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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義例 (No. 1913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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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913_.46.0453a01: 増信。引諸論以助成。觀心爲經。諸法爲緯。
T1913_.46.0453a02: 織成部帙。不與他同。問大師口決純爲治
T1913_.46.0453a03: 病。爲復更有餘心要耶。答諸皆治病。唯有
T1913_.46.0453a04: 一偈云。師嘗教誡言。實心繋實境實縁次
T1913_.46.0453a05: 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釋曰。心若繋
T1913_.46.0453a06: 境。境必繋心。心境相繋名爲實縁。復由後心
T1913_.46.0453a07: 心心相續。心心相繋名迭相注。即是心注
T1913_.46.0453a08: 於境境注於境。境注於心。心心境境念念
T1913_.46.0453a09: 相注如是次第刹那無間。自然從於觀行相
T1913_.46.0453a10: 似以入分證。故云入實
T1913_.46.0453a11: 止觀義例卷上
T1913_.46.0453a12:
T1913_.46.0453a13:
T1913_.46.0453a14:
T1913_.46.0453a15: 止觀義例卷下
T1913_.46.0453a16:  天台沙門湛然述 
T1913_.46.0453a17: 第六行解相資例者。如分別中總以十義
T1913_.46.0453a18: 分別十章。於中且約自行化他。則前八自行。
T1913_.46.0453a19: 於中去果論因則果報爲果非今正意。前七
T1913_.46.0453a20: 爲因正明修相。於七因中。前五生解後二爲
T1913_.46.0453a21: 行。分別文中雖以起教取譬。於自起教化他
T1913_.46.0453a22: 義當於解。越次取文兼化他故。故自行解唯
T1913_.46.0453a23: 前五章是也。大意雖有行及果報等文。但
T1913_.46.0453a24: 是示行及果報等。令知始末。非謂即是修行
T1913_.46.0453a25: 相也。何者。修行倶須二十五法以爲方便。
T1913_.46.0453a26: 十乘十境以爲正修。所以者何。若無十境
T1913_.46.0453a27: 則無體。若無十法名壞驢車。故知必須五章
T1913_.46.0453a28: 以生妙解。於生解中大意則略解始終。自他
T1913_.46.0453a29: 因果則文略而意寛。次四專在名體則文理
T1913_.46.0453b01: 倶廣。故以廣解導於行。始使二十五法隨教
T1913_.46.0453b02: 甄分。會開廢麁。方可得名妙行之首也。是故
T1913_.46.0453b03: 五章一不可廢。若用此解而修十法。則但釋
T1913_.46.0453b04: 十法名宗次第。於理自足。而今文中相猶廣
T1913_.46.0453b05: 者。爲鈍根者仍恐不曉觀法次第。故引前解
T1913_.46.0453b06: 入觀委論。又恐繁文故。於陰入具釋十法九
T1913_.46.0453b07: 境比知。是故諸文不無旁正。且如十境。只一
T1913_.46.0453b08: 念心行之地也。一一顯示境相不同行之種
T1913_.46.0453b09: 也。一一起於十乘觀法行之雨也。一一轉成
T1913_.46.0453b10: 不思議境行之牙也。一一發心行之幹也。一
T1913_.46.0453b11: 一安心行之葉也。一一破遍乃至正助行之
T1913_.46.0453b12: 華也。一一次位以至離愛行之果也。若無六
T1913_.46.0453b13: 事道樹不端。次第雖爾。若從人説上根即
T1913_.46.0453b14: 於境種而生於果。故文云。直聞是言病即。除
T1913_.46.0453b15: 愈爲中下根更須後法。是故文云。至長者所
T1913_.46.0453b16: 爲合衆藥。又於十乘一一復須了其文旨。一
T1913_.46.0453b17: 一皆依不思議寂照止觀。文之髓也。一一
T1913_.46.0453b18: 乘相生起次第。文之骨也。一一引事助成行
T1913_.46.0453b19: 相。文之肉也。廣破古舊問答釋疑。文之膚也
T1913_.46.0453b20: 又釋名等四文兼於膚義。兼於肉意即骨也。
T1913_.46.0453b21: 意下所詣即是髓也。若無四事法身不成。是
T1913_.46.0453b22: 故讀者行者須知緩急。無得謬指偏言僻意
T1913_.46.0453b23: 令行不周。修行之來豈過集解而起方便。行
T1913_.46.0453b24: 因得果果滿教他。他機我應感應斯息。自他
T1913_.46.0453b25: 同歸滅理眞性。今之一部意唯若是。故此十
T1913_.46.0453b26: 章攝無不盡
T1913_.46.0453b27: 第七喩疑顯正例者。此所學宗同禀一師。文
T1913_.46.0453b28: 理相承終無異解。忽遇僻者因問異答。事不
T1913_.46.0453b29: 獲已而徴喩之。問頓教有幾種。答有漸頓及
T1913_.46.0453c01: 頓頓。喩曰夫講貫之法先觀本文。本文立名
T1913_.46.0453c02: 不可取異。求異會釋仍須體同。頓頓之名經
T1913_.46.0453c03: 論不出。一家著述諸部所無。若名體。倶無。修
T1913_.46.0453c04: 行何託。若以頓頓是圓。如圓圓等此義可爾。
T1913_.46.0453c05: 既分二頓漸頓爲圓。更加頓頓爲何所擬
T1913_.46.0453c06: 此二位者斷惑何殊。答二位不同。若漸頓者
