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First] [Prev+100] [Prev]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鈔。而其能詮會解云。恐有問云。既此深義
唯約所詮。如何總科云別歎能詮。故云爾也。
亦約即所。周能爾
疏。汪洋沖融玉篇云。汪烏光切。
水深廣
洋。龍龕
云。汪烏光反。渟水也
又水深廣大也
音羊。水流盛大急
也。又音祥水名
鈔。故肇公云肇論涅槃無名論。此歎涅槃
深廣也。今引彼爲例證也
鈔。八師經中會解云。謂一殺。二盜。三婬。
四妄。五酒。六老。七病。八死。吾見此八事。多
説過患。因而修道。離苦獲樂。故曰八師
鈔。亦如沖和之氣老子經下卷云。道生一
○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抗陽萬物無不負陰
而向陽迴心始
就日
沖氣似爲和萬物中皆有元氣。得以和氣若胸中
有藏。骨中有髓。草木之中有空虚與
氣通故得久
生也已上
鈔。易之爲書也論語第四云。子曰。加我數
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已上注云。易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
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也已上
此周易是窮理盡性之書。故云廣大悉備也。
廣大是所備即所詮也。周易能即即能詮也。
今結歎能詮深廣故。殊借用此言也
鈔。兼三才而兩之故六演義抄五上云。易
繋辭云。易之爲書也○有地道焉。説卦云。昔
者聖人之作易也。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
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
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
成卦已上私云。准此釋者。≡是表天人地歟。
≡≡是表天有陰陽。人有仁義。地有柔剛。故
成六畫也。但今此六畫是陽畫也。若陰畫者。
六皆斷故也。謂≡≡即是也 問。易第一乾
卦云。≡≡○初九潜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
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暢若厲
無咎。九四惑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
利見天人。上九亢龍有悔。用九見群龍無首
無咎已上此乾卦意同雖六畫。一上九九五
九四九三九二初九如是配之。與前不
同如何 答
鈔。則凡聖昭昭昭昭歴歴者行布也。交徹
相收者圓融也
鈔。佛知見一偈開示佛知見者。指法花也。
抄一下云。若取法花玄意。但示等有知見者
所出内是子所知等文一偈者。指今經問明品
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
示諸群生之文也
鈔。大涅槃一章大涅槃者。指涅槃經也。一
章者。指今經出現品涅槃章。彼章立十門廣
説涅槃義。然此十門隨義雖殊。皆含體用。故
云盡其體用也 問。其體用者何乎 答。唐
經五十二出現
涅槃
云。佛子。如來住於無量無礙究
竟法界虚空眞如法無生無滅及以實際。爲
諸衆生隨時示現。本願持故無有休息。不捨
一切衆生刹一切法已上大疏九上之。上來九
門。初門多顯其體餘八皆體用雙明。今此分
二。初至實際。通結九門之體。後爲諸衆生下。
通結八門之用。隨時示現。正顯於用。本願力
故。顯用所因○不捨已下。明用分齊已上初門
者體性眞常門也。餘八者第二徳用圓備門。
乃至第九體離二邊門也。今是第十結歸無
住門故。如是總結也。凡今云體者。自性清淨
心。離煩惱所知二障。是爲眞涅槃。即名體也。
佛住此眞涅槃。而大悲應物。是名爲用也。又
同疏上文云。若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
自性清淨故。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徳備
故。三者用大。用無盡故已上此釋大涅槃之大
字也。合此體相。今但爲體歟
 元應元年九月一日 日月不同於武州
 金澤稱名寺方丈抄之


演義鈔一上纂釋第三

  第三教主難思

疏。十身初滿世主妙嚴品明教主難思。約
十身以説始成正覺之相。故云十身初滿。如
抄中引
鈔。該下兩段今教主難思。具四身及下説
儀周普有六身。故今後合論云兩段也
鈔。以是十身無礙佛説抄二上云。麁相
約教而説。三身爲權。十身爲實。若不知三即
是十。爲不融前。權外立實。故失經宗已上
決擇云。問。十身必攝於三身耶。言非三身耶
又下疏釋其身充滿一切世間云。其身通於
三身十身。無不充滿。法身普遍世所同依故。
