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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悉地羯羅經略疏 (No. 2227_ 圓仁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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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227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
將釋此經。分爲三門。初略明經意。次釋題
目。後判經文。初經意者。所言蘇悉地羯羅
經者。是三部經王。諸尊肝心。緒總眞言之
祕旨。該貫大教之要妙。是以精進忿怒。撃
衆機發數十疑問。持明大仙。悲未來開
眞言法則。致使羯羅五莊嚴。遍渉眞明而
爲經緯。悉地九成就。且誦諸部而成階位。
修行之輩。必攀三際之利。信修之類。寔獲
世出世驗。諸部大教。悲此經王支分不備。
衆尊祕法。非是眞典未有妙術。陵太虚之
靈趐開地藏之神術。唯是此眞典也。次釋
目。言蘇悉地羯羅者。是則西域音。今此
云妙成就也。蘇悉地可知。羯羅者。又云迦
羅抳。此云作也。又羯頼麼抳。此云業。又
迦囉抳。此云務也。竝應通用。今此經。妙
成就世出世諸作業也。世業者。謂六趣四生
諸有情所樂之業也。出世業者。是二乘菩薩
等諸聖者所樂之業。然持明大仙。安住大智
大悲。開敷眞明微略支分。無苦不救。無樂
不與。隨諸有情願樂。能妙成辨其意願。而
令安住毘盧眞位。故云妙成就等也。經者。
梵云素怛&MT01169;二合聖教都名。亙於三際不
可改易。故云經。即常恒不變義也。軍荼利
金剛發數問。請決於金剛手。故云請問。此
經有三十四品。此品居首。故云第一也
經。爾時忿怒軍荼利菩薩合掌恭敬頂禮尊
者執金剛足等。是第三判經文者。此經一
部三卷。是唐朝輸波迦羅。此云善無畏。譯
有三十四品。若准諸經。應有二序及以
囑累。今於此經無是事者。然傳持人。略
其不要。但傳眞要。故無如是等二序及以
囑累。若明處者。應指普賢宮。即須彌山頂。
金剛手所住。無非普賢宮故也云云分文
爲二。初半品經。初明忿怒軍荼利請問也。
次從爾時吉祥莊嚴一切持明大執金剛應
供養者告彼大精進等以下。至經文盡。是
第二明大執金剛答也。於初請問文分爲
三。爾時忿怒軍荼利等者。初明總問。次從
云令得持誦眞言法則以下。二明廣問。三
從如上所問等者。三明結問也。就初總
問亦分爲三。初明發問儀。次即發是問等
者。二明發問之由也。願爲未來等者。三正
明總問也。就發問儀爲二。初明發問之
主也。合掌恭敬乃至執金剛足者。二明發問
威儀也。就初文中。言爾時者。機感冥合無
差異時。是爲爾時也。言忿怒軍荼利菩薩
者。於五明王是南方明王。即虚空藏菩薩
也。三部中。是後部忿怒也。言忿怒者。忿謂
恚也。怒爲恚甚也。此菩薩以如來極猛利
智劍摧滅諸衆生惑障故云忿怒也。言軍
荼利者。是西天語。唐云云云 菩薩者。應
云菩提薩埵。亦云扶薩也。菩薩名道。薩埵
名衆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徳盡欲
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是名
大心。具如金剛頂疏也。言合掌者。總有十
二種。第一寧尾拏合掌。此名堅實心合
掌也。第二三補吒合掌。此名虚心合掌也。
第三屈滿囉合掌。此云如未開蓮也。第四僕

合掌。此名初割之蓮也。第五嗢多那
若合掌。此云顯露也。第六阿陀囉合掌。
此云持水也。第七鉢囉二合麽合掌。此
名歸命合掌也。第八微鉢哩哆合掌。此云
反叉合掌也。第九毘鉢囉哩曳薩哆合掌。此
云反背互相著合掌也。第十帝哩曳
掌。此名横柱指合掌也。第十一阿鉢囉合
掌。此云覆手向下合掌也。第十二合掌。與
第十一亦同名也。亦云覆手合掌。雖同覆
手而指相接。有小差別。具如後釋也。文中
合掌應通十二。若別言者。是實心・歸命合
掌。表顯如來祕密之用。證於眞俗不二之
體。故云合掌。爲利未來故歸命執金剛菩
薩。是故云也。降慢曲躬。至誠謹愼故云
恭敬也。言頂禮尊者執金剛足者。智論第
十。問曰。應言禮。何以名顯面禮足。答曰。人
身中。第一貴者頭。五情所著而最在上故。
足第一賎。履不淨處。最在下故。是故以所
貴禮所賎。貴重供養故。復次有下中上禮。
下者揖。中者跪。上者稽首。頭面禮足是上
供養。以是故。佛毘尼中。下坐比丘。兩手投
上坐兩足。以頭面禮。今謂。諮問之旨在於
最祕故。以最上致禮足下故。云頂禮執
金剛足也。又顯世俗・勝義自本不二。中臺
外院無有優劣。是故頂接足也。又合掌頂
禮是身密也。恭敬謹愼即心密也。口發諮問
是語密也。爲表如是而有此威儀也。言執
金剛者。亦云金剛手祕密主。大興善寺和尚
釋云。金剛手祕密主者。梵云播尼。即是手掌。
掌持金剛。與手執義同故。經中二名互出
也。西方謂夜叉爲祕密。以其身口意速疾
隱祕難可了知故。舊翻或云密迹。若淺略
明義。祕密主是是夜叉王也。執金剛杵常
侍衞佛。故曰金剛手。然是中深義。言夜叉
者。即是如來身語意密。唯佛與佛乃能知之。
乃至彌勒菩薩等。猶於如是祕密神通力所
不及。祕中最祕。所謂心密之主故曰祕密
主。能持此印故云執金剛。今此文中。顯
手執持如來智印之義。故云執金剛也
經。從即發是問我時往昔下至神驗威徳
 釋曰。二明發問之由。謂我雖往昔聽聞
諸明王法及以眷屬神驗威徳。而未能盡佛
祕旨也。於中先明未盡一切明王祕旨。然
是會者。往昔之時。或諮問世尊眞言祕法。或
自陳説祕密教法。或時勸他令説所持之
法。今此忿怒處處聞之。或在耆山。或在
須彌。或於他化。或居色界。如是等事。不
可具陳。是故總云我時往昔等也。三部各
有部主及以母等。且擧其一。故云一切明
王。曼荼羅者。此云壇場。彼明王等曼荼羅。
方圓三角等尊位。亦復各有差別。供養次第
非但隨部各別。於部部中。隨所求事。次
第亦異。如是等事。昔總略聞故。云聞一切
明王乃以次第也。又於部部。亦有聖者及
以諸天并地居天。説自所持眞言祕要。或
聞如來。或被佛加持。隨諸有情種種所樂。
從本三昧耶發起無邊廣大妙用。利益群
生。在昔亦聞如此之事。故云復聞明王諸
所眷屬神驗威徳也。於部部明王等各有
所從。故云明王諸所眷屬。又三部明等所。各
有眷屬。故云諸所也
經。願爲未來下至廣爲解説 釋曰。三正
明總問。是大菩薩不越三昧耶。慈愍未來
薄福衆生。請問大事。故云願爲未來諸有情
故也。若不請問。未來有情不知所爲。
