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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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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上
  問題
問。八忍不レ名レ智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慧可レ名レ見耶
問。八忍名レ見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問。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可レ有二非見類一耶
問。苦・集類智可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耶
問。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歟
問。道法智可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一耶
問。頌文云。初唯苦・集類文爾者。爲三唯縁二有
  頂苦・集一。爲當可レ通レ縁二下地苦・集一耶
問。未曾得他心智。可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耶
問。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耶
問。下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耶
問。見道十五心。悉可レ爲二聲聞他心智所縁一
  耶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耶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見道四
  念心一耶
問。我已知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歟
問。正理論意。得二非擇滅一時。無生智轉可レ云
  耶
問。無生智後得智。可レ縁二非擇滅一耶
問。光法師意。依二身欲界一。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
  果一人。無生智現前位。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耶
問。論文云。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
  理二觀照轉故文爾者。光法師意。今此文爲二
有部會通一。爲二經部釋一歟
問。無生智與二盡智一。可レ爲二同類因一耶
問。離繋得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歟
問。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爲二法智品攝一。爲當類智品攝
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可レ得無
  漏離繋得。法・類二智中。何智所知可レ云耶
問。遠法師意。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光法師如何破レ之耶
問。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耶
問。無漏定等無間。生二有漏他心智一歟
問。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有漏心一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ストシテ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ニヲ上。光法師作二
二解釋一。爾者。初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
解釋一。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婆沙論評家意。離二貪心一可レ通二有漏・無漏一
  耶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相一。擧二三師説一中。述二
  初師意一云。有貪心者。唯説二第一貪相應
心一。離貪心者。謂治貪心文爾者。如何破二此
師義一耶
問。論中。釋二十一對心中散心一云。此與二散動一
  相應起故文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二此文一耶
問。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耶
問。有貪心離貪心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歟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上
問。八忍不レ名レ智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
今論云。自所斷疑未二已斷一故文付レ之。八忍已
明觀二諦理一。設雖二自所斷疑未斷。何不レ名レ智
哉。是以異生斷惑無間道。雖二疑得倶一。全無
レ不レ名レ智。又先離欲四法忍。雖二自所斷疑已
斷一。非レ名レ智。若爾。何以二自疑未斷之所以一。可
レ成二八忍非レ智之義一哉。加レ之。以二疑相應慧一
名レ智見八忍何依二疑得倶一。可レ痛レ名レ智哉。何
況八忍雖二自所斷一。無明未斷猶名レ見。相例
可レ等哉。如何
答。八忍雖レ觀二諦理一。無漏慧眞對治。若一分
帶二能障一之時。猶不レ名レ智。故八忍自所斷疑
未レ斷故。依二疑得倶一不レ名レ智也。故今論云。此
聖慧中。八忍非智性。自所斷疑未已斷故文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八忍起時與二自所斷疑得一
正倶。爾時正斷敵對相違。未二已斷一故。而非二
決斷一。故不レ名レ智文但於下異生斷惑無間道。雖二
疑得倶一猶名レ智。幷先離欲四法忍。雖二自起
已斷一不レ名レ智云難上者。光法師會一此疑一云。雖二
先離欲四法忍位自起已斷一。是疑得倶忍流
類故。故亦非レ智。異生斷惑諸無間道。雖二疑
得倶一非二眞對治一。非二極相違一。後容レ退故。而得
智名一文次於二疑相應慧猶名レ智。何不レ名レ智
哉云難一者。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云。與二疑倶慧一相
順同縁二於境一決斷。亦名爲レ智文次於下八忍
雖二自所斷一無明未レ斷猶名レ見云例難上者。光
法師會二此例難一云。疑有二相應無明一。助二疑得一。
有力能違レ忍。獨頭無明無二惑助一。忍與二彼得一
倶。可二説名爲見。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今言
レ助者。據二別刹那一文諸難解釋。光會レ之上者。
末學更不レ可レ及二劬勞一者也
重難云。疑相應慧名レ智。獨頭無明相應慧不
レ名レ見。則知。疑障二決斷一其用劣。無明障二推
度一其用強云事。若爾。獨頭無明設雖レ無二惑
助一。八忍與二彼無明得一倶。何可レ名レ見哉。是故
見二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一。述下獨頭無明覆損慧一
故彼相應慧不見云。其過尤重過二二煩惱一
文已其過重過二二煩惱一。其得下何不レ障二八忍
推度一之義上哉。加レ之。光法師餘處二十一解釋
中。述下以二無明一不立レ蓋云。等荷擔者。立二諸
蓋中。無明於レ中所レ荷偏重。是故不レ立。若立二
無明一爲二一蓋一者。一切煩惱所荷障。皆合比二
無明一猶不レ能レ及。設雖レ有二相應無明助疑。煩
惱中是可レ勝二獨頭無明一哉
抑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等之解釋。其意如
何
答。疑相應慧名レ智。無明相應慧不レ名レ見者。
疑猶豫不レ決。而障二決斷一。雖レ非レ劣於二無明
障見。於二刹那一有二相順一。同縁二於境。決斷之義
故猶名レ智。無明相續刹那同二癡闇一。都無二推
度義一。故無明相應慧不レ名レ見也。次於二其過一
尤重二過二煩惱一之釋者。獨頭無明障二相應
慧一親強故。雖レ不レ令三相應慧見障二不相應忍一。
疎遠故不レ及レ有二惑助一。故八忍名レ見也。依下障二
相應慧一之邊上。釋レ過二二煩惱一也。次於二等荷擔
者等之釋一者。以二一無明一望二一疑等煩惱一之
時。無明癈闇蓋覆之用過二餘煩惱一。其上又無
明通與二一切煩惱一相應。故其數越二餘煩惱一。
所謂且於二苦諦所斷十隨眠中一。獨頭無明是
其一。又相應無明與二餘九隨眠一相應。故無明
數過二餘惑一。故釋下合比二無明一猶不能レ及也。次
於下若言三亦有二相應無明一等釋上者。雖レ有二學者
異義一。且一義云。若言二亦有二相應無明一者。牒
伏難一也。伏難意云。於二無明一有二相應無明。彼
與二餘惑一相應故。彼相應無明蒙二餘惑助一可
レ障レ見。何八忍可レ名レ見哉爲言今言助者。據二
別刹那者。救レ難也。意云。今言レ助者。別頂起
蒙二餘惑助一之義也。相應無明隨從起。雖レ助二
餘惑一非レ蒙二餘惑助一。何有二餘惑助一哉爲言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慧。可レ名レ見耶
  如二第二卷明思抄一。與二上論義一表裏也。
仍略レ之
問。八忍名レ見所以。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今論
云。可三見性攝二推度性一故文付レ之。八忍無
漏眞慧明觀諦理一。何可レ有下推度境一之義上哉。
依レ之。見二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一。釋二計度分別一
云。計度・推度名異義同文而計度分別。唯限二
散位一。非二定中一。明知。於二定中一無二推度義云
事。加レ之。披二婆沙論四十二文一云。若在定者。曰
雖二亦有慧非二推度分別一。若推度時使レ出レ定
故文此文又定中無二推度義一云事分別也。如
何
答。八忍明觀一四諦理一。能審慮決度故。名レ之
爲二推度一。故判下可三見性攝二推度性一故上也。依
レ之。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中。問。如二定中有漏正
見及學無學正見一。既無二計度分別一。云何名
レ見。以二計度分別唯散慧一故。答。定慧雖レ非二計
度分別一。云二能審慮決度一故亦名レ見。解釋意
尤明也。但於二光法師餘處釋幷婆沙論文一者。
婆沙今文意。以二計度分別一即名二推度分別一。
是則以二分別籌度之義一名二推度一也。全非下依二
審慮決度之義一名中推度上。推度名言雖二是同一
其義頗各別也。更不レ可二混亂一。故光法師以二
婆沙論推度分別一。對二今論計度分別一。判計
度・推度名異義同一也。更不レ可レ令レ亂二當處推
度性故之文一者也
問。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可レ有二非見類一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非見類一也 兩方。若有二非見
類一者。見二光法師解釋一。述二有漏慧中見類一云。
及意識相應世俗正見文已無二簡別之言一。明
知。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無二非見類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意識相應有漏善慧。是廣。何
無二非見類一哉。是以。見二本論文衆事分第八一。
於二四念住一。於二見處非見之句一云。謂見所不
レ攝二有漏縁身慧・及五識相應縁レ身慧一文已五
識相應慧之外。別學二有漏慧一。明知。意識相應
有漏善慧云事。如何
答。意識相應有漏善慧。皆有二推度義一。故悉名
レ見。更不レ可レ有二非見之類一。是以。見二今論文一
云。於レ中唯六亦是見性。謂五染汚見世
正見爲レ六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於レ中唯六亦
是見性。推度性故。謂身見等五染汚見。及
意識相應世俗正見爲レ六文寶法師釋二此文一
云。除二五識身相應諸餘善慧一。皆名爲レ見。即
是世間正見攝也文加レ之。撿二正理論七十三文一
云。諸有漏慧皆智性攝。於レ中唯六亦是見性。
謂五染汚見世正見爲レ六。有餘師説。能發二身
語一五識所引。及命終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
亦非二見性一。外門轉故。如二能引一故。勢力劣故。
此亦不レ然乃至故説二所有意地善慧皆見性攝一。
於レ理爲レ善文顯宗論三十五文全亦同レ之。任二
此等定判一。意識相應有漏善慧中。無二非見之
類一云事。甚分明也。但於二意識相應有漏善
慧一是廣。何無二非見類一哉云難者。雖二意識相
應有漏善慧是廣一。悉是推度性故。不レ可レ有二
非見之類一也。次於二衆事分文一者。謂見所不
レ攝二有漏縁身慧一之言。譯者之謬也。故考二同
品異譯品類足論文一。出二此句一云。謂五識身相
應善慧。更無レ擧二餘有漏慧。加レ之。次下出二倶
句體一云。謂世俗正見文明知。上句中有漏慧
者。謬加レ之云事。若爾。更不レ可レ有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設雖二意相應有漏善慧一。於微劣善
心一者。不レ可レ有二推求猛利之義一。何可レ名レ見
哉。依レ之。於二意識相應無覆無記慧一者。不レ名
レ見。其義尤可レ同哉。若即微劣猶名レ見者。無
覆無記心何不レ名レ見哉是一況盡無生智後
得智。尤可二非見性一。所以・然一者。已觀内之盡
無生智非見性故。出觀之後得智亦可二非見
性一。若觀内非見性後得智見性者。是見與二非
見一不二相違一。我依レ之依後得智非二我生已盡
之行相一觀内離二空非我一見例可レ等耶是二
答。設雖二微劣善心一其性已善。故望二無記一其
性猶強勝也。故猶有二審慮決度之義一。故名レ見
也。無記其性中庸無二審慮決度之義一。故不レ名
レ見也。故光法師餘處二解釋中。釋二此事一云。
謂意地異熟生等四無記慧。其性中庸勢力
羸劣。而非二猛利一。如レ不レ成レ善不レ成二染汚一。故
不レ成レ見文次於下盡無生智後得智可二非見性一
云難上者。盡無生智三乘所期果故至二彼位一必
有二息求義一。故非二見性一。後得智非二所期果一。故
更不レ可レ有二息求義一。何非見哉。但於二後得智
非二我生已盡之行相一觀内離二空我一云例難
者。我無我正所作之行相故。若令レ返者尤
可レ有二相違一。見非見非二所作之行相一。設雖レ無
レ違有二何痛一哉。若如レ是令二一切事同一者。是觀
内後得可レ有二有漏無漏之不同一哉
問。苦・集類智可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耶 答。可レ縁
レ之也 兩方。若縁レ之者。既欲界能治也。苦・
集類智如何可レ縁レ之哉。是以。道類智不レ縁二
欲界斷道一。例可レ同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
論文一云。法・類二種如二其次第一。以二欲・上界四
諦一爲レ境無レ所レ簡二類智一。廣縁二上界四諦境一
定。若爾。苦・集類智何不レ縁二欲界有漏斷
道一哉。如何
答。苦・集類智縁二欲界斷道一云事。其旨即如二
一方疑難一。加レ之。考二婆沙論九十一文一。或述下
女・男・苦・憂根斷道縁縁識爲二所縁縛一非二相
應縛一之類上云。色無色界道諦所斷有漏。縁二
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一文若苦・集類智
不レ縁二欲界斷道一者。何色・無色界道諦所斷
有漏縁二隨眠一。於二彼四根斷道縁縁識一。爲二所
縁縛一之義可レ有レ之哉。或九十二述二女・男・苦・
憂根斷道縁縁識成就不成就之相一云。一切
有情皆成就文若苦集類智不レ縁二欲界斷道一
者。依二身識處已上之人一異生何可三成就彼四
根斷道縁縁識一哉。此等之苦・集類智縁二欲界
斷道一云事。尤分明也。但於下道類智不レ縁二欲
界斷道一云例難上者。道類智自レ元不レ縁二法智一。
故全非二相例一矣
重難云。婆沙論百九十云。離二嗔心一如レ實知レ離二
嗔心一。此三智。謂法・世俗・道。此中依二近對治一
説故不レ説二類智一文類智不レ知二欲界近對治無
間解脱道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是一加レ之。
