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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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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評家義者。今論中。何不此義哉。論中
所存不正義。不自實義事。有
例證

問。寶法師意。正理論文。論能歸依體。婆沙
論五説中。可第二師説 進云。寶法師
釋云。正理不婆沙諸師之。依寶法
師釋。勘兩論所説。正理論云此中能歸語表
體。婆沙論三十四第二師。述有説是語業
 若爾。正理論文。既同婆沙論第二師説。寶
法師何釋正理不婆沙諸師哉。是以。光
法師意。判此倶舍等。當婆沙第二師不正
。此釋專順兩論所説
答。寶法師正理不婆沙諸師之釋意。正
理論意。不婆沙論第二證爲言其故正理
三十八此中能歸語表爲體。自立誓限
自性故。若并眷屬。五蘊爲體。以能歸依
所有言説。由心等起。非於心。不
。兼取能發心等。爲能歸依體見。婆沙
論第二師。云有説是語業。同今論云語表
體。唯以語表。爲能歸依體。不能發心
。故寶法師引正理婆沙兩論文畢。任
相顯。且釋倶舍同第二師。正理不婆沙
諸師。諸師中。無語業及心等體者也。
但任現文顯。雖一往如此釋。理實而言。正
理論意。不婆沙論第二師説。婆沙論
第二師意。唯擧語業。據自性體。正理論文。
兼取心等。出眷屬體故也。出自性體。論
屬體。豈可別義哉。故寶法師釋。云倶舍
顯。略不心等。正理具述。兼明心等
若謂意別。令是非。更無是非。大意是同。
義別也。光法師釋此倶舍等。當婆沙第
二師不正義。亦探其實義爾也
問。欲界經生聖者。可癡所生語業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經生聖者。
癡所之。欲界經生聖者。
修所斷無明。何不癡所生語業哉。
何況。欲界經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相例
同如何
答。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五學處中。唯
離虚誑語。不離離間語等餘三云。有
餘復説。若諸聖者。經生不犯立近事戒。聖
者經生必定遠離虚誑語業。非餘語業。所
以者何。餘語有三。謂從貪瞋癡生。經生聖
者。雖癡所生。癡見品攝故。聖者已
斷。而犯貪瞋所生。是故不此文意云。
獨頭無明。是見所斷。經生聖者。已斷之故。
癡所生語業云也。但於欲界經生
聖者。未修所斷無明云難者。修所斷無
明。隨他力起。非自力起。故不修所斷
無明發語業也。重意云。修所斷無明。或與
貪等本惑相應而起。或與忿等隨惑相應而
起。故云貪等乃至忿等所發語業。不
所生語業也。貪瞋二惑。是自力起故。欲界經
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云例難。自被

  寫本云
文永十一年甲戌極月二十三日未時於東大
寺尊勝院西面學窓抄之畢去七月二十一
日始此卷抄今日所終其功也暮秋之候參
篭大神宮大般若之轉讀結願卷莚初冬之
比寄宿海印寺千手堂之修造土木果營加
之或登大原山尋紅葉梢拜見來迎勝林兩
院幽閑之古砌或迴叡岳麓主青木里戀慕
曾祖寂超多年栖息之舊跡意催萬感涙潤
雙袖是則老後之遊覽也豈非生前之思出
哉然間暫閣稽古知新鑚仰之志久疲經行
林中斗薮之路仍記録文義之勤稍雖中絶
當卷明思之抄終令結集春日大明神納受
此願彌勒大聖尊知見此誠羊僧一期終焉
之暮施引攝於内院之秋雲龍華三會説法
之曉開慧解於唯心之春風殊別二親九族
