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First] [Prev+100] [Prev]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此文。同婆沙論初説釋也。加之。泰法師
釋。云雜心云。若善轉則善隨轉。不善無記亦
爾。是一師義婆沙抄云。若依雜心第三
。同初師問而有答。如旋火輪
輪爲 此等解釋意。依雜心論一師説
。轉隨轉因。唯限同性釋也。彼論第九卷
云。聲聞善心發語。或善心究竟。或無記心究
竟。無記心發語。或善心究竟。或無記心究
此文意。同今論於轉善等性隨轉各
三之義。轉隨轉因。不同性爰知。雜
心論中。有二師異説云事。故泰法師釋云。
雜心前後。同婆沙二説。倶舍但同婆沙一
即准婆沙論前後有二師異説。可
雜心論意也。何況。見雜心論前後之文。第
三卷述下地無不苦不樂報之旨。第十卷
二十心相生。云報生威儀八。存下地有
不苦不樂報之義。雜心論前後之文。擧二師
異説事。是亦例證也
  建長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酉時於東大寺尊
勝院中堂東廊抄之畢倶舍論第十三卷者
爲去年倶舍三十講之當處之間爲聽聞加
一見之次或訪明師或加愚案爲開初心
初學*之慧解聊記一問一答*之綱要
其謬之處後學必直之焉仰願依此微功答
此結縁一期終焉之暮遂往生於都率之秋
雲三會説法之曉開慧解於龍華之春梢矣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滿五十夏﨟三十八 



倶舍論第十四卷抄
  問題
問。離勤策律儀外。可別正學律儀
問。光法師意。近住戒不男女不同故。如
  何釋之耶
問。苾芻苾芻尼戒體可各別
問。今論意。別解脱戒異名有幾種
問。論中明別解脱戒云。異心無心。亦恒轉
  故爾者。今此無心者。可無想滅盡
二定
問。無色界道望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可
  厭患對治
問。離欲界染。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
  捨對治
問。寶法師意。持對治唯限解脱道
問。寶法師意。無色界道望破戒及起破戒
  煩惱。可持對治
問。眼等六根律儀。爲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
  念體。爲當可五識相應正知正念

問。眼等六根律儀。與六恒住法。其體可
  耶
問。成就過去別解脱戒無表。不就現在
  別解脱戒無表義可有耶
問。聞慧無間起煗善根義可有耶
問。未離欲染人。修慧無間起煗善根義可
  有耶
問。未未至地人。思慧無間起頂善根
  可有耶
問。光法師述思慧初入煗人。煗善根初
  念。修修異類善根。作二解釋。爾者。
初解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解釋中。煗善根初念。修異類善
  根爾者。所修異類善根。命終捨法歟
問。光法師述思慧初入煗善根初念。修
  不修異類善根。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煗等四善根外。餘順決擇分善根。福分決
  擇分何攝耶
問。正理論意。從思慧初入煗人。煗善根初
  念。可異類善根
問。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歟
問。論文云。謂初刹那。必成未來。非過去
  爾者。今此初刹那者。唯限初苦法忍
。爲當可餘位
問。除現在苦法忍隨轉戒外。可唯一刹
  那隨轉戒
問。住定道律儀者。唯限定道律儀現起位
  歟
問。處中無表中。非善戒惡戒種類所
  有耶
問。光法師出無覆無記心有三世得云。
  即是串習威儀工巧通果心也爾者。今
此串習言。可通果無記心
問。頌文云中劣思作爾者。今此劣思
  者。可三性思
問。中有位。可表業
問。於無想天。可表業
問。成就不善身無表時。必可就不善身

問。論中明十種得戒相。爾者。自然得戒者。
  爲唯限佛。爲當可獨覺
問。論中明十種得戒云。一由自然。謂佛獨
  覺爾者。今此獨覺者。唯限麟喩獨覺
爲當可部行獨覺
問。論文云。一由自然。謂佛獨覺爾者。今此
  自然得戒者。由求戒心之歟
論中明十種得戒相。爾者。見道得戒者。
  初苦法忍位得戒歟
問。菩薩入見道位。可別解脱戒
問。非自然得戒。非見道得戒。無漏心現在
  前位。得別解脱戒義可有耶
問。憍陳如等五苾芻。善來得戒人歟
問。論文云。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必定依
  表業而發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欲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
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意三歸受戒人可成就身表耶。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欲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
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欲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
第二釋意。欲界無表必從表生歟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欲無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
第二釋意。遣使殺根本成時。可表耶
問。正理論意。仙人意憤。成殺業道時。可
  表耶
問。正理論意。自然得戒。見道得戒。根本成
  時。表業可轉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就現在身無
  表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爾者。
前師意。別解脱戒初念。不身表義可
有耶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就現在身無
  表。不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爾者。
何師説正耶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就現在身無
  表。不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爾者。
第二師意。與正理論。然彼先時決定有
同歟
問。論文云。重説晝夜半月等爾者。光
  法師意。今此文通伏難
問。光法師述經部宗意云。許近住戒多日
  受得爾者。可教證
問。論文云。重説晝夜半月等爾者。寶
  法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齋與近住梵語同異。作二解
  釋。爾者。初釋如何釋之耶
問。婆沙論中。引契經説云。我從今日。乃至
  命終。護生歸淨爾者。有宗意。稱護生歸
淨言時。得近事戒
問。依遣使善無表義可有耶
問。異生離欲界煩惱。最後解脱道位。不
  根本地攝定共戒類可有耶
問。光法師意。阿羅漢果聖者。非自然得戒
  引何論何文之耶
問。以預流向聖者。可所歸依體
問。有宗意。以佛生身。可所歸依體
問。以獨覺所歸依體
問。今論意。能歸依法。以何爲體耶
問。寶法師意。正理論文。論能歸依體。婆沙
  論五説中。可第二師説
問。欲界經生聖者。可癡所生語業



倶舍論第十四卷抄
問。離勤策律儀外。可別正學律儀
進云。今論云。離勤策律儀。無別正學勤策
女律儀 付之。勤策者十戒。正學者六法
也。求戒心定可別。勤策者。對別人之。正
學者從僧伽之。受戒縁亦不同。離勤策
律儀之外。可別正學律儀哉。是以。光法
師釋故因縁別。遠離有異之論文云。言
者。謂求戒心別。言縁別者。謂受戒縁別
之。論中離勤策律儀之外。可別近
事近住律儀見。相例可同如何
答。離勤策律儀之外。無別正學勤策女律
者。律藏通途之所説。諸論一同之定判也。
後學之輩。更不求之。光法師釋。今論
勤策律儀。無別正學勤策女律儀之文。
二解釋。初釋云。勤策女先受十戒。後受
六法。雖更得六法。即同十戒中六戒。故
所以勤策女十戒。及正學六法。不勤策
十法人意云。勤策女。先得十戒。後
彼十戒中。爲持六法故。重對僧衆
勤策女中六法之時。先所得勤策女十戒
無表之外。雖別六法無表生。即勤策女十
戒中。六法無表重生。名正學律儀。更非
類無表。故離勤策律儀之外。無別正學勤
策女律儀爲言第二釋云。又解作正學時。
更別得六法。但重受教行約令先受
故此六法。即是十戒中六。故説正學六法。勤
策女十戒。不勤策十戒此釋意云。於
先所得勤策女十戒中。爲持六法故。重
僧衆堅持不犯之教約許也。以
之。名正學律儀。故勤策女十戒之外。更非
別六法無表重生。故離勤策律儀之外。無
別正學勤策女律儀爲言但於求戒心定
別。受戒縁亦不同云難者。堅持勤策女
十戒中六法。名正學律儀故。全非求戒心
是別。亦非受戒縁不同也。若爾。故因縁別。
遠離有異之論文。何爲相違哉。次於論中
勤策律儀之外。可別近事近住律儀
見。云例難者。設雖先受勤策律儀後受
事律儀等。非重受勤策中五戒故。求戒心
是別。受戒縁相替故。離勤策律儀之外。有
別近事律儀等也。由因縁別相望有異之
論文。其意在之歟。彼此義門遥異。更不
例難
尋云。勤策女十戒中。何唯堅持此六法。不
持餘四戒 答。此六法其過尤重。餘
四戒不之。故勤策女十戒中。唯制此六
。別名正學律儀
問。問光法師意。近住戒不男女不同
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近住八戒。
唯一晝夜。以故。不男女。故獨爲
 付之。設雖時分短促。若有男女別
者。何不男女不同哉。是以。正學六法律
儀。雖時分長遠。不男女不同。世第一
法雖唯一刹那。亦分男女不同 若爾。以
故。不男女之定判難思哉
答。別解脱戒。自本男女戒體是一也。其中近
住戒。是一日一夜戒品。時分短*役。男女衆
別不分明故。釋以時*役。故不男女。尤
其謂也。餘苾芻等戒。是盡形壽戒品。男
女衆別。極分明故。分男女不同也。但於
學六律儀例難者。正學戒自本唯就女身
建立。故不男女不同也。次於世第一法
例難者。彼依男身女身之善根。亦各別
故更非相例
問。苾芻苾芻尼戒體可各別 進云。今論
云。離苾芻律義。無別苾芻尼律儀 付之。
既云苾芻律儀名苾芻尼律儀。體性尤可
也。何況。苾芻律儀者。二百五十戒。苾芻尼
律儀者。五百戒也。其數既異。其體豈同哉。加
之。煗等四善根。隨男女依身。其體既各別
也。苾芻苾芻尼戒體例亦可同如何
答。見今論文本頌云。初律儀八種。實體唯
四。形轉名異故。各別不相違長行之
中。或云。離苾芻律儀別苾芻尼律儀
或云。謂轉根位。令本苾芻律儀名苾芻尼律
。或苾芻尼律儀名苾芻律儀或云。非
根位有先得先未得律儀因縁。故四
律儀非三體此等論文。苾芻苾芻
尼戒體是同云事。分明也。但於苾芻苾芻尼
律儀多少不同云難者。光法師會此疑
三釋。初釋云。男女不同。開遮有異。隨縁別
故。或説二百五十。或説五百。論其七支。戒
體皆等此釋意云。由男女縁別。遮戒雖
多少不同。其遮戒皆本性戒七支之中類攝
故。本性戒七支體等。彼遮戒亦無異云也。故
泰法師釋云。但由男女開遮二百五十戒五
百。多少不同。然其七支性遮戒體無別故
此釋意。同光法師初釋意也。第二釋
云。又解據本七支。兩衆戒等。若論遮戒。多
少有異。雖遮有異。先受戒時。兩衆互得。所
以者何。苾芻及尼。倶作誓言。諸惡皆斷。由
斯願力。互得遮戒。雖皆互得。由縁別故。持
犯不同。制罪各別此釋意云。男受具足
之時。作諸惡皆斷之誓言。故得自他一
切遮戒也。女受具足戒之時。亦以同之。故
苾芻雖兼得苾芻尼所制之遮戒。苾芻所得
苾芻戒。苾芻尼雖兼得苾芻所制之遮
。苾芻尼所得名苾芻尼戒爲言第三釋云。
又解。論遮戒體。多少不同。未根時。若
此類戒。即得此類戒。於轉根位。至彼類
。非別得遮。雖遮戒。由教故。亦結
彼罪此釋意云。男得苾芻戒已。轉根爲
女之時。本所得戒之外。雖別得遮戒。約
本所得戒。隨其所應。可苾芻尼戒
分齊。名苾芻尼戒也。轉根之時。先所得戒之
外。不新得先未得戒故。云苾芻律儀
別苾芻尼律儀也。雖新得先未得戒
教故。彼罪云也。次於煗等四
善根例難者。別解脱戒非心隨轉色。必恒相
續起故。於轉形位。以彼先所得相續戒品
即名苾芻及苾芻尼等也。煗等善根異之。
轉形之後。先所得善之外。亦得異身善根
其體各別也。更非相例
重難云。光法師三釋倶不然。先就初釋
思。若苾芻苾芻尼二戒。其體是同者。何
男女不同。開遮有異哉。就中論其七支
戒體皆等云事有疑。若唯就性戒七支
之者。性戒體同。遮戒體別歟。若爾不
苾芻苾芻尼二戒其體全同哉。二戒體同者。
性戒遮戒。倶其體可同故也。是以。泰法師釋
云。然其七支。性遮戒體。無別故也若亦。
通就性戒遮戒之者。既云或説二百五
十。或説五百。何偏可其七支戒體
哉。何況。依男女不同。所應離罪。有多少
不同者。能離戒體。從彼所離。別別可
女戒體。豈無多少不同
次。就第二釋亦不明。既云若論遮戒。多少
異。設雖諸惡皆斷之誓言。唯可
所制之一切遮戒。何可得他所制之遮
哉。若亦互得他所制之遮戒者。寧云
犯不同。制罪各別哉。何況。不飮酒等遮戒。
男女無替。不互得之義。若爾。云
本七支。兩衆戒等。兩衆同體戒。唯於性戒
若論遮戒多少有異。雖遮有異。先受戒
時。兩衆互得遮戒。無簡別兩衆互得
之旨。其疑難遁哉。加之。見今論一段之文
或云。離苾芻律儀。無別苾芻尼律儀
云。謂轉根位。令本苾芻律儀。名苾芻尼律
。或苾芻尼律儀名苾芻律儀或云。非
轉根位有先得先未得律儀因縁故。
四律儀非三體此等論文。轉形之時。
先所得苾芻律儀等。即名苾芻尼律儀等
云事。炳然也。先受戒時。兩衆互得之釋。似
相違於今論文
次。就第三釋亦有疑。遮罪自本由違教
之。若離彼遮罪者。何不其遮戒哉。雖
所治罪。不能治戒云事。豈不如來
制戒之理哉。何況。設雖轉戒之時。先所得
苾芻戒等。即名苾芻尼戒等。苾芻二百五十
戒之外。有別苾芻尼遮戒。苾芻尼五百戒之
外。有別苾芻遮戒者。寧非苾芻苾芻尼戒
體各別
次。會煗等善根例難事。其差異猶未開。若
煗等善根者。先所得煗等之外。得別類
煗等故。有男女不同者。設雖心隨轉
。先所得律儀之外。何無別類律儀
故。是以。雖勤策不殺生戒等。豈非
苾芻不殺生戒等
答。光法師三釋。所存旁分。依憑各別也。初釋
意。以今論實體唯有四之文依憑。會
二戒多少不同也。一切遮戒。皆是本性戒七
支部類。故本性戒七支同體無異。屬彼之遮
戒。亦同體無異云也。論其七支戒體皆等
之釋。其意在之。泰法師釋其趣同之。但二
百五十與五百。多少不同者。男過少女過
多。故所治過罪。雖多少不同。能治戒品
其體是同也
第二釋意。亦以今論實體唯有四之文。爲
依憑二戒多少不同也。男女兩衆。受
足戒之時。同作諸惡皆斷之誓言故。互得
自他一切遮戒也。苾芻兼得苾芻尼所制之
遮戒。苾芻尼兼得苾芻所制之遮戒。男女兩
衆。雖互得之。苾芻所得名苾芻戒。苾芻尼
所得名苾芻尼戒。若男轉形爲女之時。本
苾芻戒即名苾芻尼戒。若女轉形爲男之時。
本苾芻尼戒既名苾芻戒。故今論一段之文。
全非相違。但二百五十與五百多少不
者。男女依身。持犯不同。故正所制誡。苾芻
二百五十非五百。苾芻尼五百非二百五十
也。故就正所制誡。論二百五十不同也。實
是男女兩衆互得之。故轉戒之時。無別捨
也。如彼不飮酒等。男女無替之遮戒。不
互得之義。就男女相替之遮戒。云
之也。然而本性戒七支無濫。男女戒體是
同。故云本七支。兩衆戒等。遮戒之中。有
男女相替之類故指之。述先受戒時兩衆互
也。非遮戒皆有互得之義。亦無
背也
第三釋意。以二百五十與五百多少不同
證據。會今論文也。二百五十與五百
少不同。故非苾芻苾芻尼二戒體全同也。
但今論述實體唯有四等者。苾芻轉形爲
女之時。以本苾芻戒。即名苾芻尼戒。至
類中。先所得戒之外。無別得遮戒。故云
苾芻律儀別苾芻尼律儀也。男受具足
之時。得本性戒七支。并不飮酒等男女無
替之遮戒畢。轉形爲女之後。重不
彼戒。亦除彼男女無替之遮戒。餘男女相替
少分遮戒。非之。作法受戒之習。無
彼少分遮戒之理故也。雖彼遮
。由先所得戒品之力。亦隨教護過之時。
處中善無表起故。由彼等力。所化其罪也。雖
處中善無表。非律儀體故。云
違教故。亦結彼罪
次。於煗等善根例難。其差異猶未開云難
者。大綱前。重畢。於一具足戒。先所得
戒之外。不別類戒事。作法受得之後。彼
戒相續起故。自本有戒之上。作法受得別類
也。勤策苾芻異類戒故。先得勤策戒
後。得苾芻戒。更非相例之疑
問。今論意。別解脱戒異名有幾種 進
云。今論中。擧六種異名 付之。披婆沙
百十三所説。尋別解脱戒異名。列一尸羅。
二妙行。三律儀。四別解脱。五別解脱律儀。六
業。七業道之七種異名。若爾。今論中。何背
本論所説。列六種異名
答。婆沙論中。實如疑難。列七種異名。今論
意。云倶得尸羅。妙行。業。律儀。唯初表無
表。名別解。業道。擧此六種異名也。即案
。六種異名中。第四名律儀。第五名別解
故。且略不婆沙論。七種異名中。第五
別解脱律儀名也。故今論中。明第五別解脱
之時。云亦得名曰別解脱律儀是則
開合不同也。更非實義相違歟。退勘婆沙
百八十一一處文。云此中別解脱戒表。及初
念無表。是尸羅。是律儀。是妙行。是般羅底木
叉。是般羅底木叉律儀。是業。是業道。列
七種異名也。此中是般羅底木叉。是般羅底
木叉律儀者。即當第百十三卷別解脱。及別
解脱律儀
問。今論中。明別解脱戒云。異心無心。亦恒
轉故爾者。今此無心者。可無想滅盡
二定 進云。寶法師釋云。無心謂滅定
之。論文無簡別之言。無心者。何不
無想定哉。是以。光法師不滅盡定

