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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行鈔 (No. 2248_ 照遠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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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此通未來教也云云問。此八事佛世之時
並因縁起興之。何云未來教哉。答。一義云佛
在之日因儉開之。然世猶儉未有還制。佛已
入滅。迦葉承佛意云。世復豐時。更可還制。若
亦儉者更不開之。是則佛意鑒未來故。云未
來教也。是以鈔批云。此通未來教者。立云如
迦葉所答。儉開復豐。制明此教。雖是佛在時
制。然亦通於未來行用。故曰通未來教也。有
人云。此通未來教也。有通字義。則難見正意。
亦通五分教。是佛自説。故曰此如來在世教
也。四分教則是結集時。迦葉説此言。以據佛
在望結集時名未來也。自意云。通未來教者。
即是迦葉能開通於未來教意也。謂佛在開
此八事。猶未再制。未有制言。迦葉結集之時。
時豐乃更制約。其諸比丘既呵迦葉。如上已
明此義竟問。鈔云。若時世還賤。故依開食。
佛言不得如法治同記云。時世還豐佛何制
此等文佛世還制如何。答。正佛世非
謂還制。佛世無此制斷。故富那羅詰問迦葉。
但佛遙若世豐時時還可制説故。迦葉承佛
意結集時正制斷内宿内煮等也。爾者何無
相違歟。被及後世
記注。疏釋云云云五分疏法願律師作歟。行
宗記云。四律皆製義疏上明聽違佛制
記注。偏袖云云連袖也。仍施現在横被邊夷
時在爲人
記。昔用三歸今時不得云云如來成道初三
歸羯磨授具足戒。至八年羯磨受具興。止三
歸得。如彼在世止。今亦不作爲言習俗成風。
見持戒者。事與我違。便責隨方。呵爲爲顯異。邪
多正寡。孰可言之。法滅世衰。由來漸矣
記。東南禪講云云東南處名也。如云關東也」
鈔。二教相融互兼彼此云云會正云。二教者
即未來教。在世教。謂未來教中。亦通在世。如
内宿等。今年此方儉故開。彼國豐須制。明歳
反上。在世教中亦通未來。如在此土今歳著
履。爲尚却遊彼方。明年以跣足爲儀。若然則
時内通方。方中通時。以此兼彼。用彼兼此。互
相渉矣補篇記第一未云此開制教。無是佛
現世時。説開制迦葉引用。是通結集時。未
來教也。云通亦可即開制之。言非局結集時。
更通於後故云通也乃至四分迦葉之言。起於
滅後。局此名爲未來。然開判之事。佛在已
説迦葉重述。當於未來。望佛初説。乃當現在
即是四分
兼現在
五分佛在時説二方互淨不淨。起於
現在。然當未來。法豈無此義耶故知五分亦兼
未來通有云云
記。此有二釋云云節古義云。搜玄曰二教者。
方毘尼時毘尼爲二教也。不同諸記取四分
五分爲二教集要・増暉・義苑・
會正。倶同搜玄記
大抄記云。二教
謂現世未來二教云云鈔批簡正記並擧二義。
雖然以現在未來二教之義爲本也。問。今記
或釋意指四分五分。同爲二教之義歟耶。答。
不爾二教言即イツモ二世教也。或釋意釋
彼此言時。且約二宗得意不同計也
記。一切時處毘尼云云婬盜等性戒一切時
不開之故也
  本云于時康永四年二月十日於山邊郡牟
  山郷藥師寺僧坊記之夫寒風銘肝宿雪凝
  手誠難忍難禁者歟雖然爲相續片時之法
  命聊集要義爲相資愚鈍之短才茍述舊跡
  冀三寶垂哀憐消除病患神明加冥助令成
  此鈔而已
 小比丘照遠通二十三別二
十一俗四十四
 

資行鈔事鈔上一之分第三卷也。
自第一門中三例至第五門也
上一之一所以不言重輕而言聽者以重輕之
言不該約行 問。作持行中。豈無重輕哉
答。今且重者。即重輕也。聽者。即制聽也。故
以重輕對就制。以制聽對約行也。若云重者。
單局就制。故云不該約行也
記。準戒疏深防限分各有通別 問。通別二
種深防其意如何 答。通者。制四重防三毒。
是根本防制種類諸戒。近防四重。遠防三毒。
是通深防之義也。深者。遠義也。今所指戒疏
二上文也 問。此中根本防。亦可名深防哉
 答。不爾。即行宗云。前明四重。止得名防。次
餘篇。方彰深義又云。以下篇諸戒。近防
四重。遠禁本心。即深防義此等釋文深義
不付根本防歟。次別深防者。摩觸飮蟲業未
重。與波羅夷波逸提名。是爲防大婬殺畜者。
同禁其微。一等制波羅夷波逸提。故是深防
也。戒戒別論故稱別也。微者觸也。著者婬也
 問。制種類戒防四重。爲通深防。約四重名
種類歟。二百四十六戒總望四重爲通防歟。
如何 兩方。有疑。若種類別別云防者。與別
深防有何異哉。疏云。總防者。戒疏中配戒種
如何 答。種類各防歟。戒疏云。配篇種
類可以知也然一切諸戒皆無非遠防毒心。
是故云通也。但至一邊難。別難別深防者。局
尼後四重等。亦不通一切戒。是故云別也。所
防處是別故也。況尼制重名等義。持異通深
防之相。依之因師云。通者。爲防三毒。制四重
種類。則通僧尼故云通也。別者。尼八重中後
四即局尼。故云別也 問。若爾者。飮蟲水等
號別深防。別義如何 答。此遠爲防三毒。近
爲防殺畜生。故云別無過歟
記。等餘三重 後四重中殘三重也。行宗記
云。觸八及隨並是婬類。同對貪毒。覆是妄類。
即對癡慢
記。注非此中意 在今抄云爾也。非遮彼本
疏意也
記。若就相論可有修學 僧尼就當相形。各
各修學可有護持。故云限分也。漏失僧殘尼
隨也 紡績。此尼單提戒也
記。今此約報強弱須從別論 問。深防限分
配當強弱樣如何 答。約報時。女弱。故深防
制後四波羅夷也。故重也。僧未有深防重制。
縱雖有深防制。未約報又輕也 問。僧摩觸
報強故輕。爾者豈約報強。非深防輕哉 答。
一義云僧摩觸遠云之時。雖深防。別談之時
限分也。尼弱故。至摩觸等可犯婬重。故深防
與重制也。僧強故。縱雖摩觸。必不可行婬。故
制限分也。若爾者。何故限分處不出摩觸。出
別漏失哉 答。且出限分手本。先出漏失也。
實可通摩觸也。又義云。尼摩觸深防弱故重。
僧摩觸深防戒強故輕也。於限分漏失僧重。
尼輕也。依報強弱有輕重不同也。此後義即
好也。約報強弱。限分深防倶云有輕重不同
故也。但今記下注云。強依限分。弱以深防
云云此初義證據見。於深防中不作強弱重
輕歟
記。注古記及破此解 會正云。諸家約僧尼。
兩報上共釋以成。若然則一衆中。自無強弱
之報及深防限分等義。翻成局狹。今據一衆
理必具之。何者如上根形報堅強。制依糞衣
腐藥。則教意重也。中下體報微弱。聽畜百一
諸長。則教旨輕也。就制下如實得道戒者。聖
人爲縁起。制聖爲遮凡。爲護大妄。故是深防
中制也。又持犯中利根易悟始終二罪。鈍根
難悟始終不學無無知罪。非力分故。諸記將
摩觸一戒。尼犯夷局深防。僧結殘爲限分。不
准失成一義之局。抑又濫下第八門僧尼通
塞中輕重不同義也搜玄記抄批等記同今
資持釋也 問。會正共成一義濫第八門之
難。今記如何可救哉 答
記。注尼四樹下座但非蘭若 會正之尼亦
分通故。業疏解尼四依中樹下依者。蘭若中
○如五分該四依。無樹下座。故云麁弊大臥
具也。若尼抄中受具後。若説糞衣乞食樹下
腐藥四上行也
記。二明世者衣中根報次者制三衣 問。十
二頭陀倶是上根所行也。然衣中分糞掃衣
三衣二。是三衣上根所制也。何今糞衣屬山
中上根。但三衣屬世中中根哉 答。十二頭
陀中倶出糞衣三衣。令被上根也。今且四依
本制。受戒時該四依四重故。今以四依局屬
上根。三衣通三根制故。但三衣且配屬中下
世中不妨。但三衣上根。但雖同上根。糞衣人
勝。但三衣人少報劣也。今但四依一門局屬
上根。餘屬中下。但是一往釋也 問。四依時
但云糞衣不云三衣。一衣非三衣歟。將可云
三衣哉 答。此雖有異義。且存一義。糞衣
者。糞掃三衣也。略糞掃之語。但云糞衣 問。
若爾者。何故頭陀篇云。衣中立二。一者納衣。
二者三衣。又同記云。欲令節儉少欲劣事。一
衲之外更無餘物。又戒疏云三上上士面王報
力殊異。胎衣隨長。未似資持。及將入法誓不
服餘。如來隨機任聽但一同記云。縁濟一
衣已足也大抄記云。面王比丘常著一衣
又迦葉尊者。著一納夫天台大師著一納
此等諸文一同一納即三衣全不見處也。爾者
如何 答。凡案道理。三衣是三世諸佛解脱
同類衣也。又佛既上根上智。猶畜三衣。況佛
弟子不畜之哉。又三衣必制物三根共奉之。
既羯磨受持。無衣鉢等人不得戒。雖有善來
三語等得縁不同。得戒不替。縱雖餘得縁。無
衣鉢等。不可名得戒。以羯磨准諸縁也。爰
知。糞衣上根必可具三衣也。但頭陀篇衣中。
立納衣三衣二種者。納衣人唯納衣計作三
衣。故不受檀越施。是以頭陀篇云。初納衣者。
四分云。捨檀越施衣。著掃衣此對檀越施
云納衣。必不見一衣中但一衣也。但三衣人
受檀越施。雖作三衣。但三衣計持不受長衣。
故分納衣三衣二機。是以同篇云。二者三衣。
四分捨諸長衣著三衣納衣三衣二機不遮
持三衣。是以法花攝釋第四釋寶塔品。是名持
戒行頭陀文下也
問答但三衣但持毳衣持糞掃衣之差別中。
先問云。毳衣雜物亦作三衣。與前三衣而有
別。答云。初三衣者。用好疊等之所判。成非毛
雜物。恐不知足者。以無價疊等爲其衣。故以
毛雜物而爲衣也。此中隨持一三。非三三衣。
悉頓總持巳上爾者頭陀篇一納之言。對餘雜
物等作三衣言一納非謂數之一三等也。次
一納之外更無餘物此一納衣外不受檀越
施。又不畜諸長故云爾。一納非謂三衣中一
衣也。唯以一納計作三衣故也。又戒疏上士
面王等文。此納衣生長時隨作三衣。既文云。
及將入法誓不服餘。入受戒時誓不著餘檀
越施衣等。然間受戒佛召善來比丘時。胎衣
即作三衣。善來受戒人必八事成辨。八事者。
六物外加針線刀子也。故如來順機任聽但
一者。但一納不受餘檀越施等。偏著納三衣。
故云但一也。記釋一衣已足。大抄記常著一
衣一衣。但納衣一衣也。非謂三衣中一。同賢
愚經叔𣨫女胎衣善來得。胎衣五衣即賢愚
經云。佛言善來。頭髮自墮所著自&T073554;尋五衣
次彼思之。胎衣變成三衣條無疑者歟。次
迦葉一納。此指一衣云一納。非納三衣中一
衣。既迦葉四分善來得人也。善來受者。必八
事具足。故迦葉持納三衣。無疑者也。次天台
大師一納。此以同事也。其上彼天台宗釋。一
納釋三衣也。加之天台大師四十八起請文
云云此五三衣外敢不貯珍財何況六物圖
云。天台智者制法次第一條云。三衣六物道
具具足。若衣物有闕則不同止如是得意
時。何無相違歟
記。上準戒疏明五開 文出三上𣨫衣戒。彼
於六物第一糞衣故上既出之。故云五開也」
記。藥開三種 時藥上食中攝。故云餘三藥
也。耐鈔四以機悟爲先。教門輕重致隔 問。
前通門教興。第三文第四有何不同哉 答。
口義云。擧事顯相。雖同不妨意旨自別。由佛
無四門入道之不同。乃懸鑒未來。五師分宗
之有異。致使教興而有差別。如今釋列。於世
曇無徳薩婆多二部。所明不同之可見也。此
乃通究隨機興教之意。後第四中乃推持犯
輕重緩急差別之相。是佛隨機宣示。使其無
過。如五部各報之可見也。前顯設教隨機。後
顯爲人無過。豈非意異
記。此謂佛無起教之機 問。上明興對異宗
中。宗則其多別教興被他部見。若爾在無教
興正被部別。何五部等外別存在無起教機
乎 答。如來設教稱其機縁。不差毫末。是故
在無起教機可之。懸記諸部機可有之也。
然今文意云。如來在無隨機輕重異説。及其
滅後五部諸師。隨其所樂採取其教。是故非
佛不鑒。然今文且據在無起邊。故云非五部
師也
記。非五部師 此暗破會正釋云。會正云。五
部異執者。證上機悟。如悟結淨地。因病復開
爲此宗之計。則教意輕也。悟淨地因外道之
謗。不結執爲十誦之計。則教意重也。故下文
故有輕重異勢持犯分塗。但爲機悟不同。致
令諸計岳立是也大抄記幷抄批釋。同以五
部爲起教機矣
記。即對諸部以明輕重 且對諸部還明四
分教門輕重別事也。謂。婬制毛頭。盜限滿五
等。四分制重。源在無爲此機悟制重也。又開
結淨地捨還主等。本部輕。在無機如是悟也。
爲顯此輕重。且對餘部以明也。餘部必非當
科本旨也
記。輕重言通不出罪事 罪即止持。事即作
持。下文
記。如初篇重犯 篇聚篇云。若論重犯。律自
明斷。隨犯多少一一波羅夷。十誦重犯不同
此律。同名則有。同種則無。此據初篇
記。婬制毛頭 釋相云。自有婬心。但入如毛
頭結成大重。十誦云。口過齒成犯。餘二道無

記。盜限滿五 釋相云。十誦盜五錢者。古大
銅錢得重。僧祇云。取瓶沙王古法。四錢三角
四分。但云五錢准廢上律論也
記。羯磨揩定 如上云如白法作白等也
記。受法簡人 別行篇云。十誦無和尚人。受
戒得戒多云。不除鬢髮。無衣鉢。受者得戒。若
准四分。不開也云云
記。此重餘輕 本部重。餘部輕也
記。開結淨地 如上釋
記。捨財還主 懺篇云。不還者吉羅。又四分
一律宗。是大乘虚通無係故。發言誠事無滯
結。若依他部捨。以後無反還求
記。接俗生善之類 如二戒長短並通也
記。五分不開疑想 問。彼不開疑。開想 
是以別行篇云。五分無疑心。疑通是非。故有
犯結正。彼律云。是如疑蟲疑草木。皆隨犯殘
提。想是決徹。若境心不當者不犯問。記
云。彼律只不開轉疑句。於轉想開之也云云
此釋意開想傳寫誤歟。一義云。此云疑之想
意也。非謂疑與想也
記。僧祇性惡無疑想別行篇云。僧祇性惡
無疑想。若遮惡得有疑想
記。十誦前有方便 別行篇云。十誦前有方
便心者。具除疑想。並結正罪。不同遮性
記。注今鈔準用 中三飮酒戒下云。四分酒
作酒想。若疑若無酒想。皆隨莫非取境犯。
謂前有方便文
同記
云。注中初句示律文。次句明今釋。謂先有方
便欲飮。至後飮時。乃至非酒想。疑後心無
犯。成前方便故。須然重必先無意迷妄開
キラフ
鈔。五部異執豈不然 簡正記云。五部異執
等者。引證印成上義也。佛涅槃後百歳之餘
分成異部。亦是根機悟解不同。以此證前。四
分機悟亦別。非謂通明五部教典也
鈔。五部以事法相對 餘記意。准明羯磨法
興意羯磨對事興。故云事法相對。是以簡
正記云。謂注四例以辨教興。然而律中有羯
磨法幷所被事。是比丘之業前既未記。故
此明焉。言事者。即所被事也。法者。能被之
法。今以事對法。辨於通局也抄批云。五以
事法對者。如受戒等。是事羯磨是法。又如三
衣一盋。是事加法。受持是法。謂將此法用被
於前事故。四種對既有其事。則須有法因對
事須法。故有此興來也今記意。事法止作
兩行被意得。故以事法相對明教興也 
問。事教興實託三性之縁。隨無譏興法教
興之意不見。如何 答。實分明雖不見其教
興意。羯磨法爲成濟前所被事興所以爾
云。法唯指式。乖旨則事不成故。此事者。所被
事也。非事法之事歟
記。赤須四準 法事人界之縁云四準也
鈔。事通情性等 止持制事。依有情之三性
之縁興制也。故云事通情性。教興意雖依三
性縁。正所制隨前情非情塵沙無邊境制。故
云隨境制其得失也。或下別正明教興意。或
依三性縁隨無譏興也 問。事通情性與三
性之性者。何不同。作或釋哉 答。上汎明事
通情性樣。或下別顯教興。故作或釋歟 問。
上云。汎出之。何上不出通無譏樣哉 答。且
略之歟。或情性之情言攝無譏歟。譏嫌即情
言故。餘記意聊不同歟。即抄批云。事通情性
者。此明法所被事。事含情性也。意云。且約情
道。智慮利者曰情。智慮鈍者爲性。如新生小
兒體性。自知苦樂憂喜名云性。漸漸長大。更
増其智名曰情也。如云大有情思等。又言性
者。謂人生無間。禀五常之性。亦是性識之性。
並通善等故名爲性也。情者謂人各有情。故
不同。遇善遇惡。情相染習故云情也。又解情
性者。情謂有情之類也。謂如爲人受諸戒及
治擯等。是情事也。言性者。謂是金木水火土
五行。此曰非情。即如結解諸界分功徳衣亡
人衣等。並是非情事也。性中攝之。謂有識之
者云情。無識之者曰性。所以爾者。如地水火
風各有體性。如地以堅爲性。水以濕爲性。火
以煖爲性。風以動爲性。又如火上水下風輕
地重。皆是其性。性取不改爲義
鈔。故隨境制其得失 抄批云。立云。謂隨有
情之兩境制其得失
鈔。或託三性之縁 簡正記云。就有情事中。
更約三性分別抄批云。或託三性之縁者。
即善惡無記也○又解三性者。謂貪瞋癡爲
三也。若貪三境行婬者。名從貪起。若婬怨
家。名瞋心起。若共母女姊妹六親行婬。名從
癡起
記。方希名利邪命自居等 問。此何名善心
之犯哉。既云反成貪毒故 答。實希名利方
雖貪毒。坐禪誦經等之邊善心故。云善性犯
歟。其上今云。託善縁故。無相違歟
記。注性如慈心斷命好心互用三寶等 篇
聚云。或見他厭生。與其死具。若俗殺生。教令
早與勿使苦惱。此慈悲心造罪云云又云。僧
祇知事比丘。暗於戒相互用三寶物隨
記。注如乞衣過受勸増等類 釋相篇云。律
云。若失一衣不應取。若都失者取上下二衣。
餘一別處乞勸僧戒云。四分中爲居士施衣
嫌少更求。十誦勸増色量價三捨墮 問。
乞衣過受勸増等。何名善心犯哉 答
記。如草土等體雖無記等 問。今定三性心
犯。何約草土體。定無記哉。設彼體雖無記。依
善心作堀地拔草等時。善心犯故。是以善心
犯出塔上拔草。爾者何無記心犯約前境定
之哉 答。實今記難見歟。但草土其體無記。
故多分望此境。作堀地拔草無記心犯也。別
起善惡心作之時雖云。善心犯等是異汎爾
之拔草等歟。心依境起故。爲顯記心故。且出
無記境也。故制防約
記。然性戒縁起亦兼無譏故 盜戒縁起云。
僧尼詐宣王教取彼要材。爲王臣人民訶責
摩觸戒云。手捉捫摸瞋恚罵辱等
記。注古多錯解故爲曲示 節古義云。會正
云。事法者。事即所被。法即能被。約此相對例
顯○興意楷式者。今指一百三十四法。各有
楷式也。又通而論之。如單白中三句一十四
字綱。羯磨中五句三十一字。綱獨不可以増
損。故言准也。若少乖差。即今所被之事定非
成就。是法不稱事也。此三句從論事法得失
了事。通已下辨事。有多別。善法所興也。情性
者。總含三種故曰通也。如受戒是情事。結界
是非情事。老病衣重作法。離是情非情合事
故。隨下謂遂上三種應教與法名得。反此號
失。如受戒帶遮難。界相漠落。老與衣輕是也。
斯則成事不稱法。以律各限約故曰制焉。三
性者。善性如受懺法。惡性如擯治也。無記
如顛狂法。無譏者。學家羯磨文中。事境悟別
理同搜玄集要
義苑並同
已上同今疏云。乖旨則事不成。
此事必是羯磨所被事若爾者。次句事通情
性必是可所被。事何強乖古記釋。今記如是
釋之哉 答
鈔。且略引諸條薄知方詣 會正記云。諸條
即條例也。標曰。五例結曰。諸條文之變也
鈔。總撮包擧者 略盡實爲未備。指一意以
該攝
鈔。莫非極接凡庸心懷泥曰而興教 搜玄
云。凡謂凡夫。未眞見道。庸謂庸常。滯事相
記。少遠疏中 盧山慧遠云大遠。對其淨影
寺慧遠云少遠也。少遠者。北遠也。被作涅槃
經疏故云爾也
記。通明二種涅槃 問。其有餘無餘之二涅
槃體一不殊。何云二種涅槃哉 答。寶如來
難。是以抄批云。體無差別。但是一生空眞如
故。若爾此二涅槃既同一體。云何簡異哉
答。體雖是一約顯有殊。望出煩惱障顯即號
有依。望出生死苦顯即名無餘
記。下文調三毒求四果等 爲調三毒等文。
若依權宗。求小乘四果。若開會意。大第四果。
可得意。大乘應化聲聞等云大乘四果。三乘
賢聖皆名阿羅漢故也
記。本律増三中文初段等 問。現行流布本
今初段後段。今云後段初段也。即本律五十
八卷七葉云。爾時佛問諸比丘。汝云何學。云
何爲學。諸比丘白佛言。大徳是法之根本。爲
法之王。如世尊向所説。我等受持。故言學。復
有三學。増戒學増心學増惠學。學此三學。得
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是故當勤
精進。學此三學。爾時阿難。在波羅梨子城雞
園中。時有孔雀冠波羅門。至阿難所。問訊已
在一面坐。自阿難言。沙門瞿曇。何故爲説比
丘。制増戒學増淨行學増波羅提木叉學。阿
難答言。所以爾者。爲調伏貪欲瞋恚愚癡。令
盡故世尊爲諸比丘制戒爾者今記前段後
段釋相違如何 答。御所覽異歟。或又約疏
引用次第。作前後次第釋歟。疏約義道如是
引用故。又疏祖師御所覽本。異今異現行本
歟。問阿難之語
記。出無勝道増上勝法 瑜伽論等直名増
上戒學増上心學増上惠學等也
記。爲字平呼。タメト可讀也。爾者可訓云何
爲學歟
記。注増心 問。何心定云増心哉 答。攝釋
有二教。一云。令心直引注一境。故云心。二
云。定心所。心心王也。以隣心王名定爲心。是
則隣近釋也
記。如戒疏説尋之可解 戒疏一上之文也。
彼意依戒終發定惠。斷惑證果。故如是聖望
初釋爾也
記。廣談斷證 會正於此廣付見修道。明能
證四諦智所斷煩惱品類等也。戒疏委引云云
妄語戒文也
記。又云今所學 會正云。今所學者。正爲求
此四果。多以斯宗正屬聲聞乘。故談至此以
爲極矣昔嘗聽習○不勝痛咽○瞽 須深
須鏡諸
記。域心於處 覺恩寺云。域者境之義也。大
乘人心域大乘。小乘人心於小乘域也。天台
釋。域懷三百由旬化域。此意也
記。注有云後九門者非也 會正云。下諸門
即下九門也。謂顯此一門。是通叙一大毘尼藏
之所興。如下九門所述之意。祇但隨逐制教
輕重等事。以明貴令後學之者。尋下九門。條
例各知其本也。如下制教輕重門。立七種條
例。則可次知制教輕重之本故。下復結云。凡
此諸例並制教之本懷等。豈非本。更又第三
門約教判處。爲諸師尋計。不識宗旨。行事昏
於本趣。今師今判持犯。還約受體。豈非彼門
條。而知處判之本故。下又結云。一枝條領釋
然大觀乃至尋第十門法濫傳眞。則知抄興之
本也。如此以求。則隨下九門而各知其本也。
繞而論之。則下九門又以此一門爲本。若不
知教興。則下九門起無所從也大抄記抄批
簡正記並云下諸門者。指三十篇
鈔。尋條知本 下三十篇各各前事各有制
意。而尋此制意悉不明。以今本制興意可知
之也爲言抄批之意同之也。即彼抄批云。尋
條知本者。謂下三十篇是枝條。此教興一門
是本。若尋下三十門之枝條不識其意者。須
尋此門。則識根本制意也問。付今記如下
云。此之十條者。條即今文可釋。何云前事哉。
是以簡正記云。諸門者。三十篇也。謂下篇
雖明來意。但各叙本篇之意。不通明一切教
興。如標宗述來意。集僧但述集僧來。故曰止
隨前事。今此一門通明一切教興之本。皆在
此門之内。即本也此等釋如何 答。下
條有十門條類義也。今云尋條者。對十門本。
三十篇云條也。是則枝條義也。上下之文名
有所望不可一例矣。餘記意月否依時也。又
問。釋上且略引諸條乃至莫非極接凡興教矣。
文鉤鎖尋條條名五例。知本本自泥曰歟。是
以古記釋知本本即泥曰也。是以搜玄云。古
今多釋。今解意者。但取下三十篇爲諸門也。
前叙後云。至於説其大綱。恐釋三十篇條未
能委得三藏大意。更以十門別括出三藏大
綱之意。總是抄之所説大綱。前教興一門爲
人泥云。遠詮是其興意。下三十篇所述制行
事意。三十不同意也。所歸極接僧尼離非就。
是同歸遠詮心懷泥云意也乃至令後進者。尋
下三十篇條。知其泥云是本意也。故云尋條
知本焉大抄記一釋花嚴記引勝。師義並
同此釋矣。爾者今記釋何必違之哉 答
  第二門
鈔。第二制教輕重意 問。教興中五例第四
門。今門不同如何哉 答。彼依爲先機悟。云
該輕重教興也。故取教興之邊。此門佛説輕
重。示裁量之意也。此不向教興之方 問。十
門意皆屬祖意。此門意如何可得意哉 答。
佛説輕重。祖師以七例裁量意也。故不可相
濫歟
記然其罪事 罪即止持。如諸篇方便果罪。
事即作持。如四依衣鉢房舍也○欲本 意。

