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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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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嚴論偈云。譬如工畫師。畫平起凹凸。如是
虚分別。於無見能所。譬如善巧畫師能畫平
壁起凹凸相實無高下而見高下。不眞分別
亦復如是。於平等法界無二相處。而常見有
能所二相。是故不應怖畏。云何不須怖畏。以
自心變故。如畫凹凸。由自手畫故
宗鏡録卷第十一
 *丙午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十二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唯一心法。云何教中廣立名字
答。如來名號十方不同。般若一法説種種名。
解脱亦爾。多諸名字。故大般若經云。如一切
法名。唯客所攝。於十方三世。無所從來。無所
至去。亦無所住。一切法中無名。名中無一切
法。非合非散但假施設。所以者何。以一切法
與名倶自性空。大方等大集經云。爾時佛告
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善男子。第一義者。謂無
有諸法。若無諸法云何説空。無名字法説爲
名字。如是名字亦無住處。名下之法亦復如
是。是以法從心生。名因法立。所生之心無處。
能生之法亦然。則心境皆空倶無處所。論云。
心能爲一切法作名。若無心則無一切名字。
當知世出世名字。皆從心起。以心隨縁應物
立號。略有五義。而立假名。一從義故。二隨縁
故。三依俗故。四因時故。五約用故。云何從
義。無量義經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故知因
義立名。因名顯義。云何隨縁。涅槃經云。其味
眞正停留雪山。隨其流處得種種名。隨其流
處者。即是隨染淨之縁。得凡聖之號。云何依
俗。經云。一法有多名。實法中即無。不失法性
故。流布於世間。云何因時。涅槃經云。佛性因
時節有異。説淨不淨。何者。在垢染時稱衆生。
處清淨時名諸佛。云何約用。如因心立法隨
法得名。處聖稱眞。居凡號俗。似金作器隨器
得名。在指曰鐶。飾臂名釧。則一心不動。執別
號而萬法成差。眞金匪移。認異名而千器不
等。若知法法全心作。器器盡金成。名相不能
干。是非焉能惑。又如圓器與方器名字不同。
若生金與熟金言説有異。推原究體萬法皆
空。但有意言名義差別。動即八識凝爲一心。
得旨忘縁觸途無寄。如大涅槃經云。佛言善
男子。如來所有一切善行。悉爲調伏諸衆生
故。譬如醫王所有醫方。悉爲療治一切病苦。
善男子。如來世尊。爲國土故。爲時節故。爲他
語故。爲人故。爲衆根故。於一法中作二種説。
於一名法説無量名。於一義中説無量名。於
無量義説無量名。云何一名説無量名。猶如
涅槃。亦名涅槃。亦名無生。亦名無出。亦名無
作。亦名無爲。亦名歸依。亦名窟宅。亦名解
脱。亦名光明。亦名燈明。亦名彼岸。亦名無
畏。亦名無退。亦名安處。亦名寂靜。亦名無
相。亦名無二。亦名一行。亦名清涼。亦名無
暗。亦名無礙。亦名無諍。亦名無濁。亦名廣
大。亦名甘露。亦名吉祥。是名一名作無量名。
云何一義説無量名。猶如帝釋。亦名帝釋。亦
名憍尸迦。亦名婆蹉婆。亦名富蘭陀。亦名摩
佉婆。亦名因陀羅。亦名千眼。亦名舍脂夫。亦
名金剛。亦名寶頂。亦名寶幢。是名一義説無
量名。云何於無量義説無量名。如佛名爲如
來。義異名異。亦名阿羅訶。義異名異。亦名三
藐三佛陀。義異名異。亦名船師。亦名導師
亦名正覺。亦名明行足。亦名大師子王。亦名
沙門。亦名婆羅門。亦名寂靜。亦名施主。亦名
到彼岸。亦名大醫王。亦名大象。亦名大龍王。
亦名施眼。亦名大力士。亦名大無畏。亦名寶
