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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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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上。但不雜坐。王臣奴主若就俗坐。如其
尊卑。若就法坐。悉受爲次。由此經云一切不
問先者先坐 問。菩薩幾衆 答。智論四
衆。謂彼論意等受三聚。出家在家男女別故。
若遍學者聲聞也已上此遍學者。菩薩行人別
受是也。通受菩薩。依攝律儀七衆作法行受
戒故。非唯通受。亦依聲聞受法受行七衆戒
故。故立遍學名。寂云。不問老少者。不隨生
年之老少。律中沙彌生年爲次。生等者受
戒爲次。此文既云不問老少。以不隨其生年
次第。比丘比丘尼者。謂二衆皆各受戒爲次。
非謂先受尼在後受比丘上。男女尊卑本不
雜故。貴中貴賎如前分別已上
經。坐無次第兵奴之法者。寂云。兵奴強者爲
先。不以長幼次第。佛法道尊不應如彼已上
兵奴者。兵及以奴。軍兵合戰。勇悍強勝以
爲先首。若人奴婢卑劣雜住無有禮讓。以強
爲先如是等也。法進釋我佛法中先者先坐
等文云。智論云。釋迦文佛法中無別菩薩僧
故。文殊彌勒出外化物。依於俗形後入僧
中。還依聲聞次第坐起 問。彌勒文殊何時
受聲聞戒令入僧中。次第而坐耶 答。有
二解。一者遍學中當須受聲聞戒。二者或可
自然得戒。獨覺尚爾。菩薩何須更疑已上
勒文殊位居等覺。應現自在示化無方。或現
從他受戒之事。或示自然任運得戒。不可爾。
同常途凡賢淺位諸類所作事業。此戒行相
義途難見。依諸師釋具引用竟。言性遮者。此
戒所制唯是遮戒。止作門中守其次第如法
坐起。即是作持止不次第。是止持門。坐起
次第。身業麁戒深治慢惑。亦是細行。言對
論者。勝莊云。若論菩薩見耆長來。不推勝坐。
是即輕罪。如瑜伽論云。見耆長有徳可敬
同法者來。懷嫌恨心不起迎來。不推勝坐。是
名有犯。乃至廣説已上寂云。大小倶制道俗
同學已上比丘比丘尼。坐不次第。不讓上座。
皆是得突吉羅也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四十五
  建治三年丁丑二月二十五日。東大寺戒壇
 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生年三十八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六月十八日。於同寺院
 再治之           花嚴宗凝然齡四
十七
 文保二年戊午三月二十九日。於南都唐招
 提寺更加添治定。讓之實圓禪明房也
 花嚴兼律金剛欣淨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九。
 通受戒臘六十歳。登壇六十二歳。山門菩
 薩戒臘六十四歳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二十日書寫此卷
 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四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當卷釋應講不講戒
第三十九應講不講戒
此戒立名諸師隨意。義寂名福慧攝入戒。與
咸名不修福慧戒。二家意同。太賢名不行利
樂戒。法銑名不講救難戒。法進立名亦同。諸
師立名皆隨文故。今應講不講者。此約能救
事業爲言。由作講經事業。濟種種厄難故」
疏。令免現未所有災苦者。杻械繋縛三毒疾
病名現災苦。水火黒風羅殺難等亦爾。爲父
母兄弟和尚闍梨。勤修追善。名濟未來苦。
爲令獲得當來善果講經律故
疏。四不引導故成犯者。銑云 問。此與前
