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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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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評家義者。今論中。何不擧此義哉。論中
擧非所存不正義。不載自實義事。有其
例證哉

問。寶法師意。正理論文。論能歸依體。婆沙
論五説中。可同第二師説耶 進云。寶法師
釋云。正理不同婆沙諸師付之。依寶法
師釋。勘兩論所説。正理論云此中能歸語表
爲體。婆沙論三十四第二師。述有説是語業
 若爾。正理論文。既同婆沙論第二師説。寶
法師何釋正理不同婆沙諸師哉。是以。光
法師意。判此倶舍等。當婆沙第二師不正
義。此釋專順兩論所説哉
答。寶法師正理不同婆沙諸師之釋意。正
理論意。不同婆沙論第二證爲言其故正理
三十八云此中能歸語表爲體。自立誓限。
爲自性故。若并眷屬。五蘊爲體。以能歸依
所有言説。由心等起。非離於心。不限語
表。兼取能發心等。爲能歸依體見。婆沙
論第二師。云有説是語業。同今論云語表
爲體。唯以語表。爲能歸依體。不取能發心
等。故寶法師引正理婆沙兩論文畢。任文
相顯。且釋倶舍同第二師。正理不同婆沙
諸師。諸師中。無取語業及心等爲體者也。
但任現文顯。雖一往如此釋。理實而言。正
理論意。不可違婆沙論第二師説。婆沙論
第二師意。唯擧語業。據自性體。正理論文。
兼取心等。出眷屬體故也。出自性體。論眷
屬體。豈可爲別義哉。故寶法師釋。云倶舍
據顯。略不説心等。正理具述。兼明心等。
若謂意別。令有是非。更無是非。大意是同。
據義別也。光法師釋此倶舍等。當婆沙第
二師不正義。亦探其實義云爾也
問。欲界經生聖者。可發癡所生語業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經生聖者。
雖不犯從癡所生付之。欲界經生聖者。
未斷修所斷無明。何不發癡所生語業哉。
何況。欲界經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相例
可同如何
答。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五學處中。唯
立離虚誑語。不立離離間語等餘三云。有
餘復説。若諸聖者。經生不犯立近事戒。聖
者經生必定遠離虚誑語業。非餘語業。所
以者何。餘語有三。謂從貪瞋癡生。經生聖
者。雖不犯從癡所生。癡見品攝故。聖者已
斷。而犯貪瞋所生。是故不立此文意云。
獨頭無明。是見所斷。經生聖者。已斷之故。
不犯從癡所生語業云也。但於欲界經生
聖者。未斷修所斷無明云難者。修所斷無
明。隨他力起。非自力起。故不云修所斷
無明發語業也。重意云。修所斷無明。或與
貪等本惑相應而起。或與忿等隨惑相應而
起。故云貪等乃至忿等所發語業。不云癡
所生語業也。貪瞋二惑。是自力起故。欲界經
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云例難。自被會
通畢
  寫本云
文永十一年甲戌極月二十三日未時於東大
寺尊勝院西面學窓抄之畢去七月二十一
日始此卷抄今日所終其功也暮秋之候參
篭大神宮大般若之轉讀結願卷莚初冬之
比寄宿海印寺千手堂之修造土木果營加
之或登大原山尋紅葉梢拜見來迎勝林兩
院幽閑之古砌或迴叡岳麓主青木里戀慕
曾祖寂超多年栖息之舊跡意催萬感涙潤
雙袖是則老後之遊覽也豈非生前之思出
哉然間暫閣稽古知新鑚仰之志久疲經行
林中斗薮之路仍記録文義之勤稍雖中絶
當卷明思之抄終令結集春日大明神納受
此願彌勒大聖尊知見此誠羊僧一期終焉
之暮施引攝於内院之秋雲龍華三會説法
之曉開慧解於唯心之春風殊別二親九族
早離有爲世之苦域師□□□□無上道之
巨益乃至六趣四生三途八難有頂無間鐵