聚。亦名商主。亦名得脱。亦名大丈夫。亦名天
人師。亦名大分陀利。亦名獨無等侶。亦名大
福田。亦名大智慧海。亦名無相。亦名具足八
智。如是一切義異名異。善男子。是名無量義。
中説無量名。復有一義説無量名。所謂如陰。
亦名爲陰。亦名顛倒。亦名爲諦。亦名四念處。
亦名四食。亦名四識住處。亦名爲有。亦名爲
道。亦名爲時。亦名衆生。亦名爲世。亦名第一
義。亦名三修。謂身戒心。亦名因果。亦名煩
惱。亦名解脱。亦名十二因縁。亦名聲聞辟支
佛。亦名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亦名過去現在
未來。是名一義説無量名。善男子。如來世尊。
爲衆生故。廣中説略。略中説廣。第一義諦説
爲世諦。説世諦法爲第一義諦。云何名爲廣
中説略。如告比丘。我今宣説十二因縁。云何
名爲十二因縁。所謂因果。云何名爲略中説
廣。如告比丘。我今宣説苦集滅道。苦者所謂
無量諸苦。集者所謂無量煩惱。滅者所謂無
量解脱。道者所謂無量方便。云何名爲第一
義諦説爲世諦。如告比丘。吾今此身有老病
死。云何名爲説世諦爲第一義諦。如告憍陳
如。汝得法故名阿若憍陳如。是故隨人隨意
隨時。故名如來知諸根力。善男子。我若當於
如是等義作定説者。則不得稱我爲如來具
知根力。善男子。有智之人。當知香象所負非
驢所勝。一切衆生所行無量。是故如來種種
爲説無量之法。何以故。衆生多有諸煩惱故。
若使如來説於一行。不名如來具足成就。知
諸根力故知。法本無名因心建立。是以大聖
隨順世諦。曲徇機宜。廣略不同一多無定。將
有説攝歸無説。用有名引入無名。究竟咸令
到於本心寂滅之地。故經云。佛告舍利弗。汝
愼勿爲利根之人廣説法語。鈍根之人略説
法也。又名因體立體逐名生。體空而名無所
施。名虚而體無所起。名體互寂萬法無生。唯
一眞心更無所有。永嘉集云。是以體非名而
不辯。名非體而不施。言體必假其名。語名必
藉其體。今之體外施名者。此但名。其無體耳。
豈有體當其名耶。譬夫兎無角而施名。此則
名其無角耳。豈有角當其名耶。無體而施名。
則名無實名也。名無實名。則所名無所名。所
名既無。則能名不有也。何者設名本以名其
體。無體何以當其名。言體本以當其名。無名
何以當其體。當無當而非體。名無名而非
名。此則何獨體而元虚。亦乃名而本寂也。然
而無體當名。由來若此。名之有當何所云爲。
夫體不自名。假他名而名我體。名非自設。假
他體以施我名。若體之未形。則名何所名。若
名之未設。則體何所明。然而明體。雖假其名。
不爲不名而無體耳。設名要因其體。無體則
名之本無。如是則體不名生名生於體耳。今
之體在名前。名從體後辯者。此則設名以名
其體。故知體是名原矣。則名之所由縁起於
體。體之元緒何所因依。夫體不我形。假縁會
而成體。縁非我會。因會體而成縁。若體之未
形。則縁何所會。若縁之未會。則體何所形。體
形則縁會而形。縁會則體形而會。體形而會。
則明形無別會。形無別會則會本無也。縁會
而形。則明會無別形。會無別形即形本無也。
是以萬法從縁無自體耳。體而無自故名性
空。性之既空。雖縁會而非有。縁之既會。雖性
空而不無。是以縁會之有。有而非有。性空之
無。無而不無。何者會則性空。故言非有。空則
縁會。故曰非無。今言不有不無者。非是離有
別有一無也。亦非離無別有一有也。如是則
明法非有無故。以非有非無名耳。不是非有
非無。既非有無。又非非有非非無也。如是則
何獨言語道斷。亦乃心行處滅也。如是則名
體既空言思自絶。可謂萬機泯跡獨朗眞心
 問。唯心妙旨一切無名者。若衆生之號
乃假施爲。諸佛之名。豈虚建立 答。因凡立
聖聖本無名。從俗顯眞眞元不立。並依世俗
文字對待而生。文字又空。空亦無寄。若是上
機大士。胡假名相發揚。對境而念念知宗。遇
縁而心心契道。如大智度論云。如經説。師子
雷音佛國寶樹莊嚴。其樹常出無量法音。所
謂一切法畢竟空無生無滅等。其土人民生
便聞此法音。故不起惡心得無生法忍。當此
之時何處有三寶名字。但了無生之旨自然
一體。三寶常現世間。若取差別之名。即失眞