T1913_.46.0453c07: 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頓頓者初住已前圓。
T1913_.46.0453c08: 伏五住登。住已去圓破五住。喩曰。初住已前
T1913_.46.0453c09: 四住先除。引證屬圓處處皆爾。故圓教四念
T1913_.46.0453c10: 處云如。冶鐵作器本爲成器。非爲除垢。麁垢
T1913_.46.0453c11: 先除非關漸次頓頓。既云登住圓破即顯。住
T1913_.46.0453c12: 前五住全在。當知此義非別非圓。圓則初住
T1913_.46.0453c13: 唯破無明。不應入住。五住倶斷別須住前。
T1913_.46.0453c14: 五住全在。住破四住行破塵沙。登地方破一
T1913_.46.0453c15: 品無明。故知非別離二別立無教可憑。
T1913_.46.0453c16: 二頓修成其相何別。答漸頓觀者空觀先成。
T1913_.46.0453c17: 頓頓觀者三觀倶證。喩曰。此甚違背一家教
T1913_.46.0453c18: 文。既云漸圓。是四教中圓。應依六即判此圓
T1913_.46.0453c19: 位。則不應云空觀先成。何者。五品即是觀行
T1913_.46.0453c20: 三觀。六根即是相似三觀。初住已去分證
T1913_.46.0453c21: 三觀。如何乃云空觀先成。又復不識見思先
T1913_.46.0453c22: 落似位之意。若先成者何名似即頓頓。既云
T1913_.46.0453c23: 三觀倶證。爲是何位。若在初住與漸頓何別。
T1913_.46.0453c24: 若在住前都無此理若云住前但伏初住倶
T1913_.46.0453c25: 斷。諸教無文方成邪説。問據何得知有二種
T1913_.46.0453c26: 頓。答準玄文。八教謂漸頓祕密不定漸又四
T1913_.46.0453c27: 謂藏通別圓。此四兼前名爲八教。漸中既有
T1913_.46.0453c28: 最後一圓。漸外又復更立一頓。故知前圓但
T1913_.46.0453c29: 是漸圓。別立一頓即是頓頓。頻將此義以難
T1913_.46.0454a01: 他人。他無對者唯我獨知。喩曰。依此所判
T1913_.46.0454a02: 則有多妨。一者不識教名之妨別立一頓。乃
T1913_.46.0454a03: 是華嚴最初頓部。佛初成道未游諸會。不從
T1913_.46.0454a04: 漸來直説於大。大部在初故名爲頓。部仍兼
T1913_.46.0454a05: 別不得妙名。豈以兼別之經。翻爲頓頓法華
T1913_.46.0454a06: 獨顯却號漸圓。二者不識漸開之妨。言漸開
T1913_.46.0454a07: 者。準法華玄。華嚴頓後別爲小機不動不降。
T1913_.46.0454a08: 施於漸教。漸教之初先説三藏。三藏教後彈
T1913_.46.0454a09: 斥洮汰。方具用四故云開出。故玄文中自鹿
T1913_.46.0454a10: 苑來至般若會。皆名爲漸。豈此漸中有於圓
T1913_.46.0454a11: 教。便名漸圓。又玄第十漸頓判教。自華嚴來
T1913_.46.0454a12: 至般若會。皆有漸頓。華嚴圓教與方等般
T1913_.46.0454a13: 若中圓。圓既不殊。亦應並名爲頓頓。何獨華
T1913_.46.0454a14: 嚴。若方等般若中圓。名漸圓者。則華嚴圓教
T1913_.46.0454a15: 亦名漸頓何關餘部。三者不識教體之妨。若
T1913_.46.0454a16: 漸開出四。如開拳爲指唯指無拳。合四爲漸。
T1913_.46.0454a17: 如合指爲拳唯拳無指。存漸則教唯有四。沒
T1913_.46.0454a18: 漸則教唯有七。倶存必一邊無體。立八則體
T1913_.46.0454a19: 陜名寛。四者抑挫法華之妨。近代判教。多
T1913_.46.0454a20: 以華嚴爲根本法輪。以法華爲枝末法輪。唯
T1913_.46.0454a21: 天台大師靈鷲親承大蘇妙悟。自著章疏以
T1913_.46.0454a22: 十義比之。迹門尚殊本門永異。故玄文中凡
T1913_.46.0454a23: 諸解釋。皆先約教判則三麁一妙。次約味判
T1913_.46.0454a24: 則四麁一妙。如何以麁。稱爲頓頓。以妙翻
T1913_.46.0454a25: 作漸圓。五者不識頓名之妨。若從行爲名
T1913_.46.0454a26: 圓只是頓。是故舊題圓頓止觀。若從味立稱
T1913_.46.0454a27: 則頓異於圓。故判初味云。高山頓説。若將
T1913_.46.0454a28: 判味兼帶之頓。以斥判教獨顯之圓。一何誤
T1913_.46.0454a29: 哉。一何誤哉。六者違拒本宗之妨。本師
T1913_.46.0454b01: 賛爲獨妙學者毀爲漸圓。抑實揚權有何利
T1913_.46.0454b02: 益。七者違文背義之妨。經云。已説今説當説。
T1913_.46.0454b03: 而於其中法華第一華嚴至般若名已説。無
T1913_.46.0454b04: 量義經名今説。大般涅槃經名當説。依彼
T1913_.46.0454b05: 所判則已説第一。何關法華。如此獨知聞者
T1913_.46.0454b06: 掩耳。問從漸開四并前但七何成八教答
T1913_.46.0454b07: 開出四已仍有一漸。喩四如前。第三妨中足
T1913_.46.0454b08: 知迷誤。彼既不知漸。從鹿苑以至般若。將
T1913_.46.0454b09: 何別立一漸教耶。若知鹿苑至般若來。約時
T1913_.46.0454b10: 名漸終不輒判四教中圓。名爲漸圓。豈判法
T1913_.46.0454b11: 華劣於乳教。問法華經部爲是何頓知非
T1913_.46.0454b12: 頓頓。喩曰。此非但不識頓漸之名。亦乃
T1913_.46.0454b13: 不曉結文之意。玄文釋前四味教竟。次以漸
T1913_.46.0454b14: 等結釋法華云。非頓漸祕密不定。初云。今法
T1913_.46.0454b15: 華是顯露非祕密。是定非不定。結非祕密不