不知所爲。何由得被諸佛加持滅除三
障剋安穩樂。故是請問也。言三障者。報
障・業障・煩惱障。是爲三障也。今依聖教略
出其相。諸根外缺。壽命内夭。外無依報。貧
窮困苦。内無福徳。諸天捨離。親厚内鬪。王
法外加。内則各各忿諍。外則令人無信。外
耗財物。内聾驗等。名爲報障也。惡星災異。
衆邪蟲道。變怪相續。臥見惡夢。晝則愁惱。
是業障也。若愁憂恐怖。見思煩惱等。是煩惱
障也。若明煩惱與業異者。任運常有是煩
惱。卒起決定心。發動身口。必牽來報者。是
業也。惡星災怪雖不關心。此乃外相表業。
將起是業責報之相故得爲業也。問。是三
種障依何等罪則得發起。答。若依一釋。由
破五戒。三障發起也。破棄五戒。是即業障
也。召得三惡人天等身。是報障也。煩惱爲
報本。是煩惱障也。問。諸餘經云。報障難轉。
因時可救。果無如何。今何故説併除三障。
令得安樂。答。彼對一縁作如此説。是有
餘説。不是該攝了義説也。何者。金光明等
經云諸根不具。壽命損減等。當淨洗浴聽
是經典。是經威徳。悉能消除。諸大乘經。多
有此例。又祕教中。亦延短命。獲得長壽。轉
於薄福。現得富貴。轉捨凡身。現得聖身。於
世出世。此説最多。是故不得以彼小經詰
難大道。問。此説亦無道理。何者。衆生昔業。
決得今報。更不可改。此理孱然。何故今説
轉報障耶。答。一依法然道理故。二依經
威力故。説轉報也。諸法自本無定性故。
一塵即是法界都。故云有轉義。是爲法然
道理也。若聽其經。如説修行。無願不遂。
故有轉義。是爲經力也。問。若如所説。二教
倶有轉報義者。顯密二門有何別耶。答。於
顯教而有兩經。若淺經説報不可轉。若深
經説報有轉義。雖説轉報。而有遲速。譬如
有人手執刀杖。不著甲冑。入群賊中。儻
勝一人。或爲賊所害。顯教轉報。亦復如是。
未被如來三密甲冑。雖有少解行。而無速
轉義。或爲報障之所逼害。豈只報障。於業
煩惱亦准知也。若祕教不爾。三密甲冑著
法界體。定慧之手執持阿字利劍。如來要
誓。事理兼備。無災不除。無樂不與。譬如
勇士密著甲冑執持利劍。入群賊中。自他
倶安。譬意准知也。文中唯垂尊者。然彼方
俗爲刪尊人之勞苦故。未報答前。而有諾
辭。故云唯也。書云。唯翼水反。應辭。唯恭於
諾也。今彼菩薩。致禮尊者。是故云也。又翼
誰反。獨也。即遣持義。遣除餘事。但持正請。
廣爲解説。故云唯
經。云何令得持誦眞言法則以下至云何灌
頂曼荼羅 二明廣請問。於中有四十一
問。若開第一門中其諸眞言法雖一體所成
就法其數無量。第四問中弟子。第十六問中
於此三種中各成何等事。第二十一問中誦
何偈眞言。合爲四十五問。大分爲二。初十
三問。爲問遠修成就相。次云何扇底迦下
二十八問。二爲問近修成就相。就初亦分
爲五。初二句。問所持誦眞言法也。初問
意云。夫持誦眞言。應有始終法則次第。速
得成就。五種莊嚴等。是爲法則。於此更有
護身。召請。結界。供養等法。是爲次第。若持
誦者。未得知者。何得成就。故問云何令
得持誦眞言法則次第速得成就也。又設使
雖有護身。召請。結界。供養等眞言。若未解
知諸眞言中心要法者。何能成辨一切法事。
故兼問云其諸眞言法雖一體所成就法其
數無量。所言法者。於眞言心。且擧一種心
要眞言。以爲法也。第二句意。正問三部等
眞言相。竝是初品即答之也。二云何阿闍梨
以下二句。問能持誦人。初句問阿闍梨。若
不依阿闍梨者。何得受學眞言祕法。是故
問之也。分別阿闍梨相品即答之也。後句
文。云何成就者弟子者。有二意。言成就者
者。是問持誦人成就行相。即分別持誦相
品所説者是也。言弟子者。是問同伴弟子。
即分別同伴品所説者是也。同伴駈役相似
給侍。故云弟子。又阿闍梨以爲成就者。先
成就故。持誦同伴以爲弟子。是後學故也。
三云何方處等一句。問持誦方處。擇處品即
答之也。四云何眞言速成就以下三句。問正
持眞言相。持眞言法品即答之也。五云何
花供養以下五句。問修眞言供物。供養花等
五品即答之也。次云何扇底迦以下二十八
問。第二爲問近修成就相。於中所以時分
以配扇底迦等三問者。吉祥時節上好宿曜
等。是即成就三種悉地扇底迦等之時分故。
分別悉地時分品説之也。於此三種中。各
成何等事。此問意云。依三事法。承事念誦
遍數滿已。欲起成就。於其中間。各更應成
何等事。即圓備成就品。及奉請成就品。并
補闕少法品半答之也。分別成就品。答云何
上中下次第成就相。正説三部悉地成就者
是也。奉請品即答云何法請召也。供養品即
答云何修供養也。補闕少法品末。又更別
辨。其線下超答云何持護身。云何廣持法。
云何作障礙相。云何諸藥相也。彼品中明
持誦護身之物。次明持誦花等。即答持護身
之問也。又彼品文。三部各別辨廣持法。三
部通總辨廣持法。是即答廣持法也。又彼
品文。明諸障礙現相。即有十種相。是答云
何知作障礙相也。又供養品中。即兼答誦何
偈眞言。然偈即眞言。故云偈眞言也。本尊
灌頂品。先承事了。令眞言主増威徳故。灌
眞言主。即答云何作灌頂也。増威品即答
云何試眞言也。繰浴身首。増加供物。重修
大供。由如是等誠心誡。愼所持眞言増益
神威故。云試眞言也。祈請品即答云何當
受付也。受者受得。付者分付。於此受付
而有二義。一者祈請眞言主。受得其分付。
而作念誦法。即此品意也。二者隨阿闍梨
處。受得其分付。而作念誦法。即受眞言品
意也。滿足眞言品明依夢所見知所受持
眞言。増減眞言殊異。作滿足法。令其滿足。
即答云何字得圓也。増力品是陳説増加
眞言威力。即答云何得増益也。護摩品明
爲令持誦者速得悉地。説護摩法。竝辨備
諸物。此即答云何作呼摩種種次第法用。
以何物等能令速成就。於中此品答作呼
摩次第法用。後備物品答以何物等也。應
令速成就句。是通初後意也。成諸物相品
明得法驗已成就諸物。即答云何成藥相
也。取物品明簡好日時。及得善警界。取所
成就物。即答云何受藥相也。淨物品明淨
所成就物。即答云何淨治藥也。物量品明
所成就物量。即答云何藥量分也。又補闕少
法品末。明成就諸藥相。是即答云何諸藥
相也。光物品即答云何護諸成就物。言護
諸成就物者。謂作護摩等。護諸成就物也。
被偸成物却徴品。答三箇問。謂云何失物
令却得。云何分別爲分數。云何受用成就
物也。彼品中明所成就物爲他所盜作法
追召。及明三種成就分法。并説受用成就
物之法則。是即答三箇問也。成就具支品
答云何被破却著彼之問。所求悉地被邪魔
破既爲藏棄故云被破也。牢強精進。更
顯著彼。故云却著彼也。又闕少法品末。明
諸障礙現相。即有十種相。是答云何知作障
礙相也。灌頂壇品。明成就諸物祕妙法。即
答云何成就曼荼羅也。光物品又答云何事
法曼荼羅。言事法者。所成就事法。謂此曼
荼羅。令所成就事而能光顯。故云事法曼荼
羅也。灌頂壇品。又答云何灌頂曼荼羅。以
諸問句配品略了也
經。如上所問隨其要者以下至廣爲我説