答。無想定者。謂諸外道執無想異熟。謂
解脱。及眞出離。所起定也。故今論餘處
又許此定唯異生得。非諸聖者。以諸聖者
無想定深坑入故。要執
。爲眞解脱。起出離想故修此定。内法異
生。不無想異熟。是眞解脱。及眞出離。故
無想定。唯限外道所起也。故光法師餘處
釋云。謂諸外道。將無想。或起邪見。謗
種涅槃。或起見取。計彼爲眞。或起戒取。計
彼爲道。如是等惑。爲惡趣因而今論當
卷。云外道無所受戒耶。雖有不
解脱戒。由彼所受無功能永脱諸惡。依
著有故。外道依著三有果報。故不別解
脱戒故入無想定位。無別解脱戒相續
轉義。寶法師釋無心謂滅定。尤有其謂
也。光法師雖別釋無心之言。限滅盡定
其意可同。寶法師釋也
重難云。設雖外道初不別解脱戒。内法
異生。受得別解脱戒之後。遇惡縁外道
無想定之時。何無先所得別解脱戒相續
轉義是一 次。勘正理論餘處十二。云
此定通是此法外法トノ異生所得聖。内
法異生。亦入無想定見。若内法異生。入
想定者。無想定中。亦可別解脱戒相續
轉義
答。内法異生。受得別解脱戒之後。遇惡縁
外道時。必可捨先所得別解脱戒也。
故後時設雖無想定。更不別解脱
戒相續轉義 次。正理論。此法異生。入
無想定云義判。一類諸師。作此定執。非
理論師。所存實義見。若非正義意者。何可
會釋
重難云。元瑜法師。正理論述文記中。此法異
生。入無想定云義。正理論師所存實義見。
豈非正義意 答。彼師述文記釋。不
正理論文云。亦異光法師釋意。且不
之也
  此事第五卷抄。委細記之。可見之
問。無色界道。望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可有
厭患對治
  第二十五卷抄記録之畢。但問題少相替」
問。離欲界染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
捨對治 答。不捨對治 兩
方。若有捨對治者。光法師。釋捨斷持遠厭
五種對治。依婆沙論第十七卷説見而披
第十七卷文。云欲界染初無間道隨轉戒。
破戒但爲持對治遠分對治。不
對治。知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以
界聞思二慧。爲加行道。以未至地道。離
界染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捨對
也如何
光法師餘處二十一其所應。在何道
。能捨彼法。名拾對治之釋之。初起
修慧位。於破戒捨對治也。而離
界染遠加行道位。雖聞思二慧之義
正引生無間道。近加行道位。必可修慧
故。彼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捨對
也。疑難之中。被出婆沙論説。即存此意
也。何況。重勘婆沙論七十二。云第四靜慮
無間順次。入空無邊處時。彼第四靜慮意。
空無邊處意識法。或無色界繋。或不繋。所縁
法境必可空無邊處以上見。明知。以色界
。爲加行道。彼無間不空無邊近分無間
云事若起之者。可色界繋法故也。欲
界聞思二慧。無間不未至地初無間道
理。以此文何可之也
問。寶法師意。持對治。唯限解脱道
  第二十一卷抄記録之
問。寶法師意。無色界道望破戒及起破戒
煩惱。可持對治
  第二十一卷抄。寶法師意。持對治唯限
脱道歟云論義重難之中記録之
問。眼等六根律儀。爲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
體。爲當可五識相應正知正念耶。
 答。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念體也 兩
方。若通五識相應正知正念者。光法師釋
眼根律儀。以正知正念體云。慧能簡擇。
念能憶念而五識是無分別法也。豈可
簡擇憶念之義 若依之爾者。集異門足
十五中。釋六恒住法云。復次有説。六識相
應。縁色聲香味觸法境。捨受名而見
沙論四十四竝
百九十七
云。根律儀以六恒住法
自性 准此兩論文之。眼等六根律儀。
通以五識相應正知正念體也如何」
答。眼等六根律儀。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念
體也。其故眼等六根律儀者。正知正念
護制伏眼等諸根。不境起諸過患
之義也。五識是無分別法也。豈可此義
哉。是以。光法師釋是二種律儀。倶
正知正念體之論文云。所以慧念名
律儀者。慧能簡擇。念能憶念。此二力強。防
護制意及與眼根。不境起諸過患。故
律儀。非無表色何況。光法師所引正
理論三十六中。述眼等六根律儀相云。故契
經説。眼見色已。不喜不憂。恒安住捨。正知
正念。如是乃至。意了法已既云眼見
。豈非意識相應正知正念哉。准光法
師餘處十五今論所引契經。眼見色已。唯
於色。不色貪之文云。眼見色謂眼。
眼見色已。謂意識之釋之。眼見色已之
今經文。唯限意識相應正知正念之旨。分
明也。又云不喜不憂。若非意識相應者。寧
不喜不憂哉。加之。婆沙論三十六中。
六恒住法唯意地之義云。六恒住法。
亦唯意地。以眼見色已。乃至意知法已
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而正
理論所引説六根律儀之經文。其意同之
知。眼等六根律儀。亦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
爲體云事。但於集異門足論説者。是光
法師餘處所引文也。而今此説。可不正
見。即勘彼論説恒安住捨。之捨體。或
行捨名捨。或云捨受名捨之二説中。行
捨名捨云義。是正義也。故彼論十五云。今此
義中。應知意説。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
警覺性。任運住性。行捨名復次有説。六
識相應等者。捨受名捨云不正義意也。何可
會通哉。就中披婆沙論説。根律儀以
恒住法。爲自性者。亦不正義意也。評家意。
此義若爾。以集異門足論説六恒
住法。通六識相應捨受之文。爲眼等六根
律儀。可五識相應正知正念云難。旁不
落居事歟
尋云。眼等六根律儀。唯以意識相應正知正
體者。爲唯限無漏正知正念。爲當可
有漏正知正念 答。眼等六根律儀。
唯以無漏正知正念體也。故婆沙論四十
復次念慧有二種。一世間善。二出世間
善。世間善者。名念慧。出世間善者。名根律
此文眼等六根律儀。唯以無漏正
知正念體之旨分明也
問。眼等六根律儀。與六恒住法其體可
 答。其體不全同 兩方。若其體不同
者。眼等六根律儀。六恒住法倶是無學聖者
起正知正念爲自性。其體定可同。是以。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三十六中。説六根律儀
云。故契經説。眼見色已。不喜不憂。恒安
。正知正念。如是乃至。意了法已
理論餘處二十九。述六恒住法云。謂見
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廣説乃
法亦爾 一論前後。説六根律儀。述
六恒住法。其文大同。其體豈別哉 若依
爾者。婆沙論四十四評家意。不六根律儀。
六恒住法自性云師説若六根律
儀。與六恒住法。其體是同者。評家意何不
此義哉。
答。六根律儀。六恒住法。雖同無學聖者所
起正知正念爲體。寛狹既相替。其體寧全同
哉。所謂勘婆沙論處處之文。或四十四
律儀自性云。復次念慧有二種。一世間善。
二出世間善。世間善者。名念慧。出世間善
者。名根律儀。復次念慧有二種。一學。二無
學。學者名念慧。無學者名根律儀。復次念
慧有二種。一鈍根種姓。二利根種姓。鈍根種
姓名念慧。利根種姓名根律儀此文
眼等六根律儀。以利根無學聖者所起無漏
正知正念三十六六恒住法
云。評曰。應是説。一切阿羅漢。皆有
。云何知然。此六恒住。皆以漏盡清淨身
中念慧體。諸阿羅漢就此念慧
此文鈍根利根。一切無學聖
六恒住法之旨。是炳然也。或三十六
恒住法依地。云評曰應是説。通在三界
十一地。有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四靜慮。四
無色。意識念慧。遍諸地。此文既云欲界
有頂在六恒住法。故六恒住法。通有漏正知
正念云事。亦分明也。若爾。六根律儀。唯限
利根無學聖者所起無漏正知正念。六恒住
法。廣通一切無學聖者所起有漏無漏正知
正念。故寛狹既各別。其體非全同也。故婆
沙論四十四中。有餘師意。根律儀以六恒住
自性云説。評家不之云。評曰此諸
説中。初説爲善。經説念慧能護根故。根律
儀以正念正知自性云初説爲善云也。
但於正理論中。當卷説六根律儀餘處述
六恒住法。其文大同。其體豈別哉云難者。理
實而言。寛狹不同。其體雖別同以無學聖者
所起正知正念體之邊。是同故。述其大
許也。非其體實同
去承久三年窮冬之季。別當法印權大僧都
定範。於當寺東南院倶舍論第十四・
五卷三十講之時。宗性按立此論義。對
遍法師之。講師之答。頗不分明。下座衆
中。別當法印定範法印。權大僧都頼惠。乘信
得業。樹慶得業。信海得業等云。此論義疑問
甚爲珍。難勢尤可然之由。其評定有之。頗
愚身隨分之面目
問。成就過去別解脱戒無表。不就現在
別解脱戒無表義可有耶 答。不
 兩方。若有此義者。以性相
。難此義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百二
十三中。出就過去無表戒。非現在此類戒
云。彼説此中。更應是説。及無表戒。已
滅不失。此類戒不現前今説者。可
此義如何
答。住別解無表捨。恒成現者。諸論一同
之性相。故成就過去別解脱戒無表。不
現在別解脱戒無表之義。不有也。但於
婆沙論文者。彼百二十三諸有若犯
戒時。現在戒斷。過去不失。彼説此中。更應
是説。及無表戒。已滅不失。此類戒不
。如已受近事戒而毀犯。或已受勤策戒
苾芻戒而毀犯。近事女等説亦爾。犯戒之時。
現在無表戒斷云故。是可不正義也。次下
諸有若犯戒時。現在戒不斷。過去
亦不失者。彼説此中。更無餘説。無唯成
過去無表戒而非現在此類無表之説。
正義
重難云。前説置應作是説之言。何云不正
 次。見光法師餘處一末設有
表唯一刹那。相續類故。亦名相續。如乳如
薪。故入阿毘達磨云。亦有無表唯一刹那
總種類。故説相續此釋意之。別
解脱戒無表中。有唯一刹那之類者。彼第二
刹那。成就過去別解脱戒無表。不就現
在別解脱戒無表之義可有哉
答。今應作是説之言。可評家應作是説
今義意者。應此説云意也。全非
評家正義 次。光法師餘處。云設有
表唯一刹那。處中無表中。有唯一刹那之類
也。何必存別解脱戒無表中有此類。擧