記。則教密難裁 知云。如佛三密。餘人不知
云歟。法法云。如來秘密神通之力文句釋
云。又昔所不説名爲秘。唯佛自知爲密
鈔。利潤無方 餘記意異今記釋也。簡正記
云。利潤無方者。謂利益國及方由比也。更無
比故。如前六群等類。從制已後奉。於教藥不
敢相違。利潤之不可比喩故タヽクウツ
コウ
記。不在一隅 隅者二義也。又對義也。豈可
以情斷。寧復言論測也
記。對前乍覽 對原彼能施之句也。重覈其
遠標
記。前約當機 指在無之機即云當機。即六
群之制戒縁起人故。來裔者指滅後之機。同
何約在無難裁斷。約滅後易顯哉 答。爲
當機設教。佛意難知。非凡夫堺故云難裁斷。
滅後以彼所説教對滅後之機見之教。明顯
故易知。是以云自顯也○教以指道。喩之如
標。超諸無典命之。云遠裔。謂衣裙取其末。下
記律文既顯故不假證。抄批云。明佛制。皆被
末代衆生。故不繁引證也。故四分佛受毘蘭
若婆羅門請夏安居。以時儉故。佛與諸比丘。
一夏唯食烏麥。目連故反。大地取其地肥。
以供時衆佛止不聽。又欲以神力往北方。取
自然粳米。佛亦不聽許。又欲事欝軍越地連
此閻浮。佛不聽。皆言。止止。汝等丈夫有茲神
力。可得如此。未來弟子無神力者當知之。何
據此文證。大聖三教皆通末代
抄。一興厭漸頓 若古記義訓。興厭興受戒
厭捨戒故。今記意訓。興厭不學止犯故。徑
タタチニ
記。注此古記解 節古義云。搜玄集要増暉
義苑會正並同
記。戒疏云行違本受等 問。今約持犯篇云
釋之。即引戒疏意如何 答。今引戒疏爲顯
厭義。引之自行違本受。至名止犯戒疏文也。
符順興厭之義。故且引之也。不學無知漸頓。
又持犯篇故云今約持犯篇中等也。約邊邊
故無相違歟
記。不學具漸頓起心有通局 問。凡出不學
結罪有二品也。一起斷學心時。二隨境不了時
也。就其起心亦有二別。或於一切戒法頓起
不學心是一或於止持門欲學之。於作持門欲
不學等是一今所云漸頓者。指彼起心通局云
漸頓歟。將如何哉 答。口義云。起心不學時。
或三藏通望多境。頓得多罪名頓。後隨境不
了犯無知罪時。又得不學之罪名漸云云智云。
此義不然。凡不學漸頓者。約起心通局作之
者也。故持犯方軌篇云。不學之罪通有漸頓。
如要心可學境上作不可學之意。於一一法
上頓得不學罪。以初受時皆發得故。今違願
體頓得多罪。云何爲漸。若要心不學羯磨。於
餘悉學望羯磨邊。犯一止罪名漸。若論無知。
唯漸者。謂縁不了方結無知罪。一心不備縁
唯漸也 問。此不學無知二罪是何 答。有
人言。並是吉羅。今解言。不學吉羅。無知有
二。若全根本無知得重。故律云。重増無知波
逸提。若疑者得輕。是吉羅也此文結起心
通局其上今記分明釋起心有通局。何可異
求哉。若爾者。今記云。不學罪漸中。隨境結故
輕。此釋文相漸者。約後無知時犯如何哉
 答。初作斷學心時。於所縁有通局。故隨境
結云也。故無相違。凡今釋不學漸頓者。只約
初起心論之。後無知時信不學罪相。今不知
也 問。起心斷學時。爲隨境結罪。將只爲一
罪哉。若只云結一罪者。抄文云。明云多罪。若
依云爾者。例彼斥古記。盜十方現前物結無
邊蘭。上釋是又不可望多境結多罪哉。如何
 答。持犯篇云
記。無知唯局 問。唯漸無漸頓之義。何此引
哉 答。無知雖無漸頓。不學無知同類之故
擧之也。必無知非作漸頓歟
記。不學罪漸中隨境結故輕等 問。同是吉
羅也。何分輕重哉 答。口義云。一義云。吉羅
是一有輕重不同也。輕責心。重對首云云
義云。制罪是一化業輕重。今謂二説皆未然。
第六開制分輕重。第七四依分輕重。豈亦約
懺及化業分輕重。即當知此中分輕重。只約
漸頓論之也云云 問。約漸頓論輕重樣如何
 答。非如通途輕重也。以多罪爲重。以漸犯
小罪爲輕歟 問。上云罪事重輕云云今漸
頓爲罪重輕哉。爲事重輕哉。若爲事者。事是
作持也。不學罪何是作持哉。若云罪者。如前
所難。如何 答。智云。是屬罪重輕也。謂同是
吉羅罪。雖無篇聚異頓犯。望一切境結罪漸
犯。隨其起心則顯制輕重意也。付結罪論漸
頓。故必可屬罪重輕也
記。注不學出受戒説相 受戒揵度第三
十五
云。佛
因縁起受戒之後。令説四重相。次云應學問
論聖等故也。注戒上引上也
記。各從種類並約七支業理 一義云。各從
種類四重種類戒也。此種類戒並皆約違理
業罪輕重。制覆制教故。制教又有重輕也。上
下者戒重輕也。付之聊不審也。若業道之業
得意。斷畜生命等業道。全同殺人戒業也。何
故制教不同重有輕重不同哉。又遮戒無業
理罪。何望分遮戒輕重哉。方方不審也 答。
殺人殺畜雖同十惡之體。又非無優劣。約此
道理。制教有輕重歟。是以抄批云。立云。佛以
達了業體輕重。故使結戒。還約此業。而科故
有輕重不同也。何者是即且約五篇相望。上
下重輕皆是約業道不同。故結罪所以有異
也。且如殺人戒。以人多智慧既是道器。形報
勝故殺有得夷。畜非道器。愚騃無知殺結墮
罪。乃至下篇。身口越蔽其業是輕。則科小吉。
以其科罪與業相應故。云結正業科也次遮
戒違理之有無段。是又一箇所論也。一處釋
遮戒云。若有作者。與理相違。或云畜寶等寧
無貪染乎。故知。遮戒有違理之義餘者無
相違歟。又一義云。各從四重種類。此種類並
倶依七支製罪輕重分罪上下也。上下者。罪
輕重也。業理者。必非業道業制名業。既結正
業科云即篇聚罪。篇聚罪名業無疑。又下引
證據正結罪科。止對六法文制罪六法也。若
上業道理得意。何引制罪文哉。又理者非違
理。此理此違無間之道理也云云此義勝歟
記。謂男女黄門等 此等皆犯所對境也。下
文云。三四即所對境故
記。摩觸麁語媒嫁等 摩觸彼云。若與二形
相觸蘭。若觸男子身乃至自觸及畜生一切
吉羅麁語又云。與非女人黄門二形麁語知
者蘭。畜生不變形及男子一切吉羅媒嫁非
黄門二形者蘭。生及人男子者吉
記。注舊約僧尼別制等 節古義云。云男女
酬因既有強弱之別。僧尼立教則分輕重之
殊。如摩觸僧殘尼夷也。並同之。云報果者。謂
上結罪既有輕重故。今酬因其亦有輕重。凡
有四句。一犯重報如。云○如媒房等。戒犯輕
報重。如打比丘等○戒犯報倶如不憶念身
口威儀。忘誤戒犯報倶重。如漏失二謗
記。且約四重以示其相 問。四重之中何不
忘語哉 答。妄語戒人重。非人蘭。畜生吉也。
是以云。妄語人則重。非畜蘭吉漸輕。今記且
略不云妄歟
抄。五起情虚實 云心虚實者云心違日虚
心順日。云公實作人人想。可不爲殺生。然乍
思實違殺之盜之。故云虚也。初釋付不犯
釋。謂虚有犯實不犯。不犯者。一切無罪也。次
約境想句。虚重果罪實輕因罪後釋付戒本
釋之也云云
記。又諸戒境想初句等 問。何以心境相當
爲情虚。以餘不相當爲情實哉 答。此虚實
之言。聊可有其義。但相當故犯戒。違本受戒
之心故云虚也。或可犯心虚浮心也故云虚
也 問。若爾者。疑等是違本受心亦虚浮。豈
是實哉 答。雖然對正犯方便是實也。或標
知故字。非故不知
抄。六開制立 抄批云。立云云如大妄語。制
波羅夷是重。開其戲笑説。還犯吉是輕。故知。
開製皆有輕重也此釋分明於開制有輕重。
聞今記釋輕重之義疎歟。或必不約罪。制教
輕重故無苦歟○若止若作。有制未始不開。
有開未嘗制○時縁不暇
記。注又云○今所釋頗與昔異 上所云。母
淪犯報四句等也 問。又云者。指記家自語
歟。將引文云爾歟 答○制教之本懷。據斷
之宗體。據本制懷。臨事處斷。則輕重合教。萬
無一失
  第三門
抄。第三對事約教判處意 抄批云。言對事
者。對所受懺説恣等事。約其教法而定是非
也。法即始乎心念終單白四三法也。謂三衣
一鉢結解諸界。安恣分亡人衣並名對事。故
云約教判處者。既有前事。理有法。被法即教
也將教檢事。故云約教判處也。謂判割處分
記。二據行法 隨行也。即不過止作二持也
 問。亡物是隨行也。何別明之哉 答。雖隨
行此死後事故別明之歟。何律受戒
抄。自佛法東流 抄批云。從西垂此。故曰東
流。猶如水流。流術取其通注之義也
抄。幾六百載 會正云。載者爾雅釋天云。載
者才也唐曰載。夏曰才。商曰祀。周云年
三才取才星行一次。祀取四時祭祀一訖。年
取年穀一熟。載取物終更始簡正記云。載
者唐虞曰載。唐是陶唐堯氏。虞是有虞舜氏。
又時之終皆載於簡册故。又釋十數之終。載
則顯數有始終也。又周時曰年。年者禾下干。
干犯也。謂禾犯於一熟故。夏時歳。歳者星名
也。故儒書云。東方甲乙木歳星。十二月一度
轉。南方丙丁火熒惑星。六十日一轉。西方庚
辛金太白星。三十日轉。北方水辰星。不轉。中
央戊已土鎭星。三年轉。謂夏時取其歳星周
天一匝。氣候改節。故云歳也。也商時曰祀。祀
者取其祭祀時候一改。子孫追其先祖。以爲
祭祀之節。今文中云載者。隨言取便。亦無別
理也
記。後漢明帝時 永平十年迦葉摩騰來。十
一年竺法蘭來也
記。未有歸戒 問。此歸戒者。何歸戒哉 答。
付之異義區也。定賓意。指十戒等也。是以彼
疏云。昔漢明帝永平十年。迦葉摩騰遊化此
土度人。出家與剃髮。已披著縵條。唯受三歸
五戒抄批云。其人即與剃髮。披著縵條與
受三歸五戒搜玄云。未禀歸戒者。准法師
傳摩騰。早與授五戒三歸。今言未禀歸戒。即
十戒三歸戒則具戒此等釋翻邪三歸幷五
戒授之又僧史略云。雖剃染成形而戒法未
備。于時二衆唯受三歸佛祖統記云。漢明
帝之時。劉峻等並求出家。但受翻邪三歸不
受戒。見今師幷記家之釋不分明。雖然今記
主意。不受翻邪三歸幷五戒等。故云未禀歸
戒未有歸戒也。所以爾者。抄中一云。以魏嘉
平年至洛陽。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同
記云。文中但云羯磨。則三歸五十義必具矣
此即分明三歸五十具倶。曹魏時始授之
爰知。漢明帝時。不授三歸五戒歟。依之會正
記云。不受三歸五戒大抄記云。未禀歸戒。
謂未受三歸五戒等
記。跨及曹魏 口義云。曹操者。曹姓也。操名
也。字孟徳。建都於鄴。名魏國。劉備都於成
都。爲蜀國。孫權都於建業。呉國。爲之三國歟
云云曹魏前魏元魏後魏也。元王姓也
記。將二百年 戒疏云。年過二百資持云。
跨一百九十餘年按抄批。云嘉平二年歳次
庚午一百八十三年也。凡按戒疏。云正元元
年有安息國沙門曇諦。於曇無徳羯磨。姚秦
弘始六年弗若多羅誦十誦廣律。至弘始十二
年。佛陀耶舍秦云
覺明
誦四分廣文。東晋安帝義熙
十四年。佛陀跋陀羅譯僧祇。宋景平元年佛
陀付譯五分律云云
抄。其唯不學愚癡 此點意。先起斷學見。後
如是判。亦即可有不學無知之罪。記愚癡即
無知之釋故。又師作云。若訓其唯不學愚癡
不學無知外猶有罪。三寶物等判互即得波
羅夷故云云爰知。依十誦受戒人。依四分判
亡物輕重二物。有違輕重故。即可有蘭夷罪
也。又義云。不學無知罪斷學之上制之。今不
斷學何結不學無知之罪。故知。今只不學問
而無知故得罪爲言問。爾者其罪者何哉 答。
今通立定格。較六角切。直也
六教切。不等
指歸云。角音。爾
雅云訓直
鈔。一披條領 會正云。條領謂此門。如綱有
綱條衣有襟領。得之者不亂也トクル
抄。釋然大觀 釋然者。非疑滯也。大觀者。得
此門者。可釋然而大觀通鑒
  第四門
記。須以三問前以激之。問。此三問如何可答
哉。答。正答第一問。順本受體。隨行雖依當部。
有義可觀文。等物引用故非受隨相違也。次
答第二問。爲資本宗。引餘經論中之隨經隨
論律故非化制相亂也答第三問。亦可然。引
花嚴涅槃等隨律經。爲知宗所歸也。是以非
大小相亂也。口義云。今略答之。答第一云。律
本是一。五師各集機見有異。集法不同。或此
有彼有此無廢與亦出。若唯執四分則行事不
周。若受隨相應須弘四分。行法不周。引用諸
部。此門辯示如文立四分爲本及後。謂此宗
中文義倶圓等文可見。既云取義勢相關者。
如袈裟詞句。用十誦。捨僧祇。據斯之義。豈非
約體明隨乎。答第二云。觀下抄中陳引諸部
律文及諸部律論文。好其餘所引大小經論二
意不同。一引化教行相。以被兼修。二引用隨
經之律。以無非共成一抄行事。如標宗篇引
大小經論。説戒篇引倶舍解。釋相中引智論
涅槃。明作及空有宗戒體。沙彌篇引經論。明
事理懺悔。諸篇所引經論。顯各篇之行相。以
被兼修也。今下文云。兼取五藏。通會律宗。正
取隨經之律。足成律行。豈爲化制不分哉。答
第三問云。一抄所引大乘經論。除上約二義
括顯者。上是一期引證化制行法。更有一類
經論。決十不了大方究竟。如下第六師所明。
及今抄所本。如斷肉蠶衣等行。在小教爲開。
若制是如來隨宜施化。未爲了義。於大教中
一切制斷。則見小教肉衣行。終窮所歸大乘
方爲至極也。斯則正。是以決小不了。豈爲大
小濫耶 問。古來以法花涅槃開顯之義答
其義。如何 答。此乃檢文不細思。義不明
也。且今抄之中。法花涅槃立圓。在何文圓融
決義作何明疑云。篇聚云。大小二教理無
分隔。又引勝鬘智論。沙彌學本下。約開會釋
之。標云。領納在心。名爲戒體云云記云在
心乃取圓意。即指藏識爲所依處。如何 答。
且約隱顯歟 問。記家以向由擧三問。而不
答之耶 答。今第四門。此疑悉皆晴故也。故
云。尋文可見。抄云。今立四分爲本等。故無
隨受相違之過。又今門明六師。第五兼修五
藏。通會律宗。故無第二疑。又第六師依開會
意。即知律藏所歸。故無大小相亂
抄。豈復論于嗤責 指歸云。嗤釋與反。笑之
爲人之笑。爲人之責也才幼反。
責也
焉有○隨
行實教
記。注有將體既等語 會正釋上諸師穿鑿
等。又云。指聰師已前也。以聰悟云體。既四方
而受。何得異部明。隨記二又恐云。四分可爾。
謂四分行事可爾。餘部不然。用己之所宗四
分之行事。判彼十誦受戒之人行本。故重示
之也
記。如已學四分 判彼十誦受戒之者。脱罹
過失
記。至姚秦時 姚秦東晋横代也
記。及乎隋朝智首律師 續高僧傳云。首律
師撰五部區分抄二十二卷云云
記。凡五百五十九年 簡正記云。後漢永平
十年丁卯。至唐武徳九年。已經五百五十九
年近於六百。此甲子排之又會正同之
抄。諸師穿鑿判割是非 會正記云。穿鑿者。
猶物不得正否。則妄如穿鑿。諸師不得宗旨。
妄致是非
抄。競封同異不可稱説 口義云。競即闕也。
封即閉也
記。肆意攻求○孟子云。所惡於智者。其爲鑿
也。注云。惡人用智而妄穿鑿
鈔。良由尋討者不識宗旨行事者昏於本趣
 會正云。良下皆由挹流不能尋源。聞香
不能討根致。便不識能詮宗旨。亦闇於本所
起也
抄。故須學師必約經遠 依師學問。必可依
符智慧宏廣遠大之師爲言是以抄批云。懃學
不知擇師。好師必弘益。所求之師復須經文
渉遠見而學問者器量宏博方依之
抄。必佩眞文 謂。執教文必可帶眞正之文
故云執教必佩眞文也。是以抄批云。佩由
帶之。謂案律藏之文。非爲邪教師心之計也。
既帶眞文。則識宗旨
鈔。何事被於毀譏 此點意。何不學問得被
毀譏哉得意歟。但此疎文也。又點云。何事被
於毀譏云云此學師取眞文時。不被人毀。又
不論人嗤責爲言是以由識宗旨故。行事不昏。
故不招他毀辱之私也。此義親文也。前毀云
毀。後譏云譏
記。引用分齊 口義云。是門所立之意。立四
分爲本。爲第一分齊所引部類取義勢相開。
爲第二分齊。下引六師。明其所見通局。乃
第三分齊。第五兼用五藏隨經之律。通會律
宗。乃第四分齊。第六師引諸教。決於小行。乃
第五分齊
記。注有云諸部通收經論 節古義云。増暉
問抄中。通收經論。記傳何將獨言諸部 答。
雜引經論。皆是有律。經論攝在律文也。或
今諸部之言通會經論。記傳盡在其中。如言
十二部等集要同
耳已上
支派
抄。統明律藏本實一文 問。佛在世幷異世
五師傳持也 問。都無輕重不同之行事哉
 答。機悟不同故。自在世有輕重不同歟
問。對機説法故。隨機悟雖有輕重等不同。一
化之弟子聞。遵行布薩自恣等衆別法。然而
其行事自在世有不同。如何一轍可行之哉
 答。自在世雖有行事不同。見聞不是非同
行衆別之羯磨。無相違歟。假令今南都之兩
寺。法文義道行事之不同。大雖差異。至布薩
自恣等。同導共許。如無相違。之其故者。戒疏
一上云。一百年已來師資傳。化三時接利。機
各體權實。雖聞異別不是非。故但通爲八十
誦律大毘奈耶藏解釋分明也。若又自在世
無其不同。豈五師初各執哉。爰知。源如來在
有其差異也。依之今記釋。如來赴機設教不
等也。又一義云。自在世非有行事不同。依
五師異見始有不同行事。如法花之三車四
車諍論。於一經現文致人師異見。今亦爾也。
於根本八十誦律起五師異見。豈不爾哉。但
此事實以難得意。能能可致料簡
記。後因諍計 問。五師分部。全無乖諍。如何
云後因諍耶。乖諍事正有大天時起。然五師
時唯以分部名乖諍
記。注有云以機悟會正云。機悟者。由毱
多五子根機悟解有所差異致便各竪宗計。
如五岳之立焉記。注戒序云雲飛二部五部
之殊山張十八五百之異問。引證意諸計
義引證歟。將又所執堅固義引證歟 答。引
證意諸計不同義若如本文證所執固義
然序意皆差別義也
記。注有謂五岳 前所引會正記之意也抄批
簡正

質之
記。義抄云毱多受法既少 付法藏傳第五
云。商那和修既滅度後。七萬七千本生諸經。
一萬阿毘曇。八萬清淨毘尼。如斯等法皆悉
隨滅故知。毱多不傳之 問。此五師異見。
毱多在世興之耶 答。爾也。是以抄批云。分
爲五部者。憂波毱多在世末後。育王大集
論師共論佛法。是時諸人各以情見不同有
所偏執。毱多不能刊正。遂分此藏爲此五典
問。付法藏傳毱多次付弟者五人。何師
耶 答。彼名字云提多迦。彼不明五師別。仍
不知之也
記。高僧傳論 別不見高僧傳論者。但梁唐
宋皆有高僧傳。其傳中引論主語云論云故。
此傳中論主語也
記。注智論則千人 彼長老富樓那羅將五百
弟子來請問。迦葉答。彼智論云此慈恩大師
諸藏章意也
義云。智論意。最初結集時有千人也 問。披
智論。本無數大衆何選千人耶 答。頻婆娑
羅王。勅王宮八萬四千眷屬。常供千僧是一
依迦葉作相。千人悉集會。迦葉等即入定見
阿難有學。故千人得遣出之。至富樓那羅誥。
阿難住學地是二又行宗二上云。智論千人者。
示不同故是三爰智論意。從初千人有之也」
抄。集一家之典 問。僧祇既本部五部義。皆
含之。可有何故。當時僧祇本部義異五部義。
四分等指此義。云部別不同等耶 答。五部
被取殘。故不同五部義。其殘存本部自義

記。方便隨滅 持犯篇云。結罪之時。並攬前
因共成一果。不同他部。因成果更有本時方
便又云。若懺根本方便隨滅問。前因共
成一果。故無本時方便。何云若懺根本方便
隨滅耶。就有者。懺根本時隨其方便可除滅。
自本果成因沒無其罪者。何云方便隨滅耶

記。四分女觸比丘蘭 釋相篇云。女來觸比
丘。不必須婬心。而比丘要動受樂者。犯殘。此
律文不了。今準十誦。言犯殘。若不動身而受
樂者。此律吉羅。若先有染心。於前女後女觸
比丘不動。而受樂者偸蘭。遮動則犯殘
記。十誦身根互壞 六根中共一身根也。壞
者壞爛。或瘡等處也。釋相云。十誦比丘及女
人身根互壞。相觸皆蘭。若依四分提髮者殘。
謂以覺觸不覺也
記。錫杖澡鑵針錐 問。今此錫杖等判用何
文耶 答。勘二衣篇下一云。第三師者。通用律
藏廢立正文及時要者。不必承用四分爲定。
如澡鑵錫林扇針錐等。餘律入輕。則亦類用
文義廣括。如別卷述指輕
重儀
且依第二定爲龜鏡
云云第二師謂。上云。四分先準諸部類用師
也。再者先可依四分判歟。然資持釋彼文云。
澡鑵等物本律判重。然律錫杖據本爲驚蟲
獸。故判爲重收。準約今用。正表道儀。若論扇
者。亦有講談搖風之別。不可一判。義須在輕。
更何所惑。文下指廣。亦即儀文
記。本宗轉欲則輕餘宗不開 業疏云。若據
十誦僧祇。轉欲倶失。或是異宗所廢。且從當
云云今約五部云爾。母論開之故
記。本宗悔殘 羯磨經云。佛言。隨云與波利
婆沙。與六夜摩那埵。當二十僧中出罪云云
記。十誦不行別住 諸部別行篇云。十誦犯
殘。不行別住六夜。與出罪名出罪。遞。如上
引。餘部皆無等
記。及盜罪非畜物 釋相云。十誦盜天神衆
衣等偸蘭。畜物犯吉。如輕重倍分文中
記。二寶蠶綿 別行篇云。十誦二寶少捨。多
者付淨人。作僧臥具罪僧中悔云云
記。又如僧祇牒事 受欲篇云。問。欲與清淨
同異云何。答。欲應羯磨。清淨應説戒。若説欲
之時並須雙牒。由文正制。不同僧祇猶行廢
教也。言如法僧事者蘭。非法事不須欲也。若
非法縁如衆綱中。此但言如法。則令僧諸法
事通作無障問。記云。律中亦因六群稱事
謂僧中事如
爲受戒欲
僧中餘事起。稽留法事。佛言。不
應。稱事聽如法僧事與欲清淨文僧祇云。長
老憶念。今僧十四日十五日。作布薩清淨欲
與。我説三説
云云
欲所牒事。乃有二種。一能已事。
即病等諸律不牒。古師妄加。即爲繁濫。所廢。
二所應僧事。即僧祇中行所廢教。欲清淨各
傳別牒前事如上引。本宗取與欲淨。今説
通云。如法用廢別稱也。諸大徳有神通者。抄
出令人知
抄。故善見云毘尼有四法 善見第六十四云。
如事爲欲結戒告諸比丘。汝當如是説戒。比
丘不應。共住法師云。此律本已具。我今當分
別説釋若比丘也。若者總名。不屬一人。法師
云。於戒句中。於戒本中。於問難中。若欲知
者。有四毘尼。應當知。諸大徳有神足者。抄出
令人知。爾時集衆問曰。何謂爲四。一者本。二
者隨本。三者法事語。四者自意。問云。何謂爲
本。一切律藏是名本。何謂隨本。四大處名隨
本。佛告諸比丘。我説不淨而不制。然此隨入
不淨。於淨不入。是名不淨。佛告諸比丘。我説
不淨。而不制。然此隨入淨。是名淨。佛告諸
比丘。我説聽淨。然隨入不淨。於淨不入。於汝
輩不淨。佛告諸比丘。我説聽淨。然此隨入淨。
於汝輩淨。是名四大處。問云。何謂法師語。答
云。集衆五百羅漢時。先説本。五百羅漢廣分
別流通。是名法師語。問云。置本置隨本。置法
師語。以意度。用方便度。以修多羅廣説。以阿
毘曇廣説。以毘尼廣説。以法師語者。是名自
意。又問。此義云何莫輒取而行。應先觀根
本也。次觀句義。一一分別。共相度量。後觀法
師語。若與文句等者。而取若觀。不等莫取。是
名自意。從自意者。法現堅強法師語。應觀隨
文句倶等應當取。疏文句不等勿取乃至若律
師者。有三法者。然復成就。問曰。何謂三。答
曰。一者於本諷誦通利。句義辨習文字不
妄。此是一法弟。二者於律本中堅持不離。三
者從師次第受持。不忘失。記此論五百羅漢
造。釋四分律。會正記云。自初三卷半。明迦葉
結集事幷諸師傳持之相。至第四卷方解律
序。至六卷末釋初戒縁起。乃至若比丘處變
成宗論也問。此善見論正釋四分律。後爲
宗論時。可四分同計部哉 答。爾也 問。付
之不明。今善見論全釋十誦律是以三論玄
云。善見毘婆沙別釋毘尼藏。智度論云。八十
部律八十部毘婆沙釋之。善見律釋師子國
要用十誦律。舍利弗別釋佛九分毘曇戒疏
二下云。二諦爲言教人。起謗損境。暢思不問
爲已不爲已。皆同犯也。有人言。不同犯。故善
見云。慈地得殘。能犯人也。尼得吉羅。所教人
也。任情所存。然作業是重。未可同於外部
同記云。古據善見。乃執異部資持上一上云。
三他部異故。搜善見三衣
内穿文法
此等文分明釋十誦。
異本部異部論見爾者。如何可得意哉 答。
彼三論玄文分明云今善見論事不見。既云
善見律故。又要用十誦今現行十誦不見歟。
爾者三論玄幷彼所引智度論。文追能能勘
之。可治定。輒不可備難者歟。次戒疏等文雖
同見部類各別故。且云他部異部。雖然不妨
四分同計論歟
記。即變爲宗論 會正云。通論又云集義論
也。標宗云。若依通論云云記云。通論即宗論。
非別解故。如成實婆沙雜心倶舍等。引解云
釋論之。如遺教智論等也
記。若欲知者 有義云。此意用也。文義欲知
上義云事也
記。不無勝劣故撰召能者 問。五百羅漢共
具神通。今抄撰能者樣不見。如何 答。云大
徳具神通。指大徳云能者歟
記。非謂通諸律 節古義云。諸記但云。論自
問。云何謂本。謂一切律藏是名本也只爲釋文
不曉。故
此暗
已上
記。注且依古記約通別二縁注之 節古義
云。搜玄増暉同約通別二縁釋之也。節古義
云。搜玄云。而於隨本四大處中解者。多途
原本論中。約初戒釋隨不淨行。戒本即作四
句。名隨本也。然此隨本意通遮性。一切戒論
中意略。今解釋者。取一切戒本通別兩縁。即
便義通一切戒也増暉
同之
記。佛告諸比丘 論本佛上有第一兩字○
我説聽淨。記即論中解釋之文 問。上云將
入戒本即變爲宗論也云云若爾者。本及隨
本。何搜釋之哉 答。非揲釋文文文句句。總
取意解釋。故云宗論無過歟
抄。四意用 三藏等廣説 問。此意用相如
何 答。抄批云。四意用者。謂是五百論師意
方便度用。非是凡夫合用也。今引此論欲知
第四句意用義。成今門中意用也。從謂字已
下。釋第四意用文也。言及三藏等廣説者。約
三藏教文也。即是經論也乃至等者用不等莫
取者。釋前第四意用文。他部文意同故。引此
論中四法者。前三是便明正意取。第四句意
用方便度用等文也。欲明我既用他部也文。
應須致論文。方便度用也有云。以三藏爲
能度。以上本隨本法師語爲所度。即下云。以
上三對考三藏云云又云。四法皆能度。於彼
戒中。雖何事於時有未決事。爲所度也云云 
待加意度及對三藏
記。注此謂三藏中法師語也 問。意用中法
師語。與四法師語同哉 答。四法中法師語。
一論所造法師語也。即五百羅漢是也。意用
時法師語。三藏中法師語也。爾者是不同也。
次及句義。諷誦通利。句義辨習文字不忘
抄。然行藏之務實難 賢王之時賢人出行
之。惡王之時沒不行之。故云行藏也。抄批云。
謂用之則行名取。捨之則藏名捨。行是取。藏
是捨以程無或 程如重輕 用人用法」
記。又下標云部別不同不取外部 部別不
同者。安居篇云。問。此清七日得兼夜否。答。
不得。以文云至第七日當還。不同十誦。以彼
文中受七夜故。不得改云七夜。以部別不同
亦不得。秉四分羯磨。用僧祇事訖等不取
外部者。受欲篇云。準僧祇三説成就。今約四
分。但一説成不須云云取他外部
記。如十五種略説戒 今此十五種。正出本
律増三。謂一説序已。餘者應言僧常聞。二至
四事。三至十三。四至二不定。五廣説等。如是
具出三五句也。但云不了。今作法依母論等

