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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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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五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五酤酒戒
疏。乃至能作五逆等罪者。薩波多論第一云。
飮酒所以得與四罪同類結爲五戒者。以飮
酒是於逸之本耶。能犯四戒。如迦葉佛時。有
優婆塞。以飮酒故邪婬他婦盜他鷄殺。他人
問言何以故爾。答言不作。以酒亂故一時能
破四戒。又以飮酒故能犯四逆。不能破僧耳。
雖非宿業有狂亂報。以飮酒故迷惑倒亂猶
若狂人。以飮酒故廢失正業坐禪誦經佐助
衆事。雖非實罪。以是因縁與實罪同列已上
言實罪者是性罪也。酒是遮罪故非實罪。而
遮性中此罪尤重。生諸過故。是故五戒獨擧
此戒。令同四重性罪制之。而實是遮非性罪
也。今此酤酒令人造作一切諸惡。是故制之
不令酤也
疏。智論十五酒三十六失等者。彼論第十三
分卷
之異
云 問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
以不飮 答曰。益身甚少所損甚多。是故不
應飮。譬如美飮其中雜毒。是何等毒。如佛語
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
一者現在世財物虚竭。何以故。人飮酒醉心
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者衆病之門。三者
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聲人
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
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
説。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十者醉爲愁本。
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十一者身
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
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知敬沙門。十六者
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知敬伯叔及尊長。何
以故。醉悶恍惚無所別故。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明
黨惡人。二十二者疎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
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
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二十七者取所憎
惡不憙見之。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
所共儐棄。二十九者引不善法。三十者棄捨
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
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
狂癡因縁。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
中。三十五者若得爲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飮已上智論現文
有三十五。然疏引云三十六下文
亦爾
者。未詳何
意。傳奧・明曠所引亦爾。法銑引標三十五
失。此符論數。疏中所明十種制意。皆依智
論三十五過。此十意中即有彼論二十八過。
餘七過失十中不見。其不敬沙門及婆羅門
者。諸尊長中攝。諸言不局故。若通佛道沙門
言之。不敬僧過之所攝也。十意中過對論可
見。恐厭繁故不能細記。智度論中三十五過。
是就飮酒之人以明。即當此戒買酒之者。言
買酒者。多爲飮故。若約下輕戒者。即容教
人所攝。然此酤酒取直貪利起大惡意。過遍
一切損一切人深違大悲。是故建之以爲重
夷。不同下戒一往勸人。今此戒中引此過者。
爲顯令他得過罪重。故此諸過亦於能酤之
人有之。飮酒之者。輕垢罪上具此三十五種
過失。酤酒之者波羅夷上具此諸過。有此異

疏。又如伏龍比丘等者。出四分律第十四卷
及五分律第九卷等。且案四分。娑伽陀比丘
至編髮梵志所寄宿。彼房降伏毒龍。梵志
奇之。拘睒彌王聞之甚歎。賞與黒酒。比丘
醉亂。佛説十過制飮酒戒。應至輕戒具引正

疏。但以飮唯損己身等者。寂云。若作自飮
過失猶輕。若酤而求利損處甚廣。故雖非性
惡同制爲重已上奧云。然與下飮酒異者。損
多人害多物。與醉一人輕重別故已上此等
所由輕重可知
疏。一是酒者。莊云。眞酒者。謂能令人醉名
爲眞酒。若有藥酒。如黄耆等飮即治病不至
醉亂。故求利貨亦不成重。或此結重已上