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身無礙亦同理遍○
如何此云三身耶。答曰。此言非者。約教揀也。
彼言即者。約義收。又言非者。據別教也。下
言收者。據同教也。又言非者約深故。下言收
者約廣故等文
鈔。以是總故決擇云。問。下歸三身乃是化
身。下文又説心佛即威勢身是總。如何會通。
答。此宗總別無礙。隨擧一身。即攝餘九。皆
得稱總。各隨義異咸得名別。又此約眞應無
礙菩提。下文但約化相菩提故已上私云。就
中今云始覺同本等。全同大疏九上云。新佛
舊成會無二體。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
時故。即眞而應。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眞。三
佛圓融十身無礙故。辨應現即顯眞成已上
是可總也 問。若爾必約眞應無礙菩提方
名爲總。若但約化相菩提。則不可爲總歟
答。總別無礙等義。如決擇釋。若總別各論之
時。不可爲總歟但案云。凡佛果功徳者。必
先成菩提之上所顯法門故。縱雖化相。以菩
提身亦可有爲總之義歟。故抄五下云。即化
身意生身及持身。此三皆屬化身攝。故菩提
身爲總。亦此化身攝已上是即指化相菩提。正
判爲總也。思之
鈔。二語因深 會解云。應先問云。果滿十身
爲何而致耶。故今云爾○意云。願行既普周
法界故。佛身則遍刹利生○即是願身者配
也。然願不是身。是願之身。依主釋也以因顯
果。由因深故果勝也。雖明願行。以願爲總。悲
智行是別故。十身中約因目果。唯明願身也
已上問。因深既通願行。何但名願身乎 答。
會解以願爲總等云云又抄五下教主
難思
云。願是
行之本故。以行順願。方能遍周故已上准此雖
通願行。而以彌綸周遍之徳專由願力故。獨
名願身歟
鈔。故能彌綸天地之道易中包羅天地之
道説盡之爲言
疏。混虚空爲體性會解云。由上句願彌綸
法界故。佛身混融虚空含多義。同佛身混融
也○一含攝義。二無分別義。三普遍義。四遍
入義又抄十八上。有十義云云抄又云。佛
以法爲身唐經第六
鈔。二者約外虚空問。十身中虚空身者局
事空歟。通理空歟 答。十地品説第八地智
正覺十身中。虚空身有六相。大疏七下云。觀
下別顯多約事空。義兼於理。別顯者。下文
云。八知虚空身文有六相。一無量相。芬子中
空亦無分量故。二遍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
不可見故。今世人見者。但見空一顯色。想心
謂見故○又此含無爲空故。亦不可見。四無
實相者。無障礙故。謂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
障礙故。五無爲相。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
能通受色相持所持故。云下經云。譬如虚空
寛廣非色。而能顯一切諸色○則知因空顯
彼爲色已上 經中二云周遍相。三云無形相
五云無遍相。六云顯現色身也 問。如此釋
者。六相全約事空。今何云多哉。是以今抄意。
融三世間十身中虚空偏約外空如何
鈔。塵沙無明問。塵沙與無明爲二類歟。爲
當塵沙之無明歟 答。會解云。問。塵沙無明
與二障何別。答。塵沙煩惱即煩惱障。無明即
所知障。亦可。無明有塵沙數。皆通二障也
已上此有兩釋。初釋意。塵沙即煩惱障也。後
釋意。塵沙無明四字通含二障云云雖兩釋少
異。今此一句雙擧二障故次下抄文云總即
二障等爲言有人云。今抄主多用天台名教。
故知今云塵沙無明者。彼宗所立塵沙與無
明之二類惑也云云問。若爾但是所知障也。
以彼所知障中迷事名塵沙。迷理名無明故。
今何次下云總即二障等乎 答。今擧綱況
麁故。雖但擧纖塵無明。而意通二障。何爲難
乎。又有人云。今一段全用起信文。如如細中
之細等者是也。故知今云塵沙無明者。彼論
明四熏習中云。過恒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
差別已上既云塵沙無明也。彼疏釋此論文
云。是從無明所起迷諸法門事中。無知所知
障中麁分攝也已上
鈔。若總配三徳會解云。問。智斷恩與般若
等三徳何別 答。智斷恩唯約果徳。般若等
即通性徳也 問下句斷徳以當法身。何二
句皆福徳身耶 答。若以三徳別配三身則
爾。今約三皆名徳。即福徳身也 問。既萬徳
之句爲總。上下諸句皆是別徳者。應可總是
福徳身也。何別配法身等耶 答。今云總者。
此中上下諸句皆顯遮那之徳故。科但云果
滿因深體玄所依定能依身等。皆是別徳故。
萬徳之句爲總也。故此上下諸句之言總該
諸説至難思。説儀周普。別配十身。皆顯遮那
功徳爾已上私問。上云。菩提之身以是總故
今何云萬徳之句爲總乎 答。上約法總。
今約語總
疏。湛智海之澄波問。今云智海者。始本二
覺中何乎 答。本覺智也 問。抄釋云。如來
智海等者。正是始覺智也。況既云所依定。豈
在纒之本覺乎 答。今所依定者海印定也。
還源觀云。言海印者。眞如本覺也。妄盡心澄。
萬象齊現。猶如大海因風起浪。若風止息。海
水澄清。無象不現已上如此者。海印定以本
覺智爲體云事。分明也。但於今抄文者。決擇
釋云。譬如巨海本覺
佛智
迴風湍激被無
明熏
成諸波浪
