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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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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義鈔四下纂釋第二

抄。心平等根 金七十論中卷云。外曰心
根云何。以偈答曰能分別爲心。根説有兩
種。三徳轉異故。外別故各異。能分別爲心。根
説有兩種者。心根有二種。分別是其體。云
何如此。如此心根與知根相應。即名知根。若
與作根相應。即名作根。何以故。是心根能
分別知根事。及分別作根事故。譬如一人或
名工巧。或爲能説。心根亦如是。此心云何
説爲根。與十根相似。十根從轉變我慢生。心
根亦如是。十根同事。十根所作事。心根亦同
作。是故得根名已上
抄。故論云分別心爲相 會解云。分別爲
心相。是相即心事。此二句是論○言亦具五
唯成。通縁諸境故者。此二句是吾祖義説已上
此言論云者。如次下具引 問。吾祖加義説
之意如何。答。先五知根但具一唯。故別縁
一唯。謂如耳根從聲唯生。但能取聲等是
也。今心平等根總具五唯方成。故通取五唯
爲言問。五唯是通歸色法。何得生縁慮
分別之心平等根哉 答。抄下釋順。世外道
四大極微爲因中云。四大中最精靈者。能有
縁慮。即爲心法等文准此可知歟
抄。二十五我知者 演祕第一云。問。數論
我思。思即行蘊。如何先三皆離蘊攝。答。雖
我是思。而不説思是行蘊故。若爾。思在何蘊
所取。答。彼不立蘊。故非蘊攝。此亦不然。如
即蘊我。佛法談彼。非他宗中許在蘊也。思我
應爾。答。即蘊計者。雖不言蘊。然指五蘊。以
爲其我。而數論師自言。思我。離心心所別
有自體故。廣百論第三云。數論外道作如是
言。思即是我。其性常住。彼論破云。如是思
我。離心心所別有體相。難可了知。故知。思
我非即心所。是離蘊攝。問。前言依見。言我
法者。如數論師。豈不鉾楯。答。言離蘊等。據
彼定説。言依見立。佛法談彼。故前後疏不
相違也已上
抄。又論云大我慢 彼論中卷云。次當説
大我慢心境事三自相爲事。十三不共境○
大事。計我爲慢相。此相即慢事。分別爲心
相。是即心事已上會解云。言又論云大我慢
心事是句是長行標説之文。具
云次當説大我慢心境事
三自相爲事者。此
一句即偈文。具云○言心能遍取差無差別
境故者。此亦吾祖義説也已上問。既上云
分別心爲相等。今云大我慢等。同是一文
也。何上引長行中二句。今引偈文之一句乎

抄。二異三徳者 問。何以異三徳知有我
乎 答。彼論次上云。自性望變異。有九不
似。有六相似。我翻似不似云云既翻六相似。
故云異三徳也
抄。五獨離故者 問。文意如何 答。彼論
上卷云。五獨離故者。若唯有身。聖人所説
解脱方便即無所用。如昔有仙人。往婆羅門
衆所説如是言。一切富彼陀・一切飮酒摩・一
切見兒面。願後成比丘。若唯有身。何用是
義。故知。離身別自有我。若無別我唯有身
者。則父母師尊死後遺身。若燒沒等如是供
養。則應得罪。應無福徳。以是義故知有別
已上會解引此文竟。即釋云。此説離身別
有我。獨存故云獨離已上
抄。一無因二常 意云。一無因者。如大以
自性爲因。我慢以大爲因等。並皆有因。然
今自性諦無因。故云爾也。二常者大等從自
性生。故是轉變無常。而今自性無其處。故
云常也。但唯識論第一。破勝論師諸句義
云。若能生果。應是無常。有作用故。如所生
已上准此。數論師所計亦如是。可破之。故
立量破云。薩多等三徳應轉變無常。即大等
故。如大等法云云彼師意許薩多等與全體
相即。故如是破也。三多人共一者。會解云。謂
大等則爲多。人人不同故。自性唯是一。多人
所共故已上四遍一切者。又云自性及我遍
一切處。謂地・空・天。等則不遍已上五無事
者。謂大等諸物並有作用。能使微細身輪轉
生死。申縮往還故。有事業也。自性不爾。故
云無事也。六不沒者。請大等諸物次第歸
本。則不可見。是名沒也。且如五大轉沒五
唯中。不可見五大。乃至大沒自性中。大亦
不可見。而自性無如是之轉沒。故云不沒
也。七無分者。大等皆有分限。彼此分分不
同故。自性不爾。八不依他者。大依自性。我
慢依大等。而自性不依他故。九不屬他者。大
等從本生不自在。故譬如文存時兒不得自
在。而自性不爾。故云不屬他云云
抄。人人各有我故 彼論上卷云。外曰。我
者何相。多身共一我。身身各我。若言云何
