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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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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食三種淨肉。亦謗我言。如來自食。彼愚
癡人成大罪障。長夜墮於無利益處。亦不得
見現在未來賢聖弟子。況當得見諸佛如來。
大慧。諸聲聞人等常所應食米麺油蜜等。能
生淨命。非法貯畜。非法受取。我説不淨。尚
不聽食。何況聽食肉血不淨耶。非直食肉。壞
善障道。乃至邪命諂曲以求自活。亦是障
已上次下引文殊問經明食自死肉。誦呪食
之。呪如上隨古迹已引。要集呪次下云。此
呪三説乃得噉肉。飯亦不食。何以故。若思
惟飯不應食。何況當噉肉。佛告文殊師利。以
衆生無慈悲力懷殺害意。爲此因縁故斷食
肉。若能不懷害心。大慈悲心爲教化一切衆
生故。無有過罪。述曰。此亦初教漸制已前
故除。爲己殺者不得噉食。若自死腐爛如草
木想。且開食之等。欲食者令誦呪生慚愧心。
然後開食。若制斷已後一切雜肉。無問自死
鳥殘皆不得食。如未曾有經開飮酒。文殊問
經開食肉等。計此經等。並是如來初成道時
量衆生機。不可頓斷頓制。所以漸開漸制。後
知衆生根熟。便則永斷永制。纖毫不許。若不
抄出根元。時有愚人偏讀此經即使縱犯。不
解開遮通塞有異。所以總録漸頓之文。知其
本末之意。庶令永斷開顯梵行也已上次文亦
云 問曰。酒是和神之藥。肉爲充肥之膳。
古今同味。今獨何見鄙而不食。若便佛教清
禁居喪禮制。即如對於嚴君。勅賜俗食。豈
關僧過拒而不食耶 答曰。食財喜色貞夫
所鄙。好饍嗜美廉士所惡。割情從道前賢
所歎。抑慾崇徳往哲同嗟。況肉由殺命。酒能
亂神。不食是理。寧可爲非。縱逢上抑。終須
嚴斷。雖違若命還順佛心 問曰。肉由害命
斷之然。酒不損生。何爲頓制。若使無損計
罪無過言非。飮漿食飮亦應得罪。而實不
爾。酒何偏斷 答曰。結戒隨事得罪據心。
肉體因害食之即罪。酒性非損過由弊神。餘
處生過過生由酒。斷酒即除。所以遮制不同。
非謂酒體是罪 問曰。罪有遮性。酒體生
罪。今有耐酒之人。能飮不醉。又不弊神。亦
不生罪。此人飮酒應不得罪。斯則能飮無過。
不能招咎。何關斷酒以成戒善。可謂能飮
耐酒常名持戒。少飮即醉是大罪人 答曰。
制戒防非。本爲生善。戒是止惡。身口無違。
縁中止息。遮性兩斷。乃名戒善。今耐酒之
人既不亂神。未破餘戒。實理非罪。正以飮
生罪因外違遮教。縁中生犯。仍名有罪。以
乖不飮猶非持戒已上廣説如彼。法銑師云
佛初成道已制此戒。何故涅槃重復制之
答。此制菩薩不待犯縁。彼制聲聞待犯方禁。
故彼文云。我今與諸聲聞弟子唱斷肉制。又
復聲聞漸次而制三種。謂見聞疑。次禁五種。
人肉猭肉馬&T001337;龍肉並有縁起。如律所明。次
禁十種。乃至雙林一切都斷已上頓悟菩薩初
後頓制。漸悟菩薩次第漸制。最後都斷義意
可見。法苑珠林依楞伽經具明十過。其文甚
廣恐繁不引。言性遮者。渉云。謂聲聞戒説爲
輕遮。若菩薩戒義同性重。由食肉者能劫命
已上銑云。智論云。食肉得殺生罪。又復文
云。斷大慈種。涅槃云。水陸空行有命者怨。
准此所以判屬性戒已上又云。此是性罪重制
輕名已上義意易見。言麁細者此是身業之
罪。即防業非者也。渉云。行相麁細者。若在
四方犯相大漸。彼説魚肉爲正食故。持相大
顯。不食甘味共攝讃故。若依此事持犯皆顯。
其食肉者共爲無慈。不食肉者衆所讃故已上
言止作者。渉云。此亦止持食乃犯故已上
之飮酒是止持戒。是故此戒望前言。亦言同
異者。寂云。聲聞涅槃已前聽三種淨。自餘不
聽。涅槃以後一切不聽。菩薩一切不聽。七衆
同制已上莊云。然此食肉七衆同犯。大小不
同。謂聲聞教許三種淨肉。菩薩教中一切不
已上言對瑜伽戒者。彼論四十四輕之中無
有此戒。故無可對
梵網疏日珠鈔卷第三十五
  于時建治三年丁丑四月十三日。於東大寺
 戒壇院述之春秋三十八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七月六日。於同寺院治
 定之      花嚴兼律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九日書寫此卷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三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四食五辛戒
疏。菩薩理應香潔自居等者。銑云。食噉熏辛
障生淨土。天神捨棄賢聖所呵。故涅槃云。如
人噉蒜臭穢可惡。以斯義故制不聽爲已上
疏。一是五辛者。咸云。有辛而非葷。如薑芥
等。葷而非辛。如臭菜等。今之所制是葷是辛。
葷故臭不可聞。辛故發色動恚。所以須制。
已上銑四縁中云。一是五辛。餘辛應輕已上
疏。通塞者。銑云。通如尼律。局同此制。又云。
尼律有病。許屏處服已上法苑珠林九十四云。
五辛報應經云。七衆等不得食肉熏辛。讀誦
經論得罪。有病開。在伽藍外白衣家。服已滿
四十九日。香湯澡浴竟然後許讀誦經論。不
犯。又僧祇・十誦・五分律等更無餘治開。病比
丘服蒜聽。七日在一邊小房内。不得臥僧床
縟。衆大小便處講堂處皆不得到。又不得受
請。及僧中食不得。就佛禮拜。得在下風處
遥禮。七日滿已。澡浴熏衣方得入衆。若有患
瘡。醫教須香治者。佛令先供養佛已。然後許
塗身還在屏處。一同前法。出家性潔尚令作
法如是。況穢俗凡人輒開食耶已上飾宗記第
六尼單提中蒜戒處云。僧祇三十八種蒜山
蒜如是。比一切蒜不聽食熟。不聽生亦不聽
重煮。亦聽燒作灰。亦不聽身有創聽塗。塗已
當在屏處。創差淨洗已聽入。祇三十一云。病
時醫言服蒜當差。不服不差。若更無治者。聽
服。服已應七日行隨順法。在一邊小房中。不
得臥僧床蓐。不得上僧大小便處。行不得在
僧洗勝處。不得入温室講堂食屋。不得受僧
次差會。不得入僧中食及禪坊。不得入説法
布薩僧中。若比□□處一切不得往。不應遶
塔。若塔在露地者。得下風遥禮。至第八日澡
浴浣衣。勳已得入僧中患疥用香屑。及三十二云。
頭生瘡須人骨龍骨灰塗大
同也。已
上彼文
疏。此中五辛與餘處別等者。周云。此中五辛
與五辛經。及諸處色數有別。諸處以蕜薢&T041189;
蒜興渠爲五已上然法苑珠林云。雜阿含經云。
不應食五辛。何等爲五。一者木&T041189;。二者草
&T041189;。三者蒜。四興渠。五者蘭&T041189;已上此與今經
物體同也
疏。此文五中等者。天台云。舊云五辛。謂蒜&T041189;
興渠韮薤。此文止蘭葱是以爲五。兼名苑分
別五辛。大蒜是葫荾音雖茖葱是薤。慈葱是
葱。蘭葱是小蒜。興渠是蒠蒺。生熟皆臭悉斷。
經云。五辛能葷悉不食之已上咸解云。五辛
諸文互出不同。今備録之。經。一大蒜音算
&T042179;。廣韻云葷菜也。張騫使西域得大蒜胡
荽。荽亦作荾。此似二物。疏云蒜是胡荾。似此
同之。二曰茖葱或作葷字非。應作此茖字。音
格。篇韻皆云山葱。三曰慈葱或單云葱。疏
云慈葱是葱。篇韻葷菜。四曰蘭葱。疏云蘭葱
是小蒜。石壁云是家葱。經釋音云。慈葱是家
