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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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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五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五酤酒戒
疏。乃至能作五逆等罪者。薩波多論第一云。
飮酒所以得與四罪同類結爲五戒者。以飮
酒是於逸之本耶。能犯四戒。如迦葉佛時。有
優婆塞。以飮酒故邪婬他婦盜他鷄殺。他人
問言何以故爾。答言不作。以酒亂故一時能
破四戒。又以飮酒故能犯四逆。不能破僧耳。
雖非宿業有狂亂報。以飮酒故迷惑倒亂猶
若狂人。以飮酒故廢失正業坐禪誦經佐助
衆事。雖非實罪。以是因縁與實罪同列已上
言實罪者是性罪也。酒是遮罪故非實罪。而
遮性中此罪尤重。生諸過故。是故五戒獨擧
此戒。令同四重性罪制之。而實是遮非性罪
也。今此酤酒令人造作一切諸惡。是故制之
不令酤也
疏。智論十五酒三十六失等者。彼論第十三
分卷
之異
云 問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
以不飮 答曰。益身甚少所損甚多。是故不
應飮。譬如美飮其中雜毒。是何等毒。如佛語
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
一者現在世財物虚竭。何以故。人飮酒醉心
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者衆病之門。三者
鬪諍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醜名惡聲人
所不敬。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
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
説。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十者醉爲愁本。
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十一者身
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
四者不知敬母。十五者不知敬沙門。十六者
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知敬伯叔及尊長。何
以故。醉悶恍惚無所別故。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二十一者明
黨惡人。二十二者疎遠賢善。二十三者作破
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
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二十七者取所憎
惡不憙見之。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
所共儐棄。二十九者引不善法。三十者棄捨
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
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槃。三十三者種