台云。藥酒雖希利貨不亂人。貨無罪已上
云。事者謂酒體成也。論云。蘇羅若迷羅耶末
陀放逸處𥼆所成名蘇羅若。餘菓成名迷羅
耶。簡異未成已壞名末陀也已上
疏。二酒想者。寂云。想者律云。酒酒想。酒非
酒疑。酒非酒想。皆結正羅。准彼制此酤亦應
爾。又可律就飮説。三句皆犯。若就酤説。
心境相應。方可結重已上此中二義。後解即
同今疏主意。然疏主意。酤酒飮酒心境相當。
不同律藏二三兩句
疏。三酤意者。寂云。欲樂者。欲以酒與人求利
心也已上彼師此外亦立煩惱。故彼釋云。煩
惱者。三中隨一或具二三已上此乃貪嗔癡
具及不具也。案今疏意。酤意中攝。以求利取
直之意等故也
疏。六前人飮入手便犯者。莊師解釋。授與即
犯。故彼疏云。授與者自有兩釋。一云隨所授
與。若多少與即成重。一云待飮之時

疏。一酤與非人二畜生者 問。非人總攝天
脩鬼獄。律中列云人非人畜。此即勝劣次第
而列。結罪重輕亦即次第。何故今文先列非
人次擧畜生。即下結罪前輕緩重 答。非人
總包。而今約就思趣爲言。以果報次第鬼劣
畜勝故。是故畜前列非人也 問。若爾此中
擧境不盡。非人之中唯約鬼故。上卷文云。酤
酒通五趣。何不皆攝唯約一趣 答。所約雖
爾相從皆攝。爲門別故無不盡過
疏。又此中復有具前四位等者。此七種境。各
有醲醨多少等四。由此輕重亦不一准。此
酤酒境諸解非一。天台云。上品無醉亂者輕。
是醉亂者重。中品境。謂人天正是所制故
重。下品四趣亂道義弱。酤與罪輕已上寂云。
就境言之。律中與親里販賣罪性。以希利
心輕故。義准酤酒亦應然。若與上中境人
者。是正所制重也。若下品境事希故應輕也
已上莊云。有情者有其三品。一者上品。謂
佛菩薩及諸賢聖者。二者中品境。謂人天。三
者下品。謂四趣也。此三境中品有情正是
所制。非上品境。不碎亂故。亦非下境。非法器
已上此中同異對校可見
疏。謂前三性心於初中後等者。以三性心約
對三時。總有六句。一初時無記心。中時善心。
後時惡心。二初時惡心。中時善心。後時無記
心。三初時善。中時無記。後時惡。四初惡。中
無記。後善。五初善。中惡。後無記。六初無記。
中惡。後善。輕重之相隨應可知
疏。此上總有三三輕重可知者。一者三性。二
者三時。三者三毒。是名三三。其三性輕。三時
是次。三毒最重。名之輕重。然其三時。非三
性者事即不成。疏約此明。若具言之亦約三
毒。此等行相並可准知 問。此等輕重爲業
制耶 答。大途言之。酤酒是遮非是性罪。
是故不約業道明相。罪體即是遮罪門故。然
其能引三毒等心即是性業。或通煩惱。貪嗔
等故。若約此門。即是性業。違理之心。今且就
此明輕重相。言其罪體即是遮罪。是故此戒
結犯分齊。唯是違制波羅夷也。於違制者其
可對酤得重之者。唯是一種波羅夷耳
疏。亦此上者失戒不失等者。此之酤酒雖是
遮罪。其體既是其波羅夷。於中即有三品纒
犯。上品失戒。中下不失。此乃於前三性三毒
種種之門所得重夷。於此罪上論其失戒及
不失戒此句意也
疏。又十輪經第七挍量此罪等者

疏。又如末利夫人所作等者。南山大師諸經
要集飮酒縁云。此之一教有權有實。權則漸
誘之訓。以輕脱重。初開無犯據其障理非無
其過。若約實教。輕重倶禁。始末不犯。是名
持戒。初據權説者。故未曾有經云。爾時國王
太子名曰祇陀。聞佛所説十善道法果報無
窮。長跪叉手白佛言。佛昔令我受持五戒。今
欲還捨。所以者何。五戒法中酒戒難持。畏
得罪故。世尊告曰。汝飮酒時爲何惡耶。祇
陀白佛。國中豪強時時相率。齎持酒食共相
娯樂。以致歡樂。自無惡也。何以故。得酒念
戒無放逸故。是故飮酒不行惡也。佛言。善哉
善哉。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間人能
如汝者。終身飮酒有何惡哉。如是行者乃應
生福。無有罪也。若人飮酒不起惡業。歡喜心
故不起煩惱。喜心因縁受善果報。如持五戒
今受十善。功徳何有失乎。飮酒念戒益増其
福。先持五戒今受十善。功徳倍勝十善報也。
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説。心歡喜
時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人飮酒時。心則歡喜。心故不起煩惱。無故
不行。惱害物故。三業清淨。清淨之道即無
漏業。世尊憶念。我昔遊行獵戲。忘將厨宰
於深山中。覺飮欲食左右答言。王朝去時不
被命勅。令將厨宰即時無食。我聞是語走馬
還宮教令索食。王家厨監名修迦羅。上修迦
羅言。即無現食今方當作。我時飢逼忿不思
惟。勅臣斬殺厨監。臣被王教即共議言。簡括
國中此一人忠良直事。今若殺者更無有能
爲王監厨稱王意者。時末利夫人聞王教勅。
殺修迦羅情甚愛惜。知王飢乏即令辨具好
肉美酒。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將諸妓女往至
我所。我見夫人裝束嚴麗。將從妓女好酒肉
來。瞋心即歇。何以故。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斷
酒不飮我心常恨。今日忽然將酒肉來。共相
娯樂展釋情故。即與夫人飮酒食肉。作衆妓
樂歡喜娯樂。恚心即滅。夫人知我忘失怒意。
即遣黄門輒傳我命。令語外臣莫殺厨監。即
奉教旨。我至明旦深自責悔。愁憂不食顏
色顦顇。夫人問。我何故憂愁爲何患耶。我
言。吾因昨日爲飢火所逼。瞋恚心故殺修迦
羅。自計國中更無有人。堪監我厨如修迦羅
者。爲是之故悔恨愁耳。夫人笑曰。其人猶
在願王莫愁。我重問曰。爲實如是爲戲言耶。
答言。實在非戲言也。令我左右喚戲監來使
者往召。須臾將來。我大歡喜憂愁即除。王
