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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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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二門。一性起門。二縁起門關鍵中約
親疎也
已上
云。故關鍵中説法界起諸法時。有性起門及
縁起門已上准此。出現品疏抄等約染淨二縁
起。順性違性。以明縁性二門者。正是用彼關
鍵。約親疎之意歟。故抄六上九下引用遺忘
集。是文超法師作也
抄。關中繋表會解云。即關中生・肇・融・叡
等所作章疏文。古出於象繋之表。故云繋表。
此非名題也。故對下格言已上同第六云。鈔言
關中者。即禹貢雍州之城東目華略河。而北
西自岐隴原極于北垂盡其地。儒書云。漢興
都關中是也此取關中
四聖釋也
已上
抄。三玄格言會解云。三玄格言者。有云。
周易眞玄・老子虚玄・莊子談玄。此格言也。或
恐非此已上有之者決擇也。但抄四下云。然
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等云云何云或恐非
此乎。不審不審
抄。上古妙義決擇云。下疏第九下半
四十二紙内
云。從
他聞言已解爲盜法。觀佛三昧説。此人墮地
獄。如箭射空。後學誡之已上
抄。如破娑婆形決擇云。花藏品中廣叙世
界體形。至此界云如虚空。而刊定破云。大小
乘經論但説無形状。今既云如譯之謬也。先
師賢首在其譯場之内。故清涼出古意云。外
書中説六合之空状。如圓窮古就外。況故無
失也。如法花云。譬如梵王是衆生父。如來豈
不知妄計。但就常情所知爾已上
抄。纖芥在於珠中會解引下抄云。今疏意
非不許苑師。但已著在經。小有可通即爲會
釋。不欲使人輕毀聖教耳。故今云何須繋破
已上
抄。又如十行品晋經第十二行品説第八
尊重行中云。彼菩薩觀察衆生了達非有。而
不捨一切。譬如河水不至彼岸。不來此岸。不
斷中流。能度衆生○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
不趣生死。不趣涅槃。亦復不住生死中流。而
能濟度此岸群生到於彼岸已上探玄記第六
云。問。既不趣生死不起涅槃。應言不住此二
中流。云何偏言不住生死中流。答。遠法師釋
云。前不趣二處。是離有也。不住中者。是離無
也。謂生死無處名斷中流。不住此無故云不
住中流。今更如東流水。不住南岸。不住北岸。
亦得説言不斷北岸中流。以中無別體。約岸
分故。若爾。南岸亦得何以不言涅槃中流。釋
以所度衆生在此岸故。是故偏就生死而論。
約彼亦得等文意云。生死爲此岸。爲北岸。涅
槃爲彼岸。爲南岸。如是可見文也。既擧遠公
等。故云廣申異見也
抄。今文分明唐經第二十云。譬如船師不
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而能運度此岸
衆生至於彼岸等文法合之文同晋經也。大疏
四下十行品
第八行
云。喩中初句喩能化。次之句喩悲
智不住之行相。後而能下三句喩不住之功
能○生死即此岸。涅槃合彼岸。合上中流。亦
言生死者。以發心之後成佛之前。十地三賢
尚居二死。是以中流即是生死。故云生死中
流。非生死涅槃之中間名生死中也。文旨顯
然。晋譯者。失旨。不應廣引等文自下更擧三
師釋略之。此中大意云。晋經云。譬如河水而
不云船師。故云失旨也。餘文大同。思之可知」
抄。須存禮樂尚書序云。先君孔子生於周
末。觀史籍之煩之懼覽之者不一。逐乃定孔
樂明舊章。刪詩爲三百篇已上古文孝經云。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已上
抄。草剏者難固 論語第七云。子曰。爲命早
諶草創之孔安國曰。諶鄭大夫名也。謀於野則獲。謀於
國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則使乘車以遍
野。而謀作
盟會之辭也
世叔討論之人。子羽修飾東里子産
潤色之馬融曰。世叔鄭大夫游音也。討治也。早諶既造
謀。世叔復治而論之。詳而審之也。行人掌使
之。子産居東里。因以爲號也。更
此四賢而成。故鮮有頑事也 已上
抄。落落星布老子經下河上公注云。落落
喩多具如抄一上
私抄引之


演義鈔一下纂釋第三

  自下第三開章釋文
抄。今轉勢用之問。轉勢者如何 答。一義
云。決擇云轉勢用之者。更改用之。彼以須彌
合佛。身智合論。動合説經。亦通共與不共。今
文須彌合身。智慧合海。動搖合説。但論不
共。不通其共。故云轉勢已上准此。有三轉勢。
一者智論佛身佛惠並局能説。喩之須彌。此
須彌動即合説經。然今疏意別取佛身合須
彌故。二者論以佛智偏局能説。今通所説故。
三者論通述共不共二種般若教起因縁。今
爲證華嚴教起因縁故。但論不共不通其意
爲言得此等意可見抄釋。一義云。會解云。
由智論以説般若。爲動須彌。即所説。今轉以
能説人爲搖須彌。又開智通能所説故云轉
勢也已上意云。論以所説般若爲動須彌。今轉
喩能説人爲言問。今引智論者。爲例證。爲直
證 答。會解云。問。論中乃般若縁。今何用爲
華嚴縁也。以是不共般若故今用之已上此釋
意存直證歟。即今抄云。並即不共般若者。亦
述此意歟 問。正見智論第一縁起
云。問曰。
佛以何因縁故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諸佛
不以無事及小因縁。而自發言。譬如須彌山
王○答曰。佛於三藏中○爲諸聲聞説法。不
説菩薩道。唯中阿含本末經中。佛記彌勒菩
薩○佛今欲爲彌勒等廣説菩薩行。是故説
般若波羅蜜等文自下廣有二十五復次。釋成
大因縁義並別就大品經。明教起因縁。故知。
彼論偏局大品一經。尚不通共般若中餘方
等經。何況通不共般若哉。如何 答。彼論含
通別二意歟。謂望正所釋之經。別明大品經
之教起。其義勿論也。況立縁起品。專明大品
經之教起也。二十五復次更不可有異途。但
彼論意因釋大品。廣述一代大小權實之大
義。般若經之名義總互諸大乘。就中於華嚴
經者。數處指之。或云得道夜般若。或云不思
議經二處
在之
或云不共般若二處
