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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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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249[cf.No.1558]
倶舍論第一卷抄
  問題
問。眞諦三藏所譯俱舍論中。有幾謬耶
問。佛𣵀槃後六百年。造婆沙論歟
問。造婆沙論五百羅漢。可通六種姓耶
問。大毘婆沙論梵本。唯有十萬頌歟
問。今論中。唯明諸法無我義歟
問。光法師意。今論造頌時。可有破我品耶
問。頌文云。對法藏論我當説 爾者。寶法師
  歸敬發起二序中。如何釋之耶
問。阿毘曇心論中。可有發起序耶
問。雜心論中。可有歸敬序耶
問。阿毘曇心論中。可歸敬佛三德耶
問。光法師意。今論中。不歸敬僧寶故。如何
  釋之耶。
問。論文諸言所表謂佛世尊爾者。光法師
  意。今此佛世尊者。爲唯限釋迦一佛。爲
當可通一切諸佛耶
問。寶法師意。不染無知可緣虛空非擇滅
  耶
問。寶法師心。不染無知可緣滅道二諦耶
問。光法師所引今論餘處文。云斷圓德有
  四種爾者。其中一切定障斷者。爲唯限
定障斷。爲當可通根障等斷耶
問。光法師釋畢竟斷相云。通得擇滅及非
  擇滅爾者。今此非擇滅者。爲唯限定障
 上非擇滅。爲當可通煩惱障上非擇滅耶
問。光法師意。幷習斷可有別體耶
問。光法師意。非兼正通論義意。斷德通非
  擇滅義。可有耶
問。不染無知可通見所斷耶
問。染汚無知體。唯限無明一惑歟
問。光法師釋不染無知體。引十一師異說。
  爾者。第十古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意。以未成佛位。一切有漏無染
  惠。悉可爲不染無知體耶
問。寶法師意。習氣不通相續身云義。引正
  理論何文證之耶
問。光法師意。不染無知。唯限無覆無&T047368;
問。光法師意。邪行相智可通善耶
問。佛果位。可成就不染無知耶
問。菩薩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爲唯限金
  剛心位。爲當可通前位耶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本來可得非擇滅耶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見道所依身
  可同耶
問。二乘通力。可緣他三千界事耶
問。離如來敎力。出離生死類可有耶
問。寶法師意。隨行對法。唯限爲俱有因法
  歟
問。光法師意。隨行對法攝得之釋。寶法師如
  何破之耶
問。光法師作隨行對法攝不攝得云二解釋。
  爾者。不攝得云釋。可正釋耶
問。光法師意。隨行對法中。可攝淨惠耶
問。婆沙論中。釋喜無量體云。欲界者。四蘊
  爲自性。色界者。五蘊爲自性爾者。寶
法師心隨轉中。可攝喜受耶
問。隨行對法中。可攝心王耶
問。光法師意。別相念住。總相念住。可通生
  得惠耶
問。光法師述煖等四善根修惠。總別念住思
  惠。五停心觀聞惠畢云。且依一相
者。今此一相者。爲依觀門一相。爲當依
未離欲染一相歟
問。聞惠無間。可起煖善根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律儀先捨。後
  斷善根爾者。今此律儀者。卽後斷善根
所發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相異熟業。或
  云唯思所成。云通聞思所成二說。爾者。
通聞思所成云說。正義歟
問。光法師意。色界聞惠。可發表業耶
問。光法師意。發智品類兩論相望時。造時前
  後如何釋之耶
問。佛𣵀槃後。二百年中。造品類足論歟
問。光法師意。能對所對。俱可名對法耶
問。寶法師引眞諦三藏說。明以無漏惠。望
  𣵀槃果。爲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對
等四句分別。爾者。趣向至得對。限無間
道耶
問。寶法師引眞諦三藏說。明以無漏惠望
  𣵀槃果。爲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對
等四句分別。爾者。四諦智中。各可有此
 四句耶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一刹那頃於隨
  眠滅。身作證 惠不見彼滅。惠見彼滅身
不作證等四句分別。爾者。得不還果時。
可有此四句耶
問。以無漏惠根。可名甚深阿毘達磨耶
問。以滅盡定退。可名甚深阿毘達磨耶
問。頌文云因此傳佛說對法爾者。今此
  傳言。表不信義歟


俱舍論第一卷抄
問。眞諦三藏所譯俱舍論中。有幾謬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略擧二三 付之見光
法師解釋。擧舊俱舍論謬云。現法非得先哲
同疑。常非果因前賢莫辨 若爾唯擧二事
之謬 何釋略擧二三哉
答。現法非得與常非因果爲二。常非因果
之中。開果與因爲三。云略擧二三歟。或又
文面雖擧二事。爲顯猶有謬事。擧此等二
三云意
問。佛𣵀槃後六百年。造婆沙論歟
答。四百年中。造婆沙論也 兩方。若六百
年中造之者。婆沙論中六百年中不造婆沙
 若依之爾者。嘉祥大師釋六百年間。
有五百羅漢。是旃延弟子於天竺共造婆
沙釋。八犍度。妙樂大師弘決
一本
判釋迦滅後
六百餘年。北天竺國五百應眞。共撰集於世
尊所說。任此等定判。佛𣵀槃後六百年中。
造婆沙論如何
答。見婆沙論奧文云。三藏法師玄奘譯斯
論訖。說二頌言。佛𣵀槃後四百年。迦膩色
迦王瞻部。召集五百應眞士。迦濕彌羅釋
三藏。其中對法毘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
願此等潤諸含識。速登圓寂妙菩提佛𣵀
槃後。四百年中。五百阿羅漢造婆沙論云
事。此文甚分明也。故婆沙抄中。述如來滅
後。第四百年。造婆沙論之旨也。但於嘉祥
妙樂兩大師解釋者。彼依舊婆沙論文歟。
故勘舊婆沙論序云
問。造婆沙論五百阿羅漢。可通六種姓耶
 答。可有二義也 兩方。若通六種姓者。
人師解釋中。唯可限第六種姓 若依之
爾者。見婆沙論文。復次有說異師甚多。所
述之義。邪正相分。若根無利鈍者。何義有
邪正哉
答。此事暗依難定。且可存二義也。一義
意云。造婆沙論五百阿羅漢。唯可限第六
種姓也。故圓暉法師明造論緣起云。於無
學内定滿六通。智圓四辨。內閑三藏。外
達五明。方堪結集。故以簡留淨達法師釋
婆沙抄
一本
云。更復宣吿。唯無學住。猶是太多。
吿唯不動性者住。猶多後吿若能博通三藏。
具解十八部。諸知韋陀書者住任此等解
釋。造婆沙論五百阿羅漢。唯限第六種姓
之旨炳然也。但於婆沙論中。復次有說異師
甚多。所述之義邪正相分云難者。第六種姓
之內。其根亦可有勝劣歟。如彼婆沙論
百五
十二
中述。無學聖者。所起滅盡定。有九品
不同云。始得不動種姓。所起爲上下。餘本
得不動種姓。所起爲上中。波羅蜜多聲聞。
所起爲上上也。一義意云。造婆沙論五百
阿羅漢。可通六種姓也。以道理思之。五
百阿羅漢其類旣繁多也。種姓廣可通利鈍。
何唯限利根一類哉。卽以其義有邪正。可
知其根有利鈍也。但於人師解釋者。圓暉
法師幷淨達法師定判歟。彼且顯一會之勝
事。更可非再往之解釋也
問。大毘婆沙論梵本。唯有十萬頌歟 答。
今二百卷大毘婆沙論梵本。唯有十萬頌
 兩方若唯有十萬頌者。大毘婆沙者。梵
語此翻廣說。何唯限十萬頌哉 若依之
爾者。圓暉法師解釋中。大毘婆沙論梵本。唯
有十萬頌如何
答。佛𣵀槃後四百年中。迦膩色迦王。召集五
百阿羅漢於迦濕彌羅國。釋素怛覽。毘奈耶。
阿毘達磨三藏。各有十萬頌。總而論之。有三
十萬頌。其中釋素怛覽藏十萬頌。釋毘奈
耶藏十萬頌。唯有梵本。更無翻譯。釋阿毘
達磨藏十萬頌。遍覺三藏得其梵本。譯之
爲二百卷大毘婆沙論。故就今現行大毘婆
沙論梵本云。唯可有十萬頌也。故頌疏
序云。於是五百聖衆。初集十萬頌。釋素怛
覽藏。次造十萬頌。釋毘奈耶藏。後造十萬
頌。釋阿毘達磨藏。卽大毘婆沙是也婆沙
一本云。今所譯者。卽十萬頌本。翻成二百
卷。故名大毘婆沙今現行二百卷大毘婆
沙論梵本。唯有十萬頌云事此等解釋甚分
明也
尋云。釋素怛覽藏十萬頌。釋毘奈耶藏十
萬頌。立大毘婆沙論稱歟
答。釋素怛覽藏十萬頌。釋毘奈耶藏十萬
頌。前後三藏不翻譯故。立不立大毘婆沙
論稱暗以難測。但元瑜疏云。次造十萬頌毘
奈耶毘婆沙論婆沙抄一本云。在迦濕彌
羅國。一夏之中。造一切有部三藏婆沙
如是三種毘婆沙論。凡有二十萬頌九百六
十萬言。備釋三藏任此等解釋。釋素怛
覽藏十萬頌。釋毘奈耶藏十萬頌。立毘婆
沙論稱歟
問。今論中唯明諸法無我義歟 進云。光法
師釋云。如俱舍論等解諸法無我。此卽是
擧一以明三 付之披今論文。述有漏
無漏法等。唯明諸法無我之義何釋擧一
以明三哉。如彼五蘊論唯解諸行無常之
義。𣵀槃論唯釋𣵀槃寂靜之義。例彼思之。
今論中。唯明諸法無我之義可云哉
答。今論中總釋一部綱要。云有漏無漏法
等。擧有爲無爲一切諸法。述唯有諸法之
旨。故就一部大綱論之。唯明諸法無我之
義。故云擧一。其中擇滅謂離繫隨繫事各別
者。明𣵀槃寂靜之義。又諸有爲法謂色等五
蘊等者。解諸行無常之旨。故云以明三也。
五蘊論中如其名言。唯解諸行無常之義。𣵀
槃論中如其名言。唯釋𣵀槃寂靜之義。故彼
兩論云。此卽是偏釋一法印也。重意云。今
論中正宗廣明諸法無我。諸行無常。𣵀槃寂
靜三種法印故。云以明三法印。五蘊論中。
雖兼明諸行無常之義。正宗唯釋𣵀槃寂
靜之義。故云偏釋一法印也
尋云。見光法師解釋云。此論一部總有九
品。釋佛經中諸法無我。前八品明諸法事。
雖亦明理。從多分說。或非正明。後一品
釋無我理。雖亦明事。從多分說。或非正
如此釋者。前八品中不明無我理歟
答。前八品中。隨其所應。廣明有漏無漏諸
法。故說唯有諸法裏。無我理顯。故前八品
中明無我理可云也。光法師釋。任其文面。
前八品中。廣明有漏無漏諸法。故云前八品
明諸法事。破我品中。專說無我理故。云後
一品釋無我理也
問。光法師意。今論造頌時。可有破我品耶
答。今論造頌之時。無破我品也 兩方。若
有破我品者。寶法師解釋中。述今論造釋
之時。破我品加之旨。以知。造頌之時。無破
我品云事。光法師意。其義可同 若依之
爾者。諸法無我者。今論宗趣也。造頌之時。
尤可有破我品哉
答。准圓暉法師破我一品無別正頌故此
不論之釋。破我品無世親菩薩所造之本頌
明知。造頌之時。無破我品云事。是以見
寶法師解釋。云。此論一部總有九品。前之
八品述自宗義。釋本頌文。所以先明。後之
一品造釋時加。破外執故。所以後明
論造頌之時。無破我品云事。此釋炳然也。
光法師解釋中。雖無分明定判。准寶法師
解釋。可思之歟。但於諸法無我者。今論宗
趣也。造頌之時。可有破我品云難者。前八
品中。明諸法體。無我之義自亦顯。故雖無
破我品。更無其苦也
問。頌文云。對法藏論我當說爾者寶法師
意。歸敬發起二序中。如何釋之耶 進云。寶
法師意。釋歸敬序也 付之旣述對法藏
論我當說。尤可云發起序也。是以光法師
釋云。前三句明歸敬序。第四句明發起序
如何
答。寶法師意。以初三行頌。爲釋六百行根
本頌之序。其中述初之一頌明歸敬序。次
之二頌明發起序。自諸一切種諸冥滅。至
對法藏論我當說。一行頌爲歸敬序。自淨
惠隨行名對法。至因此傳佛說對法。二行頌
爲發起序也。初一行頌爲歸敬序之中。諸
一切種諸冥滅。拔衆生出生死泥者。所讃所
歸敬。敬禮如是如理師者。正申敬禮。對法
藏論我當說者。述歸敬意也。故寶法師釋
云。頌中有三。前兩句讃所歸敬。次之一句
正申敬禮。後之一句述歸敬意 此釋意
爲造對法藏論。今歸敬世尊。故對法藏論
我當說者。述歸敬世尊之由也。故以此文
屬歸敬序爲言其論者何。謂對法藏論。已下
之論文明發起序。擧昔論名體。釋今論名
體。述說論之意。明先說之人。發起本頌有
漏無漏一切法故也。故寶法師釋云。論其論
者何已下。第二明發起序。擧論名體發起
本頌一切法故但於光法師解釋者。兩師
所存其意各別也。彼此相違不可和會之
問。阿毘曇心論中。可有發起序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或有歸敬而無發起。如阿毘
曇心論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披阿毘曇
心論所說。云。若知法法相。正覺開惠眼。亦
爲他顯現。是今我當說旣有所發起之
言。何釋而無發起哉
答。或有歸敬。而無發起如阿毘曇心論者。
不限光法師解釋。寶法師亦述此旨。兩師
一同之釋。定有所據歟。卽勘阿毘曇心論
文。云。前頂禮最勝離惱慈哀顏。亦敬順敎
衆無著應眞僧此文旣有歸敬之言。更無
發起之文。故兩師定判。尤順依憑論說哉。
但於若知*法法相正覺開惠眼等之文者。
界品之中。上有長行多文。後問前說法相。
應當知此法云何。以今偈頌答之。故此
偈頌尤可正宗攝。何爲發起序哉。重意云。
前頂禮最勝等之文。若知*法法相等之說。同
雖有界品之中。前頂禮最勝等之文。未說
正宗法門之前有之。故爲之歸敬序。若
知*法法相等之說。正宗法門之後有之。故
不爲發起序也。何況阿毘曇心論中。每說
一法門。多有今當說之言。豈可以此等文
爲發起序哉
問。雜心論中有歸敬序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或有發起而無歸敬。如雜心論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見雜心論所說。云。頂
禮前最勝。離惱安敎尊。所說悉具足。羅漢見
眞諦旣有歸敬之言。何釋而無歸敬哉
答。或有發起而無歸敬。如雜心論者。不
限光法師解釋。寶法師定判。亦同之。兩
師一同之釋。定有所據歟。卽勘雜心論序
品文。或云我今處中說廣說義莊嚴或云
我達摩多羅說彼未曾說或云顯示三寶
眞實功德。方造論端故說是處處旣
有發起之言。更無歸敬之文。故兩師定判。
尤順依憑論說哉。但於頂禮最勝離惱安敎
尊等之文者。是界品初正宗段之文也。何可
爲歸敬序哉
重難云。今論界品云諸一切種諸冥滅。拔衆
生出生死泥。敬禮如是如理師。阿毘曇心論
界品云前頂禮最勝。離惱慈哀顏。亦敬順敎
衆。無著應眞僧。旣爲歸敬序。至雜心論界
品之文。何不爲歸敬序哉
答。自本無序品之論中。正宗之初置歸敬
之言。爲之歸敬序。如今論幷阿毘曇心論界
品初文。爲歸敬序也。有序品之論中。序品
無歸敬之言。正宗之初。有歸敬之文。只可
云歸敬之言。更不可爲歸敬序也
重難云。見雜心論序品文。云。敬禮尊法勝。
所說我頂受序品之中。旣有歸敬之言。何
不爲歸敬序哉
答。歸敬序者。名歸敬佛。故光法師釋云。歸
敬謂歸敬世尊而今文歸敬我師法勝論
師。非歸敬佛之言。故不爲歸敬序也
問。阿毘曇心論中。可歸敬佛三德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或說三寶不言三德。如阿
毘曇心論 付之依光法師解釋。見阿毘
曇心論文。云前頂禮最勝離惱慈哀顏
勝離惱者。顯智斷二德。慈哀顏者。明恩德。
依之。法勝阿毘曇心論中云。復次世尊於一
切法。於一切種。而得自在。故名最勝。離
熱者。離燒義也。謂煩惱熱。能燒身心。世尊
離彼。故名離熱。此是自己智斷成就乃至
說饒益言者。世尊言說。能饒益一切衆生。
饒益者。謂安穩也。安穩饒益一義異名
釋明以今文相配佛三德。何判不言三德

答。阿毘曇心論前頂禮最勝。離惱慈哀顏。亦
敬順敎衆。無著應眞僧之文。雖說歸依三
寶之旨。別不明佛三德相。故或說三寶。不
言三德。如阿毘曇心論之釋。尤順依憑論
說哉。但於最勝離惱者。顯智斷二德。慈哀
顏者。明恩德云難者。歸敬佛德之文。自
相配智斷恩三德事。更非所遮。只任文相
之顯。就三寶門歸敬スルヲ云歸敬三寶。寄三
德邊歸敬スルヲ云歸敬三德也。阿毘曇心論文。
雖無三德之分別。歸敬其三寶之中。歸敬
佛寶之文。自相配智斷恩三德。故法勝阿
毘曇心論中。入レテ三德釋之。何亦爲相違

問。光法師意。今論中不歸敬僧寶故。如何
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又時四向四果
說之爲僧。世親菩薩一阿僧祇向滿。智惠
勝彼。故不歸敬 付之世親菩薩。位居
凡地。所起智惠是世俗智也。望四向四果無
漏智之時。何云智惠勝彼哉。是以世親菩
哉薩造。攝大乘論中。云學無學僧居道果
勝一切所餘僧乃至故我至誠身語思。頻修
無倒歸命禮。歸敬僧寶見如何
答。有漏無漏二智相對。實雖有漏智劣。無漏
智勝。由種姓勝劣。判智惠明昧之時。菩薩
種姓。所起智品。遙超聲聞所起智分。豈不
云智惠勝彼所。但於世親菩薩所造。攝大
乘論中。歸敬僧寶云難者。光法師會之云。
僧者謂衆。大乘菩薩。容有衆多。同時入聖
名僧歸敬。此宗菩薩一得入三十四心。不
名爲僧。故不歸敬解釋先會通之。後學
更不可劬勞哉
問。論文云。諸言所表謂佛世尊爾者。光法
師意。今此佛世尊者。爲唯限釋迦一佛。爲
當可通一切諸佛耶 答云。此事雖有學
者異義。且可存唯限釋迦一佛云義也 兩
方若唯限釋迦一佛者。智斷恩三德者。一切
諸佛同具足。旣擧三德。致歸敬。何唯限釋
迦一佛哉。是以寶法師云此事。言諸顯一
切諸佛。諸具三德。皆歸敬禮。故圓暉法師
釋諸者謂諸佛。光法師意。何不存此理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今欲造論爲顯自
師其體尊高之論文云。若偏歸敬釋迦牟尼。
恐彼生謗。故置諸言。息其異論如今解
釋者。唯可限釋迦一佛見如何
答。頌置諸言。甚有委曲。論主若任本意。
言唯歸敬釋迦一佛者。諸外道輩。可生謗
故爲息其異論。置廣諸言。顯無有朋黨。
以德召人之旨。云諸一切種諸冥滅。拔衆
生出生死泥。敬禮如是如理師之時。諸外道
輩。皆存我師亦具三德故。此歸敬言。卽攝
我師思。不生謗也。外道自師。實不具三
德故。以德召人之言。卽被簡畢。一切諸佛
皆具三德故。以德召人之言。雖可攝之。
釋尊是當時敎主故。論主本意唯歸敬釋迦
一佛也。故光法師釋此事。初說諸言。顯無
朋黨。以德召人。諸有三德。我卽歸敬。以諸
外道各謂自師是一切智。若偏歸敬釋迦牟
尼。恐彼生謗。故置諸言。息其異論。或恐
佛化根淺有情。權作彼師。引入正法。故
置諸言若偏歸敬釋迦牟尼之文。論主本
意。唯歸敬釋迦一佛云事炳然也。若亦歸
敬諸佛者。諸言有何所痛。可煩釋或恐佛
化根淺有情等哉。實唯歸敬釋迦一佛文。
置諸言故痛之。釋迦一佛爲化根淺諸有
情類。現種種形。權作彼師引入正法。故置
諸言釋也。唯限釋迦一佛之旨。此釋亦分
明也。加之正見論文偈頌。云諸一切種諸
冥滅等。以德召人之言。廣可歸敬一切諸
佛見。長行之初。總標頌意。云今欲造論。爲
顯自師。其體尊高。超諸聖衆。故先讃德。方
申敬禮。唯歸敬釋迦自師見。偈頌長行聊
似相違。故光法師釋長行今文。竊會其相
違云。論主今欲造俱舍論。雖復以德召
人。本意爲顯釋迦自師德體尊高超諸二
乘菩薩聖衆故。先讃德方申敬禮文意
云。以德召人之文。其言雖廣。論主造今論。
初明歸敬序之本意。唯歸敬釋迦自師德體
尊高爲言以德召人之處。置雖言。會通之。
爲顯自師之文。稱本意賞翫之。論主唯
歸敬釋迦一佛之事。今此定判。尤明鏡也。
如此聊簡。光法師一段解釋之時。智斷恩三
德者。一切諸佛同具之。擧三德致歸敬之
文。不可限釋迦一佛云難。自被會畢。但
於寶法師。圓暉法師解釋者。人師異釋也。
不可和會之
重難云。見光法師解釋前後。上釋偈頌諸
言云。初說諸言顯無朋黨以德召人。諸
有三德。我卽歸敬下解諸言所表。謂佛世
尊之論文。云以德召人。餘人無德。諸言
雖總。還表世尊 此等解釋意。述諸有三
德之者。論主皆歸敬之旨。故諸言所表。謂
佛世尊者。廣可通一切諸佛見。何云唯限
釋迦一佛哉
答。光法師若偏歸敬釋迦牟尼。恐彼生謗之
解釋本意。爲顯釋迦自師德體尊高之定判。
唯限釋迦一佛之旨分明也。何及疑殆哉」
但於光法師諸有三德。我卽歸敬之釋。以
德召人餘人無德之文者。述以德召人之
志許也。非云諸有三德之者。皆悉歸敬
之。就中諸言雖總者。會通諸言之廣。還表
世尊者。唯表釋迦一佛云也。若爾還爲答
之潤色。更不可爲違文哉。
問。寶法師意。不染無知可緣虛空非擇滅

