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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經要集 (No. 2123_ 道世撰 ) in Vol.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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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經要集卷第十一
 *西明寺沙門世*集 
業因部第十九此有
五縁
  述意縁發業縁罪行縁福行縁
雜業縁
述意縁第一
悲夫。迷徒障重。棄三車而弗御。漂淪苦海。任
燋爛而不疲。若螥蠅之樂臭屍。似飛蛾之投
火聚。良由迷因謬果不識善惡。所以樂造苦
因。隨縁起業。備歴艱辛。具受塗炭。迄今燒煮
知休息。如來大悲不忍永棄。示其苦樂。
令其欣厭也
發業縁第二
問曰。云何名業道義。答曰。身口七業。即自體
相爲名業道。餘三者意相應心。又即彼業能
作道果。名爲業道。問曰。若即業名道。皆能趣
地獄等者。何故餘三非是業道。答曰。如彼七
業。此三能作彼根本故。以相應故。不能如彼
業。故不名業道如對法論云。復次有四種諸
業差別。謂黒黒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黒白黒
白異熟業。非黒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黒黒
異熟業者。謂不善業。由染汚故。不可愛異熟
故。白白異熟業者。謂三界善業。不染汚故。可
愛異熟故。黒白黒白異熟業者。謂欲界雜業。
善不善雜故。非黒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者。
謂於方便無間道中。諸無漏業。以方便道無
間道是彼諸業對治故。非黒者。離煩惱垢故。
白者。一向清淨故。無異熟者。生死相違故。能
盡諸業者。由無漏業。爲永拔得黒等三有漏
業與異熟習氣故。又優婆塞戒經云。若善男
子。有人不解如是業縁。無量世中流轉生死。
雖生非想非非想處壽八萬劫。福盡還墮三
惡道。故佛告善男子。一切模畫無勝於意。意
畫煩惱。煩惱畫業。業則畫身
又阿毘曇雜心業品偈云
    業能莊飾世 趣趣各處處
    是以當思業 求離世解脱
    身口意集業 在於有有中
    彼業爲諸行 嚴飾種種身
    身業當知二 謂作及無作
    口業亦如是 意業當知思
又彌勒菩薩所問經論云。此十不善業道。一
切惡法。皆從貪瞋癡起。如依三毒起殺生者。
若依貪心起者。或爲皮肉錢財故。斷生命等。
是名依貪起。若依瞋心起者。或以瞋心殺害
怨家等。是名依瞋起。若依癡心起者。或有人
言。殺蛇蠍等。以生衆生苦惱故。雖殺無罪。
或言。波羅斯等。言殺却老父母及重病者。則
無罪報。是名依癡起。如依三毒起偸盜者。若
依貪心起者。或爲自身。或爲他身。或爲飮食
等。是名依貪起。若依瞋心起者。或於瞋人邊。
及瞋人所愛。偸盜彼物等。是名依瞋起。若依
癡心起者。如有婆羅門言。一切大地諸所有
物。唯是我有。何以故。以彼國王先施我故。以
我無力故。爲餘姓奪我受用。是故我取即是
自物。不名偸盜。是名依癡心起
如依三毒起邪婬者。若依貪心起者。或於衆
生起貪染心。不如實修行等。是名依貪起。若
依瞋心起者。或依他守護資生。依瞋心故起。
或婬怨家妻妾。或婬怨家所愛之人等。是名