記。及東方有山 結界篇云。四分結界相不
定是非文中。若東方有山。稱山有塹。稱塹草
𧂐汪水。若空處露地。準此立法。誠所不可
云云
記。不除懺捨 濟縁一上二十四云。今判中初
引據。僧祇懺捨五人僧法。則知。前解局據本
宗。抄云。今以本宗不了。用僧祇爲定事同戒
師。相從五人抄集僧篇云。若據僧祇捨墮
懺悔五人僧攝。謂受懺悔至作白和僧。爲他
所量不入僧祇。今以當宗不了。僧祇爲定
記。如歌聲説戒 四分律又制過奢。今且對
五分明判云爾歟
記。注此中據諸律 試外道被廢長阿含。魚
肉正食被廢涅槃經。今且被廢諸律事出。故
云且據諸律。此事見下六師注。故云至下六
師。方可言之也。業疏云。長阿含云。我涅槃
後。外道梵士來出家者。聽受具句。四月試怱
有異端。則生本見有稽留故。此即廢前試教
可準行之四藥篇云。諸律並明魚肉爲時
食。此是廢前教等
記。古記一混學者須知 節古義云。會正云。
事在廢前者。如律開食不見聞疑三種淨肉。
涅槃云。夫食肉者。斷大慈悲水陸空行。是則
以涅槃後教。廢前律文也。故四藥篇云。諸部
並明魚肉爲時食。此是廢前教搜玄増暉
義苑並同
抄批
簡正記並同之
記。有義無文者 如顛狂人前捨戒不成。顛
狂人雖有不足數義。正無列不足數文也。足
數篇云。捨戒中顛狂瘂聾。自語前人不解。並
不成捨。謂不足數簡正記云。謂。四分捨戒
法中云。夫捨戒者。須解知。若對顛狂瘂聾具
二睡等人。皆不成捨此是有
義也
而瞻彼不足數文
中。只列二十八人。已外並無瘂聾等不足之

記。注準尼受反問 受戒篇云。問。不言壞比
丘耶。答。亦成難也。尼受戒中反問。便是故善
生經受五戒者。問云。不犯比丘尼否。故知是
云云是則無文有義也
記。四無文有事 問。第三有義。今有事不同
如何 答。義者。於顛狂人等有不足義。有事
者。有受持加藥之事。而無文也。若爾。何抄批
有義無文。出持衣加藥哉。即彼文云。如四分
有持衣加藥之義。而無其文爾者義事一
如何哉 答。波釋聊難思。但用否可依
時歟
記。及非時殘宿不受 律第四十云。受時過
非時食者八逸提。受七日藥。過七日食波逸
提。盡形壽藥無病因縁。而服者突吉羅
相非時食中云。若不加法時中服四藥並墮
云云殘宿戒云。律中宿食者。今日受已至明
日受大戒者。皆不清淨不受食戒云。若不
與食自取著口中咽咽墮。非時七日過限亦
墮。盡形無縁而食吉羅
記。或云結界集僧無自然六相結界篇云。
若論自然。隨處遠近則有四別。謂。聚落蘭若
道行水界。當律無文。諸律詳用云云簡正記
云。四方中但有結界之事。無之相。集僧遠近
之文下。引六本教文補於四分行事六本者。可
分別。依十
誦。不可分別。依僧祇。無難蘭若。依雜寶藏。有難。
依善見論。道行。依多論。水界。依五分。如下對文自
辨也。
云云
抄。又所引部類必取義勢相關者 簡正記
云。義勢相關者。表云。如十誦持衣護明。與四
分同護明相相關。又如十誦瘂聾之人不足
數。與四分對彼捨戒不得。義勢相關。又毘尼
母論許傳欲至於七返。與四分許傳欲亦義
勢相關。可引將來補闕初如受衣得戒等。
如僧祇轉欲○永棄
記。捨財入僧永棄等 別行篇云。五分五種。
一入僧棄。二寶捨。與僧僧差人永棄等
記。尋究法律 今云法律。法言可攝修多羅
毘曇歟。是以抄批云。未得即信。應勘挍三藏
修多羅阿毘曇尼以上同
今記
此意具有三藏也」
記。十誦據能證教 以三藏教文。證四人語。
故云能證教也
抄。十誦墨印 抄批云。十誦文中無墨印事。
直指在經。但有四大廣説。同四分義也。景云。
墨印者是喩也。謂。將印可之事。是揩定不改
之義。喩前四大廣説爲定義也。十誦律中名
四大墨印。以勘挍印定三藏聖教。如四分四大
廣説私云。木打墨繩。如直曲以三藏教文。
直四人語云墨印歟○若此以明○動合規猷
抄。理何晦沒 抄批云。晦是暗也。如月盡夜
名晦。以暗故。其月不明。謂。我今作文者。其
文義明顯。無有暗沒故云也
抄。渉事事則不周 簡正記云。渉謂關渉。若
不取他文。渉持衣事集僧等事不同。以四分
中無文説故也
抄。挍文文無可據 抄批云。謂。檢挍見文。無
可憑據也。如下第一師云。我挍四分律。無持
衣加藥之文中據。故但手持而已耳
抄。遂師心憶見各競是非互指爲迷 問。此
義下第一師義爾者各是非哉 答。於下
第一師可有二類。一但手持衣。以之爲受持
作法。二手不持衣。必憶念不離宿。以之爲受
持。此二類互是非也。是以簡正記云。各競是
非者。繼宗記云。一師云。何不離宿。即是受
持。亦不假手持之也。一師作得三衣。但手持
而已。直云不用加法。手持者。謂已爲是將
不持手者爲非。不手持者。謂已爲是將手持
者爲非故曰各
競是非
互指爲迷者。手持者指不手持
人爲迷。不手持人指手持爲迷也。此釋可以
依承又義云。第一師相望餘師互是非也。
是以抄批云。互指爲迷。謂取他部者指不取
者爲迷。有不取者指取爲迷
抄。事不可通行 以他部事行成四分行事
也。抄批云。四分衣鉢不足。是不得戒之限不
可取。五分借衣之文。又如四分受戒人。要須
出家相具。此是有限不可取。十誦長髮而爲
受。故言不可通行也故知。以他部文可成
他部行事也 問。設雖作他部行事。非十
誦五分等受戒人受四分戒。而致他部通結
淨地等。豈非受隨相違耶。南都相承行事多
分用通結淨地如何 答。非謂爲護四分受
體行他部之事。受他部戒行他部事爲言次南
都行事。自本依菩薩通受。爾者二十部小乘
皆攝律儀之攝得意時。行事有便。故如此行
之乎 問。尚不明爲四分一家行事。今抄中
引用別衆食後二。及自然衣界後四。幷五結
淨地等。豈四分受戒人非用餘部事哉 答 
記。犍黄門得受 受戒篇云。世中多有自截
者。若依四分。應滅擯。文云。若犍者截却。今
時或者截。少分心性未改者兼。有人操大志
者。准依五分應得
記。自然衣界後四 釋相中十二道行界。於
十誦十三洲界十四村界。出善見十五。并界
出僧祇取意
記。注舊記反作不得全依釋之 會正云。若
四下此段文亦約二十部。不足取外引用。不
可全依他部。但取少分。可以二十部判。文有
限齊故。如集僧篇中説可分別界。引十誦云。
於無僧坊聚落界取院相。若受用彼宗分齊。
即全成他部之事。以本律盗戒中有聚落界
不立勢分 問。今記能破意如何 答。今師
意。爲行他部事。全可依他部也。既今記云。止
可全取彼部故。古記全不可依他部得意故。
付之。但彼餘記意爲成本部事。全不可依他
部還成他部事。付遮之歟。爾者今能破指過
歟。此能破之意能能可得意也
抄。或二律之内文義雙明 問。此二律者指
何乎 答。抄批意。本部他部相望云二律。即
彼記云。當宗爲一律。取餘三部通名一律。故
云二律。文義雙明者。且如五分四分。名爲二
問。本部既明設部。分明顯之。何閣本部
隨意末用可須餘部乎。是受隨相違如何 
答。本實一文故。大非違本部行事。用餘部無
若歟。如揚杖本部雖不受。爲咽汁不遮受故。
又依僧祇可受之歟。爾者本部雖可有此義。
文不了故。依餘部行之。雖然不可爲受隨相
違歟。自餘准之可得意。簡正記意。餘之三律
相望云二律彼記云。言二律者。謂離四分
別明二律不得。將四分對他宗爲二也。如受
戒篇中明。受衣鉢時四分不明時節。若准他
部有二種。教文各有説處。初准五分令教授
師受。前爲受。後方進具。若准僧祇。今羯磨師
文受。後爲受。既云二。如鳥翼。制必相隨。恐
有闕衣。理須爲受。是則二律具明。今鈔一時
引來任其行用。下文云。若依諸律。此處即爲
受衣鉢。或在衆中戒師爲受。四分無文。亦隨
兩存或指善見多論等二論也 問。今
説家二律同何義耶 答。兩義共存之歟。今
記初四分僧祇相望。次餘部相望爾者何
不遮歟。又如教授縁斷等
記。多論須請淨主 二衣篇云。多論出。應求
聞人等欲令作證明。則名如法。故知。對面請
云云 又云。五分慢説者。具儀至比丘所云。
此長財於長老邊作淨施。乃至答言於五衆
中隨意與之
記。僧祇淨主三由旬内 二衣篇云。僧祇齊
三由旬知其存亡
記。多論若死若入異國 二衣篇云。多論云。
若死若往異國者。更求淨主
抄。然行用正教親自披閲 抄批云。欲明行
事採行之時。須自披尋聖教。若信問餘人之
言。恐有傳聞之謬也。亦云。此句正是抄主自
述意也簡正記云。問。此文云。引用聖教親
自披閲。與下第十門中云。無所引用。先加覆
檢何別。答。此據引文補闕以明。下就本宗刪
繁以説不同釋此前後兩段
搜玄。賓主不明也
又問 此門中云。傳
聞濫眞是去濫意。與第十門去濫傳眞意復
有別 答。此簡不是位人傳聞之濫非。下辨
藏教僞文之濫。其理全別也客有舛誤 舛
釋兗反
相肖也
皆親檢便後無疑 問所以此門之後
明之師文意。止但手持而已
抄。注如持衣説藥之例 簡正記云。謂。四分
無持衣受藥之文。蓋是缺少。此師見律文。便
云。若比丘作得三衣。但頂載手持既成。不必
有其詞句等
記。第三不再等 問。此意猶不審也。第二師
義。當部有事而缺文。故用十誦持衣詞句
是以上記云。無文有事。如云三衣應受持
云云爾者第三師義。聊無不同也。如何 答。
第二師義。本部分明雖出三衣受捨行事。缺
詞句故。引用十誦等之文也。第三師義。本律
出捨戒。所對時顛狂人等前捨戒不成爾者
是不足之義也。被得雖然瞻波犍度出不足
數之人。瘂聾等入不足數行事不足。故云有
義。不云有事。故不同也。是以簡正記云。二當
部缺文等者。此師見四分云。若疑應捨已更
受。即知見闕文即解。取十誦加法之文。補於
四分行事也。繼宗記云。然此師於四分無文
有事。解取他部相當文來○第三師幷注文
等者。此師見四分有義無文。善解取他部文
來補闕
抄。異宗所廢 抄批云。立云。此是四分之
師。便依他部廢四分之歌聲結淨地等也。但
依他部所廢故。不用歌聲及結淨地等也
記。注長増中雜是爲四含 簡正記云。言五
藏者。一長阿含。肇云。開折修途所記長遠故。
又善見云。集衆法之最長故曰長含也。二増
一阿含。一上増一。加於法數故。三中阿含。祇
云。阿難誦法句。此之中故。四雜阿含。文句義
等雜而説。所以名阿含者。肇序云。梵語阿含。
此翻法歸。謂此言爲萬善之凝府總持之園
苑衆法之所歸。猶如巨海百川皆會。故以立
名也。五雜藏者。分別功徳論云。或非人説。或
佛弟子。或諸天説。或説宿無因縁三無數劫
等。所生之文義非一。故云雜藏
記。注分別功徳經 問。諸記一同云分別功
徳論。何云經哉 答。經言通三藏。故且論云
經歟。可勘之
記。注非人弟子 見簡正。記釋置或之言。或
非人説。或佛弟子。爾者今指彼二説云非人
弟子文如
上引
或説○菩薩所生
抄。注如稜伽涅槃僧坊無煙 簡正記云。楞
伽經云。若有僧伽藍舍。烟火不斷。作種種食。
是名不淨食。如實修行人。不應食此食
正記。若有説言。佛毘尼中説三種肉不聽食
者。當知是人堅住毘尼。是不謗我 問。律中
既有開三種淨肉之何故經中頓付引毘尼
之説耶 答。毘尼在權開經中。據實斷。以實
廢。權得作此斥クサミネキヤマノニラ
後師云。チフニラ。
會正云。蘭葱也。
ニラ會正云
谷葱也
ヒル
記。注興渠 指歸云。應法師云。梵語訛也。應
言興渠○此土相傳以爲芸臺。非也。此是樹
計○爲阿魏。是也○根形如羅蔔但由通局
兩見。故有用解參差
記。第六通大小 問。第六大乘至極教也。何
云通大小哉 答。所引雖大乘。此師引大教
會今四分故。指第六師意云通大小也
記。五就二三融隔分別第二缺文直取則類
相隔 問。此本部有受持捨衣等事而無文。
故用他部。何云相隔哉。不異第三有義方求。
則彼此相隔之義故。爾者如何耶 答
記。知所歸故 今四分宗分通大乘故。宗知
權不住方便遂志。花嚴涅槃等圓頓了義教。
故云知所歸也。是以抄批云。亦欲明四分大
乘宗。皆共成佛道。故復須存此師
記。問第六既是所宗 問。此問如何可答哉
 答。不廢淨地事。爲末代機也。若廢淨地不
能。末代機故不廢之。又爲濟時機也。但云可
歸參取難。今抄自本始終。第六師爲宗取之。
故屬全取。設雖不廢淨地。總此師爲宗也。餘
如結淨地。唯取第一師。餘事不取此師。又如
持衣加藥。取第二師餘不取之。此邊云參取
也。自餘亦如是。今第三第六何事全宗之。第
三正知宗旨故依之。第六依大乘亦令知所
歸。故依用也。必六師下所出所注。或取或捨。
是非謂全取參取也。又濟抄云 問。記思之
者。難義故不載。答言歟。將易故後學令思之
哉 答。易故可令文可有兩種。一難義故。待
後講磨如五例
決義
一易義故。令思之也云云序。問
備撿云。淨地廢立總攝三根立。則曲就下機。
審非本意。廢乃高稱上達。還是正存用捨知
時。義見于此云云
  第五門
抄。第五文義決通意 簡正記云。文者謂能
詮之教。義者今師之意。決者擇者。無壅名通
意者。指此中之文之立句不同問。第四門
文義與此文義何異哉 答。口義云。四中文
義局。五中文義通。言局者。准據本宗他部正
律。而言之所以云題諸部也。在後六師方通
三藏。非此門正意。言通者。一則若義並通三
藏。二則義之一字通理。通例雖通三藏。又須
是決通者。如爲取用之云云又口義云。問。據
記前云決通。通先有補闕局元無。若然抄題
云補缺止補元無。何立題大局乎。今文云決
通。唯決先有。何決通之不周乎。又問。今決通
非補缺者。而抄中云事多殘缺文義。但缺於
事有缺既文云必須補 答。若據今記前通
叙所補云。自古持律。或隨已執見。或暗於教
部。至行事未適時宜。切詳行事。未適時宜之
語何所不收。豈唯局元無乎。又能補即是文
義理例。且文義理例。且文義理例。豈唯補無
元補先有。又復言缺。亦不准在元無。此決通
文中。亦云文缺義缺等。則顯缺之一字。亦收
先有。若其然者。立題非局決通兩周。若爾説
何云決通云先有補缺亦局元無耶 答。當
知此文且據房戒曾未霑述。故即補缺之。故
補闕與決通兩分其異。其實補缺決通並通
先有云無也疑云。決通通先有元無可爾。
補缺定可局元無哉
記。所決有三一等 問。能決義與所決義何
異哉 答
  疏決
鈔。夫理本絶名故立名標其宗極 抄批云。
夫理本絶名者。此明眞至極之理本絶名言。
言語道斷心行所滅。離四句絶百非。寂然常
住。何名言之所有故曰理本絶名也。然非至
理絶名。今一切萬象皆不離眞理。亦本絶名。
但是非名。但是假名而已也。故立名標其宗
極者。此謂。將名名於理也。且如一切名字。皆
謂於理。然眞理雖絶名言。要假名言方能滅
理。如月雖非指。終假指以見月。今若不標名。
眞知理之極如作眞如涅槃實際彼岸安樂解
脱。幷是假名。若不立此名。得何詮無相之理。
亦如三藏教法。隨縁詮理。如毘之名詮於
行相。即戒之宗極也。修多羅標定宗。毘曇標
惠宗。此並立名標於宗極。據理而言。實非言
説之得也。今世中萬像亦體離名言。然假立
名以標其體。然實性皆非名言。故肇云。物無
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此皆是將欲明。其
對事備斯文故且作勢。約理而來。擧本令知
其來也會正第二云。理本絶名者。謂眞理
本絶名言。茍無名言。何以顯理。故聖人出無
言中。而強立名言。以標示其理。理體可尊。故
曰宗極。成論云。無名相中假名相説。勝天王
般若經虚空無丈釋云云約虚空。今此二句
通示因言以顯理也。言既立矣。隨事可彰。故
曰名隨事顯也。既顯則成其文。由是律藏生
焉。總而論之。近則立名以顯事。遠則建言以
明。理捨名言而違事理者。猶棄筏而渡河矣
云云
記。言理有二 謂權實二理也。業疏云。小乘
極處人法二觀。大乘極處空識爲本云云
宗云。生空眞如是小乘理。清淨心本是大乘
云云
記。小乘有部唯説生空 間。小乘有部亦不
法空歟哉 答。爾也 問。若爾者。戒疏一上
云。故入觀也。人法但亡及其出也。不無縁習
業疏四下云。小乘極處人法二觀。對我觀析。
唯見是塵寸陰求之。但唯名色。求人求法不
了。可得名爲空歸敬儀云。三乘賢聖淺深
有異。至於入證唯在二空此等文豈不述小
乘二空之旨哉 答。戒疏入觀也。文記釋之
時云。人謂體析所觀。法即反照能觀。病除藥
去。故云倶亡此文意觀生空理能觀智空。此
名法非法空法。又小乘極處文。此亦小乘有
二十部小乘。此中可有法空小乘。即今四分
等是也。業疏幷歸敬儀。指此等之部云爾也。
必指有部小乘。謂非爾故。有部唯局生空故。
今如是釋之。依之釋有空唯證人空等也。又
義。二十部小乘倶法空也。是以正源記云。人
法倶空。破性相析色體也。雖淺深別。莫不皆
是分得法空。故大師云。其入觀也。人法雙亡。
又云。三乘淺深等云云今記文。且分得法空。
故非如四分等法空。一往云唯説生空等歟。
又通眞記。約麁細分別。即彼記云。彼觀法空
但空空。麁細色心微細觀惠力劣故。又執爲
之。勝義諦由能破此麁實法故。亦名法空
此一分離云法空。麁淺故不説。唯説生空。約
邊邊故無相違歟
記。四分假宗即兼法空 問。四分何文説法
空哉 答。同計成實等然歟。若爾者。成實
論出何文乎 答。成實第十五云。若懷衆生
是假名宗。若破壞色是名法空指此意歟」
記。常住眞性名爲實理 問。此與唯識實理
異如何哉 答。問也。即事抄中四云。然理大
要不出三種同記云。三觀標中理本是一何
有三者。若權實性分。前二是權。後一是實
故知。唯識實理與此理同也
記。當分過分二意通。付之有二義。一義云
覺恩生空理當分。法空過分也。故云二意通
也。局生空不明法空。小乘當分之意也。談法
空。小乘過分意也。今四分分通通權大乘。必
不通實大乘。是以常住眞性。不爲四分所通
理也。依之口義云。二意通之者。若在當分。小
乘唯在生空。不通後。實假宗過分義通大乘。
豈唯法空亦通實理 問。此標二理何不約
有空圓三意。通之都云二意耶 答。約此抄
中未立圓宗如受戒篇境界也之文。乃本宗分
通之義。幷釋相篇唯約二乘出體。所以且作
二意通也此釋意通實大乘事。聊雖不同生
空法空等也。相望成二意邊。但同故引合也。
一義允師云。二空理當常住分。眞性過分分通
也。故云二意通也。本今四分通實大乘。其例
非一。是故今過分方以常住眞性爲理也。釋
權理實理二畢云。當分過分二意通之。以生
空當分過分二意通之得意。並名權理。下可
案二意通之言也。今不爾故。指權實云二意
云云
記。宗則萬化之同歸 章服儀云。萬化在一
記云。萬化總收十界依正。一心即現思
記。大教膺期 序解云。膺者當也
記。故使高超輪梵之典 輪梵者。輪王梵王
也。此二悉説十善化人天。故云輪梵之典也」
抄。名隨事顯 施設名教。依世諦立之也。是
以抄批云。立云。如唱涅槃眞如之名。此約俗
中事相空而立。對事假作此名。名於眞理約
事建名。故云名隨事顯也。無名相中假名説
抄。對事而備斯文 依世諦事稱名言。故今
對世俗事。與斯律教爲言故記云。隨世假名立
教詮理也
記。如來説法常依二諦 有云。順正理論文
也。靜是記云。中觀論文也。云顯揚聖教論文
云云或云。成論文也云云
記。所以下文引指律藏 固此所以也。言躡
何語哉 答
記。故分三學對治有異 行宗記一上云。大
覺慈哀將今離。若察病設藥。對分三種内心
昏動。對立定惠。身口非違立淨戒
抄。然考斯律藏言事並周 今記意。云斯律
即四分律得意。然而此聊不審也。抄批意指
根本部即彼記云。謂八十誦通名律藏。明
佛制戒所被時。滅後結集言周事是此符今
抄之前後文歟。但爲年代渺邈。法爲時移」
鈔。翻譯失旨 簡正記云。翻謂翻彼梵書。以
就唐之隷字。譯者譯彼梵語。以就此土秦言
失旨云云搜玄云。器世間者。梵僧便擧境
示。即世間之奮迅三昧者。三藏則以水灑拘
上。既著水便擺灑毛衣。三藏指云正。是即云
擺洒三昧也
抄。妄生構立 簡正記云。謂翻時不體彼意。
但以自己情懷攝眞竪立如袈裟。翻爲臥具。
略取其相又爲抄寫錯漏。相承傳濫
抄。聲釋靡追 今記意。付如來御説法幷相
好聲彩得意。既云。聲謂言音。彩謂好相。故又
簡正記云。從佛滅後至今。年代綿遠。不觀如
來三十二好之好彩。不聞説法之音聲。追攀
無及也抄批云。一義亦同之也。又義云。總
指如來所説教云聲彩。是以抄批云。又云。明
佛説教。體必假言聲。聲者教也。彩者色也。明
佛説教。教益廣大。教有光。光澤曰彩猶言
莫及
記。五師相付○莫能及追教逐時訛故有遺
缺 問。今四分遺缺也。爾者四分結集後。歴
時代故。可出有遣缺樣。何云五師相付教逐
時訛。故可出有遺缺哉。是根本部事聞故。如
何 答。自本本部含五部義故。且其中四分
義缺漏云爾也。問。五師相傳約色經卷歟。
將口相傳受歟。若約色卷者。何可有殘缺之
義哉 答
記。問尼佛在日事及令魔現佛 付法藏傳
云。時有老尼。年一百二十歳。曾見如來。遣使
告王云。欲來相見。及至毱多相入傾油數滴。
問尼言。如來在世諸比丘威儀如何。尼云。化
佛在世時。六郡麁暴。雖入法坊。未曾遺我一
滴之水。大徳入吾房。棄油數滴。因是觀佛在
世時人。定爲奇毱多聞之。懷漸尼言妙。不應
恥根。佛言。我滅度後。初日衆生。二三日之
人。蓋復卑劣。況大徳去佛百年。何是性耶
云云又云。毱多説法。度人無量。魔王波旬。於
説法時。爲端正女。衆見之三日。中無得道知
魔爲。即以蛇狗人三屍威。魔會至舒手受之。
還見死屍。以神力去之。如須彌山。由是歸依
求解。多云。我不是如來色身。宜爲我現魔。入
林中變形。如佛相好。奇特光明照躍等。多一
心觀察。説偈讃嘆。觀佛心不覺禮拜云云。已
上取意
記。令標重増之語 指加之言也。是以簡正
記云。加之等者。加者重也。於前非上更増此
重。故云加之
記。則捨而不存故有缺矣 本部八十誦律。
自本舍攝五部義故。四分義在彼部中。然而
法正尊者。雖四分義不隨其樂欲。捨之不
存是。記但下正明遺缺有四意云云抄批云。
年伐渺邈等。即是出不周之由也。由是四事。
一年代渺邈。二五師捃撫。三翻記失旨。四抄
寫錯漏誦本東傳。至於翻時。隨出便寫。貴
在一本。無暇覆疎
記。覺明漏誦 問。業疏云。覺明誦梵本。竺念
譯漢語。道含筆受云云爾者今文相違如何耶
 答
記。然亦不須擧事強配 暗破古記也。即節
古義云。搜玄曰。加至不同者。即十誦律主捃
拾取其可分別聚落之文。僧祇律主取不可
分別聚落之文。五分捃取小界致。今諸部有
無互缺云云所以至於究尋紛慮良多
記。以三種條例等 即次科所明文義倶缺
等之一部。即指四分也
抄。文義倶闕 問。第一例與第三似無不同。
其故第一者。文義倶缺不可不行之事。故以
理與例決之行之也。第三亦爾也。文雖闕如。
道理必然可行。故云義具歟。若爾者。第一第
二成無不同哉 答。第一本宗他部都無文
者。第三本宗缺文。故引他部文決之。既他部
有文。是故與第一異也。呪文所云義者。道理
與義云歟。文上義云義歟。更可決也
抄。則擧一以例諸 問云。擧一例例。諸例
事歟。將擧一事例諸文義倶闕事歟。如何
答。抄批意。擧一例例諸例即彼記云。亦云
如非時食戒。則開文復無開義。此一既爾。餘
戒例爾私一義云。擧解戒場一事。例三小
界諸解界也。故云爾也
記。律無解戒場法 結界篇云。律無正法。舊
大界法解之。今準難事界。翻結爲解。理文順
云云
記。諸律無受七日法 安居篇云。心念對首
二法。諸部無文。但開受法相傳。準羯磨白文。
雖非佛説。義準無失
記。又無請二師受戒篇云。次請二師。律
無正文。即準和尚例通請之歟。如破白讀羯

