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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 (No. 2196_ 願曉等集 ) in Vol.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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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初三之中。初明弘經也。二世尊時彼下
勸聽受。三世尊以下明王護也
世尊至災患下。第二護供養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時彼人王下勸供給。三我等下明王護

世尊至所稱歎。第三護讃嘆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人王於下明讃敬。三我等下明王護。此
中本有供養之言。即是尊重讃歎事耳
大衆下。品第三段大衆奉行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八
  寶曆三癸酉年七月七日庚申奉書寫此卷了
  始筆於五月九日 閑人寶生院成慶六十
  同四年閏二月二十六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九

  四天王護國品第十二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章四王發願弘經。此
品如來讃勸彌修。故次先品此章來也。二先
自願擁護。持勸他弘通。又爲時機。如下八益」
二釋名者。本義如前。言護國者。依仁王疏。四
王能護。國土所護。由經生喜使國無災民主
獲安。故名爲護。王化封疆名之爲國。盛辨
此義因以標名。隨名釋也興云。梵云羅叉此云
護。即擁護也。國者即
總擧人土之。
即五蘊也
三決疑者。四王八部共護持者。應言護人。何
名護國。答。國者總也。人是別故。如説有情名
爲佛土。故雖護人名護國也沼云。人爲國本等
者。彌有難故説爲國
本。必言
護人
爾時至善哉下。先章四王願護。今是第二如
來讃述。此品准本取今有五。一如來讃勸彌
修。二四王奉勅勤行。三時四天下。四王説偈
歎佛。歎佛説經故。四爾時四天下。四王歡喜
供養。聞經歡喜。心供養佛。五爾時世尊下。時
衆聞經得益。初中有二。一讃。二述祥即
取之
就讃
有二。一讃現行。二讃往因興即
取之
初也。重言善
哉。一善其有弘護徳。二善其以徳弘護。又一
善其遮惡鬼。二善其護人民。又一善其爲世
法王。二善其以法治民
汝等至讃嘆下。第二別讃往因又二。一讃修
三業。二種諸下讃行萬行。供養通三業。恭
敬是身。尊重是意。讃歎是口。四王已登初地。
三阿僧祇劫行故。言無量佛所種善根祥沼
興取
諸善者。過四十心隋云。十信下種。十解十迴成熟。
初地解脱。祥取。興云。即違瑜
伽十信已前。亦勝解行地。
今發善法欲。即下種也
若爾何故先爲徴他言
如輕毛。故准上耳。初地四王。二地忉利。三地
夜摩。四地兜率。五地化樂。六地他化。七地初
禪。八地二禪。九地三禪。十地四禪也。十迴金
輪王。王四天下。十行銀輪王。王三天下。十住
銅輪王。王二天下。十信鐵輪王。王一天下。竝
出大集經也祥即
取之
修行至安樂下。第二正述有二。一述上有仁
徳。二以是下述上弘護興即
取之
不述上有聞法得
祥皆
取之
上有徳文有三。今初述上第一總標。
二汝等長下述第二解釋。不述第三結名。名
由徳有。故不別述。上二中各二。今具述之。文
少前後。互有所表。先擧作王。後明以法治
民。四王明其得作王方以法理民。今佛先述
以法治民。後述第一爲王者。由以法治民故
得爲王。本云爲人天王。今擧初句以兼後也。
前示爲王故善化。此明善化故成王。前明苦
展果隋云
惡果
須先除。樂是勝果故後與之。今
此佛述。先述第二與樂者。衆生多短乏。於聽
學有闕。須先與四事樂。後除苦者。衆生不棄
有重苦故。本云能遮諸惡。今亦先云遮去諸
惡。所有鬼神乃至速去。今述擧初與樂而攝
後除苦也。此明衆生恒無樂須無與之不恒
有重苦也
以是因至得安隱下。第二述弘護有二。一述
上第二護人。二述上第一護土祥興
取之
上示由有
國有人。此明由有人故即有國也。上在人有
三。一護聽受者。二護供給者。三護讃敬者。今
總述此三。三中。本各有三。今但述後二。就文
有二。初正述。二汝諸下釋述意興即
取之
初也。有
二。一合述上三人。二合述上三護。不述上三
中有弘經之人。上本擁護供讃聽受者耳。以
是因縁等者。本總略云以是義故明可
護義
若有人
明可
護人
又云。供養即述第二中第二。恭敬即述
上第三中第三。又供養是宣説。恭敬是聽
受。即述上第一中第一。二汝等應下。合述三
敬三守護隋云。合述三
中第三守護
汝諸至得勝利。第二釋述意有二。一出世利。
三世佛正法者有三。一正説十二部。二正行
十度。三正果法身四徳也。二汝等下。世間利

汝等若下。第二述上第一護土有二。一正述
上護國土。二勸護弘經人興即
取之
此是義生有兩
立。一四王。上但護人王未及四衆。二上但明
護學者未明護弘經人。各有所表。意可知也。
就上護土有三。一國土衰惱。二請説此經。
三由經禍滅。今述後二。後二由四王力也。就
上第二請説有三。一有人持經。二四王請説。
三由請弘經。今言汝等護持是經。即述第
二。第二由四王故不初。後兩。言能除衆苦等
者。本云悉能消伏一切諸苦。所謂怨賊飢
饉疾疫故知初一句總標。後二
句別明三苦。沼即取之
是故汝下。第二勸護弘經人有二。一弘。二護。
就上護聽受人亦三。一有人弘經。二勸人王
聽受。三四王願護。今亦但述後二。以此中本
述護聽衆故。但上止明人王聽受。此中合擧
四衆。上明人王以上四王。只擧人王不及四
衆。此中佛擧四衆者義生也。上四王意既護
王及於四衆。此間恐有不解者疑之故。四衆
若有聽受誦者竝護之。次云風化下。明四衆
如草從風也此文本今兩本所無。
可檢七卷本也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四王奉勅勤修。准本前
後總有五番。大爲二別。初一番自願擁護。後
四番勸化弘通。弘通由擁護也。先品至此述
文初番已訖。今是第二有四番勸他弘通爲
三。初有一番正勸他弘經。第二有兩番示弘
經方法。第三有一番結勸明弘之者得。不弘
者失祥興
取之
菩薩不但自行。復欲化他祥云。故先
勸他弘經
化他必有勝軌故次示
方法
勝軌若行即得。不行爲
失。今加一番合爲五番。謂説神呪以弘經
也。初四番人護。後一番法護。就初有二。初四
王勸。後如來述。就初有二。一勸國王弘經。二
四王擁護祥皆
取之
初又二。一標所弘之法。二若
彼國下勸能弘之人。初中有三。一標法。二
標時。三標處依今有二。
初儀。後法
第二又三。一明人王
善化。二明人王聽法。三明人王捨財。初文。本
云以天律治世。言天律者。依天法用親疎平
等治惡讃善也。今擧後二以兼初也
以是至具足下。第二明天護。本先明四王自
聞法得利。後明人王被護。今此總略明護他
事。准本及今。上文理實應如舊也。今文有三。
一總標擁護。二別明守護。三雙結擁護。擁護
者由弘經。初也。本云以是因縁我等時時得
聞如是妙經。乃至具諸威徳。具釋如本。此即
明自聞法得利。今明護他與利。本今互願。意
無違也。得利有三事如上述。准上。安穩等者
增長智慧。增壽命者身力康健。後句如文。轉
勢説故。本今次第有不同也
世尊若至尊敬。第二別明守護。先明護因。後
正守護
是故至留難下。第三雙結擁護有三。此初護

二亦當下。護人
三他方下。護土。此又三。一略標。二釋。三
祥即
取之
初也
若有人王下。釋有三。一明國主弘經
二隣國下。明外留難起
三世尊以是下。明由護難滅又二。一明經力
能除。二明四王爲滅。就初有二。一擧經力。是
能滅之因。二擧異怨。是能除之縁就後有四。
一時王見已。牒彼國有難。二即嚴下。明於難
中猶來沼云。討者除也誅也。伐者征也敗也。欲敗
去之。今經作罸。罪之小者曰罰。是折伏也
我等爾時下。明四王護助。四令彼下。明由護
難滅
尚不敢下。第三重結。本二。一結彼土難生。二
結此國禍滅。今略初文但有後也。問。經與四
王本是利他之法。云何乃令彼國有苦。答。經
及四王無心惱彼。但此土弘經是有徳之人。
果報堅固。彼王惡意違此有徳。爲惡自熟
耳。如人惡心違佛及父母。父母何曾有心損
彼。彼報自熟也祥即
取之
問。乃不作心令此惱彼。
云何令彼自愛惱耶。答。勸此弘經生善。即
是識彼依敎自息惡。息惡彼無惱。弘經此土
安。即是平等之化也
爾時至善哉下。第二佛述有二。一通述。二別
興即
取之
初也
汝等至説是法下。第二別述上三。即爲二。初
先述上第二四王擁護。二大王若未來下。述第
一國主弘經。弘經由護。護前弘後。上欲明由
弘之有善資四王。四王方復擁護。佛述先明
護者。由護安隱故方得弘也祥興
皆取
就初有三。
此初述上第一護法
二若有人已下。述上第二護人
三亦復下。述上第三護土祥興
取之
有三。一略述護
於國土。二四王當知下。廣述所護之事。三以
是因下結祥即
取之
三中各二。一明有好。二明無
興皆
取之
初中有好即有六事。從近至遠。本略。
今謂。一能弘人。二所弘法。三弘通人。四消衰
患。五令安隱。六亦復下護國境
二乃至怨下。明無惡。即有四事。本略。今謂。
一散怨賊。二滅衰惱。三得安穩。此二本云滅
其衰惱令得安穩。今擧初事兼後二也。四亦
令下無鬪訟也
四王至自在下。第二述所護事又二。初明有
好有五事。今謂。一能護主。二所護境。三所護
王。四受快樂。五得自在。興云。如經律異相
云。閻浮提内有十六大國。八萬四千城。八國
王四天子。東有晋天子。人民熾盛。南有天竺
國天子。土地多名象。西有大秦國天子。土地
饒金璧玉。西北有月支國天子。土地好馬。八
萬四千城中。六千四百種人。萬種人萬種
音響。五十六萬億丘聚。魚有六千四百種。
象有四千五種。將有二千四百種。樹有萬種。
草有八千種。雜藥有七百四十種。雜香有四
十三種。寶有百二十一種。正寶七種。而言八
萬四千人王者。蓋有優劣不同。故不相違
二所有財下。明無惡有三事。初事。今謂有三。
一多財稱心。二隨業受報。三不貪他國。咸生
下第二事。本有七心。故云各各自生利益之
心。生於慈心。安樂之心。不諍訟心。不破壞
心。無繫縛心。無楚撻心。今擧四心等取餘也。
謂利益心安樂心無諍心無縛心。言小欲者
通。利樂下別也。若反七心即是苦故。今言苦
也。其土下第三事今謂有二。一能受人。二所
受事。事有六。一自然樂。二和水乳。三互相
愛。四歡遊戲。五慈悲讓。六增善根
以是因至豐盈。第三結也。一結有好。二結無
興即
取之
初有六事。今謂。一國樂人盛。言因縁
者。總依弘經。別由前六事因縁故。二地味沃
壤。三四時順序。本云陰陽調和時不越序。興
云。寒暑即陰陽之氣。應於律呂故調和。四時
各順三序。故云不乖序。事如金遺。四七曜
守度。興云。菩薩處胎經第四云。日宮縱廣五
十一由旬。月宮四十九由旬。日放一千光。月
放一億光。大集第二十八云。在日天器十千
由旬。住宮縱廣三萬二千由旬。立世經第五
云。月宮名旃檀。天子同名。日宮名修野。天子
同名。此二宮殿團固如鼓。住四十餘劫。智
度論第三十五云。如日天子憐愍衆生故。與
七寶宮殿倶繞四天下。爲衆生除諸冷濕照
諸闇冥令各得所。第三十九云。日月圓方五
百由旬。而今所見不過如扇。大而見小。有此
異者。蓋二輪之形未然必一量故。聖敎有不
同。但智度論。別以算諸方。故云五百。廣如樓
炭第八。立世經第五。大集。大論先卷。瑜伽第
二。皆具引文如彼疏。曉下疏云。長阿含云。
月有虧滿者。一通角行稍稍隱例故見缺。又
月邊有天其色正靑。衣服亦表靑。所在之面
靑色照城。故缺盛也。滿者月行稍轉向正。
又靑衣天。十五日轉入月城。與王適會。又
須彌南地有大樹名閻浮提。高四千里。枝蔭
二千里。影現月中。樓炭經亦同此説。依瑜伽
者。由大海中有魚鼈等。影現月輪。故其内有
黑色現也。又云。星者五星。宿者二十八宿。樓
炭經第八云。從此高四十萬里有天神舍。以
水精作之。在虛空中。大風持之行如浮雲。天
下人皆名星宿。其圍七百二十里。中者四
百八十里。小者二十里。淨法師云。有處説。觀
世音名曰寶意。作日天子。大勢至名寶吉祥。
作月天子。虛空藏名寶光作星天子。度者路
也分也。五風雨無災。六資財豐盈
二心無慳下。結無惡有四事。今謂。一心無慳。
二常行施。本云亦無嫉妬。三具十善。四終生

大王至稱讃下。第二述上第一人王弘經有
四。一述人王弘經。二述天王得益。三勸人王
弘成第一。四勸天王護成第二。後兩是義生
也。初有二。一述人王聽法。二幷受持下述人
王捨財。不述善化善化非是弘經也
復欲至藥叉衆下。第二述天王得益有三。此
初標得益之人
二是故下。釋得益之法。由得等者。本云則爲
以得正法之水服甘露味
三增益下。出得益之相
是諸人至正等覺下。第三勸人王弘有三。此
初明弘此法即供養釋迦
二若供下。明供養釋迦即供養三世佛
三若能下。明有此兩義故得無量福
以是至彼王下。第四勸天王護有四。此初護
人王
二后妃下。護眷屬。初句應字通下。故云及
后乃至王子等亦應得護等
三及宮下。護宮殿。本云宮殿堂宇安穩淸淨
無諸災變。護宅之神乃至快樂。今准知之
四是諸國土下。護人民。從近至遠也
爾時四天至福聚下。第二兩番明弘經方法
有二。一弘經方法。二用心方法。初有二。一四
王勸。二如來述。就初有二。初擧果報。二世尊
如是下令修因祥興
皆取
初中又二。一明得六種好
事。二明離三種惡。初也。今謂。一得護自身。
二得護眷屬。三得護宮殿。四皆得下得勝安
樂。五於現世下常得尊位。六復欲下得無量

於自下。第二文。本云國土無有他方怨賊無
諸憂惱及諸苦事。三惡如文
世尊至慇重下。第二令修因有二。一重法。二
敬人祥興
取之
初有三。一捨惡。二修善。三聽法
興即
取之
初也。有三。一不放逸除思障隋云。除
漏器
不散亂除聞障除覆
三當生恭下除修障除穢
恭敬者是修行。即修慧也興取。加云。修慧方便。
實聞思亦有方便。修慧
又有障。而前二唱障後一
顯方便者。即影略互顯也
至誠慇下。第二修善。依今有二。一總勸聽經。
二欲聽下別示聽軌。軌中有二。一嚴外境。二
淨内身興即
取之
二中各有七事。今謂。初七。一嚴
處所。二灑土地。三散衆華。四置法座。五寶校
飾。六張幢幡。七施寶獸。今加二事。謂燒妙香
及奏音樂。言師子法座者。本云敷大法座師
子之座。大法座者聽者座也。師子座者説者
座也。莊云。哀泣經云。佛告阿難。若佛滅後爲
法師比丘敷座。得十座功徳。一尊者座。二輪
王座。三帝釋。四梵王。五第六天王。六法師比
丘。七帝得法。八菩薩詣菩提樹下當得佛座。
九得轉法輪座。十涅槃時天龍等圍繞。然後
得如來師子座。其王下第二淨内身又七。一
洗浴。二塗身。三著衣。四著瓔。五卑座。六不
高。七去位
離諸憍下。第三聽法。本三。一離諸放逸思慧
行成。二謙下自卑除去憍慢修慧行成。三端
心下聞慧行成。今有後二。擧離憍慢兼放逸
等。具此三品隋云。初修見器。次修淨器。後
修開器。具此三器。興即取之
是好聽
法。義如上釋
於法至師想下。第二敬能説之人有六事。一
恭敬法主。二慈愛眷屬。三外捨資財。四内懷
歡喜。五身意精懃。六倍生恭敬。合六爲四。初
一句恭敬。二三句供養。三有一句結供養。四
有一句結恭敬。初也。言起大師想者。本云生
世尊想。故佛想也。莊云。十住毘婆沙第五云。
言説法者。應行四法。一廣博多聞能持一切
言辭章句。二決定善相。世間出世諸法生滅
相。三得定智慧。於諸經法隨順爲諍。四不增
不減如説修行。又云。説法法師處師子座復
有四法。一欲昇高座先應恭敬禮拜大衆然
後昇座。二衆有女人觀不淨。三威儀視瞻有
大人相。敷演正法顏色和悦人皆信受。不説
外道經書以欲怯畏。四於惡問難當行忍辱。
復有四法。一於諸衆生生饒益相。二於諸衆
生不生我相。三於諸文字不生法相。四願
生從我聞法於阿耨菩提而不退轉。廣如法
集第二。瑜伽四十四。具引如彼沼云。如
法華説
復於至愍心下。第二慈愛眷屬爲三。一大小
歡喜。二喜悦下捨所重財。三於自下愛悦法
此二文處。本經密之。今且隨
義相配如是。檢七卷
難解在始心輕。聽
聞之後理轉至。人須資侍善心曰損恭。凡
夫三業多相侵惱。故人之後令彌篤也
作如是第三内懷歡喜。本外右先。今轉勢故
有此先後
於此經下。第四外捨資財。本供於師。今令營
法具。有二義互擧一也
第五身心精懃。本云倍復自勵不生疲倦。今
擧第四以攝此意。故云盛興
既敷設下。第六倍生恭敬也
爾時佛至吉祥事下。第二佛述。但述行因不
述得果。得果由因。因述兼果。又此中佛明勝
報兼前劣果。又上行因中有二。今先述第二
敬人。二四王當知下。述上第一重法興即
取之
四王示法勝人劣。今佛示法多生敬重。人好
起輕厭隋云。佛示法由
人弘。興即取之
故先令敬之。就敬人中
有二。一述供養。二敬重興即
取之
與上不例者。上
明在後供養。此示來前迎接。善始令終也。初
有四。一行因。二得果。三結得果。四結行因。
初有二。一標。二釋興即
取之
初也。有二。一嚴身。
二歩出城下。自出迎接也。四王以至之苦。第
二釋有二。一生善。二復得超下滅惡也
復於至尊位下。第二得果。是義生有四興即
取之
初報果
二隨其歩下。明習果
三自在爲下。更廣報。本云不可思議自在之
力。今謂。有十三句。一自在力。二衆所重三
處寶宮。四所在下得長壽。五具辯才。六衆所
信。七無所畏。八有名聞。九衆所敬。十天上下
受勝樂。十一得大力。十二具大徳。十三得相

四値天人下。廣習也
四王當至利益。第三結得果
故應自下。第四結行因。上先因後果。今結先
果後因。亦有義也興顯義云。果必依因。故前先
因。因亦對果成故。此先結果
於説法至我説法下。第二述敬重法師有二。
一使行因。二明得果。初也。有四。一見法師形
相如見佛形。二見法師入宮如見佛入。三見
法師受施如見佛受。四見法師説法如見佛
説。此次第相生也
我聞至退轉下。第二明得果有二。一明内果
二明外報。就初有二。一習半。二報半興皆
取之
有三事。此初不退菩提。十迴人也
二即是下。常生佛處
三我於下。供養如來興云。有説。不退十向。生佛處
等名流果。此不可定諸位。
皆有不退義故。今十信下品聞是法故。不退菩
提福智必成。値諸佛故智成。供諸佛故福成
既不可
定。何定十信。又言諸人王何唯十信耶。當知
本意總攝地前。而十迴者擧終兼始。地前劣
故殊須勸修。地上諸王更無待言。又其福智
亦爲習果。義無違也
我於至之苦下。第二報果有二。此初捨惡道。
曉説如下。莊云。琰魔此云靜息。長阿含十九
云。閻浮提南大金山内有閻羅王宮。王所治
處。彼王日夜三時有大銅鐵自然在前。乃至唇
舌咽腹無不燒爛。受罪已訖。復與婇女共相娯
樂。彼臣亦同。瑜伽第二云。隨一有情由感雜
染增上業故。生那落迦作靜息王。若依此文。
地獄趣攝沼云。正鬼趣攝。瑜伽生那落者。化三界生。
不爾何故生最下地獄。又違二十唯議。不許
同彼受苦故。長阿含十九。
約化相故説王受苦相
問。若爾何故名法王耶。
答。以其因果示諸有情令離怨心故名爲法
王。阿含同卷云。佛告諸比丘。有三使者。一
老。二病。三死。有衆生身語意惡行墮地獄中。
獄卒淨此罪人詣閻羅王所白言。大王。此見
天使所召善問之辭。王復告言。汝在人中觀
見老人。乃至廣説。瑜伽五十八亦説故測同。
加云。
起世經第五等引老病
死三種天使而訶責之
便爲下。第二受人天。天是釋梵。人是輪王也」
當令至涅槃樂下。第二明外報有二。一利他。
二利我。利他有二。一明内有能化之徳。二明
外有所化之事興即
取之
初文准本屬上。故云我今
已種百千乃至釋梵之因。已種無邊善根種
子。初已種下。義如前也。後已種下。即初明
内有能化徳。今當令等。本云已令無量百等。
此即第二明外有所化事
積集無量下。第二利我亦二。此初明有自利
之徳。言積集者。本云已集
二後宮下。明自利之事有三。一利眷屬。二利
宮殿。今利人民。三國土下利國土。國土又二。
一除内災。二他方下除外禍
四王至眷屬下。第二述重法有二。一令修因。
二明得果興即
取之
初有四。一令述滅惡生善。二
述上聽法。本云淸淨聽受是妙經典。今略擧
初以兼此義。准次下文必應有也。三亦於下
令護持衆。四所獲下令迴施四王除諸難。即
得果
彼之人王下。第二得果有四。一習果。二於
現世下報果。三增益下結報。四能以下結
習果
爾時四至正法下。第二一番明運心方法有
二。初四王勸。後如來述曉莊
取之
初有二。一示
上聽法運心。二示上供養運心祥興
皆取
初有三。
一牒上人王弘經。二我與彼下牒上四王聞
法。三其王所下。正示運心之方。初中又四。此
初牒上恭敬
二牒上聽法
三供養四衆
四時彼人下。牒上莊嚴舍宅
就第二中有二。一牒四王共聽。二牒人王信

第三有二。一擧自利。二亦福以下令施他。
問。四王是十解已下。云何乃就人王求善。答。
一實報須善自資。二應亦令物欣仰生於勝
祥依
後也
世尊時至是經下。第二示供養方法亦三。此
初示運心方法
二世尊時下。明香氣遍至
三於虛空下。明利益衆生有四。一明變現。今
謂有二。一現神變力。二令衆聞見。約香云聞。
約光云見。准下知之。故知。沼云約香所依烟
説有金色光。不爾香塵鼻根所得。如何言見
者。文既分明。何故勞耶
二照曜下。明照了。今謂。照十五宮。一四王宮。
二梵宮。三釋宮。四大辯。五吉祥。本云功徳天。
六堅牢。七正了。本云散脂鬼神最大將軍。八
二十八部。九大自在。本云摩醯首羅。宜云第
六天王。十金剛密主。本云密迹。十一寶賢。本
云摩尼拔陀鬼神大將。十二訶利底母。十三
其五百子。本云鬼子母與五百鬼子。又可一
句是祖子故。興云。如智論云夜叉金剛密迹
鬼子鬼母等。是鬼趣中得道故。將知大菩
也。十四無熱。興云。彼池龍王無三熱惱故。一
非熱沙所礫。二無風吹衣覆露形。三無妙翅
鳥所食。故因名之。如華嚴經云。大地菩薩爲
此池龍。於大悲雲蔭覆一切衆生離苦法門
而得自在。於鱗甲流出諸水日夜無竭濟
生。無三惱者。即嘉祥説。如法華疏。又大論云
七住菩薩。十五大海龍王。本云娑竭羅龍王。
准下來聽應言無量百千萬億諸天藥叉
三世尊如是下。明見聞。今謂。先見神力。後聞
香氣
四覩色光下。結廣遠。言遍至者。遍至照曜故。
本云是香蓋光明亦照一切諸天宮殿
佛告至放大光明下。第二佛述有二。一此土
釋迦述人王供養。二他方諸佛讃四衆弘經
興即
取之
此中但述供養運心不述聽法運心者。前
番末佛述中。勸人王迴施聽法之善以施天
王。天王今就人王求以成佛上意耳。故不復
述之。此文有二。初明非唯但照諸天之宮。亦
遠至大千之界。後是諸人王下。明非但至三
千界。亦周遍十方佛土祥皆
取之。
初中有三。此初
明不但至此天處
二由彼人王下。明乃至三千。今謂有二。初至
處。本云百億日月。百億大海。百億須彌。百億
大小鐵圍及諸山王。百億四天下。百億四
王。百億三十三天。乃至百億非想非非想
天。今擧三種百億兼之。如文。後種種下神

三如是下。結也
是諸人至大千世界下。第二明遍至十方佛
土有三。此初明不但至三千
二於一念下。明遍至十方佛土
三於諸佛上下。總結也
時彼諸佛至金色下。第二他方佛讃弘經之
人得果有三。此初見聞
二於十方界下。神變。神變是他方佛爾也興即
取之
三異口下。讃嘆又二。一讃四衆弘經。二讃四
衆得果。此是義生祥興
取之
初有四。一弘法。二則
爲下得利。三何況下擧況。四何以故下解釋」
爾時十方至資糧下。第二得果有二。一應化
身。二法身興即
取之
初有二。一擧因。二歎果沼即
取之
本先歎果。今初擧因也
超諸聖下。第二歎果。今謂有四。一超爲尊。二
坐樹下。三救衆生。本云能壞三千界外道邪
論。四摧魔衆
覺了至菩提下。第二法身又二。此初明果
當得。興取加云。言諸法最勝者。即法如如之境。是勝義
智之所履渉。故曰最勝。二障皆盡。故云淸淨。非諸聖衆
之所能達。故曰甚深。無有一法而與等者。故云無上。覺
了者即如如智。覺諸法眞如正覺之智故。説此境故名法

善男至之座下。第二明因隋云。
明應物
有三。一登法
座。二轉法輪。三利六道。初也。本云汝已能坐
金剛座處。隋云證果祥云。歎已得因中
説果。故名已得
能於無下。第二轉輪有二。一小乘。二能擊下
大乘祥興
取之
十二行者。得十二因説四諦也
云。
三轉四諦爲十二行。興徴本云。
即違諸論三轉十二行相故
三藏既雙擧於二
敎。何以偏言難圓義耶。大乘五句義如前述」
能斷無量至大海下。第三利六道又二。一令
捨生死。二令入聖位興即
取之
初也。有二。一除因。
二能令無量下滅果
解脱下。第二令入聖位亦二。一捨凡域。二値
遇下登聖位。爾時四天至功徳下。第三一番
結歡修行有二。一四王結勸。二如來述祥曉
莊取
初有二。一先牒上人王弘經。二爾時四王倶
合掌下結勸修習。初有二。一牒上人王弘經。
二於彼人王下。牒上四天聽受祥即
取之
初有二。
一歎能弘生當現之福
二是故人王下。歎弘者由過去之善也
於彼人王至利故下。第二牒上四天聽受有
三。一來聽法。二結善友。三願守護興沼
取之
初中
又二。一明欲來之意。二正爲兩事故來。就二
大意爲兩。一爲人。二爲法。初也
我等四王至諸神下。第二正來亦二。一四王
來。二天衆來。就初有四。此初明來衆
二於自宮下。明來縁
三我當隱下。明來相
四爲聽法下。明來心也
如是乃至藥叉下。第二天衆來亦四。此初明
來衆宜云。第一衆者。至判開
合如彼疏。幷文十五也
二如是等下。明來心
三皆不現下。明來相
四至彼人王下。明來處也
世尊我至善知識下。第二明結善友有二。初
正結善友。二釋爲善友意。初也。本二。一得善
友人。二出善友事。本云同共一行善相應行
已上相隨師行大乘行也隋云。四王常願弘經。人
王既弘。即與四王同行
也。祥取隋説。結云故名一
行。無有相違名相應行
今擧初文以兼後也
因是無上下。第二釋爲善友意亦二。一明人
王法施祥云。人王弘經利
益四天。故名施主
二以甘露下明天王得

是故下。第三願守護有二。一護人。二及其宮
下護處
爾時四王至讃嘆下。第二正結勸修行有三。
一明不弘者爲失。二明弘者爲得。得故國土
安。失故國土壞。三世尊以是因縁下。正結勸
修行。初有四。一明不弘此經。二明四天失利。
三諸天棄捨。四國土敗亡。此四次第可見
祥曉
興取
初有二。一不樂法。二不重人沼即
取之
初也。
又二。一不樂聞。二亦不供下不供養
見四部下。第二不一重人亦二。一見他弘經。
二亦復下不能供養
遂令至妙法下。第二四王失利有六事。此初
不聞經。二失法味。三無威徳。四及以下失勢
力。五增惡道。六損夭莊撮爲六。
沼爲五也
今加二事。謂
墜苦河乖樂乘合爲八也
世尊至無擁護心下。第三天神棄捨又二。此
初四王捨
二非但我下。諸神捨
既捨離下。第四國土敗亡有四。此初牒四王
捨離
二其國下。明國土敗亡又有四事。一明捨善。
二唯有下明作惡。三疾疫下明災變。今謂
九種。一多疾疫。二彗星怪。三兩日現。四常薄
蝕。興云。漢書日月薄蝕。韋昭曰。氣往迫之曰
薄。虧毀曰蝕。釋名云。日月虧曰蝕。稍侵毀
如蟲食草木葉。如樓炭第五云。阿修倫天王
名羅呼。其體高二萬八千里。以月十五日立
海中央。水裁至臍。低頭闚須彌羅寶泰山及
四方山鎭。以指覆日月。天下晦冥。或覆日以
晝爲夜。所謂日月蝕時厄光明也。五虹惡
相。六星流落。非但流亦失度故。本云流星崩
落五星諸宿違失常度。今擧流星以兼後也。
七大地動。八井發聲。九惡風雨。本云惡風
惡雨無日不有。四常遭飢下明國敗亡。今謂
有四。一常凍餓。二多怨賊。三人受苦。四無樂

世尊我等下。第三結四王捨
生如是等下。第四結國亡
世尊。若有至昌盛下。第二明弘經爲得有四。
一明欲得國土樂。二勸人王弘經。三我等及
餘下明四王得益。四如大梵下明國安隱祥即
取之
生起可見。就初有二。一有三事明自土安樂。
二有二事明他土安樂。欲歎弘經力大。令他
我皆安。此初也。三事如文。即三欲也
欲令正下。第二二事。本對前三亦有三事。故
云欲得擁護一切國土。欲得正法正治國土。
欲得除滅衆生怖畏。今總略故擧後二也
世尊。是至受持經者。第二弘經有二。一弘通。
二敬供
我等及餘。至法味下。第三四王得益有三。此
初聞法
二增益下。獲利。今謂爲二。初利自身。二所有
下利眷屬。故本云增益身力心進勇鏡增益
諸天。故知沼以增益之言屬上聞者。非但亂
文句。亦違三藏釋
三何以下。解釋
世尊至諸論下。第四國土安樂。此中擧三論
者。一四韋陀經明梵天事。曰世出世論。本云
説出欲論莊云聲明等論。
興云欲不淨論
二毘伽累羅論明十善
論等。曰帝釋論宜即取之。興
云聲明論
三僧伽衞世等
隋云。明
學通事
曰五通神仙論興云。六句
吠陀等
今明人王弘
經得益勝彼三論利益世間。就此有三。此初
正擧三論名體
二世尊梵下。格勝劣
三何以故下。廣明勝意有三。一明此經用勝
彼論用。二如是無量下。明説此經之人勝説
彼論之人。三令贍部下。明此經理過諸論之
興即
取之
具此三義故經勝論劣也。用勝有二。一
得現世利。二得來世利。此二即是弘經令安
樂之意也。初有二。一明衆生得益。二明四王
獲利。初又三。一總標爲衆生。二擧八事釋。三
擧二事結。初也。今總略徴。本云所以者何如
來説是金光明經爲衆生故
由此能下。第二擧八事釋。又二。初三事令有
好。後五事令無惡。初有三。一治化。二能與下
安樂。三爲護自下慈念。合釋上二。此三因仍
相生也
令無苦下。第二五事有二。前二無苦果。後三
無惡因。前中。一句無内苦。本云欲令衆生無
諸苦惱。一句無外害。所有諸惡下。後三無
惡因。初一句總。二亦令下二句別。又二。一句
心無憂惱興云。屏
亦云除
一句口無諍訟
是故人王下。第三擧二事結有二。一結行因。
二結得果文處
顯也
世尊我等下。第二四王得利爲三。一聞法。二
獲利。三護土。今略。具如本也
復於來世下。第二來世益有二。一得世間益。
二得出世益。出世又二。一修聖道。二得菩