又婆沙論九十二中。述二女・男・苦・憂根斷道縁
縁識所増隨眠成就不成就相一云。未レ離二空
無邊處染一成就。已離二空無處染一不成就文若
苦・集類智縁二欲界斷道一者。設雖二已離二空無
邊處染一。何不三成就彼四根斷道縁縁識所増
隨眠一哉是二
答。於下婆沙論中一離嗔心能知智不レ擧二苦・集
類智一之文上者。見二次上卷百八
十九
文一云。問。此中
復何故。不レ説二苦・集智一耶。有説。此中亦應
レ説二苦・集智一。而不レ説者。當知。此義有レ餘。有
説。苦・集智是厭行相智。此中如實智是欣行
相智。是故不レ説文任二此文一。自レ本此中如實
智不レ擧二苦集智一故。今更不レ可レ簡二苦集智一。
故知。此中依二近對治一説故不レ説二類智一者。爲三
欲界遠對治之加行道等位ニハ道類智可二現前一
故。彼離嗔心能知智。雖レ可レ擧二道類智一。今依二
無間道等近對治説一故。不レ擧二道類智一爲言全
非レ云二苦集類智不縁二欲界有漏近對治一也。
次於下婆沙論一。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之文上
者。暫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也。
故見二婆沙論一段之文一。上云下女根斷道縁識
所増隨眠。未レ離二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色界染一
不成就上。唯擧二有漏縁識一明二隨眠隨増相一畢。
乘レ之下明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故云下未レ離二空
無邊處染一成就。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上
也。兼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之
時。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人可三成就之一云事。更
非レ所レ遮也
重難云。婆沙論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之
文。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増隨眠一云事。
不レ可レ然。見二婆沙論次上卷九十一文一。或云。
眼根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空無邊處染一成
就。已離二空無邊處染一不成就。縁縁識所増隨
眠。未レ離二無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
成就。耳・鼻・舌・身根縁識。及縁縁識所増隨
眠亦爾文此文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見若唯就二有漏縁識一論レ之者。是云下
眼根縁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無色界染一成
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成就上哉是一或云。眼
根滅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色界染一成就。已
離二色界染一不成就。縁縁識所増隨眠。未レ離二
無色界染一成就。已離二無色界染一不成就。耳・
鼻・舌・身・樂・喜根滅縁識。及縁縁識所増隨
眠亦爾文此又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云事分明也。其旨如二上文一是二若
爾。明二隨眠増相一故。就二有漏縁識一明二縁縁識
所増隨眠一云事。是不レ違二此等文一哉
答。婆沙論中。明二諸根等縁識縁縁識所増隨
眠一之文。非二一准一。或唯就二有漏縁識一論二縁縁
識所増隨眠一。或通就二無漏縁識一論二縁縁識所
増隨眠一也。所詮一段論文不二必盡理歟
問。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歟 答。唯知二苦聖
諦法一也 兩方。若唯知二苦聖諦法一者。苦・集
一物因果義分者。性相之所レ定也。苦智何唯
知二苦聖諦法一哉。是以。見二今論文一。述二十智建
立一云。三行相故立二苦集智一。此二智境體無
レ別故文若苦・集二智所縁別者。何偏依二行相一
可レ立二苦集二智一哉。況衆事分十二云。即苦諦
所攝法非二智知一文此文無レ諍苦智兼知二集聖
諦法一見加レ之。品類足論十八云。唯苦聖諦所
攝法。非二隨眠隨増一文以二隨眠隨増思智品所
知一其義可レ同哉 若依レ之爾者。以二道理一思
レ之。苦智唯知二苦聖諦法一可レ云也
答。苦・集・滅・道四智。作二各別行相一。深悟二四諦
各別之理一。故苦智作二非常・苦・空・非我四行
相一。唯觀二苦聖諦理一不レ知二集聖諦法一。集智作二
因・集・生・縁四行相一唯觀二集聖諦理一不レ知二
苦聖諦法一也。故品類足論十八云。唯苦聖諦
所攝法一智知。謂苦智。唯集聖諦所攝法一
智知。謂集智文前後之文
取レ意攝レ之
苦智唯知二苦聖諦
法一。集智唯知二集聖諦法一云事。此文實分明
也。但於二苦集一物因果義分理一者。有漏法
必具二爲レ因爲レ果義一故。苦・集二諦雖二其體
一物一。無漏智品明二差別因果一義邊觀レ之故。
無下苦智兼知二集諦一。集智兼知二苦諦一之義上也。
次於二三行相故等今論文一者。苦・集二諦其義
異故。雖レ述下法類由レ境別立苦等四名一。其體
是一物故上。不レ云三由レ境差別立二苦集智一也。
次於二衆事分文一者。是舊譯之謬也。既背二品
類足論文一。更不レ可三依用之一。次於二品類足論
文一者。煩惱於二相應所縁之法一隨増之時。只
縛二彼法體一。無二差別因果之義一故。設雖レ非二遍
行隨眠一。同於二苦・集二諦法一隨増故。云三唯苦
聖諦法非二隨眠隨増一也。非レ如三無漏智品明
觀諦理一。故全非二相例一歟
重難云。見二品類足論九文一云。苦・集聖諦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攝。八智知。除二滅道智一文如二
此文一者。苦・集聖諦法各八智知。除二滅道二
智一見若爾。是非下苦智亦知二集聖諦法一。集智亦
知中苦聖諦法上哉是一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四
十七
文一云。謂苦智・集智行相無レ雜。所縁有レ雜。滅
智・道智行相無レ雜。所縁無レ雜文此文意。苦
智作二非常・苦・空・非我行相一。集智作二因・集・
生・縁行相一。故彼行相雖レ無二雜亂一。所縁苦・集
二諦。其體一物故。混雜互縁レ之見若苦智
唯知二苦聖諦法一。集智唯知二集聖諦法一者。苦・
集二智所縁無レ雜。寧云二所縁有雜哉是二
答。品類足論文。實雖レ難レ思。暫會レ之者。苦・集
二諦各別論者。苦聖諦七智知。除二集・滅道智一。
集聖諦七智知。除苦・滅道智一可レ云也。然今
合論苦・集二諦一故。云三八智知除二滅道智一歟。
次於二婆沙論文一者。由二苦・集二諦其體一物
之邊一。云二所縁有雜歟。故婆沙論百四十七中。
釋二苦・集二智行相無雜所縁有雜之相一云。離
レ苦無レ集。離レ集無レ苦故。謂一一有漏事。果義
名レ苦。因義名レ集。即於二一一有漏事中一。若智
作二苦等四行相轉一名二苦智一。若智作二集等四
行相轉一名二集智一。故苦・集智行相無レ雜。所縁
有レ雜文
問。道法智可レ縁苦・集・滅三諦一耶 進云。今
論中云。法類由二境別一立二苦等四名一。道智唯
縁二道諦一判也 付レ之。婆沙論十八中。見道道
法智位。有知二同類因一不レ知二彼所縁一等四句
不同之中。出下知二彼所縁一不知二同類因之句上
云。謂知二未來四法智品一文如二此文一者。道法
智縁苦・集・滅三諦一見如何
答。分二四諦智差別一。各別縁二苦・集・滅・道四諦
境一故也。道法智何可レ有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之
義一哉。法類由二境別一立二苦等四名一之性相。更
不レ可レ疑レ*之。但於二婆沙論文一者。具文云。謂
住二見道道法智一時。有二此四句一。知二同類因一不
レ知二彼所縁一者。謂爾時知二過去苦・集・滅三法
智品一。知二彼所縁一不レ知同類因一者。謂知二未來
四法智品一。知二同類因一亦知二彼所縁一者。謂知二
過去道法忍品一文於二第一・第三句一者。其義
易レ知。了簡第二句一。雖レ有二學者異義一。暫可
レ任二婆沙抄解釋一。故彼抄二本云。論云。知二彼所
縁一不レ知二同類因一者。謂知二未來四法智品一者。
謂道法智不レ知二自體一。故名レ不レ知二同類因一。即
此道法智縁二未來四法忍及法智一。故名レ知二彼
所縁一文此釋意云。現在道法智與二未來四法
智品一爲二同類因一。故名二同類因一。未來四法智
品與二現在道法智一爲二所縁一。故名二同類因之
所縁一。而現在道法智不レ知二自體一。故名レ不レ知二
同類因一。然縁二未來四法智品一。故名レ知二彼同
類之所縁一云也。如レ此了簡之時。道法智全
非レ云レ縁二苦・集・滅三諦一也
重難云。婆沙抄釋難レ思。道法智位作二此四
句一之時。以二自體一望二未來四法智品一名二同類
因一。而爲下知二彼所縁一不レ知二同類因一句上之事。
太難レ信哉是一次雜心論六中。釋二四諦智
相一云。境界苦諦説二苦智一。境界集・滅・道諦説二
道智一文如二此文一者。道智縁二集・滅二諦一見
是二
答。婆沙論中。於二一刹那頃一。知二同類因一不レ知二
彼所縁一等四句。欲二分別一之時。擧二道法智位一。
而欲レ作立句數一之日。以二道法智一望二未來
四法智品一爲二同類因一事。有二其義勢一。故以レ之
爲二第二句體一。何強可レ有レ疑哉。次於二雜心論
文一者。禪那院一義云。彼文具可レ云三境界集・
滅・道諦説二集・滅・道智一。然唯擧二道智一者。暫
擧レ後也。故阿毘曇心論四云。苦諦境界故説二
苦智一。如三是集・滅・道諦境界故名二集・滅・道智一
文准二此文一可三了簡雜心論文一也
尋云。婆沙論中。道類智位可レ有二彼四句一。何
唯出二道法智位一耶
答。暫出二一位一也。實道類智位可レ有二此義一也。
准二道法智位一作二此四句一。易レ知レ之
問。偈頌文云。初唯苦・集類文爾者。爲二唯縁二
有頂苦・集一。爲當可三通縁二下地苦・集一耶
答。唯可レ縁二有頂苦・集一也 兩方。若唯縁二有
頂苦集一者。金剛喩定廣通二滅・道法智一。初起
盡智唯縁二有頂苦・集一。是無下超二縁多地一之過上
哉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論長行文一云。此二
初生唯苦・集類。以下縁二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
頂蘊一爲中境界上故文唯縁二有頂苦・集一云事。論
判尤分明也。如何
答。有頂苦・集從二無始二來未レ斷レ之。今時創斷
レ之。故初起盡無生智。先唯縁二有頂苦集一。自
生二慶慰一。此位何可レ縁二下地苦・集一哉。若縁二下
地苦・集一者。更非二初唯苦・集類之本意一哉。是
以。見二今論文一云。此二初生唯苦・集類。以下縁二
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頂蘊一爲中境界上故文光
法師。釋二此文一云。然此二智最初生時。唯苦・
集類。以下縁二苦・集一六種行相。觀二有頂蘊一爲中境
界上故。問。何縁初位唯縁二有頂苦・集一爲レ境。解
云。有頂苦・集從二無始一來。不レ能レ得レ斷。今時創
斷。故先縁レ彼自生二慶慰一文寶師・神泰・圓暉
等解釋。其意同レ之。任二此等定判一。初唯苦・集
類者。唯限二有頂苦・集一云事。甚分明也。更不
レ可レ異求之一。但於乙金剛喩定廣通二滅・道法智一
初起盡智唯縁二有頂苦・集一。是無下超二縁多地一
之過上云難甲者。凡於二超縁一可レ有二念作意・不
念作意之二種一。不念作意之時。雖レ超縁一地一。
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之義全不レ可レ遮レ之
也。故滅・道法智無間所レ起盡無生智。唯縁二
非想之苦・集一。可レ有二何相違哉
重難云。超縁通二多地一云事。不レ可レ然。見二今論
餘處二十八文一云。類智無間能生二無色一。法智
不レ然。依レ縁レ下故文若有下超縁多地一之義上者。
何法智無間不レ生二無色等時一哉。即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述下超有二二種一。一者超定。二者超縁。
此二種超倶至二第三一不至二第四一畢。引下婆沙
論百六十五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之文上。明知。
超縁者唯超二一地一云事是一何況光法師
餘處所引婆沙論中。明二超定相一云。如レ不レ能
レ越二二地一。所縁超定亦爾。故不レ入二第四一文而
勘二婆沙論百六十五説一。問。何故不レ能三超入二第
四一。答二。過殑伽沙數一諸佛世尊及聖弟子超
入諸定法一。皆如レ是故不レ應レ問。既於二超定一唯
超二一地定一同是超縁。寧可レ超二多地一哉是二
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六十五文一云。有説。法智品
但縁二欲界及彼滅・道一。縁二欲界及彼滅・道一無
間不レ得三即縁二無色地一。境以二極遠一故。由レ此
法智品非二無色等無間縁一文如二此文一者。滅・
道法智無間。爭可レ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盡智上
哉是三
答。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云事。先重如レ成
レ之。但於二今論餘處法智不レ然依レ縁レ下故之
文一者。法智唯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唯縁二無色
界境一故。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者。頓超二色
界四地一。必可レ背二不念作意超縁之相一。故法智
無間不レ生二無色等至一也。故光法師釋二此文一
二十八云。以下法智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縁無
色境一。不可三頓超二色界四地一故。法智無間不
レ生二無色一文滅・道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
初盡智上事。總見二盡智一之時。或縁二初靜慮一。或
縁二第二靜慮一。盡智・法智無間現起事。不レ背二
不念作意之超縁相一。故法智無間生二盡智一也。
其中念作意之時。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
集一初盡智上事。無二其過一也。縁二四靜慮空無
邊處滅・道二之類智無間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
盡智上。准レ之可レ思。次於下光法師此二種超倶
至二第三一等釋。幷婆沙論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
之文上者。依二不念作意一論レ之也。故婆沙論云。
有説。如二所縁縁一故唯超レ一。謂觀行者不レ念二
作意二。於所縁縁一唯能超レ一。問。云何觀行者
於二所縁二超。答。彼由二不念作意一以二初靜慮一於二
九地境一一一別縁於レ中唯能超縁一地一文雜
心論九云。超越三摩提上下一至二第三一。及不念
思惟於二超縁一亦然文彼論子注云。不念思惟
者。率爾能縁超至レ三也文任二此等論判一。超縁
唯超二一地一者。就二不念作意一論レ之云事。尤分
明也。次於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如レ不レ能レ越二
二地一所縁超定亦爾之文上者。以二不念作意超
縁一望二超定一之時。超二一地一之義是同。故云二超
定亦爾一也。全非レ遮下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
之義上歟。次於下婆沙論有説法智品但縁二欲界一
等文上者。念作意之時超縁多地一云義意。不
レ許三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故。此文更非レ疑
也。若法智無間生二無色等至一者。必可レ背二不
念作意超縁之相一。故如レ此云也。滅道法智無
間生二盡智一中。有下不レ背二不念作意超縁相一之
類上。故念作意時自亦滅道法智無間生下縁二有
頂苦集一初盡智上。有二頂何相違一哉
一義云。超縁不レ超二多地一者。且就二繋法一論レ之
也。滅・道是不繋法故。滅・道法智縁二欲界一。滅・
道全非レ縁二欲界繋一故。彼無間生下縁一有頂苦
集一初盡智上。更不レ背二超縁之法一也。但就下此義
會類智無間能生二無色一法智不レ然依縁二下地一
故之論文上者。法智唯縁二欲界境一。無色等至唯
縁二無色境一。而苦・集法智無間決定不レ可レ生二
