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First] [Prev+100] [Prev]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教説默無礙然如所難者。第五義唯有説
而無默。何云由上五義等哉是三何況下會
同楞伽二因中。正判云。本質無者。順自證
何更及豫義哉是四但於疑難等者。今
第四第五兩義。大旨是同故。須以第四會
第五。謂今文云。謂佛三業平等普應者。即
前云。曠劫悲願爲因順衆生感云三業也。即
此三業既非自所有故。佛果無彼差別影像
色聲故。況非有爲言是明本質無也。然佛
悲願。即與彼差別同先爲増上縁故。以此
悲願爲質有熟。衆生心現佛色聲故。云因
質有影。是即爲増上縁。是名質也。然此悲
願。以同體悲願順圓證故。無色聲事相之功
徳故。下抄云本質無者礙也。然則第五釋
文。雖語不具。准第四義。加語潤色。如是會
通更無所違。若不爾者。第四既明准影無
本之義。何於第五明本影具足之□義。一
段所立亦致相違哉。故知。當處上下文相
隣次。准前會後。尤有其便。何得引他處釋
異師義之文相。強例同之哉。爾者諸疑難。全
非相違歟
抄。下經云諸佛無有法 唐經第十九夜
摩偈讃品智林菩薩偈也。彼明鑒達諸佛。逈
超色聲。心言路絶之旨。總有三段。初明
不可取。次明不可見者。經云。譬如隨意珠能
現一切色○又如淨虚空非色不可見等
大疏四上云。摩尼現色喩自受用身有其本
色。但無青黄等異。青黄等異。隨機瞙生。虚空
以喩法身。虚空本非色法。豈同摩尼
後明知不可聞者。經云。雖聞如來聲。音聲
非如來。亦不離於聲能知正等覺○諸佛無
有法等大疏云。不可聞中。初約應行縁
感。便應離相離性故。聲非如來。應不差機
非聲之聲故云不離。故以聲取是行邪道。若
離聲取未免斷無。復偈釋疑。釋疑爲是有
法不可聞耶。爲是無法無可説耶。上半順
後句 答。次疑云。若爾者。何以現聲教法
下半釋云。但自變非佛説也。若依權教。此
教有影無本。然本影相望通有四句。若依
此宗果海離言故。無有説用隨機現。謂如
是説。而此本質亦是自心。餘如懸談中説
抄十一云。言若依權教等者。本影四句。
即如懸談。若依此宗四句。皆用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質亦自心問。自心者眞妄二心
中何耶 答。今約本覺眞心故。質亦成自心
所變之影。若約妄心。則自他差別故。他所
變爲自本質反影可縁他亦可爾。故知。約妄
心得智四句。今約眞心故。云質亦自心也」
抄。所以疏不引者 問。疏不引楞伽二因。何
以不出二因爲衆□不引五義之由乎 答。疏
云。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説一句者。正是引
楞伽也。諸經但不説未出所以。准此楞伽兼
出二因故。疏主殊引此經意。專出二因。抄
主深存此旨故。如是釋也
抄。二即所證 問。第二通眞俗二諦。今質
指之歟 答。會解云。以眞諦離言。是所證
理故意云。今殊釋不説之由故。唯取眞
諦不取俗諦也
抄。三四即教道 會解云。三佛以皆説故
云傳古心。後佛但説先佛所説之法故云無
説。此教道亦古聖道也。悲願所成兼因果者。
承悲願之因所成故有説。即顯佛果無説也。
然承因感果而説亦教道也。無佛不爾。亦古
聖道也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一

  問。今花嚴經者爲純一圓教爲當且含五
   教義耶
  問。付今明横收且爲收五教之能詮教門
   爲當唯攝所詮義耶
  問。以別該同文意如何
  問。今所依體事者專是事事無礙何擧理哉
  問。如下勝音菩薩蓮花處説指何文哉
  問。會色歸空觀可揀如紅影像三段色哉
  問。自宗意眞理有一多分限之差別哉
  問。密嚴經云亦名無垢智爲指始覺修生
   之智本有之智哉
  問。心境者何心境哉
  問。本有空智之智性可有照了事理諸法
   之義哉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一自下決擇第六
會解第八
  義理分齊第三
疏。總屬圓教 問。今花嚴經者。爲純一圓
教。爲當具含五教義耶 答。兩方。若云純
一圓教者。花嚴經是根本法輪也。一代所
説大小權實。無非今經所流所目。若圓經不
具五教者。於一佛乘分別説三之時。爭有半
滿等之説教乎。況正見圓經所説。或説四
諦十二縁。是小乘教。或説十地十如八識
四智。豈非始教義乎。其外或説事理無礙。或
明言思斯絶等之義。此是終頓二教之行相
也。今通指如是含攝諸義之一部大經。云
總屬圓教。豈非顯包含五教之意乎。若依
之爾者。五教章云。此別教一乘。別於彼三
乘。既別於三乘。爭含彼等義乎。況花嚴是
隨自意之所説。更不可云含隨他意之諸教
義耶。如何 答。或云純一圓教。或云具含
五教。可有二意也。其旨次下疏抄決擇意
云。圓教中有前四教義者。但有能同之義
也。圓教中無前四教之義者。但無所同之
義也云云具如下引之。當段疏抄。總明深廣。
有法喩含。併明此等義。委可見之 問。付
鈔云教攝。先徳大論判教與攝屬之同異。其
意如何 答
疏。然此教海 問。今云包含無外等。爾者
下所依體事等四門。如何配釋之乎 答。決
擇意云。包含無外者。當所依體事。色空無
礙者。若云攝色事歸空理。則當攝歸眞實也。
若云色空交映。則當彰其無礙。此句含二門
也。鈔自釋之。徳用重重者。即當周遍含融
云云
疏。色空交映 問。色空二字即約法喩。如
何配釋之乎 答。先徳意不一准。且會解云。
今云色空交映故。如海空混爲一色也。喩中
色字。即約天與海。上下相映混同天空。亦
取海空淨。與天空同一虚明故。云交映也。非
正目海空此集
玄義
亦非但約天空此決
擇義
要與海空同
一虚明故。大疏云。萬徳有非有。一源空不
空。如海虚明天地同一色。今鈔亦云。空
徹海底海映空天已上意云。天與海上下交
映。混同一色故云色。海與天同一虚明故云
空。不可偏屬也。鈔云連天一色等者。即
述此意也爲言問。抄約法喩釋之中。約喩之
時頗似會解意。然約法釋中引下四門之時。
理事無礙。即交映色空等云云明知。色事空
理也。爾者約喩之時。可云色海空天也。故決
擇云。色空交映者。約喩之。色海空天也。
約法言之。色事空理也已上況鈔云空徹海
底海映空天。既以空字偏屬天。明知。色字
亦可偏屬海也。但連天一色者。意云。相連
空天。唯一無二之海色故。空徹海底海映空
天也爲言非謂海天混同名一色歟如何 答。
自本及異義故。互會文相各立自義。若依
決擇。則尤如難勢。但會解意
疏。語其横收 問。付今明横收。且爲全收
五教之能詮教門。爲當唯攝所詮之義門歟
云云兩方。若云收能詮之教門者。凡小
乘三乘教門者。隨轉機宜施設之。是隨情
安立之教門也。縱雖根本法輪。爭稱性本教
中可攝逐機之末教乎。是以抄二下云。教
乃在機。隨機不同已上隨自意教中。不可有
收隨他意教之義也。故演義抄三下。以三乘
雖一乘。明開廢等義之時。雖理行果三法
會取之。於教一種者。唯局廢不通開會等
乎。若云唯攝所詮之義者。今既云全收五教。
豈非攝教門乎。況所依體事中教義一對。即
攝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義云云既雙
攝教義。豈唯攝義不攝教乎 答。決擇第一
卷釋。疏云超言思而逈出之文。有重重問
答。記主自釋正義云。剋法本眞。言具相即。
不作能詮。是故教義咸爲義理分齊。就假施
設。借作能詮詮體。客名非詮相用。超義方成
已上准此可有二門。若約稱性門。則三乘五
乘能詮教所詮義。與彼十玄作所依體事。同
爲圓教所詮之義理分齊時。還屬所詮非能
詮也。若約假施設門。則詮表五性之客名。
非詮表一性之客名故。不可有互相攝之義。
但其所詮之五性一性。共是法界家之一義
門故。尤可相攝之。處處解釋。各據一門故
不相違歟 問。若爾者今云全收五教者何
門意乎 答。一義云。今依稱性門。直明法
界家之實徳故。三乘五乘。若教若義。悉爲
圓教所詮之義理分齊也 問。決擇云。語其
横收全收五教者。能收即是圓教。所收即五
教義。擧教收義也。喩者必攝百川。擧川取水
已上會解云。雖云五教。乃是擧教取義。
以此經圓教中總有五教義也已上准此等釋。
唯收所詮義不收能詮教明知。教是虚設
故廢之也。即如抄二下云。約教則廢三立
三教虚設故已上何云若教若義。悉取爲圓
教之義理分齊乎 答。於彼三乘能詮教。大
有二門。若約其當機所聞得之。名句文詮
表當分義理之客名故。正屬能詮教。若約稱
性。則彼名句文無非。當體即眞故。還屬圓
教之義理分齊也。決擇云。如何攝義不攝
於教。大門□故。前門藏教所攝其教門。此
門義理分齊乃攝其義。故前疏云。已知。此經
總屬圓教。未知圓義分齊云何已上即次下
四門中。第一所依體事有教義一對。思之
可知 問。可云全收四教。何云五教乎 答。
決擇云。言五教者。一云同常。二云除能攝
圓教。加所攝人天教也已上一義云。別指花
嚴經爲能攝。總以五教爲所攝故。云五教也。
會解云。以擧圓教即花嚴故。云收五教也
已上問。疏云圓必攝四今此圓者。局花
嚴不共之圓歟。爲當通餘經兼説之圓歟
答。決擇云。若准天台而有四句。謂□□
抄。先則總收 問。今云先後者指何文乎
 答。決擇云。鈔先則總收者。圓教之中有
前四教義也。故疏云。大海必攝百川。圓必
攝四。後則總揀者。圓教之中。無前四教之
義也。故疏云。雖攝百川。同一醎味故。隨一
滴逈異百川。雖攝於四。圓以貫之。十善五戒
亦圓教攝。尚非三四。況初二耶已上准此。上
喩合中。各先則總收百川。是攝四教。後則
總異百川。是簡前四教故云爾也 問。今云
有無者約何義乎 答。決擇云。言如圓教中
亦有小乘戒善等者。但有能同之義也。勿
謂便有所同之義。所同之義是所揀故。言水
義同也者○此意云。海中但有能同百川之
水故。云海有百川之水。勿謂所同之水。是
所揀也已上
疏。名無量乘 問。無量乘者其相如何
答。圓覺大疏上云。花嚴經云。或有國土説
一乘。或二或三或四或五。如是乃至無有量
○無量乘中有其二意。若以隨機設教。多門
多無量○若以彼宗一切諸法一一皆能顯義
益物。一一無不該攝名爲無量已上初約乘
門廢立有多種。後是事事無礙義也 問。此
二義中今廣義者何義意乎 又五教章明同
教一乘中。有分諸乘門。從一至無量乘。既
乘門廢立其相廣多。今何不總指彼諸乘名
廣義。而別唯局指無量乘乎 答。會解云。
無量乘有二義。一約一切法門但有運載義
者。皆得稱乘故云無量乘。二約事事無礙
一即無量等故。云無量乘。經云。或有國土説
一乘乃至無量乘。今約義。此廣義中。從一