如是無量下。明人勝有三。一標佛勝故法勝。
二釋勝意。三結。初也。本云如是乃至悉
正遍知説。今准之知
以大慈悲下。釋有三。一過梵天。以大悲力故。
二過帝釋。以智慧力故。三過仙人。以苦行力
故。本略仙人帝爲苦行。故云亦過無量百千
釋提桓因以苦行力故。曉云。帝釋苦行。其事
廣如智度論説。就過梵天亦應言苦行。帝亦
應言大悲平等。擧一義耳。故本帝釋爲苦行
者。准此可知
爲諸衆生下。第三結。今略。本云是故如來爲
諸衆生等也
令贍部下。第三明經理爲諸論理本故勝有
二。一明此經爲諸論之本。諸論是此經之末。
二普得安下。明佛爲利物故廣説此本
世尊。以是下。第三正結勸。本略有二。一勸聽
受。二勸供養。今轉爲三。一上標。二何以下
釋。三是故下結也
爾時世尊下。第二佛述有二。一述護人王。二
若四部下述護四衆興即
取之
二中各兩。一明弘
經。二勸擁護。例上可知。不復具述
爾時多聞至資糧下。第四一番明法弘護。則
云有二。一天王説呪。二如來述成。初中有二。
一叙別呪。二弘此經。初又二。一求財法。二見
身法。初又三。一擧法勸持。二示軌令學。三陳
益使欣。初也。三句。此初擧名。由所求必遂名
如意寶珠莊云。眞多末尼。此云如意寶珠。如如意珠
隨其所樂悉能出生。此呪亦爾。隨其所求皆
令遂意。從喩名爲如
意寶珠。興即取之
二若有下勸學。三我常下陳

欲受持者下。第二示軌令學有三。一造修
法。二成遂法。三護持法。初又三。一護己身。
二請天主。三求所願。初也。恐有諸難。故先
護身。有三。一標引。二正述。三結法。初也
即説呪下。第二正述。薛室囉末拏也莊云。此
云多聞。
沼即
取之
莫訶沼云。
此云大
曷羅闍也此云*主。
興即取之
世尊誦此下。第三結法。繫肘後者興云。即被
甲之義。男
繫左肘後。女繫右
肘後。使却魔軍
應取諸香下。第二諸天王又三。如前。此
中有三。一焚香。安息者興云。安息
國中香也
龍腦者興云。
案西
域。羯布羅香樹松身異葉。花果亦別。初採既濕。尚未有
香。木乾之後修理而折。其中有香狀若雲母。色如氷雪。
此謂龍
腦也
多掲羅者即零陵香此説在下。而莊沼
師但牒文不説相
後壇場中。毎先誦此呪。但文不説。學者知之。
二淨身。三靜室也
即説下。第二正説
此呪下。第三結法
次誦本下。第三求所願有三。如前。此初標
有三。一誦本呪。二
敎誦法。三結勸持
爾時多聞下。第二正説呪。曷喇怛那沼云。此
云寶
怛喇夜也云三。即
禮三寶
後云檀那云財馱也云施
云意喇他鉢唎云我脯喇迦也云滿。總意云。
財施滿我意
受持呪時下。第三行法有五。
一遍數
瞿摩此云牛糞
莊興
同之
凡諸呪法以此尊淨興云。梵天寄牛以化天
下。天下之所貴故。二作
壇。三供養。四
勤行。五密修
時有薜下。第二成遂法有四。一叙彼問。二敎
此答。三陳往白。四述還報
其持呪下。第三護持法有三。此初用財法
有三。一見成相。二
得財儀。三用財法
二於諸下。護心法如次擧三無量兼後。翻嗔即是喜
故。興云。嗔即違多聞王恤物之
念。故失
神驗
三又持此下。念天法。由常念天得天護己
有三。一敎常念。二
示增善。三陳衞護
又持呪者下。第三陳益使欣有七。一現招長
壽。二當離惡趣。三常無災厄。四兼獲寶藏。五
神通自在。六官榮稱遂。七解禽獸語
世尊若下。第二見身法有二。一造修法。二成
遂法准前例者。三段無妨。
今爲轉勢。但兩重也
初三。一造像。二修供。
三誦呪。初也。有四。一待時。二簡物。三使人。
四畫像。時唯八日或十五日。白黑二月各半
及終。或唯白月八日十五。此論起手畫像之
時。或初置壇亦在此日。物用白&T073554;。謂非絹素。
人用木膠。謂非皮膠。彼血肉分非淸淨故」
安置坐處下。第二修供。例六種物重心供養。
言六物者。置座布華燒香燃燈飮食珍寄
受持神呪下。第三誦呪
世尊我若下。第二成遂法有二。此初正顯法
成。有四。一覩事。二生心。三現身。四發語
即三業勞。初見行事内心歡喜。心歡
喜故即外現身。既現身故發言誘喩
我今且説下。第二因立誓願有二。初據法
説。後假喩成
世尊若有下。第二弘此經有三。一標勸。二示
益。三請證。初也。文由經成呪。意以呪弘經」
世尊我今下。第二示益有四。此初離貧窮。二
乃至盡下除災厄。三亦復令下有光明。四我
之所下獲驅使
我説實語下。第三請證也
時多聞下。第二如來述成呪有二意。佛今兼
讃。近以破貧。遠以弘經
爾時四天至恭敬下。大段第三讃歎奉行有
二。一四王歎。二如來答莊興
取之
初有二。一奉行
隋云。奉行
故從座起
二讃歎曉莊沼興則意依之。但宜別也。沼
云。前呪但説多聞。今讃即通四王。
欲令專心祈請易成。故呪
一説。聞法得益通故四讃
初也。四句。一從座起有
兩義。一不著樂。二不遲緩。二各有三。初三
者。一不著睡樂。二不著臥樂。三不著倚樂。
後三者。一共時。二懃求正法。三究竟奉行。二
偏袒一肩。本云右肩。有二義。一示内眷。二表
外繫。繫眷在心則能行法也。三著地亦二。一
捨散亂。二不安靜。故能行法也。四合掌亦二
義。一不憍慢。二不貢高。具此二義故能奉行」
以妙伽下。第二讃有五頌爲二。初有四頌
三句是歎。後一句結曉即
取之
初歎有二。初二頌
略。後二頌三句廣。初二。初一頌歎化。後一頌
歎應。初中有四。一面色。二光明。三目淨。四
齒白。就後有三。一半頌功徳。二一句智慧。三
一句諸禪興影
取之
足下下。第二廣有三。初一頌一句廣化身。次
三句應身。後三句歎法身。初中有四。一足千
輻。二手網縵則云。前半輪相唯在於足。後
半網相通於手足。興即同之
三光。四
色。後二本云光明晃曜如寶山王。微妙淸淨
錬眞金
次嘆應身爲二。初一句神力無窮。後二句功
徳高遠隋云。初二句讃。後一句敬。興云。前金山者
即七金山。此妙高者即蘇迷盧。則意同也
後歎法身有三。初一句歎體。次一句歎用。本
云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言應物者即應身。現
形即化身。後一句合結上二。本云無有障礙
如炎如化。無障礙者今不思議。是結法身。炎
者結應。化者幻化結化沼釋五頌。
即有二説
初不指人。讃
何身耶。若化身者。四王入地既見一理。何
唯嘆化。若倶三者。何異後説。故云。又解。初
一頌化身。次一頌報身。次二頌合讃報化。後
一頌法身。法身中。初句體。兩句起報化。後一
句申禮。唯此爲正。取本義故
故我下。第二結嘆。本云是故我今敬禮佛
月。自有三義。一圓如法身。二光如應身。三
涼如化身。又圓如道前。光如道内。涼如道後。
又圓如法身。光如般若。涼如解脱。今取涼義
云心無著
爾時四天下。第二佛答有十五頌。大分爲四。
初三頌歎經力大。二有七頌勸人王弘。三有
二頌令天王護。四有三頌合結上三義沼即
取之
初有二。初一頌歎體。後二頌歎用興即
取之
初中。
初半明法。後半明人。今隨文句且作此別。准
本十力以下明人。故云此金光明。諸經之王。
甚深最勝。爲無有上。十力世尊之所説等。疏
云。初一行明法。後一行明人今謂。通二。人
法倶無上故
用中有二。初半與樂。次半生善。後一頌拔苦
沼興
取之
住此南下。第二勸弘七頌。爲二。初四頌勸
弘通。後三頌明得益。初有二。初二頌弘者
有利。後一頌勸爲利他故弘。初有二。初半擧
能弘人。後一頌半明所弘法利他故弘
又二。初一句弘經。此言人者即擧人王。故本
云若有人王。後三句爲利。本今勢轉。故今聽
經爲前段也
能令他下。第二得益*三頌。爲二。初一頌法
説。後二頌譬説。法中本三。一生一生善故
云是經能作所有善事。今有後二。謂滅苦與
與樂。又先爲利中後一句以爲生善。且依初
釋。初半滅生死苦。後半與涅槃。三文轉勢。
本意文顯。今就世事披對知之
譬中亦三。初寶樹爲上善作譬。次淸水爲上
滅作譬。得之者衆苦煎惚。後寶篋爲上
與樂作譬祥興
取之
後譬中福徳者。本云法寶。謂
涅槃果。是上樂故。此中有譬有合。當分

汝等天下。第三二頌勸護。本四。一諸天護。二
四王護。三諸佛護。四鬼神護祥興
取之
今取前三。
彼第四護屬後段故。前二正護經。後一正護

若有人下。第四合結前三。即爲三。初一頌結
第一歎經力大。次一頌結人王聽受。後一頌
結天王守護祥即取之。
沼興影也
爾時四天下。第四大段四王領解供養護持。
依今有二。一作勝供護持。二與勝法護持。初
也。有五。一領解。言微妙者領法身三理祥即
取之
前微。道後妙。二悲喜。三快樂。四供養。五守
護。生起可見
以智光下。第二與勝法護持。本略。今存。對前
又五。一助智慧。二授憶念。三與總持。四具辯
才即殊勝法。五令法興
爾時至法時下。大段第五時衆得益有二。一
聞法。二得益。初也
無量衆下。第二得益。則云。八益。一得智。二
攝福。三離憂。四發喜。五善敎興云。善衆論者。五
明之論。亦明十六
異道
之論
六起行無漏
之道
七定因。八近果宜開智辯。沼同
開故爲九益也
今謂。辯者智爲體故。開合無妨
  無染著陀羅尼品第十三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有三。一隋云。序品標經
體用。一切智母爲根本。四王品中正勸流通。
流通何法。謂前智母。法本名無染著。始是畢
竟宣通。今論究竟受持。故命身子往復請説。
此即廣述受持流通法本力事。故先品後有
此章來興云。恐非四王勸弘。既經體用更辨。所流之
法必無用故。今即欲説菩提行。故説此品。謂
三身中雖令一切修菩提行。而未廣説。廣説此中
意故。又護國中令得憶念。義猶未説。今應説故
若爾
何自釋名結云受持此經所得利益正在於中
故名無染。今説此本而勸受持。豈無用耶。又
壽量等廣菩提行。今此總略。何作虛説。又前
品義今應説者。此本之流。攝如是等。故云法
本。故無用者唯在自耳。二夫生死者染著爲
本。欲斷其本令悟非方處等中實。三爲利時
機。如身子等
二釋名者。第一義空體本淸淨。用亦不爲三
毒染故。名無染著。本云銀主。譬如銀色白淨。
衆色之本。此法亦爾。能爲諸法之本。即此
經本爲銀主也。陀羅尼者此云總持。總持
諸法故曰總持。取此則云。法離方處等故稱
無染著。舊譯從義遂云銀主。銀爲潔物能離
染故故知。莊云梵音仳疎梨沙云無染著。而舊言銀主
者非也。沼取之者還顯昧也。興云。阿梨。二合
此云無染著。有説。無染即智慧用。由智慧力不爲三毒
引住生死故。陀羅尼者即禪定用。由禪定力不爲寂靜著
住涅槃故。即違智論依三昧力故生。陀羅尼亦慧故。
自能解諸法空。不染開一切言説自性。故名無染。解心安
理無忘失故
名陀羅尼
若爾何自釋云無染著者即忍持名。
依此法門對治貪欲及以嫉妬。修習等施。愛
樂正法。趣入諸法離言自性。如論云等。又
三藏兼説智定二用。既説定生爲用無妨。又
能解空不染言性。豈非智用。呪體既云第一
義空。何但解空。又沼云。問。准瑜伽説。四總
持體非皆念慧。呪持是定。忍持是慧。何通忍
呪。答。體性不同。有依因出體説定。有依能
簡擇出體説智。有依記憶出體説念。有依果
出體即以所持法名爲總持。各據一義皆悉
不違。故智論解總持云。以禪定得智慧火。又
云。智慧在菩薩心中名般若。小乘人心中名
道品。不忘人心中名陀羅尼。故知瑜伽。呪總
持説定。得忍總持云慧。各隨義説。廣具如彼。
准知守角而失方耶。況三藏説唯應依信。不
可餘言
三決疑者。問。本今既言無染著持。何故隋云。
外國正名金主。亦但金以通目經名故。假立
別稱云銀主耶。答。本據體名。謂此總持取爲
此經之本。義稱金主顯衆淨法之本。義立銀
主。今兼用説。故不相違。問。諸呪皆淨。皆言
無染。答。立名相避。不可難也。問。如前所説
四種總持。此何攝耶。答。曉云。正忍總持解離
言故莊興取之。沼有三説。一取上也。二云呪持。文言
身不被刀杖等之所損故。三可通二。文無簡故
問。何地得耶。答。初地知之。具如淨地品疏。
曉云。初三初地得之。第四在十迴向。地前四位皆得修
習。但未決定。莊沼取之。亦是本意。然興徴曉又無異故。
即還取故。
見文知之
爾時至舍利子下。明菩薩諸天加護弘通有
三之中。此只第二諸佛守護。准本釋今開爲
四段。一作不請師。二身子請解。三校量勸修。
四大衆奉行莊興
同之
初中有二初告命。二正説。
初也。有二。一明不請之時。故言爾時。二明師
友。能被之人。世尊者。世人欽敬故曰世尊。告
具壽者。本云命者。或言慧命興云。即歎
慧命之言
即所
被人。先利菩薩。次及身子。故告命之則云。由舍
利子有
大智慧。暫聞深
悟。以法告之
舍利子者有二。一明梵名花朼。
二明立名因縁。具如此文及先釋也
今有法下。第二正説修行薰習之法有五。一標
法名。二明
應修。三引例勸。四述勸
意。五結前説。此初也
法門者。本云有法本名不
染著陀羅尼。言法本者性得如如。如如智母
無變。爲萬法之本。出生一切聖人功徳智慧
曉云。能與一切諸功徳
法而作根本。故名法本
不染著者名智慧用。智慧
不爲三毒牽住生死。陀羅尼者禪定用。由禪
定力不爲寂靜染住涅槃。此二有化他之用

是諸下二明
應修
修行者。本云薰修。薰修有二義。
一六七識諸法及種子名不淨品。二十波羅
蜜諸善法名淨品。今言薰修法者。以明多聞
十度熏習。對治六七識等一切不淨。因果種
子分別方非方等。但依意識妄念所作假名無
實。若無妄念則無一切方不方狀貌之相。加
行之智作此觀時。即能對治上心惑也。問。此
諸菩薩云何薰修諸法。答。謂從他聞金光明
經法本十度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
得生。淨品爲正見上首。即般若爲聖道諸分
主故上首。以聞思二慧爲因。久來聞思種子
聚集爲因縁生正見。後時二慧開發無流通。
即爲正見增上縁。問。三慧以何爲體。答。初聞
慧爲主。十度爲伴。此伴爲聞慧體。修慧亦爾」
過去下三引
例勸
本云菩薩昔行菩薩攝受。菩薩昔
由地前福慧薰修所得。轉依證見根本如如。
如如智無分別般若曉云。未入菩薩正位之時。
先行此法。故言菩薩昔行也
攝受者。但是一無分別菩提心智。智心外無
別十度。一切行即一心。攝一切行。一切行得
一心。昔十度種子親生。正得無分別菩提名
因攝果。正得無分別菩提親生。出觀菩提名
果報因菩薩依此攝諸行徳令不退失。故言菩薩攝受。
莊同意也。此言一心。即此法本陀羅尼也
菩提母四述
勸意
明所弘如如智母。此即正得無分
別慧内照爲母也由内照故外能生徳。故曉顯之。如
是法明能生菩薩。菩薩功徳皆從
此生。故言母
也。興意同之
説是下結也
具壽至句義下。大段第二請解有二。一請。二
答。初中有二。此初請陀羅尼句義。本云是何
句義爲陀羅尼非陀羅尼。今擧一兼之。准次
必然。已蒙世尊慈悲説陀尼。弟子不解。往
昔菩薩云何發起信解大乘知此句義也興即
取之
何句義者。既立名不染。不染著名不有何章
句。問其名所得義之功沼云。句是能詮之名。非名
句中名。不去句即名也者。
此釋
意也
又句義有二。一文字句法明世間義。二六
七識心法顯有性淨。即性得如如法義。故曰
句義。又句義者衆字和合成語。語和合成句。
無句無義是菩薩句義。如鏡中人像。像色無
所有句義。受想行識無所有句義則云。謂法離
有無。今是何
句義。此
釋意也
爲陀羅尼等者。問。定爲三智爲非三
智。而陀羅尼。理無量。相無數。難知難解也。
今名不染。爲此後智所説聞字不染是陀羅
尼。爲非後智不染陀羅尼耶。又有四陀羅尼。
一比。二義。三總持。四呪。亦百遮持爲當即
曰陀羅尼也
世尊下。第二請方處有二。一問非爲方處。二
問爲方處。爲方處者定其所住。方非方處也。
此陀羅尼爲在諸上方處。爲不在諸下方處。
若不在北方處應住南方處。故云非方處等。
又非方者邪方。非非方者正方。不言定住邪
方。問。何以言無方處。日出處是東方。日沒處
是西方。日行處是南方。不行處是北方。豈無
方處。答。不然。東方以無初故。引百論説廣
答此問。如文述也。爲住染俗諦處。爲住淨眞
諦處沼取此説。故云。非方處者離有。非非方處者離空。
准下佛答有其七句。此略擧初句爲問以影於餘。或
舍利分悟。世尊具悟。故説有多少。興徴本云。爲住俗處
等者。此不可問。諸陀羅尼皆有爲法。故今鶖子既聞解
了諸法離言名無染故。問陀羅尼
義爲不文字爲非不住文字處
佛答中云非縁非
非縁。非行非非行。沼云。第五爲無爲對。非有
爲縁生。非非有爲了因顯故。或不離縁生法
故。第六常無常對。行者遷流。眞如非行非非
行。同前釋。莊影曉云。非有爲故非行。非無
爲故非非行。問中影略。義如前述。亦莫邪

佛告下。第二答有三。一讃。二答。三興即
取之
初也。善哉者。佛欲令身子悦喜憶念本願所
行道故歎也。大乘者。大有三。一是法本體大。
謂一切方非方法體。法體平等不增不減。以
六七識方非方等一切諸法。雖前後刹那無
量。是法本通攝方非方等一切法。而方生時
此法本未曾生。方滅時此法本未曾滅也。二
法本相大。謂依如來藏心有生住滅善惡無
記。藏有二義。一攝義。以無漏氣薰正行爲法
本攝持。二生義。三世如來皆從此生。三法本
用大。謂法本前後相資。功徳得成。能生一切
世出世間善因果也。乘者。一切諸佛本所乘。
此法本非但有前三種大義。後爲一切大人
作所乘法。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也
則云。大以顯勝。乘以論功。勝即超過。功能運載。故
目諸法總名大乘。即依三大及十二門六種大義。或瑜伽
顯揚等釋大乘
義。具如彼也
已發趣者。如昔修行。但發心行道
有二。一頓。從凡直往得至一乘陀羅尼法本。
二漸。不得直至法本總持。便取小果。今復發
行薰修。故云汝已發趣。故法花云。我昔二萬
億佛所。爲無上道故常敎汝等。信解大者。信
即信樂。此有三種。一信有法本。二信可得。三
信有無窮功徳。若人信樂大乘。非惡知識等
所能轉壞。故名信也。解者。一切方非方等
諸法。唯有自心意言分別生也。尊重者。本云
增力大乘。言增力者思惟力也。由此力故能
伏六弊令不起。正行功徳得增長也。時依思
惟發心修行十度。後更加勝。故曰增力。今即
准之曉云。身子迹現聲聞。實大菩薩。已發大乘菩提
心。故言發行大乘。已修勝解行地信解。故言信
解。今入增上意樂地。故言增力大乘。莊即取之。興云。
此違法花始信一乘得授記義。今發趣者。善法欲所有發
心。乃至優婆塞戒經。斷結經云。舍利經六十劫。從五六
住退者。是權説等。此取沼意。故云。信大乘者以信得解。
非智證入。乃至趣大以後經二萬劫到十信初心。故涅槃
云羅漢二萬劫到。到者到阿耨菩提心。若約七地過種性
地在勝解行地。若約五位。未住資糧位。
但在善法欲十信。方得在資糧位也
子法花文還
成先義。今攝如是信法得記云能發等
如汝所下。第二正答令解有二。一正解釋。二
結生後説。初又二。一如汝所説者領述前問」
二陀羅尼下。正答沼即
取之
有二。一解釋。二結。初
又二。一別解。二總釋。初也。有六對。非顯是。
是顯非。此言非方處者。無形無相故。而能種
種示現。故曰非不方處曉影此云。名句文身非是
色法故非方處。所依音聲
色蘊所攝故非不方處。莊有
二説。後即取之。興即同也
又非非方處者自心現
方處。非方處者此自心現方。非是意識所縁
心外諸方處。又不在方不離方。此陀羅尼法
本無在而無不在。無在故非在方處。無不在
故非離方處。然是法本之應不可言方。非法
本上感。上下感不定在東西二方也。法者似
根塵識法。非法者實執根塵識法。非不法者
似法故非法。似法故非不法也。非三世者非
算可定其數。如夢中三世。悟時知不勸。明三
世無生平等也。非不三世者。而現身世壽年
八十度衆生也沼興
影之
非事者。本云非事物。非
五明七寶衣食財物等事。非不事物者。而以
五明等事利他令安樂也。非縁者。可悲縁衆
生有即非有。非不縁者。而憐念隨順方便濟
拔也。非行者。無惑智障故即無爲。非不行者。
而一心方便對修善集助道法也
無有法下。第二總釋有二。一我人。方處非方
處。一切法無相。無相故無所生無所滅。二法
本。無能現我人方處非方處之功故。無能生
能滅。又無生者。方非方法等因縁滅。無有滅
者。方非方法等因縁生。又法生時法本性未
曾生。法滅時法本性未曾滅也
然爲下。第二結本陀羅尼。文兼前後。謂如是
説無生無滅。是陀羅尼。若不如此解者。不是
陀羅尼也
於此陀羅尼下。第二結生後説。即是法本功
能化他之用。有三。一論説功用。二結示名
字。三重請。初也。此陀羅尼者。法本如如無分
別境。與智攝持不相離也。功用正道者。本云
所作道。依法本起用。不見生死涅槃異。一悲
用。一智慧。此二和合欲有所作利他之事如
意成就。故曰功用正道。理趣者。本云合也。初
修學時爲障所礙未得最淨。今正勤大用成
就。解心轉明。一切障除。得無分別智與本相
應冥一曰合。故言理趣。勢力安立者。本云力
住也。一得不懈不退不失大用如意。雖復滅
惑不住涅槃。雖起分別不作生死。得住法本
無分別中。無住處爲住處。曰勢力安住。即是
等者。諸佛功徳。福慧攝三學。三學攝十度也。
佛戒者。佛戒中無破戒。無更治戒。何修戒。
重佛戒者。佛用此果得戒法利益菩薩也。
佛學者。佛精進中無懈怠。無更滅惡生善。何
有修正勤。今言佛學者。佛得此果得不起
心。不作功用而行正勤。成就菩薩三學也。佛
祕密者意密也。佛禪定中無覺觀。無更治散
亂。何有修止。今言佛密意者。佛用此果得定。
妙有神通成就菩薩。佛生所者。佛智中無
闇。無更斷無明。豈得生智。今言佛出生者。佛
用此果得法本般若。出生第六般若。第六生
呪陀羅尼功徳。成就菩薩至佛也
故名下。第二結示名字
舍利下。第三重請有二。一請。二答。初又二。
一請。二結。初也。世尊者。人天八部欽敬故。善
逝者。本云修伽陀。曉云。此云善逝。十號之中
是第五名。即攝前五。世尊者第十號。即攝後
五。依此二名而重請者。所説利益深重也。言
安住者。依性如如之本無變異中住也。於無
上者。已住勝解。又菩薩昔未得住勝解。無念
不貪。五欲爲成所礙。若住法本觀解相應。深
生厭離患欲之過。即知已解法本。戒無破染。
隨順戒修學法本是諸定體。菩薩未住此法
本時。心相濤波不能自安。已住法本。識浪不
生分別。即解法本定無散亂。隨順定學法本
無癡。有迷闇者不住法本。無闇可住即解法
本。無癡闇故隨順修學得靜。慧心相續云照。
常淨智圓曰菩薩。安住於菩提不退者。既順
法本薰修定慧因力成就。理應趣向菩提不
可背之。一得修不移失。成正願者。凡欲所作
皆依法本發願。願得自安住。非但自願。願亦
衆生乃至得佛終不休息。由精進故。於未來
世一切所作如意成就。得無依辯才者。昔依
用修三慧伏滅諸惑。今依法本修定慧句
義還資成法本。更明增顯及資後智。報得無
礙七辯妙述。性自能冥。口意業成似自牢護
曉云。不從他聞自然辯説諸
法義故。莊沼則意即同也
獲希等者。心既
法本智説五陰空。是五陰空。菩薩定不二不
別。乃不見一切有法生有法滅。言而無當。
破而無執。自住諸法中非住非不住。無説無
聽。故諸外道設詰難者。至留句錯。情自墮也」
皆由下。第二結
佛告下。第二答有興即
取之
此初讃也五人
如文
爾時下。第二正答
佛告下。第三結嘆曉云。有二。一嘆内徳。近經一
劫。遠百千劫。不捨諸願而得勝
進。十願爲首有于諸願。二顯外勢。三世諸
佛依此作佛故諸佛母。故其勢大能伏諸害
若復有下。大段第三校量顯勝有二。一明供養。
二明持福勝
時具壽下。大段第四大衆奉
  如意寶珠品第十四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宜云。先明正理無染。
今説如意法門興云。衆生有二縛故不得如意。所謂
内有染著。外備災横。前説無染對治
内縛。今除外縛隨意自在受持
經王。故更説之。即前意也
二則云。先降福祐。今
却禍難。禍難能作弘宣障故。三爲利時衆。如
文説之
二釋名者則云。謂諸明呪有大神力。能除災
滿願。名如意寶珠。雖有異名從多立稱。或諸
異號亦有此能。但隨別義更標殊稱莊云。眞陀
末尼此云如
意寶珠。如如意珠能伏諸毒。此法能除災患。從喩
立名。故言如意。此品説之。從此立名。沼興取之
三決疑者。問。多聞既説如意寶。與今何異。
答。前是與福如意。今即除災如意
爾時至雷電下。第三師資護持。則云。品文爲
二。初大師説。後弟子申。初有四。一標法許
説。二專意願聞。三別出電名。四正陳呪法。初
有二。此初標也。阿難結集又具總持。故此
告之令傳不忘有三。一佛對機。二
標法名。三歎其徳
過去下。第二許説。先佛已宣。我今亦説。欲爲
利益及安樂故有三。一引昔例。二
許今説。三重顯能
時諸大下。第二願聞有二。先專意。後願聞
佛言下。第三別出電名有二。初擧名後論益。
初也。准俗中釋。陰陽激耀而謂之電。同起世
經。四方有電相觸發光。然有別神故稱電王。
如風雨等有靈神祇。故花嚴説多是菩薩。故
此名號能爲利益沼云。雲相擊出聲名雷。故倶舍云
如雲聲。是出光名電。即主電神名
王故。起世經云。東方無厚閉電。共於西方墮光明電相
觸相著相揩相打。以如是故從於虛空雲際之中出生光
明。名曰閉電。東方閉電名無厚。南曰順流。西曰墮光明。
北曰百千樹電光。從其主神以立名也。與此經名別者。
或神有多。
或翻譯別
阿揭多者沼云。此云來。
興云。無去聲
設羝嚕
怨也
主多光云火蘇多末尼沼云。蘇多云如。末尼云
寶。興云。施與如意之義
若有下。第二論益有二。此初聞名益人
若於住下。第二書名益處
爾時世下。第四正陳呪法
爾時觀下。大段第二弟子説。此有三。一陳述。
二讃印。三喜奉。初有六。一觀自在。二執金
剛。三梵天王。四天帝。五四王。六諸龍王。初
也。觀自在者。廣如法華疏。莊云。阿婆嚧吉低
此云觀。詵囉或云伊鉢羅云自在沼取。但云濕
筏羅耶。竝云
舊言觀世音
者非正翻
此取恒觀世音能救。故無妨也。就
文有二。此初標説有三。一説儀。二
請説。三顯利
即説下。第二正説
爾時執下。第二執金剛説。莊云。此與釋迦同
時發心。密眞示迹作金剛力士護賢劫千佛。
如密迹力士經第一説。乃往久時有轉輪王
名曰勇群。王有千子。乃至自念。五子皆發無
上道意。今當識之何先逮道。作七寶瓶及
七寶&T027605;苦結
高七仞。爲四丈九尺。使千子各
各路名作七寶籌著寶瓶中。擧瓶著契七日
供養。後取寶瓶著紫金案。使諸太子各各採
籌。有一太子名曰意淨。得第一籌。則&T025632;
孫佛是。次太子名離名聞。則*&T025632;那含牟尼
是。次名寂根則迦葉是。次名一切苦利吾身
是。次雨寶彌勒是。乃至法意太子自誓。諸人
成佛時。當作金剛力士在外威儀省諸如來
一切祕要。法念太子曰。諸人成佛時。當勸轉
法輪。爾時輪王定光佛是。其時諸子此賢劫
中千佛是。法意太子則金剛是。法念太子則
梵王是。具如彼引沼略取云。常執金剛守護三寶。
故爲名。依密迹經。金剛及梵。賢
劫千佛之
一佛也
文有三。此初標引。護物居尊故名無