白佛言。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月行六齊。一日
之中終身五戒。已犯飮酒妄語二戒。八齋戒
中頓犯二戒。此事云何。所犯戒罪輕耶重
耶。世尊答曰。如此犯戒得大功徳無有罪
也。何以故。爲利益故。如我前説。夫人修善
凡有二種。一有漏善。二無漏善。末利夫人
所犯戒者入有漏善。不犯戒者名無漏善。依
語議者破戒修善名有漏善。依義語者凡心
所起善皆無漏業。王白佛言。如世尊説。末利
夫人飮酒破戒不起惡心。而有功徳無罪報
者。一切人民亦復皆然。何以故。我念近昔舍
衞城中有諸豪族刹利王公。因小諍競乃致
大怨。各各結謀興兵相伐。兩家亦是國親非
可執録。紛紜鬪戰不從理諫。深爲憂之。復
自念言。昔太子時共大臣提事羅相忿情。實
不分意欲誅滅。因大后與酒飮已情和。思惟
是已即勅忠臣。令辨好酒及諸甘饍。又使宣
令國中豪族群臣士民悉皆令集。欲有所論
國中大事。諸臣淨競。兩從眷屬各有五百。應
召來集。於王殿上莊嚴大樂。王勅忠臣辨琉
璃椀。受三升諸寶。椀中盛滿好酒。我於衆前
先喫一椀。王曰。今論國事想無異心。今當
人人辨此一椀甘露良藥然後論事。咸言唯
諾。作唱大樂。諸人得酒并聞音樂。心中歡
樂忘失讐恨。因酒息諍而酒太平。此豈非是
酒之功也。竊見世間。窮貧小人奴客婢使夷
蠻之人。或因節日或於酒店聚會飮酒。歡
樂心故不須人教各各起舞。未得酒時都無
是事。是故當知人因飮酒則致歡樂。心歡樂
時不起惡念不起惡念。則是善心善心。因縁
應受善報。獼猴得酒尚能起舞。況於世人。如
世尊説。施善善報施惡惡報。末利夫人皆
由前身以好施人故今得好報。世尊云。何令
持五戒月行六齋。六齋之日不好莊嚴香華
服飾作唱妓樂。又復不聽附近夫婿愛好之
姿。竟何所施。徒云其功豈非苦也。佛告王曰。
大王所難非不如是。末利夫人在年少時。若
我不勅令受戒法修智惠者。云何當有今日
之徳以能得度。復度王身如斯之功復歸誰
此之已上略明權
教也。已上彼文
彼文從此已下具明第二實
教。言實教者。嚴制飮酒唯斷不開。是名實
説。即引四分律・成實論・優婆塞戒經・長阿含
經・智度論・沙彌尼戒經・薩遮尼乾子經・十住
婆沙論・梵網經・優婆塞五戒相經・正法念經。
廣明禁斷飮酒。文極繁累故略不載。銑師通
局門云。飮酒有開如末利夫人。以義而解。
殺盜性戒上自有開。酤酒遮戒。理在何惑。如
爲殺生濟命難等。不取直開。若爲貪利乃
至不得。一第端量而酤與之。以如毒藥量無
定故已上瑜伽輕戒第九遮罪現行戒中。總
開一切遮罪之事。有勝利時無不現行
經。自酤酒教人酤酒者。與咸云。殆者顧。賣
也。篇云賣酒也。此通三字。皆從酉。正應
去聲。若作平聲。韻中云。酤酒字亦通用。若作
上聲。胡古切。篇云。一宿酒也。若作沽。從水
者亦通三音。平聲。水名。出高密篇。出渙陽。
上聲。韻云。屠沽亦賣酒者。去聲韻云。上同。
篇云。音顧。意亦水名也。篇韻異出字雖通
用。正應從酉。去聲已上天台云。教人者令人
爲我賣酒。亦同重教人。自酤罪輕已上明曠
亦爾。今大師意教人自酤亦是重夷。周云。
唯擧自酤酒教人兩位。文無讃喜者還存略
已上道璿亦爾
經。酤酒因酤酒法等者。加之銑云。貪心爲因。
槽充等爲縁。酒方爲法。醞釀爲業已上興云。
貪心偏多嗔癡分有。縁謂貧乏麹米糟具等。
法醞釀方便。業者得直與他。依之存活已上
樸楊四釋及餘師釋。廣説如彼。恐繁不引」
疏。依智論十五酒有三種等者。彼文云。不飮
酒者酒有三種。一者穀酒。二者菓酒。三者藥
草酒。菓酒者。蒲陶・阿梨吒樹菓。如是等種
種名爲菓酒。藥草酒者。種種藥草和合米
麺。甘蔗汁中能變成酒。同蹄畜乳酒一切乳
熱者可中作酒。略説。若乾若濕若清若濁。如
是等能令人心動放逸。是名爲酒。一切不應
飮。是名不飮酒已上
經。應生一切衆生明達之惠者。銑云。此謂了
俗仁之與義。兼示佛法因之與果。故淨名云。
經書禁呪術・工巧諸伎藝。盡現行此事饒益
諸群生已上
經。是菩薩波羅夷罪者。莊云。聲聞戒中是波
逸提。菩薩戒中是波羅夷。謂諸菩薩利他爲
勝。而反令他起顛倒心。故重非輕已上天台
云。七衆同犯大小乘倶制。大小同異者。同不
應酤。菩薩以利物故重。聲聞止不應作犯七
聚。貨賣但犯第三篇。是販賣戒所制。菩薩若
在婬舍。或賣肉犯輕垢。以招呼引召不能如
酒故也已上義寂解釋同異略同
第六説過戒
疏。由三寶恩及戒法等者。三寶及戒即是不
壞之境界。恩徳深重不可思議。此經云。孝順
父母師僧三寶。戒是法寶。防過功大萬行之
本。故獨取出。三寶恩徳諸教散説。心地觀經
廣明其相。恐繁不引。若説其過背恩不輕
疏。説在家出家菩薩僧尼罪過戒者。前標總
略名説過戒。今具題名故云爾也。出家在家
菩薩者。是擧菩薩。言僧尼者。擧聲聞衆。以是
正順本經文故。此戒立名諸師不同。謂法銑・
傳興並同今疏名説過戒。天台・惠岳倶名説
四衆過戒。曠云説四衆名徳犯過戒。此意
云。四衆即名。徳對餘衆故。寂云説他罪過戒。
太賢云談他過失戒。善珠亦爾。周云不説菩
薩過戒。此是名中似有所局。唯云菩薩不兼
餘故。然且就勝故題菩薩。兼亦攝彼聲聞二

疏。又説三寶長短如經云云

疏。一是正境如文四位者。即經文云。自説
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是故此四
皆是重境。於中菩薩廣通十地三賢十信具
縛。聲聞亦通四果及七方便具縛等也。此
境諸師異解非一。天台云。上中二境取有菩
薩戒者方重。以妨彼上業故無菩薩戒。止有
聲聞戒。及下境有戒無戒悉輕垢。此戒兼制
以防業縁已上莊云。有三品境自有兩釋。一
云。上品境中菩薩非餘。唯於菩薩方成重故。
若無菩薩戒有聲聞戒及有戒。下品境中是
輕非重。一云。説無菩薩戒有聲聞戒比丘比
丘尼罪。是重非輕。雖有兩釋後説爲勝。隨
順聖教及正理故。此中教者。即此經云出家