生其
八識
動相興而澄靜隱妄想起而
寂照隱
風縁若息無明
若斷
波浪咸停八識
皆亡
顯本澄靜顯出
寂照
星月炳現心念
常現
法對喩。照然可見已上准此。今如來智海之智
海言。亦是指本覺佛智云事。分明也。委可見
還源觀。故知縱雖始覺智。即是本覺也。如起
信疏云。然此始覺無別始起。即是本覺隨染
作也已上問。有何證文。如是定判海印者眞
如本覺哉 答。圓經出現品菩提章正説
此旨。即抄所引下經云如海普現等文是也
鈔。一明所依定決擇云。問曰。科云依定。
何言智耶。答曰。定與智倶。隣近得名。定有
智故。有財建號。又果位智強。就勝立稱故。又
云。但言其智。可有其難。今言其堪。豈非是
定。良以本覺具二種用。故立二名。約修成寂
妄義名定。性自光義名智。雖有二用。然是一
體。揀異權宗。異智之定。故此云爾已上此作三
釋。細見應知。又行願品云。譬如曠野沙磧之
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花菓悉皆繁茂。
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等文 問。疏云。
佛菩提法如大樹王。智慧禪定猶如枝葉。菩
薩依學況之以花等文同記第五云。言佛菩提
者。即指一切衆生本覺智體也○喩則從樹生
枝。枝生葉。法則從本覺起於始覺。始覺是慧
故如枝。既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則冥合一如。
一如是定故。如其枝與葉一。則因慧成定。慧
先定後也。此約實教所説。故淨名經云。智慧
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正定衆生來生其
國。不同小乘權乘先定然後發慧。然以入道
由智故。云因慧成定。理實定慧齊。修無前
無後已上准此可知。與前三釋聊可有別。思
之。此是一乘實教之大義。故廣引示之
鈔。如説法花問。依法花三昧可説法花。何
云依無量義處三昧乎 答。法花序品云。爲
諸菩薩説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
護念。佛説此經已。結跏趺座。入於無量義處
三昧等文入無量義處三昧説法花云事分明
也。故今抄七下名號
引此文竟。即釋云。若三
乘萬化從實相生。究竟還歸實相故。欲爲法
花序故説無量義。便入此定已上同九上云。或
一經多會。如花嚴般若。或一會説多經。如無
量義法花已上准此等釋可知
鈔。説涅槃經會解云。嘗備檢涅槃經。即無
此説。然此文乃出本經出現品涅槃章中。經
云。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示涅槃時。入不動三
等文
鈔。今説此經問。具檢諸會之説儀。雖説入
如來藏身三昧等。而未見入海印定説今經
之文。爾者今解釋有何依憑哉 答。決擇云。
問。九會八入但説藏身等異。不同海印之名。
那於此處云所依等耶 答。斯乃總定簡無
入出。餘皆是別有出入焉已上總定者。如綱
目云。若依海印諸會通有已上簡無出入者。抄
二下印法師
立教中
云。全依海印簡無出入已上既云如
來智海識浪不生等。又以眞如本覺爲體。何
有出入。豈非總定哉 問。縱雖無出入又是
總定。何以得知此定爲今經所依定哉 答。
今疏明教體淺深中云。第十海印炳現體者
○如來出現品辨。此約果位。圓信亦得印現。
賢首品云。或有刹土無有佛。於彼示現成正
覺。或有國土不如法。於彼爲轉妙法藏○於
彼十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佛道。轉正法輪
入寂滅。乃至舍利廣分布等文明文如是。何
更疑哉
鈔。海印是喩問。河水亦印現物影。何不取
爲喩乎 答。河水印物。必對即現。若不對則
不現。故不順法。仍不取也。會解云。問。喩中
且如水澄印物。必對者即現。而海印物。不對
而現。何得如此耶。答。經云。海有希奇殊特
法。能爲一切平等印。衆生寶物及川流。普悉
包容無所拒。無盡禪定解脱者。爲平等印亦
如是即十五
經也
此則海中有此希特法也。故取爲
已上問。縱雖海中事物本質。若不對至。爭
得影顯乎。以影像必由本質故。何況見所引
經。全無不對而現之文。何爲證乎 答。有人
云。四兵羅空。對而可現。四天之像不對而現。
又外海必對而現。内海具八徳故不對而現
云云
鈔。亦猶澄波問。上云香海澄渟等。今何更
云亦猶澄波乎 答。決擇云。本覺之定凡非
了證。香水之海世不見形。復擧此喩令見近
知遠故已上
鈔。無去無來賢首品疏以十義釋海印。兩
記共引配屬此鈔文。故今取要引之。無來無
去者。第五無來去義。謂水不上取。物不下
就。而能顯。今定亦爾。現萬法於自心。可准
知之。非有非無者。第二現無所現義。謂此所
現實體非有也。假相非無也。不一不異者。第
三能現與所現非一義。及第四非異義。謂青
白相異名不一。濕性體同名不異也
鈔。至時至靜 決擇云。離智礙照義顯也。名
至明。離煩惱礙寂義顯也。名至靜已上
鈔。故下經云。唐經第五十二出現品。説於
現菩提中。明印現萬像之偈頌也 問。圓經
意。印現諸心行之菩提者。始覺菩提歟本覺
菩提歟 答。大疏九上云。第七出現菩提○略
顯五門○二明體性。攝論云。二智二斷爲菩