圍沙界利益等布濟度普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權僧正宗性
 年齡 七十三
夏臘 六十一
 



倶舍論第十五卷抄
  承久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東大寺
中院始之
問。眼根成就聖者。九結中成六結之人。於
十隨眠所繋。可有多少不同耶 答。可有
 兩方。若云有不同者。於三結成就人
者。無此不同。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可有
多少之不同如何
答。可有多少不同也。異離欲人入見道
苦類智未生位。九結中除悉・嫉・慳餘六結
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除嗔九隨眠成就
之類也。預流一來果聖者。九結中除見・取・
疑餘六結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唯成
修斷四惑也。故有多少不同矣
答。於他身見惑得縁縛斷無爲事。可云
斷修惑第九品之位也。其故者。自身修惑
可縁他身見惑故。於自身修惑之盡處。可
得他身見惑縁縛斷無爲也
難云。自身修惑縁他身見惑者。可云見惑。
更不可云修惑。例如重縁惑見所斷。如何」
答。若自身修惑縁自身見惑者。誠可有見
修雜亂之過。他身見惑。是疎遠故。自身修惑
雖縁彼。更不可有見修雜亂之過也
答云。堅於離染地。述不退姓名堅。可限
第六種姓也。其故。披婆沙論之所説。已離
自地染退法異生。於上地造順生業若夫
亘六種姓不退。云不退法亘六種姓退。
云退法者。何於上地可造順生業耶而婆
沙論全文。大旨同今論心。以婆沙思此論。
其義可同也。何況見餘處光法師解釋。致
若異生位第六種姓容有退者之問。引今
此文答此問。解云。但言不退異生於離染
地不造生業。非全第六種姓皆定不退。或
據天中據言不退云云初釋意。於第六種
姓。有退不退之中。就不退者云堅於離染
地也。第六種姓悉定不退。非云堅於離染
地等釋也。第二解心。今此文付天中第六種
姓人論之云也。凡以實論之者。於天中六
種姓悉雖無退。今此問答之起盡釋第六種
姓故。且付天中第六種姓。都無退論之也

答。一義云。上品忍現前之時。可得修未來
下品忍也
難云。若得修者。未來下品忍上得現前。爲
彼未來忍可爲同類因也。光法師何云非
等流歟
答。論等流非等流事。可依彼心品也。更不
云得爲同類因之義也
私云。光法師縁同時得云釋。前會不知同
類因云婆沙十八卷之文。此潤色也。此愚惟
也。有其憚矣
  承久三年倶舍三十講光慶問辨寛其時
下座之談議也
答。於勝道沙門等四種沙門。云不攝凡夫
持戒人。光法師第四釋心者。引以世尊説准
陀當知等之經文。以犯戒沙門。汚道沙門云
事證了更無第五之詞。全非經文犯戒沙
門則是汚道沙門故。更不可有第五相似
沙門。有部スル詞也。今此四種沙門之外。非
云無餘沙門也。故以持戒凡夫。非今此四
種沙門所攝云事。不可有其過。若夫更無
第五之詞經文。今此四種沙門之外。不可
有餘沙門故。今此解意。以更無第五之
詞。釋有部之證言也
答。以預流向聖者。所歸依體云事。論文・光
法師等之解釋分明也。凡立僧寶事。全不
依説法利生之義。本自於聲聞者。趣自調
自度之道。無大慈大悲之心故也。故依理
和合義邊。立僧寶之故。預流向聖者。曾無
出觀之義。雖隔利生之思。立僧寶爲所歸
依體也。理和合僧不可破故。光法師解釋
述此心也。但於菩薩者。濟度利生爲本。説
法教化爲望。而菩薩學位無出觀之義故。
不爲所歸依體也。菩薩聲聞所望是異故。
不可爲相例。次於獨覺者。獨一出世之人。
無理和事和之義。背僧義故。不爲所歸依
體也。但以諸獨覺不能説法之釋心。於獨
覺者。不可爲僧寶故。非所歸依體事。理
在絶言之上。重又述此故也。更不可有其
過耳
答。正理論意。於無漏法捨縁不云。練根捨
云事可有。其故。於退失既攝果退姓退。於
得果何不攝得果練根。以退思得其義
可同之故也