至無量皆具故。語深云唯顯一乘也已上
此今初義意也。又今廣中。雖從一至無量
皆具。而對下語深唯顯一乘故。且云無量
乘也
疏。一同教一乘 前總相會通中。委料簡
之了
疏。以別該同 問。文意如何 答。會解記
云。疏以別該同皆圓教攝者。以花嚴皆是不
共之旨。於中約義類同終頓。而同教常自
具徳也 問。既於一圓教分同別者。應成三
教耶 答。而同別但教揀收二門爾。由別教
故遙異餘宗。由同教故普收一切。揀收自在
此約一乘深義。且收
終頓爾。普收如前 已上
此師意立四種同教
中。今且約一類之同教。非盡彼諸類也 問。
若不以別該同者。可非圓攝乎。答。一義云。
爾也 問。佛地經所説十八圓滿淨土。及妙
經常在靈山等。即判同教一乘。豈彼同中
必有別義乎。況如法花會三歸一名同教者。
天台等諸宗。並許會三歸一。爾者彼所立
會三歸一義中。亦有事事無礙等別教義可
云耶。答。集成記第二云。問。且群修多羅得
名同教一乘。爲因花嚴該。爲因法花會耶。
 答。若因法花者。則有宗因通局過。以諸
宗皆説法花會三歸一故。若謂此約歸花嚴
異諸宗者。則有自因無力過。以假花嚴故
 問。畢竟如何。答。凡名同教一乘者。必
由圓該故。云爲彼所目從彼等流一乘攝方
便同頓同實等。其間雖通説不同。然皆別
教該耳 問。章初同教豈亦圓該 答。是亦
方便中分方便中。融成機欲性入法界中。是
知。法花等經。要依圓該方名同教。若非圓
該。就彼自宗非圓教攝。應立量云。諸經是
有法。名同教一乘爲宗。因云圓該故。同喩
如百川。百川是有法。亦名醎味爲宗。因云
海具故。海具故名醎味。圓該故名一乘。此
上言該者。迺以別該同之該。非該攝門之
該也已上准此思之 問。別教與圓教同異
如何 答。先徳異義不一准。故決擇云。問。
別教與圓教爲同異耶。答。有云。寛狹異故。
別教狹而圓教寛也。圓教雙攝同別故。今
詳不爾。表詮立名。約收建號故名圓教。遮
詮立名約揀建號故名別教。分相則同別乍
異。攝相則能同亦別故。疏云。今顯別教
一乘略顯四門等故。抄云。即此同中必有別
義。如事理無礙。必即事事無礙爾。猶彼江
水入海亦醎已上意云。初有人者。圓教總具
同別二門。故知。圓與別是總別異也。次今
詳者。以別該同之時。能同中必有別義故。
下四門皆名別教。江水入海之喩。思此可
知。約水義同故名同教。其海水必醎味。亦
具徳故。隨一滴逈異百川。是名別教。鈔云。
而別教中有一性一相等云云思之 問。探玄
記第六云。同別無礙爲一圓教。又抄十六下
云。圓教有二。一同教二別教已上此等釋正
順有人之義。然今詳不爾云云如何會通此
等釋乎 答
疏。今顯別教一乘 會解云。問。若顯別教
一乘。應准周遍含容耶。得四門皆別教耶
答。有二義。一今云顯別教一乘有四門者。初
門爲十玄體故。次二門意者。欲得前十對
二十事皆十玄體者。須皆攝歸眞實。既皆歸
實者。方於實體顯無礙用故。得第四門正
顯十玄○此則前三門顯別教之由。第四一
門正説玄門也。二者言別。必該於同令皆別。
此如海中論百川故。皆具醎味也。故結云。各
有十門。以顯無盡已上疏下文釋徳用十因
竟。總結所屬云。由上十因令前教義等十對。
具上同時等十門。以爲別教一乘義之分齊
已上抄四上云。正結周遍含容。以是事事
無礙故。該取前二故。皆別教分齊已上
疏。一明所依體事 問。法界觀云。法界觀
門有三重已上今何開四門哉 答。圭峯注釋
云。除事法界也。事不獨立故。法界宗中
無孤單法故。若獨觀之。即是情計之境。非
觀智之境故。若分析義門。即有其。今以對能
觀之智故。唯三重此三但是一道。竪窮展
轉玄妙。非初法界外別第二第三。既不旁横
故云三重。不云三段已上問。既非觀智之
境。縱雖分析義門。而有何要哉 答。今
云。一明所依體事者。若無此門則不可云後
三門故。圓覺略抄四下云事。如前陳有法
三重。如後説宗法已上思之可知 問。獨觀
事法界。可有斷迷開悟之義哉 答。圭峯云。
即是情計之境等云云問。顯密圓通成佛。心
要云今就觀行略示五門。一諸法如夢幻觀。
二眞如絶相觀。三事理無礙觀者即當事法
界觀
○二眞如絶相觀者即當理
法界觀
又云。此夢幻觀。
圓覺疏中名起幻消塵觀。天台名假觀。亦
名方便隨縁心已上此爲趣其理極成。如何
會通乎 答。法界觀中。於眞空觀開四句十
門。第二句明空即色觀者。彼注釋云。二簡
實色○言實色者。約妄情計爲確然。實有自
體故已上故知。其諸法如夢幻觀等者。並是
此空絶相觀之所攝也。此外更不可有事法
界觀歟
疏。一教義 至相十玄門。具約三乘一乘。
委釋此教義理事等之相。最至要也。恐繁
不引
疏。二理事 問。今所依體事者。專是事事
無礙法界之所依事也。何擧理性乎。況頓
教亡詮顯理。雙遣性相不可得爲所事如何
 答。決擇云。問。十對皆以五教出體。頓教
之體唯是一理。如何得爲玄門體事。答。言
總意別故。或相從説故。或疎作體事故。或
與攝歸眞實。眞空絶相作所依故已上此別
就頓教問答釋成。而准下周遍含容門末後
結例成益之文。但以事法爲所依體事。不
用理性。故知。今云理事者。或是言總意別。或
相從説云云此兩釋尤可爾者也。謂此十對生
起次第。既以教義爲第一。其所詮義不出
事理故。雖以理事爲第二對。而其理之言。
但是相從生起次第而説。實論則理性該通
萬法故。絶諸相故。不可別爲所依事。是
故後後諸對。並但就其事中爲言如今抄釋
生起次第可見之。又決擇云。或疎作體事者。
唯識論第八云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
説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縁縁故。圓成實
性寧非彼境。眞非妄執所縁境故。依展轉
説亦所遍計已上依展轉説名爲疎歟
抄。生空所顯問。今抄三上云。小乘聞空。
謂無物爲空。如空澤之空已上被處私抄。廣
引寶性論。可見之。既云無物爲空等。何是
生空所顯哉
抄。二空所顯 問。孔目第二眞如章云。初
教門中。眞如但是空義。不同終教已上探玄
記第八如相迴
向之處
全同之。准之始教意二空即
是理。今何以二空爲能顯。更以所顯爲理哉
 答
抄。無性眞如 私云。無性眞如者。不守自
性隨縁義也。大疏五下第八眞如
相迴向
云。一釋名。
眞謂眞實。顯非虚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
此法相宗。若法性宗。云不變爲眞。順縁曰
如。不變故。與有爲法有非一義。由順縁故。
與有爲法有非異義。而起信云。無遣曰眞。
無立曰如。唯就遮詮。頓彰眞理已上抄十二
下云。疏順縁曰如者。即隨縁義。淨名云。法
隨於如無所隨故。今謂如隨於法無能隨故。
以如性空方能隨縁成一切故。而起信云。下
古有多釋。今並不依。今謂此即非安立眞如。
若安立説。遣妄曰眞。顯理爲如。同唯識
意。今正拂此二。無法非眞。何妄可遣。則非
矣。無法不如。何理可顯。故如非如矣。斯則
無遣無立。爲非安立之眞如矣。故疏結云。唯
就遮詮頓彰眞理已上今此法相・法性・起信
之三説。即是如次始終頓三教之義故。具
引之。尤至要也。留意思之
抄。圓教之理 探玄記第八第八如
相迴向
云。眞如
有二門。一乘眞如・三乘眞如。一乘亦二門。
一別教。謂圓通諸事統含無盡。如因陀羅網
及微細等。廣此百句。如中説。二同教者。
即與三乘義同。但由智迴向故。入一乘攝
已上此全寫孔目章第二卷眞如章也。圓通
諸事等者。探玄記次上云。又別隨縁通一
切法。總是眞用具帝網微細重重無盡自在
圓融。即相不待會即性不待隨。如此百門
所顯。約圓教顯耳已上
抄。各隨五教 意云。疏釋理有五教不同
故。今抄續明境智有五教不同竟。更令准例
行位等。亦可有五教不同之旨也。會解引
集玄記。行位因果如常易知。依正者。五
教各有所依國土能依佛菩薩等故。但頓教
以無依爲依。非正爲正也。體用者。小乘以
五分法身。丈六報身爲體。隨形六道爲用。始
終二教。各以法報二身爲體。應化身爲用。頓
教以非體爲體。絶用爲用。圓教則全體全用
也。人法者。如小乘。以四聖六道爲人。四諦
理智爲法等。頓教無人無法。圓教全人全法
爲人法也。逆順者。小乘以六群爲逆。十大
聲聞等爲順。始終二教。以大尼揵子爲逆。頓
教非逆非順。圓教如鈔文也。應感者。能化
佛爲應。所化機爲感。准例可知
抄。如下勝音蓮花處説 問。今指何文乎
答。唐經第六卷。如來現相品大有六分。第
四現瑞表法分有三種。初放眉間光示説法
主。二佛前有大蓮花忽然出現。具十種莊
嚴。三於如來眉間中。出現菩薩名一切法勝
音菩薩。以塵數菩薩爲眷屬。而坐前所現之
蓮花上云云今指此勝音所坐蓮花也 問。現
瑞表法遍在諸會。何必就勝音所坐之蓮花。
具教義等十對乎 答。即事而眞之深義。人
法相即之奧旨。只在此事。圓經之妙理。一
宗之綱骨。學者留意。凡七處九會中。以初
會爲總。餘會爲別。故初會現相品中。即事
而通現一部能詮所詮故。故大疏二下現相品
云。現花表義○通表所詮。佛花嚴故。別表花
藏。佛所淨故。故於佛前出此蓮花。既通表
花嚴亦具同時具足等一門。及教義等。而
其本意正表義了。忽然現者。依理起事。難
測量故已上又云。現衆表教。文略有三。一
現衆時。言一念者。花生無間表教義相應。二
現衆處。謂白毫中。表教從所證淨法界流。爲
衆教源。如白爲色本。三有菩薩下。正明衆
現。亦分爲三。一主屬齊現。遍詮諸法故云一
切。所詮圓滿。是因勝音。圓教法門必攝眷屬
故。下文云。世界微塵數修多羅。以爲眷屬。權
實無礙故曰倶時已上探玄記三云。初辨蓮
花。是所詮義也。二顯勝音。是能詮教也。坐花
者。稱義施教也已上抄七下名號
品處
佛前現花。
通表一部所詮花嚴。眉間勝音。通表九會
能詮教故。結集遍次非現前後已上准此。四
分五周並展轉。開演此一莖之蓮花。十萬
玄文。悉以勝音菩薩爲能詮之教體。是則即
事即道人法相成。於諸教中。恐希此例者
歟。是故殊指現相品此勝音處。示圓經義
理分齊所依體事也。即下至明周遍含容中。
委引釋之者是也。問。初教義一對。尤可指
彼處。餘理事已下九對。全不見彼處。如何
 答。理事等九對。並是開出所詮義中故。
改彼處不相見。而引餘處助釋之。至不可

抄。一明不即斷空 問。且付會色歸空觀
四句初三句。以法揀情云云爾者揀何情乎
答。初句揀聞空便謂無物之情。是名揀斷
空也。次句揀見色即謂離心實有色之情。是
名揀實色也。第三句雙揀斷空實色。謂上
句云色不即空者。即揀實色故。釋云空中
無色等也。意云。若是斷空則必滅色。或離
色方空。然今云會色歸空。故知。眞空也
爲言次下明空即色觀中。初三句。准此可知。
 問。初二兩句。如次盡揀斷空實色之二種
情竟。更有何所殘。第三句重雙揀之耶。若
云雖更無所殘之情。爲單複作句故立此句。
既爲修觀行之人無其用。何要費紙墨繁作