依瞋起。若依癡心起者。或有人言。譬如碓臼。
熟花熟果。飮食河水及道路等。女人行婬無
罪。或如波羅斯等邪婬母等是名依癡起。如
依三毒起妄語者此三
可解
如是兩舌惡口綺語皆亦
如是
依貪心起者。依貪結生。次第二心現前。如是
名爲依貪起。依瞋結生者。名爲依瞋起。依癡
結生者。名爲依癡結起。如貪瞋與邪見。皆亦
如是應知
問曰。於業道中何者是前眷屬。何者是後眷
屬。答曰。若起殺生方便。如屠兒牧羊。或以物
買將詣屠所。始下一刀。或二三刀。羊命未斷。
所有惡業。名前眷屬。隨下何刀。斷其命根。
即彼念時。所有作業及無作業。是等皆名根。
本業道。次後所作身行作業。是名殺生後眷
屬業。乃至綺語皆亦如是。應知自餘貪瞋邪
見業中。無前眷屬以初起心即時成就根本
業道
又身口意。十不善業道。一切皆有前後眷屬。
此義云何。如人起心。欲斷此衆生命。因復更
斷餘衆生命。如欲祭天殺害衆生。即奪他物。
欲殺彼人復婬其妻。生如是心。還使彼妻自
殺夫主。復以種種鬪亂言説。破彼親屬。無時
非實。於彼物中生於貪心。即於彼人復生瞋
心。爲殺彼人故。生如是邪見。増長邪見以斷
彼命。復欲殺其妻男女等。如是次第。具足十
種不善業道。如是等業。名前眷屬。一切十不
善業道。皆亦如是應知
又離善道非方便。修行善業道是方便。以遠
離根本故。及遠離方便故。言方便者。如彼沙
彌。欲受大戒。將詣戒場。禮衆僧足。即請
尚。受持三衣。始作一白。作第二白時。如是悉
皆名前眷屬。從第三白至羯磨竟。所起作業
及彼念起無作業。是等皆名根本業道。次説
四依。乃至不捨所受善行。身口作業及無作
業。如是等悉皆名後眷屬
述曰。上來雖引經論明業因多種。至時斷罪
未明輕重。故別引優婆塞戒經。辨業不同。別
有四例。一將物對意有四。二輕重不同有八。
三上中下不同復八。四依薩婆多論。有心無
心不同復八。臨時判罪並皆攝盡。故經第一
云。有物重意輕。有物輕意重。有物重意重。有
物輕意輕。第一有物重意輕者。如無惡心殺
於父母者是。第二物輕意重者。如以惡心殺
於畜生者是。第三物重意重者。如以極惡心
殺所生父母者是。第四物輕意輕者。如以輕
心殺於畜生者是
第二如是惡業。復有八種輕重不同。何等爲
八。一有方便重根本成已輕。二有根本重方
便成已輕。三有成已重方便根本輕。四有方
便根本重成已輕。五有方便成已重根本輕。
六有根本成已重方便輕。七有方便根本成
已重。八有方便根本成已輕。物是一種。以心
力故得輕重果。如十善業道。有其三事。一方
便。二根本。三成已。若復有人。能勤禮拜供養
父母師長*和尚有徳之人。先意問訊。言則柔
軟。是名方便。若作已竟。能修念心。歡喜不
悔。是名成已。作時專著。是名根本。十善既
爾。十惡亦然
第三是十業道。復有三種。謂上中下。或方便
上根本中成已下。或方便中根本上成已下。
或方便下根本上成已中綺互作八
准前可知
第四依薩婆多論。方便根本成已。有心無心
綺互作八
准前可知
自下依三界六道。發業多少有異。
第一就地獄明起不善。依毘曇論云。有五業
道。一惡口。二綺語。三貪。四瞋。五邪見。於中
惡口綺語及瞋。彼受苦時。三種現行。惡罵獄
卒故。惡口現行。即此惡口語不應時。違法非
正。即落綺語。爾時忿怒。即是瞋恚。此三不
善。地獄現行。若論貪業及與邪見。成就在心
而不現行。以彼麁凡未斷煩惱。故貪邪見成
就在心。彼處男女各恒受苦。無有男女共行
邪事。是故無此貪心現行。以常受苦心識暗
鈍。不能推求因果有無。是故亦無邪見現行。
自餘殺盜妄語兩舌。彼處不行一向是無。問
若地獄不有現行貪及邪見業道者。云何説
彼成就。此二若煩惱心法未斷已來。雖不現
行。性恒成就。不同身口七支色業。是麁作法。