狂癡因縁。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
中。三十五者若得爲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飮已上智論現文
有三十五。然疏引云三十六下文
亦爾
者。未詳何
意。傳奧・明曠所引亦爾。法銑引標三十五
失。此符論數。疏中所明十種制意。皆依智
論三十五過。此十意中即有彼論二十八過。
餘七過失十中不見。其不敬沙門及婆羅門
者。諸尊長中攝。諸言不局故。若通佛道沙門
言之。不敬僧過之所攝也。十意中過對論可
見。恐厭繁故不能細記。智度論中三十五過。
是就飮酒之人以明。即當此戒買酒之者。言
買酒者。多爲飮故。若約下輕戒者。即容教
人所攝。然此酤酒取直貪利起大惡意。過遍
一切損一切人深違大悲。是故建之以爲重
夷。不同下戒一往勸人。今此戒中引此過者。
爲顯令他得過罪重。故此諸過亦於能酤之
人有之。飮酒之者。輕垢罪上具此三十五種
過失。酤酒之者波羅夷上具此諸過。有此異

疏。又如伏龍比丘等者。出四分律第十四卷
及五分律第九卷等。且案四分。娑伽陀比丘
至編髮梵志所寄宿。彼房降伏毒龍。梵志
奇之。拘睒彌王聞之甚歎。賞與黒酒。比丘
醉亂。佛説十過制飮酒戒。應至輕戒具引正

疏。但以飮唯損己身等者。寂云。若作自飮
過失猶輕。若酤而求利損處甚廣。故雖非性
惡同制爲重已上奧云。然與下飮酒異者。損
多人害多物。與醉一人輕重別故已上此等
所由輕重可知
疏。一是酒者。莊云。眞酒者。謂能令人醉名
爲眞酒。若有藥酒。如黄耆等飮即治病不至
醉亂。故求利貨亦不成重。或此結重已上
台云。藥酒雖希利貨不亂人。貨無罪已上
云。事者謂酒體成也。論云。蘇羅若迷羅耶末
陀放逸處𥼆所成名蘇羅若。餘菓成名迷羅
耶。簡異未成已壞名末陀也已上
疏。二酒想者。寂云。想者律云。酒酒想。酒非
酒疑。酒非酒想。皆結正羅。准彼制此酤亦應
爾。又可律就飮説。三句皆犯。若就酤説。
心境相應。方可結重已上此中二義。後解即
同今疏主意。然疏主意。酤酒飮酒心境相當。
不同律藏二三兩句
疏。三酤意者。寂云。欲樂者。欲以酒與人求利
心也已上彼師此外亦立煩惱。故彼釋云。煩
惱者。三中隨一或具二三已上此乃貪嗔癡
具及不具也。案今疏意。酤意中攝。以求利取
直之意等故也
疏。六前人飮入手便犯者。莊師解釋。授與即
犯。故彼疏云。授與者自有兩釋。一云隨所授
與。若多少與即成重。一云待飮之時

疏。一酤與非人二畜生者 問。非人總攝天
脩鬼獄。律中列云人非人畜。此即勝劣次第
而列。結罪重輕亦即次第。何故今文先列非
人次擧畜生。即下結罪前輕緩重 答。非人
總包。而今約就思趣爲言。以果報次第鬼劣
畜勝故。是故畜前列非人也 問。若爾此中
擧境不盡。非人之中唯約鬼故。上卷文云。酤
酒通五趣。何不皆攝唯約一趣 答。所約雖
爾相從皆攝。爲門別故無不盡過
疏。又此中復有具前四位等者。此七種境。各
有醲醨多少等四。由此輕重亦不一准。此
酤酒境諸解非一。天台云。上品無醉亂者輕。
是醉亂者重。中品境。謂人天正是所制故
重。下品四趣亂道義弱。酤與罪輕已上寂云。
就境言之。律中與親里販賣罪性。以希利
心輕故。義准酤酒亦應然。若與上中境人
者。是正所制重也。若下品境事希故應輕也
已上莊云。有情者有其三品。一者上品。謂
佛菩薩及諸賢聖者。二者中品境。謂人天。三
者下品。謂四趣也。此三境中品有情正是
所制。非上品境。不碎亂故。亦非下境。非法器
已上此中同異對校可見
疏。謂前三性心於初中後等者。以三性心約
對三時。總有六句。一初時無記心。中時善心。
後時惡心。二初時惡心。中時善心。後時無記
心。三初時善。中時無記。後時惡。四初惡。中
無記。後善。五初善。中惡。後無記。六初無記。
中惡。後善。輕重之相隨應可知
疏。此上總有三三輕重可知者。一者三性。二
者三時。三者三毒。是名三三。其三性輕。三時
是次。三毒最重。名之輕重。然其三時。非三
性者事即不成。疏約此明。若具言之亦約三