句數乎 答。此事難思。且愚案云。初二兩
句。雖揀斷空實色之情。而猶認得如幻影像
之假色之情。未簡除之故。第三句中揀之也。
今更擧問題。別顯此義 問。會色歸空觀意。
可揀如幻影像之假色哉 答。可揀也。問。
即眞空之妙有色。是名如幻色。有何過可揀
之哉。□法界觀注。總科判四句云。據義則
□句之皆簡情計斷空實色。據文則初二句
影略互影。第三方雙簡也已上是即但約斷
空實色。單複作句揀之。未見揀如幻色。如
何 答。圓覺大抄七上云。前中一簡斷空。二
簡實色。三簡影像已上又正釋第三句云。疏
色不等者。簡影像也。謂聞前二句所簡已。
色謂是斷空實色。知是眞幻色。然猶帶幻
色之想。未得逈然洞徹眞空體相故。此更
簡之云。空中必無色等。令眞空絶相觀行成
此四句十門雖有空色二名、而宗旨唯顯空相故、
第三句云色盡而空觀等、又總名眞空絶想觀矣
能不住諸相。不住諸相故。於一切事相。自
成無礙故。成下理事無礙。周遍含容等也
已上但於法界觀注釋者。務本記釋第三句
云。會色歸空。即揀於斷空。空中必無色。即
揀於實色。而圓覺大抄云。揀影像者。謂斷
實兩亡。假相亦不可得故。云揀影像也已上
意云。初二□句互揀一情。未得全揀故。至第
三句雙揀之時。非但斷實兩亡。亦假相兼亡
爲言例如空假中三觀。次第漸修。思之
抄。上三以法揀情圓覺大抄七上云。上三
句以□簡情訖者。法是所執之境。情是能執
之心。由見有境故。執計之。但簡諸境本無。了
悟法空。自無情執故云法簡情已上
抄。三空是所依 問。前會色歸空觀云空
中無色。今何不翻前云色中無空乎 答。圓
覺略抄四下云。空中無色有理眞空絶相故、水
中現火相時
有文經云、是故空中無色無
受想行識無眼界等
色中無空文理倶絶
未簡見有此經、文故眞空體遍
法界、不應有一法中無眞空故
故不翻前。而乃約
能依所依揀也。謂眞空隨縁現色時。色依
空故。空名所依。所依非能依故不即色。又非
別有色自體。來向空中而現。但是眞空全體。
而現故即色○然此文。亦兼反顯不應翻對
云色中無空之意。謂眞空隨縁現色時。全體
不變故。前云空中無色。以若有色即是此空
變爲色故。豈名不變。如水現火時。水中必無
火。以現火時水全不變。故必無火。據此得
意。則雖文勢非翻對之例。而亦當機揀影
像之義矣已上問。大鈔七上全同之 問。大
般若四百五十八云。菩薩如是觀察縁起法
時。不見有法無因而生。不見有法無因而
滅。不見有法性相常住不生不滅已上意云。
菩薩作縁起觀時。唯是有爲縁起之事。全
不見不生滅之空理。正是色中無空之義也。
又梁攝論説三性相即之義云。若見一分餘
分性不異已上若見依他一分時。全不見圓
成眞空分。此亦色中無空之意也。豈云無
文證乎。若有文則不可理絶故。心經疏云。
一相違義。下文云。空中無色等。以空害色故。
准此應云。色中無空。以色違空故。若以互存
必互亡故已上非唯背經論意。抑又招師資
相違歟。如何 答
抄。所以疏中不廣引者 問。攝歸眞實門
中。不廣引法界觀。爾者鈔主如何釋之耶。
 答。鈔有二意。一爲揀濫故。二爲成四法
界故云云付之二意倶不可然。且初意者。撿
彼觀門意。雖云色空無礙。爲遣色虚相歸
空理性。全非爲成色空無礙故。圭峯注云。
雖有空色二字。本意唯歸於空故。修此觀
者意在此。故文中擧色爲首云空現。擧空
爲首不言色現。還云空不隱也。是故但名
眞空觀。不言眞空妄色觀已上即彼觀門云
色盡而空現。又云。空即色而空不隱已上
今鈔亦有此文。既非爲成色空無礙。何濫
理事無礙觀乎。況空有但空之空。非必是
理空。色雖事中所攝。而色狹事廣。故知。雖
云色空無礙。不可濫理事無礙歟。次意亦不
可然。既不相濫。輒雖廣引。何不成四法界耶
 答。會解云。然空即理。色即事故云濫世。既
云濫者。不必全同。空雖是理。亦有空非理。有
但空故。色雖是事。而事通色。局以五蘊中一
已上意云。只是爲遮濫渉故不引之。既
云濫渉。故知。不必全同。故不可違彼觀門
意。若許有濫渉。則四門如次成四法界時。何
無其妨難乎
疏。謂無分限之理 問。自宗意。眞理有一
多分限之差別可云耶 答。無分限兩方。
若云無差別者。自宗意。理事互相即。全體無
二故。各有差別無差別之二義。縱雖眞理。何
偏執無差別乎。是以圭峯釋法界觀理如事
門云。由此眞理全爲事故。如事顯現。如事
差別。大小一多變易。乃至無量無盡也已上
又花嚴問答上卷三乘教中。事者差別。理者平
等。一乘教中。事者無礙。理者差別云云 取意
於若眞理無分限無差別者。何異三乘乎。若
依之爾者。以法性融通爲十玄之因由。若眞
理有一多大小之分限差別者。不可成事事
無礙之義。故疏云。若一中攝理不盡。則眞理
有分限失已上眞理有差別。還爲過失也。如
何 答。決擇云。疏謂無分限之理等者。以不
可分故。性無二故。若爾何故下鈔云。然以
理融事。令事如理。以事顯理。令理如事故。云
理非無分。謂理即事。事既有分。理亦有分。不
爾眞理不即事故。准此鈔説。理有分限。何故
今云理無分限。答。彼約非一而一。此就非異
而異。故不相違已上法相宗有理一多之論義。
可尋之
疏。故出現品云 唐經第五十二卷。即全
文也。更有餘文云。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
切智大悲相續。救度衆生已上大疏九上云。
明因果交徹。釋上無二同一性。故文中三。初
標。次皆同下釋。三知一切下結。今初八相之
中。略擧其上故云乃至。此文正同淨名云
若彌勒得菩提者。一切衆生皆亦應得。一切
衆生即菩提相。彌勒示迷此旨。但謂理詰之
言。不知。眞得菩提。實如所詰○此中之成爲
理爲事。若是事成。何以釋云皆同一性故。若
是理成。何以此云成正覺耶。入涅槃耶。此是
花嚴大義圓宗之義。不對論宗。難以收解。然
諸衆生。若於人天住中觀之。具足人法二我。
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説但心所現。或
説幻有即空人法倶遣。或説唯如來藏具恒
沙性相故。衆生即在纒法身。法身衆生。義
一名異。猶據理説。更有説言相本自盡。性本
自現。不可説言即佛不即佛等。若依此宗。
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成即是彼
成。若爾何以現有衆生非即佛耶等文
如常
抄十
九上云。疏今初八相之中下疏文有四○疏此
文正同下第二會通淨名。於中三○今初即菩
薩品。彌勒章中○淨名難之中有難云○一切
衆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衆聖賢亦如也。
至於彌勒亦如也。若彌勒得授記者。一切衆
生亦應授記。所以者何。夫如者不二不異。若
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切衆生
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衆生即菩提相。若
彌勒得滅度者。一切衆生亦當滅度。所以者
何。諸佛知一切衆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
復更滅○彌勒示迷此旨下。第二出彼經意。
既爲補處。何理不窮。寄於受屈以悟時聽了
言。但謂理詰之言者。即是迷相。然迷有二意。
一約彌勒受難云。一切同如。而我猶得授記。
誠乖理也。故云理詰之言。二者彌勒不受難。
云理雖一如。行滿得記。何得以理而難事耶。
故云理詰言。不知眞得菩提實如所詰者。三
正會釋淨名。非曰妄詰。眞實菩提。誠乃一得
一切得耳。則受難不受難。倶迷此理。若顯不
迷應對淨名。云實如所言。我已見生得記作
佛入涅槃竟。疏此中之成下。第四廣徹釋○
即五教意兼人天爲六○若依此宗中圓教○
疏若爾下二解妨○此中意云。以理融事故。
事如理而融通。不可理事別解等文
可見
彼疏抄
次下。廣明隨門不同種種有異。其義甚深。一
宗眼目要者見之。
疏。事遍同理故説都無所成 意云。廢事
相同理性故。云都無所成。即如云廢亡同他
也 問。若爾上云理遍事故一成一切成者。
廢理性同事相歟。反例可爾故如何 答。不
爾。彼由理遍故。明事門一成一切成之宗。應
知。問。抄下釋第六云以隨縁成事。此事遍
於眞理故。事顯理隱也已上意云。事遍理故。
得有分之事顯。無分之理隱爲言然今云事
遍理故。都無所成者。豈非事隱理顯哉 答。
事遍理之言。本含多義故。前後各據一義。何
爲相違哉。例如眞空絶相觀四句中。初句
四門前三。同言色不即空等。思之。何況今云
事遍同理。更加同字。豈非廢事同理哉
疏。經云譬如虚空 問。今所引文者。是出
現品中。出現菩提有十門中。第六體離虧
盈門之經文也。爾者引證何義乎 答。法性
宗意。雖一性平等。而以成佛不成佛二義自
在故。若欲成。則一成一切成。即理遍於事門
意是也。若欲不成。則都無所成。即事遍於理
門意是也。但於菩提體。全無増損故。引彼體
離虧盈門證此義也。大疏九上云。第六佛
子譬如虚空下。明體離虧盈。釋上無相。虚空
無生故。體無増減。菩提無相。成不寧疎已上
准思之 問。餘處解釋中。唯約法身都泯成
不成。是頓教義也。即當理法界。今何爲
事理無礙法界中。會同法性宗十義中一性
義引之耶。答。餘處釋者。妙嚴品疏抄釋也。
今直引之。自可知之。大疏一下。釋始成正覺
之文。約五教分別中云。約法身自覺聖智
無成不成已上抄五上云。疏約法身下。第四
頓教意。言無成不成者。下經云譬如。
疏。故涅槃云佛性大疏三下夜摩偈
讃品
云。若
以第一義空爲佛性者。唯見正因而非了因。
但爲了因所了而非生因。若以智惠爲佛性
者。即是了因已上
抄。如密嚴云 問。密嚴經云亦名無垢智
者。爲始覺修生之智。爲本有性得之智。答。
兩方。若云修生智者。今爲證性得佛性義。引
此經文。明知。非修生智云事。況次下自釋。云
非是從縁智慧等云云若云性得者。抄十一
上。爲證眞諦三藏意。佛果淨識稱第九識
之義。引今經文竟。即釋云即同眞諦所立
第九。以出障故不同異熟爲九有由已上
此佛果淨識名無垢智。意非始覺修生之智
乎。答。今是引薦福寺法寶涅槃疏文。彼抄
者。正以自意引密嚴經助成眞諦義故。不
相違也。密嚴疏第四釋此經文云。如來藏
現成佛時名無垢智。釋隱現時體無隨轉
彼抄意全同此宗家釋也。問。此等釋不
可爾。密嚴經下卷云。如來清淨識○離四句
言説。佛説如來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
藏即阿頼耶。如來清淨識世間阿頼耶。如
金指環展轉無差別已上同疏第四云。初有
三行法説通疑。次一行半喩況釋疑文。外
有疑。經中有説如來藏。又説藏識。又復説
言。阿頼耶識爲當體各別耶。爲是名異體