如此疑。諸師執相違故。有説。一我者遍滿
一切身。如貫珠繩珠多繩一○復有餘師説。
身身各有我。是故我生疑。答曰。我多隨身
各有我。云何知如是。次偈釋曰。生・死・根別
故。作事不共故。三徳別異故。各我義成立。
生死根別故者。若我是一。一人生時則一切
生○若一人死時。一切人皆死。以無是義
故。故知。我不一。復次諸根異故。若人一
者。一人聾時一切悉應聾○復次三徳別異
故。若人一者。三徳應無異。如一婆羅門生
於三子。一總明歡樂。二可畏困苦。三闇黒
愚癡。若人一者。一人喜樂一切同喜樂。苦
癡亦如是○是故因五義。則知我有多已上
抄。自性有六義 彼論上卷意云。一同有
三徳者。大我慢等變異皆有三徳。謂樂與苦
及癡闇也。既末有三徳。故知。本自性亦有
三徳。末不離本故。本末相似也。二不相離
者變異與三徳不可分離故。自性有三徳。不
可分離亦復同爾。故本末相似也。三皆爲我
所受用等者。論云。三塵者。是大等變異我
所受用故。故説名爲塵。自性亦如是。我所
受用故已上四平等者。論又云。四平等者。是
大等變異一切我共用。如一婢使有衆多主。
同共驅彼故。自性亦如是。一切我同用故。是
故説相似已上五無知者。論云。是大等變異
不能識分別樂苦及闇癡知。我獨得故。離我
諸法無有知。自性亦如是。本末同無知。其
義則相似已上六能生者。論云。六能生本末
似者。大能生我慢。我慢生五唯乃五大等。自
性能生大。故本末皆相似已上
抄。一無三徳 抄次下云。有云。由三徳是
生死因等云云正釋無三徳故成徳之相。是
述記第一本之釋也。具如上私總束二十五
諦中已引之。然會解云。言有云由三徳是生
死因等者。此應智論意。縛説皆約我説。言金
七十云下。縛脱約自性説等文抄下文云。其
間不同遍智論意云云明知。述記亦述智論
意歟
疏。或計六句 問。何故六種皆名句乎
答。大乘法苑第一云。梵云鉢陀。此翻爲跡。當
古之句。句有二句。一集法滿足句
抄。婆羅痆斯國 有本云痆斯者誤也。西
域記第七云。婆羅痆如點反斯國○周四千餘
里。國大都城西臨殑伽河○伽藍三十餘所。
僧徒三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百
餘所。外道萬餘人。並多事大自在天。或斷
髮。或堆髻。露形無服。塗身以灰。精勤苦行。
求出生死已上
抄。一實二徳 問。此六句大意如何 答。
此師意云。一切法所依之實性。是名實也。此
實性所具之徳。是名徳也。既有體有徳。必可
有作用。是名業也。此實・徳・業三種。各別令
實有之物。是名大有。謂彼執實等外有別一
物。令實等實有之法故也。又彼此相望。令同
之性。令異之性。更別有之。是名同異性也。
和合性者。如抄次下自釋。可見之。又十句
論更加四句。謂有能・無能・倶分・無説。方成
十句也。演祕云。有能・無能・實・徳・業三得果
之時。望自果及非自果。定所須因已上述記
云。異但是差別實因。非如倶分是實性故。有
能・無能。因之所須。亦非現得已上又云。地・
水・火・風父母極微。常能生果。有能是常亦
能生果。是作果時。定所須故已上演祕云。實
等生果要須有能。所以有能名常生果。液等
十徳生果所須。故同有能名常生果已上
説有四。謂已滅無・未生無。更互無・畢竟無。
述記釋畢竟無云。如兔角等。彼宗畢竟無常
住故已上述記第一云。略以三門分別。一
別總別名。二出體性。三諸門辨釋

一(有二) 同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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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 無常(有十四)ーー覺。樂。苦。欲。嗔。勤。勇。法。非法。行。離。彼。此。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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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時。方。我。意 

述記云。子微已去皆能生果。體無常故已上
舊譯中間句名大有性。倶分句名同異性云云
因明疏卷下云。勝論六句束爲四類。一無
實。二有一實。三有二實。四有多實。地・水・
火・風父母常極微。空・時・方・我・惠・并徳・業・
