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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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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貪心等一。准二此經文一。貪等與レ心倶時取也文
次釋二答文一云。如二取レ衣不レ取レ垢。取レ垢不取
レ衣。取二食等心一。前後別取。非二倶時取一也文此
等定判。他心智知二有貪心等一云事。太分明也。
但於下他心智心心所別知故。如レ實難レ知二有
貪心等一云難上者。他心智雖二心心所一一一別知一。
如レ實了知所縁境相一之時。設雖二一念不合
縁貪ト心トヲ一。一念心所レ備二之諸義一。明知。此一心
之時皆可レ知レ之。故雖二心王・心所差別縁之。
可レ知二有貪等義一也。次於下婆沙論中有貪心
等能知智中。不レ擧二他心智レ云難上者。實可レ擧二
他心智一。然不レ擧者。依二別意趣一也。故光法師
解釋中。上引下婆沙論第百九十卷。略心如レ實
知二略心一。此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
散心如レ實知二散心一。此一智。謂世俗智。此隨二
所應一如レ前釋之文上畢云。婆沙前卷釋云。問。
何故此中不レ説二他心智一。答。レ他心智知二他相
續心心所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自相續心心所
法一。是故不レ説。復次他心智知二現在心心所
法一。此中如實智知二過去心心所法一。廣如二彼
釋一文准二此文一可レ思二有貪・離貪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也。若爾。聚心・散心能知智中。
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今文委釋レ之。故彼文有レ別。
故且不レ擧レ之也。實廣論二能知智一之時。聚心・
散心文可レ出二他心智一也。爾者。聚心・散心
能知智。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云例難。自被レ遮畢
重難云。他心智實知二有貪心等一者。以二貪所
繋一名二有貪心一云第二師意。如何可レ會下然他
心智不レ縁二貪得一。亦不レ可レ説レ縁二縁レ心貪一。寧
知他心是有貪等。故非貪繋名二有貪心一。之
論主難哉
答。第二師意。論主能難尤難レ遁歟。學者爭暗
可レ測レ之哉。但彼師意。一念心體上。貪繋不
レ繋之義相備。而可レ在レ之。設雖レ不レ縁二心之能
縁貪一。此心貪所繋耶。非二貪所繋一耶。其堺畔
心上義而可レ備レ之故。猶可レ會下知二有貪心等一
義上歟
  四聖坊越前得業草也
 覺杲新講師卷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下
  問題
問。今論中釋二有貪心離貪心一。有二三師説一見爾
  者。論主意。以二何師義一爲二所存一耶
問。他心智所知法。悉以レ業爲レ因歟
問。今論文云。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文爾者。今
  此自所縁境者。限二有漏他心智一耶
問。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心中。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
  類上耶
問。盡無生智。不レ作二空非我二行相一故。如何
  釋レ之耶
問。不レ受二後有一者。限二悲想有一耶
問。盡智無生智。倶具二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一耶
問。西方師意。十六行相外。有二餘無漏行相一
  云義一。引二何論文證レ之耶
問。今論中引二本論文一云。惑故疑故猶豫故文
  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作二三解釋一。爾者。第二解
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付二四諦名言一。唯名二滅諦一不レ名二靜等三諦一。
  有二何故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可レ生レ滅耶
問。經部宗意。於二當別我一可レ起二無執一耶
問。今論中述二經部師義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
  有二四種異一文爾者。此文所二等取一我。當レ限二
二我中何一耶
問。薩婆多宗意。行相體・可レ限二慧心所一耶
問。今論文云。慧通二能行相行所行一。餘心心所
  唯能引文作二光法師二釋一。初釋意。此文述二
論主義釋一耶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二唯依欲界依身
  起二法智一擧二三故一。爾者。初故如何釋レ之耶
問。今論中出二總縁非我觀所縁法一云。謂自體
  相應倶有法文今此倶有法中。可レ攝二法倶
得一耶
問。今論意。總縁非我觀體不レ通二修慧一故。如
  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聞慧依地一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第二師意。末至地可レ有二
聞慧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可三初起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二下地一。可レ起二上地聞慧一
  耶
問。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限二加行得一歟
問。外法異生。可レ論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所起定心非我觀。可レ縁一三
  界耶
問。依身無色聖者。可レ成就他心智一耶
問。今論中述二遍事現觀相一云。謂於二苦集滅一
  可二遍智斷證一文爾者。於二集滅兩現觀邊一。已
有二遍斷遍證我一故。名二遍事現觀一耶
問。三類智邊俗智。於二苦集滅三諦一。可レ有二遍
  事現觀一耶
問。三類智位所修俗智。爲二十六行相攝智。爲
  當可二六行智攝一耶
問。三類智邊俗智。唯限二不生法一耶
問。三類智邊俗智。可レ有二法智繋屬類一耶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二見道所依身一
  可レ同耶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本來可レ得二非擇滅一耶
問。經部宗意。無漏法可レ熏二有漏種子一耶
問。下地見道現前。可レ修二上地見道一耶
問。無漏法隨二所依地上下一。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
  耶
問。斷二欲界煩惱一位。不レ修二類智一。斷二上二界煩
  惱一位。不レ修二苦集法智一者可レ有二何過一耶
問。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可レ修二下地
  非對治無漏一耶
問。斷二欲界煩惱一第九勝進道位。可三現修二他
  心智一耶
問。阿羅漢果聖者。勝進道位。初念可三現修二
  苦集法智一耶
問。聖者他心通。解脱道現前位。所現修智。唯
  可レ限二二智一耶
問。偈頌文云。勝進道亦然文爾者。亦然者。光
  師如何釋レ之耶
問。今論意微微心位。可レ有二未來修一耶
問。聞思慧無間。生二無漏智一義可レ有耶
問。遊觀無漏智現前位。現修二盡無生智一義
  可レ有耶
問。六行智觀。事觀現觀中何耶
問。異生斷惑勝進道。可三現修二他心智一耶
問。已離欲異生。依二近分地一。離二前勝進道一。現
  前位。得レ修二他心智一耶




倶舍論第二十六卷抄下
問。今論中釋二有貪心離貪心一有二三師説一見爾
者。論主意。以二何師義一爲二所存一耶。進云。光法
師釋云。論主第三正解。今評二經意一。貪相應
故。名有二貪心一。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心一文付
レ之破二今論文一云。是故應レ許丙餘師所説。爲二貪
所繋名二有貪心一文此文無レ諍。評取貪所繋
名二有貪心一義上見是以婆沙論評家意。存下貪所
繋名二有貪一。對治名二離貪心一義上。今論意。豈
可レ背二評家義一哉。況貪不相應故名二離心一者。
嗔等相應心。可レ名二離貪心一。若爾。爭可レ遁下若
貪不相應。名二離貪心一者。餘惑相應者。應レ得二
離貪名一之餘師難破哉。如何
答。見二今論一段前後文一。初擧下貪相應名二有
貪心一。貪對治名二離貪心一。云師義上破乙若爾。有下
心非二貪對治一。不染汚性上。應許三此心非二有貪
心離貪心一等甲。次就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云二師
義上。加下然他心智不染縁二貪得一。亦不レ可レ説
レ縁二縁レ心貪一寧知他心是有貪等。故非三貪繋
名二有貪心一之難破上畢。終述下今評二經意一。貪
相應故。名二有貪心。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等。以二
貪相應一。名二有貪心一。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心一。云
義上。爲二論主所存一云事。一段前後。論文實以
分明也。故光法師釋。今評經意至二名離貪
等一者。論主第三正解。今評二經意一。貪相應故。
名二有貪心一。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心一。尤叶二論意一
哉。但於下是故。應レ許四餘師所説。爲三貪所繋名二
有貪心之論文上者。此師是婆沙正義。故皆
順二婆沙一。權雖レ許二此義一。終以二第三師一爲二所
存一也。故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論主此文權難二
第一一。立二第二師一。至二後文中一第二亦破文次
於乙婆沙評家意存下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之義上。今
論意何可レ背二評家義一哉。云難甲者。論主意。以
レ理爲レ正。非下必以二婆沙評家一爲中定量上也。故
光法師釋二此疑一云。論主以レ理爲レ正。非下以二婆
沙評家一爲量。初師釋レ經攝レ心不レ盡。第二師
不レ得二經意一。故今論主以二此文爲レ正文次於乙
此師如何可レ通下如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一者。餘
惑相應者。應レ得二離貪名一云餘師難破上哉。云
難甲者。此師意。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心一之因。以二
餘惑相應心一。名二離貪心一。更非レ所レ痛。雖レ然以三
彼屬二有瞋心。有癡心等一故。且不レ名二離貪心一
也。故論中釋二此難一云。若依二此意一。許亦無レ違。
然不レ説レ爲二離貪心一者。彼屬二有瞋有癡等一故
文重難云。論主意會下離貪嗔癡心。不三還墮二
三有一之經文上云。依レ離レ得説故無レ有レ失文光
法師釋レ文云。論主通レ經。依レ離二三界煩惱得一
説故。言レ不下墮二三有一受生。非二唯無漏體不
通二彼三有所攝一。彼離レ得不三還墮二三有一。名二離
貪等一。我據三貪不二相應一。名二離貪等一。各據二一義一。
故無レ有レ失文任二此論文解釋一。以二今經文一雖二
會成一。不レ遮下離貪心通二有漏一之義上。更不レ云下
以二貪不相應一名離貪心上。若爾。貪不相應。名二
離貪心一云事。偏是論主自義。違二經文一歟。設
雖二論主一。爭背二經文一。可レ被レ成二自義一哉。就レ中
各據二一義一故無レ有レ失之釋有疑。離貪嗔癡
心。不三還墮二三有一者。是經文。貪不相應。名二離
貪心一者。是論主自義也。何以二自義一對二經文一。
可レ釋三各據二一義一哉是一次乍レ成下貪不相應。
名二離貪心一之義上。餘惑相應心。屬二有嗔心等一。
故不レ名二離貪心一云事。不レ明。凡論主。心攝
不。尤付二一對中一可レ論也。何依レ可レ屬二餘對有
嗔心等一。此對之時。乍レ有二貪不相應之義一。可
レ云レ不レ名二離貪心一哉是二
答。論主意。貪相應心。名二有貪心一之時。若爲
レ順下離貪嗔癡心。不三遂墮二三有一之經文上。云三對
治貪心。名二離貪心一者。亦可レ如二初師説一。豈可
レ道二攝心不盡之過一哉。若又爲レ*道二攝心不
盡之過一。云三貪所繋名二有貪心一者。亦可レ如二第
二師説一。更不レ可レ*道二論文所レ擧重重難破一。
故探經正意一之時。貪相應名二有貪相心一。貪
不相應名二離貪心一之義。當二其實義一。依レ之。論
主探二經正意所レ存二此義一也。已貪不相應。名二
離貪心一。是經正意故。對下不三遂墮一三有一之經
文上。釋下各據二一義一故。亦無失。全無レ所レ背也。
次於下餘惑相應心。乍レ有二貪不相應義一。不レ名二
離貪心一。不レ可レ然云難上者。凡見二十一對心一。有
貪心等十一種皆是染汚品。離貪心等十一
種皆是染汚品。離貪心等十一種多分是善
品。少分攝二無記一。雖二法師説不同一。全離貪心
等十一種。無レ攝二染汚一故。論主意以二貪不相
應一。名二離貪心一也。同義分所レ當。以二餘惑相應
心一。名二離貪心一。雖レ許レ無レ違二已染汚一。而餘對之
時名二有嗔心等一。故不レ名二離貪心一云也
問。他心智所知法。悉以レ業爲レ因歟 答。悉
以レ業爲レ因也。兩方。若悉以レ業爲レ因者。他
心智所知法非二一准一。何悉以レ業可レ爲レ因哉。
是以品類足論中。出下非二業爲因法能知智上。
擧二十智一。明知。他心智所知法中。有二以レ業不
レ爲レ因之類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者。他心智唯
知二心心所一法。而心心所法中。更不レ可レ有下非二
業爲因之類上哉。如何答。他心智所知法者。
是心心所法也。而諸心心所中。除二初無漏心
相應品一之外。所餘有漏無漏諸心心所法。皆
自二同類因一生故。皆悉以二思業一爲二同類因一。
隨レ應可レ在レ之。就二初無漏心相應品中一。除二思
業一餘心心所法。以二思業一爲二相應因一。以二思業
幷隨轉身語業一。爲二倶有因一。思心所以二隨心轉
身語業一。爲二倶有因一故。諸有漏心心所中。一
法不レ有二以レ業不爲レ因也。若爾。他心智所知
法。悉以レ業可レ爲レ因云事。道理必然也。但於二
品類足論文一者。彼論中以二初無漏思一。非二業
爲因法中出レ之。故云下非二業爲二因法十智知上
歟。然彼論中。以二初無漏思一。非二業爲因法中
出レ之者。且就二本論一段之文一可二了簡二也。所
謂見二本論文一。出二業法一云。謂二身語業及思一。述下
業爲二所縁一法上云。謂二三識身及相應法一。准二此
等文一。業法中廣取二身語二業一云事。尤分明
也。而業倶有法。幷隨業轉法中。同置二除レ思
之言一。無レ取二思業一。以レ之思レ之。廣論二業法一之
時。雖レ亘二三業一。思是業之本。故以レ思爲レ業。伴
之門大忌レ之故。業倶有法。幷隨業轉法中。不
レ取レ思也。以レ之准知。業爲レ因法中。又不レ取
レ思也。云二業爲レ因法一之時。自法體業不レ釋。以
レ業爲レ因云故。其體是業之伴聞。故以二初無漏
思一。暫云下非二業爲因法上也。就レ中已業倶有法
中無レ取レ思。即以レ思非二業倶有法一定。而倶有
法定。而倶有因之習。有二倶有法不爲二倶有
因一。無下非二倶有法一。爲中倶有因上。取二今論餘處文一
云。諸由二倶有因一故成レ因。彼必倶有。或有下倶
有。非中由二倶有因一故成因文若爾。乍レ云三思是
非二業倶有法一。如何亦可レ云二思以レ業爲一有因一
哉。依二此義勢一。品類足論中。暫以二初無漏思一。
爲下非二業爲因法上也。雖レ然以レ實論レ之時。彼
論意。已業法亘二三業一故。初無漏思。以二隨心
轉身語業一。爲二倶有因一之邊。更不レ遮レ之也
問。今論文云。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文爾者。今
此自相者。爲三唯限二有漏他心智一。爲當可レ通二
無漏他心智一耶 答。若依二光法師意一。可レ通二漏
無漏他心智一。如依二寶法師意一。作下或云レ通二漏
無漏他心智一。或云三唯限二有漏一之二釋上也。兩
方。若唯限二有漏他心智一者。見二今論文一。上標三
諸他心智有二決定相一。廣擧二漏無漏他心智一
畢。下述三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更不レ可レ云レ限二
有漏他心智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無漏他智。作二
道等四行相一。更不レ作二自相行相一。明知。今文所
レ擧自相者。唯可レ限二有漏他心智一云事。如何」
答。若依二光法師意。幷寶法師初釋意一。一實自
相爲二所縁境一者。今此自相之言。漏無漏二種
他心智。倶可レ説レ之也。故光法師釋云。自相
