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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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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中後三頌也。彼疏釋云。次二句徴蘊名體。
世以蘊爲體。蘊以何爲體。次二句標答。上句
答體。下句答名。應名無生。五蘊既云性
不可滅。則知。本自不生。是無生義。後例出
世間。顯智正覺世間亦應縁。無性又證無
性之理爲自體故已上抄十一上云。言則顯
前非事滅者。然滅有二種。謂理及事故。上出
世間亦有二種。一約事出。謂地前爲世間。當
地爲出世。此約事滅。由偈但云彼滅非世
間。則通二釋。以此文證明非事滅。二者約
相名世。約性爲出世。即今文意是約理滅○
言則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滅。是
無滅義。而結云。此是無生義□以無可滅故。
是本自不生○言又證無性之理者。前約應
身論無性。此約眞身論無性已上准此。世間五
蘊。即體無滅。以無生名。是則事相虚令歸體
露現之意也。故引爲證也。問。今所引文。次
上二偈云。云何爲世間。云何非世間。世間
非世間。但是名差別。三世五蘊法説名爲世
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已上疏釋云縁
生無作觀中。初偈無作故縁成。後偈縁成
即無作云云准此事虚理實者。此文分明也。
今何不引之乎 答
疏。須彌偈云 問。今引爲證之意如何
答。大疏三下云。謂了一切法。即心自性。性亦
非性。情破理現。則見舍那□講於法性。無
内外也已上抄十上云。疏謂了一切法。即心
自性。性亦非性者。即心自性。此是表詮。由
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言性亦非
性者。此是遮詮。即上眞性。以無性爲性也。即
心自性。如圓成性。性亦非性。如勝義無自
性。性以偈但云一切法自性。無所有故。云復
遣性已上意云。一切事法虚妄故。令心自性
理露現也爲言
抄。此前有一偈 問。何故引此偈乎 答。
唐經卷第十六須彌偈勝惠菩薩有十偈。分
爲四。初一讃佛智爲迷悟本。次四正顯迷
悟。次四喩其得失。後一推功有世云云
迷悟中。初二偈明迷。後二偈明悟。今疏引悟
中初偈故。抄引迷中後偈。令語解之由來
也。彼疏三上。釋迷二偈意云。初一心迷取境
生想違理故。不能見無相之佛。後偈取内蘊
相。不了蘊性故。不見心佛。亦是愚法小乘
故。名無智者已上問。抄云其中深旨者。何
但歎今所引文乎 答。彼疏釋得名及十頌
大意云。第三西方勝惠以解佛勝智。隨空
心淨故以爲名。頌意爲顯欲令菩薩惠明了。
即大智了如及佛性故已上此十頌中。廣明
佛智爲迷悟境。及明迷悟行相。并正了生
縁等佛性多義。及殊云深旨也
 正和三年甲寅五月三日於泉州久米多寺
 弊坊抄之   花嚴宗末資湛叡道十九
俗四十四
 元享四年甲子九月十三日於武州六浦庄
 稱名寺更加刪補所志者爲令法久住也所
 迴者爲濟生愍物也佛佛祖祖知見證明矣
          貧道湛叡道三十
俗五十四
 建武二年乙亥九月二十日稱名寺再講重
 修訖
          湛叡道四十一
俗六十五
 于時應安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維那坊書寫之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二

 問。聲聞生空智證我空理之時可絶名言哉
 問。眞如隨縁約功能歟約全體歟
 問。周遍含容名言者宗因中何乎
 問。法界觀十門與十玄門同異如何
 問。今經意以草木等外事可爲能觀之智乎
 問。隨機應現之變化者悉是本自具足徳相
  歟
 問。廣狹門者就一法上論之○二法相望論
  之歟
 問。刊定所立同體成即徳者今家十玄中何
  門所攝哉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二

疏。五以理奪事門 玄鏡云。此下第三相
害對。言相害者。形奪兩亡故。今此第五○亦
攬第三成此第五。以全將理而爲事故。事
本盡矣已上
疏。出現品云譬如 問。今引此文爲證之意
如何 答。自下唐經第五十二卷。説出現
菩提總有十門。今引二門。謂第六體離盈門。
即如疏所引者是也。大疏釋如次上引之。第
七相無増減門。即如鈔所引文。云佛子假
使有人等者是也。大疏九上云。佛子假使下。
明相無増減。釋上無行。湛然不異。行豈能遷。
文中三。初擧喩問答。以化現無形喩成不莫
異。化多心者。喩修多果。化成多佛喩證多
果。次普賢下。讃善以合等文
疏。財首偈云 大疏三上問明品云。五一偈
依言論時。令尋思名等入如實觀。謂了名
等唯意言分別無別名等。意即意識分別。言
即名言。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亦
無別體。故所言論以兼名義。既隨分別。則
妄計意流。尚未了唯心。安入法性。若能如
是。自覺通達。是入唯識之方便也。即復此
心無相可得。妄想不生。假入法性。上約心
乖體非不即。又不入者。妄想體虚無可入故
已上
疏。七眞理即事門 玄鏡云。此下第四相
即對也。前明隱奪。事隱於理而理不亡。理奪
於事而事猶存。雖言奪事皆盡。而意在彼事
相虚非無彼事也。今明相即。廢己同他各
唯一耳已上
疏。法性不違法相 問。今引此文。如何成
證耶 答。第七等隨順一切衆生。迴向辨
成益中有四。一成因位廣大徳。二成果位
清淨徳。三會違自在徳。四相盡平等徳云云
第三會違中亦四種。初法法無違中有三無
違。一事事無違者。即今所引者是也。唐經
二十九云。法性不違相。法相不違性等文全
如抄引
大疏五下云。次二對理事無違者。初對約
所相之法。論□相無違。後對約能相四相。
辨性相無違。略擧一生耳。性不違相者。理能
成事故。相不違性者。事能顯理故。不動眞際
建立諸法故。不壞假名説實相故已上三理
理無違者。刹土性衆生性。即此三理性全同
故。云無違也。委如抄一下之處引疏抄也
問。眞理即事門中。引第七迴向理事無違之
文。爾者彼有兩對文。共取爲證眞理即事
門之義乎 答。鈔釋此義云。相不違性等云云
意云。今理事無礙有五對十門。並是理事相
望也。然此第七門。理望於事故。經云性不違
相。但此一句。正是眞理即事之義也。然
彼云相不違性等者。此明事望於理故 問。
若云性不違相一句。明眞理即事之義者。何
故疏五下。正釋彼經文。云性不違相者理能
成事故耶。准此。依理成事門意見如何。
答。彼依理成事。及此眞理即事應
抄。即精進林菩薩 問。引此等文之意如
何 答。彼有十頌。今所引者。是初二兩偈也。
十頌分二。初約法雙標所知法能知人。即鈔
云彼初偈者是也。謂初句標其所知。餘三
句對人以顯可知。彼九頌就喩雙釋中。前五
別喩。此喩爲總。喩雖是一。法合有二。該横竪
故。竪約理事交徹。法者事也。非法理也。
色即空也。故不可法眞法也。非法妄法也。
取文雖異。義旨乃同。謂如金之黄色。與金體
斤惠性無差別。隨取互收。合中金是所依。喩
其眞法。色是能依。喩妄非法。以妄無體攬眞
而起。則眞無不隱。唯妄現也。以眞體實妄不
盡。唯眞現也。是則無體之妄。不異體實之眞
故云無有異也○横者異法相望。法者可軌
之法也。非法者不可軌之法也。又法謂有
法。非法謂無故○體性無異者。謂同如故。然
前義正順於喩。後義乃順標中諸法言。要
由初義性相無差。方得顯於後義事事無差
已上意云。唯妄現唯眞現。而體無異。尤是二
諦不相違之義也
疏須彌偈云一切凡夫行 抄云。善惠菩
薩爲顯成就般惠。轉復増進得不退轉無生
法忍。故説十頌中。明見佛見法。觀成利益等。
今引見法。彼有三偈。此引二偈。而云等者。
彼云所説無盡中。無衆生可得知衆生性。爾
則見大名講已上大疏三下云。次三見法中。
約衆生説。初偈正顯盡即有爲。諸行無常速
起滅故。有爲之性湛。若虚空便是無爲。體
常遍故。次二偈拂迹入玄。上半拂前無爲○
次四句拂前有爲○後二句觀成利益見法身
等文抄十下云。言諸行無常速起滅故者。
釋成盡是有爲之義○言有爲之標體常遍故
者。釋其性如虚空故。説無有盡。其性即上有
爲性故。其性之言略有二義。一但約無性之
性○二者其性如虚空。即如來藏性等文繁
故略之
問。
今引此文。如何成證乎。答。約衆生即説有
爲無爲體性存泯無二。即是理事相即之義
也。爾者起滅同時。亦自所成也
疏。十地品云 問。今雙引十地迴向兩品
者爲證何義乎 答。會解記云。鈔迴向品亦
證斷惑能所無二者。然觀疏意似引十地品。
證斷惑能所不二。引迴向品。證證理能所不
二。今云亦者。意云。非但只證證理不二。亦
證斷惑不二故云亦也。然鈔本意。只是二
段引文。皆證斷惑不二故云亦爾已上
抄。不同聲聞依聲 問。聲聞以生空無分
別智證我空眞如。豈不體絶名言哉如何
答。唐經三十□云又此上品十善以智慧修
習心狹劣故。怖三界故。闕大悲故。從他
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已上十地論第四
云。惠觀智者。實相觀故○智慧同觀。修行
無分別聲聞有五種相。一因集○五觀○觀
者。念音聲故。何者音聲。我衆生等。但有名
故。如是彼者。從音聲解故。入衆生無我非法
無我。如經從他聞聲而通達故。聞聲意成
聲聞乘已上抄十五上云。此中論意言聞聲
者。謂衆生我人但有名故。名爲念聲。義説
聞聲。非要聽聞應具二義。故瑜伽八十二。從
他聽聞正法音聲。又令他聞正法涅槃故曰
聲聞。即聲聞聲聞已上意云。知我衆生等
無實體故。入衆生無我而執。但有名故非
法無我。即是我空法有也。故知。小乘人從他
聞我衆生。但有名字。又爲他説令聞但有