在之
故知。今雖正明大
品般若因縁。而意兼含不共般若因縁。有何
難乎 問。若爾。可通餘方等之教起乎 答」
抄。又於經中一義云。決擇云。前解智通能
所。後解身亦通二已上一義云。會解云。又於
下此非轉勢。乃貼論意釋也。彼般若爲所説。
今佛身佛智爲所説。文勢皆同非轉用也已上
准之
疏。出現本爲大華嚴故問。此釋者爲顯華
嚴是如來出世之本懷義。將又如何 答。此
有異義。可分別之。一義云。先伏難意云。今
引下經。是明如來出現世之縁。全非如來説
華嚴之縁。今何引此證説經之縁乎。今會通
意云。實雖此經文明出現縁。而如來出世之
本懷唯爲説華嚴一大事因縁。故望其本懷
時。以出現縁全取爲説華嚴之縁爲言問。探
玄記直引法華正文。今以義暗指彼文。雖有
此實。而同是法華中一大事因縁也。然彼經
文自指當經所説之佛知見名一大事。今何
引此文證華嚴名一大事之義乎。況妙經中
自稱此是出世本懷。華嚴中全無如是文義。
有何依憑成立華嚴是出世之本懷義乎 答。
至法華會所入之佛智即是最初所説之根本
佛惠者。自他宗一同之定判也。故知。故今抄
釋一大事因縁即華嚴佛智也。何況晋經性
起品説。性起正法總相十種因縁中云。十
者分別演説無量諸法實義已上玄十六釋云。
若不成佛者無由宣説無盡法義。故現正覺
已上是則圓經中。以華嚴爲出現本懷之誠證
也。但探玄大疏當段總指彼十種。故無別指
此文爲證誠也。云爾豈謂以華嚴爲出現本
懷非誠證耶已上一
義意也
一義云。法華云一大事因
縁出現出世者。此亦明如來出現之因縁。全
非以法花爲出世本懷之文。是故今復下明
教起因中。有開因性之一因。即爲證此義。引
法華之今文。故下抄釋云。言因縁者。因此縁
此説出現已上是則教起因有數多中。擧開因
性之一因也。何必以此爲華嚴稱出世本懷
之文耶。但今抄伏難等意者。論出現與説經
之同異。而答意約人是出現。約法即華嚴。以
人法是一故。出現之縁即華嚴縁也爲言全非
謂出世本懷唯爲説華嚴法界故。望其本懷
以出世縁爲説經縁也
疏。因十義者決擇云。因十義等者。通有三
釋。一皆用花嚴即體之義爲因。二皆用華嚴
異體之義爲因。三隨應不定。初即體之義爲
因者○一法應故○大華嚴經常説遍説。非
由別因法爾合説故。二酬宿因故。但取經上
能酬之義。非取所酬爲因。三順根機故。但取
經上能順根機盛之義。非取不順爲因。四爲
教本故。但取經上能爲諸教根本之義。非取
諸教爲因。五顯果徳故。取能顯義○十利今
後故取能利義○十利今後故取能利義○二
異體之義爲因。一法應爾故。准世界成就品
疏文云。二法如是者。梵云達摩多。此云法爾。
或云法性。若是法性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爲
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可證
後義
若云法爾者。
謂有問言。何以諸佛衆生起於刹土。答。法應
亦是不可致誥可證
前義
若會此二。謂法應如是藏
識變起○二酬宿因。取所酬願行爲諸經因。
三順根盛。亦取所順○十利今後皆取所利
故。三隨應不定爲教本取即體義爲因。利今
後多取即體之義爲因。餘皆異體爲因。或皆
通二已上凡定因之義者。邪正決斷之至要也。
今此即體異體二因之義。尤可留意者歟
疏。夫王道怛怛問。今云。王爲輪王。爲帝
王。又道者遊行之道路歟。仁義之政道歟
答。會解云。新經疏云。如皇王帝道千古同觀。
意云。帝王之道尚千古不易。況佛法王證極
法界而異途耶已上決擇云。或我世尊但傳古
事。非自新説。如世君王初登寶位。但行古道
非創新規。故成法爾已上既云帝王。云君王。
故知。是帝王非輪王。又兩記意共是政道
之義。非遊行之道路也 問。探玄釋今法爾
云。如大王路。豈非道路哉。同第五十住品
云。
三世佛果無不皆由十住因盛。如大王路理
無岐住。故云同説已上同第六十藏品
亦同之。
凡此喩出梁攝論第二。如探玄第一綱目等
私抄中引之。何況楞伽心玄義云。初順古者
○如大王路三世同遊也已上此等釋並何遊
行之道路如何 答
抄。第五大那羅延 大疏八下不思
議品
第五常遍
演法力。此即不退言音無變。無斷盡故。文中
二。初明一身轉。後如一佛下明多身轉。前中
三。初顯所説多。次如是演説下明所説常。後
所謂下不所説體。後多身可知。是則常恒之
説。前後無涯。生盲之徒。對而莫覩。隨所盛見
説有始終已上抄無釋。會解記云。問。上引不
思議品云化現。又云神通力等。此乃業用法
爾。應是徳相。何爾耶。答。就機雖是業用。約
佛無非徳相。以徳上用故已上
抄。結釋經文問。如何結釋乎 答。會解意
云。抄次上所引經。云如是盡虚空界等者。此
即處。以毛端横指法界也。次云一一世界中
念念現等者。此即時。以刹那盡於劫海也云云
但今疏自結釋自所引經文
抄。既常既遍故問。縱雖常遍。何必爲不待
別因之由乎 答。若有間斷之法。再起之時
必可待餘縁。既爲佛徳能本無間斷。法爾常
遍故不待別因。例如五教章斷惑章釋第七識云
由相續故。非第六所引不同五識已上還源觀
云。古今常然名爲法爾已上准此可知。會解
云。不待別因者。但佛證窮於時處中法爾頓
起常起。不同餘教要別有因牽故方起也
問。今云法爾不待別因縁者。何故次下云但
隨見聞。又云離機説法無所用故乎 答。會
解云。疏但隨見聞下順機盛意。次云昔因法
爾。雖能常遍約可流傳。皆由機盛爲門不同。
在機則有始有終。在佛則無始終也已上
此。約佛徳能則唯是法爾常説遍説。不待別
因縁。若約機縁則有始終。故要別有因縁牽
之也 問。今云法爾者。與彼老莊自然及外
道自然。同異如何 答。抄十六上云。自古諸
徳多云三教之宗。儒則宗於五常。道宗自然」
疏。但隨見聞 問。今云。見聞者。三生中見聞
生歟 答
疏。令尋於此意云。尋此略所流傳之一部
經。即見常恒所説無邊法海爲言下喩中正顯
此旨也。故大疏八下云。是則常恒之説等文如上
問。此義不爾。今抄釋此文云。以見理圓
等文意云
疏。二酬宿因會解云 問。既云宿因深故
法爾而轉。何得上云不待別因耶 答。上云
不待別因。乃不待現因。今顯昔方能法爾。故
不同也。若爾。既由昔因安成法爾耶 答。教
章云。由約智故。説舊來如此不成。即已成則
離始終故。智及與法舊來成故。同時具足故。
據此若約舊來如此。宿因亦即法爾。以同時
具元故。若依由智故説舊來如此。故云酬宿
因也已上准此。案云一切諸佛纔成正覺。即轉