即説下。第二正説
世尊下。第三結成
爾時索下。第三梵王説。文如前。能淨諸災故
名梵治莊同。加云。梵音鉢囉摩。此云淨。而言梵者
訛略也。興云。以梵天法對治諸災。故言梵治
今師既爾。何謗先徳矣
爾時帝下。第四帝釋説有二。此初標引。跋
折羅扇儞翻金剛息災。有厄皆上。用堅且
沼云。帝是主。釋
即能。此云能帝
即説下。第二正説
爾時下。第五四王説。文同前也。由此神呪能
與安樂。名施一切衆生無畏
爾時下。第六龍王説有三。此初標引有二。
此初擧呪論功。末那斯者此云慈心。華嚴經
説。將降雨時。先布雲七日。待農夫事了方始
降雨。故名慈心。無熱池者。西域記第一云。阿
那婆答多池此云
無熱
在香山南。大雪山北。乃至
廣説。華嚴智論皆同。由菩薩故。不同凡龍有
三熱惱。故名無熱。如起世經第一如上及法花
疏釋。文中
有五。一總標。二別列。三
説儀。四擧名。五兼徳
我今第二獻佛頴願又五。一奉獻。二願納。三
標離。四釋意。五結願
即説下。第二正説
世尊下。第三結成
爾時世下。第二讃印
時諸大下。第三喜奉
  大辯才天女品第十五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接前品起。既除外災。今
具内嚴。所謂辯才。故言具足莊嚴言説之辯。
故此品來。二先除染者。是治心患。今攝身
病。所謂呪藥。身病亦能障傳法故。故此品來。
三爲利時衆。如憍陳等。二釋名者。此是大士。
應作天上之神。有捷疾之智。今説彼利弘經
者事。故立名也祥曉莊沼則興皆依。莊云。摩訶此云
大。薩囉悉知婆底云辯才。提娑仳云
天女。沼興取
之。然廣如沼
三決疑者。問。既有捷智。文初又云
我當益其智慧。應言大智天女何稱辯耶。答。
廣慧内涌。妙辯外流。擧末收本故言辯天。又
准沼釋興影
取之
爾時至之辯。下五品。此第二段神鬼利益弘
通之人。即爲四別。初一品與辯説。吉祥品益
資財。地神品施飮食。正了品益智慧。若無辯
説即法不弘。無資須衣服不具。無飮食四大
飢虛。無智慧於理不了祥取加云。是故四神次第
益之。沼影取之爲品來意。
興取
分文
迹中爲論。大辯是天上之神居第一。吉祥
是山神居第二。堅牢是地神在第三。正了是
鬼王在第四。理中皆是大地菩薩行於深行。
此大辯是九地菩薩。具足四辯備福慧二嚴
諸師
皆取
品文有二。隋加後四爲六段。准本依今
大分爲三。一天女利益。二陳如請辯。三如來
讃勸。初中有二。一天利益。二佛讃述。初又二。
一總利説聽人。二別説洗浴法。説浴法者利
説聽故。初又二。一益説人。二利聽衆。初有二。
一與其利益。二爲他説法。説法由得益也。初
又二。一益四辯。二益總持。總持不忘故口説
流靡祥皆
取之
初也。又三。本今轉勢。意即合也。一
益智慧者。本云善得大智。即是義法二辯。二
具足莊嚴。本云令其説法莊嚴次第。即辭
辯。三言説辯者。本云益其樂説辯才力。即
樂説辯本文顯然。故曉及興即一取之。莊則意爾。而
興以第三爲詞辯。及取下善能開悟爲樂
説辯者。
未對見也
若復下。第二益總持有三。一明文理忘失。二
還得次第。三復與下與其總持。本云能與總
持令不忘失故今云總持無礙者。即讃
上句陀羅尼用。不可二文
又此金下。第二爲他説法有三。一出所化之
人。有善故堪聽。二當受下明能説之者。以法
利彼。言不隱者。本云令不斷絶。三復令下。明
傳聞之衆。賴於初人故得聞法。聞法有二。
一自有深行得聞。二賴他人上行故値
皆得不下第二益聽衆即上二種聽衆本三。
一益福慧。二與辯才。三得佛果。今轉有三
祥沼
取之
一與辯智。二得佛果。三增福壽。初也。有
二。一與辯才。四辯如上沼云。第四樂説辯中有七
種。一迅辯。懸河泠不
遲吶故。二捷辯。須言即言不謇吃故。三應辯。應時機故。
四無疎謬辯。説的當故。五無斷盡辯。連環不絕故。六豊
義味辯。足義理故。七最上妙
辯。世莫過故。興云妙聲無等
准本不思議者。通下
智故。無盡大下。第二與智慧。先與眞智。後善
解下與俗智也。本云善解無量方便善辯暢
一切諸論善知世間種種伎術。初善解方便
即辭辯。二善辯諸論即樂説辯。三善知等者
法義二辯祥取。沼影。曉云。諸論者是四明。種種
術者上巧明也。興即取之。義亦無違
爲智者。辯智用故。沼云。辯依解起。解藉辯彰。
體是慧故。故本擧用。今即歸體。故無相違
能出下。第二得佛果有二。一登十迴。二證佛
曉意取之。興云。此説違速趣義。
今入初地便出分段。故言疾趣
既登十向當證
佛果。豈非疾成。故沼取云當證佛果
於現世下。第三增福壽又二。一增壽。二滿福」
世尊至之法下。第二別説洗法有二。一明行
人有障。二明除障得益。初又四。一擧行人災。
二勸作洗法。三示作方法。四作法結界。初。今
謂三。一總標機法。二彼人下別明災障有十。
一星變。二星違。三病苦。四鬪諍。五戰陣。六
惡夢。七鬼神。八蠱毒。九厭魅。十呪起。言星
屬者。沼云。凡人生日屬二十八宿。於中或有
星度相違興云。廣
如大集
呪術者。西方呪術能起死
屍遊行處處。或半令用損害於人。三如是
下。結明令除
諸有智下。第二勸作洗法
當取香下。第三敎作方法有二。一明集藥。二
明護呪。初也。今謂有三。一標。二列。三合。如
文。牛黄。本云雄黄。白及。興云帝釋之手。零
淩者。零*淩縣中出。欝金者。草花之名。婆律
膏。沼云龍腦香脂興云。
似水銀
葦香者。葦内有此
香。竹黃者。竹内所出興云。裏
竹之葉
細豆蔲者。中
有麁細故興云。三
角白也
甘松。興云黑色草。藿香。蜀
地中出。茅根香。沼云似兜婁婆香興云。似葦
茅而有香
脂興云出婆羅門。艾納馬芹皆此方有。龍花
鬚出於寇淪。白膠嶺南中出叱脂及龍花鬚梵音
分明。然沼但牒此
云。而不顯漢
語者是思紛也
布灑星者。本云鬼宿曉云。謂月
宿於鬼星之日求此。月宿之法如金匱説。倍
月加日。四至加一。右行數之。從營起
起室者北方七宿中第六宿。言鬼星者。南方
七中是第二宿。具説如彼莊沼及則依本文釋。興廣
取曉。加云。布灑此云鬼。
異經中佛生之日。乃至總言。北七宿中第六室星。至於
南方。七中第二鬼星是也則云。此日吉祥。法易成遂。故
佛出胎踰成道皆在此日。廣如諸處。今見
實星陀羅尼經第四。具存此意。可知
當以下。第二誦護呪
若樂如下。第四作法結界有五。一立壇設供。
二明結界呪。三明呪湯呪。四敎發弘願。五明
護身呪。初也。本長行説。今有六頌。於中有五
頌半明之有二。一立壇爲五。一標時。二明壇
量。本云縱廣七肘。則云八肘有五尺。肘方圓
可一丈二。三擇所處。四敎觀念。五明塗嚴」
於上普下。第二設供有十。一散花。二盛味。本
云石蜜漿蒲桃漿蜜漿乳汁。三護法。則云。法
如常者。舊本具云外四角頭各置一人身帶牟
鉀手持戎仗隱身而走。四花瓶。五燒香。本
云膠香。六音樂。興云。鼓磬簫箏琴瑟之屬。宮
商羽角徴則取後五
名五音樂
七嚴具。本云作五色神幡
四角安寶幢。八守具有三。如文。九埋盆。則
云上安漏版以入殘水。十香湯也
既作如下。半頌第二明結界呪。今謂有三。
一結前生後
二正説結呪
三結明結呪。如是結界已者。准餘呪法及本。
説結呪已。非結法畢。呪水散方結事竟故。本
標云於先結界。然後洗浴説結呪曰。乃至以
呪呪水二十一遍散著四方。故沼以此屬後
文者。違本等也
次可呪下。第三明呪湯呪。今謂有三。一略標
洗身又三。謂呪。及安幔。浴也
二正説湯呪。本云復説呪身呪。既前明呪水
之呪了。故應如本
三若洗下。示浴竟事有三。謂事竟。捨施。收
攝也
如是浴下。第四敎發弘願。則云。有二。初序。
後頌。初也。有四。更加初文合爲五意。一結
前。二著衣。三入室。四發願又三。一永斷衆惡。
二常修諸善。三於他興悲。即三聚戒爲三身
因。五獲福
復説下。第二頌。本長行説。今有三頌爲三。
一半頌擧有病無差。二一頌勸依敎勤修。三
一頌半明依修得利。准本發願故。興及則云。
正發願。今轉有五。一除病。二脱貧。三延年。
星宿護故得延年耳。本云四方神星覆護身
命。曉云。四方神星者。東方靑龍有七星。謂角
亢氏房心尾箕。北方玄武。謂斗牛女虛危室
壁。西方白虎。謂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
謂井鬼仰星張翼軫。此是從内右行之數。依
求月宿之法而作此次第也興即
取之
四增吉。五除
災也
次誦護下。第五明護身呪也
爾時大辯下。第二明除障得益有三。一重益
通經人。今謂有三。一結先法。二擧行人。三明
行處
我爲是下。第二正起感除障。先起感。後除障」
饒益是下。第三明得二種果。一世間。即十迴。
二世出。即登地。今總影之。本云速度煩惱
入阿毘跋致地向阿耨菩提。以此功徳速成
阿耨菩提。則云。上陳洗浴。本爲除災。洗浴事
多。持經務少。故結受持。已殄災變令其就易。
意在弘經。爲學之徒應觀妙旨
爾時下。第二佛讃述。本六。今轉爲三。一讃述
有二。初總讃。後天女下別漢有三。一嘆利。二
嘆法。三嘆果
二汝當下。勸護
三爾時下。還座
爾時法師下。大段第二陳如求辯有二。一陳
如讃請。二天女讃許。初中本三。一陳如讃請。
二天女受請。三陳如讃成。初中有二。一長行
標名
二擧頌正請沼即
取之
則云。已發明壽量。又讃請
辯才。淨行之人偏弘妙旨。又承佛力明非自
請。本有四偈。今爲三頌。則云。凡二。初二頌
讃。後一頌請。讃中二頌。如次徳行。今謂。徳
有四種。一聰進徳。是智慧嚴。本云亦當恭敬
辯天神。隋云諸天龍神皆識亦共在彼祇
闍。對佛勸説。故知今擧敬兼請也。二應供徳。
是福聚嚴。三句聞徳。四與願徳。行又有四。一
空寂行。離城巿故。二離慢行。非好室故。三
離嫉行。常被草衣無人欲故。四慈悲行。恒爲
利物翹一足故。隋云。常被草衣一脚立者。結
集家正序陳如苦行容儀也興即取云。諸天龍等
常在祇闍皆敬本辨
陳如被草衣表一足而立修習
苦行。諸天至彼崛山請説故
若依此釋。後二種行
屬陳如也
諸天下請。先半擧衆請。後半正自請。以妙
言者。沼云。准下讃求中。不唯詞無礙。説法利
生詞無礙勝。故偏請之
爾時至莎訶下。第二受請正説。則云。有二。一
出明呪。二示法式。初也。隋云。文略。應云時
憍陳如作是請已。爾時大辯即説呪等
爾時下。第二示法式。此段本略今有。爲二。一
申讃略標。二以頌廣述。初也
即説呪下。第二文也。十九頌半。大開爲二。一
十三頌半明受持法。但成諸願。第二有六頌
明壇場法。兼得見身。初又二。一九頌半示法。
後之四頌結成。先文總明六種法式。一半頌
習使通利。二二頌請求加護初半總標。次一頌一
句別明。後一句結敬
三半頌簡處諷持。四半頌對境修供。五半頌
起慈悲意。六五頌半修念定門。有三。初半念
身相。二二頌念敎法初半總標。次一頌
敎修。後半得果
三三頌
念聲舌。聲舌是辯才之要。故別念之文有兩
重。初一
重雙擧聲舌歎勸念。初一頌擧二相歎徳。後
半勸念。後一重合擧因果歎敎念。文准上知
若見供下。第二四頌結成有二。初一頌標。後
三頌釋。釋中有。三一一頌標後三頌釋釋中。
有三。一一頌成出世二嚴。二一頌成世間三
益。言解脱者謂免災難。或兼出世。於理無
違。後一頌成一切諸徳
當於淨下。第二六頌明壇場法有二。此初三
頌淨處置壇。有三。一半頌蘭處置壇。二一頌
半辨物修供。三一頌誦呪經時
於後夜下。第二三頌勝處畫像又三。一一頌
移處畫像。二一頌勤心濟物。三一頌誦呪經
沼云。有三品求。三七日上。後夜等中。三月等下。或
由根有上中下。或由障輕重。或由宿福多少。興即取
爾時下。第三陳如讃成。本略。今廣。則云有
二。一讃嘆法。二請召法。今謂。初二。一陳如
讃嘆。二如來述成。前文又二。初對面申世讃。
後爲他述呪讃。前文又二。此初標告。今謂有
三。一聞説生喜。二告同行衆。三示欲讃嘆。學
仙人説名世諦法
即説頌下。第二頌説總二十二。大開爲三。初
之一頌標讃。次二十頌列徳。後之一頌結歸。
初也。那羅延者讃有大力莊即
同之
仙人説者示有
所憑
吉祥成下。第二列徳。然斯菩薩變現多端。利
益周濟。順古仙所説總陳十六徳。此初一頌
爲世間母
二一頌現閻羅姉。野蠶衣者謂絲綿類。從野
蠶出故以爲名。律中説野蠶綿等
三一頌殊形濟物
四一頌半靜住攝供
五一頌半垂護世像
六一頌現納供身
七爲大天妹
八一頌作牧牛女
九一頌總諸伎藝。四明法者。舊曰四韋陀。新
云四吠陀。唐翻爲明。如西域云。其婆羅門學
四吠陀論。一曰壽。謂養生繕性。二曰詞。謂
享祭祈禱。三曰平。謂禮儀占卜兵法軍陣。四
曰術。謂星能伏數禁呪醫方沼意同之。加云。韋
陀或毘伽羅論。皆
訛謬
皆准常義
第十一頌衆上首
十一一頌飾行軌物
十二一頌强學利人
十三一頌衆所尊崇
十四兩頌願皆剋遂
十五兩頌具徳獨立
十六兩頌臨難皆救。今謂。諸徳皆有別科。在
文見之。恐煩止也
於善惡下。第三結歸
爾時婆下。第二述呪讃莊沼不釋。
興則釋之
有二。初述
讃法。後勸修行。初有七頌即分七徳。此初一
頌尊貴徳也。天人修羅名三世間興同
此也
或即三
界。如正論品
二一頌名稱徳
三一頌利物徳
四一頌立己徳
五一頌現身徳。如師子者。謂無畏狀。本稍
異。云乘師子上現人形。八臂各持弓箭等八
興云。既證八眞備
前八行。故示八臂
六一頌滿願徳
七一頌歎恩徳
若欲祈下。第二勸修
爾時佛下。第二如來述成。今謂。有二。一總
讃。二汝能下別成。然今既云有略廣等。故異
本也
爾時至女已下。第二請召法有二。一標告。二
正述。今謂。初二。一結前。二生後。初也
告諸大下。第二又二。一對機明願。二開言敎
請。初也。現世中者。非但此世。謂自現身乃至
菩提。得無礙下總擧辯智。無礙辯者即上捷
利辯才。聰明智者無上盡大慧。法華疏云。智
慧通達在心爲慧。在耳爲聰。在目爲明。智慧
者一切種智。聰牒六通。達*牒五眼。食今
即准之。巧妙言下別明四辯。巧妙詞者。即本
上云善解無量方便。是詞辯。博綜才者。上諸
伎術。法義二辯。論議文飾。上善解衆論。即樂
説辯沼此疏正。上違
今故。披對知之
應當下。第二敎誦也
南謨佛下。第二正述有三。一歸舌相。二集辯
才。三求加護。初又二。初總歸三寶。後別歸舌
相。初也。菩薩衆等。三乘僧也
過去下。別歸舌相有二。一擧舌相。二申歸敬。
初也。有三。一舌因。二舌體。三舌用。因謂實
語。文開四句。前三自作。第四隨喜。自作三中
二別一總。二別有二。順理。當機。意謂順理説
故名爲實語。當機語故稱無虛誑。總論自作
三句爲三。一總。二能隨下別。三已於下結。三
中各二。初中二者。一人。二法。次二如前。後
二者。一時。二行。有實語下。隨喜有二。初標。
後釋
出廣長下。第二舌體。此中漸次能覆七重。皆
由實語能現廣舌。若妄語者不能爾故。廣如
智度第九説也
能除下。明舌用也
敬禮下。第二申歸敬有三。一標敬。二頴願。三
歸別。舌爲辯本。故先歸依
敬禮諸佛下。第二集辯才有六頌半。爲二。前
六頌歷敬諸辯。後半頌總集我身。今謂。初二。
初一頌半聖衆辯。後四頌半凡類辯。聖有大
小。凡有天神。初也。初頌就人敬辯。後半擧法
面顯辯才。四向果義如疏辨也。四諦如文。所
言語者。今謂縁起是二小乘。正行者無得六
度。正見者無生正觀。此二大乘。又四諦等互
通大小
梵衆下。第二敬凡衆辯。大天烏摩者。沼云。此
欲界大自在自在天女名。烏摩此云止。以女
欲嫁其父止而不許故。云大天止。塞建陀者
此云蘊。西方呼腸及肩等名爲蘊。謂積物故。
摩那斯者此云慈心。吠率怒此云多手。那羅
延天之別名。毘者此云種種。摩此云業。此即
舊云毘首羯磨天。侍數者。室利此云吉祥。
室利末多此云吉祥慧。醯哩此無
可翻
訶哩底者此
云靑色
所有下。第二總集身
敬禮下。第三求加護二十五頌。大開爲六。一
十二頌求辯才天女。二一頌半求佛聲聞衆。
三兩頌半求色界諸天。四有七頌求欲界天
神。五有一頌求知他心者。六有一頌求諸含
生類。初中有三。此初五頌致敬請也。初二頌
半敬十徳。後二頌半求成遂。十纒五蓋如大
論等
我説眞下。第二四頌申誠請也。一頌申誠。一
頌請降。兩頌願遂
若我求下。第三三頌邀實請也。一頌邀實。二
頌求成。佛有調伏語。能滅無間罪。羅漢報恩
語。能演諸佛敎。擧其勝首。即是雙賢。斯等實
語願皆成就
我今皆下。第二一頌半求佛聲聞衆。佛佛之
衆。合而言之
上從色下。第三色界諸天。擧色究竟及餘
淨居。乃至梵王梵輔梵衆。從此一界乃至
三千
他化下。第四欲界天神。慈氏當成佛。即都史
天衆。位是一生故須別擧非餘處者。如智度
云。兜率天衆生利根結薄。一生補處菩薩
其中。下三天結深心亂。上二天結厚根鈍。所
以不住。婆沙甚廣。好者應尋。七海山者謂七
内海及七金山。外海鐵圍略而不説
一切下。第五知他心者
乃至下。第六諸含生類
爾時辯下。第二天女讃許有二。一天讃許。二
陳如喜奉。初也。有二。初令依法。後勸弘經」
時婆羅下。第二喜奉
爾時佛下。第三大段如來讃證。依隋有二。初
讃。後勸。勸發心耳。則意亦云。讃彼能益已持
未持。由此便成自利他利。自得福無量。他速
趣菩提
  大吉祥天女品第十六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備辯才之外嚴。今
與資財之外飾。資具亦爲助道物故曉亦
同之
二弘
經利遠。衆天競敬。吉祥弘持。故此品來興云。
吉祥
雖復多聞之婦。獲
益有別。故説此品
三爲利時衆。如末説
二釋名者。菩薩應作樹神之王。領諸樹神隨
所至處與他勝樂。勝樂是功徳之果。故名功
徳天祥興取即。
曉沼影之
外國呼神亦名天依此亦名大吉
祥天。故則云。
由斯天女宿殖妙因。今隨所念所視所至皆作福祐名大吉
祥。舊翻隨義名大功徳。莊云。摩訶此云大。室利云吉祥。
提仳云天女。
沼興取之
三決疑者。問。文云我當供養飮食。何故偏言
與資具耶。答。梁隋同云。此中亦與飮食。以
財物爲正祥即
取之
問。此人何位。何趣攝耶。答。極
下不過初地。初地財物自在。能與一切財物
祥取
此也
上位則是八地已上。八地五自在。九地七
自在。十地十自在。又下勸云等行衆生及中
善根當誦神呪。等行十迴。及中善是四十心
人。故知地上興云。有説。乃至十自在者。即遠十地。
隨分備十增各一義。今即不動菩薩化
作樹神。得破空定雨種種寶。利衆生故。沼云。准三藏解。
即示鬼趣作樹神王。今解。准經但云天女。不説爲神。設
有處説樹神王者。如四王名四天神。以主神故
名爲神王。非必鬼趣。天女亦爾。是天趣攝
即既有
二説。執一謗一甚失通意。又取各增非約分
故。沼義未盡。夫聖迹無方。鬼趣何妨。又四王
雖云神。非者何同聞中不入天衆。別云藥叉。
況有誠説。七佛所説神呪經中。毘沙門云。我
於往昔修菩提。爲衆生故作鬼王。具如彼也」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吉祥與財。本一。今二。則
云。一品直勸弘經。一品兼令持呪。此即初也。
弘經正務。故先明之。大文有二。初護益。後讃
印。初中本二。一與説者所須。二與聽衆財物
興影
此也
初有二。初與所須。後令弘法祥皆
取之
今謂。初
三。一標儀軌
二白佛下。求持者
三我當下。與所須有三。一與所須。二若晝下
令安樂。三令此下令廣行
爲彼下。第二令他弘法有三。一明聽者有善
堪聞。二常使下。明説者有智爲説。今略。本云
是説法者爲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
經典令不斷絶。三復於下明聞者得益有三。
一生天下。今謂。先明自利。後一切下明利他
也。二得佛果。三離三途。
世尊我念下。第二與聽者所須有二。一明有能
與之徳。二正與所須所以祥即
取之
此中明有能與
徳者。以説者少與所須易。聽者多與所須難
也。就初有二。一過去已種善因。二由彼下。今
身得隨意報祥即
取之
又二。一明處所。二明果報。
初有三。一心念處。他心通。二眼視處。天眼
通。三身至處。身通祥沼興即曉則
取心等。略通也
此三從難
至易。欲明皆能益此三處。就果有二。一總明
與内樂受。二乃至下別明與外樂具。本云七
寶。然文同法華説八也沼云。此中八寶。餘多説七。
説七處異。准佛地論。隨方
所重説有七
別。故不相違
若復有人下。第二正與聽衆所須依此沼云。若
准眞諦。前益
法師。此益聽
者。今意通二
豈無爾義。但有兼正。故如本也。
文本有三。一略明。二廣説。三結勸祥即
取之
准今
後二在後品故。就初有二。一令行因。二明感
祥即
取之
即如次長行與偈也。初中有三。一稱讃
此經。二供養諸佛。三復當下恭敬此天。本云
三稱我名。今云三時。互顯。意云。毎時三稱也」
得如是下。第二得果。本長行説。今頌有二。一
一頌總歎得果。二二頌別明。初也。初標序。後
正歎。由能如是依前三法受持經故。即得三
果。一自他離衰。二共豐衣食。三倶延光壽
別中又三。一三句地神歡喜與食飮。二三句
樹神歡喜與資生。此言樹神。是所領者。三二
句明此天施財物。前分四品。各與一種爲宗。
此文明據也
佛告下。大段第二讃印有二。初總歎。後別美
有三。一報恩。二利物。三弘經
  增長財物品第十七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准本科者。先品略顯弘
經與利。今此廣明增長財物莊云。先品總顯弘經
福利。後品別釋與其
財物。即
此意也
二先明直弘經送財。今説兼持呪增物
故此品來。三爲時衆。如下文也沼云。來
意如前
失翻
意故。但同前者何開二品
二釋名者。財謂資財。先品八珍。物謂飮食。此
品五穀。則云。由彼天女廣陳別法令增長之。
故立品名興云。梵名檀那。財若穀&MT00976;但儞增長。
故存彼音財穀增長。增長在前者。即翻家
之意
三決疑者。本既一品。今何開耶。答。准來意
沼云。先品明弘經者應
得四事。此品明得之方
若爾修經非得方耶。故
如前也。問。若爾前後三品類耶。答。此例應
然。故實如本。然引接多途。不可一准
爾時至住彼下。第二廣説與財。大文有二。一
護益。二讃印。本以結勸禮佛爲後。今轉勢故
讃爲終也。初中依本有二。一勸修因。二明得
果。初中有三。一示處所。二令修行。三明天
祥皆
取之
初也。有三。一城處。本云名曰阿尼曼
陀。二園處。本云名徳花光。三住處。本云名曰
金幢
若復下。第二令修行有四。一修治内外。祥云。
淨掃是外。著衣塗身是内。二供養三寶。三誦
於神呪。四若有受持下具修願行。四中各三。
此初三也。一標願心。今謂有二。一擧願。二發
心。二修經處又三。一治室。二作壇。三畫像。
三淨身體又三。一洗身。二著衣。三入室
發心爲下。第二供三寶三者。即三寶也。今謂。
亦可一供三寶。二實言下請願遂。三于時下
天與願。初又三。一供三寶。二供天女。三供眷
屬。故本上云散諸方者。亦令供其眷屬也
即當誦下。第三誦呪三者。一標勸持呪。二出
呪體。三明呪用。今謂初二。先禮三寶。初敬
八佛。次禮四尊。後禮六菩薩。本後四佛。次顯
四佛共説此經。故別敬之。等幷與今經有縁。
若欲弘之。須念此等令得所願
敬禮如下。第二誦呪請召。今又爲二。一結
先。二生後又二。先敎請。後明意
即説呪下。第二出呪體祥云。神呪所詮凡有
四。一歎諸佛功徳。二説第一義諦。三明藥草。
四唱鬼神名字。此中所明應是諸佛功徳也。
世尊若下。第三明呪用。今謂有二。一總標願
遂。二世尊下別歎呪徳有六。一灌頂句者。祥
云。明諸佛功徳灌衆生信心之頂登法王位。
從譬爲名。故言灌頂曉顯意云。如轉輪王受位之
時。取四海水以灌其頂。如是
此呪受持不忘以灌心頂。即
受佛位。莊沼及則皆取此也
二定成就者。本云畢定
吉祥。依此呪力必得善果。故言吉祥曉云。畢
定成就吉
祥事也。
莊意取之
三眞實句者。意同前釋莊云。如實説
故。沼即取之
無虛誑者。必得果故不誑他故。
沼亦取之
五平等行於諸
衆生。本云等行衆生。上云十迴。隋云十信。
祥顯意云。欲行此法必須同行之人。莊云。謂平等
攝諸觀行者故。又平等利益諸有情故。沼影後也
六是
正善根。本云及中善根。上云四十心人。隋云
十解十行祥云。下根心薄。誦不得力。上根徳厚。不依
呪力。必須中根。曉云。等行衆生及中善者。
明此呪勢遍至。能持之人令得勝利。及至人中所有善
根令得增長。莊云。謂能生諸善根故。沼即取之
若有受下。第四具修願行三者。一持八戒止
惡。二供諸佛生善。三向菩提發願。初也。今謂
有三。一日限。言七日夜者。且據上根。若餘品
者。如普賢觀。三受戒。言八戒者。十住婆沙
云。殺盜婬妄語。飮酒及花香。瓔珞歌舞等。高
床過中食。聖人所捨離。我今亦如是。以此福
因縁。一切共成佛則云。謂近住戒。縱出家者受亦
無違。彌益行門。重增福業。如順
正理廣有成立。引智度
等廣 戒相。如彼辨也
於晨等者。此擧淨身顯淨
心也。非但朝淨。亦及晡後常淨身心。故本云
朝暮淨心故知沼及晡後之文屬
後段者。未見此也
嚼齒木者。則云。
梵曰鞞鐸佉。正翻爲齒木。舊隨一物翻作楊
枝用。兼桃槐等。匪唯楊柳故。可以淨齒。其
功甚多。廣如南海寄歸傳也
香花下。第二供養諸佛也
自陳其下。第三迴向。本云常爲己身乃至迴
向具足阿耨菩提
令所求下。第三明此天來有三。一令興念。本
云作是誓願令我所求皆得吉祥。隨云。發願
是出彼所求之心。二修舍宅是擬座處。今文
有六。一擇處。二立壇。三設供。四置座。五莊
嚴。六侍天。三我於下。天神來。即感降
從是以下。第二得果有二。一所須具足。即與
樂。二始終扶護。即除苦祥即
取之
初中有二。一明
處。二明物。初中依今有二。一見身。二明處」
金銀下。第二明物又二。一明物。二敎用。依今
有二。一周供。二貿供
我當下。第二扶護。本二。今三。一擁護稱意。
二濟貧離惱。三修經迴向。三各有二。如文」
爾時下。第二大段讃印有二。初總嘆。後別美

  堅牢地神品第十八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章説者既與資財。此
豐飮食助彼傳法。二先直送財。今兼戴足。爲
重法寶。三爲時機。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菩薩應作地神能踊地味利益行
人。神能持地使令堅牢。因功受稱祥即取云。
神能持地使
令不壞。因功受稱。曉莊沼興宜則影之。則後説云。或擁
護心自堅牢故。彼陳護法故以爲題。沼云。梵云堅牢。是

沼音違多。且興云。梵云地二合荼筏&T005317;
二合地毘。今從此方故云堅牢地神。此合金剛
智三藏譯金剛頂經第二卷云涅哩荼烏二合
銘婆嚩爲堅
牢我
故知謬也
三決疑者。先品與食亦增地味。與今何異。答。
沼云。□與者異故。又眞諦三藏云。先品正與
衣財。飮食是兼。此品正與飮食。餘者是兼。
問。神女何位。答。祥依本云。初地已上。故有
施飮食自在行興云。即違八地得七自在義故。今
既地神於大地中得自在故。在不動地
得元功用
*七自在故
既許示現進退無礙。不可偏執
爾時至恭敬下。第三地神利益行人。大文有
三。一地神護益。二爲陳別法。三如來讃成。初
本有之。後二今加。初中本三。一地神供養弘
經者。二由有供養故弘經。三由弘經故得勝
果。初有三。初標時處。二正明供養。三聞法得
祥皆
取之
初有二。此初儀軌有二。初在處。後儀