葱。蘭葱是小蒜。五曰興渠。梵音訛轉。正應
云形具。疏云蒠蒺。篇韻蒠音息。蕪萻菜也。以
興渠爲蒠蒺。未詳所出。釋音引慈愍三藏傳
云。五辛此土但四。即大蒜等。若興渠者于闐
國有之。其根白葉如蔓菁。臭如蒜。榮鈔以爲
阿魏。藏疏或云荂荖。皆無所據。今據僧傳。所
引乃正已上今疏荖荖是引有説。太賢云。又釋
阿魏藥梵語名興渠已上此引傳説。曠云。一大
蒜。俗云葫是。二革&T041189;。即並䓗等。三慈&T041189;。只
&T041189;。四蘭&T041189;。小蒜野蒜等。五興渠。荖暑蒠蒺
已上銑云。草忩是山&T041189;。出於爾雅已上又云興
渠者。五辛經中芸薹是。然是僞經。有説江
南有。葉似野蒜。莖似韮。亦名荖䓔。餘曾見
之。此云阿魏。梵音名曰興渠。今見梵僧皆
悉飡服。名雖相似此亦非也已上處行云。藏公
云。此中五辛與餘處別。謂餘處有韮薤&T041189;
及興渠爲五也。寂徳云。此中無薤韮。但開
&T041189;爲三。此三別相難知也。愚謂兩徳所解皆
有不然。餘處五辛與此同故。亦不開&T041189;
三種故。廣詢博識論其形貌。雖難執定且取
衆言。草&T041189;是薤。&T041189;&T041189;即韮。蘭&T041189;即是家&T041189;
也。興渠者形似倭茞臭。臭與蒜同。嶺南生
也。蓋高麗語云黒毘是也。此國北地今見生
焉。藏公云。有人説。芸薹是也。然未見文。寂
徳云。西域呼芸薹。殑渠盧也。聲有相似。又
聞彼處諸寺皆不聽食芸薹也。愚謂梵音巧
異。差在毫端。語既不同。未可爲一。金剛
三藏云。西國俗傳。芸薹者願不成菜也。又
修呪術人偏禁而不食也。以此言之。不飡別
有所以。何則是五辛耶。大蒜者又非蘭。小
之言其小蒜。野蒜山&T041189;山韮等葷。隨其所
應在此攝故已上寂云。草&T041189;&T041189;。蘭&T041189;者此
中無薤韮。但開&T041189;爲三。此三別相雖知。或
云草&T041189;。是薤。葉似韮而厚。蘭&T041189;者。傳説嶺
南生。蘭葱葉似大蒜而闊。臭氣同蒜。興渠
者。婆羅門語嗅芸薹。爲殑渠盧。西域諸寺不
聽食也。又云。嶺南生。興渠形似倭韮。氣味
似蒜。若有病餘藥不治。或應開之。如律身
子行法。菩薩亦應開之。別有五辛經一卷。五
辛各五。合二十五。又云。噉辛故入東方阿鼻。
上流洗辛。下流洗衣亦不得已上岳云。五辛
經云。一興渠。二川蒜。三臭葱。四穢&MT00621;。五
如解新。此五種各有五種。川蒜五者。一家蒜。
二川蒜。三水蒜。四野蒜。五土蒜&MT00622;五者謂家
山土野水。&MT00622;五者家山野土水。&MT00621;五者家山
土野水。昔羅吉頭國有長者。名善徳。請一
比丘。食之訖取一辛與比丘。比丘食已去道
上。爲大神瞋。毘首天云。汝食不淨故常時護
汝。天神捨汝去。爾時比丘欲至恒河嗽口。河
神不聽。後至林中悔責。命終墮於屎獄。經
歴千劫後生猪中千劫。草葱是薤。茲葱是蕜。
蘭葱是葱已上五辛相状異説如此。雖是繁重
不獲已耳
經。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者。法苑珠林云。
如楞伽經云。佛言大惠。如是一切葱薤蒜臭
穢。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
諸佛淨土果報。酒亦如是。又涅槃經云。乃至
食葱韮蒜薤亦皆如是。當生苦處。穢汚不淨
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
土果報。酒亦如是。能障聖道。能損善業。能
生諸過已上有如此障故不許食 問。此罪
性遮之中是何 答。性遮之中是遮罪也。渉
云。是遮非性。氣嗅可惡。人神惡離故。菩薩
制心亦防異性已上莊云。如是三戒。瑜伽中
云。爲護聖教制。皆遮罪攝已上言如是三戒
者。即前飮酒食肉及此五辛。准瑜伽論皆爲
遮罪。然食肉戒。利渉等判云是性罪攝。勝
莊如此判爲遮罪。瑜伽唯云爲護聖制。文
言。總相事非簡別。性遮之判即由人解 問。
此戒麁細其相云何 答。麁細之中是身業
戒。故防業非。渉云。行相漸細不食未之爲
齋。食者無犯故已上問。學處同異其相云
何 答。寂云。大小倶制。七衆亦同。准律女
應少重。以發花色故已上天台云。菩薩小重
發色故也已上咸師解云。云發色者。楞嚴經
第八是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噉増恚。如是
世界食辛之人。從能宣説十二部經。十方天
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以
䑛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徳日消長無利益。是
食辛人修三摩提。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
守護已上彼經次文云。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
作佛身來爲説法。非毀禁戒讃婬怒癡。命終
自爲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阿難修
菩提者永斷五辛已上律藏尼戒一百七十八。
波逸提中有食蒜戒。餘&T041189;蕜等是突吉羅。比
丘五辛倶突吉羅。言對瑜伽論者。寂云。此三
戒攝善戒中無別相。以義攝之。於身語意住
不放逸中亦蘊在也已上此三戒者亦即飮酒
肉及此五辛。今五辛戒彼論四十四輕中無。
然總説中包含有之。故今指攝。如此之例非
唯此也
第五不擧教懺戒
疏。使其正法千載不墮者。總言有其二種持
戒。一曰專精不犯持。一受已後堅固強潔。故
名第一持戒。二曰犯已能悔持。遇縁有犯
速疾懺洗。故名第二持戒。今有佛子。或値
惡縁有汚所受。同法誘誨令懺所犯。慈心相
看互不違背。如此相教如法修行。法不墜地
千歳興盛。若不如此佛法滅故。此千歳者總
擧多歳。非是正法像法末法三時之中正法
千年。只借彼言總明年多。此中意説。佛世滅
後正像末法。隨何時處行罪法。一方之法乃
至一化。萬歳住持。正法久住有情安樂而

疏。如草布地者。泥土穢汚人難遊履。以草履
上相即清潔。實是下穢且顯面淨。今懺洗法
其事亦爾。或起煩惱或成鬪諍。内穢外淨。漸
待縁合遂須令懺。律中有如草布地毘尼。是
七滅諍之隨一也。今同彼名而非法同
疏。餘二闕可知者。闕第四五縁即亦無犯。然
闕第五。准銑師疏有其三義。故彼文云。若
闕同住具二闕一輕垢。餘二爲頭各爲一句。
若闕同住及以同利。不闕同説。但一輕垢。餘
二句准之。三事倶闕無犯已上彼師約就同住
同利。同説三事出此三義。今疏總判不分異
相。若細言之即同彼判
疏。七通塞者。自無五徳等者。銑云。依諸聖
教須具五徳。然後聽擧。一知時不以非時。二
利益不以損減。三柔軟不以麁穬。四慈心不
以瞋恚。五眞實不以虚妄已上此是前引二五
徳中擧罪五徳。雖前已引事鈔之文。今就銑
師亦重引之。具此五徳堪擧他罪。若不具此
不擧無過。周云。若實有徳。輕心慢心不教
悔過。此則無慈故塞已上
疏。一小乘八戒如成實論者。彼論第八有八
戒品。故彼文云。八戒齋名優婆婆優婆娑。秦
言善宿。是人善心離破戒宿。故名善宿 問