發動方成。無造作處則不説成。故雜心論云。
地獄之中。無相殺故無殺業道。無受財故無
盜業道。無執受女人故。無邪婬業道。異想説
故名妄語。彼無異想故無妄語。常樂離故無
兩舌。爲苦所逼故有惡口。不時説故。故有綺
語。貪及邪見。成就不行。第二第三。明鬼畜道
中。十惡具有。而無身口七支惡律儀也。問今
畜生中不知。言者。雖有音聲成口業不。答彼
起瞋時。發聲則別。雖非言辯亦成口業。故成
實論云。畜生音聲是口業不。答雖無言説之
別。從心起故。亦名爲業。亦可言具十者。多是
龍王。辯人意志故。具十業道。自餘癡鈍畜生。
但可具身三意三六種。餘四不具。以口不解
語故。若據劫初畜生解人語者。此亦可具十

第四就人中起罪行者。人中即有四天下。南
閻東弗西耶此三方人。起惡多故皆具十惡。
然東西則輕。南方最重。以有受惡律儀故。若
就北單以論罪者。彼方唯有四不善業。一綺
語。二貪。三瞋。四邪見。由有歌詠故有綺語。
貪瞋邪見成而不行。問北方有行欲事。云何
言無邪婬業道。答彼方無夫妻共相配匹。雖
有婬事無相陵奪。故。無邪婬。問既有行婬。即
貪欲現行。云何而言但成不行。答彼起婬貪。
非俗能裁。雖數現行。聖説無罪。但此貪心所
起之婬。尚非罪業。不牽苦報。何況内心能起
之貪。如世夫妻。貪愛非制。問北方之人。既有
歌詠等。此不應法。即是妄語。云何不説有妄
語業。答彼人淳直不行姦僞。無誑他心。故非
妄語。彼定千歳故無殺命。彼方衣食地有粳
米樹有寶衣。自然而出。無有守掌。故無偸盜。
彼人和柔。故無兩舌惡口等業。故雜心論云。
鬱單有四不善業道。壽命定故無殺生。無
財故無盜。無雜愛女人故無邪婬。無欺他故
無妄語。常和合故無兩舌。以柔軟故無麁言。
有歌歎故有綺語。若論意業道。雖成就而不
現行
第五就天起罪行者。此欲界六天。有殺盜等。
於中雖有十不善業。而無身口七種惡律儀。
故雜心論云。欲界六天。有十業道。離不律儀。
雖不害天。而害餘趣。如害修羅。亦有截手足
斷而復還生。若斬首則死。展轉相奪。乃至十
業道一切皆有。亦有薄福諸天。乏少資縁。更
攬竊。故有盜業。或有諸天。自薄所受婬
他美天。故有邪婬。自餘七業。文顯可知
依十善分別者。如毘曇論説。於彼地獄趣中。
唯有意地三善業道。然但成就而不現行。北
方亦同。自餘一切皆具十善。文顯可知
若論色無色天。依阿毘曇則無不善。據理而
言。亦有輕微三業不善。謂彼意地有邪慢等。
身口業過。如初禪中。婆伽梵王。語諸梵衆。汝
得住此。我能令汝盡老死邊。汝等不須詣瞿
曇所。黒齒比丘往彼問言。初禪三昧。依何三
昧生。從何三昧滅。梵王答言。我是諸梵中尊
者。黒齒比丘言。我不問梵王尊卑。但問。初禪
三昧。依何三昧生。從何三昧滅。彼不能答。即
捉尊者。牽出衆外。語尊者言。我不能知初禪
三昧。從何三昧生。從何三昧滅。汝何忍在梵
中損辱我也。此是諂詐不善煩惱。言佛不能
令汝解脱。即是謗佛綺語惡口。上界唯有此
諂詐。發動身口微不善業。然不於他人起麁
違損。以生上者曾修得定。盡離欲界麁貪瞋
等。故得彼報。還能修定。雖有煩惱。唯是癡
心。以迷道故。起愛慢等。樂修善行法。望得勝
他。此等煩惱爲定所壞。故不損物。不相違
害。若依毘曇。上界煩惱非是不善。説爲無記。
此細貪等能汚淨心。雖是無記體是染汚。不
同報生色心苦樂及威儀等。白淨無記故。論
説爲穢汚無記。是汚穢故。潤業受生。若此煩
惱不潤業者。業種則燋永不牽報。上界衆生
不應更生。由能潤業故得更生。問上界煩惱。
既能潤業潤生得報。何故非記。答上界煩惱
雖復潤業。唯得總報受生而已。不由此惑正
感樂果。亦不招苦。故是無記。不同下界不善
煩惱感得總報及別報苦
若依成實論。上二界中所起邪見。皆名不善。
