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廣弘明集 (No. 2103_ 道宣撰 ) in Vol. 52

[First] [Prev+100] [Prev]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君子恥聞。亭曰柏人。漢后夜遁。非狂非醉。斯
言難玷。但奕自行婬穢。其黨例有妻孥。故
李耳李思王之編戸。張衡張魯天師子孫。宗
胤顯然無宜不有。不知今日道士何爲。効僧
遠財絶色。清高獨往不拘俗累。甚可怪也。故
奕重其財色毀僧同之。如老子化胡經云。既
化胡王令尹喜爲佛。性強梁者毀形絶好。斷
其妻娶不令紹嗣。故名沙門。自餘軟善任從
其本。則妻子不絶也。約斯論事。觀中道士。衣
冠容制不異俗流。妻子承嗣。義依道法。不可
怪也。是以仙童玉女侍老君之側。黄庭朱戸
述命門之事。深欲擬僧斯蹤難泯。遂行流謗。
固其然哉
十二李瑒。趙人。魏延昌末爲高陽王友。于
時人多絶戸爲沙門。瑒上言曰。禮以教世法
導將來。迹用既殊區流亦別。故三千之罪。
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絶祀。然則
絶*祀之罪。大莫甚焉。安得輕縱背禮之情而
肆其向法之意也。寧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
教乎。靈太后責以鬼教謗毀佛法。瑒曰。竊欲
清明佛法使道俗兼通。非敢排棄眞學妄爲
訾毀。且鬼神之名皆是通靈逹稱。三皇五帝
皆號爲鬼。易曰。知鬼神之情状。周公自美。亦
云。能事鬼神。禮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
神。佛非天非地。本出於人。應世導俗。其道幽
隱。名之爲鬼。愚謂非謗。靈太后不罪。後遇害
於河陰。詳瑒上言欲沙汰僻左。非爲疵謗矣」
十三劉晝渤海人。才術不能自給。齊不
之。著高才不遇傳。以自況也。上書言。佛法
詭誑。避役者以爲林藪。又詆訶淫蕩。有尼
有優婆夷。實是僧之妻妾。損胎殺子其状難
言。今僧尼二百許萬。并俗女向有四百餘萬。
六月一損胎。如是則年族二百萬戸矣。驗此
佛是疫胎之鬼也。全非聖人。亦言道士。非
老莊之本。籍佛邪説爲其配坐而已。詳晝此
言。殊塵聽視。專言墮胎殺子。豈是正士言哉。
孔子見人一善而忘其百非。鮑生見人一惡
而終身不忘。弘隘之迹斷可知矣。狂哲之心
相去遠矣。然則天下高尚沙門有逾百萬。財
色不顧名位莫縁。斯徳隱之妄張婬殺。一年
誅二子。沙門且然。一歳有二男。編戸誰是。吐
言孟浪未足廣之。而奕重爲正諫。及後上事
還陳此略。考校則劉晝之門人矣
十四陽衒之。北平人。元魏末爲祕書監。見
寺宇壯麗損費金碧。王公相競侵漁百姓。乃
撰洛陽伽藍記言。不恤衆庶也。後上書述。釋
教虚誕有爲徒費。無執戈以衞國有飢寒於
色養。逃役之流僕隸之類。避苦就樂非修道
者。又佛言。有爲虚妄皆是妄想。道人深知佛
理。故違虚其罪。故又廣引財事乞貸貪積
無厭。又云。讀佛經者尊同帝王。寫佛畫師全
無恭敬。請沙門等同孔老拜俗。班之國史。行
多浮險者乞立嚴勅知其眞僞。然後佛法可
遵師徒無濫。則逃兵之徒還歸本役。國富兵
多天下幸甚。衒之此奏。大同劉晝之詞。言多
庸猥不經周孔。故雖上事終委而不施行。而
奕美之徹於府兪。致使淨遊浪宕之語。備寫
不遺。斯仍曲士之沈鬱。非通人之留意也
廣弘明集卷第六



廣弘明集卷第七
  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辯惑篇第二之三
  叙列代王臣滯惑解下
梁荀濟齊章仇子陀周衞元嵩宋劉
琳齊顧歡魏邢子才涼高道讓
齊李公緒隋盧思道唐傅奕
十五荀濟。頴川人。後居江左。博渉衆書志
調矯俗。初與梁武布衣相知。及帝登位。仕
不及之。濟負氣曰。會眉鼻上磨墨作檄耳。
帝深不平之。梁州刺史陰子春左遷。濟作大
詩贈之。文傳時俗。或稱于帝者。帝曰。箇人雖
有才。亂俗好反不可用。濟以不得志。常懷悒
怏二十餘載。見帝信重釋門寺像崇盛。便于
時上書論佛教貪淫奢侈妖妄。又譏造同泰
寺營費太甚必爲災患。其表略。以三墳五典
帝皇之稱首。四維六紀終古之規模。及漢武
祀金人。黄新以建國。桓靈祀浮圖。閹竪以
