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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 (No. 2196_ 願曉等集 ) in Vol.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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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初三之中。初明弘經也。二世尊時彼下
勸聽受。三世尊以下明王護也
世尊至災患下。第二護供養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時彼人王下勸供給。三我等下明王護

世尊至所稱歎。第三護讃嘆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人王於下明讃敬。三我等下明王護。此
中本有供養之言。即是尊重讃歎事耳
大衆下。品第三段大衆奉行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八
  寶曆三癸酉年七月七日庚申奉書寫此卷了
  始筆於五月九日 閑人寶生院成慶六十
  同四年閏二月二十六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九

  四天王護國品第十二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章四王發願弘經。此
品如來讃勸彌修。故次先品此章來也。二先
自願擁護。持勸他弘通。又爲時機。如下八益」
二釋名者。本義如前。言護國者。依仁王疏。四
王能護。國土所護。由經生喜使國無災民主
獲安。故名爲護。王化封疆名之爲國。盛辨
此義因以標名。隨名釋也興云。梵云羅叉此云
護。即擁護也。國者即
總擧人土之。
即五蘊也
三決疑者。四王八部共護持者。應言護人。何
名護國。答。國者總也。人是別故。如説有情名
爲佛土。故雖護人名護國也沼云。人爲國本等
者。彌有難故説爲國
本。必言
護人
爾時至善哉下。先章四王願護。今是第二如
來讃述。此品准本取今有五。一如來讃勸彌
修。二四王奉勅勤行。三時四天下。四王説偈
歎佛。歎佛説經故。四爾時四天下。四王歡喜
供養。聞經歡喜。心供養佛。五爾時世尊下。時
衆聞經得益。初中有二。一讃。二述祥即
取之
就讃
有二。一讃現行。二讃往因興即
取之
初也。重言善
哉。一善其有弘護徳。二善其以徳弘護。又一
善其遮惡鬼。二善其護人民。又一善其爲世
法王。二善其以法治民
汝等至讃嘆下。第二別讃往因又二。一讃修
三業。二種諸下讃行萬行。供養通三業。恭
敬是身。尊重是意。讃歎是口。四王已登初地。
三阿僧祇劫行故。言無量佛所種善根祥沼
興取
諸善者。過四十心隋云。十信下種。十解十迴成熟。
初地解脱。祥取。興云。即違瑜
伽十信已前。亦勝解行地。
今發善法欲。即下種也
若爾何故先爲徴他言
如輕毛。故准上耳。初地四王。二地忉利。三地
夜摩。四地兜率。五地化樂。六地他化。七地初
禪。八地二禪。九地三禪。十地四禪也。十迴金
輪王。王四天下。十行銀輪王。王三天下。十住
銅輪王。王二天下。十信鐵輪王。王一天下。竝
出大集經也祥即
取之
修行至安樂下。第二正述有二。一述上有仁
徳。二以是下述上弘護興即
取之
不述上有聞法得
祥皆
取之
上有徳文有三。今初述上第一總標。
二汝等長下述第二解釋。不述第三結名。名
由徳有。故不別述。上二中各二。今具述之。文
少前後。互有所表。先擧作王。後明以法治
民。四王明其得作王方以法理民。今佛先述
以法治民。後述第一爲王者。由以法治民故
得爲王。本云爲人天王。今擧初句以兼後也。
前示爲王故善化。此明善化故成王。前明苦
展果隋云
惡果
須先除。樂是勝果故後與之。今
此佛述。先述第二與樂者。衆生多短乏。於聽
學有闕。須先與四事樂。後除苦者。衆生不棄
有重苦故。本云能遮諸惡。今亦先云遮去諸
惡。所有鬼神乃至速去。今述擧初與樂而攝
後除苦也。此明衆生恒無樂須無與之不恒
有重苦也
以是因至得安隱下。第二述弘護有二。一述
上第二護人。二述上第一護土祥興
取之
上示由有
國有人。此明由有人故即有國也。上在人有
三。一護聽受者。二護供給者。三護讃敬者。今
總述此三。三中。本各有三。今但述後二。就文
有二。初正述。二汝諸下釋述意興即
取之
初也。有
二。一合述上三人。二合述上三護。不述上三
中有弘經之人。上本擁護供讃聽受者耳。以
是因縁等者。本總略云以是義故明可
護義
若有人
明可
護人
又云。供養即述第二中第二。恭敬即述
上第三中第三。又供養是宣説。恭敬是聽
受。即述上第一中第一。二汝等應下。合述三
敬三守護隋云。合述三
中第三守護
汝諸至得勝利。第二釋述意有二。一出世利。
三世佛正法者有三。一正説十二部。二正行
十度。三正果法身四徳也。二汝等下。世間利

汝等若下。第二述上第一護土有二。一正述
上護國土。二勸護弘經人興即
取之
此是義生有兩
立。一四王。上但護人王未及四衆。二上但明
護學者未明護弘經人。各有所表。意可知也。
就上護土有三。一國土衰惱。二請説此經。
三由經禍滅。今述後二。後二由四王力也。就
上第二請説有三。一有人持經。二四王請説。
三由請弘經。今言汝等護持是經。即述第
二。第二由四王故不初。後兩。言能除衆苦等
者。本云悉能消伏一切諸苦。所謂怨賊飢
饉疾疫故知初一句總標。後二
句別明三苦。沼即取之
是故汝下。第二勸護弘經人有二。一弘。二護。
就上護聽受人亦三。一有人弘經。二勸人王
聽受。三四王願護。今亦但述後二。以此中本
述護聽衆故。但上止明人王聽受。此中合擧
四衆。上明人王以上四王。只擧人王不及四
衆。此中佛擧四衆者義生也。上四王意既護
王及於四衆。此間恐有不解者疑之故。四衆
若有聽受誦者竝護之。次云風化下。明四衆
如草從風也此文本今兩本所無。
可檢七卷本也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四王奉勅勤修。准本前
後總有五番。大爲二別。初一番自願擁護。後
四番勸化弘通。弘通由擁護也。先品至此述
文初番已訖。今是第二有四番勸他弘通爲
三。初有一番正勸他弘經。第二有兩番示弘
經方法。第三有一番結勸明弘之者得。不弘
者失祥興
取之
菩薩不但自行。復欲化他祥云。故先
勸他弘經
化他必有勝軌故次示
方法
勝軌若行即得。不行爲
失。今加一番合爲五番。謂説神呪以弘經
也。初四番人護。後一番法護。就初有二。初四
王勸。後如來述。就初有二。一勸國王弘經。二
四王擁護祥皆
取之
初又二。一標所弘之法。二若
彼國下勸能弘之人。初中有三。一標法。二
標時。三標處依今有二。
初儀。後法
第二又三。一明人王
善化。二明人王聽法。三明人王捨財。初文。本
云以天律治世。言天律者。依天法用親疎平
等治惡讃善也。今擧後二以兼初也
以是至具足下。第二明天護。本先明四王自
聞法得利。後明人王被護。今此總略明護他
事。准本及今。上文理實應如舊也。今文有三。
一總標擁護。二別明守護。三雙結擁護。擁護
者由弘經。初也。本云以是因縁我等時時得
聞如是妙經。乃至具諸威徳。具釋如本。此即
明自聞法得利。今明護他與利。本今互願。意
無違也。得利有三事如上述。准上。安穩等者
增長智慧。增壽命者身力康健。後句如文。轉
勢説故。本今次第有不同也
世尊若至尊敬。第二別明守護。先明護因。後
正守護
是故至留難下。第三雙結擁護有三。此初護

二亦當下。護人
三他方下。護土。此又三。一略標。二釋。三
祥即
取之
初也
若有人王下。釋有三。一明國主弘經
二隣國下。明外留難起
三世尊以是下。明由護難滅又二。一明經力
能除。二明四王爲滅。就初有二。一擧經力。是
能滅之因。二擧異怨。是能除之縁就後有四。
一時王見已。牒彼國有難。二即嚴下。明於難
中猶來沼云。討者除也誅也。伐者征也敗也。欲敗
去之。今經作罸。罪之小者曰罰。是折伏也
我等爾時下。明四王護助。四令彼下。明由護
難滅
尚不敢下。第三重結。本二。一結彼土難生。二
結此國禍滅。今略初文但有後也。問。經與四
王本是利他之法。云何乃令彼國有苦。答。經
及四王無心惱彼。但此土弘經是有徳之人。
果報堅固。彼王惡意違此有徳。爲惡自熟
耳。如人惡心違佛及父母。父母何曾有心損
彼。彼報自熟也祥即
取之
問。乃不作心令此惱彼。
云何令彼自愛惱耶。答。勸此弘經生善。即
是識彼依敎自息惡。息惡彼無惱。弘經此土
安。即是平等之化也
爾時至善哉下。第二佛述有二。一通述。二別
興即
取之
初也
汝等至説是法下。第二別述上三。即爲二。初
先述上第二四王擁護。二大王若未來下。述第
一國主弘經。弘經由護。護前弘後。上欲明由
弘之有善資四王。四王方復擁護。佛述先明
護者。由護安隱故方得弘也祥興
皆取
就初有三。
此初述上第一護法
二若有人已下。述上第二護人
三亦復下。述上第三護土祥興
取之
有三。一略述護
於國土。二四王當知下。廣述所護之事。三以
是因下結祥即
取之
三中各二。一明有好。二明無
興皆
取之
初中有好即有六事。從近至遠。本略。
今謂。一能弘人。二所弘法。三弘通人。四消衰
患。五令安隱。六亦復下護國境
二乃至怨下。明無惡。即有四事。本略。今謂。
一散怨賊。二滅衰惱。三得安穩。此二本云滅
其衰惱令得安穩。今擧初事兼後二也。四亦
令下無鬪訟也
四王至自在下。第二述所護事又二。初明有
好有五事。今謂。一能護主。二所護境。三所護
王。四受快樂。五得自在。興云。如經律異相
云。閻浮提内有十六大國。八萬四千城。八國
王四天子。東有晋天子。人民熾盛。南有天竺
國天子。土地多名象。西有大秦國天子。土地
饒金璧玉。西北有月支國天子。土地好馬。八
萬四千城中。六千四百種人。萬種人萬種
音響。五十六萬億丘聚。魚有六千四百種。
象有四千五種。將有二千四百種。樹有萬種。
草有八千種。雜藥有七百四十種。雜香有四
十三種。寶有百二十一種。正寶七種。而言八
萬四千人王者。蓋有優劣不同。故不相違
二所有財下。明無惡有三事。初事。今謂有三。
一多財稱心。二隨業受報。三不貪他國。咸生
下第二事。本有七心。故云各各自生利益之
心。生於慈心。安樂之心。不諍訟心。不破壞
心。無繫縛心。無楚撻心。今擧四心等取餘也。
謂利益心安樂心無諍心無縛心。言小欲者
通。利樂下別也。若反七心即是苦故。今言苦
也。其土下第三事今謂有二。一能受人。二所
受事。事有六。一自然樂。二和水乳。三互相
愛。四歡遊戲。五慈悲讓。六增善根
以是因至豐盈。第三結也。一結有好。二結無
興即
取之
初有六事。今謂。一國樂人盛。言因縁
者。總依弘經。別由前六事因縁故。二地味沃
壤。三四時順序。本云陰陽調和時不越序。興
云。寒暑即陰陽之氣。應於律呂故調和。四時
各順三序。故云不乖序。事如金遺。四七曜
守度。興云。菩薩處胎經第四云。日宮縱廣五
十一由旬。月宮四十九由旬。日放一千光。月
放一億光。大集第二十八云。在日天器十千
由旬。住宮縱廣三萬二千由旬。立世經第五
云。月宮名旃檀。天子同名。日宮名修野。天子
同名。此二宮殿團固如鼓。住四十餘劫。智
度論第三十五云。如日天子憐愍衆生故。與
七寶宮殿倶繞四天下。爲衆生除諸冷濕照
諸闇冥令各得所。第三十九云。日月圓方五
百由旬。而今所見不過如扇。大而見小。有此
異者。蓋二輪之形未然必一量故。聖敎有不
同。但智度論。別以算諸方。故云五百。廣如樓
炭第八。立世經第五。大集。大論先卷。瑜伽第
二。皆具引文如彼疏。曉下疏云。長阿含云。
月有虧滿者。一通角行稍稍隱例故見缺。又
月邊有天其色正靑。衣服亦表靑。所在之面
靑色照城。故缺盛也。滿者月行稍轉向正。
又靑衣天。十五日轉入月城。與王適會。又
須彌南地有大樹名閻浮提。高四千里。枝蔭
二千里。影現月中。樓炭經亦同此説。依瑜伽
者。由大海中有魚鼈等。影現月輪。故其内有
黑色現也。又云。星者五星。宿者二十八宿。樓
炭經第八云。從此高四十萬里有天神舍。以
水精作之。在虛空中。大風持之行如浮雲。天
下人皆名星宿。其圍七百二十里。中者四
百八十里。小者二十里。淨法師云。有處説。觀
世音名曰寶意。作日天子。大勢至名寶吉祥。
作月天子。虛空藏名寶光作星天子。度者路
也分也。五風雨無災。六資財豐盈
二心無慳下。結無惡有四事。今謂。一心無慳。
二常行施。本云亦無嫉妬。三具十善。四終生

大王至稱讃下。第二述上第一人王弘經有
四。一述人王弘經。二述天王得益。三勸人王
弘成第一。四勸天王護成第二。後兩是義生
也。初有二。一述人王聽法。二幷受持下述人
王捨財。不述善化善化非是弘經也
復欲至藥叉衆下。第二述天王得益有三。此
初標得益之人
二是故下。釋得益之法。由得等者。本云則爲
以得正法之水服甘露味
三增益下。出得益之相
是諸人至正等覺下。第三勸人王弘有三。此
初明弘此法即供養釋迦
二若供下。明供養釋迦即供養三世佛
三若能下。明有此兩義故得無量福
以是至彼王下。第四勸天王護有四。此初護
人王
二后妃下。護眷屬。初句應字通下。故云及
后乃至王子等亦應得護等
三及宮下。護宮殿。本云宮殿堂宇安穩淸淨
無諸災變。護宅之神乃至快樂。今准知之
四是諸國土下。護人民。從近至遠也
爾時四天至福聚下。第二兩番明弘經方法
有二。一弘經方法。二用心方法。初有二。一四
王勸。二如來述。就初有二。初擧果報。二世尊
如是下令修因祥興
皆取
初中又二。一明得六種好
事。二明離三種惡。初也。今謂。一得護自身。
二得護眷屬。三得護宮殿。四皆得下得勝安
樂。五於現世下常得尊位。六復欲下得無量