不異耶。又人執云。如來藏者。是眞常住。是無
爲法。頼耶識者。是生滅有爲所收。非但名別
體。亦有異故。今通言如來清淨。亦名無垢智。
如來藏現等文如
上引
准此疑執。及會通意。尤是
就本有在纒之位。應如是説者也。何釋約
始覺修生名無垢智哉 答
抄。亦如花嚴經 此引晋經第三十六性起
性起
等意
云。佛子。如來智慧。無相智慧。無礙智
慧。具之在於衆生身中等文若依唐經第五
十一
云。佛子。如來智慧亦復如是。無量無礙。普
能利益一切衆生。具足於衆生身中已上
薦福寺意。此文亦存性得歟。然若今宗師

抄。云何非空非非空問。文意如何。答。西
記無釋。今案云。佛性妙有。爲善法作種子故
云非空。然常住法無能生用故。今佛性具
隨縁不變二義中。隨縁義邊爲諸法種子。既
隨縁不守自性故。是空義。故云非非空也。
唯識論第二云。一刹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
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
變。不可説有能生用故已上五教章云。由
刹那滅故。即顯無自性是空也。由此滅故。
果法得生已上准此可知。問。唯識論明有爲
種子具六義之相。今以眞如佛性名種子。明
知。是無爲常然之法也。何引唯識會同之乎。
又隨縁不守自性名空義者。宗家等解釋中
有依憑乎 答。孔目章第一唯識章釋所熏四
義云。三可熏者。唯如來藏。不守自性。隨
諸法縁起成似義。故是可熏。餘法不爾。以被
縁縛。何得更轉受諸法熏。爲此餘法不
可熏已上若依唯識。於本識中具所熏四義。
於餘法不具之。今既於如來藏之隨縁義。會
具四義。種子六義。可准知之。起信疏上云。梨
耶心體不守自性。是生滅因已上觀理種子
義私記上云。問○是依何經文云眞如隨縁
爲諸法種子。答。經論文甚多。且經云佛種從
縁起云云次眞如隨縁名空者。五教章云。眞
如是空義○隨縁故已上務本記云。隨縁無礙
故四性空已上餘文可勘 問。佛性有修生。若
約修得。尤可云隨縁眞如名種子。若約性得。
何亦無不變眞如名種子之義乎。故律宗諸
部序類斷解卷下四明比丘
守一述
云。問。言種子者修
性何別。答。性種即圓明妙性體無悉惡。因隨
縁義。説名爲種。文云善惡染淨。即修種明矣。
但全性成修。即修是性。修性不二。體絶言思
已上准此不變眞如。體絶善惡名性種
如何 答
抄。該通心境 問。心境者何心境乎 答。
非妄境。是眞心眞境也。謂空名爲境。是正因
佛性也。智名爲心。是了因佛性也。上所引經。
雙標空智者是也。前引大疏三下可見之
問。第一義空通心境可云耶。答。該通心境
付之正見次下鈔釋。彼薦福云第一義空。是
不空如來藏。非空如來藏之義云。今觀所
引正證是空如來藏義已上明知。清凉意存
第一義空。是空如來藏也。若是空如來藏者。
但是所縁而非能縁故。抄十一上夜摩偈
讃品
云。三
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一者所縁。即是眞
如。二者本覺。即眞如智。能縁即不空藏。所
縁即空如來。若據通論此二。並以眞如爲
體。釋曰。此二即起信一心二門。本覺在生
滅門。一心即眞如故已上今何云該通心境
乎 答。若依清凉意。於第一義眞心上。有妄
法不染之義。故名第一義空。而亦具恒沙
徳故。亦名不空如來藏。總而言之。即智之空
名第一義空。然空性智相即不離故。二種
藏亦不相離。豈非第一義空。具含二種藏哉。
既含二種藏。故今云該通心境。有何難乎。
即所引抄文。尤爲潤色。思之。但於次下抄
釋者。彼法寶師。偏執是不空如來藏。而其所
引證文。正是空如來藏義故。斥立義與引
證相違也。全非抄主自存第一義空但空如
來藏也 問。抄次下云。一切空不空等言。含
於能所等云云准此。能縁心所縁境。並通空
不空二種如來藏故知。今云該通心境。亦
即此義也是一但於夜摩偈讃品鈔釋者。彼
擧眞諦三藏釋。更非清凉自義。況正見涅
槃經。云智者見空及與不空等。故知。心
智所證之境。不局空如來藏云事分明也是二
次第一義空具含二種如來藏者。亦不可然。
彼經自釋第一義空云。所言空者。不見空
不空云云抄主釋云。空有雙絶名第一義空
云云既云雙絶。何具含之乎是三明知。涅槃
經并鈔主意。不同眞諦釋也。如何 答。今鈔
次上文云。初云佛性者名爲第一義空等者。
意云。空性智性無二性。是名佛性爲言故經
標佛性者。即次下云名第一義空。展轉亦
云名智惠故。鈔云即雙標空智。又下文云
空性智性無二性等。即此意也。然若有難。云
縱雖空性智性無二性是名佛性。何第一義
空直名智惠乎。故今通云第一義空者。是
即智之空故。經説即是智惠也爲言准此。智
是能縁心也。空是所縁境也。是則上所雙
標之空智。即下云該通心境。亦云智性空性
也。故知。經云所言空者下雙釋二義中。初云
所言空者等。是釋所縁境。三藏釋云。一
者所縁即眞如。又云。所縁即空如來藏。清凉
引起信心眞如門會同之。豈非同今空有雙
絶名空如來藏乎。准知。不同常途以但空名
空如來藏歟。但云智者見空下釋能縁心。三
藏釋云。二者本覺。即眞如智。又云。能縁即不
空藏。清凉引起信生滅門本覺會同之。豈非
同今本有智性名能見耶
抄。揀異瓦礫非情 問明品文殊説佛境界
甚深中。佛境智佛境界法佛境界知等云云
大疏三上釋意云。智是根本後得爲能證智。
法是眞俗二諦爲所證法。知是心體云云 取意
抄九上云。上智即對所證之法。明能證之智
今直語靈知眞心異乎。木石通能所證也已上
抄。此中言見非約問。本有靈知之智性。
可有照了理事諸法之義耶。兩方。若云有者。
禪源都序上三顯示眞心
即性教中
云。此言知者。不是證
知。意説眞性不同虚空木石故云知也。非
如縁境分別之識。非如照體了達之智。直
是眞如之性。自然常知。故馬鳴菩薩云。眞
如者。自體眞實識知。花嚴迴向品亦云。眞
如以照明爲性。又據問明品説。智與知異。
智局於聖不通於凡。知即凡聖皆有通於理
已上圓覺大鈔一上云。約就迷時。但能自
照。不能普照一切。已上 略抄全同之。若云不
照見諸法者。起信論云。自體有大智惠光
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等文疏下云。一本
覺智明義。二本覺顯照諸法義等文何況今
抄釋涅槃經智者見空及與不空等文。云本
有智性。能了空不空故已上依此等經論并
疏抄釋。本覺智性。照了諸法云事分明也。如
何 答。此是性宗之大義故。具引諸文。自可
知之。圓覺大鈔一上。釋疏云心寂而知之文
云。寂者即是決定之體。堅固常定不喧動。
不變異之義。非空無之義故。經云。一切空
寂法寂不空。若無眞心之體。説何物寂何物
不動不變耶。知者謂體自知覺照照不昧。棄
之不得。認之不得。是當體表顯義。非分別
比量義已上又云。寂是知之自性體。知是寂
之自性用。故清凉大師云。靈知不昧。性相寂
然。又云。以知寂不二之一心。契空有融之中
已上此等釋者。略抄全同也。又略抄一上
云。然此眞心有二種用。一自性用。二隨縁用。
今言知者即自性用。不待對縁本自知故。隨
縁用者。即一切分別種種心識差別智惠○必
待對縁方能雙現○如大摩尼寶。表裏透徹。
常自照耀。對物不對物堅實明淨。常無増減
不妨。或有或無。種種變易等文大抄全同之。
准此等釋。不可有照了諸法之義也。但於起
信論等者。筆削記第四云。論遍照等者。即始
覺也。法界有二。謂理及事。始覺照理。即如理
智。始覺照事。即如量智。理量齊鑒故云遍也。
疏本覺者。就體而言也。即彼本覺顯照義邊。
便名始覺。始覺之體元是本覺故已上一義

抄。又言第一義空者 問。上委釋此等諸
義。有何別義更作又釋耶 答。愚案云。今抄
主正釋中。大分爲二科。初云與上抄異下。反
對古師廣釋經文。正顯自義。今云。又言第一
義空者。下別就所見佛性。會通兩處文之
意勢。此非與上之別義。只是分隔科段故
安又言。非是又釋也 問。會通兩處文者。
其相如何 答。經文上雙標中云。佛性者名
第一義空者。是似但空可名佛性。而下云
見一切空不見不空。不名中道佛性云云
今會通也。會解云。鈔言約其所見空與不空
即是中道佛性者。意謂。所見空即有之空。即
是中道。所見不空是即空之有故。亦中道。
由此義故。所以經中初言佛性即是第一義
空。此即有之空亦名即
智之空
得名佛性。又云。
見一切空不見不空。不名中道。中道者。名
爲佛性。此約所見空有常相即故。即是中道。
若約能見。偏見即不識中道也。是故所見空
有相即皆中道也。只由此故義不相違已上
准此可知
抄。由無性理事方成故 問。上云皆無自
性故。今云由無性理。爲同爲異 答。今抄
全寫法界觀。云以諸縁起此有
二因
皆無自性故
一也由無性理事方成故二也 眞如隨縁故。中論云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等
玄鏡云。復以諸下出所以。所以有二。一由
無性故。二眞如隨縁故。而文有三。初明由無
性成。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等文
故知。今云由無性理者。眞如不守自性。隨
縁之理故云爾也。但上云皆無自性者。案
宗豫師意。凡無性有二義。一事無性者。但
無如妄執之自然實有性故云無性。非是無
如幻事。即上云無自性是也。二理無性者。即
是眞如隨縁義也。故務本記云。第三依理
成事門。初標名示義。注眞如隨縁一句。獨
明理無性義。引於中論及大品經。雙證事理
倶無自性。事無自性。通於始教。理無自性。
終教方談。玄鏡云。復以諸下出所以全如上
所引
故知。引中論乃證無性。然無性義通事理。演
義之中引竟。即云。又離眞心無別體故。乃知。
躡顯事無別體。以眞心爲體已上准此者。今
抄出皆無自性等二因竟。即引中論。總證
無性。次云又離眞心等者。抄主躡前無性
義。別顯諸法。以眞心爲體。是即欲爲下會
前二義之張本故也
抄。有云影外 揀異法相宗也。諸記釋不
一准。若依決擇云。小乘宗中。除正量部餘十
九部。説似自相如鏡中影得名唯識。本質識
外不名唯識。取之不全故號其半。大乘之
義。若相若質。皆從心變咸名唯識。乃號其具
已上准此抄文。以小乘爲半頭。以大乘爲具
分也。若依集玄記者。會解記引決擇全文
竟。即次云。若集玄云。影即前七所變相
如明鏡品所現似故
虚而不實故名爲影
質目第八相見二分。若唯
七影。從識所變名爲唯識。質非七變。不成唯
識。故半非唯識名半頭唯識。若以本質是第
八相分。亦第八識唯識所變方得生起○亦
名爲影故云質影倶影。然上二説未詳孰是
非。更待博學證諸已上
疏。應知佛與心 問。晋經云心佛及衆生
是三無差別。今何但云佛與心。又云無盡
乎 答。晋經云。無差者歸一致之義也。唐經
云無盡者。常住不滅之義也。然約始覺淨
