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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傳記 (No. 2068_ 僧詳 ) in Vol.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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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誰人常住不變。親子相見。若欲再相見。
當爲造法華經。宣公歡喜。爲書法華。晝夜戀
慕其兒。夢有一比丘。謂宣曰。若欲見兒。將從
我去。即隨沙門去。到於華園。園中有百千童
子。遊戲快樂。沙門指一童子年五六云。公少
男也。歡喜欲抱早走不從。宣云。我戀慕汝寤
寐未息。汝何不近。童子曰。我且生公家。無
常父子。有何恩愛。若爲我寫經。我暫相見。若
欲當生得見者。深心造經。以爲業。同生佛刹。
永倶相會。復此言已捨去。宣公白沙門。我既
覺悟。既不相追。沙門亦還去。宣隨去。夢覺對
慧超説此事。發深心信寫經爲業。後出家得
淨土迎。更示他矣
  唐陳氏十五
唐龍朔三年。長安城内通軌坊三衞劉公信
妻陳氏母先亡。陳因患暴死。見人將入地獄。
備見諸苦。不可具述。末後見一地獄。石門牢
固。有兩大鬼。形容偉壯。守門左右怒目瞑陳。
汝何人到此。見石門忽開。亡母在中。受苦不
可具述。受苦稍歇。近門母子相見。遥得共
語。母語女言。汝還努力爲吾寫經。女諮孃。欲
寫何經。爲吾寫法華。言訖石門便閉。陳還得
蘇。具向夫説。夫即憑妹夫趙師子。欲寫法華。
其師子舊解寫經有一經生。將一部新寫法
華未裝潢。其人先與他受雇寫。經主姓范。此
經生將他法華。轉向趙師子處。貿二百錢。施
主不知貿錢。師子復語婦兄云。今既待經。在
家有一部法華。兄贖取此經。向直一千錢。陳
夫將四百錢。贖得裝潢。周訖在家。爲母供
養。其女陳後夢。見母從女索經。吾先遣汝。爲
吾寫一部法華。何因迄今不得。女報母言。已
爲孃贖得一部法華。現裝潢了。在家供養。母
語女言。止爲此經吾轉受苦。冥道中。獄卒打
吾脊破。汝看吾身瘡。獄官語云。汝何因取他
范家經。將爲己經。汝何有福。汝大罪過。女
見母説如此。更爲母別寫法華。其經未了。女
夢中復見母來催經。即見一僧。手捉一卷法
華語母云。汝女已爲汝寫經第一卷了。功徳
已成。何因復來敦逼。待寫了何須忩急。後寫
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爲吾寫經。今得出冥道。
好處受生。得汝恩力故。來報汝。汝當好住善
爲婦禮。信心爲本。言訖悲涙共別。後時勘問。
前贖法華。主果是姓范。范家雖不得經。其經
已成。施福已滿。後人轉貿。自得罪咎。劉妻贖
所微得少福。然亡母不得力
  唐溜州李健安十六
唐溜州李健安。生年十八。身痛風疾。二親憂
惱飮食不通。健安見而増悲。作此思惟。吾將
爲二親及脱患。自寫法華。即求裝潢紙。欲寫
經手振不能書之。纔造第一卷。顯然其字形
如鳥跡。見者不了其文。更雇他經生。於別室
中。而書寫之。未畢第一卷間。健安既死。唯
心胸暖。經生捨而遁去一日一夜。後方蘇息。
風疾忽愈。身體輕安。自説冥事曰。吾初死之
時。見官牒使。被縛到大城邊而立。時有一童
子。手執白拂。來摩觸吾身。身涼快樂安懷。爾
時從城中一官出來。百千官屬隨從。對吾禮
