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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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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多是一故。問。一不即多有何過。答。有二過
故。一不成多過。謂既不成多。餘亦不成多故。
如一不成十。二三四等亦不成十。故無十過。
二不成一過。謂若一不成十。此即不成一。由
十不成故。一義亦不成。以無於十是誰一故。
一不即多。成過既爾多。不即一成過亦然。又
若不相即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不成立。便
有自性斷滅等過故。倶存雙泯者。倶謂正一。
攝他同己。廢己同他時。即是多攝一同己。廢
己同一也。雙泯者。以一望於他二義即是多
望於一二義故。則一望於他。二義泯矣。多望
於一。二義即是一望於多二義故。即多望於
一。二義泯也。旨不異前思之。六體用雙融義
者。一以體就用。二以用就體。三體用雙存。四
體用雙泯。以體用交徹形奪兩亡。即入同原
故圓融一味。五成解境。六成行境。七同體相
入義者。此門即指前第二門。以第二是本同
體門故。如一本自是一爲本一。應二爲二一。
應三爲三一等。只是一箇一對他成多。亦如
一人望父名子。望子名父。望兄爲弟。望弟爲
兄等。同一人體而有多名。今本一如一人。多
一如諸名也。八同體相即義者。一有多空既
爾者。例多一有體也。由有多一方詺本一。爲
本一故多一有體。本一無體也。多一有體故
能攝本一。本一無體潜入多一。九倶融無礙
同前異體門也。即前第六門。謂同體縁起
法中。力用交渉全體融合。方成縁起。十同
異圓滿義者。謂前來異體四門同體四門及
第三同異倶存。並不出同異合居一處。不偏
一門故云圓滿。若具足皆具十玄。有多種義
門。有本有末。有同有異。有即有入。四句六句
等。合前九門爲同時門也。且如由異體相入
帶同體相入故有帝網門者。同體相入一中
已含於多。更入異體故有重重之義。同體相
入如鏡已含多影。更入異體。如含影之鏡。更
入餘鏡故有重重無盡之義。餘九玄如文。今
結屬者。由第一本門之中融同異故。今則融
前六門。則異體中三門與同體三門相成。無
異體同體不成。無同體異體不成。故六門相
成。後之七門從前三生前三融故。後七必融。
故十門一際也。例前第三融通亦有六句。一
或擧體全異具入即倶。二或擧體全同亦具
入即倶。三或具同異雙現。無二體故。四或雙
非同異。以相奪倶盡故。謂同即異故非同。異
即同故非異。五或具前四。爲解境故。六或絶
前五。成行境故。故約智顯理諸門不同。廢
智忘筌一切叵説。説與不説無礙難思。沒同
果海。唯亡言遺照庶幾玄取耳。如上縁起總
因云。外由内變本末相收。外諸器界内識頓
變。増上之果亦因自業。故云内變。内即是本。
外即是末。以唯心義。則内收外。以末攝本。若
以法性爲本。法性融通縁起相由。則塵包一
身毛容刹土。故合爲大大縁起
宗鏡録卷第七十二
 *戊申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七十三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八識之中覆眞習妄。何識造業。何識爲因。
何識爲依。成其妄種 答。前五識取塵。第六
識爲因。第七識計我造業。第八識爲依。以此
生死苦果不斷。楞伽經偈云。如水大流盡。波
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釋云。謂
五識取塵轉入六識六識記法爲因。七識攀
縁。六識造善惡業。得未來生死。覆障八識不
得顯現。若五識不取塵。即無六識。六識無
故七識不生。七識不生故則無善惡業。無善
惡業故即無生死。無生死故如來藏心湛然
常住。即是六七識滅建立八識。又八識爲五
六七識所依與諸識作因者。即第六識心諸
識依之。如水盡則無波浪。六識滅七識亦不
生。故云一念無明風鼓動眞如海。無明風盡
識浪不生。則覺海性澄源源澄覺元妙 問。
一切世間因果相酬生死不絶。於諸識中何
識爲主 答。生滅因縁最初依阿頼耶識爲
體。以意識爲用。如是三世因果流轉不絶。功
在意識以是義故意名相續識。起信論云。復
次生滅因縁者。謂諸衆生依心意識轉。此義
云何。以依阿頼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
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説名爲意。此意復有
五種異名。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二
名轉識。謂依動心能見境相。三名現識。謂現
一切境界相。猶如明鏡現衆色像。現識亦爾。
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四
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差別法。五名相續識。
謂恒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
無失壞。成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已曾
經事忽然憶念。未曾經事妄生分別。是故三
界一切皆以心爲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何以故。一切諸法。以心爲主。從妄念起。凡所
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故
當知。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衆生無明妄
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虚妄
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