無色等至一。滅・道法智雖レ縁二不繋滅道一。滅道
法智以二苦・集法智一爲レ首故。又不レ生二無色心一
也。以乙婆沙論二十八謂生二上二界一必不レ起二法
智一。以レ厭二下苦・集諦一故。不レ欲二重觀一。既不レ觀二
下苦・集一。亦不レ觀二下滅・道一。以下滅・道智用二苦・
集智一爲中上首上故之文甲。可レ爲二例證一也。於二盡
智一者。總見二盡智一之時。縁二初靜慮第二靜慮
等一之類有レ之。故假令苦・集法智無間生二彼
盡智一事。非理可レ遮レ之。故亦滅・道法智無間
生下縁二有頂苦・集一初起盡智上。所レ不レ遮レ之也
問。未曾得他心智。可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耶
 答。可レ有下或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
法一。或不レ知云二義邊上也 兩方。若未曾得他
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者。光法師所引婆沙
論九十九中。雖レ述下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
所法一。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未曾得心心所法一之
旨上。未レ云三未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
定知。不レ知レ之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未曾得
勝。曾得劣也。何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得
心心所法一哉
答。此事雖レ難レ測。暫二盡推一云。義未曾得
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或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
得心一云二義邊。隨二義門一可レ有二其通局一歟。所
謂以二獨覺所起未曾得他心智一可レ云レ知二聲聞
所起曾得心心所法一。餘乘相望之時。其智用
勝劣雲泥故。曾得・未曾得是不二同類一。而雖
レ似レ難レ知之。以二勝乘最勝品之智一。猶可レ知二
劣乘微弱之心一也。是以。如來他心智知二聲聞
所起見道心一之時。如來他心智定可二曾得一。如
來無二未曾得功徳一故。見道心定可二未曾得一。
見道必念念未曾得故。若爾。餘乘相望之時。
是豈以二曾得他心智一非レ知二未曾得心一哉。而
又餘乘相望之時。以二未曾得他心智一知曾得
心一事。何理能遮レ之哉。若就二自乘中一論レ之時。
未曾得他心智不レ可レ知二曾得心一。曾未曾得是
不二同類一。而以下勝劣不二雲泥一之智上難知レ之故
也。是以。光法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云。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有二十五種一。謂欲界及四靜慮。各
有二下中上三品心心所法一。曾得有漏他心智
有二十二一。謂四靜慮各有二下中上三品他心智一。
此中初靜慮曾得有漏他心智下品者。能知二
欲界三品及初靜慮下品曾得有漏心心所
法一。如レ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曾得有漏上品
他心智。能知二欲界及四靜慮各三品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一。如三曾得有漏他心智知二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一。未曾得有漏十二種他心智。知二
十五種未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一亦爾文 取
意 又婆沙論百云。然他心智能知二同類心心
所法一。非二不同類一。謂有漏者知二有漏一。無漏者
知二無漏一。曾得者知二曾得一。未曾得者知二未曾
得。法智品者知二法智品一。類智品者知二類智
品一文此等文。是暫就二自乘中一論レ之。故不レ云二
曾得・未曾得互知之也。全非レ遮二餘乘相望
互知レ之邊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總朿云レ之。
或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或未曾得智知二未
曾得心一。或曾得智知二未曾得心一。或未曾得智
知二曾得心一之四類不同可レ有レ之也
重難云。就二自乘中一。未曾得他心智不レ知二曾
得心一云事難レ思。依二何理一能遮二未曾得他心
智不知二曾得心一哉。依レ之勝地根位之他心
智知二劣地根位之心一。例可レ等哉是一
次餘乘相望時。勝乘未曾得他心智知二劣乘
曾得心一者。又就二自乘中一。何勝根未曾得他心
智不レ知二劣根曾得心一哉是二
次獨覺未曾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曾得心一者。又
獨覺曾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未曾得心一哉否
是三
次婆沙論第百卷文。標下然他心智能知二同類
心心所法一非中不同類上。猶其所レ簡二不同類中一。
所レ擧有漏・無漏法智品・類智品之四種者。互
不二相知一事。決定而無レ有二改轉一。此一具所二
列擧之曾得・未曾得。依二所望一有二互相知一
云事。太難レ思哉是四
次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偏就二有漏他心智・
有漏心心所法一。分二曾・未曾得一。約二無漏一不レ分
レ之。其意如何是五
答。心心所法一實自相。幽隱頗難二現量證知一
故。他心智證知之時。有二種種決定相一。其中曾
得・未曾得。是不同類心故。以自乘中智一輒
不レ知二不同類心一也。但於下勝地根位之他心
智知二劣地根位心一云例難上者。雖二上地・下地
異一。上地勝下地劣故。於二同類心中一。以二上地
勝智一知二下地劣心一事。何可レ爲二難義哉。重
意*云。以二勝地根位望二劣地根位一之時。只
以二勝劣一爲二各別一。故勝智易レ知二劣心。依レ之能
知レ之。曾得・未曾得相望之時。其不同類之
義。非下依二勝劣一分之。只曾得種姓是異故。名二
レ之不同類一故。今此不同類義互難レ知レ*之也。
次於下就二自乘中一何勝根未曾得他心智不
レ知二劣根曾得心一哉云難上者。自乘中勝劣非
レ如二餘乘懸隔。故猶不レ知レ之也。次於レ獨覺曾
得他心智知二聲聞未曾得心一歟云疑上者。佛最
上利根故。以二佛曾得他心智一雖知二餘乘未
曾得心一。獨覺其根不レ及二如來一。故以二獨覺曾
得他心智一難レ知二聲聞未曾心一歟。次於下婆
沙論簡二不同類心一中。於二有漏・無漏・法智品・
類智品之四種者。不二相知一事。決定無二改轉一。
何一具所レ列曾・未曾得。又可レ許二相知義一哉
云難上者。彼婆沙論所レ簡六種不同類心。悉皆
非レ擧下一切時不二相知一之類上。設有時而云三不
同類心不二相知一之義者。擧レ之故。隨レ應有下一
切時不二相知一。又時而不二相知一之類上事。何強
可レ痛レ之哉。次於二無漏他心智一。不レ分二曾得・未
曾得一事。上已就二有漏一分別曾得・未曾得一故。
准レ之可レ知。故略不論レ之也 一義云。無レ簡
別自乘・餘乘一。若未曾得他心智欲レ知二曾得心
心所法一者。可レ知レ之。然不レ知者。起二易レ起曾
得他心智一。足レ知二曾得心心所法一。何煩起二難
レ起未曾得他心智一可レ知レ之哉。故不レ云三未
曾得他心智知二曾得心一也。是以。光法師釋二無
漏他心智不知二有漏心云。無漏心勝難レ可
レ知故有漏他心智不レ能レ知レ彼。要起二無漏心一
方能知レ彼。所以知二他無漏心一。作二道下四行
相一。有漏心劣易可レ知故。有漏他心智足二能
知彼。故不レ起二彼無漏他心智一。所以者何。有
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數數修習。起時即易。無
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不二多修習一。起時即難。
有漏起易故。知二他有漏心一。還起二有漏他心
智一。無漏起難故。知二他有漏心一。不下作二苦・集八
行一觀上。起易足レ知。誰復捨レ易從レ難文以二此釋一
可レ爲二其例證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諸難皆
被レ遮畢。就二此義一重難答。其趣只可下如二解
釋一問答上。可レ見二彼解釋問答一也
  此義宜歟
問。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云。上
地下中品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無
漏心心所法一文付レ之。上地勝。下地劣也。何
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
耶。是以。上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見相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無漏三品者。依二根姓*之差別一分二三品不
同一。故以二上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一。望二下地中
上品無漏心一。彼下地無漏心。依地雖レ劣其根
品勝。故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
品無漏心一也。但於下上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
下地三品有漏心一云例難上者。有漏心亦依二
三根一雖レ分二三品一。有漏種姓似而非レ眞。故一
相續身中成就三品一。有漏心心所法。其品類
非レ有二懸隔差降一。有漏繋地堅牢故。依地上
下其勝劣雲泥也。故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
地三品心一也。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今
例難一云。有漏無漏心心所法建立各異。謂有
漏心心所法依二相續建立。有三一身相續中
成就三品有漏心心所法一。無漏心心所法依二
根品一建立。無二一身相續中成就二品無漏心
心所法一。況有レ成就三一者。建立既別。故知有
レ異文
尋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三云。如何説下一
補特伽羅成就九品道一斷中九品惑上。此道差別
九二根有下異。由二因漸増長一。後道轉増。如レ次
能令二多品惑斷一。或諸種姓各有二九品一。成二一
九品一必不レ成レ餘。故前後言無二相違失一文任二
此文一。於二一種姓中一成二九品無漏心一見若爾。
約二此九品一上地下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
品無漏心一耶
答。見二光法師餘處解釋一。或云。問。如二上忍現
行一未來下忍住二不生法一。非二等流攝一。應二是刹
那一。如何但取二現忍一。解云。苦忍名二一刹那一由
レ具二二義一。一者現行。二非二等流一。如二不生下忍一
雖レ非二等流一而闕二現行一文此釋。明下上品忍與二
下品忍一不爲二同類因一見或六云。若依二徳光論
師解一。九地各能修二九地聖道一。九九八十一種
聖道展轉相望。皆得レ爲レ因。此亦據乙同性同
品應下依二九地一修上者甲説故。得二展轉爲因文任二
此釋一。亦九地所修聖道互爲二同類因一者。付二
同性同品道一論レ之。若異品相望之時。設雖二
上地所修一。設雖二下地所修一。上品道與二下品一
不レ爲二同類因一見既同性内九品道相望之時。
上品與二下品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准レ此思レ之。上
地下品無漏他心智。不レ可レ知二下地中品上品
心一也。重案二其理一。於二同類因一者。上地道與二下
地道一爲二同類因一。於二他心智一者。下地他心智。
不レ知二上地心一。是則爲二同類因一之法。上地猶
不レ縁レ之。況下地上品與二上地下品不レ爲二同
類因一。豈還有上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上
品心一哉。此是無漏法眞實種姓。雖二下地上
品一勝二上地下品一之故也
重難云。就二一種姓内九品一。上地下品無漏他
心智。猶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心一云事。不レ可レ然。
同一種姓所二成就一九品也。何上地下品他心
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哉。是以。於二有漏心心
所法一者。一相續身成就三品心心所法一。故上
地下品有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定メタリ。以
レ之准知。一相續身所成九品。無漏心心所法
也。尤上地下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下地三品心一
哉。若雖二一相續身所成就九品一。猶上地下品
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心一者。以三一相續
身成二三品有漏心一爲二其由一。成三上地下品有
漏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頗難レ得二其理一哉
是一
抑就二有漏心心所法中一。可レ有下殊二加行生ニシテ三
品一差降懸隔上。所レ謂如二順決擇分善根等一也。
彼位專修二相應行地轉根一。止二劣品種姓現行一。
令レ起二勝品種姓心一。故依不レ捨レ劣得レ勝。雖三
一身成二三品一。於二其勝劣一者雲泥也。而於レ此
乍レ許三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於二一
種姓中無漏九品一。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
地中上品一云事。甚難レ思哉是二
況今論中。簡下劣品他心智不知二勝品心一之
時。雖レ述レ於二勝地根位一。未レ簡下就二同姓中九
品一。下品等他心智不知二上品等心一。若實不
レ可レ知レ之者。何論文一具不レ簡レ之哉是三
加レ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九十九中。雖レ述下無
漏心心所法依二根品一建立上。無三一身相續中
成就二品無漏心心所法一。況有レ成就三一者。
建立既別。故知有レ異。未レ云二同根中九品相
望之時。下品他心智不知二上品心一哉是四
答。無漏法其種姓眞而非レ似故。設雖二一種姓
所成就九品一。其差降分明也。故上地下品他
心智。不レ可レ知二下地上品心一。有漏法其種姓
似而非眞。故三品勝劣強無二差降一。故三根
所起有漏心。一相續身成就之一。其體性繋地
堅牢。故依二地上下一其勝劣雲泥也。故上地下
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更不レ可レ例二無漏一。
但於下有漏心心所法。以上一相續身成二三品一
爲二其由レ成下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之義上。若爾。一種姓中九品之一相續身成
就之一。何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三品
心一哉云難上者。無漏ハ三根所起無漏一相續身
無レ成就之一。而有漏法三根所起有漏一相續
身成就之一。故知。有漏心三根所起強。無二差
降一云事。此則以三一相續身成就三品一測レ之。
知下其品類無二其差降一云事上。故以二一相續身
所成就邊一爲レ由成下上地下品他心智。知二下
地三品心一之義上也。無漏法設一身所成就。設
一身不成就。其性自レ本勝劣分明。故更不レ可
レ例二有漏一。所詮以二一相續身所成就一爲レ由事。
三根所起其勝劣雲泥者。一身不レ可レ成レ之。而
已成レ之。定知。無二懸隔勝劣一云事爲言非
レ云三一切皆一身成立無二勝劣一也。次於下許三順
決擇分善根三根勝劣可二雲泥一。猶上品下品
他心智知一下地三品一。何一身所成就無漏九
品上地下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下地中上品一哉云
難上者。順決擇分善根。猶有漏法三根所起一
身成就之一故。不レ可レ似二無漏一。故猶上地下品
智知二下地三品一也。次於下今論於二勝地根位一
之文上者。暫就二大都勝劣一擧二地根位一也。非四許