記。忘不持衣往會不及 釋相云。問。忘不持
衣。外往至夜方覺取會。無縁失否。答。彼人順
自隨身忽忘事。同長衣開也云云
記。牒多縁受日 上四之二三十八右云。但使
前是應法之縁。隨爲多少。得合受日。如懺僧
殘多罪同法云云
記。惡心解界不成等 結界篇云。非法惡心
解者。不失律。云惡心解淨地不成。例準四分
中治。故伽藍不失淨地。又云。若疑應解已更
云云
記。三種安居以三品鉢爲例 安居篇云。中
安居法律有無名。世中通用後安居法。然律
列三時。三名顯別。准義三法非無。經云。如鉢
量制。上下定中間不顯而知云云問。律本増
三中。既有前中後之三列。如何云無哉 答。
増三雖有其名。而無作法。安居犍度中出其
作法。但出前後。故准三品鉢。如中鉢例中安
居也
記。明相會夏以僧祇護衣爲例 問。僧祇護
衣通夜之例。何成明相會衣哉 答。非例明
相犯入手足等例准也。是以安居篇云。問。界
外宿明相出。得會夏否。答。准僧祇衣界。准得
必須入手頭足等於界内。若外立不得
記。安居依閏等 安居篇云。依閏安居無正
文。此於多論云。夏中有閏。受雨衣。得百二
十日。彼衣開法。尚依閏。夏是制教。理宜通護
云云道理合然
記。如此界僧○皆開受日 安居篇云。問。此
界内僧爲別處三寶病人受日得否。答。彌是
生善故得。問。僧次請受日否。律制二請亦得
通受
記。又當日出家遇難等 安居篇云。問。因事
出界水陸十統。諸律師共許。並云得夏云云
記。負財人准理得戒等 受戒篇云。負債。諸
部但言不應義理得云云問。其得戒之理如
何 答。案彼篇釋。是小事故。又記釋彼西土
爲過。此土有情義故也
記。並無文義及例故云理也 問。義與理差
別如何哉 答。理有文義。但雖無之道理可
有之。故決之也。義者付有能詮文。其所詮義
未盡。故云文具義闕。無能詮之文所詮之義。
故云無文。之義者文之下義也。此等問答次
下記委也
記。及受戒中開示境心 問。檢彼受戒篇。引
多論。凡受戒者。爲説縁境令發心取意如何屬
無文哉 答。彼文汎教之也。未必非受戒之
作法時歟
記。威儀安慰 教授師名爲威儀師也。安慰
者。問難之安慰之語也
記。如律盜四方僧物犯蘭 問。此四方僧物
者。四種之僧物中何哉 答。指常住。常住物
云四方僧物歟。所以爾者。戒疏四下三常住
者。以當局淨住通於三世。局空不動亦不可
同記云。或處雙疊爲名。餘處亦名四方
便物資持中四下云。四方局常住常住
中一云。常住人畜必無賣同記云。三中唯
明四方常住此等濟縁一上云。僧得施即
十方現前物此等文即十方現前物如何
 答
記。決云唯須付他 釋相云。末利夫人施僧
布薩錢。佛言。聽受義付法
記。決云約縁而受不傷 安居篇云。四分中
有同界安居。因我故鬪。外界僧尼鬪諍順我
和滅。聽直去。和滅之相難知。約縁而受不傷。
大理殊無正斷故
抄。故論言以理爲正故也 問。義與理各別
也。何以義定之證據。引以理爲正之哉 答。
此理者。文所詮之義理也。委如下問答也
記。古記云即是善見等 節古記云。會正曰。
故論言指善見也集要増暉
義苑並同
云云簡正記云。論云
者。即善見論。理謂道理今指此等文云爾
歟。但抄批釋不當今所被歟。彼意思善見意。
用云以理爲正故。是以彼記云。故論言以理
爲正故之者。總云即前善見論文。云以意度
用即斯義也
鈔。或義雖必立當部無文等 問。取取義者。
能決義同異如何 答。若云異者。能決所決
義可一轍。何云異乎。故上記云。文義決通言
通能所云云若依之云同者。能決義文上以
意裁量也。故雖文不可存之。今此第三例義
者。文缺。是故文上義不可得心。故取所引。有
難移夏等文上義不見也。爾者如何可得意
乎 答
記。如有難移夏准摩夷不破安居 摩夷者。
此云論也。安居篇云。十誦善見。若安居中有
縁移去無罪。不言得夏。四分亦爾。明了論夏
中以有難棄去無犯。不言得夏。並云得失摩
夷。二移夏不破安居云云
記。遇縁出界忘不受日 安居篇云。問云。遇
縁出界忘不受日。五百問云。夏中忘不受七
日出界憶即悔者。得一坐中不得過三悔云云
 問。五百問憶即悔者。到別悔法歟乎 答。
不用別悔法歟。即彼篇記云。憶悔之相疾。還
本處受自往也云云
記。四分不明重受日法 安居篇問云。故律
列二十餘縁。但云佛未聽。我如是事去。不言
不得重去。十誦中若和僧似一事上不許重
受。然彼有不請之文。寛於四分重受不開文。
非明了理須通明。五百問論云。受七日行不
滿七日。還本界後更行。不須更受滿七日。乃
傷重受。明了論中受。疏解云。前請七日事了
罪至界。八日更請七日出界宿云云
記。餘三相兼 三決相兼樣且作圖示也理決
無兼
故不
論之

記。又引不持戒和尚四句 謂。不持戒和尚
四句中。前三由不知得。第四句由知。從此人
受戒不得故。不足數之故成例
記。此望鼠心未定 鼠盜人物。鼠未作我物
想。人盜犯重望人故也
記。如律令夏意解界 安居篇之律云。安居
竟應解界結界者。局諸界同受功徳衣也。各
捨通結用失解結。廣文如十誦。古人云。安居
不竟解界破夏者。亦安居不竟自盜破夏。兼
二會須兩相通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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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如移夏不破等 安居篇云。四分衣法中。
二處安居乃至處取衣。破安居人不得衣分。
准此無夏不成受衣。有受理應得夏云云
記。四分但云安居開受七日 安居篇云。四
分尼律開受七日。不云多日。僧祇居無羯磨
受七日法。若塔事僧事遊行者。受七日去此
有濫。同僧法者。但今縁至三法受日。四分無
文。僧祇明斷定。是指歸不勞別解。所以不同
尼。是女弱外他生善義少。但開七日亦濟別
云云
記。又加義評 彼篇云。義評云。凡取欲者。恐
有別衆不集。乃至今一時總説言欲閑亂。何
得委知。不集者云云
記。有兼義例 問。何此句不云文兼義。例文
出後哉 答
記。如自然界無異界 集僧篇云。今言。自然
界中不定方圓。若四面四維各無異界。此界
定圓。若有別界則尖斜不定。故十誦云。方各
一倶盧舍者。謂身面所向之方。非謂界形界
方也。文云。弟子隨師方面遊行。可亦不得四
維也。五分亦云。去身面倶盧舍也。善見亦云。
方圓七槃陀界。文自明矣。乃至結大界。以三
由旬爲量。明了論云。合角量取三由旬等云云
記。昔人不曉 會正云。決通四分雄詮親感
諸釋證云云同前
鈔。當部無文則説關諸部以息餘謗 記則
以三種條例。收四分遺缺云云爾者何忽相
違哉 答。此問今記問意也。爾者如今記釋。
祇由律闕故令事暗。故且云然歟。雖然正決
處時事等也
記。如受欲中釋餘處行 受欲篇云。餘處行
者。謂出大界外餘處行也。昔云受欲已在寺
内。餘房行者失欲。非正解也。自恣明文無餘
處行。改爲若出界外也云云
記。如合河結界 結界篇云。問界中有水得
結否。答。律中何者。除常有橋船梁得結。若駛
流者不得。必有橋梁。及淺水無難。准理應
得。故尼律中云。水者獨不能渡。此通界内外
云云
記。還以尼律界中渡河決之 尼四獨戒中。
獨渡河戒也。尼律云。但使褰衣渡水乃至界内
亦犯等文准知。界内在河云云問。此中何不
立以他部。決本宗句也哉 答。此句總大意
也。故古來不諍。今於他人不明句。存多句

記。如三小界不立相 結界篇云。此三小界
相。問。一法並指僧集坐處中云爾許。比丘集
後諸比丘坐處已滿。齊如是比丘坐處結小
云云文上在此更不言外也
記。文云除去比丘 四藥篇云。白二結者。謂
僧伽藍院相周匝。比丘在中有宿煮過。不問
住之久近。隨處結之歟。除去比丘云云
者。文雖具而不了。故容謬解。今以義定之。故
爲此引文。不妨之也 問。上列惡心解界。無
列不了文。前正列例決中。今亦入義決内哉
 答。今注未必指此事。今此事來者。以本部
決本事類。故引之歟
記。又如僧祇七樹中間不明兩衆半分 集
僧篇云。彼文云。七樹之間異衆相見。不犯別
衆。此二衆相望不論界相。今解彼此二衆各
一面有三十一歩。通就二衆。則六十三歩。乃
至薩婆多云。比丘隨遊行住處。有縱横自然
云云
記。如十誦可分別聚落齊行來處 今抄集
僧篇云。初聚落中有二。若可分別者。十誦
云。於無僧坊界下文齊行來處。此勢分
齊四分聚落界取院相
同記云。注
行來處見四十七故云下文。此下先以義決。
齊即同制分。顯非聚落界體。意不取之。故業
疏云。維彼文中齊行來處。此制通攝。恐妨界
内。必作法時身在門外。亦得兩成等。四分下
次引文決。即盜戒聚落止取四相○則顯彼此
村聚相同問。不須遠取。此由他執。故特注顯

記。何止本異 文義倶闕事。何上本部律他
部律亙三藏。有文義倶闕義爲言他部有文。即
落後句者。三例中第三義具文闕云後也。今
云有文。他部之文本部具義闕文。闕諸部引
用彼文。之由無文故即無義也者。此顯他部
文義倶闕之由也
記。無者準前言告等 謂安居篇中。先出義
無所對。比丘心念自作法已。告沙彌等語已。
次引十誦文許之。故云準前也。不覺太繁。略
亦非難。寡學淺知。故非所及
記。對彼古解故云廢立 廢立之言且對諸
師通結。是決通諸部行事。又行事即諸師行
事。故云對彼古解也。簡正記廢除之歟。立取
也。謂上四句決通難爲廢除古義。立取今文
云云自非深明律相善達開遮。不然便有累
於自心
抄。故律云。文義倶同。簡正記云。當部第六十
卷。増十二爭論文也。彼云。佛告諸比丘。長老
所説。文義倶同。文同義異。文義倶異。皆云莫
共鬪諍。若善者不諍。不善者便爭解者不諍。不
解者爭善訓於
初文義倶同者。竪義者云。僧尼二部戒本
各有五篇。是文同倶防七非。是義同。論義者
云。男女二別既分二種。當知文義倶不相應。
因生爭論。若善者應云。文義雖同僧尼形報
有別。又患不可共説。渉人疑嫌。故須別立戒
本也
記。彼云於阿毘曇中種種諍語 是指堅義
者也。於阿毘曇等者。律全文也。以篇談決疑
爲阿毘曇。今律中作此等決疑。故云阿毘曇

抄。文同義異 簡正記云。文同義異者。律當
第三句。鈔取語須故迴作第二句也。竪義者
云。如減年戒。數胎閏受戒。犍度中。亦開胎
閏。是文同。戒本開和上提。犍度中。弟子得
戒。是義異。論義者云。文既是同。義云何異。
因茲起爭
記。此是小事 此小事之不可諍爲言問。准
於第二句。置此語。餘何無哉 答。何句皆可
有之。雖然且略之歟
抄。文義倶異 簡正記云。四文義倶異者。竪
義者云。如紡績言人等戒。及教誡日暮等戒。
僧尼別兩戒。各異論。有云。僧亦合有紡績等
戒。尼亦合有日暮等戒。何得不通。若善者云。
僧雖紡績且不喜。爲尼是正切。所以篇制尼。
雖有誡教遇時不生譏謗。故云不制也
批云。首疏云。竪義者云。文義倶異。如僧尼
不同。論義者同是聖説。文義不異。而生其諍
也。賓云。堅義者言。且如四諦四義。各別故曰
文義倶異。論義者云。言四義既不同應不同。
各諦答諦名。雖同苦集名義別。又復四種雖
同名諦。苦集既有漏。滅道亦齊是有漏取。故
生其諍
記。云應作如是觀察 此能諍比丘。作如是
觀察。及致三問也。下注云。諸比丘一一答之。
正見比丘答之也。是以律第六十十五紙應作
如是觀察。若共鬪諍於沙門法。作留難否。汝
謂。云何餘比丘見正理者。應作是言。鬪諍法
於沙門法即留難。後問云。若於沙門法作留
難。則是可呵法。能進善根得沙門果否。有見
正理比丘言。此意謂可呵不能進善根。不能
得沙門果。若作如是諍事滅者。應語彼此比
丘言等
鈔。具舒進止 允師云。與奪義也。作此諍事
進善根不得聖果不者。一往似縱故云進也。
次此諍事云可滅正義之奪歸故也。今記
注云。此謂進也。此趣之諍事。於沙門法作留
難不等問之。諸比丘皆二答云作留難等。雖
然諍事一往領之。答故是縱義也。次注此名
止之者。彼鬪諍比丘聞已便捨諍事。是止義
奪義也。會正記意。聊今記不同歟。即彼記云。
謂四句雖復同異。若能拘融使通者。則諍論
自息名進。反此曰此
記。若作如是諍事滅者 應語彼比丘。與彼
比丘答。能滅諍比丘也。若彼比丘所滅比丘
也。特此訓之。證上決通難廢立則非
虚矣○訓許運反。
誡也。教也
抄。不勞叙釋 簡正記云。此恐繁詞。不勞叙。
釋之
抄。幷識隨經之文 一義云。隨經有指經論
二藏也。記云學通三藏故。一義云。隨經律也。
會正記云。隨經即大小乘經論。隨説律處云云
抄批云。幷識隨經之文者。謂隨經之律。即如
遺教善生涅槃楞伽是也。涅槃盛顯八不淨
名之類等也明解總六師
記。聖人出現 濟抄云。問。聖人於現等者。
屬誰人哉。答。上記云。下二句明解總六師。故
前指六師也云云私云。此義不然。教跡既言
通三藏。別指律宗。爾者指如來云聖人也。簡
正記云。如前四門。後六師乃可究。此決通教
記。引十誦律五十九卷 現行本五十六卷
十二紙然而今云五十九卷。調卷不同歟」
鈔應思惟觀察二部戒律幷及解毘尼増一
抄批云。檢十誦中。前列二部戒本。次明増文。
從一至十。故曰増一。次即解釋上二部戒本
等相。一一牒來隨次解釋。故曰義亦如四分
調部相似抄批又云。二部律者。即十誦律
文。初列僧尼戒本是也。彼名二部波羅提木
叉。抄家改云戒律
記。毘尼總中間諸犍度 餘記意不同也。即
抄批云。毘尼者。謂十誦律一部大藏通名毘
尼也。亦可連續云。幷及解毘尼也簡正記
云。毘尼五百七百結集。能是非生善滅惡故
開遮輕重如五大。色是不淨遮。非色淨不
遮。如是等籌量本末已用也
記。青泥棧 棧即本蘭之十誦名目也
記。三聖同遵 三乘之人或云三世諸佛也」
記。通指一部始終故云本末 會正云。本即
縁起。末即廣解抄批倶擧二義。然而以始
終之義爲長也
記。決判是非於三
處犯
 言三處者。即且依婬。一
戒女三云三處也
記。判斷公直不取顏情 此人面ニ思何思
彼ケナトテ。アナガチ依人面不作判斷。任
教文故不看面也爲言餘記意。何事我不得作
之判斷。任教文故。時見人面。我得作判斷時
不見人面。故云爾是以抄批云。不看他面
者。彼了論疏自解云。既自有明解。心無疑畏。
豈復看他顏色。故曰也簡正記云。於此五
相精通名解律者。心無怖畏。不復看他顏色
會正記云。不用他顏色
記。四五二種似同廣解 問。十誦三事中無
廣解。何今云同彼哉 答。三事中雖不出語
義分在之。故云同歟。一義云。今云同三事。此
一二三三相同上三事。此方云會。前十誦三
事四五二相。同廣解者。上勸籌量中義解。故
今同之也。今五相一同非謂同三事也
  于時康永四年乙酉三月六日於東山年山
  郷藥師寺記此卷畢。乞願藥師如來除病
  延命。令成就此願而已
 照遠通二十二別二十一
俗年四十四
 











































資行鈔鈔上一之分第四卷也。自
第六門。至標宗篇終也

上一之二文雖浩博撮其大趣止明持犯
問。律文所詮宗趣持犯可云哉 答。今記釋
意。一往見然歟。又義云。律以淨戒正爲所宗。
此淨戒亦不越持犯爲言是以簡正記云。古人
將持犯爲所詮故。今意不然。凡論一事。皆
先案所宗。究理搜文。莫過持犯。蓋是宗中順
違之行。猶似下文云。律宗夫唯持犯。不可亦
以持犯爲宗
鈔。然持犯之境境通内外 問。境即内外也
可云哉。將境與内外其體異歟 答。今記意。
境・内外其體異也謂境者眞諦俗諦情非情
之境。此萬境爲内心結業作所縁。爲外事持
犯作所對。業雖分内外。境唯是一也。故云境
通内外。是則境・内外其體是別也 問。付之。
若云異者。今見境通内外文。境即内外云歟
是以靈芝餘處釋持犯體
章文
斥萬境爲體之義。
引消釋之云。内即能持。外即所持也。既云
境通内外。是則能持得名境。故知境爲所持
犯體。名有濫於能持犯體也云云此即境即内
如何 答。鈔文亙多義故。兩處釋各
存一義歟。既是一師釋也。末學不可輒取
舍。是故兩方各有其謂歟。餘記意聊不同歟。
即鈔批云。内起三毒是犯。將毒爲犯境。内起
三善。翻此三毒名持。即將善心爲持境也
簡正記云。境通内外者。内謂内心。外謂外
事 問。境者約心得名。今此内心如何得爲
境耶 答。搜玄記中有兩解。一約内心相縁。
亦得爲境。謂内法在心。名爲戒體。依教防
護起不逸心。有無貪等三善行心後起。對
此不放逸心。此三善行心。得爲境。若違教起
放逸心。使有貪等三毒心後起。對此放逸
心。即此三毒心得名境也。放逸・不放逸爲
能起。三毒三善爲所起。能所相因得名境
今詳此解。恐與
大乘付濫。不取
今依第二釋。約他人内心爲我
犯境。準下持犯篇中。自有約心爲境。如觀
許等相染心衣食。此即他人心望自己爲境。
如知他善。觀滅爭。今更發起得提。望善觀之
心即爲我心之境。又知他物己許。僧迴入己
得提。取彼許僧物心。即爲我所對之境。又
尼受染心衣食。知彼染心。與我衣食。取得殘。
取彼染心爲此之境已上且釋
境通於内
若境通外者。即
殺盜等事衣鉢等事。是外境也。次則明成業
處。所言内至違者。故釋此文應先難起。上
來既云境通内外。未審内以何心。外以何事
爲境耶。可引鈔釋云。内謂行心之結業。外
謂情事之順違
記。又復通別二持倶通止作云云問。別持有
止作無疑。若通持者。總望受體。一無所犯。故
云通持。何有止作義乎 答。口義云。此人既
識達戒相。於善事法。可行可止事事分明。一
無所犯。於善事法。雖未造境秉行。任運成作
持。於惡事法。雖非對境防敵。任運成止持
問。通犯即翻通持。通持既具止作。通犯何局
止犯乎 答。口義云。作犯乃據造境。造境成
犯。即落別事。所以通中難論作犯也。若據下
持犯篇漸頓門中。乃立作犯云云
記。上二句通標云云對次別釋故云通也
記。與理向背構善惡業云云十惡違理。妄也。
故背理十善順理故向理也 問。心隨境起
時。假令對堀地拔草之境起能犯心。豈有
違背理義哉。是遮戒故。如何 答。此通内
之言。且約化業釋之。云上句釋通内即指化
業故。爰知今且約業道門故。不論遮戒歟。
遮戒攝下通外也。明制行故。又遮戒非謂
無能犯心。今一往配對也
記。行前三心受體無汚義名止持云云問。上
云無記非業。豈得名持。今行前三心無記
也。持犯篇云。受體是記。三心無記。無記既名
止持。何上云非持哉 答。正非如行心二
持故。且云非持。三心有不造惡義。此邊且云
持也 若爾者。古師不作惡名持。今三心持
何異哉 答。古師持都不起持心。天然不
作惡云持。今雖起對治心。未流入行心間。此
且云持。故不同也
鈔。若生來云云出家受戒後云生來也。鈔批
云。謂從佛法中初受具已。名曰生來。非出
父母胎也簡正記云。生來者。初護戒時。從
白四教法化生也。便起心不大子。非謂從
胎出已名生。故律序云。從佛戒取生。爾乃爲
眞生。猶如鴦堀摩如來所記莂。鴦堀摩羅此
言指鬘。本是外道。受邪師教。令聽千人取
指爲鬘得羅漢果。已指九百九十九。唯少
一人。遂擬害母。佛觀根熟。往至其前。彼便
故害佛。彼云。住セヨ大沙門淨飯王子。我是鴦
堀摩。令當該一指。佛告云。女癡人自不住我
常住。彼問已便覺悟。求佛出家。波斯匿王尋
討擬殺。至佛處不見。佛言。鴦堀摩羅生來未
曾造作。王曰。此人殺害極多。何言未曾犯罪。
佛言。入我法中。未曾犯故。引此文證。前受戒
夕爲生來也
記。不學無知二罪通持犯故云云此三義。鈔
修造善惡等文ニ見也。通持犯者。犯ニ結不學無
知事勿論也。持亦結不學無知也。是以今記
下云。不學之人。持亦成犯云云通經重故者。
若夷若吉。隨有所犯。必結枝條故。通虚實故
者。指可學不可學云虚實。下記云。虚謂可學。
實即不可學云云若可學若不可學。不免之
故 問。設雖不可學人。於事不可學迷。放其
罪。何今不可學尚犯云哉 答。雖事放罪。犯
結其罪故也 問。犯是教相。本無不可學
迷義。是故不聽罪。若爾約犯迷義。不可有之
哉 答。持犯篇句法亦故云歟
記。初發心斷學等云云問。不學無知罪。必斷
學上結之歟。將雖不起斷學之見。結之歟
答。一義云。如今釋。分明斷學之見上。結不學
無知罪。若不斷學。不結一義云。論斷學見
起不起。且約下根之機。下根盡形依止師學
問故。不起斷學見時。設雖迷教相。不結不學
無知。若起斷學見時。結不學無知之罪也。今
此釋。且約下根機。一往如是釋也。中品機。
五夏間依止師學教。五夏後離師。而五夏間
能不學問。五夏後離師。經事不明。此雖不
斷學。可結不學無知罪也。五夏間依止爲學
問。而不學問亦闇教相。盡形可依止。五夏
竟離師。而不知教相故。不待斷學之見。可結
不學無知罪也云云此事能能可料簡也
記。一一吉羅云云問。歴事法一一境。總得不
學吉羅歟。將歴事法一一境。總得一不學吉
歟。如何 答。今釋云一一吉羅。一一可有吉
與吉羅事餘無窮也。追可勘之
記。修下明隨境無知云云問。何限無知哉。
修造善惡。義兼福罰。可有隨事別結不學之
罪故 答雖可亙不學無知。上句云生來不
學故。彼配不學罪。此當無知罪也。不遮兼不
學罪歟。是以今記一往如是配釋也
記。其兩犯中則通三性云云止作兩犯歟。如
堀地壞生塗治塔廟之類
記。塔上拔草云云篇聚篇云。又如薩婆多云。
年少比丘不知戒相。塔上拔草。罪福倶得
記。治生造像云云釋相篇云。此販賣物作塔
像。不得向禮。又云。但佛意禮之
記。穢食供僧云云釋相篇云。販賣設與僧作
食。四方僧坊一切不得住中。持戒比丘不應
受用。若死得羯磨分之
記。堀地壞生塗治塔廟 釋相篇云。堀地戒
縁云。爲修治佛講堂。爲世尊所訶。註云。
今人多因福造罪。謂妄繞倖云云
鈔。今欲科罪但令與教相應 簡正記云。今
欲科罪等者。但驗前事所爲之事。與佛制相
應便犯今記意同之也
鈔。不問事情虚實云云今記意事。可學不可
學事。情可學迷不可學迷也。不學無知罪。不
問此事情虚實必犯也。餘記意不同也。鈔批
云。不問事情虚實者。自意云。約持犯篇中可
學九句明之。謂識事識犯。亦結根本。名實也。
虚者。謂不識事不識犯。及疑亦結根本名
之。爲虚。更加不學無知之罪。由事是可學。以
不學故不識。聖不開之。此解與文相當。此
名情之虚實。何者。事虚實。且如境想五句中。
初句殺人作非人想。是境實。若非人畜生
來。替處心縁畜生作人想。作人想殺。亦結蘭
罪。夷蘭雖異。莫非是犯。故曰不問事情虚實
簡正記云。淨塔善心爲實。亦犯販賣惡
心爲虚。故犯有無多少是也
鈔。此通名持犯云云簡正記云。今可迴文。應
言。此名通持犯必令束其方便攬成業果。
使量據覈其實情輕重得於理教。則斷割皎
然。更何蕪濫奬其能斷
  第七門
若約人禀教。則道通俗局。若約教被人。乃有
多途。而可以情求大分爲二
記。如上所明云云鈔上文云。理本絶名乃至
斯文云云同記云。指歸爲顯一理云云
記。大小乘各分三藏三學等云云内典録中。
大乘三藏目録有之。又戒疏中。引八藏文謂。
大小各立四藏三藏外加
一雜藏也
若天台意。三藏者約
小乘。謂法華云。貪著小第三藏學者云云 
大論云。聲聞教云三藏菩薩教云摩訶衍。成
論云。我今正欲論三藏中實義云云
記或約化行或約化制云云問。化行化制不同
如何 答。名異體同也。化行師意。行者律制
也。故立此名。化制師斥之云。行言通俗。是故
可云化制云云
記。彼取三輪今用化行云云問。彼疏取三輪
今用化行意如何 答。口義云。彼三輪分判
三藏。以顯律中行相。佛制憶念攝持方能離
過。方能入道故。以憶念一輪制於律藏。鈔以
化行分判三藏。爲顯今鈔被道教體復顯道。
衆雖化行倶禀。教體自殊故也云云問。今記
既云。隨時用與。未須和會。何強釋之乎 答。
節古義云。諸記並無。此引諳斥當時口傳之
家耳云云
記。但在古猶局於今乃通云云問。其通局樣
如何 答。戒疏古師義。行云唯在律。故名行
教。餘經論都無行得意。故今師斥之。餘化教
中。依行斷惑證果。何不通行。是以局云。今
師御義。且律名行教。行實通化教。律宗正行
事爲本故。且名行也。依之云通也 問。戒疏
一上出四解已云。如上四宗。初約三輪。此有
誠量。後三意言但是義指。末代凡小有所立
言。須得本據云云既初師義有誠量故用之。
後三師無本據故不取爾者何還無本據
化行師用哉 答。且戒疏後三解皆義局判
屬律藏義未盡也。故斥之時。出多之由。隨一
斥無本據。今化行義通盡理。雖不得本據。道
理其深故用之。如古師不可一準也
記。一代時教總歸化行云云問。祖師以何判
教又爲正哉 答云。南山必如教相不欲判
一代教。但三宗時。其攝歸一代。三觀時又爾
也。何正義也。又隨義此門配屬一代時。以化
行爲判教也。一分一分皆有其謂。故無相違
歟。開其信解用舍任縁
記。大小雖異行業無異云云三學行三業倶
修之。故云無異。但依大小心。行雖有不同。倶
三學故云爾也
鈔。識達邪正云云鈔批云。即如經云。此是佛
説。此是魔説。若八不淨物。畜者是邪。不畜是
正。畜者是魔眷屬。非佛弟子。又如不信因果
是邪。歸依三寶是正。廣如涅槃邪正品説 
簡正記云。四諦法爲正。二十五諦爲邪。正見
爲正。六十二見爲邪。四依爲正。四邪爲邪。八
支正道爲正。撥無因果爲邪。擇滅涅槃爲正。
冥諦涅槃爲邪。因據爲宗爲正。自然爲宗爲
邪。篇聚之戒爲正。鷄狗等戒爲邪。意欲令人
識知者。達棄邪從正也
鈔。科其行業沈密而難知云云簡正記云。即
分別所行之行。分別所作之業。如淨名居
士。入諸婬舍示欲之過等。又如無厭足王。治
國以殺害化人。善財生疑執。彼善財手示
以宮殿百千光明云。我得如幻三昧。至於
虫蟻尚無殺心。況於人也。又如婆須密多女
示色化等云云 文
鈔。定其取捨立其綱致 記。一一事中皆有
取捨云云簡正記云。初出家時。身無遮難。可
以受戒爲取。反止不得爲捨。又隨行中。二持
之行須依爲取。兩犯之行須離爲捨等謂顯
功由於此。顯於持犯決於疑滯
記。波離對聖重條咨問云云波離以疑事一一
問佛。佛爲決疑情令無壅也
鈔。指事曲宣文無重覽之義 不可輒爾僣

