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大日經疏演奧鈔 (No. 2216_ 杲寶撰 ) in Vol. 59

[First] [Prev+100] [Prev]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定即行海邊。得一龜甲。兩手捉持方欲抒
海。海神知意來問之曰。深廣三百三十六
萬里。正使一切人民類。盡來共挹不能使
減。況汝一身而欲辨此。菩薩答言。若人至
心欲有所作。事無不辦。我得此寶。當用
饒益一切群生。以此功徳用求佛道。我心
不懈。何以不能。是時首陀會天○來至其
所。菩薩下器。一切諸天。盡以天衣同時渰
水中。菩薩出器。諸天擧衣棄著餘處。一遍
挹海減四十里。二遍挹之減八十里。三遍
挹之減百二十里。其龍惶怖來到其所語
言。止止更莫挹海。菩薩尋休。龍來問言。汝
求此寶用作何等。菩薩答言。欲用給濟一
切衆生。龍復問言。如汝言我曹海中衆生甚
多。何以不與必欲得去。菩薩答曰。海中之
類亦是衆生。然無劇苦。如閻浮提人民之
類。爲錢財故。殺害欺誑。作十不善死墮三
途 我以人類解於法化故。來索寶先充所
乏。後以十善而勸誨之。龍聞其語出珠
還之○大施菩薩。沐浴其身著新淨衣。至
平坦地即持其珠。著高幢頭。手執香爐四
方求願。閻浮提人貧窮辛苦。欲得濟給令
無有乏。若當實是旃陀摩尼者。便當次第
雨衆所須。求願已訖四方雲除。即時風起
吹諸不淨瑕穢糞掃。皆悉除去。次雨微水
以淹塵土。次雨飮食百味上美。次雨五穀。
次雨七寶種種奇珍。於閻浮提内衆寶積
滿。人民之類自恣而取。上妙衣食盈滿有餘。
視諸珍寶猶如瓦石○舍利弗欲知爾時
父婆羅門尼拘盧陀者。今現我父淨飯王是。
爾時母者今現我母摩訶摩耶是。時大施者
今我身是已上明本
第八卷文
光云。賢愚文中尋下匝門。
明本作尋下迎問。今按文旨。明本爲佳。識
者尚詳。智論第十二名能施太子。具説其因
縁。要者往撿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九
光云。此卷本疏有亂。曰二十右
(一)瑜伽處也 (三)經云○如是作竟 (七)當布
列○儀式 (四)然後觀作○以上前
卷解之
鐸等 又
凡○得耳此第七卷
所出亂
 (六)行者○廣説 (八)然後
○意也 (二)○一切○漫荼羅位 (五)至第五
日○中説 (九)其第五夜以下如文
二十
五右
(一)可知也 (三)其受持地夜○而臥
(二)當於所度○法也 (四)彼安寢時以下如
又此章有皇
慶傳亂更詳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十

  東寺觀智院法印杲寶撰述
東都靈雲寺比丘慧光挍閲
疏第四卷之餘釋經一
具縁品
尸羅淨無缺乃至堪傳法也者。此明第六徳
也。蘇婆呼經上云。世尊所説別解脱法清淨
尸羅。具應修行。若是俗流。唯除僧服。自餘
律儀悉皆無差五左瞿醯經上云。但四部衆。
若具本戒及信大乘。亦應攝受九左 尸羅
者。智論第十三云。罪不罪不可得故。應具足
尸羅波羅蜜尸羅秦
言性善
好行善道不自放逸。
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
皆名尸羅初右今且約受戒善行而釋也
在家出家律儀者。智論第十云。佛弟子七衆。
比丘・比丘尼・學戒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
優婆夷。優婆塞優婆夷是居家。餘五衆是出
十三右天台法界次第上云。在家優婆塞優
婆夷一日一夜八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十戒。
式叉摩尼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十種得戒。五
篇七聚相。乃至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及三
千威儀八萬律儀。是中皆應次第略出科
十九左七衆各有本戒。七衆者。一優婆塞
舊云清信士。
新云近事男
二優婆夷舊云清信女。
新云近事女
已上二衆
爲在家。爲此二衆授五戒也。三沙彌此翻
勤策
四沙彌尼。五式沙尼亦名式沙摩那。
此翻學法女
六比丘。七
比丘尼。以上五衆爲出家。爲沙彌沙彌尼
授十戒。爲式沙尼授六法。謂沙彌尼受十
戒之後。更受六法。於此位。必經二年後
受具足戒。故此位云二歳學。六法者。一摩
觸・二盜四錢・三殺畜生・四小妄語・五非時
食・六飮酒云云爲比丘授二百五十戒。爲
比丘尼授五百戒。此云在家出家律儀也。
問。且優婆塞五戒有幾種耶。答。智論第十
三云。五戒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
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三者
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行優婆塞。五者斷婬
優婆塞。一分行者。於五戒中受一戒。不能
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
多分行者受四戒。滿行者盡持五戒。斷婬
者受五戒已。師前更作誓言。我於自婦不
復行婬。是名五戒十三左若依律意。五戒不
邪婬。八齋戒不婬。是故五戒偏爲在家戒。八
戒爲中間人戒。謂制正婬故非是在家。不
受出家戒十戒
以上
故非是出家。故云中間也。
今據智論。五戒雖通不婬。而爲在家戒也。
故知。八戒亦可通云在家戒也。律名句云。
在家二戒。一五戒二八戒。出家二戒。一十戒
二具戒上之
三左
智論第十三云。問曰。白衣居家唯
此五戒。更有餘法耶。答曰。有一日戒。六齋
日持功徳無量○問曰。何以故六齋日受八
戒修福徳。答曰。是日惡鬼逐人。欲奪人
命○是故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善作福
以避凶衰。是時齋法不受八戒。直以一日
不食爲齋。後佛出世。教語之言。汝當一日
一夜如諸佛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徳將人
至涅槃十五左是以八戒爲在家戒之證文
也。上引法界次第。尤合智論也 於本姓受
諸禁戒者。義釋作於本性受諸禁戒。宜改
作性字也。第十七云。菩薩戒略有二種。一
在家二出家。此二衆中復有二種戒。一自性
修行。二是制戒。今此十戒。是菩薩修行戒也。
以是善性故。一切菩薩應行之。即涅槃所
謂性自能持戒。或云自性戒也。二十
三右
又云。修
學句。菩薩隨所修學。諸佛世尊及菩薩同
事。應當學者。此身三口四意地之三。即是一
切菩薩修學句。是一切菩薩學處也。此即是
一切菩薩隨順衆生戒○此本性戒自然合行
故。涅槃云性自能持戒也二十
五左
此等釋意。方
便學處品所説菩薩十善戒。云本性受也。第
十一云。菩薩之人。性戒成就。不由制戒。任
運而有六右性戒者。即本性受戒也。蘇悉地經
疏第二云。戒謂十善性戒。有佛無佛常在世
間。不問受不受。持即成善。犯必成罪。故
云自然聖戒。又復性戒名爲自然。祕教重禁
以爲聖戒六右若依姓字之本而言。第三云。
住於四姓法中。所作善事堅心不動三十
一左
九又云。四姓等各各有家法。若失家法。則
不名敬順先祖父之教。世人名爲惡子三十
三右
但四姓之中。刹利婆羅門二種。時護戒法
也。第十七云。所以然者。一切世間諸天輪
王。亦有十善法。一切外道亦有十善戒二十
三右
劫初輪王持十善。外道婆羅門亦持之。今
指此等云本姓受禁戒歟已上光云。本性者
是七衆本性也。謂七衆能持本戒者。足可
以傳授祕密也
忍辱不慳悋乃至堪傳授也者。此中忍辱即
第七徳。不慳悋是第八徳。故云分爲二句
也 初釋忍辱之中内外違順境界八種大
風者。違境四種順境。四種合爲八種大風。違
順各有内外。故云内外違順。内外者。智論
第十五釋忍辱波羅蜜之段云。於内六情
不著。於外六塵不受○外有寒熱風雨等。
内有飢渇老病死等云云
初右
内外分別隨境不
定。此文且擧一二。自餘準知。八種者。蘇婆
呼童子經上云。復次蘇婆呼童子凡持眞言
者。當須遠離世間八法。以善翻稱惡名及
以苦樂得利失利毀謗讃譽。此世八法。能
生一切不善法故十四右佛地論玄奘譯第五
云。世間諸法略有八種。一利・二衰・三毀・四
譽・五稱・六譏・七苦・八樂○如是八種總有
二品。四違名苦。四順名樂。生欣戚故十三左
違順分別可知。具如住心品鈔 如智度尸
波羅蜜者。一義云。尸波羅蜜者。尸羅波羅蜜
也。疏或本小野
僧正
作尸羅波羅蜜。但當段釋。忍
辱而非尸羅。然引合智論尸羅波羅蜜。最
似相違。今私會之。彼論第十四。明於尸
羅波羅蜜中。依持戒生六度之義。而今
所指是持戒生忍辱之文也。其文云。云何
持戒生忍辱。持戒之人心自念言。我今持戒
爲治心故。若持戒無忍當墮地獄。雖不
破戒。以無忍故不免惡道。何可縱忿不
自制心。但以心故入三惡趣。是故應當好
自勉強勤修忍辱。復次行者欲令戒徳堅
強。當修忍辱。所以者何。忍爲大力。能牢固
戒令不動搖○又復譬如老人夜行無杖
則蹶。忍爲戒杖扶人至道。福樂因縁不能
動搖。如是種種。名爲持戒生羼提波羅蜜
三葉密鈔第五云。疏如智度尸波羅蜜等者。疏