和合。皆名無實。四本極微體性雖多空。時
等五體各別唯一。皆無實因。徳・業・和合雖
依實和合。實非以爲因。故此等類並名無
實。大有・同異名有一實。倶能有於一一實
故。至劫成初。兩常極微合生第三子微。雖
體無常。望徳合故不越因量。名有二實。自類
衆多各有彼因二極微之所生故。自此已後
初三三合生第七子。七七合第十五子。如是
展轉生一大地。皆名多實。有多實因之所生
故。大有・同異能有諸實。亦得名爲有一實・有
二實・有多實。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
皆有大有令體非無。皆有同異令三類別。名
有一實。有徳業者。亦有無有。非大有也已上
抄。實有九種 問。何故實有九種乎 答。
實者徳等所依之實體也。謂地是色・香・味・觸
之實體也。水是色・香・味及液・潤之實體也。
餘如次下次第攝之 問。地・水・火・風者。是
堅・濕・煖・動也。爾者與徳中觸有何異乎
答。若依佛教。則地・水・火・風是名也。堅・濕・
煖・動是體也。但是名體異不可別立。而勝
論意。地・水等是實句所攝。是爲所依之實
性。彼堅・濕等是徳句中觸。是爲能依之徳
相。故能破量云。地・水・火・風非有質礙實句
所攝。身根取故。如堅濕礙云云身根總取徳
中十一。謂觸・數・量・別・合・離・彼・此・液・潤及
行中作因。又實句中地等四亦身根取。皆有
觸故云云問。其實體者何物乎 答。極微
爲體也。且如地・水・火・風者。雖母子不同。而
皆是極微爲體也
抄。五空六時 空者聲之實體也。然非空
界色等別有一物也。時者遲速等之實體也。
謂有心縁遲速。而若無時實體。以何爲因。可
生縁遲速等之心哉。又詮表遲速等之名句
等。以彼爲因。亦復可爾。七方者東南等。能
詮之因及能縁之因名方云云
抄。八我九意 十句論云。我謂是覺・樂・苦・
欲・嗔・勤勇・行・法・非法等。和合因縁起智爲
已上演祕云。由我能令九徳和合而能起智
故。擧所和及所起智。以顯我體已上又云。問。
我是作者等文如前
數論中引
九意者十句論云。覺・樂等
九徳不和合因縁起智名意已上准此。我・意
即就起智而能和合者名我。能不和合者名
意歟
抄。大有唯一
抄。同異亦一也 述記云。同句體者。謂實
徳業體性非無能詮能縁之因名同。此體是
舊大有性。諸法同有故名爲同句。異體者。常
於實轉。是遮徳等心心所因。是表實性心心
所因。但於實轉。異實之物。實由有此。異於
徳等故名爲異已上演祕云。疏常於實轉者。
略爲二釋。一云。體性是常唯實上有名常實
轉。二云。恒常唯在實句上轉名爲常也。疏是
遮徳等心心所等者。由此異故。遮縁徳等心
心所法不縁之。表縁實等心心所法而能縁
也。或異爲因。令縁九實心心所等各有差別
○ 問。徳等亦有自類差別及異實義。何不
依立。答。徳皆是實家之徳。實爲依故。故言
以徳而顯實也。有及同異亦實性故。故但依
本而立其異已上問。述記云。同體是一。實・徳・
業三同一有故。異體許多。依九實故。而數
不定。或總實異。或別實異。九實一一有細
分故已上准此。異句可有多種如何
抄。一即塗灰外道問。何名塗灰 答
抄。大自在天 疏一下云。大自在者。梵云
摩醯首羅是也。於三千界最自在故。智論第
一云。此天有八臂三目。乘白牛。執白拂。一
念之間能知大千兩渧已上演祕第一云。按
提婆菩薩釋外道小乘涅槃論。云摩醯首羅
論師作如是説。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
因。摩醯首羅一體三分。所謂梵天・那羅延・
摩醯首羅。地是依處。地主是摩醯首羅。於三
界中。所有一切命非命物。皆是摩醯首羅天
生。摩醯首羅身者。虚空是頭。大地是身。水
是尿。山是糞。一切衆生是腹中虫。風是氣。火
是煖。罪福是業。是八種是摩醯首羅身。自在
天是生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
名爲涅槃。故自在天常。一切物涅槃因。又傳
釋云。彼宗自在有三身別。謂法報化
抄。即第四圍陀論師計 總有十一宗中。
上已明數論・勝論・塗灰之三師。故以圍陀爲
第四也 問圍陀及安荼者何乎 答
抄。圍陀云明此師 圍陀云等者。意云。此
圍陀論師所造之典藉中。即自明此師計那羅
延天能生四姓者。非謂那羅延天並生四姓。
此是計那羅延天先生梵天。梵天能生萬物
爲言故次下引提婆論。具明其相也。凡此
三四五之三計。是摩醯首羅一體三分。各執
一分即成己見也。如上所引演祕釋。可知之」
抄。從那羅延天臍中 問。此外計意。如
何修行得涅槃乎 答。演祕第一亦引提婆