T1913_.46.0454b16: 定祕密不定通前四時。次云。是漸頓非漸
T1913_.46.0454b17: 漸。結非前頓後漸教。言漸頓者。約前四時
T1913_.46.0454b18: 漸中有頓。頓中有漸。今法華經迹門圓説。與
T1913_.46.0454b19: 頓中其義不殊。但異漸中漸耳。言漸漸
T1913_.46.0454b20: 者。鹿苑一方等三般若二頓中之漸。即是別
T1913_.46.0454b21: 教與漸中漸其義不殊。故不須簡頓中之頓。
T1913_.46.0454b22: 同漸中之頓。亦同法華。是故頓教不須別
T1913_.46.0454b23: 簡。故玄後文今法華迹門與諸經有同有異。
T1913_.46.0454b24: 本門與諸經一向異。同者謂諸部中圓。異者
T1913_.46.0454b25: 謂諸部中兼於三教。不見此意望聲釋義。便
T1913_.46.0454b26: 謂法華但是漸頓非頓頓也。文中只云非
T1913_.46.0454b27: 漸漸。何曾復云不是頓頓。問復何得知法華
T1913_.46.0454b28: 是漸頓。華嚴是頓頓。答據法華中諸聲聞
T1913_.46.0454b29: 人從於小來。經歴諸味至法華會。方始開頓。
T1913_.46.0454c01: 故知法華是漸頓也。華嚴居初不經諸味。故
T1913_.46.0454c02: 是頓頓。喩曰。今法華圓極頓足。此從於法
T1913_.46.0454c03: 不從於人。不應聲聞從於漸來。即依聲聞判
T1913_.46.0454c04: 經爲漸。況復聲聞不過五百千二二千。此等
T1913_.46.0454c05: 但名開權顯實。又有菩薩開顯何獨聲聞。如
T1913_.46.0454c06: 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等。又下文云。無
T1913_.46.0454c07: 數諸佛子聞世尊分別説。得法利者大喜充
T1913_.46.0454c08: 遍身。又有顯本。如分別功徳品中三千微塵
T1913_.46.0454c09: 數。乃至一四天下。又八世界塵數初發菩
T1913_.46.0454c10: 提心。況下方現并妙音東來。嚴王諸營
T1913_.46.0454c11: 從。文殊所教化。如是諸衆何曾歴四味。應
T1913_.46.0454c12: 當從此方判經爲頓頓。況復法師品現在若
T1913_.46.0454c13: 滅後。若有聞一句皆與授佛記。華嚴經衆雖
T1913_.46.0454c14: 不游漸。有二義故不及法華。一帶別。二覆
T1913_.46.0454c15: 本。豈闕二義便稱頓頓。具二義者稱爲漸
T1913_.46.0454c16: 耶。問亦有菩薩法準聞頓而獨從聲聞判
T1913_.46.0454c17: 耶。答據多分説。喩曰。如前所引。應以八界及
T1913_.46.0454c18: 聞一句爲多。而反以聲聞爲多者。非但
T1913_.46.0454c19: 理不會。亦乃讀文未熟。應知聲聞鈍根菩薩。
T1913_.46.0454c20: 法華經前機縁未熟。不堪聞頓。更以方等般
T1913_.46.0454c21: 若調治。方堪來至法華聞頓。是故應判此法
T1913_.46.0454c22: 華經是開漸顯頓。故名漸頓。人不見之。謂非
T1913_.46.0454c23: 頓頓。問據何得知漸圓之教。四住先落。答
T1913_.46.0454c24: 如引仁王長別苦輪。既云別苦。知是漸頓。如
T1913_.46.0454c25: 引法華六根清淨。云肉眼等。知是頓頓。喩
T1913_.46.0454c26: 曰。此一家義前後皆引仁王以證法華。法華
T1913_.46.0454c27: 云。無漏意根。仁王云。長別三界。兩經皆是四
T1913_.46.0454c28: 住先落。且於界内得無漏名有漏業除。故云
T1913_.46.0454c29: 長別。當知二處文義本同。如何分擗以證
T1913_.46.0455a01: 兩頓。問三種止觀中圓頓止觀是何頓耶。答
T1913_.46.0455a02: 是漸頓。何以得知。如第一卷以譬喩三
T1913_.46.0455a03: 止觀。以通者騰空喩於圓頓。至第七卷識通
T1913_.46.0455a04: 塞中。中即三觀破於神通。神通被破故非頓
T1913_.46.0455a05: 頓。文云。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又三止
T1913_.46.0455a06: 觀竟。又云。今依經更明圓頓。又第五卷安心
T1913_.46.0455a07: 文末。初約三止觀結數。次又約一心止觀結
T1913_.46.0455a08: 數。又第一結發心文。先三止觀結。次云。又
T1913_.46.0455a09: 以一止觀結。此等皆是三止觀外別一頓頓
T1913_.46.0455a10: 之正文也。喩曰。一往引證似有所憑。子細推
T1913_.46.0455a11: 求都無所據。何以故。以違文故生多妨故。
T1913_.46.0455a12: 何者。如破神通及依經。更明文在序中。序
T1913_.46.0455a13: 是章安所置。説止觀時未有此序。如何預將
T1913_.46.0455a14: 正文破之。又三觀本傳南嶽。如何弟子反破
T1913_.46.0455a15: 師宗。乃成逆路伽耶。論又南嶽禀承慧文。
T1913_.46.0455a16: 龍樹既破師法。觀心論中何須更云歸命祖
T1913_.46.0455a17: 師。況兩處神通其義各別。序中以頓行者譬
T1913_.46.0455a18: 通者履空。空無淺深履者階降。空喩頓理
T1913_.46.0455a19: 履譬行儀。行雖階差仍名圓漸。理無深淺
T1913_.46.0455a20: 不當偏圓。第七卷中以歩馬神通喩横別三
T1913_.46.0455a21: 觀。神通即是別相之中。故以中即三觀。破横
T1913_.46.0455a22: 別之中。如何不見近文。遠破未生之序。次依
T1913_.46.0455a23: 經文更明者。前以三喩證三文竟。更依華嚴