答。可緣虛空非擇滅也 兩方若緣虛空
非擇滅者。寶法師意。不染無知唯限無覆無
&T047368;定。而無覆無&T047368;心勢力&MT04800;劣也。何可緣
虛空非擇滅哉。是以見婆沙論文。云。虛空
非擇滅三界修所斷善識所緣ト云ヘリ明知。不染
無知不緣虛空非擇滅云事 若依之爾
者。寶法師解釋中。不染無知可緣虛空非擇
滅見如何
答。寶法師意。不染無知可緣虛空非擇滅
 卽見彼師定判。上述染心不緣二無爲
故。不云一切畢。下云不染無知緣一切品
類皆盡。故言一切解釋前後無諍。不染
無知可緣虛空非擇滅見。但於無覆無&T047368;
心勢力&MT04800;劣不可緣虛空非擇滅云難者。
寶法師意。許有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故。不染
無知體。通取自性無&T047368;劣惠。故自性無&T047368;
攝。不染無知之中。可有緣虛空非擇滅之
類也。次於婆沙論虛空非擇滅三界修所
斷善識所緣 云文者。婆沙論意。無覆無&T047368;心。
唯限異熟。威儀。工巧。通果四無&T047368;故。唯修
所斷善識。緣虛空非擇滅。無覆無&T047368;心不緣
云也。寶法師意。婆沙論等說之外。許有自
性無&T047368;心心所。故無覆無&T047368;心。亦緣虛空
非擇滅云也。婆沙論中。雖述無覆無&T047368;
不緣上界之旨。寶法師。餘處解釋中。云餘
無覆無&T047368;亦緣於上卽是例證也
重難云。寶法師意。設雖許有自性無&T047368;
心所。彼無&T047368;心勢力。亦可&MT04800;劣。何可緣虛
空非擇滅哉。自性無&T047368;心。勝異熟等四無&T047368;
心。緣虛空非擇滅云事。證據在何處哉是一
何況見寶法師解釋。述不染無知。無覆無
&T047368;劣惠爲體。通四無&T047368;。不染無知體。唯限
異熟等四無&T047368;劣惠。不通自性無&T047368;劣惠
見。何云自性無&T047368;所攝。不染無知之中。有
緣虛空非擇滅之類哉。加之。見寶法師
處處解釋。或云。應言四無&T047368;心攝心不盡。
借識之類非四攝也。或述此借識心。是自
性無&T047368;。以借識之類爲自性無&T047368;體。若爾
彼師意。不染無知體。設雖取自性無&T047368;
惠。彼既借識之類也。更不可縁虚空非擇
滅哉是三次見寶法師餘解釋十九引婆沙
論邪行相智。縁虚空非擇滅名云文畢。云
准此不染無知不是染善此釋意。存邪行
相智之外。無不染無知。不染無知。不通善
染汚之旨。釋成スト見。若爾不染無知。既限邪
行相智。何可縁虚空非擇滅哉。若會云邪
行相智。雖不縁虚空非擇滅。有餘不染無
知。縁虚空非擇滅者。邪行相智。雖限無
覆無&T047368;。有餘不染無知。可通善。何依此文
成。准此不染無知。不是染善哉是四次寶法
師。餘處餘無覆無&T047368;。亦縁於上之釋。非例
證。寶法師意。存威儀無&T047368;縁上界歟。何可
定自性無&T047368;心縁上界哉。何況有餘無覆
&T047368;。不縁於上之本。旁不落居歟是五
答。寶法師意。許有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專同
徳光論師義也。而光法師。述徳光論師義
云。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鈍自性無&T047368;。心
心所法爲體。非四無&T047368;攝。通於三界。恒成
過未就此釋案其意。異熟無&T047368;心。唯有
法倶得。威儀工巧二無&T047368;心。串習之類。雖
有三世得。不串習者。亦無前後得。自性無
&T047368;心。既云恒成過未。知勝異熟。威儀工巧。
三無&T047368;心。有三世得云事。通果無&T047368;心。禪
定所生果。其體雖勝。隨其所應。縁五塵境。
全無縁虚空非擇滅。亦縁上界之儀。故自
性無&T047368;心。勝異熟。威儀。工巧。三無&T047368;心。異
通果心相。縁虚空非擇滅。亦縁上界存也」
次寶法師意。許有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故不
染無知體。通取自性無&T047368;劣惠事必然也。故
見彼師定判。上釋不染無知體。引諸師異
説云。第一師云。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鈍
異熟心心所法爲體。第二師云。以未成佛
來。鈍四無&T047368;心心所法爲體。第三西方徳
光論師云。以未成佛來。鈍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
法爲體。第四師云。以未成佛來。鈍衆同分
爲體下破此等異説云。正理。婆沙。分明
唯無&T047368;惠爲體性。因何前三師説兼心心
所。第四師取衆同分耶此能破釋意。專破
不染無知體。廣取心心所等之邊。不破徳
光論師。不染無知體。取自性無&T047368;云義。爰
知。寶法師意。不染無知體。通取自性無&T047368;
惠云事。但於通四無&T047368;之釋者。且就通途
相論之歟
次寶法師處處解釋中。以借識之類。爲自
性無&T047368;體事。就其相顯。且擧一類也。就實
通論之時。同徳光論師義。廣亘三界。有自
性無&T047368;心心所可云也
次寶法師餘處准此不染無知。不是染善之
釋意。婆沙論中。邪行相智。爲不染無知體。
既云無覆無&T047368;。故不染無知。唯可限無覆
&T047368;。不染無知。若通善者。邪行相智。何不
通善哉。以邪行相智。不通善染汚。可准
知不染無知。不通善染汚云事。釋成也。邪
行相智之相。如杌起人想。及於人起杌想。
於虚空非擇滅名。起二無爲想。故縁彼名。
不縁其體也。邪行相如此。故雖不縁虚
空非擇滅。有餘自性無&T047368;所接不染無知。
縁虚空非擇滅事。何可背此釋哉
次威儀無&T047368;心。不縁上界云事。云文云理。
不可疑之。故婆沙論八十七云。問。威儀路
識。能縁何法。答。欲界者。唯縁欲界五部
法。色界者。唯縁欲色界五部法 設雖寶
法師意。更不可背婆沙論説哉。但不縁
於上之本。不叶一段起盡。其故今論餘處
十九中。釋生在欲界。計大梵王。或爲有情。
或爲常住云。對法者言。此二非見。是邪智
寶法師釋此文。今此邪智者。是不染汚
邪行相智。非疑等貪等煩惱相應邪智。彼
不縁上故。可餘無覆無&T047368;邪智。彼縁上
取意釋成也。故亦縁於上之本。尤叶解
釋本旨。以之可爲正本。不縁於上之本。
全不可爲依用也
問。寶法師意。不染無知。可縁滅道二諦耶
答。可縁滅道二諦也 兩方。若縁滅道二
諦者。不染無知所縁者。是味勢熟等境也。
何可縁滅道二諦哉 若依之爾者。見寶
法師解釋。云不染無知縁一切品類皆盡。
故言一切一切之言是廣。豈不通滅道二
諦哉
答。寶法師意。不染無知體。通取自性無&T047368;
惠。故自性無&T047368;所攝。不染無知之中。可有
縁滅道二諦之類也。不染無知。縁一切品
類皆盡。故言一切之釋。即可爲其潤色
也。但於不染無知。縁味勢熟等境。不可縁
滅道二諦云難者。不染無知者。廣縁一切
諸法。不能如實覺之劣惠爲體。故自性無
&T047368;攝劣惠之中。何無縁滅道二諦。不
能如實覺之類哉。寶法師意。許有自性
&T047368;心心所。故無覆無&T047368;心中。可有縁虚
空非擇滅。亦縁上界之類見。縁滅道二諦。
准彼可思之
問。光法師所引。今論餘處二十七文。云斷圓
徳有四種爾者。其中一切定障斷者。爲唯
限定障斷。爲當可通根障等斷耶 答。可
通根障等斷也 兩方。若通根障等斷者。
既云一切定障斷。任其名言。不可通根
障等斷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餘處解釋
中。可通根障等斷見如何
答。今論餘處文。明如來斷圓徳相。故一切
定障斷者。廣可通一切不染無知非擇滅
也。故文唯雖述一切定障斷。實義可通障
根等斷也 故光法師餘處釋云。此中亦應別
説斷根障等言。斷定障影顯可知。以類同
故。或略不説
問。光法師釋畢竟斷相云。通得擇滅及非
擇滅爾者。今此非擇滅者。爲唯限定障上
非擇滅。爲當可通煩惱障上非擇滅耶
答。唯限定障上非擇滅也 兩方。若唯限
定障上非擇滅者。見光法師解釋。云即前
二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若煩惱障斷
已。不退之邊。名畢竟斷者。畢竟斷體。何不
通煩惱障上非擇滅哉 若依之爾者。披
光法師解釋前後。上述若一切煩惱障斷得
擇滅。若不染無知定障斷。得非擇滅畢。下
云通得擇滅及非擇滅文相起盡無諍。非
擇滅者。唯可限定障上非擇滅見如何
答。勘光法師解釋始末。引倶舍論第二十七
卷。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
定障斷。三畢竟斷。四并習斷之文畢云。准
彼論文。若一切煩惱障斷得擇滅。若不染無
知。定障斷得非擇滅。即前二障。斷已不退。
名畢竟斷。通得擇滅及非擇滅通得擇滅
及非擇滅之言。指上煩惱障上擇滅。定障上
非擇滅之旨。解釋實分明也。但於煩惱障
斷已。不退之邊。名畢竟斷可通煩惱障上
非擇滅云難者。通論之者。雖煩惱障上得
非擇滅。定障上得擇滅。煩惱障斷者。自性
ナルヲ以擇滅爲體。定障斷者。不生斷ナルヲ以非擇滅
爲體。故今得畢竟斷之稱。唯取斷煩惱障
得擇滅。斷定障得非擇滅之邊也
問。光法師意。并習斷。可有別體耶 答。可
有別體也 兩方。若無別體者。并習斷
者。四種斷圓徳隨一也。尤可有別體哉。
是以見光法師定判。云有是習氣。而非無
知。謂無知倶生心心所法若習氣有別體
者。并習斷豈無別體哉 若依之爾者。披
光法師餘處解釋。云。或云習氣無有別體。
但習無時。説名爲斷。斷無別體解釋無
諍。并習斷無別體見如何
答。光法師意。并習斷可有別體也。其旨即
如一方疑難。加之。光法師釋并習斷相云。
如來不但斷彼煩惱。并彼煩惱習氣。亦斷
得非擇滅。此簡利根二乘。又解并習斷者。
不但斷煩惱障定障。并二障習氣亦斷
釋意。習氣之上所得。非擇滅爲并習斷體。
故并習斷有別體云事。更不可疑之。但於
光法師餘處解釋者。爲簡古師意於心所
中別有一體。名爲習氣云義。故云或云習
氣無有別體也。即見光法師今解釋。出不
染無知體。有十一師異説之中。叙第十古
師説云。於心所中。別有一體。名爲習氣。是
不染無知。習氣無知。體無寛狹。如染無知。
別有無明餘處解釋。竊簡此師義。無名
習氣別體心所爲言 重意云。光法師意。不
染無知。并無知倶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
不許獨名習氣。別體心所。故爲簡古師於
心所中。別有一體名爲習氣云義。云或云
習氣無有別體。非云習氣者是無體法也。
但習無時。説名爲斷。斷無別體者。以習氣
無名斷。非如斷煩惱得擇滅名斷。故云
斷無別體也。非遮習氣之上。所得非擇
滅。名并習斷之邊歟
問。光法師意。非兼正通論義意。斷徳通非
擇滅義。可有耶 答。不可有此義也 兩
方。若有此義者。光法師判斷徳體。雖作
三解釋。非兼正通論之釋意。斷徳唯以
擇滅爲體。不通非擇滅見 若依之爾
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上云又准此中
所明。斷徳通於二滅畢。下述或正斷徳。
唯是擇滅。若據兼説。通非擇滅。明知。通
於二滅之上文。非兼正通論之義意云事
如何
答。光法師判斷徳體。作三解釋云。斷徳從
強。擇滅爲體。若據其兼。通非擇滅。故不
相違。又解斷徳唯以擇滅爲體。然有定障
等。擇滅不顯。定障等若無トキニ。擇滅即顯。能
顯斷故。名斷圓徳。又解彼文四斷皆是擇
滅。若煩惱斷。是自性斷縁縛斷。若定障斷。并
習斷。是縁縛斷。若畢竟斷。通自性斷縁縛
此三解釋之中。第二第三釋意。同存斷
徳唯以擇滅爲體。故非兼正通論云初釋
意。斷徳通非擇滅之義。不可有也。但於光
法師餘處解釋者。彼處唯作兼正通論。斷
徳通非擇滅之一釋。不作餘二釋也。唯具
文云。又准此中所明。斷徳通於二滅。或正
斷徳。唯是擇滅。若據兼説。通非擇滅。此文
斷徳據正及兼。故通二滅。前明斷徳。據正
以論。故唯擇滅聊簡此釋云。又准此中所
明。斷徳通於二滅者。是總標之言。或正斷
徳等。以下別顯其相非別釋也。如此之
例。處處有之。且出一例證者。勘光法師餘
處解釋云。今解不然。生上三定。起下諸識。
若起下身識。唯是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若
起下眼識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威儀
心。或是縁威儀心。成是似威儀心是威儀
心者。總標之言。或是縁威儀心等以下。別顯
其相。非別釋也。又准此中所明。斷徳通於
二滅等之釋。准例可思之
問。不染無知可通見所斷耶 答。不通見
所斷也 兩方。若通見所斷者。今論疏
中。廣雖明不染無知相。不云通見所斷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云不
染無知。能障理事二種眞見如此釋者。
不染無知有迷理之義見。何不通見所斷

答。見今論餘處文。云不染非六生。色定非
見斷而不染無知不通不善有覆無&T047368;。故
非見所斷法云事。更不可疑之。但於光法
師不染無知。能障理事二種身見之釋者。
不染無知。不能了知理事實義故。障理事
二種*身見云也。非如彼見所斷煩惱。迷非
常苦空無我等之理。起常樂淨我等之執。
故不通見所斷
問。染汚無知體。唯限無明一惑歟 答。唯
限無明一惑也 兩方。若唯限無明一惑
者。無知者。覆實義障眞見之義也。而五
部煩惱。悉是染汚性。十種隨眠。皆於境不
悟。立染汚無知之稱。何唯限無明一惑
哉。是以見光法師解釋。云所以不言餘煩
惱者。無明通與諸惑相應。若説無明亦顯
餘惑加之披圓暉法師定判。標諸冥者。
是染汚無知畢。云冥者即是見修所斷。一
切煩惱任此等文理。染汚無知體。可通
諸惑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染汚無知
體。述以無明爲體。唯可限無明一惑見
如何
答。無知者。名於境不悟之義。其體專當無
明一惑行相。故染汚無知體。唯可限無明一
惑也。是以見光法師解釋。或云問染汚無
知以何爲體。解*云以無明爲體。或出古
師於心所中。別有一體。名爲習氣。是不染
無知云義之例證。云如染無知別有無明
何況勘寶法師解釋。云染汚無明爲體
暉法師定判全亦同之。加之披今論餘處
文。云此中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無智
無顯此文意無明。即是無知體性見。任此
等文理染汚無知體。唯限無明一惑云事。
更不可疑之。但於十種隨眠。皆具於境
不悟之義。可名染汚無知云難者。餘煩惱
具於境不悟之義。由與無明相應故。正
立染汚無知之稱。唯限無明一惑也。次於
光法師所以不言餘煩惱者等之釋者。論
中*云諸一切種諸冥滅。説佛斷染汚無知。
不云斷餘煩惱故。爲通此伏難。如此云
也。所以不言餘煩惱者。牒伏難意也。豈
牒以無明爲體之自釋會之哉。無明通與
諸惑相應等者。無明通與一切煩惱相應
故。斷無明畢。悉被斷餘煩惱。故若説斷
無明。亦顯被斷餘煩惱之義爲言即見寶
法師解釋云。問世尊實斷一切煩惱并及習
氣。如何但説滅二無知。答但顯無知。即兼
顯餘無知。通與一切煩惱習相應故。無知
即是一切煩惱習氣本故。無斷無知留餘
煩惱及習氣故。所以但説斷二無知此釋
廣雖就染汚不染二無知致問答。就其染
汚無知。釋成之邊。其旨全同光法師解釋意。
故准寶法師今釋。可思光法師釋意也。次
於圓暉法師。冥者即是見修所斷。一切煩惱
之釋者。就剋性體論之者。染汚無知體。雖
唯限無明一惑。由餘煩惱與無明相應故。
亦作不了行相。以何知之者。光法師所引
婆沙論中。出無慚行相轉非無慚之類云。
謂無慚相應法。作無慚行相轉准此文思
之。由餘煩惱與無明相應。故亦作不了行
相云事必然也。依此義邊。染汚無知。助伴
體。廣取餘煩惱故。就助伴體。云冥者即是
見修所斷一切煩惱也
問。光法師釋不染無知體。引十一師異説。
爾者。第十古師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雖復遍與三性相應。然其體是無
覆無&T047368; 付之其性既無覆無&T047368;也。何云
與三性心相應哉。何況第十古師説者。源
出正理論説。而見正理論文。全不言其體
是無覆無&T047368;遍與三性心相應哉
答。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此師義云。有
古師説習氣相言。有不染汚心所差別。染
不染法。數習所引。非一切智相續現行。令
心心所不自在轉。是名習氣既云有不
染汚心所差別。非染汚法見。而善無&T047368;中。
探取其體之時。善法不順能障之義。又與
不善法相違。全不可有相應之義。無&T047368;
專順能障之義。其性中庸。不違善不善法。
可有相應之義。故釋然其體是無覆無&T047368;
尤順其文理也。又述非一切智相續現行。
令心心所不自在轉。光法師釋此文云。未
成佛來。一切心品。恒相續生。令所倶心不
自在轉此釋意云。此古師意。爲不染無知
體。習氣心所。未成佛來。一切心品。恒相應
起。令所倶心不自在轉爲言加之正理論
二十八中。破此古師義云。又一一念。彼心
心所。差別而生。應念念中各有別別無知
法起光法師釋此文云。若謂此法不違
一切。於念念中。常相應者。所相應品。有差
別故。應有差別。由彼差別。令相應品別
異而生以此能破之文勢。思彼所起之
義意。今此習氣心所。未成佛來。一切心品。
其性隨順。不相違背。常相應倶起。令所相
應心品。念念障之爲言此等正理論文意。此
古師義。存善心現起之時。爲不染無知體。
不染汚習氣心所。常相應倶起之旨見。若爾
雖復遍與三性相應之釋。深探彼古師義
意也
問。光法師意。以未成佛位。一切有漏無染
惠。悉可爲不染無知體耶 答。可有非
不染無知體之類也 兩方。若悉爲不染
無知體者。有漏無染惠。種類萬差。於所
縁境。可有悟不悟不同。何以一切有漏
無染惠。悉可爲不染無知體哉。何況煗
等四善根。是殊勝惠也。寧可立不染無
知稱哉 若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云。
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所有一切有漏無
染劣惠爲體未成佛來者。簡已成佛。所有
一切。有漏無染。劣惠爲體者。對佛果位勝
惠指因位有漏諸惠。皆名劣惠也。明知。以
未成佛來。一切有漏無染惠。悉爲不染無知
體云事如何
答。未成佛位。一切有漏無染惠。種類非一
准。可有非不染無知體之類也。即疑難中。
所被出煗等四善根等是其類也。加之今論
述若離擇法。定無餘能滅諸惑勝方便。對
法者。是煩惱能治也。豈可爲不染無知體
哉。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二十八云。或諸有情有
煩惱位。所有無染心。及相續。由諸煩惱間
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諸無染心。
及眷屬。似彼行相差別而生。由數習力相
繼而起故。離過身中。仍名有習氣元瑜
法師釋此文云。以諸無染心。及相續身中。
有諸煩惱熏成氣分。是無明多者。善心現行。
亦多闇昧隨順無明。餘例亦爾。以此習氣。
名此無知。此體是何。以未成佛來。一切有
漏善無&T047368;法。順無明故。違遍知故。皆名無
光疏
引之
此釋意。有漏無染惠中。隨順無明。
闇昧之類。名不染無知見。准此等定判思
之。對法者。煩惱能治也。不染無知者。有漏
無染惠中煩惱間雜。所熏氣分。隨順無明。
相似無明行相之類也體性既各別。行相亦
乖違明知。得對法稱有漏諸惠。不爲不染
無知體。爲不染無知體之劣惠。不得對法
稱云事。若爾聞思修加行勝惠。并生得惠中。
受持讀誦三藏十二分教之類。生無漏惠
之方便。得對法稱。故不可爲不染無知體。
隨順無明。闇昧劣惠。專備於境不悟之義。
故以之可爲不染無知體也。但於光法師
解釋者。不染無知以未成佛來者。標起不
染無知之位分。所有一切者。指所有一切
不染無知。全非云一切諸惠。有漏者簡無
漏。無染者簡染汚。劣惠者簡勝惠也 既於
諸惠之中。次第簡之。文言無諍。不染無
體。唯限有漏無染劣惠。不通有漏勝惠見。
光法師今解釋。如此聊簡之時。還爲答之
潤色。更不可有相違
重難云。煗等四善根。非不染無知體云事。
不可然。見光法師解釋。述不染無知得非
擇滅。擧不染無知三十四念。亦定不行。何
故不於見道初位。得非擇滅之間。若煗等
四善根。非不染無知體者。菩薩煗等四善根
位已後。一座成覺。無有出觀。於煗善根初
位。可得不染無知。非擇滅可問也 而既不
爾問。明知。煗等四善根。爲不染無知體云

答。見今論餘處文。明定生善法捨縁云等
言。爲顯捨衆同分。捨少分殊勝善根
法師釋此文云。殊勝善根。謂煗等四煗等
四善根。既名殊勝善根。非不染無知體云
事。更不可疑之。何況不染無知者。煩惱習
氣。隨順相似無明行相。正理論以彼行相
差別而生之文。其旨分明也 故七方便等。加
行勝惠。非不染無知體云事。道理亦必然

但於光法師問詞者。煗等四善根。雖非不
染無知體。且就聖位。致此問歟。見寶法師
解釋。述不染無知得非擇滅。擧五停心位。
應得不生之間。准彼思之。光法師意。可
致此問也
尋云。無覆無&T047368;惠。悉爲不染無知體歟
答。無覆無&T047368;惠。其體皆&MT04800;劣。相順無明。闇
昧多故。悉可爲不染無知體也
疑云。通果無&T047368;。是禪定所生果也。寧可爲
不染無知體哉是一若不染無知。通通果無
&T047368;者。斷變化心攝不染無知之時。可捨所
依定。若爾今論餘處中。出定生善法捨縁之
時。何不擧此位哉 設雖不染無知通四
&T047368;。一切四無&T047368;惠。何悉爲不染無知體哉。
是以見寶法師解釋。述不染無知通威儀工
巧變化云。所以知。通威儀工巧習氣相應劣
惠。名不染無知。二乘齊足越坑。迦葉起舞。
是威儀習氣。畢陵伽喚河神爲小婢等。是
工巧習氣故知。定通三種無&T047368;。通變化者。
有似貪嗔等起變化者。然未見文皆是習
氣。故知。亦通變化此釋既別出爲不染
無知體。威儀工巧變化之類。明知。一切威儀
工巧通果惠。非悉爲不染無知體云事是三
答。通果無&T047368;惠。雖禪定所生果。其性&MT04800;
闇昧之類。故可爲不染無知體也。是以光
法師。破第二師義之處。不難不染無知通
鈍四無&T047368;之邊。述不染無知通善故之段。
唯約無色無學。付應名爲佛過。若不染無
知不通通果無&T047368;者。色界威儀心。無有前
後得。故依身色界無學聖者。異熟威儀二無
&T047368;心。不現前位。不成就不染無知故。亦容
有應名爲佛過。何唯限無色無學哉。明
知。不染無知。通通果無&T047368;云事。寶法師釋
不染無知體通局云。不染無知。無覆無&T047368;
慧爲體。通四無&T047368;任此等解釋。不染無
知。通通果無&T047368;云事。尤分明也
但斷變化心攝不染無知之時。雖必捨所
依。定非全捨。淨定故。定生善法捨縁之中。
不擧之也。准光法師餘處。離染非全。略而
不論之釋可思之也
次於寶法師解釋者。爲顯不染無知。通威
儀工巧變化三無&T047368;之相。且出一類許也。
更非許彼三無&T047368;慧中。非不染無知體之
類歟
問。寶法師意習氣不通相續身云義。引正
理論何文證之耶 進云。寶法師引正理
論。是故即於味勢熟等不勤求解慧。與異
相法倶爲因。引生後同類慧等之文證之
 付之正理論今文。雖説不染無知相。
未分別習氣通局。何引此文。證習氣不通
相續身云義哉。何況見正理論次下文。云
或諸有情。有煩惱位。所有無染心。及相續。
明述習氣通相續身之旨。依之光法師。引
元瑜法師釋云。此意總以無染有漏。若心
若身。順煩惱者。似煩惱故名爲習氣