曰。何故正説離八事耶 答曰。此八是門。
由此八法離一切惡。是中四是實惡。飮酒是
衆惡門。餘三是放逸因縁。是人離五種惡。是
福因縁離餘三種。是道因縁。白衣多善法劣
弱。但能起道因縁故。以此八法成就五乘
已上所言八者。一殺生戒。二偸盜戒三婬戒。
四妄語戒。五飮酒戒。六歌舞嚴身戒。七高
廣大床戒。八非時食戒也。論不列名。而見論
意。齋戒合計總有八種。是故文云。是人離五
種惡。是福因縁離餘三種。是道因縁已上五三
合數總成八種。薩婆多論雖言八戒總有九
種。八箇是戒第九是齋。齋戒合數故有九也。
謂第六名歌舞觀聽戒。第七名香油塗身戒
也。今準餘經明彼論意。總合第六第七成八。
彼論云 問曰。是八分齋但應具受爲得分
受 答曰。隨力能持。有人言。此法但齋一
一夜。是事不然。隨受少或可半日乃至一月。
有何咎耶。有人言。要從他受。是亦不定。若無
人時但心念口言。我持八戒已上此中總評三
種之事。並對他宗定斷是非。一支不定。此戒
受法通分全故。對破薩婆多宗必是支定不
許分受。二時不定。時分總通日夜年等。對破
毘曇時定。彼宗時分必一日夜。不許増減。三
受法不定。此戒即通自受從他。對破毘曇唯
是從他不許自誓。此戒所立成實論宗接善
巧。隨宜故爾。上且指彼成實論宗。其薩婆多
亦説八戒大途不異。但時支等楷定而已
疏。二菩薩八戒如文殊問經者

疏。一小乘五戒如小論者。成實論第八有五
戒品。彼文云。佛説優婆塞有五戒 問曰。有
人云。具受則得戒律儀。是事云何 答曰。
隨受多少皆得戒律儀。但取要有五已上
中問答。對破薩婆多宗之義立自正義。薩婆
多宗受五戒法必總受得。不具五戒受法不
成。而許隨行有其分持。如倶舍頌云。若皆
具律儀。何言一分等。謂約能持説已上即此
意也。若一分受唯善非戒。總受總持・總受別
持並是成戒。今成實宗總受總持・分受分持
隨宜皆通。接俗之教不屬定故。所言五者。
一殺生戒。二偸盜戒。三邪婬戒。三妄語
戒。四飮酒戒也。成論亦云 問。何故不説
斷婬。而但説不邪婬耶 答曰。白衣處俗離
常離故。又自婬其妻不必墮諸惡趣。如須陀
洹等亦行此法。是故不説令斷婬欲已上
果聖者未斷欲界修所斷惑。故許居家畜其
自妻。等言等取第二果者。第二果人雖斷欲
界前六品惑未斷後三。是故亦許居家有妻。
是故五戒唯禁邪婬。論云 問曰。離兩舌
等何故不名爲戒 答曰。是事細微難可守
護。又兩舌等是妄語分。若説妄語則已總
已上此答文中總有二義。初解語業。四種
之中妄語即此人所常犯。其事是麁。故爲在
家制此語業。餘之惡口・兩舌・綺語。此三種
業最細難護。未必數犯。是故五戒不制此三。
後解妄中即攝後三麁細倶制。希數禁故。論
云。問曰。飮酒是實罪耶 答曰。非也。所以
者何。飮酒互爲惱衆生故。倶是罪因縁。若
人飮酒則開不善門。是故若教人飮酒得罪
分。以能障定等諸善法故。如殖衆果必爲牆
障。如是四法則是實罪。離爲實福爲守觀故。
結此酒戒已上言實罪者是性罪也。飮酒性遮
如前具明。毘曇成實所判倶同。大小兩宗義
亦無異。五戒相状毘曇亦明。恐繁不陳。大途
亦同。然薩婆多必是盡形不許少時。成論時
節即通長短。有此異也。疏文八戒前指成實
故。今順前五戒引之
疏。二菩薩五戒如善生經者。優婆塞戒經第
四卷受戒品中。佛對長者子善生優婆塞具
説菩薩五戒六重二十八輕。其三種相各各
委細。其五戒者。即經云。善生言。世尊於在
家菩薩。云何得受優婆塞戒。善男子。在家菩
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當次第供養六方
東方父母。南方是師。西方妻子。北善知
識。下方奴婢。上方沙門等。一一供給酬報
當啓父母。
次報妻子奴婢僮僕。次白國王。並取聽已。
隨出家菩薩乞受菩薩優婆塞戒。出家菩薩
爲優婆塞問遮難已。三歸羯磨。次説戒相。説
相文云。復應語言。人有五事。現在不能増
長財命。何等爲五。一者樂殺。二者樂盜。三者
邪婬。四者妄語。五者飮酒。次下廣説五罪現
當苦果説已授云。善男子。是五惡法汝今眞
實能遠離不。若言能者。復應語言。有四事
法所不應作。五事三事及二事等。並不應作。
如是云云經文繁廣。
取要引之
此菩薩五戒者。在家佛
子發菩提心誓二利已。三歸羯磨得五戒體。
如誓行之。於此中有一分等。故彼經云。優
婆塞戒有或有少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
或有滿分。若優婆塞受三歸已不受五戒。優
婆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不受五戒。優婆
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不受五戒。優婆塞
若受三歸受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
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持二戒已若破
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歸受持四戒。是名
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已上
菩薩戒受及護持。並通一分具分等。彼經具
明五戒相已。次説六重二十八輕。此六重等。
唯以已前五戒三歸羯磨之法授之説之。彼
外無有別作佉故 問。彼善生經五戒六重
二十八輕。通別二門受戒中何 答。案彼經
意。此等諸戒皆通受相。六重二十八輕之
相。即是通受理不待言。其五戒相亦當通
受。何故知然。彼經唯用一三歸法。受得五戒
六重等法。是故得知皆是通受。受菩薩戒本
有二門。三歸羯磨。三聚羯磨。三歸羯磨出
梵網經律藏品。三聚羯磨出地持瑜伽論藏。
倶是通受不共大戒。是故善生在家菩薩三
歸五戒即是通受 問。若爾何故再説四重。
五戒六重中倶有四重故 答。五戒爲門六
重爲門。以門管之是故重説。剋體言之無有
差異。又藏經大乘律録中有優婆塞五戒威
儀經一卷。是宋罽賓三藏求那跋摩譯。初有
歸敬偈。次説自讃毀他等四重及三十□輕
等。大途相似地持瑜伽別譯戒本。後以通受
三聚自誓作法受優婆塞五戒。以三聚中攝
律儀戒唯擧五戒爲所期故。故彼自誓作法
句中云。今於諸佛前欲受一切戒學。一切菩
薩戒優婆塞五戒威儀攝一切善法菩薩戒。爲
利衆生戒云云言一切戒學一切菩薩戒者。此
是總標也。下列三聚。優婆塞五戒威儀者是
攝律儀戒也。餘之二聚即如文言。此乃通受。
自誓五戒優婆塞也。彼經次下具説五戒。故
彼文云。離欲優婆塞。具行五戒遠離身四惡。
一者殺。二者盜。三者婬。四者飮酒。遠離口五
惡。一者妄語。二者惡口。三者兩舌。四者無
義語。五者綺語已上此中無義語者綺語之中
間分。若合唯爲一種綺語。次經文云。遠離
五邪命。一者賣肉。二者沽酒。三者賣毒。四者
賣衆生。五者賣兵杖。遠離嚴飾五事。一者
香。二者花。三者纓絡。四者香油塗身。五者
香薫衣。遠離放逸五事。一者歌。二者舞。三
者作樂。四者嚴飾樂器。五者不作觀聽已上
此三類五中。五邪命者此是酒中固開異類。
皆就賣擧而是沽酒。此沽酒中即攝飮酒。菩
薩戒中沽酒即重。今沽重中攝輕飮也。此五
邪命雖非飮酒因。事開分異類之相。如沙彌
經廣相十戒分諸異類。是常例也。嚴飾五事