而白下。第二時處又二。一時。二處
世尊我下。第二供養有三。一供養。二若有下
説法。三我以下恭敬
我得聞下第三得果有二。一地神獲利。二亦
令下衆生得益。今謂初二。一得益。二結成。第
二有三。一財。二法。三結祥皆
取之
初有三。一*踊
出地肥。本云十六萬八千由旬從金剛際至
海地上。諸敎不同。興云。樓炭七云。地深六百
八十萬由旬。其邊不可限。亂風大起吹掘損
其大地。深三百三十六萬里。長亦如此。天下
諸水皆流歸之。因成大海。即八萬四千由旬。
第八云。深二十億萬里五十萬
由旬
從是以下復有
地味。二十億萬里下復有金粟。二十億萬
里下復有剛鐵。二十億萬里下復有水。八十
億萬里下復有風。五百二億十萬里乃復有
下方異天地。菩薩處胎經第二云。此種厚八
十四萬僮里二百十
萬由旬
乃有風。厚八十四萬億
里。下有水。厚八十四萬億里。水下有火。厚
八十四萬億里。火下沙。厚八十四萬億里。
沙下有金剛。厚八十四萬億里。諸佛全身舍
利及碎身舍利皆在金剛際。中刹復有厚八
十四萬億里。名曰妙香。佛名不住。增一第二
十一云。此地深六十八千由旬。今經文同長
阿含云今此大地。深十六萬八千由旬。大海
底下更有八萬四千由旬。所依地故。如彼經
第二十一壞劫中云其後海水猶如春雨。復
亦如牛跡中水遂涸盡不人漬指。其後各有
大暴風卒起。吹海底沙。深八萬四千由旬。四
海等者。則云。謂對妙高四面諸海。其中所有
金山鐵山大洲中洲皆名土地。二亦復下增
長地味。三若諸下資益身力。今謂。若有説者
擧國蒙利。故云若諸。莊云。六益。一增壽命。
二長色力。三六根安。本云六情諸根。四增威
徳。五無痛惱。六心慧勇
又此下。第二法利。本二。一總明法利事。二別
明法利名。本云有大勢力精勤勇猛。今即擧
總而兼別也
世尊以下。第三結沼即
取之
有二。一結財利。二既
受下結法利
又復於下。第二地神弘經有三。一請説此經。
二説經利物。三勸人聽受祥即
取之
初也。今意玄
故。本分明云我於爾時當往其所爲諸衆生
受快樂故。請説法者廣令宣布如是妙典。有
二。一爲衆生。二請説者
何以故下。第二有三。一地神獲利。二世尊我
下增長地味莊興
取之
言縱廣者。則云。依倶舍論。
形如車箱。北廣南狹。三邊各二千。南邊有三
半。准此四面但有六千三由旬半。其數
少。瑜伽二云。瞻部洲量六千五百。今據大數
遂言七千。決云。倶舍據一面説各有二千。瑜
及文約周圓。量雖小異據大數興得曉意釋
云。瑜伽六
千五百踰繕。今言七千。福有
優劣地亦廣狹。故不相違
三乃至下。衆生受用。
今略廣如本也
是故世尊下。第三勸人聽受有三。此初思惟。
二作是下聽受。三既聽受下明自慶莊即
取之
有五
事。一聞妙法。二即是下得勝尊。三由經力下
値諸佛。四永離下無惡趣。五復於下生人天
祥沼
取之
時彼諸人下。第三弘經得果。隋云。傳化未聞
興即
取之
有三。一地神正明得果。二如來報述。三
地神奉酬。初也。隋云。有二。一弘經。二得果。
准下即梁義也祥即
取之
初中有二。一通。二若一
喩下別。祥云。一喩者。經中有明一譬喩也。一
縁者。經中所説一因縁事也
世尊隨下。第二得果又二。一得報果。二多饒
下得習果
爾時世尊下。第二佛述有二。一明聽受之者
得報。二若有衆下。明供養之者得報祥曉及
沼取之
二中各二。一行因。二得果
爾時堅牢下。第三奉酬有三。一説法。二世尊
如是下衆生聽聞。三是諸下得果沼即
取之
三中各
二。初二者。一説法。二我當下扶護。次二者。
一已有善者能聽。二於瞻部下聞法。本云是
説法者爲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經
典令下斷絕。後二者。一受樂報。二得遇下得
佛果祥沼
取之
爾時堅牢下。品大段第二爲陳別法。則云。有
三。一標法勸學。二示軌令修。三引證明實。初
也。今謂有三。一標法略嘆。二求機勸學。三隨
其下擧能廣嘆。三中各二。如文。廣嘆有八。一
資財。二珍寶。三伏藏。四神通。五仙藥。六治
病。七降怨。八制論
當時下。第二示軌有三。一請召法。二見身
法。三護身法。初也。有三。此初標引有六。一
淨處。二嚴身。三踞座。四對尊。五修供。六用
日。此言鬼宿。梵名布灑。此星有時與月相
合。雖於毎月皆有合日。然當八日唯在二月
莊云。月十三日名白八日。布灑合者。謂於此月星宿合
時。沼云。西方月法。黑半在前。白半在後。與此不同。但
依白月八日誦呪。布灑者即鬼星。然未如月大小殊。若
爲白八常鬼星合。准應但取白八與鬼星合日。未必白八
常與鬼
星合也
即可下。第二正述
世尊下。第三結成
又復下。第二見身法。文段如前
若欲下。第三護身法。文亦如前
若有至心下。第三此證明實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讃印也
  大將品第十九
略開三門。初來意。先説者豐飮食持身。今與
智慧以助心故。二先與依報。今增正報。故云
亦令精氣從毛孔入身力充足。三爲時會。如
品終辨
二釋名者。僧愼爾耶。入文即云正了知。藥叉
如前。莊云。捷疾沼云
勇健
願諸鬼神有勝威力。
故言大將。本云散脂修摩。此曰密神祥即取
之。莊云。
舊言散脂訛略。眞諦三藏云。此云塵神。然梵本中
無塵神言。則云。散脂已訛。傅云巷神。譯又非正
未得
通意。故曉云。依三藏説。散脂修摩此曰慧神。
下云。此云智聚。此説含前諸智之聚。名慧神
者。以能覺了塵沙法門。如前十五句中所説。
故名慧神。亦有道理。又梵音不同。漢譯多義。
應依廣見
三決疑者。問。何位菩薩。答。文意初地。亦出
大集。曉顯意云。依三藏説。乃至大集第二十
一。散脂大士於尸棄等佛前立大誓願。願於
來世作鬼神身教化衆生。有諸惡鬼。我當演
説三乘之法而調伏之。然後乃當成三菩提
莊沼興則
皆取此也
若准下疏。第八地也祥依。故
云十地
問。與辯
即智。此何別耶。答。沼云。體用別故。四辯明
用。今明體故
爾時至向佛下。第四正了大將護益行人。大
文有三。一大將護益。二爲陳別法。三如來讃
成。初本有之。後二今加。初中本三。一明能益
説者。二明説者得益。故能弘經。三歸依衆聖。
衆聖令有上兩能故祥即
取之
今略後文代別法也。
初有二。一明神力擁護。二明智慧增益。初有
三。一明能護之人。二明所護之法。三明守護
之事祥皆
取之
初也。又三。一標大將。二二十八部。下
云。孔雀王經言。四方各有四神。四四爲十六。
四維各一。合二十。上下各四。合二十八。彼經
竝爲天大將軍所領。又釋。此羅自列八部。就
四王各領五部。四王二十。合二十八也曉莊
沼興
皆取初説。然興云。如孔雀經云。十方各四神。故云二
十八。皆爲天將軍之將領。此不可也。可四十部故
合明致敬儀
白言下。第二文又三。一標法。二時。三處
世尊我下。第三護事。本三。一護説者。二護
聽衆。三護國土祥即
取之
今擧初二以兼後也
世尊。何故下。第二以智增益有二。初明有益
物智。後以是義下明以智益物。初有三。一標
二釋。三世尊以是下結祥即
反之
初也。有二。一擧
名。二請佛爲證
我知下。第二釋有三。一略明智。二廣釋。三合
結。初也。本有四句。故云我知一切法一切縁
法了一切法知法分齊。爲二。初二句所照境。
後二句能照智莊云
翻取
隋云。初二句知俗。後二句
照眞曉興影之。各有
進退。義即無違
二中各二。上句標。下句釋。
祥云。境者是二諦境。智即二智。今有六句。亦
轉勢故。翻前明之。初二句智。後四句境。初
標。二釋莊興
取之
智中。祥云。在初我知二字通貫
下二句。故今云我知我曉。初我知諸法者。本
云知法分齊。是知俗智。故云所了之智知諸
法分域故。隋如云俗不出眞也曉云。有色無
色。有見無見。
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知
如是等差別分齊。故言知法分齊
後我曉一切者。
本云了一切法。即照眞智心。心所有。色。不相
應。無爲。心謂八識。心
所有者六位心所。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六。隨
二十。不定四。合有五十一。色者有十五種。謂四大與五
根四塵觸一分。及法處所攝也。不相應者有二十四。謂
得。乃至不和合性。無爲有八。謂虛空。乃至無記法。眞
如。都合而數。一百有六。能了此等一
切法性。故言知一切法。具如彼也
合爲五種。即如
大論。開即百法。如百法論
境中。初隨所有法者。本云一切縁法。前境。隋
加云因縁之有。如所有者。本云知一切法。眞
莊有二説。初即同之。又隨所有顯事法分量邊際。如
所有者顯諸法共相之理。如雜集第十一云盡所有者
謂蘊界處。如所有者四諦十六行
眞如等。沼興取之。則後説同
此則別解。後諸法
種者總釋沼即
同之
言諸法者前二諦境。種類者
俗。種類多故即隨所有。體性者眞。諸法體性
即如所有。或通二諦。種類體性二諦不同。故
言差別
世尊如下。第二廣辨。本有九句。故云如法乃
至智境。又二。初四句廣所照境。後五句廣能
照智。今有七句。初二句境。後五句智。初也。
本云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
切法。又二。初二句明無即有。後二句明有即
無。隨云。初二句明眞俗相即。後二句釋相即
進退
無失
如法安住者如理。即一切無移異。一
切法如性者萬有即如。此二句以眞即俗故。
即隨所有一切法也。於一切法者如於一切
有也。含受一切法者一切爲如攝受之。此二
句以俗即眞。是如所有一切法也。該此故言
如是諸法也。又釋。祥云。從初至此明有能知
二諦之徳。其二諦者各有事理。妄法差別是
俗諦事。縁集虛假是俗諦理。眞法恒沙是眞
諦事。恒沙即如是眞諦理。我知一切法者知
俗諦事。一切縁法者俗諦理。了一切法等者。
重顯知法分齊明故。了一切法即顯初句。知
世諦法以虛假爲分齊故。言知法分齊顯後句
也。一切法如性者謂眞諦理。無二故名爲如。
不改曰性。亦是性者體也。於一切法等者眞
諦事。於一一徳中攝一切徳。故言含受。在初
如法安住四字。通貫下二句。如理而證。如事
而知。無有功用動心。故言如法安住曉即取
三。義
如前述。又釋。如法安住有
二。初即取之。後依本故
今攝如是二諦諸法。故
言如是諸法。神能如理如事證知無動。是爲
如法安住。故言我能了知
我有難下。第二廣智。本云我現見不可思議
智光乃至智境。言我現見者。八地證見也。
曉即取之。故知
此神八地已上
五句爲三。初二句自他。次二句
因果。後一句合結。智光自照。智炬照他。智行
過去是習因。智聚現在是習果。智境者自知
彼有此四。四是彼智之境也。隋云。後句明境
智雙。八地已上不見智異境智即如境。又解。
祥云。明有能知二智之徳。初四句明知智體。
後一句明知智用莊即取之。
沼興影也
言智光者明實智。
當法而照無有闇礙如日光。言智炬者明方便
智。隨縁照如炬明也。明上二智不行爲行。故
言智行。如是二智衆徳積聚。故名爲聚。言智
境者。依上二智所變化境如化身。故名爲境。
故大經云。諸佛境界悉皆無常。此智體用無
名無相。無相故不可思。無名故不可議。故言
不可思議。鬼王證知非是妄心境相。故言現
莊徴曉釋五不思
議。具如各述
得意無妨。既對佛説我正能
了。豈不通耶
世尊如下。第三合結。本有五句。今四。爲二。
初三句結得智。後一句結得境。今有如者是
爲成句。未必別標。故本云世尊我於諸法正
解乃至覺了莊云。如者。爲顯如此我之四智
令彼亦得。此彼似義。故説如也
此是兼
意。下既正有令得義故言正知者。本云正解。
謂八地已上不見有無也。解由作觀。觀由正
分別也。祥云。正解者。知世諦事非邪故曰正
解。非是比量故曰正觀。非總相知故言分別。
此結上知世諦事。正解於縁者。結上知俗諦
理。正能覺了者。此總結眞諦事理及智體用
境也興翻
顯之
世尊以是下。第三結也
以是義下。第二明以智益物有二。一明能益
之法。二出所益之相祥興
取之
初有二。一別明。二
總結。初有五事。一益辯才。二亦令下益身力。
三威光下益心神。本云心進勇鏡。四難思下
益智慧。五得正下益總持
無有下。第二結。本云如是等事悉令具足。今
由具前五事弘通無退壞。故言無退屈
增益下。第二出所益相有三。一心無疲苦。二
身有快樂。三心生歡喜祥皆
取之
以是因下。第二説者得益故能説法。有四一
明説者有智能説。本云以是之故能爲衆生
廣説是經。今擧因縁以兼終也。二爲彼下。明
聽者有善堪聞。三於瞻部下。明説者遂爲物
説成上第一。四彼諸下。明聽者遂聽得利成
上第二。自有五句。一具智慧。二有福徳。三生
人天。四得菩提。五捨生死祥皆
取之
爾時至情故下。品第二段爲陳別法。今此段
中。本有歸聖而略呪法。今有呪法而略歸聖。
夫持明者先敬三寶乃修總持。本今互存。理
須雙取。初歸依二佛。後歸兩天。兩天是益
護行者之人。二佛是宣説正法之本。釋迦
世之本。寶花爲往昔之本。大辯與言説。功徳
與資財曉依。故云。寶花佛是功徳天發心之師。亦應
是此散脂大士昔所奉値。釋迦佛是説經之主。
故偏歸依。兩天既是散脂之
所歸依。當知是其上地菩薩
則云。有二。初陳法。後
明學。初有三。此初標引
即説下。第二延述
若復有下。第三結成。今謂有二。初別與後此
之下總成
若持此下。第二明行有二。一修法。二成法。初
也。有三。一畫像。二作壇。三設供又二。初花
等。後火食。蘇摩芥子者白芥子也。有説。蘇摩
別是藥物。似米色褐。此土無之興云。蘇摩者蘇
摩那花。即如意
乃至我下。第二成法若依寶窟。乃至之言且擧上品
顯中下修。爲中下者。理遣使
者。或現
相故
又三。一現身。二問願。三與成。今謂有
二。初總成。後或須下別與有六。一七寶。二伏
藏。三仙道。四神通。五自在。六解脱。於六通
中。天眼他心。利生之要。故擧影餘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讃成也
  王法正論品第二十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來既叙所弘之法
明經力大。今擧能弘之人得經力大。二隋
後説云。前明現在未來弘經得力。下明過
去弘經得力勸勵時衆。又爲時機。故此品
宜有四種。能合
道理。如彼辨也
二釋名者。本云正論。論於正理以行化故。即
依此經而爲化也。祥顯意云。四王與梵天問
答明治化正法。故名正論。今加王法。王者。文
云統領爲人主。宜云。王是自在義興同。故云。
統領者即得

法即軌則義。一切善惡皆爲軌則。捨惡取
善是人軌則。故云除滅諸非法惡業令不生
等。正是不邪義。亦是質直義。論是盡言義。問
答相交顯實理義。故曰正論。此合嘉祥交言
曰論。又論法也敎也。具如彼辨興云。梵云提
婆因陀羅阿毘
三藐舍悉達囉。二合。故應言天主無對正論。今言王法
正論者。略標不盡之言。即三圓十徳之徴筌。四王梵天
廣談爲人天王化世之
惑。故名王法正論
三決疑者。理國欲事。何言弘經。答。順理化世
怨親平等。即此經用。故名弘經祥即
取之
問。昔理
國王。今是誰耶。答。莊有二釋。一釋迦。一妙
幢。今依前説沼取。加云。
取捨任情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明能弘人得經勝力七
品爲二。一三品出弘宣之人得因。二四品明
此人得果。果由持經也。就初爲三。一明妙幢
弘宣。二善生品明釋迦弘宣。三護持品明四部
弘經受行之衆祥興
皆取
初明妙幢曾爲太子未登
王位。諮父國法積世治民如法而化。以此善
根今身聰慧能思。釋迦不應八十滅。於四
佛爲説此經。乃至夢中見聞懺悔讃歎等法。
皆是弘經之力興即
取之
次明釋迦亦曾作轉輪王
修行大施。於寶髻佛末法之中。夜得夢聞佛
功徳。及見寶積説金光明。一稱善哉今得成
佛。是證妙幢親自夜夢晝説。豈不得佛。故此
品擧釋迦行因證妙幢弘法也。妙幢是致請
之人。因經得果。四部爲受行之衆。理應獲報。
故後護持品明四衆弘宣有無量福諸神守
護。明知此是歎經力用以成上宗流通過
謬也。又此一品證成四王品中言能説正法
修行正法爲世法王以法治世。今品廣出正
法治世爲人天王。若國土凋荒法事洗沒。
若治民有道歸化者衆。奉行王法則經載流
通。故須善治化沼興
取之
次善生品。通證前五品
明修行此經遠得佛果。昔善生王親聽此經
今得成佛。即是釋迦。昔寶冥比丘親説此經
今得成佛。即是阿閦。一是説者。一是聽人也。
後護持品。亦通證成上五品。明弘經之者得
於延報爲天神等之所讃也。此即初也。宜則
同云。此品大文有三。一啓請。二宣陳。三喜
奉。本有中文初後略之。初有二。初申敬。後致
詞。初也。將陳國法先屬地靈
白佛下。第二致*詞有三。一擧損。二申請。三
陳益初也。又無法兩損。謂民及己
唯願下。第二請
令諸下。第三陳益。二益翻上。從己及民
爾時下。品第二宣陳有二。初勅聽
後正説。本二。一明縁。亦名本事。二明正論。
亦曰本事。初中有四。一序父子。灌頂位者。則
云。西域爲王必先灌頂。故言王子受灌頂位。
如四分律第十七云。刹利王者。受王位時取
四海水。白牛右角收拾一切種子滿中置金
輦上。使諸小王共擧此輦。王與夫人共坐輦
上。令天婆羅門以水灌王頂。二爾時父下。
明父向太子説有正論。則云。直依所顯稱王
法正論。若從能説名天主敎法。是梵天王所
説敎故。三我於昔下。明先王受持此法傳之。
先君説非自我。四我依此下。略示父王治化
之方。依則有二。此初明己修也。恭承宗廟敢
有失墜。後汝於下勸子學也。大寶在汝。汝
應勤之王理國事。曉莊興則多依出愛王經。沼憑薩遮
犍子經。宜取七佛八菩薩經總持釋之。具
如各
云何下。第二明正論有二。初標起
我説下。第二正説曉莊及沼
即取此也
本有八十二。今七
十三頌爲三。一二頌誡許。二四頌請問。三六
十七頌爲釋祥莊及宜即
之也
就初。祥云。誡許者。父
王信相太子許説正論也。爲二。初一頌許。後
一頌誡興則
取之
二中各二。在文可見。今謂。初中
上半許説。下半説意。本云我今當説諸王正
論爲利衆生斷諸疑惑。故知沼云初頌述論
益者疎也。後中。上半擧機。下半勅聽。問。長
行但爲其子。云何勸聽更有天主人王。答。沼
云。前略。頌中廣故。又正爲誡子。意謂。此論
稱理。廣益天主人王。聞當歡喜。故汝今應合
掌聽説。今依後也
往昔諸下。第二四頌請問有二。初二頌出能
請人。後二頌明請事祥即
取之
初又二。一頌明能
請人。一頌所請人。二中各二。在文可見。謂
初中上半衆集山。下半四王問。興云。金山持
雙山。四王宮殿之處。後中。上半讃梵徳。下半
爲斷疑。則云。欲色諸天共集金山。四王護世
故爲能問。大梵生物故是所問。彼俗共許梵
爲父故。又諸語業極唯大梵。欲陳正論唯此
非餘。本云大師梵尊。天中自在。能除疑惑。
當爲我斷。曉云。歎師請説。此文正意。故知沼
云上半讃論者不正也
第二請事有二。初一頌問。後一頌結祥即
取之
各二問。合有四問。本今轉勢。意即無違。一問
既是人王。何以名天。二問何故人王而名天
子。三問何故是人而名人王。四問何生天上
作天王耶。則云。雖申四問束爲兩意。前二問
名天及天子。後二問目人主天主
如是護下。第三六十七頌爲答有三。初一頌
釋迦標起
次一頌梵王許説。本云汝今雖以此義問我。
我要當爲一切衆生敷揚宣説第一勝論。言
雖以此義問我者有兩釋。一汝雖略以名義
問我。我當廣以正論之能答之。二問雖是汝。
我當通爲一切衆生答之。後義合今。本寄答
説。今望問陳。互顯無違
後有六十五頌正答莊興
取之
爲二。初五頌略答問
正論之體。後人及下有六十頌。廣答正論之
祥即
取之
初中。本今轉勢爲二。初一頌答後二
問。上半答第四名天王問。下半答第三爲人
主問。後四頌答前二問。初一頌半答第一名
天問。後二頌半答第二號天子問。則云。前問
都果以徴因。此答修因而至果。故於問答遂
有倒次。初中言由先業等者。宜云。先世修十
善也興云。皆由持菩薩戒獨得作王。
故令答之。即種姓尊高也
答天問中有
二。初一頌明在胎内爲天護曰天。後半明出
胎外爲天所養名天。答天子問又二。謂正答
及結也。今轉勢故。初半總標。後有二頌別明
有二。初一頌明長大之後天徳與之故名天
子。後一頌明由三義故亦名天子。一初半明
以天律滅惡。二一句明以天律生善沼即
取之
三一
句明以天律令生天上故名天子祥興取之。興
加云。如説修
行以順天律故。假治世
之論以標弘經之行
問。准本胎中天護。乃
天徳與之。以此三義答天子名。後三答天。此
據義宜。今何改耶。答。天及天子。義意相通。
仍今本互以顯此意。故不相違
人及下。第二六十頌廣答有二。初三頌廣治
化之人祥云。廣治
化人徳
後有五十七頌廣治化之
莊即
取之
初有二。一一頌半廣出人王名明非但
名天爲天子等。更有種種之名。二一頌半廣
歎人王。初中有二。初半頌出總名。後一頌出
別名。初中。人者即人王也。蘇羅衆者。此顯天
王兼爲鬼王通二趣故。健達婆者亦名執樂。
是樂神故。今擧二神總攝八部。故本云半名
人王亦名執樂。本今轉勢。意必相成。以天護
曰天人果曰人曉云。二分合成。半爲天力所加。半爲
人功所得。故於一人以立二名。半曰
天子。半名人
王。莊影此也
鬼王准之。亦名執樂者。執世中禮
樂以化人。故名執樂正治之王。能育兆民離苦得
樂。故名執樂。如世詠歎秦王
言嘆哉秦王播陣樂。此之謂也。又執樂者禮樂之樂。正治
之王依徳製樂。移風去邪。易俗就正。由是義故名爲執
樂。如外典言。安上治民莫若於禮。
移風易俗莫若於樂。此之謂也
別中。初半從滅惡受名。後半從生善受名。二
中各二。上標。下釋。就初本云羅刹魁膾能遮
諸惡。言羅刹者食人之鬼。食薄福也。貨魚典
軍曰膾貨猪典*軍名魁曉即
取之
此即今言旃荼
羅也。沼云。此云嚴熾執守惡者。即羅刹中
執惡之者。能遮諸惡者。行惡之人皆況國主
用理制物斷惡竝非沼云。此意。惡者
尚護。況餘善者
故今總
言悉皆資半力。後父母者。本云亦名父母敎
誨修善。曉云。哀民如子。敎善示報如敎一
子。故名父母。故今攝釋資半力令捨惡修善
沼云。薩遮經第二云。何故名王。答。王者民之父母。以
能依法攝護衆生令安樂故名之爲王。大王當知。王之養
民當如赤子。移乾去濕不待其言。何以故。王者得立以
民爲國。民心不安國將滅矣。是故慮民如念赤子不離於
心。國内人民苦樂水旱。風雨飢飽。老少病患。有罪無
罪。有功無功。如是知者名不離心。如是知已以力將護。
應與時與。應取籌量。役使知時。
不奪人利。是名護國。名之爲王
祥總攝云。初依名
辨徳。後釋疑顯徳。初有三雙。半義同前。此二
名人天一雙。亦名執樂者。亦取本加云。執世
中禮樂。以化人安樂故。亦名羅刹者。作惡之
人於王生怖。故名羅刹。此二名與樂生怖一
雙。言魁膾者。貨魚典宰。乃至況國主斷惡
竝非。故言能遮諸惡。亦名父母者。敎修善
法故。是遮惡敎善一雙也
諸天共下。第二歎徳爲二。初半頌總標。後一
頌別釋沼即
取之
釋中。上半明因。下半示果。現爲
惡者令現世受苦。現爲善者令現世受樂。幷
言諸天護者。以天徳與之。依天律而行化也。
祥云。釋疑顯徳有二疑。一若人王如羅刹
魁令人怖者。何故爲天所護。釋云。示現作惡
有報故致鞭撻令其怖畏。而無惡心天所護
興即
取之
二若鞭撻等苦但令怖畏者。爾此現
苦無因得耶。後頌釋之。本云善惡諸業現在
未來。現受果報諸天所護。釋云。善惡業果在
未來故。鞭撻等苦是現受業報。非是無因

國人造下。五十七頌第二。廣明治化方法。
擧邪顯正出論之體。有二。初三十一頌明人
王縱惡則禍生國敗。後由諸天下二十六頌
明人王修善則福至國成沼興
取之
初中有四。初六
頌明人民起惡。二惡風下十一頌明國王起
惡。三國中下十二頌明諸臣起惡。四若王下
二頌總結皆由王來。初也。有三。初二頌明
作惡因。二三頌明得苦果。三一頌結不應行
祥皆
取之
初中有二。初一頌明國主不敢。今意
勸惡應遮。曉云。如佛爲愛王説經云。大王當
知。過失者略有十種。若王成就如是過失。
雖有大府庫有大輔佐有大軍衆。然不可歸
仰。一種姓不高。二不得自在。三立性暴惡。四
猛利憤發。五思惠奢薄。六受邪佞言。七所
作不志不修儀則。八不顧善法。九不知差別
忘所作恩。十一向縱任專行放逸莊興及則
即取此也
一頌明人民縱惡。今謂。敎惡
得果有三。一頌諸天捨離。一頌惡賊侵逼。一
頌財物損耗
結中有二。初法。後譬。法中二句結不應作惡
沼即
取之
一句結作惡得苦果。譬中象者。本云
譬如狂象&T050460;蓮花池沼云。
下半喩
違此文義故應令

惡風起下。第二人王作惡有三。初二頌惡相
現。二三頌行因。三以非法下六頌廣明惡果
祥即
取之
初有四事。一風雨不調。二星宿失度。三
菓實不登。四國土下半頌由捨正法
行因有三。初一頌標。准本下半屬上段也。今
依文勢爲標無違。二一頌釋有二。上半天瞋
恨。下半天呵責。三一頌結也
以非法下。第三廣明得果有三。初一頌標。二
四頌半釋。三半頌結。釋中有五。一頌諸天捨
離。一頌眷屬分乖。三句災怪取集。三句人
民亂敗。一頌財物屬他
國中最下。第三大臣作惡有三。初一頌臣下
作惡。二一頌半人王許可。祥云。許可者。惡
臣偏受王恩爲王恭。良臣衰滅亦不領録
也。三星宿及下十頌半得苦報祥即
取之
就許可中有四。一上半賞惡。二下半罰善。三
一句結賞惡。四一句結憎善
第三有二。初一頌半開章門。後八頌釋之。初
中又二。初半明得惡相。祥云。惡相者。三異竝
起。一星宿失度。二暴風。三惡雨。後一頌明惡
果又三。一壞正法。二衆無色。此正報。三地肥
下依報也
就後有三。一半頌更擧一惡因。二六頌半正
明惡果。後一頌結惡相
就果爲二。初二頌半略。後四頌廣。就初有四。
半頌正報。本云故天降雹飢餓疫死。半頌依
報。半頌結正報。一頌結依果。三過者莊沼
測同。
降霜味損多病爲
三。興及後頌
若依此者似言重也。先既言疫
行。何重言多病味減。准之故依三藏。正依兩
報各有三過。正三過者。一惡雹。二飢饉。三疫
病苦。流行者通三過也。依三過者。一穀謂九
穀。稷黍秫稻麻大豆小豆大麥小麥也。又百
穀也。二稼謂禾也。又以水澤之地種穀也。三
菓謂果蓏。説文木實曰菓。草實曰蓏具如玉十
二。十五
滋味減者亦通三也。結中。就正擧病兼二。
就依擧樹影顯穀稼
先有妙下。第二廣明有二。初二頌廣依。後
二頌廣正。初中一頌明處所。一頌食飮。言
諸大者。則云四大。後中一頌無樂有苦。一頌
無善有惡
國人多下。第三結惡果。上半結果。下半結惡

若王作下。第四二頌明皆由人王有三。初半
頌合明王民作惡。二半頌合明得苦。言三種
世間者。則云三界。故云增長惡伴損人天
道。於三有中多受苦惱。此爲良證莊初説云。
謂天地人。
沼後説云。人
畜百穀爲三世間
准知不正。莊後。沼初。義合今
也。三一頌明皆由人王。本云起如是等無量
惡事。皆由人王愛著眷屬縱之造惡捨而不
治。有三。半牒上諸惡。半明由人王。半釋由王
祥皆
取之
今擧初後即顯中也
由諸天下。二十六頌第二善化國成。有三。
初一頌半明國王行善。二有二頌半人民作
惡。三有二十二頌明國王治祥皆
取之
初有三。
初半明爲天守護。次半明不作諸惡。後半明
能修諸善
第二有五。一半明人民作惡。二半明由王縱
捨。三半明諸天瞋惱。四明乖反正論。五半
明非是孝法。以反先王法故非孝子
若於自下。第三治罪有二。初十七頌半正明
有罪須治。後是故汝下四頌半結不應縱捨。
初有三。初六頌通誡惡勸善。二害中極下三
頌半。偏明作惡土壞。三以善化下八頌。偏明
行善國成。初中有五。一一頌半偏明滅惡。二
有一頌偏明生善。三有一頌合明滅惡生善。
四有一頌偏結生善。五有一頌半偏結滅惡」
第二有三。初半標。二二頌半釋。三半結。釋中
有三。初出壞土之惡。二一頌明作惡土壞。
三一頌明諸天瞋惱
第三本六。今略第二人民依敎作善。彼云正
法治國。人多行善。常以善心仰瞻國王。有五。
一二頌半明以善化民。二有二頌增長諸天。
本云能令天衆具足充滿。三有一頌半諸天
守護。四有一頌四緒調和。五有一頌國土豐
樂。莊云。如出家王經説。大王當知。王功徳者
略有十種。即翻前説十種過失興即取之。
沼影本也
是故汝下。第二結不應縱有二。初三頌結因。
後一頌半結果。就初有三。初半頌結止惡。次
一頌結行善爲二。上半利他。下半自利沼影
取之
後一頌半合結行善止惡亦二。先半自利。本
云於自眷屬常知止足等。後頌利他。第二結
果亦三。初半頌結果。二半頌更擧因。本云隨
諸人民所行惡法。應當調伏如法敎詔。三半
頌更結果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大衆喜奉有二。初聞法。
後喜奉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九
  寶曆三癸酉年九月十五日日中奉書寫了
  始筆于七月九日
 閑人寶生堂成慶六十
病床記 
同四年三月七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十

