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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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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見品類足論兩處文。或云。心倶生法云
何。謂心倶生十一處少分除意處乃至心倶
滅法云何。謂心倶滅十處少分除聲意處
云。心倶生法。十一界十一處四蘊攝。九
智知除滅智。六識識。一切隨眠隨増乃至
倶滅法。十界十處四蘊攝。九智知除滅智。五
識識。一切隨眠隨増任此兩處論文。心倶
生法中。取聲界。心倶滅法中。除聲界故。今
此二法。相攝十八界之時。有十一界十界
不同也。推其文意。初受生位。有一類聲。與
心倶生之後。其心雖相續。其聲有間斷故。
以聲界唯名心倶生法。不云心倶滅法也。
於五蘊例難者。五蘊廢立。五根五境及無
表色合立色蘊。故今此二法。攝五蘊之時。
同唯除識蘊。餘四蘊攝。無有多少不同也
寫本云弘長壬戌二月二十九日午時於東大寺
  知足院別所之草菴抄之畢去年四月十二
日初&T047368;録當卷之論義此春今日聊終其抄
出之&MT04800;功問端數多餘百條光陰空移及兩
年懈怠之至深可悲之者歟但去去年秋七
月二十日不圖被補東大寺別當職之間去
年一迴悤忙無𨻶就中中夏下旬初參禁裏
最勝講證義七月二日亦勤法勝寺御八講
證義暮秋之始 上皇之臨幸忘寢食窮冬
之半拜堂之經營費身心仍天性疎荒彌以
後賢後學之輩可垂賢察焉抑捧此所生惠
業奉資
春日大明神之法樂依此修學善根必遂上
生兜率天之願望晝夜朝暮常禮慈尊聖容
造次顛沛親聞補處説法以滅多生曠劫我
執法執之迷以開三無差別唯識唯心之悟
道遂慈尊下生閻浮迴來東大笠置今生止
住之處見古跡尋訪同法善友當世結契之
族報其舊恩豫受慈尊加被明知二親師範
之宿緣恣預大聖化導廣度六道輪迴之群
類殊別先師覺遍僧正之告別也期再覲於
逍遥苑之月前門弟實弘法師早世也一緣
於龍花樹之露底乃至功徳所及利益不限

  右筆東大寺別當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
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一 夏﨟四十九

倶舍論第二卷抄
  問題
問。論文云。十八界中。色界有見。以可示現
  此彼差別爾者。言説爲能示現體歟
問。光法師釋。有見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以何法名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若於彼法。此有功能等論文。
  作幾解釋耶
問。光法師釋有色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婆沙論意。以狹問寛。可有如是答義耶
問。論中述經部宗義云。是處心欲生。他礙
  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爾者。
雜心論文。同今此經部宗義歟
問。光法師意。天眼天耳二根。爲自性無&T047368;
  爲當通果無&T047368;
問。散無表能造大種。爲自性無&T047368;。爲當威
  儀無&T047368;
問。有情數香味觸。可有等流性類歟
問。光法師意。心心所中。可通自性無&T047368;
  歟
問。初靜慮攝身識。可通善性歟
問。等起善。可通表無表業歟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意。可立自性等四種
  善歟
問。無&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可名等起無&T047368;
  歟
問。光法師意。聲界可通威儀無&T047368;
問。十八界中唯欲界繋法。唯限香味二境。⿐
  舌二識歟
問。大衆部意。色無色界。十八界悉可有歟
問。欲界觸界中。可有非段食類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身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初
釋意。如何釋之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身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明色界有⿐舌二根無香味二境
  云。以六根愛依内身生。非依境界而
得現起爾者。今此愛者。可味定耶
問。今論意。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故。如何釋
  之耶
問。論文云。以行相庶外門轉故爾者。寶法
  師意。外門轉故者。五識與尋伺相應故

問。中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唯伺地
  攝歟
問。第二靜慮以上定中惠。名無分別歟
問。意識相應散惠。悉爲計度分別體歟
問。定中惠可名計度分別耶
問。隨念分別。唯緣過去境歟
問。散位念名隨念分別。爲順尋故。爲當順
  惠故歟
問。能執受心。可通第六識耶
問。光法師作現在眼等五根。識不依時。或
  名有執受或不名有執受之二解釋。爾
者。第二釋意。色界⿐舌二根。可通有執
受耶
問。定道二戒。能造大種。可名有執受耶
問。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現在有情數無執
  受所造色。可爲異熟因耶
問。品類足論意。有執受法。爲唯限異熟生。
  當當可通所長養耶
問。品類足論意。除身表業。於餘眼等九處
  判則有執受無執受相。與今論意同歟
問。有執受法。可通五蘊耶
問。品類足論説。諸表業是無執受。今論餘處
  處。表業屬身。是有執受。光法師會二論
相違。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

問。品類足論説。諸表業。是無執受。今論餘處
  處。表業屬身。是有執受。光法師會二論
相違。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
之耶
問。品類足論中。説諸表業。是無執受。爾者。
  寶法師可許此説耶
問。光法師釋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
  論文之攝五根爲所依處攝扶根四境爲依
爾者。今此扶根四境者。各限自根所
攝扶根四境歟
問。論中引入胎經説云。彼經復説六觸處
  故爾者。光法師意。所依六根爲證歟
問。論中引入胎經説云。彼經復説六觸處
  故爾者。寶法師意。今此六觸處者。如何
釋之歟
問。光法師引婆沙論有作是説。四處能斷。
  四處所斷。有餘師説。堅性是能斷。四處是
所斷文。對今論説。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明能長養緣云。飮食資助睡眠等持
爾者。寶法師意。擧幾緣釋耶
問。異熟色根。離長養色根住可有耶
問。異熟長養眼根可共發一念眼識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長養眼離異
  熟生眼云。如從無眼得天眼者爾者。
無眼人。得天眼者。可通未至鉢羅奢佉
位耶
問。非情數法。唯限等流性歟
問。善惡色聲。可通所長養耶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故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解釋。爾者。初
釋意。異熟大種能造聲界歟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故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解釋。爾者。
初釋意。現在世。可有獨住異熟大種耶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故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異熟大種能造聲界歟
問。光法師釋從諸大種緣撃發聲論文。作
  二解釋中。第二釋意云。據緣生邊。説聲
第三爾者。異熟大種撃發聲時。不相離
長養大種。非撃發之歟
問。正理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餘師説。聲
  非異熟。如何異熟大種所生。故應許聲
屬第四傳。或第五傳。故非異熟光法師
約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
釋之耶
問。今論文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
  故應非異熟爾者。光法師意。破何師
義耶
問。正理論文云。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
  惡聲等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今論文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
  故應非異熟爾者。寶法師意。破何師
義耶
問。寶法師。依正理論意。可許聲屬第四傳
  第五傳義耶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五傳
  故爾者。寶法師依今此第五傳義意。可
許長養大種造聲界義耶
問。寶法師意。長養大種。能造聲界歟
問。寶法師依正理論意。無表色能造大種。
  可許獨住義耶
問。婆沙論意。聲通異熟者。可有何過耶



倶舍論第二卷抄
問。論文云。十八界中。色界有見。以可示現
此彼差別爾者。言説爲能示現體歟 答。
言説爲能示現體也 兩方。若言説爲能示
現體者。光法師釋以可示現此彼差別之
論文云。謂此色界。以可示現在此在彼差
別不同。有能示現此彼言説。故名有見
如此釋者。色界爲現示現體。言説爲所示
現體 若依之爾者。言説示現在此在
彼差別。尤可爲能示現體也如何
答。正理論。并婆沙論二處文。釋有見義。各
擧三師異説。其中正理論第二師云。二者此
色可有示現。故名有見。可示在此在彼
別故。如有所緣婆沙論第七十五卷初
師。尊者世友。作如是説。能現所現。及可
示現在此在彼。是有見義。與此相違。是無
見義婆沙論第百二十八卷第二師云。或復
見者。是能顯示。色處相麁。可相顯示在此
在彼相状差別。所顯示色。有能顯示。故名
有見。如有名等正理論并婆沙論二處中
所擧。此師意。與今論説旨趣是同。即其意
云。言説能顯示色界在此在彼相状差別。
故言説爲能示現體。色界爲所示現體。言
説能示現故名見。色界有此言説。故名有
爲言故光法師釋云。婆沙七十五及一百二
十八亦有三説。皆同正理。第二説以言説
爲見。能示現故寶法師引正理論三師異
説畢云。此論但取第二。以可示現此彼差
但於光法師謂此色界以可示現等之
釋者。惡讀文點爲疑難歟。即見彼釋。可
讀謂此色界。以可示現在此在彼差別不
同。有能示現此彼言説。故名有見。此即言
説名見。准餘無見也。如此讀文點之時。言
説能示現故。名見之義既顯。與以言説爲
見。能示現故之釋符合也
重難云。光法師釋有色義。引正理論三師異
説之中。第二師云。有説色者謂能示現在
此在彼言。此有彼言。故名有色。此文意色
界爲能示現體。言説爲所示現體若爾釋
有見義。第二師説其意不同如何。答。此亦
惡讀文點。爲疑難歟。即可讀有説。色者謂
能示現在此彼言。此有彼言故名有色也。
如此讀文點之時。正理論中。釋有見有色
義。第二師説。其意是同。言説爲能示現體。
色界爲所示現體之旨分明也
問。光法師釋有見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以何法名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以言説爲見 付之見今論
并正理論等文。明十八界中。是見非見門。
以觀照推度二義名見。而言説無此二義。
何可名見哉
答。正理論文釋有見義。擧三師異説。其中
第二師云。此色可有示現。故名有見。可示
在此在彼別故。如有所緣此師意云。言
説能顯示色界在此在彼相状差別故。能示
現故。言説名見。色界有此言説。故名有見
爲言故光法師引正理論三師異説畢云。第
二説以言説爲見。能示現故 但於今論
并正理論等文。以觀照推度二義名見云
難者。彼以眼根及身見等五染汚見。世間有
學無學正見名見意也。若廣論見義者。能
示現義。順見義故。言説名見。有何相違
哉。如彼正理。婆沙兩論第三師意。以影像
名見。亦無觀照推度二義也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三
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若境界有對。據礙取境用。若所
緣有對。據礙取果用 付之論文。雖述
若於彼法。此有功能。即説彼爲此法境界。
未云礙取境用名境界有對。何釋若境界
有對據礙取境用哉。何況。彼同分眼。無起
取境用。更不可名境界有對。次礙取果用。
名所緣有對者。一切有爲法。皆起取果用。
所緣有對。亦不可限心心所哉
答。見今論文。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
若於彼法。此有功能。即説彼爲此法境界。
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爲所緣
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之中。初釋云。
境界有對若於彼色等境。此眼耳等有見聞
等取境功能。即説彼色等。爲此眼等境。功
能所託名爲境界。如人於彼有勝功能。便
説彼爲我之境界。此約有能。非要起用。
故彼同分仍名有對。所緣有對。謂心心所。
其性羸劣。非境不生。猶如羸人非杖不起。
執所緣境。方起至現現。謂起彼取果用
故。彼所緣於心等。名爲所緣。此約有緣。其
用得起。無緣不起。皆名有對。非必起者。
故未來心等。亦名有對。若境界有對。據礙
取境用。若所緣有對。據礙取果用。如彼同
分眼。雖不對境。取果之用。任運得生。然
彼眼等非所緣有對。故知。礙取境用。名境
界有對。礙取果用。名所緣有對此釋意。
境界有對者。若於彼色聲香等境。此眼耳等
根。有見聞等取境功能。即説彼色等。爲此
眼等境。其功能所託。名爲境界有對。此約
有功能。非要起用。故彼同分眼。仍名境
界有對。論文明境界有對。云此有功能。即
此意也。所緣有對者。謂心心所法。其性羸
劣。不託境無起。必執所緣。境界現前位。
起取果用故。此心心所法。託所緣境起取
果用。名爲所縁有對。論文述所縁有對。云
執彼而起。即此意也。此釋大綱。其意在之。
但若境界有對。據礙取境用。若所縁有對。
據礙取果用者。意云。眼等根起同類因等
取果用。不必對境界。故據礙取果用。不
名境界有對。對境界時。必起取境用。故
據礙取境用。名爲境界有對。心心所法託
所縁境方現前位。必起取果用。故據礙取
果用。名爲所縁有對爲言如彼同分眼。雖不
對境。取果之用。任運得生者。意云。彼同分
眼。雖不對境。取果用任運起故。據礙取
果用。不名境界有對爲言然彼眼等非所縁
有對者。意云。彼同分眼不對境起取果用。
非所緣有對。故心心所法。對境起取果用。
名爲所緣有對爲言故知。礙取境用。名境
界有對。礙取果用。名所緣有對者。結釋二
種有對差異也。若如此料簡一段解釋之
時。彼同分眼不可名境界有對云難。并所
緣有對。不可限心心所法云疑。自被會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三
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又解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礙
用義邊。名境界有對 付之論文雖述
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爲所緣。
未云礙法體現起。名所緣有對。何釋礙體
義邊名所緣有對哉。何況見光法師餘處解
釋。法體先有。不可言生。但能生長彼作用
今云礙體。豈不違餘處定判哉
答。見今論文。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
若於彼法。此有功能。即説彼爲此法境界。
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爲所緣
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之中。第二釋
云。又解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礙用義邊。
名境界有對。如彼同分眼體。雖恒有無見
色能。不名境界有對。以此准知。境界約
用。所緣據體此釋意云。論文述所緣有
對。云執彼而起。心心所法體。至現在世。必
由所緣境力。故云礙體義邊。名所緣有對
也。眼等根體。至現在世所取境界。或有或
無不定。故據礙體義邊。不名境界有對。
起見色等用。必由境界力。故云礙用義邊
名境界有對也。論文明境界有對云。此有
功能。託境界有見色等功能。名爲境界有
對。彼同分眼無見色功能。故不名境界有
對。以此准知。礙用義邊。名境界有對。礙體
義邊。名所緣有對爲言但於光法師餘處解
釋者。心心所法體。至現在世。雖必由所緣
境力。彼法體自本未來有之。故法體先有。
不可言生之釋。何有相違哉
重難云。見今論文。以境界有對。望障礙有
對。作四句分別之中。第三倶句。擧眼等五
根。若彼同分眼等根。非境界有對者。障礙
有對非境界有對句中。何亦不出之哉
答。眼根念念相續現起之中。耳等餘識。方現
在前。不與眼識爲所依位。名彼同分眼。
無自來未可爲彼同分眼之一類。故障礙
有對非境界有對句中。不擧之也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三
解釋。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又解礙取境用名境界有對。礙
緣境用。名所緣有對付之云取境用。名
緣境用。是只根識行相也。前二釋意。可許
此義。何以之爲別解釋哉
答。光法師釋。若於彼法。此有功能等之論
文。作三解釋之中。第三釋意云。六根六識
及心心所法。起取境用。名境界有對。心心
所法。起緣境用。名所緣有對爲言前二釋意。
未述此旨。故以之爲別解釋。尤有其理

尋云。此釋意。彼同分眼名境界有對歟 答」
問。光法師釋若於彼法。此有功能等論文。
作幾解釋耶 答。作三解釋也 進云。寶
法師釋云。有人有四解 付之。光法師
釋。今此論文。作三解釋。若爾。寶法師解釋。
甚似難思如何
答。光法師釋今此論文。并置又解之言。作
三解釋云事分明也。更不可疑之。但寶法
師釋意。爲難破光法師釋。以三解釋。分成
四解釋也。所謂初釋内。此約有能。非要
起用等者。彼同分眼有取境功能故。名爲
境界有對爲言若境界有對。據礙取境用等
者。彼同分眼不起取境用故。不名境界有
爲言如此得意。有四解云也。是只不許
光法師釋之上。責爲難破之四解釋得意
成也。寶法師意。非謂有人實作四解釋歟」
問。光法師釋有色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
所引正理論云。有説。色者謂能示現在此
彼言。此有彼言。故名有色 付之。見正
理論次上文。釋有見義云。二者此色可有
示現。故名有見。可示在此在彼別。故如
有所緣若爾。有見有色之義。豈非相濫

答。有見有色其門各別。言有見者。唯限色
界。言有色者。雖亙五根五境十界得有色
稱。專有色界。故光法師就第二師義。問
於十色中。色界可説有示現言。餘九不爾
如何可説有示現言。如何言色。答之作二
解釋之中。第二釋云。又解餘九相從説故。隨
色可得説在此在彼此釋意。五根五境
雖名有色。有色稱之源。專就色界論之。故
釋有見有色之義。雖同述有在此在彼言
説之旨。寛狹既異。何可相濫哉。如彼心心
所中。雖具境界所緣二種有對之義。所緣有
對。必託所緣境故。限心心所。境界有對。就
取境功能談。故通五根。色界之中。雖具有
見有色之義。有見之門。唯限色界。有色之
邊。可通餘眼等九界也
問。婆沙論意。以狹問寛時。可有如是答義
 答。不可有如是答義也 兩方。若有
此義者。見光法師釋云。若以狹問寛。順
前句答爰知。不可有如是答義云事 若
依之爾者。披發智論文云。設成就善不善
色彼大種耶。答如是此文無諍以狹問
寛之時。有如是答義如何
答。廣勘發智論文。亦伺婆沙論説。以狹問
寛之時。儲順前句答。不可有如是答義
故光法師釋云。依毘婆沙。若以寛問狹。順
後句答。若以狹問寛。順前句答。若互有寛
狹。四句分別。若寛狹相似。如是答泰法師
釋云。依毘婆沙。若以寛問狹。順後句答。以
狹問寛。順前句答。若亦有寛狹。四句分別。
若寛狹相似。答曰如是寶法師釋云。以寛
問狹。順後句答。若是所緣有對。定是境界
有對故順後句答等相。諸師定判。其義如
此。且得當卷論疏釋。顯其相者。若以寛
問狹。順後句答者。如問若法境界有對。亦
所緣有對耶。答謂若所緣有對。定是境界有
對。有雖境界有對。而非所緣有對。謂眼等
五根也。若以狹問寛。順前句答者。如問若
意識所依性者。亦意識等無間緣耶。答謂是
意識所依性者。定是意識等無間緣。有是意
識等無間緣。非與意識爲所依性。謂無間
滅心所法界也。若互有寛狹。四句分別。若
其相如常。若寛狹相似如是答者。如問若
成就現在大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如是。
設成就現在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如是
也。故以狹問寛之時。不可有如是答
云事。文理甚分明也。但於發智論文者。全
不應疑歟。如是答者。寛狹相似。二法相對
互問之時。前問答如是。後問答如是。名之
如是答。如發智論十三次上文。云若成就大
彼無覆無&T047368;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無覆
&T047368;色。*彼大種耶。答如是也。而發智論次
下文。云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色耶者。以
寛問狹也。故答也。云有成就大種非善
不善色。謂處卵&T021400;。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
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
語表。設有而失翻之以狹望寛。問設成
就善不善色。彼大種耶。答如是。非如是答。
就以狹望寛之一邊。答如是。可如是答云
疑。未得其意。就中今問答。以寛問狹之
中。後問答也。約此一邊。何擧爲疑哉。見同
卷下文。就以狹望寛之一邊答如是事。其
例稍多。皆可疑之歟。恐全不辨順前句答。
順後句答。如是答相。致此疑問也
重難云。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色耶者。以
寛問狹。故順後句答。可云諸成就善不
善色。彼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善不
善色也。而答之云有成就大種。非善不
善色等。問設成就善不善色。彼大種耶。答
如是。尤似難思哉
答。若所對法。唯擧一物。以寛問狹之時。必
儲順後句答。故發智論十三次上文云。若成
就大種。*彼不善色耶。答諸成就不善色。彼
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不善色。謂處
&T021400;。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義及非律
儀非不律儀。無律儀不律儀語表。設有
而失。若生色界婆沙論百二
十八
中述此文
云。謂若成就不善色者。定在欲界。無在欲
界不成大種。必有身故。由此得爲順後
句答若所對法出多種類。以寛問狹之
時。有多義門。故先分別之。後以狹問寛。
答如是也。故今文中。先分別成就大種。非
善不善色。成就大種。亦善色非不善色。成
就大種。亦不善色非善色。成就大種。亦善
不善色。多義門畢。復問設成就善不善色。彼
大種耶。答如是也
問。論中述經部宗義云。是處心欲生。他礙
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爾者雜
心論文。同今此經部宗義歟 進云。光法師
釋云。雜心四句文。同經部 付之。依光
法師解釋。見雜心論所説。明三種有對。述
四句分別。文相大同今論等説。光法師指何
文。釋雜心論四句文同經部耶
答。見雜心論文。説境界有對相云。如彼經
等説。若觀陸則不觀水。如是廣説以此
文合今論。論中云。故施設論作如是言。有
眼於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擧四句中。
第一句也。即當雜心論若觀陸則不觀水
之文。而雜心論今文意云。不觀水於水有
礙故。異有部觀水於水有礙之説。同經
部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之義。故釋雜
心四句文同經部。梵本不然。譯者謬矣也」
重難云。光法師者。震旦人師也。定可不見
梵本。何釋梵本不然。譯者謬矣哉
答。倶舍。正理婆沙七十六雜心等諸論中。同
引施設足論一文。而雜心一論所引施設足
論文。異今論等諸論中所引施設足論文。故
知。雜心論所引之文譯者謬也
問。光法師意。天眼天耳二根。爲自性無&T047368;
爲當通果無&T047368; 答。雖有學者二義且
可存通果無&T047368;云義也 兩方。若自性無&T047368;
者。天眼天耳二根。是禪定所生法也。何非通
果無&T047368;哉。是以。婆沙論三十二中。出擇滅涅
槃。是通達果。故名通達之例證云。如天眼
耳是通果故。亦名爲通如此文者。天眼天
耳二根。可通果無&T047368; 若依之爾者。披
光法師解釋。以眼等五根。香味觸無&T047368;八界。
分別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五種無&T047368;
通果者。謂香味觸。通果無&T047368;無擧天眼
天耳二根。述自性者謂長養五根香味觸及
外香味觸自性無&T047368;類。總出長養五根。而天
眼天耳二根既長養攝也。定知。可自性無&T047368;
云事如何
答。天眼天耳二根。是禪定所生果。天眼天
耳二通所依根故。可名通果無&T047368;也。故見
光法師餘處二十七定判。引婆沙論。如天眼
耳。是通果故。亦名爲通之文作三解釋之
中。第二釋云。或是通果所依根故亦名爲通
加之。品類足論中。明得作證所應證法
云。謂一切善法及依定所證。無覆無&T047368;天眼
天耳婆沙論九十文。述得作證者。謂諸善
法。通果無&T047368;。指天眼天耳二根。名通果無
&T047368;。任此等文理。天眼天耳二根。通果無&T047368;
事。尤分明也。但於光法師解釋者。是非盡
理釋歟。其故變化大種。雖所長養。攝通果
&T047368;也。長養觸偏名自性無&T047368;。未盡其理。
散無表能造大種。雖自性無&T047368;等流性攝也。
自性無&T047368;類。不出等流觸。亦有所殘。准之
推知。通果無&T047368;中。不擧天眼天耳二根。自
性無&T047368;類。總云長養五根。同非盡理談歟。
若盡理言之者。威儀工巧者。謂香味觸。通
果者。謂天眼天耳二根及香味觸。自性者。謂
除天眼天耳二根。餘長養五根香味觸。并
等流觸。及外香味觸可云也。而香味觸通威
儀工巧通果三類故。云威儀工巧通果者。謂
香味觸。略不擧限通果無記一類。天眼天
耳二根。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同自
性無&T047368;故。述自性者。謂長養五根香味觸。略
不出限觸一類散無表能造大種也。如此
料簡。會通之時。光法師解釋。全無相違歟」
尋云。變化大種所長養攝者。在何處文哉
答。勘婆沙論百二
十七
文云。問。此四大種品類有
幾。答。品類有四。謂異熟生。長養。等流。變
化。有餘師説。品類有三。謂異熟生。長養。等
流。其變化者。長養所攝。復有説者。品類有
二。謂異熟生。及長養。變化大種入長養中。
等流攝入異熟長養。評曰。於前三説。中説
爲善。有四大種。非二攝故評家意。變化
大種。所長養攝云事。此文甚明鏡也
尋云。散無表能造大種。自性無&T047368;攝者。見何
處文哉
答。雖無分明定判。道理必然也。委細之旨。
如別&T047368;
問。散無表能造大種。爲自性無&T047368;。爲當威
儀無&T047368; 答。雖有學者二義。且可有自
性無&T047368;云義也 兩方。若自性無&T047368;者。見光
法師解釋。以眼等五根香味觸無&T047368;八界。分
別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五種無&T047368;云。自
性者。謂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自
性無&T047368;觸唯擧長養類。若散無表能造大種。
自性無&T047368;者。何不通等流觸哉 若依之
爾者。以道理思之。散無表能造大種。尤可
自性無&T047368;也如何
答。散無表能造大種。可自性無&T047368;也。若威
儀無&T047368;者。初苦法忍隨轉戒。能造大種。可
有一刹那過故也。眼等五根。色等五境。能
造大種。不與彼爲同類因。婆沙論百三
十一
中云。
然四大種。有十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法
處所依。眼處所依與眼處所依爲因増上。
與餘處所依但一増上。乃至法處所依與法
處所故爲因増上。與餘所依但一増上。十
二處中。同處能造大種。與同處能造大種
爲同類因。不與別處能造大種爲同類因
判。故定共戒能造大種。不與彼爲同類因。
初苦法忍隨轉戒。能造大種。欲界繋故。若
散無表能造大種。威儀無&T047368;者。不可與彼
爲同類因。色法勢力&MT04800;劣。威儀無&T047368;。不與
自性無&T047368;爲同類因故。而婆沙論百三
十一
中云。
問。同趣同地。處所差別。展轉相望。爲有因
不。有説。無因此不應理。應有大種是刹
那故。謂五淨居。所有大種。無始生死。曾未
起故。大種有無一刹那類定。爰知。散無
表能造大種。初苦法忍隨轉戒。能造大種。同
是自性無&T047368;。與彼爲同類因云事。但於光
法師自性者謂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
之釋者。是非盡理釋歟。其故變化大種。
雖所長養攝。通果無&T047368;也。長養觸無所簡。
自性無&T047368;類中出之。未盡其理。准彼思之。
散無表能造大種。雖自性無&T047368;。自性無&T047368;
流性法。唯限觸一類故。列自性無&T047368;類之
中。略不擧等流觸歟
問。有情數香味觸。可有等流性類耶 答。
可有等流性類也 兩方。若有等流性類
者。思有情數香味觸相。異熟長養之外。更
不可有等流性類。是以眼等五根。異熟長
養之外。無有等流性類。有情數香味觸。相
例可同。加之見光法師解釋。出自性無&T047368;
體云。自性者。謂長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
若有情數香味觸中。有等流性類者。何
不擧之耶 若依之爾者。有情數香味觸。
種類非一處。寧無等流性類哉。隨披寶法
師解釋。可有此類如何
答。有情數香味觸。可有等流性類也。故見
寶法師解釋云。香味觸三。有情數者。亦有
異熟長養無&T047368;。業倶者。是等流性有情數
香味觸。有等流性類云事。此釋尤分明也。
加之披光法師定判。以眼等五根香味觸無
&T047368;八界。分別異熟威儀工巧通果自性。五種
&T047368;云。異熟者通八種。謂異熟五根香味
觸。威儀工巧通果者。謂香味觸。自性者謂長
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異熟長養香味
觸外。可有威儀工巧香味觸今此威儀工
巧香味觸者。身表業倶生香味觸。即等流性
攝。故有情數香味觸。有等流性類云事。此
釋亦炳然也。但於眼等五根例難者。眼等五
根異熟長養之外。無別體故。無有等流性
類。有情數香味觸異熟長養之外。有別體
故。亦有等流性類也。次於光法師解釋者。
&T047368;表業。倶生香味觸。威儀工巧二無&T047368;
之善惡表業倶生香味觸。唯威儀無&T047368;攝之
行住坐臥表色倶生。其體無&T047368;故。威儀無
&T047368;攝之也。故三性表業倶生香味觸等流性
攝。隨其所應。威儀工巧香味觸攝故。出自
性無&T047368;體之時。唯擧長養香味觸。不出有
情數等流香味觸解釋。既有其謂。疑難全
不可來哉
重難云。散無表能造大種。等流性攝也。自性
&T047368;類中。何不擧等流觸哉
答。自性無&T047368;類中。長養互香味觸故。一具
擧之。等流唯限觸境故。略不出之歟
問。光法師意。心心所中。可許自性無&T047368;
 進云。光法師意。心心所中。無自性無
&T047368;釋也取意 付之。心心所法是廣。何無自
性無&T047368;之類哉。是以。色不相應中。可有自
性無&T047368;之類相例可同。何況。依身在上
三靜慮。泛借起耳識及發語心。可自性無&T047368;
之類。不可云異熟無&T047368;。異熟生心。他地不
起故。不可云威儀無&T047368;。聲非威儀體故。
不可云工巧無&T047368;。工巧上界無故。不可云
通果無&T047368;。泛借起類故。若非自性無&T047368;者。
可云何無&T047368;哉。依之寶法師意。心心所中。
許自性無&T047368;之類如何
答。廣勘有部依憑。本末諸論定判。説廣心
相。但讀二十心。不論自性無&T047368;。故光法師
意。任諸論所説。心心所中。無自性無&T047368;
也。故見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解七心界
三性分別云。由異熟等攝心盡故。所以不
通自性述法界三性分別云。於心所中。
異熟等四。攝無&T047368;盡故。自性無&T047368;不攝心
所法餘處十三云。於心所中。無別心所。是
自性無&T047368;但於色不相應中。有自性無&T047368;
之類云例難者。心心所中。無異熟等四無&T047368;
所不攝者故。不許自性無&T047368;之類。色不相
應中。有異熟等四無&T047368;所不攝者故。別出
自性無&T047368;之類也。故光法師擧眼等五界。香
味觸三界。自性無&T047368;之類云。自性者。謂長
養五根香味觸及外香味觸明法界中不相
應自性無&T047368;之類云。自性無&T047368;者有十法。謂
得非得。四相名句文同分。於不相應中。異
熟等四所不攝者。謂餘無&T047368;。皆自性攝
色聲二界自性無&T047368;之類云。自性者皆通色
聲。異熟等四所不攝者。皆名自性無&T047368;
次於依身在上三靜慮。泛借起耳識及發語
心。可自性無&T047368;之類云難者。倶是威儀無
&T047368;。可非自性無&T047368;。即起緣似三類威儀心
中。可似威儀心攝也。故光法師餘處二十八
解釋中。引泰法師釋畢云。今解不然。生上
三定。起下諸識。若起下身識。唯是威儀心。
或是緣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若起下眼
識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是威儀心。或
是緣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若起下耳識
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唯是似威儀心。若
起下發業心。若泛爾發身語業者。是威儀
心。是威儀心尚得通緣十二處能發語業。
理亦應得文意顯也。次於寶法師意。心心
所中。許自性無&T047368;之類云難者。彼明徳光
論師義。心心所中。許自性無&T047368;之類也。如
當卷云。應言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借識
之類非四攝也。餘處判。此借識心。是自性
&T047368;。是人師異釋也。不可和會之
問。初靜慮攝身識可通善性耶 答。可
通善性也 兩方。若通善性者。見光法師
定判。釋身識通善云。若修行者。觀段食等。
深生厭離心。能起善三識而色界中。無
有段食。初定攝身識。豈可通善性哉 若
依之爾者。論中雖述七心界通善之旨。未
簡初靜慮攝身識。爰知。初靜慮攝身識。
通善性云事如何
答。初*靜慮攝身識。可通善性也。故婆沙
十七中。出初靜慮善心。無隨轉戒之類
云。一善眼識。二善耳識。三善身識。四死時善
心。五起表善心。六聞所成惠相應善心
靜慮攝身識。通善性云事。此文甚分明也。
但於光法師解釋者。見問答具文云。問眼
耳意識及與意根。皆通三性。⿐舌身識不善
&T047368;。此並可知。⿐舌身識起善云何。問亙
⿐舌身三識通善相故。答之云。若泛爾起
者。三識非善。若修行者。觀段食等。深生厭
離心。能起善三識也。若別就初靜慮攝身
識。論通善相者。初靜慮天衆觀衣服等。深
生厭離心。能起善身識可云也
問。等起善可通表無表業耶 答。可通表
無表業也 兩方。若通表無表業者。光法
師明四種善云。三等起善。謂無表。得。四相。
二定若等起善通表無表業者。何唯擧無
表哉 若依之爾者。披今論餘處十三文述
等起色業等。可通表無表業如何
答。善表無表業。倶是自性善。及相應善。所
等起法故。等起善。相應善。無表業云事。道理
必然也。是以見今論餘處十三文云。等起善
者。謂身語業。不相應行。以是自性及相應
善所等起故。如良藥汁所引生乳謂身
語業之言是廣。何不通表無表業哉。寶法
師釋此文云。謂身語表。及無表業。四相得
等。由二善所等起故。成善性也等起善。
通表無表業云事。此釋亦分明也。但於光
法師三等起善。謂無表之釋者。牒法界若是
無貪等性。相應。等起擇滅名善。若貪等性。
相應。等起名爲不善。餘名無記&T047368;之論文。別
約法界所攝法中。明四種善故。唯擧無表。
不出表業也。光法師釋此文云。此即別明
法界。於法界中。善有四種。即此意也。泛明
等起善相之時。非簡表業。今此疑問。全非
論義歟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意。可立自性等四種
善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此論下文。及毘婆
沙善不善。各説四種 付之。依光法師解
釋。披婆沙論所説。破犢子部意。世第一
法唯以信等五根爲性。□□□□問。彼若
唯五根是自性善。所餘善法自性是何。若謂
彼是不善無&T047368;。雜五根故。亦名善者。如是
五根與彼相雜。何故不名不善無&T047368;。然信
等五與所餘法。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
緣。一起一住。一滅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
熟。而言五根是自性善。餘相雜故。假立善
名。但順妄情。不應正理如此能破文者。
一切善心心所。總名自性善。不可立相應
善等見。依之光法師餘處十三解釋中云。婆
沙既以一依等破立五根爲自性善。明知。
説四種善者。述異師義婆沙論正義家
意。不立自性等四種善云事。此釋分明也。
若爾光法師今解釋。非只背婆沙論所説。豈
不致相違於自定判哉
答。勘婆沙論百四
十四
 文云。氣尊者曰。由四緣
故。説名爲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
故。四勝義故。自性善者。有説。是慚愧。有説。
是三善根。相應善者。是彼相應心心所法。等
起善者。是彼所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勝義
善者。謂𣵀槃安穩故名善。分別論者。作如
是言。自性善者。謂智。相應善者。謂彼相應
識。等起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善者。謂
𣵀槃。由四緣故。説名不善。一自性故。二相
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自性不善者。有
説。是無慚愧。以一向不善。遍不善心故。有
説。是三不善根。以具五義故。相應不善者。
謂彼相應心心所法。等起不善者。謂彼所起
身語業。心不相應行。勝義不善者。謂生死
不安穩故。名不善。分別論者。作如是説。自
性不善者。謂癡。相應不善者。謂彼相應識。等
起不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勝義不善者。謂
生死 一論前後文。更不破此義。故知。正
義家意。依用此説云事。但於婆沙論文者。
光法師餘處十三釋。今論之四種善等之文。
引此婆沙論説。會其相違。作三解釋云。解
云。婆沙既以一依等。破立五根爲自性善。
明知。説四種善者。述異師義。又解。安惠菩
薩倶舍釋中解。據實而言。皆是自性善。然
世親阿闍梨。立四種者。隨義勝劣。建立異
名。善中最強勝者。名勝義善。次強者立自
性。次劣者立相應。最劣者名等起。不善隨
義亦立四種。故婆沙一百四十四。三性ヲ以
別二十二根。有一師云。亦説有四種善不
善。與此論同。然不見破。又解。婆沙前文。
但破異師立五根爲自性善。不破立無貪
等爲自性善。故彼前後。亦不相違准此
三解釋意。可會通婆沙論前後文相違也。
此三釋中。若依第二第三釋意者。婆沙論
正義家意。可立四種善等故光法師。此
論下文。及毘婆沙善不善。各説四種之釋。
尤所符合也。若依初釋意者。婆沙論正義
家意。設雖不立四種善等。異師義中。既説
四種善等故。毘婆沙論善不善。各説四種
之釋。全無相違也
老眼早覺。冬夜未曙之程。倩顧宿罪。閑
往事之。次此論義者。去寛喜二年窮冬之
候。於東大寺東南院。被行倶舍三十講之
時。聖禪法師對良忠法師疑問之由。憶念
之間。聖禪擬講之許。相尋此疑旨趣之處。
彼注送状云
問。婆沙論意。可立自性善等四種善耶。進
云。光法師釋云。毘婆沙善不善。各説四種
付之體性同善也。何自性善外。可立相應
善哉。是以婆沙論中。破唯以信等五根
爲自性善之義云。然信等五與所餘法同
一所依。同一行相乃至而言五根。是自性善。
餘相雜故。假立善名。但順妄情。不應正理
如此文者。自性善外。不立餘善如何
答。慚愧等五種所治。無慚無愧及貪嗔癡三不
善根。是自性不善。故以能治慚愧及無貪無
嗔無癡三善根。立自性善也。光法師餘處
十三此五強勝。名爲自性。餘非強勝。不名
自性之釋。即此意也。但於婆沙論文者。光
法師餘處十三作三解釋會之。初釋意。婆沙
既以一依等。破立五根爲自性善。明知。
説四種善者。述異師義准婆沙論能破
文故。立四種善者。異師義也爲言第二釋意
云。安惠菩薩倶舍釋中解。據實而言。皆是
自性善。然世親阿闍梨立四種者。隨義勝
劣。建立異名。如婆沙論。能破文雖實皆是
自性善。隨義勝劣。建立四種善爲言第三釋
意云。婆沙前文。但破異師立五根爲自性
善。不破立無貪等爲自性善故。彼前後
亦不相違故諸難勢全非相違云云
問。無&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可名等起無&T047368;
 答。不名等起無&T047368; 兩方。若名等
起無&T047368;者。見今論餘處十三文。善心不善心
所起身語業。雖名等起善。等起不善無&T047368;
心所起身語業。未名等起無&T047368;。明知。無&T047368;
心所起身語表業。不名等起無&T047368;云事 若
依之爾者。無&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也。尤可
名等起無&T047368;。是以光法師釋色界聲界無
&T047368;云。若無&T047368;心力等起身語表業是無&T047368;
如此釋者。無&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名等起無
&T047368;如何
答。披今論餘處十三文。述勝義解脱ナリ。自
ナリ。相應相應ナリ。等起色業等ナリ
翻此名不善。勝無&T047368;二常ナリ。善及不善。雖
立勝義自性相應等起四種。無&T047368;唯限勝義
一類。不立自性相應等起三種。故無&T047368;
所起身語表業不名等起無&T047368;也。但於無
&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也。尤可名等起無&T047368;
難者。光法師餘處十三問答此事云。問何故
善不善有四種。無&T047368;唯一。解云分心所中。
無別心所。是自性無&T047368;。由無自性。不立相
應。由不立自性相應。亦不立等起此釋
意云。無心所是自性無&T047368;。故不立自性無
&T047368;。無自性無&T047368;故。不立相應無&T047368;。無自性
及相應無&T047368;故。亦不立等起無&T047368;爲言次於
光法師若無&T047368;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無&T047368;
之釋者。無&T047368;心亦能等起身語表業故。彼所
起身語表業是無&T047368;之旨釋許也。非謂以之
立等起無&T047368;。何可爲難勢哉
問。光法師意。聲界可通威儀無&T047368; 進
云。光法師釋云。威儀工巧通果自性者。皆通
色聲 付之聲界者。是間斷法。更非行住
坐臥體。何可通威儀無&T047368;哉。是以見光法
師餘處解釋云。以聲非威儀故。不緣聲
若爾光法師今解釋。非只背道理。豈不
違自釋哉
答。凡於聲界。有二義門。若由威儀心所發
故。從能發心。名威儀無&T047368;。故見光法師解
釋。或云異熟。威儀。工巧者。謂七心界。或述
威儀。工巧。通果。自性者。皆通色聲。即由此
門也。若非行住坐臥威儀體故。非威儀無
&T047368;。故見今論餘處文云。威儀路等。三無
覆心。色香味觸。爲所緣境。工巧處等。亦緣
於聲。如是三心。唯是意識光法師釋此文
云。或云聲非威儀。故威儀心不緣。或述。若
威儀路加行。不但在意識。亦通四識。緣四
境故。以聲非威儀故不緣聲。故婆沙一
百二十六云。眼⿐舌身四識。是威儀路。加行
非起威儀路。意識是威儀路。加行亦是起威
儀路。亦由此門也。婆沙論百二
十六
中。云威儀
路者。謂色香味觸四處爲體。即此意也。今
此二門。自本各別。兩處解釋。唯顯一邊實
互許之。何爲相違哉。重勘光法師餘處
二十八解釋云。又空法師章。解威儀五蘊中
云。色聚有五。謂五塵。問若起威儀具有五
塵。何故婆沙倶舍并説。唯有四塵除聲。解
云。行住坐臥名威儀。聲非威儀正體。所以
二論説無。今據威儀心發聲義。所以説有。
已上文
空解
光法師雖引空法師。今問答全無難
破之。定知依用之云事。若爾會通之旨。既
出彼定判。後學之輩。更勿致異論矣
問。十八界中。唯欲界繋法。唯限香味二境。
⿐舌二識歟 答。唯限此四界也 兩方。若
限此四界者。見品類足論十八文云。唯欲
界繋法。欲界一切隨眠隨増唯欲界繋法。
唯限此四界者。可欲界遍行修所斷隨眠隨
増。更不可云欲界一切隨眠隨増哉 若
依之爾者。以性相思之。唯欲界繋法。唯可
限此四界也如何
答。任今論。欲界繋十八。色界繋十四。除香
味二識之文。十八界中。唯欲界繋法。唯限
香味二境⿐舌二識云事性相之所定也。更
不可異求之。故寶法師釋云。欲界繋法。被
欲界貪等繋縛。名欲界繋。即⿐舌香味四
界全品類足論十八云。唯欲界繋法。四界二
處。非蘊攝但於品類足論唯欲界繋法
界一切隨眠隨増之文者。欲界一切隨眠。
唯欲界法許隨増。色無色界繋法不隨増。故
云爾也。全非相違
問。大衆部意。色無色界。十八界悉可有耶
答。悉可有也 兩方。若悉有者。無色界者。
無色法之稱也。設雖大衆部意。何云無色界
五根五境悉有哉。是以見今論餘處二十八
文。或述彼部義云。由彼色&MT04800;故名無色
若無色界五根五境悉有者。豈云由彼色&MT04800;
哉。或擧有部能破云。身語既無。律儀寧有。
又無大種。何有造色若彼部意許無色界
有身語大種者。更不可今能破來哉。加之
重明有部能破云。色無色界。應有段食。彼
部意。上二界中。無有段食若有香味者。
寧無段食哉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
釋云。若依宗輪論。大衆部等。色無色界。具
六識身既云具六識身。定知。亦有所依六
根。所緣六境云事如何
答。大衆部意。色無色界十八界悉可有也。即
依光法師。若依宗輪論。大衆部等。色無色
界。具六識身之釋。正見宗輪論文。述大衆
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鶏胤部本宗同義云。色
無色界具六識身慈恩大師釋此文云。三
界之中。許皆有色。&MT04800;細根大。於彼得有。故
無色界。具六識身。以義准知。上界亦有ルヘシ
味二境。但少異故。略而不擧。既爾。彼緣自
香味境。此雖不説。上界亦有香味境。故有
無色界具十八界。此中略不言。亦有根等
披泰法師餘處二十八定判。釋今論此因
不成許有色故之文云。大衆部等説。六識十
八界。通三界故任此等解釋。大衆部意。
色無色界十八界悉有云事。分明也。但於無
色界者無色法之稱云難者。今論餘處
二十八中。述大衆部等意。會此疑云。由彼色
&MT04800;。故名無色慈恩大師宗輪論
&T047368;
有細無麁
色故。名無色界之釋。亦此意也。次於無色
界五根五境悉有者。不可云由彼色&MT04800;
難者。大衆部意。無色界中。五根五境。雖悉
具之。其體是&MT04800;妙。非麁劣根境故。云彼
界色&MT04800;也。次於身語既無律儀寧有等之文
者。有部意。縱許大衆部計牒破之云。彼部
意。縱無色界唯有身語律儀。無餘色云者。
身語既無。律儀寧有。又無能造大種。何有
所造身語律儀哉破也。是只一往。縱許破
之。更非謂彼部實義。無色界中。唯有身語
律儀。無餘色歟。次於色無色界應有段食
之文者。大衆部意。三界之中。雖有香味。欲
界香味麁劣法故。是段食性。上界香味&MT04800;
境故。非段食性也。如彼有部意。欲色界中。
雖有觸境。欲界觸境。是段食性。色界觸境。
非段食性也
問。欲界觸界中。可有非段食類耶 答。可
有非段食類也 兩方。若有非段食類
者。披今論文當卷云。若爾。觸界於彼應無。
如香味境。段食性故。欲界觸界段食性定。餘
述唯欲界繋香味觸三。一切皆爲段食
自體。加之勘正理論餘處三十文判。謂唯欲
界香味觸三。一切皆爲段食自體。顯宗論
十五説全亦同之。任此等論説。欲界觸界中。
不可有非段食類 若依之爾者。欲界
觸界中。無非段食類者。依身在色界。作
欲界化之時。豈無於色界。成就段食之過

