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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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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第一法唯有一品。合爲一箇九品。故
婆沙論中云。尊者妙音説曰。煗有三品。頂
六品。忍有八品。世第一法唯上上品者。
總有二箇九品爲言
或一義云。尊者妙音意。存上能兼下之旨
煗善根有三品頂善根有六品。故以
善根中。下下・下中二品。望煗善根中。下中・
下上二品之時。可頂善根劣。煗善根勝
之義也。故妙樂大師釋籤三釋云。瞿沙説。九
品上能兼下。故頂有六。忍有八。世第一近
眞故。不多故唯上上。九品既以上兼
下。三品亦然。故煗有一。乃至忍三。世第一亦
唯一種。意亦如但於婆沙論。下者名
煗。上者名頂之文者。頂善根中。下三品類。
暫攝屬煗善根。以其中三品。獨爲頂善根
煗善根分齊之外。別立之故。云下者名煗。
上者名頂也。次於世第一法例難者。世第
一法近見道故。不能兼下。故無忍善
劣之類
問。尊者妙音意外。煗頂二善根。依欲界
義可有耶 答。不此義 兩方。若
此義者。廣披論疏定判。未尊者妙音
之外。有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欲界具
一切功徳。相似法故者。出婆沙論四十三
定判。欲界何無相似煗頂二善根哉。何況。
見婆沙論四十二云。有作是説。欲界具有
三慧此師意。若許欲界有修慧者。何無
煗頂二善根
答。披倶舍。正理。婆沙。雜心等論説。勘光師。
寶師。神泰。圓暉等定判。未尊者妙音之
外。煗頂二善根。依欲界云義。明知。無此義
云事。但於婆沙論。欲界具有一切功徳。相
似法故之文者。就無量解脱勝處遍處等功
之。煗頂二善根。是見道近眷屬。殊勝
善根故。欲界無相似煗頂二善根也。次於
婆沙論。有作是説。欲界具有三慧之文者。
次下文。云欲界修所成慧者。如現觀邊
世俗智空空。無願無相無相。三摩地倶。及
盡智時。所修欲界善根相應。然極少故。諸處
説。欲界攝修所成功徳之中。不煗頂
二善根。定知。此師意。欲界雖修慧。無
頂二善根云事。重按此師意。功徳依地。如
正義意之。欲界攝功徳之中。有修所成
云也
重難云。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四十三云。欲
界雖順決擇分。而亦有彼相似善根
相似順決擇分善根。何無相似煗頂二
善根哉。或八十二云。欲界具有一切善根相
似種子。乃至亦有相似滅定若許欲界有
相似滅盡定者。豈無相似煗頂二善根
問。六欲天中。初起中忍義可有哉 答。可
二義 兩方。有此義者。見正理論
云。除増上忍。世第一法。餘三善根。三洲
初起。後生天處。亦續現前。所除亦依天處
初起此文者。不此義若依
之爾者。行者意樂。非一准。何無六欲天中。
初起中忍之義
答。此事頗難測。暫可二義也。或一義云。
道理思之。起下忍畢。命終生六欲天
之後。初起中忍之類。可有也。但於正理論
者。増上忍。世第一法。同唯一刹那法故。
天中得道之人。天中起増上忍。世第一法。是
必然故。就顯暫除増上忍。世第一法也。委
之者。六欲天中。初起中忍之類可有也」
或一義云。正理論文。既云所除亦依天處
初起。述唯増上忍世第一法天處初起之旨
故。六欲天中。初起中忍之義。不有歟。天
中得道之人。必於人中初起中忍畢。命終
六欲天之後。亦可中忍
  寫本云正嘉二年九月十日未時於東大寺知足
 院別所草菴抄之畢去中夏晩夏之間訪明
 師而草按之此七月八月之後調紙筆而清
 書之當處論義其數依繁多此卷抄出結集
 爲兩帖願依此微功結値遇大聖慈尊之縁
 願答此懇志遂往生兜率内院之望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五十七
夏臘四十五
 



倶舍論第二十三卷抄
  問題
問。婆沙論意。依男身初起煗善根位。可
  修依女身起煗善根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四解釋。爾者。初釋
 意。如何釋之耶
問。婆沙論意。依男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可修女身所起世第一法
問。一道家意。可三女男得二義
問。一道家意。可第四女身亦得二種
  耶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四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第三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第四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寶法師意。依女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可修依男身起。世第一法
問。寶法師意。依婆沙論意。依男女身
  聖道。互爲同類因
問。寶法師意。依婆沙論意。依男女身
  聖道互得之歟
問。論中明煗等四善根捨縁云。異生由
  終爾者。命終心位。可染汚心
 耶
問。煗善根初念所修異類善根。命終捨法歟
問。煗等四善根上得。命終捨法歟
問。中忍位可命終捨
問。世第一法位。可命終捨
問。除煗等四善根外。餘定生善法中。可
  命終捨類
問。聞思所成順解脱分善根。可命終捨
  類
問。論中。明煗等四善根捨縁云。初二亦退
  捨爾者。煩惱現前位。名退捨
問。退起上地煩惱時。可下地煗等善
  根
問。正理論意。依根本地。起煗等善根人。現
  身必得涅槃
問。正理論意。依中間禪。起煗等善根人。現
  身必入見道
問。依初靜慮煗等善根人。後依未至定
  靜慮中間。入見道義可有耶
問。世第一法位。可惡趣非擇滅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意。得忍善根人。可
  二形身
問。尊者妙音意。得忍善根人。可無想天
  耶
問。増上忍位。於色無色界。一處二生。可
  非擇滅
問。論中。明世第一法位云。已得異生非擇
  滅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世第一法以苦法忍果義可有耶
問。聲聞種姓外。可別種姓部行獨覺
問。起部行獨覺忍善根人。可向餘乘
  義
問。麟喩獨覺初發心。可教力
問。獨覺依身。可上二界
問。起菩薩種姓順解脱分善根人。可
  向餘乘
問。論文云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爾者。唯
  限三生得脱類
問。婆沙論意。三生得脱者。第二生起順決擇
  分善根
問。正理論意。三生得脱者。可人天二趣
  耶
問。光法師意。佛乘修行極速疾類。如何釋
  耶
問。菩薩三祇百劫修行。可間斷時
問。光法師意。三生得脱聲聞。四生得脱獨覺。
  約利鈍根。如何釋之耶
問。寶法師依今論意。聲聞乘人。入聖依身。
  初起煗等善根義可有耶
問。聲聞乘中。可一座成覺類
問。論中明順解脱分善根云。聞思成三業
  爾者。論主可此義
問。得作證所應證法。唯限善性
問。論主通外人難云。然道類智。必不退者。
  任持見道所斷斷外人難之云。即由
 此故。應見道攝爾者。論主如何破
 耶
問。光法師意。預流果位。可人天等受
  生
問。部行獨覺。自然得戒類歟
問。異生位成就不異生義可有耶






倶舍論第二十三卷抄
問。婆沙論意。依男身初起煗善根位。可
修依女身所起煗善根 答。可
修之 兩方。若得修之者。依男身
煗善根勝。依女身起煗善根劣也。依
初起煗善根位。何可修依女身
起煗善根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所引婆
沙論中。依男身初起煗善根位。可
女身起煗善根如何
答。婆沙論意。依男身初起煗善根位。可
修依女身起煗善根也。故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云。女身於女身所起煗。亦得
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於男身所
。得而不身。成就不現在前。如説煗
頂忍亦爾。男身於男身所起。亦在
身。亦成就。亦現在前。於女身所起煗
而不身。成就不現在前。如
亦爾但於男身起煗善根勝。依
女身所起煗善根劣云難者。依男身
煗善根勝。依女身所起煗善根劣故。依
男身起善根。不女身起煗善
。爲同類因也。然而未來得修之事。更
遮也
重難云。婆沙論中。述世第一法。唯修
。不他地。云世第一法。非因長養
諸地不互爲因故此文者。未至等
六地。世第一法不互爲因。故不修之
若爾。依男身起煗善根。不女身
起煗善根同類因。何可修之
答。煗頂忍前三善根位。有男轉。形爲女可
得之義。故彼未來依女身起前三善根。
屬今男身之義有之故。依男身煗頂
忍前三善根位。未來得修依女身起前
三善根也。彼未來依女身起前三善根
劣故。雖彼爲同類因。有屬之
故得修之也。但於婆沙論文者。有漏功徳
繋地堅牢故。無互爲同類因之義。不
云也。然而委論之者。雖無互爲同類因
之義。有屬之自亦得修之事。強不
遮歟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初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解云。
正理婆沙。論意各別。正理依一道義。前三善
根依身。雖復男女不同。或轉男爲女。或轉
女爲男。而煗等一。約依身別。分爲男女
一戒體於轉形位。容依苾芻及苾芻尼。由
形不同。説爲二戒。可苾芻及苾芻尼。倶
二戒故。前三善根。應知亦爾。言
者。前三善根男女互得同類因。第四善根
女可男。故女得二。與二爲因。男不
女。故男不女。唯一爲因。婆沙依多道
。謂有多類煗等依身各別。言得者。前三
男女通得二種。一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
行。一得不身。成就不現行。故知各別。第
四善根。女可男。故女得男。男不
女。故男不女。言爲因者。依女身中。善
根劣故。與二爲因。依男身中。善根勝故。唯
一爲因。上來雖一道多道。多道當婆沙
評家義。一道當婆沙不正義 付之。正
理論意。在男女依身。雖勝劣不同。能依
善根。其體是一者。設雖増上忍位。已得
身非擇滅。何依男身所起世第一法。不
女身起世第一法。爲同類因哉。何況。
正理論餘處十六。云前生鈍根種姓修
自相續未來決定不生利根種姓見道
同類因。何理爲礙。信勝解道與隨法行
同類因若依所依身得非擇滅。不
彼身善根同類因者。寧信勝解道
隨法行道同類因哉。抑此釋意。今論
意。於正理婆沙兩論中。同何論説
答。光法師第一釋意。述正理依一道義故。
男轉形爲女者。可女身起世第一
。而増上忍後。男不轉形爲女故。未來不
女身所起世第一法。故依男身
起世第一法。不女身起世第一
同類因云也。但於正理論。信勝解道
與隨法行道同類因之文者。有轉鈍爲
利。可彼道之義。故未來可隨法行
故。信勝解道與隨法行道同類因也。
本一道家。多道家者。就男女身道論
之。不利鈍道分別。何爲例難哉。次此
釋意。今論意同婆沙論多道家義云也。
第二釋意。述正理。婆沙。倶依多道義畢。云
倶舍或同正理。或同婆沙。皆無妨。故正
理論意。依一道家義云釋意。今論意同
沙論多道家義意也
重難云。設雖一道家意。依男身世第一
位未來。何無女身起世第一法哉。
男身煗頂忍前三善根位。有
之義故。未來有女身所起世第一法
事必然也。彼人至世第一法。彼未來
有依女身起世第一法。寧可失哉
答。依男身世第一法之人。雖
之義。未來有女身所起世第一法者。
豈一道家本意哉。一道家意。煗頂忍前三善
根位。有男女互轉形。可女男之義故。
未來所有世第一法。依男女身。其義不定。
故雖女身之分。若依男身世第
一法畢。都無女身之義。故未來所
世第一法。悉屬男身全無女身起世
第一法
問。婆沙論意。依男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修依女身起世第一法 答。光
法師異釋也。若依初釋意者。不修之
若依第三釋意者。可修之 付初釋
然。依男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設雖
已得女身非擇滅。何不修依女身
世第一法哉。是以。見婆沙論文。述上二
界身修道。於欲界身中。得而不身。成就
現在前畢云。二乘無學道。亦准此應
此文者。依欲界身。無學道現在前位。
修依上二界身無學道豈非於其依
。雖非擇滅。得修依彼身聖道哉。加
之。婆沙論三十六中。見道位於現觀邊世俗
智所依身。雖非擇滅。現觀邊世俗智可
得而不身。成就不現在前之義
例可同如何
答。婆沙論中。雖世第一法爲因相得
光法師初釋意云。有漏功徳。繋屬堅固
故。得非擇滅依身所起善根。不
。而増上忍時。已得女身非擇滅故。依
世第一法位。不得修依女身
世第一法也。故見光法師初釋。依婆沙論
云。第四善根。女可男。故女得男。男不
女。故男不但於婆沙論。二乘
無學道。亦准此應知之文者。聖道是不繋
法。故得非擇滅依身所起道品。亦得修之
故非相違。次於現觀邊世俗智例難者。彼
有漏功徳。見道位得修之。既聖位所得功
徳故。異凡位所起善根
重難云。婆沙論中。述女身聖道。於男身
。不得不身不成就現在前。云
男身得聖道後。必無更受女身
此文意。於聖道非擇滅依身所
道品。不修之如何