早離有爲世之苦域師□□□□無上道之
巨益乃至六趣四生三途八難有頂無間鐵
圍沙界利益等布濟度普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權僧正宗性
 年齡 七十三
夏臘 六十一
 



倶舍論第十五卷抄
  承久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東大寺
中院
問。眼根成就聖者。九結中成六結之人。於
十隨眠所繋。可多少不同 答。可
 兩方。若云不同者。於三結成就人
者。無此不同。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可
多少之不同如何
答。可多少不同也。異離欲人入見道
苦類智未生位。九結中除悉・嫉・慳餘六結
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除嗔九隨眠成就
之類也。預流一來果聖者。九結中除見・取・
餘六結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唯成
修斷四惑也。故有多少不同
答。於他身見惑縁縛斷無爲事。可
修惑第九品之位也。其故者。自身修惑
他身見惑故。於自身修惑之盡處。可
他身見惑縁縛斷無爲
難云。自身修惑縁他身見惑者。可見惑
更不修惑。例如重縁惑見所斷。如何」
答。若自身修惑縁自身見惑者。誠可
修雜亂之過。他身見惑。是疎遠故。自身修惑
彼。更不見修雜亂之過
答云。堅於離染地。述不退姓名堅。可
第六種姓也。其故。披婆沙論之所説。已離
自地染退法異生。於上地造順生業若夫
六種姓退。云不退法六種姓退。
退法者。何於上地順生業耶而婆
沙論全文。大旨同今論心。以婆沙此論
其義可同也。何況見餘處光法師解釋。致
若異生位第六種姓容退者之問。引
此文此問。解云。但言不退異生於離染
生業。非全第六種姓皆定不退。或
天中據言不退云云初釋意。於第六種
。有退不退之中。就不退者堅於離染
也。第六種姓悉定不退。非堅於離染
等釋也。第二解心。今此文付天中第六種
姓人之云也。凡以實論之者。於天中
種姓悉雖無退。今此問答之起盡釋第六種
故。且付天中第六種姓。都無退論之也

答。一義云。上品忍現前之時。可未來
下品忍
難云。若得修者。未來下品忍上得現前。爲
彼未來忍同類因也。光法師何云
等流
答。論等流非等流事。可彼心品也。更不
得爲同類因之義
私云。光法師縁同時得云釋。前會
類因云婆沙十八卷之文。此潤色也。此愚惟
也。有其憚
  承久三年倶舍三十講光慶問辨寛其時
下座之談議也
答。於勝道沙門等四種沙門。云凡夫
持戒人。光法師第四釋心者。引以世尊説准
陀當知等之經文。以犯戒沙門。汚道沙門云
事證了更無第五之詞。全非經文犯戒沙
門則是汚道沙門故。更不第五相似
沙門。有部スル詞也。今此四種沙門之外。非
餘沙門也。故以持戒凡夫。非今此四
種沙門所攝云事。不其過。若夫更無
第五之詞經文。今此四種沙門之外。不
餘沙門故。今此解意。以更無第五之
。釋有部之證言
答。以預流向聖者。所歸依體云事。論文・光
法師等之解釋分明也。凡立僧寶事。全不
説法利生之義。本自於聲聞者。趣自調
自度之道。無大慈大悲之心故也。故依
和合義邊。立僧寶之故。預流向聖者。曾無
出觀之義。雖利生之思。立僧寶所歸
依體也。理和合僧不破故。光法師解釋
此心也。但於菩薩者。濟度利生爲本。説
法教化爲望。而菩薩學位無出觀之義故。
所歸依體也。菩薩聲聞所望是異故。
相例。次於獨覺者。獨一出世之人。
理和事和之義。背僧義故。不所歸依
也。但以諸獨覺不説法之釋心。於
者。不僧寶故。非所歸依體事。理
在絶言之上。重又述此故也。更不可

答。正理論意。於無漏法捨縁不云。練根捨