答。欲界觸中。可有非段食類也。故見光
法師餘處二十七解釋。問異界化色觸皆成就
不。答之云。解云。皆成就。如婆沙一百三十
二云。引婆沙論一段文畢云。婆沙既言。若
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成就欲界
大種。及所造色不別簡。明知。異界化。若
化自身。若化他身。色觸二種。皆悉成就
而生色界。不成就段食故。依身在色
界。作欲界化之時。所成就欲界所化觸
界可非段食類也。但於今論當卷。及餘
處文。并正理。顯宗兩論説者。且就欲界非
化觸界論之也。或任婆沙論百二
十九
於中三
事。是段食。體即十一。觸及香味處之文。段食
體。既通十一種故。云一切皆爲段食自體

尋云。欲界非化觸界中。可有非段食類耶
 答。元瑜法師作有無二釋歟。故述文&T047368;
云。問。色界成身及宮殿。許有非摶食性
觸。欲界成身及居處。有非摶食性觸。答。
理亦應有。問。若觸成身及宮殿。觸有非摶
食。香味成身宮殿。香味非摶食。答。香味必
由食受感。所以皆摶食。觸不必從食。□所
以非摶食。如諸根及色聲非食。造スル
大亦應非食。亦可。欲界一切觸。皆可呑烟
有資身義。從食受生。皆是食性。應更詳
今此二釋。就法界非化觸界論之歟。
若爾。二釋中。且可存欲界非化觸界中。無
非段食類云云後釋也
難云。見今論餘處文。明段食相云。可成段
別而飮噉故而欲界非化觸界中。衣服宮
殿等。能造大種。既無段別飮噉之義。可非
段食性。何云欲界非化觸界。皆段食性哉
答。今論餘處可成段別而飮噉故之文。從
多分説也。故見彼次下文云。光影炎涼。如
何成食。傳説此語。從多爲論。又雖非飮
噉。而能持身。亦細食所攝。如塗洗等
法師釋此文云。言段食者。毘婆沙師傳説。
此飮噉言。從多爲論如藥塗身及洗浴等。
雖非飮噉。而能持身。亦細食攝。色界雖有
能攝益觸。以異竟無分段飮噉。故非段食
准此釋思之。欲界中衣服宮殿等。能造大
種。有外持身之義。故可段食攝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初釋
意。如何釋之耶 答。光法師釋云。有殊勝
觸。即色界大種 付之有漏法者。繋地各
別也。何有色界大種益欲界依身之義哉。
何況。下地身根。不能取上地觸境。既非受
用境。豈蒙彼益哉
答。見今論文起盡。明色界無香味。有非段
食觸云。有餘師説。住此依彼靜慮等至見
色聞聲。輕安倶起スルニ。有殊勝觸。攝益於身。
是故此三生彼靜慮。猶相隨逐。香味不爾。
故在彼無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之
中。初釋云。謂住此欲界。依彼四靜慮。始起
等至。起天眼見上界色。起天耳聞上界
聲。輕安謂大善地法中輕安。定中用勝。故別
標名。觸與輕安。同時故言倶起。有殊勝觸
即色界大種。欲界身雖不能取上界觸。以
觸身中行故。能攝益身。身在欲界既能見
彼地色。聞彼地聲。起彼地觸。是故此三生
彼靜慮。猶相隨逐。香味不爾。故在彼無
釋意云。住欲界中依四靜慮現起等至。起
天眼。見色界色。起天耳聞色界聲。現起
等至之時。與彼定相應輕安心所倶起。色
界大種。來在心中。名殊勝觸。欲界身根。雖
不能取色界觸境。以彼色界觸。欲界身中
行故。能攝益欲界依身。在欲界中。既能見
彼色界色。聞彼色界聲。起彼色界觸故。此
色聲觸三。生彼色界。猶相隨逐。香味不爾
故。在彼色界無爲言但於色界大衆。不可
益欲界依身云疑。并下地身根不能取上
地觸境云難者。光法師欲界身。雖不能取
上界觸。以觸身中行故。能攝益身之釋。先
所會通之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所引
輕安唯是欲界益欲界身故付之見論
文起盡。明色界無香味。有非段食觸云。有
餘師説。住此彼依靜慮等至。見色聞輕倶
起。有殊勝觸。攝益於身。是故此三生彼靜
慮。猶相隨逐。香味不爾。故在テハ彼無。住欲
界中。依四靜慮。現起等至。起天眼見色界
色。起天耳聞色界聲。與彼等至倶起。色界
大種。來在身中故。此色聲觸三。生彼色界。
猶相隨逐之旨顯也。若欲界觸者。何可成
色界有非段食觸之義哉。例如欲界雖有
香味。色界無之如何
答。披今論現文。尋殊勝觸體。上標住此依
彼靜慮等至。下説有殊勝觸。攝益於身。思
文相次第。明有殊勝觸。攝益欲界身
色界觸。不能攝益欲界身故。云有殊勝觸。
尤可指欲界觸也。故光法師釋此文。作三
解釋之中。第二釋云。又解。輕安謂身輕安。
即細滑觸。或是輕觸。與二通同時故。言倶
起能攝益身。雖色及聲通欲色界。所引輕
安。唯是欲界。益欲界身故元瑜法師述文
&T047368;
釋正理論有殊勝觸。攝益於身之文。其
意同之。既有同意之定判。可知。此釋順文
理云事。但於若欲界觸者。不可成色界有
非段食觸之義云難者。光法師會此疑云。
以於欲界三種相隨故。生色界亦具三
此釋意云。住欲界中。欲色界色聲及欲
界觸三種相隨故。生色界亦具彼界色聲觸
三種爲言次於欲界。雖有香味。色界無之
云例難者。由依四靜慮。現起等至。起天眼
天耳。二通之力。無香味攝益欲界身之義
故。全不可爲相例難
問論中明色界有⿐舌二根。無香味二境
云。以六根愛依内身生。非依境界而得
現起爾者今此愛者。可味定耶 答。可
味定也 兩方。若味定者。味定緣過去淨
定。今此愛緣依身所緣既異。何云味定
 若依之爾者。任光法師。由得上定。起
上界愛之釋。今此愛者。依身在欲界。所起
色界愛也。豈非味定哉
答。論中述論主正解云。如是説者。⿐舌二
根。於彼非無。但無香味。以六根愛依内
身生。非依境界。而得現起。光法師釋此
文云。⿐舌彼有。但無香味。以六根愛。依内
身生。非依境界。而得現起。由得上定。起
上界愛。愛上界身。故生色界。得有⿐舌
任此釋。今此愛者。依身在欲界所起色界
愛故。味定云事。必然也。但於味定縁過去
淨定。今此愛緣依身云難者。今論餘處二十
文説味定相云。此無間滅。彼味定生。緣
過去淨深生味者。從多分論也。故婆沙
百六
十一
中。問愛相應定。能緣三世。何故唯説
緣過去耶。答之雖有四師異説。初師説
云。有説此依多分而説。謂有情類。法爾多
緣曾所愛順境。生愛味故。評家嘆之云。評
曰。應知初説爲善。此中入出皆依味定。而
作論故准此文。味定廣緣三世。亦緣味
定故緣依身等。全非相違也
問。今論意。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故。如何釋
之耶 進云。今論云。以行相麁。外門轉故
 付之外門轉故因不可然。欲界及初靜
慮内門意識雖非外門轉。與尋伺恒相應。
以外門轉故因。何可成五識與尋伺恒相
應義哉。是以正理論中。難此因云。現見
意識内門轉時。亦常與彼共相應故爾者。
外門轉故因。有義如何
答。光法師會正理論難。作倶舍師救云。一
行相麁是通因。二外門轉故是別因。五識具
二。内門意識。雖無外門轉。而有行相麁。故
有尋伺。上地外門意識。雖有外門轉。而無
行相麁。故無尋伺此釋意云。以行相麁
者。廣互五識意識之通因。外門轉故者。唯
限五識之別因。故欲界及初靜慮内門意識。
雖非外門轉。有行相麁通因。故與尋伺恒
相應。第二靜慮以上外門意識。雖有外門
轉。無行相麁通因。故不與尋伺相應也
爲言重意云。外門轉故因。自本唯限五識之
別因。非互意識之通因。故欲界及初靜慮
内門意識。與尋伺恒相應。第二靜慮以上
外門意識。不與尋伺相應云難者。不可來

問。論文云。以行相麁。外門轉故爾者。寶
法師意。外門轉故者。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故
 進云。寶法師釋云。故知。外門非是因
 付之依寶法師解釋。披今論現文
云。眼等五識者。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恒共
相應。以行相麁。外門轉故文相起盡。無
諍外門轉故者。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故
以正理論中。難今論外門轉故因云。現見
意識内門轉時。亦常與彼共相應故乃至
用外門。爲因簡別依之光法師。述倶舍
師救。會二外門轉故是別因。圓暉法師釋一
行相麁。二外門轉。由此二因故。眼等識
與尋伺倶。若爾寶法師解釋。豈不背此等
定判哉
答。寶法師釋。以行相麁外門轉故之論文。
引正理論難。倶舍師救畢云。評曰。有無尋
伺。即既倶由行相麁。何假外門内門。外門
無尋伺。内門有尋伺故。故知。外門非是因
也。今詳以五識唯行相麁故。恒與尋伺相
應唯外門轉。顯義決定故説唯言者。顯五識
唯尋伺相應所以。故不至上地此釋意云。
以行相麁故。可爲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正
因。外門轉法。不必與尋伺相應故。外門轉
故。非五識與尋伺恒相應正因。以外門轉
故。成行相麁義。傳顯五識與尋伺恒相應
義決定也爲言寶法師意。存正理論難破之
趣。故作此釋也。若如此得意之時。今論定
判。亦無相違。但於正理論文者。就今論文
言欲顯其非者。彼論定習故。依外門轉故之
文。且致此難歟。次於光法師。圓暉法師解
釋者。人師異釋也。不可和會也
問。中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唯伺地
攝歟 答。可無尋唯伺地攝 兩方。若無
尋唯伺地攝者。今論中雖述靜慮中世間無
尋唯伺。中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未云彼
地攝哉。何況披今論餘處文云。迦濕彌羅
國諸大論師。皆言色界處。但有十六。彼謂
即於梵輔天處。有高臺閣。名大梵天。一主
所居。非有別地。如尊所座四衆圍繞
法師釋此文云。今此國師。二倶不立。由無
別地。故唯十六若初靜慮地外。無別中間
禪攝地者。中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是
有尋伺地攝。更不可云無尋唯伺地攝。加
之見品類足論文。以有尋伺等三地。分
別十八界。十二處。五蘊等云。無尋唯伺地。
三界二處五蘊攝。九智知。除滅智。一識識。
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増若中間禪眼
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唯伺地攝者。寧可云
三界二處攝一識識哉 若依之爾者。既中
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定可無尋唯伺地
攝。例如初靜慮眼等五根并色觸等。有尋有
伺地攝如何
答。中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有尋有伺地
外。別可無尋唯伺地攝也。故見婆沙論
十八文。大梵依靜慮中間心命終結生
有散心中間禪攝者。何無眼等五根并色觸
等。無尋唯伺地攝哉。加之婆沙論百三
十四
中。釋
發智論十三見諦世尊弟子未離欲染所成就
色界繋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繋之
文云。此依種類總相而説。若別説者。應言
未至地大種所造既云有四大種未至地
攝。例亦可有眼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唯伺
地攝云事。必然也。故准此等論文思之。中
間禪眼等五根并色觸等。定可無尋唯伺地
攝也。但於今論餘處一主所居非有別也之
文。并光法師由無別地故唯十六之釋者。設
雖大梵天主所居非有別地。有尋有伺等。
三地既異。故有眼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唯
伺地攝。更不可有相違。次於品類足論文
者。彼論中。明有尋有伺等三地廢立云。有
尋有伺地云何。謂欲界梵世。及一分無漏法。
無尋唯伺地云何。謂修靜慮中間得梵大梵
及一分無漏法。無尋無伺地云何。謂一切極
光淨。一切遍淨。一切廣果。一切無色。及一分
無漏法如文意有尋有伺地。及無尋無伺
地。廣取彼地所有一切法。無尋唯伺地。唯
取中間禪定善諸門分別之時。無尋唯伺
地。就其定善論之。故云三界二處攝一識
識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増也。以
品類足論意。可許眼等五根并色觸等無尋
唯伺地攝也
重難云。品類足論意。實許眼等五根并色觸
等無尋唯伺地攝者。何唯就中間禪定善論
之哉
答。初靜慮及中間禪同一繋縛地。色不相應
散善。無覆無&T047368;。染汚心等。無有勝劣差異
故不約此明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不
同。約其定善。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 既
有勝劣差異。故據其顯相。無尋唯伺地體。
唯取中間禪定善也。若就實義。具出其體
者。有尋有伺地之外。可有無尋唯伺地攝。
眼等五根并色觸乃至散善無覆無&T047368;見惑等