敬曰。君名字在官牒中。君故殺一鼠。縛頸不
通氣息。以是因縁故。王召君。然君爲二親造
法華題。依此善根。文殊來救舊疾方除。君經
尚不畢第一卷。經生恐怖而遁去。君既有大
善。餘命方八十二。親亦延報命。各各九十歳。
作是語已入城。童子更示歸途得再活。聞者
歎希有。健安及二親。捨家業造十部法華。請
僧供養。其經本今收大寺矣
法華經傳記卷第七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
書寫救苦第十之二
  僧玄緒一釋惠道二
釋曇韻三令孤元軌四
蒋嚴恭五李遺龍六
梓姚待七李丘令八
陳行尼九楊嚴恭十
不信男十一隋客僧十二
孤山僧十三齊仕人十四
釋修徳十五齊王臣十六
并信女十七釋慧眺十八
  隋相州僧玄緒一
僧玄緒。偏重法華。有同房師友。釋道明。姓元
同縁人也。少而高尚多奇。苦節禪誦之譽。有
聞遐邇。以大業元年三月。於本寺而卒。其年
七月。玄緒因行至郊野。日暮忽遇伽監。便往
投宿至門首。乃見道明從寺方出。儀容言語
不異平生。遂引緒至房。緒私心怪之而不敢
問。至後夜明遂起謂緒。此非常處。上人愼勿
上堂。至曉鐘時。復來語緒。不許上堂。而形體
銷衰。顏色殊改。明去後秘緒遂往食堂
後窓邊。觀覘其事。禮佛行香。皆如僧法。昔
貢高逝者多列座。而在維那唱。施粥已即見。
有人舁粥將來。將來粥皆作血色。行食遍
並見。諸僧擧身火然宛轉悶絶。躄地如一食
之間。維那打靜請僧。一時無復苦相。緒駭懼
還所止房。少時明至。轉更憔悴。緒問之。明
曰。此是地獄苦不可言。緒復問曰。何辜至
此。明曰。爲往時取僧一束柴。煮染衣忘不陪
償。當此一年然足受罪。明乃以手褰衣。臍膝
已下。並皆焦黒。因泣涕而言曰。上人慈悲願
見救度。緒驚歎謂明曰。公精練之人。猶尚
如此。況吾輩當復何如。不審。何方可得相
免。明曰。買柴百束倍増爲僧温室。并寫法華
經一部。緒曰。吾當自竭所有。一日之内。爲
君辨之。願公早離此苦。因遂分別。緒即還
寺。依言爲酬。并寫經重更往尋。寂無所見。
其夜夢明威儀庠序。來謂緒。依公大恩。離苦
生淨土矣
  宋瓦官寺釋惠道二
釋惠道豫州人。惠果同母之弟也。不修行業。
善於興販。當衆倉厨。私自食用。知僧帛方便
割盜。後遇疾而死。胸上暖。三日蘇云。吾冥官
被驅。向幽遠闇路。路遇一沙門。謂道曰。汝不
信兄言。恣用僧物。王若推問罪福如何答之。
道更不知所答。沙門曰。汝應作是言。我昔有
造法華經八部願。故授此言已忽然不見。道
既至閻魔王所。王問。汝修何功徳。答吾有造
法華經八部願。然料理僧務未果所願。王微
笑曰。汝昔雖不發此願。今既云有願。即當發
願。盜用僧物。其罪深重。造法華經八部者。必
脱八獄。依此一言。放還人間。須歸人間如實
而修。乃以一人官。示歸路得蘇活。盡所有捨
衣鉢。造八部法華經。其經見在矣
  定州曇韻三
釋曇韻定州人。後住隰州行年七十。隋末喪
亂隱于離石比干山。常誦法華經。欲寫其
經。無人同志。如此積年。忽有書生無何而至
云。所欲潔淨寫經並能行之。於即清旦。食
訖入浴著淨衣。受八戒入淨室。口含檀香。燒
香懸旛。寂然抄寫至暮。方出。明又如先。曾不
告倦。及經寫了。如法嚫奉相送出門。斯
不見。乃至裝潢。一如正法。韻受持讀誦之。七
重裹結一重一度香水洗手。初無暫廢。夢普
賢現前告韻云。善哉如法書寫法華。即身能
離二十五苦。後遭胡賊。乃箱盛其經置高巖
上。經年賊靜方尋不見。周慖窮覓。乃於巖下
獲之。箱巾糜爛發朽見經如舊鮮好。見者謂
異矣法苑云。京師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