控權。三國由茲鼎峙。五湖仍其荐食。衣冠
奔於江東。戎教興於中壤。使父子之親隔。君
臣之義乖。夫婦之和曠。友朋之信絶海内
亂三百年矣。濟所控詞述於僻者。至於貞&T019598;
絶俗。固莫叙之。斯偏黨也。述金人之初降致
*黄新之簒等。並安擬也。至如周斬紂首豈見
佛經。秦抗儒士非關釋化。禮崩樂壞未覩浮
圖。戰國無主何關僧僞。乃云綱紀之亂。何能
亂之。夫婦父子何人不是。但妄言耳。不足述
之。然濟極言惘僧深訾佛者。統知上書必不
會旨。亦知不能排除佛法。直是恨帝不拔於
微流無榮宦於朝廷也。所以鄙詞罵僧深文
毀佛。其實奇意詈於上帝也。後之醜詞並擬
斯矣
濟表云。稽古之詔。未聞崇邪之命重沓。歳時
禘祫未嘗親享。竹脯麪牲&T020717;誣宗廟。違黄屋
之尊。就蒼頭之役。朝夕敬妖怪之胡鬼。曲躬
供貪婬之賊禿。耽信邪胡諂祭淫祀。恐非聰
明正直而可以福祐陛下者也。濟吐斯言。故
動怒也。梁祖享祀於晦朔。四時交易於温清。
流涕動於臣下。興言賦於孝思。故景陽臺至
敬殿。咸陳文祖獻后之奠。何得言未嘗親
享。故反前事肆情罵之。竹脯麪牲用替犧
栗。蘋藻礿祭豈惟有梁之時。屈尊就卑乃
萬代之希有。遺若脱屣豈百王之虚構哉。自
非行總八恒位隣上忍。安能行慈絶欲於盛
年。長齋竭誠於終事哉
又曰。臣請言得失推校是非。案釋氏源流本
中國所斥。投之荒裔以御魑魅者也。乃至舜
時竄檮机於三危。左傳允
姓之姦居于瓜
州是也。杜預以允姓陰戎之別祖。與三苗倶
放於三*危。漢書西域傳。塞種本允姓之戎。
世居燉煌。爲月氏迫逐。遂住葱嶺南奔。
又謂懸度賢豆身毒天毒。仍訛轉以塞種爲
釋種。其實一也。允姓與三苗比居教迹和洽。
其釋種不行忠孝仁義。貪詐甚者號之爲佛。
佛者戾也。或名爲勃。勃者亂也。而陛下以中
華之盛胄。方尊姚石羌胡之軌躅。竊不取一
也。案允姓之居*燉煌西戎也。懸度賢豆等南
梵也。西戎即叙禹貢所傳。懸度已下荀濟加
謗。不讀三史奚以定之。尋夫懸度乃北天之
險地。乘索而度也。賢豆天竺仁風所行。四時
和於玉燭土絶流霜。七衆照於金鏡神機猛
利。人傳天語字出天文。終古至今無相簒奪。
斯是地心號中國也。人行忠孝何謂無之。濟
之所言。同田巴罪三皇非五帝者。詎可聞

又案釋迦出戎剖脇而誕。摩耶遂殂。事符梟
鏡。年長爭立。内不自安。背父叛君逆節彌
甚。逹多投石難陀引弓。變革常道自餓形骸。
安能濟物。聚合兇徒易衣削髮。設言虚詐不
足承禀。九十六道此道最貪。協彼淫愚衆多
崇信。至如琉璃誅釋。瞿曇路左視之。在生親
尚不存。既歿疏何能救。斯即不行忠孝。若天
下習之。陛下則無以自處。不取者二也。尋經
剖腋而誕。義出前經。以懷天師功徳大故。
非諸人供可以奉之。又知母人。命將終。故
生七日已。上報天中。然則脇誕背割此亦有
之。不同梟*鏡。如何濫委引弓投石事出權
行。叛君逆節一何誣謗。自餓以化外道。變俗
以靜貪門。而云諸道佛道最貪。全成毀訾。誅
國而不護國。示業難亡。群典廣之。理路
沒。濟巧於合會。補貼成文。斯曰有才不妨
無状
濟又云。今僧尼不耕不偶。倶斷生育傲君陵
親。違禮損化。一不經也。觀濟此旨。專擬帝
躬深知僧尼絶欲用則超生。斯義可從。固所
不逆。然不偶斷育斥帝行之。無容顯論寄僧
罵上也。又云。凡在生靈夫婦配合産育男女。
胡法反之。多營泥木專求布施。寧非臣戾。
二不經也。濟之不經。斯事顯也。胡法不婬。胡
從何有泥木布施擧事見譏。然佛之非胡。乃
爲天種。胡乃戎類本異梵郷。猶言神州號爲
漢地。今檢漢者止可方于梁。漢雖曰初封帝
都在於京洛。自餘呉楚未曰中華。陸渾觀戎。
又戎變夏矣。惟佛一法教絶色心。胡梵二種
生生常習
濟云。姦胡矯詐自稱大覺。而比丘徒黨行婬
殺子。僧尼悉然。害螻蟻而起浮圖。費財力而
搆堂宇。若牟尼能照而故縱婬殺。便是詐稱
慈悲。徒能照而不能救。又是大覺於群生無
益。而天下不覺。三不經也。斯又巨謗之大怪。
通人逹士豈其言哉。猥曲醜事豈照此矣。然
大盜取國。天下之罪人。行婬殺子。自是佛法
之賊。濁現則擯於四國。將來則沈於三
而謂僧尼悉然。加誣之太甚也。又云大覺無
慈。又云
生無益。斯並以愚量智以聖濟凡。抗大覺之
成化。失淳人之弘善。可謂螗蜋有拒輪之勇。
井蛙滯坎阱之心哉
濟云。胡法慳貪*惟財是與。直是行三毒而
害萬方。未見修六度而隆三寶。四不經也。且
財食厚生貪夫之所沒。積而能散廉士之恒
情。六度檀捨爲初。*惟佛宗而立位三寶。佛爲