答。寶法師意。習氣不通相續身云事。依正
理論二十八一段現文。故見寶法師所引正理
論。或云故即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
堪能智。此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即此倶
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理定應然此文意
不染無知。倶生心心所法。總名習氣。故不
通相續身見。或云然於已斷見所斷位。通
染不染心相續中。有餘順生煩惱習性。是
見所斷煩惱氣分。於中染者。説名類性。金
剛道斷。皆不現行。若不染者。名見所斷煩
惱習氣。亦彼道斷。由根差別。有行不行
寶法師解此文。判准此論文類性既非是
身習氣。故知心所。成習氣唯限心心所。不
通相續身之旨。或云。若於已斷修所斷
位。唯於不染心相續中。有餘順生煩惱習
性。是修所斷。煩惱氣分。名修所斷煩惱習
氣。是有漏故。無學已斷。隨根勝劣。有行不
此文意。不染汚心心所。名修所斷煩惱
習氣。故習氣唯限心心所。不通相續身云
事。亦分明也。故寶法師。引此等文畢。述准
此故知。正理二説唯心心所。以爲習氣。即
彼相應慧。名不染無知。習氣唯限心心所。
不通相續身之義。所結成也。但於正理
論所有無染心。及相續之文者。寶法師會此
文云。後釋以無染心及與相續由諸煩惱間
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由此爲因
引生習氣。是心心所。不取於身。元瑜師以
此文證。兼取其身。以爲習氣者誤也。所以
定知。不通於身此釋意云。由諸煩惱間
雜所熏順生煩惱氣分。無染心心所法。相
續現起。名爲習氣。非所依身名爲相續爲言
問。光法師意。不染無知。唯限無覆無&T047368;
 進云。光法師作或云通善無覆無&T047368;。或
云不通於善之二釋畢。判雖有兩解意
謂前勝也 付之不染無知者。數習煩惱之
氣分。染心所熏之劣慧也。能覆實義。專障
眞見。何以白品善慧。可爲闇冥無知哉。是
以婆沙論中。明邪行相智相云。此是欲界修
所斷中。無覆無&T047368;邪行相智見正理論餘
處所説。或云有劣無知。無覆無&T047368;性。能障
解脱。是解脱障體或云我所承禀。諸大論
師。咸言。練根皆爲遮見修所斷惑力。所引
發無覆無&T047368;無知現行任今此婆沙正理
兩論之文。不染無知。唯可限無覆無&T047368;見。
若爾不染無知。通善無覆無&T047368;之釋。豈不
背此等文理哉
答。光法師初釋意。不染無知。種類萬差。於
障法力用有勝劣不同。故通善無覆無&T047368;
爲言即光法師釋。不染無知通善。故云。若通
於善。無色無學。恒成就故。可不名佛。若唯
&T047368;ナラハ。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不成
就故。應名爲佛。以此而言。故亦通善
唯限無覆無&T047368;者。寧可通應名爲佛過
哉。加之見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云。即於
彼味勢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爲智。此
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即是倶生心心所
法。總名習氣。理定應然或諸有情。有煩惱
位。所有無染心。及相續。由諸煩惱間雜所
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諸無染心。及眷
屬。似彼行相。差別而生。由數習力相繼而
起。故離過身中。仍名有習氣。一切智者。永
斷不行既云所有無染心及相續。唯簡染
汚。故習氣體。可通善無覆無&T047368;見。習氣體
若通善者。習氣倶生劣慧。爲不染無知體。
故不染無知通善云事。亦必然也。故元瑜法
師。釋此文云。以未成佛來。一切有漏善。無
&T047368;法。順無明故。違遍知故。皆名無知
不染無知。通善云事。此釋亦分明也。但於
婆沙正理兩論之文者。光法師作二解釋。
會通之云。婆沙但解邪行相智非實知故。
名之爲邪。故言無&T047368;。正理出解脱障體。及
根障體。故言無&T047368;。今者。總出一切不染無
知體性。故亦通善。或無知有二。一者是善
障法力劣。二者無&T047368;障法力勝。婆沙。正理。
據勝而説。故言無&T047368;。今言通善。亦據劣明
光法師既會通此兩論説。後學何可致劬
勞哉
重難云。無知者。名於境不悟之義。如云
諸無知能覆實義。及障眞見故説名冥
也。而善有漏惠。名爲正見。何於正見。立無
知稱哉是一
次佛與二乘。相對之時。種姓勝劣遥替。智慧
明昧甚異。佛永對治不染無知。更無起之。
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前位。設雖暫不
成就不染無知。後念必可起之。何以無學
異熟生心。不現前位。齊佛付應名爲佛
過哉是二
次會婆沙正理兩論之文。二解釋倶不可
然。先就初釋難思。此釋意。定障根障體。唯
限無覆無&T047368;云歟。若爾。准應名爲佛過思
之。生無色界惠解脱聖者。異熟生心。不現
前位。不成就定障。故應名倶解脱聖者。
生無色界。時解脱聖者。此等相例之疑。如何
可遁之哉是三
次就第二釋亦有疑。此釋意。劣邪行相智。
通善云歟。若爾善有漏惠。得正見稱。更不
可名邪行相智。故見婆沙論文。述邪行相
智相。擧或云無覆無&T047368;。或云亦通染汚之
二説畢。云由此前説於理爲善。謂是欲界
修所斷中。無覆無&T047368;邪行相智任此等文
理。邪行相智。唯可限無覆無&T047368;。何云此釋
意邪行相智通善哉是四
答。善有漏劣惠。不如實知味勢熟等境。故
雖立無知稱。於所知分。非邪知故。亦得
正見名。有何相違哉
次見論文。云諸一切種諸冥滅。不成就二
無知名佛。故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前
位。設雖暫時。不成就二無知之當。與佛
不異故。付應名爲佛過也。故婆沙論九十三
中。約譬喩者意。無實成就性云義。付失云。
謂諸異生不染汚心。現在前位。應成無學。
不成就三界一切煩惱故。諸無學者。起有
漏心。現在前位。應成異生。不成就一切
學無學法故光法師不成就故。應名爲
佛之釋。源起自此文歟。但佛與二乘。相對
之時。種姓勝劣。智慧明昧等事。非初所論。
今且就不成就二無知之義邊齊等。付應
名爲佛過也
次聊簡光法師初釋意。可有二義。一義意
云。此釋意。定障根障體。唯可限無覆無&T047368;
但於應名倶解脱聖者。應名不時解脱聖
者之例難者。述倶由得滅定。得滅盡定
者。名倶解脱聖者。故生無色界。惠解脱聖
者。異熟生心。不現前位。雖不成就定障。
不可名倶解脱聖者判。復不時解脱。利根
阿羅漢。名不時解脱聖者。故生無色界。時
解脱聖者。異熟生心。不現前位。雖不成就
根障。不可名不時解脱聖者也
一義意云。此釋意。定障根障體。亦可通善。
但正理出解脱障體。及根障體。故言無&T047368;
者。問意任正理論現文。定障根障體。無覆
&T047368;致難。故且關難意。定定障根
障體。無覆無&T047368;。不染無知。不限定障。
故定障根障之外。餘不染無知。可通善故。
不善無知。通善釋也爲言重意云。初釋意。就
定障根障之外。餘不染無知。通善之旨釋。第
二釋意。還就定障根障體。亦通善之相顯
也。二釋各述邊邊義門。實不相違歟
次第二釋意。邪行相智。唯可限無覆無&T047368;
其文理如疑難之趣。但婆沙。正理。據勝而
説。故言無&T047368;。今言通善。亦據劣明者。婆沙
論意。就障法力勝邪行相智。唯無覆無&T047368;
之。故雖述無覆無&T047368;。邪行相智。今廣就餘
障法力劣。不染無知談之。故不染無知通
善云也。正理論中。明障法力勝定障根障
相故。雖述無覆無&T047368;之旨。今廣就障法力
劣不染無知論之。故定障根障之中。障法力
劣之類。定障根障之外。餘障法力劣不染無
知。可通善故。總相而言。不染無知通善也
爲言
問。光法師意。邪行相智。可通善耶 答。不
通善也 兩方。若通善者
問。佛果位可成就不染無知耶 答。不成
就不染無知也 兩方。成就不染無知者。
不染無知者。於境不悟之迷障也。佛果
位。更不可成就之。是以見光法師解釋。
述不染無知通善故云。若唯無&T047368;。無色無
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不成就故。應名
爲佛此釋無諍。佛果位不成就不染無
知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不染無知相。
出體云有漏無染劣惠爲體。定性判通善
無覆無&T047368;。而見今論餘處文。出善法捨縁。
或云捨定生善法由易地退等。或述捨欲非
色善由根斷上生。全無擧成佛捨。若不云
佛果位捨不染無知者。豈不成就之哉。何
況光法師釋。三乘差別云。不染無知。雖復
三乘同斷縁縛。二乘現行。佛不現行
云佛不現行。不云佛不成就。明知。佛果位
成就不染無知云事如何
答。佛果者。出障圓明之極位。無知者。於境
不悟之迷障也。佛果位不成就不染無知
云事。道理實必然也。是以見光法師解釋。
述不染無知三性分別云。不染無知。通善
無覆無&T047368;。既云不染。明非不善有覆無&T047368;
若通於善。無色無學。恒成就故。可不名佛。
若唯無&T047368;。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不成就故。應名爲佛。以此而言。故亦通
若佛果位。成就不染無知者。豈可依
不成就之故付應名爲佛之過哉。次上段
出他師過非之中。破第一師義云。若不染
無知。異熟無&T047368;。心心所法。爲體性者。二乘
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非成就故。應名
爲佛。若言以必起故不名佛者。後起成
時。可不名佛。未起不成。應名爲佛。若言
有習氣故不名佛者。是即由彼。不名爲
佛。何開異熟心心所法。故説非理破第
二師義云。若不染無知。以四無&T047368;心等爲
體者。欲色二界。無覆無&T047368;。不現在前。容成
過未。無色無學。異熟生心。不現在前。
過未。應名爲佛。故亦非理。若言以必起
故。有習氣故。不名爲佛者。准前徵破。故
亦非理破他師義之時。非成就故。應
名爲佛之過。故佛果位。不成就不染無知
云事。亦分明也。加之明斷分位云。應知。此
論據證不生。名之爲斷。且説未來。若據
不成名之爲斷。亦通過去。任此等文理。
佛果位。不成就不染無知云事。頗以勿論
也。更不可疑之。但於今論餘處文。出善法
捨縁之中。不擧之云難者。不染無知。通善
性者。唯取生得善惠之中。隨順煩惱似彼
行相之劣惠。故非色善中之少分也。故捨縁
中。不擧此類。更有何過哉。准光法師餘處
十五離染非全略而不論之釋。可會之也。或
亦成佛位。捨不染無知。登無上覺王位之
別縁力故捨之。善等捨縁者。是談通滿之
義。更不論別縁捨。故不擧之云義意可有
也。次於光法師佛不現行之釋者。縁縛斷
者。不斷其自性。斷彼能縁縛用。爲顯此
義。述已斷之後。猶成就現行之旨也。而成
就之者。不必現行。現行之者。必成就故。以
斷已之後猶現在前。顯縁縛斷相也。今論餘
處中曰。以諸善法非自性斷。斷已有容現
在前故。即顯此意也
問。菩薩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爲唯限金
剛心位。爲當可通前位耶 答云。此事雖
有學者異義。且可存通前位云義也 兩
方。若唯限金剛心位者。不染無知體。廣
互善無&T047368;性。亦通定障根障。其種類相
分千品。縁闕位。可非一准。設雖三阿僧
祇之間。何無分得非擇滅之義哉。是以。
見光法師解釋。云此不染無知。若菩薩三
無數劫。隨位漸斷。至金剛喩定。方總斷
既云三無數劫。隨位漸斷。不限金剛
心云事。甚分明也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
師定判。問菩薩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於
何位得。答至金剛喩定。方總斷盡。得非擇
滅。任此問答起盡。菩薩斷不染無知。得非
擇滅。唯限金剛心位加之會見道所斷染
汚無知之例難。述得非擇滅。但據闕縁。勝
縁闕時。方得彼滅。至金剛喩三摩地時。不
染無知勝縁方闕。故於此位。得非擇滅。若
於前位。不染無知勝縁未闕者。何可得非
擇滅哉
答。不染無知斷位者。古來難義。先哲未決也。
二義是非。輒雖難定且依一義意。可存不
限金剛心位。通前位云義也。其故菩薩三
無數劫之間。數學五明之教。久修六度之
行。於彼彼境界。漸得如實覺。若得永對治
如實覺者。豈不證不染無知非擇滅哉。是
以見光法師解釋。明不染無知斷分位云。
此不染無知。若菩薩三無數劫。隨位漸斷。至
金剛喩定。方總斷盡。若二乘等。雖有分斷。
而非斷盡應知。此中所言斷者。畢竟不生。
得非擇滅。名之爲斷。非據擇滅。若據滅
三乘同斷。即無差別。見寶法師解釋。明不
染無知斷差別云。二不生斷。謂於彼彼位。
得畢竟不生。二乘分斷。佛全斷故述不染
無知斷分位云。於中有二。一分斷二全斷。
分斷者隨彼彼位。畢竟不生。爾時名斷。如
根定障等。全斷者。菩薩至金剛心。爾時總
得一切不染無知非擇滅故。爾時斷盡
此等解釋。菩薩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不
限金剛心位。通前位之事。實分明也。加之
光法師釋斷圓徳中。畢竟斷相云。即前二
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通得擇滅及非擇
滅。此簡異鈍根畢竟斷者。既名煩惱障
斷得擇滅。不染無知。斷得非擇滅。斷已不
退之義。若利根二乘。不具此斷者。豈唯簡
鈍根一類哉。寶法師釋獨覺雖滅諸
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所以者
何之論文云解脱人。是利根者。惑定二障。
悉已永斷。如何説非一切種智耶若倶解
脱。利根二乘。不得定障非擇滅者。寧齊佛
一切種冥滅。致所以者何之徵問哉。此等
解釋意。利根二乘。分得不染無知非擇滅
若利根二乘。分得不染無知非擇滅者。菩
薩金剛心已前位。分得不染無知非擇滅之
事。亦必然也。但於光法師問答者。存分斷
義之時。難會者。只有此釋。今會此釋。異
義雖區分。且存一義意者。頌文諸一切種
冥滅者。述佛斷一切不染無知盡。得非擇
滅之旨。故上雖明不染無知漸斷斷盡之
義。未正顯一切種冥滅位。故問菩薩斷不
染無知。得非擇滅。於何位得。立歸頌文。正
問一切種冥滅位也。答此問。至金剛喩定。
方總斷盡。得非擇滅者。指金剛心位是。其
斷不染無知盡。得非擇滅。一切種冥滅位
答也。雖有前位分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
之義。非論文今所明故。唯擧總斷盡位也。
次於得非擇滅。但據闕縁等之釋者。此亦
指斷不染無知盡位。顯彼勝縁總闕之義
也。次實論之。菩薩三無數劫之間。久修福
智資糧。漸得永對治如實覺。故分亦雖有
不染無知勝縁闕義。今亦就彼勝縁總闕。唯
擧金剛心位也。更不遮於前位中分有此
義歟
重難云。光法師此不染無知。若菩薩三無數
劫隨位漸斷之釋。述不成斷相也。應知。此
中所言斷者等者立歸論文。標不染無知斷
者。非擇滅之旨。非釋上隨位漸斷等之斷
言。何爲前位分斷之證據哉
答論中明不染無知斷。就非擇滅斷論之。
故光法師指論文。標第四明斷分位者也。
隣之云此不染無知。菩薩三無數劫。隨位漸
斷等。述非擇滅斷位云事。炳然也。豈可非
釋上所標置。不成斷相哉。應知此中。所言
斷者等者。上所明三乘差別。不染無知斷者。
是畢竟不生非擇滅爲言疑難之旨。全不
叶解釋起盡哉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本來可得非擇滅耶
 答。本來不得非擇滅也 兩方。若本來
得非擇滅者。光法師解釋中。至見道三類智
位。得非擇滅見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餘
二十六文。云。此世俗智。是不生法。於一切
時。無容起故若此世俗智。本來不生法
者。本來何不得非擇滅哉。是以前論百五十
中云。如三類智邊世俗智等。非擇滅法。
本來有得。無有非得。以彼本來定不生故
如何
答。三類智邊世俗智。雖本來不生法。至見
道三類智位。勝縁方闕故。彼位得非擇滅。本
來不得之也。故見光法師解釋云。得非擇
滅。但據闕縁。勝縁闕時。方得彼滅。至金剛
喩三摩地時。不染無知。勝縁方闕。故於此
位。得非擇滅。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復體
性畢竟不生。於前位中。亦不出觀。然至三
諦現觀後邊。勝縁闕故。得非擇滅。故正理論
七十四解三現觀邊世俗智云。謂於爾時
起得自在。餘縁障故。體不現前此釋意
云。見道位中。不出觀故。三類智邊。世俗智。
雖本來不生法。三類智位起得自在。故其
體若容現起者。此位容現起。故前位中。勝
縁未闕。三類智位。見道依身現起故。此被
障俗智依力永不現起故此位俗智勝縁
方闕。得非擇滅也。俗智勝縁者。俗智依身
也。餘縁障故。體不現前者。見道依身被障。
俗智依身。永不現前爲言但於今論餘處。此
世俗智。是不生法之文者。三類智邊世俗智。
本來不生法云事。自本非所諍。故更非違
文。次於婆沙論。本來有得。無有非得之文
者。是一師不正義也。更不可依用之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見道所依
身可同耶 答。可各別也 兩方。若同者。
俗智與見道。有漏無漏既別也。彼所依身豈
同哉 若依之爾者。見寶法師解釋。云。其
勝縁者。正理論云。謂彼所依身。與見道同。
在見道時。無容得起。出現觀時。所依已
滅。既闕勝依。故不得起如此釋者。三類
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見道所依身。可同
見如何
答。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見道所依身。
其體可各別也。故見婆沙論三十六文。云。問
若不現前。云何説此依隨信隨法行身。答。
彼身有二種。一是見道所依。二是現觀邊世
俗智所依。見道於見道所依身得。亦在身
成就。亦現前。現觀世俗智。於彼身得。而不
在身成就。不現前。現觀邊世俗智。於現觀
邊世俗智所依身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
見道於彼身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
任此文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見道所
依身。其體各別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寶法
師彼所依身。與見道同之釋者。同隨信行
隨法行依身倶三類智位。容現起故。云彼
所依身。與見道同也。非云三類智邊世俗
智所依身。與見道所依身其體同歟
問。二乘通力。可縁他三千界事耶 答。可
有二義也 兩方。若縁他三千界事者。
二乘通力作用狹劣也。何可縁他三千界
事哉。是以。見今論文。當卷云。聲聞獨覺。雖
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斷故。非一切種。所
以者何。由於佛法極遠時處。及諸義類無
邊差別。不染無知猶未斷故光法師釋此
文云。極遠時謂八萬劫外時。極遠處謂三千
大千世界外處寶法師并泰法師亦同之。
餘處二十七偈頌。結聲聞麟喩佛二三千無數。
長行云即此五通於世界境。作用廣狹。諸
聖不同。謂大聲聞麟喩大覺乃至若極作意。
如次能於二千三千無數世界任此定判。
二乘通力。不縁他三千界事若依之爾
者。見光法師餘處解釋。述求度人相云。
舍利子等。觀知此人。八萬劫來。未種解脱
分善引智論説云。舍利弗即時。入宿命
智三昧。觀見此鴿。從鴿中來。如是一二
三世。乃至八萬大劫。常作鴿身而三千界
壞劫之時。彼求度人。并鴿鳥。定可生他三
千界。若二乘通力。不知他三千界事者。何
云八萬劫來。未種解脱分善。釋八萬大劫。
常作鴿身哉
答。此事依難思。學者存異義。或一義云。二
乘通力。可縁他三千界事也。所謂二乘所
得通中。神境。天眼。天耳。他心。四通。唯縁現
在法。而現在有鐵圍山障隔故。今此四通。
雖不縁他三千界事。過去未來。無鐵圍山
障隔。故宿住死生二通。可縁他三千界事
也。故寶法師釋由於佛法極遠時處之論文
云。二乘宿住不能觀知八萬劫前。死生智
通不能觀知八萬劫後。天眼天耳神境智
通。不能見聞往三千外案此釋意。二乘
通力。不縁他三千界事者。就唯縁現在法
通論之。宿住死生二通。可縁他三千界事
加之勘神泰法師餘處二十七解釋。云。現
在鐵圍山障隔故。凡夫二乘知境別。過未無
山障隔故。凡夫二乘同知八萬此釋意。
既述現在鐵圍山障隔故。凡夫二乘天眼所
見境界。有遠近別。過去未來無鐵圍山障
隔故。凡夫二乘宿住死生二通。同知八萬
事。無有差異之旨。故知。過去未來。無鐵
圍山障隔故。二乘宿住死生二通。可縁他
三千界事云事。存此義之時。舍利弗知
求人八萬劫來。未種解脱分善。并知鴒鳥
八萬大劫。常作鴿身。云二文尤爲證據。但
於當卷由於佛法極遠時處等之文。餘處聲
聞麟喩佛。二三千無數等之説者。二乘神
境天眼天耳他心四通。全不知他三千界事。
宿住死生二通。不知住他三千界有情。過
去未來事故。聲聞通力。知二千界事。獨覺
通力。知三千界事云也。非云不知住此
三千界有情。曾所更等他三千界事。更無
相違也
重難云。二乘宿住通。知住此三千界。有情
曾所更他三千界事者。亦可知住此三千
界有情。曾所更上地事歟。若爾。不背自
下地爲境之理哉
答。五依四意。自下地爲境者。性相之所定
也。上地事總非五通境界故。三乘聖者。同
無知之。故雖住此三千界有情。曾更
事。二乘宿住通。更不可知之。他三千界
事。是五通境界故。二乘宿住通。可知住此
三千界有情。曾所更他三千界事也
或一義云。二乘通力。作用狹劣。故不可縁
他三千界事云事。今論當處解釋。餘處定判。
其旨分明也。即如一方疑難之中出之。何況
見正理論餘處七十六文。同今論説。偈頌結
聲聞麟喩佛二三千無數。長行云。即是五通
於世界境。作用廣狹。諸聖不同。謂大聲聞
麟喩大覺乃至若極作意。如次能於二千三千
無數世界顯宗論三十七文。全亦同之。加之
勘婆沙論百五十處處之文。或云。聲聞天眼。
不作加行。見小千界。若作加行。見中千界。
獨覺天眼。不作加行。見中千界。若作加行。
見大千界。世尊天眼。不作加行見大千界。
若作加行。能見無量無邊世界。如天眼通。
天耳通等亦然百八
十六
明神境通相云。聲
聞不作意。傍極小千世界。作意極中千世界。
獨覺不作意極中千世界。作意極大千世界。
佛不作意極大千世界。作意能極無邊世界。
如神境通。四通亦爾任此等定判二乘通
力。不縁他三千界事云事。亦炳然也。但於
光法師餘處解釋者。此三千界壞畢。求度人
并鴿鳥。生他三千界之時。彼他三千界事。
可比知之也。所謂求度人。於此三千界。八
萬劫來。未種解脱分善。鴿鳥於此三千界。
八萬劫來。常作鴿身。故生他三千界之間。
亦可如此。比知之也。見婆沙論文。評家
意。會契經世尊。於過去諸宿住事。若有色
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種種相状。及所言
説。皆能憶知之文云。然佛不以宿住隨念
智。憶知無色界。諸宿住事。但以比智。知無
色界諸宿住事此文頗爲今義潤色歟」
問。離如來教力。出離生死類。可有耶 答。
不可有此類也 兩方。若有此類者。出
離生死。尤可由如來教力。若可出離生
 若依之爾者。見今論餘處二十一文。
述殖順解脱分善根云。有餘師言。亦遇
獨覺婆沙論中明此事云。有餘師説。雖
無佛法。若遇獨覺。亦能種此善根 加
之勘正理論餘處六十一文。云。有佛出世。
若無佛時。倶能種殖順解脱分任此等
論説。離如來教力。出離生死之類可有
何況麟喩獨覺者。最上利根人也。出離生
死。何可由教力哉。依之光法師餘處解
釋中。明獨覺名言。上述初雖發心由其
教力。後將入聖。獨悟道故。得獨覺名畢。下
判若麟角喩。唯獨悟道相起盡無諍。麟喩
獨覺。初發心不由教力如何
答。出離生死。必可由如來教力。離如來教
力。更不可有出離生死之類。是以見論文。
云能方便説如理正教。從生死泥拔衆生
出。不由威力與願神通光法師釋此文
云。但由正教。拔濟有情令出生死。不由
輪王等威力。不由天神等與願。不由示現
神通。令出生死。此三但能暫時拔濟。非能
究竟令出生死但於今論餘處有餘師言
亦遇獨覺之文。婆沙論有餘師説雖無佛法
等之説者。同可不正義。寧依用之哉。今論
遇佛出世。殖此善根。婆沙論佛出世時。要
有佛法。方能種故。初師説可正義也。次正
理論。有佛出世。若無佛時等之文者。有佛出
世者。指親見佛出世之時。若無佛時者。指
佛滅度後。遇佛教法之時也。是則當今論
遇佛出世。殖此善根之文。故寶法師餘處
二十三釋今論遇佛出世。殖此善根之文。述
准此論餘時不能種殖。遇佛出世者。或
親見佛。或遇教法。知生死可厭。知涅槃
可欣。故能種殖解脱分也畢。引正理論。有
佛出世。若無佛時。倶能種殖順解脱分之
文。明知。若無佛時者。指佛滅度後。遇佛教
法之時云事。重意云。正理論。若無佛時之
文。今論云。遇佛出世。殖此善根之内事。不
當有餘師言。亦遇獨覺之文。正理論中。總
不擧此有餘師説也。如此得正理論文意
之時。還爲證據。全無相違。次於光法師餘
處。若麟角喩。唯獨悟道之釋者。凡於初發
心。可有二位分。一初殖順解脱分善根位。
二初殖順解脱分善根已後。順決擇分善根
次前位也。麟角獨覺。初殖順解脱分善根
位。雖由教力。初殖順解脱分善根已後。順
決擇分已前。發心不由教力故。就今此第
二發心。別種姓部行獨覺。云雖初發心由
其教力。麟喩獨覺。云若麟角喩唯獨悟道
也。勘今論餘處文云。又能憶念過去所聞
諸佛所宣聖教理故。麟喩獨覺初發心。由
教力云事。亦分明也
問。寶法師意。隨行對法。唯限爲倶有因法。
 進云。寶法師解釋意。隨行對法。唯限
爲倶有因法 付之得與所得。雖不爲
倶有因。既有性相隨順之義。隨行對法中。何
不接得哉。是以光法師。釋隨行對法云。淨
惠眷屬。即惠相應倶有及得。名曰隨行

答。見寶法師解釋。云。問。得爲隨行不。答。
得非隨行。故正理出眷屬對法體中。不言
得故。婆沙第三解得非世第一法。中云。得
與彼法。不相隨行。又倶有因中云。以得或
前或後。所以非倶有因。故知。雖有得起與
法倶時。非隨行隨轉也。有人云。隨轉有二。
一倶有因。故名隨轉。二相隨順。故名隨轉。
隨行亦有二。一倶有因。故名隨行。二相隨
順。故名隨行。若諸論中。説得爲隨行隨轉。
據相順説。若諸論中。説得非隨行隨轉
據非倶有因説。彈曰。既不見文。豈得斟
酌有何文證而爲此釋。詳其言義。得非隨
行。亦非隨轉隨轉隨行。皆是定倶起義。非
不定偏倶起名曰隨行。如欲界心起時。無
隨轉色。起彼心時。雖定有色。非心隨轉。
得既或前或後。非倶有因。有何文證。云定
是隨轉。雖許得與所得名爲隨順。義亦無
違。隨順非是行轉義也。無文説相隨順
名隨行故隨行對法。唯限爲倶有因法
云事。引證據立道理之旨。破他師成自
義之趣。此釋委悉也。其意可思之。但於光
法師。倶有及得。名曰隨行之釋者。是初釋
也。第二釋云。准彼引文。得非隨行。與寶法
師釋。其意同之。何擧相違一釋爲疑哉
重難云。見品類足論十三文。明約四無量隨
心轉。非受相應等四句中。出倶非句云。
或非隨心轉。非受相應。謂除無量所接隨
心轉心不相應行。諸餘無量所接心不相應
如此文者。四無量體。取得若爾豈非
隨行中接得哉
答。品類足論文意。四無量助伴體取得也。
非云隨行接得。何爲相違哉
問。光法師意。隨行對法。接得云釋。寶法師
如何破之耶 進云。寶法師釋云。彈曰。既
不見文。豈得斟酌。有何文證。而爲此釋
付之隨行法中。接得云事。設雖無文證
其義。有道理者。何可破此釋哉。何況見
論餘文述後三界通見所斷云。八十八
隨眠。及彼倶有法。并隨行得。皆見所斷
文既云并隨行得。何破既不見文哉
答。依文成義者。釋家定習也。而隨*行法中。
接得云事。諸論定判無其證故責有何文
證。而此釋也。但於今論餘處并隨行得之
文者。寶法師釋此文云。并隨行得者。謂是
隨眠上得。并隨行心心所法上得。非是説得
爲隨行也任此釋意。非以得名隨行。何
惡得文意。備疑難哉
問。光法師作隨行對法。接不接得云二解
釋。爾者不接得云釋。可正釋耶 答。可正
釋也 兩方。若正釋者。披光法師解釋。隨
行對法不接惠云釋。非正釋相例思
之。隨行對法。不接得云釋。可非正釋哉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雖作隨行對法。接不
接得之二釋。無判正不。知可正釋云事如