提體。智論云。菩提菩提斷倶名菩提。若依此
經。通一切法。如文具之已上上抄十九上云。疏
二明體等。此引二論。二互相成。攝論第九。智
論第二。二智即根本後得。二斷法量等三輪。
自他平等因果交徹。如是等義故通一切已上
下云。得一切法等者。經云。佛子。如來應正覺。
成正覺時。得一切衆生量等○一切法○一
切刹○一切三世○一切佛○一切語言○眞
如○法界○虚空界○無礙界○一切願○一
切行○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佛子。如所得
身。言語及心亦復如是。得如是等無量無數
清淨三輪已上大疏云。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
量。皆言等者。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等
彼事理之量。二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
諸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
何難。是以聖人空洞無像物無非我。會萬物
以成己也已上鈔十九上。可見之。既以十三量
等身爲菩提體。於中眞如法界者。即本覺也。
一切佛願行等。是始覺也。此外衆生及法等。
總而言之。有情非情理事本末。無一切法不
攝。何得約始本別論以測量其體哉。然如是
菩提普印現萬法故。亦名爲海印。即知還源
觀云。海印者眞如本覺也。纔是當眞如法界
之一身。猶未窮盡其定體歟。十三別相可見
彼處釋 問。一人成佛時。有何所以而如是得
十三量等身哉 答。疏自釋之。何更問哉。謂
修生顯得之佛智。其體用同遍法界。故所遍
所證之萬法。以能所冥合故。悉即成佛身。故
得爾也。大疏一下釋智入三世悉皆平等之經
文中云。又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虚空。普遍一
切衆生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
知遍。又云得一切法量等心。此約證遍。智性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已上鈔五下云。有四
種遍。一約智體遍。二約智用遍○三約契證
遍。心與境冥。即出現品菩提章文。四約理遍
者。即義引起信已上法量等心者。本文雖是身
字。而今爲證智體遍故。約心輪以引之。作心
字歟。此四種遍。留意思之。此事雖似傍論。而
是圓經之玄旨。一宗之大義。何況下文廣明
佛身普遍圓普疏遠義。恐其理趣不極成歟
疏。皎性空之滿月私案云。鈔科明能説身
者。意顯三身相即十身無礙方爲能説身之
義也。決擇云。皎性空法性
法身
之滿月實智
報身
頓落隨縁
化身百川所應
當根
鈔若以相歸性者攝報歸法
收月滿天
言即空
色照水者則法身
對根也
即表三身無礙義也今鈔文
正明三身不即不離。如次下抄之
鈔。謂若秋空貞元疏序云。星羅法身影落
心水行願記約感相對作四句。第一一月
落一川。如一佛應一機。第二一月落百川。如
一佛應一切機。第三一切星入一器水。如一
切佛應一機。第四一切星入一切器水。如一
切佛應一切機云云問。今鈔何不同彼取星
爲喩作三四兩句乎 答。會解記云。欲成下
句説處不起樹王佛法界故。由佛月頓落百
川。百川即所遍之處。皆有佛也。故得菩提樹
下即遍法界也。若取星喩四句雖是。如祖云。
若言不離一切樹而昇一切天。則無一多無
礙之相也。故今取同喩也已上
鈔。性空即所依兩記意云。上來不喩相。自
下合法也。此中二明能依所依不同。是謂法
報似分之義也。後若以相歸性下。明攝能依
歸所依。是即法報冥一之義也。今既雙明二
義。則三身不即不離之意也。初中亦二。初正
合。二故出現下引證有三。初引出現品。明水
喩機心。二引智幢偈。明水喩佛刹。以上並是
月喩能説佛。三引離世間品。明月喩所説法。
而還以水喩機心。雖有三文。並明空月不同。
故法報相分之義也。後明攝能依歸所依中。
此意明月落即喩是空色落水中也。以離所
依無能依故。即法報不分眞應冥一之義也。
 問。今以相歸性之相字者。唯指報身歟。爲
當通化身歟 答。通報化也 問。上結能依
所依不同云空月不同。空是法身。月是報身
也。今躡此義。更明攝能依歸所依之旨云以
相歸性之相字。豈非局報身哉。是以決擇釋
以相歸性文。云攝報歸法。收月歸天已上又今
鈔云。影落晴天雖收月歸天。而影與天尚
別論之。未見收影歸天歟。爾者以影喩化身。
明知今相字不可通化身云事 答。若法報
相分。則化身是實報圓智之所現也。故唯識
論云。成事智品所現佛身攝變化身云云
之三身不一之義亦成也。若法報不分。則眞
應亦冥一故。通攝報化之用。全歸法身。故起
信論云。衆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已上
下云。法身不現已上筆削記第六云。然據義合
云報化不現。而言法身不現者。以約本説故
○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法身二種。一