尋云。無尋唯伺地。有見惑云事。見何處文

答。勘發智論文。云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
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答
三結三種。九十八隨眠中。欲界三十六。有尋
有伺。色界三十一。三種。無色界三十一。無尋
無伺婆沙論五十二中。釋此文云。答。三結
三種。謂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
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在欲界及初靜慮。云
何無尋唯伺。謂在靜慮中間。云何無尋無
伺。謂在上三靜慮及四無色。餘廣説如本
加之婆沙論八十七云。問。若諸隨眠
無尋唯伺。彼於無尋唯伺法。爲所緣縛耶。
答。應作四句。有諸隨眠無尋唯伺。而
於無尋唯伺法非所緣縛。謂諸隨眠無尋唯
伺而已斷。設未斷而他界緣惑。他地緣惑。自
界他界緣惑。自地餘法緣惑。無漏緣。有諸隨
眠無尋唯伺。亦於無尋唯伺法。爲所緣縛。
謂諸隨眠無尋唯伺。是有漏緣。緣彼未斷
任此等論判。無尋唯伺地。有見惑云事。甚
分明也。就之會通品類足論文之趣。准前
可知之
問。第二靜慮以上。定中惠名無分別歟 答。
可有二義門也 兩方。若名無分別者。見
今論文。述説五無分別。由計度隨念。唯以
五識名無分別。明知。意識中無無分別類
云事 若依之爾者。以五識名無分別。三
分別中。唯有一種分別故也。而第二靜慮以
上定中惠。三分別中。唯與一種分別相應。
何不名無分別哉
答。若五識意識相望論之者。意識能分別諸
境故。第二靜慮以上定中惠。從總種類。可
名有分別也。故見正理論文云。豈不意
識有唯一種分別相應。由依意識總類具
三。説有分別顯宗論文全亦同之。但
於第二靜慮以上定中惠。唯與一種分別相
應。如五識可名無分別云難者。五識自
本其性羸劣。無強分別。故從多分。名無分
別。第二靜慮以上定中惠。雖唯與隨念一種
分別相應。分別諸境。力用強勝。非如五識。
唯與自性分別相應故。可名有分別也。若
散心定心相望云之者。第二靜慮以上定中
惠。唯與隨念分別相應。無有餘二分別。故
可名無分別也。故婆沙論七十二云。且在定
者。皆無分別。不在定者。容有分別。計度分
別。遍與不定意識倶故定中意識。不與
計度分別相應故。名無分別云事。此文分
明也
問。意識相應散惠。悉爲計度分別體歟
答。悉可爲計度分別體也 兩方。若悉爲
計度分別體者。意識相應散惠。種類非一
准。何悉爲計度分別體哉。是以婆沙論七十
中。明意識通有分別無分別相云。且在
定者。皆無分別。不在定者。容有分別
言容有。知有非計度分別之類云事 若
依之爾者。披今論文。述以意地散惠。意識
相應惠。悉爲計度分別體如何
答。意識相應散惠。於所緣境。如此如是計
度而轉。似順尋。故悉爲計度分別體也。故
今論云。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惠。名爲計
度分別正理論云。散言簡定。意識相應
散惠。名爲計度分別。定中不能計度境。故
非定中惠能於所緣如此如是計度而轉。故
於此中。簡定取散顯宗論文。全亦同
之。加之婆沙論云。三推度分別。謂意地不
定惠雜心論云。分別思惟者。意地不定惠
任此等論判。計度分別體。雖簡定中
惠。意識相應散惠中。更無所遮。爰知悉爲
計度分別體云事。何況婆沙論七十二計度分
別。遍與不定意識倶故。之説。光法師散惠
計度。又順尋強之釋。意識相應散惠。悉爲
計度分別體之旨。亦分明也。但於婆沙論
不在定者容有分別之文者。今此文意。具有
三分別。名有分別。而第二靜慮以上不定意
識。唯與隨念計度二分別。倶無有自性分
別。故可名無分別也。故爲簡之。置容有
言歟。已上相傳義也
愚推云。對定中意識。不與計度分別倶故。
皆名無分別。將成不定意識必與計度分
別倶故。名有分別之時。其不定意識之中。
或具有三分別。或唯有隨念計度二分別。若
三若二有定故爲顯其不定。云容有分別
也。自性分別有無。雖是不定。必與隨念計
度二分別倶故。不定意識。悉名有分別也。
若爲顯不定意識之中。有無分別之類。置
容有言者。結文何云計度分別。遍與不定
意識倶故哉。此文意。無諍計度分別。遍與
不定意識倶故。不定意識。悉名有分別云
也。重難云。就婆沙論計度分別遍與不定意
識倶故之文難思。若爲顯不定意識名有
分別。可云隨念計度。遍與不定意識倶起。
何唯擧計度分別。不出隨念分別哉
答。定中亦有隨念分別故。爲成不定意識
名有分別。就唯有散位。且擧計度分別
歟。若盡理云之者。可出不定隨念分別也。
故正理論中。説眼識後起分別意識相云。
應知。此中且辨計度及與不定隨念分別遍
諸地故。約此二種
問。定中惠可名計度分別耶 進云。今論
疏中。不名計度分別釋也 付之定中惠。
明了知所緣境。何不名計度分別哉。何況
定中惠。推度故名見。而計度推度。名異義同
者。光法師定判也。既有推度之義。定知。可
名計度分別云事如何
答。見今論文偈頌。云。以意地散惠。長行述
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惠。名爲計度分別。
定中惠不名計度分別云事。分明也。光法
師釋此文云。所以計度散非定者。婆沙四
十二解釋定中惠非計度分別。云雖亦有
惠。而非推度分別。若推度時。便出定故。又
正理云。定中不能計度境。故非定中惠。能
於所緣。如此如是計度而轉。故於此中簡
定取散何況次下文。重明定中惠。不名
計度分別。擧多重問答云。問。惠順彼尋。尋
通定散。惠亦應通。何故計度唯散非定。解
云。散惠計度。又順尋強。定伏。順尋非強。
問。依定發惠。定應順惠。如何伏惠。令不
順尋。解云。簡擇諦等。實定順惠。若順尋
邊。定即制伏。問。定中尋起。定不能伏如何。
能伏順尋惠耶。解云。尋是自性分別。有體
即名分別。惠似順他起。勢力易除引婆
沙正理兩論所説。儲定散相望。多重問答。
成定中惠不名計度分別之旨。解釋既爲
委悉。學者深可沈思。加之正理論云。應
知。此中且辨計度及與不定隨念分別遍
諸地故婆沙論七十二云。前五識身。唯無分
別。第六識身。或有分別。或無分別。且在定
者。皆無分別。不在定者。容有分別。計度
分別遍與不定意識倶故任此等論判。定
中惠不名計度分別云事。亦炳然也。但於
定中惠明了知所緣境何不名計度分別
哉云難者。定中惠。是現量智。明了知所緣
境。無籌度比知之義。故不名計度分別也。
今疑難之趣。未得其意歟。於定中惠。推度
故名見任計度推度名異義同之釋。可名
計度分別云難者。見者推求猛利之義。廣
通定散。計度者分別籌度之稱。唯限散位。
而婆沙論中云。欲界五識身。唯有一種自性
分別。雖亦有念。而非隨念分別。不能憶
念故。雖亦有惠。而非推度分別。不能推
度故。全非由推求猛利之義。名推度分別。
此以計度。呼爲推度。故光法師引此文。對
今論説。會計度推度名異義同也。非謂計
度推度之義一切皆同。何爲相違哉
問。隨念分別。唯緣過去境歟 答。廣緣三
世境也 兩方。若唯緣過去境者。意識相
應念。所緣是廣。何唯緣過去境哉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引婆沙論四十二欲界五識
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雖亦有念。而非隨
念分別。不能憶念故之文云。准婆沙文。
隨所更事。名爲隨念如此釋者。隨念分
別。唯緣過去境如何
答。今論中述隨念分別相云。若定散。意識
相應諸念。名爲隨念分別正理顯宗
論文。全亦同之。婆沙論四十二云。隨念分別。
謂意識相應念雜心論云。隨憶思惟者。意
地念也任此等論判。若定若散。意識相應
所念心所。皆爲隨念分別體。故隨念分別。廣
緣三世境云事。更不可疑之。但於光法
師。准婆沙文。隨所更事。名爲隨念之釋
者。立隨念分別稱。由隨念曾所更事。或隨
境念二故。故光法師釋云。隨念曾更。或隨
境念。名隨念分別兩婆沙論。雖亦有
念。而非隨念分別。不能憶念故之文。隨念
曾更。或隨境念。二故之中。且由隨念曾更之
邊。立隨念分別稱爲言非立隨念分別稱。唯
由此一故。隨念分別。廣緣三世境。全無相
違也
問。散位念。名隨念分別。爲順尋故。爲當
順惠故歟 答。順尋故名隨念分別也
兩方。若順尋故。名隨念分別者。披光法
師解釋。云。夫念作用。多順於惠。散惠用勝。
名爲分別。故念順彼。名爲分別如此釋
者。散位念順惠故。名隨念分別 若依
之爾者。惠念自性。雖非分別。順自性分別
尋故。得分別名也。定知。散位念。順尋故名
隨念分別云事。例如散位惠順尋故。名計
度分別如何
答。散位念順尋故。名隨念分別也。故光法
師問答云。問。尋性分別此事可然。於餘心
所。何故念惠。名爲分別。非餘心所。解云。餘
心所法。非似順尋。唯二似順。故不説餘。故
正理云。夫分別者。推求行相。故説尋爲自
性分別。簡擇明&T047368;行似順尋。故分別名。亦
通惠念云云今此光法師釋。正理論文。意地
散惠。名計度分別。定散諸念。名隨念分別。
倶順尋故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光法師。故念
順彼。名爲分別之釋者。見解釋起盡。答
若爾念於定強。應不通散之問。夫念作用。
多順於惠者。述念作用多順惠義。散惠用
勝。名爲分別者。顯散惠順尋義勝故。名爲
計度分別云。故念順彼名爲分別者。散念
順散惠。順尋勝故。名爲隨念分別爲言故散
位念名隨念分別。遂所歸者。順尋義故。全
非相違歟
問。能執受心。可通第六識耶 答。可通第
六識也 兩方。若通第六識者。見今論文。
釋有執受義云。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
依處。名有執受而第六識無攝無根。爲
所依處之義。何可爲能執受體哉。是以。光
法師釋眼等五根。住現在世。名有執受之
論文云。眼在五根。若入無心。或起意識。
即無識執受此釋無諍能執受心。唯可
限五識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損益
展轉。更相隨故之論文云。謂心心所。起憂
苦損。依處亦損。起喜樂益。依處亦益
述起憂喜二受依處有損益之旨。明知。能
執受心通第六識云事如何
答。能執受心。可有親疎。若就疎能執受心
云之者。可通第六識也。光法師謂。心心所
起憂苦損。依處亦損。起喜樂益。依處亦益
之釋。此旨誠分明也 何況勘光法師餘處十三
所引正理論文云。散地無表所依大種有執
受者。散心果故。以有愛心執爲現在内自
體故此文意。能執受心。通第六識加之
婆沙論百三
十八
云。若生色界七處少分。是有執
受。三處全。七處少分。是無執受色界⿐舌
二根無有⿐舌二識爲所依義。若執受體
嫌第六識者。寧可通有執受哉。任此等定
制。能執受心。通第六識云事必然也。但於
第六識無攝五根爲所依處之義云難者。第
六識雖無攝五根爲所依處之義。由第六
識力。依身有損益故。能執受義。可通第六
識也。次於光法師或起意識。即無識執受
之釋者。見今論文。云。有執受者。此言何義。
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名有執受。
就親能執受心。以五識爲能執受體。故且
任論現文。第六識現前位。無識執受爲言
就實通論者。能執受心。亦通第六識。故釋
次下損益展轉更相隨故之論文。述能執受
體。通憂喜二受之旨也
問。光法師作現在眼等五根。識不依時。或
名有執受。或不名有執受云二解釋。爾者。
第二釋意。色界⿐舌二根可通有執受耶
答。可通有執受也 兩方。若通有執受者。
第二釋意云。而言執受。據識起時。以執受
義。作用顯故。能依識起位。所依五根。名有
執受而色界⿐舌二根。全無發能依識之
義。何可通有執受哉 若依之爾者。婆沙
論中。色界⿐舌二根。可通有執受如何
答。見婆沙論百三
十八
文云。若生色界。七處少
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七處少分。是無執受
色界⿐舌二根。通有執受云事。此文分明
也。設雖光法師第二釋意。更不可背婆沙
論説。但於光法師第二釋意。能依識起位。所
依五根名有執受等云難者。正見彼釋。云。
又解。現在五根。五識不起時。非是執受。而
言執受。據識起時。以執受義。作用顯故。
如定道大種雖不離身亦是現在。名無執
受。五根亦爾此釋意云。以五識爲能執受
體之時。能依五識。不現前位。所依五根。非
有執受爲言然而泛論之者。能執受體。通第
六識。故色界⿐舌二根。由意識能執受。可
名有執受也
問。定道二戒。能造大種。可名有執受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名無執受 付之披今論
所説。尋有執受相云。色香味觸。住現在世
不離五根。名有執受而定道二戒。能造
大種。既有住現在世。不離五根之義。何
不名有執受哉
答。定道二戒。能造大種。名無執受者。性相
之所定也。更不可疑之。故見今論餘處十三
文。偈頌結定生依長養。無受無異大。長行
述定生無表差別有二。謂諸靜慮無漏律儀。
此二倶依定所長養無受。無異大種所生。定
道二戒。能造大種。是無執受定。故光法師釋
此文云。是無執受故。正理三十五云。所依
大種無執受者。定心果故必無愛心執此大
種以爲現在内自體故。又此大種無有其
餘執受相。故名無執受顯宗論十八文。全
亦同之。諸論一同之説。誰可異求之哉。但
於既有住現在世。不離五根之義。可名
有執受云難者。定道二戒。能造大種。雖有
住現在世不離五根之義。是定心果。必無
愛心執此大種。以爲現在内自體。故名無
執受也。准正理論文。可會通之。加之。光
法師當卷釋云。如定道大種。雖不離身亦
是現在。名無執受。五根亦爾若作前解。
通彼文言。定道大種。入定有。出定即無。
名無執受此釋意云。若依現在五根。識不
起時。非是執受云。第二釋意者。定道二戒
能造大種雖不離心亦是現在。名無執受。
爲其例證。若依現在五根。識不依時。亦名
執受。執受類故云。初釋意者。會通可云。眼
等五根。相續不斷。心心所法。攝爲依處。故
識不依時。執受類故。名有執受。定道二戒。
能造大種。入定雖有。出定即無。有間斷義。
心心所法。不爲依處故。雖不離身亦是現
在。異有執受相故。名無執受爲言演祕
云。如定道戒能造大種。雖不離身亦是現
在而無執受。五根亦爾。前師釋云。定道大
種。在定即有。出定即無。名無執受。五根相
續。與彼不同之釋。其意同之。正理論三十五
餘處文云。又此大種。無有其餘。執受相故。
名無執受即此意歟
  去弘長元年中夏之候。當今於五條大宮
新内裏。初被行最勝講之時。東大寺定
緣得業對興福寺之實寛律師。述演祕釋
疑。此論義宗性初參。證義之間。親
列其座。聊加其詞了
 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現在有情數無執
受所造色。可爲異熟因耶 答。若依光法
師一釋意者。可有此義也 兩方。若爲異
熟因者。婆沙論中。述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
現在有情數無執受所造色爲因云。因者謂
同類因如此文者。不爲異熟因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釋眼等五根。住現在世。名
有執受之論文。作二解釋之中。第二釋云。
現在五根。識不起時。非是執受 若依此
釋意之時。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現在無執
受眼等五根。豈不爲異熟因哉
答。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七十一云。復次眼
唯有執受。色不定百四
十三
云。有説若唯是
有執受者。立根。若非及不定者。不立任此
等文。現在眼等五根。唯有執受法。故婆沙論
百三
十七
中云。謂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有執受
所造色爲因増上。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欲
界身語表無表業。及色界身語無表業。感現
在眼等五根。云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有執
受所造色。爲異熟因。不云與無執受所造
色。爲異熟因也。但光法師第二釋意云。現在
眼等五根。能依識不起時。非有執受。故若
依此釋意者。望彼同分眼等五根。雖可有
過去有情數所造與現在有情數無執受所
造色。爲異熟因之義。其彼同分眼等五根。
能依識可依被餘緣也。自
未來識不依眼等定レル類無。故婆沙論中。
不云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現在有情數無
執受所造色爲異熟因也
問。品類足論意。有執受法。爲唯限異熟生。
爲當可通所長養耶 答。可通所長養也
 兩方。若唯限異熟生者。見品類足論文。
自體所攝九處名有執受。而自體所攝九處
是廣。何不通所長養哉。何況。光法師解釋
中。述品類足論意。有執受法。可通等流性
若許通等流性者。寧可嫌所長養哉。若
依之爾者。婆沙論中。明品類足論意云。一
刹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如此
文者。彼論意。有執受法。唯可限異熟生
如何
答。品類足論意。有執受法。通不通等流性
者。依光法師。身表業有執受無執受二
釋可定之。通所長養云事。不可異求之
歟。其故無異熟生色法。離所長養色法住。
故異熟生眼等九處。與心心所法。共所執
持。攝爲依處之時。不相離所長養。眼等九
處與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之義
必然。故有執受法。不限異熟生。亦通所長
養云事。道理先勿論也。故見品類足論十五
文云。云何有執受。謂自體所攝眼處乃至色
耳⿐舌香味身觸處亦爾而自體所攝眼等
九處。不限異熟生。既通所長養。故有執受
法不限異熟生。亦通所長養之旨。此文甚
分明也。但於婆沙論文者。一往定判也。即
彼論百三
十八
中。述品類足論意。擧四師説云。
品類足説。一刹那九處少分名有執受。識身
足説。一刹那五蘊少分名有執受。有説。品類
足論身論説。一刹那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
執愛。有説。二論説。一刹那有根所攝九處
少分名有執受。有説。二論説一刹那異熟所
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是名差別。今此四
師説。更非相違義。各擧一邊門。以顯兩論
意。故一刹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云師意。全不遮有執受法通所長養也
問。品類足論意。除身表業。於餘眼等九處。
判有執受無執受相。與今論意同歟 答。
與今論意同也 兩方。若與今論意同者。婆
沙論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異熟所攝
九處少分名有執受。今論意。有執受法通所
長養思。今此寶狹相。豈非兩論意異哉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師解釋。明身表業有
執受無執受相。以品類足論説。對今論文。
雖作論意各別云釋。於眼等九處。未云兩
論意各別。以知。兩論意同云事如何
答。異熟長養眼等五根。住現在世。并異熟長
養色香味觸住現在世。不離五根名有執
受。餘名無執受云事。諸論一同之説。諸師
共許之義。故除身表業。於餘眼等九處。判
有執受無執受相。品類。倶舍。兩論意。可同
也。但於婆沙論文者。一往定判也。即彼論
百三
十八
中述品類足意。擧四師説云。品類足説
一刹那九處少分名執受。識身論説。一刹那
五蘊少分名有執受。有説。品類足。識身論
説。一刹那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有説。
二論説。一刹那有根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
受。有説。二論説。一刹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
名有執受。是名差別。今此四師説。更非相
違義。雖且擧一門。實可通餘邊。故一刹那
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云師意。全
不遮有執受法通所長養也
問。有執受法可通五蘊耶 答。唯限色蘊
 兩方。若通五蘊者。前八界及聲無執
受。餘二者。性相之所定也。有執法寧可通
五蘊哉 若依之爾者。披婆沙論百三
十八
文。云。
此中説。内身所攝五蘊。名有執受。初契經
説。續衆同分有情數五蘊有執受乃至識身論
説。一刹那五蘊少分名有執受此文無諍
有執受法。通五蘊如何
答。有執受法者。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
依處。眼等五根。扶根四境。故唯限色蘊。更
不可通餘四蘊也。故見今論文。云。眼等五
根。住現在世。名有執受。過去未來名無執
受。色香味觸住現在世。不離五根。名有
執受。若住現在。非不離根。過去未來。名
無執受正理論説顯宗論文。其言雖少
異。其意全是同。加之婆沙論百三
十八
云。若生
欲界。九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九處少
分。是無執受。三處謂聲處意處法處。若生色
界。七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七處少分。
是無執受。三處如前説雜心論云。餘二者
五内界。現在是受。起斷等知故。過去未來
是不受。心法不住故。色香味觸。若現在及不
離根是受。如心心法。根中止住。彼中亦爾。
不離根故任此等文理。有執受法。唯局
色蘊中。眼等五根。色等四境。不通餘受等
四蘊事分明也。但於婆沙論文者。發智論
十四云。有執受是何義。答此増語所顯隨自
體法。無執受是何義。答此増語所顯。非隨
自體法隨自體法通内身五蘊。故釋此
中説。内身所攝五蘊。名有執受。初契經云。
有執受苦蘊。便引生衆苦。謂生苦老苦病苦
及死苦有情數五蘊引生生等四苦故。釋
初契經説。續衆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執受。
識身足論云。慈緣執受識蘊□□□□無量
五蘊和合。有情數釋。識身論説。一刹那五
蘊少分名有執受也。此等經論所説。皆合
能執受所執受。名有執受。故有執受法。廣
通五蘊爲言非謂所執受法通受等四蘊。經
論之文。全無相違也
問。品類足論説。諸表業是無執受。今論餘處
云。表業屬身是有執受。光法師會二論相
違。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論意各別 付之品類
足論。是薩婆多宗本論也。今論意何可背本
論誠説哉。何況見品類足論文云。云何有
執受。謂自體所攝眼處乃至色耳⿐舌香味身
觸處亦爾身表業。豈非自體所攝色處哉。
加之婆沙論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
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受而依内起表。
已顯有情者。光法師餘處解釋也。定知。品
類足論意。身表業是有執受云事如何
答。品類足論中。明五學處。諸門分別云。幾
有色等者。一切是有色。幾有見等者。一有見
四應分別。謂若表是有見。若無表是無見。幾
有對等者。一切應分別。謂若表是有對。若
無表是無對乃至幾有執受等者。一切無執受。
一切表無表業。皆無執受披今論十三餘處
文。偈頌云。表唯等流性。屬身有執受。長行
述應知有表唯是等流。此若屬身是有執受。
身表業是有執受。定。故任二論所説相替。
作論意各別解釋也。光法師餘處十三亦作
二解釋。初釋云。解云。論者意異。難爲會釋。
即同當卷論意各別初釋意也。但於今論意
不可背本論誠説云難者。論主以理立其
宗義。不必本論爲定量也。次於品類足論
自體所攝色處名有執受之文者。就不離
五根之色處論之。身表業依心發故。非不
離五根之色處。故彼論中説無執受也。次
於婆沙論一刹那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
受之文者。眼等五根住現在世。色香味觸
住現在世。不離五根。一刹那有情數九處
少分名有執受爲言雖身表業有情數攝。非
不離五根之色處。故彼論意。名無執受

重難云。今論意云。身表業是有執受者。化人
所發身表業。寧可有執受哉
答。今論餘處文云。屬身有執受。據非化身
表業論之。化人所發身表業。無有屬身義。
更不可名有執受也
問。品類足説。諸表業是無執受。今論餘處云。
表業屬身是有執受。光法師會二論相違。
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或可品類據表暫起。猶如
客寄名無執受。此論業品據多時起得與
根合名有執受 付之定有執受無執
受相。不可據多時起暫時起。品類足論
中。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更不云據暫時
起。今論餘處十三文。述屬身有執受。亦不見
據多時起。何據暫起相續。會通二論相違
哉。何況若據暫起。名無執受者。散無表能
造大種可名無執受也。加之婆沙論百三
十八
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異熟所攝九處
少分名有執受思表唯等流性之理。設雖
多時起身表業。不可名有執受如何
答。披今論餘處十三文。偈頌結表唯等流性。
屬身有執受。長行述應知有表唯是等流。此
若屬身是有執受。身表業是有執受。判正理
三十五顯宗十八兩論文。全亦同之。諸論一同
之説。豈可背品類足論意哉。得此道理。勘
彼論文十五云。云何有執受。謂自體所攝眼
乃至色耳⿐香舌味身觸處亦爾身表業
既自體所攝色處也。定可有執受。何況婆沙
百三
十八
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有情數
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任光法師餘處十三
依内起表已顯有情之釋。身表業是有情
數法。故亦可有執受准此等文理。品類足
論意。存身表業是有執受之義云事炳然也。
而彼論中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此文甚
爲難思。依之。光法師以此文對今論。和
會之云。品類足論據表暫起。説無執受。今
論業品據表多時起。名有執受也。據暫
起相續。會二論相違。不局當卷解釋。亦出
餘處定判。故見光法師餘處十三第二釋云。
又解品類表業據暫起在身。猶如客寄。心
心所法非能執受。故云表業是無執受。倶舍
等論。據多時起相續在身。心心所法。能執
受故。故云表業是有執受。各據一義。亦不
相違此釋意云。身表業依心發故。暫起在
身。猶如客寄。無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
爲依處之義。故品類足論。説無執受。多時
現起。相續在身。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
依處。能執受故。今論等文名有執受。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爲言但於若據暫起名無
執受者。散無表能造大種。可名無執受云
難者。要期受持。根本成位。現在一念。大種
能造。初後念無表故。更無暫起多時起異。
名有執受。身表業中。既有暫起多時起不
同。故暫起名無執受。多時起名有執受也。
次於婆沙論一刹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
有執受。之文者。一往定判也。彼論中依品
類識身兩論意。述有執受法體。雖有四師
説。更非相違義。故第四有説。二論説。一刹
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云師意。可
許所長養及等流法通有執受。故表唯等流
性之理。全無所背也
問。品類足論中。説諸表業是無執受。爾者。
寶法師可許此説耶 答。不許之也 兩
方。若不許之者。品類足論。是薩婆多宗本
論也。寶法師何不許彼論説哉 若依之
爾者。寶法師餘處十三解釋中。不許之

答。見寶法師餘處十三定判云。品類足云。諸
表業是無執受者。多是傳家錯耳。若不爾者。
婆沙及諸論等。即應合會釋也此釋意云。
本論所説。有疑之文。末論引之。必致會通。
而婆沙論百三
十八
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
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受身表業既有
情數法也。定可有執受。何況應知。有表唯
是等流。此若屬身是有執受者。不限今論
所判。正理三十五顯宗十八兩論之文。全亦同
之。若有品類足論中。説諸表業。是無執受
之文者。此等諸論意。存身表業是有執受
之時。何不引之會通哉。爰知。品類足論中。
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之文。是相傳家錯爲言
加之見彼論文十五云。云何有執受。謂自體
所攝眼處乃至色耳⿐香舌味身觸處亦爾
身表業是自體所攝色處也。豈不名有執受
哉。若爾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之文。是相傳
家錯云事。自所被推知也
重難云。品類足中。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之
文。定可任梵本。何輒釋傳家錯
次婆家論中。述品類足論意云。一刹那異熟
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准表唯等流性
之理。品類足論意。存所表業是無執受
爾。説五學處一切無執受。顯彼論實義也。
更不可云傳家錯 答
問。光法師釋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
處論文云。攝五根爲所依處。攝扶根四
境爲依處爾者。今此扶根四境者。各限
自根所攝。扶根四境歟 答。不限自根所
攝扶根四境也 兩方。若各限自根所攝扶
根四境者。見今論文。雖述心心所法。共所
執持。攝爲依處。未云限自根所攝扶根四
境哉 若依之爾者。六根六識相望之時。所
依各別。依處亦異。攝扶根四境。爲依處者。
可各限自根所攝扶根四境也。如何
答。勘婆沙論二十七文云。有作是説。若生欲
界。眼識現在前。此識以眼及無間滅意爲
依及所依。以身根及色香味觸命根衆同分
得生老住無常等爲依。非所依。如眼識耳
⿐舌識應知。亦爾。若身識現在前。此識以
身及無間滅意。爲依及所依。以色香味觸命
根衆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爲依。非所依。
若意識現在前。此識心無間滅意爲依及所
依。爲身根及色香味觸命根衆同分得生老
住無常等爲依非所依 此文意。眼識現
在前位。以身根所攝色香味觸等爲依
知。攝扶根四境爲依處者。不限自根所攝
扶根四境也
問。論中引入胎經説云。彼經復説六觸處
爾者。光法師意。取所依六根爲證歟
進云。光法師釋云。此中引意。取能依觸。非
所依處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案論文
起盡。爲證能造四大種外有所造眼等五
根。引此經文 若爾任六觸處故之言。可
云取所依根爲證。何釋取能依觸非所
依處哉。是以泰法師釋此文云。彼入胎經
復説六根爲六觸。故知。四大之外。別有眼
等五根。述取所依根爲證之旨。若爾。光法
師釋。有疑如何
答。披論文前後。尋所引旨趣。云。尊者覺天
作如是説。十種色處。唯大種性。尊者覺天
意。存能造四大種外無所造色云義。故入
胎經中。唯説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名爲士
夫之文。似順彼師義。故論主通之云。入
胎經中。唯説六界。爲士夫者。爲顯能成
士夫本事。非唯爾所。彼經復説六觸處故。
又諸心所應非有故此文意云。入胎經中。
唯説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爲士夫者。爲顯
此六。初受生時。體用強勝。能成士夫根本
事故。實非唯此六界。亦可有所造色及心
所法。彼經雖説六觸。亦有餘心所法。彼經
雖説六界。亦可有餘所造色。若言彼經説
六界。即無餘所造色。彼經亦説六觸。應無
餘心所法爲言故光法師釋此文云。經雖説
六觸。然更有餘心所法。經雖説六界。何妨
有餘所造色。若言説六界即無餘造色。經
亦説六觸。應無餘心所此釋意。取能依
觸。心所爲證之旨。分明也。若取所依根爲
證者。釋彼經復説六觸處故之文。云。又諸
心所應非有故。故文言不連續。義理難成
立。故釋此中引意。取能依觸非所依處。能
順論文始終也。泰法師解釋。似忘引證本
意。且不可依用之
問。論中引入胎經説云。彼經復説六觸處
爾者寶法師意。今此六觸處者。如何釋
之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彼經亦説色等
六觸處故 付之與觸爲所依。名之六
觸處。色等六境非觸所依。何可名六觸處
哉。是以。見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云。眼等
六處。作觸所依義。名六觸處 若爾。寶
法師解釋。豈不背婆沙論説哉
答。尊者覺天意。存能造四大種外。無所造
色云義。故入胎經中。唯説地水火風空識
六界。名爲士夫之文。似順彼師義。故論主
通之爲證。今此六界之外。有所造色及心
所法。引彼經中。説六觸處之文。故色等六
境中。有所造色及心所法。故六觸處者。名
色等六境得意也。故寶法師釋此文云。彼
經説六界者。謂四大空識爲成士夫本事。
士夫非唯爾許。亦更有六境及心所故。所
以得知。彼經亦説色等六觸處故但於色
等六境非觸所依何可名六觸處哉云難
者。色等六境。雖非觸所依。爲觸所緣。境引
起彼故。名六觸處。非無其故歟。眼等六
根。名六觸處云事。自本所許。更不遮之。
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全非相違也
問。光法師引婆沙論百三
十三
有作是説。四處能
斫。四處所斷。有餘師説。堅性是能斷。四處。
是所斷文。對今論説。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
説四能斷。據不相離。説堅性能斷尅體以
論。各據一義。理并無違 付之。今論文
云。謂唯外四界。能斫及所斫。婆沙論第二
師意説。堅性是能斷。其義既異。何可和會
之哉。何況見今論文。述能燒所稱體。偈頌
置諍言。長行雖擧二説。明能斫體。唯出一
義。爰知。偏存色等四界爲能斫體之義云
 若爾對婆沙論第二師説。更不可釋
各據一義。理并無違如何
答。光法師能斫所斫體。引婆沙論二師異説。
對今論文。作二解釋之中。第二釋意。述
今論説不違婆沙論第二師義之旨。和會
之趣。尤有其謂。問難之勢。全非深疑凡彼
此二文。其言雖異。探其實義。作和會釋者。
論家人師。處處定習也。至今此釋。何強爲
難。就中見今論文。云。能燒所稱。有異諍
論。謂或有説。能燒所稱體亦同前。唯外四
界。或復有説。唯有火界。可名能燒。所稱唯
重。二師所説。其旨雖異。光法師和會之云。
能燒所稱。有二諍論。前約世俗不相離説。
故言四界。後約勝義尅體以論。唯火界能
燒。所稱唯重。各據一義。理亦無違准此
釋思之。今論中。云色香味觸成斧薪等。此
即名爲能斫所斫。婆沙論第二師意。述堅性
是能斷。和會之作各據一義。理并無違之
釋。更有何疑哉
問。論中明能長養緣云。飮食資助睡眠等
爾者。寶法師意。擧幾緣釋之耶 進
云。寶法師釋云。依此論有三。一飮食。二睡
眠。三等持 付之論文既云飮食資助睡
眠等持。定可擧四種緣。依之光法師。釋此
文云。一飮食。二資助。謂塗油等。三睡眠。四
等持謂定如何
答。寶法師意。論文云飮食資助。指飮食即
云資助。得意故。唯擧此三緣歟。但於光法
師一飮食。二資助。謂塗油等之釋者。任今
論現文也。既爲別師定判。更不可和會