教主。乃正覺之流慈。無佛法安知六度之功。
絶慈風豈識三寶爲正化。濟以不得其志。沒
齒陷之。但増貪競以咎人。未顯厭身以祛滯。
俗中恒士尚不虚言。濟寔鄙夫。輕馳才筆。獨
不聞顧雍拜萬戸封家人不知。葛亮受三
賞庫無尺絹。謝安平百萬賊愀然改容。能仁
捨四有諦遺如涕唾。斯實録也。況復捨身受
身。觀三界如牢獄。惟財惟食。誠八徴之毒
蛇。衣&MT00269;自隨。若鳥之遊空府。去留無滯。類
鳧之泛長川。此等之徒名沙門也。故經云。僧
無犯戒不清淨者。若反於此不名爲僧。豈得
以賊臣虐主等稷偰與唐虞。稊莠荊棘比嘉
苗及美木。夫立言設諫清濁兩分。全惘以昏
兇。都掩諸髦彦。理不可也。于時有梁之爲
政也。仁育爲初。帝則絶慾蔬食。僧則祠林
義窟。冐行蠅點足可投豺虎矣。通人爲
論理。則統之去瑕掩過。士之恒務。故魯之儒
行惟孔一人。濫吹竊服時惟傾國。僧之眞僞
權實難分。惟佛得知。餘存視聽。故濟不逹無
足煩論。恨其早被火灰面陳。豈不知返
*濟云。佛家遺教。不耕墾田。不貯財穀。乞食
納衣頭陀爲務。今則不然。數十萬衆無心蘭
若。從教不耕者衆。天下有飢乏之憂。違教
設法。不行何須此法。進退未爲盡理。五不經
也。然濟知有遺教。則知有蘭若之徒。未知教
有張弛。豈委三寶基業。但佛徳宏大。天供
尚自下臨僧田。福廣神壤義當上踊。教有開
合隨根制宜。不可局以糧粒用道。以通利物。
故經云。若我弟子如法修行。如來白毫相中
無量功徳百千萬分取一分。供我弟子受用
無盡。故知爲道出家。爲道興供。爲道而受。
爲道弘福。道本虚通非俗籌議。故受四事還
宗佛徳。經云。如法受施千金納之。必乖佛化
杯水不許。何得妄言惟貪財食。又經云。住我
施受入闇無見。反此而行如空無盡者是也。
是知心外無境見境是心。故使供施隨。心積
散非外。經云。六度在心不在事。斯正言也。引
證可知
*濟云。涅槃發問。世尊滅後。經教若爲得與
波旬經別。觀此發問則瞿曇存日。門徒不能
辯眞僞。況中華避役姦詐之侶焉不迷惑
者。尋濟此言。全非有識文明滅度。魔佛難分。
豈述佛世。門人不識經中三種四依。考定魔
佛邪正。非濟所知。彼亦不述。又云。中華避役
姦侶焉不迷惑者。斯是讜言。誠非所解。非避
役者堪能*辯之。爾何不論掩善揚惡專爲務
也。涅槃經云。避役出家無心志道。我當罷令
還俗爲王策使。斯正言也。如何不録以上之」
齊又引涅槃。闍王害父耆婆叙状。佛以理
除令其迷解。俗惟事結惑網逾深。故以陰界
入中求父不得本。惟妄想謂父。實人横生圖
害取其重位。若先逹解知父本空。何必起
逆。國亦非有。由佛開化逹悟妄心。追悔慚
謝獲無根信。濟不逹此以事徴理。斥天子注
經。譏臣下逆亂。謂佛説無父。無父須除。執迹
毀教。不足怪其愚闇也。餘有瑣碎似像之事。
比擬繁論固同此例。又引張融范縝三破之
論。前集備詳。有抗融縝之詞。見於後述。乃
云。融縝立論無能破之。是虚言也
濟云。自古帝師諸侯賓友。千載一逢猶如旦
暮。賢明希世宇宙獨立。今乃削髮。千群不臣
萬衆稱爲帝師。未之可也。姚石玉食三千佛
寺。瓊宮八百供敬厚矣。終獲廣胤屠滅。宋
齊已降莫懲前失。餘有罵僧醜詞。足可掩耳。
畢寄詛帝之語。同莊蒙之寓言焉。又曰。僧出
寒微規免租役。無期詣道志在貪婬。竊盜華
典傾奪朝權。凡有十等。一曰。營繕廣厦。僭
擬皇居也。二曰。興建大室莊飾胡像。僭比明
堂宗祐也。三曰。廣譯妖言勸行流布。轢
帝王之詔勅也。四曰。交納泉布賣天堂五
福之虚果。奪大君之徳賞也。五曰。豫徴收贖
免地獄六極之謬殃。奪人主之刑罰也。六曰。
自稱三寶假託四依坐傲君王。此取威之術
也。七曰。多建寺像廣度僧尼。此定覇之基也。
八曰。三長六紀四大法集。此別行正朔密行
徴發也。九曰。設樂以誘愚小。俳優以招遠會。
陳佛土安樂。斥王化危苦。此變俗移風徴租
税也。十曰。法席聚會邪謀變通。稱意贈金毀
破遭謗。此呂尚之六韜祕策也。凡此十事不
容有一。萌兆微露即合誅夷。今乃恣意流行
排我王化方。又撃鴻鍾於高臺。期闕庭之箭
漏。掛旛蓋於長刹。倣充庭之鹵簿。徴玉食
以齋會。雜王公之享燕。唱高越之賛唄。象食
擧之登歌。嘆功徳則比陳詞之祝史。受儭施
則等束帛之等差。設威儀則効旌旂之文物。
凡諸擧措竊擬朝儀云云。陛下方更傾儲供
寺。萬乘擬附庸之儀。肅拜僧尼。三事執陪臣
之禮。寵既隆矣。侮亦劇矣。臣不取者四也
觀濟所列十條。同歸一僞。牽引構合増動帝