觀十一年。曾至彼州目覩説之也
  隆州令孤元軌四
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縣令孤元軌者。信敬
佛法。欲書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無由自
撿。憑彼上抗禪師撿挍。抗乃爲在寺。如法潔
淨寫了。下袟還岐州莊所。經留在莊。并老子
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爲外火延燒。堂是草覆。
一時灰蕩。軌于時任馮翊縣令。家人相命撥
灰。取金銅經。軸既撥外灰。其内諸經。宛然如
故。潢色不改。唯箱帙成炭。又覓老子。便從火
化。乃收取諸經。郷村嗟異。其金剛般若一
卷題字燋黒。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
能書。其人雜食行急不護潔淨。直爾立題便
去。由是被焚。其人現在。瑞經亦存京師。西明
寺主神察自驗説之右縁出三
寶感通記
  蒋州嚴恭五
隋開皇中嚴恭者。蒋州人也。於郭下造精舍。
寫法華經。清淨供養。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
行欺詐。信心而與不行。乞覓隨得。便營如法
經。給書生歡喜。常有十人道俗送直。恭親
撿挍勞不告倦。甞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
不獲已與之。貸者得錢。船載中覆錢失人
活。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濕如水。怪之後
見。所貸錢人方知其沒溺。又有商人。至官亭
湖祭神上物。夜夢神云。請君以物送與嚴恭。
法華令經用也。及覺所上之物在前。又恭曾
至市買紙少錢。忽有人持二千錢授恭曰。助
君買紙。言已不見。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
焔。焔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函。及明尋視乃
見。嚴家經函。其後發願。略云。無一字而不經
眼。無一字而不用心。及大業末。子孫猶傳經
業。郡盜相約不入其里。里人頼之至今。故業
猶爾云内典録
第十
  并州李遺龍六
李遺龍者并州人。其家書業相繼究微。龍父
名曰烏龍。偏重此土道經。不信佛經。性耽
嗜酒肉。謗佛經云。胡聖制酒肉。豈有慈悲。凡
一生中。不書佛經。設復有人。贈投金玉利。都
不見經。況自書寫。遂發狂亂。語遺龍曰。若
汝吾子。不可信佛經。信而犯者。災横不少。即
吐血而卒。後并州司馬。發心貞固。偏重法
華。如法欲寫其經無能書。同志有人謂司馬
曰。烏龍之子遺龍。繼業能書。其家邪見不寫
佛經。君威能伏邪心。堪任書寫。司馬以方便
調伏。更不隨。自稱家傳固辭。更雇餘書生。
造一部畢。若紙若筆。必以淨心。自出珍寶。如
法營。欲清淨供養。復思惟。我既州主。龍豈不
肯受言。逼以刑言。贖以金玉。龍遂立題目。悔
責父遺囑。入夜不覺。一日一夜。次夜夢。百千
天人。圍遶大威徳天。龍前庭中住立問。誰人
天。答我是汝父烏龍。先生愚氣不信佛經。墮
大地獄。炎火纒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死