菩薩論。而次下云。兩脚生首陀。下即續云。
一切大地是修福徳戒場。生一切花草。以爲
供養。化作山野禽獸人中猪羊等類。殺害供
養梵天。得生彼處名涅槃已上彼處者梵天
歟。問。常途所説以刹利種爲最上。今何云
下劣種類乎 答。探玄記第四云。智論第十
二云。智人有二在家。名婆羅門。謂七世清
淨生滿六歳。皆受戒出家名沙門已上圓覺
略抄四下云。沙門出家
婆羅門在家在智
人已上
抄。故上等言 自下釋等言。結前第四計。
起後第五計也。謂若約第四計。則正擧所生
之梵天。兼等取能生之那羅延也。若約第五
計。則等取梵王言是兼合第五計安荼所生
梵王之義也爲言總而言之。擧所生梵天。雙
等取能生之那羅延及安荼也。抄次下有釋。
可見之
抄。言本際者 演祕云。言本際者。謂本
生。安荼論師説。本無日月星辰虚空及地。唯
有大水。時大安荼生。如鶏子。周匝金色。時
熟破爲二段。一段在上作天。一段在下作地。
彼二中間生梵天。名一切衆生祖翁。作一
切有命無命物。如是等物散沒彼處名涅槃
已上
抄。一時者即時散外道 演祕云。時論師
作如是説。時熟一切熟。時散一切物散。是時
我論中説。如被弓箭射時不到不死。時到則
小草觸即死。一切物時生。時熟。時滅。時不
可過。是故常生一切物已上
抄。具有離合
抄。次言方者 問。今云。方者通指八方上
下歟。別指一方歟 答。會解云。言百論云。外
曰實有方常相。故日合處是方相等有本日字
作曰字非
也。言等
者次論云
如我經説。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日
初合處是名東方。如是餘方隨日爲名。問曰。
不然。東方無初故。日行四天下。繞須彌山。
欝單越日中&MT03767;干逮日出。&MT03767;干逮人以爲東
方。 &MT03767;干逮日中閻浮提日出。閻浮提人以爲
東方。閻浮提日中&T025632;耶尼日出。&T025632;耶尼人以
爲東方。&T025632;耶尼日中欝單越日出。欝單越人
以爲東方。如是悉是東方。南方・西方・北方。
復次日不合處是中無方。以無相故。復次不
定故此爲東方。彼以爲西方。是故無實已上
准此。別指東方以爲萬物因演祕云。最
初生諸方。從諸方生世間人等文先以東方
爲因。最初生諸方。以諸方爲因。次生世間
人物。故知。東方是萬物之本源也爲言
抄。此云順世外道 演祕云。問。内外男女
既有差別。能成大種亦差別不。答。雖大種性
内外無異。然有安立形相差別。有義順世極
微有其三類。一極精虚。二者清淨。三非虚
清。所生之果亦有其三。一心心所。二眼等
根。三色聲等。如其次第三因所生。評曰。雖
有此言不知何據。准廣百論。此叙雖依彼論
説内外大種性無差別。云何得三種不同
問。順世何意計微爲常 答。恐後物成無種
子故。故倶舍論第十二云。一類外道執極微
常。彼謂空劫餘極微在。何縁彼執。猶有餘
極微勿後麁事生。無種子故。由斯此師計微
常也已上問。准此。釋今鈔同彼有義。爾者
違廣百論。如何會通哉 答。抄云。如色雖
皆是大等文即通此伏難歟
抄。釋曰謂從四大生 因明疏中卷釋勝論
師義云。至劫成初兩常極微合生第三子微。
自此已後初三三合生第七子。七七合生第
十五子。如是展轉生一大地已上此順世亦
可爾。故述記第一本云。又勝論師及此順世
執所生之色不越因量。量只與所依父母本
許大。如第三子微。如一父母許大乃至大
地。與所依一本父母許大。本極微是常。子等
無常。亦是實有已上凡此師意云。成大地等
者。父母微生子微等。而同一處體相渉入。故
次第成廣大麁顯。若所生子微不渉入能生
父母極微。則縱雖衆微共聚。尚但成廣大量。
而不可成麁顯法。例如細色一入則最淺。再
入等則漸深等。今亦可爾。子微孫微次第渉
入成麁顯故。如是諸微共聚方成大地量故。
今抄云。言麁色者。即是子微也
抄。不越因量 問。因量者。父母二箇極微
量歟。爲當一箇量歟 答。本計即一箇極微
量也。轉計云二箇量故。唯識論第一合破勝
論順世云。若謂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
名麁者。則此果色體應非一。如所在因處各
別故。既爾果還不成麁。由此亦非色根所取
已上遍在自因者。遍在二箇父母微中也。果
色者子微也。所在因者父母二微也。述記
云。彼救言。前言果色等於因量。誰謂所生
一色之果唯與一箇極微量等。今云等者。等
如二箇父母極微。遍在二因之中因既有二。
果等於彼故可名麁已上故知。是轉計也。其
餘破文如論應知 問。量者何乎 答。述記