  善生王品第二十一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引他行詔誨學者。今
擧自行勸勵時會。故此品來。二則云。令識先
王法故。先引正論令知世間法。今擧善生令
知出世法。世間是本。前品已陳。出世由生。此
品應辨。又爲機宜
二釋名者。善生即本云善集。之義即是釋迦
本身。寶冥即是阿閦往行。品中明此善生王
事。仍以爲名祥即取之。法華疏云。所行有利他符理。
淸昇感樂之義目之爲善。生者義顯。沼
云。梵云倶舍羅此云善。嗢婆婆此云生。舊云善集義翻非
正。興云。蘇三跋婆羅闍。此云善生王。即釋迦昔請寶冥
弘經之名。修菩薩時由十善
報生弘經福。故名善生等
故知沼不正者非也。先
由十善。次得輪王。後能弘經。豈非善集。故
曉云。能集諸善後能弘經。故爲品目
三問答者。問。輪王必出增劫之中。何故今言
佛後出耶。答。從多説之。亦有此義。故法華云
轉輪聖王至。又沼云。問。第二僧祇劫逢寶
髻佛。云何此品云佛涅槃善生王出。答。寶髻
佛多。又復非必第二劫初善生王出。是餘時
故。准此知之
爾時至因縁下。第二正明釋迦弘經。大文本
二。初長行標。次頌正歎祥曉
取之
今加第三大衆
奉持爲三莊沼
初也。今謂有二。一結前。二復
告下生後。則云。欲令廣通遍告大衆
即於是下。第二正歎。三十二頌爲二。初二十
五頌明行因。後應知過下七頌明得果祥莊
興依
因有二。初二頌明行檀。後二十四頌明聞法。
祥云。初福徳。後智慧興即
取之
就初爲四。一捨國
城。二捨珍寶。三捨眷屬。四捨身命。則云。雖
有諸行且陳初施。前頌外物。後頌内身興即
同之
又於過下。第二聞法有二。一九頌明聞法縁
起。二有十五頌正明聞法祥即
取之
初中又二。初
二頌出聞法之人。後七頌明人所得夢。初有
二。初半頌明能化之主。後一頌半明所化人
有三。初半出名。次半歎徳。後半明處。本云其
王有城名水音尊。於其城中止住治化
夜夢聞下。第二有三。一一頌夜中感夢。二有
五頌覺已推求。三有一頌得見讃請。初也。又
三。初一句聞佛。次半頌見僧沼云。梵云羅呾娜
此云寶。倶他此云
積。舊云寶明寶
冥者竝訛也
既非梵音。何得知訛。若約翻者。
寶者法寶。明者慧明。由持經寶智明如日。故
言寶明。此意顯然。冥亦准之。然本以明屬於
經者。即互顯故。無相違也。後一句聞法也」
爾時彼下。第二覺推有三。初半頌明覺後歡
喜。二有一頌半明出城尋訪。三爾時寶積下
三頌至比丘處。有五。初一頌明比丘行解。二
有半頌明至比丘住處。三有半頌歎比丘容
儀。四有一句示比丘名字。五有三句明比丘
持經
時王即便下。第三讃請有三。初半頌恭敬。二
一句讃歎。三一句勸請。唯願之言。本屬請文。
今付讃嘆者。轉勢爾耳
寶積法師下。第二正聞法有四祥興
取之
初五頌許
可。二有四頌爲説。三有一頌得聞生解。四
于時國主下有五頌報恩。初中有八。興即
取之
半頌比丘許説。二半頌諸天歡喜。三一頌嚴
拭道場。四一頌敷舒法座。五一頌天神雨花。
六半頌大衆雲集。七一句比丘出定。本云是
時寶冥尋從窟出。八一句諸天供侍。言天華
者。本云以沙羅花供養奉散
是時寶積下。第二爲説亦八。初三句往説法
處。二一句敬所説法。本云合掌敬禮是法高
座。三半頌諸天雨花。四半頌空中作樂。五半
頌登於法座興云。結跏趺者。即諸佛不共外道之
坐。端身正念降魔之儀。以左押右即降
伏坐。以右押左即吉祥坐。吉祥坐者即
説法故。加者重也。有爲跏不知所從
本今諸本皆
作跏字。此爲所從。六半頌念諸佛。七半頌悲
衆生。八半頌正爲説法
王既聞下。第三得解有四。一句聽法。一句隨
喜。依本讃嘆。一句悲哀。一句歡喜莊影
取之
于時國下。第四*五頌報恩有三。初半明所
報之法。二半標能報之心發。願等者。本云爲
諸衆生發大誓願。三有三頌出所報之事又
四。一半發願雨寶。二半以寶利他。三一頌如
願寶出。四一頌以寶供養。言咸供養等者。本
云於寶勝佛遺法之中以用布施供養
應知過下。第二七頌得果有三。初二頌明修
因得果之人。二四頌明修因得果。三有一頌
合結祥興
取之
初有二。一明善生。二明寶冥。本先
於師。理實然也。今謂。二中各二。初中。先半
得果。後半修因。後中。先三句修因。後一句得
果。今謂。又可此初總略標也
以我曾下。第二修因得果。此後別廣説也。爲
二。初有三句修因。後有三頌一句得果。初中
又二。初句擧上聞經。後一句擧上行施興云。
聞經
智因。施寶福
因。述祥如上
獲此最下。第二得果有四。初一頌一句得佛
東果。言百福者。則云。謂一一相百福莊
嚴。智度第五凡有七解。乃至最後云。是福不
可量不可譬喩。唯佛能知。又由百心故成百
福。如涅槃經二十四説。云何菩薩謂淸淨身。
菩薩修不殺戒有五種心。謂下。中。上。上中。
上上。乃至正見亦復如是。是五十心名初發
心。具足決定成五十心。是名滿足。如是百心
名百福徳。具足百福。於一切相如是展轉具
足成就三十二相名淸淨身。婆沙百思。義有
小別。不能具叙。好者應見。二有一頌得人
中報。三有半頌得天上身。四有半頌得値諸

我昔聞下。第三合結有二。初半結行因。後半
結有果。今謂。菩提如文。得法身者即是涅槃
體。有遍照法界義故言眞妙智。不同三乘理
智別體。故花嚴云。無有一衆生不具眞如智
慧。乃至涅槃第一義空名爲智慧。即同本云
如我所願。成就菩提。正法之身。我今已得」
爾時下。第三大段大衆奉持
  諸天藥叉護持品第二十二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此有近遠。近者。前明説
徳聽功既成佛位衆皆願持。今明行軌。遠者。
序品以來廣説説聽之利。未顯彼儀。今即説
之。故言其聽法者應除亂想。乃至法師處其
上如大龍坐等。故此品來。二前明仁君求法
之行而勸修之。今辨四衆聽經之事以敎學
之。又爲機宜
二釋名者。有於勝善天神所護。故從受名
祥即加云。四衆聽受有勝善爲神所護。故從受名。興即
取之。則云。天與神護人持法。經陳此事。品以爲名
三決疑者。文初既明説聽之軌。何故唯言天
神護持。答。欲擧護益以勸其心。又擧後兼前。
問。既言此品正勸今衆令行學者。何故但有
天神護持。不説四衆及修行耶。答。沼云。文
影略故。前標告云即爲諸天及諸大衆。後云
天等聞説歡喜。歡喜即含修行義也。問。何偏
告耶。答。則云。欲明福祐偏告吉祥。有善男女
欲求福智。福謂修妙供。智謂了行處。諸行雖
衆二門可收。即述本義。故説身子之修因云。
供養諸神以植福。奉持正法以修慧興云。前六
品中。吉祥
在中。欲顯此品通成品弘經
之行。故告吉祥以兼前後
若爾辯天亦在中首。何
不告耶
爾時至奉獻下。第三四衆聽受。就品宜云。大
文有三。一長行略勸。二偈頌廣明。三大衆奉
莊沼
同之
就初有三。此初擧供養諸佛
二及欲下。擧諸佛行處
三是人下。勸聽此經。聽此經即是供養佛。即
能知諸佛行處也。則云。欲成前二種嚴修此
二行。所謂演説及與聽聞。或復此中但勸聞
法。雖擧演説意成聽聞。隨演説處令聽聞故。
頌文甚顯。舊本亦云。是人應當畢定至心隨
有是經乃至至心聽是妙經。意勸初修唯聽
非説沼即
同之
世尊即下。第二偈頌廣明。七十九頌。依本准
今對前有三興即
取之
初二十三頌勸四衆聽受。二
有三十四頌天神守護。三有二十二頌具諸
勝果。初有二。一有二頌勸人聽受。二有二十
一頌歎法力大。力大故勸聽之祥興
皆取
初也。二
頌即頌上三事。初半行頌第一。次半行頌第
二。後一行頌第三
此經難下。第二歎經力大爲三。初有七頌歎
經力大。二有一頌半勸沒命聽。三有十二頌
半聽受獲利莊影
初也。爲二。初一頌拔苦惱。
後六頌生福慧。初又二。上半明力大。下半拔
苦惱
後又二。初二頌歎力大。後四頌生福慧。初
又二。初一頌法説。祥云。初中後者。戒定慧三
是也。亦可序正流通爲三。後一頌擧譬。
又二。初二頌生福慧。後二頌生福徳祥興
皆取
又二。初一頌明得理。本云若入是經即入法
性。如深法性安住其中。後一頌明見佛。祥云。
前明證法身。後見應化身。後又二。初一頌生
後果。後一頌生善因
假使大火下。第二沒命聽受有二。初一頌己
身忍苦。後半頌聽受此經
能滅於罪下。第三明聽受獲利中有三。初七
頌半見於勝相。二有三頌招於妙報。三有二
頌得於美名。初也。又二。初一頌半明滅惡相。
惡重等者。本云五星諸宿變異災禍。後六頌
明見善相祥興
相中有二。初二頌明有人弘經如前品中請主説
主。前頌別明。上
半請者軌。下半説者軌。後
頌總該説故。聽者軌如文
後四頌明聽者感見。此
中又二。初三頌半相起。後半頌相滅。初中又
二。初有一頌總標。後二頌半別列。言或見希
奇相等者。本云及諸形相。即是小乘雜形。
今即准之。就相滅中。覩容儀者。上諸相儀故。
本云見如是等種種事已。忽然還不現者。本
云尋復滅盡如前無異。此有二義。一前無此
相。後時見此還滅與前無時不異。二初二
見諸相生。後二見諸相滅。故云如前無異
祥取
前説
今亦同故云還不現
成就諸吉下。第二得妙報中三頌。爲二。初一
頌一句生善事。後一頌三句滅惡事。初中又
二。初一頌外被稱揚。本云成就如是諸功徳
已。而爲諸佛之所讃嘆。今准之知。後一句内
有威徳。本云威徳相貌無量無邊有大名稱。
今擧終兼始。後中有三。本今轉勢。初三句除
外惡。二二句滅内惡。三二句還總結也
於此瞻部下。第三外得美名爲二。初半頌外
名流布。後一頌半勝事具足。又有三。初滅
外惡。二半生内善。本云遠離諸惡修集諸善。
今准悉之。三半還結外
梵王帝釋下。第二三十四頌明守護有四。初
三頌半明供養。二有三頌半明恭敬。三有二
頌明讃嘆。四有二十五頌正明擁護祥即
取之
也。有二。初二頌半別明供養之人。後一頌正
明供養之事
恒生勸下。第二又二。初半頌内心歡喜。後三
頌身到法所。今謂有三。一頌天衆共議。一頌
當生天所。一頌現到法所
憐愍於下。第三又二。一頌歎現徳。後一頌
歎法行
是人曾下。第四又二。初一頌總標護意。後二
十四頌別列護人。就初本二。一勸聽受。二標
守護。故本云如是衆生常爲無量諸天神王
之所愛護。今略有初
就後弘經人有九衆。皆就擁護之神分之。今
謂。且初二頌天王衆護。二二頌天神衆護。三
二頌藥叉衆護。四一頌金剛神護。五二頌鬼
王衆護。六五頌諸神衆護。七二頌龍王衆護。
八二頌修羅衆護。九六頌鬼女衆護。護者雖
九。弘人唯三。一持説。二聽聞。三供養。後人
文略。而准前例。理即無疑。下有讀誦而攝持
説者。故爲三類各有三品。今九衆者蓋恐此
歟。能護天神應有品故。然本多護聽經人者
欲勇初學。今多持者爲重久修。各有其由故
皆相氏成。此即初也。有三。初頌標列。一句
總擧。三句別列。二半歎徳。初句眷屬。後句歎
徳。三半守護
日月天下。第二有三。初頌別列。二半歎徳。三
半擁護。宜云。明九神護持。一日天。二月天。
三帝釋。四風神。五水神。六火神。七吠率。八
大肩莊合。一云。那羅延天之異名。沼
初取之。後又形大故名大肩
更應審之。下
別列那羅延天故。九閻羅辯才。若大辯。上已
説也興取。曉云。此名靜息王。止息業報相違諍故。加
云。名法王。引導衆生令出苦惱故。即辯才義也
本云閻摩羅王。風水諸神。乃至大辯天神。准
此異也。蓋大辯之所有屬歟。主初既標。今列
衆故。下亦雖擧其類非一。故無妨也
大力藥下。第三藥叉衆護有三如上。宜云。明
五種大神護。屬四天王。一大力。二那羅延。三
自在天。本云那羅延等摩醯首羅。問。本上文
云大辯天神及自在天。何有重列。摩醯是自
在故。答。准法花等自在有二。故不相違。四正
了爲首。五二十八部。正了神屬。名上已明
意謂。第一
大力藥叉
本云二十八部諸鬼神等。散脂爲
首。百千鬼神。准此及今正了知品。應言四正
了爲首二十八部。五餘百千
金剛藥下。第四衆護有四。一主。二族。三徳。
四護
寶王藥下。第五鬼王衆護有三。准上。宜云。明
五大神護。一寶王。本云摩尼拔陀大鬼神王。
二滿賢。本云富那拔陀。三曠野神。四金毘羅。
興云。名孔非孔纂決云。
此云眞樂
五賓頭羅此善取。此
神黄色。故
以爲
本云黄頭
彩軍乾下。第六諸神衆護。初三頌雜神守護。
後二頌山神守護。就初宜云。明十四神護屬
無熱龍。一彩軍乾闥婆。莊云。以彩色嚴軍
沼影此云。以着
彩衣爲軍衆
二葦王。常戰勝。沼云。諸草神王。
三珠𩒐。以珠負*𩒐神。四靑*𩒐。頂*𩒐靑神。
五勃里沙。興云。此云雨沼云。勃里沙婆此云
牛。牛神王也。頌文窄故
略去
*婆字
此釋不審。何者。若爾略去幷字。應存婆
故。六大最勝。七蘇跋拏。沼云。蘇此云好。跋
拏云金。雞舍云髮。是好金髮鬼也興即
取之
八半
之迦。此云五。即五神。神足似羊。九大婆伽。此
大威徳小渠之神。十小渠幷護法。十一獼猴
王。十二針毛。十三日友。十四寶聖。今謂。准
上既有幷言。或可小渠與護法也。故十五神」
大渠諾下。山神守護。五神。一大渠諾&T025632;羅。
莊云。此樹神沼云。此云鼠狼。神名。興云。大渠
諾者功徳。拘羅者族。即功徳族也
栴檀中勝。三舍羅。莊云。山名沼云。此云屋。山
名。神依彼山。以
山爲
四雪山。五沙多山
阿那婆下。第七龍王衆護有三。一列。二徳。三
初也。有六龍王。一無熱王。二娑揭羅。則
云。醎海中龍。即護國品中大海龍王沼同。故
云。此云

三目眞。本云目眞隣王。沼云。此云解脱。四
翳羅葉。本云伊羅鉢王。即舊伊蘭樹。五難陀。
六小難陀。本云難陀跋難陀。具如本法花疏

婆稚羅下。第八修羅王護有三。如前。明八神
護。一婆稚。法花疏云。此言縛。是修羅中前
鋒。與帝釋鬪被縛。因誓得脱。故以爲名。具如
彼。又翻最勝沼云。此
云團圓
二羅睺羅。此云覆障光。如
羅睺障。又云吸氣。正法念經云。修羅有鬼有
畜。羅睺是師子種。月是帝釋軍前鋒故。以手
障之。具如彼。三毘摩質。此云嚮高。已其於大
水中出大音聲自唱言我是毘摩質多故云嚮
高。亦名種種疑。又云穴居。最是海下住。具如
法花疏沼云。此云綺畫。興云。即吠摩質
呾利。此云綺畫。以文其形也
四母旨。沼
云。此云好。五苫跋羅。此云食。亦非天名。亦
云飮食神興云。苫跋羅量。此云
河。從河名。耳大之神
六大肩。七歡喜。
八餘蘇羅王
訶利底下。第九鬼女衆護。此有五類。一鬼子
母類。二諸藥叉女。三辯才所領。四吉祥眷屬。
五堅牢地神。初也。宜則指此爲金翅護。蓋攝
論之鳥鬼別故
旃荼旃下。第二諸藥叉女。明三神護。一旃荼
旃荼利。沼云。旃荼男聲呼藥叉。旃荼利女聲
興云。旃荼女
者。即主竈神
二藥叉旃稚女。三毘帝拘。本
云鳩羅鳩檀提。沼云。即齒長包者是也興云
高峻
亦名
積𧂐
上首辯下。第三衆護
吉祥天下。第四衆護
此大地下。第五地神護。本云地神堅牢。今謂
有二。初頌標列。後頌喜護
見有持下。第三段勝果有二曉即
取之
初二十一行
頌別明。後一行頌總結。初有八事祥興
皆取
一一
頌增色力有六果。如文
二一頌除災禍有三。一天災。二地厄。三内惡。
初句次句後半如文
三三頌出地肥有三。初自利。次利他。後利
際。三頌如次。言六十八億者興云。前言厚十六
萬八千踰繕。而今
亦云六十八億。蓋兼火沙金剛際而是
其間。若不爾者。可准萬倍三重三數
何更致勞。則
云。厚六十八億。謂迴文未盡。又以萬爲億。
應言十六。八億應言萬八。即十六萬八千
由旬。與前經文義無乖害。況於舊本。此處亦
深十六萬八千由旬。理必應然。無煩致惑」
四由聽此下。二頌生快樂。今謂爲二。初頌蒙
利。後頌離衰。言衰相者。興云。即大小五衰
相。廣如婆沙
五於此南下。四頌生百味。初一頌内喜。後三
頌外利。有三。一頌果實成。一頌香氣遍。一頌
甘味滿
六於此贍下。二頌出妙花。本云生種種花。優
鉢羅花。波頭摩花。拘物頭花。分陀利花。則
云。鉢頭摩者赤蓮花也。分陀利者白蓮花也。
若即擧前應言赤白。若擧殘者應説靑黄。舊
本四花借陳梵目。依斯可説靑黄二花兼上
赤白。四花具故
七由此經下。六頌放色光。有六。一頌空淨。一
頌光淨。則云。千光明者。起世經説。五百傍
照。五百下照。餘義甚廣。應觀彼經。一頌宮
殿。贍部金者。賢梵網經古迹云。梵云贍部。此
云勝金。如阿含經閻浮提品。閻浮樹下有金。
厚三十由旬。號曰勝金。金中勝故。即閻浮檀
金也。一頌遍照。一頌花開。一頌味熟
八由此經下。二頌調陰陽
若此金下。第二一頌總結諸師
取之
有二。上半結
因。下半結果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大衆奉行
  授記品第二十三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前善生正論等雖明得
果之人。未是親蒙記別。今正明人得記興即
取之
二夫勝法者非但弘經廣善之人取成。亦兼
結縁少善之類得立。因此勸物。故此品來。又
爲利宜。如樹神等
二釋名者。祥云。授者云與。記者云決。亦云
*別也。於九道内分決此人定當成佛。故云決
也。*別義亦然。遙説來事以授前人。故名授
記。前人領受故云授記。具如四卷及法華疏
莊沼興則皆取此也。興云。梵云毘那佶梨那。
此云授記。釋字及義即取本故。加云。記者識
三問答者。問。三聖廣行得記無疑。結縁少善
同授記者。昔天自在光王既助流水共濟魚
命。今何樹神不與菩提記耶。答。若同萬天是
初行者應共與記。樹神此是上地應作。先既
蒙記。何假與矣。問。若爾三聖不應記耶。答。
若以此義良如所問。但今欲勸時衆弘經之
心故記。故沼云。妙幢已入八地。先蒙記故。今
勸持經故復重説。問。若爾何故前不與記。謂
夢見品或喩讃後。如法花會三周説法。周周
之後各各與記。不在後故。答。依此應知必有
所以。沼有二釋。初即如前。後云。又解應前與
記。此方記者含多義故。一爲成前。又前十千
時未赴會。亦顯一聞皆得作佛況久修學不
得佛耶。故此時記一言多益。故無過也。問。准
法花經。聲聞授記既有六義。今菩薩記意趣
何耶。答。今亦然也。准彼知之。問。大論云。法
花祕密明阿羅漢受記作佛。今明菩薩作佛
非祕敎耶。答。義亦思知
爾時至提記下。下四品。第二明上三人弘經
益有二。初一品正明得果。後三品擧因成
得果義。果即得記。得記必由勝因。故後三品
廣示往行祥興取之。沼即取此爲來意。故云。與記者
明行必得果。果定因成。故護持後有授記也
此即初也。大文有四。一諸天衆集。二佛爲授
記。三樹神懷疑。四如來解釋。今加第五樹神
領解以爲五也興即
取之
初有三。初明衆集所爲。
二正明諸人衆集。三明到敬如來。初也。依
今有二。初結前。後生後
時有十下。第二文。今謂有二。初總唱數。後
別明主。在初時字莊沼屬上。興付下云。衆集
有二。一天來所以。二時有十千至聽佛説法
衆集欲聞。本云是時即有十千天子故屬上
者。即違此也。主名。本云威徳熾王而爲上

倶從三下。第三文也。又二。初敬相。後聞法。
則云。天子先來而於今説爲引授記。若謂始
來便違聞法
爾時佛下。第二大段佛爲授記又三。一授妙
幢。二授二子。三授十千。此授記義。法花疏
云。一乘要義衆經大宗。今略釋之宜開七門。
一來意門。二釋名門。三能授人門。四所授人
門。五階位門。六料簡門。七同異門沼總取此撮
爲四門。謂
取初後二門合爲初授記所由門。釋名如上。三四
即取爲第五授記差別門。第六略之。披對應見
今略
述之
一來意者。此有四義。如前第一即是初意。又
三聖萬天依經淨心則悟無依中道正觀。行
與佛應。故授佛記沼云。三義
即開此也
餘准如彼
二釋名者。此有三釋。如前是初沼等
取之
具如彼

三能授人者。此經授記凡有二人。一佛授記。
二菩薩授記。此二別者。佛即具授通別兩記。
言別記者。如來者具三達智。知此人當成佛
久近。故與劫數之記。如此三聖萬天記等。故
名別記。言通記者。如辯天等皆云聞經一念
修行速出生死不退菩提。而不記劫數久近。
菩薩居因三達未圓。但與通記不得授別
沼取此二云總別記。
是第五門中義
四所授人者。凡得記人自有三種。一凡夫。二
二乘。三菩薩。今因此經備與三種。以此三人
皆有佛性必當成佛。故幷記之。文處可知
沼云。授記所由三義中。二三在此中故。然云。所記有
四。一種性位。二發心位。三不定二乘。四菩薩。此據顯
了。若隱密記及平等意樂。
亦通定性及無性者也
非但違佛顯了授記四
種聲聞。亦謗世親佛性妙旨。廣折如別
五階位門。經論不同。或説一種授記故。
名授記經。或説二種。如涅槃説遲記速記。此
有三義中云。善根熟者授以速記。若未熟者
授以遲記。又有二種。總記別記。如上釋之。大
論説三。一自知他不知。爲利自故不爲利他。
二他知自不知。爲利他故。三自他倶知。倶利
自他故。首楞嚴四種授記。一未發心受記。此
有二人。一都未發心而與授記。如鳩鳥等。二
雖已發心而未成立名未發心。二已發心授
記。亦有二種。一初始發心即與授記。二發心
成立名爲發心。即十信位。三不現前受記。謂
三賢菩薩未得無生忍故。未堪現前與無生
記。四現前受記。初地已上得無生忍堪現前
授無生記。地持論有六種授記。四文同前。明
少異。第五時量時定。謂劫數有限。第六
時無量時不定。謂劫數無限。此二猶上總別
記耳。具如疏辨沼取後二敎説授記加云。寶雲同首
楞嚴。莊嚴六種亦同瑜伽。又説六
種。謂刹土等。則引頌同。刹土及名號。
時節與劫名。眷屬幷法住。記復有六種
即祥八果中
之六耳。今於六中但有三種。所謂時節刹土
名字。若據前者。一種可知。二種記中即是速
記。或通總別。三中第三。四中第四
六料簡門。法花論明六種授記中。經有五無
怨略之。妙幢等記即別記也。五十億僧及萬
天子同記。若望前即後記。若行經者皆爲不
退。是通行記。既是一乘。即具因也興八卷疏第
一。准法花
論爲五。意少異
故。如彼辨也
更以四句釋之。一同時得記成
佛有前後。如萬天子。二同時得記同時成佛。
如五十億諸比丘也。三前後得記前後成佛。
如三聖是。四前後得記同時成佛。義應有之。
又有大小相對四句。具如文也。問。經中既訶
受記。如淨名破彌勒。三世間中即無受記。無
生法中亦無受記。今何故説有受記耶。答。爲
破有所得。言人爲能授法爲所授。如來爲能
授菩薩爲所授。故破受記。今爲對聲聞人言
羅漢不成佛。是故與其成佛之記。又彼不見
能授所授故即得記。今明記無所記。故云受
記。二經不違。又佛法有二諦。如來常依二諦
説法。依世諦門説法故有受記。依第一義門
説法故無受記也
七同異門。問。授二乘記。與諸菩薩有何異耶。
答。法花論云。二乘有佛性法身故與之授記。
非修行具足故與記。若菩薩有佛性法身。又
修行具足。是故與記。故大小受記不同也
沼授記所由三義
中。此爲初也
問。授聲聞記。與縁覺記何異耶。
答。大開四句。一在三界内聞經得記。謂縁覺
及聲聞因人。二在三界外聞經得記。縁覺果
人。三亦内亦外聞經得記。羅漢有二。一値佛。
界内聞經得記。二不値佛。如法花化城品中
明佛後羅漢。生三界外聞經得記。此三句大
判爲言後句略之。
義可知故
問。何以得知縁覺界外聞
經。答。花嚴云。菩薩將欲下生。以天眼觀世
界。若有縁覺放光照之。若覺知者即取滅度。
不覺知者移往他方。既三界内不値佛。故知
三界外聞經方得記也。若有縁覺値佛者。前
有界内聞經得記此義少
就初妙幢授記有二。初對機。後正記。初也。問。
先授如意通告梵王。今授妙幢何別告耶。答。
互顯其文。又欲開妙幢廣行之跡。所以別告。
欲廣發時衆求佛之心。故通告也
汝於來下。後正記也。准法花就文二。初明修
因。後明得果。初也。彼云。汝過無量劫供千萬
佛。奉持正法具菩薩道。初明修因時節。後明
修因。因中初明供佛以植福。次持正法以修
慧。後具諸行祕結行成。今意准之。故擧初後
以兼中也。終言已者即顯結成。意謂。妙幢過
此多劫種修福智二嚴既已。故言已也。無量
劫者。莊云。即依日月歳數無數劫説。非大劫
無數。何者。大劫無數要經三無數。非無量劫
故。乃至廣説。即取本義。故大乘玄涅槃義云。
無量阿僧祇是小劫。三十三阿僧祇是中劫。
三阿僧祇成佛是大劫。沼述意云。然劫有多
種。如法花論有五種。謂晝夜月時年。或説飢
饉等爲三劫。或説一增一減爲一劫。如二十
住劫等。或説八十增減爲一劫。即火災劫。或
説七火爲一劫。即水災劫。或説八七火一七水
爲一劫。即風災劫。或説無量風災爲一劫。即
三大僧祇劫。或説二八十劫爲一劫。如此賢
劫。或説多八十劫爲一劫。即星宿劫等。盡彼
千佛出世時量總名一星宿劫故。如法花經
中説劫數。多約晝夜月時年等。如説十住等
位各經爾許劫者。即風災等劫。今此云過無
量等者。即過增減或風災等。非大僧祇。修行
成佛不過三故則同。故云。無量等者謂依大劫。非
標無數。不爾妙幢已居八地。但一
無數即成菩提。寧復更過無量等劫。
乃至三無數劫。是決定理。具如彼也
問。根有利鈍。行有勤墮。如何定説三大劫
耶。答。莊沼則意同云。唯取作意極精進時。非
是通取修不修時作不作意。故雖勤*墮根性
不同。倶説三祇。問。若爾何有超過人耶。答。
則云。有極精進許少超越。而諸經言實無小
法。佛得菩提。復有經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初依遣相。實無可得。後依發心故可初成。五
菩提中有發心故。廣如智論。非初發心便得
無上。若執此理甚違諸敎。今依瑜伽尚許分
超。若案起信全無超者。如彼論説。唯爲開導
利益衆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
爲怯弱衆生故。或説我於無量僧祇當成佛
道。以爲懈慢衆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
可思議。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發心則等。所證
亦等。無有超越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
阿僧祇劫故。但隨衆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
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上來二義各
有所憑。化導之宜應隨取捨。故涅槃云。
難成與速授記。説佛易成與遲授記。然今且
許分超之義。如能仁佛望慈氏尊。初發心時
曉四十劫。但由精進遂得超越。超越之相應
結頌云。於布髮翹足。飯虎求法時。如次超
八九。十一十二劫。此四縁起廣如諸敎。沼云。
若爾八地已去。無漏觀心一切時續。如何説
有超劫事耶。如釋迦佛第三劫初逢燃燈佛
布髮掩埿超於八劫。第三祇滿修相報初逢
勝觀佛。亦云弗沙。翹足讃歎超於九劫。答。有
二解。一云。或有一類住遊觀心多。或耽滅定
久。對此有超。若爾如何復云八地已去刹那
刹那轉增進耶。答。據八地上住出已後長時
而説。若爾如何云初地已上入住出心各各
齊等。答。據不作意即功力齊。不同地前。
設作意時力用不等。若執皆齊。如何得説
智增悲增及於煩惱怖不怖別。一云。悲增智
增怖不怖類。地地各齊。然説超者以智增
望悲增者説超。若爾智增望悲增者自得成
超。何須説彼布髮等耶。答。此等超增。是
故偏説。或是化相方便説超。非是實爾。何以
故。八地已上他受用土中。何處有泥須髮掩。
何有名窟作佛安禪。若爾僧祇於智悲增何
者而説。答。據智增者。問。上位然耳。下凡亦
有。故涅槃云。有旃陀羅一發心於此賢劫成
佛。今妙幢等何故云過無量劫耶。答。就敎則
釋久近時。約悟無生亦久近隨意。以悟無生
不見久近相異。亦不見成不成異。故經云。無
量劫一念。一念無量劫。無來無積聚。而現諸
劫事。則知了悟久近不二。亦未曾久近。如大
品云。生死道長。衆生性多。菩薩應如是。正幢
念生死邊如虛空。衆生性邊亦如虛空。是中
無生死往來。亦無解脱者。故知久近非久近

於金光明世下。第二明得果。依莊嚴論有六。
如上。准法花經凡有八果。一化主果。二國土
果。三敎門果。四時節果。五眷屬果。六壽命
果。七紹繼果。八住持果。具應如是。今略有
二。謂國土果及化主果則意有三。
如上引之
此即初也
當成下。第二化主果。號有通別。十方爲通。
此即別號。准大論釋往生品。明千天子見佛
土莊嚴而發淨心。得記之時名莊嚴王。今悟
金光法寶山王得成佛故。以立此號。下亦准