問。論文。異心無心亦恒轉故爾者無心者。
亘二無心定歟 進云。寶法師。無心者滅定
付之。得別解脱戒之人。不遇於縁。有
爲外道之義者。無心之言。何不亘無想定

  乘信得業如此疑之云云
尋云。正理論意。於退失攝果退姓退云事。
何處見歟
答。乘信云。於北州不造不善順生業者。凡
北州人成生欲天決定業故。成天決定業
之後。不可有造天不善順生滿業之義歟。
設於餘三州者。次生可生天。成決定業
之人。不可造不善順生業也。既成天決定
業故。此後都不造不善順生滿業也。於北
州者。次生可生天之義決定故。都不可造
不善順生滿業也。引業自先成之不造之
故。總不造不善順生業也
問。今論・正理等中。出不成過去道共戒。唯
擧初苦法忍事。非無其故。凡於得果練根
初位。尤可有其藍。初得果時。誠雖不成過
去道共戒。還得位可成過去道共戒之故
也。於苦法忍者。既無此藍故。述聖初除
過去。唯簡之也。婆沙論中
答。薩婆多宗意。於順現業。不可有轉義
也。既是定業也。如何轉之。其道理更不可
疑之。但於轉福感壽等釋心者。一義云。
羅漢果聖者。起無貪相應思。修布施行之
後。入邊際定之後。起定了發願。兩前生留
不定業不受彼。乘今生所起無貪相應思
力。感現在命根也。兩前生留不定業。云轉
福異熟業也。實非云福業轉感壽果。壽業
轉感福果也
答。光法師意。於佛果位。可成不染無知也。
其故。光法師意。不染無知許通善。而於善
法捨縁。不擧成佛位故。猶可云成之也。
但於佛果位不可成不染無知云難者。於
佛果位。雖成不染無知聚。不現行故。可
云斷也。是則不成不生二斷中。不生斷也。
故無過歟定範法印
之義也
一義云。設雖不染無知通善。云意於佛果
位。更不可成之也。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
漏不染劣惠爲體之所判。則此意也。但於善
法捨縁不擧佛果位云難者。此別縁力故。
不擧之也。例如善法捨縁不擧入無餘位。
凡如此別縁之事。更不可有其過也頼惠法
印之義
答。頂善根隨轉戒。於破戒可有捨對治也。
婆沙論第七卷一段云問答。未得未至地
人。思惠無間始可有起頂善根之義 亦
爾之言。其旨分明也。若有許此義者。有捨
對治云事。又不可疑之也。但於不擧捨
對治云難者。就善根次第起之類論之故。
不擧捨對治也。更不遮始起頂善根之人
有捨對治事也
答。見非見所等四句不同。限身念住。不可
亘餘二念住也。但於衆事分説者。凡於彼
衆事分者。其誤是多也。更不可依用之矣。
或又正理論等中一師意。意識相應有漏善
心中。有非見之類云云若衆事分當彼師之
義歟
答。於北州造不善三業事有多義。一義云。
就引業論造業故。北州之人云不造不善
順生業也。善業可感欲天果報之故。若夫
造北州業。加行位唯造欲天滿業之類可有
故。於善順生業造之也 一義云。任婆沙
抄解釋。於北州不造不善順現業也。其故。
北州者。四州之中勝處。惡業不増減故。彼
處所造不善業。其性微劣。不感順現之果
報也。感順現果報之業。其力可強*減之
云云 一義云。於北州不造不善順生業
事。六欲天者。殊勝之果報。北倶盧者。惡業微
劣之所故。於北州所造不善業。不可有
感欲天順生果之義也云云
答。今時未滿千年之光法師解釋。可云製
本疏之時也。其故。法蜜部心。正法滅時。云
捨戒之義破了。引下論二説了。若依前説。
今時未滿千年等者。法蜜部心。與此文引
合如ナラハ之。法蜜部正法滅時捨戒者。今時説
戒羯磨未止思故。未滿千年云文心也。今
此文正非破法蜜部之執。只總顯正法住
時也。以實論之時。今時可過千年也。故
寶師破今時未滿之釋也。若依後説。教法
住時過千年説故。又依此説。作容過千
年等之釋也。第二十九卷寶師釋中。以有
釋證法等之後釋爲正判。相叶當所破光法
師之釋也。故兩卷引合。能能可令得心之

答。□生聖者不發癡所生色業者。癡是見
所斷。聖者斷之故也。但於修所斷癡可色
業云難者。凡修所斷癡者。隨他起非自力
起故。修所斷癡不云發色業也。則或從貪
嗔慢而起。或從忿等而起故。云貪嗔慢乃
至忿等所發色業。不云癡所生色業也耳」
答。苦法忍相應思爲非業爲因法事。凡披