云事可有。其故。於退失既攝果退姓退。於
得果何不得果練根。以退思得其義
之故也
問。論文。異心無心亦恒轉故爾者無心者。
二無心定 進云。寶法師。無心者滅定
之。得別解脱戒之人。不於縁。有
外道之義者。無心之言。何不無想定

  乘信得業如此疑云云
尋云。正理論意。於退失果退姓退云事。
何處見歟
答。乘信云。於北州不善順生業者。凡
北州人成欲天決定業故。成天決定業
之後。不天不善順生滿業之義歟。
餘三州者。次生可天。成決定業
之人。不不善順生業也。既成天決定
故。此後都不不善順生滿業也。於
者。次生可天之義決定故。都不
不善順生滿業也。引業自先成之不
故。總不不善順生業
問。今論・正理等中。出過去道共戒。唯
初苦法忍事。非其故。凡於得果練根
初位。尤可其藍。初得果時。誠雖
去道共戒。還得位可過去道共戒之故
也。於苦法忍者。既無此藍故。述聖初除
過去。唯簡之也。婆沙論中
答。薩婆多宗意。於順現業。不轉義
也。既是定業也。如何轉之。其道理更不
之。但於福感壽等釋心者。一義云。
羅漢果聖者。起無貪相應思。修布施行
後。入邊際定之後。起定了發願。兩前生留
不定業彼。乘今生所起無貪相應思
。感現在命根也。兩前生留不定業。云
福異熟業也。實非福業轉感壽果。壽業
轉感福果
答。光法師意。於佛果位。可不染無知也。
其故。光法師意。不染無知許善。而於
法捨縁。不成佛位故。猶可之也。
但於佛果位不不染無知云難者。於
佛果位。雖不染無知聚。不現行故。可
斷也。是則不成不生二斷中。不生斷也。
故無過歟定範法印
之義也
一義云。設雖不染無知通善。云意於佛果
。更不之也。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
漏不染劣惠爲體之所判。則此意也。但於
法捨縁不佛果位云難者。此別縁力故。
之也。例如善法捨縁不入無餘位
凡如此別縁之事。更不其過頼惠法
印之義
答。頂善根隨轉戒。於破戒捨對治也。
婆沙論第七卷一段云問答。未未至地
人。思惠無間始可頂善根之義 亦
爾之言。其旨分明也。若有此義者。有
對治云事。又不之也。但於
對治云難者。就善根次第起之類之故。
捨對治也。更不始起頂善根之人
捨對治
答。見非見所等四句不同。限身念住。不
餘二念住也。但於衆事分説者。凡於
衆事分者。其誤是多也。更不用之矣。
或又正理論等中一師意。意識相應有漏善
心中。有非見之類云云若衆事分當彼師之

答。於北州不善三業事有多義。一義云。
引業造業故。北州之人云不善
順生業也。善業可欲天果報之故。若夫
北州業。加行位唯造欲天滿業之類可
故。於善順生業之也 一義云。任婆沙
抄解釋。於北州不善順現業也。其故。
北州者。四州之中勝處。惡業不故。彼
處所造不善業。其性微劣。不順現之果
也。感順現果報之業。其力可強*減
云云 一義云。於北州不善順生業
事。六欲天者。殊勝之果報。北倶盧者。惡業微
劣之所故。於北州造不善業。不
欲天順生果之義云云
答。今時未滿千年之光法師解釋。可
本疏之時也。其故。法蜜部心。正法滅時。云
捨戒之義破了。引下論二説了。若依前説
今時未滿千年等者。法蜜部心。與此文
合如ナラハ之。法蜜部正法滅時捨戒者。今時説
戒羯磨未思故。未滿千年云文心也。今
此文正非法蜜部之執。只總顯正法住
也。以實論之時。今時可千年也。故
寶師破今時未滿之釋也。若依後説。教法
住時過千年説故。又依此説。作
等之釋也。第二十九卷寶師釋中。以
釋證法等之後釋正判。相叶當所破光法
師之釋也。故兩卷引合。能能可心之

答。□生聖者不癡所生色業者。癡是見
所斷。聖者斷之故也。但於修所斷癡
云難者。凡修所斷癡者。隨他起非自力
故。修所斷癡不色業也。則或從
嗔慢而起。或從忿等而起故。云貪嗔慢乃
至忿等所發色業。不癡所生色業也耳」
答。苦法忍相應思爲非業爲因法事。凡披