三明結問也。忿怒所問於諸疑中但問
要。故云隨其要者也。具法界衆徳世間無
與等故云尊者也。此菩薩具三種句。謂菩
提心爲因。大悲爲根。方便爲究竟。此三種
句。無始時來。圓滿具足。顯得以來。塵數難
測。今且擧一句。而兼餘二。慈即與樂。悲是
拔苦。故云具大慈悲也。意願專在分別廣
説。故云一一分明等也。又於菩薩有二種
願。謂自利利他。乃一至極聖必有二願。自利
常在體性海中。利他恒遊縁起法界。即寂
而散。即散而寂。今顯利他。故云唯願尊者
乃至廣爲我説。義意可知
經。爾時吉祥莊嚴一切持明大執金剛應供
養者以下至能於我所發如斯問 釋曰。從
此以下。至經都盡。是第二明大執金剛答
也。就中大分爲二。初歎發問。次從應當一
心聽以下至經文盡。二正答也。是即初也。
言爾時者。前事之終。後事之初。是爲爾時
也。然此菩薩。具一百八吉祥之徳。莊嚴其
身。普周法界。利益有情。故云吉祥莊嚴
也。諸持明中。而爲上首。故云一切持明大
執金剛也。應受一切人天供養。故爲應供
養者也。又是菩薩即毘盧遮那佛之一身。應
受四方四佛供養。是即内供。亦復應供四
方四佛。是外供。具足二義故云應供也。
告彼大精進忿怒者。即告知軍荼利菩薩。是
大精進菩薩。久遠之時。備修十波羅蜜眞言
能滅一切煩惱惡法。具足圓滿諸善功徳。
而今所以一波羅蜜以爲名者。彼精進度兼
貫諸度故。若無精進諸度。無有到彼岸力
故。智論十八云。菩薩摩訶薩。以精進爲首
行於諸度。是故今文且以精進稱歎其名
兼得諸度也。十波羅蜜者。謂檀波羅蜜。戒
波羅蜜。忍辱波羅蜜。精進波羅蜜。禪波羅蜜。
般若波羅蜜。方便波羅蜜。願波羅蜜。力波羅
蜜。智波羅蜜也。若依大悲儀軌。略明十波
羅蜜眞言相者。修檀波羅蜜眞言。即滅無
量劫慳悋業種。獲得三種施福。所謂資生施。
無畏施。法施。即檀波羅蜜圓滿。現生獲得富
饒資縁具足。心得自在。壽命長遠也。修戒
波羅蜜眞言。即滅無量劫破戒業種。獲得
三種戒功徳。所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
有情戒。即戒波羅蜜圓滿。常以戒香莊嚴。
身口意業所有違犯四重禁。苾蒭尼犯八他
勝罪。悉皆清淨。當來隨願得生淨妙佛刹
也。修忍波羅蜜眞言。則滅無量劫瞋恚業
種。獲得三種忍功徳。所謂害怨耐忍。安受苦
忍。諦察法忍。則忍辱波羅蜜圓滿。儀容端嚴。
令人樂見。不相憎嫉。皆來親附。勝解尤深。
隨念變化也。修精進波羅蜜眞言。即滅無
量劫懈怠嬾惰業種。獲得三種精進。所謂被
甲精進。攝善法精進。利益有情精進。則精
進波羅蜜圓滿。身心安樂。離諸疾病。無有
苦惱。修世出世福智願。皆得成辨也。修禪
波羅蜜。即滅無量劫散亂業種。獲得三種靜
慮。所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即禪
波羅蜜圓滿。身心輕利。所修神通。速得成
就。諸魔不能侵擾。一切業障。悉皆消滅也。
修般若波羅蜜。即滅無量劫愚癡業種。獲
得三種慧。所謂人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
慧。倶空無分別慧。則般若波羅蜜圓滿。獲得
聰明智慧。悟解世間出世間法。轉達五明甚
深義理也。修方便波羅蜜。即滅無量劫無
善巧方便業種。獲得二種方便善巧。所謂迴
向方便善巧。拔濟有情方便善巧。即方便波
羅蜜圓滿。修持世間六波羅蜜。由此印眞
言。瑜伽相應。少施功業。福徳廣多。疾得成
就。皆至究竟。成無上菩提資糧也。修願波
羅蜜。即滅無量劫意惡願業種。獲得二種
勝願。所謂求無上菩提願。利樂有情願。則
願波羅蜜圓滿。從初發心乃至成佛。於其
中間。所求世間出世間殊勝上願。皆得圓滿
也。修力波羅蜜。即滅無量劫世出世劣意
業種。獲得二種力。所謂思擇力。修習力。於
諸對治法。伏得諸煩惱斷諸惑障。修道時。
決定勝解。一切天魔惡友。不能移易獲得
不退轉也。修智波羅蜜。即滅無量劫倶生
我執種。倶生法軌種。獲得二種受用智。所謂
受用法樂智。成就有情智。斷二種障。所謂
煩惱障所智障。證得一切法如幻如陽焔如
夢如影像如谷響如光影如水月如變化如因
陀羅網如虚空。不久滿足十地。住法雲地。
爲大法師也。十度六度開合等義。具如餘
釋也。言忿怒者。略如前釋。所問人法供養
等事。一一皆具淺略深祕二種之旨。故重歎
云善哉善哉也。内備三句殊勝之徳。外發
利生四十餘問。故云能於我所發如斯問

經。應當一心聽以下至五莊嚴法 釋曰。從
此以下。第二明正答也。都三十三品半經。
亦分爲二。從此以下。至獻食品十品半經。
是第一明答遠修成就相。從分別悉地時分
品下。至經已盡二十三品經。是第二明近
修成就相。就初爲五。從此以下至品文盡。
是第一答所持誦眞言法。次分別阿闍梨相
品。分別持誦相品。分別同伴品是第二答能
持誦人。次擇處品。是第三答持誦方處。次
持眞言法品。是第四答正持眞言相。次供
養花等五品。是第五答修眞言時供物也。
就初答所持誦眞言法爲二。初從此以下。
至眞言水三遍灑身作淨。答初問云何令得
持誦眞言法則次第速得成就等也。次從復
次上中下成就法者以下。至此品盡。二答
第二問云何眞言相也。就初答亦爲二。從
此以下至令得成就。是初答第一門中問
云何令得持誦眞言法則次第速得成就。次
從若諸心眞言以下。至眞言水三遍灑身作
淨。是二答第一問中云其諸眞言法雖一體
所成就法其數無量也。初中亦二。初誡一心
諦聽法則次第。後正明法則次第。是即初也。
若心散亂。法味殊漏。所利不多。故令一心
諦聽也。又復安心祕密極理。不縁偏邪。法
界洞寂。散寂無隔。故云一心諦聽。若不如
是。諸佛菩薩無有感應。故令一心。是故
金剛頂經云。汝等應當一心諦聽。汝莫散
亂。心若散亂者。一切如來及金剛薩埵。所
不加持也。此祕密法則。令諸修行者速
得大悉地。勝於諸顯教故云勝上。亦微細
莊嚴。三部令速成辨。故云微妙。問。何等名
爲顯教耶。答。諸三乘教是爲顯教。問。何
故彼三乘教以爲顯教。答。未説理事倶密
故也。問。所言理事密者。其趣如何。答。世俗
勝義圓融不二。是爲理密。若三世如來身語
意密。是爲事密。問。花嚴維摩般若法花等
諸大乘教。於此顯密何等攝耶。答。如華嚴
維摩等諸大乘教。皆是密教也。問。若如云
皆是密者。與今所立眞言祕教。有何等異。
答。彼華嚴等經雖倶爲密。而未盡如來祕
密之旨。故與今所立眞言教別。假令雖説
少密言等。未爲究盡如來祕密之意。今所
立毘盧遮那金剛頂等經。咸皆究盡如來
事理倶密之意。是故爲別也
經。何謂爲五乃至此蘇悉地經 釋曰。從此
以下。二正明法則次第也。於中爲二。初明
總答法則次第。後明別答。此即初也。言精
進者。遠離二邊垢。住極理爲精。清淨法
界中。而懃策爲進。凡入眞言門菩薩。先發
菩提心。被慈悲甲冑。無盡生死中。爲淨佛