云。量有五種。一微性唯二微果上有○二大
性。三微果等以上方有三短性。唯微果上
有。四長性。三微果等以上有。五圓性。有二
性。一極微。謂不和合父母眞實極微上有。二
極大空時方我實上有。以此四體遍周圓故
已上
抄。計有爲前有果集起離散爲前有果壞滅
抄。信有故等廣如彼破 此云等者。次文
云。世人信一切處有虚空。是故遍信過去未
來現在一切時有虚空。是故常。内曰。分中分
合故分不異。若瓶中向中虚空。是中虚空爲
都有耶。爲分有耶。若都有者。則不遍。若是
爲遍瓶亦應遍。若分有者。虚空但是分。無有
有分名爲虚空。是故虚空非遍亦非常等文廣
轉也。
可見
今破文意云。若謂瓶中都有法界虚空。
則瓶外不遍。以瓶中都攝盡之故。若謂瓶中
都盡即是名爲遍者。瓶亦應遍哉。若謂瓶中
有一分虚空者
抄。言宿作者 今抄全寫涅槃經文。即南
經三十七也。北經當第四十。具如會解引
抄。計一切衆生 涅槃經云。我見衆生習
行諸惡。多饒財寶。身得自在。又見修善。貧
窮多乏。不得自在。又見有人慈心不殺。反
更中夭。又見喜殺。終保年壽。又見有人淨修
梵行。精進持戒有得解脱。有不得者。是故
我説。一切衆生受苦樂報。皆由往日本業因
已上
抄。若有持戒精進 意云。現在苦行定能
破壞。過去本業盡故。衆生得涅槃爲言
抄。涅槃三十五廣破 經云。佛言。實見過
去業否。若有是業爲多少耶。現在苦行能破
多少耶。能知是業已盡不盡耶○彼若答我實
不知○仁既不知過去本業。云何能知現在苦
行定能破壞過去業耶。彼若云瞿曇經中亦
作是説。若見有人。豪富自在。當知是人前
世好施。如是不名過去業耶。佛言。如是知
者名爲此知。不名具知。我佛法中。或由因
知果。或有從果知因。我佛法中。有過去業
有現在業。汝則不爾。唯有過去業。無現在
業。汝法不從方便斷業。煩惱盡已業苦則盡
故。我責汝過去之業。若知現在苦行能壞過
去業。現在苦行復以何破。如其不破苦即是
常。苦若是常。云何説云得苦解脱等文
抄。自然生自然滅 河上公莊子疏云。萬
物獨化者也。非自然也。非化生也。塊然而
生。不知所以然。而然也已上
抄。大乘法師 述記第一本取意引之。然
今抄引瑜伽論竟。返破此師云。則無因爲自
然。非別有物云云
抄。束十一爲四計即百論意 問。束十一
爲四計。爾者鈔主指何論文乎 答。百論意
付之。正依解釋檢提婆所造兩卷百論。不
見列四計之文。今何指之乎。是以會解記
云。疏統取四計不出四見等者。即唯識意。彼
論云。然諸外道品類雖多。所執有法不過四
種。一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一。如數論等
○二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異。如勝論等
○三執有法與有等性亦一亦異。如無慚等
應等勒沙婆也。
或是無慚梵語
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
如邪命等疏云。若提子此是六師之數。具云尼揵陀若
提子。據此而尼揵也。會邪見應是尼提爾
已上今檢彼唯識論第一卷。正有此文。所引
是全文也。爾者鈔主何不指此論文。而言百
論意乎 答。今云即百論意者。是廣百論第
八卷破邊執品第六之文。故起信疏上云。廣
百論云。頌曰。有・非有・倶・非・一・非一・雙・泯。
隨次而配屬智者。達非眞。彼論次第廣破四
宗外道等義也已上此云頌曰者。是本論即
聖天菩薩所造。彼長行者。護法菩薩釋也
問。會解記云。鈔皆廣如百論者。以彼論有
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此二品廣申
立破故。其略曰。若因中前有果。前無果。二
倶無生等文彼提婆菩薩所造百論下卷。總
有六品中。破因中有果品第七。破因中無果
品第八云云此記所引全寫提婆所造之百論。
亦現有此兩品。尤符合記所引歟。何云是聖
天所造廣百論乎。答。此記解釋其謬非一。
謂鈔既云即百論意。而記揲疏文。輒斷云即
唯識意。豈非妄判之過分乎是一次既釋上
四計。總云即唯識意。其四計中分兩科。其
第二對因果之一義。何引百論乎 問。一非
一等如何配四宗外道乎 答。筆削記第三
云。一數論外道。執有等性與諸法一。即當
有句故。彼破云○若青等色與色性一。應如
色性其體皆同○眼等諸根與根性一。應如
根性其體皆同。應一一根取一切境○二勝
論外道。執有等性與法非一。當非有句。此亦
非眞。所以者何。若青等色與色性異。應如聲
等。非眼所行○三無慚外道。執有等性與彼