云三爾一種中九品下品他心智。知二上中品
心一也。若以二文不簡云レ知レ之者。又未レ得下曾
得・未曾得不二相知一之旨上。豈以レ不レ簡可レ云二
相知一哉。次於二婆沙論中不レ簡レ之云難一者。
是又暫略不レ論レ之也
問。下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耶 進云。今論云。地謂下地智不レ知二上地
心一文付レ之。無漏法不繋故。依二地上下一分二
勝劣一不レ及二根勝劣一。若爾。下地上品他心智。
何不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哉。是以。九地道互爲二
同類因一定。相例可レ同哉。何況上地下品有漏
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見此則有漏根三品
勝劣。不レ及二地上下勝劣一故也。准レ之思レ之。下
地上品無漏他心智。尤可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
哉。如何
答。縁レ境義。下地心縁二上地心一少レ難。就レ中。
他心智現量證知幽隱他心一。其義稍難。故下
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一也。況於二有
漏他心智一者。下地上品有漏他心智。不レ知二
上地下品心一。其理決定。一具所二建立一無漏他
心智。豈可レ有下知二上地一之義上哉。是以。今論
中。或云二地謂下地智不知二上地心一。或定下五
依二四靜慮一。自下地爲境。此意也。但於下無漏
法不繋故。依二地上下勝劣一不レ可レ及二根勝劣一
故。下地上品他心智可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云難上
者。無漏雖二不繋一縁レ境義。下地智知二上地心一
稍難。故下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
心一也。次於下九地聖道互爲二同類因一云例難上
者。同類因不レ簡二地上下一。與二等勝一爲レ因故。
設雖二上地一與二下地等勝一可レ爲レ因也。縁レ境
義。下地智知二上地難。而不レ似二同類因一。故下
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下品心一也。故光
法師餘處六解釋中。釋二此疑一云。縁レ境義別。
爲レ因義別。不レ可レ爲レ例文次於下有漏根三品
勝劣不レ及二地上下勝劣一。故上地下品他心智。
知二下地三品心一。准レ之無漏地上下勝劣不
レ及二根三品勝劣一故。下地上品他心智。可レ知二
上地下品心一云難上者。自レ本縁レ境義。下地智
知二上地心一難。故下地上品他心智不レ知二上
地下品心一也。全不レ可レ准例上地下品有漏
他心智知二下地三品心一也
問。見道十五心悉可レ爲二聲聞他心智所縁一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且據二初説一。但言下二念
後十三念皆亦容作二他心智所縁一文付レ之。
見二今論文一云。聲聞法分加行。若滿知二彼見
道初二念心一。若爲三更知二類分心一故。別修加
行至二加行滿一。彼已度至二第十六心一。雖レ知二此
心一非レ知二見道一文如二此文一者。聲聞他心智唯
知二見道初二念心一見何況婆沙論云。若他心
智知二見道一者。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文若十五
心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者。爭可レ有下決定先起二
無漏法智一之義上哉
答。聲聞所起他心智。知二一有情所起見道心一。
唯雖限二二念一。知二多有情所起見道心一之時。
何無下十五心皆*爲二他心智所縁一之義上哉。光
法師此師後十三念皆亦容レ作二他心智所
縁一之解釋。顯二此意一也。但於二今論文一者。光法
師釋二此文一云。且據二初説一但言二二念一文次於下
婆沙論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之文上者。起二他
心智一始欲レ知二見道心一之時。要先自二初念一可
レ知レ之。故云三決定先起二無漏法智一也。云下爾後
重起二他心智一知二見道心一之時。起中類分他心
智上之義。全非レ所レ遮也
問。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可レ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耶 答。不レ可レ知レ之也 兩方。若知レ之者。
麟喩獨覺無二並出之義一。爭可レ有下麟喩獨覺
所起他心智。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之義上哉 若依
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述三麟喩法分加行若滿
知二彼見道初二念心一。何可レ嫌下知二麟喩獨覺
心一之義上哉。是以見二婆沙論九十九文一云。麟喩
獨覺亦定得レ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能
縁一。亦説二現起一。餘世界中有二麟角喩獨覺出
世無二理遮一故文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縁二
麟喩獨覺心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麟喩獨覺者。最上利根之人二。唯樂二獨出一。
故不レ可レ有二二麟喩並出之義一。是以今論餘
處十三文云。麟角喩者。謂如二獨居一文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引二婆沙論一三十云。麟角喩者。根極
勝故。樂二獨出。故當レ知。如レ佛如無三有レ二並
出二世間一文既無二並出之義一。爭可レ有下麟喩獨
覺可レ起他心智。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之義上哉。依
レ之見二光法師餘處十二解釋一云。又婆沙九十
九云。問。佛得レ縁二佛他心智一不。有説。不レ得。所
以者何。無二二如來倶出世故。復有説者得。
此説二能縁一不レ説二現起一。問。獨覺得レ縁二獨覺
他心智一不。答。麟角喩者。准レ佛應レ知。又一説
云。有作二是説一。麟角喩獨覺亦定得レ縁二麟角
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能縁一。亦説二現起一。餘世
界中有二麟角喩獨覺一出レ世。無二理遮一故。雖
レ有二二説一。然無二評家。前既不レ言二有説一。且
以二前説一爲レ正文任二此釋一。就三麟喩獨覺縁二麟
喩獨覺他心智一。得・不得有二三師異説一之中。
以丙或云レ不レ得三麟喩獨覺縁二麟喩獨覺他心
智一。或云下雖レ得レ之説二能縁一不説二現起一之二
説中。前説爲乙正判甲。麟喩獨覺所起他心智。不
レ知二麟喩獨覺心一云事。此解釋尤分明也。但
於下今論麟喩獨覺知二見道心一云文上者。且就
レ容レ有談レ之歟。次於下婆沙論麟喩獨覺亦定
得レ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亦説二現起一之文上者。
光法師既判二不正義一之上者。不レ及レ劬二勞
之一也
尋云。不レ得三麟喩獨覺縁二麟喩獨覺他心智一
云師意。麟喩獨覺知二見道心一者。知二誰人心一
乎 答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他心智。可レ知二見道四
念心一耶 進云。今論中。述二二・三念・一切一。麟
喩獨覺唯判レ知二見道三念心一也 付レ之。麟
喩獨覺起二他心智一。用二五念加行一見若爾。知二
第八心一畢。更五念加行滿。何無下知二第十四
念一之義上哉。尤可レ云レ知二四念心一也。依レ之見二
正理論七十三文一云。有説麟喩知二四刹那一。謂
初・二心・第八・十四。此言應レ理文設雖二今論
意二。何不レ許二此義一
答。今論中。述三麟喩獨覺他心智知二見道心一。
偈頌云。聲聞・麟喩・佛。如レ次知二見道。二・三念・
一切一。長行述。麟喩法分加行。若滿知二彼見道
初二念心一。若爲三更知二類分心一故。別修二加行一
至二加行滿一。知二彼第八集類智心一。以三此但由二下
加行一故。有説。知二初二及第十五心一。雖レ擧二二説一。
倶云レ知二三念一。不レ擧下知二四念一之義上。明知。今
論意。不レ存下知二四念一之旨上云事。但於乙知二第八
心一畢。更五念加行滿。知二第十四心一者。何無下
知二四念一義上哉云難甲者。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作二四
解釋一。即彼釋云。解云。欲レ知亦得。而不レ知者。
見道位心總有二二分一。一法分。二類分。知二初二
念一是法分。如二第八念一是類分。既具知レ二其
心萎歇故不二更知一。又解。欲レ知亦不レ得。初修二
加行一知二初二念一。第二復以二五心一爲二加行一知二
第八心一。至二第三一更修二加行一。其力微劣。以二五・
六心一爲二加行一不レ能レ成也。又解。前心稍劣。
五心加行即能得レ知。後心漸勝。以二五・六心一
爲二其加行一不レ能レ知也。又解。知二初二念一已。
意欲レ知二彼第三苦類忍心一。五心加行。至二加
行滿一乘知二第八集類智心一。以二彼第三第八
所縁苦・集一物因果義分一。知時即易。雖レ不レ能
レ知二第三一能知二第八。知二第八一已。更欲レ知二彼
第九滅法忍心一。用二五心一爲二加行一。不レ知二第十
四道法智心一。以二彼二心所縁各別一。一縁二有
爲一。一縁二無爲。非二是一物一。知時即難。故不
レ能レ知。設用二六心一爲二其加行一。亦不レ能レ知二第
十五心一文任二此解釋一可レ思二其意一也。次於二正
理論説一者。論師所存各別也。不レ及レ和會之一。
故光法師引二正理論今文一畢云。正理故ラニ違二
此論一。即取二第三一文
尋云。今論二師中。以二何師一爲二正義一耶
答。禪那院云。以二初師一可レ爲レ正歟。又正理論
中。上如レ次擧二今論初二師一畢。次述二第三師
義一云。有説。麟喩知二四刹那一。謂初・二心・第八・
十四。此言應レ理。所以者何。許四從下知二初・二念
心一已上唯隔二五念一知乙第八心甲。若復更修二法分
加行一。經二五念一頃加行應レ成。何不レ許レ知二第十
四念一文此文閣二第二師一難二初師一。而光法師
引二此文一畢云。正理故ラニ違二此論一。即取二第三一
文以レ之思レ之。今論意。初師爲レ正見
又尋云。正理師意。如四以下知二四念一云師上爲乙所
存甲歟
答。正理・顯宗兩論中。倶評下取知二四念一云師上
也
難云。若爾。何故顯宗論中。不レ改二二・三念・一
切之偈頌一耶
答。顯宗論中。長行中雖三評取之一。不レ改二偈頌一
常有レ之歟。即
問。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歟 答。暫可二各別行相一也 兩方。若各別
行相者。同盡無生智後得智所作行相也。何
可レ云二各別行相一哉。況彼兩種之行相。名言
雖二不同一。難之其義門有レ異哉 若依レ之爾者。
既諸論各別擧レ之。尤可二各別行相一也。如何」
答。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與二我生已盡等四行
相一同異事。諸論説相幽玄暗。雖レ難レ測二其實
義一。先案二兩種之行相一。其四種行相之相頗難二
全同一歟。凡觀行者。依二先加行位要期意樂
各別一。證二羅漢果一之後。至二後得智中一所作之
行相。我已知レ苦等與二我生已盡等一。兩箇四種
行相是異歟。所謂觀行者。先加行位。謂我當
レ證二羅漢果一之時。要應レ起下於二四諦理一已知・
已斷・已證・已修之審察智上依二此意樂力一。證果
之後至二後得智中一作下知二我已知一等上。不レ應三更
知等之行相。分別盡無生智之差別一也。是以
正理論七十三中。釋下依二先加行要期心一。作中我
已知レ苦等四行相上云。諸觀行者。本修行時。
定起二如レ斯要期意樂一。謂我當レ證二阿羅漢時。
要應レ起二此自審察智一。故今出觀此智必生。爲
レ令三此生二所起之智一。隨レ應建立盡無生名一文
又觀行者。先加行位起二如レ此欣求意樂一。謂云
何當レ令二我生永盡一。乃至云何當二更不受二後
有一。而證果時。彼所欣求已果遂故。至二後得智
中一。作二我生已盡等之行相一。自生二慶慰一也。故
婆沙論二十九中釋下依二先加行意樂一。有中我生
已盡等行相上云。一由二意樂一。謂加行時起二此意
樂一。云何當レ令二我生永盡一。廣説乃至不レ受二後
有一文依二先加行意樂不同一。兩箇四種行相各
別作レ之云事。今正理・婆沙論文分明歟。況
見二婆沙論二十九文一。問。十六行相外有二無漏
慧一不。若無者。品類足論復云何通。如レ説。云
何盡智。謂如實知二我已知レ苦已斷レ集已證レ滅
已修道。云何無生智。謂如實知下我已レ知苦不二
復知一。乃至我已修レ道不中復修上。如レ是二智何
行相。檢二契經所説一。復云何通。如レ説實可レ知。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レ受二後有一。是
何行相取要若我已知レ苦等四行相。即我生已
盡等四行相者。何引二經論文一各別可二擧難之
哉隨答二此問一之時。各別儲レ答。若同行相
者。兩段各別可レ答レ之哉。同論第百二卷有二
此問答一。其旨如二問答一。任二此等文一。我已知レ苦
等與二我生已盡等一。各別行相云事分明也。但
於下同盡無生智後得智行相。何可二各別一哉云
難上者。雖二同盡無生智後得智行相一。意樂各異
故各別作レ之。何有二所背一哉。次於下兩箇四種
行相名言雖レ異。難之其義有レ異哉云難上者。
兩箇四種行相相望之時。我已證レ滅我已修
レ道與二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一。雖レ似二其義不異。
引二彼兩箇四行相一先加行意樂其趣異。故所
引行相中。雖レ有二相似一。更不レ可二混亂一也
問。正理論意。得二非擇滅一時。無生智轉可レ云
耶 答。不レ可レ云下正得二非擇滅一刹那無生智
轉上也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七十三云。得二
彼滅一時此智方轉文付レ之。或於二煩惱一。或
於レ生得二非擇滅一者。尤可レ在二金剛心位一。若
爾。得二彼滅一之時。爭可レ有二無生智轉之義一哉。
是以。見二婆沙論三十二文一。述下或於二煩惱一。或於二
所潤生一。得中非擇滅上云。若不レ起レ定者。離二非
想非非想處染一加行道時。得二非擇滅一。若起
レ定者。至二第九無間道一時。得二非擇滅一云云 兩
處之文取
意抄
レ之
設雖二正理論意一。何可レ許下得二非擇滅一之
時。無生智轉義上哉。如何
答。披二婆沙論第三十二卷一。或述煩惱非擇滅
得時一云。聖ハ於二修道一不レ退レ法者ハ離二欲染一時。
不レ起レ定者ハ加行道時。於二欲界修所斷煩惱一
得二非擇滅一。若起レ定者。隨至二彼彼無間道一時
得二非擇滅一○乃至離二非想非非想處染一。隨二
所應一當レ説文或述下生二非擇滅得一時上云。不レ退
レ法者ハ離二非想非非想處染一時。不レ起レ定者ハ加
行道時。於二非想非非想處一一生得二非擇滅一。
若起レ定者。要至二第九無間道一時。於二非想非
非想處一一生得二非擇滅一文任二此等文一。得二煩
惱幷所潤生非擇滅一。無レ至二金剛心以後一。設
雖二正理論意一。更不レ可レ背二此理一。若爾。正得二非
擇滅之刹那。更不レ可レ有二無生智轉義一也。
但於下正理論。得二擇滅一時。此智方轉之文上者。
時解脱聖者。金剛心位不レ得二煩惱非擇滅一。故
無無生智起義一。對レ之。不時解脱聖者。金剛
心位得二彼滅一。故得二無生智起一。故云下得二彼滅一
時此智方轉上也。全非レ云下正得二彼滅一之刹那
即此智方轉上也
問。無生智後得智可レ縁二非擇滅一耶 答。可
レ縁二非擇滅一也 兩方。若縁二非擇滅一者。見二婆
沙論二十九文一。釋下我已知レ苦不二復更知一等行
相上云。實知三我已知レ苦不二復知一者。縁レ苦二行
相攝。謂苦・非常。我已斷レ集不二復斷一者。縁レ集
四行相攝。我已證レ滅不二復證一者。縁レ滅四行相
攝。我已修レ道不二復修一者。縁レ道四行相攝文
此文已以二盡無生智後得智一。攝屬四諦智一。定
知。不レ可レ縁二非擇滅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見二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會下有餘於レ此作二是
難一言。若詫二無生一名二無生智一。則無生智縁二非
諦法一。是則所説違害自宗一之難上云。彼不二審
察一。設二此難詞一。我上已言下於二出觀後一方起二如
レ是分別智一故上文此文分明ニ無生智後得智縁二
非擇滅一見如何
答。無生智後得智作下不二復更知一等解上。故兼
可レ縁二非擇滅一云事。道理尤必然也。即一方
難。所レ擧之正理論文。其旨實分明哉。但於下
婆沙論配釋四諦智一之文上者。入觀之時。於二
盡無生智上一有下我已知レ苦不二復更知一等之
理上。故出觀之後得智中。作二此分別一也。故觀