問。異熟色根。離長養色根住可有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異熟色劣。無異熟生離所
長養 付之異熟色根。其類是廣。何無
離長養色根住之義哉。何況色界有情。初
受生位。不可有能長養四緣。定知。彼位異
熟色根。離長養色根住云事如何
答。異熟色根&MT04800;劣。必與長養色根。所護持
故。無獨住義也。故今論云。長養相續。當能
護持異熟相續。猶如外廓防援内城光法
師釋此文云。異熟色劣。無異熟生離所長
養。故恒長養護持異熟寶法師釋此文
云。異熟必有長養加之正理論云。應知
此中長養相續。常能護持異熟相續。猶如外
廓防援内城。無異熟生離所長養婆沙論
十三云。無異熟生眼離長養眼。如人重人。
如墉重墉。長養防護異熟亦爾任此等
定判。無異熟色根離長養色根住之義云
事。甚分明也。但於色界有情。初受生位。不
可有能長養四緣云難者。有色身位。必用
資助。故色界有情。初受生位。可有資助緣
也。故泰法師。問答此事云。問。識支一念身
根初起如何。得有長養身根。答。一念根起。
即有&MT04800;風鼓撃。爲衆具緣。故有長養身根
而起。故下文言外四大爲因。故得有聲。若
初受報。無風撃者云何。迦延言欲色界衆
生。定成就聲
重難云。見寶法師解釋。云。依此論有三。一
飮食。二睡眠。三等持。能長養緣中。全無擧
資助。若依此師意者。色界有情。初受生位。
更不可有能長養緣哉 答。資助一緣。可
有多類之中。飮食者。且擧一類也。設雖
寶法師意。飮食之外。可有資助緣也
問。異熟長養眼根。可共發一念眼識耶
答。可共發一念眼識也 兩方。若共發一
念眼識者。異熟長養眼根。既各別也。何可
共發一念眼識哉。是以。光法師餘處解釋
中。明心心所於所依根有事定云異熟長
養等眼別此釋無諍異熟長養眼根。可發
各別眼識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
云。異熟色劣無異熟生離所長養若異熟
眼根。必與長養眼根相雜住者。寧不共發
一念眼識哉
答。異熟色根&MT04800;劣。必與長養色根。所護持
故。無異熟眼根離長養眼根住。故異熟眼
根發眼識時。不相離長養眼根。必共發之
也。故今論云。長養相續常能護持異熟相續。
猶如外郭防援内城光法師釋此文云。
異熟色劣。無異熟生離所長養故。恒長養
護持長養色勝。有離異熟生。如無眼耳修
得眼耳。故婆沙云。無異熟生眼離長養眼。
如人重如人墉重墉。長養防護異熟亦爾。
然有長養眼離異熟生眼。如從無眼得天
眼者寶法師釋此文云。異熟必有長養。
自有長養而無異熟。如阿那律天眼。其阿那
律肉眼先失。准正理。云。有所長養離異熟
生。如修所得天眼天耳。准此。身在欲界修
得天眼耳等。皆是唯長養也。無同地異熟故
即依今此光寶二師所引。正勘婆沙正理兩
論現文。婆沙論十三云。問。頗唯有長養眼無
異熟生。或唯有異熟生眼。無長養耶。答。無
異熟生眼離長養眼。如人重人。如墉重墉。
長養防護異熟亦爾。然有長養眼離異熟
生眼。如從無眼。得天眼者正理論云。
應知。此中長養相續。常能護持異熟相續。猶
如外郭防援内城。無異熟生離所長養。有
所長養離異熟生。如修所得天眼天耳
此等定判。無異熟眼根離長養眼根住之
旨。甚分明也。若異熟眼根。必與長養眼根
被防護者。共發一念眼識。亦必然也。故正
理論云。異熟生眼離所長養。不能爲依
發生眼識。故生一識。是二功能加之見
今論文云。眼根極&MT04800;。有時一切皆是同分
正理顯宗兩論之文。全亦同之。若無異
熟長養眼根。共發一念眼識者。何可有有
時一切皆是同分之義哉。異熟長養眼根。共
發一念眼識云事。旁不可異求之。但於光
法師餘處異熟長養等眼別之釋者。異熟眼
根發眼識時。長養眼根。雖必共發之。長
養眼根。發眼識時。異熟眼根。不必共發之。
如彼起天眼通之時。生得眼根住彼同分
也。故婆沙論百五十云。問。若爾天眼生得眼。
二倶見色。云何不錯亂耶。答。天眼起時。生
得眼住彼同分。故無有過。譬如餘識現在
前時。雖不見色。而眼不斷。此亦如是。是。問。
何故不倶見耶。答。以一身中無二識倶起。
爾時識依天眼。不依生得眼故若爾。既
有長養眼根。獨發眼識故。明心心所於所
依根有事定云異熟長養等眼別。全無相
違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長養眼離異
熟生眼云。如從無眼得天眼者爾者。無
眼人得天眼者。可通未至鉢羅奢佉位耶
 答。不通未至鉢羅奢佉位也 兩方。若
通未至鉢羅奢佉位者。未至鉢羅奢佉位者。
是胎中也。更不可得殊勝天眼通。是以見
婆沙論二十四文。擧受支位云。此位或能令
不相似有支相續若於胎中得天眼通者。
受支以前位。何無不相似有支現起之義哉
 若依之爾者。披發智論十五文。出成就此
類眼根。非此類身根之句云。謂生欲界不
得眼根。設得已失。得色界眼婆沙論百四
十九
中。釋此文云。不得眼根者。謂未至鉢羅
奢佉位等此文無諍無眼人得天眼者。可
通未至鉢羅奢佉位如何
答。胎中是&MT04800;劣位。無離染義。故無眼人。得
天眼者。不可通未至鉢羅奢佉位。其旨
即如一方疑難。何況見婆沙論百二
十二
文。述非
成就現在善身表。亦非此無表之句云。謂
處卵&T021400;及住胎藏中若於胎中。有離染
義者。豈不成就現在善身無表哉。此文意
於胎中。不離染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婆沙
論。不得眼根者。謂未至鉢羅奢佉位等
之文者。會通此文。可有二義。或一義云。
不得眼根者。意出未至鉢羅奢佉位。及生
盲者。等言即等生盲者也。得色界眼者。謂
由善習靜慮力故。色界眼根。依欲界身得。
而不得彼界身根。無成就他界身故者。上
等言所等生盲者。由善習靜慮力故。得色
界眼根爲言非謂未至鉢羅奢佉位即得天
眼。何爲相違哉云云或一義云。不得眼根
者從未至鉢羅奢佉位。等不得眼根生盲
者也爲言所謂爲異設得已失者。謂已得眼
根。或自然壞。或遇緣壞。故失之類。從未至
鉢羅奢佉位。等不得眼根生旨者。名不
得眼根云也。是則爲顯受生以來。不得
眼根之義擧不得眼根之始云。未至鉢羅
奢佉位等。非謂此位即得天眼也云云
重難云。見光法師餘處定判。釋然此胎子
乘宿所爲順後受業。所趣難了之論文云。
然此胎子乘宿所爲順後受。於三界五
趣所趣難了泰法師餘處釋此論文云。
然此胎子乘宿所爲順後受業。三界五趣所
趣難了若胎中死子生上二界者。寧無離
染義哉是一加之婆沙論百四
十四
中出無學聖
者。不成就男女二根之類云。及生欲界。或
本不得。或已得而失若於胎中。不得無
學果者。何可有男女二根。本來不得之義
是二 答。於胎中不離染云事。道理如
前。重成之也。但於光法師餘處於三界五
趣所趣難了之釋者。正可云欲界五趣所
趣難了。三界五趣者。言總意別也。泰法師
釋會通同之。次於婆沙論。及生欲界或本不
得之文者。有學位中。漸命終人。失男女二
根之後。得無學果。望今所明無學果。云或
本不得也。非謂胎中得無學果。婆沙論今
文。更非相違哉
問。非情數法。唯限等流性歟 答。唯限等
流性也 兩方。若唯局等流性者。見光法
師解釋。雖述非情數法。不通所長養之旨。
未云唯限等流性。何嫌餘類哉。何況光法
師所引。正理論中。非情數法。不限等流性
 若依之爾者。以五類門。廣攝諸法盡。
非情數法。唯可限等流性哉
答。非情數法。非前業所感。故不可通異熟
生。非無爲法。故不可通有實事。同類因生
故。不可通一刹那云事。其義必然。不及
疑之。不通所長養。故光寶二師。委問答
之。即光法師釋云。問。長養通非情不。解云。
不通。難云。如穀麥等。雖無飯食。睡眠。
等持所益。而有糞等資助所益。如何長養。不
通非情。解云。若泛言長養。亦通非情。糞水
等緣。能長養故。此中言長養者。唯是有情
勝緣所益。外法非情。非勝緣益。不名長養
寶法師釋云。問。外無情物。何故不説有
長養耶。如穀麥等。答。長養對異熟説。内
有異熟。説有長養。外無異熟。不説長養
義。力能防異熟故。問。若有異熟。即説長
養。心心所等亦有。異熟因何。不説有長養
耶。答。色法可説長瘦令肥。心法無形。如
何長養。就別義説。亦有長養任此等解
釋。亦不通所長養故非情數法。唯限等
流性云事。文理分明也。但於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説者。正見彼論文云。復有餘師
此中異説。謂一切皆有實事。有實相故。除
無爲法。皆一刹那。速謝滅故。除初無漏心及
助伴。餘有爲法。皆是等流。十色少分。是所
長養。十七少分。是異熟生。由此眼等五内色
根。各有二種。謂所長養及異熟生。雖有餘
三。而無別性義雜亂故。所以不説。餘皆准
此。聲界有二。五識亦然。意意識トハ三。色等
亦爾。法界有四。除所長養以今此有餘
師説。致其疑歟。此師意云。雖一切法。有實
相故。皆有實事。除無爲法。速謝滅故皆
刹那。然五類廢立。義無雜亂故猶存内五
有熟養。聲無異熟生等之理。眼等五根。有
所長養異熟生二。雖有餘等流性及有實事
一刹那三。無別體性義雜亂故。所以不説。
有此三類。餘法通局相。皆准此可思爲言
知。此師意。談其義勢許也。非謂非情數法。
實通有實事及一刹那歟
問。善惡色聲。可通所長養耶 答。不通所
長養也 兩方。若通所長養者。披今論餘
處文。述表唯等流性善惡色聲不通所長
 若依之爾者。今論中。或云。聲有等
流及所長養。或判餘謂餘四色香味觸。皆通
三種。有異熟生。有所長養。有等流性。廣明
色聲通所長養之旨。設雖善惡色聲。何不
通所長養哉
答。善惡色聲者。身語表業也。故今論云。色界
聲界。若善不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善不
善。餘是無&T047368;而見今論餘處十三文。偈頌
結表唯等流性。長行云應知有表唯是等流。
身語表業。唯限等流性也。光法師釋此文。
述身語表業不通所長養故云。無別勝緣
故。非所長養此釋意云。身語表業。偏由
能發心力起。彼能發心。既非能長養。故所
發身語表業。非所長養爲言但於今論色聲
通所長養之文者。一依身中。相續不斷。無
&T047368;色聲。非身語表業之類。不由別能發心
力起。只是身中長養大種所發故。云色聲
有所長養也。非謂善惡色聲通所長養。何
擧今文。致疑難哉
尋云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義釋。爾者。初釋
意。異熟大種能造聲界歟 進云。光法師初
釋云。若相撃時。即便生聲。異熟大種能造聲
界釋也 付之聲界既非異熟。異熟大種。何
能造之哉。長養等流大種。如次可造長
養等流聲。異熟大種。寧造何等聲哉。是
以。論文説聲屬第三傳義。云從諸大種。
緣撃發聲如次文者。異熟大種。唯有
緣撃發聲義。不造聲界 何況光法師
述倶舍師破第三傳義云。大種造色。理實
無定。此異熟大種所發之聲。既非異熟。爲
是何等。若是長養。理應用彼長養大造。
若是等流。理應用彼等流大造。有何所
以。異熟大造如何
答。論中學聲屬第三傳義故雖由彼生。而
非異熟。謂從諸大種。緣撃發聲業爲第一
傳。從業生大種。爲第二傳。從業所生大種
生聲。爲第三傳。故光法師初釋意。異熟大
種。能造聲界得意也。即釋異熟大種能造
聲界云。先有異熟大種獨住。若相撃時。即
便生聲。不相撃時。但有大種此釋意云。
先有異熟大種獨住。若相撃時。此大種便能
造聲界爲言異熟大種。可有相撃能造二義
故也。但於聲界既非異熟。異熟大種。不可
造之云難者。能造所造。其義無定。如彼
&T047368;大種能造善不善聲。有執受大種能造
無執受聲等也。故正理論中。破第五傳義
云。此説非理。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惡
聲。從有執受。發無執受。從身境界發耳境
界。如是若從異熟大種。發非異熟。有何
相違。是故。彼説定爲非理次於從諸大
種。緣撃發聲之論文者。先有異熟大種獨
住。若相撃時。能造聲界故述異熟大種。緣
撃發聲之旨也。全非簡能造之義。何爲相
違哉。次出倶舍師破第三傳義之釋者。論
主意存第五傳義。破第三傳義。故倶舍師
致此難破也。若存第三傳義之家。會通之
趣。准前可思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解釋。爾者初釋
意。現在世。可有獨住異熟大種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解云。先有異熟大種獨住
付之四大種者。是能造性。現在必可有所
造色。何判先有異熟大種獨住哉。是以。披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百三
十二
云。若成就現在大
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現
在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如是。以非現
在大種無果故。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
百二
十八
云。若成就大種彼所造色耶。答。諸
成就大種。彼成就所造也任此等文。現
在世無獨異熟大種如何
答。論中擧聲屬第三傳義云。有説聲屬第
三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從彼業
生諸大種。從諸大種。緣撃發聲此師意
云。業爲第一傳。從業生大種。爲第二傳。
從業生大種發聲。爲第三傳也。光法師就
此師義。作二解釋。其中初釋云。先有異熟
大種獨住。若相撃時。即便生聲。不相撃時。
但有大種此釋意云。異熟生法。無有間
斷。聲隨欲生。有間斷故。既有異熟大種獨
住。若相撃時。即發生聲。不相撃時。但有異
熟大種獨住爲言乘此解釋。問。若爾。應有
現在大種無所造色。答之云。許亦無失。引
正理論第二十卷。解四大種所造色。非倶
有因中云。謂有成就諸所造色。非四大種。
或有成就能造大種非所造色之文爲證
云。准彼論文。故知。亦有成能造大。非所造
文意顯也。但於婆沙論。以非現在大
種無果故。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之文
者。光法師即引此文。問難之。作二解釋。會
通之。初釋云。論意各別。無勞會釋。第二釋
云。或可亦不相違。婆沙從多分説。若不爾
者。如受戒時初念懸造未來世戒。豈得成
彼未來戒耶也。次於婆沙論諸成就大種。
彼成就所造色之文者。無成就大種全不
成就所造色之類。故云爾也。非謂成就
大種。必成就此大種果所造色故次下文
云。有成就所造色。非大種。謂諸聖者。生無
色界。擧成就所造色。全不成就大種之類。
即此意也
重難云。見光法師餘*處定判。釋唯欲界繋。
初刹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之論文。作
三解釋之中。一具四大造諸念無表。即於
此時。別有一具四大。造彼後念諸無表色
云。第二釋意。會婆沙論以非現在大種
無果故。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之文
云。從多分説故。據造有對故。若言通
無表者。論説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豈
有第二念現在所造無表。有間時能造
因。以此故知。據有對説此釋意。無諍有
對色。能造大種。無獨住義爲言若爾。與今
解釋。豈不相違也 答。欲界無表。能造大
種。許有獨住之釋中。聲界能造大種。獨住
有無可有二意也。餘處從多分説故之釋。
同當卷。婆沙從多分説之意。聲界能造大
種許有獨住。據造有對故之釋。聲界能造
大種。不許獨住也。從多分説故。據造有
對故者。各別解釋也。何以據造有對故之
釋。混雜從多分説之義哉
重難云。現在有對色。能造大種。必可有現
在所造色。有獨住異熟大種云事。猶未散
疑懷。若無分明證據者。甚以難信哉 答。
勘泰法師釋。云。一具四大種。唯造一極&MT04800;
故知。聲屬第三傳。造聲異熟四大。更不造
餘異熟色香味觸。未發聲時。此異熟四大。
任運恒起。而無造色。故發智云有成就四
大不成就色也。若言聲異熟四大。更生餘
四大發聲者。便有無窮過。若撃長養等流
四大。別發聲者。自屬第四第五傳也
在世。有獨住異熟大種云事。此釋尤炳然
也。光法師初釋。源從此起歟。觀同意解釋
可爲其潤色也
重難云。泰法師釋。還招不審。披發智十三
或云。或成就大種。彼所造色耶。答諸成就
大種。彼定成就所造色。有成就所造色非
大種。謂諸聖者。生無色界或云。若成就
現在大種。非現在所造色耶。答。如是。設成
就現在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如是
此等文。雖説成就大種。定成就造色之
旨。未見有成就四大。不成就造色之文。
泰法師所引。其説在何處哉 答。泰法師
釋。實有其疑。發智論中。全無所引之文。
何況見光法師釋。云。撿尋婆沙上下論文。
全無此説。有成就能造大種。非所造色文
發智論若有此文者。婆沙論何無此説哉。
推之云。發智是展轉書寫之謬歟。可云正
理也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三傳
光法師述此師義。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異熟大種能造聲界歟 進云。光法師
第二釋云據緣生邊説聲第三。異熟大種
不造聲界釋也 付之見今論文。説聲屬
第三傳義云。謂從彼業生諸大種。從諸
大種。緣撃發聲。業爲第一傳。從業生大種。
爲第二傳。從業所生大種生聲爲第三傳。
爰知。異熟大種。能造聲界云事。若異熟大
種不造聲所。長養等流大種。能造聲界
者。與第四傳第五傳義。有何差異哉
答。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云。現在無有
異熟大種。無所造色。前引婆沙。極分明故。
既言以非現在大種無果故。故知。無有現
大獨住。既言以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故
知。無有現所造色獨住此釋意云。婆沙論
百三
十三
以非現在大種無果故。亦非現在所造
色無因故之文。現在無諸大種獨住云事。
甚分明也。若異熟大種能造聲界者。異熟
生法。無有間斷。聲隨欲生。有間斷故。現
在可有異熟大種獨住。而現在無諸大種獨
住。故知。異熟大種不造聲界爲言光法師即
就此釋。自起問難云。問。若言此聲無先獨
住異熟大造。是何大種。若謂此大種。聲有
即有。聲無即無。應異熟色斷已更續。有違
宗過。若謂即以造身根等異熟大造。一
四大種。造二有對色。還有違宗。若謂造身
根等。異熟大種爲緣。撃發生聲。據緣義邊。
説大第二。次復聲起。説聲第三。以實此聲
隨其所應。長養等流大種所造。若作此解。
雖無有失。何異第四第五傳家。既非用彼
異熟大種何須別説第三傳耶思此問難
意。業爲第一傳從業生造身根等異熟大
種。爲第二傳。從此異熟大種。爲緣撃發生
聲。爲第三傳。理實此聲隨其所應。長養等流
大種所造。異熟大種。不造之故。故無異熟
色斷已更續過。亦無一四大種造二有對色。
過云也。但於異熟大種不造聲界。長養等
流大種。能造聲界者。與第四傳第五傳義
有何差異哉云難者。光法師。何異第四第
五傳家之今問難。即此意也。自答此問云。
解云。異熟大種。雖非親能造彼聲界。據緣
生邊。説聲第三。亦無有失此釋意云。造
身根等。異熟大種。雖非親能造彼聲界。據
爲緣撃發生聲之義邊。説聲爲第三傳也
爲言此釋意。專依從諸大種。緣撃發聲之論
文歟。理實此聲長養等流所造之方。雖同
第四傳第五傳義。第四傳第五傳義偏約能
造大種生聲論之。不談望異熟大種爲緣
撃發生聲。説聲爲第三傳之旨。故據緣生
邊説聲。第三之釋意。異第四傳第五傳義

重難云。正理論中。救第三傳義云。豈不如
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惡聲。從有執受。發無執
受。從身境界。發耳境界。如是若從異熟大
種。發非異熟。有何相違如此文者。第三
傳義意。異熟大種。能造聲界依之光法
師。述倶舍師破第三傳義云。大種造色。理
實無定。此異熟大種。所發之聲。既非異熟。
爲是何等。若是長養。理應用彼長養大造。
若是等流。理應用彼等流大造。有何所以。
異熟大造。所破義意。存異熟大種。能造聲
界定。致此難破。若所破義意云異熟大種。
唯有相撃發聲之義。不造聲界。長養等流
大種能造聲界者。倶舍師今難破是立已成。
更不可爲能破哉 答。大種生聲。有撃發
能造二義。故正理論。如是若從異熟大種。
發非異熟之文。可含此二義。故光法師二
釋意。何不可違正理論文也
次於倶舍師破第三傳義之釋者。且就異
熟大種能造聲界云初釋意。致此難破。故所
破能破其義符順也
私示。據緣生邊。説聲第三之釋意。未辨其
深旨。造身根等。異熟大種所撃發聲。隨其
所應。長養等流大種所造者。其能造長養等
流大種。於此所造聲。亦有撃發義哉。如此
之事。頗爲不審。而宗性自去七月上旬之
比。依相似發心。遁栖息於本寺之月。忍祖
師遺跡。卜閑居於當山之風之間。未對明
師。據此愚矇。仍以書札。相尋聖禪擬講
之處。彼返状云。光法師第二解意。不許獨
住異熟大種。異熟大種相續不斷法故。此相
續異熟大種。可有相撃不相撃二時不同。
若相撃時。雖爲緣生聲。無獨住義故。
不能造聲。長養等流大種。有間斷故。隨
其所應。與聲倶起。可能造之。其能造長
養等流大種。與異熟大種。共可相撃發聲。
其中異熟大種。相撃雖爲疎能作因發聲。
不爲生等五因。長養等流大種。親撃發聲。
可爲生等五因也。重意云。異熟大種。不
間斷法。聲間斷法故。若不間斷異熟大種。
造間斷聲者。聲未發時。彼異熟大種。可獨
住故。不許獨住異熟大種之釋意。造身根
等異熟大種。相撃雖爲疎緣發聲。一四大
種不造多有對色。故不造聲界云也。所存
之旨。如此而已
  弘長二年壬戌中冬十日午時於海住山十
輪院&T047368;
 沙門 釋宗性 
問。光法師。釋從諸大種緣撃發聲論文。
作二解釋中。第二釋意云。據緣生邊説聲
第三爾者。異熟大種。撃發聲時。不相離
長養大種。共撃發之歟 答。共撃發之也
 兩方。若共撃發之者。異熟長養二類大
種。既各別也。何可共撃發一聲哉。若異熟
長養大種。共撃發一聲者。以何故可名異
熟大種所撃發生哉。何況光法師。餘處
釋中。異熟長養眼根可發各別眼識 相
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異熟長養大種相雜
不離。異熟大種。撃發聲時。不相離長養大
種。豈不共撃發之哉
答。異熟長養大種。相雜住故。異熟大種。撃
發聲時。不相離長養大種。定可共撃發之。
如彼異熟眼根。發眼識時。不相離長養眼
根。共發此一念眼識。但於異熟長養大種。
共撃發一聲者。以何故可名異熟大種所
撃發聲哉。云難者。以實云之。異熟長養大
種。雖共撃發一聲。爲成聲屬第三傳義。
望異熟大種所撃發邊。名異熟大種所撃發
聲也。次於光法師餘處解釋中。異熟長養眼
根。可發各別眼識云例難者。起天眼通
之時。長養眼根。獨發眼識。異熟眼根。不發
眼識故。明心心所於所依根有事定。云異
熟長養等眼別也。全非遮異熟眼根。發眼
識時。不相離長養眼根。共發此一念眼識
故。更不可爲相例之難
重難云。若異熟長養大種。共撃發一聲者。
二類大種相望。寧不爲倶有因哉 答。二
法同爲同類等一因之時。得一等流等果。
故所爲倶有因也。而異熟長養大種。雖共
撃發一聲同爲能作因。得一増上果故。不
可爲倶有因。若同得一増上果同一果故。
爲倶有因云者。眼等五根。色等五境。爲所
依所緣。共發眼等五識之時。五根五境。豈
可爲倶有因哉。爰知。同一果故。爲倶有因
者。就二法同爲同類等一因。得一等流等
果論之云事
問。正理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餘師説。聲
非異熟。如何。異熟大種所生故。應許聲屬
第四傳。或第五傳。故非異熟光法師
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此師別爲一解
 付之聲有等流及所長養者。性相之所
定也。明知。長養大種造長養聲。等流大種
造等流聲云事 若爾。第五傳師意。實亦
可許第四傳義。何釋別爲一解哉
答。光法師。作二解釋中。初釋意。即存疑難
趣。故光法師。釋聲屬第五傳義云。此師意
説。長養大種造長養聲。等流四大。造等流
聲。故許説有第四第五傳。聲非異熟。故非
異熟大造。故不許有第三傳也。故正理
述第二師解。云有餘師説。聲非異熟如何
異熟大種所造故。應許聲屬第四傳或第五
傳故非異熟。謂從業生異熟大種。從此傳
生長養大種。此復傳生等流大種。長養大
種。發長養聲。等流大種發等流聲初釋
所存。其旨如此。而第二釋意云。見今論
文。擧聲屬第五傳義云。有説。聲屬第五
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彼業生異熟
大種。從此傳生長養大種。此復傳生等流
大種。此乃生聲。唯述等流大種生聲之理。
不云長養大種生聲。故正理論。長養大種
發長養聲之文。今論説。外別爲一解爲言
重難云。長養聲定可長養大種所造。今論所
説。第五傳義意。何不許長養大種生聲哉
答。第五傳義意。聲界非異熟。故非異熟大
種所造云許也。長養大種造長養聲云事。光
法師二釋意。同可許之。而第二釋意。以實
云之。長養大種。雖造長養聲。立第五傳義
之日。且隱長養大種。造長養聲之門。顯談
等流大種造等流聲之邊也。故光法師釋
從此傳生長養大種之論文云。從此異熟
邊。復有造身根等。長養大種。爲第三傳
既造身根等。長養大種故。非聲界能造之
理。炳然也。加之婆沙論百十八中。明聲非異
熟云。復有説者。聲屬第五傳。謂初業生異
熟大種。異熟大種生長養大種。長養大種生
等流大種。從此等流大種生聲。聲屬第五。
故非異熟果此文亦述等流大種生聲之
旨。不云長養大種生聲也。而正理論中云。
故應許聲屬第四傳。判長養大種發長養
聲。顯許第四傳義。明説長養大種發長
養聲。故對今論。此復傳生等流大種此乃
生聲之文釋。又解此師別爲一解也
重難云。光法師第二釋意。今論所説。第五
傳義意。實許長養大種造長養聲云者。與
初釋意。有何差異哉 答。第五傳義意。長
養大種造長養聲云事。光法師二釋意。雖
同許之。而釋意云。理亦應許有第四傳。
而不説者。略而不説。或可影顯。或長養
聲。雖於一處而有間絶。若據一身諸支
節中。輪環不絶。説非異熟。其理稍穩。故
不説之。若等流聲。有全間斷。説非異熟。
於理稍顯。偏約此明。論文亦可説有第四
傳義爲言第二釋意。以實云之。長養大種。
雖造長養聲。立第五傳義之家。正不顯
説第四傳相云也
重難云。第二釋意。今論所説。第五傳義意。
實許長養大種造長養聲云者。有何故論
文不説此旨哉 答。立第五傳義之源。
爲成聲非異熟也。而長養聲。一依身中。相
續不斷。非異熟義。頗以難顯。等流聲界一
依身中。有全間斷。非異熟義。其相甚明。故
偏約此説。聲非異熟義。不云長養大種造
聲也。寄或長養聲雖於一處而有間絶等
之釋意可思之歟
問。今論文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
故。應非異熟爾者。光法師意。破何師義
 進云。光法師釋云。此論雖有兩説。論
主意。存後師破初師 付之。依光
法師釋。披今論現文。擧第三傳第五傳二師
説畢。致此難破明知。二師説倶破之云事。
依之寶法師釋云。倶舍破兩師。故於第二
説後破也 若爾光法師解釋。似不順論
文如何
答。見今論能破文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
大種生故。應非異熟。若受如聲。便違正
既以異熟身識相應受。緣業所生大種
起。雖第三傳。而是異熟。爲所例致難破
故。思能破意趣。破第三傳義之旨。甚分明
也。故光法師釋此云。此論雖有兩説。論主
意。存後師。破初師云 若説此聲從業所生
大種生起屬第三傳故。非異熟者。身識相
應受。從業所生大種生故。謂業爲第一傳。
異熟大種爲第二傳。由此大種生身受。爲
第三傳。身受同聲。倶第三傳。應非異熟。若
受如聲非異熟者。便違正理。以宗説受
通異熟故泰法師釋此文云。論主破前
第三傳。若爾。身識相應受。緣業所生異熟
大種。觸入生故。身受亦是第三傳。故應非
異熟。若身識相應受。如聲非異熟。便違薩
婆多正理也兩師定判。其意是同。定知。深
探論主所存云事。何況正理論中。擧第三
傳義云。雖由業感。而非異熟。以聲起在
第三傳故。謂從彼業。生諸大種。從諸大種。
緣撃發聲畢。乘之致若爾身受因業所生
大種發故。應非異熟之難。救之云。此難
不然。非諸身受皆因大種。及因業生。大種
所發。亦非一切皆是異熟。然諸身受。亦非
業所生大種。及非大種。而得生故。謂身受
起。要假身觸身識等緣。由此亦緣外大種
起。非要待業所感大生。於理無違。故通
異熟。還即成第三傳義。故元瑜法師釋正
理問難文云。身受亦依異熟大種所發。屬
第三傳。應非異熟。謂有身受由覺異熟生
大種境故發以正理難答。按倶舍能破
云。第三傳義云事。亦炳然也。加之光法師
引正理論救。述倶舍師破畢云。初師既破。
後師還立云云泰法師引正理論全文畢云。
世親論主破第三傳。存第五傳。正理論師
救第三傳。成立第四第五。總立聲屬第三
第四第五傳云云諸師一同之釋。誰可異求
之哉。但於今論中。擧第三傳第五傳二師
説畢。致此難破云難者。一相先擧二師異
説。還破初師。存後師義。有何相違哉。次
於寶法師解釋者。既背此等文理。存光法
師釋之時。更不可依用之
重難云。就今論文有疑。異熟眼等五根。色
香味觸四境。業所生大種所造雖第三傳。而
是異熟。以之爲例難。可破第三傳義。何煩
以異熟身識相應受緣業所生大種起。爲
例難破之哉 答。元瑜述文
&T047368;
法師。釋正理
論。若爾身受因業所生大種發故。應非異
熟之文。問答此事云。問。此中何故不擧
眼等爲難。解云。眼等相續起義非例。聲身
受間斷。故擧爲難准此釋可思之。就中
雖可異熟眼等五根。色等四境。亦爲所例。
身識相應受。以爲所例。其難既足。何可悉
擧之致難破哉
問。正理論文云。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
惡聲。等文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又正理論救第三傳 付之。
依光法師解釋。披正理論現文。上述聲
屬第五傳義云。有餘師説。聲非異熟。如何
異熟大種所生乃至長養大種發長養聲。等流
大種發等流聲。下乘此師義。難此説非理。
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惡聲。從有執受。
發無執受。從身境界發耳境界。如是若從
異熟大種。發非異熟。有何相違。是故彼説。
定爲非理。文相起盡。無諍破第五傳義
依之寶法師釋云。正理破後師 若爾。光
法師釋尤似難思。如何
答。第三傳家。難成立者。異熟大種。發非異
熟聲之義也。故第五傳家。不許此義。異熟
大種。不能發聲。長養大種。發長養聲。等流
大種發等流聲爲言而正理論中。難此義云。
此説非理。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惡聲。
從有執受。發無執受。從身境界發耳境界。
如是若從異熟大種。發非異熟。有何相違。
是故彼説。定爲非理。述異熟大種。發非異
熟聲。無其相違之旨。故還爲成立第三傳
義。故光法師得此深意云。又正理論救第三
傳云。引豈不如從無&T047368;大種發善惡聲等之
文也。重意云。翻光法師既破初師。後師還
立之釋思之。後師既破。初師還立。故以正
理論中。破第五傳義之文釋救第三傳。尤
有其謂歟。但於寶法師解釋者。正理論今
文。破第五傳義。得其面之旨。光法師意。
自本所存。故寶法師釋。全非相違也
問。今論文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
故應非異熟爾者。寶法師意。破何師義
 進云。寶法師釋云。倶舍破兩師 付
之依寶法師釋。思能破文意。以異熟身識
相應受。緣業所生大種起。雖第三傳。而是
異熟。爲所例破聲屬第三傳。故非異熟之
何釋兼破第五傳義哉。是以光法師釋
云。此論雖有兩説。論主意存後師。破初師
 若爾。寶法師釋。甚以難思如何
答。見今論文。擧第三傳第五傳二師説畢
云。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故。應非異
熟。若受如聲便違正理既述二師説畢。
致此難破。故任論文相順云。倶舍破兩師
也。故披寶法師解釋。或云。又詳論意。正理
破後師。倶舍破兩師。正理存前師故。於前
師後破。倶舍破兩師故。於第二説後破也。
及身受之難。正破前師。亦兼後師。欲存
聲通異熟故 或云。又證緣撃發非是造
義。故知。第二師義。違婆沙正義。由此正理
論破而不立。第一師義。不違婆沙。論主
意不許故。兩師同破。許聲是異熟生故
按此等解釋旨趣。論主意。存聲通異熟。故
第五傳義。兼爲所破爲言然而正破第三傳
義。故以異熟身識相應受。緣業所生大種
起雖第三傳。而是異熟。爲所例致難破。全
非相違。但於光法師解釋者。人師異釋也。
不可和會之
難。見今論文。偈頌結聲無異熟生。長
行述聲有等流及所長養。無異熟生。所以
者何。隨欲轉故。倶無置傳説之言。明知。論
主意。即存此義云事。寶法師得何證據。釋
論主意。存聲通異熟之義哉
答。今論中。明聲無異熟生義。雖不置傳
説之言。若爾身受等之難。第三傳第五傳二
師義倶破之得意故論主意。存聲通異熟
之義准知也。若有論主意。存聲通異熟之
文者。光法師何釋此論雖有兩説論主意。
存後師哉
問。寶法師依正理論意。可許聲屬第四傳
第五傳義耶 答。可許第四傳第五傳義
 兩方。若許之者。見寶法師定判。正理
破後師以知不許第四傳第五傳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解釋中。述正理論
意云。異熟長養等流大種。皆能發聲。非唯
異熟如此釋者。可許第四傳第五傳義
如何
答。正理論意。會今論。若爾。身受從業所生
大種生故。應非異熟。若受如聲便違正理
之難。存第三傳義。故述異熟大種發非異
熟聲。遁其例難之旨成立第三傳義。畢之
上可許第四傳第五傳義也。故寶法師云。然
正理論意。異熟長養等流大種。皆能發聲。非
唯異熟。泰法師釋正理論師救第三傳。成
立第四第五。總立聲屬第三第四第五傳。
即此意也。但於正理破後師之釋者。不許
第三傳義。唯存第四傳第五傳邊之家。正
理論師。今破不許之爲言專存第三傳義之
上。兼可許第四第五傳邊也
問。論中明聲非異熟云。有説聲屬第五傳
爾者。寶法師依今此第五傳義意。可許
長養大種造聲界耶 答。可許長養大種
造聲界義也 兩方。若許此義者。論中
擧聲屬第五傳義云。謂彼業生異熟大種。
從此傳生長養大種。此復傳生等流大種。
此乃生聲如此文者。長養大種。不造聲
何況寶法師難第五傳義。或引婆沙論
百二
十七
評家總説此聲一切身支大種所造乃至
見此等擧身掉動故之文云。准此論文。
既擧身掉動。因何異熟長養。不掉動耶。若
亦掉動。因何相撃。不生聲耶。要須傳生等
流大種或引婆沙論九十應作是説。生欲
色界。有情身中四大種。在一身内。有相撃
者便發生聲。不相撃者。即無聲起。雖一
身中。必有聲界。非諸身分皆遍發聲之文
云。准此因何。異熟長養。無相撃時。要須
傳生等流大種第五傳義意。許長養大種
造聲界義者。豈可致此難哉 若依之爾
者。長養聲定可長養大種所造。設雖第五傳
義意。何不許長養大種造聲界義哉
答。第五傳義意。兼許第四傳邊。故可云長
養大種造長養聲也。故正理論中。明聲非
異熟云。有餘師説。聲非異熟如何。異熟大
種所生故。應許聲屬第四傳或第五傳。故
非異熟。謂從業生異熟大種。從此傳生長
養大種。此復傳生等流大種。長養大種發長
養聲。等流大種發等流聲 寶法師意。寧
可背正理論説哉。凡寶法師意。聲屬第三
傳第五傳者。是相撃發聲之義非能造所造
之門存也。故見寶法師解釋。或云然正理論
意。異熟長養等流大種。皆能發聲。非唯異
熟。此是撃發生聲非是造義。諸徳多將此
論存後師釋。及撃發生以爲造者。竝不得
論意。若謂後師爲正。因何異熟大種。相撃
不發於聲。唯等流大種。撃發生聲或云。
又證緣撃發聲。非是造義。故知。第二師義。
違婆沙正義。由此正理論。破而不立。第一
師義。不違婆沙。論主意不許故。兩師同破。
許聲是異熟生故。又諸徳多説聲屬第三
傳異熟大種。造長養等流聲。此亦非理。若
以造義。名爲第三者。造餘異熟色等。亦是
從業生大種。大種造色等。亦是第三。應非
異熟。又若異熟大種。能造聲者。此造聲大
種。若如餘異熟色相續在身。即聲無而有
大種。即違婆沙一百三十二云。若成就現
在大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如是設成就
現在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如是。以非
現在大種無果故已上
論文
若聲無而有大種。此
即大種無其果也。若此異熟大種。隨聲有
無。此即如聲間斷スルカ。應非異熟 按此
等解釋意。聲屬第三傳第五傳者。是相撃
發聲之義。非能造所造之門。故依以非現
在大種無果故之文。任如聲間斷スルカ應非
異熟之理。第三傳義意者。異熟大種不造
聲界。據撃發邊。説聲第三爲言故重結釋云。
准上道理。一切聲皆無異熟大種造也。長
養大種造等流色。道定共戒。定長養大造故。
長養四大造長養聲。等流四大造等流聲
無文證。二互相造故。一切業聲。皆是等流。
等流大造。非餘造故既云長養四大造長
養聲。故第五傳義意。許長養大種造聲界
義云事。必然也。但於今論等流大種此乃生
聲之文者。且顯第五傳相。非簡第四傳邊。
次於寶法師二段解釋者。據相撃發聲邊。
施設第三傳第五傳義。得意之時。第五傳
義意。何不許異熟長養大種撃發生聲哉難
也。非約能造所造之門致此難破。疑難之
趣。不辨釋意歟
問。寶法師意。長養大種。能造聲界歟 答。
能造聲界也 兩方。若能造聲界者。寶法
師餘處二十二解釋中。引正理論六十撃異熟
生長養大種。引等流性風大種生。鼓動齒
唇。舌腭差別。由此勢力。引起未來顯名句
文造色自性之文云。准上論文。異熟大種
長養大種。唯是撃鼓。不是造聲。唯等流大
造業 如此釋者。長養大種不造聲
 若依之爾者。長養聲。定可長養大種
所造。設雖寶法師意。何不存此義哉
答。聲界既通所長養。故長養大種。能造長
養聲云事。道理必然也。故正理論中。明聲
屬第五傳義云。長養大種。發長養聲。等流
大種。發等流聲寶法師意寧可背正理論
説哉。何況見寶法師解釋。云。長養大種造
等流色。道定共戒。定長養大種造故。長養四
大造長養聲。等流四大造等流聲無文證。
二互相造。故一切業聲。皆是等流。等流大
造。非餘造故寶法師意存長養大種能造
聲界之義云事。此釋亦分明也。但於寶法
師餘處解釋者。長養大種能造聲界者。唯
造長養聲。無造等流聲。而正理論文云。發
語風者。謂有別風。是欲爲先。展轉所引發。
語心起所令増盛。生從臍處。流轉衝&MT90134;
撃異熟生長養大種。引等流性風大種生。
述語表業聲。是等流性故。異熟長養大種。
雖相撃發不能造之。唯等流大種。能造此
聲之旨。故寶法師引此文。釋准上論文。異
熟大種。長養大種。唯是撃鼓。不是造聲。唯
等流大種造業體也。此釋既順文理。何浪
致其疑哉
去仁治元年窮冬之候。於東大寺尊勝院。
被行倶舍三十講之時。良忠法師對聖禪
法師。致此問難。此事頗雖非指不審。思出
往事之次。右筆&T047368;之而已
問。寶法師依正理論意。無表色能造大種。
可許獨住義耶 答。不許獨住義也 兩
方。若許獨住義者。寶法師餘處十三解釋中。
依正理論説。無表色能造大種。無獨住義
之旨釋成。若依之爾者。披寶法師解釋。就
有人所引正理論第二十卷。謂有成就諸所
造色。非四大種。或有成就能造大種非所
造色之文。問。若成就造無表業大種。而
不成就無表色者。豈非現在大種無果耶。
答。據無對色説。不據有對造色説。若不
爾者。即違現在大種必有果也。造色必有
因。四大必有果。同世者。據有對色。如此釋
者。正理論意。無表色。能造大種。可許獨住
如何
答。勘寶法師餘處十三解釋。引正理論。謂欲
界所繋初念無表。與能生大種。倶時而生。此
大種生已。能爲一切未來自相續無表生因
之文爲證。述准此即是此前能生初念無
表。大種能乃一切未來自相續無表色生因。
無表生因即是造義。如光法師初釋。成欲
界初後念無表。一四大種所造之旨。故無表
色能造大種無所造色。獨住之義。不許之
也。但於寶法師此據無對造色説。不據有
對造色説之釋者。欲界初後念無表。一四
大種所造故。以實云之。無表色能造大種。
雖無所造色。獨住之義。初念無表現在前
位。以彼能造大種。望其所造未來無表。
見之有成就能造大種。非所造色之義。故
正理論。或有成就能造大種。非所造色之
文。據無對造色説會也。故光法師餘處十三
欲界初後念無表。一四大種所造之初釋意。
會正理論。今文云。言有成能造非所造
色者。此據初念造後無表。初念定成彼能
造大。故言有成就能造大種。爾時雖造未
來無表。由未成故。故言非所造色寶法
師當卷解釋。准之可思也
問。婆沙論意。聲通異熟者。可有何過耶
進云。婆沙論云。應離三界染時方斷
付之無色界中。無有聲界。設雖聲通異熟。
何有應離三界染時方斷之義哉。是以。眼
等色觸二境。雖通異熟。全無離三界染時。
方斷之義。如何
答。見婆沙論文。述諸聲非異熟果。有九箇
異説之中。第六有説云。復有説者。離初靜
慮染時。語表便斷。若是異熟者。應離三界
染時方斷此釋意云。離初靜慮染時。一
切語表。皆斷盡之。於上三靜慮。所起語表。
隨能發心初靜慮攝故。離初靜慮染。第九
無間道位。緣縛斷故。方斷之也。而異熟生
法。無有生他地容現在前義故。聲若道
異熟者。於上三靜慮所起語表。即上三靜
慮攝。離欲色二界染時。應方斷之爲言三界
者。一點判也。可云二界而已。是則禪那院
珍海已講之義趣也。彼婆沙論抄出中。被&T047368;
此旨可引見之
寫本云
  弘長二年壬戌極月五日申時於海住山十
輪院抄之了去後七月二十二日始此清
書至窮冬天今日今時終其&MT04800;功論義之數
依過百條結集之次分之兩帖少僧宗性
不圖離別本寺不期移住當山以降自秋初
乃冬季長夜之眠彌深臨老衰添耄氣長日
之勤悉怠就中羊腸風冷白雪常降龜首氷
結紫毫稍滯然而被引多年餘執&T047368;錄倶
舍問端捧此所生惠業奉資 春日大明神
之法樂依此修學善因必遂上生兜率天之
願望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一 夏﨟四十九 
  大永二年極月二十六日依爲毎月講脇論
義連之書寫功*了爲當座闕處據之任愚
筆時時染墨間定有訛謬可繁多加後見人
爲佛法傳持令直之每每不厭耻辱畜一
札事偏寄&MT04800;學拙者志也仰者垂哀納
  南無三世覺母大聖文殊師利菩薩
 法師 興定 生年二十五 