簡二共相一。以レ不レ知二共相一故。如三識了別名自
相等一。無漏他心智。雖作二共相一。別觀二一法一。不
レ觀二多法一故。亦名二自相一文寶法師初釋云。自
相簡二共相一。不レ縁二共相一故。無漏他心智。雖レ作二
四行一。唯縁二一法一文依二此等解釋一。見二今論文
起盡一。上云三諸他心智。爲二決定相一。廣標置漏
無漏他心智一。下述三一實自相爲二所縁境一。通説二
漏無漏他心智一云事。尤分明者哉。加レ之見二
正理論文一七十三云。如レ觀二一受體是非常一。法
智生時。以二共相行相一。觀二一實自相一。爲二境極
成一。如レ是寧不レ許下無漏他心智。以二共相行相一。
縁中一實自相上。謂二知他心是眞道等一。即縁一一
實是道等相一文無漏他心智縁二自相一爲レ境云
事。此文又分明也。何況婆沙論百云。評曰。一
切他心智。一刹那頃但縁二一法一。唯縁二實物一。
唯觀二自相一。唯觀二現在一文依二此等文一。一實自相
者。通漏無漏他心智一釋。尤有二其謂一哉。但於レ
無漏他心智。作二道等四行相一云難上者。雖レ作二
道樂行相一。唯縁二一法一爲二其境一故。以レ之名二
自相一也。雖レ作二共相一。別觀二多法一故。亦名二自
相一也。光法師解釋此意也。次依二寶法師第二
釋意一者。一實自相者。今自相之言。唯説二有
漏他心智一也。故彼第二釋云。或可三唯説二有
漏一文此釋意。無漏他心智。唯作二道等四行相一
故。是共相非二自相一。今文自相之言。何可レ説二
無漏他心智一哉。故唯限二有漏一存也。但於下今
論文標句云二諸他心智。下述二一實自相一。尤可
レ亘二漏無漏一云難上者。今文廣明二漏無漏他心
智決定相一故。標句廣雖レ擧二漏無漏他心智一。
下所列出二之決定相一中。隨應有下通二二他心
智一之句上。又有下限二一種一之句上。不レ可レ云三必毎
句通二二他心智一也。故今自相者。唯可レ限二有
漏他心智一也。仍非二相違一矣
重難云。先就二光法師解釋。幷寶法師初釋一有
レ疑。無漏他心智。以二道等四行相一。一一別觀二
心心所一之時。設雖レ觀二一法一。於二其道如等理一
者。更無レ失下通二諸道諦一之謂上。若爾。亦是可レ云二
共相別觀一。何忽可レ立二自相稱一哉。抑雖レ爲二實
共相一。依下觀二一法一之邊上。強名二自相。其所詮如
何。若云四爲レ顯下唯觀二一法一之義上強名乙自相甲
者。云二一實自相一之時。一一言已顯レ觀二一法一
之義上畢。重云二自相一。明無一其所詮一哉是一
是以見二今論文一。述二諸智行相一之時。偈頌云三
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縁レ道。屬自相縁。倶但
縁二一事一。長行云。他心智中。爲無漏者。唯有
レ縁二道四種行相一。由二此有二是道智攝一故。若有
漏者。取二自所縁心心所法自相境一故。如二境自
相一。行相亦爾。故此非二前十六所攝一。如レ是二種
於二一切時一一念但縁二一事一爲レ境文此文起盡。
明無漏作二共相一。有漏作二自相一。如レ是於二行相一
者。漏無漏雖二自共異一。所縁境者。倶但縁二一
事一爲言漏無漏行相倶自相者。何唯有漏云二
自相一。又於二行相一。漏無漏倶自相者。至二所縁
之處一。獨不レ可レ置二倶言簡別一。明知。無漏行相
非二自相一云事。若爾。至レ下結束之時。云三一實
自相爲二所縁境一。此自相言更不レ可云レ關二無
漏一哉是二
次寶法師第二釋。又不レ明。論文已上標二諸他
心智一。下無二簡別一。云二一實自相一。何向二此文一可
レ云レ限二有漏一哉是一 次正理論。如レ是寧不
レ許下無漏他心智。以二共相行相一縁中一實自相上
之文。如何可レ消レ之哉是二
答。光法師解釋。幷寶法師初釋意。其旨前重
委成レ之畢。但於レ以二道等行相一別觀二一法一者。
只可レ云二共相別觀一。何忽可レ名二自相一哉。乍三實
爲二共相行相一。強立二自相稱一。有二何所詮一哉云
難上者。凡爲三無漏心唯別觀二一法一。是他心智
不共之義相也。而顯二此智不共一法別觀義一
之時。猶云二行相是共相一者。頗可レ濫二多法通
觀之義一故。對下依二一法別觀一之義門上。強立二自
相名一也。就レ中漏無漏雖レ異。他心智是一相
之廢立也。豈可レ云二有漏自相無漏共相一哉。
次於二今論偈頌長行之文一者。出二漏無漏他心
智。所作相行差別一之時。無漏他心智。作二縁レ道
四行相一。有漏他心智。隨二所縁境一。各各自相。
作下如二境自相一之行相上云也。此則出二二他心
智所レ作行相各各相貌一也。全非三論二他心智
所レ作行相。自相共相門之時。致下無漏共相。
有漏自相之簡別一也。論二彼自相共相門一之時。
至レ下束二漏無漏一。云二一實自相一是此意也。故
上云二有漏自相縁一。下云二一實自相一。其趣異
故。論文有二其通局一也。若爾。上句已出二二他
心智各各行相差別一故。對レ之下句云二倶但
縁二一事一。倶言簡別。又無二相違一也。次寶法師
第二釋意。且任二無漏自相行相之道理。且依二
有漏自相縁等之論文一。自相者但限二有漏一釋
也。但於下無二簡別一。述二一實自相一故。可レ含二漏
無漏一云難上者。凡上雖レ標二諸他心智一。下諸句
一一非二亘二他心智一。所謂如下欲色界繋之言。
唯關二有漏他心智一。及非所繋之言。偏限中漏無
漏他心智上也。若爾。自相之言。何必可レ云レ通二
漏無漏一哉。次於二正理論文一者。第二釋意。正
理論之外哉。向二今論文一。作二別釋一歟
問。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心中。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
類上耶 答不レ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類上也 兩方。
若有下唯縁二一法一類上者。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
心中。難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一類上哉。是以於二他心
智一。述二決定相一之時。雖レ云三一實自相一。爲二所縁
境一。於二餘無漏智一。全無二諸此義一哉 若依レ之
爾者。婆沙論百六十七中。明下於二他心智一攝中道
智少分上云。於下縁二心心所法一中上。有縁二一法一有
縁二多法一。此唯攝レ縁二一法一。於下縁二一法一中上。有
是他心智。有非二他心智一。此唯攝二他心智一文
如二此文一者。除二他心智一餘無漏心中。可レ有下唯
縁二一法一類上釋。如何
答。無漏心中。於二現在境一。唯別縁二一法一。是他
心智不一共之義相也。除二他心智一之外。有二何
無漏心。可レ有下唯縁二一法之類上哉。凡於二他心
智一。立二自相名一。專依下唯縁二一法一之義上。若爾。無
漏心中。有下唯縁二一法一類上者。於レ作二共相行相一
無漏他心智一。獨立二自相稱一。有二何由一哉。爰知。
餘無漏心中。無下唯縁二一法一之類上云事。但於乙
婆沙論。於下縁二一法一中上有是他心智。有非二他
心智一之文甲者。上述下於二他心智一攝中義道智
少分上云。縁二一法一中。有是他心智。有非二他心
智一。此唯攝二他心智一文乘二此言便一。下述二道智一
之時。亦如レ是云也。實縁二一法一道智中。不レ可
レ有下非二他心智一類上也。例如下婆沙論中。上出二
有學八支捨縁一之中。擧二得果捨一故。乘二此言
便一。下出二十無學支捨縁一之中。學中得果捨上也」
問。盡無生智。不レ作二空非我二行相一故。如何
釋レ之耶 進云。今論中。後得智中。作二我生已
盡等行相一故。相故盡無生智。離二空非我行
相一云也 付レ之。盡無生智。究竟圓滿果徳也。
何不レ作二空非我行相一哉。何況設後得智中。雖
レ作二我生已盡等行相一。前觀内盡無生智。作二空
非我行相一。可レ有二何障礙一哉。觀内出觀時分已
異故也。加レ之空非我我所。離是實我。生已盡
者。是假我也。假實已異也。彌不レ可レ有二妨礙一
哉。是以考二智論文一。云。法智・類智・世俗智・苦
智・盡智・無生智。無常想・苦想・無我想相應文
如二此文一者。盡無生智。作二無我行相一見如何」
答。我生已盡等四行相者。作二其行相一。正雖二
後得智所作一。其我生已盡等四義。正盡無生
智法體上具レ之。故淨影大師釋云大乘義章
四智義
羅
漢・辟支所得四智。有體有相。無學聖慧。是其
體也。盡無生智。是無學慧。正説二此慧一。爲二四
智體一。後出觀已。世俗心中。自縁二向前所得聖
慧一。生二其四智相一。彼四智體具足四義一。而無
四縁一。彼四智相。具足四縁一。而無二四義一文若
爾。盡無生智。既自體上具二我生已盡等義一。
而又作二空非我行相一者。忽可二相違一故。所レ不
レ作二空非我行相一也。是以今論云。由下此二智
雖二勝義攝一。而渉中於世俗上故。離空非我一。謂
由二彼力一。於二出觀時一。作二如レ是言一。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辨不レ受二後有一文光法師釋二此
文一云。由下此二智雖二勝義攝一。而渉二於世俗一。我
生已盡等上故。在觀内離一空非我一。此即前因
渉二於後果一。謂由二觀内盡無生力一。於二出觀時一。
後得智中。作二如レ是言一。我生已盡等。故在觀
内一。離二空非我一。以三空非我違二於我一故文但於下
盡無生智。圓滿果徳也。尤可レ作二空非我行
相一哉云難上者。設雖二圓滿果徳一。若作二空非
我一者。可レ違二我生已盡一。故不レ作レ之也。必不
レ可レ依二圓滿果徳一。次於下觀内出觀時別。故
設出觀之時。雖レ作二我生已盡行相一。何觀内不
レ作二空非我行相一哉。云難上者。作二我生已盡行
相一。雖一出觀時一。我生已盡之義。即盡無生智體
上具レ之。故自體忽不レ作二空非我行相也 次
於下空非我之所レ離實我。我生已盡假我故。更
不レ可レ有二妨礙一云難上者。雖二假實異一。我名言已
通故。自乍レ具二我生已盡之義一。忽難レ作二無我
行相一。此則於二自餘無漏心一者。更不レ具二我生
已盡之義一。盡無生智。獨具二此義一。是秀二其餘一
之徳相也。若不レ依二我生已盡之義一。猶作二空
非我行相一者。還似二無我生已盡之徳一。豈非下
遍修二因行一所レ求之果徳上哉。故爲レ表二不共果
徳一。殊更不レ可レ作二空非我行相一也。次於二智論
文一者。僧偘法師釋二此文一。問。前云二盡無生智。
不得下與二空三昧一相應上。此中何故得下與二無我
想一相應上。答二此問一云。此總擧下六智與二三想一相
應上若據二別説一。不下與二無我想一相應上。又解云。若
就レ性。不下與二無我想一相應上。若就レ位。彼與二無
我想一相應。以三盡生中有二無學等見智一故文
任二此釋一可レ會也
尋云。出觀後作二我生已盡解一事。唯爲レ限二初起
位一。爲當復後位現起之位。必作二此行相一歟
答
問。不レ受二後有一者。限二非想有一歟 答。不レ可
レ限二非想有一也 兩方。若限二非想有一者。見二光
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一。雖レ述下不レ受二後有一者。尊
者妙音作二如レ是説一。諸阿羅漢。皆無二後有一故。
通説爲不レ受二後有一。更不レ云レ限二非想有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同婆沙論中。我生已盡者。限二
非想生一判。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凡案二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一。我生已盡者。雖
レ限二非想生一。於二餘三行相一者。不レ可レ云レ限二非
想能治梵行。非想諸行滅。非想後有一也。所以
然一者。我生已盡者。盡二生死之集因一之義也。
而有學位。雖レ盡二下八地煩惱一。未三能盡二非想
地惑障一。斷盡有類煩惱一。獨限二無學位一。故至二
無學位一。有二我生已盡義一者。盡二下地集因一也。
有學位有二其功一。明知。今我生已盡者。專依
レ盡二有於集因一也。故我生已盡者。限二有頂生一
云也。次不レ受二後有一者。永不レ受二後生死果報一
之義也。而有學位。雖レ斷二下八地惑一。於二所潤
生一。不レ得二非擇滅一也。至レ退二所斷惑一。還有下可
受二下地生一之義上。證二無學果一之時。於二有頂以
下諸生一。永不レ可レ受之義言故。於二不受後有
義一者。不レ限二非想有一也。若爾。我生已盡者。
限二非想地生一。云例難。更不レ可レ來也。次梵行
已立者。盡智位。不レ限上非想地對治レ修三界
見修二惑一。對治レ修三界見修二惑一。對治道
故。又不レ限二有頂能治梵行一也。次所作已辨
者。又盡智位。重得二三界見修無爲一。故不限二
非想諸行滅一也。是以見二婆沙論文一。廣釋二我
生已盡等四行相一之時。述二我生已盡一云。或
有生名顯二非想非非想處四蘊一者。如二此中説
我生已盡一。偏限二非想生一之旨成レ之。次述二梵
行已立一云。梵行已立者。謂無漏行已立。問。
爲二學梵行已立一。爲二無學梵行已立一耶。答。學
梵行已立。非二無學梵行一。所以者何。無學梵
行。今始立故無二簡別一。雖レ述下取二學梵行一之旨上。
全不レ云レ限二非想梵行一。次述二所作已辨一云。所
作已辨者。一切煩惱皆已斷故。一切所作已
究竟故。一切道路已遮塞故。後次法界超二生
老死一。皆畢竟盡故。名二所作辨一。廣取二所作已
辨一之旨分明也。次述二不受後有一云。不受後
有者。顯二無生智一。尊者妙音。作二如レ是説一。諸阿
羅漢。皆無二後有一故。通説爲二不受後有一。不下説二
無生智一爲中不受後有上。故不二相違一文雖レ擧下云
レ顯二無生智一。云レ通二諸羅漢一之二説上。全不受
後有者。限二有頂一有也。任二此婆沙論文一。我生
已盡者。限二有頂一生一。自餘三行相。限二有頂一
云事分明歟
問。盡智無生智。倶具二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一歟
 答。倶可レ具二四行相一也 兩方。若倶具二四行
相一者。婆沙百二論中。雖レ擧下或云二我生已盡是
盡智。餘三是無生智一。或云二初二是盡智。後二
是無生智一。或云二初三是盡智。不受後有是無
生智一。三師異説上。無レ出下四行相倶亘二二智一云
義上。明知。非三二智倶具二四行相一云事 若依
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云。由上此二智。雖二勝義
攝一。而渉中於世俗上故。離二空非我一。謂由二彼力一。
於二出觀時一。作二如レ是言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辨。不レ受二後有一文如二此文一者。二智倶
具二四行相一釋。如何
答。我生已盡等四行相。其義無レ違二盡無生二
智一。尤二智倶可レ具二四行相一也。是以今論文。
如二一方疑難一。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由下此二智。
雖二勝義攝一。而渉二於世俗一。我生已盡等上故。在二
觀内一離二空非我一。此即前因渉二於後果一。謂由二
觀内盡無生力一。於二出觀時一。後歸得智中。作二
如レ是言一。我生已盡等故。在二觀内一離二空非我一
文此等論判解釋。盡智無生智。倶具二四行相一
云事分明也。就レ中光法師解釋中。廣引二婆沙
論一百二卷文一之時。本文於二不受後有一。出下或
云二願無生智一。或云三通説二一切阿羅漢一。之二
師説一。而解釋中。唯引下通説二一切羅漢一云。尊
者妙智説一。此則於二前三行相一者。婆沙論中。
二智通局不レ見。故不レ及二簡別一也。於二不受後
有一者。判二二智通局一也。二智之説中。順二今論一
故偏引レ之見次婆沙論中。答下我生已盡。乃至
不レ受二後有一。一一當二言是何智觀一之問上。答或
云。我生已盡。是盡智。後三是無生智。或云。初
二是盡智。後二是無生智。或云。初三是盡智。
不受後有。是無生智。乃至或已我生已盡 是
集智。梵行已立。是道智。所作已辨。是滅智。不
受後有。是苦智等如レ云。多二異説一。此中先擧二
三師一。以二四行相一望二二智一。隨二其所應一配二釋
之一。無三四行相倶通二二智一。次以二四行相一配釋。
四行相配釋四諦智一之師意。四諦智皆亘二盡
無生智一。若爾四行相。無二偏頗一。可レ通二盡無生一。
如二先師不レ可二偏判屬一存也。而解釋中。唯引三
配釋四諦智一之所。此則此師順二今論一故也。
若爾光法師意。存下四行相倶亘二二智一之旨上云
事。頗分明者也。寶法師。引二婆沙論一段文一。全
同二光法師所引一。加レ之見二正理論文一。或云。盡
無生智。除二空非我一。各具二有餘十四行相一。由下
與二出觀心一轉相違上故。在觀中無二二行相一。謂
從二二智一出觀後時。必自了二知我生盡等一。此
中意説。盡無生智。雖二是勝義一而渉二世俗一。我
生盡等。是世俗故。空非我是勝義。必渉二勝
義一。此觀後決定知二空非我一故。由二此二智一。離二
空非我一文或云。本意樂力。令三此二智。後必引
生我生盡等一。非下由二觀内此行相轉一。令四於後
時起乙此行相甲我生行相。觀内雖レ無。而由二不
愚自證解脱義言一此位必已應背二我生盡等
行相勢分一。先時世俗行相故。離十四無盡三
生。此等正理論文。盡無生智。倶具四行相云
事。太炳然也。加レ之見二淨影大師解釋一。或云
大乘義章十
九四智義
若依毘曇一。盡智之中。別具二四智一。
無生智亦爾文或云同十七
賢聖義
一念盡智。能盡二集
因一。名二我生盡一。道行成滿。名二梵行立一。證滅窮
極。名二所作辨一。永捨二當苦名二不受後一。無生
智中。義別亦爾文此釋文明鏡也。何況攬二婆
沙抄釋一云。盡無生智。皆作二我生已盡。不受
後有。所作已辨。梵行已立。四種行相一。而差別
者。無生智行相中。我生已盡。不後受盡。乃至
梵行已立。不三後更立二無生智行相一也文此釋
又分明也。但於乙婆沙論中。雖レ擧二三師異説一。
無下四行相倶亘二二智一云義上云難甲者。已婆沙