者。即八戒中香油塗身戒也。放逸五事者。
即其歌舞觀聽戒也。此經既云五戒威儀。是
故廣説五戒之外。莊嚴本戒威儀相貌。經次
文云。此五戒隨力所堪。若能終身具持五爲
上。若不能隨持多少。年月日夜乃至須臾亦
得暫持。不但如持全已上此是因明隨宜通局
支通分全。時酒長短。彼通受門盡未來際。
今終身等即因明其別受門相。若不爾者。通
受之法豈可是其盡形内乎。次經具明供養
賢聖・三品纒犯・懺悔方法・禮拜發願・乃至捨
戒。多分是在家亦通出家。如此等事。即是
彼經所説分齊。戒護相也。此梵網經五戒之
言。法銑解釋與今疏同。天台師釋亦通大小。
故彼文云。大小乘皆有乃至小乘五戒清信
士女。優婆塞戒經所明已上此意小乘五戒通
途清信士女。大乘五戒即優婆塞戒經所説。
寂云。八戒五戒是在家戒也已上勝莊亦爾。奧
云。八戒五戒者。五即八中前五。婬但止邪。
已上諸師所釋如此等也
疏。一沙彌十戒如律者。四分律第三十四。佛
教舍利弗度羅睺羅授十戒文云。盡形壽不
得殺生。是謂沙彌戒。乃至不捉金銀寶物是
謂沙彌戒。此是沙彌十戒。盡形壽不得犯
此文省略不具列十。沙彌經云。盡形壽不
殺生。持沙彌戒。盡形壽不盜。持沙彌戒。盡
形壽不婬。持沙彌戒。盡形壽不妄語。持沙
彌戒。盡形壽不飮酒。持沙彌戒。盡形壽不
著香花鬘不香塗身。持沙彌戒。盡形壽不歌
舞倡妓不往觀聽。持沙彌戒。盡形壽不坐高
廣大床。持沙彌戒。盡形壽不非時食。持沙彌
戒。盡形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初。持沙彌戒
云云此是離分之時八齋戒上加捉寶戒故成
十也。若合門時。八戒之相。至十戒時必開
香歌以爲二戒此乃略提十條。總而言之。比
丘一切所持戒相不遺纖塵。沙彌皆行。以此
乃爲具戒練修
疏。一如此經十無盡戒者。即此經宗。十重禁
戒十無盡戒。或云十無盡藏戒。莊疏上云。言
無盡者。謂菩薩戒盡未來際無窮盡故。非常
聲聞。捨衆同分即捨戒故已上渉云。無盡藏
者。能生諸功徳一切無盡故已上此十重戒一
一之戒其義皆爾。無盡無盡。本業經云。心
無盡故戒亦無盡。即此意也
疏。二文殊問經亦以沙彌十戒爲菩薩戒者

銑云。三犯十戒有四箇十。一沙彌十戒。二十
善戒。三十無盡戒。四文殊問經亦以沙彌十
戒爲菩薩戒。解云。善生經及文殊問五十得
爲菩薩戒者。以其俗人及於沙彌發菩提心
受菩薩戒。以先所受五十二戒。即得名爲菩
薩戒也。猶如比丘受菩薩戒。先受四重亦即
名爲菩薩戒也已上寂云。十戒者是沙彌十
已上奧師亦同。莊意亦爾。天台標云。大小
乘皆有而無別釋。與咸解云十戒者。疏文不
釋。此有二種。一沙彌十戒。於八中第六開
爲二。謂不歌舞不花鬘衣。并加不得執金銀
錢生像寶物等。共成十也。二菩薩十戒。如
此經十重。例此應知已上周云。八戒五戒十
戒。此三種戒。若小乘中道俗受此已上十戒
即十善戒故。若以十戒爲沙彌戒者。即唯道
非俗。即是今經十重。通六道一切受得已上
古迹云。此八戒等云云具如上引。既安等言。
故前五戒及十戒皆通聲聞菩薩戒也
疏。毀禁亦二一大比丘戒等者。大比丘戒即
是二百五十戒也。戒本八篇總束此數。八篇
總攝即爲五篇。一波羅夷篇。此有四戒。二僧
伽婆尸沙篇。此有十三戒。三波逸提篇。此攝
一百二十戒也。四波羅提提舍尼。此有四戒。
五突吉羅篇。此有一百九戒。謂百衆學及七
滅諍二不定也。是故五篇總攝二百五十戒
也。此五篇門。且就名體究竟三均及急要義
立爲此數。是故五篇不攝因罪汎爾果罪。若
攝如此一切因罪及諸果罪即立六聚。判斷
窮盡開成七聚。故七聚外無有罪體。一切此
中皆攝盡故。比丘尼戒戒本六段。略無七滅。
攝爲五篇。廣攝因果亦立聚。開即七聚。全同
僧戒。今疏且擧大比丘戒。據實亦攝比丘尼
戒。一類無願具足戒故。言二菩薩戒者 問。
前十無盡即菩薩戒。今何重出。與前何異
答。前唯局十重。今總通彼重輕一切諸菩薩
戒。總別寛狹有異故爾。釋此毀禁。傳奧法師
大同今疏。太賢師云。言毀禁者。比丘大戒及
以菩薩攝律儀戒已上寂云。毀禁者即是比丘
比丘尼戒。又十戒謂十重。毀禁謂四十八輕
已上銑云。毀禁者。除前所説毀餘戒也。今
此文中唯約大乘。以此文不許受持小乘經
已上咸云。毀禁者通語諸戒。如比丘二百五
十尼五百等已上周云。毀禁者。沙彌十戒中
殺盜婬犯者禁爲毀。比丘四重。尼人重。此
經十重。犯者並名毀禁。又犯一切制戒不同
輕重皆名毀禁已上諸師異如此等也。經八難
者。一地獄難。二餓鬼難。三畜生難。四北州
難。五長壽天難。華嚴大疏六上云。案智論
等。通上二界除五淨居。皆長壽難已上演義鈔
十四上云。智論三十八云。長壽天者。謂非想
非非想處。八萬大劫故。或有人云。一切無色
定通名長壽。以無形可化故。不任時道常是
凡夫處故。或説。無想天名爲長壽。亦不任得
道故。或説。從初禪至四禪。除五淨居天。皆名
長壽。以著禪味邪見不能受道故。上即智論
等言等取梁攝論及成實論。皆同智論。第三
師説。上諸論意皆以上二界壽長。又耽禪味
不任受道故。爲難處已上長壽天難雖有諸説。
非是六欲天。非著禪味等故。六世智辯聰難。
七諸不具難。八佛前佛後難。新云法前法後
難。此之八難亦名八無暇。太賢云。彼無修
道故名無暇。亦名爲難已上此八皆是非受法
縁。不値佛世。無信行心。故並名難
疏。一義十三難中等者。障受具戒有其輕重。
重者即十三難。輕者是十六遮。今十三難者。
一邊罪難。二汚尼難。三賊住難。四殺父難。五
殺母難。六殺阿羅漢難。七破法輪僧難。八出
佛身血難。九黄門難。十二形難。十一非人難。
十二畜生難。十三破内外道難是也。此十
三中除其五逆。是故所餘唯有八種。名之八
難。此八隨應或多或一。皆教懺悔。言懺八

疏。此猶恐未然等者。此是疏主破前義也。聲
聞受中雖遮非人等。今菩薩戒六道通被故。
畜生等皆不遮妨。何懺之乎
疏。今正解取彼八難之因等者。曠云。此八
是果。果由因剋。見所犯因可令懺悔。其因
者何。謂毀戒墮獄因。慳貪餓鬼因。無慚畜
生因。爲求人間長壽持三歸五戒。即北州因。
爲求天樂持八戒等。即長壽天因。不爲解脱
集學世俗防護三業。即世智辯聰因。折損有
情身分毀謗正法。諸根不具因。不思惟修習
大小觀法。生佛前後因已上釋此八難。諸師
不同。寂云。八難者或云是八重。又云三塗等
八難。由犯招八難故。因中説果也。今謂。十
三難中除二形・黄門・畜生・非人・及破二道。
餘名八難。二形等四既是報障。無懺除義。
破二道者。以在異道還入佛法故。無同住同
利養義。是故此五不入教懺數中已上莊云。
八難即是八重。錯作難字。有説。八難者但
犯戒名爲八難。生八難處故。因中説果名。如
是説諸佛出世樂已上此有説者即當疏主大
師正解。加之處行註云。八難者八難之因。
即是罪業也已上與今疏同。法銑大師擧二義
已重出正解。全同疏主。太賢亦爾。然擧一有
説云。十三難中除五逆罪。以彼五入七逆中
故。雖擧大數取汚尼等。奧・曠・咸師全同今
疏正義所説。渉云。犯八難者。十三難中五
不可懺悔。謂黄門二根其形已定。非人畜生
報趣已定。越濟歸敬道法有隔。餘八可懺
已上周云。今准地持論中説菩薩戒。有八重
法。與今經十重大同。而而菩薩犯八重者。
生八難處。即以八重八難之因令菩薩擧處
懺悔。因中説果故名八難已上彼師擧古三塗
八難之義破之。而立此正義。全同莊師。彼
道璿註不擧古義。直出自義。全同周疏。諸師
異解如此等也
疏。布薩者梵語

疏。依瑜伽戒本云等者。是第四十三不作呵