如彼論説。人在色無色界謂是涅槃。臨命盡
時。見欲色中陰即生邪見謂無涅槃。謗無上
法。當知彼中有不善業。又論説。彼上界邪見
是苦因縁。道理上界據其位判。衆生心細。所
起惑微。多不成業。故名無記。若據通論。不妨
於中有起麁邪。成不善者。毘曇所説義當前
判。成實所論義當後通。又據望理。彼細煩惱。
皆違理起。悉是不善。准依成實。不善惡業三
界通起。唯有多少増微爲異
述曰。向來就凡。明諸罪障依身口發業竟。若
論聖人。如須陀洹等。出觀失念。容有起意輕
微不善。生惡願等。具欲結者。貪瞋雖強。片
似餘凡。唯可直起。貪欲瞋慢。不更思審。起
邪見心。亦不起殺盜等心。如依毘曇。得有眷
屬。加拳等事輕不善業。若依成論有意不善。
設動身口不成業報。如滴水熱𨫼。雖濕

罪行縁第三
述曰。此明聖者。就後福行。説有罪行者。但此
罪行。妄見境染。執定我人。取著違順。便令自
他皆成惡業。是以經云。貪欲不生滅。不能令
心惱。若人有我心。及有得見者。是人爲貪欲。
將入於地獄。是故心外雖無別境。稱彼迷情
強見起染。如夢見境起諸貪瞋。稱彼夢者謂
實不虚。理實無境唯情妄見。故智度論説。如
夢中無善事而*善。無瞋事而瞋。無怖事而
怖。三界衆生亦復如是。無明眠故。不應瞋而
瞋等。故知心外雖無別境。稱彼迷情妄見起
染。心外雖無地獄等相。惡業成時妄見受苦。
如正法念經云。閻魔羅人非是衆生罪人見
之謂是衆生。手中執持焔然鐵鉗。彼地獄人。
惡業既盡。命終之後。不復見於閻羅獄卒。何
以故。以彼非是衆生數故。如油炷盡則無有
燈。業盡亦爾。不復見於閻羅獄卒。如閻浮提
日光既現則無暗冥。惡業盡時。閻羅獄卒亦
復如是。惡眼惡口。如衆生相可畏之色。皆悉
磨滅。如破畫壁畫亦隨滅。惡業畫壁亦復如
是。不復見於閻羅獄卒可畏之色。以此文證。
衆生惡業應受苦者。自然無中妄見地獄問
曰。見地獄者。所見獄卒及虎狼等。可使妄
見。彼地獄處。閻羅在中判諸罪人。則有此境。
云何言無。答曰。彼見獄主亦是妄見。直是罪
人惡業熏心。令心變異無中妄見。實無地獄
閻羅在中。故唯識論云。如地獄中。無地獄主。
而地獄衆生。依自然業。見地獄主與種種苦。
而起心見。此是地獄處。此是夜時。此是晝時。
我以惡業故。見狗見烏。或見山壓。以此文
證。善惡熏心令心異見。實無地獄。是故心外
雖無地獄。惡業成時強自妄見。問曰。此苦業
報既非善事。寧不直爾説善令習。何須稱情
説苦業耶。答曰。善惡因果。法須相對。若不説
其貪等是過。何由得顯施等是善。若不宣説
三塗是苦。無由得顯人天等樂。是故須説凡
夫罪行。令人識知厭離歸善。若鈍根者。聞此
苦業。生厭離時。即求世樂。因此轉心修諸福
業。若利根者。聞此苦業。生厭離時。即求解
脱。因此轉心能修道觀。便於惑中得起出世
因。故經説言。一切煩惱皆是佛種。故知苦業
厭離之本。起善之縁。是故須説。若不説此惡
業罪行。衆生不識。常行不斷。雖稱情見説諸
過惡。然實心外無別業苦。唯識無境心體恒
淨。故經説言。雖説貪欲之過。而不見法有
可貪者。雖説瞋恚之過。而不見法有可瞋者。
雖説愚癡之過而知諸法不癡無礙。雖示衆
生墮三惡道怖畏之苦。而不得地獄餓鬼畜
生之相。以此文證知罪行因果唯心無外。凡
愚不解。稱情方便。須説業苦向來兩門。就其
實教説罪體眞無別可破。以愚未解須定説
罪。此是別明愚人迷眞妄解故須定説罪行
意也
福行縁第四
述曰。此明福行者。對前罪行説此福行。先明
凡夫修欲界善者。但使亂心修諸事福。而生
下界。名欲界業。五道之中。皆悉得起。先就地
獄述者。依毘曇説。地獄之人。亦有三善業。即
是意地三善根。此唯成就非是現行。以是難
處多不聞法思量趣道。故無現行。若論生得
善根。地獄亦有。如仙譽國王。殺五百婆羅