釋此句。經文分作兩節。下節釋不慳。即指
智度檀波羅蜜。可相扶順。今此正釋忍辱。
何故却指智度尸波羅蜜中廣説。豈得相成
耶。蓋取一度即具餘度。故不相違。又由具
忍辱波羅蜜故。即能持是不慳悋戒。又智論
云。持戒生忍爲持心。故持戒無忍墮三惡
趣。又忍爲大力。能牢固戒令不動搖。又戒
無量也。云何具持。唯當忍辱。衆戒自得。又
忍爲戒杖扶人至道故云云已上義引尸羅
中文。既爾持戒生六度。豈不生檀耶。不慳
之義亦應指尸羅。答。互顯其義。理應指彼
十九左一義云。智論廣説六度。何不讓羼
提波羅蜜之段。而指尸羅波羅蜜之文乎。若
指尸羅波羅蜜中持戒生忍之文者。不慳悋
釋。亦可讓尸羅波羅蜜中持戒生施之文。而
何云如智度檀波羅蜜廣説乎。密鈔雖作
會通。猶以不詳。又羼提波羅蜜文。亘論十
四十五兩卷。廣釋其相。然如彼持戒生忍
文。纔半紙許。何云廣説乎。然則尸波羅蜜
者。以口傳可讀羼波羅蜜。羼字下省而不
書之。其例多之。不足怪也。但或本尸羅
者。恐經生口熟寫誤加矣。三本義釋皆作尸
波羅蜜。凡忍度相智論所説其文太繁。若出
其要犬有二種。一生忍二法忍。論第十五
云。忍諸恭敬供養衆生。及諸瞋惱婬欲之人。
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瞋惱婬欲
法。是爲法忍。初葉學者往撿。今謂。上來二義
之中。初義爲勝。何者見大集經涅槃經等。
尸羅波羅蜜略云尸波羅蜜。例如檀那云檀
波羅蜜。禪那云禪波羅蜜。諸經立名尸波羅
蜜。指戒波羅蜜已顯然也。何可及別途料
簡乎。何況小野古本作尸羅波羅蜜。不可
及異義也已上光云。向來兩義之中。初義誠
雖見文穩當。尚未爲快。後義説文太穿鑿
矣。不足觀也。恐是記者之誤。蓋其所指示
即忍度文乎。俟來哲之評論耳。問。瞋惱之
事甚難以忍。云何可用心乎。答。論第十四
云。復次菩薩思惟。我初發心。誓爲衆生治
其心病。今此衆生。爲瞋恚結使所病。我當
治之。云何而復以之自病。應當忍辱。譬如
藥師療治衆病。若鬼狂病拔刀罵詈不識好
醜。醫知鬼病但爲治之而不瞋恚。菩薩若
爲衆生瞋惱罵詈。知其爲瞋恚煩惱所病
狂心所使。方便治之。無所嫌責。亦復如是
二十
四左
如是約喩以明忍辱用心。其文太多。不
遑毛擧 後釋不慳悋之中所有則法者。
古本幷義釋作財法。則字是寫誤耳。智論第
十四云。檀有三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三
者無畏施云云
三右
三種之中。此指初二。云所有
財法。財法者優婆塞戒經云。施有二種。一者
財施二者法施。法施則得財法二報。財施唯
還得財寶報。財施名下法施名上。教他受
戒。出家修道。白四羯磨。爲壞邪見説於
正法。能分別説實不實等。宣説四倒及不放
逸。是名法施。自於財寶破慳。若多少諸資
生物。稱求者意。隨所須與。是名財施。又能
教他人具信戒施多聞智慧。若以紙墨令
人書寫。若自書寫如來正典。然後施人令
得讀誦。是名法施。如是施者。當於未來
無量世中。得上好色。得長遠壽。多饒財寶。
身有大力。身常安樂得無礙辯才。得信心
明了。是故法施勝於財施五之五葉
以下取意
寶積經第
八十八云。佛告彌勒。若有菩薩摩訶薩。以
滿無邊世界珍寶。施諸佛如來。若有菩薩。
以大悲心爲一衆生説四句偈。功徳勝彼。
爾時世尊而説頌曰。若恒沙世界珍寶滿其
中。以施諸如來。不如一法施。施寶福雖多。
不及一法施。一偈福尚勝。況多難思議十四
智論第十一云。如佛所言。二施之中。法施
爲勝所以者何。財施果報在欲界中。法施果
報或在三界。或出三界。復次財施有量。法
施無量。財施有盡法施無盡。譬如以薪益
火其明轉多○三十
六右
 智度檀波羅蜜等者。智
論第十一云。有信・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
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爲檀云云二
十左
論第十一第十二第十四第二十二第八十八
具説。恐繁不引。要者往見 持明重禁者。
凡説重禁有顯密異。爲簡顯教重禁。云持
明重禁。即持明藏重禁也。所謂不利衆生慳
悋正法。是眞言四重禁之中隨一也
勇健堅行願乃至堪傳法也者。此中勇健是
第九徳。堅行顯即第十徳也 釋勇健之中
可畏色聲者。第十云。或作大可畏像。諸散
心人見者狂亂。或作大聲。假使山王亦可破
碎。有如是事時。行者住眞勇健菩提之心。
一縁不動無有取捨。故名住於一見二十
八右
堅行願者。堅固修行之願也。修行者毎日三
時念誦等也 要心之願等者。密鈔五云。此
要字去聲形與名要。言義意不同者。謂要
之願。梵語sarv@a羅縛二合引za奢與之願。梵
varu嚧。要者心之所祈也。與者隨他
願能滿故○故此類行相有異二十右要心之
願者。要誓之願也。如梵網所説不生自要
戒。此與希求之願其意別也。第七云。此中
勝願。梵云嚩嚧。是具足種種功徳○與前
願字梵音各殊二十
九左
前願者。又云。一切願者。
梵云薩嚩奢。是心所祈願之願同右第十云。
皤囉提與願也。能與一切衆生願也十三右
鈔解釋。依此等文歟已上光云。演密文中。形
與名要之四字未詳。義釋作堅行願者此是
要心之願。梵音與求願之義意不同已上
按疏文。要心之願是自行也。與願之義即化
他也 一期者。不必約一生涯。若百日若千
日乃至一生通名一期也 雖遇種種等者。
蘇悉地經上云。不自謙下。云多愆犯。無由
得成三種悉地。縱爲宿業身嬰諸疾。亦
不違闕。念誦所受眞言。終不捨棄。於其夢
中。或於虚空現聲告言。汝不應持是眞
言。如是頻聞。亦不捨棄。復不瞋彼諸惡責
罵。何以故。竝是魔故。唯須精進。不應退心
惡思攀縁諸邪境界縱放諸根。恒常護淨而
念誦之明本一之十
五文少異此
然此所説乃至皆無所觀也者。此釋如是應
攝取等句。十徳具足弟子攝取不待言也。縱
使雖不兼備衆徳。而亦具一二徳。偏有所
長。則可攝取之耳 又如聲聞等者。釋餘
則無所觀句。種種遮難者。十三難十六遮百
遮等也 太少太老者。十六遮隨一也。戒疏
四云。一是未滿二十○多論限約。六十已
去不得受具。僧祇七十已上不得。律論約
其神智不堪行奉。戒約二十已上同云堪
下之
九右
今依此文。大少者未滿二十也。太
老者若六十已上若七十以去。此多論與僧
祇之異説也。資持記上三云。僧祇下○彼云。
八十九十太老。過七十臥起須人不聽度。
若能修習諸業聽出家謂作沙彌會
本一之四右
問。且依
僧祇。二十以去七十以前必可授大戒乎。
答不爾。行事鈔上三云。僧祇云。若過二十
減七十無所堪能。不應與受具二之
七左
 色
貎瑕疵者。百遮隨一也 諸病患者。重病則
十六遮中出之。餘病則百遮中出之。謂如
是人。在家之衆多嫌訶之。故簡去之也
今此摩訶衍等者。此翻聲聞受具述密義
也。問蘇悉地經上分別持
誦相品
曰。我今演説持誦
眞言速獲成就行相○無諸疾病。常行實
語。善解法事。年歳少壯諸根身分皆悉圓滿。
於三寶處常起信心○如此之人速得成
明本一
之八左
同經上分別同
伴品
曰。諸根支分皆悉圓
滿。身無疾病。不過極長。復不極短。不過極
肥。亦不極痩。色不太黒。亦不極白。離如
此過福徳同伴○得如是之伴。當速得成
明本一
之九左
如是等文。是即太少太老色貎瑕
疵諸病患等。以爲瑜伽行者之遮難也。何今
云諸餘過失皆無所觀乎。答。瞿醯經上云。
初應揀擇弟子。然後方可受持○諸相不
具。或加支分。極長極短。極肥極痩。心懷破
具。眼目常赤。面貎可畏。越分形色。支分不
祥。復無善相。外相不順内無徳行。生於穢
族作惡業事。病疥無信○其諸弟子若有
此相。必應遠離。深信三寶。具律儀戒。深信
大乘。應可攝受。身無過患内懷諸徳。無病
族姓具信大乘。堅持大願。具足如是之相。
甚難可得。是故但於三寶有敬信心。深樂
大乘。復求福徳。應當攝受如是弟子。若見
渇仰此法常懃念誦善逝眞言。假使身無
善相。及見内無福徳亦應攝受九右若依
此文。則眞言行者亦非無遮難。然衆相周備
内徳具足。甚爲難得。是故若有渇仰勇懃弟
子。縱使雖無善相。而亦應攝受也。是異聲
聞受具。故作對揚釋耳。問。若爾雖太少人。
而亦可許入壇如何。答。所引瞿醯經次文
云。但四部衆。若具本戒。及信大乘亦應攝
同上比丘受戒。年滿二十爲本。今且準彼。
故以二十以後。爲入壇灌頂之期歟。然乃
於太少人。不可許入壇也。蘇悉地經。年歳
少壯明本一
之八左
壯年者。二十以後也已上光云。今
按諸説。具足諸徳最爲正機。而如是人甚
難可得。故四部衆能住本戒。凡足攝受。然
乃攝其具戒之人。必是二十以去。經旨但論
具戒。豈問其年歳耶。況彼具徳之人。諸餘
過失皆無所觀。何簡其老少耶。此是問答
無之亦可
偈中云或十乃至阿闍梨灌頂也者。以下明
同壇灌頂者之限數也。就之當經與瞿醯
説大相違也。彼經下補闕品云。大作曼荼羅
時。唯與一人受阿闍梨灌頂。自餘灌頂或
三或五。必不應雙。皆以各別供具而爲灌
十三左唯與一人。謂傳法灌頂也。阿闍梨
灌頂。即三部阿闍梨灌頂也。同經上云。先蒙
阿闍梨及與傳法二種灌頂云云
一左
但前文言阿
闍梨灌頂者。即是傳法大阿闍梨位也。自餘
灌頂。入壇鈔第二云。自餘灌頂者。謂受明灌
頂。息災灌頂。増益灌頂。降伏灌頂也。故經上
云。總有三種所求。一謂成就眞言故。二謂
滅罪獲福故。三謂來生求果故○應所受
持弟子等數。或一或三或七乃至二十五隻
云云此中成就灌頂者。亦云受明。滅罪灌頂
者。亦云息災。求果灌頂者。是増益之別名
也。同經下卷云。有四種灌頂。一者除難。二