問。聞慧無間。起煗善根義可有耶
問。未離欲染人。修慧無間。起煗善根義可
有耶
  第二十三卷抄記録之
問。未未至地人。思慧無間。起頂善根
義可有耶
  第二十三卷抄記録之
問。光法師述思慧。初入煗人。煗善根初
念。修修異類善根。作二解釋。爾者。初
解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從
思慧煗初一刹那。亦修異類 付之。煗
善根。初安足位。不異類善根者。諸論一
同之所談也。光法師何釋亦修異類哉。何
況。今此解意釋。第二念後。唯修同類。後念
純熟位。猶不異類善根。初念未熟位。豈
之哉。非只違諸論所説。頗似極成
道理。就中見顯宗論十九。改恒成就過未
之頌文。結多恒成過未。明知。煗善根初念。
異類善根云事如何
答。光法師二解釋。所存相異。依憑各別也。初
釋意。依靜慮律儀。恒成就過未之理。會
要同分者。方能修故之文也。所謂靜慮律儀。
是隨心轉法。必有三世得。無始串習。得
甚易。故得靜慮律儀初念。定還得餘生所
失。過去靜慮律儀也。故見今論文。本頌云
靜慮律儀恒成就過未。長行述諸有獲
得靜慮律儀。乃至未捨。恒成過未。餘生所
失。過去定律儀。今初刹那。必還得彼
既無煗善根。云恒成就過未。故從思慧
初入煗人。煗善根初念。修異類善根云也。
是即無始所失過去靜慮律儀。得之甚易。故
煗善根。初念得爲言但於煗善根初安足
位。不異類善根者。諸論一同之所談也
云難者。光法師會之云。第二念後。唯修
。從多分説。不異類次。於第二念後
純熟位。猶不異熟善根。初念未熟位。豈
之哉云難者。初念已得無始所失異
類善根。故第二念後。唯修同類善根。不
異類善根也。故初念雖異類善根。第二
念後。更不之。全無論説。亦不
也。次。於顯宗論文改頌云難者。煗善根
初念。雖得無始所失異類善根。不
同類善根。故爲改云多恒成過未也。
故見顯宗論十九長行文云。諸有獲得靜慮
律儀。乃至未來。多恒成過未前生所失
過去定律儀。今初刹那。必還得彼故。以
決擇分所攝定律儀。初刹那中。不過去
餘生所得。命終時捨。今生無重得彼法
彼法。故説多言上標初刹那中不
過去。下述其不成就。云餘生所得。
命終時捨。今生無重得彼法。爲
過去同類善根。置多言之旨。長行之文。
自分明也。何爲相違
重難云。見光法師初釋。云思慧煗。初
一刹那。亦修異類。故亦得彼無始所失定
此釋意。從思慧初入煗人。煗善根初念。修
未曾得異類善根。故亦得過去無始所失定
見。若彼初念所修異類善根。即無始所失定
者。不亦修異類故。亦得彼無始所失
是一 次。見今論餘處文。云曾所得非
若彼無始所失定者。不之哉
是二
答。煗善根是先未曾得種姓故。不
曾得異類善根。明知。煗善根初念。修異類善
者。無始所失未來定也。從思慧初入
人。煗善根初念。還得無始所失定之中。過
去起者。得而非修。未來成者。亦名得修也。
彼光法師餘處二十六所引婆沙論百五
若過去者。名得非修。若未來者。名爲得修
也。故煗善根初念。修無始所失未來定故。
亦得彼無始所失過去起定爲言
次。於今論餘處二十六曾所得非修之文者。
光法師解此文。作三釋。且依初釋者。云
曾得故亦名未曾得若爾。勝曾得法。
亦名所修。無相違
問。光法師解釋中。煗善根。初念修異類善
爾者。所修異類善根。命終捨法歟
  第二十三卷抄記録之
問。光法師述思慧初入煗人。煗善根初
念。修修異類善根。作二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
解。據福分説。初得定時。必成過未。若約
決擇分。初得定時。不過去 付之。依
第二釋意。見今論現文。本頌結靜慮律
恒成就過未。長行述諸有獲得靜慮律
。乃至未捨。恒成過未。餘生所失過去定
律儀今初刹那必還得彼。若從思慧。初
煗人。煗善根初念。不異類善根者。豈
恒成就過未之理
答。光法師二解釋。所存相異。依憑各別也。第
二釋意。依要同分者方能修故之理。會
靜慮律儀。恒成就過未之文也。所謂煗善
根。是見道近眷屬。先未得善根。故彼初念。不
異類善根也。故今論餘處二十三中。明
善根。初安足時。未來不諦念住。云
此種姓先未曾得。要同分者。方能修故
亦無過去同類善根之義。餘生得命終時
捨。今生亦無量得義故也。故從思慧。初入
煗人。煗善根初念。全不過去靜慮律儀
云也。但於今論本頌長行之文者。光法師會
之云。據福分説。初得定時。必成過未。若
決擇分。初得定時。不過去。故正理三
十六云。諸有獲得靜慮律儀。乃至未捨。恒
過未。前生所失。過去定律儀。今初刹那。
必還得彼。故此中應簡別而説以順決
擇分所攝定律儀。初刹那中。不過去。餘
生所得命終時捨。今生無重得彼故
此釋意。以正理論説證據。會靜慮律
。恒成就過未之文。其意如此也
重難云。此釋意。以正理論説。爲證據事。不
然。正理論意。述順決擇分善根初念。不
過去同類善根之旨也。全非彼初念得
過去異類善根之義。其故上標初刹那中。
過去。下述其不成就。云餘生所
得。命終時捨。今生無重得彼故。若非
類善根者。不命終時捨。豈亦無重得
彼故之義哉。爰知。正理論意。煗善根初念。
過去同類善根云也。是以。寶法師釋
正理論今文云。若煗等倶戒。不定成過去
捨已不重得故。若餘定戒。成過去故。此應
簡別説此釋意。就同類善根。不
之旨。分明也。何依此文煗善根初念
過去同類異類善根之義
答。煗善根初念。自本不異類善根。故不
過去異類善根事。理在絶言。不
之。不過去同類善根事。可其疑。故
餘生所得。命終時捨等。釋顯之也。故光
法師第二釋意。以正理論今文。爲其證據
煗善根初念。不過去同類異類善根
之義。尤有其謂也。寶法師釋。准而可會也」
問。煗等四善根外。餘順決擇分善根。福分決
擇分中何攝耶 答可福分善根攝 兩
方。若福分善根攝者。既是順決擇分善根也。
何可福分善根攝 若依之爾者。任
法師據福分説。初得定時。必成過未之解
。煗等四善根之外。餘定生善法。皆可福分
善根攝如何
答。光法師釋諸有獲得靜慮律儀。乃至未
捨。恒成過未。餘生所失過去定律儀。今初
刹那。必還得彼故之論文。作二釋中。第二
釋意云。據福分説。初得定時。必成過未。若
決擇分。初得定時。不過去今解
。福分決擇分中。決擇分善根者。唯限煗等
四善根。餘順決擇分善根等。皆可福分善根
但於既是順決擇分善根也。何可
分善根攝哉云難者。四分定中。順聖道故。
順決擇分攝。順三分善中。能感世間可受
故。是順福分攝也。故見今論餘處十八
順三分善相。云順決擇分者。謂近能感
聖道果善。即煗等四。後當廣説。出順決擇
分善。唯擧煗等四善根。餘定生善法。多屬
順福分善
問。正理論意。從思惠初入煗人。煗善根初
念。可異類善根 答。可修不修二
 兩方。若修異類善根者。見正理論
處處之文。當卷三十六云。此中應簡別
。以順決擇分所攝定律儀。初刹那中。不
過去。餘生所得。命終時捨。今生無
彼故光法師引此文。爲煗善根初念。
異類善根云第二釋證。餘處 理
六十一
煗善根相云。此初安足。唯修同分者。先未
曾得。如是種性故。於諸諦中。行未廣故
此等文。彼論意。煗善根初念。不異類
善根云事。分明也 若依之爾者。得靜慮
律儀。恒成就過未者。正理論中。同所述也。
而見彼論餘處六十一。述諸有先時。未
欲染。依思所成惠。引煗善根。許
。初入煗義。若爾。從思惠初入煗人煗善
根初念。不異類善根者。豈不恒成
過未之理
答。准光法師二解釋意。可簡正理論意
也。若依初釋意者。正理論意。從思惠初入
煗人。煗善根初念。修異類善根云也。彼
論意。存靜慮律儀。恒成就過未之理
也。但於正理論此中應簡別而説之文
者。煗善根初念。不過去同類善根之旨
顯也。上標初刹那中不過去。下述其不
成就。云餘生所得。命終時捨。今生無
重得彼故。此旨炳然也。若非同類善根者。
命終時捨。豈亦無重得彼故之義
哉。爰知。正理論文。明煗善根初念。不
去同類善根之由。更非過去異類善
之義也。光法師引此文。爲第二釋證據
者。此別釋意也。何爲相違哉。次於正理論
餘處。此初定足。唯修同分者等之文者。准
光法師第二念後。唯修同類。從多分
異類之釋。可通之也。若依第二釋
者。正理論意。煗善根初念。不異類善
云也。彼論意。存要同分者。方能修故
之理故也。但於正理論得靜慮律儀恒成
就過未之文者。准光法師據福分説。初得
定時。必成過未。若約決擇分。初得定時。
過去之釋。可通之也。引正理論
此中。應簡別而説。以順決擇分所攝定
律儀等之文。爲此釋證據。其意可之。如
彼起無諍願智等未曾得功徳之時。過去寧
自類善根哉。明知。初刹那中。不
者。全不過去同類異類靜慮律儀
也。其中煗善根初念。不過去異類善根
故不之云事顯然。不述之。不
過去同類善根事。未其所以。故云餘生
所得命終時捨。今生無重得彼故也。何
況。煗善根初念。設雖得過去同類善
。若還得過去異類善根者。不恒成
就過未之理。顯宗論中。何改之結多恒成
過未哉。思此等道理。煗善根初念。不
去同類善根者。專順正理論意
問。煗等四善根。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攝歟」
  第二十三卷抄記録之
問。論文云。謂初刹那。必成未來。非過去
爾者。今此初刹那者。爲唯限初苦法忍
。爲當可餘位 答。可二義
 兩方。若唯限初苦法忍位者。得果練根初
念。必成未來無漏。不過去無漏。初刹那
言。尤可彼初念。是以。見正理論三十六
昔曾未得。創得名得果練根初念。
亦容此義。初刹那言。何不彼初念哉。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釋此文云。唯除
初苦法智忍。一刹那中。不過去。爾時未
過去道故。圓暉法師。解此事述謂聖所
住無漏律儀。於初刹那苦法忍位。必成
。不過去。此類聖道。先未起故。過去既
無。故不成就。任此等定判。初刹那言。唯
初苦法忍位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此事雖學者異義。且可初刹那言。
初苦法忍位。通得果練根初念云義
也。其故得果練根初念。唯成未來無漏律儀
過去無漏律儀。有此類聖道。先未起
故之義。謂初刹那。必成未來。非過去。此
類聖道。先未起故之論文可得果練根初
也。故婆沙論百二十三中。或釋發智論十二
就未來及現在戒。非過去之類。云
無漏戒初現前之文云。此説苦法智忍。及得
果轉根初刹那現前位或釋發智出
現在及未來戒。非過去之類。云謂無漏戒
初現前之文。云此説苦法智忍。及得果轉
根初刹那現前位。同擧得果轉根位。准婆沙
論文。思今論意。云謂初刹那。必成未來
過去。可得果練根初念也。何況。見
正理論三十六。云初刹那後。乃至未捨。又
過去 顯宗論十九説。全亦同之。翻
至未捨之言之。明可已捨位不
去無漏律儀之義是豈非得果練根初
哉。但於寶法師。并圓暉法師釋者。就
其濫。且出初苦法忍位也。就實盡理。委論
之者。得果練根初念。成未來無漏律儀。非
過去無漏律儀故。謂初刹那必成未來
過去之論文。可得果練根初念也」
重難云。初得果初練根初念。實雖必成未來
無漏律儀。非過去無漏律儀。退所得果
得先所得果。退練根所得種姓。還得先
所得種姓之時。亦可先所得過去無漏
律儀。若爾。得果練根初念。容其濫故。初
刹那言。不彼初念。故正理論云。昔曾
得。創得名初。先得已失。今創得時。亦得
過去顯宗論説。全亦同是一 次。見
法師釋云。雖除最初苦法智忍。自餘聖者。
乃至未無餘依前。皆成過未得果練
根初念。不過去無漏律儀者。何釋自餘
聖者皆成過未是二
答。謂初刹那之論文。通得果練根初念者。
初得果初練根初念之。故還得先所
得果。還得先所得種姓之時。可先所得
過去無漏律儀云難。全不來。正理論文。
亦非相違 次。寶法師釋意。對初苦法
忍位。決定無濫。不過去無漏律儀。餘位
聖者。多分成就過去無漏律儀。故從多分
且云自餘聖者皆成過未歟。設雖寶法師
。初得果初練根初念。豈可過去無
漏律儀
  任先師聖禪僧都所存之旨。一義之趣。大
概記録之
又有初刹那言。唯限初苦法忍位云義。
彼顯愚意見之
問。除現在苦法忍隨轉戒外。可唯一刹
那隨轉戒
  第二卷抄記録之
問。住定道律儀者。唯限定道律儀現起位
 答。不定道律儀現起位 兩方。
若唯限定道律儀現起位者。光法師所引婆
沙論百二十二中云。謂生欲界律儀。不
別解脱律儀。現有身表此文者。住律
儀者。不定道律儀現起位 若依之爾
者。頌文云定道中。唯限定道律儀現
起位如何
答。住定道律儀者。因成就定道律儀位。
定道律儀現起位也。如彼住果之言
果道所攝無漏道現起位也。何況。光
法師所所引婆沙論百二十二中。或出就身
無表。非此表之句云。若生欲界律儀
別解脱律儀。無身表○住律儀者。
謂住靜慮無漏律儀。無身表者。謂或眠。或
醉。或闕。捨諸加行表故或擧
就身表亦此無表之句云。謂生欲界
律儀。不別解脱律儀。現有身表。亦得
無表此等文意。無諍。住靜慮無漏律儀
者。不無漏律儀現起位但於定道
中之頌文者。此文自本明現在住定道
律儀。必如次成就現在靜慮無漏律儀。故今
住。唯指現在住也。故長行中。釋今頌文
云。若有現在靜慮彼道。如次成現在靜慮
道律儀。非出觀體有現在故置現住
之言。即爲其濫也。加之。正理論三十六
中。疑此住言云。理應但説定道時。成
現在世。定道無表。不住。如住果言。唯
果成。非果現起。今但言住。云何得
道現前。非但成就。是故彼説。猶令疑。不
定顯無表。故應但説在定道言
住言。勞而無用。今詳彼意。前文已説
就去來。此句正明就中世。故知。説
起非成。以唯成。證現故。定道無
表。隨心轉故。散心現前。必無彼故住言不
現起之旨。此文炳然也
問。處中無表中。非善戒惡戒種類所攝類。
有耶 答。不此類 兩方。若有
此類者。思處中無表相。善惡二戒。種類之
中。悉可之。此外何可餘類 若依
之爾者。正理論三十六中。明處中無表。云
無表。即是善戒。或是惡戒種類。或非
。可此類如何
答。善惡處中無表。是善戒惡戒種類所攝。非
善惡二戒種類所攝之類。不有也。是以。
今論中。明處中無表。云若有無表即是善
戒。或是惡戒。種類所攝。無餘類。光法師
此文云。善處中無表。即是善戒種類所
攝。惡處中無表。即是惡戒種類所攝。無表義
同。種類相似故。言種類所攝此等論
疏定判諍。善惡處中無表。悉可善戒惡
戒種類所攝但於正理論或非二類之文
者。今論所述。善戒惡戒。種類所攝。處中無
表之中。不殺生等七支種類。云善戒種類。殺
生等七支種類云惡戒種類。依禮佛讀經布
施等發無表。云或非二類也。今論中。
合屬二類正理論開爲三種。只是開合不
同。更非相違定判
問。光法師出無覆無記心有三世得。云
即是串習威儀工巧通果心也。爾者。今此串
習言。可通果無記心 答。今此串習
之言。唯限威儀工巧二無記心。不通果
無記心也 兩方。若通果無記心者。今論餘
處。出無覆無記心三世得之類。云
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亦許
文無諍。論串習義。唯限威儀工巧二無記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師解釋起盡。上
即是串習。下述威儀工巧通果心也。串習
之言。可通果無記心之。光法師餘
處二解釋中。於天眼天耳二通。若串習者。
三世得。若不串習者。無三世得之旨述。
彼思之。今此串習之言。可通果無記心