心。素逹帝之機神。深銜帝之不齒。無何以
通。蓄憤假謗以暢面譏。言雖若臣意寔輕侮。
何者上列僧僞。無惡不揚。言帝重之明帝無
識。斯則獨夫闇主。不言自形。飾詞覆詐。迹昌
露矣。故曰。知人惟難。人實難知。知其難者
千載惟一。梁祖深知濟情無堪莅政。故曰。有
才而好反。豈徒言哉。然則後上事。皆
則濟之才辯。相去懸矣。故呈拙矣
*濟云。陛下以因果有必定之期。報應無遷延
之業。故崇重像法供施彌隆。勞民伐木。燒掘
螻蟻損傷和氣。豈顧大覺之慈悲乎。胡鬼堪
能致福。可廢儒道。釋禿足能除禍。屏絶于戈。
今乃重關以備不虞。撃柝以爭空地。殺螻蟻
而營功徳。既乖釋典崇妖邪而行諂祭。又虧
名教。五尺牧竪猶知不疑。四海之尊義無二
三其徳。臣爲陛下不取五也
詳濟以事徴理。今則以理通事。夫因果報應
事同影響。若不信因前果後。則不謂形動影
隨。物理顯然。如何致惑。伐木掘地。天常之舊
規。造寺興供。人倫之厚敬。勞民損蟻何帝無
之。是以福不自資。四俗不辭勞役。罪不及他。
百蟲死而非罪。謂正法爲妖書。以潔齋爲諂
祭。斯並幽明之所切齒。賢聖之所哀矜。然濟
不知嶽瀆大神奉佛而祈福賜。天地靈聖拜
首而請玄章。故能峙立宇宙之中獲四無畏。
獨居空有之界具四辯才。非濟所知。或知而
故謗以動帝情也
*濟曰。秦正受誑於三山。漢徹見欺於五利。
信順妖訛。一至於此。不察情僞豈懲前失。又
引五事明。宋齊兩代重佛敬僧。國移廟改者。
但是佛妖僧僞。姦詐爲心。墮胎殺子。昏婬亂
道。故使宋齊磨滅。今宋齊
寺像見在。陛下承事。則宋齊之變不言而顯
矣。今僧尼坐夏不殺螻蟻者。愛含生之命也。
而傲君父忘仁於&T044570;蟲也。墮胎殺子反養
於蚊虻也。夫易者君臣夫婦父子三綱六紀
也。今釋氏君不君。乃至子不子。綱紀紊亂矣。
濟引宋齊信佛而早亡。斯欺帝也何獨毀佛。
亦毀神祇。夫運業廢興天之常數。禪讓放誅
有國變通。前王自享於萬年。後帝無宜而取
位。此乃交謝之恒理。生滅之大期。何得執一
代之常存。而迷百王之革運。都不可也。齊宋
諸帝所以重佛敬僧者。知帝位之有由。故銜
恩而酬厚徳也。又知帝位之無保。故行因而
仰長果也。昔因既短。不可延以萬年。故有梁
之受禪也。今因未就。不可即因而成果。故受
報於未來也。是則業運相循四序無失。如何
輕佛無報應乎。若輕無報應。則郊廟諸神昊
天圓丘地祇方澤山川望秩一切須除。豈獨
佛僧濫受誣惘。乃云。墮胎殺子。令存好仇。
爾亦好仇。何爲干政自不見也
書奏。梁武大怒。集朝士將加顯戮。濟密逃於
魏欲匡靜帝。事露爲齊文襄燒殺之。年八十
餘矣。濟所行非理。妄逞才術。干政冐榮。
智自滅。古云。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濟布衣之
人。而謀廟堂之事濫矣。佛行仁化無損王臣。
守戒潔心除邪滅惑。此佛教也。故三學八正
導出家。六度四弘用開士俗。其中通局適
化隨縁悟逹爲宗。餘非佛意。而濟不談正行
之士。專述亂業之夫。以僞排眞以邪陵正。
以寡伐衆以僻亂全。禍不謀身。密陳無上之
典。餘殃不盡。終被焚身之酬。深可悲矣
十六章仇子陀者。魏郡人。齊武平中爲儒林
學士。于時崇重佛法造制窮極。凡厥良沃悉
爲僧。有傾竭府藏充佛福田。俗士不及。子陀
宦固非所幸。乃上疏陳曰。帝王上事昊天
下字黎庶。君臣夫婦綱紀有本。自魏晋已來
胡妖亂華。背君叛父不妻不夫。而姦蕩奢侈
控御威福。坐受加敬輕欺士俗。妃主晝入僧
房。子弟夜宿尼室。又云。臣不惶不恐不避鼎
&T055114;。輒沐浴輿襯奉表以聞。有十餘紙。書奏。帝
震怒欲殺之。高那肱曰。此漢覓名欲得死。陛
下若斫伊頭。落漢術内可長。禁令自死。
之。經二年周武平齋出之。隋初猶存。不測其
終。今讀子陀表奏。惟述僧之妖婬蓄積財事。
更無別致。吐言繁重隨事廣張。無識者謂上
事極多。通贍者止惟二轍。謂財色也。大同荀
濟之言。才理雲泥不及于時。魏齊兩代名僧
若林。擧十統以綰之。立昭玄以司之。清衆暐
如不可陷溺。子陀家素貧煎。投庇莫從。形骸
所資惟衣與食。困此終窶長弊飢寒。嫉僧厚
施致陳抗表。終被抑退不遂其心。可謂澹
漢博士詞費而無鎔撿。傅奕又加粉墨。言轉
浮碎。爲下愚者所笑。何況上逹者哉
十七衞元嵩。本河東人。遠祖從宦遂家于
蜀。梁末爲僧陽狂浪宕。周氏平蜀。因爾入
關。天和二年上書。略云。唐虞之化。無浮圖
以治國。而國得安。齊梁之時。有寺舍以化民。