鈔。結罪明斷事有再科之愆云云餘記意聊異
今記歟。即會正記云。遇教人犯。五篇根本
外。重増不學無知罪。故曰再科鈔批云。如
殺盜等。科違戒罪。復加業道一罪安可自

記。如婬兩結別衆七開云云問。別衆七開但
是開縁也。何云再科有愆句出之哉 答。正
共畜生等再科愆。戒本重牒入事同。故因標

鈔。然則二教循環非無相濫云云鈔批云。應
師云。循環謂旋達往來也。巡也亦遍也。明其
二教互有相渉。猶如兩環相鉤之相。然雖相
鉤。復自各別。欲明化行二教。雖復相濫。然理
各別。言相濫者。且如殺畜生。二教倶明得罪。
而化教中。但明業道之罪。而無違制之諐
若制教中。先結違制教之罪。復受業道之罪。
即是相濫之義也。又解。如化制二教。起心
造善惡心有相濫。大乘制心。小乘亦制心。故
律中心念作是也。然大乘單心起即犯。小乘
有擬動身足心方始結犯。然此二教防心。是
同但假身只爲異。故言濫
鈔。擧宗以判理自彰矣云云鈔批云。化教用理
爲宗。約心以明得失。亦云。用心業爲宗。行教
亦事爲宗。則用身口業以明得失。上既云循
環相濫。今擧此二宗分別道理自分故。曰自
彰也。又解。擧宗以判者。未動身口。但有心
起。則違化教。未犯制教若起心擬動身口。則
違制教。兩宗如此。今若違制教得二罪。即
是違教及業道也。若違化教但得一罪。是業
道罪。故云理自彰也以喩相渉。不易分外
用施爲
鈔。謂内心違順託理爲宗云云問。此理者。道
理眞理之中何哉 答。指眞理云爾歟。是以
鈔批云。謂内心有違順情。二心起者。以託眞
如一乘之理爲宗。若違理起心。是名犯也。若
起心順理則成持也如篇聚中。起業輕重。
受報淺深
記。單心三昧辨犯云云持犯篇云。凡單心三
時辨犯輕重。如善生經。且約殺戒。輕重八
句。位分四別。初一句。三時倶重。謂方便擧尤
害心。根本起尤快心。成已起隨喜心。第二三
句。二重一輕。初方便根本重。成已輕。中云。
方便輕。根本成已重。後云。方便成已重。根本
輕。第三三句。一重二輕。初根本重。初後輕。
中云。方便重。中後輕。三云。成已重。初中輕。
第四一句。三時倶輕。如僧祇摩訶羅。不知戒
相教化殺人。以憐愍故。善生十誦中。啼哭殺
父母。畏苦痛故。害父母命等是。律據人想八
業。皆業隨心故。牽報不同問。何故名單心
哉 答。彼篇上文。約心境廣辨輕重。今不論
境優劣人非人畜
等差別也
但約人一境。以心辨八句故
也。即對人境故。於制門倶重夷也
記。答此據道衆雙禀二教爲重云云實化教
禁身口。行教雖制内心。今道衆時。付禀化
行二教機。一往以内心屬化教。以身口屬行
教也。雖然不可妨互通歟
瞥爾貪嗔律宗不制云云瞥爾犯獨頭貪
嗔癡。律不制故不違制。是化業故違化也。此
釋分明。瞥爾犯非制教爾者圓教瞥爾化業
云蓮宗師之義。尤以今釋可準據歟 問。若
爾者。一宗師圓教瞥爾云制教時。此釋如何
可得意哉 答。彼一宗師意。今此云瞥爾。指
微縱非謂瞥爾歟。瞥爾云獨頭義也。靈芝餘
處釋。瞥爾即獨頭異名云云爾者獨頭貪嗔。
律宗不制爲言或又設指初念云瞥爾。今約
教限邊。云律宗不制。圓教意云發心心念皆
名犯也。自初念制之得意故。強今釋不成相
違歟
佛世利根善來三語等云云此受異教也。
三語等。廣教以前在之故云爾。此釋。略教
云制教潤色也 問。付受戒。倶禀受化樣如
何 答。心希出離。是云受化歟 問。此必非
受戒。何約受戒四句希出離云是受化哉
答。此受戒發心故。一往云爾歟
記。化淨制不淨云云問。依化教懺。尚制罪者
不滅不淨哉 答。篇聚依制教懺可滅故。依
化懺時。尚不滅歟。是以云化淨制不淨也。
又義云。依化教理事懺。雖滅制罪。不用制懺
時。不足淨僧。故制不淨。依之今注不入淨
僧也。確然者堅固之貌云云
記。大乘三藏制不制別云云口義云。經論二
藏但尊化導。生信開制是不制也。大乘律藏
所列戒行。怱制受者。必須禀行。故爲制也
云云
記。答化教所攝云云問。五八二戒何非行教
哉 答。教無列名。又機非道。故化教也。更
須精辨。恐繁且止
出家亦有犯者云云問。上違化不違制句
出之。何又事新出之哉 答。一義云。此圓教
機雖出家。有瞥爾犯。而爲顯違化業也。又義
云。此且四分當教意制重縁犯。瞥爾非制教
分故。瞥爾起妄化業也。上云瞥爾貪嗔律宗
不制。約當分假宗意云爾也。此重出。受業道
一報。唯可限在家思故。又出之也。若圓教意
此制罪。今此等文且約當分化制往判也
鈔。違行教者重増聖制之罪云云問。制業雙
結之時。獄報各別可感歟。將於一獄可増苦
歟。如何 答。祖師釋雖不分明。準倶舍等云
増罪増苦。爾者此於業道獄報之上。増制罪
六聚獄報苦歟。今云重増故
記。問性戒可爾遮非本惡等云云此至寧無
貪染。問難之語也。問意。性戒雙犯可爾。遮
戒復單如何。若云雙者。是體非性惡。如何爲
復。若又云單者。非無違慈貪染乎。兩方有疑。
故問之也
記來者有智請爲通之云云問。如何可通之
哉 答。因壞生樹神等惱故違慈。又能依堀
地損蟲等故云違慈。又因畜長投寶有貪染。
此必依犯遮戒。即非謂有違理業罪。違慈貪
染別犯也。非遮戒之堀地壞生乃至畜長等
犯。料簡也 問。若云無遮戒違理業罪者。何
故戒疏釋遮戒下云。若有作者。與理相違
又鈔中云。又如薩婆多云。年少比丘不知戒
相。塔上拔草罪福倶得。若論來報。受罪即
輕。由本善念。更不増苦歟。地獄由違受體 
既拔草故雖不免地獄。善心故更不増苦。若
惡心可有違理業罪如何 答。戒疏文違世
間道理。鈔文依拔草雖非有違理業罪。依心
濃薄。制罪來報有延促也。此邊且云更不増
苦歟。是以鈔中一云。二引證誠報。如目連問
罪報經云。若比丘尼無慚愧心。輕慢仰語。
犯突吉羅。衆學戒如四天王壽等 問。記
云。無慚下示犯心。然果報隨心延促不定。戒
濁重邪見。假犯輕罪。何止此數惑。慚愧慈
心雖犯重愆。未必如數。準知經且據一相
故。約無慚輕慢以定來果不差又上記云。
違制不違化即犯諾
遮戒也
此等文都有遮戒。違理業
罪不見歟。又一師義齊師
意也
凡於如來所制遮
戒。非無自性微細罪。但望七支無兼著感報
之義。仍或因譏嫌之厚薄。列其次第。或有
其益時開之也云云
記。亦請答之云云問。如何可答之哉 答。化
教雖制身口。專本心耳。又本律重縁思覺等。
尚屬身口遠方便等也。爾者無相違歟。又廣
自明。所以更分者。或云。營福違戒無過
記或依方等二懺而云制罪都亡云云問。今如
斥之。化教懺悔不滅制罪歟。爾者凡如觀一
切業障其性都空。何制罪不被空而猶可殘
哉。然又化教懺悔。大地反覆。大地草木都
如無。依化教懺悔。業罪皆亡。如何制罪殘
哉 答。師云。分通意。罪障悉已故制已也。
致罪障皆妄相生之觀時。何者可殘哉。故
今文。有依大教懺夷。足小乘僧數云云又資
中一
云。縱依方等事理懺滅。於今制懺不
懺。須滅擯此等文。小乘懺悔不作不足數
必依化懺不見。不滅制罪也。若教限意。依
化教懺悔。不已制罪。處處釋分明不已
例證。阿難既證三明六通。斷一切惡法。望
結集當向衆僧懺五吉。明知雖達無生理。猶
制罪業殘。重懺之也。又三界獨尊雖證二博
妙果。猶有餘業有病。又道綽禪師。順次往生
問弟子善導。善導入三昧見之。道綽禪師有
三失。不敬聖教。欺衆背仰等也。懺悔此三
失。順次往生無疑。此瑞應傳意也。此等既斷
二障佛猶有餘業不已。又導綽念佛行者。唱
一遍念佛滅八十萬億生死過。猶有三失不
被滅也。故知雖達化教無生理。制罪猶不已
也。此等且約教限意也
記。有依大教懺夷足小乘僧數云云弘決第二。
釋方等懺文云。如是懺者。皆論夷罪。犯此
罪竟。佛法死人。今復清淨。戒體還生。悔法若
成。罪無不滅。故云若無還生無有此處。然
小乘教門尚不開懺。雖曰還生。無任僧用。沙
彌犯已懺成進具。大乘所許事可通行。儻
就大僧招姦諫。況寶契誠制足數無文。信大
小區分聽制條別。小乘悔已障果。仍成重罪。
未已安。用大教懺夷以足小乘僧數。依大
懺已内進道。何須濫以惑時衆。又引虚空藏
懺法云。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該戒等。南
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矣。故
付法藏傳中。懺重罪已。時人名爲清淨律師。
若優婆得字。不障淨戒故。鈔主依之對俗
辨邊。非無憑據等資持中四下云。古徳云。安
用大教懺夷以足小乘僧數也準此不斥妙
樂大師。即引證也
鈔。永用蠲別云云古玄
指歸云。訓除。潔也。
會正云。蠲明也
  第八門
鈔。僧尼二門行事通塞意云云鈔批云。通謂
同戒同制之處。如安居自恣説戒結界等。
僧尼同用。義有相渉。名之曰通。言塞者。互有
互無。如教誡等法是也。立云。行事通塞者。如
受戒懺罪。僧通得爲尼名通也。自餘結界受
日等。但可自衆相對而作。互不得通名也。
爲塞也以人唯二衆。教局行科。故須辨樂。
方見諸篇
記。同制謂作持諸法云云鈔批云。安恣受説。
此皆同制
鈔。則事法相同云云鈔批云。事謂非情事。即
長衣益等皆同也。法謂三羯磨及對著心念。
是同名爲事法相同也
鈔。具在諸文云云指諸篇云諸門也。是以鈔
批云。若同事法。如安恣等法。並在三十門中。
任意詳用
記。尼界二里有難同僧云云結界篇云。薩婆
多云。尼結界者。唯其方一拘盧也準十誦。六
百爲歩爲里
必有難縁。可用僧祇三由旬内百二
十里
隨意結
鈔。隱而難知 記。通縁中總標五衆之類
持犯篇云。今立通縁。偏談六聚七種不同。
一是五衆出家人。二雖受五衆戒。而重病等。
並無有過。若心了知是比丘者。隨前所犯。三
期當境。四無命難。五無梵行難。六稱本境。七
進趣正果
漏失二麁二房僧重尼輕云云漏失者。尼
洗淨過分
戒是也
二麁二房者。彼倶蘭也是究
竟蘭
五敷爲五云云綿黒白減坐是也
九索美食云云問。尼八提舍。隨一人索
美食。謂尼無病縁。索乳酪魚肉。並是提舍也。
然今何爲吉哉 答。且據廣解也行宗記
云。索美食。疏云。此吉羅者。結不同罪。實犯
提舍意云。吉者方便罪也。實提舍尼也
十一過量坐具云云問。尼衆學戒中無
之。何云爾哉 答。衆學外制吉多之。設無本。
云吉無過歟 問。此單提輕重不同中。何不
出覆麁罪乎。謂僧覆他麁罪提故。尼覆他夷
犯重也。是故可入輕重不同句也。如何 答。
注戒本當戒經云。尼同犯云云依之戒疏略頌
文。不云當戒也。今記且依注戒疏文歟 尋
云。注戒何故云同犯乎 答云。於尼覆藏凡
有三階。謂覆夷犯重。覆殘犯提。已下皆吉也。
且依殘罪云同犯歟。僧於覆立二楷。覆夷殘
提。覆提已下吉。已尚疑云。若約覆重。可輕重
不同。若約二階三階異。可犯同縁異何不
云之乎 答。疏文不委。今釋亦不細釋歟。但
戒疏四上九十玄談第五僧尼不同文分三科
如今釋又後云。更有義求。如牽出房。春冬僧
尼同犯。若是夏房。尼提僧吉。三覆罪中。僧罪
二楷。尼即三品。有此諸異。何得不知
宗記云。牽即縁異。毀即輕重。覆即有無
云。若爾者。今記何不出有無不同乎 答。今
釋不委也
一背請二足食二戒合爲一制云云問。
二戒合者。如何制之哉 答。見尼律縁起
第二十
九卷
云。尼先受他請已。而寺中尚受別人正
食。然後往先請處。不能食被譏。仍結之。若
比丘尼受請。若足食已後食者。波逸提
問。僧戒足食戒下。云尼吉。爾者相違如何
答。行相四上云足食戒下云尼
吉釋此文云
但約縁異。暫云
吉。實亦與僧同犯取意 問。若爾者。別時各
犯。同縁可有兩犯乎 答。學者存異義。一
義云。準僧可然歟。既二戒合制故。是以尼
鈔但名背請戒。行宗記釋足食戒下尼吉文
云。實亦與僧同犯。故是約一邊一邊一義
云。一縁具時犯一提。若單名作之時。可各吉
也。是以首疏作二釋。初釋意今義趣也。即
彼疏意云。背請足食二合制。提言唯背請
此後釋意。無足食戒然云背有多妨。謂
單背不應無別縁直列戒本。應云除餘時者
作衣時等。故今不爾。何可云單背哉。方方難
思也
三與外道食兼白衣男云云謂僧唯局外
女犯提。尼不爾反僧。而外道男與餘僧男同
犯提罪故。云兼白衣男也
與年不滿二年學法云云律第六單提一百
二十一戒
彼戒縁起。正由度少年童女。方制立沙彌尼・
式叉兩位。遂結戒文云。若比丘尼年滿十八。
童女二年學戒已滿二十。與授具足戒。若比丘
尼年不滿二十。授具足戒者。波逸提縁起
正由度少年童女也。但後加知字。又重結文
但云不滿二十。不云二年學事。仍現行別譯
戒本。如後文安之。故不可也。輔要記如本
律戒文引之。然律宗記引後不與二歳學戒
第一百二
十二戒也
合之一往以難會。但追可料簡

雨衣常開云云尼身心常醜陋也。故不局
夏中。常時用也。故無過前求過前用之過也」
記。八提舍尼四八相望亦即有無云云尼八
提舍尼。僧四提舍尼。一向不同也。故云有無

記。對索美食即同輕重云云僧但提中制索
美食。尼制提舍。僧重尼輕。以之云輕重相對

記。互專一義亦所不出云云盛行與難知。二
義具者出之。具一不出也
記。下列七門云云指尼衆別行篇歟
記。餘之六種並屬衆行云云問。五門可爾。師
資如何爲衆行哉 答。彼亦明多度弟子等
如非故云爾。是篇非無別行故。鈔及別行言。
當此等歟
鈔。未顯其來詮云云簡正記云。來詮有兩釋。
二搜玄云。謂制戒之由。能犯人名字犯罪處
所僧制呵等。如是縁起並未曾彰顯此未
成解
依宗記云。來詮者。即來由意旨。前未宣釋。即
有何由致。僧尼互有不同。何以犯同。其縁
復異。如此來由意致。鈔未論之。指在首疏
叙述也。疏自問云。大僧畜鉢。何故開十日。
尼唯一宿。答。尼制有伴。有人對首故。僧反
之。若爾何以長衣。尼亦開十日。答。尼雖有
伴。容有同活共財之義。既倶是財主。説淨不
成。須別待人故開十日。鉢唯一口。必無共
義。是以隨得便須説淨此犯同縁共
異來詮也
又僧是上
衆。故有教尼。尼是下衆。受僧之教。又僧無
伴。便招嫌疑。有二不定。尼制有伴渉嫌疑故
無不定。餘並例三十有無互缺
之來詮也
若觸境無陵逼
過。不假深防故犯殘也此經重不同
之來詮也
如此來由意
致疏述也
記。非謂尊師故也云云暗斥會正記等。彼尊
師故。云大得意。即節古義云。會正云。然彼顯
本無大字。蓋南山尊耳義苑
同之
今記意。或約大
部。或簡戒業小疏也。如彼天台。智論云大論。
華嚴宗。華嚴云大經。或約卷大數。或依有
本經大字歟。即云大方廣。即必不尊師見也
爲言
  第九門
記。即望三衆云云大僧・大尼二衆。沙彌爲三
衆也
記。志願碩異等云云問。依有願無願義。戒體
有優劣可云乎。若云有優劣者。如沙彌身中
有上品戒。羅漢身中有下品戒者。戒體上下
者。只依發心優劣。必不約位高下 若依
之云爾者。既有願無願之意樂異。豈無戒體
優劣乎。是以今釋約志願論其不同 若無
此義者。約何可分大僧沙彌別乎。如何 答。
依發心五下。有上品下品戒差異。自本心
品不同故。戒亦可差別歟。此先閣之。比丘
沙彌於同品心發心受戒時。何樣可有優劣
歟。是以鈔批云。若約戒體同大僧無作者。
明其所發無表之大體量同大僧。故下云隨
行類等塵沙。擧喩如春時。草木枝葉盡出。
未經盛夏色未變黄。過五月已盡作黄色。明
下三衆所發戒體。律儀具足未秉白四。如樹
未變色也。故報恩經云。沙彌十戒比丘具
戒。始終常一。隨時異名。譬如樹葉。春夏即
青。秋時則黄。冬時則白。隨時異故。樹葉則
異。而其始終故是一葉。戒必如是。常亦一戒。
隨時有異也
鈔。結罪居第五篇云云鈔批云。所犯之罪無
問輕重。通結吉羅。若結初篇。但以滅擯吉羅
爲異。吉羅居第五篇故云然也
鈔取捨有異云云鈔批云。如壞生爲供養三
寶縁者則開。餘無此縁則制。制故名捨。開
則稱取。亦云。持名取。犯名捨也有云。於三
寶縁。雖堀壞等遮戒開之。於十戒者。都不開
之。而法進沙彌經疏。開提寶戒。是異南山義

記。持衣説淨云云問。大僧異中。何故出説淨
哉。沙彌篇云。若畜長二衣。施主同僧法。説淨
之本亦同藥鉢。準此。若得錢寶。薩婆多云。亦
請白衣爲之。以沙彌戒中正同僧故。不得自
答。有云。言總也。私云。受持説淨。作法
雖同。大僧三衣等受持説淨。沙彌二衣等受
持説淨。故不同也
記。練身練心即此義也云云鈔批云。南山羯
磨疏云。六法以淨其心。二歳學戒以淨其
鈔。六法是其學宗云云簡正記云。且約重。如
出家年。至十八曾受沙彌尼戒。爲彼集僧
令對尼僧歟。學法尼僧遙以羯磨被之。後召
入衆。爲説六法名字是其學宗
鈔。戒體更不重發云云簡正記云。戒體更不
重發者。破古也。古云。六法女於十戒上別發
六條戒。以由羯磨受故。又於六法有犯故。今
師云。不然只於前十戒之内。重策前六。令彼
習學。戒體更不重發也。今以轉根義證。知無
戒可發
記五非時食六飮酒云云部。此二沙彌十戒
非時飮酒如何不同重與之哉 答。實於
其體雖無不同。爲約勒重與之歟。既記云重
更約勒故。謂分三衆有三戒體
鈔。同諸三衆云云諸訓諸語字也。三衆者非
常下三衆也。大僧・大尼爲二。沙彌・沙彌尼合
爲一也。鈔批云。大僧爲一。大尼爲二。二衆沙
彌爲三也此今記意同也。餘記釋聊不同
也。即會正云。即六尼及沙彌沙彌尼也。有云。
比丘・比丘尼・沙彌爲三衆。非也搜玄云。僧
尼爲一。沙彌爲二。沙彌尼爲三此等不同
今記也
記。如無沙彌尼得與大尼授食之類云云
衆別行篇云。式叉與大尼授食。除火淨五生
種取金銀錢等。從沙彌尼受食
  第十門
鈔。第十明鈔者引用正文去濫傳眞科酌意
云云鈔批云。去濫傳眞者。濫有三種。一謂
律藏中有濫。二謂經論中有濫。三謂佛法東
度已後。諸師集疏行事有濫。今則剪截浮辭。
傳其眞教。以科酌也
鈔。僧祇律是根本部餘是
五部 云云
問。現行僧祇律者。可
云窟内結集根本部哉 答。今師意爾也。餘
師意必不爾也。即搜玄云。鈔意幷首疏故注
云。是根本部。餘是五部。故首疏者總列六
部。今僧祇者不是根本僧祇八十誦律也。準
集正云。根本僧祇合有多卷。今有四十。故
知非也。此僧祇。謂是二十部中大衆部也。又
加二十部中法藏部。既許是曇無徳。何得不
許二十部中大衆部。是僧祇部耶今鈔記意
異之也。鈔注云。是根本部。記云。根本獲一。
五部得三故。簡正記第一末云。下別序中。
鈔自注解云。僧祇是根本。餘是五部。此正依
大集分別也。又僧祇既是根本。卷軸合多。因
何但四十卷耶。答。五師捃拾情見之文。名
爲一見。餘外事法攬聚一處不多。故但四
十卷也。雖爾且是根本故。譬如一樹。傍出
五枝。中間雖少。猶名身也。四面假大。亦號
枝條。又此四十卷僧祇無歸敬序。證知是根
本。又鈔主盡僧祇是根本。大衆所傳非也。是
百載五宗生也。斯爲正義。或衣搜玄。將此四
十卷僧祇爲大衆部者非也。廣如別破云云
依佛本行集傳及僧祇後譯私記。但有五部。
彼云。如來滅後一百年滿。第五祖師鞠多之
後。五人於上座部一時頓起。但分五部。餘
四如前。第五婆麁富羅是祇律。今如何分。
答。非敢茍分。大集明異。若合婆麁經。不
應信遍覽五部
亦云一切有從計爲名云云薩婆多雖人
名。以義翻時。從其計云一切有也
記。根本獲一五部得三云云戒廣律傳來。根
本僧祇一部。五部中三部。傳此土故云爾

記。三藏口傳云云補要記云。長耳三藏説也
記。昔人不曉例小乘論云云問。斥之意如何
 答。今記家意。自毘尼母論至自餘部。文廣
不列。爲小乘足戒論。次至及以二論。方爲列
大小乘論。故昔人不簡文相。自母論至文廣
不列。例科小乘論。故斥之也。謂如彼科者。
下及以二論中小乘論指何者哉。此即會正
記等意也。節古義云。會正科云。初唯一味
初律宗。毘下論藏。二幷下總大小兩藏。記文
云。二論即大小乘論。如下引智論成論等。
義苑云。婆婆等諸記文
並同
記。其文未流東南云云此釋未詳。東南ハ大智
律師御座處名也
鈔。五百問法云云問。五百問佛説。人語之中
何哉。若云人語。彼經云。佛説目連問戒律
中五百輕重事經失譯初云。如是我聞。一時佛
住王舍城迦蘭竹園。是時目連乃至是時目
連聞佛所説。歡喜奉行此佛語若依之
二斥者濟縁云。五百問卑摩羅叉口決
壇圖經云。又翻十誦。律主卑摩羅叉答五百
問於慧觀法師此等皆人語爾者兩方
如何答
鈔。出要律儀云云問。既人造也。何出正經中
乎 答。標宗記云。或是佛説。或餘人説。無
非聖教。又可。雖通餘人。還述佛意。是則聖
會正云。出要律儀是武帝纂衆律出之。
凡二十卷。所以注出造人者。爲簡梁法超所
撰一十四卷名號出要律儀内典録第十云。
出要律儀。二十卷。梁揚都莊嚴寺沙門釋
寶唱撰問。今注。内典録所出作者。不同如
何答
有云二部十八二十部云云問。斥之意如
何 答。彼窟外部。及自餘十八部等者。未渡
此土。如何指之哉爲言此増暉義也。即節古
義云。増暉云。言自餘等者。即二部・九部・十
二・十八部・二十部等是也搜玄集要文
義苑並同
或云遺教愛道經等云云問。斥之意如何
 答。遺教愛道本經下云。並大小乘經可攝
之。何今科屬之哉爲言此會正記意也。即節
古記云。會正云。自餘等者。離前所列曰餘。
諸記指二部等。若據前文科云。引用正文且
列二十部等。文多不到。非鈔者所列。何得
列之。答。此引大集正文。相因列示。又是五
部正數不可&MT03556;略。今據下引三千威儀遺教
愛道尼經等。皆律部類又可收
鈔。名隨經律云云簡正記云。隨經律者。謂隨
經論中有解律處故。如涅槃中。禁斷魚肉八
不淨物等。又増一經中。阿難繋犍搥等。並
是也。據理合云隨律經隨律論等。今言隨經
律。取語順故
記。費長房後周高僧等云云費姓也。長房名
也。後周等者。梁・陳中間有後魏・後齊・後周
三代。次第相攻取位。後周後遷隋武帝後周
第三帝滅法時。長房還俗。至隋文帝時。佛
法再興。其時廣弘法。經卷雖滅。以前經卷暗
誦故。隨文帝開皇十七年。撰成法録。姫周
昭王甲午佛誕。後漢明帝永平丁卯經度來。
及開皇丁已。歴一千二百八十一歳。其間
所録佛生入滅帝代翻譯三藏等事位。而分
之爲十五卷。今所列經律論傳。凡二千二
百七十部。六千三百九十六卷云云有義云。
自漢至隋録經教故。云歴代三寶録也。簡正
記云。費長房者。漢時亦有同姓名者。但解
陰陽術數。不閑佛法。今此是後周時名僧。
遇武帝毀二教。乃依例服儒。後至隋文帝登
位。不更被剃。遂於開皇年中。撰三寶録一
十五卷。計三百八紙。題云歴代三寶録。今
續有開元録二十卷。智昇法師於玄宗朝撰。
收五千三十八卷。至徳宗朝。更有貞元録三
十卷。收三藏教文五千四百餘卷。今鈔不擧
者。以當時未有也爰知開元貞元二録。在
南山之後故。但指開皇録也
記。翻經學士云云義解法師名學士也。梵網
云三千學士此意也。濟鈔云。費長房滅佛法
時。令還俗故云學士。學士俗家之官名也。
若爾者何時翻經哉 答。雖非爾時。法還興
時翻譯。而尚不還道云云歟。此事可尋歟。
允師云。梵網云三千學士。此非官歟
記。有人謂聰覆二師等云云節古義云。指歸
云。異執者。不同正理之言也。或云。異執是執
計不齊也。若然者。既非斥自元魏已來造疏
解律之師也。愚竊式云。何世有智人。但重開
慈元造之者。且如法聰律師。始考身中受
體。不合以僧祇異部爲隨行。此是四分宗中
始教人。拉食火化。先蠶先農之者。中心藏
之。無日忌也。何輒科目異執之首。覆師記
憶爲疏。何目異執之。次愚知南山失言矣。
荀無聰之手披覆之耳。南山因何而申正義。
得稱撰述哉。忘本之言。背宗之過。亦猶近
世金銀玉輅金自昔時標木椎輪也。上二師
是空中造物。次諸徳是屋下修裝。修裝者可
撿過而斥非。造物者可降心而稽首會正評
此義云。通惠曰。予謂不然。且南山撰鈔通包
三藏。應摭群宗。豈獨由聰講覆記方成著
述之體哉。又若所申正義出覆師者。如慧光
傳中説。覆云道覆律師。創開此部。製疏六
卷。但是科文。至於提擧宏宗。無聞於世。故
先之所學。唯據口傳已上僧
傳文
準此。覆公之文於
齊朝。尚曰無聞於世。況南山將爲申正之據。
一何可笑。通惠雖欲攻聖。而反自失言矣。
記。非聖人者無法云云若此義如是。難祖師
無南山法語也。聖人且指南山也。允師仰之
非聖人者。無法訓之。此義老子經意也。非聖
人者無刑法。世中作惡事者。與五刑治罰。非
聖人者過至重故。不及可與刑法。故云無
法也。是以口義云。非聖人等。見老子經。法
謂刑法中無法。無治此人之法。則違師謗法。
當法外治也
記。古記廣引云云謂指斥會正。餘記廣不引