時此下。第二釋二子即以爲二。各略修因但
明得果
是時十千下。第三授諸天記有三。初明得記
所以。二正與其記。三結興即
取之
初也。今謂有
二。初聞法。後根熟
爾時下。第二也。有二。初知行成。後正授記。記
中又二。此初修因
於最勝下。此後得果又二。准前。因陀羅者。沼
云。梵語。此云帝興云。主也
王也帝也
如是下。第三結也
爾時菩下。第三樹神生疑有三。一略標疑。二
廣釋。三結請祥即
興影
初也。則云道場成佛其神
獨請。舊本具言名等增益。故云爾時道場菩
提樹神名等增益。白佛言等。今謂有二。初序
來因。後云何下正疑
世尊我下。第二廣釋又二。初擧無行疑。後引
有行釋。二中各二。初中二者。初總陳。後別列。
後中二者。初擧廣行。後顯得記。文處可見
世尊。是諸天下。第三結請又二。初擧疑。後唯
願下請斷。以何因縁等者。本云何因何縁修
行何等勝妙善根莊云。三問。
沼即影之
今謂。本今合論
四問。准答知之
佛告下。第四如來釋有三。一總。二釋。三結
祥沼及興
皆取此科
初也。則云。應言告樹神。筆誤爲地字。
請既是彼。告寧在地。舊本正云告樹神也。皆
從等者。本今轉勢。本云皆有因縁有妙善根
已隨相修因是十信。縁是十解。妙善根是十
行。隨相修是十迴。有信有解有行有迴。故得
記也。祥云。因縁者。天子内有修行善因。外有
如來本願之縁。故名因縁。又聞經生淨心善
因。依聞大士授記之縁。故得授記。已隨相修
者。謂六度等行。此天子已於過去隨縁相造
修行也
此諸天下。第二釋。言捨五欲樂者。即十信除
闡提。二故來下明十解除身見。三既聞下十
行除聲聞。四復得下明十迴除縁覺。聞他作
佛故生迴向興云。有説。因縁者十信乃至除四障故。
若爾修四十心應非初劫。故今勝妙因縁
者標過去善。以答何因縁修何勝行。妙
善根者擧現修行。而答種何善根也
既由四事除
四障故滿初劫行。何執非耶。又因縁者非但
過去。通問二世。謂問過現世中有何勝行因
縁。准答文及祥釋知之。種善根者非是現修。
別問過行。今既言種。豈謂種日即得實耶。故
本云已隨相修。今云勤苦修已。如祥釋也。亦
由過去久修等者。本云亦以過去本昔發心
誓願因縁。如後兩品所明事也
是故下。第三結答也
時彼樹神下。第五樹神信受也
  除病品第二十四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略斷疑。今即廣明授
記因縁以遣上疑。有二。初品正明弟子得記
之因成授記品。傍顯釋迦修行成壽量品。後
捨身品正明釋迦之因成壽量品。傍顯弟子
修行成授記品曉莊影取。宜則
略取。興即取之
初復有二。此品
明得記遠縁。謂顯釋迦爲物除病報恩作善
故今得記。即上品云。又以往昔誓願因縁。後
品明得記近縁。謂與食與水。聞法報恩亦爾
祥皆
取之
又此三品即明釋迦三品之慈。除病明下
品慈。流水明中品慈。捨身明上品慈也曉莊
即取。
沼云。義雖可爾。文勢稍疎。壽量之因。前已廣明十度等
訖。何復明耶。同一生修。何分遠近爲下中上。義明不
妨。或既勝劣勢力分遠近亦復不違。
然判以爲正壽量因。即文疎遠也
若爾懺悔之行
夢見廣明。何故滅障復廣説耶。答。晝夜別故。
不例者。十度通明菩薩之行。捨身別正擧自
行因。通別既異。豈非説耶。又一生内既有前
後。何無遠近。既有文依樹神疑。顯記縁中
聞佛名等近縁無疑。除病初云。十千天子本
願因縁今爲汝説。此爲何縁。入文自云。二品
第二廣明十千得記因縁有二。此品明得記縁
起。流水正明得記因縁。既是本意。又此中遠
近非據隔生。何者。除病即是濟人。何預助魚
而爲縁者。前治民病即王歡喜。後隨與象仍
濟魚命。故云我爲大王國土人民乃至濟彼
魚命如我與諸病人壽命。故知據生取遠近
者深爲疎遠。又許勝劣。文無此意。若有示之。
何勝何劣。又壽量云。釋迦無量劫中常以乃
至骨髓亦持施與令得飽滿。況餘食。此事不
説者。時衆何以得知。此下三品今正説之。故
曉莊興皆依此意。而獨好異。言疎遠者還指
自過。總言欲顯得記遠縁。又下品慈。又爲時
宜。如樹神等。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祥云。此明釋迦昔日大悲治病。故
名治病曉莊則取。沼云。諸大違
損云病。藥能對遣曰除
三問答者。興云。此三品既辨因成果。有何異
義。答。前二正辨弟子果以兼釋迦之果。後一
正申釋迦之因成壽量之果。以兼弟子修行
成授記之意。此即本意。如上悉之。問。若爾。
沼云。前品菩薩思惟。如來行長壽因慈悲不
害。云何命短唯八十年。前雖云壽無邊。未釋
慈悲不害之行。今此三品正明此行。何非正
宗。答。妙幢但疑行因應得長壽。不疑長壽由
昔何因。此品又云十千本縁今爲汝説。不云
爲説長壽因縁。又流水品云由聞佛名等今
得授記。不云由此得壽命長。故在流通非正
宗耶。答。此釋應審。誰言妙幢疑長命果由昔
何因。正所疑者。因果不合。行因既大。得果何
少。是即以因疑果以果疑因。曉莊宜興皆取
此意。如上既述。子獨求異。假令但疑果不疑
因。非所疑故。設今雖説而非宗者。前十度等
即非所疑。應非正宗。又彼品云説十度等。不
云爲説長壽因縁。何許壽因。又不云由此十
度等得壽命長。故應流通。若言不顯而義顯
者。十千縁與藥與食。即前所標。常以飮食施
一切等。文義既顯。豈非正宗。若以顯言爲正
宗者。喩讃品云。夜夢常聞妙鼓音。晝則隨應
而懺悔。因斯當見釋迦佛。記我當紹人中尊。
金龍金光是我子。共受天上菩提記。發願既宗。
正記何通。故以授記爲流通者大違此文也」
佛告至念之下三品。第二廣明授記因縁以
遣上疑。有二。如前祥興
取之
初又二。初一品明
得記遠縁。後一品明得記近縁沼興即取。沼文
如前。興云。初辨
授記之遠因。後
顯授記之近因
初文有二。初誡許。後正述。初有
二。一誡聽。二許説曉莊沼興
皆取此也
初也。善思念者。
本云善持憶念
是十千下。第二許説
善女天下。第二正述有二。初述本生。二時
王國内下述本事興即
取之
就初有二。初明本生時
處。後正明本生祥興
皆取
初也。有二。一時。二處。此
時。有二。一佛在時。二佛滅時
有王下。第二處亦二。一明王名。二明王徳
依此沼云此明國界。
但見略意。細旨如今
是王國下。二正明本生有二。初父本生。八術。
沼云如下興云。一知病。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
後。五知病時。六知藥。七知藥治。八知藥禁
後善女爾時下出子本生。兩中各二。一出名。
二歎徳。諸論。莊云四吠陀等論也
時有國内下。第二明本事有二。一盡偈明慈
悲之體。二偈後長行起慈悲之用。初有五。一
國人有疾。二思惟欲救。三請問醫方。四父王
爲説。五聞説得解祥興
皆取
就初有三。一人民疫
疾。二衆苦所逼。三起悲念心興取
初後
作如是念下。第二思惟欲救亦三。一思衆生
有疾。二思父醫已老。三今有無量下。思無能
救者
我今當下。第三請問亦三。一思惟欲去
二時長者子下。正至父所
三即以下。請問醫方。今謂有二。此初長行序」
慈父當下。此後偈頌諸。本四。今有五頌爲二。
初有一頌求哀請敎
後有四頌正問醫方。此有四事。一一頌問病
因縁。二一頌問病食飮。三一頌問病藥治。四
一頌問病時節祥曉
興取
初也。故本云云何當知四
大諸根衰損代謝而得諸病。病因縁者。一因。
二縁。因是四大。今言諸大。四大有二。一内。
二外。外即地水等。内即肝肺等。外風火不調。
内肝肺傷損。則令有病。諸根者如肝惡眼病。
腎惡耳聾。今總攝言身衰壞也。故請觀音言
眼如血隋云。眼之有
病。興即取之
舌噤無聲。兩耳出膿。鼻中
流血等。若五臟一二壞易治。三四壞難治。若
肝肺脾腎心五種皆壞不可治。而觀音能治
之。次縁有六。一多行。二久坐。三多倚。四多
眠。五多語。六多婬。多坐多眠生痰。痰病宜多
行。多行多倚多語生風。風病宜多眠。多坐生
熱。須四事等。若偏多則病發。多婬生一切病。
即等分也祥有二説。初即取之。後下火多火少等義。
興取本義。加云。四大不調肝肺傷損。諸根
有病。即内因故。乃至觀音能治。内因必待縁。縁即威儀
疲極。故問在何時。時亦有六。一多行等。莊沼同云。上
半問得病因。下半問病生時。宜
即同之。則云。一頌問病時也
下既問時。答中亦
發動四時。無別答此。治云。病有四下二頌
正答。此者約文勢疎。彼是正答第四問故。至
處應知故。正如本也
云何取下。第二明病食飮有六。一過量食。足
而不止。二少量食。未足而住。三過時食。飢方
得之。四逆時食。未飢强與。五妨礙食。如食肉
竟飮乳等。六不曾食物而食之。如南人飮漿
北人飮蜜。又蘇蜜等分服之即殺人。又食肉
食魚服乳令人病癩。故大本云。如人飽食魚
肉而復飮乳。當知是人生死不遠。又取苦菜
興云
苦參
合蜜食。令人不能男。又脂興云
膏煎白鷺
肉食。令人發惡瘡癩。此是相妨礙食。又風
病冷澁味令人龜背。若熱病飮酒食小麥
牛肉等。令人失明吐血痢血。若病冷不得食
甜肥酸鹽。令人&T005753;鼻多汁滯祥興皆取。曉
云。飮食時節者。
淩四時飮食得病。又
有六時飮食。即取今也
言火勢不損者。本云身火
不滅。一火少。二火多。三火或多或少不定。四
平等平等無有病也。若火少痰多。火多熱多。
若風多吹火即多熱。風吹痰即少熱祥取此爲
病又縁也
若風火痰等。故無病也。冷有二者。一風冷。二
痰冷。風冷則痩。痰冷則肥。肥冷不得多眠多
坐。風冷不得多倚多行。行倚增痩。眠坐增肥。
言身中火熱不損者。一言食後身内之火不
能消滅此食。二言食已熱煩不止故言滅。三
言食時熱病暫息。食消已後熱病更生而不
永滅。故言食已身火不滅。應言食已風痰等
病不滅。下文似如後釋。今意准之曉云。令火
熱不損者。
即六食中之初也。食過量也。火不能消。
以此成病故。且擧初一也。興即取之
痰者。本云
水過肺病者多水損。肺即是痰病。地火通四
時也
衆生有四下。第三問治病類有四。如文。總集。
本云等分。釋言一切即等分病。此四種各三
品。一可治。二恒治不差。三捨而不治。初即新
病。四大猶强。次是久病。四大過弱。後即已見
惡相必死。若論治藥如醫方説。不可具明。下
文亦略釋也祥興即取。興加云。
下者即答文也
何時風下。第四問病時節。四月五月是風生
時。六月七月風起時。八月九月風滅時。次六
月七月熱生時。八月九月熱起時。十月至正
月熱滅時。次十月至正月痰生時。二月三月
痰起時。四月至七月痰滅時祥興取之。興加云。
今問此事。沼云。前
問初起時。此問病已發動時節。則同。故云。
四問束二。前二防未病。後二療已病也
問數已未。
雖影本義。而得問旨。失同沼故。但如莊云。答
五問中。三月是下四行。答第二時問也。剋性
此亦將答四問。先定時節。未必正答。依今應
言初一頌總問。上半問病因縁。下半問其時
節。後三頌別問。三問如次
時彼長者下。第四答有二。此初佛序時事
我今依下。第二正答祥興即取。
曉莊沼影
本十七頌。今
三十二行頌答之。諸師皆云有三。初之一頌
標許。次三十頌正答。後之一頌結勸。初也
三月是下。第二正答有二。初有四頌先定時
節。後有二十六頌正答治病之方祥曉取之。曉
云。初總明時
節。後別
答四問
土寄王四等季。故名爲等。故後問動病
中。亦不問地火。地火通四時故依此則云。風由
風增。熱由火
增。痰由水增。總集倶增。無地增
者。彼爲本故。設令增者無病起故
就初爲二。初三頌
半開雨時不同。後半頌總結。初又二。初一
頌半明四時。後二行頌明六時。初又二。初一
頌正分四時。後半頌釋。三三數之則有四時。
春秋冬夏也
二二下。第二明六時。今謂。對前又二。初半頌
正分六時。後一頌釋。二二數之則有六時。
以陰陽合爲一時。十二月爲六故。相續解脱
經言二六十二。提謂經言有六時也。如正月
建寅二月建卯。卯陰寅陽也。三月建辰四月
建已。後去亦爾
既知如下。第二總結。此有二義。一約定時。二
約授藥。上句結定時。下句結授藥。就初本云
三三本攝。二二現時。初句結四時。後句結六
曉即
沼影
言三三本攝者。此有五釋。一一春有
三時。正月孟。二月仲。三月季。若孟有現在。
仲季在未來。若仲現在。則孟過去。三月乃不
同在一時。而三月併屬一春時。攝以春爲本。
春有三月既爾。餘時三月亦然。故言三三本
攝。二上三是三月。下三是孟仲季。三兩種之
三皆屬一春時攝也。乃至五土寄四季。故云
三三本攝。如寄王於木爲木徳攝也祥有二説。
初中又二。
取此初二意爲初説。依第五説以爲第二。後佛法義。本五
加此即六種釋。皆具如彼。曉取祥初中第二意兼本土義
合述意云。謂依五行以本攝末故立四時。又約二氣以現
時差別故立六時。言五行者。正月二月木王。三月是季土
王。四月五月火王。六月是季土王。七月八月金王。九月
是季土王。十月十一月水王。十二月是季土王。此中孟仲
是本。季是其末。今以四行之本而攝四季之末。故成三三
以本攝也。興即取此釋前三三別説之義。沼略依之
言二二現時者。對前又有五釋。一二時有二
月。初一月在現。後一月亦屬初時。後一月現。
初一月亦屬初時。具語應言二二現時亦爾。
一月爲一時。一時中後有陰陽之二。故
言二二。乃至五二二相隨。即有六時。時中有
閏屬之亦爾。隋取五中第三釋故。即云。四
時有諸三皆屬年通攝之。六時有諸二亦爾。
若戒律三時簡賊住。此中明時依俗法治四
大也祥有二説。皆亦准前。曉亦述云。言二氣者所謂陰
陽。大分一歳不過陰陽。前六月陽氣用。後六月陰
氣用。二氣各有三時差別。謂正月二月陽氣始秀。三月四
月陽氣中用。五月六月陽氣終成。是謂陽氣三時差別。七
月八月陰氣初起。九月十月陰氣中用。十一十二月陰氣
終成。是爲陰氣三時差別。依是二氣現三時別。故二二月
以現時也。興即取此及本釋前二二爲一節等之義。加云。
陽始名華。陽中名熱。陽終名雨。陰始名秋。陰中名寒。陰
極名氷雪。即相續解脱經中二六十二。然花時亦熱際。秋
時屬雨際。氷雪還寒際。開合不同故。不違諸論三際各有
四月之義。由此眞諦。正月後半二月前半名熱初月。諸解
中勝之。義既顯也。期云。四時三月雖同漢法。然彼印度
黑月爲初。謂從正月十六日爲初。又彼
月號各從星名。如西域記第二述之
當隨此下。第二正答二十六頌。准本爲二。初
有二十五頌答隨四時之病。後一頌明違時
之病。初有七別。初一頌答上第二病食飮問。
二一頌答上第一病因縁問。三兩頌答上第
三治病藥問。四二頌答上第四發病時問曉多
影之
五二頌重答上第三治病藥問。六一頌重答
上第二病食飮問。七既識病源下十六頌。重
答上第三治病藥問。所以三過重答治病藥
問者。初一示未病之前以藥將護。次一頌明
正得病時以藥治之。後一明病退之後以藥
補食興即取之。
見下應知
所以兩過答第二者。初一答明
隨時食能資身無病。後答明違時食飮損身
有病。依文取之竝可明也。祥皆取之。非次第者。
謂結集者或筆受家隨
語便説。沼云。因答第三食飮將護。乘
便即明發動時節。故答與問次第不同
初也。本云隨是
時節消息飮食。是能益身。醫方所説。謂本草
諸藥方中。多明食飮時節有宜不宜。可依之
祥即曉云。如春木王其味是酢。酢不宜食。損肝成
病。夏即火王。其味是苦。苦不依宜。損心成病。秋
即金王。其味是辛。辛不宜食。損肺成病。冬即水王。其味
是淡。淡不宜飮。損腎成病。四季土王。其味是甜。甜不宜
食。損脾成病。能隨此時稍息飮食。
即能答身而無病也。興即取之
節氣若下。第二文也。本云隨時歳中。諸根四
大。代謝增損。令身得病。言代謝增損者。四時
來去令增損也祥云。四時去來。四大增損。曉云。春
即水謝木代。木增土損。木主於肝。膽
爲其腑。夏即木謝火代。火增金損。火主於心。小腸爲
*腑。秋即火謝金代。金增木損。金主於肺。大腸爲*腑。
王即金謝水代。水增火損。水主於賢。三焦爲*腑。四季土
冬。土增水損。土主於脾。胃與膀胱以爲*腑也。興即加
云。隨此增減無藥
資身。必生病也
醫人解下。第三文也。今謂爲二。初頌總明。後
頌別解。言六節者。本云六大。是即六*腑胃
及五大。祥云。一大腸。二小腸。三膽。四三焦。
臟。六膀胱曉云。*腑大於
*臟。故名六大
身七界者。則
云。經文自列。一味界。二血界。三肉。四膏。五
骨。六髓。七腦界。味界所謂飮食消時。分爲二
分。一分成便利。一分成血肉。成血肉者名爲
味界莊云。梵音阿羅沙。此云味界。謂飮食入腹在胃
分爲二分。一去&T052129;即成大小。二味界即變成血肉
分。沼即
取之
病有四下。第四文也。今謂爲二。初頌牒上病
勸知發時。後頌正對病別解發動時。春時
動水故肺病起祥影。興即。曉云。肺是主金。爲
木之賊。故春木時。其勢增劇也
日毛孔開通。外風得入引内風動祥曉
興即
毛孔皆。熱伏内不得流行。故於内發祥興即
取。曉云。
熱是火氣。爲金之賊。
故秋金時其熱發動
總集冬發者。春時動水。肺
病不差。至夏動風。風病不差。至秋動熱。熱病
不差。至冬倶動一切病也祥興即取。曉云。等分
是土。於寒熱氣無偏增
故。又能等引風熱等故。土爲水賊。故冬水時其熱增發。
沼云。兩頌答第二問。明病體數幷生時。乃至亦兼答第五
問中初四時問。食後病
由癊下一頌。答第五問
病體數者非是所問。先已
知故。故自標擧正問治時。今爲答此。先牒病
數。何答體數。既正答彼四時發動。何執兼耶。
又設許五問。第五問中無有二問。何存二答。
又食後下一頌正答第五問者。何故無總集
問耶。凡執角爲方者皆由求異。當知此中答
問之義。三藏盡理。不可異者
春食澁下。第五答治病藥。今謂又二。初頌別
明。後頌總結。本云肺病春服肥膩辛熱。服肥
膩者塞毛孔令水不入。熱辛燋水寅通。故能
治肺祥即取之。曉云。肺病無由水過所成。水性是冷。
故以熱治。辛是金味。肺既主故相助。肺虛致病
故以膩
補也
夏膩熱鹹酢者。本云有風病者。夏則應
服肥膩鹹酢。及以熱食。夏月毛孔開通。宜以
肥膩塞之令風不入。鹹酸性熱消水令結身
堅實。故治於風病。熱食流汗引風令出曉即
取之
又治虛冷風不得進。秋時冷甜膩者。本但冷
甜。即是石蜜。石蜜冷能治熱具如涅槃第二十
五。祥云。冷甜蘇
乳等也。曉云。冷與熱反。故相對治。甜味
多冷。故亦治熱。而秋服者遮其發時也
金主肺白
色。大陽爲*腑。南方火主脾赤色。小陽爲*腑。
東方木主肝靑色。膽爲*腑。北方水主腎黑
色。三焦爲*腑。中央心主土黄色。膀胱爲*腑
曉上取之。興取本也。四時五行成相。
五方五戒等義。廣如提謂經上辨之
冬酸澁膩甜者。
本云等分冬服甜酢肥膩。除風曉云。甜對熱分。
酢對風分。膩對
肺分。興釋。前三即取本義。後
一依曉加云。故治總集病也
食後病下。第六答上病食飮問。肺既增水。食
飮既多。腸胃盈滿。則發肺病祥興即取。曉云。
肺在胷上。飮時乃

食消發熱病者。始食埿閏。熱病則伏。食消
無潤四大枯樵。煩熱還發祥興即取。曉云。消
時火增。故發熱也
消已後轉就虛疎。風入體故發風也祥曉及興
即皆取之
准時須識病者。本云如是四大。隨三時發。言
如是三時者。飽時生水。消時生熱。消後生風
曉云。等分是地。通三時發。肺病是水。熱病是火。風是風
大。故言四大三時發也。興即取本。至此加云。既飮時發
水。消時生熱。消後由風。
故准三時以須識病
既識病下。第七重答治病藥問。此明差後補
損方法興云。對病之藥雖復已答。病愈之後宜藥補
養。故今重釋。沼云破藥補藥。即此意耳
略以二頌半明之。今廣有十六頌答也。分五。
一四頌敎授藥。二二頌知治術。三五頌半觀
病性。四二頌半驗相。五二頌明藥種。初中有
三。初一頌標。次二頌釋。後一頌結。初也
風病服下。釋也。本云風病羸損。補以蘇膩。風
病虛疎。宜補蘇膩祥興
取之
本云熱病下藥。服呵
梨勒。熱勢未盡蕩除心腸。故服下藥祥興即
取。曉
云。熱氣内結。
故下利蕩除
肺病帶風水須除痰。除宜吐藥也
祥興取之。曉云。鬲
上有痰。故吐以遣
總集。本云等病應服三藥。
所謂甜辛及以蘇膩。辛燋水。膩除風。甜除熱
祥興取之。曉問如上。興加云。總
集既有三無故。即取前三藥
如是觀下。結也
復應知下。第二治術有二。初頌標。後頌釋。則
云。八述。一針刺莊云。謂針剌等。沼
云。療被針刺法
二傷破打墮
傷破
皮肉骨等類。沼
云。療破傷法
三身疾。謂諸大有違謂風熱病等。
沼云。療身疾。
即前
四病
四鬼神。謂外邪所害謂善惡鬼等。
沼云。鬼損也
五惡毒。
謂藥物所中謂毒藥等。
沼取之
六孩童。謂嬰兒拘疾
孩病。沼云。療孩童。興
云。孩者兒孩。童者童子
七延年延年
法也
八增力。應
知八中初後各二能善救方。中間四種妙知
病本。或復作種皆爲病本。遇針刺傷破能生
病故。欲延年增力養成疾故
先觀彼下。第三病性有三。此初一頌總標
乾痩少下。三頌別解
既知下。半頌總結
驗其無下。第四死相。莊云。死相有八。一根倒
境。二尊起慢。三親生恚四左眼白。五舌色黑。
六鼻梁欹。七耳輪殊。八唇垂下則意
同之
訶梨勒下。第五藥種有二。初一頌明一種。後
一頌擧雜藥。初也。莊云。六味。甘辛苦酢鹹
淡。彼西域法。於諸藥中皆著此菓宜則同之。
沼云。涅槃
第四六味。乃至西國此藥最爲其上。應是經説毘涅縛
藥。興云。本音訶梨荼迦。而言訶梨勒者。不正之言也
又三果下。擧雜藥也。莊云。三果。一訶梨勒。
二阿無羅迦。舊言羅者訛也。三仳徳迦。似阿
無羅而大沼即取之。但第二云。阿摩洛迦。亦
云阿無羅迦。舊云菴摩羅果者訛
訛者應
審。興云。訶梨勒。阿摩羅。鞞醯勒迦。是爲三
菓。則云。三果即是三勒。言音不同。何守一
矣。言三辛者。一干薑。二胡椒。三卑鉢沼則取
之。興
云。畢鉢里摩哩。&T003971;胡室唎 二合
盈迦必羅。干薑。是名三辛
自餘諸下。第二一頌治違時病。上半設藥。本
云若風病等。違時而發。應當任師籌量隨
病。飮食湯藥已上令師隨時逐病形相。准前
消息之。故今總云隨病可增加也。下半生心。
如文應知。若依五行釋。五月水受氣。六月治
養。七月水生。八月沐浴。九月冠帶。十月臨
官。十一月王。十二月衰。正月病。二月死。三
月墓。四月絕。故肺由水。水十二月入春節而
可治也。十一月火受氣。十二月治養。正月火
生。二月沐浴。三月冠帶。四月臨官。五月王。
六月衰。七月病。八月死。九月墓。十月絕。故
熱病是火。火至秋宜治也。八月木受氣。九月
治養。十月木生。十一月沐浴。十二月冠帶。正
月臨官。二月王。三月衰。四月病。五月死。六
月墓。七月絕。風屬木故。夏月治之沼即
取之
我已爲下。第三結勸。上半結前説。下半勸後

善如天下。上來明慈悲體。今是第二大段起
慈悲用爲物治病有三。一明善言慰喩。若病
輕者聞之即差。病輕故怠來更增疾。故言菩
薩往救之。二病重者與藥乃愈。三合結是良
祥興
取之
初也。有三。一慰喩。二善天下歡喜。
三以此因下病除
善女天下。第二病重詣請亦三。一來求救。二
時長者下與妙藥。三皆下病除愈
善女天下。是合結也
  長者子流水品第二十五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前章既明得記遠縁。今
顯近縁沼興
則影
又開釋迦中品慈悲。又爲聞宜。
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本云流水長者子品。釋迦前身能
與萬魚淸流。後有長人之徳。又亦長養萬品
以爲名。今即標文以彰徳。指子以明行。故言
長者子流水品曉興取本。莊有二説。初問故云。長者
謂父名爲持水。子名流水。父母立名。
後取先本。故云又以水渡魚名爲流水。沼取二也。興云。
梵云尸禮他弗遠羅 二合 遮羅婆訶 上聲 那。此云
長者子流水。
義如經説
三決疑者。問。二品皆同救苦。何分下中慈耶。
答。有四異故。一前於同類人道生慈。此中異
類畜道生慈。二前易行之慈。此難行之慈。三
前除身病慈。此除心病慈。四前明世間慈。此
明出世慈祥略第二而取三也。興云五對。此四更加醫
術呪術。對彼醫方救。此亦神呪。故爲第
而言前遠後近者有二義。一治病在前。救
魚在後。二治病有上四義故遠。救魚有上四
義爲近也
爾時至平復下。第二明得記之近因。大文有
三。一歎已有治病之徳。二明後能救十千魚。
三會古今祥曉
興依
初又有二。一明長者治病。
二明衆生報恩興即
取之
初中又二。一除病苦。二
得快樂初也。受安下得樂也
時諸衆下。第二報恩有三。一修福。二恭敬。三
讃歎祥興釋文
皆取本故
初也。以除病故廣修福業
即共下恭敬也
作如是下。讃歎。祥云。以報恩故有五。一歎增
功徳。二歎能與壽命。三歎是大醫王。四歎能
除病苦。五歎是大菩薩
善女天下。第二大段有二。一明長者救濟。二
是長者子下明諸天報恩。就初有二。初出本
生。後明本事。就初有二。初明夫妻。後明二
子。初也。本云妻名水空龍藏
有其二下。明二子也
是時下。第二明本事有二。初起慈悲之心。後
時此大池下行慈悲之行。初中有二。初長者
見魚。後樹神勸救興釋品文皆取本
故。更不示之
初也。有五。
一與子同遊。二見諸下共見禽獸。三時長者
不追尋處所。四於此池下値遇諸魚。五流水
下生於悲念。隋云。魚是虎狼等善友。虎狼等
是流水善友。見長者而往魚所令救之
時有樹下。第二樹神勸救有四。一樹神勸
救。二長者疑問。三樹神酬答。四長者悲
念。文處可見。隋云。此中正明三義。一長
者是人。二諸魚是畜。三樹神是鬼。初一説
法。次一聽法。後一請法。神依樹者。如迹依
本。本有覆蔭之能如樹。現半身者。女神形
醜。又理中是法身應作此迹。迹形本是一半
曉興取之。曉加云。女神形醜。故隱下半。就實論
之。大權菩薩隱本現迹。爲表此義。故現半身
時此大下。第二明慈悲行有二。一明施財。二
明施法。就中有三。一與蔭凉。二與水。三與
食。初有二。一魚求救護。二長者與涼。初又
二。此初將入死門。見是下。後求長者救
時長者下。第二與涼有二則即
取之
一覓水不得。
二復望下與作蔭涼
復更推下。第二與水有五。一求不見水涼
二得一大河。今謂有三。一得河。二決水。三
難補
三時長者下。還家覓象又三。一請白象。二王
聽許。三臣奉勅
四是時流下。就河取水又三。一得象二借嚢。
三盛水。本云從治城人借索皮嚢。此擧總處。
今指別家。故不相違
五象負下。以水救魚又三。一負象。二瀉池。三
水滿。隋云。池水説法善功徳資養。始行菩薩
如魚。決水者如惡知識壞菩薩善。象體平正
多少如實。如皮嚢借得。如權解因他故有。菩
薩自行也。菩薩象者離二邊過。二我出眞俗
也。就王借象者。由諸佛有之。治城人者。護戒
菩薩。秉運此解以化他。如入水説法。一示
慈悲之至。二令魚分明解之。閻浮二人。一深
信大乘。二毀呰者。毀呰即是決水惡知識。爲
化此人故。入水示慈悲於物令彼學之
善女天下。第三與食有二。一魚求食
二時長者下。長者。施與有五。一知魚須食。
二時長者下子還取。三爾時二子下子得食
來。四是時下見子歡喜。五遂取下以食與魚」
便作是念下。第二明法施有二。一思惟欲
施。二作是念已下正爲説法。初有七事。一
思已與財。二思應説法。三思昔經語。四思
十二因縁。五思佛名號。六思國中有信不
信。信者受也。七時長者子不思入水説法」
作是念下。第二正施法中有二。初説佛名
號。後説因縁理沼取加云。亦即未信令信。已信令
解。興云。信大乘者如治城修行之
屬。興毀呰者如決水惡友之者。毀呰者令信。信
者令增。亦法施之所利故。竝即隋意。准上應知
初有三
一明名。二明號是十
號也
三明徳
爾時流下。第二説因縁理亦三。一釋迦總標。
二長者正説。三説意還家。初也。大士所
具足十不。故名甚深。義如常也莊云。由五種甚
深故。縁起法名
爲甚深如如。雜集第四云。因甚深故。相甚深故。生
甚深故。住甚深故。轉甚深故。具如彼述。沼即取之
此有故下。第二正説。依今有二。一明因縁義。
二明相應呪。本在初也莊則意同。沼云。初顯説。
後密説。或初説法令離。後
説呪
爲護
初中。莊云有二。初明雜染縁起。後明淸
淨縁起興則略依。沼云。初明雜染即依流轉生死次
第。後明淸淨即依還滅斷除次第。然二類縁
起各有順逆二種觀行。此各依順説彰影二逆觀。則云。
有順無逆。諸經多然。沼云。雜染逆者。依安立諦説有二
別。一七十七智。二四十四智。乃至淸淨逆觀者。謂由誰
無故老死無。由誰滅故老死滅。乃至由誰無故行無。由
誰滅故行滅。此依得果究竟位觀。
逆次第説令成就故。具如彼也
即法花疏云。
明説十二因縁者有二種義。一廣上四諦義。
廣苦集爲十二相生。廣滅道爲十二還滅。仍
即亦知。今擧十二兼四諦義。然中論疏以此
還滅雖名逆觀。且對流轉不同。從果起觀爲
逆。故不相述。此因縁義。八門分別。一釋
名辨體。二開合廣略。三約時分別。四界地
分別。五三性分別。六淺深分別。七就人分
別。八約智分別。今且略開三門釋之。初
釋名者。癡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諸
業集起名之爲行。識者即以了別爲義。心
從詮自故號爲名。自形質礙稱之爲色。生
識之處名之爲入。觸對前境目之爲觸。領
納名受。染境名愛。前愛增上取著境界故
名爲取。現在行業能有當果故名爲有。來
報始起説名爲生。衰變爲老。盡壞爲死唯識
等同
故曰老死。此之十二從前生後。故名因縁。或
名縁生。或名縁起。婆沙云。因是縁起。果是縁
瑜伽意同。
如則疏辨
本性可起待縁而起。故名縁起。
又一切衆生從此縁起。故名縁起。又有二種
四句。初者。一縁起非縁生。未來世法。二縁生
非縁起。過現羅漢最後死五陰。三倶是。除上
二世羅漢死五陰餘二世法。四倶非。無爲法
也。後者。一縁生非十二。謂羅漢五陰。二十二
非縁生。謂未來十二。三亦十二亦縁生即凡
夫。四倶非。虛空也。如涅槃迦葉章説。二辨體
者。依涅槃經中諸疏等。過去世中一切煩惱
悉爲無明。爲發業故。行者身口意三業行。
亦罪福不動等三行。識是受生最初一念染
汚心也。無色四陰即爲名色。六入即是六根。
謂六根生六識爲識所入之處。諸根已能爲
觸所依。未別苦樂及火蛇等是爲觸也。苦受
第三爲受。以五種愛爲愛。四方追求即是四
取。又戒見欲我四取也。後世三有以爲有支。
生是識支中受生。識又是生相。老死是前名
色六入等也。又是異滅兩相。三決疑者。問。
唯識論云如是十二。一重因果。施設兩重實
爲無用。答。七寶臺涅槃疏十二云。此言兇悖。
指斥三世諸佛説無用故。破新論云。以正爲
邪用邪爲正。失中之失。廣如彼辯。意謂。既斥
華嚴法花涅槃等經。十地智度瑜伽中邊等
論故。又基唯識疏第八説五種因果。第三異
熟非異熟因果。即是兩重。問。隨轉理説。故不
相違。答。若爾可言隨轉理門。何故基云。十地
論第八卷十二縁生。乃至經三世縁起同小
乘者。此翻譯謬。乃至今三世者。此翻譯人意
也。問。設何妨。答。若爾六十花嚴譯主佛陀
跋陀羅等。八十經實叉難陀等。涅槃無讖。縁
起經瑜伽中邊玄奘。十地留支。智論羅什。皆
是謬歟。爲破眞説還取自害。具如別抄。問。若
依毘曇。又有四種十二因縁。一無始十二。謂
始不可知。二連鎖十二。謂展轉三世相縛。三
刹那十二。明一使起時與諸趣共起。一刹那
中具十二也。四分段十二。謂過去二。現八。來
二。若准雜集第四。有三縁生。一無作縁生。二
無常縁生。三勢用縁生。於何説此染淨觀耶。
答。通得無違。問。據初可爾。就後沼云。初二
縁生通一切有爲。第三縁生約有情法。若爾
初二應通内外。何皆得耶。答。設使許通。觀行
何妨。問。觀十二縁有幾種耶。答。約三乘人即
成三品。故大論明三品。一下品。即凡夫順十
二因縁河。二中品。謂二乘逆十二河。三菩薩
是上品。悟十二縁不生不滅非逆非順故。異
彼聖凡名獨菩薩法。廣如法花疏九。中論疏
十。淨名玄第五。大義章四。十二因縁義。明
相生中爲二。一標。二釋。初也。有此故彼有
者。有此無明因故有彼行果。故言*有此故彼
有也。准論十二因縁品知。然論第一云。有此
事故有此事者不然者。是標定性。非約不動
眞際而建立諸法也莊云。如雜集言。此有故彼有
者。顯無作縁生義。唯由有縁
故果法得有。非縁有實作用能生果法。沼取加云。此爲破
諸外道橫執大梵神我有實作用能爲物因。故云非縁有實
作用能生果法。亦破外道無
因妄計。故云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者准前
常縁生義。非無生法爲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沼即加
云。此破外道常法爲因能生諸法。亦遮未來。化地部等
執。有十二縁起支無
爲能令縁起生無雜亂
此今一意。故論疏云。問。十
二因縁云何破除十使。答。説此十二正除身
邊二見。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破其常見。若是
常者豈從因生。現在三因未來兩果破其斷
見。既現在有因生未來果。云何斷耶。現在八
支但是衆縁。故無有我。倶破十使者。十二既
是因果故破邪見。戒取謂苦爲道。十二皆苦
故非是道。疑有苦無苦。既有十二則因果皎
然。故破疑心。倚此身慢他。既此生死法。何足
自高。是生死法不足可貪。是故破貪。准應速
滅十二。何故生瞋
所謂下。第二釋。經文存略。具如中論。無明縁
行等者。中阿含第十二云。依無明有行。乃
至縁生有老死。令即准之莊云。顯勢用縁生義。
雖復諸法無作無常。然
不隨一法爲縁故一切果生。所以者何。以諸法功能差別
故。具如雜集説。沼即加云。諸有爲法因縁別故。各有勢
用故。
對法等
疏云。憂悲苦惱。此四於老死支中離出
故不別立支。經云。將死之時戀生畏死名之
爲憂。發聲啼哭目之爲悲。五根相對爲苦。意
根相對爲惱沼取加云。十地經第八説。又大般若
愁苦憂惱。廣如瑜伽八十八
此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有立支。病非皆
有。如薄拘羅云我年過八十未曾頭痛。欲界
中尚有無病。況上二界耶。故病不別立支也。
問。若爾婆沙云。欲界具十二。色界有十一。除
名色支。無色界有十。除名色六入。又羅漢不
起三因故無二果唯有前七支耶。答。此一途
説。正如評家。三界皆具十二。具如疏辨。今多
約凡。以聖不在論之限也
此滅故下。第二明還滅觀有三。一標。二所謂
下釋。三如是下結。初也。此滅故彼滅者。論
云。以是事則不生。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
無明因滅故。行果即不生。故云此事滅故是
不生。論大意明十二。由癡惑生。智者不爲。故
知非是眞實。非是實故所以即空。如是正觀
便入眞諦名爲正滅。廣如長行釋也
結云苦蘊。是苦聚義
説是法下。第二明相應呪亦二。一如來正説。
二大衆讃説。初又二。初結前。後復爲下説