品類足論之一段。廣出業法之時。雖擧身
語業及思。正就業論諸門分別事。唯以思
爲業也。故苦忍相應思。以思無爲因之義。
故出非業爲因法也。則彼論中。以身語業。
云隨業轉法。其潤色也耳
答。於無色界有非心爲因法云事。品類足
論所説分明也。於非心爲因法。云三界遍
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之故也。則出其體者。
等流同分。并彼界法上非得是也。倶舍論中。
於無覆無記同類因有四説之中。以第四
説。光法師爲正判。而於不相應中除四相
之外。以心不爲因故彼等非心爲因體
云事。更不可疑之。答。薩婆多宗意。犯重人
現身不入聖得果云事。光法師之今解釋分
明也。其故犯重必可爲地獄定業故。不入
聖得果也。於四極重感墮罪中之論文。則此
意也。但於斷善邪見者。是意業故。若發露
懺悔續善者。乃至可證羅漢果也。婆沙三
十五卷中。此旨分明也
答。有餘師説。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之
文。則可云下譬喩者之義也。其故光法師。
以今此義。有餘經部師説セリ。而云譬喩者。
豈非經部之義耶。依之正理論中。但置
譬喩者之詞。婆沙論中。以餘生亦得熟之
義。云譬喩者。以八業家之義。説復有餘師
説。其則兩師其義同之故也
答。有漏道證一來果人。於胎中過去道共無
表成不成事。可有二義歟。其故。婆沙等論
中。有漏道證不還果人。於無漏勝果道。有
起不起之二説。寶法師雖有正否。論文并光
法師等。更無正否之故。以彼例之。有成不
成二義所成申也
答。得近事近住。勤策三戒之時。可云不
得不雜穢業道也。其故。凡於今此三戒者。
本自製身三語。得今此戒之時。何可得
不制不雜穢業道耶。但於虚誑語業道之
時。必兼雜穢語云難者。成虚誑語之時。正
不成虚誑語體語表極微。雖爲雜穢語所
攝。虚誑語體即不云雜穢語。凡光法師等
意。破念法師即雜穢語之義。虚誑語雜穢語。
其體各別之故。得近事等戒之時。不可得
不雜穢業道也
答。離欲染第九無間道位。自相續九品煩惱。
相望不可有縁縛斷之義也。其故。於品之
無間道位。斷同部同品縛用之故。得自性
斷無爲。不可得縁縛斷也。自相續中等之
論文。則此心也。但於自相續煩惱互縁之云
難者。設雖有同部異品縛用。既斷同部同
品強縛故自性斷。非縁縛斷也。凡立五品
之不同。論能縛之強弱事。光法師解釋。誠
以委細也。事是廣博難成者歟
答。於北州不造不善順生義云事。一兩義。
次上注之。但於諸處造四種等之文者。想
於五趣論造業之時。於地獄想不造善
順現業故。別遮之也。於北州者。誠雖不
造不善順生業。想於人趣者。具造善不善
四業故。不遮之也。於人趣想不造不善
順生業者。誠以例難可然。彼地獄全也。是
人趣少分也。更不可爲相例。若於一趣委
論之時。如婆沙論。可云不造不善順生
業也
答。受苾芻戒之人。除雜穢語。犯餘三語
之時。兼可犯不雜穢業道也。餘處論中。於
處雜語業。必兼雜穢語云故也
問。聖者以世俗道斷欲界修所斷下下品
惑之時。於見所斷下下品法。不得無漏離
繋得凡聖者以世俗道。斷欲界修所斷
下下品惑位者。即不還果證得之時也。尤於
見所斷法。可得無漏離繋得歟
答。成就近事勤策苾芻三戒之人。犯身三
語一戒之時。倶可云犯三戒也
問。有論藏中付明退捨相。且退法種姓聖者
非起或退。有捨道共戒之義凡退法種
姓聖者非起或退。難捨道共戒耶。是以退
法種姓聖者非起或退。更無捨道共戒之
義耶婆沙百六
十九也
  維摩會講問可疑之也
答。意識相應邪見倶生法。無惡行不善根倶
句也。其故。惡行非不善根者。邪見及不善
思也。不善根惡行者。癡是也。故不可有倶
句。但於五識例難者。貪不善根。嗔不善根。
可爲倶句故。非相例矣。於邪見者。唯在
意地故。於意識相應煩惱倶生法中。無第
三句也。婆沙百十二委細也。可見之矣
  三惡行者。身惡行身三語惡行語四意惡行
貪欲。嗔
恚。邪見
三不善根者。貪也欲界
五部
嗔也欲界
五部
癡也
欲界
五部
有論藏意。分離色界染人。不證聖果
判。凡披一論前後之文。案四果證得之相。分