法輪者。正由法性實徳故。法爾如是常説遍
説者也。於是有難云。縱雖法性實徳如是。何
必諸佛常説遍説哉。故此通云諸佛往昔發
心修行。必定稱順法性。以發大願修勝行。故
今成正覺亦酬宿因。稱順法性常説遍也。如
五教章十玄義。釋因陀羅綱門云。法性實徳
法爾如是也等文今疏云創躡玄蹤等。思之可
知。然今會解記意。法爾約法約理。宿因約
人約智。縱雖法體必然之道理。而非智行。爭
得開顯哉。故疏云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
深故爲言問。不待現因者。是何因哉 答。禪
源詮下卷云。性宗則一切諸佛自體。皆有常
樂我淨十身十智。眞實功徳相好。通光一一
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縁已上圓覺略疏亦同
之。彼略抄二下云。性自本有者。論云。性上本
有過河沙數無漏功徳等。不待機縁者。揀獲
教應化佛也已上准此。機縁等名現因也 問。
若不待機縁等之現因者。何故今十因中。以
機盛別立爲一因乎 答。決擇約徳相業用。
以簡別之。具如下引。可見之
抄。標因深廣問。正見疏文。云宿因既深教
起而大此云大者。即廣大義也。若爾。可云標
能起因深所起教廣。今何但云因深廣乎
答。會解記糺正此旨云。似此科合云標示深
廣○不應獨科云標因也。恐後人筆誤爾已上
准之可知
疏。創躡玄蹤問。因深教大之義。如何科揀
乎 答。會解意。自初至頓朗萬法者。是因深
也。乃以下教大也云云決擇作二釋。初釋同
上。次釋意。自是以妄相下果大也云云此師者
教大名果大也 問。今云因深者。爲別指等
覺已還因位善根。爲望所起教。通取佛果功
徳亦屬能起因 答。兩記共約因位善根也。
且決擇意。創躡玄蹤者。存相菩提心也。按神
等者。離相菩提心也。事理無礙眞菩提心也。
或上觀下止。即止觀無礙也。悲智等自他倶
利也。行願等可知。次云是以下果大也。妄想
等者。不斷而斷。即如理智也。靈鑒等者。如量
智也。乃以此二智無礙解脱力。開闡花嚴妙
法門也云云 取意若依會解意。初二句約證。謂
初句明能證智。以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故。即
涅槃之菩提也。次句明所證理。以衆聖歸宗
冥會之所故。即菩提之涅槃也。次二句約修。
謂初句明大悲般若恒相輔翼成無住行。次
句總明普賢無方願行。次二句約徹眞達俗。
謂是以二字由上修證同時無礙。故得妄本
寂性本淨也。謂初句明妄本寂而徹眞。次句
喩性本淨而達俗。由上六句無礙融通故因
深也。次下明教大。可知云云 取意問。見會解
釋。悉約果位何云因深乎 答。圓教意。因
縁果安初心即極。何足怪乎
疏。諸會佛加問。今云諸會者。通指九會歟
 答。會解云。即一三四五六。此會入定有加。
二七不入定故無有加。第八入定無加。而有
發起。第九佛自入定故亦無加。故准五會有
已上問。下云主仙神者何乎 答。初會供
養衆中。開化匝地主山神也。唐經第四卷
疏。三順機盛決擇云。上之二因並是徳相。
約法性力。約佛徳能。常遍説故。下之八因並
是業用。臨根示導故。或唯初一是徳相因。中
間八因是業用因。故疏云。乃以無障礙解脱
闡斯妙門。神通解門唯業用故。最後一因通
徳相業用○或初一亦通業用。鈔引不思議
品神通説故已上
抄。十方法惠白佛言問。正見經文。十方塵
數佛同名法惠。各現其身在法惠菩薩前。作
如是言云云 取意如何 答。會解云。以名字誤
書作白字也。合云十方法惠同名佛言已上
疏。將欲逐機問。圓覺大疏上云。華嚴稱
性不逐機宜對待。直顯一眞法界已上五教章
稱性本教。逐機末教等云云並明花嚴是稱性
之本教。故不隨逐機宜之旨。今既云將欲逐
機。豈是稱性之直談乎 答。以時處等校量。
顯示法之時。同時異處表顯本末不離。是同
教義也云云又花嚴根本法輪中。含同別二
教。有徳相業用二義。若就佛意。約徳相則純
説一極常恒而無間斷。是即別教一乘不共
之玄旨也。若約就佛徳於機。則機有頓漸。若
爲漸機兼有於一佛乘分別説三之志。是即
業用門之一分同教一乘之施設也。會解云。
若但讃佛乘衆生沒在苦。今欲開頓説漸。故
作此言。然佛本意純説一極。此意在法爾中
已上
抄。天台指爲乳教會解云。今據妙玄。云呼
爲乳者。意不在涜。以初故本故。如牛新生血
變爲乳。純淨在身犢子。若&T005688;牛即出乳佛亦
如是。始座道場新成正覺。無明等血轉變爲
明。八萬法藏十二部經。具在法身。大機犢子
先盛得乳。乳爲衆味之初。譬頓在衆教之首。
故以花嚴爲乳耳。評曰。既云初故本故。又云
衆味之初。此初即是本也。豈非指部。爲本耶。
又衆味不從乳出。因何而有耶。此但頓漸對
説。豈得不然已上今云。妙玄者玄義第十也。
此文次下又云。又約行者。大機禀頓。即破無
明。得無生忍行。如醍醐。又雖禀此頓。未能悟
入。始初立行其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如
乳。何者大教擬小如聾如瘂。非己智分行。在
凡地全生如乳。以此義故頓教在初。亦名醍
醐。亦名爲乳。其意可見也已上釋籤第十云。
四約行中。亦從所對得有二名。一從所證理
極得醍醐名。二得乳名復從二義。一大行之
始。二小機未轉。先列二義。次何者下釋小未
轉之相已上私案云。如此釋者。初頓有三機。
故通二味。一約法身菩薩得證悟。則喩之醍
醐。二約大根性之始行。則喩之乳味。三約小
機未轉。亦以喩乳也 問。若爾。乳者是喩未
熟。何云意不在涜哉 答
疏。先照高山唐經第五十卷出現品中説。
出現語業之文也 問。今爲顯開漸攝末之
二種本。引日照高山喩。爾者此高山者。爲喩
所轉之法輪。爲喩所被之機 答。可有二意
也 問。二意倶不明。若云喩法輪者。正見經
文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諸大高山。次
法合云。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既以
菩薩合高山。豈非喩所被機哉。何況引此文
竟。結釋云。始成便説花嚴是照菩薩山王已上
既云菩薩山王不云花嚴山王。明知。不喩所
轉之根本法輪也。若云喩所被機者。今爲顯
開漸攝末共以花嚴爲根本法輪。更無二箇
根本之義。故擧日照高山喩。意云。日出最前
照高山。是喩佛日出現先説根本法輪。日沒