而民不立者未合道也。若言民壞不由寺舍。
國治豈在浮圖。但教民心合道耳。民合道
安。道滋民則治立。是以齊梁競像法而起九
級連雲。唐虞憂庶人而累土階接地。然齊梁
非無功於寺舍而詐不延。唐虞豈有業於浮
圖。而治得久但利民益國則會佛心耳。夫佛
心者以大慈爲本。安樂含生終不苦役黎元。
虔敬泥木損傷有識蔭益無情。而大周啓運
歴膺圖總六合。在一心齊日月之雙照。
養四生如厚地覆萬姓。同玄天實三皇之中
興。嗟兆民之始遇。成五帝之新立。慶黎庶之
逢時。豈不慕唐虞之勝風。遺齊梁之末法。嵩
請造平延大寺。容貯四海萬姓。不勸立曲見
伽藍。偏安二乘五部。夫平延寺者。無選道俗
罔擇親疏。愛潤黎元等無持毀。以城隍爲寺
塔。即周主是如來。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爲
聖衆。勤用蠶以充戸課。供政課以報國恩。
推令徳作三綱。遵耆老爲上座。選仁智充執
事。求勇略作法師。行十善以伏未寧。示無貪
以斷偸劫。於是衣寒露養孤生匹鰥夫配
寡婦。矜老病免貧窮。賞忠孝之門。伐凶逆之
黨。進清簡之士。退諂佞之臣使。六合無怨紂
之聲。八荒有歌周之詠。飛沈安其巣穴。水陸
任其長生云云。嵩此上言。有所因也。曾讀智
論。見天王佛之政令也。故立平延。然述佛大
令生安樂。斯得理也。事則不爾。夫妻乃和
未能絶慾。城隍充寺非是聖基。故不可也。
即色爲空。非正智莫曉。即凡爲聖。豈凡下能
通。故須兩諦雙行二輪齊運。以道通俗。出要
可期
嵩云不勸立曲見伽藍者。以損傷人畜故也。
若作則乖諸佛大慈。昔育王造塔。一日而役
萬神。今造浮圖。累年而損財命。況復和土作
泥塼瓦成日。爲草蟲而作火劫。助螻蟻而起
水災。仰度仁慈未應垂許。斯誠誡也。故比
丘造房先除妨難。有損命者必不得爲。重物
起慈即爲仁塔。理極正矣。事罕行之
又云。請有徳貧人免丁輸課。無行富僧輸課
免丁。富僧輸課免丁。則諸僧必望停課爭斷
慳貪。貧人免丁則衆人必望免丁競修忠孝。
此則興佛法而安國家。實非滅三寶而危百
姓也。有十五條。總是事意。勸行平等非滅佛

勸不平等 是滅佛法 勸行大乘 勸念貧
窮 勸捨慳貪 勸人發露 勸益國民 勸
燎爲民 勸人和合 勸恩愛會 勸立市利
勸行敬養 勸寺無軍人 勸立無貪三藏 
勸少立三藏勸立僧訓僧 勸敬大乘*誡
上列事條。反則滅法。順則興教。并陳表状
及佛道二論。立主客論小大。嵩以理通我不
事二家。惟事周祖。以二家空立其言。而周帝
親行其事。故我事帝不事佛道。立詞煩廣。三
十餘紙。大略以慈救爲先。彈僧奢泰不崇法
度。無言毀佛。有協眞道也。故唐吏部唐臨冥
報記云云
十八劉慧琳。秦郡人。出家住楊都治城寺。
有才學。爲宋廬陵王所知。著均善論一云白
黒論
其論難窮通。後法義篇備之矣。大較云。但知
六度與五教並行。信順與慈悲齊立。殊塗同
歸。不得守其發足之轍也
十九范縝。南郡人少孤貧。學於沛國劉瓛而
卓越不群。在門下積年。芒屩布衣徒行。而危
言高論。盛稱無佛有於自然。其詞。亦備後法
義篇。沈休文難之。故不煩載
二十顧歡。呉郡人。以佛道二教互相非毀。
歡著夷夏論以統之。略云。在佛曰實相。在道
曰玄牝。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佛則在夷。
故爲夷言。道既在華。故爲華語。獨立不改絶
學無憂。曠劫諸聖共遵斯一。老釋未始分。迷
者分未合。億善遍修。修遍成聖。雖十號千
稱。終不能盡。然其文中抑佛而揚道。斯門人
也。不足評之。又張融門律意亦同歡。前集已
詳。後更略引。亦備法義篇。且佛則金姿丈六。
道則白首同凡。佛則捨王位。道則臣王者。佛
化無國不有。道則不出神州。佛則塔遍閻浮。
道則冡居槐里。全不同也。何得輒引以擬倫

二十一邢子才。何間人。仕魏著作郎遷中
書黄門郎。以爲姓人不可保。謂元景曰。卿
何必姓王。元景變色。子才曰。我亦何必姓邢
能保五世耶。然佛是西域聖人。尋已冥滅。使
神更生。安能勞苦今世邢子才。爲後身張阿
耶。亦有難解。如法義篇自尋之
二十二高道讓者。涼書述云。釋氏之化。聞
其風而悦之。義生天地之外。詞出耳目之表。
斯奬教之洪致。九流之一家。而好之既深則
其術亦高。而圖寺極壯窮海陸之財。造者弗
吝金碧。殫生民之力。豈大覺之意乎。然至敬
無文至神不飾。未能盡天下之牲。故祭天以