不得。求生不得。五百利犁搆我舌肉。不可具
説。昨日地獄上忽有光明。於中現一化佛。説
偈言
    假使遍法界 斷善諸衆生
    一聞法華經 決定成菩提
如此六十四佛。次第而現説偈亦爾。爾時地
獄火滅。變爲涼池。我及衆生。捨身生第四
天。天上法爾。初三事即知。汝造題目六十四
字。一一之字。現化佛身。説偈救苦。我與汝
身。一肉血分。依我一人善縁。地獄罪人聞偈
離苦。同生一處。今圍繞者是也。汝捨先邪惡。
書寫佛經。以爲家業。復此因縁隱而不見。龍
夢覺。流涙悔過。具白司馬。聞者歡喜。皆謂不
意而造題尚爾。況乎若自書。若教人書。是人
所得功徳。無有限量。龍家書業。相傳至于今
矣。州内或毎字禮供。而毎日書。或行別讃
詠。而毎日寫者蓋多云云
  唐梓州姚待七
梓州郪縣人姚待。以長安四年甲辰夏發
願。爲亡親自寫四大部經法華維摩各一部
藥師經十卷金剛般若經一百卷。寫諸經了。
寫般若經。得十四卷。日午時有一鹿。突門而
入。立經床前。擧頭舐案訖。便伏床下。家有狗
五六箇。見鹿搖尾不敢輒吠。姚待下床抱得。
亦不驚懼。爲授三歸。跳躑屈脚。放而不去。至
先天年中。諸經並畢。皆以帙裹將欲入函。有
屠兒李迴好者。不知何故。忽然而來。立於
案前。指經而笑合掌而立欲取經。其屠兒口
唖耳聾。兩眼倶赤耽酒兇惡。小有此徳所寫
之經。皆以瓔珞裝軸。唯般若經。飾以檀素。但
箇取素軸。明此人於般若有縁。待遂裹以白
紙。盛以漆函。屠兒手所持刀。横經函上。笑而
馳去。一去之後。不復再見。莫知所之。隣家夢
鹿是待母。屠兒待父。命終之後。各依業受生。
其子發願。爲二親自寫大乘經。報已定故。頓
不能害。且來受化而去。至開元四年。有玄宗
觀道士朱法印。極明莊老。往眉州講説歳久
乃還。時郷中學士二十餘人。相就禮問。友人
王超曹府。令竪子殺羊一腔。以袋盛肉。煮熟
之後。心知其殺但忍。饞不得斷。隨例喫。計食
不過四五臠。經于一日。至日映時。欻然壯熱
頭痛。支節有若割切。至黄昏際。困篤彌甚。耳
聞門外。有喚姚待之聲。心雖不欲出。看不覺
身。以出外問有何事。使人黄衣状若執刀。
刺史喚言訖便行。待門外有溪。當去之時。亦
不見溪閻。但見平坦大道。兩邊行樹。行可三
四里。見一大城城是梓州城。其城複道重
樓。白壁朱柱。亦甚秀麗。更問使者。此不是梓
州城。使人莫語。城有五重門。其門兩邊各有
門室。門門相對。門上各各題額。欲似篆書。不
識其字。門數雖多。並無守者。街巷並亦無人。
使者入五重門内。有一大廳。廊宇高峻。廳事
及門。並無人守。至屏牖後。窺見廳上。有一
人著紫。身稍肥大。容色端麗。如此已下使者
入。入追姚待到。走入遥拜。怒目厲聲。何因勾
率爾。許入殺人於淨處。喫思量莫知其事。倶
見其嗔怒。眼中及口。皆有火光。忙怕驚惶。罔
知攸指。即分疏曰。比來但持經。不曾殺人。亦
不喫人肉。使問持何經。答持法華維摩藥師
金剛般若經。著紫之人。聞姚待此説。&T002247;怡微
㗛。聞稱大善聲。傍忽有人。著黄衣不見其脚。
手把一物。長二尺許。八稜成就。似打鼓槌。高
聲唱曰。何於朱道士房喫肉。更不敢諱。便承
實喫。喫幾許。報喫五六臠。著紫人問著黄
衣人。其人報云。喫四兩八銖。即把筆書槌
耳中遥聞。事非本心。且放令去待曹府到曰。
推問著紫人。又云。大雲寺佛殿。早修遣成應
諾。走出可五六歩。廳西頭有一人著枷杻。四
道釘&T055073;請問。姚待廳上人喚姚。功曹迴不稱
待名。看所著枷者。乃是屠兒李迴好。著紫
人問云。此人讀經寫經虚實。報云。是實。答了
迴看。但見空枷在地。不見屠兒。待初入時。廳
前及門。不見有人守掌。及其得出。廳兩邊各