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故。所言理者。若
爲壞他説聲聞過。是重輕輕。具足云。説佛
法中所有過故。如説菩薩過已上此師二義
後解爲正。全同今疏。寂云。事者。謂有戒人所
有罪過向無戒人説。七逆十重是正所制。自
餘輕過亦兼制也已上此亦同今疏主之意。
法銑・智周等諸師釋亦爾
疏。答倶是佛法相住持故等者。周云。今經制
不説小乘僧尼過者六意。一同是三聚淨戒
所攝故。二是佛威儀中内衆故。三同是佛子
更相住持故。四出家慈心。相向無惱害故。五
引攝小乘入大乘故。六向小入大。適能趣向
大菩提果故已上今疏擧要當第二三。彼師
廣明故加餘四
疏。三作説過意者 問。此中過者何等罪
過 答。准下無根謗人戒。可是七逆十重罪
過。是故寂云。文但云説過不別輕重。下輕
戒第十三戒説七逆十重。准彼此亦應爾
已上元曉判云。十重七逆等。太賢師意亦同。
莊云。言罪過者自有兩釋。一云。説他十重七
逆罪者。犯他勝法。若説輕罪。是輕非重。一
云。不論輕重。但是壞他利養及恭敬。故説彼
過罪皆是犯重已上此擧二義而無取捨。天
台云。所説過謂七逆十重。稱犯者名字在
此戒正制。若謂治罸心在四十八破法戒制。
若説出佛身血破僧。依律部本制。向僧説是
謗。僧知出血等事希故輕。此正向無戒者説。
故得重。若重罪作重名説。是事當義作輕名
説。是論則失當義。但令心重事重悉同犯
重。此是名僻。若事僻者。實輕謂重則犯重。
實重謂輕則罪輕。以其心謂輕重故已上
釋委悉。可以准定 問。説過意者是何等
意 答。此中意者。只是汎爾欲彰彼人罪
過之意。然此意中必有染心。是故法銑釋
此縁云。作説過意。或不善心或無記心已上
曉云。有嗔垢心。若無記心等説者。犯輕罪
已上天台云。説過者有兩。陷沒心。欲令
前人失名利等。二謂治罸心。欲令前人被
繋縛。此等二心皆是行主心犯此戒。若奬勸
心説。及彼差説罪不犯已上説過意趣其相可

疏。四對外人者。經擧外道二乘惡人。是大
外故名外人 問。何故説過通禁小乘。所
對人中亦擧二乘 答。聲聞二衆亦是内乘
衆故不説過。大小意別。是故對彼説過犯重。
下出五類。初三倶重。第四方便。第五無犯。此
所對人諸師異解。天台云。上中二境無菩薩
戒者。向説犯重。損法深故。爲下境悉輕。毀
損不過深已上寂云。若有戒人所有罪過。向
無戒人説。七逆十重是正所制。自餘輕過亦
兼制也已上莊云。向上中境無菩薩戒者説。
是重非輕。壞法深故。向有菩薩戒者説者。
一云是輕非重。一云是重非輕也。初説爲勝。
所以者何。向同衆説過非深故。向十境説。是
輕非重。過不深故。向聲聞者自有兩釋。一
云是輕非重。向内衆説過非深重故。一云向
聲聞内人説四衆過。是重非輕。向非同衆説
他過失。其過深。雖有兩釋。故初説爲勝。所
以者何。順教理故。所言教者如此經。而菩薩
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説佛法中非法如律
故。所言理者。向二乘説。是重非輕。向非同
衆。故如外道説已上惠岳云。但向上中二品
説重。向下品説非重。若以受菩薩戒人實過
失。向未受菩薩人説犯輕。何以故。如過失説
故不應向説處故犯輕罪。若以毀心。向未受
菩薩戒人説無過失人者重。若向有菩薩戒
人説犯輕。若以未受菩薩戒人過失。向未
受菩薩戒人説犯輕。一云。若以毀心説無過
失人者非重。若以菩薩過失向他説重。所以
者何。無過失者説後亦無過失。實有過失者
説後當有過失。是故要擧實過失向他人説。
方乃犯重已上如此諸異説多端。與疏主意同
異可見
疏。七前人領解故成犯者 問。此戒具彼利
養等耶 答。今大師意非名利。犯縁中無
故。理應無故。然不遮有之故。下輕重中擧
名利之事。但未必定有。彼勝莊師列縁中云。
言煩惱者謂貪利養及恭敬故已上天台明説
意云。陷沒心欲令前人失名利等已上二
義中一
反知
令彼利養向已。或別欲得利養。何無此意趣
述台
疏意
此戒具縁諸師不同。銑立九縁。一受
佛戒人。二作彼想。三前人有過。若無過者即
成謗故。四知有過。五作説過意。六對外人。
七作外人想。八説其惡事。九前人領解。天台
六縁。一是衆生。二衆生想。三有説罪心。四
所説罪。五所向人説。六前人領解。周立七
縁。全同今疏。曠師亦爾。但第三云。以惡心
作説過意。案今疏意兼具惡心。莊立五縁。
一衆生。二衆生想。三煩惱。謂貪利養。四説
四人罪。五前人領解。寂亦五縁。謂事想等如
此等也
疏。約略六位一約所説境等者。此之六位不
出已前七種具縁。謂今初位縁正境及以彼
想。所對人者。第四外人及以彼想。言辭即是
第六。言了心念是在説意之中。合辨即總上
之四位。自他想具上之七縁。亦教他人逾増
轉重
疏。一見地上菩薩爲物逆行等者。初地已上
得無漏智斷其二障證眞如理。應變利生不
可思議。示現煩惱假作惡業。外事違正形迹
背眞。如此行相似不順法。是故此事名爲逆
行。而其内智洞達照融淨潔純白。慈悲方便
垂形濟物。任運無方妙然自在。維摩經中卷
云。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云何通
達佛道。維摩詰言。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爲
通達佛道乃至示行貪欲離諸染著。示行瞋
恚於諸衆生無有恚礙。示行愚癡而以智慧
調伏其心云云如此之例即此行也。又善財
童子善知識中。婆須蜜女・無厭足王・遍行外
道等即其類也。地上菩薩示此行迹化物濟
生。愚人見之不知内徳。即説爲過。不識示現
以爲有失
疏。二見三賢菩薩等者。地前菩薩有漏相解。
未得無漏未斷惑種。然終教意。初住已上已
得人空無漏。可斷煩惱障種。而故留不斷。助