不講何別 答。前不請他。今不自講。與彼
不同已上此問答意。與前第二十不救存亡戒
以明差別。前戒既言應請法師講菩薩戒。故
云請他。此戒文云。菩薩應爲一切衆生講説
大衆經律。不言請法師。故云自講
經。常應教化一切衆生等者 問。何故此
中作此等事 答。銑云。擧此等者。有其三
意。一爲益僧。如園田等。二益施主。三益
自福已上天台云。凡此流類悉應建立。力若
不及者不犯已上天台此中開爲七事。以園
田爲二故。法銑爲五。山林園田合爲一故。
明曠爲四。除一切行道處。科爲總結故。與
咸云。營福之務。學佛者要在日用聞不忌。即
二嚴備矣。大論四句。象身七寶絡。此有福無
慧句。羅漢應供薄。即有慧無福句。餘則準
知。故知福慧二嚴如鳥二翼也已上言羅漢應
供薄者。如羅旬比丘飡沙呑水入涅槃等。言
餘則準知者。三福慧倶有。如羅漢應供充
滿。四福慧倶無。如凡夫等。法進釋此修福
一段。今具引之資其解行。彼註云。若佛子
常應教化一切衆生建立僧坊者。僧俗造寺
此有二解。初明出家僧尼造寺法者。修戒・
定・慧・解脱・解脱知見五分法身。造其無爲解
脱成佛之寺。二者國王大臣・百官士女・大富
長者。造寺之法。多分備辨塼&T027555;木石。而造
世間事相。事相之寺兼及四事支持。故言常
應教化一切衆生造立僧房也。山林者山之
森聳。賢者修道而樂之。樹木欝茂。菩薩經
行林中而懃求佛道。園者有三義。一者種菓
曰園。二者種菜曰圃。三者種花藥者曰圃。田
者種蒔稻米供養僧徒。故最勝王經云。和
風應節稼穡秋成。是也。若準出家人種田者。
多分與俗有異。故佛説就梵志乞食經云。梵
志問佛。瞿曇沙門住何州・何縣・何郷・何里。
佛答梵志。我家住在無相州・無爲縣・本空郷
不生不滅里。梵志問佛。既有家屬。那不由
作。佛答梵志。我亦田作。但與汝田異耳。
四等六度以爲良田。博學多聞以爲種子。信
堅固以爲波湖。智慧定水潅住成就。收入金
剛三昧倉。無生無滅無漏無爲。畢竟堅固速
成佛果。此是佛及弟子皆眞如良田法
立作佛塔者。造塔果報功徳難量。人之助縁
乃得成佛。故法花經云。乃至童子戲聚沙爲
佛塔。皆以成佛道。故四分律五十二雜揵度
中。佛在&T025632;薩羅國。與千二百五十比丘倶。人
間遊化至都子婆羅門村。到一住處佛微笑。
阿難問佛。以何因縁笑耶。佛言。過去世有迦
葉佛。涅槃後有翅毘伽尸國王。於此處七歳
七月七日起大塔已。又七歳七月七日。於此
塔所設二部僧尼第一飯食。供養慶塔。去此
處不遠。有一農夫耕田。佛往彼處。取一揣泥
來。立作佛塔。而説偈言。設以金百千瓔珞。
皆是閻浮檀金。不如以一揣泥。爲佛起塔勝。
設以金百千揣。皆是閻浮檀金。不如以一揣
泥。爲佛起塔勝。設以金百千壁。皆是閻浮檀
金。不如以一揣泥。爲佛起塔勝。設以金百千
嚴。皆是閻浮檀金。不如以一揣泥。爲佛起塔
勝。設以金百千山。皆是閻浮檀金。不如以一
揣泥。爲佛起塔勝。時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皆共取泥就此處造塔。造塔處所須
依佛教。安置著處者令寺富貴。僧徒和合。若
不爾者寺多貧窮。僧足鬪諍。故僧祇律云。佛
令於寺北方及東方造塔者。令造處所安穩。
南西二方造者多不如法。且如大唐東京福先
寺定賓律師。依僧祇律文寺北起塔。資財無
有著處。亦如南海道廣州狹山寺。先來財物
無量。甘藍寺主尋常供養千僧。財物轉多。後
因有人。於寺南五里。隔一大江水。山上造
一塔。碑損寺勢其寺貧窮。僧有五十食常不
足。故知一切諸寺欲造塔者。要須廣問知
法律大徳者。必爲安置著處。能令寺舍興盛。
財物不乏。其論造塔隨其力分。不得絶大高
廣難成。若準佛無上依經説。娑婆世界碎爲
微塵。以此悉是四果及辟支佛等聖人有盡
形供養。更復起塔供養。不如有人於佛涅槃
後。取舍利如芥子大起塔。如小阿摩羅子許。
戴刹如針。露盤如棗葉。造佛如小麥子許大。
以此功徳比前百分不及一。及至算數譬喩
不能及。阿難若不迴向菩提。此福報聚盡
婆世界微塵數。他化自在天王。乃至三十三