毒。此等行相並可准知 問。此等輕重爲業
制耶 答。大途言之。酤酒是遮非是性罪。
是故不約業道明相。罪體即是遮罪門故。然
其能引三毒等心即是性業。或通煩惱。貪嗔
等故。若約此門。即是性業。違理之心。今且就
此明輕重相。言其罪體即是遮罪。是故此戒
結犯分齊。唯是違制波羅夷也。於違制者其
可對酤得重之者。唯是一種波羅夷耳
疏。亦此上者失戒不失等者。此之酤酒雖是
遮罪。其體既是其波羅夷。於中即有三品纒
犯。上品失戒。中下不失。此乃於前三性三毒
種種之門所得重夷。於此罪上論其失戒及
不失戒此句意也
疏。又十輪經第七挍量此罪等者

疏。又如末利夫人所作等者。南山大師諸經
要集飮酒縁云。此之一教有權有實。權則漸
誘之訓。以輕脱重。初開無犯據其障理非無
其過。若約實教。輕重倶禁。始末不犯。是名
持戒。初據權説者。故未曾有經云。爾時國王
太子名曰祇陀。聞佛所説十善道法果報無
窮。長跪叉手白佛言。佛昔令我受持五戒。今
欲還捨。所以者何。五戒法中酒戒難持。畏
得罪故。世尊告曰。汝飮酒時爲何惡耶。祇
陀白佛。國中豪強時時相率。齎持酒食共相
娯樂。以致歡樂。自無惡也。何以故。得酒念
戒無放逸故。是故飮酒不行惡也。佛言。善哉
善哉。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間人能
如汝者。終身飮酒有何惡哉。如是行者乃應
生福。無有罪也。若人飮酒不起惡業。歡喜心
故不起煩惱。喜心因縁受善果報。如持五戒
今受十善。功徳何有失乎。飮酒念戒益増其
福。先持五戒今受十善。功徳倍勝十善報也。
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説。心歡喜
時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人飮酒時。心則歡喜。心故不起煩惱。無故
不行。惱害物故。三業清淨。清淨之道即無
漏業。世尊憶念。我昔遊行獵戲。忘將厨宰
於深山中。覺飮欲食左右答言。王朝去時不
被命勅。令將厨宰即時無食。我聞是語走馬
還宮教令索食。王家厨監名修迦羅。上修迦
羅言。即無現食今方當作。我時飢逼忿不思
惟。勅臣斬殺厨監。臣被王教即共議言。簡括
國中此一人忠良直事。今若殺者更無有能
爲王監厨稱王意者。時末利夫人聞王教勅。
殺修迦羅情甚愛惜。知王飢乏即令辨具好
肉美酒。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將諸妓女往至
我所。我見夫人裝束嚴麗。將從妓女好酒肉
來。瞋心即歇。何以故。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斷
酒不飮我心常恨。今日忽然將酒肉來。共相
娯樂展釋情故。即與夫人飮酒食肉。作衆妓
樂歡喜娯樂。恚心即滅。夫人知我忘失怒意。
即遣黄門輒傳我命。令語外臣莫殺厨監。即
奉教旨。我至明旦深自責悔。愁憂不食顏
色顦顇。夫人問。我何故憂愁爲何患耶。我
言。吾因昨日爲飢火所逼。瞋恚心故殺修迦
羅。自計國中更無有人。堪監我厨如修迦羅
者。爲是之故悔恨愁耳。夫人笑曰。其人猶
在願王莫愁。我重問曰。爲實如是爲戲言耶。
答言。實在非戲言也。令我左右喚戲監來使
者往召。須臾將來。我大歡喜憂愁即除。王
白佛言。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月行六齊。一日
之中終身五戒。已犯飮酒妄語二戒。八齋戒
中頓犯二戒。此事云何。所犯戒罪輕耶重
耶。世尊答曰。如此犯戒得大功徳無有罪
也。何以故。爲利益故。如我前説。夫人修善
凡有二種。一有漏善。二無漏善。末利夫人
所犯戒者入有漏善。不犯戒者名無漏善。依
語議者破戒修善名有漏善。依義語者凡心
所起善皆無漏業。王白佛言。如世尊説。末利
夫人飮酒破戒不起惡心。而有功徳無罪報
者。一切人民亦復皆然。何以故。我念近昔舍