内四諦智中義分而備レ之故。以二我已知等一判
屬二四諦智一也。正出觀之時所レ作之我已知レ苦
等之行相。非レ云二即四諦智攝一歟
問。光法師意。依身欲界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
果一人。無生智現前位。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耶
答。不レ可レ縁レ之也 兩方。若縁レ之者。非擇滅
得隨二命根衆同分一判二性類一。若爾。彼得定可二
欲界繋一。何無色界心可レ有下縁二欲界繋法一之
義上哉。況又不レ背二初唯苦集類之理一哉 若
依レ之爾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會下若詫二
無生一名二無生智一。則無生智縁二非諦法一之難上
云。或許三此智縁二無生得一。此苦諦攝非二非諦一
故文若彼位無生智不レ縁二非擇滅得一者。此釋
意約二彼位一。如何可レ會二有餘之難一哉。如何」
答。依身欲界依二無色界一證二羅漢果一人。無生
智現前位。不レ可レ縁二非擇滅得一也。其理即如二
一方疑難之趣一。但於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
者。或許三此智縁無生得一之釋意。有餘付下詫二
無生一云言上。若爾。無生智可レ縁二非諦法難故。
爲二救二此難一。詫二無生一者縁二無生得一也。全非
レ縁二非諦法一救許也。一切時無生智。皆非レ云
レ縁二無生得一也。但彼位無生智。雖レ不レ縁二非擇
滅得一。縁二無生得一之智種類故。詫二無生一名二無
生智一云事。全不レ可レ有二相違一也
問。論文云。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理一
現照轉故文爾者。光法師意。今此文爲二有部
會通一。爲當經部釋歟 答。光法師意有部會
通可レ云也 兩方。若有部會通者。見二論文一。
上云。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文光法師釋二
此文一云。西方沙門經部等計文隣二此文一云。然
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或於二諦理一現照轉。故文
文相起盡無レ諍可レ云二經部師義一哉。是以。見二
寶法師解釋一。一具牒具此文一畢云。述二異釋一
也文若依レ之爾者。盡無生非レ見者。專薩婆
多宗所談也。而本論中。於二盡無生智一説二見
言一故。爲レ會レ之云下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等上。
定是可二有部會通一哉。如何
答。光法師意。然説二見言一乘二言便一故等之論
文。專有部會通可レ云也。所以然一者。有宗意。
定盡無生非レ見。而本論中。於二盡無生智一説二
見言一故。專所レ可レ痛也。依レ之會下然説二見言一
乘二言便一故等上。是非有部會通一哉。故光法師
於下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之文上者。雖レ判二
西方沙門經部等計一。於下然説二見言一等文上者。
只云レ通二本論文一不レ云二經部計一。定知。不レ存二經
部師釋云事。何況見二正理論七十三文一。問。是
不二二智非見性攝一。如何乃言二智見明等一。答。
有作二是釋一。乘二言便一故等。此則就二薩婆多自
義中一致二今問答一。明知。今論然説二見言一等文。
非二經部義云事。但於乙隣有説無漏智亦作二
如レ是知一之文。云下然説二見言一等故上。可二經部
義一云難中者。雖二文相相續一更不レ可レ云二一師
義一。見二論文一。上引二本論文一畢。致二如何無漏智
亦作二如レ是知一之問難一。釋二此問難一擧二二師説一。
所謂迦濕彌羅諸論師説。從二二智一出二後得
智一中。作二如レ是知一故無レ有レ失者。薩婆多宗義
也。有説無漏智亦作二如レ是知一者。述二經部宗
義一也。已上二師義畢後。然説二見言一等者。又
還薩婆多宗本義。會二本論文一。故以二隣次一即
不レ可レ云二經部義一也。次於寶法師解釋一者。
以二文相隣次一一具牒レ之。判レ述二異釋一也。此則
人師異釋也。更不レ及二和會一矣
問。無生智與二盡智一可レ爲二同類耶 答。可
レ爲二同類因一也 兩方。若爲二同類因一者。同類
因名二等勝爲レ果之義一。無生智與二盡智一何可
レ爲二同類因一哉。是以。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或彼
盡智非二無生智爲レ因故生一。不レ名二因圓一文加
レ之。披二今論餘處六文云。諸無生智唯與二等
類一爲二同類因一。更無レ勝故文此等文無レ諍無生
智與二盡智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見 若依レ之爾者。
正理論中。見・修・無學三道互爲二同類因一見准
而思レ之。無生智與二盡智一何不レ爲二同類因一哉」
答。無學勝進道位。九智・十智隨レ應現修者。今
論疏定判也。若爾。已生無生智與二可生不生
盡智一。尤可レ爲二同類因一也。故正理論七十三云。
謂有盡智非二無生智爲レ因故生一。無下無生智
不中以二盡智一爲レ因故起上文謂有盡智非二無生
智爲レ因故生一者。指二初盡智一也。翻レ之思レ之。
有盡智以二無生智一爲レ因故生云事。尤分明
也。但於下可レ背等勝爲レ果之義一云難上者。同
是第六種性。無學所得盡智無生智也。何可
レ有二勝劣差異一哉。次於二光法師解釋者。無生
智必以二盡智一爲二同類因一。盡智之中有下以二無
生智一不レ爲二同類因一之類上。故如レ此云也。次於二
今論餘處文一者。暫據二一相漸次進修之類一。
云下唯與二等類一爲中同類因上也。以レ實云レ之。無
生智與二盡智一爲二同類因一之義可レ有也
問。離繋得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歟 答。唯
限二無間道一也 兩方。若唯限二無間道一者。離
繋得能證道種類萬差也。何唯限二無間道一哉。
是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十八中。以二滅道
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所得無漏
離繋得類智品攝判。若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性
類一者。寧非二法智品攝一哉。何況道類智位及
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隨二無間道一判二性類一
者。是不二見道・修道雜亂。學・無學道混濫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婆沙論百五十八中。判二離繋得
性類一云。擇滅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以三諸
擇滅自無二作用。但由二道力一求レ證。彼時引二彼
得一故文此文意由二道作用一引起離繋得一名二
能證道一。故能證道唯限二無間道一云事分明也。
如何
  可レ見二次下論義一
問。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歟 答。唯
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也 兩方。若唯
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者。離繋得種類
萬差也。何唯隨二能證道一可レ判二其性類一哉。是
以。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五十八中。以二滅道法
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所得無漏離
繋得類智品攝判。若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性
類一者。寧非二法智品攝一哉。何況道類智位及
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隨二能證道一判二性類一
者。是不二見道・修道雜亂。學・無學道混濫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已於二離繋得一有二能證之功一。
尤隨二能證道一可レ判二性類一哉。依レ之披二婆沙論
百五十八文一云。擇滅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
以三諸擇滅自無二作用一。但由二道力一求レ證。彼時
引二彼得一故文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
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能證道者。是無間道也。彼道現起能斷二
惑障一。與二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能引起離繋得一
故。名二能證道一。故唯隨二此能證無間道一所レ判二
離繋得性類一也。是以婆沙論百五十八云。擇滅
得隨二能證道一性類差別。以三諸擇滅自無二作
用一。但由二道力求レ證。彼時引二彼得一故文隨二能
證道一判二性類二事。立レ理釋成之旨。此文尤分
明也。更不レ可三異求之一。況見二今論餘處四文一
云。若有學道所引擇滅得即有學。若無學道
所引擇滅得即無學文此文亦隨能引無間
道一。判二性類一之旨分明也。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
若有學道所引擇滅得即有學。隨二能證道是
有學一故。若無學道轉根時所引擇滅得即無
學。隨二能證道是無學一故文解釋文炳焉者哉。
加レ之。見二婆沙論百五十七文一。或明二有漏離繋得
界繋一云。擇滅者。謂欲界下三靜慮五蘊擇滅。
彼世俗道類。得皆色界繋。以二下地擇滅有漏
得。皆上地近分攝一故文若有下隨二能證無間道一
不レ判二性類一之義上者。下地法上擇滅有漏得。
是不レ通二上地根本地攝一哉。或百五十八述二欲界
見・修所斷法無漏離繋得。唯未至定攝義一云。
評曰。此中初説爲レ善。諸離繋得必由二斷對治
力所引一起故文若有下隨能證道一不レ判二性類一
義上者。是爲レ成二唯未至定攝義一。可レ儲下必由二斷
對治力所引一起故之由上哉。但於下光法師所引
婆沙論中。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
斷染一時。所得無漏離繋得類智品攝云文上者。
以レ實云レ之。彼無漏離繋得可二法智品攝一。故
婆沙論云。若類智品攝亦不レ應レ理。彼斷及
得法智所證故文但評曰。此中初説爲レ善。以二
類智品是彼不共決定對治一故者。論彼離繋
得正性類。雖二是法智品攝一。由二類智不共決定
對治義邊一。且攝屬類智品中一爲言
二
實是法智
品攝故。專順隨能證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之義
也。次於二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所得離繋得一
者。現起無間解脱道。見道修道相替。有學無
學各別之時。不下隨二現起無間道一判中離繋得
性類上。道類智位未來修擬二無間道修道一攝二道
品一。初盡智位未來修擬二無間道無學道攝二道
品一。故隨彼未來所修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
類一。故無見・修・無學三道雜亂之過一。亦不レ背下
隨二能證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之理上也
重難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會通之旨不
レ可レ然。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
時。所得無漏離繋得。實法智品攝者。評家可
レ嘆二後説爲善。何判二初説爲善哉是一
次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隨二未來所修無間
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云事。甚難レ思。以三能證道
名二引因道一。而光法師餘處三解釋中。引因義
云。引因謂同類因。能引二彼離繋得一起爲二等
流士用果一文以二未來所修道一不レ可レ名二引因一。
未來無二同類因一故也是二
何説婆沙論六十六中。述下有漏道證二中間二果一
名中沙門果上。擧二尊者僧伽筏蘇説一云。以二世俗
道一離レ染時。亦修二未來諸無漏道所得二果一。
是彼果故亦得レ建立沙門果名一文正義家破
レ之云。彼不レ應レ作二是説一。所以者何。未來聖道
未レ有二作用一。如何於レ彼此得二果名一文若以二未
來所修道一爲二引因一。以二離繋得一爲二其果一者。
可レ同二僧伽筏蘇義勢一。是不レ蒙三婆沙論正義
家難破一哉是三
加レ之。無間道是向道攝。故得果位如レ捨レ之。
若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未來修無間攝二道
品一者。寧無二向果雜亂之過哉是四
就レ中。得果位未來修無間道攝二道品一云事。
論家定判。人師解釋中。未レ見二其證據一。若無二
分明依憑一者。誰可レ信用之一哉是五
次勘二婆沙論百五十八文一云。苦類智忍四得倶
生三道得レ一離繋得。苦類智忍與二彼四得一互
不レ爲レ因。苦法智忍爲二四得因一。苦法智爲二三
得因一。除二苦法智忍得一。以三加行苦法勝非二劣
因一故。有爲法得隨二法勝劣一故文如レ此文者
苦法智與二苦類忍一倶生。欲界見苦所斷煩惱
上離繋得爲二同類因一見若唯隨二能證道一判二離
繋得性類一者。欲界見苦所斷煩惱上離繋得。
隨二苦法忍一可レ判二其性類一。苦法智何與。レ彼爲二
同類因一哉。例如下苦法智不四與二苦類忍倶生
苦法忍得一爲乙同類因甲是六
答。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意。以二滅道法智一離二
色・無色界修所斷染一時。能證引因現起無
間道一。是法智故。彼所引離繋得可二法智品
攝一之理雖二必然一。由二類智是不共決定對治一
故。以二彼法智所引離繋得一。類智品中且可二
攝屬一之義門。傍亦有レ之。法智品攝云後師
説意。不レ存二此義門一。故評家雖下判二初説一爲
善。理實而言。彼離繋得可二法智品攝一也。次
現起無間道與二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引起彼
離繋得一。是其引因本故。光法師餘處釋二引
因一。謂二同類因一也。雖レ然修容レ起二能證引因用一。
未來斷對治道之時。由二彼所修未來斷對治
道力一。引起離繋得一故。雖二正不起二能證引因
用一。以二彼未來所修斷對治道一。亦名二能證引
因道一也。故光法師餘處四釋二各二離繋得之
義一云。無漏道斷惑雖三亦能引二有漏得一。有漏
道斷惑雖三亦能引二無漏得一。而非二正引一。但是
兼引故。不下互隨二二道一判性。但隨二自道一。彼能
證道雖二復不起。然互相修。而由二彼力一擇滅
得起。故各隨二自能證道一判文以二未來所修斷
對治道一爲二能證引因一。隨レ彼判二性類一之旨。此
釋尤炳然也。次於下婆沙論中。破二尊者僧伽筏
蘇説一之文上者。僧伽筏蘇意。未來所修無漏道。
實以二中間二果一爲レ果云。故正義家破レ之云。
未來聖道未レ有二作用一。如何於レ彼此得二果名一
也。今以二未來所修斷對治道爲二引因一者。由下
修二彼道力一得。容爲二彼所引果離繋得一故。以
レ彼爲二能證引因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爲言非
レ云下未來所修斷對治道。正起二引因用一。以二離
繋得一爲果。異僧伽筏蘇意一也。次無間道是
向道攝。故得果位必捨レ之者。長途所定也。不
レ可レ異求之一。今道類智位及初盡智位。隨二現
起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者。可レ有二大過一。
故未來修擬二無間道果道一攝二道品一。隨二彼未
來所修果道一攝二無間道一判二離繋得性類一。故
向果二道全不二雜亂一也。次得果位未來修擬二
無間道果道一攝二道品一云事。人師解釋中。粗
有二所見一。故泰法師餘處二十一釋云。今言二一
味一者。是一類義。現實而得レ果之時。修下過二恒
沙一四法四類對治智上故。得隨二治道一亦過恒
沙法類得也文淨影大師大乘義
章十七
釋云。言二定
體一者。須陀洹果聖徳爲體。聖徳不レ同。汎論
有レ三。一是果體。依下如毘曇一行修分別上。唯第
十六道比智心。是其果體。得修分別。通攝二
見諦十六聖心一悉爲二果體一文任二此等定判一。得
果位未來修果道。攝二無間道一之旨分明也。今
論餘處二十四文云。集斷得二八智一。頓修二十六行