時還照前山。即喩法花等所説一乘更無別
物。還指最初所説根本一乘。爲舍利弗等所
入之義。若強云喩機者。有法喩不齊之難。謂
花嚴所被是直往大機也。法花所被即迂迴
漸悟之聲聞等也。既漸頓有異。何以一個高
山爲喩乎。又若以高山譬所被機。更以何物
譬根本法輪乎。住云而彼如來大智日光等。
此日光合能説佛意。以根本法輪是所説法
門非能説人故。亦不可合日光也。如何 答。
出現品説佛身業者十喩。第四日光等照喩
者。佛平等隨應力。即今所引經文是也。又玄
十六釋晋經今文云。初日光等照喩。云佛平
等應機身。合中有六位機盛。謂三乘及三聚
無念而照益已上准此。以高山合所被機之間
分明也。但機不自發必得法利始成器用。法
不自顯絶機摧破徳。方名法輪。故出擧機則
其所得法自然具之。更不待言者也。故抄二
下云。一音但是教。本非即是教。教乃在機。
隨機不同已上准此可知。就中今經文。雖明佛
平等應同之身業徳故擧機盛。而其佛身虚
不應同。必以法應同之。況此文明先大後小。
正約法以明之。故探玄記第一明教前後中。
依本起末門引今文竟。次又引三千初成喩
文云。先照菩薩諸行智慧。次起縁覺聲聞及
餘衆生一切善根已上雙釋云。此等文明佛初
時説大後漸説小。約法以明依本起末。非約
根器。以無先學大後學小故○小乘之法定
從大乘流出故已上大疏一上全同之。准此。
若非約法爲顯本末者。今列先大後小。有何
所表耶。若唯約機。則先大後小不可有所表
故。明知。經列高山黒高原等。喩菩薩縁覺聲
聞等大小機。其先大後小正爲顯法本末。豈
非以高山喩根本一乘法。以黒山喩十二因
縁法等耶。故今抄次下云。唯明一極爲照菩
已上上云一極是法也。下云菩薩即人也。合
此人法總喩高山。故云還照高山。故會解記
云。問言。法花涅槃唯聞一極爲照菩薩者。何
言歸於花嚴○答。以照菩薩約人。入於佛惠
約法。以人從法故歸花嚴。以法從人爲照菩
已上
抄。先照須彌山等大疏九上云。黒山喩縁
覺者。無法空之光故。不出功徳故。不同菩薩
十大山王十地。高原喩聲聞者。不生佛法蓮
花故。大地一種通合三聚。取決定能生處喩
正定聚。得縁方生喩不定聚。砂鹵等地喩邪
定聚。然亦不於故皆等照已上然亦不捨者第
五十一經擧趣寂二乘及邪見衆生竟。次下
云。然亦於彼曾無厭捨此意也。又不同菩
薩十大山王等者。第三十九經十地品記
影縁分
云。菩
薩十地因佛智故而有差別。如因大地有十
山王。何等爲十。雪山王・香山王○須彌盧山
王。佛子如雪山王。一切藥草咸在其中。取不
可盡。菩薩所住歡喜地亦復如是。一切世間
經書技藝文煩呪術咸在其中○如香山王一
切諸香咸在其中○離垢地亦復如是。一切
菩薩戒行威儀咸在其中乃至如須彌盧山王
純寶所成。大威徳諸天咸住其中○法雲地
亦復如是。如來力無畏不共法。一切佛事咸
在其中。問答宣説不可窮盡已上意云。黒山
唯闇瞋而不出。生此等諸徳故云不同也
抄。唯明一極爲照菩薩問。法花等中廣開
會三乘五乘。今何云爲照菩薩耶 答。一義
云。探玄記云。要先迴入共教大乘。捨二乘名
得菩薩稱等云云一義云。會解云
抄。以義證教凡法報化三身。是經論所詮
明之法門義理也。於是攝論。明法身爲本令
生報化。以報化是所生之末故。還歸法身之
乎義歟仍今類例此本末之義理。以證成花嚴
爲本餘教爲末。亦可從生還歸之旨。謂以報
化二義類三乘等。以法身義類花嚴。故抄云。
今以法身類於花嚴也。雖有學者頗存異義。
而不能具抄。問。梁攝論第十三意差別勝
相第十
云。
由如來昔時學三乘十二部經。後成佛時各
觀一切法。無不從此法身。生無不還證此法
身。故一切法門同一法身爲味。由見修多羅
祇夜等經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已上如此文
者。但明三十二部經等教法。從法身法界等
流之旨
疏。除先修習問。今云。先者指何先時哉
答。法花文句第九踊出品正釋今所引經文云。一
根利徳厚。世之已來常受大化。始見我身即
禀花嚴入如來惠。果熟易零是衆生易度。二
根鈍徳薄世。之不受大化。故須開頓説漸三
藏方等般若。而調伏之。亦令此人今聞法花
入於佛惠。比前雖難於佛甚易已上准此。通指
世之已來之遠劫云先也
疏。然依正無通有六句決擇云。問。相入門
中既有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應有依正中
現正及正依中現正。然相入者。必更互故。若
許爾者。應成八句。何但有六。今謂。通云。理
實可爾。且就顯勝。中現二。非取二中現一。
如擧塵毛之分現圓。非取身刹之圓現分之
例也已上
疏。又有四句決擇云 問。何故相即不同
相入而作六句耶。今加二句云。此佛依正即
彼佛之依。此佛之依即彼之正。今謂通云上
句不異四句中第一句。唯有刹故。下句不異
四句中第二句。唯有正故。若更救云。彼四句
中能即成單。此後二句能即成雙。何云不異。
復更通云能即任單任雙。其體成廢。唯有所
即。或刹或身故不異也。故抄云相即互亡。故
無有六等文更有數重難 答。繁故略之 問。
相即四句中初二兩句者。事理及事事二種
無礙中何哉 答。會解意通二種無礙。決擇
意局事事無礙歟。抄云。由性無二以性融相
之處。私引兩記。可見之
抄。一佛即刹者 此釋意先約法身之身土明
身刹相即無二。是事理無礙也。後以此性無
二爲由。方成縁起身刹事事相即之義也。故
知。法身有身土別之義。於此處可明之。今具
引疏抄大疏二下普賢三
昧品
云。問。法性身土爲
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無能
依所依。答○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
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在非情數名爲
法性。假説能所而實無差。唯識亦云。雖此身
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
佛爲法性身。法性屬法爲法性土。性隨相異
故云爾也已上抄七上云。疏性雖一味下二解
妨。正答前問也。謂與身爲性名法性身。與
土爲性名法性土。即三土三身之眞性也。未
失一味。疏智論下三○共答前問○佛者是
覺。人有靈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爲性。故