法則妄法有終盡故。唐經云心佛體性無盡。
不云衆生。若約妄體本眞。則衆生體亦無終
盡故。如來不斷性惡者。即此意也。大疏
四上夜摩偈
讃品
疏。夜摩偈云 問。何故引此文證事能顯
理門乎 答。今所引文。唐經第十。是力林菩
薩讃佛之偈也。大疏四上云。智了三種世
間性相諸邊不動故名力林。十頌顯佛離相
眞智。於中分三。初四偏明世間。次五雙
遣世及出世。後一觀成利益已上今引次五
偈中後三頌也。彼疏釋云。次二句徴蘊名體。
世以蘊爲體。蘊以何爲體。次二句標答。上句
答體。下句答名。應名無生。五蘊既云性
不可滅。則知。本自不生。是無生義。後例出
世間。顯智正覺世間亦應縁。無性又證無
性之理爲自體故已上抄十一上云。言則顯
前非事滅者。然滅有二種。謂理及事故。上出
世間亦有二種。一約事出。謂地前爲世間。當
地爲出世。此約事滅。由偈但云彼滅非世
間。則通二釋。以此文證明非事滅。二者約
相名世。約性爲出世。即今文意是約理滅○
言則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滅。是
無滅義。而結云。此是無生義□以無可滅故。
是本自不生○言又證無性之理者。前約應
身論無性。此約眞身論無性已上准此。世間五
蘊。即體無滅。以無生名。是則事相虚令歸體
露現之意也。故引爲證也。問。今所引文。次
上二偈云。云何爲世間。云何非世間。世間
非世間。但是名差別。三世五蘊法説名爲世
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已上疏釋云縁
生無作觀中。初偈無作故縁成。後偈縁成
即無作云云准此事虚理實者。此文分明也。
今何不引之乎 答
疏。須彌偈云 問。今引爲證之意如何
答。大疏三下云。謂了一切法。即心自性。性亦
非性。情破理現。則見舍那□講於法性。無
内外也已上抄十上云。疏謂了一切法。即心
自性。性亦非性者。即心自性。此是表詮。由
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言性亦非
性者。此是遮詮。即上眞性。以無性爲性也。即
心自性。如圓成性。性亦非性。如勝義無自
性。性以偈但云一切法自性。無所有故。云復
遣性已上意云。一切事法虚妄故。令心自性
理露現也爲言
抄。此前有一偈 問。何故引此偈乎 答。
唐經卷第十六須彌偈勝惠菩薩有十偈。分
爲四。初一讃佛智爲迷悟本。次四正顯迷
悟。次四喩其得失。後一推功有世云云
迷悟中。初二偈明迷。後二偈明悟。今疏引悟
中初偈故。抄引迷中後偈。令語解之由來
也。彼疏三上。釋迷二偈意云。初一心迷取境
生想違理故。不能見無相之佛。後偈取内蘊
相。不了蘊性故。不見心佛。亦是愚法小乘
故。名無智者已上問。抄云其中深旨者。何
但歎今所引文乎 答。彼疏釋得名及十頌
大意云。第三西方勝惠以解佛勝智。隨空
心淨故以爲名。頌意爲顯欲令菩薩惠明了。
即大智了如及佛性故已上此十頌中。廣明
佛智爲迷悟境。及明迷悟行相。并正了生
縁等佛性多義。及殊云深旨也
 正和三年甲寅五月三日於泉州久米多寺
 弊坊抄之   花嚴宗末資湛叡道十九
俗四十四
 元享四年甲子九月十三日於武州六浦庄
 稱名寺更加刪補所志者爲令法久住也所
 迴者爲濟生愍物也佛佛祖祖知見證明矣
          貧道湛叡道三十
俗五十四
 建武二年乙亥九月二十日稱名寺再講重
 修訖
          湛叡道四十一
俗六十五
 于時應安七年七月二十八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維那坊書寫之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二

 問。聲聞生空智證我空理之時可絶名言哉
 問。眞如隨縁約功能歟約全體歟
 問。周遍含容名言者宗因中何乎
 問。法界觀十門與十玄門同異如何
 問。今經意以草木等外事可爲能觀之智乎
 問。隨機應現之變化者悉是本自具足徳相
  歟
 問。廣狹門者就一法上論之○二法相望論
  之歟
 問。刊定所立同體成即徳者今家十玄中何
  門所攝哉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二

疏。五以理奪事門 玄鏡云。此下第三相
害對。言相害者。形奪兩亡故。今此第五○亦
攬第三成此第五。以全將理而爲事故。事
本盡矣已上
疏。出現品云譬如 問。今引此文爲證之意
如何 答。自下唐經第五十二卷。説出現
菩提總有十門。今引二門。謂第六體離盈門。
即如疏所引者是也。大疏釋如次上引之。第
七相無増減門。即如鈔所引文。云佛子假
使有人等者是也。大疏九上云。佛子假使下。
明相無増減。釋上無行。湛然不異。行豈能遷。
文中三。初擧喩問答。以化現無形喩成不莫
異。化多心者。喩修多果。化成多佛喩證多
果。次普賢下。讃善以合等文
疏。財首偈云 大疏三上問明品云。五一偈
依言論時。令尋思名等入如實觀。謂了名
等唯意言分別無別名等。意即意識分別。言
即名言。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亦
無別體。故所言論以兼名義。既隨分別。則
妄計意流。尚未了唯心。安入法性。若能如
是。自覺通達。是入唯識之方便也。即復此
心無相可得。妄想不生。假入法性。上約心
乖體非不即。又不入者。妄想體虚無可入故
已上
疏。七眞理即事門 玄鏡云。此下第四相
即對也。前明隱奪。事隱於理而理不亡。理奪
於事而事猶存。雖言奪事皆盡。而意在彼事
相虚非無彼事也。今明相即。廢己同他各
唯一耳已上
疏。法性不違法相 問。今引此文。如何成
證耶 答。第七等隨順一切衆生。迴向辨
成益中有四。一成因位廣大徳。二成果位
清淨徳。三會違自在徳。四相盡平等徳云云
第三會違中亦四種。初法法無違中有三無
違。一事事無違者。即今所引者是也。唐經
二十九云。法性不違相。法相不違性等文全
如抄引
大疏五下云。次二對理事無違者。初對約
所相之法。論□相無違。後對約能相四相。
辨性相無違。略擧一生耳。性不違相者。理能
成事故。相不違性者。事能顯理故。不動眞際
建立諸法故。不壞假名説實相故已上三理
理無違者。刹土性衆生性。即此三理性全同
故。云無違也。委如抄一下之處引疏抄也
問。眞理即事門中。引第七迴向理事無違之
文。爾者彼有兩對文。共取爲證眞理即事
門之義乎 答。鈔釋此義云。相不違性等云云
意云。今理事無礙有五對十門。並是理事相
望也。然此第七門。理望於事故。經云性不違
相。但此一句。正是眞理即事之義也。然
彼云相不違性等者。此明事望於理故 問。
若云性不違相一句。明眞理即事之義者。何
故疏五下。正釋彼經文。云性不違相者理能
成事故耶。准此。依理成事門意見如何。
答。彼依理成事。及此眞理即事應
抄。即精進林菩薩 問。引此等文之意如
何 答。彼有十頌。今所引者。是初二兩偈也。
十頌分二。初約法雙標所知法能知人。即鈔
云彼初偈者是也。謂初句標其所知。餘三
句對人以顯可知。彼九頌就喩雙釋中。前五
別喩。此喩爲總。喩雖是一。法合有二。該横竪
故。竪約理事交徹。法者事也。非法理也。
色即空也。故不可法眞法也。非法妄法也。
取文雖異。義旨乃同。謂如金之黄色。與金體
斤惠性無差別。隨取互收。合中金是所依。喩
其眞法。色是能依。喩妄非法。以妄無體攬眞
而起。則眞無不隱。唯妄現也。以眞體實妄不
盡。唯眞現也。是則無體之妄。不異體實之眞
故云無有異也○横者異法相望。法者可軌
之法也。非法者不可軌之法也。又法謂有
法。非法謂無故○體性無異者。謂同如故。然
前義正順於喩。後義乃順標中諸法言。要
由初義性相無差。方得顯於後義事事無差
已上意云。唯妄現唯眞現。而體無異。尤是二
諦不相違之義也
疏須彌偈云一切凡夫行 抄云。善惠菩
薩爲顯成就般惠。轉復増進得不退轉無生
法忍。故説十頌中。明見佛見法。觀成利益等。
今引見法。彼有三偈。此引二偈。而云等者。
彼云所説無盡中。無衆生可得知衆生性。爾
則見大名講已上大疏三下云。次三見法中。
約衆生説。初偈正顯盡即有爲。諸行無常速
起滅故。有爲之性湛。若虚空便是無爲。體
常遍故。次二偈拂迹入玄。上半拂前無爲○
次四句拂前有爲○後二句觀成利益見法身
等文抄十下云。言諸行無常速起滅故者。
釋成盡是有爲之義○言有爲之標體常遍故
者。釋其性如虚空故。説無有盡。其性即上有
爲性故。其性之言略有二義。一但約無性之
性○二者其性如虚空。即如來藏性等文繁
故略之
問。
今引此文。如何成證乎。答。約衆生即説有
爲無爲體性存泯無二。即是理事相即之義
也。爾者起滅同時。亦自所成也
疏。十地品云 問。今雙引十地迴向兩品
者爲證何義乎 答。會解記云。鈔迴向品亦
證斷惑能所無二者。然觀疏意似引十地品。
證斷惑能所不二。引迴向品。證證理能所不
二。今云亦者。意云。非但只證證理不二。亦
證斷惑不二故云亦也。然鈔本意。只是二
段引文。皆證斷惑不二故云亦爾已上
抄。不同聲聞依聲 問。聲聞以生空無分
別智證我空眞如。豈不體絶名言哉如何
答。唐經三十□云又此上品十善以智慧修
習心狹劣故。怖三界故。闕大悲故。從他
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已上十地論第四
云。惠觀智者。實相觀故○智慧同觀。修行
無分別聲聞有五種相。一因集○五觀○觀
者。念音聲故。何者音聲。我衆生等。但有名
故。如是彼者。從音聲解故。入衆生無我非法
無我。如經從他聞聲而通達故。聞聲意成
聲聞乘已上抄十五上云。此中論意言聞聲
者。謂衆生我人但有名故。名爲念聲。義説
聞聲。非要聽聞應具二義。故瑜伽八十二。從
他聽聞正法音聲。又令他聞正法涅槃故曰
聲聞。即聲聞聲聞已上意云。知我衆生等
無實體故。入衆生無我而執。但有名故非
法無我。即是我空法有也。故知。小乘人從他
聞我衆生。但有名字。又爲他説令聞但有
名故云聲聞也。爲言依此義故。生空智證無我
理之時。不能親證故。不可云體絶名言歟。了
義燈第一云。今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體。
但能悟此眞理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邊名
證解脱。以二乘人。不能證悟法空眞理。但
能悟得生空一分。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
名解脱。非眞解脱已上此釋至要也。思之。
問。二倶執但有名。何獨覺不名聲聞哉 答。