天王。況轉輪王。比類亦不可稱説爲量也。
若準造塔功徳經説。有人至心繞塔行道。當
來得食王封祿。亦得成佛功徳果報。上言
造塔如阿摩羅子大者。大唐已南&T023418;州振州
有樹。方寸住子如小青李子大。梧州亦有
子。如㮈子大也已上同註釋冬夏安居乃至
應立之文云。福智双修功徳圓滿。力所不及
隨意偏修。造寺假俗助縁。坐禪多籍僧衆。修
道之要無過禪定。一切智慧因此而生。故
智論云。若無奢摩他定毘盂舍那慧而不現
前。終建禪房要假幽靜之處。若不稱人意。
定心難發。故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已上
上六事皆是福業。出世助縁智業方便。若無
福業助縁。智慧正業難成。出家五衆專修智
分不專福分。在家二衆專修福分不堪智業。
是故菩薩勸誘在俗。令建六種資助福業。令
出家衆修習智業
經。應爲一切衆生講説大乘經律者。菩薩用
心。隨値機縁要勸大心授與大乘。令修大行
以爲素懷。故爲衆生講説此經。法進釋此
文云。修道行人常須説法化物。衣食施主・資
給營計極用重心。若不説法報恩成提誘。故
講大乘經律普化人天已上此一段經獲益得
利 問。如次下文爲救難等令講此經。今
此講經言爲一切。有何所救 答。此文講經
令生解行。銑云。次講利生無厄難者。爲生
解行也已上菩薩弘法必成解行。斷惑證理
得果爲心。故爲一切講經成益。此戒所説。此
戒文相。從而菩薩應爲一切衆生至皆應講此
經律直見經文四處。頻有講經律詞。若約此
詞應分爲四。然約義門勢變多端。故諸師
疏科釋不同。義寂科名講説令修智業。對上
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教化令修福業故也。
此智業中。初總講説令人生解。若疾病下。
別爲有難報恩講説戒經即初十種。彼疏云。
一病難。謂國土多疾之時。二國離。謂惡王
御世時。三賊難。謂惡人侵暴時。四所尊終
已時。五往來治生時。或有經本云行來將生。
六水火風難。七羅刹難。八一切罪報。謂三途
八難乃至繋縛其身。九多煩惱。十多疾病。謂
自身中有疾病也。凡爲十事。應講經律使免
離諸難轉諸業障。研飾神明智慧増長已上
四卷疏云。而菩薩二明修智慧亦自作教他。
謂讀誦大乘經律開發勝解。此階中初標勸。
後結勸中間列所爲事。凡十七種。一病難。謂
國土多疾之時。二國難。謂惡王御世時。三
難賊。謂惡人侵暴時。四所尊終亡時。五行來
時。謂常縁來往。六治生時。悕利行往有本
將來。似爲將來受生事。七火難。八水難。
九風。十羅刹難。十一一切果報。謂定報不定
報等。十二三報。謂現生後等。十三七逆。十
四八難。謂佛前佛後等。或言王賊等八難。似
如重出。或言此經無八重名數。十五牢獄。
十六三毒。十七疾病。謂自身百疾惱也。凡
爲此十七事。皆應講説經律。研飾神明。使智
慧増廣。轉往邪業。前第謂請法師爲亡人講。
此中制自修已上道璿註云。此中擧要而言。則
一切障難皆制令讀誦講説大乘經律。若別
別而言。若三障諸難則有二十餘種。一一如
文可解已上今疏解釋。大科小科勢變雖異。
總計有十三種所爲。爲此皆講大乘經律。一
授與大乘。二病時。三國有厄難時。四諸方
賊起時。五先亡追福時此救若難
中之四
六治生不利
時。七火災。八水災。九風災。十海羅刹此救災厄
中之五
十一救罪報。十二救牢獄難。十三救三毒等
難也
經。一切罪報三報七逆八難者。此是疏主・法
銑・義寂・勝莊等所釋本也。餘所釋本云三惡
七逆云云莊云。三報謂現生後報。或三報
者謂三途報已上初釋即同疏主。銑云。一切罪
報者。殺等非一名爲一切。言三報者。此就
定報業以分三種。以不定業名無報故。故善
生經云。是業有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
三者後報。四者無報。無報業者即不定業。此
身造業即此身受。是名現報。此世造業次來
世受。是名生報。過次世受。是名後報。此皆講
救罪因。非滅報也已上
經。多疾病者。銑云。次多疾病重明救苦。與初