問。一道家意。可三女男得二義 答。
之也 兩方。若許之者。光法師依
沙論意。成多道家義云。前三男女通得
。一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行。一得不
身。成就不現行。故知各別此釋者。
一道家意。不三女男得二之義 若依
之爾者。見寶法師解釋。述正理倶舍。皆
第四女身亦得二種。故知即是多道家也
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之文。雖多道家
。不三女男得二之文之。明知一道
家意許三女男得二之義云事如何
答。一道家意。可三女男得二之義也。一
道家意。依男女身所起煗等善根。品類是
同。無勝劣。若依男身之名男身所起
煗等善根。若依女身之名女身所起煗
等善根云也。而煗頂忍前三善根位。有男女
互轉形。可女男之義。故未來屬男身
分。屬女身之分。非之。故一道家意。
三女男得二之旨也。何況。光法師初釋
意。述正理依一道義。而見正理論六十一
偈頌云三女男得二。長行述前三男女倶通
二。一道家意。談三女男得二之義云事。
誰可之哉。即光法師初釋意。依正理論
文意。釋三女男得二之義。云前三善根依
身。雖復男女不同。或轉男爲女。或轉女爲
男。而煗等一。約依身別。分爲男女。如一戒
體於形位苾芻及苾芻尼。由形不
説爲二戒。可苾芻及苾芻尼。倶得
。故前三善根。應知亦爾一道家意。談
三女男得二之義。其旨如此。但於光法師
婆沙論意。成多道家義之釋者。彼顯
道家意。談三女男得二之相
故一道家意。不談三女男得二之旨。何爲
相違
尋云。説前三男女倶通得二。云第四女身
亦得二釋。其義可同。寶法師引第四女身。
亦得二種之文。雖多道家義。不前三
男女倶通得二之文之。有何故
答。思今二文意。其義大可同歟。但煗頂忍
前三善根位。有男女互轉形可女男
。故云前三男女倶通得二。強不
道家意。世第一法位。無男女互轉形。可
女男之義。而依女身世第一法位。得
男身起世第一法云事。專順多道家
。故寶法師引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之文
多道家義也。即釋其故。云若一道家。其
道是一。依男身故。名男身。依女身
故。名女身。依女身得世第一法。
唯得女身。不男身。如何得
男身。既言得二。故知。與婆沙同。是非
一道
問。一道家意。可第四女身亦得二種
 答。可之也 兩方。若許之者。見
法師解釋云。准正理倶舍。皆云第四女身
亦得二種。故知即是多道家也此釋者。
一道家意。不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之義
若依之爾者。設雖一道家意。何不
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之義哉。是以。光法師
解釋中。一道家意。可第四女身亦得
之義如何
答。一道家意。可第四女身亦得二種
也。一道家意。依男女身起世第一法。
品類是同。無勝劣。若依男身之名
身所起世第一法。若依女身之名女身所
起世第一法云也。而煗頂忍前三善根位。有
男女互轉形可女男之義。故未來所有
世第一法。依男女身。其義不定。故被
男身起世第一法。亦被女身
世第一法也。至増上忍位。得女身非擇滅
故。若依男身世第一法畢。都無
女身之義。故未來所有世第一法悉屬男身
全無女身世第一法。故依男身
第一法位。不女身起世第一法也。
未來若有女身起世第一法者。何依
男身起世第一法。不女身起世
第一法同類因哉。一道家意。依男女身
起世第一法。品類是同。無勝劣定故
也。而既云男身起世第一法。不
女身起世第一法同類因。明知未
來無女身起世第一法云事。故一道
家意。依男身世第一法位。不
起世第一法云事。道理必然也。若依
女身世第一法之後。有男身
。故未來所有世第一法。亦有男身
。故依女身世第一法位。亦得
起世第一法。故一道家意。存第四女
身亦得二種之義也。何況。光法師初釋意。
正理依一道義。而見正理論文。偈頌云
第四女亦爾。長行述第四女身。亦得二種
後得男身。不煗等。一道家意。許
第四女身亦得二種之義云事。誰可
哉。即光法師初釋意。依正理論意。釋第四
女身亦得二種之義云。第四善根女可
男故女得二與二爲因。男不女。故男不
女。唯一爲解釋意 其旨如上成
也。但於寶法師解釋者。寶法師意。存倶舍
正理兩論意。同述多道家義故。第四女身亦
二種之文。大順多道家意。故引之爲證
也。一道家意。亦許此義事。強不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云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第二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
正理婆沙。倶依多道義。婆沙約所依勝劣
道勝劣。所以勝非。正理論意。男女
所依。雖勝劣。而能依道。展轉爲因。如
九地聖道雖所依勝劣差別。而能依
道。展轉爲因。倶舍或同正理。或同婆沙。皆
有妨 付之。見正理論文。述男身
者。但爲一因。已得女身非擇滅。依男身
所起世第一法。不女身所起世第一
。爲同類因定。釋男女所依。雖勝劣
而能依道。展轉爲因。豈不正理論今文
 抑依男女身。煗等善根無勝劣者。同品
善根相望論之歟。爲當以男身下品善
。望女身上品善根之歟。若同品善
根相望。無勝劣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
唯正理師意。雖等是同姓同品。依
地者勝。依下地者劣。故依上地者。不
下地因。與自上地
九地修聖道相望。於同品道
而今解釋意。以九地聖道。展轉爲
因爲其例。知同品善根相望。有勝劣云事
 若依之以男身下品善根。望女身
上品善根。無勝劣者。同品善根相望之時。
於能依道。既有勝劣。寧云而能依道。展轉
因哉
答。光法師第二釋意。正理論意。存男女所
依。雖有勝劣。能依善根。展轉爲因云義。得
意故。男身起世第一法。與女身
起世第一法同類因云也。但於
理論。依男身者。但爲一因之文者。依
世第一法之後。必不女身故。暫
男身起世第一法。不女身
起世第一法同類因也。以實論之。
男身起世第一法。與女身起世
第一法。可同類因也。次正理論意。依
男女身。同品煗等善根相望之時。雖
。以男身下品煗等善根。望女身
品煗等善根。無勝劣故。對婆沙論意。以
男身下品煗等善根。望女身上品煗
等善根。猶依男身勝。依女身劣云義。云
婆沙約所依勝劣。顯道勝劣。所以勝非
。正理論意。男女所依。雖有勝劣。而能依
道。展轉爲因也
重難云。光法師。婆沙約所依勝劣。顯道勝
云釋。不然。見婆沙論處處之文。述
九地聖道展轉互爲同類因之旨。若約
所依勝劣。顯道勝劣者。寧依九地聖道展
轉互爲同類因
答。婆沙約所依勝劣。顯道勝劣者。隨男女
所依勝劣。顯道勝劣云也。故見婆沙論處
處之文。或云。女身所起煗。與女身所
因。與男身所起煗。亦爲因。如
頂忍亦爾。男身所起煗。與男身所起煗
因。不女身所起煗因。所以者何。
勝非劣因。彼是劣故。如煗説頂忍亦爾
二十五云。男女二身勝劣定故。依彼聖道。
勝劣亦定婆沙約所依勝劣。顯道勝劣
釋。尤順此等論文也。但於婆沙論。依九地
聖道展轉互爲同類因云文者。聖道是不繋
法故。於所依地。雖勝劣。依上地聖道。
下地聖道同類因。男女依身。親有
勝劣故。依男身聖道。不女身聖道
同類因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第三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
四種善根。男女異身。皆互相修。皆互爲
 付之見正理論文。云煗頂忍位。容
故。二依善根。展轉爲因性。世第一法依
女身者。能爲二因。女得聖已。容轉得
。故云男身者。但爲一因。已得
女身非擇滅。煗頂忍前三善根。依男女
展轉互爲同類因。第四善根依女身者。
男女身。爲同類因定。若煗等四善根。
倶依男女身。展轉互爲同類因者。何於
四善根。獨致其簡別哉。加之見婆沙論文
云。女身所起煗等。與女身所起煗因。
男身所起煗亦爲因。如頂忍亦爾。男
身所起煗。與男身所起煗因。不
身所起煗因。所以者何。勝非劣因。彼是
劣故。如煗説頂忍亦爾若婆沙論意。
男女身煗等四善根。展轉互爲同類因
者豈不婆沙論今文哉。次今解釋意。婆
沙論意。依男女身聖道展轉互爲同類因
云歟。若許此義者。寧不婆沙論。男女二
身。勝劣定故。依彼聖道。勝劣亦定之文哉。
若依之不此義者。既許繋地堅牢。有漏
四善根。依男女身。展轉互爲同類因。至
繋聖道。豈不此義
答。光法師第三釋意。正理。婆沙。兩論意。同
男身起下品煗等四善根。與
起上品煗等四善根同類因云義
意也。但於正理論。依男身者。但爲
之文者。光法師釋云。諸論但説前三善
根男女互得者。得前三已容男女。所以
別説。得世第一法必不女。故言得。
理實而言。未來女身。雖非擇滅。依彼第
一。亦得修也○第四善根。男女互爲因釋
者。如前得説次於婆沙論。男身所
煗。不女身所起煗因之文者。依
女身。同品煗等善根相望論之也。以
下品煗等善根。 望女身上品煗等善
。展轉互可同類因也。故光法師釋云。
婆沙論言前三善根。 女與二爲因。男唯一
。且據一相以説。以實而言。男亦與女爲
因。以下中上品別故。若不爾者。豈可
男身下品煗等。非女身上品次今
解釋意。以男身下品聖道。望依女身
品聖道。展轉互爲同類因云也。但於
沙論。男女二身。勝劣定故。依彼聖道勝劣亦
定之文者。依男女身同品聖道相望如
云也。且據一相以説之會通。何可限有漏
功徳
問。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
理。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爾者。第四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
正理據現轉形爲男女説。婆沙據一期身
男女異説。故有差別 付之。隨男女依
勝劣。能依善根亦可勝劣者。設雖
現身轉形爲男女。依男身起煗等善根。
女身起煗等善根輒難同類因
 若又能依善根無勝劣者。設雖一期依
。男女各別。依男身起煗等善根。與
女身所起煗等善根。寧不同類因哉。若
又各別依身所起善根故。不同類因者。
女身起煗等善根。與男身起煗
等善根。豈可同類因
答。光法師第四釋意。現身轉形爲男女者。
男女根體雖相替。一業所引。一衆同分。一依
身上所起善根故。彼能依善根無勝劣
男女身所起煗等善根。展轉互爲同類
。一期依身。男女各別。非一業所引一衆同
分。一依身上所起善根。故依男女身
善根勝劣相分。依男身起煗等善根。不
女身起煗等善根。爲同類因云也。
依身一異。定善根勝劣。尤叶道理。何致
疑哉
問。寶法師意。依女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修依男身起世第一法 答。可
修之 兩方。若得修之者。寶法師解
釋云。此中得者。是法後得。謂依女身
世第一法。轉爲男身。亦依男身得。依男身
起世第一法。不轉爲女身女身
非擇滅故此釋者。依女身世第一法。
現在前位。不修依男身起世第一法
 若依之爾者。既云第四女亦爾。定知。
女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修依男身
起世第一法云事如何
答。今論。云第四女身亦得二種。正理論
六十一第四女身亦得二種。勿後得男身
煗等女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修依男身所起世第一法云事。性相之
定也。更不之。但於寶法師解釋
者。如阿羅漢果聖者。依一身。起聖道。得
九依身聖道等。於其依身。雖非擇滅
彼身聖道得修之故。以之爲准例。倶
舍。正理。兩論之中。依男身世第一法。現在
前位。已得女身非擇滅故。不修依女身
起世第一法者。意難解也云。一往致
。引深法師釋許也。遂述自義。云今得
亦爾。與得道異故。非擇滅即不得也。有漏
功徳繋屬堅固故。得非擇滅依身所起善根。
修之。故依男身世第一法。現在前位。
修依女身起世第一法。聖道是不
繋法故。得非擇滅依身所起道品。亦得
。故如阿羅漢果聖者。依一身起聖道。修
九依身聖道等。更非相例云也
問。寶法師。依婆沙論意。依男女身起聖
道。互爲同類因 答。互爲同類因釋也
 兩方。若互爲同類因者。依男身起聖
道勝。依女身起聖道劣也。何可互爲同
類因哉。是以見婆沙論二十五。述正義意
云。依女身聖道。與女身聖道 亦
男身聖道因。依男身聖道。唯與
男身聖道因。非女身聖道。以
劣故有作是説意。依男女身聖道。展
轉爲同類因云義云。彼説非理。男女二
身。勝劣定故。依彼聖道。勝劣亦定此等
之文無諍。依男女身起聖道。不互爲
同類因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依婆沙論
意云。道不男女身其勝劣。四善
即隨男女。説勝劣 如此釋者。依
女身起聖道互爲同類因如何
答。見寶法師解釋云。今依婆沙論意。釋
善根得與道不同。不例。道即重得。四
善不然道不男女身其勝劣。四善
即隨男女勝劣。豈得此釋意
云。聖道是不繋法故。男女依身。勝劣雖異。
彼身所起聖道。不必勝劣定。依男身
起下品聖道。與女身起上品聖道
同類因。煗等四善根。是有漏法。繋屬依
故。依男身起煗等四善根。決定勝。依
女身起煗等四善根。決定劣。依男身
起下品煗等四善根。不女身起上
品煗等四善根同類因也。故煗等四善
根。與聖道其義不爲言但於婆沙論文
者。就同品聖道之。依男身所起聖道
勝。依身所起聖道劣。故依男身聖道。
女身聖道同類因云也。有作是
説意。云男女身起同品聖道。展轉爲
同類因故。破男女二身勝劣定故。依彼聖
道勝劣亦定也。以男身起下品聖道
女身起上品聖道之時。非男身
起聖道勝。女身所起聖道劣。故全非