抄通此伏難。云應具二義等云云獨覺無令
聞正法之義故。聲聞特得聲聞名故。擧二
義竟結云。故曰聲聞聲聞也
抄。以眞妄異故 玄鏡云。理望於事而有
三對。一是眞。二是實。三是所依。即顯第十
門。是妄是虚。是能依故已上問。今鈔釋者全
是觀文也。然第十門。彼此倶云性相異故。能
依非所依故已上全不見眞妄虚實之兩對。何
玄鏡云即顯第十門等乎 答。會此九十兩
門。清涼圭峯所存少異也。先清涼意者。玄鏡
云。此第十門。事望於理但有二對。一明事是
於相。則彰於第九理是於性。都有四對。二能
依所依不異前門已上准此。九十影略互有
四對爲言若圭峯意者。彼觀門注釋性相異
故云。若云眞妄虚實。今但有一對已上意合
前兩對。總爲今一對。是開合異也爲言
疏。第四迴向云於有爲界 問。今引此文
證何義耶。答。唐經第二十四卷。説第四至
一切虚迴向。有三種迴向中。實際迴向觀成
就相文有八句。初總餘別也。初總者。經云。知
一切法因縁爲本已上別中經文有七句。今
疏所引者。彼六七二句是全文也。大疏五
上釋云。六即事顯理。而不壞事故云於有爲
等。七即理成事。而不隱理故云於無爲等。若
滅壞有爲。則失本本空。若分別無爲。則壞無
爲之性。是以若約相即。無爲無可壞滅。無爲
即無可分別。若約無礙。即事能顯理而非理。
理能成事而非事。事理相即性相歴然故。爲
無爲體非一非異已上抄十二上云。言六即
事顯理而不事者。有爲事也。無爲理也。事
能顯理故云於有爲界示無爲法。事即是理
故不壞事。若壞於事成斷滅故。下句反此
可知若滅壞有爲下反成上二。是以若約
相即下結成正義。於中略有二門。一相即
門。二若約無礙下。即相成門。又云。而非理而
非事。即不相是門。即事理無礙十門中六門。
謂眞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依理成事門。事
能顯理門。眞理非事門。事法非理門。又前
有形奪相盡。即眞理奪事門。事能隱理門。通
辨無礙。即事遍於理。理遍於事也。八門非異
不相即二門非一故。結云爲無爲非一異已上
准此今所引經。云於有爲界示無爲法者。事
法即理門。事能顯理門也。而不滅壞有爲
之相者。事法非理門也。次於無爲界示有爲
法者。眞理即事門。依理成事門也。而不分
別無爲之性者。事法非理門也。故今引之。
即爲以上諸門。通成有爲無爲非一非異之
證也
疏。同時頓起深思 決擇云。前之十門勿
謂歴別。亦乃互相資相待。擧一全收。無有障
礙故成斯觀。欲令易了。重復略示。一觀佛
法身遍自身中。二觀自色身遍法身中。三觀
佛法身變化自身。四觀自色身露現法身。五
觀佛法身奪盡色身。六觀自色身隱映法身。
七觀佛法身即是色身。八觀自色身本是法
身。九觀佛身非是色身。十觀自色身非是
法身○自身既爾他身然。有情如是。非情例
之。然上十觀始習。則前後別作久錬。乃首尾
總觀。何有障而不寂。何有徳不具已上凡論
解境。則展略從廣。一切無礙可解了之。若論
行境。則攝廣從略所歸自方寸。故重略示。
云觀佛法身遍自身等也。又始習久錬之方
軌。尤可然歟 問。初心始習之方便觀可
有十門。總觀哉 答
抄。就功能説如有成者 問。起信疏上
生滅
門初
云。以水擧體動故。水不離於風相○不
生滅心擧體動故。心不離生滅相已上又云。
眞心全體動心與生滅非異已上凡法性宗意。
許眞如隨縁。尤可如是。今何但就功能説。而
不許理全體成事哉 答。眞妄相對。有非一
非異之二義。今所引釋者。是非異門之一
邊也。若約非一門者。即所引疏。次下云。而
恒不變眞性故。與生滅不一已上故知。若約
非異門。則眞心功能全成於事。若約非一門。
則不變眞性故。非理自成也。故彼起信疏
隨縁
本覺
云。非自性動。但隨他動也已上全同
今抄釋也 問。五教章三性義。引攝論云。分
別性以煩惱爲性。眞實性以清淨品爲性。依
他性由具兩分。以二性爲性已上起信別記。
釋生滅因縁云。此中因縁。但是所由義。與所
成生滅不別。其眞心與無明合邊。即是因
縁亦無別法。即攬此諸法積聚集成名爲衆
生。是即眞心。爲衆生體。五意及識爲衆生
相。是故唯一心也已上准此等釋。眞妄聚
集和合。是名因縁。即指其聚集而混作一法。
名所成之依他事爾者豈非眞妄二法全體
自成事法哉 答曰。具兩分者。此亦各就二
性功能以説。非謂二性自體動全成彼事物。
所謂眞心隨縁不守自性之義。即眞體上之
功能。是爲生滅事法之因也。即此功能。是
全體之用故。云擧體動也。妄亦可爾。故起
信疏上云。無明亦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
有用成事義已上既云有用成事。豈就功能
以説哉。若妄體自成依他而去者。唯有依
他性。而分別性可是無也。誰更執依他爲實
有哉
抄。以相遍之義義皆相似 問。文意如何
答。玄鏡云。不會相遍者有三義。故一是總
相。復八依此相遍而得成故。二者相遍無
別異相。非如成壞隱顯等珠故。三者大同
相即相即攝故已上此釋明顯之。應知
抄。又由第二相作故 問。玄鏡云。又由相
遍故有相作。有相作故有於相即。由相違
故有於不即。又若無不即。則無可即乃至相
遍。由相遍故四對皆成故。説眞空少有各有
四義等文爾者與今抄相違如何 答。會解引
玄鏡竟。次下即云。評曰。生起義順當。以玄鏡
爲優。以玄鏡作於縱心之歳後自致也已上
論語第一爲政
第二
云。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已上
抄。一廢已成他即依理成事門 問。玄鏡
釋第七眞理即事門云。此下第四相即對也。
前明隱奪。事隱於理。而理不亡。理奪於事。而
事猶存。雖言奪事皆盡。而意存彼事相虚。非
無彼事也。今明相即。廢已同他各唯一耳已上
准此可云。廢已成他即眞理即事門。何云
自他倶泯即眞理即事門乎 況以相即釋廢
已同他者。處處解釋也。今何不爾乎是一
又凡云相即者。雖能即廢已同他故無體。而
所即是能成故必有體也。何云自他倶泯乎。
是以鈔下文釋相即門云。廢已即已無體
也。同他他有體也。亦如事理無礙文中。廢波
同温等。攝他同已。則他無體已有體也已上
明知。非自他倶泯也是二又廢已即是已無
體也。若是無體。則不可有成他之義。何云廢
已成他等乎是三如何 答。尤如來難。若云
廢已同他之時。偏局已無體。他有體之義。但
今云廢已成他者。以能成者有力有體故。通
自有體他無體之義故。云廢已成他即依理
成事門也。同他成他之二。別思之應知
問。廢已即已無體也。成他既是自有體之義
者。何云廢已成他哉 答
  第四周遍含容觀
問。周遍含容之名者。事事無礙法界有宗因
之中何乎 答云云兩方。若云宗者。會解云。
周遍含融者。此名帶因明宗。鈔云。以理有普
遍廣容二義。融於諸事。皆能周遍含融。所以
法界觀云事。如理融遍攝無礙已上若云因
者。下十門中。毎門於一一事有一遍一切。一
含一切等義。何不直約宗名周遍含容。要云
帶因乎 答。周遍含容之名。齊通宗因不偏
屬。故云帶因明宗。故玄鏡云。然理含萬徳。無
可同喩。略如虚空。虚空中略取二義。一方遍
一切色非色處即周遍義。二包含無外無有
一法出虚空。故即含容義。理亦如空。具於二
義。無不遍故。無不包故。即事如理。乃至纖塵
亦能包遍故。云事如理融遍攝無礙攝即含
容義已上准此可知。問。周遍含容者。法喩中
何乎 答。准玄鏡意。雙約法喩以名之歟。又
非但雙約法喩亦通宗因。故知。周遍含容之
名。廣該通法喩宗因者也
抄。然法界觀 問。付周遍含容。且法界觀
十門。與今十玄門爲同爲異 答。抄云不同
云云付之四種法界中。後三者源出法界
觀三重法界。理事無礙十門。既彼此全同也。
周遍含容十門。豈不同乎。是以玄鏡云。由其
初門理如事故。一可爲多。由第二門事如理
故。多可爲一。二四如理之遍。三五如理之包。
二而不二。四即不二而二。以不壞相故。三即
非廣而廣。五即廣即非廣。亦以不壞相故。六
即雙含一多。容遍無礙。七假攝入自在。八含
一多交渉。九會攝入自在。十即融成一致故。
第十門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九即因陀羅網
境界門。由第八交渉互爲能所。有隱顯門。
其第七門相即相入門。五即廣狹門。四不
離一處即遍有相即門。三事含理事故有微
細門。六具相即廣狹。一爲首有主伴門。顯於
時中有十世門已上既如是配屬。何云不同
乎 答
抄。同法界觀中 問。法界觀中廣容普遍
之義者。彼理如事等十門中何乎 答。會解
云。即當觀中第六遍容無礙門義。然觀中第
五雖云廣狹無礙門。正明不壞一塵而廣容
法界。唯廣容義爾。今以不壞一塵。廣容法
界爲即廣之狹。即此一塵。普遍法界爲即
狹之廣。故云自在。此但義同故。云而名少異
也○問。玄鏡云五即廣狹門。今何取第六門
義耶 答。彼配十玄故取名同。今據所出故
取義同。若爾既第五唯廣容義。何玄鏡配廣
狹門耶。答。以不壞一塵而廣容故。具廣容
普遍二義。生下諸門故。須約義門也已上
問。見下疏抄解釋。但約普遍法界。而不壞
狹相之義名廣狹門全無廣容之義。何云
同普遍廣容之義乎 是以玄鏡云五即廣狹
云云彼第五廣狹無礙門。即今第二廣狹
爲言此釋尤有理歟如何 答。法界觀中。
第四通局無礙門。云全遍十方而不動一位
已上第五廣狹無礙門云。不壞一塵而能廣
容十方刹徳已上第六遍容無礙門云。謂此
一塵望於一切。由普遍即是廣容故。遍在
一切中。時即復還攝一切諸法。全住自中
已上然今疏釋廣狹云。普周法界。而不壞本
已上全同彼通局無礙義。是則雖名同第
五。而義全同第四。但鈔云。事如理故廣。
不壞本相故狹已上事如理者。謂理之普遍。
如理之廣容故云廣爲言故疏下文釋法性融
通門中云。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理廣遍。
而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門。能包
者廣容也。故知。今正以廣容普遍二義。名廣
狹門云事分明也。爾者會解云。即當觀中
第六遍容無礙門義者。尤有其謂歟。但於
玄鏡釋者。以今第二廣狹門。望彼第五門。以
名字同故。以廣狹倶具故。指同之也。雖然於
廣中。彼但有廣容一義。今即具容遍二義故。
於義不齊。若彼第六門。則具有容遍二義故。
於義全齊。仍會解記。改指第六門歟。但立門
名中無狹字。而釋相中云。謂此一塵者自
是狹故。今抄云。第二廣狹自在門。同法界
觀中廣容普遍之義。而名小異云云問。若
爾與彼周遍含容觀之得名有何異乎。又次
下抄云。約事如理遍故廣。不壞事相故狹
已上
抄。由上事理無礙中 問。今擧事理相遍
者。令全同今廣狹門歟 答。生下諸門之義。
彼此相似故。引例同之。非謂全同也
抄。二體倶存 問。相容門意。一多兩體可