名故云聲聞也。爲言依此義故。生空智證無我
理之時。不能親證故。不可云體絶名言歟。了
義燈第一云。今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體。
但能悟此眞理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邊名
證解脱。以二乘人。不能證悟法空眞理。但
能悟得生空一分。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
名解脱。非眞解脱已上此釋至要也。思之。
問。二倶執但有名。何獨覺不名聲聞哉 答。
抄通此伏難。云應具二義等云云獨覺無令
聞正法之義故。聲聞特得聲聞名故。擧二
義竟結云。故曰聲聞聲聞也
抄。以眞妄異故 玄鏡云。理望於事而有
三對。一是眞。二是實。三是所依。即顯第十
門。是妄是虚。是能依故已上問。今鈔釋者全
是觀文也。然第十門。彼此倶云性相異故。能
依非所依故已上全不見眞妄虚實之兩對。何
玄鏡云即顯第十門等乎 答。會此九十兩
門。清涼圭峯所存少異也。先清涼意者。玄鏡
云。此第十門。事望於理但有二對。一明事是
於相。則彰於第九理是於性。都有四對。二能
依所依不異前門已上准此。九十影略互有
四對爲言若圭峯意者。彼觀門注釋性相異
故云。若云眞妄虚實。今但有一對已上意合
前兩對。總爲今一對。是開合異也爲言
疏。第四迴向云於有爲界 問。今引此文
證何義耶。答。唐經第二十四卷。説第四至
一切虚迴向。有三種迴向中。實際迴向觀成
就相文有八句。初總餘別也。初總者。經云。知
一切法因縁爲本已上別中經文有七句。今
疏所引者。彼六七二句是全文也。大疏五
上釋云。六即事顯理。而不壞事故云於有爲
等。七即理成事。而不隱理故云於無爲等。若
滅壞有爲。則失本本空。若分別無爲。則壞無
爲之性。是以若約相即。無爲無可壞滅。無爲
即無可分別。若約無礙。即事能顯理而非理。
理能成事而非事。事理相即性相歴然故。爲
無爲體非一非異已上抄十二上云。言六即
事顯理而不事者。有爲事也。無爲理也。事
能顯理故云於有爲界示無爲法。事即是理
故不壞事。若壞於事成斷滅故。下句反此
可知若滅壞有爲下反成上二。是以若約
相即下結成正義。於中略有二門。一相即
門。二若約無礙下。即相成門。又云。而非理而
非事。即不相是門。即事理無礙十門中六門。
謂眞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依理成事門。事
能顯理門。眞理非事門。事法非理門。又前
有形奪相盡。即眞理奪事門。事能隱理門。通
辨無礙。即事遍於理。理遍於事也。八門非異
不相即二門非一故。結云爲無爲非一異已上
准此今所引經。云於有爲界示無爲法者。事
法即理門。事能顯理門也。而不滅壞有爲
之相者。事法非理門也。次於無爲界示有爲
法者。眞理即事門。依理成事門也。而不分
別無爲之性者。事法非理門也。故今引之。
即爲以上諸門。通成有爲無爲非一非異之
證也
疏。同時頓起深思 決擇云。前之十門勿
謂歴別。亦乃互相資相待。擧一全收。無有障
礙故成斯觀。欲令易了。重復略示。一觀佛
法身遍自身中。二觀自色身遍法身中。三觀
佛法身變化自身。四觀自色身露現法身。五
觀佛法身奪盡色身。六觀自色身隱映法身。
七觀佛法身即是色身。八觀自色身本是法
身。九觀佛身非是色身。十觀自色身非是
法身○自身既爾他身然。有情如是。非情例
之。然上十觀始習。則前後別作久錬。乃首尾
總觀。何有障而不寂。何有徳不具已上凡論
解境。則展略從廣。一切無礙可解了之。若論
行境。則攝廣從略所歸自方寸。故重略示。
云觀佛法身遍自身等也。又始習久錬之方
軌。尤可然歟 問。初心始習之方便觀可
有十門。總觀哉 答
抄。就功能説如有成者 問。起信疏上
生滅
門初
云。以水擧體動故。水不離於風相○不
生滅心擧體動故。心不離生滅相已上又云。
眞心全體動心與生滅非異已上凡法性宗意。
許眞如隨縁。尤可如是。今何但就功能説。而
不許理全體成事哉 答。眞妄相對。有非一
非異之二義。今所引釋者。是非異門之一
邊也。若約非一門者。即所引疏。次下云。而
恒不變眞性故。與生滅不一已上故知。若約
非異門。則眞心功能全成於事。若約非一門。
則不變眞性故。非理自成也。故彼起信疏
隨縁
本覺
云。非自性動。但隨他動也已上全同
今抄釋也 問。五教章三性義。引攝論云。分
別性以煩惱爲性。眞實性以清淨品爲性。依
他性由具兩分。以二性爲性已上起信別記。
釋生滅因縁云。此中因縁。但是所由義。與所
成生滅不別。其眞心與無明合邊。即是因
縁亦無別法。即攬此諸法積聚集成名爲衆
生。是即眞心。爲衆生體。五意及識爲衆生
相。是故唯一心也已上准此等釋。眞妄聚
集和合。是名因縁。即指其聚集而混作一法。
名所成之依他事爾者豈非眞妄二法全體
自成事法哉 答曰。具兩分者。此亦各就二
性功能以説。非謂二性自體動全成彼事物。
所謂眞心隨縁不守自性之義。即眞體上之
功能。是爲生滅事法之因也。即此功能。是
全體之用故。云擧體動也。妄亦可爾。故起
信疏上云。無明亦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
有用成事義已上既云有用成事。豈就功能
以説哉。若妄體自成依他而去者。唯有依
他性。而分別性可是無也。誰更執依他爲實
有哉
抄。以相遍之義義皆相似 問。文意如何
答。玄鏡云。不會相遍者有三義。故一是總
相。復八依此相遍而得成故。二者相遍無
別異相。非如成壞隱顯等珠故。三者大同
相即相即攝故已上此釋明顯之。應知
抄。又由第二相作故 問。玄鏡云。又由相
遍故有相作。有相作故有於相即。由相違
故有於不即。又若無不即。則無可即乃至相
遍。由相遍故四對皆成故。説眞空少有各有
四義等文爾者與今抄相違如何 答。會解引
玄鏡竟。次下即云。評曰。生起義順當。以玄鏡
爲優。以玄鏡作於縱心之歳後自致也已上
論語第一爲政
第二
云。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已上
抄。一廢已成他即依理成事門 問。玄鏡
釋第七眞理即事門云。此下第四相即對也。
前明隱奪。事隱於理。而理不亡。理奪於事。而
事猶存。雖言奪事皆盡。而意存彼事相虚。非
無彼事也。今明相即。廢已同他各唯一耳已上
准此可云。廢已成他即眞理即事門。何云
自他倶泯即眞理即事門乎 況以相即釋廢
已同他者。處處解釋也。今何不爾乎是一
又凡云相即者。雖能即廢已同他故無體。而
所即是能成故必有體也。何云自他倶泯乎。
是以鈔下文釋相即門云。廢已即已無體
也。同他他有體也。亦如事理無礙文中。廢波
同温等。攝他同已。則他無體已有體也已上
明知。非自他倶泯也是二又廢已即是已無
體也。若是無體。則不可有成他之義。何云廢
已成他等乎是三如何 答。尤如來難。若云
廢已同他之時。偏局已無體。他有體之義。但
今云廢已成他者。以能成者有力有體故。通
自有體他無體之義故。云廢已成他即依理
成事門也。同他成他之二。別思之應知
問。廢已即已無體也。成他既是自有體之義
者。何云廢已成他哉 答
  第四周遍含容觀
問。周遍含容之名者。事事無礙法界有宗因
之中何乎 答云云兩方。若云宗者。會解云。
周遍含融者。此名帶因明宗。鈔云。以理有普
遍廣容二義。融於諸事。皆能周遍含融。所以
法界觀云事。如理融遍攝無礙已上若云因
者。下十門中。毎門於一一事有一遍一切。一
含一切等義。何不直約宗名周遍含容。要云
帶因乎 答。周遍含容之名。齊通宗因不偏
屬。故云帶因明宗。故玄鏡云。然理含萬徳。無
可同喩。略如虚空。虚空中略取二義。一方遍
一切色非色處即周遍義。二包含無外無有
一法出虚空。故即含容義。理亦如空。具於二
義。無不遍故。無不包故。即事如理。乃至纖塵
亦能包遍故。云事如理融遍攝無礙攝即含
容義已上准此可知。問。周遍含容者。法喩中
何乎 答。准玄鏡意。雙約法喩以名之歟。又
非但雙約法喩亦通宗因。故知。周遍含容之
名。廣該通法喩宗因者也
抄。然法界觀 問。付周遍含容。且法界觀
十門。與今十玄門爲同爲異 答。抄云不同
云云付之四種法界中。後三者源出法界
觀三重法界。理事無礙十門。既彼此全同也。
周遍含容十門。豈不同乎。是以玄鏡云。由其
初門理如事故。一可爲多。由第二門事如理
故。多可爲一。二四如理之遍。三五如理之包。
二而不二。四即不二而二。以不壞相故。三即
非廣而廣。五即廣即非廣。亦以不壞相故。六
即雙含一多。容遍無礙。七假攝入自在。八含
一多交渉。九會攝入自在。十即融成一致故。
第十門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九即因陀羅網
境界門。由第八交渉互爲能所。有隱顯門。
其第七門相即相入門。五即廣狹門。四不
離一處即遍有相即門。三事含理事故有微
細門。六具相即廣狹。一爲首有主伴門。顯於
時中有十世門已上既如是配屬。何云不同
乎 答
抄。同法界觀中 問。法界觀中廣容普遍
之義者。彼理如事等十門中何乎 答。會解
云。即當觀中第六遍容無礙門義。然觀中第
五雖云廣狹無礙門。正明不壞一塵而廣容
法界。唯廣容義爾。今以不壞一塵。廣容法
界爲即廣之狹。即此一塵。普遍法界爲即
狹之廣。故云自在。此但義同故。云而名少異
也○問。玄鏡云五即廣狹門。今何取第六門
義耶 答。彼配十玄故取名同。今據所出故
取義同。若爾既第五唯廣容義。何玄鏡配廣
狹門耶。答。以不壞一塵而廣容故。具廣容
普遍二義。生下諸門故。須約義門也已上
問。見下疏抄解釋。但約普遍法界。而不壞
狹相之義名廣狹門全無廣容之義。何云
同普遍廣容之義乎 是以玄鏡云五即廣狹
云云彼第五廣狹無礙門。即今第二廣狹
爲言此釋尤有理歟如何 答。法界觀中。
第四通局無礙門。云全遍十方而不動一位
已上第五廣狹無礙門云。不壞一塵而能廣
容十方刹徳已上第六遍容無礙門云。謂此