答。見光法師解釋起盡。釋論中述無記表
能發心有三世得若爾有覆無記心等
等之言云。等謂等取強無記心。即是串習威
儀工巧通果心也 故今此通果心者。即指
意識發業通果心也。而意識通果心。其性強
盛。不串習不串習。必有三世得。故今此
串習之言。唯限威儀工巧二無記心。串習者。
三世得。不通果無記心。不串習者。亦
三世得云事。道理甚炳然也。但於光法
師餘處釋者。彼述上三靜慮。起下地二
。三世得有無。作三釋中。第三釋意也。即
彼釋意云。又解。生上三定。下地二通。或成
不成。若串習者即成。若不串習者不成。以
不定故不成也是則五識通果心。勢力
微劣故。由串習不串習。雖三世得有無
意識通果心。勢力強盛故。不串習不串
。必有三世得也。故婆沙論九十五識
身性羸劣故。他地現起。勢不堅強。若意識
中變化心等。設生他地。勢亦堅強。故不
亦得成就
重難云。婆沙論中。明欲界。及初靜慮
起眼耳身三識。有三世得云。諸無記中。
串習者。亦恒成就。如勝威儀工巧通果
今此串習之言。可通果無記心如何」
答。今此通果者。指天眼天耳二通也。而於
天眼天耳二通串習不串習。論三世得有
事。就上三靜慮。所起下地二通
也。今文述欲界及初靜慮起眼耳身三
識。有三世得之旨。故串習之言。唯限威儀
工巧二無記心。不通果無記心
問。頌文云中劣思作爾者。今此劣思
者。可三性思 答。唯限善惡二思也。
 兩方。若通三性思者。論中釋今頌文云。
微劣思。造善。造惡。唯發表業表尚無
無表此文無諍。劣思者。唯限善惡二思
 若依之爾者。既云劣思作。尤可無記
也如何
答。論中述今頌意云。唯成就表。非無表
者。謂住非律非不律儀。以微劣思。造善造
惡。唯發表業。尚無無表。況無記思。所發表
光法師釋此文云。謂處中人。以微劣
。造善造惡。唯發表業。尚無無表。況無記
思。所發表業。能發無表。擧勝況此釋
意云。以微劣思。造善造惡。唯成就表
無表。況無記思。所發表業。能發無表
哉。擧勝況劣也。故上所擧劣思者。唯限
劣善惡二思。此外復別擧無記思故。劣思
之言。不無記思也。何況。光法師所引婆
沙論百二十二中。明此句云。不此無表者。
謂非慇重信。非猛利纒身表。不
此無表此文云慇重信。非猛利纒
微劣善惡思。發身表無表之旨。亦分
明也。但於既云劣思作。尤可無記思
者。泛云之者。劣思之言雖無記。今
善惡勝劣思。況無記劣劣思。故上劣思
作之言。唯限善惡云也
問。中有位可表業 答。可表業
 兩方。若發表業者。光法師所引婆沙
百二十二中。出就身表。亦非此無表
云。諸異生類。住胎卵中。已失前生表無
表業。現不若中有位。發表業者。生
有位。無表業捨縁。住胎卵中。豈不就表
 若依之爾者。中有位。所起心品萬差
也。何不表業
答。中有位。可表業也。故見婆沙論處處
之文。或七十云。復有説者。此彼中有。亦互相
礙。以相過時此彼展轉有語言百三
云。中有當誰心所轉耶。答當
。由自心力表業此等文。中有
位發表業之旨。炳然也。但於光法師所引
婆沙論文者。中有位雖表業。唯發無記
表業。不善惡表業。故婆沙論住胎卵中
就表業之文。全無相違
問。於無想天。可表業 答。可
 兩方。若發表業者。見婆沙論百九十
云。彼無想天有心位。必不不同分
 若不不同分心者。何可
 若依之爾者。以道理之。於無想
。尤可表業也如何
答。於無想天。可見色聞聲等之義。豈
表業哉。故婆沙論百五十四中。述
想天沒。定生惡趣云有説。求無想者。執
想定眞道。彼異熟爲涅槃。乃至生彼天
。此執隨逐。彼後從無想出將命終時。見
當生相。便作是念。定無涅槃。若實有者。我
已證得。於今何故。生相現前。由涅槃及
聖道故。從被處沒。生惡趣中既言
。於彼天中。借起眼識之旨。炳然也。
若起眼識者。寧不起發表心哉。但於
婆沙論。無想天不同分心云文者。今此一段
廢立。以他界心及無漏心。名不同分心也。
故婆沙論百九十二云。若生欲界。以欲界
同分心。與彼命根衆同分。爲同分故。以
無色界及無漏心。爲不同分心。不彼命
根衆同分同分色無色界。不同分
心。准之可思。自界之中。起他地心。不
不同分心。故於無想天。借起初靜慮眼耳身
三識。及發表心。更不婆沙論文也」
問。成就不善身無表時。必可就不善身
 答。必可就不善身表 兩方。
若必成就不善身表者。表無表成就不成就。
其義非一准。何必成就之哉。如彼遣使殺
。雖就不善身無表。不就不善身
 若依之爾者。見婆沙論文云。如
數量。無表亦爾此文者。成就不善身
無表之時。必可就不善身表如何
答。勘發智論若成就不善身
。彼成就此無表。答諸成就不善身無
彼成就此表□□□成就不善身無表
之時。必成就不善身表云事。甚分明也。
但於彼遣使殺等就不善身無表
就不善身表云難者。是則婆沙論
問答也。故婆沙論百二十二問云。亦應
就不善身無表身表。謂遣他殺等。是則
此中。應四句。何故作順後句
。有作是説意。雖四句。許今此義。評
家意。不此義。還通今難云。應是説
唯成就不善身無表。故此但應
順後句。所以者何。若能發語遣他殺等。
此發得身無表者。必亦成就不善身表
必能動身手等故。若不爾者。前説
善身無表此表中。亦應是説。若住
律儀。及住非律儀非不律儀。以善語言。遣
他施等。由此發得善身無表。前於善中。既
此説。故知。發言遣他施等。由此發
身無表者。必亦能動身手等故。由此成
善身表業。是故。二處皆無此説
問。論中明十種得戒相。爾者。自然得戒者。
唯爲佛。爲當可獨覺 答。可
獨覺 兩方。若通獨覺者。十誦律云
尊自然無師得具足戒。雜心論述自起謂佛
自然得戒。唯限佛不獨覺是以。辰旦
人師次第禪
門二
解釋中。云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
人。無師自發若依之爾者。披今論文。云
一由自然。謂佛獨覺。自然得戒。通佛獨覺
之旨。分明也如何
答。麟喩獨覺者。最上利根人。故同佛可
然得戒。故今論。并正理三十七顯宗十九等論
中。云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不佛擧
也。但於十誦律并雜心論文者。獨覺之
中。麟喩獨覺。雖自然得戒。部行獨覺。非
自然得戒故。總見獨覺其義不定故唯擧
濫佛。不獨覺也。次第禪門釋。准
會也
問。論中明十種得戒云。一由自然。謂佛
獨覺爾者。今此獨覺者。爲唯限麟喩獨
。爲當可部行獨覺 答。唯限麟喩
獨覺 兩方。若唯限麟喩獨覺者。論中
謂佛獨覺。無簡別之言。何唯限
喩獨覺哉。何況自然得戒者。依自然智現前
故得戒之義也。而部行獨覺。既不
。盡知現前故。尤可自然智。豈非自然得
哉。加之。餘處中。明極七返有聖者相。今
二十三法爾自得苾芻形相。正理論六十
苾芻威儀。法爾成就。既外現苾芻形
。知内得戒品云事 若依之爾者。部行
獨覺。智品稍劣。不自然得戒。是以。光
法師餘處二十三無佛法時。得阿羅漢
之類云。剃髮染衣。不得戒今此人
豈非部行獨覺
答。佛及麟喩獨覺最上利根人。故初盡智現
在前位。自然可戒品。部行獨覺。根性稍
劣。故不此義也。是以。今論并正理
三十七顯宗十九等論中。云一由自然。謂佛獨
既對佛擧獨覺。寧通部行獨覺哉。泰
法師釋此文云。謂佛獨覺。本在不淨觀前
欲界善心。爲近因等起。要期發願。
時。自然得別解脱此釋意。唯就
坐成覺之類。論此義明知。獨覺者。唯限
麟喩獨覺云事。何況。十誦律五十八云。世尊
自然無師得具足戒雜心論云。所謂自
起謂佛此等文中。唯擧佛不獨覺事。
麟喩獨覺。近佛故。雖自然得戒。部行獨覺。
自然得戒故也。次第禪門中。云一自然
得戒。即佛是其人。無師自發。唯擧佛不
獨覺。亦顯此意也。加之。光法師餘處二十三
第七有無佛法時。彼在居家。得
羅漢果之論文云。剃髮染衣。不得戒。十
種得戒中。不阿羅漢時而得戒
部行獨覺。非自然得戒云事。此釋亦分明
也。就中部行喩者。如聲聞説者。婆沙論處
處定判也。而光法師引婆沙論。有阿羅漢
下品心。起有表業。受諸律儀之文畢云。
此文羅漢非自然得戒 聲聞既簡之。
部行亦可同。重勘慈恩大師表無表章三末
云。問何故許羅漢沙彌得無戒。不
獨覺亦通無戒。皆自然得。以利根
部行者。豈限利根哉。任此等文理。部行
獨覺。非自然得戒云事。甚炳然也。但於
部行獨覺不教力。盡智現前故。尤可
然智云難者。雖彼不教力。智品劣故。
自然智。亦無自然得戒之義也。次
今論餘處二十三法爾自得苾芻形相之文
者。雖彼不戒品。身成無學法故。法爾自
然得苾芻形相也。正理論文准可
重難云。見今論餘處十七。述善業道與
倶轉相云。或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時。
苾芻戒正理四十二顯宗二十二説其文。
大同之。若自然得戒。唯限佛及麟喩獨覺
者。何可無色定。盡智現在前時。得
苾芻戒之義是一次。淄洲大師了義燈中。
衆出獨覺得戒相云。衆出雖佛所
資。不聲聞樂於佛。所以一向自
受非慧暉法師釋中云。部行獨覺一百
六十心。得自然菩提即得戒也此等
定判。部行獨覺。可自然得戒見。是二
答。部行獨覺。非自然得戒云事。文理大旨。
前重成申。但於今論餘處之文者。第三
羯磨之時。依無色定。得今盡智之類也。非
盡智現前之力戒。全無自然得戒之
也。就中云無生智現在前時。得苾芻戒
自然得戒云事。勿論也 次。於了義燈
者。彼述大乘所談。更非小乘義相歟。慧
暉法師釋。無指依憑者。不用之
尋云。別種姓部行獨覺。自然得戒歟 答。別
種姓部行獨覺。通六種姓故。非自然得戒