離色界染人。尤可證之耶。是以分離色染
人。可證聖果相例可同。如何。正理論
  維摩會講問可疑之也
問。論中付明斷善捨相。且寶法師意。中有
位受斷善異熟果者。至生有時。可云有
續善之義耶 答 兩方。若云有續善之義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於中有位。受彼異熟果者。忽
至生有時。難有續善之義耶。若依之爾
者。寶法師餘處解釋中。可有此義如何
問。或論藏意。羅漢善眼識。初現起時。成一
恒住可云耶。付之。既眼識初現起位也。如
何可成一恒住耶
問。欲界所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世俗智。可
云縁色界耶。進云。不縁付之。色界所
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俗智。縁無色界耶。如

答。於同分者。三界互可現前也。其故。見餘
處論文。於不相應行。不立等無間縁之故
シテ。不相應行○三界及不繋。可倶現前故
云云光法師釋此文。同分亦有多體。於三界
中。可倶現前云云解釋無論可有此義
出其體者。先依身欲界起色界心品之時。
彼心上同分。此色界繋也。起無色界心之
時。彼心上同分。又無色界繋也。依身色界之
人。准此可知也
尋云。今此同分者。何同分耶 答。彼心品之
上能同法同分也
難云。於非得并非擇滅得者。隨依身判姓
類云同分。何不然耶 答
答。修練根之時。以近分地爲無間道。以
根本地爲解脱道之義可有也。但於婆沙
論中不擧之云難者。一義云。既擧用樂遲
通行及苦速通行作所作事故。相從不擧
用苦遲通行及樂速通行。作所作事之類
也。凡見一段婆沙論之文。擧苦遲樂遲。不
擧樂遲苦遲。擧苦速樂速。不擧樂速苦
速。是則其潤色也耳
私云。用二有五類。初類苦遲樂遲。第二苦遲
苦速。第三樂遲苦速。第四樂遲樂速。第五苦
速樂速也 婆沙九十三也一義云。修練根之
時。以近分地爲無
間道。以根本地爲解脱道之義。不可有也。其故。
起根本地事難故。以近分地爲無漏道之後。以根
本地不爲解脱道也。起近分地事易故。以根本
地爲無漏道之後。以近分地。又爲解脱道也云云」
問。論中付明退捨相。且不動種姓羅漢果聖
者。可云退所得功徳耶 兩方。若云退者。
凡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悉斷鈍性之無知。
既得不動之稱。豈於所得之功徳。可有退
失之義耶。是以光法師今解釋中。引正理論
説。若不動法無學倶無述。無退失之義定。
若依之爾者。披正理論餘處所説餘處正理論
中。破世親
論主非練根得亦
無退理之文
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退所
得功徳如何以知。衆賢論師
意。不動種姓
問。付明異熟果相。且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位。可云受斷善異熟果耶 兩方。若不受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設雖縁力斷善人也。何於中有
位。不受彼異熟果耶。是以因力斷善人者。
於中有位。受斷善異熟果相例可同。若
依之爾者。婆沙論中。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位。不云受斷善異熟果耶。如何
答。今此二類之外。更不可有處中無表也。
其故。今論所説分明也。但於正理論之文
者。處中善不善。其性是廣故。於有無表
處中善不善者。雖爲善惡戒種類所攝也。
於無無表處中善不善。并無記者。云非善
戒惡戒之所攝也云爾。非云有處中無表
非善惡戒所攝之類歟云云
  此義不可用也別紙委細注之 此義有
難歟
問。付明定道二戒退捨相。且非起或退非
種姓退。可有捨道共戒。不捨定共戒之
義耶 兩方。若云有此義者。退捨之種類
雖廣。更不可過今此之二類耶。若依之爾