本學僧祇初弘四分 簡正記云。法聰律
師元魏朝人。本是僧祇學者。因者戒本體元
從四分而得。遂息唱僧祇。初弘四分。手披
講解。未制章疏也初開律師號法聰
傳論云云云非別有傳論者。傳中引論師
語故云傳論也
鈔。覆律師云云簡正記云。道覆律師北齊人。
聽講出疏六卷。釋四分文章疏文
始起也
長科
鈔。理隱樂三師云云指歸云。樂吾角反。據僧
傳云。鄴中諺曰。律宗明略唯有隱樂。據協韻。
音樂之樂爲正常之安樂之樂
記。洪遵初依道雲學等云云問。爾者何師
上列之哉 答。且以義推之。此師既作國之
僧統。知其學業等勝故。雖依學於雲等。且依
徳上列之歟 問。今列師皆是南山祖承師
哉 答。見靈芝之祖承圖。此中但列九師。謂
法正・法時・法聰・道覆・慧光・道雲・道洪・智首・
南山也
隋朝人依洪聽習云云一義云。今注意。
三人共洪遵弟子然而傳記意。道洪・法勝
二人洪遵弟子。智首道洪弟子也。今注傳
記相違。如何 答。於注致料簡。並隋朝人。上
二人事也。依洪已下。首師事也。如是得意。
無相違歟。濟云。並者勝首兩師也。洪者上
列道洪也。爾者洪誰門人哉。答。準彼圖。
道雲之弟子也。會正記意云。道洪有七百
人弟子。其首師上足也云云
首即祖師所承云云簡正記云。首律師
者。鈔主受戒和尚。兼承禀。姓皇甫氏。安定
人。玄晏先生之後。初投相州雲門寺智旻和
上出家。受具之時。於佛塔前請祈顯證。感得
佛降摩頂。身心安泰。方知感戒。初聰洪律師
講七百從侶莫後超倫。唐初詔入京都。住東
禪定寺。貞觀八年。勅置弘福寺。製疏二十卷。
五部區分鈔二十卷。貞觀九年四月二十三
日終私云。初聰洪律師者。道洪律師事也。
即會正記。唐弘福寺沙門釋智首。投相州
雲門寺智旻而出家。二十方禀大戒。及聽律
部。明若夙知後聰道洪律席。大師嘗處其門。
向經十載。聽滿大律凡二十遍
鈔。礪律師云云簡正記云。礪律師者法礪也。
即相疏主。姓學氏。本趙郡人。因官遂住相州
出家。於日光寺依靈裕律師受具。依洪學律。
唐武徳六年。製疏十卷
祖師前身云云簡正記云。鈔主第二生
鈔。江表云云有義云。黄河自西流東。彼河北
云江表。河南立洛陽。河北無之故云表。又云
外也。江漢者灌河也
鈔。蜀部云云部州也。亦取領部
記。東西兩川云云黄河流散四方。故云東西
河也
記。即前序云包異部等四句收之云云序中
云。包異部誠文。括衆經隨説。及西土賢聖
所遺。此方先徳文紀等四句也
記。不出六見等云云指上第四門六師持律

鈔。諸佛下生經六袠等云云袠今帙字也。内
典録第一總列三百餘卷僞經。今鈔只列二十
五部。以彼較之。淨行優婆塞戒經・救疾經・應
供行經・沙彌論・提謂經。已上五部。彼録無
之。又録乳光經注云其文全異於正經云
不得服乳權欏
罪報經
注云與正經罪報
輕重全異
餘今所引經無注
記。如三百福罰三十六碩餘糧五部五色衣
以錢贖佛食等云云三百福罰者。三百杖打
人得福云云師資篇云。又有愚師。引淨度經
三百福罰。此即爲僞經人造。智者是共非
三十六碩者。畜三十六碩糧。不遇飢渇云云
釋相篇云。昔之儉開六十六碩。出善生經。餘
挍撿眞僞二本並
無。擧世夢傳
五色衣者。二衣篇云。遺教法
律經中五色者。此非正録。無知用之。義鈔引
云。僧祇著青。五分著赤。四分者皂迦葉遺
著木蘭。十誦著絳色云云問。若爾者三千威
儀經下卷。舍利弗問經。談五部五色衣。是僞
經哉 答。鈔主意。眞經也。非僞經也。此經五
色衣暫令著故。異僞經也。贖佛食者。侍佛
者不贖食無苦。而云可贖也。釋相篇云。善見
云。佛前獻飯。侍佛比丘食之。若無比丘。白衣
侍佛。亦得食。準此。俗家佛盤本不屬佛。不勞
設贖。僞經今前並刪略。正存文證云云他宗
或引。並正本耳
記。提謂並有眞僞云云内典録第四云。提謂
波利經二卷。釋曇請撰。舊録別載有提謂經
一卷。與諸經語同。但請加足五方五行。用石
糅金。疑成僞。可今以一卷成者爲定云云
鈔。愚叢猶自濫用云云會正云。愚闇叢之者
記。然尼鈔義鈔或復引用云云問。如何可詳
之哉 答。尼鈔義鈔。且述與律相應者。如前
所列云云。五百四十僞經中。相似律人可濫
用。故先如前所列僞經出也。自餘無相濫
不出也。簡正記云。與律相應者。謂前來鈔
文中所列題目。與律相濫。恐人疑誤錯引用
之。故偏於文中頒別。若不與律相應之僞經。
既無人引用。故不列也隋帝勅令。長房録
中所不收者。並集焚毀。搜之不盡。當時猶用。
鈔引用必非爲用僞經。但隋文去來引之故
無疑歟。是以闡幽云。今謂義鈔所引。正明
諸師智解。服色相因引之故不用也
鈔。後明鈔興本云云簡正記云。諸記皆同云。
前發起序已辨作鈔之意。今何更明。答。前但
通製作一部文大意。謂攬前後疏鈔。不濟時
宜。遂發情懷而興著述。未委。此一部之文。
名此曰鈔。鈔之一字因何而興。又據何文裁
量聖旨。故次辨也。文攬多歸小
鈔。余智同螢曜云云搜玄云。自謙智短。如螢
耀之最微也輔篇云。以我智望佛智。如螢
比日月也
鈔。量實疎庸云云簡正記云。量謂器量。心遊
理外曰疎也鈔批云。言疎庸者。不親佛法
曰疎。非文非武曰庸。應師云庸謂常愚短者
是也。心不節愼。口無法言。惡人爲支。名
之爲庸也
鈔。何敢輕侮猷言動成戲論云云鈔批云。言
猷者法也。謂我何敢輕慢法言。若輕慢則成
戲論。言動成戲論者。云有。是増謗。若云無。
是滅謗。非有非無。即相違謗。若言非非有非
非無。即名戲論謗。故我何敢綴緝也今記
云。四執相攻名爲戲論。即鈔批云若有若無
等是也。加之簡正記云。豈敢將螢燭之。智疎
庸之量。裁割當部聖言。包羅三藏教法。迅
動施爲使成輕陵侮弄渉於謗言讀故動成戲
論。諸家皆引智論中四謗之義。夫一切法不
可定執言。無是損滅謗。若定執言。有是増益
謗。亦有亦無。相違謗。非有非無。戲論謗。鈔
主意。道我今智淺量微。刪略聖言動成謗言。
故略擧後一戲論謗名也餘記意。祖師庸昧
智故。動輕侮聖言。成戲論謗。謙歎也得意。
今記意。智實雖疎庸。何敢成戲論謗乎。遮
之也。被得釆摭衆典
鈔。雖然云云簡正記意。一分雖然。字有其便
歟。今記意。不隣次上。如何。答。今記意雖然
對上量實疎庸句歟。餘記意不隣次。還何敢
之字難得意歟。簡正記云。言雖然至本者。
結歸宗本。引用有憑。雖然者從奪之詞也。意
道智淺識微。淺不合裁量聖教。恐成戲論旦
縱也。然其習學皆有所承。今刪剪聖言。不名
戲論奪也問。餘記意。祖師遂不成戲論謗
得意歟 答。爾也。簡正記云。今師著述倣此
亦離四謗。當部繁處刪除非損滅。當部無文。
取他部補闕非増益。凡所引用皆是義執相
開非相違。經怠重輕不敢非戲論也
鈔。學有所承云云首師門人。聽律二十篇。故
云所承也。鈔批意。首師南山學問之師匠。遍
必非和上是以鈔批云。謂我親承首律師
所學。聽講律得二十餘遍。其首師者。但是所
承學問正行之師。非是和上。和上即日光寺
贇律師也簡正記意。首師祖師和上即彼
記云。首律師者。鈔主受戒和尚呈於己

鈔。承必知本云云承傳四分之本也。本部云
意也。古記有二釋。一云。本四分也。一云。承
必云有本據意也。此義通諸部義也。有本據
者。承傳首師時。首師云。有善見。有僧祇。有
十誦等。隨首師之語。無左右不書。止勘善
見等説。云有本據也。故下云加覆檢。此意
也。此中後義勝也
鈔。先加覆檢云云搜玄記云。先解之事。今日
作鈔。親更披覆檢之虚實。雖自曾聞。恐與本
文違。更覆其文言。檢之取實也
鈔。於一事下廢立多 搜玄云。自古諸徳製
造章疏。皆有廢立。如是所有情見繁廣也。
今刪不當之文。除廢立之意。故云刪略
記。約諸家相望云云一義云。彼家廢。此家立。
相望而言廢立歟
記。就諸家自論也諸師各據己情見而廢
文義。並不合聖教也 問。廢立亦由情見云云
而有廢立。何以爲二種乎 答。口義云。雖則
情見。貫於廢立。但廢立據有行事之取捨。
情見約有文義之繁廣云云問。前記中釋。繁
廣止云情見。今何分異乎 答。前乃義説。以
情見而攝廢立。此釋文使義明顯。故分爲二

記。一者全除刪云云問。前釋題但有對破一
義。何今今異乎 答。口義云。對破一刪正顯
行事。全除一刪但知愆辭。前顯行事。但約對
破。此中釋文故兼全除首題刪繁文唯據此
云云此意歟
記。如受戒法及十三難羯磨戒本等並廣列
義門云云並者受戒法等章段也。十三難即
受戒中法也。然而且別擧之。受戒法。義門
者。業疏三上云。以義分五科料簡。又十三難
義門者。疏云。將釋難文。先以義列五門不
同。羯磨義門者。疏中初列義門云。先以義門
開解。不過四位云云戒疏義門者。疏又列四
門也。是則能刪義廣。知所刪廢立多。今鈔中
全削除之。不及標破。故云全刪也。如下但云

記。首題刪繁文唯據此云云問。出能刪時。全
除刪對破刪有之。何今云唯依對破刪哉
答。凡廣談刪時。通全除對破。正置首題。刪
字唯依對破刪也問。上出所繁時。出繁廣
繁濫二。既所繁繁廣受戒及並列義門事可
被攝。若攝之。何能刪不全除刪哉 答。上繁
廣繁濫。共今對破刪所繁被攝。所以爾者。上
繁廣所引。自然定方七樹七間等是也。今對
破所出。亦自然廣授方圓等也。故知全同也。
然者繁廣繁濫共可對破刪所繁。刪名言自
雖攝全除刪。剋對首題時。尤可對破刪。是以
云唯據此也 問。首題刪繁云無全除者。首
題是一部都名也。何不合二刪哉 答。既題
行事故。局對破也。對破一刪者。正顯行事
故。但至難者。首題約一部大旨。必不盡義
故。且云爾歟
鈔。及教通餘論理相難知云云鈔批意。餘論
諸論得意不同義解歟。即彼記云。今言難知
者。如諸論中。或云表無表。或云作無作。或言
教無教。如多論中。作無作戒倶色爲體。成論
中。作戒是色。無作非色非心爲體。如此釋
判。理相難知。要是情達及通解諸論文中。方
能了達也文異今記也
記。據合存之云云一義云。據合シトハ之。止
解不新學ニト訓之。若此義。諸師義
解可存。依難解不引也。一義云。據之。
タシ解不新學ニト訓之。若此義。依
合我義。雖存文證。至義解故。不引云也
説。或云二疏之全云云迷拾字。拾二疏不盡
義云也。節古記云。記主面授曰。此乃暗破惠
鑒依止口傳耳云云
記。或云二疏張本云云二疏根本義演也。濟
鈔云。二疏之草剏本謂張本者。初
草製之本也
記。容彼之説明其可存云云彼義鈔等有義
門者。古師所立中。今有可取義故也云云
取文義堪來入宗者尋
記。初引本律出三十四卷云云今出本律三
十五十一
云。自今已後。聽契經時。比丘欲分
別説義。當説義。時不具説文句。各自生疑。
佛言。聽説義不具説文句
記。次引母論文出第六云云母論第六卷
六枚
云。
諸比丘。佛既聽説十二部經。欲示現此義。後
有疑心。若欲次第説。又衆大文多。恐生疲
厭。若略撰集好辨。直示現義。不知如何。以
是因縁。具白世尊。佛即聽諸比丘引經中要
言妙辭直顯其義庶無待訪於他人發軫
宋音シム
呉音チム
率可勝言哉
鈔。豈復疑於罪福云云鈔批云。福則是持。罪
則是犯。謂我不疑其持犯也
鈔。使眞言宗蕪穢。簡正記云。如野草混於良
田。名蕪穢也
記。更荒迷於三道云云大小便並口道。云三
道也
記。昏飡饜飫尚説過中云云非時食。尚説過
中不食樣也。字書云。饜於見反
飯也
於虔反
食多也
夕飮
酕醄。醄杜刀反
&T059185;
人前歛相略無畏忌。誣言
記。不令教於不令云云非法心也。因師之非
法義也
鈔。例科分柝若攬收不盡自下別論
鈔。夫宅身佛海云云鈔批云。夫字已下。生起
立三卷之意也
記。身具三寶云云宅身佛海餐・味法流・形厠
僧伍三也
記。體附釋相相總四篇云云戒體顯隨戒釋
相篇。戒相顯篇聚名報篇・隨戒釋相篇・持犯
方軌篇・懺六聚法篇四篇。此體相。四科中體
爾者中卷釋相。四科中法相何體配
釋相。相當餘篇哉 答。隨戒釋相一篇中。分
別四科時。釋相雖當相。今中卷中。四篇相望
時。釋相篇正當體。餘且當相也。釋相明戒體。
餘篇出體之相故也
記。故須體淨方應秉宣云云問。今師用相淨。
何云體淨哉 答。此且望自行邊云爾歟
鈔。自他兩徳成相多途云云記作二釋。初釋
意。自他即顯共義。次釋意。自他結上衆自二
詞也。成相者能成也。以此爲共義。衆自二行
所成也。是以記云輔成自衆是也
記。防心義非他共上作體別云云問。止作實
可不同歟。雖然於自行戒體。尤彼我同順。
是即共義也。何云此不在言哉 答
記。共行不爾云云問。其相如何 答。且出其
相者。記所云衣藥是也
記。兩徳之言義取無爽 問。上於共義作二
釋之中。今同何釋哉 答。同初釋歟。以自他
兩徳證共行名故
記。古多妄解不免繁詞云云簡正記云。一解
云。如下二衣四藥中持衣加藥。是對首法。或
要受持衣藥。須得他人來成於我。謂前人既
是淨行。足得我對首之數。是他有徳故云他
徳。又他要持衣等。須我成他我行。既淨堪足
他對首之數。故名自徳。二解云。他來成我自
行。名自徳。我往成他自行。名他徳。今云衣
藥可爾。如頭陀及諸行。不修他成。既闕處彼此
相成之義。如何辨自他兩徳。已上兩釋倶非
不取爰知古師意。自他共作故云共行。今
師意。彼此同遵故云共行也
四人羯磨云云節古義云。搜玄云。心念
自行之事。對首共行之事。單白等衆行之事。
増暉曰。羯磨兩篇。對首即共行義。明心念
即自行義也巳上
記。答意如上解云云問。如上解。指何文哉。
答。一義云。指次上答也。謂上卷在初。能詮
方。中卷置初。所詮方。故不相違也云云一義
私義云。上解者。凡行僧事。必先簡衆故。須體
淨方應秉宣等文也。是依行次第次轉難
云。若爾何不依行次第。以自行爲上卷耶。
故此三明行。無行不收。三卷攝文。無文不

鈔。然則事類相投更難量擬云云簡正記云。
事謂云衆自共三行之事也。類者流類。投者
寄。若將衆行類流投寄上卷。自行流類投寄
中卷。其行流類投寄下卷。若單分三行配於
三卷。即亦不難。今蓋爲三卷。諸篇之中各有
參雜致不易也寡於討論 謂事隨篇類。
則使三行互有投寄
記。如上卷標宗亦明法體行相等云云法體
行相捨戒自行也。六念共行也。別人説恣自
行也。於識疑發露僧法作法在之。一寺皆作
時作白是也。此可攝衆行。今取別人作法分
云爾歟
  已上十門竟
  資持記上一下分
上一
之三
略爲四別云云問。何故前釋序題略之。
至本文作此四釋哉 答。判釋隨時。更無別
意歟。但釋序題時。或隨義。或斥古釋。恐繁略
之。又今四釋。於本文題。尤相應也
記。上三字律題是所宗云云若準常途。可云
能釋。然今宗鈔。云所宗能宗也
記。律題爲通貫諸部故云云濟鈔云。祖師所
撰三大部。云諸部也。爰知非謂通餘師所述

記。三約人分云云刪等六字不釋屬對意如
何 答。允師云。自攝鈔字歟云云智云。上云。
鈔是能鈔。刪等是所鈔云云既云所攝。非屬
故不云歟
記。折埵理質埵理云云輔要記云。只捶理此
云分四。知今重出異音也
記。從此方俗迴易其語云云天竺先所後能
故。梵云波羅蜜多。翻云彼岸到也。故不翻
分四也。唐士先能後所故。波羅蜜多翻到波
岸也。依之又翻四分也
記。極知繁碎云云此點意。謂略意也。又點云。
極知繁碎講學剖文云云謂上四別釋歎結釋

記。忘筌之士更繁何患云云莊子外物第二
十六云。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
以在兎。得兎而忘蹄。注云。筌魚筍也。故字從
竹。亦有從草者。香草可以&T059185;魚置香草於此
本木也。中以取魚也云云
記。執指云云即圓覺經文意也
受日非情事云云問。受日受戒等事同之。
尤情事。何故云非情哉 答。有義云。名言云
受日。受日此本也。故攝受日云非情也。若爾
者。受戒名言受戒。戒此非情也。又可云非
情事哉。若又有情能受故云情者。受日又有
情受。尤可云情。如何 答
  標宗顯徳篇第一
鈔。標宗云云問。此篇付本律釋哉 答。約
本律所詮戒而建立也取意
記。文體正意唯歸戒律云云 止觀義例妙樂
云。散引諸文該乎一代。文體正意唯歸二經
云云義異語同也。上五例云。唯歸戒科同之

記。故當標出正宗云云謂指戒法云正宗也。
搜玄云。標宗者。總擧一部鈔所尊。宗者至也。
下云。發趣萬行。其宗古今多別。第一師。止
作爲宗○第二師。受隨爲宗○第三師。立
止惡爲宗○第四首願二師。教行爲宗○五
立因果爲宗○第六雲師。言制在一代。人師
處事爲宗○七相州。立戒學爲宗○第八素
師。以戒行爲宗。今南山所立。以戒爲宗。故立
此篇爰知祖師以淨戒爲宗也 問。律正宗
以持犯爲宗所以爾者。事鈔中四云。律宗其
唯持犯。持犯相寔深爾者今何以戒云爲宗
哉 答。凡律宗持犯也。今行事鈔一部宗
故。以戒爲宗也。是以今文云。一部文兼該
三藏。文體正意唯歸戒律也。故云律宗其唯
持犯。又今鈔上云。詮教之文。文雖浩博。撮
其文趣。止明持犯問。記云。教必詮行。一
宗旨趣萬行元基。理須明識。故云教所詮意。
此等文定律宗體也
記。唯法爲宗云云戒疏釋戒如海無涯偈云。
明戒徳宗體云云同記云。宗體者。宗即戒法。
體謂受體謂戒行相三。又餘萬行萬善。皆
依戒法立之。故云宗也。宗者尊義主義也。即
下云。發趣萬行。戒爲宗主云云記云。萬行中
戒爲尊主云云
記。若約通論云云鈔批云。略擧樞要。不過法
體行相四種。總而言之。並名宗體也
記。總餘三故云云問。下記云。言法未必是
體。言體未必是法云云準此。云法時不具
餘三如何 答。今總三義言體。其必是法
義也。故下云。須知下三從初得號。是故一一
皆得稱戒又下記云。法之爲義。貫徹始終
約此等義。今云爾歟
記。自昔章記云云搜玄云。初篇標戒宗以辨
宗體。已下三篇約集是非明僧用如後攻

記。方見聖心云云聖心者指師意也。謂彼云
勸學。今云標宗。意同也
記。提携云云有云。師提弟子耳誡能聽。云
提携也云云
記。必欲○無壅云云謂祖師意也。餘並徒然。

鈔。律海沖深津通萬象云云因師點云。律海
云云此點頗碎陋也。法喩續事。其例多之。或
云佛因。或云慧日。未聞分續事也。雖包含無
外。而不宿死尸。騰ルコトノコトクタツコトノコトクナレトモ。而潮
不過限。騰ノコトクタテトモノコトク
記。逸而不濫云云問。逸之義如何 答。逸蕩
之義。下云蕩逸故。但可尋之也
記。天地萬物云云地可然。天如何 答。會正
記引博物志云。天地四方皆海水相通。又郭
氏玄中記云。天之多者。水正而浮天載地。高
下無不至。萬物無不潤云云
記。百川所歸云云問。釋鈔文相。包含情非情
衆物。而不宿死尸若爾者。何約百川釋之
哉 答。記喩中喩故云云謂喩高與動。喩極
云義也。一義云。喩上又重喩云義也。濟鈔云。
海逸而不濫之上。尚取之喩故。云喩中喩

記。十方法界云云分通義也。教限意不談十
方法界故
記。九道師訓云云問。佛以戒爲師訓。何今云
九道哉 答。事鈔中一云。夫三寶所以隆安。
九道所以師訓同記云。又戒經云。三世諸
佛皆尊敬戒。是知戒法佛猶師奉。今望無非
可治故言九道
記。其餘則入道無益云云優婆塞優婆夷二
衆犯重。成遮難不入道。故云爾也。所不容。譬
如有死屍○棄之説岸上
記。若波濤云云大波云波。小波云濤也
記。五大河云云説戒犍度云。一恒河。二閻摩
那。三薩羅。四阿夷羅。五婆提摩訶
記。此中略擧云云謂擧一・二・六喩也。未必全
同者。全不可同八種云也。サレバ戒本序。只
擧二徳耳
記。如戒本序但明二徳云云問。其二徳者如
何 答。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之二句
也。即行宗記一上云。上句初徳。次句第七也
取意
記。必欲強配臨文自裁云云今海喩之四段。
與彼八徳相對言之。臨文者。指彼律文歟。或
指今鈔文歟
鈔。故凡厠豫玄門者云云簡正記云。玄妙也。
或諸行之所歸。故喩於門也。者之一字。牒
在玄之人也凡非一也
鈔。沐心道水者云云簡正記云。沐心等下者。
謂由戒上淨三昧現前故。云沐心道水。洗身
曰浴。洗手曰盥。洗足曰濯。洗頭曰沐。身最
居上。謂之頭。心既生之。尊喩如頭。故云沐心
○者之一字。牒上沐心道水之人也
鈔。庸見之流云云簡正記云。庸者諸記中有
兩解。一云。作膚字呼。&T044210;下安肉甫無
皮上曰
膚。膚内爲皮私注。搜玄云。庸者膚也。皮上爲
膚。膚裹曰皮。經云。膚色充潔云云
二解
之。作庸字呼餘封反
音容也
但訓常。即膚常之見。今
觀文意。上既言淺識。即是見解不深之人。不
合作皮膚字解。文似重也。思之
局下至體之。明言論鄙俗
鈔。雖名參緇服云云簡正記云。謂黒色之衣
名緇服也。雖名字參雜在緇裳中。而不委教
文中事也
鈔。學非經遠云云鈔批云。經學文渉遠。積年
集學。名爲經遠。懈怠淺識之人。不能經遠長
時尋師而學問也
鈔。情既疎野云云鈔批云。不親佛法曰疎。心
在理外曰野。野是遊野。謂情常蕩逸無天絲
曰野。野是遼義也
封懷守株 記韓子曰。宋人有耕者云云
人非謂宋代人。唐士宋州トテ有別小國。指之
歟。耕冀復得免
鈔。志絶通望云云鈔批云。受得戒竟。雖復斷
婬殺妄等。謂爲究竟。而志更不求聖果故。曰
絶通望也
鈔。局之心首而言無詣 鈔批云。受得法戒
謂爲果滿。局之在心。更不求其餘定慧。永不
知此戒是定慧之基。既不知所趣故曰局也
簡正記云。所執之事。皆是師心日。局之心
首。所出之言。言不開典。無其實録。故云
而言無詣。詣實也無稽實。之猶於也。研習
積年。猶迷闇託。體之爲之。爲彼亂即世
鈔。是以容致濫委以亂法司云云鈔批云。委
者任也。亦達也
記。自貿椹衣言遵王制云云椹者桑實也。其
色如紫。即如紫衣也。是云賜紫大師。又云
買大師。謂官人送財著法衣。故云貿也。五
大上色雖非法。爲王制。賞徳賜紫服。故云遵
王制等也
記。夜粥晏齋 即記云。東南禪講半夜散粥
晏曉也施諫
記。妄言未必長惡。傳爲口實。誣聖亂法
鈔。肆意縱奪專行暴剋云云於縱奪。餘記意
今記意。聊不同歟。此記意。順己情者。上出貿
椹衣等爲王制情。是順己情。故非情而爲是
制。是縱義也。違我意者。人如律制非時飮酒
等奪之。不隨云是制。便斷名奪也。餘記意。先
鈔批云。於同情者則縱其作惡。於異情者則
奪其所有功能也簡正記云。於己親有罪亦
恕爲縱。於己疎者無過加罸曰奪此等皆目
人也
記。以威武抑而挫之云云又點云。以威武
抑而挫之云云
鈔。致令新學困於磐石律要絶於羈&T069070;云云
正記云。今非法衆生抑遏後學亦然。進則踐
於蒺&T067436;。退則困於槃石。令他學解不通。五分
法身是更生長。亦是閉塞之貌。故云困於磐
石。云律要絶於羈&T069070;者。此句明斷法也。在
身曰羈。羈絆也。在口曰轡。音秘。今從革者。
皮必反。是車束也
二持云行。是律之要。止持如羈。結束比丘身
口七支。不至作犯之境。作持如&T069070;。收束比丘
三行。不至止犯之境。今非法衆生不與施行。
此律要二持。豈不絶也此進退當樣。聊
不同今記意歟。次句明滅法律。云律下非

記。周易困卦云困于石據于蒺&T067436;云云困卦
者。離中段也。八卦中離中收故&MT02520;石之爲
物。堅而不納。喩上庸流濫爲師首妄行非

記。若復不學恥墮無知如據蒺&T067436;云云&T067436;
者。似藤有莿。生於濱邊。似荾。字書云云&T067436;
草也云云
馬絆車束云云濟鈔云。有鈔云。束云車轄也。
又人云。是車屋。與轅束縛之緒歟。退見。釋失
轄折軸受之句之中。釋轄字行宗記一上文云
栝束於輪。不云束車也。故知非轄物歟云云
記。乘馬之要物云云乘車云乘。乘馬云駕