名佛性。非情無覺。但持自性。得稱爲法。今眞
性與之爲性。故名法性。故結云。假説能所而
實無次引唯識亦爲證前。即第十論云。又
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
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倶非色攝。雖不可
説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虚空
遍一切處。釋曰○謂法屬佛下是疏釋論。然
准彼疏云。佛義是相爲功徳法所依止故。衆
徳聚義故。二身自性故。法是性義功徳自性
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爲土義。相義
爲身。此公意云。屬佛是相。屬法是性。直證所
依名土。故云體爲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爲法
性身。故云相義爲身。今疏意小異。謂佛有覺
義。故名屬佛。土無覺義。故名屬法。土無覺
義。但持自性故名爲法。言性隨相異者。身土
約相則有二差。隨所依性則無差別。今以無
差之性隨有別之相。故云性隨相異也已上
 法身之身土者。諸宗之異論也。學者不可
 不存。況於唯識論文。互釋不同也。尤善可
 窮始末者歟。私案云。論文上云相性異故。
 而下云然隨事相者。正順今師釋者乎
抄。廢己從他會解意云。自下二句轉展釋
上也。謂何故佛體即法性土耶 謂廢己從
他故等第二句。亦有三所以。以後後釋前前
云云
抄。由性無二問。自下釋何句乎 答。會解
意云。上別釋二句相。並是理事無礙也。自下
躡上合釋二句。謂由法性無二故。顯法性融
通義。即事事無礙。所因總合初二兩句。方成
諸法相即自在門也云云問。三四兩句當十玄
中何門乎 答。會解云。三四二句亦即祕密
隱顯倶成門。以互奪故隱。不壞相故顯也已上
意云。合二句成一門也。然決擇有二釋。初釋
意此。第二約體 句。但就相即一門。約能所
即義分四句。故彼云。身刹之上各有有體無
體二義。有體之義爲所即無體之義爲能即。
説雖前後具則同時。前之二句各取一有體。
一無體。互爲能所即。第三句雙取二所即。第
四句雙取。二能即所即各對彼能即。能即還
對所即。非謂二有體並二無體倶故。或二有
體是不即義。要由不即方能即故。尋抄自知
已上或二有體等者。是第二釋也
抄。體外無用問。若爾。用有相即義。體有
相入義可云乎 答。決擇擧二師異説。其外
立自義。恐繁故略之
疏。一道至果決擇云。釋有二義。一者一因
一果。二者萬聖千賢同修萬行。更無異路。皆
一道義
抄。周易下繋云周易第八全如所引。盂蘭
盆疏會古通今記上卷光嚴無際大
師普觀述
云。梵王修四
等。以慈心爲首。帝釋修十善。以殺居初。並是
馳生爲本因也。天地以生物爲徳。故易曰。天
地之大徳曰生已上准此。生長萬物爲天地之
大徳爲言
疏。初地云一地之中問。抄牒文亦云初地
云下。然正檢初地經文。全無此文。如何 答。
實如來難。但初地十願中。第四修行二利願
唐經三
十四
云。又發大願云。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
不壞不雜。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
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
實説。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増長已上大疏六
下意云。初廣大等者行相也。謂廣者。從初地
至六地。大者七地。無量者八也已上等云云次攝
諸波羅蜜者。行體也。次淨治諸地者。行業也。
以十度行淨十地障等云云四總相下行方便
也。疏云以六相圓融巧相集成一具一切等文
是就十地所修二利十度等諸行。以明六相
圓融也。豈非圓經明説六相圓融者。正出願
文哉。故同經十地品初明加所爲中。依自利
行有十句文。地論主以此六相融攝消釋經
文。以信行地爲總相。於中開出願樂位見位
修位究竟位名別相。更明同異成壞。如常應
知。然則或十度等諸行。或信住行等諸位。以
六相令融攝之義正出地品。初明加所爲中。
及説初地十願之文中。故云初地之等也。一
義云。晋經第一列同聞疏中。先擧普賢菩薩
衆竟。其歎徳中。云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
功徳已上今疏所指之全文即是也。爾者今云
初地云等之地宗。或可作卷歟。或可作會歟。
思之。若依唐經。云能隨方便入於一地。而以
一切願海所持恒與智倶盡未來際已上大疏
一下云。三能隨下明得位極。謂普賢身遍於
六位。隨在一位以願海力持於一切故。舊經
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今此文順
西國。若順此方應云能以方便隨入一地。以
願海力攝持一切地也已上自下廣破刊定。要
者可見
抄。前中自有二義問。就圓融門分此二義。
爲義一機上義分之爲二機。各別修證之
答。於一機上以義分之。謂初總辨相攝者。次
下鈔云約理行圓融云云決擇釋云。以理融
行。圓盡圓融也已上是則擧一全收。正顯圓融
門。門實義故云總辨也。次五位互攝者。次下
抄云。兼明行證相似云云決擇云。且約相似
中。圓融如長劫。唯攝長劫等也已上言兼明
者。大經中廣説圓融義。勢變多端無所&T025632;礙。
或善趣位行中。具攝一切位。如賢首品説。或
別指初位。具攝因果。如發心品説。或隨擧一
位即攝一切。如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
地功徳。或實種類相似顯圓融法理。即如今
五位互攝是也。是則委欲顯圓融之時。或有
稱性直顯。或有實法曲顯。雖義門有異。無非
同顯圓融義故。一義云。餘經餘論已明行證
相似。今根本法輪中亦兼明之。故云兼明。是
同教一乘意也云云
抄。如初住攝於初行會解云。回向品疏云。
然斯位滿總有五重。一約信滿如賢首品説。得
灌頂而寂位等
二約解滿如灌頂住及
海憧處説
三約行滿如第十行入因陁