繭栗。未能極天下之文。故藉神以稾秸。苟有
其誠。則蘋藻侔於百品。明徳匪馨。則烹牛下
於礿祭。而況鷲山之術彼岸之奇。而可以虚
求乎。乃有浮遊都鄙避苦逃劇。原其誠心百
裁一焉。既朱紫一亂。城社狐鼠穢大法之精
華。損農蠶之要務。執契者不以爲患。當衡者
不以爲言。有國者宜鑒而節之。此則讓爲護
法之純臣矣。奕又何爲裁之。可謂高識之人。
而載于高識之傳者可也
二十三李公緒。趙郡人。通經史善陰陽。見
有喪之家憂齋供福利。便曰。佛教者脱略父
母遺蔑帝王。捐六親捨禮義。赭衣髡剔自比
刑餘。妄説炫惑惟利是親。陰陽名墨。雖紕
苛察。而四時節用有取。至如茲術則傷化
託幽滋爲鬼道。惜哉擧國皆迷。彼衆我寡。悲
哉吾之死也。福事一切罷之。棄華即戎。有識
不許。弟概字季節。屬文讀佛經。脚指夾之。斯
北邊士俗自保專執之大魁者。惜哉生爲徒
生。無上善以資神。死爲徒死。有下惡以沈報。
冥冥隨業反本何期。來際莫知現在焉識。與
夫群畜愚叟奚以異哉
二十四盧思道。范陽人。仕齊爲黄門郎。
周武平齊詣京師。作西征記。略云。姚興好佛
法。羅什譯經論。佛圖遍海内。士女爲僧尼者
十六七。縻費公私歳以巨萬。帝獨運遠略罷
之。強國富民之上策也。又作周齊興亡論。略
云。周祖始位。大冡宰宇文護。太祖之猶子也。
負圖作宰。親受顧命。周祖高居深視。一朝折
首凡厥黨與咸見夷戮。乃棄奢淫布公道。屏
肉躬大布。始自六宮被於九服。以爲釋化
立教。本貴清淨。近世已來縻費財力。遂下
詔削除之。亦前王之所未得也。思道爲論糺
其*縻費。罷之則謂強國富民之策。斯一代之
小識。未遠大之弘略也。夫佛法之行化也。
要在清神滅惑也。彼費財崇福者。知身命財
終歸散滅。徒爲保愛。此厚生守財之奴也。故
俗云。多藏厚亡積而能散。石崇以財色而受
誅。殷辛亦同之而早戮。自古咸爾。溢於見聞
而不能止者。乃貪惑使之然也
昔漢武壽陵秦皇終隴。財寶充牣畢被侵開。
何若捨貪積而興上福。以崇景仰之至。割形
骸而從道化。以襲全正之極者可也。不然藏
積空勞自他。形神校計晨夕無暇身死名滅
卒從他手。今昔如此。習俗相仍。略擧近代。齊
代之行福也。寺塔崇盛僧衆雜聚。不能節之
以道。縱其淆亂。斬斛律明月虚聽讖詞。周軍
聞便解甲。齊后斯闇主也。權守國資不能周
給。宇文既破。帑藏充盈不解。身用銜紲而詣
軍門。財寶並爲周有。周祖既廢二教。自以爲
萬代之上策也。西平東討無往不剋。以爲滅
法之廟略也。固天宥之。統收齊餘泉貨鳩
拾。素是貧國縑絋全希。一旦獲之。填胸滿目
連手運帛。接軫長途。斯爲大盜之滅國。乃以
爲興師之盛業也。生滅得失曾不籌之。惟
目前快意莫慮於後。我既破他他亦破我。自
古恒爾。無得不思。周祖謂以萬代常存與天
地而齊壽也。窮討巖穴務存藏積。守儉保素
剋己勵俗。亦萬代之一人也。當年崩背而其
子用之。大張文物高陳聲勢。即開佛法。以從
百姓之歡心。又顯勝相。用呈大國之威雄也。
立四皇后表八柱國。前後鹵薄隊仗倍常。各
二十四。自古皇王莫之比擬。立元宣政禪位
小兒。時在繦褓王位斯及。自號天元皇帝
也。春秋方富未許喪身。不盈一載又從萬古。
兒小不立后父控衡。暦移運從隋高受禪。位
及國財並爲隋有。斯可師也。而不師之。隋雖
重法廣陳寺塔。至於財事無足稱言。故使蓄
積穀帛遍於國中。倉庫殷實不能散施。故福
門雖開示存而已。及煬帝之末。天下沸騰郊
壘風驚。畿甸霧結。初登位也。哥帝徳而曰萬
年。後陵遲也。咸面罵而揚諸咎。倉禀資於群
縻爛者無窮。形骸執於賊臣。百辟困於黔
首。擧斯以統無得守株。佛之誠言信而可驗。
何以知其然耶。自古登臨無不高稱萬歳。歳
之有萬斯即有期。況減於萬。何代不有。既前
王不守於萬。固知後帝義不逾之。各取萬歳
今何所在。五運相襲可不鏡諸。是以明后英
賢。知五家之必散。上智高識。鑒三堅之可修。
已用之財如影之相逐。未用之物不可賜及
怨親。所以於國於家遺之如脱屣。若財若命
棄之若遊塵。莊嚴性識。使早備法身。成就善
權。務津梁諸有。斯至教也。餘諸幻有知何所
論。故經云。劫燒終訖。乾坤洞燃。須彌巨海。
都爲灰揚。天龍人鬼。於中凋喪。二儀尚殞。國
有何常。如斯法句可以尋眞。自外凡鄙固非
其務
二十五傅奕。北地泥陽人。其本西涼。隨魏
代齊。平入周仕通道觀。隋開皇十三
年。與中山李播請爲道士。十七年事漢王。及
諒反遷于岐州。皇運初授太史令。武徳四
年。上減省寺塔僧尼益國利民事十一條。高