何別。初約自病。此約多人。倶時染疾故云多
也。又初暫病此約長時。故云多也已上義寂兩
處疾病陳其差別。與銑相反。寂以後疾爲
自身故。法進註。若疾病下講經所爲。爲二
十一門。一一細釋顯其事義。今具引之以養
神解。彼註云。此下分爲二十一門。若疾病
者。一明病患難。謂國土人民不修福業。致
使境内多有病患。人皆衰耗。若準大唐。天下
百姓毎至正月。皆共修攘災齊供人民。少有
損故。國難者。二明兩國相征。厄不息故。賊難
者。三謂諸方賊窃紛擾惱亂四生心神不安
故。父母兄弟和上阿闍梨亡滅之日及三七
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讀誦講説大乘經律齊會
來福者。四明報恩益。父母育身兄弟連氣。
身亡追福資益魂靈。使神識清昇於十方淨
土受諸福樂。和上説法灑液七衆。使五眼而
開明。闍梨教示軌摸令法身之成立。七七
修福未全盡心。終身説法化人方成至孝。非
但能師僧。佛亦盡能報徳。故倶舍論客頌云。
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爲床座遍三千。若不説
法度衆生。必定更無申報者。唯有傳持正法
藏。宣揚教理施衆生。修習一念契眞言。即
是眞報如來者。若準大唐。父母師僧死亡者。
修福極多。始從初七乃至七七。七七已了更
有六十日斷七齊。百日・一周・二周。除祥都
作十二中供養。追福報恩。若是忌日年年設
供不曾斷絶。亦如大唐寺大和上法諱鑒眞。
自從寶字六年五月六日元常至今。忌會年
年不停。並是法進・法顒・思託・義靜・法載・法
成・惠雲・如寶等衆多僧徒。備擬報恩未曾有
闕。亦如聖徳王前身。生大唐南岳。名惠思
禪師。陳朝元常從此已來。道俗常有一二萬
人。奉設忌會至今未住。亦如台州智顗大
師。乃是聖徳王前身思禪師弟子。於本台州
國清寺及荊州玉泉寺。兩處忌辰各有道俗
一萬餘人。設供追恩亦至今未絶。奉陸馳求
往來道路恐有危厄。各各乞願平安。毎於去
時請僧設供。來日亦爾。奉施三寶。覆蔭重恩
徳故。大火所燒者。六明火發難。人住近山頻
遭野火。聚落隘閙多被夜燒。火發人力不加
此事。務從斟酌。亦如大唐楊州。往年人民
夜同失火燒其市井。有呉章富人。爲大廓主
資財無數。火發來燒。臨臨北風吹火向南欲
上屋上。廊主合掌告十方諸佛賢聖。伏乞平
安。若其不燒損廊者。明日即設千僧大齊報
賢聖恩。發願亦了。風吹大迴向北廊舍無
損。是知佛法僧力不可思議。一夜營其供施
天明便供養一千僧也。大火所標者。七明水
厄難。人家居住多近江河海岸。而水盈溢漂
損者多。毎年發願設供乞其加被。當年決定
勉其災難。黒風所吹乃至講説此經律者。八
明羅刹難。船之與舫有何差別。船者舟之別
稱。舟是船之總名。謂單小船曰舟。双大桐
船相並曰舫。江河水波浪全微興生。往來人
心無慮。大海風猛水漲滔天。危命須臾身遭
羅刹之難。形同泡露舜息不停。若無憑託草
命寧久。人民觀之專心念佛。佛力加被心無
怕懼。不盈月十便達被岸。亦如婆斯國。大
船毎年皆有一十二十。或復三十。來至大唐
南海道廣州。興易其舶長九十丈。廣五六丈。
上下高七丈。四丈入水。載三萬餘車物。一
車載二十五石米。一舶所連物亦無量。縣主
物多至岸修福用度不論數也。乃至一切罪
報者。九明救罪難。凡夫心思放逸造者。多毎
至所作罪業具三方便。初作起尤害心。中間
起尤快心。後了起隨喜心。如是造罪業重
得報。至聖不勉故言乃至一切罪報已上彼註
亦明定報不定報及定不定報。及陳善生經
四種報業。明此等已云。若有人爲講救罪因
者。非感報業已上三惡者。十明三途報。十一
七逆。十二八難。十三杻。十四械。十五枷。十
六鎖。十七縛身難。繋縛其身是也。十八多婬
者止婬難。十九多瞋者明瞋忿難。二十多愚
癡者明愚鈍。註云生來不學。於法無聞曰愚。
現在當來心無智慧。不能出離生死故曰癡
已上二十一多疾病者。明病患纒身難。註
云。宿縁薄福痾疹纒身。久療不除失一形之
貴體。若爲講説經律。重修業障。漸能輕損。