滅。故釋云。通論五種之識。皆名爲意。就本而
言。但取業識。以最微細作諸識本故。如是業
識見相未分。然諸菩薩知心妄動。無前境界。
了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前外執順業識義。故
名業識。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者。是明諸法非
有之義。入楞伽經偈云。身資生住持。若如
夢中生。應有二種心。而心無二相。如刀不自
割。如指不自觸。如心不自見。其事亦如是。若
如夢中所見諸事是實有者。即有能見所見
二相。而其夢中實無二法。三界諸心皆如此
夢。離心之外無可分別。故言一切分別即分
別自心。而就自心不能自見。如刀指等。故言
心不見心。既無他可見。亦不能自見。所見無
故能見不成。能所二相皆無所得。故言無相
可得。又一心隨無明動作五種識故。説三界
唯心轉也。此心隨熏似現雖有種種。然窮其
因縁唯心作也。離現識則無六塵境反驗六
塵唯是一心。故云離心則無境等。問。現有六
塵境。云何唯心。答。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隨熏
所起更無異體故説唯心。疑云。何作諸法耶。
答。由妄念熏故生起諸法。故云從妄念起。亦
可疑云。法既唯心。我何不見。而我所見唯是
異心。釋云。異心者。是妄念分別而作故。云妄
念生也。既境唯識無外異法。是故種種分別
皆是自心。即塵無相識不自縁。是故無塵識
不生則心不見心矣。攝論云。無有別法能取
別法。能所既窮故。無相可得也。心生種種法
生心滅種種法滅者。瑜伽論問。諸修觀行者
見遍計所執無相時。當言入何等性。答。入圓
成實性。問。入圓成實性時。當言遣何等性。
答。遣依他起性。以此當知。唯識觀成則無有
識。楞伽經偈亦云。無心之心量。我説爲心量。
此之謂也。若依此論。無明動眞如成生滅縁
起。無明風滅識浪即止。唯是眞如平等平等
也。此境界離心之外。無體可得也。又亦即是
心故。復無體也。如鏡外無體。鏡内復無體也。
疑云。既其無體何以宛然顯現。釋云。並是眞
心之上虚妄顯現。何處有體而可得也。疑云。
何以知心上顯現。釋云。以心生則種種法生。
以無明力不覺心動能現一切境界。則心隨
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滅境界隨滅。諸分別
識皆滅無餘。故言心滅則種種法滅。此則心
原還淨。故云滅也既心隨不覺。妄現諸境則
驗諸境唯。心無體也。又夫心者。形於未兆。動
靜無不應於自心。如詩云。願言則啑願思
也。言我也謂人。或思已則*啑。故知心應千
里。設有處遠而思者。我皆知矣。是以萬事唯
心先知故得稱心靈。斯之謂也。如太山呉伯
武。與弟相失二十餘年。相遇於市仍共相敺。
伯武覺心神悲慟。因問乃兄弟也 問。生滅
因縁。別以何爲因。以何爲縁。而得生起 答。
古師釋云。生滅因縁體相有二。一阿頼耶心體
不守自性變作諸法。是生滅因。根本無明熏
動心體。是生滅縁。又復無明住地諸染根本。
起諸生滅故説爲因。六塵境界能動七識波
浪生滅。是生滅縁。依此二義以顯因縁。諸生
滅相聚集而生。故名衆生。而無別體唯依心
體。故言依心。即是阿頼耶自心相也。又眞妄
和合諸識縁起。以四句辯之。一以如來藏唯
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
浪。三頼耶識亦生亦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
靜。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
風非水非浪。問。頼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
滅門。答。爲起靜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
性隨於動亦在生滅門中。非直頼耶具動靜
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不動亦在此門
中。何以故。彼生滅無別體故。如水作波。又起
信論説。無明爲因境界爲縁。生三細之識六
麁之相。則隨迷昧之縁。而沈六趣。始覺爲因
五度爲縁。則隨悟解之縁而昇一乘。又説迷
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法。即染縁生而淨縁
滅。悟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徳。即淨縁起而。
染縁亡。然但一心所作。更無二原。義説逐悟
逐迷實無能逐所逐。故論云。以一切法皆從
心起妄念而生。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
見心。無相可得。如古徳釋。波水之喩眞如生
滅二門。以水濕喩心眞如。以波動喩心生滅。
波無異濕之動。則無異眞如之生滅。即水以
辯於波不變性而縁起也。水無異動之濕。則
無有離生滅之眞如。即波以明於水。下捨縁
而即眞也 問。記憶之事定屬何法而生
答。大乘説能記憶法有三。一自證分能記憶
見分。二別境中念能記憶曾所更事。三識中
種子能不妄生自現行唯識疏云。如不曾更
境必不能憶。如現行色曾被見分縁者。後必
能憶。若不曾爲相分縁者。後時必不能記憶
也。以能縁見分於過去時及現在世但縁相
分。不曾自縁前已滅心。既過去已。今時見分
有何所以能自憶持。以於昔時不曾返縁自
見分故。既許今時心心所法能自記憶。明由
昔時有自證分縁於見分。證彼縁境作量果
故。故今能憶 問。生滅門中有漏位内。約
教所論有幾種生死 答。略有二種。一分段。
二變易。識論云。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
善業。由煩惱障縁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
果。身命短長。隨因縁力有定劑限。故名分段。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
所知障縁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
願力。改轉身命無定劑限故名變易。無漏定