於自下。第二文。本云國土無有他方怨賊無
諸憂惱及諸苦事。三惡如文
世尊至慇重下。第二令修因有二。一重法。二
敬人祥興
取之
初有三。一捨惡。二修善。三聽法
興即
取之
初也。有三。一不放逸除思障隋云。除
漏器
不散亂除聞障除覆
三當生恭下除修障除穢
恭敬者是修行。即修慧也興取。加云。修慧方便。
實聞思亦有方便。修慧
又有障。而前二唱障後一
顯方便者。即影略互顯也
至誠慇下。第二修善。依今有二。一總勸聽經。
二欲聽下別示聽軌。軌中有二。一嚴外境。二
淨内身興即
取之
二中各有七事。今謂。初七。一嚴
處所。二灑土地。三散衆華。四置法座。五寶校
飾。六張幢幡。七施寶獸。今加二事。謂燒妙香
及奏音樂。言師子法座者。本云敷大法座師
子之座。大法座者聽者座也。師子座者説者
座也。莊云。哀泣經云。佛告阿難。若佛滅後爲
法師比丘敷座。得十座功徳。一尊者座。二輪
王座。三帝釋。四梵王。五第六天王。六法師比
丘。七帝得法。八菩薩詣菩提樹下當得佛座。
九得轉法輪座。十涅槃時天龍等圍繞。然後
得如來師子座。其王下第二淨内身又七。一
洗浴。二塗身。三著衣。四著瓔。五卑座。六不
高。七去位
離諸憍下。第三聽法。本三。一離諸放逸思慧
行成。二謙下自卑除去憍慢修慧行成。三端
心下聞慧行成。今有後二。擧離憍慢兼放逸
等。具此三品隋云。初修見器。次修淨器。後
修開器。具此三器。興即取之
是好聽
法。義如上釋
於法至師想下。第二敬能説之人有六事。一
恭敬法主。二慈愛眷屬。三外捨資財。四内懷
歡喜。五身意精懃。六倍生恭敬。合六爲四。初
一句恭敬。二三句供養。三有一句結供養。四
有一句結恭敬。初也。言起大師想者。本云生
世尊想。故佛想也。莊云。十住毘婆沙第五云。
言説法者。應行四法。一廣博多聞能持一切
言辭章句。二決定善相。世間出世諸法生滅
相。三得定智慧。於諸經法隨順爲諍。四不增
不減如説修行。又云。説法法師處師子座復
有四法。一欲昇高座先應恭敬禮拜大衆然
後昇座。二衆有女人觀不淨。三威儀視瞻有
大人相。敷演正法顏色和悦人皆信受。不説
外道經書以欲怯畏。四於惡問難當行忍辱。
復有四法。一於諸衆生生饒益相。二於諸衆
生不生我相。三於諸文字不生法相。四願
生從我聞法於阿耨菩提而不退轉。廣如法
集第二。瑜伽四十四。具引如彼沼云。如
法華説
復於至愍心下。第二慈愛眷屬爲三。一大小
歡喜。二喜悦下捨所重財。三於自下愛悦法
此二文處。本經密之。今且隨
義相配如是。檢七卷
難解在始心輕。聽
聞之後理轉至。人須資侍善心曰損恭。凡
夫三業多相侵惱。故人之後令彌篤也
作如是第三内懷歡喜。本外右先。今轉勢故
有此先後
於此經下。第四外捨資財。本供於師。今令營
法具。有二義互擧一也
第五身心精懃。本云倍復自勵不生疲倦。今
擧第四以攝此意。故云盛興
既敷設下。第六倍生恭敬也
爾時佛至吉祥事下。第二佛述。但述行因不
述得果。得果由因。因述兼果。又此中佛明勝
報兼前劣果。又上行因中有二。今先述第二
敬人。二四王當知下。述上第一重法興即
取之
四王示法勝人劣。今佛示法多生敬重。人好
起輕厭隋云。佛示法由
人弘。興即取之
故先令敬之。就敬人中
有二。一述供養。二敬重興即
取之
與上不例者。上
明在後供養。此示來前迎接。善始令終也。初
有四。一行因。二得果。三結得果。四結行因。
初有二。一標。二釋興即
取之
初也。有二。一嚴身。
二歩出城下。自出迎接也。四王以至之苦。第
二釋有二。一生善。二復得超下滅惡也
復於至尊位下。第二得果。是義生有四興即
取之
初報果
二隨其歩下。明習果
三自在爲下。更廣報。本云不可思議自在之
力。今謂。有十三句。一自在力。二衆所重三
處寶宮。四所在下得長壽。五具辯才。六衆所
信。七無所畏。八有名聞。九衆所敬。十天上下
受勝樂。十一得大力。十二具大徳。十三得相

四値天人下。廣習也
四王當至利益。第三結得果
故應自下。第四結行因。上先因後果。今結先
果後因。亦有義也興顯義云。果必依因。故前先
因。因亦對果成故。此先結果
於説法至我説法下。第二述敬重法師有二。
一使行因。二明得果。初也。有四。一見法師形
相如見佛形。二見法師入宮如見佛入。三見
法師受施如見佛受。四見法師説法如見佛
説。此次第相生也
我聞至退轉下。第二明得果有二。一明内果
二明外報。就初有二。一習半。二報半興皆
取之
有三事。此初不退菩提。十迴人也
二即是下。常生佛處
三我於下。供養如來興云。有説。不退十向。生佛處
等名流果。此不可定諸位。
皆有不退義故。今十信下品聞是法故。不退菩
提福智必成。値諸佛故智成。供諸佛故福成
既不可
定。何定十信。又言諸人王何唯十信耶。當知
本意總攝地前。而十迴者擧終兼始。地前劣
故殊須勸修。地上諸王更無待言。又其福智
亦爲習果。義無違也
我於至之苦下。第二報果有二。此初捨惡道。
曉説如下。莊云。琰魔此云靜息。長阿含十九
云。閻浮提南大金山内有閻羅王宮。王所治
處。彼王日夜三時有大銅鐵自然在前。乃至唇
舌咽腹無不燒爛。受罪已訖。復與婇女共相娯
樂。彼臣亦同。瑜伽第二云。隨一有情由感雜
染增上業故。生那落迦作靜息王。若依此文。
地獄趣攝沼云。正鬼趣攝。瑜伽生那落者。化三界生。
不爾何故生最下地獄。又違二十唯議。不許
同彼受苦故。長阿含十九。
約化相故説王受苦相
問。若爾何故名法王耶。
答。以其因果示諸有情令離怨心故名爲法
王。阿含同卷云。佛告諸比丘。有三使者。一
老。二病。三死。有衆生身語意惡行墮地獄中。
獄卒淨此罪人詣閻羅王所白言。大王。此見
天使所召善問之辭。王復告言。汝在人中觀
見老人。乃至廣説。瑜伽五十八亦説故測同。
加云。
起世經第五等引老病
死三種天使而訶責之
便爲下。第二受人天。天是釋梵。人是輪王也」
當令至涅槃樂下。第二明外報有二。一利他。
二利我。利他有二。一明内有能化之徳。二明
外有所化之事興即
取之
初文准本屬上。故云我今
已種百千乃至釋梵之因。已種無邊善根種
子。初已種下。義如前也。後已種下。即初明
内有能化徳。今當令等。本云已令無量百等。
此即第二明外有所化事
積集無量下。第二利我亦二。此初明有自利
之徳。言積集者。本云已集
二後宮下。明自利之事有三。一利眷屬。二利
宮殿。今利人民。三國土下利國土。國土又二。
一除内災。二他方下除外禍
四王至眷屬下。第二述重法有二。一令修因。
二明得果興即
取之
初有四。一令述滅惡生善。二
述上聽法。本云淸淨聽受是妙經典。今略擧
初以兼此義。准次下文必應有也。三亦於下
令護持衆。四所獲下令迴施四王除諸難。即
得果
彼之人王下。第二得果有四。一習果。二於
現世下報果。三增益下結報。四能以下結
習果
爾時四至正法下。第二一番明運心方法有
二。初四王勸。後如來述曉莊
取之
初有二。一示
上聽法運心。二示上供養運心祥興
皆取
初有三。
一牒上人王弘經。二我與彼下牒上四王聞
法。三其王所下。正示運心之方。初中又四。此
初牒上恭敬
二牒上聽法
三供養四衆
四時彼人下。牒上莊嚴舍宅
就第二中有二。一牒四王共聽。二牒人王信

第三有二。一擧自利。二亦福以下令施他。
問。四王是十解已下。云何乃就人王求善。答。
一實報須善自資。二應亦令物欣仰生於勝
祥依
後也
世尊時至是經下。第二示供養方法亦三。此
初示運心方法
二世尊時下。明香氣遍至
三於虛空下。明利益衆生有四。一明變現。今
謂有二。一現神變力。二令衆聞見。約香云聞。
約光云見。准下知之。故知。沼云約香所依烟
説有金色光。不爾香塵鼻根所得。如何言見
者。文既分明。何故勞耶
二照曜下。明照了。今謂。照十五宮。一四王宮。
二梵宮。三釋宮。四大辯。五吉祥。本云功徳天。
六堅牢。七正了。本云散脂鬼神最大將軍。八
二十八部。九大自在。本云摩醯首羅。宜云第
六天王。十金剛密主。本云密迹。十一寶賢。本
云摩尼拔陀鬼神大將。十二訶利底母。十三
其五百子。本云鬼子母與五百鬼子。又可一
句是祖子故。興云。如智論云夜叉金剛密迹
鬼子鬼母等。是鬼趣中得道故。將知大菩
也。十四無熱。興云。彼池龍王無三熱惱故。一
非熱沙所礫。二無風吹衣覆露形。三無妙翅
鳥所食。故因名之。如華嚴經云。大地菩薩爲
此池龍。於大悲雲蔭覆一切衆生離苦法門
而得自在。於鱗甲流出諸水日夜無竭濟
生。無三惱者。即嘉祥説。如法華疏。又大論云
七住菩薩。十五大海龍王。本云娑竭羅龍王。
准下來聽應言無量百千萬億諸天藥叉
三世尊如是下。明見聞。今謂。先見神力。後聞
香氣
四覩色光下。結廣遠。言遍至者。遍至照曜故。
本云是香蓋光明亦照一切諸天宮殿
佛告至放大光明下。第二佛述有二。一此土
釋迦述人王供養。二他方諸佛讃四衆弘經
興即
取之
此中但述供養運心不述聽法運心者。前
番末佛述中。勸人王迴施聽法之善以施天
王。天王今就人王求以成佛上意耳。故不復
述之。此文有二。初明非唯但照諸天之宮。亦
遠至大千之界。後是諸人王下。明非但至三
千界。亦周遍十方佛土祥皆
取之。
初中有三。此初
明不但至此天處
二由彼人王下。明乃至三千。今謂有二。初至
處。本云百億日月。百億大海。百億須彌。百億
大小鐵圍及諸山王。百億四天下。百億四
王。百億三十三天。乃至百億非想非非想
天。今擧三種百億兼之。如文。後種種下神

三如是下。結也
是諸人至大千世界下。第二明遍至十方佛
土有三。此初明不但至三千
二於一念下。明遍至十方佛土
三於諸佛上下。總結也
時彼諸佛至金色下。第二他方佛讃弘經之
人得果有三。此初見聞
二於十方界下。神變。神變是他方佛爾也興即
取之
三異口下。讃嘆又二。一讃四衆弘經。二讃四
衆得果。此是義生祥興
取之
初有四。一弘法。二則
爲下得利。三何況下擧況。四何以故下解釋」
爾時十方至資糧下。第二得果有二。一應化
身。二法身興即
取之
初有二。一擧因。二歎果沼即
取之
本先歎果。今初擧因也
超諸聖下。第二歎果。今謂有四。一超爲尊。二
坐樹下。三救衆生。本云能壞三千界外道邪
論。四摧魔衆
覺了至菩提下。第二法身又二。此初明果
當得。興取加云。言諸法最勝者。即法如如之境。是勝義
智之所履渉。故曰最勝。二障皆盡。故云淸淨。非諸聖衆
之所能達。故曰甚深。無有一法而與等者。故云無上。覺
了者即如如智。覺諸法眞如正覺之智故。説此境故名法

善男至之座下。第二明因隋云。
明應物
有三。一登法
座。二轉法輪。三利六道。初也。本云汝已能坐
金剛座處。隋云證果祥云。歎已得因中
説果。故名已得
能於無下。第二轉輪有二。一小乘。二能擊下
大乘祥興
取之
十二行者。得十二因説四諦也
云。
三轉四諦爲十二行。興徴本云。
即違諸論三轉十二行相故
三藏既雙擧於二
敎。何以偏言難圓義耶。大乘五句義如前述」
能斷無量至大海下。第三利六道又二。一令
捨生死。二令入聖位興即
取之
初也。有二。一除因。
二能令無量下滅果
解脱下。第二令入聖位亦二。一捨凡域。二値
遇下登聖位。爾時四天至功徳下。第三一番
結歡修行有二。一四王結勸。二如來述祥曉
莊取
初有二。一先牒上人王弘經。二爾時四王倶
合掌下結勸修習。初有二。一牒上人王弘經。
二於彼人王下。牒上四天聽受祥即
取之
初有二。
一歎能弘生當現之福
二是故人王下。歎弘者由過去之善也
於彼人王至利故下。第二牒上四天聽受有
三。一來聽法。二結善友。三願守護興沼
取之
初中
又二。一明欲來之意。二正爲兩事故來。就二
大意爲兩。一爲人。二爲法。初也
我等四王至諸神下。第二正來亦二。一四王
來。二天衆來。就初有四。此初明來衆
二於自宮下。明來縁
三我當隱下。明來相
四爲聽法下。明來心也
如是乃至藥叉下。第二天衆來亦四。此初明
來衆宜云。第一衆者。至判開
合如彼疏。幷文十五也
二如是等下。明來心
三皆不現下。明來相
四至彼人王下。明來處也
世尊我至善知識下。第二明結善友有二。初
正結善友。二釋爲善友意。初也。本二。一得善
友人。二出善友事。本云同共一行善相應行
已上相隨師行大乘行也隋云。四王常願弘經。人
王既弘。即與四王同行
也。祥取隋説。結云故名一
行。無有相違名相應行
今擧初文以兼後也
因是無上下。第二釋爲善友意亦二。一明人
王法施祥云。人王弘經利
益四天。故名施主
二以甘露下明天王得

是故下。第三願守護有二。一護人。二及其宮
下護處
爾時四王至讃嘆下。第二正結勸修行有三。
一明不弘者爲失。二明弘者爲得。得故國土
安。失故國土壞。三世尊以是因縁下。正結勸
修行。初有四。一明不弘此經。二明四天失利。
三諸天棄捨。四國土敗亡。此四次第可見
祥曉
興取
初有二。一不樂法。二不重人沼即
取之
初也。
又二。一不樂聞。二亦不供下不供養
見四部下。第二不一重人亦二。一見他弘經。
二亦復下不能供養
遂令至妙法下。第二四王失利有六事。此初
不聞經。二失法味。三無威徳。四及以下失勢
力。五增惡道。六損夭莊撮爲六。
沼爲五也
今加二事。謂
墜苦河乖樂乘合爲八也
世尊至無擁護心下。第三天神棄捨又二。此
初四王捨
二非但我下。諸神捨
既捨離下。第四國土敗亡有四。此初牒四王
捨離
二其國下。明國土敗亡又有四事。一明捨善。
二唯有下明作惡。三疾疫下明災變。今謂
九種。一多疾疫。二彗星怪。三兩日現。四常薄
蝕。興云。漢書日月薄蝕。韋昭曰。氣往迫之曰
薄。虧毀曰蝕。釋名云。日月虧曰蝕。稍侵毀
如蟲食草木葉。如樓炭第五云。阿修倫天王
名羅呼。其體高二萬八千里。以月十五日立
海中央。水裁至臍。低頭闚須彌羅寶泰山及
四方山鎭。以指覆日月。天下晦冥。或覆日以
晝爲夜。所謂日月蝕時厄光明也。五虹惡
相。六星流落。非但流亦失度故。本云流星崩
落五星諸宿違失常度。今擧流星以兼後也。
七大地動。八井發聲。九惡風雨。本云惡風
惡雨無日不有。四常遭飢下明國敗亡。今謂
有四。一常凍餓。二多怨賊。三人受苦。四無樂

世尊我等下。第三結四王捨
生如是等下。第四結國亡
世尊。若有至昌盛下。第二明弘經爲得有四。
一明欲得國土樂。二勸人王弘經。三我等及
餘下明四王得益。四如大梵下明國安隱祥即
取之
生起可見。就初有二。一有三事明自土安樂。
二有二事明他土安樂。欲歎弘經力大。令他
我皆安。此初也。三事如文。即三欲也
欲令正下。第二二事。本對前三亦有三事。故
云欲得擁護一切國土。欲得正法正治國土。
欲得除滅衆生怖畏。今總略故擧後二也
世尊。是至受持經者。第二弘經有二。一弘通。
二敬供
我等及餘。至法味下。第三四王得益有三。此
初聞法
二增益下。獲利。今謂爲二。初利自身。二所有
下利眷屬。故本云增益身力心進勇鏡增益
諸天。故知沼以增益之言屬上聞者。非但亂
文句。亦違三藏釋
三何以下。解釋
世尊至諸論下。第四國土安樂。此中擧三論
者。一四韋陀經明梵天事。曰世出世論。本云
説出欲論莊云聲明等論。
興云欲不淨論
二毘伽累羅論明十善
論等。曰帝釋論宜即取之。興
云聲明論
三僧伽衞世等
隋云。明
學通事
曰五通神仙論興云。六句
吠陀等
今明人王弘
經得益勝彼三論利益世間。就此有三。此初
正擧三論名體
二世尊梵下。格勝劣
三何以故下。廣明勝意有三。一明此經用勝
彼論用。二如是無量下。明説此經之人勝説
彼論之人。三令贍部下。明此經理過諸論之
興即
取之
具此三義故經勝論劣也。用勝有二。一
得現世利。二得來世利。此二即是弘經令安
樂之意也。初有二。一明衆生得益。二明四王
獲利。初又三。一總標爲衆生。二擧八事釋。三
擧二事結。初也。今總略徴。本云所以者何如
來説是金光明經爲衆生故
由此能下。第二擧八事釋。又二。初三事令有
好。後五事令無惡。初有三。一治化。二能與下
安樂。三爲護自下慈念。合釋上二。此三因仍
相生也
令無苦下。第二五事有二。前二無苦果。後三
無惡因。前中。一句無内苦。本云欲令衆生無
諸苦惱。一句無外害。所有諸惡下。後三無
惡因。初一句總。二亦令下二句別。又二。一句
心無憂惱興云。屏
亦云除
一句口無諍訟
是故人王下。第三擧二事結有二。一結行因。
二結得果文處
顯也
世尊我等下。第二四王得利爲三。一聞法。二
獲利。三護土。今略。具如本也
復於來世下。第二來世益有二。一得世間益。
二得出世益。出世又二。一修聖道。二得菩

