皆有漏故經部宗意。豈不違此經説
哉。加之。有宗對經部。立量云。餘十五界。唯
名有漏。道諦無爲所不攝故。如諸煩惱
此量付何過可成前十五界通無漏之義

答。披今論現文。尋經部宗義云。若謂順彼
故。説覺支。無漏亦應許如是説光法師
釋此文云。汝若謂身輕安實非覺支。順彼
覺支名覺支。無漏亦應許如是説。觸及身
識。順無漏故。名爲無漏。無少分有漏。少分
無漏失任今此定判。經部宗意。無漏定中。
輕安風觸。及與身識相應樂受。名爲無漏。
故前十五界通無漏云也。但於今論所引契
經説者。今論中即會之云。無違經過。此約
餘觸及餘身識。密意説故光法師釋此文
云。無違經過。此經意。約餘散位觸。及餘散
位身識。密意説。彼十五界全皆是有漏。不
約定位。非理盡説。故言密意寶法師釋
此文云。此就餘觸及餘身識。唯名有漏。准
此論意。經部以輕安風。及身識。順無漏故。
假名無漏次於有宗所立比量者
問。經部宗意。無漏定現前位。輕安風觸可倶
起耶 答。不倶起也 兩方。若倶起者。輕
安風觸。其體有漏也。無漏定現前位。何可倶
起哉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師餘處解釋。
或釋今論。以身輕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
之文云。由入定故。身中即有輕安風起。能
引覺支心輕安故。此即同時。説名能引。由
斯相順。故名覺支或代倶舍師。救正理
論。以能隨順覺支體故。亦名覺支。謂身輕
安能引覺支心輕安故之文云。我説身輕安
觸。與入定心輕安同時能引能順。望彼有
力可得。相從説名覺支任此等解釋。無
漏定現前位。輕安風觸。可倶起如何
答。經部宗意。輕安風觸。其體實是有漏法故。
無漏定現前位。全不可倶起。故今論中。經
部答有部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
支無漏之難云。起不倶時。斯有何失
法師釋此文云。於前後位。起不倶時。或説
有漏。或説無漏。斯有何失寶法師釋此
文云。起身識時。不起喜受起喜受時。不
起身受。斯有何失。准此不説身識及輕安
是眞無漏也但於光法師餘處。此即同時。
説名能引之釋。倶舍師。我説身輕安觸與
入定心輕安同時之救者。前念後念。相順續
起。名爲同時。更非一念同時倶起也
問。經部宗意。於靜慮支可有十八耶 答。
可有十八也 兩方。若有十八者。今論中。
明經部宗義云。由此可説。依初五支。減
二三四。立第二等。即由此理。初説五支。擬
漸離前。建立後故。無漸減故。不説想等
如此文者。經部宗意。於靜慮支。不可有
十八是以。泰法師述依上座部立十一
支畢。引今文爲證 若依之爾者。於靜慮
支有十八者。於契經説。經部宗意。豈可
背契經説哉
答。經部宗意。契經所説。以爲定量。而契經
中。既説靜慮支有十八。故經部宗意。尤可
守其説也。但於今論由此可説。依初五
支等之文者。全非相違。此文意云。於初靜
慮五支之中。減尋伺二。立第二靜慮。内淨
喜樂定四支。減尋伺喜三。立第三靜慮。捨
念惠樂定五支。減尋伺喜樂四立第四靜
慮。捨念中受定四支爲言故光法師釋此文
云。經部依宗自釋。由此可説。依初五支
減尋伺二。立第二定。減尋伺喜三。立第三
定。減尋伺喜樂四。立第四定。即由此道理。
初定説五支。擬漸離前支。建立後定故。
無漸減故。所以不説想等爲支寶法師
釋。其意同之。任此等定判。就初靜慮五支
論漸減義之旨。分明也。次於泰法師釋者。
上座部意。設雖存靜慮支有十一。引今文
爲其證云事。恐難依用歟
重難云内淨支既無漸減義。第二靜慮中。何
可立之哉 依之見泰法師解釋云。依初
定五支。減尋伺二。立第二定喜樂一心三
如何
答。經部宗意。第二靜慮立内淨支也。故今
論中。答應審思擇。應説何法名内等淨之
問。擧經部師義云。此定遠離尋思鼓動。相
續清淨轉。名爲内等淨光法師釋此文
云。經部師答。此第二定。能遠離彼尋伺鼓
動。定體相續。清淨寂靜轉。名爲内等淨
法師釋此文云。經部釋也。即是此第二定。
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名内等淨也
此等解釋經部宗意。第二靜慮立内清淨支
云事。炳然也。但。於内淨支。既無漸減義云
難者漸減義自本就初靜慮五支論之故。
不可爲疑歟
次。於泰法師釋者。叙上座部計。非經部宗
義。故全非相違也
問。寶法師意。欣厭心所。與定相應歟 答。
可與定相應也 兩方。若與定相應者。披
寶法師解釋。擧大善地法十尋伺心王二十
三法畢云。自餘心所。與定不相應。故不立
支也如此釋者。欣厭心所。不與定相應
 若依之爾者。設雖寶法師意。何不許
欣厭心所與定相應哉。是以。光法師意。欣
厭心所與定相應如何
答。寶法師意。欣厭心所與定相應可云也。
故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二十八云。評曰。有
別法名厭。非惠非無貪。是心所法。與心相
應。此説在復有所餘如是類。諸心所法。與
心相應。然見蘊説苦集忍智。名能厭者。由
彼忍智與厭相應。説名能厭。非厭自性
百九十六云。評曰。應説厭體性異。非無貪
非惠。別有心所法名厭。與心相應。此即
攝在復有所餘心所法中寶法師餘處
引此二文畢云。此厭唯善通漏無漏 加
之。婆沙論百四十三中。述欣厭不立根云。於
散位中。此用雖勝。於定善位。用不分明。根
用必於兩位中勝。而於定位。明了増強。故
彼二法。無有根義寶法師餘處指此文
云又婆沙一百四十三。亦別立欣厭任此