問。論文云一由自然謂佛獨覺爾者。今此
自然得戒者。由求戒心之歟 答。由
戒心之也 兩方。若由求戒心之者。
既云自然得戒。不求戒心之哉
若依之爾者。自然得戒。若不求戒心
之者。所得戒可等起善
答。佛及喩獨覺。不淨觀前。由求戒心。得
盡智時位。自然得具足戒也。故見泰法師
處處解釋。當卷解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之論
云。謂佛獨覺。本在不淨觀前。起欲界善
。爲近因等起。要期發願。得盡智時。自然
別解脱餘處十六欲無無表離
而生之論文云。以佛自然結跏趺坐。發願
邀期。得盡智。時。當此戒。由欲界加行善
。令身結跏趺坐。即是欲界善表身業。得
盡智時。從此表業。發別解脱此等
定判。自然得戒。由求戒心得戒之旨。甚分
明也。但於既云自然得戒。不求戒
之云難者。佛及麟喩獨覺。不淨觀前。
求戒心。得盡智位。雖具足戒。非
作法受得之儀式。自然得之故。名自然得
。全無相違
問。論中明十種得戒相。爾者。見道得戒者。
初苦法忍位得戒歟 答。初苦法忍位得戒
 兩方。若非初苦法忍位得戒者。既名
見道得戒。初苦法忍位。可之也。是以。今
論云二由正性離生。謂五苾芻。正理
三十七三由正性離生。謂五苾芻。
見道。得具足戒。任此等論文。初苦法
忍位。可得戒若依之爾者。寶法師釋
理論師。不此義。故云然彼五苾芻等。先
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至得果時。從彼而
。泰法師判正理論師不此釋故云
彼五比丘等。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至
得果時。從彼而發別解脱律儀。五苾芻得
戒。可初得果位何況勘薩婆多毘尼毘婆
沙文云。見諦戒道。未知智現在前得而未
知智者。類智舊譯者。論家人師定判也。明知。
見道得戒者。初得果道類智位得戒也。依
天台大師次第禪
門第二
三見諦得戒。即物隣五
人。佛爲轉四諦法輪。即悟初果。因而發戒
妙樂大師弘決見諦者初得初果。見
曾見。諦謂諦理。昔未諦。今得諦。見諦
發時。果戒倶得。任此等釋。見道得戒者。初
得果位。得戒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見道得戒者。初苦法忍位。得戒之旨。文理
一方疑難也。重勘律藏論藏之説。廣伺
當處餘處之釋。見道得戒者。初苦法忍位得
戒見。所謂十誦律五十八云。五比丘得道。即
具足戒舊倶舍論十一云。二由正定
大戒。如憍陳如等五比丘得苦法智
當處泰法師釋云。二由苦忍得。入
正性離生時。謂五比丘。亦由入觀前起
界善心其發願。苦忍時得故圓暉法師
釋云。二由入正性離生。謂憍陳如等五比
丘。見道生時。得具足戒餘處光法師十六
釋云。衆賢論主。不斯解故作是言。然彼
得果五苾芻等。先加行時。必定有表。相續乃
至得果入道。依此表業。發別解脱泰法
十六釋。或云謂五比丘未聖時。先有
。結跏趺坐。相續不斷。得苦忍時。從
身表。而發無表或云。衆賢論主。不
。故云然彼五比丘。先加行時。必定有表。
端身正坐。相續不斷。入見道時。發別解脱
之。慈恩大師表無表章法苑林
章三
中。明見諦
得戒相。或云。何故苾芻。初入見道。有初得
或云。五人見諦。亦無表業。初入見諦
即得無表此等説之。見道得戒者。
初苦法忍位。得戒之旨炳然也。但於寶法師
者。至得果時者。表相續事。至得果位
也。從彼而發者。從彼相續表。初苦法忍時。
得無表爲言全非得果時。從彼相續
無表也。泰法師釋。准可會通中泰
法師。處處解釋中。見道得戒者。初苦法忍位
得戒見。自解釋前後。豈可相違哉。次於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説者。律藏異説也。不
會之。十種得戒者。薩婆多義。源出十誦
律説。餘律藏説。何可劬勞哉。次於天台妙
樂釋者。是亦人師異釋也。不通之
重難云。正理論餘處四十二中。述有餘師意
欲界無表。不表生。云得果時五
苾芻等得別解脱戒此釋意。如得果時
者。指五苾芻等得戒時見。是一 次。第二重
難中所出寶法師等釋。即顯此意也。上標
然彼五苾芻等。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
之次下云得果時。從彼而發。文相起
盡無諍。五苾芻先加行時。表相續不斷。至
得果時。從彼表業。發得無表得果
者。乍五苾芻。初得道時。從彼而發
者。非彼位云事。會通之旨甚違現文
是二 次。十種得戒者。實是薩婆多義也。若
爾。何不用薩婆多律説哉。是以。慈恩大
師表無表章中。引薩婆多論七種得戒畢。
此是薩婆多宗與倶舍等同。増減數異。
體性不此釋意。此薩婆多論七種得戒
倶舍論等十種得戒。七種十種。得戒因縁
異。戒品體性得戒位分可見道得
。其位分何可替哉是三
答。正理論餘處。如得果時。五苾芻等之文。
五苾芻至得果時。得戒品。此文意。
欲界無表不表生之類。如佛獨覺得
果時得戒。及五苾芻得戒爲言故光法師餘
十六此文云。於前所説十種得戒中。如
佛獨覺得果時。及五苾芻等。得別解脱戒
表生次。寶法師釋。實以難思。然而
再案之。至得果時者。指表相續來至分際
彼而發者。初苦法忍位。非初得果時
事。何強爲難義 次。薩婆多論。雖
婆多依憑律。十種得戒。專依十誦律説。故
薩婆多論説。強不痛歟。但於慈恩
大師表無表章釋者。只令其大綱許也。
必一一得戒位分皆同
問。菩薩入見道位。可別解脱戒 進
云。論中云一由自然謂佛獨覺。菩薩得
位得戒。入見道位不得戒 付之。菩
薩三大僧祇。修行圓滿。入見道位。何不
別解脱戒哉。如彼憍陳如等五苾芻。三生六
十劫。修行圓滿。入見道位。得別解脱戒。相
例可同如何
答。菩薩自本欣求佛果菩提。願盡智
具足戒。故入見道位。不別解脱戒
也。故泰法師釋一由自然。謂佛獨覺之論文
云。謂佛獨覺本在不淨觀前。起欲界善心
近因等起。要期發願。盡智時。自然
別解脱但於憍陳如等五苾芻例難者。
佛初成道之時。憍陳如等五苾芻。最初入
是人勝事故。願見道位得具足戒
彼誓願。入見道位。得具足戒也。故泰法
師釋二由正性離生之論文云。謂五
比丘亦由入觀前起欲界善心。要*其發願
苦忍時得故若爾。所願既各別也。例難更
來歟
問。非自然得戒。非見道得戒。無漏心現在
前位別解脱戒義可有耶 答。可
 兩方。若有此義者。論疏中。廣雖
十種得戒相。未自然得戒。見道得戒之
外。無漏心現在前位。得別解脱戒之類
若依之爾者。披今論餘處十七。述善業道
思倶轉相。云或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
時。得苾芻戒正理顯宗説。其文大同之。
此等論説。可此義如何
答。非自然得戒。非見道得戒。無漏心現在
前位。得別解脱戒之義可有也。所謂羯磨
受戒人。第三羯磨位。有無漏心現在前義
者。可此義也。疑難之中。被今論餘
處。或依無色。盡無生智。現在前時。得苾芻
之文。是其證據也。既云無色定。盡無
生智現前。非佛及麟喩獨覺云事無疑。又
無生智現在前位。非自然得戒之旨。亦
分明也。定知聲聞之中。羯磨受戒人。第三羯
磨位。盡無生智現前。得苾芻戒之類。可
也。是以。寶法師餘處十七此文云。准此正
受戒。容無學正受戒之言。非自然得
云事。亦炳然也。自然得戒。非正受戒
也。但於十種得戒之中。不此類云難者。
一類無其人故。文顯雖之。云八由
持律爲第五人。謂於邊國。九由十衆。謂於
中國之中。可此類
問。憍陳如等五苾芻。善來得戒人歟 進云。
今論中。非善來得戒之。披毘婆沙善
見律文云。如來從初得道乃至涅槃。善來
比丘。其數有幾。答曰如此比丘。其數有
千三百四十一人。問曰名字何等。其名曰
若憍陳如等五人此文。憍陳如等五苾
芻者。善來得戒人 若爾。今論等説。豈
毘婆沙善見律文
答。披律藏論家二部之所説。尋憍陳如等五
人之得戒。是見道得戒。非善來得戒所謂
十誦律五十八云。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
○佛命善來比丘。得具足戒薩婆多毘尼
毘婆沙云。於七種中。見諦得戒唯五人得。
餘更無得者。善來得戒。三語三歸。佛在世
得。滅得不得○見諦得戒五人中。憍陳如爲
上座。以先見諦故。善來中。寶稱爲上座。以
先來何況。倶舍論云。二由正性離
。謂五苾芻。三由佛命善來苾芻。謂耶舍
舊倶舍論十一云。二由正定聚。得
。如憍陳如等五比丘。得苦法智忍
善來比丘大戒。如耶舍等正理
三十七云。二由佛命善來苾芻。謂耶舍等。
本願力。佛威加故。三由正性離生
謂五苾芻由見道。得具足戒顯宗論
文。全亦同之。雜心論云。超升離生。謂五比
丘。善來謂耶舍等之。止觀云。如
陳如。見諦故受具足戒○如耶舍比丘等
善來受具足戒次第禪門云。三見諦得
戒。即拘隣五人。佛爲轉四諦法輪。即悟
。因而發戒○七善來得戒。道機時熟。佛呼
善來。即得戒慈恩大師表無章法苑林
章三
云。二
見諦得。倶舍等云。謂入正性離生即五苾芻
○三善來得。倶舍等云。佛命善來。謂耶舍等。
唯佛自作。非餘所能。滿通被故此等
律藏。論家之定判。諸宗人師之解釋。明見道
得戒。擧憍陳如等五苾芻。述善來得戒。出
耶舍等苾芻。爰知。憍陳如等五苾芻者。是見
道得戒人。非善來得戒。耶舍等苾芻者。是善
來得戒人。非見道得戒。見道善來兩種得戒。
其類各別云事。但於毘婆沙善見律文者。是
律藏異説也。十種得戒者。薩婆多宗義。以
誦律説。爲其依憑也。故慈恩大師表無表章
云。一十誦律。是薩婆多宗。同倶舍第十四。
律毘婆沙。并雜心論。及順正理。顯宗大毘婆
善見律既非薩婆多宗依憑律。倶舍論
等文。背彼律説事。更非痛哉
問。論文云是所得別解律儀非必定依
表業而發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如是上來所得十種別解
脱律儀。非必定依表業而發。謂初二種
表生。後八表生之。依光法師釋
婆沙論百二十二。云表數量無表亦
 若自然見道二種得戒。不表生
者。豈不婆沙論今文
答。自然見道二種得戒。聖位得之。故根本無
表不表生云也。但於婆沙論文者。泛爾
表無表相對非論。數量多少。且就身表所
發身無表爾也。故見一段文。上述然表
身而起。有一分。如彈指擧足等。一分
動轉作善惡業。有具分。如禮佛逐怨等
擧身運動。作善惡業。此中隨所依身極微數
。表業亦爾畢。下云表數量。無表亦爾
此旨即分明也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十六欲無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初
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下文
論主叙餘師義難。或可下文通據加行根本
兩位必有表故。故言欲無無表離表而生
之。先初釋不明。正見下論文。云欲無
無表離表而生者。論主能難言也。何可
餘師義哉。是以。光法師餘處十六當卷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之論文云。前文叙餘師
。後文依宗正述此釋者。餘處欲無
表離表而生之論文。爲有宗正義次。第
二釋亦難思。設雖根本位無表。有
行表無表之義者。何可必定依
表業而發哉。何況。自然得戒。見道得戒。
加行者。是可聖道加行。於彼位更不
別解脱戒表。設亦雖彼加行位有表。寧
根本無表哉。次見光法師釋。云前解
正理餘師而正理餘師者。指餘處四十二
有餘師説。非欲界一切無表悉依表生
得果時。五苾芻等。得別解脱戒。不善亦
然之文也。此師意不加行表
之義者。對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文。豈
故不相違哉。若許加行表
之義者。正理論二説。有何差異
答。光法師初釋意。以當卷非必定依表業
而發之論文本。會餘處十六欲無無表
表而生之論文也。所謂光法師述謂初
二種不表生。後八表生。自然見道二種得
戒。根本無表。不表生云也。此初釋中。會
餘處十六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論文。亦作
二釋。初釋意云。下文論主叙餘師義難者。
當卷論中。明十種得戒畢。云是所得別
解律儀。非必定依表業而發。不異義
故以此論文。爲本義故。以餘處欲無無表
表而生之論文。爲餘師不正義也。但於
光法師餘處前文叙餘師義後文依宗正述
之釋者。彼釋者。以欲無無表離表而生
論文本義故。以必定依表業而發
論文餘師義也。是即各別釋意也。更
會通 次。第二釋意。自然見道
二種得戒。雖加行表發無表。根本位。
表故。云必定依表業而發爲言
 次。自然見道二種得戒。定前加行位。有
云事。何所遮哉。二釋意。同可之。依此加
行表。遠生根本無表。何亦不之哉。如
仙人意憤及遣使殺等。依加行表。生根本無
 次。正理論餘處。有餘師意。自然見道
二種得戒。根本無表不加行表。根本
位。亦無有表。故不根本表爲言然彼
先時決定有表之正義意存欲無無表離
而生之義。欲界一切無表。必從表生。隨
所應。或從加行表生。或從根本表爲言
故正理論二説。非差異也。然而光法師
通今論前後二文相違之時。自然見道二
種得戒。根本位無表云義邊是同。故以
必定依表業而發之論文。對欲無無表
表而生之論文。云故不相違。亦述前解
正理餘師也。非爾故正理論餘師
意。自然見道二種得戒。依加行表根本
無表。重意云。正理論文。一處之中。所擧二
説故。非會之。今論二文。前後之卷相
違故。作和會釋之時。就大旨同。云前解同
正理餘師
問。光法師意。三歸受戒人。可就身表
 答。可就身表。兩方。若成就身表者。
光法師解釋。云三歸受戒語四表
。亦發身無表。非必定依自類表
就身表者。身無表。何不身表哉。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出就善身表。亦
此無表之句。云若住別解脱律儀。無
歸受戒人。明知。三歸受戒人。成就身表
事如何
答。三歸受戒人。必可就身表也。所謂三
歸受戒人。必可師等之身表等故也。
故勘婆沙論百二十二一段文。或出就善身
無表此表之句。無別解脱律儀
。若三歸受戒人。不就身表者。何不
此類哉。或述就善身表。亦此無表之句
若住別解脱律儀。無三歸受戒人。若
三歸受戒人。不就身表者。寧不之哉。
何況。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二十二中。明
身表。亦此無表之句云。若住別解脱律儀
若住不律儀。彼定成就身表無表
等論文。三歸受戒人。必成就身表云事。甚
炳然也。但於光法師釋者。三歸受戒人。
就身表。正發得律儀。依語表
身表。故云語四表業亦發身無表也。全
三歸受戒人不就身表。故不
法師當卷釋。見餘處十六定判云。若三歸受
戒。具依語四表。正發語四無表。兼發身三
無表。由師語而發戒故光法師云
使殺等根本成時。有何表。就能發表
之。即此潤色也。問。光法師釋今論如
所得。別解脱律儀。非必定依表業而發
下論欲無無表離表而生。會其相違
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此解意説。自然見道。謂彼
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乃至聖位。從
無表律儀之定中具微細寂靜位
也。麁動表業。何可相續哉。是以。今論餘處
十六中。述無漏異熟トハナリト。無漏心不
隨轉因定。若自然得戒見道位。表業
相續起者。寧不無漏心與表業隨轉因
哉。何況。披今論餘處十六。云七善業道。若
受生。必皆具二。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
表故。受生尸羅。從表業自然見道。
二種得戒。可受生尸羅。更不
。加之。見光法師釋云。後解同婆沙前
而婆沙論前師意。存身無表必從身表
生之旨。何釋必定依自類表
答。光法師第二釋意。以餘處十六欲無無表
表而生之論文本。會當卷非必定依
表業而發之論文也。此釋意。依加行根本
。隨其所應。發無表云也。其中自然見道。
二種得戒。定前加行表。相續不斷。乃至
盡智及見道初念無表爲言但於定中是
微細寂靜位也。麁動表業。不相續云難
者。未聖。前加行位。起身表業。結跏跌坐。
彼威儀不差。至聖位故。加行表業。相續
無表也。故泰法師。餘處十六釋云。衆賢
論主。不此釋。故云然彼五比丘。先加行
時。必定有表。端身正坐。相續不斷。入見道
時。發別解脱戒
次。於今論餘處無漏異熟非之文者。無漏心
表業。無力用故。雖表業相續。不
轉因
次。於今論餘處受生尸羅必依表故之文者。
光法師第二解意。會此文二釋云。下論
顯且言受生。不自然見道得戒具
表。或自然見道。要期受生故。受生類故。
亦名受生。若作此解。善順下文次無無表
表而生文意顯也
次。於光法師後解。同婆沙前師之釋者。婆
沙論前師意。可羯磨受戒。從身三表
。亦發語無表。如三歸受戒。從語四表業
亦發身無表之義。故云後解同婆沙前師
全無相違也。何況。光法師第二解。以
無表離表而生之論文。爲本義故。釋
此解。十種得戒。皆依表發。如自然見道
亦從表業。發得無表。故同婆沙論百二十
前師意。存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義云。有
是説。此説第二刹那以後。彼初刹那。
表故之師義云事。道理尤可然。疑難頗
謂歟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脱律儀。
必定依表業而發。引下論欲無無表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欲界無表。必從表生歟 進云。光法
師釋云。若作此解。善順下文無無表離
而生之。依光法師解釋。見今論餘處
十六。引本論説。述身不語。殺生
誑語二罪所觸之旨 若爾。本論中。既出
界無表不表生之類論主何定欲無無表
表而生難哉
答。見今論餘處十六。引此本論説。論主叙
難云。若不身。亦不語。欲無無表
表而生。此二如何。得業道。於
。應劬勞正理論餘處四十二此難
云。然彼先時。決定有表。餘亦應爾。仙如
。布灑他時。得妄語者。謂不清淨。許入
。坐現威儀或有所説。此謂先表。餘例
光法師十六此文云。仙如前説
義等教他。於加行時。或由意憤。身語必變。
或由呪詛。必動身語。若有身表。從身表
生。若有語表語表起。此據加行必有
表業。非根本。故前論説。義等教化。布灑
他時。得誑語者。謂不清淨。詐入僧中。坐現
威儀。從身表業。發語無表。或有所説。從
表業。發語無表。此謂先表。餘例應思。言
先表者。或由先時有表相續不斷。乃至發
得無表。如善戒及布灑他等。或雖根本
表業。先加行位。必有表故。如仙意憤
及遣殺等此釋意云。仙人意憤。根本成時。
表。從加行表。發生無表。布灑他
時。隨其所應。或從加行表。或從根本表
無表。故不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義
爲言故光法師結釋云。正理論意。欲界無表。
必依表生。或於根本。必有表業。或於加行
必有表業。隨其所應。於兩位中。必有表故。
故説無表必依表生。非要根本言定有表。
若不爾者。遣使殺等。根本成時。即有何表
耶。若作斯解。善順難詞欲無無表離表而
此等釋。可今疑
問。光法師釋今論如是所得。別解律儀非
必定依表而發。引下論十六欲無無表離
表而生。會其相違。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遣使殺根本成時。可表耶 答。
表也 兩方。若有表者。思遣使殺
根本成時。雖何釋意。不有表。是以。光
法師餘處十六第二釋意。遣使殺根本成
時。不若依之爾者。光法師明
釋意。云或可。下文通據加行根本兩位必
表故。故言欲無無表離表而生。若不
者。遣使殺等。根本成時。有何表耶。遣使殺
根本成時。無表之旨釋成。此初釋。作
第二釋。明知。第二釋意。遣使殺根本成時。
表云事如何
答。遣使殺根本成時。無表云事。道理必然。
故第二釋意。不表也。故見光法師
解釋。當卷云後解同正理論意餘處十六
正理論意云。正理論意。欲界無表。必
表生。或於根本。必有表業。或於加行
必有表業。隨其所應。於兩位中。必有表故。
故説無表必依表生。非要根本言定有表。
若不爾者。遣使殺等根本成時。即有何表
此釋意。遣使殺根本成時。無表云事。甚
分明也。但於初釋意。作第二釋云難
者。見光法師解釋前後。釋是所得別解
律儀。非必定依表業而發之論文。標謂初
二種不表生。後二表生。就自然得戒。見
道得戒。不表生。引下論欲無無表離
而生之文難故。就此二種得戒。作二解
。會上下論文也。而初釋意。云或可下文
通據加行根本兩位必有表故。故言欲無
無表離表而生。若不爾者。遣使殺等根本
成時。有何表耶。非自然見道得戒。根本
無表必依表生。故不相違。據加行位有
之。第二釋意。云此解意説。自然見道。謂
彼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乃至聖位。從
彼表無表律儀。據加行位表相續至
本位之也。此二釋併就自然見道二種
得戒之也。若就惡戒之者。此二釋意
仙人意憤及遣使殺。據加行表欲無
無表離表而生意也。重意云。於自然見
道二種得戒。或云加行表或云相續
。可二義勢故。作此二釋也。遣使殺
根本成時。無表云事何釋意。共許極成道理
故。以之爲例。返若不爾者。遣使殺等根本
成時。有何表也。故光法師餘處述第二
釋意之時云。或雖根本之有表業。先加行
位必有表。故如仙意憤及遣殺等若爾。
遣使殺等惡戒此二釋。故異初釋
第二釋。故遣使殺根本成時可
云。疑不來歟
問。正理論意。仙人意憤成殺業道時可
 答不表也 兩方。若有表者。見
正理論餘處四十二。述仙人意憤義等教
而遣使殺根本成時無表。於光法師解釋
人意憤既例同之。根本成時。更不
 若依之爾者。正理論意存欲無無表
表而生之義。若彼根本成時無表者。
豈非欲無表而生
答。正理論意。仙人意憤成殺業道之時。無
云也。遣使殺根本成時。無表云事。光
法師二釋意同。可之歟。仙人意憤同
有表云事。是炳然也。但於正理論意
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義云難者。仙人
意憤成殺業道・之時。根本究竟位。雖表。
加行位必有表故。不欲無無表離
而生之義
重難云。光法師。作二解釋中。云或可。下文
通據加行根本兩位必有表故。故言欲無
無表離表而生。若不爾者。遣使殺等。根本
成時。有何表者。初釋意也。若依後釋意
加行表相續不斷。至根本時無表
爾。依後釋意之時。仙人意憤。加行表相續。
根本究竟。成殺業道。發無表云也
如何
答。光法師二釋。就自然得戒。見道得戒
之也。如彼仙人意憤。遣使殺等。加行時
表相續。難根本究竟成殺業道。故據
加行時表。云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也。故光
法師餘處十六釋云。或雖根本無表業。先
加行位。必有表故。如仙意憤及遣殺等。正
理論意。欲界無表。必依表生。或於根本
必有表業。或於加行。必有表業。隨其所應
兩位中。必有表故。故説無表必依表生
要根本言定有表。若不爾者。遣使殺等。
根本成時。即有何表耶。若作斯解。善順
詞欲無無表離表而生
問。正理論意。自然得戒。見道得戒。根本成
時。表業可轉耶 進云。光法師釋乃至
。從彼表無表律儀。彼根本成時。表
業轉云也 付之。依光法師今解釋。披
理論餘處四十二。出自義然彼先時。決
定有表。述自然見道。二種得戒。依加行
。發生無表之旨。根本成時。表業相續轉
云事。彼論中全所見也。光法師何得
彼論意。釋乃至聖位。從彼表無表律儀

答。今疑之趣。甚似思。試迴愚按云。見
正理論一段之文。有餘師意。明必定依
表業而發之義。云欲界。一切無表。悉
表生。如得果時。五苾芻等。得別解脱戒
不善亦應然。自義意。存欲無無表離表而
之理。云然彼先時。決定有表之文意。自
然見道。二種得戒。先加行時。決定有表。彼
加行表。相續不斷。至根本成時。發生無表
爲言先時有表者。還顯後時相續。從彼生
之義也。故見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云
然彼已下。是正理論師意。欲無無表離表而
。然彼得果五苾芻等。先時決定有表。相續
斷。乃至聖位。從彼表無表律儀
十六云。三述正解衆賢論主。不斯解
故作是言。然彼得果五苾芻等。先加行時。必
定有表相續。乃至得果入道。依此表業。發
別解脱之寶法師云。正理論師。不
此義。故云然彼五苾芻等。先時決定有表相
續不斷。至得果時。從彼而發泰法師當
卷云。正理論師。不此釋。故云然彼五比
丘等。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至得果時
而發別解脱律儀餘處十六云。衆賢
論主。不此釋。故云然彼五比丘。先加行
時。必定有表。端身正坐。相續不斷。入見道
時。發別解脱戒思諸師一同之釋。定有
深意
私云。此事日來。不審相存之處。不慮之外感
得貞禪大僧都撰。倶舍論第十四卷文義要
。加一見中。記録此疑畢云。勸修寺三十
講。貞禪問惠海云云患意同歟。尚可
思之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二十二中。述就現
在身無表。不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
爾者。前師意。別解脱戒初念。不身表
有耶 答。不此義兩方。若有
者。見婆沙論文。前師意。述就現在身
無表。不就現在身表云。此説第二刹
那以後。彼初刹那。必有表故明知。別解
脱戒初念。必發身表云事 若依之爾者。光
法師作二釋畢云。前解同婆沙後師。後解
婆沙前師而後解者。非必定依自類
之義也。若爾。前師同此解意。何無
解脱戒初念。不身表之義
答。婆沙論前師意。別解脱戒初念。不
之義。不有也。聊簡婆沙論一段之文
上標若住別解脱律儀。現無身表。就自然
得戒。見道得戒之也。故就今二種得戒
此二説也。所謂前師意。自然得戒。見道
得戒。先時有表。相續乃至聖位。從彼發
爲言有作是説。此説第二刹那以後。彼
初刹那。必有表故。即述此意也。故光法師。
此解意説。自然見道。謂彼先時。決定有表。
相續不斷。乃至聖位。從彼表。發無表律
云。後解同婆沙前師釋。尤有其作是説。
彼初刹那。亦是所説。即顯此意也。故光法
師。非自然見道得戒。根本無表。必依
。故不相違云。前解同婆沙後師釋。亦有
其謂也。但於後解者。非必定依自類表
之義也。前師同此解意。何無別解脱戒初念。
身表之義哉云難者。非必定依自類
者。身語表無表業。雖互發之義。此
解意。存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義。故別解
脱戒初念。不身表之義。不有也。如
三歸受戒。從語四表業。發身無表。必有
師等身表。故不就現在身無表
就現在身表之類。故於三歸受戒者。
必有身表之旨。不異説
重難云
此論義者。去文永五年後正月比。於當寺西
。被去年闕分倶舍論第十四五卷三十
之時。宗成法師。對快圓得業之。其時
講答云。三歸受戒之時。雖敬師等身表
正發近事戒。依三歸語表故。云
定依自類表也。然而初念。必有敬師等
身表故。不欲無無表離表而生之義
云云
聖禪僧都云。婆沙論二説。就自然得戒。見道
得戒之也。三歸受戒事。隨此二説
意。替之旨甚不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百二十二中。述就現
在身無表。不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
爾者。以何師説正耶 進云。寶法師釋
云。此兩説中。後説爲之。依寶法師
。見婆沙論文。雖二説。無正不。寶
法師有何深意。判後説爲正哉。依之光
法師引今此婆沙論二説。釋然無評家