一塵望於一切。由普遍即是廣容故。遍在
一切中。時即復還攝一切諸法。全住自中
已上然今疏釋廣狹云。普周法界。而不壞本
已上全同彼通局無礙義。是則雖名同第
五。而義全同第四。但鈔云。事如理故廣。
不壞本相故狹已上事如理者。謂理之普遍。
如理之廣容故云廣爲言故疏下文釋法性融
通門中云。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理廣遍。
而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門。能包
者廣容也。故知。今正以廣容普遍二義。名廣
狹門云事分明也。爾者會解云。即當觀中
第六遍容無礙門義者。尤有其謂歟。但於
玄鏡釋者。以今第二廣狹門。望彼第五門。以
名字同故。以廣狹倶具故。指同之也。雖然於
廣中。彼但有廣容一義。今即具容遍二義故。
於義不齊。若彼第六門。則具有容遍二義故。
於義全齊。仍會解記。改指第六門歟。但立門
名中無狹字。而釋相中云。謂此一塵者自
是狹故。今抄云。第二廣狹自在門。同法界
觀中廣容普遍之義。而名小異云云問。若
爾與彼周遍含容觀之得名有何異乎。又次
下抄云。約事如理遍故廣。不壞事相故狹
已上
抄。由上事理無礙中 問。今擧事理相遍
者。令全同今廣狹門歟 答。生下諸門之義。
彼此相似故。引例同之。非謂全同也
抄。二體倶存 問。相容門意。一多兩體可
云無礙融通乎 答。爾也 問。今抄云。二體
倶存。力用交徹耳已上准此。二體各立不渉
入融通。但力用相入如何 答。五教章云。
以用收體。更無別體故。唯相入以體收用。無
別用故。唯是相即已上准此可知。但於今抄
釋者。決擇云。此意有力之體爲所入。無力
之體爲能入。非謂但用相入也已上
抄。五由互相攝 問。今云相攝者。約用力
無力歟。約體空有歟 答。疏下文釋縁起相
由中。有三重釋中。初由異體相即具隱顯
云云抄委釋成。必可見之。故知。約體空有
也。問。若爾何故今抄釋云攝他。他雖存而不
可見等哉。既云攝他他雖存。豈非相入哉如
何 答。能成能攝者有體。是名爲顯。所成
所攝者無體。是名爲隱。即此二義。於一
法上倶時成故。云隱顯倶成也。然今云攝
他等者。且自爲能攝能成。他爲所攝所成。
故云攝他。即於此時。他還爲能攝故。云他雖
存。而不失前爲所攝所成之義邊。故云而不
可見也。是故於他之一法上。隱顯二義倶
時成就故。有隱顯門爲言決擇下文縁起相
由門
云。
言由此即彼故此隱彼顯者。問。能即體無。云
何名隱。答。正能即無體時。不妨便爲所即有
體之法。在能即門隱也已上問。若約能成能
攝名爲顯等者。何不通相入門以能攝爲有
力。即是名顯等之義哉 答。抄下文云。相入
則此彼互存。如兩鏡相照云云既此彼互存。明
知。唯顯可無隱故。但局相即不通相入也。已
上且約異體相即。以明隱顯之意也。更有相
入相即。同體異體等。相望以明隱顯。尋
下應知
抄。而不可見故 問。今云不可見者。約眼
識以論見不見歟。爲當約智惠之照見歟
答。抄下釋當門中。引夜摩偈。正約眼識論見
不見歟。但可通智惠照見歟。當問既約見
不見明隱顯義。其意亦難曉。然先徳委釋故。
今且引細思可知。決擇云言攝他他雖存而
不可見。故有隱顯門者 問。佛見不。若云不
見。佛非遍知。若云見者。應非是隱。若許
非隱。應闕隱顯一種玄門也。若許闕者。佛
證窮門。應非通與十玄作所以也 答。有二
義。佛雖不見。而但了知。即無前難。良恐不
爾。豈可佛智但是遍知無遍見耶 又解。今
就因位有見不見。成隱顯門。佛皆遍見彼
不見。不見攝所歸能。佛具隱顯。又解。言不見
者。正就隱門。不見彼顯門。非謂彼隱。亦
皆不見故成遍知。若爾不見彼顯。還非遍知。
通云。良以彼法具隱具顯。佛智遍知。若隱
若顯。且就隱義不見其顯故云不見。名據
當門。或隱或顯。一切皆見故成遍知。如
月半晦。但不見明。名之爲隱。非謂彼晦亦皆
不見。又解。以所觀法。具彼可見不可見義。方
成無礙。能觀佛智。雙見可見不見義。可成
遍知。若但見於可見不見不可見者。應非
遍知。故下鈔云。則無一處無有普賢。今何不
見。釋有三意。一約根不見。是盲者過。二不
見是見虚空身。以虚空不可見。若不見者。眞
見虚空。三亦遍不見處故。明見則不遍。何
者以可見不可見。皆是普賢身。要令可見爲
身。則普賢身不周萬。有釋曰。義相當者。摘而
作證。學者諦思已上
抄。八由既如帝網問。旨歸云。又此花葉理
無孤起。必攝無量眷屬圍繞。經云。此花有世
界海塵數蓮花。以爲眷屬。此經圓教所有之
法。皆互爲主伴。具徳圓滿。是故見此花葉。
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下
文云。從無生法忍所起花蓋等已上旨歸不
別立託事門。而如是見。故知。由主伴無礙。
有託事顯法。故合爲一門歟。然今何云由
帝網無盡故。有託事顯此哉 答
抄。故彼相在即相入也 決擇云。言故彼
相在即相入也者。清涼意也。若爾刊定。何故
徳相但用相在。而無相入耶。彼師意。謂從
外至内名相入。本居其内名相在。既本居其
内故無相入。但具相在。若爾清涼義云何通。
答。行布門中常相在圓融門中常相入。行
布不礙圓融故。從外而至内也已上
抄。彼相作者乃相即也 問。若爾刊定。
有何意別立之哉 答。彼師意云。相即者。
廢己同他之義故。如投乳於水中歟。相作
者。致己作他之義故。如轉女成男歟。又一義
云。對機令見致凡始作佛。名爲相作用故。
業用中別立此二門歟 問。答爾餘同時具
足等諸門。皆可有此二義別。何不別立哉

抄。不應有普攝諸法唐經第三十。説如
相迴向中。説須如之行竟。更對如廣辨中。
擧眞如百徳。彼疏攝爲十地所證十眞如。至
下法性融通中。略可攝之。彼經云。譬如眞如
普攝。諸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盡攝一切衆
生善根已上決擇云。言不應有普攝諸法之
徳等者。破轉救也。恐外救云。眞如闕入作
之徳有何過耶。故攝云不應等。先破闕相入。
救以破闕相作。故尋攝可悉已上
抄。及遍一切法徳經云。譬如眞如體性。
寛廣遍一切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淨念
無礙。普攝一切寛廣法門已上此外亦有遍一
切處。及晝夜半月等徳。各別説之
抄。能安立徳經云。譬如眞如。能有安立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悉能安立一切衆生
已上
抄。及能持世間 經云。譬如眞如。持諸世
間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持一切菩薩諸行
已上問。經亦云。譬如眞如。成就一切諸
佛菩薩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發起一切大願
方便。成就諸佛廣大智慧已上准此。今抄雙
擧能持世間徳。及成就一切諸佛菩薩徳之
兩門歟。爲當但是前能持世間之一門歟如
何 答。思之應知 問。今入作者相入相即
也。然此二玄配屬眞如徳。與今疏抄相違
抄。其同體成即徳乃 問。刊定所立同
體成即徳。具足無盡徳之二玄者。今家所立
十玄門中何門所攝哉 答。今抄云。同體成
即徳是今託事門也。具足無盡徳。即今帝網
微細之兩門也云云付之不明。今抄下釋第
四相即門云。今疏正意。但以相即門。攝同體
成即。同體成即。但是一即多耳已上又釋託
事門云。既言即是無盡法界。明知。即是事事
無礙。古立具足無盡。不異於此已上又云。今
明一事。即法即人即依即正具無盡徳。從
無盡因之所生故已上彼同體成即徳。是今相
即門之所攝也。彼具足無盡徳。即今託事
門云事分明也。今何相違乎 答。刊定記
第一云。六同體成即徳。謂諸體事同類
異類。及中一多大小長短位。上下等一一。
即是一切諸法。此中不同前相即門。前據
此彼相望相即。此約即體是一切諸法。此
中不同造色地。即是一切法如體事能造色
地。即是水等亦即所造香味觸等。亦即異
斷心心法。乃至悉亦如是已上又今疏下文
釋託事門云。見此花葉即是見於無盡法界
等文既彼云。一一即是一切諸法。今云。見此
花葉等。其義大同故。云號同體成即今託事
門也。次於具足無盡徳者。次下釋帝網門中
意云。無盡有三。若互現無盡。則帝網門。若
頓現無盡。則微細門。若出生無盡。則是刊
定所立具足無盡徳。是一重無盡也。雖細
分則有此小異。然統收之。則不於互現頓
現二種無盡故。不別立出生無盡也。委如次
下鈔。并會解記釋。可見之。但於相即門釋者。
如次下會通。可見之
抄。可以内行 問。圓經意。以草木等之外
事。爲能觀智之義可見耶 答。抄引探玄
云。以此經中可以内行爲外事故此爲
明勝音所坐蓮花。即是能觀智之義故。以
昇兜率天品意釋成之。即如下引抄一上是
也 問。凡能觀智者。縁慮分別之心法也。更
於非情草木。不可有縁慮分別之義。縱雖
圓經意。爭以草木等爲能觀智乎 若強云
有此義者。何分情非情等別乎 答。彼三
乘教意。難開覺佛性唯局有情。若依圓教。
佛性及性起皆通情非情。既開覺佛性。通
非情草木。能觀之智。豈可簡外事乎。是以
五教章云。隨有舍林地山等。皆是法門。或是
行。或是位。或教義等。而不壞其事。仍一一塵
中。具足法界。一切差別事。因陀羅微細成就。
隨一事起。皆悉如是。三乘等不爾。但可説
即空即眞如等故不同也已上意云。舍有覆
物義。是十身如來慈悲。覆育衆生之大行
也。例如探玄第二釋風神云。又令衆生身
不分散。皆是法界縁起。舍那風神力也已上
又眞如既具萬徳。爾者眞如全現之法。云
何不具觀智之徳乎 此准還源觀。一塵出
生無盡遍。可知之。又今云。可以内行爲外事
者。十玄門釋託事門云。一切幢一切蓋等
事是行體也已上又抄一上。釋託事門云。如
下經云。此花蓋等。從無生法忍之所生起等
意。明一切因生一果。一果即具一切因故非
是託。此別者所表已上准此花蓋等。從無生
法忍等萬行因所生起故。此所生之花蓋。即
具無生法忍等萬行爲言故云以内行爲外事