常之理。但了一切法無自性。則一切處佛出
世。無一法而非宗。如先徳云。佛出世者。今如
來出現。全以塵無性。法界縁起菩提涅槃。以
爲如來身也。此身通三世間。是故於一切國
土。一切衆生。一切事物。一切縁起。一切業
報。一切塵毛等。各各顯現菩提涅槃等爲佛
出世也。若一處不了即不成佛。亦不出現。何
以故。由不了處仍是無明。是故不成佛不出
現也。是以諸佛出世知機知時。俯爲下根示
生減劫。空拳誘引黄葉提撕若上上機人則
諸佛不出不沒。故經云。有佛無佛性相常住。
華嚴經頌云。如心諸佛爾。如佛衆生然。心佛
與衆生。是三無差別。只是一法名別理同。何
者覺此無依無住絶待不思議心不動時。入
十信之初號不動智佛。不覺此絶待眞心不
守自性隨縁差別時名法身。流轉五道。號曰
衆生。但有迷悟之名。不離一心之體。更有何
法而作凡聖名字爲差別乎。如文殊般若經
云。佛言。佛法無上耶。文殊答。無有一法如微
塵許名爲無上。又經云。如世尊説此法時。無
有菩薩得是三昧諸陀羅尼門。亦復無彼諸
佛所説語言句義。乃至不説一文字句。無人
聽聞。無人得解。無人成佛。如此等法是實言
者。於後末世五百歳時。此經法門弘閻浮提。
遍行流布熾然不滅。是眞實語 問。既萬機
泯跡獨朗眞心者。云何教中説此是凡夫法
此是聖人法 答。以一切法縁生無性故。不
得凡夫法。不得聖人法。以無性縁生故。若眞
若俗不相混濫。如云一切即一皆同無性。一
即一切因果歴然。雖即歴然不失無性之理。
雖即無性不壞縁生之道。然又雖但了一心。
而於諸法一一了知分明無惑。如華嚴經云。
菩薩摩訶薩知一切法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無種種性。無無量性。無可算數性。無可稱量
性。無色無相。若一若多皆不可得。而決定了
知。此是諸佛法。此是若薩法。此是獨覺法。
此是聲聞法。此是凡夫法。此是善法。此是不
善法。此是世間法。此是出世間法。此是過失
法。此是無過失法。此是有漏法。此是無漏法。
乃至此是有爲法。此是無爲法。是爲第七如
實住 問。一心之法云何盡能周遍含容出
生圓具一切法耶 答。夫心者。神妙無方至
理玄邈。三際求而罔得。二諦推而莫知。無像
無名。不可以測其深廣。無依無住。不可以察
其指蹤。細入無間之中。不可以言其小大包
乾象之外。不可以語其深。至道虚玄。孰能令
有。幽靈不墜。孰能令無。迹分法界而非多。性
合眞空而非。體凝一道而非靜。用周萬物
而匪勞。如如意珠天上勝寶。状如芥粟有大
功能。淨妙五欲七寶琳瑯。非内畜非外入。不
謀前後不擇多少。不作麁妙稱意豐儉。降雨
瀼瀼不添不盡。利濟無窮。蓋是色法。尚能如
是。豈況心神靈妙寧不具一切法耶。故經云。
佛言。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
道。皆同此一究竟清淨。更無第二。我依此故
密意説言。唯有一乘。乃至譬如虚空遍一切
處皆同一味不障一切所作事業。如是世尊。
依此諸法皆無自性皆同一味。不障一切聲
聞縁覺及諸大士所修事業。寒山子詩云。余
家住此號寒山。山巖栖息離煩喧。泯時萬像
無痕跡。舒即周流遍大千。光影騰輝照心地。
無有一法當現前。方知摩尼一顆寶。妙用無
窮處處圓。還原觀云。定光顯現無念觀者。謂
一乘教中白淨寶網萬字輪王之寶珠。此珠
體性明徹十方齊照。無思成事念者。皆從雖
現奇功心無念慮。若人入此大妙止觀門中。
無思念慮。任運成事。如彼寶珠遠近齊照分
明顯現廓徹虚空。不爲二乘外道塵霧煙雲
之所障蔽。清涼疏云。猶一日宮千光並照。隨
擧一法有無量門。然有二義。一約相類。如一
無常門。有生老病死。聚散合離。得失成壞。三
災四相。外器内身。刹那一期。生滅轉變。染淨
隱顯。皆無常門。餘亦如是。二就性融不可盡
也。謂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不礙繁
興。是以依體普現。若月入百川。尋影之月月
體不分。即體之用。用彌法界。體用交徹。故不
思議。輔行記。問云。一心既具十法界因果。