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惻名不思議。或名意
生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説。如取爲縁有漏
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爲
縁。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
三種意生身。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
本如變化故 問。論云。所知障不障解脱。無
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死苦爲 答。
成二利故更須資生。論云。自證菩提利樂他
故。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
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
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
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絶。數數
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
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
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
大菩提。爲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爲有
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
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
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
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
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増上果。釋云。得
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者。謂八地
已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及
二乘説現及種潤。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
方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
執。助願受生。故已永斷伏無容復受當分段
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
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令身
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絶。既未圓證無相大悲。
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者。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
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爲實有者。無有因
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
求可度執爲先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説業爲
因。以是勝故。無明爲縁。以疎遠故。非如煩惱
資有漏業。但縁義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
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爲永斷除此所知障留
身久住説之爲縁。爲所斷縁故。又此所知障
能爲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障。倶諸行法不
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
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爲縁。故
説此障。爲於身住有大助力。説爲縁也。此變
易生死。乃是菩薩成就非願圓滿菩提。若
分段生死即是凡夫妄心所造。念念耽著入
大苦輪。無有休息。如大涅槃經云。佛告迦葉。
世間衆生顛倒覆心。貪著生相厭患老死。迦
葉。菩薩不爾觀其初生已見過患。迦葉。如有
女人入於他舍。是女端正顏貌繢麗。以好瓔
珞莊嚴其身。主人見已便問言。汝字何等繋
屬於誰。女人答言。我身即是功徳大天。主人
問言。汝所至處爲何所作。女人答言。我所
至處能與種種金銀琉璃玻瓈眞珠珊瑚琥珀
硨磲瑪瑙象馬車乘奴婢僕使。主人聞已。心
生歡喜踊躍無量。我今福徳故。令汝來至我
舍宅。即便燒香散華供養恭敬禮拜。復於門
外更見一女。其形醜陋。衣裳弊壞。多諸垢膩。
皮膚皴裂其色艾白。見已問言。汝字何等繋
屬誰家。女人答言。我字黒闇。復問何故名爲
黒闇。女人答言。我所行處能令其家所有財
寶一切衰耗。主人聞已。即持利刀作如是言。
汝若不去當斷汝命。女人答言。汝甚愚癡無
有智慧。主人問言。云何名爲癡無智慧。女
人答言。汝舍中者即是我姉。我常與姉進止
共倶。汝若驅我亦當驅彼。主人還入問功徳
天。外有一女云是汝妹。實爲是不。功徳天言。
實是我妹。我與此妹行住共倶。未曾相離。隨