鈔。於時正法玄綱寧不覆墮耶云云簡正記
云。於非法衆生抑遏之時。如來正法玄妙綱
宗。寧不傾覆墜失故
記。有託如後結文云云指鈔結文也
鈔。行者以領納爲趣云云行隨行也。領納戒
體也。有云。行者付人也云云此聊違記釋

記。對收一三云云第一能受淨身故。第三淨
心故
鈔。若情無遠趣云云鈔批云。謂無持戒斷戒
斷戒之心。不知因此戒法能至寂滅無上之果。無
心希求。名無遠趣也
鈔。徒染法流云云於此有二義。一義云。縁差
故不成受體。而如餘比丘成受體。共勞隨行
云也。法隨行法也。此古記釋三行法同也。是
以簡正記云。徒染法流等者。徒者空也。染者
習也。非三行之法流者。流者類也。空染習
在三法。行人之流類也又義云。法流者受
戒法也。意作法如雖作之縁徼差故不得戒
故。虚云作法意也。今記意同後義歟。加之
鈔批云。謂受者無心空加作法無益故。曰徒
染法流
鈔。是以凡欲清身行徒遠希圓果者無宜妄
云云會正記云。徒與者者。皆指人也鈔批
曰。清身行徒等者。徒是今時徒衆也。此衆
執戒律而行故曰行徒問。此圓果者指圓
教之三身果歟。將又指小乘教限四果歟
答。今鈔主意。以分通邊。指圓教極果。云圓果
歟。記云極證。此圓果也。若小乘教限果得意。
圓之名言聊不相應故也。專志攝慮。令契入
無滯。涅槃疏也
非色等云云問。涅槃終窮極教大乘最長
也。何説非二爲戒哉。又雖此文。何以種子
不消釋。以二非釋之哉 答。有云。涅槃追
説追泯教也。一經中或雜權教而終歸圓極
故。説二非無失也。又以當教意消釋之。又
無失歟。若依有宗。又以色釋之。不中有苦

記。大方等云云大乘名也
記。初中上二句據法云云問。鈔云。記涅槃十
八卷等云云彼十八卷六帖梵行品文也。彼
説化教六念文中。念戒段文也
不破即四重云云問。如何如是配當哉
答。無別之由。一往配當歟 問。涅槃經文。説
護持文。何今云領納處引證哉 答。可護持
物。必重心可領納證也
即重輕方便云云不破重罪不渉。即重方
便也。不壞即殘下罪。不雜即其方便也。北遠
疏者。淨影大師戒相。何記云據法哉 答。且
法法相云戒相歟
記。車相交過喩其多貌云云問。餘記意。車軼
一不異。戒相多相故。云非唯一軼是以鈔
批云。軼有兩音。一音逸。字統云過也。一音妷
田結
謂車轍。即當此用○非唯一軼者。如車
足踐。北爲路則千車同於一軼。以車大小一
種故也。車若大小。後車彼前車軼折破。若無
大小故得千里同徹。戒相不爾。乃至多途不
同於車軼簡正記云。軼者跡義。萬車同軼。
是一義。今戒不爾。有於多種也爾者今記
何云喩其多貌哉 答。今記意。實戒相多途。
喩車軼非一也。凡人師釋文非一準。依之會
正記云。如千車交過。則非一軼也。喩戒戒之
多耳此釋今記潤色也
記。樞即門樞云云大鈔記云。樞釋倶
謂扉下
肘是也。持扉最要○非謂扉下臼也
記。聖人制教名法云云問。今戒法者。天指何
哉。若云制教之聖教名法。是聖教色經卷也。
豈納法成業名體乎。色法不可納得心中故。
若又如來所説之名句文云戒法。是又如來
之色塵上假立名句。文既過去謝滅之法也。
豈今納此法爲體哉。方方不明。如何 答。誠
此戒法未分明。是以今記下云爾。此但示法
之功力不明指何者是法。意令學者思而
得之云云但於此戒法教限意與分通圓教意。
聊不同也。先小乘教限意。既云聖人制教名
法。此如來名句文施説。不可作殺生偸盜等。
名句文能詮也。此設雖謝滅。被此詮顯。不可
殺生偸盜等惡非也。理以之爲戒法也。是名
聖人制教名法也。於此法具防非禁惡義。備
軌凡從聖理故名法也。依之今鈔云。必能軌
成出離之道云云又資持中一
云。軌從教名法
云也。又云制教。云聖教。通能詮所詮。何必
色法可得意哉。設能詮名句文。不相應體非
色心也。其上今取所詮之義理。戒法得意。爾
者無相違歟 問。若爾者。百法或七十五法
等。可攝何哉 答。約能詮名句文。不相應攝。
約所納無作體。色法或非色非心聚之攝也。
正法當體止攝何不勘也。次分通圓教意。眞
如理性之上。取防非禁惡之縁起能用爲戒
法也。是以今鈔下云。測思明慧冥會前法。以
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相應。於彼法上有縁
起之義。領納在心。名爲戒體今指妙法。
約隨縁之理性云之也。此祖師望分通圓意
釋也。測思明慧等文。今四科之中。明戒體
文也。爾者教限意也。何云圓意等哉 答。彼
文初明戒量。云法界塵沙等。法界之言。豈
非圓意哉。加之記釋領納在心之文云。今言
在心。乃取圓意。此釋尤納圓意
記。有云未受名法受已名體云云會正云。受
前名法。受後曰戒問。今師意。未受名法。
受已名體。何故斥之哉 答。古師受已一向
名體。都不名法。故斥此邊也。爲仰有義
記。或可並以法字貫之云云云戒法體。戒法
戒法相カト也。謂體及行相皆律儀事。非凡
善故。法字殊釋持故也 問。此兩釋如何
不同哉 答。上釋但云戒體戒行等。未顯法
義故。次釋制法字。釋顯非泛善也
記。是則法爲能依體是所依云云問。戒法戒
體全是一物非別物。爾者何分能依所依哉
答。實此釋難思歟。此事。業疏有問答。即彼
疏云。問。即法是體。法體何分哉。答。若望未
受。但名爲法。體是無情。加期誓要縁領納。依
心成業。此法有法有功。乃名爲體。是故言
法未必是體。言體必是法。如藥丸喩。藥味各
別。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體也。丸非他
物。即藥成丸。雖異而同。雖同而別以此藥
丸喩案之。藥味各別。且云能依。此藥味能
成丸故。丸云所依。如是且戒法云能依。戒體
云所依歟
記。三業分之云云問。如何三業配行相歟
答。下記。檢察即心。心即行體。濟縁云。行即
思也業疏云。能憶能防同記云。一心三用
無前無後守一云。内心執持名行中一
云。故知一受已後盡壽已來。方便正念護本
所受。流入行心。三善爲體故知心配行。身
口當相若爾者。何故資持中一
云。軌凡從聖
名法。總攝歸心名體。三業造修名行。覽而可
分名相哉。明知三業倶名行如何 答。一
義云。三業造修名行者。此且總合業本。身
口具名行。故云三業。今云三業分之。或云
行即思心。指成業處云爾也。故資持中一
云。
入行心者。即示二持成業之處也今配當
行相時。正指業本也。又義云。行亙三行。
相局身口。是故云三業分之。行者造修也。造
修通三業故
鈔。語法而談云云會正云。直言曰言。論難曰
記。法雖兩通云云此戒能軌成凡聖故。云法雖
兩通。軌成凡夫者。轉四惡之苦器。軌成人天
善趣之身故。此中今且出軌成出離之道一
邊。云但從是聖論也。餘記所存。聊不同也。
即鈔批云。語法而談不局凡聖者。此謂若凡
若聖。通有此三戒法也。如聖人亦受此戒。
即是沓婆摩羅十四出家。十六羅漢年滿二
十羯磨受戒。此是聖人亦有斯事。故曰不局
聖也。言凡者。即今一切比丘白四羯磨受者
是也
記。思而得之云云問。如何可思之哉。答。大
都上如釋之。佛佛相承。依此戒法資成佛果。
還又爲衆生。以無漏名句文。於情非情境上。
不可作七支業非。制所詮之義理。名戒法也。
於此所制。謂作要誓納凡身。云戒體也。信知
有此
鈔。就已成而言名爲聖法云云今記意。謂八
聖道中。其法即無漏法也。而凡夫受持之時。
名聖法。此則聖因。全爲顯非六道因也。故
云聖道本基也 問。凡夫所得別解脱戒。
至聖位時。轉爲無漏戒歟。將別受之哉 答。
可勘之。於菩薩戒。有轉成無漏之一段沙汰。
今可準彼歟。次鈔批釋意。云今所受者就已
成而言名爲聖法者。慈云。約羯磨竟發得此
法。名爲已成。爲聖道基。能成聖故。名爲聖
餘釋同今記也。但令反彼生死。仰厠僧
徒。建志要期高樓累外
鈔。彼生死云云簡正記云。反彼生死者。問。常
聞生死爲此○爲彼。今何故云反彼生死。答。
心體離念本無生死。但由對境纒附。生死過
興。今善淨身心。於彼境上作斷惡修善意。
反於往日生死過心。故云彼也得事解脱。
在凡因故
鈔。建志要期云云簡正記云。興心修善。即是
建志。誓受佛戒。自度度他。即要期也云云
必豫者
鈔。使隨人成就云云簡正記云。隨能受人。
要期上品之心。即納得上品戒。必定成就也
鈔。名爲隨法之行云云此記意。不釋法之言。
但云依體起持名隨行。而簡正記云。行者隨
要期戒法之心。而起其行。故云隨法行也。解
難云。此科鈔文。但爲明戒法。既云柄法在懷。
是體習行。居體是行。莫不雜亂否。答。此懸
説向後受時之事。令人信知。此法方可納體
起行。未使柄之及起行用等。亦是因中説果
鈔。若依通論云云今記意。通指諸論餘記
意不然。即簡正記云。通論者。通律之論。即成
實論也
鈔。直陳能領之心相云云簡正記云。問。此何
不據業體以説。但陳能領之心耶答。就戒定
於宗。明行事。體要有所得方可興建住。故約
行人領納之心。乃知有戒。若但明業體業體
從可而生。須先領納心方有其體。準下文云。
知自身心懷佩聖法等。即斯意也
記。法界者十界依正也云云資持上三云。法界
者。若就教限。則局三千大千。今從圓意。須
論十方法界。無作體稱境而發。等法界量
記。二諦者佛所立教也。此謂約境顯戒云云問。
眞俗二諦之教爲戒境樣如何乎 答。顯眞
諦理教。説俗諦門教。此如謗非佛説等。或犯
破法輪偸蘭。或犯毀毘尼戒等。故爲戒境也。
是以鈔批云。何故用二諦爲戒境。且明眞諦。
滅理涅槃。如謗聖教言非佛説。滅理涅槃言
非畢竟寂滅。皆獲重罪。今反成福入戒門。
言俗諦者。謂反彼生死。斷一切惡。離殺盜等。
此皆俗諦。盡是戒境。故曰二諦簡正記云。
謂測度思量。塵沙二諦境上。本來無惡。良由
有情心有惡念。今既思惟性空。惡從何起。
良由妄起。當此之時。知境無惡。妄念無生。
如是思惟發生明慧。境既無惡。惡心不生。當
此之時。冥然興會也
記。盡一形壽云云問。圓教意。同可盡形故
答。如別鈔。通包二業。屏絶妄念。非倒想妄縁
前境
鈔。與彼妙法云云園公云。此妙法者。隨縁眞
如體也。下云。有縁起之義故云云私云。於法
界塵沙境所制戒法。有防非禁惡。軌凡成聖
之道理。名妙法也
記。三羯磨時初動於境云云境者戒法也。望
能領之心云境。上云。法猶在境故。又事鈔
云。作初羯磨。僧皆默可。今十方法界善法。
並皆動轉。當起欣心。勿縱怠意
記。昔人反云此是作體安有心中但領作耶
問。此能破意如何 答。古師者。領納在
心。唯作戒得意。然而今斥之意。謂第三羯磨
終。作無作同時領納。何今單云作領納哉爲言
但舊家於法相不分明故。第八藏識處含藏
作無作之體得意。故如是斥之歟。新家意
不然。三業表戒取現行思心處故。如不及第
人含藏所論歟
記。獨茲典示餘並無文云云 一義云。獨茲指
領心。餘者色非色等餘種種相也。又義云。獨
茲指當文。餘者指餘處文也。受戒教發戒縁。
雖示心境。彼只明心境相。今示能領心。故云
獨茲典示也云云此二義中。初義勝也
記。一生罔象云云不得戒故。不預七衆數

記。無戒滿洲云云大集經文也
鈔。秉之在心云云鈔批云。秉由執也。謂執之
在心克志
鈔。持心後起云云會正記云。望戒體前發得
鈔。故經云雖非觸對等云云涅槃經文也
鈔。此之四條並出道者之本依成果者之宗極
云云指法體行相之四科云四條也。簡正記
云。問。此中法體行相。與中卷隨相篇法體行
相。若爲取別。答。此戒法即據軌成出離之道。
彼約體通出離之道。此戒體直能領之心。彼
説所發之業體。戒行上下並同之。若論戒相。
此約威儀光顯之相。彼據二百五十具期。開
二持兩犯之相状
鈔。令持法高士詳而鏡諸云云簡正記云。持
法高士者。持戒之人。名爲持法也。高者清高
也。士者約字釋。十下安一。即會意字也。一
是數之始。十是小數也。始終如一號之爲士
鈔。翻種苦業云云簡正記云。問。順戒能辨事。
即顯戒家勝能。既違戒招於苦業。何名顯徳。
答。只爲有戒在身。違體犯非。有戒可破。便招
惡果。若無戒體。持犯不成。示是顯戒之徳。又
雖破戒一期招於惡果。反上亦頼戒餘解脱
鈔。隨部具舒相亦難盡云云簡正記云。理若
隨他經論部帙。凡有賛戒處。便引來鈔中者。
相難盡
鈔。且引數條餘便存略云云簡正記云。謂諸
經論中。賛戒之文不少。今約略引用。不具書
之。如大小乘經中。略引三五本教。二論之
中。亦略引三五本教。諸不二具列之。故云存
記。今取經論意文有少異云云問。般泥洹經
有異本。二卷泥洹經如今鈔引。若能奉戒者。
是汝大師等云。是以簡正記云。順正云。此
是兩卷成文者。上卷説諸釋種鬪戰之事。下
卷明佛涅槃之事。今此引者。是下卷文也
然而何故今記引三卷法顯所翻之本。未見
以戒爲師。故云今取經意文有少異哉 答。
一義云。二卷經分明見其義。三卷經不見其
義。人可思故。記主三卷經見其義勢故。三
卷經云有此義。爲令知人故。捨顯露付微隱。
且如是釋歟
記。示現人法住持相似云云人見佛法波羅
提木叉也。既云若我住世無異此也。是人法
住持相似義也。今云論即遺教論馬鳴菩薩
造。眞諦譯
有一卷也。彼云。經曰。於我滅度。當尊重無
異此也。論云示現波羅提木叉是修行大師
故。如經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故。又示住持利
益人法相似故。如經若我住世無異此也故
記。一由資始云云資者成也。書云。大哉天地
萬物資始
記。古記云。即善生經等云云節世記云。會正・
増暉・集要皆同也云云鈔批云。有云。善生經
云云問。若爾者。善生經大乘經也。何小乘
經中引之哉 答。記然而與戒本序語意相
云云問。若今記意者。指戒本而今化教
段也。何引證制教律哉 答。爲本化教。引小
乘經處。傍引制教證。不可有失。自本有傍正
故。是以下行根住持引此本律也。是引證制
教文也。以大途雖分化制。傍可有制化也。又
義云。彼善生經文云。相似戒本序。語意計也。
必鈔引文。非謂戒本序文歟
舊云善生經者云云會正・集要義苑皆
爾。鈔批云。檢善生經云。戒是菩提道初根
本地。名之爲戒。如是戒者亦名初也。亦名平
地。亦名慈地○亦名一切徳根本
鈔。如成實云云云簡正記云。彼論序云。佛滅
後八百九十年。四州賓小乘學者所宗鳩摩
羅陀上足弟子訶梨跋摩之二十卷成文。羅
什譯也。文理雙標。以教爲成。以理爲實。此論
釋小乘。兼分通大乘此論總有二十卷二百
二品。今引第十七卷也
記。次第増深云云問。次第増深相如何 答。
折玄記下卷略頌云。初業總相別相念
之處位也
順決擇
四善根位也。
即爲四重
及修見道位。念經等七品。應知次
第増巳上
記。隨有所見故如樓觀云云三十七菩提分法
隨位次第増進。如實於所觀之境見知之故。
云如登樓觀世間。故云樓觀也
記。三十七品云云亦云。三十七菩提分法。分
者因義也。能覺因故。入道章云。四念住者。身
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慧。與念倶故。慧
從念稱爲念也。住者即境。是能觀慧所住之
境。總稱念住○身者五根四大積集名身。領
納於境。目之爲受。集起名心。軌持稱法巳上
今處者。可念處。四正勤者。章云四正斷者。體
一精進。義用不同。分之爲四如今
記引
此四功能
斷自所除懈怠障故。云名四斷。四神足者。謂
神通妙用難測故名神。足即慧之用。足者彼
因。體即勝定。由勝定能發通。故名神足。足雖
一定。定因有四。故名四也。謂於境示名欲。止
惡進善曰勤。定能攝心稱心。於境簡擇名
觀。此四非足。足之因也。五根者。増上之義。
是根義也。由五能生諸善故。故總名根。謂
於三寶四諦等中。能深忍示清淨之性。名之
爲信。勇猛進修。目爲精進。於境憶持。故稱
爲念。專注所縁。號之爲定。簡擇得失。故得慧
名。五力者。不可屈伏故名爲力。即前五根據
不可展轉立力名故。謂此清淨信。若天若魔
乃至諸煩惱。亦不能屈。故名難伏。體即五根。
更無別也今記
不同
七覺支者。覺者是智。支者分
類。分類不同而有七種。名七覺支。於境明
記。名之爲念。觀察得失。故名擇法。熾然修
善。號精進。於意適悦而得喜。名調暢。身心爲
輕安專注所縁。故名爲定。遠離沈掉平等寂
靜。目之爲捨。八正道者。契理通神。目之爲
聖。運載遊履。稱之爲道。言語離罪。稱爲正
語。身遠三過。名爲正業。無漏身離五邪命。名
爲正命。修善斷惡有勝堪能。爲精進。明記所
縁。稱爲正念。攝心不亂。號爲正定。推察諦理。
故名正見 問。小乘人修菩薩分。教有誠文。
何以得知大乘亦覺 答。智度論云。問。三十
七品是多辟支佛道。六波羅密是菩薩道。何
故於菩薩道説聲聞法。答。菩薩摩訶薩學一
切。故知亦通菩薩所學。問。三乘同修行。相何
別。答。中邊論云。二乘之人。以自相續身等爲
境。以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
而修對治○且資糧位中。修四念住・四正斷・
及四神足○無始來於身等境。作諸染淨差
別之相。起於愛憎。沈沒苦海。是以創觀身受
心法。此之四相以爲無相故。雖觀身等四境。
無相未能除障故。次修四斷。斷處斷障故。雖
伏障未能隨意所欲皆成利益事等。是故修
四神足○加行位修五根五力○前五根能伏
於障。不爲障伏。功能轉勝。改立力名。故中邊
云。即前所説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後説爲力。
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陵雜故。又
大集經云。五根五力非體有別。故知約用分
爲二也○通達位修七覺支○修習位修八正
已上
全文
小乘意四念住在資
四斷・四如・五根・五
加行七覺見道八正修道
鈔。以戒爲郭云云會正記云。内爲之城。外爲
之郭云云
鈔。解脱道論云云文有十二卷。戒本有第一
卷。今云第二者。品第二也。此阿羅漢優婆底
沙造
記。榮顯親友云云佛法友也。親友依可貴同
學處
記。調伏解脱樂方便云云戒防事故伏煩惱

鈔。戒則不羸云云鈔批云。則不羸者。明彼論
中。嘆戒文多。若見彼文。心則勇勵。常忻護持
故。戒不羸也
鈔。毘婆沙云云云會正記云。五百羅漢造浮
陀跋摩等。譯凡六十卷。今引三十四卷文
鈔批云。毘婆者。此翻爲逐分別。謂逐律文後
解釋分別也。亦翻爲廣解釋也。只是羅漢作
論。解釋經律事同。此方章疏也
記。下列四義云云問。四義者。尸羅・行・守
信・器。此四歟。爾者尸羅名非義。加之尸羅・
梵語也。於梵語不取義。是以次下科。記釋明
尸羅義也。何今指尸羅云四義哉 答。尸羅
非謂義。云四義時。戒・行・守信・器也。今云戒
言尸羅。且梵語含多義故。擧戒梵名。云戒言
尸羅歟。正彼言義指戒歟。戒防非之義故
鈔。戒言尸羅亦言行等云云 鈔批云。婆沙
第三十四卷云。言尸羅曰行者。如人有足能
行至餘方。如是行人有尸羅足者。能行至善
道及至涅槃也。亦云守信者。彼論解云。言
尸羅守信者。此是世俗言説之法。若人善護
尸羅者。言是人名守信。不能善護尸羅者。言
是人名不守信也。是故世俗言説。尸羅爲守
信○亦名爲器者。彼論解云。以是一切功徳
所依之處故曰器也
記。故反釋之云云可云尸羅言戒。梵語含
多義故。今反云戒言尸羅故。云故反釋之

記。此五從喩等云云且作圖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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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破戒熱是因中結業云云此下還消釋文

鈔。由善習戒法云云積習成輕故。自然止惡
修善也。又鈔批云。亦名爲習者。彼論解云。
尸羅言習。持戒者善習戒法故也簡正記
云。謂能習戒法。納在身中
鈔。亦名爲池云云簡正記云。彼論引佛説偈
云。法泉戒水池。清淨無瑕穢。聖俗身濕。必到
於彼岸。外難曰。聖人無煩惱。何故要於戒耶。
答。雖無煩惱。而心恒遊履於戒也。故經云。布
以七淨尤浴。此無垢人
鈔。老少中年服常好故云云會正記云。戒瓔
三時常好。以聖爲老。以凡爲少。七方便爲
記。無我字祖師加之云云問。彼本文意如何
 答。彼應云。鏡明則像現。戒淨則理顯。然今
記尚如鈔加。無我字故。云無我理顯也
記。若親在衆破僧不成云云若提婆等。清淨
僧中一處居住。如來對當破僧。佛威熱勝故。
彼人皆見佛歸命。故在衆不成破僧。別處破
僧也。如來在世有威力徳攝魔軍
記。阿梨那云云可作耶字。字誤也。會正記幷
自書耶字也
鈔。以輕重等持云云問。餘五百羅漢不持戒
歟 答。一義云。於羅漢有白衣無戒羅漢故。
五百羅漢力劣歟。一義云。五百羅漢雖持戒。
重戒如重。守輕如輕守。今一羅漢輕如重護
故。威勢勝也。此一羅漢。鈔批云。名祇夜多
簡正記云。名婆伽陀
記。今擧初後云云謂六塵中。擧初後也
問。擧後之法塵相如何 答云。知色陰等是
也。知者意識能知之。意識所縁三科法故」
記。謂聞名身等云云名句文身不相應。雖非
耳所縁。且約聲教邊云爾歟
記。覆釋中云云搜玄云。尊者下重解尸羅
故云覆釋也
記。師資傳云五十二餘師之數云云五十二
餘師婆沙評家也。今其隨一也。搜玄云。從
迦葉至達摩多羅。有五十二人。其瞿沙尊者。
即其一也云云簡正記云。瞿沙者人名也。彼
論云。五十二師外有尊者所解。長有五百人
師也。若準薩婆多。師資傳云。從迦葉至達
摩多羅。有五十二人。其瞿沙尊者一數似與
前少
傳云。大師名瞿沙。博綜強識。善能説法。以
感衆心。時一集會五百人。各付一器然後説
法。衣會感悟涕涙交流。以器成涙。併安一
處。有一王子。兩目生盲。尊者立誓云。我若
必當成無上道利益盲冥。無慧眼者。今以此
人涙洗此人眼。眼即當開。既以涙洗兩眼乃
開。於是四輩無不崇重也有鈔云。彼論五
百人論中。五十二會師殊勝。其五十二餘師
中。殊又法救・覺天・世支・妙音。此四人殊爲
尊者。今此中言瞿沙者。即妙音師梵語也。故
天台止觀輔行記云。瞿沙梵語。此云妙音也
云云問。五十二餘師者如何 答。是五百人
中超其群者。有五十二人歟。餘者但指二也
字歟。又義云。五十人互望言餘歟。各各存異
義故。如論中言有餘師説等也云云具足受
持○教法善御大衣
記。今此晋譯云云義熙十四年佛陀跋陀覺賢
譯也
記。讃歎一切大願云云佛因位悲願也。依願
無非成佛故
記。分別解説十二縁起云云搜玄云。十二因
縁也云云有云。十二部經云云是以鈔批云。
初翻演説十二部經。是其教法但本文十
二因縁是以簡正記引舊譯華嚴文云。分別
解説十二因縁。令法不斷下佛種子○田生
正覺藥
記。上五句並摘僧寶中文云云簡正記云。所
以三復。次下但抽取僧寶。於文中餘二不録
者。鈔者云。但使僧寶不墜。餘二自然久住。故
知由説僧也
人壽二萬歳時云云已前煩惱非強盛故。
不名濁世也
立此假名云云云衆生名也
連持色心云云第八識持也
記。因縁未出云云有云。約五時次第時。阿
含時制戒。何云未出哉 答。大集方等部也。
其説時不定也。佛成道五年前説之歟。而鈔
批云。説此經引第二違損下。何有順益中哉。