也。但於草木等外事。無縁慮分別故。不可有
觀智徳之難者。此是三乘教之所談也。起
信論云。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
色體無形説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説名法
身。遍一切處已上探玄十六云。若三乘教眞
如之性。通情非情。開覺佛性。唯局有情○若
依圓教。佛性及性起。皆通依正已上准此
等釋。一眞法界寂照雙流縁起。爲色心依
正。本既寂照無二。今亦全體縁起。故知。依正
二報。是表裏之異。有情非情。亦體用之別故。
處處解釋中。云即人即法即依即正即情即
非情等云云又探玄第二釋淨眼品云不可思
議師子之座文。明十種不思議中云。不可以
依報思。以菩薩所成故○不可以法思。具有
三業爲人用故已上具有三業爲人用等者。檢
探玄第二釋覺樹嚴并寶座殊勝中。可自知
之。凡今以外事爲内行者。圓經不共之妙
旨。於餘教中闕而不説故。人多驚怪故。略列
示之
抄。四行事之花結 内行即事故云行事也。
抄釋行位云。造修之行所成之位准此
可知
抄。九逆同五熱 唐經六十四云。爾時善財
○見彼勝熱。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登彼山上。投
身入火已上問。今花事同五熱者。其意如何
答。今此一花事既通表花嚴一部所詮義。其
所詮義中逆順者。即如五熱十度是也爲言
非謂此花事上。別有逆順義。更同彼五熱
等也
疏。故下文云一切法門 問。何故引此文
爲此門之證乎 答。唐經第二云。普智眼天
王。得入普門觀察法界。解脱門一切法門。無
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法性佛所説。智
眼能明此方便已上大疏二上云。第四禪廣
果天長行十法中○六普門者。一門攝一切門。
名爲普門。隨一一門。各全收法界故。於其中
觀察法界。深智契達故。名爲入。此於隨相中
得解脱○十偈次第○六中初二句即普門。次
一句即法界。末句義兼於入已上既云普門法
界。可爲總門之證也 問。花藏頌意。何必爲
總門之證乎 答。今抄委釋之。又大疏二下。
正釋彼頌云。四有二頌明刹自在。總頌上所
攝刹徳。初頌自在。一一稱性故。即同時具足
相應門也。心塵准思。寶光現佛者。依正互
融故已上
抄。總由徳相 問。隨機應現之變化者。悉
是本自具足之徳可云耶 答。自宗意爾也。
付之。無上覺者之神力。能現無形質之法。成
所作智之變化。豈局本自具足之事乎。況無
而忽有。名之爲化。若是本自具足之法者。不
可名變化乎 答。若諸佛神力化現。本無之
物始令有者。於法界中有増減可云耶 若
許有増減者。先佛後佛徳可有勝劣乎 若
云無増減者。既許化現本無之物而無増減
者。不應理故。明知。本因所具之法。爲不覺知
之機。始令見之。是名化現。全無本不具之物。
始令機見之。故晋經光明覺品云。如來身
色形相處。一切世間莫能觀。億那由他劫
思量。妙色威神不可極。非以相好爲如來。無
相離相寂滅法。一切具足妙境界。隨其所應
悉能現已上玄第四云。六偈明佛體寂滅○二
妙相超情。三顯超情。所以謂以非相爲相故
已上唐經十三。疏三上。大同之。既云具足一
切妙境界等。豈非明文耶。又晋經第八地
疏。二即彼花葉 問。付明廣狹自在門。且
唯就一法上論廣狹義歟。爲當二法相望論
之耶 答云云兩方。若云唯就一法上論者。
凡廣狹門意。約普遍廣容。論廣狹無礙義之
時。彼此相望。有分即無分之義。是名廣狹自
在。豈唯就一法上論之耶 是以今疏序。述
廣狹門云。廣大即入於無間。塵毛包納而
無外已上抄釋云。上句大入小。下句小容大。
雖有即入。意取廣狹已上二法相望。論廣狹
無礙云事分明乎。若依之爾者。今疏云普
周法界而不壞本位等。而引十定品證此義。
抄釋云由花是事。分限歴然。而即眞性故。
無分限文等。廣引大經數處之文。悉就一
法上論廣狹義。全不見約二法相望論之如
何 答。此事雖難思。且一義云。唯就一法上。
論廣狹自在也。其旨如一邊所引。解釋并
經文。又今抄下文云。抄以事如理故。廣不壞
本相故狹。此二同時故。有即廣即狹已上
知。此一法約稱性故。備遍容二義故廣也。無
分也。約不壞故狹也。何必約二法相望。方
執有此義哉。但於疏序同抄釋者。實似二法
相望。然抄既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明知。
雖二法相望有即入義。而意取一法上廣狹
義故。彼抄次下。引晋經十住品即釋云。至大
有小相即廣狹無礙也者。約稱性故至大也。
約不壞相故小相也。豈非就一法上論廣狹
義乎。重意云。就一法上。若約能即能入之
義邊。則不壞相故有狹義。若約所即所入
之義邊。則稱性故有廣義。此二義同時故。云
自在無礙。故鈔釋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又
云若即若入皆得廣狹無礙者。皆此意也
問。今疏會取廣狹純雜二門云。然此廣狹亦
名純雜已上下釋法性融通門亦同之。然彼
純雜門。必約多法相望。今此廣狹何不爾乎。
又決擇第二云。賢首所立廣狹是一。都無前
妨。如將一塵稱性故廣。不壞相故狹。豈有
相濫。若爾同體廣狹可然。異體云何 答。
初既不濫。後有何疑。何以得知。下擧玄次第
云。廣狹躡前事理無礙。爲後九門之所以
也。又下清涼會取純雜云。契理爲純。不壞
相雜。是故得知如無實意。賢首所難。還
成自害。幸希詳審已上賢首所難者。即今
抄云。純雜通事理無礙等之諸難也。既廣
狹通同體異體。明知。非但就一法上論廣狹。
亦通二法相望云事如何 答。案清涼意。至
相所立純雜門。通事理無礙。及單約事説。與
事事無礙之三義。且其事事無礙義者。今
抄次下云約事事無礙者。如一施行一切皆
施名純。施中具於諸行名雜已上是即二法
相望。方明純雜。有相濫故。賢首改爲廣狹。今
清涼會取也師。意云。至相立純雜者。稱性故
云純。不壞相故云狹。約此義邊。則二師所立
無大相違故。會同之意。爲泯是非故也。但
彼純雜門。以一行約稱性故名純。是能具
也。以諸行約不壞相故名雜。是所具也。例
如抄一上釋阿僧祇品文云。以毛約稱性。刹
約不壞相故。廣相不能遍小性也已上思之
可知。既一多相望。以明純雜故。有濫即入之
過也。然此廣狹。必約一法上。論稱性不壞相
故。無濫即入之過。故決擇云。賢首所立廣狹
是一。都無前妨已上由是雖會取而不名純
雜正立廣狹名者。即此意也。故會解云。以
至相所立此門。唯約行説故。次前疏數段經。
皆約行明純雜也。今雖會取。然亦義通三意
故。正立廣狹門爾。但於決擇釋者□□
問。疏下文法性融通門云。二事既如理。能包亦
如理。廣遍而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
門。又性常平等故純。普攝諸法故雜已上
抄四上云。二譬如眞如性常平等。及譬如眞
如普攝諸法。二徳成廣狹門已上准此。以
一法約稱性故廣也。純也。是爲能攝。以諸法
約不壞相故狹也。雜也。是爲所攝爾者一
法諸法相望論廣狹。全同純雜云事分明也
是一又疏下文釋教體門事事無礙體中。引
十住品即釋云。即廣狹無礙體。亦名云□教
一句不壞狹也純也。文義不同廣也雜也已上
抄并兩記無釋。此亦一多相望明狹義是二
但廣狹等配釋不似常途。爾者如何 答。法
性融通門之疏釋者。前列名總顯中。已料
簡之畢。雖明相攝。而意取廣狹歟。亦准抄一
上釋。可知之。次於教體門之釋者
抄。若准無著無縛 疏五下第九
迴向
云。理智
無依不爲能所見著相惑所縛。由此即名解
脱。此約行體釋之○又解脱者。亦作用自在。
如不思議等。此約行用由攝善根。皆用迴向
普賢三業自在徳用故已上若依晋經。云無
縛無著。探玄第八云。無縛無著有六。一由離
凡故。不縛生死。以於小故不著涅槃。二離六
識取外不縛。離第七執於内不著。三離現行
縛無種子著。四不取有縛不執空著。五無惑
障縛無智障著。六無麁使縛絶習章著故。名
無縛無著 問。今引此第九迴向文證何義
乎 答。彼明第九迴向行相中。有二十二
門。成普賢自在用。今抄引初九願一多攝入
自在中第三四兩願。明純雜門通業用事事
無礙義也 問。經文云成就普賢佛自在力
普賢是因位菩薩。何云佛乎。又何不云成就
遮那乎 答。大疏云。無著無縛解脱。必是能
迴之心。成就普賢身業。正是所向他皆倣此。
此一迴向不願成佛。願成普賢者。以普賢
通於位前及以位後。得道不捨因行。窮盡
生界利樂有情故。願成普賢通二迴向。下
別願中一一門内。皆攝法界自在徳用。或理
行或智或境。或自行或化生。或體或用。或因
或果。或人或法。皆各總攝一切法故已上
十三上云。疏願成普賢兼二迴向者。位後
普賢是佛。即向菩薩。等覺位前即向衆生
已上
抄。即徳相之 問。自下廣引諸文。頻簡別
徳用有何意耶 答。刊定釋相在徳中。引普
賢三昧品佛身中有國土。及諸佛菩薩初發
心品一微塵中無量刹等。現相品如來一一
毛孔中一切刹種諸佛坐等。七十九卷善財
入樓閣見種種境界等之諸文。釋相入用中。
引第八迴向等諸文。全同今抄所引故。今抄
全寫。彼記但約業用故。今抄主爲簡別彼謬
引。隨文結釋。令知通徳用及不通之分齊。然
疏文云以一佛土滿十方等者。此依賢首引
之。非彼刊定所引也
抄。可以意得 會解云。上所引文。約本具
則通徳相。約應機則爲業用。約當相明文。如
初引花藏偈。後引離世間品等。則多局業用
故。云可以意得
抄。故今更對餘一多 問。餘一多等者何
乎 答。會解云。謂上約一花望一切説。今更
於一切中。別取一佛。或一菩薩等名餘
一也
多佛
多菩薩等名餘
多也 已上
抄。故下結例該一切法 會解云。即第三
結例成答中云擧花。既爾一塵等事亦然
抄。或復有六謂前四句 問。今六句八句
者。爲清涼新立否 答。此六句及下大小長
短等一一相。即例知者。是刊定記。於徳相十
玄中相即相在兩門。委別列之。後後諸門。
令准知之。今依用彼歟。但於八句者