如是無量下。明人勝有三。一標佛勝故法勝。
二釋勝意。三結。初也。本云如是乃至悉
正遍知説。今准之知
以大慈悲下。釋有三。一過梵天。以大悲力故。
二過帝釋。以智慧力故。三過仙人。以苦行力
故。本略仙人帝爲苦行。故云亦過無量百千
釋提桓因以苦行力故。曉云。帝釋苦行。其事
廣如智度論説。就過梵天亦應言苦行。帝亦
應言大悲平等。擧一義耳。故本帝釋爲苦行
者。准此可知
爲諸衆生下。第三結。今略。本云是故如來爲
諸衆生等也
令贍部下。第三明經理爲諸論理本故勝有
二。一明此經爲諸論之本。諸論是此經之末。
二普得安下。明佛爲利物故廣説此本
世尊。以是下。第三正結勸。本略有二。一勸聽
受。二勸供養。今轉爲三。一上標。二何以下
釋。三是故下結也
爾時世尊下。第二佛述有二。一述護人王。二
若四部下述護四衆興即
取之
二中各兩。一明弘
經。二勸擁護。例上可知。不復具述
爾時多聞至資糧下。第四一番明法弘護。則
云有二。一天王説呪。二如來述成。初中有二。
一叙別呪。二弘此經。初又二。一求財法。二見
身法。初又三。一擧法勸持。二示軌令學。三陳
益使欣。初也。三句。此初擧名。由所求必遂名
如意寶珠莊云。眞多末尼。此云如意寶珠。如如意珠
隨其所樂悉能出生。此呪亦爾。隨其所求皆
令遂意。從喩名爲如
意寶珠。興即取之
二若有下勸學。三我常下陳

欲受持者下。第二示軌令學有三。一造修
法。二成遂法。三護持法。初又三。一護己身。
二請天主。三求所願。初也。恐有諸難。故先
護身。有三。一標引。二正述。三結法。初也
即説呪下。第二正述。薛室囉末拏也莊云。此
云多聞。
沼即
取之
莫訶沼云。
此云大
曷羅闍也此云*主。
興即取之
世尊誦此下。第三結法。繫肘後者興云。即被
甲之義。男
繫左肘後。女繫右
肘後。使却魔軍
應取諸香下。第二諸天王又三。如前。此
中有三。一焚香。安息者興云。安息
國中香也
龍腦者興云。
案西
域。羯布羅香樹松身異葉。花果亦別。初採既濕。尚未有
香。木乾之後修理而折。其中有香狀若雲母。色如氷雪。
此謂龍
腦也
多掲羅者即零陵香此説在下。而莊沼
師但牒文不説相
後壇場中。毎先誦此呪。但文不説。學者知之。
二淨身。三靜室也
即説下。第二正説
此呪下。第三結法
次誦本下。第三求所願有三。如前。此初標
有三。一誦本呪。二
敎誦法。三結勸持
爾時多聞下。第二正説呪。曷喇怛那沼云。此
云寶
怛喇夜也云三。即
禮三寶
後云檀那云財馱也云施
云意喇他鉢唎云我脯喇迦也云滿。總意云。
財施滿我意
受持呪時下。第三行法有五。
一遍數
瞿摩此云牛糞
莊興
同之
凡諸呪法以此尊淨興云。梵天寄牛以化天
下。天下之所貴故。二作
壇。三供養。四
勤行。五密修
時有薜下。第二成遂法有四。一叙彼問。二敎
此答。三陳往白。四述還報
其持呪下。第三護持法有三。此初用財法
有三。一見成相。二
得財儀。三用財法
二於諸下。護心法如次擧三無量兼後。翻嗔即是喜
故。興云。嗔即違多聞王恤物之
念。故失
神驗
三又持此下。念天法。由常念天得天護己
有三。一敎常念。二
示增善。三陳衞護
又持呪者下。第三陳益使欣有七。一現招長
壽。二當離惡趣。三常無災厄。四兼獲寶藏。五
神通自在。六官榮稱遂。七解禽獸語
世尊若下。第二見身法有二。一造修法。二成
遂法准前例者。三段無妨。
今爲轉勢。但兩重也
初三。一造像。二修供。
三誦呪。初也。有四。一待時。二簡物。三使人。
四畫像。時唯八日或十五日。白黑二月各半
及終。或唯白月八日十五。此論起手畫像之
時。或初置壇亦在此日。物用白&T073554;。謂非絹素。
人用木膠。謂非皮膠。彼血肉分非淸淨故」
安置坐處下。第二修供。例六種物重心供養。
言六物者。置座布華燒香燃燈飮食珍寄
受持神呪下。第三誦呪
世尊我若下。第二成遂法有二。此初正顯法
成。有四。一覩事。二生心。三現身。四發語
即三業勞。初見行事内心歡喜。心歡
喜故即外現身。既現身故發言誘喩
我今且説下。第二因立誓願有二。初據法
説。後假喩成
世尊若有下。第二弘此經有三。一標勸。二示
益。三請證。初也。文由經成呪。意以呪弘經」
世尊我今下。第二示益有四。此初離貧窮。二
乃至盡下除災厄。三亦復令下有光明。四我
之所下獲驅使
我説實語下。第三請證也
時多聞下。第二如來述成呪有二意。佛今兼
讃。近以破貧。遠以弘經
爾時四天至恭敬下。大段第三讃歎奉行有
二。一四王歎。二如來答莊興
取之
初有二。一奉行
隋云。奉行
故從座起
二讃歎曉莊沼興則意依之。但宜別也。沼
云。前呪但説多聞。今讃即通四王。
欲令專心祈請易成。故呪
一説。聞法得益通故四讃
初也。四句。一從座起有
兩義。一不著樂。二不遲緩。二各有三。初三
者。一不著睡樂。二不著臥樂。三不著倚樂。
後三者。一共時。二懃求正法。三究竟奉行。二
偏袒一肩。本云右肩。有二義。一示内眷。二表
外繫。繫眷在心則能行法也。三著地亦二。一
捨散亂。二不安靜。故能行法也。四合掌亦二
義。一不憍慢。二不貢高。具此二義故能奉行」
以妙伽下。第二讃有五頌爲二。初有四頌
三句是歎。後一句結曉即
取之
初歎有二。初二頌
略。後二頌三句廣。初二。初一頌歎化。後一頌
歎應。初中有四。一面色。二光明。三目淨。四
齒白。就後有三。一半頌功徳。二一句智慧。三
一句諸禪興影
取之
足下下。第二廣有三。初一頌一句廣化身。次
三句應身。後三句歎法身。初中有四。一足千
輻。二手網縵則云。前半輪相唯在於足。後
半網相通於手足。興即同之
三光。四
色。後二本云光明晃曜如寶山王。微妙淸淨
錬眞金
次嘆應身爲二。初一句神力無窮。後二句功
徳高遠隋云。初二句讃。後一句敬。興云。前金山者
即七金山。此妙高者即蘇迷盧。則意同也
後歎法身有三。初一句歎體。次一句歎用。本
云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言應物者即應身。現
形即化身。後一句合結上二。本云無有障礙
如炎如化。無障礙者今不思議。是結法身。炎
者結應。化者幻化結化沼釋五頌。
即有二説
初不指人。讃
何身耶。若化身者。四王入地既見一理。何
唯嘆化。若倶三者。何異後説。故云。又解。初
一頌化身。次一頌報身。次二頌合讃報化。後
一頌法身。法身中。初句體。兩句起報化。後一
句申禮。唯此爲正。取本義故
故我下。第二結嘆。本云是故我今敬禮佛
月。自有三義。一圓如法身。二光如應身。三
涼如化身。又圓如道前。光如道内。涼如道後。
又圓如法身。光如般若。涼如解脱。今取涼義
云心無著
爾時四天下。第二佛答有十五頌。大分爲四。
初三頌歎經力大。二有七頌勸人王弘。三有
二頌令天王護。四有三頌合結上三義沼即
取之
初有二。初一頌歎體。後二頌歎用興即
取之
初中。
初半明法。後半明人。今隨文句且作此別。准
本十力以下明人。故云此金光明。諸經之王。
甚深最勝。爲無有上。十力世尊之所説等。疏
云。初一行明法。後一行明人今謂。通二。人
法倶無上故
用中有二。初半與樂。次半生善。後一頌拔苦
沼興
取之
住此南下。第二勸弘七頌。爲二。初四頌勸
弘通。後三頌明得益。初有二。初二頌弘者
有利。後一頌勸爲利他故弘。初有二。初半擧
能弘人。後一頌半明所弘法利他故弘
又二。初一句弘經。此言人者即擧人王。故本
云若有人王。後三句爲利。本今勢轉。故今聽
經爲前段也
能令他下。第二得益*三頌。爲二。初一頌法
説。後二頌譬説。法中本三。一生一生善故
云是經能作所有善事。今有後二。謂滅苦與
與樂。又先爲利中後一句以爲生善。且依初
釋。初半滅生死苦。後半與涅槃。三文轉勢。
本意文顯。今就世事披對知之
譬中亦三。初寶樹爲上善作譬。次淸水爲上
滅作譬。得之者衆苦煎惚。後寶篋爲上
與樂作譬祥興
取之
後譬中福徳者。本云法寶。謂
涅槃果。是上樂故。此中有譬有合。當分

汝等天下。第三二頌勸護。本四。一諸天護。二
四王護。三諸佛護。四鬼神護祥興
取之
今取前三。
彼第四護屬後段故。前二正護經。後一正護

若有人下。第四合結前三。即爲三。初一頌結
第一歎經力大。次一頌結人王聽受。後一頌
結天王守護祥即取之。
沼興影也
爾時四天下。第四大段四王領解供養護持。
依今有二。一作勝供護持。二與勝法護持。初
也。有五。一領解。言微妙者領法身三理祥即
取之
前微。道後妙。二悲喜。三快樂。四供養。五守
護。生起可見
以智光下。第二與勝法護持。本略。今存。對前
又五。一助智慧。二授憶念。三與總持。四具辯
才即殊勝法。五令法興
爾時至法時下。大段第五時衆得益有二。一
聞法。二得益。初也
無量衆下。第二得益。則云。八益。一得智。二
攝福。三離憂。四發喜。五善敎興云。善衆論者。五
明之論。亦明十六
異道
之論
六起行無漏
之道
七定因。八近果宜開智辯。沼同
開故爲九益也
今謂。辯者智爲體故。開合無妨
  無染著陀羅尼品第十三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有三。一隋云。序品標經
體用。一切智母爲根本。四王品中正勸流通。
流通何法。謂前智母。法本名無染著。始是畢
竟宣通。今論究竟受持。故命身子往復請説。
此即廣述受持流通法本力事。故先品後有
此章來興云。恐非四王勸弘。既經體用更辨。所流之
法必無用故。今即欲説菩提行。故説此品。謂
三身中雖令一切修菩提行。而未廣説。廣説此中
意故。又護國中令得憶念。義猶未説。今應説故
若爾
何自釋名結云受持此經所得利益正在於中
故名無染。今説此本而勸受持。豈無用耶。又
壽量等廣菩提行。今此總略。何作虛説。又前
品義今應説者。此本之流。攝如是等。故云法
本。故無用者唯在自耳。二夫生死者染著爲
本。欲斷其本令悟非方處等中實。三爲利時
機。如身子等
二釋名者。第一義空體本淸淨。用亦不爲三
毒染故。名無染著。本云銀主。譬如銀色白淨。
衆色之本。此法亦爾。能爲諸法之本。即此
經本爲銀主也。陀羅尼者此云總持。總持
諸法故曰總持。取此則云。法離方處等故稱
無染著。舊譯從義遂云銀主。銀爲潔物能離
染故故知。莊云梵音仳疎梨沙云無染著。而舊言銀主
者非也。沼取之者還顯昧也。興云。阿梨。二合
此云無染著。有説。無染即智慧用。由智慧力不爲三毒
引住生死故。陀羅尼者即禪定用。由禪定力不爲寂靜著
住涅槃故。即違智論依三昧力故生。陀羅尼亦慧故。
自能解諸法空。不染開一切言説自性。故名無染。解心安
理無忘失故
名陀羅尼
若爾何自釋云無染著者即忍持名。
依此法門對治貪欲及以嫉妬。修習等施。愛
樂正法。趣入諸法離言自性。如論云等。又
三藏兼説智定二用。既説定生爲用無妨。又
能解空不染言性。豈非智用。呪體既云第一
義空。何但解空。又沼云。問。准瑜伽説。四總
持體非皆念慧。呪持是定。忍持是慧。何通忍
呪。答。體性不同。有依因出體説定。有依能
簡擇出體説智。有依記憶出體説念。有依果
出體即以所持法名爲總持。各據一義皆悉
不違。故智論解總持云。以禪定得智慧火。又
云。智慧在菩薩心中名般若。小乘人心中名
道品。不忘人心中名陀羅尼。故知瑜伽。呪總
持説定。得忍總持云慧。各隨義説。廣具如彼。
准知守角而失方耶。況三藏説唯應依信。不
可餘言
三決疑者。問。本今既言無染著持。何故隋云。
外國正名金主。亦但金以通目經名故。假立
別稱云銀主耶。答。本據體名。謂此總持取爲
此經之本。義稱金主顯衆淨法之本。義立銀
主。今兼用説。故不相違。問。諸呪皆淨。皆言
無染。答。立名相避。不可難也。問。如前所説
四種總持。此何攝耶。答。曉云。正忍總持解離
言故莊興取之。沼有三説。一取上也。二云呪持。文言
身不被刀杖等之所損故。三可通二。文無簡故
問。何地得耶。答。初地知之。具如淨地品疏。
曉云。初三初地得之。第四在十迴向。地前四位皆得修
習。但未決定。莊沼取之。亦是本意。然興徴曉又無異故。
即還取故。
見文知之
爾時至舍利子下。明菩薩諸天加護弘通有
三之中。此只第二諸佛守護。准本釋今開爲
四段。一作不請師。二身子請解。三校量勸修。
四大衆奉行莊興
同之
初中有二初告命。二正説。
初也。有二。一明不請之時。故言爾時。二明師
友。能被之人。世尊者。世人欽敬故曰世尊。告
具壽者。本云命者。或言慧命興云。即歎
慧命之言
即所
被人。先利菩薩。次及身子。故告命之則云。由舍
利子有
大智慧。暫聞深
悟。以法告之
舍利子者有二。一明梵名花朼。
二明立名因縁。具如此文及先釋也
今有法下。第二正説修行薰習之法有五。一標
法名。二明
應修。三引例勸。四述勸
意。五結前説。此初也
法門者。本云有法本名不
染著陀羅尼。言法本者性得如如。如如智母
無變。爲萬法之本。出生一切聖人功徳智慧
曉云。能與一切諸功徳
法而作根本。故名法本
不染著者名智慧用。智慧
不爲三毒牽住生死。陀羅尼者禪定用。由禪
定力不爲寂靜染住涅槃。此二有化他之用