品類足論之一段。廣出業法之時。雖
語業及思。正就業論諸門分別事。唯以
業也。故苦忍相應思。以思無因之義
故出非業爲因法也。則彼論中。以身語業
隨業轉法。其潤色也耳
答。於無色界非心因法云事。品類足
論所説分明也。於非心爲因法。云三界遍
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之故也。則出其體者。
等流同分。并彼界法上非得是也。倶舍論中。
無覆無記同類因有四説之中。以第四
。光法師爲正判。而於不相應中四相
之外。以心不故彼等非心爲因體
云事。更不之。答。薩婆多宗意。犯重人
現身不入聖得果云事。光法師之今解釋分
明也。其故犯重必可地獄定業故。不
聖得果也。於四極重感墮罪中之論文。則此
意也。但於斷善邪見者。是意業故。若發露
懺悔續善者。乃至可羅漢果也。婆沙三
十五卷中。此旨分明也
答。有餘師説。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之
文。則可下譬喩者之義也。其故光法師。
今此義。有餘經部師説セリ。而云譬喩者。
豈非經部之義耶。依之正理論中。但置
譬喩者之詞。婆沙論中。以餘生亦得熟之
。云譬喩者。以八業家之義。説復有餘師
。其則兩師其義同之故也
答。有漏道證一來果人。於胎中過去道共無
表成不成事。可二義歟。其故。婆沙等論
中。有漏道證不還果人。於無漏勝果道。有
起不起之二説。寶法師雖正否。論文并光
法師等。更無正否之故。以彼例之。有成不
成二義申也
答。得近事近住。勤策三戒之時。可
不雜穢業道也。其故。凡於今此三戒者。
本自製身三。得今此戒之時。何可
不雜穢業道耶。但於虚誑語業道之
時。必兼雜穢語云難者。成虚誑語之時。正
虚誑語體語表極微。雖雜穢語所
。虚誑語體即不雜穢語。凡光法師等
意。破念法師即雜穢語之義。虚誑語雜穢語。
其體各別之故。得近事等戒之時。不
不雜穢業道
答。離欲染第九無間道位。自相續九品煩惱。
相望不縁縛斷之義也。其故。於品之
無間道位。斷同部同品縛用之故。得自性
斷無爲。不縁縛斷也。自相續中等之
論文。則此心也。但於自相續煩惱互縁之云
者。設雖同部異品縛用。既斷同部同
強縛故自性斷。非縁縛斷也。凡立五品
之不同。論能縛之強弱事。光法師解釋。誠
以委細也。事是廣博難成者歟
答。於北州不善順生義云事。一兩義。
次上注之。但於諸處造四種等之文者。想
五趣造業之時。於地獄想不
順現業故。別遮之也。於北州者。誠雖
不善順生業。想於人趣者。具造善不善
四業故。不之也。於人趣想不不善
順生業者。誠以例難可然。彼地獄全也。是
人趣少分也。更不相例。若於一趣
之時。如婆沙論。可不善順生

答。受苾芻戒之人。除雜穢語。犯餘三語
之時。兼可不雜穢業道也。餘處論中。於
處雜語業。必兼雜穢語云故也
問。聖者以世俗道欲界修所斷下下品
之時。於見所斷下下品法。不無漏離
繋得凡聖者以世俗道。斷欲界修所斷
下下品惑位者。即不還果證得之時也。尤於
見所斷法。可無漏離繋得
答。成就近事勤策苾芻三戒之人。犯身三
語一戒之時。倶可三戒
問。有論藏中付退捨相。且退法種姓聖者
起或退。有道共戒之義凡退法種
姓聖者非起或退。難道共戒耶。是以退
法種姓聖者非起或退。更無道共戒
婆沙百六
十九也
  維摩會講問可之也
答。意識相應邪見倶生法。無惡行不善根倶
也。其故。惡行非不善根者。邪見及不善
思也。不善根惡行者。癡是也。故不
。但於五識例難者。貪不善根。嗔不善根。
倶句故。非相例矣。於邪見者。唯在
意地故。於意識相應煩惱倶生法中。無
三句也。婆沙百十二委細也。可之矣
  三惡行者。身惡行身三語惡行語四意惡行
貪欲。嗔
恚。邪見
三不善根者。貪也欲界
五部
嗔也欲界
五部
癡也
欲界
五部
有論藏意。分離色界染人。不聖果
判。凡披一論前後之文。案四果證得之相。分