抄。然刊定記將相即門 問。刊定所立同
體成即徳者。今家十玄中何門所攝乎 答。
或云託事門攝。或云相即門攝。可有二意也
問。二門遙異。全無可相渉之義勢。何以二
門攝一徳乎 又若今疏正意。既以相即門
攝同體成即者。何故鈔中。屬託事門攝哉
答。刊定記中有所相濫故。今疏抄中。各擧
一邊互相攝之。謂二種十玄中徳相門。立
同體成即徳。彼記釋文。如次上引之。業用
門中。雖總標時不別立之。而因釋相即用。准
徳相門。重立同體成即用。其文相義勢。大
似託事相即之兩門故。刊定記第一云。二
相即用者○上約異體相望顯相即用。若得
同體亦有即義而不名相。准前徳相第六。應
名同體成即用。五十六云。菩薩有十種遊
戲。乃至第十云。菩薩不分別遍一切佛會者。
此一身即是一切身故也。摩那夫人。如常之
身量同虚空者。若依大願智幻解脱力而成
就説。亦即是此業用門也。勝熱婆羅門刀
山火聚。即分別惠能斷惑網破樓閣故。七十
七説。善財觀樓閣之不動本處能普詣一切
佛刹者。住處不離一毛端處。而普現身一切
世界者。住處釋曰。此皆一即一切也已上
云。就即門中。若約異體異類相望。則名相即
用。若約同體法。雖有即義。無相望義故。
可云即而不名相。准前徳相。可名同體成即
用也爲言故以相即門。可融攝彼相即用及
同體即用也。然勝熱婆羅門刀山火聚即分
別惠等者。正是託事相表顯法門故。鈔下
文擧此事相。爲託事門所顯義。今抄亦云
則是託事顯法門者。即此意也。但即一事
相。即顯一切法門故。亦有一多相即之義。仍
疏中以相即門。攝同體成即也。加之彼刊定
記。自就相即門。約異體同體。重細分之。總
而論之。統歸相即一門故。云今疏正意等

抄。若偈云一即是多自下所引經文中。始
自十住品乃至七十八者。並是刊定記相即
徳中所引文也。次云又如菩薩曾不分別等
者。相即用中所引文也。如次上引之。雖似
引文不恐繁長。而欲顯合彼二門爲一玄故

 本云于時暦應第三庚辰之歳六月九日酉
 剋計於武州金澤稱名寺書寫之而已
 于時應安七年十月五日於維那坊書寫
            小比丘覺乘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三

  問。祕密隱顯者隱顯倶名祕密歟指隱名祕
   密歟
  問。隱顯者一法歟二法上論之歟
  問。以一塵爲能含者稱性邊名能含歟不壞
   相邊歟
  問。託事門之立名意如何
  問。託事門局業用歟通徳相歟
  問。抄主引何文證事門乎
  問。主伴門意於教義等十對通可有互爲主
   伴之義乎
  問。以理可有事事無礙所依體事云義乎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三

  第五隱顯倶成門已下
疏。五能攝彼則 問。付祕密隱顯倶成門。
具隱顯倶成總名祕密歟。別指隱字名祕密
歟 答。可有二意也。兩方。若云別指隱字名
祕密者。今抄下文云。由此隱顯體無前後。不
相妨礙名祕密倶成門已上又云。隱顯無礙
故云祕密已上又至相十玄門云。而此隱顯
體無前後故名祕密已上五教章云。此隱彼
顯正受及起定。同時祕密成矣已上明知。隱
顯倶成總名祕密也。若依之爾者。金師子章
云。隱則祕密。顯則顯著。名爲祕密隱顯倶
成門已上五教章云。如上第一錢中十錢名
爲顯了。第二錢望第一錢中。十即爲祕密
○然即此成彼成故。名倶成也已上准此。別
指隱字名祕密如何 答。折薪記。會通此
等諸文。總有二義。初釋意云。本有二義故。
諸文各述一義。不可混合也。五教章通含
二義云云後注釋意云。總標中祕密二字。是
深祕幽密之義也。通隱顯二義而釋中。云
隱則祕密等者。覆祕隱密之義也。是則標
與釋。言同意別也云云此釋意者。以至相
清涼爲本。會釋諸釋也 問。隱顯倶成云云
今云隱顯者。唯就一法上論之歟。將又二法
上論之歟 答。唯就一法上。明隱顯倶成也。
如前列名中料簡之。刊定記第一本云。四隱
顯徳○五主伴徳○此中兩法已去互隱互顯。
相望不同前門。但一法上即有隱顯已上
門者。第四隱顯徳也。今抄云他不盡不現者。
全同前列名中。云他雖存而不可見。准彼
可知。即於他一法上。論不盡不現之義云事
分明也。若二法相望。則全同相即。以能即無
體名隱。所即有體名顯故。思之可知 問。攝
次下引至相十玄。及句數料簡。正約一多
法彼此相望。明隱顯義。況下以喩明中。云明
處爲顯。暗處爲隱等云云是即明處。唯顯
而非隱。暗處唯隱而非顯。但明暗相望。而
必同時故云倶時也。豈非二法相望哉 答。
凡於一法上。明隱顯倶成者。其必由二法相
望彼此相攝故。於一時。此隱彼顯。與此顯
彼隱倶時成就。則自是一法上隱顯二義。倶
時成者也。若孤單一法。既非縁起法。何論
隱顯乎。大意如此。若有違文。得此意可會
通。但於所引諸文者。並至彼處可消之。
已上且約異體相即。所明之隱顯義也。餘
以相入爲顯。則相即爲隱等之二義。尋之
縁起相由門可知之。
抄。若攝他云不盡不現 意云。若自攝他。
則他成所攝故不現。然此同時即成能攝故
不盡。是則他一法上隱顯二義。倶時成也。委
前列名中私記之
抄。一即十時一即顯 問。一爲能即是無
體也。十爲所即是有體也。今何云一即顯
乃至十即名爲隱哉 答。決擇釋云。問。一既
即十。一體不存。如何名顯。答。此言一即十
時。非謂廢一。但一正即十時一法正顯也。如
世十人共作其事。一人正作十人之事。一
顯餘隱也已上意云。且如縁起相由門中。因
縁和合起成一果。若因有力爲能成。則多
縁及果倶爲所成故。一因正作多縁事。故知。
今云一即十者。以一之徳用。全當二三乃至
爲言故云一顯餘隱也。不同餘處。云一
爲能即等歟。探玄記第一。釋異體相即義中
云。一縁是能起。多縁及果倶是所起。是即
多爲一。成多是無體。一能作多。一是有體
等文准此可知。問。若爾豈非一多相望明
隱顯哉 答。今文且明一顯多隱。以多顯
一隱不言。而理必有故。一多各具隱顯也
已上一
義章也
一義云。一即十時等者。意云。一爲能
即。是無體故隱也。十爲所即。是有體故顯也。
即此同時。亦有一即爲顯。二三乃至十名爲
隱之義故云爾也。是則影略互顯故。一與
十各具隱顯二義。故下云六親雖異。而各
全得等云云思之可知。餘文准此可會
疏。下云東方入正受問。引何經文證隱
顯倶成義耶 答。引賢首品寂用無涯三昧
門之經文。證此義也。付之。依解釋正披經
文。唯説定散自在。未必見事事無礙義。況
於東方入定。於西方出定等。全同彼梵網仁
王等諸經。初地二地等菩薩。於百佛千佛等
國。現百身千身等。何爲花嚴不共之玄門乎。
 答。探玄記第四云。通論文中有四重無
礙。一處無礙。謂以東方即西故。是故不移
東而常西也 問。文中不言不移而至。何必
不是東沒西出耶 答。文中既言常見在東。
亦常見在西。故知。非移動也。二佛無礙。謂以
東佛則西佛故。常在東佛前。則是恒在西
佛邊。三身無礙。謂在東之身即是在西身故。
是故不動東身。常現西也 問。豈不分身。
一身在東。一身在西耶 答。若多身在多
處。何成寄特。何得名爲不思議用也。是故
當知。定不分身。四入出無礙。謂以入定即是
出故。不壞入定。常見出故 問。何必不是先
入後出耶 答。既言常見入亦常見出。故
知即也已上大疏三下。別釋此四重無礙竟。
以下即云所以爾者。略顯二因。一以所觀
之法事隨理融相即在故。二能觀之心。亦寂
用無礙故。然此文中爲顯菩薩祕密隱顯自
在徳故。但説後二。若辨前二。則以菩薩無力
已上准此等釋可思之。抄引夜摩偈十定品
等。亦准此可知
抄。東方入正受爲顯 或可有入定爲隱。起
定爲顯之義。今且擧一隅令反三隅也。決
擇云。東方衆生。不見西方出定故名爲隱
已上准此亦可有西方衆生不見東方入定。名
爲隱之義也。前後諸文。准此可知。但決擇第
二作兩釋。彼處私攝引之。要者可見 問。疏
下文云。由異體相即具隱顯門云云然彼處
攝文簡別二門云。謂相即要此彼合一隱顯。
則彼皆存如東方入定。定身在東西方定起。
起身在西故二身不泯已上既云彼此皆在。又
云。二不泯。今何云西方從定起爲隱。又云
不見起哉。答。彼爲明隱時。必具顯之義云
皆存云不泯。今爲明此顯彼隱之義故云爾

抄。四以喩明 問。今釋喩相有兩釋。初釋
意。明處爲顯。暗處爲隱云云爾者豈非二法相
望論隱顯哉 答。愚案云。凡喩依爲分相似
而説。爭全同法哉。故今以一箇月輪半隱半
顯。即喩一法上隱顯必同時也。故決擇云。鈔
又暗處非無明等者。上但約明上論隱顯。此
通約明暗兩法上。論隱顯也已上
抄。然若約智幻 問。凡云然者。與奪未決
之詞也。今云然者。與奪何事乎 答。刊
定記徳相門中。引夜摩偈及十定品證隱顯。
業用門中。引摩耶夫人知識文證隱顯。然此
知識文可通徳用。彼各別異執。今爲破之
故。云然若等也 問。此義不可爾。凡摩耶
已下十一知識。總名會縁入實相。大疏十下
釋其故云。摩耶得智幻法門。末後亦得幻
住。始終相會該於中間。總別圓融。實無
二故已上又云。始末皆幻。方知。諸縁體虚即
已上准此。智能知諸縁起法體虚即實。是
名智幻爾者縱雖徳相。爲顯縁起相故。云
如幻夢。更不可有相違。例如下十明中如幻
夢等。通喩唯心所現等四因。今何云若約智
幻即業用門乎 答。唐經第七十六卷説。善
財童子。將詣摩耶所自作觀念云。作如是念。
是善知識○具淨法身如幻業而現化身。以如
幻智。而觀世間。以如幻願。而持佛身已上
大疏十下云。初總念勝徳已能闇合願智幻
已上意云。摩耶夫人成就菩薩大願。智幻
解脱門有四種業用。一爲現在遮那母。二
爲過去諸佛母。三爲賢劫千佛母。四結通横
竪無窮云云故今云若約智幻即業用門也
抄。二能含微細 問。以一塵爲能含云云
爾者爲取稱性義邊爲能含。爲取不壞相義
邊 答云云兩方。若云取稱性義邊者。縱
雖一塵。而約稱性。則普周法界故。還是廣
大法也。何云微細乎。若云取不壞相義邊
者。若一小塵不壞事相。爭能含多種大事
相乎。況鈔云毛據稱性等。明知。取稱性義
邊爲能含也如何 答。決擇有此問答故。答
云雖彼塵毛不壞相故小。而有力用故。能
含大。如一釋鏡照現星月。又解雖彼稱性
而爲所以不壞小相。而作能含。亦無違理
已上此作兩釋。初是縁起相由。後約稱性