答。見光法師解釋。問。相應倶有。倶有因故。
可名隨行。得非倶有因。如何説隨行。答此
問。雖作或云隨順名隨。非要成因。隨行
對法攝得。或云。准彼引文。得非隨行。隨行
對法不接得之二釋。無判正不。若隨行對
法不攝得云釋。非正釋者。寧不判雖有
兩解前解爲勝哉。爰知。隨行對法。不接得
云釋。順婆沙論得與彼法不同一果。不
相隨行。性相離不和合。或前或後。得與所
得。有時&MT06279;相離云文。故可正釋云事。但於
又解隨行不接於惠之釋。爲不正釋云例
難者。隨行對法不接惠云釋。不存彼此展
轉。互隨行故之理。亦違婆沙論出喜無量
體之文。正理顯宗兩論解。釋相雜念住之
釋故判雖有兩解前解爲勝。以今此釋。
爲不正釋也。彼此義門大異。何爲相例之
難哉
問。光法師意。隨行對法中。可接淨惠耶
進云。光法師作或云接惠。或云不攝惠之
二釋畢。判雖有兩解。前解爲勝也 付之
隨行對法者。隨淨惠行之義也。隨行對法
中。何可攝淨惠哉。若隨行對法中。攝淨惠
者。以誰爲主。隨誰行。可名隨行哉。是以。
披今論餘處文。心隨轉法中。不攝心王
依之寶法師意。隨行對法中。不接淨惠釋。
光法師定判。不可然如何
答。光法師初釋意。立彼此展轉互隨行故之
道理。引婆沙論云喜無量相應隨轉通四蘊
五蘊之文。正理六十顯宗三十論。云相雜
念住接惠之説。爲證據。隨行對法中。接淨
惠釋也。故光法師釋云。亦接於惠。淨惠及
眷屬。皆名隨行。彼此展轉互隨行故。故婆沙
八十一出喜無量體云。喜者以喜根爲自
性。若兼取相應隨轉。欲界者。四蘊爲自性。
色界者。五蘊爲自性。又正理顯宗。三念住
中。解相雜念住。皆言接惠。以三念住中。唯
相雜念住能斷惑故。至念住中。當具引釋
立道理引文證。解釋所成如此。但於今
論餘處文。心隨轉法中。不接心王云難者。
名心隨轉法。既置心言。云心云心隨轉。其
體各別。更無以隨轉法。亦名心之義。故心
隨轉法中。不接心王。尤有其謂。今以無漏
淨惠。名自性對法。以喜受爲喜無量體之
時。就隨行對法。論之相應倶有法。亦名對
法。就眷屬體云之。相應隨轉法。亦名喜無
量。故依彼此展轉。互隨行故之義。望隨行
對法。重論隨行。故以淨惠。名隨行對法。
依互相隨轉之義。以喜受名喜無量隨轉
之意。可有也。次於寶法師解釋者。以淨惠
名自性對法。望彼立隨行對法。故隨行對
法中。不接淨惠釋也。兩師所存。自本各別
也。彼此相違。始不可疑之
重難云。見今論文。云。淨惠眷屬。名曰隨行
文言無諍。淨惠之眷屬。名隨行對法見。
何釋隨行對法中。接淨惠哉是一
次婆沙論文。更非證據。喜以喜根。爲自性。
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爲自性。
色界者。五蘊爲自性者。喜受自體上。兼加
相應隨轉。云四蘊五蘊爲自性也。更非相
應隨轉之中取喜受。何爲證據哉是二
次正理顯宗兩論之文亦非證據。相雜者。更
相交雜之義。隨行者。隨淨惠行之名也。設
雖相雜念住體取惠。隨行對法中。更不可
接淨惠。是以。寶法師難光法師釋云。彼論
兩文名義不同。此云隨行。能隨所隨別。彼
云相雜。互相雜也。因何將相雜文。證隨行
文。是三
答。今論淨惠眷屬。名曰隨行之文。非相違。
今文意淨惠與眷屬。倶名隨行對法爲言
光法師釋此文云。淨惠及眷屬。皆名隨行
非云淨惠之眷屬。名爲隨行對法。何爲
違文哉。次引婆沙論文。爲證據。可有深
由。彼論中會品類足論。云何喜無量。謂喜及
喜相應受想行識之文云。復次彼論。總説五
蘊。爲喜無量自性。雖喜受與受不相應。而
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作是説。亦不違
此文意依互相隨轉之義。喜無量相應
隨轉之中。接喜受之故。次上若兼取相應
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爲自性。色界者五蘊爲
自性云文意。相應隨轉之中。可攝喜受得
意引此文。爲證據也。次引正理顯宗兩論
之文。爲證據亦有其由。相雜念住者。對自
性念住。以隨行法。爲其體也 而正理顯宗
兩論之中。相雜念住。接惠見故。引彼説爲
證據也
重難云。婆沙論中。會品類足論。云何喜無
量。謂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之文。擧二師異
説。復次彼論總説五蘊等者。第二師義也。
初師云。彼文應説謂喜及喜相應想行識。
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此師意。
喜無量相應隨轉之中。不接喜受見。若依
此師意者。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
爲自性。色界者五蘊爲自性之文意。相應
隨轉之中。不可攝喜受。何引此文。爲證
據哉。次光法師隨行對法中。攝惠不攝惠
之二釋。源依婆沙論。今二師説見。何自判
前解爲勝哉
答。婆沙論今二師説。其意遂不相違。於喜
無量體。有剋性體。有助伴體。若就剋性體
云之者。第二師意。可釋而言受者。是誦者
謬。若助伴體論之者。初師意可會而餘心
心所法與受想應。而初師意。且就剋性體
釋之。第二師意。且就助伴體會之許也。實
二師意。互可許二門。故依何師意之時。相
應隨轉之中。可攝喜受也。故婆沙論次下
段。述喜無量根相應云喜全不與受根
相應。若兼説彼相應隨轉。則喜亦與喜根
相應。不及異説。即此意也。光法師深得彼
論意。引四蘊五蘊爲自性之文。爲相應隨
轉之中。攝喜受之證也。次光法師第二釋
意云。又解隨行不攝於惠。不存彼此展轉
互隨行故之理。婆沙論初師意。就助伴體
云之。可許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之義。
故彼此所存。其意相異。故光法師第二釋意。
遂可違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之理。故自
判爲不正釋也
問。婆沙論中。釋喜無量體云。欲界者四蘊
爲自性。色界者五蘊爲自性爾者。寶法師
意。隨轉中。可攝喜受耶 進云。寶法師釋
云。隨轉非喜根付之依寶法師解釋見。
品類足論文。出喜無量體云。謂喜及喜相應
受想行識此文無諍喜無量隨轉之中。攝
喜受見。依之婆沙論八十一中。釋此文云。復
次彼論總説五蘊。爲喜無量自性。雖喜受
與受不相應。而餘心心所法與受相應。故
作是説。亦不違理若爾。隨轉非喜根之
釋豈不背婆沙論文哉
答寶法師意。自性對法。唯以淨惠爲體。隨
行對法。以淨惠之眷屬相應倶有等法爲
體。不攝淨惠。喜無量唯以喜受爲體。若
兼取相應隨轉。同時心心所等法爲體。不
攝喜受得意故。釋隨轉非喜根也。故寶
法師釋云。今詳此文。惠非隨行。何者彼文
以喜根爲自性。如此論對法以淨惠爲自
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即四蘊五蘊性者。如
此論若兼取隨轉即五蘊性。彼文出喜根無
量體。隨轉非喜根。准知。此論隨轉亦非取
此釋意。婆沙論中云。喜以喜根爲自
性。若兼取相應隨轉。則欲界者四蘊爲自
性。色界者五蘊爲自性者。喜受自體之上。
兼加相應隨轉。云四蘊五蘊爲自性也。隨
轉之中。非攝喜受爲言 但於品類足論謂
喜及喜相應受想行識之文者。任婆沙論二
師説。可會之。若依初師意者。可云受言
謬也。故婆沙論云。彼文應説謂喜及喜相應
想行識。不應言受。而言受者。是誦者謬
依第二師。復次彼論。總説五蘊等之文意
者。喜無量助伴體。兼取相應隨轉法之時。
有喜無量與喜受相應之義。故云喜相應
受想行識也。然而喜受自體。自性非隨轉。
同時心心所。隨轉非自性。更無喜受自性
亦爲隨轉之義。故釋隨轉非喜根。全無
相違也
尋云。寶法師意。與光法師第二釋意同歟
答。隨行對法中。不攝淨惠之義邊。彼此雖
同。寶法師意。釋隨非喜根。喜無量隨轉
之中。簡喜受光法師第二釋意。云婆沙據
互相隨轉。喜無量隨轉之中。攝喜受之義邊
相替也
問。隨行對法中。可攝心王耶 答。可攝心
王也 兩方。若攝心王者。心王者。心品之
中上主也。隨行對法中。何可攝之哉 若
依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述淨惠及眷屬。
皆名隨行。彼此展轉互隨行故。淨惠及相應
倶有法。皆名隨行對法見。設雖心王。豈不
名隨行對法哉
答。隨行對法中。可攝心王也。心王與心所。
一聚相應法。互爲倶有因。隨行對法中。何
不攝心王哉。故光法師問云。相應倶有倶
有因故。可名隨行。得非倶有因。如何説隨
此問意。無諍與諍惠。爲倶有因法。皆
名隨行對法。見。而心王與淨惠。既互爲倶
有因。名隨行對法。更不可疑之。但於心
王者。心品之中上主也。隨行對法中。不可
攝之云難者。雖心王者心品之中上主也。
以淨惠名自性對法之時。心王既一聚相
應法。有隨淨惠行之義。故名隨行對法。更
有何疑哉
重難云。勘今論餘處文云。除得餘隨行。亦
是遍行攝。遍行隨眠并隨行法。爲遍行體
見。而婆沙論中云。爲止彼執。顯無明見。
有是遍行。有非遍行。餘三一向非遍行。愛慢
心王三種。一向非遍行見。若隨行中。取心
王者。遍行隨眠相應心王。何非遍行哉
答。除得餘隨行。亦是遍行攝之理。遍行隨眠
相應心王。可爲遍行體也。但於婆沙論中。
心王一向。非遍行云文者。心王遍行隨眠
之隨行故。亦雖遍行攝。非遍行隨眠故就
剋性體。作論之時。云一向非邊行也
問。光法師意。別相念住。總相念住。可通生
得惠耶
問。光法師述煗等四善根修惠。總別念住思
惠。五停心觀聞惠畢。云且依一相爾者。
今此一相者。爲依觀門一相。爲當依未離
欲染一相歟 答。可依觀門一相也 兩
方。若依觀門一相者。見光法師餘處二十三
解釋。引正理論六十一 總相念住思所成攝之
文畢。云。此中且據未離欲染故。言總相思
惠所攝准餘處定判。思今解釋意。可云
未離欲染一相哉 若依之爾者。今解釋前
後依觀門一相見如何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修惠謂煗等四善根。
思惠謂總別念住。聞惠謂五停心觀。生得惠
謂能受持三藏教法。且依一相。明四種惠。
漸入觀位。前後次第。未是盡理。若據共
相別相及五停位。皆通修思聞惠 顯一
相義云明四種惠漸入觀位前後次第。明
盡理相。判共相別相及五停位。皆通修思
聞惠。依觀門一相云事。解釋前後甚分明
也。何況述總別前念住思惠。五停心觀聞惠。
不可依未離欲染。已離欲染。且依一相者。
不依未離欲染一相云事。亦炳然也。但於
光法師餘處解釋者。總相念住思所成攝者。
且依未離欲染説。若已離欲染者。總相念
住修所成攝爲言更不論三賢四善根三惠分
別。全異當卷解釋意也
問。聞惠無間可起煗善根耶 答。可起煗
善根也 兩方。若起煗善根者。聞惠是勢
&MT04800;劣也。何可引起殊勝煗善根哉。是以
見正理論餘處文云。若有先離欲界染者。
依色界攝修所成惠。厭患生死。欣樂𣵀槃。
多厭行倶作意次第能引異類善根生。諸
有先時未離欲染。依思所成惠。引煗善根
婆沙論中述色界定修。所成行相。無間
引起煗善根畢。問已離欲染者可爾。未離
欲染者云何。答之云。欲界亦有似彼作意。
思所成行相攝。有厭離。有渇仰。有惡賊。有
思慕。未離欲染者。此作意無間引起煖
此等論文。聞惠無間不起煗善根見 若依
之爾者。見光法師解釋。云。若據盡理。共相
別相。及五停位。皆通修惠思惠聞惠總相
念住。通聞惠者。聞惠無間。寧不起煗善根
哉。加之。辰旦人師。解釋中云。若從聞惠無
間。得初刹那煗。或有捨惡戒 此釋無諍
聞惠無間起煗善根見如何
答。煗善根是見道近加行。初起難故。雖聞
惠無間不引起之。後起易故。聞惠無間可
引起之也。正理婆沙兩論。且就初起煗善
根論之。於後起煗善根者。聞惠無間亦引
起之。更非所遮。但於光法師解釋者。總相
念住。通聞思修三惠者。初後起通論也。初
修觀門之間。雖通聞惠。後純熟位。正引起
初刹那煗善根。唯限思惠修惠。不通聞惠
也。次於辰旦人師解釋者。是婆沙抄定判
也。聞惠無間起初刹那煗善根云事。背文
理故。不可依用之
重難云。勘今論餘處文。云。此中五種作意。
無間聖道現前。除生所得。聖道繋屬加行心
故。聞惠無間生聖道見。若生聖道者。何不
生初刹那煗善根哉
答。聞惠無間生聖道者。就後純熟位論之
也。光法師餘處釋此文。會婆沙論十一云欲
界唯思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不説聞惠無
間聖道現在前之相違作二解釋之中。第
二釋云。又解婆沙約初修次第起者説。此論
等通約純熟位説。故不相違若爾。初起
煗善根。聞惠無間不起之。後起煗善根。聞
惠無間可起之云義。以此解釋。爲其潤色。
今何爲例難哉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四十中云。律儀先
捨。後斷善根 爾者。今此律儀者。即後
斷善根所發歟 答。非後斷善根所發也
兩方。若後斷善根所發者。今此律儀者。加行
善心所發也。何云後斷善根所發哉 若依
之爾者。既云律儀先捨。後斷善根。如文相
者。能發善根及所發律儀相望。論斷捨時先
後見如何
答。若加行善心。及彼所發律儀。斷善根加
行位。同時捨之。若生得善心。及彼所發律
儀。斷善根根本位。同時捨之也。故婆沙論
中。述評家義云。應説不定。所以者何。隨
彼彼類心。起彼彼律儀。彼心捨時。彼律儀隨
而任所斷欲生得之理。後斷善根者。生
得善心也。其所先捨之律儀者。是加行善
心所發。非所後斷之生得善心所發也。故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若從加行善心生者。
律儀先捨。後斷善根捨生得善心所發律
儀之位。次下文別明之。故正理論云。若從
生得善心生者。隨斷何品。能生善根。所生
律儀。爾時便捨。捨能等起。彼隨捨故論説
既分明也。學者何疑之哉。但於律儀先捨。
後斷善根之文相。能發善根。及所發律儀
相望。論斷捨時先後見云難者。今文只述
斷善根位。捨諸律儀之相。更非能發善根。
及彼所發律儀相望。論斷捨時先後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明相異熟業。或
云唯思所成。或云通聞思所成二説。爾者。
通聞思所成云説。正義歟 答不正義也
兩方若正義者。披光法師餘處解釋。相異熟
業。通聞思所成云義。可不正義見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引婆沙論今二説畢云。以
此文證故。知。聞思能發身語若不正義
者。何引之爲聞思二惠發身語業之證耶」
答。相異熟業。是欲界中。殊勝善業故。唯限
思所成。不通聞所成云義。可正義也。故
見今論餘處十八 文偈頌結佛思思所成。長
行云是思所成。非聞修類披正理論餘處
四十四文。云。感妙相業。唯思所成。非修所成。
不定界故。所感異熟。此所繋故。非聞所成。
彼羸劣故。亦非生得。加行起故顯宗論
二十四文。全亦同之。雜心論十一云。問。相報
業爲何等性。答。有漏業増上意業。又是思惠
性。非聞惠以劣故。非修惠欲界不定故
廣勘此等諸論之文。相異熟業。唯限思所
成。不通聞所成見。光法師餘處解釋中。引
婆沙論今二説畢。婆沙雖無評家。諸論既
同前。即以前師爲正以相異熟業。唯思所
成非聞非修云初師説。爲正義判也。聞所
成善。是羸劣故。相異熟業。通聞所成云第
二師説。雖爲不正義。全非聞所成善發身
語業云邊爲不正義。故光法師引婆沙論
百七
十七
問。相異熟業。以何爲自性。爲身業。爲
語業。爲意業耶。答。三業爲自性之文。并
問。相異熟業。爲聞所成。思所成。修所成耶。
答。唯思所成非聞非修。所以者何。此業勝
故。非聞所成。欲界繋故。非修所成。有説此
業通聞思所成。但非修所成之文畢。擇以
此文證。故知。聞思能發身語也。重意云。婆
沙論中。述相異熟業通身語意三業畢。亦
有通聞思所成云説。故證聞思二惠。能發
身語二業之旨也。更不顧相異熟業通聞
所成之邊。爲不正義歟
問。光法師意。色界聞惠。可發表業耶 答。
可發表業也 兩方。若發表業者。定地散
惠。勢力&MT04800;劣也。何可發表業哉。是以。見古
徳所引。婆沙論十七文。出初靜慮善心無隨
轉戒之類云五起表善心。六聞所成惠相應
善心聞所成惠相應善心之外。別擧起表善
心。明知。色界聞惠。不發表業之事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判聞思能發勝身語業。
無有簡別。何可簡色界聞惠哉
答。欲界聞惠。能發表業云事。光法師所引
正理論。諸律儀果有。從加行善心所生之
文。婆沙論百七
十七
相異熟業通聞思所成之説。
其旨分明也。而欲色二界雖異同是聞惠也。
欲界聞惠。能發表業者。色界聞惠。何不發
表業哉。但於古徳所引婆沙論文者。光法
師難古徳義云。命終是生得。別説生得能
發業。何妨聞惠外別説聞惠能發業。若言
命終心劣。不能發業。所以別説生得發業
心。何妨聞惠不發業者。説聞惠心能發業
者。亦發業心攝故。非定證。況有明文。以此
故知。古諸非理解釋既悉委會之。後學何
可致劬勞哉
重難云。命終心發業心。雖同生得善心。其體
異故。各別擧之。其理尤可然。聞所所成惠
相應善心之言廣故。遍可攝初靜慮一切聞
所成善心。何此外別可説聞所成發業心哉
是一 次見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百二
十二
文云。
復有説者。欲界生得能發業心。慇重猛利故。
所發表能發無表。色界生得能發業心。非慇
重猛利。故所發表不能發無表准此文
思之。欲界生得能發業心。慇重猛利故。有
發表能發無表者。色界聞惠。猶可勝之。若
許發表業者。彼所發表。何不發無表哉
是二
答。婆沙論中。上擧聞所成惠相應善心。下
出起表善心者。此難實可然。而上擧起
表善心。下出聞所成惠相應善心。故知。上
所擧起表善心之中。攝聞惠發業心。下聞所
成惠相應善心者。出不發業聞惠心也。次色
界聞惠。望欲界生得惠。互可有勝劣。若依
順定心之邊云之者。色界聞惠勝。欲界生
得惠劣。故色界聞惠。無間生無漏心。欲界
生得惠。無間不生無漏心。若順散善之邊
論之者。欲界生得惠勝。色界聞惠劣。故欲界
生得惠所發表。能發無表。色界聞惠所發表。
不發無表也
問。光法師意。發智品類。兩論相望時。造時前
後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佛𣵀槃後
至三百年初。筏蘇密多羅造品類足論。至
三百年末。迦陀衍尼子造發智論也取意
付之定發智品類。兩論造時前後。可任婆
沙論所説也。而見婆沙論四十五文。釋發智
論中。説異生性。不説異生法。品類足論。説
異生法。不説異生性云。此論已説異生性。
故品類足論。不重説之。此論未説異生法。
故品類足論。説異生法。此顯彼論在此後
如此文者。發智論先造。品類足論後
造見如何
答。發智品類。兩論造時先後者。婆沙論二説
也。故婆沙論中。問。誰造此論。答之擧二師
説之中。初師意云。佛世尊造。第二師意云。
尊者迦多衍尼子造。若依初師意者。發智論
先造。品類足論後造。若依第二師意者。品
類足論先造。發智論後造也。佛説云師意。發
智論先造。品類足論後造云事。勿論也。尊
者迦多衍尼子造云師意。品類足論先造。發
智論後造云也。以此意。思第四十五卷文。
此論已説異生性。故品類足論不重説之。
此論未説異生法。故品類足論説異生法。
此顯彼論在此後造者。當發智論。佛世尊
造云。初師意也。有作是説。彼論已説異生
法。故此不重説。彼論未説異生性。故此論
説之。此顯彼論在此前造者。當發智論。尊
者迦多衍尼子造云。第二師意也。一論之中。
兩處各有二師異説。尤可得意合也。但於
光法師解釋者。佛𣵀槃後至三百年初。筏蘇
密多羅。造品類足論。至三百年末。迦多衍尼
子。造發智論云事。不限光法師解釋。寶法
師。圓暉法師。天台妙樂大師疏記
一本
等。同述
此旨。此等定判。專雖順發智論非佛説云
師意。佛説云師前。亦無相違。依受持演説。
廣令流布之邊。亦名尊者迦多衍尼子造。故
如婆沙論中。云由彼尊者。受持演説。廣令流
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説也。或亦
光法師等解釋。准依發智論非佛説云師
意云義可有也
尋云。婆沙抄中。釋此顯彼論在此後造之
論文。儲一箇問答云。問。佛滅二百年中。造
品類足。三百年內始造發智。如何會釋。解
云。若約始終究竟造論。發智在後造。若約
一部之内一章一牒。別云造者。亦有發智
一章在品類足前造。故不相違也此釋巧
妙也。何存別義哉
答。婆沙抄今解釋。旁難依用。若發智論。説
異生性之一章。雖品類足論之前造之。造
一部論訖事。品類足論之後者。初師意何可
云此論未説異生法。故品類足論。説異生
法哉。以何知後所造訖。發智論中。不説
異生法。品類足論中。説異生法哉。加之第
二師意。亦存發智論。説異生性之一章
類足論之前造之者。何可云彼論未説異
生性。故此論説之哉。婆沙抄今會釋。甚以
難信。更不可依用之歟
問。佛𣵀槃後二百年中。造品類足論歟
答。三百年初造品類足論也 兩方。若二百
年中。造品類足論者。見光法師解釋。云。佛
𣵀槃後乃至至三百年初。筏蘇密多羅造品類
足論解釋無諍。二百年中。不造之見
若依之爾者。元瑜法師。解釋中云。第二百年
尊者筏蘇密坦羅。造品類足論。婆沙抄中。
述佛滅二百年中。造品類足。任此等定判。
佛𣵀槃後。二百年中。造品類足論云事分
明也。如何
答。佛𣵀槃後至三百年初。筏蘇密多羅。造
品類足論云事。不限光法師定判。諸師擧
所釋也。寶法師釋云。佛般𣵀槃後乃至至三
百年初。筏蘇密多羅。造品類足論六千頌
圓暉法師釋云。佛𣵀槃後乃至至三百年初
尊者世友造品類足論妙樂大師釋云。五
品類足佛滅後三百年世友造任此等定
判佛𣵀槃至三百年初。尊者世友造品類足
論云事。尤分明也。但於元瑜疏并婆沙抄
解釋者。依相傳不同。及人師異釋。何強通
會之哉。強和會之者。佛𣵀槃後二百年
末。造始品類足論。三百年初。造訖之歟。若
如此得意者。諸師定判。更非相違也
問。光法師意。能對所對。倶可名對法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能所倶名對法付之
見今論文。偈頌云。淨惠隨行名對法。長行
述此能對向。或能對觀。故稱對法。唯以能
對名對法見。何釋能所倶名對法哉
答。光法師釋今論釋此名者。能持自相。故
名爲法。若勝義法。唯是𣵀槃。若法相法。通
四聖諦。此能對向或能對觀。故稱對法之
文云。應知。此中能對對勝。且與對名。以實
而言。亦名爲對是所對故。或各擧一邊。影
略互顯。或據依主。謂法之對故。能對名對。
所對名法若據有財。持業。能所倶名對法。
以此准知。四諦名理對法。𣵀槃名果對法。
頌本偏擧能對。所以不説理果。長行通據
能所 所以亦言理果。或可影顯立道理
會論文。成能對所對。倶名對法之旨。此
釋委悉也。其意易知之
尋云。據有財釋。能對所對倶名對法方何
答。能對名對法。所對有之所對名對法。能
對有之。能對名對法爲言
問。寶法師引眞諦三藏説。明以無漏惠。望
𣵀槃果。爲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對。等
四句分明。爾者趣向至得對。唯限無間道
 答。正限無間道。兼通加行道也 兩
方。若唯限無間道者。以道理思之。趣向至
得對之義。何不通加行道哉。是以泰法師
解釋中。趣向至得對可通加行道 若依
之爾者。見寶法師解釋。引眞諦三藏説。
述趣向至得對相。唯出無間道。無擧加行
道。以知。趣向至得對。唯限無間道云事如

答。無漏惠。趣解脱道中。名趣向至得對。故
近趣解脱道。是無間道故。就近論之。趣向
至得對。唯限無間道也。故見寶法師解釋。
述眞諦三藏意。無漏惠縁苦集道三諦。無
間道位。爲趣向至得諦對。非如實相知對
之句。無漏惠縁滅諦。加行解脱勝進道位。
爲如實相知對。非趣向至得*諦對之句。無
漏惠縁滅諦。無間道位爲倶句。無漏惠縁
苦集道三諦。加行解脱勝進道位爲倶非句
故趣向至得對。唯限無間道但加行道亦
有遠趣解脱道之義。故遠近合論之時。趣
向至得對。可通加行無間二道也。故泰法
師引眞諦三藏義云。修道無學道中。以無
礙攝方便。以解脱攝勝進若爾。寶法師。
泰法師。引眞諦三藏説。各述邊邊義門。遂
非致相違哉
問。寶法師引眞諦三藏説。明以無漏惠望
𣵀槃果。爲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對等
四句分別。爾者四諦知中。各可有四句耶
 答。四諦智中。各有二句也 兩方。若四
諦智中。各有此四句者。加行無間解脱勝進
四道中。各不具此四句。相例可同 若依
之爾者。四諦智種類。非一准。何各不具此
四句哉
答。案寶法師所引。眞諦三藏解釋意。無間
道趣解脱道。名趣向至得對。無漏惠縁滅
諦理。名如實相知對。故無漏惠縁苦集道三
諦無間道位。爲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
對。非趣向至得對之句。無漏惠縁滅諦無
間道位爲倶句。無漏惠縁苦集道三諦加行
解脱勝進道位爲倶非句也。故四諦智中。各
有二句。不具四句也。故寶法師釋云。眞諦
法師以無漏惠望其𣵀槃。觀向不同。以爲
四句。無間道趣解脱道。名爲趣向至得對。
趣解脱道中。得擇滅故。名爲至得。惠心縁
滅理。名如實相知對。諸道不同。以爲四句。
有是趣向至得對。非如實相知對者。謂無
漏惠觀三諦無間道時。有如實相知對。非
趣向至得對。謂縁滅諦。加行勝進解脱道
時。有是如實相知對。亦是趣向至得對。謂縁
滅諦無間道時。倶非者謂縁三諦餘三道
問。寶法師所引。婆沙論二十三中。明一刹那
頃。於隨眠滅身作證惠不見彼滅。惠見彼
滅。身不作證等四句分別。爾者。得不還果
時可有此四句耶 答。可有此四句也
兩方。若有此四句者。見寶法師所引。婆沙
論文。雖述以滅法智。得一來果時。一刹那
頃。有此四句之旨。不云得不還果時。有
此四句。知無此義云事 若依之爾者。以
性相思之。得不還果時。何無此四句哉
答。超越證一來果聖者。以滅法智。得不還
果時。一刹那頃可有此四句也。所謂於隨
眠滅。身作證。惠不見彼滅者。色無色界。見
所斷諸隨眠滅。惠見彼滅。身不作證者。欲
界修所斷前六品。諸隨眠滅身作證。惠亦見
彼滅者。欲界見所斷。及修所斷後三品。諸
隨眠滅。身不作證。惠亦不見彼滅者。色無
色界。修所斷諸隨眠滅也。但於婆沙論中。
述一刹那頃有此四句。不擧得不還果時
云難者。且就次第證者分別其相。故不云
得不還果時。有此四句也
問。以無漏惠根。可名甚深阿毘達磨耶
答。可名甚深阿毘達磨也 兩方。若名甚
深阿毘達磨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出甚
深阿毘達磨體。或云謂空無我及如實覺。或
述謂滅定退及如實覺。任此等論文。以無
漏惠根。不名甚深阿毘達磨見 若依之爾
無漏惠既勝義阿毘達磨體也。何不名甚
深阿毘達磨
答。見今論文。云惠謂擇法。淨謂無漏。淨惠
眷屬名曰隨行。如是總説無漏五蘊名爲對
法此則勝義阿毘達磨。以無漏惠根。既稱
勝義阿毘達磨。尤可名甚深阿毘達磨也。
故披婆沙論説。或云。問。阿毘達磨自性云
何答。無漏惠根以爲自性或云。如契經
此藥叉天於長夜中。其心質直。無有諂
誑。諸有所問。皆爲了知。不爲嬈亂。我以
甚深阿毘達磨。恣彼意問。此中何者甚深阿
毘達磨。謂無漏惠根。又契經説。此筏蹉氏。
及善賢外道并梵壽婆羅門。皆於長夜。其
性質直。無諂無誑。諸有所問。皆爲了知。
不爲嬈亂。我以甚深阿毘達磨。恣彼意問。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無漏惠任此
等論判。以無漏惠根。名甚深阿毘達磨云
事。尤分明也。但於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
者。以無漏惠根。爲甚深阿毘達磨體。是其
本義也 更雖非所諍。諸契經中。隨別別意
趣。作種種異説也。故婆沙論中。擧或云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空無我及如實
覺。或云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滅定退
及如實覺。或云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
因縁性及如實覺等多異説畢云。雖此等經
中隨別意趣。作種種異説。然阿毘達磨勝義
自性唯無漏惠根
問。以滅盡定退。可名甚深阿毘達磨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此中何者甚深
阿毘達磨。謂滅定退及如實 付之滅盡
定退者。就有漏麁淺法論之。何名甚深阿
毘達磨*哉
答。案婆沙論百五
十三
意。舍利子説滅盡定有退。
鄔陀夷云滅盡定無退。再三即述違逆之
言。即至佛所。復作如上違逆之言。爾時佛
呵鄔陀夷云。汝是愚人盲無惠眼。云何與
上座苾芻。論甚深阿毘達磨思此文意。滅
盡定有退。生色界中。由串習力。能數入出
滅盡定者。彼鄔陀夷所不開悟。甚深道理。
故以愚人所不開悟。甚深道理名甚深阿
毘達磨之時。以鄔陀夷所不開悟滅盡定
退名甚深阿毘達磨爲言故光法師釋云。又
解諸法甚深道理。皆名爲理。故婆沙云。此
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滅定退。及如實覺
等。如彼廣説 尋解釋所引。勘婆沙論
文云。又如佛告鄔陀夷言。汝是愚夫盲無
惠目。云何乃與上坐苾芻。共論甚深阿毘
達磨。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滅定退及
如實覺
問。頌文云因此傳佛説對法爾者。今此傳
言。表不信義歟 答。表不信義也 兩方。
若表不信義者。披今論文。云。離説對法。
弟子不能於諸法相如理簡擇 如此文
者。離佛説對法。弟子不得擇法見。明知。
迦多衍尼子等。傳佛説對法。得擇法故。能
滅諸惑云事。何況判法正理。在牟尼者。今
論餘處定判也。豈不信佛説對法哉 若
依之爾者。長行中釋今傳言云。毘婆沙師
傳説如此 光法師寶法師。受此文。表不
信之旨釋成如何
答。今此傳言。表不信之義也。今論頌文處
處多置傳説傳許之言。併表不信之義。今
云因此傳佛説對法。即表不信之義也。長
行中。釋毘婆沙師傳説如此。其意在斯。是
以光法師釋此文云。論主意明經部。於本
所學。心生疑惑。所以於此倶舍頌文。往往
置斯傳説之言。顯非親聞也寶法師釋
此文云。言傳説者。顯己不信泰法師釋
此文云。論主不皆信諸阿毘達磨師所説悉
得佛意故。言毘婆沙師所傳。若傳之有謬。
則失不在我。論主後破毘婆沙執故。先置
此言也正理論云。經主稱傳。顯己不信
顯宗論改頌云。爲寂大師説對法任此
等定判。今此傳言。表不信之義云事。實分
明也。但於今論離説對法弟子不能等之文
者。即述然佛世尊處處散説阿毘達磨。大
徳迦多衍尼子等。諸大聲聞結集安置之意
也。而論主意存發智論等。非結集佛處處
散説。偏是迦多衍尼子等自造故。不信此
義也。正理論中。云阿毘達磨是佛所説。何
縁不信。傳聞尊者迦多衍尼子等造故。即
述此意也。次於今論餘處判法正理。在牟
尼之文者只述判法正理。唯在世尊及諸
如來大聖弟子之旨。全非云發智論等結
集佛説。何爲相違哉
重難云。今論云然佛世尊。處處散説。阿毘達
磨。大徳迦多衍尼子等。諸大聲聞。結集安
置。猶如大徳法救。所集無常品等鄔陀南頌。
當婆沙論中。發智論非佛説云師義。是以。寶
法師引婆沙論中。發智論佛説非佛説云二
師説畢。判此論即是第二釋也。今論所述。
即是婆沙論二説中。第二發智論非佛説云
義也ナリトセリ。若爾。云毘婆沙師傳説如此。
不信發智論非佛説云義之旨。分明也。而
頌文云傳佛説對法。定知。相傳佛説對法。
得擇滅諸惑之意也。尤可相傳之傳。何云
不信之傳哉
答。今論然佛世尊處處散説等之文。當婆沙
論二説中發智論非佛説云師義云事。如疑
難之趣。更非所諍也。然佛世尊處處散説
者。釋頌佛説之言。阿毘達磨者。釋頌對法
之言。毘婆沙師傳説如此者。釋頌傳之言
也。今此發智論非佛説云師意云。結集佛處
處散説故。尋源是佛説也。而論主意存發
智論等。非結集佛處處散説偏是迦多衍
尼子等以自語造故。不信婆沙論第二師
發智論非佛説云義也。論主意。不信婆沙
初師發智佛説云義。理在不疑。故不及
擧此義置傳説之言。表不信之由也
重尋云。本頌因此傳佛説對法之言中。含發
智論佛説云師義歟
答。長行釋頌之中。唯擧發智論非佛説云師
義。不述發智論佛説云義意。明知。本頌因
此傳佛説對法之言中。不含發智論佛説云
師義也
重難云。既云傳佛説對法。豈不含發智論佛
説云師義哉是一
何況。正理論中。就經主義。問。阿毘達磨是
佛所説。何縁不信。答。傳聞。尊者迦多衍尼
子等造故。既述迦多衍尼子等造故。不信
佛説云義之旨。明知。不信發智論佛説云
師義云事。若不信發智論非佛説云師義
者。何云傳聞尊者迦多衍尼子等造故哉。發
智論非佛説云師意。存迦多衍尼子造故也
是二
答。正理論中。難經主義云。此皆不然。諸大
聲聞隨佛聖教而結集故。以今此難破之
文。思論主不信之義。不信發智論非佛説
迦多衍尼子結集佛處處散説云師義見。若
不信之義。非此師説者。難破之文。何云諸
大聲聞隨佛聖教而結集故哉。爰知。今論
因比傳佛説對法之言中。唯擧發智論佛説
云師義云事。但於既云傳佛説對法。可含
發智論佛説云師義云難者。發智論非佛説
云師意云。結集佛處處散説故。尋源是佛
説。故云傳佛説對法也。此師説甚難信故。
唯擧此一師説。置傳説之言。表不信之義
也。次於正理論傳聞尊者迦多衍尼子等造
故之文者。經主意存發智論等非結集佛處
處散説。偏是迦多衍尼子等自造故。不信
發智論結集佛處處散説云師義爲言婆沙
論中。發智論非佛説云師意。述迦多衍尼子
結集佛説之旨故。論主意。不信此師義