T1913_.46.0455a24: 以證圓文。故云。更明再治定文意在於此。如
T1913_.46.0455a25: 何見一更字。便於三外立頓頓名。若引華嚴
T1913_.46.0455a26: 即名頓頓者。玄第十卷亦引華嚴方等般若
T1913_.46.0455a27: 證於頓。華嚴既其非是漸圓。方等般若
T1913_.46.0455a28: 寧非頓頓。言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
T1913_.46.0455a29: 者。彼料簡文問略明三種止觀。略與大意
T1913_.46.0455b01: 名相似同。是故重問云何同異。答中分於通
T1913_.46.0455b02: 別二意。通則略指只是大意。別則*略與大
T1913_.46.0455b03: 異不同。以不同故略有三種。大意但在三中
T1913_.46.0455b04: 之一。故文云。漸與不定置而不論。人不見之。
T1913_.46.0455b05: 便於三外別立頓頓。安心文末。先以次第三
T1913_.46.0455b06: 觀結數。次以一心結數次第義。當於別一心
T1913_.46.0455b07: 義當於圓。此圓還同初總安心爲結數。故義
T1913_.46.0455b08: 開三別。次還依本以結一心。不見此意。異説
T1913_.46.0455b09: 便生。言發心文末一止觀結者。大意五章文
T1913_.46.0455b10: 相寛總。是故皆以止觀結之。或時唯用一止
T1913_.46.0455b11: 觀結。如六即文六文皆一。或復唯用三止觀
T1913_.46.0455b12: 結。如隨自意文末。或時倶用三一結之。如前
T1913_.46.0455b13: 所引。復闕無結文。如常行等三種三昧。又
T1913_.46.0455b14: 若倶用三一結者。只是通別不同。何者。一種
T1913_.46.0455b15: 結云。發菩提心即是觀。邪僻心息即是止。當
T1913_.46.0455b16: 知三種無不發心邪僻心息。又三種結者亦
T1913_.46.0455b17: 是通義。以通三故。是故結之。始從三藏終至
T1913_.46.0455b18: 圓頓。皆悉有於漸頓不定。具如第三偏圓文
T1913_.46.0455b19: 中及玄文第十判教中。四教是別。三種是
T1913_.46.0455b20: 通。此第一文。不歴四教一一三結。總以四
T1913_.46.0455b21: 教共爲三結。以三對一三復爲別。人不見之。
T1913_.46.0455b22: 便以又以之言憑茲別立。深不可也。問兩種
T1913_.46.0455b23: 頓位同異云何。答住前則別登住則同。喩
T1913_.46.0455b24: 曰。凡列位者皆須準教及以古師。一家立位
T1913_.46.0455b25: 唯分四別。一期教迹因果顯著。有始有終莫
T1913_.46.0455b26: 過此四。三藏則四果支佛百劫僧祇。通教則
T1913_.46.0455b27: 三乘共位及名別義通別圓並立五十二位。
T1913_.46.0455b28: 但行有&T049271;促斷伏不同。圓依法華更加五品。
T1913_.46.0455b29: 一家所用諸部咸然。輒不曾聞兩頓之位。已
T1913_.46.0455c01: 如前破。問何故分別立。二頓耶。答由根利
T1913_.46.0455c02: 鈍立二不同。喩曰。自昔承禀一圓家教法。
T1913_.46.0455c03: 不見二頓而分兩根。處處文中但云華嚴兼
T1913_.46.0455c04: 於利鈍。利則圓教鈍則別人。或一一教中而
T1913_.46.0455c05: 分三根。或信法二行以分利鈍。是則教教部
T1913_.46.0455c06: 部無不皆然。來至法華同入一實。無容開會
T1913_.46.0455c07: 同一根性。仍稱爲鈍。覆權隱迹有鈍有利。
T1913_.46.0455c08: 而名爲利。深不可也。問方等中四漸中開
T1913_.46.0455c09: 四。兩四中圓爲何同異。答但是四。教中圓皆
T1913_.46.0455c10: 是漸圓。喩曰。此師不識漸教之義。是故不知
T1913_.46.0455c11: 方等只是漸中之一。謂言漸教與方等殊。即
T1913_.46.0455c12: 便答云。但是四教皆名爲漸。若知不別云何
T1913_.46.0455c13: 便答。但是之言借使法華會前四教中圓。皆
T1913_.46.0455c14: 名漸圓。法華開權獨顯一圓。何故仍立漸圓
T1913_.46.0455c15: 之稱。若爾但識四教從漸之言。不了法華開
T1913_.46.0455c16: 廢等意。因茲暗立漸頓之言。問涅槃中圓復
T1913_.46.0455c17: 何差別。答亦是漸圓。喩曰。若如所判。始自鹿
T1913_.46.0455c18: 苑終至涅槃。一概漸圓。玄文何故若破光宅。
T1913_.46.0455c19: 光宅仍以法華異昔。引昔通謾尚乃破之。此
T1913_.46.0455c20: 師禀受山門。翻更不如光宅。應云涅槃雖四
T1913_.46.0455c21: 前三知圓。方等雖四三不入實。漸中開四不
T1913_.46.0455c22: 殊方等。諸文盛説何足復疑。依彼所論涅
T1913_.46.0455c23: 槃圓伊便成無用。復有一行乃是徒設。
T1913_.46.0455c24: 涅槃四教倶入圓不。答有不入者。十仙外道
T1913_.46.0455c25: 即是其流。喩曰。徒聞涅槃入實之言。不曉捃
T1913_.46.0455c26: 拾得入之意。若十仙不入三修豈聞。初後倶
T1913_.46.0455c27: 無。中間寧入。十仙不入。世尊何故爲其説
T1913_.46.0455c28: 常。破云。汝外道中因雖是常而果無常。我佛
T1913_.46.0455c29: 法中因是無常而果是常。乃至陳如色常受
T1913_.46.0456a01: 想行識常。餘諸外道大意皆爾。如何謬判以
T1913_.46.0456a02: 爲無常。易見之文尚謬。況復難見耶。問止
T1913_.46.0456a03: 觀第一卷後多種譬文。如迦陵頻伽聲。擣萬