是諸下二明
應修
修行者。本云薰修。薰修有二義。
一六七識諸法及種子名不淨品。二十波羅
蜜諸善法名淨品。今言薰修法者。以明多聞
十度熏習。對治六七識等一切不淨。因果種
子分別方非方等。但依意識妄念所作假名無
實。若無妄念則無一切方不方狀貌之相。加
行之智作此觀時。即能對治上心惑也。問。此
諸菩薩云何薰修諸法。答。謂從他聞金光明
經法本十度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
得生。淨品爲正見上首。即般若爲聖道諸分
主故上首。以聞思二慧爲因。久來聞思種子
聚集爲因縁生正見。後時二慧開發無流通。
即爲正見增上縁。問。三慧以何爲體。答。初聞
慧爲主。十度爲伴。此伴爲聞慧體。修慧亦爾」
過去下三引
例勸
本云菩薩昔行菩薩攝受。菩薩昔
由地前福慧薰修所得。轉依證見根本如如。
如如智無分別般若曉云。未入菩薩正位之時。
先行此法。故言菩薩昔行也
攝受者。但是一無分別菩提心智。智心外無
別十度。一切行即一心。攝一切行。一切行得
一心。昔十度種子親生。正得無分別菩提名
因攝果。正得無分別菩提親生。出觀菩提名
果報因菩薩依此攝諸行徳令不退失。故言菩薩攝受。
莊同意也。此言一心。即此法本陀羅尼也
菩提母四述
勸意
明所弘如如智母。此即正得無分
別慧内照爲母也由内照故外能生徳。故曉顯之。如
是法明能生菩薩。菩薩功徳皆從
此生。故言母
也。興意同之
説是下結也
具壽至句義下。大段第二請解有二。一請。二
答。初中有二。此初請陀羅尼句義。本云是何
句義爲陀羅尼非陀羅尼。今擧一兼之。准次
必然。已蒙世尊慈悲説陀尼。弟子不解。往
昔菩薩云何發起信解大乘知此句義也興即
取之
何句義者。既立名不染。不染著名不有何章
句。問其名所得義之功沼云。句是能詮之名。非名
句中名。不去句即名也者。
此釋
意也
又句義有二。一文字句法明世間義。二六
七識心法顯有性淨。即性得如如法義。故曰
句義。又句義者衆字和合成語。語和合成句。
無句無義是菩薩句義。如鏡中人像。像色無
所有句義。受想行識無所有句義則云。謂法離
有無。今是何
句義。此
釋意也
爲陀羅尼等者。問。定爲三智爲非三
智。而陀羅尼。理無量。相無數。難知難解也。
今名不染。爲此後智所説聞字不染是陀羅
尼。爲非後智不染陀羅尼耶。又有四陀羅尼。
一比。二義。三總持。四呪。亦百遮持爲當即
曰陀羅尼也
世尊下。第二請方處有二。一問非爲方處。二
問爲方處。爲方處者定其所住。方非方處也。
此陀羅尼爲在諸上方處。爲不在諸下方處。
若不在北方處應住南方處。故云非方處等。
又非方者邪方。非非方者正方。不言定住邪
方。問。何以言無方處。日出處是東方。日沒處
是西方。日行處是南方。不行處是北方。豈無
方處。答。不然。東方以無初故。引百論説廣
答此問。如文述也。爲住染俗諦處。爲住淨眞
諦處沼取此説。故云。非方處者離有。非非方處者離空。
准下佛答有其七句。此略擧初句爲問以影於餘。或
舍利分悟。世尊具悟。故説有多少。興徴本云。爲住俗處
等者。此不可問。諸陀羅尼皆有爲法。故今鶖子既聞解
了諸法離言名無染故。問陀羅尼
義爲不文字爲非不住文字處
佛答中云非縁非
非縁。非行非非行。沼云。第五爲無爲對。非有
爲縁生。非非有爲了因顯故。或不離縁生法
故。第六常無常對。行者遷流。眞如非行非非
行。同前釋。莊影曉云。非有爲故非行。非無
爲故非非行。問中影略。義如前述。亦莫邪

佛告下。第二答有三。一讃。二答。三興即
取之
初也。善哉者。佛欲令身子悦喜憶念本願所
行道故歎也。大乘者。大有三。一是法本體大。
謂一切方非方法體。法體平等不增不減。以
六七識方非方等一切諸法。雖前後刹那無
量。是法本通攝方非方等一切法。而方生時
此法本未曾生。方滅時此法本未曾滅也。二
法本相大。謂依如來藏心有生住滅善惡無
記。藏有二義。一攝義。以無漏氣薰正行爲法
本攝持。二生義。三世如來皆從此生。三法本
用大。謂法本前後相資。功徳得成。能生一切
世出世間善因果也。乘者。一切諸佛本所乘。
此法本非但有前三種大義。後爲一切大人
作所乘法。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也
則云。大以顯勝。乘以論功。勝即超過。功能運載。故
目諸法總名大乘。即依三大及十二門六種大義。或瑜伽
顯揚等釋大乘
義。具如彼也
已發趣者。如昔修行。但發心行道
有二。一頓。從凡直往得至一乘陀羅尼法本。
二漸。不得直至法本總持。便取小果。今復發
行薰修。故云汝已發趣。故法花云。我昔二萬
億佛所。爲無上道故常敎汝等。信解大者。信
即信樂。此有三種。一信有法本。二信可得。三
信有無窮功徳。若人信樂大乘。非惡知識等
所能轉壞。故名信也。解者。一切方非方等
諸法。唯有自心意言分別生也。尊重者。本云
增力大乘。言增力者思惟力也。由此力故能
伏六弊令不起。正行功徳得增長也。時依思
惟發心修行十度。後更加勝。故曰增力。今即
准之曉云。身子迹現聲聞。實大菩薩。已發大乘菩提
心。故言發行大乘。已修勝解行地信解。故言信
解。今入增上意樂地。故言增力大乘。莊即取之。興云。
此違法花始信一乘得授記義。今發趣者。善法欲所有發
心。乃至優婆塞戒經。斷結經云。舍利經六十劫。從五六
住退者。是權説等。此取沼意。故云。信大乘者以信得解。
非智證入。乃至趣大以後經二萬劫到十信初心。故涅槃
云羅漢二萬劫到。到者到阿耨菩提心。若約七地過種性
地在勝解行地。若約五位。未住資糧位。
但在善法欲十信。方得在資糧位也
子法花文還
成先義。今攝如是信法得記云能發等
如汝所下。第二正答令解有二。一正解釋。二
結生後説。初又二。一如汝所説者領述前問」
二陀羅尼下。正答沼即
取之
有二。一解釋。二結。初
又二。一別解。二總釋。初也。有六對。非顯是。
是顯非。此言非方處者。無形無相故。而能種
種示現。故曰非不方處曉影此云。名句文身非是
色法故非方處。所依音聲
色蘊所攝故非不方處。莊有
二説。後即取之。興即同也
又非非方處者自心現
方處。非方處者此自心現方。非是意識所縁
心外諸方處。又不在方不離方。此陀羅尼法
本無在而無不在。無在故非在方處。無不在
故非離方處。然是法本之應不可言方。非法
本上感。上下感不定在東西二方也。法者似
根塵識法。非法者實執根塵識法。非不法者
似法故非法。似法故非不法也。非三世者非
算可定其數。如夢中三世。悟時知不勸。明三
世無生平等也。非不三世者。而現身世壽年
八十度衆生也沼興
影之
非事者。本云非事物。非
五明七寶衣食財物等事。非不事物者。而以
五明等事利他令安樂也。非縁者。可悲縁衆
生有即非有。非不縁者。而憐念隨順方便濟
拔也。非行者。無惑智障故即無爲。非不行者。
而一心方便對修善集助道法也
無有法下。第二總釋有二。一我人。方處非方
處。一切法無相。無相故無所生無所滅。二法
本。無能現我人方處非方處之功故。無能生
能滅。又無生者。方非方法等因縁滅。無有滅
者。方非方法等因縁生。又法生時法本性未
曾生。法滅時法本性未曾滅也
然爲下。第二結本陀羅尼。文兼前後。謂如是
説無生無滅。是陀羅尼。若不如此解者。不是
陀羅尼也
於此陀羅尼下。第二結生後説。即是法本功
能化他之用。有三。一論説功用。二結示名
字。三重請。初也。此陀羅尼者。法本如如無分
別境。與智攝持不相離也。功用正道者。本云
所作道。依法本起用。不見生死涅槃異。一悲
用。一智慧。此二和合欲有所作利他之事如
意成就。故曰功用正道。理趣者。本云合也。初
修學時爲障所礙未得最淨。今正勤大用成
就。解心轉明。一切障除。得無分別智與本相
應冥一曰合。故言理趣。勢力安立者。本云力
住也。一得不懈不退不失大用如意。雖復滅
惑不住涅槃。雖起分別不作生死。得住法本
無分別中。無住處爲住處。曰勢力安住。即是
等者。諸佛功徳。福慧攝三學。三學攝十度也。
佛戒者。佛戒中無破戒。無更治戒。何修戒。
重佛戒者。佛用此果得戒法利益菩薩也。
佛學者。佛精進中無懈怠。無更滅惡生善。何
有修正勤。今言佛學者。佛得此果得不起
心。不作功用而行正勤。成就菩薩三學也。佛
祕密者意密也。佛禪定中無覺觀。無更治散
亂。何有修止。今言佛密意者。佛用此果得定。
妙有神通成就菩薩。佛生所者。佛智中無
闇。無更斷無明。豈得生智。今言佛出生者。佛
用此果得法本般若。出生第六般若。第六生
呪陀羅尼功徳。成就菩薩至佛也
故名下。第二結示名字
舍利下。第三重請有二。一請。二答。初又二。
一請。二結。初也。世尊者。人天八部欽敬故。善
逝者。本云修伽陀。曉云。此云善逝。十號之中
是第五名。即攝前五。世尊者第十號。即攝後
五。依此二名而重請者。所説利益深重也。言
安住者。依性如如之本無變異中住也。於無
上者。已住勝解。又菩薩昔未得住勝解。無念
不貪。五欲爲成所礙。若住法本觀解相應。深
生厭離患欲之過。即知已解法本。戒無破染。
隨順戒修學法本是諸定體。菩薩未住此法
本時。心相濤波不能自安。已住法本。識浪不
生分別。即解法本定無散亂。隨順定學法本
無癡。有迷闇者不住法本。無闇可住即解法
本。無癡闇故隨順修學得靜。慧心相續云照。
常淨智圓曰菩薩。安住於菩提不退者。既順
法本薰修定慧因力成就。理應趣向菩提不
可背之。一得修不移失。成正願者。凡欲所作
皆依法本發願。願得自安住。非但自願。願亦
衆生乃至得佛終不休息。由精進故。於未來
世一切所作如意成就。得無依辯才者。昔依
用修三慧伏滅諸惑。今依法本修定慧句
義還資成法本。更明增顯及資後智。報得無
礙七辯妙述。性自能冥。口意業成似自牢護
曉云。不從他聞自然辯説諸
法義故。莊沼則意即同也
獲希等者。心既
法本智説五陰空。是五陰空。菩薩定不二不
別。乃不見一切有法生有法滅。言而無當。
破而無執。自住諸法中非住非不住。無説無
聽。故諸外道設詰難者。至留句錯。情自墮也」
皆由下。第二結
佛告下。第二答有興即
取之
此初讃也五人
如文
爾時下。第二正答
佛告下。第三結嘆曉云。有二。一嘆内徳。近經一
劫。遠百千劫。不捨諸願而得勝
進。十願爲首有于諸願。二顯外勢。三世諸
佛依此作佛故諸佛母。故其勢大能伏諸害
若復有下。大段第三校量顯勝有二。一明供養。
二明持福勝
時具壽下。大段第四大衆奉
  如意寶珠品第十四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宜云。先明正理無染。
今説如意法門興云。衆生有二縛故不得如意。所謂
内有染著。外備災横。前説無染對治
内縛。今除外縛隨意自在受持
經王。故更説之。即前意也
二則云。先降福祐。今
却禍難。禍難能作弘宣障故。三爲利時衆。如
文説之
二釋名者則云。謂諸明呪有大神力。能除災
滿願。名如意寶珠。雖有異名從多立稱。或諸
異號亦有此能。但隨別義更標殊稱莊云。眞陀
末尼此云如
意寶珠。如如意珠能伏諸毒。此法能除災患。從喩
立名。故言如意。此品説之。從此立名。沼興取之
三決疑者。問。多聞既説如意寶。與今何異。
答。前是與福如意。今即除災如意
爾時至雷電下。第三師資護持。則云。品文爲
二。初大師説。後弟子申。初有四。一標法許
説。二專意願聞。三別出電名。四正陳呪法。初
有二。此初標也。阿難結集又具總持。故此
告之令傳不忘有三。一佛對機。二
標法名。三歎其徳
過去下。第二許説。先佛已宣。我今亦説。欲爲
利益及安樂故有三。一引昔例。二
許今説。三重顯能
時諸大下。第二願聞有二。先專意。後願聞
佛言下。第三別出電名有二。初擧名後論益。
初也。准俗中釋。陰陽激耀而謂之電。同起世
經。四方有電相觸發光。然有別神故稱電王。
如風雨等有靈神祇。故花嚴説多是菩薩。故
此名號能爲利益沼云。雲相擊出聲名雷。故倶舍云
如雲聲。是出光名電。即主電神名
王故。起世經云。東方無厚閉電。共於西方墮光明電相
觸相著相揩相打。以如是故從於虛空雲際之中出生光
明。名曰閉電。東方閉電名無厚。南曰順流。西曰墮光明。
北曰百千樹電光。從其主神以立名也。與此經名別者。
或神有多。
或翻譯別
阿揭多者沼云。此云來。
興云。無去聲
設羝嚕
怨也
主多光云火蘇多末尼沼云。蘇多云如。末尼云
寶。興云。施與如意之義
若有下。第二論益有二。此初聞名益人
若於住下。第二書名益處
爾時世下。第四正陳呪法
爾時觀下。大段第二弟子説。此有三。一陳述。
二讃印。三喜奉。初有六。一觀自在。二執金
剛。三梵天王。四天帝。五四王。六諸龍王。初
也。觀自在者。廣如法華疏。莊云。阿婆嚧吉低
此云觀。詵囉或云伊鉢羅云自在沼取。但云濕
筏羅耶。竝云
舊言觀世音
者非正翻
此取恒觀世音能救。故無妨也。就
文有二。此初標説有三。一説儀。二
請説。三顯利
即説下。第二正説
爾時執下。第二執金剛説。莊云。此與釋迦同
時發心。密眞示迹作金剛力士護賢劫千佛。
如密迹力士經第一説。乃往久時有轉輪王
名曰勇群。王有千子。乃至自念。五子皆發無
上道意。今當識之何先逮道。作七寶瓶及
七寶&T027605;苦結
高七仞。爲四丈九尺。使千子各
各路名作七寶籌著寶瓶中。擧瓶著契七日
供養。後取寶瓶著紫金案。使諸太子各各採
籌。有一太子名曰意淨。得第一籌。則&T025632;
孫佛是。次太子名離名聞。則*&T025632;那含牟尼
是。次名寂根則迦葉是。次名一切苦利吾身
是。次雨寶彌勒是。乃至法意太子自誓。諸人
成佛時。當作金剛力士在外威儀省諸如來
一切祕要。法念太子曰。諸人成佛時。當勸轉
法輪。爾時輪王定光佛是。其時諸子此賢劫
中千佛是。法意太子則金剛是。法念太子則
梵王是。具如彼引沼略取云。常執金剛守護三寶。
故爲名。依密迹經。金剛及梵。賢
劫千佛之
一佛也
文有三。此初標引。護物居尊故名無