所住處。我常作好。彼常作惡。我常利益。彼
作衰耗。若愛我者亦應愛彼。若見恭敬亦應
敬彼。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倶不
用。各隨意去。是時二女倶共相將還其所止。
爾時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釋
曰。功徳天者即喩於生。黒闇女者即喩於死。
只是世間生死二法。諸惡之本。衆苦之原。賢
聖共訶。愚癡所蔽。主人見已者。心矚於境
名爲見也。即便問言者。以解觀生求生之實。
名爲問。女人答言者。境對於心義稱答也。功
徳大天者。喩生是出相也。功徳報主。具六識
光明。照六塵境界。名功徳天也。繋屬於誰者。
應言屬惑業。我今福徳者。宿修善因今受天
報。名至我宅也。復於門外者。死捨身家義云
門外。繋屬誰家者。縁應即死無所屬也。我字
黒闇者。死是沒相。雖有五根無所覺知。名
黒闇也。我常與姉進止共倶者。即生即死爲
進止倶。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倶
不用者。夫於生不喜者。見死則不憂也。爾時
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者。證初
地時離分段死入歡喜地。故云歡喜無量
問。唯有内識而無外縁。云何復説六處輪迴
生死相續 答。識論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
習氣倶。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諸業謂福
業罪業不動業。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思業之
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此雖纔
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
起自功徳。即此功能説爲習氣。是業氣分
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如是習氣展
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増
上縁。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
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
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縁
種。謂倶業種二取種倶。是疎親縁互相助義。
業招生顯。故頌先説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
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雖二
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増上性同易感。由感餘生
業等種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後別能生餘
異熟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縁方得
相續。此頌意説。由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
離識心心所法。爲彼性故。釋云。此雖纔起無
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者。雖現用無有
過去體能招當來眞異熟果。而現行之業當
造之時。熏於本識起自業之功能。功能即習
氣。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相見
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者。一者
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取名二取。二者
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是執取五蘊
爲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爲。以爲本質故。今
此唯顯取親所縁。不能縁得心外法故。又變
無爲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三者
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四者
本末。謂取親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
又總報品故名本。餘識等異熟別報品故名
末。即取一異熟也。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
此諸取皆是二取所攝。即是現行之取也。雖
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増上性同易感者。二取種
子受果無窮攝論説。習氣有盡。所以者何。由
異熟果。一者性別與業性殊。不多相順。二
者難招業雖招得。謂必異世果方熟故。業習
氣有盡。如沈麝穢草有萎歇故。其等流果及
増上果。一者性同。體性相順。二者易感。同
時生故。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二取種易感
果也。何者爲等流。何者爲増上。増上寛。但
等流必増上。等流者。謂種子與現行及自種。
爲倶生同類因故也。増上處無別體。即等流
性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増上果故易感。
又種望現行是増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