色界染人。尤可之耶。是以分離色染
人。可聖果相例可同。如何。正理論
  維摩會講問可之也
問。論中付斷善捨相。且寶法師意。中有
位受斷善異熟果者。至生有時。可
續善之義 答 兩方。若云續善之義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於中有位。受彼異熟果者。忽
生有時。難續善之義耶。若依之爾
者。寶法師餘處解釋中。可此義如何
問。或論藏意。羅漢善眼識。初現起時。成
恒住云耶。付之。既眼識初現起位也。如
何可一恒住
問。欲界所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世俗智。可
色界耶。進云。不之。色界所
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俗智。縁無色界耶。如

答。於同分者。三界互可現前也。其故。見
處論文。於不相應行。不等無間縁之故
シテ。不相應行○三界及不繋。可倶現前
云云光法師釋此文。同分亦有多體。於三界
。可倶現前云云解釋無論可此義
其體者。先依身欲界起色界心品之時。
彼心上同分。此色界繋也。起無色界心
時。彼心上同分。又無色界繋也。依身色界之
人。准此可知也
尋云。今此同分者。何同分耶 答。彼心品之
上能同法同分也
難云。於非得并非擇滅得者。隨依身
同分。何不然耶 答
答。修練根之時。以近分地無間道。以
根本地解脱道之義可有也。但於婆沙
論中不之云難者。一義云。既擧樂遲
通行及苦速通行所作事故。相從不
苦遲通行及樂速通行。作所作事之類
也。凡見一段婆沙論之文。擧苦遲樂遲。不
樂遲苦遲。擧苦速樂速。不樂速苦
。是則其潤色也耳
私云。用二有五類。初類苦遲樂遲。第二苦遲
苦速。第三樂遲苦速。第四樂遲樂速。第五苦
速樂速也 婆沙九十三也一義云。修練根
時。以近分地
間道。以根本地解脱道之義。不有也。其故。
根本地事難故。以近分地無漏道之後。以
本地解脱道也。起近分地事易故。以根本
無漏道之後。以近分地。又爲解脱道也云云」
問。論中付退捨相。且不動種姓羅漢果聖
者。可退所得功徳 兩方。若云退者。
凡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悉斷鈍性之無知
既得不動之稱。豈於所得之功徳。可退
失之義耶。是以光法師今解釋中。引正理論
。若不動法無學倶無述。無退失之義定。
若依之爾者。披正理論餘處所説餘處正理論
中。破世親
論主非練根得
退理之文
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退
得功徳如何以知。衆賢論師
意。不動種姓
問。付異熟果相。且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可斷善異熟果 兩方。若不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設雖縁力斷善人也。何於中有
。不彼異熟果耶。是以因力斷善人者。
中有位。受斷善異熟果相例可同。若
之爾者。婆沙論中。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不受斷善異熟果耶。如何
答。今此二類之外。更不處中無表也。
其故。今論所説分明也。但於正理論之文
者。處中善不善。其性是廣故。於無表
處中善不善者。雖善惡戒種類所攝也
無表處中善不善。并無記者。云
戒惡戒之所攝也云爾。非有處中無表
善惡戒所攝之類云云
  此義不用也別紙委細注 此義有
難歟
問。付定道二戒退捨相。且非起或退
種姓退。可道共戒。不定共戒
 兩方。若云此義者。退捨之種類
廣。更不今此之二類耶。若依之爾