等定判。欣厭心所。其體通有漏無漏。與散
心定心相應云事。分明也。但於寶法師。自
餘心所與定不相應之釋者。可有二會通。
或就四十六心所廢立論之故。不可攝欣
厭。上擧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十。不定地法之
中尋伺。二十二心所畢。下云自餘心所。指
大煩惱地法六。大不善地法二。小煩惱地法
十。不定地法之中除尋伺餘六。此二十四心
所。云與定不相應也。或亦設雖加欣厭心
所。欣厭心所不竝生故。有時定心與欣相
應。有時定心與厭相應。非恒相應。故云與
定不相應歟
問。染汚第二靜慮可立喜支耶 進云。光
法師判有喜定二。立喜支釋也 付之。見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八文。明染汚初靜慮
不立喜支云。爲顯喜支唯是善性故薄伽
梵與樂合説而於第二靜慮。述定生喜樂
與樂合説。准例思之。染汚第二靜慮不可
立喜支也如何
答。染汚第二靜慮。可立喜支也。故今論云。
第二染中。無内等淨。彼爲煩惱。所擾濁故
光法師釋此文云。此明二定染無内等
淨。樂同初定。故不別簡。有喜定二故正理
七十八云。第二染中。無内等淨。彼爲煩惱。所
擾濁故。雖諸世間説有染信。而不信攝。故
不立支。樂是輕安。唯善性攝。例同初定。故
不重遮。故此染支。唯有二種顯宗論三十
全亦同之。加之。婆沙論百六十中。釋發智
十七一切第二靜慮。皆有四支耶。答不染
汚有四。染汚無四。無何等。答無内等淨之
文問内等淨是信。信通染汚不染汚。何故
於染靜慮不説支耶。答之有二有説之
中。第二説云。有説染信名不信。此於染中。
雖有無支相。故不立爲支。若作是説。不
染第二靜慮具四支。染第二靜慮唯有二支
此第二有説當今論初師説也。任此等定
判。染汚第二靜慮立喜支云事。分明也。但
於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故薄伽梵與樂合説
之文者。染汚初靜慮不立喜支。染汚第二
靜慮立喜支事。以離生言之有無。爲正證
也。故正理論次下文。問第二染定。許有喜
支。初染中無。以何爲證。答以初定喜クコト
從離生。第二中無離生善言故。此旨炳然
也。初靜慮説離生喜樂。有離生言之上。喜
示合説。顯喜同樂善性之義云也。第二靜
慮説定生喜樂定名。通善染汚故。其性通
善染汚之喜。於善染汚靜慮同立支。其性
限善之樂。唯於善靜慮立支也。非以與
樂合説。爲染汚初靜慮不立喜支之證。第
二靜慮喜樂合説。染汚第二靜慮不可立喜
支云難。更非所痛也
問。頌文云。餘説無安捨爾者。此師意。染
汚第二靜慮可立内淨支耶 答。可立内
淨支也 兩方。若立内淨支者。内淨支。是
大善地法攝也。染汚靜慮支中。寧可立之
哉。是以。勘泰法師解釋。述此師義云。應言
第二亦無内淨。信根亦是善地攝故。而不説
者。以信但是一地中無。是故不説此釋
無諍第二師意。染汚第二靜慮。不立内淨
 若依之爾者。既云餘説無安捨。染
汚靜慮支中。雖簡輕安行捨。無簡餘支。若
染汚第二靜慮。不立内淨支者。何不簡之

答。今論第二師意。染汚第二靜慮可立内淨
支也。今論云。有餘師説。初二染中。但無輕
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光法師
釋此文云。有餘師説。初二染中。但無輕安。
初染有四支。第二染有三支。後二染中。但
無行捨。第三染有四支。第四染有三支。以
輕安行捨。大善地攝故。内等淨是信。信通
染不染故。第二染説有三支。正理七十八云。
有餘師説。初二染定。但無輕安。後二染中。
但無行捨。大善攝故。彼説染中喜信念惠
皆是支攝。皆通染故顯宗論三十八説。全亦
同之。加之。婆沙論百六十中。釋發智論十七
一切第二靜慮皆有四支耶。答不染汚有
四。染汚無四。無何等。答無内等淨之文。問
内等淨是信。信通染汚不染汚。何故於染靜
慮。不説支耶。答之有二有説之中。初説
云。有説此文應説無樂。以輕安樂染中無
故。若作是説。不染第二靜慮具四支。染第
二靜慮有三支此初有説。當今論第二師
説也。任此等定判。今論第二師意。染汚第
二靜慮立内淨支云事。分明也。但於内淨
支。是大善地法攝也。染汚靜慮支中。寧可立
之哉云難者。信通染汚故。染汚第二靜慮
立内淨支也。次於泰法師應言第二亦無
内淨之釋者。論文之外。以別義勢。染汚第
二靜慮不可立内淨支釋也。是既論外之
釋。故不及致會通也
問。生靜慮可有近分根本不同耶 答。無
近分根本不同也 兩方。若有近分根本不
同者。生靜慮者。如世間品中云。三靜慮各
三。第四靜慮八是也。寧有近分根本不同
哉。是以。今論疏中。生靜慮無近分根本不
 若依之爾者。定靜慮既有近分根本
不同。生靜慮例亦可然。何況。生靜慮中論
喜樂捨受差別。豈非有近分根本不同哉。
加之。廣披諸論説。尋生靜慮相。今論云。雖
近分心有結生染。而遮定染故作是説
光法師餘處所引正理論三十文。判由此
故。説下三靜慮唯近分心有死生理。以根
本地無捨受故。婆沙論百六十五中。述命終
結生。唯住近分不住根本。任此等論説。生
靜慮有近分根本不同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生靜慮無近分根本不同可云也。其故
見今論前後文。或云生靜慮體世品已説。謂
第四八。前三各三。指世間品三靜慮各三。第
四靜慮八之文。於色界十七天等。豈有近分
根本不同哉。或問如定靜慮所有諸受。生