門。生地獄中。發生信心。生甘露國。故知現
行。若依成論。亦説地獄有善現行。雖無力勵
方便起善修獲聖道。然有生得善根起善。謂
諸衆生無始已來。曾修世間信進念等。未起
邪見謗無因果。此善不滅。生便得之。名爲生
得善。依此善根得起善心。若有宿業感縁強
者。大聖現化令苦止息。爲説道法。得修方便。
第二畜生龍等。亦有修善。如涅槃經。佛説義
時。無量鳥獸發菩提心。生於天上。若依毘曇。
鬼畜十善非律儀攝。以其身口七善律儀。普
於一切衆生處起。以鬼神不能受故。故薩婆
多論。畜生以癡鈍故。不發律儀。若依成論。鬼
神畜等亦有得戒
若就人中。北單越人。唯成意地。三善業道而
不現行。不斷善故。至劫盡時人皆修禪。彼獨
不能離欲非分。自餘三方皆有十善。有不具

若就欲界六天以論。即無出家別解脱戒。但
有十善及在家戒。故成論云。如天帝釋多受
八戒。龍等亦受。不局在人。若論色界諸天。以
論依毘曇。生上失下。上界不起下界善業。以
其界地因果斷故。身生上界。下地法斷。此據
有漏。在下成上。生上失下。便不修起。若依成
論。上得成下。亦得寄起下界善業。如諸梵天。
見佛禮拜。發言讃歎。即是散善。此是寄起欲
界善業。若依毘曇毘婆沙論等。梵天禮讃非
欲界善。是其初禪威儀心起。據此所依無記
非善。據外身口。是上色業。此明欲界亂善福
業依身起處竟
第二明色界四禪定業。依身起處。若鬼畜中。
値聖強縁能悟道者。亦得修起。以其無漏依
禪起故。縱無根本深定正體。必有麁淺未來
禪心。此未來禪是色界業。依此未來斷欲結
時。此業則招初禪梵果。若就人天以論。修色
界業。除北單越無修禪者。自餘三方及欲界
天。皆得修起色界十善。謂得禪者。意地有三
所。謂無貪無瞋正見。若論身口七善業者。謂
依定心發得禪戒。禪戒則是身口七善。故得
禪時有色十善。若就無色諸天以論。依毘曇。
無色界天不得修起色界定業。生上捨下界
地斷故。若依成論。凡生無色。亦得起下色界
中業。此明色界禪定福業十善業道依身起
處。若論無色四空定業依身起處。三界人天
皆得修起。上來明諸福行依身起處竟。若論
聖人起福。非關凡夫希故不述
雜業縁第五
曰。此行名聖説不定。所謂罪行。諸經
説名黒黒業及不善業。凡夫福行。諸經或説
名黒白業及以善業。名雖種種行體無殊。行
體云何。如智論説。殺害等是不善業。布施等
是善業。此則是説罪福二行。言殺等者。等取
十惡齊名罪行。言施等者。等取事中戒定等
業。同是世善。倶名福行。此世善中。八禪定
者。望欲界亂善。名不動行。若望出世理觀智
慧。此縁事住。則名福行。如説六度前五度中
所有禪定。通亦名福。但諸罪福人行不同。或
專修福。或唯造罪。或復有人。罪福倶行。專修
福者。所謂淨心。爲益他人行施戒等。唯造罪
者。謂無慈潤。動身口意皆爲損他。罪福倶者。
謂修福時内心不淨。或兼損物。此則是其欲
界雜業。非純淨故。亦名不淨。若論罪行。麁顯
可知。若論雜業。與淨福行有同有異。稍隱難
知。謂諸修福據其外相。事中信樂所作皆同。
若據内心。爲自爲他所求各別。精麁不等。以
諸修福外同内異故。有純雜二業不同。若能
調心慈悲愍物。隨所施爲皆成大善。若不守
念。視相修福。内麁外細。唯成雜業。稱彼愚
情雖謂過世理實違道。亦非淨福。以修福時
不觀生空。我倒常行遍通三性。所有作業與
倒相應。是假取性。是故迷道。以不著心多求
世報。又多求名。故非淨福。以此純雜世俗多
迷。今略偏論令人識行。先論雜業後明淨福。
但諸雜業自有麁細。麁者爲惡兼損他人。細
者自爲唯求世報。先論麁雜。若就施論。或有
非法取財施者。如盜他物以用布施。此感來
報還常衰耗。施已生悔得果亦然。故優婆塞
經云。若人施已生於悔心。若劫他財持以布