云無礙融通乎 答。爾也 問。今抄云。二體
倶存。力用交徹耳已上准此。二體各立不渉
入融通。但力用相入如何 答。五教章云。
以用收體。更無別體故。唯相入以體收用。無
別用故。唯是相即已上准此可知。但於今抄
釋者。決擇云。此意有力之體爲所入。無力
之體爲能入。非謂但用相入也已上
抄。五由互相攝 問。今云相攝者。約用力
無力歟。約體空有歟 答。疏下文釋縁起相
由中。有三重釋中。初由異體相即具隱顯
云云抄委釋成。必可見之。故知。約體空有
也。問。若爾何故今抄釋云攝他。他雖存而不
可見等哉。既云攝他他雖存。豈非相入哉如
何 答。能成能攝者有體。是名爲顯。所成
所攝者無體。是名爲隱。即此二義。於一
法上倶時成故。云隱顯倶成也。然今云攝
他等者。且自爲能攝能成。他爲所攝所成。
故云攝他。即於此時。他還爲能攝故。云他雖
存。而不失前爲所攝所成之義邊。故云而不
可見也。是故於他之一法上。隱顯二義倶
時成就故。有隱顯門爲言決擇下文縁起相
由門
云。
言由此即彼故此隱彼顯者。問。能即體無。云
何名隱。答。正能即無體時。不妨便爲所即有
體之法。在能即門隱也已上問。若約能成能
攝名爲顯等者。何不通相入門以能攝爲有
力。即是名顯等之義哉 答。抄下文云。相入
則此彼互存。如兩鏡相照云云既此彼互存。明
知。唯顯可無隱故。但局相即不通相入也。已
上且約異體相即。以明隱顯之意也。更有相
入相即。同體異體等。相望以明隱顯。尋
下應知
抄。而不可見故 問。今云不可見者。約眼
識以論見不見歟。爲當約智惠之照見歟
答。抄下釋當門中。引夜摩偈。正約眼識論見
不見歟。但可通智惠照見歟。當問既約見
不見明隱顯義。其意亦難曉。然先徳委釋故。
今且引細思可知。決擇云言攝他他雖存而
不可見。故有隱顯門者 問。佛見不。若云不
見。佛非遍知。若云見者。應非是隱。若許
非隱。應闕隱顯一種玄門也。若許闕者。佛
證窮門。應非通與十玄作所以也 答。有二
義。佛雖不見。而但了知。即無前難。良恐不
爾。豈可佛智但是遍知無遍見耶 又解。今
就因位有見不見。成隱顯門。佛皆遍見彼
不見。不見攝所歸能。佛具隱顯。又解。言不見
者。正就隱門。不見彼顯門。非謂彼隱。亦
皆不見故成遍知。若爾不見彼顯。還非遍知。
通云。良以彼法具隱具顯。佛智遍知。若隱
若顯。且就隱義不見其顯故云不見。名據
當門。或隱或顯。一切皆見故成遍知。如
月半晦。但不見明。名之爲隱。非謂彼晦亦皆
不見。又解。以所觀法。具彼可見不可見義。方
成無礙。能觀佛智。雙見可見不見義。可成
遍知。若但見於可見不見不可見者。應非
遍知。故下鈔云。則無一處無有普賢。今何不
見。釋有三意。一約根不見。是盲者過。二不
見是見虚空身。以虚空不可見。若不見者。眞
見虚空。三亦遍不見處故。明見則不遍。何
者以可見不可見。皆是普賢身。要令可見爲
身。則普賢身不周萬。有釋曰。義相當者。摘而
作證。學者諦思已上
抄。八由既如帝網問。旨歸云。又此花葉理
無孤起。必攝無量眷屬圍繞。經云。此花有世
界海塵數蓮花。以爲眷屬。此經圓教所有之
法。皆互爲主伴。具徳圓滿。是故見此花葉。
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下
文云。從無生法忍所起花蓋等已上旨歸不
別立託事門。而如是見。故知。由主伴無礙。
有託事顯法。故合爲一門歟。然今何云由
帝網無盡故。有託事顯此哉 答
抄。故彼相在即相入也 決擇云。言故彼
相在即相入也者。清涼意也。若爾刊定。何故
徳相但用相在。而無相入耶。彼師意。謂從
外至内名相入。本居其内名相在。既本居其
内故無相入。但具相在。若爾清涼義云何通。
答。行布門中常相在圓融門中常相入。行
布不礙圓融故。從外而至内也已上
抄。彼相作者乃相即也 問。若爾刊定。
有何意別立之哉 答。彼師意云。相即者。
廢己同他之義故。如投乳於水中歟。相作
者。致己作他之義故。如轉女成男歟。又一義
云。對機令見致凡始作佛。名爲相作用故。
業用中別立此二門歟 問。答爾餘同時具
足等諸門。皆可有此二義別。何不別立哉

抄。不應有普攝諸法唐經第三十。説如
相迴向中。説須如之行竟。更對如廣辨中。
擧眞如百徳。彼疏攝爲十地所證十眞如。至
下法性融通中。略可攝之。彼經云。譬如眞如
普攝。諸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盡攝一切衆
生善根已上決擇云。言不應有普攝諸法之
徳等者。破轉救也。恐外救云。眞如闕入作
之徳有何過耶。故攝云不應等。先破闕相入。
救以破闕相作。故尋攝可悉已上
抄。及遍一切法徳經云。譬如眞如體性。
寛廣遍一切法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淨念
無礙。普攝一切寛廣法門已上此外亦有遍一
切處。及晝夜半月等徳。各別説之
抄。能安立徳經云。譬如眞如。能有安立
善根迴向。亦復如是。悉能安立一切衆生
已上
抄。及能持世間 經云。譬如眞如。持諸世
間善根迴向。亦復如是。能持一切菩薩諸行
已上問。經亦云。譬如眞如。成就一切諸
佛菩薩善根迴向。亦復如是。發起一切大願
方便。成就諸佛廣大智慧已上准此。今抄雙
擧能持世間徳。及成就一切諸佛菩薩徳之
兩門歟。爲當但是前能持世間之一門歟如
何 答。思之應知 問。今入作者相入相即
也。然此二玄配屬眞如徳。與今疏抄相違
抄。其同體成即徳乃 問。刊定所立同
體成即徳。具足無盡徳之二玄者。今家所立
十玄門中何門所攝哉 答。今抄云。同體成
即徳是今託事門也。具足無盡徳。即今帝網
微細之兩門也云云付之不明。今抄下釋第
四相即門云。今疏正意。但以相即門。攝同體
成即。同體成即。但是一即多耳已上又釋託
事門云。既言即是無盡法界。明知。即是事事
無礙。古立具足無盡。不異於此已上又云。今
明一事。即法即人即依即正具無盡徳。從
無盡因之所生故已上彼同體成即徳。是今相
即門之所攝也。彼具足無盡徳。即今託事
門云事分明也。今何相違乎 答。刊定記
第一云。六同體成即徳。謂諸體事同類
異類。及中一多大小長短位。上下等一一。
即是一切諸法。此中不同前相即門。前據
此彼相望相即。此約即體是一切諸法。此
中不同造色地。即是一切法如體事能造色
地。即是水等亦即所造香味觸等。亦即異
斷心心法。乃至悉亦如是已上又今疏下文
釋託事門云。見此花葉即是見於無盡法界
等文既彼云。一一即是一切諸法。今云。見此
花葉等。其義大同故。云號同體成即今託事
門也。次於具足無盡徳者。次下釋帝網門中
意云。無盡有三。若互現無盡。則帝網門。若
頓現無盡。則微細門。若出生無盡。則是刊
定所立具足無盡徳。是一重無盡也。雖細
分則有此小異。然統收之。則不於互現頓
現二種無盡故。不別立出生無盡也。委如次
下鈔。并會解記釋。可見之。但於相即門釋者。
如次下會通。可見之
抄。可以内行 問。圓經意。以草木等之外
事。爲能觀智之義可見耶 答。抄引探玄
云。以此經中可以内行爲外事故此爲
明勝音所坐蓮花。即是能觀智之義故。以
昇兜率天品意釋成之。即如下引抄一上是
也 問。凡能觀智者。縁慮分別之心法也。更
於非情草木。不可有縁慮分別之義。縱雖
圓經意。爭以草木等爲能觀智乎 若強云
有此義者。何分情非情等別乎 答。彼三
乘教意。難開覺佛性唯局有情。若依圓教。
佛性及性起皆通情非情。既開覺佛性。通
非情草木。能觀之智。豈可簡外事乎。是以
五教章云。隨有舍林地山等。皆是法門。或是
行。或是位。或教義等。而不壞其事。仍一一塵
中。具足法界。一切差別事。因陀羅微細成就。
隨一事起。皆悉如是。三乘等不爾。但可説
即空即眞如等故不同也已上意云。舍有覆
物義。是十身如來慈悲。覆育衆生之大行
也。例如探玄第二釋風神云。又令衆生身
不分散。皆是法界縁起。舍那風神力也已上
又眞如既具萬徳。爾者眞如全現之法。云
何不具觀智之徳乎 此准還源觀。一塵出
生無盡遍。可知之。又今云。可以内行爲外事
者。十玄門釋託事門云。一切幢一切蓋等
事是行體也已上又抄一上。釋託事門云。如
下經云。此花蓋等。從無生法忍之所生起等
意。明一切因生一果。一果即具一切因故非
是託。此別者所表已上准此花蓋等。從無生
法忍等萬行因所生起故。此所生之花蓋。即
具無生法忍等萬行爲言故云以内行爲外事
也。但於草木等外事。無縁慮分別故。不可有
觀智徳之難者。此是三乘教之所談也。起
信論云。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
色體無形説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説名法
身。遍一切處已上探玄十六云。若三乘教眞
如之性。通情非情。開覺佛性。唯局有情○若
依圓教。佛性及性起。皆通依正已上准此
等釋。一眞法界寂照雙流縁起。爲色心依
正。本既寂照無二。今亦全體縁起。故知。依正
二報。是表裏之異。有情非情。亦體用之別故。
處處解釋中。云即人即法即依即正即情即
非情等云云又探玄第二釋淨眼品云不可思
議師子之座文。明十種不思議中云。不可以
依報思。以菩薩所成故○不可以法思。具有
三業爲人用故已上具有三業爲人用等者。檢
探玄第二釋覺樹嚴并寶座殊勝中。可自知
之。凡今以外事爲内行者。圓經不共之妙
旨。於餘教中闕而不説故。人多驚怪故。略列
示之
抄。四行事之花結 内行即事故云行事也。
抄釋行位云。造修之行所成之位准此
可知
抄。九逆同五熱 唐經六十四云。爾時善財
○見彼勝熱。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登彼山上。投
身入火已上問。今花事同五熱者。其意如何
答。今此一花事既通表花嚴一部所詮義。其
所詮義中逆順者。即如五熱十度是也爲言
非謂此花事上。別有逆順義。更同彼五熱
等也
疏。故下文云一切法門 問。何故引此文
爲此門之證乎 答。唐經第二云。普智眼天
王。得入普門觀察法界。解脱門一切法門。無
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法性佛所説。智
眼能明此方便已上大疏二上云。第四禪廣
果天長行十法中○六普門者。一門攝一切門。
名爲普門。隨一一門。各全收法界故。於其中
觀察法界。深智契達故。名爲入。此於隨相中
得解脱○十偈次第○六中初二句即普門。次
一句即法界。末句義兼於入已上既云普門法
界。可爲總門之證也 問。花藏頌意。何必爲
總門之證乎 答。今抄委釋之。又大疏二下。
正釋彼頌云。四有二頌明刹自在。總頌上所
攝刹徳。初頌自在。一一稱性故。即同時具足
相應門也。心塵准思。寶光現佛者。依正互