者。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可有此義如何同有
論藏
答。於處中無表不可有離染捨之義也。論
疏中不擧之故。但於善憂根。既爲處中能
發。能發既離染捨也所發無表可同云難者。
所發無表稍劣故。離染之前可捨之也。例
如生得善所發處中無表。能發後捨。所發加
行位捨之也
答。卒爾命終事。珍海云
抄第六末論十八云。論問頗有順法受者。此下
第二頗設問答。初師爲正。第二師是妙音。
不正義。此宗不許一期生中。造現受業。而
彼果在未來故。准下知是妙音義也
答。空無邊處近分加行心。不縁下地法上擇
滅云事。婆沙論九十二卷前後之文分明也。
識身論中。色界心縁下地法。唯擧麁等三
行。以知。空處近分心縁下地事。可限麁等
行相也。若限麁等行相者。不縁下地擇滅
事。其理顯然也。但於空處近分心通四念
住云難者。斷惑加行道等位所起麁等三行
相可別縁下地色等歟。次於非擇滅例難
者。婆沙論中。空處近分心。於下地類智品
道。上非擇滅。有縁不縁之二説。一處釋中。
以縁云義。不正義述。故不可有相違歟」
答。色界繋無覆無記心。以已斷未斷爲因
之義。不可有也。其故。已斷無覆無記心。以
已斷爲因。未斷無覆無記心。以未斷爲因
之故也。無色界無覆無記心。其義可同也。
但於色界繋有覆無記心例難者。聖者所起
上二界修所斷惑。已斷見所斷惑爲因。并未
斷修惑可爲因故。可有已斷未斷爲因之
義也。次於欲界繋無覆無記心者。預流果
一來果人所起見所斷惑所感欲界無覆無
記異熟心心所法。以已斷見斷惑爲異熟
因。以未斷當地無覆無記心可爲同類因
也。上界煩惱無感異熟果之義故。無相例
可答申也
答。非果法者。虚空非擇滅故。唯可云世俗
智知也。無果法者。亘三無爲故。除苦集道
他心四智。可云六智知也。故可有一智六
智之不同也
答。一刹那定道戒者。可有多具七支也。其
旨第二十二卷神泰法師之解釋歟。但於
唯從一具四大種生等之文者。一七支各一
具四大種所造云故。更不可有相違。有多
具七支者。隨又可有多具能造大種也。次
於倶有因難者。多具七支。并多具大種。同
一果故。爲倶有因。更無其過。一具七支爲
一具大種。各爲倶有因。總論之時。尤可爲
倶有因也
答。以聲界云心倶生法。不云心倶滅法云
事。一義云。判聲隨欲生故。非異熟聲隨心
起。云心倶生法。聲間斷法。非如色根等乃
至命終不相離之故。於聲者。雖有心倶滅
之位有間斷之義。不云心倶滅法也委旨
如第
十九卷隨見抄也。
此義無謂歟
答。於發表通果心者。不可云唯縁現在
也。其旨光法師第十卷疏重案道理。於發
表通果心。必可有因等起心故。因等起心
品現起之時。可縁未來所發表也。但於他
心例難者。他心不可有因等起心品之故。
非相例難也。初他心一化者。初全一心各一
化云文心也。
答。四靜慮者。靜慮之稱唯限善故。可隨増
遍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也。於無色者無色之
稱廣亘三性故可隨増一切隨眠隨増也」
答。依第二靜慮證不還果之人。證第四果
之時。必可捨喜根相應不還果所攝。無漏隨
轉戒也。依第四靜慮捨之根事不同也。但
於第三禪例難者。依第三禪證不還果之
後。依未至地修練根了。則依此地證羅
漢果之時。不可捨樂根相應無漏隨轉戒
也。本自不成利根所攝不還果體之故也。
若諸不還依下練根不得果之心也
尋云。依未至地修練根之後。何不起勝果
道耶
答。彼非不還果道非疑也
答。集智相應非無願三摩地相應法者。唯
可限無願三摩地一種也。其故可知。但於
無願三摩地相應。非集智相應者。道下四行
相。苦下苦無常二行相。并集法類忍位也。故
不可限一種。次於苦智相應非空解脱門
相應者。苦下苦無常二行相。故不限一種
無過也
答。法處中不可有受相應非隨心轉之句
也。心王者非法處攝故。隨心轉非受相應
者。受心所并心王上得・四相等也。倶句餘除
受餘心所也。但於例難者。法處中隨尋轉
非伺相應者伺也。伺相應非隨尋轉者尋
也。倶句者。同時心心所也。故無過也
尋云。無色界等流同分并非得。何以異熟心
心所法。不爲同類因耶 答。婆沙論中。非