國土成就諸衆生都無有怯弱。破諸天魔
等。直進不退轉。是爲精進。即菩提心爲因。
悲爲根本之意也。遠離百六十心。安住
十縁生句。如實知自心。是爲菩提心。彼法
少分無有可得。如虚空相。不在内外及兩
中間。亦非青黄赤白等。亦非欲界等同性。
亦復非蘊處界等。是菩薩菩提心門。名初
法明道。具如大日經住心品也。住此菩提
心。生死無怖畏。涅槃不欣樂。離二邊垢。行
大直道。是即精進句也。次明王者。既被菩提
大誓甲冑。次須諸佛三昧耶道。以爲所依。
若不依憑諸佛本誓。何得驚發塵數衆。
入生死海。利益群品。故次明明王。即三
部明王。若修三部。各以明王而爲宰主。作
諸事業。三部明王。如下文説也。三四五句。
是扇底迦。阿毘遮嚕迦。補瑟徴迦。如次可
知。凡所修法。不過此三。若扇底迦法。能寂
六道及三乘等三惑三障。故云除障若阿毘
遮嚕迦法。降伏凡聖無始怨敵。隨能伏法。
名爲成就諸勇猛事。若補瑟徴迦法。能滿凡
聖一切所樂。故云成就一切。能成就法。以
爲眞言。蓋是世界爲人對治等意也。若此經
所説。無不爲此三種祕密攝盡。故總結云
此蘇悉地經也
經。若有持誦餘眞言法下至當速成就 釋
曰。從此以下。二明別答法則次第中。亦爲
二。初明歎法。後正明法則次第。此即初也。
此經根本眞言威徳。既勝諸餘教法眞言故
令彼等不成就者速得成就也
經。於三部中此經爲王下至一切等事 釋
曰。從此以下。二正明法則次第也。亦爲二。
初明成辨諸事之由。後正明法則次第相。是
初也。於三部中。此經爲王。是故能成一切
等事。總指三部。以爲一切。於三部中。諸事
繁多。不可具陳。故云等也。問。此文末。云
此經屬於金剛下部。何故今云於三部中
此經爲王。答。彼文以能説之主是金剛類
而云屬金剛下部。今此文中。隨所説法是
最殊勝故云爲王。非謂所説法味爲下。是
故下文云。此經雖屬金剛下部。爲奉佛教。
亦能成就上二部法。譬如國王隨有教勅
自亦依行。此法亦爾。准義應知
經。所謂護身召請下至教授 釋曰。從此
以下。二正明法則次第相也。亦爲二。初正
明法則次第相。後明結歸。是即初也。言護
身者。受觸忿怒護身眞言。分土洗淨三部三
摩耶繋縛諸難澡浴辟除護身眞言等。及灑
身飮水等是也。召請者。車輅眞言。部心眞言。
治路眞言等。奉請時諸眞言是也。結界者。金
剛橛。金剛墻。金剛羂索。金剛幡。金剛迦利。
金剛峯。阿三忙祇寧。結大界眞言等是也。供
養者。塗香等五種。牛淨。神線。茅環。己身之
座。及閼伽器。金剛數珠。白芥子。繼腰線等是
也。相助者。佛部中。以佛眼護之。蓮華部中。
以半拏羅縛私儞呪護之。金剛部中。以摩
麽鶏呪護之。初欲念誦之了之時。於二
時護本尊。所誦呪。若寂靜者。以忿猛呪而
護本尊。或用部主護本尊。若誦本忿猛呪
者。以寂靜而護之。以部主而護本尊。所
誦呪。皆歡喜者。以寂靜忿猛二種呪而護
本尊。更有相助法等。如下文説是也。決罰
者。若先承事法了。作悉地念誦。有諸難事。
而移處者。至所住處。後先作承事法則。然
後可作悉地念誦。若不如是。而作治罰。若
正念誦時。忽然錯誤。誦餘眞言。而作治罰。
若於穢處心放逸。故誦本眞言。而作治罰
等是也。教授者。所謂教授念誦之時。魔邪
之相及眞言増威本尊灌頂祈請法則受眞言
法滿足眞言増加威力及護摩等。凡教授眞
言法中。一切祕法。是爲教授也
經。一切眞言一一次第令得成就 釋曰。二
明結歸。以有如是勝妙法則次第等故。令
諸眞言一一次第速得成就。是故云也
經。若諸心眞言下至一切法事 釋曰。從
此以下。第二答第一問中云其諸眞言法雖
一體所成就法其數無量。於中爲二。初且
示眞言之相。後明所成就無量之相。此即
初也。亦復爲二。初明眞言相。後正明眞言。
此即初也。體一成多之眞言。其數不別。故
云諸心眞言等。於中且示一二眞言。故云
有三虎𤙖字等。於此眞言。總有三句。是故
云也。若持誦此眞言。於諸所作。無有障難。
故云則能成辨如上所説一切法事。故悉地
法中。説此手印竟。云當五處印。即得一
切無難也
經。三虎吽字心眞言曰下至眞言末 釋曰。
後正明眞言中。有二眞言。謂忿怒受觸。及
以辯才。初是烏芻沙摩忿怒眞言。若作法之
人。外處便易者。當用是忿怒受觸呪而應
護身。能除諸難也云云所言𤙖者云云ja@h
字於十二轉中第十二轉。即一切諸法生不
可得義。若依字相。是生義也。今隨字義故
生不可得。於*ja@h聲中帶阿聲。故傍有二
點。是即涅槃無過不上義。若入此字門。惑
障倶清淨。無有生義。故無過上也。又上有
大空。若入此字門。諸法垢穢本自清淨。猶
如大空離諸過垢也。注中云擡字。大才反。
廣雅動也。埤蒼振也
經。辨才眞言曰以下至眞言末 釋曰。次
明辯才眞言。中分爲二。初正明眞言。後明
用法。是即初也。言曤者。ha@h訶字第十二轉
也。言訶字者。一切諸法因不可得義也。一
行阿闍梨云。因有六種。如餘論説。若見訶
字門。即知一切諸法無不從因縁生。是爲
字相。以諸法展轉待因成故。當知最後無
依故説無住爲諸法本。所以然者。如中
論。以種種門觀諸法因縁。悉不生故。當知
萬法唯心。心之實相。即是一切種智。種智
即是諸佛法界。法界即是諸法之體。不得爲
因也。以是言之。因亦是法界。縁亦是法界。
因縁所生法。亦是法界。此釋具依字相字
義説之。訶字帶於本不生聲。字義灼然。傍
有二點。亦是大空不可得義。言入此字門。
二死惑障。皆悉消除。無不清淨。毘盧海會。
咸共顯發。普遍法界。故蘇悉地教法云。以
此呪呪水灑身。便成護身。即諸根清淨。不
畏非人也
經。以此眞言眞言水三遍灑身作淨 釋曰。
次明用法也。以呪呪水。故云以此眞言眞
言水。其灑水法。面向東蹲踞。而點兩手置
於二膝之間。即手掬水三度飮水等。然後遍
觸目口耳鼻肩等。具如蘇悉地供養法也
經。復次上中下成就法者如別經説 釋曰。
從此以下至此品盡。二答所念持法中第
一問云何眞言相也。於中分爲八。初泛示
眞言上中下也。從腋至頂以下。二就身分
顯差別也。於眞言中當應分別三種成就以
下。三明於三部更有三種也。復有眞言不
入三部以下。四就文字示眞言相也。復
有眞言句義以下。五就句義辨眞言相也。
若欲速成扇底迦以下。六就樂欲顯眞言
相也。若有眞言字數雖少以下。七就初後
示眞言相也。若復有人欲求攝伏以下。八
釋伏難也。就初爲二。初將自説推功佛
説。二泛示本部眞言差別。是即初也。菩薩
必隨如來世尊禀受祕法。今逐根機欲傳
其法。不可自擅。故今推謙云上中下成就
法者如別經説。佛於諸處演説眞言。其數
無限。不可具陳。故總略云如別經説
經。求成就者須解眞言上中下法下至所作
曼荼羅法 釋曰。從此以下。二正示本部
眞言差別。亦分爲二。初標示。後正示差別
*相。此即初也。修眞言行者。若不解眞言
差別相者。所修妄錯。證驗難得。故云須解
眞言上中下法也。此經通説三部所修一切
法式。故云此經通攝三部所作等也