相一。即此意歟。次隨二能證無間道一雖レ判二離繋
得性類一。離繋得者。解脱道位始現起。故其品
類與二解脱道一同。不レ可レ云下隨二無間道一判中其
性類上。故品類自二解脱道一劣。品類分齊既與二
解脱道一同。故苦法智與二苦類忍倶生欲界見
苦所斷煩惱上離繋得一爲二同類因一也。有爲
法得隨二法勝劣一。故苦法智不下與二苦類忍倶生
苦法忍得一爲中同類因上。其理尤可レ然。文非二相
例一歟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一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爲二法智品攝一。爲當類智品攝歟
  此疑可レ見二上論義一
問。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上二界修惑時。所得無
漏離繋得。法・類二智中。何智所知可レ云耶
答。類智所知也 兩方。若法智所知者。法智
縁二欲界四諦境一。而婆沙論評家意。以二彼得一
類智品攝定。明知。上界道諦攝法云事。若爾。
法智何可レ縁二彼得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彼離繋
得既法智所證也。尤可二法智所知一。何可二類智
所知一哉。是以。見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一。難下
以二彼離繋得一可非二類智品攝一之時。云下豈不二
彼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難レ可レ非二法智品攝一
之時。述下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智一耶上。若彼
得類智所知者。何不レ云下豈不二彼斷及得類智
所知一耶上。可レ云二彼法及斷一哉。以レ之知。非二類
智所知一云事。如何
答。以二滅道法智一斷二色・無色界修惑一之時。所
得無漏離繋得類智。是上二界不共決定對
治故。隨二彼類智品攝一所レ定也。故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中。嘆二類智品攝云初師義一云。評
曰。此中初説爲レ善。以二類智品是彼不共決定
對治一故文若爾。彼得既類智品攝。上界道諦
所攝法也。法智何可レ知レ之哉。是以。光法師
所引婆沙論中。擧二初師義一云。有作二是説一。彼
離繋得類智品攝文難二此師義一云下豈不二彼
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文此師答二今難一云。雖二
法智所證一而類智所知故文任二此難答之文一。
彼離繋得類智所知云事。尤分明哉。但於下彼
離繋得已法智所證。何可二類智所知一哉云難上
者。彼得雖二法智所證一。隨二不共決定對治一類
智品攝定。故爲二類智所知一也。次於下婆沙論
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知一耶之文上者。論二所
證一之時。斷與レ得二法正爲二其所證一。故唯
擧二此二法一。難豈不二彼斷及得法智所證一耶上。
論所知一之時。上二界諸行幷斷皆爲二類智所
知一。故難レ之時。述下豈不二彼法及斷類智所知一
耶上也。全非三彼離繋得非二類智所知一故。爲レ簡
レ之不レ云二彼斷及得類智所知耶一也。若爾。此
文全非相違一也
問。遠法師意。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光法師如何破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違下
本論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レ得レ作二等無間
縁一之文上破也 付レ之。於二他心智有漏無漏
二類之中一。設雖下無漏他心智以二道智一爲中加
行上。有漏他心智以二餘七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者。
遠法師解釋更不レ可レ違二本論文一。若爾。光法
師能破有二何深意一哉。如何
答。光法師解釋中。述二遠法師義一云。遠法師
云。知二他無漏心一道智爲二加行一。故作二道心
行一。知二他有漏心一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行上。所
以不レ作二苦・集八行相一文法師意。有漏・無漏
他心智。倶正知二他心一之根本終成之位有漏
智也。然知二他無漏心一之時。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剋論*終成一非二道智一。然近レ道似レ道故約二加
行一。幷似レ道之邊名爲二道智一。*終成非二正道體一
也。知二他有漏心一之時。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
行上。故加行*終成皆是有漏。故偏名二有漏爲
體。故有漏他心智不レ作二苦・集八行相一。無漏
他心智作二道四行相一云也。*法師意。既云四
有漏他心智不下以二苦・集智一爲中加行上。無漏他
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乙加行甲。故漏・無漏他心智
倶無レ有二苦・集智無間生義一。故光法師破二此
義一之時。本論中。既云下有學八智展轉相望
皆得作二等無間縁一。此則非二苦・集智無間生
他心智一哉。若爾。汝云三漏・無漏他心智倶無二
苦・集智無間生義一。豈不レ相違此本論文一破
也
  雖レ不レ見二古筆跡一。任二愚意一記二此一義一了。
重可レ尋レ之
問。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耶
 答。有漏他心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
也 兩方。若生レ之者。見二今論餘處二十八文一
云。唯第四分能生二無漏一。唯順決擇分生二無漏
定一。而婆沙論百六十七中。明三有漏他心智相攝
四分定一云。此唯攝二順住分一文明知。有漏他心
智無間。不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事 若依レ之
爾者。光法師破ストシテ二遠法師義一云。本論既言二
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一得レ作二等無間縁一文
此文明於二有學八智一者。無所レ簡展轉相望
爲二等無間縁一見依レ之。見婆沙論百七文一。釋下發
智論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縁一云文上云。若
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
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縁上故文此文既雖
レ簡下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非中因縁上。不レ簡二
等無間縁一。明知。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若與二苦・
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者。豈可レ遮下與二無漏他心
智一作二等無間縁一之義上哉。如何
答。光法師破下無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
行一云遠法師義上云。本論既言二有學八智展轉
相望。皆容得レ作二等無間縁一。而言二道智他心
加行一。是不二相違一文此本論文。既無レ簡二有漏・
無漏他心智一。云三八智展轉爲二等無間縁一。明
知。有漏他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
縁一云事。就レ中。光法師意。以二此論文一。破下無
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云義上。明知。光
法師意。存下此本論文顯中不レ簡二有漏智・無漏
智一。有學八智悉與二無漏他心智一作二等無間
縁一云義上云事。何況婆沙論中。釋ストンテ下發智論
百七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作二四縁一云文上云。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四縁等一者。謂無漏他心智。與二苦・
集智一爲二一同類因一者。定非二所縁一。彼縁二有漏一
故。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
非二因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縁上故文上總
句牒下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心縁一云本論
文上畢。下簡二差別一之時云。若有漏他心智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雖レ簡二因縁一
不レ簡二等無間縁一。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
等無間縁一云事。此文太分明也。若爾。又與二
無漏他心智一可レ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道理頗
必然也。但於下婆沙論中有漏他心智唯住分
定攝故。不レ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難上者。五通
等功徳。多是順住分攝故。從二多分一云三唯攝二
順住分一也。全不レ可レ遮下小分通二順決擇分一之
義邊上。故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義。
更非二相違一也
重難云。見二今論餘處二十七文一。述二五通體一云。
解脱道慧攝文而見二當卷論文一。述二五通無間
道現修智一。或云下學位修レ通。五無間道現修二
俗智一。未來修七。或述二無學修レ通。五無間道ニハ
現修如レ學。已無間道位唯現修俗智一。若爾。
如何可レ有下有漏他心智無間。直生二無漏他心
智一之義上哉是一
況見二諸論説一。於二二乘一者。有漏・無漏他心智
現起之時。各別用二加行定一。若爾。於二二乘一者。
如何可レ有下有漏他心智無間。直生二無漏他心
智一之義上哉是二
次光法師餘處。有學八智展轉相望。皆容レ得
レ作二等無間縁一之釋。全非二誠證一。總見二他心智一
之時。無漏他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
縁一故云レ爾也。更不レ可レ云三有漏他心智無間。
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也。次婆沙論。若有漏他心智
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等之文。
雖下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不爲二等無間縁一。
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故。暫
簡殘等無間縁一也。依レ之。勘二婆沙論以下文一
云。與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除二所縁一者。彼縁二無爲一
故文此文以二有漏他心智一望二滅智一無レ簡二因
縁一。若以レ不レ簡爲二其證二者。寧云下有漏他心智
與滅智一爲中因縁上哉。若爾。此等論判全非二誠
證一者哉是三
次婆沙論唯順住分攝之文。從二多分一論レ之云
會通。不レ可レ然。見二婆沙論具文一。明三他心智攝二
世俗智少分一云。世俗智在二十八地一。謂欲界・靜
慮中間・四靜慮・四無色及彼近分。此唯攝二四
靜慮一。於二四靜慮中一有二善・染汚・無覆無記一。此
唯攝レ善。於二善中二有二生得・聞所成・修所成一。此
唯攝二修所成一。於二修所成中一。有二加行・無間・解
脱・勝進道一。此唯攝二勝進道一。於二勝進道中一。有二
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一。此唯
攝二順住分一文此文既自レ麁向レ細。委簡二其差
別一之時。云三此唯攝二順住分一。云二文勢次第一。云二
唯言簡別一。誰向二此文一。輒可レ會下從二多分一説上哉
是四
況設可レ許下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
義上者。可レ云下乍二住分一定生中無漏上。何強會二難
遮之文一。可レ成下通二決擇分一之義上哉。所以然一
者。許三劣品聞思散善尚生二無漏定一。勝品修慧
攝住分定。豈無下生二無漏一之義上哉是五
加レ之。若許三有漏他心智通二餘分一者。又可レ通二
順退分一耶。若云レ通二退分一者。婆沙論中。慧解
脱阿羅漢。退二初禪煩惱一之時。於二五通一不レ出二
少分得一。若通二退分一者。尤可レ有二少分得一。何不
レ出レ之哉。若云レ不レ通二退分一者。婆沙論百七十
中五通與二味定一相生見豈非レ通二退分一哉是六」
答。解脱道慧攝者。光法師餘處二十七所引正
理論中。釋二此頌文一云。解脱道言顯二出障義一。
勝進道中亦容レ有故文加レ之。今論云。五通勝
進道。有學八智。隨レ應現修。無學九智・十智。
隨レ應現修云云
取意
此等文。勝進道位他心智現
起云事。分明也。而勝進道位所二現起一之他
心智。何可レ用二無間道一哉。若爾。雖レ定二五通無
間道唯世俗智現修一。更不レ可レ違下有漏他心智
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之義上也。次二乘有漏無漏他
心智現起之時。各別用二加行一者。初起未練
之位分也。後後數習之位。易二現起一故。不レ用二
加行一歟。若爾。至二後後現起之位一。有漏他心
智無間。可レ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也。次有學八智
展轉相望等之文。總見二他心智一之時。無漏他
心智與二無漏他心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一故云レ爾。
更非三有漏他心智生二無漏他心智一云難勢。不
レ可レ然若如二今了簡一者。豈光法師以二此文一。可
レ破下遠法師無漏他心智唯以二道智一爲二加行一
云義上哉。恐員外了簡也。就レ中。本論一段之
文分別八智相望一作二四縁通局一之時。所レ可
レ簡委簡レ之無レ濫。不レ簡レ之而無二簡別一。云下他
心智與二他心智一作中等無簡縁上。定知。有漏・無
漏他心智互相望爲二等無間縁一云事。委細旨
如三次上疑記之一。次婆沙論。若有漏他心智
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之文。不
レ簡二等無間縁一事。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
爲二等無間縁一故。且簡殘之一云事。又不レ可レ然。
具文云。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縁等一者。謂無漏他
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一同類因一者。定非二所縁一。
彼縁二有漏一故。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
所縁一者。定非二因縁一。有漏不下與二無漏一爲中因
縁上故文見二此文一。於二所縁縁・因縁一者。漏・無漏
他心智互具互闕。故擧レ簡二其差別一。於二等無
間縁・増上縁一者。二他心智通具。故無レ簡一差
別一。若爾。於二有漏他心智一簡殘等無間縁一云
事。太背レ文。若於二有漏他心智一可レ簡二等無間
縁一者。尤可レ云下無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因
等無間一。定非二所縁一。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
爲二所縁一。定非中因等無間上。例可レ如。述下法智
與二他心智一爲二四縁一之時上云。與二自相續他
心智一爲二因等無間一。非二所縁一。與二他相續他心
智一爲二所縁一。非二因等無間一。就レ中。無漏他心智
之外。別述下若有漏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所
縁一者。定非中因縁上。而寄レ事於下無漏他心智與二