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等文准之可知。但於決
擇等釋者。收月歸天則影亦歸天之義。自然
所成也。故不爾歟。既云空色照水。正是法身
體照臨萬機之義也。又云影落晴天。豈非收
影歸天乎
鈔。空色照水決擇云。言影落晴天者。一
云。此意晴天影落也。則是法身之影現於衆
生心水也。故經云。佛以法爲身。清淨如虚空。
所現衆色形。令入此法中是也。或影落晴天
也。水中月影落水中之晴天也。衆生身中化
身歸衆生心中本覺故。即起信隨染本覺不
思議業相也已上依此兩釋。文點亦可異。若
依初釋。則影從晴天落。故知此影是晴天之
影也爲言此喩出纒顯證之果上法身也。若
依後釋。則影落于晴天。其意如釋應知。此喩
在纒位之本覺法身。故探玄記第一云。謂佛
證於衆生心中眞如成佛。亦以始覺同本覺
故。是故總在衆生心中。從體起用。應化身時。
即是衆生心中眞如用大。更無別佛已上准此
可知。今決攝報化全歸法身。其所歸之法身
兼通在纒。故此兩釋尤可爾者也
鈔。第三説經處問。疏云不起樹王等者。爲
明能説之身雲遍昇於法界七處。爲當明所
居之七處該羅於法界歟 答。決擇云。文含
二義。一云。不起菩提樹該羅身雲遍昇於七
處也。故抄云。是則不起菩提樹遍昇法界七
處是也。二云。張羅七處。遍於五重法界。故鈔
云。今言羅七處於法界等是也已上會解意
同之。但雖含二義。而實以第二義可爲正。故
鈔云。意取七處故又次下云。今明處遍於
等文
鈔。即菩提樹孔雀王呪經卷梁扶南三藏法
師僧伽婆羅譯
毘目尸佛依無憂樹下。尸棄佛依分陀利樹
下。毘輪佛依婆羅樹下。□孫牟尼佛依尸梨
沙樹下。柯那柯佛依憂曇婆羅樹下。迦葉佛
依若伽樓駄樹下。瞿曇釋迦牟尼佛依菩提
樹下得菩提已上今藏録爲總有二部。今所引
者是二卷經也。又有三卷經也 問。如此經
文者。別有正名菩樹之木 今何釋云畢
鉢羅樹等哉 答。前六佛是過去佛故。若不
正指其樹實名。則人不知故。分明指示其異
名。然今日釋尊成道所座之樹木。以世人現
見。皆已知是畢婆羅樹故。雖不指其名。而無
相濫。仍直名。菩提樹歟 問。大方廣如來不
思議境界經實叉難
陀譯
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
竭提國。菩提樹下成正等覺。其菩提樹名阿
攝波已上准此阿攝波樹也。何云畢鉢羅樹乎。
 答。心地觀經第六離世
間品
云。毘婆尸佛於尼倶
隨樹下成道○倶留孫佛無憂樹下成等正覺
○釋迦如來於畢鉢羅樹下成道之處已上
經是般若三藏元和五年所譯。故清凉必可
見之。何玄奘登天親見此樹
鈔。此樹高聳問。高聳者其分量如何 答。
會解記云。鈔此高聳等。之案西域記。長一百
尺。即畢鉢羅樹於下得菩提。故云菩提樹也
已上百尺者十丈也。又不思議境界經云。除倶
鞞羅波利質多餘無比者。復有無量小樹圍
繞。而此樹王森蔚頴秀。如妙高山俯冠群岳。
一由旬外靡不齊現已上前所引經次下有此
文也。准此今云特出衆樹者。亦除倶鞞羅樹
等。指其餘小樹歟 問。探玄記第二釋經其菩
提樹高顯殊特之文云。高出六天已上如解釋
者。高量尚可出過他化自在天何纔之百尺
等乎 答。此事實難思。且愚案云。探玄記序
云。不起樹王。六天斯屇已上七處並以菩提場
爲根本今會。故他化天説十地時。亦不起菩
提樹。故云高出六天歟。彼西域記等。且約三
乘同見故。云百尺等也。五教章施設
異相
云。二者
處異。謂此一乘要在蓮花藏世界海中衆寶
菩提樹下。即攝七處八會等。及餘不可説不
可説諸世界海。並在此中。以一處攝一切處
故。是故不動道樹遍昇六天等者。是此義也
○三乘等即不爾。在娑婆界木樹等處。亦無
一處即一切處等云云
鈔。如前經文問。如前者。指前長行歟。指
偈頌歟 答。會解云。即前長行并法惠偈前
一偈半下抄云。謂前一偈半即指前文。是
不起一切處而昇一處也。已上
鈔。其第三句易故問。今云文無者。全無
歟。將如何 答。一義云。會解云。此云文無。
非一向無。但以易故曰無。若或取之思有文
也。故下抄云。取上一閻浮提。對我等今見佛
住於須彌頂。即不離一處而昇一處也已上
一義云。若依下抄。則尤可如會解記釋。但今
鈔意少異彼歟。謂上所引經文有多事。一當
會現事。即如前長行及法惠偈前一頌半者
是也。二結例十方。即如文云十方悉亦然一
句者是也。如來自在力者。通指兩事也。然今
不離之處與所昇之處。相對作四句時。不離
十方而昇一處。是爲第一句。全是前長行及
一頌半文之所説也。既是當會現事故。不許
以義分折兼攝餘門。依之餘句於結例文中。
可通攝之。然其結例者。唯例所昇之處故。
不離之處。還用前偈一切閻浮提之言相對
作句。爰二四兩句所昇之處。共通十方故。全
用十方悉亦然之文。鈔釋云。取其結例之文
也。然第三句所昇之處。唯一方故。不得直云
取其文。但可云以義摘取十方悉亦然句中
一方。故鈔釋云。文無義有也。是則四句中。
一四兩句不離及所昇並有全文。第二句不
離是義有。所所昇是文有。第三句不離所昇
並文無義有爲言 問。縱雖當會現事。而假其
文言相對作句時。若應兼含。何必不許局執
一句通餘句之義乎。若云當會現事故不可
通攝餘句者。何故上一切閻浮提之言令通
用之乎。況下抄既云取上一閻浮提對我等
今見佛等。豈不令兼含乎 答。如自本成申。