衞城中有諸豪族刹利王公。因小諍競乃致
大怨。各各結謀興兵相伐。兩家亦是國親非
可執録。紛紜鬪戰不從理諫。深爲憂之。復
自念言。昔太子時共大臣提事羅相忿情。實
不分意欲誅滅。因大后與酒飮已情和。思惟
是已即勅忠臣。令辨好酒及諸甘饍。又使宣
令國中豪族群臣士民悉皆令集。欲有所論
國中大事。諸臣淨競。兩從眷屬各有五百。應
召來集。於王殿上莊嚴大樂。王勅忠臣辨琉
璃椀。受三升諸寶。椀中盛滿好酒。我於衆前
先喫一椀。王曰。今論國事想無異心。今當
人人辨此一椀甘露良藥然後論事。咸言唯
諾。作唱大樂。諸人得酒并聞音樂。心中歡
樂忘失讐恨。因酒息諍而酒太平。此豈非是
酒之功也。竊見世間。窮貧小人奴客婢使夷
蠻之人。或因節日或於酒店聚會飮酒。歡
樂心故不須人教各各起舞。未得酒時都無
是事。是故當知人因飮酒則致歡樂。心歡樂
時不起惡念不起惡念。則是善心善心。因縁
應受善報。獼猴得酒尚能起舞。況於世人。如
世尊説。施善善報施惡惡報。末利夫人皆
由前身以好施人故今得好報。世尊云。何令
持五戒月行六齋。六齋之日不好莊嚴香華
服飾作唱妓樂。又復不聽附近夫婿愛好之
姿。竟何所施。徒云其功豈非苦也。佛告王曰。
大王所難非不如是。末利夫人在年少時。若
我不勅令受戒法修智惠者。云何當有今日
之徳以能得度。復度王身如斯之功復歸誰
此之已上略明權
教也。已上彼文
彼文從此已下具明第二實
教。言實教者。嚴制飮酒唯斷不開。是名實
説。即引四分律・成實論・優婆塞戒經・長阿含
經・智度論・沙彌尼戒經・薩遮尼乾子經・十住
婆沙論・梵網經・優婆塞五戒相經・正法念經。
廣明禁斷飮酒。文極繁累故略不載。銑師通
局門云。飮酒有開如末利夫人。以義而解。
殺盜性戒上自有開。酤酒遮戒。理在何惑。如
爲殺生濟命難等。不取直開。若爲貪利乃
至不得。一第端量而酤與之。以如毒藥量無
定故已上瑜伽輕戒第九遮罪現行戒中。總
開一切遮罪之事。有勝利時無不現行
經。自酤酒教人酤酒者。與咸云。殆者顧。賣
也。篇云賣酒也。此通三字。皆從酉。正應
去聲。若作平聲。韻中云。酤酒字亦通用。若作
上聲。胡古切。篇云。一宿酒也。若作沽。從水
者亦通三音。平聲。水名。出高密篇。出渙陽。
上聲。韻云。屠沽亦賣酒者。去聲韻云。上同。
篇云。音顧。意亦水名也。篇韻異出字雖通
用。正應從酉。去聲已上天台云。教人者令人
爲我賣酒。亦同重教人。自酤罪輕已上明曠
亦爾。今大師意教人自酤亦是重夷。周云。
唯擧自酤酒教人兩位。文無讃喜者還存略
已上道璿亦爾
經。酤酒因酤酒法等者。加之銑云。貪心爲因。
槽充等爲縁。酒方爲法。醞釀爲業已上興云。
貪心偏多嗔癡分有。縁謂貧乏麹米糟具等。
法醞釀方便。業者得直與他。依之存活已上
樸楊四釋及餘師釋。廣説如彼。恐繁不引」
疏。依智論十五酒有三種等者。彼文云。不飮
酒者酒有三種。一者穀酒。二者菓酒。三者藥
草酒。菓酒者。蒲陶・阿梨吒樹菓。如是等種
種名爲菓酒。藥草酒者。種種藥草和合米
麺。甘蔗汁中能變成酒。同蹄畜乳酒一切乳
熱者可中作酒。略説。若乾若濕若清若濁。如
是等能令人心動放逸。是名爲酒。一切不應
飮。是名不飮酒已上
經。應生一切衆生明達之惠者。銑云。此謂了
俗仁之與義。兼示佛法因之與果。故淨名云。
經書禁呪術・工巧諸伎藝。盡現行此事饒益
諸群生已上
經。是菩薩波羅夷罪者。莊云。聲聞戒中是波
逸提。菩薩戒中是波羅夷。謂諸菩薩利他爲
勝。而反令他起顛倒心。故重非輕已上天台
云。七衆同犯大小乘倶制。大小同異者。同不
應酤。菩薩以利物故重。聲聞止不應作犯七
聚。貨賣但犯第三篇。是販賣戒所制。菩薩若
在婬舍。或賣肉犯輕垢。以招呼引召不能如
酒故也已上義寂解釋同異略同
第六説過戒
疏。由三寶恩及戒法等者。三寶及戒即是不
壞之境界。恩徳深重不可思議。此經云。孝順
父母師僧三寶。戒是法寶。防過功大萬行之
本。故獨取出。三寶恩徳諸教散説。心地觀經
廣明其相。恐繁不引。若説其過背恩不輕
疏。説在家出家菩薩僧尼罪過戒者。前標總