論中。擧下以二四行相一配分四諦智一之義上。是豈
非下四行相倶通二盡無生智一云説上哉。疑難頗
不レ得二文意一歟。但先三師。非二必相違師歟。是
暫隨二義分相順一。致二一性配釋一許也。以レ實論
レ之時。不レ可レ遮下四行相倶亘二二智一義上也
重難云。婆沙論百二云。不受後有者。顯二無生
智一文此文明不受後有。不レ通二盡智一釋是一
加レ之釋二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一。問。何縁論
説二無生智一中。復作二是言一。我已知二苦等理一。但
應レ説二不後受知等一。二行不レ應二倶時轉一故。若
次第轉。前與二盡智一無二差別一故。不レ應二重説一。
答。此問難云。應レ知此説意爲レ遣レ疑。恐有レ生
レ疑。如二時解脱一。先起二盡智一。後得二無生一。如レ是
應故。不時解脱。先起二無生一。後得二盡知一。爲レ顯二
一切盡智先起一故。復先説二已知等言一。或先但
言二我已知等一。顯二時解脱唯有二盡智一。後又重
言二我已知等一。顯二不時解脱盡智後起二無生一
故。雖二重言一而無レ有レ失文任二此論文一。我已知
苦等四行相。偏限二盡智一。不後受知等。是無
生智行相見以レ之思レ之。我生已盡等四行相
是當二我已知苦等四行相一。若爾。無生智如何
可レ具レ之哉是二
答。婆沙論不受後有者。顯二無生智一者。一師
義也。是又一性依二義分相順一。暫顯二無生智一
也。非二盡理談一歟。次於二正理論文一者。總而云
レ之時。不應受知等者。我已知苦等之解。一具
行相也。必我已知苦等之後。不知復更等云
義也。可レ立故也。故總麁論レ之時。不レ問二我已
知苦等。不復更知之別一。皆束可レ云二我已知
等行相一。此上細論レ之時分。二重行相差別分
也。准レ之思レ之。就二我生已盡等行相一。又可レ有二
二重一。起盡如二正理論一今可レ答。任二細論門一者。
可二我生已盡等。是盡智行相。不復更盡等。
無生智行相一也。更不レ可二雜亂一。若依二總相麁
論門一者。我生已盡之言。含二不復更盡之義一。
總云二我生已盡一也。今論等無生智。具二我生
已盡等一者。依二此門一也。若爾。正理論今論等。
據二一門一無二相違一歟
尋云。我生已盡等。四行相之上。有二不復更盡
等行相一歟
答。我已知苦等解之上。更有二不復更知等之
解一。准レ之我生已盡等行相之上。何無二不復更
盡之行相一哉。故婆沙抄釋二此事一云。無生智
行相中。我生已盡。不二復更盡一。乃至梵行已
立。不二復更立一文此釋分明分レ之也。但於二不
受後有一者。不レ簡二鈍利一。一切阿羅漢。皆不レ受二
後有一故。更不レ可レ有二不復更受行相一歟。於二婆
沙抄乃至之言一者。隨二其所應一。可レ得レ心也
問。西方師意。十六行相外。有二餘無漏行相一云
義。引二何論文一證レ之耶 進云。引下識身足論
中。述三不繋心了別欲界不繋法一。出二非常等
八行相一。外説二有是處有是事言一之文上證レ之
也 付レ之。見二識身足論上下起盡一。上擧二八
行相一。下説二有是處有是事之言。是顯下上八
行相稱合道理一之旨上也。全非レ出二別行相一。何
以二此文一。可レ證二今義一哉。依レ之薩婆多宗意。
存下有是處有是事者。結二上八行相一之旨上。西
方師所釋。有二何深意一哉
答。西方師意。引二識身足論文一。證下十六行相
之外有二餘無漏行相一云義上。非レ無二其謂一。所謂
見二識身足論文一。問。頗有三不繋心能了別欲界
繋法一耶。答レ之云。四能了別。謂非常故。苦故。
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縁故。有二是處一。
有二是事一。如レ理所レ引了別文此文上擧二非常等
八行相一畢。下別云二有是處。有是事一。明知八行
相外出二別行相一云事。故今論中外國師。引二此
本論文一證下十六行相。外有二無漏行相一云義上
也。但於下有二是處一。有二是事一者。結二上八行相一
之言也。更非レ出二別行相一。云難上者。此言若可
レ結レ上者。於二餘處一皆可レ説二有是處有是事言一。
而述釋所斷心了別欲界繋法一。雖レ擧二我。我
所。斷。常。無因。無作。損減。尊勝。上。第一。能清
淨。能解脱。能出離。惑。疑。猶預。貪。嗔。慢。癡
之二十一行相一。結文無レ置二有是處。有是事言一。
若此言必可レ結レ上者。何於二今處一。不レ置二有是
處有是事之結言一哉。明知此言是出二別行相一。
非二結言一云事。是以今論中。破二此言是結文云
迦濕彌羅國師義一云。此釋不レ然。餘不レ説故。
謂若彼論依二此意説一應下於二餘處一。亦説甲此言上。
然彼餘文。但作二是説一。頗有三見斷心能了別欲
界繋法一耶。四能了別。謂我故。我所故。乃至慢
故。癡故。不二如理所引了別一。此等亦應レ説二有
是處言一。既無二此言一故釋非レ理文文意顯也」
重難云。見所斷心了別欲界繋法之我我所
等行相。皆是非理之執見也。何可レ置二有是
處。有是事之結言一哉。若爾以三此處無二結言一。
不繋心了別欲界繋法之時。有是處等之言。
非二結文一云了簡。太不レ可レ然哉。答。擧二如理
之行相一之時。可レ置二有是處等結言一者。下如
理所引了別之結文。上行相如理之義畢。何
更可レ用二有是處等之結言一哉。同義勢二度
結レ之。豈非二太無用一哉
問。今論中。引二本論文一云。惑故。疑故。猶預故
文光法師釋一此文一。作二三解釋一。爾者第二解意。
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第二釋云。又解。
惑是欲界。疑是色界。猶豫是無色界文付
レ之。見二今論所引本論文一。上問四頗有三見斷心
能了別欲界繋法一耶。答レ之曰。能了別。出二其
行相一之中云。惑故。疑故。猶豫故文定可レ出三見
斷心了別欲界繋法一也。何可レ擧二上二界一哉。
抑今此釋。惑是欲界等者。云二能縁疑煩惱。通二
三界一歟。爲當レ云三所縁境。通二三界一歟。如何」
答。光法師。惑是欲界。疑是色界。猶豫是無色
界之釋。尤難レ思。未レ知二解釋深旨一。但見二解釋
一段一。是一往配釋。而非二盡理解釋一歟。所以
然一者。見二本論文一。問。頗有三見斷心。能了別欲
界繋法一耶。答二此問一云。能了別。謂我故。我所
故。斷故。常故。無因故。無作故。損減故。尊故。
勝故。上故。第一故。能清淨故。能解脱故。能
出離故。惑故。疑故。猶豫故。貪故。嗔故。慢故。
癡故。不二如理所引了別一文思二此文意一。能縁見
所斷心者。今所出定可レ限二欲界見所斷心一。上
界見斷心。不レ縁二欲界繋法一故。所縁欲界繋
法。既定欲界繋故也。而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之
中。釋二無因故。無作故。損減故之文一云。無因
故。無作故。損減故。是邪見。或無因故。集下
邪見。無作故。道下邪見。損減故。苦滅下邪見
文此中第一釋。是盡理釋也。或無因故以下
第二釋。是一往配釋也。其故者。已擧二滅道下
邪見一。而彼邪見無漏縁惑。無レ縁二欲界繋法一。
豈此中可レ出レ之哉。明知此釋。是一往釋也。
次釋二尊故一勝故。上故。第一故之文一云。尊故。
勝故。上故。第一故。是見取惑。尊故。苦下見
取。勝故。集下見取。上故。滅下見取。第一故。
道下見取文此又初釋。是其實義。第二釋一往
配釋也。所以然一者。釋二本論十文一。於二四諦下
見取一。各擧二尊故。勝故。上故。第一故之四行相一。
若爾。何以此尊等四行相。如レ次可三配釋四諦
所斷見取一哉。明知是又一往配釋也。次釋二能
清淨故。能解脱故。能出離故之文一云。能清淨
故。能解脱故。能出離故。是戒禁取惑。能清淨
欲界。能解脱欲界。能出離無色界文此又初
釋盡理釋。第二釋一往配釋也。所以然一者。能
解脱色界。結出離無色界者。出二上縁戒禁
取一歟而今了別欲界繋法一心也。何可レ出二上
縁惑一哉。明知是又一往配釋也。次釋二惑故。
疑故。猶豫故之文一云。惑故。疑故。猶豫故。是
疑又解惑是欲界。疑是色界文此又初釋是
其實義。第二釋一往配釋也。所以然一者。疑是
色界。猶豫是無色界者。擧二上縁疑煩惱一歟。豈
了別欲界繋法之心中。可レ出レ之哉。明知此
又一往配釋也。已雖二一往配釋一。其行相品。非二
實義一之上者。解釋強不レ可レ及二劬勞一也。是以
寶法師。釋二今本論文一云。無因故。無作故。損
減故。是邪見。幷不レ取レ勝故。上故第一故。上
故。上故第一故是見取非レ勝計レ勝故。能清淨
故。能解脱故。能出離故。是戒取。非因計レ因
故。惑疑故。猶預故。是疑文泰法師。釋二此文一
云。無因故。無作故。損減故。是邪見。尊勝上
第一。是見取。能清淨。能解脱。能出離。是惑
取。惑故。疑故。猶豫故。是疑文此等師。偏依二
其實義門一作レ釋。不レ及二一往配釋一也。次於下
惑是欲界。疑是色界等之釋。云三能縁疑通二
三界一歟。爲當所縁歟云尋上者。是述下能縁疑
是欲界。而所縁通二三界一之旨上也。所以然一者。
見二上釋二釋二戒禁取一云。或能清淨欲界。能解
脱色界。能出離無色界。或能清淨煩惱障。能
解脱業障。能出離異熟障文此煩惱障等。是
擧二所縁法體一也。以レ之准知。戒禁取幷疑煩惱
之第二釋之處擧二三界一皆是擧二所縁一也 滅
道所斷邪見。縁二見所斷法一歟云疑付。光法師。
無作故。道下邪見。損減故。苦滅下邪見之釋
疑也。本論尊故。勝故等之文。光法師第二解。
如何釋レ之云疑付。尊故等四行相如レ次配釋
四諦下見取一之釋疑也。而任二今了簡一者。此等
之釋。皆是一往配釋。故非二其實義一。仍疑不レ爲
レ難歟。依二今了簡一。可レ開レ疑故。以レ次配レ之矣」
問。付二四諦名言一。唯明二滅諦一。不レ名二靜等三諦一。
有二何故一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滅名不共故立二
諦名一文 付レ之。滅名既通二非常一。滅何無二相
濫之義一哉。是以見二今論餘處二十八文一。釋二重
無相三摩地。不作二滅行相一云。濫二非常滅一故
文如何
答。見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一段文一。述乙於二四
諦一各有二四行相一之中。唯以二苦集滅道四行
相一。爲二四諦名一。不下以二餘行相一爲中四諦名上故甲。四
諦相望。簡二其相濫一之時。滅名不共。不レ濫二餘
諦一。靜名濫レ定。妙離濫レ道故。名二滅諦一不レ名二
靜妙離一。濫レ道故名二滅諦一。不レ名レ靜不レ名二靜妙
離諦一云也。故婆沙論云。滅名不共故立二諦
名一。滅名唯顯二究竟滅一故。靜名濫レ定妙離濫
レ道故。不三名爲二靜妙離諦一文文意顯也。但於下
滅名可レ濫二非常滅一云難上者。光法師。餘處二十
八解釋問答云。縁二擇滅一時。亦應レ不レ作二彼滅
行相一。濫二無常滅一故。解云。擇滅諦收聖心現
證。雖レ作二滅行一。尚レ無有レ濫。不レ同二非擇滅一文
准二此釋一可二會通一也。次於下今論餘處。濫二非常
滅一故之文上者。重無相三摩地。縁二無學無相三
摩地非擇滅一爲レ境故。於二滅靜妙離四行相一。
不レ可レ作二妙行相一。是無記性故。不レ可レ爲二離行
相一。非二離繋果故。云レ促成滅靜二行相一。釋レ之。
有三處説二二滅一。無三處説二二靜一。故滅行相有レ濫。
靜行相無レ濫云也。義門既別也。強非二相例一
歟
問。薩婆多宗意。有爲法體。可二生滅一耶。答。雖
レ有二二義一暫可レ存二生滅之義一也 兩方。若生
滅者薩婆多宗意。述二三世實有之義若有爲
法體生滅者。何可レ談二三世實有之旨哉 是
以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云二十一我説。諸因
以二作用一爲レ果。非下以二實體爲果。又説。諸果
以二作用一爲レ因。非下以二實體一爲因。諸法實體。
恒無轉變一。非二因果一故文或云三十九若依二自
體變一説者。應レ言二諸行無有二轉變一。以三彼自
體無二改易一故文任二此等論文一。有爲法體。三世
恒有。無レ有二生滅轉變之義一見加レ之見二光法
師餘處解釋一。或釋二是能生長。彼作用義之論
文一云。法體先有。不レ可レ言レ生。倶能生長。彼作
用義文或五釋下法若有此應二是有爲一之論文上
云。此宗諸法體。皆本有二四相一。於レ法但望レ用
説。非二據レ體論一文寶法師餘處五解釋中云。心
心所法。先有二體性一。由二十二處一令二行レ世取
果。名爲二作用一文圓暉法師。餘處解釋中云。
依二薩婆多宗一。法體先有。不レ可レ言レ生。倶生其
用耳文有爲法師體不二生滅一云事。此等解
釋。亦分明也若依レ之爾者。立二有爲名一。由二法
體生滅之義一。若體不二生滅一者。與二無爲法一。有二
何差異一哉 是以光法師釋二十六行相中。非常
行相一云。體生滅故非常文如何
答有爲法體生滅有無者。上古明匠猶爲二未
決一。下愚末學。輒雖レ難レ言。深思二道理一。廣勘二諸
文一。可レ存下爲二法體生滅一云義上也。其故。立二有
爲名一。由二造作遷流之義一。若法體不生滅者。豈
名二有爲一哉。與二無爲法一有二何差異一哉。是以
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三十九答乙諸有爲法生
時。爲二體是生法故生一。爲下與二生相一合故生上耶
云問中云。應レ作二是説一。體是生法故生。答乙諸有
爲法滅時。爲二體是無常法故滅一。爲下與二無常
相一合故滅上耶甲。云下應レ作二是説一。體是無常法故
滅上畢。評家指二此説一云。應レ知此中初説爲レ善
文或百八十三釋二文發智論。諸生何世攝。答未
來。諸滅何世攝。答現在之文一云。復次爲レ止
レ執三有爲法唯轉變隱顯。而體無二生滅一。今説二
未來生現在滅一故。即顯下有爲法。非二但轉變一。而
實有中生滅上故作二此論一文有爲法體生滅云事。
此等論文尤分明也。加レ之見二光法師處處解
釋一。當卷釋二生滅故非常之論文一云。體生滅故
非常文有爲法體生滅云事。此文尤分明也。餘
處之中。或釋二此有爲法一。亦名二世路已行一。正尤
分明也。餘處之中。或釋下此有爲法亦名二世路一。
已行正行當行性故。或爲二無常一所二呑食一故之
論文上云。無常四相。是能呑食。諸有爲法。是所
呑食。是可二破壞一故名世。是無常所依故名
レ路。即世名レ路持業釋也文若有爲法體不生
滅者。何云二諸有爲法是所呑食一哉。或二釋下即
説レ彼爲二此法境界一。心心所法。執レ彼而起。彼
於二心等一名爲二所縁一之論文上云。又解。礙レ體義
邊名二所縁有對一。礙レ用義邊名二境界有對一文所
縁有對者。名二心心所一。詫二自所縁境界一現起。
若心心所法體不生滅者。寧有二礙レ體之義一哉。
或二十釋下若許三作用異二法體一者。可レ有二此失一。然
無レ有レ異故不レ可レ言レ有二此過失一之論文上云。
體非常故。用亦非常文有爲法體生滅之旨。
此釋實分明也。何況圓暉法師餘處五解釋云。
謂相二法體一令二是有爲一文若許レ相二法體一者。豈
不二已生滅一哉。准二此等文理一。有爲法體滅云
事。誰可レ疑レ之哉。但於下薩婆多宗意。談二三世
實有之旨一云難上者。是實難義也。云二法體恒
有談二其性非常一。倩案二其意一。尤以難レ思。經部
師難。許二體恒有一説二性非常一。如レ是義言所レ未二
之聞有。即此意也。試會レ之者。有爲法體遷
流三世一之時。其性實雖二生滅一。不レ如二其用本無
今有一。有已還無故。云二三世體恒有一也。次於下
婆沙論諸法實體。恒無二轉變一之文上者。云三我
説作用以爲二因果一光取今文意
所引之言也
作用雖レ爲二本無
今有一有已還無。於二其體一者。此義故如レ此云
也。對三我説作用以爲二因果一。云三諸法實體恒
無二轉變一。此旨自炳然也。光法師。法體先有。不
レ可レ言生之釋。此宗諸體皆本有之釋。寶法
師。心心所法先有二體性一之釋。圓暉法師法體
先有不レ可レ言レ生之釋。會通亦同也。有爲法
體。雖レ遷流三世一。不レ如二其用本無今有。有已
還無一故。諸師同述二法體先有之旨一也。非レ謂二
其法體實不生滅一見次於下婆沙論應レ言二諸行
無有二轉變一之文上者。有之自性不レ轉レ心。心之
自性不レ轉レ有故。如レ此云也。以三彼自體無二改
易一故之文。此旨實分明也
重難云。見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或十七答下若未
來世。無二同類因。及遍行因一。過現乃有。則應二
無因而有因一。亦應二無果而有果一。如レ是便壞二三
世有宗一之問上云。許亦無レ失。約レ位非レ體。以三和
合作用位果非二體果一然位與レ體。非即非即
非離。體雖二恒有一而位非レ恒。故同類因及遍行
因。本無今有。亦無レ有レ失文或三十一釋二發智
論。云何無常滅。答諸行散壞破沒已退之文一
云。諸有爲法。自性恒有。由二生相一有二作用起一。
由二滅相一故。無二彼作用一。名爲二散壞破沒已退一
文體雖二恒有一而位非レ恒之文。諸有爲法自性
恒有之言。有爲法體不生滅見 是一加レ之南
寺護命僧正研神章中。擧下或云二有爲法體生
滅一。或云二有爲法體不生滅一之二傳上畢。自述二
本義一云。今述二本門一不レ如二當用一。有爲法體。
無生無滅。恒在不去。是此本義。代至二像末一
人失二本義一。不レ可レ得レ悲也文先徳決判。誰不
依用哉是二
答。有爲法體生滅云事。道理論文前重成畢。
重勘二諸師解釋一。嘉祥大師十二門論疏中中。
或答二有爲法體是生故。生爲與レ生合故生之
問一曰。體是生。但由二生相顯發。如二闇中一。雖二
有レ瓶。要須レ燈顯發。不レ説二燈生。彼亦如是文
或答下法體本無二生滅一。而假二四相一生耶之問上
云。法體本有。生滅性但假二四相一發動之一耳
文凡曉法師起信論
問。經部宗意。於二當別我一。可レ起二無執一耶 進
云。可下今論中云中執二當別我一。有二四種異一。不
出二無執一也 付レ之。有情異執非二一准一。設雖二
當別我一。何無二執無之義一哉。依レ之於二現當總
我一者。出二執無之句一。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今論中云。執二當別我一。有二四種異一。一執二我