祖聞之竟不行下奕。乃多寫表状遠近流布。
京師諸僧作破邪論以抗之。如後所列。奕表
云。一僧尼六十已下。簡令作民。則兵強農勸。
易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此則陰陽父子天
地大象。不可乖也。今衞壯之僧。婉孌之尼。失
禮不婚。夭胎殺子減損戸口。不亦傷乎。今佛
家違天地之化。背陰陽之道。未之有也。請依
前條尋。老子至聖尚謁帝王。孔丘聖人猶跪
宰相。況道人無取徳義未隆。下忽公卿抗衡
天子。如臣愚見。請同老孔弟子之例拜謁王
臣編於朝典者。奕奏如此。未足理論。出處殊
途不可一述。易稱構精。佛則絶固知李
氏道門相結伉儷。日夕共會順易陰陽。不順
則與佛何殊。若順固其恒俗。何爲學僧守靜
絶*慾無爲。以事討論纒綿自顯。如上已述。
迷者未尋。且李耳子孫遍於天下。張陵餘胤
散列諸州。祖宗遺緒如何輒異。若異其先斯
爲絶嗣。三千之罪莫有高之。況復黄書服氣。
三五七九之經。上下相和。四眼二舌之教。不
可削也。佛教不爾。*慾是過原。先必戒之方
祛俗滯。此則佛道之分途也。高識者體之
又云。請同孔老門人拜謁王臣者。不知奕出
此語。何以自陳毀僧傲親抗君非爲忠孝。固
知道士常拜君親。如何目見道士從僧抗禮。
不能自化其類。何用彈人實而言之。道士由
來拜謁。竊形濫吹冒入出俗之儔。致有黄巾
乃張角之風也。法儀抗禮。是緇徒之範也。
至如李老之服本襲朝章。冠屨同蘭臺太史。
揖讓等大夫之儀也。如何門人高抗先師之
位。仰則沙門之法。都不可也。會逢寛政置不
繩之。以法懲劾於何逃責。但奕上事碎亂不
經。或言胡佛邪教退還西域。或云。三萬戸
州且存一寺。不足校也
一奕云。大唐丁壯僧尼二十萬衆。共結胡
心。可不備預之哉。請一配之則年産十萬。此
亦劉生之古計也。無用陳之。如前已顯。斯則
女子帶甲鰥夫執戈。餌敵負國一何可笑。
大唐寺籍佛道二衆不滿七萬。如何面欺
上帝二十萬衆乎。斯即自刑無勞他處
二明寺作草堂土舍。則秦皇漢武爲有徳之
君。良以佛縱奢侈。寺塔八萬四千。此國効之
又増其倍。凡百士庶暗愁往罪虚規來福。浪
説天堂地獄。詛我華人。至如秦皇阿閣漢武
甘泉。古迹宮觀不過十數。史官書之號曰無
道。曾不言佛無道過之。又引張融三破之言。
廣如前集。今重顯之。佛之化也依樹爲家。形
骸有累權開小室。寺塔崇廣信心所營。請
用非僧課造。至如天堂地獄善惡之報殊
焉。品類區分升沈之義天別。不知道經往往
亦述地獄。須覈天堂有幾地獄何所云云
故道歩虚云。天人同其願。飄颻入紫微。七祖
生天堂。我身白日升。如是非一。述天堂也。
不許僧云。是誰過乎
三明請減寺塔。則民安國治者。由妖胡虚説
造寺之福。庸人信之角營寺塔。小寺百僧。
大寺二百。以兵率之五寺強成一旅。總計諸
寺。兵多六軍。侵食生民國家大患。請三萬戸
州且留一寺。又引自古已來僧反十餘。自餘
兇黨至今猶在。請必除盪用消胡氣。浹旬之
間宇宙廓清。奕奏如此。妄述兵多。于時二衆
不滿七萬。半爲尼女。豈等大國之六軍乎。又
云。反僧兇黨猶在者。僧之從逆爲俗所拘。一
身獨立如何動衆。虚引飾詐亂俗惘君。天地
不容。故早磨滅。又統詳之。賊臣酷吏何代不
無。濁濫當官何時不有。堯放四兇非由事佛。
舜既絶嗣豈是僧風。不可以一臣逆節擧朝
同誅。一僧爲過全宗族滅。奕奏状日望即依
行。明明作辟固絶其議
四明僧尼衣布省齋。則貧人不飢蠶無横死
者。臣聞佛戒僧尼糞掃衣五綴缽望中一食。
獨坐山中清居禪誦。此佛之章法也。若殺
蠶作衣。佛戒不許。今則知佛理虚故生違犯
此是荀
濟語
餘則鄙罵惡類廝下之言。不足聞也」
五明斷僧尼居。積則百姓豐滿將士皆富」
六明帝王無佛則大治年長。有佛則虐政祚
短者
七明封周孔之教送與西域胡必不行者
八明統論佛教虚多實
九明隱農安匠市&MT01163;處中國富民饒者
十明帝王受命皆革前政者
十一明直言忠諍古來出口禍及其身者。此
之十一條。通釋甚衆。爲存詞費約同諸異解
奏之。高祖覽之大悦。詔癈諸州寺塔。至九
年六月四日。後上謂曰。爾大直奏事怕殺
人。今日後勿懼。貞觀六年又上書。令僧吹螺
不合撃鍾。又言。佛法妖僞。勅示蕭瑀。瑀曰。
傅奕非聖人者無法。奕駁曰。瑀先祖已來。不
事宗廟專崇胡鬼。非孝者無親。因集佛教入
中華已來。士人識見高遠有駁議其妖惑者。
爲高識傳云。奕傳如此云。高祖從其言而廢
寺者。斯*惘君也。豈有四年上事九年方廢省