但觀於心何須觀具。答。一家觀門永異諸説
該攝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聖一切因果者。
良由觀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雖具。若
不觀之。但言觀心則不稱理。小乘奚嘗不觀
心耶。但迷一心具諸法耳。問。若不觀具爲屬
何教。答。別教教道從初心來。但云次第生於
十界。斷亦次第故不觀具。或禀通教即空但
理或禀三藏寂滅眞空。如此等人何須觀具。
何者藏通但云心生六界觀有巧拙。即離不
同。是故此兩教不須觀具。尚不識具。況識空
中。若不爾者。何名發心畢竟二不別。成正覺
已何能現於十界身土。又復學者。縱知内心
具三千法。不知我遍彼三千。彼彼三千互遍
亦爾。苟順凡情生内外見。應照理體本無四
性。心佛衆生三無差別。能知此者。依俙識心。
華嚴論云。以一心大智之印。印無始三世。總
在一時。無邊諸法智印咸遍。以智等諸佛故。
以智等衆生心故。以智等諸法故。以智無中
邊表裏三世長短近遠故。爲智過虚空量故。
如世虚空無所了知。如無分別智虚空。一念
而能分別過虚空等法門。是故經頌言。一切
虚空猶可量。諸佛説法不可説。又頌云。普光
明智等虚空。虚空但空智自在。所以無量義
經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即知一法能生無
量義。所謂一心。一一法皆生無量義者。以心
遍一切法一一法無非心故。以略代總。故知
略心能含萬法歴一切教。若境若智。若人若
法。隨諸事釋一一向心爲觀。觀慧彌成如海
呑流。似薪益火。以不能深達故爲遍爲小。以
不能諦觀故住有住空。是以聲聞覩斯大事。
自鄙無堪。或號泣而聲振大千。或云同共一
法中而不得此事。若菩薩聞茲妙旨懺悔前
非。或云從無量劫來爲無我之所漂流。或言
我等歸前盡是邪見人也。如上所失。皆是不
達自心廣大圓融能包能遍故。何以能包能
遍。以無相故。如太虚無相不拒諸相發揮。能
含十方淨穢國土。所以昔人云。夫萬化非無
宗。而宗之者無相。虚相非無契。而契之者無
心。内外並冥縁智倶寂。是故若能如是體道
千萬相應。可謂正法中人眞佛弟子。若違斯
旨妄起有心。悉墮邪修不入宗鏡。如古徳謌
云。只爲無心學無學。亦復正修於不修。若人
不知如此處。不得稱名爲比丘。洞山和尚云。
吾家本住在何方。鳥道無人到處郷。君若出
家爲釋子。能行此路萬相當。所以初祖大師
云。若一切作處即無作處。無作法即見佛。若
見相時則一切處見鬼。何者若作時無作者
無作法。即人法倶空。覺此成佛。若迷無作法
則幻相現前。故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如
熱病所見。豈非鬼耶。所以古徳云。萬法浩然
宗一無相。又云。念滿一萬八千遍。遍遍入於
無相定。亦云。無相道場無相法門等。是以若
於宗鏡發眞最省心力。華嚴經云。以少方便
疾得菩提。古徳云。學雖不多可齊上賢。即斯
意矣。又此一心皆因理事無礙。得有如是周
遍含容。如理事無礙觀云。但理事鎔融存亡
逆順通有十門。一理遍於事門。謂能遍之理
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
皆全遍。非是分遍。何以故。彼眞理不可分故。
是故一一纖塵皆攝無邊眞理無不圓足。二
事遍於理門。謂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
理。要無分限。此有分限之事於無分限之理
全同非分同。何以故。以事無體還如理故。是
故一塵不壞而遍法界也。如一塵一切法亦
然。思之。又一理性不唯無分故在一切處。而
全體在於一内。二不唯分故。常在一中全在
一切處。一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恒在他方。
二不唯無分故。遍一切處而不移本位。又一
由理性不唯無分故。不在一事外。二不唯分