者。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可此義如何
論藏
答。於處中無表離染捨之義也。論
疏中不之故。但於善憂根。既爲處中能
。能發既離染捨也所發無表可同云難者。
所發無表稍劣故。離染之前可之也。例
生得善所發處中無表。能發後捨。所發加
行位捨之也
答。卒爾命終事。珍海云
抄第六末論十八云。論問頗有順法受者。此下
第二頗設問答。初師爲正。第二師是妙音。
不正義。此宗不一期生中。造現受業。而
彼果在未來故。准下知是妙音義
答。空無邊處近分加行心。不下地法上擇
云事。婆沙論九十二卷前後之文分明也。
識身論中。色界心縁下地法。唯擧麁等三
。以知。空處近分心縁下地事。可麁等
行相也。若限麁等行相者。不下地擇滅
事。其理顯然也。但於空處近分心通四念
云難者。斷惑加行道等位所起麁等三行
相可別縁下地色等歟。次於非擇滅例難
者。婆沙論中。空處近分心。於下地類智品
道。上非擇滅。有縁不縁之二説。一處釋中。
云義。不正義述。故不相違歟」
答。色界繋無覆無記心。以已斷未斷
之義。不有也。其故。已斷無覆無記心。以
已斷因。未斷無覆無記心。以未斷
之故也。無色界無覆無記心。其義可同也。
但於色界繋有覆無記心例難者。聖者所起
上二界修所斷惑。已斷見所斷惑爲因。并未
斷修惑可因故。可已斷未斷爲因之
也。次於欲界繋無覆無記心者。預流果
一來果人所起見所斷惑所感欲界無覆無
記異熟心心所法。以已斷見斷惑爲異熟
。以未斷當地無覆無記心同類因
也。上界煩惱無異熟果之義故。無相例
答申
答。非果法者。虚空非擇滅故。唯可世俗
智知也。無果法者。亘三無爲故。除苦集道
他心四智。可六智知也。故可一智六
智之不同
答。一刹那定道戒者。可多具七支也。其
旨第二十二卷神泰法師之解釋歟。但於
唯從一具四大種生等之文者。一七支各一
具四大種所造云故。更不相違。有
具七支者。隨又可多具能造大種也。次
倶有因難者。多具七支。并多具大種。同
一果故。爲倶有因。更無其過。一具七支爲
一具大種。各爲倶有因。總論之時。尤可
倶有因
答。以聲界心倶生法。不心倶滅法
事。一義云。判聲隨欲生故。非異熟聲隨
起。云心倶生法。聲間斷法。非色根等乃
至命終不相離之故。於聲者。雖心倶滅
之位有間斷之義。不心倶滅法委旨
十九卷隨見抄也。
此義無謂歟
答。於發表通果心者。不唯縁現在
也。其旨光法師第十卷疏重案道理。於
表通果心。必可因等起心故。因等起心
品現起之時。可未來所發表也。但於
心例難者。他心不因等起心品之故。
相例難也。初他心一化者。初全一心各一
化云文心也。
答。四靜慮者。靜慮之稱唯限善故。可隨増
遍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也。於無色無色之
稱廣亘三性故可隨増一切隨眠隨増也」
答。依第二靜慮證不還果之人。證第四果
之時。必可喜根相應不還果所攝。無漏隨
轉戒也。依第四靜慮捨之根事不同也。但
第三禪例難者。依第三禪不還果
後。依未至地練根了。則依此地
漢果之時。不樂根相應無漏隨轉戒
也。本自不利根所攝不還果體之故也。
若諸不還依下練根果之心也
尋云。依未至地練根之後。何不勝果

答。彼非不還果道疑也
答。集智相應非無願三摩地相應法者。唯
無願三摩地一種也。其故可知。但於
無願三摩地相應。非集智相應者。道下四行
相。苦下苦無常二行相。并集法類忍位也。故
一種。次於苦智相應非空解脱門
相應者。苦下苦無常二行相。故不一種
過也
答。法處中不受相應非隨心轉之句
也。心王者非法處攝故。隨心轉非受相應
者。受心所并心王上得・四相等也。倶句餘除
受餘心所也。但於例難者。法處中隨尋轉
伺相應者伺也。伺相應非隨尋轉者尋
也。倶句者。同時心心所也。故無過也
尋云。無色界等流同分并非得。何以異熟心