答。寶法師述後説爲正之旨云。入無心定
時。無表發故即見次上釋解。婆沙論文云。
滅定中。得戒者。謂耶舍沙彌。第三羯磨
滅定等。又亦容是上法見諦得戒等
此釋意云。在滅盡定中。得具足戒之時。
表業故。婆沙論後説。別解脱律儀初念。
就現在身無表。現無身表云義。爲
判也爲言
尋云。見婆沙論文。出別解脱律儀。現無
身表之句。有二説中。述第二師義云。及
定中。得具足戒寶法師何乍此文
滅定中。得具戒哉。是以。光法師。
婆沙論現文之如何
答。寶法師所覽婆沙論本。云滅定中。得
具戒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中。述就現在身無
。不就現在身表。擧二師説。爾者。第
二師意。與正理論。然彼先時決定。有表業
同歟 答 兩方。若同者。婆沙論第二師説。
必定依表業而發之義。正理論。然彼
先時決定有表文。存欲無無表離表而生
之旨。彼此既各別也。不其義同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破有人義之時。婆沙
論第二師意。可正理論。然彼先時決定
表之義如何
此論義者。去承久三年窮冬下旬。於當寺東
南院。被倶舍論第十四五卷三十講
時。藏圓對勝近之。去文永六年正月下
旬。於當寺西室。被去年闕分倶舍論第
十六七卷三十講之時。番講義一番返問。顯
實對賢惠之。問之旨趣。未分明存知。沈
思之後。可答詞
倶舍論十四云。如是所得。別解脱律儀。非
必定依表業而發寶十四云。論如是所
得。至表業而發。論主制上得戒非定依
無表也。婆沙一百二十二云。若住別解
脱律儀。及住不律儀。現無身表。有二説
一云。第二刹那以後。彼初刹那。必有表故。
二云。彼初刹那。亦是所説。有現無身表
不律儀故。又滅定中。得具戒故。解云。○在
滅定中。得具戒者。謂耶舍沙彌。第三羯磨。
滅定等。又亦容是上法見諦得戒等也。
此兩説中。後説爲正。入無心定時。無表發
故。婆沙云。若住別解脱律儀。及住不律儀
現無身表者。此據現無身表。依過去加行
發者。亦得是現無身表。不定是欲界
無表離表而發。正理四十二云。有餘師説。
欲界一切無表。悉依表生。如得果時
五苾芻等。准後師釋。前必應欲界無表。
定從表生。正理通餘師證云。然彼先
時。決定有表。准此論文。正理斷取欲界無
表。定從表生。若無根本。從加行生。然此
兩説。與婆沙同。婆沙云。若住別解脱律
。現無身表。一説據後刹那。一説初
有。不加行。亦得是住律儀
身表業。即不是離表而生。有人誤釋。
謂爲同也。此論中。云是所得。別解脱律
儀。非必定依表業而發。又論云。七善業
道。若從受生。必皆具表無表。受生尸羅。必
表故。佛及五苾芻。別解脱戒。不受生
故不表。論主所存也。故言必定依
而發。正理論師。不此義。故云然彼
五苾芻等。先時決定有表相續不斷。至
果時彼而發。又論主。亦言欲界無表
表而生。故知。論主説。佛及五苾芻。得
解脱時。身亦有表。論師此釋。前後自違。待
重撿文會釋。不一論自相矛楯
問。論文云説晝夜半月等爾者。光
法師意。今此文通伏難 進云。光法師釋
云。因戒時。顯時非實之。依光法
師釋。思論文起盡。上云戒時邊際。但有
。一壽命邊際。二晝夜邊際畢。下述
晝夜半月等。文相無諍。通戒時邊際。但
二種者。經中説半月一月等受近住戒
耶云伏難爾也。何釋時非實哉。是以。
寶法師釋此文云。此通伏難泰法師解
此文云。二會釋經重説晝夜 如何
答。今此文通伏難云事。光法師意。亦
之也。故光法師雖眞諦師意解云
此通伏難。伏難云。若戒時邊際。但有二種
何故經中。説半月等受八戒耶。爲此難
故。今釋云。經中雖半月等戒。日日須
八戒。以八戒唯有日夜邊際。重説晝
。爲半月等。非是一受八戒半月等。故
經。更無之。明知。光法師意。可
此釋云事。但於進釋者。見次下論文。云
是何法。謂諸行増語。於四洲中。光位闇
位。如其次第。立晝夜名。一段之中。明
故。一義意。作戒時。顯時非實
外道執時實有。會釋經言。重説晝
。所以經中。説半月等。無別有體云釋也。
然而光法師意。既許伏難云義。故寶法
師并泰法師釋。全非相違
問。光法師述經部宗意。云近住戒多日
受得爾者。可教證 進云。光法
師釋云。雖教。過此晝夜。其戒得生。
理故之依光法師釋。披今論現
。云説晝夜。爲半月等。會經中説半月
等受近住戒之文見。是以。寶法師釋此文
此通伏難。難云。若唯有二分齊。何故
經中云或半月。或一月。受近住戒。通云。
説晝夜。爲半月等者。此説重重受日夜
滿半月等。名半月等。非是一受經半月
。泰法師解此文。述二會釋經重説晝
。所以經中。説半月等如何
答。今論中。明經部師答。云此戒生。
理故。近住戒多日受得者。不理故。
フカ證文聞。若有證文者。何不
哉。故光法師。釋教證。過此晝夜。其戒
生。不理故。尤叶今論文也。泰法師
此文。判此戒生。不理故。依其理
教證。其意亦同光法師釋。但於今論
説晝夜。爲半月等之文者。准前論義之
答趣。可通之
問。論文云。重説晝夜。爲半月等爾者。寶
法師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此
伏難。難云。若唯有二分齊。何故經中。云
或半月。或一月受近住戒。通云。重説晝
。爲半月等者。此説重重受日夜戒。滿
半月等。名半月等。非是一受經半月等
之。爲寶法師釋。廣勘契經所説
半月等受近住戒之文。是以。論中述
毘婆沙師義云。曾無契經説過晝夜
得近住律儀。光法師解經部答。釋
教説。過此晝夜。其戒得生。不理故。若契
經中。無此説者。指何經文。會重説晝夜。爲
半月等
答。疑問之趣。實似思。且試迴愚推云。
契經中。無一受近住戒。經半月一月等
之文。故論疏中。述經無此文之旨也。然而
一經中。亦有半月一月等。受持近住戒
歟。論中指之。會説晝夜半月等

問。光法師釋齋與近住梵語同異。作二解
。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文既別説。明知不之。梵語
多義。於鄔波婆沙梵語。何不齋及近
哉。是以。光法師餘處十五婆沙論百二十
殺捃多蟻之文云。此云折脚等蟻。或云
卵蟻。名含二義何況。正理論三十六中。近
住律儀名鄔波婆律娑儀。光法師釋。述
舊論十一。鄔波婆娑亦翻爲齋。故舊論云。
若爾何別法名優波婆娑。以正理舊倶舍兩
論文之。於鄔波婆娑梵語。或翻近住。或
齋云事。甚分明也。加之。見光法師餘處
十五解釋。云梵名鄔波婆娑。義翻爲齊。亦
近住如何
答。光法師初釋意。存漢名既別。故梵語隨
可異云道理。釋文既別説。明知不同也。何
況。披諸論家説。尋近住戒名。舊倶舍論。名
優波婆娑戒。正理論號鄔波婆娑律儀。故鄔
波婆娑者。正翻近住。不齋云也。故光
法師釋云。梵云鄔波婆娑。唐言近住寶法
師釋云。梵云鄔波婆娑。唐言近住但梵
語含多義者。自本所許也。故光法師餘處。
婆沙論殺捃多蟻之文。釋此云折脚等
。或云卵蟻。全非痛。今釋意。鄔波婆娑
梵語。正翻近住云許也。若存此意者。鄔波
婆娑。正翻爲齋云論釋。可譯者之謬。更
用之也。次於光法師餘處釋者。是
當卷作釋中。且述第二釋意歟。或又鄔波
婆娑飜齋雖正翻。可義翻故。云爾歟。
義翻爲齋之釋。其意可
問。婆沙論中。引契經説。云我從今日乃至
命終。護生歸淨。爾者。有宗意。稱護生歸淨
時。得近事戒 答。稱護生歸淨言時。
近事義 兩方。若稱護生歸淨言
時。得近事戒者。光法師釋今論所引契經。
我從今時。乃至命終。捨生言故之文云。餘
經復據發戒已後。要期自誓故。更復言
今時兩論所引是同經文也。明知。
今經文。得戒已後。自誓之言云事 若依
爾者。婆沙論中。釋此契經文云。由此自誓
離殺爲依。五種律儀。亦倶時得此文無諍。
護生歸歸淨言時。得近事戒如何」
答。披今論定判。思得戒時分。受三歸後。
慇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
願尊憶持慈悲護念之時。可近時律儀
也。故今論云。起慇淨心。發誠諦語。自稱
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爾時。即發
近事律儀。近事等言。便發律儀光法
師釋此文。或云大名經。明發戒時。至
慈悲護念。爾時即發近事律儀。此即釋經。
發戒時或云此經文。受三歸已。猶
發戒。要至慈悲護念。方始發戒寶法師
此文云。説三歸時。未戒自稱近事
便發戒也我從今日乃至命終。護生歸淨
者。引餘經文也。此文意。述近事戒之後
要期自誓之言也。非得戒時。故光師法釋
今論所引以經復説我從今時。乃至命終。
捨生言故之經文云。以餘經中。受三歸
近事等已。復自誓言我從今時。乃至命終。
捨生言故。此經意説。捨殺生等五種惡業
去殺等二字。但説捨生。即三歸等後。
自誓言捨殺生等故。於前受三歸等。已
五戒名爲近事。非但三歸即名
知前大名經中。刻發戒時故。但説言
近事等。餘經復據發戒已後。要期自誓故。
更復言我從今時今此解釋。思
沙論意。前得三歸。亦得律儀。成近事者。
牢前所得五學處故。後自誓我從
今時。乃至命終。於其中間。護生歸淨。述
此自誓。離殺爲依。五種律儀。亦倶時得。五
學處中。彼爲勝故也。重意云。理實而言。得
三歸後。起慇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
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之時。雖
近事律儀。後自誓言我從今時。乃至命終。
其中間。護生歸淨。令牢前所得五學
。故據此義邊。亦云五學處也。故光法
師釋彼雖已得近事律儀。爲知所應
學處故。復爲説離殺等五種戒相。令
堅持之論文云。彼於先時。由自誓故。雖
已得戒。仍未知戒相差別。爲
五戒學處故。復爲説離殺生等五種戒相
堅持
重難云。勘光法師解釋。上云慈悲護念
爾時即發近事律儀。起慇淨心。發誠諦語
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
時。得近事律儀而至下文。云彼於先時
自誓故。雖已得戒。自誓之時得戒云事。
前後定判。豈不相違
答。彼於前時。由自誓故。雖已得戒者。指
慇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
之時歟。非自誓言我從今時。乃至命終於
其中間。護生歸淨之時者。何爲相違哉」
問。依遣使善無表義。可有耶 答。可
此義 兩方。若有此義者。當論疏中。廣
善無表。全不遣使
無表之旨。以知。無此義云事。是以。披正理
論餘處四十二云。何縁遣離殺。不離殺
若依遣使。得善無表者。豈不
殺戒 若依之爾者。依遣使既得惡無
。依彼思之。何不善無表哉。何況。婆
沙論中。依遣使善無表如何
答。例遣使善無表之義可有也。故婆沙
百二十二云。若住不律儀及住非律儀非不
律儀。以善語言。遣他施等。由此發得善身
無表此文意。遣使施財寶等之時。自得
施無表云也。但於正理論餘處文者。彼具
文云。何縁遣離殺。不離殺戒。但遣他殺
生。便得殺生罪。此例非等。非殺思。有
他殺。有殺思。而遣他離殺。義不
同故。又受持戒自處強捨犯尸羅。於
他處勝故。於犯戒他犯名自犯。若
持戒。無他持名自持問答意顯也」
重難云。依遣使殺無表及施無表者。依
遣使何不離殺戒哉。其差異難思也。何
況。如彼法授尼。豈非遣使。得離殺戒等

答。殺生罪及施行者。若自作若教他。所作究
竟時。得彼無表也。離殺戒等。以離惡義
先。得彼無表也。而設雖遣使。令他得
離殺戒等。於自身離殺思故。依遣使
離殺戒等也。正理論餘處四十二中。以
多所以。釋其差異。大意在
次。法授尼得戒。自僧衆中。遣使轉令彼尼得
也。全非法授尼遣使。自得戒。故更異
乞疑之趣
問。異生離欲界煩惱。最後解脱道位。不
根本地攝定共戒類可有耶 答。不
此類 兩方。若有此類者。以道理之。
更不此類 若依之爾者。見婆沙
十七。出定倶有戒。不道倶有戒
之句中。云謂諸異生離欲染最後解脱道
一切之言。離初靜慮染。離第二靜慮
。云一切最後解脱道。同置一切之言。爰
知。離欲界染。最後解脱道位不必得根本
地攝定共戒云事如何
下地縛。必得上故者。性相之所定。故
異生離欲界煩惱。最後解脱道位。必可
初靜慮根本地攝定共戒也。但於婆沙論文
者。聊簡彼一段文云。異生離初二靜慮煩
之時。以自地根本地。爲加行道定共
。以上地近分地。爲加行道。不定共戒
加行道。有此不同故。不一切最後解
脱道位。或起近分地道。或入根本地道。皆
定共戒。無其濫故。云一切也。離欲界
煩惱。加行道位。必不定共戒。無其濫故。
何道最後解脱道。可一切之言哉。
故不一切最後解脱道也。離第三靜慮
煩惱。最後解脱道位。必起第四靜慮根本地
。難定共戒。無其所對有相濫道故。亦
一切最後解脱道
問。光法師意。阿羅漢果聖者。非自然得戒
何論何文之耶 進云。光法師引婆沙
百十七阿羅漢以下品心。起有表業
諸律儀之文之也 付之。此文全不
阿羅漢果聖者。初起加行心。得具足戒。是
則未阿羅漢果之前。起下品加行心。證
果之時。自然得戒云也。是以。見今論餘處
十三。述阿羅漢果聖者相。云法爾自得
芻形相云云此豈非自然得戒
答。見婆沙論文。云阿羅漢以下品心
有表業。受諸律儀。證阿羅漢果之後。初起
下品加行心。起有表業之旨炳然也。故光法
師。引此文證。以此文羅漢非自然得戒
尤有其謂哉。但於今論餘處文。云第七
。逢無佛法時。彼在居家。得阿羅漢果。既
得果已。必不家。法爾自得苾芻戒相。明
七返受生聖者。逢無佛世。證阿羅漢果
故。更非自然得戒義也。何況。光法師釋
此文。云剃髮染衣。不得戒。十種得戒中。
阿羅漢時。而得戒此釋
阿羅漢果。不具足戒故。可自然得
云疑。旁所文理
問。以預流向聖者。可所歸依體 進
云。論疏中。爲所歸依體 付之。見道
十五心。其位速疾。無誡有情之義
何可所歸依體哉。依之以菩薩學位
所歸依體。相例可同如何
答。預流向聖者。是聲聞僧。有理和義。故立
僧寶所歸依體也。故今論云歸依僧者。
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無學法。由彼故。
僧成八種補特伽羅。不破故光法師釋
此文云。歸依僧者。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
無學二無漏法。由彼法故。僧成四向
四果八種補特伽羅。由證淨。理和合僧。
破故泰法師釋此文云。歸依僧者。
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無學法。由彼故。
僧成四果四向八種。不壞理和僧
之正理論三十八云。歸依僧者。謂通歸
依四有爲沙門果。及四果能趣向顯宗論
説。全亦同之。任此等定判。以預流向聖者
所歸依體云事。炳然也。但於見道十五
心。其位速疾。無誡有情之義云難
者。建立僧寶。由理和合義。不教誡有情
之義。故全非相違。次於菩薩學位例難者。
菩薩專以濟度利生。爲其意樂。學位無
。故不所歸依體也。故光法師所引正
理論三十八云。菩薩學位。不期心故。亦無
能教誡他顯宗説。全亦同
問。有宗意。以佛生身。可所歸依體
進云。不所歸依體 付之。惡心出血。
佛生身。成無間罪。何不彼生身
歸依體哉。若唯以無學法。爲佛體者。佛
世俗心之時。可佛歟如何
答。有宗意。以佛盡智等無學法。爲所歸
依體。不生身。爲所歸依體也。故今論云。
歸依佛者。謂但歸依能成佛無學法。由
故。身得佛名。或由彼法。佛能覺
。何等名爲佛無學法。謂盡智等。及彼隨
行。非色等身。前後等故正理論三十八云。
謂盡智等及彼眷屬。由彼法。能覺一切
彼勝故。身得佛名。非色等身。前後等故
顯宗論二十説。全亦同之。婆沙論三十四云。
謂或有謂歸依佛者。歸依如來頭頂腹背及
手足等所合成身。今顯此身父母生長。是有
漏法。非所歸依。所歸依者。謂佛無學成
法。即是法身此等論文。以佛生身
所歸依體之旨。炳然也。但於佛生
。成無間罪云難者。今論中。釋此疑云。
毘婆沙者。作是釋言。壞彼所依。彼隨壞故
光法師釋此文云。壞彼無學所依生身。彼
無學法。亦隨壞故。故損生身。成無間罪
正理婆沙。兩論之中。會通之旨。亦以同之。
次於佛住世俗心之時。可佛歟云難者。
正理論中。會此難云。此難不然。非所許
故。謂我不學無學法。唯現在位。方成
。唯言佛僧得彼法故。得於諸位。曾無
。寧住世俗心。便非僧非佛。設許現在方
佛僧。亦無過。以彼得其體。亦是學
無學故。得一切時。常現前故文意顯也
今論意。述佛生身爲所歸依體之旨。正理
論中。不此義。難答之文。甚廣可
問。以獨覺所歸依體 進云。光法
師所引正理論云。非所歸依 付之。聲聞
既爲所歸依。獨覺何不爾哉
答。聲聞有理事和合義。成僧衆故。彼身
中。學無學法。爲所歸依體也。故今論云。
歸依僧者。謂通歸依諸能成僧學無學法
彼故。僧成八種補特伽羅。不破故
獨覺無理事和合義。非僧衆故。不
所歸依體也。加之。正理論三十八云。謂諸獨
覺不法教誡諸有情。令生死怖。菩
薩學位。不期心故。亦無能教誡他義
故彼身中。學無學法。不救護。非所歸
。有餘師言。不和合故。不顯了故。如
次第。獨覺菩薩。非所歸依文意顯也。顯宗
二十説。全亦同
問。今論意。能歸依法。以何爲體耶 進云。
今論云。語表爲之。見婆沙論文。述
評家義云。應是説。是身語業。及能起
心心所法。并諸隨行。如是善五蘊。是能歸依
 若爾。今論意。何違婆沙論評家義哉」
答。光法師釋今論。語表爲體之文云。此據
自性。語表爲體。若并眷屬。五蘊爲體。故正
理三十八云。此中能歸。語表爲體。自立
。爲自性故。若并眷屬。五蘊爲體。以
歸依所有言説。由心等起於心
婆沙論評家義云難者。光法師。解
此相違二釋云。論者意異。隨樂説故。非
婆沙評家量。無會釋。又解。世親論
主。故ラニ婆沙不正義。試後學徒爲覺不
覺。衆賢尊者。不斯文。還依此釋。若依
正解。同婆沙評家此二釋意