T1913_.46.0456a04: 種爲丸。在大海浴。阿伽陀藥等爲喩何頓。
T1913_.46.0456a05: 答並是漸頓。何以故。猶在&T021400;中。萬種須擣。須
T1913_.46.0456a06: 待諸水入於大海。合諸藥爲阿伽陀。故是
T1913_.46.0456a07: 漸頓。若不出&T021400;。諸水是海。不擣萬種。不合爲
T1913_.46.0456a08: 藥。任運自具方是頓頓。喩曰。此中二失。一者
T1913_.46.0456a09: 不曉喩旨。二者違於自言。不曉喩者。夫言喩
T1913_.46.0456a10: 者但約少分。故大經云。不可以喩喩眞解脱。
T1913_.46.0456a11: 如雪山類象。豈可求其尾牙。擧扇喩月。豈
T1913_.46.0456a12: 可求其光挂。況本文意。意在一法。具是諸
T1913_.46.0456a13: 法。取現見者以之爲喩。未入海諸水不具。
T1913_.46.0456a14: 未擣爲丸衆氣不足。自餘諸鳥&T021400;中不鳴。餘
T1913_.46.0456a15: 藥雖合治病不遍。故用此等以爲頓喩。如何
T1913_.46.0456a16: 破喩而爲漸圓。養子不肖過而難他喩。即
T1913_.46.0456a17: 事也。二違自言者。自立大意以爲頓頓。此等
T1913_.46.0456a18: 喩文皆在大意。如何自斥以爲漸圓。問第一
T1913_.46.0456a19: 卷中實非父子兩謂路人。此喩何等。答實非
T1913_.46.0456a20: 骨肉是前兩教。兩謂路人是後兩教。喩曰。此
T1913_.46.0456a21: 深不見文中喩意。文以界内界外各有一理。
T1913_.46.0456a22: 理各兩教以爲能詮。並用四諦以爲迷解文
T1913_.46.0456a23: 中自合。瞋以譬集。打譬苦。若兩謂父子瞋
T1913_.46.0456a24: 打薄者。以譬直教。兩謂路人瞋打厚者以
T1913_.46.0456a25: *喩紆迴。此謂道諦智解不同。故使滅諦即
T1913_.46.0456a26: 離亦別。若即解者苦集即理。如路人爲父子。
T1913_.46.0456a27: 若離解者苦集異理。如父子爲路人。當知實
T1913_.46.0456a28: 非骨肉兩謂路人。但約拙教一離義爾。亦闕
T1913_.46.0456a29: 分判界内外。是何等拙而便跨節以爲四教。
T1913_.46.0456b01: 具如止觀記中釋。問漸之與別爲同爲異。答
T1913_.46.0456b02: 此二不同。漸則開四。別不開四。喩曰。既其不
T1913_.46.0456b03: 識漸教開四。徒與別教辨異何益。今言漸別
T1913_.46.0456b04: 皆應開四者兩文不同。漸教開四已如前説。
T1913_.46.0456b05: 別開四者具如別教四弘之中。約四諦境皆
T1913_.46.0456b06: 歴四教。但須委知開四所以。然於別人。自
T1913_.46.0456b07: 行化他未必全立四教之名。但云界内界外
T1913_.46.0456b08: 曲直巧拙。自行則次第竪入。化他則隨縁横
T1913_.46.0456b09: 被。被機雖横行終成竪。自行雖竪遍學成横。
T1913_.46.0456b10: 如初入空偏用析體。以破見思。仍是偏用一
T1913_.46.0456b11: 門自行。若至十行爲利他故。方始遍習析體
T1913_.46.0456b12: 八門。及以無量無作八門。爾時所習乃得名
T1913_.46.0456b13: 横。是則自他四教義足。讀文不委義理輕
T1913_.46.0456b14: 疏。而便謬判別不開四。問商略之文爲是
T1913_.46.0456b15: 何處。答挹流尋源已下文是。喩曰。此亦二
T1913_.46.0456b16: 失。一者不曉新舊文意。二者商略謬判祖承。
T1913_.46.0456b17: 初不曉文意者。舊文十章前五是序後五是
T1913_.46.0456b18: 正。故舊本初云。竊念述聞共爲十章。商略等
T1913_.46.0456b19: 五名爲竊念。己之私竊念興序故。開章等
T1913_.46.0456b20: 五名爲述聞。述已親從法會聞故。再治改者。
T1913_.46.0456b21: 良以。竊念不應連接。述聞爲十故廢商略。五
T1913_.46.0456b22: 章之名章名雖廢仍存其文。述聞五章次第
T1913_.46.0456b23: 在。亦沒章名。新移商略之文以爲引證
T1913_.46.0456b24: 之例。首加止觀等字用爲通序。則以挹流等
T1913_.46.0456b25: 文用擬別序。人不見之。便爲亂説空張。舊本
T1913_.46.0456b26: 商略以消別序。新文柰何商略之文復彰祖
T1913_.46.0456b27: 承之後。甚不可也。問挹流已下正當舊本祖
T1913_.46.0456b28: 承之文。如何將爲商略文耶。答正是商略有
T1913_.46.0456b29: 師無師。故云商略。喩曰。舊釋商略云。略
T1913_.46.0456c01: 佛經粗彰圓意。故云商略。即引華嚴了達賢
T1913_.46.0456c02: 首聞圓等文。今乃判他祖承之文。而爲商
T1913_.46.0456c03: 略有師無師。既將祖承以爲商略。祖承儻更
T1913_.46.0456c04: 指後辨差。從始至終重重妄説。問有情心
T1913_.46.0456c05: 法并有情之色。及外依報。此之三法頓及頓
T1913_.46.0456c06: 頓起觀何殊。答頓頓隨觀即具諸法。漸頓心
T1913_.46.0456c07: 具餘□則無。喩曰。據此答文却用漸圓爲頓
T1913_.46.0456c08: 頓。何者四教中圓奚嘗不云三處具法。故四
T1913_.46.0456c09: 念處圓文中云。非但唯識。亦乃唯色唯聲唯
T1913_.46.0456c10: 觸。二處具法正是四教末後之圓。今謬判爲
T1913_.46.0456c11: 頓頓文者。驗知諸判但用胸襟。又漸圓既知
T1913_.46.0456c12: 心具諸法。諸法遍攝。豈隔色耶。色攝入心心
T1913_.46.0456c13: 即是色。如何謬判唯心具耶。若別教人初心