問。寶法師。依婆沙論意。依男女身起聖
道。互得修之 答。互得修之釋也 兩
方。若互得修之者。依男身起聖道勝。
女身起聖道劣也。依男身聖道現在
前位。何可修依女身起聖道哉。是
以。見婆沙論二十五云。依男身聖道。於
男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依
女身聖道。於男身中。不得不身。不
。不現在前此文者。依男女身所
聖道。不互得修云事分明也 若依之爾
者。寶法師依婆沙論意云。今得亦爾。與
道異故。非擇滅即不得也此釋無諍。婆沙
論意。依男女身所起聖道。互得修之

答見寶法師解釋。上標今依婆沙論。云
今得亦爾。與得道異故。非擇滅即不得也
此釋意云。有漏功徳。繋屬堅固故得非擇
依身所起善根。不修之故也。故依
世第一法現在前位。不修依女身
起世第一法。聖道是不繋法故。依男身
道現在前位。雖已得女身非擇滅。得修依
女身起聖道云也但於婆沙論文者。依
男身聖道之後。必不女身故。暫云
女身聖道。於男身中。不得不身。不
成就現在前。以實論之。依男身
道現在前位。可修依女身起聖道也。
光法師。釋煗等四善根。爲因相得。會正理
婆沙兩論相違。作四解釋之中。第三釋云。
世第一。必不女。故言得。理實而
言。未來女身。雖非擇滅。依彼第一。亦得
修也此解釋。可婆沙論文
  去嘉祿三年閏三月之候。於當寺慈恩院
倶舍三十講之時。聖禪法師。初按
立此論義。對宗性之。其時當座講答。
其趣如此。思出彼往事以爲此答端

問。論中明煗等四善根捨縁云。異生由
爾者。命終心位。可有起染汚心
 答。不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
者。命終心位。起染汚心之人。煗等善根。前
念可被捨之。何可命終捨之義 若
之爾者。見今論文云。退必起過。失不
光法師釋此文云。失謂命終。或是易
地。不必起過。以命終心通三性此釋
諍。命終心位。可染汚心之義