亦爾不。答不爾。徵如何。釋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及喜捨樂捨。唯捨受如次結。
是謂定生受有差別。若生靜慮如定靜慮。
有近分根本不同者。於下三靜慮可云根
本喜受樂受。近分捨受。而不云如是。述生
靜慮從初。有喜樂捨受等。望定靜慮判受
有差別。故生靜慮無近分根本不同之旨。
炳然也。加之。婆沙論中。出捨初靜慮地心。
得第二靜慮地心。初靜慮地心滅。第二靜慮
地心起句云。謂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地
若生靜慮有近分根本不同者。今此第三句。
尤就根本可論之。寧擧命終位哉。此文
既於命終結生心。立初靜慮第二靜慮名。
爲初靜慮地心滅。第二靜慮地心起句。故生
靜慮中。云初靜慮第二靜慮之時。不論近
分根本不同故准此等論判。生靜慮無近
分根本不同云義。所存也。但於定靜慮既
有近分根本不同云例難者。定靜慮中勝品
禪定名根本地。劣品禪定名近分地。故有
此不同。生靜慮者。除定靜慮定煩惱外。三性
色心。心所。心不相應。屬地地生法。更無勝
劣差異。故無近分根本不同也。次於生靜
慮中。論喜樂捨受差別云難者。生靜慮中。
雖有喜樂捨受差別。無近分根本不同故。
非如定靜慮所有諸受也。次於今論雖近
分心有結生染之文者。定靜慮所分別。近
分根本中。通有生靜慮故。捨受云近分。喜
受捨樂受名根本也。非謂云爾故生靜慮
廢立門。近分根本不同。光法師餘處所引正
理論。下三靜慮唯近分心有死生理之釋。婆
沙論。命終結生。唯住近分。不住根本之文。
會通之趣。亦以同之
問。寶法師意。依身在上三靜慮。所起借識
類。悉自性無&T047368;攝歟
  第二卷抄&T047368;錄之畢
問。依身在初靜慮依第二靜慮以上眼。起
初靜慮眼識。爲唯限無覆無&T047368;。爲當通善
性歟 答。唯限無覆無&T047368; 兩方。若唯
限無覆無&T047368;者。依身在初靜慮。所起眼識
也。何唯限無覆無&T047368;哉。是以。依身在初靜
慮。依初靜慮眼。起初靜慮眼識。不限無覆
&T047368;。相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依身在第
二靜慮已上。起初靜慮眼識。唯限無覆無
&T047368;。例亦可同如何
答。依身在初靜慮。依第二靜慮以上眼。起
初靜慮眼識。即是天眼通故。唯限無覆無&T047368;
其理必然也。故婆沙論七十三云。若諸異生。
生初靜慮○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
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見初靜
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見第
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
今此人以第三靜慮眼。見四地色。以第四
靜慮眼。見五地色時。起初靜慮眼識。唯限
無覆無&T047368;。准之可思。但於依身在初靜慮
依初意眼。起初意眼識。不限無覆無&T047368;
例難者。依身在初靜慮。依自地眼。起自地
眼識。通泛爾起故。隨其所應。可通善染汚
無覆無&T047368;也。故婆沙論七十三云。此中眼識
依自地眼。緣下地色。容有二種。謂除染
汚。緣自地色。容有三種。若依上地眼。唯無
覆無&T047368;
問。起緣者。爲唯超一地。爲當可有超多
地義耶 答。可有超多地義也 兩方。
若有超多地義者。見今論文云。類智無
間。能生無色。法智不然。依緣下故超緣
若有超多地之義者。法智無間。何不生無
色等至哉。是以。光法師釋此文。述超有二
種。一者起定。二者超緣。此二種超。倶至第
三。不至第四畢。引婆沙論百六十五於中唯
能超緣一地之文。明知。超緣者。唯超一地
云事。何況。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云。如不
能越二地所緣。超定亦爾。故不入第四
而勘婆沙論百六十五説。問何故不能超入
第四。答之云。過殑伽沙數。諸佛世尊。及聖
弟子。超入諸定。法皆如是。故不應問。於
超定者。唯超一地定。同之超緣。寧超多地
 若依之爾者。金剛喩定。廣通道法智。
初起盡智。唯緣有頂苦集。豈無超緣多地
之義哉
答。披今論餘處文。或云二十四金剛喩定。説
有多種○滅道法智。各有四行。相應有八。
滅類智緣八地滅○道類智緣八地道或
二十六述金剛喩定境同此耶。緣苦集同。緣
滅道異。金剛喩定緣九地滅道之中。緣欲
界四靜慮空無邊處六地滅道。金剛喩定無
間生初盡智之時。所生盡智。唯緣有頂苦
集者性相之所定。故可有超緣多地之義
云事。必然也。但於今論法智不然。依緣下
故之文者。法智唯緣欲界境。無色等至。唯
緣無色界境。故法智無間生無色等至者。
須超色界四地。必可背不念作意超緣相。
故法智無間不生無色等至也。故光法師
釋此文云。以法智緣欲界境。無色等至緣
無色境。不可頓超色界四地。故法智無間。
不生無色滅道法智無間生緣有頂苦
集初盡智事。總見盡智。或緣初靜慮或緣
第二靜慮。盡智法智無間現起之時。不背不
念作意超縁相。故法智無間生盡智也。其
中念作意時。法智無間生緣有頂苦集初盡
智。無其過也。緣四靜慮空無邊滅道類智
無間生緣有頂苦集初盡智。准之可思也。
次於光法師。此二種超。倶至第三。不至第
四之釋。幷婆沙論。於中唯能超緣一地之