T1913_.46.0456c14: 色心並不具法。何獨色耶。漸頓迴互教門
T1913_.46.0456c15: 雜矣。教門既雜依教修觀。冥如夜遊。問此
T1913_.46.0456c16: 二種觀初心何別。答頓頓觀者初發心時三
T1913_.46.0456c17: 諦倶觀。漸頓觀者先觀中道離於二邊。二觀
T1913_.46.0456c18: 先成見思前破。後證中道三諦方*同。喩曰。
T1913_.46.0456c19: 雖指文中三處五處以立頓頓。既無正義。約
T1913_.46.0456c20: 觀判位亦無正文。大師唯引諸經明位。以證
T1913_.46.0456c21: 四教。不見引證。四教之外別立一頓。況彼諸
T1913_.46.0456c22: 處頓頓之文。盡是四教最後之圓。彼以此圓
T1913_.46.0456c23: 判爲漸圓。云初發心者。先觀中道一切教法。
T1913_.46.0456c24: 都無此文。別則先觀二邊。方乃見思先落。豈
T1913_.46.0456c25: 有但觀中道先破見思。圓別不成都無所據。
T1913_.46.0456c26: 問一心三觀與三觀一心。二文何別。答一
T1913_.46.0456c27: 心三觀即是假。三觀一心即是空。非三非一
T1913_.46.0456c28: 即是中。爲破歩馬神通。故云空假。若論頓
T1913_.46.0456c29: 頓一中具三。喩曰。本論三觀須有所以。此
T1913_.46.0457a01: 是佛法大體。又是一家要門。凡用其名須得
T1913_.46.0457a02: 指實。既用此三格一切法。應曉三意。方盡其
T1913_.46.0457a03: 門。一者對境成觀。如觀一心爲不思議境。及
T1913_.46.0457a04: 破法遍等文是也。二者覆*疏收束。如第一
T1913_.46.0457a05: 卷合散非合非散。三一非三非一等。是三者
T1913_.46.0457a06: 寄名義立。如門非門非門非不門。權實非權
T1913_.46.0457a07: 非實等。是此三觀一心一心三觀。都非此之
T1913_.46.0457a08: 三觀意。只是翻對破彼縱横觀。縱觀唯約次
T1913_.46.0457a09: 第之三而不得一。故以即一而三破彼縱義。
T1913_.46.0457a10: 故云一心三觀破竪通塞。横觀唯得各別之
T1913_.46.0457a11: 一。而不得三。故以即三之一破彼横文。故云
T1913_.46.0457a12: 三觀一心破彼横通塞。人不見此。便加雙非
T1913_.46.0457a13: 以對三觀。又文自云。空即三故破歩渉。假即
T1913_.46.0457a14: 三故破乘。馬中即三故破神通。彼師乃云。
T1913_.46.0457a15: 爲破歩馬神通故云空假歩馬。元是單空單
T1913_.46.0457a16: 假何須更以空假破之。破於横別歩馬神通。
T1913_.46.0457a17: 正用圓教一中具三。何故別云。若論頓頓一
T1913_.46.0457a18: 中具三。此是違文謬説。令迷文者信之。亦是
T1913_.46.0457a19: 立觀違文。令誤觀者輒受。問相待絶待有
T1913_.46.0457a20: 何同異。答頓頓是絶待漸頓是相待。喩曰。誤
T1913_.46.0457a21: 之甚矣。依此所判則應相待絶待倶非頓頓。
T1913_.46.0457a22: 何者以玄文中判今法華。具有二義。謂相待
T1913_.46.0457a23: 絶待。若爾何處別有頓頓絶耶。又依彼所
T1913_.46.0457a24: 判。則唯華嚴是絶法華純待。若知法華具
T1913_.46.0457a25: 有二義。復以待絶分爲二頓。當知此判自語
T1913_.46.0457a26: 相違。據斯以論倶迷二待。何者。二待並須非
T1913_.46.0457a27: 漸唯頓判爲相待。又判爲漸。此復一重自語
T1913_.46.0457a28: 相背。凡言相待。待前諸教爲漸爲麁。方今法
T1913_.46.0457a29: 華是頓是妙。頓居漸後兼所破説。對漸明頓
T1913_.46.0457b01: 故云漸頓。人不見之。徒分待絶以對二經。又
T1913_.46.0457b02: 亦不識絶待之意。絶於所待。名絶待者方是
T1913_.46.0457b03: 妙頓。彼乃離頓待別立絶名。何爲頓頓。
T1913_.46.0457b04: 問此法華之文具足二待。豈可離文判屬二
T1913_.46.0457b05: 塗。答會竟無二未會則別。喩曰。此師非但迷
T1913_.46.0457b06: 於玄文待絶之名。亦乃不達法華開會之意。
T1913_.46.0457b07: 一代教法會在法華。彼判法華唯有相待。更
T1913_.46.0457b08: 立何部稱爲會經。若以法華會入華嚴。實
T1913_.46.0457b09: 無開顯之説。若爾兩倶未會應別立一經以
T1913_.46.0457b10: 會斯二。若以觀會會則無文。今家所判以法
T1913_.46.0457b11: 華之絶。絶彼華嚴。當知華嚴未絶明矣。又何
T1913_.46.0457b12: 但未絶。亦乃無待。以兼別故獨顯不成。尚非
T1913_.46.0457b13: 相待絶何所寄。會竟無二還歸法華。何故判
T1913_.46.0457b14: 之。云非頓頓。問法華之文豈有不會。答對
T1913_.46.0457b15: 前稱待應無別理。喩曰。若據此答定判。法華
T1913_.46.0457b16: 唯有相待。雖有相待理亦不周。但得待前之
T1913_.46.0457b17: 言。失於能對之妙。縱使法華但有相待。終成
T1913_.46.0457b18: 不曉所待之名。所待即前諸麁。前謂華嚴。
T1913_.46.0457b19: 若望彼所判還負己宗。華嚴既麁頓頓何在。
T1913_.46.0457b20: 法華咸妙頓頓不疑。相待既然絶待可判。
T1913_.46.0457b21: 修觀之法準義用文。既同法華。應依會義因
T1913_.46.0457b22: 何對昔而分二*塗。又以法華爲不會。乃將華
T1913_.46.0457b23: 嚴爲絶待。答修觀不同於教。是故觀二教一。