融故已上
抄。總由徳相 問。隨機應現之變化者。悉
是本自具足之徳可云耶 答。自宗意爾也。
付之。無上覺者之神力。能現無形質之法。成
所作智之變化。豈局本自具足之事乎。況無
而忽有。名之爲化。若是本自具足之法者。不
可名變化乎 答。若諸佛神力化現。本無之
物始令有者。於法界中有増減可云耶 若
許有増減者。先佛後佛徳可有勝劣乎 若
云無増減者。既許化現本無之物而無増減
者。不應理故。明知。本因所具之法。爲不覺知
之機。始令見之。是名化現。全無本不具之物。
始令機見之。故晋經光明覺品云。如來身
色形相處。一切世間莫能觀。億那由他劫
思量。妙色威神不可極。非以相好爲如來。無
相離相寂滅法。一切具足妙境界。隨其所應
悉能現已上玄第四云。六偈明佛體寂滅○二
妙相超情。三顯超情。所以謂以非相爲相故
已上唐經十三。疏三上。大同之。既云具足一
切妙境界等。豈非明文耶。又晋經第八地
疏。二即彼花葉 問。付明廣狹自在門。且
唯就一法上論廣狹義歟。爲當二法相望論
之耶 答云云兩方。若云唯就一法上論者。
凡廣狹門意。約普遍廣容。論廣狹無礙義之
時。彼此相望。有分即無分之義。是名廣狹自
在。豈唯就一法上論之耶 是以今疏序。述
廣狹門云。廣大即入於無間。塵毛包納而
無外已上抄釋云。上句大入小。下句小容大。
雖有即入。意取廣狹已上二法相望。論廣狹
無礙云事分明乎。若依之爾者。今疏云普
周法界而不壞本位等。而引十定品證此義。
抄釋云由花是事。分限歴然。而即眞性故。
無分限文等。廣引大經數處之文。悉就一
法上論廣狹義。全不見約二法相望論之如
何 答。此事雖難思。且一義云。唯就一法上。
論廣狹自在也。其旨如一邊所引。解釋并
經文。又今抄下文云。抄以事如理故。廣不壞
本相故狹。此二同時故。有即廣即狹已上
知。此一法約稱性故。備遍容二義故廣也。無
分也。約不壞故狹也。何必約二法相望。方
執有此義哉。但於疏序同抄釋者。實似二法
相望。然抄既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明知。
雖二法相望有即入義。而意取一法上廣狹
義故。彼抄次下。引晋經十住品即釋云。至大
有小相即廣狹無礙也者。約稱性故至大也。
約不壞相故小相也。豈非就一法上論廣狹
義乎。重意云。就一法上。若約能即能入之
義邊。則不壞相故有狹義。若約所即所入
之義邊。則稱性故有廣義。此二義同時故。云
自在無礙。故鈔釋云雖有即入意取廣狹。又
云若即若入皆得廣狹無礙者。皆此意也
問。今疏會取廣狹純雜二門云。然此廣狹亦
名純雜已上下釋法性融通門亦同之。然彼
純雜門。必約多法相望。今此廣狹何不爾乎。
又決擇第二云。賢首所立廣狹是一。都無前
妨。如將一塵稱性故廣。不壞相故狹。豈有
相濫。若爾同體廣狹可然。異體云何 答。
初既不濫。後有何疑。何以得知。下擧玄次第
云。廣狹躡前事理無礙。爲後九門之所以
也。又下清涼會取純雜云。契理爲純。不壞
相雜。是故得知如無實意。賢首所難。還
成自害。幸希詳審已上賢首所難者。即今
抄云。純雜通事理無礙等之諸難也。既廣
狹通同體異體。明知。非但就一法上論廣狹。
亦通二法相望云事如何 答。案清涼意。至
相所立純雜門。通事理無礙。及單約事説。與
事事無礙之三義。且其事事無礙義者。今
抄次下云約事事無礙者。如一施行一切皆
施名純。施中具於諸行名雜已上是即二法
相望。方明純雜。有相濫故。賢首改爲廣狹。今
清涼會取也師。意云。至相立純雜者。稱性故
云純。不壞相故云狹。約此義邊。則二師所立
無大相違故。會同之意。爲泯是非故也。但
彼純雜門。以一行約稱性故名純。是能具
也。以諸行約不壞相故名雜。是所具也。例
如抄一上釋阿僧祇品文云。以毛約稱性。刹
約不壞相故。廣相不能遍小性也已上思之
可知。既一多相望。以明純雜故。有濫即入之
過也。然此廣狹。必約一法上。論稱性不壞相
故。無濫即入之過。故決擇云。賢首所立廣狹
是一。都無前妨已上由是雖會取而不名純
雜正立廣狹名者。即此意也。故會解云。以
至相所立此門。唯約行説故。次前疏數段經。
皆約行明純雜也。今雖會取。然亦義通三意
故。正立廣狹門爾。但於決擇釋者□□
問。疏下文法性融通門云。二事既如理。能包亦
如理。廣遍而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
門。又性常平等故純。普攝諸法故雜已上
抄四上云。二譬如眞如性常平等。及譬如眞
如普攝諸法。二徳成廣狹門已上准此。以
一法約稱性故廣也。純也。是爲能攝。以諸法
約不壞相故狹也。雜也。是爲所攝爾者一
法諸法相望論廣狹。全同純雜云事分明也
是一又疏下文釋教體門事事無礙體中。引
十住品即釋云。即廣狹無礙體。亦名云□教
一句不壞狹也純也。文義不同廣也雜也已上
抄并兩記無釋。此亦一多相望明狹義是二
但廣狹等配釋不似常途。爾者如何 答。法
性融通門之疏釋者。前列名總顯中。已料
簡之畢。雖明相攝。而意取廣狹歟。亦准抄一
上釋。可知之。次於教體門之釋者
抄。若准無著無縛 疏五下第九
迴向
云。理智
無依不爲能所見著相惑所縛。由此即名解
脱。此約行體釋之○又解脱者。亦作用自在。
如不思議等。此約行用由攝善根。皆用迴向
普賢三業自在徳用故已上若依晋經。云無
縛無著。探玄第八云。無縛無著有六。一由離
凡故。不縛生死。以於小故不著涅槃。二離六
識取外不縛。離第七執於内不著。三離現行
縛無種子著。四不取有縛不執空著。五無惑
障縛無智障著。六無麁使縛絶習章著故。名
無縛無著 問。今引此第九迴向文證何義
乎 答。彼明第九迴向行相中。有二十二
門。成普賢自在用。今抄引初九願一多攝入
自在中第三四兩願。明純雜門通業用事事
無礙義也 問。經文云成就普賢佛自在力
普賢是因位菩薩。何云佛乎。又何不云成就
遮那乎 答。大疏云。無著無縛解脱。必是能
迴之心。成就普賢身業。正是所向他皆倣此。
此一迴向不願成佛。願成普賢者。以普賢
通於位前及以位後。得道不捨因行。窮盡
生界利樂有情故。願成普賢通二迴向。下
別願中一一門内。皆攝法界自在徳用。或理
行或智或境。或自行或化生。或體或用。或因
或果。或人或法。皆各總攝一切法故已上
十三上云。疏願成普賢兼二迴向者。位後
普賢是佛。即向菩薩。等覺位前即向衆生
已上
抄。即徳相之 問。自下廣引諸文。頻簡別
徳用有何意耶 答。刊定釋相在徳中。引普
賢三昧品佛身中有國土。及諸佛菩薩初發
心品一微塵中無量刹等。現相品如來一一
毛孔中一切刹種諸佛坐等。七十九卷善財
入樓閣見種種境界等之諸文。釋相入用中。
引第八迴向等諸文。全同今抄所引故。今抄
全寫。彼記但約業用故。今抄主爲簡別彼謬
引。隨文結釋。令知通徳用及不通之分齊。然
疏文云以一佛土滿十方等者。此依賢首引
之。非彼刊定所引也
抄。可以意得 會解云。上所引文。約本具
則通徳相。約應機則爲業用。約當相明文。如
初引花藏偈。後引離世間品等。則多局業用
故。云可以意得
抄。故今更對餘一多 問。餘一多等者何
乎 答。會解云。謂上約一花望一切説。今更
於一切中。別取一佛。或一菩薩等名餘
一也
多佛
多菩薩等名餘
多也 已上
抄。故下結例該一切法 會解云。即第三
結例成答中云擧花。既爾一塵等事亦然
抄。或復有六謂前四句 問。今六句八句
者。爲清涼新立否 答。此六句及下大小長
短等一一相。即例知者。是刊定記。於徳相十
玄中相即相在兩門。委別列之。後後諸門。
令准知之。今依用彼歟。但於八句者
抄。然刊定記將相即門 問。刊定所立同
體成即徳者。今家十玄中何門所攝乎 答。
或云託事門攝。或云相即門攝。可有二意也
問。二門遙異。全無可相渉之義勢。何以二
門攝一徳乎 又若今疏正意。既以相即門
攝同體成即者。何故鈔中。屬託事門攝哉
答。刊定記中有所相濫故。今疏抄中。各擧
一邊互相攝之。謂二種十玄中徳相門。立
同體成即徳。彼記釋文。如次上引之。業用
門中。雖總標時不別立之。而因釋相即用。准
徳相門。重立同體成即用。其文相義勢。大
似託事相即之兩門故。刊定記第一云。二
相即用者○上約異體相望顯相即用。若得
同體亦有即義而不名相。准前徳相第六。應
名同體成即用。五十六云。菩薩有十種遊
戲。乃至第十云。菩薩不分別遍一切佛會者。
此一身即是一切身故也。摩那夫人。如常之
身量同虚空者。若依大願智幻解脱力而成
就説。亦即是此業用門也。勝熱婆羅門刀
山火聚。即分別惠能斷惑網破樓閣故。七十
七説。善財觀樓閣之不動本處能普詣一切
佛刹者。住處不離一毛端處。而普現身一切
世界者。住處釋曰。此皆一即一切也已上
云。就即門中。若約異體異類相望。則名相即
用。若約同體法。雖有即義。無相望義故。
可云即而不名相。准前徳相。可名同體成即
用也爲言故以相即門。可融攝彼相即用及
同體即用也。然勝熱婆羅門刀山火聚即分
別惠等者。正是託事相表顯法門故。鈔下
文擧此事相。爲託事門所顯義。今抄亦云
則是託事顯法門者。即此意也。但即一事
相。即顯一切法門故。亦有一多相即之義。仍
疏中以相即門。攝同體成即也。加之彼刊定
記。自就相即門。約異體同體。重細分之。總
而論之。統歸相即一門故。云今疏正意等

抄。若偈云一即是多自下所引經文中。始
自十住品乃至七十八者。並是刊定記相即
徳中所引文也。次云又如菩薩曾不分別等
者。相即用中所引文也。如次上引之。雖似
引文不恐繁長。而欲顯合彼二門爲一玄故

 本云于時暦應第三庚辰之歳六月九日酉
 剋計於武州金澤稱名寺書寫之而已
 于時應安七年十月五日於維那坊書寫
            小比丘覺乘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三

  問。祕密隱顯者隱顯倶名祕密歟指隱名祕
   密歟
  問。隱顯者一法歟二法上論之歟
  問。以一塵爲能含者稱性邊名能含歟不壞
   相邊歟
  問。託事門之立名意如何
  問。託事門局業用歟通徳相歟
  問。抄主引何文證事門乎
  問。主伴門意於教義等十對通可有互爲主
   伴之義乎
  問。以理可有事事無礙所依體事云義乎



演義鈔三下纂釋第三

  第五隱顯倶成門已下
疏。五能攝彼則 問。付祕密隱顯倶成門。
具隱顯倶成總名祕密歟。別指隱字名祕密
歟 答。可有二意也。兩方。若云別指隱字名
祕密者。今抄下文云。由此隱顯體無前後。不
相妨礙名祕密倶成門已上又云。隱顯無礙
故云祕密已上又至相十玄門云。而此隱顯
體無前後故名祕密已上五教章云。此隱彼
顯正受及起定。同時祕密成矣已上明知。隱
顯倶成總名祕密也。若依之爾者。金師子章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