文者。據不念作意論之也。故婆沙論云。有
説如所緣緣。故唯超一。謂觀行者。不念作
意。於所緣緣。唯能超一。問云何觀行者。於
所緣超。答彼由不念作意。以初靜慮於九
地境。一一別緣。於中唯能超緣一地
心論云。超越三摩提。上下至第三。及不
念思惟。於緣超亦然彼論子注云。不念思
惟者。率爾能緣超至三也任此等論判。超
緣唯超一地者。就不念作意説之云事。分
明也。次於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如不能越二
地所緣超定亦爾之文者。以不念作意超緣。
望超定時。一地義。是同故。云超定亦爾也。
全非遮念作意時。超緣多地之義歟
重難云。見婆沙論百六十五文云。有説法智品
但緣欲界。及彼滅道。緣欲界及彼滅道無
間。不得即緣無色地境。以極&MT04800;遠故。由
此法智品。非無色等無間緣如此文者。
滅道法智無間。爭可生緣有頂苦集初盡
智哉
答。念作意時。超緣多地云義意。不許法智
無間生無色等至故。此文更非疑也。若法
智無間生無色等至者。必可背不念作意
超緣相。故如此云也。滅道法智無間生盡
智中。有不背不念作意超緣相之類故。
念作意時。自亦滅道法智無間。生緣有頂苦
集初盡智。有何相違哉
問。順自地勝徳。爲名順勝進分。爲當名順
住分歟 答。名順勝進分也 兩方。若名
順勝進分者。今論中。擧四分定畢云。地各
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
地無有順勝進分攝若順自地勝徳。名
順勝進分者。有頂地何無順勝進分哉 若
依之爾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順自
勝。名順勝進分之旨如何
答。順自地勝徳。可名順勝進分也。故光法
師所引正理論云。然勝進分。總有二種。一者
自地殊勝功徳。二者上地殊勝功徳。若能牽
引彼名順勝進分婆沙論第百二十四卷
中。或云。若初靜慮順退分。順勝進分。順決
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如是乃
至非想非非想處。順退分等業。廣説應知
或云。若諸靜慮無色。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
分。順決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文第百二十五卷多
有如此之文
此等文意。有頂地有順勝進
故順自地勝徳。名順勝進分云事。炳然
也。光法師問若爾。何故婆沙業蘊。説有頂
地有四分耶。即指此等説也。但於今論有
頂唯三之文者。光法師會此相違云。此論
及婆沙十一據有頂地。更無上地可欣趣
故。故説彼地無勝進分。婆沙業蘊。據當地
中更有勝徳可欣趣。故言有勝進。故正理
七十八云。然勝進分。總有二種。一者自地殊
勝功徳。二者上地殊勝功徳。若能牽引彼。
名順勝進分已上
論文
故説有頂或有或無。各據
一義文意顯也。按此釋意。今論云。地各
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
地無有順勝進分攝。婆沙論第十一云。淨
初靜慮復有四種。謂順退分。順住分。順勝
進分。順決擇分。如是乃至無所有處。皆有
四種。非想非非想處。唯有三種。除順勝
進分。就地論之。順自地名順住分。順上
地名順住分。順上地名順勝進分之談。前
於有頂地。更無上地可欣趣故。云無順勝
進分也。婆沙論業蘊等説。於當地中。更有
勝徳可欣趣故。有頂地。亦有順勝進分爲言
各述一門。遂不相違歟
問。順住分無間可生無漏定耶 進云。今
論中。云唯第四分。能生無漏。順住分無間
不生無漏釋也 付之。依今論定判。思順
住分相。既修所成攝也。何不生無漏定哉。
彼聞思散善無間尚生無漏定勝品。順住分
無間寧不生之哉。是以。見婆沙論百六十七
文。明有漏他心智相攝四分定云。此唯攝
順住分而光法師餘處二十六破遠法師義
云。本論既言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得
作等無間緣。成有學八智互爲等無間緣
之旨。婆沙論百七中。釋發智論他心智與
苦集智爲四緣之文。述若有漏他心智與
苦集智爲所緣者。定非因緣。有漏不與無
漏爲因緣故。可爲等無間緣爰知。有
漏他心智攝。順住分無間生無漏定云事如

答。任淨定有四種。謂即順退分。順住順
勝進。順決擇分攝如次順煩惱。自上地無
漏之性相。順住分能順自地。不順無漏。故
彼無間不生無漏定也。故今論云。於此四
中。唯第四分。能生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
種有如是相。順退分能順煩惱。順住分能
順自地。順勝進分。能順上地。順決擇分。能
順無漏。故諸無漏。唯從此生光法師釋此
文云。若依婆沙一百六十五。淨生無漏中
云。此但從順決擇分。有説亦從順勝進分。
雖無評家。以前解爲正。故正理七十八云。
應知此中決定義者。謂諸聖道。必此無間生。
非此無間必能生聖道。若異此者。是則應
説。唯世第一法。名順決擇分已上
論文
又諸論
皆言。順決擇分。能生聖道寶法師釋此
文云。述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能生無漏
非餘三也○以四分定。各有別相。既唯順
決擇分。能順無漏。故知。唯順決擇分。能生
無漏 顯宗論説。全同光法師所引正理