倶舍論第二卷抄
  問題
問。寶法師意。三性表業倶生香味觸。倶等流
  性攝歟
問。一刹那法。唯限現在苦法忍歟
問。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可得修未來不
  生。下品苦法忍耶
問。論中明得眼不得識句云。謂生欲界漸
  得眼根光法師釋不擧生盲及漸捨
眼人。從欲界歿。還生欲界故。作三解
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明得眼不得識句云。謂生欲界。漸
  得眼根光法師釋不擧生盲及漸捨眼
人。從欲界歿。還生欲界故。作三解釋。
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雜心論意。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
問。雜心論意。變化心外。別許發業通果心
  歟
問。光法師意。二十心相生。唯就意識論之
  歟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下地。可起上地聞惠
  耶
問。正理論意。依身在下地。可起上地聞惠
  耶
問。光法師釋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
  不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彼二通相。作三
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不
  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彼二通相。作三解
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
  不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彼二通相。作三
解釋。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寶法師意。天眼二耳二通。爲自性無&T047368;
  爲當通果無&T047368;
問。光法師引婆沙論説。明相續内外相。爾
  者。可有離質自身歟
問。論文云。我執依止故。似説心爲我光法
  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第三釋意。我
執可通無漏心耶
問。現在心所以別性。意根爲所依歟
問。正理論中。明説心爲我。我恒於自境。自
  在行故爾者。光法師引此文。如何釋之

問。論中。明十八界同分彼同分相。爾者。立
  同分稱唯限現在歟
問。光法師意。舊倶舍論中。罽賓國師。名西
  方師歟
問。論中明彼同分眼云。西方諸師。説有五
  種。謂不生法。復開爲二。一有識屬二無識
爾者。光法師如何破之耶
問。論文云。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説彼同
  分眼。但有四種爾者。從婆沙會前。有
此義歟
問。一有情眼根。見五境時。望餘有情。可
  名同分耶
問。光法師釋香味觸共境相。作三解釋。爾
  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異生性。唯限無覆無&T047368;。有何故耶
問。異生性。若見所斷者。可有何過耶
問。論文云。前及此色定非見斷光法師釋
  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今此前
者。指不染汚法。及非六生法歟
問。見所斷惑中。可有別緣色聲等境類耶
問。尊者法救意。眼見識見二義中。存何義
  耶
問。尊者妙音意。耳識相應惠聞聲歟
問。光法師答此頌何故但破識耶問。作四
  解釋。爾者。初釋意。今論中唯破識見家

問。無覆無&T047368;眼識。與幾心所相應耶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惠。不名見故。
  如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及諸餘法非見應知光法師釋
  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以何法
爲諸餘法耶
問。論中釋見義。擧決度反明利觀照二義。
  爾者。寶法師意。對雜心論所説。觀視。決
定。堅受。深入四義。如何相攝之耶
問。寶法師引諸師異説。明眼見識見等相。
  爾者。依犢子部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明識見家義云。毘婆沙中。亦作是
  説。若眼所得眼識所受。説名所見光法
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眼識
所受文。如何釋之耶
問。論主意。眼見識見二師中。明何義耶
問。耳根可取離質聲耶
問。論中明極&MT04800;相觸不相觸義。擧四師
  説。爾者。光法師依婆沙論意。有幾師説
判耶
問。論文云。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隙
光法師釋此文。作四解釋。爾者。初釋
  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隙
光法師釋此文。作四解釋。爾者。第二釋
  意。如何釋之耶
問。經部宗意。意識可緣現在境耶
問。依身在初靜慮人。以第三靜慮天眼。可
  見上地色耶
問。下地耳根。可聞上地聲耶
問。眼識後起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爲唯限
  異熟生。爲當可通威儀心耶
問。眼識後起分別意識。可通第三生已後
  耶



倶舍論第二卷抄
問。寶法師意。三性表業。倶生香味觸。倶等流
性攝歟 答。倶可等流性攝也 兩方。若
倶等流性攝者。披寶法師解釋云。無&T047368;業倶
者是等流性若善惡表業。倶生香味觸。等
流性攝者。何唯云無&T047368;業倶者哉 若依之
爾者。以道理思之。三性表業倶色倶可
等流攝相例可同如何
答。見今論餘處十三文。偈頌結表唯等流性。
長行述應知有表唯是等流。三性表業唯等
流性攝故。倶生香味觸。同可等流性攝云
事。道理必然也。但於寶法師解釋者。且就
同性業。唯云無&T047368;歟。即見次上釋云。色有
情數者。有異熟生及所長養。三性業倶唯有
等流性。色通三性。故三性業倶擧之云唯
有等流性也。准知。香味觸唯依無&T047368;。故且
就同性業。云無&T047368;業倶者是等流性歟
問。一刹那法。唯限現在苦法忍歟 答。唯
限現在苦法忍也 兩方。若唯限現在苦法
忍者。未來苦法忍。亦非同類因生。一刹那
法。何唯限現在苦法忍哉。是以。品類足論
中。明非心爲因法云。及諸餘異生。定當入
正性離性者。未來初無漏心此文無諍。一
刹那法。不限現在苦法忍 若依之爾
者。披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釋一刹那法
云。此説正現行。亦非等流者既云正現
行。明知。唯限現在苦法忍云事如何
答。見今論文。明一刹那法云。謂初無漏苦
法忍品非等流故。名一刹那。此説究竟
非等流者光法師釋此文云。初苦忍言。
顯取現忍。故正理云。此説正現行亦非等
流者。一刹那法。唯限現在苦法忍所定也。
即述一刹那法。唯限現在苦法忍。不取未
來故。云現在苦忍非是等流。其義決定。未
來苦忍。雖在凡位非是等流。若至聖位。
住不生者。即是現忍等流果故。非是刹那。
其義不定此釋意顯也。就之重問云。如上
忍現行。未來下忍。住不生法。非等流攝。應
是刹那如何但取現忍此問意云。上品苦
法忍。現在前位。不與未來不生下品苦法
忍。爲同類因。亦不修彼故。彼未來不生
下品苦法忍。非等流攝。應是一刹那法。何
唯取現在苦法忍哉爲言即答此問云。苦忍
名一刹那。由具二義。一者現行。二非等流。
如不生下忍。雖非等流。而闕現行。如苦法
智。雖有現行。闕非等流。如不生上忍。二義
並闕。餘隨所應。准此通釋此釋意云。上品
苦法忍。現在前位。不與未來不生下品苦
法忍爲同類因。亦不修彼故。彼未來不生
下品苦法忍。雖非等流攝。若下品苦法忍現
在前者。容與未來不生下品苦法忍爲同
類因。亦容修彼故。彼未來不生下品苦法
忍。由非等流義。猶不決定。唯以現在苦法
忍。爲一刹那法也爲言但於品類足論文者。
婆沙論擧未來可有同類因云疑之中。引
此文爲難。即會之雖有二師異説。且初師
説云。彼唯説畢竟非心爲因法。雖彼未入
正性離生者。諸無漏心。皆非心爲因。然
彼若入正性離生。唯有初無漏心。是非心
爲因法。餘心無不以心爲因此文意云。
雖未入正性離生位。諸無漏心。皆非心爲
因。若至初苦法忍位。唯現在苦法忍。是
非心爲因法。故指始終究竟可爲非心爲
因法云及諸餘異生。定當入正性離生者。
未來初無漏心也爲言故此文意。亦指入正
性離生位。可現行初無漏心。名非心爲因
法。故一刹那法。唯限現在苦法忍云釋。全
無相違也
重難云。世第一法現在前位。生相苦法忍非
等流義。既令決定。一刹那法。何不通未來
生相位哉
答。准光法師未來苦忍。雖在凡位非是等
流。若至聖位。住不生者。即是現忍等流果
故。非是刹那其義不定之釋。可會此疑也。
所謂尅性論之。彼生相苦法。非等流義。雖
令決定。總見未來苦法忍者。等流非等流。
其義不定故。唯以現在苦法忍。爲非等流
法也
尋云。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未來不生下品
苦法忍。五類門中。何類可攝之耶
答。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未來不生下品苦
法忍。雖無等流義。若下品苦法忍。現在前
者。容爲等流法故。五類門中。可等流攝之

問。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可得修未來不
生下品苦法忍耶 答。不得修未來不生下
品法忍也 兩方。若得修之者。見光法師
解釋云。如不生下忍。雖非等流。而闕
現行若得修之者。何云非等流哉 若
依之爾者。一相續身中。可有三品苦法忍。
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寧不得修未來不生
下品苦法忍哉。例如依上地見道現在前
位。得修未來不生依下地見道如何
答。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不得修未來不生
下品苦法忍也。其故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
百五云若現在道與彼爲因者。可説彼爲得
修。現在道與過去無因義。故過去道名得
非修百五
十八
云。評曰。應説此爲彼因。彼
是此果。一相續攝。非劣道故。如是乃至金
剛喩定現在前時。修未來無量金剛喩定。此
現在定與所修爲因。彼是此果此等文意。
諸無漏道現在前位。得修以現起道爲同
類因。與彼道爲等流果。未來道品定。而
任唯等勝爲果之理。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
不與未來不生下品苦法忍爲同類因。故
不得修彼未來不生下品苦法忍也。何況若
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得修未來不生下品
苦法忍者。彼苦法忍上法前得。容與苦法
忍爲同類因。故彼苦法忍。應是等流攝。光
法師何釋如不生下忍雖非等流而闕現行
哉。故不得修之云事。文理旁必然也。但准
光法師餘處二十六所引正理論七十三或諸種
姓。各有九品成一。九品必不成餘故。前後
言無相違。釋之文。一相續身中。雖有九品
苦法忍。上品苦法忍。現在前位。不與未來
不生下品苦法忍爲同類因。故不得修彼
未來不生下品苦法忍。更有何疑哉。次於
依上地見道。現在前位得修未來不生。依
下地見道云例難者。見今論餘處文述
道展轉九地唯等勝爲果諸無漏道。不繋法
故。九地聖道展轉相望。互爲同類因。全非
例難也
問。論中明得眼不得識句云。謂生欲界。
漸得眼根光法師釋不擧生盲及漸捨
眼人。從欲界沒還生欲界故。作三解釋。
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以生欲界等不定故。約漸得眼説
付之既置生盲等言。簡別餘人。彼從欲界。
沒還生欲界。中有初心。得眼不得識。其
義決定。可有何不定哉。是以。見今論文。
從二三四靜慮地。沒生欲界時。爲得識
不得眼句。從無色界。沒生欲界時。爲眼
識倶得句。若如此釋者。第二第三句。亦可
有不定義哉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雖有生盲及漸捨眼
等。欲界沒還生欲界等。名得眼不得識。若
從二定已上。生欲界等。中有初心。即名得
識不得眼。若無色沒生欲界等即眼識倶得。
以生欲界等不定故。約漸得眼説此釋
意云。生盲及漸捨眼等人。從欲界沒還生
欲界等。中有初心。得眼不得識。其義雖決
定。從二三四靜慮地沒生欲界等。中有初
心。爲得識不得眼句。從無色界沒生欲界
等。中有初心。爲眼識倶得句。故總見欲界
中有初心。有此不定。可濫餘句故。得眼
不得識句中。唯擧胎卵濕生漸得眼根之類。
無有不定。不濫餘句。不出生盲及漸捨眼
等人。從欲界沒還生欲界等。中有初心。有
不定義。可濫餘句爲言但於第二第三句。亦
可有不定義云難者。得識不得眼之類。生
欲界中。唯有一類眼識倶得之類。唯限從
無色界沒生欲界等之一類。故雖有不定
義。擧之也。得眼不得識類。生欲界中。有
二類故。且擧無不定。不出有不定爲言
問。論中明得眼不得識句云。謂生欲界漸
得眼根光法師釋不擧生盲及漸捨眼人。
從欲界沒還生欲界故。作三解釋。爾者
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
又解。漸得眼言。亦攝此等 付之生盲
及漸捨眼人。從欲界沒還生欲界。中有初
心。頓得眼根。何釋漸得眼言。亦攝此等哉」
答。生盲及漸捨眼等人。從欲界沒還生欲
界之時。得眼根有二時也。所謂生欲界
中有初心。及受胎卵濕生之文。復漸得眼
根位也。故今此人。中有初心。雖頓得眼根。
受胎卵濕生之後。亦有漸得眼根之義。故
漸得眼言。攝此等類爲言非謂中有初心。頓
得眼根。漸得眼言攝之。今疑問之趣。恐背
解釋意歟
問。雜心論意。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
答。雖有學者二義。且可存通果無&T047368;
義也 兩方。若威儀無&T047368;者。雜心論中。色
界威儀心。無間。不生方便善心定。若天
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者。彼威儀心無間寧
不生方便善心哉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
師解釋云。雜心論主達摩多羅造對法藏論
中説。天眼耳通。是威儀無&T047368;此釋無諍雜
心論意。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如何
答。天眼天耳二通。是禪定前生法故。設雖雜
心論意。何不名通果無&T047368;哉。故見光法師
餘處解釋云。雜心説。異生性應知即是非
得少分。如變化心是通果少分。雜心略擧一
邊。非爲盡理此釋意云。雜心論中。明非
得説異生性。應知是擧非得少分。如彼論
中明通果心云變化心。是擧通果心少分
爲言如此釋者。彼論意。通果心者。不限變化
心。可取天眼天耳二通見。何況。雜心論
中。述二十心相生云。威儀心生七。色界威
儀心無間。生自界生得穢汚報生威儀。欲界
二穢汚。無色界染汚。七心不生方便善心
若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者。色界威儀心
無間。豈不生自界方便善心哉。爰知。彼論
意。存天眼天耳二通通果無&T047368;云事。但於
光法師解釋者。非光法師自義。云彼論意。
存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引古徳釋顯
其非也。所謂雜心論中。無分明定判故。有
古徳意。謂彼論意。存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
&T047368;。故光法師引古徳釋重重難破之也
重難云。披光法師解釋前後。問。生上三定。
起下眼耳二通。是可無&T047368;。答。解云。雜心論
主。達摩多羅造。對法藏論中説。天眼耳通。是
威儀無&T047368;。工巧唯欲。不通上界。異熟非異
地起。變化唯意。既非餘三。明知。二通定是
威儀。思此問答意。光法師自義謂造心論
意。存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徵嘖彼論
説也。引古徳釋。難破彼義云事。解釋中
焉處見哉是一
是以。雜心論披處處之文。或云。無&T047368;有四
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心云。不隱沒
&T047368;四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心云。
&T047368;有四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心
此等文。列通果心云變化心。明知。天眼天
耳二通。是威儀無&T047368;。非通果無&T047368;云事是二
何況。勘雜心論文云。方便得者。謂天眼
天耳智。此無&T047368;性故。不入淨無漏味相應。
是故。得彼三種禪時。不得作方便已。乃
現在前大乘義章六通義
二十
云。何故天眼天耳
二通。唯方便得。毘曇宣説。眼耳二通。體是
&T047368;。定外作用。不與定倶。斷離下欲。得上
定時。不得此通。以是義故。非離欲。得定
之後。別修方便。方始得之。以是義故。唯
方便得若天眼天耳二通。通果無&T047368;者。如
變化心。可通離欲得。何釋唯方便得哉是三
加之大乘義章中述毘曇意。或云。六威儀
心。謂行住座臥見聞等心。或就欲界中方便
善心。問。何故不生上地威儀。答。身在欲界。
雖起初禪眼耳等識。彼所生識。必依上地
眼耳等根。上地之根。必依上地淨禪而生。
不依下地善心生。故此等解釋。無諍毘曇
心。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是豈非依雜
心論説哉是四
但光法師餘處。雜心説。異生性等之釋。爲證
據事。不可然。此釋意云。雜心論中。明非
得説異生性。應知是擧非得少分。如舊譯
諸論中。明通果心云變化心。是擧通果心
少分爲言非謂雜心中。明通果心。云變化
心。是擧通果心少分。何爲證據哉是五
次雜心論。色界威儀心。無間不生方便善
心云文。爲證據事。亦難審定。珍海已講
義章
要三
會此文云。論云。威儀心。不生加行善
者。據汎爾威儀心耳此義聊有潤色。光法
師初釋意。會今論中。擧得識不得眼句云
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之文云。論
不説成。據泛借説雜心論文准之可會
是六
答。光法師解釋。引古徳釋云事。非無所據。
即見光法師餘處定判。叙古徳釋云。又
言。身在欲界。起天眼通。從天眼通。却入定
時。若無生得善心。便不能生加行善心。以
諸論説除變化心。不許餘無覆無&T047368;心生
加行善心。若不許起上地生得善者。天眼
體。是無覆無&T047368;。云何能生加行善心。以此
准知。身在下界起上界生得善心此古
徳意。存雜心論中説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
&T047368;。故釋天眼通無間不生加行善心也。光
法師今解釋。叙此古徳釋意云。雜心論主。
達摩多羅造。對法論中説。天眼耳通是威儀
&T047368;也。若雜心論説。□□□□□破之哉。次
雜心論處處文。明通果心云。□□□□□□
通果心少分。光法師餘處。如變化心。是通
果少分之釋。即述此旨也。彼論意。不存天
眼天耳二通。是威儀無&T047368;。非通果無&T047368;。次
雜心論。方便得者。謂天眼天耳智之文非相
違。彼意雖存天眼天耳二通通果無&T047368;。依
得淨定之力。爲見色聞聲。後修加行。起彼
二通故之方便得也。大乘義章。唯方便得之
釋。會通同之。次大乘義章。六威儀心。謂行
住坐臥見聞等心之釋。不爲痛。見聞等心
者。指汎爾起眼耳身三識等也。不可取天
眼天耳二通。何故不生上地威儀等之問
答。實以難思。然而珍海已講義章
要三
會此文
云。然四緣義文者。顯是禪果非威儀也。故
欲界方便善。不生上威儀也次光法師餘
處。雜心説異生性等之釋。尤爲此義證據。既
爲雜心論中。明廣非得。説狹異生性之例
證。明知。彼論意。明廣攝二通等。通果心喚
狹變化心名云事。次雜心論威儀心生七之
文。亦爲此義。規模證據。二十心相生之盡理
之談也。何唯就泛爾起威儀心論之哉。光
法師引此文。難破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
云義。設雖有明匠通釋。實是難會之證文