病苦非一。故言多疾病也已上法進僧都如是
開爲二十一種。講説此經。爲諸苦難。能滅
除法現苦當苦及過去業。講説此戒經。故皆
悉遣除殄滅。言性遮者。渉云。此是性戒。擧
福智故。言麁細者。此戒專防身口止犯。渉
云。犯相稍漸。無爲無相故。持相即顯有爲
行故。言止作者。渉云。唯是作持。建房請講
皆作行故。言同異者。寂云。大小不共七衆
同學。言對論者。瑜伽戒本云。若諸菩薩安住
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爲求現法後法事
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爲宣
説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墮懈怠所蔽不爲宣説。非染違犯。無
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
者説。若即彼自人智力劣。若彼有餘善友攝
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説如前。若知爲説
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
無愛敬。若復知彼性蔽隴戻不爲宣説。皆無
違犯已上論此戒文彼四十四輕中第三十六
行非理不爲説戒也。勝莊法師引此對會今
經此戒。義寂科判前八戒云。此下八戒以法
攝中有二。前七以行法攝。第八以教法攝。以
行攝中又二。初二戒明離過行。後五戒明攝
善行已上大途分別行相如是。勝莊科判前六
戒云。有六戒明攝善法戒。分有四。初有三
戒明精進障。次有一戒是定度障。次應教化
明戒度障。後有一戒明法施障已上一一行相
對當可見
第四十受戒非儀戒
疏。初中有十八衆者。法銑亦爾。義寂兩疏
皆言擧十七類。若開奴婢爲二。即成十八。若
合爲一。成十七衆。今疏十重前文擧受戒機
言二十衆。然彼現文有十八衆。與咸引之。取
下結勸受持信男信女足爲二十。此經擧機
有三處文。十重前文及此戒文。後結勸。下
結勸文唯擧七類。謂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
丘尼信男信女也 問。此中信男信女。與
次婬男婬女有何差別 答。男女體相唯是
一同。所作行相如非不同。販賣女色男色
名婬男婬女。所作事業非淨潔故。發心信法
名信男信女。所行如法事清昇故。銑云。次
文受器文列十八。然與前文少分有異。此中
大臣是前宰相。此有無根二根。信男信女
前文則無。前八部鬼神金剛神。則是此中鬼
神所攝。彼有化人。此無也。數雖是等機互
有無。初集未度僧尼今此泛明合受故。文列
也。欲明有心能解語者。皆悉得戒。非有定
數。故互擧之已上問。無根與黄門有何差
別。無根亦是黄門體故 答。黄門有五種。
生揵妬變半。生黄門者。本從胎内無有根形。
啻是小便通出而已。餘四黄門皆有根形。隨
縁分四。今約生黄立無根名。自餘四種總名
黄門。上文唯擧黄門不擧無根。黄門之言五
皆含故。是故上不別擧無根。莊云。十八天
者即上所説十八梵也。欲界諸天略而不説。
所以者何。若擧初後中自顯故。謂初説人後
説色界。欲界不待説成故已上彼師所覽經本
言十八天。又不擧六欲天。故作此釋。現流
本言十八梵六欲天也。寂云。文中與人受戒
時不時簡擇。乃至盡得受戒者。擧十七類悉
許受戒。文中不簡在家出家沙彌具足唯言
得受。若準下文。教服異俗應通出家。然受
法有二。若準律法。白四受者應須簡擇無根
等類。若依三歸。三聚總受。文既不簡理應
通受。準半擇等。許受五戒而遮近事性。此
中亦應許受具足。而遮比丘性等。文無別簡。
以義準酌。諸有智者當更尋教已上釋曰。言
受法有二者。初是別受法。且約具足戒明之。
後是通受作法。以三聚戒羯磨通受三聚。是
名總受。於所發得三聚淨戒。其攝律儀戒即
成七衆人位。若以五戒要期受三聚戒。其律
儀戒即成優婆塞優婆夷位。八戒十戒成位