歟。但抄正云毛據稱性
抄。一能含多即曰相容 問。第三相入門
云相容。今第六門亦云相容。爾者同異如何
 答。鈔一上釋一多相容不同門云。由一與
多。互爲縁起力用交徹故。得互相渉入。是曰
相容。不壞其相故云不同已上又釋微細門
云。一能含多即曰相容。一多不雜故云安
已上意云。第三一多相容者。一多互相容
故云相容。今云微細相容者。一是能容多。是
所容不互通能所。但相容者。今抄作二釋
可見之
抄。初即晋經文 問。晋經中指何品文乎
 答。晋經第三
抄。又徳雲比丘 問。正見經文。徳雲比丘。
唯得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惠光明普見法
云云全不云住微細念佛門。今何云爾乎
 答。徳雲以念佛三昧門始終攝機故。自
身授法之時。授憶念一切諸佛境界。智惠
光明普見法門。謙己推勝於他中云。我唯
得憶念一切諸佛法門。豈能了知諸大菩薩
清淨行門云云次即擧二十一種念佛門。大
疏寄三身配釋深義。其中今所引者。是第
十五念佛門。即第六十二經也。大疏十上
釋云。十五中念即體之用。第六微細顯依
中有正。此約正中有正故不濫前已上第六
微細者。經云。入不可見處念佛門悉見一切
微細境中。諸佛自在神通事故已上大疏釋
云。只即第九事理無礙觀。以理融事故。隨一
細境。見多神通。唯智眼境名不可見已上
疏。及第九迴向微細中説唐經第三十一。
廣明彼迴向行相。大有二段。初明普賢自分
究竟。二明普賢勝進究竟。此中亦有三門。初
攝法廣大自在徳。二相即相入重廣徳。三
微細容持甚深徳也。今抄引文指文雜亂故。
先具示彼經大科也。然今疏云微細中説者。
此微細亦有十門。會解云。既云中説。即指彼
中相應之文。此十文廣亦非全是今第六玄
門。然觀抄意。正指十中第四菩薩徳用微
細智中位滿大用八相微細等文也已上其文
云。菩薩在母胎中。自在示現一切法界道場
衆會甚深微細。菩薩在母胎中示現佛神力
○誕生事○師子遊行七歩智○處王宮○出
家修調伏行○樹下坐道場等文問。今見所引
文等。全是寫刊定記。然彼記云。第九迴向中
説微細智微細境。各七十二門不可繁引已上
准此廣可指之。何但云正指十中第四等哉
答。以餘門無一微細中含容一切法之義故。
所謂於一念中。能知色身刹劫世方數業等。
是名第一知世間微細智。又於一念中。能知
衆生六趣死生住處品類境界等。是名第二
知衆生趣微細智等。如是諸文。全不與今
玄門相應故。不可指之也
抄。第九迴向云 問。此引疏所指之文歟
答。不爾。此引前所大科。第二相即相入。
重廣徳中文也。彼具云。以無著無縛解脱
心。成就普賢深心方便。於一念中。現一
衆生不可説。不可説劫念心。乃至現一切衆
生爾許劫念心已上是即疏所指之文外。抄
主更引餘文也。其意可見次下私問答
抄。十微細趣中 問。十微細趣者。指迴向
品微細容持之文歟 答。會解意云。若指迴
向品。則應云微細中。今既云微細趣。明知。
即是離世間品十種甚深趣。次下抄亦云。如
十微細中八相之内等。此亦指離世間品也。
但今詳鈔意。以第九迴向微細容持。既於
母胎一相。示現法界道場。并一切佛神力
餘誕生等七相。全同迴向品。文義相應故。抄
主直以離世間品十微細趣。同第九迴向。以
釋今疏也。思之言取意離世間品説妙覺果。
明住天等十相。説住胎相卷第五
十九
云。有十種
微細趣等文 如抄一上
之處此抄引之
又迴向品説第九無著無
縛解脱迴向卷第三
十一
明普賢勝進究竟。有三
十四門。分爲三段。後十門名微細容持甚
深徳。此是疏家立名。非是經文 問。上來
抄中。引疏不指示之諸文。而不引疏所指
之文。但暗指同離世間品有何意哉 答。有
深意歟。其深意者是歟。其深意者。是併爲
破刊定記立義引文也。謂刊定記引三文。證
徳相中微細門。一者引七十一云。寂靜音
海。謂善財言。此菩薩念念出生。廣大喜
莊嚴解脱門云云二引第九迴向中。説微細
智微細境等云云三引徳雲比丘住微細念佛
門等文。次引三文證業用中微細門。一引
第九迴向云菩薩於一念中心等文。二引離
世間品十種甚微細趣。三引六十八云一一
毛孔内現無數刹等文。然今清涼意云。彼所
引之。諸文或順或違故。抄具引即結釋之。其
中第九迴向微細中文者。疏文已引之故不
引也。但抄云十微細趣中等者。刊定云。又
離世間品説菩薩有十種甚微細趣。至相依
之。總名微細安立。今分徳用故。彼文屬用。
如後業用門具引應知已上今鈔主對破此釋
故。云通於徳相業用也。又不直引第九迴
向。指同離世間十微細趣者。彼師第九迴向
局執徳相。離世間局執業用。今爲顯互通徳
用故。指同二文。則影略互通之義也
抄。然刊定記 問。刊定記主相在徳外。別
立微細徳。爾者清涼大師如何破之乎 答。
相濫相在同時之兩徳難破之也。付之微細
相在。及同時具足相應徳。此等三門大不
同也。何必相濫乎。況相在是相入故。今家亦
立此三門。豈非成自害耶。答。會解云。言若
是眞者。何異同時具足相應門耶。此故刊
定自釋微細門。亦名普門故有濫也。不收
棟相在義。約當法即一切爲難也。以清涼
但約一法容多炳然齊現。則不濫初門。爾不
同刊定。復以微細門名普門也已上決擇云。
問。若將此難返破清涼若爲通會 答。同時
門中具足十對并下九門。圓滿無遺。微細
玄門。但攝相入四句之中多入。其一一句之
義勢若雲泥。豈相濫耶。但由刊定錯立故。帶
是難故。抄云此但當法即具一切炳然齊著
故。濫同時門也已上准此可知。問。若依此
難破意。塵塵法法並具十玄門中同時門所
具教義等十對者。爲彼此法法有各別十對
 問。此微細門并自下諸門不立句數。有何
意乎 答。會解云。問。此門不立句數耶。答。
此但有一容多故不説爾。從二至五。皆有一
多相望故有句數。初門并此至下諸義。皆
不約此也已上
疏。亦如鏡燈 問。鏡燈者。爲指經論所説。
爲擧現事 答。佛祖統記第三十四法門光
顯志
無盡燈。賢首法藏師。爲則天以十鏡置八
隅。中安佛像。然燈照之。則鏡鏡現像。以
表刹海重重無盡之意已上編年通論第十四
云。八隅上下也。今統記云云八隅者。言略
也。吾祖創製此事。以降通行世間。至今不絶。
故擧爲喩也
抄。第二重内所含諸刹 決擇云
抄。即是初地 問。所引文意如何 答。大
疏六下意云。承事願者。願往諸佛國常見諸
佛恒敬事聽受正法。今抄所引經文中分二。
初明所知。謂土有三相。第一一切相。謂世界
形相不同故。云一切世界。於中亦三。初明
分量。小中大千。如次爲廣大無量。二明體
質麁妙。謂隨能依色心麁細。即世界麁細。
三明安立不同。謂不依行位名亂。覆刹名
例。仰刹爲正。若入若行若去者。總合二
意。一成前安立。以前三類世界道路往來
故。二者順後。謂入即攝他入己。去即爲
他所攝。行即往來不住。故如帝網。正喩於
此。第二如帝網差別者。此一句即眞實義
相。謂諸刹同體不守自性。互相渉入如彼
帝珠故。第三十方下。是無量相。謂前二相
周遍十方故。又所説不盡故。結云無量。以虚
空法界有異類重重世界。而由業異不障破
故。已上所知世界相也。自下智皆明了等
者。辨其能知智也言取詮有抄本云。若入若
行若來若去。正見本經無若來二宗。又大疏
但牒釋若入行去。明知。傳寫之誤也 問。初
地承事願中明世界相。如帝網差別
者爲取重重影現之義。將又取網孔差別不
同之義歟 答。取互相影現。喩重現無盡門
也。付之正披經文。上述世界形相差別不同
竟。次下即云如帝網差別。明知。取網孔
差別不同之義。喩上所述世界形相不同也。
若云取重重影現之義者。上法説中。全不明
重現無盡之旨。豈無法譬不齊之過乎。況經
文正云如帝網差別。不云重重。有何所見。可
云取重重影現之義乎。例如梵網經。云無
量世界猶如網孔如何 答。疏抄所引證取
重重影現之義云事。更不可有疑。但於法
譬不齊之難者。准地論科釋。上約法明一切
相。是不壞相行布門意也。下約喩明眞實義
相。是稱性圓融門意也。全非謂爲顯上法
説重設喩説。是則約法約喩。各明一義。何
以法譬不齊可爲過乎。例如五教章釋因陀
羅門云。此但從喩異前了也。況釋次上若
行等一句。總含二意。望其第二意。則法譬相
順者乎。次於經云差別不云重重無盡之難
者。差別者。意顯重重影現而不雜亂之義。
若雜亂則不可有重重差別故。十定品疏釋
寶山光影喩云體離二邊故。能互現而無雜
已上至下明徳用因中。具可引之。委可見
之。次於梵網經者。宗家梵網疏上云。問。
此中與花嚴中因陀羅網何別。答。彼是帝釋
網。此是梵王網。彼網在殿。此網在憧。喩意
亦別。彼取寶珠成喩。互相影現辨重重無
盡。此取網孔差別不同義故爲異也已上解釋
明鏡也。何不分兩經意。可混亂致難乎
問。縱雖地論科名一切眞實義相。任經明
文可會論釋之髣髴。何必眞實義相是稱性
圓融義乎 既上述世界形相差別不同竟。
下云如帝網差別。全同梵網經云。時佛觀
諸大梵天王網羅憧。因爲説無量世界猶如
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已上須校
合今經文。自知同異。若許文相全同。何強
分兩經意乎是一次若入若行若去之一句者。
論經無此文故。論主不見此文。何以此文
爲法譬相順之所見是二次於差別之言。意
顯重重影現而不雜亂之義者。若爾者梵網
經云各各不同。此亦如是。可得意乎是三
次梵網疏釋者。自本許祖師釋。則不可致
此難。今於解釋
抄。古徳所以不開者 問。刊定所立具足
無盡徳者。今十玄門中何門所攝乎 答。會
解云。抄古徳所以不開者下。初以因陀羅
網門收之。若微細下。後以微細門收之。彼
正棟此二門。今却以二門收之。謂示現無
盡及頓現法界無盡。此二已收具足無盡義。
是以古徳不開也。言細分別非無小異者。謂
具足無盡。但取一重無盡故。如上引經。又
頓現無盡。與出生無盡小異故。具足優婆
夷小器出無盡故。非約頓現。若約無盡是同
故得大同。若棟義別故小異也。據此刊定亦
有妙理。如上引經則可知也。今但取無盡
是同故。清涼但依古徳爾已上意云。無盡有
三。一互現無盡。是帝網門也。二頓現無盡。
是微細門也。三出生無盡。是刊定所立具足
無盡徳。亦名一重無盡也。若棟義別。則有