兩處解釋意存少異。各處一義。不相違也。且
今鈔意。以現事昭著不轉餘相故。説當會現
事之文。局配一句。不令兼用攝。然其結例之
文。通攝十方之化儀。以不現前之事故。總攝
餘句。尤有其謂歟。但當會現事者。是所昇之
處故。不妨其不離之處被通用于餘句歟
鈔。今言羅七處於法界自下正明所居七
處張羅於法界之義。會解記云。此亦有二意。
故鈔有兩段。初明七處互遍。後二令一一處
遍下。明七處互遍。初中亦有二。初明七處自
狹至寛次第方極法界際。二今直就下。明七
處直遍法界云云
取意
鈔。夜摩兜率等七處問。且以菩提場爲能
遍。則所遍唯可有六處。何云六處乎 答。兩
記意別也。決擇云。十方皆有七處。如此一界。
菩提場作能遍。餘方菩提場爲所遍。乃有七
處。若爾何故鈔次云。如菩提場既遍法界其
餘六處一一皆遍。不言其七。答。但據此一界
所以云六。是知能遍唯局一界七處。所遍通
互十方已上解釋明鏡也。又義理善成乎。若依
會解記云。今以義求。直不動樹王既遍七處。
其餘六處互互皆遍却爲所遍。故有七處。若
唯六處者。能遍本會應非不動而遍也已上
異本云六處故。云若唯六處等也 問決擇
不可爾
鈔。前三約事法界第一兩記共云。但就所
第三者。決擇云。若爾第三遍界微塵中
刹。既云塵中之刹。豈非事事無礙耶。今謂通
云。此言塵中刹者。非是塵中別有其刹。但約
塵即是刹故。下鈔云刹通麁細故。或但據塵
中刹體不彰無礙。故此云爾已上見此記所釋。
大異今現本。今本但云三遍法界塵。而不云
微塵中刹。但今五種大同前五重。既前第三
重云遍法界微塵中刹故。今亦准例牒釋之

鈔。由事即理會解記云。言由事即理下有
二因。一由理事無礙。此異門因。二以理融事。
即法性融通。即當門因也已上下旨趣玄微中
明事事無礙之段。委細可記之
疏。無違後際會解云。上句不礙行布。下句
而顯圓融已上
鈔。四明説經時疏一下云。第三別明時分
者○是初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此教
勝故。衆教本故。在於初時。初言尚總幾日之
初。九會之文同此初不。略爲三解。一約不壞
前後相説。纔成初七説前五會。第二七日説
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皆
後時故。常恒之説不妨後故○若爾世親纔見
十地即爲論釋。或則未窮廣文。或則知見有
異未全剋定。菩提留支意大同此。二順論釋。
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三
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言頓演
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定中一時印現○祇
園身子蓋是九世相即收已上抄五上云。疏三
約實圓融者。即藏和尚意已上 問。今云初成
者。此三解中何釋意乎 答。會解記引此疏
文云。據此初成之言雖通三釋。今文正取第
三一念之初暢斯九會也已上 問。案今抄意。
以初成頓説爲賢首義。然探玄記第二。正釋
始成正覺文中。破菩提留支云。此等所判恐
不順文。以初七日定不説法已上同第三卷釋
轉法輪義中云。一乘本教要在初時。第二七
日更無異説已上准此等釋。賢首意。以第二
七日爲初時。既云定是。又云要在。明知局第
二七日。不可通初七日。既不通初七者。何取
最初一念之初乎。更無異説之定判。實不可
留餘義如何 答。今抄引旨歸。彼具文云。
夫以常恒之説遍前後際而無涯。況念劫圓
融豈可辨其時分。今略擧短修分齊。折爲十
重。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等文此云
初唯一念者。是最初一念也。盡七日者。第二
七日也。會解記其引探玄・旨歸竟。即自會通
云。今謂賢首非不許最初一念頓説。但不許
初七別説前五爾。若約論定文。初七不説。若
約法定義。一念頓説。故或初一念或二七日。
皆同時頓説也。以流支定別三時故不許也
已上會通尤分明也。思之可會 問。最初一念
頓説九會文者。爲祖師義立。爲當經文有所
見歟 答。今抄引經文云。一念即無量劫等
云云探玄・旨歸亦引如是。未見別就最初一念
引頓説之文。然唐經第六現相品云。三世諸佛
所有願。菩提樹下皆宣説。一刹那中悉現前。
汝可速詣如來所已上此是面門光照十方界。
其光中出聲説偈中文也。大疏二下云。四一
頌義海頓演。宜速及時。如三世佛大願而來。
故結云如來也已上總有十偈。約十號釋故。今
顯如來號也。普經第三云。三世諸佛無上願。
大聖道場分別説。亦非集在一念中。宜速時
詣覲最勝已上探玄記第三云。次一別標所説
以勸觀○雖圓音頓説九世願海。然不壞本法
故。非一念也已上若以如是經文可爲其證歟。
思之。又大疏一下云。法界放光亦見菩薩遍
座道場成正覺故已上 貞元疏第一亦指此文。
如次下引。可見之 問。疏一下作三解者。爲
圓機一人所知見。約義門別論之。爲當三類
機見不同故作三解歟 答云云若約義門別
論之。非機見不同者。且約實圓融釋中疏云。
以應機出世機熟成。應云即有説○二七之言
順別機故明知約實圓融之機。與順論釋之
機。可別類機云事分明也。准此思之。不壞前