者成就。三者増益己身。四者得阿闍梨位
云云此中除難灌頂者。亦云降伏。餘可知云云
已上
然則瞿醯經意。傳法灌頂唯授一人。學法灌
頂但取半數。一人三人乃至二十五人爲限。
於學法灌頂中。且準入壇鈔料簡大有五
種。一阿闍梨灌頂。此中有三部別。如經文。
二受明灌頂。三息災灌頂。四増益灌頂。五降
伏灌頂也。後四經説云自餘灌頂也。次當
經説者。傳法灌頂。是約超數制十人限。謂
取一二而捨第三。亦許四五而簡第六。
得其七八而除第九。乃至第十以爲限也。
問。當經簡三六九其意如何。答。釋云。蓋如
來密意。阿闍梨不釋所由已上然乃不可
知所由也。灌頂決疑云。但案其義。九界六
道三途三種。即表頓悟灌頂無機歟云云
已上
或鈔云。智證大師。於唐朝問般若三藏。三
藏答云。如來在世有三人。修道行二人和
一人不和。是故修道簡三人。三人二爲六。
三人三爲九。是故又簡六人九人也云云
已上
等口傳。皆不分明。且違不釋所由之文。不
足信用 又同大方等等者。大方等陀羅尼
經四卷一名方等壇持陀羅
尼經。或無大字
北涼沙門法衆譯也。
彼經第二授記分
第二
云。爾時阿難白佛言。世尊
行此法時。得衆多人不。佛告阿難十人已
十五右又第三夢行品
第十
云。爾時佛告文殊師利
法王子。若我在世若去世後。若有善男子善
女人。來詣汝所欲求陀羅尼經者。汝當教
求十二夢王。若得見一王者。汝當教授
七日行法。文殊師利白佛言。云何名爲十二
夢王。云何名曰七日行法初葉以下。廣説
十二夢七日行法
 過
此已外等者。釋限十人之所由也 當待
後縁別爲作法者。若有十人之外可授之人。
則當待後縁也 又此十人等者。蓋取十
人有三用心。一時分。文言倶時發心是也。
二志願。文言各捨内外所有供養三寶是也。
内者身命外者金錢等也。三和合。文言同共
成辨曼荼羅是也。瞿醯云。其諸弟子互相有
諍。及懷怨心不應攝受上之
十右
即此意也。有
如是三相。則得同時作法也 若人因遇等
者。謂十人之外。若復有人懇請。而云法縁
難値乞幷爲濟度二本義釋作
兼爲濟度者
其時用心。即釋
云未合爲作等也。然就此文古存二義。一
義云。雖有此請必不可授。已制十人限
也。若依懇請授之。則限數之法。有名無實
也。但依此義。云法縁難値乞幷爲濟度者。
未合爲作阿闍梨灌頂也。可訓之。一義云。
若懇請者亦可授之。下釋云。今言限以十
人者。乃是世諦曼荼羅耳。然阿闍梨自當平
治心地。畫作大悲曼荼羅。普眼度人。多多益
善。勿得如言而解也卷終當知。制三六九。是
約世諦一途。若有慇懃請。何不授之。依之
寛平法皇。於東寺授與六人。或記云。延喜
八年戊辰五月三日癸酉鬼日寛平法皇御年四
十二
於灌頂院令授傳法職位六人給。六人者
眞寂御年二十
三臘四
寛蓮歳三十
五臘九
會理年五十四
臘三十五
延敒年五
十三
臘三
十四
貞慶年四十三
臘二十三
玄照年四十四
臘二十三
文證現證併分
明也。但依此義者。云法縁難値乞幷爲濟
度者。未合爲作阿闍梨灌頂也。可訓之
前義宜歟。六人授
與之事。未見明證
若復數過此乃至或復數過此也者。此釋偈
最後一句也。靜譽入壇鈔第二云。問。或十或
八七等者。若是説訶遮梨灌頂者。次下若復
數過此者。於此灌頂亦顯有多人之受法
也。文首尾成一事。而何疏云若但求結縁
則不依如是劑限故。云若復數過此耶。答。
阿遮梨位灌頂 極數不過十人。疏主以文
與理具成其義矣。文謂方等陀羅尼之説。
理謂惡世法師心量不周也。所以若復數過
此者。定可非阿闍梨灌頂。故知。是説結縁
灌頂也云云
已上
    一 傳法結縁一曼荼羅通用否
大日經第七云。彼師自在而建立大悲藏等
妙圓壇。依法召入曼荼羅。隨器授與三昧
二右略出經第四云。至其夜分。引至壇室
門外○取赤色衣與披。如著袈裟法。若
出家人。合著乾陀色衣。以赤色帛掩抹其
十二右
   私云。準此等文。則於一曼荼羅。在家出
  家乃至學法傳法。隨機而可有差異也。
  七日造壇大曼荼羅。非限第四三昧耶傳
  法密壇也。依第十五。則第二第三第四三
  摩耶三重受者。可引入同壇也。第三三
  昧耶中。都法隨行各可用其作法之由。
  安然廣攝不動中成其義也。又最珍鈔就
  當段釋云問。此文傳法灌頂之時。可有
  結縁灌頂。聞山門如然。寺門各別行之
  如何。答。遇道場便乞願者。可令結縁聞。
  而傳法灌頂結縁灌頂。有各別作法故。別
  行之也云云
已上
高祖大師弘仁年中。於高雄
  所執行。灌頂記録。傳教大師和氣眞綱等
  載之。此時於一道場。或結縁或學法。隨
  人用意不同。尚可決之
經云爾時金剛手乃至凡有二問者。此中初
金剛手問於中有二。初牒經。次此因如來
下解釋。此解釋中亦二。初明問承來 簡人
者。攝十徳相應弟子也 限衆者。制十人
限也。金剛手因此簡人限衆。轉生疑問。是
即承來意也。次金剛手本請下。正釋問意
也。問有二種。經當云何名此曼荼羅者。問
曼荼羅名也。曼荼羅者其義云何者。問曼荼
羅義也。釋金剛手本請等者。釋初經文也。
又曼荼羅等者。釋後經文也 金剛手本請
者。指當品初文也 稱此加持境界者。當
希有世尊等文也。稱者此有二義。一稱可
義。稱可加持所現境界。而爲衆機演説大
悲曼荼羅也。二稱嘆義。稱嘆加持境界。云
希有世尊也已上光云。後義頗得文旨 演
説大悲等者。當次説修眞言行文也 則是
平等等者。當爲滿足彼諸未來世等文也 
而今世尊等者。當段限衆。即違最初請問本
旨。是似隨轉一門而非其具體也。隨轉一
門者。雖非佛本意。隨轉他情機設説。唯識
論第五云。然有經中説六識者。應知彼是
隨轉理門十四右述記云。隨轉理門依小根
器。故知。制十人限隨轉末世弘經一迹。可
非其具足法體也 問當何名等者。結初
問也。謂金剛手請問中。名大悲胎藏生大曼
荼羅王。而其度人有限量故。此曼荼羅云何
可名耶 又曼荼羅等者。釋問義文。其義
易知 凡有二問者。總結名義二問也。問。
今既限局名數者。準下釋。阿字五轉字輪百
明名限也。八葉之壇十人之限數略也。而當
段唯説數限未説名限。何云今既乎。答。
一義云。大本經上來並説名數之限。略本經
雖不存之。而是約大本意云今既限局
也。一義云。正可云今既限局數。而乘語勢
云名數耳。唯識論釋第七識縁第八見分
執我。云執我我所。述記作多會釋之中。唯
雖可云我。乘語勢云我我所。準例可解
 世尊答中乃至亦成限量也者。以下釋如
來答也 初答名問之中還復申明本旨者。
謂非只答名字。而還申本旨趣也。所謂發
生諸佛曼荼羅名字。是正答名。還復申本
旨也。本旨者。下菩提心種子。亦施五大養
育。成佛樹王。此是經本旨也耳 菩提心種
子者。即阿字本不生理也 一切智心地等
者。五輪所成壇場也。祕藏記云。五大者。阿字
是本不生理種子。落種子於地輪。則待水土
縁始芽。是故有水輪。雖有水土縁。必待日
輪暖氣得具莖葉。是故上有日輪。雖有水
土日輪縁。必待解脱風得具足生長。是故
有風輪。縱雖有水土日風。而皆悉堅實。何
能生物。是故最上有虚空輪上之
七左
本不生理
者。亦是五大也。同釋云。本不生不可得。阿卑
羅吽欠也云云
已上
當知。毘盧遮那身土。依正相融。
性相即一。故所依壇地五大法性也。能依佛
體亦五大法性也。因是法界。縁是法界。因縁
所生法亦是法界。譬如海水互撃生波浪。因
縁所生三法未出一水。是故下五大種子。
自以五大爲滋長縁。彌滿法界成佛樹王。
故此壇名發生諸佛曼荼羅也 夫雷雨等
者。非釋發生曼荼羅義。是會初難也。密鈔
第五云。夫雷雨等者。易曰。天地解而雷雨作。
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者散也。二月
天地陰氣解散之時雷雨作。作施也。言先萠
者。萬物須雷而解。資雨而潤。雷雨雖即是
一。而甲坼者。萠有先後。不可以卉木藥草
性分有殊。遂令一味之雨而成差別。不可
以衆生性類不同。遂令大悲藏曼荼羅發生
亦成限量耶。法合易知二十左凡此一段經
文。初直答名義。又祕密主下。釋除疑妨。大
分如是。而答名義之中。兼有會難之意。疏
主爲顯此義。即於當段釋成通疑之意。謂
雷雨作解者。喩阿闍梨法事。隨甲坼者先萠
者。有徳可傳倶時發心之十人也。法華藥草
喩品意也。不得其益是機失也。何能施邊
有限量乎。問。上述問意云。雖有徳可傳
者。猶不過十人云云豈非是法譬不齊乎。
答。喩取少分非一切同。或又下釋除疑妨
之中。自有三段。其第三段即勸囑阿遮梨。
令興平等悲願。實義所歸不限十人。若爾
是法譬齊等也 卉木者法華義疏第八云。
卉是百草之通名。木是衆樹之總稱。草聚爲
叢。木叢爲林。八左大般若經音義云。卉木上
許鬼切。百草總名已上 滋榮新華嚴音義云。
滋榮韻圃稱滋潤也。釋名曰榮猶榮榮然。照
明之貎。言其光潤者也一之
七右
次答義中乃至曼荼羅義也者。此次答義問
也 蘇中極精醇者者下蘇上醍醐也。今取
醍醐爲曼荼羅。極精醇者。即醍醐也 不復
變易者。第五云。因如四味皆悉無常。果如
醍醐是則爲常九右即此意也 以三種等
者。以上譬説。此法説也 經歴五味者。些些
疑。文引當段文注云。大涅槃云。雪山有草
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云云或師據
此判。不歴四味得醍醐者。圓頓神通乘之
人也。今歴五味成妙覺者。是漸次歴別之
行。何喩神通速疾之行。又乖住心品以神
通乘喩此教行人已上密鈔第五云。經歴資・
加・見・修・無學五味。而成妙覺醍醐。若深釋
者○經歴阿阿暗惡噁五字之味。而成一切
如來妙覺醍醐二十左智證疑問。幸以此釋
而可會耳