有數千人。朱紫黄緑。位次各立。亦多女人。擔
枷負鎖。或有反縛者。亦有籠頭者。乃於衆
中。見待親家翁張楷亦在其中。雖著小枷。而
無釘&T055073;。叩頭令遺家。中造經不得多語。更欲
前進。被人約而不許。其中有一人。散要露
顯語待忽去。此非語處。迴見其中。乃是待
莊邊村人張賢者。抱病連年。水漿不能入口。
卿人見者。皆爲必死之證。妻子親情。皆備
凶具。姚待覺後報其兒。爲寫法華等經。不踰
半旬。病便得差。得放出屏牆之外。門門皆有
人。投刀杖弓槊。儼然備列。投門人不放。待
出所生又從廳東走來叫云。我兒無事得放。
何以鹿欄不放。令待展臂示之。即宣衣袖。出
臂示之。即便得出。及至覺寤。已經一日矣
  揚州高郵縣李丘令八
李丘令者。揚州高郵縣丞李丘一同父異母
弟也。家屬相繼。放鷹犬殺生命。聚會親族。以
爲歡娯。不知慚愧。家兄丘一。再治語冥事。心
不信受。長安二年正月十九日。頓得重病便
死。心上小援。丘令前依妻病。發造法華經一
部願。未果其志。其妻亦爲救夫重病。立此造
經誓。丘令死後七日方活。具説冥事云。吾初
死之時。有六人羅刹婆。來云。我是炎魔大王
使。以汝惡積故。追不可許暫住。即著枷鎖。驅
行而去十餘里。有一人乘馬朱衣。手執弓箭。
見丘令嗔怒高聲唱言。丘令是大惡者。何不
輿火車。所言未畢。忽然身在火車。時有一沙
門。以水灑車。身涼苦息。莫知誰救。更行五
百餘里。見大城峻峙中有廳殿。王安處寶座。
前後左右。各有數千人。朱紫黄緑。位次各坐
其外。庭中有無量罪人。杻械枷鎖撿繋反縛
面縛等。種種雜居。皆向王而踞。王見我入嗔
目問曰。汝無道殺生命。非法食噉。無功徳分。
豈非入寶山空手歸哉。爾時默恥無酬答。王
遣使取一卷書。五十餘枚許。即披之曰。汝聞
不。在生造罪。一一記録。即出所造罪。一一呵
責。更無所逃。卷將畢時。王微笑曰。汝有大功
徳。爲妻欲造法華經。未遂心願。汝後室亦爲
汝起誓。赦汝已前衆罪。將還人間。廳下官
人。朱衣黄緑。白王言。惡人難赦。如何放還。
王言。此人有寫經願。若在獄中。憶念昔事。唱
立願言。地獄空荒罪人生天。是故放還時。庭
中無量罪人。聞此論説。捨身生天。吾親蒙
王放恩。由寫經願而活。即盡所有。造經一百
部。自手書願文。并留因縁出矣
  唐河東練行尼九
河東有練行尼。常誦法華經。訪工書者一人。
數倍酬直。特爲淨室。令寫此經。一起一浴。燃
香薫衣。仍於寫經之室。鑿壁通外。加一竹筒。
令寫經人毎欲出息。輒含竹筒吐氣壁外。寫
七卷八年。及畢。供養殷重盡其恭敬。龍門
僧法端。常集大衆。講法華經。以此尼經本。精
定遣人請之。尼固辭不與法端。責讓之。尼不
得已。乃自送付法端等。開讀唯見黄紙。了無
文字。更開餘卷。皆悉如此。法端等慚懼即送
還尼。尼悲泣受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遶佛
行道。於七日不暫休息。既而開視。文字如故。
後尋尼字。有人尼字練妙。後復改名感妙
第二十七云。出
冥報記尼法信
  揚州嚴恭十
揚州嚴恭者。本泉州人。家富於財。而無兄弟。
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年弱冠。請
於父母。欲得錢五萬往揚州市。父母從之。恭
乘船載錢而下。去揚州數十里許。逢江中一
船載龜。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龜當死
因請贖之。龜主曰。我龜大頭別千錢乃可。恭