重難云。光法師解釋。引古徳釋云事。猶
難思。見寶法師定判云。問。生上三定。起下
眼耳二通。是何無&T047368;。解云。雜心論云。達摩多
羅造。對法藏論中説。天眼耳通是威儀無&T047368;
此釋豈定引古徳義哉是一次披大衆義章
十五十四
化心義
見變化心得有二種。一離欲得。凡
夫二乘斷欲界結。得初禪時。頓得初禪二
種化心。一當地化。二下地化。如是次第。乃
至斷彼三禪結時。頓得四禪五種化心。當
地中一下地中四○二者生得明天眼天耳
二通云。唯方便得若二通變化。同通果無
&T047368;者。何二通唯方便得。變化心通離欲得
哉。今此差異。甚所難辨也是二次雜心論。色
界威儀心。無間不生方便善心云文 據泛
爾起威儀心云事。亦有潤色。即勘彼論
文。云。謂威儀心樂習威儀故。是故次第不
起方便善心若天眼天耳二通。威儀無&T047368;
者。可云專樂見色聞聲。故不生方便善
心。寧釋樂習威儀故。不起方便善心哉是三
次雜心論主。達摩多羅造。對法藏論中説者。
指雜心論歟。爲當引別論歟是四 答。寶法
師定判。引載光法師解釋。亦破彼難破之
旨。故引古徳釋云事。更無相違也
問。雜心論意。變化心外。別許發業通果心
 答。此事難測。且可有許不許二義也
 兩方。若別許發業通果心者。勘雜心論
一部始末。未見變化心外。別説發業通果
心之文。爰知。變化心外。不別許之云事
若依之爾者。設雖雜心論意。化人發業之
外。豈無能發心哉
答。見雜心論處處之文。或云。無&T047368;有四
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云。欲界不隱
沒無&T047368;心四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心
云。無&T047368;有四種。報生。威儀。工巧。變化心
任此等文。明通果心。云變化心外。不別
説發業通果心也。但於化人發業之時。豈
無能發心哉云難者。且以二義。可會通之。
或雜心論意。存變化心即發表業歟。以何
知之者。見今論餘處十三文云。有餘師言上
三靜慮。亦有無覆無&T047368;表業。無善無染
法師釋此文云。有餘師言。上三靜慮。亦有
無覆無&T047368;變化語表業。無善無染如此釋
者。此有餘師意。意存變化心即發表業
而寶法師釋此有餘師義云。此是雜心師釋。
故雜心論意。存變化心即發表業云事。自
所推知也。或亦准光法師餘處雜心説。異
生性應知即是非得少分。如變化心是通果
少分。雜心略擧一邊。非爲盡理之釋。明通
果心云變化心。且擧通果心少分。盡理之
文。變化心外。可出發業通果心也
問。光法師意。二十心相生。唯就意識論之
 答。廣通意識五識論之也 兩方。若
唯就意識論之者。廣明諸心相生之時。何
唯就意識論之哉。是以。光法師解釋中。
二十心相生。廣通*意識五識論之 若
依之爾者。披今論餘處文。明二十心相
生云。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爲所緣
境。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三心。唯是意
既云唯是意識。明知。唯就意識論之
云事如何
答。就二十心。明其相生之時。廣通意識五
識。普可分別。云何唯就意識論之哉。故見
光法師處處解釋。當卷破雜心論主達摩多
羅造。對法藏論中説。天眼天耳通是威儀無
&T047368;云義云。此解不然。違理教發故。如下
論云色界威儀心。二十心中。從五心生。謂
自界五。除通果心。能生七心。謂自界四。除
加行通果。欲界二。染汚無色界一染汚。若言
二通威儀心者。應生加行善心。如變化心。
由定引起。與定相生。不與餘心相生。二
通亦爾。既由定引起。還應與定相生。不生
餘心。若説威儀能生於定。此即不然。違論
文故。威儀定不能生加行若二十心相
生。唯就意識論之者。設雖天眼天耳二通。
是威儀無&T047368;。何可違色界威儀心。無間不
生加行善心云論文哉。餘處二十八難泰法
師然眼耳身識雖非化心。無&T047368;是化心類。定
地繋故。總名禪果心云義云。泰法師。若將
修得天眼天耳二識是化心類。同名通果。容
有此理。若將泛爾起眼耳身識。名通果心。
謂不然。准諸論。二十心中。通果心唯與
定心相生。豈有從上起下三識皆入定
若二十心相生。唯就意識論之者。依
二十心中通果心。唯與定心相生之論文。更
不可難豈有從上起下三識。皆入定耶
哉。任此等解釋。二十心相生。廣就意識五
識論之云事。尤分明也。但於今論餘處
如是三心。唯是意識之文者。光法師釋此
文云。夫通果心有二。一五識中通果。即天
眼天耳通。二意識通果。即變化心。及發業通
果心。此中且據第二通果心。故言唯是意
識。若據二通亦在五識○若威儀路心。唯
意識者。據起威儀心説。若威儀路加行。不
但在意識。亦通四識。緣四境故○若工巧
處心。唯意識者。據起工巧處心説。若工巧
處加行。不但在意識。亦通緣五境故
此解釋。可會通之也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下地。可起上地聞惠
 進云。光法師釋云。亦不能起異地聞惠
 付之衆生種類分萬差。心品現起非一
准。設雖聞惠善心。何無他地現起之義哉。
是以。披婆沙論述色界聞所成非我行相
加行得義云。謂若此間出自共相善。修習者。
生彼便得如此文者。依身在欲界。修習
色界聞所成非我行相 加之婆沙論七十三
中。明眼識後起分別意識云。善及染汚分別
意識生。自下地容現在前。非生上地
旦人師。引此文云。以此文證身在下地
亦能起上地聞惠任此等定判。依身在欲
界。起上地聞惠云事。甚分明也如何
答。異地聞惠起不起者。先哲未決。古來難義
也。然而且依一義意。可存婆沙論中。有異
地聞惠起不起。二師異説。光法師成不起一
説意之義也。依此義意。料簡諸文者。見光
法師當卷解釋。云。身在下地。非能起上生
得善心。不起異地生得善心。正理有文。如
下當引。亦不能起異地聞惠。此惠由彼生
得導引。既不能起生得善心。故聞惠心。亦
不能起。不起異地聞惠善心。婆沙有文。亦
如下引不起異地生得善心。正理有文
如下當引者。讓光法師第七卷疏。所引正
理論二十無容起彼生得善心。生在此間。
不能令彼起現前故之文。此惠由彼生得
導引者。述婆沙論應作是説。若於三藏
十二分教。受持讀誦。究竟流布。是生得惠。依
此發生聞所成惠之文意。不起異地聞惠
善心。婆沙有文。亦如下引者。指光法師第
二十六卷疏所引婆沙論二文也。即披彼第
二十六卷疏文。初引婆沙論色界聞所成。
非我行相。可言加行得。可言生得。云何
可言加行得。謂若此間於自共相。善修習
者。生彼便得。若不爾者。生彼不得。云何可
言生得。謂雖此間善修習已。若未生彼。終
不能得。生彼方得。彼聞所成非我行相。必
依此間所修加行。生彼得故之文云。婆沙
既解。色界聞惠非我行相。若加行得者。生彼
便得。若生得者。亦言生彼方得。明知。身
在下地。不得起上聞惠。若先已得。如何論
言生彼便得。古徳皆言。身在欲界。修習色
界聞惠。非我觀生。彼即得者。不然。若言先
得。何須復言生彼即得疑難之趣。當此
古徳義意。若言先得。何須復言生彼即得
者。顯此古徳義。非成依身在欲界。不起
色界聞惠之旨也。次引婆沙論若生初
靜慮。起初靜慮非我行相。不定者。亦得緣
一切法。定者。唯緣從初靜慮乃至有頂。起
上三靜慮非我行相。亦唯能緣從初靜慮乃
至有頂。若生第二靜慮。起第二靜慮非我行
相。不定者。能緣一切法。定者。唯緣從第二
靜慮乃至有頂。起第三第四靜慮非我行相。
亦唯能緣從第二靜慮乃至有頂。若生第
三第四靜慮。如理應説之文云。婆沙既言。
身生此地。起此地非我觀。分定不定。若起
上地非我觀。唯約定心。緣自上地。不言不
定。以此故知。身生下地。不起上地聞惠非
我觀。聞惠非我。既不得起。所餘聞惠。准皆
不起光法師依婆沙論一師説意。成依身
在下地不起上地聞惠之旨。立理引文。其
意如此。加之。泰法師引婆沙論今文云。若
依此文。身生下地。不得起上地聞惠。
依婆沙文。引婆沙論今文。證依身在下地
不起上地聞惠之旨。其意亦同光法師釋。
兩師一同之釋。定有源由歟。但對若依此
文。身生下地。不得起上地聞惠述。若依
婆沙。故知。婆沙論中。亦有依身在下地。起
上地聞惠云師義云事。依之勘婆沙論。第
七十二三兩卷中説。眼識後起分別意識之
文。其證雖甚多。且出一兩文者。或七十二云。
若諸異生○即彼若生欲界○即彼已離初
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以初靜慮眼。
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此
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不退法者。欲界二
種。初靜慮唯善。見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
覆無&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不
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唯善七十三云。若
諸聖者○即彼若生欲界○即彼已離初靜
慮。未離第二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
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
復起分別意識○不退法者。欲界二種初靜
慮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
&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唯
善初靜慮○不退法者唯善此等文。既云
依身在欲界。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
慮染。不退法異生聖者。以初靜慮眼。見欲
界及初靜慮色。後起初靜慮善分別意識。故
依身在欲界。起上地聞惠之旨。甚分明也。
今此初靜慮善計度分別意識者。可聞所成
善心故也。遂至下文。述善及染汚分別意
識。生自下地。容現在前。非生上地。依身
在下地。起上地聞惠云事。誰可疑之哉。婆
沙抄四末中。引此文云。以此文。證身在下
地。亦能起上地聞惠。若唯第四十二卷文。
納異中金剛定。又不許下地起上地聞
惠。若爾時。違此文。勘定此釋意。婆沙論
中。有異地聞惠起不起二師異説若爾。婆
沙論文。前後相違。各述一師説意。不可和
會之歟
重難云。婆沙論中。有異地聞惠起不起二師
異説者。光法師可述其旨。何唯成不起一
説意哉是一次婆沙論説。眼識後起分別意
識之文。可通定善。更非起異地聞惠之證
據哉是二
答。婆沙論中雖有異地聞惠起不起二師異
説。今論意。存不起異地聞惠云師義
勘今論餘處文。明十二心相生云。欲界善
心無間生九。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入定
時。及續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出欲界
善心。無間生色界善心位。唯擧入定時。若
起異地聞惠者。何唯限入定時哉。爰知。今
論意。存依身在下地。不起上地聞惠云
師義云事。故光法師製今論疏。處處數成
不起異地聞惠之旨。餘處解釋中云。必不
能起異地散善。故不別説。亦此意也。何況
披婆沙論處處之文。多順不起異地聞惠
云義。所謂或百七云。然滅道法智能斷色無
色界結者。唯生欲界。非生色無色界。所以
者何。入於法智方便心。唯欲界繋。生上二
界者。已捨此心。必不起故百十三云。生
欲界者○若起色界善心及彼地無漏正見
倶生心。由十善業道倶生思究竟轉。若起
彼地盡智無生智倶生心。由九善業道倶
生思究竟轉若依身在欲界。起色界聞惠
者。入於法智散心。寧不通色界哉。依身在
欲界。何亦無色界三善業倶生思。究竟轉之
義哉。此等論文。不起異地聞惠見歟。故光
法師。不顧起異地聞惠云一處説。當卷之
中。餘處之釋。數述依身在下地。不起上地
聞惠之旨也。次婆沙論説。眼識後起分別
意識之文。唯就散心論之也。故婆沙論
七十二云。問。此六識身幾有分別。幾無分別。
答。前五識身。唯無分別。第六識身。或有分
別。或無分別。且在定者。皆無分別。不在定
者。容有分別。計度分別。遍與不定意識倶
故。此中且説眼識後起分別意識正理論
云。應知此中且辨計度及與不定隨念分別。
遍諸地故。約此二種任此當論文。眼識
後起分別意識。唯就散心論之云事。甚分
明也
重難云。光法師假設得起聞惠。亦不能生。
以威儀心。不能生加行善心故之釋。可起
異地聞惠見。何云光法師釋偏成不起異
地聞惠之旨哉
答。此釋顯假令事。非許起異地聞惠也
  去承久三年愚僧於東大寺東南院。勤仕
世親講講師之時。問者藏圓法師。疑此論
義。憶念其座講答之趣。&T047368;其梗概耳。別
有相承義。委細問答等。如彼本抄載之
問。正理論意。依身在下地。可起上地聞
惠耶 答。此事難測。且可有起不起二義
 兩方。若起上地聞惠者。披光師解釋
云。不起異地生得善心。正理有文 如下
當引。亦不能起異地聞惠。此惠由彼生
得導引。既不能起生得善心。故聞惠心。亦
不能起文相起盡無諍。正理論意。依身在
下地。不起上地聞惠 若依之爾者。正
理論中説。眼識後起分別意識云。又上
地分別。應唯善非無&T047368;。前已説因故
文既述依身在下地。起上地善分別意識
之旨。明知。起異地聞惠云事。加之辰旦人
師釋正理論二十無容起彼生得善心。生在
此間。不能令彼起現前故云文云。當知。
下地起上散善。但聞惠攝如何
答。依此首難定。且可載學者二義也。一
義云。正理論意。依身在下地。可起上地聞
惠也。其趣即如一方疑難。何況勘正理論
文云。若諸異生生在欲界○已離初定貪。
未離二定貪。以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此
色唯是無覆無&T047368;。眼識所識○於此復起初
定分別○不退法者。則唯有善○以二靜慮
眼。見初定色時。此色唯是無覆無&T047368;。眼識
所識○於此復起初定分別○不退法者。則
唯是善此文既云依身在欲界。已離初靜
慮貪。未離第二靜慮貪。不退法異生。以第
二靜慮眼。見欲界及初定色。後起初靜慮
善分別意識。故依身在欲界。起上地聞惠
之旨。甚分明也。但於光師解釋者。正理
有文如下當引者。但爲證不起異地生得
善心也。亦不能起異地聞惠。以下依別文
理。證成不起異地聞惠之旨。故全非相違

問。光法師釋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
不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後二通相。作三
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解云生上三定。成下二通
付之五識是勢力&MT04800;劣法也。他地現起之時。
何可有三世得哉。是以。今論中擧得識不
得眼句云。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
若成就彼二通者。生上三靜慮眼識現起
位。不可云得眼識。何況披婆沙論文。述生
上三靜慮。成就眼耳身三識云。唯無&T047368;者。
時有現前。即便成就。若不現前。則不成就。
以五識身性羸劣故。他地現起勢不堅強
此文無諍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不現
前位。不成就彼二通加之泰法師。引遍
學三藏釋云。二通初禪繋。依初禪地。發自
地通。三世成就乃至此中據身生上地。起下
地二通。故唯有法倶得寶法師引此釋
依用之 若爾光法師初釋意。非只背倶
舍婆沙兩論之文。寧不違遍覺三藏禀承之
釋哉
答。見光法師初釋云。解云生上三定。或下
二通。是通果故。如成化心此釋意云。天
眼天耳二通。及變化心。同是通果無&T047368;。勢
力強盛故。設雖他地現起。必可有三世得。
如彼生上地。下地變化心。不現前位。成就
彼變化心。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不
現前位。成就彼二通爲言故披今論餘處
文。偈頌云無&T047368;得倶起。除二通變化。長行
述謂眼耳通惠。及能變化心。勢力強故。加行
差別。所成辨故。雖是無覆無&T047368;性收。而有
前後及倶起得。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
習者。得亦許爾。天眼天耳二通。及變化心。
無所簡悉有三世得若於二通三世得有
無不定者。何不如威儀工巧心分別之哉。
何況今論餘處中。云未曾由加行曾修離染
得。婆沙論百三
十一
文。述離染得者。謂初靜慮
所引發者。離欲界染時得乃至 第四靜慮
所引發者。離第三靜慮染時得。五通有離
染得云事分明也。若生上三靜慮所起天眼
天耳二通。無前後得者。豈可離下地染時
得之哉。若爾。光法師初釋意。專順此等文
理者歟。但於五識是勢力&MT04800;劣法故。他地現
起。不可有三世得云難者。天眼天耳二通。
雖是五識攝。禪定所生果。勢力強盛法故。他
地現起。亦有三世得也。次於今論謂生二
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之文者。光法師會之
云。論不説成。據泛借説婆沙論以五識
身性羸劣故等之文。准此釋可會通也。次
於泰法師所引遍覺三藏釋者。光法師作三
解釋之中。第二釋意。即存此禀承説也。凡
相傳儀。外迴邪意樂作別解釋。人師常習
歟。至今此釋。何強疑之哉
重難云。就初釋意。猶不可然今論定判。
不限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之文。以
眼界望眼識界。述得并成就四句分別之
中。生上三靜慮。眼識不現前位。不成就眼
識之旨。處處所見也。正理顯宗之説。大
同今論判。婆沙雜心之文。亦明此廢立。若
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不現前位。成
就彼二通者。寧不違此等諸論所説哉是一
 次婆沙論以五識身性羸劣故等之文。據
泛借説云會通亦有疑。准次下。若意識中。
變化心等。設生他地。勢亦堅強。故不現前。
亦得成就之文思之。五識身類無所簡。他
地現起勢不堅故。生上三靜慮不現前位。
不成就之明知。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
二通。不現前位。不成就彼二通云事是二
 答。光法師會今論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
識現起之文。釋論不説成。據泛借説之文。
由不限今論一段定判。正理・顯宗之説。
婆沙雜心之文。同可會據泛借説也。設
雖有衆多之文。會通之旨。不可替歟。次婆
沙論以五識身性羸劣故等之文。亦就泛借
起眼耳身三識論之云。今此文中。不明生
上三靜慮。所起天眼天耳二通。三世得有無
相。若意識中變化心等之等言。等取發業通
果心及相應心。所立義可存也
問。光法師釋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不
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彼二通。作三解釋。爾
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又解生上三定。不成下二通 付之
天眼天耳二通。禪定所生果。勢力強盛法也。
設雖生上三靜慮。彼二通不現前位。何不
成就哉。是以。披今論餘處文。述無&T047368;
倶起。除二通變化。天眼天耳二通。可有三
世得加之五通有離染得者。諸論一同所
説也。若天眼天耳二通。無前後得者。豈可
有離染得義哉
答。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生上三定。
不成下二通。通果有二。一在意識。其力
強盛。生上成下。如變化心。二在五識。其力
稍劣。不能成下。若繋屬自地。依自地發
者。即有三世得。如善習自地。威儀工巧有
三世得此釋意云。意識通果。其力強盛。他
地現起有三世得。故生上成下。如變化心
等。五識通果。其力稍劣。他地現起。唯有法倶
得。故生上三靜慮。彼二通不現前位。不成
就之。依初靜慮所發二通。繋屬自地。故
有三世得。彼二通不現前位。亦成就之
故見今論文。擧得眼界非眼識句。云
及無色沒。生二三四靜慮地時若成就彼
二通者。從無色界沒。生上三靜慮時。寧
不得眼識哉。出得眼識。非眼界句。云謂
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現起。及從彼沒。生
下地時若成就彼二通者。生上三靜慮。
眼識現起。及從上三靜慮沒。生下地時。豈
可得眼識哉。述成就眼界非眼識句云。
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不起。明成就眼
界亦眼識句云。若生二三四靜慮地正見色
生上三靜慮。眼識不現前位。不成就
眼識云事。此等文亦分明也。正理論文。顯
宗論説。亦以同之。加之婆沙論七十三中。擧
成就眼界。不成就眼識界句云。謂生第二
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不現在前出成
就眼界。亦成就眼識界句云。或生第二第
三第四靜慮。眼識界現在前述成就色界。
不成就眼識界句云。謂生第二第三第四
靜慮。眼識界不現在前擧眼界不成就
得成就。非眼界識句云。謂無色界沒。生第
二第三第四靜慮*出眼識界不成就得
成就。非眼界句云。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
慮。眼識界現在前。或從彼沒。生欲界及初
靜慮述色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識界
句云。謂無色界沒。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
明眼識界不成就得成就。非色界句云。謂
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眼識界現在前。或從
彼沒。生欲界及初靜慮如此證文前後猶多。
恐繁不抄。可引

雜心論中。擧眼界不成就得成就。非
眼識界句云。謂無色界沒。生第二第三第
四禪*出眼識界不成就得成就。非眼界
句云。謂上三禪地沒。生欲界及初禪若即
位。彼眼識現在前述色界不成就得成就。
非眼識界句云。無色界沒。生上三禪中
明眼識界不成就得成就。非色界句云。即
彼三禪沒。生欲界及初禪若即住。彼眼識現
在前任此等論諸説。生上三靜慮。眼識
不現前位。不成就眼識若生上三靜慮。
所起天眼天耳二通。有三世得者。何無眼
識不現前位。成就眼識之義哉。何況婆沙
論中。釋發智論眼耳身識界。梵世以下。及
生上三靜慮。現在前成就。不現在前。及無
色界。不成就之文云。若生第二靜慮已上。
唯無&T047368;者時。有現前即便成就。若不現前。
則不成就。以五識身性羸劣故。他地現起。
勢不堅強。若意識中變化心等。設生他地。
勢亦堅強故。不現前亦得成就此文意
云。若泛借起眼耳身三識。若天眼天耳二通。
五識身類性羸劣故。他地現起。唯有法倶得。
其體不現前位。不成就之。若意識中。變化
心等。勢力堅強。故他地現起。有三世得。其
體不現前位。亦得成就爲言就中。見泰法師
釋云。奘法師釋云。二通初禪繋。依初禪
地。發自地通 三世成就。如善習自地。威
儀工巧三世得下文言二通變化三世得者。
據初禪二通説。此中據身生上地起下地
二通故。唯有法倶得。如身生上地。借下三
識及威儀心非是善習。唯法倶得。化心在
意地。不類二通也 若爾。光法師第二釋
意。既得證據於有部諸論之説。亦禀相傳於
遍覺三藏之釋。專順文理。旁可依憑者歟。
但於天眼天耳二通。禪定所生果。勢力強盛
法云難者。彼二通。雖是禪定所生果。五識
其性羸劣。他地現起。唯有法倶得。故生上
三靜慮。不現前位。不成就之也。次於今
論餘處。無&T047368;得倶起。除二通變化之文者。
光法師會之云。諸論説二通三世得者。據
初定二通説。若生上三定。起下異地二通。
唯有法倶。如泛借下三識及威儀心。非
是善習。唯法倶得。此論言不成下。據此以
次於諸論中説。五通有離染得之文
者。就依身在欲界及初靜慮之人之天眼天
耳二通有離染得也
尋云。第三釋意。依身在初靜慮。依上三靜
慮。所發天眼天耳二通。有三世得歟。次今
此人生上三靜慮時。可成就彼二通耶
答云。此事有二義。或一義云。依身在初靜
慮。依上三靜慮所發。天眼天耳二通。唯可
有法倶得。依他地發。勢力羸劣故。無前後
得也。故光法師釋云。若繋屬自地。依自地
發者。即有三世得。如善習自地。威儀工巧
有三世得此釋既云若繋屬自地。依自
地發者。即有三世得。故知。依上三靜慮。所
發二通。唯有法倶得也。次今此人。生上三
靜慮時。雖成就所依定。不可成就能依二
通。彼二通無前後得。不現在前位。不成就
故也 或一義云。依身在初靜慮。依上三靜
慮。所發天眼天耳二通。可有三世得。彼二
通繋屬自地法故。雖依上三靜慮發。在自
地現起。勢力強盛故也。次今此人將生上
三靜慮之時。命終心位。由易地故。捨彼二
通。故生上三靜慮時。雖成就所依定。不可
成就能緣二通也 就後義疑云。光法師
若繋屬自地。依自地發者。即有三世得之
釋。依身在初靜慮。依上三靜慮。所發二通。
不可有前後得若依身在初靜慮。設雖
何靜慮。所發二通。有三世得者。依自地
發者之言。豈非無用哉。就中見此釋所
依憑泰法師所引遍覺三藏釋云。二通初禪
繋。依初禪地發自地通。三世成就如何

問。光法師釋生上三靜慮。天眼天耳二通。
不現前位。成就不成就彼二通相。作三
解釋。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又解生上三定。下地二通。或成
不成。若串習者即成。若不串習者不成。以
不定故。不説成也 付之。廣披有部依
憑諸論定判。未見通果心有串習不串習
者云文。光法師解釋。證據在何處哉
答。實勘有部依憑諸論定判。雖無通果心
有串習不串習者云文。見今論文當卷。以
眼界望眼識界。作得并成□□□□等
問答。寶法師意。天眼天耳二通。可自性無
&T047368;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天眼天耳二通。是禪定所生果故。設雖寶
法師意。可名通果無&T047368;也。故勘婆沙論處
處之文。或七十三問。何緣生在後三靜慮。
不引欲界眼等諸識令現在前。而但引起
初靜慮識○或有説者。欲界限等識。非修
果非通果。故依上地根。不得現起。初靜
慮眼等識。是修果是通果。故依上地根。亦
得現起八十七云。問。通果無&T047368;識。能緣
何法。答。欲界者。能緣欲界修所斷法。色界
者。唯緣欲色界修所斷法云色界通果心
緣欲界修所斷法。豈非指天眼天耳二通
哉。或九十云謂生欲界及初靜慮。隨其所應。
成就染汚或善三識。諸無&T047368;中。有串習者。
亦恒成就。如勝威儀工巧通果九十
云。此中五識相應惠有三種。一善。二染汚。
三無覆無&T047368;○無覆無&T047368;者。謂異熟生。亦有
少分威儀路。工巧處。及通果心倶生思此
等文意。盛許五識通果無&T047368;。明知。天眼天
耳二通。通果無&T047368;云事。寶法師意。定不可
背婆沙論説。是以。廣披寶法師倶舍一部
解釋。未見破光法師天眼天耳二通通果無
&T047368;之釋。若存二通自性無&T047368;之義者。何不
破之哉。何況伺寶法師餘處定判。或釋
今論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爲所緣
境。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三心。唯是意
識之文云。此説通果心唯意識。據化心説
 若不許五識通果無&T047368;者。寧可會據化
心説哉。或引正理論二十若生第二靜慮
以上。起初靜慮三識身時。諸有未離自地
染者。彼從自地善染無&T047368;作意無間。三識現
前三識無間還生自地三種作意。諸有已離
自地染者。除染作意。唯善無&T047368;作意無間。
三識現前。三識無間。亦唯起此二種作意
之文云。准此借識非通果也 此釋意云。
生上三靜慮。所起初靜慮。眼耳身三識。與上
三靜慮善染無&T047368;三種作意相生。非通果無
&T047368;爲言還知。天眼天耳二通。唯與定相生。可
通果無&T047368;云事。但於寶法師當卷并餘處問
答者。爲成泛爾起耳識。及發語表心。非
威儀無&T047368;之義。述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之旨。
全非謂天眼天耳二通自性無&T047368;也。故當卷
云。應言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借識之類。
非四攝也。耳識非威儀。上地無工巧。變化
唯意識故餘處二十八云。此借識心是自性
&T047368;。耳識非威儀非威儀無&T047368;。上地無工
巧。非工巧無&T047368;。變化唯在意。非變化無&T047368;
異熟非異地起。非異熟無&T047368;。以此故知。唯
是自性案此等釋意專欲成泛爾起耳識
及發語表心。非威儀無&T047368;之旨也。若任文
言執之云借識之類皆自性無&T047368;者。依身
在上地。起下地威儀心之義難有。而見寶
法師餘處二十二定判。釋唯自上地心之所緣。
非下地威儀通果心境故之論文云。准此
論文身生上地。唯得起下地威儀通果心。
然此中説是意識。不説三識。説觀息故。
借下識起上地威儀通果。但緣所發業事。
及所化事。不緣上地風也。無覆無&T047368;心。總
不緣上地息此釋既云依身在上地。起
下地威儀心故借識類中。有威儀心云事分
明也。爰知。云借識之類非四攝也。述此借
識心。是自性無&T047368;。偏爲成泛爾起耳識及發
語表心。是自性無&T047368;。非威儀無&T047368;之義盡
理之文。泛爾起眼識身識。并發身表心通
威儀無&T047368;。天眼天耳二通。可通果無&T047368;也」
重難云。婆沙論中。雖許五識通果無&T047368;。寶
法師意何必依用哉。如彼許自性無&T047368;心心
所。不依用婆沙論等説故也是一 次寶法
師餘處七卷據化心説之釋。非證據。見解釋
全文云。准此論文威儀工巧通果三心。唯
是意識。非是五識。婆沙云。是威儀工巧者。
説加行也。此説通果心唯意識。據化心説。
明諸心相生亦唯意識上云。威儀工巧通
果三。唯是意識非是五識。就其三心體。
唯是意識。不通五識之旨。下述明諸心相
生。亦唯意識。亦言所表諸心相生。亦就意
識論之爲言爰知。通果心體。唯限意識。諸心
相生。唯就意識。論之云事。但據化心説者。
變化是意識。故云爾也。非許五識通果無
&T047368;。會唯是意識者。據化心説是二 次准
此借識非通果也之釋。亦非潤色。生上三
靜慮。所起初靜慮眼耳身三識。與上三靜
慮善染無&T047368;三種作意相生故。非通果無&T047368;
云許也。全非謂天眼天耳二通唯與定相
生。通果無&T047368;。何爲許五識通果無&T047368;之潤
色哉是三 次會通寶法師當卷問答之旨不
可然。披解釋前後。上問生上三定。起下
眼耳二通。是何無&T047368;。答之先擧雜心論主。
達摩多羅。天眼耳通。是威儀無&T047368;云義。叙
有人此解不然違理教故。如下論云。色界
威儀心。二十心中從五心生。謂自界五。除
通果心者云破。難之云。其通果心。唯是意
識不通五識故。此論意心云。欲界無覆無
&T047368;。分爲四心。乃至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
味觸爲所緣境。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
三心。唯是意識。既言唯是意識。故知。定遮
五識。婆沙亦同應撿。云其通果心。定唯意
識。更無異端。成通果心。唯限意識。不通
五識之旨。下出自義云。應言四無&T047368;心。
攝心不盡。借識之類。非四攝也 耳識非威
儀。上地無工巧。變化唯意識。故結借識之
類。非四無&T047368;心攝。誰向此釋。存二通通果
&T047368;云義哉是四 次會通餘處問答之趣。
亦不明。見解釋始末。上問生上三定。起
下地眼耳二通。是何無&T047368;。答之。先擧有人
泛借起。眼耳身三識。威儀無&T047368;云義。破之
畢。下出自義云。以此故知。四無&T047368;心。攝心
不盡。□無&T047368;色。攝色不盡。何妨四無&T047368;
攝心不盡 就之重問。既言四無&T047368;攝無
&T047368;心不盡。未知借識是何無&T047368;。答。此借識
心。是自性無&T047368;。成借識之類。自性無&T047368;。次
下釋借識之類。非四無&T047368;心攝之由云。變
化唯在意。非變化無&T047368;若天眼天耳二通。
通果無&T047368;。非自性無&T047368;。泛借起眼耳身三識。
自性無&T047368;。非四無&T047368;心攝者。何不簡彼二
通哉。二通是五識攝。唯在意言中。不可攝
之故也。爰知。寶法師意。通果心唯限意識。
不通五識。借識之類。不除二通。悉自性
&T047368;云事是五
答。婆沙論者。五百阿羅漢之所造。一切有部
宗之本論也。倶舍源出自彼。諸師擧依憑
之。寶法師爭不依用説五識通果無&T047368;
文哉。是以見寶法師解釋第二 述二十心
中。説威儀工巧唯是意識。會婆沙論説云。
然婆沙説四識五識有威儀工巧心。此
威儀工巧加行中説爲威儀工巧。如殺加
行亦名殺生寶法師。若不依用婆沙論
説者。豈可會通之哉。但如彼許自性無
&T047368;心心所。婆沙論説之上。添自義也。全非
不依用之 次寶法師餘處據化心説之
釋。尤爲此義證據。還如是三心唯是意識之
論文云。此説通果心唯意識。據化心説。會
唯是意識之言云事。甚分明也。如次上文
述威儀工巧唯是意識。非是五識之旨。會
婆沙論説云。婆沙云。是威儀工巧者。唯加行
也。但明諸心相生。亦唯意識者。亦變化心。
唯限意識。明諸心相生。亦唯就意識論之
爲言亦言。更有何疑殆哉 次准此借識非
通果也之釋。亦爲此義潤色。此釋意。依正
理論中。生上三靜慮所起初靜慮。眼耳身
三識。與上三靜慮善染無&T047368;三種作意相生
文。證泛借起眼耳身三識非通果無&T047368;故。
天眼天耳二通唯與定相生。有何故可非
通果無&T047368;哉。准之還知。二通通果無&T047368;云事
 次會通寶法師當卷問答之旨。義勢同
前。問。言實云生上三定。起下眼耳二通。是
何無&T047368;。雖問二通其志廣問借識之類。欲
成泛爾起耳識等。自性無&T047368;。四無&T047368;心。攝
心不盡之義也。但其第二通果心唯是意識。
不通五識者。就變化心論之。爲證此事。
引今論。廣心威儀路等三無覆心。色香味觸。
爲所緣境。工巧處等。亦緣於聲。如是三心。
唯是意識之文。而此文寶法師自第七釋據
化心説。故非變化心。述唯是意識云事。炳
然也。其第二通果心。定唯意識之文。無異論
之釋。其意同之 次會通餘處問答之趣。
亦以同前會。問。言不異當卷解釋。其志廣
問借識之類也。以何知之者。答此問。出
有人泛借起眼耳身三識威儀無&T047368;云義。問
意若限二通者。答中何擧三識哉。何況寶
法師。難此有人義。明發語表心。非威儀無
&T047368;之理破之。爰知。今問廣問借識之類云
事。若爾答之。云。何妨四無&T047368;。亦攝心不
盡。判此借識心是自性無&T047368;。專欲成泛爾
起耳識。及發語表心。非威儀無&T047368;之義。
成泛爾起耳識。及發語表心。非威儀無&T047368;
畢。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之旨。即顯故也。但
變化唯在意。非變化無&T047368;者。且擧意識通
果無&T047368;簡之。不必簡通果無&T047368;種類盡歟」
重難云。見識身足論文。出無&T047368;眼識。無&T047368;
爲因。非善及不善爲因之類云。謂威儀路
工巧處眼識及梵世所繋染汚眼識若天眼
通通果無&T047368;者。何不擧通果心哉
答。盡理云之。無&T047368;眼識。無&T047368;爲因。非善及
不善爲因類中。可列通果心。天眼通相應
識。即可此類也。但識身足中。出此類。不
擧通果心。且略之也。何求別由哉。彼論次
下文。出無&T047368;意識。無&T047368;爲因。非善及不善
爲因之類云。謂威儀路工巧處意識及色無
色所繋染汚意識。不擧通果心。亦略之也」
尋云。泛借起眼識身識中。可有自性無&T047368;
類耶 答。成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之旨者。
泛借起眼身識中。可有自性無&T047368;類。更非
所遮也
尋云。發身表心中。可有自性無*&T047368;類耶
  答
問。光法師引婆沙論。明相續内外相。爾者
可有離質自身耶 答。可有離質自身也
兩方。若有離質自身者。既自身寧可離
本質哉。是以見寶法師餘處解釋云。二
准婆沙評家義。及此論下文。色界身作欲界
化所化香味。如莊嚴具。尚不成就。如何離
質語得成就耶若有離質自身者。何不
成就離質化語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餘處解釋中。可有離質自身如何
答見光法師餘處二十解釋云。問。異界化色
觸皆成就不。解云。皆成就。如婆沙一百三
十二云。有成就欲界繋大種。亦色界繋大
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
作欲界化。發欲界語。又云。有成就欲界繋
大種。亦色界繋所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
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又云。
有成就欲界繋所造色。亦色界繋大種。謂
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作欲
界化。發欲界語。又云。有成就欲界繋所造
色。亦色界繋所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善
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婆沙既
言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成就
欲界大種及所造色。文不別簡。明知。異界
化。若化自身。若化他身。色觸二種。皆悉成
就。義准應知。若即身化。若離身化。若離
身化。亦皆成就此釋意。自身化。他身化。即
身化。離身化。各別論之推其意云。自身
上化作種種形。各自身化。他有情身及木
石等上化作種種形。并通惠成滿位。無所
依託化作種種形。皆名他身化。若自身上。
若他身上。附著身作化事。名即身化。若自
身上。若他身上。不附著身。作化事。名離身
化也。故自身上。不附著身。如籠張涓著
身上作化事。可名離質自身化也。如此得
意之時。既云自身。不可離本質之疑。自被
會畢。但於寶法師餘處解釋者。光法師意
云。成就離質化語故。寶法師定判。既異此
意。不及和會也
問。論文云我執依止故。假説心爲我光法
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第三釋意。我執
可通無漏心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二者
取執。謂一切心。於境自在執取前境。皆名
我執。我執通無漏心 付之廣勘諸經論
説。無漏心不帶我執何釋我執通無漏
心哉。是以。見今論次下文爲證説心爲
我。引契經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之
文。并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之説。既云
調伏心。明知。我執唯限有漏心云事如何」
答。見今論文。釋六根六識十二名内。云我
依名内外謂此餘就之問我體既無。内外
何有。答之。云我執依止故。假説心爲我
此文意。以一切心。皆名我執依止云事。甚
依難思。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其中
第三釋云。又解。我執有二。一者迷執。謂即
我見。但緣有漏。二者取執。謂一切心。於境
自在。執取前境。皆名我執。二執所緣。雖通
諸法。心強勝故。偏名依止。故於此心。假説
爲我。此解依止遍通諸心。可無妨矣
釋意云。一切心品。於境自在。執我取前境。
皆名我執。故依此門論之。我執通無漏心
爲言若爾。非謂迷執通無漏心。諸經論説。何
爲相違哉。但於今論所引。契經二文者。依
我執依止之義。以心名我之時。有漏心是本
故。且出之許也。於境自在執取前境故立
我執稱之時。更非遮我執通無漏心歟
問。現在心所。以別性意根。爲所依歟 答。
可爲所依也 兩方。若爲所依者。披光法
師解釋。明心所不名内云。雖諸心所依彼
心王。同一生等。不名内者。異類相望。非所
依故。不名爲親如此釋者。現在心所。唯
以同性意根。爲所依 若依之爾者現
在心王。既以別性意根。爲所依。同時相應
心所。何不以彼意根爲所依哉
答。現在心王。既以別性意根爲所依。同時
相應心所。同以彼意根。爲所依之義。必然
也。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云。謂心心所五
義平等相似。故説相應。一所依平等。謂必
同所依根。意識及相應法有一種依。謂無間
滅意根。五識及相應法。各有二種依。一同時
依正根。二無間滅意根。隨應皆是所依平
 此釋意六識及相應心所。同以同性別
性無間滅意根。爲所依云事。甚分明也。但
於光法師。異類相望。非所依故之釋者。心
王與同性別性心心所。但爲所依故。異類
相望。有所依義。故名爲内。心所雖與同時
相應。同性心心所爲所依。不與異時同性
別性心心所爲所依。故異類相望。無所依
義。故不名内爲言此釋非無所據。源依正
理論文。故正理論云。又諸心所雖復興心
一生住等。而心望心。獨名爲内。非心所者。
同異類心。展轉相望。爲所依性。皆不捨故。
諸心所法。異類望心。必定捨離能依性故。
謂若善心染汚及無&T047368;心爲所依性。皆不捨
離染汚無&T047368;心亦如是。若善心所望彼染汚
及無&T047368;心。捨能依性。染汚無&T047368;望餘亦爾。
故心望心爲所依性。無相簡隔。得名爲内。
心所望心。爲能依性。有相簡隔。不得内
名。又諸心望同類心。爲能依性。或多或少。
心爲所依。則不如是。由此内名在心非
此文意。心所不與別性心心所爲所
依。故不名内之旨。炳然也。若爾。異類相望。
非所依故之釋。全非謂現在心所。不以別
性意根爲所依。何擧今釋。猥致此疑哉」
問。正理論中。明説心爲我。我恒於自境。自
在行故爾者。光法師引此文。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若作倶舍師破。不異
我前第三解也 付之。光法師第三釋意
云。心是我執所緣故。從能緣名我。正理論
意。釋約心自體。恒於自境。自在行故名我。
彼此二文。義門遥異。更不可難。不異我前
第三解也。是以。寶法師難光法師今解釋
云。今詳。前第三解與正理師其意全別。如
何是同何況正理論説。設雖不異我解何
可有其過哉
答。見正理論文。云。若爾。何緣説心爲我。
恒於自境。自在。行故。我謂於自境。常自在
行。心曾無有時不行自境。故一切心。皆名
爲我此文意。不異光法師第三解。二者取
執。謂一切心。於境自在執取前境。皆名我
執之釋。故光法師作倶舍師破云。不異我
前第三解也。解釋尤有其謂哉。但於光法
師第三釋意從能緣名我。正理論意。約心
體名我云難者。光法師第三釋意云。二執
所緣。雖通諸法。心強勝故。偏名依止之名。
雖從能緣述謂一切心。於境自在。執取
前境。皆名我執。我執之稱。約心自體故。更
無異正理論説也。如此得意之時。寶法師
解釋。還有其疑者哉。次於正理説設雖不
異我解何可有其過哉云難者。正理論師
破今論我執依止故假説心爲我之文畢。成
自義云。恒於自境。自在行故。故不異我前
第三解。得今論文意。何爲別義擧之哉破