責戒也。勝莊法師亦引此文。法銑・太賢倶引
此戒不犯之文
疏。皆以慈心等者。此出擧罪五徳之相。文列
三徳。餘二等之。具如銑疏。前已引之。言遮
性者。渉云。性遮分別。此是遮戒不擧他非。非
七支故已上言麁細者。身口二業不作擧罪。
唯防業非。倶是麁也。若違利益心。即是細
罪也。渉云。犯相云漸。知犯不擧無人知故。
持相極顯。善御大衆無慮悔故已上言正作者。
渉云。止作分別此是作持。知犯不擧。便犯此
已上言學處同異者。寂云。大小倶制。出家
全犯。餘三衆及在家。理亦通之已上天台云。
餘三衆及在雖未有僧事利養。見過不令悔
亦犯輕垢已上聲聞戒中有覆他麁罪戒。覆他
四重及僧殘罪得波逸提。知犯已下諸罪覆
不發露。得突吉羅。彼唯難自覆藏之罪。非
是教彼令懺罪愆。若不教懺即突吉羅。言對
論者。疏既引彼第四十三戒。故與彼同。然
義寂師引第七棄捨犯戒有情戒故。彼疏云。
四十四中第七戒云。若諸菩薩於諸暴惡犯
戒有情。壞嫌恨心壞恚惱心。由彼慕惡犯戒
爲縁。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
違越是染違犯。若由嬾惰懈怠棄捨。由忌念
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何以故。非諸菩薩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
現行諸有情所。起憐心欲作饒益。如於暴惡
犯戒有情於諸苦固而現轉者。無違犯者。謂
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説如前。或
爲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制。方便棄捨不作
饒益。皆無違犯已上然此不擧教懺。所違有
其二門。故寂疏云。見犯不教懺則違相益義。
聲聞護自尚所不許。況大士也。據顯似是利
生戒中於有過者。内壞親眤利益安増上意
樂。調伏呵責治罰驅擯。爲欲令其出不善處
安置善處。然菩薩教犯衆生。即是自成佛法。
故攝善戒中亦制此戒也。即於自愆・犯審諦
了知。深見過失中亦蘊在也。自他雖殊。見過
悔除同故已上既攝善攝生二門。是故疏主約
攝衆生引第四十三戒。彼戒即護四攝事中
利行障。故義寂亦約攝善法戒。是故引彼第
七之戒。彼戒即治施度障故。名有所由故不
相違
梵網疏日珠鈔卷三十六 一校了
  建治三年丁丑四月十七日。於東大寺戒壇
 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三十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七月八日。於同寺院治
 定之      華嚴兼律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三十七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六不能請法戒
疏。輕人慢法名不敬請者。釋名既爾。是故唐
本標名爲不敬請法戒。然前標名。日域諸本
皆名不能請法戒。法銑。傳奧立名亦同
疏。五闕縁可知者。闕第一縁。銑云。有行闕解
亦須迎供。不者小罪。闕行有解若時無具者。
亦須敬請。不者小罪。故攝論云。若人戒徳
雖羸劣。而能説法利多人如佛世尊。應供
養彼所説故相似已上闕後三縁。銑云。並皆
無犯已上銑立五縁。四縁與疏同。第二知是
加此故也
疏。三約法亦三准人可知者。周云。約法者。若
實解大乘常住經律人不敬請則重。若大小
乘各半解半未解人。不請稍輕。若唯解行小
不解大乘者無犯已上此乃與人三品相似
疏。大乘法師大乘同學等者。奧云。大乘法師
者。悟大乘理行大乘果説大乘教故。同學者。
同一師學故。同見同行即未必同師。皆約
大乘之者。不許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故。鸞鳳
不應賓烏鵲故已上
經。百里千里來者。璿云。明爲弘宣大乘法
故遠來傳授已上奧云。百里等者。意明在邇
即不必遠迎已上
經。日食三兩金者。奧云。佛教門出三界苦思
逾罔極。何限三金已上銑云。因中云説果故言
食金已上寂云。日食三兩金者。是就能堪辨
者説。或令重法故已上太賢云。日食三兩金
者。所重之寶亦勿惜之。何者施非聖財得聖
財故已上
疏。又謗佛經中有人謗辨積法師等者

疏。三時説法者。銑云。言三時者早起・日中・
晡時如律文中。三時入和上房請經問義。亦
同此也已上周云。自未證眞法身未立。居地
前位。理合有疑。即聞見勝便請亦何限時節。
或三或六。若入初地以上。一一念中問十方
佛及大菩薩一切法義。此三時者。制住四十
心位人。未能於念念中問法請益。且制今
日夜各三時。即日朝・中・晡。即夜初・中・後。故
云三時。以其住居凡位制。不生嗔心患惱之
心。爲法滅身請法也已上
疏。如賢愚第一卷者。即彼文云。又復世尊過


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勸精進故。亦是遮
戒息疾謗故已上見此戒相唯是遮罪。言麁
細者。此戒即是身口二業不能請益。亦是意
業不敬生瞋。並是業非麁細可知。瞋心之中
非不通惑。渉云。行相麁細犯甚漸。自住寂靜
似不犯故。持相極顯。能引多人成利故已上
言止作者。渉云。止別分別。此是作持不作
獨犯故已上言同異者。寂云。聲聞有知廣略
布薩法者。制應供給。二歳内及未解五法法
應啓請。不者犯第七聚。此外不制。以自度
易滿故。菩薩見有智者常應給請。以欲善
無厭故。七衆同也已上莊云。七衆同犯大小
倶制。小乘教中第七聚也已上此是聚門戒
也。非是五篇門中所攝也。言對瑜伽戒者。
勝莊師云。此即瑜伽第二戒攝。第三相如前
第一戒已説已上 此乃瑜伽當第三戒中云。
若有他來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憍慢所制懷
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稱正理發言酬對。是名
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非憍慢制。無嫌恨
心無恚惱心。但由嬾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云云。不犯如
前第一戒引
勝莊師言第二戒者。彼是利敬生著戒。不與
今經此戒相似。恐是第一戒攝。一字寫誤
可勘餘本。然第一戒唯是不供禮讃三寶戒。
不與此戒正合相對。而於其中一分所攝。言
第三相等者第三戒也。與第三戒正相稱也。
前第一戒對論戒有二義。一云當第三戒。即
引論文。一云當第一戒。唯指其戒不引論文。
上第一戒即對論第一戒。今此第六對論第
三戒。彼此相當無有濫也。疏不引論。義寂
又不引論。彼師出不犯相云。若有疾病障難。
或法師或礙。若知彼劣我勝。如此不請不犯
已上除此縁外不請即犯。釋尊因位及餘菩
薩捨身求法。諸經多説。恐繁不引
第七不聽經律戒
此戒立名諸師不同。法銑名有講不聽戒。傳
奧名惰聽講筵戒。天台名懈怠不聽法戒。太
賢名不能遊學戒。如此等也
疏。闕縁可知者。銑云。闕縁無犯。然彼疏主具