重難云。就第二釋。不然。今論意。同婆沙
論評家義者。今論中。何不此義哉。論中
所存不正義。不自實義事。有
例證

問。寶法師意。正理論文。論能歸依體。婆沙
論五説中。可第二師説 進云。寶法師
釋云。正理不婆沙諸師之。依寶法
師釋。勘兩論所説。正理論云此中能歸語表
體。婆沙論三十四第二師。述有説是語業
 若爾。正理論文。既同婆沙論第二師説。寶
法師何釋正理不婆沙諸師哉。是以。光
法師意。判此倶舍等。當婆沙第二師不正
。此釋專順兩論所説
答。寶法師正理不婆沙諸師之釋意。正
理論意。不婆沙論第二證爲言其故正理
三十八此中能歸語表爲體。自立誓限
自性故。若并眷屬。五蘊爲體。以能歸依
所有言説。由心等起。非於心。不
。兼取能發心等。爲能歸依體見。婆沙
論第二師。云有説是語業。同今論云語表
體。唯以語表。爲能歸依體。不能發心
。故寶法師引正理婆沙兩論文畢。任
相顯。且釋倶舍同第二師。正理不婆沙
諸師。諸師中。無語業及心等體者也。
但任現文顯。雖一往如此釋。理實而言。正
理論意。不婆沙論第二師説。婆沙論
第二師意。唯擧語業。據自性體。正理論文。
兼取心等。出眷屬體故也。出自性體。論
屬體。豈可別義哉。故寶法師釋。云倶舍
顯。略不心等。正理具述。兼明心等
若謂意別。令是非。更無是非。大意是同。
義別也。光法師釋此倶舍等。當婆沙第
二師不正義。亦探其實義爾也
問。欲界經生聖者。可癡所生語業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經生聖者。
癡所之。欲界經生聖者。
修所斷無明。何不癡所生語業哉。
何況。欲界經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相例
同如何
答。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五學處中。唯
離虚誑語。不離離間語等餘三云。有
餘復説。若諸聖者。經生不犯立近事戒。聖
者經生必定遠離虚誑語業。非餘語業。所
以者何。餘語有三。謂從貪瞋癡生。經生聖
者。雖癡所生。癡見品攝故。聖者已
斷。而犯貪瞋所生。是故不此文意云。
獨頭無明。是見所斷。經生聖者。已斷之故。
癡所生語業云也。但於欲界經生
聖者。未修所斷無明云難者。修所斷無
明。隨他力起。非自力起。故不修所斷
無明發語業也。重意云。修所斷無明。或與
貪等本惑相應而起。或與忿等隨惑相應而
起。故云貪等乃至忿等所發語業。不
所生語業也。貪瞋二惑。是自力起故。欲界經
生聖者。發貪瞋所生語業云例難。自被

  寫本云
文永十一年甲戌極月二十三日未時於東大
寺尊勝院西面學窓抄之畢去七月二十一
日始此卷抄今日所終其功也暮秋之候參
篭大神宮大般若之轉讀結願卷莚初冬之
比寄宿海印寺千手堂之修造土木果營加
之或登大原山尋紅葉梢拜見來迎勝林兩
院幽閑之古砌或迴叡岳麓主青木里戀慕
曾祖寂超多年栖息之舊跡意催萬感涙潤
雙袖是則老後之遊覽也豈非生前之思出
哉然間暫閣稽古知新鑚仰之志久疲經行
林中斗薮之路仍記録文義之勤稍雖中絶
當卷明思之抄終令結集春日大明神納受
此願彌勒大聖尊知見此誠羊僧一期終焉
之暮施引攝於内院之秋雲龍華三會説法
之曉開慧解於唯心之春風殊別二親九族
早離有爲世之苦域師□□□□無上道之
巨益乃至六趣四生三途八難有頂無間鐵
圍沙界利益等布濟度普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權僧正宗性
 年齡 七十三
夏臘 六十一
 



倶舍論第十五卷抄
  承久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東大寺
中院
問。眼根成就聖者。九結中成六結之人。於
十隨眠所繋。可多少不同 答。可
 兩方。若云不同者。於三結成就人
者。無此不同。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可
多少之不同如何
答。可多少不同也。異離欲人入見道
苦類智未生位。九結中除悉・嫉・慳餘六結
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除嗔九隨眠成就
之類也。預流一來果聖者。九結中除見・取・
餘六結成就之類也。於十隨眠中。唯成
修斷四惑也。故有多少不同
答。於他身見惑縁縛斷無爲事。可
修惑第九品之位也。其故者。自身修惑
他身見惑故。於自身修惑之盡處。可
他身見惑縁縛斷無爲
難云。自身修惑縁他身見惑者。可見惑
更不修惑。例如重縁惑見所斷。如何」
答。若自身修惑縁自身見惑者。誠可
修雜亂之過。他身見惑。是疎遠故。自身修惑
彼。更不見修雜亂之過
答云。堅於離染地。述不退姓名堅。可
第六種姓也。其故。披婆沙論之所説。已離
自地染退法異生。於上地造順生業若夫
六種姓退。云不退法六種姓退。
退法者。何於上地順生業耶而婆
沙論全文。大旨同今論心。以婆沙此論
其義可同也。何況見餘處光法師解釋。致
若異生位第六種姓容退者之問。引
此文此問。解云。但言不退異生於離染
生業。非全第六種姓皆定不退。或
天中據言不退云云初釋意。於第六種
。有退不退之中。就不退者堅於離染
也。第六種姓悉定不退。非堅於離染
等釋也。第二解心。今此文付天中第六種
姓人之云也。凡以實論之者。於天中
種姓悉雖無退。今此問答之起盡釋第六種
故。且付天中第六種姓。都無退論之也

答。一義云。上品忍現前之時。可未來
下品忍
難云。若得修者。未來下品忍上得現前。爲
彼未來忍同類因也。光法師何云
等流
答。論等流非等流事。可彼心品也。更不
得爲同類因之義
私云。光法師縁同時得云釋。前會
類因云婆沙十八卷之文。此潤色也。此愚惟
也。有其憚
  承久三年倶舍三十講光慶問辨寛其時
下座之談議也
答。於勝道沙門等四種沙門。云凡夫
持戒人。光法師第四釋心者。引以世尊説准
陀當知等之經文。以犯戒沙門。汚道沙門云
事證了更無第五之詞。全非經文犯戒沙
門則是汚道沙門故。更不第五相似
沙門。有部スル詞也。今此四種沙門之外。非
餘沙門也。故以持戒凡夫。非今此四
種沙門所攝云事。不其過。若夫更無
第五之詞經文。今此四種沙門之外。不
餘沙門故。今此解意。以更無第五之
。釋有部之證言
答。以預流向聖者。所歸依體云事。論文・光
法師等之解釋分明也。凡立僧寶事。全不
説法利生之義。本自於聲聞者。趣自調
自度之道。無大慈大悲之心故也。故依
和合義邊。立僧寶之故。預流向聖者。曾無
出觀之義。雖利生之思。立僧寶所歸
依體也。理和合僧不破故。光法師解釋
此心也。但於菩薩者。濟度利生爲本。説
法教化爲望。而菩薩學位無出觀之義故。
所歸依體也。菩薩聲聞所望是異故。
相例。次於獨覺者。獨一出世之人。
理和事和之義。背僧義故。不所歸依
也。但以諸獨覺不説法之釋心。於
者。不僧寶故。非所歸依體事。理
在絶言之上。重又述此故也。更不可

答。正理論意。於無漏法捨縁不云。練根捨
云事可有。其故。於退失既攝果退姓退。於
得果何不得果練根。以退思得其義
之故也
問。論文。異心無心亦恒轉故爾者無心者。
二無心定 進云。寶法師。無心者滅定
之。得別解脱戒之人。不於縁。有
外道之義者。無心之言。何不無想定

  乘信得業如此疑云云
尋云。正理論意。於退失果退姓退云事。
何處見歟
答。乘信云。於北州不善順生業者。凡
北州人成欲天決定業故。成天決定業
之後。不天不善順生滿業之義歟。
餘三州者。次生可天。成決定業
之人。不不善順生業也。既成天決定
故。此後都不不善順生滿業也。於
者。次生可天之義決定故。都不
不善順生滿業也。引業自先成之不
故。總不不善順生業
問。今論・正理等中。出過去道共戒。唯
初苦法忍事。非其故。凡於得果練根
初位。尤可其藍。初得果時。誠雖
去道共戒。還得位可過去道共戒之故
也。於苦法忍者。既無此藍故。述聖初除
過去。唯簡之也。婆沙論中
答。薩婆多宗意。於順現業。不轉義
也。既是定業也。如何轉之。其道理更不
之。但於福感壽等釋心者。一義云。
羅漢果聖者。起無貪相應思。修布施行
後。入邊際定之後。起定了發願。兩前生留
不定業彼。乘今生所起無貪相應思
。感現在命根也。兩前生留不定業。云
福異熟業也。實非福業轉感壽果。壽業
轉感福果
答。光法師意。於佛果位。可不染無知也。
其故。光法師意。不染無知許善。而於
法捨縁。不成佛位故。猶可之也。
但於佛果位不不染無知云難者。於
佛果位。雖不染無知聚。不現行故。可
斷也。是則不成不生二斷中。不生斷也。
故無過歟定範法印
之義也
一義云。設雖不染無知通善。云意於佛果
。更不之也。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
漏不染劣惠爲體之所判。則此意也。但於
法捨縁不佛果位云難者。此別縁力故。
之也。例如善法捨縁不入無餘位
凡如此別縁之事。更不其過頼惠法
印之義
答。頂善根隨轉戒。於破戒捨對治也。
婆沙論第七卷一段云問答。未未至地
人。思惠無間始可頂善根之義 亦
爾之言。其旨分明也。若有此義者。有
對治云事。又不之也。但於
對治云難者。就善根次第起之類之故。
捨對治也。更不始起頂善根之人
捨對治
答。見非見所等四句不同。限身念住。不
餘二念住也。但於衆事分説者。凡於
衆事分者。其誤是多也。更不用之矣。
或又正理論等中一師意。意識相應有漏善
心中。有非見之類云云若衆事分當彼師之

答。於北州不善三業事有多義。一義云。
引業造業故。北州之人云不善
順生業也。善業可欲天果報之故。若夫
北州業。加行位唯造欲天滿業之類可
故。於善順生業之也 一義云。任婆沙
抄解釋。於北州不善順現業也。其故。
北州者。四州之中勝處。惡業不故。彼
處所造不善業。其性微劣。不順現之果
也。感順現果報之業。其力可強*減
云云 一義云。於北州不善順生業
事。六欲天者。殊勝之果報。北倶盧者。惡業微
劣之所故。於北州造不善業。不
欲天順生果之義云云
答。今時未滿千年之光法師解釋。可
本疏之時也。其故。法蜜部心。正法滅時。云
捨戒之義破了。引下論二説了。若依前説
今時未滿千年等者。法蜜部心。與此文
合如ナラハ之。法蜜部正法滅時捨戒者。今時説
戒羯磨未思故。未滿千年云文心也。今
此文正非法蜜部之執。只總顯正法住
也。以實論之時。今時可千年也。故
寶師破今時未滿之釋也。若依後説。教法
住時過千年説故。又依此説。作
等之釋也。第二十九卷寶師釋中。以
釋證法等之後釋正判。相叶當所破光法
師之釋也。故兩卷引合。能能可心之

答。□生聖者不癡所生色業者。癡是見
所斷。聖者斷之故也。但於修所斷癡
云難者。凡修所斷癡者。隨他起非自力
故。修所斷癡不色業也。則或從
嗔慢而起。或從忿等而起故。云貪嗔慢乃
至忿等所發色業。不癡所生色業也耳」
答。苦法忍相應思爲非業爲因法事。凡披
品類足論之一段。廣出業法之時。雖
語業及思。正就業論諸門分別事。唯以
業也。故苦忍相應思。以思無因之義
故出非業爲因法也。則彼論中。以身語業
隨業轉法。其潤色也耳
答。於無色界非心因法云事。品類足
論所説分明也。於非心爲因法。云三界遍
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之故也。則出其體者。
等流同分。并彼界法上非得是也。倶舍論中。
無覆無記同類因有四説之中。以第四
。光法師爲正判。而於不相應中四相
之外。以心不故彼等非心爲因體
云事。更不之。答。薩婆多宗意。犯重人
現身不入聖得果云事。光法師之今解釋分
明也。其故犯重必可地獄定業故。不
聖得果也。於四極重感墮罪中之論文。則此
意也。但於斷善邪見者。是意業故。若發露
懺悔續善者。乃至可羅漢果也。婆沙三
十五卷中。此旨分明也
答。有餘師説。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之
文。則可下譬喩者之義也。其故光法師。
今此義。有餘經部師説セリ。而云譬喩者。
豈非經部之義耶。依之正理論中。但置
譬喩者之詞。婆沙論中。以餘生亦得熟之
。云譬喩者。以八業家之義。説復有餘師
。其則兩師其義同之故也
答。有漏道證一來果人。於胎中過去道共無
表成不成事。可二義歟。其故。婆沙等論
中。有漏道證不還果人。於無漏勝果道。有
起不起之二説。寶法師雖正否。論文并光
法師等。更無正否之故。以彼例之。有成不
成二義申也
答。得近事近住。勤策三戒之時。可
不雜穢業道也。其故。凡於今此三戒者。
本自製身三。得今此戒之時。何可
不雜穢業道耶。但於虚誑語業道之
時。必兼雜穢語云難者。成虚誑語之時。正
虚誑語體語表極微。雖雜穢語所
。虚誑語體即不雜穢語。凡光法師等
意。破念法師即雜穢語之義。虚誑語雜穢語。
其體各別之故。得近事等戒之時。不
不雜穢業道
答。離欲染第九無間道位。自相續九品煩惱。
相望不縁縛斷之義也。其故。於品之
無間道位。斷同部同品縛用之故。得自性
斷無爲。不縁縛斷也。自相續中等之
論文。則此心也。但於自相續煩惱互縁之云
者。設雖同部異品縛用。既斷同部同
強縛故自性斷。非縁縛斷也。凡立五品
之不同。論能縛之強弱事。光法師解釋。誠
以委細也。事是廣博難成者歟
答。於北州不善順生義云事。一兩義。
次上注之。但於諸處造四種等之文者。想
五趣造業之時。於地獄想不
順現業故。別遮之也。於北州者。誠雖
不善順生業。想於人趣者。具造善不善
四業故。不之也。於人趣想不不善
順生業者。誠以例難可然。彼地獄全也。是
人趣少分也。更不相例。若於一趣
之時。如婆沙論。可不善順生