亦爾。若以具足戒要期受三聚戒。即成比丘
比丘尼位。式叉要期成位亦爾。攝律儀中有
七衆戒。故七衆受法三聚通得。所得戒體無
有差別。至于持行七衆差別。而亦由其要期
成就七衆姓位。言三歸總受者。此當律中五
戒八戒十戒羯磨。此等諸人皆以三歸受。故
名總。此當菩薩別受作法。或當梵網律藏品
菩薩戒受法。彼以三歸羯磨受十重四十八
等戒。七衆菩薩皆以三歸受菩薩戒。名菩薩
三歸。羅什三藏等菩薩戒相傳受法。皆以此
法故名三歸總受。依此受法。半擇迦等許受
故 問。此中所擧比丘比丘尼。上十重前
擧受戒機。其中比丘比丘尼。下結勸中所擧
比丘比丘尼。此三處比丘。比丘尼有何差別
 答。上十重前及此戒中比丘比丘尼。本是
聲聞比丘比丘尼。以此二種應受菩薩戒。故
下結勸中比丘比丘尼。本是聲聞更受此菩
薩戒成菩薩比丘比丘尼。勸此二種令持讀
誦此菩薩戒經也。若通受門菩薩比丘。已發
大心受三聚戒。非其所勸。若別受者亦發大
心受攝律儀。此亦菩薩別受比丘。非今所勸。
此并已前所擧勸者。單聲聞人。故能受中擧
出勸之。然亦不遮先別受人。更於後時三聚
通受別受。必是發菩薩心。三聚意樂發七衆
戒。前後皆是菩提體行。但是別受通受軌則
不同。單聲聞比丘初受二聚菩薩戒
疏。青黄等五色互相和染等者。青黄赤黒紫。
是名今五色。不同常途世俗青黄赤白黒五
大上色。今此所説。青是淺青非大青色。藍
澱銅青。以餘黄等亂壞正青。令不正青。黄赤
等色皆以餘色不令正色。成不正色。律中
三如法色。謂青黒木蘭。黒謂淺黒非正大黒。
木蘭色者煎木蘭樹皮染令赤色。非大赤色
是黒赤色。今不局彼三色。黄紫二色唯淺黄
紫。既五色相和非純正色。壞正色故。名不正
色。味中有袈裟味。名不正味。六味合和或
二三和及四和等。非純正味。色中袈裟色。
即是不正色 問。明衣色中亦分三科。三
段所制有何差別 答。初段制三衣色。第
二明三衣外餘諸衣色。第三就諸國土明比
丘衣。三衣本是不正色染。比丘比丘尼所持
衣物。比丘局三。比丘尼三衣之上加僧祇
支・覆肩衣。必持五衣。在家菩薩亦持三衣。如
優婆塞戒經説。不簡出家在家。三衣皆是壞
色。祇支覆肩亦染壞色。其餘衣色亦不正色。
此約比丘比丘尼衆。或在家衆亦通壞色。文
不簡故。是有人義。就餘國中。既約比丘令
異俗服。故第二科亦就比丘明不正不色。銑
云。次示服飾。約出家菩薩局人類也。初示
袈裟色。言青等者。有人云。五色相和染成
不正。今解四分三色青黒木蘭。舍利弗問經
有其五色。謂此五色。謂此五色皆是壞色。
與道相應。青謂空青石青等。黄謂胡桃之類。
赤謂乾陀。黒謂泥染。紫如江東土紫之類。次
示餘衣色。故云一切染衣等。三制與俗異故。
云身所著衣等。先擧所著。次令異俗。故云
一切國土等。此謂非局前五。隨諸國土皆令
有異。即名法服。設是前五若與俗同亦不許
已上言有人云者。即當今疏。此不用五色
相和。唯用四分三染色然不正色必由相和。
不局三色通諸壞色。天台云。衣中聲聞用青
&T020229;。菩薩亦應用。依此文意。似不必盡備。
但與俗艶不同。便名如法。一云道俗受戒皆
須服壞色。二云是可壞色處道俗同制。文云。
與俗服有異。當知出家菩薩必用壞色已上
咸釋云。機音幾。香木。文出十誦律。應機或作
機非已上天台師疏壞色二解。後解壞色通道
及俗。然後治定正取初義。引文判與俗異故。
寂云。應教身所著袈裟下明毀俗好。故應道
服也。皆染使青黄赤黒色者。小乘五部異見
故。各服一色。菩薩於五無所偏執。故通服
五色。此言青等五者。皆取壞成青等。非是
大色青等。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者。非但三衣
壞色。一切衣服乃至臥具。亦同三衣皆使壞
色。身所著衣乃至與其國土下。衣服色異者。
令色異俗。與俗服有異者。作之方法亦令異
俗。既言比丘不應通俗。舊説。道俗皆須壞
色者。非也已上此舊説者當天台疏所擧第二
解也。寂四卷疏云。衣使壞色而言青黄紫色
者。用此諸色。雜相壞非是純紫也。聲聞必
用青泥&T020229;。菩薩亦應用三。依此文意。似不