論文。准此等文理。順住分無間不生無漏
定云事。炳然也。但於聞思散善無間尚生
無漏定云難者。定散相望之時。雖定善勝。
散善劣品。定善之中。能順煩惱。能順自地。
能順上地。能順無漏。四分別故。唯順決擇
分無間生無漏定也。非謂餘三分。自聞思
散善。劣品故彼無間不生無漏定。聞思散
善。其性雖劣。加行所起。力用殊勝。故彼無
間生無漏定也。次於婆沙論。此唯攝順住
分之文者。五通等功徳。多是順住分攝故。
從多分云唯攝順住分也。不遮通順決
擇分之義邊。故發智論。幷婆沙論中。有漏他
心智。與無漏智爲等無間緣文還爲此
義之潤色也
重難云。有漏他心智。通順決擇分云會通。
不可然。見婆沙論一段之文。明他心智攝
世俗智少分云。世俗智在十八地。謂欲界靜
慮中間四靜慮四無色。及彼近分。此唯攝四
靜慮。於四靜慮中。有善染汚無覆無&T047368;。此
唯攝善。於善中。有生得聞所成修所成。此
唯攝修所成。於修所成中。有加行無間解
脱勝進道。此唯攝勝進道。於勝進道中。有
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此唯
攝順住分此文既自麁向細述有漏他心
智相。擧四分定畢。云此唯攝順住分。唯限
順住分之旨。分明也。豈輒會從多分説哉
是一
何況。有漏他心智無間生無漏智云事。其義
未決定。光法師餘處。本論既言。有學八智。
展轉相望。皆容得作等無間緣之釋。總見
他心智之時。無漏他心智。與無漏智。爲等
無間緣。故云爾也。婆沙論。若有漏他心智。
與苦集智爲所緣者。定非因緣等之文。有
漏他心智。雖不與苦集智爲等無間緣。無
漏他心智。與苦集智。爲等無間緣故。且簡
殘等無間緣也。勘婆沙論次下文云。與滅
智爲三緣。除所緣者。彼緣無爲故。以有
漏他心智。望滅智。無簡因緣。若以不簡
爲其證者。寧云有漏他心智爲滅智爲因
緣哉。若爾。此等定判。猶不明證。何定有漏
他心智。無間生無漏智。會婆沙論。此唯攝
順住分之文。從多分説哉是二
答。從多分置唯言者。論家人師之常習也。
如慈恩大師因明大疏中。釋入正理論。能立
與能破。及以唯悟他之文。云故此頌中。據
其多分皆悟證者。言唯悟他。不言自悟等
也。婆沙論。此唯攝順住分之文。從多分説
云會通。無背自麁向細一段起盡也
次。光法師餘處。本論既言。有學八智。展轉相
望等之釋。有漏無漏他心智。與無漏智爲
等無間緣爲言唯就無漏他心智論之云事。
不叶今論文也本論説意
如下&T047368;
次。就婆沙論文。
疑難之趣。甚無其謂。見發智論文。標他心
智與苦集智爲四緣畢。若與彼爲因非所
緣者。指無漏他心智。若與彼爲所緣非因
者。指有漏他心智也。故婆沙論中。釋此文
云。與苦集智爲四緣等者。謂無漏他心智。
與苦集智。爲一類因者。定非所緣。彼緣有
漏故。若有漏他心智。與苦集智爲所緣者。
定非因緣。有漏不與無漏爲因緣故
即就有漏無漏一類他心智見之。無與苦
集智爲因爲所緣故。有此分別也。何云
簡殘等無間緣哉。就中云若有漏他心智。
與苦集智爲所緣者。定非因緣。別述有漏
他心智與苦集智爲所緣非因。寄事於無
漏他心智與苦集智爲等無間緣。有漏他心
智。望苦集智。簡殘等無間緣云難勢。頗文
外聊簡也
但於以有漏他心智望滅智無簡因緣云
難者。全非相例。云他心智與苦集智爲四
緣時。無漏他心智。與苦集智爲因非所緣。
有漏他心智。與苦集智爲所緣非因。故有
此分別。云他心智與滅智爲三緣時。無漏
他心智。與滅智爲因。等無間増上三緣故。
無可分別也。無漏他心智與滅智無所闕
爲三緣之上。有漏他心智不與滅智爲因
緣不及簡之也。疑難之旨。恐不辨發智婆
沙兩論深意歟
問。生非想非非想處阿羅漢果聖者。可起
順決擇分耶 答。可起順決擇分也 兩
方。若起順決擇分者。見今論文云。順決擇
分。能順無漏而非想非非想處無有無
漏。生彼阿羅漢果聖者。難起順決擇分哉
 若依之爾者。順決擇分者。殊勝善根也。
生非想非非想處阿羅漢果聖者。何不起
之哉
答。非想非非想處。既有順決擇分。生彼阿
羅漢果聖者。寧不起自地殊勝功徳哉。何
況。婆沙論百八十五中述生非想非非想處聖
者。起無所有處聖道斷自地煩惱云。然彼
聖道。由因力強。非加行力。暫起現前。斷
餘煩惱。得阿羅漢果已。設更住壽經八萬
劫。終不重起。以無用故准此文思之。
生非想非非想處阿羅漢果聖者。無所有處
聖道無間生自地淨定時。尤可起順決擇
分也。但於非想非非想處。無有無漏云難
者。非想非非想處。雖無有無漏。起無所有
處無漏故。可起順彼無漏善根也
問。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歟
 答。唯順決擇分攝也 兩方。若唯順決擇
分攝者。披婆沙論文云。煗頂二善根。具
順退。順住。順勝三分。或頂善根具順退順勝
二分。忍善根具順住順勝二分。世第一法唯
順勝分如此文者煗等四善根。通順退住
順勝進分 若依之爾者。煗等四善根。是
見道近加行也。何可通退分定等哉
答。煗等四善根。是見道近加行。殊勝善根故。
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也。故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七十八中。述順決擇分無間生諸聖
道云。應知此中。決定義者。謂諸聖道。必此
無間生。非此無間必能生聖道。若異此者。
是則應説。唯世第一法。名順決擇分顯宗
三十九説。全亦同之。此文無諍。煗等四善