答。受苾芻戒之人。除雜穢語。犯餘三語
之時。兼可不雜穢業道也。餘處論中。於
處雜語業。必兼雜穢語云故也
問。聖者以世俗道欲界修所斷下下品
之時。於見所斷下下品法。不無漏離
繋得凡聖者以世俗道。斷欲界修所斷
下下品惑位者。即不還果證得之時也。尤於
見所斷法。可無漏離繋得
答。成就近事勤策苾芻三戒之人。犯身三
語一戒之時。倶可三戒
問。有論藏中付退捨相。且退法種姓聖者
起或退。有道共戒之義凡退法種
姓聖者非起或退。難道共戒耶。是以退
法種姓聖者非起或退。更無道共戒
婆沙百六
十九也
  維摩會講問可之也
答。意識相應邪見倶生法。無惡行不善根倶
也。其故。惡行非不善根者。邪見及不善
思也。不善根惡行者。癡是也。故不
。但於五識例難者。貪不善根。嗔不善根。
倶句故。非相例矣。於邪見者。唯在
意地故。於意識相應煩惱倶生法中。無
三句也。婆沙百十二委細也。可之矣
  三惡行者。身惡行身三語惡行語四意惡行
貪欲。嗔
恚。邪見
三不善根者。貪也欲界
五部
嗔也欲界
五部
癡也
欲界
五部
有論藏意。分離色界染人。不聖果
判。凡披一論前後之文。案四果證得之相。分
色界染人。尤可之耶。是以分離色染
人。可聖果相例可同。如何。正理論
  維摩會講問可之也
問。論中付斷善捨相。且寶法師意。中有
位受斷善異熟果者。至生有時。可
續善之義 答 兩方。若云續善之義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於中有位。受彼異熟果者。忽
生有時。難續善之義耶。若依之爾
者。寶法師餘處解釋中。可此義如何
問。或論藏意。羅漢善眼識。初現起時。成
恒住云耶。付之。既眼識初現起位也。如
何可一恒住
問。欲界所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世俗智。可
色界耶。進云。不之。色界所
繋苦集。現觀邊所修俗智。縁無色界耶。如

答。於同分者。三界互可現前也。其故。見
處論文。於不相應行。不等無間縁之故
シテ。不相應行○三界及不繋。可倶現前
云云光法師釋此文。同分亦有多體。於三界
。可倶現前云云解釋無論可此義
其體者。先依身欲界起色界心品之時。
彼心上同分。此色界繋也。起無色界心
時。彼心上同分。又無色界繋也。依身色界之
人。准此可知也
尋云。今此同分者。何同分耶 答。彼心品之
上能同法同分也
難云。於非得并非擇滅得者。隨依身
同分。何不然耶 答
答。修練根之時。以近分地無間道。以
根本地解脱道之義可有也。但於婆沙
論中不之云難者。一義云。既擧樂遲
通行及苦速通行所作事故。相從不
苦遲通行及樂速通行。作所作事之類
也。凡見一段婆沙論之文。擧苦遲樂遲。不
樂遲苦遲。擧苦速樂速。不樂速苦
。是則其潤色也耳
私云。用二有五類。初類苦遲樂遲。第二苦遲
苦速。第三樂遲苦速。第四樂遲樂速。第五苦
速樂速也 婆沙九十三也一義云。修練根
時。以近分地
間道。以根本地解脱道之義。不有也。其故。
根本地事難故。以近分地無漏道之後。以
本地解脱道也。起近分地事易故。以根本
無漏道之後。以近分地。又爲解脱道也云云」
問。論中付退捨相。且不動種姓羅漢果聖
者。可退所得功徳 兩方。若云退者。
凡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悉斷鈍性之無知
既得不動之稱。豈於所得之功徳。可退
失之義耶。是以光法師今解釋中。引正理論
。若不動法無學倶無述。無退失之義定。
若依之爾者。披正理論餘處所説餘處正理論
中。破世親
論主非練根得
退理之文
不動種姓羅漢果聖者。退
得功徳如何以知。衆賢論師
意。不動種姓
問。付異熟果相。且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可斷善異熟果 兩方。若不
者。凡斷善邪見者。既亡九品之善根。久受
一劫之異熟。設雖縁力斷善人也。何於中有
。不彼異熟果耶。是以因力斷善人者。
中有位。受斷善異熟果相例可同。若
之爾者。婆沙論中。縁力斷善人。於中有
。不受斷善異熟果耶。如何
答。今此二類之外。更不處中無表也。
其故。今論所説分明也。但於正理論之文
者。處中善不善。其性是廣故。於無表
處中善不善者。雖善惡戒種類所攝也
無表處中善不善。并無記者。云
戒惡戒之所攝也云爾。非有處中無表
善惡戒所攝之類云云
  此義不用也別紙委細注 此義有
難歟
問。付定道二戒退捨相。且非起或退
種姓退。可道共戒。不定共戒
 兩方。若云此義者。退捨之種類
廣。更不今此之二類耶。若依之爾
者。婆沙論百六十九中。可此義如何
論藏
答。於處中無表離染捨之義也。論
疏中不之故。但於善憂根。既爲處中能
。能發既離染捨也所發無表可同云難者。
所發無表稍劣故。離染之前可之也。例
生得善所發處中無表。能發後捨。所發加
行位捨之也
答。卒爾命終事。珍海云
抄第六末論十八云。論問頗有順法受者。此下
第二頗設問答。初師爲正。第二師是妙音。
不正義。此宗不一期生中。造現受業。而
彼果在未來故。准下知是妙音義
答。空無邊處近分加行心。不下地法上擇
云事。婆沙論九十二卷前後之文分明也。
識身論中。色界心縁下地法。唯擧麁等三
。以知。空處近分心縁下地事。可麁等
行相也。若限麁等行相者。不下地擇滅
事。其理顯然也。但於空處近分心通四念
云難者。斷惑加行道等位所起麁等三行
相可別縁下地色等歟。次於非擇滅例難
者。婆沙論中。空處近分心。於下地類智品
道。上非擇滅。有縁不縁之二説。一處釋中。
云義。不正義述。故不相違歟」
答。色界繋無覆無記心。以已斷未斷
之義。不有也。其故。已斷無覆無記心。以
已斷因。未斷無覆無記心。以未斷
之故也。無色界無覆無記心。其義可同也。
但於色界繋有覆無記心例難者。聖者所起
上二界修所斷惑。已斷見所斷惑爲因。并未
斷修惑可因故。可已斷未斷爲因之
也。次於欲界繋無覆無記心者。預流果
一來果人所起見所斷惑所感欲界無覆無
記異熟心心所法。以已斷見斷惑爲異熟
。以未斷當地無覆無記心同類因
也。上界煩惱無異熟果之義故。無相例
答申
答。非果法者。虚空非擇滅故。唯可世俗
智知也。無果法者。亘三無爲故。除苦集道
他心四智。可六智知也。故可一智六
智之不同
答。一刹那定道戒者。可多具七支也。其
旨第二十二卷神泰法師之解釋歟。但於
唯從一具四大種生等之文者。一七支各一
具四大種所造云故。更不相違。有
具七支者。隨又可多具能造大種也。次
倶有因難者。多具七支。并多具大種。同
一果故。爲倶有因。更無其過。一具七支爲
一具大種。各爲倶有因。總論之時。尤可
倶有因
答。以聲界心倶生法。不心倶滅法
事。一義云。判聲隨欲生故。非異熟聲隨
起。云心倶生法。聲間斷法。非色根等乃
至命終不相離之故。於聲者。雖心倶滅
之位有間斷之義。不心倶滅法委旨
十九卷隨見抄也。
此義無謂歟
答。於發表通果心者。不唯縁現在
也。其旨光法師第十卷疏重案道理。於
表通果心。必可因等起心故。因等起心
品現起之時。可未來所發表也。但於
心例難者。他心不因等起心品之故。
相例難也。初他心一化者。初全一心各一
化云文心也。
答。四靜慮者。靜慮之稱唯限善故。可隨増
遍行修所斷隨眠隨増也。於無色無色之
稱廣亘三性故可隨増一切隨眠隨増也」
答。依第二靜慮證不還果之人。證第四果
之時。必可喜根相應不還果所攝。無漏隨
轉戒也。依第四靜慮捨之根事不同也。但
第三禪例難者。依第三禪不還果
後。依未至地練根了。則依此地
漢果之時。不樂根相應無漏隨轉戒
也。本自不利根所攝不還果體之故也。
若諸不還依下練根果之心也
尋云。依未至地練根之後。何不勝果

答。彼非不還果道疑也
答。集智相應非無願三摩地相應法者。唯
無願三摩地一種也。其故可知。但於
無願三摩地相應。非集智相應者。道下四行
相。苦下苦無常二行相。并集法類忍位也。故
一種。次於苦智相應非空解脱門
相應者。苦下苦無常二行相。故不一種
過也
答。法處中不受相應非隨心轉之句
也。心王者非法處攝故。隨心轉非受相應
者。受心所并心王上得・四相等也。倶句餘除
受餘心所也。但於例難者。法處中隨尋轉
伺相應者伺也。伺相應非隨尋轉者尋
也。倶句者。同時心心所也。故無過也
尋云。無色界等流同分并非得。何以異熟心
心所法。不同類因 答。婆沙論中。非
三性根爲因。又非因之根出。擧命等八
。如解釋者。命等八根以異熟無記心心
同類因之例之。無色界等流
同分并非得。以異熟無記心心所
類因歟。可思也
答。今此一段。以無間道證也。故超越證
不還果。見道類忍現前位。唯可無願解脱
也。見道不異類故。證一來果之時。
之可思也。羅漢果證得之位。所修是廣之
相例
答。以等無間縁果彼縁之時。可
異熟果之義也。如彼無想異熟者。以善入
無記出心之時。可異熟果
也。又等無間所起心品故。望入心之時。
出心又可私無間縁之故也。光五可
之也
答。一念眼識流至三世之時。現在未來相
對。於所縁不同也。凡判五下生
自世。五識可生ナルハ未來。唯縁未來。現在唯縁
現在之故也。但於識身文者。彼衆同分現
在。非刹那現在之故。於現在所縁
答。云動業取果用起不起事。一義云。於
倶可取果用也。既是動業之故。於
倶可之也。但隨其縁與果用事可
一處云云
  別解脱能發心所發戒捨縁不同事婆沙百
九十六
道類智次念果道云事婆沙十八
問。論疏中付異熟果相。且尊者妙音意。
聖果證得之後。無想定所成果報。現起之義。
有耶 兩方。若云此義者。凡正理
論一師。無想定通不定業云義意者。是同
妙音義。而彼論一師意。述トモ無想定通不定
。不聖果證得之後彼果現起。以知。妙
音意不此義云事。若依之爾者。妙音意
無想定通不定業者。設雖聖果證得之
後也。何無彼果現起之義耶。旁難思。如何」
問。付諸業相。且斷善邪見。必可
引業 兩方。若云必牽引業者。凡斷
善邪見者。忽斷九品之善根。久感一劫之異
熟。既猛利業也。尤可牽引業耶。若依
爾者。尋斷之縁。廣亘因力縁力。忽感果之
力。可引業滿業也。如何
答。羅漢向聖者。成極外十三等至判。不
依身空無邊處未空無邊處事。凡今
此一段之廢立。非暫時也。得果位有
。廣取諸論之故無相違
答。於順解脱分善根隨心轉戒有無。可
二義 一義云。於命善根隨轉
也。其故。頌文結聞思成三業。長行述
説如是。順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通三業
體。光法師釋此文。毘婆沙師傳説如是。順
解脱分。唯聞思所成。非生得善。以彼劣故。
修所成。唯欲界故云云此等之解釋。不
隨心轉戒也。但於定地所攝不淨觀
者。是可順決擇分善根也。故不
耳 一義云。定地所攝不淨觀。并持息念
等。可解脱分善根也。順解脱分善根
廣故。可隨心轉戒之類也。但於聞思成
三業等之文者。彼暫據初殖順解脱分
之故。不相違矣。是則先徳禪那院義
也。尤可用之
動業取果用料簡之。天等可熟業。於人趣
果之時。於天起取果用。雖然由別縁
。於人趣與果用也。付取果用&MT01302;
天業。由別縁人果也。業望果之時。同
是一果故。於一果取果・與果用。不
取果・與果之過也。是果於天趣
之。別縁力於人趣之。則被
也。故不五趣雜亂之過耶。於
倶雖取果・與果用。依縁力之。於
之也。故望果之時。倶可取果與
果之用也。又此業是報定・時不定業也。凡時
報倶不定業。都云果也。若有感果之
者。不報定之故也。又是異處熟業
也。於羅漢寄受業者。是又報定・時不定業
也。但羅漢依勝定薫修力事。凡三有輪轉之
間。自然或天業人趣之。或人業
之也。故不勝定薫修力也。於
者。盡煩惱都不地獄生故。彼地
業報定・時不定業。依勝定力。彼地獄果
人趣之也。於動業者。流轉之間。自然受
之故。不相例。凡動業者。於天起
果用。之時。望天果之。依別縁力。於
之時。則被人果也。是則別縁力也。
受業地獄業。於人趣之故。
彼此又各別也。果其體雖一。依別縁力。或
天果。或云人果。其果體一故。於一果
取果與果之用
苾芻及尼戒體事。光法師初釋心。不遮戒
互得不得。只先望七支。成戒體一義也。次
二釋以下。論遮戒得不得之義也。凡光法師
解釋。常習先總釋之。下別委釋之也。第二
釋心。互得遮戒云。第三釋心。互云
之也。三釋其意。如云云
自然得戒。限佛麟喩獨覺云事。律中有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七種得戒在之。十誦律
十種得戒在之云云五十八
答。道類智唯加行得者。凡稱道類智名事。
次第相生第十六心是也。故唯加行得。非
縁得。於預流果例難者。道類智預流果。其
體雖同。其名有異也。其故道類智第二念等
現起之後。若在斷惑道。若在非對治道。云
預流果。不道類智名也。正得道類智稱
事。第十六心之位也。第二念以去雖
。成就之時。云預流果。不道類智也。故
自上果退又種姓退云退住預流果。不
退住道類智也。第十六心次念果道
名。又道類智名也。依名有此不同。論體無
其差異已上乘
信義也
答。具縛異生得未至地。彼命終位。可
至地功徳也。但於命終捨法。唯出煗等四
善根者。彼決定故出之。未至地功徳者。若
初禪之。若當地還生時捨之。其義
不定故。不命終捨法也。然而實論其捨
之時。則可命終位已上乘信義也 私
云。爾者。可
耶。或義云。可自地捨也。彼既未至地善
心也。自欲界欲界故。可自地捨
答。異離欲異生。於離染地。可順後業
也。但於三分別段之文者。離染之後。入聖
得果。都不還生之類云。故無過也。元瑜之
此旨云云
  承久三年十二月之比隨聞抄之了
右筆華嚴宗末學大法師宗性春秋二十
夏臈八廻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此卷闕)



倶舍論第十六卷抄
  問題
問。今論前師云十惡業道互爲加行後起
  後師云互不加行後起。正理論前師
互不加行後起。後師云互爲加行
後起云云
取意
爾者。光法師兩論二師正不如
何判之耶
問。殺生等自作六業道根本成時。必具表業
  可云耶
問。今論意。遣使殺等根本成時。必可
  業云耶
問。論文云。七善業道。若從受生。必皆具二。
  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依表故爾者。攝
自然見道二種得戒云耶
問。七善業道受生無表。不大種所依
  可云耶
問。靜慮無漏二種律儀。依表業生可云耶
問。定生無表。非大種所造云耶
問。有漏業道加行位。必發無表云耶
問。不善業道根本後起。從三不善根生可
  云哉
問。頌文云。殺麁語嗔恚究竟皆由嗔。盜邪行
  及貪。皆由貪究竟邪見癡究竟。許所餘
爾者。光法師意。初刹那等起論
業道究竟云耶
問。殺生業道依貪究竟義可有耶
問。盜業道由嗔究竟義可有耶
問。光法師意。以擇滅名色體云耶
問。光法師意。麁惡語表業必依名等起可
  云耶
問。殺生等加行究竟時。必成彼根本業道
  云耶
問。所殺人住死有時。能殺人成業道
  耶
問。頌文云。殺生由故思。他想一誤殺
  者。寶法師如何釋耶
問。盜業道者。爲必於現人之。爲當於
  去人之義可有耶
問。婆沙評家意。盜現在率都物者。於何處
  結罪耶
問。論中述虚誑語業道解義縁云。善言義
  者無迷亂縁。耳識已生名爲能解
法師述此文之耳識能解意識能解二
。爾者。以何釋正判
問。仙人意憤成殺業時。有表業云耶
問。頌文云。染心壞他語説名離間語
  者。寶法師具幾縁判耶
問。頌文云。諸染雜穢語。餘説異三染
  者。初師意雜穢語表業者。虚誑語等表業。
其體同可云耶
問。今論意。雜穢語業道。具解義縁云耶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