心所法。不同類因 答。婆沙論中。非
三性根爲因。又非因之根出。擧命等八
。如解釋者。命等八根以異熟無記心心
同類因之例之。無色界等流
同分并非得。以異熟無記心心所
類因歟。可思也
答。今此一段。以無間道證也。故超越證
不還果。見道類忍現前位。唯可無願解脱
也。見道不異類故。證一來果之時。
之可思也。羅漢果證得之位。所修是廣之
相例
答。以等無間縁果彼縁之時。可
異熟果之義也。如彼無想異熟者。以善入
無記出心之時。可異熟果
也。又等無間所起心品故。望入心之時。
出心又可私無間縁之故也。光五可
之也
答。一念眼識流至三世之時。現在未來相
對。於所縁不同也。凡判五下生
自世。五識可生ナルハ未來。唯縁未來。現在唯縁
現在之故也。但於識身文者。彼衆同分現
在。非刹那現在之故。於現在所縁
答。云動業取果用起不起事。一義云。於
倶可取果用也。既是動業之故。於
倶可之也。但隨其縁與果用事可
一處云云
  別解脱能發心所發戒捨縁不同事婆沙百
九十六
道類智次念果道云事婆沙十八
問。論疏中付異熟果相。且尊者妙音意。
聖果證得之後。無想定所成果報。現起之義。
有耶 兩方。若云此義者。凡正理
論一師。無想定通不定業云義意者。是同
妙音義。而彼論一師意。述トモ無想定通不定
。不聖果證得之後彼果現起。以知。妙
音意不此義云事。若依之爾者。妙音意
無想定通不定業者。設雖聖果證得之
後也。何無彼果現起之義耶。旁難思。如何」
問。付諸業相。且斷善邪見。必可
引業 兩方。若云必牽引業者。凡斷
善邪見者。忽斷九品之善根。久感一劫之異
熟。既猛利業也。尤可牽引業耶。若依
爾者。尋斷之縁。廣亘因力縁力。忽感果之
力。可引業滿業也。如何
答。羅漢向聖者。成極外十三等至判。不
依身空無邊處未空無邊處事。凡今
此一段之廢立。非暫時也。得果位有
。廣取諸論之故無相違
答。於順解脱分善根隨心轉戒有無。可
二義 一義云。於命善根隨轉
也。其故。頌文結聞思成三業。長行述
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三業
體。光法師釋此文。毘婆沙師傳説如是。順
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非生得善。以彼劣故。
修所成。唯欲界故云云此等之解釋。不
隨心轉戒也。但於定地所攝不淨觀
者。是可順決擇分善根也。故不
耳 一義云。定地所攝不淨觀。并持息念
等。可解脱分善根也。順解脱分善根
廣故。可隨心轉戒之類也。但於聞思成
三業等之文者。彼暫據初殖順解脱分
之故。不相違矣。是則先徳禪那院義
也。尤可用之
動業取果用料簡之。天等可熟業。於人趣
果之時。於天起取果用。雖然由別縁
。於人趣與果用也。付取果用&MT01302;
天業。由別縁人果也。業望果之時。同
是一果故。於一果取果・與果用。不
取果・與果之過也。是果於天趣
之。別縁力於人趣之。則被
也。故不五趣雜亂之過耶。於
倶雖取果・與果用。依縁力之。於
之也。故望果之時。倶可取果與
果之用也。又此業是報定・時不定業也。凡時
報倶不定業。都云果也。若有感果之
者。不報定之故也。又是異處熟業
也。於羅漢寄受業者。是又報定・時不定業
也。但羅漢依勝定薫修力事。凡三有輪轉之
間。自然或天業人趣之。或人業
之也。故不勝定薫修力也。於
者。盡煩惱都不地獄生故。彼地
業報定・時不定業。依勝定力。彼地獄果
人趣之也。於動業者。流轉之間。自然受
之故。不相例。凡動業者。於天起
果用。之時。望天果之。依別縁力。於
之時。則被人果也。是則別縁力也。
受業地獄業。於人趣之故。
彼此又各別也。果其體雖一。依別縁力。或
天果。或云人果。其果體一故。於一果
取果與果之用
苾芻及尼戒體事。光法師初釋心。不遮戒
互得不得。只先望七支。成戒體一義也。次