T1913_.46.0457b24: 喩曰。凡修觀者必依於教。若觀二教一其理
T1913_.46.0457b25: 不成。法華既融。只應還依融義修觀。其虚立
T1913_.46.0457b26: 二觀。謬以*絶爲華嚴會義。既歸法華頓頓之
T1913_.46.0457b27: 名徒設。況教一觀二。一觀無文。又與立宗
T1913_.46.0457b28: 全成乖互。本立華嚴爲頓頓。頓頓却歸於法
T1913_.46.0457b29: 華。頓義既歸於法華。言判爲漸者謬矣。
T1913_.46.0457c01: 觀本依教無教。如何立觀。答根別。喩曰。此乃
T1913_.46.0457c02: 臨急之説不思前後相違。觀既隨根。根本順
T1913_.46.0457c03: 教。有根無教同於本迷。若以頓頓爲華嚴。則
T1913_.46.0457c04: 漸圓無教。若以法華爲漸教。則頓頓無文。
T1913_.46.0457c05: 曰。云何名爲頓頓觀相。答前即後故名
T1913_.46.0457c06: 空。後即前故名假。前後不二名中。喩曰。後
T1913_.46.0457c07: 即是前何異。前即是後徒於不二。前後謬立
T1913_.46.0457c08: 空假之名。實未能知三觀相状。又自説云。
T1913_.46.0457c09: 頓頓如法華六根清淨位。但云六根清淨不
T1913_.46.0457c10: 云先斷見思。故知是頓頓。漸圓如仁王十
T1913_.46.0457c11: 信菩薩位。既云長別苦海。即是先除見思。
T1913_.46.0457c12: 云漸頓。喩曰。自言相違不可窮盡。初以
T1913_.46.0457c13: 法華爲漸頓。今以法華爲頓頓。況復不知山
T1913_.46.0457c14: 門諸部。並將仁王以證法華。法華云。無漏意
T1913_.46.0457c15: 根。仁王云。長別苦海。無漏與別苦但有因果
T1913_.46.0457c16: 之殊。不見義同。從文分二。又云。前文既云。
T1913_.46.0457c17: 大意在一頓。當知五略正明頓頓。釋名已去
T1913_.46.0457c18: 並是漸頓。喩曰。大意與下文但是廣略之殊。
T1913_.46.0457c19: 如何分二。故分別中將大意對八章十義。分
T1913_.46.0457c20: 別廣略即其一焉。豈有略頓而廣漸耶。又第
T1913_.46.0457c21: 五初列前六重。以開解令依解以立行。如何
T1913_.46.0457c22: 以解爲頓頓。以行爲漸圓。依解起行行既違
T1913_.46.0457c23: 解。此乃目視東而足西。膏南而明北。又
T1913_.46.0457c24: 若大意唯在於頓頓。何故大行通引三乘。若
T1913_.46.0457c25: 下文唯在於漸圓。何故復有一心止觀及中。
T1913_.46.0457c26: 即三觀破前神通。又若大意唯在頓頓。何故
T1913_.46.0457c27: 發心。四諦四弘十種發心皆列四教下文屬
T1913_.46.0457c28: 漸。破亦同前。文既相違依何立行。又云。此
T1913_.46.0457c29: 之兩觀初心修觀大難分別。須自入觀方乃
T1913_.46.0458a01: 得知。喩曰。如破遍初初入無生。咸須依教。況
T1913_.46.0458a02: 大章生解以導行。初既云分別大難。信是
T1913_.46.0458a03: 解心冥。昧解既冥昧入觀無。由彼解未明便
T1913_.46.0458a04: 推入觀。何異闇證増上。鼠即鳥空而宣入
T1913_.46.0458a05: 證之言。令他生於聖想。忽令領納實墜
T1913_.46.0458a06: 過。人實得説尚招愆違想。故當重釁。又
T1913_.46.0458a07: 若實得爲何位次。若假名與他何異。若五品
T1913_.46.0458a08: 位便同大師。子實不裁證者自了。願不欺聖
T1913_.46.0458a09: 無違自心。又云。依頂法師。十二部經觀心
T1913_.46.0458a10: 之文。修觀必得。喩曰。夫三觀者義唯三種。
T1913_.46.0458a11: 一者從行。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妙
T1913_.46.0458a12: 觀理等。如觀陰等即其意也。二約法相。如
T1913_.46.0458a13: 約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爲圓觀。三託
T1913_.46.0458a14: 事相。如王舍耆闍名從事立。借事爲觀以導
T1913_.46.0458a15: 執情。即如方等普賢。其例可識。故十二部觀
T1913_.46.0458a16: 寄事立名。雖有三觀之名。十境十乘不列。一
T1913_.46.0458a17: 部名下唯施一句。豈此一句能申觀門。若此
T1913_.46.0458a18: 一句足得修行。十境十乘便成煩&T039917;。故知偏
T1913_.46.0458a19: 指文中。一句兩句。以爲頓頓。義同頑境體心
T1913_.46.0458a20: 踏心。十卷之文便成無用。兼出大師虚構之
T1913_.46.0458a21: 愆。問漸圓觀但中中。是實相不。答非即實
T1913_.46.0458a22: 相體是但中。喩曰。實相與但中體同名異。實
T1913_.46.0458a23: 即倶實權即倶權。若約教釋文但中在別。修
T1913_.46.0458a24: 觀次第仍居後心。四教中圓一切諸文。並皆
T1913_.46.0458a25: 初心圓修三觀。彼將此觀屬頓頓人。別爲圓
T1913_.46.0458a26: 人立但中觀。遍尋諸部都無此文。唯煩惱境
T1913_.46.0458a27: 中斥失玄云。不住調伏不住不調伏。初心修
T1913_.46.0458a28: 中成雙非失。如何拾失以判法華。苦哉苦
T1913_.46.0458a29: 哉。不可救濟。問初心修中既非實相。是涅
T1913_.46.0458b01: 槃不。答是涅槃。喩曰。涅槃實相大小名通。初
T1913_.46.0458b02: 心修中既非實相。若非實相亦非涅槃。若是