問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正有錢五萬。願以
贖之。龜主喜取錢付龜而去。恭盡以龜放江
中。而空船詣揚州。其龜主別恭行十餘里。船
沒而死。是恭父母在家。昏時有烏衣客五十
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曰。君兒在
揚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之。恭父怪愕。疑恭
死因審之。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用故附歸
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濕。留客爲設
食。客止明旦辭去。後月餘日。恭還家。父母大
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答無之。父母説客形
状及附錢月日。贖龜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
所贖龜也。父子驚歎。因揚州起精舍。專寫
法華經。遂從家揚州家轉富。大起房廊。爲
寫經之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
人。揚州道俗共相崇敬。號曰嚴法華里。甞有
知親。從貸經錢一萬。恭不獲已與之。貸者受
錢。以船戴歸。中路傾船。一萬濕錢。如新出
水。恭甚怪之。後見前貸錢。入乃知濕錢。是所
貸者。又有商人。至宮亭湖。於神所祭。須肉食
并上物。其夜夢。神送物還之謂曰。債君爲我
持此奉法華。以給經用故也。且而所上神物。
皆在其前。於是商人。歎異送達恭處。而倍
加厚施。其後恭至市買經紙。適遇小錢。忽見
一人。持錢三千授恭曰。助君買紙。言畢不見。
而錢在其前。於是怪異。如此非一。隋開皇末
恭死。隣人夢。恭死生淨天。夢問淨天何。答
兜率内院。無雜穢故。恭死子孤傳其業。隋季
盜賊至江都者。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里。里
人頼之。獲全其處。至今寫經不已。州邑共見。
京師人云。亦多知之。附馬宗公蕭。最所祥審
記者曰。蒋州嚴恭。與揚嚴恭其事大同。彼縁出感通
録等。此縁出冥報記等。依有廣略不同。前後出之。乞
具尋始
末悉之
  滿州虞縣不信男十一
滿州虞縣有一男。失姓名。偏事神道。不信佛
法。若見佛像及僧洗目。若聞説法及誦經音
洗耳。因善知識化誘。更不肯受。或時依私
要。往詣仁壽寺僧道如所。在門外謂。如有私
用。將貸錢三千文。如曰。錢在寺庫。不可惜
之。但吾依檀主請。造法華經。至方便品初行
終。尚未書一字。硯水既乾。公爲吾辨水畢。將
欲起。男思惟。我本不見三寶今依無他。來投
此處。若取硯水。豈非不祥。若不取之。必違要
契。良久取水與之而去。如寫行已尋男子。更
不見所在。男馳走投河流。不覺僻地悶絶。
良久而起。流泣悔過。投寺謂如曰。吾悶絶入
死門。兩人來驅向炎魔王宮。王初見吾恚曰。
汝以邪見自莊嚴身。報在阿鼻。于時空中忽
在異光。照吾頂。王撿始末。知是法華方便
品初行終一字。取水令寫。故文字現佛身來
助。問此誰光。答我是方便品文字。法華文字。
一一皆是佛也。此男歸我故來救。時王歡喜
曰。皆善哉。法華文字。變身放大光。尚救不信
者。何況信心人。即示歸路得還活。即出家捨
家。寫經一十六部。巡禮名山。不知所