答。得捨門者。據將談故。煗等善根。命終捨
者。命終心位煗等善根。非得至生相故。名
命終捨也。而設於何地。已斷彼地煩惱。起
煗等善根之人。命終心位 可退起先已斷
地煩惱者。彼命終心。次前念位。彼已斷煩惱
位。所起煗等善根。非得至生相故。煗等善
根。由起已斷煩惱捨畢。命終心位。彼
煗等善根。非得至現在。成已捨故。不
命終捨之義。命終心位。煗等善根。非得
生相命終捨故也。故煗等善根。命終
捨者。就命終心位。起善及無覆無記心
之也。但於今論文。并光法師解釋
者。總明命終捨相也。如別解脱戒命終捨
者。命終心位。可三性心故也
 煗善根初念所修異類善根。命終捨法歟
 答。非命終捨法 兩方。若命終捨法
者。見今論文。説異生由命終。雖煗等善
根由命終捨之旨。不所餘定生善法之
中。有命終捨之類。知彼所修異類善根。非
命終捨法云事 若依之爾者。能修煗善根。
既命終捨法也。所修異類善根。亦可同哉
答。能修煗善根。是見道近加行。殊勝善根故。
衆同分故必捨之所修異類善根。非
殊勝善根故。不衆同分故捨之也。若
已離欲染。未初靜慮染。依初靜慮
起煗善根畢命終生初靜慮之人。命終心
位雖衆同分故。捨煗善根。不
彼所修異類善根。無捨縁故也。若具縛異
生伏欲界煩惱。依未至定。起煗善根畢。命
終還生欲界之人。命終心位。雖能修煗
善根。所修異類善根。煗善根由衆同分
故捨之。所修異類善根。由中有初念。先所
伏欲界煩惱。可現前故。由退捨之也。若已
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依初靜慮
煗善根畢。命終生第二靜慮之人。命終
心位。雖能修煗善根。所修異類善根。煗
善根由衆同分故捨之。所修異類善根。
中有初念第二靜慮煩惱可現前故。由
易地捨之也。但於能修煗善根。既命終捨
法所修異類善根亦可同云難者。能修所修
善根。捨縁不必一同。捨時亦有前後。如
能修見道。不所修三類智邊世俗
智等也。何定一准。爲相例難
問。煗等四善根上得。命終捨法歟 答。命終
捨法也 兩方。若命終捨法者。見今論餘處
十五。明定生善法捨縁。出命終捨法。唯擧
煗等四善根。而煗等四善根上得。非煗等體
知彼得非命終捨法云事 若依之爾者。所
得煗等四善根。既命終捨法也。能得得。何非
命終捨法
答。捨所得法者。捨能得得故捨之。煗等四
善根上得。同所得煗等命終捨法云事。必然
也。但於煗等四善根上得。非煗等體云難
者煗等四善根。是見道近加行故。付入聖之
後可重現前之過。其體除得許也。定煗等
四善根命終捨法之時。彼能得得。隨亦命終
捨法云事。頗勿論也
問。中忍位可命終捨 答。可命終
 兩方。若有命終捨者。既至減縁減
行位。何可命終捨 若依之爾者。中
忍位既廣。何無命終捨
答。中忍位廣故。可命終捨也。若中忍位。
命終捨者。天中得道之人。生天中之後。
初起中忍。而正理論中。唯於人趣初起
中忍故中忍受無量生寶法師餘處
十五解釋云。然四善根。雖皆殊勝。然唯前三。
命終捨。世第一法。及増上忍。無命終捨
定入聖故此等定判。中忍位有命終捨
事。亦分明也。加之。光法師餘處十解釋中。云
下中忍。雖邪定聚。彼得涅槃時。
定故預流者極七返有等。至増上忍
世第一法。雖菩薩時。有定限。以彼未
異熟生邪所依性故。不正定
中忍位。無命終捨者。得涅槃之時分。何無
定限哉。以知。此釋意。中忍位有命終捨
事。但於既至減縁減行。不命終
云難者。作減縁減行觀門。其位猶廣。故
命終命終捨更非遮歟
問。世第一法位可命終捨 答。不
命終捨 兩方。若有命終捨者。増上
忍現前之後。入聖之前。既無命終。何可
命終捨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
云。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命終失地。隨
應捨故此釋意。唯簡退捨。知。可命終
失地二捨云事如何
答。世第一法無間必入見道故。世第一法
位。無命終捨云事。道理必然也。更不
之。故見今論文云。得世第一法。雖
生位。而能趣入正性離生。頌雖
終捨。既無間入正性離生。義准已成。無
終捨光法師釋此文云。得世第一法。雖
異生。有斯一失。於前忍位。加能趣
正性離生。及此位。無命終捨之。寶
法師。釋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之論文
云。此亦應言。世第一法。異生亦無命終捨
但於光法師解釋者。忍善根及世第一
法位。永無退失故。一向簡之。故論文。云
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也。於命終失地二
者。其義可不定。下忍中忍位。有命終捨
入聖之後。有失地捨。増上忍。世第一法位。
命終捨。入聖之後。有失地捨。故云命終
失地隨應捨故也。隨應之言。顯其不定歟
或一義云。起忍善根之後。永無退失。位不
退故。云忍及世第一異生亦無退也。増上
忍。及世第一法。現前之後。入聖之前。若有
命終之義者。由衆同分故。可増上
忍。及世第一法。然無命終之義。故不之。
忍善根之後。是位不退。永無退捨
故。云命終失地隨應捨故
問。除煗等四善根外。餘定生善法中。可
命終捨類 答。不此類 兩方。
若有此類者。見今論文。説異生由命終。雖
煗等善根由命終捨之旨。不餘定生
善法中。有命終捨之類。知。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具縛異生。起未至定命終
還生欲界。命終心位。定可彼先所得定
豈非命終捨之類
 命終捨法者。設生何地。由衆同分
之。故光法師餘處。釋煗等善根命終捨
云。殊勝善根。謂煗等四。異生命終捨
同分。若生欲界。若生上地。定捨彼故
煗等四善根之外。餘定生善法。非殊勝
善根故。無衆同分故捨之之義。非
命終捨法 若已離欲染。未初靜慮染
初靜慮之人。命終心位。不未至定。初
靜慮靜慮中間淨定。若已離初靜慮染。未
第二靜慮染。生第二靜慮之人。命終心
位。捨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淨定。如
未至定等。隨當生處。命終心位。捨不捨是不
 無由捨衆同分故捨之之義。非命終
捨法也。是以。見今論餘處十五。釋
生善法。由易地退等之等言。云等言爲
衆同分。亦捨少分殊勝善根光法師釋
此文云。今准此論及正理論。唯煗等四。順
決擇分。名殊勝善根。命終捨。餘順決擇分。
是殊勝。命終不捨。一正理但云煗等。二
倶舍以色二縁同無色。若餘決擇。亦命
終捨。無色亦有順決擇分。何故不命終
耶。三正理但以色界三縁。例同無色
命終。以此故知。餘順決擇。非是殊勝
命終捨。唯煗等四。名殊勝善根。唯説異生
命終捨但於具縛異生。起未至定命終
*欲還生欲界命終心位。定可彼先所得
云難者。卵胎中異生。唯成就身。不
身業故。命終心位。捨先所得定事。必然也。
然而彼由退捨。非命終捨。其故具縛異生起
未至定。必伏欲界煩惱之也。而彼異生。
命終還生欲界中有初念定可先所伏欲
界煩惱故。命終心位。彼未至定。非得至
故。由退起已伏煩惱。捨彼未至定也。既
衆同分故捨之。何云命終捨哉」
重難云。六欲天中。具縛異生。伏欲界煩惱
未至定。命終*欲還生欲界。命終心位。捨
彼未至定。豈云退捨 天中無退故。加
忍善根。具縛異生。命終*欲還生欲界。命
終心位。捨餘未至定。寧云退捨哉。忍善根
位。亦無退故如何
答。天中并忍善根位。無退者。無退起已斷
煩惱之義故云爾也。起先所伏煩惱。捨
伏位所得功徳事。是退捨所攝。非實退捨
故。天中并忍善根位。有此事。更非遮歟」
重難云。起先所伏煩惱。捨已伏位所得功
。乍假名退捨而天中并忍善根位。有
云事。甚以難思哉

又難云。見婆沙論百二十一云。謂諸聖者。
若生欲界○若已得無色界善心。未
界染。彼成就欲界繋二業。色界繋三業。無色
界繋二業。不繋學業。彼命終亦生色界○若
諸聖者。生色界○若已得無色界善心。未
色界染。彼成就欲界繋一業。色界繋三
業。無色界繋二業。不繋學業。彼命終亦生
此文意。聖者生欲界色得空無邊
處善心。命終生第四靜慮。不空無邊處
善心而伏第四靜慮煩惱。可空無邊處
善心。此人命終生第四靜慮。中有初念必可
先所伏煩惱。第四靜慮煩惱明知。雖起
先所伏煩惱。不已伏位所得善心云事。
何云具縛異生。伏欲界煩惱。得未至定。由
先所伏欲界煩惱未至定
答。聖者有聖道之助故。雖先所伏煩惱
已伏位所得功徳。異生無聖道之助
故。由先所伏煩惱。必捨已伏位所得功

問。聞思所成。順解脱分善根。可命終捨
 答不此類 兩方。若有
者。見今論文。述異生由命終。雖明
等善根由命終捨之旨。不聞思所成。順
解脱分善根。有命終捨之類。知。無此義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述評家義
云。異生命終。定捨於忍善根劣故。異生依
此地此類善根。若有命終還生此地。捨
同分故。尚決定捨。況此善根是色界法。經
欲界生。而當此文者。自欲界
欲界之人。命終位。捨欲界善心若爾。
聞思所成。順解脱分善根。豈無命終捨之類