諸法亦一亦異。當於亦有亦非有句○若有
性等與色等一。同數論過。與色等異。同勝
論失。一異二種性相違。而言體同理不成立
○四邪命外道。執有等性與彼諸法非一非
異。當非有非非有句等文
疏。此方儒道二教 問。准抄釋案疏意。兼
含莊子列子。何偏題儒道二教乎 答。見下
抄釋。初合引老莊。故知莊子屬老子攝。後
別引周易中。指同列子。此亦列子屬儒宗攝
歟。至下應知。但有儒子云文子者。老子面
受之弟子也。列子者老子滅後之門弟。四十
餘年修道得旨。乘雲往還云云更可撿問之」
抄。周易爲眞玄 問。周易等名眞玄等。其
意如何 答。三玄一致論中。定有其釋歟。可
撿之。且有儒子云。眞是眞實。即有義也。孔
子得有門故云眞玄歟。虚是虚無。即老子體
空門故云虚玄歟。莊子雙談有無。而未窮證
聖理。但能得口説之巧便。故云談玄。如莊子
序述此義。可檢之。又漢書立九等。第一等
中收孔老。第二等中收頑圓。然莊子屬第
六等中攝。只是才人有眞證。故今亦云談玄。
其意在此云云
疏。謂人法地 就此文有異釋。今且河上
公注經故。老子經上卷家元第二十
五河上公注
云人法地
人當地安靜和柔也。種之得五穀。掘之
得甘泉。有勞而不怨。有功而不宣者也
地法天大湛泊
不動。
施而不求報。生號下
物。無所收取以也
天法道道法清靜。不言陰行
精氣。萬物自成也
道法
自然道性自然無
所可法也 已上
雖此河上公注非今鈔所
用。爲令知彼此同異故且引之。抄意至下可
知 問。人法地等者如何 答。原人論發微
録引老子文。即釋云。法者倣傚也取則
也 已上
一義意云。人者多思欲。非安靜故。今法地
安靜。令調心慮。故老子經疏釋云。法地安
寧也已上故云人法地也。次地法天者。天無
爲而發生爲功。地安寧而養成爲徳。故老子
疏云。天生萬物。無有終極。地然後養成已上
意云。地能養成。必待天發生。故云地法天
也。次天法道者。老子疏云。天無私。由道無
已上准此可知。次道法自然者。發微録釋
云。以大道無所從來。名爲自然。非別有大
道。而令大道之法之也已上問。既無所可
法。何云道法自然乎 答。道外更無自然。今
但欲令人道窮自然理。故云爾也云云 
 且依
河上
公注意
抄之
抄。即老子道經 問。老子經八十一章。何
分爲道徳二經乎 答。河上公注意。分八十
一章爲二篇。初三十七章名道經。專明道之
自然故。後四十四章名徳經。專明道之徳
故。即彼經上卷云。道之貴徳之貴已上此之
意也。然有後賢。廣檢文難之故。玄宗皇帝天
寶十四年中。五史改名之時。老子經通稱道
徳經。意顯八十一章毎章並有道徳二義。不
可偏屬故
抄。有物混成 問。有物者。何物乎 答。河
公注云。謂道無形混純而成萬物。乃在天地
之前也已上意云。虚無自然之道云物也
問。混者混和也。必有二法之時。可論混合
相和之義。然虚無自然之道尚未見一氣。有
何二法而混成乎 答。有云。虚無是道之體
性。一氣是道之義相。以性相體義無二無別
故云混成。述義云。道如鏡。一氣如明。萬物
如萬像已上雖萬像有去來。而鏡體明相。無
二無別故云混成也云云愚案云。准河公意。
物者道也。混純一氣也。此一氣剖判方成
萬物。故云成也。故總云有物混成歟。故河
公注釋云。謂道無形混純而成萬物。乃在
天地之前也已上問。有物混成云云爾者虚
無之道體直成萬物歟。爲當如何。答。有二
義。一義云。道是無也。氣是有也。此虚無道
與冲和氣無二無別。即是有無混成。然成萬
物之時。虚無之道終不成萬物。但彼冲氣成
萬物也。是賈太隱述義等意也云云今私檢
列子。少見此義故。彼第一張湛處
度注
云。易變爲
所謂易者。窮冥總性不可變也。
一氣恃之而化。故奇名變耳
一變而爲七。七
變而爲九。九變者究也已上一義云。虚無
之道全體成萬物
抄。獨立而不改 有云。此句約竪。其體不
依物。故云獨立。始終不増減。故云不改也。次
周行而不殆者。約横也。充塞六合故云周
行。不憂不足故云不殆也。次吾不知其名者。
賈太隱述義云。天地萬物本亦無名。假爲立
名。所以筌意已上准此可知。但云道者。如鈔
次下自釋之
抄。強爲之名曰大 自下隨義立異名。謂
鈔次下云。以包含目其體。強名曰大云云
包含義通上横竪歟。思之。次逝者往也。即
周行之一義歟。既往逝故無所不至。是云遠
也。無遠往而不還故云反也
抄。注云因其所大 問。今云注者。何注乎。
 答。魏王弼注也。其故者。前漢河上公加
注釋來至于唐朝。總有六十二家之子注。然
隨代代帝意。所用亦不同。且唐朝太宗高宗
兩代立弘文館。安置十三經之時。各以勅被
定可爲宗崇之注釋中。今老子經以河公注