縁四中第二縁云有講大乘處。餘同今疏意。
闕第二縁。即不講法處不往無犯。若依銑意。
講小乘處不聽無犯。況不講法乎
疏。各約人約法各三類輕重者。周云。約人有
三。一大小倶講。二講大不講小。三講小不講
大。前二重後或無犯。若受威儀戒如來制亦
有犯故已上約法易知。謂所講法大小乘也
疏。七通塞者亦准前戒可知者。周云。若自知
法身惠命已成立則通。餘並塞已上如此等

經。有講法毘尼經律者。銑云。法即經藏。毘
尼律藏。謂此經律宣説毘尼故云毘尼經律。
或可法即毘尼故云有講法毘尼經律。如云
集法毘尼已上莊云。法者此顯契經及本藏。
毘尼經律者顯毘尼藏已上
經。應持經律者。詮云。准此通聽經律。豈可判
局毘尼已上今疏亦爾。前文云化制二教別
名經律已上
經。若不至彼等者。天台云。懈怠不去日日輕
垢。又云。優婆塞經相去一由旬不限已上
咸解云。由旬多釋。明了論。上品八十中品六
十下品四十。倶舍頌計十六里爲一由旬。以
此爲定。光明云。百由旬内滿中盛火應從中
過。此一由旬且約制限爾已上
太賢云。萬行一門。所謂得意。得意而行無
非是故。新學菩薩觸事無知。理應遊學以成
聖行。如契經言。設滿世界火必過要聞法。會
當成佛道廣濟生死流。所以然者。如七十九
云。無上菩薩以惠爲體。惠能引發所餘一切
波羅蜜多。是以於惠起邪行時當知。菩薩於
彼菩薩及能引法皆起邪行。是故菩薩輕身
重法。何者。頌曰。慧於諸善行。如船揖所持。
百千盲失路。由一眼得存 問。若爾何故花
嚴頌曰。譬如貧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
分。多聞亦如是 答。彼但爲遮聞爲究竟。不
遮多聞。聖惠本故。如瑜伽頌言。多聞能知法。
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已上
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已上今謂。此是遮
戒。非業道故。言麁細者。身不運歩非是意業
及以煩惱。渉云。犯戒斷懈怠者衆故。持相即
善令法久住故已上言止作者。渉云。此是作持
已上言同異者。大同前戒。寂云。二十八輕中
第八戒云。若優婆塞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
能往聽得失意罪已上言對論者。瑜伽戒本云。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説正法論
議決擇。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
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爲嬾
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無違犯者。
若不覺知。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倒説。若
爲護彼説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説義。是數
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
集。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行發菩薩勝定。
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惠鈍濁。於所聞法難
受難持。難於所縁攝心令定。不往聽者皆
無違犯已上此是彼論輕垢罪中第三十二説
正法不往聽戒也。義寂・勝莊並引會同。今經
此戒義相符合
第八背正向邪戒
疏。大乘有權教實教者。三乘大乘名權。一乘
大乘爲實。此有二重。一約成不成佛。始教爲
三乘教。終教已上爲一乘教。二就無礙具闕。
頓教已前爲三。唯以圓教爲一。今此約前
門。以此經宗故
疏。約心背捨有疑心決心者。周云。凡夫癡闇
心性不定。或汎爾迷惑信心隨縁則轉。疑心
猶豫不決故轉。以心退轉故背大向小向邪。
如是轉迷疑疑生背則輕。轉信生背則重
已上
疏。此戒一向不開等者。此約背正。若不背大
暫開學餘。故銑云。若不背大乘爲知邪小。習
學他宗聖教通許已上 如瑜伽戒下具引之。
周云。若聖種性未成法身未立。一切皆塞。
返上則通已上
經。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者。周云。大乘有隨轉
理大乘。如十二部中四阿含經中説三無數
劫修道。百劫修相好。三十四心八相成道佛
等。是名隨轉大乘。以此經中不説一切衆生
皆有佛性故。二常住大乘。即花嚴此經一切般
若方等教法花涅槃等是名常住大乘。以此
等經同説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夫有心者皆常
成佛。背此等經名心背大乘常住經律已上
云。以大乘教詮常住義。是故名爲常住經律。
即涅槃云。若人得聞常住二字。却後七劫不
墮惡趣。又解大乘即是根本之教。三世諸佛
所共同説。不可改易。故云常住。則簡小乘隨
宜而説非常住也已上此師所釋大同今疏。太
賢亦爾。奧云。常住者大乘經律所詮之妙理
也。常住之經律。依主釋也。所詮爲主故已上
經。言非佛説者。銑云。即今小乘不信大
乘是佛所説。常此義也。故唯識引聖慈氏。
以七義故證大乘經言是佛説。頌曰。先不
記倶行。非餘所行説。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
故。廣釋如彼已上賢云 問。心背大乘失戒
何輕 答。此謗別教非總背故。即菩薩地若
不誹謗仰推如來。雖無信解而無違犯也已上
寂云。舊云。直是猶豫計畫。即下邪見之方便。
若決謂大劣小勝。計成便失戒。若心中欲背
言非直説。欲受二乘外道經律計畫未成。犯
此輕垢。然上中邪見計畫未成。亦犯輕垢。
同此戒制。今擧背大向小爲語。以凡夫菩薩
多行此事故。若彰言説即有兩種。若法想
説。戒善已謝。若非法想説。犯第十重。今謂。
心背大乘受持二乘者。設起法想未必失戒。
謂如有人雖發大心。受菩薩戒而未曾學大
乘深經。唯聞小乘三劫修行得樹下果。忽聞
大乘甚深義時心不生信。言非佛説。不退
大心故不失戒。生法想故不犯重也。故菩薩
地四十四中第二十九戒云。若諸菩薩聞菩
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眞實法義。諸佛菩
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
不能引法。非如來説。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
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如是毀謗。或由
自内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説。若聞甚