願受生濟物利生。是似有漏非實有漏。故
發漏業是即故起。此位惑障是伏未斷。異
凡夫故伏現不起。異二乘故不斷種子。若斷
取證同二乘故。其所知障實未可斷。唯是伏
位是實有漏。初地入心頓斷已前。故留惑種
并所知障。故彼地前由故起故有似微失。由
習氣故亦有微失。如此等也。其四果人微失
重重。初果聖者斷見惑盡而全未斷三界修
惑。是故此位故犯性戒。第二果人斷欲修惑
前之六品。自餘諸惑全未斷滅。是故此位
故犯遮戒。第三果人斷欲下三未斷自餘誤
犯性戒。第四果人已斷三界一切惑盡。而不
能除一切習氣。故有誤犯彼之遮戒。如此四
果有犯性遮。而不同彼七方便人及具縛者
所犯之罪。即是漸漸輕薄微細。是故隨位重
重微失
疏。雖對自衆等者。此是菩薩名爲自衆。非
通聲聞。對聲聞人説菩薩過亦是重故。大小
別異非自衆故
疏。若作書與人等者。天台云。若作書遣使。
一云同重。一云罪輕已上今疏主意。作書等
事即是重夷。等言等取遣使等事。相非一

疏。三爲貪利養等者。前具縁成犯中無。然
若攝之即説過意中之所攝。説過意中兼攝
相應煩惱故爾
疏。要具五徳云云檢取者。律鈔上二云。四
分中凡欲治罰擧人者自具兩種五徳。如自
恣法。又須三根具了徒衆上下同心共秉。犯
者聽可然後擧之。具如律本遮法中説。若違
上法擧不知時反生鬪諍。故文云。汝等莫數
數擧他罪。以恐壞正法故。必具上法。縱而不
治亦滅正法已上同鈔上四自恣
云。四分律取
具二五法者。謂不愛・恚・怖・癡・知自恣不自
恣。此名自恣五徳。律文又差知時不以非時。
如實不以虚妄。利益不以損減。柔耎不以麁
穬。慈心不以瞋恚。此謂擧罪五徳。意令和合
無諍有罪非謬。欲使前人懺悔清淨。美徳外
彰。故能勸喩於懷惱愍物與樂。不欲非法故
已上自恣法者。對彼五徳。凡其擧罪若有犯
罪五徳擧之。此事即在自恣之時。故有自恣
五徳。其擧罪五徳通一切時。相從亦用自恣
五徳。是故一切擧治之時。具此兩種五徳。若
出其要。即在擧罪五徳。具五徳故。一切擧罪
有益無過。是如法也。此乃慈悲善心制伏難
伏之者。矜愍好意調化難化之者故也
疏。如經中入拔舌地獄耕其舌等者。周云。如
一切經説好物他過惡者。入拔舌地獄鐵犁
地獄拔其舌。犁其舌長劫受苦故已上正法念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五
  建治二年丙子十二月三日。於東大寺戒壇
 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弘安九年丙戌五月二十三日。於同寺院治
 定之           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九日書寫此卷了
 右筆聖慶長教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疏。又如不思議光菩薩經中饒財菩薩等者。
彼經具云。爾時世尊。於舍衞大城次第乞食
至於中路。有一空處捐棄嬰兒。容貌端嚴極
爲鮮白。自味右指。而此空處多狐狼狗。見
是嬰兒舐已而去乃至于時世尊。於是嬰兒
起悲愍心觀本善根。知已成熟堪能知我所
説法義。又知衆生善根成就。即往嬰兒所。到
已於一面住。向此嬰兒而説偈言。本所造惡
業。今此報應現。棄捐此空處。嬰兒苦如是。
爾時嬰兒承佛神力。自本善力以偈報佛。瞿
曇猶故有見棄空處想。尊在道場時不知是
想耶乃至爾時世尊復説偈言。一切法如是。
等住於如中。覺了是如已。無過無功徳。爾時
嬰兒復説偈言。悔過於正覺。我上所言説。
是佛力持故。我能如是説。爾時世尊從於衣
裏出金色臂。起彼嬰兒。爾時嬰兒執世尊手
指。從地而去乃至爾時釋迦牟尼世尊即可
是名。此兒當名不思議光。爾時嬰兒不思議
光。從空而下住於地已。以佛神力自善根力。
其形猶如八歳童子。爾時釋提桓因即以天
衣施與嬰兒乃至爾時世尊次第乞食。到不
思議光菩薩嬰兒所生母舍。爾時不思議光
菩薩即入其舍前至母所。向所生母而説偈
言。母無有過咎。應當知喜慶。是我本惡業。
今生在母腹。母是我福田。哀愍所生思。母
生羞恥速往如來所。母今得大利。腹懷妊我
故如是之功徳。往問於道師乃至爾時波斯
匿王自世尊言。是不思議光菩薩嬰兒。成熟
如是勝妙大法。有何業障而生於是婬女腹
中。捐棄空處。佛告大王。乃往過去九十一
劫。爾時有佛號毘婆尸。出現於世。如來應
供正遍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
夫天人師佛世尊。大王當知。爾時毘婆尸如
來法中有二菩薩。一名賢天二名饒財。賢天
菩薩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得陀羅尼及無礙
辯。獲無生忍。有福徳威勢。少欲少事。當樂
獨處。逮得神通。彼時饒財菩薩習學頭陀。爲
賢天菩薩而作給使。彼人恒往聚落城邑多
諸事務。是賢天菩薩呵責教誨。何以故。多
造是諸事務而不斷除。數數教呵。彼便生瞋
忿心不喜。以忿恚故毀敗身心。敗身心已瞋
恚罵言。輕婬女兒私通所生。從他人得不識
其父。又不識母。況汝當有戒聞定惠。彼瞋
罵已復不悔過。又不捨離。結使所纒恒有忿
心。瞋賢天菩薩。時賢天菩薩即使捨棄。既捨
棄已倍生瞋恚。罵四言楊惡。以此不善業
行因縁。身壞命終生婬女胎。爲彼賢天菩薩
所護不生地獄。婬女生已恒常棄之。爲狐狼
狗之所餧食。大王以是因故。九十一劫常如
是死生。生常棄。爲多人衆之所罵言。是婬女
子。被棄空處狐狼狗食。大王莫疑。何以故。
彼時饒財瞋罵菩薩。即是今此不思議光菩
薩是也。惡業行盡。以善業力淨於結心悦可
佛意。是人惡道悉皆盡。大王此不思議光菩
薩。已曾値遇六十四億佛。恭敬供養尊重
讃歎。是諸佛所常修梵行。勤進求法。此本