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加之。正理論
七十八云。順決擇分者。如煗頂忍世第一法
顯宗論三十九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六十三
云。順決擇分者。即煗頂忍世第一法等
法師餘處十五釋云。今准此論及正理論。唯
煗等四。順決擇分。名殊勝善根。命終捨。餘
順決擇分。非是殊勝。命終不捨任此等定
判。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之
旨。分明也。何況。若煗等善根。通退分定者。
豈無離染拾義哉。旁思之煗等四善根。不
通退分定等云事。炳然也。但於婆沙論中。
以煗等四善根。分別順退分定等之文者。
彼於順決擇分。隨義門相順。一往分別順
退順住順勝三分也。非謂通四分定中。退
分定等。若盡理談者。寧除順決擇分哉。既
除順決擇分。明知。本爲順決擇分之上。一
往分別餘三分云事。故婆沙論中。問此中
三分。一切皆是順決擇分善根所攝。與後定
蘊所説四分有何差別。答之云。所依各異。
謂此但依隨順見道。總立一種順決擇分。
於中義別。復開三種。後定蘊中總依有漏
修所成善。建立四分。若順退者。名順退分。
若順住者。名順住分。若順昇進者。名順勝
進分。若順聖道者。名順決擇分。是故。此彼
所依各異
尋云。婆沙論文云。所依各異者。其意如何

問。無漏定無間可生順住分耶 進云。光
法師釋生後二分。不生順住分 付之。
依光法師解釋披婆沙論百六十五現文。述
無漏初靜慮與淨初第二第三靜慮。爲等無
間緣。擧或云除順退分。與餘三分爲等無
間緣。或云唯與後二分爲等無間緣之二
説云於上地淨亦爾畢。後出評家義云。
如是説者。漸次入時。亦與勝進分爲等無
間。超越入時。唯與順決擇分爲等無間
如文相起盡者。評家意。不遮無漏定無間
生自地順住分哉
答。見光法師解釋。問無漏復能生幾分耶。
解之云。生後二分。故正理七十八云。無漏
無間何分現前。有説通三。除順退分。理實
唯二。謂後二種顯宗論三十九説。全亦同之。
任此等定判。無漏定無間不生順住分云
事。分明也。但於婆沙論文者。披彼論前後
文。述無漏初靜慮與淨初第二第三靜慮
爲等無間緣云。此中於自地淨。有説除順
退分。與三分爲等無間。有説唯與後二分
爲等無間。於上地淨亦爾者 無漏初靜慮
與自地後二分爲等無間緣云初師意。與
第二第三靜慮後三分。亦爲等無間緣云。無
漏初靜慮與自地後二分爲等無間緣云第
二師意。與第二第三靜慮後二分。亦爲等無
間緣云也。而評家意。總而言之。雖同無漏
初靜慮與後二分爲等無間緣云第二師
説。改無簡別。無漏初靜慮與第二第三靜慮
後*二分爲等無間緣云處。漸次入時。通與
後二分爲等無間緣。超越入時。唯與順決
擇分爲等無間緣爲言全非許無漏初靜慮
與自地順住分爲等無間緣之義也
問。阿羅漢果聖者。散善無間。退煩惱義可
有耶 答。散善無間退煩惱義可有也
兩方。若有此義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
七十八中云。若順煩惱名順退分。諸阿羅漢。
寧有退理。非彼猶有順退分定。可令現行。
離染捨故。雖有此難。而實無違。謂順住中。
有順退者。亦得建立順退分名。從彼有
退。如先已説如此文者。阿羅漢果聖者。
住分定無間退煩惱。散善無間不退之
若依之爾者。阿羅漢果聖者。種類非一准。
設雖散善無間。何無退煩惱義哉
答。唯自地心無間起煩惱退者。性相之所
定也。故阿羅漢果聖者。起欲界煩惱退之
時。散善無間退之云事。其理必然也。但於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者。就阿羅漢果聖者。
起色無色界煩惱退。致問答故。述住分定
無間退起之旨。全非疑也
問。未離自地染者。順住分無間起煩惱義
可有耶 答。可有此義也 兩方。若有此
義者。未離自地染者。無捨退分定。閣退
分定。順住分無間不可起煩惱。是以。光法
師所引婆沙論百六十五中。述淨定等無間煩
惱現在前云。當知此從順退分。或順住分
起。由已離未離自地染者。起自地煩惱
有差別故如此文者。未離自地染者。順
住分無間。不起煩惱 若依之爾者。既
許順住分無間煩惱現在前。設雖未離自
地染者。何無此義哉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問味定生淨定四分
之中。生何分耶。解云。若味生自淨婆沙
百六十五云。有説。味相應等至無間。唯起順退
分現在前。有説。亦起順住分。然無評家。許
味定無間起順住分之義婆沙論百六十九中。
云若等至以味相應初靜慮。爲等無間。而
不以彼爲因者有十六。謂淨初靜慮。四無
量。初二解脱。前四勝處。五通所依當卷次下幷
第百七十卷
之中。多
有此趣
述味定無間起五通所依定之旨。而
按婆沙論百七十惠解脱阿羅漢。起味相應初
靜慮退時。除無學位等。所修自地三通所
依。不捨不得云文意。五通所依定不通退分
若通退分定者。可有亦得義故也。故
味定無間所起五通所依定者。當順住分。
任此等定判。味定無間起順住分云事。分
明也。若有味定無間閣退分定。起順住分
者。准而思之。未離自地染者。閣退分定。
順住分無間起煩惱義亦必然也。何況。勘婆
沙論八十九文云。他心智生六心者。謂色界
五部。及欲界修所斷。五通等無間不能引起
無色界心。他心智無間生色界五部心判。爰
知。未離自地染者。順住分無間起煩惱義
可有也。但於未離自地染者。無捨退分
定云難者。未離自地染者。雖不捨退分