後相之機感。豈之不各別乎。若依之爾者。今
疏云無後際等。會解釋云。然此即十世隔法
次句異成故。九會力用不同。初成一念頓暢
已上故知第一不壞前後相。與第三約實圓
融。兩釋合爲十玄中一門意。豈離爲二類機見
乎 答。此事難思。而案一義云。約實圓融與
順論釋。並約機者。如上所引。又今抄云又分
三時者。以法就機故已上是即三解約三類機
見不同也。其所以者。疏下云。但隨見聞説。有
初成九會之別已上。既云但隨見聞等。 縱雖
圓機。而初見初聞之位。要由宿習結縁。可機
類不同。例如三乘教之初地已上雖同證同行。
而地前未證眞如故。約本習有悲智増減
鈔。然有兩説決擇云。後際二字攝留支義。
擧後影初中故。暢九會於初成者。攝賢首義。
無違二字。即是清凉會取二師之義已上 問。
以無違兩字會通者。全是清冷新義歟。爲當
依用賢首意歟 答。一義云。會解云。賢首既
許頓説九會。九會則不妨後時。但不許定執
有先後爾。故疏以無違二字而會通之也。故
知疏主亦用賢首意會取故。引旨歸證之。所
以須會取流支者。不壞行布故已上次下更引
折薪記・貞元疏等。可見之。一義云。清凉新義
也。全非賢首意。至下可知
鈔。例此則第九一會問。探玄記第二云。
菩提流支云。花嚴八會中。前之五會是佛成
道初七日説。第六會後是第二七日説。以十
地經初云第二七日故。又有人説。第八會是
後時説。以彼文中有鶖子等五百聲聞並後
時度故已上綱目全同之。准此第九一會在後
時説者。餘有人説。而非流支義。今何取爲流
支所説哉 答。尤如來難。今抄亦存其意。故
云例此也。意云。彼流支既就經文説相案其
起盡。分別前五會與第六會已後之説時。准
例言之。第九會法界品有身子祇樹等。豈非
八年已後所説乎爲言非謂流支正云第九一
會在後時也
鈔賢首則以初成問。賢首意。不礙圓融之
行布門中。可許三時次第哉 答。一義云。可
許三時次第也。折薪記教起前
後章
引探玄記第二
破流支等立三時次第義之文竟。即釋云。此
以流支等確分三時不明頓説故。敵對破之。
唯取二七日融攝也。若賢首意。亦不妨前後。
故清凉演義第一。會取賢首。既旨歸云乃至
宣暢九會在於初時等。評曰。以賢首文雖敵
破意亦玄通故。清凉廣之足成三説。故大疏
云。一約不壞前後相説乃至無非失時等。釋
曰。清凉曲盡義有所歸。今章正當後二。亦不
違初。以次文云即攝一切若前若後等。即無
違前後。普攝於二七日中也已上今注云乃至
者。私略之也。賢首意不礙圓融之行布門。不
許三時次第云事分明也。一義云。賢首意。八
會説法皆在第二七日。縱雖約何門。不可許
三時次第別説之。但有顯法等所用故。融取
身子祇園等後時之事物。非謂説法亦在後
時令融現初時。故探玄第二云。初七定非説
耳。第八會亦非後時。何得於一部經。前已説
半。中説餘經。後方更續。豈令佛無陀羅尼力。
不能一念説一切法。祇園鶖子並是九世相
入。下文過去一切劫○又云。於一念中建立
三世一切佛事。乃至廣説。如是等文處處皆
有。豈可所用鶖子祇洹而非此類。是知此經
定是第二七日所説已上同第三云。一乘本教
要在初時。第二七日更無異説。仍攝前後各
無量劫已上此云定是二七日。又云要在初時
等。正是行布門之所談也。然不可遮此二七
時中更攝前後各無量劫故。云仍攝前後等。
是即圓融門之意也。又一念説一切法者。此
是四十無量辯之徳也。未必局圓融義。既一
念尚説一切法。況二七時哉。但有顯法等所
用故。令融現身子等於二七時中故。云所用
鶖子等也 問。此義不可爾。今抄引旨歸竟。
釋成云則在後時無過等。是豈非賢首意許
法界品在後時哉。又貞元疏第一云。第一依
時者○今無時之時略有二相。一不壞相。在
於後時説此一經。以遊多園林及身子等皆
在後故。常恒之説不妨後故。二約圓融初成
頓説。下放光中十方刹塵刹塵皆見最勝道
場。菩薩於中成正覺。故明是初時如來一念
能頓説故。祇園身子九世相融未來之事居
現在故已上既用旨歸云常恒之説等文言。釋
成不壞相之義。明知清凉正存賢首意許三
時次第。誰不依用之哉。爾者折薪記釋尤有
其謂歟是一次旨歸明説時中。先總標云。常
恒之説遍前後際而無涯。況念劫圓融云云
下句云念劫圓融。上文云常恒之説等者。應
是行布門也。如是標竟。別釋中云初唯一念
二盡七日等。既初云唯一念者。融前後際攝
歸一念。爾者次云盡七日。中第八會豈非遍
後時之常恒説融攝第二七日以爲法界品乎。
若強云非融攝遍後時之常恒之説中身子等
隔見聞時分説經以爲法界品者。今第二七
日所説法界品。是彼後時中身子等隔見聞
之時分説經外。別有此所説歟。若云別有者。
豈令佛無陀羅尼力不能一念説一切法耶。
若云別無者。豈非融攝後時説經乎。若許融
攝後時説經者。是圓融門之所談故。行布門
中豈不許三時次第乎。貞元疏第二輔翼圓
滿之處
云。
又約圓融。九會皆在初成頓彰無有前後。有
聲聞者九世相融。約法有耳。若不壞相。經有
三節○上之二解。一約圓融。二約次第。二倶
有理。如來一會能頓演故。圓融不妨。當恒之
説不礙後。故次第何失。又無前後。依何同時。
若無同時。何異餘教。非唯無礙。亦乃相成
已上此等所判正用賢首意爾者賢首意。行
布門中不壞相之時。可許三時次第之事分
明也是二如何 答。二師之義與清凉會通之
意。必定不同也。其二師之中。先流支義可知。
次賢首意。若約法圓融。則唯在最初一念中
頓演八會支。故旨歸云初唯一念也。若依十