羅羅細法顯等
四約願滿如第十入法界無量
迴向證窮法界故
五約證滿如十地墮
在佛教故
然抄中唯從十住滿對行向地説。兼下引證
云信該果海。即是五住滿。即至佛故也已上問。
今以十住爲能攝。亦可有以行等爲能攝乎
答既云互攝。何無此義乎
抄。第十住滿珊灌頂兩記共云。自下至亦
灌頂成佛者。明證相似。以各得灌頂成佛之
極證是相似故。次十行智度圓等者。明行相
似。以所修之行業各相似故。問。五位互攝同
名行證相似。然今唯住地相望明證相似。行
地相望明行相似。則於兩處終不攝迴向。又
行證不廣。兼通有何意乎。答。實如來問尤
可兼通。故決擇今抄之。釋相似竟。次下即云
上雖略示。總相而言。所修妙因名行所獲妙
果名證。住行向地相梯而言。一一相似各隨
似互相攝也已上准此可知
抄。一云一地之中問。今此經文唯明十地
中。一地攝餘地。何引此文。證總辨相攝耶
答。抄云。以一例諸等云云擧十地一位。例住
行等諸位也
抄。二云信該果海問。今唯明信該果海義。
何以此證五位互攝乎 答。准會解。上立義
云。五位互攝。而但擧住行等四位。略十信。故
今引證中。但云信該果海。亦略住行等。立義
引證影略互顯也 問。五位互攝者。約行證
相似。尋其流類。明互相攝之義。而賢首品意。
明十信成滿時由大縁起力。故頓攝諸位之
旨。正是總辨相攝。非五位互攝義也是一
十住十行等。名竪有十重次位。故可有初住
初行等互相攝義。而十信無此義。約何次位
成行證相似義乎是二又十信尚是退位。爭與
不退際上諸位互取攝乎是三又大疏四上發心
云。通説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行攝位。如
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説。二以位攝位。如十
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品及法界品海幢比
丘處。其十行十向十地皆爾。各如自品説。三
初心攝終。如十住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説
已上此云以位攝位者。即是當今互攝義。此外
別云以行攝位等。明知。賢首品所説信該果
海義。非五位互攝義云乎。如何 答。實如來
難。雖十信是退位。竪無次位。而賢首品明十
信終心得灌頂而昇位。全同彼住行等位滿
稱灌頂位。即示成佛儀。故約此證相似一邊。
對彼住行等以論互攝義。非謂如初住初行
等彼此互相攝。亦有初信二信等可論互攝
歟。爾者初三難不可來。次至發心品疏釋者。
彼約行位有異。故別開之。今約諸位滿心之
證相似。故一往合論之。各據一義故不相違

抄。如賢首品中乃至此品中明以信爲本。
即此信展轉能成諸行。其所成所具諸行中。
十住十行十向總束擧之。於十地者。歡喜離
垢等各別列之。如是説竟。即次下云。若得十
地十自在修行諸度勝解脱。則灌頂大神通
住於最勝諸三昧。若獲灌頂大神通住於最
勝諸三昧。則於十方諸佛所應受灌頂而昇
等文凡説諸行相由之義。並云若得等則獲
五見彼經
文意知
大疏三下釋云。以若有彼則有此。
非是前後鉤鎖相因。唯是本位信中有此則
有彼。同時倶有而説有前後。是故信門具足
一切行位之相已上抄九下擧十味香及漏路
之喩釋之。尤至要也。繁故略之。要者可見。今
抄云。乃至則得等者。省略超越具足一切行
位之相。故云乃至也
抄。正明以初攝後會解云。正意只是初心
攝後究竟位。兼則通二義已上問。今二義者。
其相如何 答。初義意。既裏存五位互攝。而
表則以初攝後。故初發心住攝第十灌頂住
時。更不待行向等。即成佛果。故云當位相望。
是則於五位互攝之十住一位中。初後相望
故也。後義意。約總辨相攝。而別擧初住攝後
妙覺。故云巽住相望。次下引四十二字門正
明此義也。雖二義不同。共是列擧初攝後之
一義意也
抄。四十二字大疏十下衆藝
知識
云。結云四十
二門者。爲表四十二位。故云智論中諸位圓
融明初阿具後諸字已上就此四十二字。有兩
重相攝。一總攝諸字歸初五字攝。二重攝五
字。歸初阿字
疏。以行布是教相問。爲教相唯屬行布。理
性唯屬圓融。將又如何 答。決擇云。今將教
義理事兩對。辨圓融行布也。斯則約教約相。
論行布顯也。約理約性。論圓融顯也。非謂教
之與相唯行布。理之與性唯圓融也○又解。
約教相則所有圓融皆行布。隨根隨相各不
同故。約理性則行布皆圓融。就義就性成無
礙故。細思有味已上
疏。相是性之相故行布問。上辨定其相中
云行布是教相施設之行布。與今正明會融
中云行布不礙圓融之行布。同異如何 答。
上云行布者。即如抄五上云。行布即始終二
教。圓融即是圓教是也。今正明會融有三重
中。初重之行布者。如大疏三下賢首
云。以法
是圓融具徳故○如下善財童子兜率天子等
所行所得。並其人不同行布次第教中之所
説也○此經假有行布。亦皆圓融已上准此。今
正明會融中行布者。是此經亦皆圓融之行
布也
疏。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爲無量上直明無礙
竟。自下第二番明非無礙而互相成也。意云。
一理平等之體自具無量徳。即此無量徳全
體一理平等故互相成也 問。今云無量徳
者。淺深勝劣之徳歟。爲當如何 答。章十玄
義釋同時門中云。此上諸義隨一門中。即具
攝前因理事一切法○故此經云。初發心菩
薩一念功徳深廣無邊際○何況於無量無邊
劫。具足修諸度諸地功徳行義。言一念即深
廣無邊者○如彼同體門中。一錢即得重重
無盡義者。即其事也。何況無邊劫者。即餘一
一門中。各顯無盡義者是也已上准此可知
問。今云一理平等者。理性一如故云爾歟
答。不爾。今則事事諸法擧一全收圓融一味。
以法性實徳法爾如是。故云一理平等也。法
界觀周遍含容觀中事如理門。思之可知
疏。無量爲一故融通隱隱自下第三番也。
意云爲一故融通而不失無量本相。故隱隱
然似有爲言問。抄云不失本相者。其義如何
 答。決擇兩處有釋。謂當卷上文釋顯果徳
中。相即四句之倶泯兩句。即如上引。可見之。
又抄一上云。言暦然者。不壞相故決擇
第一云。不壞相行布義。非圓融中體廢相存
已上此約能即故云體廢相存也。今即圓融
中體廢相存。名爲不壞本相之義亦可通歟。
謂體廢故云隱隱。相存故云然似有爲言但當
處決擇釋云。將行布就圓融門。故言隱隱然
似有。如將不變。在隨縁門。故説眞理。名之