寫本云弘長二年壬戌二月二十九日巳時於東
  大寺知足院別所之草庵抄之畢去年四月
十二日初&T047368;録當卷之論義此春今日聊終
其抄出之&MT04800;功間端數多依餘百條結集之
次分爲兩帖而已捧此所生惠業奉資春日
大明神之法樂依此修學功勞必遂上生都
率天之願望𥡴古之勤佛哀愍神納受迴向
之志親爲先疎不漏矣
  右筆東大寺別當華嚴宗末葉法印權
大僧都宗性年齡六十一 夏﨟四十九



倶舍論第一卷抄
  問題
問。佛𣵀槃後。一千年中造雜心歟
問。雜心論中。釋有漏名云。若増諸煩惱。是
  聖説有漏爾者正義耶
問。光法師釋虚空。但以無礙無性。由無
  障故。色於中行論文作二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意。斷煩惱證擇滅。爲離能繋
  邊得之。爲當離所繋邊得之歟
問。煩惱上四相。與同時煩惱。可被繋縛耶」
問。光法師意。於見所斷惑。判同部異品縛
  強弱。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

問。光法師意。於見所斷惑判同異品縛強
  弱。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

問。光法師意。有漏法中。斷同部同品縛位。
  不證擇滅義可有耶
問。於他身見惑。可得縁縛斷無爲耶
問。光法師釋擇謂簡擇。即惠差別論文云。
  無染異染。名惠差別。爾者。今此無染惠
者。可通有漏惠耶
問。光法師釋得滅異前。名非擇滅論文。
  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寶法師引婆沙論説云。虚空與四大等。
  近増上縁爾者。今此近増上縁者。作有
力増上縁歟
問。所依根縁闕時。於能依識。可得非擇滅
  耶
問。光法師意。有爲法永不生。唯由縁闕歟
問。所得法得非擇滅時。於能得得。必得非
  擇滅歟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如契經説。言依
  有三無四無五爾者。今此無四無五者。
 唯就有爲法論之歟
問。正理論意。言依不通無爲云義別。品類
  足論。何文證之耶
問。無爲法遠近二法所攝歟
問。光法師解釋中。明言依相。引婆沙論二
  師異説。爾者今論心。同何師説耶
問。光法師依正理論意。有漏法名見處。故
  如何釋之耶
問。譬喩者意。意識可縁眼等五根耶
問。雲煙塵霧影光明闇八色。可實有色耶
問。長短極&MT04800;可有別體耶
問。空一顯色二十種色外歟
問。光法師解釋中。云此空一顯色。即是彼青
  黄赤白爾者。離影光明闇外。可有別
體耶
問。光法師引正理論一説意。唯顯無形句
  中。唯説影光明闇文作二解釋。爾者。初
釋意。今此師説。可正義耶
問。婆沙論意。空界色可無顯無形色耶
問。光法師意。無執受大種爲因聲中。可有
  有情名聲耶
問。寶法師引入阿毘達磨論説云。化語聲
  名有情名聲爾者。正義歟
問。寶法師意。能化人。可成就離質化人語
  聲耶
問。口外語聲可名業耶
問。雜心論意。有執受無執受大種合生聲歟」
問。輕重極&MT04800;。可有別體耶
問。頌文亂心無心等爾者。光法師依正理
  論意。如何釋亂不亂心相耶
問。無表中。可有唯一刹那類耶
問。光法師意。現在世。可有獨住極&MT04800;
問。過未二世。可有獨住極&MT04800;
問。經部宗意。可界處實有耶
問。光法師答行解行相爲約何者説名能
  縁問。作五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

問。尊者法救意。可許無表色耶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生滅耶
問。頌文云。彼體語或名此色行蘊攝爾者。
  光法師意。今此二説。其意可同耶
問。光法師釋八萬四千法蘊量。擧三毒等分
  四人。爾者。等分言。唯限末後一人歟
問。論中明五解脱處相。爾者。以幾法名解
  脱處耶
問。光法師意。六界中。識界可攝命根耶
問。尊者法救意。可許心王別體耶
問。尊者覺天意。可許心所別體耶
問。欲界容三界相。攝十八界時。可有多少
  不同耶
問。心倶生心倶滅法相攝十八界時。可有
  多少不同耶


倶舍論第一卷抄
問。佛𣵀槃後一千年中。造雜心論歟 答。
六百年中。造雜心論也 兩方。若一千年中
造之者。光法師解釋中。一千年中。不造之
 若依之爾者。見嘉祥大師定判云。千
年之間。有達多羅以婆沙太博四卷極略
更撰三百五十偈足四卷合六百偈名爲
雜心也如此釋者。一千年中。造雜心論
見如何
答。披諸師解釋。尋雜心説時。光法師釋云。
佛𣵀槃後五百年中。土火羅縛蝎國法勝
論師。造阿毘曇心論中。隨生解有漏。至六
百年達磨多羅此云
法救
以生義有過如滅道諦。
諸漏雖生而非有漏。改爲隨増。即無有過。
故今論主。亦同彼釋寶法師釋云。佛𣵀
槃後五百年中。*土火羅縛國法勝論師造
阿毘曇心論中云。若生諸煩惱。是聖説有
漏。至六百年。達磨多羅造雜阿毘曇心論。
以生名濫改云。若増諸煩惱。是聖説有漏。
此正其文。不正其義任此等定判。佛𣵀
槃後六百年中。達磨多羅造雜心論云事。尤
分明也。但於嘉祥大師解釋者。相傳不同
歟可勘依憑本説也
雜心論中。釋有漏名云。若増諸煩惱。是
聖説有漏爾者。可正義耶 答。可正義
 兩方。若正義者。見寶法師解釋云。至
六百年達磨多羅造雜阿毘曇心論。以生
名濫改云。若増諸煩惱。是聖説有漏。此正
其文。不正其義如此釋者。可非正義
 若依之爾者。若増諸煩惱。是聖説有
漏。由隨増義。釋有漏名。尤可正義哉
答。雜心論。若増諸煩惱。是聖説有漏之文。
改同今論於彼漏隨増故。説名有有漏之
意。尤可正義也。故光法師釋云。佛𣵀槃後
五百年中。*土火羅縛竭國法勝論師。造阿
毘曇心論中隨生解有漏。至六百年達磨
多羅此云
法救
以生義有過。如滅道諦。諸漏雖生
而非有漏。改爲隨増。即無有過。故今論主。
亦同彼釋泰法師釋云。所以除道餘有爲。
是有漏者何。以諸惑漏於餘有爲中。等皆
隨増故。故雜心論若増諸煩惱。是聖説有
但此等解釋。雜心論。若増諸煩惱。是
聖説有漏之文。可正義云事。分明也。但於
寶法師不正其義之釋者。正義意。貪等煩
惱縁境之時。互相増長之中。得有漏名。唯
由境能増煩惱之門。不望煩惱能増境之
邊。故寶法師引正理論四十九如何隨於相應
法。及所縁境。有隨増義等之文畢云。准此
故知。苦集與漏。更互相増雖漏與境更相
増。然取増漏。名爲有漏。不取増境。以
此正釋境能煩惱名有漏故而雜心論今
論。煩惱能増境。境能増煩惱二門之由何
義門。得有漏名云事。委不分別故。且云不
正其義也。偏述不正釋歟
問。光法師釋虚空但以無礙爲性。由無障
故。色於中行。論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此中
解虚空。而言空界色 付之。依第二解
意。見今論現文。標於略所説。三無爲中云。
虚空但以無礙爲性。由無障故。色於中
行。文相起盡。無諍明虚空無爲見。是以。寶
法師云。色於中行者。釋虚空相也。泰法師
釋虚空無爲。若爾。光法師第二釋意。背今
論所説。違諸師定判哉
答。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虚空既無方
所。不可得言色於中行。而言行者。於空
界色中行。空界復由虚空得有 此釋意
云。虚空無爲。無有在此在彼方所。故不可
云色於中行。故今云虚空。指空界色也
爲言但於於略所説三無爲中之論文者。第
二釋意。會此疑云。此中解虚空。而言空界
色者。以麁顯細此釋意云。論文明三無
爲相故説虚空無爲云事。必然也。而虚空
無爲。&MT04800;細難顯故。以麁空界色。顯細虚空
無爲爲言勘婆沙論七十五文云。有處問虚
空。而答以空界。如品類足。作如是言。云何
虚空。謂有虚空無障無礙。色於中行。周遍
増長
問。何故問虚空。而答以空界。答。虚空&MT04800;
難可顯説。空界相麁。易可開示。以麁顯
細。故作是説光法師第二解。源起自此
婆沙論文歟。次於寶法師并泰法師解釋
者。光法師初釋意。同存此旨也。光法師非
獨不許此義。今以婆沙論文爲潤色別亦
作一釋許也。何爲相違哉
問。光法師意。斷煩惱證擇滅。爲離能繋
邊得之。爲當離所繋邊得之歟 進云。光
法師釋。雖斷能縛。所縛解脱。證得擇滅。
云云離所繋邊。得擇滅也 付之斷煩惱。
證擇滅者。斷能繋迷執之義也。尤可離能
繋邊得之哉。何況證得擇滅。不過自性縁
縛二斷而斷煩惱。證擇滅名自性斷。定可
離能繋邊得之。若離所繋邊得之者。與
縁縛斷。有何差異哉。是以。見今論餘
文云。自相續中。煩惱等斷。由得斷故。他相
續中。諸煩惱等。及一切色。不染法斷。由能
縁彼自相續中所有諸惑。究竟斷故對縁
縛斷云由得斷故。離能繋邊。得擇滅云
事。分明也。依之。寶法師意。任此等文理。自
性斷無爲。離能繋邊。得之釋
答。光法師意斷煩惱證擇滅離所繋邊得
之釋。有深由也。今論中。述於彼漏隨増故。
説名有漏。煩惱被繋縛名之有漏。故斷有
漏者。由離能縛所縛解脱之義也。而以能
繋望能繋。自體不名有漏。何離能繋邊。
得擇滅哉。以所繋望能繋。得名有漏。故
若自性斷。若縁縛斷。倶斷有漏之義。故由
離能縛所縛解脱之時。離所繋邊。得擇
滅也。光法師深得此道理。自性斷無爲。離
所繋邊得之釋也。故今論云。擇滅即以離
繋爲性。諸有漏法。遠離繋縛。證得解脱。名
爲擇滅光法師釋此文云。雖斷能縛
解脱證得擇滅。然能縛惑。有強有弱。立
五縛強弱。離所繋邊。證得擇滅之旨釋成。
深叶道理。亦任論文也。加之。今論云。隨
繋事各別。謂隨繋事量。離繋事亦爾正理
論云。由是定應許離繋事。隨繋事量。不
違正理顯宗論文全亦同之。婆沙論云。
應作是説。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亦爾。
隨所繋事。體有爾所。離繋亦有爾所體故
若離能繋邊。得擇滅者。此等諸論中。何
述隨所繋事體。有離繋事量之旨哉。何況。
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諸有漏法。無始
時來。煩惱所繋。不得解脱。若斷煩惱。彼
離繋故。便得解脱。如人被縛後解脱スル時。
名解脱。非謂繩等。既於所繋。證得解
脱。故外物中。亦得解脱此文既引如人
被縛後解脱時之譬委成。既於所繋。證得
解脱之旨。離所繋邊。得擇滅云事。尤分
明也。誰可疑之哉。但於自性斷者。斷能繋
迷執故。離能繋邊。可得擇滅云難者。自
性斷者。斷繋迷執。自體不成就之義云事。
更非所諍。於其不成就煩惱。彼此相望之
時。有能繋所繋二邊之中。離所繋邊。得
擇滅云許也。何可背自性斷之義哉。次於
離所繋邊得擇滅者。與縁縛斷。不可有
差異云難者。離所繋邊。得擇滅事。自性
縁縛二斷。雖無差異。自性斷者。斷品品煩
惱位得之。斷已更不成就。縁縛斷者。斷第
九品煩惱位得之。斷已猶容現前。是豈非
其差異哉。次於今論餘處文者。自性斷者。
斷已不成就之義。故雖述由得斷故。離
所繋邊。得擇滅事。全無相違。次於寶法師
釋者。兩師所存。其意各別也。不可劬勞

重難云。自性斷者。名煩惱自體斷已不成
就之義。其煩惱自體。不成就者。由斷能繋
迷執故。即由此門。可得擇滅。離所繋邊。
無自體不成就之義。何由此門得擇滅哉
是一
答。於諸煩惱彼此相望之時。有能繋所繋二
邊之中。由斷能繋自體邊。不成就之。由
離所繋邊。得擇滅事。文理能成立。更有何
相違哉
次能治道品現起。正斷能繋迷執。更不向
所繋邊。定知。離能繋迷執邊。可得擇滅。何
離所繋邊得之哉是二
答。能治道品現起。斷能繋迷執。如彼無我
觀門現起。對治我見。由此門故。不成就我
見自體。非由此門故。得擇滅。此我見上有
常見繋縛。由離此繋縛故。得擇滅也。重意
云。自體不成就之義。由斷我見能繋。得擇
滅之門。由離常見所縛也。餘貪等煩惱自
體。不成就之義。得擇滅之門。准之可思
之。
*次。對所縁斷。名自性斷。故自性斷者。離
能繋自性邊。可得擇滅。若離所繋邊得之
者。自性斷亦可名所縁斷哉是三
答。縁縛斷者。唯離所繋縛。得無爲故。名所
縁縛。無自體不成就之義故。不名自性斷。
自性斷者。得擇滅事。同雖由離所繋邊。
有自體不成就之義故。名自性斷。不名所
縁斷也
*次。自性斷無爲。離所繋邊得之者。以
第九品惑自性斷。望善憂根等縁縛斷之時。
可差異哉。彼此同全離能繫惑位得擇滅。
斷已不成就故也是四
答。第九品惑自性斷者。由自體被斷故。有
不成就之義。善憂根等。非由斷繋縛故。
不成就之。只是其體麁品法。隨順欲界煩
惱故全斷欲界煩惱盡位。與彼煩惱同時
捨之也
*次。於諸論中隨所繋事體有離繋事量之
文者。全非證據。餘師意。隨見修所斷能繋
煩惱數量。定擇滅數量故。正義意異之。述
隨所繋事量。有擇滅數量之旨也。更非云
離所繋邊得擇滅。故寶法師會諸論今説
云。且如所引。隨繋事量。無爲亦爾者。此明
擇滅數量。不明斷證。以婆沙異師。計擇
滅無爲同能繋事量。故對法師説如所繋
事量。又對正量部立唯一無爲。故作是説。
非明染汚法。是所縁斷文。是五
答。諸論中隨所繋事體。有離繫事量之文。
尤爲證據。若離能繋邊。得擇滅者。隨能
繋惑體定擇滅數量。而隨所繋事體。定擇
滅數量離所繋邊。得擇滅云事。炳然也。
寶法師會通諸論所説之旨。恐難信用歟」
*次。於婆沙論諸有漏法無始時來等之文
者。亦非證據。有餘師意。云外物中無擇
滅可得。唯斷能繋諸煩惱縛。得擇滅故。
爲破彼説述所繋外物中。亦得擇滅之旨
也。全非云自性斷無爲。離所繋邊得之。故
寶法師會此文云。諸有漏法。無始時來。乃
至如人被縛得解脱時。人名解脱。非謂
繩等者。此以異師執斷外法而於能繋法
上得於解脱。非所縛外法上得。故作是説。
非是不許有自性斷作是説也文。是六
答。婆沙論。諸有漏法。無始時來等之文。是
爲規模證據。破有餘師意云外物中無擇
滅可得。諸有漏法。離所繋邊。得擇滅故。
於外法中。亦得擇滅爲言諸有漏法之言既
廣。豈可簡諸煩惱哉。寶法師會通此文之
趣。甚不順文意也
問。煩惱上四相。與同時煩惱。可被繋縛耶
 答。可被縛也 兩方。若被繋縛者。披本
論末論所説。尋隨眠増廢立。唯限相應所
縁二縛。全無立倶有縛。而以四相。望同
時煩惱之時。非相應法。故不可爲相應縛。
不縁同時四相。故不可爲所縁縛。若二縛
倶無者。何可被繋縛哉。是以。見品類足論
文。於見滅道所斷心不相應行。有漏縁隨眠
隨増婆沙論八十六所説。其旨亦同之。若
與同時煩惱被繋縛者。寧可簡無漏縁隨
眠哉。加之。披光法師解釋云。得與四相。
除相應縛有餘四縛若縛倶有法者。更
不可限四縛哉 若依之爾者。以煩惱上
四相望同時煩惱之時。極相隣近法也。豈
不施縛用哉。何況。於相應心心所。既施縛
用。與同時四相。何無此義哉
答。以煩惱上四相。望同時煩惱之時。極相
隣近法故。尤可被繋縛也。是以。寶法師
餘處十九引正理論四十九亦令隨行生等成染
之文畢云。准上論文。亦令生等成染。亦
令隨増倶有淨影大師釋遍使遍縁寛狹
云。使則通縛一切外境。及縛相應共有之法。
故名爲寛任此等定判。煩惱上四相。與同
時煩惱。被繋縛云事實分明也。但於諸論
中唯明相應所縁二縛云難者。相應心心所
所縁縛。普通一切有漏法。今此二縛。其義廣
故。諸論中。唯明相應所縁二縛。不論倶有
縛也。然而縛倶有四相。其理爲必然。故委
探其實義。寶法師云。亦令隨増倶有。淨影
大師釋及縛相應共有之法也。次於品類足
論文者。故論自本。唯約相應所縁二縛。明
隨眠隨増故。生等四相。非相應法。故無相
應隨増。無漏縁隨眠縁無漏法。故無所縁隨
増。故於見滅道所斷心不相應行。唯有漏縁
隨眠増云也。以實論之。無漏縁隨眠。亦可
隨増也。婆沙論文會通同之。次於光法師
解釋者。是亦任諸論説。唯約相應所縁二
縛。論五縛強弱相。故云有餘四縛也
重難云。見光法師解釋。破徳光論師。不染
無知。以未成佛來。鈍自性無&T047368;心心所法
爲體。非四無&T047368;攝。通於三界。恒成過未云
義云。若不染無知。以自性無&T047368;心等爲體。
通三界中。恒成過未者。雖無不成之過。然
與識身足論十四相違。彼解十二心中。生
無色界。異熟生心。不現在前。不成就無覆
&T047368;心。既違此説。故亦非理准此能破定
判思之。若有倶有縛者。可違品類足論。
見滅道所斷。心不相應行。唯有漏縁隨眠増
云文。豈不爲痛哉。若會云彼相應所縁二
縛論之者。徳光論師。亦會可云識身足論。
生無色界異熟生心不現前。不成就無覆
&T047368;心者。唯就四無&T047368;心論之也 若爾。光
法師今能破不成哉
答。光法師意。不許自性無&T047368;心故。以識身
足論説。爲違文難之。可許倶有縛故。會
品類足論文。不令致相違也。彼此大異。更
非相例歟
尋云。煩惱上法倶得。與同時煩惱。可繋縛

答。彼法倶法。極相隣近法故。亦可被繋縛

問。光法師意。於見所斷惑。判同部異品縛
強弱。作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所以同部同品異品。倶
可説強 付之。判繋縛強弱。可任惑品
親疎。由能治離合。何定所斷功能哉。是
以。異生斷惑之時。雖不斷同部異品縛。證
得擇滅。若同部異品縛強者。寧可證擇滅
哉。何況。於修所斷惑。以同部異品縛爲弱
判。准修惑思見惑。繋縛強弱。其義可同如

答。定惑品強弱。尤可由能治離合。而見
所斷惑。其性猛利。九品相望。縛用強勝。故
於見道位。必九品頓斷也。但於異生斷惑之
時。雖不斷同部異品縛。證得擇滅云難
者。有漏斷道。非眞對治。非極相違。故同部
異品惑。不起能障強用故。雖不斷同部異
品縛。證擇滅也。雖證擇滅。非眞證滅。故
品類足論中。以擇滅無爲。不名異生法也。
次於修所斷惑。以同部異品縛爲弱云例
難者。迷事惑品。縛用弱故。不可准例見
所斷惑。故光法師。釋其差異云。若斷初
品染相應法由斷相應縛同部同品縛。證
得無爲。以斷強故。爾時雖爲同部異品餘
八品縛。以劣弱故。亦證無爲不同見道。
見道九品一品斷故。所以同部同品異品。倶
可説強。修道九品別斷。所以同部異品。説
名爲弱
問。光法師意。於見所斷惑。判同部異品縛
強弱。作二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
 進云。光法師釋云。或可見道同部異品。
亦名爲弱 付之見道爲眞對治道。既九
品頓斷。定知。同部異品縛強云事。異生所
起斷惑道。非眞對治。何由彼定同部異品
縛弱哉。何況。若以異生九品別斷。爲其
所以者。異生五部合斷故。以異部同品縛。
可爲強歟如何
答。異生斷惑。九品別斷證擇滅。故知。同部
異品縛弱也。若於見所斷惑。同部異品縛
強者。異生五部合斷。九品別斷之時。於見
所斷惑。寧可證擇滅哉。故光法師釋成此
旨云或可見道同部異品。亦名爲弱。如諸
異生五部雜斷。隨斷前品。猶爲未斷見惑
之所繋縛。以劣弱故。亦證擇滅。以此而
言。故知是弱 解釋所成。尤有其謂哉。
但於見道爲眞對治道九品頓斷云難者。
見道是初得聖道。勢力強勝。故頓斷九品
惑。更不由所治惑強弱也。次於異生九品
別斷。爲其所以者。異部同品縛。可爲強
云難者。異部同品惑。雖不及論縛用強
弱。異生以六行智觀。五部合斷。故由能
治道力斷之。如彼滅道所斷。及修所斷惑。
雖不繋縛他部所斷法。五部合斷位。一念
斷之也
問。光法師意。有漏法中。斷同部同品縛位。
不證擇滅義可有耶 答可有此義也
兩方。若此義者。既斷同部同品縛位也。寧
可有不證擇滅之義哉。是以。光法師解
釋中。全不云有此義哉 若依之爾者。同
部同品縛。種類非一准。何強可簡此義哉。
依之披光法師解釋。有漏法中。斷同部異
品縛位。不證擇滅之義。可有見。相例
可同如何
答。見光法師解釋云。餘有漏法。亦有九品。
擬儀相當。故説同品異品。斷餘有漏法時。
由斷同部同品異品縛。以斷強故。證得無
爲。異部同品先已斷故。設不斷彼。亦證
擇滅。以縛劣故此釋意。斷前八品。修
惑位。於前八品善及無覆無&T047368;法。雖斷同
部同品縛。未斷第九品修惑故 依由此
乃至縁彼煩惱餘一品在。斷義不成。善法
爾時未離繋故之理。不證擇滅也。故有
漏法中。斷同部同品縛位。不證擇滅之類
可有也
重難云。光法師。既釋由斷同部同品異品
縛。以斷強故。證得無爲。如解釋者。於有
漏法。斷同部同品縛位。必可證擇滅見如