T1913_.46.0458b03: 涅槃亦是實相。若是實相即是從初常觀涅
T1913_.46.0458b04: 槃。如何乃云非是實相云是涅槃。若從初心
T1913_.46.0458b05: 是小涅槃。*此通別二種菩薩偏是一往。通
T1913_.46.0458b06: *塗而説。若別論者。通教菩薩至第七地。恐
T1913_.46.0458b07: 墮涅槃。如三惡道。別教初心但名眞諦。仍不
T1913_.46.0458b08: 得立涅槃之名。故知初觀唯在於頓。言非實
T1913_.46.0458b09: 相是涅槃者。無教可憑。問豈有但中名爲初
T1913_.46.0458b10: 心觀涅槃也。答有也。喩曰。不知求教但任己
T1913_.46.0458b11: 言。須無即無須有即有。一家教相不見
T1913_.46.0458b12: 判。但中涅槃。問如其必有二種頓者。大師
T1913_.46.0458b13: 何不分明顯説。答如大意在一頓等。即其文
T1913_.46.0458b14: 也。又頂法師涅槃疏釋不次第五行中云。十
T1913_.46.0458b15: 信斷或即是漸頓不斷。*或者即是頓頓。喩
T1913_.46.0458b16: 曰。大意一頓已如前破。彼引涅槃疏親共對
T1913_.46.0458b17: 撿。全無此文。應是續後謬。思便將想心證義。
T1913_.46.0458b18: 文所不載。故使再撿無文。又大師諸文文所
T1913_.46.0458b19: 不載。何須更引章安之文。況復再撿全無。
T1913_.46.0458b20: 何勞苦據。況復不次第行正是四教中圓。
T1913_.46.0458b21: 數數常云有八教故。故有二頓。喩曰。八教中
T1913_.46.0458b22: 意具如前破。又云。二頓初心非一向異。雖
T1913_.46.0458b23: 異而同雖同而異。喩曰。無將此異質竅。他
T1913_.46.0458b24: 人不許漸圓即是頓頓。理窮無據。同異混和。
T1913_.46.0458b25: 問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是何觀相。答是漸頓
T1913_.46.0458b26: 非頓頓。喩曰。此師已執初心修觀。但聞中道。
T1913_.46.0458b27: 便謂漸圓而不曉於言偏理圓。故大意云。勿
T1913_.46.0458b28: 守語害圓誣罔聖意。故經論名數或具或偏。
T1913_.46.0458b29: 言下之旨理必周備。大師以備具釋偏言。故
T1913_.46.0458c01: 大意中云。空即不空等自語相違。亦如前破。
T1913_.46.0458c02: 問初心起觀。若捨二邊但觀中道。何異
T1913_.46.0458c03: 教但有中名。如何初心見此但理便默不。答
T1913_.46.0458c04: 喩曰。言若有旨言勝不言。言既無歸不言
T1913_.46.0458c05: 勝説。凡修觀者須立解心。解心未成輒立此
T1913_.46.0458c06: 觀。言究理極以至無言。又云。據文須分兩
T1913_.46.0458c07: 種頓異。初心修觀實難分別。喩曰。前云。教唯
T1913_.46.0458c08: 有一觀則有二。此中復云。文雖分兩兩觀難
T1913_.46.0458c09: 分。據茲又成文二觀一。前後違反不可復論。
T1913_.46.0458c10: 故知學宗不得輒爾。此時猶可曠累多生。仍
T1913_.46.0458c11: 使未來不逢善友。問別教地前爲登地雙亡
T1913_.46.0458c12: 雙照方便。其義如何。答地前雙亡登地雙照。
T1913_.46.0458c13: 至第二地又亡又照。喩曰。非但觀門失緒。亦
T1913_.46.0458c14: 乃文義參差。既云地前以爲初地亡照方便。
T1913_.46.0458c15: 當知正亡正照合在初地。如何乃云登地雙
T1913_.46.0458c16: 照地前雙亡。具如止觀第三卷中。此是讀文
T1913_.46.0458c17: 未周。不須別破。問何名四三昧是通修。念
T1913_.46.0458c18: 佛是別修。答頂法師誤。應云四三昧是別修
T1913_.46.0458c19: 念佛是通修。喩曰。此師自誤。推失與他。今
T1913_.46.0458c20: 言。通修者。以四三昧攝一切行。故曰通反
T1913_.46.0458c21: 以爲別。念佛通收諸行不遍。乃是通中之
T1913_.46.0458c22: 一。故名爲別。反名爲通深不可也。又云。三
T1913_.46.0458c23: 賢十聖住果報者。此兼兩教。圓教三賢別教
T1913_.46.0458c24: 十聖。喩曰。言果報者。是實報土既生果報即
T1913_.46.0458c25: 是圓教四位之人。此師但見是賢聖之名。便
T1913_.46.0458c26: 分以爲別圓兩教賢聖之稱。乃借別名圓倶
T1913_.46.0458c27: 生實報。即是正明圓位。若言別教賢聖位。不
T1913_.46.0458c28: 合生彼而判十地。屬別者圓四十位倶破無
T1913_.46.0458c29: 明。因何乃分十地屬別人。又約證道地即是
T1913_.46.0459a01: 住。何須分別。縱存教道。則十地以含兩教。
T1913_.46.0459a02: 亦無分義。問彼問人曰。聲問經漸名漸圓
T1913_.46.0459a03: 者。八界發心不從漸來。從此應判以爲何教。
T1913_.46.0459a04: 答頓頓人也。喩曰。難已如前。何不從於八界
T1913_.46.0459a05: 塵數爲判頓頓而名漸圓。自此已前略明觀
T1913_.46.0459a06: 失教失不論。歸命諸賢聖。願捨是非心。爲樹
T1913_.46.0459a07: 涅槃因。非欲貶量失
T1913_.46.0459a08: 止觀義例
T1913_.46.0459a09:
T1913_.46.0459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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