此小異。然約無盡是同故。今不開也爲言
問。若約無盡是同故不開之者。今家何開
帝網微細爲二門耶。若云互現頓現有小異
故。開爲二門者。於出生無盡亦有小異。何
不開乎 答。頓現約横同時。出生約竪前
後。雖此小異。而望互現。則但是一重無盡
之攝故。合爲一門。可屬微細門歟
疏。八見此花葉 問。託事顯法生解門者。
此門立名之意如何 答。且如寄託有便之
事相表顯法門。依此表示。令人生解了故。託
有五種之事相。生五佛五智五位五乘等之
解了。則無彼事相非即五智等法門。更不
待融餘法。即今此一事相。本自具足此等法
門。如一事相。餘一切法各各自具亦復如是。
例如彼諸教所明之表示表法思之 問。若爾
與彼諸教有何別乎。答。五教章有此問故。彼
答云。三乘託異事相表顯異理。今此一乘所
託之事相。即是彼所顯之道理。更無異也。具
足一切理事教事。及上諸法門。無不攝盡
者也已上十玄門云。若三乘教辨即異事顯
異理。如諸經擧異事喩異理。若此宗即事
是理。如入法界等經文。是體異即是理相
影即是事已上准此可知 問。若爾今云託
事顯法者。必約表示表法。局能顯所顯有
便之事相歟。爲當總託何事只生何法之解。
即顯彼法歟 答。既云見此花葉即是見於
無盡法界。豈可必託五種事相。但顯五佛
五智等法門哉。即理即事。即三身即十身
等。只隨生解即應其法故。探玄記釋縁起
相由中第十門中云。由此大縁起法。即無
礙法界法門故。有託事顯法門也已上今疏
同之。又今抄云。今明一事即法即入即依
即正等文還源觀一塵出生無盡。遍例准思
之。委如抄一上釋當門之處。私以法性融
通。及縁起相由之二因料簡之。要者可見。
 問。託事顯法生解云云爾者局業用歟。爲
當通徳相歟 答。可通也 問。既云顯法生
解。爭通徳相哉。令人生解了之義。可局業
用故也如何 答。今云生解者。學人託事自
生觀解之義也。非必偏謂佛菩薩加神力令
機生解。但不可遮此義。以通業用故
疏。下云此花蓋等 問。清涼大師。引經
何文證託事門之義乎 答。引昇兜率天宮
品菩薩興供文證之也。付之正見所引文。但
明以智行所生之供具。供養於佛之旨。未
必見託此事相表顯法門。何引之爲證乎。是
以十玄門。擧名號品金色世界。法界品彌
勒樓閣。五教章引舍那品十種寶王雲。各
證託事門之義。此等諸文。表顯法門云事
分明也。今捨此等明證。引昇兜率天品文有
何意乎 答。凡託事表法之義。諸教中通明
之。若非帶因顯宗者。豈不濫彼三乘託異事
相。表顯異理之義耶。然昇兜率天品。約供
養具。明一因多因各生多果一果之旨意。顯
一切幢蓋等事。即是萬行菩提分法。正是
託事門之意也。故抄一上云。故隨一事名多
法門。以隨一事。即是無盡法界。法界無盡故。
法亦無盡。如下經云此花蓋等從無生法忍
之所生起等意。明一切因生一果。一果即
具一切因故。非是託此別有所表也已上
因滿足義理圓備。若非如是帶因顯宗者。一
乘不共之表法。由何可顯乎。但於背列祖
所引之難者。今抄次下云如顯可重圓明即
名爲寶等云云此總指彼所引之諸文。何況
今疏全寫探玄記。無一字加減。故知。今家
引用此文者也。又十玄門云。一切幢一切
蓋等事。是行體也已上豈非指昇兜率天品
之今文哉。五教章云。如是等事云云無量。如
經思之已上既廣指經文。何唯局執今略所
引文哉 問。若一果中具一切因者。中論
觀時品觀因果品卷第三出外人計云。果中有
因。因中有果。皆成雜亂云云十二門疏。廣
述外道小乘之妄計。明因中有果等義。各
有四句。今何以彼邪宗之所立。爲實徳之
因由乎 答。離世間品疏抄明九世十世之圓
融無礙。而引彼中論釋成此等義故。鈔十
九下會通今難云。若執三時有定性者。尚
不能見無性之理。安知一中具三耶。今由
無性方互相由成無盡了已上今抄下文云。今
無所執故。以其過成稱性縁起已上此且約
時明邪正不同。餘法准此可知。又此義不
局事事無礙之法門。於佛法中。多明因中
有果故。法界無差別論疏云。問。既在纒有
染有淨。此淨徳豈不同彼因中計果。答。既各
對妄相翻。即是相由縁起。既就縁説有。不
同彼計。是故此有亦不有有也已上
抄。彼有三段 唐經第二十二卷昇天品。
明見佛興供中。初明諸天興供。云以花蓋
鬘網天樂天衣等。供養如來云云次菩薩興
供中亦二。初明行成依報供。後辨身出正
報供。今所引三段文是。初依報供中文也。
 問。超過三界法等者如何 答。疏全無

抄。下云出過諸天 問。出通諸天者如
何 答。疏釋五上云。出過諸天者。勝故多故
已上會解云。以前諸天供具。今指勝彼多果
已上意云。今菩薩所興之供具者。從萬
行菩提分法。所出生之花蓋等故。即此供
具。即是無盡法界。託此花蓋等事相。表
顯無盡法門。然彼諸天供具。不云從功徳
善根。所出生之花蓋等故。不可有表顯無
盡法門。故云出過歟。問。正見諸天興供文
云。咸於佛所起智慧境界心燒一切香。香
氣成雲。莊嚴虚空。又於佛所歡喜心。雨
一切天花雲。莊嚴虚空等文
抄。經曰以從彼密 大疏五上云。第二一
因一果中。皆果相似。一蓋以障塵若度能
除蔽。二帳以庇蔭若悲爲佛境。花以開敷
如覺解清淨。三法忍和悦用嚴法身○八諸
法如夢。是佛樓託之所也已上
抄。故經云。無著善根 問。今後九句一
因成多果云云然見所引經。云無著善根無
生善根所生已上既擧一一因。何云一因乎
答。大疏云。第三無著下。一因多果。供無著
無生但是一義。無生約理。無著約智。此二
契合方成一因。文中九句可知已上
抄。如顯可重圓明
抄。金色世界名號品云。東方過十佛刹微
塵數世界有世界。名金色。佛號不動智○有
菩薩名文殊師利已上且託身土顯法門者。所
居之土表所證之理。謂金色是不改之色故。
表所證眞理之不變也。今現見金銀之薄。雖
銀薄變爲黒色。而金薄雖經年全不改變。思
之可知。能居之佛表能證之智。於中不動
智佛是根本智。文殊師利是後得智。故知。託
身土之事。顯理智之法。即主伴之人。表
本後之智。豈非當門之意哉
抄。彌勒樓閣還源觀云。如善財童子○大
樓閣前。暫時歛念。白彌勒菩薩言。唯願大
聖。開樓閣門。令我得入彌勒彈指其門。即
開善財。則入已還閉如故。見樓閣中。有百
千樓閣。一一樓閣前。各有彌勒菩薩。一一彌
勒菩薩前。各有善財童子○以表法界重重。
猶如帝網無盡也
抄。火聚刀山 唐經六十四。於上抄云九逆
同五勢。已引之大疏
抄。故一一事即具無盡 問。鈔上總指中
云。其同體成即徳。乃此中託事顯法生解
門。但名異了已上又釋第四諸法相。即門
中云彼同體成即徳。是託事顯法言取意
今正釋託事之時。兩處云具足無盡不異於
云云如何 答。會解記意云。今觀前第
七因陀羅門中。已會取具足無盡。攝在第
六微細。第七因陀羅之二門中。全同前總
指中。云其具足無盡徳即帝網門。亦微細
攝並如下會已上此三門會通。即前後符合
也。又上總指中云。相作相即相入相在。雖
有小異而無兩門云云下正釋中。隨亦會通
之。又上總指中云。彼不存廣狹。而存純雜。亦
如下會已上下正釋中云。然此廣狹亦名純
云云此等並前後符合也。何但此託事門。
與同體成即徳。可令前後相違耶。故傳誤也。
今詳前正釋鈔合云明知即是事事無礙。古
立同體成即徳。不異於此。由前鈔云但名
異了。今疏云見花即見無盡法界故。今指
義同也。又今鈔合云故一一事即具無盡之
法。故立同體成即之徳。不出於此。謂一
一即是無盡者。是一一法當體即無盡法也。
即是同體成即徳故。前引彼自釋云一一即
是一切諸法故。與下釋託事義同。明知。後
人誤改易爾。不然即鈔中前後相違也已上
取意
問。今見當門始末之解釋。隨一事即是無
盡法界故。名託事門。以無盡義同故。此
中攝具無盡徳云事。上正釋下總結。實以
分明也。例如帝網微細有無盡義故。攝具
足無盡徳。今亦有無盡義同。何不攝之乎
是一凡影略互顯者。聖教常途之習也。或
標釋相望。或前。後對待。若本書末書。若當
部餘部。互擧一邊兼含諸義。其例非一。不
足始論。若爾今亦可上下影略互顯。何輒
判後人改易乎是二若云後人改易者。恐上
總指中。是後人改易歟。何必上總指是正
本。於當門釋。後人改易乎是三抑有何道
理。強以託事門攝同體成即徳。不收具足
無盡徳乎是四如何 答。諸門相攝。專可
依彼此釋義之順違。然彼師釋同體成即用。
擧勝熱婆羅門刀山火聚。及彌勒樓閣重重
無盡。並表顯法門之事。全是今託事門故。
是爲定業。然彼師釋具足無盡徳中。未見託
事顯法之義勢故。不可攝之也。一義云。會解
記釋大誤也。貞元疏第一云。八託事顯法生
解門者。見此一塵。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
是託此別有所表。普賢塵毛皆是無盡勝因
生故。即此亦名具足無盡門本自具足已上
若爾演義抄兩處釋。並見後人改易者。此
貞元疏亦可誤乎
疏。謂三世各三 大疏九下離世
間品
云。古人釋
云。義説爲九。寶唯有五。意云。如五日相
望。前三爲過去三世。從後取三。爲未來
三世。處中取三。爲現在三世。若依此釋。進
無九世之體。退過三世之數。云何一念得
具九耶。今謂若不令九縁起相由。但以三
世縁起相由。即九世成矣○總云一念者。前
之九世相望以立。今攝末歸本。不離一念。
即此一念現在。是過去未來。是未來過去。
自具三世。三世相由九十具矣。故以一融九。
雖九而常一。以九別一。雖一而常九。九一
無礙。沒果絶言已上抄十九下云○次古人下
叙昔。三若依下。辨違。四今謂下曰正義。於中
有三釋。一具約九世。縁起相由。釋設用九日。
而爲九世。於理無違。二但以三世下。以三世
縁起相由釋。三唯就一念釋。二中先明九
世○疏總云下。二釋成十世。其義可知。疏
即此一念下。第三約一念成其九十。先成九
世。此一念上雖因前後。而其三世全在一中。
一中之三。更互相因故爲九世。本之一念故
爲十了。從故以一下。以一對九。互融相成
結成上義。九約於義。一約實體。體用相融
故常九。一無有障礙。體用相奪。離一九相故
同果海已上准此十世義。總有四説。一以五
日相望而成。二用九日而爲九世。三但以三
日作之。四唯就一念釋 問。三四何異乎
答。第三約三日故。亦可云九約於義。三約實
體。例准可知 問。過未是無法也。何得圓