必盡備。但令與俗不同便名如法。如是嚢貫
頭衣皆求名俗服。悉是制限。但解所制人不
同。一云。道俗受戒皆須服壞色衣。二云。是可
壞色處道俗同制。如諸梵等非所制也。三云。
文比丘皆應與俗有異。當知出家菩薩必用
壞。在家菩薩若著裳私若著法衣。皆不犯。然
優婆塞戒經制優婆塞。畜牛羊等皆應淨施。
應畜法衣。推此似如中已上寂法師釋壞色義。
用此諸色雜相壞。此即與今疏五色和染全
同。又道俗壞色通局具出義。寂二卷疏唯當
一義。而不用舊説通道俗之義也。賢云。身所
著衣皆使壞色者。別制出家。袈裟此云不正
色。謂青等五成不正色。故名壞色。雖言青等
非正青等。如文殊問經。文殊白言。有幾色衣。
佛告文殊。不太赤色。不太黄。不太黒。不太
白。清清如法三法服及以餘衣。皆如是色。
若自染若令他染。如法擣成。隨時浣濯常使
清潔。如是臥具得用青黄雜色。言一切染衣
已下制餘衣色。與俗服有異者。樣亦須別。
所以然者。如遺教云。汝等比丘。當自摩頭
已捨飾妙。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
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之。増長憍慢尚
非世欲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人已上
此師意者。壞色之衣唯局出家。不制在家。
律中出家五衆所著衣服。非唯壞色。亦作點
淨。三如法色互智作點。皆是爲遣純色妙飾
等貪著故。若是在家菩薩戒人。不可同彼世
俗艶服
疏。若依教相應懺悔應得者。現身若犯七逆
之者要行懺悔。重等除滅然後許受此菩薩
戒。若不懺除不許受之。而經文言不得現身
受戒者。約未懺悔之者爲言。非謂雖懺現永
不得。此即今疏主所立義途也。然犯七遮
者。現身受戒不受戒義。震旦人師・新羅・日
域異釋不同。疏家極多。隨自作釋許不許
受。所以異解此七逆業上古二義。天台・義記
出二舊解。一云七逆懺悔更得受戒。一云若
造七逆。懺及不懺於此世中不得受戒。後代
疏家各取一義。勝莊云。經若授戒時。自下
第三簡其七難。若犯七難現身不得受戒。此
中意説。若犯七逆未得懺悔。雖是懺悔而未
得好相。如是之人於現身不得受戒。若先犯
五逆。後於諸佛菩薩前至心懺悔亦得受戒。
而此經云現不得不受者。據未懺悔未得好
相故作是説。故決定毘尼經云。若有菩薩成
就五無間罪。犯女人戒犯男子戒。有手犯犯
塔犯僧。如是餘犯。菩薩應當於三十五佛前。
所犯所重罪晝夜觸處至心懺悔。廣説乃至。
菩薩若能稱彼諸佛所有名號。常於書夜行
三事者。得離犯罪及憂悔藏得三昧。解云。三
事者。一禮佛懺悔。二迴向。三發願。具如彼
經。此中意説。若人稱佛名及念佛功徳所有
善根無量無邊。由此能滅罪障令得清淨。如
涅槃經第十九云。大王假使一月常以衣食。
供養恭敬一切衆生。不知有人一念念佛所
得功徳十六分一。假使鍛金爲人車馬載其
數各百。以用布施。不如有人發心向佛擧足
一歩。或有人云。若犯七逆於現身中必不得
已上勝莊師意。雖犯七逆懺悔見相即得受
戒。全同今疏所立義趣 問。今疏所解唯言
七遮懺悔受戒。未言應見好相。何同莊師言
見好相 答。七逆既是極重業障。愍物永沈
狂許懺悔。雖致懺悔若汎爾心恐罪不滅。故
以慇淨心見相知罪滅。是故必須得見好相。
然後即得受菩薩。由此義故。莊師建立此懺
悔法。見相許受。分師義意。事亦可爾。故今
疏云依教相應懺悔應得。言相應者。準懺十
重見好相故 問。若準十重。懺悔見相本
戒即生。不用亦受。今懺七逆亦不應受 答。
犯十重者先受戒故。懺悔見相本戒得生。今
七逆者。若約未受雖見好相。本戒既無故必
受戒。若已受者犯。十重中七逆所攝諸罪。雖
見好相本戒應生。是極重故。本戒已失必須
更受。不同汎爾十重還生。寂疏上云。有云。
七逆不懺不得受。若懺亦得受。故集法悦經
云。遮他之犯五逆罪。爲王所掉。是時驚怖
即作沙門在於他國。修行十善。坐禪學道晝
夜泣涙。經三十年。以五逆罪障故心不得