當別有一。二執二我當決定別有一。三執二我當如レ是
別有一。四執二我當變異別有一。無レ擧二無執一也。其
故者。執二別我一者。於二若人若天等中一。別欣求
彼我一。起二堅固愛執一故。於レ是不レ樂二滅無一故。
不レ起二無執一也。但於二總我一者。其執稍寛堅。
不レ欣二不レ愛三一法一故。不レ起二無執一也。但於二總
我一者。其執稍寛堅。不レ欣二愛三一法一故二愛執稍
緩不レ遮レ起二無執一也。故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云。別
執堅固故。不レ言レ無總執稍寛容レ計レ無也文此
釋其意分明也
問。今論中述二經部師義一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
有二四種異一文爾者。此文所二等取一造業我者。
爲二現我一爲當可二當我一耶 答。隨二光法師解
釋一。有下或云二當我一。或云二現我一二意上也 兩方。
若現我者。見二論文一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有二
四種異一一執二我亦當有一。二執二我亦當決定
有一。三執二我亦當如レ是有一。四執二我亦當變異
有一文如二此文一者。當我見若依レ之爾者。既云二
造業我一尤可二現我一哉。是以光法師釋。或執二
造業我一。起二造業時欲一。今論文云。執二造業我一。
起二造業時欲一。亦名下於二現別我一起貪文造業
我者現我云事。此釋分明也。如何
答。光法師釋下執二續生我等一。亦有二四種異一等
之論文上。作二三解釋一。依二初釋意一者。造業我者。
可二當我一也。故初釋云。執二續生我等一。亦有二四
種異一等者。等取執二造業我一。釋二此四種一。准レ前
應レ知。准二此中文一。造業時我。亦望二當來一。説二四
種異一。此釋意任二論文之顯相一也。即見二論文
上一。云下執二續生我等一。亦有中四種異。標下續生我
造業我亦有二四種異一之旨上畢。下出二其四種
異一云。一執二我亦當有一。二執二我亦當決定有一。三
執二我亦當如レ是有一。四執二我亦當變異有一文
已束出二二我四種異一之時。無二簡別一置二當言一。
明知。造業我當我云事。准二此文中一。造業時
我亦望二當來一。説二四種異一之解釋。專任二此文一
也。但於下已云二造業我一尤可現我一哉云難上者。
造業我者。打任雖レ可二現我一。又非レ可レ遮二當來
造業時我一。故任二論文顯相一釋二當我一。可レ有二何
過一哉。次於乙光法師起二造業時欲一。亦名下於二現
別我一起貪云釋甲者。造業我者。打任可二現我一
故。如レ此釋也。此則存二今第二第三釋意一也。
若爾。對二初釋一不レ可レ及二和會一也。次依二第二
第三釋意一。先造業我者。可二現我一也。凡造業
我言。雖レ非レ可レ遮二當來一。既現在可レ在二造業時一。
何閣二現在造業我一。途可レ執二當來造業我一哉。
道理頗勿論哉。第二第三釋意。依二此理一釋二
現我一也。但於二今論文一者。依二第二釋意一了簡
今文一者。云下執二續生我等一。亦有二四種異一等上文。
面所レ擧四種異者。是續生我四種異也。造業
我四種異。文下含而帶レ之故。文中總亦別亦
合有二五亦言一。是皆意亦造業我也。所謂非三但
現在造業我有二四種異一。當來續生我亦有二四
種異一爲言故第二釋云。又解。所レ言亦者。不下但
造業時我。於二現在世一。非有二四種異一。續生時
我於二當來世一。亦有二四種異一文依二第三釋一了
簡今文一者。第一總亦以二續生造業兩我一。亦當
別我也。所謂如三當別我有二四種一。續生我造業
我。亦有二四種異一爲言後四別亦。以續生我一。亦二
造業我一也。所謂如下造業我。於二現在世一。有二四
種異上。續生我於二當來世一。亦有二四種異一爲言故
第三釋云。又解。前一總亦。顯四續生造業四種
數同三前執二當別我一。後四別亦復顯三續生時四
數同二後造業時我一。但當現不レ同。餘皆相似文
此文中後造業時我者。續生我四種異也。文擧
明也。造業我四種異。文下雖レ含レ之。未レ擧二顯
之一故。續生我四種異明在二前對一也。以二造業
我四種異一云レ後歟。但當現不同者。續生我四
種。約二當來一。造業我四種。約二現在一故云レ爾也」
重難云。就二第二釋一有レ疑。見二今論文一。上述下
於二當別我一有中四種異上畢。次云下執二續生我等一。
亦有中四種異上。文相起盡無レ諍。如三當別我有二
四種異一。續生我造業我。亦有二四種異一云也。
何可レ云下以二續生我一亦中造業我上哉是一況造業
我有二四種異一云事。未二上明之。何可レ有下續生
我四種異。亦二造業我一之義上哉是二
答。凡置二亦言一。或亦レ前。今所レ擧之法。顯同二
前法一之門在也。是如レ常。或亦レ後。裏所レ含之
法顯レ同二今所擧法一之門在也。今第二釋意是
也。意續生我。造業我。同可レ有二四種異一。而擧二
續生我四種異一之時。置二亦言一意。喩三亦造業
我有二四種異一。如レ是亦畢。以二今亦言一。還彼所
含法。有二四種異レ事顯也。今第二釋此意也。
若爾。所レ來二難。自被レ遮畢
問。薩婆多宗意。行相體可レ限二慧心所一耶 進
云。今論云。此體唯是慧文付レ之。諸心心所
皆有下取二所縁境類差別一之義上。何悉不レ名二行
相一哉。何況行相。唯以二慧爲レ體者。今論。若爾
慧應非レ有二行相一。以三慧與レ慧不二相應一故之難
破。如何可レ會之哉。如何
答。薩婆多宗意。慧心所於二所縁境相一。簡擇而
轉故名爲二行相一。於二餘心心所一。無二簡擇之義一
故。不レ名二行相一也。是以見二今論文偈頌一。云二行
相實十六。此體唯是慧一。長行云。如レ是行相。以
慧爲レ體文婆沙論七十九云。評曰。應レ作二是説一。
言二行目一者。自性是慧文正理論七十四云。由レ此
我宗所釋爲レ善。謂唯諸慧於二境相中一。簡擇而
轉。名爲二行相一文但於下諸心心所。取二所明境
類差別相一起。皆可レ名二行相一云難上者。正理論
七十四中。破下今論由レ此應レ言。諸心心所取二境
類別一。皆名二行相一之義上云。理未二必然一。應レ思何
等名三心心所取二境類別一。若謂二境相品類差別一。
一切能像。理必不レ成。境有二善常等衆相差別一
故。或諸色法亦行相收。色法亦能像二餘相一故。
若謂三能取二境差別相一。則應二五識行相不成。
不レ能レ取二境差別相一故。有二分別識一方能取二境
青非黄等差別相一故。然非二所評起理不成文
任二此文一可レ會二今難一也。次於下今論。若爾慧
非二有行相一。以三慧與レ慧不二相應一故之能破上者。
正理論七十四中。會二此難一作二三釋一。初云。非二有
行相一。唯慧相應心等。皆名二有行相一者。是心
心所等。於二所縁品類相中一。有二能取義一。若依三
唯慧得二行相名一。則慧之餘心心所法與二行相
等一名二有行相一。如三等漏故。得二有漏名一。是與二漏
體一同對治義。如レ是所餘心心所法等與二行相一。
行二於所縁一。是倶時行。無二前後義一文意云。諸
心心所名二有行相二者。非二與レ慧相應故有行
相一。然彼心心所法。皆等於二所縁境相中一。有二能
取義一故名二行相一也。若依下唯慧名二行相一之義
邊上論之時者。則慧相應之餘心心所。名二有行
相一也爲言第二釋云。或心心所有行相者。多
如二已知根一。總名二有行相一文意云。慧體實非二
有行相一。心心所是有行相也。然以レ少從レ多。
總名二有行相一也。例如二已知根一者。名二已重知
義一。而道類智。未三重知二道類忍。自性相應倶
有法一。然以二道類智一。名二已知根一。是以レ少從レ多
立二已知根名一也爲言第三釋云。或依二無間一亦
説二有名一。如二有所依一。故無レ有レ過。謂如三心心
所皆名二有所依一。意識相應諸心所。依レ識亦倶
時生。識之所依唯無間滅。有行相理應レ知亦
然文意已以二心心所一名二有所依一者。意識相
應諸心所法。以二同時識一爲二所依一故。名二有所
依一。彼意識以二無間滅意一。爲二所依一故名二有所
依一故。總束名二有所依一。如レ是有行相義亦爾。
謂慧相應心心所法。有二同時慧行相一故。名二
有行相一。慧心心所。有二無間滅慧一故。名二有行
相一故。總諸心心所名二有行相一爲言
今正理論文。以二泰法師第二十六卷解釋之
趣一了簡之一也。若依二寶法師一。第四偈解釋其
趣異也。凡寶泰兩師。釋二今正理文一。其趣是人
師異釋歟。但於二寶法師釋一者。依レ難レ思。暫任二
神泰釋一所レ記レ之也
問。今論文云。慧通二行相能行所行一。餘心心
所。唯能所行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作二二解釋一。
爾者初釋意。今此文述二論主義一歟
答。述二論主義一也 兩方。若述二論主義一者。見二
今論文一上述二論主義一云。由レ此應レ言。諸心心
所取二境類別一。皆名二行相一文而今文偏以レ慧
名二行相一。定知非論主義一云事 若依レ之爾
者。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之時。第二釋云又解。論
主前雖二難殺一。今還歸レ宗明レ義文以二此釋一思二
初釋一。定述二論主義一可レ云也。如何
答。光法師釋。今論文云。慧是簡擇。名爲二行
相一。能取レ境故。名二能行一。爲二他縁一故。是所行。
所餘心心所。能取レ境故。是能行。爲二他縁一
故。是所行。非二簡擇一故。不レ名二行相一○若據三
通名一行相一。諸心所法皆名二行相一。此據二簡擇一。
唯慧非レ餘。又解。論主前雖二難殺一。今還歸レ宗
明レ義文任二此解釋起盡一。初釋意。今論慧通二行
相能行所行一。餘心心所唯能所行之文。且就二
論主義一辨二行相能行所行之通局一見此則論
文起盡一段鉤鎖。併就二論主義一述二下釋一故
也。但於下論主意。諸心心所。皆名二行相一。今文
唯慧名二行相一。定可レ非二論主義一云難上者。論主
意。實廣論之時。諸心心所。皆雖レ名二行相一。然
暫於レ慧有二簡擇義一故。具二行相一義專顯也。就二
此篇一暫令レ關二行相一。於レ慧一往分別其一而已。
是非二再往盡理義一歟。若據三通名二行相一。諸心
心所法皆名二行相一。此據二簡擇一唯慧非レ餘之
釋此意也。若爾。依二一往有義問一。旁雖レ致二此
分別一。全不レ可レ違二上文一也
問。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釋唯依二欲界依身一
起中法智上擧二三故一。爾者。初故如何釋レ之耶
進云。光法師等。引二正理論一云。入出此智一諸
有漏心。唯欲有故文付レ之入二出法智一。諸有
漏心非二一准一。何唯可レ限二欲界一哉。是以婆沙
論八十
九
云。法界智生二二心一者。謂欲色界修所
斷心文 法智出心。通二色界修所斷心一云事。
此文尤分明也。何況於二有漏入出心一者。設
雖レ限二欲界一。若依身生二色界一起二類智一。彼無間
生二法智一者。可レ有二何過一哉。如何
答。光法師所引正理論文。法智但依二欲界身一
起。非二上二界一。入出此智一諸有漏心。唯欲有
故者。此入出心。遠方便心也。所謂欲レ起二法
智一。必先加行位起二欲界散善一。其後漸法智。又
欲レ出二法智一終必可レ出二欲界散善一也。故近生二
法智一。近從二法智一出心。設雖レ亘二色界心等一最
初終後之入出心。必可レ限二欲界一故。起二法智一
所依身。唯限二欲界一也。婆沙論百滅道法智。能
斷二色無色界結一者。唯生二欲界一。非レ生二色無色
界一。所以者何。入出法智一方便心。唯欲界繋。
生二上二界一者。已捨二此心一必不レ起故之文。又
此意也。如レ此了簡之時。所レ擧之法難更非二
相違一也。重案二其意一。五通無間道。色界修慧
攝道品。豈他心通無間道無間。非レ生二法智攝
他心智一哉。又雜修靜慮中間有漏心。非下與二
法智一入出上哉。若爾論二近入出心一之時。通二色
界一云事。更不レ可レ疑也。彌知。入出心唯限二欲
界一云今正理婆沙論文。就二遠方便心一論レ之
云事。無二子細一也
問。今論中出二非總縁。非我觀所縁法一云。謂自
體相應倶有法文爾者今此倶有法中。可レ攝二
法倶得一耶 答。可レ有下或云レ攝二法倶得一。或云
レ不レ攝之二意上也 兩方。若攝レ之者。得是非二
倶有因一法望二俗智一疎遠也。何不レ縁レ之哉。是
以雜心論中云。亦不レ縁二倶有同一果一故。倶有
言中不レ攝レ得見若依レ之爾者。法倶得極相
隣近法也。俗智更難レ縁哉。若爾倶有言中。尤
可レ攝レ得也。如何。答。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今
此倶有法。作二三解釋一。若依二初釋意一今此倶
有言。不レ可レ攝レ得也。故初釋云。倶有謂俗智
同時四相故。雜心雜品也。亦不レ縁二倶有同一
果一故文此釋意。雜心論文既云。同一果故。不
レ縁二倶有法一故。於下非二同一果倶有一法上者。可レ縁
レ之釋故。任二雜心文一。不レ攝レ得釋也。但於二法倶
得。極相隣近法云難一者。法倶得雖二同時倶起
也一。非二同一果一故。望二所得法一是疎遠也。故能
可レ縁レ之一。例如二同時相應法上小相等一。雖二同
時倶起一可レ縁レ之也。若依二第二第三釋意一者。
今此倶有言可レ攝レ得也。法倶得既極相隣近
法也。俗智何可レ縁レ之哉。故光法師第二第三
釋云。或可レ云三此論言倶有法亦攝二於得一。以二得
亦是極相隣近一故。雜心論説二同一果一者。不相
應中。且據レ親説。或論意各別文但於下得非二倶
有因一。俗智何不レ縁レ之哉云難上者。雖レ非二倶有
因一。望二所得法一。極相隣近故。不レ縁レ之也。次於二
雜心論文一。三解釋自會レ之故。全非二相違一也」
問。今論意。總縁非我觀體。不レ通二修慧一故。如
何釋レ之耶 進云。今論云。修所成慧地別縁
故。若異レ此者應二頓離染文付レ之。色界攝修
所成慧。有二總縁諸地之義一。何可レ儲二地別縁
故一哉。況斷二煩惱一。必依二厭下欣上之觀一。非二我
觀一。唯是欣行相也。更不レ可レ有二離染之功能一。
設雖レ通二修慧一。何可レ有下應頓離染之過上哉。加
レ之四善根。雖レ作二非我行相一。無下斷二煩惱一之
義上。例可レ等哉。依レ之婆沙論正理論中。通二修
慧一判。如何
答。今論意。修所成慧。諸地別縁故。總縁非我
觀。更不レ可レ通二修慧一也。若又通二修慧一者。修
慧如實證二境相一。而如實觀二境無我之道理一之
時。豈無二頓離レ染之義一哉。但於下靜慮攝修所
成慧。有二諸地通縁之義一云難上者。此則正理論
之能難之意也。光法師解釋中。倶舍師救二今
難一云。修所成慧。有能總縁。亦非二極成一。我宗
不レ解二修總縁一。故此乃宗別。無二勞會釋一文次
於下斷二煩惱一。必依二欣上厭下之觀一。非我觀唯
欣觀故。不レ可レ有二離レ染之功一云難上者。必依二欣
上厭下之六行智觀一斷二煩惱一者。是薩婆多宗
自許之道理也。論主意不二必然一。設雖レ非二欣
上厭下之觀一。其智叶二實義一者。何無二斷惑功一
哉。非我觀已能證二境相實義一。若通二修慧者。
尤可レ有二斷惑義一也。就レ中非我觀。偏欣行相
云事。未一之。十六行相中。更非我行相。豈可
レ云二欣行相一哉。次於下四善根。雖レ作二非我行相一。
不レ斷二煩惱一云難上者。十六行相。專是無漏智
所作行相也。有漏智遍雖二仰作之。其義不二
明了一故。不レ能レ斷二煩惱一也。故婆沙論中釋二
此事一云。設雖三學作二聖道行相一。不二明了一故。不
レ斷二煩惱一。如二師子子未能レ容レ獸文故四善根
所作非我行相。不レ能レ斷二煩惱一也。總縁非我
觀。非二十六行相攝一故。更非二例證一也例如二六
行智中苦行相一。雖レ似二十六行相中苦行相一。是
非二十六行相攝一。故猶斷二煩惱一也。次於二婆沙
正理論論文一者。論意既界別。更不レ可レ及二和
會一也
問。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釋二聞慧依地一擧二
三師異説一。爾者第二師意。未至地可レ有二聞
慧一耶 答可レ有二聞慧一也 兩方。若有二聞慧一
者。婆沙論中。述二第二師義云。有説。在二六
地一。謂前五及靜慮中間文論文無レ諍。未至地
無二聞慧一見若依レ之爾者。此師意既許三中間禪
有二聞慧一。未至地何無二聞慧一哉
答。第二師意。未至地有二聞慧一可レ云也。既許三
中間禪有二聞慧一。未至地何可レ簡レ之哉。是以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三師異説畢。判二其正不一。
作二二解釋一之中。第二解云。又解。若據二非我
觀等一。殊勝聞慧。唯在二五地一。若據二常途二起者。
亦通二未至中間一。若作二此解一。倶容レ爲レ正文此釋
意。第二師意。未至地可レ有二聞惠一見但於下婆沙
論。有説。在二六地一。謂前五及靜慮中間之文上
者。此師意。散善無二近分根本不同故。初靜
慮聞慧之中攝屬未至地聞慧一。別不二開立一。
中間靜慮。自二初靜慮根本地一勝故。彼地聞慧
別開レ之見第三師意。修慧既有二近分根本不
同一故。從彼聞慧。亦可レ有二近分根本不同一。存
在七地一云歟
問。依身在二色界一。可三初起二總縁非我觀一耶
答。依身色界。不レ可三初起二非我觀一也 兩方。
若依身在二色界一。初起レ之者。婆沙論十中。述下
起二非我行相一所依身上云。初起依二欲界身一文
如二此文一者。初起二非我行相一。唯限二欲界依身一
見若依レ之爾者。寶法師依二婆沙論意一釋云。初
起者。此非我行相。依二欲色界身一初起文依二色
界身一初起云事。此釋尤分明也。如何
答。欲界受道最勝處故。如レ此功徳多。依二欲
界依身一初起故。總縁非我觀之初起。又唯可
レ依二欲界身一也。是以婆沙論十中。述下起二總縁
非我觀一所依身上云。所依者。此非我行相。依二
欲色界身一。初起依二欲界身一文初起限二欲界身一
云事。此文太分明也。但於下寶法師。初起者。
此非我行相依二欲色界身一初起之釋上者。初
起者之言。依二初起是根本一。先言雖レ標二初起
意一。兼可レ含二後起一也。故下兼擧加色界依身一
也。若此文實唯限二初起一者。婆沙論本文。廣
明二初起後起所依身一。而寶法師引二彼論意一之
時。何論二初起一不レ明二後起一哉。以レ之知。初起
者之言。暫雖レ標二初起意。廣可レ含二後起一也。故