答。見今論餘處十五。偈頌結欲非色善
根斷上生。長行述欲界一切非色善法。捨
二縁。一斷善根。二生上界。捨欲界非色
善法。唯由斷善上生之二縁正理論三十九
評彈之云。應少分亦離染捨。如憂根等
非色善法倶舍師救之云。斷善上生。全
ナレハ別説。離染非全。略而不云云然而不
欲界非色善法。有命終捨之類。加之識
身足論十二中。出欲界繋。諸染汚心。現在前
故。所有善根。不捨不得之類云。謂不斷善
根。從欲界沒。還生欲界。如是名爲不捨不
此文亦欲界善心。無命終捨之類
此等定判。聞思所成。順解脱分善根。無命終
捨之類云事。是炳然也。但於婆沙論文者。
忍善根定命終捨之義。異生依初靜慮等
忍善根。命終還生初靜慮等。捨衆同分
故尚決定捨忍善根。況此忍善根。是色界法。
欲界生。而當之哉爲言此類善
者。指忍根善也。何擧欲界善心意爲
疑哉
重難云。婆沙論百二十四中。出業是自業。此業
不成就之句云。若欲界繋善不善思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説。果正現前。此業已失。謂若善者。由
善根。或由衆同分等此文意欲界非
色善法。有命終捨之類知。聞思所成順解
脱分。有命終捨之類云事
答。此文。云或由衆同分等。擧易地
也。若實命終捨者。外何不易地捨哉。
既不易地捨。知。或由衆同分等故捨
者。擧易地捨云事
問。論中明煗等四善根捨縁云。初二亦退捨
爾者。煩惱現前位。名退捨 答。煩惱
生相位退捨 兩方。若煩惱現前
位名退捨者。寶法師解釋中。煩惱至生相
。名退捨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云退
必起過。失不必然。煩惱現前位。名退捨。婆
沙論六十一中。述評家義云。要起煩惱現在
前時。乃成退失勝功徳。故煩惱現前位。退
功徳如何
答。得捨門者。據將談故。將退已斷煩惱。彼
煩惱至生相。所得功徳。得住現在。非得至
生相位退捨也。故見光法師餘處二十一
解釋云。如得捨門據將説初二亦退捨
者。即此義也。設於何地已斷彼地煩惱。起
煗頂二善根之人。將退已斷煩惱。彼煩惱
生相。煗頂二善根得現在。非得至
相位。初二善根。由退捨云也。故寶法師釋
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聖
異生之論文云。捨得既據生相時説。此
中説捨。皆是同時。謂正命終等。非得生至
生相但於今論。退必起過之文者。自
本退功徳者。退起已斷煩惱。至現在位。名
退也。婆沙論。要起煩惱現在前時。乃成退
失勝功徳故之文。其旨實分明也。退亦起
過者。即此意也。由退其功徳。已斷煩惱
生相位退捨也。重意云。退者。已斷煩
惱。至現在前位。退捨者。已斷煩惱至生相
也。云退云退捨。其位雖異。由退捨故。
其退時。云退必起過也。其退捨位。已斷
煩惱。未現前
問。退七地煩惱時。可下地煗等
善根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
此義既退起上地煩惱之時也。何可
下地煗等善根之義哉 若依之爾者。
婆沙論中。可此義如何
答。退起上地煩惱之時。可下地煗等
善根之義也。暫出其一類者。已離色染
人。依下三靜慮煗等善根畢。後退起第
四靜慮煩惱之時。可退捨已離色染位所
起下三靜慮煗等善根也。離染之位。所起
煗等善根。退彼地染之時。必退捨之故也。
故婆沙論云。離欲界一品染者。於
界一品染者所起煗。亦在身亦成就。亦
現在前。於具縛者。所起煗等。得而不身。
成就不現在前。於餘所起。不得不身。
成就。不現在前。於餘所起得不
身。不成就現在前。廣説乃至。離無所有
處第九品染者。於自所起煗等亦得亦在
身。亦成就亦現在前。於餘所起煗等。得而
身。成就不現在前云云 准此文
之也。但退起上地煩惱之時。有下地煗
等善根之義者。唯於煗頂二善根。可
。忍世第一法。無退捨故。不此義

問。正理論意。依根本地。起煗等善根人。現
身必得涅槃 答。不必得涅槃 兩
方。若必得涅槃者。見正理論文。述本必
見諦。不現身必得涅槃 若依之爾
者。正理論中。破今論第二生起順決擇分
之義云。或彼應極速二生。謂第二生依
根本地煗等者。彼於現生。必入聖道
解脱此文者。依根本地煗等
善根之人。現身必得涅槃如何
答。見正理論文。正義意。依根本地煗等
善根之人。現身必得見道。不必得涅槃
云。有餘師意。必得涅槃云也。故光法師所
引正理論云。依根本地煗等善根。彼於
此生。必定得見諦。以根利故。厭有深故。
未至中間。起煗等者。於此生必得
見諦。有餘師言。依根本定煗等者。
此生必定得涅槃。厭有深故此文
正義意。依根本地煗等善根之人。現身
必得涅槃云事。炳然也。但於正理論下
者。三生得脱者。就第三生入聖。乃至
涅槃之類之。故於今論。第二生起順決
擇分之義。付可極速二生得脱之類
之時。暫出根本地煗等善根之人。
現身入聖道。乃至涅槃之類。致疑也。非
根本地煗等善根之人。皆悉現身
必得涅槃
問。正理論意。依中間禪煗等善根人。現
身必入見道 答。現身不必入見道
 兩方。若現身必入見道者。見正理論文
雖述本必見諦。未中間禪
等善根者。現身必入見道。知。現身不必入
見道云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餘處二十一
解釋中。引正理論。依根本地煗等善根
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以利根故。厭有深
故之文畢云。准正理後文故知。前文越次
起者。皆是利根此釋者。依中間禪
煗等善根之人現身必可見道如何」
答。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云。依根本地
煗等善根。彼於此生。必定得見諦。以
故。厭有深故。依未至中間煗等者。
此生。不必得見諦中間
等善根之人。現身不必入見道云事。此文
甚分明也。誰可異求哉。但於光法師餘處
解釋者。正理論。依根本地煗等善根。彼
此生。必定得見諦。以根利故。厭有深故
之文。依根本地煗等善根之者。利根之
故引合彼論五十六若依越次。通有漏
。則世俗道八地染中。隨離少多。入
者。彼得離繋。隨其所應。有具六時。乃至
唯一以利根故。除練根時之文。從多分
越次起者。皆是利根也。依中間禪
等善根之者。雖超越證之類根利故。
有深故之義。故現身不必入見道也。正
理論中。述作依未至中間起煗等者。於
此生必得見諦。不根利故。厭
有深故。此旨自明也。故寶法師。引正理論
今文畢云。由止觀不均。厭有不深。止觀不
均。心又不利也泰法師釋云。若依正理
。依根本地煗等者。以根利
深故。必得見諦。若依未至及定中間。根通
利鈍厭有不深。故不定也此等定判
正理論意。依中間禪煗等善根之者。雖
超越證之類。無根利故。厭有深故之義
故現身不必入見道爲言
相承義云。正理論意。依中間禪煗等善
之者。超越證之類故。可以根利故。厭
有深故之義也。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引
正理論。依根本地煗等善根。彼於此生
必定得見諦。以根利故。厭有深故之文
云。准正理後文故知。前文越次起者。皆是
利根既依正理論今文超越證者。皆是
利根云義故。依中間禪起煗等善根之者。
超越證之類。可有以根利故。厭有深故
之義云事。必然也。但於中間禪。起煗等善
之者。雖根利故。厭有深故之義
苦道引聖道難故。現身不必入見道也。現
身不必入見道之上。以根利故厭有深故
之義。不其要。故寶法師。泰法師。不
根利故。厭有深故之義釋也。以實論
之。可此義云云
問。依初靜慮煗等善根人。後依未至定。
靜慮中間見道義可有耶 答。不可
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根本地樂道。
任運道也。未至中間苦道艱辛道也。更不
此義 若依之爾者。聖者意樂萬差。
道品現起。不定也。何強可此義
答。依初靜慮煗等善根之人。閣聖道易
起根本地樂道。依聖道難起未至中間苦
見道。事。道理豈可然哉。是以見婆沙
論文。問若依此地順決擇分。即依此地
正性離生。評家答之云。如是説者。此
則不定。或即依此地。或復依餘地即出
其或復依餘地之類。雖未至定起煗
等善根後。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
之者。全不初靜慮等煗等善根
後。依未至定。靜慮中間正性離生之類
此文之明知。無此義云事
問。世第一法位。可惡趣非擇滅 答。
之也 兩方。若得之者。見今論文。判
謂於下忍惡趣不生。下忍位。已得惡趣
非擇滅。世第一法位。更不 若依
之爾者。婆沙論百八十六中。云如或以施。或
戒。或以聞。或以思。或以不淨觀持息念
念住。或以煗頂忍世第一法等故。令惡趣
等法得非擇滅此文者。世第一法位。
惡趣非擇滅如何
答。忍不惡趣者。性相之所定。故述
下忍得惡趣不生。道理尤可爾。故世第
一法位。不惡趣非擇滅云事。文理必然
也。更不之。但於婆沙論文者。得
非擇滅位。廣擧施戒聞思不淨觀持息念念
住煗頂忍世第一法等諸位。得非擇滅法。
亦出惡趣等法故。此諸位中。於彼惡趣等
。隨其所應非擇滅也。故下忍位。
惡趣非擇滅也。非世第一法位。正
惡趣非擇滅。全非論義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意。得忍善根人。可
二形身 答。光法師。作二解釋。若依
彼類。顯増上忍云初釋意者。得忍善
之人。可二形身。若依論意各別云第
二釋意者。得忍善根之人。不二形
也。付初釋然。依光法師解釋
婆沙論定判。答順決擇分善根已。更可
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身不之問云。更
受唯煗頂非餘。所以者何。若得忍已便
惡趣。彼扇搋等身形鄙陋。是人中惡趣。若
忍等殊勝善根。必更不彼類身
文無諍。得忍善根之人。不二形身
若爾。光法師初解釋。豈不婆沙論説哉」
答。見光法師初解釋云。婆沙云忍不
。顯増上忍。據總相説。與惡趣同。於
位中。得不生故。若別分別。惡趣下忍得
。扇搋等身。至上忍位。方得不生此釋
意云。以實論之。別亦云之。増上忍位。雖
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身非擇滅。總相見
之。於忍位中。得惡趣非擇滅。得扇搋等身
非擇滅故。言總雖若得忍已。便違惡趣
彼扇搋等。身形鄙陋。是人中惡趣。意別下忍
位。得惡趣非擇滅。増上忍位。得扇搋等身
非擇滅爲言若得忍已等之文。言總意別得
意也
問。尊者妙音意。得忍善根人。可無想天
 答。不無想天 兩方。若生無想
者。尊者妙音意。存無想天之者。定生
惡趣云義。若爾。得善根之人。寧可無想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文。述所餘不
生。至上忍方得。増上忍位。得無想天非擇
云事。更無異説。知。尊者妙音意。下中二
忍位。可無想天云事如何
答。勘婆沙論百五十四。云尊者妙音。亦作
是説。彼謗涅槃及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
惡趣。尊者妙音意。存無想天沒。定生
趣中云義。而婆沙論百二十中。云尊者妙音。
説曰由此善根増上力故。令彼行者意樂殊
。於般涅槃。心常隨順。趣向臨入。欲樂忍
可希求敬愛。由此因縁。不惡業。是故雖
捨不惡趣。彼師意。同正義意。存忍不
惡趣之旨此二文。思彼師意。得
善根之人。不生無想天云也。但於増上
忍位。得無想天非擇滅云事。無異説云難
者。暫依正義意。如此定歟。或又尊者妙音
意。雖下忍位無想天。至増上忍
。勝縁闕故。得無想天非擇滅云歟
問。増上忍位。於色無色界一處二生
非擇滅 答。可之也 兩方。若得
者。見今論文。雖増上忍位。於欲界第八
。得非擇滅之旨。不色無色界一處
二生非擇滅。知。不之云事 若依
爾者。入聖之後。無色無色界一處重生之
。増上忍位。於色無色界一處二生。可
非擇滅也如何
答。入聖之後。不欲界第八有。亦無
無色界一處重生之義。故増上忍位。唯除
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一一處各一生。於
一切生。皆得非擇滅也。故婆沙論三十云。
増上忍時。唯除欲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一
一處各一生。於餘一切生皆得非擇滅
問。論中明世第一法位云。已得異生非擇
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増上忍時。除世第一法。一刹那異
生性。餘一切異生性。皆得非擇滅。至第一
故。言已得異生非擇滅之。世
第一法異生最極位。故此位可頓得一切異
生性非擇滅。何云増上忍時。除世第一法一
刹那異生性。餘一切異生性。皆得非擇滅
 是以婆沙論中。述世第一法位云。爾時
頓得三界九地諸異生性非擇滅若爾。
光法師解釋。豈不婆沙論文
答光法師解釋。實雖思。暫依相承義。聊
簡之者。光法師意。論文既有已得之言。故
就事究竟増上忍時。除生相世第一法
一刹那異生性。餘一切異生性。皆得非擇滅
爲言婆沙論意。世第一法。異生最極位故。此
位頓得一切異生性非擇滅爲言倶舍。婆沙
兩論之文。各據一義。竝不相違
問。世第一法。以苦法忍果義可有耶
答。可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有漏
無漏遥異也。何可此義哉。是以。品類足
中。出有果法。云謂有漏法。及世俗道所
證結斷。無苦法忍。若有世第一法以
法忍果之義者。出有漏果法之時。何不
苦法忍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文云。苦法智忍。雖已生。以
正生。名等無間。世第一法。爾時爲彼等無
間縁。故名爲若世第一法。與苦法忍
等無間縁者。何不彼爲士用果哉」
答。若就等無間縁士用果論之者。世第一
法。以苦法忍果之義可有也。是以。品類
足論中。出心果法。云謂一切有爲法。及擇
苦法忍相應心。擧非心果法。云
虚空非擇滅。無苦法忍相應心。明知。苦
法忍相應心。是心果法云事。若世第一法。以
苦法忍相應心。不士用果者。苦法忍相
應心。寧可心果法之義哉。但於品類足
論中。出有果法苦法忍之文者。彼
同類因等流果之故。以苦法忍
世第一法果
重難云。品類足論。果非果等。一段廢立。其義
同。而云心果法之時。就等無間縁士用
之故。以苦法忍相應心。即名心果法
有果法之時。就同類因等流果之。故
苦法忍有果法云事。既爲參差。尤
以難思哉