善力得如是事及神通力。大王如是黒白之
業修不敗凶。是故智者善護身口及以意業。
寧捨身命不造惡業。爾時波斯匿王白言世
尊。彼賢天菩薩爲已得成於一切智。爲故修
集菩薩行耶。佛言。大王彼賢天菩薩。今者在
彼阿閦佛土修菩薩行。名曰徳藏已上爲知
始終雖繁具録
疏。涅槃經云爲彼衆生全無善可讃等者。彼
經二十四云。云何直心。菩薩摩訶薩於諸衆
生作質直心。一切衆生若遇因縁則生諂曲。
菩薩不爾。何以故。善解諸法悉因縁故。菩薩
摩訶薩。雖見衆生諸惡過咎。終不説之。何以
故。恐生煩惱。若生煩惱則墮惡趣。如是菩薩
若見衆生在少善事。則讃歎之。云何爲善。
所謂佛性。讃佛性故。令諸衆生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心乃至以是義故。菩薩摩訶薩
常讃人善不訟彼缺。名質直心已上言云云
勘者。此段類文散在諸教。周云。又如不輕菩
薩禮四衆曰。深敬汝等不敢輕慢。汝等皆行
菩薩道當得作佛者。以一切衆生同有佛性
之善故。撃發四衆令行爲作佛也已上古迹
云。如大集經新發意菩薩十六行中云。不説
己徳而起高心。不説他失而起嫌心已上
依先哲所引擧之。如此等文多端非一。是故
疏曰云云勘也
疏。若慈心擧罪呵擯等者。律中有七羯磨。一
呵責羊石。二擯出羊石。三依止。四遮不至白
衣家。五不見罪。六不懺罪。七説欲不障道也。
如彼惡馬治默擯二法。則爲九種治罸。今
呵擯等者。未必七九治罸。而亦不遮通彼七
九治罸。此呵擯言義通一切。以諸非法事應
呵擯等故
疏。若便王等力而方調等者。律鈔上二云。大
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王等不
活。則爲斷三寶種。集衆生眼。雖無量世修戒
施惠。則爲滅失。廣如第二十九卷護法品説
已上今此中意前人強剛。菩薩自力不能制
伏。是故慈心借王等力伏彼強剛。如彼大集。
既許王等治罸強剛佛弟子等。即其例也。銑
疏通局門云。通如律中。佛差身子調達過
羊石差之。律開不犯。又自具徳擧罪呵擯。若
向王等説使駈惡人。理在不犯。若起嫌恨。不
爲利益而説過者。一切皆聞已上此等開聞
一切應准
經。自説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者。
或經本云口自説。如周・璿・咸等所覺本。奧
等所覽無口之字。銑云。其四境中前二大乘
後二小乘。即智論云。若是菩薩必在四衆。
自有四衆不在菩薩中。今此文中以比丘尼
不發大心不求作佛故。菩薩外而別説也已上
瑜伽四十説菩薩必有二衆。云何菩薩一切
戒略有二説。一在家分戒。二出家分戒。是名
一切戒。又即依此在家出家二分淨戒略説三
種。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律
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種別解脱律儀。即
是苾芻戒・苾芻尼戒・正學戒・勤策戒・勤策女
戒・近事戒・近事女戒已上此意説云。戒波羅
蜜總有九種。其中第二名一切戒。三聚淨戒
攝諸戒故。此一切戒總束爲二。即二衆也。在
家出家各有三聚。其中第一攝律儀戒。具攝
七衆故。成七衆姓唯在攝律儀戒。其之攝善。
攝生二門。總攝菩薩七衆之人所修自利利
他萬行。非依此二分七衆位今經所言。出家
在家。約瑜伽論。於律儀戒總攝七衆。束爲二
衆。二衆各有三聚淨戒。是故即成菩薩二衆。
前智論中菩薩四衆。與瑜伽論其意全同。然
四衆者。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也。比
丘兼攝彼沙彌衆。比丘尼中兼攝沙彌尼及
式叉摩那。故言四衆。實即七衆 問。何故
名爲在家出家 答。銑云。所言家者。律云
有男有女。多論云。家者是煩惱因縁。此謂父
母妻子。能生煩惱名曰因縁。捨離父母名爲
出家。故律云。財寶伎術具。父母倶具正。捨彼
行學道。不樂處五欲。即此義也已上問。菩
薩衆中説彼沙彌・沙彌尼等三衆罪過。輕重
云何 答。説在家過尚結重夷。況式叉等
並是出家皆得重愆。即經出家言中所攝。是
故菩薩七衆倶重。智論十三略説比丘比丘
尼行相云。比丘則有三衣鉢盂三師十僧。如
受戒法。略説二百五十。廣説則八萬。第三羊
石訖即得無量律儀法。是總名爲戒。是爲尸
已上又云。若受具足戒。應二部僧中。用五
衣鉢盂。比丘尼爲和尚及教師。比丘爲戒師。
餘如受戒法。略説則五百戒。廣説則八萬戒。
第三羊石訖即得無量律儀。成就比丘尼已上
聲聞二衆行相如此。此二衆中隨應兼攝沙
彌等三衆也。菩薩別受二衆行相全同聲聞
二衆行相。唯是發心等異而已 問。説彼
聲聞在家二衆罪過。輕重結罪云何 答。銑
云。在家二衆不發大心。非菩薩者又既不
列。雖不合説。以損微故但犯輕垢已上問。
聲聞式叉等三云何 答。彼式叉等是有願
位。小戒未滿。雖然此三既是内衆。故説彼
過並犯重夷 問。今此所説何名罪過
答。璿云。言罪過者罪由摧也。人造惡業能
牽引人受。論惡苦。摧伏身心墮不如意處。
故名罪也。過者患也惡也。如人身心不安名
爲所患。今違理説他故名爲過也已上此釋字
義非定罪體
疏。初二持菩薩戒等者。是菩薩故持菩薩戒。
是聲聞故持聲聞戒。非謂菩薩持聲聞戒故
名爲比丘比丘尼也。菩薩受持小戒之者。
即是別受七衆是也。即在已前出家在家菩
薩中攝。是故菩薩出家在家即攝通別二受
之人。是故前二皆是菩薩。周・璿並云出家
在家菩薩。是大乘人也。比丘比丘尼是小乘
已上諸師解釋此事多爾。然天台師出二
解釋。故彼疏云。在家菩薩即是清信士女。出
家菩薩是十戒具戒。又言比丘比丘尼。一
云猶是出家菩薩具戒者爾。亦云是聲聞僧
尼。若説此人重過亦犯重。此是行法勝者亦