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
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爲非善盲無惠日。於
如來眼隨所宣説。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
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
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如是正行無所違
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已上釋曰。言舊云者
是指天台疏也。從初至第十重。即彼疏文。然
語少異。今謂心背下即義寂師出其自義。所
引論戒今當第三十深眞實義不信戒也
經。而受持二乘外道者。周・奧等所牒本二乘
下有聲聞二乘字 問。二乘之言已足。何
故重擧聲聞 答。寂云。縁覺聲聞・聲聞聲聞
名二乘聲聞已上奧云。二乘者第二乘謂縁
覺也。不爾聲聞何別言之。謂縁諦之異耳
咸師注擧奧此釋已云。此釋疎遠無此文
體。不曾以二乘爲第二乘也已上又云。&T002247;
云。有本加聲聞二字。此亦不害。文中雖通擧
二乘。更別言聲聞爾已上咸師此釋謂好也。
銑云 問。維摩經云。不與聲聞而相違背。此
明大乘不違小乘。法花復云。我此五部法
入大乘爲本。此明小乘能入大乘。何故此
文呵云邪見 答。維摩約久修道行。不違
背聲聞。此約初心。故不壞習。故智論云。菩薩
能令一切法皆是佛法。無外道法。無聲聞
法等。又彼約爲大能兼小故言不違。此捨
大習小故不聽也。法花會三歸一歸宗不殊。
此約根本一乘不聽習小。又對機有殊故不
同也已上
經。惡見者。寂疏以此二字連屬上句。釋云。
即此聲聞縁覺聲聞與
聲聞聲聞也
是大乘外違菩薩道。故
云外道惡見。又可六師等名外道惡見已上
天台亦爾。今疏不爾。約人約法。科段是別。言
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止謗法故已上言麁
細者。經云。心背大乘言非佛説等。奧云。情
動於中而形言。即知口意二業皆成叛也已上
故三業門通麁細也。業惑門中亦通麁細。渉
云。背大學小犯相七麁。捨小學大相七漸細。
終身持人無知故已上言止作者。渉云。此戒
具有止作兩相。捨邪小即止持。背大乘即止
犯。學大乘即作持。持小乘亦作犯已上言學處
同異者。莊云。七衆同犯大小不同。以性鈍故。
於小乘教多串習故。不信大乘甚深經典。謗
言非是如來所説已上對論戒者。第二十七
棄菩薩藏學小戒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
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
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
違越。非染違犯已上莊云。若於大乘未能研
究。於聲聞藏一向修習。是即有犯。若於大
乘已善研究。兼修小教亦無所犯已上作此解
已引前論文
第二十八佛教未精學異道戒云。若諸菩薩
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
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
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上
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
於其義能思能達。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
就倶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
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已上第二十九越
正法翫外論戒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
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
巧深心寶翫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已上此戒
寂師引之
莊云。
若於菩薩藏未能修學。於異道論精修勤學。
此即有犯。若欲伏外道邪見。爲建立如是
正法。於外道論談勤學。是即無犯已上作此解
已引前二戒
第三十深眞實義不信戒。如前已引寂云。第二
十九戒莊師

寂云。此上三戒即論所説攝善戒中於聞
於思勤修學也已上經論所説如此相當
第九不瞻病苦戒
疏。如來大聖尚躬瞻病苦者。璿云。不受長
者請經云。佛自看病比丘。洗浣説法。告諸
比丘。汝等捨父母兄弟。唯有師僧同學。何
不相看。種種呵已。現金色身。皆從看病因縁
已上四分律四十一云。爾時佛在舍衞國。
不就請食。諸佛常法。若不就請。在後案行
諸房。案行諸房時。見有異處比丘病

疏。如四分律云云者。銑云。故四分中看病人
惡賎病人大小便唾吐。及無慈愍心。爲衣
食故。不聽取看病人衣物。明知起嫌雖看
有罪已上
經。如佛無異者。寂云。佛是應敬之極。病是
應悲之至。敬悲雖殊田義還同。故云無異也
已上銑云。四分云。若欲供養我者。當供養
病人。彼則順教□□爲供養佛。此令供養病
者如供世尊。使除嫌心差□□□也已上
槃經二十九云。復説施三種人果報無盡。一
病人。二父母。三如來已上渉云。如佛無異者。
教生悲心。佛於病者悲偏重故已上周云。擧
上比下故云如佛無異。言菩薩心行平等。於
八福田無別故。云病人如佛無異已上
經。八福田者。疏擧三義。非但此三諸疏多義。
銑云。造曠路美井等八今疏
初師
已云來見聖教。今
解取此下文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
母病人物。准此。一佛。二聖人。師僧和上。及
阿闍梨。僧即大衆。六父。七母。八病人 復有
難云。既供病人與佛無異。云何復云看病福
田八中第一 即解令供病人□□厭惡。如
供養佛。非謂福田。同言如佛也。又病人卑劣
兼又不淨。人不憙看故讃福勝。令使樂看勸
進之語。□勝莊・太賢・善珠所列大同銑師。
莊云。八福田者。一佛。二聖人。三和上。四阿
闍梨。五僧。六父。七母。八病。然此福田略擧
三。莊即有八。乃至無量。言略二

周擧三義今疏所
擧三師
已云。今依本經戒中白有八
種福田。三寶爲三。四父母。五師僧。六弟子。
七諸根不具。八百種苦。以此義故從初擧佛
子平等心看病人。與佛無異者是也已上
云。三寶爲三。父母爲五。六病人。七曠路穿
井。八津濟造橋。聖人四果及和上等並僧
寶攝。故大乘經中。菩薩二乘並名僧也。此
從所齊尤要。不從福田濃淡。亦如法花罵
佛。罪輕毀人。罪重有待之身。對讃毀縁□易
□故已上奧師擧今疏初二義而無取捨。擧
第□義□□□□□
□□□□□
已云。此八境中皆能生福
故名福田。言第一者以佛居初。文云。如佛