答。斷前八品修惑位。於前八品善及無覆
&T047368;法。雖斷同部同品縛。未斷同部異品
第九品修惑。故不證擇滅。斷第九品修惑
位。於彼前八品善及無覆無&T047368;法。由斷同
部同品縛。同部異品縛。故證擇滅也。重意
云。無不斷同部同品縛。證擇滅之義。由
斷同部同品縛。同部異品縛。證擇滅故。云
由斷同部同品異品縛。以斷強故。證得無
爲也
問。於他身見惑。可得縁縛斷無爲耶 答。
可得縁縛斷無爲也 兩方。若得縁縛斷
無爲者。縁縛斷無爲者。斷修惑第九品位。
所證之也。而修惑無縁見惑之義。彼位於
他身見惑。何得縁縛斷無爲哉 若依之爾
者。今論餘處中。述得縁縛斷無爲之。他相
續中。諸煩惱等。及一切色。不染法斷。由能
縁彼。自相續中。所有諸惑。究竟斷故此文
無諍。於他身見惑。得縁斷無爲見如何
答。於他身見惑。可得縁縛斷無爲也。凡見
所斷。修所斷不同。專依迷理迷事差別。今
論餘處文云。若縁見此所斷爲境。名見此
所斷。餘名修所斷。即述此意也。而以他身
見惑。望自身之時。非迷理迷事。偏同色法。
不染汚法。何可名見所斷哉。何況。斷此地
煩惱之時。悉可斷此地一切有漏法。寧殘
他身見惑哉。既無迷理之義故。定非見所
斷。豈非縁縛斷哉。但於修惑。不縁見惑
云難者。修惑不縁見惑者。迷事惑是非遍
行故。不縁他部云也。他身見惑。縁縛斷
故。望自身之時。既修所斷。是自部法也。豈
不縁之哉。是以。寶法師餘處。釋今論有餘
師説。於自見解。取捨位中。起憎嫌故。見諦
所斷。貪等生時。縁自相續見爲境故之文
云。若生見斷嗔。應如餘師説通生修道嗔。
亦縁他相續修惑縁他身見惑云事。此釋
亦分明也。故修惑盡處。第九解脱道位。於他
身見惑。得縁縛斷無爲可有何相違哉
重難云。寶法師餘處。通生修道嗔。亦縁他
相續之釋。更非證據。正理論餘處中。即述
此事云。於他所起違見生嗔。如執我徒。
憎無我見顯宗論文。全亦同之。縁他所
起正見生嗔煩惱之旨。既分明也。准知寶
法師釋意。述修所斷嗔煩惱縁他相續正見
生之旨也。全非云修所斷嗔煩惱縁他相
續五見等生。何爲證據哉是一
次見發智論文云。有身見結。見苦所斷一
切。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隨増。有身見。順下
分結。有身見邊執見亦爾。戒禁取結。見苦所
斷一切。及見集所斷有漏縁隨眠隨増。戒禁
取及戒禁取身繋順下分結。戒禁取亦爾。疑
結見所斷有漏縁。及疑相應無漏縁無明隨
眠隨増。疑順下分結。疑隨眠疑結亦爾
修惑縁他身見惑者。有身見結等。所隨増
隨眠中。何不擧修惑哉是二
答。寶法師餘處通生修道嗔。亦縁他相續
之釋。修所斷嗔煩惱。縁他相續五見等。亦
縁他相續修所斷正見爲言正理論等文。且
出一類也。依此文。不可定修惑不縁他
身五見等哉
次。於發智論。有身見結等。所隨増隨眠中。
不擧修惑之文者。以有身見結等。望自
身之時。唯見所斷法故。就之論隨眠隨増
故。不擧修惑也。若以他身有身見等。望自
身之時。是修所斷法故。修惑豈不隨増自
部法哉
問。光法師釋擇謂簡擇。即惠差別論文云。
無染異染。名惠差別爾者。今此無染惠
者。可通有漏惠耶 答可通有漏惠也
兩方。若通有漏惠者。有漏惠是劣品也。何
可名擇法哉。何況。見論次下文云。各別
簡擇四聖諦故而有漏惠無觀四諦證
得擇滅之義。何可通有漏惠哉 若依之
爾者。無染之言既廣。何不通有漏惠哉
答。光法師釋擇。謂簡擇即惠差別之論文
云。謂無漏惠異有漏惠。名惠差別。或無染
異染。名惠差別上既云謂無漏惠異有漏
惠名惠差別畢。異之述或無染異染。名
惠差別。無諍無染惠者。可通有漏惠也。但
於論次下各別簡擇四聖諦故之文者。無染
惠中。無漏惠。各別簡擇四諦證得擇滅故。
指彼云各別簡擇四聖諦故也。非云一切
無染惠。皆簡擇證得擇滅。何爲相違哉
尋云。此釋意。無染惠中。可攝無覆無&T047368;
耶。答云。無染異染之時。無染惠中。可攝無
覆無&T047368;惠歟。但無覆無&T047368;惠。無簡擇四諦。
證得擇滅之義云難。准有漏善惠。可會通
之也
問。光法師釋得滅異前名非擇滅論文。作
二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前滅是善。後滅無&T047368;。故云異前
名非擇滅付之。爲曉初釋意。見論文前
後。上云各別簡擇四聖諦故擇力所得滅名
爲擇滅。下述得滅異前名非擇力。但由闕
縁故。云得滅異前見。若爾。光法師第二釋
意。豈不背論文始末哉
答。光法師初釋意。得滅異前。名非擇滅之
文。明二滅體異故。釋前滅是善。後滅無
&T047368;。得不因擇。但由闕縁之文。顯二滅名
異。故述此釋名也也。故初釋具文。云前滅
是善。後滅無&T047368;。故云異前名非擇滅此
結體也。由擇故得名爲擇滅。得不因擇。但
由闕縁名非擇滅此釋名也但疑難之
趣。即第二釋意也。二解釋意。自本各別也。
何以彼難此哉
問。寶法師引婆沙論説。云虚空與四大等
近増上縁爾者。今此近増上縁歟 答。
不作有増上縁也 兩方。若作有力増上
縁者。婆沙論今文。明虚空無爲。而虚空
無爲無作用。何云作有力増上縁哉 若
依之爾者。既云近増上縁。尤可作有力増
上縁也如何
答。虚空無爲。無有作用。故設與空界色。設
與四大種。作近増上縁者。只依無障礙義。
全非作有力増上縁。故云作近増上縁也。
故寶法師會婆沙論今文云。虚空無礙。大種
有礙。故名爲近。非謂有力名爲近也
尋云。見婆沙論文云。虚空無爲。無有作用。
然此能與種種空界。作近増上縁。彼種種空
界。能與種種大種。作近増上縁。彼種種大
種。能與有對造色等。作近増上縁。彼有對
造色。能與心心所法。作近増上縁。若無虚
空如是展轉。因果次第。皆不成立。勿有此
失。是故虚空。體相實有。不應撥無寶法
師當卷中兩處引此文。上段即如婆沙論本
説引之。而下段引婆沙云虚空與四大等
近増上縁。豈不背婆沙論現文哉
答。虚空無爲。與空界色作近増上縁者。與
空界色。能造大種。作近増上縁之義。必
可爲必然。故探其文意。引虚空與四大等
近増上縁歟
問。所依根縁闕時。能依識可得非擇滅耶
 答。可得非擇滅也 兩方。若得非擇滅
者。見今論文云如眼與意專一色時。餘
色聲香味觸等謝。縁スヘキ彼境界五識身等。住
未來世。畢竟不生。由彼不能縁過去境。縁
不具故。得非擇滅。雖述所縁境縁闕之時。
於能縁識得非擇滅之旨。未云所依根縁
闕之時。於能依識得非擇滅以知。無此義
云事 若依之爾者。所縁境縁闕之時。於能
縁識。既得非擇滅。准彼思之。所依根縁闕
之時。於能依識。何不得非擇滅哉
答。所依根縁闕之時。於能依識可得非擇
滅也。故見今論餘處文云。心心所法。如
於所縁處事刹那三皆決定。於所依亦有
如是決定耶。應言亦有如是決定光法
師釋此文云。應言於所依六根。亦有如是
三種決定。處定者。謂眼識及相應法於眼處
定。以依眼故。不依耳等。雖亦依意。今據
別依。顯法差別。事定者。就處定中。復有男
女天人等眼不同。或異熟長養等眼別。眼識
及相應法。應依此事定不依餘事名事
定。刹那定者。復就事中刹那刹那定。謂眼
識及相應法。應於此刹那不於餘刹那
任今此定判。能依識。望所依根。有處事刹
那三定見。若能依識。望所依根。有處事刹
那三定者。所依根縁闕之時。於能依識。得
非擇滅云事。亦必然也。且出一位。顯其
相者。一眼根與縁青色眼識。及縁黄色眼
識。倶容爲所依有之。而縁青色眼識起。
以此眼根爲所依。縁青色畢。縁青色眼
識。與此眼識并所縁青色。倶落謝過去。故
容縁黄色眼識。所依眼根闕。未來永不生
之義定。故得非擇滅也。但於今論中不述
此義云難者。所縁境縁闕之時。於能縁識
得非擇滅。其義顯故。且明此一邊也。委
悉論之。所依根縁闕之時。於能依識。得非
擇滅可云也。故正理論云。如眼與意專
一色時。於所餘色及一切聲香味觸等。念
念滅中。對彼小分意處法處。得非擇滅。以
五識身及與一分意識身等。於已滅境。終
不能生。縁倶境故。由彼生用。繋屬同時
所依縁故顯宗論文其意同之。此兩論中。
既云由彼生用。繋屬同時所依縁故。所依根
縁闕之時。於能依識。得非擇滅云事。炳然
者歟
問。光法師意。有爲法永不生。唯由縁闕歟
 進云。光法師釋云。非唯縁闕令法不生。
此法不生。亦由滅故 付之。於未來法。
具生縁之類即生。生縁闕者。永不生。定知。
有爲法。永不生。唯可由縁闕。何可借非
擇滅力哉。是以。見論文云。得不因擇但
由闕縁若借非擇滅力者。寧可置但言
哉。依之。寶法師釋此文云。准此論文。但
由闕縁即是更無餘力何況。無爲法。無
有作用。豈可礙未來法生哉
答。於未來法生縁闕時。得非擇滅故。後
雖遇同類縁。永不生也。故有爲法。永不生。
必由縁闕。兼可借非擇滅力也。是以。光法
師。問法不生時。但由闕縁。何關此滅。答之
引顯宗論非唯縁闕。便永不生後遇同類
縁。彼復應生故。謂若先縁闕。彼法可不生。
後遇同類縁。何障令不起之文畢云。彼論
意説。非唯縁闕。令法不生。此法不生。亦
由滅故顯宗論中。既云後遇同類縁何障
令不起。故光法師依此文。判此法不生亦
由滅。故兼借非擇滅力云事。解釋源起自
論説。何獨疑光法師定判哉。但於今論得
不因擇但由闕縁之文者。於未來法。生縁闕
時。得非擇滅。如擇力所得滅。故但由闕縁
云也。全非云有爲法永不生。但由闕縁。何
爲相違哉 次寶法師准此論文。但由闕
縁。即是更無餘力之釋者。任但由闕縁之
論文。有爲法永不生。但由闕縁。不由非擇
滅力云也。兩師所存。其意各別也。何始可
疑之哉 次於無爲法無有作用。不可
礙未來法生云難者。無爲法本來不生不
滅。違有爲生滅故。得違此生滅非擇滅。彼
未來法。永不生也。更非非擇滅有礙生用。
或又非擇滅徳礙未來全不生。全非非擇
滅施礙生作用云義可有也。故光法師釋
此事云。此法本欲礙法不生。若法不生。
便即起得送與行者。故名得滅
重難云。有爲法生時。必可有處事刹那三
定。若此刹那縁闕者。後時更不可起。若後
時可起者。不可有刹那定。何云後遇同類
縁。彼復應生故哉是一
次。後遇同類縁。彼復應生故者。其同類縁
者。縁哉若生縁者。不可云前時縁闕。故寶
法師難此文云。後遇同類縁。爲是生縁。爲
非生縁。若後有生縁。前非闕縁。若後非生
縁。如何得生。由無生縁。永不生何關滅
此難尤可然。如何會通之哉是二
次見今論文云。永礙當生。得非擇滅。謂永
礙未來法生。得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得
不因擇。但由闕縁如此文者。於未來
法。永不生之義定事。但縁闕。不由非擇滅
力云事是三
次。非擇滅無礙生用云事難思。今論云永
礙當生。得非擇滅。謂能永礙未來法生
正理論云。若法能礙彼法生用。此法離惠。
定礙彼法。令住未來永不生故。得非擇
婆沙論中。述評家義云。此非擇滅。唯
於未來不生法得。所以者何。此滅本欲遮
有爲法。令永不生。若法不生。此得便起
任此等諸論所説。非擇滅可有礙生用見
是四
答。光法師意。由非擇滅力。有爲法永不生
之義定故。有刹那定也。若不爾者。後遇同
類縁之時。可生故。不可有刹那定。有刹
那定故。知由非擇滅力。未來法永不生之
義定云事
次。由非擇滅力。後雖遇同類縁。彼法不生
云事。可有深旨。且出一類者。此刹那縁白
色眼識容起。縁青色眼識容起。其中縁白
色眼識起畢。青色空落謝過去。容縁彼青
色眼識。所縁縁闕故。未來不生之義定。得
非擇滅。若容縁彼青色眼識。雖留未來。不
得非擇滅者。後時同類青色。現在前位。何
不起哉。是則容縁彼青色眼識。得非擇滅
故。後時同類青色。現在前位。永不起也。後
遇同類縁。彼復應生故之理。其意在之歟。
寶法師&MT04800;被恐似不存此深意
次。於未來法。初不生之義定事。但由縁闕。
由其縁闕得非擇滅畢。被礙彼非擇滅力。
後永不生之義定。故尋其源但由縁闕。故
初後不生之義。合論之云永礙當生得非
擇滅乃至得不因擇。但由闕縁也
次。無爲法無作用者。性相之所定也。故非擇
滅。雖無礙生用。由此非擇滅力。彼所得法。
永不生之義定也。今論正理婆沙之文。述
由非擇滅力彼法永不生之旨許也。全非
云非擇滅有礙生用歟
問。所得法得非擇滅時。於能得得。必得非
擇滅歟 答。於彼法倶得。必可得非擇滅
 兩方。若於能得得。必得非擇滅者。所
得法。能能得得。種類非一准。所得法。得非
擇滅之時。於能得得。何必得非擇滅哉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釋正理論如眼與意
專一色時。於所餘色及一切聲香味觸等。
念念滅中。對彼少分意處法處。得非擇滅
之文云。意及法處者。意是諸識。法處者。心
所及四相等等言豈非等能得得哉
答。所得法。得非擇滅之時。於彼法倶得。必
可得非擇滅。故寶法師。及四相等言。可等
法倶得也若爾。今解釋。有何疑哉
重難云。見光法師餘處所引婆沙論百五
十八
云。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三類智邊世
俗智等。有説此等亦有倶得此初師意。三
類智邊世俗智。無法倶得見。若爾。三類智
邊世俗智。得非擇滅之時。於能得得。不可
得非擇滅哉
答。初師意。實雖存三類智邊世俗智。有法
倶得。且就現起云唯有法前得也。三類智
邊世俗智。得非擇滅之時。於彼法倶得。可
得非擇滅也
問。寶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如契經説。言依
有三。無四無五爾者。今此無四無五者。
唯就有爲法論之歟 答。可有二義也
兩方若唯就有爲法論之者。既擧無四無
五之兩類。不唯就有爲法論之見 若依
之爾者。寶法師引正理論今文畢。成唯有
爲法名言依之旨。知唯就有爲法論之云
事如何
答。見婆沙論文云。問。契經但説有三種
言依。於義已足。何故復説無第四第五。答。
無第四者。遮第四世。恐有執有第四世
故。無第五者。遮無第五者。遮無爲法。恐
執無爲是言依故任此婆沙論文。契經中
無第四者。遮就有爲法有第四世之執。
無第五遮者。遮約無爲法名爲言依之
執也。正理論中。雖不釋顯今契經文。准婆
沙論説。可思之歟。有人云。見正理論文云。
如契經説。言依有三。無四無五。由此善
通品類足論。彼説言依。五蘊所攝既引
契經。言依有三。無四無五之文畢。同品
類足論。言依五蘊攝之説。明知。無四無五。
簡無爲法之言歟。故光法師釋云。正理爲
破言依亦通無爲者執故。偏引彼五蘊文
問。正理論意。言依不通無爲云義。引品類
足論何文證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正理
爲破言依亦通無爲者執故。偏引彼五蘊
文也 付之。言依既通五蘊。故品類足論
中。説言依五蘊攝也。非爲遮通無爲之
義説五蘊攝。是以。見品類足論文。雖説
非異生法法。及不共異生法五蘊攝。亦通
無爲。爰知。正理論中。引品類足論言依五蘊
攝之文。只爲顯言依具攝一切有爲諸法
之義。非簡無爲之故。光法師何釋正理爲
破言依亦通無爲者執故。偏引彼五蘊文
也哉
答。今論云。若不爾者。應違品類足論所説。
彼説言依十八界攝正理論云。由此善通
品類足論。彼説言依。五蘊所攝光法師。問
何故兩論引文不同。會其相違。作二解釋
之中。第二釋云。又解。此論爲遮唯執言依
名爲體者故。偏引彼十八界文。正理爲破
言依亦通無爲者執故。偏引彼五蘊文也。
各引一邊。竝無違害此釋意云。今論爲
遮言依唯名爲體云執。引十八界攝之文。
正理論爲破言依亦通無爲云執。引五蘊
攝之文。是則以蘊不攝無爲之理。一往爲
其由許也。更非盡理之釋。自本不遮亘五
蘊通無爲之法。有五蘊攝之言。品類足論
中。非異生法法及不共異生法。雖有五蘊
攝之言。亦通無爲。更非相違也
問。無爲法。遠近二法所攝歟 答。近法所攝
 兩方。若遠近二法所攝者。見今論文
云。去來名遠。現在名近如此文者。無爲
法非遠近二法所攝見 若依之爾者。見
品類足論中。無爲法。遠近二法所攝見如何」
答。見品類足論文云。遠法云何。謂過未來
法。近法云何。謂現在及無爲法無爲法近
法所説云事。此文炳然也。就此文案其理。
擇滅無爲。同有漏法數量。非擇滅無爲。同
有爲法數量。虚空無爲。由無障故。色於中
行。法望現在法疎遠故。名爲近法。過去
法已作用。未來法未作用。望現在法尤疎
故。名爲遠法也。但於今論去來名遠現在
名近文者。彼就色法。論遠近相故。不云
無爲名近也
重難云。見品類足論文云。近法十八界中。
二處五蘊攝既云五蘊攝。何通無爲哉。是
以。光法師第二釋意。述正理論中。引品類
足論言依五蘊攝之文云。正理爲破言依亦
通無爲者執故。偏引彼五蘊文也此釋
意。既云引品類足論言依五蘊攝之文破
言依通無爲云執。准彼思此。云近法五蘊
攝。知不通無爲云事
答。品類足論之習。亘五蘊通無爲之法。就
有爲邊。述五蘊攝事。處處定判也。始不可
疑之。如彼雖説非異生法及不共異生法
五蘊攝。亦通無爲也。就中品類足論文。遠
法云九智知除滅智。近法云十智知無除
滅智。近法通無爲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光
法師第二釋意云引言依五蘊攝之文破
言依通無爲之執者。以蘊不攝無爲之
理。一往爲其由許也。更非盡理之談歟」
問。光法師解釋中。明言依相。引婆沙論二
師異説。爾者。今論意。同何師説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或同前師。或同後師。皆無有
付或同前師之釋不可然。見今論
文。云如是言依。具攝一切有爲諸法畢。引
品類足論所説。述言依十八界攝之旨。婆沙
十五初師意云。言依一界一處。一蘊所攝
若爾其義既異。何釋或同前師哉。是以。寶
法師釋此事云。此論同於後説如何
答。見品類足論文云。三世三言依事十八界
十二處五蘊攝言依十八界攝者。既出品
類足論説故。設雖婆沙論何師意。更不可
背此文。而婆沙論初師意。言依一界一處一
蘊攝者。言依與展轉依。各別作論之意也。
此師意。會品類足論文云。彼論應説言依
一界一處一蘊所攝。而言十八界十二處所
攝者。依展轉因。故作是説。謂語依名轉。名
依義轉。義是言展轉依義中具有十八界十
二處五蘊故。説者聽者。皆爲義。是故。彼論
依展轉因。説言依自性初師意。言依與
展轉依。合名言依之時。言依十八界攝云
事。自本所許。故今論中。述言依十八異攝
之旨。全不可違婆沙論初師説。故光法師
或同前師之義。更有何相違哉。但於寶法
師解釋者。今論中。不分別言依與展轉依。
只述言依十八界攝之旨。故任文相之顯
釋此論同於後説歟
 光法師依正理論意。有漏法名見處故。
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依正理論
四門廢立。一一切種。二一切時。三無差別。四
堅執不動付四義中。無差別義。不可然。
五見體性各別。行相亦異。何可有無差別
義哉。是以。光法師釋無明不具無差別義
云。以有獨頭相應差別。故言非無差別
相例可同如何
答。寶法師釋正理論而彼諸見乃至相無差別
之文云。不與自相煩惱及非隨眠相應
故相無差別此釋意云。五見同是共相煩
惱。唯迷理起。不迷事起。不與自相煩惱
及非隨眠忿等隨惑相應。故有無差別義也
爲言獨頭無明。雖是共相煩惱相應無明之
中。有與自相煩惱及忿等隨惑相應之類。
故不具無差別義也
問。譬喩者意。意識可縁眼等五根耶 答。
不縁眼等五根也 兩方。若縁眼等五根
者。別師異計非一准。何可定縁眼等五根
哉。是以。婆沙論中。不縁之見。若依之爾
者。見震旦人師解釋云。此論中譬喩宗。意
識不縁五識境。唯縁十三如解釋者。譬
喩者意。意識可縁眼等五根見如何
答。披婆沙論八十七説尋譬喩者義云。又説
六識唯縁外境。不縁内根。亦不縁識云云
任此文。彼師意。意識不縁眼等云事。甚分
明也。但於人師意識不縁五識境。唯縁十
三之釋者。是婆沙抄定判也。既背婆沙論
説。更不可依用之
重難云。譬喩者意云。意識不縁眼等五根
者。彼師意。存眼等五根。全無能縁識歟。若
無能縁識者。爭可知有眼等五根云事