二釋以下。論遮戒得不得之義也。凡光法師
解釋。常習先總釋之。下別委釋之也。第二
釋心。互得遮戒云。第三釋心。互云
之也。三釋其意。如云云
自然得戒。限佛麟喩獨覺云事。律中有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七種得戒在之。十誦律
十種得戒在之云云五十八
答。道類智唯加行得者。凡稱道類智名事。
次第相生第十六心是也。故唯加行得。非
縁得。於預流果例難者。道類智預流果。其
體雖同。其名有異也。其故道類智第二念等
現起之後。若在斷惑道。若在非對治道。云
預流果。不道類智名也。正得道類智稱
事。第十六心之位也。第二念以去雖
。成就之時。云預流果。不道類智也。故
自上果退又種姓退云退住預流果。不
退住道類智也。第十六心次念果道
名。又道類智名也。依名有此不同。論體無
其差異已上乘
信義也
答。具縛異生得未至地。彼命終位。可
至地功徳也。但於命終捨法。唯出煗等四
善根者。彼決定故出之。未至地功徳者。若
初禪之。若當地還生時捨之。其義
不定故。不命終捨法也。然而實論其捨
之時。則可命終位已上乘信義也 私
云。爾者。可
耶。或義云。可自地捨也。彼既未至地善
心也。自欲界欲界故。可自地捨
答。異離欲異生。於離染地。可順後業
也。但於三分別段之文者。離染之後。入聖
得果。都不還生之類云。故無過也。元瑜之
此旨云云
  承久三年十二月之比隨聞抄之了
右筆華嚴宗末學大法師宗性春秋二十
夏臈八廻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此卷闕)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問題
問。今論前師云十惡業道互爲加行後起
  後師云互不加行後起。正理論前師
互不加行後起。後師云互爲加行
後起云云
取意
爾者。光法師兩論二師正不如
何判之耶
問。殺生等自作六業道根本成時。必具表業
  可云耶
問。今論意。遣使殺等根本成時。必可
  業云耶
問。論文云。七善業道。若從受生。必皆具二。
  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依表故爾者。攝
自然見道二種得戒云耶
問。七善業道受生無表。不大種所依
  可云耶
問。靜慮無漏二種律儀。依表業生可云耶
問。定生無表。非大種所造云耶
問。有漏業道加行位。必發無表云耶
問。不善業道根本後起。從三不善根生可
  云哉
問。頌文云。殺麁語嗔恚究竟皆由嗔。盜邪行
  及貪。皆由貪究竟邪見癡究竟。許所餘
爾者。光法師意。初刹那等起論
業道究竟云耶
問。殺生業道依貪究竟義可有耶
問。盜業道由嗔究竟義可有耶
問。光法師意。以擇滅名色體云耶
問。光法師意。麁惡語表業必依名等起可
  云耶
問。殺生等加行究竟時。必成彼根本業道
  云耶
問。所殺人住死有時。能殺人成業道
  耶
問。頌文云。殺生由故思。他想一誤殺
  者。寶法師如何釋耶
問。盜業道者。爲必於現人之。爲當於
  去人之義可有耶
問。婆沙評家意。盜現在率都物者。於何處
  結罪耶
問。論中述虚誑語業道解義縁云。善言義
  者無迷亂縁。耳識已生名爲能解
法師述此文之耳識能解意識能解二
。爾者。以何釋正判
問。仙人意憤成殺業時。有表業云耶
問。頌文云。染心壞他語説名離間語
  者。寶法師具幾縁判耶
問。頌文云。諸染雜穢語。餘説異三染
  者。初師意雜穢語表業者。虚誑語等表業。
其體同可云耶
問。今論意。雜穢語業道。具解義縁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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