爾時世尊下。第二大衆讃説又二。初結前標
後。後諸人下大衆喜讃有二。一大衆總歎。二
四王別讃又二。初讃前説。後我等下説呪護
又二。初願呪護。後正説呪
佛國天下。第三説竟還家
是長者下。第二明報恩有三。一生於天上。二
下報恩。三國王覺悟祥即
取之
初本有五。一明時
節。二明現瑞。本云爾時其地卒大震動。三捨
魚身。四生天上。五共思惟。今略第二。具如本
也。問。唯寶勝佛名能如是。餘佛非耶。答。由
本願故。曉云。如佛不退轉徳經云。諸佛之
法見聞不虛。阿難當知。若有衆生已聞今聞
當聞釋迦名者。是諸衆生皆於阿耨菩提不
退轉。所以者何。諸佛菩提無虛妄故。何況
今日現於我前能以一花散我上者。若有衆
生。我涅槃後舍利能持一花以供養者。如是
衆生亦於阿耨菩提不退轉。若有畜生聞釋
迦名者。皆種阿耨菩提種子因縁。所以者何。
諸佛如來其有聞者必不虛。是故諸佛言無
有二。譬如尼拘陀樹陰五百人。其子甚少。而
得地水火風虛空衆生而得生長漸次廣大。
如是衆生善根種子漸次增長。當得菩提而
不腐敗。所以者何。以不住一切法作種子故。
乃至廣説。故知諸佛之名。隨其所應其有聞
者皆有勝利
便相謂下。第二報恩有四。一明知恩
二是故下。欲報恩
三爾時下。從天下
四正報恩有三。一報人恩。二報地恩。三還天
上。初中有二。一天子報恩。二長者覺悟。初有
三。一下寶。二雨花。三作樂
令瞻部下。第二覺悟有二。一人民覺。二長者

是時下。第二報地恩有二。一報國土沼云。以
王借象復
護佛法令
我得聞
二報生處
便於此下。第三還天上有二。一還天。二受

天自在下。第三人王覺悟有三。一國主生疑」
二大臣奉答
三王告臣下顧問長者有五。一喚長者。二時
長者下國王顧問。三長者言下長者奉答。四
王曰下遣人檢驗。五王聞是下信還知實
爾時佛告下。品第三大段結會古今。依今有
二。初結會。後信解。初有二。初結會。後勸學。
初又二。初會人。後因我往昔下會法。初也。本
會四人。略父長者。今加會五。一會父長者。二
會子長者。三會兩兒。四卷及八本云長子水
空今羅睺是。次子水藏今阿難是。四會天子。
五會國王。本云今時樹神現半身者今汝身
是。問。何故如是。答。諸徳未釋。今謂。聖迹無
方。即具二義。蓋恐本今更擧一歟
因我往下。第二會法也。則云。由昔有因故今
獲記。正答所問。是品後意
善女天下。第二勸學。則云。我昔已學。汝今當
修。因己勸他故文有二。初
引己。後
爾時下。第二解信。初悟解。後喜奉。如文
  捨身品第二十六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來兩章既明弟子得
記之因成授記品。今此一章第二正擧釋迦
苦行之因以成壽量之果祥興
取之
又顯如來上品
慈故莊影取之。曉合取
二。具如疏
又爲時機。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曉云。如來往修菩薩道時。知身命
時財皆如幻夢。不惜貴體救下危命。是正成
彼壽量品果。品廣明之。故云捨身。即三藏意
興取加云。捨者施也。身者
根塵積聚之義。具如彼也
三決疑者。問。此捨身行。於三祇中何劫事耶。
答。釋迦一僧祇劫捨身。此爲最後之事。隋即
成云。故下文我於往昔無量劫中捨所重身
沼得此云。未見正文。傳云。第三僧祇中。以初劫中行
猶劣故。不能行此捨身命故。准此應可通後二僧祇
問。
依斷結經。釋迦修行第五住時捨身飢虎。今
同彼耶。答。興云。未見聖説。義之應異。何者。
彼慈氏柔順爲友。此以慈氏吉祥爲友。假
使柔順則吉祥故不成證者。則違經云無數
劫中捨所愛身。故眞諦云一僧祇捨此爲最
後。義亦近也。問。准瑜伽等。第三僧祇定受變
易。何有捨身及餘骸等。答。沼云化身。問。若
爾何故舊金光明云。捨身飼虎超十一劫。答。
亦是化也。問。若爾云何佛藏經等云彌勒佛
在釋迦前四十劫發菩提心。賢劫經等云釋
迦由精進故超過彌勒四十劫在前成佛。答。
如前授記中辨沼今品疏又有三釋。初云爲所化生根
熟前後故。二菩薩説有超劫。後二及
餘義如
彼也
問。沼又釋云。此品非成壽量之果。是擧
苦行勸勉持經令修自利。又准前妙幢不疑
壽長修何行得故不須成。此亦何耶。答。諸佛
説法必離四非。顯經勝利應成勸持。如法花
云。持此經者不須造塔寺供僧等。擧自苦行
何勸持經。義成不便。又准前疑等者。既如治
病中破。又本此品初云。爾時道場菩提樹神
復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過去修菩薩道
時。具受無量百千苦行捐捨身命肉血骨體。
唯願世尊少説往昔苦行因縁。爲利衆生受
諸快樂。此豈非預妙幢詣山具白上之事
座得聞乃起問耶。若聞餘者。此敎命初既有
明説。何勞求他。故正如舊。不可好異
爾時至因縁下。第二擧釋迦苦行以成壽量
之果。品文本二。初問。後答祥曉
取之
問文如前。今
即轉勢。興依本云。決釋壽量品果有二。初結
前生後。後正申長壽之因。初也。今謂有二。初
結前。後起後。初又二。初經家總結
後復告下。如來別結
乃至亦下。第二起後又二。初示昔行。後如是
下勸衆觀
爾時至圓滿下。第二正申長壽因也。有四。一
先現寶塔及示舍利。二復告阿難下。説此塔
及舍利因縁。三時衆聞之得益。四結酬上問
祥曉及興
總略爲三
初有二。一現寶塔。二現舍利。初又二。
一現寶塔。二佛作禮。初有三。一示神通。二現
寶塔。三衆歡喜。初中依今轉勢有三。一詣塔
處。二勅敷座。三現神力。初文三。此初顯敎

二將諸苾下。將眷屬
三至般遮下。詣塔處。沼云。此云總集。亦
以籠。籠師子等名般遮羅。即此處人捕師子
等以籠籠故。因立此名。人所聚居名爲聚落。
落亦庭院。准西域記。在呾叉始羅國。是北
印度境。當迦濕彌羅國西北。此捨身處在始
羅國北界。渡信度河東南行二百里。度大石
門。薩埵王子於此捨身飼餓虎烏兎。其中
土地洎諸草木微帶絳色。猶血染也。人履其
地若負𥫱刺。無云疑信莫不悲愴則同。加云。
記第三文也
問。本云爾時樹神復白佛言。乃至世尊即現
神足。神足力故令此大地六種震動。於大講
堂衆會之中有七寶塔從地涌出已上 不言
詣他。今何超界往他處耶。答。諸師未辨。今
謂。如言從來不來。今者乃來。此即本據本地
説之。今約迹論見聞機宜利故。是謂神通不
思議矣
佛告下。第二勅敷座。則云有三。此初勅敷。阿
難侍者。故偏告之。二時阿難下奉旨。三爾時
下正坐。跏趺坐者示降魔等。如上記之。端
身正念者。此顯入定義。如天親般若論也」
告諸苾下。第三現神力又三。此初佛垂問
二諸苾下。衆奉答
三世尊下。現神足又三。此初神足。本云世尊
即現神足。曉云。神力滿足故名神足。又神足
者脚足之足。寄喩立名。如有足者隨意所至。
有神通力當知亦爾。意所欲爲無不至故名
神足也。今按地者以此知之
于時下。第二地動。六震動者。則云。略有三
義。一依長阿含説六時動。入胎出胎出家成
道轉法輪入涅槃。今於六中可當第五。擧總
名別亦不相違。二依大般若説六方動。東涌
西沒。西涌東沒。南涌北沒。北涌南沒。中涌邊
沒。邊涌中沒。三又大般若説六相動。所謂動
涌震擊吼&T031459;。搖颺不安爲動。鱗龍凹凸爲涌。
隱隱有聲爲震。有所扣打爲擊。碎磕發響爲
吼。出聲驚異爲&T031459;。此各有三名十八相。所謂
動。等動。等極動。乃至&T031459;。等*&T031459;。等極*&T031459;。但
爾小動名之爲動。諸處遍動名等動。遍大傾
動名等極動。餘皆准釋。神境通中有變與化。
變有十八。略説頌云。振熾流示轉。往卷舒
衆同。顯隱自在制。辨念樂光明。廣如瑜伽三
十七説。今此乃當最初振動興云。則六方動。所
謂十八變中之振動
也。如勝思惟經論云。有七因縁。一驚怖諸魔。二令
不起散心。三令放逸者自覺悟。四令隨順問正義也
即便下。第三開裂
七寶下。第二現寶塔。言制底者。本云塔也。則
云。若別相説。無舍利者名爲制底。有舍利者
名窣堵波。若通相説。有無皆兼兩種名義。制
多供養中有窣堵波故。今依後義互擧二名。
不爾此中便非制底沼云。梵語通目佛之堂塔。若
別目者。佛堂云制底。此云靈
廟。舊云支提者訛。塔云窣堵波。此云高
顯。舊云佛塔。塔婆。輸婆等。竝訛也
訛者如常
大衆下。第三衆歡喜
爾時世尊下。第二佛禮塔。依本有三。一佛禮
塔。二樹神問禮塔因縁。三如來釋。今轉。後二
超有下。故唯有初也。初次如本沼云。其由餓鬼
鞭死屍諸天禮
枯骨。此意令衆
修因。故報昔恩
告阿難下。第二現舍利中有三。一佛命取舍
利。二佛命將舍利。三佛命衆頂禮。三中各兩
此中莊沼文故勞繁。曉則
六文。意出於本。應知
此初二也。一佛命。二阿
難往取。依今二中各又有二。初中二者。一命
開戸。二奉旨開。後中二者。一命開函。二奉旨
開。白如珂雪等者。則云。謂色皎白而帶微黄。
&T025632;物頭華是黄色故。若依舊本。其色紅白
沼云。表理性淨非
物所染如白蓮花
所表爾耳。白蓮違文。既黄華

佛言下。第二兩。一佛命。二阿難將來
世尊受已下。第三兩。一佛命。二大衆頂禮。今
轉各三。此初三也。一敎觀徳。本云是舍利者
乃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徳所熏。二勸禮敬。三
此之下釋禮所以沼云。五分法香。擧三例二。戒即
別脱。定道無表。定慧如名。解脱
即勝解數。解脱知見即縁無
爲慧。廣如雜集大莊嚴等
時諸下。第二大衆禮又三。一大衆依敎禮敬。
二阿難問佛禮由。三如來釋禮塔因縁。初也」
時阿難下。第二問也。問。本問樹神。今何故云
阿難問耶。答。授記以來樹神對揚。本此品初
樹神致問。文即如前。今命初云復告樹神。准
下結答即對樹神。理應如本。若通論之。此品
對揚即是兩聖。本今互擧。故不相違
復告阿難下。第二段説舍利因縁也。有二。
初説舍利因縁。後菩薩捨身時下説寶塔因
縁。向先現寶塔。塔成舍利。今前明舍利。舍利
在世故起塔耳。初中有二。初長行。後偈頌
則取。故云。文有兩
重勢。經應頌也
初又有二。初經家標
後吾今下。如來説。依今莊云有三。一勅聽
二敬諾
三阿難陀過下正説。則云有二。一叙昔。二會
今。初中依本有二。一本生。二本事。初有二。
一父。二子。初也。又二。一名。本云摩訶羅陀。
二徳
誕生三子下。第二明子也。又二。一徳。二名。
太子本云摩訶波那羅。次二同也。則云。三子
之名。頌中自譯
是時大王下。第二本事。依今有二。一捨身行
施。二起塔供養。初中依本有三。一捨身縁起。
二爾時王子下正明捨身。三爾時第一下眷
屬悲苦。初中有三。一遊山。二見虎。三思惟
祥興
取之
就初有二。此初同行沼云。問。既言王遊觀。王
子隨從。何故聞子捨身云
在宮。内答。准舊所譯。但王子出。略不論父。此捨周旋
略無還駕。據實隨從。王在前還。故聞捨身在宮無爽
有此説。准今及本。偈但三子不言父王。猶應
如本。今頌云三人同出遊。漸至山林所。本
云三人同出至一空山
第一王子下。第二共議。今又二。初別議。則
云。三子言志分三。此初爲孟。第二王子爲仲。
第三爲季。後時諸下總結也
次復前下。第二見虎有二。一見虎
二第一王子下。共議有三。一哀傷飢渴。二共
議所食。三時諸王子下悽傷捨去。初也。産來
七日者有二釋。一揣食所資唯至七日。過此
便死。而虎飢如此。故知窮是第七日也。一于
時應有鬼神導之。但經家不出耳。又如下
將身時發願。亦無人見聞。後方天神述
之。例如樹神*導十千魚數也。隋有四説。一
如山海經曰虎母額上有七點故。二見子眼
始開。後二如本祥興四義。沼取本二。
興取隋初及第四説也
隋云。七子
況七方便。母如正觀。初生始習方便。還噉
子者。方便資正觀。正觀成方便滅也
薩埵王子下。第二共議食物。則云有三。此初

二第一王子下答
三第二王子下議。中三子爲三。此初仲
二第一王子言下孟
三薩埵王子言下季有二。一發言。二起念。初
也。今謂有二。初責自無能。後推他有能。莊
云。由二因縁不能益物。一愛戀己身。二無智
沼取。但增爲三因故。一有
貪著。二無大智。三無大悲
准本前勝。故云我等今
者以貪惜故。於此身命不能放捨。智慧薄少
故。於是事而生驚怖。然有上下。第二推他有
能又二。准前
復作是念下。第二起念。今又爲二。初思無益。
後念興利。二中各二念如文。如損洟唾者。沼
云。捨無常色獲常色等
時諸王子下。第三悽傷捨去。初悽念。後捨去」
爾時薩埵下。第三思惟有三。一標捨身至。
二正思惟捨。三發遣二兄祥興
取之
初也
何以故下。第二有二。一思惟捨身修涅槃因。
二思惟捨身求涅槃果祥興
取之
就初有二。一思此
身有於過患。二捨此患修涅槃因。初有四。一
明苦。二供給敷具下明無常。此下二文。本今
轉勢。隨便分之。三復次下明無我。四可畏下
明不淨祥沼取之。沼加云。准解脱道論爲十不淨想。
一膨脹。二靑瘀。三爛。四棄擲。五鳥獸食噉。
六身肉分張。七斬斫離散。八赤血塗
染。九蟲臭臭。十骨想。此十唯不淨
同大論也
我於今日下。第二修涅槃因又二。此初自行。
二於生死下化他
復作是念下。第二捨身求涅槃果有二。一
思此身有於過患。二捨此身求涅槃果。初
中有四。一明苦與無常。二是身下明不
淨。三不堅下明無我。四諸蟲下更明不淨
祥沼皆取。沼云。然彼論説。身自性
六十間有八萬蟲。故云諸蟲可集
是故我今下。第二求涅槃果有二。一自證。二
化他。初中有三莊沼及興
皆影取之
一求解脱。二以定慧。
下求般若。三圓滿下求法身。本云具足成就
微妙法身百福莊嚴諸佛所讃。祥加爲二。初
總求涅槃。後永離下別求三點。即取此也。今
即准之
即證得下。第二化他有二。此初解上得佛
果。二施諸衆下明下利衆生
是時王子下。第三發遣二兄有三。一心内勇
猛。二恐兄留難。三發遣令還
爾時王子還入山林下。第二正明捨身有二。
一王子捨身。二爲虎所食。初又二。一捨身。二
現瑞。初有三。一至虎所。二發誓願。三正捨身
祥影
取之
初也
脱去衣下。第二發願兩頌。爲二。初半頌標。後
一頌半釋。前又二。初一句標化他。後一句標
自利。釋中亦二。初一頌釋自行。後半頌釋化
沼影取之。莊云。初行自利。
後行利他者。疎文故
本文分明。具如彼也」
是時王子下。第三正捨身。有三。一以身與
虎。二虎不能傷。三菩薩見已下王子自害。又
四。一登山投下。二知虎無力。三四向覓刀。四
以竹自刺
是時大地下。第二現瑞有二。一空中現瑞。二
諸天歡喜。初中有三。一大地動踊。二百光
陰蔽。今略。本云日無精光如羅睺羅阿修羅
王捉持障蔽。則云。與天共戰。天以日月而爲
前鋒。彼羅睺王以手執日。由斯薄蝕。今以爲
喩。即述祥説。如前述之基云。梵云羅怙羅。此云
執日。舊云羅睺羅翻爲障
蔽。非
既許得正。三藏還依前翻。又樓炭云。以
指覆日月等。具如正法念經。故知非者唯指
自可。三天雨花香
爾時虛空下。第二天歡喜有二。一口業讃歎。
二頌爲二。初一頌歎下化衆生。後一頌歎上
得佛果沼云。初兩句雙讃。菩提
涅槃依三種常倶得名常
意謂。菩提是其
無常。既言眞常。豈得惑耶。不久當獲等者。本
云不久當證無惱無熱淸淨涅槃沼即
取之
是時餓虎下。第二虎噉食。可見。而留骨者。爲
起塔也
爾時第一王子下。第三眷屬悲哀有三。一二
兄悲哀。二侍從悲哀。三父母悲哀祥莊沼興
即取此也
也。有二。一説偈推求。二心生悲慟。初中。則
云有二。此初長兄定説
二第二王子下。次兄疑言也
時二王子下。第二悲慟。則云有三。此初尋

二見已悶下悲歎
三時二王子下捨歸。此言捨去下同起塔。准
頌中説遇親更來
時小王子下。第二侍從悲哀。本云時小王子
所將侍從各散諸方互相謂言。今者我天爲
何所在。准今有二。一諸方推覓。二共懷悲歎。
今即准之。又此中雖略。而下頌既云王子諸
侍從啼泣心憂惱。故云悲歎
爾時國下。第三父母悲中有二。一母。二父。初
有五。一夢中得相
二地動下。覺已憂愁
三時有下。内人還報
四時彼下。心生悲苦
五至大王下。以事白王
王聞語下。第二父悲有二。一内心悲苦
二悲鯁下。發言嗟嘆。本略。依今有二。此初
自嗟
二即使下。慰他。則云有三。一出求。二得信。
三往見。初也
未久之頃下。第二得信有二。此初臣又二。初
聞言
二王聞是語下。悲歎又二。此初父王
二夫人聞下。夫人也
次第二臣下。第二有五。一大臣驟至。二父
王亟問。三大臣悲噎。四夫人催答。五大臣具

王及夫人下。第三往見有二。此初見而悶絕」
二時大臣下。蘇已咨嗟有二。一父王
二爾時夫人下。夫人。沼云有二。初經家叙。二
悲泣下夫人陳又二。初二頌述悲傷。後二頌
叙惡相
爾時大王下。第二起塔供養。依今有三。一盡
哀哭。二瓔珞下收舍利。三爲於下起塔供
阿難陀下。第二會今有二。此初正會
二復告下。因讃今又二。此初難昔行。謂居凡
地尚能如是
何況下。第二揚今能。況今證聖豈不能耶。此
即以自勸物修學
爾時世尊下。第二偈重頌。隋云有二。一長行
經家標。二偈頌如來説。本經一向四字爲句。
而有九十三行偈頌。今文三重。五七五言。總
有六十三頌。准上有二。初有六十頌頌上長
行説舍利因縁。後有三頌頌説寶塔因縁。就
初爲三。初有二頌總明捨身大意。次有五十
四頌正頌長行。後有四頌結會古今祥興取之。
莊沼及則
雖求異言不離本
義。見文知之
初中本二。一頌捨身。一頌捨物。
今轉。初一頌明時位。後一頌顯行願。行即捨
身。興云。斷結經中捨一萬身。飢虎經中捨
一千身。如是等也。二各有二。初二者。上半
時。下半位。後二者。上半行。下半願
昔時下。第二頌長行有二。初一頌半本生。後
五十二頌半本事。初有二。初半頌父本生。隋
云。略頌名不説徳。後一頌子本生。先誦小子
名徳。二兄誦名不誦徳。則云。摩訶薩埵名大
勇猛。今順頌結。略無大字。今謂。上求佛道恒
無疲倦。下救群生不惜身命云大勇猛
三人同出下。第二頌本事。准上有二。初有五
十頌半捨身行施。後有二頌起塔供養。初有
三。一一頌半頌縁起。二有三頌捨身。三有四
十六頌悲苦。初中有四。一半頌遊山。二一句
頌見虎。三一句頌上思惟。本云時勝大士生
大悲心。我今當捨所重之身。四半追頌上共
議也
大士覩下。第二捨身有二。初一頌頌正捨身。
後二頌頌上現瑞
二兄怪下。第三眷屬悲苦有三。初五行頌二
兄。次一行頌眷屬。後四十頌父母。就初上長
行中有二。一説偈推求。二心生悲慟。今雖轉
勢而猶頌之。初二行頌推求。後三行頌悲慟。
下皆准之
王子諸侍下。第二侍從哀歎。上中有二。今總
頌云以水灑者。本云互以冷水共相噴灑
菩薩捨身時下。第三父母悲哀有二。初十一
行頌母。後二十九頌父。就初有三。初有一頌
明眷屬聚會
次一頌半王妃憂苦
後即白大王知下。八頌半向王處説。依本有
二。今開第三以爲三段。初二頌半説晝日愁
苦。次有四頌明夜中所夢。後有二頌述悶絕
失依。三中各二。初二者。一一頌半明生大苦。
二一頌述見惡相。次二者。一二頌述見惡夢。
二二頌請王覓子。後二者。一一頌夫人悶
絕。二一頌侍女憂惶
王聞如是語下。第二頌父有二。一略。二廣。就
初四頌有三。初半頌父王悲苦。次半頌大臣
悲苦。後三頌人民悲苦。就此本五。一驚愕。二
訪問。三讃徳。四推求。五悲惱。今略第三有餘
四故。初半初也。次有一頌訪問。次半推求。後
有一頌後也
爾時大車王下。第二廣中二十五頌有二。初
二行頌妃請覓子。後二十三行頌王出推求。
就初本廣有十二行。分四。一以水灑妃。二妃
問覓子。三更生悲苦。四推尋夢事。今有二頌。
如次初二。而略後二。准上長行應如本也
王告夫人曰下。第二王出推求有三。一有二
頌王慰喩妃。二十七頌第三子。三王問如是
説下四頌喚二子。還初如文也
王即與夫人下。第二有四。一一頌大王自去
二一頌群臣隨從
三半頌四向覓子
四十四頌半信人還報又四。一見一人悲泣
而來表子已亡。二見一人道子猶在以釋王
憂。三見一人道子已死是大善事使王生喜。
四見一人道二子尚存令王自慰初一下位。
後三大臣
也。二頌如文
初有一下。第二兩頌初臣
王復更下。第三七頌半以大臣奏亡增悲。則
云。與前長行互有廣略。今謂。有二。初五頌半
奏聞。後有二頌悲號。初又二。初有一頌總啓。
後四頌半別申。別中又二。初半頌二兄存。後
四頌小子亡又二。初半總標亡。後三頌半述
由。由中又二。初二頌捨身求道。後半頌虎噉
餘骨。此即頌上長行捨身及虎食也
時王及下。第二悲號有二。初頌君悶絕入死。
後頌臣灑人令活
第三大臣來下。第四使來啓存慰憂。則云。長
行闕之。今又分二。初二頌兄存苦。後一頌
戀弟亡。初又二。初兄悶死。後臣灑甦。二頌如
次。後又二。初半悲號不勝。後半戀弟功徳
王聞如是説下。第三喚有六。一明小子亡。二
恐二子復死。三思母致命。四前進尋求。五見
二子還。六相見悲苦。初也。今二。初一頌父母
號咷。前後文中。本唯王出。妃留在宮。今倶出
城追覓王子。然無違也。後有半頌愛子已亡」
餘有二下。第二三句恐兄復死又二。初半雖
存恐失命。後有一句速往迎還宮。初本又二。
一存被憂火。二爲是失命。今即擧初以兼後
也。本云其餘二子今雖存在。而爲憂火之所
焚燒。或能爲是喪失命根。我今速下。第二又
二。一速往山。二迎還宮。今亦擧初以兼後故。
本云我宜速往至彼林中。迎載諸子急還宮
殿
安慰令下。第三一句。思母致命。本云其母在
後。憂苦逼切。心肝分裂。或能失命。若見二
子。慰喩其心。可使終保餘年壽命。今謂分二。
一頌憂苦失命。一頌慰心保命。二中各二。初
中。上半憂苦。下半失命。後中。上半慰心。下
半保命。今以一句總攝述之。或通前句。護
子命故
即便馳下。第四半頌前進尋求又二。一句嚴
駕。一句詣岸
路逢二子下。第五半頌見二子還又二。一句
中路行啼。本云號天扣地稱弟名字。一句
胸失容
父母見下。第六半頌相見悲苦又二。初視抱
憂悲。後倶往山處。本今轉勢。披對見之
既至菩薩下。第二兩頌上起塔供養。今又有
三。初半盡哀哭。次半收舍利。後頌起塔供。大
論偘疏第八云。立塔廟得梵福徳者。經説有
四種人得梵福。若人於未曾起塔處以如來
舍利起塔。是名初梵福。若人於未曾起聖衆
精舍處起精舍。是第二福。若如來弟子衆破。
令還和合。是第三福。若人能修四梵住法。是
名第四梵福。此梵住者。如下述也
復告阿難下。第三四頌結古今。依今有二。初
三頌會古今。後一頌結勸學。初也。此有五事
可見。今謂。一會小子。二父王。三妃。四二兄。
五虎母七子。隋云亦七事者。即開二兄及虎
母子以爲七也。王是父淨飯者。本云輸頭檀
王是。宜云。十二遊經云。悦頭檀王。此云白
淨王。其父昆弟四人。兄白淨王有二子。兄悉
達太子。弟難陀。皆出家也。此處有菩薩母名
摩耶是。健闥婆王白大王曰。有婦女其形微
妙端正無比。爾時大王即尋得之便爲大后。
生兒菩薩七日命過則云。具足應云摩訶摩耶。
唐言大術。舊云大幻
陀母名瞿曇彌。羅睺羅母名妙香。長者女子
名月現。本字耶輸多羅。又菩薩子名善星。母
名耶若達。婆羅門女名瞿夷。此有同時常相
行之今擧兩女。具論太子有三夫人。
此加鹿母。廣如法花疏第一辨
惟羅閲國。一
云迦毘羅。有八城。合有九百萬戸故。癸丑年
七月十八日夜託陰。一云七月七日。此是實
言摩耶夫人胎。以甲寅年四月八日在迦毘
羅國林微園畢利叉樹下從右脇而生。當周
昭王二十四年二月八日生也。釋迦菩薩强
違父母剃除髮著袈裟捨家入非家。時菩薩
漸漸遊行從摩竭國往至羅閲祇城於彼止
住。明日著袈裟持鉢入羅閲城乞食。時摩竭
王在高樓上。諸臣前後圍繞。遙見菩薩入城
乞食端正。從行至班荼婆山。彼止宿時。王語
太子言。今可於此住。當分半國。菩薩不從。王
重語。可作大王。我今擧國爲臣。復不從之。王
言。若成無上道者。先詣此城與我相見。菩薩
報言可。爾時王座起禮菩薩足遶三匝去。乃
至外學苦行成道受樂。及難陀婆羅女等乳
縻受四王鉢度五人等。具如彼辨。次子。本
云今調達是。諸師未釋。宜云。今文殊也。今謂
准前。阿難羅云見聞不同。本今互擧。故不相
違。大施主者。本云瞿夷是則取故云。謂佛姨
母。梵音摩訶波闍
波提七子如文
結勸應知
菩薩捨身時下。第二説塔因縁。本長行。今偈
頌也。轉勢有二。一明王子立誓。二明眷屬起
塔。初也。本云願我舍利於未來世過算數劫
常爲衆生而作佛事。然捨身時既無人見。而
知立誓者。于時或題竹林。後人見之。今出經
者序其事。或天神道之
此是捨身處下。第二起塔有二。初有半頌正
明起塔。後一頌半釋隱顯意。則云。雖經成壞
仍存處塔。精感之至其跡難泯。如大乘天問
布髮處。老僧善對。餘處皆同。或此勝迹不隨
劫壞。如諸敎説。結僧藍界至後壞劫獨存土
臺。此亦應然。無用生惑
爾時世尊下。第三時衆得益。今謂有二。一聞
法。二得益
復告樹神下。第四段結酬上問有二。一結酬
上問。則云。請雖云侍者。標乃告樹神。故叙縁
説須結告彼。然舊本説是樹神請。故知如本。
准前知之。二神力隱塔也
  十方菩薩讃嘆品第二十七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近接前生。無數劫中捨
身命財修行求法皆爲我等。既依聖徳難聞
得聞。十方菩薩悲喜揄揚。故此品來。二嘆
説主者。欲傳法燈又宜聞故
二釋名者。依曉十方菩薩既讃佛諸功徳。此
中辨之。故言名也
三決疑者。問。本合一品。何故今開爲四品耶。
答。沼云。今依梵本。四人讃歎各別書記。故分
四品。舊人以見同是讃佛故合爲一。又舊脱
記。且如讃嘆。今有四人。本無大辯。故開合
異。後釋非也。若爾本有前三人讃。何不開耶。
故知如初。問。本云爾時無量諸菩薩衆從此
世界至金寶蓋山王如來國土爲佛作禮而讃
嘆曰。此即他方菩薩讃他方佛。後乃此土大
士讃此土佛。今他方衆來讃此佛。何故如
是。答。有此兩者。他方菩薩來此受化。承彼佛
力故還彼讃。此土大士受此佛化故讃此佛
祥云。何故彼此各歎者。欲
顯能説人徳彼此無異故
此佛後讃者。釋迦是一
化之主。説經既竟。結功在後。以還其人
興即
取之
然讃他方應有多佛而但擧此一者。正言
信相後時成佛名金寶蓋山王如來。字同欲
示此經興由信相。故偏讃之曉引三説。初即
取之。餘如彼也
若爾沼云。舊錯今是。何者。是處聞經合讃此
佛。又准上來即有十方菩薩。何故倶往金寶
山國讃彼佛耶。若云説經由其信相。信相後
時當得成佛名金寶山故往讃彼者。此亦不
爾。何者現寶山佛非信相身。彼佛又非説授
之主。又復不云即此諸菩薩從彼土來。如何
得言承彼佛力。故請雖由妙幢。能説即釋迦
佛。聞法來此亦倶釋迦力。復妙幢師故讃釋
迦。新文爲正。答。此雖徴曉而出於本。若如子
執。今敎既違四及八本皆云詣彼國讃彼佛。
豈無衆本相違難耶。又凡何輒得判邪正。先
諸三藏據無眞文。豈得自作佛名等耶。審此
理耳。既云承力來此聞經。故推功讃。何勞准
上又引非説授之主矣。又以字同影顯敎興。
誰言現寶山王即信相身。又今文云。十方界
有無量菩薩各從本土詣鷲峯山。既言各從
本土至此。明知亦從寶山國來。故不得執。不
云此諸菩薩從彼土來等者。今謂。本經約加
違之功。今文取説授之徳。各據一義。故不
相違
爾時至菩薩衆。下五品。第三流通也。爲二。初
四品歎能説人。後一品弘所説法隋初亦云勸發
流通。後即同
也。此即讃嘆付屬流通。
意如上辨。興宜取之
就初有二。初一品他方菩
薩讃。後三品此土大士讃興宜取之。則依來意二
義。四品即分爲四。初意
四者。一滅罪生福行。二具相滿好行。三剋成妙智行。四
圓契至理行。剋因剋果。生身法身。能證所證有差別故。
後意四者。一讃敎法。二讃色相。三讃法身。四讃利物。
雖有互説所宗各殊。説法現身立己濟他有差別故。具如