經云又祕密主乃至曼荼羅廣義也者。以下
正釋除疑妨。大分經文而爲三段。又祕密
主等文爲始。祕密主無大乘等文爲次。彼阿
闍梨等文爲後也 就初文中等者。大亦有
二。初釋内徳無限。後祕密主非爲一衆生等
文。明度人無限也。初中又二。初明曼荼
羅廣義。後祕密主如來等文。釋廣義所由
也 初釋廣義之中若行人者。此指大日。
約本行菩薩道之時。立行人名。何以知者。
次釋所由之文。云如來於無量劫等故也
 即知一切衆生等者。一切衆生心中。法爾
而有八瓣肉團。是即八葉蓮也。此蓮開敷成
中胎藏。若廣論之。塵塵法法皆帶八方。若
有八方必有中位。是故今所發起中胎藏
曼荼羅。周遍情非情一切諸法。故云亦周法
界也 且如十世界等者。已上釋大日曼荼
羅已。大日曼荼羅。大日爲中胎。成三重都
壇也。已下明諸尊別曼荼羅。下祕密曼荼羅
品粗説之。謂一門佛菩薩爲中胎。餘尊爲
眷屬。成三重壇。十佛刹微塵數菩薩金剛各
如此故。其數無量。非算數譬喩之所能及
也 何況中等者。次上明諸尊別壇曼荼羅。
諸尊別壇曼荼羅者。一門尊爲中胎。以自部
眷屬爲第二重第三重也。然今一門尊爲
中胎。即成三重都壇。與大日曼荼羅無違。
是故安何況之言。而云無量門。亦云種種
方便也 若行者等者。以上就曼荼羅建立
明廣義已。以下約曼荼羅法門明廣義也
 此一字法門者。上來所明曼荼羅諸尊云
此。此諸尊各有一字心種子。故云此一字
法門。而於此一字門之中。或多字成一故。
云攝廣爲略。或一字成多故。云衍略爲廣。
如此約八種旋陀羅尼門。出生種種法財。
施一切衆生也。或本作一法門。無字字本
以爲善乎
次云祕密主如來乃至作如是解也者。此釋
廣義所由也 如華嚴等者。密鈔第五云。疏
如華嚴入法界等者。故彼經云。爾時善財童
子。蒙文殊教已。次遇徳雲比丘。乃至云。善
男子。我唯得此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慧光
明法門。豈能了知諸大菩薩無邊智海清淨
行門。所謂智光普照念佛門等。次至海雲比
丘言。我唯知此普眼法門。如諸菩薩。深入
一切菩薩行海一切衆生言詞海。而我云何
能知能説彼功徳行。次下善知識。例如是
説。但各各於一法界門而言通達。於餘法
門各不能知。今此如來昔行菩薩道時。普
門親近諸善知識。亦復如是。故勤行者。當
如是知也二十
二右
古花嚴經第四十七具説。往
見 以如是内證之徳等者。凡曼荼羅有三
重。一内證曼荼羅。謂能現曼荼羅也。即文言
内證之徳無量無邊者是也。二加持曼荼羅。
謂所現曼荼羅也。即文言加持現作者是也。
三造作曼荼羅。謂阿闍梨所畫作者是也 
已知内徳無限乃至有餘記也者。以下明度人
無限也 已知内徳無限者。次上明内證加
持二種曼荼羅。而結云内徳無限。其意如何。
會之則有二義。一擧勝爲論。二相望重重。謂
對阿闍梨畫作曼荼。則内證加持二重。總云
内徳也已上光云。向來正明内證曼荼羅。而
兼示加持曼荼羅。故結云已知内徳無限也
 次明本地曼荼羅等者。此亦準例内徳二
義。謂約勝。内證曼荼云本地。或望畫作内
證加持二重。同名本地也已上光云。以去正
説加持曼荼羅。而言次明本地。本望阿闍
梨造作也。此疏中説本地加持重重。庶後
學者。勿窺其一斑而失此全體也 以副
大悲願等者。以前所明内徳無限。即約自
證。彼自證徳副大悲願。云本地曼荼羅度人
無限也 此中發菩提心義者。此段經文發
菩提心義。不分明也。但爲一衆生句。幷大
悲願力句之中。存發菩提心義。故云此中發
菩提心義也 如入法界品者。密鈔第五云。
疏此中發菩提心義。如入法界等者。彼云。譬
如迦陵頻伽鳥。在卵&T021400;中有大勢力。一切
諸鳥所不能及。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於
生死&T021400;發菩提心。所有大悲功徳勢力。聲聞
縁覺無能及者。又如金翅鳥王子。初始生時
目則明利。飛則勁捷。一切諸鳥雖久成長
無能及者。菩薩亦爾。發菩提心爲佛王子。
智慧清淨大悲勇猛。一切二乘。雖百千劫久
修道行。所不能及。乃至云。譬如有人善
入大海。一切水族無能爲害。假使入於摩
竭魚口。亦不爲彼之所呑噬。菩薩亦爾。發
菩提心入生死海。諸業煩惱不能爲害。假
使入於二乘實際中。亦不爲其之所留難。
二十
二左
 智度摩訶薩論議者。彼論第五卷及
第四十五卷具説。即論第五云。如不思議經
中。漚舍那優婆夷。語須達那菩薩言。諸菩
薩摩訶薩輩。不爲度一人故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心。亦非爲二三乃至十人故。
非百非千非萬非十萬非百萬。非一億十
百千萬乃至億億○非阿僧祇非阿僧祇阿
僧祇。非無量非無量無量。非無邊非無邊
無邊。非無等非無等無等。非無數非無數
無數。非不可計非不可計不可計。非不可
思議非不可思議不可思議。非不可説非
不可説不可説。非爲一國土微塵等衆生故
發心等。文廣不具引也 無餘記者等者。
原人論宗密云。有餘者餘義未了也十三右
餘翻之可知。於無餘記有餘記。有正釋復
次二釋。密鈔第五云。疏無餘等者。此約善根
成熟之記。餘即未盡之義。今盡言之。名爲
無餘。如佛現前記。彼其時某處證覺。號某
如來。名無餘記。言有餘者。如來有所未
盡之意。如言汝於未來其佛爲汝授記。不
盡其意名有餘記。疏復次等者。此約聞經
勝利之記。謂今世後世聞法華經者。當得
作佛。如佛自意而盡言之。名無餘記。若言
衆生悉有佛性應盡與記。爲激發一類斷
善之人。但記善根相續之者。名有餘記。又
解。前段約佛明義。謂今佛與記。不假餘
佛名無餘記。若言未來餘佛與汝授記名
有餘記。後段約法明義。謂今世後世。聞法
華經而與授記。非聞餘經名無餘記。若
於後時。因聞餘經。而得授記名有餘記。
如法華云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即
其義也二十
三右
此就正釋復次即作二解。初解
可采。但復次釋料簡未宜乎。今案復次釋有
餘記無餘記者。謂指法華名體。分明記別盡
言。故名無餘記。一切衆生有佛性故。彼生
善根相續不斷。當得菩提。未指善根名
體。授記泛爾。故名有餘記。是又盡言名無
餘。未盡名有餘也。問。正釋復次二段所明
授記本説如何。答。正釋無餘記者。法華經爲
三周聲聞。授劫國名號等記別是也。有餘記
者。或人引智論第十一阿婆檀那經佛爲鴿
授記本文。合當段文。而不符合。更考餘文。
復次釋無餘記者。法華經第四法師品
第十
曰。藥王
汝見是大衆中無量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
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與非人。
及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
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類。咸於佛
前聞妙法華經一偈一句。乃至一念隨喜者。
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
告藥王。又如來滅度之後。若有人聞妙法
華經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已上有餘記者。
槃經第二十四云。知諸衆生皆有佛性。以
佛性故。一闡提等捨離本心。悉當得成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九右同第二十七云。以
是義故。我常宣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乃
至一闡提等亦有佛性○何以故。一闡提等。
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皆有
心。凡有心者。定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説一切衆生悉有佛
十一左同第三十六云。若復説言。一闡提
人。能生善根。生善根已相續不斷。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故。言一闡提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當知。是人不謗三寶十九右
我本爲此等乃至劑至十人耳者。以上別釋
無餘記有餘記已。以下總釋爲憐愍○成正
等覺之文 況今所願等者。此正釋以大悲
願力○而演説法之文也 且據惡世等者。
因迹通妨之意。密鈔第五云。通釋云。且據
濁惡世中弘宣此經。方便淺行一途事相之
迹故。云一期法事劑至十人耳二十
四右
 一期
者。指一所期。不謂一生涯也。心覺阿遮梨
須發問云。問。夫一期者。指傳法師一生涯
言一期歟。亦以一時言一期耶。答。期者
時也何者疏言。此十人以下者。謂倶時發心
云云
已上
灌頂決疑云。一座灌頂云一期歟。設
寧亦云一生一期。受職灌頂。是諸佛一大事
因縁。是故阿遮梨。設一生一期無失云云
中後説無其謂歟。一生涯付法。何必可謂
十人乎。又最珍鈔云。問。如此等文者。十人
已下淺近方便之説歟。今經可定實義。何用
權説乎。傳法灌頂行儀。爲一人二人授之。
尚不及四五人。大師等何不依實説用世