無異故名第一。以其第一故偏勸之已上
師異解如此等也
疏。如月上女割乳房以濟産婦者。與咸云。
看病福田更引事證。經律異相云。月上童
女因入隣家見新産婦。羸痩無食。割乳房以
濟之。子母倶存。由慈心故彼乳如故。貯乳
之處曰房已上經律異相文句繁廣。故隨要

疏。如毘舍母割肱肉等者。與咸亦云。律云。毘
舍佉夏分之中請僧就家供養。有一比丘痩
悴不食。母敬問之。僧曰我患勞痩。我聞得生
人肉爲樂即差。母聞已遂入室割股肉。奉
僧令食。食已病愈。母以慈敬心故身瘡如故
已上疏中等字。等□□□□□□□□事非
一。故與咸亦云。本行經説。佛於過去爲王
太子。父母有病。國醫不差。一醫師曰。須得
不嗔人肉食之差。王勅求之皆無。太子自
思。我從生來不曾瞋恚。遂入宮内割一&T038223;
肉以進父王。奏曰我今求得不嗔人肉。請
王食之。王既食之。旬日疾愈。如此此例
甚多。爾時太子以慈孝力不覺身瘡如故。□
□能引自餘縁。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
言麁細者。身不救病意不悲濟。即通麁細。
若作嗔嫌非無惑焉。言止作者。二持之中
即是作持。止不看病即是止犯。言同異者。寂
云。聲聞正在師友同法及被僧差。此外不制
本不兼物故。大士一切應救。本期兼攝故。七
衆同制已上言對瑜伽戒者。第三十五病苦
不供事戒云。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
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
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
爲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無違
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
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
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
堪自支持。若爲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
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
愚鈍其慧鈍濁。於所間法難受難持難於所
縁攝心令定。若先許餘爲作供事。如於病
者於有苦者爲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已上義寂。勝莊。太賢等師皆引此文。寂云。即
論所説於疾病者悲愍慇重。膽侍供給救濟
病苦。似是利生。今取違□□□□□□也
已上依勝莊師。此復□□□饒益戒。即四攝
中利行障也
第十畜諸殺具戒
疏。菩薩理應廣聚財法等者。太賢云。菩薩應
聚利有情物。而畜殺具深違愍濟。故須制也
已上瑜伽四十一云。如是菩薩爲利他故乃至
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千
生色可染百千倶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
疏。義准爲護佛法者。涅槃經第三云。佛告迦
葉。以能護持正法因縁故。得成就是金剛身。
迦葉我於往昔護法因縁。今得成就是金剛
身常住不壞。善男子護持正法者。不受五
戒不修威儀。應持刀劍弓箭矛槊。守護持
戒清淨比丘乃至若有受持五戒。具者不得
名爲大乘人也。不受五戒爲護正法乃名大
乘。護正法者應當執持刀劍器仗侍衞法師
乃至若諸國主大臣長者優婆塞等。爲護法
故雖持刀杖。我説是等名爲持戒。不應斷
命。若能如是即得名爲第一持戒已上
疏。一刀是割截義等者。銑云。刀者謂是兵器。
如今所畜割菜剪爪則非禁限。但是殺器皆
不得畜。故云一切已上
經。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等者。法銑解釋與
疏大同。然少有異。□□□□□□有殺父母。
怨理無加□□□□□□□以怨除怨。怨終
不除。□□□□乃息耳。是故不報。然須起悲
以愍怨境。成道先度 問。若爾菩薩何名孝
耶 答。怨結未害誠心護養。如已被害。即是
宿業酬之無益。怨怨相報更招大損。如婆沙
中根與女人互害共子多生相報。又如瑠璃
王害於釋種亦爲□怨。佛不能救。道□俗違
俗以報爲□□□□□□□□□□酬爲益息
來怨□□□□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者。以
彼還受□□□□果因果法爾不應瞋故。若
瞋□古無所益故已上與咸云。&T002247;鈔引六度
集經云。昔有王。棄身令彼得償。臨喪語太子
長生曰。違父遺誨。含凶壞毒。慍於重怨。連禍
萬載。非孝子矣。其父甚廣。此不加報之誡也。
然父母被害不報者。豈孝子之心耶。答。儒
有復讐之行。佛垂慈救之心。父母過害夙與
有怨。當運普慈解之令脱。若更殺彼怨業轉
増。父母何由解脱。此讐於昔。讐畢自休。以
無報心成解脱本。與儒不同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三十七 一校了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十日書寫此卷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三十八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二十戒中初四戒攝自行善。後六戒攝化
他善已上太賢科判其相亦爾。勝莊云。第二
段十戒明饒益戒。此中第四・第五・第七愛語
障。餘之七種是同事及利行攝障已上二家
不同隨應可見
第十一通國入軍戒
疏。菩薩理應和諸違諍等者。涅槃經二十三
曰。受使隣國通致信命。如是之人當知即魔
之眷屬。非我弟子已上彼經十一云。不作王家
往反使命。以此語彼語此終不諛諂。邪命
自活亦不宣説。王臣盜賊鬪爭飮食。國土饑
饉恐怖豐樂安穩之事。善男子。是名菩薩摩
訶薩息世譏嫌戒。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堅持
如是。遮制之戒與性重戒等無差別已上
疏。別説有三等者。周云。別意有六。一招彼此
譏嫌故。二兩發怒害故。三兩成乖諍。四興師
相伐故。五非四等行故。六業道深重故。爲此
傷惱故須制也已上彼一三四如次全同今疏
三意。餘三即別
疏。七通局者。銑云。律文若信敬優婆塞病看
□□往等。又被強差入軍入國不令交戰。應
開。又律文中請喚聽往。反上皆犯已上
云。若菩薩住不思議解脱神通力用立之。以
寺力降伏使和安者。來往並通。餘皆塞也
已上古迹云。若爲調伏止長相殺入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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