即説下。第二正説
世尊下。第三結成
爾時索下。第三梵王説。文如前。能淨諸災故
名梵治莊同。加云。梵音鉢囉摩。此云淨。而言梵者
訛略也。興云。以梵天法對治諸災。故言梵治
今師既爾。何謗先徳矣
爾時帝下。第四帝釋説有二。此初標引。跋
折羅扇儞翻金剛息災。有厄皆上。用堅且
沼云。帝是主。釋
即能。此云能帝
即説下。第二正説
爾時下。第五四王説。文同前也。由此神呪能
與安樂。名施一切衆生無畏
爾時下。第六龍王説有三。此初標引有二。
此初擧呪論功。末那斯者此云慈心。華嚴經
説。將降雨時。先布雲七日。待農夫事了方始
降雨。故名慈心。無熱池者。西域記第一云。阿
那婆答多池此云
無熱
在香山南。大雪山北。乃至
廣説。華嚴智論皆同。由菩薩故。不同凡龍有
三熱惱。故名無熱。如起世經第一如上及法花
疏釋。文中
有五。一總標。二別列。三
説儀。四擧名。五兼徳
我今第二獻佛頴願又五。一奉獻。二願納。三
標離。四釋意。五結願
即説下。第二正説
世尊下。第三結成
爾時世下。第二讃印
時諸大下。第三喜奉
  大辯才天女品第十五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接前品起。既除外災。今
具内嚴。所謂辯才。故言具足莊嚴言説之辯。
故此品來。二先除染者。是治心患。今攝身
病。所謂呪藥。身病亦能障傳法故。故此品來。
三爲利時衆。如憍陳等。二釋名者。此是大士。
應作天上之神。有捷疾之智。今説彼利弘經
者事。故立名也祥曉莊沼則興皆依。莊云。摩訶此云
大。薩囉悉知婆底云辯才。提娑仳云
天女。沼興取
之。然廣如沼
三決疑者。問。既有捷智。文初又云
我當益其智慧。應言大智天女何稱辯耶。答。
廣慧内涌。妙辯外流。擧末收本故言辯天。又
准沼釋興影
取之
爾時至之辯。下五品。此第二段神鬼利益弘
通之人。即爲四別。初一品與辯説。吉祥品益
資財。地神品施飮食。正了品益智慧。若無辯
説即法不弘。無資須衣服不具。無飮食四大
飢虛。無智慧於理不了祥取加云。是故四神次第
益之。沼影取之爲品來意。
興取
分文
迹中爲論。大辯是天上之神居第一。吉祥
是山神居第二。堅牢是地神在第三。正了是
鬼王在第四。理中皆是大地菩薩行於深行。
此大辯是九地菩薩。具足四辯備福慧二嚴
諸師
皆取
品文有二。隋加後四爲六段。准本依今
大分爲三。一天女利益。二陳如請辯。三如來
讃勸。初中有二。一天利益。二佛讃述。初又二。
一總利説聽人。二別説洗浴法。説浴法者利
説聽故。初又二。一益説人。二利聽衆。初有二。
一與其利益。二爲他説法。説法由得益也。初
又二。一益四辯。二益總持。總持不忘故口説
流靡祥皆
取之
初也。又三。本今轉勢。意即合也。一
益智慧者。本云善得大智。即是義法二辯。二
具足莊嚴。本云令其説法莊嚴次第。即辭
辯。三言説辯者。本云益其樂説辯才力。即
樂説辯本文顯然。故曉及興即一取之。莊則意爾。而
興以第三爲詞辯。及取下善能開悟爲樂
説辯者。
未對見也
若復下。第二益總持有三。一明文理忘失。二
還得次第。三復與下與其總持。本云能與總
持令不忘失故今云總持無礙者。即讃
上句陀羅尼用。不可二文
又此金下。第二爲他説法有三。一出所化之
人。有善故堪聽。二當受下明能説之者。以法
利彼。言不隱者。本云令不斷絶。三復令下。明
傳聞之衆。賴於初人故得聞法。聞法有二。
一自有深行得聞。二賴他人上行故値
皆得不下第二益聽衆即上二種聽衆本三。
一益福慧。二與辯才。三得佛果。今轉有三
祥沼
取之
一與辯智。二得佛果。三增福壽。初也。有
二。一與辯才。四辯如上沼云。第四樂説辯中有七
種。一迅辯。懸河泠不
遲吶故。二捷辯。須言即言不謇吃故。三應辯。應時機故。
四無疎謬辯。説的當故。五無斷盡辯。連環不絕故。六豊
義味辯。足義理故。七最上妙
辯。世莫過故。興云妙聲無等
准本不思議者。通下
智故。無盡大下。第二與智慧。先與眞智。後善
解下與俗智也。本云善解無量方便善辯暢
一切諸論善知世間種種伎術。初善解方便
即辭辯。二善辯諸論即樂説辯。三善知等者
法義二辯祥取。沼影。曉云。諸論者是四明。種種
術者上巧明也。興即取之。義亦無違
爲智者。辯智用故。沼云。辯依解起。解藉辯彰。
體是慧故。故本擧用。今即歸體。故無相違
能出下。第二得佛果有二。一登十迴。二證佛
曉意取之。興云。此説違速趣義。
今入初地便出分段。故言疾趣
既登十向當證
佛果。豈非疾成。故沼取云當證佛果
於現世下。第三增福壽又二。一增壽。二滿福」
世尊至之法下。第二別説洗法有二。一明行
人有障。二明除障得益。初又四。一擧行人災。
二勸作洗法。三示作方法。四作法結界。初。今
謂三。一總標機法。二彼人下別明災障有十。
一星變。二星違。三病苦。四鬪諍。五戰陣。六
惡夢。七鬼神。八蠱毒。九厭魅。十呪起。言星
屬者。沼云。凡人生日屬二十八宿。於中或有
星度相違興云。廣
如大集
呪術者。西方呪術能起死
屍遊行處處。或半令用損害於人。三如是
下。結明令除
諸有智下。第二勸作洗法
當取香下。第三敎作方法有二。一明集藥。二
明護呪。初也。今謂有三。一標。二列。三合。如
文。牛黄。本云雄黄。白及。興云帝釋之手。零
淩者。零*淩縣中出。欝金者。草花之名。婆律
膏。沼云龍腦香脂興云。
似水銀
葦香者。葦内有此
香。竹黃者。竹内所出興云。裏
竹之葉
細豆蔲者。中
有麁細故興云。三
角白也
甘松。興云黑色草。藿香。蜀
地中出。茅根香。沼云似兜婁婆香興云。似葦
茅而有香
脂興云出婆羅門。艾納馬芹皆此方有。龍花
鬚出於寇淪。白膠嶺南中出叱脂及龍花鬚梵音
分明。然沼但牒此
云。而不顯漢
語者是思紛也
布灑星者。本云鬼宿曉云。謂月
宿於鬼星之日求此。月宿之法如金匱説。倍
月加日。四至加一。右行數之。從營起
起室者北方七宿中第六宿。言鬼星者。南方
七中是第二宿。具説如彼莊沼及則依本文釋。興廣
取曉。加云。布灑此云鬼。
異經中佛生之日。乃至總言。北七宿中第六室星。至於
南方。七中第二鬼星是也則云。此日吉祥。法易成遂。故
佛出胎踰成道皆在此日。廣如諸處。今見
實星陀羅尼經第四。具存此意。可知
當以下。第二誦護呪
若樂如下。第四作法結界有五。一立壇設供。
二明結界呪。三明呪湯呪。四敎發弘願。五明
護身呪。初也。本長行説。今有六頌。於中有五
頌半明之有二。一立壇爲五。一標時。二明壇
量。本云縱廣七肘。則云八肘有五尺。肘方圓
可一丈二。三擇所處。四敎觀念。五明塗嚴」
於上普下。第二設供有十。一散花。二盛味。本
云石蜜漿蒲桃漿蜜漿乳汁。三護法。則云。法
如常者。舊本具云外四角頭各置一人身帶牟
鉀手持戎仗隱身而走。四花瓶。五燒香。本
云膠香。六音樂。興云。鼓磬簫箏琴瑟之屬。宮
商羽角徴則取後五
名五音樂
七嚴具。本云作五色神幡
四角安寶幢。八守具有三。如文。九埋盆。則
云上安漏版以入殘水。十香湯也
既作如下。半頌第二明結界呪。今謂有三。
一結前生後
二正説結呪
三結明結呪。如是結界已者。准餘呪法及本。
説結呪已。非結法畢。呪水散方結事竟故。本
標云於先結界。然後洗浴説結呪曰。乃至以
呪呪水二十一遍散著四方。故沼以此屬後
文者。違本等也
次可呪下。第三明呪湯呪。今謂有三。一略標
洗身又三。謂呪。及安幔。浴也
二正説湯呪。本云復説呪身呪。既前明呪水
之呪了。故應如本
三若洗下。示浴竟事有三。謂事竟。捨施。收
攝也
如是浴下。第四敎發弘願。則云。有二。初序。
後頌。初也。有四。更加初文合爲五意。一結
前。二著衣。三入室。四發願又三。一永斷衆惡。
二常修諸善。三於他興悲。即三聚戒爲三身
因。五獲福
復説下。第二頌。本長行説。今有三頌爲三。
一半頌擧有病無差。二一頌勸依敎勤修。三
一頌半明依修得利。准本發願故。興及則云。
正發願。今轉有五。一除病。二脱貧。三延年。
星宿護故得延年耳。本云四方神星覆護身
命。曉云。四方神星者。東方靑龍有七星。謂角
亢氏房心尾箕。北方玄武。謂斗牛女虛危室
壁。西方白虎。謂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
謂井鬼仰星張翼軫。此是從内右行之數。依
求月宿之法而作此次第也興即
取之
四增吉。五除
災也
次誦護下。第五明護身呪也
爾時大辯下。第二明除障得益有三。一重益
通經人。今謂有三。一結先法。二擧行人。三明
行處
我爲是下。第二正起感除障。先起感。後除障」
饒益是下。第三明得二種果。一世間。即十迴。
二世出。即登地。今總影之。本云速度煩惱
入阿毘跋致地向阿耨菩提。以此功徳速成
阿耨菩提。則云。上陳洗浴。本爲除災。洗浴事
多。持經務少。故結受持。已殄災變令其就易。
意在弘經。爲學之徒應觀妙旨
爾時下。第二佛讃述。本六。今轉爲三。一讃述
有二。初總讃。後天女下別漢有三。一嘆利。二
嘆法。三嘆果
二汝當下。勸護
三爾時下。還座
爾時法師下。大段第二陳如求辯有二。一陳
如讃請。二天女讃許。初中本三。一陳如讃請。
二天女受請。三陳如讃成。初中有二。一長行
標名
二擧頌正請沼即
取之
則云。已發明壽量。又讃請
辯才。淨行之人偏弘妙旨。又承佛力明非自
請。本有四偈。今爲三頌。則云。凡二。初二頌
讃。後一頌請。讃中二頌。如次徳行。今謂。徳
有四種。一聰進徳。是智慧嚴。本云亦當恭敬
辯天神。隋云諸天龍神皆識亦共在彼祇
闍。對佛勸説。故知今擧敬兼請也。二應供徳。
是福聚嚴。三句聞徳。四與願徳。行又有四。一
空寂行。離城巿故。二離慢行。非好室故。三
離嫉行。常被草衣無人欲故。四慈悲行。恒爲
利物翹一足故。隋云。常被草衣一脚立者。結
集家正序陳如苦行容儀也興即取云。諸天龍等
常在祇闍皆敬本辨
陳如被草衣表一足而立修習
苦行。諸天至彼崛山請説故
若依此釋。後二種行
屬陳如也
諸天下請。先半擧衆請。後半正自請。以妙
言者。沼云。准下讃求中。不唯詞無礙。説法利
生詞無礙勝。故偏請之
爾時至莎訶下。第二受請正説。則云。有二。一
出明呪。二示法式。初也。隋云。文略。應云時
憍陳如作是請已。爾時大辯即説呪等
爾時下。第二示法式。此段本略今有。爲二。一
申讃略標。二以頌廣述。初也
即説呪下。第二文也。十九頌半。大開爲二。一
十三頌半明受持法。但成諸願。第二有六頌
明壇場法。兼得見身。初又二。一九頌半示法。
後之四頌結成。先文總明六種法式。一半頌
習使通利。二二頌請求加護初半總標。次一頌一
句別明。後一句結敬
三半頌簡處諷持。四半頌對境修供。五半頌
起慈悲意。六五頌半修念定門。有三。初半念
身相。二二頌念敎法初半總標。次一頌
敎修。後半得果
三三頌
念聲舌。聲舌是辯才之要。故別念之文有兩
重。初一
重雙擧聲舌歎勸念。初一頌擧二相歎徳。後
半勸念。後一重合擧因果歎敎念。文准上知
若見供下。第二四頌結成有二。初一頌標。後
三頌釋。釋中有。三一一頌標後三頌釋釋中。
有三。一一頌成出世二嚴。二一頌成世間三
益。言解脱者謂免災難。或兼出世。於理無
違。後一頌成一切諸徳
當於淨下。第二六頌明壇場法有二。此初三
頌淨處置壇。有三。一半頌蘭處置壇。二一頌
半辨物修供。三一頌誦呪經時
於後夜下。第二三頌勝處畫像又三。一一頌
移處畫像。二一頌勤心濟物。三一頌誦呪經
沼云。有三品求。三七日上。後夜等中。三月等下。或
由根有上中下。或由障輕重。或由宿福多少。興即取
爾時下。第三陳如讃成。本略。今廣。則云有
二。一讃嘆法。二請召法。今謂。初二。一陳如
讃嘆。二如來述成。前文又二。初對面申世讃。
後爲他述呪讃。前文又二。此初標告。今謂有
三。一聞説生喜。二告同行衆。三示欲讃嘆。學
仙人説名世諦法
即説頌下。第二頌説總二十二。大開爲三。初
之一頌標讃。次二十頌列徳。後之一頌結歸。
初也。那羅延者讃有大力莊即
同之
仙人説者示有
所憑
吉祥成下。第二列徳。然斯菩薩變現多端。利
益周濟。順古仙所説總陳十六徳。此初一頌
爲世間母
二一頌現閻羅姉。野蠶衣者謂絲綿類。從野
蠶出故以爲名。律中説野蠶綿等
三一頌殊形濟物
四一頌半靜住攝供
五一頌半垂護世像
六一頌現納供身
七爲大天妹
八一頌作牧牛女
九一頌總諸伎藝。四明法者。舊曰四韋陀。新
云四吠陀。唐翻爲明。如西域云。其婆羅門學
四吠陀論。一曰壽。謂養生繕性。二曰詞。謂
享祭祈禱。三曰平。謂禮儀占卜兵法軍陣。四
曰術。謂星能伏數禁呪醫方沼意同之。加云。韋
陀或毘伽羅論。皆
訛謬
皆准常義
第十一頌衆上首
十一一頌飾行軌物
十二一頌强學利人
十三一頌衆所尊崇
十四兩頌願皆剋遂
十五兩頌具徳獨立
十六兩頌臨難皆救。今謂。諸徳皆有別科。在
文見之。恐煩止也
於善惡下。第三結歸
爾時婆下。第二述呪讃莊沼不釋。
興則釋之
有二。初述
讃法。後勸修行。初有七頌即分七徳。此初一
頌尊貴徳也。天人修羅名三世間興同
此也
或即三
界。如正論品
二一頌名稱徳
三一頌利物徳
四一頌立己徳
五一頌現身徳。如師子者。謂無畏狀。本稍
異。云乘師子上現人形。八臂各持弓箭等八
興云。既證八眞備
前八行。故示八臂
六一頌滿願徳
七一頌歎恩徳
若欲祈下。第二勸修
爾時佛下。第二如來述成。今謂。有二。一總
讃。二汝能下別成。然今既云有略廣等。故異
本也
爾時至女已下。第二請召法有二。一標告。二
正述。今謂。初二。一結前。二生後。初也
告諸大下。第二又二。一對機明願。二開言敎
請。初也。現世中者。非但此世。謂自現身乃至
菩提。得無礙下總擧辯智。無礙辯者即上捷
利辯才。聰明智者無上盡大慧。法華疏云。智
慧通達在心爲慧。在耳爲聰。在目爲明。智慧
者一切種智。聰牒六通。達*牒五眼。食今
即准之。巧妙言下別明四辯。巧妙詞者。即本
上云善解無量方便。是詞辯。博綜才者。上諸
伎術。法義二辯。論議文飾。上善解衆論。即樂
説辯沼此疏正。上違
今故。披對知之
應當下。第二敎誦也
南謨佛下。第二正述有三。一歸舌相。二集辯
才。三求加護。初又二。初總歸三寶。後別歸舌
相。初也。菩薩衆等。三乘僧也
過去下。別歸舌相有二。一擧舌相。二申歸敬。
初也。有三。一舌因。二舌體。三舌用。因謂實
語。文開四句。前三自作。第四隨喜。自作三中
二別一總。二別有二。順理。當機。意謂順理説
故名爲實語。當機語故稱無虛誑。總論自作
三句爲三。一總。二能隨下別。三已於下結。三
中各二。初中二者。一人。二法。次二如前。後
二者。一時。二行。有實語下。隨喜有二。初標。
後釋
出廣長下。第二舌體。此中漸次能覆七重。皆
由實語能現廣舌。若妄語者不能爾故。廣如
智度第九説也
能除下。明舌用也
敬禮下。第二申歸敬有三。一標敬。二頴願。三
歸別。舌爲辯本。故先歸依
敬禮諸佛下。第二集辯才有六頌半。爲二。前
六頌歷敬諸辯。後半頌總集我身。今謂。初二。
初一頌半聖衆辯。後四頌半凡類辯。聖有大
小。凡有天神。初也。初頌就人敬辯。後半擧法
面顯辯才。四向果義如疏辨也。四諦如文。所
言語者。今謂縁起是二小乘。正行者無得六
度。正見者無生正觀。此二大乘。又四諦等互
通大小
梵衆下。第二敬凡衆辯。大天烏摩者。沼云。此
欲界大自在自在天女名。烏摩此云止。以女
欲嫁其父止而不許故。云大天止。塞建陀者
此云蘊。西方呼腸及肩等名爲蘊。謂積物故。
摩那斯者此云慈心。吠率怒此云多手。那羅
延天之別名。毘者此云種種。摩此云業。此即
舊云毘首羯磨天。侍數者。室利此云吉祥。
室利末多此云吉祥慧。醯哩此無
可翻
訶哩底者此
云靑色
所有下。第二總集身
敬禮下。第三求加護二十五頌。大開爲六。一
十二頌求辯才天女。二一頌半求佛聲聞衆。
三兩頌半求色界諸天。四有七頌求欲界天
神。五有一頌求知他心者。六有一頌求諸含
生類。初中有三。此初五頌致敬請也。初二頌
半敬十徳。後二頌半求成遂。十纒五蓋如大
論等
我説眞下。第二四頌申誠請也。一頌申誠。一
頌請降。兩頌願遂
若我求下。第三三頌邀實請也。一頌邀實。二
頌求成。佛有調伏語。能滅無間罪。羅漢報恩
語。能演諸佛敎。擧其勝首。即是雙賢。斯等實
語願皆成就
我今皆下。第二一頌半求佛聲聞衆。佛佛之
衆。合而言之
上從色下。第三色界諸天。擧色究竟及餘
淨居。乃至梵王梵輔梵衆。從此一界乃至
三千
他化下。第四欲界天神。慈氏當成佛。即都史
天衆。位是一生故須別擧非餘處者。如智度
云。兜率天衆生利根結薄。一生補處菩薩
其中。下三天結深心亂。上二天結厚根鈍。所
以不住。婆沙甚廣。好者應尋。七海山者謂七
内海及七金山。外海鐵圍略而不説
一切下。第五知他心者
乃至下。第六諸含生類
爾時辯下。第二天女讃許有二。一天讃許。二
陳如喜奉。初也。有二。初令依法。後勸弘經」
時婆羅下。第二喜奉
爾時佛下。第三大段如來讃證。依隋有二。初
讃。後勸。勸發心耳。則意亦云。讃彼能益已持
未持。由此便成自利他利。自得福無量。他速
趣菩提
  大吉祥天女品第十六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備辯才之外嚴。今
與資財之外飾。資具亦爲助道物故曉亦
同之
二弘
經利遠。衆天競敬。吉祥弘持。故此品來興云。
吉祥
雖復多聞之婦。獲
益有別。故説此品
三爲利時衆。如末説
二釋名者。菩薩應作樹神之王。領諸樹神隨
所至處與他勝樂。勝樂是功徳之果。故名功
徳天祥興取即。
曉沼影之
外國呼神亦名天依此亦名大吉
祥天。故則云。
由斯天女宿殖妙因。今隨所念所視所至皆作福祐名大吉
祥。舊翻隨義名大功徳。莊云。摩訶此云大。室利云吉祥。
提仳云天女。
沼興取之
三決疑者。問。文云我當供養飮食。何故偏言
與資具耶。答。梁隋同云。此中亦與飮食。以
財物爲正祥即
取之
問。此人何位。何趣攝耶。答。極
下不過初地。初地財物自在。能與一切財物
祥取
此也
上位則是八地已上。八地五自在。九地七
自在。十地十自在。又下勸云等行衆生及中
善根當誦神呪。等行十迴。及中善是四十心
人。故知地上興云。有説。乃至十自在者。即遠十地。
隨分備十增各一義。今即不動菩薩化
作樹神。得破空定雨種種寶。利衆生故。沼云。准三藏解。
即示鬼趣作樹神王。今解。准經但云天女。不説爲神。設
有處説樹神王者。如四王名四天神。以主神故
名爲神王。非必鬼趣。天女亦爾。是天趣攝
即既有
二説。執一謗一甚失通意。又取各增非約分
故。沼義未盡。夫聖迹無方。鬼趣何妨。又四王
雖云神。非者何同聞中不入天衆。別云藥叉。
況有誠説。七佛所説神呪經中。毘沙門云。我
於往昔修菩提。爲衆生故作鬼王。具如彼也」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吉祥與財。本一。今二。則
云。一品直勸弘經。一品兼令持呪。此即初也。
弘經正務。故先明之。大文有二。初護益。後讃
印。初中本二。一與説者所須。二與聽衆財物
興影
此也
初有二。初與所須。後令弘法祥皆
取之
今謂。初
三。一標儀軌
二白佛下。求持者
三我當下。與所須有三。一與所須。二若晝下
令安樂。三令此下令廣行
爲彼下。第二令他弘法有三。一明聽者有善
堪聞。二常使下。明説者有智爲説。今略。本云
是説法者爲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
經典令不斷絶。三復於下明聞者得益有三。
一生天下。今謂。先明自利。後一切下明利他
也。二得佛果。三離三途。
世尊我念下。第二與聽者所須有二。一明有能
與之徳。二正與所須所以祥即
取之
此中明有能與
徳者。以説者少與所須易。聽者多與所須難
也。就初有二。一過去已種善因。二由彼下。今
身得隨意報祥即
取之
又二。一明處所。二明果報。
初有三。一心念處。他心通。二眼視處。天眼
通。三身至處。身通祥沼興即曉則
取心等。略通也
此三從難
至易。欲明皆能益此三處。就果有二。一總明
與内樂受。二乃至下別明與外樂具。本云七
寶。然文同法華説八也沼云。此中八寶。餘多説七。
説七處異。准佛地論。隨方
所重説有七
別。故不相違
若復有人下。第二正與聽衆所須依此沼云。若
准眞諦。前益
法師。此益聽
者。今意通二
豈無爾義。但有兼正。故如本也。
文本有三。一略明。二廣説。三結勸祥即
取之
准今
後二在後品故。就初有二。一令行因。二明感
祥即
取之
即如次長行與偈也。初中有三。一稱讃
此經。二供養諸佛。三復當下恭敬此天。本云
三稱我名。今云三時。互顯。意云。毎時三稱也」
得如是下。第二得果。本長行説。今頌有二。一
一頌總歎得果。二二頌別明。初也。初標序。後
正歎。由能如是依前三法受持經故。即得三
果。一自他離衰。二共豐衣食。三倶延光壽
別中又三。一三句地神歡喜與食飮。二三句
樹神歡喜與資生。此言樹神。是所領者。三二
句明此天施財物。前分四品。各與一種爲宗。
此文明據也
佛告下。大段第二讃印有二。初總歎。後別美
有三。一報恩。二利物。三弘經
  增長財物品第十七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准本科者。先品略顯弘
經與利。今此廣明增長財物莊云。先品總顯弘經
福利。後品別釋與其
財物。即
此意也
二先明直弘經送財。今説兼持呪增物
故此品來。三爲時衆。如下文也沼云。來
意如前
失翻
意故。但同前者何開二品
二釋名者。財謂資財。先品八珍。物謂飮食。此
品五穀。則云。由彼天女廣陳別法令增長之。
故立品名興云。梵名檀那。財若穀&MT00976;但儞增長。
故存彼音財穀增長。增長在前者。即翻家
之意
三決疑者。本既一品。今何開耶。答。准來意
沼云。先品明弘經者應
得四事。此品明得之方
若爾修經非得方耶。故
如前也。問。若爾前後三品類耶。答。此例應
然。故實如本。然引接多途。不可一准
爾時至住彼下。第二廣説與財。大文有二。一
護益。二讃印。本以結勸禮佛爲後。今轉勢故
讃爲終也。初中依本有二。一勸修因。二明得
果。初中有三。一示處所。二令修行。三明天
祥皆
取之
初也。有三。一城處。本云名曰阿尼曼
陀。二園處。本云名徳花光。三住處。本云名曰
金幢
若復下。第二令修行有四。一修治内外。祥云。
淨掃是外。著衣塗身是内。二供養三寶。三誦
於神呪。四若有受持下具修願行。四中各三。
此初三也。一標願心。今謂有二。一擧願。二發
心。二修經處又三。一治室。二作壇。三畫像。
三淨身體又三。一洗身。二著衣。三入室
發心爲下。第二供三寶三者。即三寶也。今謂。
亦可一供三寶。二實言下請願遂。三于時下
天與願。初又三。一供三寶。二供天女。三供眷
屬。故本上云散諸方者。亦令供其眷屬也
即當誦下。第三誦呪三者。一標勸持呪。二出
呪體。三明呪用。今謂初二。先禮三寶。初敬
八佛。次禮四尊。後禮六菩薩。本後四佛。次顯
四佛共説此經。故別敬之。等幷與今經有縁。
若欲弘之。須念此等令得所願
敬禮如下。第二誦呪請召。今又爲二。一結
先。二生後又二。先敎請。後明意
即説呪下。第二出呪體祥云。神呪所詮凡有
四。一歎諸佛功徳。二説第一義諦。三明藥草。
四唱鬼神名字。此中所明應是諸佛功徳也。
世尊若下。第三明呪用。今謂有二。一總標願
遂。二世尊下別歎呪徳有六。一灌頂句者。祥
云。明諸佛功徳灌衆生信心之頂登法王位。
從譬爲名。故言灌頂曉顯意云。如轉輪王受位之
時。取四海水以灌其頂。如是
此呪受持不忘以灌心頂。即
受佛位。莊沼及則皆取此也
二定成就者。本云畢定
吉祥。依此呪力必得善果。故言吉祥曉云。畢
定成就吉
祥事也。
莊意取之
三眞實句者。意同前釋莊云。如實説
故。沼即取之
無虛誑者。必得果故不誑他故。
沼亦取之
五平等行於諸
衆生。本云等行衆生。上云十迴。隋云十信。
祥顯意云。欲行此法必須同行之人。莊云。謂平等
攝諸觀行者故。又平等利益諸有情故。沼影後也
六是
正善根。本云及中善根。上云四十心人。隋云
十解十行祥云。下根心薄。誦不得力。上根徳厚。不依
呪力。必須中根。曉云。等行衆生及中善者。
明此呪勢遍至。能持之人令得勝利。及至人中所有善
根令得增長。莊云。謂能生諸善根故。沼即取之
若有受下。第四具修願行三者。一持八戒止
惡。二供諸佛生善。三向菩提發願。初也。今謂
有三。一日限。言七日夜者。且據上根。若餘品
者。如普賢觀。三受戒。言八戒者。十住婆沙
云。殺盜婬妄語。飮酒及花香。瓔珞歌舞等。高
床過中食。聖人所捨離。我今亦如是。以此福
因縁。一切共成佛則云。謂近住戒。縱出家者受亦
無違。彌益行門。重增福業。如順
正理廣有成立。引智度
等廣 戒相。如彼辨也
於晨等者。此擧淨身顯淨
心也。非但朝淨。亦及晡後常淨身心。故本云
朝暮淨心故知沼及晡後之文屬
後段者。未見此也
嚼齒木者。則云。
梵曰鞞鐸佉。正翻爲齒木。舊隨一物翻作楊
枝用。兼桃槐等。匪唯楊柳故。可以淨齒。其
功甚多。廣如南海寄歸傳也
香花下。第二供養諸佛也
自陳其下。第三迴向。本云常爲己身乃至迴
向具足阿耨菩提
令所求下。第三明此天來有三。一令興念。本
云作是誓願令我所求皆得吉祥。隨云。發願
是出彼所求之心。二修舍宅是擬座處。今文
有六。一擇處。二立壇。三設供。四置座。五莊
嚴。六侍天。三我於下。天神來。即感降
從是以下。第二得果有二。一所須具足。即與
樂。二始終扶護。即除苦祥即
取之
初中有二。一明
處。二明物。初中依今有二。一見身。二明處」
金銀下。第二明物又二。一明物。二敎用。依今
有二。一周供。二貿供
我當下。第二扶護。本二。今三。一擁護稱意。
二濟貧離惱。三修經迴向。三各有二。如文」
爾時下。第二大段讃印有二。初總嘆。後別美