略名説過戒。今具題名故云爾也。出家在家
菩薩者。是擧菩薩。言僧尼者。擧聲聞衆。以是
正順本經文故。此戒立名諸師不同。謂法銑・
傳興並同今疏名説過戒。天台・惠岳倶名説
四衆過戒。曠云説四衆名徳犯過戒。此意
云。四衆即名。徳對餘衆故。寂云説他罪過戒。
太賢云談他過失戒。善珠亦爾。周云不説菩
薩過戒。此是名中似有所局。唯云菩薩不兼
餘故。然且就勝故題菩薩。兼亦攝彼聲聞二

疏。又説三寶長短如經云云

疏。一是正境如文四位者。即經文云。自説
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是故此四
皆是重境。於中菩薩廣通十地三賢十信具
縛。聲聞亦通四果及七方便具縛等也。此
境諸師異解非一。天台云。上中二境取有菩
薩戒者方重。以妨彼上業故無菩薩戒。止有
聲聞戒。及下境有戒無戒悉輕垢。此戒兼制
以防業縁已上莊云。有三品境自有兩釋。一
云。上品境中菩薩非餘。唯於菩薩方成重故。
若無菩薩戒有聲聞戒及有戒。下品境中是
輕非重。一云。説無菩薩戒有聲聞戒比丘比
丘尼罪。是重非輕。雖有兩釋後説爲勝。隨
順聖教及正理故。此中教者。即此經云出家
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故。所言理者。若
爲壞他説聲聞過。是重輕輕。具足云。説佛
法中所有過故。如説菩薩過已上此師二義
後解爲正。全同今疏。寂云。事者。謂有戒人所
有罪過向無戒人説。七逆十重是正所制。自
餘輕過亦兼制也已上此亦同今疏主之意。
法銑・智周等諸師釋亦爾
疏。答倶是佛法相住持故等者。周云。今經制
不説小乘僧尼過者六意。一同是三聚淨戒
所攝故。二是佛威儀中内衆故。三同是佛子
更相住持故。四出家慈心。相向無惱害故。五
引攝小乘入大乘故。六向小入大。適能趣向
大菩提果故已上今疏擧要當第二三。彼師
廣明故加餘四
疏。三作説過意者 問。此中過者何等罪
過 答。准下無根謗人戒。可是七逆十重罪
過。是故寂云。文但云説過不別輕重。下輕
戒第十三戒説七逆十重。准彼此亦應爾
已上元曉判云。十重七逆等。太賢師意亦同。
莊云。言罪過者自有兩釋。一云。説他十重七
逆罪者。犯他勝法。若説輕罪。是輕非重。一
云。不論輕重。但是壞他利養及恭敬。故説彼
過罪皆是犯重已上此擧二義而無取捨。天
台云。所説過謂七逆十重。稱犯者名字在
此戒正制。若謂治罸心在四十八破法戒制。
若説出佛身血破僧。依律部本制。向僧説是
謗。僧知出血等事希故輕。此正向無戒者説。
故得重。若重罪作重名説。是事當義作輕名
説。是論則失當義。但令心重事重悉同犯
重。此是名僻。若事僻者。實輕謂重則犯重。
實重謂輕則罪輕。以其心謂輕重故已上
釋委悉。可以准定 問。説過意者是何等
意 答。此中意者。只是汎爾欲彰彼人罪
過之意。然此意中必有染心。是故法銑釋
此縁云。作説過意。或不善心或無記心已上
曉云。有嗔垢心。若無記心等説者。犯輕罪
已上天台云。説過者有兩。陷沒心。欲令
前人失名利等。二謂治罸心。欲令前人被
繋縛。此等二心皆是行主心犯此戒。若奬勸
心説。及彼差説罪不犯已上説過意趣其相可

疏。四對外人者。經擧外道二乘惡人。是大
外故名外人 問。何故説過通禁小乘。所
對人中亦擧二乘 答。聲聞二衆亦是内乘
衆故不説過。大小意別。是故對彼説過犯重。
下出五類。初三倶重。第四方便。第五無犯。此
所對人諸師異解。天台云。上中二境無菩薩
戒者。向説犯重。損法深故。爲下境悉輕。毀
損不過深已上寂云。若有戒人所有罪過。向
無戒人説。七逆十重是正所制。自餘輕過亦
兼制也已上莊云。向上中境無菩薩戒者説。
是重非輕。壞法深故。向有菩薩戒者説者。
一云是輕非重。一云是重非輕也。初説爲勝。
所以者何。向同衆説過非深故。向十境説。是
輕非重。過不深故。向聲聞者自有兩釋。一
云是輕非重。向内衆説過非深重故。一云向
聲聞内人説四衆過。是重非輕。向非同衆説
他過失。其過深。雖有兩釋。故初説爲勝。所