爲隱。此之類也已上如將不變者。抄一上釋往
復無際中云。然眞有二義。一約隨縁等文
決擇第一釋眞生滅中。具有問答。准此等釋。
細思可知
疏。故世親以六相圓融問。今疏抄釋爲同
成一意。爲各成別義 答。會解云。言總同成
別異壞者。新經疏云。故由六相有圓融義。又
依總圓成。別則説圓融。依別異壞則説行布。
據此則初意是今疏中意。又依下即今鈔意
初義六皆圓融。次
義三是圓融等
已上 問。今抄釋成疏意。而如
會解釋者。反成相違歟。又有何所見。如是釋
耶。答。貞元疏既作兩釋。以彼文相校今疏
抄。則疏云六相圓融者。全同彼云故由六相
圓融義。抄云總同成等者。全同彼云依總同
成等。彼此校合宛似函蓋。但至疏抄相違者。
二文影略互顯一義。有何難乎。況上圓融行
布二門別論之時。圓融門中引三文證。是唯
圓融義也。今明二門無礙。尤可引二門無礙
之文證。故疏但云六相圓融。而抄爲兼明二
門無礙。故列總同成別異壞也。意同彼貞元
疏。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也。意同
彼貞元疏。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
則説行布也。尤有其謂者乎 問。若今抄釋
全同貞元疏次義者。復次義意。唯總同成
三是圓融義。而今抄擧六相竟。通云由此故
得擧一全收。豈非同彼初義云六皆圓融乎
答。既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則説
行布。是則二門相成本是一理平等。況若無
差別無可圓融。故通結由此故得等也 問。
疏云六相圓融者。爲一一相彼此與力論圓
融義。爲一一相中擧一全收故名圓融 答。
決擇云。隨擧一相攝餘五相。總號圓融已上

抄。雙引論疏問。今望經疏簡上下義者。爲
廣指圓融義。爲別指六相文 答。會解云。言
經則唯是下者。在初地經中故已上准此別指
六相文也。意云。若直就經文。則唯出初地經
文。其外更無説六相之處。故但云下文也。若
以疏釋見一經文。則毎列十句。意含六相。故
一經上下廣明六相。其文非一爲言
疏。一頓成諸行貞元疏第一云。二頓行諸
行者。一行即是一切行故。此復二義。一約心
觀。二約性融。今初謂一念相應能頓具故。謂
知此心即是佛智。佛智即是無念。無念心體
内外無著。諸過自防。忍可諦理離身。以相寂
然不動。了見性空善達有無。進諸妙覺。是眞
修習。決斷分明。十度具矣。十度既爾。餘行例
然。故修一行成一切行。二約性融者。以隨一
行稱法性故。法性融故。此一行如性普收無
行不具已上今云内外無著下句。如次是檀等
十度也。又此頓成諸行之二義。尤肝要也。且
如梵行品説初心成覺之文。云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者。正約心觀明一行即一切行。故彼
四上云。由理觀深玄了性空云萬行齊修等。
今疏所引十住品等者。約性融歟
疏。十住品云唐經十住品卷第
十六
偈頌説第七
不退住中。云一即是多○即一已上長行云。説
一即多。説多即一已上
疏。普賢行品問。教受斷惑義云。普賢品明
一障一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已上今何
云普賢行品説一斷一切斷等哉 答。抄釋
等言云等取一障一切障等。故知。今亦存普
賢品明一障一切障之旨也。但於餘處釋者。
所詮小相品偏明斷惑義。普賢品雙明斷障
二義。故不可爲相違也。小相品但明斷義者。
彼品云。爾時諸天子聞説普賢廣大。迴向得
十地故○以衆生數等清淨三業悔障一切諸
業障已上於抄一上明見聞益中。委記之竟。又
説聞香益中云。八萬四千煩惱了知如是眞
是虚妄等文正是明一斷一切斷之文也。普賢
品雙明二義者。如會解記釋。次下引之。應

抄。等取一障一切障普賢行品卷第四
十九
先明
所治廣大云。若諸菩薩於餘菩薩起瞋恚心。
即成就百萬障門故。何等爲百萬障。所謂不
聞正障等文初四十障十信也。又云。不示佛法
障習氣蒙法障等是次九障十住。次十一障十
行。次五障十向。餘障十地也。是即嗔恚之一
障以障一切也。復辨能治深妙中。經文云。是
故諸菩薩摩訶薩。欲疾滿足諸菩薩行。應勤
修十種法。何等爲十所。心不棄捨一切品生。
於諸菩薩生如來想等文是即今抄云。初説十
句者也。次經云。安住此十法已。則能具足十
種清淨○具足十種廣大智○得入十種普入
○住十種勝妙心○得十種佛法善巧皆○佛
子菩薩摩訶薩。聞此法已○捋此法者。少作
功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得具足
一切佛法。悉與三世諸佛法等已上私案云。五
十種是一修一切修也。少佛功力疾得阿耨
等者。一證一切證也
抄。一念嗔心問。如本經文者。先明所治。
復辨能治。即如上引。今何例引哉。又文相起
盡全不次第相因。有何意哉 答。實如來難。
但今抄上通列斷惑修證。下略指經。明其相
之時。爲證上一修一切修等。先指示頓成五
十種行之文。是當段之正意故也。次爲證上
一障一切障。引一念嗔心等文。是則逆次引
示之歟。大疏八下云。標雖百萬略列百門。古
人寄位分五。初障十信行○如上
指配
昔結云。菩薩
萬行不過此五。起一嗔心一切頓障。此釋非
不有現○又所障法界如帝網。重重能障同
所。亦皆無盡。故知。百萬猶是略明抄十八
下云。二古人寄位下叙古釋。刊定同此。三此
釋非不有理。辨順違。四又所障下結成正義。
猶是古釋故有又言。疏意取此。不欲局配。故
爲正義已上
抄。故偈中云問。此所引偈文全不與上隣。
如何 答。自下引二文。並以玄妙文通顯圓
旨。以證今頓成諸行之義也。就中此偈文者。
正顯普賢行中。明即悲大智行。有十種行。第
七三世間自在行。有十頌中。第六偈也。大疏
釋云。三世間自在行。此中玄妙宜審思之已上
抄云。疏此中玄妙宜審思之歟。大經文理觸
途多妙。但文言浩博不能具釋。又理玄文易
故令思之。既云玄妙。今重略釋○六融念劫。
於時自在。上二事理雙遊已上上二者第五偈
不動遊刹。於器界自在云云
疏二遍成諸行貞元疏云。言遍成者。謂次
第淺深各各差別。於中又二。一者行本。二者
行相。言行本者。謂菩提心經云。忘失菩提心。
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故。二千行法冠之最初。