地論。就時事以判。則唯在第二七日中。説盡
七處八會之一部文。全不可待融後時説。縱
雖約行布不壞相門。不可許前已説半後方
更續。但直在二七日中説一部文故。不可假
而許流支義也。具如探玄記二三兩卷并綱
目等解釋。留意思之。不得疎漫。然清凉意。
要有所表故。約不壞相門。正許三時次第。故
兼用流支義。設有説初成頓演一部文。是融
後時説之門所談也。其後時説者。即賢首所
言常恒之説遍前後際其後際説是也。所謂
舍那佛常在花藏恒時説法。盡窮來際無停
無息。而説慈悲者。爲下劣衆生故。於彼無盡
説中。略取七處八會所説。結集流通故。有此
一部文者。一宗不易之大義。多師共許之法
相也。但清凉要有所表故。約不壞相門。以判
初七日説前五會。第二七日説十地等。八年
已後方説第九會。其所表者。如次下引大疏
一下。故自非融後説者。不可有初成頓演九
會文之義也爲言賢首意不爾。依地論云初
七日思惟時故。總不説法。以花嚴是根本法
輪故。如來稱本而説不遂機宜故。如須在初
時勝處説之。何有前已説半。中説餘經。後時
更讀説法界品乎。正約不壞相門之所談也。
全非九世相融等義。但有顯法等所用故。唯
令身子等融現於二七時中。以成今海會事
儀云許也。云爾。謂説經亦在後時。令取之融
現今初時也。是則兩師不同也。然清凉欲掩
是非故。寄共許之法相。而顯自意之所存。故
今抄云。賢首旨歸云○則在後時無過等也。
貞元疏釋准此可知。次彼後時中身子等隔
見聞之時分説經。則非今法界品。但身子其
時不見聞者。如我等當時不見聞。未必初取
爲顯法衆。今身子等不被用彼時之説經之
海會事儀。亦以可爾歟。若亦欲用。則非所遮
之 問。若如所立義者。旨歸云初唯一念者。
成道最初一念歟。若許爾者。何故探玄云初
七定非説耳耶 若不爾者。大疏云三約實
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者。正用旨歸今
文。故抄釋云即藏和尚意。如何 答。旨歸云
初唯一念二盡七日者。初云唯一念。而殘餘
念餘時。故次云盡七日。文相憐次尤明鏡者
歟。故知彼文意者。依十地論。於第二七日。別
分唯一念與盡七日也。但於大疏抄釋者。彼
依不壞前後相釋。許初七説法故。約初成一
念。以明圓融義。雖所依時實有異。而所顯圓
融義是圓故。云即藏和尚意。是即隨義轉用

鈔。約所表故疏一下云。常恒之説不妨後
故。雖能頓説。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
初故。故皆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
其次深故等文。如
抄所牒釋
抄五上云。第二遮伏難。總
有四難。一云。花嚴教旨。時處圓融。要歴三
時。豈通其趣。故此釋云。常恒之説説無息時。
後時不説。豈名常説。二有難云。如來圓音一
言頓演。何要三節方盡幽微。故此通云。雖能
演。表法淺深故須三節。三有難云。若表三節。
三七日中。一七一節足得成表。何要後時。故
此答云。三七未有聲聞。不得顯於不共。故須
後時。故疏云。亦顯二乘絶見聞故。四有難云。
處歴穢土。時不相融。豈順花嚴圓融之旨。故
此答云。正爲融於異時及與穢土。即一刹那
即是清淨故。故疏云。雖異時別處。亦不相離
已上問。今抄云分於三時約所表故。又下
云又分三時者以法就機故者。兩釋有何別
哉 答。初約行布圓融。二門對論。後約機縁
徳。二人對論。其所表者。共是前五會信解行
願最在初故等。如疏一下所釋






演義抄一上纂釋第四

  五所被衆  自下決擇第二
疏。盡宏廓之幽宗決擇云。盡字是教餘皆
義。宏者大也。即是廣義。通收五教。若巨海
遍納於百川。廓者空也。即是深義。別揀九宗。
同天地獨具於十徳。或宏者事法界。廓理法
界。二字相含者事理無礙法界。幽宗事事無
礙法界。或四字相含同詮一眞無障礙法界
已上
鈔。眞應權實○又不可思故會解云。以眞
應權實之類。例上深廣説之。應言即眞而應。
不可作眞思。即應而眞。不可作應思。即權而
實。即實而權。皆不可思故也。亦可。眞應權實
之外。更例因果本迹之類故。曰類例多端已上
問。大疏一下釋衆海雲集。總啓十門中。第
五權實門云。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薩
聲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
生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類
聲聞是權。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作雜類
衆生故。若依此經。同生異生皆通權實。海印
定現實徳攝故。隨縁隨位而示現故等文此外
更無眞應門。今何權實之外云眞應乎 答。
決擇云。眞應權實者。智冥一理故曰眞。悲赴
萬根曰應。或本高而迹下。或本下而迹高名
權。本迹相稱名實已上准此但就權實門中。更
分別眞應權實之二義也
鈔。略列四十二衆問。疏一下云。都序之中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