損深法故已上與咸釋云。十戒具戒者。十戒
即受十重戒即具足戒。乃小乘戒也。或先大
後小。或先小後大。意兼大小二戒者故云也。
又言等者。既已云出家。何又云二衆。故此釋
出二解皆通也已上與疏同異對校可見。周
云 問。説過戒何故制不説小乘人罪過
答。如法花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又云。於一佛乘
分別説三。雖復三乘但爲化菩薩。又云。皆以
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如來説法一相一種。所
謂稱嘆能生淨妙第一之樂。由此言之。一切
小乘學人。同有佛性。同禀佛法。同稱佛子。又
剃髮染衣相同佛相。輔佐丈六佛身。即名内
衆。由此而言。本原清淨同一體也。何客顯過。
自障障他爲患既深。所以同制已上彼疏前具
明。今亦重解之
疏。經云占蔔花雖萎等者。此出十輪經第三
卷。彼文云。是故大梵。如是破戒惡行苾蒭。
一切自衣。皆應守護恭敬供養。我終不許諸
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閇窂獄。或
復呵罵。若解肢節。或斷其命。我唯許彼清
淨僧衆。於布薩時或自恣時。驅擯令出。一
切給施四方僧物飮食資具不聽受用。一切
沙門毘奈耶事皆令驅出。不得在衆。而我
不許加其鞭杖。繋縛斷命。爾時世尊而説頌
曰。瞻愽迦華雖萎悴。而尚勝彼諸餘花。彼戒
惡行諸苾蒭。猶勝一切外道衆已上資持上三
云。瞻蔔此云黄花。花小而香。西土所貴。故多
擧之已上吉藏師法花疏
第十一
云。瞻蔔花香。此云黄
花樹。亦云金色花也已上
疏。又經云有犯名菩薩等者。本業經下云。其
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
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
名菩薩。無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戒。名
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
受戒已上
疏。如牛雖死牛黄益人等者。十輪經第三
云。譬如牛麝。身命終後雖是無識傍生死屍。
而牛有黄而麝有香。能爲無量無邊有情作大
饒益。破戒苾蒭亦復如是。雖於我法毘奈耶
中名爲死屍。而有出家戒徳餘勢。能爲無量
無邊有情作大饒益已上言人天十種功徳者。
元照師云。一應作念佛想。二應思惟聖戒。三
當起施心。四柔和質直常行忍辱。五不生卒
暴心無狂亂。六喜樂正法。七常好閑靜阿蘭
若處。八欲入涅槃無畏之城。九共軟語。十
禮足已上經不歴顯資持曲分。彼經亦擧眼藥
燒香等譬以明戒徳餘勢。恐繁不引
疏。是故見有少許等者。太賢云。若實有犯説
過何失。猶有堪作福田義故乃至又十輪云。
乃至説出家人過。若破戒若持戒。若有戒若無
戒。若有過若無過。説者過出愚億佛身血。解
云。出血不能障道。説僧過時壞他人信。生彼
煩惱障聖道故。是故菩薩樂求彼徳不樂求
失。求失之者麟角聖上有失可取。求徳之者
斷善者身有徳可録乃至世間無有凡而無失。
談人之短短在己身已上麟角失者。捨大悲
故。斷善徳者。有佛性故。故須捨失。唯求讃
徳。此是菩薩所應作也
經。教人説罪過者。今菩薩戒教他亦是波羅
夷。故必倶制。加之周云。闕無讃喜者略也
已上銑云。作書指印及以現相亦皆是犯。文
略不明已上天台云。若作晝遣使。一云同重。
一云罪輕。然犯七逆十重前人失戒。失戒後
説但輕垢已上疏主・銑師義意准定
經。罪過因罪過縁等者。奧云。説過之具文闕
説字知之已上即具應言説罪過因説罪過縁
等。因縁法業諸師解釋。恐繁不引。下皆亦

疏。外道惡人通説佛法等者。銑云。初對二
境。一者外道。二者二乘。二乘之人謂初心者
若是得果。以無我見不合説他。以初心人不
信大乘。人過亦名惡人。即如諸部小乘不信
大乘者是。准次下文。教化令生大乘善信。
即是外道通説佛法。二乘別説大乘之過。言
總意別。又解。初心二乘通説大小二乘過也
已上又云。言非法者作惡乖方。言非律者行
非滅惡已上璿云。言外道惡人者憎疾故説。
二乘惡人迷正癡狂故説。今此二種人。同説
諸佛菩薩心地戒法爲非法非律。故總名惡
人也已上奧云。不信大乘皆惡人故已上外道
惡人故置皆言。又云。小乘即多説大乘之過。
亦兼説自乘中過。以諸部異故已上諸師各
解如是等也
疏。又此約菩薩前約僧尼者。此中外道二乘
之類説菩薩過。此乃菩薩以爲所毀。文云佛
法中大乘人法故。前自説中菩薩即説比丘
比丘尼過。此乃僧尼爲其所毀。此解是約所
毀之人。以分前後二段之異
疏。如有威儀比丘云云者。此顯今文一分能
毀所毀之相。以能毀且就二乘。所毀且約菩
薩故。人法之中且擧之故。小乘執相守威儀
者。見彼菩薩内照實徳濟生現惡以爲過患。
即説其失。此以小乘爲其能毀大乘爲所。經
文爾故。或有能所倶是菩薩。而一人執相。
一人不堅守。有執相之者毀不節之者。此屬
前段自説出家在家菩薩罪過之句。其中且
取出家菩薩以爲所毀。能毀亦是菩薩之人。
若兼言之。或有出家住威儀者。毀説在家菩
薩利物現惡之事。或有小乘住威儀者。毀説
在家菩薩作事。如此等相非一繁多

智論第六云。如文殊師利本縁。文殊師利白
佛。大徳昔我先世過無量阿僧祇劫。爾時有
佛。名師子音王。佛及衆生壽十萬億那由
他歳。佛以三乘而度衆生。國名千光明。其
國中諸樹皆七寶成。樹出無量清淨法音。空
無相無作不生不滅無所有之音。衆生聞之
心解得道。時師子音王佛初會説法。九十九
億人得阿羅漢道。菩薩衆亦復如是。諸菩薩
一切皆得無生法忍。入種種法門。見無量
諸佛。恭敬供養。能度無量無數衆生。得無量