三性根爲因。又非無因之根出。擧命等八
根。如解釋者。命等八根以異熟無記心心
所不爲同類因。以之例之。無色界等流
同分并非得。以異熟無記心心所不爲同
類因歟。可思也
答。今此一段。以無間道名證也。故超越證
不還果。見道類忍現前位。唯可修無願解脱
門也。見道不修異類故。證一來果之時。
准之可思也。羅漢果證得之位。所修是廣之
非相例矣
答。以等無間縁果望彼縁之時。可有爲
異熟果之義也。如彼無想異熟者。以善入
心望無記出心之時。可有爲異熟果之
義也。又等無間所起心品故。望入心之時。
出心又可爲私無間縁之故也。光五可見
之也
答。一念眼識流至三世之時。現在未來相
對。於所縁不可有不同也。凡判五下生
自世。五識可生ナルハ未來。唯縁未來。現在唯縁
現在之故也。但於識身文者。彼衆同分現
在。非刹那現在之故。於現在所縁擧
答。云動業取果用起不起事。一義云。於五
趣倶可起取果用也。既是動業之故。於五
趣倶可起之也。但隨其縁起與果用事可
限一處也云云
  別解脱能發心所發戒捨縁不同事婆沙百
九十六
道類智次念果道云事婆沙十八
在之
問。論疏中付説異熟果相。且尊者妙音意。
聖果證得之後。無想定所成果報。現起之義。
可云有耶 兩方。若云有此義者。凡正理
論一師。無想定通不定業云義意者。是同
妙音義。而彼論一師意。述トモ無想定通不定
業。不云聖果證得之後彼果現起。以知。妙
音意不許此義云事。若依之爾者。妙音意
許無想定通不定業者。設雖聖果證得之
後也。何無彼果現起之義耶。旁難思。如何」
問。付判諸業相。且斷善邪見。必可云爲牽
引業耶 兩方。若云不必牽引業者。凡斷
善邪見者。忽斷九品之善根。久感一劫之異
熟。既猛利業也。尤可限牽引業耶。若依之
爾者。尋斷之縁。廣亘因力縁力。忽感果之
力。可通引業滿業也。如何
答。羅漢向聖者。成極外十三等至判。不擧
依身空無邊處未離空無邊處人事。凡今
此一段之廢立。非論暫時也。得果位有此
義。廣取諸論之故無相違
答。於順解脱分善根隨心轉戒有無。可有
二義也 一義云。於命善根不可有隨轉
戒也。其故。頌文結聞思成三業。長行述傳
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三業爲
體。光法師釋此文。毘婆沙師傳説如是。順
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非生得善。以彼劣故。
非修所成。唯欲界故云云准此等之解釋。不
可有隨心轉戒也。但於定地所攝不淨觀
者。是可云順決擇分善根也。故不可有相
違耳 一義云。定地所攝不淨觀。并持息念
等。可云順解脱分善根也。順解脱分善根
廣故。可有隨心轉戒之類也。但於聞思成
三業等之文者。彼暫據初殖順解脱分論
之故。不可有相違矣。是則先徳禪那院義
也。尤可依用之矣
動業取果用料簡之。天等可熟業。於人趣
感果之時。於天起取果用。雖然由別縁
力。於人趣可起與果用也。付取果用云&MT01302;
天業。由別縁感人果也。業望果之時。同
是一果故。於一果可起取果・與果用。不可
來無取果・與果之過也。是果於天趣雖
可受之。別縁力於人趣受之。則被云人
果也。故不可來五趣雜亂之過耶。於一
果倶雖取果・與果用。依縁力轉之。於人
趣受之也。故望果之時。倶可有取果與
果之用也。又此業是報定・時不定業也。凡時
報倶不定業。都云不感果也。若有感果之
義者。不可云報定之故也。又是異處熟業
也。於羅漢寄受業者。是又報定・時不定業
也。但羅漢依勝定薫修力事。凡三有輪轉之
間。自然或天業於人趣受之。或人業於天
趣受之也。故不依勝定薫修力也。於羅
漢者。盡煩惱都不可受地獄生故。彼地
業報定・時不定業。依勝定力。彼地獄果
人趣受之也。於動業者。流轉之間。自然受
之故。不可爲相例。凡動業者。於天起取
果用。之時。望天果起之。依別縁力。於人
趣受之時。則被云人果也。是則別縁力也。
寄受業乍被云地獄業。於人趣受之故。
彼此又各別也。果其體雖一。依別縁力。或
云天果。或云人果。其果體一故。於一果
可起取果與果之用也