下擧加色界依身一。兼擧二後起依身一也
問。光法師意。依身在二下地一。可レ起二上地聞慧一
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身生二下地一。不レ起二上
地聞慧一文付レ之一。衆生種類萬差。心品現起
非二一准一。設雖二聞慧善心一。何無二他地現起之
義一哉。是以披二婆沙論十文一。述二色界聞所成非
我行相。加行得義一云。謂若此間。於二自共相一
善修習者。生レ彼便得文如二此文一者。依身在二欲
界一。修習色界聞所成非我行相一見加レ之婆
沙論中。明二眼識後起分別意識云。善及染
汚分別意識。生二自下地一容二現在前一。非レ生二上
地一文晨旦人師引二此文一云。以二此文證一。身在二
下地一。亦能起二上地聞慧一文任二此等定判一。依身
在二下地一。起二上地聞慧一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異地聞慧起不起者。先哲未レ決。古來難義
也。然而依二一義意一。可レ存下婆沙論中。有二異地
聞慧起不起二師異説一。光法師成二不起一説
意一云義上也。依二此義一聊了簡諸文一者。釋二光法
師當卷解釋一。初引下婆沙論十色界聞所成。非
我相行。可レ言二加行得一。可レ言二生得一。云何可レ言二
加行得一。謂若此間於二自共相一善修習者。生レ彼
便得。若不レ爾者。生レ彼不レ得。云何可レ言二生得一。
謂雖二此間善修習已一。若未レ生レ彼。終不レ能レ得。
生レ彼方得。彼聞所成非我行相。必依二此間所
修加行一。生レ彼得故之文上云。婆沙既解二色界
聞慧非我行相一。若加行得者。生レ彼便得。若生
得者。亦言二生レ彼方得一。明知。身在二下地一。不レ得
レ起二上聞慧一。若先已得。如何論言二生レ彼便得一。
古徳皆言。身在二欲界一。修習色界聞慧非我
觀。生レ彼即得者不レ然。若言二先得一。何須三復言二
生レ彼即得一文疑難之趣。當二此古徳之義意一。若
言二先得一。何須三復言二生レ彼即得一者。出二此古徳
義之過非一。而成下依身在二欲界一。不レ起二色界聞
慧一之旨上也。次引乙婆沙論十若生二初靜慮一起二
初靜慮非我行相一不定者。亦能縁二一切法一。定
者。唯縁下從二初靜慮一。乃至有頂上。起二上三靜慮
非我行相一。亦唯能縁下從二初靜慮一乃至有頂上。
若生二第二靜慮一。起二第二靜慮非我行相一。不
定者。能縁二一切法一。定者。唯縁下從二第二靜慮一
乃至有頂上。起二第三第四靜慮非我行相一。亦唯
能縁下從二第二靜慮一乃至有頂上。若生二第三第
四靜慮一如レ理應レ説之文中云。婆沙既言下身生二
此地一。起中此地非我觀上。分二定不定一。若起二上
地非我觀一。唯約二定心一。縁二自上地一。不レ言二不定一。
以レ此故知。身生二下地一。不レ起二上地聞慧非我
觀一。聞慧非我觀既不レ得レ起。所餘聞慧。准皆
不レ起文此文成下准二非我觀聞慧一。所餘聞慧皆
在二下地一不レ起二上地一之旨上也。而披二餘處解釋一
云。身在二下地一非三能起二上生得善心一。不レ起二異
地生得善心一。正理有レ文。如二下當引。亦不三能
起二異地聞慧一。此慧由二彼生得一導引。既不レ能
レ起二生得善心一故。聞慧心亦不レ能レ起。レ不起二異
地聞慧善心一。婆沙有文亦如二下引一文不レ起二
異地生得善心一。正理有レ文如二下當引者。讓下
光法師第七卷疏所引正理論二十無レ容レ起二
彼生得善心一。生在二此間一。不レ能レ令三彼起二現前一
故之文上。此慧由二彼生得一導引者。述下婆沙論。
應作二是説若於二三藏十二分教一。受持讀誦。究
竟流布。是生得慧。依レ此發二生聞所成慧一之文
意上。不レ起二異地聞慧善心一。婆沙論有レ文。亦如二
下引一者。指二當卷疏所引婆沙論之二文一也。
光法師依二婆沙論一師説意一。成下依身在二下
地一。不レ起二上地聞慧一之旨上。立レ理引レ文其意如
レ此。加レ之泰法師當卷解釋。引二婆沙論今文一
云。若依二此文一身生二下地一。不レ得レ起二上地聞
慧一。若依二婆沙文一。引二婆沙論今文一。證下依身在二
下地。不レ起二上地聞慧一之旨上意。同二光法師之
解釋一。兩師一同之所判。定有二深由一歟。但今
泰法師解釋中。對下亦云中若依二此文一。身生二下
地一。不得レ起二上地聞慧一。下述乙若依二婆沙一。故
知婆沙論中。亦有下依身在二下地一。起二上地聞
慧一云義上云事甲。即依下婆沙論第七十二・三兩卷
中。説三眼識後起二分別意識一之文上。其證雖二甚
多一。且出二一兩文一者。或云七十二若諸異生。即
彼若生一欲界一。即彼已離二初靜慮染一。未レ離二第
二靜慮染。以二初靜慮眼一見二欲界色一時。於彼
色一。起二無覆無記眼識一。此後於レ彼復起二分別意
識一。不退法者。欲界二種初靜慮唯善。見二初靜
慮色時。於二彼色一起二無覆無記眼識一。此後於
レ彼復起二分別意識。不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共
唯善文或云七十三若諸聖者。即彼若生二欲界一。
即彼已離二初靜慮染一。未離二第二靜慮染一。以二初
靜慮眼見二欲界色一時於二彼色一起二無覆無記眼
識一。此後於レ彼復起二分別意識一不退法者。欲界
二種。初靜慮唯善。見二初靜慮色一時。於二彼色一
起二無覆靜慮記眼識。此後於レ彼復起二分別意
識一。欲界唯善初靜慮。不退法者唯善文此等
文。既依身在二欲界一。已離二初靜慮染一。未レ離二第
二靜慮染一。不退法異生聖者。以二初靜慮眼一。
見二欲界及初靜慮色一。後起二初靜慮分別意識一
故。依身欲界。起二上地聞慧之旨。甚分明也。
今此初靜慮善計度分別意識者。可レ聞二所成
善心一故也。遂至二下文一。述下善及染汚分別意
識。生二自下地一容二現在前一。非生二上地一。依身
在起二上地聞慧一云事。誰可レ疑レ之哉。婆沙
抄四末中。引二此文一云。此文證下身在二下地一。亦
能起甲上地聞慧上。若准二第四十二卷文一。如二納
息中金肘定一。又不レ許三下地起二上地聞慧一。若
爾時違二此文一勘定文此釋意。婆沙論中。有二
異地聞慧起不起二師異説一見 若爾婆沙論
文。前後相違。各述二一師説意一。不レ可二和會一歟」
重難云。婆沙論中。有二異地聞慧起不起二説一
者。光法師可レ述二其旨一。何唯成二不起一説意一
哉是一 次婆沙論説二眼識後起二分別意識一之
文。可レ通二定善一。更非下起二異地聞慧一之證據レ哉
是二答。婆沙論中。雖レ有二異地聞慧起不起二
師説一。今論意存二不起異地聞云師義一見故
勘二今論七餘處文一。明二十二心相生一云二欲界善
心無間生一九。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一入定地
及續生位一。如二其次第一。生二善染心一。出二欲界善
心一無間生二色界善心一位。唯擧二入定地一。若起二
異地聞慧一者。何唯限一入定時一哉。爰知今論
意。存下依身在二下地一。不レ起二上地聞慧一云師義上
云事。故光法師製二今論疏一之時。處處釋成
不レ起二異地聞慧一之旨。餘處十解釋中云。必不
レ能レ起二異地散善一故不二別説一。亦此意也。何況
披二婆沙論處處之文一。多順下不レ起二異地聞慧一
之義上。所謂或云百七然滅道法智能斷二色界
結一者。唯生二欲界一。非レ生二色無色界一。所以者何。
入出法智方便心。唯欲界繋。生二上界已捨二
此心一。必不レ起故文或云百十三生欲界一者○
若起二色界善心。及彼地無漏正見倶生心一。由二
十善業道一。倶生思究竟轉。若起一彼地盡智無
生智倶生心一。由二九善業道一。倶生思究竟轉文
若依身在二欲界一。起二色界聞慧一者。入出法智
散心寧不レ通二色界一哉。依身欲界。何亦無色
界三善業道倶生思究竟轉之義一哉。此等論
文。不レ起二異地聞慮一見歟。故光法師不レ顯下起二
異地聞慧一之一處説。レ當處餘處之中。屡依身
在二下地一。不レ起二上地聞慧之旨也。次婆沙論
説三眼識後起二分別意識一之文。唯就二散心一論
レ之也。故婆沙論云。問。此六識身。幾有二分別一。
幾無二分別一。答前五識身。唯無二分別一。第六識
身。或有二分別一。或無二分別一。且在レ定者。皆無二分
別一。不レ在レ定者。容有二分別一。計度分別遍與二不
定意識一倶故。此中且説三眼識後起二分別意識一
文正理論云。應知此中且辨二計度及與不定一。
隨念分別遍二諸地一故文任二此兩論文一。眼識後
起二分別意識一。唯就二散心一論云事。甚分明也」
重難云。光法師假設得レ起二聞慧一。亦不レ能レ生二
心威儀心一。不レ能レ生二加行善心一故之釋。可レ起二
異地聞慧一見何云下光法師。偏成中不レ起二異地
聞慧一之旨上哉
答。此釋顯二假令事一。非レ許レ起二異地聞慧一也」
問。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限二加行得一
歟 答。不レ限二加行得一也。進云。光法師所引
婆沙論十云。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加
行得文付レ之。設雖二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
相一。若有二善串習之類一者。何從二上二界一沒。生二
欲界一之時。無二得之義一哉。依レ之於二色界聞所
成非我行相一者通二生得一見例可レ等哉。何況初
盡智位。得二聞思二慧一者。性相之所レ定也。設
雖二非我觀一。聞思慧何不レ得レ之哉。若爾欲界
聞思所成非我行相。更不レ可レ限二加行得一哉」
答。見二光法師所引婆沙論文一。述三色界聞所成
非我行相通二生得一云。謂雖二此間善修習已一。
若未生レ彼終不レ能レ得。生レ彼方得。聞所成非
我行相。必依二此間所修加行一。生レ彼得故文既
於二欲界間一。依レ修習欲界聞慧自共相一。於色
界一聞所成非我行相有二生得定一。若爾於二欲界一
聞思慧自共相。善串習之類。從二上二界一沒。
生一欲界一之時。可レ得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一云
事。其道理尤必然者哉。是以婆沙論十云。如
是説者。外法異生。亦得二此行相一。然與レ内別。
謂内法者。亦加行得亦生得○外法異生唯生
得文既云二外法異生唯生得一。外法異生所得欲
界非我行相可二生得一云事。此文分明哉。加レ之
勘二光法師餘處七解釋一云。問。界退還時。得二
欲界善心一。唯得二生得。亦得二加行一。解云。唯得二
生得善一。又解。加行串習者亦得。婆沙有二此兩
説一。然無二評文一文依二此釋一勘二婆沙論處處文一。
或云。不善心生善倶起者。謂從二色無色界一
沒生二欲界一。以二不善心一結生時。彼心與二欲界
生得善四蘊諸得一倶起。有説。彼心亦有下與二一
分聞思所成四蘊諸得一倶起上文或述下無色界
沒。生二欲界一時上云。善染汚法。曾得之者善。謂
生得善四蘊。有説。亦得二串習聞思所成四蘊一。
此諸善法。先由レ越二界地一捨二今界地一。來還故
得文准二此等定判一。從一上二界一沒。生二欲界之
時。聞思二慧。善串習之類。得二聞思二慧一云
事分明也。若爾設雖二非我觀一。聞思慧何不レ得
レ之哉。但於二婆沙論一。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
相。唯加行得之文者。暫就二初起非我觀一。云二
唯加行得一也。全不レ可レ遮三後起通二生得一也。故
婆沙抄一末中會二此文一云。又此云異生唯得
故文次任二唯初盡遍修九地有滿徳之理一。初
盡智位。可レ得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一也。但婆
沙論中。不レ擧二離染得一者。初盡智位雖レ得レ之。
地地第九解脱道位。不レ得レ之故。暫不レ擧二離
染得一也。故委論レ之者。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
相。可下通加行得生一。得中離染得上也
問。外法異生可レ得三總縁二非我觀一耶 進云。
寶法師所引婆沙論十云。如是説者。外法異
生。亦得二此行相一文付之。外法異生著我之
執見轉深。何可レ得一總縁二非我觀一哉。抑聞思
修所成之中。得二何非我觀一哉
答外法異生。得二非我觀一者。未レ成二外法一之
位。起二無我行之後。由二惡友力一起二我見一。雖
レ成二外法異生一。依二先數習力一。生時猶得二非我
觀一也。是以婆沙抄一末中。釋二此事一云。此身
在二欲界一有情。起二無我行一。後由二惡友力一起二我
見一而便命終。由二先數習力一故。生時即得。或
從二上界一沒。生二下地一時。由二我見力一。不レ得レ起二
加行一文此身在二欲界一乃至生時即得者。述下
於二依身欲界一。起二聞慧非我行相一。後遇二惡友一。
雖レ成二外法異生一。命終後生二色界一之時。依二先
欲界數習力一。得二色界非我行相一之旨上歟或
從二上界一乃至不レ得起一加行一者。述下依二先數
習力一。從二上界一生二下地一之時。得二下地非我行
相一之旨上也。但於下外法異生著我執深。何可
レ得二非我觀一哉云難上者。成二外法一之後。雖レ著
レ我依二先數習力得レ之故。全無一相違一也。次三
慧中。三慧所攝非我觀。倶可レ得レ之也。婆沙
論中。内法異生。外法異生。所得非我觀。相
對分別其差異一之時。雖レ述下然與レ内別。謂内
法者亦加行得。亦生得亦得。亦在レ身亦成就。
亦現在前。外法異生。唯生得得。而不一在
レ身成就一不中現在前上。於二三慧門一者。不レ出二其
差異一。定知於二三慧門一者。内法外法。倶成
就之一。無二不同一見故也。重難云。外法異生。既
捨二内法無我觀一。起二外法著我之執見一。設雖
レ有二先數習之義一。何入二外法一之後。可レ有下得二
非我觀一之義上哉是一況婆沙論中。欲界聞思
所成非我行相。唯加行得定。若爾外法異
生。更不レ可レ得二欲界非我行相一哉是二又外法
異生所得通二修慧一者。何唯云レ限二生得一。不レ云
レ通二離染得一哉是三
答。外法異生。暫遇二惡友。雖レ起二我見一。由二先數
習力一。得二非我觀一。何強可レ遮レ之哉。次於二欲界
聞思二慧非我行相。唯加行得云婆沙論文一
者。彼暫據一初起論レ之也。更不レ可レ遮三後起
通二生得一也。次於下若通二修慧者。何不レ擧二離
染得一云難上者。略且不レ擧レ之也。其故者。婆沙
論中。内法外法。所得非我觀。相對分別其差
別一之時。云二謂内法者。前加行得亦生得一。不
レ擧二離染得一。是略不レ擧レ此也。對レ之云二外法異
生唯生得一。又略不レ擧二離染得一也。實可レ出二離
染得一也
問。依身在色界。所起定心非我觀。可レ縁二三
界一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依身在二
上界一。上地所起非我觀。不レ縁二下界下地一判
也 付レ之既總縁二我觀一也。設依身在二色界一
雖起之。尤廣可レ縁二三界法一哉 是以依身在二
欲界一。所起定心非我觀。非レ縁二三界法一哉。何
況依身在二色界一。所起散心非我。觀縁二三界
法一見例可レ同哉如何
答。定心勝品。而其性背二下地一。若於二已厭離
地一者。不レ欲二別縁一。彼地重令二厭背一。徒無下縁二
已厭離地一非我行相上。又順二斷惑道一。依身上界
地所起非我行相。輒難レ縁二已厭離下界地一。而
於二定心非我觀一者。定心之己性。已背二下地
非我行相一。又順二斷惑道一故。依身上界地所起
定心非我觀。不レ縁二已厭捨之下界地法一也。
但於二依身欲界。所起定心非我觀一者。欲界未二
已厭捨一故猶縁二欲界一也。次於下依身色界所
起散心非我觀縁二三界一云例難上者散心劣而
其性背二下地一。不レ如二定心一。就レ中欲界散心非
我觀。專廣縁二三界法一故。色界散心非我觀。
順二彼欲界散心非我觀一故。以二彼欲界散心一
爲レ本。色界散心又廣縁二三界一也
問。依身無色聖者。可三來成就他心智一耶。答。
可レ成就之一也。兩方。若成就他心智一者。婆沙
論百七十述三阿羅漢果聖者。極小成就十三等
至一云。即生二非想非非想處一。慧解脱阿羅漢。謂
七無漏一淨四解脱。漏盡通所依。不レ擧二他心
通所依定一。明知依身無色聖者。不レ成二就他心
智一云事。若依レ之爾者。釋二今論文一。述二十智定
成就相一云。如レ是諸位若已離欲。各各増レ一。
謂他心智。唯除二異生生無色界一文生二無色界一
聖者。成二他心智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如何。
答無漏是不繋法故。生二上地一成就下地無
漏一云事。性相所レ定也。若爾依身無色聖者。
可レ成二就無漏他心智一云事文理太必然也但
於下婆沙論。生二非想地一慧解脱羅漢。極小成
就十三等至一之文上者。無漏他心通所依定。有二
無間解脱二道一之中。無間道是有漏故生二無
色界一聖者。不レ成就之一故。從二無間道一論レ之。
不レ成就無漏他心通所依定一故。云下生二非想
非非想處一慧解脱阿羅漢。極少成就十三等
至上也。退勘二今論餘處文一。述下天眼天耳通。依二
四靜慮之義上云。或云。此依二通無間道一説。通
無間道依二四地一故文從二無間道一。不レ成レ就無漏
他心通所依定一云事以二此論一可レ爲二准例一也」
問。今論中述二遍事觀相一云。謂於二苦集滅一可二
遍智斷證一文者爾。於集滅兩現觀邊一。已有二遍
斷遍證義一故。爲名二事現觀一。爲當於二未來當
位一。可レ有二遍斷證義一故。名二遍事現觀一歟 答。
於二未來當位一。可レ有二遍斷證義一故。名二遍事現
觀一也。兩方。若集滅兩現觀邊。有二遍斷證義一
故。名二遍事現觀一者。彼兩位斷集證滅之義未
レ極。何望二此位一。可レ立二遍事現觀之稱一哉。是以
釋二今論文一云。雖三集滅邊未二遍證證一文若依
レ之爾者。既於二彼兩現觀邊一。修二俗智一。定知於二
彼位已有二遍事現觀義一云事。若未來可二遍斷
證一故。立二遍事現觀稱一者。於一彼遍斷證極位一。
可レ修二俗智一。何於二兩類智位一可レ修レ之哉 是以
釋二今論文一云。而於當位一斷證已聞文若當
位者。指二未來一者何可レ云斷證已聞一哉以二