諦義乎。答。證者化導不可有限也。對之
以惡世弘通名世諦曼荼羅也。於惡世行
儀者可守之。故其淺近之儀。於惡世是實
義也。故大師等十人已下之内。猶於一二人
也。總今經淺略之説。非權教浮僞之義也。
即世諦方便。令階實義也云云
已上
從此以下第二句乃至爲曼荼羅也者。此釋
第二段也總意云。限人簡衆有二所由。一
淺行遮梨不堪故。上釋云。過此已外。恐阿
遮梨心行有所不周云云又云。且據惡世弘
經淺行之一迹故。云一期法事劑至十人
三十
一右
即此意也。二信此法者太少故。以下
經釋約此意也 若諸衆生等者。釋無大乘
宿習句 於此祕密乘等者。釋未曾思惟眞
言乘行句 則造次等者。釋彼不能少分見
聞歡喜信受句。少分者。即造次義也。造次者
忽義假義。先世未曾思惟。而今世忽始見聞
之云少分見聞。釋造次聞之也。造次急遽。
猶言草次。皆迫促不暇之意。故云急邃也。
論語第二里仁篇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
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注馬融曰。造次急
遽也已上 若傳法人等者。正釋限人簡衆之
所以也 故法華云者。法華經第三藥草喩
品第五
云。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爲永失
 十方世界等者。六十華嚴經第七云。世
間一切諸凡夫信是法者。甚難得思惟無
量諸善法。本有因力故能信。一切世界諸群
生。尠有欲求聲聞道。求縁覺者轉復少。求
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猶爲易。能信是
法爲甚難。況能受持正憶念。如説修行眞
實解二十
八右
五教章中引此經文釋云。良由此
法出情難信。是故聖者。將彼三乘對比決
二十
五右
依此釋。大乘者三乘中菩薩乘也。是
法者華嚴一乘也。又法華遊意云。一切衆生
無始已來。多起十惡業。少有人天之因。起
人天因尚少。求二乘者轉希。學佛道者彌
復難得下之十
九左
此中佛道者。指法華也。今疏
釋意。大乘者指顯教四宗大乘。此法者指眞
言教也。攝眞實經下卷云。此祕密法難得難
遇。設使得遇信心難生。汝等大衆。於無量
劫。積功累徳。今得是法二十
二右
可思之 以
普眼等者。如來以普眼觀十方世界。堪受
此法者。猶如須彌一塵大海一滴。最以爲
難。莫敢忽緒 既將護彼意等者。釋又金
剛薩埵等文。於中有二。初總釋大意。後所
云無量門下。逐難別解。彼意者。指末世傳法
之人。若佛不略制名數者。末世阿遮梨恣
非器授法。是故將護彼意。當時説之也
所云無量等者。逐難別解。就中有二。一別
解無量門進趣句。二所云略此下。別解限此
造立名數句  兼釋者。當段正意明往昔進
趣因縁。故對彼云兼釋曼荼羅也 輪圓輻
湊者。密鈔五云。言輪圓輻輳者。以喩顯法。
輪即車輪。圓謂圓滿。轂輻輞等相圓滿故。輻
輳者歸會也。謂衆輻歸依於轂也。老子云。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今借喩
此曼荼羅三重法界門。罔不歸輳於大日心
王。使三乘五乘一切衆生。普門進趣。皆輳
中胎大空之處。故曰輪圓輻輳也二十
四右
四曼
義云。輪圓者。且如車輪轂輞輻具。而後成
一輪。闕一物者不輪。故云具足二右世流
布本作湊字。湊與輳通
所云略此造立乃至數之略也者。此明二種
略。一名略。阿字五轉字輪百明也五轉百字。
聲名故云名略也。二數略。八葉壇十人限
也。八葉十人。數法故云數略也。總意云。凡
略有三義。一略取義。衆多法中。別略取要
法故。二略却義。衆多法中。別略却無要法
故。三略攝義。衆多法門略攝一法中故。第
十五云。今於一言亦具一切義味故名略
説也四右當段名數二略。即第三義意也。故
雖云略。而不妨廣。第三勸屬阿遮梨文。依
之起也。問。且以無極大悲而制十人限數。
其意如何。答。此有多意。一謂信此法者。猶
如塵滴故。雖不可及十人。以無極大悲
制十人限也。二謂淺行阿遮梨心行不周故。
雖不可及十人。以無極大悲制十人限
也。三謂無極大悲者。平等慈悲也。平等慈悲
不可簡人故。雖制十人限。而廣被一切衆
生。若別指十人名體者。不可通一切。十人
之限是被總故。道機能熟之人。誰不入十
人限乎。乃至雖道機未熟。而一切衆生悉
具佛性故。一切衆生。無非無上菩提法器。
是故十人之中。略攝一切衆生故。云以無
極大悲制十人之限也。四謂十者即表無
盡。非情謂十。故云以無極大悲制十人之
限也
然其學者乃至無所益也者。此一段文。可安
上是故説爲曼荼羅也之下。而今爛脱。學者
知之。密鈔五云。疏然其學等者。謂此行人。
於曼荼羅中。隨得一法。即是普入一切諸
總持門。既爾豈不違上文引入法界品。善
知識各各於一法門通達無際。然亦互不
相知。答。前約漸修。此約頓悟。又前是行布。
此文圓融。亦可前一一徳藏。皆到極無等比
無過上味。互不相知。即各遍法界。今此文
如從一門見王。即是遍入千門萬戸。同遍
法界。又前約異門故。互不相知。此約當門。
得互相見故不相違也二十
四左
私案。上文約果
地。此文約因地。相望別故。兩釋非相違

故第三句乃至如言而解也者。此中故字有
意。謂以無極大悲。制十人之限。故雖立數
限。非惡取捨意。故第三句明略不礙廣也。
此中自有二意。一謂造立下。傳法灌頂雖
限十人。結縁灌頂廣被一切。故云不礙於
廣也。二復次如人下。傳法灌頂亦不限十
人。故云不礙廣也。二段釋相其意明也 初
中擧手低頭一念隨喜者。法華經第一方便品
云。或復但合掌。乃至擧一手。或復少低頭。
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
度無數衆入無餘涅槃已上同第四法師品
第十
云。
乃至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已上義疏第四云。問。低頭
擧手善云何成佛。答。昔竺道生。著善不受
報論明。一毫之善。並皆成佛不受生死之
報。今見瓔珞經亦有此意。成論師云。一念
善有習報兩因。報因則感於人天。習因牽
性相生作佛○問。人天善根既是有所得。云
何此經明皆成佛耶。答。人天善根蓋是得
佛之遠縁。故云成佛耳。大品明其近不
取其遠。故無所得善能動能出。有所得善
不動不出。此經近遠通説故。竝云成佛下之
二十

 具支灌頂者。心覺阿遮梨鈔云。具支灌
頂者。是事業灌頂也。先令弟子七日以來誠
心禮悔之類。及令辨諸供物香華之類。縁
壇所灌頂衆事。一一令具作。以之名具支
灌頂也。問。言具支受明灌頂歟傳法灌頂
歟。答。若於受明若於傳法。具足支分所
修灌頂名曰具支也云云
已上
 繋珠等者。法華
經第四五百弟子
授記品
云。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
酒而臥。是時親友官事當行。以無價寶珠。
繋其衣裏。與之而去。其人醉臥都不覺知。
起已遊行到於他國。爲衣食故勤力求索甚
大艱難。若少有所得。便以爲足。於後親友
會遇見之而作是言○於某年日月。以無
價寶珠繋汝衣裏已上首楞嚴經第第四云。勝
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籍劬勞肯
綮修證。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繋如意珠不
自覺知。窮露他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
不曾失。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
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八右般若寺疏
鈔第一云。繋珠者如法華經中。昔値十六王
子化。繋菩提心寶珠。毒鼓者。如首楞嚴三
昧經説其因縁也六十
一右
但毒鼓喩。涅槃經説。
具如住心品鈔記。密鈔二云。涅槃經如來性
品云。譬如有人以雜毒藥用塗大鼓。於衆
人中撃之發聲。雖無心欲聞。聞之皆死。
唯除一人不横死者。鼓合涅槃。死喩滅惑。
不横死者喩一闡提四十
一左
 豈當已乎者。密
鈔第五云。豈者不可也。已者休也。不可休
置矣二十
五右
 後釋中迴轉密意者。擇地造壇一
一有深祕意。外現有相淺近之相。内存祕
密甚深之意。故云迴轉密意等也。今制十
人之限。是乃約事業壇世諦曼荼羅耳。然深
行阿遮梨。自開發本地曼荼羅。而其度人多
多益善。豈拘能覆方便。而可忘如來密意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十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十一

  東寺觀智院僧都杲寶撰述
東都靈雲寺苾芻淨嚴挍閲
疏第五卷釋經一
具縁品
偈云持眞言等者。弟子支分中大有二。一
弟子應度相。第四卷終釋之。二護持建立方
便。自此以後釋之。對彼應度文云弟子支
分中等也。一段經文大分爲二。初二十行
偈。説護持弟子次第行儀。後一段長行文。
説所授戒相至第六夜等者。明第六日夜
行事。其晝行事者。瞿醯經上召請品云。一日已
前。於晨朝看日出。方著表而記。以心布
置諸尊座位。依其本法所説。飮食如法淨潔。