  隋大業中客僧十二
隋大業中有客僧。行至太山廟求寄宿。廟令
曰。此無別舍。唯神廟。廡下可宿。然而比來寄
宿者。輒必死。僧曰無苦也。令不得已從之。
爲設床於廡下。僧至夜端坐誦經可一更。聞
屋中環珮聲。須臾神出爲僧禮拜。僧曰。聞此
宿者多死。豈檀越害之耶。願見護之。神曰。遇
其死者將至。聞弟子聲。因自懼死非殺之也。
願師無慮。僧因近坐。説談如食項。良久僧問
曰。世間人傳説。太山活鬼。寧有之也。神曰。
弟子薄福有之。豈欲見先亡乎。僧曰。有兩同
學僧先死。願見之。神問曰。姓名何。僧具答姓
名。神曰。一人已生人間。一人重罪在獄不可
喚。與師就見耳也。僧甚悦。因共起出門。不遠
而至一所。多見廟獄。火燒光焔甚盛。神將僧
入一院。遥見一人在火中。號呼不能言。形
變不可復識。而血肉燋臭。令人傷心曰。此是
也。師不復欲歴觀耶。僧愁愍求出。俄而至
廟。又與神同坐因問。欲救同學。有得理耶。神
曰可得耳。能爲寫法華經者便免。既而將曙。
神辭僧入堂。旦而廟令視。僧不死怪異之僧
因爲説。仍即爲寫法華經一部。經既成莊嚴
畢。又將經就廟而宿。其夜神出如初。歡喜禮
拜。慰問來意。僧以事告之。神曰。弟子知之。
師爲寫經。始書題目。彼已脱免。今又出生不
人問也。然此處不淨潔。不可安經。願師
將送。經向寺。言訖久之。將曉辭訣而去。
入僧送經於寺又出法苑
第十八
  絳州孤山西河道場僧十三
絳州有孤山。西河造立堂舍。多樹林木。頗得
山居形勝處也。永徽年中有二人僧。同房而
住。一人名僧行。行三階佛法。一人名僧法。行
法華三昧。二人要契。若先亡者。必告生處。如
昔無著世親。後僧行先亡。雖思慕之三年。
無示告生處。堂有觀音像。斷食祈誓。必有感
應。僧法斷食五日。在堂不出戸外。至五日夜。
夢有一沙門謂法曰。汝執取我裳角。將見僧
行生處。即執裳角。須臾至地獄。猛火熾燃。不
可親近。鐵網七重而覆其上。鐵扉四面閉甚
固。百千沙門。犯淨戒不調身心者。在中受
苦。沙門謂防守羅刹曰。此中有沙門僧行不。
答有。又曰欲見。答不可見。沙門語羅刹昔同
行思慕而來。我等佛子。汝如何固惜。答若欲
見隨意即見。時羅刹以鋒貫黒炭示之曰。此
是僧行也。僧法見黒炭流泣。沙門釋子。如何
受重苦。願欲見昔形。時羅刹唱活宛如平生。
但身體燒爛。謂法曰。吾昔貢高恣犯。汝將救
吾苦。法曰。如何救之。答爲造法華經。法曰。
如何造。答一日之中。以可畢其功。法曰。貧道
豈可一日中畢。答吾苦不可忍。刹那難過。非
一日猛利行。焉得苦息。爾時羅刹嗔呵。以鋒
貫之。投地獄中。法隨前沙門而出夢覺。即日
捨衣鉢資。雇書生四十人。一日寫之。供養禮
拜。其夜又夢。前沙門來告。僧行早離地獄苦。
近生第二天。盛自手注之而所見也
  北齊仕人十四
北齊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子
曰。吾平生愛奴及馬。皆使乘日久稱人意吾
死可以爲殉。不然無所使乘也。及其死家人
以嚢盛土。厭奴殺之。馬則未殺。奴死四日。而
蘇説云。當不覺。去忽至官府門。門人因留止
在門。所&T051985;一夜。明旦見其亡主。被鎖嚴兵守
衞。將入官所。見奴謂。且我謂死得使奴婢。遺
言喚汝。今各自受。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
言畢而入。奴從屏外窺之見官。問守衞人
曰。昨日押取脂多少乎。對曰。得八升。官曰。
更將去押取一斛六升。主即被牽出。竟不得
言。明旦又來有喜色。謂奴曰。今爲汝白也。