  堅牢地神品第十八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章説者既與資財。此
豐飮食助彼傳法。二先直送財。今兼戴足。爲
重法寶。三爲時機。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菩薩應作地神能踊地味利益行
人。神能持地使令堅牢。因功受稱祥即取云。
神能持地使
令不壞。因功受稱。曉莊沼興宜則影之。則後説云。或擁
護心自堅牢故。彼陳護法故以爲題。沼云。梵云堅牢。是

沼音違多。且興云。梵云地二合荼筏&T005317;
二合地毘。今從此方故云堅牢地神。此合金剛
智三藏譯金剛頂經第二卷云涅哩荼烏二合
銘婆嚩爲堅
牢我
故知謬也
三決疑者。先品與食亦增地味。與今何異。答。
沼云。□與者異故。又眞諦三藏云。先品正與
衣財。飮食是兼。此品正與飮食。餘者是兼。
問。神女何位。答。祥依本云。初地已上。故有
施飮食自在行興云。即違八地得七自在義故。今
既地神於大地中得自在故。在不動地
得元功用
*七自在故
既許示現進退無礙。不可偏執
爾時至恭敬下。第三地神利益行人。大文有
三。一地神護益。二爲陳別法。三如來讃成。初
本有之。後二今加。初中本三。一地神供養弘
經者。二由有供養故弘經。三由弘經故得勝
果。初有三。初標時處。二正明供養。三聞法得
祥皆
取之
初有二。此初儀軌有二。初在處。後儀