苾芻及尼戒體事。光法師初釋心。不論遮戒
互得不得。只先望七支。成戒體一義也。次
二釋以下。論遮戒得不得之義也。凡光法師
解釋。常習先總釋之。下別委釋之也。第二
釋心。互得遮戒云。第三釋心。互云不得
之也。三釋其意。如此云云
自然得戒。限佛麟喩獨覺云事。律中有之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七種得戒在之。十誦律
十種得戒在之云云五十八
答。道類智唯加行得者。凡稱道類智名事。
次第相生第十六心是也。故唯加行得。非餘
縁得。於預流果例難者。道類智預流果。其
體雖同。其名有異也。其故道類智第二念等
現起之後。若在斷惑道。若在非對治道。云
預流果。不與道類智名也。正得道類智稱
事。第十六心之位也。第二念以去雖成就
之。成就之時。云預流果。不云道類智也。故
自上果退又種姓退云退住預流果。不可
云退住道類智也。第十六心次念得果道
名。又道類智名也。依名有此不同。論體無
其差異也已上乘
信義也
答。具縛異生得未至地。彼命終位。可捨未
至地功徳也。但於命終捨法。唯出煗等四
善根者。彼決定故出之。未至地功徳者。若
生初禪不捨之。若當地還生時捨之。其義
不定故。不云命終捨法也。然而實論其捨
時之時。則可云命終位也已上乘信義也 私
云。爾者。可云何
捨耶。或義云。可云自地捨也。彼既未至地善
心也。自欲界生欲界故。可云自地捨也
答。異離欲異生。於離染地。可造順後業
也。但於三分別段之文者。離染之後。入聖
得果。都不還生之類云。故無過也。元瑜之
釋此旨見云云
  承久三年十二月之比隨聞抄之了
右筆華嚴宗末學大法師宗性春秋二十
夏臈八廻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此卷闕)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問題
問。今論前師云十惡業道互爲加行後起。
  後師云互不爲加行後起。正理論前師
云互不爲加行後起。後師云互爲加行
後起云云
取意
爾者。光法師兩論二師正不如
何判之耶
問。殺生等自作六業道根本成時。必具表業
  可云耶
問。今論意。遣使殺等根本成時。必可具表
  業可云耶
問。論文云。七善業道。若從受生。必皆具二。
  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依表故爾者。攝
自然見道二種得戒可云耶
問。七善業道受生無表。不以大種爲所依
  可云耶
問。靜慮無漏二種律儀。依表業生可云耶
問。定生無表。非大種所造可云耶
問。有漏業道加行位。必發無表可云耶
問。不善業道根本後起。從三不善根生可
  云哉
問。頌文云。殺麁語嗔恚究竟皆由嗔。盜邪行
  及貪。皆由貪究竟邪見癡究竟。許所餘
由三爾者。光法師意。初刹那等起論
業道究竟可云耶
問。殺生業道依貪究竟義可有耶
問。盜業道由嗔究竟義可有耶
問。光法師意。以擇滅爲名色體可云耶
問。光法師意。麁惡語表業必依名等起可
  云耶
問。殺生等加行究竟時。必成彼根本業道可
  云耶
問。所殺人住死有時。能殺人成業道可云
  耶
問。頌文云。殺生由故思。他想一誤殺
  者。寶法師如何釋耶
問。盜業道者。爲必於現人成之。爲當於過
  去人成之義可有耶
問。婆沙評家意。盜現在率都物者。於何處
  結罪耶
問。論中述虚誑語業道解義縁云。善言義
  者無迷亂縁。耳識已生名爲能解
法師述此文作之耳識能解意識能解二
釋。爾者。以何釋爲正判耶
問。仙人意憤成殺業時。有表業可云耶
問。頌文云。染心壞他語説名離間語
  者。寶法師具幾縁判耶
問。頌文云。諸染雜穢語。餘説異三染
  者。初師意雜穢語表業者。虚誑語等表業。
其體同可云耶
問。今論意。雜穢語業道。具解義縁可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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