鈔。薩遮尼犍云云云具云薩遮尼犍子所説
經。十卷。此即後魏菩提流支譯也
大權示化云云會正云。彼經佛告文殊。
我國土有諸外道尼犍子。皆是如來住持力
故。爲欲示現不可思議方便境界
記。破戒墮獄畜是別報云云問。賓疏引律文
云。破戒墮二道。地獄及畜生。持戒生二道。
天上及人間云云然者被戒果報通畜生。何
故畜是別報故云不得哉 答。破戒業必墮
地獄。是以鈔中一云。不免地獄。由違受體
目連問經。以六聚罪配六大獄。是明據也。餘
趣別報依破戒樣。時時受餘趣報事有之。受
餘趣果故。是以鈔中一云。如五百問中。知事
誤觸淨器作啖糞鬼行宗一下云。如破伊羅
葉常墮龍中此邊云破戒墮二道地獄及畜
生也。此因破戒引餘趣生故。倶舍云。破戒墮
二道。今此云畜。是別報故云不得者。正非
破戒正果故云爾也。此取邊邊也 問。畜是
別報者。總報唯約地獄。不通餘趣歟。將又可
通餘趣哉 答。重重有子細。若如性相。引業
總報通餘趣。今且約破戒業。別總別二業。云
總報謂地獄總受。別報謂餘趣別受也。若約
破戒時。總報唯局地獄也。是且制教一途法
相也。不可例常性相歟。今云畜是別報。云野
于身故云爾也。濟鈔云。有人云。非謂對於
總報也別報也。但對地獄言別之果報歟云云
凡此一段記釋聊難思。經文只不受持戒。不
得下劣疥癩野干身。何況受善趣功徳聚人
身哉爲言何必約破戒果報哉。爲下趣而復
疥癩猶故不得
應法師云云云經音義文也
記。月燈經中偈文彼經不出未詳所以云云 
月燈三昧經。有十卷與一卷兩本。十卷經不
見。一卷經有之。故知今記家依十卷經云爾
歟。濟鈔云。今大藏中。有題龍樹菩薩爲禪陀
伽王説偈。大相似此文。即今雖有色族及多
聞。若無智猶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修戒
智名勝士云云但第四句云能修戒智名勝士。
少異也
記。無戒即無智云云問。何故戒即云智哉
 答
鈔。猶禽獸云云鈔批云。言禽獸者。飛曰禽。走
曰獸
記。有南北二本云云有云。南本三十六卷。藏
外別行。北涼本四十卷。曇無識譯也
鈔。華嚴偈言云云第五卷。文殊問賢首菩薩
偈文
記。望前已引故云云上華嚴具足受持威儀
教法文也
鈔。令誦心首云云會正記云。首頭也
記。今引十四文云云今現行智論。在十三卷
一丁也。雖山居受諸苦行
記。袈裟語通云云問。鈔上三薩婆多云。此三
衣名。一切外道所無文二衣篇。九十六種
外道無此三衣。爲異外道此等局内道
者何云通外道哉 答。正外道雖無僧伽梨
衣等。各各三名。袈裟總名。通名外道服歟。
袈裟色名故
記。如販賣戒云云既袈裟相易云。外道本
持之但律文只云博衣。不云袈裟。今文取
意歟。外道衣雖非袈裟。跋難陀袈裟易得。
故必爲著是故引爲證歟。是故初釋。本袈
裟名有外道也。第二釋。袈裟法衣。僣著之。
第三釋。疏所列苦行。必非外道云也。然而設
非外道。何云袈裟哉 遠布。風力解身。筋脈
斷絶。翻晴音音吐沫。洪腫瞥爾。楚痛如刀傷。
惡露
鈔。地持云云云會正云。彌勒造。釋華嚴。曇
無識譯。凡十卷。今藏中無本
鈔。三十二相無差別因皆得持戒所得云云
鈔批云濟云。其三十二之因。有通因有別因。
如報恩經明。無頂相。即以無憍慢爲因。乃至
手網縵。即某事爲因。皆名別因也。若持戒。即
三十二相之通因也簡正云。問。輪王相好
與佛何別。答。倶舍頌云。相不正圓明故。與佛
非等。謂不正不圓不明也。謂上來所列三十
二相雖殊。並是持戒爲因。更無差別。故云無
差別因等
記。一足下平如奩底等云云三十二相。又
出大般若三百八十一。彼云。善如何現如來
應正等覺三十二大士相善現。世尊足下有
平滿相。妙喜安住。猶匳底地。雖高下。隨足所
蹈。皆悉坦然。無不等觸。是爲第一二足下
千輻輪相者。大般若云。世尊足下千輻輪文。
輞穀衆相。無不圓滿。是爲第二記注以如法
財者。離四邪五邪也 三手指纖長者。大般
若手足之指即彼經云。世尊手足所有諸
指。圓滿纖長。甚可愛樂。是爲第五列數次
第與今不同也四足跟長者。大般若云。世尊
足跟廣長圓滿。與趺相稱。勝餘有情。是爲第
佛本行經云。足跟圓滿中阿含云。足跟
踝後兩途平滿五身方直。大般若經云。世
尊容儀。洪滿端直。是第十八八十云。身廣
洪直。不偃不僂。亦不傍齊皮。端推充實六網
縵指如白鵝王者。大般若云。世尊手足二指
間。猶如雁王。咸有&T057621;網。金色交絡。文同綺
畫。是爲第四七手足軟者。大般若云。世尊
手足皆悉柔軟。如覩羅綿。勝過一切。是爲第
八節踝&T038599;滿者。大般若云。世尊足趺。脩
高充滿。柔軟妙好。與跟相稱。是爲第七
身毛上靡者。大般若云。世尊髮毛端皆上靡
右旋。宛軟柔潤紺青嚴色身甚可愛樂。是
爲第十二注説瑜伽意。彼毛長故。有如是
異相。是酬惠施等無厭善法展轉増長故也
 十鹿王腨者。如鹿腨下漸細也。大般若云。
世尊雙腨漸次纖圓。瞖泥邪仙鹿王腨。是爲
第八注演説正教者。瑜伽意於其正法次
等顯説十一身圓滿如尼拘陀樹者。尼拘
陀謂白楊也。此樹枝條相順。縱廣正等也。是
故喩也。大般若云。世尊體相縦廣量等。周匝
圓滿。如諾瞿陀樹。是第二十十二立手過
膝者。謂手長相也。垂手云立手也。竪直云立
也。大般若云。雙臂修直。&T038599;圓如象王鼻。平立
摩膝。是爲九十三頂有肉髻者。經音義云。
頂骨通起自然成髻。此相大般若不見也
十四無見頂者。大般若云。世尊頂上馬瑟膩
沙高顯周圓。猶如天蓋。是三十二十五
陰藏相者。大般若云。世尊陰相勢岸藏蜜。其
猶龍馬。亦如象王。是第十注裸跣 十六
皮膚細軟者。大般若云。世尊身皮細薄潤滑。
塵垢水等皆所不住。是第十三十七身毛
右旋者。大般若云。世尊毛孔。各一毛生。
柔潤紺青。右旋宛轉。是第一十八身金色。
十九常光明曜者。大般若此二合爲一相
即彼經云。世尊身彼皆金色。光潔晃曜。如
妙金嚢衆寶莊嚴衆所樂見。是第十四
云。十九常光者。彼經當世尊常光面各一尋。
是二十二爾者二相也 二十七處滿者。大
般若云。世尊兩足二手掌中頸及雙肩七處
宛滿。是第十五二十一柔軟聲者。大般若
不見此相歟 二十二缺骨充滿者。具云缺盆
骨。俗云玉懸骨也。大般若云。世尊肩頂圓
滿殊妙。是十六二十三師子上身者。大般
若云。世尊肩頂圓滿殊妙。是十六二十三
師子上身者。大般若云。世尊頸臆幷身上半
威容廣大師子王。是二十一二十四臂&T038599;
纖者。此大般若不見歟。注上身謂胸臆者。釋
上二十三也。二十五四十齒白淨齊密者。大
般若云。世尊齒相四十齊平淨密。根深白逾
珂雪。是二十三二十六四牙相者。大般若
云。四牙鮮白鋒利。是二十四二十七師子
頬。具云頬車。方正如師子王也。有頬無疎也。
大般若又無此相歟 二十八味中上味者。佛
所食上味也。大般若云。世尊常得味中上味。
唯脈直故。能引身中諸支節脈所有上味。風
熱談病不能爲雜。由彼不雜。脈離沈浮延縮
壞損擁曲等過。能正答咽律。液通流故。身心
適常得常味。是二十五問。何此列相好之
中哉 答。准婆沙云。或咽喉中有二乳泉。若
飮食時。其乳流出。雜諸飮食。皆成上味
十九廣長舌者。大般若云。世尊舌相薄淨廣
長。能覆面輪至髮際。是二十六三十梵音
聲者。大般若云。世尊梵音詞韻弘雅。隨衆多
少無不等聞。其聲洪震。猶如天鼓發言婉約
如頻迦音。是二十七三十一目&T030004;紺色者。
大般若云。世尊眼月定猶若牛王。紺青齊整不
相雜亂。是二十八三十二白毫相者。大般
若云。世尊眉間有白毫相。右旋柔軟。如覩羅
綿。鮮白光淨。逾珂雲等。是三十一今記所
列三十二相中。肉髻相・柔軟聲・臂&T038599;纖相・師
子頬相四相。大般若不見。又彼經髆腋悉皆
宛實相・身相・脩廣端嚴相・眼睛紺青分明相・
面輪端正滿月相四相。此記不見也
記。然諸經論名數不同云云問。名實可不
同。數必定三十二。何云數不同哉 答。數不
同者。一義云。數三十二相次第不同。云數不
同。此語字也。非謂三十二相數不同歟。濟鈔
云。然其開合異故云爾也云云會正云。智論
問云。菩薩何以故三十二相不多不少。答曰。
有人言。佛以三十二相莊嚴佛身者。端正不
亂故。若少者不端正。若多者佛身相亂。猶如
佛法不可増不可滅
記。智者云者。彼製作文句第八見
記。以不持戒必墜三塗云云問。上薩遮尼
揵經。不持不得野干身畜生下劣何故云
墜三途哉 答。經論異説不可和會。又強料
簡。上經且約破戒總報業談之。今論依破戒
樣。餘業受鬼畜身故。必不相違歟。推果本

鈔。十住毘婆沙云云龍樹造羅什譯。釋華
嚴十地品。今所引兩品。在第十五卷十二枚。
趣撮云第一所喜樂處
記。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尸羅
清淨
云云問。六波
羅蜜門時。尸羅第二。般若第六慧也。何故
今如是注之哉 答。幽賛釋心經題目。出五
種般若云。實相眞理觀照眞慧文字眞教眷屬
境界諸法此中眷屬般若萬行。攝前五波羅
蜜故。尸羅清淨亦是行般若也 問。正十住
毘婆沙中。云深行尸羅波羅蜜。即彼論十五
五丁
第二地於十地中名爲離垢。慳貪十惡根本永
盡故。名爲離垢。於此地中。深行尸羅波羅
蜜。是菩薩如今
文引
會正云。戒報品。菩薩深行尸
羅波羅蜜。若未離欲。作四天王如今
文引
鈔批云。
次戒品云。菩薩能淨持尸羅得離垢。即第二
此等諸文一同見尸羅波羅蜜。記云般若
波羅蜜哉 答。記家御所覽本見爾歟。又義
云。般若總。尸羅別。今記家以義捨別引總。如
是釋歟
記。若據通論等云云問。大攝小。指涅槃大
集。互不攝。指華嚴十住意如何。又等者。此解
菩薩月燈。智論如何可判屬哉 答。鹿苑已
前。未有小法。大小永隔故。大不攝小。如梵網
斥二乘等。故云如華嚴十住也。方等已後。小
戒已興。大不捨小。故云如涅槃大集是也。自
餘菩薩月燈等。皆可攝今大集等等言歟。有
難云。大集是方等部。以大呵小。何相攝哉。又
云。如上引華嚴文。或云。威儀教法。或云。行
六和敬。是小乘聲聞僧何云不明小哉
答。有云。華嚴説未來事。非教意也云云又難
云。十住滅後論也。何通法華涅槃不攝小哉
 答。屬華嚴故。若爾者。輔行第四云。故大經
及十住婆沙。皆指篇聚。云菩薩摩訶薩持是
禁戒準此十住論攝小如何 答。從部雖
判。且不妨説開會也
記。借大歎小云云謂據彼經論。大小互不攝。
然祖師借大戒文。即爲歎小律儀也 問。今
談分通。全不小乘。又今宗談圓教開會之旨。
何強云小哉 答。智云。若推佛意。只是一
戒。故借無過失。是知如來唯有一乘圓極妙
云云允師云。教限釋之云云
鈔。制教中分兩云云簡正云。第二制教中。
分兩者。制即律教也。律本爲一。依律論爲二
鈔。三不欲有疑悔請問誰人云云鈔批云。明
既秉持戒。識達聖教。不借問他也
鈔。五欲遊化諸方而無有閡云云鈔批云。立
云。十方佛法理同無別。若也不識聖教。至
處多怖。若順教而行遊方便無怯。閡五愛
鈔。二依律論中云云簡正云。問。前已引小
乘論耳。何故此又明之。答。前是一味小乘
執計之論。此中是依律本。或宗於四分。如善
見等是。或解釋十誦。如多論等是。或釋二十
部中律。即明了解正量部等。總屬制教攝。與
前殊也
鈔。明了論解云云云會正云。解云。即眞諦
鈔。引生世出世善云云簡正云。智論云。若
得人天果。爲世善。若得三乘果。爲出世善
能引勝義引到涅槃。引至五種住處。略天

鈔。五勝人所行事謂最勝人是佛次獨覺等
云云鈔批云。問。獨覺出無佛世。如何有此
毘尼。答。縁覺有兩。一麟角辟支。出無佛世。
獨一無侶。喩如麟角。此人自悟。觀樹生滅。得
證眞理。故曰也。二部行辟支○謂多辟類共
行也。體是聲聞之人。以不値佛故成辟支○
賓云。獨覺出無佛世。自然得五不作戒。亦名
木叉。不假佛世也亦是勝人方能行此事
鈔。一切衆生由戒而有云云簡正云。人天
之樂果。皆由持戒而有故。此但約善道爲一
切也問。此記云。且指三善道。爾者由持戒
感修衆之果樣如何 答
鈔。功強於彼云云簡正云。指經論二文爲
彼。經是定。慧是論。即定慧無此功能故
記。初遵禀教法云云問。此第一・第五。律師
持律不同如何 答。第一禀教邊。第五住持
之永邊也 問。住持久永總徳也。何局第五
哉。既云。後云有五種法令法久住故。爾者如
何 答。律師住持律法久永故。依之令法久
爲言令法之法必不局律法。總云佛法事也。
然者無相違歟。以律師持律。所以唯據五人。
所以約五千年
鈔。故佛法住世五千年云云問。二五千年中。
指何五千年哉 答。指後五千年也。是以簡
正記云。若准佛法住世得果。是前五千年。若
論但有佛性住世無果證。是後五千年。今
鈔所列是後五千也
記。三達智云云過去宿住明。現在漏盡明。
未來天眼明也。千年已
記。得愛盡羅漢云云慧解脱羅漢也。以智
慧斷盡煩惱故。云愛盡也
記。學法五千歳得道云云付之。一義點之。
學法五千歳得道。後五千年學而不得道
此學法目初五千年也 問。付此點聊難
思。會正引正文云。論十八云。如今引後千
年中得須陀洹。學法復得五千歳。於五千歳
得道。後五千歳學而不得道巳上
正文
准此學法
復得五千歳。謂前得道外。又有學法五千云
也。爾者何如是得意哉。又一義點云。學法五
千歳得道後五千歳ナリ。學ノミニシテ而不得道。此義。
學法五千年。第六千年ヨリ至萬歳五千年云
也。非初五千年。如是得意時。何無相違歟
記。一理法身云云三身中法身也。五分徳

記。此二法身即是常住云云問。五分修成法
身。有爲之體也。爾者生滅法也。何云常住
哉 答。於常住有重重。相宗意。自受用身談
有爲之智體。雖然此名常住。所謂無間常也。
今五分法身。且約無間常邊云常住歟。馬鳴
釋於滅後珍敬木叉云
記。示現不盡滅法身常住世間作究竟度故
云云馬鳴遺教論記住法
釋云。不盡法身者。
諸佛皆有生法二身。生身有滅。法身不滅。不
滅有二。一本性法身永無生滅。二修成法身
有生無滅。即戒定慧等五分功徳。從因至果。
聚集爲身。今指木叉。即此身也。常爲世間者。
流反未來無窮也。故作究竟度者。能使群生
越生死故。此句即木叉義也
記。還以己徳云云法華云。如己所得法以此
度衆生
鈔。若持五戒即見法身云云簡正記云。持
戒即戒淨因。戒生定慧。即得知見。故持五戒
即見法身鈔批云。謂但能持五戒即見法
身。況具戒耶
鈔。如飮水殺蟲之喩云云今記・幷會正記・簡
正記意一同也。即會正云。飮水即飮蟲。損
戒即損佛。智者以喩可得解之簡正云。謂
離法無佛。離水無蟲。若護法即護佛。護水即
是護蟲。飮水即是殺蟲。破戒即是損佛故云
飮水殺蟲之喩也然而鈔批意聊不同歟。即
彼記云。又准十誦云。比丘往佛所。一飮蟲水。
一不飮蟲水。其不飮者。命終生三十三天上。
得天身具足。先到佛處。禮佛足已。佛爲説法。
得法眼淨。爲受三歸五戒已。便還天宮。時飮
水者。後到佛處。佛見其來。佛時彼憂多羅僧。
示金色身。汝癡人。用見我肉身何爲。不如持
戒者先見我法身。佛即説偈。色身但不淨。汝
欲見何爲。内有脂肉血。外爲薄皮覆。彼爲
渇所燒。猶行敬恭戒。至死護我戒。彼見汝非
此記意尤符順今鈔歟
記。智者勿責喩云云意不難法喩善惡相反
爲言一聞淨戒○高深
記。又云者對前文故云云前引多論明四義
故。不以佛在初。獨律誦以佛在初
謂廣律戒本並初標世尊在某處等 本
律第一云。爾時世尊在毘舍離國云云第二
戒亦同之
記。今云初集未詳聖意云云此記意。鈔云初
集。結集時。三藏中毘尼最初誦。是云初集得
意。云未詳聖意也。然而推祖意。廣律戒本。
世尊在某處等。初結集之故云爾也。集者。結
集之時。優婆離花世縁起初結集。故云集也。
但鈔何故下。落以佛二字也。又本文無集字。
爲顯結集。祖師置之也。意結集時。何以佛律
初置之哉爲言爾者論意不相違歟 問。爾者
何今記家。鈔釋三藏結集次第得意。述未詳
聖意哉 答。餘譯釋然故。記家一往如是釋
之歟。即會正記云。初集即結集時。何故三藏
中律在初集耶。以下是釋。不釋時處人。以
契經通一切時及自然作法簡正記云。初據
結集時説。石室内五百羅漢異口同音。皆云
先集毘尼。毘尼是佛法根本故。契經不擇時
處等者。反釋上秘義也今順此等古記。且
如是釋之歟。凡結集次第。本律意如次律經
論也。善見亦爾。付法藏傳經律論也 問。准
行宗記。以此論文。結集之時先結集律引證
也。爾者今記相違如何 答
記。有時釋提桓因説佛言如是云云印可詞

記。有時化佛説云云問。化佛者指何佛哉
答。小乘五分法身即法身。王宮誕生之佛體
報身隨類身也。今指此化身歟
記。若屋中有事云云在家屋舍也。居在家
時。可作衆法。事出來者。出在家入寺可作也。
空地非謂出外也
記。若白衣邊有事云云對白衣時。可作羯
磨。事來必可對出家内衆也
舊記妄解云云節古義云。増暉云云
上是小乘經論下是大乘論云云問。上
律論也。何云經論哉 答。一義云。上分別功
徳論。下莊嚴論歟
記。猶王者秘藏非外言所司云云藏人等是
内官也
鈔。大莊嚴論云云馬鳴造羅什譯。十卷。今引
第二偈也
鈔。還約二教雜明云云簡正云。化制爲二也。
非如前科大乘小乘及制教經論各有科目次
第而條別。今雖意引。化制二文。或前或後。
文勢相處。即引更不作科目次第。故云雜明
鈔批云。意約二教雜明者。謂化制二教
小得心也
記。此五滅法並因毀戒云云問。第五羅漢等
被打置。何云毀戒哉 答。破戒人多。持戒
人少。故被打置。故云因毀戒。能打人毀戒故。
是以鈔批云。五乃至羅漢亦被打罵者。十誦
文。破戒者多人佐助。有持戒者無人佐助
記。今時即佛事云云謂即身成佛也。又自心
即佛等也
記。如訖栗枳王夢 迦葉佛時也。是迦葉父
也。夢十事自迦葉。迦葉云。是釋迦弟子非
法表示也云云
記。此句貫下讀之云云會正云。攝律中。貫
下二三四五讀之
記。一往以分戒屬身口慧是心觀云云此釋
意。身即戒故云身戒。以戒能防身口非故也。
又心即慧。是心觀故云心慧。被得意。而此釋
違涅槃幷餘記之釋。即簡正記云。不自修身
戒心慧等者。與涅槃第二十九卷同。今取意
翻。經云。若比丘不觀身無常不淨。名不修身。
若不觀戒是一切善法梯橙。名不修戒。若
不觀心躁動制調伏也。名不修心。若不觀
智慧有大勢力等。名不修慧也鈔批釋同之
也。彼引涅槃全文。此等皆身戒心慧四物
爾者今記釋如何相違哉 答。與淨人沙彌
共住。不知三相○漑水
記。漑水亦是損地云云意水上生草故。漑水
云損地歟 問。此釋聊難思。何漑水云損
地。是可用蟲水攝。是以鈔批云。彼十誦云。比
丘與淨人沙彌相近住。不知三相。三相者。
謂堀地斷草用蟲水。漑灌也○漑水者。謂不
安漉具也爾者今記釋如何 答。説文云。
漑灌也。不謗受誦律一國所宗。倣習。効
胡孝反
甫往反
記。摩夷即論云云鈔批云。持摩夷者。即阿毘
達摩師也。然摩夷者梵音訛略。應摩坦理迦。
此云本母。即毘達摩之異名也。謂諸法相從
論出生。故名本母
鈔。多有上座長老比丘學律云云鈔批云。十
誦文云。佛在舍衞國時。諸比丘廢學毘尼。誦
讀修多羅・阿毘曇。遠離毘尼。佛見是事已。讃
歎毘尼。通利者面前讃嘆。諸上座長老比丘。
見佛如是讃歎毘尼。便念憂波離。持毘尼中
最爲第一。我等當學毘尼。諸上座長老比丘。
即從憂波離受誦毘尼也
記。纔霑戒品云云一義云。纔受戒霑戒品。一
義云。纔讀戒本許云。爾也。本與品同義也。梵
網戒本。如云心地品也
記。嗜杯臠自謂通方云云杯即名飮酒。臠
刀疏反
肉也
又云刀官反
眷骨也
即名食肉也。通方者。通達
無礙貌。謂不抱酒肉也爲言
鈔。若長老上座等云云鈔批云。從一夏至九
夏曰年少。從十夏至十九夏名中年。從二十
夏至四十九夏爲上座。從五十夏已去者名
曰耆年長年也
記。我下顯非云云 問。此句明佛不讃
云顯非哉 答。以佛不讃。知是非也。故云爾
歟。初不學戒。不重戒。不可稱之。得衰耗。又
云。耗虎告反
散也
鈔。畜八不淨財云云鈔批云。何八。一因宅
園林。二種殖生種。三貯積穀帛。四畜養人
畜。五養繋禽獸。六錢寶貴物。七栴褥金銀。八
象金飾床及諸重物。是爲八不淨也
鈔。摩耶經云云曇景譯文有二卷。今引下
卷也
記。終至七百年龍樹出世云云龍樹出時代
有多説。或云三百也
鈔。袈裟變白云云餘記得意樣聊不同也。鈔
批云。立云。袈裟名昧。今明雖著袈裟無袈
娑味故。曰變白也。濟云。非謂染衣不著。但是
心不染法故也。即涅槃云。汝等諸比丘。身雖
淨服袈裟染衣。心猶未染大乘淨法。即其義
也。又袈裟梵語。此名曰味。欲明其人不得
袈裟解脱之上味也然而簡正記付之云。古
今諸記取釋有殊。初解云。謂不持戒不染法
味。名爲變白。今破云。經文既約事變。不合於
豈唯條白云云唐土此時條白。故云如
是歟。會正記云。法滅盡云○袈裟自然變白。
今或濕以小墨。而白性猶者皆非。又後學條
紐有用白色者。赤宜誡云
記。倶睒彌國三藏云云會正云。千五百歳。
倶睒彌國三藏。與羅漢弟子互殺己師。天龍
八部莫不憂惱。惡魔波旬及外道衆踊躍歡
喜。競破塔寺
鈔。人所不敬其處如塚云云鈔批云。此塚
中有死屍可惡。破戒死屍甚大可惡。亦復如
鈔。譬如枯樹云云會正云。不結功徳之花果
也。簡正云。枯樹者。謂無枝葉花果。破戒人
萬善花葉不生鈔批釋聊不同歟。彼記云。
有云。枯不受潤。此人不受善法功徳之潤也。
立云。枯樹多聚蟲故。人並捨離。濟云。樹若
欝茂。人則愛樂。今既枯死。人皆捨還。故曰
失諸功徳也
鈔。若著法衣鉢盂云云和本鉢上有持字。葉
作鍱
鈔。又常懷怖懼我爲佛賊云云此犯戒人悕
心也。佛賊者。梵網云。信心出家受佛禁戒。不
得毀犯聖戒。若有犯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
養。不得國三地上行。不得飮國王水。五千大
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
鬼復常掃其脚跡。一切世人罵言佛法中賊。
鈔。若肉眼所見等云云會正云若肉下彼云。
肉眼所見。是爲非見。若牛羊之不別隅耳
記。若肉眼下二句疑引別文尋之未獲云云 
解深密經第一・勝義諦相品偈曰。佛説離言
無二義。甚深非愚也。所行愚夫於此癡所惑
樂著二依。言戲論。乃至後連如上智論當生
牛羊等類中巳上雖非正引之文。其義勢相
似。但此經新譯也。祖師不見之。又同本異譯
之古本有之歟
記。此名得實云云名言叶實也
鈔。疏出云云簡正云。疏疎決疎通爲義也
記。非是筆誤云云暗斥會正記也。彼記云。
十五卷指卷筆誤。見十四卷也
記。若逼神昏○競現○恐懼於茲驗矣云云 
戒序云。死時懷恐懼具也
鈔。又不隨法教云云鈔批引彼全文云。一謂
有比丘。不隨法教隨非法教
記。不隨忍法隨不忍法云云文句記云。阿含
云。力有六。小兒啼爲力。女人瞋爲力。國王
憍爲力。羅漢進爲力。諸佛悲爲力。比丘忍爲
鈔。不敬上座無威儀者云云鈔批引彼全文
云。三不敬上座。無有威儀如彼本文。今
鈔文可訓不敬上座無威儀者歟。而今記釋。
見上乖儀輒生輕傲。此無威儀付上座
者今又可亙兩義歟。是以簡正記云。三不
敬上座無威儀。鈔無有字。足者字。解云。不
敬即是無威儀。非謂上座無威儀也。亦可深
防。恐不敬無威儀上座鈔批又云。不教上
座無威儀者。據此文意。謂不教上座。名曰威
儀。非謂無威儀
記。彼云因上座命終故云云鈔批引本文云。
五上座命終已後。比丘放逸習於非法。失諸
善法
記。好佐下即五怖畏云云問。上引十誦五
怖畏如何 答。十誦出二五怖畏。無苦歟
問。前五怖畏同異如何 答。前後不同也。二
處有之故。必不可全同歟




資行鈔事鈔上一之外第一也
自集僧篇至卷終也

  集僧通局篇第二
記。案下分題云云今鈔文云。建首題集僧之
軌度。後明來處之通局是也
記。通局即召所集云云通謂布薩自恣四所
集僧。謂大界戒場自然空地及界外也。局謂
受戒等餘法。但局當界故也
記。羯磨篇中三四兩縁云云十縁中三四也。謂
集僧方法集僧約界也
記。古記並云等云云節古義云。増暉初篇後
云。上標宗明體竟集要
同之
今記正斥會正記也
云云會正第三云。前既標顯續高爲自行之
體。次則依體起用作益於他抄批三上。既
標宗顯徳。僧體已備。理宜益物
記。業疏廣明僧體云云彼疏一上明僧體。雖
列諸義。取四人假用爲正義也。不攻自破。
無處明僧體耶
記。此篇下科用僧分齊有文明體云云下鈔
云。二明用僧分齊。此宗四種論僧。汎論僧義。
並取四人已上能御聖法辨得前事者爲僧○
又前四人若據自行以成僧體。並須清淨以
犯小罪。不應羯磨故
記。僧者通目七位云云凡云僧時。僧翻衆。衆
者四人已上也。今集僧僧通七位。果四人已
上衆名。從目名也。所以然者。對首心念法。作
作相等是十縁之内隨一也
記。不同古記謂簡別人云云節古義苑云。僧
是梵略。具云僧伽耶。四人已上能辨事故翻爲
衆。三人亦名小衆。恐有濫故云僧也増暉・集要・
會正皆同
會正云。僧者約四人已上云云阿篇題集僧者。
通亙七位僧。將局四人大衆哉。若云局大衆
者。今釋云。不同古記云云若云通者。下云。此
篇集僧是據大衆云云題號可叶本文。如何
 答
鈔。御法則云云會正云。御則理也抄批云。
御謂秉御也云云
記。總三種別云云應來不來應與欲者不與
欲現前得訶人訶是爲三種別也
記。御下法非云云問。此句與次被下事非句。
何必法非事非哉僧有乖離故。秉法雖如法。
無成決之力。又雖事如。僧有乖離故。據人非
之位是以次下云。法事縱如小人非故二
並不成云云爾者今法非事非釋。如何耶
答 問。又何不云界非哉 答。界非不寄人
集故。有云。可攝事非也。事攝界義。見羯磨篇
記也
鈔。建首題云云是非篇題。且此篇始云首題

記。佇待悽惶非成奬務 齊縁云。悽惶煩悶
之貌 惶尤音皇
怖也
奬助也
鈔。使舊住沙彌淨人打云云彼意云。容沙彌
吹打不知處失時節。佛言舊住應打傚上
打人
記。漆毒樹相傳云恐傷手故云云是ウルシノ
木也
鈔。餘木銅鐵瓦鳴者聽作云云簡正記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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