定。隨宜順住分無間亦起煩惱義。何不許
之哉。次於婆沙論。由已離未離自地染
者。起自地煩惱有差別故之文者。已離自
地染者。起定地煩惱退時。必順住分無間
起煩惱。未離自地染者。多退分定無間起
煩惱故云爾也。更非遮未離自地染者
中。自有順住分無間起煩惱義歟
問。今論意。順決擇分無間。可生順勝進分
 進云。今論中。云生二三三一。順決擇
分無間。不生順勝進分云也 付之。心品
相生。隨時不定也。順決擇分無間。何不生
順勝進分哉。是以。順住分無間生順退分。
順勝進分無間生順勝進分加之。披婆沙
十一説云。順決擇分無間。二種現在前。謂
順決擇分。及順勝進分如何
答。本論中。本頌結生二三三一。長行述第
四生一。謂自非餘。順決擇分無間不生順
勝進分云也。但於順住分無間生順退分。
順勝進分無間生順住分云例難者。光法師
自問答也。即答此問云。決擇欣無漏。不生
次前。住與勝進。非欣無漏。容次生前。或
勝進相。欣求上法。性非止息故。決擇分不
生勝進住退二分。性有止息。可從勝進
生住住ヨリ生退分初釋意云。順決擇分欣
無漏故。不生順勝進分。順住分。順勝進分
不欣無漏故。住分無間生退分。勝進分無
間生住分云也。第二釋意云。順勝進分欣求
上法故。專欣生順決擇分。更不欲止息自
分。故從勝決擇分。還住自勝進分之義。甚
非所欣。故決擇分無間不生勝進分。順退
分順住分。具止息自分之相故。住分無間生
退分。勝進分無間生住分也爲言次於正理
顯宗兩論説者。彼論有兩説中。一説意也。
故光法師釋云。正理顯宗皆有兩説。一説同
此論又一説云。有説亦生順勝進分。然無
評家。後家意説。如住勝進。能生前一。順決
擇分亦生前一既別師義也。更非難端
歟。次於婆沙論。順決擇分無間二種現在前
之文者。此第十一卷説。同正理論後師也。
若依一百六十五卷評家義者。順決擇分無
間。亦順住分現在前云也。故光法師釋云。若
依婆沙十一。同正理後師。若依婆沙一百
六十五。云順決擇分。與順住分。有説但爲
所緣増上。以順決擇分無間順住分不現前
故。如是説者。亦現在前。是故。與彼爲三緣。
除因緣。與順勝進分亦爾。前説同正理後
師。能生二分。後正義家。能生三分此亦
別師義也。全不可劬勞之
問。初靜慮味定與順勝進分爲幾緣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爲二緣 付
之。設雖初靜慮味定。何不與順勝進分爲
三緣哉。是以。第二靜慮味定與順勝進分
爲三緣。初二靜慮。相例可同如何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若味生自淨。婆沙云。
有説味相應等無間。唯起順退分現在前。有
説亦起順住分。然無評家。味定無間不生
自地順勝進分故。初靜慮味定與順勝進分
唯爲所緣増上二縁。不爲因等無間二緣
也。故婆沙論百六十五中。釋發智論十七味相
應初靜慮○與自地淨爲等無間所緣増上
之文云。等無間者○此中有説。味相應等無
間。唯順退分現在前。有説亦起順住分
於第二靜慮味定與順勝進分爲三緣云
例難者。見光法師解釋。云若味生下淨婆
沙云。有説起順住分。以易起故。有説起順
勝進分。防護上地故。然無評家。上地味定
無間生下地順勝進分故。第二靜慮味定與
初靜慮順勝進分爲等無間緣故。第二靜慮
味定與順勝進分。爲等無間所緣増上三緣。
唯不爲因緣也。故婆沙論百六十二中。釋發
智論十七味相應第二靜慮○與淨初二靜慮
爲等無間所緣増上之文云。此中與淨初
靜慮爲等無間者○問彼起何等淨初靜
慮。有説起順住分。以易起故。有説起順勝
進分。防護上地故
問。有漏斷惑道。爲唯限順住分。爲當通順
勝進。順決擇二分歟 答。可通順勝進順
決擇二分也 兩方。若通順勝進。順決擇二
分者。有漏斷惑道。觀下地爲麁苦障。觀自
地爲靜妙離。而婆沙論百六十三中。唯順住分
作此行相以知。不通順勝進順決擇二
分云事 若依之爾者。有漏斷惑道者。殊勝
善根也。何不通順勝進順決擇二分哉
答。有漏斷惑道。不限順住分。可通順勝進。
順決擇二分也。故披今論餘處二十六文云。
斷欲加行。有欲勝進。俗。四。法。類。隨應現修。
○斷欲修斷。第九勝進。斷上八地。諸加行
道。俗。四。法。類。隨應現修。斷上七地有頂
八品。諸勝進道。俗。四。法。類。及他心智。隨應
現修光法師釋此文云。有欲言顯斷惑
未盡。即前八勝進道。俗智。四諦智法智。類
智。隨應現修任今此定判。斷惑諸勝進道
位。無漏智品。隨應現修若爾。有漏解脱道
無間起無漏勝進道之時。彼解脱道。通順
決擇分云事。必然也。若通順決擇分者。寧
可簡順勝進分哉。以此等文理思之。有漏
斷惑道。通不限順住分。通順勝進。順決
擇二分可云也。但於婆沙論中。唯順住分
作下地麁苦障。自地靜妙離行相云難者。
全非相違。正勘彼論文云。順住分者。能觀
下地。爲麁苦障。而生厭皆。能觀自地。爲
靜妙離而樂安住。順勝進分者。能觀自地
爲麁苦障。而生厭背。能觀上地爲靜妙離。
而生欣樂○順決擇分者。隨順聖道。此分
或作聖行相。或作餘行相。而向聖道。趣於
解脱案文意。爲顯四分定相。且致一往
分別也。理實而言。順勝進。順決擇二分。亦
可作下地麁苦障。自地靜妙離行相。故更無
所背也
問。順勝進分無間可修超等至耶 答。不
修超等至也 兩方。若修超等至者。光法
師所引婆沙論中。順勝進分無間不修超等
 若依之爾者。披婆沙論百六十五文。
明淨初靜慮與淨第三靜慮爲等無間緣
云。當知從順勝進分。入上淨非餘既許
初靜慮順勝進分無間入淨第三靜慮。豈非
順勝進分無間修超等至哉
答。修超等至者。第唯有猛威堅固有漏善