經。佛部眞言扇底迦法下至金剛部眞言阿
毘遮嚕迦法 釋曰。從此以下。二正示眞
言差別相也。一行阿闍梨云。如眞言中法
界。法性。大空。不思議界。種種差別名言。與
如來自證眞體相應者。當知是佛部眞言。
設令是餘部者。亦可作佛部用。若有大悲
普眼無染著等相應名義。當知是蓮花部用。
若有金剛不壞無戲論等相應名義。當知是
金剛部用。廣説如大日經釋也。住如是等
法界及無染著無戲論等。修習扇底迦等三
種法。故云佛部眞言扇底迦法等也。今文
不云蓮花部而稱觀音部者。於蓮花部。此
菩薩爲首。故以名部。所言扇底迦者。翻爲
息災。亦爲寂災也。補瑟徴迦。翻爲増益。亦
爲増長也。阿毘遮嚕迦。翻爲降伏也更可
三部等
經。從腋至頂爲上從臍至腋爲中從足至臍
爲下 釋曰。此即第二就身分顯差別也。
本不生際一法界中。具足一切色心之法。則
於此理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而得興起。一一
身分無不法界。是故三部以爲身分。行者
身分。及以佛身。咸是三部。依此義故云從
腋至頂爲上等。是故一行和尚云。從佛自身
一一毛孔出種種身雲。隨其上中下分。謂
頭爲内胎。心已上爲第一院。臍以上爲第
二院。臍以下爲第三院。即配前圓壇四位。
隨彼左右前後上中下分而現本尊之身。各
依本位而出。於世界中施作佛事。從一
一身展轉出化諸佛事。又云。佛身上分出
一切諸如來。中分從心至臍出一切菩薩。
下分從臍至足出一切八部天神等。皆從
如來平等三業普門示現大曼荼羅胎藏莊
嚴之位。即是本身眞言及印。今與此經其旨
不異。義准可知
經。於眞言中當應分別三種成就下至各分
爲三 釋曰。從此以下。第三明於三部更
有三種也。於中爲二。初明三部各分爲三
成就也。後明三部各有三法眞言。初亦爲
二。初明三各分三。後明各三以爲上中下。
是即初也。欲分先標。故云當應分別三種成
就。如標正分。故云於斯三部各分爲三也
經。善須了解三部中眞言下至是下成就
釋曰。是即二明各三以爲上中下成就。欲
示先誡。故云善須了解等。如誡顯示。故
云明王眞言是上成就等。若准下諸品文而
判三部上中下者。分別成就品云。佛部眞
言爲上悉地。蓮花部眞言爲中悉地。金剛部
眞言爲下悉地。一行和尚云。是佛身像。衆徳
莊嚴。名如來部門。如來大悲三昧。能滋榮
萬善。故名蓮花部。如來大惠力用。能摧破
三障。故名金剛部。是故入阿字門。一切諸
法不生。是法身義。入娑字門。一切諸法無染
著。是蓮花部。入縛字門。一切諸法離言説。
是金剛義也。今謂。此即就本部。大判部旨。
又供養華品云。三部各有三等眞言。所謂聖
者説。諸天説。地居天説。是爲三部。聖者説
者。謂佛菩薩聲聞縁覺説者。是爲聖者眞言。
諸天説者。從淨居天乃至三十三天諸天所
説。是爲諸天眞言。地居天説者。從夜叉。羅
刹。阿修羅。龍。迦樓羅。乾闥婆。緊那羅。摩睺
羅。部多。卑舍遮。鳩盤荼等所説。是爲地居
天眞言。若作扇底迦法者。應用聖者眞言。
若作補瑟徴迦法者。應用諸天眞言。若作
阿毘遮嚕迦法者。應用地居天眞言。若求
上成就者。應用聖者眞言。若求中成就者。
應用諸天眞言。若求下成就者。應用地居
天眞言。如是三部。各有三等成就。今謂。此
即就彼本部中。一一部各開三等。若准彼
文爲判釋者。佛部三等。倶是上成就。蓮花
部三等。咸是中成就。金剛部三等。併是下成
就也。上成就中有三品。中下成就亦復然也。
是故分別成就品云。聖者眞言爲上成就。
諸天所説爲中成就。世天眞言爲下成就。而
今此文合二離一。但作上下。文意可知。言
諸餘使者制吒徴等者者云云
經。扇底迦法下至分別次第 釋曰。從此
以下。二明三部各有三法眞言。亦分爲二。
初明三部各有三法。後明三部各三法眞
言。此即初也
經。若佛部中用佛母眞言爲扇底迦
釋曰。從此以下。二明三部各三眞言。分亦
爲三。初明三部扇底迦眞言。二明三部補
瑟徴迦眞言。三明三部阿毘盧遮嚕迦眞言。初
中爲三。初明佛部扇底迦。二明蓮花部扇
底迦。三明金剛部扇底迦。就初亦二。初擧
部指法。後正明眞言。此即初也。玉呬耶經
云云
經。佛母眞言曰下至眞言末 釋曰。此即二
正説眞言。如文
經。若觀音部中用觀音母下至爲扇底迦法
 釋曰。從此以下。二明蓮花部扇底迦法。
亦爲二。初擧部指法。後正明眞言。此即初
也。觀音菩薩。於蓮花部而爲其長。故以名
部。言半拏羅縛悉儞者。一行阿闍梨云。半
拏囉縛悉寧。譯云白處。以此尊常在白蓮
花中故爲名。亦載天髮髻冠。襲純素衣。左
手持開敷蓮花。從此最白淨處出生普眼
故。此三昧名爲蓮花部母也
經。觀音母眞言曰下至眞言末 釋曰。自
下二正明眞言。如文
經。若金剛部中用執金剛母下至爲扇底迦
法 釋曰。從此以下。三明金剛部扇底迦。
亦爲二。初擧部指法。後正明眞言。此即初

經。金剛母眞言曰下至眞言末 釋曰。自下
二正明眞言也。第二明三部補瑟徴迦。第
三明三部阿毘遮嚕迦。分釋經文。准前可

經。復有眞言不入三部下至而辨扇底迦等
三種法 釋曰。從此以下。第四就文字示
眞言相也。就中爲二。初示可辨之相。後正
明文字之相。此即初也。凡諸眞言皆有本所
立名及所爲意趣。而有眞言闕此等事。其
旨難辨。故云復有眞言不入三部也。若看
文字知同不難。故云隨彼眞言文字而
辨扇底迦等
經。看眞言中下至即是阿毘柘嚕迦眞言
釋曰。從此以下。二正明文字之相。於中有
三。謂扇底迦文字。補瑟置迦文字。阿毘柘
魯迦文字。然扇底迦有六文字。餘二眞言各
有一字。字在經文。又大日經更説多種文
字。即義疏釋曰。若諸眞言中。有此淹吽發
磔迦頡利媲等字者。當知是佛頂名號也。若
有掲栗佷拏是執
取義
佉陀耶是食
畔闍是破壞義
壞撲義
訶那是打
摩羅也是殺義
鉢吒
如是等義類當知。
忿怒等諸奉教者眞言。可作降伏攝召用
也。眞言中有納麼是歸
命義
莎嚩訶是攝
取義
等字。當
知是修三種三摩地寂靜相應眞言也。或
有扇底多是寂
微戌陀是清
淨義
等字。當知是
成滿一切諸願眞言。又此扇底多亦是息災
義。佛部相應也。今此經所示。與彼文所
説。其旨契合。義意可知
經。復有眞言句義慈善下至當知即入補瑟
徴迦用 釋曰。從此以下。第五就句義辨
眞言相中。中有三句義。謂慈善。猛怒。非慈
非猛。若與不生極理相應。而發無縁廣大
慈善。極理本無能縁所縁。稱理起慈。故名
無縁。是爲慈善。若修此法者。亦住此慈善。
能除諸災難。聰明及長壽。五星所陵逼。種
種諸災難。口舌及鬪諍。王宮所通迫。内外
不和順。七曜乖常度。風雨不以時。疫病刀
偸。鬼魅諸不祥。如是災起時。而得修
此法。所修威儀。及支分等。不可具載也。内
起慈悲心。外示大忿怒。是名爲猛怒。若有
此句義。爲降伏眞言也。制鬼神惡人破壞
正法眼。及諸惡毒龍。非時降暴雨霜雹。損
苗稼。水旱不以時。鬼魅遍流行。處處現變
怪。人衆不安寜。所在横惱亂。及行不忠孝。