施。是人未來雖得財物。常耗不集。或有爲施
兼損他者。謂若施時不正念善。或生瞋恚。或
起高慢。當墮惡道。雖得福報畜中別受。不感
人天。故分別業報經偈云
    修行大布施 急性多瞋怒
    不依正憶念 後作大龍身
    能修大布施 高心陵蔑人
    由斯業行生 大力金翅鳥
若爲修福求世報者。如捨財時自求來報。或
恐身財無常故捨。或爲名聞專求自益。此非
慈悲爲濟貧苦。猶如市易。非純淨業。是以經
中名不淨施。如百論説。爲報施者。是名不淨
施。如市易故。報有二種。現報者。名稱敬愛
等。後報者。後世富貴等。名不淨施。譬賈客遠
到他方。雖持雜物多所饒益。然非憐愍衆生。
以自求利故。是業不淨。布施求報亦復如是。
以此證知。無實慈愍自求名稱。或爲來報。縱
雖廣施皆非淨業。業非淨故得報不精。故分
別業報經云。若爲生天施。或復求名聞酬恩。
及望報恐怖故行施。獲果不清淨。所受多麁
澁。施行既爾。戒等諸善不淨同此。故百論
云。不淨持戒者自求樂報。若持戒求天上與
天女娯樂。若人中富貴受五欲樂。爲婬欲故。
如覆相者。内欲他色。外作親善。是名不淨。此
外細心不淨持戒。如阿難語難陀。説偈云
    如羝羊相觸 將前而更却
    汝爲欲持戒 其事亦如是
開心專爲益他。得福則多。又於施境有貧有
病。或有知法而乏所須。若施令彼得益長善。
所施有宜獲福則多。故賢愚經云。佛讃五施
得福無量。所謂施遠來者。遠去者。病痩者。於
飢餓時施於飮食。施知法人。如是五施。現世
獲福。此施有宜現獲多福。不同求名。施非要
處。雖多割捨不得淨報。又隨喜他施者。若望
諸極麁造不善者。是其細罪。亦得名善。若望
離欲及專爲他。此之雜業則是其罪。故智度
論云。麁人有麁罪。細人有細罪。故此雜業罪
福倶行。望心非純。是不淨業。上來明其罪福
倶行是其欲界不淨雜業竟。若論淨業。翻前
可知。故百論云。淨施者。若人愛敬利益。得福
亦多故因果經偈云
    若有貧窮人 無財可布施
    見他修施時 而生隨喜心
    隨喜之福報 與施等無異
又大丈夫論偈云
    悲心施一人 功徳大如地
    爲己施一切 得報如芥子
    救一厄難人 勝餘一切施
    衆星雖有光 不如一月明
若諸凡夫造其罪福。不解因果善惡無性。是
爲迷事。取性常繋三有故。智度論云。譬如蠅
無處不著。唯不著火焔。衆生愛著亦復如是。
是善不善法中皆著。乃至非想亦著。唯不著
般若波羅蜜性空大火。以此證知。無善惡性
常輪五道。即當無佛性衆生也。此略明凡夫
罪福二行迷事取性所依經論竟
又雜寶藏經云。昔佛在世時。波斯匿王有其
一女。名曰善光。聰明端正。父母憐愍擧宮愛
敬。父語女言。汝因我力擧宮愛敬。女答父言。
自有業。不因父王。王聞瞋忿而語之
言。今當試汝有自業力。即遣左右。覓一最
下貧窮乞人。以女付之。王語女言。汝自有業
不假我者。從今可驗。女猶答言。我有業力。即
共窮人相將出去。婦問夫言。有父母不。夫答
婦言。我父母先此舍衞城中第一長者。父母
居家都已死盡。無所依怙。是以窮乞。婦復問
言。汝今頗知故宅處不。答言知處。但宅毀壞
遂有空地。夫婦相將往至故舍。周歴安行。
隨其行處伏藏自出。即以珍寶雇人造宅。未
盈一月宮宅悉成。宮人伎女奴婢僕使。不可
稱計。王卒憶念。我女善光。云何生活。有人
答王。善光女郎。宮室錢財不減於王。王女即
日遣其夫主。往請於王。王即受請。見其家
内宮宅莊嚴。歎未曾有。王往問佛。此女先世
作何福業。得生王家。身有光明。佛答王言。乃
往過去九十一劫。毘婆尸佛入涅槃後。有槃
頭王以佛舍利起七寶塔。王大夫人。見即便
以天冠拂飾。著像頂上。以天冠中如意寶珠。
著塔棖頭。因發願言。使我將來身有光明。紫