以者何。順教理故。所言教者如此經。而菩薩
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説佛法中非法如律
故。所言理者。向二乘説。是重非輕。向非同
衆。故如外道説已上惠岳云。但向上中二品
説重。向下品説非重。若以受菩薩戒人實過
失。向未受菩薩人説犯輕。何以故。如過失説
故不應向説處故犯輕罪。若以毀心。向未受
菩薩戒人説無過失人者重。若向有菩薩戒
人説犯輕。若以未受菩薩戒人過失。向未
受菩薩戒人説犯輕。一云。若以毀心説無過
失人者非重。若以菩薩過失向他説重。所以
者何。無過失者説後亦無過失。實有過失者
説後當有過失。是故要擧實過失向他人説。
方乃犯重已上如此諸異説多端。與疏主意同
異可見
疏。七前人領解故成犯者 問。此戒具彼利
養等耶 答。今大師意非名利。犯縁中無
故。理應無故。然不遮有之故。下輕重中擧
名利之事。但未必定有。彼勝莊師列縁中云。
言煩惱者謂貪利養及恭敬故已上天台明説
意云。陷沒心欲令前人失名利等已上二
義中一
反知
令彼利養向已。或別欲得利養。何無此意趣
述台
疏意
此戒具縁諸師不同。銑立九縁。一受
佛戒人。二作彼想。三前人有過。若無過者即
成謗故。四知有過。五作説過意。六對外人。
七作外人想。八説其惡事。九前人領解。天台
六縁。一是衆生。二衆生想。三有説罪心。四
所説罪。五所向人説。六前人領解。周立七
縁。全同今疏。曠師亦爾。但第三云。以惡心
作説過意。案今疏意兼具惡心。莊立五縁。
一衆生。二衆生想。三煩惱。謂貪利養。四説
四人罪。五前人領解。寂亦五縁。謂事想等如
此等也
疏。約略六位一約所説境等者。此之六位不
出已前七種具縁。謂今初位縁正境及以彼
想。所對人者。第四外人及以彼想。言辭即是
第六。言了心念是在説意之中。合辨即總上
之四位。自他想具上之七縁。亦教他人逾増
轉重
疏。一見地上菩薩爲物逆行等者。初地已上
得無漏智斷其二障證眞如理。應變利生不
可思議。示現煩惱假作惡業。外事違正形迹
背眞。如此行相似不順法。是故此事名爲逆
行。而其内智洞達照融淨潔純白。慈悲方便
垂形濟物。任運無方妙然自在。維摩經中卷
云。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云何通
達佛道。維摩詰言。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爲
通達佛道乃至示行貪欲離諸染著。示行瞋
恚於諸衆生無有恚礙。示行愚癡而以智慧
調伏其心云云如此之例即此行也。又善財
童子善知識中。婆須蜜女・無厭足王・遍行外
道等即其類也。地上菩薩示此行迹化物濟
生。愚人見之不知内徳。即説爲過。不識示現
以爲有失
疏。二見三賢菩薩等者。地前菩薩有漏相解。
未得無漏未斷惑種。然終教意。初住已上已
得人空無漏。可斷煩惱障種。而故留不斷。助
願受生濟物利生。是似有漏非實有漏。故
發漏業是即故起。此位惑障是伏未斷。異
凡夫故伏現不起。異二乘故不斷種子。若斷
取證同二乘故。其所知障實未可斷。唯是伏
位是實有漏。初地入心頓斷已前。故留惑種
并所知障。故彼地前由故起故有似微失。由
習氣故亦有微失。如此等也。其四果人微失
重重。初果聖者斷見惑盡而全未斷三界修
惑。是故此位故犯性戒。第二果人斷欲修惑
前之六品。自餘諸惑全未斷滅。是故此位
故犯遮戒。第三果人斷欲下三未斷自餘誤
犯性戒。第四果人已斷三界一切惑盡。而不
能除一切習氣。故有誤犯彼之遮戒。如此四
果有犯性遮。而不同彼七方便人及具縛者
所犯之罪。即是漸漸輕薄微細。是故隨位重
重微失
疏。雖對自衆等者。此是菩薩名爲自衆。非
通聲聞。對聲聞人説菩薩過亦是重故。大小
別異非自衆故
疏。若作書與人等者。天台云。若作書遣使。
一云同重。一云罪輕已上今疏主意。作書等
事即是重夷。等言等取遣使等事。相非一

疏。三爲貪利養等者。前具縁成犯中無。然