此法能制除也。非上二種法。故云非慈非
猛。第一義諦。非一切法。而能生諸法。譬如
虚空遠離一切法。而萬法依之生。是即補瑟
徴迦。若修此法者。喜悦心相應。五通及寶
藏。劍輪杵財物。藥丸眼藥等。遷榮増壽命福
惠及名聞。職任仕王官。吉祥勝安樂。如是
等勝事。由此法増長。是等三法。三部各有。
如上所釋。具如下説也
經。若欲速成扇底迦者下至當用金剛部眞
言 釋曰。從此以下。第六就樂欲顯眞言
相也。分文爲二。初擧樂欲。正示眞言。後
歎經功能。此即初也。即有三樂。謂隨三樂
欲。示三眞言。如文可知。雖於三部各有三
用。今就本部明眞言用。非謂三部各無三
用也。問。阿毘遮嚕迦法。滅却一切鬼神惡
人諸毒龍等。若爾者。豈無殺罪耶。答。今引
一行和尚説。解釋此疑。彼釋云。如説噉食
義者。謂令諸忿怒等呑滅一切毘那也迦之
等。如所言。諸佛則有殺衆生罪。今此
宗明義。所謂毘那也迦。即是一切能爲障者。
此障皆從妄想心生。若能噉食如是重障。
使心目開明。當知。是名眞忿怒者以佉
字門噉食一切衆生障。則是如來所使行如
來事。義意准知。又問。自噉食已。妄想重障。
令流那也迦等滅却。是且可爾。爲他修此
法。滅却爲他毘那也迦等。此義如何。答。眞
言勝力爲十方一切有情爲障者尚能除滅。
何況少分爲他毘那也迦。豈不得滅却。問。
何故眞言有如是力。答。眞言是即諸佛菩
薩肝心要誓。無數劫中。爲諸有情難行苦
行。行修萬行結要。總在眞言祕密字句之内。
是故念此眞言修此法時。除滅自他一切
怨敵諸毘那也迦等。問。今見世間修眞言
者。其不可數。何故無此勢力。答。雖有教
法。而修行者不順其法。或雖口誦眞言。而
心不似本尊三業威儀。觸事有闕。猶如雖
口服好藥。不愼禁忌者。不能得藥力。是
故修眞言而無大効也
經。此經深妙下至無不成就 釋曰。從此
以下。二歎經功力。亦分爲二。初正歎經。
後釋伏難。此即初也。此經所説三部眞言祕
要之法。非諸顯教之類所測。故云深妙也。
眞實不虚。甚可尊重。故云如天中天有言
也。天中天者。謂天中聖王有言。則諸天衆
無不敬重。於諸言中。此言最上故云上中
之上。又諸顯教而有大小。大乘爲上。今此
深經。於彼亦上故爲上中之上也。於此經
中。具説眞言祕密之法。若有依行。則世出
世一切悉地。無不成辨。故云若依此法無
不成就也
經。此經雖屬金剛下部至准義應知釋曰。自
下二釋伏難也。前既説云此經深妙如天
中天有言等。伏難云。今見此經。能説之主即
是金剛下部之類。理應所説祕密之法亦是
下法。今何故歎云此經深妙如天中天有言
上中之上。若依此法。一切諸事無不成就
故。今釋云。此經雖屬金剛下部。爲奉佛教
亦能成就上二部法。謂能説主是雖下部。而
從法王奉教。受三部祕密教勅。是故所
説遍通諸部。亦能成就也。次更引喩釋成
前義。譬若國王就事有勅。臣下即便敬奉
行之。王亦不違。同加威勢。令民敬奉。故
云譬如國王隨有教勅自亦依行也。今金剛
手奉佛三部祕密教勅。隨機傳教。令得三
部祕密悉地。諸佛菩薩亦不違越。同増靈
威。故云此法亦爾准義應知
經。若有眞言字數雖少初有淹字後有莎
字下至速能成就扇底迦法 釋曰。從此以
下。第七就初後示眞言相也。即有三法初
後之字。初明扇底迦。所言唵者云云
云云
經。或有眞言初有𤙖字乃至速得成就阿毘
遮嚕迦法 釋曰。此是二明阿毘遮嚕迦所
言𤙖者云云捕吒者云云㘑嚕者如經文釋

經。或有眞言初無淹字後無莎訶字乃至成
就補瑟徴迦法 釋曰。三明補瑟徴迦。簡
非前二。顯後一法。故云初無唵字等。大日
經第七云。眞言之初以唵字。後加莎訶。寂
災用。若眞言初以唵字。後加𤙖發。攝召用。
初後納麼増益。初後𤙖發。降伏用。𤙖字發
字通三處。増益其名號在中間。如是分別
眞言相。智者應當悉知解。所云𤙖發通三
處等者。私謂。若修扇底補瑟徴等。必先須
修阿毘遮嚕迦。故云通三處。若寂災時。先
修降伏。次用増益。後行寂災。而其増益次
第在中。故云在中間。若増益時。先用阿毘
遮嚕迦。後修補瑟徴迦。而彼經文且明扇
迦。是故云也。所以今經不明攝召者。
以降伏等攝故云云
經。若復有人欲求攝伏諸餘鬼魅及阿毘舍
等下至速得成就 釋曰。從此以下。第八
釋疑。於中爲三。初明伏難本。次正釋難。
後明勸誡。此即初明伏難本也。於三部中。
先且擧一部之内下類眞言攝伏諸鬼魅等
也。阿毘舍。制吒迦云云
經。若復有異部眞言云能成就一切事者但
能成就本部所説不通餘部 釋曰。此即正
釋難。於中分二。初釋成就一切之疑。由前
制吒迦等所説眞言。但有攝伏功力。伏難云。
若如所説。一種眞言。但有一箇力者。何故
他處眞言云一種眞言能成就一切事耶。是
故釋云能成就一切事者。但能成就本部所
説。不通餘部也
經。猶有經演彼有眞言爲除毒除病故説之。
亦能除餘諸苦當即知其通一切用 釋曰。
二釋重難彼重伏難云。若成就一切事者。
但能成就本部所説者。何故復猶有經云彼
有眞言。雖爲除毒除病故説之。而亦能除
餘諸苦耶。餘諸苦者。謂貧窮因苦。及以怨
僧會苦等也。是故釋云。當即知其通一切用
意。謂凡於眞言有別通相。若別相者。或眞
言爲除毒除病。或宜増益。或宜除伏等也。
若通相者。一切眞言。一一皆是無有不能
息災等用。如眞陀摩尼寶隨順人樂無不
圓滿。是爲通相。然今約通故。云當即知其
通一切用。又初釋約別。後釋約通。初釋顯
別。後釋示通。初隨他義。後隨自義也
善知其部下至誦彼眞言 釋曰。三明勸
誡也。有四勸誡。謂善知其部。次善識所應
用。次須知功用。次善解修眞言法。如文
可知
  分別阿闍梨相品第二
言阿闍梨者。周法師云。阿闍梨此梵短聲
也。翻爲正行。以此人能化弟子之行故。涅
槃經第八云。阿闍梨者義何。謂於世間
得名聖行有者也。長聲呼云阿遮利耶。
翻軌範師。以爲弟子作法則故。若欲速
成所樂悉地者。應隨阿闍梨受學眞言法
則。夫以。阿闍梨是諸眞言根本。一切眞言
由是得故。於諸善事而爲首因。授歸依處。
示現當樂故。大興善寺阿闍梨云。然以解
二種義故得阿闍梨名。所謂淺略深奧分。若
觀前人未有深解之機。則順常途隨文爲
釋。若已成就利根智慧。則當演暢深密而
教授之。今還以此二分釋阿闍梨義。若於
此曼荼羅種種支分乃至一切諸尊眞言手
印觀行悉地。皆悉通達。得傳教灌頂。是名
阿闍梨。若度違順八心。證寂然界。是名阿
闍梨。若已心王自在。覺自心本不生。名阿
闍梨。若生極無自性心。得入如上曼荼羅
海會。名阿闍梨。從此復有十重深行。乃至
於解三密。人中最爲上首。如金剛薩埵。
是名阿闍梨。復次毘盧遮那名阿闍梨。是
故最初阿闍梨事業時。即須觀照自身即同
於金剛薩埵毘盧遮那。以身語密印而作加
持。乃名善住師位不爾。無所能成也。凡
爲阿闍梨者。應備諸徳處於其位。徳相繁
多。今辨其相令知師位。故云分別阿闍梨
相品阿闍梨有
多種云云
經。復次我今當説阿闍梨相 釋曰。從此品