而白下。第二時處又二。一時。二處
世尊我下。第二供養有三。一供養。二若有下
説法。三我以下恭敬
我得聞下第三得果有二。一地神獲利。二亦
令下衆生得益。今謂初二。一得益。二結成。第
二有三。一財。二法。三結祥皆
取之
初有三。一*踊
出地肥。本云十六萬八千由旬從金剛際至
海地上。諸敎不同。興云。樓炭七云。地深六百
八十萬由旬。其邊不可限。亂風大起吹掘損
其大地。深三百三十六萬里。長亦如此。天下
諸水皆流歸之。因成大海。即八萬四千由旬。
第八云。深二十億萬里五十萬
由旬
從是以下復有
地味。二十億萬里下復有金粟。二十億萬
里下復有剛鐵。二十億萬里下復有水。八十
億萬里下復有風。五百二億十萬里乃復有
下方異天地。菩薩處胎經第二云。此種厚八
十四萬僮里二百十
萬由旬
乃有風。厚八十四萬億
里。下有水。厚八十四萬億里。水下有火。厚
八十四萬億里。火下沙。厚八十四萬億里。
沙下有金剛。厚八十四萬億里。諸佛全身舍
利及碎身舍利皆在金剛際。中刹復有厚八
十四萬億里。名曰妙香。佛名不住。增一第二
十一云。此地深六十八千由旬。今經文同長
阿含云今此大地。深十六萬八千由旬。大海
底下更有八萬四千由旬。所依地故。如彼經
第二十一壞劫中云其後海水猶如春雨。復
亦如牛跡中水遂涸盡不人漬指。其後各有
大暴風卒起。吹海底沙。深八萬四千由旬。四
海等者。則云。謂對妙高四面諸海。其中所有
金山鐵山大洲中洲皆名土地。二亦復下增
長地味。三若諸下資益身力。今謂。若有説者
擧國蒙利。故云若諸。莊云。六益。一增壽命。
二長色力。三六根安。本云六情諸根。四增威
徳。五無痛惱。六心慧勇
又此下。第二法利。本二。一總明法利事。二別
明法利名。本云有大勢力精勤勇猛。今即擧
總而兼別也
世尊以下。第三結沼即
取之
有二。一結財利。二既
受下結法利
又復於下。第二地神弘經有三。一請説此經。
二説經利物。三勸人聽受祥即
取之
初也。今意玄
故。本分明云我於爾時當往其所爲諸衆生
受快樂故。請説法者廣令宣布如是妙典。有
二。一爲衆生。二請説者
何以故下。第二有三。一地神獲利。二世尊我
下增長地味莊興
取之
言縱廣者。則云。依倶舍論。
形如車箱。北廣南狹。三邊各二千。南邊有三
半。准此四面但有六千三由旬半。其數
少。瑜伽二云。瞻部洲量六千五百。今據大數
遂言七千。決云。倶舍據一面説各有二千。瑜
及文約周圓。量雖小異據大數興得曉意釋
云。瑜伽六
千五百踰繕。今言七千。福有
優劣地亦廣狹。故不相違
三乃至下。衆生受用。
今略廣如本也
是故世尊下。第三勸人聽受有三。此初思惟。
二作是下聽受。三既聽受下明自慶莊即
取之
有五
事。一聞妙法。二即是下得勝尊。三由經力下
値諸佛。四永離下無惡趣。五復於下生人天
祥沼
取之
時彼諸人下。第三弘經得果。隋云。傳化未聞
興即
取之
有三。一地神正明得果。二如來報述。三
地神奉酬。初也。隋云。有二。一弘經。二得果。
准下即梁義也祥即
取之
初中有二。一通。二若一
喩下別。祥云。一喩者。經中有明一譬喩也。一
縁者。經中所説一因縁事也
世尊隨下。第二得果又二。一得報果。二多饒
下得習果
爾時世尊下。第二佛述有二。一明聽受之者
得報。二若有衆下。明供養之者得報祥曉及
沼取之
二中各二。一行因。二得果
爾時堅牢下。第三奉酬有三。一説法。二世尊
如是下衆生聽聞。三是諸下得果沼即
取之
三中各
二。初二者。一説法。二我當下扶護。次二者。
一已有善者能聽。二於瞻部下聞法。本云是
説法者爲是等故於閻浮提廣宣流布是妙經
典令下斷絕。後二者。一受樂報。二得遇下得
佛果祥沼
取之
爾時堅牢下。品大段第二爲陳別法。則云。有
三。一標法勸學。二示軌令修。三引證明實。初
也。今謂有三。一標法略嘆。二求機勸學。三隨
其下擧能廣嘆。三中各二。如文。廣嘆有八。一
資財。二珍寶。三伏藏。四神通。五仙藥。六治
病。七降怨。八制論
當時下。第二示軌有三。一請召法。二見身
法。三護身法。初也。有三。此初標引有六。一
淨處。二嚴身。三踞座。四對尊。五修供。六用
日。此言鬼宿。梵名布灑。此星有時與月相
合。雖於毎月皆有合日。然當八日唯在二月
莊云。月十三日名白八日。布灑合者。謂於此月星宿合
時。沼云。西方月法。黑半在前。白半在後。與此不同。但
依白月八日誦呪。布灑者即鬼星。然未如月大小殊。若
爲白八常鬼星合。准應但取白八與鬼星合日。未必白八
常與鬼
星合也
即可下。第二正述
世尊下。第三結成
又復下。第二見身法。文段如前
若欲下。第三護身法。文亦如前
若有至心下。第三此證明實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讃印也
  大將品第十九
略開三門。初來意。先説者豐飮食持身。今與
智慧以助心故。二先與依報。今增正報。故云
亦令精氣從毛孔入身力充足。三爲時會。如
品終辨
二釋名者。僧愼爾耶。入文即云正了知。藥叉
如前。莊云。捷疾沼云
勇健
願諸鬼神有勝威力。
故言大將。本云散脂修摩。此曰密神祥即取
之。莊云。
舊言散脂訛略。眞諦三藏云。此云塵神。然梵本中
無塵神言。則云。散脂已訛。傅云巷神。譯又非正
未得
通意。故曉云。依三藏説。散脂修摩此曰慧神。
下云。此云智聚。此説含前諸智之聚。名慧神
者。以能覺了塵沙法門。如前十五句中所説。
故名慧神。亦有道理。又梵音不同。漢譯多義。
應依廣見
三決疑者。問。何位菩薩。答。文意初地。亦出
大集。曉顯意云。依三藏説。乃至大集第二十
一。散脂大士於尸棄等佛前立大誓願。願於
來世作鬼神身教化衆生。有諸惡鬼。我當演
説三乘之法而調伏之。然後乃當成三菩提
莊沼興則
皆取此也
若准下疏。第八地也祥依。故
云十地
問。與辯
即智。此何別耶。答。沼云。體用別故。四辯明
用。今明體故
爾時至向佛下。第四正了大將護益行人。大
文有三。一大將護益。二爲陳別法。三如來讃
成。初本有之。後二今加。初中本三。一明能益
説者。二明説者得益。故能弘經。三歸依衆聖。
衆聖令有上兩能故祥即
取之
今略後文代別法也。
初有二。一明神力擁護。二明智慧增益。初有
三。一明能護之人。二明所護之法。三明守護
之事祥皆
取之
初也。又三。一標大將。二二十八部。下
云。孔雀王經言。四方各有四神。四四爲十六。
四維各一。合二十。上下各四。合二十八。彼經
竝爲天大將軍所領。又釋。此羅自列八部。就
四王各領五部。四王二十。合二十八也曉莊
沼興
皆取初説。然興云。如孔雀經云。十方各四神。故云二
十八。皆爲天將軍之將領。此不可也。可四十部故
合明致敬儀
白言下。第二文又三。一標法。二時。三處
世尊我下。第三護事。本三。一護説者。二護
聽衆。三護國土祥即
取之
今擧初二以兼後也
世尊。何故下。第二以智增益有二。初明有益
物智。後以是義下明以智益物。初有三。一標
二釋。三世尊以是下結祥即
反之
初也。有二。一擧
名。二請佛爲證
我知下。第二釋有三。一略明智。二廣釋。三合
結。初也。本有四句。故云我知一切法一切縁
法了一切法知法分齊。爲二。初二句所照境。
後二句能照智莊云
翻取
隋云。初二句知俗。後二句
照眞曉興影之。各有
進退。義即無違
二中各二。上句標。下句釋。
祥云。境者是二諦境。智即二智。今有六句。亦
轉勢故。翻前明之。初二句智。後四句境。初
標。二釋莊興
取之
智中。祥云。在初我知二字通貫
下二句。故今云我知我曉。初我知諸法者。本
云知法分齊。是知俗智。故云所了之智知諸
法分域故。隋如云俗不出眞也曉云。有色無
色。有見無見。
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知
如是等差別分齊。故言知法分齊
後我曉一切者。
本云了一切法。即照眞智心。心所有。色。不相
應。無爲。心謂八識。心
所有者六位心所。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六。隨
二十。不定四。合有五十一。色者有十五種。謂四大與五
根四塵觸一分。及法處所攝也。不相應者有二十四。謂
得。乃至不和合性。無爲有八。謂虛空。乃至無記法。眞
如。都合而數。一百有六。能了此等一
切法性。故言知一切法。具如彼也
合爲五種。即如
大論。開即百法。如百法論
境中。初隨所有法者。本云一切縁法。前境。隋
加云因縁之有。如所有者。本云知一切法。眞
莊有二説。初即同之。又隨所有顯事法分量邊際。如
所有者顯諸法共相之理。如雜集第十一云盡所有者
謂蘊界處。如所有者四諦十六行
眞如等。沼興取之。則後説同
此則別解。後諸法
種者總釋沼即
同之
言諸法者前二諦境。種類者
俗。種類多故即隨所有。體性者眞。諸法體性
即如所有。或通二諦。種類體性二諦不同。故
言差別
世尊如下。第二廣辨。本有九句。故云如法乃
至智境。又二。初四句廣所照境。後五句廣能
照智。今有七句。初二句境。後五句智。初也。
本云如法安住一切法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
切法。又二。初二句明無即有。後二句明有即
無。隨云。初二句明眞俗相即。後二句釋相即
進退
無失
如法安住者如理。即一切無移異。一
切法如性者萬有即如。此二句以眞即俗故。
即隨所有一切法也。於一切法者如於一切
有也。含受一切法者一切爲如攝受之。此二
句以俗即眞。是如所有一切法也。該此故言
如是諸法也。又釋。祥云。從初至此明有能知
二諦之徳。其二諦者各有事理。妄法差別是
俗諦事。縁集虛假是俗諦理。眞法恒沙是眞
諦事。恒沙即如是眞諦理。我知一切法者知
俗諦事。一切縁法者俗諦理。了一切法等者。
重顯知法分齊明故。了一切法即顯初句。知
世諦法以虛假爲分齊故。言知法分齊顯後句
也。一切法如性者謂眞諦理。無二故名爲如。
不改曰性。亦是性者體也。於一切法等者眞
諦事。於一一徳中攝一切徳。故言含受。在初
如法安住四字。通貫下二句。如理而證。如事
而知。無有功用動心。故言如法安住曉即取
三。義
如前述。又釋。如法安住有
二。初即取之。後依本故
今攝如是二諦諸法。故
言如是諸法。神能如理如事證知無動。是爲
如法安住。故言我能了知
我有難下。第二廣智。本云我現見不可思議
智光乃至智境。言我現見者。八地證見也。
曉即取之。故知
此神八地已上
五句爲三。初二句自他。次二句
因果。後一句合結。智光自照。智炬照他。智行
過去是習因。智聚現在是習果。智境者自知
彼有此四。四是彼智之境也。隋云。後句明境
智雙。八地已上不見智異境智即如境。又解。
祥云。明有能知二智之徳。初四句明知智體。
後一句明知智用莊即取之。
沼興影也
言智光者明實智。
當法而照無有闇礙如日光。言智炬者明方便
智。隨縁照如炬明也。明上二智不行爲行。故
言智行。如是二智衆徳積聚。故名爲聚。言智
境者。依上二智所變化境如化身。故名爲境。
故大經云。諸佛境界悉皆無常。此智體用無
名無相。無相故不可思。無名故不可議。故言
不可思議。鬼王證知非是妄心境相。故言現
莊徴曉釋五不思
議。具如各述
得意無妨。既對佛説我正能
了。豈不通耶
世尊如下。第三合結。本有五句。今四。爲二。
初三句結得智。後一句結得境。今有如者是
爲成句。未必別標。故本云世尊我於諸法正
解乃至覺了莊云。如者。爲顯如此我之四智
令彼亦得。此彼似義。故説如也
此是兼
意。下既正有令得義故言正知者。本云正解。
謂八地已上不見有無也。解由作觀。觀由正
分別也。祥云。正解者。知世諦事非邪故曰正
解。非是比量故曰正觀。非總相知故言分別。
此結上知世諦事。正解於縁者。結上知俗諦
理。正能覺了者。此總結眞諦事理及智體用
境也興翻
顯之
世尊以是下。第三結也
以是義下。第二明以智益物有二。一明能益
之法。二出所益之相祥興
取之
初有二。一別明。二
總結。初有五事。一益辯才。二亦令下益身力。
三威光下益心神。本云心進勇鏡。四難思下
益智慧。五得正下益總持
無有下。第二結。本云如是等事悉令具足。今
由具前五事弘通無退壞。故言無退屈
增益下。第二出所益相有三。一心無疲苦。二
身有快樂。三心生歡喜祥皆
取之
以是因下。第二説者得益故能説法。有四一
明説者有智能説。本云以是之故能爲衆生
廣説是經。今擧因縁以兼終也。二爲彼下。明
聽者有善堪聞。三於瞻部下。明説者遂爲物
説成上第一。四彼諸下。明聽者遂聽得利成
上第二。自有五句。一具智慧。二有福徳。三生
人天。四得菩提。五捨生死祥皆
取之
爾時至情故下。品第二段爲陳別法。今此段
中。本有歸聖而略呪法。今有呪法而略歸聖。
夫持明者先敬三寶乃修總持。本今互存。理
須雙取。初歸依二佛。後歸兩天。兩天是益
護行者之人。二佛是宣説正法之本。釋迦
世之本。寶花爲往昔之本。大辯與言説。功徳
與資財曉依。故云。寶花佛是功徳天發心之師。亦應
是此散脂大士昔所奉値。釋迦佛是説經之主。
故偏歸依。兩天既是散脂之
所歸依。當知是其上地菩薩
則云。有二。初陳法。後
明學。初有三。此初標引
即説下。第二延述
若復有下。第三結成。今謂有二。初別與後此
之下總成
若持此下。第二明行有二。一修法。二成法。初
也。有三。一畫像。二作壇。三設供又二。初花
等。後火食。蘇摩芥子者白芥子也。有説。蘇摩
別是藥物。似米色褐。此土無之興云。蘇摩者蘇
摩那花。即如意
乃至我下。第二成法若依寶窟。乃至之言且擧上品
顯中下修。爲中下者。理遣使
者。或現
相故
又三。一現身。二問願。三與成。今謂有
二。初總成。後或須下別與有六。一七寶。二伏
藏。三仙道。四神通。五自在。六解脱。於六通
中。天眼他心。利生之要。故擧影餘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讃成也
  王法正論品第二十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來既叙所弘之法
明經力大。今擧能弘之人得經力大。二隋
後説云。前明現在未來弘經得力。下明過
去弘經得力勸勵時衆。又爲時機。故此品
宜有四種。能合
道理。如彼辨也
二釋名者。本云正論。論於正理以行化故。即
依此經而爲化也。祥顯意云。四王與梵天問
答明治化正法。故名正論。今加王法。王者。文
云統領爲人主。宜云。王是自在義興同。故云。
統領者即得