問。論中明十八界同分彼同分相。爾者。立
同分稱。唯限現在歟 進云。論疏中通三
 付之於作自業。立同分稱。唯限現
在。不可通過未。例如立有執受稱唯限
現在如何
答。披諸論定判。尋十八界同分相。今論云。
此中眼界於有見色。已正當見。名同分眼。
如是廣説乃至意界各於自境。應説自用
正理論云。且同分眼。説有三種。謂於色
界。已正當見○如眼耳⿐舌身亦然。各於
自境。應説自用。意界同分。説有三種。謂於
所緣。已正當分○色界同分。説有三種。謂眼
所見已正當滅○廣説乃至觸界亦爾。各對
自根。應説自用。眼等六識。依生不生。立二
分故。如意界説顯宗論説一宗無替。婆
沙論七十一中委明此。本其文雖繁。其意同
之。即述意界彼同分相云。及彼同分者。謂
未來畢竟不生。意界無有過去現在。意界是
彼同分。心心所法。必託所緣。方能起故。由
未來當生意界亦必是同分任此等諸論
文意。同分稱。廣通三世云事。甚分明也。但
於立有執受稱。唯限現在云例難者。光法
師自問答也。即問過未曾當用。皆説名同
分。過未曾當覺。皆應名執受。答之作二解
釋云。有執受義。異體相有。要假相依。方成
有義。故唯現在。同分據有作用。用非離體。
故約曾當皆名同分。又解。分是類義。可以
遍收同類。執受非類。所以唯局現在
釋先顯其差異。學者何勞此例難
問。光法師意。舊倶舍論中。罽賓國師名。西方
師歟 進云。光法師釋云。然舊倶舍云。是西
方師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見舊倶舍論
文云。罽賓國師説。非等分眼有四種乃至西
方諸師。説有五種。罽賓國師之外。別擧西
方師義。明知。罽賓國師。是各別師云事如

答。光法師釋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説彼同
分眼但有四種乃至西方諸師。説有五種之
論文云。迦濕彌邏。迦云惡。濕彌邏云名。
舊罽賓訛也。然舊倶舍。云是西方師。翻者
謬也。西方諸師。即是迦濕彌羅國西方。健馱
羅國。彼亦多有説一切有部師此釋意。舊
倶舍論中。罽賓國師。名西方師見。若爾令
此解釋既替現行舊倶舍論説推之。光法師
所覽本中。有此文歟
或一義云。勘舊倶舍論餘處文云。罽賓國
毘婆沙師説。先入無心定。後得盡智
今論餘處文云西方師説。菩薩學位。先起
此定。後得菩提任今此新舊二論説。舊倶
舍論云。罽賓國毘婆沙師説。今論云。西方
師説。故罽賓國師。即西方師光法師解釋。
若依此文歟
重難云。此義料簡。舊倶舍論文之旨。甚不可
然。見彼論具文云。罽賓國毘婆沙師説。先
入無心定。後得盡智是義不然此文意
云。罽賓國毘婆沙師意。西方諸師。先入無心
定。後得盡智者。是義不然爲言非謂罽賓
國毘婆沙師意。存先入無心定。後得盡智。
罽賓國毘婆沙師。能破西方諸師義之人也。
能破所破。定是別人云事。炳然也。若爾此文
還爲難者潤色。更非答之證據
問。論中明彼同分眼云。西方諸師。説有五
種。謂不生法。復開爲二。一有識屬。二無識
爾者光法師如何破之耶 進云。光法
師破云。彼於不生。開爲二者。此解不然。
若猶不生。有根無識。生中亦有。何獨不
&T069222;ナラン。生既不開。不生如何別立。此即違理。
 付之可生眼根中。有識屬者。是同分。
無識屬者。彼同分也。若爾。可生眼根中。
不可有有識屬彼同分。何破可生彼同分
眼根中可開二類哉
答。迦濕彌羅國師意。一切眼根。皆有識屬。
過生緣眼識現起。即是同分。若餘識起。
眼識不生。名彼同分。無識屬者。識都不可
依之義也。寧有眼識根中。非眼識所依之
類哉。以此道理思之。一切眼根。皆有識屬。
更不可無有識屬類。故寶法師釋云。薩婆
多師釋。是正義。不許有識不與根合
法師釋云。若依正義。一切眼。皆有識屬應
依故。無識屬。不正義也而西方師意云。不
生眼根中。有或可與識合。或本來不與識
合之二類故。若許爾者。可生彼同分眼根
中。可有或雖有可與識合之義。餘緣被
障。眼識不起。故不見色。或本來不與識
合故。不見色之二類。若可生彼同分眼根
中。無此二類者。不生眼根中。亦不可別立
之破也。元瑜法師解釋。亦同光法師定判。
諸師一同難破。即存此意歟。若爾。可生眼
根中。有識屬者。是同分。無識屬者。彼同分云
難。甚不可然哉
問。論文云。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説。彼同分
眼。但有四種爾者從婆沙會前有此義
 答從婆沙會之前。可有此義也 兩
方。若從婆沙會前。有此義者。披光法師解
釋。判造婆沙時。既取四種爲正。婆沙會
時初有此義 若依之爾者。彼同分眼。但
有四種者。是有部本義也。從婆沙會之前。
何無此義哉。是以。健陀羅國師意。彼同分
眼。但有四種者。從婆沙會之前。有此義
相例可同如何
答。迦濕彌羅國師意。彼同分眼。但有四種
者。從婆沙會之前。可有此義也。故勘識身
足論十二文。云何彼同分眼處。謂彼同分眼
處。或過去。或未來。或現在。云何過去彼同
分眼處。謂諸眼處不見色已滅。云何未來彼
同分眼處。謂諸眼處。或在未來。定不當生。
或有當生不見色當滅。云何現在彼同分
眼處。謂諸眼處不見色今滅而識身足論
者。釋尊𣵀槃之後。一百年中所造。故從婆
沙會之前。有此義云事。炳然也。但於光法
師造婆沙時。既取四種爲正之釋者。正
見解釋前後之文。婆沙七十一云。舊此國師。
説有五種。西方諸師。説有四種。今此國師。
説有四種。西方諸師。説有五種。造婆沙
時。既取四種爲正。明知。説五非理。此即
文證此釋意云。從未造婆沙論之前。迦
濕彌羅國毘婆沙師意。雖説彼同分眼。但
有四種。造婆沙論之時。決判今此國師説
有四種西方諸師。説有五種二義邪正。今
此國師説有四種取爲正義爲言若未造
婆沙論之前。此國不説彼同分眼。但有四
種者。造婆沙論之時。何定兩國師義之是
非哉。爰知。從未造婆沙論之前。有此義
云也
問。一有情眼根。見色境時。望餘有情。可
名同分耶 進云。今論云。眼若於一是同
分。於餘一切亦同分 付之一有情眼根。
見色境時。望此見色有情。可名同分望
餘有情。更不可立同分稱。是以。於色境
者。望此見色有情。名同分。望餘不名色
有情。名彼同分。相例可同如何
答。光法師釋眼若於一是同分。於餘一切
亦同分。彼同分。亦如是之論文云。根是不
共。一人之根。必無多人同用此眼。而得見
色。故根不共。五境容有多人受用。故名爲
共。由不共故。一起用時。名爲同分。所餘
一切不起用者。望此眼亦同分。彼同分亦
爾。由色共故。於此色等。起見等者名同
分。不見等者。名彼同分此釋意云。六根是
不共法。故一有情眼。見色之時。必無餘有
情。同用此眼根。見色之義。故望餘若見色
若不見色有情。此見色有情眼根。亦名同
分。五境容有多人共受用法故。望此見色
有情。名爲同分。望餘不見色有情。名彼同
爲言寶法師。泰法師釋。其意同之。正理論
顯宗論文。其趣無替。加之見婆沙論
十一文云。諸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同分眼。
於餘有情。亦名同分。諸不見色眼。於自有
情。名彼同分眼。於餘有情。亦名彼同分
任此等定判。一有情眼根。見色境時。望餘
有情。亦名同分云事。文理甚分明也。但於
色境例難者。會通之旨。已顯光法師解釋
重勘婆沙論七十一文。會此例難云。容一
色界多有情見。無一眼界二有情用故。謂有
色界一有情見。容二三四乃至百千有情亦
見。是共見故。諸有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同
分。諸不見者。此色界。於彼名彼同分。無一
眼界二有情用。況多有情。是不共故。諸用此
眼。能見色者。此眼於彼名同分。諸餘有情
眼若見色。若不見色。此眼於彼亦名有作
用眼。既是不共。於一切時。相恒定故
重難云。一有情眼根。見色境時。以此眼根。
望餘若見色。若不見色有情。亦名同分云
事。其義實可然。不及重難之。但光法師。所
餘一切不起用者。望此眼亦同分之釋。餘
不見色有情眼根。望此見色有情眼根。亦
同分婆沙論七十一諸餘有情眼。若見色若
不見色。此眼於彼亦名有作用眼之文。餘
若見色若不見色有情眼根。望此見色有
情眼根。亦名有作用眼見。若爾。此等定判。
甚似難思。既餘有情不見色眼根也。更不
可名同分眼。又不可云有作用眼哉
答。餘不見色有情眼根。望此見色有情眼
根。亦名同分之義。假不可有事也。但光法
師釋意云。望所餘一切不見色者。此見色
有情眼根。亦名同分爲言婆沙論文料簡同
之。望諸餘有情眼。若見色若不見色。此
見色有情眼根。亦名有作用眼爲言此眼者。
指此見色有情眼根。於彼者。指餘若見色
若不見色有情。亦名有作用眼者。指此
見色有情眼根也。光法師釋。婆沙論文。如
此得意之時。全無相違歟
問。光法師釋香味觸共境相。作三解釋。爾
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又解猶如兩人⿐舌身三。根各相著。同
嗅中間香。同嘗中間味。同覺中間觸。故名
爲共 付之兩人受用香味觸時。各可
取別香味觸。於一極&MT04800;。寧可有兩人共受
用義哉。是以。今論中云皆有可生⿐等識
義。約容有義。釋共境相如何
答。見今論文。述香味觸三界共境相云。雖
有是理。而容有共。所以者何。香等三界。
於一及餘。皆有可生⿐等識義。眼等不
然。故如色説。約容有義。明共境相。故光法
師解此文雖及異釋。何釋意。約容有義。
釋共境相。是必然也。即於光法師一段解
釋。可料簡之。初釋云。色聲二境有多有情
同共見聞。故名爲共。香味觸三雖於一人
根正合時。餘不能取。若在未來。根未合
時。於一及餘。皆有可生⿐等識義。容有
共取。眼等不然。故如色説此釋意云。一人
⿐舌身三根。若在未來。根未合時。於一及
餘。香味觸有生⿐舌身三識容共取義。故
約容有義。名爲共境爲言第二釋云。又解猶
如兩人⿐舌身三根各相著。同嗅中間香。同
嘗中間味。同覺中間觸。故名爲共。根即不
爾。無有兩人共用一根此釋意云。兩人
⿐舌身三根若在未來。根未合時。於中間。
一香味觸有容共取義故。約容有義。名爲
共境爲言約容有義。釋共境相。第一第二釋。
其大槪雖同。初釋意。以一人⿐舌身三根。
望多香味觸共境相。第二釋意。以兩人
⿐舌身三根。望一香味觸。釋共境相。是其
二釋差異也。次文云或一類香味觸。能發多
識。故名爲共。相即不爾。無一類根兩人
共用發識。根各別故者。此非別釋。第二釋
中。上唯望能取根。釋共境相。未及能發多
識之義。此兼添能發多識之義。釋顯共境
相許也。就之擧問難云。問如正理第六
云。聲如色説。是共境故。香味觸三。如内界
説。非共境故。然諸世間。依假名想。有言
我等同嗅此香。同嘗此味。同覺此觸。雜心
意。同正理説。香味觸。第一義如眼説。俗數
如色説。此論豈不與彼相違此問意顯
也。答之作二解釋。初釋云。解云。此論約外
香味觸。未取之時。在未來世。容有多人共
受用義故名色説。雜心正理。據正取時。餘
不能取。説非共境故如内界。各據一義。
亦不相違此釋意。今論意。香味觸三界在
未來世時。容有多人共受用義故。爲共境
之旨分明也。准此釋。思上第二釋意。約容
有義。釋共境相云事。可知之。第二釋云。又
解。論意各別。雜心正理。唯取身中内香味
觸。不能取外。外但爲緣。引發於内。此論
意説。不但取内香味觸。亦能取外此釋意
云。雜心論云。耳⿐舌身意。聲香味觸。亦如
是。第一義如眼説。俗數如色説。正理論
云。聲如色説。是共境故。香味觸三。如内界
説。非共境故。然諸世間。依假名想。有言
我等同嗅此香。同嘗此味。同覺此觸。唯取
身中内香味觸。不能取外香味觸。故云非
共境。今論云。如色界聲香味觸應知亦爾。
不但取内香味觸。亦能取外香味觸。故名
爲共境故。論意各別爲言婆沙論七十一中。有
二師異説。初師云。或有欲令唯嗅嘗覺。各
自身中諸香味觸第二師云。復有欲令亦
嗅嘗覺他及情諸香味觸故光法師引
此文云。雜心正理同婆沙前師。此論同婆
沙後師也。若依各據一義。亦不相違之初
釋意者。今論意。與雜心正理兩論意。不相
違故。云若依前解。雜心正理亦同婆沙後
師也。但婆沙雖有兩説。然無評家。且以後
師爲正。以攝法盡故。若外香味觸。非三
根取。應法處取。既法處中。無香等三。明
知。後師爲正之釋意。婆沙論二説之中。以
後師爲正判。故若依論意各別之第二釋
意者。雜心正理兩論意。同婆沙論。不正義
説。可得意也
重難云。或一類香味觸。能發多識。故名爲
共云釋意。一種類香味觸中。非容有義。實
於一分發識。亦於餘分發識。故爲共境。
眼於根無此義。故爲不共釋也。何云非別
釋哉。以之思次上猶如兩人⿐舌身三。根
各相著等之釋意。約一香味觸。非容有義。
就⿐舌身三根正取。釋共境相。可得意也。
此釋意約容有義。名爲共境云事。文言爲
見哉
答。共境者。於一香味觸。二根同取之義也。
若於一種類中。各別香味觸發識者。何可
云共境哉。⿐舌身三種。正取境時。唯取一
香味觸故。全無義故。何釋意。約容有義。名
爲共境爲言
問。異生性。唯限無覆無&T047368;。有何故耶 進
云。今論云。已離欲者。斷善根者。於成就故
 付之異生性。設雖通三性。已離欲者。
成就善無覆無&T047368;。異生性。斷善根者。可成
就不善無覆無&T047368;。異生性。若爾。以今此故。
何可成異生性。唯限無覆無&T047368;之義哉。例
如大地法心所及得四相等。雖通三性。已
離欲者。斷善根者。猶成就之如何
答。異生性。若通善染汚者。已離欲染位。捨
欲界染汚。異生性不成就之。斷善根位捨
善。異生性可不成就。而未離欲染位。不
斷善根時。所成就。異生性。雖已離欲染
位。斷善根時。定無所捨。猶成就故。以今此
故。或異生性。唯限無覆無&T047368;之義也。故光
法師釋其異生性是不染汚無&T047368;性攝。已離
欲者。斷善根者。猶成就故之論文云。其異生
性。是不染汚無&T047368;性攝。緣縛斷故。已離欲者。
猶成就故。明知。非染汚。斷善根者。猶成就
故。明知非善寶法師。泰法師釋。隨述此
旨。正理論婆沙論四十文。同説此趣。其
言雖繁。其意在之。但於大地法心所及得
四相等例難者。此等諸法。有分捨故。已離
欲染位。斷善根時。善染汚中隨其所應。一類
雖捨。一類成就。異生性者。世第一法。正現
在前。苦法智忍。在生相位。一時頓捨。無分
捨義故。更不可以彼例此歟
問。異生性。若見所斷者。可有何過耶 進
云。今論云。苦法忍位。應是異生付之
異生性者。世第一法位捨之。設雖見所斷。
何可有應是異生過哉。是以。異生性。雖
修所斷。全無應是異生過如何
答。見所斷者。唯染汚法。自性斷故。斷對治無
間道現在前位所斷惑障。猶成就之。其時正
斷捨故。異生性若見所斷者。苦法忍位。可
成就彼性。故付應是異性過也。故光法
師釋此異生性。若見所斷。苦法忍位。應
是異生之論文云。此異生性。若見所斷。苦
法忍位。既成彼性。應是異生。爾時若成。即
有一人名凡聖過。成聖法故名聖。成凡性
故名凡。與理相違。故非見斷寶法師釋
此文云。若忍斷者。必無間道。猶成或得。若
忍斷異生性。忍現起時。應成異生。則應聖
者亦是異生泰法師釋此文云。此異生性。
若見所斷者。苦法忍位。猶成就故。應是異
生。如苦下十使。是見所斷法。苦法忍位。猶
成就加之正理論云。既不染法。非見所
斷。應忍所斷。若忍所斷。忍正起時。猶應成
就。則應聖者。亦是異生婆沙論四十五云。
若異生性。是見所斷。應此位中。未捨彼性。
則具縛者。住苦法智忍時。應成就異生性。
見所斷法。具成就故。住此位者。應名聖者。
亦名異生。便成雜亂。故異生性。非見所斷
任此等定判。異生性。若見所斷者。可有
苦法忍位。應是異生過云事。可思之。但
於異生性者。世第一法位捨之。設雖見所
斷。何可有應是異生過哉云難者。未得
其意。見所斷法。必自性斷。自性斷法。定斷捨
同時也。而乍許世第一法位。捨異生性。異
生性可見所斷之疑。豈不背性相之所定
哉。次於異生性雖修所斷。全無應是異生
過云例難者。世第一法。正現在前。苦法智
忍。在生相位。一時頓捨三界異生性畢。至
修道位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各於
第九無間道時。證緣縛斷無爲故。異生性
雖修道所斷。前位已離。不成就故。無應是
異生過也。緣縛斷法。不必成就。非如自性
斷法。斷對治無間道位。必與或得倶故。不
可爲相例難歟
尋云。世第一法。正現在前。苦法智忍。在生
相位。一時頓捨三界異生性云事。何處見
 答。勘婆沙論第四十五卷文。或云。何故
異生性。非見所斷耶。答。見所斷法皆染汚。
異生性不染汚故。諸染汚法。隨部隨品漸漸
斷之。得不成就。諸異生性。苦法智忍。一時
頓捨。隨地第九無間道力。一時頓斷。故非染
汚。又世第一法正滅。苦法智忍正生。爾時捨
三界異生性。得彼不成就性。非於爾時見
所斷法。而有捨故或云。依如是義故。有
問言。頗有法一時捨。九時斷耶。答。有。謂異
生性。一時捨者。謂苦法智忍生時。九時斷者。
謂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各於第九
無間道時世第一法正現在前。苦法智忍
在生相位。一時頓捨三界異生性云事。此
等定判。其旨分明歟
問。論文云。前及此色。定非見斷光法師
釋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今此前
者。指不染汚法及非六生法歟 進云。光法
師釋云。又解。前非六及此色。定非*見斷
 付之依第二釋意。披今論之文。上述
不染汚法。非六生法。非見所斷之旨畢。下
云前及此色。定非見斷。文言無諍。今此前
言。可指不染法非六生法是以。寶法師
釋此文云。總結三種非見所斷所以
法師釋此文云。此三斷法。非迷諦理親發
起。故不同見斷如何
答。見今論一段之文。上明異生性非見所
斷。委成不染汚法。非見所斷云旨畢。下云
六謂意處。異此而生。名非六生。是從眼等
五根生義。即五識等。色謂一切身語業等。
隣之結釋前及此色。定非見斷。所以者何。
非迷諦理親發起故。故第二釋意。今此前
言。唯指次上文。所擧非六生法。非迷諦理
者。述彼非六生法。非見所斷之故得意也。
故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前非六及此
色。定非見斷。五識非迷諦理。色非見惑
親發起。故不染非見斷。前已別解故但於
疑難之趣者。是光法師初釋意也。寶法師。泰
法師。即存此旨歟。自本二解釋。其意各別
也。何以初釋意。難第二釋哉
問。見所斷惑中。可有別緣色聲等境類哉
 答。可有別緣色聲等境之類也 兩方。
若有此類者。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中。述非
六生法。非見所斷云。緣色等境。外門轉故
而見所斷惑。是内門轉。可總緣境。何有
別緣色聲等境之類哉 若依之爾者。披
婆沙論百三
十九
説。見所斷惑中。可有別緣色聲
等境之類如何 答。見所斷惑。是内門轉。
迷理起故。行相之所向。雖可總緣境。自亦
可有別緣色聲等境之類也。故婆沙論百三
十九
中。明欲界三十六意近行緣界地相云。十
八通緣欲色界繋今此十八者。喜憂捨色
聲觸九意近行中。各有耽嗜依出離依差
 故成十八也。而欲界*耽嗜依喜憂捨色
聲觸意近行緣色界繋者。他界緣遍行隨
眼故。見所斷惑中。有別緣色聲等境之類
云事。炳然也。但於光法師所引顯宗論。緣
色等境。外門轉故之文者。眼等五識。緣色
等五境。外門轉故。非見所斷云許也。見所
斷惑。雖内門轉。自亦有別緣色聲等境之
類。全非所遮歟。如彼品類足論云。緣無
所緣法。一切隨眠隨増。婆沙論云。問。頗有
於一蘊執我我所耶。答。有。見所斷惑。有
別緣類云事。亦分明也。更不可疑之
問。尊者法救意。眼見識見二義中。存何義
 進云。光法師釋云。尊者法救眼識見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勘法救所造論雜
心論文。云自分眼見色。非彼眼識見。非
惠。非和合。不見障色故。五事論中。述若
眼識見。諸識但以了別爲相。非見爲相。豈
能見色。成見義破識見家。加之清涼大法
演五十一釋法救論師耳聞非識乃至如聞
既爾。見等亦 若爾。光法師解釋。豈不
背法救所造兩論説哉
答。見婆沙論十三文云。謂或有執眼識見色。
如尊者法救寶法師釋云。尊者法救眼識
圓暉法師釋云。謂尊者法救許眼識見
惠苑法師刊定
&T047368;
釋云。法救論師。識聞非耳。
成實同此若爾。光法師尊者法救眼識見
之釋。源依婆沙論説。諸師定判。隨亦同之。
既有依憑。何獨疑之哉。但於雜依五事
論文者。存識見義。法救者。釋尊𣵀槃之後。
四百年中出世。四種薩婆多之其一也。雜心
論主法救者。任光法師餘處解釋。至六百
年以出來世時代遥隔。彼此別人云事。必
然也。所存義異。何可劬勞哉。五事論説。准
可思之。次於清涼大師解釋者。即述雜心
論主法救義也。故演義鈔五十一云。薩婆多
宗。自有二義。一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
自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是根。非是於識。
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云。自分眼見
色。非彼眼識見。非惠非和合。不見障外
色故既引雜心論説。證眼見義。明知。法
救論師立眼見義者。雜心論主法救云事」
重難云。彼此法救。設雖別人。雜心論主法救
意。定以四種薩婆多法救義。可爲依憑。故
雜心論云。此達摩多羅。以古昔達摩多羅
爲尊者妙樂大師&T047368;
三末
釋云。此達摩多羅。
是雜心論主。婆沙有法救論師。是雜心論主
所承。從師爲名任此等定判。雜心論主
法救意。不可背四種薩婆多法救義
答。雜心論主法救意。以婆沙會四種薩婆多
法救義。爲依憑故。雖稱尊者。自亦可有
其義相替也。例如雖倶舍論自婆沙論出。
倶舍論説違婆沙論正義家意其事非一。
彼此前後。二人法救。所存義異。何可爲痛