可爲指南云云仍賈太隱作述義一十三卷。弘
河公宗致。即和國相承以此述義爲依憑。故
雖時有不安。或是容有釋。或傍正釋。如是
會通之云云然第七帝玄宗皇帝背先祖勅定。
自裁用魏王弼注有二
卷也
即加疏解有六
卷也
廣徳先生
亦作廣正義四十卷。故玄宗已後數代帝王
皆順此迹。然玄宗御即位明年。改先天號開
元。總經二十九年。清涼大師開元十六年誕
生。其後至第十帝徳宗御字。興元元年撰今
大疏。其時清涼年四十七。故今亦引用王弼
注也。但和國流傳老子經者。初自百濟以河
公注。經相副博士送進之。其後吉備大臣入
唐。即當開元第四年。在唐十八年。所學十
三道。雖可傳當代所弘之王弼注等。而和國
既先傳得河公注經。故今亦重渡同注經云云
問。疏下文云。周易云。易者有大極等云云
抄引彼周易注云。夫有必始於無等云云
解記釋云。言注云者。即韓康伯注也河上翁注
老子。郭
象注莊子。張
處度注列子 已上
此釋周易注家之義。便釋今
抄上下所引之注家也。明知。此取象意。今
所引注文者。是河上公注爲言如何 答。今
現見河公注云。道大者無不容。天大者無不
蓋等云云具如次下引。然全無今所引文。明
知。非河公注
抄。得一者天地王也 問。今云。一者冲和
之一氣歟 答。有天地王各專一其己徳也。
尚書云。其徳取一無不吉。其徳二三動無不
已上意云。天得覆育之一徳。彌綸域中。若
有覆不覆之不同。則其徳邪亂。故天變等
起。依諸凶害。餘地・王准之。故知。未必一
氣之一也 問。下引老子云。萬物負陰抱
陽。冲氣以爲和云云萬物皆得冲氣爲和
爾者今既云得一。明知。一氣也。如何 答。見
今注文。上云因其所大而明。下云天大能覆
等。今云得一。明知。指其所大即云得一也。
其所大者。河上公注云。道大者無不容也。天
大者無不蓋也。地大者無載也。王大者無制
已上以天能覆之徳論之者。其徳彌綸域中
更不見餘徳。是獨一無二之義也。彼地載王
制。其徳亦如是。今云得一。准此可知。但
於下所引老子經文者。是別途也。不可會通
歟。一義云。得道一者。天也。地也。王也爲言
若上云得一。此非一氣之道者。何下但云天
地王。而不釋道大乎
抄。又云域中 問。域中者如何 答。河公
注釋云。八極之内有四大。王居其一也已上
抄。注云王者人靈縱雖四大中王居其一。
何必爲是鑒戒王者之由乎 答。王弼意云。
令王者居四大内者。爲令王大法餘天地道
之三大。故次下引經。云人法地等者。此明
人先法地。次法天。終法道之義也。且如夏
桀殷紂。不法天地行道。故萬物皆亡沒。如唐
堯虞舜能法天地行道。故萬物悉興福等也。
故老子經上虚用
第五
云。聖人不仁已上河上公
云。聖人愛養萬民。不以仁興。法天地行自
然也已上例准可知
抄。次文云人法地 就此文。且有兩家異
説。若依河公注。則人者通指一切人也。又人
但令法地。未必通法天等也。且如上引然。王
弼意云。人別謂王也。又此王人所法之地既
法天。天亦法道。故知。展轉推窮。則極成人
通法地天道之義也。即今抄所用正是此義
也。意云。一人有癈則兆民皆蒙。故別約王
人令法之也。故次上云。域中有四大等。雖
具擧四大。而正意爲鑒戒王者。今亦具明四
大所法。其正意者。爲令王者法天地道。故
注家得此意。如是釋之。尤有其謂歟 問。地
安靜等者。其義如何 答。有人云。安靜者不
卒爾也云云河上公注云。人當法地安靜和
柔也。種之得五穀。掘之得甘泉。有勞而不
怨。有功不宣者也已上准此可知。次法天運
用生成者。有人云。化物運濟也云云圓覺略
抄一上云。自此已下明人之法天行此四徳
竟。即用周易略例。其意云。易有乾坤。乾有
四徳。謂易云元者善之善也已上莊子六天
之元徳始生萬物。善之大者。莫大施生已上
君子體仁仁故
是以長人體包仁道汎愛施生是以號
長於人。此法天之元徳
享者嘉之會也天能通暢萬物。傳
之會聚故云爾也
嘉會足以合禮」
抄。道清淨無爲意云。雖化物而無欲。故
云清淨。又無思順道。故云無爲也
抄。徳經又云道生一 老子經下卷河上
公注
云。
道生一道始所生
者一也
一生二一生陰
與陽也
二生三陰陽生和
清濁。三氣
分爲天
地人也
三生萬物天地人共生萬物也。天
施。地化。人長養。之也
萬物負陰
抱陽萬物無不負陰而向
陽。迴心始就日也
冲氣以爲和萬物中皆有
無氣。得以
和氣。若胸中有藏。骨中有髓。草木
之中有空虚。與氣通故得久生也 已上
問。依此河
公注則二是陰與陽也。三是天地人也云云
然今抄所引不同此歟。如何 答。爾也。今抄
始末並用王弼注。故不可同河公注也。謂冲
氣與陽氣名爲二。更加陰氣以爲三。具如抄
下所引。即是異説也。不可會通。故發微録