陀羅尼門。能得無量種種三昧。初發心新入
道門菩薩不可稱數。是佛土無量莊嚴説不
可盡。時佛教化已訖。入無餘涅槃。法住六
萬歳。諸勝法音亦不復出。爾時有二菩薩比
丘。一名喜根。二名勝意。喜根法師容儀質直。
不捨世法。亦不分別善惡。喜根弟子聰明
樂法。好聞深義。其師不讃少欲知足。不讃
戒行頭陀。但説諸法實相清淨。語諸弟子。
一切法婬欲相・瞋恚相・愚癡相。此諸法相即
是諸法實相。無所罣礙。以是方便教諸弟子
入一切智。時諸弟子於諸人中無瞋無悔。心
不悔故得生忍。得生忍故得法忍。於實法中
不動如山。勝意法師持戒清淨。行十二頭陀。
得四禪四無色定。勝意弟子鈍根多求。爲分
別是淨是不淨。心即動轉。勝意異時入聚落
中。至喜根弟子家。於

經。常生大乘善信者。銑云。所謂大乘方名善
信。或小乘自位亦名爲善。以簡異小乘故云
大乘大信已上璿云。大乘善信者。乃是常
住佛性之所生善。非二乘人所行之善信也
已上
經。是菩薩波羅夷罪者 問。疏主之意及諸
師釋。此戒所犯在説逆重。若爾何故下第
十三制爲輕戒。今此爲重 答。寂云。彼向
同法説故輕。此向異法故重。又一云。彼説
無事故輕。若知無事不能滔沒。或治罰故。此
説有實犯故重已上太賢所釋二義亦同。莊
云。若元根説不同輕重。同罪異衆是輕非重。
是即第十三毀謗戒攝。今釋爲壞利養是重
非輕已上此事如此有異解也。義寂師云。學
處同異者。聲聞向未受具説他重罪。犯第三
篇。若説僧殘下皆犯第五篇。菩薩兼濟爲懷。
故制重也已上事鈔中三云。律云。若説上二
篇犯墮。下諸篇及自説已罪。若説下三聚罪。
一切吉羅已上又云。五分尼向白衣説僧汎
爾小小罪過皆墮已上聲聞説麁罪戒者。比
丘向未受具人。説比丘及比丘尼初二篇罪。
是犯波逸提。除有僧法開。如説提婆罪。今義
寂疏談他僧殘是犯提者。即違諸律。未詳何
意。天台云。此戒七衆同犯大小乘倶制。大士
掩惡揚善爲心故罪重也。上者第二篇。中者
第三篇。下者第七篇。聲聞法如此。與菩薩
有異也已上與咸云。頂山云。第二篇恐指十
三中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也。
第三篇恐指九十中知而妄語等。第七聚未
敢的指。皆約心顯上中下也。更詳已上今更
詳云。第三篇者。即單提中説麁罪戒。非小
妄語。頂山記主取彼無根重罪謗戒爲第三
篇。消疏文者。何故不取無根僧殘謗戒爲第
三篇。理既不等義途難得。第七聚者。向未具
人説波逸提已下諸罪。即突吉羅。律文顯然
何不指此。其第二篇。彼師本疏事義難消。今
説過戒説他有罪。彼無根謗説全無罪。設無
其罪。作無根想成謗罪故。未詳何意。然是
説罪過之類。故取謗戒置説過例 問。此
戒與妄有何差別 答。與咸云。又此與妄語
戒何揀。頂山云。前妄語自得上人法爲正。謗
他爲傍。今説過毀他爲正。自炫爲傍。熈鈔
云。與妄語雖同口業。此物衆別謗辱同法。又
復過謂逆重。若實若虚皆犯。故別爲一戒。
然若據不實亦在妄攝。今約境別過異。今謂
鈔記分別不明妄語是不實之名。疏云欺凡
罔聖無實事。妄語已高欲希利養也。説過是
聞他有過。説揚令知。大士之心當與人掩
惡揚善。豈可聞人小過。説而揚之。故疏云。
抑沒前人損正法故。此與妄語不同。妄語是
全無實事。説過是聞人有過。非妄説故虚實
自異已上 問。此戒與下讃毀及謗有何差別
 答。與咸云。若兼下讃毀與謗揀者。讃毀
兼二事。自有微徳當隱密進修不應自讃而
反讃己徳。見他小過當遮護勿揚反加毀辱。
故云讃毀。戒疏釋云。自稱己功徳。譏他過
惡。備二事故重。菩薩與直於他引曲向己。何
容擧我毀他。疏文自明。此約實事故非妄語。
兼稱己徳。與説過異。甄揀甚明。若謗三寶
乃是邪説。謂三寶法不如外道法。或淺僻解
義等皆謗三寶。自與前異已上若以兩舌・綺
語惡口對今十重。疏上卷中説過・讃毀・謗三
寶如次配之。此是一往對當而已。若細言之。
説過・讃毀・誹謗之中妄等四語隨應有之。對
當包攝麁細隨宜。意致歴然簡擇可見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第二十六
  建治三年丁丑正月二十七日。於東大寺
 戒壇院記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報齡三
十有七
 于後弘安九年歳次丙戌五月二十八日。於同
 寺院治定之訖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有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二日書寫此卷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七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七自讃毀他戒
疏。二成大損故等者。周云。尚書云。謙受益
滿招損。又云。自謙者人皆益之。自滿者人皆
損之。又千字文云。罔談彼短。摩恃己長。且
如嗣宗。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口常不談
人之過也。俗君子猶尚不談人之過。況諸佛
子而行自讃毀他。毀他則惡業彌深。讃則善
根損減。功過自害。故勞聖制已上
疏。前戒依過而説等者。銑云 問。此中毀
他與前説過何別 答。有四不同。一前依過
説。此過分毀。二前皆後説。此對面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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