問。聲聞種姓外。可別種姓部行獨覺耶」
問。起部行獨覺。忍善根人。可向餘
 答。可二義 兩方。若有
者。既起忍善根故。不向佛乘。忍
善根位不退故。不向聲聞乘。若爾。起
部行獨覺忍善根之人。寧可向餘乘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有餘獨
麟角喩。起彼種姓初一善根。轉向餘乘。理
遮礙之論文云。亦應忍。略而不
解釋者。可此義如何
答。起部行獨覺忍善根之人。不
餘乘之義。其旨即如疑難之趣也。故婆沙
云。非聲聞獨覺種姓忍。能起佛種姓
。所以者何。忍違惡趣。菩薩發願。生惡趣
故。亦非獨覺種姓忍。能起聲聞種姓忍
所以者何忍不退故但於光法師。亦應
忍。略而不論之文者。起部行獨覺忍善根
之人。雖向餘乘之義。自乘之中。可
向麟喩獨覺故。爲此義。云略而
論也
相承義云。起部行獨覺忍善根之人。可
向聲聞乘之義也。部行獨覺。種姓不定。
聲聞故。起忍善根之後。轉向聲聞乘。全
位不退之義也。光法師。亦應忍略
而不論之釋。即顯此意也。故婆沙論云。
亦非獨覺種姓忍。能起聲聞種姓忍。所
以者何。忍不退故。有説轉聲聞種姓煗頂忍
能起獨覺種姓煗頂忍。若起獨覺種姓煗頂
亦不餘乘煗頂。所以者何。獨覺善根。
始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一座得故。評曰。
彼不是説。所以者何。麟角喩獨覺種
姓善根。雖一座得。部行獨覺種姓不定。如
聲聞説故此評家意。非只破第二有説。若
獨覺種姓煗頂。亦不餘乘煗頂
。兼可初師亦非獨覺種姓忍。能起
聲聞種姓忍云義
問。麟喩獨覺初發心。可教力
問。獨覺依身。可上二界 答。不
二界 兩方。若通上二界者。出無佛世
教力自乘極果之獨覺。此義全不
上二界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
二十五中。述欲界身道。於欲界身中
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依上二界
道。於欲界身中。得而不在身。成就
現在前畢。云二乘無學道亦准應知
此文者。獨覺依身。可上二界如何」
答。麟喩獨覺者。如佛一侳成覺之人。故彼依
身不上二界云事。必然也。部行獨覺者。
極七返有聖者之中。出無佛世。證第四果
之類故彼依身。亦不上二界也。故婆沙
百七十中。明三乘聖者。成就六十五等至
多少相云。佛定成就五十七。獨覺中部行
者。如欲界聲聞。麟角喩者如佛此文無
諍。獨覺依身。不上二界但於婆沙論。
二乘無學道。亦准此應知之文者。見次上
云。依贍部洲身見道。於贍部洲身中。亦
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依餘八處身
見道。於贍部洲身中。亦得而不身。成就
現在前今此義可獨覺故。隨其所
。云二乘無學道。亦准此應知也。准此應
知之言。即顯准知之義。彼此義門。不
全同
重難云 先在欲界。證聲聞前三果畢。後生
上二界。證第四果之時。既不教力。獨證
得之。豈不先聲聞獨哉是一 是以。勘
妙樂大師解釋疏記四云。若上流者。縱至
色。及無色般。竝有欲界化來見佛者。若
見佛。亦可容得有餘般時。亦名獨覺。故
二果三果例然此釋意。獨覺依身。可
上二界見。是二如何
答。上二界天衆。來下佛邊。聽聞教法故。上
二界中。非教法。故生上二界。證第四果
之時。猶藉教力故。不獨覺 次。於
妙樂大師解釋者。若上流者。縱至無色及無
色般。竝有欲界化來見佛者者。出上流
聖者。起欲界化來下見佛之類。若不佛。
亦可容得有餘般時。亦名獨覺者。顯
欲界不還果聖者。不佛出世阿羅漢
。亦名獨覺之義也。非依身在上二
獨覺菩提
  去嘉祿三年閏三月之候。於當寺慈恩院
 被倶舍三十講之時。聖禪法師對
 性
問。起菩薩種姓。順解脱分善根人。可
向餘乘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
若起佛姓順解脱分已。即不轉。極猛利
 付之。異生位種姓未定也。設雖
菩薩種姓順解脱分善根之人。何無向餘
之義哉。是以。光法師餘處十九解釋中。菩
薩先得八禪定。後於菩提樹下。退起三惡
若許惑退者。寧無種姓退哉加
婆沙論百七十九中。説無諍定阿羅漢。云
先是菩薩種姓退菩薩種姓聲聞
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菩薩種姓。是最極猛利故。起順解脱分善
之後。更不向餘乘之義。其旨光
法師所引婆沙論文尤分明也。但於光法師
餘處。菩薩於菩提樹下退起三惡覺云釋
者。異生位。種姓未定故。雖暫退已斷煩
之義。菩薩種姓。最極猛利故。起順解脱
分善根之後。必定不退自乘種姓也。故光
法師餘處十九釋云。言定不退。不退自乘種
。非決定不退起惑次於婆沙論。得
無諍定阿羅漢。先是菩薩種姓云文者。今
此菩薩者。未順解脱分善根之前。未
僧祇位菩薩故。退作聲聞 故婆沙論
百七十一中。以四種入胎相。配菩薩位分云。
此四種入胎。皆謂菩薩於中有説。第四入胎。
是第三阿僧祇耶菩薩。第三入胎。是第二阿
僧祇耶菩薩。第二入胎。是初阿僧祇耶菩薩。
第一入胎是此前菩薩既云是此前菩薩
僧祇菩薩云事。必然也。此未入
僧祇菩薩者。法爾身中具六種姓。亦有三乘
種姓。故雖決定菩薩種姓。根性猛利。慈
悲遍増。遥超二乘分齊。不餘異生類。故
暫名菩薩種姓。然而自本具三乘種姓故。
順解脱分善根之前。遇縁退作聲聞
故。云先是菩薩種姓也。非菩薩種姓。順
解脱分善根之後。退作聲聞。何爲相違哉」
重難云。寶法師釋今論。言一座者從煗善
。乃至菩提。不于座。有餘師説。從不淨
于座乃至菩提之文云。准此一
座已後説不可轉。與婆沙同。是論意別
此初釋意。今論意。於菩薩種姓。一座已前。
轉之義如何 答。寶法師初解
釋。實以難思。暫會通云。披解釋前後
轉不可轉相。上云聲聞若不轉。即經六十
。定得涅槃。若轉者。即不定也。獨覺不轉
者。百劫定得涅槃。若轉者即不定。以自乘
修行。間斷不間斷。名可轉不可轉此解
下是論意別之初釋意。婆沙論意。云
菩薩起順解脱分善根之後 修行不間斷
今論意。云一座已後。修行不間斷。是論意
各別爲言菩薩起順解脱分善根之後。
向不向餘乘事。論意各別
重難云。麟角佛無轉。一座成覺故者。偏顯
向餘乘之義。寶法師何述自乘修行。
間斷不間斷。名可轉不可轉之旨 答。
疑難實可然。會通頗難成。倩推之。或是婆
沙前文。以利根一義故不轉。此中
一座二義轉。非是欲前位轉也之
第二釋。可盡理定判。是論意別之初釋。
只是一往解釋歟。但就初釋意。會今難云。
麟角喩佛無轉。一座成覺故者。實雖
向餘乘之義。寶法師。兼述自乘修行間
斷名可轉不可轉之旨
問。論文云。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爾者。唯
三生得脱類 答。不三生得脱
之類 兩方。若唯限三生得脱類者。設
三生得脱之類。何無第二生起順決
擇分之義 若依之爾者。見論文
生得脱之類云。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知。唯
三生得脱之類云事如何
答。見今論文。述極速三生。方得解脱。謂初
生起順解脱分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
聖。乃至得解脱。第三生入聖。乃至得
之者。名三生得脱之類也。若爾。初生起
順解脱分善根。第二生起順決擇分善根。第
三生入聖證預流果畢。經生之後。證阿羅
漢果之者。雖三生得脱之類。可第二
生起順決擇分之義也。故第二生起順決
擇分之義。不三生得脱之類
尋云。設雖三生得脱之類。第三生入聖
之人。第二生必起順決擇分善根云事。有
何故 答。光法師。若依根本煗等
者。必於前生已起煗等之釋意。設其三生
得脱之類。設非三生得脱之者。入聖次前
生。必可起順決擇分善根此釋意
之。第三生入聖。證預流果畢。經生之後。證
阿羅漢果之類。第二生必可順決擇分善