下至分別同伴品三品經。是大段第二。答
能持誦之人。即答云何阿闍梨。云何成就者
弟子二句之問也。分文爲三。初品正明阿
闍梨相。次分別持誦相品。二明持誦人成就
之相。三分別同伴品。明持誦同伴相也初
品文中。大分爲二。初明阿闍梨相。次若依
此者下。二明依阿闍梨之由也。初明阿闍
梨相。分文爲三。初明標説。次明標説之所
以。三正明其相。是即初也。於菩薩位而
有凡聖。若凡位者。皆名爲凡阿闍梨。若聖
位者。倶名爲聖阿闍梨。今説通相。故云阿
闍梨相也
經。一切眞言由是得故知阿闍梨最爲根本
 釋曰。二明標説之所以。何故先明阿闍
梨。故云一切眞言由是得故等
經。其相何 釋曰。三正明其相。亦分爲三。
初徴起。後正明其相。此即初也
經。謂支體圓滿下乃至令授與弟子眞言釋
曰。後正明其相。就文即有二十三相。一
支體圓滿。大日經云。其相青白。或白色廣
首長頚額廣平正其鼻修直面䩉扶矩切左
右頬也
滿端嚴相稱者是也。二福徳莊嚴。謂内外
圓滿具足。起作資生施無畏施法施。心得自
在等是也。瞿醯云。恒供養一切諸尊及與
師僧。惠施一切貧窮困苦者。是其相也。三善
須知解世出世法。瞿醯名爲廣解諸法也。
所言知世法者。大日經云兼綜衆藝者是
也。謂是妙善世間種種技藝也。謂聲論因
明十八明處六十四能算數方藥觀想工巧之
類行。如是法中。盡與實相不相違背。名爲
善知世出世法也。善知出世法者。彼經所
謂通達三乘者是也。運載有情。出分段世。
或出變易世故名出世。於大小乘三藏教
中善其文義。能難能答拔除弟子惡邪。若
不爾者生他不信故須善解。具如彼經義
釋也。四恒依法住不行非法。瞿醯所謂具
正直者是也。於戒有三。謂攝律儀戒。攝
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常以戒香莊嚴三業。
無有違犯四重等非。故云恒依法住不行
法。五具大慈悲憐愍衆生。瞿醯亦爲慈
悲。大日經以爲妙惠慈悲。彼釋云。妙惠慈悲
者。般若有二種。有與六波羅蜜和合般若。
有實相般若。此中意明初句。此惠猶如巧
風能軌匠歌羅羅心。使百體成就。行者猶
有惠故。則能善知通塞。判決是非。於曼荼
羅一切事業中。動合規矩心無疑滯。憐愍
之心徹於骨體。諸有所作。皆爲建立衆
生必使成就無盡法界之樂。度脱無餘衆
生界之苦。今經文意。准彼可知也。六貴族
生長。謂刹利種。婆羅門種等。從此等族生
長。名爲貴族生長。若深祕釋者。大菩提心
以爲貴族。一切諸佛從此生故。故大日經
云。曼荼羅位初阿闍梨。應發菩提心。謂生
決定誓願。一向志求一切智智。必當普度
法界衆生。此心猶如幢旗是衆行導首。猶如
種子是萬徳根本。若不發此心。亦如未託
歌羅羅。自不能建立善根。況復爲人師耶。
七性調柔和。瞿醯經中。心名爲能忍。亦爲
調伏諸根。若准彼文。應分爲二相也。性
謂六根。不爲六塵之所擾亂。故云性調
也。則滅無量嗔恚業種。成就三種忍功徳。
所謂害怨耐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故云
柔和也。八隨有共住皆獲安樂。若於共住之
輩。而有嫉妬誘誑等心。即心不安樂。既離
此等垢。與内外利益。故云隨有共住皆獲安
樂。瞿醯云能覆歸者。是其例也。九聰明智
慧。瞿醯亦云聰明智慧。大日經云善巧修
行般若波羅蜜。即是深修觀察十縁生句。
見甚深中道。照不可得空。若中道智慧。非
鈍者所堪。但是神通乘機之所得故。爲聰
明智慧也。十辯才無礙。瞿醯亦同云辯才無
礙。處衆無畏。辨有四種。謂義法辭樂説也。
義謂顯了諸法之義。法謂稱説法之名。辭
能説名之語。言雖有此三。必須樂説
説前三也。十一能懷忍辱不懷我見。瞿醯
中。名爲能忍。大日經云。其性調柔。離於我
執。即是安住傳教威儀。住忍辱地。柔和善
順。而不卒暴。雖種族色相。多聞智慧。無不
出群絶衆亦不生高慢之心。能慈心下濟。
誘誨新學。乃至卑小姓等。亦不懷下劣之
想。嫉妬之心。故云能懷忍辱不懷我見也。
十二善解妙義瞿醯以爲善言方法。大日經
云善解眞言實義。若准彼釋釋此文者。善
知眞言實義故云善解妙義。如眞言門。有
種種眞言。種種身印。種種本尊。乃至具縁
供物。一一支分。聲字形色。諸相不同。隨事
分別。識其性類。知如是法寂災處用。如是
法増益處用。如是法降伏處用。如持明藏
蘇悉地等廣分別説。此是善解妙義。所以
然者。一一眞言。皆如來妙極之語也。如眞
言中有質多字。淺略釋。只名爲心。若作深
祕釋。質謂遮字帶三昧聲也。遮是無遷變
義。無遷變即是佛性。佛性亦名般若波羅蜜。
亦名首楞嚴院三昧。是故定惠具足。多字
是一切法如如解脱不可得義。若如是心。
説乃名妙極之語也。復次如身印。左手是
三昧義。右手是般若義。十指是十波羅蜜滿
足義。五指是一切智五輪譬喩義。如本尊
形。女是禪定。男是智慧。黄色是金剛身。白是
大悲。赤是大惠。青是大空。黒是大刀。乃至
一切縁中。皆有第一實際義。豈可如文生
解耶。若通達如是實義。乃應作阿闍梨。彼
經所明。與今不異。故引彼釋解釋此文。
下亦復然。請莫怪也。十三深信大乘。瞿醯
云復有善功徳深信大乘。愛慕經典。大
日經云信諸佛菩薩。彼經擧人。今擧教法。
即人法異耳。若初入眞言。應以信爲首。若
無信者。則同無手之人。雖至大寶藏中。空
無所得。況在阿闍梨乎。所以然者。此眞
言教。口誦梵文。心亦觀之。或屈身支節。猶
如戲弄。或修三昧。乃觀女人之像。或忿
怒等形。或以水潅頂。或造作火壇。若飮以
心識籌量加持之迹又不可見。自非具深
信者。安得不疑惑耶。若生疑惑。必致大
損。無所剋獲。是故深信大乘教法也。十四
設犯小罪猶懷大怖。若於小罪不生大
怖者。恐微塵漸漏。終沒大海。是故生大
怖。又於眞言門四重禁中。若一刹那而起退
轉。是爲小罪。若一刹那起此退轉。恐漸慣
習。沈淪生死。不得來到毘盧遮那大法王
宮。是故大怖也。十五身口意業善須調柔心
常悦樂。釋曰。意有正信念故。意善調柔。
隨意調柔。身口亦然。故云身口意業善須調
伏。瞿醯所謂淨信正念加有威徳不懼非
人者是也。淨信正念是即意業。依意信念
身口有威。是故不懼諸非人等也。不知是
者。意常憂愁。若知是者。心常安樂。故云
心常悦樂。彼文亦云少欲足者是也。彼文分
爲二種相。今文合爲一種相。開合宜時。貴
在得意也。十六讀大乘經謹依法教。釋云。
雖修學祕密。而不謗三乘。何以故。彼三乘
教。皆是如來隨淺略機所演説故。故云讀
大乘經謹依法教也。十七勤誦眞言而不間
斷。瞿醯云常行念誦。釋云。若有間斷而不
相續。譬如鑚火若頻不作手。火不可得。
故云勤誦眞言而不間斷也。十八所作悉地
皆悉成者。釋云。善修相應法。成所作悉地。
大日經所謂究習瑜伽者是也。彼釋云。於
三部眞言。上中下成就事。一一通達。皆與正
理相應。名善修瑜伽。又於息災法中。即能
以此方便増益降伏。或増益法中。即能以