意所愛樂。自及弟子應喫其食八右此文次
説夜行事云。於日沒時。澡浴清淨著淨白
衣。及與弟子持諸供具。詣前所淨曼荼羅
已上當段意同此文。但當經。第四日造白
檀曼荼羅故。云如前所造白檀漫荼羅處。瞿
醯。澡浴著衣持諸供具之時。未造彼白檀
壇。故只云漫荼羅處不云白檀也 當如
法加持等者。具支灌頂第四云。義釋云。至第
六夜詣前白檀曼荼羅處。當如法作。於攝
受前。亦加澡浴加護持誦。於供養前。加菩
提心云云今依安然意。當段疏釋。護持建立
方便中。出十四事。其中澡浴清淨加持自身
及道場地等手按持誦法及發菩提心法。經
文雖不出之。準餘處説。疏家加釋之也
自身道場等者。具支灌頂第三云。私謂。如法
加持自身道場者。如上警發地神之時。五
輪持身三輪成地也。其護弟子如下文灌
頂時者。如供養持誦竟喚入弟子灑淨。觀
弟子身作五輪。以五字持之。心置a
字便同大日。以三三昧耶印如次置頂心
臍。轉a阿爲va縛。結薩埵印印諸支分。
所謂五處等也已上嘉會壇第一注解當段
文云。私若出次第者。加持自身法。先初字
門三三昧耶及如來甲肉髻圓光無堪忍大護
五字持身百光無垢等之觀。是加持自身法
如前五
日法
加持道場地法。現前羅字淨除過患。
起三輪等觀。是加持道場法也。加持弟子
法。其加持弟子法。下灌頂時文云。喚入弟
子灑淨。觀弟子身作五輪。以五字持之。
心置a阿字便同大日。以三三昧耶印如
次置頂心臍。轉a阿爲va縛○已上 
下文等者。指第八卷所釋引入受者作法也
 時阿闍梨等者。嘉會壇第一。引當段文注
釋云。私謂。亦如前。先觀作寶蓮華臺寶王
宮殿乃至白檀位諸尊。而不動去垢。及請召
衆聖。示三昧耶。奉獻閼伽。幷修五供普供
法然後又觀白檀位諸尊。與密印相應。持
彼眞言而安誦已上次第法則此釋委悉。請
召聖衆法。當段雖不出之。理必可有之。依
之瞿醯上云。各以部心眞言奉請。加持諸
香華乃至飮食。而用供養八左部心眞言者。
指三部心眞言歟。或又白檀八位尊眞言。各
加召請句可用之歟。具支灌頂第三云。諸
戒儀中。多用奉請釋迦文殊彌勒三尊。而普
賢觀心地觀等。是釋迦佛化遺法。用此三
尊○豈更用應化佛儀○今於白檀前。宜
請壇中八位諸尊已上嘉會壇第二云。次應
請三師及傳戒師。義釋雖無此請師文。而
今準行儀出之已上義操・法全幷本朝諸師
三昧耶戒儀中。請三師五師六師等。其文令
準據普賢觀・心地觀經等所説也。安公宜
請白檀位八尊者。誠叶經説歟。但是胎藏
要尊。非兩部通用故。常途戒儀不載之歟
 觀白檀等者。明手按持誦法 密印者。
舒五指按地。如警發地神印。爲説此義。
次引瞿醯文。是彼經上召請品文也。具文云。
初次於中央。以白檀塗香作圓漫荼羅。量
十二指。爲漫荼羅主座。故即以手按上。誦
彼眞言一遍。一誦一按乃至七遍。次復心念
及稱名號。諸大尊等。亦爲作前香漫荼羅
已上諸大尊者。當經七位尊除中胎
大日
也。問。按
地誦眞言之法。是名受持地。既在第五日
行之。何今重作之耶。答。私案之。第五日所
作。爲令地堅固也。第四卷釋受持地眞言
云。令得安固不動已上又云。能令畢竟不
傾動已上今第六日所作。爲令弟子柔軟其
心也。智論第八釋六種震動相云。是故世
尊。動此大地。令皆柔軟心得利益十二右
而思之。以何知者。前五日明作壇法。第六
日明弟子法故也。問。以上釋經持眞言行
者如是攝受已二句歟如何。答。一義云。釋
彼二句。其故初牒文云偈云持眞言行者。
作此釋故也。持者加持。眞言行者者弟子
也。持眞言行者訓之。指此句次云如是攝
受已也此義
不爾
一義云。不釋彼二句。持眞言行
者。阿闍梨也。上經云持眞言行者次發悲念
心。即第四釋云阿闍梨。今亦如是。如是攝
受已者。次上經説弟子應度相云。復次於餘
日攝受應度人若弟子信心○如是應攝取
又云。彼阿闍梨。亦當以大悲心立如是
誓願。爲度無餘衆生界故。應當攝受彼無
量衆生作菩提種子因縁已上指此等經文。
云如是攝受已。但初偈云。持眞言行者者。
牒偈初一句。示其起盡。從是以後。明弟子
支分中護持建立方便至第六夜以下。爲釋
命彼三自歸文。疏主豫明其前方便也。若經
釋配屬。以下釋可屬命彼三自歸句也此義
爲善
 次當爲諸弟子等者。以下正明受戒法。
此中有多門。具支灌頂第四云。第六日修三
摩耶戒。十四種事已上又云。經文次有攝受
三歸悔罪供養授戒齒木臂線慰喩好相勸發
十事具如經
文云云
初文授戒以前。加澡浴清淨等四
事。故云十四事。後文約正作法故云十事
也。又持誦不同第一云。授三昧耶戒法。初
爲諸弟子説法開導教彼三歸懺悔先
發菩提心皆如供養法説云云此文
加發菩提心。經雖不説之。疏家加釋之
故。又疏家準瞿醯説。加釋後供養法。仍經
説外加増二事。彼此總合爲十二事。以下疏
釋。可次第配屬之也。凡入佛法以戒爲
先導。故最初授戒以成法器。然後應入兩
部密壇習定慧法門胎藏定
金剛慧
守護國界經第九
云。其阿闍梨爲入壇者。先當授與三昧耶
戒以爲先導然後灌頂六左遺教經云。依因
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二右智論第
二十二云。譬如百穀藥木依地而生。持戒清
淨。能生長諸禪定實相智慧十九右理趣釋
云。初中後善者○初善者増上戒學。中善者
増上心學定也後善者増上慧學已上況復自宗
修行。一印一契。皆是心佛衆生三密平等法
門也。故非先住三平等句法門。則所修三
密。非是平等法門。故最初授三昧耶戒。使
安住生佛平等心地也。上經云身語意平
等句法門疏云平等法門則此經大意也。留
意思之 隨順説法等者。第一明説法開
導。若欲授戒。先可説法開導。説法開導者。
具支灌頂第三云。私謂。此中式戒儀云。夫欲
超有流海達本無生岸。要先捨惡進善。捨
惡者調身口意。進善者專修戒定慧。慧者
即一切陀羅尼門。定者即一切三摩地門。欲
入此二門者。要籍正戒以爲根本。而是三
門。如世i伊字。闕一不可已上大師三昧耶
戒序。玄靜阿闍梨胎藏受菩薩戒儀嘉會壇
第二等。廣載説法開導文。依繁不引 
彼三自歸依者。第二明三歸法。是釋命彼三
自歸句也。三自歸者歸依三寶也。如第十七
云。初授此戒時。阿闍梨先當授與三歸。此
中三歸者。即常住祕密之三寶。非是法僧別
住同於有餘不了義經二十
二左
問。常住祕密三
寶者。是諸大乘所宗一體三寶歟。答。不爾。
是密家不共三寶也。謂三寶者。佛蓮金三部。
如次佛法僧也。亦則身口意三密也。是此三
部三密常住不變故。名常住三寶也。復次三
大各有三寶
  ┌地┐
  │水├佛─有體有色故
體大┤火┘
  │風┬法─言説故
  │空┘
  └識──僧─味和合故
  ┌大 佛     ┌身 佛
相大┤三 僧   用大┤口 法
  │法 法     └意 僧
  └羯 通三
如此三部三大。皆差而無差。無差而差故。
非法僧別住也。問。若爾第十七次文。何讓
涅槃鴦掘乎。彼二經是顯非密故。答。此有
二意。一云是準例也。非正讓彼。謂彼等經
分別一體別相之異故。今亦例彼。應分別
同別。二云。彼二經亦含密意故。故涅槃文字
品。就明a字字義云。阿者不破壞故。不
破壞者名曰三寶。譬如金剛○又復阿者。
名爲功徳。功徳者即是三寶。是故名阿南本八
十九左
a字者非是六大乎。四曼三密不出a
故。爾則彼經亦密含祕意。故非相違。若準
顯而釋者。祕密者如法華指如理云祕密
也。法界次第上云。大聖初成正覺。方因提
謂長者開授三歸之戒。翻邪歸正。以爲入
聖之根本。三乘行者歸宗進行。此爲初首
也。三歸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攝三乘
出三有。佛法以此三歸爲本。通發一切戒
品及出世善法。豈同十善之舊法乎十六七
懺悔先罪者。第三明悔罪法。是釋經令説
悔先罪句也。凡懺悔有事理異。涅槃經第
十七。明闍王懺悔相。耆婆所教是事懺悔
也。如來所説是理懺悔也。其文太廣。披文
悉之。次懺悔得名者。不思議疏云。懺者此
云請受也。悔者解也。言對諸佛菩薩等請
受。解散於罪障也。復次在身云懺。在心云
悔。所謂身心發動。慚愧懺悔先罪也。故涅
槃經云。心悔熱故遍體生瘡下之二
十六
一切經音
義曰。懺除懺梵音也。具云賢聖戒清淨僧受
懺摩。此云請忍。謂請悔過已上
行願品
疏第四云。懺者梵具云懺摩。此云悔過。若
別説者。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
除惡業障成淨戒善。是故文中偏名懺業。
實則三障四障。無不皆懺初右翻譯名義集
第四云。懺摩此翻悔過。義淨師云。懺摩西音
忍義。西國人誤觸身云懺摩。意是請恕願
勿瞋責。此方誤傳久矣。難可改張。應法師
云。懺訛略也。書無懺字。正云k@sama摩。此
云忍。謂容恕我罪也。天台光明釋懺悔品
不辨華梵。但直釋云。懺者首也。悔者伏也。
如世人得罪於王伏欵順從不敢違逆。不
逆爲伏。順從爲首。行人亦爾。伏三寶足下。
正順道理不敢作非。故名懺悔。又懺名白
法。悔名黒法。黒法須悔而勿作。白法須企
而尚之。取捨合論。故言懺悔。又懺名修來。
悔名改往。往日所作不善法。鄙而惡之。故
名爲悔。往日所棄一切善法。今日已去。誓願
勤修。故名爲懺。棄往求來。故名懺悔。又懺
名披陳衆失。發露過咎不敢隱諱。悔名
斷相續心。厭悔捨離能作所作。合棄故言
懺悔。又懺者名慚。悔者名愧。慚則慚天。愧
則愧人。人見其顯天見其冥。冥細顯麁。麁
細皆惡。故言懺悔三十六 既懺悔已等者。
第四明發菩提心。當段經雖無其文。疏主
依餘經説加釋之。蘇悉地經上持眞言
法品