磨金色尊榮豪貴。莫墮三惡八難之處。昔夫
人者今善光是。後於過去迦葉佛時。復以餚
饍供養佛僧。而夫遮斷。婦即勸請。我今已請
使得充足。夫還聽婦。爾時婦者今善光是。爾
時夫者今日夫是。由昔遮婦。恒常貧賤。以還
聽故。要因其婦得大富貴。無其婦時後還貧
賤。以是因縁。善惡之業逐身受報。未曾違

又雜寶藏經云。佛在世時波斯匿王。時於眠
中聞二内官共諍道理。一人説言。我依王活。
一人答言。我自依業。不依王也。王聞可彼依
王活者。而欲賞之。即遣直人。語夫人言。我今
當使一人往者。重與財物。尋即遣。彼依王活
者。持所飮酒送與夫人。此人出戸。鼻中血出
不得前進。尋即倩彼依業者送。夫人見已。
重賜錢財衣服瓔珞。來到王前。王見深怪。即
便喚彼依王活者。而問之言。我使汝去。云何
不去。彼即向王具白情事。王聞歎言。佛語眞
實。自作其業還自受報。不可奪也。由是觀善
惡報應自業所引。非天非王之所能與。要須
自作自得。起於正見。言業果報。近獲人天。遠
招佛果。若違聖教具受前苦。頌曰
    尋因途乃異 及捨趣猶并
    苦極思歸樂 樂極苦還生
    豈非罪福別 皆由封著情
    若斷有漏業 常見法身寧
諸經要集卷第十



諸經要集卷第十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集 
欲蓋部第二十此有
三縁
 四生部第二十一
  述意縁 五欲縁 五蓋縁
述意縁第一
竊尋經論。行者修道。皆云五欲是障道本。若
不學斷。無由證聖。欲知根本。略述三種。一自
内五根。二外諸五塵。三所生五識。由此三故
能生染欲。故涅槃經云。善男子。譬如惡象心
未調順。有人乘之不隨意去。遠離城邑至空
曠處。不能善攝此五根者。亦復如是。將人遠
離涅槃城邑。至於生死曠野之處。善男子。譬
如佞臣教王作惡。五根佞臣亦復如是。常教
衆生造無量惡。譬如惡子。不受師長父母教
勅。則無惡不造。不調五根。亦復如是。不受師
長善言教勅。無惡不造。善男子。凡夫之人不
攝五根。常爲地獄畜生餓鬼之所賊害。亦如
怨盜害及善人。又遺教經云。五根賊。禍殃及
累世。爲害甚重。不可不愼。是故智者制而不
隨。持之如賊。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也。夫論蓋者。是蔭覆義。謂覆障行者。令志性
昏沈。定慧不明。隱沒善人。是修道正障。故名
爲蓋。故對法論云。此蓋能令善品不得顯了。
是蓋義。覆蔽其心。障諸善品。令不得轉。故名
蓋義。前之五欲從外五塵而生。此之五蓋從
内五根而發也
五欲縁第二
三縁
第一欲繋苦者。夫論五欲者既有其根。便發
五欲。繋縛衆生不得解脱。故涅槃經云。凡夫
之人五欲所縛。令魔波旬自在將去。如彼獵
師。擒捕獼猴擔負歸家。善男子。譬如國王。安
住己界身心安樂。若至他界則得衆苦。一切
衆生亦復如是。若能自住於己境界。則得安
樂。若至他界。則遇惡魔受諸苦惱。自境界
者。謂四念處。他境界者。謂五欲也。五欲者。
男女身上色聲香味觸等是也。即此五欲希
須爲義。貪著五塵名爲欲也。并意識觸縁之
境。名曰法塵。此之六塵非直名爲魔所行處。
復得惡賊之名。故涅槃經云。如六大賊。能劫
一切人民財寶。六塵惡賊亦復如是。能劫一
切衆生善財。如大六賊。若入人舍。則能劫
奪現家所有。不擇好惡。令巨富者忽爾貧窮。
是六塵賊亦復如是。若入人根。則能劫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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