故。不在一事内。一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處
而無在。二不唯無分故。常在他處而無在。是
故無在無不在。而在此在彼。無障礙也。此全
遍門。超情離見。非世喩能況。如全一大海在
一波中。而海非小。如一小波匝於大海。而波
非大。同時全遍於諸波。而海非異。倶時各匝
於大海。而波非一。又大海全遍一波時。不妨
擧體全遍諸波。一波全匝大海時。諸波亦各
全匝互不相礙。思之。釋曰。以海爲眞理。以波
爲事。況理事相遍而非一異。則海處波而不
小。同濕性而廣狹無差。波匝海而非大不壞
相而一多全匝。問理。既全遍一塵。何故非小。
既不同塵而小。何得説爲全體遍一塵。一塵
全匝於理性。何故非大。若不同理而廣大。何
得全遍於理性。既成矛盾義甚相違。答。理事
相望各非一異。故全收而不壞本。先理望事
有其四句。一眞理與事非異故。眞理全體在
事中。二眞理與事非一故。眞理體性恒無邊
際。三以非一即非異故。無邊理性全在一塵。
四以非異即非一故。一塵理性無有分限。次
事望理亦有四句。一事法與理非異故。全匝
於理性。二事法與理非一故。不壞於一塵。三
以非一即非異故。一小塵匝於無邊理性。四
以非異即非一故。一塵匝無邊理性而塵不
大。思之。問。無邊理性全遍一塵時外諸事處。
爲有理性。爲無理性。若塵外有理。則非全體
遍一塵。若塵外無理。則非全遍一切事。義甚
相違。答。以一理性融故。多事無礙故。得全在
内而全在外無障無礙。各有四句。先就理四
句。一以理性全體在一切事中時。不礙全體
在一塵處。是故在外則在内。二全體在一塵
中時。不礙全體在餘事處。是故在内則在外。
三以無二之性各全在一切中時。是故亦在内
亦在外。四以無二之性非一切故。是故非内
非外。前三句明與一切法非異。此之一句明與
一切法非一。良爲非一非異故内外無礙。次
就事四句。一一塵全匝於理時。不礙一切事法
亦全匝。是故在内即在外。二一切法各匝理
性時。不礙一塵亦全匝。是故在外則在内。三
以諸法同時各匝故。是故全内亦全外無有
障礙。四以諸事法各不壞故。彼此相望非内
非外。思之。釋曰。以理在一爲内在多爲外。事
亦以一爲内以多爲外。何故如是。一多内外相
遍相在而無障礙。唯是一心圓融故。寄理事
以彰之。以體寂邊。目之爲理。以用動邊。目之
爲事。以理是心之性。以事是心之相。性相倶
心。所以一切無礙。如上無邊分限差別之事。
唯以一理性鎔融。自然大小相含一多即入。
如金鑄十法界像。若消鎔則無異相 如和融
但是一金。以理性爲洪爐。鎔萬事爲大冶。則
銷和萬法同會一眞。三依理成事門。謂事無
別體要因眞理而得成立。以諸縁起皆無自
性故。由無性理事方成故。如波要因於水能
成立故。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思之
四事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故則事虚而理
實。以事虚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現。猶如波
相虚令水體露現。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思之。
五以理奪事門。謂事既攬理成。遂令事相皆
盡唯一眞理平等顯現。以離眞理外無片事
可得故。如水奪波波無不盡。此則水存於已
壞波令盡。六事能隱理門。謂眞理隨縁成諸
事法。然此事法既匝於理。遂令事顯理不現
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經云。法身流轉五道。
名曰衆生。故令衆生現時法身不現也。七眞
理即事門。謂凡是眞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
我理故。事必依理。以理虚無體故。是故此理
擧體皆事。方爲眞理。如水即波動而非濕。八
事法即理門。謂縁起事法必無自性。擧體即
眞故。説衆生即如不待滅也。如波動相擧體