問。雲煙塵霧影光明闇八色可實有色耶
答可實有色也 兩方。若實有色者。見今
論文云。顯色有四。青黄赤白。餘顯是此四
色差別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青等四
種。是正顯色。雲等八種。是此差別任此等
文。雲等八色。青等四色之上假立。不可有
別體見 若依之爾者。二十種色中。別既
立之。定知。是實有色云事如何
答。廣勘倶舍。婆沙。正理。顯宗等諸論説。顯
色列十二種之中。青黄赤白四色之外。別
擧雲煙塵霧影光明闇八色。故實有色云事。
是炳然也。但於今論餘顯是此四色差別之
文。正理論雲等八種。是此差別之説者。光法
師問答此疑云。問光等八色是四差別。寧
非是假。解云。論其本色。但是青黄赤白四
種。於此四中。隨義差別。立餘八名。各有實
體。而是非假此釋意云。論其本色。唯是青
黄赤白四色。餘雲煙塵霧影光明闇八色。皆
雖此四色之差別。立雲等八色名畢。不見
本爲青等四色之邊。偏爲雲等八色實體。
故青等四色之外。別有雲等八色實體爲言
重難云。經部宗意云。受想思實有。餘心所法。
思上假立。實無餘觸等心所。思上假立故。假
立法無有實體。例彼思之。雲等八色。是青
等四色差別。彼四色上假立之者。何可有
實體哉
答。經部宗意。思心所上假立餘觸等心所之
時。猶談思心所分位之義。故思心所有實
體。餘觸等心所。是假上法。無有實體也。雲
等八色。青等四色差別云事。異此義門。雲等
八色。本雖青等四色。別名雲等八色之上。
全不與青等四色之外。別有雲等八色實
體云也
問。長短極&MT04800;。可有別體耶 進云。光法師
釋云。長短極&MT04800;各有別體 付之。長短是
相待法。於一法其義可不定。豈就各別極
&MT04800;。可論長短實體哉。是以。光法師釋此事
云。形長見短形短見長長短二色。相形
不定之旨。此釋尤分明也。何況。見今論餘卷
文云。然無極&MT04800;。名爲長等。故即多物如是
安布差別相中。假立長等披正理論餘處
文云。豈不已説。即形極&MT04800;。如是安布。眼識
所得。積集差別。假立長等加之。勘婆沙
論處處之文。或云。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
事等或云。應知極&MT04800;是最細色。不可斷截
破壞貫穿乃至非長非短任此等論説。更
不可云長短極&MT04800;各有別體哉
答。薩婆多宗意。廣談諸法實有之旨。二十
種色中長短二色。定可實有。若自本無長
短差別極&MT04800;者。衆&MT04800;聚集。長短二色。豈有
別體哉。是以。見婆沙論十三文云。若一極
&MT04800;非長等形者。衆&MT04800;聚集。亦應非長等形
光法師長短極&MT04800;。各有別體。相雜而住之
定判。專順此等文理也。但於形長見短。
形短見長之釋者。於一色聚。各別有長短
&MT04800;。相雜而住之中。相形餘長色聚之時。
見此色聚中。短色極&MT04800;。不見長色極&MT04800;。相
形餘短色聚之時。見此色聚中。長極&MT04800;。不
見短色極&MT04800;。若亦倶時相形長短色聚之
時。竝見此色聚中長短二色爲言全非一色
由相形長短不定也。次今論餘卷。差別相
中。假立長等之文者。光法師餘處釋此文
云。經部復難若爾。此文述經部宗計。非有
部實義何爲疑難哉。次於正理論餘處積
集差別假立長等之文者。長短極&MT04800;。各別體
之義。自宗本所談。專雖存此旨。爲會通經
部難。別顯假立長短也。故光法師餘處引
此文畢云。准正理救意云。假長等意識所
知。非五識了次於婆沙論應知極&MT04800;是最
細色乃至非長非短之文者。光法師會此文
云。婆沙論據別一&MT04800;。是最細分更不可折。
非眼所見。言非長等。此論據見已去。有實
體類故。成長等故。故名長等次於婆沙
論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之文者。就
假立長短論之也。故光法師釋云。若泛明
長短。亦通假實。若二十種色中。長短相對。
以實剋實。若通約諸假聚相對辨長短。
即以假對假。故婆沙第九。解諸有中。第三
師云。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光法師
既會通此等論文。後學更不可劬勞哉
重難云。相形餘長色聚之時。此色聚中。長
色極&MT04800;。相雜而住者。何不見之哉。相形餘
短色聚之時。此色聚中。短色極&MT04800;。相雜而住
者。何不見之哉
答。相形餘長色聚之時。此色聚中。短色極
&MT04800;。施作用故見之。雖長色極&MT04800;相雜而住。
不施作用故。不見之也。相形餘短色聚
之時。此色聚中。長色極&MT04800;。施作用故見之。
色極&MT04800;相雜而住。不施作用故不見
之也
重難云。見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可量已去
名長。不可量者名短。世間形長。説爲短者。
於彼長中。假説爲短。如於重中假説爲輕
此釋意。長短極&MT04800;無有別體見如何
答。長短極&MT04800;各有別體。相雜而住之理。第
二釋意同亦所存也。而初釋意云。形長色
見短色極&MT04800;。形短色見長色極&MT04800;。第二釋
意異之。可量色聚。長色極&MT04800;。施作用故。名
長也。不可量色聚。短色極&MT04800;。施作用故
名之短色爲言以實論之。長短極&MT04800;。各有
別體。相雜而住。成其可量色聚。長短極&MT04800;
各有別體。相雜而住。成其不可量色聚也」
問。空一顯色。二十種色外歟 答。可二十種
色之内也 兩方。若二十種色外者。見光法
師解釋。判此空界色以明爲體。述空一顯
色以明色爲體之旨。定知。空一顯色二十
種色之内云事 若依之爾者。披今論文
云。有餘師説。空一顯色。第二十一婆沙論
中。或十三云。有説色處有二十一。謂前二十
及空一顯色七十五云。復有説。此有二十
一。謂前二十種 加空一顯色任此等論
説。空一顯色。可二十種色之外見如何
答。空界色以影光明闇四色爲體。空一顯
色以空界色中明色爲體。故二十種色之内
云事。炳然也。故見光法師解釋。或云。問。空
一顯色以何爲體。云。以空界色爲體。故
正理論第一云。有説色有二十一種。空一顯
色第二十一。此即空界色之差別或云。問。
空一顯色即是空界色。是光影明闇。未知空
一顯色。於光影明闇中以何爲體。解云。若
據一切空界色。即以光影明闇爲體。若據
別相。即四色不定。此中言空一顯色是空界
色者。此空界色以明爲體既云此即空界
色之差別。亦述此空界色以明爲體。故空
一顯色二十種之内云事。誰可疑之哉。但
於今論等中。有餘師意。二十種色之外。別
擧空一顯色云難者。光法師釋云。由斯理
證。定知是明。故此明色。即是青黄赤白差
別。若作斯釋。空一顯色。餘師所説。正義無
違。然別説者。爲顯差別。又解。是不正義。
以別説故。雖説空一顯色。是空界色。然別
有體。正理不破。前解爲勝初釋意云。空
一顯色。是空界色之一分。明色爲體此明色
即青黄赤白四色差別。二十種色之内故雖
餘師所説正義意無違。然二十種色之外。別
説爲第二十一者。爲顯差別爲言光法師自
判正理不破前解爲勝。以初解爲正釋。故
任然別説者爲顯差別之文。可會通今論等
中。二十種色之外。別擧空一顯色之説也。
空一顯色。二十種色之外。別有其體云第
二釋。既爲不正釋。故正釋意。空一顯色。二
十種色之内云事。甚分明者歟
重難云。見光法師解釋云。若依識身十一。
婆沙十三。正理三十四。第一句中。更加空一
顯色。此非正義。以別説故。或是正義。空一
顯色。若據本色青等色攝。若據末色明色
所攝。竝如前解。然別説者。爲顯差別
釋意。識身足論十一。婆沙論十三。正理論
三十四中。有顯無形之類。青黄赤白。影光
明闇之外。擧空一顯色之文。云此非正義。
若爾。此釋意。空一顯色。可二十種色之外
見如何
答。初釋意。空一顯色。二十種色之外。別有
其體云故。准次上正理不破。前解爲勝之
決判思之。定可不正釋。以或是正義云第
二釋。可爲正釋也。但於此處不判二釋
正不者。上段既判正不畢。故此處讓上。略
不判正不也。有何由至此處。此釋忽可
爲正釋哉。其道理甚不可得故也
問。光法師解釋中云。此空一顯色。即是彼青
黄赤白爾者離影光明闇外。可有別體
 答。光法師述此事作二解釋 若依初
釋意者。離影光明闇之外。可有別體也。
若依第二釋意者。離影光明闇之外。不可
有別體也 兩方。若有別體者。光法師所
引正理論中云。青等四種是正顯色。雲等八
種。是此差別如此文者。離影光明闇之
外。無離質青黄赤白見 若依之爾者。披
光法師解釋。問准論文。此空界色。以光影
明闇爲體。如何乃説青黄赤白。答若妙高
四邊。離質青等亦是空界。問答起盡無諍。
離影光明闇之外。可有離質青黄赤白見
如何
答。先聊簡光法師一段解釋。次可會申今
疑問也。見光法師解釋。初擧問難云。問若
以空界色爲體者。何故識身足論第十一
云空一顯色。此即如彼青黄赤白。准彼論
文。即以青黄赤白爲體此問意云。空一顯
色。若以空界色爲體者。可違識身足論。空
一顯色。此即如彼青黄赤白之文意。空一顯
色即以青黄赤白四色爲體見故爲言次答
此問作二解釋。初釋云。解云。彼論言如彼
青黄赤白者。謂妙高山四邊空中各現一色。
名空界色。如之言似。此空一顯色。似彼青
黄赤白。非即是也此釋意云。四州空中。
所現空一顯色。須彌山四寶錟故。是明色攝。
非青黄赤白四色攝。識身足論。此即如彼
青黄赤白之如言似義也。空一顯色。似彼青
黄赤白故。云如非即是也爲言此釋意。四
州空中所現空一顯色是明色攝。非青等四
色攝。故青等四色中。無離質之類云也。下
段引正理論三十四有一説意。第一准顯
無形句中。唯説影光明闇之師義云。此師
意説。青黄赤白無有離形。倶句所攝。非初
句攝。此即意別准下釋趣。思上文意。此初
釋意。以正理論此師説存正義。以此文爲
證據。青等四色中。無離形之類。故空一顯
色是明色攝。非青等四色攝爲言依此釋意。
會今論中。第一有顯無形句。影光明闇之
外。擧青黄赤白之文者。可云生顯智強
勝故。影光明闇之外。別擧青等四色也。故
光法師釋此文云。理實無有離形青等。而
言青等有顯無形。據生顯智偏強勝説。
雜染絹雖亦有形。以顯雜生。生顯智
強。故初句攝初釋旨趣大
概如此
 第二釋云。或可如
之言。是此空一顯色。即是彼青黄赤白
釋意云。四州空中。所現空一顯色。即是青
黄赤白色攝。故識身足論。此即如彼青黄
赤白之如言是義也爲言 此釋意。四州空中。
所現空一顯色。即是青等四色攝。故青等四
色中。有離質之類云也第二釋意其
趣如此
次就此第
二釋重擧問難云。問准諸論文。此空界色。
以光影明闇爲體。如何乃説青黄赤白
二釋意云。空一顯色。即是青等四色攝云故。
就此釋致今疑也。次答此問。亦作二釋。
初釋云。解云青黄赤白。有其二類。若即質青
等。非空界色。若妙高四邊。離質青等。亦是
空界此釋意云。即質青等四色。非空界
色。妙高山四邊。空中所現。空一顯色中。有
離質青等四色攝之類。亦有明色攝之類
爲言此釋意。空一顯色中。離影光明闇之外。
有離質青等四色攝之類云也初釋旨大
概如此
第二
釋云。又解。此空界色。雖以光影明闇爲體。
然彼光影明闇。若據正顯。隨其所應。亦是
青黄赤白所攝。故正理云。青等四種。是正顯
色。雲等八種。是此差別已上
論文
若言青等。據本
以説。若言光等。據末以説。各據一義。竝
不相違 此釋意云。空一顯色。若據本
云之。青等四色攝。若據末論之。明色攝故。
四州空中。所現離質青等四色。據末云之。
即是明色攝。故離影光明闇之外。無離質
青等四色。故空界色。或云影光明闇爲體。
或云青等四色爲體。各據一義。竝不相違。
爲言第二釋意
其趣如此
今論義者。就此二釋中。初釋意
疑之也。成初釋意。會其疑者。見今論文。
述於色處中。顯形二色相對四句分別云。或
有色處有顯無形。謂青黄赤白影光明闇。
出第一有顯無形句。影光明闇之外。擧青
黄赤白。故離影光明闇之外。可有離質青
等四色 故以此文爲證據。空一顯色中。
離影光明闇之外。有離質青等四色之旨
釋成也。故光法師釋此文。作二釋之中。第
二釋云。又解四洲空中所現顯色青黄赤白。
唯顯無形。或可天中青黄赤白四種寶地。
如光明等有顯無形。故初句攝。若作此解。
形倶顯色。及顯新生。皆倶句攝此第二釋
意。當離影光明闇之外。有離質青等四色
初釋意也。但於光法師所引正理論。青等四
種是正顯色。雲等八種是此差別之文者。從
多分説也。離影光明闇之外。自有離質青
等四色云事。更非所遮歟
重難云。見光法師定判。釋識身十一。婆沙
十三。正理三十四。第一唯顯無形句中。更
加空一顯色之文云。或是正義。空一顯色。
若據本色青等色攝。若據末色。明色所攝。
竝如前解。然別説者。爲顯差別如此釋
者。離明色之外。無離質青等四色如何」
答。此且依上第二釋意。述第一唯顯無形
句中。更加空一顯色。正義無違之旨也。若
依初釋意者可云空一顯色。是青黄赤白。
及明色攝。故正義無違也
重難云。空一顯色。其相可一准。若離明色
之外。離質青等四色爲體者。何云亦有明
色攝之類哉
答。空一顯色。其相可一准。若離明色之外。
離質青等四色。攝之類。或有明色攝之類

又尋云。離影光明闇之外。無離質青等四
色云。第二釋意。如何可會論中第一有顯
無形句。影光明闇之外。擧青黄赤白之文

答。依第二釋意。會此文者。離影光明闇之
外。雖無離質青等四色。即質青等四色中。
有生顯智強勝之類故。影光明闇之外。別
擧青黄赤白可云也
  私云。離影光明闇之外。離質青等四色有
無事。本抄委細被&T047368;之。可引見之
問。光法師引正理論一説意。唯顯無形句
中。唯説影光明闇文。作二解釋。爾者。初釋
意今此師説。可正義耶 答。可正義也
兩方。若正義者。見光法師初釋云。此師意
説青黄赤白。無有離形。倶句所攝。非初
句攝。此即意別而次上解釋中云。四洲空
中所現顯色青黄赤白。唯顯無形准次上
釋。思此師意。定知。非正義云事 若依之
爾者。見光法師第二釋云。此非正義。諸論
皆説青黄赤白。初句攝故云云第二釋意。既
云此非正義。初釋意異之。尤可云正義

答。見光法師一段上文。大段作二解釋。初
釋意云。四洲空中所現空一顯色。須彌山四
寶錟故。是明色攝。非青黄赤白四色攝。識
身足論。此即如彼青黄赤白之如言似義也
爲言第二釋意云。四州空中所現空一顯色。
即是青黄赤白四色攝。故識身足論此即如
彼青黄赤白之如言是義也爲言而此師意説。
青黄赤白無有離形。倶句攝非初句收。此
即意別之釋。述如言似義也云初釋意。依此
釋意者。以正理論。唯顯無形句中。唯説影
光明闇之師義。可爲正義也。但此釋意。會
今論。或有色處有顯無形。謂青黄赤白。影
光明闇之文者。任理實無有離形青等。而
言青等有顯無形。據生顯智偏強勝説。
如新染絹雖亦有形以顯*雜生。生顯智
強。故初句攝之釋。可會通之也。又解。四州
空中所現顯色青黄赤白。唯顯無形句中。唯
説影光明闇之師義。可爲不正義也。一段
前後。處處之中。多述各別釋意。何以彼此
解釋相違。致其疑哉。□□師云。光法師此
師意説。青黄赤白無有離形。倶句所攝。非
初句*收。此即意別之釋意。以今論中有顯
無形句。擧青黄赤白影光明闇之文。可云
不正義也尤雖可依用此義。今且存別

問。婆沙論意。空界可無顯無形色耶 答。
正義意。可非無顯無形色也 兩方。若無
顯無形色者。空界色以影光明闇四色爲
體。何云無顯無形色哉 若依之爾者。見
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七十五云。或有色無顯無
形。謂除前相。即空界色百二
十二
云。顯形倶
不可了者。謂空界色任此等文。空界色。可
無顯無形色見如何
答。説一切有部意。空界色以影光明闇四色
爲體定。而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有顯無形色
中。擧影光明闇。故空界色。是有顯無形色云
事。甚炳然也。故見婆沙論一處文云。如是
諸色或有顯故可知。非形故。謂青黄赤白
影光明闇。及空一顯色。或有形故可知。非
顯故。謂身表業。或有顯形故可知。謂餘十
二種色。若非顯形故可知者。無表任此
文。色處中。無無顯無形之類云事。亦分明
也。但於婆沙論或有色無顯無形謂除前相。
即空界色之文者。此述有説意。即可不正
義也。故光法師釋云。若依婆沙論十五。有
一説。空界色第四句。此非正義。諸論皆説。
顯色攝故寶法師釋云。婆沙七十五。一師
云。二十色内八有顯無形。謂青黄赤白影光
明闇。餘十二色。有顯有形。此師意説。有形
必有顯。自有顯無形。有一師四句。與此
論同。第四句取空界色。非形非顯以恒被
明闇覆故。此之四句。非是正義。正義空界。
明闇爲體。理合是顯非形婆沙論。顯形倶
不了者。謂空界色之文。准此等非形
沙論顯形倶不了者。謂空界色之文。准此等
釋思之。同可不正義也
重難云。識身足論中云。無顯無形者。謂若
諸色無顯無形。可有無顯無形色見。豈
非空界色哉
答。見識身足論文云。有顯無形者。謂青黄
赤白。影光明闇。空一顯色。有顯無形色中。
既列空一顯色。故空界色。是有顯無形色。
非無形色云事。分明也。但於無形者謂若
諸色無顯無形之文者。識身足論意。就十
一種色。述有顯無形等四句分別故。指五
根四境及無表色。爲無顯無形色也。故光法
師釋云。若依識身十一意。説五根四境及無
表色。爲第四句。故彼論云。無顯無形者。謂
若諸色。無顯無形。識身論意。據十一種色。
四句分別。此於正義。亦不相違云云
又尋云。婆沙論有説意。空界色無顯無形者。
以何爲體哉。若以影光明闇爲體者。定可
有顯無形。何云無顯無形哉
答。婆沙論一師意。雖空界色影光明闇爲
體。異十二顯色之中。影光明闇。彼影光明
被覆障不明了故。云無顯無形歟
問。光法師意。無執受大種爲因聲中。可有
有情名聲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無執受中。
得有有情名聲 付之。既以無執受大
種爲因。何可有有情名聲哉。是以。見今
論文。當卷云有情名聲。謂語表業。餘處十三
述散等流性ナリ有受ナリヨリ。散無表能
造大種。是有執受定畢。判餘義皆與散無
表同。表業能造大種同散無表能造大種。明
知。語表業能造大種。是有執受云事。若爾。無
執受中。得有有情名聲之釋。豈不背今論
餘處定判哉
答。光法師意。無執受大種爲因聲中。有有
情名聲云事。源任婆沙五事兩論所説。故光
法師引婆沙論聲處有八種。謂執受大種因
聲。非執受大種因聲。此各有二。謂有情名
聲。非有情名聲之文畢。問無執受中。如何
得有有情名聲。答之引入阿毘達磨論。聲
有二種。謂有執受。及無執受大種爲因有
差別故乃至後聲中化語聲。名有情名聲。餘
聲名非有情名聲之文畢云。彼論既説。後
無執受聲中。化語聲是有情名聲。明知。無執
受中。得有有情名聲 無執受大種爲因
聲中。有有情名聲云事。引婆沙五事兩論
所説釋成之旨。炳然也。但於無執受大種
爲因。不可名有情名聲云難者。化人語
聲。故雖無執受大種爲因。名令起有詮
表。故亦名有情名聲。有何相違哉。次於今
論餘處。餘義皆與散無表同之文者。光法
師以婆沙論中。化語是業云。初師説爲正云
釋意。會此文云。若作前解。釋後證言同
散無表者。據非化語業。若據化語業。即用
無執受大種爲因既有會通解釋。何背餘
處論文哉
問。寶法師引入阿毘達磨論説云。化語聲
名有情名聲爾者。正義歟 答。寶法師釋。
然非正義也 兩方。若正義者。寶法師引
婆沙論聲處有八種。諸執受大種因聲。非執
受大種因聲。此各有二。有情名聲非有情名
聲之文畢云。此師與入阿毘達磨意同。然
非正義如解釋者。入阿毘達磨論今文
非正義見 若依之爾者。寶法師會今論
等與入阿毘達磨論相違云。各依一義故
不同也既云各依一義。知。入阿毘達磨論。
化語聲名有情名聲之文。與今論等説。遂
不相違。亦可正義
答。寶法師意。存有情名聲。必有執受大種所
造。故入阿毘達磨論中。化語聲。名有情名
聲之文。非正義得意也。其故見今論文。當
卷云有情名聲。謂語表業。餘處十三述散依
等流性。受異大生。散無能造大種。是有執
受定畢。判餘義皆與散無表同。表業能造
大種同散無表能造大種。故語表業。能造大
種。是有執受云事。分明也。加之。正理論云。
此聲八種。謂有執受。或無執受大種爲因。及
有情數。非有情數。差別有四。有執受大種
爲因聲。即是有情數聲見。故准此今論。正
理兩論之文思之。婆沙論十三云。聲處有八
種。謂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此
各有二。謂有情名聲。非有情名聲。入阿毘達
磨論云。聲有二種。謂有執受及無執受大種
爲因有差別故乃至後聲中。化語聲。名有
情名。餘聲名非有情名。無執受大種爲因聲
中。有有情名聲云義。非正義爲言故寶法師
引今文畢云。此師與入阿毘達磨意同。然
非正義。正理此兩文。不用此義也。但於寶
法師。各依一義。故不同也之釋者。述彼兩
説意。不同之由許也。不云竝不相違者。何
爲疑難哉。重意云。今論并正理論意述化
人語聲。無能得得故。非有情名聲之旨。婆
沙論一師。并入阿毘達磨論意。存化人語聲。
由有情心發故。名有情名聲之義。故云各
依一義也。今此二義之中。化人語聲。無能
得得故。非有情名聲云義。寶法師存應道
理故。化人語聲。由有情心發。名有情名聲
云義。非正義判也
問。寶法師意。能化人可成就離質化人語
聲耶 進云。寶法師釋既非有情無得得
也。不成就之云也 付之。化語聲。名有情
名聲者。於入阿毘達磨論説。能化人何不
成就之哉。是以。婆沙論百三
十二
中。出成就欲
色界繋所造色之類云。若生色界。作欲界
化發欲界語此文無諍。能化人。可成就
化人語聲見。設雖離質化人語聲。寧不成
就之哉。依之。光法師引此文畢云。以此
准知。成就化語加之。廣勘婆沙論一部
之始末。未見能化人不成就化人語聲云
文。寶法師解釋。依憑在何處哉
答。寶法師意。離質化人語聲。非有情數法。
故化人不成就之云也。故勘寶法師處處
解釋。當卷云。問既非是業。有得得不。答。既
非有情無得得也。問。如何得知化聲無得。
答。一准正理論云。非執受大種爲因聲。與
非有情數聲。無寛狹故。化人同許非執受
故。故知。不成就也。二准婆沙評家義。及此
論下文。色界身作欲界化。所化香味。如莊
嚴具。尚不成就。如何離質化語。得成就耶
餘處十三或云。化人語等。既無有得。故知
非業或引光法師。婆沙既言。若生色界
作欲界化。發欲界語。成就欲界大種。及所
造色不別簡。明知。異界化。若化自身。若
化他身。色觸二種。皆悉成就。義准應知。若
即身化。若離身化。亦皆成就。或可。若即身
化。即成就。若離身化。即不成就。婆沙言成
就者。據即身化。雖有兩解。前解爲勝之
釋畢云。今詳二釋。前解爲非。若別化人。
有成就得。不應道理。諸有爲法。住現在
世。有成就得。必是有情。説別化人。爲有情
法。不應理故。住現在世。色觸二境。若是
有情。住散心位。無非執受諸化人語聲。應
是執受大種所發。又婆沙評家云。自身化。如
莊嚴具。而不成就。況異身化。而成就也。以
此證知。前解爲云云此等解釋中。能化
人。不成就離質化人語聲之旨。立道理引
證據。委悉釋成之。其意炳然也。但於入阿
毘達磨論。化語聲。名有情名聲之文者。寶
法師釋。此師與入阿毘達磨意同。然非正
義不依用之也。次於婆沙論。若生色界。
作欲界化心發欲界語。故作是説。非謂此
是離質化人所發語也。所以得知。身生色
界。作欲界化。一説不化香味。一説化而不
成就。如莊嚴具。離質化人語既更疎遠身莊
嚴具。如何説語有成就義。餘如前説
於光法師以此准知。成就化語之釋者。兩
師所存。其意各別。故寶法師意。不依用此
釋也。故寶法師破此釋云。此不成證通異
解故。前引文證。化人無得文。是決定。此文
容有兩釋。故不成證次於婆沙論一部
中。無能化人語聲之文云難者。寶法師會
此疑云。此不在疑。故不別説。即是人總
不成就。無情法中此已説故。故不別説。如
不別説一樹一石等名不成就。又如説髮
毛爪等非執受者。非有情數。無得得故。此
物親於離質化人。尚不成就。如何離質化
語。須更別説處處之文。一一之疑。寶法師
即會通之。後學更不可劬勞歟
問。口外語聲。可名業耶 進云。光法師釋
云。口内者。是語亦業。出口者。是語非業
 付之。設雖口外語聲。何不名業哉。何況。
光法師初釋意。述化語是業之旨。以婆沙
論。有作是説。彼是語業。由心發故。云前師
義爲正判。而化人所發語。定可口外聲。此
釋意。豈非口外語聲名業哉
答。口外語聲。非業云事。非光法師私解釋。
源依正理論文。故見光法師解釋云。又問。
語皆業不。解云。口内者。是語亦業。出口者。
是語非業。故正理六十。解發語風中云。此
居口内名語亦業。流出外時。但名爲語。
又以此文。亦可證有離質聲也尋解釋
所引。勘正理論文。一字無替所引之言。顯
意論文全亦同之。就此文案其意。口外語
聲。非有情數法。故不名業也。但於光法師
化語是業云釋者。若依此釋意。會正理論
文者。就非化語論之可云也。重意云。約
口内外。分別是業非業。就自身語釋之。所
謂口内語聲。是有執受大種因聲。有情數法
故名爲業。以口内語聲爲縁。別所發生。口
外語聲。是無執受大種因聲。非情數法故。不
名業也。如寶法師餘處釋。准此出身
出入息。非有情故也。化人語聲。實是口外語
聲也。然而化主口内語故。屬化主口内分且
云業名許也。約化人口内口外。不分別是
業非業歟
問。雜心論意。有執受無執受大種合生聲歟
 進云。光法師叙雜心論師義云。許内外
兩具四大合生一聲 付之。依光法師解
釋。披雜心論所説。未見有執受無執受大
種合生一聲之文。光法師解釋依憑。在何
處哉。何況。見法救所造論説。述語手等聲
有執受大種爲因。風林等聲無執受大種爲
因之旨。若爾。光法師今解釋。有違文無證
據哉
答。勘雜心論文。於聲入出因受四大聲。因
不受四大聲。因倶聲。三類之中云。因倶聲
者。謂撃鼓吹貝。因縁發聲有執受無執受
大種合生一聲云事。此文既分明也。故光
法師釋有説有聲通有執受及無執受大種
爲因。如手鼓等合所生聲之論文云。此叙
雜心論師義。許内外兩具四大合生一聲
名因倶聲。既得依憑於雜心論説。故解釋
所指。更無其過。雜心論中。無有執受無執
受大種合生一聲之文云疑。恐不見雜心
論今文歟。何況。以今此有説。釋雜心論師
義。不限光法師解釋。寶法師亦釋此雜心
師説。兩師一同之定判。何有所謬哉。但於
法救所造論説者。是五事論説歟。雜心五事
兩論。同人所造云事。甚以難測。設亦雖同
人所造。語手等聲。有執受大種爲因。風林
等聲。無執受大種爲因云事。諸論一同之定
判也。雜心論意。即可存此理。故今疑難之
趣。旁非相違歟
問。輕重極&MT04800;可有別體耶 答。可有別體
 兩方。若有別體者。見論文述於色界
中有重觸云。彼界衣服別不可稱。聚則
可稱如此文者。不可有別體見。若依
之爾者。長短極&MT04800;。既有別體。輕重極&MT04800;。寧
無別體哉
答。薩婆多宗意。廣談諸法實有之旨。十一
種觸中。輕重二觸。定可有別體也。故見今
論文云。觸有十一。謂四大種。滑性澁性重
性輕性及冷飢渇光法師釋此文云。滑等
四種。顯別有體。不同經部。故各言性乃至
法蘊第十亦同此論。然婆沙十三。七所造觸。
皆有性字。言性者。據體性説。一切諸法。皆
有自性故任此等文理。輕重極&MT04800;。各有
別體云事。更不可疑之。但於今論彼界衣
服別不可稱聚則可稱之文者。雖一衣服。
輕重極&MT04800;。相雜而住。多具衣服。輕重極&MT04800;。相
雜而住。一依別住之時。輕觸極&MT04800;。施作用。
多衣積聚之時。重觸極&MT04800;。施作用。故如此
云也
問。頌文云亂心無心等爾者。光法師依正
理論意。如何釋亂不亂心相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若依正理。不善無記&T047368;。名亂心。善心
名不亂。釋稍不同 付之。以道理思之。
望不善無表之時。以善心名亂心。以不善
心可名不亂心也。依之今論意。即存此
旨。正理論意。何偏可定不善心名亂心。善
心名不亂心哉。是以。寶法師正理論。同今
論説之旨。釋成如何
答。見正理論文云。不善無&T047368;名亂心。餘心
名不亂光法師若依正理。不善無&T047368;名亂
心。善心名不亂心之釋。既任正理論説。何
致疑殆哉。但於望不善無表之時。以善
心名亂心。以不善心。可名不亂心云難
者。今論意。云亂心者。謂此餘心。存此義門。
即與無表其性相違。名爲亂心。其性不相
違。名不亂心也。故光法師釋今論文云。以
三性心。望善惡無表。明亂不亂。若異性相
望名亂。以異性故。若同性相望。名不亂。
以同性故。謂此善無表。餘不善無&T047368;。名爲
亂心。即以自善心。名不亂。謂此不善無表。
餘善無&T047368;。名爲亂心。即以自不善心。名不
亂心。是即善不善心。通亂不亂。無&T047368;唯名
亂。自無無表故正理論意異之。不善無
&T047368;心。不與見相應故。名爲亂心。善心是
與正見相應故。名爲亂心也。次於寶法師
解釋者。以正理論文。強欲令同今論意。
故會之云正理論云。不善無&T047368;名亂心。餘
心名不亂者。就善無表説也也。然而正理
論中。唯就善無表。明亂心相。既非盡理。故
光法師解釋。能順正理論説也
問。無表中。可有唯一刹那類耶 進云。光
法師所引。入阿毘達磨論云。亦有無表唯一
刹那付之。今論中。説無表相似相續説
名隨流如此文者。無表中。不可有唯
一刹那之類見如何
答。正理論中。難今論相似相續。説名隨流
之文云。非初刹那可名相續。而有大過之
失。是故。決定初念無表。不入所説相中
光法師作倶舍師救云。言相續者。或以前
續後如初無表。或以後續前。如後無表。或
續前續後。如中間無表。故初及後。皆名相
續。設有無表唯一刹那。相續類故。亦名相
續。如乳如薪故。入阿毘達磨云。亦有無表
唯一刹那。依總種類。故説相續解釋既
會疑難之文。末學更不可致劬勞歟
尋云。何無表中。有唯一刹那之類哉
答。別解脱靜慮無漏三種無表中。難有唯一
刹那之類歟。處中無表。勢力&MT04800;劣。捨縁是
多。其中可有唯一刹那之類歟。但別解脱戒
得戒。次念捨縁出來有唯一刹那之類。何強
遮之哉。又一念間。入有漏定。入無漏定。即
出定事。以何文理。全不許之哉。故別解脱
靜慮。無漏三種無表中。此類有無。頗以難測。
處中無表中。決定可有唯一刹那之類歟
問。光法師意。現在世可有獨住極&MT04800;
進云。光法師引正理論云。有説亦有獨住
&MT04800; 付之。八事倶生隨一不減者。薩婆
多宗之性相也。何云現在世有獨住極&MT04800;哉」
答。見今論文云無一極&MT04800;各處而住。衆&MT04800;
聚集。變礙義成。現在世無獨住極&MT04800;定。正
理論初説。其意亦同之。故正理論云。無一
&MT04800;現在獨住積集住故。變礙義成 而今
光法師所引之文者。彼論第二有説義也。故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有説。亦有獨住極&MT04800;
然能變礙而不發識。依縁要積集故。如立
&MT04800;。雖無方分亦無觸對。而許極&MT04800;有礙
有對有障用。故應知變礙義亦如是此義
意。實違八事倶生隨一不減之理故。可云
不正義也。例如今論餘處中。云有説在色
唯化二處之義。違欲界八&MT04800;必不相離之
理。故判不正義也
問。過未二世。可有獨住極&MT04800; 答。不可
有獨住極&MT04800; 兩方。若有獨住極&MT04800;者。
設雖過未二世。不可有衆&MT04800;離散之義。若
許此義者。寧同外道宗計也 若依之爾
者。光法師釋今論過去未來應不名色之
文云。現在衆&MT04800;集變礙義可成。過未衆&MT04800;
應不名爲色如此釋者。過未二世。可有
獨住極&MT04800;見如何
答。任有部宗義。案極&MT04800;相状。於未來世衆
&MT04800;離散。至現在世。初令聚集。過去落謝。還
亦獨住云事。其道理甚不可得。故過未二
世。不可有獨住極&MT04800;云事。必然也。但於光
法師過未衆&MT04800;散應不名爲色之釋者。現
在正作用位。變礙之義是顯。故云衆&MT04800;集。過
未已當作用位。變礙之義不顯。故云衆&MT04800;
散也。非云過未二世。實有獨住極&MT04800;歟」
問。經部宗意。可界處實有耶 進云。光法
師釋云。然經部師處假界實 付之。十二
處者。六根六境也。十八界中。既有六根六
境。彼若實有者。此何假立哉。依之光法師餘
處解釋中。述經部宗義云。現十二處八處實
有。四處少分實有。少分實無如何
答。光法師當卷定判。餘處解釋。廢立是異。旨
趣亦別也。當卷釋意。就三科廢立。論其假
實義之時。十八界廢立。各別開立色心自
性施設之。故爲實義門。十二處廢立。合十
八界中六識界。施設之。故爲假立門。五蘊
廢立。隨其所應。合十八界十二處。施設之
故。亦爲假立門也。故光法師釋云。經部所
立。蘊處。是假唯界是實然經部師處假界
實之釋。即述此意也。餘處釋意就十二處
法體。明其假實。故云八處實有四處少分實
有少分實無也。若爾。兩處解釋。各述一門