融哉 答。流轉章云。問。若前念不滅。後念不
得生。以二念不並故。既其滅已亦不得生。
以生無所依。故如。論云。滅法何能縁故次第
縁。是故滅已無物。誰能生後。答。滅有二種。
一斷滅。二刹那滅。今非斷滅故不同無物。問。
此刹那滅。若不同無物。應非是滅。答。是
刹那滅。必引後故。不同無物。若不引後。非
此滅故已上晋經須彌偈讃品云。因縁故生。
因縁故法滅已上准此刹那生滅。以生滅倶
縁起法上之義用故。過未亦不同無物也
抄。然依舊解 問。舊解意。以五日作九世
云云爾者清涼大師可許此義耶 答。進退
有過故。不許之也。付之。約三世憐次相因。
則自然以五日成九世也。謂過去現在。自
是現在過去。彼過去未來者。豈非自是當
現在現在哉。如是憐次相押之時。現在現
在。自是當未來過去。現在未來者。即是未來
現在也。是則憐次相押之時。法爾自然。以五
日成九世。全不可有進退之疑難。況今舊
解者。即宗家之所立也。何輒破斥之耶如
何 答。雖似憐次相因實有巧便。而有三
難。故清涼改之。一無九世體。二過三世數。
三不能一念具九世云云初二兩難可知。第
三難意云。古人意。但以五日作九世。而未
顯五日。悉互爲縁起之義故。不能此九世
總爲一念。爭成十世耶爲言仍清涼作三釋。
遮上三難也
問。香象大師意。爲以五日作九世。爲三世互
爲縁起成九世。答云云兩方。若云以五日
作九世者。正檢離世間品記釋。不必見以
幾日可作之。況花嚴問答意。但三世互爲
縁起成九世故彼上卷云。且約一人相續。
以作九世等者。過去中畜生。現在中人。未
來中作佛。如是三世。明難品云。一切衆生心。
普在三世中。又云。一念無量劫等中過去中
有三。謂一者過去過去。謂即自當時是畜
生。二者過去現在。謂即其畜生是現在人。三
者過去未來。謂即其畜生是未來佛。此爲
過去三世也。約現在有三。謂一者現在過
去。謂即現在人。是過去畜生。二者現在。謂即
是人。自當時人。三者現在未來。謂即現
在人。是未來佛。此現在三世也。約未來
世有三。謂一者未來未來。謂即其未來佛
自當時佛。二者未來現在。謂其佛是現在人。
三者未來過去。謂即其佛。是過去畜生。此
未來三世也。如是九世法。即是一念故爲
第十世。合總別爲十世已上如此釋者。無
爭以一箇之三世。互爲縁起。即成九世。全不
見以五日作九世也。抑香象解釋中。何處
有以五日作九世之釋乎 若依之爾者。今
依舊解。以五日爲九世云云豈非指宗家等
義乎。是以至相十玄門云。如是十世。以縁
起力故。相即復相入。而不失三世。如五
指爲擧不失指。十世雖同時。而不失十世
已上既以五指爲例准。豈非以五日爲輒則
乎 加之十世章。雖不分明云以五日作九
世。而述三世相因憐次相押成九世之旨。無
爭以五日作九世也如何 答。十世章釋此
九世。總於五位有十門。此五位者即五日
也。謂過去過去。唯一謝滅。是但一門也。二
過去現在有二門。謂過去位中自是現在故。
以現在望之是過去故。三過去未來有三門。
一過去家。未來故。望現在。是現在。現在
故。望未來。此已謝還成過去故。四未來現
在有二門。五未來未來唯一門。並准可知。
上來次第相由有斯九門等言
取意
第十門略之。既
以五位成九世。豈非五日乎。但於花嚴問
答釋者
抄。法從因出 大疏九下
疏。十此圓教法理 問。主伴門意。於教義
等十對。通可有互爲主伴之義也 答。兩
方。若云通有者。今見疏抄所引文。或云蓮
花主伴光明主伴。或云人主伴修多羅主伴。
並是就説經之事儀。當會之法主名主。其
餘輔翼等名伴。全非於教義等法界法位擧
一名主其餘名伴等之義門歟。故刊定記一
云。諸會中説普賢等類輔翼之衆。皆是
果海菩薩。更相主助周遍法界。主主不並。
伴伴不倶。主伴伴主同時成就已上准此全
非約擧一全收等義若依之爾者。今此十種
玄門直談稱性之實義。更非一相之事儀。何
局説主輔翼等之一往説儀。忘稱性融通之
無方大宗矣。如何 答。凡所立玄門者。悉約
稱性直談圓融。未必可拘説儀一相。故廣
通法界。擧一爲主。其餘爲伴。清涼云有
力能攝者爲主。無力所攝者爲伴者。即此
意也。然圓經中説主伴義。多約説儀故。所
引文並顯此旨。但圓經意。如是約説儀成主
伴。亦約稱性故。唐經第一説衆海雲集中。歎
普賢等同生衆勝徳云。此諸菩薩往昔皆毘
盧遮那如來。共集善根。修菩薩行。皆從如來
善根海生已上大疏一下云。云何共集互爲
主伴故。主伴有三。一迴向主伴。二同行主伴。
三如相主伴。皆共集已上抄五下云。疏主
伴有三者。迴向主伴者。所修善根互相迴向。
故今成佛遞爲主伴。二同行者。同修禪戒
等行。三二倶稱性居然相收已上問。抄六
上云。前云共集。與佛徳齊故爲主伴已上
三主伴。若但示初二者。是諸教通談之義勢
若云迴向同行二倶稱性。即是第三如相主
伴。圓經不共之玄旨也。又疏序説儀周普
及教起因縁中依處
抄。又法界修多羅 毘盧遮那品卷第
十一
説威
光太子逢三佛中第二波羅蜜莊嚴王如來
云。其佛爲説法界體性清淨莊嚴修多羅。世
界海微塵等修多羅而爲眷屬已上
抄。若以餘經 問。以餘經望今圓經。可有
名伴之義耶 答。名眷屬不名伴云云問。既
許名眷屬。何不名伴耶 答。會解云。鈔今
言眷屬約當經中事等者。應作四句。一有唯
主伴非眷屬。如此方十住法門爲主。餘方
爲伴。餘方爲伴以非附本相從起故。不名眷
屬。二有是眷屬非主伴。謂如餘經但與花
嚴爲勝方便故稱眷屬。不與花嚴倶時相帶
圓融而起。不稱爲主伴。三亦主伴亦眷屬。
謂法界修多羅起時。攝刹塵契經。同起與
法界經爲輔翼。故名眷屬。而主伴起故。復
名爲伴。四非眷屬非主伴。謂餘經相望或
外典等此依
集意 已上
准此眷屬與伴有通局異。
故餘經名眷屬不名伴也。徳齊等倶時相帶。
而有正有助。如次名主伴。故餘經望圓經
有勝劣。故不名伴爲言
抄。今言眷屬 問。法界品末會。攝諸乘人。
會中亦有如是主經眷屬經。就主經得一乘
益。依眷屬經得三乘益云云是則當經中事
也。爾者此眷屬經與彼餘經有何異。而此
爲伴彼不爲伴哉 答
疏。事法既爾餘教義等 問。以理可有事
事無礙所依體事之義哉 答。不可有也
問。所依有十對。毎對各有二。謂一教義。
二理事。三境智等云至然今教義境智等並具
擧二種。今何於理事但擧事爲所依。而不
言理哉。何況法界觀周遍含觀十門中第一
理如事門云云既理如事顯現如事差別何不
爲所依體事哉 答。前疏列所依體事中云
二理事。今文處引決擇。可見之。但於理
如事門者
抄。今以能依玄門 會解云。今詳。若能依
所依互擧爲首。上所依爲首。既云教義同
時教義廣狹乃至教義主伴。今擧能依爲首。
合云同時教義同時理事同時境智乃至同時
感應。而抄乃云教義同時理事同時等。豈
是與上互擧爲道成異耶。特未審抄意智者
更詳已上問。會解記之所疑尤有其謂。如
何可會哉 答。此事雖難思。而抄既云同時
門中具教義同時等。即此同時門中之一句。
既是總擧能依爲首。故次云具教義同時等
者。擧所具之十對所依。但爲簡餘門教義
等故。教義等下加同時二字。非是爲簡前所
依爲首以顯能依爲首故云教義同時等。餘
門亦准可知
抄。然其後千 後千者。以能依爲首。所
成之千門也。前千者。以所依爲首。所成之千
門也。決擇云。依依各具十門。門門各具十依。
門門互帶依依互帶。實無二千。爲頭別故。如
云三七二十一七三二十一故已上問。既爲頭
有別。則實可有二千別。何云實無哉。今若實
無二千者。下結成無盡中。云具徳無盡法門
等。亦有言無實歟。如何 答。門依相望。則只
是語之表裏。故實無二千也。門門相望。則
能成有體有力者爲頭故。毎門可別立故。即
成具徳無盡法門普眼境界也。思之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四

  第二明徳用所因
抄。徳用所因 問。今云徳用者。爲別擧佛
果之徳用。爲總指法界之徳用 答云云
方。若云佛果徳用者。於一眞法界開事理等
四種之法界者。直法界家之實徳。何必別
約修得之人徳用乎。況圓經以法界爲宗。今
明所宗之義理分齊。豈狹局約人門論佛果
之徳用乎。若云法界徳用者。今一段疏抄悉
約佛果内證外用以明徳用。況徳雖通法位。
用是業用故。必可局佛果歟 如何 答。自
宗意本有修生四句。以不二爲本。又述即
人即法以人法無礙爲宗致。故法界之徳用
即爲佛之徳用也。貞元疏第一云。言徳相
者。勝徳之相。謂如眞如具無盡法以爲其相。
諸佛菩薩證窮眞如所成勝徳。同彼如相任
運即入重重無盡。言業用者。由佛菩薩内
自證故。對應化者。臨事施設。大小相入
延促互爲等已上准此徳則通法。用則局人
但即人即法亦通人法也
疏。略提十類 問。今十因者。爲清涼新立。
爲當如何 答。至相十玄門及方軌立十玄
中。宗因雜列。香象大師五教章尚同彼轍。然
旨歸探玄中。方始列論宗因。今疏家依用
之也。故探玄記列十因云。一縁起相由故。二
法性融通故。三各唯心現故。四如幻不實
故。五大小無定故。六無限因生故。七果徳
圓極故。八勝通自在故。九三昧大用故。十
難思解脱故云云然探玄廣釋初門竟。總結
云餘門如旨歸但旨歸列次亦異故。彼
云。一諸法無定相故。二唯心現故。三如幻事
故。四如夢現見故。五勝通力故。六深定用
故。七解脱力故。八因無限故。九縁起相
由故。十法性融故云云問。探玄旨歸及今大
疏同立十因。何不一准乎 答。會解云。旨
歸合果徳於因無限中。開如夢現爲十義。今
疏合取旨歸三四爲第五。合取探玄八等爲
第十。故名神通解脱。故難思。爾故合爲第
十。別開第六如彰像以足十義。探玄所以去
旨歸如夢者。意唯約幻喩也○然別開於因
果義。如下會。今疏却約三喩分爲三科。以
夢幻義意稍同故合爲一。影像法喩稍別故
別爲一如疏釋
中自見 已上
夢幻二喩同有五義。其
相大同故。云稍同也。隨時開合是述作之常
習也 問。今云因者。生果之因歟。爲當如何。
答。決擇云疏因廣難陳略題十類等者。三支
中因支也。如上所立十玄無礙。恐人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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