又尋云。四生得脱之類爲第二生起順決擇
分善根。爲當第三生起之歟 答。第四生得
脱之類。第三生必可順決擇分善根也。
其故。光法師釋説煗善根勝利。云若無
。去見諦之論文 若無障礙。去
近或由二生。或但一生。能入見道
四生得脱之類。第二生起順決擇分善根者。
豈不或由三生等哉。准此釋之。第
四生入聖。乃至得涅槃之類。第三生必可
順決擇分善根
問。婆沙論意。三生得脱者。第二生起順決擇
分善根 答。今論正理論。得婆沙論文
其意異歟 兩方。若起順決擇分善根者。正
理論中。專破今論。第二生起順決擇分
。婆沙論意。若存此義者。正理論師。何可
之哉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存第二生
順決擇分之義。源可婆沙論説也如

答。婆沙論處處之文 述三生得脱相云。或
云。若極速者。要經三生。謂初生中種此種
。第二生中。令其成熟。第三生中。即能解
脱。餘則不定二十五云謂依佛法。極速三
生。方得解脱。第一生中。種解脱分。第二生
中。修令成熟。第三生中。既成熟已。引起聖
。能證解脱 或百一云狹小道者。謂若
極速第一生中。種善根。第二生中。令成熟
第三生中。得解脱。餘不決定今此第二生
中成熟云事。明不熟何善根。故倶舍
正理兩論所存相異也。今論意。令其成熟
者。成熟順決擇分善根意。云譬如
種。苗成。結實。三位不同。身入法性。成熟。
解脱。三位亦爾也。光法師釋此文云。第二
生成熟。即成熟順決擇分善根正理論意。
其成熟 成熟順解脱分善根意破
今論第二生起順決擇分之義。付或彼應
極速二生之過
問。正理論意。三生得脱者。可人天二趣
 答。正義意。不人天二趣 兩方。
若亙人天二趣者。思彼論意。難人天二
 若依之爾者。正理論中。不三生
得脱之者。不人天二趣。知可亙云事如

答。見正理論文。云極速三生。方得解脱。謂
初生殖順解脱分。次生成熟。第三生起順決
擇分。即入聖道。三生得脱之者。入聖依身。
初起煗等善根定。而彼論正義意云。除
上忍世第一法。餘三善根。三洲初起。後生
。亦續現前。所除亦依天處初起。唯入三
洲初起煗善根云。故三生得脱之者。唯限
人三洲也。但依彼論。有餘師説。若於先時
曾已修治此四加行。彼於天處。皆得初起
云義意者。三生得脱之者。可人天二趣
 寶法師引今有餘師説畢。雖判然
也。既云有餘師説。定非正義歟。何況。准
論。前三善根。三洲初起。後生天處。亦續現
前。第四善根。天處亦起。此無初後。一刹那
故之文。任婆沙論天中雖能起。而後起非
初。謂先人中起已。後退生欲天中
習力續復能起之説。初起煗頂忍前三善根。
唯限人三洲云事。尤分明也。若爾。正理論。
有餘師説。尤可正義
問。光法師意。佛乘修行。極速疾類。如何釋
之耶
問。菩薩三祇百劫修行。可間斷時
答。可間斷時 兩方。若有間斷時者。
今論餘處二十七。述菩薩無間修相云。
刹那刹那修無疲故知。不間斷時
云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解釋中。述三乘
修行時分相畢云。此據修者。餘即不定
此釋者。菩薩三祇百劫修行。可間斷時
如何
答。菩薩修行。設雖精進勇猛。一切時分。不
習六度等行。如三惡趣。生
二界之時者。豈可習六度等行哉。以
之。菩薩三祇百劫修行。不必相續歟。
故光法師釋云。此據聲聞。極疾三生修
。行極遲六十劫修加行若據獨覺極疾四
生修加行。極遲百劫修加行。若據佛乘。極
疾三無數劫。及餘九十一劫修加行。若極遲
者。三無數劫。及餘百劫修加行。此據修者
餘即不定。或有殖已經一劫。或無量劫。不
此釋無諍。於菩薩三祇百劫修
。可間斷時但於今論餘處刹那修無
廢故之文者。於菩薩修行之時。顯精進勇
猛之相也。不間斷不修之時
尋云。以何得百劫之間。有間斷時
答。見今論餘處十八。釋生善趣貴家之本
云。生善趣者。謂生人天。趣妙可稱。故
善趣此文既述百劫之間。生天上
。於天上。寧可習六度等行哉。故知。百
劫之間。有斷時
問。光法師意。三生得脱聲聞。四生得脱獨覺。
利鈍根。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聲聞三生。獨覺四生。非要利根亦通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見婆沙論百一
定判云。依狹小道。而得解脱。故名時解脱
狹小道者。謂若極速第一生中種善根。第二
生中令成就。第三生中得解脱此文
者。三生得脱聲聞。唯限鈍根四生得脱獨
覺。其義例亦可同。何可利根哉。設雖
亦通利根。多分定可鈍根。若爾。可
鈍根。亦通利根。述要利根。亦通鈍根。甚
以難思如何
答。隨修行時分長短。其根利鈍相分也。如
彼佛最極利根。經三無數大劫修行。麟喩獨
覺極利根經百大劫修行。身子等聲聞極利
根。經六十劫修行等也。准彼思之。三生得
脱聲聞。四生得脱獨覺。修行時分。甚短促故。
多分可鈍根也。婆沙論中。出時解脱者。擧
三生得脱之類。即就甚多分相之也。不
其中自亦有利根之類歟。但於
要鈍根。亦通利根云難者。或一義云。
要利根。亦通鈍根者。三生得脱聲聞。
四生得脱獨覺。定置鈍根之類。如此釋也。
即具文云。佛時長故。其根最利。聲聞三生。
獨覺四生。非要利根。亦通鈍根。若極利
者。要經六十。要經百劫。故婆沙三十一云。
聲聞極利根者。唯經百劫文意云。
佛修行時分長遠故。其根最極利。聲聞有
生得脱之類。獨覺有四生得脱之類。多是鈍
根故。聲聞獨覺異佛。亦通鈍根云也。是則
聲聞獨覺鈍根之證。擧三生四生之類
也。非三生得脱聲聞。四生得脱獨覺云
要利根故。可要鈍根。亦通利根
云疑。更不來也
或一義云。三生得脱聲聞。四生得脱獨覺。倶
利鈍也。其旨如前義。但於光法師。
要利根。亦通鈍根之釋者。三生四生速
疾修行。專順利根相故。利根爲面。云
利根亦通鈍根
問。寶法師依今論意。聲聞乘人。入聖依身。
初起煗等善根義可有耶 答。不
 兩方。若有此義者。見今論文。述
生得脱聲聞相云。謂初生起順解脱分。第二
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解脱
此文者。不此義若依之爾者。
寶法師解釋。會正理論六十一或彼應
極速二生。謂第二生依根本地。起煗等者。
彼於現生。必入聖道解脱故之難云。
根本地煗等者。必於前生已起
。或可第四生者。方能依根本
必於前生已起煗等之義。別作或可第四
生者。方能依根本起之釋。明知。四生已上。
得脱聲聞之中。入聖依身。初起煗等善根
義。可有云事
答。寶法師意。頗依測。學者云此事粗雖
異義。聊任相承旨。暫存一義意者。必
前生。已起煗等者。今論大綱故聲聞乘
人。入聖依身。初起煗等善根之義。不
也。故光法師餘處二十七釋解中。釋求度人
云。彼昔亦曾起順決擇分故。於
聖獲此釋意。聲聞乘人。入聖依
身。初起順決擇分善根之義。不
寶法師意。豈不此理哉。但於或可第
四生者。方能依根本起之釋者。此釋意。聲
聞乘人。入聖依身。初起煗等善根之義。不
之也。文意云。若有三生得脱聲聞。依
本地。起煗等善根之義者。或彼應極速
二生之疑。假可來故。不三生得脱聲聞。
根本地。起煗等善根之義。全不之。四
生已上得脱聲聞之中。依根本地。起煗等善
之類。可有故。應極速二生。得脱之類
云難。更不爲言今此四生已上得脱聲
聞之中。依根本地。起煗等善根之類。必於
前生已起煗等善根
重難云。聲聞乘人。入聖依身。初起煗等善
之義。無之者。自本光法師所定也。故餘
處。彼昔亦曾起順決擇分*善故。於今生
聖獲果之釋。更非諍。今所疑者。寶法師
意。許此義歟云事也。付之料簡或可第四
生者。方能依根本起之釋事。甚以難思。若
三生得脱聲聞。若四聖已上得脱聲聞。入聖
依身。初起煗等善根之義無之。必於前生
已起之者。有何故三生得脱聲聞。依根本
煗等善根之義無之。四生已上得脱
聲聞。依根本地煗等善根之類許之哉。
全無其故尤似自由是一何況。勘寶法師
餘處解釋云。餘一類聲聞等。於七方便。亦
見修惑不生此釋意。聲聞乘中。可
一坐成覺之類若有一坐成覺之類者。何
入聖依身。初起煗等善根之義是二
此等文理之。或可第四生者。方能依
根本起者。三生得脱聲聞。修行時分速疾。根
機未調練。輒難根本地道故。前生依
至地煗等善根之者。今生依根本地。雖
煗等善根。入聖依身。依根本地。初起
等善根之義無之。四生已上。得脱聲聞。修
行時分稍久。根機能調練。無煩起根本地
。故入聖依身。依根本地初起煗等善根
之義可有也爲言。是三如何