此方便降伏息災。於降伏法中。即能以此
方便息災増益。隨彼彼相應之法。皆能善
分別之。名善修瑜伽。又於曼荼羅中種種
本尊三昧形色字印性類威儀及供養成就
時運心觀察。方便皆已相應修習。此中障
礙及悉地相亦善覺知。乃可傳法。文意准
知。如是善分別成辨所作事。故云所作悉
地皆悉成者也。十九復須善解畫曼荼羅。瞿
醯亦同此説。然大日經第九句攝云。妙解曼
荼羅畫已。得傳教潅頂。不應作最後斷種
人。應紹先師事業度諸弟子。即此最初方
便故。須解曼荼羅圖像一一方位相貌。調
布衆色。繢畫莊嚴。皆應自善其事。乃堪作
阿闍梨。復次能於淨菩提心。以惠方便畫
作無盡莊嚴大曼荼羅王。故云善解等也。
二十常具四攝。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菩薩
以此四事攝化衆生。故名四攝。一布施攝。
菩薩以無所捨心行於二種布施。能攝衆
生。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若爲樂財施衆
生。即以財施而攝取之。若爲樂法施衆
生。即以法施而攝取之。以此二施能利益
一切衆生。既蒙恩利。因是生親愛心。而隨
受道。得住眞理。故名檀布施攝也。二施
相。略如前檀波羅蜜中分別。二愛語攝。菩
薩若以善軟之言隨順一切根性安慰開
喩。則一切衆生之所樂聞。因是生親愛心。
依附菩薩。而隨受道。得住眞理。故名愛語
攝。三利行攝。菩薩隨起身口意行能令一
切各能利益。衆生既蒙利。以欣所得利
故。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眞理。
故名利行攝。四同事攝。菩薩同。諸根明
見衆生根縁。故一切隨有欣同之者。即分
形散影。普和其光。同彼事業。各*能益巧。
同其事。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
涅槃。故同事益物名爲攝也。若阿闍梨不
修此者。於四重禁必有所闕。是故令備
此四攝也。二十一爲求大法不樂小縁。大菩
提心。名爲大法。除此以外。以爲小縁。若爲
小縁退菩提心。自不能見大日世尊。況以
顯示他乎。故云爲求大法不樂小縁。大日
經云。住勇健菩提心者是也。二十二求離
慳悋。此即慳悋法也。慳慳悋法。於四禁中
是其一戒。所餘禁戒。於諸相中其意可見。
但以此禁旨未分明故別出之。若見有機
不與授者。必犯重禁。若見非機強授與者。
亦犯三昧耶。今望有機故爲求離慳悋開
之與遮其旨各別。不可混雜。故法華云。若
善男女信如來智慧者。當爲演説此法華
經。若有衆生不信受者。當於如來餘深法
中示教利喜者。是其例也。又釋。上兩句。
明求法人。下一句。説必與法。故云爲樂大
法乃至求離慳悋也。二十三曾從師入大曼
荼羅。受潅頂法。復爲先師讃嘆徳者。讃
嘆之辭。在文可見。瞿醯亦同云普誦眞言
及持都法。先蒙阿闍梨及與傳法二種潅
頂。意義亦同也云云瞿醯中。亦云處衆無畏。
若准今文。應辯才無礙等攝。又云普學祕
密眞言行。明一切曼荼羅法。善知分量。准
今經者。善解妙義等攝也。又云及知弟子
好惡之相。若准今文。具大慈悲憐愍衆生
等句攝也。憐愍衆生。必可鑒知差別性。故
彼經更有多文説師位相。而意不出前諸
相也。諸教法中。亦明阿闍梨相。隨宜廣略
開合不同。准例可知
經。若依此者所受眞言下至終不獲果 釋
曰。二明依阿闍梨之由。分爲二。初明依
阿闍梨之由。後明結勸也。就初亦二。初明
所受眞言速成就故須依。二明授與歸依之
處故須依。此即初也。眞言祕教。是三世諸
佛要誓之法。佛佛相付。不妄宣傳。而内懷
慢。外不順師。檀誦眞言。望佛加被故。天
神嗔忿。地祇蚩災。又眞言法則。其事繁多。
若闕法則。事不成辨。若不辨者。謗法犯
重。無有出斯。是故徒施功勞。終不獲果。
若隨傳教師親受祕教時。都無此等失。故
速得成就也。擅字。視戰反。專也云云
經。夫弟子恭侍阿闍梨猶如三寶及菩薩
等 釋曰。二明授與歸依之處故須依之。
亦爲二。初明恭侍。後正明恭侍所以。此即
初也
經。何以故下至正等菩提 釋曰。二正明
恭侍所以也。能授三句故須恭侍。大菩提
心爲歸依處。若不安住大菩提心。一切所
作。即爲顛倒。若得安處。世出世法。堅固不
動。而不爲魔之所擾亂。故云歸依處也。
於諸善事而爲首因者。是大悲句。若無大
悲水。諸善法牙。無由出生。諸佛菩薩。從大
悲起者。此之謂也。故云善事首因。次現世
安樂當來獲果等者。是究竟句也。若得方便
解。雖未到究竟。而於一切法。得見安樂
性。故云現世安樂。安樂性者。謂中道實相
本不生也。於本不生際。顯現法界大曼荼
羅。故云當來獲果也。諸三乘教。經歴三大
阿僧祇劫。修因得果。今此祕教不爾。或現
身得證。或異生得成。而不待三無數劫
滿。故云當嗣不久而得無上正等菩提也。
然於成佛有二種義。謂凡位成佛。聖位成
佛。言凡位成佛者。若得如來智慧。雖未斷
惑。依正二報。隨解融通。於一一微塵。具
見十方三世。於一一身分。具見法界相好。
凡夫依報。從本以來。遍法界之依。愚縛正
報。法然道理等虚空之正。由未遇縁不得
顯現。今依如來三密加持。此身法界依正始
漸顯現。將似聖位毘盧遮那。但以凡情麁
劣不能覩見。唯佛能見是爲凡位成佛
也。故大興善寺和尚云。諸法無定性。爲識
之所轉。若三密解起。此凡夫之身。轉爲如
來身。此身之外無別佛身。故五字陀羅尼云。
即於凡夫身。現成就佛身。應以爲證也。次
精進無懈。晝夜修習。斷除惑障。彌増顯現。
依正二報。互相融通。神力自在。上聖下凡。亦
同得見之。爲聖位成佛也云云
經。以是義故敬之如佛下至無有懈怠 釋
曰。二明結勸也。亦分爲二。初明結勸敬
師。後明結勸勤持。是即初也
經。勸持不闕下至必無得疑 釋曰。二明
結勸。如文可悉也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一
  元慶八年七月一日於元慶寺寫得
 傳燈大法師位最圓 



蘇悉地羯羅經略疏卷第二
  分別持誦相品第三
言持誦者。謂持誦眞言也。龍樹云。念力
故。持不忘故。誦金剛頂云。有四種念誦。謂
一音聲念誦。二金剛念誦。合口動舌默誦是
也。三三摩地念誦。心念是也。四眞實念誦。
如字義修行是也。由此四種念誦力故。滅
一切罪障苦厄。成就一切功徳。今依四種
儀持誦眞言。故云持誦也。言相者。謂持
誦眞言成就行相。行相衆多故云分別。今此
品。正説持誦眞言人之成就行相。故云分
別持誦相品也
經。復次我今説持誦眞言成就行相。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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