苦・集智一爲二等無間縁之義邊上。有漏他心智
望二苦・集智一簡殘等無間縁一云事。頗文外難
勢也。次於下有漏他心智望二滅智一無レ簡二因縁一
云難上者。全非二相例一。他心智與二苦・集智一爲二四
縁一之時。不三合論漏・無漏他心智一者。望二苦・
集智一不レ可レ具二四縁一。故漏・無漏合論之時。互
望二於縁一有二闕具一。故對簡其差別一也。他心智
與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之時。無漏他心智獨與二滅
智一爲二三縁一故。設不レ待二有漏他心智一爲二三縁一
之義無レ所レ闕。故望二滅智一爲二三縁一之時。無二相
對可簡別縁闕具一也。故有漏他心智不下與二
滅智一爲中因縁上。不レ及レ簡レ之也。次於乙婆沙論唯
攝二順住分一之文。云二一段文勢一云二唯言簡別一。
輒難レ會下從二多分一説上云難甲者。從二多分一置二唯
言一。論家人師之解釋常習也。即如下因明大疏
上中。釋二入正理論及似唯悟他之文一云九。故
此頌中據二其多分一皆悟證者。言二唯悟多一不
レ言二自悟一也。就レ中今婆沙論文。雖レ述二唯勝進
道攝一。非レ定二解脱道慧攝一哉。若爾。此文從二多
分一論レ之云事。證據在レ傍。唯攝二順住分一之文
亦從二多分一云事。何可レ疑レ之哉。次於下有漏他
心智乍二住分一定可レ生二無漏一云難上者。今論餘
處云。於二此中一。唯第四分能生二無漏一文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云。若依二婆沙一百六十五一。淨生無
漏中云。此但從二順決擇分一。有説。亦從二順勝
進分一。雖レ無二評家一以二前解一爲レ正。故正理七十
八云。應レ知此中決定義者。謂諸聖道必此無
間生○又諸論皆言三順決擇分能生二聖道一文
此等定判 唯順決擇分生二無漏定一。故不レ可
レ云三順住分生二無漏一也。次於下聞思散善生二無
漏一云難上者。定散相望之時。雖二定善勝散善
劣一。定善之中。有下能順二煩惱一能順二自地一能順二
上地一能順二無漏一之四類不同上。故以三順決擇分
已順二無漏一。唯此無間生二無漏一。餘三分以レ不
レ順二無漏一。雖二定善一無下生二無漏一之義上。聞思散
善其性雖レ劣。加行所起力用殊勝故。有下順二
無漏一之類上。彼無間生二無漏一。更不レ可レ遮レ之也。
次有漏他心智通二順退分一耶否事。且存二一
義一者。不レ可レ通二順退分一也。則婆沙論中。慧解
脱阿羅漢。退二初靜慮煩惱一之時。於二五通一不
レ出二少分一。得二其證據一也。但於下與二味定一相生
者上。有漏他心智等順住分攝。故與二味定一相
生事可レ有二何相違一哉
問。無漏定等無間。生二有漏他心智一歟
  與二上論義一表裏也。仍略レ之
問。無漏他心智可レ知二有漏心一耶 進云。今
論云。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縁レ道無漏他心智。
不レ知二有漏心一判也 付レ之。劣品他心智雖
レ不レ能レ知レ勝品心一。不レ嫌二勝品他心智知二劣品
心一 若爾。何無下無漏他心智知二有漏心一之
義上哉
答。光法師釋二無漏他心智不知二有漏心一。作二
二解釋一。初釋云。有漏心劣易レ可レ知。故有漏
他心智足二能知彼。故不下起二彼無漏他心智一
知上。所以者何。有漏他心智從無始一來數數修
習。起時即易。無漏他心智從二無始一來不二多
修習一。起時即難。有漏起易。故知二他有漏心一
還起二有漏他心智一。無漏起難。故知二他有漏心一
不下作二苦・集八行相一觀上。起レ易足レ知。誰復捨レ易
從レ難。問。但應三初定他心智知二欲界心一。起時
易故。 二定已上他心智應レ不レ能レ知二欲界他
心一。起時難故。誰復捨レ易從レ難。解云。欲レ知二欲
界心一。必不下故起二二定已上他心智一知上。但爲二
餘事一入二二定等一。因レ入二彼定一便起二彼他心智一
知二欲界心一也。難云。亦可四因下爲二餘事一起中無
漏心上。便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乙他心有漏心甲。解
云。從二無漏心一起二有漏他心智一易。起二無漏他
心智一難。起易足レ知。故不レ起レ難。問。入二二定
等一知二欲界心一時。何故不下還起二初定他心
智一知中欲界心上。而起二二定等一知二欲心一耶。解
云。當地起易。故起レ當。異地起難。不レ起初
定一文解釋已盡二數重之問答一。其意顯也。次第
二釋云。欣觀容可別知故。知ニハ二他無漏心一
作二道下四行相一。厭觀必欲二總遣一故。知ニハ二他有
漏心一不レ作二苦・集八行觀一。故正理七十三云
○何縁己身無漏他心智。不レ能レ知二他有漏心
心所一。於二有漏境一無漏智生。行相所縁異二此
智一故。謂無漏智縁二有漏一時。必是總縁二厭背
行相一。是故決定不レ能下別縁二他心心所一。成中他
心智。以下諸聖智縁二有漏一時。必於二所縁一深生中
厭背上。樂總棄捨。不レ樂二別觀一。縁二無漏時生二
欣樂一故。既總觀已亦樂二別觀一。如下有三見聞非
所愛事一。總縁便捨不レ樂二別縁一。於二所愛中一則
不レ如レ是。總見聞已亦樂中別縁上。是故於二他有
漏心等一。必無下聖智一一別觀成中縁二有漏心一
無漏他心智上。以下他心智決定於二他心心所
法一別別知上故。豈不三亦有二三念住攝苦集忍
智一。雖レ有而非三但縁二一法一。縁二多體一故文此釋
引二證據一釋成之旨分明也。任二此二釋一。可レ知下
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有漏心一之義上也
重難云。就二初釋一疑云。何因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
知二他無漏心一之便上。無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
有漏心一之義上哉。次就下第二釋正理論雖レ有而
非三但縁二一法一縁二多體一之文上有レ疑。見二光法師
餘處二十三解釋一。述二別相念住成滿相一云。以二
一極微一以二一刹那一。各別觀レ身名二身念住滿一
文任二此釋一。於二別相念住一者。別觀一刹那一
極微色一見若爾。設雖二苦・集忍法智攝身念
住一。何無二一法別縁之義一哉。雖レ有而非三但
縁二一法一之文難レ思哉
答。就二初釋意一。因下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無漏
心一之便上。起二無漏他心智一知二他有漏心一之義。
是難也。所以然一者。雖二前後同無漏他心智一。
所縁已異故。定知。起下知二無漏心一之他心智上
畢。次起下知二有漏心一之無漏他心智上之時。可
レ用二別加行一。若爾。只可レ起二易レ起有漏他心智一。
誰可レ起二難無漏他心智一哉。次就二第二釋一。於下
正理論雖レ有而非三但縁二一法一之文上者。於二別
相念住一者。別觀二自相共相一。故有二別縁一法
之義於二苦・集忍智攝念住一者。唯觀二共相一故。
無二別縁一法義一歟。可レ尋レ之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解
釋一。爾者。初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
初釋云。其離貪心同二第一師故不二別説一文
付レ之。第二師意。異下初師意貪相應名二有貪
心一之義上。成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之旨上。定知。
*法師意。諸有漏心貪所繋故名二有貪心一。不
繋無漏心對治貪一故名二離貪心一云事。若爾。
何可レ判レ同下離貪心通二漏・無漏一云初師義上哉。
就レ中。以二有漏心一名二離貪心一者。豈無下一心通二
有貪・離貪一之過上哉。是以。論中就下西方師眠
相應者名爲二聚心一云義上。擧二毘婆沙師能破一
云。此不レ應レ理。諸染汚心。若與レ眠相應。可レ通二
聚散一故文以二此能破一思レ之。一心通二有貪離
貪一者。專可レ招二其過一哉。何況今論中。難下第三
師意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貪不相應名二離貪心一
云義上云。若爾。何故餘契經言四離貪嗔癡心
不三還墮二三有一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第二師
難。若言三離貪嗔癡心亦通二有漏一。何故經言四
離貪嗔癡心不三還墮二三有一。既言レ不レ墮二三有一。
明知。離貪心等唯是無漏文任二此論疏解釋一。
第二師意。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事。分明也。加
レ之。婆沙論百九十中。述二第二師義一云。有説。此
中依二二種有貪一而作レ論。所以者何。若唯依二
相雜有貪一而作レ論者。有漏善及無覆無記心
等應三亦名二離貪心一。然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繋
故文此文分明。於二有漏善一者悉名二有貪心一見
若爾。離貪心唯限二無漏一云事。自明也。如何」
答。光法師初釋意。論中述二第二師義一之時。
雖レ云二是故應許。餘師所レ説爲三貪所繋名二有
貪心一。不レ擧二離貪心一。然*法師當二婆沙論正義一。
而婆沙論百九十中。述二正義一云。如レ是説者好。
謂貪所繋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名二離貪心一。
以下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義上。同二今論初師一也。
故光法師釋下其離貪心同二第一師一故不中別説上。
尤有二其謂一哉。就レ中。婆沙論以下文正義意。
難下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
義上云。若説下貪相應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
名中離貪心上者。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
記一分善心。應下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中離貪心上。然
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繋故文此文既雖レ難下貪
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記心。幷非二貪對治一
一分善心。貪所繋故。應名二有貪心一。更不レ難二
貪對治一分善心猶貪所繋故。應非二離貪心一。
明知。正義意。對治貪一有漏善心名二離貪心一
云事。加レ之。見二次下文一云。離貪心如レ實知二離
貪心一。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皆如二前釋一文
而見二婆沙論上卷文一。出二樂受能知智一。擧二法・
類・世俗・道四智一畢云。雖レ無二一樂受四智所
知一。謂有漏者一智知。無漏者三智知。然以二
總説一故言三四智如レ實知二樂受一文此文意。今
能知智者。漏・無漏各知二自類一不レ知二他類一見
而出二彼離貪心能知智一之文。皆如二前釋一者。
指二今文一也。若爾。離貪心能知四智。各可レ知二
自類一云事。分明也。而能知智已擧二世俗智一。
定知。所知離貪心通二有漏一云事。但於下*法師
意異二初師一。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故。諸有漏心皆
可レ名二有貪心一云難上者。*法師意。以二治貪心一
名二離貪心一。故設雖二有漏心一。對治貪一皆名二離
貪心一。以二其餘有漏心一名二有貪心一也。如レ此存
レ之時。不レ可レ有下一心更通二有貪・離貪一之義上。次
於下毘婆沙師應レ通二聚散一故之能破文上者。毘
婆沙師意。染汚心名二散心一。善心名二聚心。故
聚心・散心都無二雜濫之義一。而西方師以二眠相
應心一名二聚心一。故於二染汚相應眠一者。決定可
レ有二其雜濫一。故以二自義決定不雜濫一。難二他師
雜亂之義一。諸師立破之常習也。但於二有貪
心・離貪心之雜濫一者。離貪心者。專以二無雜
*濫無漏心一名二離貪心一之上。兼以二治貪有漏
心一名二離貪心一。強不レ可レ有二其痛一。於二聚心一者。
西方師意。偏以二眠相應心一名二聚心一。故此外
無レ有二無レ所レ濫之聚心一。已於二聚心一者。偏有二雜
*濫義一。故專難レ之歟。次於下不三還墮二三有一等之
論文幷光法師釋上者。初釋意。離貪心雖レ通二
有漏・無漏一。契經暫擧下爲二眞對治一之離貪心上
故。云レ不三還墮二三有一也。是能順下貪對治故
名二離貪心一之義上。汝若云三貪不相應名二離貪
心一者。有下何故契經偏出二離貪心等一之時唯
擧中無漏上哉。故汝義違二此經文一破也爲言非四云
レ爾謂三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也。私案二一義一云。光法
師已釋二第二師義一。作下或云三離貪心通二漏・無
漏一。或云レ限二無漏一之二釋上。而今離貪嗔癡不三
還墮二三有一之文。順二第二釋意一。故今暫以二第
二釋意消レ文故。云二明知。離貪心等唯是無漏一
也。但就二初釋意一了簡不還墮三有之經文一
者。經文暫擧三偏非二貪所繋一專爲二眞對治之
離念心故。云四離貪嗔癡不二還墮二三有一。是則能
順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之
義上。汝謂下貪相應名二有貪心一。不相應名中離貪
心上者。此經文如何可レ消レ之哉ト難也。次於婆
沙論有漏善悉名二有貪心一云難上者。彼文有漏
善及無覆無記等應三亦名二離貪心一者。以二貪
相應一名二有貪心一師意。除二貪相應一餘一切有
漏心悉名二離貪心一。故任牒二彼師義一也。次然彼
亦是有貪心。貪所繋故者。雖レ似三上句所牒
之法悉名二有貪心一。是言總意別也。意可レ云下
一分非二對治一有漏善心・無覆無記心・貪不
相應染汚心。貪所繋故名中有貪心上也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出二三師説一中。
釋下第二師不レ擧二離貪心一故上。光法師作二二解
釋一。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
師第二釋云。又解。後師既説下爲二貪所繋一名中
有貪心上。明知。貪對治故名二離貪心一。唯取二無
漏一文付レ之。*法師以二貪對治一名二離貪心一。若
爾。設雖二有漏心一有對治貪義一者。尤可レ名二離
貪心一也。依レ之論中。述二此師意一之時。終不
レ擧二離貪心一。若異二初師一存離貪心限二無漏一
者。尤可レ顯二其起盡一。然已不二別顯之。定知。
同二初師一故不二別顯之云事。何況婆沙論百
九十云。如レ實知二離貪心一此四智。謂法・類・世
俗・道文而今此能知智。有漏知二有漏一。無漏知二
無漏一者。上卷定判也。明知。離貪心通二有漏一
云事。加レ之。婆沙論百九十評家意。破レ貪相應
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云義上之時一。雖
レ述下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無記一分善
心。應丙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乙離貪心甲。然彼亦是有
貪心。貪所繋故。不レ破下以二一分有漏善心一名二
離貪心一之邊上。許下離貪心通二有漏一義上云事。此
文又明也。如何
答。第二釋意。第二師意。以二貪所繋一名二有貪
心一故。諸有漏心皆貪所繋也。皆悉可レ名二有
貪心一。其無漏心是非二貪所繋。然眞對治也。偏
以レ之可下名二離貪心一存。故離貪心限二無漏一釋
也。況若以二有漏心二名二離貪心一。可レ有下一心通二
有貪・離貪一之過上。更難下消破西方師一應レ通二聚
一散故之文上哉。加レ之。第二師既引二離貪嗔癡
心不還墮三有之契經文一難二第三師義一。第二
師意。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事。尤分明哉。依二此
等文理一。作下離貪心限二無漏一云釋上也。但於二婆
沙論兩文一者。初釋意。任二婆沙論文一。雖レ存下離
貪心通二有漏・無漏一之旨上。第二釋意。婆沙論
外作二別釋一也。此則今論文限二無漏一見故也。
退勘二光法師餘處解釋一。就二斷善一述二頓斷師
義一之時。今論中。能斷二邪見一不レ云二何品一。婆
沙論中。上上品邪見頓斷云云而光法師向今
論文婆沙文外。作下文既不二別説一。雖レ起二何
品邪見一皆頓斷之釋上。是爲二其例證一歟
問。婆沙論評家意。離貪心可レ通二有漏・無漏一
耶
  准二上二箇條論義一可レ思レ之。仍略レ之
問。論中。述二有貪心・離貪心相一。擧二三師説一中。
述二初師意一云。有貪心者。唯説二第一貪相應
心一。離貪心者。謂治貪心文爾者。如何破二*法
師義一耶 進云。論中破云。非二貪對治一不染
汚性。應レ許三此心非二有貪心・離貪心等一文
付レ之。設雖下非二貪對治一不染汚性無覆無記
心幷一分善心。非中有貪心・離貪等上。可レ有二何
過一哉。是以。於二聚心・散心等八對心一者。雖三唯