問。光法師答行解行相爲約何者説名能
縁問。作五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據行相説非據行解
 付之。行相者。名心心所對境之時。心心
所上所縁境影像顯現。寧約之立能縁稱
哉。行解者。名心心所縁慮作用差別。專望
之可名能縁也。何釋據行相説。非據行
解哉
答。見光法師初釋云。據行相説。非據行
解。謂彼心等對境之時。有影像現。據此義
邊。名爲能縁。境名所縁。以心心所縁境之
時。非如燈焰舒光至境。亦非如鉗桿取
彼物。據影現義。名能所縁據行相。名
能縁之旨。解釋意頗炳然也。但於據行解
可名能縁云難者。光法師自問意也。即答
此問云。行解或正或邪。於境不定。行相理
定。故約此明此釋意云。何解者。心心所
縁慮作用差別故。對境之時。或正任境。或
不境。其義不定故。由之不立能縁稱。行
相者。心心所對所縁境之時。心心所上所
縁境。影像顯現之義。故縁色之時。色影像顯
現。縁之時。心影像顯現。其相決然。無不定
故。約之專能縁名爲言
問。尊者法救意。可許無表色耶 答不許
無表色有實體也 兩方。許無表色者。見
寶法師解釋。云此師不説有對色如此
釋者。不許無表色 若依之爾者。法處
所攝色者。源出阿含經説。設雖尊者法救
意。何可違經説哉。是以。光法師釋大徳法
救。復作是言。五根所取。名麁色。所餘名細
色之論文云。五根所取五境名麁色。所餘
五根無表名細色此釋無諍。可許無表
色見。加之。披法救所造論。尋彼師所立義。
雜心論云。十種謂色入及無作假色。是分別
色陰。牟尼之所説五事論云。律儀所攝無
表。復有四種任此等論説。許無表色云
事。炳然也如何
答。尊者法救意。存無表色。是假立法。無有
實體也。故見寶法師解釋。上引婆沙論七十
故此尊者法救亦言。諸所有色。皆五識身
所依所縁。如何是色非五識身所依所縁之
文畢。下釋今論大徳法救復作是言。五根
所取名麁色。所餘名細色之文云。此師不
説有無對色。如前引婆沙文。五根所取。
名麁色者。即是五境名麁。所餘名細者。
即是五根非無表也加之。勘婆沙論文
云。尊者法救。説離大種別有造色。説心所
法非即是心。然説色中。二非實有。謂所造
觸。及法處色。立蘊處界。如對法宗任此
等定判。尊者法救意。不許無表色有實體
云事。尤分明也。但於阿含經説者。尊者法
救意。雖不許無表色有實體。談假立義邊
故。全無相違。次於光法師所餘五根無表
名細色之釋者。是亦就假立義邊。細色之
中。擧無表色也。非云實有色許之。何爲
違文哉。次於雜心五事兩論所説者。彼亦
就假立分際談也。何況。雜心論既云無作
假色。還爲答之潤色歟。就中婆沙論中所
擧法救。與雜心論主法救。定可爲別人。時
代遙隔。義通釋異故也。若爾。雜心論文。旁
非疑難五事論説。准可思之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可生滅耶 答。
雖有二義。暫可存生滅云義也 兩方。若
生滅者。薩婆多宗意。述三世實有之義。若有
爲法體生滅者。何可談三世實有之旨哉。
是以。見婆沙論處處文。或三十一我説諸因。
以作用爲果。非以實體爲果。又説諸果。
以作用爲因。非以實體爲因。諸法實體。
恒無轉變。非因果故三十九云。若依自
體轉變説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
體無改易故任此等論文。有爲法體。三世
恒有。無有生滅轉變之義歟。加之。見光法
師餘處解釋。或第一釋是能生長彼作用義
之論文云。法體先有。不可言生。但能生長
彼作用義第五釋法若有此應是有爲
之論文云。此宗諸法。體皆本有。四相於法。
但望用説。非據體論寶法師餘處解釋中
云。心心所法。先有體性。由十二處。令行世
取果。名爲作用圓暉法師餘處第五解釋中
云。依薩婆多宗。法體先有。不可言生。但
生其用耳有爲法體。不生滅云事。此等解
釋。亦分明也 若依之爾者。立有爲名由
法體生滅之義。若法體不生滅者。與無爲
法。有何差別哉。是以。光法師解釋中云
非常故。用亦非常如何
答。有爲法體生滅有無者。上古明匠猶未決。
下愚末學。輒雖定。深思道理。廣勘諸文可
存有爲法體生滅云義也。其故立ルコトハ有爲
名。由造作遷流之義。若法體不生滅者。豈
名有爲哉。與無爲法。有何差異耶。是以。
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三十九答諸有爲法。
生時爲體是生法故生。爲與生相。合故生
耶之問云。應作是説。體是生法故生。答諸
有爲法滅時。爲體是無常法故滅。爲與無
常相合故滅耶之問。應作是説。體是無常
法故滅畢。評家指此説云。應知此中初説
爲善百八
十三
釋發智論。諸生何世攝。答未
來。諸滅何世攝。答。現在之文云。復次爲止
執有爲法。唯轉變隱顯。而無體生滅。今説
未來生。現在滅故。即顯有爲法非但轉變。
而實有生滅。故作斯論有爲法體生滅云
事。論文尤分明也。加之見光法師處處解釋。
當卷釋若許作用異法體者。可有此失。然
無有異故。不應言有此過失之論文云。
體非常故。用亦非常有爲法體生滅云事。
此釋亦分明也。第一餘處之中。或釋此有爲
法。亦名世路。已行正行當行性故。或爲無
常。所呑食故之論文云。無常四相。是能呑
食。諸有爲法。是所呑食。此所呑食。是可破
壞。故名世。是無常所依。故名路。即世名路
持業釋也若有爲法體。不生滅者。何云諸
有爲法是所呑食哉。或第二釋若於彼法
此有功能。即説彼爲此法境界。心心所法
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爲所緣之論文云。
又解。礙體義邊名所縁有對。礙用義邊名
境界有對所縁有對者。名心心所託自所
縁境界現起。若心心所法體不生滅者。寧
有礙體之義哉。何況。圓暉法師餘處第五
釋中云。謂相法體。令是有爲若許相法
體者。豈不云生滅哉。准此等文理。有爲
法體生滅云事。誰可疑之哉。但於薩婆宗
意談三世實有之旨云難者。是實難義也。
云法體恒有。談其性非常。倩案其意。尤以
難思。經部師難許體恒有。説性非常。如是
義言。所未曾有。即此意也。誠會之者。有
爲法體。遷流三世之時。其性實雖生滅。不
如其用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故云三世體恒
有也。次於婆沙論諸實體恒有轉變之文
者。云我説作用。以爲因果光取今文意
所引之言也
作用
雖爲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於其體者。無此
義故。如此云也。對我説作用。以爲因果。云
諸法實體。恒無轉變。此旨自炳然也。光法
師。法體先有體性之釋。圓暉法師法體先有
不可言生之釋。會通亦同云。有爲法體。雖
遷流三世。不如其用本無今有有已還無。
故諸師同述法體先有之旨也。非謂其法
體實不生滅歟。次於婆沙論應言諸行無有
轉變之文者。色自性。不轉心。心
性。不轉色。故如此云也。以生自體無改易
故之文。此旨實分明也
重難云。見婆沙論處處文。或十七答若未來
世。無同類因及遍行因。過現乃有。則應無
因而有因。亦應無果而有果。如是便壞
三世有宗之問云。若許亦無失。約位非體。
以和合作用。位果非體。然位與體。非即非
離。體雖恒有。而位非恒故同類因。及遍行
因。本無今有。亦無有失三十一或釋發智論
云何無常滅。答諸行散壞破沒已退之文云。
諸有爲法。自性恒有。由生相故。有作用起。
由滅相故。無復作用。名爲散壞破沒已退
體雖恒有。而位非恒之文。諸有爲法。自
性恒有之言。有爲法體。不生滅見是一
加之南寺護命僧正硏神章中擧或云有爲
法體生滅或云有爲法體不生滅或云有爲
法體不生滅之二傳畢。自述本義云。今述
本聞不必當用。有爲法體無生滅。恒在不
斷。是此本義代至像末。人失本義。不可得
悲也先徳決判。誰不依用哉是二
答。有爲法體生滅云事。道理證文。前重成之
畢。重勘諸師解釋。嘉祥大師十二門論下疏。
或答有爲法體是生スルヤ。爲ンヤ與生合スル
故生之問云。體是生。但要由生相顯發。如
闇中雖有瓶。要須燈顯發。不説燈生。彼亦
如是或答法體本無生滅。而假四相生
耶云問。法體本有生滅性。但假四相。發動
之耳
問。頌文云。彼體語或名。此色トノ蘊攝
者。光法師意。今此二説。其意可同耶 答。
其意可不同也 兩方。若其意同者。既云
彼體語或名。亦述此色行蘊攝。今此二説。其
意豈可同也 若依之爾者。披光法師解
釋云。若約逗機説法。以聲爲體。若據
法。以名句文爲體如此釋者。今此二説。
其意不相違見如何
答。述佛教體。諸師意異。或依逗機説法之
邊。云以聲爲體。或依*詮法顯宗之門。云
以名句文爲體。故見光法師解釋云。此中
教體。兩説不同。自古諸徳出教體。或有
以聲爲體。或有以名句文爲體。或具合
二種。若約逗機説法。以聲爲體。若據*詮
法。以名句文爲體。所以諸論。於教體中。皆
有兩説不同。今依新譯婆沙。以此論初
説爲正。故婆沙一百二十六云。問。如是
佛教。以何爲體。乃是語業。爲是名等。答。
應作是説。語業爲體。有説佛教名等爲體
○如是説者。語業爲體。佛意所説。他所聞
婆沙論中。既擧二師異説。評家意判。存
語業爲體之義。今此二説。其意若同者。何
判二説正不出評家實義哉。故知。今此二
説。其意是異云事。而依光法師今解釋。致
二説意不相違云疑。難勢之趣。還不得其
意者歟
問。光法師釋八萬四千法蘊量。擧三毒等分
四人。爾者。等分言。唯限末後一人歟 答。
可通前三人也 兩方。若唯限末後一人
者。見光法師解釋。上擧多貪多嗔等五類。
下出三毒等分四人。若等分之言。唯限末後
一人者。上下之文。所列其差異難辨哉
答依之爾者。既云三毒等分四人。等分之
言。何可通前三人哉
答。光法師意。三毒等分四人者。約貪瞋癡三
毒。或貪瞋癡三毒。或貪嗔等分非癡。或瞋
癡等分非貪。或貪嗔等分非嗔。或貪嗔癡等
分之四人也。若三毒偏増。爲前三類。三毒
等分爲第四類者。其三毒偏増三類。與上
所擧。多貪多嗔多癡三類有何差異哉。爰
知。下所列三毒等分四人者。名貪嗔等分。
嗔癡等分。貪癡等分。貪嗔癡等分四人云事。
若爾。等分之言可通前三人也
問。論中明五解脱處相。爾者。以幾法名解
脱處耶 進云。集異門足論云。此中七法名
解脱處云云付之。五解脱處者。源出長阿含
經説。而彼經中。全無七法名解脱處之文。
論家定判。豈不背經文哉。何況。今論中。明
五解脱處相云。五解脱處。惠爲性故。此法
處攝。若兼助伴。即此聲意法處所攝若爾。
就剋性體論之者。唯限惠一法。望助伴體
云之者。可十二處中。三處所攝。七法名解
脱處云事。甚難思哉。抑今此正法者。何等
法耶
答。見集異門足論文云。解脱處者。此中何
謂解脱處耶。答。此中七法名解脱處。一者
正了知法。二者正了知義。三者欣。四者喜。五
者輕安。六者樂。七者定此中第一正了知
法。第二正了知義者。惠心所。即剋性體法也。
第三欣者。欣心所。第四喜者。喜受。第五輕安
心所。第六樂者樂受。第七定者定心所也。助
伴體中。就有勝作用。且擧此五法歟。但於
長阿含經中。無今此七法名解脱處之文
云難
問。光法師意。六界中識界可攝命根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既攝命根 付之。心
法非心法既異。何釋識界攝命根哉何況。
光法師自釋有爲法中但標六界云。色心二
種。諸部極成。是故偏説。心所有法。不相應
行。即非極成若爾。極成非極成亦別。寧
云識界攝命根哉
答。光法師釋今論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
依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恒
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之文。擧問難
云。入無心定。識即不行。云何乃言恒持生
云云答此問難。作四解釋之中。第三釋
云。又解。色法中強。偏説四大。亦攝所造。無
色中強。心法爲勝。亦攝餘法。既攝命根。故
言恒持生也此釋意云。色法之中。四大種
強勝故。説地等四界。攝所造色。無色法中。
心法強勝故。説識界。攝餘無色法。既攝命
根故。云恒持生也爲言但於心法非心法既
異。識界不可攝命根云難者。心法非心法
雖異。同無色法故。識界攝命根。可有何過
哉。次於極成非極成亦別。識界不可攝命
根云難者。就文擧地等六界。不出心所并
不相應行。判極成非極成不同也。其中識界
攝命根事。更非所遮歟
問。尊者法救意。可許心王別體耶 答。可
許心王別體也 兩方。若許心王別體者。
婆沙論中。明世第一法體云。尊者法救。作
如是言。諸心心所。是思差別。故世第一法。
以思爲自性如此文者。心王是思心所
上假立。不可有別體見。是以。震旦人師。
釋此文云。若依此計。唯有心所。無別心
若依之爾者。色心二種。是諸部極成
法也。設雖尊者法救意。何不許心王別體

答。尊者法救意。可許心王別體也。故見光
法師解釋。述立地等六界故云。四大及空
五法中色法攝。識是心法攝。色心二種諸
部極成。是故偏説。心所有法不相應行。即非
極成。如覺天説心所是假。經部説不相應
行是假。是故不説思此釋意。諸師意。必
可許心王別體見。若尊者法救意。不許心
王別體者。可云如法救説心王是假。豈定
色心二種。諸部極成哉。何況。見婆沙論文
云。尊者法救説離大種。別有造色。説心所
法非即是心此文意。異尊者覺天云心
所即是心之差別。存諸心所皆心王上假立。
尊者法救云。諸心所皆心王上假立。心王之
外。許思心所別體爲言若爾。尊者法救意。許
心王別體云事。此文亦分別也。但於婆沙
論。諸心心所。是思差別之文者。是可言總
意別。心心所中。諸心所是思差別。思上假立
爲言非云心王亦思差別。思上假立。故
恩大師釋法救説。心所體即是思。不云心
王體即是思。即此意歟。次於人師唯有心
所。無別心王之釋者。是婆沙抄□判也。不
可依用之
  去寛喜元年十二月之候。於當寺東南院。
被行倶舍三十講之時。宗性初案立此
論義。對定覺法師疑之。頗雖爲小事。以
珍用之畢
問。尊者覺天意。可許心所別體耶 答。不
許心所別體也 兩方。若許心所別體者。
光法師釋心所非極成云。如覺天説。心所
是假此釋無諍。不許心所別體見 若
依之爾者。見婆沙論文云。尊者覺天。作如
是説。相應隨眠。令相應心。於所縁境悉謬
不了若尊者覺天意。不許心所別體者。
何可有隨眠與心相應之義哉
答。尊者覺天意。不許心所別體也。即不限
光法師當卷。如覺天説。心所是假之釋。見
餘處定判云。若依成實論訶利伐摩及覺天
計。無有心所。但有心王。心分位殊假立心
何況。見婆沙論處處之文。或明世第一
法體云。尊者覺天。作如是説。諸心心所體。
即是心故。世第一法。以心爲自性或云。
覺天所説。色唯大種。心所即心。彼作是説。
造色即是大種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
百四
十二
出二十二根體云。尊者覺天。作如是
説。名二十二實體唯一。所謂意根。彼作是
説。諸有爲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離大
種無所造色。離心無心所。諸色皆是大種
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加之。清涼大師
引唯識論。或執離心無別心所之文畢云。釋
曰。此即經部覺天所計。以經言士夫六界
染淨由心。無心所故。雖於蘊中亦有心
所。但於識上分位假立。無別實有慈恩
大師釋此文云。述曰此第四計。即是經部
覺天等執。覺天所執。亦依經故。經説三法
和合名觸。乃至廣説。又説士夫六界。染淨
由心。故無心所。彼説唯有受及想行信思
等心。更無餘法。隨心功用。立心所名。亦恐
違至教。故無心所説撲揚大師釋云。若
經部師自有二釋。一譬喩師。唯心無所。同
覺天計任此等定判。尊者覺天意。不
心所別體云事。甚分明也。但於婆沙論。相
應隨眠令相應心之文者。剋實性論之。心
王之外。雖無心所別體。就假立云之。談
貪嗔等煩惱故。許心王與彼煩惱相應云
義邊歟
問。欲恚害三界相攝十八界時。可有多少
不同耶 答。若就剋性體云之。不可有
多少不同。若就助伴體論之。可有其不同
 兩方。若有多少不同者。披光法師解
釋。擧欲恚害無欲無恚無害六界畢云。此六
是心所法。皆是法界攝如此釋者。不可
有多少不同見 若依之爾者。品類足論
中。欲恚害三界相攝十八界之時。可有多
少不同見如何
答。若就剋性體云之。欲界以貪爲性。恚界
以瞋爲性。害界以害爲性。故同是法界攝。
不可有多少不同。故光法師釋云。欲以貪
爲性。恚以瞋爲性。害以害爲性乃至此六
是心所法。皆是法界攝若就助伴體。論之。
欲恚害三界。同可取相應心心所。及彼等
起身語業。并彼等起心不相應行。而欲恚二
界通與六識相應故。六識界。意界。色界。聲
界。法界。十界攝也。害界唯與意識相應故。
意界。意識界。色界。聲界。法界。五界攝也。故
今此三界相攝十八界之時。可有十界五
界不同也。故見品類足論兩處文。或云。欲
界云何。謂欲貪及欲貪相應受想行識。若彼
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欲
界。恚界云何。謂瞋及瞋相應受想行識。若
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
恚界。害界云何。謂害及害相應受想行識。若
彼等起身語業。若彼等起心不相應行。是名
害界或云。欲界十界四處五蘊攝。七智知
除類滅道智。三識識。欲界有漏緣隨眠増。
恚界亦爾。害界五界四處五蘊攝。七智知除
類滅道智。三識識。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
問。心倶生法。心倶滅法。相攝十八界時。可
有多少不同耶 答。可有多少不同也
兩方。若有多少不同者。云心倶生法。云心
倶滅法。其名雖異。其體可同。相攝十八界
之時。何可有多少不同哉。是以。今此二法
相攝五蘊之時。無有多少不同。相例可同
 若依之爾者。品類足論中。心倶生法。心倶
滅法。相攝十八界之時。可有多少不同見
如何
答。見品類足論兩處文。或云。心倶生法云
何。謂心倶生十一處少分除意處乃至心倶
滅法云何。謂心倶滅十處少分除聲意處
云。心倶生法。十一界十一處四蘊攝。九
智知除滅智。六識識。一切隨眠隨増乃至
倶滅法。十界十處四蘊攝。九智知除滅智。五
識識。一切隨眠隨増任此兩處論文。心倶
生法中。取聲界。心倶滅法中。除聲界故。今
此二法。相攝十八界之時。有十一界十界
不同也。推其文意。初受生位。有一類聲。與
心倶生之後。其心雖相續。其聲有間斷故。
以聲界唯名心倶生法。不云心倶滅法也。
於五蘊例難者。五蘊廢立。五根五境及無
表色合立色蘊。故今此二法。攝五蘊之時。
同唯除識蘊。餘四蘊攝。無有多少不同也
寫本云弘長壬戌二月二十九日午時於東大寺
  知足院別所之草菴抄之畢去年四月十二
日初&T047368;録當卷之論義此春今日聊終其抄
出之&MT04800;功問端數多餘百條光陰空移及兩
年懈怠之至深可悲之者歟但去去年秋七
月二十日不圖被補東大寺別當職之間去
年一迴悤忙無𨻶就中中夏下旬初參禁裏
最勝講證義七月二日亦勤法勝寺御八講
證義暮秋之始 上皇之臨幸忘寢食窮冬
之半拜堂之經營費身心仍天性疎荒彌以
後賢後學之輩可垂賢察焉抑捧此所生惠
業奉資
春日大明神之法樂依此修學善根必遂上
生兜率天之願望晝夜朝暮常禮慈尊聖容
造次顛沛親聞補處説法以滅多生曠劫我
執法執之迷以開三無差別唯識唯心之悟
道遂慈尊下生閻浮迴來東大笠置今生止
住之處見古跡尋訪同法善友當世結契之
族報其舊恩豫受慈尊加被明知二親師範
之宿緣恣預大聖化導廣度六道輪迴之群
類殊別先師覺遍僧正之告別也期再覲於
逍遥苑之月前門弟實弘法師早世也一緣
於龍花樹之露底乃至功徳所及利益不限

  右筆東大寺別當華嚴宗末葉法印權大
僧都宗性 年齡六十一 夏﨟四十九

倶舍論第二卷抄
  問題
問。論文云。十八界中。色界有見。以可示現
  此彼差別爾者。言説爲能示現體歟
問。光法師釋。有見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以何法名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初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答境界所緣。復有何別問云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等光法師釋此文作
三解釋。爾者。第三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若於彼法。此有功能等論文。
  作幾解釋耶
問。光法師釋有色義。引正理論三師異説。
  爾者第二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婆沙論意。以狹問寛。可有如是答義耶
問。論中述經部宗義云。是處心欲生。他礙
  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爾者。
雜心論文。同今此經部宗義歟
問。光法師意。天眼天耳二根。爲自性無&T047368;
  爲當通果無&T047368;
問。散無表能造大種。爲自性無&T047368;。爲當威
  儀無&T047368;
問。有情數香味觸。可有等流性類歟
問。光法師意。心心所中。可通自性無&T047368;
  歟
問。初靜慮攝身識。可通善性歟
問。等起善。可通表無表業歟
問。光法師依婆沙論意。可立自性等四種
  善歟
問。無&T047368;心所起。身語表業。可名等起無&T047368;
  歟
問。光法師意。聲界可通威儀無&T047368;
問。十八界中唯欲界繋法。唯限香味二境。⿐
  舌二識歟
問。大衆部意。色無色界。十八界悉可有歟
問。欲界觸界中。可有非段食類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身光法師釋此文作三解釋。爾者。初
釋意。如何釋之歟
問。論中述有餘師説云。有殊勝觸。攝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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