定。於山窟中常擧聲哭。苦哉當以何心去此
苦也。彼於一時將欲乞食。悲歎下窟出詣村
時。道中得一大鉢。鉢中見有集法悦捨苦陀
羅尼。得此經已即不乞食。歎欣還窟燒香禮
拜。悲涙歎欣。窟中修習讀誦是經。經一年已
始得滅罪。以業障故不能得入心。是時即洗
浴。修行經七日。如童子初學愼不小便行於
七日。如是憒憒無異。心中愁惱不知云何意
故。思此陀羅尼字書經於數反。心中忽定。時
自欣悦。如人地得百千斤金。人無知者内悦
不。止修行數年飛行無礙。覩見十方三世諸
佛故。逆罪亦得悔滅。雖有此説未爲誠證。此
經直説經力滅罪。不説得受菩薩戒故。應更
詳本已上觀虚空藏菩薩經説此滅罪事。集法
悦者是陀羅尼名。非經本名。雖彼經中説滅
罪事。不言受戒。故寂法師不許逆罪懺滅受
戒。此虚空藏經在大集經中。釋迦如來昔本
無數劫中處凡夫時。字遮化他。在加論邏國
商客販賣。造諸惡行乃至逆罪。王聞責罰。驚
怖出國即作沙門。修習十善坐禪學道。誦陀
羅尼滅罪得定。既懃修習逆罪消滅。況又得
定。若受菩薩戒何不得成就。經唯明神呪滅
罪功而已。非明受戒成就事義。以彼經不
言不可言不得戒。義寂法師義解之意。七逆
罪人現身中都不可受菩薩戒也。故寂疏云。
若欲受戒時下。簡除重障以成淨器。設作法
受終無剋獲。故須簡別。十三難中簡取五逆
并加害師爲七逆也已上次具徳作師。戒疏云。
不同七遮者。十里悔得更受。四十八輕但
悔得清。是故不同七遮一向不得現受已上
賢即同義寂師意。故古迹云。言不同七遮者。
結顯犯重及輕垢罪。不同七遮永不得受已上
法銑云。次問遮簡器。前生曾作不障得戒故。
云現身等。餘教但五此中七者。今解餘言
五者。約不受人無有二師。故但五逆。今約
受人更加二種。又復小乘二師殺不成逆。亦
但有五。以教小行思非重。故大乘二師已
住大願兼又恩深。殺成逆也。無逆得受。文皆
可知已上此解釋意全義寂解。寂四卷疏玄談
云。七逆業兩釋。一云悔滅者非障。經云。現
身有者是障悔滅則無。當知非障。二云此業
障既重。但今生唯犯七中之一不得悔滅。與
不悔悉皆是障。下文直云現身者是障。無者
非障。不道悔滅方法。當知業重難悔。雖悔亦
障也已上雖擧兩釋不受爲正。下釋文處分明
判云。七逆雖悔亦障已上諸師異釋。此二義中
各隨自意取一爲正。今疏主意。七逆懺滅受
菩薩戒。以不定義而已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四十六 一校了
  文保二年戊午四月十四日。於唐招提寺爲
 實圓禪明房述之。昔作此鈔草創再治而
 有餘殘全不終功。今至窮老欲終功業。新
 勘盡義功業不虚。要成二利而已 花嚴兼
 律金剛欣淨沙門并太子三經疏學士凝然
 春秋七十有九通受年歳六十迴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二十六日書寫此
 卷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四十七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四十受戒非儀戒中七逆義一章二十門
竟。疏二七逆者下列名簡器此七逆義
  已上日珠鈔裏有之。故脱失處書添畢

二十卷中必建義門明七逆義故。今讓彼大
部言具如別章。就菩薩戒所有義科。祖文處
處指如別章。即彼菩薩毘尼藏耳。彼菩薩毘
尼藏不傳日域。七逆章門暗難辨明。今聚諸
師所解合和開二十門。一釋名。二出體。三辨
相。四約三業相七逆。五約三毒。六輕重。七
多少。八次第。九約人。十約處。十一約時。十
二四生分別。十三受戒成不。十四制業分別。
十五初開有無。十六可盡不可盡。十七受報
久近。十八五逆差別。十九五逆同類。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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