已*聞之言一思レ之。當位者指二兩現觀位一見依
レ之晨旦人師解釋中。釋二此事一云。當自諦下
智等皆遍故。倶舍云。雖二集滅邊未二遍斷證一。
而於二當位一斷證已。聞文當自諦下智等皆遍
之言。兩類智邊。有二遍事現觀之義一見如何」
答。住二兩現觀邊一之時。於二未來無學果證得
位一。可二遍斷遍證一故。名二有遍事現觀一也。集類
智。滅類智。現前之時。未二遍斷遍證一。何望二其
時一可レ名二有遍事現觀一哉 是以釋二論文一云。雖三
集滅邊未二遍斷證一。而於二當位一斷證已*聞文若
集滅類智。現前之位。已有二遍事現觀之義一者。
何可レ云レ雖三集滅邊未二遍斷證一哉。以レ痛レ雖三
集滅邊未二遍斷證一知。下而於二當位一者。指二未
來當位一也。全非レ指二現在當時一也。故光法師
釋二此文一云。雖三集諦邊未二斷一切集盡一。而於二
當集位斷集已周。雖下滅諦邊未五遍證二一切滅一
盡上。而於二當滅位一證滅已周文寶法師釋二此文一
云。謂一有情於二見道位。知二一切苦一。宋レ斷二一
切集一。未レ證二一切滅一。而於二無學位一。必斷證故文
當位名指二未來一云事。此等解釋尤分明也。況
望二當時一以レ有二一分斷證義一。可レ有二遍斷證一者。
豈於レ道無一一分修道義一哉。何可レ云レ無二遍事
現觀一哉。故知遍事現觀。望二未來一論之云事。
但於下已兩現觀邊修二俗智一。定知於二彼位一。有二
遍斷證義一云事云難上者。凡三類智位修二俗
智一。從二無始一來。數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三現觀邊。
亦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同爲二一事一。而此俗智從二
無始一來雖二知レ苦斷レ集證滅。未レ斷二有於苦
集一。今三現觀位正斷二有頂一故。俗智欣慶起
レ得被レ成レ修也。三現觀位。修二俗智一之由緒
如レ斯。就下此三現觀位修二俗智一有二二故一中上。
擧二遍事現觀故一之許也。非レ謂三云レ爾遍斷遍
證之極位修二俗智一也。故光法師。釋三三現觀
位修二俗智一云。以世俗智云以下世俗智。從二
無始一來。數曾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三現觀邊。亦
復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同爲事。又此俗智。從二無
始一來。不レ斷二非想一。今斷二非想一。俗智欣慶。起
レ得隨喜文次於二今論斷證已周之文一者。至二當
位一之時。斷證已周爲言不レ云二現觀之位斷證
已周一者何可レ爲二相違一哉。此則道現觀邊。修
道不レ周故。對レ之殊置已周之言一也。次於二當
自諦下智等皆遍之人師釋一者。於二當來自諦
集位滅位一斷レ集證レ滅智皆遍爲言更非レ指二現
觀位一也若爾更非二相違一哉
問。三類智邊俗智。於二苦集滅三諦一。可レ有二遍
事現觀一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遍事現觀一也 兩方。若有二遍事
現觀一者。俗智於二有頂三諦一無二智斷證義一。何
可レ有二遍事現觀一哉。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
述二道類智位。不修二俗智一云。俗智曾於レ道無一
事現觀一故。又必無一於レ道遍事現觀一故文如二
此文一者。俗智於レ道事現觀。遍事現觀。倶無
レ之故。道類智位。不レ修レ之見以之思レ之。俗
智於二三諦一。事現觀遍事現觀。倶有レ之故。三
類智位。修レ之云事分明也。如何
答。俗智從二無始一來。於二有頂苦集滅三諦一。無二
知斷證之義一。何有二遍事現觀一哉。但於下今論
俗智。曾於レ道無二事現觀一故。又必無二於レ道遍
事現觀一故之文上者。遍事現觀者。全於二所修
世俗智一。非レ論二此義一。專於下結修無漏智一上上立二
遍事現觀一故也其故者。結修無漏智一自所作
遍盡畢剩可レ修二世俗智一故。三類智位。自所
作遍故。剩亦修二俗智一。道類智位。自所作不
レ遍故。不レ及レ修二他世俗智一也。故遍事現觀之
義。專於二結修上一談レ之。全於二所修俗智一。不レ可
レ及レ論二遍事現觀之有無一。若爾又必無一於レ道
遍事現觀一故者。結修上事也。何關二所修俗
智一。可レ致二可難一哉
問。三類智位所修俗智。爲二十六行相攝智一。將
可二六行智攝一耶
答。可二十六行相攝智一也 兩方。若十六行相
攝智者。見二光法師解釋一。述下三類智位。修二俗
智一所以上已。以下世俗智從二智無始一來。數
曾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三現邊亦復知レ苦斷レ集
證レ滅。同爲中一事上文已云下有二斷集證滅一故修
之。定知六行智觀云事。若依レ之爾者。今論中
述二俗智行相所縁一云。自諦行相境文十六行
相攝智云事。更不レ可レ疑レ之哉
答。見道位先未三曾得二種性一。而勢力未レ廣故。
不レ結集餘諦念行一。設雖二三類智邊所修俗智。
唯修二自諦行相智一。更不レ可レ修二六行智觀一也一。
是以見二今論文偈頌一云。自諦行相境。長行云
隨於二何諦現觀邊一修。即以二此行相一縁二此諦一
爲レ境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引二正理論一云。隨於二
何諦現觀邊一修。即以二此行相一縁二此諦一爲レ境。
謂若苦諦現觀邊修。即以二縁レ苦四種行相一。若
欲界繋縁二欲界一。若色界繋者。縁一上界諦一見婆
沙論云。行相者。此智總有二十二行相一。謂苦現
觀邊所修者。作二苦四行相一。集現觀邊所修者。
作二集四行相一。滅現觀邊所修者。作二滅四行
相一文任二此等定判一彼俗智十六行相攝云事。
更不レ可レ疑レ之。但於乙光法師以下世俗智。從二
無始一來。數曾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之釋甲者。總釋二
世俗智一之時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之義一故。依下
與二三類智一。作二同事一修之云也。正三類智所
修俗智。非レ云レ有二斷集證滅之義一故。樸楊大
師釋云。未二曾起一據二彼同類已前起者一。名爲
レ同也文意云。三類智所修俗智未二曾起一。然依下
爲二彼俗智同類一以二前所起六行智一。觀レ有二斷
集證滅之義一。爲二所作同之也
重難云。三類智位。依二所作事同一。可レ修二俗智一
者。何不レ修下正有二斷集證滅義一之六行智觀一。
而修二諦觀行相智一哉是一是以見二淨影大師解
釋一云。凡夫本來曾依二等智一。厭二下苦集一。欣求
上滅一。而不四然得三復入二見道一。三法智時。斷二上
二界迷諦惑一盡適二彼所作一故。能令二彼等智増
明一文如二此釋一者。可レ修二六行智觀一見 是二加
レ之。見二樸楊大師解釋一云。三類智者。謂苦集滅
三諦類智。起二此類智一。現觀復已。而能兼修二有
漏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所有俗智一文斷レ集證レ滅所
有俗智也二。言六行智觀一。云事分明也是三答。
俗智從二無始一來。數曾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雖下然
未レ斷二非想惑一故。集證滅未中究竟上。而三類智
位斷二有頂一故。俗智起レ得隨喜。此則以二所作
事同。雖レ爲二所修之由一。見道位難レ修。非二諦觀
行相一故。不修二六行智一也是見道勢力不二増
廣一故。不レ修二餘諦念行一故也。次於二淨影大師
解釋一者。凡夫本來依二欣上厭下觀一。厭二下苦
集一。雖レ欣二非想滅一。未レ得レ斷證非想集滅一。至二三
類智位一。斷位斷二盡上二界迷諦惑一之時。俗
智欣慶。令二己體増明一故。彼類智位修二俗智一爲
言非レ謂三云レ爾修二六行智觀一也 次於二樸楊大
師釋一者。是又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所有俗智者。
俗智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之義一。故修レ之云レ當
レ釋也。非レ云二所修俗智。正斷レ集證滅也
問。三類智邊。俗智。唯限二不生法一歟 進云。
今論云。不レ生二自下地一文 付レ之。俗智從二無
始一以來。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之義一故。三類智
位修レ之見若修二曾知二苦斷レ集證レ滅智一者。豈
非二已生類一哉。是以見二晨旦人師解釋一。述二三
類智邊俗智相一。問。彼曾起者。此時修不。答。
據レ實亦修。以レ非二希奇一故。論不レ説。此釋無
レ諍。三類智邊俗智通已生類見何況婆沙論
中。三類智邊俗智。有二法倶得一判。若限二不生一
者。何可レ有二法倶得一哉
答。三類智邊俗智。以二隨信隨法行依身一。爲一所
依一。而見道位。雖レ爲二見道所依一。隨行隨法行依
身起。爲二俗智所依。隨信隨法行依身不レ起。所
依已不レ生故。能依俗智又畢竟不生也。故今
論云。此世俗智。是不生法。於二一切時一。無レ容レ起
故文光法師釋二此文一。引二正理論一云。此智依身
定不生故。謂隨信行隨法行身。容レ有下爲レ依
引二此智一起上。在二見道位一。此無レ容レ生故。此依身
住二不生法一。依二不生一故。此必不レ生文婆沙論
云。此智與二見道現行一相違故。遇二見道位一無
レ容レ起故。設見道位中。見道須臾不二現前一者。
此智便起。以三見道無二刹那斷義一。是故此智無
レ容二現前一文但於二俗智一。曾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
義一故。三類智位修レ之見若爾豈非二已生類一哉
云難者。俗智曾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義一故。現
觀邊修二俗智一之計也。非レ云三所修俗智。有二斷
集證レ滅義一故。全非二相違一也。次於二樸楊大師
據レ實亦修レ之釋一者。凡披二一段解釋一。二邊義
門所レ釋也。所謂上問。此所修智已前起不。若
無レ起者。云何論云三兼修二未來現觀俗智一。若
未二曾起一。復如何云下與二三類智知斷證一同故
兼修上耶。答二此問難一云。未二曾起一據二彼同類已
前起者一。名爲同也文此一重問答。任二倶舍論
等所レ定性相一。釋成之三類智邊俗智限二不
生一之旨一。全不レ背二有宗義一。次重問彼曾起者。
此時修不。答レ之云。據レ實亦修。以レ非二希奇一
故。論不レ説。如三倶舍抄廣分別之一文此一重問
答。已前曾所レ起六行智等。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
之智。成就法後得一起。暫名レ修也。善法皆有二
修習義一故也。此又過去已起二六行智一。彼三類
智位成就之事。又不レ背二有宗義一。若爾兩重問
答。更非二相違一也。次婆沙論一師意。三類智
邊俗智。有二法倶得一者。凡於二有情數法一。談二得
之同不一。簡二其可生不生一。不レ可レ有レ無二法倶得一
存故。此智有二法倶得一云也
尋云。三類智邊俗智。雖二畢竟不生一。許下有二法
倶得一者。又可有二法後一歟 答。不レ可レ有二法
後得一也。婆沙論中。雖レ擧下或云レ有二法前得一。或
云三兼有二法倶得一二師説上。終無下有二法後得一之
説上。定知無一法後得一云事。此事一箇疑也。委
細問答。如二第四卷明思抄一
問。三類智邊俗智。可レ有二法智繋屬類一耶
答。可レ有法智繋屬類一耶 兩方。若有二法智
繋屬類一者。既三類智邊。所修俗智也。更
不レ可レ有二法智繋屬類一哉。見道法類忍智現
前之位。各修二自類一。不レ修二他類一。設雖二未來所
修俗智一。更類智現前位。不レ可レ修二法智繋屬
類一故也。何況若有二法智繋屬類一者。尤法智
現前位可レ修レ之。何類智位可レ修レ之哉 若
依レ之爾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二彼俗
智所縁一云。若欲界繋。縁二欲界苦一○若欲界
繋。縁二欲界集一○若欲界繋。縁二欲界滅一文既
三欲界繋俗智。縁二欲界苦集滅三諦一。豈非二法
智繋屬類一哉
答。俗智無始以來。有二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義一故。
三類智邊修レ之。若爾設望二欲界法一。依三曾有二
知レ苦斷レ集證レ滅義一。可レ修二彼俗智一。若爾望二此
義邊。被レ修俗智。豈非二法智繋屬類一哉。是以
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謂若苦諦現觀邊修。
即以レ縁二苦諦行相一。若欲界繋。縁二欲界苦一。色
界繋者。縁二上苦諦一○若欲界繋。縁二欲界集一。
色界繋者。縁二上集諦一○若欲界繋。縁二欲界
滅一。色界繋者。縁二上滅諦一文此文明欲界俗智。
法智繋攝。色界俗智類智繋屬見加レ之。婆沙
論中。述二此智所縁一云。答。別縁。謂欲界者。隨二
所應一縁二欲界三諦一。色界者隨二所應一縁二色無
色界三諦一。有説。總縁。謂欲界者。隨二所應一縁二
三界三諦一。有界者亦爾。評曰。前説者好。如二
無漏智一法分類分各別縁故文有二法智繋屬
類一云事。此文又分明也。但於下既三類智邊所
縁俗智也。更不レ可レ有二法智繋屬類一云難上者。
凡見道位。法類忍智。各修二自類一者。暫就二無
漏智品一論レ之。於二世俗智一者。設雖二類智位所
修一。可レ有二法智繋屬類一也。法類智位。或法智繋
屬類。或類智繋屬類。總皆修レ之故也。次於下若
有二法智繋屬類一者。尤法智現前位。可レ修レ之
云難上者。法智現前位等。未レ斷二有頂一。類智現
前位。斷二有頂一故。俗智斷二有頂一位。起レ得隨喜
也。仍法智位不レ修レ之。類智位修レ之也
尋云。何故欲界繋俗智中。無二類智繋屬類一
哉。欲界俗智。廣縁二上界一。尤可レ有二類智繋屬
類一哉。欲色界繋俗智中。何無二法智繋屬類一
哉儀也。見道依二色界六地一分二法類二智差
別一。四善根依二色界一縁二欲界境一。非二有法智繋
屬類一哉。何此俗智不レ爾哉
答。此俗智依地既通二欲界一。故欲界繋俗智。順二
欲界一縁二欲界一。故繋屬法智。色界俗智。順二上
界一縁二上界一。故繋屬類智。四善根等。不レ依二欲
界一故。如下次以二欲界色界四善根一。可レ繋屬法
智類智一之義無之。故於二色界善根中一。又分二
欲界縁類一歟。若爾彼俗智。與二四善根一。其廢
立已異。更不レ可二一准一歟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所依身。與二見道所依身一
可レ同耶 答可二各別一也 兩方。若同者。俗智
與二見道一有漏有漏無漏既別也。彼所依身
豈同哉。是以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此智依
身定不生故。謂隨信行隨法行。容レ有下爲レ依
引二此智一起上在二見道位一。此無レ容レ生文若此依
身與見道一同者。豈見道位不レ起哉。若依レ之
爾者。見二寶法師餘處解釋一云。其勝縁者。正理
論云。謂彼所依身。彼所依身。與二見道一同。在二
見道一時。無レ容レ得レ起。出二現觀一時。所依已滅。
既闕二勝縁一。故不レ得レ起文如二此釋一者。三類智
邊依智所身。與二見道所依身一可レ同見如何」
答。三類智邊俗智所依身。與二見道所依身一。其
體可二各別一也。故婆沙論云。問。若不二現前一。云
何可レ説三此依二隨信隨法行身一。答。彼身有二二
種一。一是見道所依。二是現觀邊世俗智所依。
見道於二見道所依身一得。亦在レ身成就亦現前。
現觀邊世俗智。於二彼身一得。而不レ在レ身成就
不二現前一。現觀邊世俗智。於二現觀邊世俗智所
依身一得。亦在レ身成就亦現前。見道於二彼身一
得。而不レ在レ身成就不二現前一文任二此文一。俗智
所依身。與二見道所依身一。其體各別云事。甚分
明也。但於下寶法師。彼所依身。與二見道一同之
釋上者。同二隨信行隨法行依身一。倶三類智。容二
現起一故。云下彼所依身。與二見道一同上也。非レ云下
三類智邊俗智所依身。與二見道一其體是同上歟」
問。三類智邊世俗智。本來可レ得二非擇滅一耶
 答。本來不レ得二非擇滅一也 兩方。若本來
得二非擇滅一者。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三現觀邊
得二非擇滅一文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此世
俗智。是不生法。於二一切時一。無レ容レ起故文若
本來不生法者。何本來不レ得二非擇滅一哉。是
以婆沙論云。如二三類智邊。世俗智等一。非擇滅
法。本來有レ得無レ有二非得一。以二彼本來定不生一
故文如何
答。三類智邊世俗智。雖二本來不生法一。至二見
道三類智位一。勝縁方闕。故彼位得二非擇滅一。本
來不レ得レ之也。是以見二光法師解釋一云問。何
時得二非擇滅一。解云。三現觀邊得二非擇滅一故。
正理云。謂於二爾時一起レ得自在。餘縁障故。體
不二現前一文此釋意云。見道位中。不二出觀一故。
三類智邊世俗智。雖二本來不生法一。三類智位
起レ得自在故。其體若容二現起一者。此位容二現
起一故。前位勝縁未レ闕。三類智位。見道依身
現起故。與レ之被レ障。俗智依身永不レ起故。此
位俗智勝縁方闕。得二非擇滅也。俗智勝縁
者。即彼依身也。餘縁障故。體不二現前一者。見
道依身被レ障。俗智依身。永不二現前一爲言光法
師餘處。如二現觀邊世俗智等一。雖二復體性畢竟
不生一。於二前位中一。亦不二出觀一。然此三諦現觀後
邊勝縁闕故。得二非擇滅一之釋。亦此意也。但
於二今論文一者。三類智邊世俗智。本來不生法
云事。自レ本所レ許故。全非二違文一。次於下婆沙論。