若攝之即説過意中之所攝。説過意中兼攝
相應煩惱故爾
疏。要具五徳云云檢取者。律鈔上二云。四
分中凡欲治罰擧人者自具兩種五徳。如自
恣法。又須三根具了徒衆上下同心共秉。犯
者聽可然後擧之。具如律本遮法中説。若違
上法擧不知時反生鬪諍。故文云。汝等莫數
數擧他罪。以恐壞正法故。必具上法。縱而不
治亦滅正法已上同鈔上四自恣
云。四分律取
具二五法者。謂不愛・恚・怖・癡・知自恣不自
恣。此名自恣五徳。律文又差知時不以非時。
如實不以虚妄。利益不以損減。柔耎不以麁
穬。慈心不以瞋恚。此謂擧罪五徳。意令和合
無諍有罪非謬。欲使前人懺悔清淨。美徳外
彰。故能勸喩於懷惱愍物與樂。不欲非法故
已上自恣法者。對彼五徳。凡其擧罪若有犯
罪五徳擧之。此事即在自恣之時。故有自恣
五徳。其擧罪五徳通一切時。相從亦用自恣
五徳。是故一切擧治之時。具此兩種五徳。若
出其要。即在擧罪五徳。具五徳故。一切擧罪
有益無過。是如法也。此乃慈悲善心制伏難
伏之者。矜愍好意調化難化之者故也
疏。如經中入拔舌地獄耕其舌等者。周云。如
一切經説好物他過惡者。入拔舌地獄鐵犁
地獄拔其舌。犁其舌長劫受苦故已上正法念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五
  建治二年丙子十二月三日。於東大寺戒壇
 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弘安九年丙戌五月二十三日。於同寺院治
 定之           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九日書寫此卷了
 右筆聖慶長教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疏。又如不思議光菩薩經中饒財菩薩等者。
彼經具云。爾時世尊。於舍衞大城次第乞食
至於中路。有一空處捐棄嬰兒。容貌端嚴極
爲鮮白。自味右指。而此空處多狐狼狗。見
是嬰兒舐已而去乃至于時世尊。於是嬰兒
起悲愍心觀本善根。知已成熟堪能知我所
説法義。又知衆生善根成就。即往嬰兒所。到
已於一面住。向此嬰兒而説偈言。本所造惡
業。今此報應現。棄捐此空處。嬰兒苦如是。
爾時嬰兒承佛神力。自本善力以偈報佛。瞿
曇猶故有見棄空處想。尊在道場時不知是
想耶乃至爾時世尊復説偈言。一切法如是。
等住於如中。覺了是如已。無過無功徳。爾時
嬰兒復説偈言。悔過於正覺。我上所言説。
是佛力持故。我能如是説。爾時世尊從於衣
裏出金色臂。起彼嬰兒。爾時嬰兒執世尊手
指。從地而去乃至爾時釋迦牟尼世尊即可
是名。此兒當名不思議光。爾時嬰兒不思議
光。從空而下住於地已。以佛神力自善根力。
其形猶如八歳童子。爾時釋提桓因即以天
衣施與嬰兒乃至爾時世尊次第乞食。到不
思議光菩薩嬰兒所生母舍。爾時不思議光
菩薩即入其舍前至母所。向所生母而説偈
言。母無有過咎。應當知喜慶。是我本惡業。
今生在母腹。母是我福田。哀愍所生思。母
生羞恥速往如來所。母今得大利。腹懷妊我
故如是之功徳。往問於道師乃至爾時波斯
匿王自世尊言。是不思議光菩薩嬰兒。成熟
如是勝妙大法。有何業障而生於是婬女腹
中。捐棄空處。佛告大王。乃往過去九十一
劫。爾時有佛號毘婆尸。出現於世。如來應
供正遍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
夫天人師佛世尊。大王當知。爾時毘婆尸如
來法中有二菩薩。一名賢天二名饒財。賢天
菩薩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得陀羅尼及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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