釋三生萬物之文云。一氣二儀爲三也。亦可
天地人爲三已上雙擧兩説也。問。道與一有
二體可云哉 答。兩方。若無二體者。經云
道生一。既有能所之不同。何爲一體乎。諸家
注釋可有能所之二體若依之爾者。先徳
釋云。一氣與道亦非二體云云如何 答。道
是無也。一是有也。有無既不同。何云一體
乎。但先徳釋者。淨源師釋歟。彼發微録云。彼
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釋曰。
展轉相生之義。道是自然義耳已上
抄。言道動王弼注云。生動出也已上 問。
冲氣者何乎 答。有云。玉篇云。氣漑也云云
釋名云。氣漑也。於物無不利云云意云。譬如
得水潤則萬物生長。不得則萬物朽竭。今冲
和氣例准可知。老子經云。冲氣以爲和已上
河公注如上引。可見之 問。彼注云。草木
之中有空虚等云云空虚者何乎 答。頌疏
第一云。於略所説三無爲中。虚空但以無礙
爲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已上頗似此虚空
無爲歟
抄。積冲氣之一 意云。陽氣更積加前冲
氣之一。故云生二。又陰氣更加陽氣位所有
之二。故方成三也爲言
抄。陰陽含孕○阜成 廣徳先生廣正義
云。萬物之生也。道氣生之陰陽氣長養之。一
晝一夜。一陰一陽。更相迎代養育萬物。其大
也。陰爲寒。陽爲暑○以寒暑晦晝夜長育萬
物○雖有寒暑。而無道氣者亦徂落矣已上
御製疏玄宗御作云。資荷陰氣。懷抱陽氣已上
現見人物。或有人捨禍欣福。厭凶求吉。或有
草木背北向南等。皆是負陰抱陽之相也
 于時永和元年乙卯八月二十五日。於東大
 寺戒壇院上坊書寫之畢
            小比丘覺乘之








演義鈔四下纂釋第三

抄。若正引莊子者有云。老莊共明自然。
而意少別。若依老子然ヨムヘシ。是總
無因縁故云自然也云云即佛教難云。若無因
縁自然生。則石生人。人生草木等云云若依莊
子。則然ヨムヘシ。意云。萬物生化各任
自己當分。謂人生人。是人當分。自己之令然
也。不生草木。亦是人當分。自己之令然也。是
即自己體性常然。何如藉因縁乎爲言故有人
好善好惡。並是自己當分。不知所以而然也。
依之雖老子立自然順道自
然理故
不自然違道
二義。而
莊子立一切皆自己分無其所以。故知。一切
皆自然也云云佛教云。其自己分有由否。若
無由者。人自己分何不生草木乎。若謂其不
生是自然者。何不許其生亦是自然乎。既有
生有不生。明知。皆可由因縁云事。今疏抄下
文數義。正簡別老莊之自然不同。即得此意。
可見之
抄。莊子太宗師篇 莊子同篇太宗師第
六也。今所引注者。是郭象注也。又有唐西花
法師。成玄英文作疏解。今具引之。可消抄所
引。但抄下文斥此玄英疏解混合三教。至下
可知
抄。夫道有情 玄英疏云。明鑒洞照有情
也。赴機若響有信也。寂莫無爲也。視之不見
無形也已上
抄。有無情之性 有云。無思無欲而有明
鑒。故云無情之情也。常無之信者。信是眞實
義。謂常離虚實之對待。故云常無之信也。無
是離也云云
抄。可傳而不可受英疏云。寄言詮理可
傳也。體非量數不可受也。方生獨悟可得也。
離於形色不可見也已上注云。自容者獨悟

抄。自本自根 疏云。自從也。存有也。虚通
至道。無始無終。從本以來未有天地。五氣未
非。大道存。故老經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已上
抄。神鬼神帝生天 疏云。言大道能神於
鬼靈。神天帝。開明三章。生立二儀。至無之
力有茲功用。斯乃不神而神。不生而生○故
老經云。天得一以清。神得一以靈也已上
人云。神者通用無滯之義也。今抄下引易注
云。以微妙不測。謂之神已上然今鬼帝有通
用。是鬼帝自神也。未必道使之然也。彼日
月星辰有開明等。亦復如是。謂道是虚無也。
豈能生神哉等爲言
抄。法云夫無也 問。道名無者。但遮非表
之語歟。答。抄下引易注云。道何無之稱也。
無不通也。無不由也。況之曰道已上
抄。在太極之先 疏云。太極五氣也。六極
六合也。亦道在五氣之上。不爲高遠。在六合
之下。不爲深邃○玄道非高。非深。非久。非
老。故道無。不在皆無者也已上但大極者。抄
下文云云云□諸説。可見之。五氣者。會解下
文云。以一氣有五運等文具如下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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