云。復
次廣説制戒持眞言法則。若依此戒。不久
當獲一切成就○應三時歸依三寶。三度
懺悔諸餘罪業。三時發菩提心。三時發願
願成勝事。若如是作。述得成就十三右瞿醯
經上簡擇弟
子品
云。先作護身。次受三歸發菩提
心。若已發者。重更憶念十左依此文明之。若
經釋配屬者。發菩提心釋。可屬令説悔先罪
句。依懺悔除罪障。罪障若除。本有菩提心
即時顯發。故如除雲月自顯也 猶如明珠
者。涅槃經第十九云。臣聞佛説智者有二。
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
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
悔已慚愧。更不敢作。喩如濁水置之明珠。
以珠威力水即爲清。如煙雲除月則清明。
作惡能悔亦復如是十五六 次令發菩提心
等者。金輪儀軌云。教發菩提心。授與佛性
二左受菩提心戒儀不空云。弟子某甲等。一
切佛菩薩。從今日以往乃至成正覺。誓發
菩提心。有情無邊誓願度。福智無邊誓願
集。佛法無邊誓願學。如來無邊誓願事。無
上菩提誓願成。今所發覺心。遠離諸性相
蘊界及處等能取所取執。諸法悉無我平等
如虚空。自心本不生。空性圓寂故。如諸佛
菩薩發大菩提心。我今如是發已上發菩提
心相。具如住心品經疏説 皆如供養法
中所説者。具支灌頂第三云。今撿供養法中。
唯有九方便中歸依・懺悔・發心伽陀眞言。故
知。此中宜用彼文已上持誦不同第一云。私
云。供養法中別無此法。當用九方便中三
法印明修之云云 次當授與等者。第五明
供養法。是釋奉塗香華等供養諸聖尊二句
也。持誦不同第一云。次當授塗香華等教
令運心供養諸尊私云。當代一切衆生修
五供等令獻諸尊十二右
嘉會
壇第二云。次應運心供養其五義釋云。次當
授與塗香華教令運心供養諸尊云云行儀
置之第二。今依釋次第此處出之。文云當
授塗華。須手授香華。而準行儀。受戒之後。
更有授與五供之法。此界雖無授文。而今
依金剛頂法下文可出故。此處暫用行儀運
心供養之文。或以香華授弟子手。運心供
養亦得。但彼出摩尼供養眞言。今且可用
此界普供養眞言已上問。瞿醯略出等經。唯
授弟子不云供諸尊。當段經疏。云供養諸
尊相違如何。答。具支灌頂第三云。私謂。義
釋五供供養諸尊。是別本法。瞿醯五供加持
弟子。是通行法。然金剛頂。唯授弟子不云
供佛。今據瞿醯補闕品云。凡隨所説一切
法事非遮増過。若闕不成。又云。殊異之法。
各依本法而作。若不説者必不應作
知。今此胎藏。宜須先用義釋別法次用瞿
醯通法。唯金剛頂宜用通法。彼中不説此
作別法也 然後爲受等者。第六明授戒
法。是釋經應授彼三世無障礙智戒二句也。
次下經文。佛對告住無戲論執金剛。所説戒
法是也。若依行儀次第。彼文應於此説
別有行儀者。持誦不同第一云。次爲受三世
無障礙戒。別有行儀私云。無畏説一行記。別
有一卷。此中用之已上
此文無畏説一行記者。指何書乎。安然持誦
不同。玄靜嘉會壇等中。處處引用行儀文。嘉
會壇第二云。此經十萬偈大本。具有授此
戒等方便。今未到此土。然金剛頂中自有
授法。與彼不殊。當出取之耳云云私依此
文。先後文中。處處即引彼行儀文足之矣
已上嘉
會壇
此書先後所引用行儀文。 與禪要幷
心地祕訣有異。可尋見本書。凡三昧耶戒
儀數部見行。具支灌頂第三云。今見目録都
有十本○此十本中。無畏三藏最上乘受菩
提心戒及心地祕訣。一行和尚所記。及以無
畏三藏受戒懺悔文。及禪門要法。慧警禪師
所集。此中最要。宜用彼文云云無畏三藏。
爲嵩嶽敬賢禪師。授祕密修禪要法。而一行
記之名心地祕訣。慧警記之名禪要。兩本
大同少異也。彼祕訣慧琳再詳之。彼訣終文
云。京大興善寺沙門慧琳。今再詳勘。頗謂備
云云禪要終文云。京西明寺慧警禪師。先
有撰集。今再詳補。頗謂備焉云云再詳誰人
乎可尋之。但此文意。慧警再詳之意歟。然
者先集亦是誰乎。若是一行歟。智證些些疑
文一行禪要云云可謂支證。就之案之。一行
所撰集。慧琳再詳稱心地祕訣。慧警再詳
號禪要歟。又大師三學目録律部中。被載
禪要幷金剛頂受三昧耶戒儀一卷。此中三
昧耶戒儀者。指何書乎。若是不空所譯受菩
提心戒儀歟。將又安然等所引行儀歟。可決
之。敬賢和上即一行也。見唐李石續博物志
七右。問。彼第十七云。金剛頂中自有授法。
與彼不殊。當出之者。是指無畏所出禪要
歟。其故者禪要云。今者且依金剛頂經設
一方便。作斯修行云云心地祕訣云。今依金
剛頂經祕密方便修行云云二部共依金剛頂
作法故。彼此符合。爾者當段文別有行儀者。
可謂當禪要歟如何。答。披禪要幷祕訣。受
戒作法有二重。初列菩薩三聚淨戒四攝十
無盡戒等。後諸佛内證無漏清淨戒也。後内
證無漏戒者。祕密持明爲體。金剛頂方便修
行者指之也。然如第十七所釋。十萬偈大
本有授戒方便。其戒相未到此土云云與禪
要同異難知。安然等所引用。受菩提心戒
行儀歟。尋本書悉之 菩薩所以發心等
者。釋三世無障礙智戒名。就中有二。正釋
三世無障礙智所成。戒能成也。成三世無障
礙智之戒故。名三世無障礙智戒也 方便
學處者。下方便學處品所説十善戒也。具支
灌頂第三云。亦有十種方便學處。即十善也
云云依攝受此戒。成就三世無礙智故。云
皆爲成就如來清淨智慧也。具支灌頂嘉會
壇。出七種戒相中。爲方便學處品十戒與
無障礙戒是別。是七種中初二戒也。私案方
便學處十戒與無礙智戒。約戒相者。離二
處別説。約法體是同戒歟。其故者下釋云。
幷爲分別十種方便學處。然此三世無礙智
四右然字所指爲一種戒也。且又第十七。
釋方便學處十善戒云。佛前説入漫荼羅
時。爲弟子授戒時。即合説此戒法要。先
受此戒已住斯學處。然後合聞如來祕密
之行。此戒未造漫荼羅前。即合爲説也

又云。菩薩戒略有二種。一在家二出家。此
二衆中復有二種戒。一自性修行二是制戒。
今此十戒。是菩薩修行戒也。以是是善性故。
一切菩薩應行之二十
三右
又云。佛前説入漫荼
羅時。爲正説入漫荼羅方便故。未及説
之。故金剛手騰前事復問二十
一右
此等釋意。入
漫荼羅前方便。可説授十善戒顯然也。依
之玄靜受菩薩戒行儀同嘉會壇小島式。幷
靜譽闍梨鈔等。第六日戒儀中。列此十善戒
也。平城灌頂文云。十善戒通五種。隨其廣
狹有淺深耳云云御遺誡云。如是諸戒。十善
爲本。若上上智觀。即身成佛徑路云云可思
之 又對二乘等者又釋此釋意三世無障
礙智即戒也。第一云。如聲聞淨戒。要由白
四羯磨衆縁具足。方始得生。又須方便守
護。如防利刺。一期壽盡。戒亦隨亡之。此戒
則不如是。世世生處恒與倶生。不假受持。
常無失犯已上演密鈔亦引此文合當段釋
也 次當授與齒木乃至瞿醯中説也者。是
第七明齒木法。釋經次當授齒木等十句
也。此中或前後經文互雜釋。或加釋他經説
也。南海傳義淨第一云。其齒木者。梵云憚哆
家瑟詫。憚哆譯之爲齒。家瑟詫即是其木
十五右授齒木有二意。一令弟子嚼之。二
觀器非器。初正作後因作故云因也 所以
爲此法等者。釋作此法之所由也。於中有
二。初略釋。後印度國下廣釋。廣釋中 初
明俗法中先淨身器者。以楊枝令除口
垢。諸經要集第二十云。十誦律云。時有比
丘不嚼楊枝。口中氣臭。白佛佛言。聽嚼
楊枝。有五利益。一口不苦。二口不臭。三除
風。四除熱病。五除痰癊。復有五事利益。一
除風二除熱三口味四能食五眼明三十
五左
薩婆
多部律攝第十一云。用齒木法事亦應知。
謂於晨旦嚼用之得五種利。一決除熱水。
二能蠲冷癊。三令口清淨。四樂欲飮食。五
能明眼目。齒木有三種。長者十二指。短者
八指。二内名中○若嚼了已。水洗方棄○此
由苾芻於前生中曾作毒蛇。嚼齒木時不
洗而棄。有蟲附近中毒而死。由斯世尊。制
洗方棄八九釋氏要覽第一云。嚼楊枝。僧祇
律名齒木。嚼一頭。碎用剔刷牙齒中滯食
七十右南海傳第三云。若依俗論病。乃有
其三種。謂風熱癊。癊重則與痰體同。不別
十八左痰毛韻云。痰徒甘切。液所以養筋。
血濇不行。則痰聚於鬲上。而手足弱已上
氏要覽一引僧祇律云。若口有熱氣及生
瘡。應嚼楊枝咽汁七十右 或服呵梨勒者。
爲瀉宿食也。最勝王經第九除病品云。訶梨
勒一種具足有六味。能除一切病無忌。藥
中王云云十
五左
南海傳第三云。又訶梨勒。若能毎
日嚼一顆咽汁。亦終身無病二十右名義集
第三云。訶梨勒新云訶梨怛鶏。此云天主持來。
此果爲藥。功用至多。無所不入
記第十二云。訶梨怛鶏果名。舊云訶梨勒訛
十五左唐本草蘇恭曰訶子。又名訶梨勒。出
交州及廣州已上 今阿闍梨下示祕法之
中。我方當授等者。指第七日灌頂事。如俗
明日飯食 佛性醍醐等者。三種悉地儀軌
云。此是眞言。一切如來無生甘露之珍漿。醍
醐佛性之妙藥也云云可思之 教汝發菩提
心者。如愛敬心 淨除三業宿障者。如除
宿食縁 以三世等者。以右牙嚼彼楊枝。
牙爲三世無礙智戒。戒者梵云毘尼。此翻
調伏。以前所授之無礙智調伏牙。嚼諸煩
惱之表示也。略出經云。復以摧破一切衆生
煩惱隨煩惱云云灌頂軌同之。是則以楊枝
喩煩惱。以牙比調伏也。噬玉篇視制切齧
噬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 欲復以此
等者。楊枝爲能治。過患爲所治。如世以楊
枝除齒垢身心安穩。 汝又當淨等者。前
總約除身心垢。此別約淨口過。妄宣傳法
是口過也。密教中殊誡之。故別出之也。又
第十七云。此是如來祕藏之要。在所遊方不
得妄宣傳也五右法華第二云。汝舍利弗我
此法印○在所遊方勿妄宣傳譬喩品疏釋
依準此經文也 明日當貽者。次下所出教