乃入官問脂乎。對曰不得。官問所以。主司曰。
此人死三日。家人爲請僧設齋。毎聞經唄聲。
鐵梁輒折。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主司因白
官請放奴。官即喚放倶出門。主遣傳語其妻
子曰。頼汝等追福。得免大苦。然猶未脱。能更
寫法華經。造像以相救濟。冀因得免自今無
設祭。既而益吾罪。言畢而別。奴遂生而具言
之。家中畢以其日設會。於是領追福。合門
練行
  定州釋修徳十五
唐定州中山禪師釋修徳者。不知氏族。苦節
成性。守道山林。依華嚴及起信。安心結業。推
念修禪。於永徽四年。歸誠方廣。因發大心。至
精抄寫。故別於淨院。植諸樹。凡歴三年。兼之
華藥。灌以香水。潔淨造紙。後別築淨臺。於
上起屋。召善書人僞州王恭。別院齋戒沐浴
淨衣焚香。布華懸諸幡蓋禮經懺悔。方昇座
焉。下筆合香。擧筆吐氣。毎日恒然精勤無怠。
禪師躬自入淨運想。燒香筆翰之間。並專心
自因修若是。迄乎終始。毎寫一卷。施縑十
疋。迄成一部。總施六百餘段。恭因發心。並皆
不受勞誠。竭慮筋力都盡。寫經纔畢。俄從永
化徳以經成。設齋慶集大衆。同清希心。禮見
禪師。便於衆前。燒香散華。發弘誓願。纔開
經藏。放大光明。周七十餘里照定州城。城中
士女。並皆同見。中山齋衆。既覩希奇。得未
曾有。投身宛轉悲嗥懺悔。禪師又勒石。寫涅
槃法華經各一部。初移入龕之際。石涅槃法
華。並放光明。滿十餘里。擧衆咸覩。感悟無
涯。既有感應。利益何疑矣
  齊太祖高帝十六
齊太祖高帝道成。姓蕭偏崇重佛。故造陟屺
止觀二寺。四月八日。常鑄金像。七月十五日。
普寺造盆供。僧三百。自以香汁和墨。手寫法
華經八部金字法華二部。皆五香厨四寶
盛。靜夜良辰清齋行道。毎放金色光。照耀殿
内。諸侯皆共視。倍更發心。相議。我等結二
十八人。各各造一品。莊嚴奇麗。七月十五
日。就止觀寺。須供養禮拜。即如僉議。當於
供日。天雨細華。如雲母而下。琉璃軸放光。照
一里餘。衆皆歡喜。中有特進士。七十有八。頓
悶絶。良久起居。歡喜流涙。吾如夢見自身。左
右有羽翼。飛到天上。即兜率宮前入内院。彌
勒告曰。高帝并諸侯。皆來我所。法華力耳。汝
還人間。宜告此事。即特飛下見羽翼。是法華
一品。諸君莫懈怠。王臣彌發信心焉
  并州清信女十七
并州有一清信女。姓楚修念西方行業。凡此
州男女七歳。皆解念佛三昧。此女深生厭離。
發願書寫法華一部。迴向西方。夢西方聖衆
來告女。汝行念佛三昧。造法華經。是故來
語。從是已後二十五年。方來迎。語已而去。此
女彌發信心。自寫法華。念阿彌陀。七十六方
卒。微細音樂聞空中。異香滿室。奇瑞蓋多
  唐襄州神足寺慧眺十八
釋慧眺。姓莊氏。少出家以小乘爲業。馳譽江
漢。承象王哲公講。開三論心生不忍曰。三論
明空講者著空。言訖舌出三尺。鼻眼兩耳。並
皆流血。七日不語。有汰律師聞之曰。汝大癡
也。一言毀經罪過五逆。可信大乘。方得免耳。
乃令懺悔。舌還收入。便輿往哲所。誓惟聽大
乘。後毎講法華華嚴。用陳懺悔。甞在松林坐
禪。見有三人。形服都雅。請受菩薩戒。受訖
白曰。禪師利根。若不改心信大乘者。千佛出
世。猶在地獄。聞此語重屬涕涙交流。大哭
還寺。在哲房前。宛轉嗚咽。不能得語。更勸化
俗士。造華嚴大品法華維摩思益各百部。終
時感林樹變白可謂。過而能改焉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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