尋云。雜心論主法救。造五事論歟 答。勘
元瑜法師述文
&T047368;
解釋云。然雜心論主達摩多
羅所造五事毘婆沙中如此釋者。雜心論
主法救。同造五事論歟
問。尊者妙音意。耳識相應惠聞聲歟 答。彼
師意云。耳識相應惠聞聲也 兩方。若耳識
相應惠聞聲者。光法師。所引五事論中。難
眼識相應惠見色之義云。若與眼識。相應
惠見。應許耳識相應惠聞。彼既非聞。此云
何見如此文者。彼師意。不云耳識相應
惠聞聲 若依之爾者。既云眼識相應惠
見色。定知。耳識相應惠聞聲云事如何
答。尊者妙音意。存耳識相應惠聞聲也。故
見婆沙論十三文云。或復有執眼識相應惠
見色。如尊者妙音光法師釋云。尊者妙
音。眼識相應惠見寶法師釋云。尊者妙音。
眼識相應惠見任此等定判。既云彼師意
執眼識相應見色。准知。耳識相應惠聞聲
云事。必然也。何況清涼大師祕抄
五十一
述法救
論師耳聞非識之義畢云。如聞既爾。見等亦
見色聞聲。其體可同之旨。此釋亦分明
也。但於光法師所引五事論文者。彼師意。雖
存耳識相應惠聞聲。法體本來惠。無聞相
故。依自義意定置耳識相應惠非聞以之
爲例。難眼識相應惠見色云義也。故婆沙
十三中。難尊者妙音意。眼識相應惠見色
云義云。若眼識相應惠見色者。耳識相應
惠。亦應聞聲。然惠無聞相。故不應理
此婆沙論説。可會五事論文也
問。光法師答此頌何故但破識耶問。作四
解釋。爾者。初釋意。今論中唯破識見家義
 進云。光法師初釋意。唯破識見家義釋
 付之披今論文。尋能破相。云五識倶
生惠。非見不度故。亦破眼識相應惠見義
何釋唯破識見家義哉
答。見光法師解釋始末。問如婆沙五事雜
心論等。皆破識惠和合。此頌何故但破識
耶。答之作四解釋之中。初釋意云。隨作論
者意樂破故。問難之旨。唯破識見家義釋
也。此釋意云。披今論文。偈頌結眼見色同
分。非彼能依識。傳説不能觀被障諸色
故。長行隨述頌意云。不爾。眼識定非能
見。所以者何。傳説不能觀障色故。現見壁
等所障諸色。則不能觀。若識見者。識無對
故。壁等不礙。應見障色。專破識見家義。故
任文相顯。唯破識見家義爲言但於五識倶
生惠非見不度故之文者。五識倶生惠。是
無分別。不能決度故。由無決度能之門。
不名見云許也。不破眼識相應惠。無見色
義故。初釋意。以此文不見破眼識相應惠
見義也
問。有覆無&T047368;眼識。與幾心所相應耶 答。
可與十九心所相應也 進云。光法師所
引五事論云。有覆無&T047368;眼識與十八種心
所相應 付之有覆無&T047368;眼識者。初靜慮
貪煩惱相應眼識也。定可與大地法十。大煩
惱地法六。尋伺二。貪一種。十九心所相應
 若爾。與十八種心所相應云事。此中除何
類哉 答。有覆無&T047368;眼識。可與十九心所
相應也。其旨即如疑難之趣。故雜心論中。
述初靜慮心品倶生云。愛慢疑倶生十九
而有覆無&T047368;眼識者。初靜慮愛倶生眼識故。
與十九心所相應云事。此文甚分明也。但
於光法師所引五事論文者。有覆無&T047368;眼識
相應聚中。貪煩惱。是獨頭起故。一聚中本。決
定有之。餘十八心所即隨從末也。其隨從末。
隨獨頭起本起故。且不論獨頭本。貪煩惱
決定有之。就隨從末。云與十八種心所相
應也
重難云。見五事論文云。不善眼識。與二
十一心所所相應此文既擧獨頭起本貪
嗔隨一。云與二十一心所相應。有覆無&T047368;
眼識。相應心所中。由獨頭起本。除貪煩惱
云事。甚以難思如何
答。有覆無&T047368;眼識相應聚中。獨頭起本唯限
貪。其義決定。理在絶言。故且除之。不善眼
識相應聚中。獨頭起本。亙貪嗔二惑。其義不
定故。擧彼隨一。云與二十一心所相應也」
問。光法師意。不共無明相應惠不名見。故
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其過尤重。
過二煩惱 付之。設雖不共無明。勢力
強勝。何可過二煩惱力用哉。是以。見光法
師餘處二十六解釋。述忍與疑得。即不名
智。忍與疑得。倶名爲見故云。疑有相應無
明。助疑得有力能違忍。獨頭無明。無レハ
クル忍。與彼得倶。可説名爲見。若言亦有
相應無明。今言助者。據別刹那如此釋
者。不共無明。無相應無明助故。力用不及
二煩惱。若爾者過二煩惱之釋。豈非前後
相違哉
答。不共無明。&T047368;愚癡。増盛法故。障推度
之力用強勝。過餘貪等隨一并彼相應無明。
二煩惱障推度之力用。故釋不共無明相應
惠。雖復唯爲一惑損覆。其過尤重。過二煩
惱也。勘婆沙論九十五文云。問。若爾。不共無
明相應惠。應是見唯一煩惱相應起故。答。
彼無明有二種。一見所斷不共無明。覆障尤
重。過二煩惱。二修所斷。不共無明。與自力
起纒垢相應。彼獨立故。能覆損惠。如貪嗔
等。故彼相應惠。如貪等相應。亦不名見
見雜心論説云。疑愛恚慢無明相應惠非
見。何以故。二使覆故。無明相應惠。雖無二
使。一能損覆。非餘煩惱。何以故。非觀察方
便故其過尤重。過二煩惱之釋。源依此
等論判歟。但於光法師餘處解釋者。疑煩
惱是猶豫。不決増盛法故。障決斷之力用
強勝。過餘貪等隨一并彼相應無明二煩惱。
障決之力用。如彼不共無明。障推度之力
用強勝。過二煩惱。即疑一惑障決斷之力
用。與不共無明一惑。障推度之力用。彼此
相望。其力齊等。而疑煩惱。有相應無明助
故。障決斷之力用。猶勝不共無明障推度
之力用。故忍與疑得。倶忍不名智。忍與不
共無明得。倶忍名爲見。若言獨頭無明。亦
有相應無明助者。今言助者。據別頭起煩
惱。同時有相應無明助論之。即如疑煩惱
有相應無明助。名爲助也爲言
重難云。不共無明。無惑助故。忍與彼得。倶
忍名爲見者。不共無明相應惠。何不名見
 答。相應心品。甚以親近。爲障礙之力
用強勝故。不共無明相應惠。不名見。倶起
得等。稍是疎遠。爲障礙之力用羸劣故。忍
與不共無明得。倶忍名爲見也
問。論文云。及諸餘法。非見應知光法師
釋此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以何法
爲諸餘法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或可此
文別簡法界 付之依第二釋意。見今
論定判。上述眼根。及法界中五。染汚見。世
間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八種名見之
旨畢。下云及諸餘法。非見應知。文言無
諍。簡十六界全。法界少分非見也。何釋別
簡法界哉。是以。泰法師釋此文云。及諸餘
十六界全。法界少分。非見應知如何
答。見今論文一段。上云眼全是見故。餘耳
等十六界。全非見云事既顯。下述法界中
身見等八種惠名見之旨畢云。准此所餘染
無染惠。於法界中。簡所餘染及無染惠非
見畢。乘之。云及諸餘法。非見應知。故第
二釋意。於法界中。亦簡所餘法非見得意
也。故見光法師第二釋云。或可此文別簡
法界。於法界中。准此前義所餘染惠。所餘
無染惠。及諸餘法界非見。應知。乘前解惠。
有此文故但於疑難之趣者。是光法師初
釋意也。泰法師即存此旨歟。自本二解釋。
其意各別也。何以初釋意。難第二解哉
問。論中釋見義。擧決度及明利觀照二義。
爾者。寶法師意。對雜心論所説。觀視。決定。
堅受。深入四義。如何相攝之耶 進云。寶
法師。今論決度。攝雜心論決定堅受二義。今
論明利觀照。攝雜心論深入觀視二義釋也
取意 付之今論決度者。推度之名。雜心論
決定堅受者。無癡難捨之稱也。何決度義。攝
決定堅受二義哉。今論明利觀照者。眼根名
見故。雜心論觀視深入者。心品作用也 寧明
利觀照義。攝觀視深入二義哉
答。正見寶法師解釋云。雜心有四義。一觀
視者。惠性故。二決定者。無癡故。三堅受者。
難捨故。四深入者。洞境故。通八種見。皆具
上四義。此論決度名見。略擧二義。決是決
定。度是自度。即堅受也。定中雖無計度有
餘義故。亦名見也。眼根雖無決定二義。而
有明利觀照二義。故亦名見。明利即義當
雜心深入。觀照即義當雜心觀視此釋意
云。今論決度。名見之中。決者決定義故。攝
雜心論決定。決定者。決了無癡義故。度者
推度義故。攝雜心論堅受。堅受者。堅牢難捨
義故。今論明利觀照。名見之中。明利者。明
達義故。攝雜心論深入。深入者。猛利洞境
義故。觀照者。照境義故。攝雜心論觀視。觀
視者。能見所緣義故爲言若爾。以今論決度
明利觀照二義。攝雜心論觀視決定堅受深
入四義。其相能符順。其疑何爲難哉。但於
今論明利觀照者。眼根名見故。雜心論觀視
深入者。心品作用也。不可相攝云難者。今
論中。且釋眼根名見故。雖述以能別觀照
諸色。故亦名見。理實於惠。亦可有明利觀
照故名見之義也。故光法師釋云。應知。此
中見有二種。一者觀照名見。所謂眼根。雖
惠亦名觀照。此中且以眼名觀照任此
釋。於惠既有明利觀照之義。故雜心論深
入觀視二義。雖心品作用。今論明利觀照之
義攝之。全無所背也
問。寶法師引諸師異説。明眼見識見等相。
爾者。依犢子部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寶
法師釋云。又説犢子部心心所和合見 付
之依寶法師解釋。披婆沙論十三所説云。或
復有執。一眼見色。如犢子部犢子部意。
存眼見義依之光法師釋如犢子部。兩
眼互見。非倶時見。處隔越故。速疾轉故。
倶時見。若爾。寶法師解釋。依憑在何處哉」
答。犢子部意存一眼并眼識同時。心心所法
和合見義也。其中眼識同時心心所法和合。
見色之邊。同譬喩者義。故婆沙論中。別不
出之。一眼色云事。異諸師義。故擧此一方。
云如犢子部也。故寶法師釋於見色時。
爲一眼見。爲二眼見之論文云。犢子部計。
兩眼互見。非同時見。處隔越故。速疾轉故。
謂同時見寶法師解釋。前後述犢子部義。
或云心心所和合見。或釋兩眼互見。一師
定判。不可相違。故准兩處釋思之。犢子部
存一眼并眼識同時心心所和合見義
如此得意者。寶法師解釋。不背婆沙論説。
光法師釋歟
重難云。犢子部意。一眼見色者。婆沙論説。既
分明故。自本非所疑。眼識同時。心心所法
和合。見色云事。若無證據者。其義難成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若依經部中上座部。
大同犢子部。故正理第七云。由此亦遮上
座所説。彼作是言。二眼於境。別復起用。見
則分明。或復一眼有閉壞時。一眼雖開。無
相替代。彼所生識。唯依一門。速疾轉故。見
不明了經部中上座計者。即當譬喩者義。
譬喩者意。存眼識同時心心所法和合見義。
而以此義之大同犢子故。犢子部意。存眼
識同時心心所法和合見義歟。所被推知
也。寶法師解釋。若存此趣歟
  弘長二年之秋八月十三日夜。於海住山
草菴。迴此愚推
問。論中明識見家義云。毘婆沙中。亦作是
説。若眼所得。眼識所受。説名所見光法
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眼識所
受文。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眼識
所受。同文故來 付之尊者法救等意。存
識見義。故引眼識所受之文。可證識見義。
何釋同文故來哉
答。見光法師初釋云。識見家言。何但我作
斯解。毘婆沙中。亦作是説。若眼所得。説名
所見。明知。眼名能見。眼識所受。同文故來。
此即證眼名能見。不名能識今此釋意。
能叶論文。即披論文前後。深思引證旨趣。
識見家意。會若爾。眼根識所依故。應名能
識之難。述無如是失。世間同許眼識是見。
由彼生時。説能見色。不言識色。爲證眼
根説名能見。不名能識。引毘婆沙中若眼
所得。眼識所受説名所見之文。故若眼所
得。説名所見之文。正是證據。眼識所受之
言。同文故來見故。論中引此文*了云。是
故但説眼名能見。不名能識。結成眼名
能見。不名能識之旨也。此即證眼名能
見不名能識之釋。尤順此文者歟。但於
引眼識所受之文。可證識見義。何釋同文
故來哉云難者。眼識見義。本來所存故。上
引契經。梵志當知。以眼爲門。唯爲見色
之文證之也。今對眼見家。欲成眼名能見。
不名能識。故若眼所得。説名所見之文。取
爲證據。眼識所受之言。同文故來爲言初釋
意存此趣歟
問。論主意。眼見識見二師中。朋何義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論主意朋識見 付之
依光法師解釋。披今論現文。偈頌結眼見
色同分。非彼能依識。成眼見義。破識見家。
長行擧眼見二師異説。互述難答。未定邪
正。光法師得何文理。釋論主意。朋識見哉」
答。披論文前後。尋論主所存。偈頌結傳説
不能觀被障諸色故。長行隨明頌意云。
傳説不能觀障色故。現見壁等所障諸色。
則不能觀。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等不礙。
應見障色。於眼見師難識見義之文。豈傳
説語。依之。正理論云。然經主意。不忍彼
因。故於頌中。標傳説語顯宗論改頌云。
眼見色同分。非識見因故。識類無別故。
不觀障色故任此等定判。論主意不信
眼見家。朋識見義云事。分明也。但於眼見
色同分。非彼能依識之文者。眼見義。是有
部正義。故偈頌文。賞翫此義。雖破識見家。
論主以理爲宗。非以婆沙評家爲量。故長
行中。成識見義朋之也。次於長行互述難
答。未定邪正云難者。長行中。實擧眼見
識見二師異説。雖互述難答。不決判邪正。
至其終文。成識見義云。無如是失。世間同
許眼識是見。由彼生時。*説能見色。不言
識色。毘婆沙中。亦作是説。若眼所得。眼識
所*受。説名所見。是故但説眼名能見。不
名能識。唯識現前。説能識色。譬如説日
名能作晝會通名能識之難。引毘婆沙
論之證。論主意。不朋識見義者。何可會難
引證哉。故光法師釋。上來雖復明眼見識
見兩家異諍。看其文勢。論主意。朋識見。尤
順今論一段之文也
重難云。披光法師解釋。云或可以和合計。
分同經部。論主意朋故。不別破論主意。朋
經部和合見義見。若爾。論主意。朋識見之
釋。豈非前後相違哉
答。眼見識見二義之中。論主意。雖且朋識
見義。遂存經部根境識和合見義。故光法師
一段。兩處之釋。全非前後相違也
重難云。見今論餘處文。述識見義云。有
餘師説。能導養身。非眼等用。是識増上。識
了方能避於險難。受段食故。見色等用。亦
非異識。故不共事。於眼等根。不可立爲
別増上用。故非由此眼等成根寶法師釋
此文云。述曇無徳建立根也。眞諦云。經部
惠暉疏釋其意同之。何況探玄記&T047368;云。成
實識成實論師者。經部別師也。以聞
思見其義可同。加之弘決二本中。釋止觀眼
識能見之文云。此依經部附近少乘。故云
識見任此等定判。經部宗意。存識見義
若爾。論主意。實朋此義也。何云遂存經
部根境識和合見義哉
答。見今論文。擧眼見識見二家諍論了云。
經部諸師。有作是説。如何共聚。楂掣虛空。
識等緣トシテ。生於眼識。此等於見。孰爲能
所。唯法因果。實無作用。爲順世情。假興
言説。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於中不應
封著。如世尊説。方域言詞。不應堅執。世俗
名想。不應同求經部宗意。眼根色境眼
識和合。假名爲見云事。此文炳然也。論主意。
若不存此義者。何擧眼見識見二家評論
了。終出此義哉。故光法師答此論何故不
具説三之問。作二解釋之中。第二釋云。又
解經部計。眼無實作用。説名爲見。根境識
三和合之時。假名眼見。非實眼見。又無實
像色。論主意朋經部。不言眼見。不言像
但於寶法師等解釋者。識見家。是雖
尊者法救并大衆部等義。若經部末計中。亦
有立此義之人歟。諸師定判。全非所痛。
識見家。設雖何師何部義。眼見識見二義之
中。論主意朋識見義。故見今論餘處文。偈
頌結傳説五於四。四根於二種。長行述毘
婆沙師傳説如此。眼見家義。置傳説言。標
不信旨。次云有餘師説。能導養身。非眼等
用。是識増上。擧識見義。專依用之。故光法
師論主意。朋識見之釋。亦順今論餘處之
文也。然而論主意。通存經部根境識和合
見義云事。當卷論文并光法師釋。尤明鏡

尋云。光法師。以和合計。分同經部之釋。
其意如何
答。譬喩者意。眼識同時心心所法和合名見。
經部宗意。眼根色境眼識和合名見。故今此
二師義。其意實雖異。和合名見之邊。彼此
是同。故云分同歟
問。耳根可取離質聲耶 答。可取離質聲
 兩方。若取離質聲者。見光法師解釋
云。若依勝論外道。六根皆取至境乃至耳無
光故。聲來入耳。故先見撃鐘。後聞聲故。
彼計有離質聲若耳根取離質聲者。豈不
同勝論外道宗義哉。加之正理論中。破
有説耳能取於至境云義云。手纔執鈴。聲
頓息故。若聲相續。來入耳中聞。然執鈴時。
現見一切鈴聲相息。都不可聞。不可息
餘。餘亦隨息。不聞餘故。餘亦不聞如此
文者。耳根不取離質聲 若依之爾者。
光法師餘處解釋中。可有離質聲耳根既
取不至境。何不取離質聲哉
答。見光法師餘處一末解釋。引正理論此居
口内名語亦業流出外時但名爲語之文了
云。又以此文。亦可證有離質聲也此釋
意云。在口内聲。名依質聲。出口外聲。名
離質聲爲言而耳根既取出口外聲。故取離
質聲云事。必然也。但於光法師解釋者。勝
論宗意云。聲離本質。相續傳生。來入耳中。
至境聞之。故破之不許也。更非遮出口
外離質聲。不至境取之。何爲相違。正理論
文。准之可會
問。論中明極&MT04800;相觸不相觸義。擧四師異
説。爾者。光法師。依婆沙論意。有幾師説判
 進云。光法師釋云。婆沙一百三十二。亦
有四解。同此論 付之。依光法師定判。
見婆沙論所説。唯擧三師説。無有四師義
 若爾。婆沙一百三十二。亦有四解之釋。
甚似難思如何
答。見今論文。問。又諸極&MT04800;爲相觸不。答之
擧四師異説。所謂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説。
不相觸者。第一師也。又和合色許有分故。
相觸無失。由許此理。毘婆沙文義善成立。
故彼問言。諸是觸物。爲是觸爲因故生。爲
非觸爲固故生。諸非觸物。爲問亦爾。彼就
此理。爲不定答。有時是觸爲因。生於非觸。
謂和合物正離散時。有時非觸爲因生於是
觸。謂離散物正和合時。有時是觸爲因生於
是觸。謂和合物復和合時。有時非觸爲因生
於非觸。謂向遊塵同類相續者。第二師也。尊
者世友説。諸極&MT04800;相觸義。應住至後念者。
第三師也。然大徳説。一切極&MT04800;不相觸。但
由無間。假立觸名者。第四師也。而勘婆沙
百三
十二
文。應作是説。極&MT04800;互不相觸者。即
當今論第一師説。尊者世友作如是説。若
諸極&MT04800;。互相觸者。彼應得住至後刹那者。
即當今論第三師説。大徳説言。實不相觸。
但於合集無間生中。隨世俗諦假名相觸
者。即當今論第四師説。問。諸是觸物。爲
爲因故生。爲非觸爲因故生。諸非觸物爲
非觸爲因故生。爲是觸爲因故生。答。有時
是觸爲因生於非觸。謂和合物。正離散時。
有時非觸爲因。生於是觸。謂離散物正和合
時。有時是觸爲因生於是觸。謂和合物。復
和合時。有時非觸爲因。生於非觸。謂向遊
塵同類相續者。即當今論第二師説。若爾。婆
沙論文。與今論説。前後雖相替。四説倶有
之。故光法師釋。婆沙一百三十二。亦有四
解同此論。尤順婆沙論説也
重難云。婆沙論。問諸是觸物爲是觸爲因故
生等之文。乘大徳法救義。被此問答也。
何爲別師義哉 答。今論第二師意。與大
徳法救説。其義勢大同。故今論中。述第二師
義。引婆沙論此問答文。婆沙論中。乘大徳
法救義。致此問答也。然而此問答趣。專順
今論第二師義。故准今論説。推婆沙論意。
以此問答文。可爲別師義得意也。光法師
解釋。若存此旨歟
重難云。今論第二師義。與大徳法救説。其意
若同者。何爲別義哉 答。今論第二師意。
與大徳法救説。思其義勢。大槪雖同委云
之者。第二師意云。和合聚色。有方分故。雖
許相續。於諸極&MT04800;。假不與相觸名。大徳法
救意云。以實論之。極&MT04800;最細。無方分故。雖
不相觸。但由無間。極相隣近。於極&MT04800;上。假
立相觸名爲言以之可爲其差異歟
問。論文云。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𨻶
光法師釋此文作四解釋。爾者。初釋意。
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一破前第
三師 付之。披今論現文。尋第三師義。
雖述尊者世友説。諸極&MT04800;相觸。即應住至
後念。未云諸極&MT04800;中間。可有空𨻶。是諸極
&MT04800;應有間𨻶之文。何釋破第三尊者世友
義耶
答。見光法師初釋云。此即初文。所以先破
第三家。論主意。謂大徳極&MT04800;無間最相隣近。
將世友説中間稍遠故言。若異此大徳説
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𨻶。中間既空。誰障其
行。不得前進相逼近耶。若各別住。中間有
空。即不相礙。如何許爲障礙有對此釋
意云。按今論尊者世友説。諸極&MT04800;相觸。即
應住至後念之文意。諸極&MT04800;中間。可有空
𨻶當。故光法師釋此文。作二解釋之中。第
二釋云。又解。未來極&MT04800;散住。若言相觸。如
二極&MT04800;。初念至現。中有空𨻶。纔欲相觸。便
謝過去。若度此空。應至後念。以度一&MT04800;
名一刹那。雖有空𨻶。不容一&MT04800;。欲相觸
時。還至後念。若至後念。還應是常准此
釋思之。彼師義意。諸極&MT04800;中間。可有空𨻶
之理。必然也。見伏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
有間𨻶。中間既空。誰障其行。許爲有對
之文。破世友義爲言寶法師釋此文云。亦是
兼破第三師也。兩師一同之釋。定探彼師
義意歟
問。論文云。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𨻶
光法師釋此文作四釋。爾者。第二釋意。
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解。此文
破婆沙中異説 付之。見今論現文。明
&MT04800;相觸不相觸義。有四師異説之中。述
然大徳説。一切極&MT04800;。實不相觸。但由無間。
假立觸名。此大徳意。應可愛樂。論主意。許
取第四大徳法救義。難破前三師説。而尊
者世友意。存諸極&MT04800;。中間有空𨻶之旨。故
破彼師義云。是諸極&MT04800;。應有間𨻶也。何釋
破婆沙中異説哉
答。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此文破婆沙
中異説。不破世友。以世友解言無違故。爲
婆沙異説中。有空𨻶故。今非彼此釋意
云。婆沙論百三
十二
中。問。大種等聚中。有間𨻶
不。設爾何失。二倶有過。若有間𨻶。寧不相
離。間𨻶若無。可不成一。答之有二師異
師之中。初師説云。有説此有間𨻶。空界於
中。相雜住故此説意。明許大種等聚中。
有間𨻶故。今論若異此者。是諸極&MT04800;。應有
間𨻶。中間既空。誰障其行。許爲有對之文。
破婆沙論此師説也。今論云。尊者世友説。
諸極&MT04800;相觸。即應住至後念。婆沙論云。尊
者世友。作如是説。若諸極&MT04800;互相觸者。彼
應得住至後刹那。此兩論中。述尊者世友
義。不云諸極&MT04800;中間有空𨻶。其言無是大
徳法救義。故不破世友解爲言
問。經部宗意云。識可緣現在境耶
問。依身在初靜慮人。以第三靜慮天眼。
可見上地色耶 答。若以色境望彼天眼。
論自上下地者。以第三靜慮天眼。不可見
上地色也 進云。今論中云。見上地色也
 付之。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者。性相
之所定也。以第三靜慮天眼。何可見上地
色哉。是以。依身在初靜慮人。以第二靜慮
天眼。不見上地色。加之。依身在欲界人。
以第三靜慮天眼。無見上地色。相例可同
如何
答。眼根色境。相望之時。以下地眼根。不見
上地色者。性相之所定也。更不可疑之。故
見今論文云。色識望眼。等非上。下眼
不能見上地色故正理論云。色識望眼。
等下非上。下地眼根串見麁色。於上細色。
無見功能顯宗論文。全亦同之。任此
等論説。依身在初靜慮人。以第三靜慮天
眼。不見上地色云事。炳然也。但於進釋
者。今論生初靜慮乃至若以三四靜慮地眼。
見自地色。或下上色。如理應思之文也。此
文意以色境望依身。論自上下地。故云見
上地色也。故光法師釋此文云。若以三四
靜慮地眼。見自地色或下上色者。以色望
身説自下上。謂身生初定。以三四定眼。見
初定色名自。見欲界色名下。見二定已
上色名上。若以色望眼。但有自下。不得
言上。以下地眼。不見上色故
問。下地耳根。可聞上地聲耶 答。不聞上
地聲也 兩方。若聞上地聲者。上地聲。是
&MT04800;細也。何可下地耳根聞之哉。是以。見今
論文。述色識非上眼畢云。如眼耳亦然
云云若下地耳根。聞上地聲者。豈不背此
文哉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下地耳根。
可聞上地聲如何
答。耳根聲境。相望之時。下地耳根。不聞上
地聲者。性相之所定也。更不可疑之。故
見今論文云。廣説耳界。應知如眼。謂耳不
下於身。聲識非上耳正理論文顯宗論
説。全亦同之。任此等論説。下地耳根。不聞
上地聲云事。炳然也。但於婆沙論説者。彼
論中。問。若生欲界。依初靜慮。發天耳通。能
聞上三靜慮。諸天語表聲不。答之有二師
異説之中。擧初師義云。有説不聞。以處
違故。或&MT04800;細故故此師意。非今難趣。述
第二師之有説。若極作意者。亦能聞。以是同
地法故以此師説。致今疑歟。若爾上三
靜慮。諸天語表聲。由初靜慮心發故。即初
靜慮所攝也。故依初靜慮。所發天耳通。聞
上靜慮語表聲。初靜慮耳根。即聞初靜慮聲
故。今非下地耳根。聞上地聲也
問。眼識後起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爲唯限
異熟生。爲當可通威儀心耶 答。可通異
熟威儀二心也 兩方。若唯限異熟生者。
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種類非一准。何不通
威儀心哉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七十三
云。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唯生自地。容現在
前。由此必定繋屬生故披正理論説云。
非生餘地。能起餘地無覆無&T047368;分別現在。
此亦必定繋屬生故婆沙正理兩論之文既
云繋屬生故。明知。唯限異熟生云事。依
之。元瑜法師述文
&T047368;
釋正理論今文云。過去所
見色分別者。唯異熟生無&T047368;。於餘地不得
起。故繋屬生。按此亦證緣過去分別。唯異
熟生如何
答。眼識後起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可通異熟
威儀二心也。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引疑
難中。所令出婆沙正理兩論之文了云。解
云。婆沙正理意説。五識引起意識地中。三
種分別。緣前過去五識所緣色等五境。夫生
餘地。起餘地無覆無&T047368;。所謂變化心三識身
及發業心。若化心唯緣現事。若三識性。非
分別。又唯緣現。若發業心緣所發業。此等
非是緣過去五識曾所緣境。分別意識。所以
婆沙正理説。無&T047368;分別。唯自地能起不能
起餘地此釋意。偏簡變化心三識身及發
業心。故餘無覆無&T047368;心。緣過去五識曾所緣
境。皆可名分別意識明知。通異熟威儀
二心云事。何況婆沙抄四末中釋無覆無&T047368;
分別意識相。問。四無&T047368;中。何無&T047368;心。答。解
通異熟威儀無&T047368;。通異熟威儀二心之旨。
此釋亦分明也。但於婆沙正理兩論繋屬生
故之文者。緣過去五識曾所緣境。無覆無
&T047368;分別意識中。無他地現起之義故。云繋
屬生故也。何由今此故。定唯限異熟生哉。
次於元瑜法師解釋者。非只不順道理。亦
背光法師定判。且不可依用之
問。眼識後起分別意識。可通第三生已後
 答。可通第三生已後也 兩方。若通
第三生已後者。見正理論文。依身在欲
界。已離欲界貪。未離初定貪。不退法異生。
以欲界及初靜慮眼。見欲界色。後唯起欲
界善及無覆無&T047368;分別意識。以初靜慮眼。見
初靜慮色。後唯起欲界善分別意識云云
通第三生已後者。此不起欲界染汚分別
意識哉。婆沙論説。其意同之。依之辰旦人
婆沙抄
四末
釋婆沙論文云。言此後者。約第二
生。名爲後也。不通第三生已後判 若依
之爾者。婆沙論中。眼識後起分別意識。可
通第三生已後如何
答。眼識後起分別意識。可通第三生已後
也。故正理論云。非此中意唯説一生所起
分別。若説一生。則生上地。應定無有下地
分別。即此生中。彼三分別。無容得有現在
前故。又上地分別。應唯善非無記。前已説
因故。通説餘生皆得具有婆沙論七十三
云。眼識後起分別意識。非唯一生。設經多
生。緣所見色。亦得起故若眼識後起分別
意識。不通第三生已後者。寧可云設經多
生哉。任光法師餘處。依聲明法。言三已去。
方説爲多之釋。三已去事。置多言故也。重
勘婆沙論第七十三卷一段之文。眼識後起
分別意識。通第三生已後云事。其證雖多。
且出一文者。彼論云。若諸異生生初靜慮
○即彼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
○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
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
意識。欲界三種。前二靜慮二種。見初靜慮
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
復起分別意識。欲界及第二靜慮各二種。初
靜慮三種。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
覆無&T047368;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
界及初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此文既
云依身在初靜慮。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
二靜慮染異生。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色
後起○欲界善及染汚無覆無&T047368;三種分別意
識。見初靜慮及第二靜慮色。後起欲界善及
染汚二種分別意識。故眼識後起分別意識。
通第三生已後云事必然也。其故依身在初
靜慮。已離初靜慮染人。故不可有從初
靜慮。生欲界義。從已離染地。不下生者。
性相之所定故也。若不生欲界者。亦不可
起欲界分別意識故第三生已後生欲界
時。可起欲界二種三種分別意識之理。勿
論故也。但於正理論文者。依身在欲界。有
入聖得果之義故。此生即可入聖得果之
類。名不退法異生。故依身在欲界。已離欲
界貪。未離初定貪。不退法異生。以欲界及
初靜慮眼。見欲界色。以初靜慮眼。見初靜
慮色。後盡未來際。永不可起欲界染汚分
別意識也。故元瑜法師述文
&T047368;
會此疑云。若
欲令通多生者。應言不退。謂永不退。便
成聖果依身在初靜慮無入聖得果之
義。故婆沙論中。依身在初靜慮。已離初靜
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異生。以第二靜慮
眼。見欲界及前二靜慮色。後約第三生已
後。起欲界分別意識云也。婆沙抄解釋不
辨此深旨。既背婆沙論文。全不可依用

尋云。眼識後起分別意識。通第三生已後
者。婆沙論中。猶有所見 答。重勘婆沙
論第七十三卷文云。若諸異生生。初靜慮○
即彼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以
初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眼識分
別。廣説如前。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
二種眼識。所起分別。如前應知於彼色
起眼識分別。廣説如前者。指上未離初靜
慮染。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二種眼識。除
識除染汚。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欲界
三種。初靜慮二種之文。於彼色起二種眼
識所起分別。如前應知者。指上此後於彼
復起分別意識。欲界二種。初靜慮三種之文。
故依身在初靜慮。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
二靜慮染異生。以初靜慮眼。見欲界及初
靜慮色。後起欲界分別意識。見初靜慮色。
後亦起初靜慮染汚分別意識者。是皆第三
生已後。可起之後。已離染地。不下生故。依
身在初靜慮。不退起煩惱故也。若爾。此等
論文。眼識後起分別意識。通第三生已後云
事甚分明也
  弘長二年壬戌極月五日申時於海住山十輪
抄之了去後七月二十二日始清書之
此窮冬天今日今時終結集之𨻶駟之影空
馳雖送百餘日之光陰拾螢之勤稍怠纔&T047368;
百餘條之論議愚鈍之至後學察之方今宗
性官職自亞先師之古跡年齒已過列士之
昔夢前途更期何事後年亦歴幾程五更枕
上遁世之思頻催一點燈下蟄居之志尤切
依之去初秋天上旬九日忽辭西郊清涼寺
之朝露早翫&MT04894;原海住山之夜月以降願樂
所專雖可修大乘之觀行妄執無晴猶&T047368;
少宗之問端哀哉悲哉不可不痛於戲捧此
抄出意業奉資 春日大明神之法樂依此
修學&MT04800;功必遂上生兜率天之宿望現當二
世之間併蒙權現冥助龍花三會之曉速悟
唯心深理厭其往事尋訪笠置當山今生
經行處處之砌鑒其薫契濟度二親九族同
法知識各各之輩殊別覺遍僧正之唱□也
遂再會於逍遥生死之秋雲實弘法師之
告訣也結一緣於鶏足山之春風乃至有
緣無緣利益等布自界他界迴向普及而已
  右筆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一 夏臘四十九 
寫本云
  于時文明十七年乙巳二月上旬之比加修
復奉書縫了心中志後學可哀之
  三論末葉英憲二十三


倶舍論第三卷抄
  問題
問。雜心論行品中。可説二十二根相耶
問。光法師意。扇搋無形人歟
問。中有末後念。必起染汚心歟
問。寶法師意。了自境増上等三行頌。誰人義
  判耶
問。寶法師意。心所依此別等一行頌。述有宗
  義歟
問。寶法師依正理論意。述還滅得體。作二
  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未知當知根。及喜覺支通相應根。二十二
  根中。有幾根耶
問。寶法師意。二乘聖者。第十六心次念。必果
  道相續歟
問。尊者法救意。苦樂憂喜信進念惠八根。可
  有別體耶
問。已知根可通有漏耶
問。論文云。謂阿羅漢成就神通爾者。今此
  阿羅漢者。可通惠解脱倶解脱耶
問。論中明留壽行相云。時彼能感富異熟
  業。則皆轉招壽異熟果爾者。光法師意。
今此富異熟業者。先世業歟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正義家意。可許順現
  業感衆同分義耶
問。寶法師意。非業非異熟根。有幾種耶
問。經部宗意。於無色界。起善染汚心時。所
  假立命根。爲是異熟法。爲當非異熟法

問。光法師意。不由邊際定力。延命根義可
  有耶
問。由定力延一劫壽命義可有耶
問。雜心論意。是異熟喜根。無間可生他地
  心耶
問。光法師。以威工巧心。望五受根。明相
  應不相應義作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
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以變化心。望五受根。明相應不
  相應義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
釋之耶
問。下三靜慮根本地。可有捨受耶
問。論中明二十二根三性門云。唯善後八
  根光法師釋。本頌先説信等八根。故作
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憂根與身邊二見相應歟
問。歡行轉心所。與慼行轉心所相應義可
  有耶
問。苦根唯緣不善法歟
問。憂根可緣上二界耶
問。經部宗意。第四靜慮可有樂受耶
問。經部宗意。可立有尋有伺等三地耶
問。婆沙論中。明二十二根三斷門云。如意
  根亦爾爾者。亦爾言。可攝喜樂二根

問。光法師釋正理論。遮無染心能續生。故
  文云。或經部計。異熟心受生爾者。所受
生異熟生心。可通引滿二果耶
問。欲界生有。初受生位。可有初得信等五
  根義耶
問。光法師意。中有位可有二形類耶
問。光法師意。非劫初時。中有位。可有無形
  類耶
問。欲界歿。生上二界時。頓命終者。可有八
  根滅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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