本來有レ得無レ有二非得一之文上者。是一師不正
義。故更不レ可レ及二劬勞一矣
問。經部宗意。無漏法可レ薫二有漏種子一可レ云
哉
問。下地見道現前。可レ修二上地見道一耶 進
云。論云。能修二未來自地下地一。不レ修二上地見
道一判也 付レ之。無漏道不繋法故。依地上
下。不レ可レ有二勝劣一。何無二下地見道之義一哉。是
以本論中云。依二未至地一入二見道一人。十五心
頃。成就無漏四靜慮一云云取意如二此文一者。下地
見道現前。修二上地見道一見如何
答。設雖二無漏法不繋一。隨二依地上下一非レ可レ無二
其勝劣一。況又見道是初得レ道。其勢力不二増廣一
故。依二下地一見道現前不レ修二上地見道一也。是
以光法師。引二婆沙論一云。又婆沙第四云。問。
何故六地見道。上能修レ下。下不レ修レ上。答。上
地法勝。現在前時。即能修レ下。下地法劣。現在
前時。不レ能レ修レ上。如三劣朝レ勝。非二勝朝劣。此
亦如レ是廣如
彼釋
又婆沙一百六十八云。見道依レ下
必不レ修レ上。以二是初得道故。無漏依レ上必修二
下地一。以二自在不繋故文但於二本論文一者。發智
論生二欲界梵世。色愛盡成就淨無漏四靜慮一
云文歟。於二此文一者。婆沙論中。問答此事一云。
問。色愛盡依二未至定一。入二正性離生一。十五心頃
不レ成就無漏靜慮一。至二道類智一。但成就一一。即
彼乃至依二第三靜慮一。入二正性離生一。十六心頃
但成就三一。何故説レ四耶。有説。依漸次得果
離染者一説。有説歟。彼得レ果已。不レ久必起二
勝果道一現前修二無漏一。是故於二十六心時一。雖
レ未二成就一。必當可得一故。亦説二成就一文
重難云。婆沙論。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即能
修レ下。下地法劣。現在前時。不レ能レ修レ上之文
難レ思 此難次下疑可レ釋也
問。無漏法隨二所依地上下一。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
耶 答。勝劣不同有無。可レ有二二心一也 兩方。
若有二勝劣不同一者。無漏不繋法也。何隨二所
依地上下一。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哉。是以釋二今論
餘處六文一云。道展轉九地。唯等勝爲レ果文如二
此文一者二。隨依地上下一。不レ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見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云。上地法
勝。現在前時。即能修レ下。下地法劣。現在前
時。不レ能レ修レ上文隨二依地上下一。無漏法有二勝
劣一云事。此文尤分明也。何況正理論中。述下
九地聖道爲二同類因一相上云。於レ依自上有於
レ依下地無文依所依地上下二有二勝劣一云事。
此文又炳然也。如何
答。無漏法雖二不繋一。由二依地上下一。聊可レ有二勝
劣一也。則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上地法勝。現在
前時。即能修レ下。下地法劣。現在前時。不レ能
レ修レ上。如二劣朝レ勝朝劣之文。其旨分明也。
但於下無漏不繋法也。何由二依地上下一。可レ有二勝
劣一哉云難上者。無漏法雖二不繋一。自勝品者依二
上地一。劣品者依二下地一也。全非云二其體繋屬
地一。故依地有二上下一。其體隨有二勝劣一。只無漏法
本有二勝劣一中。勝者自レ依上地。劣者自レ依下
地也。非レ如二有漏法一也。次於二道展轉九地。唯
等勝爲レ果之今論文一者。上地劣根劣品道。爲二
同類因一故云レ爾也。非レ云下就二同姓同品一。上地
與二下地一爲因也 重難云。光法師餘處解釋
中。釋二九地聖道同二類因相一作二二解釋一中。第二
釋云。若依二徳光論師解一。九地各能修二九地聖
道一。九九八十一聖道。展轉相望皆得レ爲レ因。
此亦據乙同姓同品應下依二九地一修上者甲説故。得二
展轉爲因文如二此釋一者。依二依地上下一。不レ可
レ有二勝劣一見如何 答。由二依地上下一。有二其勝
劣一者。非レ妨二同類因程之勝劣一歟。喩如二生得
善法一。雖レ有二九品不同一。互爲二同類因一也。故九
地所修聖道。互爲一同類因一之釋意。不レ可レ遮下
依二地上下一有中勝劣上也 尋云正理論於レ依自
上有等之文依二地上下一。有二勝劣一云證文歟」
答。若依二光法師餘處初釋一者。是證文也。若
依下又解。正理且據三一相漸次進修二諸地勝法一
故。言三上非二下因一。以實而言。亦同二徳一光之
釋上者。非二證據一歟 一義云。光法師餘處釋下九
地聖道互爲二同類因一相上。作二二解釋一。初釋云。
准二正理師意一。雖二等是同姓同品一。依二上地一者
勝。依二下地一者劣。故依二上地一者。不乙與下依二下
地一者上爲因。與下依二自上地一者上爲レ因。依二此釋
意一者。無漏法由二依地上下一可レ有二勝劣一也。即
一方疑□。所レ擧婆沙論。幷正理論文。專其
誠證也。但於下無漏不繋法。何由二依地上下一。
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哉云難上者。無漏法。本有二勝
劣一之中。勝品者。自レ依上地。劣品者。自レ依下
地故。依二地上下一。有二勝劣一云也。全非下如三有漏
繋屬其地一故。由二地上下一。判定其法勝劣上也。
重意。有漏墮二界地一故。依二其依地勝劣一。定二
其有漏定勝劣一。無漏自レ本不墮二界地一。故非三
依レ地定二其勝劣一。只本有二勝劣一中。勝者自レ依
上。劣者自レ依下爲言次於二今論。道展轉九地。
唯等勝爲レ果之文一者。暫上地劣姓劣品道。
與二下地勝姓勝品道一。爲二同類因一。類因故。九
地展轉爲二同類因一云也。全非レ云下就二同姓同
品道一。上地道與二下地道一爲中同類因上也。第二
釋云。若依二徳光論師解一。九地各能修二九地聖
道一。九九八十一聖道。展轉相望。皆得レ爲レ因。
此亦據乙同姓同品應下依二九地一修上者甲説故。得二
展轉爲因文若依二此釋一者。由二依地上下一。不
レ可レ有二勝劣不同一也。無漏不繋法故也。但於二
婆沙論上地法勝。現在前時之文一者。見道初
得レ道。作用不二増廣一故。欲レ述二下地見道現前
之時。不乙修二上地見道一之時。剩儲レ由之時。實
有漏依二地上下一有勝劣一。一往作二其勝劣一云
許也。是非二盡理之説一歟。若依二地上下一實有二
勝劣一者。何至二修道位一下地道現前之時。可
レ修二上地道一哉。設雖二修道位。作用増廣一。劣品
道現前。難レ修二勝品道一故也。次於下正理論。於二
依地一上有等之文上者。存二此第二釋意一之時。
論意各別故。全不レ可レ及二劬勞一。或任下又解。正
理且據二一相一。漸次進修二諸地勝法一故。言三上
非二下因一。以レ實而言。亦同二徳光一之釋上者。今正
理之文。全非二違文一也
重難云。第二釋意。無漏法由二依地上下一。無
レ有二勝劣一者。何下地無漏他心智。不レ知二上地
無漏心一哉。是以今論中。述二他心智相一云。於二
勝地根位。去來世一不レ知文既以二上地一云二勝
地一。豈非レ云二上地無漏勝一哉是一何況寶法師
地疎二於位一之解釋。無漏法由二依地上下一。有二
勝劣不同一見 是二 答他心智者。有漏他心
智。既下地智不レ知二上地心一故。無漏他心智。又
下地智不レ知二上地心一也。漏無漏他心智。同一
雙之廢立故也。是則分二地上下不同一。專以二有
漏一爲レ本故。有漏既不レ縁レ上。故無漏又難レ縁二
上地一也。光法師餘處。縁レ境義別。爲レ因義別。
不レ可レ爲レ難之釋。此意歟。次於二今論勝地之
言一者。專以二有漏一爲レ本故。旦以二上地一云二勝
法師地疎二於位一之釋上者。同二光法師初釋意一
也。存二第二釋意一之内。全不レ可レ爲レ難也
問。斷二欲界煩惱一位。不レ修二類智一。斷二上二界
煩惱一位。不レ修二苦集法智一者。可レ有二何過一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云。若斷欲染一。
不レ修二類智一。斷レ上不レ修二苦集二法一。則漸次得二
不還果一者。應レ無レ容下起二類智一現前上。阿羅漢。
應レ無レ起二苦集法智一。先所得者。皆已捨故。先
未得者。非二所修一故文付レ之。設雖下斷二欲界
煩惱一位不レ修二類智一。斷二上二界煩惱下位。不
修二苦集法智一。有二先同類因等力一者。何次第
證不還。後時起二類智一。羅漢果聖者。起二苦集
法智一之義無レ之哉。若非二前位所修一故。後時
不レ起レ之者。諸未曾得法。不レ可レ有二現起之義一
哉。如何令下未來類智品道引二其體一現前上。法
體尚依二同類因力一
答。今正理論一段之意。諸斷惑道現前前之
位。未來所修法者。非二悉必同治一故修レ之。故
斷二欲界煩惱一位修二類智一。斷二上界煩惱一位修二
苦集法智一者雖レ非二同治一。因力相資故修レ之。
因力相資者。所謂斷二欲界煩惱一法智品道現
前位。依レ同二無漏姓類一。與二未來所修類智品
道爲二同類因一。依下此爲二同類因一力上。令下未來類
智品道引二其體一現前上。法體尚依二同類因力一。
令二引現前一。況引起彼上得一。令レ修得之一。依レ何
可レ爲レ難哉。而若欲界能治法智現前位。與二
未來類智一。雖レ爲二同類因一。此同類因無其力一。
而無下修二得類智一之義上者。爭此同類因。可レ有二
引起。猶可レ難二法體之功一哉。既成就同類因一。
猶無下引起類智一之功上者。已捨二同類因一。何又
可有下引起類智一之義上哉。若爾漸次得不還。
遂不レ可レ起類智哉爲言羅漢不レ起二苦集法
智一之義。准レ之可レ思レ之。正理論一段所存述二
此意一也 但於下非二前位所修一之法。後時不二
現起一者。諸未曾得法。不レ可レ有現起之義云
難上者。斷二欲界煩惱一位。未來所修類智者。
專其位可レ被レ修法也。而乍レ爲二可レ被レ修之
法一。雖レ有下爲二同類因一義上。遂不レ修レ之者。成下無二
因力相資一之義上。若爾其法體遂難レ起云也。未
曾得之法。自レ本非二先位可レ被レ修之法故。雖
レ有二同類因一。何可レ修レ之哉。全非レ失二因力相資
義一。重意云。未曾得法。爲二先位可レ被レ修之法一
者。有二同類因力一可レ修レ之事。雖レ不レ可レ有二障
礙一。其品類勝品。非二先位可レ被レ修之物體一故。
依二此別縁一不レ修レ之也。全非レ失二因力相資之
義一也。若爾更不レ可レ爲二例難一哉
問。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可レ修二下地
非對治無漏一耶 答。可レ修レ之也 兩方。若
修レ之者。已斷二上地煩惱。無間解脱道位也。爭
可レ修二下地非對治無漏一哉 是以光法師所引
顯宗論云。謂隨何地有漏無漏。加行道等正
現前。爲レ欲レ斷除此地煩惱一。未來修二此及下
無漏一。下於二上染一同能治故文如二此文一者。斷二
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修二下地無漏一者。
唯限二同對治一見若依レ之爾者。見二今論文一。述下
斷二上七地一無間道未來所修智上云。此上未來
皆修二七智一。謂俗・法・類・苦・集・滅・道。擧二解脱
道所修智一云。此上未來皆修二八智一。謂俗・法・
類・四諦・他心文此文無二所簡一。既云下斷二上七地一。
無間道位。修二苦集法智一。解脱道位。修中苦集
法智一。他心智上。明知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
位。可レ修二下地非對治無漏一云事。如何
答。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可レ修二下地
非對治無漏一也。所謂以二下地無漏道一。斷二上
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豈不レ修二所依地苦集法
智。無漏他心智一哉。依レ之今論中。斷二上七地一。
無間解脱道位。修二苦集法智他心智一云也。
但於下已斷二上地煩惱一位也。何可レ修二下地非
對治法一哉云難上者。以二下地無間道一。斷二上地
煩惱一之時。所依地非對治無漏。與二能斷道一
同治故修レ之也。但斷惑道現起。修二非對治
無漏一者。因力相資故修レ之也。是以光法師所
引正理論中。問答此事一云。四類不レ能レ斷二欲
界染一。苦集二法。非二上對治一。何縁起二彼治二。此
智未來修。若許三兼修二非對治一者。離二有頂染
等一。應三兼修二世俗一。此難非レ理。唯同對治。於二未
來一修非一所許一故。謂亦許レ有二相屬一故修。如三
見道中修二世俗智一。或由二因力相資一故修。如下
斷レ欲時。兼修二四類一。斷二上染一位。修中苦集
法上文次於下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下於二上染一同
能治故之文上者。彼文專述乙爲下離二此地一修上之
相甲故。擧二同對治義一也。雖レ然無間解脱道位。
修二非對治無漏一。不レ可レ遮レ之也
尋云。斷惑無間解脱道所修非對治無漏。若
爲レ離二此地一修。爲當起二此地一修歟。若爲レ離二
此地一修者。已非對治法。何可レ云下爲レ離二此地一
修上哉。若起二此地一修者。已斷惑無間解脱位
所レ修也。尤可レ云二爲レ離レ此修一哉是一 以二有
漏道一。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可レ修二下
地非對治無漏一耶是二 以二第二禪無漏道一。
斷二四禪以上煩惱一。無間解脱道位。可レ修二初
禪第三禪非對治無漏一耶。若修レ之者。初禪第
三禪非對治無漏。已非二同對治一。亦非二能斷
道同地一。如何可レ修レ之哉。若不レ修レ之者。無間
解脱道位所修定可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上。而爲レ離二
此地一修。必從二所離地一下地無漏悉修レ之。若
爾何不レ修レ之哉是三
答。斷惑無間解脱道位。所修非對治。無漏
者。可レ非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上歟。凡爲レ離二此地一修。
必從二所離地一下地無漏悉修レ之。若爾何不
レ修レ之哉是三
答。斷惑無間解脱道位。所修非對治無漏者。
可レ非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上歟。凡爲レ離二此地一修者。
現起能治斷二此煩惱一之時。未來同對治道被二
來修一。此可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上非對治法也。無二
同治義一。何可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レ哉。故顯宗論。
爲レ欲二斷除。未來修二此及下無漏一。下於二上染一
同能治故之文。專非レ述二此意一哉。全以二斷惑
無間解脱道所修一。不レ可下皆云中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上
之。若云下斷惑無間解脱所修。皆爲レ離二此地一
修上者。第九解脱道位所修。何可レ云下得二此地一
修上哉。次以二有漏道一。斷二上地煩惱一無間解脱
道位。不レ可レ修二下地非對治無漏一也。其故者。
下地非對治無漏無間治故。非下爲レ離二此地一故
可修レ之。又起二上地有漏斷道一之時。非下起二此
地一故可修レ此。若爾無其由緒何可レ修レ之哉。
次以二第二禪無漏道一。斷二四禪以上煩惱一之時。
不レ可レ修二初靜慮。第三禪非對治無漏一。其故
者。非二同治一故。不レ可下爲レ離二此地一修二。無一其由
緒。不四可下起二此地一修上。凡起二此地一修者。或自地
道品。以二同地由緒一修レ之。設雖レ非二自地一。如下
依二上地一練根道之時。修中下地上者。模本得果
時之上下地道。皆於二無知一有二能遮レ世之義一
故修レ之。是依レ有二由緒一。起二此地一之時。修二下
地也。今者已無其由緒一。依レ何可レ修レ之哉。但
述下起二此地一修之時。修中此下無漏上者。一切起二
此地一修之時。非レ云三必修二下無漏一。隨二其所應一。
或可レ有下唯修二自地一之時上也。仍非二相違一歟」
問斷二欲界煩惱一第九勝進道位。可レ現修他
心智耶 進云。今論云。斷二欲修斷一。第九勝
進○俗四法類隨レ應現修。不レ擧二他心智一也。
付レ之勝進道。是容預位也。何不レ現修他心
智一哉。是以斷二上界煩惱一勝進道位。現修他
心智一見例可レ等哉
答。光法師釋二此事一云。初離二欲染一。猶未二容預一
故。非レ現修上地一。勝進是容預故。所以現修
文解釋已儲レ由釋二例難一之上者。不レ可レ及二學
者劬勞一者也
問。阿羅漢果聖者。勝進道初念。可レ現修苦
集法智一耶
答不レ可レ限二修苦集法智一也 兩方。若現修
苦集法智一者。初唯苦集類者。性相所定也。
而勝進道初念。現修苦集法智一者。豈無二多
地超縁之過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釋二今論文一
云。勝進九・十。隨應現修文此文無一簡二初念
勝進道一。以知勝進道初念。可二苦集法智現修一
云事。如何
答。若利根羅漢。勝進道初念者。即無生智也。
彼位苦集法智現修者。豈不レ背二初唯苦集類
之理一哉 若鈍根阿羅漢。勝進道初念。苦集法
智現修者。可レ有二多地超縁之過一故。無學聖
者。勝進道初念。不レ可二苦集法法智修一云事。
道理必然也。但於二今論勝進九・十。隨レ應現
修之文一者。總於二勝進道位一。現修智故。云二勝
進九・十隨レ應現修一也。既置二隨應之言一。顯二
其簡別一。設雖二勝進道初念不現修苦集法
智一。何可レ爲二違文一哉。若堅如二疑難一執二此文一
者。豈利根無學。勝進道初念。可レ云レ有一滅智
道智世俗智他心智現修之義一哉。恐簡レ外了
簡也
問。偈頌文云。勝進道亦然文爾者。亦然者。光