善財求友。先○發有菩提心。是法器故。然菩
提心略有三種。一者心體。二者心相。三者心
徳。言心體者。廣有無量。海雲比丘説有十心。
要略唯三。一者直心等文如今抄所引。又若
依瑜伽三十五心就菩提心出五種相。一自
性者。論云。以初正願爲其自性已上
云云
二行
相者。論云。決定希求爲其行相已上三所縁
者。論云。以大菩提及諸有情一切義利爲所
縁境已上四功徳者。論云 問。論云。以初正
願爲其自性已上倫記第八云。初辨自性。略纂
曰。此願以何爲體。謂欲信及勝解爲體○若
剋性即欲信爲體已上然今疏抄等以三心爲
體者。同異如何。答。凡判菩提心體。依教宗
依義門。不可一准。且依彼法相宗意。則一切
法悉以法數判斷之故。如所引。若法性宗意
則如今所引
抄。體即三心謂一直心疏三下十住
云。然三
賢十聖皆以菩提心而爲其體。菩提心有三。
一者直心。正念眞如法故。二者深心。樂修一
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數護一切苦衆生
故。所念眞如亦即本智。本覺智故。後二顯是
恒沙性相。然此三心有一。必兼二。而三賢互
有増微。十住直心増故。故名爲解。解爲行願
本。故首而明之。十行深心増。故名爲行。依於
前解以起行故。十向大悲増。故名爲願。迴前
解行。願諸衆生離苦得樂故。十地三心等證。
故名善決定。而大悲爲首。故擧其願。是以論
願善決定者。如初地中。發菩提心即此本分
中願。十信通信此三。覺此三等佛。故知。又
菩提心是諸位通依已上抄十上云。四然三賢
下廣説。於中五。一標擧。二菩提心有三下引
論辨相○三所念眞如下疏釋彼論。四然此
三心下歴位辨差○所以増名解者。正念眞
如是智解故等文
抄。言相者即無相問。無相爲相等四句爲
句句各顯別義。爲四句共成一義 答。一義
云。四句展轉共成一義也。謂無相爲相。故同
法界相。以同法界相故絶分量相。以絶分量
相即是無齊限之相也。是則以上三句展轉
成下無齊限相也。故貞元疏第一云。言心相
○謂要無齊○若約悲願。盡度衆生。盡修諸
行○其一一行皆無○齊。若約正念眞如無
齊限者。則下無衆生而可度者。上無菩提而
爲所求中。無萬行而可修斷。亦無眞如而爲
所念故已上既以無齊限之一義。歴諸門明之。
故知。今所擧無相爲相等三句。不顯別義。終
歸第四句也 問。瑜伽論云。願決定當證無
上正等菩提。能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
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如是發心定自
希求無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義利。是故發
心以定希求爲其行相已上既以決定希求爲
菩提心行相。今何以無齊限相爲相哉 答。
法門建立依宗。依宜不可偏執。且今圓宗意。
稱性之直談。不逐機宜對待故。發菩提心亦
同法界相。以法界無分量故。菩提心以無齊
限爲相也。即初地十願云。虚空界盡衆生界
盡。乃至衆生煩惱盡。則我願可盡而虚空界
等不可盡。故我願不可盡等云云横盡佛界
生界。竪盡九世十世。如其法界横竪無盡。菩
提願心亦復如是爲言然瑜伽等意以法相爲
宗。故於菩提有情起上求下化之誓願。以此
能誓願爲名自性。此是心用有四分中見分
也。此能縁之心必記所縁之境。即於菩提有
情之境上。決定希求是名行相。謂相分也。其
菩提有情即名所縁。是本雙也已上彼出五
種相中。初種者是也。故倫記第八云。第三所
縁即據質。第二行相是其影像已上是則以法
相爲宗。故併入法數釋菩提心之體相等也。
各依所宗互不可是非者乎 問。且依瑜伽
論。何以非慮之相分爲菩提心之行相哉。故
唯識論第二破相分。名行相之義竟。次下云。
故識行相是了別。了別即是識之見分已上
云。相分是所縁。見分名行相已上倫記解釋豈
不違此等論判哉。況論正云。以定希求爲其
行相已上希求之當體全是見分也。縱雖餘處
有相分名行相之義。而於今瑜伽文。可見分
名行相者也。如何。答。有一義意。如來難成
立之。倫記釋者用否可依時云云但仲算私記
意。唯識見分名行相。瑜伽相分名行相云云
既會本末二論不同歟。爾者得本論之趣。如
是判歟。謂唯識對小乘破定執。瑜伽明菩提
心之體相。故尤以倫記釋可爲指南。故知。今
瑜伽文擧所縁之境。顯能縁之心也。謂菩提
心者希求之心也。即所希求菩提有情之影
像。於能求之心上現在前時。菩提心方成。譬
如鏡中像現前時。彼鏡能照之用方顯。今菩
提心亦如是。能希求心中所希求有情之影
像現前時。菩提心體相方顯。故知。今文擧所
縁影像之行相。顯能縁之菩提心

演義鈔一下纂釋第四

疏。九開因性問。玄十六云。若三乘發中衆
生心中。但有因性無果用相。此圓教中盧舍
那果法該衆生界。是故衆生心中亦有果相
已上今既明圓經教起。何不云開果性乎 答。
出現品云。無一衆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已上
疏九上云。此有三意。一明無一衆生不有佛
性。則知。無性者非衆生數○二者衆生在纒
之因。已具出纒之果法。故云有如來智慧。非
但有情後方當成。亦非理先智後○三彼因
中之果智。即他佛之果智。以圓教宗自他因
果無二體故不爾。此諸衆生有果。何名説佛
智耶。斯則玄又玄。非花嚴宗無有斯理已上
十九上云。一明生等有因。二明因有果智。三
自他交徹等文會解記引此疏文竟。次云。評
曰。三義中初通終教。次通同教。後唯別教。今
云開因性。即衆生因中具果徳。當次義。又上
果徳即十佛果徳。今亦衆生性具此。當第三
已上意云。直就衆生心論之。故名因性。然
其所開正是果性。故行願疏云。五開物性源
已上同記第二云。大疏此段名開因性。如何開
耶。出現品云。佛子無一衆生而不具有如來
智慧等文准此可知。是則正符合玄記釋。何爲
相違乎 問。今抄釋因義。但云本有恒沙性
徳等者。唯約因性不通果性況既云開因
性。何用強會乎 答。抄云。本覺佛智無二體
已上本覺是因性也。佛智即果性也。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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