誡偈云。汝等於明日當得大乘生云云除三業
過患已成法器。是第六日受戒功能也。至
第七日。方得甘露灌頂故。云明日等也
不死甘露者。或口傳云。不死者a字。甘露者
va字。示兩部密言不二義。問。如云噬諸煩惱
者。以楊枝爲所治。如云滌除過患者。以
齒木爲能治。相違如何。答。深教意迷悟不
二。徳患全收故。云所治者皆所治也。云能
治者皆能治也。理趣經説能殺能成。瑜祇經
説能成能斷。準而知之 彼當取優曇等者。
釋經若優曇鉢羅等二句。幷端直二字。優曇
鉢羅阿説他二木。處處出之。略出經第四云。
烏曇鉢羅阿説他等樹枝。以爲齒木已上瞿醯
經上云。先須備具優曇婆羅木或阿修他木。
取無病者無蟲食。而作齒木已上阿闍梨灌
頂軌云。加持烏曇阿説他已上優曇鉢羅者。
孔雀經壇場畫像法式云。烏曇跋羅木此方所
無。宜
以桑棗木
替之亦得
佛本行集經三十一云。udava
ra羅此言水願九右善見律三。爲倶那含牟
尼佛菩提樹心地觀經六十六増一四十四
十七十不善品同之。演密鈔五。云優曇鉢羅
合昏樹也二十
六右
非也。尸利沙此云合昏。又云
合歡。和名禰無里乃木 阿説他木者。傳教
大師七日行事鈔中。引當段文云。阿説他木
楊樹也密鈔第五云。阿説他木櫨木也二十
六右
梵語
雜名云白楊阿引殺拏二
合縛云云
小野敦造紙下云。阿説
他樹此云無罪樹。謂繞三匝能滅罪障。此菩
提樹也。又名畢鉢羅樹。此云榕樹。在嶺南
可知已上法藏疏云。榕樹畢波羅樹也。一年
三華已上又大乘心地觀經六。云阿尸婆多
樹。是毘舍浮佛菩提樹。觀佛三昧經一十八
爲釋迦佛菩提樹。阿魯力經。云阿輸伐駄木
以夜合代九右烏樞瑟麼明王經。云阿説他
廣府有之。凡阿説他・阿輸陀・阿修他・阿尸婆
多・阿輸伐駄。皆一種梵語。&T049271;切廣略也。心覺
鈔云。阿説他木事。或云説字用
悦音
山王院些些疑
文云。十卷金光明阿説侍多。以何音讀説
字。或用悦音愚未肯之。外書悦音多用其
訓。今此梵語何用悦讀。或説云。阿説侍之説
字者。即以説字本音讀之。令知不可用
入聲。此亦如何已上 嫞玉市庸切
嬾也
胡故切好
貎。楚辭
曰嫭目宜
笑或作嫮
疏嫞字若濫嫭歟。可見證本也
不麁不細等者。瞿醯上云。量十二指。非麁非
細。灌頂軌云。齒木十指量已上僧祇律三十
四云。極長十六指。極短四指已上二十
三左
玄應一
切經音義第十六云。齒木長者十二指。短者六指
也。多用竭陀羅木。作
之。今此多用楊枝
爲無此木也十五左
 凡一切量法等者。因明指
量也。指量有五分七分異説。檜尾御口訣
云。言指者。大指初分上文稍廣處。是爲指
量也云云法三宮金剛界護摩鈔上云。禪林
云。長十二指者。左大指節。取横徑爲一指
或云。長十二指者六寸也。或云。一指者
七分也已上法
三鈔
建立深祕略記云。一指半寸也
已上成尊僧都所造。白檀五指量愛染像三寸
五分云云是依七分説也。護摩養生鈔云。七
分相諧歟云云私推量云。案五分七分兩説。
取大拇指上節横量七分。取大母指側量
五分也。禪林等傳。依横量故七分説相諧
歟。若依當段文。取側量故五分説可相諧
歟。諸師多用五分説也 此二木等者。如
上言。優曇跋羅木。倶那含牟尼佛菩提樹也。
大孔雀明王經上十六左善見律三十四右増一
阿含四十四十七心地觀經六十左十住毘婆沙
二十右皆同。又阿説他樹。心地觀經。爲毘
舍浮佛菩提樹。觀佛三昧經一十八爲釋迦佛
菩提樹。十住毘婆沙四二十左亦同之。故云
此二木等也 記木上下等者。釋經順本末
三字。以末爲上。以本爲下也。灌頂要鈔引
當段文了云。故知。以細枝末爲上。以麁根
柢爲下也云云以香水灌洗者。依瞿醯説。
彼經上云。以香水洗已八左灌頂軌云。香水
已上 又復塗等者。釋香華以莊嚴句。瞿醯
上云。於其木根頭。以白線纒華。復以香
塗。及燒香薫八左灌頂軌云。塗熏纒華於根
已上當段幷軌。唯擧塗香。瞿醯塗燒竝説也
 於其下末者。都卒僧都寺家灌頂記云。私
云。下末未明云云 山門圖云
IMAGE
[IMAGE]
或説云。於其下與末纒華。次上釋上下別。
枝末爲上。根柢爲下已上今下者根柢也。末
者枝末也。於兩處纒華故。云於其下末等
云云今謂。於下之末小野僧正
點本如此
纒華。下者根
柢也。於根之頭纒華之故。云於其下末。仍
瞿醯經灌頂軌其意不違也。當時行用野澤
一同也 用爲莊嚴等者。纒華有二相。一
爲莊嚴二爲標誌。問。若依或傳意者。兩處
纒華者。以何爲上下之誌乎。答。以華之下
上。向木之本末纒之爲其誌也 當以手
案等者。釋經結護而作淨句。瞿醯上云。以
手按木。持誦部心眞言。誦數多遍。或七遍。
隨弟子數木數亦然。皆須一向根頭齊置
略出經四云。復以摧破一切衆生煩惱隨
煩惱。諸佛甚深智慧金剛劍密語。加其齒木
十一
灌頂軌同之。當段不動眞言慈救
一呪
加持之。
瞿醯用部心眞言隨三部灌頂。可
用各部心明歟
 既受戒已
等者。明獻尊授資之法。獻尊當經幷瞿醯
不説之。略出經粗所見也。彼經第四云。復
令弟子。以掌中所受得華。令供養一切如
來部中尊上首者。次授齒木。師自私記勿
令差錯。令而向東嚼之十一右案文意。供
尊齒木。以華飾之。授資不飾之。當時行
用亦如是。所受得華者。爲簡弟子齒木。從
飾華齒木直云華歟。又灌頂軌云。以一奉
獻一切諸佛。餘與行者云云是又依略出文
歟。但案當段經疏幷瞿醯説。所與弟子齒
木亦可飾之。當時行儀猶以難思歟。問。當
段別安既受戒已言其意如何。答。上來明
作齒木法。從此以後。正明授弟子法故。
爲顯次前授戒行此法。殊安此詞也 
令出壇外等者。釋東面或北面等四句也。
壇者白檀曼荼羅也。下釋灑水法云。當置
在白檀先所規畫壇門之外。欲入曼荼羅
者。當先以此灑之十三右齒木亦準知之。瞿
醯經上云。其弟子等。令面向北坐。次弟子
授與前辦齒木。還面向東坐。而嚼齒木十一
此經唯説東面不説北面。略出同之。如
次上引。當經説東北二方也。其嚼法瞿醯上
云。嚼其小頭八左古徳式文。教嚼小頭以
右牙也已上次嚼已洗齒木之法。當經幷瞿
醯不説之。略出説之。當時行用亦作之。略
出四云。令面向東嚼之。淨洗漱已十一左
分律云。有諸比丘用楊枝竟不洗。蟲食而
死。佛言。不應爾。用竟淨洗乃棄二十七
之九右
嚼楊
枝。百一羯磨八云。嚼楊枝須在屏處。不得
顯露及往還潔淨處。或棄齒木。先以水洗乃
謦欬。或彈指警覺。方可棄於屏處。若其異
者得越法罪十五左
略鈔
嚼已洗齒木等因縁。上
引薩婆多部律攝也 嚼已令向等者。瞿
醯上云。嚼已勿碎。莫擲左右側邊。直向前
十一右略出四云。所嚼齒木當面擲之十一
 而驗其相等者。略出第四云。師應觀其
齒木頭所向處。以所嚼處爲頭。隨所向
方多是其部。若向四隅。多是毘盧遮那部。
若有立者。當知是最吉祥相十一左瞿醯上
云。其所嚼頭。或對向身。及向上竪。應知
得上成就若嚼頭背身向東。應知中成就。
若向北者及餘方横墮。應知得世間及出世
間成就。若嚼頭著地直竪者。應知入修羅
宮成就十一右陀羅尼集經第十三云。若其柳
枝嚼頭向身。即爲大吉。若向南者。即爲不
吉。若其嚼頭向餘方者。即知平平十左已上
經經異説。或同或異。難可會同。入曼荼羅
靜譽第五云。又疏與瞿醯略出經其意終
別也瞿醯略出二經。諸方皆許悉地相。疏意
若背身。皆不成相也。約不背身。論四方悉
地耳。此即依大日經意矣已上先達既云終
別。末學何勞會釋乎。論文經經異説不須和
會者。即此意也 雖如是等者。次上北方東
方爲上成就。雖然又釋非成就相故。云雖
如是也。謂向北方擲。嚼頭向東方爲上成
就。向東方擲。嚼頭向北方同爲上成就。若
向東擲。向東非成就。向北擲。向北方非
成就。準而可知。故云餘準此方類而可知
也 餘如瞿醯中説者。瞿醯經上召請品第
五。簡擇弟子品第六説之。上來所勘載也。
具文披可見之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十一本畢
 光云。此卷所解本疏師傳讀亂脱曰
(一)別有行儀也 (二)菩薩所以○無罣礙故
 (五)其有住斯戒者○堅固其心 (三)幷爲
分別十種方便學處 (四)然此三世無礙智戒
○應聞耳 (六)其所教誡二偈以下如文







大日經疏演奧鈔第十一

  東寺觀智院法印杲寶撰述
東都靈雲寺苾芻淨嚴校閲
疏第五卷之餘釋經一
具縁品
次當作乃至金剛結也者。是第八明金剛線
法。釋經三結修多羅等四句也。當經意。齒
木後作金剛線法。若依略出經者。先授金
剛線。次與五供。後行齒木。若依瞿醯經者。
第五日作結線法。安公以之爲金剛線法。
如上引但安公以彼經結線屬第六日。今
屬第五日。是又如第四卷鈔料簡
當時行
用次第。依略出意。兩經文如左載。略出經
第四云。令諸弟子各隨尊卑依次而坐。以
清淨恭敬不亂散心。合掌而住。其師或以密
語加其線索。繋其左臂。或以塗香。或以心
念。以此密語而護持之。密語曰十右瞿醯上
淨地品用童女合線。以辦事眞言各持誦
七遍。以心觀念一一弟子。及稱名號更持
誦七遍。一誦一結乃至七結。如是受持弟
子無諸障難七八 凡作綖等者。明作線
之法。具如第十五卷釋 上好等者。白&T073554;
麻絲等類也。受者臂線界道繩線。皆以同也。
蘇悉地經下祈請品云。用白&T073554;縷或布線縷。
令童女合索。一眞言一結當結七結。復眞
言七遍。隨繋左肘上已上成諸物
相品
云。若欲
成就護身線者。取白&T073554;縷。細細三合爲股。
復三股合索已上瞿醯中云。其界道繩。令童
女搓。圓牢淨潔及以堅密。其繩五色。而用白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