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現修
與二前解脱道一。得修數同故言二亦然一文付二之
釋一。偈頌文云。無學初刹那。修レ九或修レ十。鈍
利根別故。勝進道亦然文上擧二無學初刹那
未來所修智品數一了。下云二勝進道亦然一。文相
起盡無レ諍。令レ例同勝進道未來所修智品一見
何可レ云レ例同現修智品一哉。是以見二光法師
下解釋一云。頌文窄故。但説レ修二未來一。長行文
寛。兼説レ修二現在一文如二此釋一者。頌文無レ説二現
修智品一見若爾前後解釋。豈不二相違一哉
答。光法師今解釋尤似レ難レ思。試加二了簡一云。
今論長行釋云。無學初念。謂斷二有頂一第九解
脱。苦集類盡隨レ應現修。縁二有頂一故。勝進九・
十。隨レ應現修。未來隨レ應修レ九修レ十。謂鈍根
者。唯除二無生一。利根亦修二無生智一故文*釋此
文起盡。無學初念乃至縁二有頂一故者。釋二偈頌
無學初刹那句一。*釋勝進九・十隨レ應現修者。
釋二勝進道亦然第四句一歟。未來隨レ應修レ九
修二十。謂鈍根者。唯除二無生一。利根亦修二無生
智一故者。釋二修レ九或修レ十。鈍利根別故之第
二第三句一見若未來隨レ應修レ九修レ十以下之
文。釋二第二第三第四之三句一者。文相起盡。專
偏順二第二第三之句一釋也。上勝進九十隨應
現修之文。可レ云レ釋二何句一哉。故以二此長行文一。
釋二偈頌文一者。勝進道亦然者。以二勝進道現修
智一令レ等二初念得修智一見故光法師釋此文一
云。論曰至二縁有頂故一者。釋二初句一○勝進九・
十隨應現修者。釋二第四句一。第二念後。諸勝進
道。九智十智隨レ應現修。現修與二前解脱道一。
得修數同故。言二亦然一。未來隨應至二無生智一
故者釋二第二第三句一文隨釋泰法師解釋云。
二釋二第四句一。第二念後諸勝進道。九智十智
隨レ應現修。勝進道得修。與二解脱道。得修一。九・
十數同前云二亦然一文兩師一同解釋。定有二
深由一歟。如レ此了簡之時。頌文起盡聊非レ無二
其意一歟。但於下光法師頌文窄故。但説レ修二未
來一之釋上者。今於二明レ修一段之文一。多分偈頌
唯説二未來修一云レ爾也不レ遮三少分説二現修一歟。
但於二光法師今解釋。或本云。現修與二前解脱
道一異。得修數同故言二亦然一文如二此本一者。全
非二相違一哉。任下下頌文窄故。但説レ修二未來一之
釋一。此異本可レ爲二證本一歟。就レ中釋二一段一之論
文。頌文中。餘處聊無レ説二現修一。至二今文一。何獨
可レ説二現修一哉。旁以二今本二令レ爲二指南一哉
重難云。就下現修與二前解脱道一異義本上有二其
疑一。若得修數同故言二亦然一者。令レ同二勝進道
得修智一者。今此釋段釋二現修一之釋段也。何
遮下可レ釋二得修一事上哉是一若如二此本一者。長行
未來隨レ應修レ九修レ十以下之文。初刹那幷勝
進道。未來所修智。一具擧レ之故。定可レ釋二第
二三四之三句一。何光法師可レ釋三未來隨應至
無生智故者。釋二第二第三句一哉是二答。釋二
現修一之段中。置二得修數同故。亦然之言一事。
初念現修智數。與二勝進道現修智數一。定是
可二不同一歟。勝進道亦然之言。令レ同二彼言現
修智一歟云二所濫可有レ之故。爲二遣レ言二所濫一。
現修與二前解脱道一雖レ異。得修數同故。就二得
修一云二亦然一。全非レ令レ等二現修一爲言次於下光法
師未來隨應至二無生智故一者。釋二第二第三句一
之釋上者。實可レ云レ釋二第二第三第四一。然今文
之文相根本釋二第二三句一故就レ爲レ本云レ釋二
第二第三句一也。若實存レ不レ釋二第四句一者。何
次下云二解脱勝進。未來隨レ應。修レ九修十。
可レ釋加勝進道未來所修智一哉。第二第三
句中。未レ擧二勝進道未來所修一故也
問聖者他心通解脱道現前位所現修智。唯
可レ限二二智一耶 答。不レ可レ限二二智一也 兩
方。若限二二智一者。聖者所起他心智。亘二漏無
漏一。彼解脱道位所現修智。何可レ限二二智一哉。
是以今論中。述二他心通解脱道位所現修智一。
何可レ限二二智一哉。是以今論中。述レ他心通。解
脱道位。所現修智一云。他心解脱法類道俗及
他心智文若依レ之爾者。*釋婆沙論文。述二
他心通解脱道。現修及未來修智一云。一解脱
道中。未來修以智。現在唯修世俗他心智文
如二此文一者。唯限二二智一釋。如何
答聖者所起他心通。亘二漏無漏一故。若有漏他
心通。解脱道位。世俗他心二智現修。若無漏
他心通解脱道位。法智類智之隨一。幷道智
他心智之二智。可二現修一也。是以光法師。釋二
今論他心解脱法道俗及他心智之文一云 他
心解脱通二有漏無漏一。若無漏者。法類道他心
智。隨レ應現修。若有漏者。俗他心智。隨レ應現
修文但於下婆沙論現在唯修二世俗他心智一之
文上者。彼婆沙論一段文。述二五通解脱道所修
智相一故。與二餘通一同。暫他心通言就二有漏他心
通一。出二現修智一歟。故唯擧二世俗他心二智一也。
是以次下擧二有説義一云。有説。亦修道法道類。
隨二二他心智一文此則擧加無漏他心通解脱
道現修智一也。是非二相違師一。前師上更云レ添
レ之也。若爾前師意。終不レ可レ云レ限二二智一也」
問。今論意微微心位。可レ有二未來修一耶 答。
可レ有二未來修一也 兩方。若有二未來修一者。微
微心微劣位也。何可レ有二未來修一哉 若依
レ之爾者。微微心既未三曾得二善心一也。設雖二今
論意一。何不レ許二未來修一哉。是以*釋今論文云。
無學未來鈍九利十。除二微微心一。此於二未來一。
唯修レ俗故文彼位有二未來修一云事。論判尤分
明也。如何
答。婆沙論中。述二微微心唯未曾得一。微微心是
未曾得勝品功徳故。必可レ有二未來修一也。故
勘二婆沙處處文一。或云百七起入滅盡定微微
心一時。現在唯修二世俗智一。未來亦唯修二世俗
智一文或云。微微現在前時。法念住現在修。未
來修三。除二身念住一文任二此等文一。思二今論意一。
同可レ得二此旨一。是以一方疑難所レ擧今論文。
其旨尤分明也。光法師釋二此文一云。臨レ入二滅
定一心一。名二微微心一。羸劣現未唯俗。不レ修二無漏一
文正理論文。全同二今論説一故。寶法師釋レ之。
此論及正理。皆定微微心未來唯修二有漏一文
任二此等定判一。微微心位。有二未來修一云事。諸
論一同之所判也。何獨限二今論一可レ疑レ之哉」
重難云。如來初盡智位。悉得二所有一功徳一
故。微微心定可二曾得法一。豈有二未來修一哉。
婆沙論云二微微心定未曾得一。所レ難レ思也」
答。如來微微心。實雖二曾得法一。勝曾得功徳
故。可レ有二未來修一也。准二光法師一。得二勝曾得一。
名二未曾得一也。釋可レ思也。已如來微微心。是
勝曾得法。可レ得二未曾得名一。故婆沙論文。亦
無二相違一耶
重難云。若爾。光法師論意各別之釋意。今論
意勝曾得法。無二未來修一釋。依二此釋意一之時。
今論意。如來微微心。何可レ有二未來修一哉。問
題標二今論意一。即爲レ疑二此釋一也
答。論意各別釋之意。今論意實雖二曾得法一。
勝曾得法。與二未曾得名一。許二未來修一。婆沙論
意。勝曾得法。雖不レ與二未曾得名一。作二曾得法一
有二未來修一爲言此釋意。非レ謂三今論意。勝曾得
法。無二未來修一歟
尋云。微微心位。許未來修一者。可レ修二無漏智一
耶 答。微微心未曾得故。雖レ有二未來修一。其
性羸劣故。不レ修二無漏智一也。故光法師釋云。
臨レ入二滅定一心。名二微微心一。此心羸劣。現未
唯俗。不レ修二無漏一故。婆沙一百五十五云。若
起二微心一時。若起二聞思慧等一時。於二無漏根一
非レ捨非レ得非レ滅非レ起。准二彼婆沙一。微微及
聞思慧等。不レ修二無漏一文
重難云。婆沙論於レ無漏根一。非レ捨非レ得之文。
微微心位。不レ得二不レ修三無漏智一之論文哉」
答。婆沙論中。或生相名レ得。或現在名レ得之二
門在レ之。而今文就二現在名レ得之門一論已也。
以レ何知レ之者。婆沙論九十四中。明二通行得捨一
云。若未レ離二欲染一聖者。起二諸相似無量解脱
勝處遍處及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諸功徳一
時。皆無レ捨得レ一文今此相似功徳者。是可二
欲界聞思慧一。此功徳現前之時。已云レ得二一通
行一。是就二生相得一論レ之已。而今光所レ引婆沙
論文云レ非レ捨非レ得。就二得現在一可レ論レ之。若
此文就二生相一。非レ捨非レ得者。兩文豈不二相違一
哉。故知是就二現在一論レ之也。欲界散善現前
位。得レ無漏智一尤云疑。准二今義一可レ思也
問。聞慧無間。生二無漏智一義可レ有耶。答。可
レ有二此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此義一者。*釋光法師
所引婆沙論文云。若起二聞亦慧等一時。於二無
漏根一。非レ捨非レ得非レ滅非レ起文已云二非起一。定
知不レ生レ之云事。何況*釋婆沙論文云。欲界
唯思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乃至色界唯修所
成無間聖道現在前文聞慧無間。不レ生二無漏
漏智一云事。此文又分明也。加レ之光法師餘
處解釋中。引此理婆沙文。雖レ述下思慧無間。
起二煗善根一之旨上。不レ云三聞慧無間。生二煗善根一。
若聞慧無間。不レ生二煗善根一者。爭又可レ生一勝
品無漏道一哉 若依レ之爾者。*釋今論餘處
文云。此中五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除二生
所得一。聞慧無間。生二無漏智一見如何
答。聞慧無間。生二無漏智一云事。今論餘處定
判分明也。即如二一方疑難一。是以光法師餘處
解釋中。會二倶舍婆沙兩論相違一云。婆沙據二鈍
根者一説。此論等通約二利根者一説。又解。婆沙
約二初修次第起者一説。此論等通約二純熟位一
説。故不二相違一文此釋意。倶舍婆沙兩論意同。
聞慧無間生二聖道一云事。更不レ可レ疑レ之。但於二
光法師所引婆沙論。非レ滅非レ起之文一者。聞思
二慧無間。多分無漏心不二現起一故。從二多分一
云下於二無漏根一。非レ滅非起也。今婆沙論一段
之文。從二多分一云レ爾也。即如二彼五品雜修靜
慮相續現起之類一。第三刹那無漏心之無間。
雖レ可レ有二無漏根現起之義一。云下第三刹那時。
如二初刹那一説上也。若今文如レ文執レ之者。豈可
レ云二思慧無間。不生二無漏智一哉 次於二婆沙
論。欲界唯思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之文一者。
據一鈍根者一。約二初修次第起者一説故。非二相違一
也 次於下聞慧無間。不生二煗善根一云例難上
者。彼亦初入二煗善根一事極難故。就二初入一不
レ云二聞慧無間。不起二煗善根一也。煗善根純熟
之位。聞慧無間起事更非レ所レ遮也
重難云。四分定中。唯順決擇分無間生二無漏一。
住分等無間不レ生二無漏一見而聞慧望二彼住分
定等一。勝劣遥異也。何可レ生二無漏一哉 答。就二
總亦類一釋レ之。住分定等勝聞慧劣事。是非二必
然一也。但彼不レ云二其品類劣不生二無漏一。四分
定之廢立。自レ本就二有漏慧一。分分生無漏。名二
順決擇分一。順上地一。順勝進分。順二自地一名二順
住分一。順二煩惱一名二順退分一。故順住分等無間。
不レ生二無漏一云也。聞慧是雖二散善一。其中亦有下
生二無漏一之類上。何有二所遮一哉
問。遊觀無漏智現前位。現修盡無生智一義
可レ有耶 答。不レ可レ有二此義一也 兩方。若有二
此義一者。可論疏中。遊觀無漏智現前位。不
レ現修盡無生智一見若依レ之爾者。設雖二遊觀
無漏智現前位一。何不レ現修盡無生智一哉。是
以*釋今論文。斷惑解脱勝進道。練根解脱勝
進道雜修靜慮勝進道。修通勝進道位。隨二其
所應一。現修盡無生智一見相例可レ同。何況義辨
二無礙解。盡無生智爲レ體見彼無礙解現起
者。豈非二遊觀位盡無生智現修一哉。如何
答。斷惑練根等。解脱勝進道位至二所欣求之
位。有二息レ求義一故。可レ現修盡無生智一也遊觀
位。無二此義一故。是釋品攝。不レ現修盡無生
智一也。是以見一今論文一。釋下聖起二餘功徳一之偈
頌文上云。若起二所餘無漏功徳靜慮攝者一。四法
類智。隨レ應現修。無色攝者。唯四類智。隨レ應現
修文此文更不レ云二現修盡無生智一。光法師釋二
此文一云。問。盡無生智。此中何故不レ言二現修一。
解云。此明二遊觀無漏功徳一。皆是釋性。盡無生
智。息レ求非レ見。故此不レ説文遊觀無漏智現前
位。不レ現修盡無生智一云事。論判解釋尤分明
也。但於下斷惑等之四位。現修盡無生智一云例
難上者。彼四位解脱道勝進道之中。随二其所應一。
有二息レ求之義一故。現修盡無生智一也。遊觀不
レ爾。故不レ能レ現修之也。次於下盡無生智攝無
礙解脱現前。豈非二遊觀位。盡無生智現修一哉
云難上者。四礙解體。何必可レ限二遊觀功徳一哉。
若不レ限二遊觀功徳一者。義辨二無礙解。設雖二盡
無礙智爲體。何可レ爲二違文一哉
尋云。見二光法師解釋一。答下盡無生智。此中何故
不レ言二現修一之問上。作二三解釋一之中。第二釋云。
又解。盡無生智前已論故。今者所レ明云起二餘
徳一文此釋意。遊觀位。盡無生智。起不起如何」
答。此釋意。遊觀位盡無生智不二現起之歟。
所以然一者。論上文。於二盡無生智現修位一擧
レ四。所謂斷惑解脱道勝進道位。是一位。練
根解脱道勝進道位。是二位。雜修靜慮勝進
道位。是三位。修通勝進道位。是四位。盡無生
智現修位。分不レ過二此四位一。此四位。盡無生
智現前位。十智現修。未來修相已説レ之故。聖
起二餘功徳一者。説二前已説之外功徳一故。此中
不レ云二盡無生智現修一爲言故此釋意。不レ許二遊
觀位盡無生智。現修之義一也
重難云。上説二盡無生智一者。彼二智十智之隨
一故。述下斷惑練根雜修之通之四位。被二現修
得修一之相上許也。全無下立二盡無生智現起之一
箇位一。而述レ彼位現未來修之相上。若爾何聖起二
餘功徳一者。盡無生智餘功徳可二心得一哉。若
如二此了簡一者。四諦智。法智。類智。現前位。現
未來修之相上。已顯レ之了。聖起二餘功徳一者。
可レ云二彼四諦智等外功徳一哉。彼若不レ爾者。
是何爾哉 答。盡無生智。雖二十智隨一一。是四
諦智。法類智所成之一箇功徳。而不レ似二四諦
法類智一。非二餘智所成一故。彼盡無生智上四位
現修旨述畢。即盡無生智現前位修智相顯
畢。此外指二餘功徳一。定可二盡無生智外一。於二四
諦法類智一者。別非二餘智所成。一箇功徳一故。
餘功徳之言。不レ可レ云二四諦法類智外功徳一
也◎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上
  問題
問。論文云。如レ是已辨諸智差別一。智所成徳
  今當二顯示一文爾者。能成智與二所成徳一。其體
同可レ言耶
問。頌文云。贍部男佛身文爾者。光法師如何
  釋レ之耶
問。當處付レ明二佛十力相一。且初處非處智力一
  種。與二後業異熟智力等九種一。彼此相望時。
爲二開合爲異。爲當作用各別可レ云耶
問。光法師釋二根上下智力一。根言作二二解釋一。
  爾者。第二釋意。云何釋レ之耶
問。於二死生智力根本一。攝二天耳通一可レ云耶
問。以二天眼・他心・宿住・漏盡四通二爲二十力攝一
  可レ云耶
問。宿住隨念智力通二四念住一可レ云耶
問。死生智力通二四念住一可レ云耶
問。論文云。如下舍利子捨二求レ度人一。不レ能二觀
  智鷹所レ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一等上文爾
者。*智一過去八萬劫事一者。爲二宿住通力一。爲
當願智力可レ云耶
問。論文云。如下舍利子捨二求レ度人一。不レ能レ觀
  知鷹所逐鴿前後二二際生多少一等上文爾者。
知二未來八萬劫事一者。爲二死生智力一。爲當
願智力可レ云耶
問。於二聲聞乘人一。有二二生得脱類一可レ云耶
問。論中明二如來身力相一擧二三師異説一。爾者。
  以二何説一爲二正判一耶
問。論中明二身力體一。擧二二師異説一。爾者。初師
  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論中明二身力體一。擧二二師異説一。爾者。第二
  師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光法師釋二如レ是身力觸處爲レ性。謂所觸
  中大種差別論文一。作二或云有宗義。或云經
部義。二解釋一。爾者。何釋爲二正判一耶
問。今論意判二四無畏一以レ何爲體耶
問。光法師解下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レ應二説
  言二體即是智一云論文上。作二二解釋一。爾者。第
二釋意如何釋レ之耶
問。諸佛因位必修二百大劫行一可レ云耶
問。諸佛利他益必同可レ云耶
問。論文云。如來三種圓徳文爾者。如何烈レ之
  耶
問。光法師釋二智圓徳中一切智一切種智不
  同一。作二三解釋一。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レ之
耶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二四種一。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四再習斷文爾
者。光法師意。一切煩惱斷者。爲二唯限二自
性斷一。爲當通二縁縛斷一可レ云耶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一。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等文爾者。今此定障體。光法
師云何釋レ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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