望彼現及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前異熟
受用盡時。復不能生餘異熟果。意由感當來
餘生業等種子熟故。於今身中前異熟果受
用盡時。即是此身臨終之位。彼所熟業復別
能生彼餘果起。即先業盡時。後果種熟時。其
異熟果而復得生。所以生死不斷絶也。由此
業果無斷生死相續輪轉無窮。何假藉心外
之縁。方得生死相續。此相續識無有斷時。若
未觸途成觀諦了自心。皆對境生疑。執有前
法一切生死。盡是疑情。但了唯心自然無咎。
若疑蛇得病。豈有實境居懷。猶懸砂止飢。但
是自心想起。如晋書樂廣傳。廣有親客久闊
不復來。廣問其故。答曰。前在座蒙賜酒。見盃
中有蛇。意甚惡之。既飮而疾。于時河南廳署
壁上有角。角邊畫作蛇。廣意盃中蛇即角影
也。復置酒前處。客豁然意解沈痾頓愈。又律
四食章。古師義門手鈔云。思食者。如饑
饉之歳。小兒從母求食啼而不止。母遂懸砂
嚢誑云。此是飯。兒七日諦視其嚢將爲是食。
其母七日後解下視之。其兒見是砂絶望。因
此命終方驗生老病死皆是自心。地水火風
終無別體。是以衆生耽著生死。二乘厭畏生
死。皆不了心外無法爲境所留。取捨雖殊倶
非解脱。何者衆生爲生死。縛二乘被涅槃縛。
如楞伽經云。復次大慧。諸聲聞衆畏生死妄
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一
切皆是妄分。別有無所有故。妄計未來諸根
境滅。以爲涅槃。不知證自知境界轉所依藏
識爲大涅槃。彼愚癡人不知去來現在諸佛
所説自心境界。取心外境。常於生死輪轉不
 問。生死相續。由二取有支我執名言二
種習氣成異熟果者。其生死業先來後去。定
屬何識 答。唯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若
無此識生死不成。由前七轉識有間斷非主
故。此識亦名執持識。能執持種子根身。初一
念有執趣結生相續義即是界趣生義。此執
趣結生不通果位。八地已上不通執趣結生
也。今但取執持種子根身義。故名執持義此
通一切位。此是生位最初攬胎成體。乃至死
時前諸識悉皆惛昧遷謝。唯異熟識最後執
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
離故。冷觸起時即是非情。雖變亦縁而不執
受故。由此爲凡爲聖常作所依。捨生趣生恒
爲其主 問。生死依處約有幾事 答。生死
流轉所依事有三。經云。有三種流轉。一是處
流轉。於三世處由我分別。二是事流轉。由外
六處由我取執。三如是而轉。諸業異熟相續
流轉 問。由二取習氣成生死者。必因現行
功能方成習氣。且現行何法熏成生死 答。
初因無明不了發業。次因情愛貪著潤生。故
云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癡愛故則念念相
續。當知念即生死。經云。起一念善受人天身。
起一念惡受三塗身。故知日夜念念造未來
生死之身。有何窮盡。安般守意經序云。彈
指之間心九百六十轉。一日一夕十三億意。
意有一身。心不自知。猶彼種大也。菩薩
處胎經云。一彈指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
念成形。形形皆有識。佛之威神入彼微識中
皆令得度。此識教化非無識也 問。生死之
法是有是無 答。非有非無。何者若言是有。
一身内外地水火風。各各性空未曾聚散。所
以無生之生可説爲。生。無滅之滅可説爲滅。
如菴提遮女師子吼了義經云。若能明知地
水火風四縁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而能
隨其所宜有所説者。是爲生義。乃至若能明
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壞。而能隨
其所宜有所説者。是爲死義。若言是無。以染
淨眞如不守自性。不覺隨縁起幻生滅故云
法身流轉五道號曰衆生。如上所明凡聖二
種生死。須知生死中道方離斷常。是以生之
無生眞性湛然。無生之生業果宛然。眞性湛
然不可執常。業果宛然不可執斷。又復諸佛
出世。尚如空華亂生亂滅。況衆生顛倒生死。
但如妄夢如狂醉。豈是實耶。融大師云。一切
凡聖。三塗已上。種智已還。皆妄想謂有。並是
夢中。如人夢中見在地獄種種方便求脱浪
生辛苦。但抖擻令覺。即一切事盡無。如今
並是夢中所作還受夢報。又如狂醉之人恒
隨物轉。所以一切衆生飮無明酒臥五住地。
長劫惛然孰有醒者。忽得見性之時。如同醉
醒如經偈云。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醒。得佛
無上體。是我眞法身。又若入宗鏡中頓明實
性。反觀世間生死名相虚誑。猶如兒戲。復似
技人。然雖改換千差。一性宛然不動。如草堂
和尚偈云。樂兒本是一形躯乍作官人乍作
奴。名目服章雖改變。始終奴主了無殊
宗鏡録卷第七十三
 *戊申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七十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生死輪迴不待外縁。既由内識。此即有漏
異生生死相續。諸佛菩薩淨法相續。爲復亦
由内識。爲復別有淨體 答。淨法相續應知
亦然。論云。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
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増勝。乃至究竟得成
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
識。任持一切功徳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
起諸妙用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内識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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