問。聲聞乘中。可一坐成覺類 答。可
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見今論
。明極速得脱相云。謂初生起順解脱分
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入聖乃至得
既以三生得脱極速。知。不
坐成覺之類云事 若依之爾者。辰旦人師
解釋中。可此類如何
答。行者根姓分萬差。得脱遲速非一准。聲
聞乘中。何無一坐成覺之類哉。隨勘寶法師
餘處一本解釋云。菩薩麟角。於七方便見修
煩惱。皆得不生。餘一類聲聞等於七方便
亦容見修惑不生。其相不顯故不述也
沙抄一本中。釋部行獨覺善根不定。如聲聞
説之論文云。光法師云。若説聲聞。雖
一座。而無文遮彼一座不得。故
一座得。亦無失也此等定判。聲聞乘
中。可一座成覺之類但於今論文者。
更無相違。聲聞乘中。有一座成覺之類者。
前生已起煗等善根之者。今生重起煗等善
。一座成覺云也。非入聖依身。初起
等善根。一座成覺。説三生得解脱之論文。
何爲疑難
問。論中明順解脱分善根云。聞思成三業
爾者。論主可此義 答。光法師意。不
之。寶法師意。可之歟 付光法師解
思。順解脱分善根。唯聞思所成者。道
理既必然也。論主何不之哉。依之。寶法
師意。以傳説如是之言。屬三生得脱之上
如何
答。今論傳説如是之言。傳説何事云事。暗
以難測也。故光寶兩師。及異釋歟。但見
云。傳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
三業傳説如是之言。屬順解脱分
之下段。文句能連續。言便亦符順也。故光法
師釋傳説如是至順解脱分者。釋第三句
體。毘婆沙師。傳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
思所成。非生得善。以彼劣故。非修所成。唯
欲界故。尤叶論文也。何況。不光法師解
又泰法師釋云。傳聞婆沙師説如是順解
脱分。唯聞思所成。加行起故。非修所成
爾寶法師解釋。還有其疑
問。得作證所應證法。唯限善性 答。不
善性 兩方。若唯限善性者。見品類
足論文云。得作證所應證法。十二界六處攝
知不限善性云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所引婆沙論中云。依得作證。説諸善法皆
作證此文無諍。得作證所應證法。唯
限善性如何
答。見品類足論文云。得作證所應證法云
何。謂一切善法。及依定所證。無覆無記。天
眼天耳此文意云。一切善法。由功用
之。天眼天耳二根。由定力之。故名得作
證所應證法也。故十八界中。眼耳意色聲法
六識十二界攝。十二處中。眼耳意色聲法六
處攝也。但於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者。一切
善法。皆是得作證。所應證法故。從多分
善法也。非遮通無覆無記天眼天耳二

問。論主通外人難云。然道類智必不退者。
持見道所斷斷外人難之云 即由
故。應見道攝 爾者。論主如何破之耶 重
云。光法師釋云。一來果等。亦能任持見斷
亦應見攝之。外人今難。尤有其謂
論主可可之哉。何況。論主自釋道類智
不退故。云持見道所斷斷若如
能破者。外人返難。可若道類智任持見
道所斷無爲故不退者。一來果等。亦任持見
道所斷無爲故。應不退。若救云一來果等。
持見修二道所斷無爲故。通退不退者。
外人亦難。可道類智。唯任持見道所斷
無爲故。應見道攝。一來果等。任持見修二
道所斷無爲故。非見道攝。若爾。一來果
等亦能任持見斷法斷。亦應見攝之能破。
還可外人難勢
答。外人若云道類智任持見道所斷無爲
故。應見道攝者。一來果等。亦能任持見道
所斷無爲故。亦應見道攝。若救云一來果
等。既能任持見修二道所斷無爲。應見修
二道攝云難。遂不遁也。外人意。一來果等。
見道故也。論主自義意。道類智唯任
持見道所斷無爲故不退也。一來果等。亦能
持見修二道所斷無爲故。通退不退也。
今論二十五事相浮僞無定可依。斷
。有失念退。修所斷惑易退起 故有
人即由此故。應見道攝之難。遂不遁。疑
主任持見道所斷斷故之故。能所成立也」
問。光法師意。預流果位。可人天等受
 進云。光法師釋云。不極少亦
一生。可此類 付之。依光法師解
。披婆沙論四十六定判。云然有預流人天
生別。謂天七人六。或人七天六。天六人五。或
人六天五。或天五人四。或人五天四。或天四
人三。或人四天三。或天三人二。或人三天二。
或天二人一。或人二天一此文無諍。預流
果位。無人天等受一生之類之。涅槃
經云。是須陀洹。凡有二種。一者利根。二者
鈍根。鈍根之人。人天七返。是鈍根人。復有
五種。或有返五四三二成實論云。又
法應七有。有須陀洹。今世入涅槃。有
二第三極至第七。是名須陀洹若預流
果位。有等受一生之類者。今此經論之中。
何不此類哉。依之。泰法師引此等經論
畢。或云故知無一生須陀洹。或判
此而推。住果之人但有七生六生

答。見今論文。述極七返有聖者相云。極言
受生最多。非諸預流皆受七返
文意。預流果位。可等受六生乃至一生
之類故光法師引泰法師一段解釋畢云。
今解不然住預流果。有七生。乃至七一
。論文既説極言。爲受生最多。非諸預
流皆受七返。以此故知。不極少亦受
但於婆沙論文者。光法師會云。婆沙不
人一天一各一生者。且據前綺互多
。不各一。以實而言。亦容各受一生
若以説即言無者。彼亦不説天六人六
。應人天各六生等。故知。略而不論。或
影略互顯。有何道理。許天二人一人二天一
等。而不彼各受一生次於涅槃經説。
并成實論文者。光法師釋云。又引涅槃成
以爲證者。非是當部。如何爲證。涅槃經
皆有佛性。成實論説諸種子。此豈同
彼。不次於泰法師解釋者。住
流果一生。乃至一來向中。亦無
。若有一生業不轉。令餘悉
轉者。彼人先斷六品惑。方受一生。若先
六品惑已。此人即是一來人。後受一生
時。即是一來果上受一生。非是向中受
光記引彼
疏釋之言
云事。甚無道理。故光法師破之不
許。末學更不用之
問。部行獨覺。自然得戒類歟 答。非自然得
戒之類 兩方。若自然得戒類者。佛及麟
喩獨覺。殊勝智品現前故。可自然得戒。部行
獨覺。此義難有哉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
極七返有聖者。出無佛世。證阿羅漢
云。法爾自得苾芻形相内不
品功徳者。外寧得苾芻形相
答。見今論餘處文。明十種得戒相。述
自然。謂佛獨覺。自然得戒者。唯限佛及
麟喩獨覺也。故泰法師釋此文云。謂佛獨
覺。本在不淨觀前。起欲界善心。爲因等起
要期發願。願盡智時。自然得別解脱
但於今論。法爾自得苾芻形相之文者。外
苾芻形相。内不戒品功徳也。故光
法師釋此文云。前師意説。逢無佛法。得
羅漢已。必不家。法爾自得苾芻形相。剃
髮染衣。不得戒。十種得戒中。不
羅漢時。而得戒
問。異生位。成就不異生位義可有耶
 答。不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
者。既異生位也。何可就不異生
 若依之爾者。品類足論中。出
法。能知智云。十智知通滅智知而異
生位。既證得擇滅無爲。豈非就不

答。異生位。全不就不異生法。若
就之者。與異生何差異哉。是
以。品類足論中。出不共異生法體云。謂四
通行。四無礙解。四沙門果。無諍願智。邊際
定。大悲滅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雜修
靜慮現觀邊世俗智。淨居天蘊界處。及生
業。是名不共異生法異生既無就此等
功徳。故不就不異生云事。文理實
分明也。但於異生位。證得擇滅無爲云難
者。見品類足論。異生法法。非異生法
法。共異生法。不共異生法之廢立。就有爲
之也。不共異生法體中。取四沙門果
故。四沙門果體。通擇滅無爲。不共異生法能
知智中。取滅智也。非一類擧擇滅非擇滅
等無爲。故異生位。設雖得擇滅無爲。更
就不異生
  寫本云
 正嘉二年戊午九月十五日未時於東大寺
 知足院別所草庵抄之畢自去夏初披見倶
 舍論第二十三卷具書至此秋終記録大小
 新古論義之難答畢問端既滿九十修光陰
 亦及二百日訪明師迴愚推鑚仰之微功頻
 積初草案後清書身心之苦勞幾許後學之
 輩可察其志以此勤泰資春日大明神之法
 樂依此善必結大聖慈氏尊之芳縁矣抑先
 師前權僧正覺遍告生死之別以降今日相
 當四十六日居諸易移雖溺懷舊之涙修學
 難捨&T014145;勵稽古之勤爲是爲非可哀可悲而
 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五十七
夏臘四十五
 


倶舍論第二十四卷抄
  問題
問。聖者斷欲界修所斷一二品惑。未斷
  三品惑前。可死生義
問。斷欲界修所斷六品惑者。可家家聖
  者
問。利根起定聖者。斷欲界修所斷上上品煩
  惱。無間道位。於欲界二生。可非擇滅
 耶
問。不定聲聞中。斷欲界修所斷煩惱。加
  行道位。於三界一切生。得非擇滅類可
有耶
問。一來果聖者。欲界七生中。除二生
  五生。得非擇滅義可有耶
問。光法師意。不三二生前。可家家聖
  者
問。異生位可分離染命終義
問。生無色界聖者。可分離染命終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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