根。與無漏道互爲等無間緣。能相引發故。
唯順決擇分無間修之也。故正理論云。諸有
修習超等至。唯順決擇。最堅勝故顯宗論
三十九説。全亦同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
百六十五中。問何故超越入時。唯順決擇分與
無漏道互爲等無間緣。餘時不爾。答之云。
於超越時。唯有猛盛堅固善根。能相引發
順決擇分。猛盛堅固。餘分不爾任此等文
理。順勝進分無間不修超等至云事。分明
也。但於婆沙論。當知從順勝進分入上淨
非餘之文者。是超定前方便。非超定成滿。
故全不可爲相違。故見今論文。上云謂觀
行者。修超定時。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
均次現前數習。次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
次現前數習。次於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
現前數習。次於有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
於無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是名修習超
加行滿。此五種觀門。是超定加行。非超定成
滿。下述後於有漏無漏等至。至順逆間超。
名超定成。有漏無漏等至。互爲等無間緣。
順逆間超。名爲超定成滿。故光法師釋此
文云。總有六種。前五加行。後一超成寶法
師釋其意同之。正理七十八顯宗三十九及婆沙
百六十五等諸論之中。亦顯此旨。准此等定
判思之。淨初靜慮無間起淨第三靜慮。既
名超定加行。非正超定成滿。故初靜慮順勝
進分無間入淨第三靜慮云文。更非論義

重難云。婆沙論百六十中。明初靜慮順勝
進分。與淨第三靜慮爲等無間緣云。於第
三。順超入故此文寧非許超等至義哉
答。有漏無漏等至。互爲等無間緣。順逆間
超。名超定成滿之□而光法師意。婆沙論二
師説中。順勝進分無間不生無漏云義。判
爲正故。順勝進分無間不修超等至云事。
炳然也。但於婆沙論於第三順超入故之
文者。超定加行故。且云順超入故也
問。勝解作意無間可修超等至耶 進云。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不修超等至釋也
付之。不時解脱聖者。於定得自在。設雖勝
解作意無間。何不修超等至哉。是以。光法
師餘處二十四所引婆沙論百七十五中。述評家
義。雜修靜慮。所雜修有漏功徳。通無量解脱
勝處等。勝解作意相例可同如何
答。勝解作意功徳。勢力&MT04800;劣故。彼無間不
修超等至也。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八
云。勝解作意。不能無間修超等至。勢力劣
顯宗論十八説。全亦同之。婆沙論百六十五
云。無量解脱勝處遍處諸通等善根無間 皆
不能超定。唯無常等行相善根無間能超。所
以者何。要猛利増上善根。能超定故任此
等文理。勝解作意無間不修超等至之旨。
分明也。但於雜修靜慮所雜修功徳通勝解
作意云例難者。超等至者。有漏無漏定超
一地間起。其相極難故。不時解脱中。要得
願智邊際定等。殊勝功徳之人修之。雜修靜
慮者。一地有漏無漏定中。前後二刹那無漏。
中間一刹那有漏雜修。其義非難故。通有
學無學。亙鈍根利根起之。彼此難易。以
之可思。故勝解作意無間不修超等至。雜
修靜慮中間有漏功徳。通勝解作意也
問。無色界善心。可緣下地能治類智品道

問。空無邊處近分地。加行善心。可緣下地
法上擇滅耶
問。慮空無爲。可有多體耶
  第二十卷抄&T047368;錄之畢
寫本云
文永三年丙寅九月五日午時於東大寺知足
院草庵抄之畢自去孟夏十二日始此勤至
今暮秋上旬候終其功愚昧老耄依計會寫
&T047368;義彌緩怠然而被引志之至深不顧性
之甚拙爲後學錄難答願末代令轉通捧此
&MT04800;功奉仰春日權現之冥助以此善根必爲
値遇慈尊之業因功徳餘薫廻向非一或父
母恩愛之親類或師弟同法之善友六道輪
廻之鄕雖受四生而令離散三會説法之庭
必遂再會而談往事而已
  右筆華嚴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五
夏臘五十三
 


倶舍論第二十八卷抄
  問題
問。色無色界近分地。可有定煩惱耶
問。第四靜慮以上命終心。爲唯限近分。爲‐
  當通根本歟
問。頌文云。初亦聖或三爾者或三者正義
  歟
問。未至定有味定云師意。今此味定。可緣
  未至定耶
問。論文云。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爲無別義。
  爲亦有殊爾者。寶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中間靜慮業。可感梵輔天異熟果耶
問。依無願三摩地入見道者。一相續身中。
  可有空三摩地現起義耶
問。利根聖者。以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斷
  三界煩惱義可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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