就初有二。初長行出能讃之人。後偈頌出
所讃之事。今即准之。初有四。此初明衆數。二
各從下明處所。三五輪下明致敬。言五輪者。
本云五體投地。宜云。是五肢體。曰五輪者。是
人譬車。若車行時轉兩輪行。若人行時用五
肢體而歩往也。謂車載好惡物。人亦懷善惡
業也。四一心下明發言。既聞經竟從此還彼
方有此品。又説捨身竟佛入於定。是知此屬
流通也
佛身微下。出讃事。准樹神讃文段有二。初
菩薩讃。後如來述。就初有十一頌爲二。初十
頌半讃嘆。後有半頌迴向祥曉
莊取
初有二。初三
頌半歎化身。後六頌半歎應身祥沼
興取
初有三。
一二頌歎色。二一頌歎聲。三半合結祥曉
取之
中有三。今轉勢之。一一頌歎色身。若蓮花者。
本云如金蓮花。隋云有三。一金色。二光明。三
淨軟。三中各二。謂法喩也。本分明之。二半頌
歎相好。初句三十二相。後句八十種好。三半
頌成相好。梁屬次聲。義者雖通。文勢似强。故
且依隋以分文耳
其聲淸下。第二歎聲又三。一半遠徹。二一句
高大。三一句妙巧。言八種者。本云六種。一大
悲觀世音。乃至六大梵天音。隋云天人丈夫
祥曉
取之
今八種者。沼云。三經不同。依梵摩喩
經。一最妙聲。二易了。三深遠。四濡軟。五不
女。六不誤。七尊慧。八調和。此即本義。如仁
王疏。二中陰經云。一非男。二非女。三非長。
四非短。五非貴。六非賤。七非苦。八非樂。三
依十住斷結經云。一不男。二不女。三不强。四
不軟。五不淸。六不濁。七不雄。八不雌。初二
小乘。後大乘經。見聞異故興取初經。而釋義
云。一聲哀妙故。二言
辯易故。三大小得中故。四聲軟故。五言無錯失故。六聲
雄明故。七言有威嚴故。八聲深遠故。則引十住斷結兼擧
初二
言迦陵頻伽者。則云。唐言好音鳥沼即
取之
鳥聲和雅。佛又超勝。等者等取於孔雀聲。本
云迦陵頻伽孔雀之聲
百福妙下。第三合結。言百福者。如大本徳王
中説。十善有上下品。皆爲五戒莊嚴。上下各
五十。故成百福。曉云。次第百倍。故言百福。
如無上依功徳品言。阿難。若十方一切衆生
倶行十善。如是功徳更百倍增。以此業縁唯
得菩薩一毛之相功徳。更百倍增。然後能得
菩薩一好。入一切好功徳更百倍增。然後能
得菩薩一相。乃至廣説。今此頌中以略言顯
百倍功徳。故言百福興即取之。沼云。准大婆沙一百
七十七。百思名百福。乃至若
依大乘。雖未見文。傳有二釋。如十善業互相資即爲百
業。又如一一業各有十種。一自作。二敎他。三慶慰。四
隨喜。五少分。六多分。七全分。八少時。
九長時。十盡壽。故爲百業。具如彼也
本各別結。結
聲中云淸淨無垢威徳具足。結色終云光明
遠照無有齊限。今即一句總攝結之。准文顯

智慧澄明下。第二歎應身有二。初半頌歎内
徳。次歎外化。初也。有二。初句歎智慧。後句
歎功徳。二中各二。謂法與譬即取故。
下皆准之
圓光遍下。第二外化有二。一一頌半略標。二
二頌半廣釋。三二頌半合結。初也。有二。初半
頌明慈悲之體。後一頌明慈悲之用
常爲宣下。第二廣釋有二。初半頌明拔苦與
樂之能。後二頌示拔苦與樂之事。初本有三。
一明佛説此經。能拔苦。三明經能與樂。今
有二句。即擧初後以兼中也
佛説甘下。第二明事亦三。初半頌出上説此
經之事。次頌出上與樂之事。後一頌出拔苦
之事。言安隱路者。本云安住正道。仍沼云。即
八正道名安隱路
如來徳下。第三合結有三。一一頌明佛徳無
量。二一頌明不能具説。三半頌明略言少分」
迴斯福下。第二迴向
爾時世下。第二佛述。今二。初總讃。後別成。
如文。則云。有修習聽聞皆滅罪生福。樹神讃
品。聖主明言
  妙幢菩薩讃歎品第二十八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他方既竟。今此讃揚。故
來此品。又蒙深恩難聞得聞。妙幢歎揚。又宜
聞故
二釋名者。則云。妙幢菩薩請。能仁爲記。因而
讃歎。遂作題名沼云
謬等
既如前
三決疑者。問。妙幢荷恩宜失歎徳。何後他方。
答。興云。客主然故
爾時至白佛下。第二此土大士讃揚有三。一
妙幢讃。二樹神讃。三辯天讃。本略後也。就初
有二。初出讃人。後明讃事。初也
而説讃下。第二明事。准下有二。初菩薩讃。後
如來述興即
依之
初中有八頌半爲二。初有五頌總
歎。後三頌半別歎祥興
取之
得知爾者。前文語通。
後文語別。初有三。一四頌歎化身。二半頌歎
應身。三半頌結之。初又二。初二頌明體。後
二頌明用祥興
取之
初又二。初半頌略。後一頌半
廣也。今謂爲三。一半視人無厭徳。二半光明
熾盛徳。三半諸色分明徳。三中各二。法喩如
文。言紅白者。擧二攝三。故本云其明五色。靑
紅赤白。瑠璃頗梨。如融眞金
亦如金山下。第二明用中二。初一頌略。後一
頌廣。今謂。又二中各二。法喩。紺靑色者。本
云猶孔雀頂。集妙花者。本云集在蓮花
大喜大捨下。第二歎應身有二。初歎。後皆具
下結也。四無量義。廣如義章第十一也
衆妙相下。第三總結爲二。初句結化。後句結
應。此道品義。廣如大論及大義章第十三

如來能下。第二別歎又二。初一頌別歎應身。
後二頌半別歎化身。初中有二。一半外化。二
半内徳
如來光下。第二別歎化身又二。初有一頌外
化後一頌半内徳。初又二。初半歎光明。後半
歎福徳祥皆
取之
隋云。初歎明了。後歎示現
如來金下。第二内徳又二。初有半頌歎齒。後
一頌明毫相
佛告下。第二佛述也
  菩提樹神讃嘆品第二十九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聖衆先説。天神同讃。
二屢爲對揚特悟妙旨喜不自勝。三爲機宜。
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本云道場菩提樹神沼云。准西域傳
云。樹本名畢鉢
羅樹。在金剛座上。其座昔賢劫成與大地倶起。據三千大
千界之中。下極金輪。上侵地際。金剛所成。周百餘歩。賢
劫千佛坐即而入金剛定。故曰金剛座焉。畢鉢羅樹。佛
坐其下成等正覺。因而謂之菩提樹焉。莖幹黄白。枝葉靑
翠。冬夏不凋。光鮮無變。毎至如來涅槃之日葉皆凋落。
頃之復故。大地菩薩現爲天女作此樹神。即主菩提樹之
神。依主
釋也
三決疑者。問。不明餘神耶。答。如則釋云。屢
有對敷。因爲讃歎沼云。最先見佛
故。常不離佛故
問。此與地
神同異何耶。答。沼云。有説是一。有説是別」
爾時至尊曰下。第三樹神讃嘆有二。一明能
歎之人。二出所歎之事。初也
敬禮下。第二歎有二。一樹神歎。二如來述
祥興
取之
就初有十一頌爲三。初八頌合歎應化二
身。二二頌別歎法身。三有一頌合結祥即
興影
又二。一有五頌正歎二身。二三頌明其渴仰
祥即取之
莊沼影之
初又二。初二頌歎應化身之體。後三
頌明應化身之用祥沼即取
莊興影之
初本有三。謂標釋
結。今轉無違。標也。本云南無淸淨無上正覺。
沼云。總讃。智圓名淸淨慧。乃至故舊經云
南無淸淨無上正覺甚深妙法。故淸淨慧通
法身也。具有四説。如彼辨之
敬禮常求下。三句第二釋。本四。一歎具智。
二歎具斷。三歎作佛。本云獨拔而出成佛正
覺。四歎照理。今略第三。如次三句即三義也。
初句。本云甚深妙法隨順覺了。次云遠離一
切非法非道。祥云。非法者邪法也。非道者邪
道也。今擧非法兼非道也。後云知有非有本
性淸淨。祥云。知有者知世諦。非有者知眞諦。
本性淸淨者知一實諦也。故今總言無分別
慧也莊云。四句如次圓鏡等四智也。興取逆
配。則有二説。後即取之。初如彼也
希有下。和三一頌結。本今轉勢而文有三。一
一句法。二二句譬。三一句合
希有調下。第二歎二身用有二。初有一句總
結應化希有
後有二頌三句出希有事沼意
影之
有二。初三句歎
説此經。後二頌歎照此理。祥即述云初外化
徳。後内證徳。初也。又二。初一句歎能説之
人希有。釋種等者。本云釋迦牟尼爲人中日
沼云。此種姓希。日灸
種生世尊。故明逾日
正取釋種中明超日兼得性
耳。後二句出所説之法
牟尼寂下。第二兩頌照理有二。初一頌歎能
照之智。後一頌歎所照之境。祥云初明能證
智。後明所證理莊興及則
皆取此故
初又二。初半明智能。
後半明智用。隋云初半智後半定。智能。本云
善哉如來。諸根寂滅。而復游入善寂大城。
祥云。諸根寂者。於諸根中煩惱不起。是數滅
無爲。善寂大城者大涅槃。即是徳滅無爲。就
用本云無垢淸淨。甚深三昧。入於諸佛所行
之處。甚深三昧者謂禪定也。入諸佛行處者
謂智慧也。此定智慧即是菩薩徳也
兩足中下。第二歎境有三。一二句明聖道空。
二一句明萬法空。三一句明衆生空祥興
取之
言兩足等者。本云兩足世尊。行處亦空。祥云。
大乘之道是如來行處。此道亦空。身皆空者
二乘道空也。次體性者謂性相也。故本云如
是一切無量諸法。推本性相。亦皆空寂。眞實
依他離性故空。分別無相故相亦空。後空可
沼云。上二頌讃自利用。化相住寂入涅槃等故。以言
牟尼及聲聞弟子故。或通受用自利之用。言諸根定
住等持等故。然眞諦三藏
云讃法身者。文勢稍疎
准上此據本智本定。理
智相對歎揚實徳。非約化相。故莊同云。初一
行能證。後一行所證。初中有三。一根寂入
涅槃城。二等持門。三深寂靜境。謂眞如性。後
即所證寂靜興云。此歎實徳。此初歎智。四句如次。
成事智等乃至歎境。空爲境故。則云。讃
所證如。將陳妙境先擧深禪。於中四句。護根獲
果。依空察境。有差別故。後頌即顯境中二空
諸徳
如是。況下述云。汝能於我眞實法身宣揚妙
相。而言疎者。目迴山迴豈非此耶
我常憶下。第二三頌明其渴仰有二。初有二
頌明彼渴仰。後有一頌明佛慈悲。初又二。初
一頌半明彼三業之善。後有半頌明彼有憂愁
之苦。隋云初願佛爲生。後願佛爲滅。就初有
三。一半口業。二半意業。三半身業興即
取之
第二
有二。初一句明我有苦。本云我常渴仰。欲見
於佛。爲是事故。憂火熾然。後一句請佛爲除。
本云唯願世尊。賜我慈悲。淸冷法水。以滅是
火。今即准之
唯願下。第二明佛有慈悲有二。初半明佛慈
悲於彼。後半明佛慈念一切。本云世尊常護
一切人天。是故我今渴仰欲見。今即准之
佛身本下。第二二頌別歎法身有二。初一頌
歎法身深遠。後一頌明物不能知祥取
下准
初中依
今轉勢爲二。初半内證體。後半外化用。初依
本二。上句明法身眞實。本云如來行處。淨如
瑠璃。祥云。法身之體離於萬相。故爲淨。即
是三無性理。下句明生死虛妄。本云聲聞之
身。猶如虛空焰幻響化。如水中月。衆生之
性如夢所見沼取。故云。本淨如空法身。如
幻等受用變化身。興即取之
故如幻
等即有二義。一應化假有義。二生死虛幻義。
本幻生死。今合二義。故置亦言。後中又二。上
句説法。下句與樂。本云能與衆生無量快樂」
世尊所有下。第二明物不能知又二。初半明
惑者未了。本云如來行處。微妙甚深。一切衆
生無能知者。後半明智者不知
唯願如下。第三一頌合結。依今有二。初半結
三身。後半結三業。初依本二。上句法身。下句
應化祥即
取之
後中又二。上句所修。下句所證
爾時下。第二佛述。本爲二。初明佛出定。故云
爾時世尊。從三昧起。以微妙音。而讃嘆言。二
述其所説。今即准之。初也。佛常在定出入不
二。故本今文互顯此義
善如天下。第二述説。本云汝於今日。快説是
言。法身深遠。生死虛幻。凡聖不測。汝能歎
之。所以快也。今總云宣揚妙相等也
  大辯才天女讃嘆品第三十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地神既揚。天神何止。又
爲尊法又宜聞故
二釋名者。准前可知。今明彼讃故立名沼云。
具四
辯才名大辯才。有自
在故名天。現爲天女
三決疑者。問。説人競揚。四王何闕。答。彼品
既訖故。隋云。讃勸流通或在中或在後。義不
定故不別也
爾時至恭敬下。第四辯天歎揚。准前有二。一
明能歎之人。二出所歎之事興即
依之
初又二。初
擧人。後明軌
以直言下。第二正歎又二。初天女讃。後如來
述。初中又二。初讃嘆。後迴向。初中對前讃應
化體有三。謂標釋結。初也。直言詞者。沼云。
不以頌讃云直言詞。今又以捷智辯而正歎
故。言南謨者。義如前也
身眞金下。第二釋也。宜云。有三。一讃三業。
二讃二利。三合讃之。此即本意。准上可知。初
歎三業即爲三段。初讃身。則云。八相如文」
所有言下。第二讃口業。則云。口業之用示門
開路。此三解脱門義。廣如廣百及義章第二
也。三菩提者三乘菩提。義如常也
心常淸下。第三意業。今謂有二。初明心淨。離
八迷故。後明境淨。八不境故。又顯四淨。如
則辨也
離非威下。第二讃二利。初自利。則云。行住坐
臥皆無失故。六年苦下利他。則云。六年苦行
爲伏外道。如本行集廣明其事。又釋迦六年
方證明極尊高。彌勒即日而成表聖智敏疾。
動皆爲物。事豈虛然。如法花智勝佛十劫坐
道場。是行無上義。三轉法輪。義如常釋
身相圓下。第三合歎又二。初歎三業徳。拘陀
樹者。則云。似柳而大。其樹圓滿可喩佛身。舊
曰尼拘陀。新云諾瞿陀也
具一切下。後歎二利徳又二。此初利他。於釋
種下。後自利也
我今隨下。第三總結有二。初法。後譬
願以此下。第二迴向
爾時下。第二佛述又二。初總讃。後別成有
三。一歎昔行。二述今事。三明當果。在文可

  付囑品第三十一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此有三義。一群生不窮。
大悲無限。欲化來際故有付囑。二衆生於菩
薩有重縁。今其弘法敎化物故。三二種六十
倶胝大衆。聞佛付囑旨則重法情深。既有改
常之念。定得分外之
二釋名者。隋云。付囑亦名囑累。法花疏云。囑
謂付囑。累謂馮累。此有二種。一以法付人。謂
以妙法付諸菩薩。如此中等。二以人付人。二
世衆生付囑四依。如般若論以根未熟菩薩
付囑根熟菩薩。今具二義。故言付囑。具如彼

三決疑者。問。法花如來既動三業三反付囑。
謂意欲付。現大神力以手摩頂。發言正付。今
既略體豈無別耶。答。准七卷本。此經亦同。但
總略故。具如隋釋。問。若爾法花分身倶成。今
經理須四佛共付。何故闕耶。答。亦准前也」
爾時至大衆下。第二弘所説法。即付囑流通
也。八十兩本文義大同。七卷異者如前應思。
此品准本大文有三。一如來付囑。二大衆奉
行。三如來讃成。初中。隋云。一告勸。二正付。
初也。示將付囑故普告也
汝等當下。第二正付有三。一付菩提法。二付
勸發流通。三結付囑流通。初也。依今有二。初
明已説。後求當持。初也。本云汝等善丈夫輩
誰能守護此諸如來阿僧祇劫集成菩提。欲
顯付囑菩薩識尊卑之故言丈夫。今即准之。
諸佛集成即是釋迦本。今本顯故稱我也
汝等誰下。第二求當護持人也。欲令勸發重
情故。此有二義。一誰能守護諸佛法身眞覺
果徳。二誰能守護佛無數劫眞修因徳。故曰
誰能。眞護法性修行至理。本有自性護故必
得。故曰守護
我涅槃下。等二付囑勸發流通。本云於我滅
後。亦有二義。一於我化身滅後。二於我應身
寂滅之後。於此法門等者。本云以此本當作
廣現。以者用也。今於此法法性經王當處處
移揚廣顯三寶。問。云何廣顯三寶。答。菩薩敎
化衆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寶不斷。開示
甚深諸妙法藏。分別解説十二縁起。是故能
令法寶不斷。具足受持威儀敎法行六和敬
讃一切衆。是故能令僧寶不斷。如是行者則
能興隆三寶永使不絕
能令正法下。第三結付囑流通也
爾時衆下。第二大衆奉行。今謂。有二。一總標
護持。二別陳護持莊沼
同之
隋云。有三。一凡聖衆
數。二略説受囑。三正明領受。初也。言倶胝
者。曉云。此云億也。如先述之
異口同音下。第二明受屬。依眞諦七卷本云。
如世尊勅當具奉行。如是三
佛涅槃下。第三正領。言後時者。於像末二時
弘通也。問。諸經多付阿難。何故此經偏付菩
薩。答。梁云。此經不付囑阿難。示諸經中王故
付菩薩也。隋云。餘經雖明外護。爲成内護故
付阿難。今此雖明内護。宗爲外護故付菩薩。
明道託時興。自非菩薩威無宜得顯故問。文
既普告。
領中亦有迦葉阿難。何故梁隋作此釋耶。答。經有
體用。今據體用倶付論之。又約別義付。准下可知
又佛
説不畏甚深難信之法。阿羅漢人雖在佛邊
而不聞。或有聞而不能信用。故付菩薩。問。若
爾何故大品令阿難流布耶。答。*般若有二。
一共聲聞説。二但爲十地菩薩説。非九地所
聞。九地非八地所聞。乃至初地各各不聞。況
新行者。今付菩薩即體菩提經。及用經倶付。
但付阿難用。敎受持經卷下失。阿難即有三
種。一阿難陀持小乘藏。分知中上。二阿難陀
跋陀。此名歡喜賢。付中乘。分知上下。三大乘
經藏付阿難婆伽陀。此言歡喜海。具持三
藏。故言丈夫輩。又付囑有二。一通及四輩弟
子。二別付付對不付凡。又二。一付大不付
小。二敎付阿難義付菩薩。問。一受則足。何以
七卷同聲至三。答。文中略無三反付授。令菩
薩等深愛經王。故三受也。問。若敬佛語何限
三耶。答。諸佛常説不過三故。若三不從。執
金剛神以杵擬之。又一説猶緩。過三大魚。
故三白也
爾時諸大下。第二別陳護持。隋云爲二。初讃
歎住持。後大衆外護讃各説讃歎。初中
又二。初長行標。後偈頌陳。初也。問。本云爾
時世尊説此伽他。今言菩薩。何故如是。答。
弟子語者必承佛説。本據根本。今取其末。故
不相違。問。若爾下衆亦應同耶。答。同雖得
旨。彼別稱我。故不例也
世尊眞下。第二偈頌。問。此偈爲釋迦讃。爲是
四方佛伽陀耶。答。經兩本付囑品不同。尋眞
諦三藏付囑品。云十方諸皆大歡喜讃美持
法者。即是四佛囑累。今按此品文。直是釋迦
從三昧出説此歎十方諸佛。四方有斯經持
徳用。及大菩薩諸天王等守護建立。我釋迦
亦爾。此明釋迦爲欲付囑寅弘委付有在。大
衆頂戴。故共對面餘韻和雅作如是説。同其
伽陀乃至説伽陀者。是婆羅門音。此土名讃
嘆。佛亦以不可説無數微塵身首口業供養諸
佛讃嘆法及菩薩。八頌爲四。一一頌歎三寶。
二一頌歎慈悲。三一頌歎福慧。四五頌歎制
邪。謂降魔伏外道興即
沼影
初也。有四。一一句是
五佛故。本云諸佛是實語。即佛寶。二一句法
身。法身智即法寶。三一句。本云彼等實住故。
彼等是菩薩衆。即僧寶。四一句結歎。益本
云此經增住持。謂得此經分住世間。敎法流
行利物不絕。猶諸如來大悲神力内護外加
令不永滅名僧住持。如今出家俗式三衣鉢
盡法用太子舍利經劫不滅。佛出世從地湧
出。竝是佛願之力住持也
大悲下。第二歎大悲大慈有三。一一句歎大
悲。二一句歎大慈。言慈悲者。著忍辱鎧拔苦
與樂。常以忍施慈於他人。不以嗔恚加報也。
三兩句結
福資下。第三歎福慧有三。一一句歎福聚。五
波羅蜜即禪定也。本云福聚爲鎧甲。鎧者是
悲。甲者精進。二一句歎智慧。即從前五波羅
蜜生依此莊云。謂十度中初三福資糧。後七
智資糧。又初五福資糧。後五智資糧
三兩句

降伏下。第四歎降魔有三。一降魔。二歎内外
護。三譬結。初也。有三。一一句伏諸魔。二一
句破外道。三兩句結護也
護世下。第二三頌歎内外護。准本爲二。初一
頌半歎八部外護。後一頌半明諸佛内護。今
隨文勢。初有二頌歎外護。後有一頌明内護
也。初也。地上等者。是諸天女故。本云地住
及虛空所有諸天女。謂具威力諸天。及天女
衆。堪能流通住持像末二世。佛力加故
四梵住下。第二内護諸佛護持正法有二。一
敎行住持。二證行住持。初一句明敎行。後三
句明證行。四梵等者。敎行相決同淨性故。大
論偘疏第八云。四梵住者是四無量莊同。則
云。瑜伽
五十
八爾
四諦嚴者。本云四實已莊嚴。菩薩證得四
徳。福田經云。與八式水長養四寶果證。即
四因尋思四如實智。四魔如常。略論魔王有
一千子。左有五百助父不敬於佛。右五百敬
信佛。天魔持刀殺佛亦曰殺者。佛擧手自摩
頂。波旬見佛手中刀現遂却退咸無餘。修得
曰得。還映飾性得法身也
虛空成下。第三譬説無有改轉有三。初兩句
譬。二一句合。三一句結。就初本云虛空若作
色。或色作非色。言空作色者。現應化二身履
空如地。或色作非色者。衆像名或。改滅衆
色像現虛空身。履地如虛空爲佛事也。又除
却形廓然無像。令其宅心虛靜累相自滅。又
虛空若作色者。寧説虛空作無常相。或作非
色者。乃可説大地萬物悉皆空無。不可説佛
法眞道理有動壞相興即
取之
又佛菩薩能轉淨土
以爲穢土。穢爲淨土。善爲惡惡爲善。男爲女
女爲男。乃至六道爲非六道不可思議。是下
地所不能知也。合結可知
爾時四大天下。第二大衆外護。即有十衆。分
爲二類。初略擧七天子各説讃歎明外護流
通。竝是欲色二界天子。文中列位上下不次。
後略擧三聖各説讃歎。弘讃流通明内護。竝
是大乘小乘衆也興即
取之
則云。凡衆中有動不
動。又動衆中順違爲二。順中復有地居空居。
地居更分股肱元首。此初四王股肱衆也。各
有九十一子弘護。今謂。有二。初長行序。後偈
頌述。下皆准之。初中有二。一聞法起心。二同
聲發言。第二偈頌。兩頌爲二。初頌弘法。後頌
護人有二。上半持益。下半護事
爾時下。第二天帝護。元首衆也。文亦如前。初
又二。初儀軌。後發言。後頌又二。初頌諸佛説
意。後頌我亦隨行。沼云。佛昔聞法得成菩提。
爲報經恩爲菩薩説。我今得聞亦應報恩受
持流布
爾時下。第三覩史天。此空居衆。中分樂慧習
定。此樂慧衆。文同。偈中。初頌明持益。後頌
明宣揚
時索訶下。第四梵護。此習定衆。初頌説意。即
護所由。後頌擁護。由有利故
爾時下。第五魔子護。此違衆。中父子爲二。此
魔子衆。初頌持益。後頌正護
爾時下。第六魔王護。此魔父衆。初頌護持者。
後頌護説者。二中各二。上半明益。下半明

爾時下。第七妙吉護。此四禪不動衆。本云善
徳天子。初頌明益。後頌明護。二中各二。初中
上半法徳。下半人徳。後中上半護法。下半護

爾時下。第八菩薩護。此大乘衆。言慈氏
云此方召。彼云彌勒。過去値彌勒佛發願名
彌勒也。仙人經云。昔作仙人故名慈也。氏
者本因。初頌護人。後頌護法。言不請友。本云
不請之朋友。即親友也。不待勸而往。往必與
親。如慈母起嬰兒也興影
取之
又同一法門曰
朋。同一心志曰友。捨身命者。本云能捨於自
體。謂一切佛身皆從兜率天退。於人間受父
母生身。不受法身也
爾時下。第九迦葉護。此小乘衆。中有小欲多
聞。此小欲衆。二十臘曰上座。三十臘曰大徳。
十臘中座。文殊問經翻爲大龜。摩伽陀國之
大姓也。父母禱祠天神。有梵天降託生。如餘
經説。十八部論疏云。迦葉波者是具足語。乃
至具如前釋。於佛弟子頭陀少欲第一。佛重
共同床坐。昔有貧女。於糞中得一金珠。得已
心許打作薄用莊佛像。即雇金師不取作價。
金師捨命生梵天。報終還人同生。生來無婬
欲。父母與嫂妻不肯受禮。即鉢金作女。世若
有女人似金女方可取。父母見合右容立
特金女他國訪覓。衆生都見。金女即言。
我似金容。阿姑遂妨得。金女少婬亦如迦葉
也。就偈爲二。初頌護法。後頌護人。二中各
二。如文
爾時下。第十阿難護。此多聞衆。本云命者阿
難陀。事如前述。初頌法勝。後頌宣通。二中各
二。如文。宜云。大迦葉促袈裟待彌勒。羅睺
羅護佛舍利居都鉢旦證大乘法事。賓頭盧
證小乘法事未入涅槃
爾時世尊下。第三如來讃成。依今有二。初讃
勸。後喜奉。初中又二。初讃成。後結勸。初又
二。此初總讃
汝等能下。第二別成又二。此初印現衆
若有下。第二勸當機。沼云。十法行中略擧四
種。一供養。二書寫。三流通。此三施他。四解
説。即開演也。聽聞。披讀。受持。諷誦。思惟。修
習。皆恭敬攝。由恭敬法故聽聞等
是故下。第二結勸也
爾時下。第二喜奉。則云。依天親釋伽耶山頂
經。勸歡喜奉行總有三義沼云依文
殊問經論
一説者淸
淨。以於諸法得自在故此意以無染者。
得説自在故
二所説
法淸淨。以實證知淸淨法體故。三所依説
法得果淸淨。以得淸淨妙境界故此意以依所説
證入眞理得涅

是故皆大歡喜奉行
    今依師説釋敎王 若有微契聖心者
    願以此福遍五性 同入一乘共成佛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
  長承元年冬以東南院僧都覺樹本寫之
 權律師寛信 
  寛延三年依洛西常樂院才覺以御自
奧書
之本成慶校合此寫本亦以御本
  寫本云
元祿第十一戊寅歳夏六月依書肆而需得
此書矣自長承元年數歷五百六十六歳
 求法沙門伯映泰印 
願曉─聖寶─延&MT02497;─觀理─法縁─澄
心─濟慶─有慶─慶信─覺樹─寛信
勸修寺法務
  于時寶曆三年癸酉十一月朔旦寫功了
 始筆九月十六日
同四年三月十六日再校
 寶生院閑僧成慶六十
九齡
 
最勝王經玄樞全部十卷。乞求龍松院藏中
新寫本。始筆於去歳寶曆二壬申正月元旦。
至于今日漸漸書寫功了。向寛延三年春。與
洛西常樂眞慧闍梨談話。幸借得伯映所持
古本。與龍松藏本對校。全以無異。斯之古本
奧書雖寛信法務眞蹟無紛。一部文字草書
紛紜衍脱寫誤甚多。今不恐愚訂正之。或考
本書悉傍注了。殊第二卷亂脱之多。所不及
皆記下審。重得他本可校正焉。以此功徳現
世安穩當證菩提矣。恒天龍衞護神明資益。
而天長地久國家安全
皇帝陛下聖化無窮。將軍幕下武運鞏因。寺
門繁榮僧寶久住。正法興隆伽藍堅固。南都
安全快樂自在。且以餘力及于法界。普共衆
生成於佛道。災禍速滅萬福即生耳
  寶曆三年龍集癸酉十一月朔日沙門成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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