攝二善・染汚心一。不レ攝二無覆無記心一。全無出二攝
心不盡之過一。例可レ同哉。抑此文中。可レ付二攝
心不盡之過一者。尤擧二貪不相應餘染汚心一可
レ難レ之。何唯可レ限二不染汚心一哉。如何
答。立二十一對一分別有貪・離貪等一。專廣爲レ顯二
諸心差別相一也。若於二此不攝盡心一者。豈經
中廣分別其差別之本意一哉。故婆沙論・今論
等中。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尤顯二契經旨一者哉。
但於下聚心・散心等八對心。雖レ不レ攝二無覆無
記心一無レ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云難上者。論中。
述乙若爾。有下心非二貪對治一不汚性上。應許三
此心非二有貪心・離貪心等一。光法師判。若非
レ攝者。即有二十一對攝レ心不盡。是非レ云二十一
對心各可三攝盡心一。今能破意。初師意。若有貪
心・離貪心等初三對心。不レ攝二不染汚性無
覆無記心等一者。於二下聚心・散心等八對心一
者。決定不レ攝二無覆無記心一。若爾。總見二十一
對心一之時。終有下不レ攝盡心一之過上爲言若爾。
例難全非二相違一也。次於下不攝盡之心中。尤
可レ擧二貪不相應餘嗔等相應染汚心一云難上
者。光法師釋下能破論文。非二有貪心・離貪心
等一之等言上云。等者等取有嗔心等一文若爾。
此能破之文。一具擧二初三對心一難レ之。故且
出二無レ濫三對所不攝之不染汚心一破レ之也。
實擧二餘染汚心一可レ難レ之也。是以。婆沙論百五
十中云。若説下貪相應故名二有貪心一。貪對治故
名中離貪心上者。則貪不相應染汚心及無覆
無記一分善心。應下非二有貪心一亦非中離貪心上
文此則暫就二有貪心・離貪心一對一。加二能破一之
時。無二所濫一故擧二貪不相應染汚心一也
重難云。攝レ心不レ盡者。總見二十一對一之時。有二
終不攝盡心一者。可レ付二此過一。非三十一對各付二
此過一云事分明。見二能破論文一云。若爾。有下
心非二貪對治不染汚性上。應レ許三此心非二有貪
心・離貪等一文此文既難二貪不相應不染汚性
心。可二有貪心・離貪心所不攝一。全不レ難二此不
染汚心總十一對中所不攝一。明知。各約二一對
中一付二攝心不盡之過一云事。是以。寶法師釋二
此文一云。不治貪不染汚心不二與レ貪相應一故
非二有貪心一。不治貪故非二離貪心一。此二心攝不
レ盡文此二心攝不レ盡之言。約二一對一付二攝心
不盡之過一云事。此釋尤分明也。次論中。唯
擧二不染汚心一不レ擧下離貪不相應餘嗔等相
應染汚心上者。彼有嗔心等所攝故。依レ有二所
濫一且不レ擧レ之云事。不レ可レ然。若爾。不レ可レ擧二
一分善心。彼聚心等攝一可レ有二所濫一故。若爾。
會通之旨太不レ可レ然哉。如何
答。攝心不盡之過。總見二十一對一。付レ之云事。
委前重成レ之畢。若十一對各可レ攝盡心一者。
聚心・散心等八對。是無二攝心不盡之過一哉。
但於二今論幷寶法師釋一者。不染汚心若不
レ攝二初對一者。以二後諸對一又不レ可レ攝レ之故。終
可レ爲二十一對不攝レ心。故上就二初對一顯二不攝
義一。欲三總成二十一對不攝之義一也。次於下不レ可
レ擧二難一分善心聚心等攝一故云難上者。今初
三對一具擧難レ之。故於二初三對中一。可有レ濫。
且除レ之故不レ擧二嗔等相應染汚心一。於二一分
善心一者。雖二聚心等所攝一。初三對中無レ所レ濫二
所不攝法一故擧難レ之也
問。論中釋二十一對心中散心一云。法與二散動一
相應起故文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二此文一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散動即是散亂異名。體即
是定文付レ之。定者心一境性法也。散亂何
以レ定可レ爲レ體哉。是以。無明不二以レ慧爲體。
不信不二以レ信爲體。相例可レ同。如何
答。見二今論餘處四文二釋二本論所説心亂一云。
染汚等持名爲二心亂一文婆沙論中。或四十二云二
心亂即彼三摩地一文或云四十三應レ知此中有二
二種三摩地一。一染汚。二不染汚。染汚已名二三
摩地一亦名二散亂一文此文。散亂以レ定爲レ體云
事。分明也。故光法師依二此等論判意一。釋二散
動即是散亂異名。體即是定一。約二相續位數散
動一故立二散動名一也。但於二定是心一境性法
也。散亂何以レ定可レ爲レ體哉云難一者。定心所
一刹那中。雖二一境恒住一。多刹那間於レ境轉
易。故以二刹那相續其義不同一體之上得一。
立下定及與散亂一之二名上也。故光法師釋云。
如二三摩地一一刹那中於一境恒住。有時若與二
掉擧一相應。令二多刹那於レ境轉易一説名爲二亂
文次於下無明不二以レ慧爲體云例難上者。光法
師問答此事一云。問。定能除二散動一。散動定爲
レ體。智慧遣二無明一。無明慧爲レ體。解云。約二相續
位一説二定散動一。若約二刹那一定不レ散。無明不
レ爾。相續刹那皆無レ智故。故體非レ慧文次不信
不二以レ信爲體云例難。准レ之可レ會也
重難云。一刹那中。於レ境恒住故雖レ名レ定。多
刹那相續之時。於レ境轉易故名二散亂一者。一
刹那中於レ境決斷故雖レ名レ智。多刹那相續之
時。於レ境猶預故即以レ智可レ爲二疑體一哉是一
況一刹那中。既於レ境有二恒住性一。設雖二多念
相續一。更依二定心所一不レ可レ成二散動之義一。而令二
定於レ境轉易一。是與二掉擧一相應故。尤以二掉
擧一可レ爲二散亂體一哉是二
加レ之。今論中。釋二十一對中定心不定心一云。
不定心者。謂染心散動相應故。定心者。謂善
心能治レ彼故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謂能治二
彼散動一之心即是定心。故婆沙云不定心者。
謂染汚心散亂相應故。定心者。謂善心等持
相應故文任二此文一。是不定心相應散動還可二
以レ定爲體哉是三
答。無二一刹那中於レ境恒住之義一者。多刹那
相續之時。更不レ可レ有二於レ境轉易之義一。所以
然一者。於レ境既無二恒住義一。望レ何可レ有二轉易
義一哉。若爾。更散亂義不レ可レ成。而定心所於二
一刹那中一。有二住レ境義故。多刹那相續之時。
有二轉易之義一。故散亂終以レ定爲レ體也。但於二
智慧一者。一刹那中雖レ有二決斷義一。依レ此決斷
多念相續之時。非レ成二猶預性一。猶預刹那相續
倶猶預性。而與二決斷義一相違故。以レ智不レ爲二
疑體一也。如レ此了簡之時。初二難勢皆以被
レ遮畢。次於レ釋二定心不定之文一者。定心者。
非散心相應定心所。是以。定中名二定心一也。
對レ之染汚相應定心。皆名二散動一。名二不定心一
也。全非二相違一也
問。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耶 答。可
レ限二眠相應一也 兩方。若限二眠相應一者。今論
中。經部師釋二聚心相一引二經文一云。經言。此心
云何内聚。謂心若與二惛眠一倶行。或内相應
有レ止無レ觀文如二此文一者。聚心不レ限二眠相應一
見若依レ之爾者。今論云。西方諸師作二如レ是
説一。眠相應者。名爲二聚心一文聚心限二眠相應一
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經部宗意。聚心可レ限二眠相應一也。是以。今
論云。西方諸師作二如レ是説一。眠相應者。名爲二
聚心一文毘婆沙師難二此義一云。又應三違害本
論所言一。如レ實知二聚心一具足有二四智一。謂法智・
類智・世俗智・道智文經部宗意。若聚心不レ限二
眠相應一。通二餘心一者。更不レ可レ違二本論文一。毘婆
沙師豈可レ致二此能破哉。隨經部師救二此能
難一云。寧違ストモ二論文ニ一勿レ違二經説一文自宗義。若
不レ違二本論文一者。豈可レ云二寧違二論文一哉。加
レ之。婆沙論百五十中。述二經部師義一云。健駄羅
國諸師言。眠相應心説名爲二略心一。以二世尊説
レ眠名二心略一故。如二契經説一。云何眠夢。謂眠夢
位略聚心文此文明引下以二眠位一名二略心一之
契經説上。證下眠相應心名二略心一之義上。任二此等
論判一。聚心唯限二眠相應心二云事。尤分明也。
但於下云何内聚。謂心若與二惛眠一倶行。或内
相應有レ止無レ觀之經文上者。此文廣雖レ説二内
聚一。取下其中眠倶行心名二内聚一之邊上。證二十一
對中之聚心一也。故於二婆沙論所引契經文一
者。述二云何眠夢。謂眠夢位略聚心一。偏説二眠相
應心一名二略心一。明知。今論中。經部師引二云何
内聚等經文一。偏取二眠倶行心名レ聚之邊一也。何
況今經内聚中。所レ擧法。皆是聚心ナラハ者。又外
散中。所レ擧法皆可二散心一。若内相應有觀無止
等法是散心者。散心能知智更不レ可レ限二世俗
一智一。若爾。何故婆沙論中。出二經部師意略
心・散心能知智一云下略心・散心等。一智如レ實
知。謂世俗智上哉。又今論等中。何不レ難下汝散
心不レ限二染汚心一者。不違下本論中出二散心能
知智一中。唯擧二世俗一智一之文上哉。任二此等義
相一思レ之。今經中所レ擧法。悉不レ可レ云二聚心・
散心一云事。頗炳然也
重難云。寶法師釋下又應レ違害本論所言一。如
レ實知二聚心一具足有二四智一。謂法智・類智・世俗
智・道智之論文上云。即違二本論類智・道智二智
知一也。類智知二上界一。道智知二無漏道一故文任二
此釋一。彼經部師此智知二聚心一見若爾。聚心
豈可レ限二眠相應一哉
答。寶法師具釋云。若謂二聚心是眠相應是即
唯欲界有漏心。即違二本論類智道智二智知一
也。類智知二上界一。道智知二無漏道一故文已云。
若謂二聚心是眠相應是即唯欲界有漏心聚
心唯限二眠相應一云事。分明也。但不レ云レ違二法
智知一事。實今所レ擧法智道法智故。雖レ可レ云
レ違二聚心法智知之文一。總見二法智一之時。知二欲
界境一故。聚心又欲界法故。且不レ云レ違二法智
知之文一。而唯擧二無レ濫類智道智一歟。委論之
時可レ擧二法智一也
問。有貪心・離貪心等爲二他心智所縁一歟 進
云。今論疏中。他心智縁二有貪心等一判也 付
レ之。知二有貪心一者。知二心有レ貪義一也。專心與
レ貪一時縁レ之時。可レ知二其義一。而他心智心心
所各別縁レ之。如何可レ有下如レ實知二有貪心一義上
哉。是以。婆沙論百九十中云。如レ實知二有貪心一。
此一智。謂世俗智。如レ實知二離貪心一。此四智。
謂法・類・世俗・道取詮全不レ出二他心智一也。何
況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雖二聚心能知智擧二
法・類・世俗・道四智一。略心能知智擧二世俗一
智一。更無レ擧二他心智一。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他心智廣縁二他有漏・無漏心心所法一。設
雖二有貪心等一何不レ縁レ之哉。是以。見二今論文一。
上述二他心智心心所一一別縁之旨一畢。次
問四若爾。何故薄伽梵説三如レ實了知有貪心
等一。答二此問一云。非三倶時取二食等及心。如レ不三倶
時取二衣及垢一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若他心智
*心心所法一一別縁。何故佛説三如レ實了知
有貪心等一。准二此經文一。貪等與レ心倶時取也文
次釋二答文一云。如二取レ衣不レ取レ垢。取レ垢不取
レ衣。取二食等心一。前後別取。非二倶時取一也文此
等定判。他心智知二有貪心等一云事。太分明也。
但於下他心智心心所別知故。如レ實難レ知二有
貪心等一云難上者。他心智雖二心心所一一一別知一。
如レ實了知所縁境相一之時。設雖二一念不合
縁貪ト心トヲ一。一念心所レ備二之諸義一。明知。此一心
之時皆可レ知レ之。故雖二心王・心所差別縁之。
可レ知二有貪等義一也。次於下婆沙論中有貪心
等能知智中。不レ擧二他心智レ云難上者。實可レ擧二
他心智一。然不レ擧者。依二別意趣一也。故光法師
解釋中。上引下婆沙論第百九十卷。略心如レ實
知二略心一。此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
散心如レ實知二散心一。此一智。謂世俗智。此隨二
所應一如レ前釋之文上畢云。婆沙前卷釋云。問。
何故此中不レ説二他心智一。答。レ他心智知二他相
續心心所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自相續心心所
法一。是故不レ説。復次他心智知二現在心心所
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過去心心所法一。廣如二彼
釋一文准二此文一可レ思二有貪・離貪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也。若爾。聚心・散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今文委釋レ之。故彼文有レ別。
故且不レ擧レ之也。實廣論二能知智一之時。聚心・
散心文可レ出二他心智一也。爾者。聚心・散心
能知智。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云例難。自被レ遮畢
重難云。他心智實知二有貪心等一者。以二貪所
繋一名二有貪心一云第二師意。如何可レ會下然他
心智不レ縁二貪得一。亦不レ可レ説レ縁二縁レ心貪一。寧
知他心是有貪等。故非貪繋名二有貪心一。之
論主難哉
答。第二師意。論主能難尤難レ遁歟。學者爭暗
可レ測レ之哉。但彼師意。一念心體上。貪繋不
レ繋之義相備。而可レ在レ之。設雖レ不レ縁二心之能
縁貪一。此心貪所繋耶。非二貪所繋一耶。其堺畔
心上義而可レ備レ之故。猶可レ會下知二有貪心等一
義上歟
  四聖坊越前得業草也
 覺杲新講師卷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下
  問題
問。今論中釋二有貪心離貪心一。有二三師説一見爾
  者。論主意。以二何師義一爲二所存一耶
問。他心智所知法。悉以レ業爲レ因歟
問。今論文云。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文爾者。今
  此自所縁境者。限二有漏他心智一耶
問。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心中。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
  類上耶
問。盡無生智。不レ作二空非我二行相一故。如何
  釋レ之耶
問。不レ受二後有一者。限二悲想有一耶
問。盡智無生智。倶具二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一耶
問。西方師意。十六行相外。有二餘無漏行相一
  云義一。引二何論文證レ之耶
問。今論中引二本論文一云。惑故疑故猶豫故文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作二三解釋一。爾者。第二解
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付二四諦名言一。唯名二滅諦一不レ名二靜等三諦一。
  有二何故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可レ生レ滅耶
問。經部宗意。於二當別我一可レ起二無執一耶
問。今論中述二經部師義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
  有二四種異一文爾者。此文所二等取一我。當レ限二
二我中何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行相體・可レ限二慧心所一耶
問。今論文云。慧通二能行相行所行一。餘心心所
  唯能引文作二光法師二釋一。初釋意。此文述二
論主義釋一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二唯依欲界依身
  起二法智一擧二三故一。爾者。初故如何釋レ之耶
問。今論中出二總縁非我觀所縁法一云。謂自體
  相應倶有法文今此倶有法中。可レ攝二法倶
得一耶
問。今論意。總縁非我觀體不レ通二修慧一故。如
  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聞慧依地一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第二師意。末至地可レ有二
聞慧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可三初起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二下地一。可レ起二上地聞慧一
  耶
問。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限二加行得一歟
問。外法異生。可レ論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所起定心非我觀。可レ縁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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