法即軌則義。一切善惡皆爲軌則。捨惡取
善是人軌則。故云除滅諸非法惡業令不生
等。正是不邪義。亦是質直義。論是盡言義。問
答相交顯實理義。故曰正論。此合嘉祥交言
曰論。又論法也敎也。具如彼辨興云。梵云提
婆因陀羅阿毘
三藐舍悉達囉。二合。故應言天主無對正論。今言王法
正論者。略標不盡之言。即三圓十徳之徴筌。四王梵天
廣談爲人天王化世之
惑。故名王法正論
三決疑者。理國欲事。何言弘經。答。順理化世
怨親平等。即此經用。故名弘經祥即
取之
問。昔理
國王。今是誰耶。答。莊有二釋。一釋迦。一妙
幢。今依前説沼取。加云。
取捨任情
爾時至恭敬下。第二明能弘人得經勝力七
品爲二。一三品出弘宣之人得因。二四品明
此人得果。果由持經也。就初爲三。一明妙幢
弘宣。二善生品明釋迦弘宣。三護持品明四部
弘經受行之衆祥興
皆取
初明妙幢曾爲太子未登
王位。諮父國法積世治民如法而化。以此善
根今身聰慧能思。釋迦不應八十滅。於四
佛爲説此經。乃至夢中見聞懺悔讃歎等法。
皆是弘經之力興即
取之
次明釋迦亦曾作轉輪王
修行大施。於寶髻佛末法之中。夜得夢聞佛
功徳。及見寶積説金光明。一稱善哉今得成
佛。是證妙幢親自夜夢晝説。豈不得佛。故此
品擧釋迦行因證妙幢弘法也。妙幢是致請
之人。因經得果。四部爲受行之衆。理應獲報。
故後護持品明四衆弘宣有無量福諸神守
護。明知此是歎經力用以成上宗流通過
謬也。又此一品證成四王品中言能説正法
修行正法爲世法王以法治世。今品廣出正
法治世爲人天王。若國土凋荒法事洗沒。
若治民有道歸化者衆。奉行王法則經載流
通。故須善治化沼興
取之
次善生品。通證前五品
明修行此經遠得佛果。昔善生王親聽此經
今得成佛。即是釋迦。昔寶冥比丘親説此經
今得成佛。即是阿閦。一是説者。一是聽人也。
後護持品。亦通證成上五品。明弘經之者得
於延報爲天神等之所讃也。此即初也。宜則
同云。此品大文有三。一啓請。二宣陳。三喜
奉。本有中文初後略之。初有二。初申敬。後致
詞。初也。將陳國法先屬地靈
白佛下。第二致*詞有三。一擧損。二申請。三
陳益初也。又無法兩損。謂民及己
唯願下。第二請
令諸下。第三陳益。二益翻上。從己及民
爾時下。品第二宣陳有二。初勅聽
後正説。本二。一明縁。亦名本事。二明正論。
亦曰本事。初中有四。一序父子。灌頂位者。則
云。西域爲王必先灌頂。故言王子受灌頂位。
如四分律第十七云。刹利王者。受王位時取
四海水。白牛右角收拾一切種子滿中置金
輦上。使諸小王共擧此輦。王與夫人共坐輦
上。令天婆羅門以水灌王頂。二爾時父下。
明父向太子説有正論。則云。直依所顯稱王
法正論。若從能説名天主敎法。是梵天王所
説敎故。三我於昔下。明先王受持此法傳之。
先君説非自我。四我依此下。略示父王治化
之方。依則有二。此初明己修也。恭承宗廟敢
有失墜。後汝於下勸子學也。大寶在汝。汝
應勤之王理國事。曉莊興則多依出愛王經。沼憑薩遮
犍子經。宜取七佛八菩薩經總持釋之。具
如各
云何下。第二明正論有二。初標起
我説下。第二正説曉莊及沼
即取此也
本有八十二。今七
十三頌爲三。一二頌誡許。二四頌請問。三六
十七頌爲釋祥莊及宜即
之也
就初。祥云。誡許者。父
王信相太子許説正論也。爲二。初一頌許。後
一頌誡興則
取之
二中各二。在文可見。今謂。初中
上半許説。下半説意。本云我今當説諸王正
論爲利衆生斷諸疑惑。故知沼云初頌述論
益者疎也。後中。上半擧機。下半勅聽。問。長
行但爲其子。云何勸聽更有天主人王。答。沼
云。前略。頌中廣故。又正爲誡子。意謂。此論
稱理。廣益天主人王。聞當歡喜。故汝今應合
掌聽説。今依後也
往昔諸下。第二四頌請問有二。初二頌出能
請人。後二頌明請事祥即
取之
初又二。一頌明能
請人。一頌所請人。二中各二。在文可見。謂
初中上半衆集山。下半四王問。興云。金山持
雙山。四王宮殿之處。後中。上半讃梵徳。下半
爲斷疑。則云。欲色諸天共集金山。四王護世
故爲能問。大梵生物故是所問。彼俗共許梵
爲父故。又諸語業極唯大梵。欲陳正論唯此
非餘。本云大師梵尊。天中自在。能除疑惑。
當爲我斷。曉云。歎師請説。此文正意。故知沼
云上半讃論者不正也
第二請事有二。初一頌問。後一頌結祥即
取之
各二問。合有四問。本今轉勢。意即無違。一問
既是人王。何以名天。二問何故人王而名天
子。三問何故是人而名人王。四問何生天上
作天王耶。則云。雖申四問束爲兩意。前二問
名天及天子。後二問目人主天主
如是護下。第三六十七頌爲答有三。初一頌
釋迦標起
次一頌梵王許説。本云汝今雖以此義問我。
我要當爲一切衆生敷揚宣説第一勝論。言
雖以此義問我者有兩釋。一汝雖略以名義
問我。我當廣以正論之能答之。二問雖是汝。
我當通爲一切衆生答之。後義合今。本寄答
説。今望問陳。互顯無違
後有六十五頌正答莊興
取之
爲二。初五頌略答問
正論之體。後人及下有六十頌。廣答正論之
祥即
取之
初中。本今轉勢爲二。初一頌答後二
問。上半答第四名天王問。下半答第三爲人
主問。後四頌答前二問。初一頌半答第一名
天問。後二頌半答第二號天子問。則云。前問
都果以徴因。此答修因而至果。故於問答遂
有倒次。初中言由先業等者。宜云。先世修十
善也興云。皆由持菩薩戒獨得作王。
故令答之。即種姓尊高也
答天問中有
二。初一頌明在胎内爲天護曰天。後半明出
胎外爲天所養名天。答天子問又二。謂正答
及結也。今轉勢故。初半總標。後有二頌別明
有二。初一頌明長大之後天徳與之故名天
子。後一頌明由三義故亦名天子。一初半明
以天律滅惡。二一句明以天律生善沼即
取之
三一
句明以天律令生天上故名天子祥興取之。興
加云。如説修
行以順天律故。假治世
之論以標弘經之行
問。准本胎中天護。乃
天徳與之。以此三義答天子名。後三答天。此
據義宜。今何改耶。答。天及天子。義意相通。
仍今本互以顯此意。故不相違
人及下。第二六十頌廣答有二。初三頌廣治
化之人祥云。廣治
化人徳
後有五十七頌廣治化之
莊即
取之
初有二。一一頌半廣出人王名明非但
名天爲天子等。更有種種之名。二一頌半廣
歎人王。初中有二。初半頌出總名。後一頌出
別名。初中。人者即人王也。蘇羅衆者。此顯天
王兼爲鬼王通二趣故。健達婆者亦名執樂。
是樂神故。今擧二神總攝八部。故本云半名
人王亦名執樂。本今轉勢。意必相成。以天護
曰天人果曰人曉云。二分合成。半爲天力所加。半爲
人功所得。故於一人以立二名。半曰
天子。半名人
王。莊影此也
鬼王准之。亦名執樂者。執世中禮
樂以化人。故名執樂正治之王。能育兆民離苦得
樂。故名執樂。如世詠歎秦王
言嘆哉秦王播陣樂。此之謂也。又執樂者禮樂之樂。正治
之王依徳製樂。移風去邪。易俗就正。由是義故名爲執
樂。如外典言。安上治民莫若於禮。
移風易俗莫若於樂。此之謂也
別中。初半從滅惡受名。後半從生善受名。二
中各二。上標。下釋。就初本云羅刹魁膾能遮
諸惡。言羅刹者食人之鬼。食薄福也。貨魚典
軍曰膾貨猪典*軍名魁曉即
取之
此即今言旃荼
羅也。沼云。此云嚴熾執守惡者。即羅刹中
執惡之者。能遮諸惡者。行惡之人皆況國主
用理制物斷惡竝非沼云。此意。惡者
尚護。況餘善者
故今總
言悉皆資半力。後父母者。本云亦名父母敎
誨修善。曉云。哀民如子。敎善示報如敎一
子。故名父母。故今攝釋資半力令捨惡修善
沼云。薩遮經第二云。何故名王。答。王者民之父母。以
能依法攝護衆生令安樂故名之爲王。大王當知。王之養
民當如赤子。移乾去濕不待其言。何以故。王者得立以
民爲國。民心不安國將滅矣。是故慮民如念赤子不離於
心。國内人民苦樂水旱。風雨飢飽。老少病患。有罪無
罪。有功無功。如是知者名不離心。如是知已以力將護。
應與時與。應取籌量。役使知時。
不奪人利。是名護國。名之爲王
祥總攝云。初依名
辨徳。後釋疑顯徳。初有三雙。半義同前。此二
名人天一雙。亦名執樂者。亦取本加云。執世
中禮樂。以化人安樂故。亦名羅刹者。作惡之
人於王生怖。故名羅刹。此二名與樂生怖一
雙。言魁膾者。貨魚典宰。乃至況國主斷惡
竝非。故言能遮諸惡。亦名父母者。敎修善
法故。是遮惡敎善一雙也
諸天共下。第二歎徳爲二。初半頌總標。後一
頌別釋沼即
取之
釋中。上半明因。下半示果。現爲
惡者令現世受苦。現爲善者令現世受樂。幷
言諸天護者。以天徳與之。依天律而行化也。
祥云。釋疑顯徳有二疑。一若人王如羅刹
魁令人怖者。何故爲天所護。釋云。示現作惡
有報故致鞭撻令其怖畏。而無惡心天所護
興即
取之
二若鞭撻等苦但令怖畏者。爾此現
苦無因得耶。後頌釋之。本云善惡諸業現在
未來。現受果報諸天所護。釋云。善惡業果在
未來故。鞭撻等苦是現受業報。非是無因

國人造下。五十七頌第二。廣明治化方法。
擧邪顯正出論之體。有二。初三十一頌明人
王縱惡則禍生國敗。後由諸天下二十六頌
明人王修善則福至國成沼興
取之
初中有四。初六
頌明人民起惡。二惡風下十一頌明國王起
惡。三國中下十二頌明諸臣起惡。四若王下
二頌總結皆由王來。初也。有三。初二頌明
作惡因。二三頌明得苦果。三一頌結不應行
祥皆
取之
初中有二。初一頌明國主不敢。今意
勸惡應遮。曉云。如佛爲愛王説經云。大王當
知。過失者略有十種。若王成就如是過失。
雖有大府庫有大輔佐有大軍衆。然不可歸
仰。一種姓不高。二不得自在。三立性暴惡。四
猛利憤發。五思惠奢薄。六受邪佞言。七所
作不志不修儀則。八不顧善法。九不知差別
忘所作恩。十一向縱任專行放逸莊興及則
即取此也
一頌明人民縱惡。今謂。敎惡
得果有三。一頌諸天捨離。一頌惡賊侵逼。一
頌財物損耗
結中有二。初法。後譬。法中二句結不應作惡
沼即
取之
一句結作惡得苦果。譬中象者。本云
譬如狂象&T050460;蓮花池沼云。
下半喩
違此文義故應令

惡風起下。第二人王作惡有三。初二頌惡相
現。二三頌行因。三以非法下六頌廣明惡果
祥即
取之
初有四事。一風雨不調。二星宿失度。三
菓實不登。四國土下半頌由捨正法
行因有三。初一頌標。准本下半屬上段也。今
依文勢爲標無違。二一頌釋有二。上半天瞋
恨。下半天呵責。三一頌結也
以非法下。第三廣明得果有三。初一頌標。二
四頌半釋。三半頌結。釋中有五。一頌諸天捨
離。一頌眷屬分乖。三句災怪取集。三句人
民亂敗。一頌財物屬他
國中最下。第三大臣作惡有三。初一頌臣下
作惡。二一頌半人王許可。祥云。許可者。惡
臣偏受王恩爲王恭。良臣衰滅亦不領録
也。三星宿及下十頌半得苦報祥即
取之
就許可中有四。一上半賞惡。二下半罰善。三
一句結賞惡。四一句結憎善
第三有二。初一頌半開章門。後八頌釋之。初
中又二。初半明得惡相。祥云。惡相者。三異竝
起。一星宿失度。二暴風。三惡雨。後一頌明惡
果又三。一壞正法。二衆無色。此正報。三地肥
下依報也
就後有三。一半頌更擧一惡因。二六頌半正
明惡果。後一頌結惡相
就果爲二。初二頌半略。後四頌廣。就初有四。
半頌正報。本云故天降雹飢餓疫死。半頌依
報。半頌結正報。一頌結依果。三過者莊沼
測同。
降霜味損多病爲
三。興及後頌
若依此者似言重也。先既言疫
行。何重言多病味減。准之故依三藏。正依兩
報各有三過。正三過者。一惡雹。二飢饉。三疫
病苦。流行者通三過也。依三過者。一穀謂九
穀。稷黍秫稻麻大豆小豆大麥小麥也。又百
穀也。二稼謂禾也。又以水澤之地種穀也。三
菓謂果蓏。説文木實曰菓。草實曰蓏具如玉十
二。十五
滋味減者亦通三也。結中。就正擧病兼二。
就依擧樹影顯穀稼
先有妙下。第二廣明有二。初二頌廣依。後
二頌廣正。初中一頌明處所。一頌食飮。言
諸大者。則云四大。後中一頌無樂有苦。一頌
無善有惡
國人多下。第三結惡果。上半結果。下半結惡

若王作下。第四二頌明皆由人王有三。初半
頌合明王民作惡。二半頌合明得苦。言三種
世間者。則云三界。故云增長惡伴損人天
道。於三有中多受苦惱。此爲良證莊初説云。
謂天地人。
沼後説云。人
畜百穀爲三世間
准知不正。莊後。沼初。義合今
也。三一頌明皆由人王。本云起如是等無量
惡事。皆由人王愛著眷屬縱之造惡捨而不
治。有三。半牒上諸惡。半明由人王。半釋由王
祥皆
取之
今擧初後即顯中也
由諸天下。二十六頌第二善化國成。有三。
初一頌半明國王行善。二有二頌半人民作
惡。三有二十二頌明國王治祥皆
取之
初有三。
初半明爲天守護。次半明不作諸惡。後半明
能修諸善
第二有五。一半明人民作惡。二半明由王縱
捨。三半明諸天瞋惱。四明乖反正論。五半
明非是孝法。以反先王法故非孝子
若於自下。第三治罪有二。初十七頌半正明
有罪須治。後是故汝下四頌半結不應縱捨。
初有三。初六頌通誡惡勸善。二害中極下三
頌半。偏明作惡土壞。三以善化下八頌。偏明
行善國成。初中有五。一一頌半偏明滅惡。二
有一頌偏明生善。三有一頌合明滅惡生善。
四有一頌偏結生善。五有一頌半偏結滅惡」
第二有三。初半標。二二頌半釋。三半結。釋中
有三。初出壞土之惡。二一頌明作惡土壞。
三一頌明諸天瞋惱
第三本六。今略第二人民依敎作善。彼云正
法治國。人多行善。常以善心仰瞻國王。有五。
一二頌半明以善化民。二有二頌增長諸天。
本云能令天衆具足充滿。三有一頌半諸天
守護。四有一頌四緒調和。五有一頌國土豐
樂。莊云。如出家王經説。大王當知。王功徳者
略有十種。即翻前説十種過失興即取之。
沼影本也
是故汝下。第二結不應縱有二。初三頌結因。
後一頌半結果。就初有三。初半頌結止惡。次
一頌結行善爲二。上半利他。下半自利沼影
取之
後一頌半合結行善止惡亦二。先半自利。本
云於自眷屬常知止足等。後頌利他。第二結
果亦三。初半頌結果。二半頌更擧因。本云隨
諸人民所行惡法。應當調伏如法敎詔。三半
頌更結果
爾時下。品第三大段。大衆喜奉有二。初聞法。
後喜奉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九
  寶曆三癸酉年九月十五日日中奉書寫了
  始筆于七月九日
 閑人寶生堂成慶六十
病床記 
同四年三月七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十

  善生王品第二十一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引他行詔誨學者。今
擧自行勸勵時會。故此品來。二則云。令識先
王法故。先引正論令知世間法。今擧善生令
知出世法。世間是本。前品已陳。出世由生。此
品應辨。又爲機宜
二釋名者。善生即本云善集。之義即是釋迦
本身。寶冥即是阿閦往行。品中明此善生王
事。仍以爲名祥即取之。法華疏云。所行有利他符理。
淸昇感樂之義目之爲善。生者義顯。沼
云。梵云倶舍羅此云善。嗢婆婆此云生。舊云善集義翻非
正。興云。蘇三跋婆羅闍。此云善生王。即釋迦昔請寶冥
弘經之名。修菩薩時由十善
報生弘經福。故名善生等
故知沼不正者非也。先
由十善。次得輪王。後能弘經。豈非善集。故
曉云。能集諸善後能弘經。故爲品目
三問答者。問。輪王必出增劫之中。何故今言
佛後出耶。答。從多説之。亦有此義。故法華云
轉輪聖王至。又沼云。問。第二僧祇劫逢寶
髻佛。云何此品云佛涅槃善生王出。答。寶髻
佛多。又復非必第二劫初善生王出。是餘時
故。准此知之
爾時至因縁下。第二正明釋迦弘經。大文本
二。初長行標。次頌正歎祥曉
取之
今加第三大衆
奉持爲三莊沼
初也。今謂有二。一結前。二復
告下生後。則云。欲令廣通遍告大衆
即於是下。第二正歎。三十二頌爲二。初二十
五頌明行因。後應知過下七頌明得果祥莊
興依
因有二。初二頌明行檀。後二十四頌明聞法。
祥云。初福徳。後智慧興即
取之
就初爲四。一捨國
城。二捨珍寶。三捨眷屬。四捨身命。則云。雖
有諸行且陳初施。前頌外物。後頌内身興即
同之
又於過下。第二聞法有二。一九頌明聞法縁
起。二有十五頌正明聞法祥即
取之
初中又二。初
二頌出聞法之人。後七頌明人所得夢。初有
二。初半頌明能化之主。後一頌半明所化人
有三。初半出名。次半歎徳。後半明處。本云其
王有城名水音尊。於其城中止住治化
夜夢聞下。第二有三。一一頌夜中感夢。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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