即水無異也。九眞理非事門。謂即事之理而
非是事。以眞妄異故。實非虚故。所依非能依
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動濕異故。十事法非
理門。謂全理之事。事恒非理。性相異故。能依
非所依故。是故擧體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
水之波。波恒非水。以動義非濕故。華嚴經云。
如色與非色。此二不爲一。又云。生死及涅槃。
分別各不同。釋曰。理事逆順自在者。事理相
望各有四義。四義中皆二義逆二義順。謂依
理成事眞理即事順也。以理奪事眞理非事
逆也。事能顯理事法即理順也。事能隱理事
法非理逆也。欲成即成欲壞即壞。故云自在。
成不礙壞。壞不礙成。顯不礙隱。隱不礙顯。故
云無礙。正成時即壞等。故云同時。五對皆無
前却。故云頓起。又上四對何以約理望事。但
云成等不云顯等。約事望理但云顯等不云
成等。深有所以。何者事從理生。可許云成。理
非新有。但可言顯。事成必滅。故得云壞。眞理
常住。故但云隱。其即之與一離之與異大旨
則同。細明亦異。理無形相。但可即事而事有
萬差。故言。與理冥一理絶諸相。故云離事事
有差異。故云異理。上約義別有此不同。若統
收者應成五對無礙之義。一相遍對。二相成
對。三相害對。四即相對。五不即對。五中前四
明事理不離。後一明事理不即。又五對之中
共有三義。成顯一對是事理相作義奪隱及
不即二對是事理。相違義。相遍及相即二對。
是事理不相礙義。又由第二相作故有第四
相即。由相即故相遍。由有第三相違故有第
五不即。又若無不即無可相遍。故説眞空妙
有。各有四義。約理望事即眞空四義。一廢己
成他義。即依理成事門。二泯他顯己義。即眞
理奪事門。三自他倶存義。即眞理非事門。四
自他倶泯義。即眞理即事門。由其即故而互
泯也。又初及三即理遍事門。以自存故。擧體
成他故遍他也。後約事望理。即妙有四義。一
顯他自盡。即事能顯理門。二自顯隱他義。即
事能隱理門。三自他倶存義。即事法非理門。
四自他倶泯義。即事法即理門。又初及三即
事遍於理門。以自存故而能顯他故遍他也。
故説約空有存亡無礙。眞空隱顯自在理事。
鎔融者。鎔冶也。謂初銷義。融和也。謂終成
義。以理鎔事。事與理融觀之於心即名此觀。
觀事當俗。觀理當眞。今觀理事無礙。中道第
一義觀。自然悲智相導成無住行。又理事十
門總分五對。一理事相遍。二理事相成。三理
事相害。四理事相即。五理事相。非理即性空
眞理一相無相。事即染淨心境互爲縁起。起
滅時分此彼相貌。不可具陳。相遍二門是全
遍全同。理不可分故。華嚴經頌云。法性遍在
一切處。一切衆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
亦無形相而可得。三句即全遍。末句即不可
分。相成二門依理。成事則如因水成波。似依
空立色。眞如不守自性。能隨萬縁。事能顯理。
則如影像表鏡明。識智表本性。華嚴經頌云。
了知一切法。自性無所有。如是解諸法。即見
盧舍那。相害二門。以理奪事。如水奪波。事能
隱理。似煙欝火。相即二門眞理。即事如水不
離氷。若但是空出於事外。則不即事今即法。
爲無我理。離事何有理耶。事法即理則縁起
無性。一切衆生亦如也。相非二門能所有異
眞妄不同。則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相即
則非二。相非則非一。非一故不壞俗諦。非二
故不隱眞諦。此眞諦性空之理空而不空。斯
俗諦幻有之事有而不有。不有之有。有不礙
空。不空之空。空不絶有。彼此無寄遞互相成。
若心内定一法是有。即墮常。若心外執 法
是無。即沈斷。倶成見網。不入圓宗。如上圓融
約理事無礙訖
宗鏡録卷第十二
 *丙午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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