諸州寺塔乎。竟無此詔。如何信之。一條假誑
萬途可悉。奕身死後出傳貨之。言雖矯詔無
命可死。又云。上書不許撃鍾。斯妄作也。經
云。撃鼓戒兵鳴槌集衆。又云。撞撃佛鍾。斯非
教耶。又述蕭瑀不事宗廟專事胡佛。斯面欺
於宰伯也。梁典云。高祖七廟毎祭畢涕泗滂
沱。是何言也。今京師東西兩第。倶有宗廟。四
時饗祀相仍即目。義不濫聽弘爲此傳。又可
笑也。止可誑縁邊小識。未足以示中華。惜
哉淨識一從汚染頓爾沈滯。反本何期。上所
列人。亦如前評興亡太半。隨類詳焉
檢唐臨冥報記云云。太史令傅奕。自武徳
初至貞觀十四年。常誹毀佛僧。以其年秋暴
病卒。初奕與道士傅仁鈞薛賾善。後傅薛倶
受官。仁鈞先亡。賾夢見鈞曰。先所負錢可付
泥人。賾問誰耶。曰即傅奕也。是夜少府憑
長命夢又在一處。多見是先亡。命問。佛
經罪福之事有實乎。曰皆定實也。又問。如傅
奕生平不信佛。死受何報。答曰。傅奕已配越
州作泥人矣。長命旦入殿庭。見薛賾説所夢。
賾又説之。二夢符合。臨在其側同嗟歎之。賾
即送錢付奕。并説所夢。後數日而奕卒。案泥
人者謂泥犁中人也。泥犁即地獄之別名矣。
八大地獄在於地下。餘諸雜獄散在山中海
内而受苦也。深可痛哉
廣弘明集卷第七



廣弘明集卷第八
  *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辯惑篇第二之四
  撃像焚經坑僧詔魏太武大集道俗
廢立二教議周武二教論釋道安
  撃像焚經坑僧詔元魏世祖太武帝
帝諱燾。以明元帝泰常八年即位。時年八歳。
尚在幼冲。資政所由惟恃台輔。時司徒崔浩
尤不信佛。帝訪國事。毎以爲懷言。佛法虚誕
爲俗費害。黄老仙道可以存心。浩既雅信仙
道。授帝老經。隨言信用曾無思擇。即立道壇
四追方士。當時佛法隆盛。浩内嫉之。常求瑕
釁。會蓋呉反於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時
浩從焉。既至長安。有沙門。種麥於寺中。御
騶牧馬。帝入觀馬從官入。其便室見有弓
矢。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
呉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閲其財
産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詔
乃焚破佛像。勅留臺下。四方一依長安行事。
太平眞君五年。帝年二十有九。春秋方富盛
於武功。崔浩邪謀相接交扇方士。仙觀日有
登臨。釋門清衆將事殲殄。又下詔曰。愚民無
識信僞惑妖。私養師巫挾藏讖記。沙門之徒。
假西域虚誕。坐致妖&T008673;。非所以一齊政化布
淳徳於天下也。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有私
養沙門者。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
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時恭宗爲太子監國。
素敬佛法。頻上表陳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
像之罪。今罷其道杜諸寺門。世不修奉。土
木丹青自然毀滅。如是再三不許。時有沙門
玄高者。空門之秀傑也。太子晃師之。晃敬
事如佛。崔浩得倖於帝。恐晃攝政。或見危
逐。密讒於帝晃有異圖。若不先慮後悔無
及。又晃結納玄高。高又通靈鬼物善得人心。
可不猜耶。帝初不從。後且幽之。又夢其先
祖云。太子無事。又問百官。咸云。太子仁孝。
抂見幽辱。帝乃出晃以政歸之。浩又重譛。帝
信之便幽死晃於禁中。縊高於郊南。浩得志
於朝廷也。列辟莫敢致言。便以太平眞君七
年三月下詔。一切蕩除。所有圖像胡經皆撃
破焚毀。沙門無少長悉坑之。斯並崔浩之意
致也。及後帝遭癘惱。浩被族誅。呼嗟長慨無
所及矣。事迹如前釋老志廣之
  周滅佛法集道俗議
周高祖猜忌爲心。安忍嫌隙。大冡宰晋國公
護。權衡百揆決通庶政。帝竊嫉之。恐有陵奪。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